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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进行国家行政体制的改革。(论述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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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我国行政体制改革的必要性。

政府形象是指人们对于政府的形象,其体现了人民对于政府政策落实、管理能力的认知。行政文化的创新,可以引导人们进一步对政府执行的政策、制度、策略进行认知,提高人们对于政府的信任度。同时,政府可以通过行政文化的创新,不断对人们对于政府形象进行认知,总结政府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结合高效执政需求,进行政府形象的优化,促进政府良好形象的塑造

行政决策的四大决策系统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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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行政决策信息系统?谢谢

行政决策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处理国家行政事务时,为了达到预定的目标,根据一定的情况和条件,运用科学的理论和方法,系统的分析主客观条件,在掌握大量的有关信息的基础上,对所要解决的问题或处理的事务,做出决定的过程。 行政决策过程包括以下主要阶段和步骤: 第一,情报活动阶段:发现问题、确定目标 这是行政决策活动的第一个阶段,他构成决策的前提。目标的确定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通过对整体环境的探查、研究,找出制定决策的理由;二是在探查出所积累材料的基础上,分析和辨明决策的条件,进而确立决策目标。对问题的准确、完整的陈述和抽象,是决策目标正确的前提。 第二,设计活动阶段:拟定备选方案 这一阶段的基本任务可以表述为:列出别选方案;确定备选方案的执行后果;对备选方案可能的后果进行对比性评价。这种设计活动是基于人类的创造性思维,按照综合、整体、效用、动态的原则,选择最优或者是次优的过程。 第三,抉择活动阶段:选定最佳方案 在备选方案拟定之后,就进入选定行政方案的关键阶段,因为它直接关系到行动方向以及达到什么目标的问题。方案的价值标准一般是方案实施后的作用、效果、利益等。满意决策方案一共有五项要求,然而在实际中,任何决策方案,至多只能达到可以得到满意的有限目标。 第四,决策过程反馈 这是指在整个决策过程的确定目标、拟定方案和选择方案的不同阶段中,不断地通过信息反馈,对过去的抉择进行实践性评价和检验,尤其是对最后的抉择进行实践性评价和检验,验证决策的正确与否及其程度,及时修正决策方向或弥补决策遗漏,从而避免重大决策失误。

哪几项属于深入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基本原则

这几项属于深入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基本原则: A.坚持以人为本 B.坚持发挥中央与地方的积极性 C.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 D.积极稳妥、循序渐进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整合组建什么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整合组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队伍。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包括

李克强总理每年召开一次全国电视电话会议部署有关工作,国务院常务会议多次专题研究推进相关改革。 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发展历程 (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源起 行政审批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某些特定的活动时,需要事先申请并经行政机关审核批准的行为和过程,是政府依法对社会、经济、文化等各方面事务实行事前监督管理的一种重要手段,在预防风险、保障安全、分配稀缺资源、提高从业水平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 由于历史原因、制度惯性和认知水平所限,我国在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型过程中,政府管理从管产品产量转向管标准质量、从管企业转向管行业、从管计划转向管市场,逐渐形成了以审批为主要手段的行政管理模式。 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我国经济管理体制变革调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逐渐成为国家行政管理改革的突破口,起先主要表现为政府间行政审批权的纵向调整、政府放松企业监管以及部分地方政府的投资审批机制方式创新等。

从十八大报告看行政体制如何改革

(中国青年网) 时下中国社会的行政体制是历代国家领导人通过一步步的实践不断总结而来的,它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体制,然而在国家经济社会飞速发展的大环境下,部分地区实际的行政体制已经逐渐脱离原有的既定轨道,开始出现人员超编招录、任意增加领导职数、恶意扩大行政性支出等有悖于我国政治体制改革大方向的行为,严重影响了我国政治体制的改革进度。因此,十八大报告在阐述“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时明确要求,要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减少领导职数,降低行政成本,狠抓行政体制改革,推动国家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可持续发展。 十八大代表、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委书记梁维东认为,减少领导职数,不仅能降低行政成本,更能提升行政效率,是政府更好地向服务型转型的一个现实要求。“不过,经验证明,职数削减后常常容易‘死灰复燃",对此一定要加大检查和监督力度,确保改革效果。”他说。因此,行政体制改革的关键点瞬间聚集到了监督权利的行使之上。而这样的监督权应该归位于何人、何组织(机构)?又如何让行政体制改革中的监督权行使得更为广泛、深入?这将成为我国今后一个时期行政体制改革的一个急需解决的重要问题。02

行政体制改革包括哪些内容

行政改革包括:1、要从中国实际出发,坚持对外开放,吸收国外行政管理的先进经验,实施有中国特色的行政管理2、要坚定地把组织和领导经济建设作为政府的最主要职能3、要根据各地区、各方面的不同情况和条件,实施行政管理4、要充分认识到我国现代化建设的艰巨性和长期性,从国情出发,量力而行,循序渐进,积极奋斗5、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努力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两个文明同时抓,使两者相结合,互相促进6、坚持行政改革,在改革中提高效率,实现行政职能。供参考。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包括哪些方面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包括:1、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2、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3、加快政府职能转变;4、推进政府机构改革;5、加强依法行政和制度建设,做好改革的组织实施工作。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的要求,着力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做到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体制保障。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必须坚持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法治国家相协调,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正确处理继承与创新,立足国情与借鉴国外经验的关系,必须坚持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鼓励地方结合实际改革创新,必须坚持积极稳妥,循序渐进,做到长远目标与阶段性目标相结合,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其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第十三条 本法第十二条所列事项,通过下列方式能够予以规范的,可以不设行政许可:(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二)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三)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四)行政机关采用事后监督等其他行政管理方式能够解决的。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方式有哪些

总目标: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到2020年,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2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要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   3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4中央成立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中央成立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负责改革总体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各级党委要切实履行对改革的领导责任。   5中央设立国家安全委员会中央设立国家安全委员会,完善国家安全体制和国家安全战略,确保国家安全。   6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要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   7建设法治国家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   8加强顶层设计和摸着石头过河相结合总结国内成功做法,借鉴国外有益经验,勇于推进理论和实践创新;坚持政府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胆子要大、步子要稳,加强 顶层设计和摸着石头过河相结合,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相促进,提高改革决策科学性,广泛凝聚共识,形成改革合力。   9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要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完善金融市场体系,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10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全会提出,城乡二元结构是制约城乡发展一体化的主要障碍。必须健全体制机制,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业城乡关系,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要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完善城镇化健康发展体制。   11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必须完善立法、明确事权、改革税制、稳定税负、透明预算、提高效率,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要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完善税收制度,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   12深化军队体制编制调整改革着力解决制约国防和军队建设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创新发展军事理论,加强军事战略指导,完善新时期军事战略方针,构建中国特色现代军事力量体系。要深化军队体制编制调整改革,推进军队政策制度调整改革,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  13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根本支策。  14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发展基层民主。   15创新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体制要改进社会治理方式,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创新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体制,健全公共安全体系,设立国家安全委员会,完善国家安全体制和国家安全战略,确保国家安全。   16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要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   17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必须加快社会事业改革,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更好满足人民需求。要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健全促进就业创业体制机制,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18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要完善文化管理体制,建立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高文化开放水平。   19加快自由贸易区建设要放宽投资准入,加快自由贸易区建设,扩大内陆沿边开放。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应推进综合执法大幅减少什么两级政府执法队伍种类

卫生行政法规和规章,是指卫生行政部门的制度制定的规章制度为基础来打造。 包括:1,法规和国务院的执法体系,卫生部制定 2,省卫生厅制定地方性法规三产业协会制定的行业法规和惯例,如 BR> 4,其它规格为卫生部门已建立机关和机构的力量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要理顺什么执法体制

法律分析:为了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应该理顺城管执法体制,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法律依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九、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维护人民权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30)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宪法是保证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的根本法,具有最高权威。要进一步健全宪法实施监督机制和程序,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建立健全全社会忠于、遵守、维护、运用宪法法律的制度。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完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科学的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健全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增强全民法治观念。逐步增加有地方立法权的较大的市数量。(31)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整合执法主体,相对集中执法权,推进综合执法,着力解决权责交叉、多头执法问题,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减少行政执法层级,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保障、海域海岛等重点领域基层执法力量。理顺城管执法体制,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 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经费由财政保障制度,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32)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改革司法管理体制,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保证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司法人员管理制度,健全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统一招录、有序交流、逐级遴选机制,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健全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职业保障制度。(33)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健全司法权力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机制,加强和规范对司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和社会监督。改革审判委员会制度,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明确各级法院职能定位,规范上下级法院审级监督关系。推进审判公开、检务公开,录制并保留全程庭审资料。增强法律文书说理性,推动公开法院生效裁判文书。严格规范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程序,强化监督制度。广泛实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制度,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渠道。(34)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进一步规范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的司法程序。健全错案防止、纠正、责任追究机制,严禁刑讯逼供、体罚虐待,严格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逐步减少适用死刑罪名。废止劳动教养制度,完善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治和矫正法律,健全社区矫正制度。健全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和违法违规执业惩戒制度,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发挥律师在依法维护公民和法人合法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要理顺什么体质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要理顺城管执法体制,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最大量的日常行政活动,是实施法律法规、依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主要途径,是履行政府职能的重要方式。我国大约80%的法律、90%的地方性法规和几乎所有的行政法规、规章都是由行政机关执行的。行政执法体制不顺、权责不清、执法不到位,直接影响政府依法行政水平,关乎全面依法治国进程,关乎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关乎人民政府形象。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对政府全面履行法定职能,正确实施法律法规,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增强行政执法效能,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政府治理能力都具有重要意义。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是法治政府建设的战略任务,也是长期任务,涉及各级执法部门机构和所有执法人员,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改革还有很大潜力和空间,需要政府各级领导干部要从思想认识上深刻理解领会中央改革要求,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敢于自我革命,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总结经验,及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体制机制制度样本。法律依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二、整合基层执法队伍,大力推行综合执法从一些地方统计来看,大部分市县政府独立的执法部门平均有40个左右,有行政编制、参公编制、事业编制,还有自收自支编制,公务员比例很小,事业编、聘用制占大多数。从全市全县角度,财政开支的政府公务人员总量并不低,但每一个执法单位除各级领导、党务、办公室、后勤等人员外,一线直接执法人员很少,相对执法力量薄弱。为此,中央要求一方面下沉并强化基层执法力量,另一方面也明确要求大幅度减少市县执法队伍种类,推行综合执法。重点在食品药品、工商质检、公共卫生、安全生产、文化旅游、资源环境、农林水利、交通运输、城乡建设、海洋渔业等领域大力推行。在这方面有两个改革维度,一是从执法行为上集中,相对集中处罚权、许可权、强制权;另一个纬度是相近领域机构整合。第一,从执法行为上集中。从2002年起,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国务院已经授权省级政府有权决定本行政区域内一个行政机关集中行使其他若干行政机关的处罚权,最典型的是城管综合执法,在机构改革一时到不了位,撤并机构难度较大的情况下,把执法权集中,可以解决执法队伍过多、执法交叉、重复执法等问题。2012年行政强制法实施后,集中了行政处罚权的执法机关依法取得了相对集中的行政强制权。2016年城管执法体制改革的中央文件下发后,更加明确了城管综合执法的范围和管理体制。2015年,中央编办和法制办共同研究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在部分地方,市县政府若干部门的许可审批集中到一个审批局行使,原部门主要是事后监管,改革取得了一些效果,但相对集中后的单位与原单位之间的职权划分、事前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的关系、相互间的执法配合协调依然还有许多问题需要探索解决。第二,从相近领域部门整合集中。主要是通过机构合并,实现综合执法。2015年4月,中央编办确定在全国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38个试点城市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探索整合政府部门间相同相近的执法职能,归并执法机构,统一执法力量,减少执法部门。比如目前大多数的市县政府的工商、质检、食药监部门整合为市场监管局,有的还管物价监管,实践中效果不错。一些地方还在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领域、资源环境等领域整合机构。通过机构改革,今后的发展趋势,市县政府可能会压缩到十几支执法队伍,相对充实一线执法力量。实现这一目标,难度很大,既有人员安置问题,也有专业执法如何保障问题,要逐步试点总结经验,稳步推进。

深化机构和行政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人民满意的

服务型政府

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部署和要求,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要坚持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着力抓好以下重点改革。(一)加快推进执法重心和执法力量向市县下移,清除多层、多重执法科学划分执法权限、合理配置执法力量,是完善执法体制、提高监管效能的基础。要根据不同层级政府的职能特点和执法任务需要,明确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执法领域和重点,发挥各自优势。总的讲,对反垄断、商品进出口、外资国家安全审查等关系全国统一市场规划和管理的事项,应实行中央政府部门统一监管,以维护全国市场统一和经济安全。对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保障、商贸服务等实行分级管理的事项,原则上由市县政府实行属地监管,以利于就近管理,减少层次,提高效率。行政执法队伍直接面对市场和企业行使现场执法权,要根据不同层级政府的履职需要合理设置。从实际职能看,除高速公路、航运、海洋、重大工程等特殊领域外,省、自治区政府原则上不宜设置行政执法队伍,以防止对同一辖区内的民商事主体分割管理、争相执法。对由市县和基层监管的事项,中央和省、自治区政府部门,主要行使执法监督指导、协调跨区域执法和重大案件查处职责,原则上不宜直接对民商事主体实施具体检查和现场执法。近年来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领域实行的“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执法体制较为有效,宜在其他领域酌情推广和借鉴。设区的市政府也要妥善解决行政执法权的合理配置问题,一般来讲,市与市辖区只在一级设立执法队伍为宜,以便集中力量、统一执法、消除分割、理顺关系。县级政府部门直接承担执法监管职责,可探索综合设置执法监管机构,原则上也不必单设执法队伍。一些经济发达、城镇化水平较高的乡镇政府,根据需要和条件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行使部分行政执法职能。(二)大幅减少市县执法队伍种类,推进综合执法目前各部门分专业设立执法队伍,群众戏言“大盖帽漫天飞”,不仅导致力量分散,也容易造成重复检查和处罚,加重企业和群众负担。借鉴这些年来地方改革经验,需要加快进行整合。重点是在食品药品安全、工商质检、公共卫生、安全生产、文化旅游、资源环境、农林水利、交通运输、城乡建设、海洋渔业等领域内推行综合执法,有条件的领域可以推行跨部门综合执法。比如,不同部门下设职责任务相近或相似的执法队伍,就可考虑逐步整合为一支队伍,集中行使执法权。要下决心清理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未按规定程序设立的行政执法队伍。理顺城管执法体制,是深化城市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重点领域,从各地实践看,主要是加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建设,完善管理和协调机制,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同时,行政执法是市县政府的基本职责,监管领域多、政策性强、敏感度高,情况复杂难度大,要加快完善市县两级政府行政执法管理,加强统一领导和工作协调,建立健全协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提高整体执法效能。(三)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行政执法面对企业和基层,执法队伍尤其是一线执法人员的职业素质如何,直接关系群众利益,关系政府形象。因此在队伍管理和人员配备使用上,必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要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对上岗人员要加强执法教育和专业培训,推进教育培训制度化、常态化,提高执法人员解决突出矛盾和复杂问题能力。推行行政执法绩效考核制度,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同时,保障行政执法力量和经费是实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基本条件,也是消除当前各种执法乱象的治本之策。要按照执法重心和执法力量向市县下移的要求,科学配置人员编制,充实加强市县和基层一线执法力量,保证重点领域执法需要。全面落实行政执法经费队伍保障制度,确保执法人员工资足额发放。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禁收费罚没收入同部门利益直接或者变相挂钩。(四)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理顺行政强制执行体制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经济社会秩序,保证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是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的共同职责,相互之间必须加强协作配合,完善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目前不少地方的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尚未建立起情况通报、联席会议、案件移送等制度,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共享平台建设滞后,一些涉嫌犯罪案件止步于行政执法环节,得不到刑事追责。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要切实解决这些问题。要抓紧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建立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坚决克服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对接。按照有关规定,行政执法部门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依法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并抄送同级检察机关;公安机关作出立案决定的,应当书面通知移送案件的行政执法部门,不立案或者撤销案件决定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同时送报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发现违法行为,认为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依法应当作出行政处理的,应及时将案件移送行政执法部门。同时,严格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定和判决,是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的基本要求。行政机关应带头履行法院行政案件生效裁定和判决,坚决克服推诿、拖延和“新官不管旧账”现象,自觉维护政府形象。理顺行政强制执行权体制。对当事人不履行行政执法决定的,行政执法部门应依法强制执行或者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切实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基本要求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是促进政府依法全面履行职能的重要举措,也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在改革中需要遵循行政体制改革的基本原则和要求,统筹研究和把握。

