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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局要求填的报表,是由公司哪个部门填写的

统计局要求填的报表一般就是由财务部门填写了财务部门反正什么表都做的被人称为大表哥,大表姐的!

医院污水处理工程需要哪些部门审批备案

看是社会上的医院 还是企业的医院社会的医院一半是建设部批准企业的医院 一般是企业的建设主管部门

企业上报给统计局的报表应该由哪个部门做?

你们单位一定没有专门的统计部门,那就看报表的种类了。财务状况表是财务部做,劳动统计报表是人事部做,能源报表是办公室做。

新建商品房出现质量问题该去向什么部门投诉

建设局或者房管局

统计局要求填的报表,是由公司哪个部门填写的?不填有关系么?

统计法规定必须如实填报统计报表,否则会有行政处罚统计报表分很多种,有财务状况、人力资源情况、能源、生产情况、物流情况等等哪个部门最了解情况就由哪个部门填报,但是填表人必须有统计从业资格证,否则也是违法行为。还有什么不清楚可以追问

整顿药品市场、降低药品价格是国家的惠民政策之一.根据国家《药品政府定价办法》,某省有关部门规定:市

解:(1)设甲种药品的出厂价格为每盒x元,乙种药品的出厂价格为每盒y元. 则根据题意列方程组得:, 解之得:, ∴5×3.6-2.2=18-2.2=15.8(元)6×3=18(元), 答:降价前甲、乙两种药品每盒的零售价格分别是15.8元和18元; (2)设购进甲药品z箱(z为非负整数),购进乙药品(100-z)箱. 则根据题意列不等式组得:, 解得:57≤z≤60, 则z可取:58,59,60,此时100-z的值分别是:42,41,40; 有3种方案供选择:第一种方案,甲药品购买58箱,乙药品购买42箱; 第二种方案,甲药品购买59箱,乙药品购买41箱; 第三种方案,甲药品购买60箱,乙药品购买40箱.

统计局要求填的报表,是由公司哪个部门填写的?不填有关系么?

统计法规定必须如实填报统计报表,否则会有行政处罚统计报表分很多种,有财务状况、人力资源情况、能源、生产情况、物流情况等等哪个部门最了解情况就由哪个部门填报,但是填表人必须有统计从业资格证,否则也是违法行为。还有什么不清楚可以追问

主持人开场白:我如何做好医药行业针对销售部门,销售知识培训的开场白和结束语?谢谢

不论是职业经理人,还是刚入道的医药营销人员,掌握以下营销术语,对于从事医药销售十分必要,现将常用营销术语归纳如下:1、走票:是指一些没有药品经营资质,但掌握较固定的销售渠道和药品来源的自然人,通过挂靠合法药品经营企业,在支付一定额度的税款或管理费之后,将自身药品经营行为“正当”化的活动,其本质是无证经营者使用有证企业的票据进行药品经营活动。2、临床费:药品上市后,需要相关领域医生支持,并提供继续研究和观察,并针对合适患者进行推广应用中间所需要的费用,给临床医生处方的回扣就叫临床费(PMS)。3、医院纯销:是指医院实际销售出去的销量,即上月库存量+本月进货-本月库存=纯销4、RX—处方 OTC—非处方处方药:必须执行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才可调配、购买和使用非处方药:不需要凭执行医师或执行助理医师处方即可自行判断、购买和使用5、终端:药品到患者手中使用的终级端口(医院、OTC药店)6、VIP医生:对在终端推广处方上量快而大的医生的尊称7、枪手医生:对在终端推广处方上量快而大的医生的俗称8、药贩子:对个体代理推广的经营者的俗称9、临床杀手:对在终端推广上量快而大的医药代表的俗称10、蹿货:由于不同代理商的销售额不同,药厂给不同代理商的供货价也不相同。这种情况下,销量大、能拿到较低供货价的代理商就有可能将药品销到另一家代理商的“地盘”,这就是“蹿货”。换就话说是同一公司的产品从某区域A销售到不归此区域的另一个区域B,A区域的负责人从而获得额外的利益,表面上看总公司的利益没有损失,但却影响了B区域负责人的积极性,扰乱了市场价格11、冲货:是大用的蹿货,数量更巨大12、统方:医生的处方被药房收下后,是要被统计、保留几年的,你的品种根据药房人员对处方的统计得到每个月、每个医生实际开出多少,然后你按照这些数据,给医生临床费。13、跑方:医生开了处方药,但病人没有去取药,但医生按开的处方量统计,这就叫跑方。14、虚数:医生开了处方药,但医生可能虚报处方数量,或者因病人没有取药,导致处方统计数比实际纯销量大。15、限方:医院对医生所开的每一张处方进行最高限量,最高不超过多少金额,其中规定检查费占多少比例?药品占多少比例?16、药品分通用名(也叫化学名)和商品名:通用名:是国家规定的统一名称,同种药品的通用名一定是相同的、商品名则是由不同生产药厂对自已产品所起的名字并经过注册,具有专用权,所以同一种药物由不同药厂生产的产品具有不同的商品名。17、招标采购:是由采购方发出招标公告或通知,邀请投标人前来投标,最后由招标人通过对投标人提出的价格、质量、交期、技术生产能力及公司实力进行综合分析,确定最合适的投标人作为中标人并对其签订供货合同的整个过程。18、招标挂网:所谓挂网就是把药品采购的信息挂在由政府部门为药品交易搭建的一个专门用于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网络交易平台”,挂网本质是属于网上竞价采购,就是你的产品价格定期公布在“网络交易平台”上,医院根据价格决定是否采购,招标挂网与招标区别:招标不是家家都能中标,而挂网是只要你同意挂网限价就能中,另外招标的价格不时统一的,而挂网的价格原则是同一质量层次、同一规格的药品价格是一样的扣率19、“扣率”: 扣率是指批发价的百分比. 即药品批发价的折扣,如60扣就是批发价的60%.你进医院的一种药品批发价是15元,如扣率是70扣,则迸院价:15*70%=10.5元.药品进院当然是扣率越高越好了.同样的药品如90扣,则进院价就变成:15*90%=13.5元了.比70扣的进院价整整多出3元.这样你这个品种的利润空间就多了3元. 扣率=底价/批发价 ,批发价=零售价/1.15 批发价*扣率=医院回款价,零售价-医院回款价=医院利润20、医院处方量:医生看病开出去的处方数量21、医院门诊量:挂号看病的人员数量22、药品穴头:掌握药品进入医院通道的药品代理商,一般一个地方都有若干个“药品穴头”,他们和医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主管部门都有特殊的关系,可以打通各种“关节”。有的“药品穴头”自己开有医药公司,有的挂靠在某一家或者几家医药公司名下。“药品穴头”一般代理着若干种药品,手下有许多业务员(或称“医药代表”)。一家医药公司的负责人告诉记者,现在连医药公司向医院供货都要找“药品穴头”帮忙,他们的“能量”很大。23、招标找死:现在各地较普遍进行的医药招标一定程度上压低了药品进入医院的价格,使得药品经销商给医院和医生的回扣空间受到挤压,而回扣少了,药品的销量就直接受到影响,这就是业内人士所说的“招标找死”。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许多经销商想出许多对付招标的招数,如将药品规格变一下,或者将药品名称变一下,就可以进行“独家规格”或者“独家品种”的招标,造成只有一家竞标的事实。一些经销商还通过“公关”等活动,使招标价不致于被压得过低。记者在调查时发现,一些中标药品的中标价仍然远远高于市场零售价。24、二次公关:省级药品招标只框定了可以进入医院的药品,这是药品进入医院的第一道门槛。要真正进入医院,还要经过医院药事委员会的“确标”,确定最终进入医院的药品。一般药品中标后,药品经销人员的下一步工作是到医院进行第二次公关活动,想办法“摆平”医院药事委员会的成员,即“二次公关”。25、走医院和走市场目前,药品购销在事实上形成了价格上的双轨制,通过医院销售的药品执行的是**部门核定的零售价,通过市场平价药店销售的药品执行的是竞争环境下形成的市场价。由于“零售价”中包含着“公关费用”,一般情况下“零售价”远高于“市场价”。医药生产企业根据经营策略的不同,确定不同的药品是通过医院销售还是通过市场销售。一般药品代理商和药厂在进行谈判时,首先确定的是代理药品是“走医院”还是“走市场”。26、双信封:是指国家从2009年实施基本用药制度以来,实行的招投标办法。双信封就是指在招投标过程中,分“技术标和商务标”,技术标是根据企业规模、质量层次、产品特征等标准,技术标过关后,才会涉及商务标,商务标主要看价格。技术标不入围,商务标就没有竞标的机会。27、二次议价:所谓二次议价,是指医疗机构在省级药物招标结果的基础上,对中标药品进入医院采购之列时,进行再一次杀价。即目前普遍认为的“暗扣”变“明扣”。目前关于二次议价争议较大。有关专家和学者认为,“二次议价”符合市场经济规律,但是只是一个治标的策略,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目前医生收回扣、医患关系紧张及“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根本的治疗措施是尽快实现“管办分开”,完善医保制度,从根本上进行改革。部分医药企业人士认为,“二次议价”使医药企业的负担更加沉重。在目前企业利润不断下滑的情况下,再实行“二次议价”,企业的运营成本必定会增加,无疑令企业的生存更加举步维艰。同时,无法改变医生收回扣等现象。有关人士甚至认为,此举令医药企业除了养医生,还要养医院。二次议价的真正目的何在?相关人士认为,是为了取消强制招标。由于在药品购销过程中政府主导统一招采,剥夺了购销双方的议价权,遏制企业正常的质量价格竞争。企业的正常经营及获利空间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是不是单独定价,是不是在品种目录之内等因素,因此企业在供养医院的同时,还要给予权力部门“好处”。有企业表示,当前的招标采购利益链条中一些地方部门“胃口”越来越大,企业不堪重负。不论是医药企业还是医疗机构都希望通过放开“二次议价”绕过行政干涉。28、基本药物:“基本药物”的概念,由世界卫生组织于1977年提出,指的是能够满足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保证供应、基层能够配备、国民能够公平获得的药品,主要特征是安全、必需、有效、价廉。2009年8月18日中国正式公布《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暂行)》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09版),目前执行的是《2012版国家进本用药目录》,由原来的317这标志着中国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正式实施。29、药品促销:促销就是营销者患者或者是消费者传递有关药品生产企业及药品的各种信息,说服或吸引患者、消费者购买其药品,以达到扩大销售量的目的。促销实质上是一种沟通活动,即营销者(信息提供者或发送者)发出作为刺激消费的各种信息,把信息传递到一个或更多的目标对象(即信息接受者,如听众、观众、读者、消费者或用户等),以影响其态度和行为。常用的促销手段有广告、人员推销、营业推广和公共关系。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及市场、产品等因素选择一种或多种促销手段的组合。30、代理商:代理商是指医药公司或个人代制药企业产品打理生意,而不是买断企业产品的,是厂家给予商家佣金额度的一种药品经营行为。所代理药品的所有权属于制药厂家,而不是医药商家。因为医药商家不是售卖自己的产品,而是代企业转手卖出去。所以代理商,一般是指赚取制药企业代理佣金的医药商业单位或个人。目前,在我国药品代理销售是药品销售主要形式之一。

企业上报给统计局的报表应该由哪个部门做?

统计部门做。公司没有统计部门的,由财务或行政部门来负责。

统计局要求填的报表,是由公司哪个部门填写的?不填有关系么?

大公司都有专门的统计部门负责,但一般小公司就是由财务来填,统计报表也有征期,不填会受到行政处罚。

企业上报给统计局的报表应该由哪个部门做?

你们单位一定没有专门的统计部门,那就看报表的种类了。财务状况表是财务部做,劳动统计报表是人事部做,能源报表是办公室做。

产品质量问题找哪个部门投诉

消费者遇到商品质量问题一般可以向消费者保护协会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也可以通过拨打全国统一举报服务热线12315举报。涉及特种商品的还可以向质量监督管理部门举报,涉及初级农产品的可以向农业行政部门举报。商品质量问题可以到工商管理部门和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如果是在商场买的商品,可以找商家协商,不成就到当地工商管理部门投诉,另外可以拨打12315消费者协会电话进行投诉。如果是在各大电商平台购买的商品,在订单详情中会有投诉或者退换货的渠道,一般投诉后都会有平台进行处理。消费者协会履行下列公益性职责:(一)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引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二)参与制定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三)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四)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五)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六)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鉴定,鉴定人应当告知鉴定意见;(七)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或者依照本法提起诉讼;(八)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各级人民政府对消费者协会履行职责应当予以必要的经费等支持。消费者协会应当认真履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职责,听取消费者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监督。依法成立的其他消费者组织依照法律、法规及其章程的规定,开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活动。【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领导,组织、协调、督促有关行政部门做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工作,落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职责。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监督,预防危害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行为的发生,及时制止危害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第三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听取消费者和消费者协会等组织对经营者交易行为、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意见,及时调查处理。

西安市统计局的组织结构,每个部门职责,每个岗位职责????

