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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专项就业政策有哪些

1、升学扩招吸纳行动。教育部已经安排硕士研究生扩大招生规模18.9万、普通专升本扩招32.2万。目前,正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在第二学士学位进行扩招;2、充实基层专项计划行动。“适当扩大“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等中央基层项目实施规模。将招收40多万毕业生补充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队伍,采取“先上岗、再考证”的举措,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配备;3、扩大毕业生参军入伍行动。今年将加大力度推进精准征兵、精准动员,进一步落实好毕业生参军入伍的优惠政策;4、大力开拓科研、社区、医疗等基层岗位行动。努力开发适合毕业生的科研助理岗位。有关部门将推动全国城乡社区和基层卫生部门新增岗位优先招录毕业生;5、推进企业稳岗扩就业行动。国有企业今明两年将连续扩大高校毕业生招聘规模。有关部门将落实一次性补贴、返还失业保险等优惠政策,鼓励中小微企业吸纳更多高校毕业生;6、持续开展网上就业服务行动。进一步开展好“24365校园网络招聘服务”、“百日千万网络招聘专项行动”、央企“抗疫稳岗扩就业”“国聘行动”“千校万岗”线上招聘会等,为企业和毕业生提供全天候不断线、不打烊的就业服务。同时,在高校开学后,有序恢复校园现场招聘活动;7、推进创业带动就业行动。实施高校毕业生创业支持计划,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办好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引领大学生投身“双创”;8、开展重点帮扶支持湖北行动。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中央+地方”促进湖北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十个一批”政策,将实现全国高校与湖北高校就业创业“一帮一”行动的全覆盖;9、助力脱贫攻坚行动。对全国建档立卡家庭毕业生、52个未摘帽贫困县毕业生,将实行分类帮扶和“一人一策”动态服务。设立“建档立卡家庭贫困生专升本专项计划”,单独进行录取。具体表现: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的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和街道劳动保障机构应免费为其提供就业服务。对已进行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有条件的城市、社区可组织其参加临时性的社会公益活动,或到用人单位见习,给予一定报酬。对于因患病等原因短期无法工作并确无生活来源者,由民政部门参照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给予临时救助。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和艰苦地区工作。各级政府要为高校毕业生创造工作条件,主要充实城市社区和农村乡镇基层单位,从事教育、卫生、公安、农技、扶贫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在艰苦地区工作两年或两年以上者,报考研究生的,应优先予以推荐、录取;报考党政几关和应聘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录取。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凡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一年内免交登记类和管理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收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十五条 国家实行有利于促进就业的财政政策,加大资金投入,改善就业环境,扩大就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就业状况和就业工作目标,在财政预算中安排就业专项资金用于促进就业工作。就业专项资金用于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公益性岗位、职业技能鉴定、特定就业政策和社会保险等的补贴,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和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贴息,以及扶持公共就业服务等。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2022年就业政策有哪些

1.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供基本身份类证明原件或复印件、灵活就业证明材料等。人社部门审核后,将补贴资金支付到申请者本人社保卡银行账户。2.到偏远一线就业学费和助学贷款可减免对高校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老工业基地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履行一定服务期限的,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给予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向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3.困难毕业生有补贴对来自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或属于特困人员、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所在学校申请求职创业补贴,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供相关情况证明材料、学籍证明复印件等。申请材料经毕业生所在学校初审和公示,报当地人社部门审核后,将补贴资金支付到毕业生本人社保卡银行账户。扩展资料:大学生就业政策就业政策的直接目标可以概括为两个方面:一是解决失业人员的再就业问题;二是解决新生劳动力的初次就业问题。法律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暂行规定》第三条毕业生是国家按计划培养的专门人才,各级主管毕业生就业部门、高等学校和用人单位共同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毕业生有执行国家就业方针、政策和根据需要为国家服务的义务。必要时,国家采取行政手段,安置毕业生就业。

目前国家对大学生就业又出台了哪些新政策?

大学生创业完全手册政策关注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近年来,为支持大学生创业,国家各级政府出台了许多优惠政策,涉及融资、开业、税收、创业培训、创业指导等诸多方面。对打算创业的大学生来说,了解这些政策,才能走好创业的第一步。根据国家和上海市政府的有关规定,上海地区应届大学毕业生创业可享受免费风险评估、免费政策培训、无偿贷款担保及部分税费减免四项优惠政策,具体包括: ■高校毕业生(含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研究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批准经营日起,1年内免交个体户登记注册费、个体户管理费、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等。此外,如果成立非正规企业,只需到所在区县街道进行登记,即可免税3年。 ■自主创业的大学生,向银行申请开业贷款担保额度最高可为7万元,并享受贷款贴息。 ■上海市设立了专门针对应届大学毕业生的创业教育培训中心,免费为大学生提供项目风险评估和指导,帮助大学生更好地把握市场机会。

大学生就业的相关政策有哪些

第一类:促进就业政策为了提高大学生就业的积极性,国家在促进就业方面是有很多政策的。比如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考试中,会不断增加应届毕业生的招聘名额,这对于应届生来说是一件好事。此外,在一些地区,为了促进就业和引进人才,也会有很多优惠的政策。比如有的城市会给人才提供落地、安家费等福利。第二类:就业优先政策很多大学生在校期间就已经具备了丰富的社会实践经历,要知道在找工作的时候,有些实践经历是可以为自身加分的。比如国家就有基层和中西部地区工作经历者优先就业的政策。也就是说,在就业的时候,有这样一些工作经历的大学生,是可以被优先录用的,而且入职之后可能还会有一些岗位补贴。第三类:鼓励和支持自主创业政策现在的大学生越来越多,就业形势也是较为严峻的,所以国家也陆续出台了很多促进大学生创业的相关政策。有相关意向的毕业生,要及时关注这方面的政策。比如在很多地区,首次创业的大学生,是可以享受一次性的创业补贴的。此外,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在创业贷款时,是可以享受财政贴息的。第四类:户口和档案管理政策在毕业找工作的时候,户口和档案的转接工作是比较麻烦的。所以建议大家也要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的政策,等有需要的时候会省去很多麻烦。特别是毕业离校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按照相关政策,是可以将户口和档案保留在学校的,不过有效期只有两年。另外,也可以将户口和档案转移到当地的负责部门,等落实工作单位之后,可以再办理转移工作。

大学生创业就业有哪些补助政策

大学生毕业就业补助政策如下:一、补贴标准全国大中专院校2021应届毕业生推荐双方都可获得就业、实习补贴1200元/人/年(3人),以100元/人/月标准按月发放。3人以上,推荐人增加民航就业、实习推荐补贴100元/人/月,不受上限。被推荐人同时获得就业、实习补贴1200元/人/年。补贴发放时间:从学生、被推荐人正式就业、实习上岗时间起满12月止,中途如离职,自动核减停发的就业、实习补贴。二、发放对象就业、实习补贴的发放对象范围为全国大中专院校2021应届毕业生通过实现机场、航司地面岗位就业、实习的学生,推荐学生人数达3人及以上的,且学生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学生所在家庭为国家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2、所在贫困家庭中父母一方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3、本人在校期间曾经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或者国家奖学金的或者国家励志奖学金的。4、本人在校期间有学生干部或各类赛事、评优评先获奖经历的。大学生创业补贴政策:养老、家政、残疾人服务或农业企业创业补贴:1、补贴对象:养老、家政、残疾人服务或农业企业。2、补贴条件: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全日制,下同)初次创办养老、家政、残疾人服务或农业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缴纳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3、补贴标准和期限:给予企业连续3年的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第一年5万元、第二年3万元、第三年2万元。4、所需材料:(1)养老、家政、残疾人服务或农业企业创业补贴申请表。(2)法人身份证。(3)毕业证书和学历证明。(4)养老、家政、残疾人服务或农业企业声明函。(5)正常营业1年以上证明材料(企业年度报告和纳税证明)。

河南省大学生就业补贴政策有哪些?