行政决策的四大决策系统有什么

行政决策的四大决策系统是:1、信息系统2、参谋系统3、决断系统4、监控系统。这四个系统相互独立、相互配合、协调一致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是哪一年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部署和要求,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要坚持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着力抓好以下重点改革。(一)加快推进执法重心和执法力量向市县下移,清除多层、多重执法科学划分执法权限、合理配置执法力量,是完善执法体制、提高监管效能的基础。要根据不同层级政府的职能特点和执法任务需要,明确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执法领域和重点,发挥各自优势。总的讲,对反垄断、商品进出口、外资国家安全审查等关系全国统一市场规划和管理的事项,应实行中央政府部门统一监管,以维护全国市场统一和经济安全。对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保障、商贸服务等实行分级管理的事项,原则上由市县政府实行属地监管,以利于就近管理,减少层次,提高效率。行政执法队伍直接面对市场和企业行使现场执法权,要根据不同层级政府的履职需要合理设置。从实际职能看,除高速公路、航运、海洋、重大工程等特殊领域外,省、自治区政府原则上不宜设置行政执法队伍,以防止对同一辖区内的民商事主体分割管理、争相执法。对由市县和基层监管的事项,中央和省、自治区政府部门,主要行使执法监督指导、协调跨区域执法和重大案件查处职责,原则上不宜直接对民商事主体实施具体检查和现场执法。近年来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领域实行的“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执法体制较为有效,宜在其他领域酌情推广和借鉴。设区的市政府也要妥善解决行政执法权的合理配置问题,一般来讲,市与市辖区只在一级设立执法队伍为宜,以便集中力量、统一执法、消除分割、理顺关系。县级政府部门直接承担执法监管职责,可探索综合设置执法监管机构,原则上也不必单设执法队伍。一些经济发达、城镇化水平较高的乡镇政府,根据需要和条件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行使部分行政执法职能。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严格规范什么执法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部署和要求,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要坚持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着力抓好以下重点改革。(一)加快推进执法重心和执法力量向市县下移,清除多层、多重执法科学划分执法权限、合理配置执法力量,是完善执法体制、提高监管效能的基础。要根据不同层级政府的职能特点和执法任务需要,明确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执法领域和重点,发挥各自优势。总的讲,对反垄断、商品进出口、外资国家安全审查等关系全国统一市场规划和管理的事项,应实行中央政府部门统一监管,以维护全国市场统一和经济安全。对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保障、商贸服务等实行分级管理的事项,原则上由市县政府实行属地监管,以利于就近管理,减少层次,提高效率。行政执法队伍直接面对市场和企业行使现场执法权,要根据不同层级政府的履职需要合理设置。从实际职能看,除高速公路、航运、海洋、重大工程等特殊领域外,省、自治区政府原则上不宜设置行政执法队伍,以防止对同一辖区内的民商事主体分割管理、争相执法。对由市县和基层监管的事项,中央和省、自治区政府部门,主要行使执法监督指导、协调跨区域执法和重大案件查处职责,原则上不宜直接对民商事主体实施具体检查和现场执法。近年来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领域实行的“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执法体制较为有效,宜在其他领域酌情推广和借鉴。设区的市政府也要妥善解决行政执法权的合理配置问题,一般来讲,市与市辖区只在一级设立执法队伍为宜,以便集中力量、统一执法、消除分割、理顺关系。县级政府部门直接承担执法监管职责,可探索综合设置执法监管机构,原则上也不必单设执法队伍。一些经济发达、城镇化水平较高的乡镇政府,根据需要和条件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行使部分行政执法职能。(二)大幅减少市县执法队伍种类,推进综合执法目前各部门分专业设立执法队伍,群众戏言“大盖帽漫天飞”,不仅导致力量分散,也容易造成重复检查和处罚,加重企业和群众负担。借鉴这些年来地方改革经验,需要加快进行整合。重点是在食品药品安全、工商质检、公共卫生、安全生产、文化旅游、资源环境、农林水利、交通运输、城乡建设、海洋渔业等领域内推行综合执法,有条件的领域可以推行跨部门综合执法。比如,不同部门下设职责任务相近或相似的执法队伍,就可考虑逐步整合为一支队伍,集中行使执法权。要下决心清理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未按规定程序设立的行政执法队伍。理顺城管执法体制,是深化城市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重点领域,从各地实践看,主要是加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建设,完善管理和协调机制,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同时,行政执法是市县政府的基本职责,监管领域多、政策性强、敏感度高,情况复杂难度大,要加快完善市县两级政府行政执法管理,加强统一领导和工作协调,建立健全协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提高整体执法效能。(三)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行政执法面对企业和基层,执法队伍尤其是一线执法人员的职业素质如何,直接关系群众利益,关系政府形象。因此在队伍管理和人员配备使用上,必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要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对上岗人员要加强执法教育和专业培训,推进教育培训制度化、常态化,提高执法人员解决突出矛盾和复杂问题能力。推行行政执法绩效考核制度,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同时,保障行政执法力量和经费是实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基本条件,也是消除当前各种执法乱象的治本之策。要按照执法重心和执法力量向市县下移的要求,科学配置人员编制,充实加强市县和基层一线执法力量,保证重点领域执法需要。全面落实行政执法经费队伍保障制度,确保执法人员工资足额发放。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禁收费罚没收入同部门利益直接或者变相挂钩。(四)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理顺行政强制执行体制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经济社会秩序,保证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是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的共同职责,相互之间必须加强协作配合,完善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目前不少地方的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尚未建立起情况通报、联席会议、案件移送等制度,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共享平台建设滞后,一些涉嫌犯罪案件止步于行政执法环节,得不到刑事追责。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要切实解决这些问题。要抓紧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建立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坚决克服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对接。按照有关规定,行政执法部门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依法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并抄送同级检察机关;公安机关作出立案决定的,应当书面通知移送案件的行政执法部门,不立案或者撤销案件决定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同时送报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发现违法行为,认为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依法应当作出行政处理的,应及时将案件移送行政执法部门。同时,严格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定和判决,是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的基本要求。行政机关应带头履行法院行政案件生效裁定和判决,坚决克服推诿、拖延和“新官不管旧账”现象,自觉维护政府形象。理顺行政强制执行权体制。对当事人不履行行政执法决定的,行政执法部门应依法强制执行或者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切实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基本要求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是促进政府依法全面履行职能的重要举措,也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在改革中需要遵循行政体制改革的基本原则和要求,统筹研究和把握。

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部署和要求,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要坚持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着力抓好以下重点改革。(一)加快推进执法重心和执法力量向市县下移,清除多层、多重执法科学划分执法权限、合理配置执法力量,是完善执法体制、提高监管效能的基础。要根据不同层级政府的职能特点和执法任务需要,明确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执法领域和重点,发挥各自优势。总的讲,对反垄断、商品进出口、外资国家安全审查等关系全国统一市场规划和管理的事项,应实行中央政府部门统一监管,以维护全国市场统一和经济安全。对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保障、商贸服务等实行分级管理的事项,原则上由市县政府实行属地监管,以利于就近管理,减少层次,提高效率。行政执法队伍直接面对市场和企业行使现场执法权,要根据不同层级政府的履职需要合理设置。从实际职能看,除高速公路、航运、海洋、重大工程等特殊领域外,省、自治区政府原则上不宜设置行政执法队伍,以防止对同一辖区内的民商事主体分割管理、争相执法。对由市县和基层监管的事项,中央和省、自治区政府部门,主要行使执法监督指导、协调跨区域执法和重大案件查处职责,原则上不宜直接对民商事主体实施具体检查和现场执法。近年来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领域实行的“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执法体制较为有效,宜在其他领域酌情推广和借鉴。设区的市政府也要妥善解决行政执法权的合理配置问题,一般来讲,市与市辖区只在一级设立执法队伍为宜,以便集中力量、统一执法、消除分割、理顺关系。县级政府部门直接承担执法监管职责,可探索综合设置执法监管机构,原则上也不必单设执法队伍。一些经济发达、城镇化水平较高的乡镇政府,根据需要和条件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行使部分行政执法职能。

如何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哪些主要任务?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部署和要求,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要坚持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着力抓好以下重点改革。(一)加快推进执法重心和执法力量向市县下移,清除多层、多重执法科学划分执法权限、合理配置执法力量,是完善执法体制、提高监管效能的基础。要根据不同层级政府的职能特点和执法任务需要,明确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执法领域和重点,发挥各自优势。总的讲,对反垄断、商品进出口、外资国家安全审查等关系全国统一市场规划和管理的事项,应实行中央政府部门统一监管,以维护全国市场统一和经济安全。对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保障、商贸服务等实行分级管理的事项,原则上由市县政府实行属地监管,以利于就近管理,减少层次,提高效率。行政执法队伍直接面对市场和企业行使现场执法权,要根据不同层级政府的履职需要合理设置。从实际职能看,除高速公路、航运、海洋、重大工程等特殊领域外,省、自治区政府原则上不宜设置行政执法队伍,以防止对同一辖区内的民商事主体分割管理、争相执法。对由市县和基层监管的事项,中央和省、自治区政府部门,主要行使执法监督指导、协调跨区域执法和重大案件查处职责,原则上不宜直接对民商事主体实施具体检查和现场执法。近年来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领域实行的“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执法体制较为有效,宜在其他领域酌情推广和借鉴。设区的市政府也要妥善解决行政执法权的合理配置问题,一般来讲,市与市辖区只在一级设立执法队伍为宜,以便集中力量、统一执法、消除分割、理顺关系。县级政府部门直接承担执法监管职责,可探索综合设置执法监管机构,原则上也不必单设执法队伍。一些经济发达、城镇化水平较高的乡镇政府,根据需要和条件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行使部分行政执法职能。(二)大幅减少市县执法队伍种类,推进综合执法目前各部门分专业设立执法队伍,群众戏言“大盖帽漫天飞”,不仅导致力量分散,也容易造成重复检查和处罚,加重企业和群众负担。借鉴这些年来地方改革经验,需要加快进行整合。重点是在食品药品安全、工商质检、公共卫生、安全生产、文化旅游、资源环境、农林水利、交通运输、城乡建设、海洋渔业等领域内推行综合执法,有条件的领域可以推行跨部门综合执法。比如,不同部门下设职责任务相近或相似的执法队伍,就可考虑逐步整合为一支队伍,集中行使执法权。要下决心清理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未按规定程序设立的行政执法队伍。理顺城管执法体制,是深化城市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重点领域,从各地实践看,主要是加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建设,完善管理和协调机制,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同时,行政执法是市县政府的基本职责,监管领域多、政策性强、敏感度高,情况复杂难度大,要加快完善市县两级政府行政执法管理,加强统一领导和工作协调,建立健全协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提高整体执法效能。(三)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行政执法面对企业和基层,执法队伍尤其是一线执法人员的职业素质如何,直接关系群众利益,关系政府形象。因此在队伍管理和人员配备使用上,必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要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对上岗人员要加强执法教育和专业培训,推进教育培训制度化、常态化,提高执法人员解决突出矛盾和复杂问题能力。推行行政执法绩效考核制度,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同时,保障行政执法力量和经费是实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基本条件,也是消除当前各种执法乱象的治本之策。要按照执法重心和执法力量向市县下移的要求,科学配置人员编制,充实加强市县和基层一线执法力量,保证重点领域执法需要。全面落实行政执法经费队伍保障制度,确保执法人员工资足额发放。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禁收费罚没收入同部门利益直接或者变相挂钩。(四)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理顺行政强制执行体制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经济社会秩序,保证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是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的共同职责,相互之间必须加强协作配合,完善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目前不少地方的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尚未建立起情况通报、联席会议、案件移送等制度,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共享平台建设滞后,一些涉嫌犯罪案件止步于行政执法环节,得不到刑事追责。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要切实解决这些问题。要抓紧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建立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坚决克服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对接。按照有关规定,行政执法部门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依法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并抄送同级检察机关;公安机关作出立案决定的,应当书面通知移送案件的行政执法部门,不立案或者撤销案件决定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同时送报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发现违法行为,认为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依法应当作出行政处理的,应及时将案件移送行政执法部门。同时,严格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定和判决,是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的基本要求。行政机关应带头履行法院行政案件生效裁定和判决,坚决克服推诿、拖延和“新官不管旧账”现象,自觉维护政府形象。理顺行政强制执行权体制。对当事人不履行行政执法决定的,行政执法部门应依法强制执行或者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切实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基本要求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是促进政府依法全面履行职能的重要举措,也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在改革中需要遵循行政体制改革的基本原则和要求,统筹研究和把握。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部署和要求,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要坚持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着力抓好以下重点改革。(一)加快推进执法重心和执法力量向市县下移,清除多层、多重执法科学划分执法权限、合理配置执法力量,是完善执法体制、提高监管效能的基础。要根据不同层级政府的职能特点和执法任务需要,明确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执法领域和重点,发挥各自优势。总的讲,对反垄断、商品进出口、外资国家安全审查等关系全国统一市场规划和管理的事项,应实行中央政府部门统一监管,以维护全国市场统一和经济安全。对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保障、商贸服务等实行分级管理的事项,原则上由市县政府实行属地监管,以利于就近管理,减少层次,提高效率。行政执法队伍直接面对市场和企业行使现场执法权,要根据不同层级政府的履职需要合理设置。从实际职能看,除高速公路、航运、海洋、重大工程等特殊领域外,省、自治区政府原则上不宜设置行政执法队伍,以防止对同一辖区内的民商事主体分割管理、争相执法。对由市县和基层监管的事项,中央和省、自治区政府部门,主要行使执法监督指导、协调跨区域执法和重大案件查处职责,原则上不宜直接对民商事主体实施具体检查和现场执法。近年来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领域实行的“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执法体制较为有效,宜在其他领域酌情推广和借鉴。设区的市政府也要妥善解决行政执法权的合理配置问题,一般来讲,市与市辖区只在一级设立执法队伍为宜,以便集中力量、统一执法、消除分割、理顺关系。县级政府部门直接承担执法监管职责,可探索综合设置执法监管机构,原则上也不必单设执法队伍。一些经济发达、城镇化水平较高的乡镇政府,根据需要和条件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行使部分行政执法职能。(二)大幅减少市县执法队伍种类,推进综合执法目前各部门分专业设立执法队伍,群众戏言“大盖帽漫天飞”,不仅导致力量分散,也容易造成重复检查和处罚,加重企业和群众负担。借鉴这些年来地方改革经验,需要加快进行整合。重点是在食品药品安全、工商质检、公共卫生、安全生产、文化旅游、资源环境、农林水利、交通运输、城乡建设、海洋渔业等领域内推行综合执法,有条件的领域可以推行跨部门综合执法。比如,不同部门下设职责任务相近或相似的执法队伍,就可考虑逐步整合为一支队伍,集中行使执法权。要下决心清理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未按规定程序设立的行政执法队伍。理顺城管执法体制,是深化城市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重点领域,从各地实践看,主要是加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建设,完善管理和协调机制,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同时,行政执法是市县政府的基本职责,监管领域多、政策性强、敏感度高,情况复杂难度大,要加快完善市县两级政府行政执法管理,加强统一领导和工作协调,建立健全协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提高整体执法效能。(三)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行政执法面对企业和基层,执法队伍尤其是一线执法人员的职业素质如何,直接关系群众利益,关系政府形象。因此在队伍管理和人员配备使用上,必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要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对上岗人员要加强执法教育和专业培训,推进教育培训制度化、常态化,提高执法人员解决突出矛盾和复杂问题能力。推行行政执法绩效考核制度,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同时,保障行政执法力量和经费是实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基本条件,也是消除当前各种执法乱象的治本之策。要按照执法重心和执法力量向市县下移的要求,科学配置人员编制,充实加强市县和基层一线执法力量,保证重点领域执法需要。全面落实行政执法经费队伍保障制度,确保执法人员工资足额发放。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禁收费罚没收入同部门利益直接或者变相挂钩。(四)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理顺行政强制执行体制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经济社会秩序,保证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是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的共同职责,相互之间必须加强协作配合,完善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目前不少地方的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尚未建立起情况通报、联席会议、案件移送等制度,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共享平台建设滞后,一些涉嫌犯罪案件止步于行政执法环节,得不到刑事追责。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要切实解决这些问题。要抓紧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建立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坚决克服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对接。按照有关规定,行政执法部门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依法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并抄送同级检察机关;公安机关作出立案决定的,应当书面通知移送案件的行政执法部门,不立案或者撤销案件决定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同时送报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发现违法行为,认为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依法应当作出行政处理的,应及时将案件移送行政执法部门。同时,严格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定和判决,是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的基本要求。行政机关应带头履行法院行政案件生效裁定和判决,坚决克服推诿、拖延和“新官不管旧账”现象,自觉维护政府形象。理顺行政强制执行权体制。对当事人不履行行政执法决定的,行政执法部门应依法强制执行或者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切实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基本要求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是促进政府依法全面履行职能的重要举措,也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在改革中需要遵循行政体制改革的基本原则和要求,统筹研究和把握。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具体改革些什么

政府职能转变,政府组织机构优化,科学民主行政,有效的行政监督,建设服务型政府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部署和要求,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要坚持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着力抓好以下重点改革。(一)加快推进执法重心和执法力量向市县下移,清除多层、多重执法科学划分执法权限、合理配置执法力量,是完善执法体制、提高监管效能的基础。要根据不同层级政府的职能特点和执法任务需要,明确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执法领域和重点,发挥各自优势。总的讲,对反垄断、商品进出口、外资国家安全审查等关系全国统一市场规划和管理的事项,应实行中央政府部门统一监管,以维护全国市场统一和经济安全。对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保障、商贸服务等实行分级管理的事项,原则上由市县政府实行属地监管,以利于就近管理,减少层次,提高效率。行政执法队伍直接面对市场和企业行使现场执法权,要根据不同层级政府的履职需要合理设置。从实际职能看,除高速公路、航运、海洋、重大工程等特殊领域外,省、自治区政府原则上不宜设置行政执法队伍,以防止对同一辖区内的民商事主体分割管理、争相执法。对由市县和基层监管的事项,中央和省、自治区政府部门,主要行使执法监督指导、协调跨区域执法和重大案件查处职责,原则上不宜直接对民商事主体实施具体检查和现场执法。近年来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领域实行的“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执法体制较为有效,宜在其他领域酌情推广和借鉴。设区的市政府也要妥善解决行政执法权的合理配置问题,一般来讲,市与市辖区只在一级设立执法队伍为宜,以便集中力量、统一执法、消除分割、理顺关系。县级政府部门直接承担执法监管职责,可探索综合设置执法监管机构,原则上也不必单设执法队伍。一些经济发达、城镇化水平较高的乡镇政府,根据需要和条件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行使部分行政执法职能。(二)大幅减少市县执法队伍种类,推进综合执法目前各部门分专业设立执法队伍,群众戏言“大盖帽漫天飞”,不仅导致力量分散,也容易造成重复检查和处罚,加重企业和群众负担。借鉴这些年来地方改革经验,需要加快进行整合。重点是在食品药品安全、工商质检、公共卫生、安全生产、文化旅游、资源环境、农林水利、交通运输、城乡建设、海洋渔业等领域内推行综合执法,有条件的领域可以推行跨部门综合执法。比如,不同部门下设职责任务相近或相似的执法队伍,就可考虑逐步整合为一支队伍,集中行使执法权。要下决心清理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未按规定程序设立的行政执法队伍。理顺城管执法体制,是深化城市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重点领域,从各地实践看,主要是加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建设,完善管理和协调机制,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同时,行政执法是市县政府的基本职责,监管领域多、政策性强、敏感度高,情况复杂难度大,要加快完善市县两级政府行政执法管理,加强统一领导和工作协调,建立健全协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提高整体执法效能。(三)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行政执法面对企业和基层,执法队伍尤其是一线执法人员的职业素质如何,直接关系群众利益,关系政府形象。因此在队伍管理和人员配备使用上,必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要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对上岗人员要加强执法教育和专业培训,推进教育培训制度化、常态化,提高执法人员解决突出矛盾和复杂问题能力。推行行政执法绩效考核制度,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同时,保障行政执法力量和经费是实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基本条件,也是消除当前各种执法乱象的治本之策。要按照执法重心和执法力量向市县下移的要求,科学配置人员编制,充实加强市县和基层一线执法力量,保证重点领域执法需要。全面落实行政执法经费队伍保障制度,确保执法人员工资足额发放。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禁收费罚没收入同部门利益直接或者变相挂钩。(四)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理顺行政强制执行体制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经济社会秩序,保证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是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的共同职责,相互之间必须加强协作配合,完善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目前不少地方的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尚未建立起情况通报、联席会议、案件移送等制度,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共享平台建设滞后,一些涉嫌犯罪案件止步于行政执法环节,得不到刑事追责。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要切实解决这些问题。要抓紧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建立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坚决克服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对接。按照有关规定,行政执法部门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依法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并抄送同级检察机关;公安机关作出立案决定的,应当书面通知移送案件的行政执法部门,不立案或者撤销案件决定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同时送报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发现违法行为,认为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依法应当作出行政处理的,应及时将案件移送行政执法部门。同时,严格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定和判决,是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的基本要求。行政机关应带头履行法院行政案件生效裁定和判决,坚决克服推诿、拖延和“新官不管旧账”现象,自觉维护政府形象。理顺行政强制执行权体制。对当事人不履行行政执法决定的,行政执法部门应依法强制执行或者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切实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基本要求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是促进政府依法全面履行职能的重要举措,也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在改革中需要遵循行政体制改革的基本原则和要求,统筹研究和把握。(一)规范执法职能坚持所有行政监管事项都必须以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为前提,以法律规定的授权为依据。凡是市场主体基于自愿的投资消费和民商事行为,只要法不禁止,只要不损害第三方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安全,任何机关都不得加以干预和限制。即使实行“先照后证”需要后置许可的事项,也要根据情况尽可能降低准入门槛,取消或减少不必要的审批和资质证书,把主要精力放到事中事后监管上,最大限度为企业松绑,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要防止把准入环节取消下放的权力,在监管环节形成中梗阻甚至变相收回,让企业实实在在感受到简政放权的好处。防止把应由政府行使的监管职责简单转移给社会组织。要严格贯彻行政许可法,加快清理和取消各类非行政许可事项。要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严格限定和规范裁量权行使。(二)创新执法方式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行政执法职能,严格依法监管,自觉和善于运用法治办法解决矛盾和问题,这要成为政府履行职能的基本方式。同时,要充分发挥行业组织自律作用、市场专业化服务组织监督作用、舆论和社会公众监督作用,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管理和服务;加快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全面落实和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完善相关责任追究制度,加大违法违规处罚力度;强化国家强制性标准管理,着力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防控管理机制,完善以随机抽查为重点的日常监督检查制度;加快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实施监管和服务,提高执法效能。(三)优化组织结构坚持精简统一效能原则和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要求,结合机构改革,完善行政执法体系,提高行政执法机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要总结和借鉴近年来各地先行先试经验,对具备条件的行政执法机构适度整合,为推进综合执法提供组织保障。要加强行政执法检验监测能力建设,整合优化资源配置,强化技术支撑。要按照职责清晰、权责一致、运转协调的要求,理顺执法监管部门与行业主管部门关系,减少职责交叉,形成监管合力,发挥各自优势。要在严格控制财政供养人员的前提下,调整优化资源配置,盘活存量、有减有增、突出重点、动态管理,充实市县和基层一线行政执法力量。(四)完善法律规范要适应改革和管理需要,抓紧修订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具备条件的地方也可授权先行先试,妥善解决改革和管理于法有据的问题。要研究制定技术标准、信用信息和信用报告、备案报告等行政执法方式的适用规则。要完善执法监管相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健全法规、规章备案审查制度。要加强法律责任制度建设和实施,确保行政执法活动在法律框架和范围内进行。

