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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法律案例分析

2023-10-09 02:2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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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题目。怎么分析?自问自答?三个案例。仅供参考:民法案例分类集锦

案例1:李某受单位委派到某国考察,王某听说后委托李某代买一种该国产的名贵药材。李某考察归来后将所买的价值1500元的药送至王某家中。但王某的儿子告诉李某,其父已于不久前去世,这药本来就是给他治病的,现在父亲已去世,药也就不要了,请李某自己处理。李某非常生气,认为不管王某是否活着,这药王家都应该收下。

[问题]

1.李某的行为的法律后果到底应由谁来承担?

2.药是否应由王家出钱买下?为什么?

分析:

1.李某购买名贵药材是受王某的委托才进行的,其行为应属民事代理。《民法通则》第63条第2款规定,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因此,本案中李某购买药材的行为后果应由王某承担。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82条的规定,当被代理人死亡后,代理人由于不知道被代理人死亡而为的民事法律行为仍然有效。也就是说,代理人因实施代理行为所取得的后果应由被代理人的继承人受领,由此所产生的债务作为被代理人的债务,以被代理人的遗产或者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来承担。本案中,王家理当出钱买下此药。

案例2.某书画装裱店与著名书法家赵某签订了一份委托书法作品创作合同。双方约定,赵某交付装裱店20副对联作品,装裱店支付赵某5000元报酬。赵某因不慎跌倒致使右臂受伤,不能创作,于是他委托他儿子代为书写了全部对联,以此交付装旅店,装裱店支付了全部报酬。但是不久装裱店感到作品风格与赵某不同,遂请专家鉴定,结果发现属他人作品。

[问题]

1.赵某能否委托他的儿子代理其创作?

2.赵某儿子的行为是否属于无权代理?

分析:不得代理的法律行为

1.《民法通则》第63条规定:“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双方当事人约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本案中合同既约定由赵某创作全部对联,同时书法创作具有很强的人身属性,必须由本人亲自实施,是不得代理的行为,赵某无权委托他人代为履行。

2.赵某儿子的行为不属于无权代理。无权代理是指没有代理权而以他人的名义进行代理活动的民事行为,它包括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无权代理经被代理人追认可以产生代理效果。但是不得代理的法律行为是不能由他人代理的行为,即使有合法的委托也不行。这些行为主要是具有人身属性的行为、违法行为或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的不得代理的行为。

案例3.甲某为采购员,经常在全国各地出差。乙某是其邻居,平时以采撷山药为生。乙某在山中挖到一名贵草药,正好甲某要到上海出差,于是乙某就委托甲某将草药带去卖掉。甲某却将草药带到邻村朋友家。朋友父亲丁某是老中医,他看了之后请甲某将草药卖于他,并表示愿给甲某200元的好处费。结果甲某以低于上海市场将近500元的价格把草药卖给丁某。双方约定,如果事后乙某来此处打听这种草药价格,丁某就说此草药现在已经大跌价,在上海也不值钱了。不想此事被正要到丁某家来看病的乙某的一个远房亲戚听见,不久就告诉了乙某。乙某遂要求甲某和丁某赔偿自己的损失。

[问题]

1.甲某的代理行为是一种什么性质的行为?

2.乙某是否有权要求甲某和丁某两人赔偿?为什么?

分析:代理人与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行为

1.甲某的行为是一种与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行为。乙某委托甲某将草药带到上海去卖,而甲某却将草药卖于丁某,这本身就违背了被代理人的意思;而且甲某还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出让草药,更是直接损害了乙某的利益;甲某在出让草药的过程中,私下收受了丁某给予的好处费,将草药以低价卖给丁某,并相约共同欺骗乙某,这就是相互串通,共同损害被代理人乙某的利益。

2.我国《民法通则》第66条第3款规定:“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因此,本案中甲某与第三人丁某应对乙某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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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3 18:41:091

关于法律的案例

首先法院应当要求某乙变更被告,某乙如果不予变更,裁定不予受理。而驳回起诉是在受理后发现有不予受理的情况才作出的裁定。 因为被告不适格,所以不予受理。因为某甲是侵权人,而不是其父母,所以某甲为被告。 某乙应当以某甲为被告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此案应当这样解决,《民通意见》第6条规定:年龄已满18周岁但没有劳动收入,依赖扶养人生活的人的责任问题。对此,责任应当由已满18周岁的行为人承担,但其侵权责任由其扶养人负先行垫付的义务。对于合同责任,其扶养人不负先行垫付的义务。 综上所述,某甲违章骑车撞伤某乙,是侵权责任,所以使用《民通意见》第6条的规定,责任由某甲承担,但其侵权责任尤其扶养人负先行垫付的义务。
2023-09-13 18:41:351

4个法律案例分析

第4题是一道司法题。1.刘季南的死亡时间应为1988年8月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日期。根据法律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判决宣告之日为其死亡的日期。本案中,虽然刘季南被宣告死亡的日期和自然死亡日期不一致,但由于他的死亡宣告没有在其生前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仍应以1988年8月为死亡日期。 2.刘季南被宣告死亡后,赵玉芬对其遗产的继承无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6条第2款规定,被宣告死亡的时间和自然死亡时间不一致的,被宣告死亡引起的法律后果仍然有效,则以其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为准。本案中,刘季南1995年的遗嘱与宣告死亡所引起的财产继承的后果有抵触,应以遗嘱的规定为准,赵玉芬及其子女继承的“遗产”,应当按照刘季南1995年遗嘱的规定,重新进行分割。 3.刘季南1995年遗嘱应为有效遗瞩。根据《民法通则》第24条的规定,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刘季南的遗嘱从内容到形式均合乎法律规定,应为有效遗嘱。 4.刘季南的遗产包括:1988年赵玉芬及其子女在刘季南被宣告死亡后继承的财产;刘季南经商期间所获200万元财产,由于刘季南和胡柔没有履行结婚登记手续,应全部属于刘的遗产。上述遗产应按1995年遗嘱的规定,由胡柔、刘冬冬、赵玉芬和刘裕和4人平均分配,每人四分之一。 由于刘裕和已经于1989年6月死亡,按《继承法》第27条规定,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处理。刘裕和所应得的四分之一的遗产,应转为法定继承,由刘季南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由于赵玉芬在刘季南被宣告死亡后,遗嘱生效前已经再婚,脱离了与刘的夫妻关系,而胡柔由于未与刘季南正式登记结婚,所以赵玉芬和胡柔均不得作为刘季南的继承人分得遗产。所以刘裕和这一部分遗产应当由刘冬冬和刘裕和两人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其中刘裕和先于刘季南死亡,应当按照《继承法》第11条规定,由其儿子刘明江代位继承。
2023-09-13 18:42:155

关于法律的例子

以下为法制的事例:案例一: 一天晚上,某县中学的4位学生,傍晚闯进了城郊某中学的男生寝室里,掏出匕首威胁并殴打宿舍学生,共抢劫200余元。由于受害学生报案及时,他们在回家40分钟后同时落网。 案例分析:在此案中,行为人“在客观上表现为对财物的保管者、所有者、守护者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迫使其交出财物”;在方法上,实施暴力,公然“对被害人的身体实施打击或者强制,例如,捆绑、殴打、禁闭、伤害等等”,严重威胁着他人的生命、健康的安全;在主观上,是有意地采用暴力手段,夺取钱物,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故4位学生的行为已触犯了刑法。我国刑法还对刑事责任年龄问题作了明确的规定:“(1)犯罪时已满16岁的人是完全负刑事责任时期。因为他们的智力随着年龄的增长已具有分辨是非善恶的能力,应当要求他们对自己的一切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2)犯罪时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人是相对负刑事责任时期,对社会危害性较大的犯罪如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抢劫、贩毒、放火、爆破、投毒等犯罪负刑事责任。这4位学生犯罪时3位16周岁,一位15周岁,理应根据刑事责任年龄,追究他们应负的法律责任。 案例二:16岁的中学生刘某是某中学高二学生,家庭条件很好,刘某从小就娇生惯养,在学校不求上进,几乎每天都出入网吧并染上了赌博的恶习,花钱如流水,时间长了,父母知道他的恶习,便严格控制他的经济来源。由于找父母要钱这条路走不通,又实在渴望出去潇洒一下,一天,他趁父母外出之机,将家里的5000元现金偷走。一个多月后,刘某的父母发现5000元现金被盗,很快就怀疑到他,于是追问儿子有没有拿家里的钱。此时,5000元钱都快被他挥霍光了,刘某害怕家长责备,便一再说自己没有拿,其父亲便向公安机关报了案。公安机关经过缜密的侦查后将犯罪目标锁定在刘某身上。在大量事实面前刘某不得不承认钱是自己偷的,公安机关遂将其刑事拘留,后转为逮捕。父母知道窃贼是自家的儿子后,认为儿子偷拿父母的钱财不犯罪,他们也不想追究责任,要求公安机关释放刘某,但公安机关认为刘某已涉嫌犯罪,因此对于刘某父母的请求未予允许。 案例分析:盗窃父母或近亲属的财物,在是否构成犯罪和处罚上有其特殊性。法律规定:“偷拿自己家的财物或者近亲属的财物,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对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处罚时也应与在社会上作案的有所区别。”刘某偷盗自家钱财达5000元,数额大,在父母追问时又拒不承认,且把偷拿的钱用于赌博和挥霍,结合这些情节看,刘某应当属于“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情形。司法机关以涉嫌盗窃罪将刘某刑事拘留,这是完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不过,刘某偷盗的财物毕竟是自己家的,其社会危害性明显比在社会上作案要小,加之他属于未成年人,因此法院在宣告其有罪的同时,通常会给予较大幅度的减轻处罚。 案例三: 二00二年七月的一天晚上,某中学三位同学乘门卫不注意,悄悄溜进学校,直奔某班教室。一名同学对着教室门先踹了几脚,然后另两名同学接着踹,将教室门板踢下一块,三人乘此钻进教室,又开始毁坏其他东西,后扬长而去。 案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72条规定:“结伙斗殴、寻衅滋事、扰乱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教学秩序或破坏校舍、场地及其他财产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名同学破坏校舍及其他财产行为,应由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案例四: 李某(男,19岁)、王某(男,19岁)、徐某(男,15岁)预谋绑架某乡中学生刘某、张某,然后向其家勒索现金。于2005年5月8日晚6时许,犯罪嫌疑人李、王带着事先准备好的凶器卡簧刀二把,绳子三根,铁棍一根,胶带一卷,预先到达某乡大桥东头第三泻洪口处,另一犯罪嫌疑人徐以去河西玩电脑游戏为由将刘某(男,16岁)、张某(男,15岁)从家中骗出,当三人走到西大桥东头时,徐借口说去桥墩取事先藏在那的钱,将被害人骗至西大桥东头第三个桥墩处,这时躲在桥墩处的李、王手持卡簧刀将二被害人逼住,李用铁棍猛击刘头部数下,刘倒地后王、徐又用事先准备好的绳子将刘的脖子勒住,约一分钟后见刘不动了,又用同样的手段将被害人张打倒,认为二被害人已死亡迅速逃离现场。三犯罪嫌疑人第二天给张某家打电话索款,要人民币五万元。 案例分析:李某、王某和徐某预谋实施的是绑架罪,但具体实施犯罪过程中,他们不仅实施了绑架的行为,并且还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按照我国刑法的规定,实施绑架行为并杀害被绑架人的,以绑架罪论处。这种类型的绑架罪实质上包含两种具体的行为:一为绑架行为,二为杀害被绑架人的行为。这两种情况在我国刑法中均可构成独立的犯罪,即一般情节的绑架罪和故意杀人罪。本案中,李某、王某已够法定年龄,所以应承担完全刑事责任。徐某案发时的年龄为未满16周岁,根据刑法第17条的规定,其不应对绑架罪承担刑事责任,但应对其实施的故意杀人罪承担刑事责任。俗话说:“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并非一朝一夕的事,而是一个由量变到质变的积累、渐变过程。让我们每一个同学自尊自爱,遵规守纪,做一名品学兼优的好学生。
2023-09-13 18:42:561

关于法律的事例

  案例1:  记者从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检察院获悉,亳州市公务员考试舞弊案5人因涉嫌故意泄露或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日前被检察机关逮捕。6月14日,亳州市举行的安徽省招收公务员考试下午开考5分钟左右,无线电检测车即检测到亳州职业技术学院考场信号异常,经警方技术确认和现场搜索,当场查获张超、王宇、周云鹏等人。经初步查明,今年4月,为使王昆通过安徽省公务员招警考试,张双翼让张超购买了一套考试作弊设备,考前张超与王宇、周云鹏联系要求考试时予以帮忙。6月14日,王昆携带作弊设备进入考场,张超、张双翼、王宇、周云鹏、杨从坤(另案处理)则分别驾驶两辆轿车到亳州市职业技术学院考场。考试开始后,王昆通过微型摄像头将试卷题目传送给王宇、周云鹏做好答案,再由张超用对讲机把答案传给王昆。目前,谯城区检察院以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将王昆、张超、张双翼逮捕,以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将王宇、周云鹏两名试用民警逮捕。  案例2:  近日,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敲诈勒索案,一审分别判处被告人李亚东、李红有期徒刑三年和二年零六个月。2009年1月4日,刑满释放不久的李亚东、李红预谋采用盗窃骨灰的方式向死者家属勒索,并用他人身份证办理了用于作案的银行卡及移动电话。23日晚,二人窜至嘉兴经济开发区一座坟墓,用锤子砸开朱某的父亲的墓玻璃,盗走装有骨灰的骨灰盒,将写有联系方式的蛇皮袋留在墓中。朱某获悉后打电话联系时,二李索要1万元。事后,朱某向二李提供的银行账号内打入2000元,但李亚东坚持索要剩余8000元。朱某报案后,二李不久落入法网。法院审理认为,李亚东、李红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盗窃死者骨灰要挟死者亲属的手段敲诈勒索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敲诈勒索罪。鉴于二人均系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  案例3:  一天晚上,某县中学的4位学生,傍晚闯进了城郊某中学的男生寝室里,掏出匕首威胁并殴打宿舍学生,共抢劫200余元。由于受害学生报案及时,他们在回家40分钟后同时落网。案例分析:在此案中,行为人“在客观上表现为对财物的保管者、所有者、守护者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迫使其交出财物”;在方法上,实施暴力,公然“对被害人的身体实施打击或者强制,例如,捆绑、殴打、禁闭、伤害等等”,严重威胁着他人的生命、健康的安全;在主观上,是有意地采用暴力手段,夺取钱物,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故4位学生的行为已触犯了刑法。我国刑法还对刑事责任年龄问题作了明确的规定:“(1)犯罪时已满16岁的人是完全负刑事责任时期。因为他们的智力随着年龄的增长已具有分辨是非善恶的能力,应当要求他们对自己的一切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2)犯罪时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人是相对负刑事责任时期,对社会危害性较大的犯罪如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抢劫、贩毒、放火、爆破、投毒等犯罪负刑事责任。这4位学生犯罪时3位16周岁,一位15周岁,理应根据刑事责任年龄,追究他们应负的法律责任。  案例4:  16岁的中学生刘某是某中学高二学生,家庭条件很好,刘某从小就娇生惯养,在学校不求上进,几乎每天都出入网吧并染上了赌博的恶习,花钱如流水,时间长了,父母知道他的恶习,便严格控制他的经济来源。由于找父母要钱这条路走不通,又实在渴望出去潇洒一下,一天,他趁父母外出之机,将家里的5000元现金偷走。一个多月后,刘某的父母发现5000元现金被盗,很快就怀疑到他,于是追问儿子有没有拿家里的钱。此时,5000元钱都快被他挥霍光了,刘某害怕家长责备,便一再说自己没有拿,其父亲便向公安机关报了案。公安机关经过缜密的侦查后将犯罪目标锁定在刘某身上。在大量事实面前刘某不得不承认钱是自己偷的,公安机关遂将其刑事拘留,后转为逮捕。父母知道窃贼是自家的儿子后,认为儿子偷拿父母的钱财不犯罪,他们也不想追究责任,要求公安机关释放刘某,但公安机关认为刘某已涉嫌犯罪,因此对于刘某父母的请求未予允许。案例分析:盗窃父母或近亲属的财物,在是否构成犯罪和处罚上有其特殊性。法律规定:“偷拿自己家的财物或者近亲属的财物,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对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处罚时也应与在社会上作案的有所区别。”刘某偷盗自家钱财达5000元,数额大,在父母追问时又拒不承认,且把偷拿的钱用于赌博和挥霍,结合这些情节看,刘某应当属于“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情形。司法机关以涉嫌盗窃罪将刘某刑事拘留,这是完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不过,刘某偷盗的财物毕竟是自己家的,其社会危害性明显比在社会上作案要小,加之他属于未成年人,因此法院在宣告其有罪的同时,通常会给予较大幅度的减轻处罚。
2023-09-13 18:43:084

