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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全文」

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全文」   《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已经2010年4月6日市人民政府第6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    市长郭金龙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本市物业管理活动,维护物业管理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和谐社区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自行或者通过他人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第三条市房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区县房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停车管理、秩序维护、设施设备维护等专项服务的行业主管部门和专业监管部门依法按照职责负责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做好辖区内物业管理以及和谐社区建设的相关工作。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对辖区内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及活动进行协助、指导和监督,协调处理纠纷。   第二章前期物业管理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当在销售房屋前,结合物业的共用设施设备、建筑物规模、社区建设等因素划分物业管理区域,并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明示。   物业主要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共用的,应当划分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住宅区和非住宅区原则上应当划分为不同的物业管理区域。   第六条业主共同决定对物业管理区域进行分立或者合并的,应当向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会同区县房屋行政主管部门等相关部门进行审查,确需调整的,予以确认并公告。   第七条新建住宅物业,建设单位应当配建物业服务用房,包括客服接待、项目档案资料保存、工具物料存放、人员值班备勤、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等,并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明确物业服务用房的坐落位置(具体到楼栋、房号)。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得低于150平方米,其中地上房屋不得低于100平方米,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建筑面积30至60平方米。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规划许可、验收过程中,应当审查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位置、配置等是否符合规划设计指标。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房产测绘成果备案时应当核查物业服务用房配置情况。   第八条建设单位承担前期物业服务责任。销售房屋时,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应当作为房屋买卖合同的附件。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关于物业服务是否收费、收费标准以及服务标准的约定应当符合本市相关规定。   建设单位可以将全部专项服务委托给物业服务企业,也可以将专项服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   第九条建设单位在销售物业前,应当制定临时管理规约,并在销售场所公示,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临时管理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临时管理规约不得侵害物业买受人的合法权益。   市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并发布临时管理规约的示范文本。   第十条业主共同决定解除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建设单位应当与全体业主进行物业共用部分查验交接,撤出物业管理区域,并移交下列资料:   (一)物业管理区域划分资料;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附件、附图;   (三)竣工验收报告及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消防验收等竣工验收资料;   (四)设施设备的出厂随机资料,安装、验收、使用、维护保养和定期检验等技术资料,运行、维护保养记录;   (五)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六)业主名册;   (七)物业管理必需的其他资料。   全体业主承接前应当对物业共用部分进行查验,可以委托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查验。全体业主与建设单位也可以共同委托物业服务评估监理机构进行查验。   第三章业主、业主大会与业主委员会   第十一条业主对物业管理区域共用部分实施共同管理。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或者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选举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   (三)确定或者变更物业管理方式、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收费方案;   (四)选聘、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不再接受物业服务企业事实服务;   (五)筹集、管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六)申请改建、重建建筑物及附属设施;   (七)申请分立或者合并物业管理区域;   (八)决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其他重大物业管理事项。   决定第(五)、(六)项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第(七)项事项,应当分别经原物业管理区域内以及拟分立或者合并后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第十二条业主可以以幢、单元、楼层为单位,共同决定本单位范围内的物业管理事项,事项范围和决定程序由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或者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共同决定。   第十三条业主可以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大会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分实施共同管理,按照相关规定开展与物业管理有关的活动。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   未成立业主大会,发生物业服务企业停止服务或者其他重大、紧急物业管理事件,需要业主共同决定解聘、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事项的,由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指导协助业主共同决定有关事项。   第十四条物业管理区域内已交付业主的专有部分达到建筑物总面积50%以上的,建设单位应当向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报送筹备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所需资料,并推荐业主代表作为临时召集人,召集占总人数5%以上或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5%以上的业主向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成立业主大会;占总人数5%以上或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5%以上的业主也可以自行向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成立业主大会。   第十五条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指定代表担任筹备组组长,组织成立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筹备组负责召集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中非建设单位的业主代表人数不低于筹备组中具有表决权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二。   筹备组成员名单确定后,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   第十六条建设单位应当自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成立之日起7日内向筹备组提供业主名册、业主专有部分面积、建筑物总面积等资料,并承担筹备及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所需费用。   第十七条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持以下材料向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一)筹备组出具并由组长签字的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选举情况的报告;   (二)业主大会决议;   (三)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四)业主委员会委员名单。   材料齐全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当场予以备案,并在备案后7日内将备案材料抄送区县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同时将有关情况书面通报物业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社区居民委员会。第(二)、(三)、(四)项内容发生变更时,应当及时办理备案变更手续。   第十八条业主委员会委员实行任期制,有关任期、候补、空缺、资格终止等事项由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员资格自动终止:   (一)任职期限届满的;   (二)不再具备业主身份的;   (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无法履行委员职责的;   (五)以书面形式向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提出辞职的;   (六)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终止的,应当自终止之日起3日内将所保管的档案资料、印章及其他应当移交的财物,移交给业主委员会;拒不移交印章、相关财物和档案资料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责令移交,物业所在地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协助。   第四章物业服务   第十九条业主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具有法人资格,并按照国家规定取得物业服务企业资质。   市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对物业服务企业实行动态监督管理。   第二十条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双方权利义务、物业服务事项、服务标准、服务费用、项目负责人、物业服务用房的管理与使用、合同期限、服务交接、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自物业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将物业服务合同报物业服务项目所在地区县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区县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将备案材料抄送物业服务项目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第二十一条物业服务是包括各专项服务的综合服务。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将专项服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全部物业服务一并委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未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业主可以共同决定将各专项服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或者个人。   第二十二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和本市规定的服务标准、技术规范等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及相关人员实施锅炉、电梯、电气、制冷以及有限空间、高空等涉及人身安全的作业,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或者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及个人实施;委托实施的,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责任。   第二十三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将服务事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于每年第一季度公示上一年度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物业服务项目收支情况、本年度物业服务项目收支预算,业主提出质询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及时答复。业主共同决定或者业主委员会要求对物业服务项目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予以配合。   第二十四条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前,全体业主应当共同决定物业管理方式、服务内容、是否更换物业服务企业等事项。   决定续聘原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与原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决定解聘的,应当履行必要的通知义务,合同未约定通知期限的,应当于合同期限届满前三个月告知原物业服务企业,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   第二十五条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前,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停止服务。   物业服务合同届满,物业服务企业决定不再续签物业服务合同的,应当于合同期限届满前履行必要的通知义务;合同未约定通知期限的,应当于合同期限届满前三个月通知业主。   第二十六条物业服务企业未与业主签订书面物业服务合同,但事实上提供了物业服务,并履行了告知义务的,物业服务企业有权要求业主履行相关义务。   业主共同决定不再接受物业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强行提供物业服务,不得以事实服务为由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企业决定不再提供物业服务的,应当提前三个月告知业主。   第二十七条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或者业主共同决定不再接受事实服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60日内与全体业主完成交接。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履行下列交接义务,并撤出物业管理区域:   (一)移交物业共用部分;   (二)移交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相关资料;   (三)移交物业服务期间形成的物业和设施设备使用、维护保养和定期检验等技术资料,运行、维护保养记录;   (四)结清预收、代收的有关费用;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其他事项。   原物业服务企业不得以业主欠交物业服务费用、对业主共同决定有异议等为由拒绝办理交接。原物业服务企业在应当办理交接至撤出物业管理区域前的期间内,应当维持正常的物业管理秩序,并不得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用。   原物业服务企业拒不撤出物业管理区域的,新的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应当与原物业服务企业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当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不得强行接管。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交接工作的监管。   第二十八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指派项目负责人,除物业服务合同另有约定外,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只能在一个物业服务项目任职。   物业服务企业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当及时告知业主并进行公示。业主共同决定要求物业服务企业更换项目负责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及时更换。   第二十九条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可以委托物业服务评估监理机构,就物业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和物业共用部分管理状况等进行评估和监理。   物业服务评估监理机构应当按照本市相关规定提供专业服务,不得出具有虚假内容、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的评估监理报告。   第三十条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服务活动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处理物业服务投诉。   本市支持物业服务行业协会充分发挥服务、沟通和监督作用,完善物业服务行业自律制度,促进物业服务行业发展。物业服务行业协会可以根据物业服务项目的性质、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因素,定期发布物业服务成本信息。   第五章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第三十一条住宅物业装饰装修前,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申报登记,并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住宅装饰装修服务协议。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装饰装修的时间、地点等情况在业主所在楼内公示。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加强对装饰装修活动的巡查、监督。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拒不办理申报登记或者违反相关规定及装饰装修服务协议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及时告知并劝阻;拒不改正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   第三十二条建设单位出售物业管理区域内车库、车位的,应当在出售前依法办理车库、车位预售许可或者物权登记。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车辆的车库、车位,不得出售给本物业管理区域业主以外的其他人。   建设单位出租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车辆的车库、车位的,应当首先出租给本物业管理区域业主。在满足本区域业主需要后,建设单位可以将车库、车位出租给本区域业主以外的其他人,租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建设单位调整租金时应当与全体业主协商。   业主以外的其他车库、车位使用人应当遵守管理规约关于停车管理的约定。   第三十三条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专业经营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并依法承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责任。   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应当向业主出具专业经营单位的发票,并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不得以业主拖欠物业服务费用为由限制或者变相限制专业服务。   第三十四条发生下列危及房屋使用安全的紧急情况,需要立即对共用部分进行维修、更新、改造的,按照有关规定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一)屋面防水损坏造成渗漏的;   (二)电梯故障危及人身安全的;   (三)高层住宅水泵损坏导致供水中断的;   (四)楼体单侧外立面五分之一以上有脱落危险的;   (五)专用排水设施因坍塌、堵塞、爆裂等造成功能障碍,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   (六)消防系统出现功能障碍,消防管理部门要求对消防设施设备维修、更新、改造的。   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的具体办法由市房屋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   第三十五条物业转让时,业主应当向受让人说明专项维修资金交存和结余情况,该物业分户账中结余的专项维修资金随物业同时过户。   第三十六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和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保修期限、范围等承担建筑物及附属设施设备保修责任。保修过程中,业主、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给予协助配合。   第三十七条物业共用部分维修、养护、更新、改造时,相关专有部分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应当予以配合,造成专有部分损失的,责任人应当依法承担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业主转让或者出租物业时,应当将管理规约、物业服务合同、有关费用交纳情况等事项告知受让人或者承租人,并自买卖合同或者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将买卖或者出租情况告知物业服务企业。   业主转让物业的,应当与物业服务企业、专业性服务企业结清相关费用。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第十条规定,建设单位不履行交接义务的,由区县房屋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处3万元罚款。   第四十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建设单位未按规定向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提供相关资料的,由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处3万元罚款。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未按时将合同报送备案的,由区县房屋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1万元罚款。   第四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擅自停止物业服务的,由区县房屋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原物业服务企业未按规定交接的,由区县房屋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交接;逾期不交接的,可处3万元罚款。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原物业服务企业拒不撤出物业管理区域的,由区县房屋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撤出;逾期不撤出的,可处10万元罚款;不能维持正常物业管理秩序的,由区县人民政府责成区县房屋行政主管部门、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及公安机关组织接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新物业服务企业强行接管的,由区县房屋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四条业主委员会不履行或者无法履行职责的,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责令其限期履行职责;逾期仍不履行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指导协助业主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决定有关事项。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决定,并通告全体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五条本办法所称物业共用部分,是指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专有部分以外按照规定由业主共同管理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   本办法所称全体业主,在依法成立业主大会后是指业主大会。   本办法所称业主共同决定,是指业主大会的决定;未依法成立业主大会的,是指业主依法共同作出的决定。   本办法所称专有部分面积是指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尚未进行登记的,暂按测绘机构的实测面积计算;尚未进行实测的,暂按房屋买卖合同记载的面积计算。建筑物总面积是指专有部分面积之和。   本办法所称物业服务企业,包括在前期物业服务中提供物业服务的建设单位。   第四十六条本办法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1995年7月7日市人民政府第21号令发布,1997年12月31日市人民政府第12号令修改的《北京市居住小区物业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

物权法中物业用房是多少

是总建筑面积的千分之三。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不少于物业管理区域总建筑面积千分之二的比例,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配置物业服务用房,最低不少于五十平方米,最高不超过三百平方米。其中,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最低不少于十平方米,最高不超过六十平方米。

物业管理公司拒不撤出或强行接管怎么办?拜托了各位 谢谢

随着物业服务市场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业主自主选择物业服务企业的意识逐步提高,物业项目交接活动日益频繁。但随之而来的,各类物业交接矛盾纠纷也屡有发生。物业项目交接行为不规范,如何通过规范统一交接内容和交接程序来逐步规范交接行为呢?物业公司拒不撤出物业管理区域、强行接管物业项目等违法违规行为,甚至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但怎样认定这类违法违规行为?住宅小区的“真空”状态会直接影响到业主的基本生活秩序。如何应对这种紧急情况?对于这些问题,刚刚出台的《北京市物业项目交接管理办法》作出了回答。 2010年10月19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了《北京市物业项目交接管理办法》,该文件将于2010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此次发布的《物业项目交接管理办法》是《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的重要配套政策,是落实《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有关物业项目交接原则性规定的具体实施细则。其内容主要包括如下几方面: 一是定义物业项目交接活动,明确物业项目交接类型和内容。物业项目交接,是指建设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与全体业主之间对物业共用部分进行查验交接以及对物业管理相关资料进行移交和承接的行为。从定义可以看出,根据物业项目交接主体的不同,将物业项目交接分为建设单位与全体业主之间的交接、物业服务企业与全体业主之间的交接两种主要类型。交接内容包括对物业共用部分的查验交接以及对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的移交和承接两大方面。 二是明确不同情形下的物业项目交接程序,规范交接行为。针对不同物业项目的交接类型,明确具体的交接程序,厘清业主、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项目交接活动中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责任。《项目交接管理办法》对业主共同决定解除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不再接受事实服务、物业服务合同到期后不再续聘原物业服务企业,选聘新物业服务企业,以及物业服务企业决定不再提供事实服务,或者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后不再续签物业服务合同等不同情况下,业主与建设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如何进行交接做了具体的程序性规定。 三是明确界定“拒不撤出”和“强行接管”行为。业主通过业主大会决议或者共同决定形式合法解除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或解聘物业服务企业后,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60日内与全体业主完成交接,并撤出物业管理区域。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逾期不撤出物业管理区域的行为,即构成拒不撤出。强行接管行为包括两种情形:第一,从权利角度判断,如果物业服务企业未经业主共同决定选聘为物业服务单位而进驻物业管理区域,即可认定为强行接管;第二,从行为角度判断,新的物业服务企业虽经合法程序选聘产生,但如果原物业服务企业尚未撤出时,新物业服务企业未经协商达成一致或者未经诉讼、仲裁而强行进驻物业管理区域,那么,新物业服务企业也构成强行接管。 四是规定应急物业服务相关内容。文件规定了三种情况下,住宅物业项目不能维持正常物业管理秩序的,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会同相关部门组织提供应急物业服务,保障业主基本的生活秩序。应急物业服务方式根据辖区实际情况确定,如果本辖区已经建立应急物业服务队的,可以组织应急物业服务队提供应急服务,也可以采取聘请物业服务企业的方式。应急物业服务是为应对紧急状态,为了解决业主的燃眉之急,因此,从内容方面看,应急物业服务仅限于垃圾清运、秩序维护、二次供水、电梯运行等维持业主基本生活的服务事项。应急物业服务期限一般不超过3个月。从交费主体看,应急物业服务费用由全体业主承担,业主委员会应当协助收取。 此外,《项目交接管理办法》同时规定了物业服务企业出现不履行交接义务、不按规定交接、擅自停止物业服务、拒不撤出物业管理区域、强行接管时,将由房屋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本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和物业服务项目管理的相关规定对物业服务企业及相关责任人予以处理。麻烦采纳,谢谢!

现在的小区物业服务差,有没有能直管他们的部门

  作者:陈凤山  筹备业主大会的流程如下:  1.发起筹备:需要征集5%(人数和专有面积均须超过)以上的业主签名,支持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  2.向所在街道办事处申请予以协助:根据《物权法》和《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街道办事处有责任提供筹备协助。  3.组建业主大会筹备组:需要4-10名业主代表和一位开发商代表。根据北京市现在的行政文件,筹备组长由办事处指定。  【这里需要特别注意:第一,业主代表至少应有8名以上,才能保证不被分化瓦解;第二,筹备组长应要求由公益律师担任,居委会工作人员和其他小区业委会主任等均无力承担相应责任。】    4.筹备工作:包括起草《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征集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准备业主大会会议方案等。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第一,政府指导意见和指导文件,均不具备强制力;第二,《规约》和《规则》要尽可能保证将来能顺利开展工作,政府的示范文本不可照搬;第三,此阶段应尽可能扩大宣传面,让业主们都了解到进展情况;第四,要习惯于把开会过程录像,每次筹备会议都要有签到和决议签字,和政府工作人员意见往来,关键问题都要有书面文件备存,要求对方签字盖章。第五,每一个筹备步骤都要让筹备组长签字,签字文件至少2份以上,其中一份要保存在最为可信的业主代表手里。】  5.组织投票:此阶段应尽可能多地收集表决票,至少在65%以上,才能确保筹备成功。    6.公示及备案:按照现在的行政规范,只要文件齐全,当时即可完成备案。  最后需要提示的是,不要一开始即宣传赶走前期物业公司,而要把程序条款做扎实。

物业管理前期介入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三章前期物业管理

国家规定物业费要预交吗

我的物业费从通知交房5年多了,我没有去交房没有装修和没有入住,这个物业费怎么算?

物业费一次性需要预交一年的,这合理吗?有没有相关的规定?

每个地方不同,一般一年一交,可能是怕收太烦了

北京市一至五级物业收费标准是什么

【法律分析】1、根据我国物业收费标准的相关规定,物业费是按照物业服务级别来进行收费的。通常一级物业费的档次最高,其收费标准为1元/平方/月;二级物业费的收费标准为0.75元/平方/月;三级和四级物业费的收费标准都是0.35元/平方/月。物业费可以上下浮动20%左右。高档住宅例如别墅小区的物业收费往往会高于物业标准。2、通常商场的物业收费标准会 比住宅的物业费用高。人们将商场物业费花费为5个级别,一级物业费的档次也是最高的,它通常是按照优质优价的原则来收取,根据商场所在的地段、周边环境等方面来决定物业费用的价格;二级物业费的收费标准为18元/平方/月;三级物业费用收费标准为11元/平方/月等等。3、不过不同地区的物业费收费标准会有所差异比如说西安多层住宅一级物业费用收取标准为0.45元/平方/月;高层住宅一级物业费用收费标准为1.5元/平方/月。杭州电梯住宅一级物业费用收取标准为1.8元/平方/月无电梯住宅一级物业费用收取标准为1.4元/平方/月,可以上下浮动25%左右。我们想要了解当地一级物业收费标准可以咨询当地的物价局。【法律依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四条 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第五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第六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区分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具体定价形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第七条 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有定价权限的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等因素,制定相应的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并定期公布。具体收费标准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根据规定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什么是事实物业服务?

事实服务是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之间不存在生效的物业服务合同关系,但物业服务企业提供服务,且业主接受服务的一种事实状态。事实服务,严格意义上是一种客观存在的“非法”状态。事实服务不同于强迫服务,应当客观认识,认真对待。1、物业公司应当证明为业主提供了服务。2、物业公司应当证明将相关事实告知了业主。3、业主无解聘物业服务企业共同决定,且在接到物业服务企业告知后也没有结束事实服务状态的共同决定。具备上述三个条件,可以认定物业服务企业提供事实服务。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物业服务企业未与业主签订书面物业服务合同,但事实上提供了物业服务,并履行了告知义务的,物业服务企业有权要求业主履行相关义务。业主共同决定不再接受物业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强行提供物业服务,不得以事实服务为由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企业决定不再提供物业服务的,应当提前三个月告知业主。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第十条 物业服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业主委员会请求物业服务企业退出物业服务区域、移交物业服务用房和相关设施,以及物业服务所必需的相关资料和由其代管的专项维修资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物业服务企业拒绝退出、移交,并以存在事实上的物业服务关系为由,请求业主支付物业服务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的物业费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北京市高院关于审理物业管理纠纷案件的意见24、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委员会虽未签订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但业主事实上接受了物业服务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要求业主交纳相应的物业服务费用。  双方当事人没有约定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法院可参照政府规定收费标准或同类物业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确定应交纳的物业服务费用。

物业管理合同条款

  BF——2010——2713 合同编号:  北京市物业服务合同  甲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业主):  乙方(物业服务企业):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一〇年十月  使用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与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供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签约时使用。  2.本合同文本中所称物业服务,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物业服务企业按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并由业主支付费用的活动。  3.本合同文本“【】”中的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做约定的,应当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4.双方当事人签订本合同时应当认真核对合同内容,合同一经签署,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北京市物业服务合同  甲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业主】: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 】: 国籍: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性别: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国籍:  【身份证】【护照】【 】: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性别: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乙方(物业服务企业):  营业执照注册号:  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号: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物业管理条例》及《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乙方为甲方提供物业服务的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项目基本情况  第一条 本物业项目(以下简称“本物业”)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地名核准名称】【暂定名】 。  类型: 【住宅】【办公】【商业】【 】 。  坐落位置: 区(县) 路(街) 。  规划建筑面积: 平方米。  第二条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 ;  南至 ;  西至 ;  北至 。  规划平面图和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构成明细分别见附件一、二。  第三条 物业服务用房主要用于物业服务企业客服接待、项目档案资料保存、工具物料存放、人员值班备勤、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等。  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位于 【号楼】【幢】【座】 层 单元 号;地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位于 【号楼】【幢】【座】 层 单元 号;其中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位于 【号楼】【幢】【座】 层 单元 号。  (注:物业服务用房为多处时,双方可自行增加以上内容。)  第二章 物业服务事项、标准及有关约定  第四条 乙方指定物业服务项目负责人为: ,联系电话: 。乙方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当于 7日内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公示。业主共同决定要求更换项目负责人的,乙方应当于30日内更换。  第五条 物业服务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六条 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制订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保管相关的工程图纸、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等;根据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的授权制订物业服务的有关制度;  2.负责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三;  3.负责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四;  4.负责共有绿地、景观的养护和管理;  5.负责清洁卫生服务,包括物业共用部位、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等;  6.负责协助维护公共秩序和协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7.其他服务事项:  。  第七条 乙方按以下第 种方式提供住宅的物业服务:  1.《住宅物业服务标准》中的 级物业服务标准,详见附件五;  2.选择《住宅物业服务标准》中不同等级的具体物业服务事项和标准,详见附件五;  非住宅的物业服务标准以及甲、乙双方约定的《住宅物业服务标准》范围以外的具体服务事项和标准,详见附件六。  第八条 乙方对业主物业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或其他特约服务的,应当与业主签订特约服务协议,服务事项、标准及费用由双方在协议中约定。  第九条 乙方接受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公用事业服务单位委托代收使用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不得限制或变相限制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购买或使用。  第十条 物业装饰装修前,乙方与业主签订书面装饰装修服务协议,乙方应当告知相关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并将装饰装修的时间、地点等情况在业主所在楼内公示。除约定收取【装修管理费】 元、【装修保证金】 元、【装修垃圾清运费】 元、【 】 元外,乙方不得另行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如收取装修保证金的,未造成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承重结构损坏,乙方应当在完工后7日内将装修保证金全额退还业主。  第十一条 业主转让或出租其物业时,应当将本合同、管理规约以及有关费用缴纳情况等事项告知受让人或者承租人,并自买卖合同或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将买卖或者出租情况告知乙方。业主转让物业前,应当与乙方结清相关费用。  第三章 物业服务收费  第十二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方式为:【包干制】【酬金制】。  第十三条 包干制  1.物业服务费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缴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 元/平方米u2022月;  【高层住宅】: 元/平方米u2022月;  【别墅】: 元/平方米u2022月;  【办公楼】: 元/平方米u2022月;  【商业物业】: 元/平方米u2022月;  【会所】: 元/平方米u2022月;  物业: 元/平方米u2022月。  物业服务费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内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内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内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服务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法定税费;  (10)物业服务企业的利润;  (11) 。  2.实行包干制的,盈余或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承担;乙方不得以亏损为由要求增加费用、降低服务标准或减少服务内容。  第十四条 酬金制  1.物业服务资金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预先缴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 元/平方米u2022月;  【高层住宅】: 元/平方米u2022月;  【别墅】: 元/平方米u2022月;  【办公楼】: 元/平方米u2022月;  【商业物业】: 元/平方米u2022月;  【会所】: 元/平方米u2022月;  物业: 元/平方米u2022月。  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由物业服务支出和乙方的酬金构成。  物业服务支出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内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内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内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服务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 。  2.乙方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提取酬金:  (1)乙方按【每月】【每季】【每年】 元的标准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  (2)乙方【每月】【每季】【每年】按应收的物业服务资金 %的比例提取。  3.物业服务支出应当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年度结算后不足部分,由全体业主承担,另行缴纳。  第十五条 乙方应当按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  乙方应当于每年第一季度公示上一年度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物业服务项目收支情况、本年度物业服务项目收支预算。业主共同决定或业主委员会要求对物业服务项目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的,乙方应当予以配合。  第十六条 业主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利用住宅物业从事经营活动的,乙方可按商业物业标准收取相应的物业服务费。  第四章 权利与义务  第十七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  2.监督乙方履行本合同,对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有建议、督促的权利;  3.有权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监督业主委员会工作;  4.参加业主大会会议和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5.对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及物业共用部分的经营收益和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关于物业共用部分经营、收益的约定见附件七;  6.遵守管理规约以及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分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7.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缴纳专项维修资金;  8.按有关规定及本合同约定缴纳物业服务费和特约服务费;  9.对乙方根据合同和有关规章制度提供的管理服务给予必要配合;  10.有关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十八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收取物业服务费、特约服务费;  2.按本合同约定的物业服务事项和标准提供物业服务;  3.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本物业的档案资料,及时记载有关变更信息,不得将业主信息用于物业管理活动之外的其他用途;  4.及时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通报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投诉,接受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5.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和管理规约的行为,采取告知、劝阻和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等方式督促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改正;  6.不得擅自占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部分或擅自改变其使用用途。不得擅自将业主所有的共用部分用于经营活动。不得擅自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当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制定施工方案,开工前要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施工过程中尽可能减少对业主的影响,并及时恢复原状;  7.可将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全部物业服务一并委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乙方应当将委托事项及受托企业的信息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乙方与受托企业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服务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约定。乙方应当对受托企业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并对受托企业的服务行为承担责任;  8.乙方实施锅炉、电梯、电气、制冷以及有限空间、高空等涉及人身安全的作业,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或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实施,委托其他单位实施的,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责任;  9.有关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五章 合同终止  第十九条 任何一方决定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后不再续约的,均应当在期满3个月前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十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前,甲方决定继续聘用乙方的,应当在期满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自接到续约通知1个月内回复甲方。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终止后尚未有新的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的,乙方应当继续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供服务6个月,在此期间的物业服务费按本合同约定的标准缴纳。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应当共同做好交接事宜,包括物业服务费的清算、对外签订的各种协议的执行、物业共用部分查验交接以及移交相关档案资料等,见附件八。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 甲、乙双方对物业服务质量发生争议的,双方可共同委托物业服务评估监理机构就乙方的物业服务质量是否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标准进行评估;乙方管理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应当承担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除不可预见的情况外,乙方擅自停水、停电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解决,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甲、乙双方均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否则解约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造成损失的,解约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费标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就超额部分有权拒绝缴纳,同时乙方应当按 的标准向业主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五条 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擅自停止物业服务的, 甲方可要求乙方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并应当按  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前述行为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相应的损失;乙方在本合同终止后拒不撤出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撤出物业管理区域,并应当按 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前述行为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相应的损失。  第二十六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八条第3款的约定,擅自将业主信息用于物业管理活动之外的,应当按  的标准向业主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业主所遭受的直接损失的,乙方应当补足。  第二十七条 业主违反本合同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六条约定,经乙方书面催缴,未能按时足额缴纳物业服务费,应当按 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业主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实施妨害物业服务行为的,应当承担恢复原状、停止侵害、排除妨碍等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乙双方可以结合具体情况对违约责任进行补充,见附件九。任何一方的违约行为给他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九条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履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第三十条 为维护公共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露、漏电、火灾、暖气管、水管破裂、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损失的,应当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一条 乙方有确凿证据证明属于以下情况的,可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由于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自身的责任导致乙方的服务无法达到合同约定的;  2.因维修养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3.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第七章 争议解决  第三十二条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或向物业所在地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的方式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按以下方式解决:  1.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一式 份,甲方、乙方、 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条 其他约定:  。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一、规划平面图  二、物业构成明细  三、物业共用部位明细  四、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  五、物业服务事项和标准  六、其他服务事项和标准  七、物业共用部分的经营收益约定  八、移交资料清单  九、违约责任约定  附件一:  规划平面图  附件二:  物业构成明细  类 型 楼(幢)号 套(单元)数 建筑面积  (平方米)  高层住宅  多层住宅  别 墅  商业用房  工业用房  办公楼  自行车库  机动车车库  会 所  学 校  幼儿园  文化活动场所  ______用房  合 计  备 注  附件三:  物业共用部位明细  1.房屋承重结构;  2.房屋主体结构;  3.公共门厅;  4.公共走廊;  5.公共楼梯间;  6.内天井;  7.户外墙面;  8.屋面;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附件四:  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  1.电梯:  垂直梯 部;  扶梯 部。  2.绿化率: % ;  楼间、集中绿地 平方米;  砖石铺装 平方米。  3.区域内市政:  【道路】【楼间甬路】 平方米;  【室外上下水管道】 米;  【沟渠】 ;  【蓄水池】 个;  【化粪池】 个;  【雨水井】 个;  变配电系统包括 ;  高压双路供电电源 ;  公共照明设施【路灯】 个;【草坪灯】 个;【 】 个;  【物业管理区域的外围护拦及围墙】 ;  【高压水泵】【高压水箱】 个;  【污水泵】 个;  【中水及设备系统】 ;  【 】 。  4.【燃气调压站】 ;  5.消防设施包括 ;  6.监控设施包括 ;  7.避雷设施包括 ;  8.空调设备:【中央空调系统】使用范围 ;  9.电视共用天线 ;  10.电脑网络线 ;  11.电讯电话 ;  12.车道;  13.地上机动车停车场 个车位 平方米;  14.自行车库 平方米;  15.垃圾中转站 个;  16.信报箱 个;  17.值班室 平方米;  18.物业服务用房 平方米;  19. 。  附件五:  物业服务事项和标准  附件六:  其他服务事项和标准  附件七:  物业共用部分的经营收益约定  附件八:  移交资料清单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线工程竣工图等资料,以及房屋管线布线图;  2.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  4.相关专业部门验收资料;  5.房屋及配套设施的产权清单(包括业主名称、建筑面积、联系方式等);  6.供水、供暖的试压报告;  7.实测面积报告;  8.物业服务所需要的其他资料。  附件九:  违约责任约定