河南省大学生就业补贴政策有:基层就业补贴、创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等。1、基层就业补贴针对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在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就业,最高可享受每人每年5000元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每人只能享受一次。此举旨在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为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领域提供人才支持。2、创业补贴针对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河南省内自主创业,正常经营并在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的,可享受一次性5000元的创业补助,用于支持创业和发展小微企业。此举旨在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促进经济发展和就业增长。3、就业见习补贴针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并取得相应证书的,可享受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见习生活补贴,每人每月最高不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此举旨在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见习机会,帮助他们提高实践能力和就业竞争力。河南省大学生的就业平台:1、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是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直属事业单位,负责全省人才交流服务工作。该中心定期举办大中型人才交流会,提供用人单位和求职者对接的机会,同时也开展各类人才引进活动,为大学生提供就业机会和就业指导服务。2、河南省大学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平台该平台是河南省人社厅为大学生提供就业创业服务的官方平台,涵盖了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就业信息查询等服务。平台还定期举办各类招聘会和就业创业培训活动,为大学生提供更多的就业创业机会和指导。3、河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该网站是由河南省教育厅主办的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平台,提供招聘信息、求职指导、就业政策等方面的服务。网站还定期发布各类就业资讯和行业动态,为大学生提供更多的就业信息和就业指导。4、各类招聘网站和社交媒体平台如智联招聘、前程无忧、拉钩等招聘网站,以及微信、微博等社交媒体平台,都是大学生寻找工作的重要平台。这些平台提供了大量的招聘信息和求职指导服务,为大学生提供了更多的就业机会和就业指导。

简要分析现今大学生就业政策

简要分析现今大学生就业政策介绍如下:一、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到中西部地区就业:1、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公益性岗位就业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其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的,给予薪酬或生活补贴,2、对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农村基层单位就业并履行一定服务期限的,由政府补偿学费,代偿助学贷款;3、对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在研究生招录和事业单位选聘时优先录取;4、对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的,给予生活补贴,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将是有利条件。二、鼓励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5、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6、退役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考试时,优先录取;7、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三、积极聘用优秀毕业生参与国家和地方重大科研项目:8、毕业生在参与项目研究期间,享受劳务性费用和有关社会保险补助,户口、档案可存放在项目单位所在地或入学前家庭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聘用期满,根据需要可以续聘或到其他岗位就业,就业后工龄与参与项目研究期间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社会保险缴费年限连续计算。四、鼓励和支持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就业和自主创业:9、对企业招用非本地户籍的普通高校专科以上毕业生,各地城市应取消落户限制(直辖市按有关规定执行);10、为到中小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档案管理、人事代理、社会保险办理和接续等方面的服务;11、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条件的,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并享受国家相关扶持政策;12、登记失业并自主创业的,如自筹资金不足,可申请5万元小额担保贷款;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按规定适当提高贷款额度。

国家促进大学生就业的政策有哪些

国家促进大学生就业的政策有: 1、将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延长。科技型小微企业招收高校毕业生达到一定比例的,可申请不超过200万元的小额贷款,并享受财政贴息。 2、启动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落实和完善创业扶持政策,帮助更多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开办“网店”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小额担保贷款和财政贴息政策。 3、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并办理实名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的,2年内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 4、加大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帮扶,将现行只限于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的求职补贴扩大到残疾毕业生。 5、国有企业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要在政府网站发布信息,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 6、简化高校毕业生在不同地域和所有制单位流动就业的落户等手续。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条件和优惠政策

高新企业的申请条件和评定标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1年以上。(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五)企业近3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3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1.最近1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2.最近1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3.最近1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六)近1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八)企业申请认定前1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所得税有两项优惠政策,一是税收优惠,二是研发费用优惠。许多公司希望申请高新技术企业,以获得更好的经营和研发成果。那么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首先是税收,高新技术企业的税率为15%,而一般的公司税为25%,这是相当优惠的。高新技术企业在研发过程中除了免税和税前利润减免外,还有很多费用,在18年之前,这些研发费用可以享受50%的扣除,之后,又添加到了75%。高新技术企业认定:https://www.91kaiye.cn/gxrz/

大学生专项就业政策有哪些

大学生专项就业政策有:一、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到中西部地区就业;二、鼓励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三、积极聘用优秀高校毕业生参与国家和地方重大科研项目;四、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就业和自主创业;五、强化对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援助。毕业半年以上未能就业并要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持学校证明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城市或县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具体表现: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的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和街道劳动保障机构应免费为其提供就业服务。对已进行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有条件的城市、社区可组织其参加临时性的社会公益活动,或到用人单位见习,给予一定报酬。对于因患病等原因短期无法工作并确无生活来源者,由民政部门参照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给予临时救助。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和艰苦地区工作。各级政府要为高校毕业生创造工作条件,主要充实城市社区和农村乡镇基层单位,从事教育、卫生、公安、农技、扶贫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在艰苦地区工作两年或两年以上者,报考研究生的,应优先予以推荐、录取;报考党政几关和应聘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录取。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凡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一年内免交登记类和管理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收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十五条 国家实行有利于促进就业的财政政策,加大资金投入,改善就业环境,扩大就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就业状况和就业工作目标,在财政预算中安排就业专项资金用于促进就业工作。就业专项资金用于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公益性岗位、职业技能鉴定、特定就业政策和社会保险等的补贴,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和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贴息,以及扶持公共就业服务等。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大学生毕业补贴政策2021标准是什么?

大学生就业补贴政策2021标准:一、补贴标准全国大中专院校2021应届毕业生推荐双方都可获得就业、实习补贴1200元/人/年(3人),以100元/人/月标准按月发放。3人以上,推荐人增加民航就业、实习推荐补贴100元/人/月,不受上限。被推荐人同时获得就业、实习补贴1200元/人/年。补贴发放时间:从学生、被推荐人正式就业、实习上岗时间起满12月止,中途如离职,自动核减停发的就业、实习补贴。二、发放对象就业、实习补贴的发放对象范围为全国大中专院校2021应届毕业生通过实现机场、航司地面岗位就业、实习的学生,推荐学生人数达3人及以上的,且学生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一)学生所在家庭为国家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二)所在贫困家庭中父母一方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三)本人在校期间曾经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或者国家奖学金的或者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四)本人在校期间有学生干部或各类赛事、评优评先获奖经历的。(五)本人在校期间有勤工助学经历的。(六)本人在校期间有实习实践、打零工经历的。(七)本人持有《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的。凡符合以上任一条件的院校毕业生,即可申请就业、实习补贴;同时符合一项条件以上的,不重复发放补贴。

请问,国家的大学生就业政策对指导大学生就业有哪些具体作用呢?作用大吗?请回答得尽量通俗些。很感谢!

说实话,没啥实质性用处还是自己听听老师和同学的经验告诫结合自身体会慢慢来

大学生就业补贴政策

●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且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中小微企业,每吸纳1人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对小微企业招用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一年的单位缴费部分社会保险补贴。●求职创业补贴:对在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特殊家庭中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1000元的求职创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对吸纳符合享受该补贴人员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给予就业见习补贴。

2023就业形势和就业政策

2023年就业局势将继续保持总体稳定,以高质量充分就业为目标,稳存量、扩增量、提质量、兜底线,全力确保就业局势总体稳定。继续实施就业优先导向的宏观调控,推动财政、货币政策支持稳就业,实现就业增长与经济运行同步恢复。调整优化即将到期的阶段性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突出对就业容量大的服务业、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稳岗扩岗支持。健全促进就业长效机制,研究建立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政策体系,持续推进“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中的重大项目落实。着力激发创新创业活力,培育就业增长点。深入实施重点群体创业推进行动,加力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和政策支持,创建一批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组织开展各类创业推进活动,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环境。2022年大学生就业政策有哪些:1、要加紧落实稳企业稳岗位各项举措,采取更多市场化办法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大“双创”支持力度,推动新产业新业态更大发展,为毕业生创业和灵活就业搭建更广平台。2、扎实做好职业培训和就业见习,加大对疫情严重地区和就业困难毕业生的倾斜帮扶,为暂时未就业的毕业生提供不断线的就业服务。千方百计保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局势总体平稳,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3、有效解决毕业生就业问题,基本前提就是把底摸清。通过加强教育与人社部门信息衔接、部署街道社区走访摸排、畅通服务登记渠道等方式,建立未就业毕业生实名服务清单,无疑是一个良好开端。只有切实建立好清单并使其发挥作用,才能根据毕业生基本情况和就业需求,提供有针对性的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有哪些?

在西北就业会返学费

大学生就业补贴政策标准

应届毕业生可享受,生活补贴,每人每月的持续性补贴金额大概在1000元-3000元无右,各地经济水平不同,所以不同标准有所不同,另外各地不同时间也有所差异。一次性就业补贴,如果今年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后能够找到工作的,那么政府就会给予一次性的就业补贴,不同地区补贴金额不同,通常可以享受到一次性3000元左右的补贴。毕业生创业担保贷款,国家一直都是比较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所以国家针对大学生有推出创业贷款,国家针对毕业大学生推出了一次性最高贷款额度达15万元的创业贷款,并目贷款期限为3年,应届大学生毕业6个月没找到工作的,可以领取临时生活补贴。不过,这个手续有些繁琐。首先,要是应届贫困大学生,其次,要到当地人才办和劳动局办理失业登记证,然后才能按月领取补助。国家对高校毕业生的补贴政策是非常多的,从高校毕业之后的人员,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申请相应的补贴。法律依据:《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一条:对在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国家对大学生就业有哪些优惠政策

1.免费提供职业培训现在农村贫困人员基本都缺乏求职方法和就业技能,因此将展开有针对性的职业培训,不仅免费,还会在培训期间给予一定的生活费补贴。2.进行劳务输出在完成职业培训之后,将由地方人力资源机构牵头展开专场招聘,以提升就业质量。3.创设公益性岗位各地结合中央扶贫及就业政策,统筹财政资金和村集体资金来创设公益性岗位,用来优先安置贫困劳动力。4.支持创业带动就业对于返乡下乡创业人员,并意愿给当地贫困劳动力提供就业岗位的个人或企业,将落实资金补贴、场地安排、税费减免、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等政策。另外,还可领取一次性创业补贴。

