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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旭的所教课程

2023-09-06 05:07:17
TAG: 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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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也不做稀饭了

二十世纪中国文学进程、二十世纪中国文学作品精读、鲁迅研究、大学语文等。发表论文:

L"imago orientale des films de Zhang Yimou, Degrès(法国)2009年9月号

《汪曾祺小说的叙事模式研究:“汪氏文体”的形成》,《文学评论》(权威期刊)2015年第2期。

《想象与现实的悖论:“国民性”阻碍了现代中国的建立吗》,《华东师范大学学报》,2015年第1期。(《社会科学报》2015年4月9日第3版摘录)

《自由式文人意识的语言密码——汪曾祺小说语言模式分析》,《中国文学批评》,2015年第3期,36-46

《无产阶级革命文学中的赵树理与现代“元话语”》,《现代中文学刊》2014年第3期。

《赵树理文学与东方化文体初探》,《文艺理论与批评》,2014年第6期,79-83

《隐含作者与虚构:赵树理文学的深层结构分析》,《文学评论》2013年第3期。

《赵树理文学的现代特征研究》,《中国现代文学》(台湾)第24期(2013年12月)

《叙述行为与文学性——形式分析与文学性问题的思考之一》,《文艺理论研究》2013年第3期

《赵树理文学中“国民性”问题的新思考》,《杭州师范大学学报》2013年第3期。

《世纪母题与诺贝尔文学奖的叙事契约——曹乃谦小说的叙事特色分析》,《华东师范大学学报》2012年第6期。

《在生存中写作:从底层文学到打工文学》,《文艺争鸣》2010年第23期

《后现代审丑观:张艺谋电影东方意象的背后》,华东师范大学学报2010年第6期(人大复印资料《影视艺术》卷2011年第3期复印)

《 当代三农文学与知识者的自我病态化》,《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 2009 年第 3 期

《 十七年文学研究的新视角》, 《文汇读书周报》2009-12-4。

《高晓声和他的国民性话语》,《文学评论》 2008 年第 3 期。(人大复印资料中国现当代文学卷2008年第8期全文复印)

《文学史中的赵树理》,《浙江社会科学》2008年第9期

《赵树理的农民观:现代的限度》,《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 2008 年第 3 期。(《新华文摘》2008年第18期摘录)

《王安忆小说的自诉型叙事方式分析》 (合作),《福建论坛》, 2007 年第 8 期(人大复印资料中国现当代文学卷 2007 年第 11 期全文复印)。

《由当代文学看底层的富想象》,收入《当代乡村中国研究》,上海书店2008

《“落难精英”与“劳动”妇女》,《华东师范大学学报》 2005 年第 4 期

《有关底层问题的答问》,《天涯》 2005 年第 1 期

《底层能否摆脱被表述的命运》,《天涯》 2004 年第 2 期

《底层婚姻:在“现代”和“封建”之间》,《华东师范大学学报》, 2004 年第 6 期

《底层问题与知识分子的使命》,《天涯》 2004 年第 3 期

《近现代底层形象的变迁》,《中文自学指导》 2004 年第 1 期

《底层的心灵使者何在?》,《文汇读书周报》 2002 年 8 月 30 日

《“推敲”之推敲》,《语文教学周报》 2001 年 9 月 4 日

《记忆与盲点》,《二十一世纪》, 2000 年第 12 期

《吃饱之后怎样》,《当代作家评论》, 2000 年第 4 期

《小说中的成功人士》,收入《在新意识形态的笼罩下》,江苏文艺出版社 2000 年 10 月

《在可爱与可恨之间》,收入《在新意识形态的笼罩下》,江苏文艺出版社 2000 年 10 月

《〈花样年华〉的音乐》,《电影评介》 2000 年第 12 期

访谈《语文教育纵横谈》(夏中义),《教育参考》 2000 年第 5 期

访谈《“现代化”与中学语文教育》(王晓明),《教育参考》 2000 年第 6 期

访谈《语文教材改革的优点与前瞻》(陈思和),《教育参考》 2000 年第 6 期

《全球化张艺谋》,《新闻晚报》 2000 年 8 月 24 日

《鲁迅与 20 世纪中国先锋小说》,收入《世纪之交论鲁迅》,江苏教育出版社 1999 年 12 月

《纵是商化亦真情》(影评),《扬子晚报》 “漫谈泰坦尼克号征文”一等奖 1999 年

《精神骑士还是高等无赖》,《青春》 1998 年第 2 期

《民族精神·理想·人文关怀》,《徐州师范大学学报》 1998 年第 2 期

《先锋与传统的整合》,《小说评论》 1998 年第 6 期

《电影:让前沿科学进入世俗》,《中国电影报》 1998 年 11 月 5 日

《商业化背后的情感》,《大众电影》 1998 年第 5 期

《连续剧〈水浒传〉的得与失》,《徐州日报》 1998 年 3 月 11 日

《王小波:值得怀疑的精神骑士》,《文艺报》 1997 年 11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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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容易,这刊物偏人文类的,一般都是名家约稿。《杭州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是由杭州师范大学主办的学术理论刊物,1979年8月创刊,1982年3月起向国内公开发行。创刊40年来,学报一直坚持党和国家的出版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和“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治方向,认真贯彻党的“双百”方针,以实事求是、繁荣学术为办刊宗旨,秉着服务当下中国社会文化建设和打造公共学术平台之信念,积累经验、凝练特色,在提升学术水平和社会影响力方面下功夫,取得了优秀的成绩,相继入选全国高校精品社科期刊、华东地区优秀期刊、CSSCI来源期刊、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综合评价AMI核心期刊、RCCSE中国核心学术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在浙江省乃至全国学术界,都有良好的学术声誉与影响。
2023-08-30 09:24:351

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好考吗?

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考试难度不大,学校的具体信息详细介绍如下:1、简介:杭州师范大学简称“杭师大”,位于浙江省杭州市,截至2022年3月,学校现有仓前2388亩、下沙876亩、玉皇山102亩三个校区。杭州师范大学前身可追溯至1908年创建的浙江官立两级师范学堂,是全国最早建立的六大高等师范学堂之一。2、学术资源:该校出版有《杭州师范大学学报》《杭州师范大学报》《健康研究》《美育学刊》等报刊,其中《杭州师范大学学报》是华东地区优秀期刊,学报社会科学版已入选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和中国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扩展板来源期刊,并连续三届荣获“全国百强社科学报”称号。3、社会评价:2017年10月24日,US发布2018世界大学排行榜,杭州师范大学全球排名1100名,首次进入该排行榜。在浙江高校中紧跟浙江大学、浙江工业大学、浙江师范大学,位列全国第99,省内第4名,包括浙江大学。SSCI近三年收录杭州师范大学文章149篇,国内高校排名第58位,两项指标均列浙江省内地方高校第一名。
2023-08-30 09:24:461

杭州师范大学学报的投稿须知

1.来稿应说明研究问题的切入点、创新点;引用他人的成果,须注明出处;引证不能用来构成本人论文的主要或实质部分;不得一稿多投或变相重复发表。2. 题名:20个字以内为宜,可加副标题;不用“试论”、“浅谈”等表谦词语。3. 在首页地脚标注作者简介,内容包括:姓名(出生年-),性别,民族,籍贯,工作单位(单位全称,省市名,邮编、电话、Email),职称,学位,研究方向及代表作。理论研究类文章署名作者应为执笔者,一般不得超过2名。4. 关键词:反映论文主题内容的词或词组3-8个,从题名、层次标题和正文中选出,包括该文所属二级学科名称,研究对象、方法与成果的名称以及有利于检索的其他词。关键词之间用分号分隔。5. 摘要:100-300字,陈述论文的目的、方法、结论、依据,不谈背景信息、常识性内容,不用第一人称及“本文”、“作者”等字样;不对论文的内容作评价;不使用修饰词,不出现图表、公式、标题层次序号、非公知公用符号。6. 正文:以8000字左右为宜。正文的各级标题书写样式为:一、(二) 3. (4)。7. 注释:对正文特定内容的解释与说明,以及未公开发表的资料和“转引自”等类文献的著录,用圈码标引,在页下注文。
2023-08-30 09:25:391

【书评】波斯纳的《法官如何思考》

这本理查德·波斯纳2008年的著作——《法官如何思考》——依旧由苏力老师翻译。苏力老师在代译序《经验地理解法官的思维和行为》中评价此书是波斯纳又一次“超越法律”的努力,但无论如何,我相信此书相较于波斯纳的一些其他作品而言,绝对属于法学研究的范畴。纵使此书被波斯纳自己界定为法律心理学著作,它也是有关法律的理论。基于对于波斯纳及其某些作品的十分粗疏的了解,笔者更倾向于将波斯纳界定为一个博学的哲学家而非法官或法学家。他的著作总是纠结着经济学、心理学、社会学、法学、政治、统计等等。这本《法官如何思考》亦是如此。 我想说的是,这种做法——将自己掌握的知识视为思考和发表观点的工具,而不是将自己框死在严密的理论体系中——恰恰十分符合美国的实用主义哲学。此点,也同样可以在波斯纳的这一著作中得到印证:“美国的法律职业并不各自封闭;律师自由迁徙于私人开业、政府服务、法律教学和审判之间。法律职业也没同其他美国智识生活完全隔绝。其他思想部门,例如经济学,都可以向它发展渗透。……外部影响可以渗透到职业文化中来,这对狭隘的司法文化——法律是自给自足的思想体系,独立于法律实践、社会科学以及本国商业和政治生活之外——的发展是一剂解毒药。”[1] 诚然,此篇评论的以下陈述或许会多多少少对于美国的实用主义进行一些宣扬。但笔者的真实意图仅在于对波斯纳研究问题的方法谈一些感想。这类方法,可以按照波斯纳自己的讲法,被称为“实证主义”[2],当然我们也完全可以称其为“现象解释”、“坦诚的分析”或是其他。 波斯纳的《法官如何思考》及该书所反映的思维模式,甚至唤醒了笔者对于诸如“现象”、“本质”等哲学范畴的理解和看法。虽然,书中长篇而陌生的例证对我而言有些乏味,但作者分析和处理问题的方法,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此外,该书确实使我们更为深入地认识和理解了法官做出判决的权衡过程。这对于司法实务者的具有极大的参考价值。其实,该书展示的许多观点可能对于我们的内心而言并不陌生且十分容易接受,因为它是经得起我们经验验证的,只不过我们并没有“自觉”地总结这些经验。在该书的引论中,波斯纳论及了“法条主义”以及它的“不现实”。进而讨论了影响法官判决的“政治的”因素以及其他非法条因素。在第二编中,波斯纳又讨论了影响法官的外部约束和内在约束、法律实用主义。通过观察整本著作的观点和分析,笔者不由的想起了法律现实主义。 的确,《法官如何思考》这本书,从本体论的角度,暗含了现实主义法律观——将法律看作“只是一组事实而不是一种规则体系,亦即是一种活的制度,而不是一套规范。……法官、律师、警察、监狱官员实际上在法律事务中的所作所为,实质上就是法律本身”[3]。 通常认为,法律现实主义具有的局限性在于其仅仅停留在法的现象阶段,而并没有深入到法的本质问题。 关于法的现象问题,西政的葛洪义教授提出过一个很有道理的论断,“法的现象是一种系统的社会调整机制”,是“一个整体的结构性范畴”。他认为法律本身的局限性要求司法活动予以必要的补充。由于:① 法律概括抽象性同调整对象具体性的矛盾以及法律的滞后性;② 法官不可能完全机械适用法律,所以导致“只要通过理性的努力,法学家们便能塑造出一部作为最高立法智慧而由法官机械地运用完美无缺的法典”成为不可能。因而,法律现象绝非文本,而应是对于法律的理解、解释和运用。[4] 说实话,这点对于法律、法律现象的看法,同波斯纳的观点十分类似。 《法官如何思考》暗含现实主义法律观的法律本体论思想,是否具有“仅仅停留在法的现象阶段”的局限性? 这不得不让我想起一段有关本质和现象的论述:本质是“表示人对现象、对世界等的认识深化的概念”。现象是“通过经验的、感性的认识可以了解到的客观事物的外部联系和表面特征”。本质是“多层次、多等级的”,“由现象到本质,由所谓初级本质到二级本质,不断深化,以至无穷”。[5] 这意味着,现象和本质总体上而言是一对相对的范畴。只有相对于现象的本质和相对于本质的现象,而不会存在孤立的本质或孤立的现象。因此,简单地断言现实主义法律观没有探讨本质问题,是值得商榷的。 恰恰相反,现实主义法律观自己认为其对于法律现象的解释旨在揭示现象背后的本质。只不过,其揭示的方法,是一种实证的、“经验”的方法,而非抽象的理论推理或是依靠“理性”去发现本质。两种不同的认识论——经验论和唯理论——自然会得出截然不同的本质。因此,笔者认为,《法官如何思考》基于一种经验论,其自然不是地简单停留在现象层面。古希腊,柏拉图在讨论人治还是法治的过程中指出“法律绝不可能发布一种既约束所有人同时又对每个人都真正最有利的命令。法律在任何时候都不可能完全准确地给社会的每个成员做出何谓善德、何谓正当的规定。人之个性的差异、人之活动的多样性、人类事务无休止的变化,使得人们无论拥有什么技术都无法制定出在任何时候都可以绝对适用于各种问题的规则”[6]。据此,柏拉图否定了法治,将理想的至善国家寄托于哲学王。 现在,波斯纳指出“在司法场景下,‘法律"只是法官借以形成自己决定的一些最广义的材料。”法官“被迫偶尔——实际上相当频繁——依赖其他判决渊源,包括他们自己的政治观点或政策判断,甚至他们的个人特性。”[7]据此,其否定了“法条主义”。 波斯纳否定“法条主义”,基于实证的方法。实证的方法,或者说实证主义,我认为是经验论的发展。其不同于空洞的思辨,研究“真实、有用、肯定和精确的知识,即关于完全可由经验加以实证的现象的知识。”[8] 波斯纳在《法官如何思考》第一章中论及的司法行为的九种理论都是实证主义的。而其撰写此书的目的,也正在于提出一种“实证的审判决策理论”。因此,实证的方法可以说是贯穿于波斯纳整本论著的始终。实证的方法需要研究对象,即上述所谓的“完全可以由经验加以实证的现象的知识”。波斯纳担任了27年联邦上诉法官,因而不会缺乏这些研究对象。基于此,该书在实证方法的运用、实证材料、实证材料的分析以及见解的深度方面,都让人十分满意。 波斯纳将《法官如何思考》这本书界定为法律心理学著作。而且,其在引论中提及:“正因为我的重点在心理学,导致我冠名此书《法官如何思考》而不是《司法行为》”[9]。 笔者也认为波斯纳将此书定位在法律心理学范畴是适当的。其在论述的过程中,主要是对法官心理和思维过程的分析。这符合心理学法学的研究方法。 “心理学法学是以心理现象为特征的法学总称,在西方法学史中属于社会学法学派的一个支派,又称社会心理学法学派。”彼得拉日茨基——20世纪最有影响力的心理学法学家——认为“法律现象是由独特的心理活动构成的,法可以分为实在法与直觉法,后者就是以心理活动为基础的法。”[10] 但总体来说,笔者更倾向于将波斯纳的《法官如何思考》这本书,认定为实证主义与心理学法学的结合。如采取更为清晰而严格的说法,我认为波斯纳的思维方式既是实证主义的又是心理分析的,是实证主义和心理分析的完美结合。 该书中,许多依靠实证的心理分析十分到位,让人不得不在此提及: 1、有关第一章中有关司法行为九种理论中的“战略理论”的阐述; 2、第二章中有关法官作为劳动力市场参与者的需求的分析(笔者概况:尊重、闲暇、名声、做个好法官等); 3、第五章中有关仲裁者分清是非的倾向的分析; 4、第六章有关法官薪水和职任分析。 当然,波斯纳在该书中值得一看的阐述远远多于笔者所列举的,上述列举的仅是笔者认为尤其到位的分析。 波斯纳将实证主义和心理分析结合运用的思维方法其实还是十分符合美国的现实主义哲学的。在实务中,这一思维模式也是值得借鉴的。不过首先需要注意的是,我们不可以狭隘的理解心理分析方法,将其理解成对于他人心思的揣测。 其次,在阅读本书的过程中,笔者发现,许多心理现象其实是我们熟知的,因为确有苏力老师说的“恍然大悟”的感觉。这说明,在实践中总结、概况法律现象及其背后的心理学因素是重要的。这是一切的基础。 第三,对比自身的学术研究方法。本书的实证方法确实十分具有借鉴价值。理论研究要联系实践经验是我们主流声音中老生常谈的,但说归说做归做,最终还是得向唯心主义国度的人们学习。因为人家就是做到了,在我们仍然“空对空”的时候做到了。波斯纳的《法官如何思考》,其第三章、第四章皆论及了司法立法这一问题。他说“法官实际拥有的立法权,尽管消极,还是相当大的”。这点笔者十分赞同,谈一下自己的感想: 首先,笔者由此想到了“解释主义法律观”。——将法律看作一个动态的过程(而非法条本身),认为主体遵守、执行和适用的,都是已经被解释过的规则和行为,因为规则和行为并不是“自明的”。据此,司法者通过自身解释法律的(有一些解释完全可以理解为立法性质的解释)过程实现司法立法将是不可避免的。 其次,法条主义或是形式主义,虽然在司法技术方面无可厚非,但是在一些情况下,往往被指责缺乏司法智慧。而其造成的现实问题——诸如个案不公、没有协调好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关系——也将使得司法者倾向于不可能成为完全的法条主义者。况且,法律规则事实上也给予司法者许多裁量权,诸如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等。司法者依据这些原则、法律规定背后的目的等做出表面上与法条不一致的判决,通常被认为是其权衡利弊、尽职尽责的体现。 最后,就现实情况来看。我国最高院的司法解释虽然在理论上是关于如何具体适用法律的解释,但实质就是一种立法。而且甚至比立法更具实效。最近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甚至确立了情势变更原则,想当初《合同法》立法时,这一原则在草案中被几度增删,最终还是未能写入立法。现在最高院通过司法解释的形式确立这一原则虽然符合国际立法潮流和现实需要,但还是被套上了司法立法的帽子。从根本意义上讲,美国的实用主义,“不过是一种确定方向的态度。‘这个态度"不是去看最先的事物、原则、范畴和假定是必须的东西;而是去看最后的事物、收获、效果和事实。”[11] 司法实用主义,即是波斯纳在书中所说的“依据司法判决可能产生的效果作决定,而不是依据法条或判例的语言,或依据更一般的先前存在的规则。”[12] 事实上,中国的许多司法者也可以算是司法实用主义者了,他们并不像人们想象的那样是法条主义的。在审理案子时,不少法官一旦有了自己的想法和利益平衡方案,他们会在判决书内做出表面上不同于法条主义的决定和分析。如果能够使用调解结案,他们一般都会尝试这一方式。除去司法政策和便利的因素(写调解书总是要比写判决来的容易和没有风险),法官调解结案,让当事人之间协商平衡利益,进而达到个案公平也是一种实用主义。 波斯纳对于法官的以下论述笔者比较有感触: “法官是法律人,他把律师夸大论证和语词力量的习惯也带进审判来解决分歧。但他们比律师更少为语词迷惑,因为他们必须在也许是精细平衡的对立论证之间做出选择。还有,他们并非在裁判一场辩论;他们是在寻找理智的解决方案,而这推动着他们要超出律师间的斗嘴,去看看具体的利益得失。”[13] 笔者认识一位老律师,其同时也是一位仲裁员。有一次她仲裁一个案子遇到问题而同我们一起讨论(当然,其基于保密职责不会透露当事人的信息),在场的也有做律师的,发表了许多见解(法条主义的)。可她最后感叹到,作为一个律师,我很赞同你的看法和解决方案,不过,我现在是仲裁员,我解决这个案子如果按照你的方式,估计会有问题。我现在很能感受到法官的苦衷。 是的,即使在中国国,“法条主义的王国”也已经衰落。司法实用主义——虽然没有什么人自觉的给自己贴上这个标签——事实上存在了很多年。[1]、引自理查德·波斯纳著、苏力译:《法官如何思考》,北大出版社,2009年版,P231-232[2]、参见理查德·波斯纳著、苏力译:《法官如何思考》,北大出版社,2009年版,P17 [3]、埃德加·博登海默著、邓正来译:《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P163 [4]、葛洪义、陈年冰:《现象与意义——法律哲学的若干理论及方法问题》,《学习与探索》1995年第2期 [5]、张文显:《法哲学范畴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P34 [6]、埃德加·博登海默著、邓正来译:《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P10-11 [7]、理查德u2022波斯纳著、苏力译:《法官如何思考》,北大出版社,2009年版,P8 [8]、张志伟:《西方哲学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P732 [9]、理查德u2022波斯纳著、苏力译:《法官如何思考》,北大出版社,2009年版,P7 [10]、李安:《从心理学法学到法律现实主义》,《杭州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年3月 [11]、何勤华:《西方法律思想史》,复旦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P285 [12]、理查德u2022波斯纳著、苏力译:《法官如何思考》,北大出版社,2009年版,P37 [13]、理查德u2022波斯纳著、苏力译:《法官如何思考》,北大出版社,2009年版,P225
2023-08-30 09:25:531