北京市物业费收费标准2023年新规定

法律主观:物业费收费标准:一级:1.00元/平方米·月(已包含税、费);二级:0.75元/平方米·月(已包含税、费);三级:0.45元/平方米·月(已包含税、费);四级:0.35元/平方米·月(已包含税、费)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第四十一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法律客观: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如下:一级收费标准:1.00元/月.平方米(已包含税、费)基础条件:小区封闭;有不少于小区住宅总建筑面积3‰的物业管理服务用房;绿化率35%以上(包括水面);绿化、休闲活动中心、场地1500平方米以上;固定活动馆所300平方米以上;专用固定停车泊位1个/3户;具备楼宇可视对讲系统、监控系统、电子巡更系统或其他三项以上安全防范设施;固定体育活动场馆不少于二项设施。公共秩序维护:1、门岗室美观整洁,人员统一着装,设专人24小时值勤,其中主出入口不少于12小时立岗值勤。对本区机动车出入验证;对外来机动车登记换证。2、按照规定路线和时间进行24小时不间断巡逻,不少于12次,对小区重点部位每小时巡查一次,并做好巡查记录。巡逻过程中对可疑人员进行询问,发现火警或治安隐患、事故及时报告有关部门。3、小区内公共娱乐设施、水池等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4、对出入小区的机动车辆进行引导,行驶有序并停放在指定位置。非机动车辆停放整齐。5、设有中央监控室的实施24小时安全监控并记录及时。6、看管公共财产,包括楼内的门、窗、消防器材及小区的表井盖、雨篦子、小品、花、草、树木等。7、对火灾、水浸等突发事件有应急处理预案。8、定期对服务人员进行消防培训,保证消防通道畅通,消防器材可随时启用。保洁服务1、小区内公共区域(硬化地面、主次干道)每天清扫2次,干净整洁;室外标识、宣传栏、信报箱等每周擦拭2次。2、公共区域日常设专人保洁,保持公共区域干净整洁无杂物。3、公共楼道每天清扫2次;扶手每天擦洗2次,保持干净整洁。4、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合理布设垃圾桶、果皮箱,垃圾袋装。5、按楼栋口、楼层收集垃圾,每天2次。6、垃圾清运日产日清,无垃圾桶、果皮箱满溢现象。7、垃圾设施每天清洁2次,无异味。8、公共区域玻璃每周擦洗1次。9、对区内主路、干路积水、积雪、烟花炮屑及时进行清扫。10、进行保洁巡查,楼道内无乱悬挂、乱贴乱画、乱堆放等现象。11、建立消杀工作管理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消杀工作,适时投放消杀药物,有效控制鼠、蟑、蚊、蝇等害虫孳生。12、饲养宠物符合有关规定,对违反者进行劝告,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二级收费标准:0.75元/月.平方米(已包含税、费)基础条件:小区封闭;有不少于小区住宅总建筑面积3‰的物业管理服务用房;绿化率30%以上(包括水面);绿化、休闲活动中心、场地1000平方米以上;固定活动馆所200平方米以上;具备楼宇可视对讲系统、监控系统、电子巡更系统或其他一项以上安全防范设施;体育活动场地不少于一项设施。公共秩序维护1、门岗室整洁,人员统一着装。设专人24小时值勤,其中主出入口不少于10小时立岗值勤。对本区机动车出入验证;对外来机动车登记换证。2、按照规定路线和时间进行24小时不间断巡逻,不少于8次,对小区重点部位每2小时巡查一次,并做好巡查记录。巡逻过程中对可疑人员进行询问,发现火警或治安隐患、事故及时报告有关部门。3、小区内公共娱乐设施、水池等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4、对出入小区的机动车辆进行引导,行驶有序并停放在指定位置。非机动车辆停放整齐。5、设有中央监控室的实施24小时安全监控并记录及时。6、看管公共财产,包括楼内的门、窗、消防器材及小区的表井盖、雨篦子、小品、花、草、树木等。7、对火灾、水浸等突发事件有应急处理预案。8、定期对服务人员进行消防培训,保证消防通道畅通,消防器材可随时启用。保洁服务1、小区内公共区域(硬化地面、主次干道)每天清扫1次,干净整洁;室外标识、宣传栏、信报箱等每周擦拭1次。2、公共区域日常设专人保洁,保持公共区域干净整洁无杂物。3、公共楼道每天清扫1次;扶手每天擦洗1次,保持干净整洁。4、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合理布设垃圾桶、果皮箱,垃圾袋装。5、按楼栋口收集垃圾,每天2次。6、垃圾清运日产日清,无垃圾桶、果皮箱满溢现象。7、垃圾设施每天清洁1次,无异味。8、公共区域玻璃每月擦洗2次。9、对区内主路、干路积水、积雪、烟花炮屑及时进行清扫。10、进行保洁巡查,楼道内无乱悬挂、乱贴乱画、乱堆放等现象。11、建立消杀工作管理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消杀工作,适时投放消杀药物,有效控制鼠、蟑、蚊、蝇等害虫孳生。12、饲养宠物符合有关规定,对违反者进行劝告,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三级收费标准:0.50元/月.平方米(已包含税、费)基础条件:小区封闭;有固定管理服务用房;绿化率25%以上;绿化、休闲活动中心、场地500平方米以上;固定活动馆所100平方米以上;有简单的体育活动器械、设施。公共秩序维护1、门岗室整洁,人员统一着装。设专人24小时值勤,其中主出入口不少于8小时立岗值勤。对本区机动车出入验证;对外来机动车登记换证。2、按照规定路线和时间巡逻,其中夜间巡逻不少于5次,每次巡逻不少于1小时,并做好巡查记录。巡逻过程中对可疑人员进行询问,发现火警或治安隐患、事故及时报告有关部门。3、小区内公共娱乐设施、水池等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4、对出入小区的机动车辆进行引导,行驶有序并停放在指定位置。非机动车辆停放整齐。5、看管公共财产,包括楼内的门、窗、消防器材及小区的表井盖、雨篦子、小品、花、草、树木等。6、消防通道畅通,消防器材可随时启用。保洁服务1、小区内公共区域(硬化地面、主次干道)每天清扫1次,干净整洁;室外标识、宣传栏、信报箱等每半个月擦拭1次。2、公共楼道每天清扫1次;扶手每周擦洗2次,保持干净整洁。3、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合理布设垃圾桶、果皮箱,垃圾袋装。4、按楼栋口收集垃圾,每天1次。5、垃圾清运日产日清,无垃圾桶、果皮箱满溢现象。6、垃圾设施每周清洁2次,无异味。7、公共区域玻璃每月擦洗1次。8、对区内主路、干路积水、积雪、烟花炮屑及时进行清扫。9、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消杀工作,适时投放消杀药物,有效控制鼠、蟑、蚊、蝇等害虫孳生。10、饲养宠物符合有关规定,对违反者进行劝告,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四级收费标准:0.35元/月.平方米(已包含税、费)基础条件:小区基本封闭;有固定管理服务用房;有简单的绿地、树木、植物。公共秩序维护1、配备门岗室,设专人24小时值勤。对本区机动车出入验证;对外来机动车登记换证。2、小区内公共娱乐设施、水池等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3、消防通道畅通,消防器材可随时启用。保洁服务1、小区内公共区域(硬化地面、主次干道)每天清扫1次,干净整洁。2、公共楼道每天清扫1次;扶手每周擦洗1次,保持干净整洁。3、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合理布设垃圾桶、果皮箱。4、按楼栋口收集垃圾,每天1次。5、垃圾清运日产日清,无垃圾桶、果皮箱满溢现象。6、垃圾设施每周清洁1次,无异味。7、公共区域玻璃每2个月擦洗1次。8、对区内主路、干路积水、积雪、烟花炮屑及时进行清扫。9、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消杀工作,适时投放消杀药物,有效控制鼠、蟑、蚊、蝇等害虫孳生。10、饲养宠物符合有关规定,对违反者进行劝告,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在四级收费标准中,除基础条件、公共秩序维护、保洁服务必须达到相应的标准外,《办法》中对房屋管理、设施维修养护、绿化养护管理和综合管理服务也列出了相应的规定,物业部门需符合所有条件,方能收取相应的费用。

北京市物业管理招标投标办法何时废止

北京市物业管理招标投标办法2003年废止。通过查询二○○三年九月二十五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废止部分文件的通知(京建法〔2018〕18号)。北京(Beijing),简称“京”,古称燕京、北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直辖市、国家中心城市、超大城市,国务院批复确定的中国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国际交往中心、科技创新中心,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和古都之一。截至2020年。

不交物业费,物业不给供电怎么办

告他

开发商对已开发的小区的物业管理负责多少年

你好在吗我想咨询一下开发商代管物业的事

在没交采暖费的情况下物业有权利停我水电吗

你不交钱他们会停止物业服务。物业服务也要钱发工资的。

物业管理法律都有哪些???

《物业管理条例》(2003年6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9号公布 根据2007年8月2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已经2010年4月6日市人民政府第6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07年3月16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北京市物业服务标准》北京市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范本大的就这几个,还有一些房屋设计通则,噪音管理办法,室内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卫生标准等等

前房主欠缴的物业费需要现房主承担吗

看双方在当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是否就物业费、水电煤气费等问题进行交割,如果买卖合同里没有相关的约定,则应当由原房主承担。即使现房主承担了房屋交付前原房主拖欠的物业费,仍有权向原房主追偿。在房屋交付以前,房屋的实际使用人是原房主,所以也是物业服务的实际受益人,根据民法的公序良俗基本原则,房屋交付以前的物业费由原房主承担。在房屋买卖的实践中,一般买卖双方会一起到物业部门核对物业费缴费情况,并出具书面的确认书,防止以后发生纠纷。如果没做好交割工作,出现纠纷,现房东代为清偿了房屋交付前欠缴的物业费的,仍有权向原房东追偿。《北京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七条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物业发生产权转移时,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应当结清物业服务费用。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依法追缴。

北京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

法律主观:一般地讲,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越高,则物业管理公司的收入就越高。但是,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一方面要受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制约,不能乱收费。(二)不违反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三)应根据用户的收入水平高低来确定,收费标准过高,用户承受不了,也不容易取得用户的支持。反之,收费标准过低,则物业管理公司赔本服务,这又违背市场规则。(四)优质优价,兼顾各方利益。所提供的服务档次越高,则收费标准越高,特约服务一般比公共服务的收费标准要高,对商业部门的收费比对机关、事业单位的收费一般要高。(五)物业管理服务部分的收入扣除支出略有剩余,否则服务项目越多,工作量越大,赔本就越多。(六)物业管理公司为业主提供的不同服务项目,其收费标准是不同的,有些项目收费标准是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面议洽谈而定,有些项目收费标准要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在具体收取物业管理费时,有些项目是一次性收费,有些项目则是定期收取。《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物业服务人不得将其应当提供的全部物业服务转委托给第三人,或者将全部物业服务支解后分别转委托给第三人。二、物业管理资质有哪些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即可。《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强行业诚信管理。物业管理企业面向所有住用人提供的最基本的管理和服务:(一)房屋建筑主体的管理及住宅装修的日常监督;(二)房屋设备、设施的管理;(三)环境卫生的管理;(四)绿化管理;(五)配合公安和消防部门做好住宅区内公共秩序维护工作;(六)车辆秩序管理;(七)公众代办性质的服务;(八)物业档案资料的管理。三、能不交物业费吗有业主因为家中被盗,不满意物业公司的服务,选择拒交物业费的方式来维权,这种方法是不妥当的。被盗造成财产损失和拖欠物业费是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物业公司与业主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物业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交纳物业费。至于被盗需不需要物业公司赔偿,得看物业公司有没有责任,如果因为物业公司管理不到位,导致被盗,物业公司需要承担部分赔偿责任。法律客观:序号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备注1保洁费3元/户.月京价(房)字[1997]196号2生活垃圾清运费2.5元/户.月京价(收)字[1999]253号3保安费5元/户.月京价(房)字[1997]196号合计126元/户.年4绿化费0.055元/平米.月京价(房)字[1997]196号5化粪池清掏费0.025元/平米.月京价(房)字[1997]196号6普通住宅管理费0.292元/平米.月京价(房)字[1997]196号7普通住宅小修费0.152元/平米.月京价(房)字[1997]196号不含户内部分8小区公共设施维修费0.083元/平米.月京价(房)字[1997]196号9电梯运行维护费1.347元/平米.月京价(房)字[1996]274号10高压水泵运维费0.063元/平米.月京价(房)字[1996]274号11电梯代验费0.023元/平米.月京发(改)字[2003]1992号小计2.04元/平米.月12营业税0.107元/平米.月京地税营[1997]386号费用*5%13教育费附加0.003元/平米.月教育附加暂行规定86年4月28日发布(营业税*3%)14城市建设维护事业费0.007元/平米.月城市建设维护事业费暂行规定国发(1986)19号(营业税*10%)合计2.157元/平米.月一、根据《北京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四条规定,上述收费表中的京价(房)字[1997]196号、京价(房)字[1996]第274号已经废止,请物业的人提出符合国家法规的依据出来。

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和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有什么区别

应该说没有正式废止,目前对于前期物业管理不再强制要求招标,改为开发商进行承接查验。而其他的物业管理可以按照惯例进行招投标。参考2010年颁布的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

20152015年北京市物业收费办法

您好,北京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本市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保障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物业管理企业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所收取的费用。 第四条 政府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管理企业;鼓励物业管理企业开展正当的价格竞争;促进物业服务收费通过市场竞争形成;禁止价格欺诈。 第五条 本市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和政府指导价。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由物业服务合同、房屋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协商确定;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房屋主管部门制定基准价标准及浮动幅度,并定期公布。 第六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1、办公、商用及物业管理区域内配套用房等非住宅;望采纳

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2020年5月1日实施后京建发[2010]739号还适用吗?

 为推进《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219号)以及各项配套政策的全面落实,及时总结物业管理改革工作经验,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决定将本区作为全市物业管理改革的试点区。为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本区试点工作相关配套政策文件(《怀柔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单户存储管理办法(试行)》、《怀柔区住宅区管理规约制定规范(试行)》、《怀柔区住宅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制定规范(试行)》、《怀柔区住宅区首次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试行)》、《怀柔区住宅区业主大会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物业管理费的收费标准及依据是什么

  北京市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  序号 项目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备注  1 保洁费 3元/户.月 京价(房)字[1997]196号  2 生活垃圾清运费 2.5元/户.月 京价(收)字[1999]253号  3 保安费 5元/户.月 京价(房)字[1997]196号  合计 126元/户.年  4 绿化费 0.055元/平米.月 京价(房)字[1997]196号  5 化粪池清掏费 0.025元/平米.月 京价(房)字[1997]196号  6 普通住宅管理费 0.292元/平米.月 京价(房)字[1997]196号  7 普通住宅小修费 0.152元/平米.月 京价(房)字[1997]196号 不含户内部分  8 小区公共设施维修费 0.083元/平米.月 京价(房)字[1997]196号  9 电梯运行维护费 1.347元/平米.月 京价(房)字[1996]274号  10 高压水泵运维费 0.063元/平米.月 京价(房)字[1996]274号  11 电梯代验费 0.023元/平米.月 京发(改)字[2003]1992号  小计 2.04元/平米.月  12 营业税 0.107元/平米.月 京地税营[1997]386号 费用*5%  13 教育费附加 0.003元/平米.月 教育附加暂行规定 86年4月28日发布(营业税*3%)  14 城市建设维护事业费 0.007元/平米.月 城市建设维护事业费暂行规定 国发(1986)19号(营业税*10%)  合计 2.157元/平米.月  一、根据《北京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四条规定,上述收费表中的京价(房)字[1997]196号、京价(房)字[1996]第274号 已经废止,请物业的人提出符合国家法规的依据出来。  二、以下疑问以物业能对上述收费依据提出合理的解释情况下提出  1、保洁费  根据京国土房管物〔2003〕127号的规定如下:  维护和保持服务范围内的清洁卫生,包括:  (1)有健全的保洁制度,清洁卫生实行责任制,有明确的分工和责任范围;  (2)设定垃圾集纳地点,并每日将服务范围内的垃圾归集到垃圾楼、站,对垃圾(专用)楼、站、箱、道、桶及垃圾进行管理;  (3)每日对保洁服务范围内的区域进行一次清扫,做到服务范围内无废弃杂物;  (4)对楼梯间、门厅,电梯间、走廊等的门、窗、楼梯扶手、栏杆、墙壁等,进行一周一次清扫;  (5)按政府有关规定向服务范围内喷洒、投放灭鼠药、消毒剂、除虫剂;  (6)在雨、雪天气应及时对区内主路、干路积水、积雪进行清扫。  根据上述要求,个人感觉你们的服务不合格!  2、保安费  根据京价(房)字(1997)第196号的规定如下:  收费标准:3—5元/户u2022 月  服务内容:维持小区公共秩序,日常巡视。  服务标准:  (1)积极与派出所配合,保护小区安全。  (2)24小时昼夜巡逻值班。  (3)对小区可疑人员进行查问。  (4)对小区内违法分子,与派出所配合进行处理。  (5)巡逻时发现火警事故或隐患、治安事故、交通事故,要及时处理,并上报有关部门。  备注:必须是封闭式小区,雇用专职人员。  除了看到进口有人发条、出口有人收条外,其他不清楚,请物业公布你们的保安制度和人员配备等  3、绿化费  根据京价(房)字(1997)第196号的规定如下:  收费标准:0.55元/平方米u2022 年  服务内容:小区内树木、花草、绿地等的日常养护和管理。  服务标准:  (1)植物配置基本合理,乔灌花草齐全,绿地较充分,基本无裸露土地。  (2)有多种树种,以落叶乔木为基本树种,有一定数量的耐荫灌木、耐荫宿根花 卉、草坪衬托美化环境。  (3)花草、树木生长正常,修剪及时,无明显枯枝死杈及病虫害侵害现象。树木缺株率在4%以下。花卉缺株在5%以下。树木基本无钉拴、捆绑现象。  (4)绿地整洁,无杂物,无堆物堆料、搭棚、侵占等现象,设施基本完好,无明显人为损坏。  备注:绿化率超过30%的小区,标准可上浮20%。  根据这个计算,应该是0.0458元/平米/月,看来你们是上浮了,那请公布小区红线面积、绿化面积数值和图  4、普通住宅管理费  根据京价(房)字(1997)第196号的规定如下:  收费标准:  (1)一般住宅为2.40元/平方米u2022 年  (2)乙类住宅为2.82元/平方米u2022 年  (3)甲类住宅为3.50元/平方米u2022 年  服务内容:  (1)组织接管房屋及设备。  (2)办理进住手续和房屋更名、换房手续。  (3)计算房租。  (4)建立房屋管理帐册、档案。  (5)组织房屋安全检查,制定房屋修缮计划。  (6)处理违约,办理房屋撤管手续。  (7)建立物业管理委员会制,定期召开代表大会。  (8)组织物业管理的其它费用。  服务标准:  (1)组织房屋设备接管验收工作,保质、按期完成接管验收工作。  (2)健全完善房屋管理的各种基础资料,台帐报表、图册等符合要求,完整准确。  (3)组织好小区房屋设备的日常管理及维修保养工作,并及时做好回访工作,回访率每月不低于15%。  这个我不懂,我们难道是甲类住宅?如果按一般住宅的话,这项应该是0.2元/平米.月  5、电梯运行维护费  6、高压水泵运维费  这2项最迷糊,请物业提供:电梯型号,楼单元面积,水泵数量等。  根据物业提供的依据京价(房)字[1996]274号,还有京房地修字【1998】第799号的服务规定如下:  住宅电梯服务标准  1.设服务标志牌、服务公约、司机守则、乘梯须知、意见簿。  候梯厅须悬挂"电梯运行服务标志牌"。牌上应标明:运行时间,维修保养时间,值班室地点,管理单位名称,监督电话。  2.保证运行时间。  住宅电梯均实行24小时运行制。每天6:00 - 24:00时连续运行不间断,24:00 - 6:00时有司机值班,住户特殊用梯随叫随到。  3.保证文明服务。  司机须做到挂牌上岗,礼貌待客,用语文明,着装整洁。按时交接班,认真填写运行记录。  4.维修保养及时。  坚持每周对电梯进行一次保养。  5.轿厢清洁。  轿厢内不得有油污、垃圾,不得张贴与运行服务无关的广告,候梯厅清洁卫生,不许堆放杂物,有足够的照明。  高压供水运行服务标准  l、有防疫部门核发的"供水卫生许可证"(张贴于醒目处)。  2.保持供水设施周围的环境整洁,每周检查一次。  3.水箱水池要加盖加锁,并每年清洗消毒一次。  4.保证供水安全,每年进行一次水质化验。化验单妥善保管以备随时检查。  5.供水管理与操作人员应按规定进行健康检查,并取得健康合格证。  6.保证供水不间断,零修接到报修后按时限要求赶到现场处理,大修时要有"安民告示",并采取临时供水措施。  7.消防泵每年试泵一次,保证泵能转、水能上。

物业收费新规管理办法

物业收费新规管理办法,主要是在物业管理条例中,对物业收费有明确的要求和限制,物业公司需要按照自己的物业标准,对业主收取物业费。物业管理条例,是这样的内容。物业管理条例全国统一正式实行。以北京为例,《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出台10年后,新物业管理法规《北京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从明日开始正式实行,此《条例》包含了业主大会、公共设施、物业费、停车位、小区管理等多项与业主密切相关的内容,细则共104条。《条例》针对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难的现状,引入了物业管理委员会组织形式,符合不具备成立业主大会条件的、具有成立业主大会条件但确有困难无法成立业主大会的、成立业主大会但无法选举业主委员会的,等相关情形,可由小区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业主、物业代表人组成物业管理委员会,推动成立业主大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的任期一般不超过三年。期满仍未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的,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重新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的具体办法,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除了推动成立业主大会的职能外,物业管理委员会还会承担起协商物业管理费、车位使用、公共设施管理等责任。以物业服务费为例,《条例》规定,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人进行协商,并适时调整。同时,要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物业服务项目清单,明确服务标准和内容,行业协会发布物业服务项目成本信息和计价规则,供协商物业服务费时参考。这意味着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拥有了相对自由的议价空间,服务品质将成为物业费高低的决定因素。小区居民较为关注的停车难的问题有望得到解决,物业服务人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设置公示栏,如实公示、及时更新物业服务内容和标准、收费标准和方式,以及物业管理区域内车位、车库的出售和出租情况等信息。此外,对于对于前期物业,《条例》明确了建设单位承担前期物业服务责任。建设单位销售房屋前,应当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人,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年,具体期限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前期物业期限届满前三个月,由业主共同决定是否继续使用前期物业服务人,期限届满,业主与新物业服务人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前,前期物业服务人继续提供服务。限未满或者未约定前期物业服务期限,业主与新物业服务人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北京市物业费收费的标准196号文件作废按什么标准实行/

根据北京市政府的相关政策,2017年1月1日起,北京市物业服务企业实行物业服务收费基准价,取消《北京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也就是说,196号文件已作废。物业服务收费基准价是根据北京市房屋建筑工程计量规范(GBJ 15-1986)和《北京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以物业服务成本、住户的合理需求和市场价格作为依据,由物业服务企业合理测算得出的服务收费价格,是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物业服务收费的基准价。因此,物业公司在收取物业费时,需要按照北京市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收费基准价的规定执行,以保障业主和物业公司的权益。

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全文(2)

2017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全文)   第四章物业服务   第十九条业主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具有法人资格,并按照国家规定取得物业服务企业资质。   市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对物业服务企业实行动态监督管理。   第二十条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双方权利义务、物业服务事项、服务标准、服务费用、项目负责人、物业服务用房的管理与使用、合同期限、服务交接、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自物业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将物业服务合同报物业服务项目所在地区县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区县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将备案材料抄送物业服务项目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第二十一条物业服务是包括各专项服务的综合服务。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将专项服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全部物业服务一并委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未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业主可以共同决定将各专项服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或者个人。   第二十二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和本市规定的服务标准、技术规范等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及相关人员实施锅炉、电梯、电气、制冷以及有限空间、高空等涉及人身安全的作业,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或者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及个人实施;委托实施的,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责任。   第二十三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将服务事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于每年第一季度公示上一年度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物业服务项目收支情况、本年度物业服务项目收支预算,业主提出质询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及时答复。业主共同决定或者业主委员会要求对物业服务项目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予以配合。   第二十四条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前,全体业主应当共同决定物业管理方式、服务内容、是否更换物业服务企业等事项。   决定续聘原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与原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决定解聘的,应当履行必要的通知义务,合同未约定通知期限的,应当于合同期限届满前三个月告知原物业服务企业,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   第二十五条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前,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停止服务。   物业服务合同届满,物业服务企业决定不再续签物业服务合同的,应当于合同期限届满前履行必要的通知义务;合同未约定通知期限的,应当于合同期限届满前三个月通知业主。   第二十六条物业服务企业未与业主签订书面物业服务合同,但事实上提供了物业服务,并履行了告知义务的,物业服务企业有权要求业主履行相关义务。   业主共同决定不再接受物业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强行提供物业服务,不得以事实服务为由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企业决定不再提供物业服务的,应当提前三个月告知业主。   第二十七条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或者业主共同决定不再接受事实服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60日内与全体业主完成交接。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履行下列交接义务,并撤出物业管理区域:   (一)移交物业共用部分;   (二)移交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相关资料;   (三)移交物业服务期间形成的物业和设施设备使用、维护保养和定期检验等技术资料,运行、维护保养记录;   (四)结清预收、代收的有关费用;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其他事项。   原物业服务企业不得以业主欠交物业服务费用、对业主共同决定有异议等为由拒绝办理交接。原物业服务企业在应当办理交接至撤出物业管理区域前的期间内,应当维持正常的物业管理秩序,并不得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用。   原物业服务企业拒不撤出物业管理区域的,新的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应当与原物业服务企业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当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不得强行接管。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交接工作的监管。   第二十八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指派项目负责人,除物业服务合同另有约定外,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只能在一个物业服务项目任职。   物业服务企业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当及时告知业主并进行公示。业主共同决定要求物业服务企业更换项目负责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及时更换。   第二十九条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可以委托物业服务评估监理机构,就物业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和物业共用部分管理状况等进行评估和监理。   物业服务评估监理机构应当按照本市相关规定提供专业服务,不得出具有虚假内容、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的评估监理报告。   第三十条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服务活动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处理物业服务投诉。   本市支持物业服务行业协会充分发挥服务、沟通和监督作用,完善物业服务行业自律制度,促进物业服务行业发展。物业服务行业协会可以根据物业服务项目的性质、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因素,定期发布物业服务成本信息。   第五章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第三十一条住宅物业装饰装修前,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申报登记,并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住宅装饰装修服务协议。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装饰装修的时间、地点等情况在业主所在楼内公示。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加强对装饰装修活动的巡查、监督。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拒不办理申报登记或者违反相关规定及装饰装修服务协议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及时告知并劝阻;拒不改正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   第三十二条建设单位出售物业管理区域内车库、车位的,应当在出售前依法办理车库、车位预售许可或者物权登记。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车辆的车库、车位,不得出售给本物业管理区域业主以外的其他人。   建设单位出租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车辆的车库、车位的,应当首先出租给本物业管理区域业主。在满足本区域业主需要后,建设单位可以将车库、车位出租给本区域业主以外的其他人,租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建设单位调整租金时应当与全体业主协商。   业主以外的其他车库、车位使用人应当遵守管理规约关于停车管理的约定。   第三十三条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专业经营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并依法承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责任。   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应当向业主出具专业经营单位的发票,并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不得以业主拖欠物业服务费用为由限制或者变相限制专业服务。   第三十四条发生下列危及房屋使用安全的紧急情况,需要立即对共用部分进行维修、更新、改造的,按照有关规定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一)屋面防水损坏造成渗漏的;   (二)电梯故障危及人身安全的;   (三)高层住宅水泵损坏导致供水中断的;   (四)楼体单侧外立面五分之一以上有脱落危险的;   (五)专用排水设施因坍塌、堵塞、爆裂等造成功能障碍,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   (六)消防系统出现功能障碍,消防管理部门要求对消防设施设备维修、更新、改造的。   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的具体办法由市房屋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   第三十五条物业转让时,业主应当向受让人说明专项维修资金交存和结余情况,该物业分户账中结余的专项维修资金随物业同时过户。   第三十六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和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保修期限、范围等承担建筑物及附属设施设备保修责任。保修过程中,业主、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给予协助配合。   第三十七条物业共用部分维修、养护、更新、改造时,相关专有部分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应当予以配合,造成专有部分损失的,责任人应当依法承担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业主转让或者出租物业时,应当将管理规约、物业服务合同、有关费用交纳情况等事项告知受让人或者承租人,并自买卖合同或者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将买卖或者出租情况告知物业服务企业。   业主转让物业的,应当与物业服务企业、专业性服务企业结清相关费用。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第十条规定,建设单位不履行交接义务的,由区县房屋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处3万元罚款。   第四十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建设单位未按规定向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提供相关资料的,由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处3万元罚款。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未按时将合同报送备案的,由区县房屋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1万元罚款。   第四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擅自停止物业服务的,由区县房屋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原物业服务企业未按规定交接的,由区县房屋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交接;逾期不交接的,可处3万元罚款。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原物业服务企业拒不撤出物业管理区域的,由区县房屋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撤出;逾期不撤出的,可处10万元罚款;不能维持正常物业管理秩序的,由区县人民政府责成区县房屋行政主管部门、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及公安机关组织接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新物业服务企业强行接管的,由区县房屋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四条业主委员会不履行或者无法履行职责的,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责令其限期履行职责;逾期仍不履行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指导协助业主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决定有关事项。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决定,并通告全体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五条本办法所称物业共用部分,是指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专有部分以外按照规定由业主共同管理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   本办法所称全体业主,在依法成立业主大会后是指业主大会。   本办法所称业主共同决定,是指业主大会的决定;未依法成立业主大会的,是指业主依法共同作出的决定。   本办法所称专有部分面积是指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尚未进行登记的,暂按测绘机构的实测面积计算;尚未进行实测的,暂按房屋买卖合同记载的面积计算。建筑物总面积是指专有部分面积之和。   本办法所称物业服务企业,包括在前期物业服务中提供物业服务的建设单位。   第四十六条本办法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1995年7月7日市人民政府第21号令发布,1997年12月31日市人民政府第12号令修改的《北京市居住小区物业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

