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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有哪些?

实验室规章制度1.为确保检验工作的公正与客观,检验人员必须要有高度的责任感、严谨的科学态度和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要做到细心、耐心和专心;还要具有熟练,正确的操作技能及良好的科学作风、清洁的卫生习惯。2.检验操作时,必须严格执行法定标准、企业标准,并严格按标准操作程序进行操作。其质量不符合规定标准的均不得岀厂、不得销售、不得使用。3.实验室应保持安静、整洁、和谐、规范、科学的工作环境。4.对一些关键的计量标准容具(如天平、量瓶、移液管、滴定管等)及其他分析仪器,必须经校验后,方可使用。5.检验使用后的器具,应按规定及时清洗。检验用剩的试剂,不得倒回原瓶,以免污染,而影响检验数据。6.在使用和操作各种仪器前,必须理解和熟悉各种仪器原理及使用操作程序,并对仪器进行必要的检查,使用完毕后应做好对仪器的清洗,必须保持仪器的完好,并认真做好仪器使用记录。7.为保证检验数据的可靠,准确,仪器应定期进行校验(一般仪器均规定为每年一次),并做好校验台账。仪器维修后,应使系统适用性符合规定或经校验后方可进行测定。8.易燃、易爆、腐蚀、剧毒、贵重药品等试剂,必须严格管理。个别毒品试剂,贵重物品必须按专人、专柜、双人双锁管理。9.凡使用有毒、挥发性试剂时,必须在通风橱内进行操作。使用易燃、易爆的试剂时,必须严加小心。对检验用过的一般废溶剂应倒入废液桶内,对一些特殊的废溶剂,如酸、碱、氧化剂等,应作酸碱和氧化还原处理后,再倒入废液桶内。10.检验完毕及时清理现场,保持整洁。检验数据应如实地直接填写在原始记录中,不得记在其他地方。检验原始记录必须按规定记录,字迹清晰,计算正确。11.对调换岗位的检验人员和新进的检验人员,必须进行新岗位培训和实习。新岗位培训和实习期为1-6个月左右(根据岗位的难易程度而定),并有专人带教。培训和实习期满,经操作考核后,方可正式独立上岗操作。12.各实验室要定期清扫,保持实验室地面与台面的清洁整齐。13.检测人员应自觉遵守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上班时间专心工作,不串岗,不闲谈,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有事先请假,并保证做好工作交接。14.实验仪器、玻璃器皿、试剂瓶应摆放整齐,实验地面、台面和墙壁要保持清洁干燥,仪器表面光洁。一切用品及工具用后应归还原处。15.上班时间,必须穿戴工作服、工作鞋。工作服应常换洗。16.熟悉并遵循实验室安全操作制度。使用刺激性或毒性试药时,应在通风室内操作,使用剧毒药时,要严格按管理制度执行。废物、废液及时清理,用过的滤器洗净晾干。17.对易燃、易爆、剧毒及腐蚀性化学试剂以及贵重仪器设备、用具要有专人保管,责任到人。18.实验室内严禁吸烟、饮食。不能用实验器皿盛装食物。19.按要求填写实验记录及报告单,并及时归档,妥善保存。20.每日下班时,应切断室内电源,关闭水、气阀门和门窗后方可离开。21.加强实验室安全工作,未经许可,外单位人员、闲杂人员不得随便进入实验室,联系工作请直接找相关办公室人员,加强安全卫生监督,避免事故发生。

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是什么?

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一、实验室是教学、科研的重要场所。进入实验室的所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二、实验室必须保持整洁和肃静。不准吸烟、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扔纸屑杂物,不准大声喧闹。三、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器材,应由专人保管,登记建帐、卡,实行管理责任制,做到账、物相符。不准存放任何与实验无关的物资,更不能存放个人物品。四、实验室仪器设备要按实验课要求合理配备,严格的操作规程,严禁拆卸改装,存放符合放置要求,注意防尘、防潮、防震、防冻,保持整洁和完好可用状态。五、实验室工作人员,要落实岗位责任制,对仪器设备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出现故障及时修复,确保仪器设备处于正常状态。六、实验室仪器设备一般不得外借,需要出借按《实验设备管理实施细则》执行。实验结束后:1、须由指导教师检查仪器设备有无损坏等有关情况,经教师签字后,方可清理桌面,整理仪器。大型精密贵重仪器,应认真如实填写使用记录。2、实验室要设立安全员,负责检查安全工作。下班时最后离开实验室者,必须关好门窗,切断水源、煤气和电源。采取严格安全措施,切实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爆等,以确保实验室安全。3、外来实验室工作或参观人员,必须经实验室主任同意。校外单位或个人借用实验室仪器设备,必须经教务处批准,并收取一定的费用。4、实验室工作人员自觉遵守《实验室工作人员职责范围》,学生要自觉遵守《学生实验守则》以及有关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条文。5、对违反以上规定者,学校将按有关规章制度追究责任。

实验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有哪些?

实验室管理制度检验员岗位职责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仪器使用管理制度药品使用管理制度微生物检验操作规程实验室卫生制度化验员更衣室规章制度一、实验室工作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加强对所有参加实验的教师、学生的安全教育;各实验室都应根据各自工作特点,建立健全操作规程、防盗、防火、防事故管理细则等规章制度,制订出具体要求和措施,张贴悬挂在明显处,严格贯彻执行。二、每个实验室的实验员即为该实验室的安全责任人,其职责是:协助实验室主任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对不符合规定的操作或不利于安全的因素进行监督,有权停止有碍安全的操作,对违章人员进行教育批评。节假日和规定时间,要全面检查和落实实验室防火、防盗安全措施,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加以解决。三、各类实验仪器设备和防护装置必须保持完好状态,不准随意改动安全装置;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由专人操作和管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操作和拆卸。注意防水、防尘和防锈,保持通风良好。四、实验室的水、电设施必须按规定安装,禁止超负荷用电,不得乱拉、乱接临时线路,有接地

实验室各种管理规章制度应该放哪

实验室各种管理规章制度应集中挂在醒目的地方,在上墙或便于取阅的地方,在醒目的地方能够起到提醒人员阅读遵守。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挂于上墙为保证实验环境卫生,消防安全,劳动保障,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如下:一、保证实验室、办公室及其走廊、卫生间等公共场所的清洁和环境优美,公共场所由清洁工每天清扫后,将垃圾送到指定地点。二、实验室各房间实行卫生包干制,卫生包干负责人应定期对所包干房间进行一次全面清扫,全室定期进行统一大扫除。三、为保证实验室有一个良好的实验环境,每天开出实验时由任课老师负责督促上实验课学生清扫整理。每批实验的学生必须有专门的卫生安全协调员。(强调培养学生的安全与环境的意识)四、实验教学中心领导应经常监督检查实验工作人员和清洁工对所管办公室、实验室及相关范围进行清扫。五、实验室的安全工作由实验中心主任,实验室主任全面负责,另中心设一名安全员协助搞好安全,消防工作。六、实验室不准吸烟、不准乱丢废物。仪器设备安置合理,摆放整齐。七、人人应做到安全、合理使用仪器设施,使用完毕应关断电源。如发现问题,应采取相应措施,以防止事故发生。八、实验教师应在上课前巡查本室情况,有问题应及时处理解决。下班前应对本室的门、窗、水、电等进行检查,检查完毕后,方能离开实验室。实验教师上课前巡查本室情况九、实验教师及实验工作者必须切实做好实验前的劳动保障工作,同时必须在每次的实验前,向学生宣传和讲解有关安全和劳动保障的事项。十、实验中心每月第一星期的周二下午组织进行环境卫生,劳动保障,安全大检查,指出存在问题,登记检查情况,定期进行阶段讲评。检查情况列入学期考评指标。十一、以上各项由室主任不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出、改正。

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有哪些

你好,希望采纳,谢谢!  实 验 室 规 章 制 度  (一) 实验室规则  一、进入实验室的一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各实验室进行各类实验,必须根据教学、科研、生产计划任务书的要求,经实验室统一安排后方可进行。  三、—切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实验室和动用实验室仪器设备及工具。使用实验室认仪器设备时,须经实验室有关人员同意。并按规定办理借用手续。  四、使用实验仪器设备,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责任事故要赔偿。  五、实验期间,如设备或仪器发生故障或意外事故,应立即停机,并及时报告实验室有关人员或有关部门。以便采用必要的处理措施。  六、实验室内禁止随地吐痰,保持整洁美观。离室前,应打扫工作场地,交接仪器,经实验室人员同意后,才能离室。  七、院外单位到实验室做实验或联系设备及与实验室有关的工作时,须先到设备与实验管理处办理手续。  八、要严格遵守安全、防火、保密等项制度,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负责,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二) 学生实验守则  一、实验前必须认真预习实验指导书及有关理论,了解实验内容、目的、要求、方法和注意事项,做好有关准备。  二、做实验时必须严格遵守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服从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的指导,严肃认真,仔细观察和记录试验数据,实验后按时送交实验报告。  三、爱护仪器设备。实验中仪器设备若发生故障或出现异常时,应及时报告实验指导人员处理,不准擅自摆弄,未经许可不准动用与本实验无关的仪器设备及其它物品,不准将任何物品带出室外。  四、实验时必须注意安全,节约用水电、用电和器材。  五、进入实验室必须遵守规章制度,保持安静,不得高声喧哗和打闹,不准吸烟,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丢纸屑和杂物。  六、实验完毕应将仪器设备及其它物品整理就位。做好清洁工作,经实验指导人员检查许可后方可离开。  (三) 实验室安全规则  一、实验室必须确保人员、设备的安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  二、严格执行安全制度、防火制度,危险品的存放、领用、清毁制度,加强“三保”(保卫、保安、保密):做到“十防” (防火、防盗、防尘、防潮、防冻、防损、防爆、防震、防毒、防放射性污染)。  三、执行国家有关技安和工业卫生的规定,做好清洁卫生。重视“三废”处理,实验器材存放必须整齐牢固,讲究文明。  四、各种安全防范和劳动保护设施要准备齐全,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借口借用或挪用。  五、每个实验室要设置一名兼职安全技术员负责检查、监督各项安全制度的贯彻执行。学院主管部门,应经常检查实验室的安全工作,对违章操作,玩忽职守,忽视安全而造成失火、被盗、严重污染、中毒、人身重大损伤、精密、贵重仪器设备损坏严重等重大事故要严肃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四) 仪器设备丢失、损坏赔偿制度  一、设备丢失应在发现后一天之内向设备与实验管理处报告,填写报失单,说明情况。重大事故须由设备与实验管理处在24小时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在15天内将事故材料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二、设备事故损失价值=需用材料+修理总工时×工时单价  三、若设备本体无损,丢失损坏设备附件或零配件的,只按丢失或损坏部分折旧计算;若设备由于丢失或损坏部件造成质量下降或用途受限的,按其质量下降程度或用途受限程度计算损失价格:若设备由于丢失或损坏导致全部报废按设备原值扣除折旧计算,折旧年限为机械产品20年,电子产品10年。  四、凡属责任事故,当事人均应赔偿,赔偿比例如下:一般设备(单台在5万元以下者)按损失费10~15%进行赔偿,院管设备及关键重大设备(单台在5万元以上者)按损失费1~10%进行赔偿,丢失院定专控设备均按设备原值赔偿50~80%。  五、发现设备损坏或丢失,除赔偿外,还将根据事故大小、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公开检查,通报批评以及行政处理,对隐情不报的当事人、设备管理员或部门主要负责人,一经查出将加重处分并分别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五) 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一、仪器设备管理包括从计划论证、购置(自制)、安装调试、验收使用、维护保养、更新改造直至报废处理全过程,要求合理购置、充分使用、加强维护、科学管理。  二、购置计划内仪器设备必须填写《仪器设备清购单》,自制设备须填写设备任务书,并签定自制合同,经实验室(或教研室)、系主管和设备与实验管理处审批后方可进行。  三、设备管理员要及时办理登帐(卡)、消帐、变更、交接、验收、借还、报失、报损、报废、积压及事故处理等手续,按规定逐台或归类建立设备的技术资料档案。  四、除正常教学使用仪器外,必须先登记方能提取使用,外部门或个人借用仪器设备,必须按规定办理借用手续,按期归还。  五、实验室要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拆卸修理需经实验室主任同意,大型精密设备检修,须报学院主管部门批准。有关仪器设备要定期通电,有干燥、防潮措施,仪器设备要按类整齐摆放。  六、按学院规定及时填写设备运行、维修记录。  七、设备损坏、丢失等责任事故要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经济赔偿。  八、未尽事宜见《华东船油工业学院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六) 低值品和易耗品管理办法  —、管理原则、合理使用、减少浪费、保证教学、科研和生产工作的正常进行。  二、低值品系指凡不够固定资产标准(单台价值500元以下)又不属于材料范围内的工具、设备,如低值仪器仪表、工具量具、教学模型。易耗品系指—般用具,如玻璃器皿和独立使用的元件、接插件、配件等。  三、凡部门对领用的低值易耗品有特殊要求,而设备与实验管理处又不能满足时,经部门领导批准,可以办理自购手续。  四、领用办法:经领人填写有效领用单,经部门领导审批后,方可领用。对于领用耐用期超过一年。能独立使用的民用性低值品、包括各类电风扇、电热器、照相机、放大机、收录机、万用表、吸尘器、空气调节器、压力容器、计算器等在领用之列。必须办理与购置固定资产相同的购置审批手续。  五、自购报销办法:同自购的低值耐用物品。报销前必须到设备与实验管理处办理登帐手续,在加盖设备科公章后方可报销。  六、低值品帐册。每年进行一次清查,保证帐物相符。

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有哪些

我和同学偶尔会去的 k a u1d87 3 p u25fe c u1d87有些还是带字幕的 还不错的;;;;;;;;;你可以拥有爱,但不要执著,因为分离是必然的。傻孩子,可能他没那么喜欢你一万年的天高水长,春来秋去的生死相依懂得一切为爱而应该付出的所有。唯有懂得爱与愁,是永远把一个人放在心上都要无怨无憾,笑着祝福我以为

实验室各种管理规章制度应该怎样实行?

⑴ 建立严格的实验室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和要求,防止操作人员违规操作;⑵保持实验室环境整洁,注意操作细节,避免由于操作人员失误给实验室带来沾污。经常彻底地清洁实验室及其设备,严禁用扫帚扫地,尽量不用电风扇,避免扬尘和过分潮湿;⑶ 工作人员进入操作间应更换衣、帽和鞋,严禁将与实验无关的物品带入实验室,避免污染、影响实验操作;⑷ 相互产生交叉污染或干扰的项目必须分室进行;⑸应建立制度,是有控制要求的区域不准随意进入,无关人员不准随意进出实验室;⑹ 不同项目的台面和物品不准混用,必须在通风柜内进行的实验操作应严格遵守。

实验室各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应该

实验室管理制度检验员岗位职责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仪器使用管理制度药品使用管理制度微生物检验操作规程实验室卫生制度化验员更衣室规章制度一、实验室工作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加强对所有参加实验的教师、学生的安全教育;各实验室都应根据各自工作特点,建立健全操作规程、防盗、防火、防事故管理细则等规章制度,制订出具体要求和措施,张贴悬挂在明显处,严格贯彻执行。二、每个实验室的实验员即为该实验室的安全责任人,其职责是:协助实验室主任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对不符合规定的操作或不利于安全的因素进行监督,有权停止有碍安全的操作,对违章人员进行教育批评。节假日和规定时间,要全面检查和落实实验室防火、防盗安全措施,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加以解决。三、各类实验仪器设备和防护装置必须保持完好状态,不准随意改动安全装置;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由专人操作和管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操作和拆卸。注意防水、防尘和防锈,保持通风良好。四、实验室的水、电设施必须按规定安装,禁止超负荷用电,不得乱拉、乱接临时线路,有接地

实验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有哪些?

  实验室环境、安全、劳动保护管理规章制度  实验室是学校教学科研及学生实习的重要场所,实验室各类人员必须牢固树立“美化环境,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劳动保障”的思想,切实重视实验室的环境卫生,劳动保障,安全工作。实验室必须按“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要求,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和各种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加强安全管理。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按章操作,每次实验前必须向学生宣传讲解有关安全及劳动保障和操作事项。认真落实消防措施,切实保证安全通道的畅通无阻。实验完毕后负责人员应检查电器线路、通风设施,整理好设备,发现破损或故障须及时维修或报告,下班前必须切断所有电源,关好门窗。节假日前,实验室人员会同实验室主任检查实验室安全工作,关窗、封门,并做好记录。假期值班人员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处理和报告。每个实验工作者必须认真做好劳动保障工作(包括学生)。凡因保管不当、违章操作、工作失职导致发生火灾、事故、被盗而造成损失的,将追究主要安全责任人和当事人的责任,根据情节轻重,进行罚款、行政和刑事处分。  为保证实验环境卫生,消防安全,劳动保障,特制定规定如下:  一、保证实验室、办公室及其走廊、卫生间等公共场所的清洁和环境优美,公共场所由清洁工每天清扫后,将垃圾送到指定地点。  二、实验室各房间实行卫生包干制,卫生包干负责人应定期对所包干房间进行一次全面清扫,全室定期进行统一大扫除。  三、为保证实验室有一个良好的实验环境,每天开出实验时由任课老师负责督促上实验课学生清扫整理。每批实验的学生必须有专门的卫生安全协调员。(强调培养学生的安全与环境的意识)  四、实验教学中心领导应经常监督检查实验工作人员和清洁工对所管办公室、实验室及相关范围进行清扫。  五、实验室的安全工作由实验中心主任,实验室主任全面负责,另中心设一名安全员协助搞好安全,消防工作。  六、实验室不准吸烟、不准乱丢废物。仪器设备安置合理,摆放整齐。  七、人人应做到安全、合理使用仪器设施,使用完毕应关断电源。如发现问题,应采取相应措施,以防止事故发生。  八、实验教师应在上课前巡查本室情况,有问题应及时处理解决。下班前应对本室的门、窗、水、电等进行检查,检查完毕后,方能离开实验室。  九、实验教师及实验工作者必须切实做好实验前的劳动保障工作,同时必须在每次的实验前,向学生宣传和讲解有关安全和劳动保障的事项。  十、实验中心每月第一星期的周二下午组织进行环境卫生,劳动保障,安全大检查,指出存在问题,登记检查情况,定期进行阶段讲评。检查情况列入学期考评指标。  十一、以上各项由室主任不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出、改正。  采纳我把赞同1|