吴震的代表性论文

1、《德川日本心学运动中的中国因素——兼谈儒学日本化》,载《中华文化论丛》,2013年2月。2、《中国思想史上的“圣人”概念》,载《杭州师范大学学报》,2013年第4期。3、《东亚儒学刍议——以普遍性、特殊性为主》,载《中国学术》第31辑,2012年。4、《鬼神以祭祀而言——关于朱子鬼神观的若干问题》,载《哲学分析》,2012年第5期。5、《宋代政治思想史上的“皇极”解释——以朱熹<皇极辨>为中心》,载《复旦学报》(社科版),2012年第6期。6、《云起社与17世纪福建乡绅的劝善活动》,载《云南大学学报》(社科版),2012年第5期。7、《德福之道——关于儒学宗教性问题的一项考察》,载《船山学刊》,2012年第4期。8、《论颜茂猷的情善性近说》,载《杭州师范大学学报》,2012年第2期。9、《阳明心学与劝善运动》,载《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2011年第1期。10、《中国善书在东亚的多元形态——从区域史的观点看》,载《复旦学报》(社科版),2011年第5期。11、《略论朱熹“敬论”》,载《湖南大学学报》(社科版),2011年第1期。12、《试说“东亚儒学”何以必要——从子安宣邦、黄俊杰的相关论述说起》,载《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2011年第5期。13、《朱子心论试析》,载《儒家文化研究》(心性论研究专号),第4辑,2011年。14、《明末清初地方儒者的宗教关怀》,载《杭州师范大学学报》2010年第4期。15、《敬只是此心自做主宰处》,载《哲学门》总第22辑,2010年。16、《木主考——到朱子学为止》,吾妻重二著,吴震译,载《云南大学学报》,2010年第5期。17、《对“内圣外王”的一种新诠释——就余英时《朱熹的历史世界》而谈》,载《国学学刊》2010年第2期。18、《晚明心学与宗教趋向》,载《云南大学学报》(社科版),2009年第3期。19、《证人社与明季江南士绅的思想动向》,载《中华文史论丛》,2008年1月。20、《明末清初道德劝善思想溯源》,载《复旦学报》(社科版),2008年第6期。21、《论王栋的诚意慎独之学》,载《哲学门》第17辑,2008年。22、《王心斋淮南格物说新探》,载《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2008年第1期。23、《罗近溪的经典诠释及其思想史意义——就克己复礼的诠释而谈》,载《复旦学报》(社科版),2006年第5期。24、《十六世纪心学家的社会参与——以泰州学派的何心隐为例》,载《云南大学学报》,2006年第3期。25、《泰州后学颜山农思想绪论》,载《浙江社会科学》,2005年第1期。26、《郑齐斗思想绪论》,载《韩国研究论丛》,2005年。27、《泰州学案刍议》,载《浙江社会科学》,2004年第2期。28、《十六世纪中国儒学思想的近代意涵——以日本学者岛田虔次、沟口雄三的相关讨论为中心》,载《台湾东亚文明研究学刊》第1卷第2期,2004年。29、《评陈来<中国近世思想史研究>》,载《中国学术》第18辑,2004年。30、《无善无恶——从阳明学到阳明后学》,载《中国学术》第13辑,2003年第1期。31、《评岛田前次<中国思想史研究>》,载《中国学术》第14辑,2003年。32、《书评:高畑常信:《宋代湖南学研究》,《中国学术》第8辑,2001年。33、《现成良知——简述阳明学及其后学的思想展开》,载《中国学术》,2000年。34、吴震《驳《〈大学问〉来历说考异》》,载《哲学门》,2000年。35、《书评:滨口富士雄:《清代考据学的思想史》,《中国学术》第7辑,2000年。36、《略论儒学的“孔颜乐处”》,载《复旦学报》(社科版),1987年第3期。37、《试析朱熹哲学中心、性、理的关系》,载《中州学刊》,1986年第4期。38、《殷周宗教观的逻辑进程》,载《中国社会科学》,1985年第6期,张持平、吴震合著。39、《试说“东亚儒学”何以必要》,载《台湾东亚文明研究学刊》,第8卷第1期(总第15期),2011年。40、《从政治文化的角度看道学工夫论之特色——有关朱熹工夫论思想的一项新了解》,载《社会科学》2013年第8期。41、《道的“去形上化”——德川日本徂徕学建构政治化儒学的一项尝试》,载《华东师范大学学报》2013年第6期。42、《德川日本徂徕学的礼仪制度重建》,载《复旦学报》2013年第6期。43、《从四个方面略谈“东亚儒学”的必要性》,载《台湾大学人文社会高等研究院院讯》第六卷第二期总第19期,2011年夏。 1、《中国善书在近世日本的流衍及其影响——以中江藤树的宗教观为中心》,载日本《白山中国学》通卷19号。平威25年1月20日。2013年。2、「无善无悪论について―阳明学を中心に」(「中国思想史研究」15、1992年)3、「王竜渓の道教観―「调息法」を中心に」(「大阪产业大学论集」人文科学编83、1994年)4、「耿天台论」(「阪南论集」人文u30fb自然科学编30-2、1994年)5、「銭绪山の思想について―王竜渓u30fb罗念庵を通じて」(「中国思想史研究」19、1996年)6、「杨慈湖をめぐる阳明学の诸相」(「东方学」97、1999年)7、「「泰州学案」の诸问题」(「阳明学」16、 2004年)8、「「宋明」から「明清」への転向―儒学と宗教の関系から见た明清思想の连続性」(「白山中国学」16、2010年)9、「以“讲会”兴起“善人”―17世纪东亜文化交渉与福建郷绅的讲学活働」(「东アジア文化交渉研究」3、2010年)
2023-08-30 09:26:011

中国科学社会学期刊有哪些?

看你发的是什么级别的期刊,这样可以跟好的和你说的。
2023-08-30 09:26:193

陈巍的学术研究

(一)论著《儿童心理理论解释模型的新范式——具身模仿论述评》获2009年浙江省高等学校科研成果二等奖。《经验的描述——意动心理学》(山东教育出版社,2010年5月,45万字,参撰10万字)(排名第三)。(二)项目主持江苏省科研基金项目、南京师范大学优秀博士论文培养项目各一项;参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一项(排名第三)。(三)论文1.《社会认知是具身化的吗?》,《社会心理研究》,2010年第4期(译者)2.《寻找心智的生物学基础》,《科技导报》(中文核心,CSCD),2011年第2期(独立)3.《解释人类学习的新途径:进化教育心理学》,《中国社会科学报》,2011年1月11日-心理学版(第二作者)4.《进化认知神经科学:人类行为研究的新视域》,《自然辩证法通讯》(中文核心,CSSCI),2011年第2期(第一作者)5.《具身模仿论的回应:“模仿”需要“理论”吗?》,《哲学动态》(中文核心,CSSCI),2010年第8期(独立作者)6.《教育神经科学:检验与超越教学争论的科学途径》,《教育学报》(中文核心,CSSCI),2010年第5期(第一作者)7.《自闭症脑功能性关联障碍研究进展:来自fMRI的证据》,《中国特殊教育》(中文核心,CSSCI),2010年第6期(第一作者)8.《教室里的神经科学:一种从理论到实践的取向》,《外国教育研究》(中文核心,CSSCI),2010年第9期(第一作者)9.《关于儿童模仿能力的理论解释模型及其研究展望》,《学前教育研究》(中文核心,CSSCI扩展版),2010年第12期(独立作者)10.《从颅相学到认知神经科学——脑研究的百年演进》,《科技导报》(中文核心,CSCD),2010年第15期(独立作者)11.《第一代认知科学五十年:离身谬误与危机根源》,《山东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中文核心),2010年第4期(第一作者)12.《具身认知观:认知科学研究的身体主题回归》,《心理研究》,2010年第4期(第二作者)(人大复印资料《心理学》,2010年第11期全文转载)13.《共享身体表征:心智阅读起源的具身匹配论》,《科学技术哲学研究》(中文核心,CSSCI),2010年第5期(第一作者)14.《孤独症碎镜假说述评》,《心理科学进展》(中文核心,CSSCI,CSCD),2010年第2期(通讯作者)(人大复印资料《心理学》,2010年第6期全文转载)15.《重新发现屈尔佩:二重心理学思想的演进轨迹与启示》,《心理学探新》(CSSCI扩展版),2010年第6期(第一作者)16.《围绕符茨堡学派无意象思维实验的争论与启示——纪念符茨堡学派创立110周年》,《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中文核心,CSSCI),2010年第6期(第一作者)17.《神经现象学的系统动力学方法论纲》,《系统科学学报》(中文核心,CSSCI扩展版),2011年第4期(第一作者)18.《脑与行为的进化史观:整合心理科学的“战役式”设想》,《青岛大学师范学院学报》,2010年第2期(独立作者)19.《第三种文化在认知科学中的浮现》,《科技导报》(中文核心,CSCD),2010年第10期(独立作者)20.《镜观人猿揖别的里程碑——评丁峻教授的新著〈思维进化论〉》,《杭州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中文核心),2010年第1期(独立作者)21.《社会认知的双重机制:来自神经科学的证据》,《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CSSCI扩展版),2010年第1期(第二作者)22.《具身化的情绪理解研究:James-Lange错了吗?》,《心理研究》,2010年第1期(通讯作者)23.《Human mirror neuron system and its plasticity》,《Neural Regeneration Research》(SCI),2008年第3期(第一作者)24.《社会脑研究二十年:回顾与展望》,《西北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中文核心,CSSCI),2008年第6期(第一作者)(《新华文摘》,2009年第6期全文、人大复印资料《心理学》,2009年第4期全文转载,《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2009年第2期论点摘编)25.《镜像神经元:从个体认知到社会行为》,《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中文核心,CSSCI),2009年第1期(第一作者)26.《具身认知之根:从镜像神经元到具身模仿论》,《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中文核心,CSSCI),2009年第1期(第二作者)(《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2009年第2期全文转载)27.《建构抑或天赋——儿童心理理论研究的元理论困境与出路》,《学前教育研究》(中文核心,CSSCI扩展版),2009年第3期(第一作者)28.《儿童心理理论解释模型的新范式——具身模仿论述评》,《心理研究》,2008年第4期(第二作者)(人大复印资料《心理学》,2009年第1期全文转载)29.《心理理论研究三十年:回顾与反思》,《心理学探新》(CSSCI扩展版),2009年第1期(通讯作者)30.《孤独症谱系障碍的碎镜假说述评》,《中国特殊教育》(中文核心,CSSCI),2008年第11期(第二作者)31.《阐明心理理论机制的新途径:来自镜像神经元研究的证据》,《南京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中文核心,CSSCI),2009年第1期(第二作者)32.《Mirror neuron system as the joint from action to language》,《Neuroscience Bulletin》(CSCD,Springer数据库、PubMed数据库收录),2008年第4期(第一作者)33.《幼儿信念推理、抑制控制与意图理解能力的关系》,《中国临床心理学杂志》(CSSCI,CSCD),2009年第2期(第一作者)34.《情绪的具身观:基于第二代认知科学的视角》,《山东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中文核心),2009年第3期(第二作者)35.《从认知神经科学到基于脑的教育:回顾与展望》,《教育学术月刊》(中文核心),2009年第4期(第二作者)36.《心理理论解释模型的整合实验:一个“阶段-分类”的框架》,《心理研究》,2009年第3期(第一作者)37.《具身模仿:从神经元到现象体验》,《求是学刊》(中文核心,CSSCI),2008年第5期(译者)38.《自我与他人同一性的神经现象学进路》,《河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中文核心,CSSCI),2008年第4期(第一作者)39.《镜像神经元与主体间性现象学》,《世界哲学》(中文核心,CSSCI),2007年第6期(译者)40.《灵长类动作理解的镜像神经机制研究进展》,《人类学学报》(中文核心,CSCD),2008年第3期(第一作者)41.《镜像神经元系统解剖结构研究进展》,《神经解剖学杂志》(中文核心,CSCD),2008年第3期(第一作者)42.《心理科学的“DNA”:镜像神经元的发现及其意义》,《自然杂志》(中文核心),2008年第4期(第三作者)43.《镜像神经元系统与模仿行为研究进展》,《中国行为医学科学》(中文核心),2008年第2期(第一作者)44.《镜像神经元研究概况述评》,《生命科学》(中文核心),2007年第5期(第二作者)45.《后悔的心理学研究进展》,《中国临床心理学杂志》(CSSCI,CSCD),2007年第4期(第一作者)46.《自组织理论视野下的“新性善论”与德育观探赜——兼与檀传宝教授的商榷》,《教育学报》(中文核心,CSSCI),2006第3期(第一作者)47.《耗散结构视野下神经质症的发生机理与治疗———从森田疗法到新森田疗法的嬗变》,《医学与哲学》(中文核心),2006年第2期(第一作者)48.《感受性问题与当代心身关系功能主义的批判》,《徐州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中文核心),2008年第2期(第一作者)49.《像神经元系统研究视阈下心脑复杂巨系统举要》,《复杂性系统与复杂性科学》(科技核心),2007年第2期(第一作者)50.《Mirror system based therapy for autism spectrum disorders》,《Frontiers of medicine in China》(Springer数据库收录),2008年第4期(第一作者)51.《功能主义对当代科学心理学研究的蒙蔽》,《南通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07年第2期(独立)52.《近十余年来国外进化心理学研究进展述评》,《社会心理研究》,2008年第3期(第二作者)
2023-08-30 09:26:471

聂伟的介绍

1975年生,复旦大学博士毕业。主要学术研究方向为泛亚电影、当代华语电影和影视文化批评。除在《文艺研究》、《当代电影》、《电影艺术》、《电影新作》、《电影评介》、《江苏社会科学》、《西北大学学报》、《杭州师范大学学报》、《上海大学学报》等多家学术刊物发表二十余篇学术论文之外,还在《人民日报》《中国艺术报》《文汇报》《解放日报》《中国社会科学报》《大众电影》《瞭望中国》《新民周刊》《中华读书报》《新民晚报》《劳动报》《世界电影之窗》《香港电影双周刊》等报刊杂志发表影视文化时评近百篇。
2023-08-30 09:27:031