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 依据政府令第219号文件

北京物业管理依据《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的法规,为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19号,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 前期物业管理第三章业主、业主大会与业主委员会第四章 物业服务第五章 物业的使用与维护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七章 附则编辑本段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本市物业管理活动,维护物业管理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和谐社区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自行或者通过他人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第三条 市房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区县房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停车管理、秩序维护、设施设备维护等专项服务的行业主管部门和专业监管部门依法按照职责负责相关监督管理工作。第四条 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做好辖区内物业管理以及和谐社区建设的相关工作。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对辖区内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及活动进行协助、指导和监督,协调处理纠纷。第二章 前期物业管理第五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销售房屋前,结合物业的共用设施设备、建筑物规模、社区建设等因素划分物业管理区域,并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明示。物业主要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共用的,应当划分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住宅区和非住宅区原则上应当划分为不同的物业管理区域。第六条 业主共同决定对物业管理区域进行分立或者合并的,应当向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会同区县房屋行政主管部门等相关部门进行审查,确需调整的,予以确认并公告。第七条 新建住宅物业,建设单位应当配建物业服务用房,包括客服接待、项目档案资料保存、工具物料存放、人员值班备勤、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等,并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明确物业服务用房的坐落位置(具体到楼栋、房号)。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得低于150平方米,其中地上房屋不得低于100平方米,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建筑面积30至60平方米。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规划许可、验收过程中,应当审查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位置、配置等是否符合规划设计指标。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房产测绘成果备案时应当核查物业服务用房配置情况。第八条 建设单位承担前期物业服务责任。销售房屋时,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应当作为房屋买卖合同的附件。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关于物业服务是否收费、收费标准以及服务标准的约定应当符合本市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可以将全部专项服务委托给物业服务企业,也可以将专项服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第九条 建设单位在销售物业前,应当制定临时管理规约,并在销售场所公示,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临时管理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临时管理规约不得侵害物业买受人的合法权益。市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并发布临时管理规约的示范文本。第十条 业主共同决定解除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建设单位应当与全体业主进行物业共用部分查验交接,撤出物业管理区域,并移交下列资料:(一)物业管理区域划分资料;(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附件、附图;(三)竣工验收报告及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消防验收等竣工验收资料;(四)设施设备的出厂随机资料,安装、验收、使用、维护保养和定期检验等技术资料,运行、维护保养记录;(五)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六)业主名册;(七)物业管理必需的其他资料。全体业主承接前应当对物业共用部分进行查验,可以委托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查验。全体业主与建设单位也可以共同委托物业服务评估监理机构进行查验。第三章 业主、业主大会与业主委员会第十一条 业主对物业管理区域共用部分实施共同管理。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一)制定或者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选举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三)确定或者变更物业管理方式、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收费方案;(四)选聘、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不再接受物业服务企业事实服务;(五)筹集、管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六)申请改建、重建建筑物及附属设施;(七)申请分立或者合并物业管理区域;(八)决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其他重大物业管理事项。决定第(五)、(六)项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第(七)项事项,应当分别经原物业管理区域内以及拟分立或者合并后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第十二条 业主可以以幢、单元、楼层为单位,共同决定本单位范围内的物业管理事项,事项范围和决定程序由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或者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共同决定。第十三条 业主可以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大会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分实施共同管理,按照相关规定开展与物业管理有关的活动。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未成立业主大会,发生物业服务企业停止服务或者其他重大、紧急物业管理事件,需要业主共同决定解聘、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事项的,由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指导协助业主共同决定有关事项。第十四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已交付业主的专有部分达到建筑物总面积50%以上的,建设单位应当向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报送筹备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所需资料,并推荐业主代表作为临时召集人,召集占总人数5%以上或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5%以上的业主向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成立业主大会;占总人数5%以上或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5%以上的业主也可以自行向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成立业主大会。(以上回答发布于2013-09-04,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更多房产资讯,政策解读,专家解读,点击查看

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预收物业费

法律主观:1.物业费的计算:2008年1月起计算。当你取了钥匙,签了商品房的验房书、填写了客服资料就视为交房完成。具体收多少,收多少时间看你的物业前期服务协议。如果当初再验房时发现问题(重大质量问题),那就需要与开发商,物业沟通、谈判。物业费的计算缴费时间会有推迟,具体时间已整改完毕为准。2.对于毛胚空置,首先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中只明确了你必须缴纳的义务,并没有提及具体的方面。这个要看当地省份的物业管理条例,如果没有那就看市一级的物业管理条例。如果都没有,那只能依照前期服务协议的内容,就行缴纳。一般行业内认定你空置,水电读数为零式按70%收取。3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第七十二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国务院的物业管理条例中第一章第7条也明确表示:按时缴纳物业费用以上说明交是肯定要交的,但拿一张A4的新闻复印件就没什么效力。媒体的解读不是司法解释只能参考下没什么用。物业作为经营性的企业,只对管理区域内的公共区域水、电、煤起到养护保养的权利,并无权限制用户开通。再说物业交付,水电煤路四通是必要条件,这四个条件没有连交付条件都够不上。法律客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五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八条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以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北京市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

法律主观:由不同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物管服务的,此时还要针对各个业主所购买的商品房的面积,进而确定物业费的具体数额。一、物业收费标准表2018物业费收取标准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四个标准。但是每个地方的收取标准有点差异,具体的物业费收取标准要按当地物价局公布。这四个标准的收费依次大概为1.00元/月.平方米、0.75元/月.平方米、0.35元/月.平方米、0.35元/月.平方米(已包含税、费)。一级收费标准:1.00元/月.平方米(已包含税、费)基础条件:小区封闭;有不少于小区住宅总建筑面积3‰的物业管理服务用房;绿化率35%以上(包括水面);绿化、休闲活动中心、场地1500平方米以上;固定活动馆所300平方米以上;专用固定停车泊位1个/3户;具备楼宇可视对讲系统、监控系统、电子巡更系统或其他三项以上安全防范设施;固定体育活动场馆不少于二项设施。公共秩序维护:1、门岗室美观整洁,人员统一着装,设专人24小时值勤,其中主出入口不少于12小时立岗值勤。对本区机动车出入验证;对外来机动车登记换证。2、按照规定路线和时间进行24小时不间断巡逻,不少于12次,对小区重点部位每小时巡查一次,并做好巡查记录。巡逻过程中对可疑人员进行询问,发现火警或治安隐患、事故及时报告有关部门。3、小区内公共娱乐设施、水池等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4、对出入小区的机动车辆进行引导,行驶有序并停放在指定位置。非机动车辆停放整齐。5、设有中央监控室的实施24小时安全监控并记录及时。6、看管公共财产,包括楼内的门、窗、消防器材及小区的表井盖、雨篦子、小品、花、草、树木等。7、对火灾、水浸等突发事件有应急处理预案。8、定期对服务人员进行消防培训,保证消防通道畅通,消防器材可随时启用。二、需要注意些什么?在四级物业费收取标准中,除基础设施、公共秩序维护、保洁服务必须达到相应的标准外,《办法》中对房屋管理、设施维修养护、绿化养护管理和综合管理服务也列出了相应的规定,物业公司必须符合所有的条件,才能向业主收取相应的费用。其实不管是物业公司还是业主,都应该多站在对方的立场上多考虑问题,这样就会减少很多矛盾的产生,共同营造一个和谐温馨的大家庭。我们要知道物业管理公司收取了物业费之后应该提供哪些服务、怎样的服务,才能对得起自己交纳的物业费。当然,要是物管公司本身就没有尽到相应的物管服务,这样的情况下业主为维护自身利益,也是可以拒绝支付物业费的。法律客观:序号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备注1保洁费3元/户.月京价(房)字[1997]196号2生活垃圾清运费2.5元/户.月京价(收)字[1999]253号3保安费5元/户.月京价(房)字[1997]196号合计126元/户.年4绿化费0.055元/平米.月京价(房)字[1997]196号5化粪池清掏费0.025元/平米.月京价(房)字[1997]196号6普通住宅管理费0.292元/平米.月京价(房)字[1997]196号7普通住宅小修费0.152元/平米.月京价(房)字[1997]196号不含户内部分8小区公共设施维修费0.083元/平米.月京价(房)字[1997]196号9电梯运行维护费1.347元/平米.月京价(房)字[1996]274号10高压水泵运维费0.063元/平米.月京价(房)字[1996]274号11电梯代验费0.023元/平米.月京发(改)字[2003]1992号小计2.04元/平米.月12营业税0.107元/平米.月京地税营[1997]386号费用*5%13教育费附加0.003元/平米.月教育附加暂行规定86年4月28日发布(营业税*3%)14城市建设维护事业费0.007元/平米.月城市建设维护事业费暂行规定国发(1986)19号(营业税*10%)合计2.157元/平米.月一、根据《北京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四条规定,上述收费表中的京价(房)字[1997]196号、京价(房)字[1996]第274号已经废止,请物业的人提出符合国家法规的依据出来。

北京物业收费管理办法

法律主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保障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制定的法规。国家鼓励物业管理企业开展正当的价格竞争、禁止价格欺诈,物业费一般根据政府指导价的标准收费,实行明码标价。法律客观:序号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备注1保洁费3元/户.月京价(房)字[1997]196号2生活垃圾清运费2.5元/户.月京价(收)字[1999]253号3保安费5元/户.月京价(房)字[1997]196号合计126元/户.年4绿化费0.055元/平米.月京价(房)字[1997]196号5化粪池清掏费0.025元/平米.月京价(房)字[1997]196号6普通住宅管理费0.292元/平米.月京价(房)字[1997]196号7普通住宅小修费0.152元/平米.月京价(房)字[1997]196号不含户内部分8小区公共设施维修费0.083元/平米.月京价(房)字[1997]196号9电梯运行维护费1.347元/平米.月京价(房)字[1996]274号10高压水泵运维费0.063元/平米.月京价(房)字[1996]274号11电梯代验费0.023元/平米.月京发(改)字[2003]1992号小计2.04元/平米.月12营业税0.107元/平米.月京地税营[1997]386号费用*5%13教育费附加0.003元/平米.月教育附加暂行规定86年4月28日发布(营业税*3%)14城市建设维护事业费0.007元/平米.月城市建设维护事业费暂行规定国发(1986)19号(营业税*10%)合计2.157元/平米.月一、根据《北京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四条规定,上述收费表中的京价(房)字[1997]196号、京价(房)字[1996]第274号已经废止,请物业的人提出符合国家法规的依据出来。

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本市物业管理活动,维护物业管理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和谐社区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自行或者通过他人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第三条 市房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区县房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停车管理、秩序维护、设施设备维护等专项服务的行业主管部门和专业监管部门依法按照职责负责相关监督管理工作。第四条 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做好辖区内物业管理以及和谐社区建设的相关工作。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对辖区内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及活动进行协助、指导和监督,协调处理纠纷。第二章 前期物业管理第五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销售房屋前,结合物业的共用设施设备、建筑物规模、社区建设等因素划分物业管理区域,并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明示。  物业主要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共用的,应当划分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住宅区和非住宅区原则上应当划分为不同的物业管理区域。第六条 业主共同决定对物业管理区域进行分立或者合并的,应当向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会同区县房屋行政主管部门等相关部门进行审查,确需调整的,予以确认并公告。第七条 新建住宅物业,建设单位应当配建物业服务用房,包括客服接待、项目档案资料保存、工具物料存放、人员值班备勤、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等,并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明确物业服务用房的坐落位置(具体到楼栋、房号)。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得低于150平方米,其中地上房屋不得低于100平方米,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建筑面积30至60平方米。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规划许可、验收过程中,应当审查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位置、配置等是否符合规划设计指标。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房产测绘成果备案时应当核查物业服务用房配置情况。第八条 建设单位承担前期物业服务责任。销售房屋时,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应当作为房屋买卖合同的附件。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关于物业服务是否收费、收费标准以及服务标准的约定应当符合本市相关规定。  建设单位可以将全部专项服务委托给物业服务企业,也可以将专项服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第九条 建设单位在销售物业前,应当制定临时管理规约,并在销售场所公示,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临时管理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临时管理规约不得侵害物业买受人的合法权益。  市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并发布临时管理规约的示范文本。第十条 业主共同决定解除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建设单位应当与全体业主进行物业共用部分查验交接,撤出物业管理区域,并移交下列资料:  (一)物业管理区域划分资料;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附件、附图;  (三)竣工验收报告及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消防验收等竣工验收资料;  (四)设施设备的出厂随机资料,安装、验收、使用、维护保养和定期检验等技术资料,运行、维护保养记录;  (五)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六)业主名册;  (七)物业管理必需的其他资料。  全体业主承接前应当对物业共用部分进行查验,可以委托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查验。全体业主与建设单位也可以共同委托物业服务评估监理机构进行查验。第三章 业主、业主大会与业主委员会第十一条 业主对物业管理区域共用部分实施共同管理。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或者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选举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  (三)确定或者变更物业管理方式、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收费方案;  (四)选聘、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不再接受物业服务企业事实服务;  (五)筹集、管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六)申请改建、重建建筑物及附属设施;  (七)申请分立或者合并物业管理区域;  (八)决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其他重大物业管理事项。  决定第(五)、(六)项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第(七)项事项,应当分别经原物业管理区域内以及拟分立或者合并后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 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2003年6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9号公布根据2007年8月2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下文是关于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全文,欢迎阅读!  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完整版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第三条国家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服务企业。   第四条国家鼓励采用新技术、新方法,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物业管理和服务水平。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业主及业主大会   第六条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 规章制度 ;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八条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   业主大会应当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   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应当考虑物业的共用设施设备、建筑物规模、社区建设等因素。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条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第十一条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五)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是,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   业主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   业主大会决定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五)项和第(六)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的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第十三条业主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业主大会定期会议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召开。经20%以上的业主提议,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   第十四条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业主。   住宅小区的业主大会会议,应当同时告知相关的居民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应当做好业主大会会议记录。   第十五条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四)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五)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十六条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由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担任。   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在业主委员会成员中推选产生。   第十七条管理规约应当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管理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管理规约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管理规约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第十八条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应当就业主大会的议事方式、表决程序、业主委员会的组成和成员任期等事项作出约定。   第十九条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作出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不得从事与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违反法律、法规的,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决定,并通告全体业主。   第二十条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配合公安机关,与居民委员会相互协作,共同做好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社会治安等相关工作。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积极配合相关居民委员会依法履行自治管理职责,支持居民委员会开展工作,并接受其指导和监督。   住宅小区的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应当告知相关的居民委员会,并认真听取居民委员会的建议。   第三章前期物业管理   第二十一条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第二十二条建设单位应当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临时管理规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临时管理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建设单位制定的临时管理规约,不得侵害物业买受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三条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销售前将临时管理规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   物业买受人在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应当对遵守临时管理规约予以书面承诺。   第二十四条国家提倡建设单位按照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相分离的原则,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   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投标人少于3个或者住宅规模较小的,经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   第二十五条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当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   第二十六条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第二十七条业主依法享有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处分。   第二十八条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物业时,应当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   第二十九条在办理物业承接验收手续时,建设单位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下列资料:   (一)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二)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三)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四)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将上述资料移交给业主委员会。   第三十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配置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   第三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第四章物业管理服务   第三十二条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国家对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实行资质管理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三十三条从事物业管理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第三十四条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   第三十五条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第三十六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物业时,应当与业主委员会办理物业验收手续。   业主委员会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料。   第三十八条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依法属于业主。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   第三十九条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和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料交还给业主委员会。   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业主大会选聘了新的物业服务企业的,物业服务企业之间应当做好交接工作。   第四十条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该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   第四十一条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第四十二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第四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   第四十四条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根据业主的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服务报酬由双方约定。   第四十五条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   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第四十六条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物业服务企业的报告后,应当依法对违法行为予以制止或者依法处理。   第四十七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服务企业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物业服务企业雇请保安人员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保安人员在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时,应当履行职责,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   第四十八条物业使用人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权利义务由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约定,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的有关规定。   物业使用人违反本条例和管理规约的规定,有关业主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九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   第五章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第五十条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用途。   业主依法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后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后,由业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第五十一条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   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物业服务企业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的同意。   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临时占用、挖掘的道路、场地,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五十二条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   前款规定的单位因维修、养护等需要,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及时恢复原状。   第五十三条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   第五十四条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专项维修资金收取、使用、管理的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   第五十五条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第五十六条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维修养护,有关业主应当给予配合。   责任人不履行维修养护义务的,经业主大会同意,可以由物业服务企业维修养护,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五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未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未经批准,擅自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擅自处分属于业主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不移交有关资料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移交有关资料的,对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予以通报,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取得资质证书从事物业管理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的,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处罚,并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第六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物业服务企业聘用未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将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委托合同价款30%以上5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吊销资质证书。委托所得收益,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挪用专项维修资金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追回挪用的专项维修资金,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挪用数额2倍以下的罚款;物业服务企业挪用专项维修资金,情节严重的,并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吊销资质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不按照规定配置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收益的,所得收益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第六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按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处以罚款;所得收益,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一)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   (二)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   (三)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   个人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七条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十八条业主以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名义,从事违反法律、法规的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六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七章附则   第七十条本条例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看了“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还看了: 1.上海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最新 2.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最新完整版 3.2016深圳最新物业管理条例全文 4.最新版物业管理条例 5.最新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全文 6.最新物业管理条例解读

物业管理企业实现信息化管理有何重大意义?

意义是每一次信息化的引入,都带来了物业服务企业效率的极大提升,那些信息化建设最深入、最彻底的企业往往也是服务效率最高的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效率的极大提高,企业成本的降低,带来的是物业服务企业市场格局的变化,而最终的市场选择也将是优胜劣汰的市场生存规律;房地产物业管理信息化系统支持各种物业形态的日常管理,可围绕房源、业主、客服、收费四条主线,以业主管理、客户服务、收费管理、仪表管理、设备管理、车位管理、清洁绿化、消防保安等日常管理事务的执行过程为操作核心。有效处理业主、住户、物业管理人员之间的关系,实现流程化、规范化管理,提高物业服务水平的同时有效提升工作效率。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常称为物业管理公司,是指受物业所有人的委托,依据物业管理合同委托,对物业的房屋建筑及公共设备、市政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容貌等管理项目进行维护、修缮和整治、并向物业所有人和使用人提供综合性有偿服务的企业。

金地物业“享家”打造智慧社区

日前,行业领先品牌金地物业推出微信平台“享家“服务号,旨为全国业主量身提供打造智慧社区专属服务。 相比西方欧美在社区服务与商业运营中的成熟管理经验,中国社区的商业开发在市场与消费者需求方面的拓展仍有相当大的空间。面对“最后一公里“的社区商业的市场竞争者,全国性的大型开发商及物业管理公司也纷纷步入基于社区居住人群为基础的社区电商的开发中。 作为卓越的社区服务与资产管理整合运营商,金地物业在金地集团(600383,股吧)的大战略下,通过全国整合行动,实现规模扩容。以“固本”“求变”为经营思路,并持续以优质服务铸造自身品牌。面对业内均在大力发展规模化、社区020的市场竞争形势下,享家等系列服务平台的推出,也成为这一品牌物业在服务方式、基础管理以及管理思维方式上升级“求变”的重要体现。 以“为社区居民真正打造能为其生活需求服务的环境和条件”为目标,以金地自身品牌为土壤,“享家”服务号,将为业主提供社区服务及增值服务。在移动互联的契机与转型变革的需求下,这一触摸新盈利增长点的行为,也可以看成是物业行业领先品牌在智慧社区方向上的有力探索。 据悉,“享家”服务号,除提供基础的物业服务外,引入众多知名O2O运营品牌,涉及团购、智能家政、洗衣、食品购买等内容,与即将上线的智能停车、微信开门等服务共同打造智慧社区的体验,业主们可以根据信息公告第一时间了解服务平台和社区生活信息。而之前备受关注ibeacon技术也会在“享家”平台上进行应用,率先在深圳楼盘社区试点,届时将成为国内首家部署基于老人小孩安全的ibeacon技术的社区。金地物业管理集团公司助理总经理姚平表示,我们发布“享家“,是为业主提供更便捷,更智慧,更贴心的服务,打造社区服务的生态圈。在这过程中,金地物业确立精益管理,坚持物业管理服务的本质,同时,更好的承担企业社会责任。 通过“享家”平台,金地物业重塑传统产业的生态价值链,在运营数据化、关系互动化以及移动社交化的共同作用下,将企业的生态价值链由“线性”变为“状”,而最重要的核心依然是社区用户。 5月31日,金地物业启动“首席服务体验师”全国招募,作为“享家”平台上线之后的一项持续性活动,通过开放式联动,邀请全国业主亲身体验并参与社区服务设计,提出新的服务建议与标准,进而让业主亲身参与到“享家”平台的建设中,发挥用户“自主、自造”的乐趣。

天翼智慧社区我是物业如何添加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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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物业在多元化,共享化服务趋势下如何打造智慧社区

1、智能化设施:利用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建设智能化的设施和系统,例如智能门禁、智能照明、智能公共区域监控等,以提高物业服务的效率和质量。2、多元化服务:除了传统的物业服务,还可提供更多元化的服务,例如社区医疗、家政、快递代收等服务,满足居民的多样化需求。