大学生就业创业政策

大学生就业创业政策如下:【灵活就业社保有补贴】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供基本身份类证明原件或复印件、灵活就业证明材料等。人社部门审核后,将补贴资金支付到申请者本人社保卡银行账户。【到偏远一线就业学费和助学贷款可减免】对高校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老工业基地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履行一定服务期限的,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给予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向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困难毕业生有补贴】对来自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或属于特困人员、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所在学校申请求职创业补贴,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供相关情况证明材料、学籍证明复印件等。申请材料经毕业生所在学校初审和公示,报当地人社部门审核后,将补贴资金支付到毕业生本人社保卡银行账户。大学生就业创业优势:1、政策支持:政策支持对于大学生创业来说,是一个绝对的优势。大学生创业不但在流程上面会更快,还有相关的补贴政策,比如说免税。另外,如果是在校大学生创业,学校方面也会有相应的创业补助金,所以政策支持绝对是一个优势。2、思维方式:新时代,新思维。大学生作为接受过高等教育的人群,其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可以说和社会工作人员来说更新颖,更跳脱,更有利新生事物出现。3、家庭优势:大学生创业没有家庭的负担,可以全身心得做自己的事,所以从家庭方面来看这也是一个非常大的优势。

大学生就业政策解读600

大学生就业政策解读600如下:一、岗位信息服务1、教育部会同社会招聘服务机构推出“24365校园招聘服务”,举办各类区域性、行业性、联盟性专场招聘会。高校毕业生可用学信账号登录“国家24365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或微信搜索关注“国家24365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公众号并绑定学信账号,获取求职意向登记、岗位一键搜索、职位精准推荐、在线求职应聘等一站式服务。2、各地各高校不定期举办各类线上线下招聘活动,高校毕业生可以通过各地各高校就业指导部门及其网站,获取信息服务。二、就业指导服务1、教育部推出“互联网+就业指导”公益直播课,通过新华网、央视频、学习强国、中国教育电视台等平台,围绕就业形势与政策、职业生涯教育、求职择业指导、行业发展趋势等主题,帮助毕业生答疑解惑。毕业生可通过“24365就业资讯”公众号获取课程直播信息,通过“国家24365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学职平台版块回看课程。2、组织开展“宏志助航计划”,教育部推出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培训网络平台,提供就业指导和职业技能类网络课程,帮助大学生拓展职业视野、了解行业发展和岗位要求、提高职业技能和就业竞争力。学生可通过“国家24365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宏志助航版块进入。符合条件的在校生还可在高校报名参加线下培训。3、各地各高校开展线上线下就业指导活动,提升毕业生求职就业能力。毕业生可以在各地各高校的就业指导部门获取指导服务,也可通过“国家24365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公众号访问“我的辅导员”与辅导员关联,获取辅导员帮助指导。

大学生就业的一些优惠政策

大学生就业政策是如下:一、升学扩招吸知仔纳行动。教育族猛衡部已经安排硕士研究生扩大招生规模18.9万、普通专升本扩招32.2万。目前,正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在第二学士学位进行扩招。二、充实基层专项计划行动。“特岗教师”计划将增加招募规模5000人,今年招募规模将达到10.5万。适当扩大“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等中央基层项目实施规模。将招收40多万毕业生补充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队伍,采取“先上岗、再考证”的举措,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和幼儿兆做园教师配备。三、扩大毕业生参军入伍行动。今年将加大力度推进精准征兵、精准动员,进一步落实好毕业生参军入伍的优惠政策。四、大力开拓科研、社区、医疗等基层岗位行动。努力开发适合毕业生的科研助理岗位。有关部门将推动全国城乡社区和基层卫生部门新增岗位优先招录毕业生。五、推进企业稳岗扩就业行动。国有企业今明两年将连续扩大高校毕业生招聘规模。有关部门将落实一次性补贴、返还失业保险等优惠政策,鼓励中小微企业吸纳更多高校毕业生。

国家促进大学生就业的政策有哪些

  国家促进大学生就业的政策有:   1、将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延长。科技型小微企业招收高校毕业生达到一定比例的,可申请不超过200万元的小额贷款,并享受财政贴息。   2、启动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落实和完善创业扶持政策,帮助更多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开办“网店”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小额担保贷款和财政贴息政策。   3、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并办理实名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的,2年内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   4、加大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帮扶,将现行只限于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的求职补贴扩大到残疾毕业生。   5、国有企业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要在政府网站发布信息,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   6、简化高校毕业生在不同地域和所有制单位流动就业的落户等手续。

促进大学生就业的政策有哪些

关于促进大学生就业的政策有哪些有如下回答:一、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目的:为了促进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的困难大学生就业的补贴。补贴对象: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年级的残疾学生、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二、就业见习补贴。就业见习补贴目的:为离校未就业大学生提供一个见习的平台,通过就业见习活动,取得一定的工作经验,为其进一步就业打下坚实的基矗哪些人员可申请参加就业见习?参加见习的人员应是毕业2年内,未实现就业且进行了失业登记的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特殊岗位,紧缺专业,招收范围可适当放宽。每名高校毕业生只能参加一次就业见习。就业见习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如何申请成为就业见习人员?申请人员在攀枝花公共招聘网上查看就业见习岗位,结合自身实际,寻找符合条件的就业见习岗位和见习基地,双方确定见习意向后,采取就业见习基地代为申请的方式,由就业见习基地统一向市或县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提交见习申请。申请人员需提供如下资料:《毕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了解大学生就业政策有哪些

大学生就业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就业创业政策:国家和地方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就业创业政策,包括鼓励大学生创业、提供就业培训、设立就业服务中心等。优惠政策:政府为大学生提供了一些优惠政策,包括税收减免、社会保险优惠、住房补贴等。招聘政策:各类企事业单位在招聘大学生时,也会有一些政策上的优惠,如给予优先录用、提供培训、设立专门的招聘渠道等。就业指导政策:政府和学校也会为大学生提供就业指导和职业规划等服务,帮助大学生更好地了解就业市场和职业发展方向。总之,大学生就业政策涉及到多个方面,包括政府、企业和学校等各方面的支持和优惠政策。大学生可以通过了解相关政策和服务,更好地为自己的就业和职业发展做出规划和决策。了解大学生就业政策的途径有以下几个:政府官方网站: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各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部等政府官方网站都会发布大学生就业政策相关的信息。就业服务中心:各高校和就业服务中心都会提供大学生就业政策的咨询和服务,可以直接咨询相关工作人员。职业指导机构:一些职业指导机构也会提供大学生就业政策的咨询和服务,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职业介绍所等。社交媒体:通过关注政府部门和相关机构的社交媒体账号,可以及时了解大学生就业政策的最新动态。专业媒体:一些专业的就业、职业发展媒体也会关注大学生就业政策,通过阅读相关媒体的报道和分析,可以深入了解政策的具体内容和影响。总之,了解大学生就业政策的途径多种多样,可以通过政府官方网站、就业服务中心、职业指导机构、社交媒体、专业媒体等途径获取相关信息。

大学生就业的优惠政策

大学生就业的优惠政策: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就业主要优惠政策、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基层就业户口档案政策、中央基层就业项目优惠政策等1. 对高校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履行一定服务期限的,按规定给予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2. 结合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推进,在基层特别是街道(乡镇)、社区(村)购买一批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优先用于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3. 艰苦边远地区基层机关招录高校毕业生可适当放宽学历、专业等条件,降低开考比例,可设置一定数量的职位面向具有本市、县户籍或在本市、县长期生活的高校毕业生。4. 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专业等条件,可以拿出一定数量岗位面向本县、本市或者周边县市户籍人员(或者生源)招聘;乡镇事业单位招聘本科以上高校毕业生、县级事业单位招聘硕士以上高校毕业生;以及招聘行业、岗位、脱贫攻坚急需紧缺专业高校毕业生,可以结合实际情况,采取面试、直接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可以根据应聘人员报名、专业分布等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划定成绩合格线。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政策

1.成立时间必须超过1年;2.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3.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4.企业参与研发的科技人员数占企业当年员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5.对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也有一定的要求;6.近一年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7.企业申请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参考《国家高企工作指引》,由江苏禾禾贯文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整理)

农产品增值税抵扣政策

是按9%抵扣,生产的话可以加扣1%。农产品加计扣除1%计算是在生产环节,会计分录: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原材料成本*1%。购进农产品,除了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之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及9%额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为进项税额=买权价×扣除率。2、参考法律规定,现在是按9%抵扣,生产的话可以加扣1%。农产品加计扣除1%计算是在生产环节,会计分录: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原材料成本*1%,2019年4月1日起,增值税税率进一步调整,农产品适用税率调整为9%。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同步调整为9%。考虑到农产品深加工行业的特殊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以下简称39号公告)规定,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即对农产品深加工给予1%的加计扣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四)自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境内的不动产,从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代扣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抵扣的项目和扣除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留守儿童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政策?