杜少武的论文

《Tread of sport in the underdeveloped areas of china》 第13届亚洲体育科学大会 1998.11 第2作者运动教程多媒体课件的研制与应用 北京体育大学学报2000(4) 2000.12 第1作者体育技术CAI课件的设计 体育与科学2001(5) 2001.10 第1作者大、中型体育考试的组织与管理模式研究 中国体育科技,2001(11) 2001.11 第1作者CAI课件文字信息的采集与处理研究 武汉体育学院学报,2001(6) 2001.12 第1作者琼斯百米决赛技术分析 北京体育大学学报,2001(4) 2001.12第1作者短跑前支撑阶段动力学分析 体育科学,2002(5) 2002.10 第1作者复方白蚁制剂对小鼠免疫功能的影响 中国运动医学杂志2002(5) 2002.12 第2作者体育CAI课件中数字电影的获取与处理 武汉体育学院学报,2003(4)2003.12 第1作者跑步动力及阶段划分的若干问题探究 北京体育大学学报,2004(11) 2004.11 第1作者复方白蚁制剂对训练大鼠血清睾酮、皮质醇的影响 中国运动医学杂志2005(6) 2005.12 第1作者《A Research on Organization and Management model of Middle and Large sized Sports Examination》第21届世界大学生运动会科学论文报告会 2001.11 第1作者健身气功健身效果综合评价系统研究 国家体育总局 2006.1—2007.12 主持(副组长)中外女子3000米障碍跑成绩发展态势分析 杭州师范大学学报2009(2)2009.2 第二作者(通信)姚明NBA职业生涯技术指标探析 福建体育科技2009(02)2009.2 第二作者(通信)世界女子十项全能运动发展现状及特征研究 山东体育科技2009(3)2009.3 第二作者竞技健美操技术发展变化趋势 安徽体育科技2010(1)2010.1 第三作者竞技健美操最后得分因素初探 体育科技文献通报2010(1)2010.1 第二作者(通信)2010年亚运会刘翔110m栏竞争实力的最优组合预测与分析 天津体育学院学报2010(2) 2010.2 第二作者对世界优秀手球队制胜规律的研究 中国体育科技2010(5) 2010.5 第二作者(通信)第29届奥运会女子100米决赛运动员技术特征分析 黑龙江科技信息2010(3) 2010.5 第一作者世界乒乓球单打运动员获胜因素的研究 体育文化导刊2011(1) 2011.1 第二作者(通信)第29届奥运会女子手球队竞技表现特征分析 西安体育学院学报2011(1) 2011.1第二作者
2023-08-30 09:27:321

杭州师范大学简介

杭州师范大学前身可追溯到创建于1908年的浙江官立两级师范学堂,1913年更名为浙江省立第一师范学校,1978年经国务院批准建立杭州师范学院。2000年以来,杭州教育学院、杭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等相继并入,组建新的杭州师范学院。2007年更名为杭州师范大学。百余年办学,弘文励教,青蓝相继,学校逐渐形成了以“勤慎诚恕,博雅精进”为校训的优良传统和“人文学堂,艺术校园”的办学特色。学校初步形成了以教师教育、艺术教育和文理基础学科为主,医、工、经、管、法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开放性和交叉融合性的学科结构体系。现有服务国家特殊需求的博士学位人才培养项目1个,联合培养博士点2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9个,二级学科硕士点(不含一级学科覆盖点)6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类别3个和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批准的中外合作培养教育领导学硕士项目。有省“重中之重”学科1个,省部级重点学科15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研究基地、科技创新服务平台11个,省部级创新团队7个。2001年学校通过教育部本科教育工作合格评估,2007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并获得优秀。现已形成了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成人学历教育、继续教育以及公办教育、民办教育、留学生教育、国际合作教育等多层次多形式并举的办学格局。学校现有仓前、下沙、玉皇山、古荡湾等校区,占地面积近1840亩,校舍面积近97万平方米,校固定资产总值18.3亿元,教学仪器设备总值达6.0亿元,图书馆藏书239万册。下设17个学院、2个基础教学部、1个直属附属医院(市二医院)和1个独立学院(钱江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8100人(包含音乐学院本科生830人,研究生154人,不含钱江学院本科生8819人),其中本科生15987人、研究生1897人;教职工2284人,其中专任教师1327人、教授等高级职称人员887人、具有博士学位的622人、共享院士9名。2004年学校获得副教授任职资格评审权。学校现有69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特色专业5个、教育部专业综合改革试点3个、省级重点专业11个、省级重点建设专业4个、省级优势专业11个。有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建设项目4门、国家精品视频公开课建设项目1门、省级精品课程27门。有国家级教学成果奖2项、省级教学成果奖29项、省级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4项、省级教改项目55项。有全国优秀教师2人,省级教学名师8人、省级教坛新秀9人、省级教学团队5个。有国家“十一五”规划教材项目13部、省级重点教材46部。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点5个。有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学校还是首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地方实施高校。学校出版《杭州师范大学学报》《杭州师范大学报》《健康研究》《美育学刊》等报刊,其中《杭州师范大学学报》是华东地区优秀期刊,学报社会科学版已入选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和中国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扩展板来源期刊,并连续三届荣获“全国百强社科学报”称号。学校与美国、英国、韩国、日本、澳大利亚、菲律宾等国家和台湾地区的30多所院校建立了校际友好合作与交流关系,与美国中田纳西州立大学合办一所孔子学院,拥有来华留学生招生与培养资格。此外,学校还承担了国家汉办汉语教师的部分外派任务,承办海外汉语教师教学能力的培训业务。秉承百年办学的优良传统,学校上下正团结一致,齐心协力,朝着建设一所省内乃至国内一流综合性大学的目标而努力奋斗。
2023-08-30 09:27:481

王轶是什么职业

王轶王轶,河南镇平人,民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副院长,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河北省政府法律顾问。中文名:王轶国籍:中国民族:蒙古族出生地:河南镇平出生日期:1972年6月职业:教授、博士生导师毕业院校:中国人民大学主要成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第六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代表作品:《物权变动论》教育背景2011年9月-2012年2月哈佛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2003年11月-2004年3月柏林自由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1996年9月-1999年7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获民法学博士学位1993年9月-1996年7月吉林大学法学院,获民商法学硕士学位1989年9月-1993年7月郑州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人生经历1989年9月-1993年7月,在郑州大学法学院学习,获法学学士学位1993年9月-1996年7月,在吉林大学法学院学习,获民商法学硕士学位1996年9月-1999年7月,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学习,获民法学博士学位1999年7月-2001年8月,在北京大学法学博士后流动站从事研究工作2001年8月-2005年9月,在北京大学法学院工作2002年9月-11月,受聘于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讲授中国民法2003年11月-2004年3月,德国柏林自由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2005年9月至今,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08年1月-2月,受聘于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讲授中国民法与民事诉讼法2009年5月,被任命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2009年11月-12月,受聘于台湾大学法律学院讲授中国大陆民法总则2013年5月,被任命为中国人民大学发展规划处处长2017年7月,被任命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代表作品主要著作1、《物权变动论》,王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2、《民法原理与民法学方法》,王轶,法律出版社,2009年11月版。3、《新合同法原理与案例评释》,王轶(副主编),吉林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4、《合同法新论·分则》,郭明瑞、王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5、《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王轶,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代表论文2016“民法总则之期间立法研究”,载《法学家》2016年第5期2016“民法商法关系论”(合著,第一作者),载《社会科学战线》2016年第4期2016“民法总则法律行为效力制度立法建议”,载《比较法研究》2016年第2期2016“民法典的立法哲学”,载《光明日报》2016年3月2日第14版(理论周刊·学术)2014“民法典的规范类型及其配置关系”,载《清华法学》2014年第6期2014“物权债权区分论的五个理论维度”(合著,第一作者),载《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4年第5期2014“作为债之独立类型的法定补偿义务”,载《法学研究》2014年第2期2013“论民事法律事实的类型区分”,载《中国法学》2013年第1期2013“论民法诸项基本原则及其关系”,载《杭州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3期2012“合同当事人利益的类型化分析”(合著,第一作者),载《公民与法》2012年第10期2012“论合同行为的一般生效条件”,载《法律适用》2012年第7期2011“论中国民事立法中的‘中国元素"”,载《法学杂志》2011年第4期2011“从‘照着讲"到‘接着讲"”,载《法学论坛》2011年第2期2010“论侵权责任法中的损失分配制度”,载《社会科学战线》2010年第9期2010“合同效力认定的若干问题”,载《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10年第5期2010“论所有权保留的法律构成”,载《当代法学》2010年第2期2010“强行性规范及其法律适用”,载《南都学坛》2010年第1期2009“论侵权责任承担方式”,载《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9年第3期2008“论国家利益”(合著,第一作者),载《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8年第3期2007“论物权法的规范配置”,载《中国法学》2007年第6期2007“物权法的任意性规范及其适用”,载《法律适用》2007年第5期2007“论倡导性规范”,载《清华法学》2007年第1期2006“论合同法上的任意性规范”,载《社会科学战线》2006年第5期2006“物权保护制度的立法选择”,载《中外法学》2006年第1期2006“物权请求权与诉讼时效制度的适用”,《当代法学》2006年第1期2006“对中国民法学学术路向的初步思考”,载《法制与社会发展》2006年第1期2005“物权变动中交易安全保护策略的立法选择”(合著,第一作者),载《浙江社会科学》2005年第6期2005“动产善意取得制度一般规定立法化研究”,《政治与法律》2005年第5期2005“民法典的规范配置”,载《烟台大学学报》2005年第3期2004“民法价值判断问题的实体性论证规则”,载《中国社会科学》2004年第6期2004“合同法的规范类型及其法律适用”,载《合同法评论》,人民法院出版社2004年第1期2003“论物权变动模式的立法选择”,载《月旦民商法杂志》2003年第2卷2002“物权法的规范设计”,载《法商研究》,2002年第5期2002“论一物数卖”,载《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年第4期2001“论无权处分行为的效力”,载《中外法学》,2001年第3期2000“试论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适用条件”(合著,第一作者),载《法制与社会发展》,2000年第3期1999“论买卖合同中债务履行不能风险的分配”,载《中外法学》1999年第5期1997“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研究”(合著,第二作者),载《现代法学》,1997年第5期1997“所有权保留制度研究”,载《民商法论从》1997年第6卷1996“期待权初探”,载《法律科学》1996年第4期1995“代为清偿制度论纲”,载《法学评论》1995年第2期等个人荣誉2014第五届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二等奖(《民法价值判断问题的实体性论证规则》)2012第六届吴玉章优秀教学奖2012北京市师德先进个人2011第六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2011第二十五届北京青年五四奖章2011第二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三等奖(《民法原理与民法学方法》)2010首届首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2010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2010北京市法学会优秀应用法学研究成果二等奖(《论物权法的规范配置》)2009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2009北京高校第六届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文科A组最受学生欢迎奖2009中国人民大学第五届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特等奖2009中国人民大学优秀班主任2009中国人民大学学士学位论文优秀指导教师2008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优秀科研成果优秀奖(《论物权法的规范配置》)2007首届“佟柔民商法发展基金青年优秀研究成果奖”2006司法部第二届全国法学教材与科研成果奖二等奖(《民法价值判断问题的实体性论证规则》)2005中国法学会优秀科研成果奖(民法学科论文类)(《民法价值判断问题的实体性论证规则》)2005北京大学优秀博士后2002北京大学法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物权变动论》)2001北京大学“岗松奖教金”2001中国人民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论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1998第七届吴玉章奖学金1998君合律师人才奖学金等社会兼职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秘书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典编纂项目领导小组成员、秘书长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理事国家法官学院兼职教授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研究员华东政法大学兼职教授暨南大学讲座教授华南师范大学客座教授河南师范大学兼职教授甘肃政法学院客座教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法律顾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法律顾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合同监管评审委员会成员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非常任委员北京市人民政府立法工作法律专家委员会委员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治建设顾问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大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青岛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厦门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珠海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哈尔滨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河北省政府法律顾问社会活动1993-1995年,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专家建议稿》的起草工作;1996-2000年,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专家建议稿》的起草工作;2001年至今,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家建议稿》的起草工作。2002-2005年,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专家建议稿》的起草工作2008年至今,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修订工作、2008年至今,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修订工作课题研究2015《民法典编纂重大疑难问题研究》,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2010《民法规范论》,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课题组负责人)2008《民法学方法论》,霍英东青年教师基金项目(课题组负责人)2006《民法规范论:类型及其配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课题组负责人)2000《规范分析与中国民法典的制定》,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课题组负责人)2000《物权变动立法研究》,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课题组负责人)
2023-08-30 09:27:561

杭州师范大学是一本院校还是二本院校?

杭州师范大学是二本。杭州师范大学在浙江既有是第一批次招生也有第二批招生,所以严格意义上,杭州师范大学是二本大学,只有全部都在第一批本科招生,才说杭州师范大学是一本大学。注:教育部门并没有说杭州师范大学是一本还是二本,杭州师范大学是几本只是民间说法(某大学在某省是第一批次招生的话,就说该大学是一本大学,在第二批次招生的话,就说该大学是二本大学,既有一批又有二批招生的,通常也认为是二本大学)。杭州师范大学(Hangzhou Normal University)简称“杭师大”,位于杭州,由杭州市人民政府举办,浙江省重点建设、杭州市重点支持高校。截至2021年3月,学校有仓前、玉皇山、下沙三个校区,占地3000多亩。设有19个二级学院,1个公共教学单位、1个直属附属医院(杭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开设本科专业74个;拥有一级学科硕士点2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6个;有教职工2271人,全日制在校生20280人(不含独立学院),全日制硕士生2724人、博士生40人,留学生495人。扩展资料2017年10月24日,US News发布2018世界大学排行榜,杭州师范大学全球排名1100名,首次进入该排行榜。在浙江高校中紧跟浙江大学、浙江工业大学、浙江师范大学,位列全国第99,省内第4(包括浙江大学)。截至2021年3月,中国内地高校SSCI收录文章数量排名TOP100和A&HCI收录文章数量排名TOP50的数据显示,SSCI近三年收录杭州师范大学文章149篇,国内高校排名第58位;A&HCI收录杭州师范大学文章24篇,国内高校排名第24位,两项指标均列浙江省内地方高校第一名。2020年7月,2020年中国大学百强榜进步榜排名第21位。专业老师在线权威答疑 zy.offercoming.com
2023-08-30 09:28:041

杭州师范大学的情况

宿舍是四个人一个寝室,有热水器,电视,饮水机。上面床下面桌 可放电脑 不错哦 毕竟是1200啊
2023-08-30 09:28:514

杭州师范大学怎么样 杭州师范大学是几本

杭州师范大学是一所以二本为主的学校,部分专业在第一批招生,其余在二批招生,但是杭州师范大学的二批招生专业的分数很多都是要超过一批分数线很多分才能被录取,杭州师范大学是隶属于杭州市教育局的唯一一所大学,所以杭州市政府大力扶持的,是浙江省重点发展的六所大学之一,新校区在杭州市余杭区仓前3000余亩,杭州师范大学以后的专业要向浙江师范大学过度,很多专业都将要列入第一批招生,例如这几年经济学等一批专业列入了第一批招生,杭州师范大学的专业以后基本上都要上第一批才能比较有把握录取
2023-08-30 09:29:022

中文核心期刊投稿

现在都是直接给编辑部投稿,最好电话再确认一下!
2023-08-30 09:29:102

杭州师范大学

在杭州啊
2023-08-30 09:29:262

麻雀有白色的吗?

没见过,白化病的麻雀
2023-08-30 09:29:375

社会学的理论来解释一社会现象 要涉及一些学术期刊!