什么是深化行政改革体制的核心

政府职能转变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核心。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把不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转移出去,把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切实管好,从制度上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更好地发挥公民和社会组织在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中的作用,更加有效地提供公共产品。改善经济调节,更多地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并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调节经济活动,增强宏观调控的科学性、预见性和有效性,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严格市场监管,推进公平准入,规范市场执法,加强对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领域的监管。扩展资料: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不断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经过多年努力,政府职能转变迈出重要步伐,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显著增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得到加强;政府组织机构逐步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明显改善;科学民主决策水平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稳步推进,行政监督进一步强化。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的历史起点,改革开放进入关键时期。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现行行政管理体制仍然存在一些不相适应的方面。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政管理体制改革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

2015年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部署和要求,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要坚持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着力抓好以下重点改革。(一)加快推进执法重心和执法力量向市县下移,清除多层、多重执法科学划分执法权限、合理配置执法力量,是完善执法体制、提高监管效能的基础。要根据不同层级政府的职能特点和执法任务需要,明确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执法领域和重点,发挥各自优势。总的讲,对反垄断、商品进出口、外资国家安全审查等关系全国统一市场规划和管理的事项,应实行中央政府部门统一监管,以维护全国市场统一和经济安全。对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保障、商贸服务等实行分级管理的事项,原则上由市县政府实行属地监管,以利于就近管理,减少层次,提高效率。行政执法队伍直接面对市场和企业行使现场执法权,要根据不同层级政府的履职需要合理设置。从实际职能看,除高速公路、航运、海洋、重大工程等特殊领域外,省、自治区政府原则上不宜设置行政执法队伍,以防止对同一辖区内的民商事主体分割管理、争相执法。对由市县和基层监管的事项,中央和省、自治区政府部门,主要行使执法监督指导、协调跨区域执法和重大案件查处职责,原则上不宜直接对民商事主体实施具体检查和现场执法。近年来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领域实行的“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执法体制较为有效,宜在其他领域酌情推广和借鉴。设区的市政府也要妥善解决行政执法权的合理配置问题,一般来讲,市与市辖区只在一级设立执法队伍为宜,以便集中力量、统一执法、消除分割、理顺关系。县级政府部门直接承担执法监管职责,可探索综合设置执法监管机构,原则上也不必单设执法队伍。一些经济发达、城镇化水平较高的乡镇政府,根据需要和条件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行使部分行政执法职能。(二)大幅减少市县执法队伍种类,推进综合执法目前各部门分专业设立执法队伍,群众戏言“大盖帽漫天飞”,不仅导致力量分散,也容易造成重复检查和处罚,加重企业和群众负担。借鉴这些年来地方改革经验,需要加快进行整合。重点是在食品药品安全、工商质检、公共卫生、安全生产、文化旅游、资源环境、农林水利、交通运输、城乡建设、海洋渔业等领域内推行综合执法,有条件的领域可以推行跨部门综合执法。比如,不同部门下设职责任务相近或相似的执法队伍,就可考虑逐步整合为一支队伍,集中行使执法权。要下决心清理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未按规定程序设立的行政执法队伍。理顺城管执法体制,是深化城市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重点领域,从各地实践看,主要是加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建设,完善管理和协调机制,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同时,行政执法是市县政府的基本职责,监管领域多、政策性强、敏感度高,情况复杂难度大,要加快完善市县两级政府行政执法管理,加强统一领导和工作协调,建立健全协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提高整体执法效能。(三)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行政执法面对企业和基层,执法队伍尤其是一线执法人员的职业素质如何,直接关系群众利益,关系政府形象。因此在队伍管理和人员配备使用上,必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要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对上岗人员要加强执法教育和专业培训,推进教育培训制度化、常态化,提高执法人员解决突出矛盾和复杂问题能力。推行行政执法绩效考核制度,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同时,保障行政执法力量和经费是实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基本条件,也是消除当前各种执法乱象的治本之策。要按照执法重心和执法力量向市县下移的要求,科学配置人员编制,充实加强市县和基层一线执法力量,保证重点领域执法需要。全面落实行政执法经费队伍保障制度,确保执法人员工资足额发放。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禁收费罚没收入同部门利益直接或者变相挂钩。(四)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理顺行政强制执行体制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经济社会秩序,保证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是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的共同职责,相互之间必须加强协作配合,完善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目前不少地方的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尚未建立起情况通报、联席会议、案件移送等制度,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共享平台建设滞后,一些涉嫌犯罪案件止步于行政执法环节,得不到刑事追责。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要切实解决这些问题。要抓紧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建立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坚决克服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对接。按照有关规定,行政执法部门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依法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并抄送同级检察机关;公安机关作出立案决定的,应当书面通知移送案件的行政执法部门,不立案或者撤销案件决定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同时送报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发现违法行为,认为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依法应当作出行政处理的,应及时将案件移送行政执法部门。同时,严格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定和判决,是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的基本要求。行政机关应带头履行法院行政案件生效裁定和判决,坚决克服推诿、拖延和“新官不管旧账”现象,自觉维护政府形象。理顺行政强制执行权体制。对当事人不履行行政执法决定的,行政执法部门应依法强制执行或者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切实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基本要求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是促进政府依法全面履行职能的重要举措,也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在改革中需要遵循行政体制改革的基本原则和要求,统筹研究和把握。

为什么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我们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健全行政裁量基准。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部署和要求,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要坚持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着力抓好以下重点改革。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

什么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核心实质上要解决的是政府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重

什么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核心实质上要解决的是政府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重如下:转变政府职能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核心,实质上要解决的是政府应该做的事、不应该做的事,重点是政府、市场、社会的关系,即哪些事应该由市场、社会、政府各自分担,哪些事应该由三者共同承担。转变政府职能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核心。转变政府职能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核心,实质上要解决的是政府应该做的事、不应该做的事,重点是政府、市场、社会的关系,即哪些事应该由市场、社会、政府各自分担,哪些事应该由三者共同承担。转变政府职能,要做到依法行政。只有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才能更好把政府职能转变过来。要发挥法治对转变政府职能的引导和规范作用,既要重视通过制定新的法律法规来固定转变政府职能已经取得的成果,引导和推动转变政府职能的下一步工作,又要重视通过修改或废止不合适的现行法律法规为转变政府职能扫除障碍。扩展资料:行政体制亦称“政府体制”。国家行政机关的设置、职权的划分与运行等制度的总称。是国家政治体制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类型包括:1、行政权力体制,根据国家行政机关与其国家机关、政党组织、群众团体等之间的权力分配关系,主要有三权分立制、议行合一制、军政合一制、政教合一制、党政合一制等。2、政府首脑体制,根据最高行政权力的代表者与政府首脑职位担任者的关系及人数情况,可分为一元制、二元制、多元制。3、中央政府体制,根据国家最高行政机关的职权划分、活动方式和组织形式等制度,主要分为中央集权型、地方分权型、集权与分权结合型;合议制和首长制;政府首长负责制和集体领导负责制。4、行政区划体制,国家将全国领土划分为若干层次的区域单位,并建立相应的各类行政机关。从概念出发,可以进一步认识行政体制的具体内容。狭义行政体制的内容包括职能定位、权力配置、运行规则和法律保障等四个方面。

如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不仅要紧紧抓住转变政府职能这一核心,规范政府机构设置,理顺职责权限关系,而且要转变政府管理理念,创新政府服务方式,加强制度机制建设。其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则是行政体制改革的一个着力点。必须按照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全会的要求,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简政放权,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具体说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继续精简行政审批项目,不断强化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  据统计,2001年以来,国务院部门已先后六批取消和调整了2497项行政审批项目,占原有总数的69.3%;31个省(区、市)本级取消和调整了3.7万余项审批项目,占原有总数的68.2%。应当说,精简的力度还是比较大的,同时,促进了政府职能的转变。但是,与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的目标相比,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相比,我国各级政府行政审批项目仍然太多。特别是在以往的改革过程中,一些部门为了应付上级,将一些审批项目进行合并或调整为审核、事前备案等,名义上虽然减少了审批项目,但审批的实质并没有改变,只是换了一种形式而已。所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必须继续精简行政审批项目。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要通过认真清理、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把政府不该管的事项都转移出去,交由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来管。真正做到:凡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社会组织能够自律管理的事项,政府都要退出;凡是可以采用事后监管的事项,政府都不要设前置审批;凡是那些违反《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以部门规章、内部文件等形式设定的行政许可,都要予以撤销。从而减少政府对社会经济活动的过多干预,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不断强化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  继续简化行政审批程序,将行政执法的重心由事前审批向过程监管和事后责任追究转移  虽然经过之前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国各级政府精简了审批项目,减少了审批收费,简化了审批环节,特别是各地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与推进政务公开相结合,普遍建立了相对集中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的政务中心或政务大厅,实行一个窗口对外和“一站式”服务,既方便了人民群众办事,又减轻了人民群众的负担,得到了人民群众的拥护。但是,由于各种原因,目前一些行政审批事项的环节仍然过多,不仅审批程序非常繁琐,而且审批时间很长,审批效率较低,甚至相互推诿。同时,重事前审批、轻事后监管的现象依然存在。所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必须继续简化行政审批程序。尤其要通过发展电子政务,优化行政流程,创新行政审批方式,实行网上申报、网上审批,不断提高审批效率和行政效能。同时,各级政府要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将行政执法的重心由事前审批向过程监管和事后责任追究转移,真正提供良好发展环境。  继续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推行“阳光审批”  应当承认,经过之前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特别是通过建立健全行政问责制度和政务公开制度,广大公务员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有了很大的提高,滥用权力、以权谋私等违纪违法现象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遏制。但是,由于法制不健全,一些审批规定很不严谨,漏洞太多,审批者的自由裁量权太大,同时,一些部门和地区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管理不规范,再加上监督机制不健全,对行政审批权力的监督不到位,导致行政审批行为仍很不规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必须继续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不仅要依法清理审批项目及其设定的依据,而且要严格按照法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规范行政审批的设定和实施。同时,要通过推进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不断加强行政审批权力的约束和监督,强化审批者的责任,加强行政审批绩效管理,特别是要通过深化审批公开,推行“阳光审批”,堵塞各种漏洞,防止审批权的滥用。并要严肃查处利用审批权谋取私利的各种违纪违法案件。从而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审批服务。  (唐晓阳 作者系中共广东省委党校行政学教研部主任、教授)来源南方日报)

三十八,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要采取哪些具体措施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决议指出,要按照权力与责任挂钩、权力与利益脱钩的要求,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执法体制,防止和纠正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本位主义;改革行政执法体制,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推进综合执法试点。《纲要》贯彻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要求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提高执法效能。具体而言,需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特别是事业单位执法主体资格进行认定,对于不合法的执法主体,要坚决予以取消。当前,重点是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对行政许可的实施主体进行清理。对于经清理确认的执法主体,应当向社会公告。行政执法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工作,要求执法人员必须熟练掌握有关法律知识和相关知识。因此,要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从事行政执法工作,必须要通过有关的考试或者考核,持证上岗。近年来,一些地方政府制定了关于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管理的规定,严格执法主体资格认定。比如,湖北省行政执法条例第11条规定:“建立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登记制度。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行政执法主体的登记审核工作,并将审核合格的执法主体名单向社会公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在清理行政执法主体的基础上,逐渐建立健全执法主体资格制度,使执法主体资格认定经常化、制度化。  二是,推进综合执法,逐步实现同一级政府行政执法权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法第16条规定:“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从而确立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自1997年至2002年7月底,全国共有23个省、自治区的79个城市和3个直辖市经批准开展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2002年8月22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内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通过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初步解决了市容环境卫生、城市规划、城市绿化、市政管理、环境保护、工商行政管理、公安交通管理等城市管理领域长期存在的执法职责交叉、多头执法、执法扰民问题,并且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多层执法、重复执法问题。继行政处罚法后,2004年7月1日起施行的行政许可法确立了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制度。该法第25条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许可权。”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制度的实施,必将进一步解决执法交叉、多头执法的问题,为下一步的机构改革奠定基础。2002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中央编办〈关于清理整顿行政执法队伍实行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意见〉》(国办发[2002]56号),明确了开展综合执法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原则和基本内容,并作出了部署。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在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国办发[2002]56号的要求和精神,积极推进综合执法工作,从根本上转变一级政府的行政执法权在部门间过于分散的局面。  三是,减少行政执法层次,适当下移执法重心。彻底解决多层执法问题,首先必须减少执法层次。在实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之前,城市管理体制是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即市、区两级政府和市、区、街道三级管理。实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之后,有些城市撤销了市、区两级城市管理局,实行一级执法。有些市政府下设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各区设分局,对外以市执法局的名义行使行政处罚权。其次,应当逐渐明确各级行政机关的执法权限划分,从制度上消除上下级行政机关执法重叠交叉的现象。对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生产直接相关的行政执法活动,应当主要由市、县两级行政执法机关实施。市、县以上行政机关应当主要行使宏观指导职责。  四是,完善行政执法机关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主要应当通过人民群众监督、新闻监督等方式进行。但是,作为一种内部纠错方式,行政执法机关内部监督机制的作用也不容忽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就是一种很好的方式。这一制度要求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要对执法活动作出记录,并将记录结果整理归档。行政执法机关内部监督机构可以依据执法档案进行监督,并通过对典型案例的重点剖析教育有关执法人员。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的优点在于,它可以使监督工作在实实在在的执法活动基础之上进行,避免流于形式。

如何深化行政体制改革?

要按照建立中国特色行政体制目标,深入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简政放权,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稳步推进大部门制改革,健全部门职责体系。优化行政层级和行政区划设置,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省直接管理县(市)改革,深化乡镇行政体制改革。创新行政管理方式,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减少领导职数,降低行政成本。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完善体制改革协调机制,统筹规划和协调重大改革。

如何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我们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健全行政裁量基准。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部署和要求,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要坚持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着力抓好以下重点改革。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有哪些作用?

