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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看待双减政策

法律分析:一、从长远来看,“双减”政策的利大于弊“双减”政策的初衷是为了减轻学生的压力,反而让这些机构钻了空子。大家都知道,课上时间是最宝贵的,掌握课上学习的东西,课后加以复习,会有很不错的效果。这也是“双减”政策的目的之一——让学生把握在学校的学习时间,提高学习效率。“双减”政策的目的是腾出学生的课外时间,从而给学生更多时间去做别的事情。在这一方面,“双减”政策的目的是为了激发学生的兴趣,提高学生的素质,促进学生们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二、“双减”政策是一把双刃剑,有利就有弊端“双减”政策颁布后,不少家长提出了反对的怨言:“学习时间变少了,学习到的内容也就变少了。”毕竟有些孩子还是需要“笨鸟先飞”的,需要靠专门人士的引导和一对一的辅导,这样才能接受知识。“双减”政策一出,不少家长一片抱怨。因为不能去辅导班,家长的任务也重了起来。不少家长需要承担起辅导孩子作业的任务。这样不仅占用了家长的时间,也增加了家长的负担。不仅如此,一些天资聪颖的学生在课下不需要去辅导班,而他们的家长也高兴不起来。法律依据:《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第四条 健全作业管理机制。学校要完善作业管理办法,加强学科组、年级组作业统筹,合理调控作业结构,确保难度不超国家课标。建立作业校内公示制度,加强质量监督。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第五条 分类明确作业总量。学校要确保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家庭书面作业,可在校内适当安排巩固练习;小学三至六年级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60分钟,初中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90分钟。第六条 提高作业设计质量。发挥作业诊断、巩固、学情分析等功能,将作业设计纳入教研体系,系统设计符合年龄特点和学习规律、体现素质教育导向的基础性作业。鼓励布置分层、弹性和个性化作业,坚决克服机械、无效作业,杜绝重复性、惩罚性作业。第七条 加强作业完成指导。教师要指导小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初中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教师要认真批改作业,及时做好反馈,加强面批讲解,认真分析学情,做好答疑辅导。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作业。

什么是双减政策

法律分析:“双减”指要有效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切实提升学校育人水平,持续规范校外培训(包括线上培训和线下培训),有效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法律依据:《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第十三条 坚持从严审批机构。各地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对原备案的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改为审批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对已备案的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全面排查,并按标准重新办理审批手续。未通过审批的,取消原有备案登记和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对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各地要区分体育、文化艺术、科技等类别,明确相应主管部门,分类制定标准、严格审批。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未经审批多址开展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学科类培训机构一律不得上市融资,严禁资本化运作;上市公司不得通过股票市场融资投资学科类培训机构,不得通过发行股份或支付现金等方式购买学科类培训机构资产;外资不得通过兼并收购、受托经营、加盟连锁、利用可变利益实体等方式控股或参股学科类培训机构。已违规的,要进行清理整治。第十四条 规范培训服务行为。建立培训内容备案与监督制度,制定出台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材料管理办法。严禁超标超前培训,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严禁提供境外教育课程。依法依规坚决查处超范围培训、培训质量良莠不齐、内容低俗违法、盗版侵权等突出问题。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培训机构不得高薪挖抢学校教师;从事学科类培训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并将教师资格信息在培训机构场所及网站显著位置公布;不得泄露家长和学生个人信息。根据市场需求、培训成本等因素确定培训机构收费项目和标准,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全面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进一步健全常态化排查机制,及时掌握校外培训机构情况及信息,完善“黑白名单”制度。

双减政策指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双减政策指的是减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日常作业的负担和校外培训的负担。即1、控制作业总量,将作业设计纳入教研体系,鼓励布置分层、灵活、个性化的作业;2、提高课后服务水平,提供“菜单式”课后服务项目供学生自愿选择,加强和优化免费在线学习服务;3、促进区域内干部和教师的流动。小学一年级坚持“起点”教学,学校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招生分班考试,严禁分重点班和实验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三十三条 学校应当与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互相配合,合理安排未成年学生的学习时间,保障其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学校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义务教育阶段的未成年学生集体补课,加重其学习负担。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对学龄前未成年人进行小学课程教育。

双减政策解读

双减政策的目的,在于让教育回归本真,形成以家庭教育为基础、学校教育为基石、社会教育为补充的一个良性循环和互动的大教育环境,更好的为国家培养高质人才。自由发挥的教育需要被扶正小树苗的成长是自由发挥的,就像这些年的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实现野蛮式增长,就2020年全年在线教育融资总金额超过539.3亿元,较2019年的146.8亿元同比增长267.37%,为近五年最高,且超过了过去四年的融资总金额。这些数据说明了:1、教育市场的确非常大,且人民对于教育的需求多且高;2、资本市场在快速扩张,甚至开始主导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大的教育观应该是以家庭教育为基础、学校教育为基石、社会教育为补充的。近年来急速扩大校外机构无疑打破了这种微妙的教育环境,在社会环境快速发展和被刻意营造焦虑的背景下,校外培训机构瞬间就登顶了,没有足够的约束力。造就现在教育局面的原因在于没有足够的约束力。相对于国外需要通过严格的政策法规准许后才能上市(这里指的是面向社会开放和投入使用),我国在这方面就显得略为简单,我的前老板曾说过一句话:“只要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都可以去做”。以小见大,可见一斑。我国相较而言,对公司和企业要有很多优待和扶持,比如共享单车的出现、电动车的出现等等,

双减政策内容是什么

双减政策是教育部门针对义务教育阶段提出的减负政策,具体指全面压减孩子作业负担,还需要减轻校外培训负担。一减轻作业负担,二减轻校外培训负担。广州:确保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家庭书面作业,小学三至六年级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60分钟,初中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90分钟。鼓励实行每周一天‘无作业日"。周六日、寒暑假、法定节假日也要控制书面作业时间和总量,并指导学生合理安排完成作业的进度。上海:确保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家庭书面作业,小学三至五年级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60分钟,初中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90分钟。北京: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家庭书面作业,可在校内适当安排巩固练习;小学三至六年级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60分钟;初中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90分钟。个别学生经努力仍完不成书面作业的,也应按时就寝,确保充足睡眠。

双减政策的主要内涵是什么

“双减”政策执行的内涵是:学校教育提质增效,校外教育规范健康。双减,在我国教育领域中指要有效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2021年7月2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同年8月,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专门通知,拟对各省“双减”工作落实进度每半月通报一次。2021年10月,全国人大表示:双减拟明确入法,避免加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负担。11月3日,市场监管总局等八部门发布《关于做好校外培训广告管控的通知》。坚决杜绝地铁、公交站台等所属广告牌、广告位刊发校外培训广告。2021年3月,教育部颁布“睡眠令”,同年7月出台“双减” 政策。数据显示,睡眠令+双减政策后,六成中小学生睡眠时长有不同程度的增加,其中睡眠时间增加2小时以上的达到9.41%;增加1到2小时的达21.66%;增加0到1小时的达28.88%。提出意义“双减”直接限制了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规模,缩减了其进行课外培训的时长,对校外培训机构而言可谓是影响巨大。然而,治教培机构易,治教育焦虑难。正如许多家长所担忧的,如果学生没有在学校享受到高质量的教育,没有改变现有的教育资源不均衡现状,教育领域内的“剧场效应”就不会消解,对培训的需求很可能还会通过其他手段满足。守住学校这一主阵地就是守住“双减”的底线,只有守住底线,才能将“双减”落实到底。

什么叫双减政策是什么意思?

一、定义双减政策是教育部门针对义务教育阶段提出的减负政策,具体指全面压减孩子作业负担,还需要减轻校外培训负担。一减轻中小学生课后作业负担,二减轻中小学校外培训负担。二、目的“双减”政策出台的目的是通过加强学校教育,提高学校课堂教学质量,优化作业布置,提升课后活动质量,减轻学生的课余负担,达到提升学生的综合素养,构建教育良好生态的目的。双减,减轻了家长的精神负担和家庭的经济负担,让学科教育重新回归学校主阵地。三、好处①由于教育内卷严重,家长给孩子们报名了很多课外培训班,学生的假期都被培训班兴趣班占据了时间,没有时间去挖掘自己的兴趣爱好,不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长。双减政策的出台,让孩子周末有自己的空间,在完成作业后有时间去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培养自己的兴趣爱好。这也是国家所倡导的素质教育,让学生全面发展。②双减政策减轻了家长的经济负担。双减政策发挥了学校教育的主阵地作用,解决了教育的内卷问题,由于课外培训班费用过高,很多家长压力山大。双减政策既减轻了家长的负担,同时也让家长明白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可以给孩子一个明确的人生目标,不要唯分数论,要全面发展。

什么是双减政策?

双减政策是指教育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减负”和“减少学科数量”的政策。其中,“减负”主要是指减少学生的学业负担,包括取消或限制部分考试、作业和课外培训等,以减轻学生过重的学业压力。而“减少学科数量”则是指取消或合并一些不必要的学科,减少学生的课程负担和学科学习的重复程度。双减政策的出发点是为了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减轻学生和家长的压力,同时也是为了提高教育公平,减少教育资源的浪费。这一政策也是教育改革的一部分,旨在优化教育体制,提高教育质量,使教育更加适合学生的需求和发展。双减政策对于学生和家长来说,意味着孩子的学业负担会减轻,他们可以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发展其他方面的兴趣爱好,同时也减少了家庭教育的经济负担。对于教师来说,双减政策则意味着需要重新设计教学方案和课程,提高教学质量和效率,更好地适应新的教育要求和学生的需求。然而,双减政策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和问题。一些教育工作者担心,减少学科数量和取消部分考试可能会影响学生的综合素质和竞争力,而一些家长则担心这些政策可能会影响孩子的升学和就业前景。此外,一些地区的教育资源不足,双减政策可能会加剧教育资源的不均衡现象。总的来说,双减政策是一项有益的教育改革措施,可以减轻学生和教师的负担,提高教育质量和效率。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这一政策需要在教育资源充足的情况下实施,并结合其他措施来保障学生的综合素质和竞争力,以及保证教育资源的均衡分配。

双减政策是什么意思

2021年7月2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同年8月,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专门通知,拟对各省“双减”工作落实进度每半月通报一次。

双减政策的主要内涵

“双减”政策执行的内涵是:学校教育提质增效,校外教育规范健康。双减是指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双减”政策执行的内涵是:学校教育提质增效,校外教育规范健康;“双减”政策执行的理念是坚持教育的公益性。教育部双减政策对培训机构的影响:1、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2、教育培训机构的业务发展时间大大缩短,业务量减少,生存空间大大压缩。双减政策的社会影响"双减”政策一落地,在社会上也引起了轩然大波,可谓是”几家欢喜几家愁”。1、"喜”的是一些没有上过补习班的成绩较差的学生,因为他们有了更为公正的教育环境。但有点仍需注意,"双减”政策不能杜绝补习班,在周一至周五的工作日晚上学生仍然可以进行补习,甚至有家长会请家教来“一对一”辅导自己的孩子。总而言之,"双减”只是保证了相对公平的教育环境,而不是绝对的。2、“愁"的有两类家庭。一类是补习班从小补到大,从来都是被老师“牵着鼻子走”,导致了缺乏自律与自主学习能力的学生家庭。他们一旦减去补习班,学生成绩必然会一落千丈。第二类家庭则是家长的文化水平不高者,他们难以辅导孩子的作业,而学生本身的独立学习能力若不高,必然会导致作业错误率高,成绩下滑。

什么是“双减”政策?

“双减”政策是中国国家教育部于2021年7月提出的一项政策,其全称为“减轻中小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主要是为了杜绝中小学校外漫长的培训班和补课浪费时间和资源,减缓中小学生的学习负担和保障他们的身心健康。具体来说,“双减”政策对中小学教育的管理和规范都有一定的调整。一方面加强学校的职责和义务,通过完善在线或现场复习衔接机制、加大监管力度等措施,保证学校教育质量和让学生有足够的时间完成作业;另一方面也要防止学校利用周末、假期安排大批校外培训班,独立考试备战辅导班等学科竞赛辅导培训等活动,避免违反教育规律或“泛化培训”现象的存在。需要注意的是,“双减”政策不禁止学生参加校外培训班或辅导机构,但是学校应该确保这些培训机构在法律规定的范围以及学生身心健康和成长利益的前提下开展工作。同时,个别地区学校会实施补课或校外辅导的禁止令,但是具体情况需要根据不同地区的政策执行情况而定。总之,“双减”政策的主要目标是为了缓解教育焦虑和过度竞争的问题,促进中小学生全面健康成长,塑造更多有价值的人才。

双减政策是什么意思

“双减”指要有效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双减政策主要是针对的是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主要针对两个方面,一个是校外培训机构,一个是校内教育。双减政策要点梳理:1、全面压减作业总量和时长。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家庭书面作业,三至六年级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60分钟,初中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90分钟。2、课后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3、学科类培训机构一律不得上市融资,严禁资本化运作。4、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5、线上培训每课时不超过30分钟,课程间隔不少于10分钟,结束时间不晚于21点。6、对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重新审核登记,逐步大大压减,解决过多过滥问题。

“双减”政策指的是什么?

"双减"指要有效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

双减政策指什么

2021年7月2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同年8月,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专门通知,拟对各省“双减”工作落实进度每半月通报一次。

双减政策的理解

双减政策的理解如下:一是全面压减作业总量和时长,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健全作业管理机制,合理调控作业结构,分类明确作业总量,提高作业设计质量,加强作业完成指导。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作业,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二是提升学校课后服务水平,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课后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学校可统筹安排教师实行“弹性上下班制”。提高课后服务质量,增强课后服务的吸引力。拓展课后服务渠道,做强做优免费线上学习服务,积极创造条件组织优秀教师开展免费在线互动交流答疑。三是坚持从严治理,全面规范校外培训行为。各地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线上学科类机构改为审批制,学科类培训机构一律不得上市融资,严禁资本化运作,对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分类制定标准、严格审批。规范培训服务行为,建立培训内容备案与监督制度,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强化常态运营监管,培训机构融资及收费应主要用于培训业务,坚决禁止不正当竞争,严禁聘请在境外的外籍人员开展培训活动。四是大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确保学生在校内学足学好。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充分激发办学活力,整体提升学校办学水平。提升课堂教学质量,严格按课程标准零起点教学,考试成绩呈现实行等级制。深化高中招生改革,逐步提高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比例,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秩序。五是强化配套治理,提升支撑保障能力。保障学校课后服务条件,统筹核定编制,配足配齐教师,制定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办法,确保经费筹措到位,课后服务经费主要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和相关人员的补助。做好培训广告管控,主流媒体、新媒体、公共场所、居民区各类广告牌和网络平台等不刊登、不播发校外培训广告。“双减”工作家长的配合:一是密切家校联系。积极参加家长会、家长学校,主动与教师沟通,了解学生的学习和身心状况,制订有针对性的家校联动教育方案,构建和谐家校关系。二是更新育儿观念。了解孩子的身心成长规律,提升自身育人素质和能力,理性规划孩子未来发展方向,不盲目送孩子参加校外培训。三是融洽家庭氛围。细心关注孩子思想情绪变化,倾听孩子心声,做孩子的朋友,形成良好沟通互动模式,帮助孩子排忧解难。四是要指导学生合理用好在家时间。督促孩子按时就寝,确保充足睡眠。适度安排家务劳动,加强体育锻炼,开展亲子阅读等。加强孩子网络行为监管,及时发现、制止和矫正孩子网络沉迷行为。

6."改革职称制度和职业资格制度"是吸引和招聘高端人才的哪项重要政策当中的一

改革职称制度和职业资格制度"是吸引和招聘高端人才《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一项重要政策。政府对人才的吸引政策:1、建立政府人才管理服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清理和规范人才招聘、评价、流动等环节中的行政审批和收费事项。人才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资源。2、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必须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建设人才强国,最大限度激发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把各方面优秀人才集聚到党和国家事业中来。3、人才引进指因工作需要,当地的单位录用一个外省、市的在职的,且就业至少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员,学历高于当地人才引进的最低要求的人才来当地就业。4、具有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青年人才,凭毕业证来蓉即可申请办理落户手续。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2年及以上的技能人才,可凭单位推荐、部门认定办理落户手续。

为什么要研究公共政策

分三个方面:科学、专业和政治方面 从科学的角度 分析公共政策的成因与结果,有助于增进社会领域的知识,有助于了解社会与经济政府与环境问题与回应,政治政策等多方面因素的互动关系,有助于增进人们对政治行为和政府理解,从而加深对公共政策本质和规律的认识。 从专业角度而言,掌握公共政策的理论与方法,能够使人们运用科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换句话,讲政策分析能够产生专业性建议通过对政策的分析和描述提供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法。无论是政府内部还是政府外部的政策,研究通常都更关心如何使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怎样用政策知识解决具体问题怎样提供有效的专业咨询,而不是专注于理论的研究和科学拓展。 从政治角度而言,政策不仅是为了科学和专业而存在,而且在政治领域也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他通过提供政治讨论的素材,促进政治意识的提高与政治观念的形成,从而完善政策制定过程,提高公共政策质量,当然政治领域不存在价值中立,人们再判断什么样的政策,正确什么样的目标和历史必然会产生大量的分期政策,理性,有助于化解分歧,促进政治沟通。

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管理等政策的部门是

【答案】:B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负责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管理等政策。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制定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国家对环保的政策支持

法律分析:我国的环境管理政策核心是采取防范措施和加强环境管理,办求不产生或少产生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一、主要措施:1、将环境保护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和年度计划,在经济发展中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2、严格对建设项目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的生产主体工程与防治污染设施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投产使用)。现在,全国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和“三同时”执行率都达到95%以上。3、健全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使环境管理沿着法制化和规范化轨道发展。4、健全环境管理机构。从中央到省、市、县四级政府建立了环境管理机构,这些机构依法行使环境管理权力。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大中型企业也建立了相应的环境管理机构,管理本行业和本企业的环境问题。二、在环境经济政策方面,主要包括资金投入和税收优惠政策:1、企业将防治污染所需资金纳入固定资产投资计划。2、列入国家重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项目,国家给予资金支持;城市政府将城市维护费用于环境保护设施建设;国家征收的排污费用于污染防治。3、国家实行税收优惠政策——所得税优惠:对利用废水、废气、废渣等废弃物作为原料进行生产的,在5年内减征或免征所得税。三、实施环境技术政策的目的在于提高能源和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的排放:1、工业企业在进行技术改造时,采用先进的技术和清洁生产工艺,提高资源、能源的利用率。2、按照环保法律有关规定,对企业浪费能源和资源、严重污染环境的落后工艺和设备实行限期淘汰。3、企业在生产中应该采用无毒、无害或低毒、低害原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四条 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国家采取有利于节约和循环利用资源、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使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

环保政策有哪些

法律分析:1、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政策其主要措施是:把环境保护纳入国家和地方的中长期及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对开发建设项目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2、谁污染,谁治理政策其主要措施有:对超过排放标准向大气、水体等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征收超标排污费,专门用于防治污染;对严重污染的企事业单位实行限期治理;结合企业技术改造防治工业污染。3、强化环境管理政策其主要措施有:逐步建立和完善环境保护法规与标准体系,建立健全各级政府的环境保护机构及国家和地方监测网络;实行地方各级政府环境目标责任制;对重要城市实行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二十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环境保护目标和治理任务,采取有效措施,改善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的重点区域、流域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限期达标规划,并采取措施按期达标。第二十九条 国家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行严格保护。各级人民政府对具有代表性的各种类型的自然生态系统区域,珍稀、濒危的野生动植物自然分布区域,重要的水源涵养区域,具有重大科学文化价值的地质构造、著名溶洞和化石分布区、冰川、火山、温泉等自然遗迹,以及人文遗迹、古树名木,应当采取措施予以保护,严禁破坏。第三十条 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应当合理开发,保护生物多样性,保障生态安全,依法制定有关生态保护和恢复治理方案并予以实施。引进外来物种以及研究、开发和利用生物技术,应当采取措施,防止对生物多样性的破坏。第三十一条 国家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国家加大对生态保护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落实生态保护补偿资金,确保其用于生态保护补偿。国家指导受益地区和生态保护地区人民政府通过协商或者按照市场规则进行生态保护补偿。第三十二条 国家加强对大气、水、土壤等的保护,建立和完善相应的调查、监测、评估和修复制度。