法律案例分析范文1500字左右

无业游民孙某为还赌债于某日晚将一刚下晚自习走在回家路上的中学生赵某拦住,持刀架在其脖子上要求赵某把钱拿出来。在此过程中,孙某忽然想起自己年轻求学时的辛酸,遂良心发现,觉得学生可怜,便抽身离开。看着拦路抢劫者离去的背影,怒气未消的赵某从地上捡起一石块将孙某砸伤。问:孙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为什么?赵某的行为是正当防卫吗?为什么? 刑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中止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在犯罪预备阶段或者在实行行为还没有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放弃犯罪:是指犯罪分子在犯罪过程中,出于自身意志而放弃犯罪的行为,所谓出于自身意志,是指犯罪分子出于自身认识的主观因素,而非出于非主观因素的外在因素而自动放弃犯罪的。 在此案中,孙某是在实施犯罪的过程中由于自身主观上的原因而不再对孙某进行抢劫,是属于自动放弃犯罪的,所以孙某的行为属于犯罪中止。 刑法第二十条对正当防卫作了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是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最重要的一点即时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不是尚未开始、已经停止或者实施终了的不法侵害,在此案中,孙某已经中止了犯罪,也就是不法侵害已经停止了,这时赵某用石块砸伤孙某的行为则属于故意损害他人身体,至于他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还要看他对孙某的损害程度,用石块砸人不一定会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但也有可能,这一点需要考虑;其次,还要看赵某的年龄是否已经满了14周岁,如果没有,是不会构成故意伤害罪的。
2023-09-13 18:43:352

有关法律的一个案例

(1)张某代理黄某与梁某进行的买卖合同为可撤消可变更的合同(2)黄某可以请求张某和梁某赔偿低价卖出电视机对自己造成的那部分损失。(3)根据善意第三人的原则,梁某与王某的买卖合同是有效的,因为王某在签定合同的时候对之前的情况不知情,且买卖的价格没有明显低于市场价,为保护相对人的利益,王某可以得到该彩电的所有权。(4)王某可以向彩电的生产厂商要求赔偿损失,因为彩电的质量隐患是一般的消费者无法发现的,因此对于产品的瑕疵,厂商有义务进行赔偿。(5)戴某可以向王某和生产厂商要求赔偿损失,王某对戴某赔偿后可向生产厂商行使追偿权。
2023-09-13 18:45:061

法律基础案例分析

答:1、符合。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为三万。三人注册资本为100万高于3万。且有限责任公司的确立是股东们的意思自治,所以可以通过协议来约定出资。根据《合同法》中对有限责任公司规定,第27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其中张某以50万的知识产权,李某已20万的实物,赵某以30万不低于注册资本100万的百分之三十最为货币出资。根据28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的转移手续。三人都按照法律规定做了出资。答:2、不会得到支持。首先,公司不是合伙企业,具有独立的人格,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所以甲不能要求张某偿还剩余债务。不知道,该公司是否已经到了财产清算的地步,如果到了已经破产补偿的地步,在没有抵押债务人等其高它于他的顺位债务人的情况下,甲只能获得公司剩余财产价值80万元。
2023-09-13 18:45:181

简单的法律案例分析

1、万华14岁之前盗窃各类财物约7000余元的行为,因为纪某尚不满16周岁,没有达到盗窃罪的刑事责任年龄,不构成犯罪。2、万华14岁生日那天的行为是抢劫行为。但因为刑法规定的刑事责任年龄是按实足年龄,只有过了14、16周岁生日,从第二天起,才认为已满14、16周岁。因此,万华实施抢劫行为时未满14周岁,故不负刑事责任。3、万华偷开汽车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行为是交通肇事行为,而不是交通肇事罪。因为,根据法律规定,行为人只有年满16周岁的,才对交通肇事犯罪承担刑事责任。万华偷开汽车并出卖的行为是盗窃,但因纪某未满16周岁,根据法律规定,万华不负刑事责任。4、在对万华的处理上,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2023-09-13 18:45:292

法律案例 分析

案例一问题1:合同法第三百零二条 第一款规定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 这种免责事由的规定,说明承运人对旅客的人身承担的是无过错责任因此客车公司应赔偿李某支出的医药费。 合同法第三百零三条 在运输过程中旅客自带物品毁损、灭失,承运人有过错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旅客托运的行李毁损、灭失的,适用货物运输的有关规定。 本次事故的发生很显然是由王某造成的,承运人没有过错,所以客车公司不应赔偿李某携带的餐具毁损的损失问题2:合同法第三百零二条第二款规定 前款规定适用于按照规定免票、持优待票或者经承运人许可搭乘的无票旅客。 因此客车公司应赔偿张某支出的医药费问题3:除合同法第三百零二条规定的情形外,客车公司不赔偿责任。以为无票又未经许可的乘客之间没有合同关系,因此客车公司不赔偿陈某支出的医药费
2023-09-13 18:45:401

3道法律案例题,希望尽快给予回答,有高分!

(一)2015年3月2日下午14时,甲(男,15岁)欲抢夺同学乙(男,15岁)携带的手机(价值400元)时,乙用脚将甲踢开,致甲摔倒,造成轻微伤。事后,甲邀约丙(男,18岁)一起教训一下乙,二人将乙堵在学校附近,丙要求乙赔偿医药费,用木棍指着乙,说“不赔就打死你”。乙不同意,甲随即给了乙几拳,乙未还手。问题:1、对于甲、丙、乙三人的行为应当怎样定性?有哪些量处情节?对多个违法行为如何处理?请说明理由。乙属于正当防卫,不负法律责任。甲的行为属于敲诈勒索和欧打他人的行为。丙的行为属于敲诈勒索。甲的两个行为应该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分别裁定、合并执行,但不入所执行行政拘留。丙的行为应该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行政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当地派出所民警巡逻经过,直接将三人传唤至派出所。下午15时到达派出所后,甲、乙要求联系其家长,民警未予许可。民警分别询问三人后,发现各自陈述大不相同,便将三人叫在一起当面对质,继续询问调查。当晚22时,甲的母亲听说儿子在派出所,便赶来要求见儿子一面,派出所民警以甲正在接受调查为由拒绝。次日下午16时,民警结束调查。3日后,派出所对甲作出处以15日行政拘留的处罚并于当日执行,对丙未作处罚。问题:2、本案中公安机关及其办案民警的哪些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请说明理由。1、对未成年人不适用行政拘留。2、派出所对三人的留置调查超过了24小时传唤不应超过24小时。。3、甲作为未成年人,应准许其与监护人见面且甲、乙作为未成年人,接受询问应当有监护人在场。。4、如甲是初犯,对甲的抢夺行为,应作责成家长严加管教的处理。5、乙某推开张某是正当防卫,不承担责任。6、对丙某可作治安罚款处理。 (二)段某(男,25岁)与李某(女,24岁)建立恋爱关系后常因琐事争吵。2011年8月14日晚,李某与段某再次发生激烈争吵,段某将李某打伤,邻居赵某、韩某、王某三人前来劝架,将李某送至区医院并向公安机关报案。后经鉴定,李某为轻伤。公安机关以故意伤害罪对段某立案,并将段某传唤至公安机关进行讯问。传唤12小时期满后,公安机关将传唤期限延长至24小时。第一次讯问后,公安机关决定对段某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在取保候审期间,段某逃往外地。公安机关决定采取技术侦查措施对其电话进行监听,后将段某抓获,并将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变更为逮捕。公安机关在抓获段某后再次对其进行讯问时告知其有聘请律师的权利。段某的父亲为其聘请了律师许某,但律师要求会见段某时,公安机关以该律师不是段某所聘请为由予以拒绝。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期间,李某提出附带民事诉讼的请求,公安机关予以拒绝并告知其等待案件进入审判程序时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后李某与段某自愿进行和解。问题一:公安机关对段某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是否正确?请说明理由。不正确。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254条,技术侦查措施适用的范围为以下案件:1、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案件;2、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3、集团性、系列性、跨区域性重大犯罪案件;4、利用电信、计算机网络、寄递渠道等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以及针对计算机网络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5、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依法可能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6、公安机关追捕被通缉或者批准、决定逮捕的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追捕所必需的技术侦查措施不在其列问题二:公安机关将对段某采取的强制措施变更为逮捕是否正确?请说明理由不正确。段某逃跑。逮捕应当由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由人民法院决定,公安机关仅能执行,所以不能变更。问题三:除上述问题外,本案中公安机关办理案件的错误做法还有哪些?请指出并说明理由。1、 传唤12小时期满后,公安机关将传唤期限延长至24小时刑事诉讼法规定,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除了案情特别重大复杂,传唤拘传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2、 段某的父亲为其聘请了律师许某,但律师要求会见段某时,公安机关以该律师不是段某所聘请为由予以拒绝。公安机关违法。3、 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期间,李某提出附带民事诉讼的请求,公安机关予以拒绝并告知其等待案件进入审判程序时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第89条规定: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之前提起。公安机关违法。问题四:李某与段某自愿和解,公安机关应当如何进行处理?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第二百七十七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第二百七十八条 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第二百七十九条 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三)甲1999年3月因抢劫被判刑15年,2014年3月甲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2015年1月的一天,甲在某小区使用万能钥匙将价值30万元高档轿车开走兜风,后找到朋友乙告诉其自己偷了车,要求为其保管。乙让甲将车开到其位于郊区的库房内,并让甲将车钥匙交给其保管。一日乙在车内发现一个公文包,内有某国家机关印有绝密字样的文件三份、一张信用卡(背后写有密码)、一条金项链,乙为了炫耀将上述文件内容发布到互联网,将金项链据为己有并持该信用卡去商场刷卡购物达2万余元。后乙将该车以每月5000元的价格出租给其表弟丙使用,获利1万元。问题:1、甲、乙的行为构成何种犯罪?甲有何量刑情节?并说明理由。甲构成盗窃罪,属于累犯,应当从重处罚,根据《刑法》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乙明知车辆系甲盗窃而来,提供场所予以存放,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私自将车内物品据为己有,属于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并将窃得的信用卡使用,构成盗窃罪;乙又公文包内某国家机关印有绝密字样的文件内容发布到互联网,构成构成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及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应当数罪并罚。公安机关接到失主报案后将甲抓获并刑事拘留,羁押在看守所,乙在逃。甲的律师丙准备会见甲,看守所要求其提供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委托书以及丙的身份证复印件。丙按照要求提供并会见了甲。两天后,丙找到办案民警丁希望查阅案卷材料,在查阅过程中,丙经丁允许对案卷部分材料进行复印。后民警将甲提出看守所到公安机关讯问室再次进行讯问。根据甲的供述,民警戊、庚对乙的住所进行搜查,乙的妻子拒绝搜查,民警戊就让街道干部将乙的妻子带离,并和庚一起对乙的住所进行搜查,经搜查,未发现犯罪证据,民警戊、庚就返回单位,未制作检查笔录,口头向领导汇报了搜查情况。问题:2、公安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存在哪些错误,并说明正确做法。根据《刑事诉讼法》及《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的程序规定》的要求存在以下问题:⑴要求律师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错误,《刑诉法》规定: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⑵丁让丙查阅案卷材料,在查阅过程中,对案卷部分材料进行复印错误,《刑诉法》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⑶民警将甲提出看守所到公安机关讯问室再次进行讯问错误。《刑诉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被送交看守所羁押以后,侦查人员对其进行讯问,应当在看守所内进行。⑷搜查乙住所未依法审批搜查证错误,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⑸乙的妻子拒绝搜查,民警戊就让街道干部将乙的妻子带离,并和庚一起对乙的住所进行搜查错误,《刑诉法》规定:在搜查的时候,应当有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在场;⑹未制作搜查笔录错误,《刑诉法》规定:搜查的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由侦查人员和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如果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在逃或者拒绝签名、盖章,应当在笔录上注明。
2023-09-13 18:45:511

4000字法律案例分析

在这里http://wenku.baidu.com/view/320323c65fbfc77da269b1ea.html
2023-09-13 18:46:153

求 法律经典案例分析

某日深夜0时许,被告人丁某驾驶汽车,沿一座拱桥下坡时,由于拱桥桥面的自然供起遮挡视线,加之天黑,丁某未发现醉倒在拱桥另一侧下坡桥面的被害人李某,将李某碾压于车下。事后,丁下车查看,发现有一人躺在汽车下,想将被害人从车下拉出,但没有拉动,被告人就用千斤顶将车顶起,将被害人从车底拉出来丢弃在路边,驾车逃离现场。被害人李某后来被他人送到医院,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经法医鉴定,李某是由于内脏损伤,创伤性失血性休克死亡。交警大队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认定死者李某趴在桥下坡约5米(桥全长14米)处偏右位置,经开车试验,该位置在汽车上桥时是不能发现的,而在汽车从桥顶下坡,如果是夜里,就较难发现,即使发现也肯定来不及采取措施。分析一下这个案例。 我的个人分析: 我认为,这个案例可以分为两部分——丁某撞人,丁某逃逸。 撞人是意外事件。 我想请问的是:丁的逃逸行为应该如何界定?交通肇事罪的前提是:被告人违反交规,从而导致严重后果。而丁某并没有违反交规,也就不成立交通肇事罪。那么其行为应该属于什么? 大家都来讨论嘛~~~~~划清交通肇事罪与非罪,应着重把握以下两个方面:一是要看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有过失。如果行为人主观上有过失,可以构成交通肇事罪;如果行为人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交通事故,则不存在罪过,因而不能认定是犯罪。二是要看行为人有无违章行为,造成了多大的危害后果。行为人必须因交通肇事造成一定的后果,且对该后果负责的条件下,才能构成交通肇事犯罪。关于事故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二款的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2023-09-13 18:46:301

法律问题案例分析~紧急求助!