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进管理方式,推行电子政务,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依法规范中央和地方的职能和权限,正确处理中央垂直管理部门和地方政府的关系。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要求,继续推进政府机构改革,科学规范部门职能,合理设置机构,优化人员结构,实现机构和编制的法定化,切实解决层次过多、职能交叉、机构臃肿、权责脱节和多重多头执法等问题。按照政事分开原则,改革事业单位管理体制。

33.怎样深入推进行政体制改革

我国当前进行行政体制改革的基本路径是实施法治化。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发展和社会的不断进步,改革行政管理体制的要求也愈来愈迫切。那么,改革行政管理体制究竟应当重点改什么?我们认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点应当是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是解决目前我国行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体制上的问题的主要途径。通过法治化的路径进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在客观上就要求将其纳入法制的轨道来推进。具体说,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要点。1、以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为重点,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当前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面临的主要任务,就是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纲要》明确规定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目标就是经过约10年坚持不懈的努力,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法治政府的重要内容包括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基本形成;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基本建立。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集中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核心要求和主要方面。2、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使行政管理体制真正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简单地说职能就是权力。职能问题是行政管理体制的核心问题。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是行政管理体制存在的诸多根本和关键问题所在。那么,如何转变政府职能?转变政府职能,调整行政权力,该管什么?不该管什么?如果这个问题不解决,政府职能转变就难以落到实处。这就需要转变研究和解决问题的思路,具体地说,有以下几个要点:(1)通过法制化的路径能够比较好的解决此问题。这种便捷的途径是法律本身具有的特性决定的。(2)就法律法规的制定而言,要贯彻政府职能转变的思想和理念,切实按照政府职能转变的三优先原则,来规定公民法人的义务,设置公民法人的行为规范。不符合三优先原则的,就不给公民法人设定义务和行为规范,当然也就不相应设置许可、处罚、征收等内容和法律责任了。这是从源头上解决职能转变问题。(3)对现有职能的转变问题,首先是理清已具有的职能,在此基础上通过法定渠道来解决。在政府职能转变的具体操作途径这个问题上应把政府职能转变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梳理工作结合起来,借用梳理的成果,推动政府职能的实质性转变的进程。(4)通过对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清理,修改或者废止相关规定,直接对政府机关不符合标准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法定权力进行调整。在这个过程中,公民法人可以提出意见,清理机关可以根据民意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全面考虑,综合平衡,合理调整,这对政府职能的转变也很有意义。(5)从法律制度的规定上来推进政府职能的转变,这是根本性的途径。从执法的角度来贯彻职能转变的规定,也是必不可少的环节。(6)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促进政府职能转变。要改变政府管理经济的传统方式,必须着力解决关键性的问题,实现以点带面、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效应。政府职能转变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关键的环节,而减少行政审批事项是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切入点之一。

联系实际谈谈如何深化我国行政体制的改革(紧急)谢谢

减少虚夸,实事求是

如何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1)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最大限度减少中央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一律取消审批,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要规范管理、提高效率;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地方管理更方便有效的经济社会事项,一律下放地方和基层管理。政府要加强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等制定和实施,加强市场活动监管,加强各类公共服务提供。加强中央政府宏观调控职责和能力,加强地方政府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职责。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原则上都要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向社会购买。加快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力度,推动公办事业单位与主管部门理顺关系和去行政化,创造条件,逐步取消学校、科研院所、医院等单位的行政级别。建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推进有条件的事业单位转为企业或社会组织。建立各类事业单位统一登记管理制度。(2)优化政府组织结构。转变政府职能必须深化机构改革。优化政府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工作流程,完善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行政运行机制。严格绩效管理,突出责任落实,确保权责一致。统筹党政群机构改革,理顺部门职责关系。积极稳妥实施大部门制。优化行政区划设置,有条件的地方探索推进省直接管理县(市)体制改革。严格控制机构编制,严格按规定职数配备领导干部,减少机构数量和领导职数,严格控制财政供养人员总量。推进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

深化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主要内容有哪些

  第一,合理界定政府在市场经济活动中的职责范围。  第二,科学划分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在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权责,努力实现各级政府权责协调。    第三,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第四,完善对政府的监督机制。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要健全行政执法和什么衔接机制

法律分析: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是提高对侵权假冒等违法行为打击能力、依法严惩犯罪的有力措施,是推进严格执法和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法律依据:《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快建设打击侵权假冒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信息共享平台的通知》 一、充分认识建设信息平台的重要意义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是提高对侵权假冒等违法行为打击能力、依法严惩犯罪的有力措施,是推进严格执法和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目前,行政执法机关与刑事司法机关之间信息共享机制不完善,影响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建设信息平台,可以为行政执法机关与刑事司法机关搭建便捷、高效的信息沟通渠道,提高执法透明度,促进相关执法、司法信息共享,强化对执法办案的指导和监督,规范案件移送、受理等工作,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形成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合力。

政府改革和政府体制改革以及行政体制改革分别是什么意思

政府改革:即?后两项,体制改革。行政分工模式改革。但:不改弦易张。否定体改?剩下的是行政効率性改革?如实见的?

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要处理好哪几个重要关系

加快转变政府职能,需要处理好六个关系。处理好简政放权与加强管理和服务的关系,激发市场、社会的创造活力简政放权与加强管理和服务是转变政府职能的两个方面。简政放权,目的是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激发市场主体的创造活力;加强管理和服务,目的是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把政府工作的重点转到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上来。处理好简政放权与加强管理和服务的关系,既是促进经济稳定增长、推动经济转型的必然要求,也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提高政府治理能力的重大举措。为了增强市场和社会的活力、激发发展动力,政府就要把该放的权力坚决放开、放到位、放彻底,不能因为担心放了容易乱就畏首畏尾、不敢作为。《决定》指出,要坚持市场化的改革方向,“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最大限度减少中央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一律取消审批。”应通过全面深化改革,把该由企业决策的事交还给企业,把该由市场决定的事交还给市场,打破各种影响公平准入和公平竞争的“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保证各类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人有不为也,而后可以有为”。转变政府职能,只有把不该管的放下,才能合理取舍,集中力量,有的放矢,把该管的管到家。在强调简政放权、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性的同时,也要看到市场并非万能,缺乏监管的市场会出现种种“病态”;社会组织也并非力量无限,关系国家安全和国计民生的大事、市场机制和社会力量管不了也做不好的事,恰恰是政府应当尽责之处,不能一放了之,当“甩手掌柜”。为此,《决定》指出,“政府要加强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等制定和实施,加强市场活动监管,加强各类公共服务提供。”通过加强政府管理服务职能,在“保持宏观经济稳定,加强和优化公共服务,保障公平竞争,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推动可持续发展,促进共同富裕,弥补市场失灵”等方面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处理好不同层级政府间的关系,发挥各个层面的积极性转变政府职能,需要整体构思、通盘考虑、上下贯通,把从中央到各级地方政府职能转变的整篇文章做好。既维护中央的权威、上级的政令,也发挥地方、基层的积极性;既防止一统就死,也防止一放就乱;既坚持上下一盘棋,又充分考虑地区差异,注重区别对待、分类指导,为各地因地制宜留出合理空间。不同层级政府间的职能配置,应根据实际需要,遵循权力和责任同步的原则,该上收的上收,该下放的下放,形成权责一致、事权与财力相匹配的政府间职能划分体系,避免因事权下移、财权上移而产生权、责、利不对称分布,强化下级地方政府履行职能、承担相应责任的能力。《决定》指出,要“加强中央政府宏观调控职责和能力”。这是因为宏观调控具有全局性、战略性,中央政府在发展趋势研判,综合运用多种政策手段调控经济社会运行,统筹当前与长远、发展与改革、经济与社会、各区域发展等方面具有优势,必须确保中央政令畅通。我国是单一制国家,实行中央统一领导、地方分级管理的体制。对中央转变政府职能的决策部署,必须统一步调,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对已经下放的审批事项,不能撒手不管,应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督促地方、基层和社会组织切实接住、管好。《决定》要求,“加强地方政府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职责;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地方管理更方便有效的经济社会事项,一律下放地方和基层管理。”我国是一个大国,各地情况千差万别,发展很不平衡;经济社会发展到现阶段,人民群众的需求越来越多、层次也不一样,政府服务事项也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这需要各级地方政府发挥积极性,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把中央放给市场的权力接转放开,把中央下放给地方的职能接好管好,把本级该放的权力切实放下去、放到位,把地方该管的事情管起来、管到位。处理好“瘦身”与“强身”的关系,优化政府组织机构《决定》指出,“转变政府职能必须深化机构改革。”现在机构编制总量已经很大,叠床架屋,效率低下,结构不合理,机构编制资源没有配置好。一方面,已经弱化的领域没有及时“瘦身”,闲职太多,人浮于事;另一方面,“只瘦身不强身”,需要加强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有的人手不够,该管的管不过来,甚至没人管。对这个问题,各级政府都应引起高度重视,进一步深化机构改革,既要“瘦身”,更要“强身”。“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现在有些机关上面很大、下面很细,成了鸵鸟。各级地方政府都应狠下决心,该加强的加强,该弱化的弱化,特别要加强基层、加强一线,将上级机关“瘦身”与基层一线“强身”统筹考虑,把编制结构调整好,为基层干部的工作和生活提供切实保障。适应政府管理由事前审批更多地转为事中事后监管的新要求,把市场监管重心下移,加强市县政府的市场监管职能和人员力量,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网络,逐步做到疏而不漏、管住管到位。处理好合理赋权与有效制衡的关系,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权力配置是否科学、运转是否协调、监督是否有效,是判断一个国家和地区政治文明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现行权力结构,既有职能分散、“九龙治水”的问题,也有权力部门化、部门利益化的倾向;既有程序繁琐、效率不高的问题,也有公开透明程度不够、监督不力的问题。《决定》指出,“必须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实现这一目标,关键在于通过有效的制度设计,在促进权力运行的规范有序和活力效率之间找到平衡点,既避免权力因过分集中而失去控制,又保障权力正当行使,防止束手束脚、裹足不前。构建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应深入把握权力运行基本规律,以科学的制度设计为支撑,以分权制约为核心,以公开问责为保障,促进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科学配置权力,按照职责、权力、责任相对应的原则,优化上下级之间、同级部门之间、事前事中事后各环节之间的权力配置,该强化的强化,该分解的分解,该限制的限制,该下放的下放,明确权力运行的方式、范围、责任,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防止揽权、争权、让权、越权等问题发生。规范权力运行程序,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建立健全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听证咨询、实施效果评估制度,借助网络技术手段,规范运行流程,提升执行刚性。推进政务公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健全行政监督体系和问责制度,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司法机关依法实施的监督,保障和支持审计、监察等部门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加强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监督,重视运用和规范互联网监督,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建立“权利制约权力”的倒逼机制。处理好直接管理与间接管理的关系,创新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决定》明确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体到政府工作中,就是推进行政管理和服务能力水平、方式手段的现代化,实现从管制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的转变。受长期计划经济体制和思维惯性影响,在不少地方和部门,政府对微观经济活动的干预较多,有效宏观调节较少;运用行政手段直接调控较多,利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的间接调节较少;各项职能大包大揽的多,转移外包出去的少。这不仅影响了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的发挥,也为腐败的滋生提供了土壤,必须切实予以纠正和改变。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变革的方向,是从权力导向向规则导向转变,从政府本位向社会本位转变,从注重权威管制向注重柔性疏导转变。健全宏观调控体系,着重运用经济、法律手段进行调节,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通过各种手段的协同配合,不断增强宏观调控的预见性、科学性和有效性。推进社会共同治理,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的基础上,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建立社会协商对话机制,鼓励和支持各方面共同参与社会治理,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推广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按照《决定》要求,将适合市场化方式提供的公共服务事项,“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向社会购买”,有效解决一些领域公共服务短缺、质量和效率不高等问题,给群众提供更多便利和实惠。处理好改革创新与依法行政的关系,建设法治政府转变政府职能是政府在职能和运行机制上的根本转型,一方面需要以创新的思路、改革的办法、革故鼎新的勇气,改变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传统习惯模式,清除体制机制和部门利益的障碍,探索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政府管理新机制;另一方面,依法行政是政府工作的根本准则和基本要求,本身就是政府职能转变的目标之一,任何改革创新都必须在宪法法律框架范围内进行,在制度约束下进行,才不会跑偏、出位。改革创新是法治进步的实践基础,法治是推进改革进程、巩固改革成果的重要手段,二者并非非此即彼、不可调和,可以相互依托、相互促进。这就要求我们摒弃简单对立的零和思维,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改革创新,确保改革创新与法治建设齐头并进、相得益彰。应深入研究、充分挖掘利用现有法律、制度、政策的内部空间,盘活存量资源,为改革创新提供支持,确保行政决策依法作出、行政权力依法行使、行政过错和违法行为依法得到追究。对在法律框架和职权范围内可以自主决定的改革事项,应精心谋划、积极推进;对法律法规不允许、工作中又确需探索的重大改革,涉及国家事权的,要申请国家授权试点,为全面推行做好探索、积累经验。实践证明,有益可行的,应修改完善有关法律在全国推行,通过行政改革推动法律变革。应出台制度办法,在法律框架内为改革“试错”护航,保障改革者披荆棘、闯雷阵、涉险滩,营造支持改革、鼓励创新的浓厚氛围。

结合实际论述科学发展观条件下的我国行政体制改革的基本内容

中国国家行政体制的改革是政治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中共十五大报告明确指出行政改革的目标同“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系”为推进国家行政体制改革提供了方向。(一)转变政府职能,合理界定行政权限这是中国国家行政制度改革的关键,意味着在国家和社会之间进行合理的分权。政府职能转变,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政府管理社会经济文化的具体方式的转变。政府职能转变并不简单等同于政府职能的普遍缩减。一方面,在市场体制尚未发育成熟的条件下,政府从市场的退出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政府不仅仍要承担必要的管理职能,同时由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成熟,政府又必须承担起培育市场的艰巨任务。另一方面,政府宏观调控和社会管理职能必须强化。政府职能转变是一个复杂的过程,而不能加以简单化的认识和处理。(二)深化政府机构改革,提高行政效能最近二十年中,政府机构改革经历了两个明显的阶段。精简机构阶段(1982-1987年)。根据1982年宪法和有关组织法,全国从上到下精简了政府机构,其中国务院各类内设行政组织总数减少近40个。转变政府职能阶段(1988年至今)1987年中共十三大提出行政机构改革的关键是转变政府职能。1998年九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进一步完善了我国政府宏观调控体系。(三)理顺中央与地方关系,建立合理集一分模式中国是实行单一制的社会主义国家,同时中国又是一个超大规模的社会,因此中央与地方关系就成为一个突出的问题。行政制度改革的过程中,中央与地方高度集权模式转变为中央集权与地方合理分权相结合的集一分模式。这一过程经历了两个阶段。放权——收权阶段。这是以非制度化形式进行中央与地方关系调整的阶段。分税制阶段。1994年1月开始实行的分税制,标志着中国的中央与地方关系开始进入制度化阶段。(四)健全行政监督制度,抑制行政腐败腐败是中国社会当前所面临的一个严重问题。行政监督系统的功能还有待于通过进一步的制度改革、创新来加以开发。第一,健全制度性监督。第二,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的监督功能。第三,加强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五)完善国家公务员制度,规范行政人员管理行政活动归根结底是由人来实现的,具体而言,它是政府官员的个人或集体行为,因此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管理,也是国家行政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目前中国正着力于建设并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以此规范行政人员管理,提高行政人员素质,进而提高国家整体行政水平。

简述我国行政体制改革的必要性。

政府形象是指人们对于政府的形象,其体现了人民对于政府政策落实、管理能力的认知。行政文化的创新,可以引导人们进一步对政府执行的政策、制度、策略进行认知,提高人们对于政府的信任度。同时,政府可以通过行政文化的创新,不断对人们对于政府形象进行认知,总结政府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结合高效执政需求,进行政府形象的优化,促进政府良好形象的塑造

从十八大报告看行政体制如何改革

(中国青年网) 时下中国社会的行政体制是历代国家领导人通过一步步的实践不断总结而来的,它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体制,然而在国家经济社会飞速发展的大环境下,部分地区实际的行政体制已经逐渐脱离原有的既定轨道,开始出现人员超编招录、任意增加领导职数、恶意扩大行政性支出等有悖于我国政治体制改革大方向的行为,严重影响了我国政治体制的改革进度。因此,十八大报告在阐述“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时明确要求,要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减少领导职数,降低行政成本,狠抓行政体制改革,推动国家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可持续发展。 十八大代表、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委书记梁维东认为,减少领导职数,不仅能降低行政成本,更能提升行政效率,是政府更好地向服务型转型的一个现实要求。“不过,经验证明,职数削减后常常容易‘死灰复燃",对此一定要加大检查和监督力度,确保改革效果。”他说。因此,行政体制改革的关键点瞬间聚集到了监督权利的行使之上。而这样的监督权应该归位于何人、何组织(机构)?又如何让行政体制改革中的监督权行使得更为广泛、深入?这将成为我国今后一个时期行政体制改革的一个急需解决的重要问题。02

我国行政体制改革的内容包括哪些方面

  我国深入推动科学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实现到2020年建立比较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管理体制目标的关键时期。必须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破除制约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深入推进行政体制改革。  一、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核心是转变政府职能。现在及今后一个时期,行政体制改革的重点是切实将政府职能转移到市场监管、宏观调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积极建立市场主体自律与社会组织协调机制,努力实现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此,须以加强公共服务为着力点,推动政府转型。  1、由政府管理的一定要管理好。  比如基本公共服务方面,应通过合理的财力配置保障国民获得大体相同的基本公共服务。  2、不该由政府管理的一定要转移出去。  应切实减少行政审批事项、积极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发展和培育可承接公共服务职能的社会组织,逐步形成政府、市场、社会既分工明确、又相互协调的新型结构。  二、进一步优化政府结构。  合理的组织结构、协调的层级体系,是行政权力顺畅运行的重要基础。  1、继续推进大部门制改革。  大部门制改革有效解决了一些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和机制难题,但总体而言仍处于起步阶段,需要坚定、持续地深入推进,并与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结合起来,同时需要防止和化解权力过于集中、领导职数过多、职能整合不到位、机构设置上下不衔接等问题。  2、继续完善中央与地方关系。  继续调整、优化不同层级政府履行职能的重点,逐步将基本公共服务事权适当向中央集中,由中央统筹平衡各地基本公共服务的标准,并建立全国统一的基本公共服务经费保障机制;适时调整中央与地方之间的财税体制,理顺地方政府与企业的关系,促进地方政府职能转变。  三、进一步建设法治政府。  完善的行政法制体系是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保障。多年来,我国先后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法律制度。但由于多种原因,我国行政法制还不完备,与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应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用法律法规调整政府、市场、企业的关系,使政府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推进政府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确保行政权力在法律范围内行使;严格依法行政,完善执法程序,坚决克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现象;强化对行政行为的法律监督,做到用法律管权、依法律办事。  四、进一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  事业单位改革是我国当前的一项重要改革,应抓住重点,搞好顶层设计。应将事业单位分类作为这项改革的基础,加快形成政事分开、管办分离的新型政事关系。其要点是区分公共服务的提供与生产,将事业单位打造成公共产品的生产主体之一,成为政府的助手和伙伴;完善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重在构建以理事会为中心,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的新模式;高度重视事业单位改革的政府条件,确立事业单位相对于政府的正确定位。  另外,须解决好事业单位改革后经济上的可持续问题。这可以从四个方面着手:形成战略目标,兼顾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形成透明、多元化参与的治理结构;形成多元化的筹资体系;形成复合型人力资源结构和激励约束机制。  五、进一步加强社会建设。  社会建设滞后于经济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政府职能转变。实现行政体制改革与社会建设相互促进,应抓住以下几个重点:  1、加强社会管理创新,逐步实现政社分开,使政府与社会形成既分工又合作的关系。高度重视政府在推动社会管理创新方面的主导作用;政府应为社会组织发展让出空间,放权给社会,培育社会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修复能力。  2、大力扶持、发展各类社会组织,适应政府职能转变的需要,承接政府转移出来的部分公共服务职能;形成灵活的协调机制,有效维护不同社会群体的合法利益。  3、积极探索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的类型、方式等问题,鼓励和扶持社会组织发展,推进社会组织去行政化、去垄断化改革,形成社会组织提供服务、政府购买服务的格局。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要理顺什么执法体制