物业消防管理常识

1.谁知道关于物业小区消防知识 A、管理内容 加强消防监控中心的管理; 保持消防通道的畅通; 严禁携带,储藏易燃、易爆物品;做好小区消防器材的管理和维护; 防止电器短路,超负荷用电等引发火灾因素; 加强小区装修期间的消防安全管理; 对小区消防重点部分(如机房、小高层、电梯等)做好消防管理工作; 制订消防设施设备系统维护保养制度,并加强管理。 B、管理措施 制订并落实消防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做到责任落实、器材落 实、检查落实,三落实工作。 制订消防事故处理预案及应急流程,防患于未然; 建立义务消防队,每月组织一次消防安全学习,每季组织一次消防演出; 定期进行消防检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发现隐患,及时消除; 严格落实动用明火制度,充分做好防范措施; 制订小区各消防重点部位消防管理制度,并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 消防原则,消除一切火灾隐患; 针对各消防设施设备、器材,制订各类型系统设备的维护保养计划,并 狠抓落实,使之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制止任何违反消防安全的行为; 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定期向业主(使用人)传授消防常识; 发生火灾,及时组织扑救,并迅速向有关部门报警。 2.物业消防管理存在哪些问题 确保管理区域内业主及物业使用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是物业管理的一项基本内容和工作 ,而消防安全管理在生命财产安全管理中所占的地位和分量又是重中之重。 那么在物 业消防管理中存在哪些问题呢?就上邯郸物业来跟大家讲解一下吧! 首先是重视程度不够 某些物业服务企业重经营、轻安全,重眼前、轻长远,重修补、轻维护,精力、人力 、财力、物力多放在物业经营、费用收取、环境卫生、治安防范和普通的水电维修等 方面,忽视了对公用消防设施日常维护和消防安全日常检查,造成物业服务企业内部 消防安全制度不完善、机构不明确、职责不清晰,消防值班、巡查、维护失位、缺位 ,隐患频现。 其次是主体意识不够 有的物业管理公司过分强调为业主和物业使用者“服务”,在消防安全问题上不想管 、不敢管,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单位的物业保修责任,对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和维 护保养单位的依赖性大,对业主、经营场所的自治自律和行政部门的指导干预期盼值 高,造成对业主进场装修使用把关不严、跟踪服务管理不到位,对消防设施故障损坏 发现维修不及时,出现问题推、拖,乐见“责任不清”状态,不能主动实施管理、积 极解决问题、勇于承担责任。 再次是管理水平薄弱。 目前,物业服务企业从事消防管理的多为消防控制室值班、保安和水电维修人员 *** 较多,除消防控制室值班员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经消防专门培训持证上岗外,其余人员 基本上都没有经过专门消防培训,导致从事消防管理的人员没有掌握基本消防常识, 不能发现火灾危险性,不懂得建筑消防设施功能和检查、维护、操作的基本方法,加 之由于物业服务人员工资低、责任心差,消防管理几乎成“空白”。 最后是维护资金缺乏。 按照《物权法》及有关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实施消防管理所需费用主要来自业主交纳 的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收费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然 而实际生活中,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业主要求,服务质量与物业收费不成正 比,是物业纠纷的核心所在。 作为业主,往往采用拒交物业费作为自身的 *** 手段, 长期积压、欠收的费用给物业服务企业造成较大压力,不得不缩减开支、压缩管理项 目,造成服务质量降低,产生恶性循环。另外,商品住宅、售后公有住房住宅等虽有 专项维修资金,可用于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但 其使用条件和程序较为复杂,能够成功动用使用的在现实中并不多见,没有资金,物 业服务企业对一些隐患问题的整改也是有心无力。 以上就是邯郸物业整理的“物业消防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的资料!希望在看到这些后 ,物业企业能够改进措施,解决这些存在的问题。 3.谈谈物业消防安全管理的必要性有哪些 物业消防安全管理的必要性 首先,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住宅商品化、市场化以及住房制度改革的推行,出现了房地产建设投资和营销渠道的多元化,一个住宅区域、一幢大楼物业产权多元化,且多家占有使用的多重化、分散化管理的复杂状况。而一个住宅区域、一幢大楼的消防安全整体性、消防设施设备配套性,以及消防安全管理,这都要求有一个统一的物业管理企业来实行消防安全管理。 其次,随着城市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建筑物向高空和地下不断延伸,建筑物的使用功能日趋多样化和复杂化,消防设施设备愈来愈多,功能也愈来愈复杂化、智能化,客观上要求消防安全管理具有专业性和技术性。 关于物业消防安全管理的思考 物业管理是一个发展前景广阔且有待于开拓的新兴行业。其中消防安全管理占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因此,做好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不仅是当前,更是今后长期的工作。认为要做好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需处理好以下几种关系: (一)理顺物业消防安全管理的各种关系,建立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物业消防管理体系构架。以法律的形式确定物业消防管理中各主体的法律地位和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关系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关系,是委托与被委托的经济合同关系。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享有在管理中的决策权和监督权,负有服从物业整体消防安全的管理、合理利用物业项目、确保消防安全、承担相应费用的消防安全管理义务,物业公司必须按照法律法规、行为规范标准及业主委托合同的约定,实施消防安全管理,确保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接受公安消防部门、业主及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二)建立完整、系统的物业消防安全管理法律规范体系,规范其运作。制定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基本法律、法规及实施细则,以规范 *** 主管部门、物业公司及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行为,协调其相互间的各种关系,将物业消防管理纳入法制化和规范化的轨道,同时制定统一的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行业标准和规范,如公共消防安全契约、住户消防安全手册、物业消防安全检查规定,消防设施维修资金标准及实施方案规定,消防安全管理费收支规定,维修养护消防设施规定等。 (三)建立和推行物业消防安全管理早期介入制度。房地产开发、流通、消费是一个连续的过程,在物业的规划设计、开发建设阶段就应明确听取物业管理企业的合理意见,对隐蔽的消防设备应实施专业化物业消防安全管理监督和认可制度,考试吧并且严格把好验收、交接关。这种建管结合方式,能提高物业的有效价值。 (四)建立高素质的物业消防安全管理队伍。在物业管理中应确定专(兼)职消防管理员,具备一定的防灾灭火知识和消防管理知识,经消防部门培训后持证上岗。对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必须具有现代消防技术方面的知识、熟练掌握消防系统的情况。对现代消防设施设备应委托专业化的消防设施维护保修公司来承担。 (五)公安消防机构应加强对物业消防安全管理的监督指导。公安消防机构应严格把好物业建筑设计审核关,不留先天隐患。对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要加强宏观指导,定期实施防火监督检查。对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要给予法律支持。对物业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消防培训,帮助提高消防安全管理素质。 综上所述,物业管理企业要不断提高物业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为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一个安全、舒适的工作生活环境,就要加强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要逐渐形成“ *** 宏观指导,物业公司具体管理,业主自我防范,消防机构实施监督”的专业化、社会化、规范化和法制化的管理体制。 4.消防安全知识 单位应当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单位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2、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设置或者确定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并确定专职或者 *** 的消防管理人员;其他单位应当确定专职或者 *** 消防管理人员,可以确定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和专 *** 消防管理人员在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领导下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包括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等内容。 4、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大中型企业、专用仓库以及被列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的古建筑群管理单位等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并定期组织开展消防演练。 5、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要组织员工进行一次逃生自救和扑救初期火灾的演练。 6、定期对本单位的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要时刻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7、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不得占用疏散通道或者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上设置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不得在营业、生产、工作期间封闭安全出口,不得遮挡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8、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严格按照单位的用火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配置足够的消防器材,并清除动火区域的易燃、可燃物。 9、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生产、使用、储存、销售、运输或者销毁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携带火种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 10、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其他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组织防火巡查。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11、消防值班人员、巡逻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12、新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特殊工种、重点岗位员工必须进行消防安全专业培训,培训率要达100%,并持证上岗。 13、不要在宿舍、生产车间、厂房等场所乱接乱拉临时电线和私自使用电气设备,禁止超负荷用电。严禁在仓库、车间内设置员工宿舍。 5.消防安全知识 昨天刚给员工培训了一些简单的消防安全知识,给你也发一下吧,不知道合适不合适 一、会背消防安全“四个能力” 1、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a、出口锁闭;b、停用室内消火栓等消防设施;c、违章储存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d、违规使用用电设备;e、私拉乱接电气线路;f、违章使用明火或吸烟) 发现火灾隐患整改程序(及时将发现的火灾隐患向单位消防管理人报告,采取措施,积极整改) 2、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发现火情应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并通知消防控制室;起火点附近的员工要使用灭火器和室内消火栓进行灭火) 灭火器使用方法(拔出保险销,站在上风向;喷嘴对准火焰根部,喷出干粉) 3、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员工熟悉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位置;能够根据疏散预案迅速组织引导人员疏散) 4、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定期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单位应当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全员消防安全培训) 二、熟记掌握以下内容 1、如何报火警 报警时,报警人应当讲明以下内容: (1)、发生火灾的单位名称和详细地址; (2)、发生火灾的部位,是否有人员被困,什么物质燃烧; (3)、报警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地址; (4)、边远地区和交通不便的地区还应说明消防车的行驶路线,并派人到主要路口接应。 2、自救逃生时常用方法: 迅速撤至安全地点;利用现有救生器材逃生;利用建筑物本身及附近的自然条件逃生;因地制宜,就地取材创造条件逃生。 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把灭火器拉或推到现场,用右手抓着喷粉枪,左手顺势展开喷粉胶管,直至平直,不能弯折或打圈,接着除掉铅封,拔出保险销,用手掌使劲按下供气阀门,再左手把持喷粉枪管托,右手把持枪把用手指扳动喷粉开关,对准火焰喷射,不断靠前左右摆动喷粉枪,把干粉笼罩住燃烧区,直至把火扑灭为止。 如何逃生: 火灾无情,一旦发生火灾,同学们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争分夺秒,快速离开。万一被火围困,更要随机应变,设法脱险。 1、睡觉时被烟呛醒,应迅速下床俯身冲出房间。不要等穿好了衣服才往外跑,此刻时间就是生命。 2、如果整个房屋起火,要匍匐爬到门口,最好找一块湿毛巾捂住口鼻。如果烟火封门,千万别出去!应改走其它出口,并随手把你通过的门窗关闭,以延缓火势向其它房间蔓延。 3、如果你被烟火围困在屋内,应用水浸湿毯子或被褥,将其披在身上,尤其要包好头部,用湿毛巾蒙住口鼻,做好防护措施后再向外冲,这样受伤的可能性要小得多。 4、千万不要趴在床下、桌下或钻到壁橱里躲藏。也不要为抢救家中的贵重物品而冒险返回正在燃烧的房间。 5、“三懂”:懂基本消防常识、懂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懂逃生自救技能 “三会”: 会检查消除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逃生。 “三化”:管理标准化;标识明细化;宣传常态化。 6.消防安全知识 消防工作是一项知识性、科学性、社会性很强的工作,涉及到各行各业、千家万户,与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密切相关。只有在全社会普及消防法规和消防科技知识,提高全民消防意识,增强全民防范与扑救能力,才能有效地预防和减少火灾的危害。 《消防安全知识》以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规定为依据,介绍了消防安全基本知识和基本技术。全书分为火灾危险、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火场逃生和消防管理共五个篇章,重点阐述了燃烧与爆炸、火灾危险性分类、防火防爆原理与措施、灭火原理与方法、灭火器具使用、消防安全设施使用、初起火灾扑救与紧急情况处置、火场逃生方法,以及基层消防管理、教育和培训的基本知识。该书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注重实用性和操作性,采用问答的形式,力求做到通俗易懂。该书可作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重点工种人员的培训教材,也可供企业班组工人学习和掌握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使用。 7.消防安全知识 一、四懂 四懂:1.懂本岗位生产过程中火灾的危险性;2.懂本岗位生产过程中的预防措施;3.懂本岗位生产过程中灭火方法;4.懂组织疏散逃生方法。 员工不但懂得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同时还必须把本岗位生产、工作中的火灾危险性搞清楚,危险程度如何,有那些预防火灾的措施,具体的办法、条文,内容并严格执行。 二、四会 四会:1.会报火警;2.会使用消防器材;3.会扑救初起火灾;4.会自救逃生。 报警方法:首先要拨打火警电话号码119,讲明起火的单位及所属的区域街道,如果是小区要讲清几号楼几单元几层,左右方向,燃烧的物质类型、火势的大小(初起、发展、猛烈燃烧、下降、熄灭),报警人的姓名和报警电话。如大火发生在晚上,报警的同时,还要派人到大门口或十字路口迎接消防车,与此同时进行自救灭火和疏散。 三、灭火器知识及使用方法 (一)灭火器知识 干粉灭火器有手提式、贮压式。其性能有普通(BC)和通用(ABC)干粉之分。干粉灭火器筒体内装的干粉,使用时在压力的驱动下从喷嘴内向外喷出。干粉灭火器适用扑救液体火灾、带电设备火灾,特别适用于扑救气体火灾。这是其他灭火器所难比拟的。它也能扑救仪器火灾,但扑救后要留下粉末,对精密仪器火灾是不适宜的。 (二)灭火器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干粉灭火器使用方法:干粉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当发生火情时,消防人员应迅速手提或肩扛灭火器快速奔赴火场,在距离燃烧处五米左右,操作者应先将开启把上的保险销拔下;然后握住喷射软管前端喷嘴部,另一只手将开启压把压下进行灭火。灭火时要由远而近,左右横向扫射;在使用灭火器时,一只手应始终压下压把,不能放开,否则会中断喷射。 干粉灭火器使用注意事项: 1.手提式干粉灭火器使用时,一种是将拉环拉起,一种是下压把,我们现在使用的是下压把式,压下压把,这时便有干粉喷出。但应注意,必须首先拔掉保险销,否则不会有干粉喷出。 2.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喷射时间很短,所以使用前要把喷粉胶管对准火焰后,才可打开阀门。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喷射距离也很短,所以使用时,操作人员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应尽量接近火源。并要根据燃烧范围选择合适规格的灭火器,如果燃烧范围大,灭火器规格小,就会前功尽弃。 3.手提式干粉灭火器不需要颠倒过来使用,但如在使用前将筒体上下颠动几次,使干粉松动,喷射效果会更好。 4.干粉喷射没有集中的射流,喷出后容易散开,所以喷射时,操作人员应站在火源的上风方向。 5.干粉灭火器不能从上面对着火焰喷射,而应对着火焰的根部平射,由近及远,向前平推,左右横扫,不让火焰窜回。 6.在扑救液体火灾时,因干粉灭火器具有较大的冲击力,不可将干粉直接冲击液面,以防把燃烧的液体溅出,扩大火势。 7.干粉灭火器在正常情况下,有效期可达3-5年,但中间每年应检查一次。 8.干粉灭火器要放在取用方便、通风、阴凉、干燥的地方,防止筒体受潮,干粉结块。干粉灭火器不可接触高温,不能放在阳光下曝晒,也不能放在温度低于-10摄氏度以下的地方。 三、火灾的4种常见死亡 1.有毒气体(特别是一氧化碳)。火灾中,一般认为最有毒的气体是一氧化碳。在死者身上,虽然也能检查出氢氰酸以及其它有毒气体,但这些对导致死亡几乎没有直接影响。 2.缺氧。由于燃烧氧气被消耗,因而火灾中的烟有时呈低氧状态,由于吸入这种烟而造成缺氧,有时可致人死亡。 3.烧伤。由于火焰或热气流损伤大面积皮肤,引起各种并发症而致人死亡。 4.吸入热气。如果在火灾中受到火焰的直接烘烤,就会吸入高温的热气,从而导致气管炎症和肺水肿等而窒息死亡。 8.消防安全知识 火灾给人类带来灾难,给国家和人民造成损失。引起火灾的原因很多。人们在生产,生活用火时候管理不严,用电不当,小孩玩火,雷击起火等都会引起火灾,带来祸害。 为了防止火灾的发生,我们需要养成安全用火的习惯。在任何场所,任何情况都不能玩火柴,打火机,更不能点火玩耍。在家里,学校或野外用火,要有人守在旁边,注意不让火向外蔓延。用完火后要把火熄灭,如果用煤气,液化气等,用后要关紧阀门,以免引起火灾。 遇到火灾突发时千万不要大乱章法,要镇定用正确的方法自救。我来向大家谈谈如何自救吧!处在烟火中的,如果烟火不大,可以俯身行走,如果烟火太浓,必须卧地而行,同时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在火灾中丧失的人,多数不是被烧死的,而是吸入过多的有毒烟雾而死)如果衣服着火,要立即在地上打滚,把火压灭。在烟火中的人不要叫喊,防止吸入毒气可以向火场外面抛掷东西,让外面的人发现你所在的位置前来救援.如遇山林火灾,要朝逆风的方向奔跑,这样才可以摆脱火焰的追逐.如果楼房发生火灾,可以把湿棉被,毯子等披在身上,顺楼梯逃生,不到迫不得已千万不要跳楼.如果楼梯口被封住,可以通过窗口,阳台逃生,用绳子或把撕开的布条连接起来,栓在窗口,阳台上,顺着绳子或布条望下滑,也可以抓住屋外的排水管望下滑,在底层的人可以用竹竿逃生,如果不能逃离楼房,应想办法进入卫生间或厨房。因为卫生间和厨房面积小,容易封闭,可以隔绝烟火,另外,卫生间和厨房里有水龙头,可以随时熄灭火焰,如果火势太大,卫生间和厨房也能安身,确实需要跳楼逃生,千万不要站在窗口往下跳,可以让身体贴着墙壁往下滑,这样既可以双脚先落地,又能减小落地高度,也可以防止头部受伤。 发现火情,要迅速告诉大人,并尽快拨打119火警电话,通知消防队来救火,在电话中说明火灾发生的地点、周围的道路情况。帮助消防队更多地掌握火场情况,尽快到达火场。 只要我们了解消防安全知识,在遇到火灾时不慌张,我们便能在火灾中安全撤离,保住生命 9.消防安全知识 最低0.27元/天开通百度文库会员,可在文库查看完整内容> 原发布者:飞翔图文 消防安全知识宣传一、防火小知识1、火势不大要当机立断,披上浸湿的衣服或裹上湿毛毯、湿被褥勇敢地冲出去,但千万不要披塑料雨衣。2、在浓烟中避难逃生,要尽量放低身体,并用湿毛巾捂住嘴鼻。3、不要盲目跳楼,可用绳子或把床单撕成条状连起来,紧拴在门窗框和重物上,顺势滑下。4、当被大火围困又没有其他办法可自救时,可用手电筒,醒目物品不停地发出呼救信号,以便消防队及时发现,组织营救。5、不乱丢烟头,不躺在床上吸烟。6、不乱接乱拉电线,电路熔断器切勿用铜、铁丝代替。7、炉灶附近不放置可燃依然物品,炉灰完全熄灭后再倾倒,草垛要远离房屋。8、明火照明时不离人,不要用明火照明寻找物品。9、离开宿舍或睡觉前要检查电器具是否断电,燃气阀门是否关闭,明火是否熄灭。10、切勿在走廊、楼梯口等处堆放杂物,要保证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二、灭火器使用方法u20021、干粉灭火器:使用时,先拔掉保险销,一只手握住喷嘴,另一只手握紧压柄,干粉即可喷出。2、1211灭火器:使用时,先拔掉保险销,然后握紧压柄开关,压杆就使密封间开启,在氨气压力作用下,1211灭火剂喷出。3、二氧化碳灭火器:使用时,先拔掉保险销,然后握紧压柄开关,二氧化碳即可喷出。三、灭火器使用注意事项1、干粉灭火器属于窒息灭火,一般适用于固体,液体及电器的火灾2、二氧化碳灭火器,1211灭火器属于冷却灭火,一般适用于图书,档案,精密仪器的火灾。3、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器时,一定要注意安全措施,因为空气中 10.消防安全知识大全 最低0.27元/天开通百度文库会员,可在文库查看完整内容> 原发布者:飞翔图文 1消防安全“四个能力”的内容是什么?(1)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2)扑救初期火灾的能力(3)组织疏散逃生的能力(4)宣传教育培训的能力2消防工作的方针是什么?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消防工作,包括防火与灭火两个方面1.“预防为主”就是在处理消与防两者的关系上,在同火灾作斗争中,必须把预防火灾放在首位,从思想上,组织上制度上采取各种积极措施,以防止火灾的发生。2.“防消结合”就是在积极做好预防火灾工作的同时,在人力物力技术上做好灭火的充分准备。加强企业内部义务消防队伍的建设,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加强灭火训练,值勤备战,做到长备不懈,一旦发生火灾,能迅速及时扑灭,把火灾危害减少到最低限度。3消防工作任务1.控制、消防发生火灾、爆炸的一切不安全条件和因素;2.限制、消除火灾、爆炸蔓延、扩大的条件和因素;3.保证有足够的消防人员和消防设备、以便一旦发生火灾,及时扑灭减少损失;4.保证有足够的安全出口和通道,以便人员逃生和物资疏散;5.彻底查清火灾、爆炸原因,做到“三不放过”(即原因不明不放过;事故责任以及员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4如何使用干粉灭火器?使用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时,应拔去保险销,一只手握住胶管,将喷嘴对准火焰的根部;另一只手按下压把,干粉即可喷出灭火。(简记:拔销子、握管子、压把子)5使用干粉灭火器有哪些注意事项?一旦发生火灾就近取灭火器一手提灭火器,另一手拔掉保险栓,上下摇动数下,站在火势上风3-4米

物业公司管理合理化建议有哪些

  物业公司合理化建议【篇一】   1、 物业管理服务既有一般服务行业的特征,又有其独特的个性,表现为:(—)制约性:1、政策因素2.业主因素;3发展商因素;4 技术因素;5环境因素。(二)相对长期性(三)双方满意性。(四)差异性(五)情感密集型。   2、 服务至上是任何服务性企业永远不变的宗旨,物业管理企业所从事的一切活动要使业主诚心、满意,其核心就是要提供优质服务。管理中的服务工作,一是长期性,二是群众性。因此物业管理重要始终贯彻“精致服务、对民负责”的思想,寓管理于各项服务之中。   3、 (一)承诺,是服务的重中之重。   首先,要对承诺量力而行,建议公司检查目前服务项目标准,有没有超出能力范围,如果有,则加以修改或另想其他简便有效的方法:其次,对已做出和公开的承诺尽力去实行,建议我们每天对照已制定的工作要求和标准,逐一落实。   (二)细节,决定了服务的效果。   树立自己很重要的意识,从自己的一言一行做起,在礼仪、仪表及工作效果方面,为自己定出各类应注意的细节,分析出哪些是重要的细节,哪些是导致不良好效果的细节。并加以改正和克服。为防止关注过多细节会影响自己的工作和服务,应同时删除与工作目标不吻合或不必要的细节和不良习惯,让自己说话办事利索爽快,提升效率。   4、公司是以服务为主导的行业,员工的每一个行为都会影响公司形象,对客户的态度要热情诚恳,目的是为业主创造安全、舒适的生息环境。要设身处地的为业主着想,做每件事都要注意细节,细节决定成败。让大家本着科学、认真的工作态度,以细心、换位思考的原则思考,共创公司美好的将来!   5、物业管理中企业员工特别是管理处一线员工直接面对业主,业主对服务过程的不满与投诉是非常直接的,当我们接到顾客投诉时,必须给业主一个比较具体的处理时间的方法,让业主有所期望,同时还得进行相应服务跟踪回访,了解业主对我们的评价和意见、建议,这样我们的服务管理才能有所提高。   6、我们除了要注意服务的热情外,好要注意服务的技巧,而要做到这点就要求我们在处理客户交往中,善于观察客户的眼、神、情和语,善于在适当的时候说适当的话,做适当的事,只有这样客户才会真正体会到我们的服务,才会认同我们的服务,服务才能算到位。   7、(一)要让公司每一个员工真正了解服务在物业管理企业管理中的重要性。以及服务到底是做什么、怎样做?   (二)从企业内部着手,要加强员工自身服务意识的培养。没有意识,何谈服务。   (三)改变企业内部机制,增强员工市场竞争意识。   (四)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问题,严禁出现工作起来部门之间互相排斥   (五)监理公司本部的服务培训内容,加强培训力度。   (六)做好对外宣传工作,加强与业主的正常沟通。   8、只有提升服务,才能创新效益。所以,从自己做起,脚踏实地的工作,不要有服务不到位的现象发生。   物业公司合理化建议【篇二】   1、物业管理服务既有一般服务行业的特征,又有其独特的个性,表现为:(一)制约性:①政策因素;②业主因素;③发展商因素;④技术因素;⑤环境因素。(二)相对长期性。(三)双方满意性。(四)差异性。(五)情感密集性。   2、服务至上是任何服务性企业永远不变的宗旨,物业管理企业所从事的.一切活动要使业主称心、满意,其核心就是要提供优质服务。管理中的服务工作,一是长期性,二是群众性。因此物业管理中要始终贯彻“精致服务,对民负责“的思想,寓管理于各项服务之中。   3、在各楼层洗手间的洗手池上方设温馨提示“本楼层的保洁员联系电话:XXXXXXXX”。设置保洁员联系电话的好处:由于保洁员要负责2-3层楼的保洁工作,有时在其他楼层工作,本楼层的办公室遇到打撒了茶水等情况就可以打电话通知保洁员马上到场清理。   4、(一)承诺,是服务的重中之重。首先,要对承诺要量力而行,建议公司检查目前服务项目和标准,有没有超出能力范围,如果有,则加以修改或另想其他简便有效的办法;其次,对已做出和公开的承诺尽力去实行,建议我们每天对照已制定的工作要求和标准,逐一落实。   (二)细节,决定了服务的效果。树立自己很重要的意识,从自己的一言一行做起,在礼仪、仪表及工作效果方面,为自己订出各类应注意的细节,分析出哪些是重要的细节,哪些是导致不良好效果的细节,并加以改正和克服。   为防止关注过多细节会影响自己的工作和服务,应同时删除与工作目标不相吻合或不必要的细节和不良习惯,让自己说话办事利索爽快,提升效率。   (三)沟通,是连接服务各环节的重要渠道。良好的沟通在服务工作中起到了重要的连接作用,缺少了这种沟通,我们许多服务的要求不清,服务事故的责任也难区分。因此,建议:   完善服务员之间、服务环节之间的渠道,这种渠道可以是事项登记本,也可以是其他ISO的记录表格等。上面要对客户要求予以准确的记录和反映,让下一时段或下一环节服务员清楚掌握客户动态,从而提供准确到位的服务。   对服务奖励或服务事故的处理凭据则根据已建立的沟通渠道去查找,分清责任事故,奖励良好行为,考核不当服务行为,这样奖励分明,一定能更好地促进我们的服务工作。   5、在各级管理及生产人员中,积极灌输风险管理意识,重新深刻认识什么是真正的“以人为本”,并将这种思想贯穿物业管理服务全过程。重新树立正确的安全思维,改变过去因每个人都会以自己的方式避险而淡化了人的日常性安全渴望问题的危害性,而没有足够的保障措施的做法,重新审视和设计每个公共环节的安全规范,如下雨天放置“小心路滑”指示牌子;雷雨天气提示用户关好门窗、阳台上的花盆收回家里等,以保障大厦或小区内的人生安全。   6、“以人为本”的物业管理即“以业主为本”,就是以业主为中心的物业管理理念。物业管理是为业主服务的,目的是为业主创造安全、舒适的生息环境,使物业保值增值。要设身处地为业主着想,给业主创造一个安全、整洁、舒适、优美的生活和工作环境,使业主回到物管区就能有归属感。通过体贴入微的家庭式关怀,使他们在享受服务的同时得到精神上的满足。只有在前期介入时做好各项工作,以后的管理才会得心应手。   7、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商品的竞争很大程度上就是服务的竞争。怎样把客户服务放在首位,最大限度为客户提供规范化、人性化的服务,怎么将服务提升到专业化的水平,以满足客户需求,是现代企业面临的最大挑战。所以,现代企业必须在服务上下功夫,才能在同行业中获得持续、较强的竞争力。   8、公司是以服务为主导的行业,员工的每一个行为都会影响公司形象,对客户的态度要热情诚恳,目的是为业主创造安全、舒适的生息环境。要设身处地为业主着想,做每件事都要注意细节,细节决定成败。让大家本着科学、认真的工作态度,以细心、换位思考的原则思考,共创公司美好的将来!   9、服务行业要在竞争中脱颖而出,靠的是从细微做起的实力,而不是凭借华丽的外表和豪华的装饰。要换个角度来检验自身的不足,并且不断的进行培训,让员工学习吸收外界的服务精髓,这才可以真正的提升企业本身的服务质量,并在这累积精华的过程中,实现质的飞跃。   10、物业管理中企业员工特别是管理处一线员工直接面对业主,业主对服务过程的不满与投诉是非常直接的,当我们接到顾客投诉时,必须给业主一个比较具体的处理时间和方法,让业主有所期望,同时还得进行相应服务跟踪回访,了解业主对我们的评价和意见、建议这样我们的服务管理才能有所提高。   11、我们除了要注意服务的热情外,还要注意服务的技巧,而要做到这点就要求我们在处理和客户交往中,善于观察客户的眼、神、情和语,善于在适当的时候说适当的话,做适当的事,只有这样客户才会真正体会到我们的服务,才会认同我们的服务,服务才能算到位。   12、物业管理企业服务不到位,引起了业户不满和投诉,除了要做到文明礼貌、热情友善、耐心周到、语言恭谦等服务规范外,还应遵循以下原则:(1)责任原则;(2)记录原则;(3)及时原则;(4)彻底原则;(5)改进原则;   13、如果我们服务人员遵循规范的服务程序,使用文明礼貌的语言,去说服、劝说客人,也许投诉事件就不会发生,我们应大力倡导:“请用你的语言表达你的诚意”。为此,建议公司发展大堂“服务之星”的活动,或者“大厦形象代言人”的评比,以促进各大厦大堂服务水平的提高,竖立公司一级物业服务的新形象。   14、作为物业管理服务公司的一员,我们有很多方面还需要做精、做细。在公司一级资质的前提下,提高自己的服务水平,发现自己的不足,使公司的服务水平能够向更高的层次发展。   15、如何提高服务水平,如何将服务工作落到实处,如何给公司创造价值,都是摆在我们面前的实际问题。首先,要博学多才,能言善辩。物业管理客户服务工作涉及日常生活中的各个层面,需要客户服务人员掌握多方面的知识和技能。除了掌握和了解物业管理行业所必须的知识外,还应当多积累一些社会经验,多掌握一些个人技能。在日常的工作中,针对业主提出的不同方面的需求如果能给予适当的帮助,这对物业工作的开展将是很有成效的。   其次,要严格自律,不计较个人得失。作为公司职员,首先必须做到的是严格遵守公司纪律。而所谓“严格自律”,本人理解为“不该做的事不做,不该说的话不说。”   作为员工,个人工作的好坏不仅关系到公司利益,更直接关系到自己的利益。多做一些份内或份外的事,多上几个小时的班是能够也是应该做到的。   16、我们的物业管理公司已经晋升为国家一级资质企业,我们看到了别人的不足,要引以为戒。所以我们要在自己服务水平上相应的提高;迅速反应、全心全意为客户解决问题,客户满意优于一切,将物业管理工作做到最好。   17、信源大厦停车场入口刷卡提示音难听,建议做成悦耳动听的,符合国优物业的形象。   18、(一)要让公司每一个员工真正了解服务在物业管理企业管理中的重要性。以及服务到底是做什么、怎样做?   (二)从企业内部着手,要加强员工自身服务意识的培养。没有意识,何谈服务。   (三) 改变企业内部机制,增强员工市场竞争意识。   (四) 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问题,严禁出现工作起来部门之间互相排斥。   (五) 建立公司本部的服务培训内容,加强培训力度。   (六) 做好对外宣传工作,加强与业主的正常沟通。   19、作为一名物业管理人员,要本着一切从业主、客户出发、一切为业主客户着想、一切对业主客户负责、一切让业主、客户满意的原则,对业主、客户实行亲情化管理,帮助业主、客户在所管物业内做好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加强与他们的沟通联系,提高业主、客户的满意度、信任度和忠诚度。对业主提出的问题和要求,尽可能在第一时间给出答复。   20、作为服务行业,如何提高服务水平,如何将服务工作落到实处,如何给公司创造价值,都是摆在我们面前的实际问题。   21、物业管理说到底是为业主提供各项满意的服务,“精”就是要求我们的工作每一个步骤都要精心,每一个环节都要精细,每一项工作都是精品。   物业管理的很多案例表明,落实“人性化”的服务措施,对减少客户投诉很有帮助,公司的内部企业文化已具良好基础,公司内部也有了一定的凝聚力,相信公司的外部企业文化也会尽早对客户产生影响,变物化管理为人文关怀。比如公司的保安与新老客户经常接触,服务不应是冷冰冰的,文明礼貌用语、礼节动作还要加强;在工作允许的情况下,可通过诸如为客户叫出租车、帮助提携重物、扶老携幼、热心解答提出的问题等。   物业公司合理化建议【篇三】   忙碌的20**年即将过去。回首一年来的工作,感慨颇深。这一年来我在公司各级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在服务中心全体人员的积极努力配合下、在发现、解决、总结中逐渐成熟,并且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 提高服务质量,规范管家服务。   自20**、9年3月推出“一对一管家式服务”来,在日常工作中无论遇到任何问题,都能作到各项工作不推诿,负责到底。不管是否属于本岗位的事宜都要跟踪落实,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的连惯性,使工作在一个良性的状态下进行,大大提高了我们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根据记录统计,在“一对一管家式服务”落实的同时,还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培训。主要针对《客户大使服务规范》、《交房接待人员服务规范用语》、《仪态礼仪》、《谈吐礼仪》、《送客礼仪》、《接听礼仪》、〈举止行为〉、等进行培训。培训后还进行了现场模拟和日检查的形式进行考核,如“微笑、问候、规范”等。我们根据平时成绩到月底进行奖惩,使我的服务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得到了业主的认可。   二、规范服务流程,物业管理走向专业化。   随着新《物业管理条例》的颁布和实施,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日益健全,人们对物业公司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物业管理已不再满足于走在边缘的现状,而是朝着专业化、程序化和规范化的方向迈进。在对小区的日常管理中,我们严格控制、加强巡视,发现小区内违章的操作和装修,我们从管理服务角度出发,善意劝导,及时制止并给出合理化建议,并且同公司的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措施,如私搭乱建佛堂、露台搭建阳光房等,一经发现我们马上发整改通知书,令其立即整改。   三、加强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专业知识对于搞物业管理者来说很重要。实践中缺乏经验。市场环境逐步形成,步入正轨还需一段很长的时间。这些客观条件都决定了我们从业人员需不断地学习,学习该行业的法律法规及动态,对于搞好我们的工作是很有益处的。   客服是与业主打交道最直接最频繁的部门,员工的素质高低代表着企业的形象,所以公司一直不断地搞好员工培训、提高我们的整体服务水平,我们培训的主要内容有:   (一)搞好礼仪培训、规范仪容仪表   良好的形象给人以赏心悦悦目的感觉,物业管理首先是一个服务行业,接待业主来访,我们做到热情周到、微笑服务、态度和蔼、这样即使业主带着情绪来,我们的周到服务也会让其消减一些,以便我们帮助业主解决这方面问题。前台服务人员必须站立服务,无论是公司领导还是业主见面时都要说“你好”,这样,即提升了客服的形象,在一定程度也提升了整个物业公司的形象,更突出了物业公司的服务性质。   (二)搞好专业知识培训、提高专业技能   除了礼仪培训以外,专业知识的培训是主要的。公司还定期给员工做这方面的培训。主要是结合《苏州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苏州工业园区住宅物业管理办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学习相关法律知识,从法律上解决实际当中遇到的问题,清楚明白物业管理不是永远保修的,也不是交了物业管理费物业公司就什么都负责的,公司还拿一些经典案例,大家共同探讨、分析、学习,发生纠纷物业公司承担多大的责任等。都需要我们在工作中不断学习、不断积累经验。   20**年将是崭新的一年,随着我们服务质量的不断提高,小区入住业主的增多,物业将会向着更高、更强的目标迈进,客服全体员工也将会一如既往的保持高涨的工作热情,以更饱满的精神去迎接新的一年,共同努力为我们万科物业公司逸庭服务中心谱写崭新辉煌的一页!   20**年我们的工作计划是:   一、针对20**年满意度调查时业主反映的情况进行跟进处理,以便提高20**年入住率。   二、继续规范各项工作流程,认真贯彻执行各岗位的岗位职责   三、推行《客户大使服务规范》、《交房接待人员服务规范用语》、《仪容仪表》、《谈吐礼仪》、《送客礼仪》、《接听礼仪》、《举止行为》,提高员工素质及服务水平。   四、全力配合各部门做好房屋交付工作。   五、全力做好装修巡查工作,合理安排相关人员巡视,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

物业服务金点子有哪些

物业服务是物业公司的一项重要工作,那么,物业服务金点子有哪些?物业服务十大准则是什么?下面跟随小编一起看看吧。一、物业服务金点子有哪些1、定期上门统计出租户信息,主动上门对住户水电等设施进行检测,消除安全隐患。2、定期调整作业顺序和流程,制定客户触点区域、时间段的环境卫生管理办法。3、定期举行专项安全宣传、印制安全类宣传单,各出入口岗位发放。4、制定夜间巡查计划,减少业主见不到安全员现象,如发现客户忘记关门窗的或单独在外面玩耍的小孩,及时提醒客户。5、定期开展突发事件演习,如每周末下午客户集中时段,进行安全军事训练。6、对小区内实施的各项公共设施维护改造,每年制定绿化养护、乔木修剪计划,并落实到位。7、加强与业主的沟通,增强小区车位信息的透明度,如高峰期安排专人引导客户的进出与车辆停放。8、每周召开部门例会,及时收集客户意见并予以回复,鼓励一线员工及时上报业主的意见、建议。二、物业服务十大准则是什么1、工作应自己创造,而不能等待。2、主动去做,而不能被动。3、致力于大的工作。4、抓住困难的工作去做,克服困难,获得成功。5、抓住就不放,达不到目的不罢休。6、主动把周围的人调动起来。7、有计划就会有耐力、办法、前途和希望。8、有信心才有韧劲,工作有效。9、开动脑筋,眼观六路、耳听八方、面面俱到、滴水不漏。10、不要害怕摩擦,摩擦是前进之母、积极之养料。小编总结:有关物业服务金点子有哪些以及物业服务十大准则是什么的知识,小编就简单的介绍到这里,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如需了解更多内容,请继续关注齐家网。