国家环保政策

国家环保政策如下:1、将环境保护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和年度计划,在经济发展中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2、严格对建设项目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的生产主体工程与防治污染设施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投产使用)。全国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和“三同时”执行率都达到95%以上;3、健全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使环境管理沿着法制化和规范化轨道发展。环保,全称环境保护,是指人类为解决现实的或潜在的环境问题,协调人类与环境的关系,保障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而采取的各种行动的总称。其方法和手段有工程技术的、行政管理的、创新研发的,也有法律的、经济的、宣传教育的等。环境保护又是指人类有意识地保护自然资源并使其得到合理的利用,防止自然环境受到污染和破坏;对受到污染和破坏的环境必须做好综合治理,以创造出适合于人类生活、工作的环境。环境保护也是指人类为解决现实的或潜在的环境问题,协调人类与环境的关系,保障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而采取的各种行动的总称。其方法和手段有工程技术的、行政管理的,也有法律的、经济的、宣传教育的等。其内容主要有如下:1、防治由生产和生活活动引起的环境污染,包括防治工业生产排放的“三废”(废水、废气、废渣)、粉尘、放射性物质以及产生的噪声、振动、恶臭和电磁微波辐射,交通运输活动产生的有害气体、液体、噪声,海上船舶运输排出的污染物,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使用的有毒有害化学品,城镇生活排放的烟尘、污水和垃圾等造成的污染。2、防止由建设和开发活动引起的环境破坏,包括防止由大型水利工程、铁路、公路干线、大型港口码头、机场和大型工业项目等工程建设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和破坏,农垦和围湖造田活动、海上油田、海岸带和沼泽地的开发、森林和矿产资源的开发对环境的破坏和影响,新工业区、新城镇的设置和建设等对环境的破坏、污染和影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条 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国家采取有利于节约和循环利用资源、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使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

国家最新职称评审政策是什么

法律分析:日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规定》全文共44条,明确了职称评审管理的主要规定和程序,对职称评审的全过程进行规范管理。《规定》的出台是国家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加强职称评审管理、完善职称政策法规体系的一项重要举措。《规定》明确,职称评审是按照评审标准和程序,对专业技术人才品德、能力、业绩的评议和认定。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以及自由职业者开展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适用该规定。《规定》强调,各地区、各部门以及用人单位等开展职称评审工作应当申请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国家对职称评审委员会实行核准备案管理制度。职称评审委员会对组建单位负责,受组建单位监督。为确保职称评审质量,《规定》明确了职称评审委员会的组建条件和评审专家条件。《规定》指出,职称评审要严格遵循申报、审核、评审、公示、确认等基本程序,各环节应当符合具体程序规定。申报人及工作单位、职称评审委员会及组建单位、办事机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等要按照规定履行相应职责,并承担相应义务,违反规定的要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另外,《规定》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由职业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程序进行了明确。《规定》对优化职称评审公共服务提出了要求,强调要建立职称评价服务平台,加强职称评审信息化建设,推广在线申报评审,探索实行电子证书,为广大专业技术人才提供便捷化职称评审服务。《规定》着眼于加强对职称评审全过程的监督管理,要求建立职称评审公开制度,实行政策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作为职称统筹规划和综合管理部门,要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职称评审工作的监督检查,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抽查、巡查,对有关问题线索倒查、复查,确保职称评审工作的规范有序开展。法律依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第六条 各地区、各部门以及用人单位等按照规定开展职称评审,应当申请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评议、认定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和专业能力,对组建单位负责,受组建单位监督。职称评审委员会按照职称系列或者专业组建,不得跨系列组建综合性职称评审委员会。第七条 职称评审委员会分为高级、中级、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申请组建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拟评审的职称系列或者专业为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主体职称系列或者专业;(二)拟评审的职称系列或者专业在行业内具有重要影响力,能够代表本领域的专业发展水平;(三)具有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符合条件的高级职称评审专家;(四)具有开展高级职称评审的能力。第八条 国家对职称评审委员会实行核准备案管理制度。职称评审委员会备案有效期不得超过3年,有效期届满应当重新核准备案。国务院各部门、中央企业、全国性行业协会学会、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等组建的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由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核准备案;各地区组建的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核准备案;其他用人单位组建的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由省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核准备案。申请组建中级、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的条件以及核准备案的具体办法,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由国务院各部门、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以及具有职称评审权的用人单位制定。

2014年7月我国提出的双创政策是什么

双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2014年9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天津的夏季达沃斯论坛上公开发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号召,双创一词自此而红。几个月后,国务院又将其写入了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予以推动。双创创建工作的具体内涵各地有很大差异,口号与目标都不尽相同,例如一个城市可以把双创定位为"创卫生城市、创精神文明先进城市",一个企业可以定位为创建名牌企业、创建名牌产品,不同的组织,定位都不尽相同。总之,要与创造新业绩、创造新水平这个双创总方针相对应。是现代化文明城市整体水平以及人民素质的体现。

目前我国双创政策具体指的是?

目前我国双创政策具体指的是国家支持大力发展创新创业,鼓励创新创业创造一批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创新型和技术型企业。

国家对学前教育的政策指向及其内容是什么

任何国家发展学前教育,他总是和他的国力相适应,这样一个发展必须和他政治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所以学前教育公共资源的有限性和人民群众正在增长的由于优质学前教育资源需求之间是一个难以短期内得到根本解决的矛盾,我们必须在兼顾规模与质量,效率与公平的前提下,考虑学前教育优先发展的顺序和重点方向。怎么样来考虑做这个政策选择,所以我第一个方面谈一下,关于学前,促进学前教育发展的思路。 第一个方面,应当根据学前教育的性质和功能来确定政府对于学前教育的基本责任。我们在规划学前教育,中长期发展时,必须首先明确学前教育事业的性质,准确定位学前教育在整个社会系统当中的地位和作用,而不仅仅是说在教育系统当中的作用,这样才能明确政府对学前教育的责任,才能统筹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经费来源以及在公共财政经费当中所占的合理的比例。学前教育不同于其他教育特点,在于它在教育之外具有提供托幼服务功能。所以我觉得他不是一个教育和非义务教育的关系问题,他另外托幼服务功能,学前教育在国际上通常被称为早期教育与托幼服务,这里的Care所指的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托儿服务。 学前教育是具有双重功能的,一个是为儿童和家庭提供托幼服务鼓励和扩大就业,减少父母失业和家庭贫困的功能,在国外是被认为是非常重要的社会改革手段,被看称是非暴力革命,是非常好的一种社会改革手段。第而个方面,高质量的托幼机构教育,能够促进幼儿认知和社会性发展,帮助幼儿做好入学准备,为儿童的后续学习和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能够成功的打破贫穷在代际间的恶性循环。所以在学前教育公共财政资源有限制的情况下,政府投入,必须考虑学前教育最基本最必要的社会功能的实现。 政府最基本的责任应该是保底,虽然我们说从出生就应该开始的学前教育对于儿童的后续学习和终身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价值,但是为有需要的家庭提供托幼服务和为儿童做好入学准备是学前驾驭最基本的任务和社会功能,也是政府最应该承担的保障功能,我们讲托幼服务,是每个有适龄幼儿家庭必须的社会公共服务,正如公共交通系统瘫痪社会将无法正常运转一样,假如有一天托幼机构全部关门,我们社会系统也照样无法正常运转。这是学前教育对整个社会非常重要的社会功能。除此以外,我们将为幼儿做好入学准备,对于提高幼儿后续的学习和发展,提高义务教育具有非常重要的增值作用。这个方面国内外已经有大量的研究和现实的这样一些证据。美国的研究结论,他们发现在教育成就方面存在种族和族群鸿沟,早在儿童进入学前班之前就已经存在,并贯穿于整个学校教育阶段,入学准备测验成绩可以预测儿童三年级时血液成绩表现的60%。正规的高质量的托幼机构教育对于幼儿入学准备具有积极的影响,美国为什么投入这么多钱重视学前教育。经过正规托幼机构幼儿入学准备情况要好于由父母、亲戚、家庭托儿所照看的幼儿。前者入学准备测验成绩要比后者高0.22—0.33的标准差。设在公立学校中的先学前班,美国实际上5—6岁的学前班基本上是普及的,现在他们正在做的事情把学前班往下延伸,翻译成先学前班,这样的儿童在入学时的表现要比来自其他类型托幼机构的儿童更好。高质量的正规的托幼机构教育可以扩展幼儿的认知发展和学业技能,家庭处境不利的,认知能力最低的儿童获益最大。我们在中国大概我们在80年代就已经得出这样的相似结论,幼儿园教育其实对于什么样的孩子,他受益是最大的,实际上是对于越是贫困地区,越是偏远地区的孩子,这样的孩子从幼儿园里受的受益是最大的。 据这样的研究,美国当时,这是在2005年,他们很多州的州长联合有一个关于入学准备上有一个联合的一个宣言,里头就提出来,我们不能等待,在学校成功决定于儿童入学之前。所以美国政府认识到,为幼儿做好入学准备是全社会的责任,我们知道,他千年目标就是提出到2000年,所有的美国儿童都要为进入学校学习做好准备,明确提出,应当把入学准备的责任放在幼儿稚嫩的肩膀上,政府社会学校父母等所有对儿童发展负有责任的成人都应当承担起自己为幼儿做好入学准备的责任,为儿童入学做好准备,成为有准备的儿童,正社会学校和家庭首先要成为有准备的州,有准备的学校,有准备的社区,和有准备的家庭。 我们国家的现实情况,以海南省为例,海南省幼教干部在征求意见网上提来的,他们在这上面写到,海南省九年义务教育从06年起实行免费教育冲击了农村学前教育,因为义务教育免费以后,幼儿园要收费,家长为了省钱把孩子提前送进小学,新华社都有报道,小学布局调整以后,有的乡镇基本上没有学前一年教育,不到上学年龄的孩子进入小学一年级严重影响了九年义务教育的质量,因为没有接受学前教育,小学一年级留学率非常高,小学五年率低,学校厌学情况严重。说明为孩子进入入学准备多么重要。 如果我们在现阶段,不能保障每个3—6岁的幼儿接受三年幼儿教育,我们必须保证他们尤其是农村5—6岁的幼儿能够接受一年较好质量的学前班教育,为他们适应后续的学前教育做好准备,为他们成为一个成功自信的小学生打下良好的基础。 第二个思路,应该是按照政府的钱,是往哪里投,让谁来更多的受益于政府的公共财政的投入,所以我认为应该按照雪中送炭而不是锦上添花的原则,考虑政府投入的重点方向。 所以,在这个学前教育有限的公共财政资源的分配上,政府投入方向必须以促进社会和谐和保证教育公平为基本原则。这部分受益的人群应当是城市中低收入家庭和广泛工人家庭,尤其是中西部广泛农村家庭。过去有限的公共财政资源大部分投到城市,而且是主要是投入到数量极少的公办幼儿园,所以应当说城市中低收入家庭和广大农民家庭尤其是中西部贫困地区的农民家庭他们的子女接受托幼服务和入学准备教育是政府最基本的责任。 下面就是我想谈一下促进学前教育发展的策略,主要从三个方面来讲,第一、学前一黏胶与供给策略。怎么样提供学前一前教育,有点到面,分区域,分阶段逐步普及免费学前教育。在中西部农村,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设立普及学前一年教育,专项工程。在农村,刚才我们司长也明确的表态,农村学前教育应该政府为主,这是非常好的,应该是一个正确选择。因为在农村,我们不能够再说人民教育人民办,政府必须承担责任。所以应当建立以中央财政拨款为主,社会公益捐助和家长适当缴费为辅的经费筹措和成本分担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和地区率先探索义务教育向下延伸的方法和途径,实施免费义务教育。 采取小学设学前班的形式普及学前一年教育,这不光是一个形式,解决长期以来我们国家没有解决哈的这个问题,幼儿园到小学坡度非常大,我们孩子真的是没有童年,所以我是建议,能够把学前班和小学一二年级农融合,制定学前班和小学一二年级一体化课程标准和教育任职资格标准,把学前一年教育教师纳入小学公办教师队伍。 第二个方面是托幼服务管理和供给策略。应当把0—5岁托幼服务和学前教育规划与建设纳入社区规划和建设的范畴,建立以社区为托幼服务和学前教育网络,确保每个有需要的家庭包括流动子女的孩子能够就近送幼儿入托入园。第二、建立以财政拨款,社会投入,家长缴费以公益捐助等多种渠道,明确政府在幼儿园生均成本当中应当分担的比例,低水平,广覆盖,这个问题,很多家长闹不明白,为什么送孩子到幼儿园比大学还贵,这是两个方面的原因,一个高质量的幼儿园教育,绝对不会比大学要便宜,因为他本身幼儿园是劳动密集型的,孩子年龄越小,玩教具大量的图书便宜,绝不比大学便宜,家长对学前教育的要求超越了看孩子的这样一个阶段。另外最主要的为什么会这么贵,因为政府没有承担责任,政府没有投入,所有的成本都加到了家长的身上,当然他就很贵了,我们的大学教育,现在政府大概是拿了70%,在生均里面,但是我们政府不负担的话,当然这个费用很高,所以成本分担机制建立最主要是政府这块要投入。 第三、政府投入了可以采取多种形式,例如免收小区规划幼儿园房租营业性税收,直接给家长购买托幼服务补贴等多种形式来投入。 第四、在接受政府投入的社区托幼机构,建立由各相关利益主体包括教育行政部门,物价局,园方家长和教师代表等组成幼儿园办园成本测算管理委员会,引入协商议价机制,根据幼儿园办园和教育质量确定合理幼儿园收费标准,教育行政部门应该介入,应该根据幼儿园教育质量和真正的办园成本协商一下。 第五、建立社区和教育行政部门相结合的托幼服务和学前教育管理网络,在社区工作者系统当中增设社区学前教育工作者岗位,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下,负责社区托幼机构的管理和指导工作,我们现在已经看到,很多地方已经有开始社区工作者岗位,这里头应当有一个学前教育工作者岗位,应该把这个纳入进去。 第三、制定幼儿教师资格标准和工资标准。我们国家目前有专任幼儿教师77万,公办教师仅仅占其中很小的一部分,而且办园体制的多样化造成幼儿教师待遇多样化、差异化。就是说幼儿园里头,教师同工不同酬,一元两制薪酬待遇非常普遍,很多民办教师,沦落到了打工每这样一个境地,我们幼儿园老师,在很多城市只有几百块钱,北京、深圳大概不会超过1500块钱,大家想一想,在北京1500块钱是怎么样,是一种什么样的情况,几百块钱他根本是在贫困线,我们在民办幼儿园输送打工妹,民办幼儿园老师待遇很差的,把几十万民办幼儿教师纳入公办教师的队伍也是比较困难的,切实可行的办法是走以专业化为基础的幼儿教师职业化发展的道路,具体来说,可以建立应当是工作应当由教育行政部门来牵头,可以利用当地的我们讲的一些,我们的社团组织,比如说当地的幼儿园。

我国的教育政策有哪些?

教育行政法规;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若干问题的通知 2004-09-0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2004-03-05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2002-10-01 教师资格条例 1995-12-12 教学成果奖励条例 1994-03-14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 1992-03-14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1990-06-04 学校体育工作条例 1990-03-12 幼儿园管理条例 1989-09-11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 1988-03-03 扫除文盲工作条例 1988-02-05 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 1986-12-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 1981-05-20教育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2006-06-30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2002-12-2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2000-10-31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1998-08-29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1996-05-15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1995-03-18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1993-10-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1980-02-12

2013年的双创政策是什么

: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来说,“专业人士”也不是天生的,而是在市场历练中培养成长的。“双创”可以促使众人的奇思妙想变为现实,涌现出更多各方面的“专业人士”,让人力资源转化为人力资本,更好地发挥我国人力资源雄厚的优势。另一方面,采取包括“双创”在内的各种方式,允许和鼓励全社会勇于创造,大力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有助于社会最终实现共同富裕。法律依据:《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 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要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改革推动,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放宽政策、放开市场、放活主体,形成有利于创业创新的良好氛围,让千千万万创业者活跃起来,汇聚成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动能。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健全普惠性政策措施,加强统筹协调,构建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蓬勃发展的政策环境、制度环境和公共服务体系,以创业带动就业、创新促进发展。要坚持深化改革,营造创业环境;坚持需求导向,释放创业活力;坚持政策协同,实现落地生根;坚持开放共享,推动模式创新。

新一轮稳外贸政策

“六保”与“六稳”是密切联系的。从“六稳”到“六保”凸显了底线思维,做好“六保”工作,“六稳”才有扎实的基础。稳中求进是经济工作的总基调,只有“稳”了,才能进。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实现,离不开“稳”,而基础工作在“保”。“六保”是在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造成较大冲击的背景下提出的,是解决短期突出问题的重要措施。“六稳”与“六保”一脉相连,如二者都将“就业”作为首要工作,“六稳”的第一项是“稳就业”,“六保”的第一项是“保就业”。中国的对外贸易法律法规要求:现行外贸法包括总则、外贸经营者、货物进出口和技术进出口、国际服务贸易、对外贸易秩序、对外贸易调查、对外贸易救济、对外贸易促进、法律责任和附则几部分。1、关税制度关税制度是进出口商品经过一国关境时,由政府设置的海关对其征收税赋的一种制度。主要有以增加国家财政收入为目的的财政关税和主要以保护本国相关产业为目的而征收的保护性关税。我国在征收荚税时.从保护本国产品与外国产品的竞争的目的出发,实行保护关税政策。这一政策主要是通过我国的海关税则政策以及体现这种政策的海关税则来体现的。2、货物进出口许可制度进出口许可实际上是国家对进出口的一种行政管理程序.既包括进出口许可证制度本身的程序,也包括u国家许可为前提条件的其他行政管理手续。货物进出口许可制度作为一项非关税措施.是地界各国管理进出口的一种常见手段,在国际贸易中长期存在,并广泛运用。3、对外贸易中的知识产权保护传统意义上的知识产权,其适用范围仅限于国内,对于在境外发生的侵犯本国知识产权的情况缺乏有效的救济。在借鉴他国有关规定的基础上,中国外贸法增加了“与对外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一章。该法第29条所针对的是对进口货物侵犯我国知识产权的处理。该条规定进口货物侵犯知识产权,并危害对外贸易秩序的,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可以采取在一定期限内禁止侵权人生产、销售的有关货物进口等措施。法律依据:《关于服务“六稳”“六保”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的意见》 六、进一步推动稳外贸稳外资  (十四)持续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完善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确保外资企业平等享受各项支持政策。支持外资企业更好参与国家和行业标准制定。优化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完善企业登记系统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功能,加强填报指导,减轻企业报送负担。(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等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持续推进通关便利化。推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同港口、铁路、民航等信息平台及银行、保险等机构对接。优化海关风险布控规则,推广科学随机布控,提高人工分析布控精准度,降低守法合规企业和低风险商品查验率。深入推进进出口商品检验监管模式改革,积极推进第三方检验结果采信制度化建设。鼓励理货、拖轮、委托检验等经营主体进入市场,促进公平竞争。(海关总署、交通运输部、银保监会、国家铁路局、中国民航局等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清理规范口岸收费。加快修订《港口收费计费办法》,进一步完善港口收费政策,减并港口收费项目。定向降低沿海港口引航费标准,进一步扩大船方自主决定是否使用拖轮的船舶范围。完善洗修箱服务规则,清理规范港外堆场洗修箱费、铁路运输关门费等收费。实行口岸收费项目目录清单制度,做到清单外无收费。对政府依成本定价的收费项目,开展成本监审或成本调查,及时调整收费标准;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收费项目及对应的收费主体,开展典型成本调查,为合理规范收费提供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国务院国资委、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等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改革开放后我国的教育政策有哪些

改革开放后我国的教育政策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全民素质教育的提出与基本完成普及义务教育1985 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中,首次提出“教育体制改革的根本目的是提高民族素质,多出人才,出好人才。”1999 年6 月13 日,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明确提出:“实施素质教育就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提高国民素质为根本宗旨,以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为重点。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明确规定素质教育是以提高国民素质为根本宗旨,体现了马克思主义以人为本,人的全面发展和人民是创造历史的根本动力的基本理论,指明了我国教育发展的路径和前景,标志着我国的教育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二、职业教育的成功转型与职业证书制度的实行20 世纪90年代以后,开始建立和推进职业资格证书和劳动预备制度。1993 年,劳动部颁发了《职业技术鉴定规定》,1994 年,劳动部与人事部联合颁布了《职业资格证书规定》,1994 和1996 年颁布的《劳动法》和《职业教育法》对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2004 年4 月,《劳动预备制培训实施办法》出台,推行劳动预备制度,实行准入控制和职业证书制度。至本世纪初我国已初步建立起就业准入制度框架,基本建立起与国家职业资格相对应,从初级、中级、高级技工直至高级技师五级的职业资格培训体系、相关职业的执业证书制度、国家考试制度,使教育与就业进入规范化与制度化的管理机制,同时也使职业教育顺利实现了从全面计划经济主导下的办学体制,向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求的办学模式的转变。三、完整的高等教育体系的建立、高校扩招与教育转轨

为倡导外来务工人员就地过节,各大城市出台了哪些政策?