用社会学理论解释什么社会现象,社会现象那么多,楼主说的不清不楚,还不如直接去社会学期刊上找一篇不就得了。
2023-08-30 09:30:082

徐越的发表的主要论文

《弛化:探索吴江次清分调的原因》(合作),《中国语文》2009年第3期《嘉善方言的气流分调》,《语言研究》,2006年第3期。人大复印资料《语言文字学》2007年第1期全文转载《杭州方言语音的内部差异》,《方言》,2007年第1期《嘉善方言的声调》,《中国方言学报》(创刊号),商务印书馆,2006年第1期《现代汉语的“-头”》,《语言教学与研究》,2001年第4期《对外汉语教学中的儿化问题》,《语言教学与研究》,2005年第5期《杭州方言儿缀的修辞功能》,《修辞学习》,2006年第2期《浙北吴语里的“霍”》,《吴语研究》,上海教育出版社,2003年《嘉善方言音系》,《吴语研究》,上海教育出版社,2005年《宋室南迁和杭州话的形成》,《江西社会科学》,2005年第2期《地理语言学视角下的杭嘉湖方言》,《江西社会科学》2007年第12期《语言接触和杭州方言的文白异读》,《人类语言学在中国》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6年《<语言学概论>课堂教学再认识》,《杭州师范学院学报》,2000年第2期《吴语语音研究综述》,《杭州师范学院学报》,2003年第4期《浙西北官话说略》,《杭州师范大学学报》2009年第2期《关于书信的语体和风格问题》,《中文教育》(香港),2002年第2期《内地小学语文新教材中的“儿”》,《语文建设通讯》(香港),2004年第3期《浙北杭嘉湖方言的音韵特点》,《开篇》(日本)25期,好文出版,2006年《浙江的蚕桑习俗》,《浙江月刊》(台湾)第三十八卷十二期(总号452期)2008年
2023-08-30 09:30:281

徐海燕的主要学术论文

1.《论有限公司股权质押效力规则的反思及其重构》,《中国法学》2011年第3期2.《资产证券化担保法律问题研究》(合著),《法学论坛》2012年第1期3.《论业主大会决议瑕疵的司法救济制度:兼谈《物权法》第78条第2款的解释与完善》,《北京大学学报》2009年第4期;4、《论停车位的权属》,《社会科学》2009年第2期;5.《论食品安全法中的新型民事责任》,《法学论坛》2009第3期;6.《论证券公司与客户之间的代理关系》,《法学杂志》2008年第3期;7.《区分所有建筑物的管理规约研究》,《法学论坛》2008年第2期;8.《纯粹经济损失赔偿制度研究——兼论证券市场中介机构不实陈述的民事责任 》(合著),《甘肃社会科学》2008年第3期;9.《公司法定代表人越权签署的担保合同的效力》,《法学》2007年第9期;10.《论禁止自带酒水的店堂告示的法律效力》,《当代法学》2007年第5期;11.《公共利益与拆迁补偿:从重庆最牛“钉子户”案看<物权法>第42条的解释》,《法学评论》2007年第4期;12.《完善会计师事务所民事侵权责任制度的若干思考》,《政法论坛》2007年第3期;13. 《论彩民权利的法律保护》,《法学杂志》2007年第1期;14.《商家最终解释权条款的法律探析》,《人民司法》2006年第12期;15.《论商事纠纷的裁判理念》,《法学杂志》2010年第9期;16. 《论复代理》,《当代法学》(北京大学版核心期刊),2002年第12期;17. 《我国导入惩罚性赔偿制度的思考》,《人大报刊复印资料·民商法学》2004年第7期全文转载;18.《物权法解读》等6篇文章,分别载于《法制日报》4月24日、5月8日、5月15日、5月22日、5月28日、6月7日。19.《彩票概念内涵辨析》,《杭州师范大学学报》2005年第1期;20.《论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制度及其与行政监管的互动关系》,《杭州师范大学学报》2005年第2期;21.《论我国代理制度的完善》,《长江大学学报》2005年第3期;22.《我国导入惩罚性赔偿制度的思考》,《杭州师范大学学报》2004年第1期,《人大报刊复印资料·民商法学》2004年第7期全文转载;23.《我国建立所有人抵押权制度的法学思考》 ,《国际商务》2004年增刊;24.《从两大法系代理制度的融合趋势谈我国代理法的完善》, 2003年《国际商法》论丛第5期;25.《运动员转会制度的法律分析》(合著),《当代法学》2002年第11期;26.《我国铁路企业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法学杂志》2000年第3期;27.《英美法系不容否认代理制度研究》,《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2000年第3期;28.《市场经济与代理制度》,《法学家访谈丛书-中国民事权利与社会权利》2001年版;29.《间接代理制度比较研究》,《外国法译评》1998年第4期。(该文被人民大学复印资料《民商法学》1999年第3期转载);30.《制定<欧洲民法典>学术讨论述评》,《当代法学》1999年第2期。(被《二十一世纪中国社会发展战略研究文集》、人大报刊复印资料《民商法学》第8期转载。)31.《论国企改革的立法政策》,《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1998年第2期;32.《英美法系追认代理的法律问题》,《外国法译评》1999年第2期。33.《论政府采购立法的几个问题》,《法制日报》1999年2月1日理论版,34. 《国际货物销售代理公约》、《英美法系中代理人和信托受托人的异同》等6篇,《法制日报》1998年8月1日理论版。(该系列文章被中国人民大学复印资料《民商法学》1998年第12期转载);35.《1997年商法学研究述评》,《法学研究》1998年第1期;36.《1998年商法学研究述评》,《法学研究》1999年第1期;37. 《论国际商会关于合同保函的新规则》,(译作)《民商法论丛》第9卷,法律出版社1998年;38.《西班牙商法典关于商人的规定》(译作),《法制日报》1998年7月18日,学术版;39.《人权对社会和经济发展的要求》(译作),《外国法译评》1997年第4期;40.《董事责任与支付不能的公司》(译作),《外国法译评》1995年第3期;41.《论美国的有限责任公司》(译作),《法学杂志》1994年第5期。
2023-08-30 09:30:451

郑立君是什么职业

郑立君郑立君,北京大学艺术学院博士后。先后主持和参与了《汉代画像石的工艺与设计研究》、《汉代画像石的工艺与装饰研究》、《20世纪中国艺术设计教育思想与当代创意产业发展研究》和《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浙江省高校艺术设计教育思想研究》等7项省、市厅和校级社科与教育规划等课题。中文名:郑立君出生地:安徽省颍上职业:教师毕业院校:清华大学美术学院主要成就:获美术学院“2007年度优秀共产党员”代表作品:《汉代画像石的工艺与设计研究》个人简历1968年出生于安徽省颍上1990年毕业于安徽省阜阳师范学院美术系2002年毕业于东南大学艺术学系(现艺术学院),获硕士学位,专业:艺术学2006年毕业于清华大学美术学院,获博士学位,专业:设计艺术学现任杭州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理论教研室主任,浙江大学聘任副教授,中国汉画学会会员,中国艺术学学会会员2006年入选杭州市131优秀中青年人才(第三层次)2007年荣获美术学院“2007年度优秀共产党员”2002年至今多次被评为杭州师范大学和美术学院“优秀班主任”2011年北京大学艺术学院博士后出版著作2005《西方现代艺术设计简史》(合著),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2007《场景与图像——20世纪的中国招贴艺术》,重庆大学出版社2010《剔图刻像——汉代画像石的雕刻工艺与成像方式》,重庆大学出版社发表学术论文2002年至今先后在《装饰》、《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科版》(CSSCI)、《东南文化》(CSSCI)和《杭州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CSSCI)等国内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0多篇获奖情况2004年荣获清华大学综合优秀奖学金(清华大学梅贻琦纪念奖学金)2005年荣获清华大学招商地产一等奖学金2008年获“浙江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2008年获“杭州市第十五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2009年获“浙江省第十五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2012年获“浙江省第十六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参加的重要学术学会2006中国艺术设计教育年会,上海2008中国汉画学会第十一届年会,山东·邹城2009第五届全国艺术学学术研讨会,山西·太原等等
2023-08-30 09:30:591

范立舟的主要著作

21世纪以来的主要著作:《理学的产生及其历史命运》,个人专著,陕西人民出版社,2001 年版。《宋代理学与中国传统历史观念》,个人专著,陕西人民出版社,2003 年版。《宋代思想学术思想史论稿》,个人论文集,澳亚周刊出版有限公司,2004 年版。《浙江通史》(宋代卷),合著,浙江人民出版社,2005年。本人承担26万。《中国思想学说史》(宋元卷),合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本人承担35万。《中国思想学说史》(明清卷),合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本人承担8万。《南宋思想史》,合著,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本人承担20万 。《白莲教与宋元下层社会》(专著),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3年。《南宋“甬上四先生”研究》,人民出版社,2014年。 主要科研项目:1、白莲教与宋元下层社会,国家社会科学基金,2007-2010年。2、宋代广东社会生活与民间信仰研究,广东省社会科学基金,2004-2007年。3、甬上四先生研究,浙江省社会科学基金,2009-2011年。4、《历代名臣奏议》点校(300万字),教育部全国高校古籍整理与研究工作委员会,2009-2013年。5、《中国思想史》(宋元),教育部重大课题子课题。2010-2011 6、《“群经统类”的文献整理与宋明儒学研究》子课题,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2014年立项 。21世纪以来的主要论文:1.《论两宋理学家的历史哲学》,《哲学研究》2008.2。2.《晚明人文精神分析》,《哲学研究》,2006.9。3.《〈周易〉与荆公新学》,《哲学研究》,2005.4。4.《论两宋理学家的政治理想》,《政治学研究》,2005.1。5.《弥勒信仰与宋元白莲教》,《中山大学学报》,2012.3。6.《〈周易〉与南宋功利之学》,《周易文化研究》,2012.4。7.《论“甬上四先生”的存养工夫》,《杭州师范大学学报》,2014.4。8.《中国思想史研究的向内与向外》,《浙江社会科学》,2010.1。9.《净土信仰与南宋白莲教》,《暨南学报》,2013.7。10.《〈周易〉与苏轼思想》,《社会科学辑刊》,2009.5。11.《从学派林立到理学独尊:空前活跃的宋代思想学术及其影响》,《求是学刊》,2009.5。12.《宋代浮客问题再探》,《华南师范大学学报》,2009.3。13.《张岂之先生与宋明理学史研究》,《学术界》,2009.3。14.《论两宋理学家的圣人史观》,《江苏社会科学》,2009.3。15.《白莲教与佛教净土信仰及摩尼教之关系》,《人文杂志》,2008.5。16.《论南宋书院与理学的互动》,《社会科学战线》,2008.7。17.《论程朱理学对中国历史演进法则的认识》,《江汉论坛》,2008.8。18.《南宋乾道、淳熙年间理学传衍述论》,《暨南学报》,2006.4。19.《谈历史学硕士研究生培养中的几个问题》,《中国高教研究》,2005.2。20.《明弘治〈衢州府志〉所彰显的程朱理学思想》,《中国地方志》,2005.3。21.《〈周易〉与象山心学》,《学术交流》,2005.2。22.《两宋赦免制度新探》,《暨南学报》,2005.1。23.《两宋道教内丹道的成熟与发展》,《中国道教》,2004.6。24.《〈周易〉与阳明心学》,《周易研究》,2004.6。25.《〈周易〉与南宋功利学派》,《人文杂志》,2004.6。26.《余靖之政治理念》,《求索》,2004.12。27.《南宋立国后的学术抉择与理学之兴》,《人文中国》(加拿大),2004.1。28.《理学发生原由与创始人问题的再考察》,《暨南学报》,2003.5。29.《论荆公新学的思想特质、历史地位及其与理学思潮之关系》,《西北师范大学学报》,2003.3。30.《宋元以民间信仰为中心的文化风尚及其思想史意义》,《江西社会科学》,2003.5。31.《理学在南宋宁宗朝的境遇》,《暨南学报》,2002.3。32.《论宋元时期的外来宗教》,《宗教学研究》,2002.3。33.《论二程的历史哲学》,《史学月刊》,2002.6。34.《论〈松漠纪闻〉的史料学价值》,《史学史研究》,2002.1。35.《论万斯同对黄宗羲思想的继承与发辉》,《浙江学刊》,2001.6。36.《深思慎取、气象浑厚:评何俊〈南宋儒学建构〉》,《湖南大学学报》,2006.6。37.《知人论世细密钩沉:评张伟〈黄震与东发学派〉》,《中国图书评论》,2006.3。38.《〈宋代典籍研究〉评介》,《中国史研究动态》,2006年第1期。39.《读田浩(HoytC.Tillman)著〈朱熹的思维世界〉》,《北京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05.2。40.《博综深究、著意精微:评陆建猷〈四书集注与南宋四书学〉》,《江汉论坛》,2005.2。41.《旧学商量加邃密,新知培养转深沉:评萧永明〈北宋新学与理学〉》,《中国图书评论》,2003.1。42.《纪念陈乐素教授诞辰100周年国际学术研讨会综述》,《中国史研究动态》,2003.5。43.《宋学风貌的全新展示:评朱汉民〈中国学术史·宋元卷〉》,《博览群书》,2002.9。44.《书院文化的“源”与“流”——读<儒学·书院·社会>》,《光明日报》,201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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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师范大学和杭州师范大学哪个好

浙江师范大学和杭州师范大学两个都是比较优秀的师范大学,优势也各有不同。一、浙江师范大学和杭州师范大学档次对比浙江师范大学:该校入选“卓越教师培养计划”“111计划”“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浙江省十佳对外合作单位”“浙江省国际化特色高校”建设单位。杭州师范大学:入选教育部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浙江省双创示范基地、推研免试资格学校,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中国创业教育联盟理事单位;与丽水学院建立对口帮扶关系。二、浙江师范大学和杭州师范大学学费对比浙江师范大学:学校收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批文和有关规定执行。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办法,新生入学时按学年制学费标准预交学费,按学年结算。师范类本科专业4000元/年,非师范类本科专业4400元/年,音乐表演专业9000元/年,其他艺术类本科专业7000元/年,高职专科专业6000元/年。杭州师范大学:2020年杭州师范大学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组成。学年开始时,学费按浙江省物价部门核定的预收标准进行预收,学年结束后结算。杭州师范大学文史类专业学费为5300元/年;理工类专业学费为5300元/年。三、浙江师范大学和杭州师范大学师资力量对比浙江师范大学:截止2018年2月,浙江师范大学在职教职员工2830余人,专任教师1570余人,具有正高职称教师320余人,副高职称教师620余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710余人。其中中国科学院院士1名,共享中国科学院院士5名、中国工程院院士1名,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2人,国家突出贡献专家3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29人,“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4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9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2人。教育部高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9人;省特级专家2人,省有突出贡献专家1人,省“钱江高级人才”特聘教授7人,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入选者44人,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70人。杭州师范大学:截至2015年12月,教职工2210人,其中专任教师1498人、教授等高级职称专任教师799人、具有博士学位的专任教师749人、共享院士5名。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4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海外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2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6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8人。浙江省高等学校“钱江学者”特聘教授21人 ,享受国务院津贴18人,全国优秀教师2人,省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5人,省“五个一批”人才2人,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9人,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培养人员1人,教育部教指委委员6人。四、浙江师范大学和杭州师范大学教学建设对比浙江师范大学:截止2018年2月,该校有3个教育部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5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9个省级优势专业,8个省级重点专业,12个省级重点建设专业,2个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3个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2门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程,8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3门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曾获9项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拥有实验室48个,其中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实验室总面积12万余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达4.4亿元。拥有教学科研实验室42个,其中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8个。实验室总面积13万余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达4.8亿元。杭州师范大学:截至2021年3月,该校拥有国家特色专业5个、教育部专业综合改革试点1个、省级重点专业15个、省级优势专业11个。国家级教学成果奖6个,省级教学成果奖33项。有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建设项目4门、国家精品视频公开课建设项目1门、省级精品课程27门。五、浙江师范大学和杭州师范大学学术资源对比浙江师范大学:江师范大学公开出版发行的刊物有《浙江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浙江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中学教研(数学)》。其中学报社会科学版为双月刊,自然科学版为季刊。此外,还发行内刊《教师教育》、《成人高等教育》、《语文教研》、《中学物理教学》、《化学教学与实验》和《生物教学与实验》等。这些刊物在浙江基础教育界反响良好,为浙江省师资培训、教学教研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杭州师范大学:该校出版有《杭州师范大学学报》《杭州师范大学报》《健康研究》《美育学刊》等报刊,其中《杭州师范大学学报》是华东地区优秀期刊,学报社会科学版已入选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和中国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扩展板来源期刊,并连续三届荣获“全国百强社科学报”称号。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浙江师范大学、百度百科——杭州师范大学
2023-08-30 09:31:221

蔡德龙的科研情况

(1)“二百种清代文话叙录”,2012年国家社科基金西部项目(12XZW014)(2)“清代文话与清代文章学”,2011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11YJC751005)(3)“《国朝文棷题辞》校注”,2014年全国高校古籍整理研究项目(批准编号1420)(4)“清代旅桂作家创作与广西文化发展研究”,2011年广西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科学研究工程”项目(YB2011025)(5)“清代文话研究”,2010年广西师范大学校级重点课题(2010ZD001)(6)“清代文话与清代文章学”,广西教育厅科研项目立项课题(立项项目)(201106LX039) (1)《“曾国藩文论抄录吴铤<文翼>”说考辨》,《文献》2011年第1期。(CSSCI来源期刊)(2)《清文话中的文体分类观》,《南京大学学报》2012年第1期。(CSSCI来源期刊)(《中国社会科学文摘》2012年第5期转载)(3)《论清人对文章学繁简理论的重建》,《四川大学学报》2014年第4期。(CSSCI来源期刊)(4)《康熙<古文评论>的文章学思想及其意义》,《民族文学研究》2010年第4期。(CSSCI来源期刊)(5)《清代文话总目汇考》,《国学研究》第33卷。(CSSCI来源集刊),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6)《文话的辨体与溯源》,《文学评论丛刊》第12卷第2期。(CSSCI来源集刊),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7)《宋文话<丽泽文说>考论》,《古代文学理论研究丛刊》第29辑。(CSSCI来源集刊),华东师大出版社2009年版。(8)《地域文学视域下的清人论清文:<国朝文棷题辞>与清代文集叙录》,《杭州师范大学学报》2014年第5期。(9)《张星鉴<仰萧楼文话>及其骈文学意义》,《广西师范大学学报》2014年第3期。(10)《论蒋励常及其<十室遗语·论文>》,《广西师范大学学报》2011年第4期。(11)《<史记>校诂》,《图书馆杂志》2007年第1期。(CSSCI来源期刊)(12)《<史记>校诂(二)》,《图书馆杂志》2008年第3期。(CSSCI来源期刊)(13)《<春秋谷梁传注疏>(整理本)商榷》,《古籍研究》2007年卷下(总第52期),安徽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14)《敦煌写本<春秋谷梁传>校议》,《敦煌学研究》2007年第1期,韩国首尔出版社2007年版。(15)《<史记>世家札记》,《文教资料》2006年12月号。(16)《<史记·世家>丛札》,《古文献研究集刊》第3辑,凤凰出版社2009年版。(17)《<左传>“哀公篇”疑义新证》(第二作者),《传统中国研究集刊》第2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18)《田同之<西圃文说>引文考》,《清代文学研究集刊》第5辑,人民文学出版社2012年版。
2023-08-30 09:31:531