法律分析:为了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应该理顺城管执法体制,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法律依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九、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维护人民权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30)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宪法是保证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的根本法,具有最高权威。要进一步健全宪法实施监督机制和程序,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建立健全全社会忠于、遵守、维护、运用宪法法律的制度。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完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科学的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健全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增强全民法治观念。逐步增加有地方立法权的较大的市数量。(31)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整合执法主体,相对集中执法权,推进综合执法,着力解决权责交叉、多头执法问题,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减少行政执法层级,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保障、海域海岛等重点领域基层执法力量。理顺城管执法体制,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 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经费由财政保障制度,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32)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改革司法管理体制,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保证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司法人员管理制度,健全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统一招录、有序交流、逐级遴选机制,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健全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职业保障制度。(33)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健全司法权力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机制,加强和规范对司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和社会监督。改革审判委员会制度,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明确各级法院职能定位,规范上下级法院审级监督关系。推进审判公开、检务公开,录制并保留全程庭审资料。增强法律文书说理性,推动公开法院生效裁判文书。严格规范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程序,强化监督制度。广泛实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制度,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渠道。(34)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进一步规范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的司法程序。健全错案防止、纠正、责任追究机制,严禁刑讯逼供、体罚虐待,严格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逐步减少适用死刑罪名。废止劳动教养制度,完善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治和矫正法律,健全社区矫正制度。健全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和违法违规执业惩戒制度,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发挥律师在依法维护公民和法人合法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

我们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什么执法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部署和要求,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要坚持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着力抓好以下重点改革。(一)加快推进执法重心和执法力量向市县下移,清除多层、多重执法科学划分执法权限、合理配置执法力量,是完善执法体制、提高监管效能的基础。要根据不同层级政府的职能特点和执法任务需要,明确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执法领域和重点,发挥各自优势。总的讲,对反垄断、商品进出口、外资国家安全审查等关系全国统一市场规划和管理的事项,应实行中央政府部门统一监管,以维护全国市场统一和经济安全。对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保障、商贸服务等实行分级管理的事项,原则上由市县政府实行属地监管,以利于就近管理,减少层次,提高效率。行政执法队伍直接面对市场和企业行使现场执法权,要根据不同层级政府的履职需要合理设置。从实际职能看,除高速公路、航运、海洋、重大工程等特殊领域外,省、自治区政府原则上不宜设置行政执法队伍,以防止对同一辖区内的民商事主体分割管理、争相执法。对由市县和基层监管的事项,中央和省、自治区政府部门,主要行使执法监督指导、协调跨区域执法和重大案件查处职责,原则上不宜直接对民商事主体实施具体检查和现场执法。近年来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领域实行的“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执法体制较为有效,宜在其他领域酌情推广和借鉴。设区的市政府也要妥善解决行政执法权的合理配置问题,一般来讲,市与市辖区只在一级设立执法队伍为宜,以便集中力量、统一执法、消除分割、理顺关系。县级政府部门直接承担执法监管职责,可探索综合设置执法监管机构,原则上也不必单设执法队伍。一些经济发达、城镇化水平较高的乡镇政府,根据需要和条件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行使部分行政执法职能。

什么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核心

政府职能转变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核心。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把不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转移出去,把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切实管好,从制度上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更好地发挥公民和社会组织在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中的作用,更加有效地提供公共产品。改善经济调节,更多地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并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调节经济活动,增强宏观调控的科学性、预见性和有效性,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严格市场监管,推进公平准入,规范市场执法,加强对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领域的监管。扩展资料: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不断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经过多年努力,政府职能转变迈出重要步伐,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显著增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得到加强;政府组织机构逐步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明显改善;科学民主决策水平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稳步推进,行政监督进一步强化。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的历史起点,改革开放进入关键时期。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现行行政管理体制仍然存在一些不相适应的方面。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政管理体制改革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

如何深化行政执法改革?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部署和要求,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要坚持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着力抓好以下重点改革。(一)加快推进执法重心和执法力量向市县下移,清除多层、多重执法科学划分执法权限、合理配置执法力量,是完善执法体制、提高监管效能的基础。要根据不同层级政府的职能特点和执法任务需要,明确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执法领域和重点,发挥各自优势。总的讲,对反垄断、商品进出口、外资国家安全审查等关系全国统一市场规划和管理的事项,应实行中央政府部门统一监管,以维护全国市场统一和经济安全。对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保障、商贸服务等实行分级管理的事项,原则上由市县政府实行属地监管,以利于就近管理,减少层次,提高效率。行政执法队伍直接面对市场和企业行使现场执法权,要根据不同层级政府的履职需要合理设置。从实际职能看,除高速公路、航运、海洋、重大工程等特殊领域外,省、自治区政府原则上不宜设置行政执法队伍,以防止对同一辖区内的民商事主体分割管理、争相执法。对由市县和基层监管的事项,中央和省、自治区政府部门,主要行使执法监督指导、协调跨区域执法和重大案件查处职责,原则上不宜直接对民商事主体实施具体检查和现场执法。近年来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领域实行的“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执法体制较为有效,宜在其他领域酌情推广和借鉴。设区的市政府也要妥善解决行政执法权的合理配置问题,一般来讲,市与市辖区只在一级设立执法队伍为宜,以便集中力量、统一执法、消除分割、理顺关系。县级政府部门直接承担执法监管职责,可探索综合设置执法监管机构,原则上也不必单设执法队伍。一些经济发达、城镇化水平较高的乡镇政府,根据需要和条件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行使部分行政执法职能。(二)大幅减少市县执法队伍种类,推进综合执法目前各部门分专业设立执法队伍,群众戏言“大盖帽漫天飞”,不仅导致力量分散,也容易造成重复检查和处罚,加重企业和群众负担。借鉴这些年来地方改革经验,需要加快进行整合。重点是在食品药品安全、工商质检、公共卫生、安全生产、文化旅游、资源环境、农林水利、交通运输、城乡建设、海洋渔业等领域内推行综合执法,有条件的领域可以推行跨部门综合执法。比如,不同部门下设职责任务相近或相似的执法队伍,就可考虑逐步整合为一支队伍,集中行使执法权。要下决心清理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未按规定程序设立的行政执法队伍。理顺城管执法体制,是深化城市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重点领域,从各地实践看,主要是加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建设,完善管理和协调机制,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同时,行政执法是市县政府的基本职责,监管领域多、政策性强、敏感度高,情况复杂难度大,要加快完善市县两级政府行政执法管理,加强统一领导和工作协调,建立健全协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提高整体执法效能。(三)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行政执法面对企业和基层,执法队伍尤其是一线执法人员的职业素质如何,直接关系群众利益,关系政府形象。因此在队伍管理和人员配备使用上,必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要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对上岗人员要加强执法教育和专业培训,推进教育培训制度化、常态化,提高执法人员解决突出矛盾和复杂问题能力。推行行政执法绩效考核制度,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同时,保障行政执法力量和经费是实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基本条件,也是消除当前各种执法乱象的治本之策。要按照执法重心和执法力量向市县下移的要求,科学配置人员编制,充实加强市县和基层一线执法力量,保证重点领域执法需要。全面落实行政执法经费队伍保障制度,确保执法人员工资足额发放。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禁收费罚没收入同部门利益直接或者变相挂钩。(四)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理顺行政强制执行体制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经济社会秩序,保证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是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的共同职责,相互之间必须加强协作配合,完善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目前不少地方的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尚未建立起情况通报、联席会议、案件移送等制度,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共享平台建设滞后,一些涉嫌犯罪案件止步于行政执法环节,得不到刑事追责。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要切实解决这些问题。要抓紧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建立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坚决克服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对接。按照有关规定,行政执法部门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依法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并抄送同级检察机关;公安机关作出立案决定的,应当书面通知移送案件的行政执法部门,不立案或者撤销案件决定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同时送报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发现违法行为,认为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依法应当作出行政处理的,应及时将案件移送行政执法部门。同时,严格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定和判决,是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的基本要求。行政机关应带头履行法院行政案件生效裁定和判决,坚决克服推诿、拖延和“新官不管旧账”现象,自觉维护政府形象。理顺行政强制执行权体制。对当事人不履行行政执法决定的,行政执法部门应依法强制执行或者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切实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基本要求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是促进政府依法全面履行职能的重要举措,也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在改革中需要遵循行政体制改革的基本原则和要求,统筹研究和把握。

行政体制改革包括哪些方面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上层建筑适应经济基础客观规律的必然要求,贯穿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过程。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是,着力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建设服务型政府。通过改革,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转变,实现政府组织机构及人员编制向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根本转变,实现行政运行机制和政府管理方式向规范有序、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根本转变,建设人民满意的政府。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管理体制。2017年10月18日,习近平同志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深化机构和行政体制改革。统筹考虑各类机构设置,科学配置党政部门及内设机构权力、明确职责。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要理顺什么体制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决议指出,要按照权力与责任挂钩、权力与利益脱钩的要求,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执法体制,防止和纠正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本位主义;改革行政执法体制,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推进综合执法试点。《纲要》贯彻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要求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提高执法效能。具体而言,需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特别是事业单位执法主体资格进行认定,对于不合法的执法主体,要坚决予以取消。当前,重点是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对行政许可的实施主体进行清理。对于经清理确认的执法主体,应当向社会公告。行政执法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工作,要求执法人员必须熟练掌握有关法律知识和相关知识。因此,要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从事行政执法工作,必须要通过有关的考试或者考核,持证上岗。近年来,一些地方政府制定了关于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管理的规定,严格执法主体资格认定。比如,湖北省行政执法条例第11条规定:“建立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登记制度。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行政执法主体的登记审核工作,并将审核合格的执法主体名单向社会公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在清理行政执法主体的基础上,逐渐建立健全执法主体资格制度,使执法主体资格认定经常化、制度化。  二是,推进综合执法,逐步实现同一级政府行政执法权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法第16条规定:“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从而确立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自1997年至2002年7月底,全国共有23个省、自治区的79个城市和3个直辖市经批准开展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2002年8月22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内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通过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初步解决了市容环境卫生、城市规划、城市绿化、市政管理、环境保护、工商行政管理、公安交通管理等城市管理领域长期存在的执法职责交叉、多头执法、执法扰民问题,并且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多层执法、重复执法问题。继行政处罚法后,2004年7月1日起施行的行政许可法确立了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制度。该法第25条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许可权。”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制度的实施,必将进一步解决执法交叉、多头执法的问题,为下一步的机构改革奠定基础。2002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中央编办〈关于清理整顿行政执法队伍实行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意见〉》(国办发[2002]56号),明确了开展综合执法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原则和基本内容,并作出了部署。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在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国办发[2002]56号的要求和精神,积极推进综合执法工作,从根本上转变一级政府的行政执法权在部门间过于分散的局面。  三是,减少行政执法层次,适当下移执法重心。彻底解决多层执法问题,首先必须减少执法层次。在实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之前,城市管理体制是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即市、区两级政府和市、区、街道三级管理。实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之后,有些城市撤销了市、区两级城市管理局,实行一级执法。有些市政府下设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各区设分局,对外以市执法局的名义行使行政处罚权。其次,应当逐渐明确各级行政机关的执法权限划分,从制度上消除上下级行政机关执法重叠交叉的现象。对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生产直接相关的行政执法活动,应当主要由市、县两级行政执法机关实施。市、县以上行政机关应当主要行使宏观指导职责。  四是,完善行政执法机关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主要应当通过人民群众监督、新闻监督等方式进行。但是,作为一种内部纠错方式,行政执法机关内部监督机制的作用也不容忽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就是一种很好的方式。这一制度要求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要对执法活动作出记录,并将记录结果整理归档。行政执法机关内部监督机构可以依据执法档案进行监督,并通过对典型案例的重点剖析教育有关执法人员。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的优点在于,它可以使监督工作在实实在在的执法活动基础之上进行,避免流于形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 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按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着眼于构建什么政府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

转变。根据查询国家政府部门的官网可知,从2018年开始,我国着力于构建有效的市场和有为的政府,我国大力深化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着眼于转变政府职能,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全面加强产权保护,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

青海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指出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就是要完善什么的行政执

《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提出,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要完善(权责清晰,运转顺畅,保障有力,廉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大力提高执法执行力和公信力。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为了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结合青海省实际,制定此方案。各地区各部门要全面准确贯彻本纲要精神和要求,压实责任、狠抓落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中央依法治国办要抓好督促落实,确保纲要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青海省的简介青海旅游资源丰富,类型繁多,省内以古墓群,古寺庙,古岩画,古城堡为特征的名胜古迹众多。青海畜牧业用地面积大、农业耕地少、林地比重低。青海境内的矿产资源种类很多,在已探明的矿种保有资源储量中,有56个矿种居中国前十。2010年在青海冻土带又发现了“可燃冰”资源,使中国成为世界上第三个在陆地上发现“可燃冰”的国家,入选“全国十大地质科技成果”,地处柴达木盆地的茫崖石棉矿,是目前国内最大的石棉矿床。水资源丰富,省内湖水总面积13098.04平方公里,居全国第二。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要完善案件移送什么和什么

法律分析:为完善行政处罚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推动解决案件移送中的问题,行政处罚法增加规定:一是依法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免予刑事处罚,但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司法机关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有关行政机关。二是行政处罚实施机关与司法机关之间应当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健全案件移送制度,加强证据材料移交、接收衔接,完善案件处理信息通报机制。三是违法行为构成犯罪判处罚金的,行政机关尚未给予当事人罚款的,不再给予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九条 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立案依据、实施程序和救济渠道等信息应当公示。第四十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必须查明事实;违法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第四十一条 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利用电子技术监控设备收集、固定违法事实的,应当经过法制和技术审核,确保电子技术监控设备符合标准、设置合理、标志明显,设置地点应当向社会公布。电子技术监控设备记录违法事实应当真实、清晰、完整、准确。行政机关应当审核记录内容是否符合要求;未经审核或者经审核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证据。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并采取信息化手段或者其他措施,为当事人查询、陈述和申辩提供便利。不得限制或者变相限制当事人享有的陈述权、申辩权。第四十二条 行政处罚应当由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实施。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执法人员应当文明执法,尊重和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核心是

法律分析:转变政府职能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核心,实质上要解决的是政府应该做的事、不应该做的事,重点是政府、市场、社会的关系,即哪些事应该由市场、社会、政府各自分担,哪些事应该由三者共同承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务。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当前我国行政体制改革有哪些方面

  我国深入推动科学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实现到2020年建立比较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管理体制目标的关键时期。必须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破除制约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深入推进行政体制改革。   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核心是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优化政府结构。 合理的组织结构、协调的层级体系,是行政权力顺畅运行的重要基础。进一步建设法治政府。 完善的行政法制体系是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保障。多年来,我国先后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法律制度。但由于多种原因,我国行政法制还不完备,与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还有一定差距。进一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 事业单位改革是我国当前的一项重要改革,应抓住重点,搞好顶层设计。应将事业单位分类作为这项改革的基础,加快形成政事分开、管办分离的新型政事关系。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什么制度

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不仅要紧紧抓住转变政府职能这一核心,规范政府机构设置,理顺职责权限关系,而且要转变政府管理理念,创新政府服务方式,加强制度机制建设。其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则是行政体制改革的一个着力点。必须按照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全会的要求,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简政放权,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具体说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继续精简行政审批项目,不断强化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  据统计,2001年以来,国务院部门已先后六批取消和调整了2497项行政审批项目,占原有总数的69.3%;31个省(区、市)本级取消和调整了3.7万余项审批项目,占原有总数的68.2%。应当说,精简的力度还是比较大的,同时,促进了政府职能的转变。但是,与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的目标相比,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相比,我国各级政府行政审批项目仍然太多。特别是在以往的改革过程中,一些部门为了应付上级,将一些审批项目进行合并或调整为审核、事前备案等,名义上虽然减少了审批项目,但审批的实质并没有改变,只是换了一种形式而已。所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必须继续精简行政审批项目。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要通过认真清理、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把政府不该管的事项都转移出去,交由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来管。真正做到:凡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社会组织能够自律管理的事项,政府都要退出;凡是可以采用事后监管的事项,政府都不要设前置审批;凡是那些违反《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以部门规章、内部文件等形式设定的行政许可,都要予以撤销。从而减少政府对社会经济活动的过多干预,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不断强化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  继续简化行政审批程序,将行政执法的重心由事前审批向过程监管和事后责任追究转移  虽然经过之前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国各级政府精简了审批项目,减少了审批收费,简化了审批环节,特别是各地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与推进政务公开相结合,普遍建立了相对集中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的政务中心或政务大厅,实行一个窗口对外和“一站式”服务,既方便了人民群众办事,又减轻了人民群众的负担,得到了人民群众的拥护。但是,由于各种原因,目前一些行政审批事项的环节仍然过多,不仅审批程序非常繁琐,而且审批时间很长,审批效率较低,甚至相互推诿。同时,重事前审批、轻事后监管的现象依然存在。所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必须继续简化行政审批程序。尤其要通过发展电子政务,优化行政流程,创新行政审批方式,实行网上申报、网上审批,不断提高审批效率和行政效能。同时,各级政府要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将行政执法的重心由事前审批向过程监管和事后责任追究转移,真正提供良好发展环境。  继续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推行“阳光审批”  应当承认,经过之前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特别是通过建立健全行政问责制度和政务公开制度,广大公务员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有了很大的提高,滥用权力、以权谋私等违纪违法现象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遏制。但是,由于法制不健全,一些审批规定很不严谨,漏洞太多,审批者的自由裁量权太大,同时,一些部门和地区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管理不规范,再加上监督机制不健全,对行政审批权力的监督不到位,导致行政审批行为仍很不规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必须继续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不仅要依法清理审批项目及其设定的依据,而且要严格按照法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规范行政审批的设定和实施。同时,要通过推进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不断加强行政审批权力的约束和监督,强化审批者的责任,加强行政审批绩效管理,特别是要通过深化审批公开,推行“阳光审批”,堵塞各种漏洞,防止审批权的滥用。并要严肃查处利用审批权谋取私利的各种违纪违法案件。从而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审批服务。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最多18字)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要根据不同层级政府的事权和职能按照什么整合队伍提高效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要根据不同层级政府的事权和职能按照以下几点整合队伍提高效率:1、统筹考虑: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要做到统筹考虑,充分协调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避免出现矛盾与冲突。2、德才兼备:在整合队伍的过程中,要注重人才的选拔和培养。选拔人才要以德才兼备为标准,确保队伍中的人具备必要的法律素养和执法能力。3、分层管理:在行政执法队伍中,需要建立合理的分层管理制度。根据不同职能部门的特点,采取分级管理体系,提高效能。4、完善激励措施:提高效能需要在激励机制方面下功夫,确保能让干部更有工作动力和责任感。可采取薪资激励、晋升晋级等方式激励队伍。5、用足用好科技手段:当前信息化技术迅速发展,各级政府要加强信息化建设,用好科技手段,提高工作效率。例如通过建设在线行政审批系统、应用大数据分析技术等方式,优化行政执法工作流程,提高效率。在整个改革过程中,需要遵循统筹规划、分层管理、激励机制、科技应用等原则,建立合理的执法队伍,提高工作效能。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目的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目的在于优化和改进现有行政执法体制,提升行政执法效率和公正性,满足人民群众对于更好的法治环境和行政服务的需求。主要目标包括:1、提高法治保障水平:打造公正、规范、高效的法治环境,强化行政执法活动中的法治保障,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2、优化行政执法流程:简化行政执法流程,压缩行政执法时间,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减轻企业和个人行政负担。3、健全行政执法机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机制,强化行政执法效能,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全面提升行政执法工作的能力和素质。4、加强行政执法监管:完善行政执法监管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遏制乱执法、强执法、偏执法等执法失误。通过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建立完善的法治环境,加强行政执法机制和监管,提高行政效率和效能,构建广泛参与、覆盖面广的行政执法体系,实现对于社会公共利益的最大化保护,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对政府行政执法的信任,推进中国政法事业和治理体系的现代化。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要理顺什么体制

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作出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大决定,把完善市场监管和执法体制作为改革的重要内容。 其中,改革和理顺市场监管体制、整合监管职能,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统筹配置行政处罚职能和执法资源,都是重要的改革目标。 要通过改革形成市场监管合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整合精简执法队伍;减少执法层级,推动执法力量下沉;完善执法程序,严格执法责任,加强执法监督,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完善市场监管和执法体制势在必行 市场监管和执法是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制度保证,必须进行体制机制创新,不断规范和完善。 优化协同高效的市场监管和执法体制,是促进市场主体发挥作用的重要力量。

什么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核心

职能转变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核心。转变政府职能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核心。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政府职能深刻转变、持续优化,对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增进社会公平正义,发挥了重要作用。面对新时代新使命,必须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建设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各级政府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承担着实施法律法规的重要职责,必须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这就要求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推进各级政府事权规范化、法律化,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确保政府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职能转变的措施一是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释放市场发展活力。在前期改革成果基础上,进一步精简各类审批、证照等事项,深入推进精准放权协同放权,对下放事项要创造条件保障地方和基层接得住接得好。二是坚持放管结合放管并举,创新监管方式。强化监管手段,积极探索新型监管模式,着力提高事中事后监管有效性,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三是规范行政行为、优化办事流程,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进一步精简环节,规范行政程序、行为、时限和裁量权,加快实施“互联网+政务服务”,提高政务公开水平,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参公人员 可以担任行政机关领导职务不?