发送慰问品,给留在当地过年人优惠券,留岗红包,岗位补贴、直接发放现金等优惠政策。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最新政策

相关部门将“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学校接收为主”的原则,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为了保障适龄儿量,少年按时接熨九年义务教育,确保全县初等教育阶段适_儿童入学旱达98%以上,初级中等教育阶段入学率达到95%以上,适龄残疾儿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70%左右。凡事农村进城务工子女要求入学,任何学校不得随意拒绝其入学手续,应及时帮助办理入学手续,并且应视为正式学生,按要求编入学校学箱、学校有责任尽量保证他们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不辍学,顺利受完规定学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 第五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鼓励农民进城务工,全面落实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同工同酬,依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和社会保障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四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

外来务工子女入学政策及条件

因地而异,一般情况下是,身份证、暂住证(有的地方已经实行了居住证)、户口本、接种证、房屋租赁备案证明、纺称五证。

成都市外来务工子女入学政策

法律主观:近些年随着成都的经济发展,许多外地人来到成都打拼、定居,因此也产生了许多的问题,其中成都市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有什么条件就是人们的重点关注问题,小编整理相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希望这些内容对大家有所帮助。一、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入学条件1、父母至少一方与本地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并务工一年以上;2、父母至少一方持有本地公安部门核发的""居住证"",另一方为非本地户籍的;3、在本地有稳定的住所。4、符合本地规定的入学年龄。二、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入学所需提交证件材料(1)儿童及其父母在原籍户口簿;(2)适龄儿童父母身份证;(3)适龄儿童父母市南区居住证;(4)购房户:房产证;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出具《购房合同》及已缴款收据;租房户:青岛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5)合法就业的提供青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劳动合同正规文本、青岛市就业登记表及社保卡;合法经营的提供市南工商营业执照;(6)出生证;(7)预防接种证;(8)健康证明;(9)幼儿发展评估手册等。三、成都外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具体分为两类:一类是农业户口,《成都市临时居住证》或《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1.需持申请人及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农业户口簿;2.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临时居住证》及有效《劳动合同》于在在所在镇(街道)登记点登记。第二类是城镇户口《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1.须持申请人及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2.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在教育局教育科登记。3.非一年级新生还需准备原就读学校证明。如果符合各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条件,各区将根据政策统筹安排您的孩子就读。成都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除申请小学一年级入学外,须提交原就读学校及其教育行政部门签章的学籍证明。现调整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申请每学年集中受理一次。除申请小学一年级入学外,须提交原就读学校签章的学籍证明。以上就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相关方面的知识,然而书面知识是理论知识,在实践中对于成都市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有什么条件还是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大家对此还有疑问的,可以到相关机构部门进行进一步的咨询和了解。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线咨询律师!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

好消息!事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一、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市取得居住证半年以上,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按规定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可申请进入居住地公办小学就读。(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方缴纳在市区(不限于居住地所在区)的社保均认可,在入学当年6月30日前连续缴纳不少于9个月,单位或个人缴纳均可。(2)取得居住证时间在入学当年6月30日前连续满6个月的,由居住地所在区统筹安排入学。不得以居住证地址为非住宅区拒绝申请。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原则上由公办小学接收,部分地区暂时因公办教育资源不足,可由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安排至政府全额购买学位的民办小学就读。二、不符合第一条所列条件,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就读居住地政府购买学位的民办小学,由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招生计划妥善安排入学:(1)已在政府购买学位的一贯制民办学校幼儿园部就读的;(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取得民办学校所在区居住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缴纳社保在入学当年6月30日前不少于3个月的。民办学校学费标准高于政府购买学位标准的,家长须补缴差价,学费标准低于政府购买学位标准的,家长无需缴纳学费。三、申请电脑派位民办小学就读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须在入学当年6月30日前取得学校所属区域的居住证不少于3个月。四、申请初中入学的,原则上须为本市小学毕业生。市区公办小学毕业的,按照对口方案直升初中入学;市区民办小学毕业的,如未选择直升民办初中,原则上由居住证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初中入学,入学条件参照第一条。教育资源充裕的地区也可参照第一条所列条件接纳外市小学毕业生就读初中。五、各区可结合实际制定操作细则,但相关入学条件不得高于本通知明确的条件。江阴、宜兴参照本通知精神,相应制定入学政策。

甲鱼出口,国家有那些政策,和规定,需要走那些程序。

1)甲鱼出口到省市的外经贸委办理,或者到当地的商务部特派员办事处办理2)你也可通过当地的土畜产进出口公司委托代理出口。3)出口前要办理产地检验。

救助证享受什么政策

法律分析:一、低保政策。1、低保申请条件:要持有当地户口的常住人口;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3710元。2、低保标准:农村低保为三个档次,分别是每人每年3710元(重病、重残、重度精神病等导致的极贫人口增发8.6%的低保金,达到4028元)、2200元、1600元。二、农村特困人员救助政策:1、救助对象:农村特困人员,指年满60周岁,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且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抚养人或赡养人、抚养人及其他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2、供养标准:分散供养,每人每年4704元;集中供养,每人每年6720元。三、医疗救助政策1、救助对象:对患特大疾病的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救助标准:对患有重特大疾病的救助对象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合规住院医疗费用,对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大病保险、各类补充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在年度救助限额内对特困供养人员按100%,城乡低保对象按70%,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50%的比例救助。四、失能老人救助政策1、救助对象:农村低保户中年满60周岁的失能老人和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年满60周岁失能老人。2、救助标准:低保户中失能老人标准是每人每月150元。建档立卡贫困户失能老人标准每人每月100元。五、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救助政策1、救助对象: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是低保户中持残联颁发的二代残疾证的残疾人。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是持有残联颁发的视力、肢体一级,精神一、二级二代残疾证的人员。2、补贴标准:困难残疾人每人每月80元;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100元。六、孤儿救助政策1、救助对象:失去父母或查找不到生父母,且未被依法收养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2、补贴标准:分散抚养的标准是每人每月700元,集中抚养的是每人每月1100元。七、高领老人救助政策1、救助对象:年龄在80至89周岁的无财政、社保工资的老年人和90周岁以上的所有老年人。2、补贴标准:80至89周岁每人每月100元;90至94周岁每人每月200元;95至99周岁每人每月400元;10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2000元。法律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将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和临时救助等8项制度以及社会力量参与作为基本内容,确立了完整清晰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规定社会救助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社会救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社会救助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

民政救助政策有哪些

1、低保:评改算补差200-385元/人/月,按月发放。2、五保:550元/人/月,按月发放。3、残疾人两补: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80元/人/月,按月发放;残疾人基本生活困难补贴80元/人/月。4、80岁老人高龄津贴:50元/人/月,按季发放。5、90岁老人高龄津贴:100元/人/月,按季发放。6、百岁老人长寿补贴:600元/人/月,按月发放。7、火化补贴:一般户(除国家公职人员等外)1000元、低保五保1800元,一次性发放。8、丧葬服务:发放对象为火化的五保对象的亲属,6600元,一次性发放。9、节地生态:单人墓占地0.5_以下、双人墓占地0.8_以下,一次性发放其亲属1000元;深埋不留坟头、撒骨灰,一次性发放其亲属5000元。政府的补助款,对贫难户进行救助,还有就是因为疫情而对一些看病的人群给予特殊补贴。一、民政部门的社会救助政策主要有: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等6项救助政策。二、医疗救助 。民政局的补助政策:一、低保政策。二、农村特困人员救助政策。三、医疗救助政策。四、失能老人救助政策。五、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救助政策。六、孤儿救助政策。七、高龄老人救助政策。社会救助制度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与其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社会救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社会救助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有关社会救助的申请受理、调查审核,具体工作由社会救助经办机构或者经办人员承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有关社会救助工作。民政局负责社会救助对象范围和保障标准核定、救助资金使用监督检查等行政职能。社会救助服务中心承担社会救助资金的筹措、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救助资金发放落实等职能。法律依据:《民政临时救助政策》 二、救助程序 (一)依申请受理。凡认为符合临时救助条:件且具有当地户籍或持有当地居住证的家庭或个人以及在当地有相对固定工作或有相对固定住所半年以上流动人口可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临时救助申请;受申请人委托,村(居)委会或其他单位、个人可以代为提出临时救助申请,对于上述情形以外的,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协助其向县级人民政府设立的救助管理机构(即救助管理站、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等)申请救助。《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 国家建立健全医疗救助制度,保障医疗救助对象获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第二十八条 下列人员可以申请相关医疗救助:   (一)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 (二)特困供养人员 (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第二十九条 医疗救助采取下列方式:  (一)对救助对象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补贴 (二)对救助对象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其他补充医疗保险支付后,个人及其家庭难以承担的符合规定的基本医疗自负费用,给予补助。 医疗救助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医疗救助资金情况确定、公布。《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九条 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临时救助政策和金额

临时救助政策是国家对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者因生活必须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以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家庭给予应急性、过渡性救助。临时救助标准分为一般救助标准和重大困难标准。符合多种救助标准的按照就高原则拟定救助标准。一般救助标准根据救助人数、困难持续时间等因素确定,计算公式为:临时救助标准=当地城市低保月标准×救助人数×困难持续时间。临时救助标准一般为城乡低保月标准的1-6倍。其中,困难程度较轻的急难型救助人均500元(含)以下(其中单人户救助金不高于1000元);因病、因学及散居特困人员确需照料护理的支出型救助,依据困难程度按照城市低保月标准计算救助金;过渡性临时救助标准为家庭人口数乘以1个月的城乡低保标准。对于因突发意外事件造成巨额损失而严重影响生产生活,特别是遭遇无责任意外事故、人身伤害、见义勇为等原因造成家庭成员伤亡(经相关部门确认无法查找责任人或责任人无力支付赔偿金)以及因各种原因导致家庭重大生活困难的,采取一事一议方式提高和确定救助额度,可一次审批、分阶段分批次救助。(1)救助人数一般以不超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数计算。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以夫妻及其未成年子女(含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作为按户施保的基本单元,申请救助家庭的成员依据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居住证、结婚证进行核定。主要包括:申请人;申请人的配偶;申请人共同居住的父母;申请人未成年子女和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包括在校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和收养关系并长期共同居住的人员。不包括:现役军人;连续1年以上(含1年)脱离家庭独立生活的宗教教职人员;检察院批准逮捕羁押的人员;在监狱内服刑的人员和在戒毒所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公安等部门查找不到的失联失踪、下落不明人员;投靠亲友的挂靠户籍人员;市县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认定的其他人员。(2)困难持续时间按照困难对象类型、困难事件程度等因素确定,具体为: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不超过6个月掌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按不超过5个月掌握;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按不超过4个月掌握;其他家庭(个人)临时救助按不超过3个月掌握。救助对象面临重大生活困难和重大刚性支出、一般救助标准无法解决困难的,可按重大困难救助标准救助:(1)急难型救助重大困难救助标准最高不超过当地城市低保年标准的6倍(含)。(2)医疗刚性支出在5万元以上10万元(含)以下的,按照一般救助标准计算最高救助限额达不到1万元的,可按1万元给予救助;医疗刚性支出超过10万元的,可按照刚性支出的10%给予救助,救助金额最高不超过当地城市低保年标准的6倍(含)。(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重大困难救助标准救助情形。法律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对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者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以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家庭,给予临时救助。第四十八条 申请临时救助的,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经审核、公示后,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救助金额较小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批。情况紧急的,可以按照规定简化审批手续。第四十九条 临时救助的具体事项、标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公布。第五十条 国家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临时食宿、急病救治、协助返回等救助。第五十一条 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发现流浪、乞讨人员的,应当告知其向救助管理机构求助。对其中的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和行动不便的其他人员,应当引导、护送到救助管理机构;对突发急病人员,应当立即通知急救机构进行救治。

民政救助政策有哪些

无罪释放人员可以申请救助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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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救助范围为家庭对象和个人对象。家庭对象包括因火灾等突发性意外事件,造成家庭财产重大损失,在领取各种保险、救助补助资金后,基本生活仍然存在严重困难的家庭等情况。政府的补助款,对贫难户进行救助,还有就是因为疫情而对一些看病的人群给予特殊补贴。一、民政部门的社会救助政策主要有: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等6项救助政策。二、医疗救助 。民政局的补助政策:一、低保政策。二、农村特困人员救助政策。三、医疗救助政策。四、失能老人救助政策。五、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救助政策。六、孤儿救助政策。七、高龄老人救助政策。社会救助制度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与其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社会救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社会救助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有关社会救助的申请受理、调查审核,具体工作由社会救助经办机构或者经办人员承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有关社会救助工作。民政局负责社会救助对象范围和保障标准核定、救助资金使用监督检查等行政职能。社会救助服务中心承担社会救助资金的筹措、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救助资金发放落实等职能。法律依据:《民政临时救助政策》 二、救助程序 (一)依申请受理。凡认为符合临时救助条:件且具有当地户籍或持有当地居住证的家庭或个人以及在当地有相对固定工作或有相对固定住所半年以上流动人口可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临时救助申请;受申请人委托,村(居)委会或其他单位、个人可以代为提出临时救助申请,对于上述情形以外的,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协助其向县级人民政府设立的救助管理机构(即救助管理站、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等)申请救助。《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 国家建立健全医疗救助制度,保障医疗救助对象获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第二十八条 下列人员可以申请相关医疗救助:   (一)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 (二)特困供养人员 (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第二十九条 医疗救助采取下列方式:  (一)对救助对象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补贴 (二)对救助对象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其他补充医疗保险支付后,个人及其家庭难以承担的符合规定的基本医疗自负费用,给予补助。 医疗救助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医疗救助资金情况确定、公布。《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九条 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民政救助政策有哪些 7种特困人群救助政策

1、低保政策。低保申请条件:要持有当地户口的常住人口;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3710元。 2、农村特困人员救助政策:救助对象:农村特困人员,指年满60周岁,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且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抚养人或赡养人、抚养人及其他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3、医疗救助政策。救助对象:对患特大疾病的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4、失能老人救助政策。救助对象:农村低保户中年满60周岁的失能老人和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年满60周岁失能老人。 5、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救助政策。救助对象: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是低保户中持残联颁发的二代残疾证的残疾人。 6、孤儿救助政策。救助对象:失去父母或查找不到生父母,且未被依法收养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7、高领老人救助政策。救助对象:年龄在80至89周岁的无财政、社保工资的老年人和90周岁以上的所有老年人。

社会救助政策中有哪些救助形式

社会救助政策的形式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自然灾害救助、农村五保供养、临时救助等,困难人员应根据造成困难原因,有针对性正确选择救助政策。社会救助,是指国家和社会对由于各种原因而陷入生存困境的公民,给予财物接济和生活扶助,以保障其最低生活需要的制度。社会救助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具有不同于社会保险的保障目标。社会保险的目标是防劳动风险,而社会救助的目标则是缓解生活困难。《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救助法》第四条 社会救助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保基本、兜底线、救急难、可持续,坚持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坚持城乡统筹发展,坚持社会救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社会救助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及时的原则。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社会救助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政府负责、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协同、社会力量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机制,统筹协调社会救助政策,整合优化社会救助资源,提高社会救助管理服务能力。第六条 国家建立突发公共事件困难群众救助机制。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困难群众急难救助纳入突发公共事件相关应急预案,制定应急期社会救助政策和紧急救助程序。

在战后世界格局的演变过程中,中国的外交政策有何变化与发展

单就明面上的外交关系上来说:建国初期,积极依靠苏联,是社会主义同盟的一大力量;其后,与苏联交恶后,又与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建立积极的外交关系,抗衡苏联的压力;苏联解体后,积极融入现有国际体系,发展自己,奉行独立的外交,并积极拓展自己的影响力。