曹树基的著作论文

著作:1、《中国移民史》第五卷《明时期》,福建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2、《中国移民史》第六卷《清 民国时期》,福建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3、《中国人口史》第四卷《明时期》,复旦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4、《中国人口史》第五卷《清时期》,复旦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论文:1、《明清时期的流民与赣南山区的开发》,《中国农史》1985年第4期,第19-40页。2、《明清时期的流民与赣北山区的开发》,《中国农史》1986年第2期,12-37页。3、《明代初年长江流域的人口迁移》,《中华文史论丛》第四十七辑,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版,第69-99页。4、《湖南人由来新考》,《历史地理》第九辑,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14-129页。5、《明清时期移民氏族的人口增长——长江中下游地区族谱分析之一》,《中国经济史研究》,1991年第4期,第77-90页。6、《对明代人口总数的新认识》(葛剑雄、曹树基),《中国史研究》1995年第1期,第33-44页。7、《洪武时期河北地区的人口迁移》,《中国农史》1995年第3期,第12-27页。8、《洪武时期鲁西南地区的人口迁移》,《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95年第4期,第16-26页。9、《永乐年间河北地区的人口迁移》,《中国农史》1996年第3期,第33-52页。10、《洪武时期山东三府地区的人口迁移》,《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96年第4期,第18-30页。11、《清代前期浙江山区的客家移民》,《客家学研究》第四辑,《历史教学问题》杂志社出版,1997年,第1-13页。12、《太平天国战前的中国人口》,《中国经济史研究》1997年第2期,第32-41页。13、《洪武时期凤阳府的人口迁移》,《安徽史学》1997年第3期,第14-21页。14、《是学术创新,还是低水平的资料编纂?——评杨子慧主编〈中国历代人口资料研究〉》(葛剑雄、曹树基),《历史研究》1998年第1期,第154-166页。15、《太平天国战争对苏南人口的影响》,《历史研究》1998年第2期,第39-47页。16、《洪武时期东南地区府县治城市人口研究》,《中国经济史研究》1999年第1期,第19-33页。17、《国家对人民的控制——以洪武时期的户口调查为例》,《历史地理》第15辑,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94-104页。18、《论明代的人口增长率》,《中国学术》第3辑,商务印书馆2000年版,第205-236页。19、《太平天国战争对浙江人口的影响》(曹树基、李玉尚),《复旦学报》,2000年第5期,33-44页。20、《清代前期“丁”的实质》(曹树基、刘仁团),《中国史研究》,2000年第4期。21、《清代中期的云南人口》,《历史地理》第十七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240-258页。22、《清代中期的江西人口》,《南昌大学学报》2001年第2期,第128-140页。23、《清代北方城市人口研究——兼与施坚雅商榷》,《中国人口科学》2001年第4期,第15-28页。24、《清代江苏城市人口研究》,《杭州师范大学学报》2002年第4期,第50-56页。25、《马尔萨斯理论与清代以来的中国人口——对美国学者近年来相关研究的批评》(曹树基、陈意新),《历史研究》2002年第1期,第41-54页。26、《清代中期的四川人口——以1812年数据为中心》,《中国经济史研究》,2003年第1期,第92-105页。27、《尊重中国人口史的真实——对〈摘掉人口决定论的光环〉一文之回应》(陈意新、曹树基),《学术界》2003年第3期,第116-132页。28、《清中叶以来的江南市镇人口———以吴江县为例》(游欢孙、曹树基),《中国经济史研究》2006年第3期,第124-134页。29、《洪武大移民:来自湖南浏阳的新例证》,《江西师范大学学报》2010年第5期,第140-147页。 著作:1、《鼠疫:战争与和平——1320-1960年中国的环境与社会变迁》(曹树基、李玉尚),山东画报出版社,2006年版。2、《田祖有神:明清以来的自然灾害及其社会应对机制》,曹树基主编,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论文:1、《地理环境与宋元时代的传染病》,《历史地理》第十二辑,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83-192.2、《鼠疫流行与华北社会的变迁(1580-1644年)》,《历史研究》1997年第1期,17-32页。3、《鼠疫流行对近代中国的影响》(曹树基、李玉尚),《自然灾害与中国社会历史结构》(论文集),复旦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133-167页。4、《18-19世纪的鼠疫流行与云南社会的变迁》(第二作者),《灾害与中国社会历史结构》(论文集),复旦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168-209页。5、《咸同年间的鼠疫流行对云南人口的影响》,(李玉尚、曹树基),《清史研究》2001年第2期,第19-32页。6、《历史时期中国的鼠疫自然疫源地》(曹树基、李玉尚)《中国经济史上的天人关系》,农业出版社2002年版,第94-116页。7、《清代云南昆明的鼠疫流行》(李玉尚、曹树基),《中华医史杂志》,2003年第2期,第67-71页。8、《光绪年间云南鼠疫的流行模式——以市镇和村庄为基础的研究》,中山大学历史人类学研究所、香港科技大学人文学部主编:《历史人类学学刊》第一辑, 香港科技大学出版,2003年,第132-152页。9、《历史时期的传染病流行与社会应对——中国与西方的比较》,收入燕爽主编:《SARS与社会的现代化》,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10、《历史时期的鼠疫流行模式与社会变迁》,收入谢遐龄等主编:《SARS、全球化与中国》,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11、《鼠疫大流行中的广州、香港与上海——以申报为中心》,《上海交通大学学报》2005年第4期,第72-81页。12、《国家与地方的公共卫生——以1918年山西肺鼠疫流行为中心》,《中国社会科学》2006年第1期,第178-190页。 著作:1、《石仓契约》第一辑第1-8册,(曹树基、潘星辉、阙龙兴编),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11年。论文:1、《〈禾谱〉及其作者研究》,《中国农史》1984年3期,84-91页。2、《〈禾谱〉校释》,《中国农史》1985年第3期,74-84页。3、《玉米番薯传入中国路线新探》,《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88年第4期,62-66页。4、《清代玉米、番薯分布的地理特征》,《历史地理研究》第二辑,复旦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287-303页。5、《闽粤赣三省毗邻地区的社会变动与客家形成》,《历史地理》第14辑,上海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123-125页。6、《对明代初年田土数的新认识——兼论边卫所辖民籍人口》,《历史研究》 1996年第1期,第147-160页。7、《清代台湾拓垦过程中的股份制经营——兼论中国农业资本主义萌芽理论的不成立》,《中国社会科学》1998年第2期,127-141页。8、《中国村落研究的东西方对话——评王铭铭〈社区的历程〉》,《中国社会科学》1999年第1期,第119-133页。9、《清代中后期浙南山区的土地典当——基于松阳县石仓村当田契的研究》(曹树基、李霏霁),《历史研究》2008年第4期,第40-54页。10、《清至民国山东东部玉米、番薯的分布——兼论新进作物与原作物的竞争》(王保宁、曹树基),《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09年第4期,第37-48页。11、《石仓地契的发现、收集与整理——来自浙南山区一个客家村庄的报告》,《客家学刊》(创刊号),2009年6月,第146-172页。12、《“残缺产权”之转让:石仓“退契”研究》(曹树基、李楠、龚启圣),《历史研究》2010年第3期,第118-131页。13、《送户票与收粮字:土地买卖的中间过程——以浙江松阳石仓为中心》(曹树基、高扬),《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2010年第4期,第28-36页。14、《从石仓土地执照看花户内涵的衍变与本质》(单丽、曹树基),《社会科学》2010年第8期,第119-129页。15、《石仓冶铁业中所见清代浙南乡村工业与市场》(曹树基、蒋勤),《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八十一本,第四分,第833-888页。 著作:1、《大饥荒:1959-1961年的中国人口》,香港国际时代出版有限公司,2005年版。论文:1、《乡镇自治中的国家意识形态——以嘉兴县1946年乡镇职员政治试卷为中心》,《社会学研究》2002年第2期,第98-110页。2、《1958-1962年四川省人口死亡研究》,《中国人口科学》2004年第1期,第57-67页。3、《1959-1961年中国的人口死亡(3250万)及其成因》,《中国人口科学》2005年第1期,第14-28页。4、《1959-1961年广西十县人口数据的“加工”》(孙琦、曹树基),《中国人口科学》2007年第2期,第75-86页。5、《两种“田面田”与浙江的“二五”减租》,《历史研究》2007年第2期,第108-121页。6、《土地分种:雇佣、合作还是出租——以南汇县土改档案为中心》,《上海交通大学学报》2007年第2期。《中国社会科学文摘》2007年第5期,第5-18页。7、《苏南地区“田面田”的性质》,《清华大学学报》2007年第6期,第59-71页。8、《土地耕作与“田面权”之争——以抗战胜利后嘉善县的佃权纠纷为中心》,(孙琦、曹树基),《上海交通大学学报》,2008年第2期,第82-88页。9、《国家形象的塑造——以1950年代的国家话语为中心》,《上海交通大学学报》2008年第3期,第16-26页。10、《划分“右”派:以桐柏县档案为基础的研究》(曹树基、李楠),《学术界》2010年第1期,第180-194页。11、《两种“田面田”与苏南的土地改革》,谢国兴主编:《改革与改造——冷战初期两岸的粮食、土地与工商业变革》,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2010年7月,第97-132页。12、《新中国成立初期土地改革中“工商业兼地主”的政治身份认定》(刘诗古、曹树基),《中共党史研究》2011年第2期,第66-75页。 1、《中国社会人类学研究的新突破——评张乐天〈人民公社制度研究〉》,《中国社会科学》1998年第4期,第203-206页。2、《以人为本的农业历史地理学——评萧正洪〈地理环境与技术选择〉》,《清史研究》2000年第3期,122-124页。3、《评包伟民主编〈江南市镇及其在近代的命运〉》,《中国学术》第4辑,商务印书馆2000年版。4、《历史语言的文化阐释——评陈建华〈现代革命话语考论〉》,香港《二十一世纪》2001年第3期,第153-156页。5、《学术研究与学术评审制度——评王铭铭〈闽台三村五论〉》,《文汇报》1998年11月13日。6、《也谈清代台湾的土地开垦、社会组织和经济形态——答周翔鹤先生》,《台湾研究集刊》2001年第1期,71-77页。7.《经济史学的方法论:描述与分析——评〈中国经济通史·清代卷〉》,《中国经济史研究》,2001年第3期,第137-146页。8、 &laquo;Les normes scientifiques : Un grand débat dans le monde universitaire chinois&raquo;, Revue Bibliographique de Sinoligie ( Review of Bibliography in Sinology), 2002.《学术规范:中国学术大论争》,《汉学年鉴,2002年》,法国巴黎高等社会科学研究院(EHESS)出版社,2003年版,第65-84页。9、《评冯筱才:〈在商言商:政治变局中的江浙商人〉》,《中国学术》2005年第2期,第270-273页。
2023-08-30 09:32:091

浙江师范大学和杭州师范大学哪个大学更好?

浙江师范大学全国排名92名,杭州师范大学全国排名151名,综合实力来讲,浙江师范大学好一些,不过,马云是杭州师范大学毕业的哦!
2023-08-30 09:32:272

浙江师范大学和杭州师范大学哪个好?

浙师大和杭师大音乐学哪个好
2023-08-30 09:33:1312

社会学核心期刊有哪些?

中国社会科学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中国人民大学学报学术月刊北京示范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文史哲学术研究江海学刊复旦学报 社会科学版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社会科学社会科学战线江苏社会科学南京大学学报 哲学 人文科学 社会科学南开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河北学刊厦门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浙江学刊浙江大学学报 人文社会科学版浙江社会科学田径社会科学社会科学研究中山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华中师范大学学报 人文社会科学版求是学刊人文杂志江西社会科学湖南师范大学 社会科学学报四川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学习与探索江汉论坛华东师范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学报南京师大学报 社会科学版武汉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求索郑州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东北师大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清华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中州学刊南京社会科学河南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上海交通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甘肃社会科学思想战线山东社会科学西北师大学报 社会科学版社会科学辑刊福建论坛 人文社会科学版西南师范大学学报 人文科学版(改名:西南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学术界陕西师范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广东社会科学国外社会科学西安交通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河南师范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学术交流东岳论丛东南学术学海学术论坛武汉大学学报 人文科学版山东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兰州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探索西北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安徽师范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湖北社会科学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学报上海师范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广西社会科学暨南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华南师范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安徽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首都师范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湘潭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河南社会科学湖南社会科学学术探索探索与争鸣杭州师范学院学报 社会科学版(改名:杭州师范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烟台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江苏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湖北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高校理论战线同济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陕西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福建师范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福建师范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苏州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河北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云南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北方论丛云南社会科学社会科学家华中科技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四川师范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湖南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广西师范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上海师范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上海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湖南科技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吉首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江淮论坛北京社会科学前沿南昌大学学报 人文社会科学版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内蒙古大学学报 人文社会科学版(改名:内蒙古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中国地质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扬州大学学报 人文社会科学版宁夏社会科学徐州师范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内蒙古社会科学东北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山东师范大学学报 人文社会科学版以上都是的。
2023-08-30 09:33:411

请问杭州师范大学怎么样?

亲,不能光看百度。百度词条是谁都可以编辑的。我们学校的话,要看你报的是什么专业。同档次想报的学校是什么,我才能帮你对比。
2023-08-30 09:33:513

杭州师范大学怎么样?

杭州师范大学表白墙
2023-08-30 09:34:038

杭州师范在哪里,分别是几本?

杭州师范大学当然在杭州了,有一本,有二本,还有三本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马云的母校。杭州师范大学于1978年经国务院批准建立,其前身杭州师范学校可以追溯到建于1908年的浙江两级师范学堂(1913年更名为浙江省立第一师范学校)。2000年以来,杭州教育学院、杭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等相继并入,组建新的杭州师范学院。2007年3月,学校更名为杭州师范大学。2001年,学校通过教育部组织的本科教育工作合格评估,2003年以优良成绩通过浙江省教育厅的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07年通过了教育部组织的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并获得优秀,是教师教育与艺术教育具有特色、人文社会科学学科具有一定优势、理学学科部分见长、各类新兴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师范大学。学校位于历史文化名城杭州,有下沙、文一路、玉皇山、古荡湾等校区。占地面积近1400亩,校舍面积70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达2.18亿元,图书馆藏书226.69万册。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1000人,其中本科生19447人,研究生1571人(含教育硕士);教职工23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400多人。有正副教授及相应职称人员近800多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有270余人,双聘院士4名,已形成了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成人学历教育、继续教育等多层次多类别的教育,以及公办教育、民办教育、留学生教育、国际合作教育等多形式的办学格局。学校1982年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1998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04年获得副教授任职资格评审权,下设20个学院和2个基础教学部,并举办了国有民办独立学院——钱江学院。学校拥有49个本科专业,39个硕士学位授权学科,还拥有教育硕士学位授予权和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批准的中外合作培养教育领导学硕士项目。有3个国家特色专业,11个省级重点专业,6个省级重点学科,1门国家级精品课程,18门省级精品课程。学校建有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省级基础课教学实验示范中心等一批重点实验室。学校承担了包括国家“863”计划、“十五”国家科技攻关计划重点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在内的一大批科研项目。学校出版《杭州师范大学学报》《杭州师范大学报》《语文新圃》等报刊,其中《杭州师范大学学报》是华东地区优秀期刊,入选“全国人文社会科学学报核心期刊”,并连续三届荣获“全国百强社科学报”称号。学校已与美国、英国、韩国、日本、澳大利亚、菲律宾等国家和台湾地区的30多所院校建立了校际友好合作与交流关系,拥有来华留学生招生与培养资格。此外,学校还承担了国家汉办汉语教师的部分外派任务,承办海外汉语教师教学能力的培训业务。秉承近百年办学的优良传统,弘扬“忠诚、勤奋、求是、创新”的校训精神,目前学校正团结一致,齐心协力,朝着建设一所省内乃至国内一流综合性大学的目标而努力奋斗。参考网站:网页链接请及时采纳!
2023-08-30 09:34:372

美学 核心期刊有哪些

没有专门的美学栏啊,给你社会科学类的吧:1.中国社会科学 2.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3.中国人民大学学报4.学术月刊5.北京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6.文史哲7.学术研究 8.江海学刊9.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10.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11.社会科学12.社会科学战线13.江苏社会科学14.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15.南开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6.河北学刊17.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8.浙江学刊19.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浙江社会科学21.天津社会科学22.社会科学研究23.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4.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5.求是学刊26.人文杂志27.江西社会科学28.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29.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30.学习与探索31.江汉论坛32.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33.南京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34.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35.求索36.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37.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38.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39.中州学刊40.南京社会科学41.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42.上海交通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43.甘肃社会科学44.思想战线45.山东社会科学46.西北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47.社会科学辑刊48.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49.西南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改名为:西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50.学术界51.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52.广东社会科学53.国外社会科学 54. 西安交通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55.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56.学术交流57.东岳论丛58.东南学术59.学海60.学术论坛61.武汉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62.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63.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64.探索65.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66.安徽师范大学学报. 人文社会科学版67.齐鲁学刊68.天津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69.湖北社会科学70.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71.上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72.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73. 广西社会科学74.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75.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76.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77.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78.湘潭大学社会科学学报79.河南社会科学80.湖南社会科学81. 学术探索82.探索与争鸣83. 杭州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改名为:杭州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84.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85.江苏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86.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87. 东南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88. 高校理论战线89. 同济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90. 山西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91.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92.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93.河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94. 武汉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95. 重庆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96.山西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97.河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98. 云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99.北方论丛100.云南社会科学101. 社会科学家102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03.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04. 湖南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105. 广西师范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106.上海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07. 湖南科技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108. 吉首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109.江淮论坛110.北京社会科学111.前沿112.南昌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113.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114.内蒙古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改名为:内蒙古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15. 中国地质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116.扬州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117.宁夏社会科学118. 徐州师范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119.内蒙古社会科学120. 东北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121.山东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23-08-30 09:34:451