(1)如果调解失败,没有达成协议。2003年2月26日,赵某准备通过诉讼途径保护自己的权利。此时诉讼时效期间是否已经届满,为什么?诉讼时效没有超过。因为赵某于2002年4月30日请求了调解。属法定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我国法律规定:调解未达成和意的,诉讼时效自调解之日起重新计算。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为一年。也就是说赵某的诉讼时效应在2003年4月30日届满。所以赵某可以2月26日正常起诉。(2)如果调解成功,于2002年6月10日达成协议:周某于6月30日前向赵某赔偿医药费500元,并当面向赵某赔礼道歉。但周某未按协议所定的期限履行义务。此时,赵某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至何时届满?如果调解成功,周某未按调解协议履行义务,赵某应自履行期届满后一年内提起诉讼。赵某的诉讼有效期至2003年6月30日届满。
2023-09-13 18:46:401

法律案例 急求答案啊

坐等答案 很感兴趣~~
2023-09-13 18:47:274

法律案例分析

1.合同无效,生产性企业不具有相互借款的权利.甲企业所得到的借款为不当得利2.不承担责任.因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的,担保人无过错,不承担担保责任。3.不承担责任.丙丁为一般保证人,一般保证人具有先诉抗辩权.而甲未要求乙还款,故不承担责任;<物权法>第二百零二条 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故丁不承担责任.4.不承担,放弃物保,人保免责.且未经丙丁同意.5.可以,丙丁戊为连带保证.6.可以向赓请求偿还,丙丁为一般的连带保证.而赓为财产代管人。
2023-09-13 18:47:393

法律案例分析范文1500字左右

无业游民孙某为还赌债于某日晚将一刚下晚自习走在回家路上的中学生赵某拦住,持刀架在其脖子上要求赵某把钱拿出来。在此过程中,孙某忽然想起自己年轻求学时的辛酸,遂良心发现,觉得学生可怜,便抽身离开。看着拦路抢劫者离去的背影,怒气未消的赵某从地上捡起一石块将孙某砸伤。问:孙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为什么?赵某的行为是正当防卫吗?为什么? 刑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中止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在犯罪预备阶段或者在实行行为还没有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放弃犯罪:是指犯罪分子在犯罪过程中,出于自身意志而放弃犯罪的行为,所谓出于自身意志,是指犯罪分子出于自身认识的主观因素,而非出于非主观因素的外在因素而自动放弃犯罪的。 在此案中,孙某是在实施犯罪的过程中由于自身主观上的原因而不再对孙某进行抢劫,是属于自动放弃犯罪的,所以孙某的行为属于犯罪中止。 刑法第二十条对正当防卫作了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是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最重要的一点即时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不是尚未开始、已经停止或者实施终了的不法侵害,在此案中,孙某已经中止了犯罪,也就是不法侵害已经停止了,这时赵某用石块砸伤孙某的行为则属于故意损害他人身体,至于他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还要看他对孙某的损害程度,用石块砸人不一定会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但也有可能,这一点需要考虑;其次,还要看赵某的年龄是否已经满了14周岁,如果没有,是不会构成故意伤害罪的。
2023-09-13 18:47:512

求点经典的古代法律案例

甲告乙,诉乙检到甲的钱不还,大堂之上,乙矢口否认,并反诉甲诬告,县太爷问明案由,查知原告为当地地痞无赖,乙为当地杀猪买肉的,便命人打过一盆水,将银子丢到水了,这是水面泛出油花,县太爷当堂判决,屠夫乙胜诉,甲诬告罪成立,责杖40 理由:杀猪者每日满手油污,接触银子,银子上必有油污,放入水中必泛出油花,原告每日不务正业,手上必没有油污,所以做出如上判决
2023-09-13 18:48:043

法律案列

案例5::"虽然A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仍然是B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但A、B是两个不同的法人,小李的与A的合同因A的注销而失去了法律效力;“B公司成立后,却未与小李变更劳动合同”,小李与B间无合同关系,不受B的制约。B败诉。[学法不精,请见谅!我会努力的。]
2023-09-13 18:48:281

法律案例题

d
2023-09-13 18:48:375

法律 《案例分析》

根据2009年12月颁布(2010年4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78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1、主体——被害人李四和动物饲养人张三。客体——李某的身体权。内容——动物致人损害(须为饲养的动物;须有动物的加害行为;须有造成他人损害的事实;须有动物加害行为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2、动物饲养人李某。任何动物,其本性决定了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致人损害的危险。由于动物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对动物负有管束的义务,因而也就必须对动物所具有的危险性负责,保证其动物不至于造成他人损害。而一旦这种危险性造成损害,动物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应承担民事责任,除具有法定的抗辩事由外,不能免责。
2023-09-13 18:48:563

请严肃分析一个搞笑的法律案例

呵呵。既然你不拿这个当笑话看,那么咱们就来具体分析一下:1、移动公司没有侵权。2、需要注意的是,移动公司在印制传单时,其语义明显没有侮辱任何人的意思。3、该女子认为的侮辱,并叙述对其正常生活和工作造成了影响,这是其个人观点,换句话说,她所理解的受到了的侮辱,是被人们曲解以后的语句的意思,而不是原句的意思。4、由此可以看出,该女子应当以实际侵权人为被告,而不能以移动公司为被告。
2023-09-13 18:49:181

律师法案例分析

不符合法律规定,这种行为是教唆犯罪嫌疑人作伪证。
2023-09-13 18:49:413

在日常生活中有关法律的10个例子

买卖关系所形成的合同关系。向舍友借钱打欠条,形成了债权债务关系。与人发生口角,把人打伤,属于侵权。结婚需要达到法定条件,离婚需要法定标准,遵守《婚姻法》、《离婚法》。请求还款的诉讼要在以书面合同所规定的还款时间的两年内进行。过马路或者驾车时都要遵守交通安全法。继承要遵守继承法。员工上班要签劳务合同。家长对于到达义务教育年龄的儿童,有将儿童送至公立的学校就读,而对于将儿童送至私塾的家长,违反了义务教育法。家长有权看未成年人的日记,因为他们有监护权。捡到贵重物品而拒不还给失主,要追究刑事责任。过失杀人与故意杀人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同。贪污罪与侵占罪所涉及就是是否犯罪主体是国家公职人员。
2023-09-13 18:49:533

求8条简短法律案例

民商法案例 2008年10月3日,鄱阳县35岁的职工刘封平与同事李涛相约到自己家中饮酒,平时酒量还行的李涛喝了几杯啤酒后就觉得有点不舒服,但其认为自己酒量还行接着陪刘封平喝到晚上9时。后来刘封平将李涛送到离其家不远的路边,李涛自行回家。第二天刘封平才知道李涛因头部受伤,正在医院抢救,被诊断为“特重型颅脑损伤,创伤性休克。”公安局对李涛受伤一事进行了调查,但最终没有结果,也没有列犯罪嫌疑人。 刑法案例 2008年3月28日3时许,被告人楚某伙同于某、高某预谋盗窃后来到某市一超市准备实施盗窃。楚某一人先从超市后窗户进入超市,被居住在超市内的业主刘某发现,楚某用随身携带的尖刀威胁刘某,双方发生厮打。在厮打中,被告人楚某看见于某、高某站在窗外向超市内看时便喊:“进来,快点。”于某、高某就用石头将超市前门玻璃砸碎进入超市,楚某、高某用拳头击打刘某,将刘某制服后,于某和高某将收款台内的人民币49.50元以及香烟十条(价值人民币1 036元)抢走。 行政法案例 村民甲和村民乙因宅基地使用权争议申请镇政府处理。村民甲不服镇政府的土地处理决定,向县政府申请复议。县政府维持了该处理决定。在起诉期限内,镇政府认为该处理决定认定事实有误,于是撤销了该处理决定。村民乙不服,对镇政府的撤销决定提起行政诉讼,认为镇政府不能撤销经过上级政府复议维持的处理决定。 2008年3月1日,A税务局在检查中发现某公司在2007年度漏缴各种税款53000万元,遂作出处理决定:限甲公司十日缴清露缴各项税款及滞纳金89000元,逾期不缴的,将采取强制措施并处以罚款。后甲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未缴纳税款,A税务局依法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决定对甲公司处于漏缴税款2倍的罚款。甲公司收到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罚处罚决定书后在法定期限内没有履行,并既不申请行政复议,也没提起行政诉讼。为此,A税务局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税务行政处理决定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 经济法案例 1995年12月C公司向A银行某办事处申请贷款130万元,某投资公司(简称B公司)存入A银行办事处150万元,办成一年定期,以此为C公司提供担保。之后,C公司与A银行办事处签定了借款合同,期限10个月,B公司工作人员孙某在担保合同上签字并盖章。后经查明,担保合同上的公章和B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名章系孙某伪造,孙某与C公司的总经理武某涉嫌诈骗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一年后,B公司向A银行办事处支取存款,被拒付,由此形成诉讼。 程序法案例 张某与李某原系一对夫妻,经法院主持调解离婚,婚生儿子张某某(8周岁)由父亲张某独立抚养至成年,对李某行使探望权的次数、方式作出如下约定:如张某某在当地读书、生活,李某每年可以探望3次,如在外地,则不予探望。不久,张某到外地务工并将张某某一起带往该地,在该地就读、生活。后李某思子心切,希望探望儿子,张某以儿子在外地为由拒绝李某探望,因此李某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探望其儿子。 仲裁案例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和其他二人合伙承包一煤矿,并依法取得了经营权。期后,确定被申请人为该煤矿法定代表人。次年,其中一人将股权转让给现有股东,退出合伙。承包满一年,被申请人与煤矿所有者和另一公司签订了“一揽子协议书”,终止了承包经营。煤矿所有者同意支付给合伙人2800万元人民币,作为他们在煤矿经营期间的投入及解除承包关系的补偿。在协议生效后,煤矿所有者偿付了1600万元,余款尚未到位之际,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结算、分配问题产生分歧,申请人遂依协议及法律规定向本委提出仲裁申请。本委根据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所签协议中的仲裁条款,受理立案。 其他案例 1982年,实行林业生产责任制时,政府划给原告张某二块荒山进行经营管理,并于同年11月20日颁发给张某社员自留山使用证。张某在自留山上种植了林木。2007年5月,黄某(村小组会计)通知村民讨论收回张某自留山事宜。全村15户村民中有11户(每户由一人代表)参加会议,一致决定将张某经营管理的自留山收归集体所有并出卖山上部分林木。此后,黄某向相关单位申报办理采伐手续,以村小组的名义将原告自留山的林木以3200元价格卖给他人。3200元由黄某保管。张某向法院起诉,要求村小组赔偿3200元。
2023-09-13 18:50:151

求4个法律案例, 还有案例分析, 心得。

例1:王xx,王妻李x,女儿王x ,一次地震中,王xx失踪,妻李x按法定程序宣告王xx死亡,之后李x自行处理财产,并把女儿王x送与邻居,自己改嫁。一年后,王xx回来,要求与李x复婚,要回女儿和财产。问,王xx的要求能否实现?答案: 王某要求要回女儿和财产能够实现,但要求与李某复婚不能够实现。理由: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本案中李某已按法定程序宣告其死亡,符合本条规定。根据《民法通则》第二十四条 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或者确知他没有死亡,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对他的死亡宣告。本案中王某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死亡宣告,然后要回自己的女儿。第二十五条之规定, 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返还财产。依照继承法取得他的财产的公民或者组织,应当返还原物;原物不存在的,给予适当补偿。所以王某可以依法要求李某返还财产或者进行补偿。 例2:李某年满17周岁,是某厂的临时工,月收入800元。一天,李某未征得家长的同意,把价值2000多元的数码照相机送给好朋友程某。之后不久,李某因患精神分裂症,被宣告为无行为能力的人,其父母据此诉讼至法院,要求法院确认李某与程某的馈赠照相机的行为无效。 该馈赠行为是否有效?为什么? 法院应如何处理本案?答案:法院不应支持李某父亲的诉讼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一条的规定: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本案中,在实施影碟机买卖行为时,李某已满17周岁,并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因此,应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依法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无须征得其父母同意。故李、于二人的影碟机买卖合同是依法成立的有效合同。至于李某患精神分裂症,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发生在买卖合同订立之后,不影响该合同的效力。所以,李某父亲的诉讼请求不应得到法院的支持。例3:贺小红系儿童影星,年满9周岁,片酬颇丰。其父贺大明的亲弟贺二白,家居山区,生活较为困难。贺大明将贺小红的片酬3000元以贺小红的名义赠与贺二白。 因此这一民事行为是否有效,为什么? 答案:这一民事行为无效。民法通则规定,监护人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例4:2006年1月某日,本市田林路好又多超市内,姜女士正在采购速冻水饺。因多拿了几个塑料袋,姜女士与速冻柜台女营业员小张发生争执并动手,后被劝开。姜女士继续购物,并至收银台付款。不料。小张突然冲上前来对姜女士动手,后姜女士被送至医院,诊断为右锁骨骨折。要求: 1. 如果姜女士提起诉讼,可以要求的赔偿项目包括那些? 项目名称解释以及依据并初步确定各项的赔偿金额 2. 姜女士需要状告的对象是谁?商场还是小张?理由 3. 请介绍合同纠纷与侵权纠纷的联系与区别 分析本案所涉及的是哪种纠纷,理由答案: 1、医疗费用,相关交通住院伙食费用,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如果有残疾的要根据伤残等级赔偿伤 残费,残疾辅助器具费。 2、如果按照侵权来告,可以列商场为被告,营业员的侵权行为是在履行职务过程中作出的。商场应当承担职务侵权责任。 3、本案可以认为是两者的竞合。是明显的侵权,也是在消费合同过程中的合同纠纷,商场没有履行保障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的安全之义务。 实践当中,一般都将单位和个人都起诉在内。并且现在法院也通常会判商场和营业员共同承担责任。最近有一个很类似的案例,共享一下: “北京公交售票员掐死少女案”告一段落:法院判定公交车上司乘人员均负有责任,与公交公司共同赔偿死者家属55万余元。此前,肇事售票员已被判处死缓,死者家属提出337万余元的赔偿要求。 本报讯 (记者 傅沙沙)曾引起广泛关注的“公交售票员掐死少女案”的民事索赔部分近日有了结果——海淀法院认定,726公交车的司机韩某与另一售票员吴某对小晏的死也负有一定责任,故判决北京巴士股份有限公司与售票员朱玉琴共同赔偿死者小晏的父母55万余元,其中包括精神损失费10万元。 2005年10月,13岁的小晏与父母到新街口买衣服,随后搭乘726路公交车回家。 途中,她因票务纠纷与售票员朱玉琴发生争执,被朱玉琴掐住脖子昏死过去。去年5月,肇事售票员朱玉琴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市一中院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半年后,小晏父母向北京巴士股份有限公司及事发车上该公司3名司乘索赔损失337万余元。 小晏母亲说,女儿与朱玉琴发生冲突后,司机韩某立刻停车,但并未制止朱的暴行,反而上前推搡小晏。小晏晕倒后口吐白沫,尽管老两口苦苦哀求司机与售票员送女儿去医院,但遭拒绝,司机还称要拉他们去总站罚款。当他们在其他乘客帮助下打车将女儿送到医院时,已错过最佳救治时机,小晏经抢救无效死亡。 庭审中,一名来自辽宁的证人证实了小晏母亲的说法,并称司机韩某当时还在车上拉偏架,对小晏实施了人身侵害。二人的律师也当庭向小晏父母道歉,表示两名司乘人员才工作一年,对意外的预见和处理经验不足。 法院审理后认为,朱玉琴直接实施侵害行为致小晏死亡,车上其他的司售人员未能及时制止,还拒不协助将小晏送往医院救治,对小晏形成了共同侵权,由于二人当时举动属职务行为,故巴士公司应承担相应责任。
2023-09-13 18:51:311

法律案例分析,案例如下,麻烦帮忙..急!!!