请说明我国实行“全方位外交”与“真正的不结盟”政策之间的关系。

全方位外交,是中国自开放以来,特别是新世纪以来,形成的一系列外交新思路,其主要内容包括:提倡新安全观,推进国际关系民主化,高举“和平、发展、合作”大旗等。在这些新思路的指引下,中国与美国建立“建设性合作伙伴”关系,与俄罗斯、法国、英国、德国和日本等传统大国建立各种“战略伙伴关系”,与新兴大国如印度等探索共同和平崛起的道路,丰富了中国全方位外交的内涵,形成了一种全方位的外交格局:周边是首要,大国是关键,发展中国家是基础,多边是舞台。   中国的全方位外交不是单向的,不是非此即彼式的,而是全方位的。重视中美关系并不意味着就会轻视中欧关系。进入新世纪以来,中国更重视搞均衡外交,即同世界所有重要力量都发展关系,同步前进。不与任何大国或大国集团结盟,不依附任何大国或大国集团,不支持任何大国或大国集团反对另一国或集团。不结盟运动是一个拥有115个成员国的松散的国际组织,它成立于冷战时期,其成员国奉行独立自主、不与美苏两个超级大国中的任何一个结盟的外交政策。联合国中三分之二的会员是该组织的成员国,全球人口的55%也生活在不结盟运动国家。不结盟运动定期举行首脑会议,到目前为止已经在前南斯拉夫、埃及、赞比亚、阿尔及利亚、斯里兰卡、古巴、印度、津巴布韦、印度尼西亚、哥伦比亚、南非和马来西亚举行了13次会议。 “不结盟”一词最早可追溯到1954年印度总理尼赫鲁在斯里兰卡发表的一场演说中。尼赫鲁将一年前中国总理周恩来为处理中印两国政治分歧所提出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即“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和平共处”)作为“不结盟运动”的基础。之后在1955年举行的万隆会议上,与会的29个第三世界国家的领导人向世界表明自己不愿意卷入美国和苏联之间的冷战,而将反对殖民主义、争取民族独立自主、消除贫穷和经济发展作为自己的目标。万隆会议是不结盟运动发展的重要里程碑。 1961年9月,在南斯拉夫总统铁托的努力之下,由埃及、南斯拉夫、印度、印度尼西亚、阿富汗五国发起的第一次不结盟运动首脑会议终于在南斯拉夫首都贝尔格莱德召开,共有25个国家的首脑参与了会议并通过了《不结盟国家的国家和政府首脑宣言》,反对任何形势的“殖民主义、帝国主义和新殖民主义”,要求签订国际性的裁军条约,消除经济不平衡,废除国际贸易中心的不等价交换。同时宣言还明确表态支持阿尔及利亚、安哥拉、突尼斯、古巴等国的民族解放斗争,以及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的席位。 第二次的不结盟运动首脑会议于1964年10月在埃及开罗举行,此时的成员国已经增加到47个,大部分是来自亚洲和非洲新取得独立的民族国家。这次会议除了重申反对殖民主义和帝国主义的立场外,将焦点放在了巴以冲突以及印巴冲突之上。 第三次的不结盟运动首脑会议是于1970年9月在赞比亚首都卢萨卡举行的,这次会议发表的宣言与前两次不同,着重批评美国和苏联(而不再是英国等老牌殖民主义国家)的霸权主义,尽管受到了来自苏联的强大压力,会议最终还是通过了《卢萨卡宣言》,宣称“超级大国之间的恐怖均势没有给世界其他地区带来和平与安全”,并指责两个超级大国粗暴干涉别国内政,甚至采取武力颠覆别国政府等手段。 第四次不结盟运动首脑会议于1973年9月在阿尔及利亚首都阿尔及尔举行,由于正逢世界石油危机,经济问题成为会议焦点。但是这时的不结盟运动其实已经开始被边缘化,一些出产石油的不结盟运动的成员国已经跻身前次会议所称的“富国”行列。 到第六次不结盟运动首脑会议举行时,成员国之间的矛盾已经开始激化,许多国家虽然依然表示奉行独立自主的外交政策,但实际上却不得不屈服于现实政治的考虑:例如古巴始终是苏联忠实的盟友、越南战争中一些中东、东南亚的国家倒向美国;甚至连运动的创始国之一的印度,也一直被质疑与苏联的关系暧昧。在古巴举行的这次会议上,因柬埔寨(当时被越南占领)的地位问题发生了争执,导致缅甸最终决定退出不结盟运动。 最近一次的不结盟运动首脑会议是于2003年2月在马来西亚吉隆坡召开的,这次会议的焦点是伊拉克问题。即将下台的马来西亚总理马哈蒂尔、南非总统姆贝基等人都发言表示反对美国发动对伊拉克的战争;会议最后还通过了反对伊拉克战争的决议。 冷战结束之后,不结盟运动其实也已经失去了继续存在的价值,各国的重心都纷纷从冷战时期的政治领域,转移到了经济领域,后冷战时期的多个发展中国家的经济组织,例如22国集团等,已经在为发展中国家争取利益方面,发挥着比不结盟运动更大的作用(值得注意的是,中国和巴西两个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都不是不结盟运动的正式会员;但他们在22国集团中都担当着重要的领导角色)。成员国不结盟运动是一个十分松散的国际组织,它不设总部及常设机构,起初甚至没有定期的会议机制,直到后来才规定每3年举行一次首脑会议,并由会议举办国担任主席国,任期也是3年。目前不结盟运动共有116个成员国、15个观察员国;非洲联盟、阿拉伯国家联盟和联合国是观察员组织。附:成员国,观察员国,观察员组织名单成员国:阿富汗、阿尔及利亚、安哥拉、巴哈马、巴林、孟加拉国、巴巴多斯、白俄罗斯、伯利兹、贝宁、不丹、玻利维亚、博茨瓦纳、文莱、布基纳法索、布隆迪、柬埔寨、喀麦隆、佛得角、中非共和国、乍得、智利、哥伦比亚、科摩罗、刚果、科特迪瓦、古巴、刚果民主共和国、吉布提、多米尼加共和国、厄瓜多尔、埃及、赤道几内亚、厄立特里亚、埃塞俄比亚、加蓬、冈比亚、加纳、格林纳达、危地马拉、几内亚、几内亚比绍、圭亚那、洪都拉斯、印度、印度尼西亚、伊朗、牙买加、约旦、肯尼亚、科威特、老挝、黎巴嫩、莱索托、利比里亚、利比亚、马达加斯加、马拉维、马来西亚、马尔代夫、马里、毛里塔尼亚、毛里求斯、蒙古、摩洛哥、莫桑比克、缅甸、纳米比亚、尼泊尔、尼加拉瓜、尼日尔、尼日利亚、朝鲜、阿曼、巴基斯坦、巴勒斯坦、巴拿马、巴布亚新几内亚、秘鲁、菲律宾、卡塔尔、卢旺达、圣卢西亚、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圣多美和普林西比、沙特阿拉伯、塞内加尔、塞舌尔、塞拉利昂、新加坡、索马里、南非、斯里兰卡、苏丹、苏里南、斯威士兰、叙利亚、坦桑尼亚、泰国、东帝汶、多哥、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突尼斯、土库曼斯坦、乌干达、阿拉伯联合酋长国、乌兹别克斯坦、瓦努阿图、委内瑞拉、越南、也门、赞比亚、津巴布韦2004年5月19日,塞浦路斯退出不结盟运动;2006年5月接纳其观察员国安提瓜和巴布达、多米尼加两国为新成员,都为发展中国家。观察员国:亚美尼亚、阿塞拜疆、巴西、中华人民共和国、哥斯达黎加、克罗地亚、萨尔瓦多、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墨西哥、塞尔维亚、黑山、乌克兰、乌拉圭观察员组织:非洲联盟、阿拉伯国家联盟、联合国 每个历史时期,每个利益群体,每个国家都会有自己的利益取向和自己的实力软肋,中国也是这样。 建国之初,中国的国内状况、国际形势都不容乐观,这是很糟糕的,对当时的政府,对将来的中国人民的切实利益都是很糟糕的。 在外交途径遭到西方同盟的封锁,并与原来的“坚实”支持力量苏联的关系起了微妙的变化的时候,中国政府选择了这种对任何利益实体都很友好的外交政策,无疑是希望早日打破早期简单的“敌人、朋友”政治方式,避免再次被“闭关锁国”,开始为中国自身的发展做长远的、现实的规划。 其根本目的是为摆脱大国控制,避免卷入大国争斗,维护国家主权和独立,发展民族经济,采取了和平、中立和不结盟的对外政策。 可分为四个层次一来符合"独立自主"的外交准则,保证了我国主权的独立与完整以保证我国的发展;二来不落口实给予美帝的敌视与封锁;三来防止成为苏联控制下的傀儡国;最后,搞好与第三世界国家的关系,促进国际民族解放运动的发展,提升中国国际地位。

国家对高新技术产业的政策

政策要点:1.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自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注明的发证时间所在年度起申报享受税收优惠,并按规定企业在享受该政策时无需提交资料,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方式办理即可。2.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当年,在通过重新认定前,其企业所得税暂按15%的税率预缴,在年底前仍未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应按规定补缴相应期间的税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

我国实行“全方位外交”与“真正的不结盟”政策之间的关系

  全方位外交,是中国自开放以来,特别是新世纪以来,形成的一系列外交新思路,其主要内容包括:提倡新安全观,推进国际关系民主化,高举“和平、发展、合作”大旗等。在这些新思路的指引下,中国与美国建立“建设性合作伙伴”关系,与俄罗斯、法国、英国、德国和日本等传统大国建立各种“战略伙伴关系”,与新兴大国如印度等探索共同和平崛起的道路,丰富了中国全方位外交的内涵,形成了一种全方位的外交格局:周边是首要,大国是关键,发展中国家是基础,多边是舞台。   中国的全方位外交不是单向的,不是非此即彼式的,而是全方位的。重视中美关系并不意味着就会轻视中欧关系。进入新世纪以来,中国更重视搞均衡外交,即同世界所有重要力量都发展关系,同步前进。不与任何大国或大国集团结盟,不依附任何大国或大国集团,不支持任何大国或大国集团反对另一国或集团。  全方位外交的主要内容  第一是反对强权政治,维护世界和平;     第二是促进世界各国的合作与发展,繁荣人类和社会的经济;     第三是维护我们自己的国家安全和稳定,为我们国家的内政提供坚强的外交保障;     第四是维护国家主权、内政和领土完整,促进祖国的统一大业;     第五是为我们的继续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为改革和建设提供坚实的外交基础。  不结盟运动是一个拥有115个成员国的松散的国际组织,它成立于冷战时期,其成员国奉行独立自主、不与美苏两个超级大国中的任何一个结盟的外交政策。联合国中三分之二的会员是该组织的成员国,全球人口的55%也生活在不结盟运动国家。不结盟运动定期举行首脑会议,到目前为止已经在前南斯拉夫、埃及、赞比亚、阿尔及利亚、斯里兰卡、古巴、印度、津巴布韦、印度尼西亚、哥伦比亚、南非和马来西亚举行了13次会议。  最近一次的不结盟运动首脑会议是于2003年2月在马来西亚吉隆坡召开的,这次会议的焦点是伊拉克问题。即将下台的马来西亚总理马哈蒂尔、南非总统姆贝基等人都发言表示反对美国发动对伊拉克的战争;会议最后还通过了反对伊拉克战争的决议。  冷战结束之后,不结盟运动其实也已经失去了继续存在的价值,各国的重心都纷纷从冷战时期的政治领域,转移到了经济领域,后冷战时期的多个发展中国家的经济组织,例如22国集团等,已经在为发展中国家争取利益方面,发挥着比不结盟运动更大的作用(值得注意的是,中国和巴西两个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都不是不结盟运动的正式会员;但他们在22国集团中都担当着重要的领导角色)。  建国后,由于帝国主义阵营敌视和封锁中国,我们没有全方位开放的条件。当时,我们在国际战略上实行的是“一边倒”的政策,即与苏联结盟,签订友好同盟条约,坚定地站在以苏联为首的社会主义阵营一边。中苏关系破裂后,我们又实行了“一条线”的政策, “就是从日本到欧洲一直到美国”这样的 “一条线"”,实际上就是联美反苏。这一战略和以前的“一边倒”一样,着重以反苏修和苏划线,不利于独立自主原则的贯彻,不利于团结第三世界,还损伤中国的对外形象和对外关系。这样的“一条线”,实际上就是联美反苏,是针对当时苏联霸权主义威胁的,出于一定客观形势的需要,但更重要的是基于对时代主题的不准确判断。  在提出时代主题转换的同时,中国的对外战略也作出重要的调整,就是改变了“一条线”的战略,转变为更加独立自主,“真正的不结盟”和“全方位外交”。在国际交往中,不以意识形态和社会制度决定国家关系的亲疏,而是根据问题本身的是非曲直,独立自主地作出判断,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与一切国家扩大共同利益的汇合点,发展友好合作关系。放弃“一条线”战略,就使中国的对外政策真正建立在独立自主的基础上,迎来了全方位对外开放的良好局面和国际地位的大提高。“一边倒”时期,我们的朋友主要是社会主义国家,“一条线”时期,我们的朋友主要是亚非拉国家,而现在,我国与各大国、与周边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友好合作关系都取得重大进展,形成了“我们的朋友遍天下”的局面。

论述二战以来世界各国或地区外交政策的调整对世界政治格局的影响

界政治格局是指国际舞台上各种力量(主要是主权国家和国家集团)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在一定历史时期形成的一种结构、态势。它是一定历史时期内国际关系的比较集中而概括的表现形式。战后初期以雅尔塔体制为基础而形成的美苏为首的两大阵营相对抗的两极格局,经过40多年的发展演变,到20世纪90年代初最终瓦解,世界政治格局向着多极化方向发展。   (一)雅尔塔体制   雅尔塔体制是指美、苏、英三大国首脑主要通过德黑兰会议、雅尔塔会议、波茨坦会议所确定的战后世界秩序和政治格局的基本蓝图。美、苏、英三大国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期,为了各自的利益,就如何结束战争,处理战争遗留问题以及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等问题,在以雅尔塔会议为代表的一系列国际会议上达成了谅解和协议。其实质是由美苏两个大国安排战后世界,划分势力范围。雅尔塔体制的确立,反映了二战期间形成的国际力量对比的状况,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和平与民主原则;对加速反法西斯战争的胜利,维护战后世界和平,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实现了不同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的国家和平共处;联合国的建立也是雅尔塔体制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各国合作的一个重要标志。但它具有美、苏、英三大国根据各自实力和利益争夺胜利果实的性质,具有明显的强权政治色彩,损害了一些主权国家的主权和利益。雅尔塔体制为战后世界政治的两极格局奠定了基础,结束了欧洲在世界政治的中心地位,也为后来美苏两个超级大国争夺世界霸权开了先河。   (二)两极政治格局   二战后,美国一跃成为世界头号强国,美国为代替由欧洲列强主宰世界的局面,独霸世界,对社会主义国家采取了“冷战”政策,以遏制社会主义的发展。1947年美国先后抛出“杜鲁门主义”和“马歇尔计划”,1949年5月策划建立了“北大西洋公约组织”以及其他一些组织,形成对社会主义国家的包围圈。北大西洋公约组织的成立,标志着以美国为首的帝国主义阵营的形成。面对美国和西方其他国家政治上的孤立和敌视、意识形态上的攻击与诬蔑、经济上的制裁与封锁、军事上的包围和威胁,苏联和人民民主国家不得不奋起自卫。1947年9月成立欧洲9国共产党和工人党情报局,1949年1月,苏联、东欧6国成立经济互助委员会以对抗“马歇尔计划”,1950年2月《中苏友好互助同盟条约》的签订,标志着社会主义阵营的形成。1955年5月建立华沙条约组织,与“北大西洋公约”对抗,这样欧洲便形成了两大军事集团对抗的局面,并形成冷战局面。所谓“冷战”,是指除了公开的战争手段以外的一切敌对行动。诸如实行经济封锁和制裁,推行政治孤立政策,粗暴干涉他国内政,甚至进行颠覆活动,煽动战争,进行原子战争讹诈和军事威胁等等。它是战后国际关系中一种激烈对抗的形式,是社会主义国家与资本主义国家对峙的一种重要形式。1947年杜鲁门主义的出笼,标志着美国对苏联实行遏制战略和冷战政策的开始。两大阵营在欧洲冷战对抗的突出表现是1948年爆发的柏林危机;在亚洲则表现为“热战交锋”,突出表现为1950年到1953年的朝鲜战争。从战后初期到50年代中期,形成了帝国主义阵营和社会主义阵营对峙的世界政治格局。两极格局形成的根本原因是由于西方国家害怕、敌视并千方百计扼杀社会主义国家和蓬勃兴起的世界革命运动,而美国又借此机会谋求世界霸权。这一格局的特点集中表现在:政治上两面旗帜的斗争;经济上封锁与反封锁的斗争;军事上“冷战”和局部的侵略与反侵略的斗争;意识形态上和平演变和反和平演变的斗争。   (三)美苏争夺世界霸权   1.美苏争夺世界霸权的斗争   上世纪50年代和60年代两极格局主要表现为帝国主义阵营和社会主义阵营的冷战对抗,其中虽然也含有美苏争霸的成分,但还不是主要的抗争因素。从60年代后期开始,苏联逐步走上了霸权主义道路,开始同美国争夺世界霸权,而且越演越烈。如果说,美苏争霸态势在50年代中期到60年代末还是美攻苏守,那么到70年代就变为苏攻美守。直至80年代,里根上台后提出“扩军抗苏”和“重振国威”的口号,美国又扭转了不利局面,加上苏联国力的下降,苏联的扩张势头得到了遏制。从80年代中期开始,美苏开始从对抗走向对话,就一系列国际问题达成协议,使困扰世界的紧张局势出现了缓和局面。1989年12月,美苏两国首脑的马耳他会晤被认为是冷战结束的标志。   2.国际力量的分化与改组   50年代中期至60年代末,世界政治在两极格局的大框架下,开始出现动荡、分化和改组,两极格局发生动摇。这主要是因为:   (1)民族解放运动的高涨和第三世界的崛起   战后民族独立运动的兴起和发展摧毁了帝国主义的殖民体系,是世界历史进程中的一个巨大进步,为第三世界的崛起奠定了基础,改变了联合国的性质和作用,现在的联合国已成为世界人民特别是第三世界反霸斗争、争取建立国际新秩序斗争的有利场所和共同参与的国际组织。从1955年的万隆会议,经过60年代的不结盟运动和77国集团的建立和发展,这些标志着第三世界的崛起。到70年代上半期,第三世界作为一支不可忽视的政治力量登上了国际舞台,大大冲击了两大阵营对峙的两极格局。   (2)社会主义国家阵营的矛盾冲突和解体   由于苏联推行大国主义、大党主义和霸权主义政策,从而在社会主义阵营中造成了一系列的矛盾和冲突,最后导致社会主义阵营解体。社会主义国家阵营的矛盾最早在1948年的苏南冲突中暴露出来,1956年爆发的波兰事件和匈牙利事件,是苏联同东欧社会主义国家矛盾冲突又一次激化的表现。1968年,苏联侵捷事件是苏联大国主义发展到霸权主义的突出表现。中苏两党和两国关系的恶化是社会主义阵营矛盾激化和解体最重要的表现。   (3)帝国主义阵营的分化   从50年代中期到70年代初,帝国主义阵营的力量对比发生了变化,美国霸权地位开始衰退,战后初期受到美国控制的西欧、日本,随着经济力量的壮大,在政治上出现了独立自主的倾向,从而导致了帝国主义阵营的分化。1958年欧洲经济共同体成立,寻求经济政治的联合自主。1958年戴高乐再次出任法国总统,提出“戴高乐主义”,在对外政策方面改变了一直依附美国的做法,坚持恢复法国在国际事务中的大国地位和独立自主的方针。1969年,联邦德国勃兰特政府积极推行“新东方政策”,奉行更符合本国利益的外交政策。1972年田中内阁上台,提出以“对美协调为主轴”,以恢复日中邦交为“首要课题”的“多边自主外交政策”,谋求“国际国家”地位。60年代末70年代初,科技革命的发展导致全球范围内的产业结构调整导致一些国家的兴衰,从而使世界政治格局发生变化。70年代初至90年代,世界政治格局开始从两极向多极化发展,原因是:①西欧实力增强,进一步走向联合。②日本经济实力迅速增强,提出“多边自主外交”,谋求“国际国家”地位。③中国坚持独立自主路线,70年代末又开始改革开放,国家力量增强,国际地位不断提高。④战后民族解放运动的发展和第三世界的崛起,使发展中国家成为国际政治中的一支重要力量。   (四)两极格局的终结,世界进入格局转换的新时期 1.两极格局终结的标志。1989年东欧剧变,1990年两德统一,1991年华约解散,同年12月苏联解体,导致雅尔塔体制的解体、两极格局的终结。当前世界仍处于旧格局已经瓦解,新格局尚未形成的过渡时期。 2.新旧格局转换的原因。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最根本的是战后世界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改变了世界政治力量的平衡,打破了旧的力量的对比。 3.新旧格局转换的特点。(1)旧格局的解体没有经过大规模战争,它是在和平条件下进行的。(2)新旧格局转换是一个长期而复杂的过程。在一段时期内,多极化与“单极世界”之间存在着斗争,有时甚至是激烈的斗争。(3)新格局的形成将是一个渐进的过程。