我帮你查了查西安市统计局官方网站,下面是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统计局的内设机构和职责规定。给你两个网址链接吧,你上网看看。http://www.xatj.gov.cn/ptl/def/def/index_923_6225_ci_trid_994137.htmlhttp://www.xatj.gov.cn/ptl/def/def/index_923_6225_ci_trid_157076.html内设机构(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政务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机关会议的组织和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负责文电、机要、档案、保密、信访、接待、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后勤服务等工作。(二)组织人事处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出国政审、培训、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管理工作;负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和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目标责任综合考评工作。(三)法规与统计设计处起草统计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负责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政策咨询工作;依法查处统计违法案件;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的审核工作;承办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组织协调全市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监督管理全市涉外调查活动;负责统计登记管理工作;拟订全市统计制度改革规划和方案;拟订地方统计标准、统计调查计划、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各类统计制度,依法审批或备案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四)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处监测预警全市国民经济运行,分析研究全市经济社会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整理和提供全市经济社会综合性统计数据和统计资料;负责全市统计数据发布和统计新闻宣传;指导全市综合统计工作;建立健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监测和评价体系;参与对区县、市级部门的考核评价工作。(五)国民经济核算处组织实施全国统一国民经济核算制度,负责全市地区生产总值核算和各区县地区生产总值评估工作;负责全市投入产出、资金流量、资产负债核算工作;开展非公有制经济的统计监测;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及有关综合平衡状况的分析研究报告;指导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工作。(六)工业统计处组织实施工业、交通运输统计调查;开展装备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的统计监测;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七)能源统计处组织实施能源统计调查;开展全市主要耗能行业节能和重点耗能企业能源使用、节约以及资源循环利用状况的统计监测;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配合节能主管部门开展节能目标考核;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八)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处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的统计调查;开展房地产市场、建筑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建设的统计监测;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九)贸易外经统计处组织实施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商品市场运行状况的统计调查;开展外商投资企业、重点商贸企业、旅游产业和物流、会展业的统计监测;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外贸、外资和旅游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十)人口和就业统计处组织实施全市人口普查、人口抽样调查、劳动力调查、工资统计等统计调查;开展劳动力状况、居民消费状况、民生指数的统计监测;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就业、社会保障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十一)社会科技统计处组织实施城市基本情况调查、科学发展、技术进步、社会发展和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开展现代服务业、文化产业和妇女儿童发展纲要执行情况的统计监测;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建立社会事业发展综合评价制度;综合整理和提供教育、文化、卫生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十二)农村社会经济统计处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统计、农村基本情况统计,承担全市农业普查业务工作任务;开展农业经济、特色农业、新农村建设等社会发展的统计监测;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十三)数据管理处拟订全市统计信息化建设规划、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运行规则,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统计数据库的建立和维护,管理我市统计调查的数据资源;负责有关统计调查的数据处理;负责统计数据及信息系统安全;组织、推广计算机及传输技术在全市统计工作中的运用。机关党的机构按照党章规定设置。纪检、监察机构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四、人员编制市统计局机关行政编制62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检组长1名,总统计师1名(副局级);处级领导职数24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监察室主任各1名)。

统计局有哪些部门?哪些好?

出纳属于那个科室

收银员是什么部门的岗位?

收银员是什么部门的岗位:执法类部门。技术类部门。管理类部门。收银员岗位主要责任制度:1、 自觉遵守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2、 不得擅自套换外币。3、 不得擅自取长补短,长短款应按规定处理。4、 根据财务部制度的工作程序进行工作。5、 按规定标准营业消费价格收取客人费用。6、 结算款及营业收入不得拖欠公款,客离帐清。7、 工作时间不得私人款与公款混淆。8、 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关于公司的营业收入情况、资料及数据。9、 对于违反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的要敢于制止和揭发,起监督作用。

收银是属于什么部门?

收银员是什么部门什么岗位 财务部门 收银员属于什么职位类别 职位类别分为三种执法类、技术类和管理类。收银员属于技术类 超市前台收银员岗位属于哪个部门 应该是收银部 餐饮业的收银员属于什么部门? 只是业务上归财务指导,但其他方面还是归前厅管理的,因此属于前厅部会计是属于什么部门的 我们老大说了,财务属于服务部门,为每个部门服务,不要参与管理,不该问的不要问,不该管的不要管。 收银员属于哪个部门 什么单位的收银员 收银员属于什么类型职业 收银员是直接分配到各营业部门的营业人员,属于服务很多第一线的服务人员。 超市收银员属于什么部门 属于出纳的工作 应该是财务部门的 但是也得分很多商家或者工作的性质 事业单位收银员归哪个部门管理 目前镇 *** 内设站所,由镇财政发工资的有15个,被人们统称为“七站八所”。它们包括:农业技术推广站、林业站、果树站、水利站、渔技站(在沿海乡镇设立)、农业机械管理站、经管站、财政所、司法所、计划生育服务站、文化站、广播站、残联、农村养老保险管理所、科委。另外,上级 *** 有关部门在乡镇派出的工作机构,还有16个,即派出所、法庭、土地所、工商所、税务所、粮管所、食品站、公路站、交通管理站、农电站、供销社、物资站、农村信用合作社、邮政局、蚕茧站、畜牧兽医站。 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有一些,象财政所、司法所,但各地不一样,有些地方比较多. 乡镇事业单位走的是技术职称的路,公务员是行政职称的路,事业的没法升官。 追问: 村镇建设管理所是什么性质的单位? 回答: 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 超市收银员归哪个部门管理?是财务部吗? 就象楼上说的。超市收银是由收银主管管理,但也都属于财务部。我门超市就是这样的,我是收银员。我们就是财务部的