1:A与甲、乙、丙是债权债务关系,A为债务人,甲、乙、丙是债权人,后因A将酒店的音响设备作价6万元抵偿给以上三人,至此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因得到清偿而终止;甲与丁之间是买卖合同关系;2:酒店与原被告三方以音响抵债的协议是有效的——双方的协议符合生效要件。3:甲未经乙和丙的同意出卖音响,买受人丁能否取得所有权——不一定;除丁不知道该音响设备系甲、乙、丙三人共有外,其他情形时丁不能取得所有权(除非征得乙、丙的同意);4:A:在甲与丁之间的买卖合同有效的前提下,甲补偿丙1万元及其利息;理由是音响设备系甲、乙、丙三人共有,甲无权单独处分,为此甲存在过错,应当承担赔偿丙损失的责任,而乙只得到自己应得的一份,且在此事件中无过错,故不用承担责任;B:在甲与丁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的前提下,双方X日内返还财物(即恢复到合同订立前的状态)。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2023-09-13 18:51:471

给教师的一百条建议的好词佳句

1.形容老师的好词好句好段100 祝愿 加减乘除,算不尽您作出的奉献!诗词歌赋,颂不完对您的崇敬!您用知识甘露,浇开我们理想的花朵;您用心灵清泉,润育我们情操的美果。 在这不寻常的节曰里,献上我们深深的祝福! 每年,我把第一缕春光和贺年卡一起寄给您;我亲爱的老师,愿春天永远与您同在! 园丁--崇高的称号。看那枝头绽放的鲜花,是您辛勤的汗水灌浇。 祝福您:桃李满天下,春晖遍四方! 阳光普照,园丁心坎春意暖;雨露滋润,桃李枝头蓓蕾红。--祝您教师节愉快。 您是园丁,为祖国山川添秀色;您如春雨,润育桃李,神州大地尽芳菲。在这喜庆的节曰里,让我献上一支心灵的鲜花,向您表达衷心的祝愿。 用满天彩霞谱写颂歌,用遍地鲜花编织诗篇,也表不尽我们对老师节曰的祝贺! “桃李满天下”,是教师的荣耀。--值此曰丽风清、秋实累累的园丁佳节,敬祝老师康乐如意,青春永葆! 我不是您最出色的学生,而您却是我最尊敬的老师。 在您的节曰里,我要把一份崇高的敬意献给您。 敬爱的老师,您的谆谆教诲如春风,似瑞雨,永铭我心。 我虔诚地祝福您:康乐、如意! 我们从幼苗长成大树,却永远是您的学生。在您花甲之年,祝您生命之树常青。 您因材施教,善启心灵。我们捧着优异的成绩,来祝贺您的胜利! 老师,祝您教育的学生,人才济济,精英辈出。 老师,您是真诚的、善良的、美好的。愿所有同学的心扉都向您敞开。 愿我这小溪的乐音,永远在您深邃的山谷中回响。 海水退潮的时候,把五彩的贝壳留在沙滩上。 我们毕业的时候,把诚挚的祝愿献给老师。 仰慕 您用火一般的情感温暖着每一个同学的心房,无数颗心被您牵引激荡,连您的背影也凝聚着滚烫的目光…… 您不是演员,却吸引着我们饥渴的目光;您不是歌唱家,却让知识的清泉叮咚作响,唱出迷人的歌曲;您不是雕塑家,却塑造着一批批青年人的灵魂……老师啊,我怎能把您遗忘! 刻在木板上的名字未必不朽,刻在石头上的名字也未必流芳百世;老师,您的名字刻在我们心灵上,这才真正永存。 您的思想,您的话语,充溢着诗意,蕴含着哲理,又显得那么神奇――呵,在我的脑海里,它们曾激起过多少美妙的涟漪! 您推崇真诚和廉洁,以此视作为人处世的准则。您是我们莘莘学子心目中的楷模。 我崇拜伟人、名人,可是我更急切地把我的敬意和赞美献给一位普通的人――我的老师您。 您对我们严格要求,并以自己的行动为榜样。 您的规劝、要求,甚至命令,一经提出,便要我们一定做到,然而又总使我们心悦诚服,自觉行动。这就是您留在我心中的高大形象。 在我的心目中,您是最严厉的父亲,又是最慈祥的妈妈;您是无名英雄,又是教坛名师。 您的音容笑貌,时时闪现在我的眼前;您是品行人格,永远珍藏在我记忆的深处。 啊,老师――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唯有这光辉的名字,才有着像大海一样丰富、蓝天一样深湛的内涵! 老师,这个光彩夺目的名称,将像一颗灿烂的明星,永远高悬在我们的胸中。 即使我两鬓斑白,依然会由衷地呼唤您一声――老师!在这个神圣而崇高的字眼面前,我永远是一个需要启蒙的学生! 在生活的大海上,老师,您就像高高的航标灯,屹立在辽阔的海面上,时时刻刻为我们指引着前进的航程! 毫不吝惜地燃烧自己,发出全部的热,全部的光,全部的能量。 老师,您像红烛,受人爱戴,令人敬仰! 有人说,师恩如山,因为高山巍巍,使人崇敬。我还要说,师恩似海,因为大海浩瀚,无法估量。 您在学生的心目中,是“真的种子,善的信使,美的旗帜”。 您是严冬里的炭火,是酷暑里的浓荫洒湍流中的踏脚石,是雾海中的航标灯――老师啊,您言传身教,育人有方,甘为人梯,令人难忘! 仰之弥高,钻之弥坚。 ――《论语·子罕》 新竹高于旧竹枝,全凭老干为扶持。明年再有新生者,十万龙孙绕凤池。 ――〖清〗郑燮 致谢 人生旅程上,您丰富我的心灵,开发我的智力,为我点燃了希望的光芒。谢谢您,老师! 春雨,染绿了世界,而自己却无声地消失在泥土之中。 老师,您就是滋润我们心田的春雨,我们将永远感谢您。 老师,您是海洋,我是贝壳,是您给了我斑斓的色彩……我当怎样地感谢您! 踏遍心田的每一角,踩透心灵的每一寸,满是对您的敬意。 有如从朔风凛冽的户外来到冬曰雪夜的炉边;老师,您的关怀,如这炉炭的殷红,给我无限温暖。我怎能不感谢您? 对于您教诲的苦心,我无比感激,并将铭记于心! 天海角有尽处,只有师恩无穷期。 感谢您,老师! 您用心中全部的爱,染成了我青春的色彩;您用执著的信念,铸成了我性格的不屈……老师,我生命的火花里闪耀着一个您! 鸟儿遇到风雨,躲进它的巢里;我心上有风雨袭来,总是躲在您的怀里--我的师长,您是我遮雨的伞,挡风的墙,我怎能不感谢您! 没有您的慷慨奉献,哪有我收获的今天。十二万分地感谢您,敬爱的老师。 您送我进入一个彩色的天地,您将我带入一个无限的世界……老师,我的心在喊着您,在向您敬礼。 把精魂给了我,把柔情给了我,把母亲般的一腔爱给了我……老师,您只知道给予而从不想收取,我怎能不向您表示由衷的敬意? 您的。 2.关于老师的好词好句 老师就像蜡烛,燃烧自己,照亮别人。 我们是祖国的花朵,老师是辛勤的园丁。 老师像一座通向知识海岸的长桥。 老师像一支蜡烛,燃烧了自己,照亮了我们。 老师像一棵大树,为我们遮风挡雨。 老师,大家都说您培养着祖国的栋梁; 我却要说,您就是祖国的栋梁。 正是您,支撑起我们一代人的脊梁! 您像一支红烛,为后辈献出了所有的热和光! 您的品格和精神,可以用两个字就是 ——燃烧!不停的燃烧! 啊,有了您,花园才这般艳丽,大地才充满春意! 老师,快推开窗子看吧,这满园春色,这满园桃李,都在向您敬礼! 如果没有您思想的滋润,怎么会绽开那么多美好的灵魂之花啊, 老师,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有谁不在将您赞扬! 老师,您是美的耕耘者,美的播种者。 是您用美的阳光普照,用美的雨露滋润, 我们的心田才绿草如茵,繁花似锦! 老师,如果把您比作蚌,那么学生便是蚌里的砂粒; 您用爱去舐它,磨它,浸它,洗它…… 经年累月,砂粒便成了一颗颗珍珠,光彩熠熠。 您像一支蜡烛,虽然细弱,但有一分热,发一分光,照亮了别人,耗尽了自己。 这无私的奉献,令人永志不忘。 您的爱,太阳一般温暖,春风一般和煦,清泉一般甘甜。 您的爱,比父爱更严峻,比母爱更细腻,比友爱更纯洁。 您——老师的爱,天下最伟大,最高洁! 如果我们是船,那老师就是帆,引领我们在知识的海洋里不断向前;如果我们要踏上旅途,那老师就像我们手持的蜡烛,照亮我们在学习上那坎坷不平的路。 您让我们打开心灵的窗户,您让我们拥有精神的支柱,您送我们走上学习的道路,给予我们无穷的鼓舞。老师,我们将永远把您记住。 老师,您是美的耕耘者,美的播种者。是您用美的阳光普照,用美的雨露滋润,我们的心田才绿草如茵,繁花似锦!您为花的盛开,果的成熟忙碌着,默默地垂着叶的绿荫!啊,老师,您的精神,永记我心! 您给了我们一杆生活的尺,让我们自己天天去丈量;您给了我们一面模范行为的镜子,让我们处处有学习的榜样。 您是大桥,为我们连接被割断的山峦,让我们走向收获的峰巅;您是青藤,坚韧而修长,指引我们采撷到崖顶的灵芝和人参。当苗儿需要一杯水的时候,绝不送上一桶水;而当需要一桶水的时候,也绝不给予一杯水。 适时,适量地给予,这是一个好园丁的技艺。我的老师,这也正是您的教育艺术。 不计辛勤一砚寒,桃熟流丹,李熟技残,种花容易树人难。幽谷飞香不一般,诗满人间,画满人间,英才济济笑开颜。 老师,您用人类最崇高的感情--爱,播种春天,播种理想,播种力量……用语言播种,用彩笔耕耘,用汗水浇灌,用心血滋润,这就是我们敬爱的老师崇高的劳动。 您工作在今朝,却建设着祖国的明天;您教学在课堂,成就却在祖国的四面八方。 老师,如果把您比作蚌,那末学生便是蚌里的砂粒;您用爱去舐它,磨它,浸它,洗它……经年累月,砂粒便成了一颗颗珍珠,光彩熠熠。 您的教师生涯,有无数骄傲和幸福的回忆,但您把它们珍藏在心底,而只是注视着一待开拓的园地。 假如我是诗人,我将以满腔的热情写下诗篇,赞美大海的辽阔和深远。并把它献给您--我的胸怀博大,知识精深的老师。 教师是火种,点燃了学生的心灵之火;教师是石级,承受着学生一步步踏实地向上攀登。 您像一支蜡烛,虽然细弱,但有一分热,发一分光,照亮了别人,耗尽了自己。 这无私的奉献,令人永志不忘。您讲课的语言,悦耳像叮咚的山泉,亲切似潺潺的小溪,激越如奔泻的江流…… 春蚕一生没说过自诩的话,那吐出的银丝就是丈量生命价值的尺子。 敬爱的老师,您从未在别人面前炫耀过,但那盛开的桃李,就是对您最高的评价。 您的爱,太阳一般温暖,春风一般和煦,清泉一般甘甜。 您的爱,比父爱更严峻,比母爱更细腻,比友爱更纯洁。您--老师的爱,天下最伟大,最高洁。 萤火虫的可贵,在于用那盏挂在后尾的灯,专照别人;您的可敬,则在于总是给别人提供方便。 是谁把雨露撒遍大地?是谁把幼苗辛勤哺育?是您,老师,您是一位伟大的园丁!看这遍地怒放的鲜花,哪一朵上没有您的心血,哪一朵上没有您的笑影。 3.关于感谢老师的好词好句好段 敬爱的老师: 你好! 感恩的心,感谢有您! 是谁似轻燕捎来春的气息?是您,满载一身清辉的您! 是谁在荆棘的荒野里开垦?是您,一直笔耕不辍的您! 是谁像柔风细柳,抚慰一颗颗懵懂的心?是您,可亲可敬的老师! 您有如海广阔的胸怀,您有天下父母的博爱,您有世界最珍贵的财富——知识。 或许您就是智慧的化身,是文化的使者,满怀高度的责任与贡献,降临人世来传播文化的精髓,输送思想的养料。 曾记得在月光皎洁的夜晚,漫步您的窗前,屋内是您那徘徊的身影。 您苦苦地思索着,只为一个个难题。那整齐的书桌上是盏困倦的灯,发出吱吱的微响。 风儿不经意翻开您的教案,映在窗上是行行密密麻麻的字。 这就是您在教学路上留下的印记;这就是您在挥划未来蓝图的神圣的每一笔;这就是您在无私奉献的铁据! 漫漫的求学路,每一次都记载着您给予的感动;曲折的人生路,每一步都有您真心的叮咛和呵护。 您用知识的全部浇灌一颗颗含苞待放的心,您用毕生的爱,温暖一颗颗曾经冷落寂寞的心 ;您用天下最美的语言,将一个个心结打开,您用美丽的彩虹横跨我们彼此的心田。 在您的帮助下,一颗颗童心日益成熟,仰天长望,有着腾飞的欲望;临渊俯鱼,有着遨游的梦想。 您给予我们奋斗前进的动力,您的谆谆教诲,您的知识精髓在我们内心深处筑起财富的雕塑。 您就是如此伟大,您培育了一个个精英,时代俊杰。 您用自任的渺小塑造伟大,您用自觉的平凡点缀美丽;您用弯曲的脊背创造神话。 流水匆匆,秋风吹落您年轻的容颜;岁月无情,夏月晒弯您健朗的脊背;冬雪 皎皎,覆盖了您那黑发。 但您“教书育人”的精神依旧抖擞焕发,不减当年。 斗转星移,世道万变;但不变的是那份闪着金光的师生情,那颗饱含复杂感情的感恩之心。 那是恩,是教育之恩,是启蒙之恩,是滴水当以涌泉相报的师恩。 它是情,是师生之情,亦是朋友情,也是那“非授之以肌肤,但传之以智慧”的“父母情”。 这是一份经得起时间考验,承受得住空间局限的恩情。 即使在黑夜,也永远忘不了在黑夜中摸索的手;即使是在人生腾达、立群峰以俯瞰天下的神圣时刻,也忘不了您在落泪时送来的片片春语;即使在为学业不顺而苦恼之日,也忘不了您那希冀的目光、鼓励的微笑。 您的每一次问候,每一次帮助,每一次关怀,都深深铭刻在我们的记忆里。 即使是暴雨来袭,即使是黄沙卷起,也带不走那颗感恩的心,那份真诚的、肃穆的敬意! 老师您是否看到那摇上树梢的月儿,它带着我的一片感恩之心和我最真挚的祝福:愿您天天有鲜花相伴,夜夜有星辰共随,也愿您在人生的大道上平平安安、快快乐乐! 此致 敬礼! 您的学生。 4.给老师的一百条建议的内容 苏霍姆林斯基给老师的一百条建议1、请记住:没有也不可能有抽象的学生2、教师的时间从哪里来?一昼夜只有24小时3、教师的时间和教学各阶段的相互依存性4、把基础知识保持在学生的记忆里5、“两套教学大纲”,发展学生思维6、谈谈对"后进生"的工作7、知识--既是目的,也是手段8、关于获取知识9、怎样把学生从事实引导到抽象真理10、第一次学习新教材11、思考新教材是上课的一个阶段12、怎样使检查家庭课业成为学生有效的脑力劳动13、评分应当是有分量的14、不要把学习之母变成后娘15、怎样检查练习本16、学科教学中的学生积极活动的内容17、教给学生观察18、怎样靠阅读扩充知识19、阅读是对"学习困难的"学生进行智育的重要手段20、不要让能力和知识关系失调21、兴趣的秘密何在22、争取学生热爱你的学科23、怎样把思想同自尊感融为一体24、谈谈学生的智力生活25、想克服负担过重现象,就得使学生有自由支配的时间 26、要教会儿童利用自由支配的时间27、让每一个学生都有最喜欢做的事28、用劳动的爱好来教育学生29、怎样使学生注意力集中30、谈谈直观性问题31、给准备教一年级的教师的建议32、怎样在学龄前期研究儿童的思维33、给刚参加学校工作的教师的几点建议34、怎样发展儿童的思维和智力35、怎样培养记忆力36、要爱惜和发展青少年的记忆力37、培养儿童对图画的爱好38、怎样训练儿童流利地书写39、教给儿童用左、右手都会工作40、动手和智慧41、智育的真谛42、怎样学习别的教师的经验43、怎样才能使儿童愿意好好学习44、给复式教学的学校教师的建议45、教师应当写哪些计划46、关于写教师日记的建议47、怎样培养脑力劳动中的自我纪律48、要思考,不要死记!49、要让学生掌握学习的工具50、学生负担过重的奥秘在哪里 51、要使知识"活起来" 52、为什么学生感到越学越难了呢? 53、学习愿望是学生学习活动的重要动因54、怎样使小学生愿意学习55、逐步养成儿童从事紧张的创造性脑力劳动的习惯56、让孩子们心里的诗的琴弦响起来57、带孩子们做环球"旅行"58、"思维课"--到自然界去“旅行”59、识字教学应当跟图画紧密结合起来60、必须教会少年阅读61、一年级数学教学中的思维训练62、让学生生活在思考的世界里63、教师要把学生的脑力劳动放在注意的中心64、在课堂上怎样指导学生的脑力劳动65、让学生进行独立的脑力劳动--研究性学习法 66、劳动和智力发展67、通过劳动发展学生的个人才能和爱好68、一般发展与掌握基本知识69、教学中的随意识记和不随意识记70、要敢于鼓励学生"超大纲"71、教学方法问题72、少年期学生思维活动的特点73、青年期学生思维活动的特点74、学生应当掌握的最重要的技能和技巧75、教师,要爱护儿童对你的信任76、怎样对待学习有困难的儿童77、怎样教会头脑迟钝的学生解应用题78、一个"差生"的"思维的觉醒"79、教育和自我教育80、要保持"水源的清洁"81、全面发展教育思想的一些问题82、关心儿童的健康,是教育者的最重要的工作83、"思考之室"--我们的阅览室84、我们的"家长学校"85、农村学校的特殊使命86、致未来的教师87、谈谈教师的教育素养88、教师们的教育观点的一致89、怎样听课和分析课90、我怎样写教育日记91、我怎样领导教师集体的创造性劳动92、我的简单经历、在职进修和我们办学的一些成绩93、关于和谐的教育的一些想法94、劳动教育和个性全面发展95、提倡教师在日常工作中做一些科学研究96、我怎样研究和教育学习最差的学生97、怎样教育学生热爱劳动98、课堂教学与课外阅读99、怎样使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保持一致100、提高教学质量的几个问题。 5.有关赞美老师的好词好句好段 1、您的工作在今朝,却建设着祖国的明天;您的教学在课7a686964616f31333335333731堂,成就却是在祖国的四面八方。 2、您的岗位永不调换,您的足迹却遍布四方;您的两鬓会有一天斑白,您的青春却百年不衰。 3、在我们从幼稚走向成熟,从愚昧走向文明的路上,您用生命的火炬,为我们开道。 4、教师的春风,日日沐我心 5、一位好老师,胜过万卷书。 6、亲爱的老师,您那赤诚的爱,唤醒了多少迷惘,哺育了多少自信,点燃了多少青春,摧发了多少征帆。 7、鹤发银丝映日月,丹心热血沃新花。 8、一日为师,终身为父。 9、片言之赐,皆我师也。 10、园丁,崇高的称号,祝您桃李满天下,春晖遍四方。 11、江河把我们推向浩瀚的大海,曙光给我们带来明媚的早晨;亲爱的老师,您把我们引向壮丽的人生。 12、老师,人说您在培育祖国的栋梁,不如说您就是祖国的栋梁,正是您,支撑起我们一代人的脊梁。 13、老师,是美的耕耘者,美的播种者。是您用美的阳光普照,用美的雨露滋润,我们的心田才绿草如茵,繁花似锦。 14、您的爱,太阳一般温暖,春风一般和煦,清泉一般甘甜。您的爱,比父爱更严峻,比母爱更细腻,比友爱更纯洁。您——老师的爱,天下最伟大,最高洁。 15、老师,我们身上散发的智慧之光,永远闪烁着您亲手点燃的火花 。表现了出了老师的奉献精神,相信只要学过这首诗都能体会到这种意境。 6.描写“老师”的好词好句有哪些 老师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历来受到世人的百尊崇,赞美老师的语句更是数不胜数。 赞美老师的好词: 德高望重、兢兢业业、尽心尽力、一丝不苟、文思敏捷 、桃李争妍、默默无闻度、孜孜不倦、德才兼备、春风化雨、润物无声、循循善诱、潜移默、和蔼可亲、无微不至、勤勤恳恳、良师益友、桃李芬芳、教导有方、辛勤劳碌、能者为师 赞美老师的好句: 您的工作知在今朝,却建设着祖国的明天;您的教学在课堂,成就却是在祖国的四面八方。 您的岗位永不调换,您的足道迹却遍布四方;您的两鬓会有一天斑白,您的青春却百年不衰。 在我们从幼稚走向成熟,从愚昧走向文明的路上,您用生命的火炬,为我们开道。 园丁,崇高的称号,祝您桃李满天下,春晖遍四方。 老师,人说您在内培育祖国的栋梁,不如说您就是祖国的栋梁,正是您,支撑起我们一代人的脊梁。 老师,是美的容耕耘者,美的播种者。是您用美的阳光普照,用美的雨露滋润,我们的心田才绿草如茵,繁花似锦。 7.给老师的一封信、好词好句 看着日记上批的“感恩”两个字,脑海里不由得浮现出您的形象: 您不顾严寒酷暑遨游在书海里,捕捞着珍珠翠玉,毫无保留地将她们散发给我们;您不顾坎坷崎岖,走在乡间的小路上,采撷柔柔清风,拂过我们迷蒙的心田; 您不顾唇干口燥,立在三尺讲台旁,辛勤耕耘黑土,让我们茁壮成长…… 您的恩情,恰似闪闪发光的宝石,珍藏在我的心底,永不褪色、消失。 是的,学生感恩于老师,乃天经地义,那老师有没有想过要感恩于学生呢? 或许您会想,学生既没有给我金钱,又没有送我礼物,更没有给予生活上的帮助,何恩之有啊? 不错,这些都是事实,但您也要看到: 正因为有了学生渴求知识的需求,才有了教师这个职业,才有了老师发挥作用的余地,才有了你们的工作岗位,这是不是恩情? 正因为有了学生的不足、困难,你们才有了教诲帮助他人的机会,这算不算恩情? 正因为有了学生的进步、成绩,你们才实现了自身的价值,这有没有恩情?你们这些,都是学生给予的,怎能说学生无恩于老师呢? 一个老师,如果真正感恩于学生,那他就不只是传授知识给学生,他会俯下身子,与学生平等交流;他会充满爱心,关怀每一个差生;他会不惧怕困难,与学生共担风雨……老师,这一切您都做得到! 人们常说要感恩于身边的每一个人,这是因为从某个角度来看,身边的每一个人都对我们有恩。相互感恩,就会让矛盾越走越远;相互感恩,就会让心灵越走越近。 在一所学校里,如果老师与学生相互感恩,领导与老师相互感恩,那里一定是个充满关爱的和谐校园;如果一个人总以施恩于人、等待回报的心理与人交往,不就会带来猜疑、报怨乃至愤恨吗?那还能叫和谐的人际关系吗? 尊敬的老师,我们就要告别您了,您的教育和恩情将会变作我们奋发向上、报效社会的动力。 临别之际,我也送您一句话:做一个感恩于学生的老师,用自己的努力去构建和谐班级、和谐校园。这是您能做到的,一定能做到的 给分 8.我个老师提建议100个字 老师,我想对您说…… 首先我要感谢您为我们健康成长付出那么多心血.您为了上好一节课,不知要花多少时间找资料,备课,常常忙到深夜.有时帮助同学解决不守纪律的问题,耐心找同学谈话,一讲就讲好久.您讲课那么生动形象,我们都爱听…… 平时,时间总是那么的匆匆,总是没有时间给您提建议,今天,我就用作文的方式来给您几点建议.我想提的第一点建议是:下午两节课之后,有事的同学在学校里完成任务,没事的同学就放学回家,希望您不要再加课了.比如说有一次,放学时已经很晚了,弄得我七点半才吃晚饭.每天还有家庭作业,家庭作业一多,睡觉的时间就短,睡觉时间一短,一天上课就没精神,上课没精神学习就搞不好.所以,我建议您以后别再加课了 第 二点建议:我希望您别体罚学生.我现在也是学生,能体会被体罚的感受,如果别人有一丁点错误,您就体罚的话,他会不服的.在这里我不是说您随时都不能体罚同学,体罚同学必须拥有充分的证据.因为现在正是我们的青春期发育阶段,逆反心理极强,所以您必须有充分的证据和服人的道理才能体罚同学,从而使同学心服口服.第三点建议:希望您不要拖堂.有一次打了下课铃,我本来要急着去“方便”,却遇到了您拖堂,好久不下课,那一次我真的。
2023-09-13 18:49:101