新中国成立后,如何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

是的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嘛

请收悉!2022年江苏常州钟楼区幼儿园、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公布

【 #少儿升学# 导语】2022年江苏常州钟楼区幼儿园、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公布,为了方便大家的查阅,下面 少儿升学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全市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及小学毕业工作的指导意见》等要求,结合钟楼区实际,制订2022年钟楼区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及小学毕业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办好每一所学校、育好每一位学生”为目标,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积极促进钟楼区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教育权利,维护良好教育生态,有序开展幼儿园和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助推“双减”工作持续推进和民办义务教育规范发展,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免试入学。幼儿园招生以相对就近、方便家长为入园原则。任何幼儿园不得将入园资格与是否接受本园早期保育教育(亲子教育)挂钩。所有义务教育学校严格遵守《义务教育法》,实施免试入学。   (二)公民同招。全面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所有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录取、同步注册学籍,不得违反规定设置报名条件,不得提前招生和掐尖招生。   (三)公平规范。切实保障随迁子女的入学权利,凡符合政策规定的随迁子女,原则上在公办学校就近安排入学;公办学校无法就近接收的,由钟楼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使用“常州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招生入学系统”),进一步提升招生入学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   三、招生入学办法   (一)幼儿园   1.入园对象。2019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幼儿,幼儿或监护人具有钟楼区户籍或监护人在钟楼区有稳定住所并有居住证。   2.入园条件。具有钟楼区户籍的幼儿入园,凭户口簿、婴幼儿出生证、体检卡(由妇幼保健部门体检),到居住地附近幼儿园登记,经审核同意后即可入园。   在钟楼区有稳定住所并有居住证的随迁子女入园,由其父母带齐两项材料到居住地附近幼儿园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入园。两项材料为:   (1)父母在钟楼区连续且不少于一年的居住证、户口簿、婴幼儿出生证、体检卡(由妇幼保健部门体检);   (2)父母在我市相对稳定工作的证明(一年以上社保凭证、与用工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等);   3.报名及招生时间。各幼儿园5月30日下午3:00统一发布招生通告,7月1日-7月2日集中办理报名手续,7月6日公布新生名单。   (二)小学   1.入学对象。2016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钟楼区户籍儿童。   2.入学条件。凭户口簿(儿童和一名监护人须在同一户口簿)、合法固定住所证件,到所在学区小学办理报名手续(各小学施教区范围见学校招生通告)。   3.入学办法。公办小学采取户籍、居住地对口和钟楼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等方式入学。优先安排户籍地与合法固定住所一致的适龄儿童按学区就近入学,再在区域内统筹安排合法固定住所与户籍地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入学。民办小学按钟楼区教育局核准的招生方案实施招生。   4.时间安排:   (1)5月30日下午3:00,公办小学发布入学通告,民办小学发布招生简章。   (2)6月6日-6月26日,入学儿童家长通过招生入学系统(由“我的常州”APP进入),进行小学新生入学信息采集。   (3)7月1日-7月3日,公办小学现场审核报名材料,民办小学接受报名。完成招生入学系统信息采集的适龄儿童,根据民办小学招生简章和本人意愿,在招生入学系统中由监护人为其自主报名。每位适龄儿童限报一所民办小学,违反规定者取消其报名资格。   (4)7月12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小学进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实时公开派位结果。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小学公布录取学生名单。   (5)7月13日,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儿童,到学区小学办理报名材料审核。   (6)7月30日前,各小学向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完成招生入学工作。   (三)初中   1.入学对象。本市户籍小学毕(修)业生。   2.入学办法。公办初中采取户籍、居住地对口和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等方式安排学生入学。优先安排户籍地与合法固定住所一致的学生按学区就近入学,再在区域内统筹安排合法固定住所与户籍地不一致的学生入学。民办初中按钟楼区教育局核准的招生方案实施招生。   3.时间安排:   (1)5月30日,公办初中发布入学通告,民办初中发布招生简章。   (2)5月31日-6月2日,完成招生入学系统信息采集的应届小学毕业生,根据民办初中招生简章和本人意愿,在招生入学系统中由监护人为其自主报名。每位学生限报一所民办初中,违反规定者取消其报名资格。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可单列本校免试直升招生计划,免试直升必须尊重学生意愿应收尽收。   (3)6月15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初中进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实时公开派位结果。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初中公布录取学生名单。   (4)6月30日前,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在学区初中入学。   (5)7月15日前,初中向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6)7月30日前,完成初中招生工作。   (四)特殊学校   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就便安排轻度残疾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特殊教育学校承担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任务。钟楼区适龄听障儿童可到常州市中吴实验学校(地址:丽华三村离宫路9号,咨询电话:0519—88862037)报名。适龄智障儿童到常州市钟楼区钟爱学校(地址:兰陵北路542号,咨询电话:0519—82018901)报名。   需专人护理、无法到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可与常州市钟楼区钟爱学校联系,学校招生报名后,原则上采取送教到康复机构、残疾人之家等方式实施义务教育。   (五)随迁子女入学   1.入学原则。根据“划片招生、属地牵头、部门配合”的原则实施,相关街道牵头负责,区各相关部门积极联动,由钟楼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邹区镇随迁子女入学实行积分制管理办法。   2.入学对象。小学为2016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儿童。   3.入学条件。儿童少年及其监护人户口簿;父母在钟楼区连续居住且不少于一年的居住证;父母缴纳一年及以上社保的凭证、与常州用工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有工商营业执照(材料起止时间为2021年7月-2022年6月)。   4.入学办法。符合条件的儿童少年监护人,7月1日-7月3日,随迁子女入学申请材料现场审核,审核通过的适龄儿童入学信息再采集到招生系统中。7月30日公布名单并发出入学通知书。   (六)港澳台胞、引进人才子女及外籍儿童少年入学   港澳台胞、企事业单位引进异地人才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与钟楼区居民享受同等待遇。就读义务教育起始年级,有房产的到房产所在学区学校就读;无房产的,由钟楼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就读非起始年级的,原则上按上述办法办理。如学区学校学额已满,由钟楼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就读。   外籍适龄儿童少年可到常州外国语附属双语学校等民办学校报名入学。   (七)优抚优待政策照顾对象子女入学   对于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高层次人才、优秀归国留学人员、援疆援藏援青援陕及支边人员、“常商服务卡”持有人、对常州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突出人员等优抚优待政策照顾对象子女,根据有关政策统筹安排入学。   四、中小学转学工作   学生全家户籍和合法固定住所一致,在2022年6月30日前迁移至钟楼区施教区范围内,可于7月1日-7月3日到施教区范围内所在学校登记。   需要办理转入手续的学生,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持有效证明材料(父母产权证明、全家户籍材料等),向转入学校提出转学申请。学校审核相关材料,递交钟楼区教育局批准方可转学。   符合转入条件的学生人数如果超过学校标准班额,由钟楼区教育局相对就近统筹安排。   各校严格执行转入规定,不得随意接收未经审批、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就读,不得出现人籍分离的情况。   五、小学毕业工作   (一)小学毕业考核   1.综合素质评价。综合素质评价应力求内容全面客观,程序科学规范,着重考察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综合表现。要完善综合素质评价细则,充分发挥“成长记录袋”的评价功能。   2.学业水平考核。根据钟楼区教师发展中心要求,符合条件的学校原则上可以自行组织,钟楼区教育局加强指导、督查。各小学考查学科的教学考核及英语口语测试于6月14日前结束,6月18日进行语文、数学、英语学科毕业考试,6月22日前组织补考。   3.钟楼区教师发展中心负责做好考核指导和质量分析工作。   (二)升学登记   1.毕业班学生均应填写《2022年常州市小学毕业班学生登记表》,并参加小学毕业考核,领取毕业证书。毕业班学生登记表,由招生入学系统自动生成。   2.对要求回户籍地参加毕业考核的学生,学校应在5月底前出具学业证明,报钟楼区教育局审批,在学籍管理系统中打印学籍卡盖章交其监护人。   3.有常州户籍在外地就读、要求回钟楼区属初中就读的小学毕业生,6月7日-6月27日在招生入学系统进行登记,并在六月的每周六上午,携带户口簿(学生和一名监护人须在同一户口簿)、不动产权证和在读小学出具的学业证明,到常州市解放路小学办理报名材料审核。   4.各校应加强学籍审核,严格学籍管理,杜绝随意转学、多报漏报学生等不规范情况发生。   六、工作要求   (一)压实各方责任   1.各校要落实相关责任,制订学校招生实施方案,严格规范招生程序和办法,切实做好学校的招生工作。加强与街道、社区、村委等沟通联系,提前摸查适龄儿童少年有关数据,精准、有效指引家长做好孩子入学报名工作。切实保障学区内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权利。5月28日前,各校招生实施方案报钟楼区教育局备案。   2.各校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按照法律规定和国家有关要求,强化学校、家庭和社会各方责任。要健全学校控辍保学责任体系,建立控辍保学工作台帐,落实联控联保工作机制,切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3.区域要认真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信教”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违规方式招收中国籍学生。对中国籍学生不得引进境外课程、使用境外教材,实施义务教育。   (二)明确招生范围   公办学校招生范围原则上按学区确定。民办学校招生范围按规定审批后确定,原则上不得跨区招生。   (三)加强计划管理   公办学校要严格按照标准班额(小学45人/班,初中50人/班)为学校编制招生计划,进一步调整民办义务教育在校生规模占比,坚决杜绝产生大班额,遏制“超大规模”学校。所有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公布的招生计划实施招生。   优抚优待政策照顾对象子女入学按照相关政策执行。   (四)实行阳光招生   1.应用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平台,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在确保招生工作规范运行的同时,进一步优化招生入学流程,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原则,简化证明材料,方便家长办事。按照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采集学生基本信息、家庭户籍、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等信息。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预防接种证明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   2.公办学校的报名入学通告(包括招生计划、学区范围、入学方式、报名办法等)、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包括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方式、收费标准等)、招生入学工作咨询、监督举报电话等招生入学相关信息,学校要通过招生入学系统、对外公告栏、校园网、微信公众号等多种途径,及时向社会公开。所有学校报名入学通告及招生简章,须经钟楼区教育局审核通过后,方可对外公布。义务教育阶段体育、艺术类专门学校经审核同意后方可招生,可进行相关技能测评,不得组织文化科目考试。   3.民办学校电脑随机派位招生,由钟楼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应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在市公证机构主持下规范操作。应邀请有关方面代表以及纪检监察人员参与电脑随机派位过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派位过程要全程录像。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结束后的当日,民办学校在校园网公布录取名单。凡未被民办学校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的学生,回到其所在的学区就近入学;被民办学校电脑随机派位录取但放弃入学资格的学生,待当地招生录取结束后,由钟楼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五)严肃招生纪律   1.全面落实“八个严禁”。各校组织学习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进一步明确要求,全面落实“八个严禁”:严禁提前招生、无计划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通过笔试、面试(谈)、评测等方式招生;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培训竞赛成绩、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与校外培训机构合作违规招生;严禁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   2.实行随机均衡编班。义务教育学校要科学研制均衡编班方案,坚持阳光操作,实行随机均衡编班。严禁分班前组织考试,严禁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不得中途分班,不得以分层走班等形式变相分快慢班。招生录取结束后,各校要严格按照学籍管理规定做好学籍注册和管理,确保招生计划、录取名单、学籍注册、实际在校就读相一致。   3.严肃处理违规招生行为。对存在违规行为的公办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取消荣誉称号、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直至免职等处理。对存在违规行为的民办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核减招生计划、警告、取消荣誉称号、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理。对存在违规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停止招生、停止办学、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并纳入黑名单。   区域加大招生政策宣传力度,通过招生入学系统、编印《招生入学指南》、举办现场招生咨询会等方式,解读招生入学政策,让社会各界和广大家长充分了解招生政策、学区范围等信息。进一步加强舆论引导,着力宣传科学的育人观、成才观,努力纠正相互攀比的思想观念,倡导在家门口就近入学。集中公布钟楼区域“校园开放日”安排,组织公办学校开展“校园开放日”活动。   落实“一岗双责”,党政一把手共同挂帅,区域和学校向社会公布招生举报电话、开通网上举报电子信箱,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钟楼区教育督导部门要将公办、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纳入责任督学日常督导范围,适时对各校招生入学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督导。   钟楼区教育局咨询电话:86880897(幼儿园)88890546(中小学)   钟楼区教育局监督电话:88890542。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2022年钟楼区幼儿园、小学学生入学指南》。

的世界格局.新中国成立初期采取了怎样的外交政策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建国初我国外交工作的基本方针所包含的主要内容有三点:“另起炉灶”“打扫干净屋子再请客”“一边倒”.“另起炉灶”的方针,使我国改变了半殖民地的地位,在政治上建立了独立自主的外交关系;“打扫干净屋子再请客”解决的是和外国(主要是指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建立外交关系的时机和条件问题;“一边倒”,但绝不是盲目的顺从苏联,而是指在两极格局中,新中国要坚定地站在社会主义一边,并联合世界上一切爱好和平的国家和人民,同帝国主义的侵略政策和战争政策作坚决斗争.这三条方针都是为废除旧中国屈辱的外交,彻底摧毁帝国主义对中国的控制,恢复国家的独立和主权而提出的,这些方针把旧中国的屈辱外交,改造成了新中国的独立自主的外交.1953年提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标志着新中国外交政策的成熟.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内容是: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这五项原则最先是周恩来总理于1953年12月底在会见来访的印度代表团时提出的.当时,中国政府代表团和印度政府代表团就中印两国在中国西藏地方的关系问题在北京开始谈判.31日下午 ,周恩来总理在中南海西花厅会见印方代表团,在谈话中第一次完整地提出了和平共处的五项原则.1954年4月29日,中印两国发表谈判公报,并签署了《关于中国西藏地方和印度之间的通商和交通协定》,两国政府一致同意把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列入公报和协定中,把它作为指导两国关系的准则.同年6月底,周总理先后应邀访问了印度和缅甸,他分别与印度总理尼赫鲁和缅甸总理吴努发表的《联合声明》都写进了这些原则,并进一步确认它适用于同亚洲及世界其他国家的关系

560年代中国的外交政策和成果

新中国的外交,始终奉行独立自主的外交政策。在外交理论上,提出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和三个世界划分的战略思想,在外交实践上,从“一边倒”的倾向发展到走向“一大片”的格局。 1949年6月,毛泽东在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上向全世界宣告新中国外交的基本原则。 1953年,新中国提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标志着新中国外交政策的成熟,为打开中国外交关系的新局面奠定了基础,它在国际上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被广泛认为是解决国与国之间关系的基本准则。 20世纪50年代中期,中国在外交上不断取得新成就。抗美援朝的胜利使中国国际威望空前提高,1954年首次以世界五大国的身份参加日内瓦国际会议并起到积极作用。中国代表团促进恢复印度支那和平的协议的达成,显示出新中国在国际事务中的重要地位。1955年中国代表团参加亚非国家第一次没有殖民国家介入的国际性会议——万隆会议,周恩来提出了“求同存异”的方针,促进会议的圆满成功。亚非会议推进中国同亚非更多的国家建立外交关系,促进中国同世界各国的友好往来。在亚非会议后的一段时期,中国根据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基本打破了“一边倒”的外交格局,并初步形成走向全世界的外交格局。 20世纪60年代中国进行援越抗美,继续同美国对抗,中苏关系恶化后,周边国际局势更为紧张。 20世纪70年代中国外交取得重大突破。第一,联合国恢复中国的合法席位。第二,中美关系走向正常化。第三,中日两国实现邦交正常化。 中国积极发展同第三世界国家的友好合作关系。20世纪70年代初,毛泽东提出关于三个世界划分的战略思想,在外交上支持第三世界捍卫民族独立和国家主权,进行反殖反帝反霸斗争,促进第三世界国家的团结合作。 20世纪90年代,世界朝多极化发展,中国始终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基础上发展国际关系并为国际新秩序而斗争,截至1992年,中国已同世界上150多个国家建立了外交关系。在国际舞台上,中国已成为举足轻重的力量,与内政、外交相关联的港澳问题也顺利解决。

新中国初期的外交政策评价

新中国的外交,始终奉行独立自主的外交政策。在外交理论上,提出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和三个世界划分的战略思想,在外交实践上,从“一边倒”的倾向发展到走向“一大片”的格局。 1949年6月,毛泽东在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上向全世界宣告新中国外交的基本原则。 1953年,新中国提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标志着新中国外交政策的成熟,为打开中国外交关系的新局面奠定了基础,它在国际上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被广泛认为是解决国与国之间关系的基本准则。 20世纪50年代中期,中国在外交上不断取得新成就。抗美援朝的胜利使中国国际威望空前提高,1954年首次以世界五大国的身份参加日内瓦国际会议并起到积极作用。中国代表团促进恢复印度支那和平的协议的达成,显示出新中国在国际事务中的重要地位。1955年中国代表团参加亚非国家第一次没有殖民国家介入的国际性会议——万隆会议,周恩来提出了“求同存异”的方针,促进会议的圆满成功。亚非会议推进中国同亚非更多的国家建立外交关系,促进中国同世界各国的友好往来。在亚非会议后的一段时期,中国根据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基本打破了“一边倒”的外交格局,并初步形成走向全世界的外交格局。 20世纪60年代中国进行援越抗美,继续同美国对抗,中苏关系恶化后,周边国际局势更为紧张。 20世纪70年代中国外交取得重大突破。第一,联合国恢复中国的合法席位。第二,中美关系走向正常化。第三,中日两国实现邦交正常化。 中国积极发展同第三世界国家的友好合作关系。20世纪70年代初,毛泽东提出关于三个世界划分的战略思想,在外交上支持第三世界捍卫民族独立和国家主权,进行反殖反帝反霸斗争,促进第三世界国家的团结合作。 20世纪90年代,世界朝多极化发展,中国始终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基础上发展国际关系并为国际新秩序而斗争,截至1992年,中国已同世界上150多个国家建立了外交关系。在国际舞台上,中国已成为举足轻重的力量,与内政、外交相关联的港澳问题也顺利解决。2001年10月,亚太经合组织(APEC)第九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在上海举行。这是有史以来中国举办级别最高规模最大的一次国际会议,也是“9·11”事件后最大规模的世界领导人会议。这次会议的成功举行对促进亚太地区的经济恢复和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经过十几年的外交努力,我国已基本建立起全方位、多层次的对外工作格局。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下半期,这项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展。在构筑面向新世纪的对外关系格局时,我们既要考虑到同大国和同发达国家的关系,也应考虑同周边国家和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关系;既重视发展与各国的双边关系,也积极开展多边外交活动。