统计部门年终工作总结模板5篇

  年终工作总结是在一段时间内对学习和工作生活等表现加以总结的文书材料,统计部门的年终工作总结怎么写?下面是由我为大家整理的“统计部门年终工作总结模板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本文。   篇一:统计部门年终工作总结模板   20xx年,在市统计局法规处的正确指导下,在局领导的大力支持和各专业人员的全力配合下,xx区统计法制工作紧紧围绕统计中心工作,切实改善统计工作环境,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保障了全区统计工作健康发展。    一、切实加强统计法制基础工作   1、加强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   一是不断完善统计执法队伍建设。有专门的统计执法机构,负责统计执法宣传教育和统计执法工作,并配备3名专职人员积极开展工作。二是加强统计执法工作规范化管理。建章立制,制定《xx区统计法制基础工作规范管理办法》,完善统计执法检查制度、统计执法责任制度、统计违法案件审核制度,积极建立统计诚信执法制度、法律关系函告制度,确保统计人员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报送统计资料。三是注重统计执法人员及骨干的教育和培养。积极参加市、区组织的执法业务骨干班的培训和学习,坚持每季度在全局内部组织一次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及执法工作程序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能力。四是强化统计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切实履行持证执法检查制度,做到文明执法。按规定对统计执法证件及统计调查证进行核发和管理,并在“xx市行政执法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中做好统计执法检查证备案登记和执法人员清理工作。   2、加强基础工作   一是年初认真制定并上报了《xx区20xx年法制工作要点》和《xx区20xx年法制工作计划》,就全年法制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二是及时对年度法制工作进行了书面总结并按时上报。三是加强各项法制工作开展情况简报、信息报送工作。全年撰写了xx篇法制工作信息,其中x篇被市局内网法制建设采用。四是认真完成市局布置的有关统计法制工作临时性任务,及时上报有关资料。五是建立了失信企业网络链接。六是很好地完成了“六五”普法验收总结工作。   3.加强统计法制及政策研究   一是积极配合国家局和市局开展法律、法规、规章调研、论证及征求意见工作,按时上报有质量的意见和建议。二是依法研究、制定统计类的规范性文件,促进统计工作规范化发展。制定《xx区统计法制基础工作规范管理办法》。充分发挥统计法制工作在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规范统计资料收集报送等方面的引导规范作用,从制度上对统计法制工作进行了规范管理。三是制定《xx市xx区统计局统计数据质量监控方案》,该制度由各专业人员和镇街统计人员每季度对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统计资料及迟报、拒报统计资料的单位进行登记造册,然后报区统计执法检查队进行批评教育和查处。四是参与区委法建办的“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将企业是否有统计违法行为上报该系统进行曝光。五是建立法律事务告知制度和签到制度。为明确统计机构和统计调查对象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规范统计调查行为,提高调查对象的配合程度,保障全区“企业一套表”工作顺利实施,xx区建立了统计法律事务告知制度,同时制作了统一的资料领取和参训签到册,在年报会培训期间实行严格的签到制度,作为企业是否参训和领取报表资料的法律依据。    二、切实加强法制宣传工作   一是年初制定《20xx年xx区法制工作要点》下发镇街,认真组织实施统计执法工作。二是将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知识的宣传教育纳入当地普法教育宣传规划。在区政府门户网上开设了《统计法律法规》专栏,公布了统计法律和统计制度,宣传统计法律知识和统计业务知识。三是利用“12.4”、“12.8”法制宣传日、宪法日走上街头,向广大市民发放统计法律法规宣传资料,积极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活动,并及时上报宣传总结。四是通过年报会、座谈会开展统计普法宣传近x次。五是将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纳入党校、行政学校教学内容并授课。六是定期组织全体职工每年进行x次法律知识的学习,执法队内部每季度组织1次统计法律知识学习。七是组织基层统计员专题统计法律知识专题讲座,宣传统计法律。八是举办了xx区20xx年“统计杯”中老年人羽毛球比赛。    三、切实加强法律监督工作   一是严格规范统计执法行为,建立统计执法监督及错案追究制度,制定《xx区统计数据检查纪律规定》。二是严格执行重大统计违法案件的备案、报告制度。三是依法履行行政执法职责,对照市统计局法规处案卷样本参考卷,查找问题,规范提高统计行政处罚案卷归档水平。四是建立统计违法行为举报受理制度,认真受理群众举报。五是全年未出现统计行政复议和统计行政应诉的案件。六是加强对统计执法证件发放的管理。七是认真参加市局组织的统计执法案卷评查自查工作。八是积极相应国家、市局的抽调,到外地进行执法检查工作。7月被国家政法司抽调,到河北进行执法检查;9月被市执法总队抽调,参加了全市的统计执法检查。    四、切实加强统计法制创新工作   1、制定《xx市xx区统计局统计数据质量监控方案》。一是进一步明确了区统计局各专业科室、执法队、镇街统计管理办公室、各统计调查对象的职责。二是进一步统一了《统计数据质量查询书》、《统计数据质量答复书》、《统计工作整改通知书》、《统计工作整改报告书》一系列统计数据质量监控法律文书。三是进一步扩大了印发范围,该《方案》不仅印发至局属各科室和镇街统计管理办公室,还印发至驻区相关调查对象,要求调查对象统计负责人加强统计数据审核和签署,有助于进一步增强数据质量监控的效果。   2、切实加强统计违法行为通报工作。一是建立统计违法行为公开曝光制度。我局在局外网建立了企业诚信系统链接,凡本辖区内有统计违法行为的单位且影响较大,除以文件形式进行通报外,还将通过区政府电子监察网站、区统计局内外网等媒体进行公开曝光,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的功能作用。二是建立统计违法行为信息抄送制度。凡本辖区内有统计违法行为的单位且影响较大,将以通报的形式将信息抄送至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建议作为行业主管部门行政管理的重要依据。   3、参加区法建办“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积极参与,将企业是否有统计违法行为纳入“电子监察系统”,有效地提高了统计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扩大了统计法的社会影响。   4、加强行政审批工作。认真做好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和部门统计项目审批工作,切实压缩审批时限、完善审批流程。通过行政审批电子政务系统提供便民服务,确保办理规范,全年无预警、红牌、黄牌情况发生。   5、举办了20xx年“统计杯”中老年人羽毛球比赛。为深入贯彻执行《统计法》和《xx市统计管理条例》,进一步落实《全民健身条例》,xx区统计局和体育局主办,xx区羽毛球协会承办,xx区xx体育中心协办,于20xx年9月23一27日在xx文化体育中心羽毛球馆举办了“统计杯”xx区中老年人羽毛球比赛。区内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社会单位、院校共xx人次参加了此次比赛,起到了很好的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效果。   篇二:统计部门年终工作总结模板   今年我行统计工作本着“及时、准确、实用”的原则,认真完成了上级行、监管部门及政府机构的各项常规及临时性统计报表、统计报告的编制、上报工作,汇总、整理了相关统计数据,较好地发挥了统计岗位的职能和作用。现将今年部门统计工作总结如下:    一、部门统计工作   1、统计基础工作健全、规范   我行领导对统计工作十分重视,在分行及支行分别设立统计岗位,并配备专门统计人员和计算机设备,制定统计规章制度,实现了统计数据处理的现代化和大部分统计信息传输的网络化。在分行统计部门统一组织下,分支行统计人员参加了统计上岗培训及上岗考试,取得了统计上岗证,并按要求及时参加了统计继续教育及“xx普法”教育,取得合格证,分行统计部门还根据统计工作及统计人员变动状况及时进行内部培训及交流,做好统计队伍建设。确保了全行统计工作质量,为行业管理和政府宏观调控带给优质服务。   在实际统计工作过程中,我行行领导支持统计人员依法开展统计工作,要求统计人员严格遵照统计法律法规的各项规定,准确、科学、及时地上报统计信息,并对相关统计法律法规进行认真的学习和宣传,既确保统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又保证统计信息上报的完整性和及时性,坚持依法统计,有效实施部门统计工作的规范化管理。   2、统计资料报送准确、及时   为全面落实部门统计数据报告制度,我行按要求参加了统计局组织的统计工作会议,并将统计工作会议精神及相关文件要求进行认真的的贯彻和落实。按要求完成了统计资料的上报,并根据统计局编制行业宣传册的要求报送我行相关资料。   同时,为了进一步提高我行统计资料上报的质量,除了严格按照统计法律法规依法统计外,我行还透过采取数据初步生成、人工再次核实等措施,实行统计数据质量控制,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3、用心进行统计改革,提高统计服务水平   在开展部门统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还用心进行统计工作方法的改革和研究,注重与上级统计部门的沟通与交流,改善和完善本部门统计工作,加强与科技部门的协调与协作,提高统计数据采集的自动化水平和统计资料质量。透过统计工作取得相关统计资料及信息的取得,为政府综合统计带给有价值的统计信息,为行领导及相关部门带给数据参考,并充分运用统计数据及信息分析当前经营状况,为领导带给决策参考。    二、评选统计先进工作者   用心参加统计专业和统计法律知识培训,取得了统计上岗证、统计继续教育合格证以及“xx普法”合格证,注重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和贯彻,不制发、不填报非法统计调查表,实事求是,自觉与统计违法行为做斗争;用心开展统计制度方法的改革和研究,认真学习和运用计算机知识和网络传输技术,不断提高统计业务水平,认真开展统计分析,进行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为领导带给推荐和参考。    三、明年统计工作打算   继续严格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坚持依法统计,严格遵照要求进行我行部门统计工作,确保我行统计数据上报的及时性、准确性。加强统计工作方法的研究和完善,学习和运用先进的统计方法和技能,充分利用计算机技术及网络,提高统计工作效率及质量。   强化统计基础建设,根据统计工作发展需要及新的统计工作规定及要求,进行我行统计工作制度的修订和完善,继续加强统计人员的培训和学习,提高统计人员整体素质和水平。用心与统计局相关部门进行统计工作的交流与沟通,透过政府综合统计的指导不断提高我行部门统计工作水平,加强信息的交流和共享。   篇三:统计部门年终工作总结模板   时光荏苒,很快就要过去了,回首过去一年来的统计工作,内心不禁感慨万千,在领导和全体同志的关怀、帮忙、支持下,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岗位职能,不断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以“服从领导、团结同志、认真学习、扎实工作”为准则,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工作上有了进步,总结过去、取长补短、挖掘潜力,为明年的工作做好充分的准备和规划。    一、一年来的工作表现   (一)仔细认真,提高自身素质。为做好统计工作,我坚持严格要求自我,统计工作地要求就是“仔细认真”,因此,我正确认识自身的工作价值,提高自我的耐心,增强自我的细心,时刻提醒自我,要以高效率,高质量的报表数据上报给各位领导。同时细心学习他人长处,改掉自我不足,并虚心向领导、同事请教,在不断学习和探索中使自我有所提高。   (二)严于律已,不断加强作风建设。一年来我对自身严格要求,始终把耐得平淡、舍得付出、默默无闻作为自我的准则,始终把作风建设的重点放在严谨、细致、扎实、求实脚踏实地埋头苦干上。在工作中,以制度、纪律规范自我的一切言行,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尊重领导,团结同志,谦虚谨慎,主动理解来自各方面的意见,不断改善工作;坚持做到不利于公司形象的事不做,不利于公司形象的话不说,用心维护公司的良好形象。   (三)强化后勤处室职能,做好服务工作。对办公室费用方面,继续发扬以必需品为前提,节省处室费用消耗,保证各种办公必需用品齐全,确保领导与同事对办公用品的需求。在这一年里,我用心配合做好后勤工作,与同事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不会计较干得多,干得少,只期望把工作圆满完成。    二、工作中的不足与今后的努力方向   一年来的工作虽然取得了必须的进步,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在今后工作中,我必须认真总结经验,克服不足,努力把工作做得更好。   (一)仔细认真,克服浮躁心理。应对枯燥的数字统计工作,不怕繁琐,做到谨慎细心,不浮躁,用心适应各种数据变化,在工作中磨练意志,增长才干。   (二)发扬孜孜不倦的进取精神。加强学习,勇于实践,博览群书,在向书本学习的同时注意收集各类信息,广泛吸取各种“营养”;同时,讲究学习方法,端正学习态度,提高学习效率,努力培养自我具有扎实的功底、辩证的思维方法、正确的思想观点、踏实的工作作风。力求把工作做得更好,树立处室室的良好形象。   (三)多从细节思考,紧跟领导意图,协调好内外部关系,多为领导分忧解难。继续加强对公司各种制度和业务的学习,做到全面深入的了解公司的各种制度和业务。用公司的各项制度作为自我工作的理论依据,结合实际更好的开展统计工作。   总之,一年来,我做了必须的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距领导和同志们的要求还有不少的差距:主要是对政治理论和文字基础的学习抓得还不够紧,学习的系统性和深度还不够;工作创新意识不强,创造性开展不够。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发扬成绩,克服不足,以对工作、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脚踏实地,尽职尽责地做好各项工作,不辜负领导和同志们对我的期望。   篇四:统计部门年终工作总结模板   20xx年统计站在镇委镇政府的领导下,在市统计局的大力支持下,统计站一班人勤勤恳恳、扎扎实实,为服务经济发展出真据、出实据作出了我们应有的努力,得到了各级领导和部门的充分肯定。   一、抓农村统计基础建设,保源头数据真实可信根据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统计局年初工作要点,我们把农村统计基础建设当成本年度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一是组织了15个重点带头村到、毛嘴、工业园等先进地方去学习取经;   二是按市局村级基础工作达标要求,以镇为单位统一制作宣传刊栏、工作制度、办公标牌等发放到村(居、场)统计室;   三是规范农村农业统计指标,统一指导村整理统计档案和统计台账;四是举办统计人员业务知识培训,深化业务技能,稳定统计队伍素质。据统计,全镇x个村、x个居委会、x个规模以上企业都按统计局基础建设标准落实到了位,确保了源头数据可信可用,有据可查。   二、建基层统计信息网点,为国家地方提供库据国家、地方点记账户所记录的日常收支账目,是反映当地城镇、农村人居可支配收入的重要依据。今年初,我们完成了国家、地方点的抽样换点工作,并且按市统计局的要求,确定了xx户农村记账户的常年记账任务;确定了xx居委会x户城镇记账户的常年记账任务。元月至11月份以来,我们将xx户的日常收支记录账整理归档,录入刻盘,并用电子档、电子表格形式传送给了省、市统计部门,为国家评估城乡人均收入提供了重要依据。对地农作物抽样调查是国家统计制度改革的重要措施之一。   x月中旬,我们接受了国家调查队在本区域抽样确定对地农作物调查,x村九个片块150多亩农田作为常年调查点。20xx年夏粮、秋粮的收获季节,我们配合市调查队深入农户,深入农田,实地收割,现场过称,保证了农作物产量抽样结果的准确性,真实性。三、全方位核实经贸单位,为国家经普做好准备全国第三次经济普查从20xx年6月起就进入了准备阶段,我镇按市政府要求,从今年6月开始启动。   至11月底,我镇第第三次经济普查准备工作主要抓了以下几点:   一是宣传发动。我们除了召开全镇动员大会、与普查区签订责任状外,经普办还组织宣传车在全镇范围内巡回宣传五天、在各主要路段悬挂横幅xx多条、发公开信x万份、张贴告知书x余张、办宣传刊三期、利用集镇六处电子显示屏二十四小时滚动宣传等,把经济普查的范围、目的、内容、方法等让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知晓。   二是组织x个普查区的xx余名普查员指导员进行单位核查培训,在全镇范围内进行地毯式搜查,做到应统尽统,不留死角。   三是反复核查建立信息库。我们对全镇经济运行中的所有法人、产业活动单位、个体经营户,按照市名录库返给的底册和工商所返给的电子档案表,一家一户进行反复核查,对不存在和停业的进行分类登记,对新增加和正在办执照的进行建档建卡。经初步统计,全镇实有法人单位xx家,比“二经普”增加2.4%;个体户实有xx家,比“二经普”增加xx%。   四是克服重重困难,牺牲个人假节日休息时间,保证了工作进度与市同步。工作启动初期,个别企业、个体户对经济普查工作认识不够,不予配合,我们齐心协力做工作,一个难关一个难关的解决。为了把工作切实做到位,主任主动放弃年休假,x位同志日夜加班,星期天也不休息,坚持同专班到一线工作等,确保了经济普查准备工作的顺利展开。今年我们在工作中做了一些我们应该做的事,但也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如何进一步做好统计为党委政府提供优质服务还不够。   篇五:统计部门年终工作总结模板   转眼间我被粮食局借调来工作已一年多时间了。回顾过去一年多的工作,我在粮食局正确的领导下,在前任统计工作人员的教导下,在各企业大力支持下,较好地完成了这一年工作任务。   现将我在这一年的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首先,我作为一名粮食统计员,能严格遵守粮食局的各项规章制度,尊敬领导,团结同事,积极参加粮食局的各项学习活动并自学与工作相关的知识,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在统计本职工作上,我严谨细致,任劳任怨,主动克服困难,努力做好粮食日常统计工作、专项统计调查事务、以及粮食局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每月按时保质完成网上报表催报工作、规范提交上报专项统计纸质报表;做好粮食统计台账;收集并整理出统计文件资料存档、备案;并根据粮食局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提供相关统计数据供局领导做出正确的决策。   我作为一名统计工作人员,在统计建设工作上,绝对服从市、县统计局和粮食局的双重领导和工作部署,并结合粮食局统计的实际情况,使统计工作在建设目标中顺利达标。其次,在过去的一年时间里,我积极参加粮食局组织的相关政治学习。   我能严格遵守《统计法》的条令条例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学习《新统计法》中革新内容,保持统计知识的新鲜度。使自己的个人认识在基层统计工作实践中保持正确的方向,个人业务服务在科学统计方法下能更好地发挥出统计工作的职能,从而改善普遍存在于基层统计工作中的“七分统计,三分估计”陈旧统计方法的认识思想观念。   再次,我严格遵守粮食局日常制度,履行自己作为一名统计人员的职责,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平时注重个人的修养,尊重领导,团结同志,始终以高标准、严要求磨练自己。在这一年里我的工作虽然得到了各级领导一致认可。我也感到在统计工作中,我还是个新兵,我还有不足之处。今后我将吸取经验,弥补不足,将工作做得更好,圆满完成统计局和粮食局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商品房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由哪个部门出具,

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商将新建成的房屋出售给购买人时,针对房屋质量向购买者做出承诺保证的书面文件,具有法律效力,开发商应依据《住宅质量保证书》上约定的房屋质量标准承担维修、补修的责任。《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印制,各地建设和房地产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住宅质量保证书》的样本。房管局和建设局,规划局等部门负责监督和审查的!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什么类别的部门?比如是行政机关还是别的什么机关。有知道的麻烦告诉一下