什么是人文景色...?

又有景又有文字
2023-09-13 18:49:131

曾巩的《咏柳》表现了什么态度

曾巩的《咏柳》则运用的是拟人化的手法,把柳树比作朝廷中的奸臣,描绘出了他们得意时的形态:“柳絮漫飞,蒙蔽日月”,这跟奸臣施展伎俩蒙蔽皇上是相通的。其一、二句描写凌乱柳枝,虽“未变初黄”, 方吐新芽,却凭借春风吹拂而乱舞狂飘。诗中巧用比拟之修辞手法,抨击、嘲讽、蔑视其“乱条”,即所谓趋炎附势,得志一时之小人。其三、四句描写飞花(柳絮)既飘忽摇摆,亦妄图遮天蔽日。岂不知秋天的清霜能令柳枝枯萎,廓清澄宇。此即本诗的寓意。小人得势是有依仗的,朝中的小人得势是依仗皇上,狐假虎威,张狂至极,而柳枝是依仗春风,因此引起诗人的联想。曾巩身处北宋中叶,际此民族、社会矛盾趋于尖锐复杂之时。虽纵有满意腹经纶,亦未能力挽狂澜。且眼观世风日下,人情刻薄;又目睹封建官吏,互相倾轧。争名夺利人,乃蝇营狗苟;忧国忧民者,则其志难伸。故而以诗抒情,以物明理,鞭笞一种现象。这首诗把柳絮飞花的景色写得十分生动。柳絮在东风相助之下,狂飘乱舞,铺天盖地,似乎整个世界都是它的了。抓住了事物的特色。使之性格化了,使人看到一个得志便猖狂的形象。 咏柳 曾巩 北宋 乱条犹未变初黄,倚得东风势便狂。解把飞花蒙日月,不知天地有清霜。
2023-09-13 18:49:141

网约车发展存在哪些问题,政府应如何监管

你好,2016网约车新政具体内容有:7月28日下午,《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揭开面纱,网约车新政将于11月1日起实施。下面一起来看看此次网约车新政新规全文吧!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和互联网融合发展,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保障运营安全和乘客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经营服务,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网约车经营服务,是指以互联网技术为依托构建服务平台,整合供需信息,使用符合条件的车辆和驾驶员,提供非巡游的预约出租汽车服务的经营活动。  本办法所称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以下称网约车平台公司),是指构建网络服务平台,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企业法人。  第三条 坚持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适度发展出租汽车,按照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的原则,有序发展网约车。  网约车运价实行市场调节价,城市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实行政府指导价的除外。  第四条 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全国网约车管理工作。  各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网约车管理工作。  直辖市、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人民政府指定的其他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具体实施网约车管理。  其他有关部门依据法定职责,对网约车实施相关监督管理。  第二章网约车平台公司  第五条 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应当具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二)具备开展网约车经营的互联网平台和与拟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信息数据交互及处理能力,具备供交通、通信、公安、税务、网信等相关监管部门依法调取查询相关网络数据信息的条件,网络服务平台数据库接入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监管平台,服务器设置在中国内地,有符合规定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三)使用电子支付的,应当与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签订提供支付结算服务的协议;  (四)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  (五)在服务所在地有相应服务机构及服务能力;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外商投资网约车经营的,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应当符合外商投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六条 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应当根据经营区域向相应的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申请表(见附件);  (二)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资信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属于分支机构的还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外商投资企业还应当提供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四)服务所在地办公场所、负责人员和管理人员等信息;  (五)具备互联网平台和信息数据交互及处理能力的证明材料,具备供交通、通信、公安、税务、网信等相关监管部门依法调取查询相关网络数据信息条件的证明材料,数据库接入情况说明,服务器设置在中国内地的情况说明,依法建立并落实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的证明材料;  (六)使用电子支付的,应当提供与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签订的支付结算服务协议;  (七)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文本;  (八)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首次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应当向企业注册地相应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前款第(五)、第(六)项有关线上服务能力材料由网约车平台公司注册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商同级通信、公安、税务、网信、人民银行等部门审核认定,并提供相应认定结果,认定结果全国有效。网约车平台公司在注册地以外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应当提交前款第(五)、第(六)项有关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结果。  其他线下服务能力材料,由受理申请的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  第七条 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实施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第八条 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对于网约车经营申请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明确经营范围、经营区域、经营期限等,并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  第九条 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向申请人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第十条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在取得相应《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并向企业注册地省级通信主管部门申请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后,方可开展相关业务。备案内容包括经营者真实身份信息、接入信息、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等。涉及经营电信业务的,还应当符合电信管理的相关规定。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自网络正式联通之日起30日内,到网约车平台公司管理运营机构所在地的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指定的受理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第十一条 网约车平台公司暂停或者终止运营的,应当提前30日向服务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书面报告,说明有关情况,通告提供服务的车辆所有人和驾驶员,并向社会公告。终止经营的,应当将相应《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交回原许可机关。  第三章网约车车辆和驾驶员  第十二条 拟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7座及以下乘用车;  (二)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  (三)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  车辆的具体标准和营运要求,由相应的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按照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的发展原则,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三条 服务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依车辆所有人或者网约车平台公司申请,按第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审核后,对符合条件并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的车辆,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城市人民政府对网约车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四条 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  (二)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三)无暴力犯罪记录;  (四)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五条 服务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依驾驶员或者网约车平台公司申请,按第十四条规定的条件核查并按规定考核后,为符合条件且考核合格的驾驶员,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第四章网约车经营行为  第十六条 网约车平台公司承担承运人责任,应当保证运营安全,保障乘客合法权益。  第十七条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保证提供服务车辆具备合法营运资质,技术状况良好,安全性能可靠,具有营运车辆相关保险,保证线上提供服务的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的车辆一致,并将车辆相关信息向服务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报备。  第十八条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保证提供服务的驾驶员具有合法从业资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根据工作时长、服务频次等特点,与驾驶员签订多种形式的劳动合同或者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维护和保障驾驶员合法权益,开展有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服务规范、安全运营等方面的岗前培训和日常教育,保证线上提供服务的驾驶员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的驾驶员一致,并将驾驶员相关信息向服务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报备。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记录驾驶员、约车人在其服务平台发布的信息内容、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订单日志、上网日志、网上交易日志、行驶轨迹日志等数据并备份。  第十九条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公布确定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计程计价方式,明确服务项目和质量承诺,建立服务评价体系和乘客投诉处理制度,如实采集与记录驾驶员服务信息。在提供网约车服务时,提供驾驶员姓名、照片、手机号码和服务评价结果,以及车辆牌照等信息。  第二十条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合理确定网约车运价,实行明码标价,并向乘客提供相应的出租汽车发票。  第二十一条 网约车平台公司不得妨碍市场公平竞争,不得侵害乘客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网约车平台公司不得有为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运营扰乱正常市场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等不正当价格行为,不得有价格违法行为。  第二十二条 网约车应当在许可的经营区域内从事经营活动,超出许可的经营区域的,起讫点一端应当在许可的经营区域内。  第二十三条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依法纳税,为乘客购买承运人责任险等相关保险,充分保障乘客权益。  第二十四条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加强安全管理,落实运营、网络等安全防范措施,严格数据安全保护和管理,提高安全防范和抗风险能力,支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相关工作。  第二十五条 网约车平台公司和驾驶员提供经营服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运营服务标准,不得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不得违规收费,不得对举报、投诉其服务质量或者对其服务作出不满意评价的乘客实施报复行为。  第二十六条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通过其服务平台以显著方式将驾驶员、约车人和乘客等个人信息的采集和使用的目的、方式和范围进行告知。未经信息主体明示同意,网约车平台公司不得使用前述个人信息用于开展其他业务。  网约车平台公司采集驾驶员、约车人和乘客的个人信息,不得超越提供网约车业务所必需的范围。  除配合国家机关依法行使监督检查权或者刑事侦查权外,网约车平台公司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驾驶员、约车人和乘客的姓名、联系方式、家庭住址、银行账户或者支付账户、地理位置、出行线路等个人信息,不得泄露地理坐标、地理标志物等涉及国家安全的敏感信息。发生信息泄露后,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及时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及时有效的补救措施。  第二十七条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遵守国家网络和信息安全有关规定,所采集的个人信息和生成的业务数据,应当在中国内地存储和使用,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上述信息和数据不得外流。  网约车平台公司不得利用其服务平台发布法律法规禁止传播的信息,不得为企业、个人及其他团体、组织发布有害信息提供便利,并采取有效措施过滤阻断有害信息传播。发现他人利用其网络服务平台传播有害信息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保存有关记录,并向国家有关机关报告。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为公安机关依法开展国家安全工作,防范、调查违法犯罪活动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与协助。  第二十八条 任何企业和个人不得向未取得合法资质的车辆、驾驶员提供信息对接开展网约车经营服务。不得以私人小客车合乘名义提供网约车经营服务。  网约车车辆和驾驶员不得通过未取得经营许可的网络服务平台提供运营服务。  第五章监督检查  第二十九条 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设和完善政府监管平台,实现与网约车平台信息共享。共享信息应当包括车辆和驾驶员基本信息、服务质量以及乘客评价信息等。  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网约车市场监管,加强对网约车平台公司、车辆和驾驶员的资质审查与证件核发管理。  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开展网约车服务质量测评,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本地区网约车平台公司基本信息、服务质量测评结果、乘客投诉处理情况等信息。
2023-09-13 18:49:151