2018年天津河西区初中招生工作政策解读

2018年天津河西区初中招生工作政策解读 问:初中免试就近入学的政策背景是什么?  答:全面实行免试就近入学,是在我国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背景下,实施的一项重要的教育综合改革政策,对于促进教育公平、深化综合改革、提升教育质量、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的受教育权益,都具有重要的意义。一是,实行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是全面落实《义务教育法》的重要内容。我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明确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我市《实施<义务教育法>办法》第十一、十二、十三条也明确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坚持依法治教、依法办学,要求我们必须全面落实《义务教育法》的相关规定,全面落实免试就近入学政策,这也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具体实际行动。二是,实行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是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市委十届四次全会都明确提出,试行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对口招生,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制度。为推进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2014年初,教育部先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大城市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通知》两个文件,提出了各省市实行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的时间表和路线图。三是,实行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是完善教育公平制度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始终高度重视教育民生问题,先后两轮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标准建设,办学水平得到大幅提升,百姓切实得到教育实惠。但同时我们也注意到,由于历史原因,多年形成的优质初中、历史名校,还没有完全实现划片就近入学,成为推进免试就近入学改革的难点。这些年,很多家长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纷纷提出意见建议,希望加快实施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政策。我们必须加大这方面的工作力度。  问:初中招生政策的变化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答:初中招生政策的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禁止选拔性考试。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的规定,按照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2015年秋季小学升初中招生中取消一切与升学相关的选拔性考试,各类竞赛证书、考级证明等与升学脱钩。初中学校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严格控制在本校招生计划5%以内,不得随意扩大招生比例和范围。二是全面实行划片入学。把所有公办初中(含优质初中)全部划入学区片内实行划片就近入学,让学生就近享受优质教育 资源。  问:公办初中学片划分的依据是什么?  答:初中招生学区片是免试就近入学的重要基础,关系到教育资源的均衡配置和入学机会的均等。为切实保障小学毕业生享有相应的公办学校的学位,按照初中学校招生人数和小学毕业生人数基本相当、教育资源配置基本均衡、学校搭配尽可能合理、地理位置相对就近的原则,充分考虑河西区区域特点和教育实际,将小学和初中结合成为初中招生学区片。优质初中纳入多校划片范围,实行划片入学。具体学片为:第一学片,新华中学、海河中学、卓群中学、佟楼中学对口东楼小学、闽侯路小学、湘江道小学、台湾路小学、上海道小学、四号路小学、恩德里小学、华夏未来艺术小学;第二学片,实验中学、第四十一中学、梧桐中学、梅江中学、滨湖中学、环湖中学对口马场道小学、平山道小学、师范大学附属小学、梧桐小学、中山小学、滨湖小学、南湖小学、友谊路小学、卫东路小学、中心小学(3个校区)、同望小学、名都小学、水晶小学;第三学片,第四中学、第四十二中学、北师大天津附中、微山路中学、枫林路中学、双水道中学对口华江里小学、陵水道小学、新会道小学、东海里小学、珠江道小学、三水道小学、灰堆第一小学、土城小学、天津小学、师范大学第二附属小学(2个校区)。  问:采取哪些均衡措施缩小校际间的差距?  答:均衡教育资源,缩小学校差距是就近入学的基础,是本次改革的重点。主要是充分发挥现有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带动作用,形成区域共享机制,着力办好百姓身边每一所学校。具体举措有:  1.强化干部轮岗,促进教师交流。坚持优质均衡配备干部,示范带动,整体提升,出台并实施《河西区教育系统干部刚性流动工作实施办法》和《河西区初中教师流动方案》。  2.深化一对一互助,办好每一所初中校。将全区16所中学组成六对互助体,形成中学一对一互助机制(新华中学、海河中学与佟楼中学、卓群中学;实验中学与梧桐中学;四中与微山路中学、滨湖中学;四十二中与梅江中学、枫林路中学;四十一中与环湖中学;北师大天津附中与双水道中学)。包含市直属学校在内的优质初中,在教育教学、科研、队伍建设等方面开展深层次的交流与合作,帮助普通初中提高教育教学和信息化管理水平,提升教师专业素质,逐步缩小校际差距,优质初中与普通初中真正实行联盟发展,推动河西区中学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做实、做优普优工程,以“巩固成果、深化百条、延伸探索、提高质量”为目标,在六所初中实施“普优”工程。努力提升初中校的办学 水平,使之成为百姓认可的身边好学校。  3.推进集团化办学。建立实验中学——梧桐中学集团化办学体制,实行“总校统筹管理,分校相对独立,教育资源共享”的委托办学管理模式。利用实验中学优质教育教学和教师等资源,由实验中学派出校级领导和骨干教师,实现品牌、师资、课程和管理优质资源共享,达到高端起步、高位发展。  4.加速信息化建设,促进优质资源共享。大力实施“三通两平台”建设,以信息化促进教育现代化均衡发展。在全市率先实现学校录播教室的全覆盖,开展校际“互动课堂”,实现“同上一节课、共享一名师”。通过“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和微课大赛汇聚优质教育资源,建设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依托平台为所有学校和师生提供数字教育资源共享与服务,三年内实现各学科、各学段优质教育资源的全面覆盖。形成自主选择课程、开设网络学习空间、开展协同备课和网络教学研究等教育教学信息化模式。  5.完善规划布局,提升办学条件,扩大优质资源总量。科学规划区域教育未来发展的新格局,做好中小学就近入学长远规划和资源配置。在未来2-3年的时间,四中新校区投入使用,梅江东配套第二实验中学建成和瑞江中学(现华冠中学)收回,优质资源总量进一步扩大,布局更加合理优化。从2015年起调整新华、实验、海河、四中、四十二中等学校的招生计划,扩大优质资源的覆盖面。同时,继续加大财政投入,特别是向普通公办初中校倾斜,统一标准,均衡配置,提升普通公办初中办学硬件水平,改善办学条件,进一步缩小校际之间的差距,让更多的孩子就近享受优质教育。  6.强化教育督导职能,巩固现代化创建成果。深化督学机制建设,加强专职督学、责任督学和校级督学三支队伍,全面深化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开展教育教学质量专项督导,定期向家长和社会反馈学校的办学质量,接受评价和监督。巩固两轮现代化学校创建成果,进一步加强学校内涵建设和特色发展,完善硬件设施的管理和使用,不断提升学校综合实力,使每一所学校各具特色,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问:针对初中招生生源的变化,新初一将如何实施教学,确保教育教学质量?  答:针对今年招生改革带来的"生源的变化,积极研究应对措施和办法,做好充分准备。一是做好对新初一生源的差异性分析,全面了解学生情况,并利用现代信息化手段建立数据分析跟踪系统;二是做好开学前学生教育和学法指导,使每个学生都有足够的信心和充分的准备;三是做好家长指导工作,开学前利 用家长学校、家长会,汇报学校工作准备和改革措施,促进家校合作;四是做好分层教学,分类推进,试行行政班和走班制相结合的管理模式;五是做好教师的校本培训与校本教研,积极探索新常态下的高效课堂教学和管理模式;六是积极开展学生综合素质拓展活动,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个性化培养与指导;七是加强课程建设,每校至少开设20门校本课程供学生选择;八是改进督导评价机制,关注学生增值评价。  问:优质教师和管理干部流动如何实施?  答:自2010年5月《河西区中学建立“一对一互助机制”的实施意见》实施以来,首先在对口校之间实行骨干教师和中层干部柔性流动,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水平的提升。2014年7月实施《河西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流动工作实施意见》。从2015年开始,每一所优质学校选派综合素质好、专业能力强的管理干部到普通校任职,做到全覆盖,将其任职经历和工作成效作为考核任用的重要依据。同时按照市教委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正、副校长,凡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下,在同一所学校任职满10年的,原则上应该交流。采取平职交流、提拔任用等刚性流动方式进行。中层干部也可以按照教师交流制度进行交流,交流年限为2-3年。科学规划学区片的教师流动,在中学“一对一互助机制”对口校教师流动的基础上,根据初中学区片的划分,形成《河西区初中教师流动方案》。流动原则是在学区内、教育集团内,名校带分校流动。即:新华、海河中学对口佟楼、卓群中学;实验中学对口梧桐中学;第四中学对口微山路中学、滨湖中学;第四十二中学对口梅江中学、枫林路中学;第四十一中学对口环湖中学;北师大天津附中对口双水道中学。每学年教师流动比例要达到本校符合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比例达到本校流动教师总数的20%。流动期限原则上为1-3年,加大起始年级教师流动比例,流动教师从初一年级开始任课。区教育局建立有利于教师流动的配套管理和激励机制。  问:初中招生工作操作流程是什么?   答:2015年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公办初中志愿录取和随机派位招生。小学毕业生可自愿选择所在学片内的公办初中,在小学内最多填报两个志愿。在各学片内,依据公办初中的招生计划,按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首先考虑学生第一志愿,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初中,学生直接入学;报名人数多于招生计划的初中,以随机派位的方式决定学生入学。当招生校第一志愿 人数未满足招生计划时,方考虑未被第一志愿录取且第二志愿填报该校志愿的学生,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初中,学生直接入学;报名人数多于招生计划的初中,仍以随机派位的方式决定学生入学。已被第一阶段录取的学生不得再参加第二、第三阶段招生。第二阶段民办初中自主招生。自立中学、培杰中学2所民办初中面向全区招生。未被第一阶段录取的学生可自愿选择一所民办初中在小学报名,招生校依据小学六年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确定面谈人数及内容,不得组织选拔性考试,2所民办初中在同一时间组织面谈,并同期完成招生。已被此阶段录取的学生不得再参加第三阶段招生。第三阶段公办初中剩余计划随机派位招生。凡是未被第一、二阶段录取的学生,区教育局中招办将根据学片内各校前期招生情况,在学片内再次以随机派位的方式决定学生入学。切实保障小学毕业生享有相应的公办初中学位。  问:如何填报公办初中志愿?  答:在第一阶段公办初中志愿录取随机派位招生中,小学毕业生可自愿选择所在学片内的公办初中,在小学内最多填报两个志愿。“最多填报两个志愿”是指可以填报片内的2个或1个或0个志愿。如果填报两个志愿,两个志愿有先后顺序,志愿录取和随机派位是以志愿优先为原则,请家长认真做好志愿填报。第一阶段一经录取不得再参加二、三阶段招生。学生也可选择不填报公办初中志愿,自愿选择参加民办初中报名,如果民办初中录取,则不得再参加第三阶段招生。如果未被民办初中录取,还可以参加第三阶段公办初中剩余计划随机派位招生。学生志愿是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志愿填报不当会造成学生录取的学校不理想或未被录取,请家长和学生慎重考虑。  问:如何保证随机派位公开、公平、公正?  答:随机派位是学生、家长、学校、社会关注度最高的。按照市教委要求,使用有正规资质的单位制作随机派位软件,保证软件的公正性和稳定性。公办初中的随机派位均实施全程录像,学片内中、小学校长参加,并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证员、纪检部门和家长、教师代表进行监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确保小学毕业生权利平等,机会相同。  问:特长生如何招生?  答:按市教委规定中学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严格控制在本校招生计划5%以内,不得随意扩大招生比例和范围。招收特长生的初中校上报特长生招生方案,经教育局体卫艺科审批后,公布特长生招生计划、考核方式和时间。特长生采取招生校自主招生方式录取,已被录取的特长生不得参加各阶段招生。  问:民 办初中如何招生?  答:目前河西区共有两所民办初中,分别是自立中学、培杰中学。民办校面向全区招生。未被第一阶段公办初中录取的学生可自愿选择一所民办初中在小学报名,招生校依据小学六年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确定面谈人数及内容,不得组织选拔性考试,两所民办初中在同一时间组织面谈,并同期完成招生。已被民办初中录取的学生不得再参加第三阶段招生

面对当前的世界格局说明中国外交政策的变化

中俄、中伊的战略协作关系,可以破灭美欧主导中东秩序的战略梦想!美国重返东亚,给中国设置了三道关口:第一关是南海主权之争、第二关是中日钓鱼岛之争、第三关就是现在的朝鲜半岛危机。美国为了维护在东北亚的利益,通过不断加强其同盟体系、介入地区安全事务以及发展与地区非同盟国的安全联系等方式,企求以“霸权稳定论”为理论基础,建立美国主导的地区政治安全秩序。但东北亚不断变化的地区安全态势,使这一架构日益显现出局限性及不确定性。美国重返东亚挑起事端让亲华亲朝的韩国总统卢武铉离任,扶植忠实执行美国旨意的韩国总统李明博上台,这就是美国向外输出民主的最大好处,可以任由美国操纵一个国家政府的更迭。李明博上台后,立刻改变了实施多年并初见成效的对朝“阳光政策”,改为“大棒政策”导演苦肉计:“天安舰事件”的最大受益者就是美国。有了这样一个借口,它才可以把军舰开进黄海且连续军演,激化矛盾。美国人搅乱东亚的用意南海争端、钓鱼岛争端、朝鲜半岛危机,并不是孤立的事件,联系起来看,有一个共同的目标,就是针对中国。怂恿周边国家跟中国打仗,这些国家打不过中国,必然会寻求美国的保护,而寻求美国保护,对美国来说,有两个好处:一是收保护费,占领被保护国市场;二是把中国周边国家捆绑起来对付中国,向朝鲜施压并遏制中国的崛起让中国永远也不会长大,这就是美国重返东亚的战略目的!中国的对策强军扩伍:加强情报收集,针对性研发先进武器,凝聚民心。金融反击:支持港币与美元脱钩,实行与欧元连动的联系汇率制超越美国的军事与高科技优势:购买俄罗斯与欧洲等地的先进装备及技术外交反击与战略调整等。中国现在国土防御力为世界第二,只要中国进行核捆绑战略,全球将重新洗牌。这是美国不希望也不愿意看到的。中国现在备战充分,以不变应万变!一心发展经济!提高军事科技能力!可以说是韬光养晦

当前的世界格局与我国的外交政策有何关系?

俄罗斯在努力整顿国内经济的同时,对外致力于加强和改善与各方关系,继续深化与中国的战略关系,重启修复与美国的关系,积极缓和并增进与欧盟的关系。欧盟则在09年底完成了《里斯本条约》批约进程,这标志着27国欧盟的一体化建设取得新成果,即政治一体化进程进入到新阶段。欧盟政治一体化的进展,不仅有利于更好解决其成员间的协调问题,同时也鼓励和增强了欧盟参与全球治理国际议程的积极性。日本在民主党首次上台执政后,对外战略的调整初显“回归亚洲”的端倪。鸠山政权提出了建立“东亚共同体”和中日美“等边三角形”外交关系的预想,旨在改变日本对外过分依赖美国,使日本外交向自主均衡方向转变。但面对近期国际国内形势的新变化,民主党新上台的菅直人内阁对日本外交调整的方向作出明显修正。重新强调美国在日本对外战略中的重要地位,突出日美安保的基础性功效。(故近日菅直人获胜民主党党魁选举留任首相,被美国视为双方关系的一大利好。)各大国对外战略的调整,目标均在于争取更加主动的国际地位,伴随这些调整而来的相互竞争和合作的深化,势必为各国的交往关系和世界局势增加新的变数。(二)新形势下中国的活跃外交面对我国国际地位变化和国际形势发展带来的挑战和机遇,我国以更主动的姿态展开全方位外交,积极活跃在国际舞台上,维护了总体有利的外部环境。一是积极开展峰会外交,扩大我国的影响力和发言权。国际峰会的高规格、权威性,既是各国直接表达自己声音的最佳场所,也是有效处理问题和发挥影响力的极好机会。去年以来,我国领导人频繁出席和参加了一系列重要峰会,象联合国系列峰会、金融峰会、哥本哈根气候变化会议,及今年更为密集的核峰会、四国峰会、G20峰会、上合组织峰会,以及即将举行的中欧领导人峰会、亚欧首脑会议、APEC峰会等众多国际峰会。通过领导人参加这些峰会,直接向世界阐明我们的立场和态度,使世界了解中国的主张和诉求,既有利于展示负责任大国的形象,同时也使中国的重要利益得到维护。二是“世博外交”、“亚运外交”成为新的重要平台,促进中外相互理解与信任,展示我国开放包容、热情友好的形象。三是稳定和发展同主要大国的关系。大国关系是我国外交关键所在。与大国的关系出现问题,往往产生损害到发展和安全的严重后果。今年以来,中美关系的压力明显加大,复杂性的一面进一步显现。面对中美关系事端频发的不稳定状态,我国在正视现实,承认中美结构性分岐长期存在的基础上,为化解纷争展开了高层战略对话和协商,敦促美方切实尊重中国的核心利益和重大关切,排除两国关系的干扰,维持了中美关系大局的稳定。中俄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得到不断深化,在能源、安全等领域取得了一系列合作成果。同时还保持了中欧关系平稳发展势头,加强双方在国际金融改革、全球治理、应对气候变化等一系列问题上的合作。巩固和发展中日战略互惠关系,增进政治互信,改善民意基础。加强同新兴大国的协调与合作。四是深化同周边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友好合作。今年我国在与周边地区国家的安全、能源及多领域合作得以切实推进。此外,通过推进多边区域合作还增强中国与周边国家经济上的相互依赖和政治上的互信。2010年建成的中国—东盟自贸区将在深化中国与东南亚国家的经济关系,带动整个东亚地区的经济整合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同时,两岸之间的ECFA签署生效,建立中日韩东亚自由贸易区成为谈判议题。在区域安全合作上,今年我国在哈萨克斯坦参加了上合组织举行的联合反恐军事演习,促进了中国与相关国家的政治关系及在反恐和维持地区安全稳定上的密切合作。但与一些海上邻国的领土和权益争端问题迄今尚未得到解决,其中包括中国与一些东南亚国家在南中国海的领土争端,尤其是南沙群岛领土争端,中国与日本在钓鱼岛、东海大陆架的划界和东海油气开发等问题上的争端。一些领土争端有日趋国际化的倾向,某些外部大国和地区多边组织介入其中,使得问题更加复杂化。五是积极参与解决热点和全球性问题。金融危机后,我国不仅积极推动国际经济重建和国际体系的调整,我们还本着建设性的态度参与伊核、朝核问题会谈,支持周边国家政府稳定国内政局的努力,反对国际恐怖主义活动。在防核扩散、能源、粮食安全等全球性问题上,主动与国际社会展开合作。中国还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参与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行动,既从自身做起,也积极承担国际义务,发挥了一个负责任的大国的作用。

改革开放以后中国的外交政策,外交原则,外交格局及外交成就分别是什么?

第一,科学判断形势,从根本上调整外交战略。邓小平同志对国际形势和时代主题作出新的科学判断,指出和平与发展是当今世界两大问题,世界大战并非不可避免和迫在眉睫。这为我们集中精力搞经济建设提供了重要依据,也为对外政策的一系列重大调整提供了条件。第二,提出独立自主和不结盟,改善和发展同各主要大国的关系。调整联合一切力量制衡苏联的“一条线”战略,不与任何大国或国家集团结盟,不以意识形态定亲疏。1979年1月,中美正式建交,两国各领域交流与合作稳步发展。逐步缓和同苏联的关系,于1989年5月实现了中苏关系正常化。同日本、西欧及东欧国家的e79fa5e98193e58685e5aeb931333366303737务实合作有了长足发展。第三,妥善处理同邻国的历史遗留问题,促进与周边国家关系的改善和发展。调整对东南亚国家的政策,注意严格区分党际关系与国家关系,使我国同东南亚国家的双边关系有了很大改善。提出解决中印边界问题的五点方针,同印度恢复高级互访和边界谈判。第四,推动同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务实合作。提出“平等互利、讲求实效、形式多样、共同发展”经济合作四原则,开展形式多样的经济合作,使我国与发展中国家关系有了更深厚的经济基础。第五,在国际和地区事务中发挥作用,扩大国际影响。积极参与柬埔寨问题的政治解决进程,为缓和东南亚地区紧张局势发挥了重要作用。为阿富汗问题的解决作出了自己的贡献。第六,创造性地提出“一国两制”构想,推进祖国统一大业。1982年,邓小平同志提出按“一国两制”原则收回香港。经过艰苦谈判,中国政府于1984年12月和1987年4月,分别与英国和葡萄牙政府就对香港、澳门恢复行使主权签署联合声明。

简述当代中国对外政策的演变。

【答案】:(1)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上世纪50年代末。实行“一边倒”的对外政策,基本上奠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0年中的外交格局,也决定了中国在此时期东西冷战中的地位与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缓解了美国从朝鲜、印度支那、中国台湾地区三方面的威胁,在国际上站稳了脚跟,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2)20世纪50年代末至60年代末。面对来自美苏两国两面夹击的严峻形势,国际环境中呈现出的新特点,结合有所增强的中国国家实力,以及受国内“左”倾思潮影响,为了维护国家的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坚决顶住美苏两方面的压力,中国毅然调整了国家对外政策,放弃了“一边倒”的对外政策,提出了团结广大亚非拉国家,在外交上采取着重反对美国霸权主义,同时又反对苏联“大国沙文主义”,推进世界革命的对外政策。(3)20世纪70年代。随着尼克松访华,中美关系开始得到改善,中国政府把握住了这一难得的历史机遇,调整了对外政策,放弃了“两个中间地带”、“两个拳头打人”的对外政策,提出了联合美国反对苏联的“一条线”、“一大片”的对外政策。(4)改革开放以来对外政策的调整。面对变化中的世界局势,以及中国社会发展首要任务的要求,在总结以往外交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中国正确认识到自己的国力和国家利益,对战争与和平问题进行了客观、冷静的分析,并清醒、正确地对中国自身予以定位——中国属于发展中国家。在上述客观认识的基础上,中国全面调整了对外政策,彻底改变了20世纪70年代实行的以苏联为主要对手的对外政策,开始改善与苏联的关系,采取了“不与任何大国和国家集团结盟或建立军事战略关系”的“真正不结盟战略”,从而赋予了独立自主的和平对外政策以新的内涵,使之更加完善。

健全社区矫正制度,统一刑罚执行体制,需要制定哪些政策,提出哪些改革举措

  全面推进社区矫正,标志着社区矫正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各地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抓住机遇,顺势而为,依法规范履行职责,积极稳妥推进工作。  一是全面落实社区矫正工作基本任务。严格执行刑罚,加强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社会适应性帮扶,是社区矫正的基本任务,也是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前提和条件。要切实加强监督管理。严格落实监管制度,防止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严格检查考核,及时准确掌握社区服刑人员的改造情况,按规定实施分级处遇,调动社区服刑人员的改造积极性。大力创新管理方式,充分发挥矫正小组的作用,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进一步推广手机定位、电子腕带等信息技术在监管中的应用,提高监管的可靠性和有效性。强化应急处置,健全完善应急处置预案,确保突发事件防范有力、处置迅速。要切实加强教育矫正。认真组织开展思想道德、法制、时事政治等教育,帮助社区服刑人员提高道德修养,增强法制观念,自觉遵纪守法。要组织开展社区服务,培养社区服刑人员正确的劳动观念,增强社会责任感,帮助他们修复社会关系,更好地融入社会。大力创新教育方式方法,实行分类教育和个别教育,普遍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做好心理咨询和心理危机干预,不断增强教育矫治效果。建立健全教育矫正质量评估体系,分阶段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评估,并及时调整完善矫正对策措施,增强教育矫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切实加强社会适应性帮扶工作。制定完善并认真落实帮扶政策,协调解决社区服刑人员就业、就学、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社会保险等问题,为社区服刑人员安心改造并融入社会创造条件。广泛动员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志愿者等各方面力量,发挥社会帮扶的综合优势,努力形成社会合力,提高帮扶效果。  二是积极推进社区矫正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积极推进社区矫正立法,努力从法律层面解决有关重大问题,为社区矫正工作长远发展提供法律保障。加强规章制度建设,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规定,使社区矫正工作制度覆盖调查评估、交付接收、管理教育、考核奖惩、收监执行、解除矫正等各个环节,确保社区矫正工作规范运行。深入推进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建设,健全执法机制、完善执法流程、加强执法检查,切实规范执法行为,维护社区服刑人员合法权益,努力在每一个执法环节、每一起执法案件办理上使人民群众、社区服刑人员及其家属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是进一步健全社区矫正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理顺社区矫正工作体制机制。建立和完善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部门组织实施、指导管理,法院、检察院、公安等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社区矫正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联席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制度、情况通报制度等协作配合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社区矫正全面推进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共同制定和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实施、指导管理,完善监管教育制度,创新工作方法,依法规范、积极有序推进社区矫正工作。人民法院要依法适用社区矫正,对符合条件的被告人、罪犯,依法及时作出适用、变更社区矫正的判决、裁定;在社区矫正适用前,可委托司法行政机关进行调查评估;判决、裁定生效后,及时与社区矫正机构办理社区服刑人员及法律文书等相关移送手续,积极参与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回访和帮教。人民检察院要依法加强对社区矫正的法律监督,对违反法律规定的,及时提出纠正意见和检察建议,维护刑罚执行公平正义,维护社区服刑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社区矫正依法公正进行。公安机关对重新犯罪、应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社区服刑人员,要依法及时处理。司法所、公安派出所、派驻乡镇检察室、人民法庭要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工作衔接配合机制,及时协调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确保社区矫正工作顺利推进。积极争取立法、编制、民政、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支持,为社区矫正工作全面推进创造有利条件。  四是切实加强社区矫正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强社区矫正机构建设,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社区矫正机构,重点加强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专门机构建设,切实承担起社区矫正工作职责。切实加强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建设,着力加强县、乡两级专职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工作人员,保证执法和管理工作需要。各地要从各自实际出发,积极研究探索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充实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坚持专群结合,发展社会工作者和社会志愿者队伍,组织和引导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教育引导社区矫正工作者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执法为民、公正执法的理念,培育职业良知,忠诚履行职责。大力加强执法能力和作风建设,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开展经常性岗位练兵活动,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切实加强司法所建设,改善装备条件,做好社区矫正日常工作。加强村(居)社区矫正工作站建设,落实帮教帮扶措施。  五是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保障能力建设。切实抓好社区矫正经费落实,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经费保障工作的意见,将社区矫正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并探索建立动态增长机制,以适应社区矫正工作发展需要。大力推进场所设施建设,多形式、多渠道建立社区矫正场所设施,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接收宣告、集中学习和培训。大力加强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科学规划,统一规范,健全完善全国社区服刑人员数据库,建立社区矫正信息平台,与有关部门互联互通、资源共享,推动实施对社区服刑人员网上监管、网上教育、网上服务帮扶,不断提升社区矫正工作的信息化水平。