物业管理公司发展合理化的建议

  物业发展建议书篇一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始终把事关民生、事关百姓的热点难点问题。摆在构建和谐绥棱的首要位置。如何全面加强居住小区物业管理,解决物业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已经成为人民群众普遍反映、普遍关注的焦点问题,也成为房产物业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为此,房管局抽调专人组成调查组,通过调查研究、召开局长办公会等方式,就如何做好物业管理工作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城镇住宅小区物业基本情况   目前,全县共有102个物业小区。其中,有资质企业管理的小区49个;开发建设单位自管的小区30个;个人承包管理的小区15个;业主委员会管理的小区1个(农机公司);无人管理的小区7个(安民、酱菜厂、宾馆、米厂、长城、老农机、二招待所)。有10个小区成立了业主委员会,但真正发挥作用的不多。全天24小时供水的小区共8个。   二、物业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深入实际调查和走访了解,我们共查找和梳理出全县物业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具体概括为“四难”、“四不到位“。“四难”:一是寻求法律法规支撑难。目前,国家及省相继出台了《物业管理条例》,但是太宏观、太笼统,缺乏可操作性,涉及到具体问题时,难以找到依据。二是住宅小区公共部位维修难。大部分的老楼都存在房盖漏雨、墙皮脱落渗水、下水管线及检查井塌陷断裂、下水主管线堵塞等问题,按规定是谁的产权,谁负责,但居民不愿意出钱,导致公共部位维修难。三是开发商遗留问题解决。新开发建设的楼区,在保修期内出现的问题,开发商有的解决了,有的应付处理,更有甚者拖到保修期外就不管了。这样就导致开发商与物业管理者互相推诿,责任不清,问题始终是悬而不解。四是主管部门协调难。主管部门受自身权限所限,有一些问题不是自身管辖范畴之内的,或单单一个部门能解决了的,特别是涉及相关部门联合落实时,一些部门配合不好,很难协调。“四不到位”:一是主管部门监管难到位。房产物业管理局作为全县物业管理的主管部门,即管不到物业管理企业的人,又缺乏约束力,只有常规的宏观的工作指导,导致监管很难到位。二是业主委员会发挥作用不到位。业主委员会成立难,即使成立了也是有名无实,缺乏责任心和责任感,根本就监管不了物业企业行为。三是物业企业的服务不到位。从业人员素质低,收费价格乱,多收费、少服务,甚至不服务,导致矛盾较多。四是物业费收取不到位。大部分弱势群体无力支付物业费,部分居民享受物业服务,但以各种理由不交纳物业费,造成收费率低,导致物业管理者工作积极性不高,形成恶性循环。   三、提高全县物业管理和服务水平的几点建议   1、全面实行小区规范化管理。一是对小区实行等级化管理。   房产局根据小区现状及服务项目,大体将全县的小区划分为高、中、低3个等级。规定出不同小区的标准、服务项目及服务内容,按各自标准实行日常化管理。二是确定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成立测算小组,由物价局牵头,法制办、房产局、电业局、劳动局配合,抽调人员组成测算小组,对各小区服务费的收取标准重新核定,按服务项目、服务内容进行测算。同时测算小区24小时供水收费标准。最终确定出合理的服务项目和收费价格。三是推行阳光服务。物业费收取标准、服务项目、服务内容确定后,在小区内设置公示板,全面公示,让业主以最直观的方式了解。   2、全方位加大物业企业监管力度。一是收取物业保证金。目的就是规范和约束物业企业,督促其按小区等级和确定的服务项目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其保证金收取额度大至为:5千平方米以内的收取3000元保证金;5千平方米—2万平方米的收取6000元保证金;2万平方米以上的收取10000元保证金。二是清理物业市场。抽调专人对物业企业重新登记、核查、考核,实行物业准入,审批管理制度,对那些业主意见大、服务质量差的物业企业,坚决予以取缔。对无人管理的小区物业,本着谁供热谁负责的原则,将该小区的物业管理交由供热公司进行管理。三是强化日常监管。由房管局物业办组成监督检查小组,采取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及下发民意调查问卷等方式,多角度、全方位监督,确保日常监管   及时跟进。四是抓好培训。提高人员从业素质。   3、实行新建楼房收取公共部位维修资金。由于我县没有收取公共部位维修资金,房屋出现房盖漏雨、墙皮脱落渗水、下水管线及检查井塌陷断裂等很难筹集资金解决。借鉴外市县的先进经验,建议县政府按《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收取专项维修资金,拟对新建楼需收取每平方米20元的公共部位维修基金,以保证保修期外公共部位的维修维护。维修资金由房管局设专户管理,维修时,物业企业、业主委员会申请支取。   4、对于旧楼公共部位维修的责任划分。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在保修期内的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按照建设部《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规定》第九条规定,在保修期之外的公共部位的维修费用按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分担。我们的意见是在保修期内的维修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由建设局协调。在保修期之外的维修由产权人负责,物业企业牵头组织,维修费用向业主公示。对拒不交纳维修费用的业主,物业企业有权按相关政策处理。 通过以上措施,相信我县的物业市场一定会向规范、健康的轨道发展,管理水平将大幅度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会更加舒适。   物业发展建议书篇二   物业管理公司的前期介入,能从业主对物业的使用和居家生活的需要考虑,依据其丰富的管理经验,为开发商和业主提供前期的专业性服务,使新开发的楼盘真正成为为业主量身定做的、符合业主心愿的居家乐园,提升物业使用的附加值,形成开发商的新卖点,有利于开发商建造精品物业和房屋促销,更有利于今后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和服务。   一、物业管理公司前期介入的作用   房地产开发商要建精品楼盘,不仅要从地理位置、交通状况、建筑设计、设备选型、材料选用、环境营造、配套设施等方面下功夫,更要有好的物业管理公司。新开发的楼盘将随着物业管理公司的前期介入而得以提升,正规完善的物业管理和服务将促进物业的保值增值,促进房地产企业的房屋销售,房地产企业的社会信誉和品牌知名度也将会随着物业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的提升而进一步扩大。物业管理公司前期介入是指开发商聘请专业物业管理公司或资深物业管理人参与该物业项目的小区规划、设计、施工等阶段的讨论并提出建议。一般是从物业管理服务的角度为开发商提出小区规划、房屋设计、设备选用、功能规划、施工监管、工程验收接管甚至房屋销售、租赁等多方面的建设性意见,并制定物业管理方案,以便为日后的物业管理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以多年从事物业管理和开发商顾问的经验,笔者深深感到了在规划设计之初,专业物业管理人士前期介入的重要性。物业管理公司或物业管理人的提前参与,能有效地避免设计考虑不周带来先天不足或影响今后业主使用功能,使物业更符合业主使用要求。   比如空调外机的定位 , 设计时不能占用阳台或露台,尤其是在南方,会影响业主在阳台和露台上的休闲活动。在成都一个楼盘的设计初期,设计师不听物业管理顾问的建议,坚持要将空调外机定位在阳台上,卖房时有购房人为此不签购房合同,业主装修时坚决不按设计定|考试大|位安装,不仅造成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困难,业主也十分不满,后来不得不重新定位,但又影响了外立面。   开发商的设计师都特别看重外立面,他们都会把它作为自己的作品来对待,但房子是修建给人住的,我们不能只追求立体效果,如不认真考虑其使用功能,再漂亮的外表,也会被业主在装修时改变或破坏,最终达不到我们的主观愿望。因此,设计师不能一味地满足自己的创意,而应该考虑今后的管理和业主的使用。   从物业管理的角度更是这样,同样一个楼盘,笔者给设计师建议 : 水景一定要流动,泵池一定要设在水景的外面,否则水面不清洁,泵不好维护。但这位设计师坚持不采纳,结果修出来的湖,死水一潭,还得物业管理公司来改,造成资源浪费。因此,物业管理公司一定要从管理与运行的角度,为开发商提供多方面建设性意见,引导设计人员优化设计,克服先天缺陷,避免日后再改造完善,造|考试大|成资源浪费。   从业主对物业的使用和居家生活的需要考虑,物业管理公司的早期介入,依据其丰富的管理经验,为开发商和业主提供前期的专业性服务时,使新开发的楼盘真正成为为业主量身定做的、符合业主心愿的居家乐园,提升物业使用的附加值,形成开发商的"新卖点,有利于开发商建造精品物业和房屋促销,更有利于今后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和服务。   二、物业管理公司前期介入的内容   1 .项目定位、规划设计、建筑布局、道路交通、人流物流。   2 .建筑立面、外墙用材、户型结构、门窗构造。   3 .变配电房、高低压线、动力用电、公共照明。   4 .供水系统、排水系统、污水处理、消火水栓。   5 .弱电系统、网络布线、电讯电视、宽带入网、三表抄计、可视对讲、监控报警、电子巡更、一卡通。   6 .园林景观、雕塑小品、喷灌系统、照明灯具。   7 .配套设施、商业网点、菜场超市、学校医院、会所泳池、管理用房、公共厕所、垃圾房、停车场等。   物业管理前期介入的内容很多,但必须重点关注安防设备的布局、选材、安装、调试,因为其直接   影响今后的安全管理;再就是要注意与运行成本有关的内容,其关系到物业管理公司今后的效益。   三、物业管理公司前期介入的方法   1. 物业管理公司以业主今后入住的标准审视项目的规划设计、材料选用、设备功能、施工建设,参与讨论并提出建设性意见,以达到满足业主诸多生活需求的目的。   2. 熟悉了解土建结构、管线走向、设施建设、设备安装等情况,特别是隐蔽工程部分,避免或减少给日后维修使用带来困难和不便,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改善性意见。   3. 监督公用设备设施的建设、安装和调试,发现问题及时与开发商、承建商、工程监理联络沟通,尽量避免工程质量问题的出现。   4. 深入了解物业的各方面情况,掌握物业各系统的参数和资料,以便今后物业管理公司制定相应的管理模式和规章制度,使物业管理工作得以有序进行。   5. 熟悉并了解整个物业及配套细节,特别是消防设施、监控设备,以便接管后遇到特殊紧急事件时能立即找到关键部位,采取应急措施,维护公共安全。   6. 物业管理公司从今后小区管理角度审视项目,提出建议,避免施工造成物业管理运作上的困难和麻烦,便于今后管理操作和设备维修;建立一个安全有序的小区(大厦)管理服务体系,营造回归自然的环境条件和高品位的人文氛围。   四、物业管理公司前期介入时怎样与开发商配合   物业管理公司的前期介入工作能否顺利进行,关键在于与开发商的配合。我们应依据和开发商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主动参与、积极配合。要将过去管理和服务中的经验和教训告知相关人员,要以前瞻性和预见性去感知可能会发生的问题,积极主动地采取措施,将问题处理在萌芽状态。重大问题一定要书面函告开发商,方能引起其重视,同时也能规避物业管理责任。   开发商能否采纳物业管理公司的建议一般取决于以下几方面:一是会不会增加其成本 ; 二是难度大不大 ; 三是对设计风格和外立面的影响 ; 四是对其房屋销售有无好处。基于各方面的因素考虑,开发商不会对物业管理公司的建议全面采纳,但是协调得越好,采纳得越多。   同时,物业管理公司前期介入时应注意几点:对开发商的建议一定要专业,否则没人听 ; 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危害和影响,要准确、有依据、以理服人 ; 提出的建议能减少损失,能增加效益,最好是开发商、承包商和物业管理公司多方受益 ; 不要只提问题,要有建议,要有方案,要有措施,更要有解决问题的办法 ; 讲原则、讲道理、讲利弊、讲方法、讲感情。物业管理公司要诚心实意地沟通,全心全意地服务,全面参与配合楼盘的开发建设。搞好前期介入工作,是物业管理公司规范管理、优质服务的有力保障。   物业发展建议书篇三   作为油田社区服务的物业管理,承担着油田辖区单位、职工生活的环卫、绿化、治安、稳定等主要职能。随着油田的发展不断壮大,油田物业管理紧跟油田形势,精细管理水平明显增强,社区物业管理和服务工作得到了油田各单位和职工群众的普遍认可,同时促进了和谐油田建设。现将油田物业管理改制工作,结合工作实践探讨如下。   一、油田社区物业管理现状   油田在开发建设过程中,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在百里油区建设包括基础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生活服务在内的后勤服务体系。1997年,油田在借鉴国内外社区管理和居民服务经验的基础上,在油田范围内按区域划分先后成立了15个物业管理处,2005年合并成10个社区管理中心,社区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日趋成熟。   (一)油田社区物业管理点多面广,布局分散。   油田社区是围绕资源开发而相应建立起来的,普遍存在“先有矿区、后有社区”的状况,布局分散,规划落后,生活基础设施与生产设施混在一起,物业管理和服务的点多、面广,前线生产单位和总部基地都有社区物业管理单位。   (二)社区物业管理起步晚,机制逐渐完善。   虽然国家和地方政府出台了物业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但油田在上世纪的九十年代末期才开始引入物业管理,物业管理规范化管理程度不高。近期,油田社会化服务系统开展“四个体系”建设得到有效落实,社区物业管理的机制逐步完善。   (三)基础设施的改善与社会发展和居民要求还有差距。   随着生活水平的改善,居民对基础设施的期望正逐步提高,加上社区承担着较多市政检查职责。勘探局在经营困难的情况下,在费用方面给予了倾斜,但是仅靠油田有限的资金投入难以满足社会快速发展和居民日益增长的服务期望。   (四)物业服务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目前,社区管理队伍中职工素质参差不齐,老弱病残较多。主要是由于历史原因,物业服务人员大都是从原来各单位分离出来的后勤服务人员,职工年龄偏大,女同志多,技术水平低,缺少应有的管理能力和操作技能。   (五)社区物业管理费结算以勘探局划拔为主。   社区物业管理收入,以现有房屋租赁、自行车棚、停车场、菜市场管理等少量收入,其中主要资金来源还是勘探局对社区绿化、基础设施改造、房屋维修等项目费用的专项划拔,由工程建设单位施工,社区参与管理。   二、社区物业管理改制的优势   (一)有一套机构完整的物业管理体制。   社区的物业管理主要包括小区治安、环卫保洁、房屋维修、   公共设施维护、绿化美化及辖区主业单位的后勤保障服务工作,经过多年的不断完善,“四个体系”物业管理机制基本成熟。   (二)有一支人员充足的职工队伍。   虽然社区物业管理人员基本上来自油田各单位后勤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但经过较长时间的锻炼,都能适应社区管理工作,在各自岗位上发挥作用,基本上能满足物业管理需要。   (三)有一定管理经营的经验。   尽管社区物业管理与市场化运作的物业公司还有差距,但在内部管理和经营方面都有各自成熟的经验,基本上可以适合油田物业服务发展的需要。   (四)社区居住人口相对集中。   社区物业管理企业规模发展适合在人口相对集中的小区,社区的环卫、绿化、保安、房屋维修等物业管理服务成本相对较低,便于小区专业化的物业管理和服务。   三、社区物业管理改制的好处   一是符合集团公司和油田的发展战略目标。将公共道路、房屋等设施国有资产划分到物业管理企业,这些资产得到有效维护和利用,同时大量人员从油田分流到改制企业,不仅能减轻油田企业办社会沉重的负担,还能使油田集中精力抓好生产建设,有利于油田发展。   二是社区环境将得到有效改善。虽然油田减少了对社区的资金投入,但是通过物业管理企业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管理的发展,   可以走向市场,自负盈亏,能够争取更多的建设资金,更快的改善社区环境。   三是社区物业管理专业化程度得到提升。通过对物业管理企业专业化改制,社区物业管理将从人员、设备、服务、管理等方面逐步走向专业化、市场化,物业管理实现一体化。   四是职工的收入会稳步增长。物业管理企业通过市场化运作、社会化服务的原则,不断优化改进服务质量,拓宽服务内容,增加创收渠道,职工收入的提高会得到保障。

求助物业秩序维护转正申请该怎么写

物业秩序维护员岗位转正申请报告20XX年X月X日,本人通过应聘,荣幸成为贵公司的员工,而后通过了公司为我们组织的业务技能培训考核,正式来到XX项目物业管理中心安保部工作,不觉已经过去三个月了,根据公司员工手册以及国家劳动法有关规定,现申请转为公司正式员工,请领导审批。从来公司的第一天开始,我就把自己融入到我们的这个团队中,现将这三个月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一、公共秩序的维护是一项重要的工作,除了要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还要事事从业主和公司角度出发,尽职尽责做好每一项工作,试用工作期间,本人非常注意的向周围的老同事学习,在工作中处处留意,多看,勤思考,爱学习,以较快的速度熟悉着项目管理情况,能够较好的融入到了我们的这个团队中;二、对工作认真负责,任劳任怨,与同事配合默契,平时刻苦钻研,不断创新,能够在规定时间内出色的完成任务,保证公司项目进度,做到让客户、领导、自己都满意。三、协助管理中心带新员工,虽然我自己还是一个来公司不久的尚在试用期的新员工,但在6-7月份,还是积极主动的协助领导带新人,将自己知道的和在工作中应该着重注意的问题都教给XXX。总之,经过三个月的试用期,我认为我能够积极、主动、熟练的完成自己的工作,在工作中能够发现问题,并积极全面的配合公司的要求来展开工作,与同事能够很好的配合和协调。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会一如继往,对人:与人为善,对工作:力求完美,不断的提升自己的业务水平及综合素质,以期为公司的发展尽自己的一份力量。END

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是什么意思

秩序维护就是维护园区内公共秩序活动,不包含盗抢责任,秩序维护员就是前些年说的保安员

物业管理的职位有哪些?

项目经理工资有多少。奖励有多少。

物业部门有哪些工作?

物业管理公司的主要部门有哪些啊? (一)总经理室 总经理室一般设总经理和若干副总经理及“三师“(总会计师、总经济师、总工程师等),部分企业还设有总经理助理,他们共同构成企业的决策层,对企业的重大问题作出决策。 (二)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部的主要职责包括:制订企业各项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编制人力资源发展和培训计划,优化人力资源结构和人力资源配置,设计实施薪酬管理方案,完成人员招募、任免、调配、考核、奖惩、培训、解聘、辞退等工作。(三)行政管理部 行政管理部的主要职责包括;编制实施行政管理、企业文化建设、品牌管理和信息化建设的规划和预算,建立相关规章制度、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完成企业日常行政管理、企业文化和社区文化建设、品牌策划、后勤保障、内部信息管理、信息化建设、对外事务的联络等工作。 (四)财务部 财务部的主要职责包括:坚持原则,遵守财经纪律,执行财务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做好财务核算、成本控制、预算和决算管理、财务分析和财务管理等工作;督促检查各项目的财务收支情况,监督资金和资产的安全运作,增收节支;定期向总经理室汇报财务收支情况。 (五)品质管理部 品质管理部的主要职责包括: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运行和维护,各物业项目服务品质监督,客户满意度评价及监督,管理评审,协助新物业项目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外部质量审核的协调,内部服务品质审核的组织协调,客户服务监督管理,客户关系管理,客户投诉处理,客户满意度评价等。 (六)市场拓展部 市场拓展部的主要职责包订:物业管理市场调查研究,物业管理市场拓展,物业项目可行性研究分析,制作标书,投标管理,新接管物业项目前期介入管理的组织和协调,顾问项目管理与协调等。 (七)经营管理部 经营管理部的主要职责包括:制订和分解企业经营计划和经营目标,制订物业项目考核体系、考核指标和标准,组织对各物业项目进行目标考核等。 (八)工程管理部 工程管理部的主要职责包括:工程维修和运行保障,合格工程维修分包商评审,各项维修保养工程和工程改造项目投标、预算及审价、合同评审工作,为各物业项目提供工程技术支持、工程设备运行和维修评审,支持新项目做好新接管物业的移交、验收和工程管理,负责或参与有关工程设备管理文件的编制等。 (九)安全管理部 安全管理部的主要职责包括:各物业项目安全管理监督控制、安全管理指导的统筹安排、安全检查的统筹安排、安全管理评审、新项目安全管理支持和协助、负责或参与有关标书安全管理文件的编制等;具体负责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及工作计划的制订与实施,并监督、指导、协调和考核各项目的执行情况;完成安全巡查、安全投诉处理、定期消防安全检查等工作;协助项目对重大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的调查和处理。 (十)环境管理部 环境管理部的主要职责包括:负责清洁、绿化管理,保持环境卫生,实施企业对清洁和绿化分包方监管等;具体负责指导、监督各项目清洁绿化日常维护保养工作;负责对承包方的监督检查与考核;负责制订公共环境卫生防护的各类管理措施,组织编制并实施项目清洁绿化的大、中型维护保养计划。 物业都有哪些部门 一般来说,物业公司是分级管理,总公司不涉及具体物业管理的实际业务,主要以行政管理为主,公司所辖各个管理处(物业中心、分公司)负责对项目实施具体的物业管理工作。 总公司各级部门 1、总经理办公室 顾名思义,各位物业老总副总的办公室 2、行政部(行政办公室) 负责公司各项行政事务、管理公司公章和各个证照,负责公司和 *** 各级部门的事务往来,公司收发文件的管理部门,负责颁布公司各项政令、规章制度等等。负责以公司名义签署各类合同。 3、人力资源部(人事办公室) 负责公司人力资源工作,负责招聘、解聘员工,定期进行员工培训,管理员工档案,对员工进行考核、晋升、调级,负责制定员工薪酬制度等等。 4、财务部(会计办公室) 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发放员工工资。审核各类预算、决算报告等。 5、技术部(总工程师办公室) 负责工程技术难题公关、对各个物业管理处进行工程技术支持,对工程技术人员做专业培训和考核。配合物业开发部门做项目前期接管验收。 6、开发部(项目开发办公室) 负责对外投标,接管新物业项目,筹建新项目的前期物业管理部门,配合开发商做项目承接。 7、总务部(后勤采购办公室) 负责公司统购物资的购买,配合各个物业管理处建立项目后勤机构,承建物业管理处的食堂、宿舍及物业前期办公场所的装修等等;负责配发工作服、员工证及其他物品。 8、各级物业管理处(物业服务中心、分公司) 物业管理处机构设置 1、项目办公室 2、客户服务部(接待处、管家部) 处理日常客户、业主接待、报修、投诉、回访、收费等事宜,新项目初期负责办理业主的入住手续 3、收费处 负责收取业主各项费用,开具各类票据,临时保管收取的现金财物,定期上缴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和公司财务部门定期做财务对账。负责物业管理处自身的财务管理。 4、秩序维护部(安保部) 负责物业项目的秩序维护工作、消防工作,负责中控、消控的值班和管理。负责机动车、非机动车的停放管理,负责物业项目周边的安全巡视。 5、保洁绿化部 负责物业项目公共区域的卫生保洁工作、垃圾清运工作;负责物业项目的绿化管理、节假日装饰管理;负责物业项目化粪池清掏、排污等业务。 6、工程维修部 负责物业项目公共设备设施的维修养护,负责电梯的养护,负责物业设施的日常维保。如果电梯外包,则工程部负责和外包单位的联系。 7、后勤部 负责员工住宿、餐饮等工作 物业管理公司的主要部门有哪些啊? 总经理室:总经理室是物业管理公司的决策机构。总经理对公司全面负责,布置和协调各副总经理与各部门的工作,对重大问题做出决策。副总经理是总经理的助手,在总经理领导下处理分管工作,完成总经理和经理办公会议交给的各项任务。办公室:办公室是总经理领导下的综合办事机构,也是综合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公司内部日常行政事务,包括拟写文书,组织会议,管理人事,后勤,档案,培训员工以及接待来访客各项工作。财务部:财务部在公司经理领导下,参与企业经营管理,搞好财务核算。财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政策、法规和企业的规章制度,监督企业资金和资产的安全有效运转,负责管理服务费的收缴,做好报表、纳税工作,要经常向总经理报告公司财务情况。管理部:管理部应按照公司的计划和安排,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绿化、保安、消防、车辆管理等工作。服务部:服务部应依法建立各类服务网点,开展代办业务,监督、检查服务网点的服务态度和遵纪守法情况,最大限度地为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各类用户提供优良的服务。工程部:工程部是负责物业维修及设备运行的技术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能是实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房屋修缮及其配套设备的维护,组织管理人员维护、管理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及各种配套设备。监察部:监察部的主要职能是检查、督促物业管理公司各部门遵纪守法情况,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处理业主、使用人和内部职工对各部门的投诉。产业部:在总经理领导下,做好物业的产籍管理、保管图纸、资料,及时为各部门提供相关物业资料。租赁部:租赁部的职责是扩大租赁业务,提高物业的出租率,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物业管理公司有什么职位?具体职责是什么? 物业管理公司各工作服务岗位职责说明书如下: 一、物业经理岗位职责 1.全面负责对所管辖的物业实施一体化综合管理,贯彻执行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及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完成与公司签订的年度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 2.制订管理处年度、月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业务上接受总公司和上级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3.负责检查、监督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 4.合理调配人员,协调各岗位的分工协作,责任到人,同时关心员工生活,确保管理处员工有良好精神面貌和积极的工作态度。 5.负责所管辖物业的装修审批,协调违章和投诉的处理工作,落实安全、防火工作。 6.协调本部门与供水、供电、工商等和物业管理有关部门的关系,便于开展各项工作。 7.认真完成管理处其他工作职责内容和公司安排或委托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物业经理助理岗位职责 1.协调经理完成本管理处的各项工作。 2.认真完成所分管的各项工作。 3.当经理不在时,代理经理进行工作。 4.有权向经理提出建议对下属人员进行奖惩。 5.遵照劳动部门人事有关规定,在公司编制计划,按程序办理管理处招、调员工的事务工作,对部门中的私招滥雇行为进行处理。 6.有权处理顾客对其分管工作范围内的投诉。 7.有权处理分管工作范围内的突发事件。 8.有权自行安排下属工作人员的各项工作。 三、物业管理部经理岗位职责 1.以身作则,调动员工积极性,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工作。 2.检查、监督大厦红线范围内的道路,绿化等公共区域地面清洁。 3.热情接待业户,及时处理顾客对服务的投诉,并做好记录。 4.定期对本部门员工进行培训和考核工作,不断提高员工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5.协调本部门与各部门的关系,合理调配人力和物力资源。 6.负责清洁用品采购计划的编制和进货物品的验证工作,并控制其合理的使用,协助仓库管理员合理贮存和使用保管。 7.负责业户的租金及物业管理费用的催收工作。 8.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任务。 四、物业管理文员岗位职责 1.向部门经理负责,主持办公室全面工作,严格执行经理各项指令,有权询问、检查、督促各部门工作执行情况。 2.负责安排公司各类文稿的草拟,审核工作,有权检查、督促岗位责任制在操作层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落实奖惩制度。 3.加强与各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对工作中的具体问题不扯皮推诿,有权协调各部门工作运作和人际关系。 4.加强业务学习,提高能力,促使各部门工作实施标准化、科学化、现代化,有权向公司领导提出创新改革的意见和建议。 5.恪守保密原则,督促有关部门及办公室工作人员加强文件管理,严格会议制度,增强保密观念,凡属公司尚未正公式布的决定、决议、指导等,无权传播。 6.从节约出发,审批各部门办公用品的购置。 五、物业管理员岗位职责 1.在物业管理部经理领导下,具体行使管理、监督、协调服务的职能。 2.负责管理大厦清洁、绿化、治安、维修、接待、回访等项服务工作。 3.全面掌握大厦物业公共设施、设备的使用过程。 4.协调经理送发物业管理方面的文件。 5.参加经理主持的部门例会,总结当月工作,制订下月计划。 6.负责发现运作中不合格的服务项目,进行跟踪、验证,处理业户(业户)投诉。 7.收集有价值的物业信息,为推动公司物业管理工作的发展出谋划策。 8.完成经理交办的各项任务。 六、物业商务管理员岗位职责 找房地产资料 到中国地产商 ...... 物业管理工作职责有哪些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一、.物业服务企业的职责主要包括: “(一)共用部位、共有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 (二)物业管理区域内安全措施的建立、公共秩序的维护; (三)共有绿地、花木等的养护与管理; (四)物业管理区域内环境卫生的维护; (五) 其他物业服务内容。” 二、.物业服务企业具体的责任(管理侧重点)主要有: 1、物业及其配套设施的维护和保养。对物业来说,机电设备、空调系统、供水供电系统、电讯系统、公用设施等,都必须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才能保障物业的正常、安全使用,不能等发生故障后再去修理。经常进行维护和保养,可以延长物业的使用寿命,为业主和租户提供基本的使用保证。 2、加强保安和消防管理,向业主和租户提供生活和办公的安全保障。必须认真做好治安管理工作,承担起大楼和小区范围内的安全、保卫、警戒等,甚至还包括排除各种干扰,保持居住区的安静。不管是住宅区还是其他类型的物业,只有具有良好的治安保卫环境才能确保业主和住户的生命财产的安全,并消除他们的后顾之忧。要搞好消防设备的养护工作,确保消防设备百分之百地处于良好使用状态。要建立和执行消防制度,加强消防队伍的管理等。 3、搞好物业及周围环境的清洁,包括垃圾、各种废物、污水、雨水的排泄清除等,以求保持一个清洁卫生的环境,向业主或租户提供一个整洁舒适的居住、办公环境。干净整洁的环境给人们以视觉上的美感和心理上的舒适感。 4、做好物业管理区范围内的绿化建设和保养,以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尤其是草地绿化和花木养护工作对营造一个优美宜人的环境是非常重要的。 5、做好大楼和小区内的交通管理。内容包括小区内的平行交通和大楼内的垂直交通(电梯和人行扶梯)的管理,也包括通道、屋顶等空间的清洁、路灯的保养等。 6、加强车辆管理,防止车辆丢失、损坏或酿成事故,要求小区、大厦行车路线有明显标志,车辆限速行驶,统一物业辖区内的车辆停放,保持物业辖区的道路、过道的畅通。 7、搞好财务管理工作。一是要搞好维修基金以及储备金的核收和使用管理,保证物业管理工作的健康顺利进行。 8、及时办理物业及附属设备的财产保险,避免由于自然灾害给业主造成巨大的财产损失。 9、搞好社区管理,创造健康文明的社区文化,努力建立友好融洽的新型人际关系。同时协助 *** 进行社会管理,推进全社会的文明和进步,如在所管物业范围内从事人口统计、计划生育、犯罪预防等方面的工作。 10、就公共市政设施的有关事务与 *** 和公共事业部门联系。 11、建立物业档案,随时掌握产权变动情况,维护物业的完整和统一管理。 如果业主认为所在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不够尽职,可以向他们提出整改意见,也可以向有关部门反映。如仍无法解决问题,还可以通过召开小区业主大会来决定是否解聘该物业服务企业,重新选择新的物业服务企业。 望采纳!!!! 物业管理公司的主要部门有哪些啊? 主要有保安部;负责监控,出入口。清洁部;负责清洁,绿化。 工程部;负责水电设施。 物业公司都有什么职位 秩序维护员、环境保洁员、绿化养护工、以及这三个的领班,还有维修部,里面有维修工和维修领班,然后是接待员、成本员,大厦(小区)正副经理。然后物业公司里面有各个部门(财务部、工程部、业务部等等),部门里面有部门职员以及正副经理,然后是办公室里面有办公室正副主任,再上面是公司副经理、总经理,要是国企还会有书记。你想做那个你来挑。 物业一般是做什么工作啊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1、对房屋共用部位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检修记录和保养记录齐全; 2、外部无乱搭建现象,保持外立面外观整洁统一; 3、每日巡查1次小区房屋单元门、楼梯通道以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做好巡查记录并及时维修装养护; 4、根据房屋实际使用年限、定期检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状况,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的,及时编制维修计划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甲方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甲方的决定组织维修; 5、完好率98%以上。 二、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 1、设备房保持整洁、通风、无跑、冒、滴、漏和鼠害现象; 2、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有明显警示标志和防范措施; 3、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设备故障有应急方案; 4、载人电梯24小时正常运行; 5、路灯、楼道灯完好率不低于98%; 6、建立共用设施设备档案(设备台帐),设施设备的运行、检查、维修、保养等记录齐全; 7、消防设施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畅通; 8、完好率99%以上; 9、对共用设施设备定期组织巡查,做好巡查记录,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 10、属于大、中修范围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及时编制维修、更新改造计划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甲方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甲方的决定,组织维修或者更新改造; 11、二次供水水箱按规定清洗,定时巡查,水质符合卫生要求; 12、及时率98%以上。造者三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三、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1、楼层内每日清运垃圾2次,垃圾袋装化,保持垃圾桶清洁、无异味; 2、小区道路、广场、停车场、绿地等每日清扫2次,电梯厅、楼道每日清扫2次,每周拖洗1次;一层共用大厅每日拖洗1次;楼梯扶手每日擦洗1次;共用部位玻璃每周清洁1次;雨、污水井每月检查1次,视检查情况及时清掏;化粪池每月检查1次,每半年清掏1次,发现异常及时清掏; 3、外围果壳箱或者垃圾桶,每日清运垃圾2次; 4、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定期进行消毒和灭虫除害; 5、完好率98%。 四、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1、有专业人员实施绿化养护管理; 2、草坪生长良好,及时修剪和补栽补种,无杂草、杂物; 3、定期组织浇灌、施肥和松土,做好防涝、防冻;定期喷洒药物、预防病虫害; 4、花卉、绿篱、树木应根据其品种和生长情况,及时修剪整形,保持观赏效果; 5、完好率98%以上。 五、车辆停放管理 1、进出俯区的车辆实施证、卡管理,引导车辆有序通行、停放; 2、检查各停放车辆,发现异常或遗物及时通知车主; 3、巡视各停车区域,规范及疏导各车车停放秩序,及时维修损坏设施设备; 4、事故发生率控制在2%以下。 六、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1、小区主入口24小时站岗值勤; 2、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每1小时至少巡查1次; 3、安全监控设施良好,实施24小时监控; 4、对进出小区的装修、家政等劳务人员实行临时出入证管理; 5、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有应急预案,事发时及时报告甲方和有关部门,并协助采取相应措施。 七、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1、按照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有关规定和临时管理规约要求,建立完善的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制度。装修前,依规定审核业主(使用人)的装修方案,告知装修人有关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每日巡查1次装修施工现场,发现影响房屋外观、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线等损害公共利益现象的,及时劝阻并报告甲方和有关主...... 物业的工作到底都包含什么 呵呵,物业管理人员真是没什么具体工作,你有这样体会很正常呀。你的贰要工作任务就是把物业费都收上来,领导就看物业费的缴纳情况。看看报纸,喝喝茶一天工作结束了,都一样。 物业公司有哪些岗位 物业经理(物业经理人上岗证),会计(会计师证最好),工程师(工程师证),水电工(有证),保安,保洁,客服人员。以上人员必不可少。