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有哪些

科瓦特实验室工程师们总结的经验得出一套严格了实验室管理制度:目 录1. 实验室管理制度2. 检验员岗位职责3.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4. 仪器使用管理制度5. 药品使用管理制度6. 微生物检验操作规程7. 实验室卫生制度8. 化验员更衣室规章制度检验员岗位职责1. 检验人员应系统掌握检验方法和检验所依据的标准,了解检验过程。2.做好检验的一切准备工作(包括仪器,设备,试剂,药品,标本等),并保证达到检验要求。3. 对所领用的精密贵重仪器要加强管理,经常检查,精密贵重仪器要记录档案,明确责任。要熟悉实验室有关仪器,设备的功能,特点和操作方法,要具备维护,保养的知识,并能进行简单维修,因违反操作规程而损坏仪器者,应酌情处理。4. 遵守实验室制度,按时上、下班,工作时要坚守岗位,配合主管加强对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5. 实验室人员要经常打扫和保持实验室的环境卫生,使用的仪器、药品要经常洗涤、擦拭,做到窗明几净,台面整洁,放置有序,标志分明,使用方便。6. 加强仪器设备和器材的管理,保证帐、卡、物相符,如有损坏、丢失,必须上报主管领导研究处理。对已超过规定使用年限、损坏严重无法修理的仪器、设备和失效药品,实验室统一上报,经批准后进行妥善处理,任何人不得擅自拆改拿用。7. 检验人员要本着节约精神,严格控制实验中各类药品的使用量,不得随意浪费,对损坏的仪器将按个酌情进行处理。8. 一般常用的仪器和药品的领用由检验人员填写领用单,上级主管签字后,在库房领取,精密贵重仪器领用须主管和总经理签字。任何人不得将实验室任何物品转送他人,公司其他部门借用仪器药品,须经主管同意后,并办理借用手续。外单位及个人借用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借用手续。9. 加强工作,确保人身安全,防止触电、中毒、爆炸等危险事故发生,下班时要认真检查各实验室门窗、水、电是否关好,发现有不安全因素要及时报告,对废液要倒在统一指定的地方,及时销毁处理。10. 完成上级主管交给的其他任务。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1. 所有药品、标样、溶液都应有标签,绝对不要在容器内装入与标签不相符的药品。2. 禁止使用实验室的器皿盛装食物,也不要用茶杯、食具盛装药品,更不要用烧杯等当茶具使用。3. 浓酸、烧碱具有强烈的腐蚀性,切勿溅到皮肤和衣服上,使用浓硝酸、盐酸、硫酸、高氯酸、氨水时,均应在通风厨或在通风情况下操作,如不小心溅到皮肤或眼内,应立即用水冲洗,然后用5%碳酸氢纳溶液(酸腐蚀时采用)或5%硼酸溶液(碱腐蚀时采用)冲洗,最后用水冲洗。4. 易燃溶剂加热时,必须在水浴或沙浴中进行,避免使用明火。切忌将热电炉放入实验柜中,以免发生火灾。5. 装过强腐蚀性、可燃性、有毒或易爆物品的器皿,应由操作者亲手洗净。空试剂瓶要统一处理,不可乱扔,以免发生意外事故。6. 移动、开启大瓶液体药品时,不能将瓶直接放在水泥地板上,最好用橡皮布或草垫垫好,若为石膏包封的可用水泡软后开启,严禁用锤砸、打,以防破裂。7. 取下正在沸腾的溶液时,应用瓶夹先轻摇动以后取下,以免溅出伤人。8. 将玻璃棒、玻璃管、温度计等插入或拔出胶塞、胶布时应垫有棉布,两手都要靠近塞子或用甘油、甚至水,都可以将玻璃导管很容易插入或拔出塞孔中,切不可强行插入或拔出,以免折断刺伤人。9. 开启高压气瓶时应缓慢,并不得将出口对人。10. 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实验,要严禁烟火,不准吸烟或动用明火,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必须符合安全存放要求。使用酒精喷灯时,应先将气孔调小,再点燃。酒精不能加的太多,用后应及时熄灭酒精灯。11. 严禁用湿手去开启电闸和电器开关,凡漏电仪器不要使用,以免触电。12. 消防器材要放在明显位置,严禁将消防器材移作别用。13. 发生事故,必须按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重大事故要立即抢救,保护好现场。14. 保持实验室环境整洁,走道畅通,设备器材摆放整齐。实验室用的所有仪器,都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仪器使用完毕后拔出插头,将仪器各部旋钮恢复到原位。15. 下班时,整理好器材、工具和各种资料,切断电源,关好门窗和水龙头。实验室管理制度1. 实验人员应严格掌握,认真执行本室相关安全制度、仪器管理、药品管理、玻璃器皿管理制度等相关要求。2. 进入实验室必须穿工作服,进入无菌室换无菌衣、帽、鞋、戴好口罩,非实验室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3. 实验室内要经常保持清洁卫生,每天上下班应进行清扫整理,桌柜等表面应每天用消毒液擦拭,保持无尘,杜绝污染。4. 实验室应井然有序,物品摆放整齐、合理,并有固定位置。禁止在实验室吸烟、进餐、会客、喧哗,或作为学习娱乐场所,不得存放实验室外个人用品、仪器等。严禁在冰箱、温箱、烘箱、微波炉内存放和加工私人食品。5. 随时保持实验室卫生,不得乱扔纸屑等杂物,测试用过的废弃物要倒在固定的箱桶内,并及时处理。6. 试剂应定期检查并有明晰标签,仪器定期检查、保养、检修。各种器材应建立请领消耗记录,贵重仪器填写使用记录,破损遗失应填写报告,药品、器材等不经批准不得擅自外借或转让,更不得私自拿出。7. 进行高压、干烤、消毒等工作时,工作人员不得擅离现场,认真观察温度、时间、压力等。8. 严禁用口直接吸取药品和菌液,按无菌操作时,如发生菌液等溅出时, 应立即用有效消毒剂进行彻底消毒,安全处理后方可离开现场。9. 实验完毕,即时清理现场和实验用具,对于有毒、有害、易燃、腐蚀的物品和废弃物应按有关要求执行,两手用清水肥皂洗净,必要时用消毒液泡手,然后用水冲洗,工作服应经常清洗,保持整洁,必要时高压消毒。10. 离开实验室前,尤其节假日应认真检查水、电、气、汽和正在使用的仪器设备,关好门窗方可离去。11. 部门负责人督促本制度严格执行,根据情况给予奖惩,出现问题应立即处理、上报。仪器使用管理制度1. 实验室仪器安放合理,贵重仪器由专人保管,建立仪器档案,并备有操作方法、保养、维修、说明书及使用登记本。2. 各仪器做到经常维护、保养和检查,精密仪器不得随意移动,若有损坏不得私自拆动,应及时报告通知相关人员,经总经理同意后送仪器维修部门。3. 实验室所使用的仪器、容器应符合标准要求,保证准确可靠,凡计量器具须经计量部门检定合格方能使用。4. 易被潮湿空气、酸液或碱液等侵蚀而生锈的仪器,用后应及时擦洗干净,放通风干燥处保存。5. 易老化变粘的橡胶制品应防止受热、光照或与有机溶剂接触,用后应洗净置于带盖容器或塑料袋中存放。6. 各种仪器设备(冰箱、温箱除外),使用完毕后要立即切断电源,旋钮复原归位,待仔细检查后方可离开。7. 一切仪器设备未经部门主管同意,不得外借,使用的按登记本内容进行登记。8. 仪器设备应保持清洁,一般应有仪器套罩。9. 使用仪器时,应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对违反操作规程和因保管不善致使仪器、器械损坏,要追究当事人责任。药品管理制度1. 依据本室检测任务,制定各种药品、试剂采购计划,写清品名、单位、数量、纯度、包装规格等。2. 各药品应建立账目,专人管理,定期做出消耗表,并清点剩余药品。3. 药品试剂应分类陈列整齐,放置有序、避光、防潮、通风干燥,标签完整,剧毒药品加锁存放,易燃、易挥发、腐蚀品种单独贮存。4. 剧毒药品应锁至保险柜,配置的钥匙由两人同时管理,两个人同时开柜才能取出药品。5. 称取药品试剂应按操作规程进行,用后盖好,必要时可封口或黑纸包裹,不得使用过期或变质药品。6. 购买试剂由使用人和部门负责人签字,任何人无权私自出借或馈送药品试剂,本公司或外单位互借时需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微生物检验操作规程1. 实验前用0.2%过氧乙酸擦净台面及四周,放好需用的实验器材及各种溶液,开紫外灯消毒40-60分钟。2. 进入无菌室前应用肥皂洗手,然后用75%酒精球棉将手擦干净。3. 进入无菌间必须穿的专用工作服、帽及拖鞋、口罩,应放在无菌室缓冲间,工作前经紫外线消毒后使用。4. 使用的吸管、平皿及培养基等必须经消毒灭菌,打开包装未使用的器皿,不能放置再用,消毒用器皿放置不得超过一周。5. 从包装中取出吸管时,吸管尖部不能触及外露部位及试管或平皿边。6. 接种样品必须在酒精灯前操作,接种样品时,吸管从包装中取出后及打开试管塞都要通过火焰消毒。7. 实验完毕,清洁瓷砖台面。8. 用过的器材进行整理,污染细菌的器材需经高压灭菌或煮沸消毒。9. 实验者在实验后用肥皂清洗双手或将双手浸泡于0.2%过氧乙酸溶液中3分钟,用清水冲洗,再用肥皂清洗双手。10. 换下的隔离衣、帽等进行高压消毒,拖鞋放回原处。11. 用毕,再开紫外灯消毒 40—60分钟。12. 无菌室和缓冲间每周大扫除一次,保持整洁。13. 每月进行一次紫外线对空气消毒效果测定,如灯管发黑,超过使用期限,及时更换紫外灯管。实验室卫生制度1.实验室内要经常保持清洁卫生,每天上下班应进行清扫整理,桌柜等表面应每天用消毒液擦拭,保持无尘,杜绝污染。2.实验室应井然有序,不得存放实验室外及个人物品、仪器等,实验室用品要摆放合理,并有固定位置。3.随时保持实验室卫生,不得乱扔纸屑等杂物,测试用过的废弃物要倒在固定的箱筒内,并及时处理。4.实验室应具有优良的采光条件和照明设备。5.实验室工作台面应保持水平和无渗漏,墙壁和地面应当光滑和容易清洗。6.实验室布局要合理,一般实验室应有缓冲间和无菌室,无菌室应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如安装空调设备及过滤设备,无菌室内空气测试应基本达到无菌。7.严禁利用实验室作会议室及其他文娱活动和学习场所。化验员更衣室规章制度1、不得在更衣室中休息、抽烟、娱乐,应爱护更衣室设施,不得在室内乱写乱画,张贴等,如有上述违章行为将予以罚款;2、更衣室由化验员每天清扫,保持更衣室内清洁卫生;3、不得将化验药品、仪器等带入更衣室内;4、衣物、鞋子等所有物品需放入更衣柜内,不得摆放在外;5、衣柜内请勿摆放贵重物品及大额钱款,遗失责任自负;6、更衣时不得随意吐痰,乱丢纸屑、杂物及其他物品,保持更衣室的清洁;7、衣柜破损需于当日上报行政部门,以便修理,修理费用若自然损坏由公司负责,若是使用人自己损坏则自己承担;8、部门因工作需要有权要求打开更衣柜接受检查,化验员要积极予以配合。

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有哪些

实验室规章制度1.为确保检验工作的公正与客观,检验人员必须要有高度的责任感、严谨的科学态度和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要做到细心、耐心和专心;还要具有熟练,正确的操作技能及良好的科学作风、清洁的卫生习惯。2.检验操作时,必须严格执行法定标准、企业标准,并严格按标准操作程序进行操作。其质量不符合规定标准的均不得岀厂、不得销售、不得使用。3.实验室应保持安静、整洁、和谐、规范、科学的工作环境。4.对一些关键的计量标准容具(如天平、量瓶、移液管、滴定管等)及其他分析仪器,必须经校验后,方可使用。5.检验使用后的器具,应按规定及时清洗。检验用剩的试剂,不得倒回原瓶,以免污染,而影响检验数据。6.在使用和操作各种仪器前,必须理解和熟悉各种仪器原理及使用操作程序,并对仪器进行必要的检查,使用完毕后应做好对仪器的清洗,必须保持仪器的完好,并认真做好仪器使用记录。7.为保证检验数据的可靠,准确,仪器应定期进行校验(一般仪器均规定为每年一次),并做好校验台账。仪器维修后,应使系统适用性符合规定或经校验后方可进行测定。8.易燃、易爆、腐蚀、剧毒、贵重药品等试剂,必须严格管理。个别毒品试剂,贵重物品必须按专人、专柜、双人双锁管理。9.凡使用有毒、挥发性试剂时,必须在通风橱内进行操作。使用易燃、易爆的试剂时,必须严加小心。对检验用过的一般废溶剂应倒入废液桶内,对一些特殊的废溶剂,如酸、碱、氧化剂等,应作酸碱和氧化还原处理后,再倒入废液桶内。10.检验完毕及时清理现场,保持整洁。检验数据应如实地直接填写在原始记录中,不得记在其他地方。检验原始记录必须按规定记录,字迹清晰,计算正确。11.对调换岗位的检验人员和新进的检验人员,必须进行新岗位培训和实习。新岗位培训和实习期为1-6个月左右(根据岗位的难易程度而定),并有专人带教。培训和实习期满,经操作考核后,方可正式独立上岗操作。12.各实验室要定期清扫,保持实验室地面与台面的清洁整齐。13.检测人员应自觉遵守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上班时间专心工作,不串岗,不闲谈,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有事先请假,并保证做好工作交接。14.实验仪器、玻璃器皿、试剂瓶应摆放整齐,实验地面、台面和墙壁要保持清洁干燥,仪器表面光洁。一切用品及工具用后应归还原处。15.上班时间,必须穿戴工作服、工作鞋。工作服应常换洗。16.熟悉并遵循实验室安全操作制度。使用刺激性或毒性试药时,应在通风室内操作,使用剧毒药时,要严格按管理制度执行。废物、废液及时清理,用过的滤器洗净晾干。17.对易燃、易爆、剧毒及腐蚀性化学试剂以及贵重仪器设备、用具要有专人保管,责任到人。18.实验室内严禁吸烟、饮食。不能用实验器皿盛装食物。19.按要求填写实验记录及报告单,并及时归档,妥善保存。20.每日下班时,应切断室内电源,关闭水、气阀门和门窗后方可离开。21.加强实验室安全工作,未经许可,外单位人员、闲杂人员不得随便进入实验室,联系工作请直接找相关办公室人员,加强安全卫生监督,避免事故发生。

实验室各种管理规章制度应该放哪

实验室各种管理规章制度应集中挂在醒目的地方。一般实验室各种管理规章制度应该放在最显眼的地方,在上墙或便于取阅的地方,在醒目的地方能够起到提醒人员阅读遵守。如果把这些规章制度放在不显眼的地方,或者是放在柜子里的话,那么是无法起到提醒的作用的。一般在进入实验室之后,实验人员是必须得按照规定的规章制度来进行操作的,而根据相关规定,各种规章制度又应该集中放在最明显的地方。所有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在进入实验室之后,都必须仔细的阅读这些规章制度,并且严格的按照规章制度来进行操作。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内容1、保证实验室、办公室及其走廊、卫生间等公共场所的清洁和环境优美,公共场所由清洁工每天清扫后,将垃圾送到指定地点。2、实验室各房间实行卫生包干制,卫生包干负责人应定期对所包干房间进行一次全面清扫,全室定期进行统一大扫除。3、为保证实验室有一个良好的实验环境,每天开出实验时由任课老师负责督促上实验课学生清扫整理。每批实验的学生必须有专门的卫生安全协调员。4、实验教学中心领导应经常监督检查实验工作人员和清洁工对所管办公室、实验室及相关范围进行清扫。5、实验室的安全工作由实验中心主任,实验室主任全面负责,另中心设一名安全员协助搞好安全,消防工作。6、实验室不准吸烟、不准乱丢废物。仪器设备安置合理,摆放整齐。

如何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听老师话,而且要配合老师,有活动要尽力配合,不能打扰关于顺利发展的事,尽量把所有科目的作业和课外知识都学会,老师要求背诵的一定要背会

学校政教处的规章制度有哪些

学校校园规章制度(一)总 则 1、学生必须遵守校园管理制度,维护校园正常教学秩序,讲究文明,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热爱劳动,创造整洁、优美、安静、安全的学习生活环境。2、进出校门应遵守门卫制度,主动接受门卫管理。3、禁止喝酒、赌博、打架斗殴、聚众喧哗,树立良好道德风尚。4、爱护校园公共设施,不准在门窗桌椅墙壁布告栏等处涂抹乱刻画,损坏应予赔偿。5、住校生应遵守《寝室管理制度》,未经同意学生宿舍不能留宿外人,通校生不能进入寝室。6、教室是进行上课、自修等教学活动的重要场所,必须保持清洁、整齐、安静。学生进教室学习,不准穿背心、短裤、拖鞋。7、教室内随时保持干净,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废弃物。8、未经允许不得将有关娱乐工具带入教室。9、节约水电,教师无人勤关灯,厕所无人勤关水,不在教室内私自用电。(二)卫生制度 1、教室卫生:先洒水后扫地;教室内外地面干净;讲台、课桌凳干净,黑板用水洗干净;课桌凳纵横对齐;扫把摆齐;凳(椅)放入桌子下边;门窗干净;纸篓、畚斗空;抹布挂好;脸盆水桶放好;天花板无蜘蛛网,墙上无球印脚印,其他物品清洁并摆放整齐,不乱张贴。 2、个人卫生:(1)穿戴整洁,朴素大方,提倡穿学生服;注意仪容、仪表,不穿拖鞋、背心、短裤或打赤膊、打赤脚进教室、办公室、图书馆、阅览室、电脑房、上操等。(2)头发干净整齐,男生不留长发,男、女生不烫发染发、少化妆、佩戴首饰,校内不穿高跟鞋。(3)做到“四勤”“四不”:勤洗手剪指甲,勤洗头理发,勤洗澡换衣,勤刷牙漱口;不喝生水,不吃不洁食物,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果皮纸屑。 (4)保持环境清洁,不往楼下倒水,争创“无垃圾”班级,每人自备垃圾袋,自己垃圾自己负责。 3、包干区卫生:分到各班的包干区要求每天做到:地面干净,无大石块、木棍、果皮、纸屑等其他杂物。各层厕所要求干净。 (三)上课制度 1、学生不得在教室内进行有碍于教学的活动。 2、上课铃响,立即在自己座位上,等待老师来上课。 3、上下课须按下列程序:(上课) 教师:上课 班长:起立 教师:同学们好 学生:老师好 教师:请坐下(下课) 教师:下课 班长:起立 教师 同学们再见学生:老师再见班长: 解散 4、专心听讲,积极思考,适当笔记,勇于发问,发问时正确举手,对老师提出的问题要勇于发表自己的见解,发问或答问时声音响亮,用普通话。 5、实验课要按规定操作步骤进行,注意安全,爱护器材。 6、确有事迟到者应在教室门口立正并喊“报告”,经老师同意方可进入。 7、自习课不能擅自离位,不准谈笑等或做与自习无关的事。(四)寝室管理制度(一)寝室纪律 1、遵守学校作息时间,按时起床和就寝。 2、保证宿舍安静,严禁在室内酗酒、赌博、划拳和大声喧哗、吸烟、打架、床上蹦跳,熄灯后不得讲话、唱歌或做与睡觉无关的事(窜门、玩、借东西等)。 3、未经允许不得进入他人寝室(男生),男生不得进入女生寝室,不得将校外人员及通校生带进寝室。 4、不得在寝室内或走廊上溜冰、跳舞、放鞭炮等,不准向墙上踩脚印。 5、未经班主任同意,周日进校至周五放学,不得出校门、上课时间(自习、做操、劳动或其他集体活动)不得在寝室逗留。 6、未经班主任或管理人员同意,不乱涂刻画,不在墙上乱钉钉子,不向窗外、走廊楼梯等处倒水,丢废物。 7、爱护公共财产,注意安全,严禁在室内用火(点蜡烛、油灯)、用电。 8、本寝室内由寝室长负责,其他成员应服从管理。9、寝室每天必须及时上锁,钥匙由寝室长负责管理,不得采用任何非法形式进入寝室。(二)寝室卫生 1、墙上整洁、无蛛网、鞋印、球印,无涂写痕迹,不乱张贴。 2、门窗、地面整洁、无果壳、纸屑等杂物,无积水。 3、床铺整洁,衣物叠放整齐、不乱挂乱乱放,被子叠放整齐叠好统一在右侧床头。 4、物品放置统一,桌面整洁,水盆放置统一,毛巾放置统一,碗、饭盒,热水瓶、菜罐、米袋等放置统一,鞋子统一放在床下正中间,卫生清洁工具统一放在门后。 5、宿舍值日按值日表,每天早、中、晚三次,值日生缺席须有人代替。 6、门前无杂物,无积水。 7、不得往楼下倒水,女生不在寝室内洗衣物。(五)食堂制度 1、中餐排队,在教室门口排队,通校、住校两路纵队路对整齐。 2、遵守就餐时间,不得提早在食堂门口喧哗吵闹。 3、自觉在窗口买菜买饭,不插队。 4、节约粮食,剩菜饭必须到在指定的容具内。 5、尊重工友,尊重他们的劳动,买饭菜打水要服从指挥,不顶撞不无理取闹。 6、有意见可向食堂管理人员或学校总务处反应。(六)体育锻炼制度 1、对统一安排的体育课、课外体育活动、早操、眼保健操和学校组织的各项体育竞赛,都要参加。 2、严格执行体育课常规。 3、参加早操做到静齐快,在教室门口排队,有序进场,有序退场,带到教室才解散,做两操动作到位。 4、参加体育锻炼,既要刻苦又要适量,既要勇敢又要小心,注意安全,严防意外。(七)集队制度 1、集队前各班应整队,清点人数。 2、进场要秩序井然,有序进场有序离场,不得拥挤。 3、开会时要保持安静,做好笔记,做到不谈笑,不吃东西,不乱扔,不中途离场等。(八)劳动制度 1、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劳动,从劳动中培养热爱劳动的美德。 2、劳动时听从指挥、服从安排,按质按量完成任务。 3、爱护劳动工具,爱惜劳动成果。劳动时发扬团结协作精神。 4、劳动中要注意安全。(九)安全制度 1、举止文明,严禁打架,辱骂他人;不得跟校外品德不良人员交朋友,不得叫校外人员殴打本校学生;不得携带管制刀具(匕首、三棱刀、弹簧刀等)、枪械。 2、严禁擅自爬跳窗户(大扫除要有班主任在场)、围墙、校门,不得攀滑楼梯、栏杆、树木、悬崖等。 3、校内严禁参加如玩具枪、飞镖、皮筋弹纸等对人身有危害的活动,参加校内体育运动、生物实验要注意安全,如单双杠、铅球、标枪、溜冰、滑板、有关实验等,对校内有危险的设施不靠近并告诉有关老师。 4、严禁将篮球、排球、足球带入教室,未经允许严禁在教学楼内进行各项活动:玩任何球类游戏及其他危险游戏(如打雪仗)。 5、严禁在楼梯、过道上人员集中处起哄、推搡。 6、注意饮食卫生,不买不吃霉变、腐烂等不洁劣质食品食用,不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物品(电器、药等)。 7、校内时间未经班主任同意不能出校门,校外时间未经家长同意不得单独外出。 8、住校生在寝室中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老师,住校生熄灯后不得擅离本宿舍迟归或不归留宿他处。 9、未经老师许可,校园内严禁用火(特别是教学用房和学生宿舍),严禁将易燃、易爆、易蚀、放射性、剧毒等危险用品带入校内;校园内严禁私自用电。 10.严禁擅自无组织地到江、塘、水库游泳、洗澡。 11.自觉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上学路上或放学回家,骑车要注意安全,遵守靠右骑车的原则,不攀爬、牵引车辆,不双手离把,不超速、强行拦车,过马路走人行横道,穿越国道线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不在公路、桥梁上玩耍,不乘坐超载、无牌无证的交通工具。中学生不得驾驶机动车。 12、非常时期(学校施工、大暴雨山洪暴发、山体滑坡、停水停电、火灾、流行性疾病等)学校另行规定。(十)考试制度 1、听从监考教师指导,严肃认真参加考试。 2、考前准备充分,准时进入考场,按规定位置就坐,按规定时间交卷。 3、考桌上只准放应带的文具用品,答题只准用蓝黑墨水的钢笔或圆珠笔。 4、保持安静,独立思考,不准以任何形式作弊。 5、卷面不清应举手询问,不私下议论。 6、以任何形式作弊,根据情节轻重都应受到相应处分。附:任何形式作弊是指交谈,传递书籍、纸条,在课桌上做记号,调换位置,换试卷,偷看等等。 (十一)奖惩制度(一)奖励一、凡符合下列条件,给予奖励: 1、德智体全面发展,或思想品德、学业成绩、体育、科技、艺术等方面表现突出。 2、模范遵守校纪校规,维护学校利益,敢于向不良行为斗争。 3、大公无私,助人为乐,尊老爱幼,拾金不昧等造成社会影响。 4、积极参加公益活动,有重要贡献者。 5、有其它先进行为者。二、奖励方式 1、口头表扬。 2、通报表扬。 3、颁发奖状、奖品、证书、奖章、奖学金。 4、授予“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会干部”、“优秀班干部”、“积极分子”、“优秀共青团员”等光荣称号。 5、报上级机关给予嘉奖。 凡受奖励的一律记录学生档案。(二)处分一、凡违反国家法律、《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者,按照情节轻重给予必要处分。二、处分方式: 1、公开点名批评(1)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全校公开点名批评。 ① 不认真学习,经常旷课(两操、集体活动等),经常不交作业。 ② 扰乱课堂秩序,破坏课堂纪律。 ③ 不听从教师的正确批评教育,故意顶撞,态度蛮横。 ④ 蔑视学校规章制度,明知故犯。 ⑤ 损坏公物,在通知、布告、黑板报上乱涂改。 ⑥ 故意破坏学校绿化。 ⑦ 进入未成年不适宜进入的场所。 ⑧其他未列违纪行为。(2)公开点名批评可由班主任或者有关部门提名,经政教处查实,予以公开点名批评,学校备案。(3)公开点名批评不予撤销,经三次公开点名批评做警告处分。 2、警告处分(1)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警告处分。 ① 同学关系不和、矛盾,产生纠纷,首先引起打架事件。 ② 学习极不认真,任意旷课达15节以上,多次破坏课堂纪律,影响教学秩序。 ③ 多次不听从教师的正确批评教育,态度恶劣。 ④ 考试作弊。 ⑤ 故意破坏绿化,情节严重。 ⑥ 偷窃他人钱财,敲诈、勒索、抢劫他人钱财。 ⑦ 多次进入未成年不适宜进入的场所。 ⑧ 参与抽烟、喝酒、赌博等违法行为。 ⑨ 住校生夜不归宿。 ⑩其他未列违纪行为。(2)警告处分可由班主任提名,政教处核实,公开宣布,张榜公布,学校备案,记录档案。(3)受警告处分的学生,如确有悔改表现并付诸行动,三个月后可由本人或班主任提出撤销处分申请,经政教处同意,可予撤销。 3、严重警告处分凡已两次警告处分的学生,经政教处查实,可给予该学生严重警告处分,严重警告处分适用于严重犯错误且造成不良影响的学生。受严重警告处分的学生,如确有悔改表现并付诸行动,三个月后可由本人或班主任提出撤销处分申请,经政教处同意,可予撤销。严重警告处分由政教处审批,公开宣布,张榜公布,学校备案,记录档案。 4、对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严重违反校纪校规,且在学校及社会造成不良后果的学生,视情节轻重学校将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包括记过、留校察看、劝其退学、勒令退学、开除学籍。(1)记过处分由政教处提案,校行政会通过,校长公布。(2)留校察看处分,由政教处提案,校行政会通过,校长公布,报教育局备案。(3)劝其退学、勒令退学、开除学籍等处分,由政教处提案,校行政会通过,报教育局普教科批准,校长公布。 5、对犯错误的学生,学校应热情帮助为主,严格要求,处理时要慎重,坚持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处分要适当,处分意见同本人见面,允许本人提不同看法。 ④ 蔑视学校规章制度,明知故犯。 ⑤ 损坏公物,在通知、布告、黑板报上乱涂改。 ⑥ 故意破坏学校绿化。⑦ 进入未成年不适宜进入的场所。 ⑧ 其他未列违纪行为。(2)公开点名批评可由班主任或者有关部门提名,经政教处查实,予以公开点名批评,学校备案。(3)公开点名批评不予撤销,经三次公开点名批评做警告处分。2、警告处分(1)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警告处分。 ① 同学关系不和、矛盾,产生纠纷,首先引起打架事件。 ② 学习极不认真,任意旷课达15节以上,多次破坏课堂纪律,影响教学秩序。 ③ 多次不听从教师的正确批评教育,态度恶劣。 ④ 考试作弊。⑤ 故意破坏绿化,情节严重。 ⑥ 偷窃他人钱财,敲诈、勒索、抢劫他人钱财。 ⑦ 多次进入未成年不适宜进入的场所。 ⑧ 参与抽烟、喝酒、赌博等违法行为。 ⑨ 住校生夜不归宿。 ⑩ 其他未列违纪行为。(2)警告处分可由班主任提名,政教处核实,公开宣布,张榜公布,学校备案,记录档案。(3)受警告处分的学生,如确有悔改表现并付诸行动,三个月后可由本人或班主任提出撤销处分申请,经政教处同意,可予撤销。 3、严重警告处分凡已两次警告处分的学生,经政教处查实,可给予该学生严重警告处分,严重警告处分适用于严重犯错误且造成不良影响的学生。受严重警告处分的学生,如确有悔改表现并付诸行动,三个月后可由本人或班主任提出撤销处分申请,经政教处同意,可予撤销。 严重警告处分由政教处审批,公开宣布,张榜公布,学校备案,记录档案。 4、对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严重违反校纪校规,且在学校及社会造成不良后果的学生,视情节轻重学校将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包括记过、留校察看、劝其退学、勒令退学、开除学籍。(1)记过处分由政教处提案,校行政会通过,校长公布。(2)留校察看处分,由政教处提案,校行政会通过,校长公布,报教育局备案。(3)劝其退学、勒令退学、开除学籍等处分,由政教处提案,校行政会通过,报教育局普教科批准,校长公布。5、对犯错误的学生,学校应热情帮助为主,严格要求,处理时要慎重,坚持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处分要适当,处分意见同本人见面,允许本人提不同看法。