所谓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或一方流动到其他地区工作,孩子留在户籍所在地不能和父母共同生活在一起的儿童 大规模的人口流动形成了一个特殊群体:留守儿童。父母外出打工后,孩子留在了家中(主要在农村),他们被称为留守儿童。 由于地理和历史等原因,我国不同区域的经济发展很不平衡,农村人地矛盾尖锐。在市场经济迅猛发展的推动下,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为改变生存状况外出务工,其中大部分为夫妻一同外出,因经济等原因无法将子女带在身边,由此引发“留守儿童”问题。由于留守儿童多由祖辈照顾,父母监护教育角色的缺失,对留守儿童的全面健康成长造成不良影响,“隔代教育”问题在“留守儿童”群体中最为突出。 据调查显示,父母外出打工后,与留守儿童聚少离多,沟通少,远远达不到其作为监护人的角色要求,而占绝对大比例的隔代教育又有诸多不尽人意处,这种状况容易导致留守儿童“亲情饥渴”,心理健康、性格等方面出现偏差,学习受到影响。 据2000年五普资料显示,我国农村留守儿童近2000万人。有专家推算和保守估计,近年14岁以下的留守儿童至少在4390万以上。在一些农村劳动力输出大省,留守儿童在当地儿童总数中所占比例高达18-22%。父母双方都外出流动,儿童不能与父母在一起生活的情况在全部留守儿童中超过了半数,比例高达56.17%。因人口流动引发的农村留守儿童问题已经成为不可忽视的社会问题: 一是监护不力,九年义务教育难以保证。据统计,80%以上的留守儿童是由祖父母隔代监护和亲友临时监护,年事已高、文化素质较低的祖辈监护人基本没有能力辅导和监督孩子学习。农村学校受办学条件、师资力量、教学理念的局限与制约,针对留守儿童的需求提供特殊有效的教育和关爱力不从心,学校与家庭之间缺乏沟通。家庭和学校监护不力,导致相当数量的留守儿童产生厌学、逃学、辍学现象。留守儿童学习成绩及初中教育的在学率都低于正常家庭儿童,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的研究显示,进入初中阶段以后,留守儿童在校率大幅度下降,14周岁留守儿童的在校率仅为88%。 二是缺乏抚慰,身心健康令人堪忧。据西部某劳务输出大省在一县域内的调查显示:70%的父母年均回家不足3次,有的甚至几年才回家1次;近30%的留守儿童与父母通话、通信频率月均不足1次。由于父母长期外出,留守儿童的情感需求得不到满足,遇到心理问题得不到正常疏导,极大地影响了其身心健康形成人格扭曲的隐患,导致一部分儿童行为习惯较差,并且极易产生心理失衡、道德失范、行为失控甚至犯罪的倾向。南方沿海某省一项调查显示,19.6%的留守儿童觉得自己不如人,11.4%觉得自己受歧视,9.5%有过被遗弃的感觉。北方某省的一项调查显示,在青少年犯罪中留守儿童所占比例已高达20%。 三是疏于照顾,人身安全不容忽视。监护责任不落实,监护人缺乏防范意识,儿童防护能力弱,农村留守儿童容易受到意外伤害,甚至成为不法分子侵害的对象。公安部门统计数据显示,被拐卖儿童群体中,第一位是流动儿童,第二位是留守儿童。女孩受到性侵害又不能及时得到父母帮助,极易酿成严重后果。 留守儿童问题是伴随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和劳动力转移产生,并将长时期存在的社会问题,解决好这个问题,关系到未来人口素质和劳动力的培育,关系到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也关系到社会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坚持以人为本,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精神,就必须从法律、制度层面整体地加以考虑和解决。

2020农产品加计扣除政策

2020农产品加计扣除政策答:2019年4月1日起,增值税税率进一步调整,农产品适用税率调整为9%.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同步调整为9%.考虑到农产品深加工行业的特殊性,《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以下简称39号公告)规定,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即对农产品深加工给予1%的加计扣除.加计扣除涉及三个文件农产品进项税额加计扣除,最早出现于2017年,涉及三个文件,经历两次调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简并增值税税率结构,取消13%的增值税税率.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农产品(含粮食)税率调整为11%.同时规定,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税率货物的农产品维持原扣除力度不变,保持13%的扣除率,即按当时农产品适用的11%税率加上2%的加计扣除率.自2018年5月1日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将原适用11%扣除率的购进农产品,扣除率调整为10%.对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16%税率货物的农产品,给予2%的加计扣除,即按照12%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自2019年4月1日起,39号公告将农产品税率进一步调整为9%,同时将加计扣除率调整为1%.农产品加计扣除1%怎么计算和写会计分录?农产品加计扣除1%计算和会计分录:农产品加计扣除1%的计算: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即对农产品深加工给予1%的加计扣除.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原材料成本×1%会计分录:借: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直接材料)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原材料2020农产品加计扣除政策从一般货物税率17%、16%时,加计扣除2%到下降为13%时的加计抵扣1%,经历了三个不同阶段,加计扣除的这1%税金怎么算,算出后的抵扣以及会计分录的写法,通过本文的讲解相信你也加深了自己的进一步认识.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新政策

2020年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1、注册满一年,拥有发明专利1项或软著6项或实用新型专利6项等;2、高新技术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3、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4、近三年研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2)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3)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5、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申请2020年新技术企业认定准备工作一:知识产权是重中之重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知识产权占据30%评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有Ⅰ类和Ⅱ类知识产权之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中也明确了分类与评分细则.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一定要有专利,而专利申请是有时限的,比如,实用新型专利从申请到授权需要8-12个月,发明专利的审查时间要长一些,一般情况下需18-24个月.因此对于没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一定要提前准备.对于知识产权数量不够的企业,也应根据高新技术认定要求中关于知识产权数量的要求提前做好准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2020年新技术企业认定准备工作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的收集与整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科技成果转化占据30%评分.证明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的材料很多,其中最重要的是企业的销售合同,除此之外,其他可以用来证明企业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的材料,如高新技术产品检测报告、科技查新报告、客户的满意度调查和经济效益分析报告等等,也需要企业在日常工作中进行收集和整理.申请2020年新技术企业认定准备工作三:建立研发机构,规范组织管理体系《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指出企业创新能力评价体系中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评分占比20%,这就要求企业在日常研发及管理中,建立规范的组织管理体系,具体到研发活动管理、研发资金管理、科技成果转化管理、科技人才的引进、培训及激励等方面,都应建立相关制度,以使得研发工作得以规范的进行.申请2020年新技术企业认定准备工作四:合理的科技人员配比认定条件要求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在10%以上.还没形成合理人员配比的企业,应对人员结构进行整体规划,引进吸收技术能力突出的人才,成立研发团队,这样不仅能显示企业对创新工作的积极性,也能提高企业的研发效率,同时也便利了企业日常管理工作从目前的政策导向看,2020年开始,高新认定审查将进一步趋于严格.主要体现在:1、认定评审科技创新事项发生时间以申报前三年为主.企业申报高企当年申请或转让的专利、认定的研发机构、签订的产学研合作协议等将不予采纳.2、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必须"三表一致".即企业年度所得税纳税申报表(A104000期间费用明细表)、企业财务报表、研发投入专项审计报告中的企业研发费用数据要求一致,往年通过出具《研发费用数据不一致说明》的做法将不予认可.3、工业企业享受高企政策奖励与企业是否填报工业直报系统B203企业研发投入挂钩.法律依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四条依据本办法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称《税收征管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称《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第九条企业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应依照本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减税、免税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第三十条企业的下列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一)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所称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一)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二)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三)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四)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五)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第九十五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一)项所称研究开发费用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向税务机关了解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与纳税程序有关的情况。纳税人依法享有申请减税、免税、退税的权利。第三十三条纳税人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书面申请减税、免税。五、《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经法定的审批机关批准减税、免税的纳税人,应当持有关文件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减税、免税手续。减税、免税期满,应当自期满次日起恢复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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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各国出入境政策最新消息汇总