小区物业有哪些岗位

问题一: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有哪些职位 具体到一个公司的话基本还是常规公司具备的人事部署:小规模的就是经理、财务会计、站长(懂点物业知识和运营)、水电建筑一体的工程师、保安、保洁(社区大专人,小就收废品人员 *** ),如有其他不明白可加我QQ45304 问题二:物业管理公司有什么职位?具体职责是什么? 物业管理公司各工作服务岗位职责说明书如下: 一、物业经理岗位职责 1.全面负责对所管辖的物业实施一体化综合管理,贯彻执行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及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完成与公司签订的年度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 2.制订管理处年度、月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业务上接受总公司和上级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3.负责检查、监督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 4.合理调配人员,协调各岗位的分工协作,责任到人,同时关心员工生活,确保管理处员工有良好精神面貌和积极的工作态度。 5.负责所管辖物业的装修审批,协调违章和投诉的处理工作,落实安全、防火工作。 6.协调本部门与供水、供电、工商等和物业管理有关部门的关系,便于开展各项工作。 7.认真完成管理处其他工作职责内容和公司安排或委托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物业经理助理岗位职责 1.协调经理完成本管理处的各项工作。 2.认真完成所分管的各项工作。 3.当经理不在时,代理经理进行工作。 4.有权向经理提出建议对下属人员进行奖惩。 5.遵照劳动部门人事有关规定,在公司编制计划,按程序办理管理处招、调员工的事务工作,对部门中的私招滥雇行为进行处理。 6.有权处理顾客对其分管工作范围内的投诉。 7.有权处理分管工作范围内的突发事件。 8.有权自行安排下属工作人员的各项工作。 三、物业管理部经理岗位职责 1.以身作则,调动员工积极性,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工作。 2.检查、监督大厦红线范围内的道路,绿化等公共区域地面清洁。 3.热情接待业户,及时处理顾客对服务的投诉,并做好记录。 4.定期对本部门员工进行培训和考核工作,不断提高员工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5.协调本部门与各部门的关系,合理调配人力和物力资源。 6.负责清洁用品采购计划的编制和进货物品的验证工作,并控制其合理的使用,协助仓库管理员合理贮存和使用保管。 7.负责业户的租金及物业管理费用的催收工作。 8.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任务。 四、物业管理文员岗位职责 1.向部门经理负责,主持办公室全面工作,严格执行经理各项指令,有权询问、检查、督促各部门工作执行情况。 2.负责安排公司各类文稿的草拟,审核工作,有权检查、督促岗位责任制在操作层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落实奖惩制度。 3.加强与各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对工作中的具体问题不扯皮推诿,有权协调各部门工作运作和人际关系。 4.加强业务学习,提高能力,促使各部门工作实施标准化、科学化、现代化,有权向公司领导提出创新改革的意见和建议。 5.恪守保密原则,督促有关部门及办公室工作人员加强文件管理,严格会议制度,增强保密观念,凡属公司尚未正公式布的决定、决议、指导等,无权传播。 6.从节约出发,审批各部门办公用品的购置。 五、物业管理员岗位职责 1.在物业管理部经理领导下,具体行使管理、监督、协调服务的职能。 2.负责管理大厦清洁、绿化、治安、维修、接待、回访等项服务工作。 3.全面掌握大厦物业公共设施、设备的使用过程。 4.协调经理送发物业管理方面的文件。 5.参加经理主持的部门例会,总结当月工作,制订下月计划。 6.负责发现运作中不合格的服务项目,进行跟踪、验证,处理业户(业户)投诉。 7.收集有价值的物业信息,为推动公司物业管理工作的发展出谋划策。 8.完成经理交办的各项任务。 六、物业商务管理员岗位职责 找房地产资料 到中国地产商 ......>> 问题三:一个大型的小区物业有哪些部门? 有经理室、副经理室、助理、客服部、工程部、保洁部、秩序维护部 问题四:物业公司都有什么职位 秩序维护员、环境保洁员、绿化养护工、以及这三个的领班,还有维修部,里面有维修工和维修领班,然后是接待员、成本员,大厦(小区)正副经理。然后物业公司里面有各个部门(财务部、工程部、业务部等等),部门里面有部门职员以及正副经理,然后是办公室里面有办公室正副主任,再上面是公司副经理、总经理,要是国企还会有书记。你想做那个你来挑。 问题五:小区物业都有哪些岗位,写字楼物业都有哪些岗位 问题太广了 揣般有保安 客服 管理 保洁 维修 监控 消防 停车收费 等等 还有什么招商啊 财务 人事专员 品质 等等 问题六:小区物业的职责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物业公司的责任主要有: ①安全工作。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管理企业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物业管理企业雇请保安人员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保安人员在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时,应当履行职责,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物业使用人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权利义务由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约定,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业主公约的有关规定。 ②物业的养护工作。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用途。业主依法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后告知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后,由业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业主、物业管理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物业管理企业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的同意。业主、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将临时占用、挖掘的道路、场地,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前款规定的单位因维修、养护等需要,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及时恢复原状。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将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专项维修资金属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专项维修资金收取、使用、管理的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维修养护,有关业主应当给予配合。责任人不履行维修养护义务的,经业主大会同意,可以由物业管理企业维修养护,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对物业服务合同中物业管理服务条款作出了示范性规定。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下列服务事项:(一)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维护;(二)公共绿化的维护;(三)公共区域的保洁;(四)公共区域的秩序维护;(五)车辆的停放管理;(六)物业使用中对禁止性行为的管理措施;(七)物业维修、更新、改造和养护费用的帐务管理;(八)物业档案资料的保管;(九)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托的其他物业服务事项。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将物业服务合同中的专项服务事项委托给专业 *** 企业,但不得将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全部事项一并委托给他人。同时第二十二条要求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物业服务,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符合国家和本市规定的技术标准、规范;(二)及时向业主、使用人告知安全合理使用物业的注意事项;(三)定期听取业主的意见和建议,改进和完善服务;(四)配合居(村)民委员会做好社区管理相关工作。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物业管理企业雇请保安人员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保安人员在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时,不得侵害业主的合法权益,......>> 问题七:物业管理员一般工作范围是什么? 物业管理员的职责 1.在物业管理部经理领导下,具体行使管理、监督、协调服务的职能。 2.负责管理大厦清洁、绿化、治安、维修、接待、回访等项服务工作。 3.全面掌握大厦物业公共设施、设备的使用过程。 4.协调经理送发物业管理方面的文件。 5.参加经理主持的部门例会,总结当月工作,制订下月计划。 6.负责发现运作中不合格的服务项目,进行跟踪、验证,处理业户(业户)投诉。 7.收集有价值的物业信息,为推动公司物业管理工作的发展出谋划策。 8.完成经理交办的各项任务。 物业管理助理的职责: 1.在客服组主任的直接领导下开展管理工作。 2.进行大区、样板房、停车场区域的巡查、处理突发事件,检查、监督所管理园区清洁、绿化,编写工作报告等日常管理工作并及时完成领导安排的工作任务。 3.巡逻检查:按规定的巡楼路线和要求,每天巡查大区、销售中心、样板房、停车场二遍。巡查时应认真、细致,发现问题及时记录和处理。 4.清洁检查:注意巡查大区区域、三级路面、销售中心、样板房、停车场仔细检查各区域的路面、走廊、墙壁、防火门、消防箱、铝合金通风窗、灯罩、楼梯扶手等的清洁卫生情况,每日记录在巡查表内,月底(25号)做出评估,给客服组主任审核后交财务部以此作为支付费用的依据。 5.绿化检查:注意巡查所管理区域的绿化情况,特别检查绿化的长势、枯死、缺苗等状况,及时与绿化保养公司联系整改,月底(25号)做出评估,给客服组主任审核后交财务部以此作为支付费用的依据。 6.每月认真做好大区、样板房、停车场等各个区域的各项工作检查,并做好各项工作记录。 7.熟悉掌握物业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严格遵守管理处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维护公司利益和声誉。 8.严格按合同要求对专业清洁、绿化公司的清洁卫生,绿化保养进行检查、督导和考核。 9.积极做好与各部门相互沟通、协调和配合工作。 10.根据客服组主任的安排,布置当日工作,并负责检查、指导、督促管辖范围的工作情况及员工履行职责情况。 11.整理、记录《工作日记》,对当天发生的情况及处理方法作详实记录或提出有效建议。 12. 协助客服组主任处理日常事务。 13.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问题八:小区物业归什么部门管 该问题在物业公司管理范围,如果物业公司不管,可以找: 1、找开发商,我估计你们执行的是《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开发商由义务负责。 2、如果不能解决,找所在区房管局的物业办投诉,多投诉几次,一定能得到解决。 问题九:小区物业管理有哪些职责? 30分 ●保安队长职责 ①主持全队工作,坚决执行管理处主任指令,带领全队人员依据各自职责,认真做好安 全保卫工作。 ②熟悉治安各岗位职责、任务、工作要求、考核标准,掌握治安区内的保安工作规律及 特点,加强重点岗位的安全防范。 ③及时做好保安员的岗位培训、军事训练及日常考核工作。 ④做好保安队的月工作安排(包括训练、学习安排),每周召开班务会一次,每半月召开队务会一次。 ⑤经常检查各岗位工作情况,零点之后的夜间查岗每周不少于两次。 ⑥带领保安队配合其他管理服务工作,制止、纠正各类违章行为。 ⑦负责全队队员的内务管理和考勤工作。 ⑧处事公道,言行文明,对自己的缺点勇于改正,虚心接受工作建议和意见。 ● 班长职责 1.主持本班工作,坚决执行管理处的工作指令,以身作则,带领和督导全组人员履行岗位职责,认真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2上岗前 *** 好本组安全管理员,检查着装、仪容后按要求进行交接班。 3.如实记载本组执勤中遇到和处理过的问题,重大问题要及时向班长和主管领导请示报告。 4.爱岗敬业,遵纪守法,严于律已,以身作则,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5.熟悉各岗位工作职责、任务和程序,掌握管理区域内安全管理工作的规律及特点。 6.了解掌握队员的思想状况,有问题及时向队长报告。 7.及时巡查各岗位值勤情况,如有违章及时纠正。对因管理不力而造成本组在执勤中发生的重大失误,或本班人员出现严重违法违纪的情况负责。 ●:保安职责 职 责: 1. 坚守岗位,保持高度警惕,注意发现可疑的人、事、物、预防治安案件的发生; 2. 在值勤任务时,对杀人、放火、抢劫、盗窃等现行违法犯罪份子有权抓获并扭送公安机关,但无实施拘留、关押、审讯、没收财产和罚款的权力; 3. 对发生在护卫区的刑事案件或治安案件有权保护现场,保护证据,维护秩序以及提供情况,但无勘察现场的权力; 4. 按照规定制止未经允许的人员、车辆进入管辖区域; 5. 对进入所管辖区域的人员、车辆及所携带或装载的物品,按规定进行验证、检查; 6. 在值勤中,如遇有不法份子反抗,甚至行凶报复,可采取正当防卫; 7. 宣传法制,协助甲方做好“三防”工作,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的向甲方和班长汇报,共同协助整改; 8. 对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嫌疑份子,可以进行监视、检举、报告,但无权侦察、扣押、搜查; 9. 积极配合保洁、绿化、工程维修等其它服务,制止违章行为,防止损坏,不能制止解决的向班长汇报(制止违章行为要先敬礼); 10.熟悉和爱护所管辖区内配套的公共设施、机电设备、消防器材,并能熟练掌握各种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11. 廉洁奉公,坚持原则,是非分明,敢于同违法犯罪份子作斗争; 12. 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开展各项治安防范活动或行动,努力完成各项服务工作; 13. 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巡逻岗工作标准 1. 着装整齐、统一,帽不歪戴、衣扣扣好、衣物平整,目测衣物无污、无油、无破损; 2. 仪容、仪表洁净、端庄,不留胡须,发不过耳、不过领,目视无不舒适感; 3. 器械佩带、物品配备齐全、整齐; 4. 白天巡逻园区不少于6次,楼内不少于8次;夜间巡逻园区不间断、楼内不少于6次; 5. 认真作好巡逻记录,对各种不安全隐患、工程设施、设备及清洁卫生情况应及时处置并详细记录后上报; 6. 巡逻过程中,遇到住户应打招呼,主动问好,若接到住户投诉或建议,应认真记录及时上报; 7. 对重点区域和部位(如监测死角、设备房)做重点监测跟踪和记录工作; 8. 巡逻过程中......>> 问题十:小区物业公司的职责有哪些 物业管理条例 (2003年6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9号公布 根据2007年8月2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第三条 国家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服务企业。 第四条 国家鼓励采用新技术、新方法,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物业管理和服务水平。 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 业主及业主大会 第六条 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八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 业主大会应当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 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应当考虑物业的共用设施设备、建筑物规模、社区建设等因素。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条 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 ***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 *** 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第十一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五)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是,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 业主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 ......>>

万科物业的保安谁做过,怎么样?详诉谢谢

兄弟,你想不开吗?万科是慢性自s的场地a

物业秩序骨干员工如何培养?

您好!截止到目前全国秩序维护服务公司已发展到近3000家,从业人员达420万人,秩序维护行业已经成为吸纳社会就业的重要渠道和第三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秩序维护服务管理条例》的颁布推动了秩序维护行业的快速发展,为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然而,由于秩序维护员年龄在18岁到25岁之间、多来自贫穷的农村地区、学历以初高中为主以及工资低等因素造成了秩序维护员每年的流失率高达30%到50%。如何保持秩序维护队伍稳定是大部分物业服务企业和专业的秩序维护公司共同面临的难题。通过多年实践,笔者认为责任感+专业化+职业化=员工稳定。强化员工的责任感在企业核心团队的带领下,要根据国情、外况、资源、实力等定出近期、中期、长期的发展规划,共同谋划企业的未来。核心层制定的目标与执行层的绩效要相结合,激励政策能够使员工跟随执行层去实现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为保证企业的战略思维变成员工的实践行为,强调核心层要具有远见卓识,执行层要努力做到纳新不吐故,努力在随行者中选拔骨干进入执行层。例如,公司向社会捐资修路,这虽是企业社会责任的体现之一,但员工也会深有感触。为奥运、国庆、校园等承担安保任务、举行民兵应急演练等,看似没有给企业带来利润,但能够使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增强员工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并能够真正把公司“内正其心,外修其形”的价值理念落实到员工的行为中。推出人技结合的“保全式”专业服务“保全式”服务与现行的“劳务派遣”有着本质上的区别,是客户根据安全需求将相关服务委托给秩序维护公司,秩序维护公司接受委托后,按照国际通行的运营模式,先期进行风险评估,依据评估的结论制定出人防、技防、物防等各层面的安全方案,得到客户的认可后予以执行,并在履约中持续改进,从而使劳务型秩序维护服务转变为“保全式”专业化服务。这样既可以让秩序维护企业掌握财务支配权,能够更好地在人员素质结构、工资福利以及对客户现有的人防、技防、物防基础上提升再造,还可以与保险公司联手,让客户的安全保卫部门成为监管部门。同时客户也得到了更安全的便捷服务,不仅省钱省心,而且改变了秩序维护部门、管理人员不专业的问题。此外,“保全式”秩序维护服务责任明确,能够更好地引导、扶持行业的发展,有利于政府的监管。监管部门将更关注秩序维护公司的资质,秩序维护人员的资格准入,并由此制定出全国统一的秩序维护服务合同样板,按照“保全式”服务的特殊要求,进行细化秩序维护公司的资质等级。可设定一级企业在全国开展秩序维护业务,二级企业在省内开展业务,三级企业在本市开展业务的地域限制,以及国家重点要害单位必须由一级企业资质提供秩序维护服务的标准规定。在秩序维护从业人员资格准入方面,将从“门槛低走廊长”逐步提高秩序维护的岗位准入,比如一般的门卫、安防、消防、指挥中心的技术人员,安防、消防、研发、生产、施工、维护的相关技术人员等。从普通的门卫持有初级证书,秩序维护项目主管须是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并具有秩序维护师资格,项目岗位领班、副主管、到区域安全主管等分出不同等级,项目职业经理区域经理安全管理。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大的秩序维护企业集中精力搞好产业链发展,产品的开发、生产与运用。笔者所在的公司开发了“保全式”安全管理系统软件已获得了国家知识产权证书并将生产出自己的安防产品,为实现人技结合的“保全式”秩序维护服务推广打下了坚实基础。坚持三证合一的职业人才培养之路三证合一的秩序维护职业人才培养,是满足人技结合的“保全式”安全服务的根本,而秩序维护人防和技防结合的“保全式”服务是三证合一人才培养之路的前提。当前,全国普遍缺乏秩序维护服务岗前及在岗培训,客户一般只要不缺人就不投诉。企业招聘、留人相对困难,员工参训积极性不高,媒体报道秩序维护员素质差已成习惯。早在2007年三部委要求每个地区职业学校设两个秩序维护中专班,联合下发的文件已变成一纸空文,而秩序维护职业等级制至今也尚未落实。令人欣喜的是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开设的安全管理、安全技术类的五个职业试点工作带来了新的希望。在不久的将来,40、50人员一般报考初级、中级职称。中等、高等职业院校培养年轻中级、高级秩序维护员以及秩序维护师、高级秩序维护师。政府部门也要规定秩序维护公司的各级管理层及执行层都要持证上岗,例如项目主管必须持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以及秩序维护师的职称,门卫等普通岗位要持有初级秩序维护证书,安检、监控、安防、消防、施工人员、押运人员、随卫等必须持有中级以上秩序维护员证书,各岗位领班、副主管等岗位要持有高级秩序维护员证书等。而秩序维护公司的重点项目主管、秩序维护公司的部门负责人也要持有秩序维护师证书,只有这样才能打开秩序维护职业教育的突破口,这也直接关系到秩序维护行业员工队伍的稳定,因此,建议政府在出台持证上岗前应先推行秩序维护师的考证制度。随着国家宏观经济的转型,我国秩序维护行业能借鉴澳大利亚等国的秩序维护培训机制模式,即学历、岗位证书、职业等级三证合一。初级秩序维护的课程可由初中毕业的人参加考取,考取的秩序维护资格证就等同于初级秩序维护证。中级秩序维护证书除押运由公安院校负责培训外,可到专业中等职业学校参加学习考取。培训内容包含现有持证的课程以及安检、随卫、安防管理、消防、技防、大型活动、安防、中控等课程。特别强调的是,中、高职院校的培训,政府承认就等同于现行的消防、安检、安防等持证培训标准,原有的培训模式将逐渐转为职业院校培养,这样就可以实现三证合一的职业培训。这样可以从大局利益出发,打破部门利益,由公安部门协调好消防、安防等协会的工作,政府部门出文认可就行,使中国的秩序维护职业技能走出泥潭。笔者所在的公司在北京投资了一所培训学校,在安徽宿州投资也兴建了中等职业院校,并已与北京政法职业学院等院校对接,现正在实践三证合一的教育新模式。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可以实现秩序维护公司资质等级制度,让国内的秩序维护企业全面占领本国秩序维护市场,而劳务型秩序维护服务也将成为过去。人技结合的“保全式”秩序维护服务会逐渐成为业内的共识,走上风险管控专业化的发展之路。众所周知,中国的三证合一秩序维护职业教育吸引着年轻的80、90后走进中等、高等职业院校,参加全日制、成人、远程等教育,40、50人员积极考取中级、初级证书。因此,实现三证合一的职业化终身制教育不是梦想,秩序维护公司也会通过上市融资走向大资本、高科技、专业化的新型产业之路。相信通过这些举措会减少人员的流动性稳定秩序维护行业的员工队伍,在市场化竞争中,具有中国特色的专业化、职业化的秩序维护服务会参与更大范围的国际竞争。望采纳

物业小区巡逻岗如何服务好业主

1、巡检时进入单元楼内时,应怎么做?巡检时秩序维护员进入单元楼内巡视时,应注意礼仪礼貌,对讲机音量必须关小,以免影响业主休息。对装修房或商铺进行巡视时,在进入前,必须向负责人员说明来意,征得同意后,方可进入。2、发现各类设施设备损坏时,应怎么做?秩序维护员巡楼时发现各类设施设备损坏时,应认真做好记录,并及时客户服务中心请工程部予以处理。3、巡楼时听到事故发生后,应怎么做?秩序维护员巡逻时听到事故发生,应中断巡楼,火速赶赴现场,协助处理工作。处理结束后,继续巡楼。4、巡楼发现事故时,应怎么做?秩序维护员巡楼发现各类事故时,应立即向监控中心和当值管理人员通报,中断巡楼并保持好现场,或采取必要的急救措施。5、巡楼发现有人故意损坏小区设施时,应怎么做?秩序维护员巡楼时发现有人故意损坏小区设施,应立即加以制止,并详细询问其姓名、单元,记录设施损坏情况等。报告服务中心对当事人予以处理,必要时报警处理。6、发现有可疑人物时,应怎么做?秩序维护员在巡楼时发现可疑人物逗留时,应有礼貌地询问其去向,弄清其到小区的目的,对无明确目的者,应带到服务中心进行处理。7、发现推销人员在小区内进行推销活动时,应怎么做?秩序维护员发现推销人员在小区内进行推销活动时,应有礼貌地说明小区管理规定,制止其进行推销,并劝其离开小区。对有业主投诉的由服务中心对当事人进一步追究责任。8、遇业主将物品在地面上拖拉时,应怎么做?队员看见业主将物品在地面上拖拉时,应迅速加以制止,以保护公共走道地面完好。如因业主的拖拉造成地面等损坏的,应详细询问其工作单位、姓名等情况,并报告服务中心进行处理。9、业主擅自移动设施时,应怎么做?秩序维护员发现业主擅自移动公共部位设施的,应立即加以制止,并察看有否损坏情况,如有应作好详细询问和记录。如确需作移动的,应得到服务中心同意,并由管理人员予以移动。10、业主不慎损坏小区内的各类设施或装饰物时,应怎么做?遇有业主不慎损坏小区的各类设施或装饰物时,秩序维护员应仔细察看受损情况,并询问记录业主工作单位、姓名,并察看其有效证件。记录情况由当事人签名认可,同时应报告服务中心。11、业主在禁烟区吸烟时,应怎么做?遇到业主在禁烟区吸烟,秩序维护员应主动上前,有礼貌说明小区管理规定,并加以制止。12、有人在小区内大声喧哗时,应怎么做?秩序维护员巡逻时遇有人在小区内大声喧哗,应有礼貌地上前加以制止,请保持安静的工作环境,以免妨碍别人工作。13、业主在小区内乱扔杂物时,应怎么做?发现业主在小区内乱扔杂物时,应上前加以制止,请其保持小区清洁,并为其将丢弃的杂物,扔进垃圾箱内。14、业主不慎将物品倾覆小区地面,造成污染时,应怎么做?业主不慎将物品倾覆小区地面,造成污染,秩序维护员应主动上前进行安抚工作,并立即通知保洁人员进行清理。如面积较大时,应管理好现场,以防污染扩大。15、巡检小区时闻到异味时,应怎么做?巡检小区时闻到异味时,秩序维护员必须迅速查明异味出自何方,并妥善加以处理,情况紧急时,必须立即报告。16、小区公共部位有不整洁现象时,应怎么做?小区公共部位有不洁现象时,属举手之劳之事,秩序维护员应立即加以解决;需环洁部清理之事,应通知保洁人员加以处理。17、电梯厅烟缸有杂物时,应怎么做?看见电梯厅烟缸有杂物时,有清洁工在附近工作时,秩序维护员应督促其清理,清洁工不在时,应主动做好清理工作。18、外面下雨时,应怎么做?外面下雨巡楼时,秩序维护员应着重检查门窗是否关闭、阳台地漏是否畅通,及有无漏水现象。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报告。19、停放在外围岗位的非机动车没有停在规定区域内,应怎么做?自行车、助动车在外围岗位口规定区域内乱停乱停放的,应提醒其放入非机动车库,如一再不听劝说者,定期进行清理,将其车辆搬入指定位置。20、发现业主物品遗忘在楼道时,应怎么做?发现业主物品遗忘,秩序维护员应妥为保管,并作好记录及上交服务中心处理,必要时由服务中心发失物招领通知。21、业主或外来人员醉酒时,应怎么做?发现业主醉酒时,应将其带到影响较小的部位或其公司让其休息,酒醒后让其离开;如醉酒闹事应报告服务中心处理。外来人员醉酒,应劝其尽快离开小区,闹事者,报警处理。22、业主在小区突发急病救治时,应怎么做?业主在小区突发急病需救治时,秩序维护员应立即通报服务中心和秩序维护班长或主管,安排急救车辆送医院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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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资料查询显示一般都是工作4天休息3天。高速养护工很辛苦,而且还得24小时待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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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秩序维护员转正个人小结(大纲)一、试用期的工作情况概述、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二、工作纪律、工作态度等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原因分析4、下一步的努力方向

物业管理公司的女秩序维护员可以戴眼镜吗?主要负责什么工作?请具体点告诉一下。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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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先说公司给的岗位很锻炼自己,来前不行,来了之后领导教育,环境锻炼,成长很多2.各个部门的领导关怀事迹举例3.自己在普通岗位上敬业和感恩,优秀案例举例。4.2013年怀着感恩的心的工作承诺5.几句话勉励大家一起好好干。