好像是条管机关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药品进行监督管理的环节

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 为加强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监督管理,保障人体用药安全、有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医疗机构购进、储存、调配及使用药品均应当遵守本办法。第三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全国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地方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第四条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药品质量管理体系,完善药品购进、验收、储存、养护、调配及使用等环节的质量管理制度,做好质量跟踪工作,并明确各环节中工作人员的岗位责任。医疗机构应当有专门的部门负责药品质量的日常管理工作;未设专门部门的,应当指定专人负责药品质量管理。第五条 医疗机构应当向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药品质量管理年度自查报告,自查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药品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二)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的变化情况;(三)接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及整改落实情况;(四)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意见和建议。自查报告应当在本年度12月31日前提交。第六条 医疗机构必须从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医疗机构使用的药品应当按照规定由专门部门统一采购,禁止医疗机构其他科室和医务人员自行采购。医疗机构因临床急需进口少量药品的,应当按照《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第七条 医疗机构购进药品,应当查验供货单位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者《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所销售药品的批准证明文件等相关证明文件,并核实销售人员持有的授权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医疗机构应当妥善保存首次购进药品加盖供货单位原印章的前述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保存期不得少于5年。第八条 医疗机构购进药品时应当索取、留存供货单位的合法票据,并建立购进记录,做到票、账、货相符。合法票据包括税票及详细清单,清单上必须载明供货单位名称、药品名称、生产厂商、批号、数量、价格等内容,票据保存期不得少于3年。第九条 医疗机构必须建立和执行进货验收制度,购进药品应当逐批验收,并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验收记录。医疗机构接受捐赠药品、从其他医疗机构调入急救药品也应当遵守前款规定。第十条 药品验收记录应当包括药品通用名称、生产厂商、规格、剂型、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批准文号、供货单位、数量、价格、购进日期、验收日期、验收结论等内容。验收记录必须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3年。第十一条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中药饮片采购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购进中药饮片。第十二条 医疗机构应当有专用的场所和设施、设备储存药品。药品的存放应当符合药品说明书标明的条件。医疗机构需要在急诊室、病区护士站等场所临时存放药品的,应当配备符合药品存放条件的专柜。有特殊存放要求的,应当配备相应设备。第十三条 医疗机构储存药品,应当按照药品属性和类别分库、分区、分垛存放,并实行色标管理。药品与非药品分开存放;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品分别储存、分类存放;过期、变质、被污染等药品应当放置在不合格库(区)。第十四条 医疗机构应当制定和执行药品保管、养护管理制度,并采取必要的控温、防潮、避光、通风、防火、防虫、防鼠、防污染等措施,保证药品质量。第十五条 医疗机构应当配备药品养护人员,定期对储存药品进行检查和养护,监测和记录储存区域的温湿度,维护储存设施设备,并建立相应的养护档案。第十六条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药品效期管理制度。药品发放应当遵循“近效期先出”的原则。第十七条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行政法规的规定存放,并具有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第十八条 医疗机构应当配备与药品调配和使用相适应的、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负责处方的审核、调配工作。第十九条 医疗机构用于调配药品的工具、设施、包装用品以及调配药品的区域,应当符合卫生要求及相应的调配要求。第二十条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最小包装药品拆零调配管理制度,保证药品质量可追溯。第二十一条 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只能供本单位使用。未经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医疗机构不得使用其他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也不得向其他医疗机构提供本单位配制的制剂。第二十二条 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使用药品的质量监测。发现假药、劣药的,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就地封存并妥善保管,及时向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出决定之前,医疗机构不得擅自处理。医疗机构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药品生产企业或者供货商,及时向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需要召回的,医疗机构应当协助药品生产企业履行药品召回义务。第二十三条 医疗机构不得采用邮售、互联网交易、柜台开架自选等方式直接向公众销售处方药。第二十四条 医疗机构应当逐步建立覆盖药品购进、储存、调配、使用全过程质量控制的电子管理系统,实现药品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清,并与国家药品电子监管系统对接。第二十五条 医疗机构应当每年组织直接接触药品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患有传染病或者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的,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第二十六条 医疗机构应当定期组织从事药品购进、保管、养护、验收、调配、使用的人员参加药事法规和药学专业知识的培训,并建立培训档案。第二十七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医疗机构药品购进、储存、调配和使用质量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建立医疗机构监督检查档案。监督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应当形成书面记录,由监督检查人员签字后反馈被检查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需要其他部门处理的,应当及时移送。第二十八条 医疗机构应当积极配合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药品购进、储存、调配和使用质量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实提供与被检查事项有关的物品和记录、凭证以及医学文书等资料,不得拒绝和隐瞒。第二十九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医疗机构药品的监督抽验。国家或者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发布公告,公布对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的抽查检验结果。对质量抽验结果有异议的,其复验程序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第三十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信用档案,记录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第三十一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接到有关医疗机构药品质量方面的咨询、投诉、举报,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核实、答复、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书面通知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第三十二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年度自查报告、日常监督检查情况、不良信用记录以及人民群众的投诉、举报情况,确定若干重点监督检查单位,相应增加对其进行监督检查的频次,加大对其使用药品的质量抽验力度。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一款规定,从无《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购进药品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药品管理法》第八十条规定处罚。对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医疗机构其他科室和医务人员自行采购药品的,责令医疗机构给予相应处理;确认为假劣药品的,按照《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不按要求储存疫苗的,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处罚。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擅自使用其他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的,按照《药品管理法》第八十条规定处罚;未经批准向其他医疗机构提供本单位配制的制剂的,按照《药品管理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处罚。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擅自处理假劣药品或者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追回;情节严重的,向社会公布。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采用邮售、互联网交易、柜台开架自选等方式直接向公众销售处方药的,按照《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处罚。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且隐瞒事实,不如实提供与被检查事项有关的物品和记录、凭证以及医学文书等资料,阻碍或者拒绝接受监督检查的,依照《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九条的规定从重处罚。第三十九条 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求其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记入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信用档案,并定期向社会公布:(一)未按照本办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建立质量管理制度的;(二)未按照本办法第五条规定提交药品质量管理年度自查报告的;(三)未按照本办法第七条第一款、第八条规定索证、索票查验的;(四)未按照本办法第九条、第十条规定对购进的药品进行验收,做好验收记录的;(五)未按照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建立中药饮片采购制度,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购进中药饮片的;(六)未按照本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储存药品的;(七)未按照本办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养护药品的;(八)未按照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建立和执行药品效期管理制度的;(九)未按照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配备人员的;(十)未按照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执行的;(十一)未按照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建立最小包装药品拆零调配管理制度并执行的。第四十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本部门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督促其正确履职。凡不履行本办法规定的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均应当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相应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第四十一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实施细则。法律依据:《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五条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全国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对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药品生产监督管理,承担药品生产环节的许可、检查和处罚等工作。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包括什么部门

(一)综合和规划财务司。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新闻宣传等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发展规划和专项建设规划,推动监督管理体系建设。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预决算、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及内部审计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文稿和重要会议文件。(二)政策法规司。研究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重大政策。组织起草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草案,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担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管理工作。承担普法宣传工作。(三)药品注册管理司(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司)。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国家药典等药品标准、技术指导原则,拟订并实施药品注册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物非临床研究和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四)药品监督管理司。组织拟订并依职责监督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组织拟订并指导实施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承担组织指导生产现场检查、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工作。组织质量抽查检验,定期发布质量公告。组织开展不良反应监测并依法处置。(五)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司。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医疗器械标准、分类规则、命名规则和编码规则,拟订并实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制度。拟订并监督实施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技术指导原则。承担组织检查研制现场、查处违法行为工作。(六)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司。组织拟订并依职责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组织拟订并指导实施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承担组织指导生产现场检查、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工作。组织质量抽查检验,定期发布质量公告。组织开展不良事件监测并依法处置。(七)化妆品监督管理司。组织实施化妆品注册备案工作。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化妆品标准、分类规则、技术指导原则。承担拟订化妆品检查制度、检查研制现场、依职责组织指导生产现场检查、查处重大违法行为工作。组织质量抽查检验,定期发布质量公告。扩展资料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是根据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设立。考虑到药品监管的特殊性,单独组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管理。市场监管实行分级管理,药品监管机构只设到省一级,药品经营销售等行为的监管,由市县市场监管部门统一承担。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职责和队伍划入海关总署。保留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具体工作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承担。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职责划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外保留牌子。不再保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该如何打击网上制售假药违法犯罪行为

一是坚持严查违法、强化风险严控,通过严查违法推动风险严控要求落实落细,通过风险严控及时发现案件线索,严惩重处违法犯罪行为。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突出重点,针对疫苗等重点产品、城乡接合部等重点区域、新建企业等重点对象,突出重点,分类施策,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三是坚持统筹协调、强化一体推进,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坚持全国“一盘棋”,主动与公安机关保持密切协作,加强与相关部门协同联动,强化跨部门、跨区域联合执法,覆盖“两品一械”全部监管对象,坚持线上线下专项整治一体推进。四是坚持打建联动、强化平战结合,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与强化日常监管统筹推进,健全完善法规制度体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五是坚持效果导向、强化能力提升,继续完善监管体系,提升技术支撑能力,加快推进监管能力建设,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全力以赴做好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奋力开创中国药品监管事业新局面。为进一步加强互联网药品销售和发布药品信息的监管,严厉打击网上销售假药犯罪与违法售药行为,整顿和规范网上售药秩序,可以通过以下工作进行:一、工作目标通过侦破一批网上销售假药的大案要案,惩治一批网络销售假药的组织、实施和参与者,整顿、关闭、曝光一批违法售药网站,形成打击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有效遏制网上销售假药与违法售药活动的高发势头。通过加大网上安全购药的宣传、引导和警示力度,提高公众自我保护能力,形成自觉抵制非法网站药品的社会氛围,营造互联网药品正当交易的良好环境。通过健全食品药品监管、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信、公安和工商等部门协作配合的长效机制与有效措施,全面提升网上售药的监管和执法效能,保证网上售药的良好秩序的长治久安。二、工作重点和任务分工(一)监测排查网上非法售药信息。重点开展以下工作:1.以治疗肿瘤、糖尿病、冠心病、高血压、性功能障碍等病症的药品为重点品种,以互联网搜索引擎为重点监测对象,以投诉举报信息为重点线索,组织对网上售药行为进行监测和排查,发现涉嫌从事网上非法售药活动的网站、网页,列出清单。2.要求主要搜索引擎、电商平台对违法网上售药行为进行主动搜索,发现无资质从事网上售药活动的网站、网页,列出清单,通过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转交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组织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药品投诉举报中心以及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梳理受理的网上非法售药举报,列出清单,移交同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4.对上述网站清单,经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初步判断属违法违规售药行为后,通过通信管理部门定位其网站所在地,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网站移交其属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查处,涉嫌假药犯罪的,可以移送网站服务器所在地、网络接入地、网站建立者或者管理者所在地公安机关查处。由被害人举报的网上销售假药案,也可移送被害人所在地公安机关。(二)严厉打击网上非法售药行为。重点开展以下工作:1.对已取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或药品交易资质,存在发布虚假药品信息和药品违法销售行为的网站,一律责令停业整顿、限期整改;拒不改正或情节严重的,一律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吊销其《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或《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并移送通信管理部门对违法网站依法予以关闭。2.对未取得互联网药品交易资质,非法从事药品销售的网站,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汇总提供名单,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部门统一协调处置。如属未备案网站,移送通信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关闭,并追究接入服务商责任;如属已备案网站,应责令整改,拒不改正的,移送通信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关闭。3.对销售假药涉嫌犯罪的网站,一律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根据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提供的涉嫌销售假药网站清单,深入开展线索经营,依法立案侦查,依法对网站的建立者、管理者、使用者采取相应措施,并加大深挖力度,捣毁假药生产窝点,摧毁假药销售网络,依法严惩犯罪嫌疑人。(三)大力开展宣传、引导和警示活动。重点开展以下工作:1.发布新闻稿。在专项行动启动后,五部门统一发布新闻稿,对专项行动的目标和任务进行解读,对网上售药的规范予以重申,表明监管部门坚决打击网上售药违法犯罪行为的态度。同时,对公众网上购药行为进行引导和警示,鼓励社会各界举报不法行为。2.曝光典型案件。专项行动期间,五部门联合对查实的大要案件及时进行公开曝光,形成持续宣传高潮。大张旗鼓地揭露不法行为,将已查实案件的违法违规情节、危害及处罚情况在五部门网站予以公开。典型案件邀请中央电视台、新华社等主流媒体跟踪案件查处进展,制作视频资料予以曝光,形成有效震慑。3.组织开展网络访谈活动。在重点新闻网站举办网络访谈活动,通过与网民的互动,大力宣传网上售药及其监管的法律法规,提示网上购药风险,倡导网上安全购药。4.发布互联网购药安全警示。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网站“互联网购药安全警示”专栏定期发布《互联网购药安全警示公告》,建立和公开已被取缔的非法售药网站名单,提醒广大公众及时了解非法网站信息,网上谨慎购药,自觉抵制非法网站药品,避免上当受骗。5.发动各大型网站、搜索引擎、电商平台、接入服务商对所管理网站药品广告页面和链接进行自查,清除虚假违法广告。(四)净化网上售药环境。重点开展以下工作:1.要求搜索引擎对售药网站区别对待。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已取得互联网信息服务和交易资质的网站信息定期提交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部门,组织各主流搜索引擎对所呈现药品或售药搜索结果时将有资质网站信息予以前置,并显著设置网上安全购药提示语,保证搜索者首先看到有资质网站信息和提示。同时要求搜索引擎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提供的非法售药网站黑名单予以屏蔽,并定期通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2.加大对违法网上售药行为的日常监督监测力度。五部门将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完善监督监测机制和技术手段,充分发挥社会力量作用,共同加大对互联网发布药品信息和销售药品的监督监测力度,发现违法犯罪行为立即查处或者移送有关部门,及时发布监测信息提示,曝光违法网站。3.鼓励举报网上违法售药行为。鼓励被假冒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消费者共同参与维护网上售药的正常秩序,积极向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投诉举报中心(举报电话:12331)以及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举报电话:12377)举报网上违法售药行为。举报一经查实,将按规定给予奖励。4.完善网上售药管理制度和规范。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研究修订《互联网药品销售管理办法》,制定网上售药规范,按照现实与虚拟一致原则,合理设置网上售药的管理标准和适用范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药品管理,保证药品质量,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和合法权益,保护和促进公众健康,制定本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和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法。本法所称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化学药和生物制品等。第三条 药品管理应当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风险管理、全程管控、社会共治的原则,建立科学、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全面提升药品质量,保障药品的安全、有效、可及。

分析 有人说企业的质量管理工作只是其质量管理部门的事情?