12月是2020年的最后一个月,距离新冠疫情在全球的爆发目前已经过去了一年的时间,对于目前全国疫情的形式,各国也针对具体的情况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对于入境政策有了更加具体的规划,各国具体出入境政策汇总。 加拿大入境:近日,加拿大政府宣布,将非必要进入加国的旅行禁令延期至明年1月21日。不过,加拿大公民及永久居民,以及获得联邦豁免的旅行者,不在此禁令限制范围内。好消息是,从11月30日开始,因疫情暂停的加拿大境内录指纹将重新恢复预约服务。那些没有收到CanadaService电话通知的申请人也可以通过在线预约的方式进行预约了,恢复后的预约系统将使大家的移民申请审批更加高效。下述两类人群的生物信息采集豁免仍然生效:加拿大境内的临时身份申请及续签或在过去十年内向CanadaService递交过生物信息的永久居民申请人。出境:而从12月1日起,自加拿大搭乘航班赴华的中、外籍乘客,须于登机前2天内,凭在加拿大采样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血清特异性IgM抗体(简称“血清抗体”)检测阴性证明,根据领区划分,向中国驻加使领馆申领带“HS”或“HDC”标识的绿色健康码。希腊当地时间11月30日,希腊民航局宣布延长了一系列旅行限令。针对希腊国内航班,12月7日前仍将仅允许出于健康、家庭团聚、工作的原因乘机旅行。对于国际航班旅行限制将延长至12月14日。同时,所有乘坐国际航班入境希腊的旅客都必须持有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论是入境还是出境旅客均需通过官方网站填写旅客“旅客定位表”(PLF)。如有乘客不履行该义务,航空公司将负责遣返该乘客,费用由航空公司自行承担。 日本入境不再需要14天隔离11月30日起,中日商务往来“快捷通道”正式开通。短期商务出差人员办理“快捷通道”签证后,入境日本时需提交入境前72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免除14天隔离。伴随“快捷通道”开放,日本大使馆也正式开通B通道(快捷通道)及R通道签证申请。可申请B通道入境人员:短期商务入境、持有经营管理、技能实习等特定种类中长期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人士。可申请R通道入境人员:短期商务入境、持有有效在留资格人士(“永住者的配偶”及“日本人配偶”在留资格除外)。12月1日,日本出入国在留管理厅还出台了新规,允许无就业资格的外国人在日本临时就业。该措施的实施对象包括持旅游、商务等短期签证、以及为技能实习等赴日的外国人,大约涵盖2.1万人。不过,想在日本打工的外国人,必须向所在地区的出入国在留管理局提交申请书。泰国签证条件放宽,入境无需存款证明有消息称,泰国正在放宽签证条件,可以不用存款证明。此前泰国开放“旅游签证”申请,须“提供相当于50万泰铢存款”的财产证明,但近期不少泰国驻海外的领事馆网站上,都把这项要求去掉了。比如美国洛杉矶领事馆,只要求提供500美元的个人存款或1500美元的家庭存款,就可以了。尽管如此,目前去泰国的花费依旧不低,比如提供等值10万美元的医疗保险、到达泰国后的酒店隔离费等。酒店这笔花费多在4万泰铢以上,仅有极少数酒店花费约3万泰铢。泰国还在讨论将隔离时间从14天减少到10天的事宜,不过是否执行,还需相关部门商讨后再做决定。阿根廷公民直系亲属可入境团聚据阿根廷华人网报道,11月30日,由阿根廷国家移民事务总监发布政令:阿根廷公民的外国直系亲属可以入境与家人团聚。满足这些要求的人员可以以“特殊方式”通过:埃塞扎国际机场,圣费尔南多机场,Buquebus航站楼港口和PasodelosLibres边境口岸入境阿根廷。在旅行前,他们必须完成官方移民网站上的“可进入国家领土的电子誓章”,并附有出发前72小时之内的PCR测试阴性证明,还需购买相关医疗救助保险,其中包括新冠肺炎的住院治疗和隔离保障。在登机或到达边境口岸时,必须出示认证后的出生证明,结婚证或同居证明,阿根廷直系亲属的身份证件副本,以证明与阿根廷公民的关系。地方当局将要求他们在入境时提交一份“申请表”,简要说明访问的必要性、出发和返回的日期、住宿地点以及所需的任何其他相关信息。保加利亚推出为期两个月入境限制令保加利亚卫生部部长安哲罗夫11月30日宣布,在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1月31日之间,对进入保加利亚领土的人员将实施多项限制令,并适用于空运、海运、公路和铁路运输的所有入境点。具体内容主要有:1、除官方已经确认的特别情况之外,所有从第三国出发的旅客均应出示72小时内有效的PCR新冠病毒测试结果呈阴性的文件,才被允许进入保加利亚领土;2、旅客必须在保证立即离开保加利亚领土的情况下,才被允许过境;3、保加利亚公民以及在保加利亚领土上具有永久或长期居住权的人员及其家庭成员,如果未能在入境时提交72小时内有效的PCR新冠病毒检测结果呈阴性的文件,则将根据保加利亚官方的规定,要求他们在家中或其他住宿地点进行为期10天的隔离;4、如果在降落于保加利亚的飞机上有感染新冠病毒的旅客被发现,则服务于该旅客的机组人员将被停飞,并被安排他们在指点地点进行为期10天的隔离美国入境:美国海关边境保护局(CBP)近日宣布,由美国国土安全部(DHS)批准的生物识别系统,将自2020年12月21日起广泛应用于美国各大机场和港口,主要针对出入境的外国公民。打开腾讯新闻,查看更多图片>11月26日起所有入境美国洛杉矶的旅客(包含美国国籍的旅客和从美国其他州通过洛杉矶入境加州的旅客),抵达后需要进行为期14天的自我隔离,可以选择居家隔离或在酒店等被准许的隔离场所。如未按要求进行申报,抵达洛杉矶入境后会面临500美元罚款以及相应处罚措施。出境:11月12日,美国航空已重新开通飞往中国的客运航班。这也将目前美国的航空公司往来中国的航班总数增至每周10班。目前,除美国航空外,美国联合航空和达美航空每周各运营4班往返中国的航班。达美航空现在每周运营4个中美航班,底特律-上海及西雅图-上海的国际航班(均经停首尔仁川机场),每周各2班。美联航方面,也保持了每周4班中美航班,于每周一、四、六、日从上海出发至旧金山。"此外,从2020年2月份至今,美国驻华使领馆不断的通知取消已经预约的面签。最新消息:11月30日至12月11日,这2周时间的美签面试预约全部取消。就目前情况而言,美签面试将会继续无限次取消,不知道何时才能恢复正常。从美国西时间2020年12月1日0时起,中国驻美国使领馆将为自美国搭乘航班前往中国的外籍乘客审发带“HDC”标识的健康状况声明书二维码。外籍乘客可通过电脑或手机等终端登录网站https://hrhk.cs.mfa.gov.cn/H5/,在线填写信息、申报健康状况、上传双阴性检测证明、个人护照、行程单等材料。中国驻美国使领馆审核通过后,将通过该网站核发带“HDC”标识的健康状况声明书二维码。外籍乘客登机时须出示健康状况声明书二维码电子版或纸质打印版,供航空公司核对。澳大利亚入境:目前,能够直接豁免入境人群包括:澳大利亚公民澳大利亚永久居民澳大利亚公民或永久居民的直系亲属通常居住在澳大利亚的新西兰公民和其直系亲属在乘飞机抵达澳大利亚之前已在新西兰停留14天或以上的人获得澳大利亚认可的外交官,包括其直系亲属(每个家庭成员必须持有有效的995类签证)在澳大利亚过境72小时或更短时间的人航空机组人员,海员根据政府批准的SeasonalWorkerProgram或PacificLabourScheme招募的人持有商务创新和投资(188类)签证的人11月20日,澳洲宣布首次允许留学生入境。第一批豁免入境的留学生已经于11月30日抵达。所有留学生抵达机场后将直接前往HowardSprings检疫设施点,开始14天的隔离。出境:澳洲自今年3月20日国际边境关闭以来,仍然实行旅行禁令,居民必须获得内政部的豁免才能离开该国。虽然澳洲目前还没有开放边境,但很有可能在几个月内重新开放与亚太地区的边境。自2020年11月8日起,自澳大利亚出发,搭乘航班赴华的中、外籍乘客,须凭登机前2天内在澳采样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血清特异性IgM抗体(以下简称血清IgM抗体)检测阴性证明(双阴性证明),申领带“HS”标识的绿色健康码或健康状况声明书。 新西兰入境:目前,新西兰还是只有很小一部分的人可以入境新西兰,目前共有4类人:-新西兰公民或永久居民-持有有效旅行条件的居民,除非你有新西兰以外的居留签证并从未来过新西兰-新西兰公民或居民的伴侣或孩子,并已拥有签证-在新西兰任职的外交官但需要注意的是,作为家属持有临时准证的孩子必须小于20岁,持有居住准证的必须小于25岁。从11月2日起,部分海外留学生、旅行者可以申请豁免入境。截至11月底,有来自45个国家的194名博士生确认了返回新西兰的签证。这些学生来自中国、英国、美国、印度、越南、伊朗、巴基斯坦、尼日利亚、意大利和法国。出境:11月30日,中国驻新西兰大使馆通过官方网站发布《关于搭乘自新西兰赴华航班乘客须进行新冠病毒核酸和血清抗体双检测的通知》,决定自2020年12月10日起,搭乘自新西兰赴华航班的乘客须在登机前2天内完成新冠病毒核酸(PCR)和血清IgM抗体各一次采样、检测,并凭两次检测皆为阴性的报告申办健康码(HS)或健康状况声明书(HDC)。新加坡入境:新加坡于10月29日宣布对中国解除边境限制,向中国所有大陆访客推出航空通行证(AirTravelPass)。11月6日起,从中国入境新加坡的人士,只要核酸检测呈阴性的,抵境后免除14天隔离!此外,入境新加坡的申请者只有一个要求:过去14天都只在中国或澳洲城市待过。访客申请必须在预定进入新加坡的日期之前的7-30天之间提出申请。审批时间大约3个工作日,申请费用免费,航空通行证有效期仅8天。不过新加坡公民、永久居民以及长期准证持有者不需要申请。需要注意的是,长期准证持有者在入境新加坡前,仍需要向移民局申请入境许可信。出境:中国驻新加坡大使馆日前发布《关于取消赴华旅客持统一格式检测证明直接登机和规范血清IgM抗体检测采样方式的通知》要求,自12月1日起,取消赴华旅客持统一格式检测证明直接登机的做法。为此,新加坡赴华旅客不可再持统一格式检测证明直接登机。中国籍旅客(含港澳台地区人员)须向使馆申请带“HS”标识的绿色健康码,外籍旅客须向使馆申请带“HDC”标识的健康状况声明书绿色二维码,凭码登机。英国近日,英国首相鲍里斯宣布了英国二次封国。但是,国际航班不会停止,英国并不会关闭国境。新政只是限制旅行而不是限制出入境。入境:英国官方宣布从12月15日起,入境英国旅客在自我隔离第五天的新冠病毒检测报告呈阴性的,即可结束隔离。检测费用自理,并且要在政府指定的私人检测机构预约检测。意味着年底大批飞往英国的同学,隔离期将从14天缩短至5天出境:为减少新冠肺炎疫情跨境传播,自2020年11月7日起,自英国出发,搭乘航班赴华的中、外籍乘客,须凭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血清特异性IgM抗体(以下简称血清IgM抗体)检测阴性证明(双阴性证明),申领带“HS”标识的绿色健康码或健康状况声明书。最后,我们要提醒大家:目前疫情形势变幻莫测,请要及时关注最新政策,谨慎出行,避免造成滞留耽误行程或产生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保护环境的政策