徐州市人才补贴政策

一、适用范围毕业五年内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境外留学归国人员)。1.在我市市属企业及在主城区(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注册且正常纳税的企业就业,或企业注册地在主城区且正常纳税的创业人员;2.首次在我市参加各项社会保险且正常缴费满6个月。二、政策举措1.公共租赁住房补贴优先为招引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公共租赁住房,并给予30%的租金补贴,最长租期3年。公共租赁住房补贴和租房补贴不可同时享受。2.购房补贴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在徐州市首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按照购房总价的5%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其中对企业引进的在徐高校应届博士毕业生、世界名校博士,按照《徐州市进一步支持领军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措施》(徐委办〔2018〕175号)标准发放购房补贴。每人只能申领一次补贴。3.生活补贴、租房补贴、交通补贴已签订3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并首次在我市缴纳各项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毕业生,按照以下标准申领3年的生活补贴、租房补贴。(1)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境外取得博士学位留学归国人员,补贴标准为生活补贴1200元/月/人、租房补贴1000元/月/人;(2)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境外取得硕士学位留学归国人员,补贴标准为生活补贴900元/月/人、租房补贴600元/月/人;(3)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境外取得学士学位留学归国人员,补贴标准为生活补贴600元/月/人、租房补贴400元/月/人;(4)公共租赁住房补贴和租房补贴不可同时享受,只能申请其中一种补贴。博士研究生:生活补贴标准为1200元/月/人、租房补贴标准为1000元/月/人,补贴3年;硕士研究生:生活补贴标准为900元/月/人、租房补贴标准为600元/月/人,补贴3年;本科毕业生:生活补贴标准为600元/月/人、租房补贴标准为400元/月/人,补贴3年;非徐州籍毕业生,可享受1000元/年/人探亲交通补贴,补贴3年。4.专项补贴鼓励驻徐高校毕业生留徐和外地高校徐州籍毕业生回徐工作,在徐州企业就业或创业的博士、硕士、本科毕业生,每人每月分别给予600元、400元、200元的专项补贴,补贴3年。全职引进的驻徐高校毕业生和外地高校徐州籍毕业生,按照博士600元/月/人、硕士400元/月/人、本科200元/月/人的标准给予3年的专项补贴。法律依据《徐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徐州市大学生招引实施办法申报细则》《徐州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引进实施办法申报细则》《徐州市支持返乡人员创业实施办法申报细则》《彭城英才卡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一、适用范围2019年6月24日起引进的毕业五年内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境外留学归国人员)。(一)在我市市属企业及在主城区(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注册且正常纳税的企业就业,或企业注册地在主城区且正常纳税的创业人员。(二)首次在我市参加各项社会保险且正常缴费满6个月。引进当年首次社保未缴满6个月的,可跨年顺延至缴满6个月后申报。二、享受政策的条件和标准(一)公共租赁住房补贴。引进的毕业生优先享受最长租期3年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并给予30%的租金补贴,租金补贴以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定价优惠的方式实现,不再发给个人。(二)购房补贴。自引进当月起3年内(计算到月)在我市首次购买(以住建部门审核备案时间为准)普通商品住房(仅限毕业生单独购买或与配偶、父母、子女共同购买)的,可申领购房补贴。1.购房补贴按照购房总价的5%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且每人只能申领一次补贴。2.全职引进的在徐高校应届博士毕业生、世界名校(全球高校排名300强,参照毕业当年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榜单)博士,在徐首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按照《徐州市进一步支持领军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措施》(徐委办[2018]175号)标准发放30万元购房补贴,每人只能申领一次补贴。3.购房补贴采取就高不就低原则享受,不能重复申请。(三)生活补贴、租房补贴。已签订3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并首次在我市缴纳各项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毕业生,按照以下标准申领3年的生活补贴、租房补贴。1.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境外取得博士学位留学归国人员,补贴标准为生活补贴1200元/月/人、租房补贴1000元/月/人;2.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境外取得硕士学位留学归国人员,补贴标准为生活补贴900元/月/人、租房补贴600元/月/人;3.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境外取得学士学位留学归国人员,补贴标准为生活补贴600元/月/人、租房补贴400元/月/人;4.公共租赁住房补贴和租房补贴不可同时享受,只能申请其中一种补贴。(四)交通补贴。全职引进的非徐州籍毕业生,按照1000元/年/人的标准申领3年的探亲交通补贴。(五)专项补贴。全职引进的驻徐高校毕业生和外地高校徐州籍毕业生,按照博士600元/月/人、硕士400元/月/人、本科200元/月/人的标准给予3年的专项补贴。申报程序申报单位登录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jsxzhrss.gov.cn/),通过徐州市“一网通办”人才综合服务系统注册后进行申报或在徐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人才服务专窗”进行申报。

什么是人才引进政策

人才引进政策指因工作需要,当地的单位录用一个外省、市的在职的,且就业至少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员,学历高于当地人才引进的最低要求的人才来当地就业。“天府万人计划”支持范围为川内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分杰出人才、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三个类别12个项目实施。人才引进需要以下条件:1、人才学历达到当地人才引进政策规定的最低学历;2、人才取得相关职业的职业职称;3、获得省部级奖励人员;4、当地急需的专门人才;5、人才接收企业,向当地人力资源中心申请人才引进;6、人才接收企业的营业执照、公司简介、引进理由和人才的个人简历。人才引进,作为一项吸收人才、发展经济的政策,被各地政府广泛应用。各地政府都有出台人才引进政策,人才引进具体需要的条件每个地方都可能不同,详情可咨询当地的人力资源中心。法律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第四条以企业行业为主体,开辟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多种途径。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要结合本行业生产、技术发展趋势以及高技能人才队伍现状,做好需求预测和培养规划,提出本行业高技能人才合理配置标准,指导本行业开展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增强企业对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充分发挥企业培养高技能人才的主体作用。各类企业特别是大型企业(集团),应结合企业生产发展和技术创新需要制定高技能人才培养规划,并纳入企业发展总体规划。企业应依法建立和完善职工培训制度,加强上岗培训和岗位技能培训,可采取自办培训学校和机构,与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联合办学、委托培养等方式,加快培养高技能人才。鼓励企业推行企业培训师制度和名师带徒制度,建立技师研修制度,并通过技术交流等活动促进高技能人才成长。鼓励企业依托车间班组,通过岗位练兵、岗位培训、技术比赛等形式,促进职工在岗位实践中成才。鼓励企业结合技术创新、技术改造和技术项目引进,利用国内、国际两种资源,开展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并通过研发攻关等活动,促进高技能人才培养。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要将高技能人才培养规划的制定和实施情况作为企业经营管理者业绩考核的内容之一,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积极支持、推动和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开展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机关事业单位也要结合各自实际,做好本部门本单位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

什么是人才引进政策

人才引进政策指因工作需要,当地的单位录用一个外省、市的在职的,且就业至少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员,学历高于当地人才引进的最低要求的人才来当地就业。“天府万人计划”支持范围为川内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分杰出人才、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三个类别12个项目实施。人才引进需要以下条件:1、人才学历达到当地人才引进政策规定的最低学历;2、人才取得相关职业的职业职称;3、获得省部级奖励人员;4、当地急需的专门人才;5、人才接收企业,向当地人力资源中心申请人才引进;6、人才接收企业的营业执照、公司简介、引进理由和人才的个人简历。人才引进,作为一项吸收人才、发展经济的政策,被各地政府广泛应用。各地政府都有出台人才引进政策,人才引进具体需要的条件每个地方都可能不同,详情可咨询当地的人力资源中心。法律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第四条以企业行业为主体,开辟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多种途径。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要结合本行业生产、技术发展趋势以及高技能人才队伍现状,做好需求预测和培养规划,提出本行业高技能人才合理配置标准,指导本行业开展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增强企业对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充分发挥企业培养高技能人才的主体作用。各类企业特别是大型企业(集团),应结合企业生产发展和技术创新需要制定高技能人才培养规划,并纳入企业发展总体规划。企业应依法建立和完善职工培训制度,加强上岗培训和岗位技能培训,可采取自办培训学校和机构,与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联合办学、委托培养等方式,加快培养高技能人才。鼓励企业推行企业培训师制度和名师带徒制度,建立技师研修制度,并通过技术交流等活动促进高技能人才成长。鼓励企业依托车间班组,通过岗位练兵、岗位培训、技术比赛等形式,促进职工在岗位实践中成才。鼓励企业结合技术创新、技术改造和技术项目引进,利用国内、国际两种资源,开展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并通过研发攻关等活动,促进高技能人才培养。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要将高技能人才培养规划的制定和实施情况作为企业经营管理者业绩考核的内容之一,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积极支持、推动和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开展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机关事业单位也要结合各自实际,做好本部门本单位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

职业教育是培养高技能人才的关键_国家对职业教育的政策

  据中国就业指导培训中心的数据显示,我国企业对技师和高级技师的实际需要占到总体需要的14%,供求则相差10个百分点。这两个数字足以说明,我国技能型人才特别是高技能人才严重匮乏,技术技能型的人才培养已经成为我们发展先进制造业和现代化服务业的关键。   在笔者看来,把高技能人才队伍的建设作为人才队伍建设当中的一项重要任务,这是关系到我们今后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发展的一个重大问题。培养高技能人才,教育是基础,职业教育是关键。可以说,职业教育是培养高技能人才成长的摇篮。纵观德国、美国、澳大利亚等国家,都非常重视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可以说,高技能人才是科技成果物化的主力军。如果说科技发明是极端重要的创造的话,那么只有高技能人才可以把发明图纸变成实质性的产品,这也是一种创造。   从现实情况来看,我国之所以成为制造大国而不是制造业的强国,原因是一方面缺乏高端的发明家、设计师,另一方面也严重缺乏技术精干的、具有创造性劳动的高级技能人才。从某种意义上说,轻视劳动创造,轻视高技能人才是轻视职业教育的思想根源。   发展职业教育,加快高技能的人才队伍建设,必须从思想认识上、教育结构的配置上、具体的政策措施上,给予真正的解决,要向重视高校扩招一样摆到重要的议事日程上来。   因此,笔者认为,发展职业教育首先要认识到职业教育是培养人才队伍特别是高技能人才队伍的一个重要的途径,和高中教育、大学教育一样都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绝不能厚此薄彼。必须制定法律法规,确定职业教育在人才开发当中的重要地位,提高高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经济地位,营造出尊重职业教育、尊重技能性人才的社会氛围。另外,要逐步增加对职业教育的投入,企业、农村和基层单位都要支持职业教育的发展,加大人力资源开发的投资,完善培训思路;改革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坚持就业导向的服务宗旨,鼓励技能成才,整合职业教育资源,实现职业教育院校与企业相结合;理论教育要做到实用,扎实,业务教育要重在提高操作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最后,还要不断解决和完善职业资格认证制度,使职业教育院校的毕业生都拥有相应的职业资格。相信通过各方面的努力,职业教育一定会焕发出无穷的活力,通过自身的努力培养出数以千万计的高技能人才,从而为国家的现代化建设做出重大的贡献。   (本文作者系全国政协委员,人事部原副部长,中国人才研究会会长,全国博士后管委会主任)   

泰安市旧村改造政策

应该给两套吧。城市国有土地拆迁办法有泰安93号文,农村集体土地拆迁办法是地方定的。 给你个条文你参考下:根据国家及<济宁市任城区xx镇总体规划>2004-2020年<xx镇人民政府农村住宅建设管理暂行办法>[2008]1号文件等有关法规及市,区相关政策.关于xx村旧村改造工程补偿,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1.主房一平米换一平米.2.配房二平米换一平米.3猪圈厕所五平米换一平米.4.院子六平米换一平米.

旧村改造有什么政策

关于房产确权的问题:相关依据:“旧村改造拆迁房屋补偿土地面积按被拆迁房屋《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上的建筑占地面积计算。两证面积不一致的,以《土地使用证》为准。未发放《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的拆迁房屋,由发证部门予以丈量审核确定。庭院、空基、天井、天气、滴水等不计入用地面积。”(《办法》第三十九条)在这条规定中,其实已经明确了房产确权中的依据及程序。但在实际操作中还会出现个别案例。在提供材料时,明明未经确权,而仅仅把相关批文、发票等充当依据,这种情况往往会引起争议,拖延了审批时间。人口计算时的常见问题:相关依据:“旧村改造在户人口应按本集体经济组织实有在册人口计算。其中,独生子女享受增计1人,现役军人(不含提干)、在校学生、劳改劳教人员在迁出户口前属本村集体经济成员的计算在户人口。”(《办法》第四十二条)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办法》中,“独生子女享受增计1人”是有前提条件的,那就是父母双方必须均为农民,且户口在本村,这里面不包括通常说的“半边户”。“半边户”是指夫妻双方为一居一农的家庭。虽然持有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半边户”不能享受增计1人的优惠,但如果有居民户口的一方能提供此前未参加过房改的证明,则在计算人口时本人可以计算在内。关于分家析产:相关依据:“分家立户时旧房分配不均造成不足用地限额标准的不再按限额补足,超过限额的按本办法补偿建房用地。”(《办法》第四十四条)“……非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村庄建设规划范围内有祖传合法旧房的,原则上按1∶1的比例补偿,不允许按用地限额标准补足,旧房占地面积超过中户用地限额标准部分不再安排建房用地,由村级组织折价收回。”(《办法》第四十五条)一般来说,分家析产中比较突出的有两种现象。一是分配不均,造成明显的余、缺房;另一种,兄弟姐妹中既有非农户口,又有农业户口,由于非农户口子女在计算面积时可以按1∶1的比例补偿,在分家析产时出现分给非农户口子女面积多的现象。对于此类情况,在计算面积时,原则上应合并平均计算。以上《办法》指义乌市2001年义政113号文件中颁布的《义乌市旧村改造暂行办法》。 为什么从分户报批到建房有时需要很长时间?很多群众打进本报民情热线咨询某村旧村改造进度时,都提到这样一个问题:为什么从分户报批到动工建房往往需要很长时间?据来电反映,有的村子几年前就进行分户报批,所有材料都已经交上去了,可是到现在还没见村干部说要动工建房,这是怎么回事呢?365便民服务中心国土窗口结合其审批中遇到的问题,作了以下几点说明:多数群众都理所当然地认为,分户报批以后就可以动手建房了,其实不然。这里面还有很多问题,比如,农转用土地审批到位的问题,还有报批材料的相关问题,除此之外,即使是有关部门完成审批程序之后,也可能无法及时实施。前后种种原因都可能影响到群众动工建房的时间。从我市来说,农转用问题是相对比较突出的。如今国家对农转用指标不是放开而是收紧,一部分指标暂时批不下来,最终导致审批延误。当然,其中也有可能是指标部分未能及时到位的原因。就报批材料来说,有些是报批材料本身不符合细则规定,比如说实体,也有些是程序上还不完善,比如未进行公示,报批房产未经确权,或者是确权没有到位。一般来说,如果报批材料存在问题,365便民服务中心国土窗口以及基层国土所都会告之原因,指导其按规定办好之后,再重新报批。最后,报批审核之后,各村还因村而异,由镇街指导,村级组织具体实施,[部门声音]城乡一体化办公室:根据我市《旧村改造暂行办法》规定:“旧村改造应从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实事求是,尊重群众的意愿……”另,“旧村改造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领导,村级组织负责具体实施……”由此可见,村级组织作为旧村改造中的实施主体,其作用至关重要,严格遵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是每一个旧村改造村两委必须牢牢把握的。这里提两个建议:其一,村里宅基地分户审批时,在审核、上报的过程中,由于涉及利益重大,特别是城区,即使区区几个平方的宅基地,动辄就相差成千上万的地价,村级组织如果不能一碗水端平,势必引起群众不满。其二,在配套设施建设上,工程招投标务必全程公开,不搞暗箱操作,村干部实行分工负责。说到底,很多旧村改造中出现的问题,除有些村干部的能力及人格魅力确实不足外,也与村干部个人素质、村两委成员内部风气都有关系,甚至还与本村村风民风有着直接的联系。365便民服务中心国土窗口:现在每个村都有一份旧村改造实施细则,这是经过村民代表大会公开评议通过的,代表大多数村民的意志,因此,村民在旧村改造当中如果遇到疑问和困难,应先详细审读本村旧村改造实施细则。如再有疑问,则可以向我们国土部门如镇街国土所咨询。镇街国土所作为基层单位,在旧村改造当中着意强化职能,从规划到分户审批,再到定点放样,都能够直接参与,同时协助解决改造中出现的问题。

旧村改造,离婚后户口迁回本村的,会享受拆迁补偿的政策吗?