你得宣传全面质量管理,这样就非常清楚了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中分管查处假劣药品的职能部门是

法律分析:职能部门是药品市场监督司。其主要职能是拟订和修订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依法监督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组织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抽验,定期发布国家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公报;依法查处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等违法行为;负责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的监督工作,监管中药材专业市场;负责药品广告、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和交易行为的监督工作,指导保健品广告内容的审查工作。法律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药品市场监督司。拟订和修订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依法监督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组织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抽验,定期发布国家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公报;依法查处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等违法行为;负责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的监督工作,监管中药材专业市场;负责药品广告、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和交易行为的监督工作,指导保健品广告内容的审查工作。

酒店什么部门最有潜力

前厅部,销售部最锻炼人,也最容易晋升,工资奖金和投入成正比。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包括什么部门

行政执法部门

供应商的质量问题归零归口部门是质量部门还是供应商管理部门

质量部门。管理归零评审由责任单位质量管理部门归口组织和管理,有关部门参加,必要时由集团公司负责组织管理归零评审,评审组长由责任单位行政正职担任,评委应包括有关部门领导和质量监督代表。

污水处理厂属哪个部门管

现在小的污水处理厂一般都民营化了,归属的话,当然是环保部门了

药品监管部门的监管内容

法律分析:1、对药品研制、生产、经营和药品使用单位使用药品等活动进行监督检查。2、对为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提供产品或者服务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延伸检查。3、对高风险的药品实施重点监督检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第九十九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药品研制、生产、经营和药品使用单位使用药品等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以对为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提供产品或者服务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延伸检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和隐瞒。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高风险的药品实施重点监督检查。 对有证据证明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监督检查情况,应当采取告诫、约谈、限期整改以及暂停生产、销售、使用、进口等措施,并及时公布检查处理结果。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出示证明文件,对监督检查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应当保密。

药品归哪个部门监管

法律分析:药品监督部门和药品检验机构在药品的管理中负有主要的责任,同时拥有行使行政强制措施和紧急控制措施的权利和监督管理药品生产和质量安全的义务。药品检验部门进行抽查检验的目的也是为了对药品的质量进行监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第六十三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有权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报经其审批的药品研制和药品的生产、经营以及医疗机构使用药品的事项进行监督检查,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和隐瞒。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规定,依据什么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规定,依据:《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注册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该法是我国药品监管的基本法律,主要规定了药品的生产、经营、使用等方面的管理制度。2、《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注册管理条例》:该条例规定了药品注册的具体程序、标准和要求,是药品监管的重要依据。3、《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该规范是我国药品生产的质量管理标准,要求药品生产企业必须遵守GMP规范,确保生产过程符合质量标准。4、《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该标准规定了药品广告发布的原则和要求,对药品广告的内容、方式和范围进行严格管理。5、《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该法规定了食品的安全管理体系和监督管理措施,对药品中的食品添加剂、药品残留等问题也有相关规定。

药企归哪个部门管

法律分析: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管全国药品监督管理工作。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承担药品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以下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与药品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配合国务院有关部门,执行国家药品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八条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管全国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与药品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配合国务院有关部门,执行国家药品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承担药品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以下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与药品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承担的职责有

法律分析: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生产环节的许可、检查和处罚,以及药品批发许可、零售连锁总部许可、互联网销售第三方平台备案及检查和处罚。法律依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第十二条 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制定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管制度,并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研制环节的许可、检查和处罚。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生产环节的许可、检查和处罚,以及药品批发许可、零售连锁总部许可、互联网销售第三方平台备案及检查和处罚。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的许可、检查和处罚,以及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检查和处罚。

药品归哪个部门监管

药品归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管理。根据我国《药品管理法》规定,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管全国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与药品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配合国务院有关部门,执行国家药品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八条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管全国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与药品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配合国务院有关部门,执行国家药品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承担药品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以下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与药品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药品管理的主要职责包括

必须一、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有哪些1、制订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和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起草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度。2、负责消费环节食品卫生许可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3、制订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开展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发布与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有关的信息。4、负责化妆品卫生许可、卫生监督管理和有关化妆品审批工作。5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负责制定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6、负责药品、医疗器械注册和监督管理,拟定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再评价和淘汰,参与制订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职责是什么?(一)制订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和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起草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度。(二)负责消费环节食品卫生许可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三)制订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开展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发布与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有关的信息。总结:对于国家药品的制定检查制度,要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注册环节的违法行为,依职责组织指导查处生产环节的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五条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全国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对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药品生产监督管理,承担药品生产环节的许可、检查和处罚等工作。_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药品管理的主要职责包括

必须一、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有哪些1、制订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和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起草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度。2、负责消费环节食品卫生许可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3、制订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开展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发布与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有关的信息。4、负责化妆品卫生许可、卫生监督管理和有关化妆品审批工作。5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负责制定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6、负责药品、医疗器械注册和监督管理,拟定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再评价和淘汰,参与制订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职责是什么?(一)制订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和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起草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度。(二)负责消费环节食品卫生许可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三)制订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开展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发布与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有关的信息。总结:对于国家药品的制定检查制度,要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注册环节的违法行为,依职责组织指导查处生产环节的违法行为。???法律依据::《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五条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全国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对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药品生产监督管理,承担药品生产环节的许可、检查和处罚等工作。?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

法律主观: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在监督检查中的职权:1.进入现场实施检查、抽取样品。2.查阅、复制、查封、扣押有关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3.查封、扣押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医疗器械,违法使用的零配件、原材料以及用于违法生产医疗器械的工具、设备。法律客观:《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药品研制、生产、经营和药品使用单位使用药品等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以对为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提供产品或者服务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延伸检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和隐瞒。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高风险的药品实施重点监督检查。对有证据证明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监督检查情况,应当采取告诫、约谈、限期整改以及暂停生产、销售、使用、进口等措施,并及时公布检查处理结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出示证明文件,对监督检查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应当保密。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有哪些

法律分析: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管全国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与药品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与药品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配合国务院经济综合主管部门,执行国家制定的药品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设置或者确定的药品检验机构,承担依法实施药品审批和药品质量监督检查所需的药品检验工作。负责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管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和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法。本法所称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化学药和生物制品等。第三条 药品管理应当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风险管理、全程管控、社会共治的原则,建立科学、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全面提升药品质量,保障药品的安全、有效、可及。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药品管理的主要职责包括

必须一、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有哪些1、制订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和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起草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度。2、负责消费环节食品卫生许可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3、制订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开展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发布与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有关的信息。4、负责化妆品卫生许可、卫生监督管理和有关化妆品审批工作。5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负责制定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6、负责药品、医疗器械注册和监督管理,拟定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再评价和淘汰,参与制订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职责是什么?(一)制订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和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起草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度。(二)负责消费环节食品卫生许可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三)制订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开展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发布与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有关的信息。总结:对于国家药品的制定检查制度,要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注册环节的违法行为,依职责组织指导查处生产环节的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五条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全国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对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药品生产监督管理,承担药品生产环节的许可、检查和处罚等工作。_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能是

您好,药监局的主要职能有(一)负责起草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巧返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草案,拟订政策规划,制定部门规章,推动建立落实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地方人民政府负总责的机制,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4]  (二)负责制定食品行政许可的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国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负责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食品安全标准,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三)负责组织制定、公布国家药典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指稿、分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制定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药品、医疗器械注册并监督检查。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拟订并完善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指导监督孝逗饥执业药师注册工作。参与制定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制定化妆品监督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四)负责制定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建立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并监督实施。(五)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六)负责制定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七)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国际交流与合作。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八)指导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九)承担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省级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十)承办国务院以及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县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什么

市县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开展对本行政区域内药品零售企业、使用单位的检查,配合国家和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检查。药品检查管理办法第5条: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连锁总部、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等相关检查;指导市县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药品零售企业、使用单位的检查,组织查处区域内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市县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开展对本行政区域内药品零售企业、使用单位的检查,配合国家和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检查。市县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职责国家药监局主管本行政区域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药品生产、经营现场检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负责承担疫苗、血液制品巡查。分析评估检查发现风险、作出检查结论并提出处置建议,负责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检查机构质量管理体系的指导和评估以及承办国家药监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有哪些

法律分析: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职责为,负责辖区范围内执行药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核发《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组织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医疗机构制剂室、医疗机构制剂(含配制标准和内包材)、药品广告的审批,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认证,对药品注册实施初审;监督、抽验药品;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审批药品的广告、核发药品的广告批准文号;辖区内实施行政处罚;实施执业药师制度,组织辖区内的执业药师注册;领导省级以下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组织培训辖区内药监干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条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设置国家药品检验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在本行政区域内设置药品检验机构。地方药品检验机构的设置规划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需要,确定符合药品检验条件的检验机构承担药品检验工作。

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药品的监督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8个方面:(1)在辖区内执行《药品管理法》、 《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及相关的行政法规、规章。(2)核发《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组织GMP、GSP认证。(3)依法对申报药物的研制情况及条件进行核查,对药品注册申报资料的完整性、规范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核,并组织对试样的样品进行检验。(4)对辖区内药品和特殊管理的药品的生产、经营、使用进行监督及监督抽验。(5)审批药品广告、核发药品广告批准文号。(6)对辖区内违反《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规的行为进行调查,决定行政处罚。(7)负责实施执业药师注册和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8)领导省以下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组织培训辖区内药品监督管理干部。

请阐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与药品管理工作相关部门的区别

请阐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与药品管理工作相关部门的区别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是指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或者其授权的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所属的部门,主要职责是负责对药品的生产、经营、使用等方面进行监管管理;执行药品质量控制、药品标准制定、药品审批等职责;协调应急监管等工作。而药品管理工作相关部门则包括多个不同的部门,如药品研究开发部门、药品生产企业、药品销售企业、药品配送企业、医疗机构等。这些部门之间合作一起,共同完成药品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分发和使用等工作。各个部门的职责不同,但是都与药品管理、药品使用等方面有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属于国家卫生行政部门的一个职能部门,主要与国家政策、药品质量控制方面有关。药品管理工作相关部门则主要关注于商业运营和医疗工作领域中药品的具体应用和管理问题。

污水处理厂归哪个部门管理

一般的污水处理厂分为几个部门:调试部门、监测部门、维护部门,还有就是上层领导。 那是企业,其生产中的排污由环保局管,现在只有少部份厂是由环保局进行行政管理,大多是独立的企业,少的是行政部门管。一、污水处理步骤:1、废水首先经过格栅、筛网后流至絮凝沉淀池,为了使处理效果好,在絮凝沉淀池中加入混凝剂,使废水中悬浮物治理效果更好,混凝加药也起到调节废水的作用.絮凝沉淀后的废水流入预曝气调节池中。2、曝气调节池中通入空气,起到预曝气调节的作用.调节均匀的废水用泵提升到一级浮动填料生化池中。3、生化池中安装充氧效率很高的曝气头,并装入浮动填料,实践证明该项技术对COD和BOD有较高的去除效率.一级浮动填料生化池中废水自流入二级浮动填料生化池,二池采用方法相同。4、二级浮动填料生化池水自流入斜板沉淀池中.池中加入聚丙烯蜂窝斜管,可大大提高沉降效率,另外水力负荷高,停留时间短,占地面积小。5、混凝沉淀池与斜板沉淀池沉淀污泥排入污泥浓缩池中,然后经污泥脱水机械脱水。6、斜板沉淀池排出的水流入清水池中,经检测后外排。二、污水处理方法:1、按作用分:污水处理按照其作用可分为物理法、生物法和化学法三种。(1)物理法:主要利用物理作用分离污水中的非溶解性物质,在处理过程中不改变化学性质。常用的有重力分离、离心分离、反渗透、气浮等。物理法处理构筑物较简单、经济,用于村镇水体容量大、自净能力强、污水处理程度要求不高的情况。(2)生物法:利用微生物的新陈代谢功能,将污水中呈溶解或胶体状态的有机物分解氧化为稳定的无机物质,使污水得到净化。常用的有活性污泥法和生物膜法。生物法处理程度比物理法要高。(3)化学法:是利用化学反应作用来处理或回收污水的溶解物质或胶体物质的方法,多用于工业废水。常用的有混凝法、中和法、氧化还原法、离子交换法等。化学处理法处理效果好、费用高,多用作生化处理后的出水,作进一步的处理,提高出水水质。2、按处理程度分:污水处理按照处理程度来分可分为一级处理、二级处理和三级处理。(1)一级处理主要是去除污水中呈悬浮状态的固体物质,常用物理法。(2)二级处理的主要任务是大幅度去除污水中呈胶体和溶解状态的有机物,BOD去除率为80%~90%。(3)三级处理的目的是进一步去除某种特殊的污染物质,如除氟、除磷等,属于深度处理,常用化学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一条 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工业废水和医疗污水以及其他按照规定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方可排放的废水、污水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单位,也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应当明确排放水污染物的种类、浓度、总量和排放去向等要求。排污许可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禁止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无排污许可证或者违反排污许可证的规定向水体排放前款规定的废水、污水。第三十三条 禁止向水体排放油类、酸液、碱液或者剧毒废液。禁止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和容器。

商品企划是哪个部门的职责?

由市场部或企划部负责。

质量管理部门对物料供应商的评估应至少包括哪些

1.员工培训有无落实,专业技术及质量控制人员是否充足2.工厂作业环境及整理、整顿情形(含安全、环保等)3.是否有适当的质量管理体系4.进料检验如何,是否有检验规范并认真执行5.过程质量控制如何,现场是否有作业/检验指导文件6.是否有最终出货检验的文件化程序,并认真执行7.是否有充足的检验仪器、生产设备及质量记录8.物料管理及库储管理情形如何,物料及产品的标识如何9.仪器设备有否建立保养维护管理及校正制度并实施10.供方提供样品或小批量供货使用情况,是否合格11,供方对退货的速度及服务态度方面的是否让公司满意

供应商选择与评估,哪些部门参与?

配套采购的做为主导开发供应商,在我们公司配套采购部门会给技术部门提供2-3个可供选择的供应商信息,一般为公司内长期合作,比较成熟度的供应商,技术部门与供应商进行沟通协商,签订一个技术协议、质保协议,配套部门根据以上两个协议会签订供货协议,再由商务部门签订商务协议。当然有很多不足的地方,比如:生产部门应该参与进来,因为将来的物流也是需要进行确认的,质量部门更应该参与,对供应商进行过程审核、产品审核,当然现在一部分应该是质量部门做的都已经被配套部门做了,当然配套部门有SQE,售后部门也应该参与,因为涉及到正式生产后对市场上一些质量问题的处置。

供应商评估应包括哪些部门参与

主要有采购、质量、技术等部门

建委属于什么部门?