保护环境的政策是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政策,谁污染,谁治理政策,强化环境管理政策。详细如下:1、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政策环境保护政策是把环境污染控制在一定范围,通过各种方式达到有效率的污染水平。因此,预先采取措施,避免或者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是解决环境问题的最有效率的办法。中国环境保护的主要目标就是在经济发展过程中,防止环境污染的产生和蔓延。其主要措施是:把环境保护纳入国家和地方的中长期及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对开发建设项目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2、谁污染,谁治理政策从环境经济学的角度看,环境是一种稀缺性资源,又是一种共有资源,为了避免“共有地悲剧”,必须由环境破坏者承担治理成本。这也是国际上通用的污染者付费原则的体现,即由污染者承担其污染的责任和费用。其主要措施有:对超过排放标准向大气、水体等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征收超标排污费,专门用于防治污染;对严重污染的企事业单位实行限期治理;结合企业技术改造防治工业污染。3、强化环境管理政策由于交易成本的存在,外部性无法通过私人市场进行协调而得以解决。解决外部性问题需要依靠政府的作用。污染是一种典型的外部行为,因此,政府必须介入环境保护中来,担当管制者和监督者的角色,与企业一起进行环境治理。强化环境管理政策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强化政府和企业的环境治理责任,控制和减少因管理不善带来的环境污染和破坏。其主要措施有:逐步建立和完善环境保护法规与标准体系,建立健全各级政府的环境保护机构及国家和地方监测网络;实行地方各级政府环境目标责任制;对重要城市实行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法》第五条 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

农产品批发市场是否有税收优惠政策

  为支持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减轻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经营负担,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第68号),明确了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通知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专门经营农产品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使用的房产、土地,暂免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同时经营其他产品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使用的房产、土地,按其他产品与农产品交易场地面积的比例确定征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落实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促进农民增加收入,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一系列涉农税收优惠政策。现就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农民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取得的所得,已缴纳农业税、牧业税的,不再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取消农业特产税,减征、免征农业税或牧业税后,农民取得的农业特产所得和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的所得,仍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取消农业特产税,减征、免征农业税或牧业税后,农民销售自产农产品的所得,仍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四、农民销售水产品、畜牧产品、蔬菜、果品、粮食和其他农产品,月销售额不到5000元或每次(日)销售额不到200元的,不缴纳增值税。  如果农民在销售上述农产品的同时还销售其他非农产品,其中农产品销售额占整个销售额一半以上的,月销售额不到5000元或每次(日)销售额不到200元的,也不缴纳增值税。

政策环评推动环境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

政策环评推动环境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政策环评是指在政策制定过程中同步开展,对政策方案实施后可能造成的资源环境影响进行的预测性评估,目的在于从决策源头防范环境风险,减轻不良环境影响。与规划环评和建设项目环评相比,政策环评的源头预防作用更加明显,更能起到统领全局和协调各方的作用。早在20世纪80年代初,西方国家就陆续在政策制定过程中引入政策环评机制,比较有代表性的有OECD(经合组织)国家的规制影响评估、欧盟的影响评估等。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多次发文对政策环评工作提出要求。2015年实施的《环境保护法》、2019年国务院颁布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夯实了我国开展政策环评的法规基础。2020年,生态环境部发布《经济、技术政策生态环境影响分析技术指南(试行)》,提出了开展政策环评的一般性技术框架,随后2021年首次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政策环评试点工作。第一批共设立12个正式试点和5个储备试点,对政策环评的组织机制、决策参与机制、技术方法等进行了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然而总体来看,政策环评在我国仍处于起步阶段,急需进一步加强探索,夯实基础,为纳入政策制定程序做好准备。开展政策环评对于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开展政策环评有利于从决策源头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决策科学化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体现,从决策源头预防重大资源环境问题则是决策科学化的重要保障,也是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重要着力点。开展政策环评,可以在决策方案形成伊始就纳入生态文明建设要求,有效预防环境风险,最大限度减少政策实施的资源环境代价。过去我国曾多次发生因政策制定对资源环境问题考虑不足而导致的重大问题,付出了很大代价,开展政策环评可有效减少此类问题的发生。开展政策环评有利于加强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加强信息公开,提高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的决策参与度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的《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也明确要求畅通参与渠道,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环境治理的良好格局。基于《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开展政策环评,可以将信息公开、公众参与和专家论证更好地结合起来,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政府决策,并借此充分保障社会公众的环境信息知情权和生态环保工作参与权。开展政策环评有利于健全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体系。作为重要的源头预防制度,早期介入是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发挥作用的关键。目前我国环评制度的法定评价对象仅限于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和“一地三域十专项”规划,尚未涵盖各类政策。事实上政策的形成远早于建设项目和内容较为具体的“一地三域十专项”规划。如果能将政策纳入环境影响评价对象范围,则我国的环境影响评价体系将涵盖行政决策链条各个环节,对于推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更加健全、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完善大有裨益。开展政策环评需要明确的关键事项开展政策环评,需要明确以下关键事项。政策环评的形式。从国际国内相关实践来看,政策环评的形式主要有3种:第一种以欧盟为代表,将环境影响与社会、经济等影响并列,作为政策评估的一个方面,环境影响评估结果是多方案比选的重要依据。第二种以美国为代表,单独对政策开展环境影响评估,属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在政策层面的应用,英国、荷兰、日本等也采取此种模式。第三种以中国香港为代表,即同时开展上述两类评价,香港特区政府1996年针对《香港2030规划远景与策略》同时开展了包括环境影响在内的可持续发展评估和更加全面的战略环评。对于我国内地而言,政策环评尚处于起步阶段,目前宜采取简单易行的方式,建议可效仿欧盟模式,将环境影响评估作为政策评估的有机组成部分,同时评估内容应简单明了、易于操作。政策环评的对象。在内容上,建议将需要开展环境影响评估的对象确定为行政机构制定的决策,包括行政法规、部门和地方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未纳入《环评法》“一地三域十专项”的规划、技术性标准等;在类型上,应该是涉及区域开发和建设行为的经济政策和技术政策;在层级上,应包括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的行政决策。最终确定的评估对象应该是实施后可能对生态环境产生显著影响的重大决策,对此需要建立规范的筛选程序。政策环评的重点。综合《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要求,结合重大决策可能产生的环境风险,建议开展政策环评时考虑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要与社会、经济影响统筹考虑;二是要分析预测决策实施可能造成的资源消耗和环境影响;三是要分析环境效益,或者进行成本—效益分析;四是要把环境风险评估作为重点;五是要听取社会公众和利益相关方的意见。政策环评的组织。国际上此类工作一般由政策制定部门牵头,联合相关部门一道开展;对于政策环评报告的质量,一般会有专门机构进行把关。建议我国推进此类工作时,主体责任也应由政策制定部门承担;对于技术把关工作,既可由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承担,也可由国务院和地方政府指定的专门机构负责。同时,参考国际经验,政策环评应加大公众参与力度,充分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推进政策环评的近期工作建议推进政策环评,笔者认为近期可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加强案例研究。由于相关法规缺乏实施细则,需要大力推动案例研究,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一是针对社会关注度高、资源环境影响突出的政策开展政策环评示范案例研究;二是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应主动对接其他重要的政策制定部门,主动为其开展政策环评,将政策环评作为参与政策制定的重要抓手;三是可以在生态环境部门内部率先垂范,针对重要的环境经济技术政策开展政策环评。夯实技术规范。我国的行政决策种类繁多,内容差异较大,决策程序也不相同。因此,针对不同政策应采取不同的环境影响评估模式。由于此项工作在我国尚处于起步阶段,生态环境部门应主动承担起政策环评规范的制订工作,发挥引导作用。一是研究提出政策环评对象的筛选程序或机制;二是提出政策环评的总体框架、工作程序和技术路线供其他部门参考;三是可以为其他部门开展政策环评工作推荐科学适用的技术方法。加强法规建设。要将此项工作真正纳入决策程序需要更加坚实的法规基础,特别是在操作层面需要具体的实施机制。对此,一是争取将政策环评纳入环境影响评价法;二是尽快出台实施细则,对政策环评的主体、范围、标准、时限、审查等做出更加明确的规定,同时需要说明政策环评是单独开展还是纳入政策评估一道开展。加强宣传推广。社会关注度不高和缺乏舆论压力也是我国政策环评工作滞后的一个重要原因。对此,建议进一步加强宣传推广。一是及时曝光那些因决策失误造成重大资源环境问题的案例,提升政策制定部门开展政策环评的自觉性;二是宣传国外的成功经验和基本做法;三是通过研讨、培训等多种手段,使政府部门工作人员、专家学者等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必要性和重大意义,争取更多社会共识。

环境三大政策八大制度什么时候提出?