如果你早就迁回来的话是可以享受的,如果刚迁回来的话应该是不会享受的,你可以询问一下你们的村长或者是书记。

2022年农村旧房改造政策

2022年农村老房子拆除的政策包括先补偿后拆、旧改政策以及无证房屋补偿类型。农村村民住宅,应该按照先进行补偿再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的意愿,采用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且对因为征收而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进行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或者实施城市、集镇和村庄规划进行旧城、旧镇、旧村改造,经依法批准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对土地使用权人给予适当补偿,地上建筑物,可根据其实际情况予以合理补偿。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补偿安置:1、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即被拆迁人的房屋进行调换)。2、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 (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1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x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3、被拆除房屋评估如选用重置法的,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由征地单位委托具有房屋拆迁评估资格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及价格补贴标准,由被拆除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根土地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布。扩展资料: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 般有:(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 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x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法律依据《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或者实施城市、集镇和村庄规划进行旧城、旧镇、旧村改造,经依法批准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对土地使用权人给予适当补偿,地上建筑物,可根据其实际情况予以合理补偿。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补偿安置:1、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即被拆迁人的房屋进行调换)。2、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 (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1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x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3、被拆除房屋评估如选用重置法的,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由征地单位委托具有房屋拆迁评估资格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及价格补贴标准,由被拆除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根土地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布。扩展资料: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 般有:(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 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x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旧村改造补偿政策有哪些

旧村改造有利于推进郊区城市化的进程,同时也对农村的发展有促进作用,许多人遇到旧村改造的情况时,都对旧村改造补偿非常重视,那么旧村改造补偿政策有哪些呢?购买旧村改造的房子有什么风险呢?下面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一、旧村改造补偿政策有哪些在住宅合法的情况下,按照房屋占地面积1:1的比例给予补偿,对房屋限额内面积进行拆除时,需按照农村私人建房的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对于超过房屋限额的部分,将作为国有土地进行供地。此外,在拆除原有庭院面积时,土地出让金应按照现行基准地价的三分之一进行收取。二、购买旧村改造的房子有什么风险1、旧村改造的房子一般归类于小产权房,这种房子的土地归集体所有,也就是说购房者必须为本集体中的成员,购房后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购房者并非该集体成员,购买旧村改造的房子无法办理房产证,也无法进入二级市场。2、旧村改造房子的房屋产权所有人以房产证上的名字为准,也就是说购房者如果不是该集体成员,买房后无法办理房产证,也就是无法保证自身的合法权益,拆迁后补偿是给原房主的,如果对方讲诚信,还有可能会将拆迁款给你,否则购房者的损失是非常大的。3、房屋交易后无法办理房产证,对于购房者而言有着很大的风险,如果双方发生争执,购房者向法院起诉后,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会被判为无效,至于支付的房款,可以要求对方返还,但过程非常麻烦。总结:旧村改造补偿政策有哪些的相关内容就为大家介绍到这里了,希望能够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们。通过旧村改造,村民的居住环境得到了很大的改善,但并不建议大家购买旧村改造的房子,因为风险太大,且无法保证自己的权益。

农村旧村改造政策

随着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出台之后,农村危房改造补贴一直不断增加,在2018年国家共计下发了266亿元危房改造用于全国27个省市自治区的农村地区进行危房改造,并且国家还在通过异地扶贫搬迁等等政策来解决当前农村贫困家庭面临的住房问题。而国家也提出将会确保在2020年前完成现有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存量危房改造任务,重点支持“三区三洲”等深度贫困地区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而危房改造的主要对象是: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四类重点对象。而在农村危房改造补贴方面,国家也一直在提高危房改造的补贴力度,同时还将会加强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残疾人家庭的危房鉴定工作,根据家庭贫困情况以及农村房屋的实际情况进行A/B/C/D分级,同时还将会根据“一户一档”、“一户一宅”等等相关规定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并明确农村危房改造的建设标准,做到量力而行、避免攀比,同时严格规范农村危房的面积范围,并且加强农村危房改造的资金管控。哪些危房将会被强制拆除?1、农村无主或者无法联系上主人的危房随着农村人口的流失以及生老病死等等问题,现在许多农村家庭由于家庭人口全部去世导致房屋无人继承,成为无主房屋,此类房屋长期无人搭理成为了危房之后,将会被农村集体组织收回,同时还有部分农民朋友进城之后,就放弃了农村房屋导致其将出现倒塌荒芜,而村集体也无法联系到房屋主人,此类房屋也将会被拆除!2、危房改造中另址建房后的原危房目前在农村的危房改造中大多都是原址进行危房改造,不过有部分农民朋友原址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比如说: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频发区,对于这一类的农民朋友而言,在危房改造过程中将会另选地址修建,而其原有危房也将会被拆除!3、在农村拥有多处房屋目前农村一户多宅现象尤为严重,虽然国家大力提倡农村“一户一宅”整治,但依旧有部分农民朋友因为继承等等愿意出现一户多宅,但这些农民朋友只长期使用一处房屋,而多余的房屋却出现了荒芜倒塌,这一类的危房也将会被强制拆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十四条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第十五条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农村旧房子改造有哪些政策

2022年农村老房子拆除的政策包括先补偿后拆、旧改政策以及无证房屋补偿类型。农村村民住宅,应该按照先进行补偿再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的意愿,采用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且对因为征收而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进行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或者实施城市、集镇和村庄规划进行旧城、旧镇、旧村改造,经依法批准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对土地使用权人给予适当补偿,地上建筑物,可根据其实际情况予以合理补偿人民政府组织统一拆迁, 即由人民政府或其专门委托的单位统一进行拆除、补偿、安置等工作。自行拆迁。 它是指拆迁人自己对被拆迁人进行拆迁安置和补偿,主要拆迁业务人员必须在拆迁主管机关进行培训,取得拆迁资格证书后才能上岗。委托拆迁,它是指拆迁人将房屋拆迁的补偿和安置工作委托他人进行。被委托人应当是取得房屋拆迁资格证书的单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条 依法改变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必须办理土地权属变更登记手续,更换证书。第十一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农村旧房子改造有哪些政策

2022年农村老房子拆除的政策包括先补偿后拆、旧改政策以及无证房屋补偿类型。农村村民住宅,应该按照先进行补偿再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的意愿,采用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且对因为征收而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进行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或者实施城市、集镇和村庄规划进行旧城、旧镇、旧村改造,经依法批准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对土地使用权人给予适当补偿,地上建筑物,可根据其实际情况予以合理补偿人民政府组织统一拆迁, 即由人民政府或其专门委托的单位统一进行拆除、补偿、安置等工作。自行拆迁。它是指拆迁人自己对被拆迁人进行拆迁安置和补偿,主要拆迁业务人员必须在拆迁主管机关进行培训,取得拆迁资格证书后才能上岗。委托拆迁,它是指拆迁人将房屋拆迁的补偿和安置工作委托他人进行。被委托人应当是取得房屋拆迁资格证书的单位。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农村危旧房改造政策

1、建房申请人要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成员。2、符合一户一宅的原则。3、必须要拥有自己的宅基地和房屋证书。旧村改造是对城乡建成不久的农村村内部分年代较久的危旧房屋、设施按照标准进行改造和修缮,也就是旧改。旧村改造是一项试点工程,涉及到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制制度变革,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形式和其他一系列房地产制度变革,旧村改造的推动和实践将带来以上相关制度的讨论和改革,同时,这种改革也是顺应经济和相关领域政策发展方向的。不得申请宅基地翻新改建的情形是什么?1、本身就不属于村中供养的五保户、贫困户以及残疾家庭等这类的家庭,在不属于上述这些情况的,就算住的危房也不能申请危房改造了。2、在农村虽然现在住着危房,但是还有其它房子的情况下也不能申请危房改造。3、家庭人口很多,住的房子虽然比较拥挤,但是住的房子并不属于危房,这类人也不可以去申请危房改造。4、在城市中或者是在乡镇上已经买了房子的,在农村就算住着危房也不可以去申请危房改造。宅基地是指农村居民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对宅基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虽然农村居民住房全归私人所有,但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农民个人没有所有权,只有使用权,因此,农村居民新建住宅应当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农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经过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并且不得转让、出租或抵押。但如果国家建设需要征用土地,或者乡村的土地利用规划、村镇规划需要改变土地用途,或村民宅基地的实际使用面积过大,远远超过当地规定的标准,经过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大会讨论通过,报请乡(镇)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基本核算单位有权调剂或重新安排使用。但应对原有宅基地的建筑物和树木等给予合理赔偿,不得平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第三百六十三条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第三百六十四条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第三百六十五条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农村旧村改造政策

国家对农村旧房改造政策:1、建房申请人要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成员。2、符合一户一宅的原则。3、必须要拥有自己的宅基地和房屋证书。旧村改造是对城乡建成不久的农村村内部分年代较久的危旧房屋、设施按照标准进行改造和修缮,也就是旧改。旧村改造是一项试点工程,涉及到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制制度变革,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形式和其他一系列房地产制度变革,旧村改造的推动和实践将带来以上相关制度的讨论和改革,同时,这种改革也是顺应经济和相关领域政策发展方向的。

农村旧村改造政策

国家对农村旧房改造政策:1、建房申请人要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成员。2、符合一户一宅的原则。3、必须要拥有自己的宅基地和房屋证书。旧村改造是对城乡建成不久的农村村内部分年代较久的危旧房屋、设施按照标准进行改造和修缮,也就是旧改。一:旧村改造顺带整合临近国有土地,需双90%同意《实施意见》中对这种既拆集体土地上房屋,又牵涉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情形做了如下规定:1.被整合的国有土地占比受到限制。旧村全面改造涉及整合邻近国有用地的,原则上被整合的国有用地(不含“三地”——边角地、夹心地、插花地)不超过项目改造范围总面积的10%。2.需要取得国有土地上房屋权利人“双90%”同意。旧村全面改造涉及整合周边国有用地的,应充分保障国有土地房屋权属人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农村村民住宅,应该按照先进行补偿再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的意愿,采用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且对因为征收而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进行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或者实施城市、集镇和村庄规划进行旧城、旧镇、旧村改造,经依法批准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对土地使用权人给予适当补偿,地上建筑物,可根据其实际情况予以合理补偿人民政府组织统一拆迁, 即由人民政府或其专门委托的单位统一进行拆除、补偿、安置等工作。自行拆迁。 它是指拆迁人自己对被拆迁人进行拆迁安置和补偿,主要拆迁业务人员必须在拆迁主管机关进行培训,取得拆迁资格证书后才能上岗。委托拆迁,它是指拆迁人将房屋拆迁的补偿和安置工作委托他人进行。被委托人应当是取得房屋拆迁资格证书的单位。二:无合法证明文件,不等于没有补偿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遇到拆迁改造势必涉及有无合法证明文件这一老大难问题。新规拟对究竟何为“合法证明文件”作出列举式的规定:本意见所称“合法证明文件”包括房屋产权证、国有(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不动产权证、宅基地证、村镇建房许可证、政府建房批准文件、规划报建批准文件等。其中属于区政府或相关职能部门核发的,由区城市更新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认定;属于镇(街)核发的,由项目当前所属镇(街)组织认定。相关文件无法核实或与现状无法对应的,不能作为合法性认定依据。新规中对此有如下规定:1.可计基底面积的核算标准:无合法证明文件、经村集体经济组织批准或确认的,可按现状建筑基底面积核算。2.可计栋数核算标准:无合法证明文件、2009年12月31日前建成、经村集体经济组织批准或确认的,可核算为一栋;2010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建成、经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镇(街)确认属于“一户一宅”建设并在村内公示无异议的,可核算为一栋。三:明确设定可计基底面积3.5倍的住宅复建量新规拟规定,旧村改造范围内集体土地上村民住宅复建量,原则上以可计基底总面积的3.5倍核算;平均层数超3.5层的,可选择以可计栋数乘以280平方米核算;同一项目只可以采用其中一种方式核算安置住宅复建总量。在不突破规划控制建筑总量的情况下,复建总量可按不超过核算复建量10%的比例上浮后核定。住宅复建总量不含住宅公建配套建筑面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农村旧房子改造有哪些政策

针对农村旧房子改造,不同地区和国家可能会有不同的政策和补贴措施。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农村旧房子改造政策:1. 农村危房改造:- 许多地方政府都推出了农村危房改造计划,通过给予补贴或提供低息贷款等方式,帮助农民改造危房,提高住宅安全性。- 政府会依据相应标准,对危房进行评估,并提供资金支持。2. 乡村振兴政策:- 在国家乡村振兴战略的框架下,政府鼓励农村旧房翻新和改造,以提升农村居民的生活条件和居住环境。这可能包括提供财政资金、扶持政策和土地政策等。3. 农村住房保障政策:- 政府会制定农村住房保障政策,为符合条件的农民提供住房补贴、贷款优惠、建材补贴等形式的支持,用于改造老旧住房或新建住房。4. 政策扶持农村旧房改造技术:- 技术扶贫和技术支持政策可以提供专业的改造技术指导和培训,帮助农民了解先进的改造技术和方法,以便实施高质量的旧房改造工程。为了了解具体的政策和举措,您可以向当地政府、民政部门或有关农村建设的官方渠道咨询,以获得更准确和详细的信息。

农村旧房改造补偿政策

原农村居民点用地需改变土地性质的,由村(居)委会提出申请,经街道事处同意、市国土局审核后,报市政府集体建设用地转征审批手续。合法住宅房屋建筑占地面积按1:1给予安置补偿,拆除房屋限额内面积按农村私人建房有关规定审批手续。超过最高限额部分,以国有土地出让方式供地。被拆建住宅房屋建筑占地面积按规划间排基后,多余面积大于四分之一规划间的,可以凑足半间;大于四分之三规划间的可以凑足一间。因凑间多排的建筑占地农村旧房改造一般以户为单位,由农户自行提出申请,申请人需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首先拥有当地的农业户籍在当地居住,并且是房屋产权的所有人;其次属于农村危房摸底调查统计在册的危房户;属于四类贫困人群的基本任意一种。具体的补助资金要由县农危办会同相关部门将补助资金按户均补助标准和危房改造计划核算到各乡镇,在总额控制下,再由各乡镇统筹安排。一般来各地的补助标准不同,以湖南省为例,中央补助0.75万元/户,省级补助0.5万元/户,县级配套0.25万元/户,合计每户补助1.5万元。具体到各个村的危房改造计划和补助资金分配方案,则由各乡镇根据实际情况来自行订制,并且需要上服县级相关部门备案。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要在各乡镇及相关单位的全程指导和监督下,由村民委员会进行民主评议后确定,一定要确保程序合法,结果公平透明。新建成的房屋在原则上控制在30至80平米每户,到户的具体金额不得超过新建或维修的实际成本。要坚持一户一宅、建新拆旧、加固保安的原则,待新房建成之后,原有的危旧房屋应当及时拆除,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棚户区改造房房产证相关问题棚户区改造有房产证。但涉及很多的问题:1、短期内不能办理,我的项目还有一个月就5年了。但现在也不能办理,原因多方面,政府主要是考虑不能确权这么多的房子,冲击房地产市场。2、缴纳税赋不确定。因为负责棚户区改造的房地产是很吃亏的,房地产先投入资金改造完棚户区,正好资金链不健全的时候,是不可能负责老百姓这部分的税款的。因为房地产没有销售业绩啊,没有销售出一套房,但棚户区改造老百姓是要缴纳契税的啊,怎么定这个标准呢比如定按照10000元没平米缴纳契税,老百姓缴纳了,但房地产也得跟着缴纳很多的税款啊!房地产既没得益,还得赔上税款,傻瓜才会掏这个钱呢!所以税款没那么容易定下来。3、改造后因此而产生了许多的二套房三套房甚至多套房,政府怎么收这部分房子的税呢肯定要定高税价,因为这部分也属于时代产物,是暴利啊!所以政府也很难定这部分的税赋。综合在一起,棚户区改造没那么容易确权的。也不能那么快确权的。旧村改造时间不固定,如果对一个村大规模的进行改造,那基本上改造的时间都需要达到4年到5年,肯定短时间内肯定没有办法完成的,但如果只是小规模进行改造,那基本上一年到两年时间就可以完成。  对农村改造还会涉及到一部分的拆迁,而政府拆迁房屋也需要给予相应的资金补偿,有一部分安置补助费用,有一些农村经济发展比较落后,当地的人生活水平也比较落后,那政府也会给予相应的补贴。  以上就是为您收集整理的关于旧村改造补偿政策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旧村改造补偿主要是依据原有庭院面积、合法住宅房屋建筑占地面积、被拆建住宅房屋建筑占地面积以及因凑间多排的建筑占地面积来进行补偿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九条依照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应当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经过科学论证。法律依据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一条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上海人才引进落户政策2022

上海人才落户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上海人才落户的基本条件是什么用人单位应与引进落户的人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在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引进人才一般应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对于特别优秀或者特别紧缺急需的,可适当放宽年限要求。引进人才工作地点一般应在上海。一、上海人才引进落户政策用人单位引进的人才,在沪工作稳定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符合国家和本市现行计划生育政策及无刑事犯罪记录等其他不宜引进落户情形,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办本市常住户口:1、高层次人才(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2)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表彰的人员。(3)列入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培养计划的人选。(4)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和本市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核心成员。2、重点机构紧缺急需人才(5)重点机构所需的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6)重点机构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创新团队核心成员等核心业务骨干。(7)重点机构紧缺急需的具有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认定证书(技师)的技能类高技能人才。重点机构是指本市重点产业、重点区域和基础研究领域经行业主管部门和重点区域推荐的用人单位,并实行名单管理和动态调整。3、高技能人才(8)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国务院特殊津贴、世界技能大赛奖项等荣誉的高技能人才。(9)取得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认定证书(高级技师)的技能类高技能人才。(10)取得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认定证书(技师)且获得国家及省部级以上技能竞赛奖励的技能类高技能人才。4、市场化创新创业人才(11)获得一定规模风险投资的创业人才及其团队核心成员。(12)在本市取得经过市场检验的显著业绩的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及其团队核心成员。(13)在本市管理运营的风险投资资金达到一定规模且取得经过市场检验的显著业绩的创业投资管理运营人才及其团队核心成员。(14)市场价值达到一定水平的企业科技和技能人才。(15)取得显著经营业绩的企业家人才。5、专门人才和其他特殊人才(16)本市航运、文化艺术、体育、传统医学、农业技术及其他特殊行业紧缺急需的专门人才。(17)本市各区和重点区域自主审批的紧缺急需人才。(18)其他紧缺急需、确有特殊才能的人才。

旧村改造有什么政策

1、旧村改造拆迁房屋补偿土地面积按被拆迁房屋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上的建筑占地面积计算。两证面积不一致的,以土地使用证为准。 2、未发放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的拆迁房屋,由发证部门予以丈量审核确定。 3、庭院、空基、天井、天气、滴水等不计入用地面积。 4、旧村改造在户人口应按本集体经济组织实有在册人口计算。其中,独生子女享受增计一人,现役军人、在校学生、劳改劳教人员在迁出户口前属本村集体经济成员的计算在户人口。 5、分家立户时旧房分配不均造成不足用地限额标准的不再按限额补足,超过限额的按本办法补偿建房用地。 6、旧村改造应从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实事求是,尊重群众的意愿。 7、旧村改造由镇人民政府组织领导,村级组织负责具体实施。

义乌农村旧村改造政策

义乌农村旧村改造政策如下:1. 调查现有人口和村庄各类建设用地情况,特别是宅基地及房屋情况。2. 自愿申请,经90%以上农户同意并签订旧房收回协议后,提出开展农村有机更新的申请,报镇街批准。3. 镇街批准后,村级组织通过民主决策明确农村有机更新的人口计算截止时间,对符合条件的宅基地资格权人进行界定,报镇街确认并登记造册。4. 有关工作完成后,编制村庄有机更新规划,并报市政府批准。5. 市政府批准后,依据村庄有机更新规划,编制实施方案,并组织招投标,选择代建单位。6. 代建单位确定后,与村委会签订代建协议,开始实施改造。希望以上信息可以帮助到您,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请随时联系我。

什么是旧村改造,其补偿政策又有哪些?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都从而农村搬进县城。那么,对于遗留下来的旧村,我们应该如何改造呢?而旧村改造补偿政策有哪些又有哪些呢?下面就让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吧,一起来看看。村庄效果图旧村改造的补偿政策:原农村居民点用地需改变土地性质的,由村委会提出申请,经街道办事处同意、市国土局审核后,报市政府办理集体建设用地转征审批手续。原有庭院拆除面积按现行基准地价的四分之一的标准收取土地出让金。超过原庭院面积部分,则按现行基准地价的50%收取土地出让金。合法住宅房屋建筑占地面积可按1:1给予安置补偿,拆除房屋限额内面积按农村私人建房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若超过的限额部分,则以国有土地出让供地。村庄效果图被拆建住宅房屋建筑占地面积按规划间排基后,多余面积大于四分之一规划间的,可以凑足半间;大于四分之三规划间的可以凑足一间。因凑间多排的建筑占地面积,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供地,由被拆建人按现行基准地价的三倍标准收取国有土地出让金。好了,以上就是什么是旧村改造,其补偿政策又有哪些的相关介绍了,大家对这些补偿政策是不是都掌握住了呢?如果你还想知道更多旧村改造的补偿政策,请继续关注。

农村旧房改造政策

1、建房申请人要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成员。2、符合一户一宅的原则。3、必须要拥有自己的宅基地和房屋证书。旧村改造是对城乡建成不久的农村村内部分年代较久的危旧房屋、设施按照标准进行改造和修缮,也就是旧改。旧村改造是一项试点工程,涉及到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制制度变革,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形式和其他一系列房地产制度变革,旧村改造的推动和实践将带来以上相关制度的讨论和改革,同时,这种改革也是顺应经济和相关领域政策发展方向的。不得申请宅基地翻新改建的情形是什么?1、本身就不属于村中供养的五保户、贫困户以及残疾家庭等这类的家庭,在不属于上述这些情况的,就算住的危房也不能申请危房改造了。2、在农村虽然现在住着危房,但是还有其它房子的情况下也不能申请危房改造。3、家庭人口很多,住的房子虽然比较拥挤,但是住的房子并不属于危房,这类人也不可以去申请危房改造。4、在城市中或者是在乡镇上已经买了房子的,在农村就算住着危房也不可以去申请危房改造。宅基地是指农村居民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对宅基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虽然农村居民住房全归私人所有,但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农民个人没有所有权,只有使用权,因此,农村居民新建住宅应当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农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经过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并且不得转让、出租或抵押。但如果国家建设需要征用土地,或者乡村的土地利用规划、村镇规划需要改变土地用途,或村民宅基地的实际使用面积过大,远远超过当地规定的标准,经过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大会讨论通过,报请乡(镇)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基本核算单位有权调剂或重新安排使用。但应对原有宅基地的建筑物和树木等给予合理赔偿,不得平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第三百六十三条: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第三百六十四条: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第三百六十五条: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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