委员会是政党、团体、机关、学校中的集体领导组织。现在没有建委这个机构了。

中央空调年检在哪个部门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质量技术监督局是国家职能部门之一,国家设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制定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监督和管理中央空调设备的使用和检查,对中央空调设备进行检查,以确保其符合技术标准和安全要求。

国家有多少部门?有哪些?像财务部…

中共中央委员会 中共中央统一战线工作部人大政协高法高检 全国人大、人民政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国务院组成部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   直属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体育总局国家统计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国家林业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旅游局国家宗教事务局国务院参事室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   办事机构 国务院外事办公室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国务院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国务院研究室国务院西部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直属事业单位 新华通讯社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国家行政学院中国地震局中国气象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部委管理的国家局 国家粮食局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外国专家局国家海洋局国家测绘局国家邮政局国家文物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保密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01年2月19日撤消并纳入国家经贸委相关行政职能的9个局:国家国内贸易局国家煤炭工业局国家机械工业局国家冶金工业局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国家轻工业局国家纺织工业局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国家有色金属工业局  其他国家机构及社会团体 国家航天局、国家原子能机构、中共中央编译局、中国国家图书馆、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中华民族团结发展促进会、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国家信息中心、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地方政府 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山东省、山西省、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安徽省、浙江省、福建省、江苏省、江西省、湖北省、湖南省、河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西藏自治区、四川省、云南省、贵州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省

采购部门的职责有哪些啊。谁有采购部门的相关一些资料?

百度文库有很多介绍的

请问我国有多少个政府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国务院秘书长在总理领导下,负责处理国务院的日常工作。国务院设立办公厅,由秘书长领导。 ·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是协助国务院领导同志处理国务院日常工作的机构。其主要职责有:(一)负责国务院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国务院领导同志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二)协助国务院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名义发布的公文。(三)研究国务院各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请示国务院的问题,提出审核意见,报国务院领导同志审批。(四)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指示,对国务院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国务院领导同志决定。(五)督促检查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对国务院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国务院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国务院领导同志报告。(六)协助国务院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国务院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七)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报告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和反映的重要问题,办理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交办的有关信访事项。(八)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九)负责国务院值班工作,及时向国务院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各部门和各地区向国务院反映的重要问题。(十)做好行政事务工作,为国务院领导同志服务。(十一)办理国务院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国务院组成部门(28个)外交部 国防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教育部 科技部 * 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公安部 安全部 * 监察部  民政部 司法部 财政部 人事部 劳动保障部 国土资源部 建设部 铁道部 交通部 信息产业部 水利部 农业部 商务部 文化部 卫生部 人口计生委 人民银行 审计署(* 教育部对外保留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牌子;国防科工委在内设机构中保留国家航天局、国家原子能机构牌子;监察部与中共中央纪检委机关合署办公,机构列入国务院序列,编制列入中共中央直属机构。)·国务院直属特设机构(1个)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直属机构(18个)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工商总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版权局) 国家体育总局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统计局 国家林业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家旅游局 国家宗教事务局 国务院参事室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对外保留国家核安全局牌子)·国务院办事机构(4个)国务院侨务办公室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国务院研究室 *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 *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与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与中共中央对外宣传办公室,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列入中共中央直属机构序列。) ·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14个)新华通讯社 中国科学院 中国社会科学院 中国工程院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 国家行政学院 中国地震局 中国气象局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11个)国家信访局 国家粮食局 国家烟草专卖局 国家外国专家局 国家海洋局 国家测绘局 国家邮政局 国家文物局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 国家档案局 * 国家保密局(* 国家档案局与中央档案馆、国家保密局与中央保密委员会办公室,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列入中共中央直属机关的下属机构。) ·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实行省长、市长、县长、区长、乡长、镇长负责制。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 ·省:河北省 山西省 辽宁省 吉林省 黑龙江省 江苏省 浙江省 安徽省 福建省 江西省 山东省 河南省 湖北省 湖南省 广东省 海南省 四川省 贵州省 云南省 陕西省 甘肃省 青海省 台湾省 ·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西藏自治区 宁夏回族自治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直辖市:北京市 天津市 上海市 重庆市 ·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别行政区 澳门特别行政区

请问:采购部门如何把工作细化为制度化管理

关键是要制定严格的采购流程,有些内容最好能用计算机控制,如:没有采购计划、没有验收合格的物资不能打结算单等。还要有严格的检查和考核机制。

船舶检验证书由什么部门颁发?

有法定证书和船级证书两类。(1)法定证书,按照船旗国(见船舶登记)政府批准的有关国际公约和该国政府法规检验后签发的证书。根据国际船舶载重线公约规定签发的有:国际船舶载重线证书、国际船舶载重线免除证书(适用于新型船和通常不从事国际航行而仅偶然航行一次的船舶)。根据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签发的有:客船安全证书、货船构造安全证书、货船设备安全证书、货船无线电报安全证书、货船无线电话安全证书、免除证书(按公约发给对救生设备、无线电报和无线电话可以免除部分要求的船舶)、核能客船和货船安全证书、散装谷物稳性批准书。根据国际海事组织公布的《近海移动式钻井平台构造和设备规则》签发安全证书。根据国际船舶吨位丈量公约对船舶丈量后签发吨位证书。对通过苏伊士运河和巴拿马运河的船舶,则须丈量后签发各该运河的专用证书。此外,尚有船舶起货设备证书、国际防油污证书、国际防止生活污水污染证书等。(2)船级证书,经过船级社或船舶检验局检验后发给的证书,有船体入级证书、轮机(包括电气设备)入级证书、货物冷藏装置入级证书。船舶经检验合格,在船级社总部未发给证书前,可先发给临时入级证书。

《统计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统计调查取得的统计资料( )。

【答案】:B《统计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统计调查取得的统计资料,由本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公布。这里所说的“国家有关规定”主要是指《统计法实施细则》第二十条规定:国家统计局统计调查取得的统计数据,由国家统计局公布。国务院有关部门统计调查取得的统计数据,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其中,与国家统计局统计调查取得的统计数据有重复、交叉的,应当在同国际统计局协商后,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统计数据,应当自公布之日起10日内报国家统计局备案。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公布其统计调查取得的地方统计数据,比照前款规定执行。

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的规范性、统一性管理,提高统计调查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减轻统计调查对象负担,推进部门统计信息共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国务院各部门制定的统计调查项目。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统计调查项目,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通过调查表格、问卷、行政记录、大数据以及其他方式搜集整理统计资料,用于政府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各类统计调查项目。第四条 国家统计局统一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国统计工作,指导国务院有关部门开展统计调查,统一管理部门统计调查。第五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明确统一组织协调统计工作的综合机构,负责归口管理、统一申报本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第二章 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的制定第六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执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的决定和履行本部门职责,需要开展统计活动的,应当制定相应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第七条 制定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应当减少调查频率,缩小调查规模,降低调查成本,减轻基层统计人员和统计调查对象的负担。可以通过行政记录和大数据加工整理获得统计资料的,不得开展统计调查;可以通过已经批准实施的各种统计调查整理获得统计资料的,不得重复开展统计调查;抽样调查、重点调查可以满足需要的,不得开展全面统计调查。第八条 制定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应当有组织、人员和经费保障。第九条 制定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应当同时制定该项目的统计调查制度。  统计调查制度内容包括总说明、报表目录、调查表式、分类目录、指标解释、指标间逻辑关系,采用抽样调查方法的还应当包括抽样方案。  统计调查制度总说明应当对调查目的、调查对象、统计范围、调查内容、调查频率、调查时间、调查方法、组织实施方式、质量控制、报送要求、信息共享、资料公布等作出规定。  面向单位的部门统计调查,其统计调查对象应当取自国家基本单位名录库或者部门基本单位名录库。第十条 部门统计调查应当规范设置统计指标、调查表,指标解释和计算方法应当科学合理。第十一条 部门统计调查应当使用国家统计标准。无国家统计标准的,可以使用经国家统计局批准的部门统计标准。第十二条 新制定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或者对现行统计调查项目进行较大修订的,应当开展试填试报等工作。其中,重要统计调查项目应当进行试点。第十三条 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事先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第三章 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和备案第十四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统计调查项目,统计调查对象属于本部门管辖系统或者利用行政记录加工获取统计资料的,报国家统计局备案;统计调查对象超出本部门管辖系统的,报国家统计局审批。  部门管辖系统包括本部门直属机构、派出机构和垂直管理的机构,省及省以下与部门对口设立的管理机构。第十五条 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审批或者备案包括申报、受理、审查、反馈、决定等程序。第十六条 部门统计调查项目送审或者备案时,应当通过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平台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审批项目的部门公文或者申请备案项目的部门办公厅(室)公文;  (二)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审批或者备案申请表;  (三)统计调查制度;  (四)统计调查项目的论证报告、背景材料、经费保障等,修订的统计调查项目还应当提供修订说明;  (五)征求有关地方、部门、统计调查对象和专家意见及其采纳情况;  (六)制定机关按照会议制度集体讨论决定的会议纪要;  (七)重要统计调查项目的试点报告;  (八)由审批机关或者备案机关公布的统计调查制度的主要内容;  (九)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规定。  前款第(一)项的公文应当同时提交纸质文件。第十七条 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的,国家统计局予以受理。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国家统计局应当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制定机关应当按照国家统计局的要求予以补正。第十八条 统计调查制度应当列明下列事项:  (一)向国家统计局报送的制定机关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取得的具体统计资料清单;  (二)主要统计指标公布的时间、渠道;  (三)统计信息共享的内容、方式、时限、渠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四)向统计信息共享数据库提供的统计资料清单;  (五)统计调查对象使用国家基本单位名录库或者部门基本单位名录库的情况。

公司采购部门需要完善哪些方面的制度?

这个比较多:下面是3个最近本的:1,采购管理控制流程(最基本的):包括这几个方面:如何接收内部需求,如何确认需求的正确及反馈,询价的范围,询价的方式,合同模板,合同审批流程及权限,合同签订后如何管理2,进货检验流,供应商送货标准,如何接收货物,如何送检,合格入库办法,不合格品如何处理,供应商如何领取不良品。3,供应商管理程序:新供应商如何引入,供应商如何保持供货能力,供应商如何PHASE OUT。每一步都需要那些人参与,何时参与,职责如何。具体的你可以找找相关资料还有更详细的,每个公司需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简单举几个例子:1,自制外包流程2外协物料控制,3供应商选择评价4,供应商终止合作流程5,供应文件控制流程6,供应商工装模具控制流程7,供应商绩效评估流程等等 另外,对部门内部控制:1,采购人员绩效评价,前提是必须每个采购人员有当年的详细工作计划(必须可衡量,并且有一定难度,难度以通过努力可以达到为准),2,对物料进行分类,采购员最好也按物料类管理,对所有物料,供应商的管理必须提交物资策略,物资策略是由采购员制定,但必须是经过公司高层审批过,而不是采购部自己审批,供应商管理必须遵守该审批过的策略,策略需要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更新,例如每半年review一次,如果策略变更,需要提交高层审批(高层应该包括,采购,研发,销售,质量控制,生产)。

污染源在线监控由哪个部门负责

环保局监控中心或者当地环境监测站

公司采购部门需要完善那些方面的制度?

主要可分为:部门隶属关系(整个公司范围内,明确部门定位),其次确定部门同其他部门及个人(总经理或董事长)的工作关系;其次是部门的工作目标以及部门的核心人物;紧接着就是部门的具体工作内容,最后工作汇报;再就是部门权限及部门责任以及部门工作标准等等,在公司宏观上的定位以及部门内部的规章制度进行完善及约束部门职员。这就是一个简单的管理流程。

药品广告需要经过哪个部门的批准,获得批准文号,方可发布广告

【答案】:E药品广告须经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广告批准文号;未取得药品广告批准文号的,不得发布药品广告。

我想知道审船师(也有叫验船师的)这一行怎么考!考的话有什么要求.属于那个部门的.以及它的工作内容

验船师资格审批 验船师资格审批 实施机关:上海海事局 受理部门:船检管理处 受理岗位: 申 请 人:拟从事相应船舶检验工作的人员 具备条件:(一)助理验船师 1、本专业(包括相关专业,下同)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船舶检验见习1年以上;或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船舶检验见习2年以上 2、已初步掌握了有关的检验规则和规范,能独立承担相应类别和专业的船舶检验工作 3、通过中国海事局组织的适任考试 (二)验船师 1、本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取得助理验船师适任证书后,继续从事船舶检验工作4年以上对于非验船机构调入人员,本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具有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船舶检验见习1年以上 2、能够运用本专业的技术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正确理解并全面掌握履行本职工作必须熟悉的规范、规则,具有独立完成相应类别和专业的验船工作的能力和经验 3、具有独立处理验船工作中的一般技术问题的能力 4、通过中国海事局组织的适任考试 (三)高级验船师 1、本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取得验船师适任证书后,继续从事相应类别、专业船舶检验工作4年以上 2、有两名具有高级验船师任职资格的专家联名推荐 3、具有独立解决本类别和本专业重大技术问题的能力 4、通过中国海事局组织的适任评估 提交材料:1、中华人民共和国验船人员适任证书申请表(一式两份) 2、学历和培训证明文件 3、两张近期两寸证件照片 4、本人业务工作简历 5、所在船舶检验机构对其业务能力、水平和工作表现情况的评价 办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验船人员适任考试、发证规则》 2、《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验船人员适任考试、发证规则》实施办法 办结期限:20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符合条件的,签发相应证书;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签发,并说明理由

求供应链企业商务部部门管理制度,尽量细化,非常感谢!

这个不i清华粗大

统计局部门职责

上面的回答比较官方,简单点说,统计局主要负责统计经济社会发展的各方面数据,大体上可以分为行政科室和业务科室两种,行政科室主要负责日常政务处理,业务科室具体统计数据。在基层统计局的话,概率论和数理统计的知识基本用不到,因为国家已经给你编好了计算方法了,基层不过录入并审核有关数据。至于公务员和事业编的比例,要看当地实际情况了,各地不一,通常讲,事业编人数要多一些。

谁文采好,能帮写个供应商管理制度么,是关于信息部门的供应商管理制度!给分!