我如何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我该怎么回答你

学校规章制度的种类及作用是什么?

学校规章制度涉及到工作的方方面面,从不同角度或不同标准可以将其划分为诸多不同的种类。学校规章制度对于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培养学校师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建设优良校风,有效实现学校教育目的,完善学校常规管理等有重大作用。

学校里的规章制度有什么用。?

学校的规章制度当然是规范学生的言行了

学校的规章制度有哪些

学校的规章制度有哪些介绍如下:1.学校章程。学校章程是学校规范办学、自主发展的基本依据,是学校内部治理的纲领性文件,是现代学校制度的载体和体现。学校章程的制定应遵循“合法性”“权威性”“稳定性”“特色性”原则,主要包括“学校的基本信息”“内部治理结构”“师生权利义务”“学校与社会关系”等内容。2.党建工作制度。主要包括党员大会制度、“三会一课”制度、党员学习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党员年度考核制度、团队工作制度等。3.教职工聘任制度。根据学校规模和实际教育教学工作量,参照编制部门的有关规定,实行“定编、定岗、定员”。教职工由学校公开选聘,在学校与教职工之间实行“双向选择”。签订聘用合同、劳动合同,依法依规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并明确岗位职责、考核要求等内容,期限一般不低于三年。4.教职工岗位责任制度。从学校整体目标出发,明确各个职能部门和各个岗位的具体任务、职责、标准及其权益,促进“责、权、利”三者的有机统一。5.教职工结构工资制。根据教职工的岗位、职务、职称以及工作量、工作业绩的不同,发给不同的工资待遇。教师工资一般由基础工资、岗位工资、职务津贴、奖励工资等部分组成,充分体现“多劳多得、创效多得、重责多得”的原则。6.德育工作制度。以培养学生良好思想品德和健全人格为根本,以促进学生形成良好行为习惯为重点,以落实《中小学生守则》为抓手,将党和国家关于中小学德育工作的要求落细落实,着力构建方向正确、内容完善、学段衔接、载体丰富、常态开展的德育工作制度体系。大力促进德育工作专业化、规范化、实效化,努力形成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德育工作格局。7.安全工作制度。主要包括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食物中毒、防火灾、防踩踏、防一氧化碳中毒、防校园欺凌制度;落实校园安全管理风险、安全教育培训、安全隐患排查、安全管理岗位职责制度;加强疫情防控,预防传染病制度;落实视频监控全覆盖、“一键报警”和防冲撞设施配备标准,加强校园安保力量配备制度等。8.教学工作制度。主要包括教学工作常规管理细则、学生考核制度、教学工作评估制度、集体备课制度、听课评课制度、教研活动制度、教育科研工作制度等。9.家校共育工作制度。主要包括家长委员会制度、家长学校制度、家长会制度、学校开放日制度、家访制度等。10.后勤服务制度。主要包括餐厅管理制度、宿舍管理制度、学生接送管理制度、教育教学设施设备管理制度、财务制度、资产管理制度等。

地方性规章和地方性法规的区别是什么

法律分析:1.制定颁布的机关不同。地方性法规是有立法权的地方国家机关依法制定与发布,即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有权制定;地方政府规章是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和广东省东莞市和中山市、甘肃省嘉峪关市、海南省三沙市等四个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制定的。2.权威性和产生的社会效力不同,不能混为一谈。地方性法规的效力要高于政府规章。双方有冲突的,则适用地方性法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第七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法律对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设区的市的地方性法规须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报请批准的地方性法规,应当对其合法性进行审查,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不抵触的,应当在四个月内予以批准。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对报请批准的设区的市的地方性法规进行审查时,发现其同本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的规章相抵触的,应当作出处理决定。除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已经批准的较大的市以外,其他设区的市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具体步骤和时间,由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综合考虑本省、自治区所辖的设区的市的人口数量、地域面积、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以及立法需求、立法能力等因素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依照本条第二款规定行使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职权。自治州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具体步骤和时间,依照前款规定确定。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已经批准的较大的市已经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涉及本条第二款规定事项范围以外的,继续有效。第八十九条 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的效力高于本行政区域内的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

中国的法规、规章、法律等是由哪些部门制定的啊

1.法律分为基本法律和非基本法律。基本法律是由全国人大制定的,非基本法律是由全国人大...2.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的;3.地方性法规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4.部门规章是由国务院各部门制定的;5.地方政府规章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制定的。

地方性法规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具有同等效力

法律主观:地方规章和地方性法规的区别:制定颁布的机关不同;权威性和产生的社会效力不同。地方性政府规章法律效力低于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在本省(市)范围内有效,其效力低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七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八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 地方政府规章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 (一)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规定需要制定规章的事项; (二)属于本行政区域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

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区别

"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有本质的区别:一是制定颁布的机关不同;二是权威性和产生的社会效力不同,地方性政府法律效力低于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在本省(市)范围内有效,其效力低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是指法定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依照法定的权限,在不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和颁布的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实施的规范性文件。地方性法规,即地方立法机关制定或认可的,其效力不能及于全国,而只能在地方区域内发生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六十三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报请批准的地方性法规,应当对其合法性进行审查,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不抵触的,应当在四个月内予以批准。第七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第八十条 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规章。部门规章规定的事项应当属于执行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事项。没有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依据,部门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不得增加本部门的权力或者减少本部门的法定职责。"

有权依法制定地方政府规章的是

法律分析:地方性法规是有立法权的地方国家机关依法制定与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在中国,根据宪法和立法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及民族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第七十三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

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哪个效力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地方性法规、规章之间不一致时,由有关机关依照下列规定的权限作出裁决: (一)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 (二)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三)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行政诉讼法》第53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认为地方人民政府制定、发布的规章与国务院部、委制定、发布的规章不一致的,由最高人民法院送请国务院作出解释或者裁决。”《座谈会纪要》对规章冲突的选择适用作出明确规定: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相同事项的规定不一致的,人民法院一般可以按照下列情形适用:(1)法律或者行政法规授权部门规章作出实施性规定的,其规定优先适用;(2)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部门规章对于国务院决定、命令授权的事项,或者对属于中央宏观调控的事项、需要全国统一的市场活动规则及对外贸易和外商投资等事项作出的规定,应当优先适用;(3)地方政府规章根据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授权,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具体规定,应当优先适用;(4)地方政府规章对属于本行政区域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作出的规定,应当优先适用;(5)能够直接适用的其他情形。不能确定如何适用的,应当中止行政案件的审理,逐级上报最高人民法院送请国务院.建议楼主提问之前先搜索一下,这个问题百度已有: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29745535.html

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哪个效力大

法律分析: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哪个效力大:我国法律层面一般有4个等级,法律(含宪法)、法规、行政规章(含司法解释)、地方性法规和规章;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发生争议是先提交国务院审查。法律依据:《立法法》第七十八条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 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的效力高于本行政区域内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

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法律效力是一样的吗?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意思是同等的法律效果、作用。地方性法规高于地方政府规章,而地方政府规章和部门规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可不可以说地方性法规高于部门规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是什么意思,为什么不说具有同等法律地位。这是因为地方性法规是地方人大立法的而地方政府规章是地方政府制定的,所以地方性法规就高于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章与部门规章具有法律效力,是因为省级政府与中央部委是平级的,所以是同等法律效力。《立法法》还对各种规范性文件之间出现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规定了效力的裁决程序。《立法法》第85条规定:“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裁决。”《立法法》第86条规定:“地方性法规、规章之间不一致时,由有关机关依照下列规定的权限作出裁决:(一)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二)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三)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扩展资料:一般法与特别法、新法与旧法的效力在一般法和特别法的效力问题方面,法理上适用的是“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在新法和旧法的效力问题方面,法理上适用的是“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我国《立法法》根据法的效力原理和法理的原则,具体规定了一般法和特别法、新法和旧法的效力关系。《立法法》第83条规定:“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对于由同一机关制定的各种规范性文件,优先适用特别规定而不是一般规定,是因为:一般规定是对普遍的、通常的问题进行规定的,而特别规定是对具体的特定的问题进行规定,有明确的针对性,所以当它们处于同一位阶时,当然应当优先适用特别法。对于由同一机关制定的各种规范性文件,优先适用新的规定而不是旧的规定,是因为:当同一机关就同一问题进行了新的规定,也就意味着对旧的规定进行了修改或补充,当然应当适用新法。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法律效力位阶

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

法律主观:地方规章和地方性法规的区别: 1、制定机关不同:地方性法规由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委会制定,地方规章由地方人民政府制定; 2、法律效力不同:地方规章的法律效力低于地方性法规。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七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八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 地方政府规章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 (一)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规定需要制定规章的事项; (二)属于本行政区域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

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性政府规章的区别

法律分析: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有本质的区别:一是制定颁布的机关不同;二是权威性和产生的社会效力不同,地方性政府规章法律效力低于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在本省(市)范围内有效,其效力低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第七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第八十条 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规章。部门规章规定的事项应当属于执行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事项。没有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依据,部门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不得增加本部门的权力或者减少本部门的法定职责。

地方政府规章(省)与其下一级地方性法规(市)发生冲突应当适用哪一个?理由及依据是什么?回答全了给分

按照特殊优先一般的原则,只要下级的法规不违反上级法规的基本精神,优先运用下级的法规管理地方

地方性法规,规章怎么查

地方性法规是省级人大及人大常委会+较大市人大及人大常委会。地方政府规章,由省级人民政府和较大市人民政府制定。有一点需要注意:较大市的地方性法规需要报批准,而较大市的地方政府规章就不需要了。总的来说地方性法规位阶高于地方政府规章。但有会有冲突的发生。比如较大市的地方性法规和省级政府规章,这时候报省级人大常委会解决。

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哪个效力大

法律分析: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具有同等效力。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九十一条 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

地方条例属于法规还是规章

一、地方条例属于法规1、属于法规。条例不是法律,法律是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效力适用于整个国家范围。2、管理条例属于规范性法律文件,但位阶较低,一般是省市政府制定的,只在特定区域内有效。3、条例属于行政法规,行政法规属于规范性文件,具有法律文件的性质,在实施过程中与法律的效力一致,法院在审理案件中应当把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同法律一样列为法律依据。二、地方条例是否有法律效力?地方管理办法或者地方条例的话是具备有法律效力的。地方条例的法律法规,通常会在遵照国家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原则上企业要遵照地方的条例执行,如果企业的规章制度宽松于地方政策,肯定没有问题;但如果是企业规章严苛与地方法律法规,则容易引起劳动争议,所以最低底线要遵照地方法规执行。三、地方出台的暂行办法具有法律效力吗?第一,我国的最高立法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凡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投票表决通过的法律都是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比如,宪法、民法通则、刑法等。第二,地方各级人大制订的统称为地方法规,其不能同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相悖。第三,由国务院的制订的为行政法规。第四,由国务院各个部门制定的为部门规章。第五,由地方政府制定的为地方规定。第六,无论上述哪一种,都是具有效力的,只是效力的大小范围的不同,有没有同上级法律相悖的地方,故只能结合实际情况,才能具体确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2015修正)》第七十五条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可以依照当地民族的特点,对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但不得违背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不得对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专门就民族自治地方所作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

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区别

一是制定颁布的机关不同。地方性法规是有立法权的地方国家机关依法制定与发布,即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有权制定;地方政府规章是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和广东省东莞市和中山市、甘肃省嘉峪关市、海南省三沙市等四个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制定的。二是权威性和产生的社会效力不同,不能混为一谈。地方性法规的效力要高于政府规章。双方有冲突的,则适用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是根据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的。具体表现形式有:规程、规则、细则、办法、纲要、标准、准则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一百条 省、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它们的常务委员会,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它们的常务委员会,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制定地方性法规,报本省、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

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哪个效力大

【法律分析】: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属于同一效力位阶,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如下:如果出现冲突的话,由下面的方式进行选择地方性法规或者部门规章:1、先由国务院裁决,如果国务院认为适用地方性法规,则适用地方性法规的相关规定;2、但是若国务院认为应适用部门规章,则需交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我国法律体系的法律位阶共有五级,分别是: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4、地方性法规:5、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第九十条规定,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第九十五条规定,地方性法规、规章之间不一致时,由有关机关依照下列规定的权限作出裁决:(一)同-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 ,由制定机关裁决;(二)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三)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行政法规,规章,地方性法规区别

法律主观:(1)制定主体不同: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 地方性法规 由地方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 (2)效力不同行政法规效力高于地方法规,地方法规不得与行政法规相抵触。 (3)适用范围不同行政法规适用于全国范围,地方法规只在本行政区域内有效。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七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八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 地方政府规章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 (一)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规定需要制定规章的事项; (二)属于本行政区域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

地方性规章和地方性法规的区别

地方性规章和地方性法规的区别制定颁布的机关不同。权威性和产生的社会效力不同。制定地方性法规应当遵循的原则如下:1、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的原则;2、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原则。地方政府规章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1、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规定需要制定规章的事项;2、属于本行政区域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地方性法规,是指法定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依照法定的权限,在不同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和颁布的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实施的规范性文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国家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和谐关系。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国家根据各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要,帮助各少数民族地区加速经济和文化的发展。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性政府规章谁大

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的效力高于本行政区域内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地方性法规是有立法权的地方国家机关依法制定与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在中国,根据宪法和立法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有本质的区别:一是制定颁布的机关不同;二是权威性和产生的社会效力不同,地方性政府规章法律效力低于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在本省(市)范围内有效,其效力低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七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第八十条 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规章。部门规章规定的事项应当属于执行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事项。没有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依据,部门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不得增加本部门的权力或者减少本部门的法定职责。第八十七条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第八十八条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第八十九条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的效力高于本行政区域内的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

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哪个法律效力更高?

法规。法大于规。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如何区分?

看制定者法律由全国人大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发布行政法规由国务院根据授权制定发布地方性法规由各地方人大制定发布规章由各部委制定发布规范性文件一般由各地区的部门制定

怎么区分地方政府规章和地方性法规

一、地方政府规章: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所制定的规章。具体表现形式有:规程、规则、细则、办法、纲要、标准、准则等。其法律效力低于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一)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规定需要制定规章的事项;(二)属于本行政区域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没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依据,地方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地方政府规章的制定程序,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三章的规定,由国务院规定。地方政府规章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决定。地方政府规章由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或者自治州州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二、地方性法规:即地方立法机关制定或认可的,其效力不能及于全国,而只能在地方区域内发生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在当代中国,地方性法规是一种数量最大的法律渊源,包括一般地方性法规与特殊地方性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地方性法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由大会主席团或者常务委员会用公告公布施行的文件。地方性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有效,其效力低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报省、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并由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的规范性文件。这些地方性法规在本省(市)范围内有效,其效力低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

地方性法规 与 部门规章 之间冲突,哪个优先适用?