浙江师范大学和杭州师范大学哪个好

浙江师范大学和杭州师范大学两个都是比较优秀的师范大学,优势也各有不同。一、浙江师范大学和杭州师范大学档次对比浙江师范大学:该校入选“卓越教师培养计划”“111计划”“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浙江省十佳对外合作单位”“浙江省国际化特色高校”建设单位。杭州师范大学:入选教育部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浙江省双创示范基地、推研免试资格学校,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中国创业教育联盟理事单位;与丽水学院建立对口帮扶关系。二、浙江师范大学和杭州师范大学学费对比浙江师范大学:学校收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批文和有关规定执行。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办法,新生入学时按学年制学费标准预交学费,按学年结算。师范类本科专业4000元/年,非师范类本科专业4400元/年,音乐表演专业9000元/年,其他艺术类本科专业7000元/年,高职专科专业6000元/年。杭州师范大学:2020年杭州师范大学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组成。学年开始时,学费按浙江省物价部门核定的预收标准进行预收,学年结束后结算。杭州师范大学文史类专业学费为5300元/年;理工类专业学费为5300元/年。三、浙江师范大学和杭州师范大学师资力量对比浙江师范大学:截止2018年2月,浙江师范大学在职教职员工2830余人,专任教师1570余人,具有正高职称教师320余人,副高职称教师620余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710余人。其中中国科学院院士1名,共享中国科学院院士5名、中国工程院院士1名,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2人,国家突出贡献专家3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29人,“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4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9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2人。教育部高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9人;省特级专家2人,省有突出贡献专家1人,省“钱江高级人才”特聘教授7人,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入选者44人,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70人。杭州师范大学:截至2015年12月,教职工2210人,其中专任教师1498人、教授等高级职称专任教师799人、具有博士学位的专任教师749人、共享院士5名。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4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海外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2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6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8人。浙江省高等学校“钱江学者”特聘教授21人 ,享受国务院津贴18人,全国优秀教师2人,省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5人,省“五个一批”人才2人,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9人,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培养人员1人,教育部教指委委员6人。四、浙江师范大学和杭州师范大学教学建设对比浙江师范大学:截止2018年2月,该校有3个教育部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5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9个省级优势专业,8个省级重点专业,12个省级重点建设专业,2个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3个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2门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程,8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3门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曾获9项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拥有实验室48个,其中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实验室总面积12万余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达4.4亿元。拥有教学科研实验室42个,其中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8个。实验室总面积13万余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达4.8亿元。杭州师范大学:截至2021年3月,该校拥有国家特色专业5个、教育部专业综合改革试点1个、省级重点专业15个、省级优势专业11个。国家级教学成果奖6个,省级教学成果奖33项。有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建设项目4门、国家精品视频公开课建设项目1门、省级精品课程27门。五、浙江师范大学和杭州师范大学学术资源对比浙江师范大学:江师范大学公开出版发行的刊物有《浙江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浙江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中学教研(数学)》。其中学报社会科学版为双月刊,自然科学版为季刊。此外,还发行内刊《教师教育》、《成人高等教育》、《语文教研》、《中学物理教学》、《化学教学与实验》和《生物教学与实验》等。这些刊物在浙江基础教育界反响良好,为浙江省师资培训、教学教研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杭州师范大学:该校出版有《杭州师范大学学报》《杭州师范大学报》《健康研究》《美育学刊》等报刊,其中《杭州师范大学学报》是华东地区优秀期刊,学报社会科学版已入选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和中国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扩展板来源期刊,并连续三届荣获“全国百强社科学报”称号。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浙江师范大学、百度百科——杭州师范大学
2023-08-30 09:34:551

浙江师范大学和杭州师范大学哪个好

浙师大更好,它是全国百强大学
2023-08-30 09:35:127

史铁生代表小说和散文

史铁生代表小说有《务虚笔记》、《我的丁一之旅》、《我的遥远的清平湾》等,散文有《我与地坛》、《病隙碎笔》、《记忆与印象》等。一、小说1、《务虚笔记》《务虚笔记》是轮椅上的史铁生的首部长篇小说,发表于1996年《收获》杂志上,同时也是他半自传式的作品。由二十二个段落合成,叙述了上世纪50年代以来的社会嬗变带给残疾人C、画家Z、女教师O、诗人L、医生F、女导演N等一代人的影响。2、《我的丁一之旅》《我的丁一之旅》,继《务虚笔记》推出十年后,史铁生的最新长篇现代爱情小说。《我的丁一之旅》的文字依然充满史铁生的标记,古典、诗意、灵动,在看似散漫实则缜密的结构里,精心构筑了一个睿智空慧的哲思世界。3、《我的遥远的清平湾》《我的遥远的清平湾》小说描绘了黄土高原上的小山村和一个风趣的放牛倌的故事。小说以抒情散文的笔法,为读者展示了陕北人民的朴实、忠厚、积极乐观的性格,以激发人们认真地思考人生,思考社会。二、散文1、《我与地坛》《我与地坛》为史铁生的散文集。是史铁生文学作品中,充满哲思又极为人性化的代表作之一。其前第一段和第二段被纳入江苏教育出版社的高一教材中。前两部分注重讲地坛和他对母亲的后悔,这是一篇令人反思的优秀文章。地坛只是一个载体,而文章的本质却是一个绝望的人寻求希望的过程,以及对母亲的思念。2、《病隙碎笔》《病隙碎笔》是2008年在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长篇哲思抒情散文随笔集。该书用生动而通俗甚至是优美的语言追寻和控索了关于我们人生的书籍和未知的道理:人生、命运、爱情、金钱、道义、信仰,健康的心态、成功的途径和价值、孩子的教育、家庭的纽带。3、《记忆与印象》《记忆与印象》是当代文学大家史铁生所著的散文集。其主旨深刻、文字优美,以饱含深情的细腻笔触讲述了故乡、故人、故事。书中写童年伙伴、青年际遇,写故乡变迁、隐秘家史,写了邻居小姑娘姗姗、写了B老师、传奇的梅娘。
2023-08-30 09:31:391

什么是经营策略?

经营策略是企业在竞争的环境中,考量本身的优劣,据以形成优势和创造生存与发展空间所采取的反应.
2023-08-30 09:31:392

阳春三月下扬州的全诗是什么?

阳春三月下扬州古诗全文如下:黄鹤楼送孟浩然之广陵作者:李白故人西辞黄鹤楼,烟花三月下扬州。孤帆远影碧空尽,唯见长江天际流。阳春三月下扬州这首诗的创作背景及译文:1、创作背景李白寓居安陆期间,结识了长他十二岁的孟浩然,并很快成了挚友。公元730年(开元十八年)三月,李白得知孟浩然要去广陵(今江苏扬州),约孟浩然在江夏(今武汉市武昌区)相会。几天后,孟浩然乘船东下,李白亲自送到江边。送别时写下了这首《黄鹤楼送孟浩然之广陵》。2、译文老朋友向我频频挥手,告别了黄鹤楼,在这柳絮如烟、繁花似锦的阳春三月去扬州远游。友人的孤船帆影渐渐地远去,消失在碧空的尽头,只看见一线长江,向邈远的天际奔流。
2023-08-30 09:31:401

保险监管的内容包括( )。

【答案】:A、B、C、D考察的是保险监管的内容:保险机构监管、保险业务监管、偿付能力监管、财务和内控监管、保险资金运用监管
2023-08-30 09:31:411

急!求林清玄、余秋雨的经典短片散文(越短越好)

可以预见的雪(林清玄)东部的朋友来约我到阳明山往金山的阳金公路看秋天的芒花,说是在他生命的印象中,春天东部山谷的野百合与秋季阳金公路的菅芒花,是台湾最美丽的风景。如今,东部山谷的野百合,因为山地的开发与环境的破坏已经不可再得,只剩下北台湾的菅 芒花是惟一可以预约的美景。他说:"就像住在北国的人预约雪景一样,秋天的菅芒花是可以预约的雪呀!"我答应了朋友的邀约,想到两年前我们也曾经在凉风初起的秋天,与一些朋友到阳明山看芒花。经过了两年,芒花有如预约,又与我们来人间会面,可是同看芒花的人,因为因缘的变迁离散,早就面目全非了。一个朋友远离乡土,去到下雪的国度安居。一个朋友患了幻听,经常在耳边听到幼年的驼铃。一个朋友竟被稀有的百步蛇咬到,在鬼门关来回走了三趟。约我看芒花的朋友结束了二十年的婚姻,重过单身汉无拘无束的生活。 我呢!最慈爱的妈妈病故,经历了离婚再婚,又在45岁有了第二个孩子。才短短的两年,如果我们转头一看,回顾四周,两年是足以让所有的人都天旋地转的时间了,即使过着最平凡安稳生活的人,也不可能两年里都没有因缘的离散呀!即使是最无感冷漠的心,也不可能在两年里没有哭笑和波涛呀!在我们的生命里,到底变是正常的,或者不变是正常的?那围绕在窗前的溪水,是每一个刹那都在变化的,即使看起来不动的青山,也是随着季节在 流变的。我们在心灵深处明知道生命不可能不变,可是在生活中又习惯于安逸不变,这就造成了人生的困局。我们谁不是在少年时代就渴望这样的人生:爱情圆满,维持恒久。事业成功,平步青云。父母康健,天伦永在。 妻贤子孝,家庭和乐。兄弟朋友,义薄云天……这是对于生命"常"的向往,但是在岁月的拖磨,我们逐渐地看见隐藏在"常"的面具中,那闪烁不定的"变"的 眼睛。我们仿佛纵身于大浪,虽然紧紧抱住生命的浮木,却一点也没有能力抵挡巨浪,随风波浮沉,也才逐渐了解到因缘的不可思议,生命的大部分都是不可预约的。我们可以预约明年秋天山上的菅芒花开,但我们怎能预约菅芒花开时,我们的人生有什么变化呢?我们也许可以预约得更远,例如来生的会面,但我们如何确知,在三生石上的,真是前世相约的精魂呢?在我们的生命旅途,都曾有过开同学会的经验,也曾有过与十年二十年不见的朋友不期而遇的经验,当我们在两相凝望之时常会大为震惊,那是因为变化之大往往超过我们的预期。 我每次在开同学会或与旧友重逢之后,心总会陷入一种可畏惧的茫然,我畏惧于生之流变巨大,也茫然于人之渺小无奈。思绪随着茫然跌落,想着:如果能回到三十年前多好,生命没有考验,情爱没有风波,生活 没有苦难,婚姻没有折磨,只有欢笑、狂歌、顾盼、舞踊。可是我也随之转念,真能回到三十年前,又走过三十年,不也是一样的变化,一样的苦难吗?除非我们让时空停格,岁月定影,然而这是完全不可能的。深深去认识生命里的"常"与"变",并因而生起悯恕之心,对生命的恒常有祝福之念,对生命的变化有宽容之心。 进而对自身因缘的变化不悔不忧,对别人因素的变化无怨无忧,这才是我们人生的课题吧!当然,因缘的"常"不见得是好的,因缘的"变"也不全是坏的,春日温暖的风使野百合绽放,秋天萧飒的风使菅芒花展颜,同是时空流变中美丽的定影、动人的停格,只看站在山头的人能不能全心投入,懂不懂得欣赏了。在岁月,我们走过了许多春夏秋冬;在人生,我们走过了许多冷暖炎凉,我总相信,在更深更广处,我们一定要维持着美好的心、欣赏的心,就像是春天想到百合、秋天想到芒花,永远保持着预约的希望。尚未看到芒花的此时,想到车子在米色苍茫的山径蜿蜒而上,芒花与从前的记忆美丽相叠,我的心也随着山路而蜿蜒了。
2023-08-30 09:31:421

小学语文教学方法

1、讲授法:讲授法是教师通过简明、生动的口头语言向学生传授知识、发展学生智力的方法。2、讨论法:讨论法是在教师的指导下,学生以全班或小组为单位,围绕教材的中心问题,各抒己见,通过讨论或辩论活动,获得知识或巩固知识的一种教学方法。3、直观演示法:演示法是教师在课堂上通过展示各种实物、直观教具或进行示范性实验,让学生通过观察获得感性认识的教学方法。是一种辅助性教学方法,要和讲授法、谈话法等教学方法结合使用。4、练习法:练习法是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巩固知识、运用知识、形成技能技巧的方法。在教学中,练习法被各科教学广泛采用。5、读书指导法:读书指导法是教师指导学生通过阅读教科书或参考书,以获得知识、巩固知识、培养学生自学能力的一种方法。6、任务驱动法:教师给学生布置探究性的学习任务,学生查阅资料,对知识体系进行整理,再选出代表进行讲解,最后由教师进行总结。7、参观教学法:组织或指导学习到育种试验地进行实地观察、调查、研究和学习,从而获得新知识或巩固已学知识的教学方法。8、现场教学法:是以现场为中心,以现场实物为对象,以学生活动为主体的教学方法。本课程现场教学在校内外实训基地进行,主要应用于育种试验布局规划、试验设计、作物性状的观察记载方法等项目的教学。9、自主学习法:为了充分拓展学生的视野,培养学生的学习习惯和自主学习能力,锻炼学生的综合素质,通常给学生留思考题或对遇到一些生产问题,让学生利用网络资源自主学习的方式寻找答案,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然后提出讨论评价。
2023-08-30 09:31:421

低保户申请助学贷款有什么影响?

申请助学贷款有什么坏处只要学生能按时还款,助学贷款就没有坏处,只有好处,好处是:1、在校期间贴息。学生在校读书期间,不用还本金,而且贷款利息由财政补贴,不用自己交;2、有三年还本宽限期。在学生毕业后的前三年只需要还贷款利息,第四年开始还本金。而且在毕业的三年内,学生应该都找到工作了,有了还款能力;3、利息低。助学贷款的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贷款基准利率执行,不会进行浮动。助学贷款如何申请:1.申请助学贷款的大学生应为全日制专科生、高职生、研究生或硕士生,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香港、澳门、台湾除外),必须是家庭经济困难。2.办理助学贷款要具备以下条件:(1)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并且有身份证(如果没有可以用监护人的身份证);(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3)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4)能够正常完成学业;(5)因家庭经济困难所能筹集到的资金不足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基本生活费)。3.学生本人在新学期开学后的前几天直接向所在学校的专门办理助学贷款的窗口办理,需要以下资料:(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2)学生证、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声明);(3)经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核实确认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4.一般助学贷款的金额都在1000-6000之间,各个学校根据自己的情况也有所不同,要求在学生毕业后6年还清。所产生的利息由学生和国家各承担50%。办理时要填写《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国家助学贷款承诺书》及自己所在街道或行政村提供的困难证明资料。5.经过学校相关部门的审核以后,学生可以拿着学校审批的相关资料到指定的银行,与银行签订相关的贷款合同。6.在签订合同的时候要看清楚上面有各种还款方式,一般最多六年内还清。在还款的期限到了之且,如果没有能力还清,可以向银行申请,但是在以下的期限内国家将不再承担相应的利息补助。助学贷款这项政策对学生影响有多大?在2021年的9月1号召开了全国国务院常务会议当中,也是决定强化助学贷款。而助学贷款这项政策,其实对于学生的影响也是非常大的。像现在很多的家庭依旧恭喜孩子的上学,那么助学贷款可以帮助减轻贫困学生的家庭负担。最初的助学贷款最高可申请8000元钱每年,而现在的助学贷款每年可申请12000元钱,并且可以迟缓还贷两年提到了三年。关于助学贷款新政策第二点的好处就是可以让学生全身心的投入学习,不用再去进行打工来减缓家里面的负担了。有很多的大学生家庭情况,如果不是特别好的话,就会选择白天上课,夜晚去做一些兼职,但是这样的安排会让学生十分的劳累。于是现在国家对于助学贷款这项政策的提升,也能够帮助学生减缓压力。从程度上面解决这个问题,把剩下的时间用来学习,用来提升自己。国家为人民着想但大家也知道,即使是国家向大家放大,但也是需要进行偿还的,并且也有一定的利息。但这样的现象从另一方面考虑,其实也可以让学生激发学习动力。只有这样的话,才能够让学生知道自己的学习机会是来之不易的,让他们更加的珍惜学习机会。助学贷款可以让一家人不为了学生的学费而感到苦恼,也可以让学生去上自己理想当中的大学。利用课余时间多学习国家的政策是为了人民着想,而人民也不应该要辜负国家的期望,所以说也希望各位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能够认真的去学习,取得一个好的成绩。并且在上学期间,如果有这个时间去进行打工的话,不妨多学习一些。并且在上学期间,小编其实是不建议去打工的,可以在寒暑假的时候去打工,那么正常的学习期间,就可以把时间都用在学习上面。有低保可以贷款吗贷了款会取消低保吗?贷款主要看的是个人的征信以及个人的资质情况,如果个人征信好,并且有稳定的工作,有很好的还款能力的话,是可以贷款的,但是如果是被评为低保了,一般就是没有很好的经济条件的,所以可以贷款,但是贷款通过的概率就会很低,但是如果你贷款以后对你的经济环境依旧没有任何改善的话,一般是不会影响你的低保的,不会取消低保的。将会被取消低保的资格的人群1、家庭成员当中任何一人在城里有房产或者家里有商铺的将会被取消。2、家庭成员当中任何一人有私家车、奢侈品或者注册公司的将会被取消。3、具有劳动的能力却故意荒芜土地,游手好闲的会被取消(家中子女有劳动能力的也将会被取消)。4、家里的全部资产,存款是当地最低收入标准的12倍以上的将会被取消。5、家庭人员中有吸毒、赌博或者是高消费行为的将会被取消。6、村中的“关系户”被举报的,证实的将会被取消。我国关于贷款的限制贷款炒股是不符合银行贷款用途管理的规定的,银行发放的贷款都是需要有专门用途的,但是没有一种贷款的用途是用来炒股,因此用户是不可以将任何贷款用于炒股的,不然就是违背了银行的规定了。银行对于房屋抵押贷款的用途限制是:个人贷款是不能用于基金、股票、高利贷以及投资房产等用途;不可以用于赌博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非法用途以及国家监管部门禁止进入的领域。在我们去办理贷款的时候通常都会要求填写贷款的用途的,我们需要知道,其实贷款的用途填写合适的话,会增加我们的贷款通过率的,而不合理的贷款的用途很可能会导致你的房产抵押贷款被拒绝。贷款的用途是被允许用于个人消费以及企业经营两种的,个人贷款可以用于大额消费品、家居家装、结婚、旅游或者留学等消费,同时也包括医疗等特殊合理的消费用途。在申请贷款的时候,借款人需要留意贷款用途,用途不合规的是不能贷款的。而在贷款发放以后,如果被查实资金并未用于指定的用途的话,贷款机构会认定借款人违约的,是可以要求借款人提前还款的。
2023-08-30 09:31:431