太多,你可以在网上找到相关的文档,然后在进行修改。

药品广告审批机关是哪一个部门

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根据《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第四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是药品广告审查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药品广告的审查工作。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药品广告的监督管理机关。申请审查的药品广告,符合下列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方可予以通过审查:(一)《广告法》;(二)《药品管理法》;(三)《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四)《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五)国家有关广告管理的其他规定。药品广告应当经广告主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广告审查机关批准。未经批准的,不得发布。药品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以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药品说明书为准,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药品广告不得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不得利用国家机关、科研单位、学术机构、行业协会或者专家、学者、医师、药师、患者等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非药品广告不得有涉及药品的宣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二条 从事药品生产活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及相应的技术工人;(二)有与药品生产相适应的厂房、设施和卫生环境;(三)有能对所生产药品进行质量管理和质量检验的机构、人员及必要的仪器设备;(四)有保证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并符合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本法制定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第四十三条 从事药品生产活动,应当遵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建立健全药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保证药品生产全过程持续符合法定要求。药品生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的药品生产活动全面负责。第四十四条 药品应当按照国家药品标准和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生产工艺进行生产。生产、检验记录应当完整准确,不得编造。中药饮片应当按照国家药品标准炮制;国家药品标准没有规定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炮制规范炮制。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炮制规范应当报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或者不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炮制规范炮制的,不得出厂、销售。

统计局有哪些部门?哪些好?

你好,统计局一般有办公室。负责秘书、保密、安全、监察、信访、档案、会议事务、规范管理、政府信息、政府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协调政府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行政工作;负责组织承办全国人大代表的建议和政协的提案;负责节能、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市统计局网站和官方微信公众号的建设、管理和维护,负责向网站提交的信息。其中秘书的工作是很好的,上升空间很大,而且相对来说比较轻松。中央人民政府第十七次全体会议决定设立国家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是国务院直属机构,主管全国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制定统计工作法律法规、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规划和全国统计调查计划,组织、领导、监督和检查各地区、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拓展资料:1、市统计局的主要职责如下: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工作方针政策和统计法律法规,完成国家和省规定的统计调查任务,组织、领导、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统计数据;检查监督统计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规划和统计调查计划,组织实施全市和县(市、区)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全市投入产出调查,计算全市和县(市、区)GDP,编制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数据,监督管理全市各县(市、区)国民经济核算。2、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重点城市状况和城市力量普查规划和方案,组织实施重点城市状况和人口、经济、农业等城市力量普查工作,并总结整理并提供城市状况和城市力量的统计数据。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组织实施相关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相关调查统计资料。组织开展能源、投资、消费、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和社会发展基本情况专项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与调查有关的统计资料。。

政府各个部门及主要工作

法律分析:1.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是,围绕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及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掌握情况,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和建议。2.民政局:政府主管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履行着“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群众解愁”的重要职能,主管救灾救济、双拥优抚安置、民间组织管理、基层政权建设、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区划地名等工作。3.国家统计局:国务院直属机构,主管全国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拟定统计工作法规、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以及国家统计调查计划,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各地区、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法律依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九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合并或者变更规格、名称,由本级人民政府提出方案,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后,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还应当依法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第十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职责相同或者相近的,原则上由一个行政机构承担。行政机构之间对职责划分有异议的,应当主动协商解决。协商一致的,报本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备案;协商不一致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协调意见,由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报本级人民政府决定。第十一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议事协调机构,应当严格控制;可以交由现有机构承担职能的或者由现有机构进行协调可以解决问题的,不另设立议事协调机构。为办理一定时期内某项特定工作设立的议事协调机构,应当明确规定其撤销的条件和期限。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议事协调机构不单独设立办事机构,具体工作由有关的行政机构承担。第十三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和精干的原则,设立必要的内设机构。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内设机构的设立、撤销、合并或者变更规格、名称,由该行政机构报本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批。

统计属于什么部门?

统计局属于什么单位 统计局属于 *** 机构单位 1952年,为了适应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需要,中央人民 *** 第十七次全体会议决定成立国家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是国务院直属机构,主管全国统计和恭民经济核算工作,拟定统计工作法规、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以及国家统计调查计划,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各地区、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 机构职责 (一)拟定统计工作法规、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以及国家统计调查计划,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各地区、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二)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制定全国统一的基本统计制度;拟定国家统计标准;审定部门统计标准;组织管理全国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各地区、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调查方案。 (三)研究提出重大的国情国力普查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统一组织各地区、各部门的社会经济调查,汇总、整理全国的基本统计资料;对国民经济、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党中央、国务院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四)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国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全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五)建立健全和管理国家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国家统计数据库体系;制定各地区、各部门统计数据库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 (六)统一管理县及县以上地方人民 *** 统计部门的统计事业费;协助地方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局长和副局长;组织管理全国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和职务评聘工作。 (七)领导设在各地的直属调查机构,指导其他直属事业单位的工作。 (八)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统计员是那种单位 什么部门 统计员是将各单位和部门的信息数据,准确、及时、全面、系统地以综合统计报表、调查、整理、分析学校统计出资料,满足各级部门对统计信息的需要。只要是团体运营,就缺不统计工作,因此,统计员适合各单位和部门,只是因工作量的大小,有的设专职,有的未设专职而已。 统计在企业里属于什么部门,是不是属于财务部? 统计员大概有以下几类: 生产统计员、财务统计员、仓库统计员、销售统计员、综合统计员、车间统计员攻 他们对应所在的部门就清楚了 统计局属于 *** 的什么信息机构 地方统计局属于 *** 机构 起到关注社会民生 为 *** 提供决策的功能 为 *** 提供社情民意的信息。 你问题 我真的不太懂 可以明白点哦 统计归哪个部门管 主要看统计的对象是什么。财务唬计只有财务部才做得了,生产统计可以放在企管部,如果没有企管部,综合部也可以做 统计的工作职责范围是什么? 1 在部门经理的领导下从事生产系统的综合统计工作。   2 根据公司及行业管理要求编制有关报表格式、原始记录表,报部门经理审批,并负责组建生产系统统计网络。   3互负责生产系统各统计岗位人员的专业培训和专业管理,并对各统计人员进行专业考核和提出处理意见。   4 负责对各有关部门报生产部的统计报表的真实性进行复核。负责向上级或对外填报各种统计报表,并报部门经理审核及有关主管领导审批。对报出的各种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负主要责任。   5 完成领导临时安排的其他工作。 零售业数据分析属于什么部门? 规模较大的、正规的公司,会有专门的数据骸,销售数据的分析就由他们来做,一些小的公司可能直接由销售部做了。 工厂统计属于什么岗位 一般是看在什么部门:比如在生产抚统就是(各种生产报表统计)生产管理岗位。在财务系统就是(成本统计)财务管理岗位。 统计部门的四大职能是什么?急用,谢谢! “四大职能”:即 *** 统计的监督管理职能,调查研究职能,综合、协调、服务职能,国民经济核算职能。 统计的基本任务是什么?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有哪些职权? 《统计法》规定,统计的基本任务是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和统计咨询意见,实行统计监督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行使以下职责和权利。1.要求有关单位和人员依照国家规定如实提供统计资料;2.检查统计资料的正确性,要求改正不确切的统计资料;3.揭发和检举统计调查工作中的违法行为。统计人员行使上述行政执法权时,应当出示县级以上人民 *** 统计机构颁发的工作证件。

造船检验由哪个部门执行?

船级检验通常由船舶所有入选择船级社进行。世界上主要船级社有:英国劳氏船级社LR、法国船级社BV、意大利船级社RINA、美国船级社ABS、挪威船级社DNV、德国劳氏船级社GL、日本海事协会NK、希腊船级社HR、俄罗斯船舶登记局RS、波兰船舶登记局PRS、南斯拉夫船舶登记局JR、保加利亚船舶登记局BKR、中国船级社CCS、韩国船级社KR、印度船级社IRS等。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局(ZC)(属中国海事局)是中国船舶法定检验的主管机关,负责中国船级社的船舶检验。

药品管理法属于哪个法律部门

法律分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管全国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与药品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与药品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配合国务院经济综合主管部门,执行国家制定的药品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设置或者确定的药品检验机构,承担依法实施药品审批和药品质量监督检查所需的药品检验工作。法律依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九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合并或者变更规格、名称,由本级人民政府提出方案,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后,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还应当依法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第十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职责相同或者相近的,原则上由一个行政机构承担。行政机构之间对职责划分有异议的,应当主动协商解决。协商一致的,报本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备案;协商不一致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协调意见,由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报本级人民政府决定。第十一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议事协调机构,应当严格控制;可以交由现有机构承担职能的或者由现有机构进行协调可以解决问题的,不另设立议事协调机构。为办理一定时期内某项特定工作设立的议事协调机构,应当明确规定其撤销的条件和期限。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议事协调机构不单独设立办事机构,具体工作由有关的行政机构承担。第十三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和精干的原则,设立必要的内设机构。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内设机构的设立、撤销、合并或者变更规格、名称,由该行政机构报本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批。

《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办法》在性质上属于( )。

【答案】:A统计行政规章分为两类:一是统计部门规章和统计地方政府规章。(1)统计部门规章,即由国务院各部门制定的统计行政规章,目前主要有: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计局制定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统计局制定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办法》、 《涉外调查管理办法》、 《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统计调查证管理办法》、《统计执法证管理办法》;国务院其他部门也制定了一些统计部门规章。(2)统计地方政府规章: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所制定的有关统计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采购部门如何建立供应商管理体系

供应商认证应该从技术、质量、服务、价格、商业等各个方面考核供应商,因此,在认证考核供应商之前,企业各部门必须沟通。而建立完善的供应商管理体系,需要制定明确的目标、流程、详细的供应商认证标准,并在产品设计阶段就开始实施。此外,在供应商管理体系中,定期的  供应商认证应该从技术、质量、服务、价格、商业等各个方面考核供应商,因此,在认证考核供应商之前,企业各部门必须沟通。而建立完善的供应商管理体系,需要制定明确的目标、流程、详细的供应商认证标准,并在产品设计阶段就开始实施。此外,在供应商管理体系中,定期的供应商分析和器件分析,是进行供应商管理、商务谈判的有效工具。  只有建立系统的供应商管理体系,通过各种分析,才能有效的实施降低采购成本。具体方法:如供应商早期介入(ESI)、元件替换、本地化/国产化、提高商业信誉、合同价格等。  供应商认证:  如果研发、质量、采购等部门缺乏沟通,在选择供应商时会有不同见解,造成商务和技术评估相互独立。  通常情况下,供应商认证应该由采购(或专门的资源开发)部门负责,并由技术、质量等部门共同完成。采购人员重点评估供应商的价格、供货周期、生产能力和规模、产品种类、财务状况;技术人员评估供应商的技术支持能力、研究开发能力;质量部门则注重供应商的产品质量、质量体系等等。  对供应商的认证不可能涉及到企业管理的每个方面,以下各点是在具体审核中容易控制的,也是非常重要的方面。  1、 质量体系审核  是否实施ISO9000体系。  质量保证:1)供应商控制缺陷的方法。2)供应商内部审核体系是否有效运行。3)供应商是否实施了有效的质量评估工具。4)产品可靠性控制。  文件控制:文件控制的流程是否存在,控制如何。  检验方面:如何进行缺陷识别、记录、分析等;是否有预防措施、统计学过程控制;设备的校准是否处于受控状态。  2、技术审核  是否有足够的开发能力;研究开发投入的比例;设备是否先进;应用软件是否全面;生产中是否有统计过程控制(SPC);对于关键环节来说,Cpk是否大于1.5等等。  3、客户服务能力审核  是否执行ESI,与客户一起制定技术开发蓝图。