法的效力等级是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分规章、地方政府规整;部门规章的效力=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冲突,国务院可决定适用地方性法规,应适用部门规章的应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立法法》第86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行政诉讼法》第53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认为地方人民政府制定、发布的规章与国务院部、委制定、发布的规章不一致的,由最高人民法院送请国务院作出解释或者裁决。”《座谈会纪要》对规章冲突的选择适用作出明确规定: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相同事项的规定不一致的,人民法院一般可以按照下列情形适用:(1)法律或者行政法规授权部门规章作出实施性规定的,其规定优先适用;(2)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部门规章对于国务院决定、命令授权的事项,或者对属于中央宏观调控的事项、需要全国统一的市场活动规则及对外贸易和外商投资等事项作出的规定,应当优先适用;(3)地方政府规章根据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授权,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具体规定,应当优先适用;(4)地方政府规章对属于本行政区域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作出的规定,应当优先适用;(5)能够直接适用的其他情形。不能确定如何适用的,应当中止行政案件的审理,逐级上报最高人民法院送请国务院裁决。

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区别

法律分析:一是制定颁布的机关不同。地方性法规是有立法权的地方国家机关依法制定与发布,即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有权制定;地方政府规章是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和广东省东莞市和中山市、甘肃省嘉峪关市、海南省三沙市等四个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制定的。二是权威性和产生的社会效力不同,不能混为一谈。地方性法规的效力要高于政府规章。双方有冲突的,则适用地方性法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性政府规章的区别

区别主要有两点: 一是制定颁布的机关不同。地方性法规是有立法权的地方国家机关依法制定与发布,即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有权制定;地方政府规章是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和广东省东莞市和中山市、甘肃省嘉峪关市、海南省三沙市等四个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制定的。 二是权威性和产生的社会效力不同,不能混为一谈。地方性法规的效力要高于政府规章。双方有冲突的,则适用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是指法定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依照法定的权限,在不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和颁布的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实施的规范性文件。地方性法规对于保证宪法和法律在地方的实施、对于补充国家立法以及各地因地制宜自主解决本地方的事务起到重要作用。立法法根据宪法,总结多年来地方性法规的制定经验,对地方性法规的权限和制定程序作出了相应的规定。规章通常称行政规章,是国家行政机关依照行政职权所制定、发布的针对某一类事件或某一类人的一般性规定,是抽象行政行为的一种。规章包括部门规章(也称部委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部门规章是指国务院各部门(包括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内按照规定的程序所制定的规定、办法、细则、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地方政府规章是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根据法律和法规,并按照规定的程序所制定的普遍适用于本行政区域的规定、办法、细则、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总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七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第八十条 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规章。部门规章规定的事项应当属于执行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事项。没有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依据,部门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不得增加本部门的权力或者减少本部门的法定职责。

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性规章谁的效力高

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的效力高于本行政区域内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八十七条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第八十八条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第八十九条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的效力高于本行政区域内的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

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谁的效力高

法律分析: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效力是相同的,不存在哪个效力更高。地方性法规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 省和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市、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大 及其常委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制定和颁布 的、在本行政区域内实施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国务院部门规章是指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 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 政法规、决定、命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八十条 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规章。部门规章规定的事项应当属于执行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事项。没有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依据,部门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不得增加本部门的权力或者减少本部门的法定职责。

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区别

法律分析: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有本质的区别:一是制定颁布的机关不同;二是权威性和产生的社会效力不同,地方性政府规章法律效力低于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在本省(市)范围内有效,其效力低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第七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第八十条 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规章。部门规章规定的事项应当属于执行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事项。没有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依据,部门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不得增加本部门的权力或者减少本部门的法定职责。

房产中介公司规章制度?拜托了各位 谢谢

手册目录 第一部分:公司远景 服务理念 管理思想 团队目标 第二部分:计划预算 第三部分:政策制度 第四部分:招募保留 第五部分:计划管理 第六部分:调查控制 第七部分:程序操守 第一部分 公司远景 获得声誉、获得信誉、获得利润 正气正派、专业服务、高效管理 20家分店、240名经纪人、5%中高端市场份额(五年内) 服务理念 我们专业、敬业、诚信 顾客省心、放心、安心 必须做到商圈专家、服务专家、勤俭持家 管理思想 一、公司管理层 ——没有不好的公司只有不好的管理 提供良好的管理和业务环境 不断招募、培养、激励和保留优秀的房地产经纪人 良好的管理才能实现目标(不断完善制度管理和程序管理) 重视宏观市场的发展、重视目标和计划管理、重视管理者培养 二、单店管理层 ——今天的工作是因为明天 牢记你是一位管理者而不是销售人员 百分百执行公司制定的政策与程序 管理上一步三思、计划性和预见性强、高效务实 重视沟通、重视培训、重视目标和量化管理、重视可持续发展 管理是指通过他人或团队实现目标,而让经纪人具备良好的工作态度和工作习惯是成功的关键! 三、行政秘书 ——你的具体工作内容最多,但是你最有条理 良好的时间和计划管理是你工作的基础 没有责任心请离开这个岗位 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建立你的威信 对财务、业务信息和数据的管理和规范 重点是对经纪人业务工作的支持和配合、对店经理管理工作的支持和配合、对公司管理政策要求的支持、配合和严格执行 团队目标 一、公司经营目标 20家分店、240名经纪人、5%高端市场份额(五年内) 第一年3家分店、第二年10家分店、第三年15家分店 二、单店目标 经纪人数12至15(根据店面大小) 每月增加有效房源15套/经纪人、每月有效带看不同客户8个/经纪人(有效房源是指属本商圈内的、符合公司价格层面要求的、已签订委托并补齐所有证件的房源)经纪人人均目标业绩20000元/月 三、执行与监督 店经理负责带领团队指导并完成单店的业绩业务目标 店经理负责对经纪人目标完成的过程进行监控和管理 公司管理层负责对门店经理和店内整体目标实现状况的监控和管理 第二部分 计划预算 一、开店计划 可行性报告、市场和环境分析、商业投资分析(见附件) 筹备计划(筹备组人员、资金计划、筹备日程表、工作项完成时间)(见筹备日程计划表) 开店筹备计划(见附件:开店筹备计划表) 开店成本预算和月运营成本预算(通过行业调查参照)(附件:前期和运营成本核算) 相关执行人员(公司责任人和店经理) 二、筹备工作 调查选址(选址商圈调查、选址原则)(见附件:单店选址手册) 装修(装修方案和计划)(见附件:装修方案) 店内布置和相关设备(见附件:装修方案) 招募方案(招募计划、周期、招聘工具、媒体、方式)(见附件:招募手册) 新人训练计划(方案、时间、内容、考核标准)(见附件新人入门60天方案) 第三部分 政策制度 一、管理架构 主管副总 总部行政、人事、财务协助 总店经理 店经理 店经理 店经理………. 行政秘书、法务市场专员 行政秘书、法务市场专员 经纪人…… 经纪人…… 二、嘉奖认证 政策、计划、奖项、基金、奖品、标准、考核、执行人员 ( 见附件:嘉奖与认证) 三、 相关制度 行政制度、工资佣金制度、办公制度、目标考核制度、会议制度、日报月报制度、值班制度、培训制度、业务规范制度、操作规范、质量服务规范、财务制度、保密制度、信息资源管理制度(见相关附件) 四、目标管理 1、公司目标 第一年:3家店 第二年:10家店 五年内:30家分店、450名经纪人、5%高端市场份额 2、门店经理工作目标 前三个月:培训30天、商圈调查二周、有效房源累积100套/人,带看15次/人、业绩3万/人/3月 以后每月:培训4天、有效房源积累15套/人(有效房源是指30万以上标的、已签委托、补齐相关证件证明)、带看不同客户8次/人、业绩20000万元/人/月 3、经纪人目标 每月15套有效房源 每月带看不同客户8次(必须签订看房委托协议) 每月20000万元业绩 4、行政秘书目标 所有管理数据和信息的统计、计录和上报,及时准确无误 档案管理分类清楚、位置清楚、便于查询、严格流程管理 委托书、合同、保密文件和信息资料管理严密。无管理混乱、丢失和泄漏信息等过失 按时统计和上报店内相关统计数据 严格按照公司制度和流程管理财务和店内行政事物 公司资产清楚数量和位置,做好统计 所有表格手册清楚作用、使用对象、使用时间、签字对象和文件位置 严格执行信息查询的制度和程序 做好相关会议纪要 肩负起门店事务、信息、报表、文本、合同和财务管理的重要职责 每月2日、12日、22日到公司报销相关费用,补足备用金。(节假日提前)发工资为每5日,佣金为每月15日。 第四部分 招募保留 一、持续招聘 门店座位必须满员,再多增加二员。正常运转中,每二个月采取末尾淘汰制(经纪人全部完成目标业绩的除外) 新店招聘店经理必须先在公司内部进行,如确定没能找到合格人员,再向社会招聘 任何岗位招聘和辞退最终决定权在总公司主管 正确的选择加上正确的训练才能造就一代新经纪人 二、训练 持续不断的通过培训、考核、激励等管理手段,将团队人员的业务能力、工作技巧和综合素质训练成行业中的优秀经纪人,以使其在公司内发挥应有的作用 新人: 让新人了解今后的生涯和轨迹 让新人了解每天的工作和任务 加大基础工作量和工作要求是锻炼新人耐力和毅力的最好方法 告诉他们目标和榜样在哪里 更多的鼓励和激励 三、激励 成长型经纪人: 他们是你管理工作的重点和创造“黑马”的群体 关爱像母亲一样的呵护 执行像父亲一样的严厉 裁判像法官一样的公正 要求别人必先身体力行 每天同每个人保持5分钟的沟通,你将发觉管理易如反掌 在会议上和众人面前多鼓励和表扬,沟通批评应单独进行 四、保留 资深经纪人: 他们终将离开你!但因为你出色的管理,他们还在坚持,为公司创造很大的利益 为资深经纪人营造更大的发展空间 为资深经纪人营造更大的利益空间 和他们一起迎接更大的挑战 同他们一起训练和管理团队 适时的扩张你的规模和商圈 佣金和职级计划 (见附件:单店运营手册中附件《工资和佣金制度》) 经纪人职级、底薪和提成要有相应标准,同时要有纵向空间 第五部分 计划管理 1、 商业计划 制定合理的业绩目标 目标分摊到每个月、每个人,以及业务目标和业务活动量 不断的跟进和调整每个人的业务活动量化指标,并严格实施监督 认真的对待商业计划工作表格的实施和完成情况,同时监控实施过程 商业计划是店经理必备的管理指导思想和管理工具 2、 店经理工作计划 店经理必须要有自己的工作计划和安排。内容包括年度计划、月度计划、周计划。计划内必须明确任务目标(业绩和业务目标)、行动计划、持续招募计划和市场推广计划,以及监督实施的计划方案 没有目标、计划、指导和监督的工作,不应称其为管理工作 3、 培训计划 新人培训方案、周培训计划、月培训计划、年度培训计划(由店经理制定,管理层审核) 没有持续培训机制的公司,是没有发展前途的公司。对经纪人也是不负责任的 4、 市场推广计划 店经理必须会同市场专员,制定每年、每月和每周的市场推广计划(在单店之前完成此计划,管理层审核) 市场专员是计划的执行人包括:实施、监督、效果调查,提出调整建议方案和联络相关媒体工作 新店在第三个月开始实施广告计划以协助新店快速成长 制定广告计划前必先对媒体不同针对性和不同的效果进行调查和了解 同目标媒体建立长期稳定的关系非常重要,定时定期的对各类媒体的效果进行调查了解,以便第一时间把握市场、把握方向,减少失误和损失 与同行保持接触,可不断得到较好的建议 第六部分 调查控制 一、商圈与市场 1、公司市场调查计划和方案(见附件:房地产中介市场调查报告) 2、单店商圈调查计划和方案(见附件:单店商圈调查报告和商圈经营计划) 3、经纪人商圈调查计划和方案(见附件:经纪人商圈调查报告) 二、职业标准 1、区域经理职业标准 2、店经理职业标准 3、行政秘书职业标准 4、经纪人职业标准、生涯和职业规划 三、相关工具 1、单店管理工具…….. 2、单店营销工具…….. 3、经纪人业务工具……… 4、店长招募工具…….. 5、单店市场推广工具…… 6、单店培训工具……. 7、质量服务工具……. 四、质量服务计划 1、 售前质量服务计划…….. 2、 售中质量服务计划………. 3、 售后质量服务计划……… 五、政策法规 1、获得政府信息的方法 2、店内更新和发布的周期 4、 执行人员 第七部分 程序操守 一、业务程序 商圈调查 — 商圈经营 — 建立人脉 — 接听业务电话 — 签委托 — 带看 — 斡旋— 签约 — 贷款 — 交易过户 — 交屋 — 售后服务 — 获得业务推荐 二、操作规范 口径规范 行为规范 工具使用规范 执行与监督 信息管理规范 店与店合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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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公司规章制度人事管理制度一、总则1、目的:为使本公司员工之管理有所遵循,特定本制度。2、范围:l本公司员工管理,除遵照政府有关法令外,悉依本规章办理。l本规章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雇用之从业人员而言。二、聘用1、全公司员工录用以宁缺勿滥,行业精英为原则,在核定编制内-,录用能胜任岗位工作,素质较高的人员,公司正式员工一律签署聘用劳动合同。2、本着公开招聘、严格考核、择选录用的原则,采用社会招聘、人才交流机构介绍、本公司员工推荐、个人自荐等形式进行招聘。3、应聘人员经面试或测验及审查合格后,由人事部门填写录用手续并签《试用员工协议》,进入试用期。4、试用人员试用期均为1-3个月,试用期间不享受任何福利待遇,期满后由人事部门填写《员工转正档案表》,部门经理、行政(人事部)经理提出鉴定意见,报总经理审批同意后,享受转正后工资待遇,但不享受公司正式员工的房贴及保险,员工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后,成为公司正式员工,享受公司一切福利待遇。公司视员工表现,最长可延迟至员工工作满半年时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成绩优良者可缩短其试用时间。5、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或工作业绩欠佳或严重违反有关规章制度,公司有权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解雇。试用未满1周者,不发工资。6、试用人员于报到时应向人事部缴验下列证件:l个人身份证明l人事资料卡(个人简历)l本人免冠登记照片二张l其他如要之文件(如专业资格合格证或学历证件等)三、辞职、辞退、解聘1、公司员工因故提出辞职,应至少提前30天书面通知公司,员工个人辞职应写《辞职申请》,经部门经理签署意见送人事部门报经总经理审批同意后,人事部门给予办理相关手续,未按规定程序办理者,人事部门将不予受理。2、申请辞职者,未经总经理审批之前,须坚守工作岗位、经批准后,不再安排具体工作,该员工应按公司要求交接工作和办理财物移交手续,其间只发基本工资,免除其他一切福利待遇,从员工正式离开公司之日起停发薪金。3、公司辞退员工,由人事部门在征得部门经理和总经理意见后,向被辞退员工提交解聘通知,并要求限期办理手续,因特殊情况经人事部经理批准,可适当延长办理时间。4、公司辞退之员工在办理所 本文来自文秘114 http://www.wenmi114.com,转载请保留此标记。 有移交离职手续期间,公司只发给基本工资,免除其它一切待遇,从员工正式离开公司之日起停发薪金。5、公司辞退员工有特殊原因时(严重违法、违纪、严重失职等),经总经理审批同意之日起立即停发所有薪金。6、离职者佣金结算自离职之日起1月内支付60,预留40在3个月内结算。7、完备离职手续:1)双方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在离职前必须办理离职手续,否则公司按旷工处理。离职手续包括:(1)到人事行政部领取《离职通知书》;(2)办理工作交接事宜;(3)交还所有公司资料、文件、办公用品及其它公物;(4)清算与公司有关的来往帐目;(5)待所有离职手续完备后,领取离职当月实际工作天数薪金。2、员工违约或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员工应按合同规定,归还其在劳动合同期内产生的有关费用。3、如与公司签定有其它合同(协议)、此合同(协议)与合同书,共同生效,具有同等效应。四、劳动合同1、新员工6个月试用考察期满,即与公司签定劳动合同。2、合同期限:根据员工的工作性质、工作成绩签定的合同年限为以下2种:1)公司与主任、经理级员工签定2—3年的个人劳动合同。2)公司与其他级别员工签定1年的个人劳动合同。3、签定合同程序:1)由人事行政部指导新聘员工《劳动合同书》;2)由人事行政部审核并呈报总经理批准;3)《劳动合同书》一式两份签定后,双方各执一份(一份人事行政部备案,一份交本人);4)公司与员工双方同意在合同期满后续签劳动合同的,应在原合同期满前30日内重新订立劳动合同。4、签定合同后双方权益:1)员工在合同期内,享有公司规定的各项薪金及福利待遇;2)员工应严格遵守合同内各项规定,违约须承担违约责任;3)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制度或犯有严重过失的员工,公司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4)如对合同内容存有异议,应在领取合同后1月内向人事行政部提出质询,双方协商解决;5)协商无法解决者,可向当地劳动仲裁申请仲裁。5、合同的解除: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制度;(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3)被依法追究刑本文《广告公司规章制度_文秘114_免费文秘网》由文秘114 http://www.wenmi114.com 为您整理,更多范文请访问:http://www.wenmi114.com/wenmi/fanwen/guizhangzhidu/2007-04-24/2007042487845.html

急求家具商场管理规章制度

质量第一,信誉第一,顾客第一

制造企业有哪些规章制度?求一份完整的公司级和部门级规章制度目录,要全面的,不要有漏的,谢谢!

任何一家企业都会制定、发布、执行一些管理制度。但制度到底有哪些?估计很多企业心里不是很清楚。根据多年的企业管理经验,并查找一些资料,列出制造类企业所需要的一些基本制度,供大家参考。 行政管理系统 1) 会议管理制度 2) 文件管理制度(制定、复制、管理、收发、处理、编号、版本等等) 3) 报刊、邮件、函电收发制度4) 档案管理制度(含音像) 5) 出差管理制度 6) 车辆管理制度(含司机管理、事故处理) 7) 人员/物资出入门管理制度(含保安队管理) 8) 合理化建议制度 9) 食堂管理制度(含卫生) 10) 宿舍管理制度(含钥匙、家具、用电用水等内容) 11) 电脑管理制度 12) 保密制度 13)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含绿化) 14) 值班制度 15) 员工着装管理制度 16) 安全管理制度 17) 电话/传真管理制度 18) 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19) 印章管理规定 20) 企业内车辆停放管理规定(含内部道路管理) 21) 招待管理规定人力资源管理系统 1) 员工守则 2) 岗位职责(所有岗位) 3) 考勤制度(含打卡、休假、放假、请假、轮休/补休等等) 4) 招聘规范(含流程、实施、劳动合同) 5) 加班管理制度 6) 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7) 夜班补助管理办法 8) 离职管理办法(含退休、辞职、解聘) 9) 培训制度 10) 职业技术等级评定办法 11) 人员异动管理制度(含晋升) 12) 奖惩制度 13) 员工福利管理制度(含各类津贴、补助、社保、其他保险等) 14) 员工日常行为规范 15) 工资管理制度 16) 年终先进评比办法 17) 绩效考核/素质考评管理办法 18)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 19) 干部/专业职称聘用管理规定 20) 各类考核计提办法 财务管理系统 1) 财务管理制度 2) 资金预结算制度 3) 资金管理制度 4) 财务审批权限规定 5) 财务盘点制度 6) 借款及各项费用开支管理制度(含审核) 7) 审计制度 8)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9) 出纳作业管理规范 10) 会计档案管理 11) 统计管理制度(含量化管理内容) 生产管理系统 1) 各类设备操作指导书 2)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 产量定额管理办法 4) (有关ISO9001体系文件) 技术管理系统 1) 专利管理制度 2) 工艺文件管理规定 3) 设备管理制度 4) 技术档案管理规定 5) (ISO9001有关体系文件) 物资管理系统 1) 仓库管理制度(进、出、存、环境、防护等) 2) 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3) 物料计划管理制度 4) 物料消耗定额管理制度5) 物资库存量管理制度 6) 采购物资价格管理办法 7) (ISO9001相关文件

一个企业需要制定哪些规章制度?

公司规章制度是公司用于规范公司全体成员及公司所有经济活动的标准和规定,它是公司内部经济责任制的具体化。公司规章制度对本公司具有普遍性和强制性,任何人、任何部门都必须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大致可分为公司基本制度、公司工作制度和公司责任制度。公司规章制度的制定,应体现公司经济活动的特点和要求。公司规章制度的制定要以《劳动法》为具体依据,不能出现违背相关法律条款。一个企业需要制定的规章制度主要有:各部门岗位责任制(如行政部、财务部);各岗位的责任制(如会计、库管员职责);薪酬制度;奖惩制度;考勤制度;员工行为准则等等。 温馨提示: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应答时间:2021-04-08,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平安银行我知道]想要知道更多?快来看“平安银行我知道”吧~ https://b.pingan.com.cn/paim/iknow/index.html

编写公司的规章制度,想知道排版格式有什么要求?有没有可以参考的依据?

格式没有特别的要求,但是要尽量的做到与公司其它文件格式基本相一致;这方面的样版网上应该是比较多的

求公司文件管理的规章制度,详细一点的,谢谢!

文件管理一般认为很简单,但实际上要做好这个事情并不容易,建议你可以找ISO系列关于文件管理的规定认真学习一下。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12件市政府规章的决定

一、《大连市城镇企业女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市政府令第4号公布)  (一)第十九条修改为“违反本办法的规定不缴、少缴生育保险费的企业,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补缴;逾期仍不缴纳的按日加收欠缴额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滞纳金并入生育保险基金。”  (二)删除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二、《大连市合同监督管理办法》(大政发[1995]85号文件公布;大政发[1997]111号第一次修正;大政发[2000]74号第二次修正;市政府令第112号第三次修正)  删除第十七条、第十八条。三、《大连市国际集装箱道路运输管理办法》(大政发[1996]30号文件公布;大政发[2002]23号修正)  (一)第三条、第五条中的“大连市交通口岸管理局”修改为“大连市交通局”;“大连市公路运输管理处”修改为“大连市道路运输管理处(简称市运管处)”。  (二)第十八条第一项修改为“(一)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从事国际集装箱道路运输的,没收全部非法所得,并可处非法所得额1至3倍的罚款,拒不接受检查或者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暂扣其车辆、设备、工具,并出具由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统一制发的暂扣凭证。”  (三)删除第二十三条。四、《大连市殡葬管理暂行规定》(大政发[1997]59号文件公布;市政府令第48号修正)  删除第十六条第四项。五、《大连市液化石油气管理办法》(大政发[1997]71号文件公布)  (一)第四条中的“大连市公用事业管理局”修改为“大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删除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第三十一条。  此外,对个别文字作了修改。六、《大连市机关事业单位女工作人员生育保险规定》(大政发[1998]7号文件公布)  (一)第十七条修改为“单位应按规定期限及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基金。逾期不缴纳的,从逾期之日起,按日加收应缴额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滞纳金并入生育保险基金。”  (二)删除第十九条。七、《大连市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管理办法》(大政发[1998]52号文件公布;市政府令第37号第一次修正;市政府令第48号第二次修正)  删除第二十五条第三款。此外,对个别文字作了修改。八、《大连市生猪屠宰及产品流通管理规定》(大政发[1999]10号文件公布;大政发[2002]23号第一次修正;市政府令第112号第二次修正)  第二十五条修改为“违反本规定,由商业、农业、工商行政、卫生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予以处罚。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有违法所得的,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的罚款(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九、《大连市港口岸线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38号公布;市政府令第112号修正)  第十五条第一项修改为“(一)违反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除违法建设的设施,并可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项修改为“(二)违反第十二条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拒不拆除的,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除违法建设的设施。”十、《大连市关于解决拖欠和克扣建筑业农民工工资问题的规定》(市政府令第51号公布)  第二十条修改为“违反本规定,建设单位未按时拨付工程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拨付,逾期不拨付的,建设、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可向规划国土、土地储备、房产等部门发送《协助清欠联络单》,土地储备部门不批准其新开工建设项目,不予办理《中标通知书》;规划国土部门不为其办理用地、规划手续;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不办理质量监督、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房产部门不予办理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产权证。建设单位因拖欠工程款严重,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访事件的,市政府依法收回其土地开发权,并公开曝光。”十一、《大连市国土资源监察规定》(市政府令第70号公布)  第十六条修改为“被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继续施工的,国土资源监察机构可以责令限期拆除新建建筑物和其他设施,逾期不拆除的,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除。”十二、《大连市重点保护建筑保护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89号公布)  删除第二十四条第二款。  此外,对条款顺序作相应调整。  本决定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大连市城镇企业女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等12件市政府规章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店面规章制度