导管室在医院是干什么作用的

医院导管室牵涉到很多,有心脑血管的介入手术,肿瘤科化疗的PICC管,还有其他肿瘤科的介入治疗的,还是一个比较前沿的科室的。
2023-08-30 09:31:445

完整的财务分析报告的格式怎么写

××市商业局企业年度财务分析报告  省商业厅:  19××年度,我局所属企业在改革开放力度加大,全市经济持续稳步发展的形势下,坚持以提高效益为中心,以搞活经济强化管理为重点,深化企业内部改革,深入挖潜,调整经营结构,扩大经营规模,进一步完善了企业内部经营机制,努力开拓,奋力竞争。销售收入实现×××万元,比去年增加30%以上,并在取得较好经济效益的同时,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一)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本年度商品销售收入为×××万元,比上年增加×××万元。其中,商品流通企业销售实现×××万元,比上年增加5.5%,商办工业产品销售×××万元,比上年减少10%,其它企业营业收入实现×××万元,比上年增加43%。全年毛利率达到14.82%,比上年提高0.52%。费用水平本年实际为7.7%,比上年升高0.63%。全年实现利润×××万元,比上年增长4.68%。其中,商业企业利润×××万元,比上年增长12.5%,商办工业利润×××万元,比上年下降28.87%。销售利润率本年为4.83%,比上年下降0.05%。其中,商业企业为4.81%,上升0.3%。全部流动资金周转天数为128天,比上年的110天慢了18天。其中,商业企业周转天数为60天,比上年的53天慢了7天。  (二)主要财务情况分析  1.销售收入情况  通过强化竞争意识,调整经营结构,增设经营网点,扩大销售范围,促进了销售收入的提高。如南一百货商店销售收入比去年增加296.4万元;古都五交公司比上年增加396.2万元。  2.费用水平情况  全局商业的流通费用总额比上年增加144.8万元,费用水平上升0.82%其其中:①运杂费增加13.1万元;②保管费增加4.5万元;③工资总额3.1万元;④福利费增加6.7万元;⑤房屋租赁费增加50.2万元;③低值易耗品摊销增加5.2万元。  从变化因素看,主要是由于政策因素影响:①调整了“三资”、“一金”比例,使费用绝对值增加了12.8万元;②调整了房屋租赁价格,使费用增加了50.2万元;③企业普调工资,使费用相对增加80.9万元。扣除这三种因素影响,本期费用绝对额为905.6万元,比上年相对减少10.2万元。费用水平为6.7%,比上年下降0.4%。  3.资金运用情况  年末,全部资金占用额为×××万元,比上年增加28.7%。其中:商业资金占用额×××万元,占全部流动资金的55%,比上年下降6.87%。结算资金占用额为×××万元,占31.8%,比上年上升了8.65%。其中:应收货款和其他应收款比上年增加548.1万元。从资金占用情况分析,各项资金占用比例严重不合理,应继续加强“三角债”的清理工作。  4.利润情况  企业利润比上年增加×××万元,主要因素是:  (1)增加因素:①由于销售收入比上年增加804.3万元,利润增加了41.8万元;②由于毛利率比上年增加0.52%,使利润增加80万元;③由于其他各项收入比同期多收43万元,使利润增加42.7万元;④由于支出额比上年少支出6.1万元,使利润增加6.1万元。  (2)减少因素:①由于费用水平比上年提高0.82%,使利润减少105.6万元;②由于税率比上年上浮0.04%,使利润少实现5万元;③由于财产损失比上年多16.8万元,使利润减少16.8万元。以上两种因素相抵,本年度利润额多实现×××万元。  (三)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1.资金占用增长过快,结算资金占用比重较大,比例失调。特别是其他应收款和销货应收款大幅度上升,如不及时清理,对企业经济效益将产生很大影响。因此,建议各企业领导要引起重视,应收款较多的单位,要领导带头,抽出专人,成立清收小组,积极回收。也可将奖金、工资同回收贷款挂钩,调动回收人员积极性。同时,要求企业经理要严格控制赊销商品管理,严防新的三角债产生。  2.经营性亏损单位有增无减,亏损额不断增加。全局企业未弥补亏损额高达×××万元,比同期大幅度上升。建议各企业领导要加强对亏损企业的整顿、管理,做好扭亏转盈工作。  3.各企业程度不同地存在潜亏行为。全局待摊费用高达×××万元,待处理流动资金损失为×××万元。建议各企业领导要真实反映企业经营成果,该处理的处理,该核销的核销,以便真实地反映企业经营成果。  ××市商业局财会处   20××年×月×日大体格式就这样,适当的改改就行
2023-08-30 09:31:361

家中有一人是低保可以申请助学金吗?

家庭中有一人是低保户的情况下,该家庭的其他成员有资格申请助学金,具体情况可能因地区和政策而异。通常来说,助学金的申请是基于家庭经济状况和学生的学业表现。低保户的学生可能有更高的机会获得助学金,因为他们的家庭经济状况被认定为贫困。要确定是否有资格申请助学金,建议您联系当地的教育部门、学校或助学金管理机构,了解具体的申请要求和程序。他们将能够提供您所在地区的相关政策信息,并指导您如何申请助学金以及提交必要的材料。
2023-08-30 09:31:362

学计算机先学什么语言?

在学习计算机语言前要先学什么? 如果你是一位理科生,本人觉得可以直接去学c,甚至直接去学C++都没问题,其实,挺简单的。计算机语言都挺简单的,但要深入去了解的话就需要一定的时间,例如去研究那些类库,控件,什么的,我们老师说过,要去研究透切一门计算机语言,就是花一生时间也不一定能研究得很透切。所以,他建议我们只能专攻一门计算机语言,但不反对我们学几门计算机语言。鼎以,其实,要学点基础的话,基本什么都不用学就可以开始任何一门计算机语言,前提是你是一个理科生,会一点理科。 计算机专业学习语言的先后顺序? 朋友,你参考下 VB~VC~VF~C~C#~C++~JAVA~.NET~这些都是编程 ASP~CGI~PHP~JSP这些是WEB编程。。 虽然都是编程,但编出来的程序可是不一样的。 目标是什么?开发?创业?还是去公司上班?还是业余爱好? 如果想业余编小程序,推荐VB~VC~容易上手。简单。也蛮强大。 如果想学好了去企业上班,推荐C++~~~~~~JAVA之类的大型项目开发。 如果想做网站,就学ASP~CGI~PHP~JSP,这4个就JSP最最最难,先学ASP。 编程语言很多,但是目的都是想写出好的程序,只要学精了一个就有钱赚,一上来不要要求太高 我推荐你学三种编程语言,因为推荐你学是有原因的。第一:先学习好C语言,这个是学所有编程语言的基础。也是将来去考国家证书的必须要考的一门。第二:学好java,因为java在目前来说,占领地位是排第一位的。而且工资待遇也不错。市场需求占有率高达50%以上。或者学习.NET,因为.NET出来还不算太久,但是就因为是微软出的东西,所以市场占有率也已经达到了48%了,况且.NET比java要容易上手。两者之一,你可以选择一个。学java就往jsp工程师方向发展,学.NET就往ASP.NET方向发展吧。第三:顺便学一门数据库的技术。因为开发的时候,难免会要和数据库打交道。懂总比不懂要好。一般就学SQL就行了。ORACLE一般只适应于大型公司 学习编程应先学习什么语言? 编程语言较多常用的有c,c++,java,c#,perl,Delphi等,我建议按Python->C++ 这个顺序学, 基本上学通这两种语言就够用了,最好在了解一下汇编和c就更好了。python是一种脚本语言,简单易学,可跨平台运行(windows,linux,部分手机等),配合第三方库可以实现许多常用功能,例如建站,谷歌的搜索引擎就是用它开发的。 c++是经典的编程语言就不多说了。将python与c++结合起来编程威力强大。 但不知是否可以完全代替java等语言呢?有待检验。其他语言应该也有其各自优点和用途,只是编程语言很多,并且想真正学通一种语言很费时间,如果 将所有语言学会是不可能的,即使全部学会的话,真正应用起来大概只需一两种语言足以。 因此建议挑一两种常用且功能强大覆盖范围广的语言即可。 学编程应该先学什么 我以前学过但后来放弃了 我可以给你点建议 希望对你有用!! 1.编程一般来说还是先学C语言,其实你不学C直接学C++也行,因为在C++中也包含很多C语。。但是我还是建议先学c.虽然要多花点时间但是对你以后过渡到C++和理解一些编程的基础知识,基本概念是很有好处的。学好了C之后就可以选择学java,c++,C#等。。。虽然语言多,但是他们都基于C只是有些地方不同,你可以根据你的就业方向选择一门学精,一定要。。。然后你在学其他的语言都相当简单。。就像你学好一门内功,其他武功学起来就简单了。 2.我想谈的经验就是,新手经常问的要数学知识和英语知识的问题。。英语知识讲究就行不太影响大局。如果你的英语知识稍好的话,以后你定义函数名和看别人的程序这些都会帮你节约时间。。。我学编程以前很多人说数学不重要,其实对于编程来说是需要数学知识的,从某方面来说数学等于逻辑,众说周知编程是一项需要逻辑的知识。。。我数学很差,而且我又是自学编程,在开始学基础C++的时候还没有多大困难。。到后面学到了在编程中最关键的数据结构和算法的时候,我就被难住。这里要求数学要好。编程中的算法和数据结构是很重要的,以后你的程序编得好不好,就是看谁的算法和数据结构用得最恰当。最高效。。。。这也是导致我放弃的直接原因。。。 3学习方法。。编程是需要实践的,建议你买一个笔记本电脑。。然后有空就去图书馆上机练习。。做下课后的习题。。把书上的例题也自己做一遍。。 一本好书,你一遍是无法理解其中的全部精华的,真的,起码看,做两遍以上, 虽然浪费时间,但是每一次你就会对其中的知识点有新的理解。。。虽然很浪费时间,而且让人心情烦躁。。。但是一个程序员关键是能耐住寂寞。 4.当你学得不错了,你可以和你志同道合的朋友一起去接一些小项目做,这样你才能看到自己的不足。。。看清楚实践和理论的差别。。。 5关于前供问题。。。依照这个社会的发展,电脑以后几乎像手机一样普及。所以你们前途的一定是光明的。。。。虽然这一行才出来工资或许不高,但是自己要能做个1年多,有经验了。。工资是普遍高的。。 6这一行是有趣的,你看网上这些东西不都是程序吗?也是累的。。最后的胜利者是耐得住寂寞。努力的人 计算机先学什么语言好 5分 一般都是先c。我们计算机学院的院长说。有的呢什么语言都学,每个都会点,每个都不精,啥也做不好。有的人专精一门,学会一个,其他都会。 零基础初学者学习编程语言应该学习哪一种? 你打算一直学下去的话,就先学C,VB只是简单的,C学好后再深入学习java。c功透后只要两三个星期就能够把VB搞懂。现在大企业基本不是看你学的语言多少,而是你的编程基本功及可培养发展潜力! 零基础怎么学计算机语言 1、我是计算机专业,我们先学C,因为C++基本上跟C一样,只是在某些语法上有差异,学好C的话,很多语言都可以自学了。因为C里已经把编程用到的很多东西都提到了,数组、指针、函数等。编程语言都是都是从低级语言逐渐演变出来的,就像一个源头一样。 2、直接学C++也行,因为C++里用到的除了“类”、“模块”等之外,跟C很像的。但类也只是叫法和细微语法的不同。跟C里的函数调用很像。 3、学好一门语言,其他的自然就能看懂了。就好像数学好了,学物理就很简单。 4、不可能。我的老师们就是记住重要的,对那些经常用到的,用的多了就自然记住了。 学程序鼎需要毅力和体力。加油吧 现在学习计算机语言学什么好 其实C语言或C++都是一种语言的基础,其他C#,PHP大多是从CC++中发展出来的(语法差别不大,比CC++多了控件,比较容易做工程,不用什么都自己编)。而Java好像是语法有区别了。前几年Java很流行,市面好像挺缺少Java工程师,现在就不太了解。 要问先学什么语言,看你是自学还是上学了。读书的话,哪种师资好学哪种(我是遇到了坑爹的两个Java老师,一个只会不停讲之后布置许多题;一个啥都不熟,刚从企业中过来,都忘得差不多了,叫我们共同学习~~)。如果是自学的话,看你是想干什么:CC++学到死也不太可能做出什么,主要是可视化太麻烦;C#做程序还是很好的;Java现在我学的更多是做网页;其他的我都还没怎么学(正要学PHP)。 其实我也只是个学生,这是我的一点看法。 学习计算机语言需要什么基础 学语言其实很有意思,但鉴于你的职业是学生,国籍是中国,建议在学有余力的情况下学习,尤其不要为了计算机特招而学。 语言分为高级语言,汇编语言,机器语言。 其实什么高级语言都差不多,只要学会一种,其他的1天就懂了(全神贯注一天哦)。就语言的易于理解来说呢,你现在学习java比较合适,因为实在是很简单,但是由于你是初三学生,可能对事物的理解不能(无贬义),所以最好看视频学习,按步骤做,一个一个任务完成,先不要创新。学语言和你现在的学习不同,很多东西不用记住,但是要会找。 基础的话不需要哦,主要还是理解能力的需求很多,或者说想象力(类比的能力)。 至于学不学的会要看你的付出了。 学计算机语言之前要先学什么,语言又是要先学什么语言好, 学好计算机语言必备的知识有数学知识,逻辑推理能力,数学基础越好就越容易学好编程语言。建议从c语言学起,一旦学会了一种语言之后,其他的就都没有任何问题,一通百通,只要认真学好基本的语法规则就够了
2023-08-30 09:31:351

责任政府的问责制

关于责任政府的内涵,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的国家,不同的学科领域都有着不同的理解和认识。在《布莱克维尔政治学百科全书》中,责任政府是指,一种需要通过其赖以存在的立法机关而向全体选民解释其所作的决策并证明这些决策是正确合理的行政机构,同时,它还必须符合责任政府的一般定义的要求。在《布莱克法律辞典》中,对责任政府的解释是“这个术语通常用来指这样的政府体制,在这种政府体制里,政府必须对其公共政策和国家行为负责,当议会对其投不信任票或他们提出的重要政策遭到失败,表明其大政方针不能令人满意时,他们必须辞职。”这个定义强调了责任政府必须对其政治行为的后果负责。我国学者蒋劲松认为,行政意义上的责任政府有三个要点,第一个要点是行政机关内部决策权的配置,即实行首长负责制还是合议制;第二个要点是权责一致;第三个要点就是问责制。可见,问责制是建设责任政府的重要内容之一。研究“问责”制度,首先要弄清什么是“问责”。“问”即询问、追究。“责”在古汉语中是一个多义的概念,至少有六种意义:一是求、索取;二是诘斥、非难、谴责;三是要求、督促;四是处罚、处理;五是义务、责任、负责;六是债。古代汉语中,并无“责任”一词,仅见“责”字。现代汉语中的“责任”一词,是从“责”字发展而来的。《汉语大词典》中对“责任”的解释主要侧重三个方面:一是使人担当某种职务和职责;二是份内应做之事;三是做不好份内应做的事,因而应承担的过失。从这个解释中可以认为,责任主要包括份内应做之事与不做好分内之事而承担过失。份内应做之事即是社会预期行为主体应该积极主动从事的工作,属于积极意义上的责任,而因没有做好分内之事承担过失即是社会对行为主体行为不规范或不主动的制裁,属于消极意义上的责任。那么谁来评价行为主体是否做好了分内之事,责任的行为主体又是谁,没有做好分内之事时应该受到何种惩罚,怎样惩罚,就成为不能不研究的问题。问责制实际上是一种责任追究制度。这种责任追究制度的实质在于:政府接受公民的委托行使行政管理权力,公民则按照法定程序,对政府及其官员行使行政管理权力的行为,通过直接或间接询问及质询等方式,要求其作出具体解释或明确答复。按照法定程序规定,公民可以对政府及其官员的严重失职行为采取更为严厉的措施,包括罢免其职务,并且,公民还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进一步追究其在行使职权过程中所产生的不当行为或不良后果的法律责任,迫使其承担直接或间接责任。问责蕴涵着责任理念,实施问责制,必然要求政府树立向公众负责的行政理念。这种理念会内化为公务员的内心信念,行政良好的行政品质,提高责任意识。同时,问责制作为追究机制将会对责任政府的实现起到保障和促进的作用。
2023-08-30 09:31:341