可以

我们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什么执法

我们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健全行政裁量基准。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部署和要求,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要坚持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着力抓好以下重点改革。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

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核心

法律分析:转变政府职能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核心,实质上要解决的是政府应该做的事、不应该做的事,重点是政府、市场、社会的关系,即哪些事应该由市场、社会、政府各自分担,哪些事应该由三者共同承担。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制度发生了巨大变迁,行政管理体制也经历了全面变革。40年来,经过若干次规模较大的改革和各种局部调整,具有中国特色、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匹配的行政管理体制逐步形成。转变政府职能,关键是要明确转的方式,该放给市场和社会的权一定要放足、放到位,该政府管的事一定要管好、管到位,坚决扭转政府职能错位、越位、缺位现象。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简政放权,深化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管理,同时要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转变政府职能,要做到依法行政。只有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才能更好把政府职能转变过来。要发挥法治对转变政府职能的引导和规范作用,既要重视通过制定新的法律法规来固定转变政府职能已经取得的成果,引导和推动转变政府职能的下一步工作,又要重视通过修改或废止不合适的现行法律法规为转变政府职能扫除障碍。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事项,国务院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授权决定先制定的行政法规,经过实践检验,制定法律的条件成熟时,国务院应当及时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八十九条 作为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可以“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什么执法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健全行政裁量基准。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府职责体系和组织结构,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提高行政效率和公信力。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措施:1、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创新。2018年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有力推动了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整合组建了综合执法队伍,有效解决了多头、多层和重复执法问题。要继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协作执法的组织指挥和统筹协调。大力推进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执法,加快实现违法线索互联、执法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在行政许可权、行政处罚权改革中,健全审批、监管、处罚衔接机制,防止相互脱节。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推进信息共享机制化、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规范化。要通过构建完善权责清晰、运转顺畅、保障有力、廉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持续提高执法质量和水平。2、完善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基层是社会治理的基础和重心,承担了大量行政管理职责,提升基层综合执法能力和水平对于推进依法行政至关重要。要进一步整合基层执法队伍,逐步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更快更精准回应人民群众诉求,提升基层治理效能。持续推动执法重心下移,稳步将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行政执法事项下放给基层。坚持权随事转、编随事转、钱随事转,充实基层执法力量,保障基层有足够的资源履行执法职责。3、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食品药品、公共卫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城市管理、交通运输、金融服务、教育培训等重点领域,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如果执法不严、监管不到位,就会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甚至危害生命安全。要切实强化重点领域执法,分领域梳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对潜在风险大、可能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要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巡查,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违法风险。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力度,建立完善严重违法惩罚性赔偿和巨额罚款制度、终身禁入机制,着力解决违法成本低、维权成本高等问题,让严重违法者付出应有代价。

最早把行政管理概括为一个理论

1、最早把行政管理概括为一个理论具体的人是马科思·韦伯。行政管理理论由德国古典管理学派代表人马科思·韦伯提出,他提出的行政组织体系结构主要分为3层,相当于现在人们还广泛应用的高级管理阶层、中级管理阶层和低级管理阶层。韦伯被称为“组织理论之父。2、理想行政组织理论具有特点:有明确的分工,按等级原则对各种公职或职位进行法定安排,通过正式考试或教育培训而获得的技术资格来选拔员工,担任公职的人都是任命的。3、行政管理人员是“专职的”管理人员,行政管理人员是企业的工作人员。4、行政管理人员必须遵守组织中的规则、纪律。组织成员间的关系以理性准则为指导。任何组织都必须有某种形式的权力作为基础,才能实现目标,只有理性、合法的权力才宜于作为理想组织体系的基础。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群团机关人员身份是行政编制吗?

是事业编制。一个单位整体是行政编制,但有个别下属单位比如税务局的发票所、计算机中心就是事业编制,其中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同属一个单位的人员,但在这两个单位,就是事业编制。

农田水利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什么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农田水利的管理

一、以完善规划统筹机制为重点,统一工程建设标准我国农田水利建设涉及水利、国土、农业、发改、财政、扶贫、烟草、糖业等多个部门和行业,各部门和行业在工程建设水平和质量上标准不一。为确保各部门按照统一规划和标准开展农田水利建设,要以《条例》为依据,强化县级政府在规划中的主导作用,把经批准的农田水利规划作为农田水利建设与管理的依据,建立健全规划统筹机制,统一工程建设标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为工程运行管理创造良好基础条件。二、以深化产权制度改革为重点,分类完善农田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机制我国农田水利工程点多、面广、种类繁多,到2014年底,全国建成各类水库9.8万座、大中型灌区7700多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2000多万处,管理体制和机制差异较大,应分类完善。对于国有大中型农田水利工程,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切实履行工程所有权人职责,稳定经费来源渠道、足额落实“两费”。对于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要逐步明晰所有权、落实管护权、保障收益权,建立政府主导、各方参与的管理体制,落实管护主体和责任,确保工程有人用、有人管、有钱管、长受益。三、以严格实行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为重点,提高农业用水效率我国农业用水量占用水总量的60%以上,有的地方用水效率不高,节水潜力较大。要把农业节水作为国家战略,农田灌溉用水实行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相结合的制度。以县级行政区域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为基础,按照农作物灌溉用水定额,逐步把控制指标细化分解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农户等用水主体,落实到具体水源,明确水权,严格实行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形成提高效率的倒逼机制。四、以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为重点,加快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长期以来,我国农业供水价格仅为供水成本的35%左右,水费收取率只有80%左右,严重影响工程正常运行和效益发挥。农田灌溉用水应当合理确定水价,实行有偿使用、计量收费。综合考虑农田水利工程供水成本、水资源稀缺程度以及用户承受能力等,合理制定各环节水价并适时调整。探索实行分类水价与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五、以加强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为重点,提高基层水利服务能力基层水利服务体系是为农村水利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提供全方位服务的组织和机构,主要由基层水利服务机构、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和准公益性专业化服务队伍构成。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明确基层水利服务体系职能地位,加大扶持力度,完善保障机制,大力促进其建设和发展。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基层水利服务机构公益性业务经费纳入本级政府预算;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专业化服务组织开展农田灌溉和排水、农田水利工程设施维修等公益性工作;支持农民用水合作组织进行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经营和运行维护,并保障其合法权益。

行政管理专业论文

1、 [行政管理 高职]论汽车特约店科学化管理的对策 摘要:本文简要介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随着经济的增长,私人汽车拥有量呈爆炸式增长。在经济购买力与市场需求促进汽车消费增长这一客观规律上,如何才能提高人们对汽车消费欲?就要在科学、规范管理上着手改进。当前... 类别:毕业论文 大小:17 KB 日期:2008-12-12 2、 [行政管理 电大]电子政务安全问题研究 摘要 信息化是当今世界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趋势,是我国加快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必须选择,电子政务建设是今后一个时期我国信息化工作的重点,推行电子政务,对于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高行政质量和效率... 类别:毕业论文 大小:12 KB 日期:2008-12-07 3、 [行政管理 电大]浅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 [中文摘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由其占有、使用的,占我国国有资产比例为35%,在我国国家管理和国民经济建设的发展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本文针对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分布、特点、管理现状及问题,阐... 类别:毕业论文 大小:122 KB 日期:2008-11-24 4、 [行政管理]高校教师考评制度相关问题研究 内 容 摘 要知识经济的到来,人才已然成为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而人才的培养需要优秀的教师,特别是大学教师。优秀教师的培养除了自身的努力外,也需要外界环境给予的支持,高校管理制... 类别:毕业论文 大小:57 KB 日期:2008-10-12 5、 高校教学单位行政管理系统 摘 要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提高,办公自动化系统在技术和应用上都得到了更高层次的发展,成为现代社会的重要标志。建立安全、高效的办公系统可以大大改善学校的教学、科研与管理的基础环境,而且高校行政管理办公自... 类别:毕业论文 大小:1.24 MB 日期:2008-08-26 6、 [行政管理]全球化与中国政府面临的挑战 摘要 随着科技的进步以及“冷战”结束后世界政治经济格局的变化,经济全球化日益成为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历史潮流。发达国家自不必说,它们已经成为经济全球化的主体与首推者,而发展中国家也越来越多地加入全球化... 类别:毕业论文 大小:98 KB 日期:2008-05-29 7、 [行政管理]依法行政与和谐社会的构建 摘 要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社会,始终是人类孜孜以求的一个社会理想,也是包括中国共产党在内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不懈追求的一个社会理想。依法行政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题中应有之意,也是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类别:毕业论文 大小:20 KB 日期:2008-05-23 http://ww2.tabobo.cn/soft/search.asp?act=Topic&classid=20&keyword=%D0%D0%D5%FE%B9%DC%C0%ED&btn=+%CB%D1%CB%F7+

急求电大行政管理专业(专科)毕业论文及实践报告

1、 [行政管理 高职]论汽车特约店科学化管理的对策 摘要:本文简要介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随着经济的增长,私人汽车拥有量呈爆炸式增长。在经济购买力与市场需求促进汽车消费增长这一客观规律上,如何才能提高人们对汽车消费欲?就要在科学、规范管理上着手改进。当前... 类别:毕业论文 大小:17 KB 日期:2008-12-12 2、 [行政管理 电大]电子政务安全问题研究 摘要 信息化是当今世界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趋势,是我国加快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必须选择,电子政务建设是今后一个时期我国信息化工作的重点,推行电子政务,对于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高行政质量和效率... 类别:毕业论文 大小:12 KB 日期:2008-12-07 3、 [行政管理 电大]浅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 [中文摘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由其占有、使用的,占我国国有资产比例为35%,在我国国家管理和国民经济建设的发展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本文针对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分布、特点、管理现状及问题,阐... 类别:毕业论文 大小:122 KB 日期:2008-11-24 4、 [行政管理]高校教师考评制度相关问题研究 内 容 摘 要知识经济的到来,人才已然成为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而人才的培养需要优秀的教师,特别是大学教师。优秀教师的培养除了自身的努力外,也需要外界环境给予的支持,高校管理制... 类别:毕业论文 大小:57 KB 日期:2008-10-12 http://ww1.tabobo.cn/soft/search.asp?act=Topic&classid=20&keyword=%D0%D0%D5%FE%B9%DC%C0%ED&btn=+%CB%D1%CB%F7+

环卫局属于行政机关还是事业机关,找人进去的,转正后是什么编制?

环卫现在属市政,已经改制了,怎么知道你是事业,看你的档案也不一定可以知道,现在律师事务所是合伙制了,企业了,人家的档案还在人事局呢,实际上根本就不是事业编制了,你可以去问下你们的会计,问下他你们是什么编制的