员工行为规范: 1. 必须服从店长统一安排及领导,并遵守公司有关规章制度。 2. 工作期间不得串岗,不准干私事,要爱护单位各类财产。 3. 认真负责的做好本职工作,礼貌的接待顾客,不允许与顾客发生争执。 4. 上班时间需穿戴整洁、得体,并佩带本岗位胸卡。 5. 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工。如遇病或有事请假,请提前一天向店长或主管请假,得到允许并 安排好换岗人员后方可离岗。 6. 各岗位直接受店长领导。 7. 具体工作由当班店长监督、指导。 8. 对任何危害公司利益的行为都有制止、举报、抗命的权利和义务。 9. 对任何对公司有益的建议都可以在任何时候对经理提出,如若采纳给予一定奖励。 10. 对违反员工守则的,将由店长开出过失单,每周将对过失单经行统计与处理。 员工服务态度: 1、当客户进门 面带微笑 热情接待每位客户(您好~!欢迎光临!请~!我是XX部XXX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吗?)。作好积极、主动、热诚、微笑的服务; 2、了解各产品的性能,向客户合理的介绍;(工作中---不 好意思!请稍等!对不起!走路轻、说话轻) 3、工作后---对本次服务是否满意?麻烦您对我们的服务多提宝贵意见!跟单!请慢走欢迎下次光临! 员工奖罚规定: 1、全勤奖励50元,迟到、早退、每5分钟扣罚1元;旷工一天扣罚30元,工作时间不允许请假,请假一天扣除当日工 资,未经批准按旷工处理;病假必须出具医院证明,前三天扣除当日工资的30%,之后每天扣除当日的工资; 2、每三个月进行评选优秀员工,奖励200元;(条件:必须全勤员工、业绩名列前三位者、无客户投诉者、无拒客者;)客户投诉将取消本次上次业绩,拒客一次扣罚30元; 3、卫生区域不清洁扣罚5元/次,工作完毕后未整 理干净者扣罚5元/次; 4、上班时不得嬉笑打闹、赌博喝酒、睡觉而影响本公司形象,违者扣罚10元/次。 5、必须服从分配、服从管理,违者扣罚30/次; 6、透露公司机密(产品原价、客户档案、工资待遇)查明属实将扣除当月工资的60%; 新收人员入职条件: 1、填写员工入职表,按入职须知执行规定; 2、甲乙双方签定劳务合同书,合同期最少为一年; 3、合同期间必须遵守本公司规章制度; 、 辞职条件: 1、员工合同期满后方可离职,离职将发放所有工资与归还月奖金.合同期满后如继续续约者将当次奖励100元,并在原有底薪上加30工资; 2、未满合同期如需离职者必须提前3个月提呈辞职报告,书写详细理由批准后方可离职,离职只发放工资, 3、未满3个月而要离职者只发放工资的40%, 辞退员工将不发放任何工资待遇,辞退条件如下 : 1、连续矿工3次/月 2、泄露本公司机密3次/月; 3、偷盗本公司财物者;(并追究有关法律责任) 4、员工离职、辞退后在两年内不得向外透露本公司商业机密,如对本公司造成不良后果责任将由对方负责,并向有关单位提起诉讼! 店长是整个店门的管理者,有关卖场上人、事、物等各方面均由店长负责处理。因此,身为店长,必须得到部属的信赖与尊敬。 I)性格方面 1、拥有积极的性格,有包容力、充满爱心。 2、拥有忍耐力、本性要诚信,有高度的责任感。 3、拥有明朗的性格。 有了思想才会行动;行动,将成习惯;好的习惯,成为独有的性格; 性格,决定前途!! II)能力方面 1、要有良好的培训指导员工能力 2、要有良好的货品销售能力 3、要有敏锐的判断能力 4、要有良好的沟通能力 5、要有提升业绩的能力 ! III)知识方面 1、具有能观察出消费者变化的知识。 2、具有关于零售经营及管理的知识。 3、具有数字管理观念和知识。 4、具有关于公司的历史,制度组织,理念的知识。 5、具有丰富的货品知识。 店长的工作职责: 1.了解品牌的经营方针,依据品牌的特色和风格执行销售策略。 2.遵守公司各项规定,执行上级指示,完成公司下达任务。 3.负责管理专柜的日常工作,监督考核导购的工作表现,及时反映员工动态。 4.负责盘点、帐簿制作、商品交接的准确无误。 5.负责店铺内货品补齐,商品陈列。 6.协助主管处理与改善专柜运作的问题。 8.定时按要求提供节假日在商场推广活动计划。 9.了解周围品牌销售情况. 店长的工作重点: 店面营运通常分为三个时段。 营业前: 1.开启电器及照明设备。 2.带领店员打扫店面卫生。 3.召开晨会: (1) 公司政策及当天营业活动的公布与传达。 (2) 前日营业情况的分析,工作表现的检讨。 (3) 培训新员工,交流成功售卖技巧。 (4) 激发工作热情,鼓舞员工士气。 (5) 点货品,专卖店要清点备用金。 (6) 核对前日营业报表。 营业中 1.检查营业员仪容仪表,整理工服,佩带工牌。 2.专卖店的店长需督导收银作业,掌握销售情况。 3.控制卖场的电器及音箱设备(专卖店) 4.备齐包装纸、包装袋,以便随时使用。 5.维护公司环境整洁。 6.注意形迹可疑人员,防止货物丢失和意外事故的发生。 7.及时主动协助顾客解决消费过程中的问题。 8.收集市场信息,做好销售分析。 9.整理公司公文及通知,做好促销活动的开展前准备和结束后的收尾工作。 营业后 1.核对帐物,填写好当日营业报表。 2.营业款核对并妥善保存。留好备用金。 3.检查电器设备是否关闭。杜绝火灾隐患。 4.检查门窗是否关好。店内是否还有其他人员。 人事方面 1.有权利参与营业人员的招聘、录用的初选 2.有对员工给予奖励和处罚的权利。 3.有权利辞退不符合公司要求或表现恶劣的员工。 4.有权利根据员工表现提出调动、晋升、降级、辞退的意见。 5.有权利对员工的日常工作表现进行检查和评定。 6.有权利对店内的突发事件进行裁决。 货品方面 1.有权利对公司的配货提出意见和建议。 2.有权利拒收有质量问题的货品。 3.对店内的货品调配有决定权。

求一份详细的咖啡西餐厅的员工守则规章制度

大概和酒店的没什么差别。你在网上找一份然后自己改改细节就好了,我们当时就是

店长应该有什么规章制度?

美发店员工管理制度1、 严格执行上、下班签名制度,着工装签名,并严格签署上下班具体时间。 2、 不能请霸王假,工休按店内轮休制执行。临时事假须上班时间前请示店长或经理批准;请假须真实反映情况;请假面具一天以上须书面申请经理批准,超过批准期限视为旷工。 3、 工作时间须束发,穿着工作服,整齐清洁,佩戴工作牌,擦口红,刘海不得长过眉毛,不能留长指甲,做护理时戴口罩,上班时间不能在手上佩戴首饰。 4、 努力培养和提高专业接待素质,按规定礼仪礼貌用语,微笑、亲切接待顾客,主动问候顾客,接待厅内见到顾客须起立,主动为顾客开门。为客人换鞋、铺床,迎三送七,送客人出门不能少于三步。不能在上班时间把个人消极情绪带入店内,影响同事和顾客。 5、 尊重顾客。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并按情况及时包馈给店长或经理,无论如何不准与顾客发生争吵。 6、 美容师之间互相尊重、关心和照顾,礼貌用语,严禁在营业场院所内讲脏话,争吵、打闹、发脾气,摔物品等言行。 7、 服务工作安排,工作积极主动,主动联系及预约顾客,工作不拈轻怕重,挑三俭四,自觉服务工作安排。不经店长或经理同意,不能随意调斑,和擅自安排工作或休息。 8、 不能在店内从事工作业务无关的事情。 9、 给顾客作护理时,沟通顾客应轻声细语,美容师之间不允许相互开玩笑取乐,喧哗、议论事情。无论上、下班时间,均不能躺在美容床或伏在工作台上休息、睡觉(特殊情况须请示店长同意) 10、 自觉维护公司(店)的形象、声誉,积极提供有利于公司(店)发展的方式方法。不准在店内议论他人是非或与顾客议论公司(店)内部是非。 11、 节约用水用电,杜绝浪费行为。做护理不准偷工减料或铺张浪费。 12、 严格执行卫生清洁制度。 13、 上班时间手机、BP机关闭或调到震动档,给顾客做护理时不准接私人电话,电话内容由他人代为转告或改时间打入,接听时间不准超过3分钟,顾客预约电话请他人代为登记。 14、 每天早、晚班必须交接班,清点货品及营业款。 15、 当班时间必须按规定填定各类报表。 16、 不能利用上班时间从事个人护理,从事个人护理按有关规定现金结帐。美容师个人购买产品仅供本人使用,严禁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公司(店)的利益。 17、 正规合理的使用美容仪器,爱护美容院设备,产品根据需要放入冰箱低温保存。 18、 严格保密顾客资料。未经公司(经理)同意,不准私自借用店内资料、物品,不准对外泄漏公司(店)内技术 19、 业务经理(店长)对属下美容师有绝对领导权和管理权,美容师必须服从安排。 20、 工作时间不得打私人电话,不得吃零食、吸烟、渴酒、大声喧哗、追逐、打闹、私会客人和家人。 21、 不得向客人索要小费,或利用工作之便假公济私,谋取私利。 22、 每周三上午10∶00~11∶00各店例会(11∶00前不预约客人),全体员工须准时参加。 美发店长工作说明书职位名称:美发店长店长之岗位职责一、在公司的统一领导下,全面负责分店的经营与管理工作;二、负责带领连锁分店全体员工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营业任务和经营指标;三、统筹安排连锁分店日常营业、培训、员工管理等有关事务。四、按上级要求开展促销活动,掌控连锁店的销售及服务动态,向上级建议引进新的服务项目、淘汰滞销项目。五、监督并控制分店的费用及成本开支。六、监督并保持分店的清洁卫生,保证顾客的人身、财产安全。七、负责对员工出勤、仪容、仪表、精神状态及服务规范执行情况的监督与管理。八、向上级提出各岗位人员的招训、任免和薪酬方面的建议,并执行下级岗位人员的任免。九、公司各项指令和规章制度的宣导与执行。十、迅速处理突发的意外事件,如投诉、纠纷、水电故障、盗窃等。十一、负责对本分店财务数据的监督审核。十二、负责对分店300元以下的费用开支的审核、报销单的签署。十三、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店长之工作明细一、经营政策 1、定期向公司汇报有关本店经营策略方面的意见与建议。2、就分店经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对改进办法提出具体意见。二、经营目标1、根据公司下达的经营指标制定各岗位员工班组的营业计划:包括总营业额的预算,员工业绩目标的分解与跟踪,促销的宣传工作等。2、带领下级人员为达到经营目标而组织开展必要的准备工作。3、监督指标完成情况,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对经营目标进行合理调控。三、经营数据1、按时编制营业数据报表,对营业收入按项目分类进行营业数据对比与分析,对经营利润数据进行分析,并提出改善办法。2、负责对分店产品进货、仓库库存、产品耗用、产品品质差异数据进行检查监督与分析3、目标未达成时,及时制定必要的补救计划,确定新的工作方案。四、购买及供应1、负责参与本店所用产品的选定,根据所掌握的产品信息,向公司提供引进产品的建议。2、负责提出设备、设施及需用物品的采购申请,价值100元以下常用物品的确定购买。3、负责联络本店自用产品供应商,以保证产品得到及时供应。五、顾客1、确保本店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是受顾客认可与欢迎的。2、经常与顾客交流,了解顾客的愿望,并监督全体人员认真听取顾客意见。3、处理重大投诉及解决争端。六、市场营销1、根据店内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服务项目的价格或提出建议。2、随时掌握市场变化,采集重点竞争对手服务项目的内容和价格。3、全权负责本店的营销活动开展,及时对活动进行检讨并调整工作计划。4、制定外卖产品每周、每月销售计划。七、员工管理1、负责对下级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评估。2、制定店铺培训计划并组织执行培训工作。3、定期组织召开店面工作会议,与下属人员建立通畅的沟通渠道,了解员工思想动态。4、按时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积极陈述各项建议及意见。5、监督分店员工对外严守公司秘密。6、保证公司新的政策规定在分店得到充分落实。7、采取相应措施保证员工团结并积极进行团队建设。8、根据制度规定,负责权限范围内的员工休假的审批。八、安全和保安1、每天检查安全措施、报警系统是否工作正常。2、根据政府规定制订店铺安全条例并负责安全知识培训。3、负责重大安全事故的处理。九、与政府部门的接触1、负责维护与当地的政府机关、公安、消防、派出所、劳动局、各商业执法机关(技监、税务、卫生、工商等)单位的良好关系,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店长之工作流程一、早上开店前至开店后30分钟内1、巡视店铺内外环境卫生是否清洁。2、水房、供水、供电系统是否安全正常工作。3、转灯及照明设施、排气扇、空调、音响是否打开或分时段打开(遵循节约原则)。4、消毒柜是否打开,热毛巾是否到位。 5、检核下级营业前的准备工作是否达标。6、营业早会是否按规定召开(早会由管理人员分工负责)。 二、营业中10:30—11:001、检核当天的出勤情况,处理当天的特殊出勤情况(迟到、未出勤及特殊假期)。2、审核前一天的收入帐单及存银工作是否到位,查阅营业数据及员工业绩表格。3、巡视产品展架是否缺货,是否整齐干净,检查仓库存货状况。4、巡视宿舍安全状况及是否有非本店铺员工留宿等现象。三、营业中11:00—23:001、现场人员工作安排,处理日常营业事务,监控全场员工工作流程是否顺畅。2、监督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监控员工纪律状况。3、市场竞争对手调查,营业高峰期的顾客接待与公关。4、现场纠正并检核服务素质是否达标。5、员工工作情绪及餐后服装仪容检查。6、卫生监控,店容店貌、店内设施的摆放。7、产品耗料管理。(厨房物资采购、使用的监控。)8、检查财务支出、店内账务处理情况。9、设计师、烫染师、助理技术培训及监督。10、执行店铺规章制度,处理员工奖罚事件。11、与问题员工沟通思想,调整员工工作心态。四、打烊前后23:00—24:001、本日营业状况及服务质量的研讨活动。2、组织技术员工进行技术研讨活动。3、逾时顾客的服务人员安排。4、流水单、营业收入、收银台现金的检核监控。5、产品及用剩物料的处理。6、清场:全店的水电设施、毛巾车、消防等作全面检查。7、全店防盗、防火、遗留物品的检查处理。

财务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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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护理工作规章制度

临床护理的相关工作规章制度如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护士的合法权益,规范护理行为,促进护理事业发展,保障医疗安全和人体健康,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护士,是指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依照本条例规定从事护理活动,履行保护生命、减轻痛苦、增进健康职责的卫生技术人员。第三条:护士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护士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全社会应当尊重护士。第四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改善护士的工作条件,保障护士待遇,加强护士队伍建设,促进护理事业健康发展。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鼓励护士到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第五条: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护士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护士监督管理工作。第六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在护理工作中做出杰出贡献的护士,应当授予全国卫生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或者颁发白求恩奖章,受到表彰、奖励的护士享受省部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待遇;对长期从事护理工作的护士应当颁发荣誉证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做出突出贡献的护士,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第二章:执业注册第七条:护士执业,应当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三)通过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四)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应当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3年内提出;逾期提出申请的,除应当具备前款第(一)项、第(二)项和第(四)项规定条件外,还应当在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由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人事部门制定。第八条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应当向拟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收到申请的卫生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对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准予注册,并发给护士执业证书;对不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不予注册,并书面说明理由。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第九条: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的,应当向拟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报告。收到报告的卫生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报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为其办理变更手续。护士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执业地点的,收到报告的卫生主管部门还应当向其原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通报。第十条: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前30日向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申请延续注册。收到申请的卫生主管部门对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准予延续,延续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对不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不予延续,并书面说明理由。护士有行政许可法规定的应当予以注销执业注册情形的,原注册部门应当依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注销其执业注册。第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本行政区域的护士执业良好记录和不良记录,并将该记录记入护士执业信息系统。护士执业良好记录包括护士受到的表彰、奖励以及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的情况等内容。护士执业不良记录包括护士因违反本条例以及其他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诊疗技术规范的规定受到行政处罚、处分的情况等内容。第三章:权利和义务第十二条:护士执业,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取工资报酬、享受福利待遇、参加社会保险的权利。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克扣护士工资,降低或者取消护士福利等待遇。第十三条:护士执业,有获得与其所从事的护理工作相适应的卫生防护、医疗保健服务的权利。从事直接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有感染传染病危险工作的护士,有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接受职业健康监护的权利;患职业病的,有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得赔偿的权利。第十四条:护士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与本人业务能力和学术水平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权利;有参加专业培训、从事学术研究和交流、参加行业协会和专业学术团体的权利。第十五条:护士有获得疾病诊疗、护理相关信息的权利和其他与履行护理职责相关的权利,可以对医疗卫生机构和卫生主管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第十六条:护士执业,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技术规范的规定。第十七条:护士在执业活动中,发现患者病情危急,应当立即通知医师;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应当先行实施必要的紧急救护。护士发现医嘱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应当及时向开具医嘱的医师提出;必要时,应当向该医师所在科室的负责人或者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医疗服务管理的人员报告。第十八条:护士应当尊重、关心、爱护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第十九条:护士有义务参与公共卫生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发生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严重威胁公众生命健康的突发事件,护士应当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或者所在医疗卫生机构的安排,参加医疗救护。第四章:医疗卫生机构的职责第二十条:医疗卫生机构配备护士的数量不得低于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护士配备标准。第二十一条:医疗卫生机构不得允许下列人员在本机构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一)未取得护士执业证书的人员;(二)未依照本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办理执业地点变更手续的护士;(三)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执业注册的护士。在教学、综合医院进行护理临床实习的人员应当在护士指导下开展有关工作。第二十二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为护士提供卫生防护用品,并采取有效的卫生防护措施和医疗保健措施。第二十三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执行国家有关工资、福利待遇等规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在本机构从事护理工作的护士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保障护士的合法权益。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或者从事直接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有感染传染病危险工作的护士,所在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津贴。第二十四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制定、实施本机构护士在职培训计划,并保证护士接受培训。护士培训应当注重新知识、新技术的应用;根据临床专科护理发展和专科护理岗位的需要,开展对护士的专科护理培训。第二十五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专门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护理管理工作。第二十六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护士岗位责任制并进行监督检查。护士因不履行职责或者违反职业道德受到投诉的,其所在医疗卫生机构应当进行调查。经查证属实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护士做出处理,并将调查处理情况告知投诉人。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二十七条:卫生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职责,在护士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者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十八条:医疗卫生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根据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护士配备标准和在医疗卫生机构合法执业的护士数量核减其诊疗科目。或者暂停其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国家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的,还应当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一)违反本条例规定,护士的配备数量低于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护士配备标准的;(二)允许未取得护士执业证书的人员或者允许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执业地点变更手续、延续执业注册有效期的护士在本机构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的。第二十九条:医疗卫生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处罚;国家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的,还应当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一)未执行国家有关工资、福利待遇等规定的;(二)对在本机构从事护理工作的护士,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三)未为护士提供卫生防护用品,或者未采取有效的卫生防护措施、医疗保健措施的;(四)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或者从事直接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有感染传染病危险工作的护士,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津贴的。第三十条:医疗卫生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一)未制定、实施本机构护士在职培训计划或者未保证护士接受培训的;(二)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护士管理职责的。第三十一条:护士在执业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暂停其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其护士执业证书:(一)发现患者病情危急未立即通知医师的;(二)发现医嘱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诊疗技术规范的规定,未依照本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出或者报告的;(三)泄露患者隐私的;(四)发生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严重威胁公众生命健康的突发事件,不服从安排参加医疗救护的。护士在执业活动中造成医疗事故的,依照医疗事故处理的有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第三十二条:护士被吊销执业证书的,自执业证书被吊销之日起2年内不得申请执业注册。第三十三条:扰乱医疗秩序,阻碍护士依法开展执业活动,侮辱、威胁、殴打护士,或者有其他侵犯。护士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三十四条:本条例施行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经取得护士执业证书或者护理专业技术职称、从事护理活动的人员,经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审核合格,换领护士执业证书。本条例施行前,尚未达到护士配备标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实施步骤,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3年内达到护士配备标准。扩展资料:一、对临床护理的专业要求:1、掌握相关的人文社会科学、基础医学、预防保健的基本理论知识,掌握护理学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基本知识,掌握护理急、慢性和重症病人的护理原则、技术操作、专科护理和监护技能,并能够应用护理程序对服务对象实施整体护理。2、具有社区健康服务、护理管理和护理教育的基本能力。3、熟悉国家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了解护理学的学科发展方向与动态。4、掌握医学文献检索、资料调查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二、临床护理专业的就业前景:护理专业被教育部、卫生部等六部委列入国家紧缺人才专业,予以重点扶持。世界卫生组织对各成员国卫生人才资源统计结果显示,许多国家护理人才紧缺。在我国,护士的数量远远不够,医护比例严重失调。随着国际医疗市场对护理人员的需求激增,“护士荒”现象已日益突出地摆在各国医学界面前。未来10年,美国、英国、加拿大、新西兰、新加坡、日本及全球其他国家将急需200万护理人才,国际人力资源公司已经把目光瞄准中国。世界性的护理人才资源的短缺,给我国护理人员创造了更多迈出国门、迈向国际市场就业的机会。业内专家介绍说,护理职业一直是国际上地位较高、薪水丰厚的职业之一。如护士在美国平均年薪达5万美元,而美国缺护士30万人。在澳大利亚,护士最容易找工作或获得升迁,同时,只要拥有了澳大利亚注册护士的资格,等于拿到了通向英联邦国家工作的“绿卡”。英、法、德等西方发达国家对护士均有许多优惠的政策。因此,有深厚的专业知识、较高的综合素质和流畅的国际交流语言的护士在国际上就业、发展前景十分广阔。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护士