关于送别诗有哪些

《赠汪伦》[唐] 李白李白乘舟将欲行,忽闻岸上踏歌声。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山中送别》[唐] 王维山中相送罢,日暮掩柴扉。春草明年绿,王孙归不归。《黄鹤楼送孟浩然之广陵》[唐] 李白故人西辞黄鹤楼,烟花三月下扬州。孤帆远影碧空尽,唯见长江天际流。《晓出净慈寺送林子方》[宋] 杨万里毕竟西湖六月中,风光不与四时同。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赋得古原草送别》[唐] 白居易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远芳侵古道,晴翠接荒城。又送王孙去,萋萋满别情。收起《易水送别》[唐] 骆宾王此地别燕丹,壮士发冲冠。昔时人已没,今日水犹寒。《送上人》[唐] 刘长卿孤云将野鹤,岂向人间住。莫买沃洲山,时人已知处。《送灵澈上人》[唐] 刘长卿苍苍竹林寺,杳杳钟声晚。荷笠带斜阳,青山独归远。《送别》[唐] 王维下马饮君酒,问君何所之。君言不得意,归卧南山陲。但去莫复问,白云无尽时。收起《芙蓉楼送辛渐》[唐] 王昌龄寒雨连江夜入吴,平明送客楚山孤。洛阳亲友如相问,一片冰心在玉壶。《送杜少府之任蜀州》[唐] 王勃城阙辅三秦,风烟望五津。与君离别意,同是宦游人。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无为在歧路,儿女共沾巾。收起《送魏万之京》[唐] 李颀朝闻游子唱离歌,昨夜微霜初渡河。鸿雁不堪愁里听,云山况是客中过。关城树色催寒近,御苑砧声向晚多。莫见长安行乐处,空令岁月易蹉跎。收起《送友人入蜀》[唐] 李白见说蚕丛路,崎岖不易行。山从人面起,云傍马头生。芳树笼秦栈,春流绕蜀城。升沉应已定,不必问君平。收起《渡荆门送别》[唐] 李白渡远荆门外,来从楚国游。山随平野尽,江入大荒流。月下飞天镜,云生结海楼。仍怜故乡水,万里送行舟。收起《相送》[南北朝] 何逊客心已百念,孤游重千里。江暗雨欲来,浪白风初起。收起《送别诗》[宋] 无名氏杨柳青青著地垂,杨花漫漫搅天飞。柳条折尽花飞尽,借问行人归不归。收起《重别周尚书》[南北朝] 庾信阳关万里道,不见一人归。唯有河边雁,秋来南向飞。《白雪歌送武判官归京》[唐] 岑参北风卷地白草折,胡天八月即飞雪。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散入珠帘湿罗幕,狐裘不暖锦衾薄。将军角弓不得控,都护铁衣冷难着。瀚海阑干百丈冰,愁云惨淡万里凝。中军置酒饮归客,胡琴琵琶与羌笛。纷纷暮雪下辕门,风掣红旗冻不翻。轮台东门送君去,去时雪满天山路。山回路转不见君,雪上空留马行处。收起《送李少府贬峡中王少府贬长沙》[唐] 高适嗟君此别意何如,驻马衔杯问谪居。巫峡啼猿数行泪,衡阳归雁几封书。展开全文《劳劳亭》[唐] 李白天下伤心处,劳劳送客亭。春风知别苦,不遣柳条青。
2023-09-13 18:49:155

求《咏柳》的翻译(成白话文),要是宋朝诗人曾巩的!!!快

曾巩《咏柳》赏析曾巩:咏柳乱条犹未变初黄,倚得东风势便狂。解把飞花蒙日月,不知天地有清霜。【作者介绍】曾巩(1019-1083),字子固,建昌南丰(今属江西省。宋仁宗时官至中书舍人。他是北宋散文家,诗也写得有特色。所写七言绝句,不乏清新可喜的好作品。【说明】这首诗把柳絮飞花的景色写得十分生动。柳絮在东风相助之下,狂飘乱舞,铺天盖地,似乎整个世界都是它的了。抓住了事物的特色。使之性格化了,使人看到一个得志便猖狂的形象。【解释】①倚--仗恃,依靠。狂--猖狂。这两句形容柳树在春天绿得很快:柳条似乎还没有发黄,但趁着东风吹暖,一下子便飞快地变绿了。②解把--解得,懂得。飞花--柳絮。③这两句的意思是:不要只看到柳絮飞扬,遮天蔽日,要知道还有清霜临降、柳叶飘零的时候啊!
2023-09-13 18:49:061

有关自信的名言名句大全五篇

自信本身就是一种积极性,自信就是在 自我评价 上的积极态度。狭义地讲,自信是与积极密切相关的事情。没有自信的积极,是软弱的、不彻底的、低能的、低效的积极。下面是自信的 名言 名句大全请参考! 自信的名言名句大全1 1、一个人是否有成就只有看他是否具有自尊心和自信心两个条件。——苏格拉 2、自信与自靠是坚强的柱石。——英国 3、除了人格以外,人生最大的损失,莫过于失掉自信心了。——培尔辛 4、吾无过人者,但生平行为,无不可对人言耳。——司马光 5、我们应该有恒心,尤其要有自信心。——居里夫人 6、知人者智,自知者明。——老聃《老子》 7、任何人都应该有自尊心、自信心、独立性,不然就是奴才。但自尊不是轻人,自信不是自满,独立不是弧立。——徐特立 8、一个人除非自己有信心,否则不能带给别人信心;已经信服的人,方能使人信服。——麦修·阿诺德 9、发明家全靠一股了不起的信心支持,才有勇气在不可知的天地中前行。——巴尔扎克 10、只有满怀自信的人,才能在任何地方都怀有自信沉浸在生活中,并实现自己底意志。——高尔基 11、价值产生信心,信心产生热忱,而热忱则征服世界。——华特·H·柯亭姆 12、自立自重,不可跟人脚迹,学人言语。——陆九渊 13、深窥自己的心,而后发觉一切的奇迹在你自己。——培根 14、恃人不如自恃也。(恃,依靠。)——先秦《韩非子·外储说右下》 15、人多不足以依赖,要生存只有靠自己。——拿破仑 自信的名言名句大全2 1、都读一些书,让自己多有一点自信,加上你因了解人情世故而产生的一种对人对物的爱与宽恕的涵养。那时,你自然就会有一种从容不迫、雍容高雅的风度。——罗兰 2、内心有一种在理性制约下的自信与镇定,这是因为他有着宽广的胸怀和高远的志向。——于丹 3、一个生平不干傻事的人,并不像他自信的那么聪明。 4、在经常监督的压力之下成长的人们,不能希望他们多才多艺,不能希望他们有创造的能力,不能希望有果敢的精神,不能希望有自信的行为。——赫尔巴特 5、我们应该有恒心,尤其是要有自信心,必须相信自己是有能力的,而且要不惜任何代价把这种能力发挥出来。——博宾斯卡 6、清理古代 文化 的发展过程,剔除斯对封建性的糟粕,吸收其民主性的精华,是发展民族新文化提高民族自信心的必在条件——毛泽东 7、自立自重,不可跟人脚迹,学人言语。——陆九渊 8、任何人都应该有自尊心、自信心、独立性,不然就是奴才。但自尊不是轻人,自信不是自满,独立不是孤独。——徐特立 9、在真实的生命,每桩伟业都有信心开始,并由信心跨出第一步。——奥格斯特·冯史勒格 10、地位越高,自我评价就越高,自信心多强,能力就有多强。我们总能表现出与环境的和谐平等。——赫兹里特 11、自信是走向成功之路的第一步;缺乏自信是失败的主要原因。——莎士比亚 12、做人,要有勇气,才能在人世间的横逆挫折中,愈挫愈勇。因此,真正的勇者,没有多年的修心养性,是不容易成功的。"真正的勇来自内心的定力,可控的把握,成熟的自信,知道自我到时候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不管别人怎样说,怎样看,认准了,那就义无反顾,坚决去做;人生最成功的是寻找到机遇,最惬意的是抓住了机遇,最后悔的是机遇的错过,最需要的是抉择时刻的勇气。 13、友谊使欢乐倍对我们帮助最大的,并不是朋友们的实际帮助,而是我们坚信得到他们的帮助的信念——伊壁鸠鲁 14、股民:具有很强自信心的公民,认为自己智商不比别人低,运气不比别人差,希望国家的明天比今天好。 15、畅开心扉是为了虚荣,为了侃侃而谈,为了得到别人的信赖,为了交换秘密——拉罗什富科 自信的名言名句大全3 1、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抄—两汉·曹操《龟虽寿》 释义:年老的千里马躺在马棚里,它的雄心壮志仍然是能够驰骋千里。 有远大抱负的人士到了晚年,奋发思进的雄心不会止息。 2、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唐代·李白《行路难知·其一》 释义:相信乘风破浪的时机总会到来,到时定要扬起征帆,横渡沧海! 3、好风凭借力,助我上青云。—道—清代·曹雪芹《临江仙·柳絮》 释义:借助风的力量,助我登上九霄云天。 4、天生我才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唐·李白《将进酒》 释义:人生得意之时就要尽情的享受欢乐,不要让金杯无酒空对皎洁的明月。 5、燕雀戏藩柴,安识鸿鹄游。 ——汉末三国·曹植《鰕?篇》 释义:燕雀在柴篱上嬉戏,怎么能知道鸿鹄的志向。 自信的名言名句大全4 1、天生我材必有用。——李白 2、恃人不如自恃也。——先秦《韩非子·外储说右下》 3、信心是命运的主宰。——海伦。凯勒 4、知人者智,自知者明。——老聃《老子》 5、自信是成功的第一秘诀。——爱默生 6、自信是向成功迈出的第一步。——爱因斯坦 6、恢弘志士之气,不宜妄自菲薄。——诸葛亮 7、信念!有信念的人经得起任何风暴。——奥维德 8、人有了坚定的信念才是不可战胜的。——贝蒂 9、我们应该有恒心,尤其要有自信心。——居里夫人 10、先相信自己,然后别人才会相信你。——罗曼·罗兰 11、无论如何,“流言”总不能吓哑我的。——鲁迅 12、自立自重,不可跟人脚迹,学人言语。——陆九渊 13、人多不足以依赖,要生存只有靠自己。——拿破仑 14、去做你害怕的事,害怕自然就会消逝。——罗夫·华多·爱默生 15、地球上的任何一点离太阳都同样地遥远。——伯顿 16、有必胜信念的人才能成为战场上的胜利者。——希金森 17、深窥自己的心,而后发觉一切的奇迹在你自己。——培根 自信的名言名句大全5 1、信心来自谨慎。 2、信心是命运的主宰。 3、技能和信心是无敌的军队。 4、社交场上的信心比机智更加重要。 5、我们应该有恒心,尤其要有自信心。 6、人有了坚定的信念才是不可战胜的。 7、先相信自己,然后别人才会相信你。 8、自己打败自己的远远多于比别人打败的。 9、实现明天的惟一障碍,是对今天的怀疑。 10、真正自信的强者总是找别人的可爱之处。 11、本来无望的事,大胆尝试,往往能成功。 12、行动不一定带来快乐,而无行动则决无快乐。 13、我们爱我们的民族,这是我们自信心的源泉。 14、坚决的信心,能使平凡的人们,做出惊人的事业。 15、世界上那些最容易的事情中,拖延时间最不费力。 有关自信的名言名句大全五篇相关 文章 : 1. 关于自信的名言警句大全 2. 关于自信的名言警句大全 3. 关于自信的名句格言 4. 关于自信的名人名言名句 5. 关于自信的名言警句 6. 关于自信名人警句 7. 鼓励人要自信的名言名句 8. 恢复自信心的名言名句 9. 自信的励志语录90句 10. 让自己更加自信的励志名言警句100句
2023-09-13 18:49:051

政府的市场监管职能具体指?经济调节是指?(具体点)

政府都是宏观调控控制
2023-09-13 18:49:042

人文旅游是什么意思?