行政管理类论文范文

  所谓管理,应该是人类最基本的一种社会活动。无论哪种管理活动,都必须通过一定管理理论的指导;而任何管理理论,又总是受到一定管理思想的制约。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行政管理类论文,供大家参考。   行政管理类论文范文一:行政管理类论文范文   一、根据动机合理设置目标   动机,是心理学的概念,是行为的直接原因。人的行为是动机引起的,并且都是指向一定目标的。动机对人的行为起着引发、加强推动和导向的作用,它驱使一个人的行为走向既定的目标。在调动职工积极性的工作中,我们不仅要了解职工的需求,还要根据职工的需求,适时地树立起有价值的目标来激发职工的动机。高校管理者在为职工设置目标时,应尽量做到以下几点:第一,目标必须与需要和动机结合,它既是鼓舞人心的奋斗方向,又是满足人们需要的目的物。因此心理学通常把目标称为“诱因”。第二,无论设置个人目标或团体目标,要让职工本人参与。参与程度越深,义务感也越强。若上级为其设立目标,就会认为不是自己的目标,从而减低诱发力量。第三,科学性。目标高度适中,因人而异。我们必须为行政人员设置恰当的目标,既要符合和谐、高效执行学校各项职能的总目标,又要根据其自身特点和工作性质,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让职工认为通过努力自己有能力去达到目标,即个体主观上的期望值很高,就会有信心,有决心,就能激发出强大的力量;反之,如果目标过高,可望不可即,或目标过低,唾手可得,都不足以有效调动其积极性,充分发挥其潜能。第四,阶段性。采取“少吃多餐”、“引人入胜”、“逐步推进”的战术,因为总目标往往显得太大、太遥远,而分阶段目标容易达到,这种成就感能催人奋进,激发职工的活力。第五,可变性。目标设立后,往往由于情势的变化会使它变得过易或过难,这时应该适当地加以调整。   二、运用目标管理提高行政效率   目标管理,是一种有名的管理技术,实质上是一种管理上的激励技术,也是职工参与管理的形式之一。目标管理是1954年美国著名管理学者德鲁克在《管理的实践》一书中首先提出的。他论述“目标管理和自我控制”的主张时认为,一个总目标的实现,必须有计划周密、方向一致的分目标来指导每个人的工作。他提出,让每个职工根据总目标的要求,自己制定个人目标,并努力达到个人目标,就能使总目标的实现更有把握,每个职工因此就为组织做出了自己的贡献。为达到这个目的,他还主张,在目标管理的实施阶段和成果评价阶段,应做到充分信任职工,实行权力下放和民主协商,使职工进行自我管理,独立自主地完成各自的任务;此外,成果的考核、评价和奖励也必须严格按照每个职工目标任务完成的情况和实际成果大小来进行,以进一步激励每个职工的工作热情,发挥每个职工的主动性和创造性。目标管理如果能很好地运用在高校管理中,就能提高行政效率。其具体措施包括:第一,实行目标管理。让每个职工既了解组织的总目标,又掌握团体和个人的分目标,形成目标的一致性。第二,实行参与制。使每个职工都感到自己是组织的一员。有与职位相应的权利,明确责任。实行民主式的管理,在组织和制度上保证职工有参与管理的机会。使每个人都明确在实现总目标中自己应负的责任,让他们在工作中实行自我管理,独立自主地实现个人目标。第三,加强领导和管理,主要是指加强与下级的意见交流以及进行必要的指导,领导者布置工作时,只对下级交代任务,明确要求;具体的实施计划和方法,由下级考虑拟定,这样就能极大地发挥各级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从而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目标的全面实现。第四,目标的实施者必须严格按照“目标实施计划表”上的要求来进行工作。目的是为了在整个目标实施阶段,使得每一个工作岗位都能有条不紊地、忙而不乱地开展工作,从而保证完成预期的各项目标值。实践证明,“目标实施计划表”编制得越细,保证措施越具体、明确,工作的主动性就越强,实施的过程就越顺利,取得的目标效果也就越好。第五,在实现组织目标的同时,使个人获得“合理程度”的满足,包括物质的、精神的、使职工具有组织优越感和个人成就感。第六,信息及时反馈。让每个职工及时了解组织目标实现的程度,个人的工作成果。建立良好的意见沟通渠道。   三、结语   高校行政管理最重要的是处理“人”的问题,通过研究管理心理学,充分了解员工的心理需求,运用目标管理的方法,让员工充分了解学校行政管理高效、统一、和谐运作的总目标,并根据这个总目标自主制定个人目标,使每个人都明确在实现总目标中自己应负的责任,独立自主完成各自的任务;此外,成果的考核、评价和奖励也必须严格按照每个员工目标任务完成的情况和实际成果的大小来进行。这样就能激励员工的工作热情,发挥其积极性和主动性,从而提高高校行政管理效率。   行政管理类论文范文二:电子校务视域下高校行政管理论文   一、电子校务对高校行政管理发展的意义   (一)电子校务建设对高校行政管理内部发展有着重要作用   电子高校建设是直接指向高校管理自身,是通过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改革传统高校行政管理手段和方式。因此,实施高校管理信息化,就会导致高校行政管理职能的转变,使高校行政管理职能变得简单,随着我国高校各方面不断的发展,电子校务对高校行政管理职能的影响会越来越明显。随着高校行政管理职能的变化,电子校务的发展也会影响高校行政组织结构的设置,使高校行政机构设置简化从而达到在机构设置上的管理出新。电子校务的发展会节约大量的财力、物力和人力,减少高校管理的成本,提高高校行政管理效率。   (二)电子校务对高校行政管理发展产生积极的社会意义   电子校务和高校信息化建设的目的是实现高校管理与师生员工之间的交流,为师生员工提供良好的服务。通过发展电子校务和高校行政管理出新,可以增强高校管理的透明度以及实现师生员工的知情权。通过校务公开,以便于教师和行政管理人员对高校管理的参与和监督。另外,由于电子校务对高校行政管理发展的积极作用,可以在高校与师生之间实现信息的及时交流,有利于缓解矛盾,消除误解,促进高校稳定。   (三)电子校务建设对提高高校综合竞争能力有着重要意义   加强高校信息化和电子校务建设,又是参与高校之间竞争的需要,也只有实现高校行政管理的信息化,才能快速提高高校综合竞争能力。通过电子校务建设,可以实现在高校行政管理领域的跨越式发展,大力加速高校信息化过程,从而提高高校的综合竞争力。   二、电子校务对高校行政管理发展的思考   (一)电子校务推动高校行政管理职能的发展   高校行政职能的发展,是高校行政管理发展的重要方面。随着知识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我国高校规模的扩大,对高校行政管理职能的发展和转变提出了新的要求。高校行政管理职能包括管制职能、服务职能和发展职能,为了实现高校行政职能的转变,实施电子校务是重要途径。电子校务能促进高校行政职能转变和发展,具体表现在以下三方面:第一,电子校务促使高校行政管理职能由管制为主转变为服务为主。高校行政管理职能的更新和转变是高校行政管理职能是适应环境变化的一种方式。“服务型”学校行政管理体系是指高校行政管理部门或管理者平等地对待教师和学生,爱护、尊重和关心师生;行政管理工作过程中做到公正、透明和公开,最终达到节约办公成本、提高办公质量和效率、简化程序的目的;建立与社区、学生、教师、家长之间的反馈和合作机制;体现大学精神,重视教职员工对高校管理与决策的参与,为教师营造和谐的科研环境和学生的学习环境,促使学生心身健康全面的发展,使高校充分发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功能。电子校务的建立是使管制变为服务的必然,电子校务的特点就是服务师生,方便师生。高校应以建设电子校务为契机,不断的完善自身的服务职能。较高服务水平的高校应有以下特征:师生在学校行政部门办事,可以轻松的得到办事结果;师生通过电子校务系统不费太多精力方便地获取信息;师生应获得学校行政部门的全程服务;师生不需进入学校行政部门,即可以通过网上办公等。第二,电子校务促使高校行政管理职能公开化。随着电子校务的发展,高校行政管理职能越来越网络化,可以逐步实现网络办公,即把高校行政管理职能搬到网络上。高校行政职能的网络化,不仅使高校行政职能公开化,而且相应地精简了高校行政职能。在旧的行政管理体制下,一般用纸质办公,大量的业务工作需要领导批示。在这种情况下,领导批示的内容可能意思不明确或不清楚,就导致制定政策的透明度低下。同时办事效率低下和规范性差,出错的可能性比较大。而电子校务使得工作业务流程清晰,通过网上办公分清业务工作的责任人和明确了各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减少了行政部门之间的矛盾,避免了各部门之间有功必争,有过必推的现象。第三,电子校务促使高校行政环境发展。因为在网络信息环境下的行政管理中把多媒体技术、通信技术和计算机技术结合起来,从而为行政效能的提高提供技术基础。高校管理的社会环境和技术环境的变化,就会要求高校行政职能的变化,特别是高校行政管理职能发展方面。   (二)电子校务激发高校行政决策科学化   电子校务有利于提高高校的行政决策科学性。高校行政决策是高校行政工作人员在处理学校行政事务时,为了达到预订的目标,根据一定情况和条件,运用科学的理论和方法,系统地分析主客观条件,在掌握大量有关信息的基础上,对所要解决的问题或处理的事务,做出决定。行政管理活动有行政领导、协调、沟通、控制、决策等功能,但是,在这些功能中,行政决策是最重要的,主导性的一项功能。高校行政决策是学校行政活动的先导,一切行政管理过程和行政行为都离不开行政决策。行政决策的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行政管理目标能否实现;行政决策水平如何,会影响到行政管理工作是否有生机和活力。“决策科学化”是一个有着明确内涵的概念,它要求决策过程必须建立在制度的基础上,经过科学的程序,广泛发扬民主,大量收集信息,充分研究论证,采用集体决策的方式,利用现代化的技术手段,把静态的典型研究与动态的系统分析结合起来,把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结合起来,以期最大限度地提高决策精度[4]。最初,高校行政决策是经验决策,高校管理者是根据个人或具体的思想水平、生活经验和工作能力等方面做出的决定。经验是只对过去的事务的认识和理解,不宜用于解决新情况和新问题,已不适应高校发展的要求。因此,在进行高校行政决策活动时必须运用科学的决策方法。在信息高速发展的时代,电子校务系统促使高校行政领导者做出科学决策,能提供有价值和高质量的信息。传统的办公通过人工纸质完成,容易出错,规范性差,透明度低,还存在重复劳动,从而造成部门之间和上下级之间不能实现信息的共享和集成,难以协调和沟通,不能为高校领导者的科学决策提供可靠的证据。而电子校务减少了中间环节,使信息传递迅速、简单,节省了大量的跑腿时间,使得行政办公人员能集中精力,紧密围绕事件本身开展信息收集工作,为决策者及时提供准确详实的信息,有利于决策者在第一时间做出最正确的判断。特别是在对重大问题做出决定前在网上公布或公示,让广大教职员工和学生广泛参与讨论,经过反复充分酝酿,最后做出相对科学的决策。同时,电子校务对信息进行综合和加工,去伪存真,当高校制定政策和履行职能时,会上传和启用相关信息数据,使高校行政管理者正确行动、科学判断和理性决策,全面为师生服务。   (三)电子校务推动高校行政组织结构设置规范化   电子校务建设促使高校行政组织结构设置更加规范化。电子校务的发展使传统高校行政组织结构和运行机制模式发生巨大的变化,从而影响着组织行为。传统的高校行政组织结构模式是学校自上而下划分管理幅度和管理层次,以至于部分管理者只能掌握少量的信息。这种组织结构,管理层次和管理幅度成反比例关系,即管理幅度宽,则管理层次少,反之亦然。传统高校管理层级之间是自上而下的金字塔结构,其内部是不自主的,相对封闭的,信息的传递和交流可能失真。电子高校区别于传统高校,它运用现代通信和信息技术,基于网络构建一种新的信息传播和交流模式,从而形成矩阵式组织结构。在传统的直线职能制基础上,根据产品或任务的要求,横向上设立若干个产品或任务部门,项目部门通过抽调职能部门的资源,以项目组的形式,完成特定任务的组织结构形式,由于职能部门与项目部门构成了纵横交错的类似矩阵的形式,因此这样的组织结构称为矩阵式组织结构。这种组织结构便于信息横向传递和交流,改变了单一的信息传递方式,实现了多形式、多层次和全方位的管理模式以及信息资源共享。学校发布的信息不仅从上向下传递,还在同一层级的行政管理和工作人员之间传递。这样,高层管理者以及不同层级不同部门的工作人员都能及时获得信息。在传统高校向电子高校转变中,需充分运用通信技术和网络技术,在网络建立一个虚实结合、功能强大、安全可靠和容量大的电子校务管理信息系统,让师生及社会了解学校机构设置、职能和办事流程。随着高校电子校务系统的建设和完善,学校通过网络与师生进行互动,听取师生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地调整高校的行政行为,促进高校的行政效率。电子校务的建立对高校组织结构规范化表现在:促使行政组织结构的调整。它打破传统高校的分层结构和集中管理,减少了高校管理层次,改善臃肿的组织结构,实现高校行政管理从金字塔结构模式向矩阵式组织结构发展,提高了学校各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速度和工作效率。   三、结语

高校行政岗值得去吗,待遇如何啊?

高校行政岗值得去。现如今的高校,如果是以前一直在校任教到现在还没退休的那部分教师,是有编制的,但后来经过改革,高校已经逐步变成聘任制了,所以,基本上都是聘任制员工了,其实,待遇方面基本是没有什么区别的,只要能聘上,就一定要去。但是鉴于高校行政很容易躺平、咸鱼,所以建议合同制的,非编的,一定要保持住自己本专业的能力优势,或者就是趁着清闲做一份或几份副业,不至于万一失业到了市场后毫无竞争力。高校行政岗报考条件:高校行政岗有很多部门,除了总务(后勤)、财务部门有具体的专业要求外,其他岗位可以说是不限专业,但是由于编制限制,现在天津高校行政人员只能从辅导员进行转岗,部分大专学校会通过招聘硕士教师的形式待入职后分配到行政岗位。好多学校对专业的限制不再仅仅局限于思想政治教育,尤其是2016年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之后,对高校辅导员和思政教师提出了师生比要求,辅导员要满足1:200,近年来各地辅导员需求仍有很大空间。

在行政改革的新形势下对领导能力提出了哪些新要求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  中共山东省委党校教授李新泰  胡锦涛同志在“七一”重要讲话中提出,,是我国社会主义自我完善和发展需要进一步探索和回答的重大课题之一。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进一步明确提出:“要自觉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新形势,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包括诸多内容,其中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对于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具有全局性作用。我们党作为执政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是全方位的。在计划经济时期,我们党形成了一套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在当时条件下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发展,现在这些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已不适应或不完全适应在对外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需要。改革这些不适应或不完全适应新形势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对于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具有全局性作用,也关系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局。  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首要任务。十六大报告将我国政治建设的主要任务概括为: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改革和完善决策机制;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维护社会稳定。这些任务能否顺利完成,关键在于坚持党的领导,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没有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改革,其他改革就不可能深入。比如:决策机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而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本身就是一个领导方式和工作方式问题;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政府职能定位和分工问题,而政府职能定位和分工又取决于党委,取决于党委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司法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从制度上保证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而能否做到这一点,取决于党委领导下的人财物管理体制的改革;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切实扩大党员和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而这些改革又都与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改革息息相关;监督体制改革的重点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对人财物管理和使用的监督,而这些监督的落实又都离不开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改革。由此可见,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改革和完善,直接决定和影响着决策机制、行政管理体制、司法体制、干部人事制度、监督体制等改革的深化。  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首先要明确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政治领导,就是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政治方向的领导;思想领导,就是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党员干部,指导各项工作;组织领导,就是坚持党管干部的方针,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要善于把三者统一起来,在各个领域充分发挥党对改革和建设的领导作用。党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主要通过制定大政方针、提出立法建议、推荐重要干部、进行思想宣传、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来实现。党委应把主要精力放在谋全局、把方向、管大事上,集中精力抓好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问题,该管的一定要管好,不该管的要充分放手,支持各方独立负责、步调一致地开展工作。  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必须处理好党委与人大、党委与政府、党委与政协以及人民团体的关系。党同政权机关的性质不同、职能不同,不能简单地理解党委同人大、政府、政协之间的关系。要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党的工作机构和工作机制,按照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规范党委与人大、政府、政协以及人民团体的关系。对人大,要支持其依法履行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经过法定程序,使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并对他们进行监督。对政府,要支持其履行法定职能,依法行政。对政协,要支持其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履行职能。对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等人民团体,要支持他们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成为党联系广大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是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的重要途径。在新阶段,新形势、新任务和党所处历史方位的变化,对我们党的执政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党的执政能力的高低,关键取决于两点:一是各级领导干部自身的素质和能力;二是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领导体制和工作制度。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等都发生了深刻变化,而且这些变化还会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进一步展开。要做好各项工作,把党的事业不断推向前进,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始终掌握主动,就必须适应不断变化的新形势,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从而不断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  在依法执政中实现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  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研究员江金权  党的十六大在十五大把依法治国作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的基础上,提出要依法执政。依法治国、依法执政,是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核心内容。  依法执政,就是依照法律来实施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其内涵是:党领导人民把自己的主张和政策通过法定程序变成法律,成为国家意志;党严格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党对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符合法律规定;善于把党的领导、人民民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从主要靠政策治国到依法治国,无疑是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重要变革和进步。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最重要的就是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  依法执政是现代文明社会的一个显著标志。人类社会政治文明的发展历程,是一个逐步从无序到有序、由人治到法治的演进过程。当人类从部族社会向国家演进时,严格意义上的法律便开始产生。我们党提出依法治国、依法执政,就是要确立法律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至高无上的权威,一切政党、政权机关、社会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在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从而保证全社会的公正、公平和有序,建立一个真正的法治国家。从依赖党的政策和政权机关的行政命令来治理国家到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体现了我们党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无私境界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坚定意志。  依法执政是我们党长期执政经验的科学总结。我们党成为执政党后,一开始就注意到法制的重要性,法制建设取得了很大成绩。但由于对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还缺乏经验,长期以来一直依赖党的政策和政权机关的行政命令来治理国家,特别是在“文革”中法制遭到严重破坏,造成十分严重的后果。依法治国、依法执政的方针,就是在科学总结党执政的历史经验基础上提出来的。  依法执政是新形势下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的迫切需要。一方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必须通过法律来理顺和规范党委与政府、企业、社会中介组织和个人之间的关系,学会按照经济规律指导经济建设。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我国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日益多样化,社会管理和控制的难度加大,仅靠行政命令的方式已难以实现对全社会的有效管理,而必须通过健全的法制来保证全社会的公正、公平和有序。加入世贸组织,要求我们党管理经济活动的方式应符合世贸组织的规定,遵守国际通行的经济规则,政府行为要透明,这也需要进一步提高依法治国、依法执政的水平。另一方面,实现依法执政,利用法律的强制力来实现党的主张,能更好地实现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更好地实现人民的利益。我们党执政,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党的领导方式、执政方式的好坏,归根到底要看是否最大限度地实现了人民的根本利益。在我国,宪法和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同时,法律具有抽象性、规范性、国家强制性和反复适用性。在法治条件下,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可预期行为后果,清楚自己的权利与义务。因此,实行依法执政,可以大大降低执政成本,提高施政效率和效力。  依法执政,健全法制是基础。法制健全最基本的含义或要求有两个,一是必须有建立在公平、公正、科学基础上的覆盖社会生活各方面的法律体系;二是人人守法、严格执法。也就是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使法律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行为准则,也成为全社会的共同保障和依靠。显然,强化法律意识,完善法律体系,加强执法监督,是实现依法治国、依法执政的当务之急。这里最关键的是执政党及其领导的政府要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经济,依法处理各种社会矛盾,依法管理社会事务,做坚持法治的表率。正如十六大报告所指出的:“必须严格依法办事,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允许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实现党的领导的重要途径:使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  中共中央党校教授蔡长水  作为执政党,我们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是通过国家政权机关、经济组织、文化组织以及群众组织等各种渠道来实现的。党运用制度和法律规范党组织和政权机关及其他非党组织的关系,按照各自的法定职能行使自己的职权,既保证党的领导,又充分发挥各非党组  织的作用。  经过法定程序,使党的主张变成国家意志,是实现党的领导的重要途径,也是党的一个主要执政方式。十六大报告在谈到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时,其中重要的一条就是“支持人大依法履行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经过法定程序,使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并对他们进行监督”。这就把党组织和人大的职能及其相互关系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把党的领导和发挥人大的作用统一起来。  党和人大性质的不同,决定了各自职能的不同。早在抗日战争时期,邓小平同志就指出:党对政权要实现指导的责任,使党的主张能够经过政权去实行,党对政权要实现监督的责任。党的领导责任是放在政治原则上,而不是包办,不是遇事干涉,不是党权高于一切。党不是行政组织、生产组织,也不是国家权力机关,而是政治组织,党的性质决定了党不能代替国家意志,不能干预国家权力机关职权范围内的工作,而是要通过提出路线方针政策,通过思想教育,通过向国家机关推荐重要人选,来实现自己的领导。因此,执政党对国家和社会实现领导的基本方式之一,就是向国家权力机关提出建议,通过法定程序,使自己的主张和重大决策获得国家权力机关的认同,确定为法律或决议,使其成为国家和全体人民的意志。  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法律、作出的决议在适用范围和实施手段上不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人民的意志和利益的科学体现,国家的宪法和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条文化、定型化。两者在本质上是完全一致的。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决议在适用范围、实现手段上有所区别。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只对党内有约束力,对党外群众只有号召和指导作用;而法律则对任何组织、任何个人都有普遍的适用性,而且对不执行或者违背法律的可以强制其执行。可见,把党的主张变为国家意志,实行依法执政,是执政党实现领导的规律性反映,也是最科学、最有效的执政方式。  使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需要明确党的哪些主张必须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这就要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国家权力机关重大事项的决定权。国家意志的形成、确认和表达是由国家权力机关来实现的。而国家意志的基本内容,就是对法定的重大事项作出决定。这里的关键是明确什么是重大事项,而这些事项必须是“法定”的,不是任意的。从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来看,对于重大事项的界定还不具体、不明确,操作性不强。因此,必须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从实际出发,探索重大事项的具体内容,并用法律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从全国范围讲,使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的重大事项主要有:一是修改宪法和制定国家的法律;二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与中长期发展规划;三是改革、发展和稳定中带有全局性的重要事项;四是国家领导机构重要干部人选的推荐。这些重大问题由党中央提出建议,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决定。就地方来说,主要是通过法定程序把党的主张由人大及其常委会变成地方性的法规;将党委关于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事项建议由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决定;将党委关于政府组成人员的人事安排建议变成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等。  使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需要有充分的条件作保证。这些条件包括:一是党提出的主张是正确的,符合人民的意愿。比如,法律法规的预案必须充分反映经济社会生活的实际和人民的利益,国家机关领导人员的推荐人选必须保证是最优秀的、并适宜担任某项领导职务。二是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和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必须站在党和人民的立场上,通过自己的表率作用和创造性的工作,使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变为现实,并在自己的工作中坚决贯彻落实。三是按程序办事。党要支持人大依法履行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要正确认识人大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使人大真正成为国家权力机关。党行使领导权与人大行使国家权力的过程应有一定的制度和机制,进一步将人大的权力和职能具体化。比如,党委提出的议案,应尊重和支持人大独立地进行审议和决策。当党委的提议未被人大或其常委会通过时,党委应尊重人大的决定。党委向人大推荐国家政权机关的人选应符合法律程序,防止以各种形式干预选举过程,充分尊重人大的选举结果。

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区别。

1、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用于指导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由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由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国务院审批。2、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制定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统一编号并发布;组织制定和发布全国统一定额和部管行业标准、经济定额的国家标准;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  3、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制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经济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建设工期定额、建设用地指标和工程造价管理制度,与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等部门联合发布。4、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指导全国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指导监督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投标、工程监理以及工程质量和安全,拟定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和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管理的法规和规章并监督指导,组织协调建设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5、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的建设工程的抗震设计规范;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制定部管各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经济政策;组织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成果推广,指导重大技术引进和创新工作。  6、国务院只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住建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是住建部的内设机构。住建部则负责多项工作,包括城乡规划。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负责建设行政管理的国务院组成部门,建设部是住建部的前身,是当时的“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有哪些