关于车管所办理机动车驾驶员考试方面有好的工作方法或规章制度吗?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提高机动车驾驶人的培训质量,切实维护机动车驾驶人的合法权益,规范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维护良好的考试环境和考试秩序,严肃考纪考风,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科学管理水平,根据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111号)以及相关的《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管理规定》和交通部门相关文件,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本市辖区从事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工作,必须遵守本办法。第三条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第二章 驾驶员培训学校监督管理第四条 申报考试的驾驶员培训学校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符合《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JT/T433-2004》要求。(二)符合交通部《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2006年第2号)训练场要求。(三)经交通部门审核有进行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资格的。(四)经公安交警部门复核符合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111部令)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管理规定》要求,并设有专门进行交通安全教育的场所和设备。(五)驾驶员培训学校应当严格执行自治区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培训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设有专门的招生场所,收费标准要公布,驾驶员培训学校在收取培训费用时必须开具合法票据。第五条 在参加机动车驾驶人考试期间,驾驶员培训学校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和考试场的各项规定:(一)每个科目考试期间,报考超过5人以上的培训学校均要指派2─3名带队工作人员,主要负责在考试期间对参加考试人员、车辆的安全出行和学员在候考期间的秩序维护,并随时配合考试员、考场管理人员在考试期间做好相应的管理和协调工作。(二)各培训学校带队考试的工作人员要遵守考试管理纪律和考场管理规定,尊重考试员和参加考试的学员,在考试前要提醒参加考试人员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如携带身份证、考试发票、准考证明等),教育参加考试人员要遵守考试纪律、遵守考试秩序、遵守社会公德、爱护公物、注意卫生、杜绝各种营私舞弊行为。(三)在考试期间,教练员不得进入各科目考试的待考区和考试区。第六条 驾驶员培训学校应当聘用持有交通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证》的人员从事驾驶员培训教学工作。(一)教员应当按照所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证》核定的准教项目从事驾驶员培训教学工作。(二)做到“文明培训、规范考试”,严禁收取“加油费、加班费、过关费”等损害学员和培训学校、考试员声誉的行为。对发现收取上述不法费用的教练员,公安交警部门将采取相关措施对其及所属驾校进行整顿,并通报给交通、工商、物价等部门按相关规定进行严厉处理。第七条 用于培训的汽车必须取得交警部门车辆管理机关核发的教练车号牌。禁止使用报废车辆、套牌车、带病车作为教练车,作为考试用车时要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管理规定》安装供考官使用的内外后视镜和为相关监控设备提供电源的插座。第三章 机动车考试员监督管理第八条 参加机动车考试的民警须持有自治区公安厅交管部门核发的机动车考试员资格证,考试员严格遵守公安部《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纪律》,认真履行考试工作职责,严格执行考试程序和考试标准,客观评定考试成绩。对违反《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纪律》的要追究考试员和有关领导的责任。第九条 考试员应按预约时间、地点准时到达考场,不准迟到或无故拖延时间,在考试过程中应着制式警服,佩戴考试员上岗证,做到警容严整,举止文明。遇到亲戚、朋友等参加考试的,应主动申请回避。严格查处违规考试行为,杜绝“只签名,不考试”或者缩短考试时间等问题。第十条 在考试过程中严格按要求使用各类音视频监控设备,在考试过程中发现有关闭或人为屏遮监控设备,视为违反考试工作纪律,将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第四章 考试场地监督管理第十一条 驾驶人考试场地建设须符合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111号)及《广西考试场地建设规定》要求,并经过自治区公安厅交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准进行考试。第十二条 驾驶人考试场按照自治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要求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干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开、公正、公平组织考试。 第十三条 驾驶人考场所有人、管理人应当按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制定的考试计划调整经营时间。进行考试时,不得在考试场地内安排适应性训练。 第十四条 未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同意,驾驶人考场所不得擅自安排考场关门休息或暂停经营。第十五条 驾驶人考场所有人、管理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公开、公正、公平组织考试。 违反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交警部门视情予以责令限期整改: (一)因管理不力,造成考场内秩序混乱的; (二)考场内设施不完善,可能产生考试舞弊的; (三)非考试工作人员违反规定进入考场,考场管理者不进行有效制止,影响考试的; (四)驾驶人考场所有人、管理人及工作人员、学员贿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考试人员,可能影响考试公正、公平进行的。第十六条 考试场工作人员由考试员和聘用社会人员组成。聘用人员须经公安交警部门审查考核。第十七条 考试场工作人员要须佩戴工作证(卡)上岗和着统一制服。第五章 监督检查第十八条 公安交警部门可聘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互联网网友及社会其他人士担任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监督员,不定期邀请以上人员对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进行监督。第十九条 公安交警部门要定期对申请人考试情况进行分析,将每月驾校考试合格率排名情况通过媒体、互联网和在车管所、培训场、考试场粘贴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对存在严重培训质量问题的驾校提出整顿意见,建议驾校主管部门对其进行整顿并处理相关责任人,驾校整顿期间,停止受理该驾校的考试申请。第二十条 公安交警部门切实加强对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的监督,在组织考试时统一给申请人发放《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告知书》,公布举报投诉电话,科目三考试合格后发放廉政监督意见书,要求学员对考试过程进行现场监督,对学员投诉经查实属于违反考试工作纪律的,一律严肃查处,决不姑息迁就。同时推出“考试学员回访制度”,对完成科目三考试后取得驾驶证的学员进行回访,强化对考试工作和考试员的监督管理,进一步提高驾驶人培训质量。第二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其他规定的其他行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处理。

特种设备制定管理规章制度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供参考)  编制:  审核:  批准:  实施时间: 年 月 日  目 录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1  2、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培训制度……………………………………5  3、特种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7  4、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会议制度………………………………………8  5、特种设备文件和记录的管理制度…………………………………9  6、特种设备应急救援制度……………………………………………12  7、特种设备事故处理制度……………………………………………15  8、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申报制度………………………………………17  9、特种设备定期自查及隐患整改制度………………………………19  总则  为保障特种设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生产,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和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1安全生产责任人职责  1.1.1遵守并督促检查公司各部门遵守特种设备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以及上级关于职业安全健康指示的执行情况及员工安全学习培训工作。  1.1.2审批职业安全健康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1.3督促检查公司各部门对特种设备管理人员、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1.1.4参加特种设备安装验收及试车。  1.1.5组织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实施事故隐患的整改。  1.1.6组织特种设备安全会议,提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各项要求。  1.1.7组织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1.1.8参加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救援,按“四不放过”原则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1.2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及管理人员职责  1.2.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章。  1.2.2制定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审核安全操作规程。  1.2.3参加特种设备订购,进厂和安装的验收及试车。  1.2.4经常检查特种设备的运行情况、维修情况和安全附件校验情况等。  1.2.5协同组织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实施事故隐患的整改。  1.2.6协同组织特种设备安全会议,提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各项要求。  1.2.7对特种设备的检验、修理、改造和报废等进行技术审查。  1.2.8编制特种设备的年度定期检验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1.2.9向当地安全监察机构报送特种设备数量和变动情况的统计报表、定期检验计划的实施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等。  1  1.2.10协同组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  1.2.11参加特种设备事故救援,协助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1.2.12组织特种设备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有关规章制度的培训。  1.2.13对特种设备进行使用登记及技术资料的管理。  1.2.14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认真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执行公司特种设备管理制度。不违章指挥。  1.2.15对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试验、检修等。  1.3生产部及负责人职责  1.3.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章。  1.3.2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认真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执行公司特种设备管理制度。不违章指挥。  1.3.3参加特种设备安全会议。  1.3.4合理安排生产,防止特种设备超负荷运行。  1.3.5制定新工艺,使用新技术、新材料时,充分考虑特种设备能力,防止特种设备超负荷运行。  1.3.6协同做好员工的安全培训工作。  1.3.7参加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救援。  1.4人事部及负责人职责  1.4.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章。  1.4.2根据职业禁忌症的规定,招用新特种设备操作工时,严格执行国家规范,做好监督新员工就业前健康检查工作,并充分考虑员工的文化技术素质和能力。  1.4.3协同各部门做好特种设备安全教育。  1.4.4把员工特种设备安全绩效作为考核员工业绩的内容之一。  1.5车间(部门)领导职责  2  1.5.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章,执行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指挥。  1.5.2制定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1.5.3参加新特种设备的安装验收及试车。  1.5.4经常检查特种设备的运行、维修和安全附件校验等情况。组织本部门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实施事故隐患的整改。  1.5.5对本部门特种设备的检验、修理、改造和报废等进行技术审查。  1.5.6对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和管理。  1.5.7协同做好特种设备的年度定期检验工作。  1.5.8积极向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反映特种设备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等。  1.5.9协同组织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1.5.10报告特种设备事故,参加特种设备事故的救援,协助事故调查和处理。  1.6班组长职责  1.6.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章,执行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1.6.2组织班组人员,学习、钻研技术,总结经验教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  1.6.3掌握特种设备的运行参数,督促班组人员正确操作设备,完成各项原始数据的记录。  1.6.4经常检查特种设备以及安全附件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向领导报告。  1.6.5设备发生故障时,及时查明和判断故障的性质、原因,并组织有关人员按规定要求进行处理。  1.6.6协同组织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1.6.7参加特种设备事故的救援,协助事故调查和处理。  1.7操作工人职责  1.7.1执行公司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认真操作,做到“三不伤害”。  1.7.2努力学习、钻研技术,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  1.7.3掌握特种设备的运行参数,正确操作设备,认真填写各项原始数据的记录。  1.7.4定期检查特种设备以及安全附件的运行情况,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处理或向领  3  报告。  1.7.5设备发生故障时,及时查明和判断故障的性质、原因,并按规定要求进行处理。  1.7.6按规定做好交接班工作,交接班时,在交接班部中详细记录本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  1.7.7参加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1.7.8参加特种设备事故的救援。  2、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2.1为规范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制定本制度。  2.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或管理人员,应按照国家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或者从事相应的管理工作。  2.3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人及主管培训工作的副总经理对特种设备管理和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公司年度培训计划。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工作;人力资源部门及使用部门应给予支持和配合。  2.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每季至少进行一次例行的安全技术教育。  2.5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应定期按国家规定复审。  2.6特种设备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2.6.1特种设备法律、法规、规章、方针和政策。  2.6.2特种设备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和防范措施。  2.6.3特种设备安全操作技术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  2.6.4安全应急设施,事故应急处理技能,事故应急救援技术。。  2.6.5事故案例及事故教训;事故报告和处理方法。  2.7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教育的形式主要有:会议;阅读文件、简报、图片;事故预测讨论;参加技术座谈;上课;参加事故现场会、反事故演习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等。  2.8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再次参加安全培训:  2.8.1新设备投产前,由主管该项目的工程技术人员、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对该岗位的操作人员和有关管理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操作培训。  2.8.2对违章违规的员工,由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和人力资源部进行安全教育,学习有关职业安全健康法规、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操作规程,经考核合格后,方能重新回岗工作。  2.8.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因故停止操作特种设备一年及以上,必须由使用部门重新对其进行安全操作教育,教育的内容主要是:近期颁发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以及设备安全状况等。  2.9培训工作要做到有领导、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有考试、有总结。  2.10特种设备安全操作教育档案,由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或人事部负责保存。每年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对特种设备安全教育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和总结。  2.11不参加特种设备安全操作学习而又没有履行请假手续的人员,按公司《安全生产考核标准》予以处理。  3、特种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3.1为规范与特种设备维护保养、维修工作,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制定本制度。  3.2 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应符合国家法规、规范和技术要求。  3.3 特种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由使用部门、操作人员负责,并做好记录。  3.4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应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其中电梯应至少每15天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  3.5  特种设备检查实行班组日检、车间周检、公司特种设备管理人员月检的三级检查制度,并做好检查记录。有关部门必须对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和附属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  3.6 对特种设备进行科学管理,合理保养,计划检修,巩固提高设备完好率,保证指标的实现。  3.7 发现故障及时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故障,要详细记录,及时上报,并结合设备检修计划予以消除。  3.8 定期检查维护,并主动向操作工了解设备运行情况  3.9 设备执行“定人定机”的专人负责制,认真填写运行记录。  3.10 认真做好设备重点部位的维护保养工作。  3.11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工作时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3.12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应立即整改,或报告主管领导处理。  4、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4.1为规范特种设备安全会议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4.2公司特种设备安全会议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每季至少一次。也可以结合每月的安全生产例会一起进行,  4.3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会议,设备、维修和使用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均应参加,并由公司特种设备管理员负责考勤,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提前向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人请假,并另派人员参加。  4.4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会议的主要内容:  4.4.1传达有关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等;传达公司领导对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的重要指示。  4.4.2通报公司特种设备管理存在的问题和特种设备事故情况杜绝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4.4.3了解各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状况和研讨解决存在问题的办法。  4.4.4总结各部门职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的经验和教训,学习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知识。  4.4.5布置下阶段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要点。  4.4.6交流其他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经验和教训。  4.4.7审定公司职业管理网络,审定公司年度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和目标,并通过公司各职能部门组织实施。  4.4.8听取特种设备部门执行安全职责的情况汇报。  4.4.9研究、协调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4.4.10所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处理工作。  4.4.11组织制订、修订特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提出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5、特种设备文件和记录管理制度  5.1为有效控制与公司特种设备有关的文件和记录,确保文件和记录规范管理,制定本制度。  5.2文件管理  5.2.1职责  5.2.1.1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人负责审核特种设备管理自编文件。  5.2.1.2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特种设备的管理文件编制;审核操作规程;获取、辨识、对特种设备的法律、法规、上级文件。  5.2.1.3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或人事部负责特种设备文件登记工作。  5.2.1.4各有关部门负责操作规程的编制。  5.2.2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管理  5.2.2.1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获取,可通过网上下载;书店购买;政府部门或相关方等获取。  5.2.2.2对于获取回来的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识别其适用性,并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及时通知到相关部门。  5.2.2.3对于与相关方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由公司各相关方的归口管理部门通过对其施加影响的方式进行传达,如可以通过签署安全协议、合同、传真等,确保相关方向公司提供的设施、服务、货物等符合这些有关的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要求。  5.2.2.4当公司特种设备型号、规格、使用条件、管理或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等发生变化时,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及时识别获取相关最新的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并负责通知到相关部门。  5.2.3公司制定的特种设备管理文件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编写,安全生产责任人审核批准。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由设备部门或使用部门负责组织编写,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审核,安全生产责任人批准。  5.2.4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特种设备文件发放,各相关部门签收领用。  5.2.5特种设备文件由人事部保存于通风防潮、防蛀的适宜地方。  5.2.6文件更改由文件更改申请部门提出申请,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审核,安全生产责任人批准后执行更改。更改后的文件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收回原文件,再发放修改后的文件,各相关部门签收领用。  5.2.7文件销毁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书面向安全生产责任人申请,经批准后,向有关部门收回,统一销毁。所有作废文件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保留原稿一份,并在保存的作废文件原稿加盖“作废留用”章,以防止其非预期的使用,其他部门严禁私自保存作废文件,若由于工作需要查阅时可以到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借阅。  5.2.8文件一般情况下,不允许外借,若因工作需要,如提供给顾问公司,政府机关或客户等,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请示安全生产责任人批准后方可外借。  5.3记录管理  5.3.1管理职责  5.3.1.1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有关部门实施政府部门制定的记录;负责检验、检测单位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的整理、保存。监督有关部门使用、整理、保存公司自行制定的记录。  5.3.1.2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本部门记录的格式设计;负责本部门制定的记录的整理、保存等。各部门自行编制的记录应交一份给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5.3.2政府部门制定的记录或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制定的记录,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发放,各相关部门签收领用。  5.3.3记录填写要及时、真实、内容完整、字迹清晰,不可随意涂改,若因某种原因不需要或没必要填写的项目,用斜杠“/”划去,各相关栏目负责人签名必须完整不允许空白。若因笔误或计算错误要修改原始数据或内容,应采用斜杠“/”划去原始数据或内容,在其旁边写上更改后的数据或内容,同时加盖或签署更改人的印章或姓名及日期。  5.3.4各部门自行编制的记录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更改,报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备案;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制定的记录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更改,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再次发放。政府部门制定的记录各部门不能更改。  5.3.5政府部门制定的记录及检验单位的检测报告的保存期限按规定执行;各部门制定的记录,其保存期限由各部门负责人确定,确定时应考虑:设备设施的使用寿命;法律法规的规定、政府部门的要求;其他相关方的要求;公司管理上的需要等。  5.3.6记录超过保存期限或其它原因需要销毁时,由制定部门负责人报告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经同意后销毁。政府部门的记录,一般不宜销毁;若需要销毁,应统一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书面向安全生产责任人申请,经批准后,向有关部门收回,统一销毁。  6、特种设备应急救援制度  6.1总则  6.1.1为避免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和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本着“预防为主、自救为主”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6.1.2事故应急救援是指对威胁人员生命或造成公司财产损失的紧急情况,所采取的一系列抢险救治工作。  6.1.3全体员工在公司发生事故时,应积极参加紧急救援工作。  6.1.4发生事故或人员伤亡,知情人必须以最快的速度通过电话或其他通信方式,将事故情况报告部门领导;部门领导应迅速报告公司领导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  6.1.5员工在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应采取可能的紧急措施后撤离作业  6.1.6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和各有关部门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赶赴现场,根据本《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其它有效办法指挥救援工作,不论采取何种措施进行紧急救援,应首先采用减少人员伤亡、减轻伤员痛苦的各种措施。  6.1.8事故应急救援人员,在救援过程中,必须听从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指挥,各就各位地对事故进行必要的救援工作,并注意自我保护,正确佩戴防护用品和使用防护器具,避免自身伤害。  6.1.9当事故性质严重,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应向市各应急救援部门和附近生产经营单位、社区求援。  6.2事故应急救援组织领导和各部门职责  6.2.1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长:总经理  成员:副总经理以及安全、设备(电气)、消防、办公室、人事、医疗、土建、物流财务等部门的负责人和各车间领导。  6.2.2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职责:  6.2.2.1组织制订、修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2.2.2指挥实施应急救援行动。  6.2.2.3发布和解除事故应急救援命令、信号。  6.2.2.4向上级和邻近单位、社区发报事故情况以及发出应急求援请求。  6.2.2.5组织事故调查,总结救援工作经验。  6.2.3抢险(救治)人员和部门职责  6.2.3.1总经理负责指挥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6.2.3.2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负责指挥现场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6.2.3.3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协同向外部发布事故信息。  6.2.3.4消防、保卫部门负责事故现场的保卫和警戒。  6.2.3.5人事部负责组织事故应急用车辆;向外部发布事故信息。  6.2.3.6设备部门、维修部门负责参与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6.2.3.7设备部门负责房屋等土建设施的应急救援工作。  6.2.3.8储运部门负责供应、运送事故应急救援物资。  6.2.3.9后勤(医疗)部门负责伤员救治和事故应急救援人员的后勤服务工作。  6.2.3.10人事部门负责组织人力参加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6.2.3.11供应部门负责购买事故应急救援器材。  6.2.3.12财务部门负责筹备事故应急救援资金。  6.2.3.13各车间负责组织本部门的人员对初起事故进行抢救。  6.2.4事故应急救援报告  6.2.4.1发生事故,知情人必须以最快的速度通过电话或其他通信方式,将事故地点、物质或设备的名称、数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情况等通知本部门领导。  6.2.4.2本部门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根据事故性质报告公司领导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晚上发生的事故应先通知公司生产调度,再由公司生产调度报告公司领导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  6.2.4.3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接到事故应急救援请求时,立即通知事故应急救援人员。  6.2.4.4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根据险情和灾伤事故的严重程度,立即向市有关上级部门、市各应急救援中心报告以及通知附近生产经营单位和社区,拨打“110”、“119”、“120”等电话求援。  6.2.4.5在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和拨打求援电话时,应将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救援内容、程度、有害物质性质、数量、人员伤亡情况以及对救援的特殊要求等详细报告。  6.2.4.6当需要向外求援时,应设人在路口接应和派员疏通抢险、救护车辆进入公司的路段。  6.2.5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学习检查会议规定  6.2.5.1事故应急救治预案演练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形式可以现场、图纸模拟等。  6.2.5.2演练前,应制定详细计划,确定演练负责人和各人员的职责、操作内容、时间以及参加人员。  6.2.5.3演练前应知会与演练有关岗位的操作人员。  6.2.5.4演练时各参加人员要各就各位,相互密切配合,认真进行。  6.2.5.5演练过程中,没有参加演练的运行人员应密切注意正在运行的设备状况;演练人员在演练中不能有任何影响设备正常运行的行为。  6.2.5.6如在演练期间发生事故,应立即停止演练,待处理好事故后,再继续演练。  6.2.5.7演练全过程要做好记录。记录包括时间、演练内容、负责人、参加人员、事故类型、演练效果等。  6.2.5.8每次演练后应由演练负责人进行总结和评比。  6.2.5.9有关部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属下员工学习《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必要时进行考核,并做好记录。  6.2.5.10检查规定: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每年检查一次事故应急抢险救治工作情况,检查主要内容:演练情况,培训教育情况和抢险救治设备、设施、药物情况,对存在问题限期整改。  6.2.5.11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要结合公司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实际情况每年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和解决事故应急抢险救治工作的存在问题。  7、特种设备事故处理制度 (新条例有规定)  7.1为有效地做好特种设备事故的处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7.2特种设备事故按设备损坏程度分为爆炸事故,严重损坏事故和一般损坏事故。  7.2.1爆炸事故是指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在使用过程中或压力试验中,受压部件发生破坏,设备中介质蓄积的能量迅速释放,内压瞬间降至外界大气压力以及管道泄漏引发的各类爆炸事故。  7.2.2严重损坏事故是特种设备在使用过程中,由于结构部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损坏等导致设备停止运行而必须进行修理的事故。以及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因泄漏而引起的火灾,人员中毒以及压力管道遭到破坏的事故,也属严重损坏事故。  7.2.3一般损坏事故是指锅容管特在使用中轻微损坏而不需要停止运行修理,以及压力管道发生泄漏未引起其他灾害的事故。  7.3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事故部门应迅速向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设备部门和公司主管领导报告。如属于严重损坏事故、爆炸事故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的程序和内容向特种设备监察部门等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7.4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部门应积极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防止事故扩大,并在事故现场采取加拦绳,张贴“严禁入内”,“严禁破坏事故现场”标志,设人监督等措施,保护好事故现场。  7.5属于一般损坏事故发生后,由公司领导、安技、设备部门以及事故有关人员联合成立事故调查小组,对事故发生前设备状况,事故伤亡、设备损坏及经济损失情况,以及事故原因和性质等进行调查分析,确定事故责任,提出事故处理建议。事故调查结束后,由事故调查组填写事故调查报告书。  7.6属于严重损坏事故、爆炸事故,应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处理。  7.7发生人员伤亡事故还应执行公司《事故管理制度》。  7.8对造成员工伤亡事故或财产损失事故的责任人和部门,按责任的大小,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广州市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处理规定》以及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的规定处理。由人事部门或纪律检查部门实施。  7.9对造成员工重大伤亡事故或重大财产损失事故且构成犯罪的责任人,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10特种设备事故档案资料,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保存。  。。。。。。

房产中介公司是由哪个部门管理的?他们不按照规章办事怎么办?