1989年4月底,在第三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上,提出了环境保护三大政策和八项管理制度。

国家对留守儿童有哪些政策

总体1、成立自立组织2、建立专门档案3、定期召开会议4、设立咨询机构5、师生互结对子具体点来说1、成立自立组织 解决留守儿童问题的根本在于引导他们建立健康、乐观的心理状态,锻炼独立、自主的生活能力,从而促进他们自然、顺利成长。据调查,这些儿童中有个别孩子很懂事,能正确看待自己的处境,认为父母不在身边,我们更应理解父母的难处,更应为父母减少担心,于是觉得,在家里累点苦点也很自然。因此,我们认为,班级应该成立“独立儿童小组”,学校要成立“独立儿童”委员会,要选用其中具有独立能力的孩子担当成员,从而扩大他们的影响,发挥他们的辐射作用,让他们在老师、学校的引导下自己管理自己,从而保障自我锻炼。这样,既可增加心理倾述渠道,增进伙伴之间的友情,又可找到“家”的感觉,同时自己的组织便于随时请教,随时求助。 2、建立专门档案 从我们的调查看,现在的这些孩子最缺的除了极个别经济十分困难外,最缺的不是财物,而是情感,尤其是留守儿童。因此,不论是一个班级,还是一所学校,我们都应把他们作为我们教育的重点,在教育活动中,多关心他们的生活,多帮助她们解决实际困难,多站在他们的角度看待他们。但从现有状况来看,很多学校如我们调查情况相似,对其关注不够,有的甚至漠视了这一严重的社会问题。因此,我们认为,不管是班级还是学校必须建立留守儿童专门档案,要跟踪他们的成长过程,从而保障对他们生活上的必须求助,对心理上的及时疏导。 3、定期召开会议 留守儿童问题应该是当今教育的新问题,也是当今教育面临的难点问题,而且学生所占比例大,涉及问题多。因此,不管是学校还是班级,每期都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留守儿童问题,要形成会议制度,要通过会议形成解决留守儿童问题的决议和制度。从而保证班级、学校在决策上的“政策”支持,同时,促使我们把握和突出“以生为本”的教育重心,实现全体学生的全面发展的教育宗旨。 4、设立咨询机构 留守儿童的问题并不全是共性问题,不同儿童往往其问题有着本质的不同,如果从组织的角度,以集体的活动形式去解决个性问题实际上是不现实的。因而,针对留守儿童的别个问题和个性问题,学校还要设立相应的咨询机构,一是便于作个别心理疏导,二是便于为遇事拿不定主意的孩子出谋划策,三是保证了专门途经,如:设立“学生请教处”(或者“独立儿童办公室”),成立“独立儿童热线”,确定接待时间(如课外活动),委派热心且懂心理的老师负责接待。 5、师生互结对子 按笔者调查统计,留守儿童、单亲、孤儿一共为18.3%,班额以60人计算,每班不超过11名。因此,要保证对这些儿童的关怀真正落实,我们不妨通过师生一对一的互结对子,实施帮扶。现在的中学,一般都是按20:1的比例配备的教师,而且大多数学校都超过了这个比例,因而,按这样计算,实际上每位教师结对的留守儿童都不会超过3名。也就是说,这种做法是既实际又能保证每位留守儿童得到帮助关怀的最后防线。望采纳

国家出台的关于留守儿童政策?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进城务工人员逐渐增多。与此同时,农村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心理等问题也成为社会关注的重点。  为促进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国家出台了相关政策。中新网记者梳理发现,继《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于今年2月发布之后,截至目前,已有山东、福建、浙江、云南、吉林、宁夏、安徽等26个省份出台实施意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提出了具体措施。

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扶持政策有哪些

一、进一步完善农产品放管结合的购销政策遵循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原则,国家对农产品流通问题,总的要求是:随着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适当缩小指令性计划管理,完善指导性计划管理,更多地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粮食,在保证完成国家定购任务的前提下,长年放开经营。取消“大米由粮食部门统一收购,其他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的规定。中央和地方实行专项储备粮制度,当市场价格下跌时,政府按保护价定额收购储备,保护生产者的利益;当市场价格过高时,政府按合理价格抛售一部分储备粮,以稳定市场,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国家专项储备粮的指标分配要适当集中,重点照顾商品率比较高的主产区和出售国家定购粮较多的农户。随着市场发育,专储粮要逐步过渡到通过市场吞吐,以保持粮食市场和价格的稳定。粮食压销继续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分散决策。棉花,继续由供销合作社统一收购,统一经营。其中棉花良种繁殖区的棉花委托良棉厂收购。提倡销区到产区投资,联合开发宜棉荒地,生产的棉花五年内不纳入分配计划。烟草,蚕茧,以及麝香、甘草、杜仲,厚朴四种中药材,继续由国家指定的部门统一经营。南方集体林区的木材(竹材、松脂)和天然橡胶、边销茶,仍按国务院现行规定办理。食油(油料)、食糖(糖料)、生猪、绵羊毛、黄红麻等产品的购销实行指导性计划,通过规定指导性价格,建立和完善购销合同制,引导生产和流通。为了保证国计民生的需要,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社对油、糖、猪肉、绵羊毛、黄红麻,必须保持一定的合同收购量和国家储备量,以稳定市场。有条件的地方,生猪可以完全放开经营,其决策权归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其他农产品,各地根据不同情况,逐步实行市场调节,放开价格,多渠道、少环节自由购销,同时加强宏观指导和管理。凡属放开经营的产品,未经国务院批准,不准纳入部门或地方的计划管理。二、打破地区封锁,撤掉滥设的关卡,保证货畅其流为了建立全国统一的农产品市场,保证农产品流通的正常秩序,国务院重申:严禁地区封锁,任何部门和地方不得干预流通部门执行国家计划和合法的经营活动;对放开经营的农产品外运,任何地区和部门都不得加以限制;各地在交通线上设置的检查站,必须持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重新审查后颁发的许可证,无证的检查站一律撤除;坚决制止一切乱收费、乱罚款的非法行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要依上述精神发布通告,并监督执行,违者严肃处理。三、继续发挥供销合作社和国营商业在农产品流通中的主渠道作用供销合作社和国营商业是国家农产品流通计划的主要执行者,是稳定和繁荣城乡市场的主导力量。要继续深化改革,完善企业经营机制,增强企业自我发展的能力。要逐步实现政府调控职能与经营职能的分离,除政策性经营亏损由国家补贴外,均应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供销合作社是农民集体所有制的合作商业组织。凡是放开经营的产品和农民生产生活需要的商品,供销合作社都可以经营;其他部门专营的农产品,应委托基层供销社代购,不必另设收购网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积极指导和扶持供销合作社的发展,切实解决供销合作社特别是基层社的困难。必须坚决制止一些地方政府平调供销合作社资金、物资,任意改变隶属关系和限制经营范围的错误做法,维护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供销合作社和国营商业要适应农村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积极与农民以及其他购销组织实行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更好地为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服务。四、鼓励集体和个人进入流通领域,发展多渠道经营近年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以多种方式组织起来进入流通领域,对于搞活农产品流通,促进农业生产发展,方便农民群众生活,发展农村第三产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各有关部门应给予热情支持,指导其合法经营。凡是放开经营的农产品,集体商业和个体工商户都可以经营,可以长途贩运,也可从事批发业务,其中粮、油等关系国计民生产品的批发经营必须经过批准。对申请从事农产品流通活动的集体和个人,要准予注册和领取营业执照。要允许它们在银行或信用合作社开户、结算,并建立风险保证金制度。对进城从事农产品流通活动的农民,有关部门要在经营场地等方面提供方便。要通过引导、服务、管理和健全有关法规,逐步提高多渠道流通的规范化和组织化程度。五、积极发展产销一体化经营组织目前我国农村已经出现一批贸工农一体化、产供销一条龙的经营组织,对于联结千家万户建立专业化商品生产基地,提高农产品生产组织化程度,减轻市场风险,发挥了重要作用。国营商业、外贸企业、供销合作社、农产品加工企业、农业(畜牧、水产)科技推广部门、乡镇企业等,凡有条件的都可以不受行政区划的限制,牵头或参与产销一体化经营活动。国家统一经营和国家定购部分以外的农产品,可以通过产销一体化经营组织,使产区直接与销区挂钩,以销定产,签订合同,建立长期稳定的供求关系,逐步形成合理的区域分工。各部门对其参与产销一体化经营组织的下属单位,应当鼓励支持,原有的资金、物资供给不变。六、逐步建立和完善以批发市场为中心的农产品市场体系建立农产品市场体系是我国流通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要继续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产品初级市场,同时有计划地建立若干主要农产品的批发市场,逐步形成以批发市场为中心的农产品市场体系。要采取措施积极引导农产品批发交易活动在市场内进行,逐步减少场外交易粮食等重要农产品,要在现货交易的基础上,逐步向远期合同和期货贸易发展。农产品批发市场实行统一的交易规则,市场的管理者不得参予市场交易。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加强市场管理和合同管理。农产品批发市场的集设,在政府统一组织协调下,有关部门参加,制定批发市场发展规划,并纳入各地经济发展和城乡建设总体规划,作为公共事业来办。在统一规划下,鼓励多方兴建,多渠道筹资,调动各方面办批发市场的积极性。对按统一规划建设的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固定资产投资,税收上要给予优惠。七、加强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目前,我国农产品收购、储藏、运输等基础设施,远远不能适应农村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必须尽快解决。今后国家基本建设计划中,农产品流通设施建设的投资比例要有较大幅度的提高,各级计委都要作出相应安排。重要的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的国家储备库、中转库的建设和公路建设,由国家和地方安排专项资金。大型农业开发项目和农业商品粮基地建设,要相应增加农产品流通设施建设的投资。为了支持供销合作社和经营农产品的国营商业尽快改变流通设旋陈旧和不足的状况,对其投资新建和改建的流通设施,在贷款利率和税收方面给予优惠。鼓励集体和个人建设储藏设施,经营储藏业务。各部门的仓储设施要逐步向社会开放,实行栈租制,作为企业来经营,自负盈亏。合理调节粮食调出地区和调入地区之间的利益。粮、油销区要严格按计划调入,分担产区储藏的困难,逾期不按计划数量调入的,要承担贷款利息和保管费;如产区待价而沽,不按时调出,应承担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铁路、公路运输企业,在农产品购销旺季,对农产品主产区和大型批发市场所需运力,要给予重点照顾,大力支持。八、大力发展和合理调整农产品加工业根据国家当前产业政策的要求,大力发展和合理调整农产品加工业,不仅有利于解决农产品的买难、卖难问题,而且可以为国内外市场提供多种多样的适销产品,为农产品商品生产的发展开辟更加广阔的前景。要在统筹安排、全面规划的基础上,调整农产品加工业布局。积极扶持农产品主产区发展农产品初加工工业,逐步改变财政困难,以及农民收入不高,生产后劲不足的状况。银行要相应增加乡镇工业贷款规模。城市一般不再发展新的农产品初加工能力,对现有农产品加工企业,要加快技改步伐,提高产品质量和档次,增加花色品种,实现精加工、深加工,带动农村农产品初加工工业的发展,逐步形成农产品加工业的合理分工。要防止一哄而起,避免重复建设。国家对需要重点支持的农产品加工业继续实行优惠政策。同时严格控制棉花及其他原料供应不足、加工能力已经过剩的加工业。九、切实安排好农产品收购资金近几年,一些地方不断出现收购农产品“打白条”的现象,挫伤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各地农产品收购所需要的资金,要由政府牵头,银行、财政、商业企业分头筹措,包干负责,按时到位。人民银行和有关专业银行要在贷款规模资金供应上保证粮、棉、油等主要农产品的收购,并把资金管好用活。对已转为国家储备的农产品所占用的临时贷款,要及时转为年度性贷款。要尽快解决在工商银行和农业银行两行开户、汇路不畅的问题。各级财政对粮食企业的各项拨补款必须保证按时足额到位。要对粮食企业不合理的资金占用认真进行一次清理,对挤占挪用的收购资金要限期追回,并追究领导责任。十、各级政府要像抓生产那样抓流通,加强宏观调控农产品流通涉及部门多,政策性强,工作量大。各级政府都要切实加强领导,把搞活农产品流通当做一件大事来抓,要像重视农业生产那样重视农产品流通。今后各级政府都要建立协调制度,由政府主管负责人定期召集各有关部门协商,及时解决农产品流通方面的问题。要坚持和完善重要农产品储备调节制度。中央和地方要根据需要,研究确定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农产品的储备量,建立储备基金。除国家储备外,还要积极引导企业和农民采取多种办法,进行必要的储备,建立多级储备体制。对重要农产品,各地要逐步建立和完善风险基金制度,以保护生产者、消费者和经营者利益。要搞好内外贸的协调与平衡。对主要供出口的农产品,外贸企业要提前同产区和农民签订合同,引导生产,对不执行合同所造成的损失,违约者必须承担经济责任。对主要面向国内市场的农产品,外贸企业要在稳定国内市场价格的情况下,随行就市收购出口。内外贸都不得抬价抢购,以保持市场和生产的稳定。各地要在国家总体改革规划的指导下,根据实际情况,积极进行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的试验,不断深化改革。