物业管理秩序维护员实习报告

这是一篇范文,希望对你有帮助   (在美佳物业伟柏花园管理处的实习报告)今年一月十八日下午开始,我在美佳物业伟柏花园进行了物业管理实习工作。在实习期间,我依次对设施管理、事务管理、保安管理进行了实习。在实习中,我在管理处指导老师的热心指导下,积极参与物业管理相关工作,注意把书本上学到的物业管理理论知识对照实际工作,用理论知识加深对实际工作的认识,用实践验证所学的物业管理理论,探求物业管理工作的本质与规律。简短的实习生活,既紧张,又新奇,收获也很多。通过实习,使我对物业管理工作有了深层次的感性与理性的认识。 我所实习的美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隶属于香港沿海绿色家园集团。目前,该公司拥有员工近1500人,在深圳、厦门、福州、上海、武汉、鞍山、北京、大连、长沙等大中城市均有物业管理的项目。管理面积约300万平方米,管理项目类别有大型住宅区、高层商住大厦、商场、公寓、别墅、酒店、高等院校等物业。伟柏花园是其所管辖的物业管理项目之一。伟柏花园由2栋19层高的塔楼组合而成,小区面积约29000平方米,居住270户,居住人口近一千人,管理处员工26人,其中:管理人员6人。 回顾实习生活,感触是很深的,收获是丰硕的。实习中,我采用了看、问等方式,对伟柏花园管理处的物业管理工作的开展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分析了管理处开展物业管理有关工作的特点、方式、运作规律。同时,对管理处的设施管理、事务管理、保安管理有了初步了解。   一、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创“学习型、创新型”企业。 严把员工招聘关。美佳物业在招聘管理人员须毕业于物业管理专业;招聘维修人员须具备相关技术条件的多面手,并持有《上岗证》;招聘安保人员须属退伍军人,对其身高、体能、知识、品格、心理素质等都进行严格考核挑选。 做好员工的入职、在职培训工作。美佳物业对新招聘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相关培训工作,使员工对小区的基本情况、应开展的工作心中有数,减少盲目性;随着市场竞争激烈,知识、技能的不断更新,对在职员工提供各类专业性的培训机会。美佳物业提倡“工作就是学习,工作就是创新”,每位员工都争做“学习型、创新型”员工,员工中形成了一种积极向上的比帮赶超的竞争氛围。从而,使员工个人素质得以提高,管理处的管理服务水平和管理效益得以提高,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 从实际出发,管理处严格参照lS09000质量体系运作,制定了严格的规章制度和岗位规程、工作标准、考核标准。管理处根据员工的工作职责,制定全方位的上级、平级、下级的360度考核办法;制定量化考核标准,实行定性和定量考核相结合,增强了考核的可操作性,减少考核时人为因素的影响;建立完善考核机制,实行末位淘汰制,避免了考核走过场的现象,通过考核机制的建立,增强了员工的危机感、紧迫感,促使员工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二、培育自身核心专长,创特色服务,提升核心竞争力。 在实习中,我看到一套由沿海集团、易建科技、美佳物业合作自行设计开发的“一站式物业管理资迅系统”物业管理服务软件。该软件包括:“一站式客户服务、一站式资迅管理、一站式数码社区”三大体系,是一个利用网络、电子商务、科技手段来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有效地开发、整合、利用客户资源的资迅系统。管理处全面提倡“一站式服务”、“最佳保安”的特色管理服务。从而,实现了高效的管理运作,解决了业主的奔波之苦,创造了一种无微不至、无所不在的服务,提升了服务效率,提高了业主满意度,提升了物业管理服务的水平和服务质量,最终提升了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的核心竞争力。   三、推行“顾客互动年”,促进公司与业主之间的良性互动。 美佳物业在与业主关系管理方面,在实习中我了解到,在200X年美佳重点开展了“顾客互动年”活动。成立了美佳俱乐部,设立新生活服务中心,开通客户服务热线,及根据小区居住的业主不同的年龄、不同的爱好与兴趣、不同的层次等,有针对性地开展日常的社区活动与主题活动。如:三月份,开展了学雷锋义务服务活动;“六一”儿童节,与幼儿园联谊开展游戏活动;十月份,组织小区业主观看露天电影;十二月份,圣诞节由圣诞老人派发圣诞礼物……通过开展各类丰富多彩的互动活动,加强了公司与业主、业主与业主之间的沟通交流,创建了互动的顾客关系,营造了浓厚的社区氛围和良好的居住环境。   四、重视物业管理的重要基础工作——设备管理。 对于设备管理,我在实习中看到,管理处着重建立和完善设备管理制度;对各类设备都建立设备卡片;做好设备的日常检查巡视,定期进行检查、保养、维修、清洁,并认真作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如对水池、水箱半年清洗消毒一次,进行水质化验,以保证水质符合国家标准;发电机每月试运行一次;消防泵每月点动一次,以确保发生火灾险情时,消防泵能正常使用。等等。   五、管理处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安保队伍。 管理处的保安管理设大堂岗、巡逻岗、监控岗、指挥岗,岗与岗之间密切联系,对小区实行24小时的安全保卫。建立并完善各项治安管理规章制度;对新招聘的安保员进行上岗前岗位的基本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加大对在职安保员的培训力度,注重岗位形象、礼节礼貌、应急处理能力等培训,从而增强安保员的工作责任心和整体素质;强化服务意识,树立“友善与威严共存、服务与警卫并在”的服务职责,安保人员在做好治安管理职能外,还为业主提供各种服务,形成了管理处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短暂的实习转眼而过,回顾实习生活,我在实习的过程中,既有收获的喜悦,也有一些遗憾。通过实习,加深了我对物业管理知识的理解,丰富了我的物业管理知识,使我对物业管理工作有了深层次的感性和理性认识。同时,由于时间短暂,感到有一些遗憾。对物业管理有些工作的认识仅仅停留在表面,只是在看人做,听人讲如何做,未能够亲身感受、具体处理一些工作,所以未能领会其精髓。 通过实习,我发现美佳物业无论是在管理经验,还是人才储备、基础管理上都已储备了雄厚的资源,是物业管理行业中的一位后起之秀,它的发展前景非常广阔。但在深圳,美佳物业的品牌不太响亮,若美佳物业挖掘新闻,借用传播媒体,扩大其知名度。那么,将在物业管理行业新的规范调整期占有更大的市场,让更多的居民享受到其优质满意的服务。 通过实习,我认识到要做好物业管理工作,既要注重物业管理理论知识的学习,更重要的是要把实践与理论两者紧密相结合。物业管理作为微利性服务行业,它所提供的产品是无形的服务,物业管理是一种全方位、多功能的管理,同时也是一种平凡、琐碎、辛苦的服务性工作。因此,在物业管理实际工作中,要时刻牢记物业管理无小事,以业主的需求为中心,一切从业主需求出发,树立“想业主之所想,急业主之所急,做业主之所需”服务宗旨,不断学习,不断创新,与时俱进,为业主提供整洁、优美、安全、温馨、舒适的居住环境,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物业管理新的里程碑。  

物业安管员需要做些什么?

物业安管员:1,服务社区;2安全事项;3,引导疏导协调。参考资料:《深圳市保安员职业规范》《规范》:今后,我市保安员必须由保安服务组织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聘用,并依法从事保安服务工作。申报保安员职业的基本文化程度为初中,且必须经过具有合法培训手续的机构进行保安职业培训。保安员将进行职业分级,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保安员,中级保安员,高级保安员,保安技师,高级保安技师。物业管理安保员基本要求:相貌端正,具亲和力和原则性,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责任心强,能适应半军事化管理及三班倒工作要求。

市场的物业保安及保洁人员配备有什么标准吗?

岗位所需编制计算http://www.gywygl.com/6/13634.htm 单班岗位编制数量=岗位日平均工作量/单人单日有效工作时间 单日岗位编制数量=(单班岗位编制数量*24)/工时标准 岗位编制数量=(单日岗位编制数量*7)/X 注:X为每周实际工作天数

物业公司招聘秩序维护员需要到公安部门备案吗

各地要求不一样,

当物业保安(秩序维护员)貌似很丢人

我也是去年毕业的大专生,学的机电一体化专业,在学校考了电工从业资格证,想找份电工工作积攒经验并学习技术,但找不到。目前因为经济原因想去做秩序员了。求建议,求前辈指教指教。

怎样做好一个合格的物业保安?

还是好感,

60万平物业二级服务人员配置标准

二级物业人员配置:秩序维护员1人0.8-1万平米;绿化人员1人1.5-2万平米;维修人员1人2.5-3万平米;客服人员1人600-700户;保洁人员1人1-1.2万平米。三级物业人员配置:秩序维护员1r1-1.2万平米;绿化人员1人2-2.5万平米;维修人员1人3-3.5万平米;客服人员1人700-800户;保洁人员1.4-1.5万平米

物业公司的秩序维护员有升职机会吗?

干得好,让领导认可你,当然有升职机会了

物业秩序维护员要怎么干

保安?

物业公司秩序维护员属于保安吗?

现在小区的秩序维护员就是我们以前称呼的保安。当下社会保安无处不在,商场有保安,学校有保安,公企单位有保安,只要是有人流集中的地方就一定会有保安。他们有的是向导,有的是地标,更有的是守护神。而秩序维护员与保安却有着本质的区别,为了厘清治安责任,避免与业主发生不必要的矛盾,物业管理区域内保安早已更名为秩序维护员“秩序维护员”,仅从字面上就清楚的体现了这一岗位的属性。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管理企业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秩序维护员是负责维护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做好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等防范工作。物业项目秩序维护员岗位职责:1 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听从指挥,履行职责。负责辖区秩序维护工作。2 认真做好门岗、巡逻、交接班、监控、消防、车辆等各项工作,执行公司行为规范,使用礼貌用语,提供标准化服务。3 按时交接班,衣帽整洁,言行规范,保持良好精神状态。正确使用秩序维护器材、用品,爱护公财物,责任区域卫生良好。4 负责辖区公共部位、房屋建筑、设施设备以及相关场地、建筑小品、附属物等物业公共部位的维护。维护公共秩序,树立公司形象。5 纠正辖区内不文明行为有碍现象,小摊小贩及各种推销人员进入辖区对进出人员发现异常,按规定作相应的应急处理。6 巡查消防、监控等器材设备是否完好,供水、供电有无跑、冒、滴、漏导常情况及气味。乱扔装修垃圾等。7 检查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有无侵占公共部位现象,危害公共安全,公众利益。

物业秩序员一天站多久

24小时。秩序维护站岗服务时间为 24 小时站立服务。秩序维护员是指受聘于物业或安防管理企业,按有关规定、行业规范(标准)或管理企业规章制度,具体实施维护管理区域公共秩序的工作人员。负责维护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协助做好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等防范工作。”

物业公司物业档案管理办法和行政档案管理办法

一、物业管理公司档案管理规定:1.公司各物业项目的档案资料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主管(包括代理主管)负责监督保管,由文员专职文件存档、注记工作。2.有关物业管理公司验收档案、图则、业主及住户资料、管理制度、合约及附件设备设施及保养制度、财务报告、员工人事资料等档案要求集中存档,文件柜要求上锁,未经主管许可,他人不得动用。3.物业管理公司档案资料必须按公司规定要求存档,做到图有袋、文有夹,报告类文件编目录索引,档案类文件有存档文件清单及编号目录。4.物业管理公司档案目录及存档文件清单每季度上报公司备案。5.物业管理公司档案在历任主管调职、任职时应向公司或接任者办理移交手续、经确认后方可离任。6.物业管理公司档案日常需经常使用部分应复印备份,原件存放在档案中不得随意使用。7.因工作需要借阅、复印专管部分档案资料的,需经主管书面确认,如有违反的作泄密处理。8.公司将定期巡查上述规定所提及之要求落实情况,对不符要求的保管责任人将作适当处分。9.物业管理公司档案资料因保管不当而导致遗失、泄密的,对物业管理公司有重大影响及损害物业管理公司公司利益的,公司将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责任,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二、物业管理公司管理保密规定:1.在工作范围获有关的公司、物业管理公司内部资料,业主、用户单元和物业管理处员工个人资料及其内所载有的通信地址、联系电话、购/租合约及金额、特别条款、物业管理公司及公司内部情况、业主及用户个人情况等均属工作保密范围。2.业主、用户及员工资料统一存放在办公室文件柜中,由专人负责注记及存档等工作,由物业管理公司主管每周审核,其他工作人员未经许可禁止查阅。3.物业管理公司物业管理处文件柜备用钥匙由主管保管,主管及秘书因需告假时,经指定的授权人士,方可代为执行以上事务4.应工作所需而放置于办公室、监控中心、大堂接待处的业主及业户联系电话、员工个人联系电话、地址等,必须隐藏放置,不得张贴于显眼处,不得外泄。5.公司制定的各类物业管理公司规章制度及工作指引,由物业管理处统一保管,高级管理员以上级别人员可借阅(须办理借阅手续),每次限时一周。实行借阅目的为指引员工培训,严禁任何形式的抄袭及复印。6.发布的各类通知通告,应限定时效,过时收回。7.员工应具有维护他人阴私权利的法律意识,主动为公司及业主保守秘密,对于任何人士不正常的打探行为,应坚决拒绝并向公司报告。8.员工因执行保密规定不当,致使公司、业主、业户或管理员工利益受不良侵害的,公司将按员工守则有关规定从重处罚,并由当事人个人承担导致的全部法律责任。三.物业管理公司档案资料:1、物业管理公司验收档案:1)土建、设备安装竣工资料(图纸、设备资料);2)设施设备之质检、消防、劳动局、公安及音像管理等部门验收合格文件;3)机电设备保养合约;4)公共区域设施设备验收记录(管理公司);5)公共区域设施设备移交记录(发展商、承包商与管理公司);6)单元验收及移交记录(承包商、业主与管理公司);2、物业管理公司二次装修档案:1)用户单元二次装修图则及审批手续;2)二次装修期间管理处监督检查资料;3、业户资料:1)入伙情况记录;2)业主(租户)情况登记(包括名称、单元号、联系人、建筑面积、交接单、入伙时间或租用期限等);4、物业管理公司管理文本汇编:1)管理合同、管理公约、用户手册等统一装订成册;2)物业管理公司各类管理规章制度及装修规定等;3)物业管理公司各项管理分包合约;5、物业管理公司设备维修保养类:1)各类设施设备要有专门的维修保养制度及应急措施;2)各类设施设备有独立的维修档案,及日常巡检维修记录;3)主要部位如变配电间、监控中心、电梯机房等应有工作日记、交接班记录、巡视记录及人员进出记录;4)物业管理处有用户维修保修单,维修后应有回访记录;6、物业管理公司设施设备检测类:1)变配电间要有供电部门定期电气测试报告记录;2)电梯要有劳动部门合格证书及年检报告;3)生活水箱要定期清洗并存记录,清洗后要有卫生部门水质检测报告,清洗工作应有有效体检证明;4)避雷系统要有定期检测报告;5)应有定期沉降检测报告;6)消防泵、管道应有定期试机及换水记录,烟感及温感探头应有定期测试工作记录;7)其它设施设备检测记录资料;7、物业管理公司物业管理处运作类:1)正式文件应用电脑打印操作,并有规定的电脑档号及存档目录记录;2)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费收缴情况3)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费财务报告4)物业管理公司物业管理处运作报告;物业管理公司物业管理处会议记录(包括内部会议及与发展商或业主委 员会的会议)*物业管理公司物业管理处值班记录*保安值班记录*设备值班与巡检记录*管理工作计划与报告*工程设备管理计划与报告*物业管理公司物业管理处往来信函*用户报修与投诉处理记录*承包商维修或保养工作情况记录……详细请参考物业管理网http://www.gywygl.com/http://blog.sina.com.cn/gywygl

物业公司秩序维护员属于保安吗?

是的。

物业公司秩序维护员属于保安吗

  物业公司秩序维护员属于保安,秩序维护员是指受聘于物业或安防管理企业,按有关规定、行业规范(标准)或管理企业规章制度,具体实施维护管理区域公共秩序的工作人员。负责维护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协助做好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等防范工作。   实际工作中,物业服务企业对从事维护公共秩序和协助安全防范岗位的工作人员,大多习惯称之为"保安员",业主及使用人也沿用这种称谓。但是,由保安一词隐含保证安全、保护安全之意,与物业服务企业维护公共秩序和协助安全防范的职责并不相符。同时,物业服务企业从事的守望、守护以及公共秩序维护工作,与配有防卫器械和枪支从事武装守护、护卫服务等各种保安服务有着本质区别。物业服务企业的秩序管理人员使用保安员称谓,容易引起误解,产生物业服务企业承担保证业主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错觉,以往也曾出现过业主以保安为由追究物业服务企业管理责任的案例,引发诸多矛盾和纠纷,给管理服务工作造成被动,给行业健康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物业公司设置的护卫员、秩序维护员、保安员有什么司法解释?

物业公司设置的所谓护卫员、秩序维护员、保安员等,其实质是一回事,本人认为没有什么司法解释。一是:因国家《保安条例》即将出台,设“护卫员”、“秩序维护员”是为从名称上规避“保安”二字;二是:改换称谓而避开相关部门的监管;三是:减小物业公司在安全保卫工作中承担的责任。

物业里面都有什么岗位

问题一:物业公司都有什么职位 秩序维护员、环境保洁员、绿化养护工、以及这三个的领班,还有维修部,里面有维修工和维修领班,然后是接待员、成本员,大厦(小区)正副经理。然后物业公司里面有各个部门(财务部、工程部、业务部等等),部门里面有部门职员以及正副经理,然后是办公室里面有办公室正副主任,再上面是公司副经理、总经理,要是国企还会有书记。你想做那个你来挑。 问题二:物业公司都有些什么职位,包括最低层起步的。 我给你排个表 总经理(法人) 项目经理 财务部 客服部 保安部 工程部 丁保洁部 绿化 财务:经理或主管,下属为出纳、会计(也有出纳和会计为同一人) 客服部(协调人员、催费人员):经理、主管、客服人员 保安部:经理、主管,下属班长、队员、监控、消防干事、车场人员 工程部:部长、主管,班长,维修人员(水、电等工种) 保洁部:主管、保洁人员 绿化:绿化员 希望能帮到你~~~~~~ 问题三:物业管理公司有什么职位?具体职责是什么? 物业管理公司各工作服务岗位职责说明书如下: 一、物业经理岗位职责 1.全面负责对所管辖的物业实施一体化综合管理,贯彻执行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及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完成与公司签订的年度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 2.制订管理处年度、月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业务上接受总公司和上级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3.负责检查、监督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 4.合理调配人员,协调各岗位的分工协作,责任到人,同时关心员工生活,确保管理处员工有良好精神面貌和积极的工作态度。 5.负责所管辖物业的装修审批,协调违章和投诉的处理工作,落实安全、防火工作。 6.协调本部门与供水、供电、工商等和物业管理有关部门的关系,便于开展各项工作。 7.认真完成管理处其他工作职责内容和公司安排或委托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物业经理助理岗位职责 1.协调经理完成本管理处的各项工作。 2.认真完成所分管的各项工作。 3.当经理不在时,代理经理进行工作。 4.有权向经理提出建议对下属人员进行奖惩。 5.遵照劳动部门人事有关规定,在公司编制计划,按程序办理管理处招、调员工的事务工作,对部门中的私招滥雇行为进行处理。 6.有权处理顾客对其分管工作范围内的投诉。 7.有权处理分管工作范围内的突发事件。 8.有权自行安排下属工作人员的各项工作。 三、物业管理部经理岗位职责 1.以身作则,调动员工积极性,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工作。 2.检查、监督大厦红线范围内的道路,绿化等公共区域地面清洁。 3.热情接待业户,及时处理顾客对服务的投诉,并做好记录。 4.定期对本部门员工进行培训和考核工作,不断提高员工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5.协调本部门与各部门的关系,合理调配人力和物力资源。 6.负责清洁用品采购计划的编制和进货物品的验证工作,并控制其合理的使用,协助仓库管理员合理贮存和使用保管。 7.负责业户的租金及物业管理费用的催收工作。 8.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任务。 四、物业管理文员岗位职责 1.向部门经理负责,主持办公室全面工作,严格执行经理各项指令,有权询问、检查、督促各部门工作执行情况。 2.负责安排公司各类文稿的草拟,审核工作,有权检查、督促岗位责任制在操作层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落实奖惩制度。 3.加强与各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对工作中的具体问题不扯皮推诿,有权协调各部门工作运作和人际关系。 4.加强业务学习,提高能力,促使各部门工作实施标准化、科学化、现代化,有权向公司领导提出创新改革的意见和建议。 5.恪守保密原则,督促有关部门及办公室工作人员加强文件管理,严格会议制度,增强保密观念,凡属公司尚未正公式布的决定、决议、指导等,无权传播。 6.从节约出发,审批各部门办公用品的购置。 五、物业管理员岗位职责 1.在物业管理部经理领导下,具体行使管理、监督、协调服务的职能。 2.负责管理大厦清洁、绿化、治安、维修、接待、回访等项服务工作。 3.全面掌握大厦物业公共设施、设备的使用过程。 4.协调经理送发物业管理方面的文件。 5.参加经理主持的部门例会,总结当月工作,制订下月计划。 6.负责发现运作中不合格的服务项目,进行跟踪、验证,处理业户(业户)投诉。 7.收集有价值的物业信息,为推动公司物业管理工作的发展出谋划策。 8.完成经理交办的各项任务。 六、物业商务管理员岗位职责 找房地产资料 到中国地产商 ......>> 问题四:物业公司有哪些岗位 物业经理(物业经理人上岗证),会计(会计师证最好),工程师(工程师证),水电工(有证),保安,保洁,客服人员。以上人员必不可少。 问题五:物业的工作到底都包含什么 呵呵,物业管理人员真是没什么具体工作,你有这样体会很正常呀。你的贰要工作任务就是把物业费都收上来,领导就看物业费的缴纳情况。看看报纸,喝喝茶一天工作结束了,都一样。 问题六:物业管理公司里都有哪些部门?有什么职位? 保洁,绿化,安保,机电,财务。 品质部是有些小物业没有的。 问题七:物业都有哪些部门 一般来说,物业公司是分级管理,总公司不涉及具体物业管理的实际业务,主要以行政管理为主,公司所辖各个管理处(物业中心、分公司)负责对项目实施具体的物业管理工作。 总公司各级部门 1、总经理办公室 顾名思义,各位物业老总副总的办公室 2、行政部(行政办公室) 负责公司各项行政事务、管理公司公章和各个证照,负责公司和 *** 各级部门的事务往来,公司收发文件的管理部门,负责颁布公司各项政令、规章制度等等。负责以公司名义签署各类合同。 3、人力资源部(人事办公室) 负责公司人力资源工作,负责招聘、解聘员工,定期进行员工培训,管理员工档案,对员工进行考核、晋升、调级,负责制定员工薪酬制度等等。 4、财务部(会计办公室) 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发放员工工资。审核各类预算、决算报告等。 5、技术部(总工程师办公室) 负责工程技术难题公关、对各个物业管理处进行工程技术支持,对工程技术人员做专业培训和考核。配合物业开发部门做项目前期接管验收。 6、开发部(项目开发办公室) 负责对外投标,接管新物业项目,筹建新项目的前期物业管理部门,配合开发商做项目承接。 7、总务部(后勤采购办公室) 负责公司统购物资的购买,配合各个物业管理处建立项目后勤机构,承建物业管理处的食堂、宿舍及物业前期办公场所的装修等等;负责配发工作服、员工证及其他物品。 8、各级物业管理处(物业服务中心、分公司) 物业管理处机构设置 1、项目办公室 2、客户服务部(接待处、管家部) 处理日常客户、业主接待、报修、投诉、回访、收费等事宜,新项目初期负责办理业主的入住手续 3、收费处 负责收取业主各项费用,开具各类票据,临时保管收取的现金财物,定期上缴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和公司财务部门定期做财务对账。负责物业管理处自身的财务管理。 4、秩序维护部(安保部) 负责物业项目的秩序维护工作、消防工作,负责中控、消控的值班和管理。负责机动车、非机动车的停放管理,负责物业项目周边的安全巡视。 5、保洁绿化部 负责物业项目公共区域的卫生保洁工作、垃圾清运工作;负责物业项目的绿化管理、节假日装饰管理;负责物业项目化粪池清掏、排污等业务。 6、工程维修部 负责物业项目公共设备设施的维修养护,负责电梯的养护,负责物业设施的日常维保。如果电梯外包,则工程部负责和外包单位的联系。 7、后勤部 负责员工住宿、餐饮等工作 问题八:物业公司里有分什么岗位,都做些什么 不一样的物业,岗位不一样! 一般有,会计,出纳是收物业费,水电费的 维修工,维修公共场所的水电以及公共设施! 清洁工,清理院内卫生 物业经理 问题九:物业管理公司里都有哪些部门?有什么职位?求具体答案越具体越好。 六个部门:综合管理部( 或者叫行政人事部)、财务部、工程部、客服部、保安部、保洁部。这是基本的物业部门,因为有些物业公司规模很大,可能还会有:品质管理部、市场拓展部、等等其他部门。 岗位就是:保安、保洁、水电工、物管员等一线服务人员。剩下就是保安、保洁等的班长、主管、经理,物业主任等等。 问题十:物业管理公司里都有哪些部门?有什么职位?求具体答案,越具体越好。 一般是,正付总经理,正付项目经理,工程维修师傅,工程部经理,带班,文员,会计师,出纳,接待人员,保洁,秩序维护人员,绿化管理人员,等。如果公司较大,还会有更多部门和人员。

物业秩序维护部工作计划范文精选

  物业秩序维护部 工作计划 范文精选   秩序维护部是负责维护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协助做好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等防范工作的一个部门。下面是我整理的《物业秩序维护部工作计划》,供您阅读,参考。希望您能有所收获!   物业秩序维护部工作计划   一、消防工作:   1、做好中控值班员的业务知识培训,每月至少两次对中控员进行专业知识考试,以此不断的强化业务技能的提高从而保证每名值班员都能熟练的掌握设备的操作;   2、对消防日检、月检、季检工作进一步细化,让其更便于操作并进一步完善各项记录;   3、对大厦的所有消防设备的标签进行规范及更新,明确消防责任区域;   4、制定中控工作的各项流程,以便于更好的操作和执行;   5、落实好11月份的消防演练工作。   二、岗位执勤:   1、对上半年中心统一的工作流程进一步完善,并逐步落实;   2、按照培训计划大力度的对全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和执勤纪律等相关制度学习,主要突出员工的“工作法和灵活性”,力争让每名队员都具备上岗资格后方可上岗;   3、抓好各岗位职责的落实,主要是让员工先知道该做哪些工作,应该怎么做,这是关键所在;   4、抓好岗位执勤纪律的遵守,主要是要让员工知道哪些东西不能违反,如果违反了会对自己或部门带来什么危害及影响,对自己会有什么损失,在就是对岗位管理规定进一步细化;   5、强化员工的形象及礼节,按照训练计划对员工进行个人形象训练,(迎接专业公司8月份的队列考核)提高岗位的站姿,加强员工的礼貌意识培训;   6、继续强化全员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要求。   7、加强对地库岗的关注,防止中暑造成非战斗减员;   8、加强各岗位对物品出入的管理,大力度落实物品出门条制度。   三、车辆管理:   1、按照车辆管理规定继续加强对__年车证的管理工作,并重点关注数码的“VIP”车辆的精细化服务,杜绝服务不到位及导致投诉的问题发生;   2、对特殊车辆要进行统一,车管员及车库保安要牢记在心仪便于更好的开展服务工作 ,   3、制定车管员和地库保安岗的“工作明细”及“管理规定”以此来规范两岗队车辆的规范化管理;   四、内部管理:   1、对宿舍的公共设施和卫生区域进行责任划分明确管理责任;   2、对宿舍的管理规定进行从新修订;   3、对非标时间内部人员的管控工作进一明确并制定管理办法;   4、针对部门__年内部出现的几起偷盗现象,部门将加强对员工的法制和案例学习,提高队员的懂法和守法意识;   5、协调宿舍的风扇安装和安全使用,杜绝安全事故;   6、继续完善内部的建设(如:宣传栏的规范使用及想办法丰富员工文化生活)力争给员工创造一个舒适的生活环境。   五、加大招聘力度、加强内部管理、注重业务培训、严格岗位执勤    物业秩序维护部工作计划   一、规范小区公共安全防范管理工作,确保业户生命和财产安全   1、加强人员的进出登记管理工作,并通过巡逻队员,加强对小区内外部可疑、推销及迷路人员的管理,及时做好制止与指引工作。   2、采用24小时定线和不定线集合的巡逻方法,对各楼层及重点区域进行巡逻。尤其加强夜间、恶劣天气和节假日重点巡逻和防范。   3、“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加强交接班管理,日常巡查管理及安防设施设备的定期检查和维护,发现安全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   4、对搬入小区的大宗物品进行盘问,确认是否属于危险品。对搬出物品,严格执行“放行条”登记放行制度。特殊情况逐级报告。   5、对业主装修施工现场的安全进行管控,发现情况立即报告。   6、将空置房的管理作为长期的工作重点来抓,定期巡逻和检查时,应特别注意空置房的防火、防盗工作及未经允许擅自占用等情况。   7、制定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并在实际的服务工作中贯彻实施。   8、管辖区域内发生偷盗抢劫等治安事件或意外事故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派出所、社区),并协助做好调查取证及善后处理等工作。   9、通过各类宣传教育,引导小区业户注意安全防范,创建和谐社区。   二、在“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指导原则下,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1、加强对业户的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和教育,培养业户消防安全意识。   2、秩序维护部所有员工及物业所有工作人员均为义务消防员。所有义务消防员通过培训必须做到“四懂”:即懂得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火灾扑救的方法,懂得火场逃生的办法;“四会”:即会报火警119,会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   3、做好日常消防设施设备的配备、使用和维护工作,建立并完善小区的消防安全档案,做好巡查记录,发现问题立即汇报或整改。   4、定期组织开展小区重点部位(配电房、消控室、地下车库等)的细致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不能整改的立即上报。   5、针对小区安置房的特点,重点做好用电线路检查、燃气使用安全检查、装修动火安全管理及对占用公共通道等隐患进行整改。   6、制定小区消防安全灭火预案,报当地公安消防管理部门备案。 每半年组织一次消防安全灭火预案的演练,并做好演练记录和总结。   7、长期坚持不懈,组织秩序维护部队员,做好出租房尤其是房中房、堆货仓库房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发现问题,立即要求整改及汇报。   三、做好海桐小区的交通管理,为业户提供安全有序的车辆停放服务   1、根据小区的实际情况,合理的划分车辆停放区域,逐步完善停车场指示标识,主要包括出入口标识、停车位标识、方向指示、严禁烟火标识、消防疏散指示及楼梯电梯通道指示,设备机房指示等。   2、健全车辆管理队伍,有针对性的开展停车场管理培训,重点是车辆出入管理、停放管理、交通疏导等方面的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   3、对地下停车库各类设施设备系统如消防系统、供电照明系统、监控系统及停车场系统进行检查和维护,建立设备档案及巡查记录。   4、修复停车场智能收费管理系统,制定收费程序和管理职责等制度,   指导秩序维护员按规定对进出海桐小区的车辆进行收费。   5、定期对停车场的车辆停放情况进行检查,特别注意车辆停放应符合消防管理要求,严禁占用消防通道,以免影响消防疏散和抢救。   6、制定停车场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主要包括交通堵塞与停车场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消防安全灭火预案等,并落实贯彻实施。   四、加强秩序维护部员工日常管理与培训,培养有战斗力的队伍   1、加强员工思想政治教育,让员工认清就业形式,珍惜工作机会,端正工作态度,积极做好本职工作,预防员工出现违法乱纪的事件。   2、鼓励员工积极学习,追求进步,对于工作积极,有一定管理能力,具备管理人员基本素质的队员,加强关注,引导其向更高层次发展。   3、关心员工的日常生活,帮助员工解决实际问题,提高员工对职业、公司集体的认同感,并适当组织一些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丰富队员文化生活,活跃队员身心,凝聚人心,提高员工的团队意识。   4、严格落实公司 规章制度 ,对于新入职队员,加强二级培训,使秩序维护部员工尽快适应公司的管理;注重员工在岗状态的监督,通过秩序维护班长切实落实日常工作管理,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性。   5、加强员工业务培训,培训内容包括:队列训练、体能训练、消防培训、礼节礼貌、车辆管理、物品管理、法律法规等方面,注重培训形式的多样化,采用集中讲授和岗位指导相结合,理论教学与实际操作相结合,使员工熟练掌握业务技能,适应小区安全管理工作的需要。    物业秩序维护部工作计划   一、做好秩序维护部人员稳定工作,控制人员流失   3、关心队员业余生活,引导队员参与健康有益的业余活动,如读书、体育运动等;部门在人力、财力能安排的前提下,适当组织一些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丰富队员文化生活,活跃队员身心。   二、加强队员日常管理与培训,努力提高秩序维护部队员思想素质和业务技能   3、注重队员思想政治教育,加强法律法规的培训,积极培训队员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刑法》等。引导队员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政治觉悟。   三、注重安防设施设备维护,确保监控、消防设施完好   四、规范进出人员管理,确保人员管理上不出现漏洞   五、加强车辆安全管理,维护管区内正常交通秩序,保障车辆安全   六、做好物品进出管理工作,控制物品流失   七、加强大厦消防安全管理,杜绝发生火险隐患 1、加强秩序维护部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提高秩序维护部队员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业务技能,建立义务消防队伍:由主管为消防安全管理人,管理处全体人员都是义务消防员。小   区内各租户领导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做好各自所属范围的消防安全工作。 3、编制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根秩序维护部据小区防火需要和防火安全形势,编制《消防应急预案》,秩序维护部人员和参与消防演练人员必须熟悉《消防应急预案》的内容。根据消防应急预案进行定期的消防实际演练。使所有员工除掌握工作环境和岗位的消防安全知识外,还要了解一定公共聚集场所的消防防范知识。   八、加强地面及楼层日常巡视,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问题   九、注重个性化、特色化服务,体现秩序维护部形象   十、 注重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协助其他部门做好各项管理服务工作   2、 配合租赁公司陪同客户参观房型、做好小区参观的引导工作;   十二、 在实践中进一步验证和完善部门各项规章制度,积极提出管理建议