房屋中介机构需取得营业执照方可营业,这是市场经济下产生的,监管部门是住建部门。1、住建部、发改委、人保部曾联合出台《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办法》强化了对房地产经纪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和责任追究。对房地产经纪机构的价格违法、赚取差价、不正当竞争、分割出租、挪用交易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可以处以没收违法所得、罚款以至停业整顿等行政处罚。2、在规范房地产经纪行为方面,《办法》对房地产经纪合同的形式和基本内容提出了具体要求,并实行交易资金监管制度(此方法暂为实行办法,并未要求强制执行)。《办法》要求由房地产经纪机构代收代付交易资金的,应当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在银行开设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划转交易资金。3、《办法》还明确了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人员的从业禁止行为。明确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人员不得从事赚取差价、协助签订“阴阳合同”、为不符合交易条件和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等违法违规行为。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法律分析:为了加强、规范特种设备及安全设施的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提高安全生产意识,确保特种设备及安全设施正常、有效使用,防止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3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令第13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法律依据: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特种设备及安全设施的购置、安装、使用、维修、检验、日常维护保养、改造、报废,以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持证上岗和复审等。

急!!!办公室上墙的规章制度怎么写?麻烦各位!谢谢啦!

怎么规定的怎么写啊,用KT板做出来挂着

环境卫生工作管理规章制度

环境卫生工作管理规章制度你了解多少呢?在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以下是小编精心收集整理的环境卫生工作管理规章制度,下面小编就和大家分享,来欣赏一下吧。static/uploads/yc/20221118/0e5fc13914c4fdb76cf42e7f0589a935.png"width="484"height="300"/>#环境卫生工作管理规章制度篇1#一、要严格执行各项卫生要求,做到窗明几净,地面整洁,环境优雅、舒适。二、餐厅每日用拖把拖三次,窗台每日擦三次,门帘每日擦一次,洗手池每日清洗三次,下水道保持清洁畅通,并杜绝常流水,定期进行消毒。三、餐厅内桌凳保持干净,整齐,无积水,无油垢,无饭菜渣,无不洁物。四、餐厅玻璃,每周擦一次,保持玻璃明净,并按时开关窗,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五、餐厅内墙壁四周,每周清扫一次,保证无死角,无蜘蛛网。六、做好每餐剩饭剩菜的回收工作,并及时处理垃圾,废弃物盛放容器外观清洁卫生。七、保持食堂周围环境卫生,门口台阶天天清扫。八、每天下班前要关好门、窗、电源,保证餐厅安全.#环境卫生工作管理规章制度篇2#学校食堂卫生工作是学校安全工作的一件大事,关系到学校全体师生的健康与生命安全,关系到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稳定。为了保证师生的食品卫生安全,特制定学校食堂卫生责任追究制度。一、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由食堂管理人员负责。每天作好进出库登记,精制饭菜存放不得超过2小时,每天由管理人员指定专人分别进行试尝,并作好饭菜试尝记录。二、每天坚持作好饭菜留样和记录,饭菜留样应存放于冰箱,温度应在2-8摄氏度,具体管理由总务处负责。三、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的食品卫生安全。班上准备肥皂,要求学生饭前便后用肥皂洗手半分钟以上。四、一旦发生食物中毒,立即报告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再由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报教育局和市疾控中心,并组织人员将中毒师生送往医院,进行抢救。五、粗加工区,操作间,配餐间要分别落实专人负责管理和指导,每间确立固定的员工,严格按流程进行操作,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避免出现混岗和食品交叉污染。六、食堂管理人员指定专人负责餐具、容器用具消毒和保洁工作,要求严格按《餐具用具消毒制度》进行消毒和保洁。七、凡不负责任,检查不力,不按要求操作,造成食物中毒事故,学校将按有关规章制度追究其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报有关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环境卫生工作管理规章制度篇3#1、所有原辅料加工前必须经过检验,不合格的原辅料不得投入加工。2、加工工艺流程必须合理,各工序必须严格按照加工工艺规程和卫生要求进行操作,确保产品不受污染,符合卫生标准。3、直接入口食品应有专用包装间,使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人员的手在包装前要清洗消毒。4、食品加工工具、容器、设备必须经常擦洗,保持清洁,直接接触食品用的工具、容器必须消毒。5、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有与其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封闭式垃圾宣传品,并做到垃圾日产日清。经常保持环境整洁,班前、班后必须清扫,不得堆放杂物、垃圾。6、室内外环境清洁,无蚊蝇、老鼠孽生。有防蝇、灭蝇、防鼠、灭鼠及灭蟑螂措施。7、地面清洁下水道通畅,无积水。8、加工场所整洁,无积灰,墙壁及天花板无霉斑,无脱落。9、食品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每年体检一次合格者方可上岗。10、必须穿戴浅色工作服、帽,头发不露帽外,操作直接入口食品时应戴口罩,不戴戒指,不涂指甲油。11、食品从业人员操作食品前和大小便后,应洗手消毒,不得穿戴工作服、帽进入厕所。12、操作食品时不吸烟,不挖鼻孔掏耳朵,不得对着食品打喷嚏。14、应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理发、洗澡,勤换洗工作服、帽。不随地吐痰,不乱丢废弃物。#环境卫生工作管理规章制度篇4#1、本公司为维护员工健康及工作场所环境卫生,特订定本准则。2、凡本公司卫生事宜,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准则行之。3、本公司卫生事宜,除总务及生产单位(安全卫生委员会)负责外,全体人员,须一体确实遵行。4、凡新进入员必须了解卫生的重要与应用的知识。5、各工作场所内,均须保持整洁,不得堆积足以发生臭气或有碍卫生之垃圾、污垢或碎屑。6、各工作场所内之走道及阶梯,至少须每日清扫一次,并须采用适当方法减少灰尘的飞扬。7、各工作场所内,应严禁随地吐痰。8、饮水必须清洁。9、洗手间、厕所、更衣室及其他卫生设施,必须特别保持清洁。10、排水沟应经常清除污秽,保持清洁畅通。11、凡可能寄生传染菌的原料,应于使用前施以适当的消毒。12、凡可能产生有碍卫生的气体、尘灰、粉末之工作,应遵守下列规定:13、凡处理有毒物或高热物体的工作或从事于有尘埃、粉末或有毒气体散布场所的工作,或暴露于有害光线中的工作等,须着用防护服装或器具者,应按其性质制备。从事于前项工作人员,对于本公司设备的防护服装或器具,必须善用。14、各工作场所的采光,应依下列的规定:15、各工作场所的窗面及照明器具的透光部分,均须保持清洁,勿使有所掩蔽。16、凡阶梯、升降机上下处及机械危险部分,均须有适度的光线。17、各工作场所应保持适当的温度,温度之调整以暖气冷气或通风等方法行之。18、各工作场所应充分使空气流通。19、食堂及厨房之一切用具及环境,均须保持清洁卫生。20、垃圾、污物、废弃物等的清除,必须合乎卫生的要求,放置于所规定的场所或箱子内,不得任意乱倒。#环境卫生工作管理规章制度篇5#一、食堂管理人员要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卫生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学校的有关规定,各类食品的采购、贮藏,加工、出窗等都要符合《食品卫生法》的要求,对食品的卫生、质量要进行定期检查,严格实施奖优罚劣制度。二、保持操作间、餐厅干净、整洁、美观、卫生,做到无蝇、无鼠、无虫、无尘、及时清扫、每餐后拖洗,每星期擦洗一次门窗、瓷砖墙壁等,操作台刀具及各种用具使用后必须及时清洗。三、餐具要定时定期消毒,每餐一次,防止交叉污染。严禁各类危险化学物品和有毒物品带入食堂、操作间、粗加工间,餐厅保持卫生清洁。四、食堂要有固定的五防设施:防蝇、防尘、防风、防日照、防雨设施。五、要有餐具洗涤消毒和供顾客洗手用设施。六、保持个人卫生清洁,全体灶务人员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准留长发、长须、长指甲,勤洗手、勤洗澡、勤换内衣,操作时穿带工作衣帽和口罩,不准穿工作衣上厕所。做到便后洗手,操作间、库房不抽烟、不随地吐痰,不面对食品咳嗽或打喷嚏。炊事员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发现患有肺结核、滴虫并胃肠道等各类传染病者要调离食堂。七、违犯以上规定者视其情节轻重,处以10元—50元罚款。#环境卫生工作管理规章制度篇6#1、卫生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事业心,对每一个病人的身体健康负责,不得发生错诊、误诊事故。2、病员如实向卫生人员反映病情,卫生人员应对症下药,对一些急病员、病情难断定的应及时送院治疗,不得延误治疗时间。3、卫生室进药渠道要规范,不得将过期、变质的药物用于师生,预防发生药物事故。4、卫生人员对全校师生进行卫生、防疫健康知识教育,做好常见传染疾病的预防工作,防止发生全校传染病事故,影响师生的工作和学习。5、卫生人员督促有关部门搞好环境卫生、食堂卫生,严防集体中毒事故的发生。#环境卫生工作管理规章制度篇7#第一章总则1.为了加强环境的卫生管理,创建文明、整洁、优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特制订本制度。2.本制度适用于办公环境的卫生设施的设置、管理、维护和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以及卫生管理。3.凡在工作的员工、实习工和外来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4.办公室应当加强有关环境卫生科学知识的宣传,提高公司员工的环境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环境卫生习惯。5.公司所有部门、科室的卫生(包括地面、梯角线、走廊玻璃、窗台)均由本部门科室内部划分,落实到人员负责。6.卫生清扫要求彻底,不留死角,除每日的日常清扫外(冬季雪天雪停后积雪必须及时处理),分担区的卫生要求每周五必须清扫一次,公司将进行抽查。请各部门自行编写本科室的卫生制度。7.专职环境卫生清扫保洁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文明作业。任何人都应当尊重环境卫生工作人员的劳动。第二章卫生管理责任划分1.公司办公区域范围内环境卫生由综合管理部归口管理,负责监督公司保洁员对公司办公区域和生活区的公共环境卫生进行日常清洁和定期保洁工作,制定卫生清洁标准,指导公司各部门卫生责任区的的卫生维护工作,并定期组织检查、考核和评比工作。2.公司各部门以办公区域划分卫生责任区,按本制度有关卫生维护要求负责本部门办公区域范围内环境卫生的日常维护工作。室外分担区划分请见附件。3.公司员工以个人办公、生活区域及部门班组给个人划分的分担区为卫生责任区,按本制度有关卫生维护要求负责个人卫生责任区内环境卫生的日常维护工作。领导办公室由公司保洁员负责日常卫生清扫及维护工作。第三章公共区域的清扫与保洁1.公共区域(包括办公楼、宿舍楼大厅、楼梯、卫生间、厂内主道等)的清扫与保洁,安排专门人员进行清洁。2.公司划分的卫生责任区,由相对应部门负责清扫与保洁,落实责任制管理。3.各部门的工作场所,应当由各部门自行负责保持清洁。4.会议室的日常卫生由综合管理部负责清扫和保洁。但其他人员使用后应负责清扫整洁。5.禁止在公共场地倾倒、堆放垃圾、杂物,禁止将卫生责任区内的垃圾扫入公共场地,禁止随地吐痰和乱扔果皮、纸屑、烟头及各种废弃物。6.楼外公共环境卫生每天一清扫;楼内的楼梯间、走道每天上午上班后半小时和下午上班前半小时各打扫一次,走道和楼梯间的窗台每天打扫一次,露台及水沟大扫除时打扫一次。7.厕所每天至少清扫两次,要做好除臭、及时清除污渍工作。其他公共卫生设施,必须特别保持清洁,尽可能做到无异味、无污秽。厂内各个垃圾桶必须每天进行倾倒。8.公共区域禁止堆放各种杂物,各种必要设施需摆放整齐有序。9.冬季雪后按责任区划分进行分担区内积雪清扫,要求小雪清理完毕时间为1天,大雪清理完毕为3天。要求室外路面积雪用铁锹镪干净,将积雪推到边条石以上,并修整统一外型。10.必须按规定区域和位置停放车辆,严禁乱停放车辆。第四章办公室内务卫生的清扫与保洁1、每天上班前打扫办公室卫生,对伸手可及的地方进行打扫,做到面洁(包括地面、桌面、柜面、门、墙及办公设备等)、窗明、物整齐。室内无与办公无关的物品;2、棚顶无灰吊,墙上及墙上的粘贴悬挂物上无灰尘,墙上不得乱钉乱挂;3、桌椅、板凳、茶几、书柜、卷柜等易落灰尘的物品随时擦拭;房门拉手处、灯开关无污渍;4、饮水机、水杯、电话、电风扇、空调机等物品和微机显示屏、主机、键盘上无灰尘污。5、办公物品整理摆放有序,每月大扫除中应包括以上所列各项,要物见本色,窗明几净,一尘不染,无卫生死角。卫生清扫要坚持高标准,以积极的态度认真对待,按照要求和时限完成,并自觉维护和保持。6、卫生大扫除时清理不常用物品将其入库入柜,打扫天花板、空调和能移动的桌、椅、沙发、柜底下以及窗台(露台)、空调主机等平日难以触及的地方,不留卫生死角。7、平日办公室纸篓内的垃圾不得露出,烟灰缸内不得超过一半,及时倾倒。8.倡导节约随时关水,人离开房间关灯、关办公设备。第五章个人办公区的保洁1、办公桌:①桌面除电脑、电话、笔筒、文件架(夹)、台历、常用办公用品、口杯外,不允许放其他物品;文件架(夹)必须竖放。②电脑线、网线、电话线有序放置。③人离开半小时以上应将桌面收拾干净。待办文件要整齐摆放在办公桌的中下侧。2、抽屉:抽屉内放置的物品是一个月内肯定要用到的物品,超过一个月用到的物品要放到办公室集中存放的柜子内,办公桌的抽屉要分类使用,分类方法如下:①文件资料指定一个抽屉放置的资料和记录,如:各种信息资料、草拟的文件材料、空白稿纸、笔记本等。②指定一个抽屉放置个人的办公用品,如:计算器、订书器、即时帖、便条纸、橡皮、直尺、剪刀、涂改液等。工作参考资料,如:辞典、手册、商品目录等。③指定一个抽屉放置个人需独自保存的私人用品,如:手袋、皮包、衣物等。④以上三个抽屉需要专门指定,多余的抽屉只能放置当月用到的空白表格、当周将用到的文件或当周内产生的记录。3、坐椅:靠背、坐椅一律不能放任何物品;人离开时椅子调正,离开半个小时以上,椅子应放回桌洞内。4、垃圾篓:罩塑料袋,置写字台右下角。5、桌洞下不得堆积杂物;6、外衣、手袋:置挂于衣帽架上或抽屉内,严禁随意放在办公桌椅上。第六章生产车间卫生管理1.各班组交班前需对车间内公共区域进行清扫,保证交班时地面无垃圾、无积水,操作台、机械设备上无杂物,无污渍,工具摆放在指定位置,整齐有序,并整个车间保证干净整洁。2.卫生清扫工作要按区域、按设备划分落实到个人,并计入个人每月绩效考核项目。3.清扫工作具体按照如下生产车间卫生标准进行。(1)车间各设备看缸保持清晰、可见物料,设备支撑架保持无灰尘,无绳头及其它捆绑物。(2)车间各传输设备各盖板盖严,无积尘、杂物,传动电机、减速机干净无灰尘,油渍。(3)车间各主机保持无灰尘,无杂物,无油渍。(4)车间各楼层地面与生产无关的棍、棒、桐等杂物一律清理干净。(5)车间各操作平台应擦拭干净,各种仪表清晰可见。(6)车间各岗位分担区的墙、玻璃及设备上无乱写、乱涂、乱划,各处护栏保持原有本色,无灰尘、垢、渍。(7)车间的所有设备传动轴承及传动链,应保持有新鲜黄油或润滑油。(8)车间地面不得有积油、积水等,要保持水泥地面本色。(9)设备渗漏处应及时维修,对流出物应用桶等器皿及时回收,防止污染环境和损失。(10)各车间段所属卫生区域内要在工余时间定期清扫,保持区内清洁、整洁绿地无杂草。##

办公室规章制度与管理条例是什么?

1、遵守公司考勤制度,准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上下班需在考勤表上签到。有事提前请假,填写员工请假单,经部门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否则视为缺勤。2、每日早会,无故不得迟到、早退,不参加,如有急事需经领导同意后方可离开;无故迟到、早退、不参加者,给予警告,严重的直接调离岗位处理。3、每日值日人员需提前到办公室做好办公室内的卫生工作,若发现忘记打扫卫生者,给予一周打扫卫生的处罚。每日值日人员后还需要检查办公室所有电器设备前一天晚上是否切断电源。4、工作时间内办公室人员需将手机调成振动,不得在办公区域大声喧哗、吵闹等;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5、维护公共卫生,禁止随地吐痰、随手乱放乱扔杂物(如饮料瓶、废弃的纸张、纸盒等),禁止在办公室内吸烟,保持办公区域的整洁、干净、卫生,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6、所有办公室人员应妥善保管、爱护和使用各种设备、办公用品等,无故损坏公司办公设备等应按照原价予以赔偿公司。对各种设备应按规范要求操作、保养,降低消耗和费用,发现故障,应及时报请维修,以免影响工作。7、下班后,必须把电脑、空调、饮水机等电器设备电源及插排开关电源断开,把桌椅摆放整齐,收拾好办公用品,维持办公室清洁。8、下班最后一位离开办公室的人员必须关好门窗,检查电脑、空调、饮水机等电器设备及插排开关的电源是否断开,一切检查落实好,然后在检查登记表中签字离开。9、所有办公室人员应遵守保密纪律,保存文件及技术资料,不得泄露公司机密。

求办公室管理细则、办法及规章制度。

  办公室管理制度  一、办公室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管理,维护公司良好形象,特制定本规范,明确要求,规范行为,创造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  第二章 细则  第二条 服务规范:  1.仪表:公司职员工应仪表整洁、大方;  2.微笑服务:在接待公司内外人员的垂询、要求等任何场合,应注释对方,微笑应答,切不可冒犯对方;  3.用语:在任何场合应用语规范,语气温和,音量适中,严禁大声喧哗;  4.现场接待:遇有客人进入工作场地应礼貌劝阻,上班时间(包括午餐时间)办公室内应保证有人接待;  5.电话接听:接听电话应及时,一般铃响不应超过三声,如受话人不能接听,离之最近的职员应主动接听,重要电话作好接听记录,严禁占用公司电话时间太长。  第三条 办公秩序  1.工作时间内不应无故离岗、串岗,不得闲聊、吃零食、大声喧哗,确保办公环境的安静有序。  2.职员间的工作交流应在规定的区域内进行(大厅、会议室、接待室、总经理室)或通过公司内线电话联系,如需在个人工作区域内进行谈话的,时间一般不应超过三分钟(特殊情况除外)。  3.职员应在每天的工作时间开始前和工作时间结束后做好个人工作区内的卫生保洁工作,保持物品整齐,桌面清洁。  4.各部门专用的设备由其部门指定专人定期清洁,公司公共设施则由办公室负责定期的清洁保养工作。  5.发现办公设备(包括通讯、照明、影音、电脑等)损坏或发生故障时,员工应立即向办公室报修,以便及时解决问题。  第三章 责任  本制度的检查、监督部门为公司办公室共同执行,违反此规定的人员,将给予50-100元的扣薪处理。  二、办公室物资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为使办公室物资管理合理化,满足工作需要,合理节约开支,特制订本规定,此规定的执行部门为办公室。  第二章 物资分类  1.公司办公室物资分为低值易耗品、管制品、贵重物品、实物资产。  2.低值易耗品:笔、纸、电池、订书钉、胶水等  3.管制品:订书机、打洞机、剪刀、美工刀、文件夹、计算器等  4.个人保管物品:个人使用保管的三百元以上并涉及今后的费用开销的物资;  5.实物资产:物资价格达300元以上,如:空调、计算机、摄像机、照相机。  第三章 办公用品物资采购  1.公司办公用品物资的采购,原则上由办公室统一购买,属特殊物资经办公室同意,可由申购部门自行购买。  申购物品应填写物品申购单,300元以内物品申购交部门经理同意,办公室批准;300元以上(含300元)部门主管同意,办公室审核,总经理审批。  2.物资采购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并采取以下方式:  1)定点:公司定大型超市进行物品采购。  2)定时:每月月初进行物品采购。  3)定量:动态调整,保证常备物资的库存合理性。  4)特殊物品:选择多方厂家的产品进行比较,择优选用。  第四章 物资领用管理  1.公司根据物资分类,进行不同的领用方式:  2.低值易耗品:直接向办公室物品保管人员签字领用  3.管制品:直接向办公室物品保管人员签字领用  4.贵重物品:根据专立文件的领用程度来领用  5.实物资产:由办公室设立实物资产管理台帐,以准确记录固定资产的现状  第五章 公司物资借用  1.凡借用公司办公器材,需填写物资借用单,并由部门主管签字认可  2.借用物资超时未还的,办公室有责任督促归还  3.借用物资发生损坏或遗失的,视具体情况照价或折价赔偿  第六章 附则  1.新进人员到职时有管理部门通知,向办公室领用办公物品;人员离职时,必须向办公室办理办公物品归还手续,未经办公室认可的,其它部门不得为其办理离职手续。  2.办公室有权控制每位员工的办公物品领用总支出。  3.本办法由人事部解释、补充、修改时亦同,经总经理批准颁行。  三、传真使用管理办法  (一)、总则:为加强公司传真使用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二)、使用范围  1.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使用传真机的各种情况。  2.使用范围包括本地、国内、国际传真。  (三)、传真的接收管理  1.传真件的接收纳入公司收发管理办法范围内,由收发员统一接收。  2.传真件接收后,填写收件登记簿,并及时分发收件部门和人员。涉及公司事务的原件在行政部留存,业务部门留复印件。  3.公司传真机应随时处地开机接由状态。  (四)、传真的发送管理  1.各部门和人员发送传真,由收发员统一发送;重要文件可由当事人亲自发送。  2.传真发送,须经领导批准,填写发文登记簿表,并及时发送出去;因故不能发送,应及时通知有关当事人迅速另行处理。  3.传真原件留存行政部。  (五)、附则  传真电话不能被占为普通电话使用,以免延误传真收发。  四、公司值班管理条例  一、总则:为保障公司正常工作秩序不间断和财物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体制  1.员工值日:公司依据自身情况,设立公司或部门值日制度;  2.部门主管值班:公司依据自身情况,设立公司部门主管值班制度。  三、管理要点和内容  (一).员工值日。  1.目的:维护公司日常工作秩序,及时联络、处理事务;  2.一般以工作时间为责任时间;  3.值班要点:  1).巡察办公场所保洁情况;  2).电话记录、处理、转送;  3).领导交办任务。  (二).部门主管值班  1.目的:以公司业务工作为主;  2.一般以下班时间或节假日为值班时间;  3.值班要点:  1).接待下班后来客;  2).处理未完成工作;  3).处置下班后的突发、紧急事件;  4).值班人员接打值班电话,应记录来电时间、单位、授话人、主要内容;  5).值班接待来宾要记录来访时间、单位、来访人、主要内容,提出处理意见;  6).值班人员要按规定准确填写值班日志。  四.值班规定  1.遵守值班纪律,按时交接班,有事须先请假,以便安排临时代替人员;  2.值班时坚守岗位,不得聚众打牌、看电视、嗑睡;  3.在规定的时间做好防盗、防火等工作,尤其加强对重点部位的监管;  4.接待来宾外松内紧、热情招呼,具有高度警惕性,善于鉴别来人意图,要守口如瓶,不能随便乱说;  5.值班人员密切关注领导活动行踪,遇到紧急情况即能取得联系,须将公安、消防、医院、供水、供气、供电、通讯等部门及火车、飞机、出租车的地址、电话、路线等信息置于明显处,以备应急需要;  6. 遇到紧急事件,首先要冷静,敢于负责,一方面大胆采取应急措施,以免贻误;另一方面及时汇报主管领导或和公安部门报警。  五.接听值班电话应注意:  1.礼貌相待:不论打进、接入,应主动通报公司名称、职务、姓名,如对方未通报,应客气询问清楚;  2.使用语言文明,切忌粗声粗气;  3.对重要或较长的电话内容,可请对方复述一遍;  4.对要求打公司领导的电话,首先问清对方的单位名称、职务、姓名,然后婉转回答“请您稍等,我给您找一下”之类的话再处置;  5. 对打听事情、咨询类担心条态度和蔼、礼貌对待、恰到好处地回答;  6. 除紧争情况随时报告外,一般将若干电话内容集中到一起,有条理地予以报告;  7.加大节假日值班力量,由公司部门主管带班,征求下属中同意后排定值班表,印发各有关部门和人员;  8.根据需要,可安排公司单身职工多兼值班工作,并给予适当的加班补贴。  六.附则  1.员工值日、部门主管值班为义务值班,必要时可予轮休。  本制度由人事部解释、补充,经总经理批准颁行。