从中央到地方政府,行政系统:住建部城乡规划司、住建厅城乡规划处(直辖市规划局)、市县规划局(建委、建设局)。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对同级政府负责,上级对下级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各级部门拥有以下职权,应履行以下职责:行政决策权,如核发一书两证;行政决定权,依法处理权和对未明确规定事项的规定权、行政执行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十二条 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用于指导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由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国务院审批。第十三条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省域城镇体系规划,报国务院审批。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城镇空间布局和规模控制,重大基础设施的布局,为保护生态环境、资源等需要严格控制的区域。拓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城乡规划编制、审批、实施、修改的监督检查。第五十二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城乡规划的实施情况,并接受监督。第五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城乡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权采取以下措施:(一)要求有关单位和人员提供与监督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并进行复制;(二)要求有关单位和人员就监督事项涉及的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并根据需要进入现场进行勘测;(三)责令有关单位和人员停止违反有关城乡规划的法律、法规的行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履行前款规定的监督检查职责,应当出示执法证件。被监督检查的单位和人员应当予以配合,不得妨碍和阻挠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活动。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百度百科

为什么要推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模式

一、充分认识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重要意义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是在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领域建立的一种长期合作关系。通常模式是由社会资本承担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基础设施的大部分工作,并通过“使用者付费”及必要的“政府付费”获得合理投资回报;政府部门负责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价格和质量监管,以保证公共利益最大化。当前,我国正在实施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城镇化是现代化的要求,也是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重要抓手。立足国内实践,借鉴国际成功经验,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是国家确定的重大经济改革任务,对于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提升国家治理能力、构建现代财政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一)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是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必然要求。政府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向社会资本开放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可以拓宽城镇化建设融资渠道,形成多元化、可持续的资金投入机制,有利于整合社会资源,盘活社会存量资本,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拓展企业发展空间,提升经济增长动力,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二)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的一次体制机制变革。规范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能够将政府的发展规划、市场监管、公共服务职能,与社会资本的管理效率、技术创新动力有机结合,减少政府对微观事务的过度参与,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与质量。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要求平等参与、公开透明,政府和社会资本按照合同办事,有利于简政放权,更好地实现政府职能转变,弘扬契约文化,体现现代国家治理理念。  (三)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构建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内容。根据财税体制改革要求,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编制完整体现政府资产负债状况的综合财务报告等。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实质是政府购买服务,要求从以往单一年度的预算收支管理,逐步转向强化中长期财政规划,这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方向和目标高度一致。  二、积极稳妥做好项目示范工作  当前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首先要做好制度设计和政策安排,明确适用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项目类型、采购程序、融资管理、项目监管、绩效评价等事宜。  (一)开展项目示范。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向本级政府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大力宣传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理念和方法,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平等协商、风险分担、互利共赢的原则,科学评估公共服务需求,探索运用规范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新建或改造一批基础设施项目。财政部将统筹考虑项目成熟度、可示范程度等因素,在全国范围内选择一批以“使用者付费”为基础的项目进行示范,在实践的基础上不断总结、提炼、完善制度体系。  (二)确定示范项目范围。适宜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项目,具有价格调整机制相对灵活、市场化程度相对较高、投资规模相对较大、需求长期稳定等特点。各级财政部门要重点关注城市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领域,如城市供水、供暖、供气、污水和垃圾处理、保障性安居工程、地下综合管廊、轨道交通、医疗和养老服务设施等,优先选择收费定价机制透明、有稳定现金流的项目。  (三)加强示范项目指导。财政部将通过建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库为地方提供参考案例。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示范项目,财政部将在项目论证、交易结构设计、采购和选择合作伙伴、融资安排、合同管理、运营监管、绩效评价等工作环节,为地方财政部门提供全方位的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撑。  (四)完善项目支持政策。财政部将积极研究利用现有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渠道,对示范项目提供资本投入支持。同时,积极引入信誉好、有实力的运营商参与示范项目建设和运营。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为示范项目提供融资、保险等金融服务。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可以结合自身财力状况,因地制宜地给予示范项目前期费用补贴、资本补助等多种形式的资金支持。在与社会资本协商确定项目财政支出责任时,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对各种形式的资金支持给予统筹,综合考虑项目风险等因素合理确定资金支持方式和力度,切实考虑社会资本合理收益。  三、切实有效履行财政管理职能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从明确投入方式、选择合作伙伴、确定运营补贴到提供公共服务,涉及预算管理、政府采购、政府性债务管理,以及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等财政职能。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对财政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提高认识,勇于担当,认真做好相关财政管理工作。  (一)着力提高财政管理能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建设周期长、涉及领域广、复杂程度高,不同行业的技术标准和管理要求差异大,专业性强。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根据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探索项目采购、预算管理、收费定价调整机制、绩效评价等有效管理方式,规范项目运作,实现中长期可持续发展,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和公共服务水平。同时,注重体制机制创新,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按照“风险由最适宜的一方来承担”的原则,合理分配项目风险,项目设计、建设、财务、运营维护等商业风险原则上由社会资本承担,政策、法律和最低需求风险等由政府承担。  (二)认真做好项目评估论证。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会同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有关政策法规要求,扎实做好项目前期论证工作。除传统的项目评估论证外,还要积极借鉴物有所值(Value for Money,VFM)评价理念和方法,对拟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项目进行筛选,必要时可委托专业机构进行项目评估论证。评估论证时,要与传统政府采购模式进行比较分析,确保从项目全生命周期看,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后能够提高服务质量和运营效率,或者降低项目成本。项目评估时,要综合考虑公共服务需要、责任风险分担、产出标准、关键绩效指标、支付方式、融资方案和所需要的财政补贴等要素,平衡好项目财务效益和社会效益,确保实现激励相容。  (三)规范选择项目合作伙伴。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依托政府采购信息平台,加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环节的规范与监督管理。财政部将围绕实现“物有所值”价值目标,探索创新适合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采购的政府采购方式。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会同行业主管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依法选择项目合作伙伴。要综合评估项目合作伙伴的专业资质、技术能力、管理经验和财务实力等因素,择优选择诚实守信、安全可靠的合作伙伴,并按照平等协商原则明确政府和项目公司间的权利与义务。可邀请有意愿的金融机构及早进入项目磋商进程。  (四)细化完善项目合同文本。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协商订立合同,重点关注项目的功能和绩效要求、付款和调整机制、争议解决程序、退出安排等关键环节,积极探索明确合同条款内容。财政部将在结合国际经验、国内实践的基础上,制定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和标准化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项目合同文本。在订立具体合同时,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会同行业主管部门、专业技术机构,因地制宜地研究完善合同条款,确保合同内容全面、规范、有效。  (五)完善项目财政补贴管理。对项目收入不能覆盖成本和收益,但社会效益较好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可给予适当补贴。财政补贴要以项目运营绩效评价结果为依据,综合考虑产品或服务价格、建造成本、运营费用、实际收益率、财政中长期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从“补建设”向“补运营”逐步转变,探索建立动态补贴机制,将财政补贴等支出分类纳入同级政府预算,并在中长期财政规划中予以统筹考虑。  (六)健全债务风险管理机制。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根据中长期财政规划和项目全生命周期内的财政支出,对政府付费或提供财政补贴等支持的项目进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在明确项目收益与风险分担机制时,要综合考虑政府风险转移意向、支付方式和市场风险管理能力等要素,量力而行,减少政府不必要的财政负担。省级财政部门要建立统一的项目名录管理制度和财政补贴支出统计监测制度,按照政府性债务管理要求,指导下级财政部门合理确定补贴金额,依法严格控制政府或有债务,重点做好融资平台公司项目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转型的风险控制工作,切实防范和控制财政风险。  (七)稳步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省级财政部门要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项目公共产品或服务质量和价格的监管,建立政府、服务使用者共同参与的综合性评价体系,对项目的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运营管理、资金使用、公共服务质量、公众满意度等进行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应依法对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同时,要根据评价结果,依据合同约定对价格或补贴等进行调整,激励社会资本通过管理创新、技术创新提高公共服务质量。  四、加强组织和能力建设  (一)推动设立专门机构。省级财政部门要结合部门内部职能调整,积极研究设立专门机构,履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策制订、项目储备、业务指导、项目评估、信息管理、宣传培训等职责,强化组织保障。  (二)持续开展能力建设。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着力加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实施能力建设,注重培育专业人才。同时,大力宣传培训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工作理念和方法,增进政府、社会和市场主体共识,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强化工作组织领导。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和工作目标要求。同时,要与有关部门建立高效、顺畅的工作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确保顺利实施。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应及时报告财政部。

行政诉讼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分别属于什么法系啊比如民商法什么的

1,行政诉讼法属于诉讼法和行政法范畴,看你的分类方式不同有不同的分类,比如按照性质分类,或按照法律部门来分类。。2,国际法是不是具有法律性质是有争议的,根据牛津法律指南对法律的界定,国际法不符合其要件,我有点忘了该定义的具体内容,但是,上述结论是确实。3,同时按奥本海国际法对法律的定义,又确认了国际法的法律性质。。。4,所以对于国际公法与国际私法而言,现在还没有相对合理的归类,因为,他们是否是法律,还有争议。。。

行政法学界四大金刚有哪些

是 王名扬 韩大元 马怀德 张树义 吗?

高校行政管理的科学化发展

  下面是我整理推荐的高校行政管理的科学化发展,欢迎各位行政管理毕业的同学阅读,同时为大家推荐 中西部山区城镇化研究 !   摘要: 高等教育事业在我国处于高速发展的时期,为了适应这一发展趋势,高校行政管理水平也要提高。文章针对目前高校行政管理机构普遍存在的问题提出几点看法,指出法治化、民主化及“以人为本”的管理模式是实现行政管理科学化的有效途径。    关键词: 高等学校 行政管理 科学化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 我国高等教育事业进入了高速发展的时期,然而,高等教育在取得巨大进步的同时,也面临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高校行政管理是指高校为实现学校既定的教育目标,依靠一定的机构和制度,采取一定的措施和手段,发挥行政管理职能,引领广大师生员工,利用各种资源,顺利完成教学科研各项任务、实现既定目标的组织活动。相对于从事教学和科研的教师、研究人员而言,行政管理的主体是从事非教学、科研活动的相关行政机关,它是大学实现其教学、科研两大功能的基础和保障。20世纪90年代,高校行政管理体制作为我国高等教育改革的重要内容被纳入计划。进入新世纪,伴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高速发展,进一步深化高校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问题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以高校行政管理为切入点,通过分析行政管理机构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针对性地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一、目前高校行政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高校行政机构庞杂,管理模式陈旧我国的高校行政机构和人员的设置, 基本是按照政府机关的机构和人员编制建立起来的.,因此,政府机关存在的问题在高校行政管理机构中也有相似的体现,如机构重叠、权责不明、人浮于事、人事脱节、人力资源未得到整合利用等。机构重叠和分工的细化,导致人员编制越来越多,而这种庞大的机构设置不仅没有提高管理效率,反而滞缓了学校的发展。在管理方式上,虽然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尝试,但大多数是新瓶装旧酒,依然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思维模式,这种本质上的终身制、铁饭碗制使得行政管理缺乏激励机制和竞争意识, 结果导致管理效率低下,管理观念陈旧。   2.高校行政管理权力的强化,抑制了其他部门权力的   正常发挥在高校教育行政管理过程中,由于行政分工的细化,高校行政管理的范围相应扩大,力度也得到强化。这种扩大和强化在发挥其积极作用的同时,不可避免地抑制了其他部门(如教学部门和科研部门等)权力的正常发挥。这个问题随着高校的发展愈来愈突出,具体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其一,行政权力的强化挤兑了教育管理权的正常行使,从而导致教育管理权的弱化。其二,高校行政管理的强化,弱化了学术权力。高校是自由追求学术和科研的地方,应该具备发展学术的良好平台。但是,突出的行政地位,使得专家和科研工作者已习惯于依赖行政权力,缺乏参与决策与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缺乏独立的学术权力,其外在的表现形式就是学术氛围不浓厚,学术空间狭窄。   二、提高高校行政管理水平的几点建议   高校往往是体现一个国家社会文明水平的标志性机构,它的发展理应与时俱进。在倡导科学发展观的今天,高校行政管理的改革也应本着科学化的理念,朝着更加科学的方向迈进。根据本人多年从事行政管理工作的经验,科学的管理理念应当体现管理的“法治化”、“民主化”及“以人为本”等三个重要方面。   1.行政管理体制法治化   对于一个国家而言,由人治到法治,标志着社会的巨大进步。同样,高校行政管理制度要实现科学化,也必须首先做到依法治校。高校行政机构在行使管理权力时必须依据法规和校规,通过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这样才能实现学校既定的行政管理目标。具体而言,为了调动管理者的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就需要引进竞争机制,完善激励机制。例如,为了优化行政管理人员的结构,可以积极推进社会公开考试和招聘,吸收具有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的人才到岗上位;在高校行政决策领导人事任免上提倡公开选拔,实行竞聘上岗,废除论资排辈的旧规,建立以能力论高低的用人机制。   2.实施行政管理民主化   民主化不仅是一个国家进步的标识, 而且是我国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之一。行政管理、教育和研究是组成高校工作的三大要素, 行政管理作为高校机构中的重要环节,它的管理模式最能体现该校管理特色,因此,高校行政改革的民主化直接关系到该校的发展进程。目前高校民主化改革的有效措施是:第一,加强集体负责制,如在高校制定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时,由校党委和行政集体发挥主导作用,各部门之间协调合作,保证决策的民主性;第二,在探索高校教育规律中必须发挥教育管理部门的主导作用;第三,提高学术水平,加强学术管理,重视发挥学术委员会的作用。   3.坚持“以人为本”的服务观   高校是培养人才的摇篮,教育居首位,学校各部门均以保障正常的教学秩序为目的。因此,高等行政管理人员必须树立浓厚的服务意识,为广大师生服务,为高等教育事业服务。也只有这样,高校行政管理机构才能明确(树立起)自己的工作意识,充分发挥自己的部门职能。与一般事业单位不同,学校行政管理对象从全体教职员工到众多大学生,都是活生生的“人”。面对不同层次的人员,行政管理者应该如何实施有效的管理? 笔者以为,我们的管理者在强化服务意识的同时, 还需具有强烈的人文关怀的情怀。管理者要想深入工作,须以热情的态度走近对方,用真诚换取对方的信任, 在全面了解各类人员情况的基础上,采取合情合理的措施,方能做好行政管理工作。管理者情感的融入有时远比照章办事地机械化操作更见成效。但是,这种人性化的服务理念需要我们的管理者具有丰富的知识素养,如具有管理学、心理学、教育学等方面的知识,只有如此,才能做到真正的“以人为本”,不断提高工作能力,从而将管理水平提升到“人性”的高度。总之,在社会全球化发展的大趋势下,中国高校发展的趋向必然是与世界接轨, 高校要办出水平办出特色,需要各部门的通力协作,共同努力。   三、结束语   总之,高校行政管理是一项具体而细致的工作,我们的管理工作者当以科学的管理理念武装自己,通过法制化和民主化的管理手段,辅以深刻的人文关怀,树立起为广大师生、为教育事业服务的牢固意识。   参考文献:   [1]车文博.高等学校管理心理学[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   [2]黄步军.高校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关系研究[D].南京:南京师范大学,2006.   [3]王栩,霍刚.以科学发展观提升高校行政职能部门的服务效能[J].管理观察,2009,(10).   [4]张中华.管理学通论[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

特朗普上任烧“第一把火”:签行政命令叫停奥巴马医改,你怎么看?

特郞普新官上任,第一把火就直接烧到关乎大众切身利益的“医保”,是美国党派之争的必然,是美国特有的总统大选的特有过程的必然,更是特郞普作为一个“唯利是图”的商人本色的必然!1、美国两党自诩自自虐的“驴象之争”,由来已久,一党上任,必然会提出或制定一些针对方党“执政弱点”的政策。所谓政策者,即政治策略!既要谋求大众的对自己执政谋略的支持,又要谋求自己和国家利益的最大化!所以直接以反对的形式废除“奥巴马医改”政策,实质上就是党派之争的后续政治策略,形式和目的是相当的“旗帜鲜明”,只为树立自己新鲜的、为民的新形象!因为“奥巴马医改”是奥巴马执政期间,最具“政绩”,也是最受“争议”的政策!2、是大选过程的一个必然!废除“奥巴马医改”,也是特郞普在竞争的一个重要“筹码”!此“筹码”可谓是“一箭双雕”:既旗帜鲜明地树立了自己执政为民的好形象,更表现了自己以往政党前所未有的“魄力和魅力”!所以在新官上作伊始,废旧立新,签署“特郞普医改”方案,当然是党派之争,总统大选的过程需要,但目的只有一个:争取树立一个“说到做到、雷厉风行”的有胆识、有魄力的“好总统”形象,只为自己的以后的执政或施政争取空间和民众的支持!3、是特郞普“唯利是图”的商人本色的必然!特郞普就职演说,其实就一个词:利益!“唯有美国第一”为主旨、以保护主义为主基调。这直接赤裸祼地表达了特郞普“唯利是图”的商人本色!而废旧立新,第一个政治策略就是“医改”,相信特郞普本人最清楚能给他和他的政党谋来什么“大利益”了!相信至少有针对特郞普本人在上任前“愈演愈烈”的反对者游行吧!至少要把这把“火”给灭一灭!而作为特郞普的第一个“政治策略”,具体能为他和他的政党,以及民众谋来什么利益,这要看“医改”的具体的实施过程了,否则第一把火烧不旺,就民众的反对者游行也够他“火炬眉毛”了!不过签署“特郞普医改”,也符合老普“露面”以后一贯的思想和行为:语不惊人死不休,行不炸雷非老普!从特郞普以一个商人的身份参加总统竞选,到其就职演说,他一直在表演一个另类的“总统商人”或者“商人总统”!所有的怪异和非“总统”常态行为,令世界震惊!不过其真实的目的只有一个:利益!商人的利益!似乎“总统”也只是为“商人”谋“利益”的,所以其上任也引发好多全球性的关注和担忧:虽然,他在就职演说中,也基本引用了中国那句的古语:兴百姓苦,亡百姓苦!来抨击华盛顿政治圈:“华盛顿兴旺了,但人民没能分享富裕”,“政客发达了,但工作流失、工厂关闭”。这不正是党派伐争,给国家和人民带来的灾难!以此来公立自己的执政形象和表达自己的政治立场!但是这个“总统商人”能不能为民众真正谋来利益,我们拭目以待吧!反正我是不信了!

什么是行政优异化

  异化理论是“西方马克思主义”社会政治学说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他们批判当代资本主义社会的最重要的思想武器.“西方马克思主义”正是通过对当代资本主义异化现象的揭露和对异化新特点的分析,得出当代资本主义是一个不合理的、畸型的、病态的社会的结论的.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对“西方马克思主义”的当代资本主义异化理论作实事求是的分析,有助于我们全面了解“西方马克思主义”社会政治学说的基本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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