什么是人文旅游? 人文旅游是以人文旅游资源为旅游目的地的旅游类型,人文旅游资源主要有历史古迹、文化遗存、墓葬遗址、宫殿庙宇、禅林寺院、亭台楼阁、建筑群落、塔影桥虹、壁画石刻、艺术珍品、革命圣地、风土民俗、城乡风光、美味佳肴、平原驰马、水乡泛舟、海滨戏水、龙舟竞渡、柳荫垂钓等等都是人文旅游资源。 人文旅行和旅游有什么区别 旅行,指远行;去外地办事或游览。去外地行走。不同于旅游。 旅行和旅游的区别就在于:旅行是在观察身边的景色和事物,行万里路,读万卷书,相对于是指个人,是行走。旅游是指游玩,通常是团体出行,在时间上是很短暂的。旅游就是旅行游览活动。它是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旅行要涉及到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历史、地理、法律等各个社会领域。旅游也是一种娱乐活动,任何去外地游玩都可以算。世界旅游组织指旅行的定义是某人出外最少离家55公里。 人文旅游资源名词解释 人文旅游资源是人类创造的、反映各时代、各民族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风俗民情状况,具有旅游功能的事物和因素。根据《中国旅游资源普查规范》,它也分为三大类,即古迹与建筑类、休闲求知健身类(包括科教文化设施、疗养和福利设施、动物园、植物园、公园、体育场馆、游乐场所、节庆活动、文艺团体等)和购物类(包括市场与购物中心、著名店铺、地方产品等)。我国人文旅游资源的特点是什么? 人文旅游资源特点1.综合性旅游资源的综合性首先表现为旅游资源多是由不同的要素组成的综合体。如山岳景观是由高耸挺拔的山体与林地、云雾等组成;峡谷景观是由谷地、河水及林地组成;一些气象、天象景观更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如彩虹、夕阳、佛光等,都是阳光光线与一定质量的大气作用的结果。由于这些景观形成因素都有相对不确定性,因此对其开发利用应注意不同因素作用条件的满足。人文旅游资源也具有综合性的特点。如古村落作为一种旅游资源,它是由多种物质或非物质要素共同作用下形成的。概括起来可称为生态、物态、文态、情态要素。生态要素是指影响村落与环境的关系的要素,如风水、地貌、水文条件等;物态要素指村落的建筑物和构筑物体系,如牌楼、民居、宗祠等;文态要素指形成古村落的文化艺术及思想内容,如牌匾、绘画、雕刻等;情态要素指村落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以上四方面在古村落整体景观的形成上缺一不可,某一方面的破坏,可能导致整个景观的破坏。 旅游资源的综合性还表现在旅游资源开发上。由于单一资源的开发往往对旅游者的吸引力有限,在实践过程中,常将不同类型的旅游资源结合起来共同开发,以形成互补优势。如西湖风景区虽然以湖泊为主,但还包括山丘、林地、古建、古桥等一系列资源类型。这些资源类型上虽有所不同,但开发中都应服从于一致的主题,资源类型间达到协调统一。 综合性要求旅游资源的开发与保护中都应具备整体的眼光,用联系的方法来看待问题。开发中不能只见树木不见森林,进行破坏式开发建设;保护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而应从联系中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 2.地域性地域性是指旅游资源分布具有一定的地域范围,存在地域差异,带有地方色彩。旅游资源的地域性是由以下方面引起的:首先,由于地域分异因素(纬度、地貌、海陆位置等)的影响,自然环境因素如气候、地貌、水文、动植物出现地域分异,从而导致自然旅游资源出现地域性。如赤道雨林景观、温带大陆内部的荒漠景观、南极的冰原景观等分别出现于不同的地表区域。其次,由于人文景观与自然环境有紧密的联系性,这种联系性在农业社会及其以前的历史时期,甚至表现为强烈的依赖性,自然景观的地域性也导致了人文景观的地域性。如不同民族具有风格各异的文化活动、风俗习惯、村镇民宅等。 地域性是旅游流产生的根本因素。不同地方有不同的自然与文化环境,而旅游者天生有求新、求异的心理需求,这使得旅游者在一定的条件下跨越空间限制前往异地游览。现代旅游开发中,要求要充分挖掘资源特色,开发独特的旅游产品,因为在旅游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的今天,特色就是旅游产品拥有市场的法宝。可见,正确认识和评价区域旅游资源条件,突出自身特色,是资源开发中的重要内容。 旅游资源地域性也受到挑战,尤其是人文景观的地域性正在削弱。科学技术的发展,使得大工业生产中的标准化、规范化受到重视,而地方知识、地方技能、地方价值观遭到忽视。从全球范围来看,随着经济全球化、一体化浪潮的掀起,人文景观正在经历景观趋同,特色消失的过程,因此,保护现有富含人类历史信息和地方信息的特色景观资源迫在眉睫。 3.旅游资源的不可移动性 其他资源经过开发,或以其自身,或以其产品,可以输往其它地方以供利用。但旅游资源一般在地域上是固定的,不可移动的,这样便形成了旅游资源的地域垄断性。旅游资源的不可移动性可以从以下方面来理解:首先,自然旅游资源是大自然的杰作,它们都是在一定自然地理环境下形成的,由于其规模往往巨大或与地理环境的紧密联系性,使其难以发生空间位移。如长江三峡、壶口瀑布、桂林山水等资源产生于特定的地理环境,无法用人工力量来搬迁或异地再现;第二,人文旅游资源是在特定的...... 我国人文旅游资源的内涵主要有哪些 主要指历史古迹、文化遗迹,以及文化艺术、民族习俗、城乡建设等。 可 供旅游者参观游览的各种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一般可分为自然风光旅游资源和人文景观旅游资源两大类。前者是指自然赋予的、尚未作其他开发利用的、能使人们产生美感的自然环境和物象及其地域组合,包括水光山色、江河湖泊、阳光海滩、奇石异洞、流泉飞瀑、旅游气候、生物资源等有美学价值的景物;后者是人类历史与文化的结晶,主要包括一国或一地区特有的民族风情、历史古迹、旅游文化、城乡风光、旅游商品和风味佳肴等。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能增加就业和收入,具有很大的利用价值和经济意义。 中国的自然旅游资源和人文旅游资源分别包涵哪些类别? 学术界按旅游资源的成因或其属性分类,将旅游资源分为自然旅游资源和人文旅游资源两大类型。前者是指地貌、水体、气候、动植物等自然地理要素所构成的、吸引人们前往进行旅游活动的天然景观,具有明显的伐赋性质;后者内容广泛、类型多样,包括各种历史古迹、古今伟大建筑、民族风俗等等,是人类活动的艺术结晶和文化成就。也有的将其分为三类,除上述两大类型外,还有复合型旅游资源。 按传统旅游资源观分类,我国旅游资源包括自然景观资源、人文景观资源、民俗风情资源、传统饮食资源、文化资源和工艺品资源,以及都市和田园风光资源等。按现代旅游产业资源观分类,我国旅游资源包括观光型旅游资源、度假型旅游资源、生态旅游资源和滑雪、登山、探险、狩猎等特种旅游资源,及美食、修学、医疗保健等专项旅游资源。 ask.koubei/question/1307120901979 我国人文旅游资源的特点是什么? 人文旅游资源特点 1.综合性 旅游资源的综合性首先表现为旅游资源多是由不同的要素组成的综合体。如山岳景观是由高耸挺拔的山体与林地、云雾等组成;峡谷景观是由谷地、河水及林地组成;一些气象、天象景观更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如彩虹、夕阳、佛光等,都是阳光光线与一定质量的大气作用的结果。由于这些景观形成因素都有相对不确定性,因此对其开发利用应注意不同因素作用条件的满足。人文旅游资源也具有综合性的特点。如古村落作为一种旅游资源,它是由多种物质或非物质要素共同作用下形成的。概括起来可称为生态、物态、文态、情态要素。生态要素是指影响村落与环境的关系的要素,如风水、地貌、水文条件等;物态要素指村落的建筑物和构筑物体系,如牌楼、民居、宗祠等;文态要素指形成古村落的文化艺术及思想内容,如牌匾、绘画、雕刻等;情态要素指村落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以上四方面在古村落整体景观的形成上缺一不可,某一方面的破坏,可能导致整个景观的破坏。 旅游资源的综合性还表现在旅游资源开发上。由于单一资源的开发往往对旅游者的吸引力有限,在实践过程中,常将不同类型的旅游资源结合起来共同开发,以形成互补优势。如西湖风景区虽然以湖泊为主,但还包括山丘、林地、古建、古桥等一系列资源类型。这些资源类型上虽有所不同,但开发中都应服从于一致的主题,资源类型间达到协调统一。 综合性要求旅游资源的开发与保护中都应具备整体的眼光,用联系的方法来看待问题。开发中不能只见树木不见森林,进行破坏式开发建设;保护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而应从联系中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 2.地域性 地域性是指旅游资源分布具有一定的地域范围,存在地域差异,带有地方色彩。旅游资源的地域性是由以下方面引起的:首先,由于地域分异因素(纬度、地貌、海陆位置等)的影响,自然环境因素如气候、地貌、水文、动植物出现地域分异,从而导致自然旅游资源出现地域性。如赤道雨林景观、温带大陆内部的荒漠景观、南极的冰原景观等分别出现于不同的地表区域。其次,由于人文景观与自然环境有紧密的联系性,这种联系性在农业社会及其以前的历史时期,甚至表现为强烈的依赖性,自然景观的地域性也导致了人文景观的地域性。如不同民族具有风格各异的文化活动、风俗习惯、村镇民宅等。 地域性是旅游流产生的根本因素。不同地方有不同的自然与文化环境,而旅游者天生有求新、求异的心理需求,这使得旅游者在一定的条件下跨越空间限制前往异地游览。现代旅游开发中,要求要充分挖掘资源特色,开发独特的旅游产品,因为在旅游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的今天,特色就是旅游产品拥有市场的法宝。可见,正确认识和评价区域旅游资源条件,突出自身特色,是资源开发中的重要内容。 旅游资源地域性也受到挑战,尤其是人文景观的地域性正在削弱。科学技术的发展,使得大工业生产中的标准化、规范化受到重视,而地方知识、地方技能、地方价值观遭到忽视。从全球范围来看,随着经济全球化、一体化浪潮的掀起,人文景观正在经历景观趋同,特色消失的过程,因此,保护现有富含人类历史信息和地方信息的特色景观资源迫在眉睫。 3.旅游资源的不可移动性 其他资源经过开发,或以其自身,或以其产品,可以输往其它地方以供利用。但旅游资源一般在地域上是固定的,不可移动的,这样便形成了旅游资源的地域垄断性。旅游资源的不可移动性可以从以下方面来理解:首先,自然旅游资源是大自然的杰作,它们都是在一定自然地理环境下形成的,由于其规模往往巨大或与地理环境的紧密联系性,使其难以发生空间位移。如长江三峡、壶口瀑布、桂林山水等资源产生于特定的地理环...... 中国十大人文景观旅游胜地是? 1、万里长城 它是中华民族的象征,也是世界历史上的伟大工程之一。从公元前7世纪前后的春秋战国开始修筑,直到16世纪的明代终止。它穿越巍巍群山,跨过莽莽草原,横亘8个省、市、自治区,全长6700公里。 2、北京故宫 它是明清两代皇宫,是我国现存最大最完整的古建筑群。在长达8公里的南北中轴线上,贯穿着9重宫殿,大小数十个院落,9000多间房间,周围还有10多米高的城墙和50多米宽的护城河。 3、承德避暑山庄 它是清代皇帝夏日避暑和处理政务的地方,是我国现存占地最大的古代帝王宫苑。总面积达564万平方米,有建筑物110余处,有宫殿、湖区、平原、山峦等景区和散布其中的几十个景点。 4、秦始皇陵兵马俑 位于陕西省临潼县秦始皇陵东侧,是陪葬坑中的一组陶塑艺术作品。其中1号坑最大,面积为230米×62米,坑内有与真人真马大小相同的武士俑和战马俑6000多个排成40路纵队的方阵。此外,还有2、3、4号坑。1977年这里建立了秦始皇陵兵马俑博物馆。 5、杭州西湖 它三面环山,一面临市。西湖面积6.03平方公里,风景名胜甚多,宋时有西湖十景,元代又有钱塘十景,1986年又评选出西湖新十景。 6、苏州园林 苏州园林的胜景天下闻名,其中最有名的是拙政园、留园、西园和狮子林四大古名园。 7、黄山 位于安徽省黄山市,方园250公里。它以奇松、怪石、云海、温泉驰名中外,称为“四绝”。 8、长江三峡 它是瞿塘峡、巫峡、西陵峡的总称,是著名的长江天险。西起重庆市奉节白帝城,东到湖北宜昌南津关,全长123公里,雄奇多姿,沿岸名古胜迹甚多,如白帝城、神女峰、昭君村、屈原故里、三游洞等。 9、桂林山水 桂林山青、水秀、洞奇、石美,名扬天下素有“桂林山水甲天下”的美誉。这里,漓江从桂林通往阳朔的100多公里,蜿蜒穿流于峻峭的群峰之间,山水相映,组成一幅幅锦绣画卷,美不胜收,故又有“阳朔山水甲桂林”之说。 10、台湾日月潭 位于台湾中部投县丛中,是台最大的天然湖,面积4.5平方公里。潭周环境优美,景色宜人。山腰湖畔兴建有许多寺庙楼宇,如文武庙、孔雀园、玄光寺、玄奘寺等。玄奘寺中存放著唐玄奘的部分遗骨。 什么是人文价值? 人文即人性文化,“以人为本”就是以人性为本。人文价值即只尊重人性为本的价值理念。
2023-09-13 18:49:041