外贸公司办公室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使本公司员工的管理有所遵循,特制定本手册 第二条:范围 1、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政府和地方有关法令外,悉依本手册办理。 2、本手册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雇用的男女从业人员。第二章录用 第三条:新进人员经考试或测验及审查合格后,先行试用三个月,期满考核合格者方得正式雇用。但成绩优良者,可缩短其试用时间。 第四条:试用人员因品行不良、工作成绩欠佳或无故旷工者,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试用未满三日者,不给工资。 第五条:试用人员于报到时,应向人事部门缴验下列文件: 一、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印件。 二、最后工作单位离职证明。 三、保证书。 四、试用同意书。 五、人事资料表。 六、扶养亲属申报表。 七、相片二张。 第六条: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一、被剥夺政治权利尚未复权者。 二、受通缉尚未结案者。 三、吸毒者。 四、亏欠公款者。 五、患有神经病或传染病者。 六、品性恶劣,经公、私机关开除者。 第七条 1、本公司各级从业人员共分8种职称,其职称与职位参见公司有关文件。 2、工作人员晋升办法另订。 第三章保证 第八条:本公司员工应一律办理保证手续。 第九条:保证人的资格必须是具有独立经济能力的成年公民。 第十条:在本公司工作的员工不能担任保人。 第十一条:被保证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保证人应负赔偿及追缴的责任。 1、营私舞弊或其他一切不法行为,到使本公司蒙受损失者。 2、亏欠公款者。 3、窃取机密技术资料或财务者。 第十二条:保证人如欲中途退保,应以书面通知本公司,等被保证人员找到保证人,办妥新保证手续后,才能解除保证责任。 第十三条:保证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被保证人应立刻通知公司更换保证人: 1、 保证人死亡或犯罪者。 2、 保证人宣告破产者。 3、 保证人的信用、财产有重大变动因而无法保证者。 第十四条:被保人离职三个月后,如无手续不清或亏欠公款等情况,即向本人发还保证书。 第四章工作 第十五条:员工应遵守本公司的一切规章、公告及通告。 第十六条:员工应遵守下列事项: 1、尽忠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阳奉阴违或敷衍塞责的行为。 2、不得经营、从事与本公司类似及职务上有关的商业活动。 3、不得兼任其他厂商的职务。 4、不得泄露业务或职务上的机密。 5、不得假借职权贪污舞弊或以本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6、不得私自携带违禁品、危险品或与业务无关的物品进入公司。 7、不得私自携带公物(包括业务资料及复印本)出公司。 8、对外接洽业务,态度谦和,不得有损害本公司名誉之行为。 9、内部团结,不得吵闹斗殴、搬弄是非或扰乱秩序。 10、上班时间不得接见亲友;如经特准,应在指定地点会客。 11、未经允许不得私自带领亲友进入样品室、办公室。 12、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第十七条: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以8小时为原则,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但因特殊情形或基于生产业务需要可延长工作时间。 第十八条:员工上、下班均应亲自打卡计时,不得托人或受托打卡,否则双方均以旷工一日论处。 第十九条:员工如有迟到、早退或旷工等行为,依下列规定处分: 1、员工均须按规定时间上、下班,工作时间开始后3分钟至15分钟以内到职者为迟到。 2、工作时间结束前十五分钟内下班者为早退。 3、上班超过15分钟时,除因公外出经主管证明者外,必须办理请假手续(请假至少以1小时计)。每月迟到、早退的累计数每三次以旷工半日论,减发当月工资的1/50。 4、员工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续假而擅自不到者以旷工论。 5、迟到或早退每月不得超过三次。 第五章待遇 第二十条本公司遵循公平原则,给予员工合理的待遇。 第二十一条员工待遇分为: 1、基本工资 (1) 视工作人员的学历、经验、能力、体格及其工作性质而定。 (2) 工作人员的年度工资调整方案由人事部拟定,呈董事长、总经理核定后调整。 (3) 职务工资:依员工所任职务的繁简与责任的轻重发给。 2、奖金 (1)全勤奖金 a全月未请假、迟到、早退者,发给全额奖金50元。 b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发给25元。 全月出勤中,请假4小时(含)以内者,超过4小时以上不发给。 全月出勤日中,迟到、早退累计未超过三次(含)者,四次以上不发给。 (2)年终奖金 视本年度利润状况发给(给予标准另订)。服务未满一年者,以基本工资服务月数1/12的标准发放。 第二十二条:员工待遇,采用月工资制,每月工资发放一次,于次月1号发给(如遇假日提前发给),新进人员自报到日起次月发给;离职人员自离职之日停薪,按日计算。 第二十三条:临时性、特定性和计件等工作人员之待遇,另按《临时、计件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办理

学生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什么学校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一、 学校安全责任制度学校实行安全责任制,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实行班主任包班级,任课老师包课堂制度。每学年学校与科室负责人、科室负责人与本科室人员(班主任、任课老师由学校另外签订)签订安全责任书,班主任与学生及学生家长签订“做平安学生责任书”,就学校安全目标、安全职责、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等方面明确责任。

中小学学校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包括哪些

中小学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有以下这些:1、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摘抄教育部文件) 2、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3、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4、寝室安全管理制度 5、来访登记管理制度 6、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7、学生请假制度 8、校园安全责任书(学校与教师、学校与学生和家长签订的责任状) 9、集会安全管理制度 10、组织师生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1、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2、在校期间学生人身安全管理制度 13、疾病防治安全管理制度 14、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5、实验课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公司办公室一般都应该有什么规章制度?

公司规章制度是为进一步深化企业管理,充分调动发挥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全体员工的行为和职业道德。结合《公司法》和《劳动法》等相关规定,建立的一套管理制度,以促使公司从经验管理型模式向科学管理的模式转变。  公司应该有的规章制度:  1、考勤制度,应该是一个完整的制度,  2、办公室管理制度,这其中应该包括:前台接待、员工着装、会议、卫生等。

求 办公室规章制度一份

办公室规章制度为规范办公室的日常办公管理,减少不必要的浪费,创造一个良好的办公环境,特制订本制度。第一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并严格遵守第二条:职责部门行政部负责全面管理和监督公司水、电、暖以及耗材的使用和维护。第三条:水电使用规定1.员工均有义务留意办公设备的用电状况,不使用时将设备关闭,以避免长时间待机造成的电力损耗。2.员工应关注办公电脑的用电状况,待机时应关闭显示器,长时间不使用时(如因故外出)应将电脑关闭。下班时应及时关闭电脑,不能使电脑开着过夜。3.员工离开或下班时应做到随手关灯,人走灯灭。特别是最后离开公司的员工应仔细巡查,关闭办公场所、走廊和卫生间电灯。白天室内光线够用时,尽可能不开灯而使用天然采光。4.节约用水,反对浪费,用水后应及时将水龙头关闭。第四条:复印机使用规定1.复印时须本着节约原则,非重要文件应考虑使用二手纸复印或双面复印。2.除个人证件、毕业证、身份证、学历证等个人资料需要复印外,禁止复印其他私人资料。严禁因私大量复印文件、小说、书籍等非工作性文件。第五条:卫生清洁管理规定1.公司员工都有维护卫生环境的权利和义务。2.公司卫生管理实行日常清洁与定期保洁、公共区域由专人负责、个人办公区域由员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3.公司规定每周五进行大扫除,单间办公室由使用部门负责,公共区域由全体员工具体负责。第七条:环境及卫生标准1.窗明洁净,墙面清洁;2.角落无积尘、蛛网;3.灯具、电器、用具清洁;4.办公桌整洁有序,不允许杂乱的摆放资料,文具等;5.室内无杂物;6.地面无痰迹、纸屑、烟头;7.个人仪表整洁、干净。第八条:员工环境卫生规范1.尊重保洁员的辛勤劳动,不得有侮辱之行为、言论;2.有责任和义务保持个人办公区域的清洁卫生;3.不在厕所、洗碗槽乱扔手纸、饭菜、荼渣,防止堵塞管道,污浊外流;4.不随地吐痰;5.不在办公室区域内吸烟;6.各部门的办公区域内,对外的窗户在下班后或在下雨时,必须保持关闭。各部门应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如发现没有按要求做的部门,将对负责人协助清洁工打扫卫生一周的处罚;7.不能私自移动,挪用办公室区域内的设施设备;第九条:其它规定1.行政部需安排专人进行日常检查和维护。2.员工发现水、电、暖设施出现故障,应迅速与行政部联系,不得私自修理。3.上班期间不得无故串岗、不得在走廊、前台等区域大声聊天、喧哗、嬉闹。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4.严禁上班时间玩电脑游戏、看视频等,或浏览无关网站占用公司资源。5.员工上班时间应着装整洁大方,不得穿异装异服。

办公室的一些规章制度有哪些

办公室工作人员均要严格遵守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办公时间要坚守岗位,外出办事要向本科室负责人报告去向、时间并保持工作联系;每个科室要合理安排,除特殊情况外不得空岗。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不得在办公区域打闹、喧哗、打扑克、下棋、吃零食,不准办私事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公司办公室管理制度。办公室工作人员都要严格履行职责,及时、准确地完成所承担的工作,做到当天工作当天完成,不积压、不拖延、不失误。建立请示汇报制度,凡是在职权范围内的事情要积极解决,解决不了的事情要逐级向领导请示。凡是领导交办的工作,完成后必须逐级向领导汇报办理结果,使工作衔接紧密、善始善终。搞好科室与科室、同志与同志之间的团结协作,互相帮助、互相学习、齐心协力搞好办公室各项工作。积极参加机关和办公室各项活动,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接人待物要讲文明礼貌。对机关、其它部门、基层和外来办事人员要热情接待,态度和蔼,能办的事情不推诿扯皮,不能办的事情要耐心说明情况。公司办公室管理制度。答复问题要有政策依据,不得信口开河或带有随意性,对拿不准的问题,要向领导请示报告或主动介绍到其它部门。各科室要保持清洁卫生,物品摆放要整齐有序,创造优美舒适的工作环境,做到衣帽整洁,仪表大方,争做文明机关工作人员。上述工作制度,每个科室要每月进行一次检查、总结,办公室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表扬先进,促进工作。

办公室管理规章制度细则是什么?

办公室管理规章制度细则是如下:一、办公室工作人员均要严格遵守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二、办公时间要坚守岗位,外出办事要向本科室负责人报告去向、时间并保持工作联系;每个科室要合理安排,除特殊情况外不得空岗。三、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不得在办公区域打闹、喧哗、打扑克、下棋、吃零食,不准办私事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公司办公室管理制度。四、办公室工作人员都要严格履行职责,及时、准确地完成所承担的工作,做到当天工作当天完成,不积压、不拖延、不失误。五、建立请示汇报制度,凡是在职权范围内的事情要积极解决,解决不了的事情要逐级向领导请示。凡是领导交办的工作,完成后必须逐级向领导汇报办理结果,使工作衔接紧密、善始善终。六、搞好科室与科室、同志与同志之间的团结协作,互相帮助、互相学习、齐心协力搞好办公室各项工作。七、积极参加机关和办公室各项活动,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

办公室管理规章制度怎么定制?

  办公室规章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办公室的管理,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展开,营造一个良好的办公室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基本制度  1 . 进入办公室必须着装整洁。  2 . 在办公室自觉讲普通话,禁止喧哗、说笑、打闹,说粗话、脏话。  3 . 爱护办公室的各项设施,随时保持办公室干净、整洁、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4 . 不得利用办公室会客、聚会、不得在办公室吃饭,更不允许吸烟。  5 . 各部门务必及时、认真递交下个月的工作计划和上一月的工作总结。  6. 办公室工作由办公室人员全面负责,其他部门予以配合。  7 . 不准私自动用办公室物品,如需应向办公室登记并做好领取记录。  会议制度  1 . 参会时,不迟到、不早退;有病、有事的确不能出  席会议者应先请假,同意后方有效。  2 . 学生干部参会时,务必做好会议记录,以便及时安排和布置工作。  3 . 每次例会后,各部须交书面报告和工作计划。  4 . 各项会议制度应充分坚持民主、认真、广泛听取每位成员的意见。  值班制度  1 . 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办公室。  2 . 接待来访同学,处理当日事务,了解同学宿舍管理的意见,巡视各宿舍楼,处理各宿舍楼的一般问题,及时向学生宿舍管理科报告情况。  3 . 工作中必须热情、礼貌、认真的原则。  4 . 在值班记录本上详细的记录当日的值班情况。  5 . 做好办公室清洁卫生。

办公室规章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办公室的管理,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展开,营造一个良好的办公室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基本制度  1.进入办公室必须着装整洁。  2.在办公室自觉讲普通话,禁止喧哗、说笑、打闹,说粗话、脏话。  3.爱护办公室的各项设施,随时保持办公室干净、整洁、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4.不得利用办公室会客、聚会、不得在办公室吃饭,更不允许吸烟。  5.各部门务必及时、认真递交下个月的工作计划和上一月的工作总结。  6.办公室工作由办公室人员全面负责,其他部门予以配合。  7.不准私自动用办公室物品,如需应向办公室登记并做好领取记录。  会议制度  1.参会时,不迟到、不早退;有病、有事的确不能出  席会议者应先请假,同意后方有效。  2.学生干部参会时,务必做好会议记录,以便及时安排和布置工作。  3.每次例会后,各部须交书面报告和工作计划。  4.各项会议制度应充分坚持民主、认真、广泛听取每位成员的意见。  值班制度  1.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办公室。  2.接待来访同学,处理当日事务,了解同学宿舍管理的意见,巡视各宿舍楼,处理各宿舍楼的一般问题,及时向学生宿舍管理科报告情况。  3.工作中必须热情、礼貌、认真的原则。  4.在值班记录本上详细的记录当日的值班情况。  5.做好办公室清洁卫生。

公司规章制度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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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公司办公室的规章制度,和要做的工作是什么?

  办公室规章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办公室的管理,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展开,营造一个良好的办公室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基本制度  1 . 进入办公室必须着装整洁。  2 . 在办公室自觉讲普通话,禁止喧哗、说笑、打闹,说粗话、脏话。  3 . 爱护办公室的各项设施,随时保持办公室干净、整洁、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4 . 不得利用办公室会客、聚会、不得在办公室吃饭,更不允许吸烟。  5 . 各部门务必及时、认真递交下个月的工作计划和上一月的工作总结。  6. 办公室工作由办公室人员全面负责,其他部门予以配合。  7 . 不准私自动用办公室物品,如需应向办公室登记并做好领取记录。  会议制度  1 . 参会时,不迟到、不早退;有病、有事的确不能出  席会议者应先请假,同意后方有效。  2 . 开会时,务必做好会议记录,以便及时安排和布置工作。  3 . 每次例会后,各部须交书面报告和工作计划。  4 . 各项会议制度应充分坚持民主、认真、广泛听取每位成员的意见。  值班制度  1 . 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办公室。  2 . 接待来访同学,处理当日事务,了解同学宿舍管理的意见,巡视各宿舍楼,处理各宿舍楼的一般问题,及时向学生宿舍管理科报告情况。  3 . 工作中必须热情、礼貌、认真的原则。  4 . 在值班记录本上详细的记录当日的值班情况。  5 . 做好办公室清洁卫生。  以下范本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第一章 劳动管理  第一节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员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试用于公司办公室。  第三条 员工工作时间为早上9:00至下午5:00,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时由总经理办公室另行通知。午餐时间为中午12:30至1:30分。  第四条 公司办公室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签到制度并附有考勤薄监督。  第五条 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须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违反此条规定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给予处罚。(20元/次)  第六条 公司设有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并负责将员工出勤情况上报总经理办公室,并报至人事部,人事部根据此核发员工工资及其他薪资。  第七条 所有人员须先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把外出原因写在黑板上,方可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须向公司领导请示,待批准后方可外出办事,否则一律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第八条 上班时间开始5分钟至15分钟内到岗者,按迟到论处;超过15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处理;提前15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处理,超过15分钟者按旷工半天处理。  第九条 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即扣除当月工资的10%,并给予警告一次的处分。  第十条 员工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当月工资的50%,达5次者扣发100%的工资,并给予警告处分一次。  第十一条 员工无故旷工半日者,扣发当月工资的50%,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3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一次处分;无故旷工3天以上者,公司给予开除处理。  第二节 请假与休假  第一条 员工每周按轮休表休息。  第二条 员工全年政府指定假日:  1. 元旦xx天;  2. 五一劳动节xx天;  3. 国庆节xx天;  4. 春节xx天;  5. 婚、丧、产假按国家规定;  6. 探亲假 工作满一年者,视路途远近而定5-7天;  第三条 事假  1. 如因事必须亲自处理,应在前一日下午5时前申请,经领导批准后方可有效,一次不得超过3天;  2. 全年累计事假不得超过12天,超时为旷工,特殊情况按公司制度处理;  3. 事后请假者视为旷工;但遇偶发事情,经公司领导查明属实后准予补假。  4. 凡请事假当月累计4小时以内,计扣半天工资;超出4小时至8小时以内按一天计扣;  第四条 病假  1. 因病请假一天者,最迟应于请假的第二天申请,经领导批准后,转交人事部登记;  2. 请病假一天者免附医生证明;一天以上须持当日的劳保或公立医院证明(私人医院无效);  3. 全年病假累计不得超出24天;届满时因病情严重经公立或劳保医院医生诊断必须继续疗养者,可酌情给于特别病假,但以1个月为限;住院者视情况处理;  4. 当月请病假一天者,本薪照给。(超出一天以上按事假4项处理);  5. 不按上述规定请假者,均以旷工处理;  第五条 员工请假批准权限  1、员工请假必须事前向公司领导说明;  第六条 员工公出  1、员工公出办事须在签到处上填写因由;  第七条 加班  1、节假日加班须经领导批准方可生效;  2、平日加班根据工作需要,经领导批准方可生效;  第八条 迟到  1、凡迟到者均按公司规定,1%/次扣除工资。  第九条 早退  1、凡迟到者均按公司规定,1%/次扣除工资。  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276649859.html  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140938067.html?fr=qrl&cid=774&index=1&fr2=query

办公室管理规章制度全集

请问:您是不是应该把我们副经理提出的“不准在办公室吃东西!!”的规定也加上去??

办公室规章制度经典10条是什么?

1、爱岗敬业,恪尽职守,认真负责的完成工作任务。对各项工作任务不折不扣的按程序办理,不省略、不简化、不拖拉。领导交办的事务要迅速处理,并及时汇报办理结果,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2、严守工作纪律,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要请假。不在办公时间串岗闲聊,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3、尊敬同事,待人真诚。同事之间友好相处,平等对待,虚心学习他人的长处和优点,互相团结,互相帮助。4、关爱集体,爱护公物。积极参加各项活动,维护企业荣誉和形象。5、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刻苦学习,勤奋工作,主动承担任务,创新工作方法,甘于吃苦,自觉奉献。6、诚实守信,言行一致。做到“今日事、今日毕”,“当日情、当日报”。7、工作时间内不脱岗,迅速、准确、及时地做好上情下达,确保政令畅通。8、请假人员须事先安排好工作,非特殊、紧急情况,不得用电话或请人代假。9、正常工作期间,办公室人员外出要向部门经理及总经理告知去向,并保证通信畅通,便于联系。10、要遵守保密条例。不该说的不说,不该做的不做,不该问的不问,做到办事有规距,不能破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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