环境保护部关于废止部分环保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一、决定予以废止的规章  1.城市放射性废物管理办法(1987年7月16日,(87)环放字第239号)  2.废物进口环境保护管理暂行规定(1996年4月1日,环控〔1996〕204号)  3.关于废物进口环境保护管理暂行规定的补充规定(1996年7月26日,环控〔1996〕629号)  4.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1999年4月16日,环发〔1999〕98号)  5.污染源监测管理办法(1999年11月2日,环发〔1999〕246号)  6.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2001年5月9日,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9号)  7.淮河和太湖流域排放重点水污染物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2001年7月2日,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1号)  8.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2005年8月30日,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7号)  9.限期治理管理办法(试行)(2009年7月8日,环境保护部令第6号)  10.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办法(试行)(2012年10月11日,环境保护部令第22号)二、决定予以废止的规范性文件  1.关于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1999年4月29日,环发〔1999〕107号)  2.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000年2月23日,环发〔2000〕38号)  3.关于发布《2000年机动车环保达标车型名录》实施《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通知(2000年7月4日,环发〔2000〕135号)  4.关于印发《地方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审批办法》的通知(2001年2月22日,环发〔2001〕21号)  5.关于公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申请报告》等四种文件格式的通知(2001年12月31日,环发〔2001〕214号)  6.国家计委、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2002年1月31日,计价格〔2002〕125号)  7.关于执行《国家计委、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问题的通知(2002 年 3 月 28 日,环发〔2002〕54号)  8.关于对新车(机)型排放达标申报审核工作进行调整的通知(2002年7月12日,环办函〔2002〕233号)  9.关于核定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有关问题的通知(2003年3月25日,环办〔2003〕25号)  10.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2003年3月28日,环办〔2003〕26号)  11.关于高压送变电设施环境影响评价适用标准的复函(2004年8月4日,环函〔2004〕253号)  12.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2005年2月24日,环发〔2005〕24号)  13.关于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登记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2005年11月21日,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5年第52号)  14.关于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2005年11月23日,环办〔2005〕126号)  15.关于印发《全国生态县、生态市创建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2005年12月13日,环办〔2005〕137号)  16.关于病原微生物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有关问题的通知(2006年2月14日,环办〔2006〕14号)  17.关于开展国家生态县、生态市考核验收工作的通知(2006年3月15日,环办〔2006〕28号)  18.关于印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试行)》的通知(2006年3月31日,环发〔2006〕50号)  19.关于印发《新生产机动车排放污染申报检测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2006年4月24日,环发〔2006〕59号)  20.关于明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2006年6月7日,环函〔2006〕224号)  21.关于实行甲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评价范围分级管理的公告(2006年7月26日,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6年第36号)  22.关于开展电磁辐射设备(设施)申报登记工作的通知(2006年12月5日,环办〔2006〕138号)  23.关于印发《环保总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2006年12月26日,环发〔2006〕205号)  24.关于印发《中央财政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2007年5月11日,环发〔2007〕67号)  25.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的通知(2007年6月25日,环发〔2007〕97号)  26.关于高压输变电建设项目环评适用标准等有关问题的复函(2007年11月28日,环办函〔2007〕881号)  27.关于35千伏送、变电系统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有关问题的复函(2007年11月30日,环办函〔2007〕886号)  28.关于印发《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2007年12月10日,环发〔2007〕188号)  29.关于发布《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目录》、《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和《自动许可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的公告(2008年2月4日,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8年第11号)  30.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能力建设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2008年2月22日,环发〔2008〕25号)  31.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2008年2月22日,环发〔2008〕24号)  32.关于加强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辐射安全和防护工作的通知(2008年4月14日,环发〔2008〕13号)  33.关于加强核设施核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2008年4月16日,国核安函〔2008〕26号)  34.关于加强铀矿冶设施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2008年4月25日,环办函〔2008〕119号)  35.关于加强核设施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2008年5月15日,国核安发〔2008〕43号)  36.关于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2008年6月6日,环发〔2008〕48号)  37.关于执行《水污染防治法》第73条和第74条“应缴纳排污费数额”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2008年6月13日,环发〔2008〕52号)  38.关于印发《上市公司环保核查行业分类管理名录》的通知(2008年6月24日,环办函〔2008〕373号)  39.关于加强国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的通知(2008年7月11日,环办〔2008〕53号)  40.关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的通知(2008年7月24日,环发〔2008〕69号)  41.关于环境监测数据公开范围有关问题的复函(2008年7月29日,环函〔2008〕157号)  42.关于开展排污费征收稽查试点工作的通知(2008年8月1日,环办〔2008〕57号)  43.关于开展医疗废物环境管理检查工作的通知(2008年8月4日,环办函〔2008〕539号)  44.关于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再次登记的公告(2008年9月9日,环境保护部公告2008年第43号)  45.关于深化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2008年9月18日,环发〔2008〕89号)  46.关于加强不合格奶制品销毁环境监管工作的通知(2008年10月20日,环办〔2008〕81号)  47.关于高压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监管问题的复函(2008 年 11月6日,环办函〔2008〕789号)  48.关于同意将C.I.活性黄107等101种化学物质列入《已在中国境内生产或者进口的化学物质名单》的复函(2008年12月26日,环办函〔2008〕944号)  49.关于发布《中国严格限制进出口的有毒化学品目录》(2009年)的公告(2008年12月31日,环境保护部、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66号)  50.关于加快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能力建设项目核心应用软件部署工作的通知(2009年1月19日,环函〔2009〕17号)  51.关于发布《环境保护部直接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及《环境保护部委托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的公告(2009年2月20日,环境保护部公告2009年第7号)  52.关于公布新化学物质登记测试机构名单的公告(2009年3月23日,环境保护部2009年第14号)  53.关于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2009年4月8日,环境保护部公告2009年第20号)  54.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岗位证书管理办法》的通知(2009年4月13日,环办〔2009〕45号)  55.关于印发《中央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2009年4月21日,环发〔2009〕48号)  56.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管理防范事故风险的紧急通知(2009年4月24日,环办〔2009〕51号)  57.关于开展办理铀矿山采矿许可证阶段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有关问题的复函(2009年4月29日,环办函〔2009〕397号)  58.关于进一步加大对医疗废物和医疗废水监管力度的紧急通知(2009年4月30日,环办〔2009〕53号)  59.关于高压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问题的复函(2009年5月14日,环办函〔2009〕465号)  60.关于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注销登记事项的公告(2009年5月22日,环境保护部公告2009年第27号)  61.关于输变电设施电磁辐射环境监管问题的复函(2009年6月8日,环办函〔2009〕578号)  62.关于公布环境保护部审批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推荐单位名单(2009年)的公告(2009年6月9日,环境保护部公告2009年第28号)  63.关于贯彻落实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加强废旧家电拆解处理环境管理的指导意见(2009年7月1日,环发〔2009〕73号)  64.关于调整进口废物管理目录的公告(2009年7月3日,环境保护部公告2009年第36号)  65.关于印发《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规定》的通知(2009年7月22日,环发〔2009〕87号)  66.关于发布2009年进口废五金电器、废电线电缆和废电机定点加工利用单位名单的公告(2009年8月3日,环境保护部公告2009年第40号)  67.关于开展上市公司环保后督查工作的通知(2009年8月3日,环办函〔2009〕777号)  68.关于印发《环境保护部核事故应急预案》和《环境保护部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2009年10月12日,环办函〔2009〕1045号)  69.关于贯彻落实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2009年11月2日,环发〔2009〕127号)  70.关于同意将2-溴己酸等53种化学物质列入《已在中国境内生产或者进口的化学物质名单》的复函(2009 年11月5日,环办函〔2009〕1147号)  71.关于高压输变电工程环评审批有关问题的复函(2009年11月10日,环核函〔2009〕81号)  72.关于发布《进口废钢铁环境保护管理规定(试行)》的公告(2009年12月11日,环境保护部公告2009年第66号)  73.关于发布《中国严格限制进出口的有毒化学品目录》(2010年)的公告(2009年12月28日,环境保护部公告2009年第76号)  74.关于《进口废物管理目录》变更部分海关商品编号和海关商品名称的公告(2009年12月31日,环境保护部公告2009年第78号)  75.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监督考核合格标志使用办法》的通知(2010年3月2日,环办〔2010〕25号)  76.关于同意4,6-二氯嘧啶等24种化学物质列入《已在中国境内生产或者进口的化学物质名单》的复函(2010年3月15日,环办函〔2010〕265号)  77.关于实行差别排污收费政策 提高落后产能和重金属排放企业排污费征收标准的函(2010年5月28日,环函〔2010〕161号)  78.关于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注销登记有关事项的公告(2010年6月8日,环境保护部公告2010年第47号)  79.关于进一步严格上市环保核查管理制度加强上市公司环保核查后督查工作的通知(2010年7月8日,环发〔2010〕78号)  80.关于同意将4-(反-4-乙基环己基)溴苯等149 种化学物质进入《已在中国境内生产或者进口的化学物质名单》的复函(2010年8月12日,环办函〔2010〕859号)  81.关于同意三(氨基磺酸)钇等74种化学物质列入《已在中国境内生产或者进口的化学物质名单》的复函(2010年9月15日,环办函〔2010〕997号)  82.关于发布《中国严格限制进出口的有毒化学品目录》(2011年)的公告(2010年12月29日,环境保护部、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101号)  83.关于印发《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有关情况的函(2010年12月30日,环办函〔2010〕1446号)  84.关于同意4-氨基-5-氨甲基-2-甲基嘧啶等150种化学物质列入《已在中国境内生产或者进口的化学物质名单》的复函(2011年1月6日,环办函〔2011〕13号)  85.关于钢压延加工及铁合金等项目环评审批有关问题的复函(2011年1月18日,环办函〔2011〕57号)  86.关于进一步规范监督管理 严格开展上市公司环保核查工作的通知(2011年2月14日,环办〔2011〕14号)  87.关于外商投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权限问题的复函(2011年2月15日,环办函〔2011〕157号)  88.关于水泥粉磨站项目环评审批有关问题的复函(2011年2月18日,环办函〔2011〕180号)  89.《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管理规定》(2011年3月14日,环境保护部公告2011年第23号)  90.关于做好“十二五”时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2011年4月15日,环发〔2011〕43号)  91.关于进一步做好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工作的通知(2011年9月20日,环办函〔2011〕1117号)  92.关于废杂铜生产电解铜项目环评审批权限的复函(2011年11月21日,环办函〔2011〕1363号)  93.关于明确养殖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问题的复函(2011年12月5日,环函〔2011〕337号)  94.关于发布《中国严格限制进出口的有毒化学品目录》(2012年)的公告(2011年12月28日,环境保护部、海关总署公告2011年第91号)  95.关于《进口废物管理目录》变更部分海关商品编号和海关商品名称的公告(2011年12月30日,环境保护部公告2011年第93号)  96.关于同意碳酸镧(Ⅲ)等78种化学物质进入《已在中国境内生产或者进口的化学物质名单》的复函(2012年1月5日,环办函〔2012〕4号)  97.关于铁路建设项目变更环境影响评价有关问题的通知(2012年1月13日,环办〔2012〕13号)  98.关于合成氨及尿素项目环评审批有关问题的复函(2012年3月20日,环办函〔2012〕337号)  99.关于同意 3,5-二氯溴苯等 208 种化学物质进入《已在中国境内生产或者进口的化学物质名单》的复函(2012年4月28日,环办函〔2012〕481号)  100.关于印发《“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察系数核算办法》的通知(2012年5月16日,环办〔2012〕79号)  101.关于加强化工园区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2012年5月17日,环发〔2012〕54号)  102.关于进一步明确部分民用核安全设备类别许可范围的通知(2012年6月25日,国核安发〔2012〕106号)  103.关于加强化学品全过程环境管理着力维护公共安全的通知(2012年8月16日,环办〔2012〕109号)  104.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上市环保核查制度的通知(2012年10月8日,环发〔2012〕118号)  105.关于电池制造项目环评类别问题的复函(2013年1月25日,环办函〔2013〕86号)  106.关于《进口废物管理目录》变更部分海关商品编号和海关商品名称的公告(2013年1月31日,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7号)  107.关于发布《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环境管理登记申请表》等四项《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办法(试行)》配套文件的通知(2013年3月22日,环办〔2013〕28号)  108.关于多金属复杂金精矿综合回收项目环评审批权限的意见复函(2013年6月25日,环办函〔2013〕709号)  109.关于印发《省级化学品环境管理能力建设标准》的通知(2013年7月5日,环发〔2013〕70号)  110.关于印发《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及其特征化学污染物释放与转移报告表》和《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管理计划》的通知(2013年7月15日,环办〔2013〕75号)  111.关于下放和加强进口废五金类废物加工利用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2013年8月5日,环函〔2013〕176号)  112.关于继续实施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2013年9月22日,环办〔2013〕89号)  113.关于对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复函(2013年9月22日,环办函〔2013〕1074号)  114.关于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项目列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意见的复函(2013年11月6日,环办函〔2013〕1274号)  115.关于“圈区管理”区内企业进口废五金类许可证有效期自动延期的函(2014年1月26日,环办函〔2014〕93号)  116.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管理的意见(2014 年 3月4日,环办〔2014〕24号)  117.关于发布《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目录》的通知(2014年4月4日,环办〔2014〕33号)  118.关于水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权限的复函(2014年7月30日,环办函〔2014〕929号)  119.关于改革调整上市环保核查工作制度的通知(2014年10月20日,环发〔2014〕149号)  120.关于铁矿开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权限的复函(2015年1月6日,环办函〔2015〕22号)  121.关于调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内部审查分类目录》的通知(2015年3月18日,环办〔2015〕31号)

根据统计法律法规的规定,下列不属于部门统计机构职责的是(  )。

【答案】:D按照统计法律法规规定,部门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在组织实施统计活动时具有下列职责职权:①依法管理本部门统计工作;②完成国家统计调查任务;③执行国家统计标准;④拟定统计调查项目及其统计调查制度;⑤组织实施统计调查;⑥公布本部门组织实施的统计调查取得的统计资料;⑦开展统计分析;⑧实施统计监督;⑨管理本部门组织实施的统计调查所取得的资料。D项,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属于国家统计局职责。

统计局要求填的报表,是由公司哪个部门填写的

统计局要求填的报表一般就是由财务部门填写了财务部门反正什么表都做的被人称为大表哥,大表姐的!

福建教育学会属于教育主管部门吗

属于。福建教育学会属于教育主管部门,隶属于福建省教育部门管辖范围,但它是一个社会团体,没有行政职能。福建教育学会的业务范围是:调查研究、学术交流、编辑内刊、成果鉴定。

环保部门凭什么查污水处理厂?

凭是政府部门且属直管监督部门就和安监局管安全一样,起监督、监管作用

关于环保部门在我国政府机构的历史沿革问题

1973年8月,国务院召开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设立了环境保护工作机构,名称叫“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 1982年5月4日,由国家城市建设总局、国家建筑工程总局、国家测绘总局和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的部分机构,与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合并,成立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 1988年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撤销,改为建设部。环境保护部门分出成立国家环境保护局,升格为国家直属局。 1998年环保局升格成了国家环保总局。 2008年3月27日 ,中国环境保护部在北京正式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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