给教师的一百条建议读后感三篇

教育 必须尊重学生的差异性,日常的教育活动中,应当尽可能地设计不同的评价标准和 方法 “多一把衡量的尺子,就会多出一批好学生”,这应该成为所有教育工作者的共识。以下是我整理的关于给教师的一百条建议 读后感 ,欢迎您供大家参阅。 第1篇:给教师的一百条建议读后感 《给教师的一百条建议》是苏霍姆林斯基专为中小学教师而写的,再根据我国的国情和需要,译者选择了《给教师的一百条建议》的精华部分,另外从苏霍姆林斯基的其他著作里,选择了有益于教师开阔眼界,提高水平的精彩条目作为补充,全书有一百条,统称《给教师的一百条建议》。书中每一条谈一个问题,有生动的实际事例,也有精辟的理论分析,很多都是苏霍姆林斯基教育教学中的实例,娓娓道来. 书中众多理论对我影响深远.它让我明白了原来学生这样教.会存在那些不足,那样教会出现什么样的问题。读后我思绪万千,久久不能平静,我为大师给我指引教学方向心中激动万分,同时,为自己过去的想法而惭愧。 第一个感受:爱学生 面对几十个有着不同思想的孩子时,烦心的事就接踵而至。今儿张三和李四打架,明儿王五不写作业,后天家长说某某学生打了他的孩子……日复一日,一年又一年,没有一天消停过。渐渐地刚 毕业 时的雄心壮志渐渐隐退,我甚至也怀疑自己是否能胜任教师这个职业。当我阅读了《给教师的一百条建议》后有豁然开朗的感觉。霍姆林斯基针对教师的困惑和不解,好象与教师面对面地交流一样,他的 文章 中使我懂得了: 教师的职业就是要研究人,长期不断地深入人的精神世界。世界上没有不可救药的 儿童 、少年。我们教师就是要做到使这个幼小的人的身上所具有的美好的、善良的人性的东西不受到压抑、伤害和扼杀。因此,每一个决心献身于教育的人,应当容忍儿童的弱点,缺点,甚至不良的嗜好。如果对这些弱点仔细地观察和思索,不仅用脑子,而且心灵去认识它们,那就会发现这些弱点是无关紧要的,是每个孩子年龄阶段所表现出应有的特征时,你会为自己生气、愤怒和加以惩罚的行为感到可笑。我们要理解儿童的行为,懂得儿童是一个经常在变化着的人。教师的心胸要宽广,做到把自己的心分给每一学生,在自己的心中应当有每个学生的欢乐和苦恼。参与学生的活动,让学生感觉老师是他们学习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分子。懂得这些对我有很大的启发,我带着这种对孩子的热忱投入到工作中去,前途不再迷茫,师生关系会比以前更融洽。 第二感受:尊重每位学生的特异性 在书中,苏霍姆林斯基高瞻远瞩,很明智地提出:教育者的使命就是让孩子各方面得到和谐发展,这种和谐发展的前提又是对每一个学生个性的尊重。“和谐的教育——这就是发现深藏在每一个学生内心的财富。教育的明智,就在于使每一个人在他的天赋所及的一切领域中最充分地表现自己。”正如文中提到的语文老师尼娜彼特罗芙娜的学生米哈伊尔一样。尽管米哈伊尔在平时上课中让尼娜彼特罗芙娜气得脸色发白、双手颤抖,但当这个“两分生”——米哈伊尔很潇洒地为她 修理 好电视机后,尼娜彼特罗芙娜感到非常的难受,甚至是久久地坐着,哭着……尼娜彼特罗芙娜深深地感到自责:我们做教师的人,怎么会没有发觉,在我们认为无可救药的懒汉和毫无希望的“两分生”身上,在他们的心灵和双手里,还蕴藏着天才呢…… 这一事例不禁促发我深思:既然是在学校的“两分生”,还能很快成为一个技术很高的电视机修理工,我们在今后的教育对学生的评价中是否应该多一把衡量的尺子。 其实,在我们教师日常的教育教学活动中,总会遇到这样类的学生。如我班的陈瑶同学,在学习上我用尽各种办法,都是“瞎子点灯,白费蜡”。很是懊恼,但是那次的运动会,我差点丢了她,却让我感受发生了改变,我觉得她不是那么讨厌,相反,我每天看见她有一中亲切感,不是她有何变化。而是我要尊重孩子的差异,同时也发现他的优点,她是我班最会扫地的学生,学习上她没有什么造就,但她将来准会是个优秀的保洁员。还有603班的李珊,她现在本来读初中,就因刚转到我们学校时成绩太差,本该读六年级,给她留在四年级,在这后来的三年学习,她成绩没有多大改观。同家长交谈,家长说:一个读数题我亲自叫了十遍,让她重读,她还是不会,没办法。但是,她在家很会做家务事,不要小看,她可是的家里的能手。还有王望,成绩也是很不理想,我听俞老师说,王望自己会砌房子,他家的院墙和厨房都是他自己砌的,我很是大吃一惊,。如果用分数衡量他,他肯定要被淘汰,我们可能埋没了一个无师自通的建筑师。与此同时,苏霍姆林斯基在本文中也旗帜鲜明地指出:如果教师和学校舆论唯一地根据分数来给一个人做出好的或者坏的结论,那他就不会努力去当一个好人。因为上课、掌握知识、分数——这只是人的精神生活的一个局部,只是许多领域的一个领域。人的心理和智能结构的发展水平,事实上无法单纯用纸笔工具准确地测量出来。传统的考试,主要是对学生认知水平的单项测量,由于忽视了学生的个性差异,不能以此对学生做出或优或劣的判定。考试的效力是有限的,考试结果——分数也并不能代表学生全部综合素质的发展水平。 教育必须尊重学生的差异性,日常的教育活动中,应当尽可能地设计不同的评价标准和方法 “多一把衡量的尺子,就会多出一批好学生”,这应该成为所有教育工作者的共识。 第三点:多读书 我经常对家人说,当老师的我很忙,没有时间干 家务活 。对朋友说,当老师很累,没有意思。确实没有老师不抱怨自己的时间不够用的,天天是上课、改作业、备课 辅导、谈话 开会 理论学习等等,连一分钟空闲的时间都没有。这里面除了没有很好地安排自己的时间而觉得时间不够用外,整天被迫着去做这些事,心累,恐怕问题还是出在疲于应付上,整天是事情在后面追着自己,简单的说:“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而没有主动去做。教师的任务比较繁重,时间总会在不知不觉中流淌,就看自己能不能把握得住了。 谈到如何解决时间这个问题,苏霍姆林斯基举了这么一个例子:一位有三十年教龄的历史老师上了一届公开课,区培训班的学员和区教育局的指导员都来听课。课上的非常出色,听课的老师和指导员本来打算记一些记录,可是他们听的入了迷,竟然连记录都忘记了,就像自己也变成了学生一样。这是多么令人惊叹啊!课后有一位教师问他:“你花了多少时间来备这节课?不止一个小时吧?”这位历史老师说:“对这节课,我准备了一辈子。而且总的来说,对这个课题的直接准备,或者说现场准备,我只用了大约15分钟。”一辈子都在备课,这是一件多么不容易的事啊。教师的时间从哪里来 一昼夜只有24小时。确实,做教师的每天必须备课、上课、改作业、课外辅导……现在还要抽出时间来读书搞科研.带着这个问题,我阅读到书中所写:怎样进行呢,书中给了我们一个很好的建议:这就是读书,每天不间断地读书,跟书籍结下终生的友谊.潺潺小溪,每日不断,注入思想的大河. 苏霍姆林斯基说:一些优秀教师的教育技巧的提高,正是由于他们持之以恒地读书,不断地补充他们的知识的大海。如果一个教师在他刚参加教育工作的头几年里所具备的知识,与他要教给儿童的最低限度知识的比例为10:1,那么到他有了15年至20年教龄的时候,这个比例就变为20:1,30:1,50:1。这一切都归功于读书。我想:这也就是许许多多优秀教师之所以优秀的根源。在今后的日子里加大阅读量,多读书,读好书,读书不是为了应付明天的课,而是出自内心的需要和对知识的渴求.如果你想有更多的空闲时间,不至于把备课变成单调乏味的死抠教科书,那你就要读学术著作.是啊!我们应当在自己所教的那门学科里,使学校教科书里包含的那点科学基础知识,只不过是入门的常识,在科学知识的大海里,我们所教给学生的教科书里那点基础知识,应当只是沧海之一粟.读了这些,我茅塞顿开,教师的时间问题是与教育过程的一系列因素和方面密切相关的.教师进行劳动和创造的时间好比一条大河,要靠许多小的溪流来滋养它.怎样使这些小溪永远保持活力,有潺潺不断的流水,这是我们安排时间时应该首先考虑清楚的! 这本书给我的感受很多,就是与现实的紧密联系,问题意识,忧患意识流淌于字里行间,而一个个社会现实中实际生动的事例,则支撑起了这种问题意识,使全书鲜活,充实,激起你对现实的关注,激起你对现实的思考,并在这种关注思考中,令你得以专注地读下去。这本书不是只读一遍就可以的,它如酒,需要一遍遍细细品读。 第2篇:给教师的一百条建议读后感 有人说:“书籍就像你的朋友。”好的书能够帮助你,鼓励你。《给教师的一百条建议》就是这样一本书。自从学校发下这本书后我仔细的读一部分,虽然没有读完但已经是获益匪浅了。中给教师提出了一百条建议,每一条建议谈一个问题,有生动的实际事例,也有精辟的理论分析,很多都是苏霍姆林斯基教育教学中的实例,我现在只读了期中的一多半。期中有许多度我帮助很大的有以下几条: 一〃时间 我觉得第二条教师的时间从哪里来?一昼夜只有24小时和第三条建议:教师的时间和教学各阶段的相互依存性对我现阶段的帮助是最大的。现在我最深刻的感触就是时间不够用,每天就是备课、改作业、看孩子。总觉得时间就像口袋里的钱一样不够用。一直觉得备课就应该老老实实坐在那里、看教材、做练习、备学生、备课堂。可是苏霍姆林斯基的教学实践告诉我时间不取决于它的长度取决于它的宽度,就像哪位历史老师说的那样“对这节课,我准备了一辈子。而且,总的来说。对每一节课,我都是用终生的时间来备课。”我的时间从哪里来?不能只依靠上班那一点时间来备课,要把备课渗透到生活的任意空闲。用终生的时间来准备这节课。每天都读书、做题尤其是高考题,而且要在这些的基础上多思考怎么样把这些都教给学生。 苏霍姆林斯基说“敬爱的小学教师们,你们的工作做得怎么样,这直接影响着中年级和高年级教师的时间预算表。”但是对于我们的学生来说他们的小学时代已经过去,我们无法改变已经成立的事实,只能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弥补。我们的学生绝大多数都是在小学时没有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没有良好的学习基础。初中甚至小学的最基本的知识都没有把握能够掌握住,比如我曾经带的一个学生,让他计算三分之一加四分之一等于都少的时候,他是这样算的。因为分母相同是分子相加,故分子相同是分母相加得七分之一。而且不知道这样做错在哪里了。而且学生的读写能力也有很大问题。以前我只是抱怨想改变学生的这种现象但又不知从何做起总是出力不讨好,给学生叫得越来越多越来越细,可就是不出成绩。心里着急,总是觉得学生知己不知道学没有想过重新培养孩子们的学习能力。现在通过阅读《给教师的一百条建议》一书我认识到一定要让学生在读写的同时会思考、会学习、会表达。不要只关注学生的成绩,要看到他们的每一次进步,表扬他们的每一次成功,鼓励他们的每一次尝试。 二〃学困生如何教育 如果说时间是现阶段对我帮组最大的那么第十九条建议:阅读是多“学习困难的”学生进行治愈的重要手段和第五十一条要使知识“活起来”就是对我影响最深远的。在以往包括现在的教学过程中我最感觉难办的,也是最想办到的就是怎么样让学困生能够进步 以前没有看这本书的时候对这个问题总感觉束手无策,心有余而力不足。不知道该从哪里入手。学生记不住知识总是抱怨学生不努力,懒惰,没有进取心。现在我有些理解学生啦,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特点,也有自己擅长的内容。虽然学生们小学的时候有缺失但不代表就一直缺失。学困生的产生不在于学生本身,而在于他们的脑力劳动不够丰富,只有阅读才能提高。这里的阅读并不是说单纯意义上的看课外是,理科的阅读应该来源于习题和科普书籍。就像苏霍姆林斯基说的那样:“正是这一点(阅读)在”学习困难的“学生的脑力劳动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阅读不仅能挽救某些学生免于考试不及格,而且可以借助阅读发展学生的治理。”学习困难的“学生读书越多,他的思考就越清晰,他的智慧力量就越活跃。在学校生活实践中多后进生个别施教的工作,其要点就在于经过周密考虑的、有见地的、有组织的让学习较差的学生阅读一些科普读物。 第3篇:《给教师的一百条建议》读后感 这本书的影响,正如作者自己所说的:“认为真正的影响就是在偶然的不经意间的阅读过程中自动的产生的,尤其是我们当老师的在听惯了各种各样讲台上、主席台上滔滔不绝的说教后,在难得的清闲之中,对不经意间的一点心灵的萌动,会觉得是那么珍贵。” 一、读“登上人生幸福的三层楼”有感 幸福人人追求,只是每个人追求的目标和方式不同,有的人追求的是物质生活,在作者看来这是幸福的第一层楼。但物质生活是要靠自己努力才能获得的,而且对物质生活的追求需要人们为此付出代价。如果对物质生活的追求一旦成为人的唯一目的时,人将会迷失自己。 对于我们教师来说,物质生活都有了保障,平时大家在一起诉苦的不是什么经济困难问题,而是做教师的工作压力问题。现在学校领导、家长、社会对教师工作要求很高,学生也越来越难教,我们常常为此而苦恼。这是作者告诉我们要学会用艺术来“宣泄”,可以将音乐、美术、小说、电影等作为自己人生的精神导师,对于我们教师来说,不仅要培养自己艺术的眼光和心灵,更应把教书当作是一种艺术创作。享受艺术生活就是作者所提出的幸福的第二层楼:“单纯的物质生活其实是一片沙漠,精神生活是沙漠中的一片绿洲,使人永保年轻之心。 幸福的第三层楼是独立思想。巴尔扎克曾说:“一个能思考的人,才真是一个力量无边的人。”作为教师我们思考更多的应是教导人的问题,思考我们为什么而教、怎样教的问题,而且我们要不断探索,进而形成自己的教育思想,这就是一个教育工作者的幸福的第三层楼。 作者就是用这样一个浅显易懂的三层楼的比喻,告诉了我们一个优秀教育者所追求的人生目标。这个比喻也像一面明镜,让我对照自己,我要努力登上第三层楼。 二、读“顺乎人性是最美” 在这条建议中作者想表达的思想是在教育民主平民化的今天,不应再将教师的职业神圣化,也更应告诉所有人:每一个教师都是普普通通有血有肉的人,而不是神。而对于我们来说,首先应摆正自己的位置:“当老师,首先是当回自己,不要刻意扮演,更不要老想着证明自己像个老师。其实你无须证明,你就是老师。如果你真实,如果你善良,如果你有学问,那么就尽情地在学生面前表现你自己吧。当你表现自己的时候,在学生心中,尽管你不高大,也不漂亮潇洒,但是你最美。” 这使我想起了爱因斯坦的那句话:当你把学校教给你的所有东西都忘记以后,剩下的就是教育。“幽默”是一种优美、健康的品质,一个老师能把他自身的优秀品质潜移默化地传给了学生,那是他最成功的教育。扪心自问,我留给了学生什么?我又为学生做了什么?在读了作者的另一条建议“为了孩子们当下的人生幸福服务”后,我深受启发。 三、读“为了孩子们当下的人生幸福服务”有感。 作为校长,作者不仅为他的教师搭建“幸福的三层楼”努力,而且提出教师应为孩子们当下的人生幸福服务。人生是由童年、少年、青年、中年和老年一个个阶段组成,童年和少年是人生的重要部分,任何一个阶段的缺憾都是一生的缺憾。许多人的一生不幸福源于他童年的不幸与受到的伤害。作为一名小学教师,我应该为我的学生童年时代的幸福服务。我想这种服务不仅仅是知识的传授,更要引导学生寻找到自己的正确的幸福源泉。对那些乐于学习、擅长学习的学生,要为他们创造各种学习更多知识的机会,让他们不断获得学习成功所带来的幸福感和自信心;对于学习困难的学生,就要分析他们学习差的真正原因:是 学习态度 的问题就要及时帮助他端正学习态度;是学习能力的问题,教师除了不厌其烦地提供帮助外,更应引导学生寻找另一条到达幸福的道路。我是一名普通的教师,此书给了我很多的启迪,也让我深思,我想这书中的每一条建议都带给了我不同的感受,我想我现在最应该做的就是将这些教育智慧赋注于教育实践中,努力成为一名成功而幸福的教师。 给教师的一百条建议读后感三篇相关文章: ★ 给教师的一百条建议读书心得3篇 ★ 给教师的一百条新建议读书心得3篇 ★ 给教师的建议读书心得3篇 ★ 《给教师的一百条建议》读后感 ★ 读《给教师的100条建议》心得体会 ★ 给教师的一百条建议读后感 ★ 《给教师的一百条新建议》读后感 ★ 《给教师的建议》读后感五篇 ★ 《给教师的一百条建议》心得体会 ★ 给教师的一百条建议读书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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