物业片区管理员如何发挥作用

  xx物业是我第一份正式工作,不知觉已伴随了我三个春夏秋冬。当年的懵懂仍历历在目,感谢领导的悉心培养,同事的关怀互助,现在的我成长了,工作能力提升了,下面对2010的个人工作进行总结:  一、基础服务:  1、配合春节在园区的值班工作,值班的13天中,让我进一步感受了青竹园这个大家庭的温暖。看不到大家丝毫怨言,只有脸上温暖的笑容。值班期间,园区揽秀苑组团门岗前方及南北主干道爆水管,按经理指示及停水预案对各部门作出协调工作,对业主做好解释工作及维修情况汇报工作,最长历时11小时最终保证了入住业主的生活用水,无业主投诉。  2、配合公司对8S管理活动的全面推进,并对接相关标识的制作,及其他横幅、水牌、上墙文件等标牌的制作。  3、起草园区各项对外书面函件的制作,含工作联系单、整改通知单,装修施工整改工作联系函,与青竹湖镇高尔夫球会对接的函件等。  4、资料管理:严格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尤其是业主档案做到目录清晰,检索方便,各业主资料做到一户一档,同时确保了资料的保密性,严格执行借查等规章制度。  5、配合园区于11月1日实行的访客证制度,对所有临时出入人员(业主的亲友、施工整改、装修人员等)经电话联系确认身份后再通知门岗放行,以确保业主的居住安全。  二、园区生活服务:  1、配合园区生活服务体系工作的开展,制作各项温馨提示张贴,及经片区管家发送于各入住业主手中。  2、负责各类节庆、园区活动致业主的短信发送。  3、配合园区生活服务体系健康服务的开展,对来访业主主动提供血压测量服务;发送体检卡至来访的业主,并及时更新相关统计。  4、对2010年1月至8月的园区生活服务开展情况进行了统计,在学习单项服务跟进表及月统计表的过程中,极大地提升了我的工作技能与服务理念。  展望明年,迎接我们的是机遇和挑战,深知自己还有太多不足之处,计划在2011年做出如下提升自我的事项:  1、在2010年初,因公司的肯定我晋升为部门领班,责任与义务随之而至,但在团队凝聚力建设、管理艺术方面都需提升,在来年会做好部门内部及与其他各部门的沟通工作,使工作团队保持严肃又活泼的健康氛围,学会将督导工作做得更好,保证部门服务品质,发挥员工的集体作用,进一步提升服务品质。  2、及时跟进维修工作的及时率和完成率,以便及时为业主排忧解难。  3、多到现场了解实际情况,可以更透彻地了解相关的物业专业名词,更能寻找处理问题的最佳方法或途径。  4、对存在的问题和教训及时进行总结,编制成案例,以便相互交流、借鉴、学习。  5、努力提高自己的技能与管理水平,把工作做得更好。  6、除学习本部门涉及的相关范畴,更要学习其他各部门的各项流程,给以后对全局的把控能力做好扎实的基础。  7、加强组织协调及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我们的工作就是由各种小事情串联起来的,但要做好这些小事情却一点也不容易,在xx工作的日子里,深感xx能挖掘我最大的潜能,领导和同事都是我的良师益友,我会找准自己的发展方向,保持这份工作热情勇往直前!

物业秩序员岗位职责是什么?

物业秩序员岗位职责是负责物业项目的秩序维护工作。在秩序维护班长的领导下,负责售楼处与会所出入口安全保卫维持周边道路的通畅和值勤区域内秩序的工作,为客户提供问讯引路等服务保障物业安全。物业秩序员岗位职责特点树立良好的服务意识待客有礼有节谈吐得当,处理问题机智果断进退有度,以军姿姿势站立,交接班时以列队进行,无人无车时保持军姿站立展示物业秩序维护员良好形象,车辆进入停车场时,形象岗队员负责敬礼后,并以车辆指挥手势示意允许其进入停车场,然后恢复以军姿姿势站立。业户进入时主动上前礼貌核实是客户指引方向如需帮助,主动提供能力范围内帮助,熟记业主或客户车号疏导人员车辆,保障通道顺畅有序,注意出入口周围动态劝阻任何车辆在区域内乱停乱放,了解和熟悉售楼处各楼层单元和通道方位,熟悉经常进出人员的情况。

物业公司保安主管岗位职责

物业公司保安主管需要带领和督导下属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园区商户的人身安全及财产安全;负责制定、健全公司的安全保卫制度,部署保安的 工作计划 安排和检查落实情况;以下是我精心收集整理的物业公司保安主管工作职责,下面我就和大家分享,来欣赏一下吧。 物业公司保安主管工作职责1 1. 协助物业经理根据项目情况和物业 服务合同 组织各类资源,开展与保安服务相关的管理工作。 2. 负责制定项目的保安工作计划,岗位设定。建立辖区内秩序维护、安全巡查,编制巡逻路线和标准及检查 方法 。 3. 负责辖区内人员、车辆进出,客户二次装修的管理和安全防范工作。对辖区内车辆行驶和停泊秩序维护、停车场进行管理(包括非机动车)。 4. 审核外包单位的工作计划、负责日常工作安排,监督和检查外包单位的工作质量、进行考评。 5. 负责秩序维护员和消防监控日常工作的监督检查、包括夜间的查岗。 6. 协助物业经理完成项目内各类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理工作。定期进行消防设施日常巡检、消防演练及其他紧急预案演练。 7. 进行秩序维护员和消防监控员的上岗培训、作业标准培训、工作奖惩考核。并对员工的考勤、排班、加值班安排,向项目内勤汇总统计。 8. 负责对本部门涉及的保安类服务项目进行审核、招投标工作,完成合同的签订。 9. 对本部门涉及的保安类合同跟进执行,并配合客服部进行梳理统计。负责各类保安服务档案资料的整理和查阅。 10. 负责本部门的工器具、物料等的采购计划、进行合理使用和管理,并配合内勤进行盘点。 11. 负责项目参观接待、重要活动的接待保障服务。 12. 对本部门涉及的重要环境因素、危险源实施控制,预防减少出现紧急情况的环境影响和职业健康安全危害。 13. 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物业公司保安主管工作职责2 1、准确传达服务中心的工作安排,制定本部门工作计划,并负责检查落实; 2、拟定秩序维护员培训计划,并具体组织实施; 3、定期检查物业消防器材及设施,按期组织员工更换灭火器材,保证消防器材的安全可靠; 4、制定消防演练方案并组织实施等。 物业公司保安主管工作职责3 1、 负责物业公司在管项目的消防安全日常统筹管理,对存在消防火灾隐患及时提出改进意见或建议; 2、 按照消防管理要求建立各项目消防管理档案及岗位消防安全检查操作制度。 3、 完善消防火灾处置预案并指导各项目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指导全员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常识培训 教育 ,提升全员消防安全意识。 4、 密切关注并了解掌握行业消防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完善消防安全管理漏洞。 5、 协助做好新接项目消防系统的承接查验及隐患整改工作,确保消防设备处于有效运行状态。 6、 熟练掌握消防设施设备使用及日常检查维护方法,并能对消防设施存在简单故障进行处理。 物业公司保安主管工作职责4 1、负责物业的治安消防服务工作,确保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良好、业主人身、财产和物业的安全。 2、熟悉国家有关治安和消防管理的政策和法规,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素质。落实公司对治安服务与安全工作的各项要求,对工作的开展、实施提出意见和 措施 ,对工作的绩效进行检查考核,做好讲评。 3、对治安消防员的工作进行检查和督导,对服务中的不合格或者潜在问题提出纠正预防措施,负责处理治安消防服务方面的投诉。 4、负责对物业安全工作开展检查(以“五防”防火、防盗、防爆炸、防破坏、防自然灾害为重点),对发现安全隐患和事故苗头采取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 5、负责落实对监控设施、消防设施和器材的完好性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制定申请 修理 、更换或添置计划。 6、全面做好安全基础管理工作(安全重点部位管理、明火管理、危险品管理、人员疏散通道管理、安全标识管理、钥匙管理、外来 人员管理、车辆出入管理、物品进出管理、装修施工安全管理等),并负责检查、落实。 7、组织治安消防员的业务知识学习培训,负责治安消防操作培训和实战演练。 8、加强与地区消防部门、公安警署和街道消防治安管理部门的联系,保持良好关系,取得地区安全主管部门的指导和支持。 9、负责对下属员工的工作考核,搞好班组间团结与协作。 物业公司保安主管工作职责5 1、全面负责区域内消防、安保工作;对消防设施、监控设施定期维护; 2、建立完善的安保制度,严格执行,确保正常安全的办公秩序; 3、负责对安全员岗位的考评工作,每月定期向项目经理汇报; 4、负责组织安全员学习业务知识,及时贯彻落实项目的各项指示精神,认真研究落实各项工作要求,带领下属积极做好项目的安全防范工作; 5、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物业公司保安主管工作职责6 1. 负责保安部的日常运作和管理; 2. 检查外包保安公司的工作质量; 3. 负责与外包保安公司的沟通、协调; 4. 维护与业主/租户的良好关系; 5.负责岗亭收费员的日常管理及工作安排; 6.负责外包绿化养护公司的工作质量; 7. 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物业公司保安主管工作职责7 1、负责项目整体治安、消防安全及停车场管理工作,保安项目安全质量,消除安全隐患; 2、有吃苦耐劳的精神和高度的责任感,严格履行 岗位职责 ,善于发现各类问题,具备一定的管理 经验 和处理突发事件能力; 3、按规定着装和佩带装备,训练有素,文明值勤,不得与采购人员以及外来人员发生矛盾和冲突; 4、确保大楼内外安全稳定,无治安和刑事案件发生。 物业公司保安主管岗位职责相关 文章 : ★ 保安主管工作职责与任职要求 ★ 物业主管岗位的工作职责 ★ 物业保安主管职责 ★ 物业主管工作的岗位职责 ★ 物业主管岗位的基本职责 ★ 保安主管工作职责具体内容 ★ 保安主管工作职责描述 ★ 保安主管工作职责都有哪些 ★ 物业管理主管的岗位职责

物业公司都有哪些部门?

问题一:物业管理公司的主要部门有哪些啊? (一)总经理室 总经理室一般设总经理和若干副总经理及“三师“(总会计师、总经济师、总工程师等),部分企业还设有总经理助理,他们共同构成企业的决策层,对企业的重大问题作出决策。 (二)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部的主要职责包括:制订企业各项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编制人力资源发展和培训计划,优化人力资源结构和人力资源配置,设计实施薪酬管理方案,完成人员招募、任免、调配、考核、奖惩、培训、解聘、辞退等工作。 (三)行政管理部 行政管理部的主要职责包括;编制实施行政管理、企业文化建设、品牌管理和信息化建设的规划和预算,建立相关规章制度、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完成企业日常行政管理、企业文化和社区文化建设、品牌策划、后勤保障、内部信息管理、信息化建设、对外事务的联络等工作。 (四)财务部 财务部的主要职责包括:坚持原则,遵守财经纪律,执行财务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做好财务核算、成本控制、预算和决算管理、财务分析和财务管理等工作;督促检查各项目的财务收支情况,监督资金和资产的安全运作,增收节支;定期向总经理室汇报财务收支情况。 (五)品质管理部 品质管理部的主要职责包括: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运行和维护,各物业项目服务品质监督,客户满意度评价及监督,管理评审,协助新物业项目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外部质量审核的协调,内部服务品质审核的组织协调,客户服务监督管理,客户关系管理,客户投诉处理,客户满意度评价等。 (六)市场拓展部 市场拓展部的主要职责包订:物业管理市场调查研究,物业管理市场拓展,物业项目可行性研究分析,制作标书,投标管理,新接管物业项目前期介入管理的组织和协调,顾问项目管理与协调等。 (七)经营管理部 经营管理部的主要职责包括:制订和分解企业经营计划和经营目标,制订物业项目考核体系、考核指标和标准,组织对各物业项目进行目标考核等。 (八)工程管理部 工程管理部的主要职责包括:工程维修和运行保障,合格工程维修分包商评审,各项维修保养工程和工程改造项目投标、预算及审价、合同评审工作,为各物业项目提供工程技术支持、工程设备运行和维修评审,支持新项目做好新接管物业的移交、验收和工程管理,负责或参与有关工程设备管理文件的编制等。 (九)安全管理部 安全管理部的主要职责包括:各物业项目安全管理监督控制、安全管理指导的统筹安排、安全检查的统筹安排、安全管理评审、新项目安全管理支持和协助、负责或参与有关标书安全管理文件的编制等;具体负责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及工作计划的制订与实施,并监督、指导、协调和考核各项目的执行情况;完成安全巡查、安全投诉处理、定期消防安全检查等工作;协助项目对重大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的调查和处理。 (十)环境管理部 环境管理部的主要职责包括:负责清洁、绿化管理,保持环境卫生,实施企业对清洁和绿化分包方监管等;具体负责指导、监督各项目清洁绿化日常维护保养工作;负责对承包方的监督检查与考核;负责制订公共环境卫生防护的各类管理措施,组织编制并实施项目清洁绿化的大、中型维护保养计划。 问题二:物管公司有哪些部门 物业管理公司的机构设置从属于公司的性质,采用的管理模式、物业使用性质及企业经营理念、目标、功能等因素.此外,机构设置又与员工的数量与质量相关联,并与岗位配备形成适当比例.同时,企业经营规模、管理手段、技术含量等也影响到机构的设置. 目前通行的物业管理公司机构设置主要有: 1.经理室 是物业管理公司的领导和决策机构,一般设经理一名,副经理若干名.经理对公司运作全面负责,是公司一切重大问题的决策者,负责布置和协调各副经理的工作.副经理是经理的助手,在经理的领导下全面处理分管工作.重大问题报请经理处理,及时汇报分管工作,提出重大问题的处理意见,完成经理交办的各项工作. 2.办公室 办公室是公司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人事劳资、文书处理、生活福利、公关接待、内务管理等. 3.财务部 财务部在公司经理领导下,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负责制定财务收支计划、会计出纳、经济核算、作好会计报表,并对各项经费的使用实施核查和监督,并根据企业需要搞清资金运用. 4.业务部物业管理公司业务部门的设置一般根据公司规模大小,物业种类的不同.配套设施的多少,以及提供服务的种类而设置的.为便于管理可以先设业务部再分设各个职能部门,也可以单列各个职能部门. 业务部主要负责公司的总体运作,协调下列各职能部门的各项工作.下面一般可设: 1.房屋管理维修部负责产业管理与房屋维修包括:租赁管理和委托管理,房产的接管、撤管和调配换,房产档案管理,房屋的修缮计划,日常养护和小修服务. 2.经营开发部 开拓经营项目,通过竞争去接收新产业,制定物业管理公司的经营计划. 3.保安部 负责管辖区内的治安保卫、交通安全和消防管理,参与社会联防,维护管理区内的人身和财务安全,保证正常的工作、生活和交通秩序. 4.环境管理部 负责管辖区内的清洁卫生、绿化养护和环境营造,组织清洁工和绿丹工实施与物业管理相配套的专业操作,包括:楼宇清洗,过道、门厅、街坊、道路的日常清洁打扫和保洁,除害灭病、杀虫、喷洒药水和绿化、草坪、花草的养护. 5.设备工程部 设备工程部是物业管理公司的一个重要的技术部门,负责住宅区或高层楼房的各类设备的管理、维修和养护,对业主入住后进行装修和改造.设备工程部要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的政策、法规对各项有关工程和设备的质量等进行监督和检查,对管理部门提出的各项修缮计划和经费进行审核,并积极开拓、承接各项力所能及的工程项目. 各种部门的设置主要根据管理的方便及对企业发展有利两个因素确定,在提法上也有很多种,在此不一一列述. 问题三:物业管理公司的主要部门有哪些啊? 主要有保安部;负责监控,出入口。清洁部;负责清洁,绿化。 工程部;负责水电设施。 问题四:物业管理公司里都有哪些部门?有什么职位? 保洁,绿化,安保,机电,财务。 品质部是有些小物业没有的。 问题五:物业都有哪些部门 一般来说,物业公司是分级管理,总公司不涉及具体物业管理的实际业务,主要以行政管理为主,公司所辖各个管理处(物业中心、分公司)负责对项目实施具体的物业管理工作。 总公司各级部门 1、总经理办公室 顾名思义,各位物业老总副总的办公室 2、行政部(行政办公室) 负责公司各项行政事务、管理公司公章和各个证照,负责公司和 *** 各级部门的事务往来,公司收发文件的管理部门,负责颁布公司各项政令、规章制度等等。负责以公司名义签署各类合同。 3、人力资源部(人事办公室) 负责公司人力资源工作,负责招聘、解聘员工,定期进行员工培训,管理员工档案,对员工进行考核、晋升、调级,负责制定员工薪酬制度等等。 4、财务部(会计办公室) 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发放员工工资。审核各类预算、决算报告等。 5、技术部(总工程师办公室) 负责工程技术难题公关、对各个物业管理处进行工程技术支持,对工程技术人员做专业培训和考核。配合物业开发部门做项目前期接管验收。 6、开发部(项目开发办公室) 负责对外投标,接管新物业项目,筹建新项目的前期物业管理部门,配合开发商做项目承接。 7、总务部(后勤采购办公室) 负责公司统购物资的购买,配合各个物业管理处建立项目后勤机构,承建物业管理处的食堂、宿舍及物业前期办公场所的装修等等;负责配发工作服、员工证及其他物品。 8、各级物业管理处(物业服务中心、分公司) 物业管理处机构设置 1、项目办公室 2、客户服务部(接待处、管家部) 处理日常客户、业主接待、报修、投诉、回访、收费等事宜,新项目初期负责办理业主的入住手续 3、收费处 负责收取业主各项费用,开具各类票据,临时保管收取的现金财物,定期上缴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和公司财务部门定期做财务对账。负责物业管理处自身的财务管理。 4、秩序维护部(安保部) 负责物业项目的秩序维护工作、消防工作,负责中控、消控的值班和管理。负责机动车、非机动车的停放管理,负责物业项目周边的安全巡视。 5、保洁绿化部 负责物业项目公共区域的卫生保洁工作、垃圾清运工作;负责物业项目的绿化管理、节假日装饰管理;负责物业项目化粪池清掏、排污等业务。 6、工程维修部 负责物业项目公共设备设施的维修养护,负责电梯的养护,负责物业设施的日常维保。如果电梯外包,则工程部负责和外包单位的联系。 7、后勤部 负责员工住宿、餐饮等工作 问题六:物业公司都有什么职位 秩序维护员、环境保洁员、绿化养护工、以及这三个的领班,还有维修部,里面有维修工和维修领班,然后是接待员、成本员,大厦(小区)正副经理。然后物业公司里面有各个部门(财务部、工程部、业务部等等),部门里面有部门职员以及正副经理,然后是办公室里面有办公室正副主任,再上面是公司副经理、总经理,要是国企还会有书记。你想做那个你来挑。 问题七:物业管理公司都有与哪些部门打交道? 物业公司接管住宅项目后,实际上承担了 *** 一些职能,可以说小区就是一个小社会。 1、主管部门:市房管局、物业科。区房管局、区物业办。 2、公共秩序:公安分局、派出所(办理户口)、消防中队、消防科 3、综合治理:区 *** 、办事处、社区,包含计划生育、人口普查、环境调查等等,凡是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他们都会找到物业公司来做。 4、 *** 相关部门包括社会其它部门:工商局、税务局、自来水公司、电力公司、煤气公司、热力公司、环卫局、市政公司等 问题八:物业管理公司有什么职位?具体职责是什么? 物业管理公司各工作服务岗位职责说明书如下: 一、物业经理岗位职责 1.全面负责对所管辖的物业实施一体化综合管理,贯彻执行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及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完成与公司签订的年度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 2.制订管理处年度、月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业务上接受总公司和上级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3.负责检查、监督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 4.合理调配人员,协调各岗位的分工协作,责任到人,同时关心员工生活,确保管理处员工有良好精神面貌和积极的工作态度。 5.负责所管辖物业的装修审批,协调违章和投诉的处理工作,落实安全、防火工作。 6.协调本部门与供水、供电、工商等和物业管理有关部门的关系,便于开展各项工作。 7.认真完成管理处其他工作职责内容和公司安排或委托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物业经理助理岗位职责 1.协调经理完成本管理处的各项工作。 2.认真完成所分管的各项工作。 3.当经理不在时,代理经理进行工作。 4.有权向经理提出建议对下属人员进行奖惩。 5.遵照劳动部门人事有关规定,在公司编制计划,按程序办理管理处招、调员工的事务工作,对部门中的私招滥雇行为进行处理。 6.有权处理顾客对其分管工作范围内的投诉。 7.有权处理分管工作范围内的突发事件。 8.有权自行安排下属工作人员的各项工作。 三、物业管理部经理岗位职责 1.以身作则,调动员工积极性,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工作。 2.检查、监督大厦红线范围内的道路,绿化等公共区域地面清洁。 3.热情接待业户,及时处理顾客对服务的投诉,并做好记录。 4.定期对本部门员工进行培训和考核工作,不断提高员工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5.协调本部门与各部门的关系,合理调配人力和物力资源。 6.负责清洁用品采购计划的编制和进货物品的验证工作,并控制其合理的使用,协助仓库管理员合理贮存和使用保管。 7.负责业户的租金及物业管理费用的催收工作。 8.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任务。 四、物业管理文员岗位职责 1.向部门经理负责,主持办公室全面工作,严格执行经理各项指令,有权询问、检查、督促各部门工作执行情况。 2.负责安排公司各类文稿的草拟,审核工作,有权检查、督促岗位责任制在操作层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落实奖惩制度。 3.加强与各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对工作中的具体问题不扯皮推诿,有权协调各部门工作运作和人际关系。 4.加强业务学习,提高能力,促使各部门工作实施标准化、科学化、现代化,有权向公司领导提出创新改革的意见和建议。 5.恪守保密原则,督促有关部门及办公室工作人员加强文件管理,严格会议制度,增强保密观念,凡属公司尚未正公式布的决定、决议、指导等,无权传播。 6.从节约出发,审批各部门办公用品的购置。 五、物业管理员岗位职责 1.在物业管理部经理领导下,具体行使管理、监督、协调服务的职能。 2.负责管理大厦清洁、绿化、治安、维修、接待、回访等项服务工作。 3.全面掌握大厦物业公共设施、设备的使用过程。 4.协调经理送发物业管理方面的文件。 5.参加经理主持的部门例会,总结当月工作,制订下月计划。 6.负责发现运作中不合格的服务项目,进行跟踪、验证,处理业户(业户)投诉。 7.收集有价值的物业信息,为推动公司物业管理工作的发展出谋划策。 8.完成经理交办的各项任务。 六、物业商务管理员岗位职责 找房地产资料 到中国地产商 ......>> 问题九:物业管理公司的主要部门有哪些啊? 总经理室:总经理室是物业管理公司的决策机构。总经理对公司全面负责,布置和协调各副总经理与各部门的工作,对重大问题做出决策。副总经理是总经理的助手,在总经理领导下处理分管工作,完成总经理和经理办公会议交给的各项任务。办公室:办公室是总经理领导下的综合办事机构,也是综合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公司内部日常行政事务,包括拟写文书,组织会议,管理人事,后勤,档案,培训员工以及接待来访客各项工作。财务部:财务部在公司经理领导下,参与企业经营管理,搞好财务核算。财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政策、法规和企业的规章制度,监督企业资金和资产的安全有效运转,负责管理服务费的收缴,做好报表、纳税工作,要经常向总经理报告公司财务情况。管理部:管理部应按照公司的计划和安排,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绿化、保安、消防、车辆管理等工作。服务部:服务部应依法建立各类服务网点,开展代办业务,监督、检查服务网点的服务态度和遵纪守法情况,最大限度地为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各类用户提供优良的服务。工程部:工程部是负责物业维修及设备运行的技术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能是实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房屋修缮及其配套设备的维护,组织管理人员维护、管理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及各种配套设备。监察部:监察部的主要职能是检查、督促物业管理公司各部门遵纪守法情况,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处理业主、使用人和内部职工对各部门的投诉。产业部:在总经理领导下,做好物业的产籍管理、保管图纸、资料,及时为各部门提供相关物业资料。租赁部:租赁部的职责是扩大租赁业务,提高物业的出租率,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问题十:物业管理公司的主要部门有哪些 主要有保安部;负责监控,出入口。 清洁部;负责清洁,绿化。 工程部;负责水电设施。

物业管理的职位有哪些?

项目经理工资有多少。奖励有多少。

物业公司必须有保安吗?有相关的法律,法规?

严格意义上来讲,物业公司的安保工作人员不能称为保安。保安现在特指安保公司派出执行安保工作的人员。物业雇佣的员工,应该称为“秩序维护员”,其承担的是物业项目的秩序维护、消防救险、车辆进出和停放管理、物业区域安全巡视等【秩序维护工作】。物业公司依据的是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 的环境卫生和 相关秩序 的活动。法律规定,物业公司有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秩序工作的义务。既然要维护秩序,就必须有相关工作岗位、工作人员。

保安是归物业管理吗

保安公司的保安是企业,不归物业公司管理。如果物业公司下面有保安,这种保安就会有物业公司管理的。

如何做好物业合格的保安员工作

遵守岗位纪律

物业安管员需要做些什么?

每个地区的叫法不一样,天津叫秩序维护员

物业公司聘请秩序员合法吗

合法。根据查询华律网得知,物业公司聘请秩序员合法。秩序员全称叫做秩序维护员,按有关规定、行业规范或管理企业规章制度,实施维护管理区域公共秩序的工作人员。

物业公司的秩序维护员与保安有什么区别?

内容如下:现在小区的秩序维护员就是我们以前称呼的保安。当下社会保安无处不在,商场有保安,学校有保安,公企单位有保安,只要是有人流集中的地方就一定会有保安。他们有的是向导,有的是地标,更有的是守护神。而秩序维护员与保安却有着本质的区别,为了理清治安责任,避免与业主发生不必要的矛盾,物业管理区域内保安早已更名为秩序维护员“秩序维护员”,仅从字面上就清楚的体现了这一岗位的属性。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管理企业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秩序维护员是负责维护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做好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等防范工作。物业服务内容:1、常规性的公共服务①房屋建筑主体的管理及住宅装修的日常监督。②房屋设备、设施的管理。③环境卫生的管理。④绿化管理。⑤配合公安和消防部门做好住宅区内公共秩序维护和安全防范工作。⑥车辆道路管理。⑦公众代办性质的服务。2、针对性的专项服务①日常生活类。②商业服务类。③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类。④金融服务类。⑤经纪代理中介服务。⑥社会福利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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