三年级数学上册认识小数《能通过吗》的教学反思

课题 能通过吗教学目标1.初步认识长度单位,人民币的单位及温度的单位。2.能对长度单位等作初步估计。3.培养合作能力和动手操作能力。教学重难点对长度单位等作估计一、创设情境,激趣导入   1、口答:(1)量比较短的物体,通常用()作单位。(2)量一量,我们的数学书长大约是()厘米,宽大约是()厘米。2、让学生量一量黑板的长度。3、老师拿出一把米尺,学生量,学生发现认识到量黑板等长的物体的长度时,用长的尺子比较方便。直接说出:我们把这把尺子的长度叫做米尺。 4、让学生小组观察认识认识米尺。观察米尺上有什么?总结:米尺上也有刻度线、米尺上也有数字、每两个数字之间的间隔都是一样的、还是和学生尺子一样把零刻度线作为起点。揭示:我们把这统一把尺子的长度叫做一米,长度是一米的尺子叫做米尺。5、教学生认识温度计。二、一米到底有多长呢? 教 学 过 程说说两手间相距的长度大约是多少。(2)说说1米大约有几枝铅笔长、有几本数学书的长。(3)用米尺比身高,1米到自己身体的什么地方。(4)用米尺量量课桌长的一边,看比1米长还是比1米短。说明:课桌长的一边接近1米。你还能说出大约长1米的物体吗?学生讨论生活中大约是一米的长度的物体。三、出示教册图示,提问卡车能不能通过呢?1、说说3.25米和3.5米有多高呢?2、指名字举例,让学生感受长度。3、教师指导完成讨论。3、拓展、活动在量比较长的物体的长度时我们除了可以用米尺量,还可用软尺和卷尺等。用卷尺量物体的方法:在用卷尺量物体的长度时,一定要从物体的一头开始,拿住卷尺一端,对齐要量物体的另一端,卷尺要放平拉直,再看另一端在尺子的什么刻度上,这样才能量出准确的长度。四、巩固练习。五、全课总结,课外延伸1、通过今天的学习,你知道了什么?2、你能用今天学到的本领,利用课余时间量一量篮球场的长和宽吗?有兴趣的同学可以去实践一下
2023-08-30 09:31:331

小学语文教材教法

三分教,七分管。要用兴趣来引导,在每一堂课都要安排活动,都要有有意思的事。要和学生一起读课文,变着法的让学生多读几遍。要让学生说,设计各种各样的问题。要有表扬和批评。
2023-08-30 09:31:332

余秋雨的散文废墟读后感

发过
2023-08-30 09:31:333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规范突发事件应对活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环境安全和社会秩序,制定本法。第二条 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应对活动,适用本法。第三条 本法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突发事件的分级标准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确定的部门制定。第四条 国家建立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第五条 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国家建立重大突发事件风险评估体系,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综合性评估,减少重大突发事件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轻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第六条 国家建立有效的社会动员机制,增强全民的公共安全和防范风险的意识,提高全社会的避险救助能力。第七条 县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负责;涉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由有关行政区域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负责,或者由各有关行政区域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共同负责。突发事件发生后,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并立即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突发事件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不能消除或者不能有效控制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的,应当及时向上级人民政府报告。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及时采取措施,统一领导应急处置工作。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对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负责的,从其规定;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积极配合并提供必要的支持。第八条 国务院在总理领导下研究、决定和部署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国家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必要时,国务院可以派出工作组指导有关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由本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人、驻当地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有关负责人组成的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统一领导、协调本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开展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根据实际需要,设立相关类别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协调、指挥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上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指导、协助下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应部门做好有关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第九条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行政领导机关,其办事机构及具体职责由国务院规定。第十条 有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做出的应对突发事件的决定、命令,应当及时公布。第十一条 有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采取的应对突发事件的措施,应当与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的性质、程度和范围相适应;有多种措施可供选择的,应当选择有利于最大限度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益的措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义务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第十二条 有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为应对突发事件,可以征用单位和个人的财产。被征用的财产在使用完毕或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返还。财产被征用或者征用后毁损、灭失的,应当给予补偿。第十三条 因采取突发事件应对措施,诉讼、行政复议、仲裁活动不能正常进行的,适用有关时效中止和程序中止的规定,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四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民兵组织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军事法规的规定以及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命令,参加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第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在突发事件的预防、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方面,同外国政府和有关国际组织开展合作与交流。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做出应对突发事件的决定、命令,应当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应当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做出专项工作报告。第二章 预防与应急准备第十七条 国家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国务院制定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组织制定国家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和国务院相关应急预案,制定国家突发事件部门应急预案。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应急预案以及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制定机关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和情势变化,适时修订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程序由国务院规定。第十八条 应急预案应当根据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针对突发事件的性质、特点和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具体规定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和突发事件的预防与预警机制、处置程序、应急保障措施以及事后恢复与重建措施等内容。第十九条 城乡规划应当符合预防、处置突发事件的需要,统筹安排应对突发事件所必需的设备和基础设施建设,合理确定应急避难场所。第二十条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容易引发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的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调查、登记、风险评估,定期进行检查、监控,并责令有关单位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省级和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容易引发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调查、登记、风险评估,组织进行检查、监控,并责令有关单位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本法规定登记的危险源、危险区域,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布。第二十一条 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乡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调解处理可能引发社会安全事件的矛盾纠纷。第二十二条 所有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查本单位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掌握并及时处理本单位存在的可能引发社会安全事件的问题,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和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的情况,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第二十三条 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运、使用单位,应当制定具体应急预案,并对生产经营场所、有危险物品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周边环境开展隐患排查,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防止发生突发事件。第二十四条 公共交通工具、公共场所和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单位或者管理单位应当制定具体应急预案,为交通工具和有关场所配备报警装置和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设施,注明其使用方法,并显著标明安全撤离的通道、路线,保证安全通道、出口的畅通。有关单位应当定期检测、维护其报警装置和应急救援设备、设施,使其处于良好状态,确保正常使用。第二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培训制度,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负有处置突发事件职责的工作人员定期进行培训。第二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整合应急资源,建立或者确定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设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可以建立由成年志愿者组成的应急救援队伍。单位应当建立由本单位职工组成的专职或者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与非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合作,联合培训、联合演练,提高合成应急、协同应急的能力。第二十七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应当为专业应急救援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和器材,减少应急救援人员的人身风险。第二十八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民兵组织应当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应急救援的专门训练。第二十九条 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乡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开展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和必要的应急演练。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根据所在地人民政府的要求,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开展有关突发事件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和必要的应急演练。新闻媒体应当无偿开展突发事件预防与应急、自救与互救知识的公益宣传。第三十条 各级各类学校应当把应急知识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应急知识教育,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与互救能力。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对学校开展应急知识教育进行指导和监督。第三十一条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财政措施,保障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所需经费。第三十二条 国家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制度,完善重要应急物资的监管、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和突发事件易发、多发地区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物资、生活必需品和应急处置装备的储备制度。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与有关企业签订协议,保障应急救援物资、生活必需品和应急处置装备的生产、供给。第三十三条 国家建立健全应急通信保障体系,完善公用通信网,建立有线与无线相结合、基础电信网络与机动通信系统相配套的应急通信系统,确保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通信畅通。第三十四条 国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为人民政府应对突发事件工作提供物资、资金、技术支持和捐赠。第三十五条 国家发展保险事业,建立国家财政支持的巨灾风险保险体系,并鼓励单位和公民参加保险。第三十六条 国家鼓励、扶持具备相应条件的教学科研机构培养应急管理专门人才,鼓励、扶持教学科研机构和有关企业研究开发用于突发事件预防、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的新技术、新设备和新工具。第三章 监测与预警第三十七条 国务院建立全国统一的突发事件信息系统。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或者确定本地区统一的突发事件信息系统,汇集、储存、分析、传输有关突发事件的信息,并与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下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专业机构和监测网点的突发事件信息系统实现互联互通,加强跨部门、跨地区的信息交流与情报合作。第三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专业机构应当通过多种途径收集突发事件信息。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在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有关单位建立专职或者兼职信息报告员制度。获悉突发事件信息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立即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或者指定的专业机构报告。第三十九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上级人民政府报送突发事件信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向本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通报突发事件信息。专业机构、监测网点和信息报告员应当及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突发事件信息。有关单位和人员报送、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第四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及时汇总分析突发事件隐患和预警信息,必要时组织相关部门、专业技术人员、专家学者进行会商,对发生突发事件的可能性及其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评估;认为可能发生重大或者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的,应当立即向上级人民政府报告,并向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当地驻军和可能受到危害的毗邻或者相关地区的人民政府通报。第四十一条 国家建立健全突发事件监测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根据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的种类和特点,建立健全基础信息数据库,完善监测网络,划分监测区域,确定监测点,明确监测项目,提供必要的设备、设施,配备专职或者兼职人员,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监测。第四十二条 国家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预警制度。可以预警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的预警级别,按照突发事件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一级为最高级别。预警级别的划分标准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确定的部门制定。第四十三条 可以预警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者公共卫生事件即将发生或者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时,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发布相应级别的警报,决定并宣布有关地区进入预警期,同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并向当地驻军和可能受到危害的毗邻或者相关地区的人民政府通报。第四十四条 发布三级、四级警报,宣布进入预警期后,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即将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特点和可能造成的危害,采取下列措施:(一)启动应急预案;(二)责令有关部门、专业机构、监测网点和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向社会公布反映突发事件信息的渠道,加强对突发事件发生、发展情况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三)组织有关部门和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专家学者,随时对突发事件信息进行分析评估,预测发生突发事件可能性的大小、影响范围和强度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级别;(四)定时向社会发布与公众有关的突发事件预测信息和分析评估结果,并对相关信息的报道工作进行管理;(五)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发布可能受到突发事件危害的警告,宣传避免、减轻危害的常识,公布咨询电话。第四十五条 发布一级、二级警报,宣布进入预警期后,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除采取本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措施外,还应当针对即将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特点和可能造成的危害,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措施:(一)责令应急救援队伍、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并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二)调集应急救援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准备应急设施和避难场所,并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以投入正常使用;(三)加强对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和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保卫,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四)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五)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采取特定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危害的建议、劝告;(六)转移、疏散或者撤离易受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并予以妥善安置,转移重要财产;(七)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易受突发事件危害的场所,控制或者限制容易导致危害扩大的公共场所的活动;(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防范性、保护性措施。第四十六条 对即将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社会安全事件,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第四十七条 发布突发事件警报的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事态的发展,按照有关规定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重新发布。有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突发事件或者危险已经解除的,发布警报的人民政府应当立即宣布解除警报,终止预警期,并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第四章 应急处置与救援第四十八条 突发事件发生后,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者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人民政府应当针对其性质、特点和危害程度,立即组织有关部门,调动应急救援队伍和社会力量,依照本章的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第四十九条 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者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人民政府可以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应急处置措施:(一)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并妥善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以及采取其他救助措施;(二)迅速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划定警戒区,实行交通管制以及其他控制措施;(三)立即抢修被损坏的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向受到危害的人员提供避难场所和生活必需品,实施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以及其他保障措施;(四)禁止或者限制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人员密集的活动或者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生产经营活动以及采取其他保护措施;(五)启用本级人民政府设置的财政预备费和储备的应急救援物资,必要时调用其他急需物资、设备、设施、工具;(六)组织公民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要求具有特定专长的人员提供服务;(七)保障食品、饮用水、燃料等基本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八)依法从严惩处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制假售假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稳定市场价格,维护市场秩序;(九)依法从严惩处哄抢财物、干扰破坏应急处置工作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维护社会治安;(十)采取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的必要措施。第五十条 社会安全事件发生后,组织处置工作的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并由公安机关针对事件的性质和特点,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应急处置措施:(一)强制隔离使用器械相互对抗或者以暴力行为参与冲突的当事人,妥善解决现场纠纷和争端,控制事态发展;(二)对特定区域内的建筑物、交通工具、设备、设施以及燃料、燃气、电力、水的供应进行控制;(三)封锁有关场所、道路,查验现场人员的身份证件,限制有关公共场所内的活动;(四)加强对易受冲击的核心机关和单位的警卫,在国家机关、军事机关、国家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外国驻华使领馆等单位附近设置临时警戒线;(五)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必要措施。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事件发生时,公安机关应当立即依法出动警力,根据现场情况依法采取相应的强制性措施,尽快使社会秩序恢复正常。第五十一条 发生突发事件,严重影响国民经济正常运行时,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有关主管部门可以采取保障、控制等必要的应急措施,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最大限度地减轻突发事件的影响。第五十二条 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者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人民政府,必要时可以向单位和个人征用应急救援所需设备、设施、场地、交通工具和其他物资,请求其他地方人民政府提供人力、物力、财力或者技术支援,要求生产、供应生活必需品和应急救援物资的企业组织生产、保证供给,要求提供医疗、交通等公共服务的组织提供相应的服务。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者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协调运输经营单位,优先运送处置突发事件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应急救援人员和受到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第五十三条 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者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准确、及时发布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和应急处置工作的信息。第五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或者应急处置工作的虚假信息。第五十五条 突发事件发生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其他组织应当按照当地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进行宣传动员,组织群众开展自救和互救,协助维护社会秩序。第五十六条 受到自然灾害危害或者发生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的单位,应当立即组织本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和工作人员营救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并采取其他防止危害扩大的必要措施,同时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报告;对因本单位的问题引发的或者主体是本单位人员的社会安全事件,有关单位应当按照规定上报情况,并迅速派出负责人赶赴现场开展劝解、疏导工作。突发事件发生地的其他单位应当服从人民政府发布的决定、命令,配合人民政府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做好本单位的应急救援工作,并积极组织人员参加所在地的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第五十七条 突发事件发生地的公民应当服从人民政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所属单位的指挥和安排,配合人民政府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积极参加应急救援工作,协助维护社会秩序。第五章 事后恢复与重建第五十八条 突发事件的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或者消除后,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者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人民政府应当停止执行依照本法规定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同时采取或者继续实施必要措施,防止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的次生、衍生事件或者重新引发社会安全事件。第五十九条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对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组织受影响地区尽快恢复生产、生活、工作和社会秩序,制定恢复重建计划,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受突发事件影响地区的人民政府应当及时组织和协调公安、交通、铁路、民航、邮电、建设等有关部门恢复社会治安秩序,尽快修复被损坏的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第六十条 受突发事件影响地区的人民政府开展恢复重建工作需要上一级人民政府支持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提出请求。上一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受影响地区遭受的损失和实际情况,提供资金、物资支持和技术指导,组织其他地区提供资金、物资和人力支援。第六十一条 国务院根据受突发事件影响地区遭受损失的情况,制定扶持该地区有关行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受突发事件影响地区的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遭受损失的情况,制定救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等善后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妥善解决因处置突发事件引发的矛盾和纠纷。公民参加应急救援工作或者协助维护社会秩序期间,其在本单位的工资待遇和福利不变;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给予表彰或者奖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在应急救援工作中伤亡的人员依法给予抚恤。第六十二条 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人民政府应当及时查明突发事件的发生经过和原因,总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经验教训,制定改进措施,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提出报告。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三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违反本法规定,不履行法定职责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情节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一)未按规定采取预防措施,导致发生突发事件,或者未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导致发生次生、衍生事件的;(二)迟报、谎报、瞒报、漏报有关突发事件的信息,或者通报、报送、公布虚假信息,造成后果的;(三)未按规定及时发布突发事件警报、采取预警期的措施,导致损害发生的;(四)未按规定及时采取措施处置突发事件或者处置不当,造成后果的;(五)不服从上级人民政府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的;(六)未及时组织开展生产自救、恢复重建等善后工作的;(七)截留、挪用、私分或者变相私分应急救援资金、物资的;(八)不及时归还征用的单位和个人的财产,或者对被征用财产的单位和个人不按规定给予补偿的。第六十四条 有关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地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人民政府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一)未按规定采取预防措施,导致发生严重突发事件的;(二)未及时消除已发现的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隐患,导致发生严重突发事件的;(三)未做好应急设备、设施日常维护、检测工作,导致发生严重突发事件或者突发事件危害扩大的;(四)突发事件发生后,不及时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前款规定的行为,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决定处罚的,从其规定。第六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编造并传播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或者应急处置工作的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或者应急处置工作的虚假信息而进行 传播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暂停其业务活动或者吊销其执业许可证;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对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第六十六条 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法规定,不服从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发布的决定、命令或者不配合其依法采取的措施,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第六十七条 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法规定,导致突发事件发生或者危害扩大,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第六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七章 附则第六十九条 发生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环境安全或者社会秩序构成重大威胁,采取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应急处置措施不能消除或者有效控制、减轻其严重社会危害,需要进入紧急状态的,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国务院依照宪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决定。紧急状态期间采取的非常措施,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执行或者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另行规定。第七十条 本法自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
2023-08-30 09:31: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