国家对农村留守儿童上学有什么优惠政策

我问一下,孩子在老家读书,在学校有些什么优惠

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通知的措施

一、进一步优化和完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网络对《全国高效率鲜活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建设实施方案》(交公路发〔2005〕20号)中确定的国家“五纵二横”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各地要坚决落实各项相关政策,免收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的车辆通行费。同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按照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加快构建区域性“绿色通道”,建立由国家和区域性“绿色通道”共同组成的、覆盖全国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网络,并在全国范围内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二、明确界定“绿色通道”政策中鲜活农产品的范围按照交公路发〔2005〕2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享受“绿色通道”政策的鲜活农产品是指新鲜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的畜禽,新鲜的肉、蛋、奶。为统一政策、便于操作,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经商有关部门,对鲜活农产品具体品种进行了进一步界定,制定了《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附后)。各地应严格按照《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落实“绿色通道”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畜禽、水产品、瓜果、蔬菜、肉、蛋、奶等的深加工产品,以及花、草、苗木、粮食等不属于鲜活农产品范围,不适用“绿色通道”运输政策。三、落实配套措施,强化监管手段(一)整车装载的含义。整车装载,是指享受“绿色通道”政策的车辆,装载鲜活农产品应占车辆核定载质量或车厢容积的80%以上,且没有与非鲜活农产品混装等行为。未达到上述装载标准,或与其他货物混装的运输车辆,不享受“绿色通道”政策。(二)规范操作程序,提高通行效率。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收费人员特别是新增“绿色通道”收费站人员的培训,进一步提高一线收费人员对“绿色通道”政策的认知和执行能力。要积极探索研究快速鉴别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的方法,充分利用高科技手段,或者综合利用配货单以及农业等有关部门出具的农产品检验检疫证作为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的辅助查验手段,尽量缩短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查验和通过收费站的时间。(三)规范路面执法管理,保障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的通行安全。路面执法人员在执法中,对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轻微违法的,应以教育为主;对严重违法的,要严格依法处罚,努力为鲜活农产品运输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四)严厉打击假冒鲜活农产品、超限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等违法行为。对假冒、违法超限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以及有其他违法行为、拒绝通过指定车道或拒不接受查验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可不给予“绿色通道”免收车辆通行费的优惠政策;对有故意堵塞收费道口等扰乱收费秩序行为的车辆,应按照《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依法予以处罚。(五)对经营性收费公路企业的影响进行研究。各地交通运输、价格等部门要对“绿色通道”政策调整对收费公路带来的影响进行认真研究和评估。对于影响较大的经营性收费公路企业,视情给予补偿。新批收费公路项目时,要充分考虑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的影响,合理确定其交通流量。四、做好相关服务工作(一)加强养护管理,保证道路畅通。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公路管理机构要切实加强公路日常养护管理,及时修复路面病害,做到路况良好、路容整齐、标志明显、绿化美化、安全畅通。要着力提高公路出行信息服务水平和应急保障能力,保障公路畅通,减少交通延误,提高鲜活农产品运输效率。(二)规范标志设置,方便驾驶人员识认。为确保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能够方便快捷地通过收费站,各收费站点应尽可能开辟“绿色通道”专用道口,并按照《关于规范鲜活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标识设置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07〕24号)的有关要求,在专用道口上方设置统一的“绿色通道”专用道口指路标志,引导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迅速通过专用收费道口;同时,在收费站公示牌旁以及通道沿线的醒目位置,设置政策公示牌,向驾驶人员公布“绿色通道”的有关政策规定及监督电话。(三)广泛开展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地要通过电视、电台、网络、报刊、杂志,以及发放宣传资料、设置公告牌等多种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力争使“绿色通道”政策的基本内容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深入鲜活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货运集散地,加强对货主单位、承运单位和人员进行政策法规方面的宣传和教育,进一步增强从业人员依法装载、合法运营的意识,为“绿色通道”政策的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以上,自2010年1月1日起实行。

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的政策文件

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通知(交公路发〔2009〕78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中发〔2009〕1号)确定的“长期实行并逐步完善鲜活农产品运销绿色通道政策,推进在全国范围内免收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车辆的通行费”政策,为农村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经研究,现就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优化和完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网络  对《全国高效率鲜活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建设实施方案》(交公路发〔2005〕20号)中确定的国家“五纵二横”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各地要坚决落实各项相关政策,免收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的车辆通行费。同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按照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加快构建区域性“绿色通道”,建立由国家和区域性“绿色通道”共同组成的、覆盖全国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网络,并在全国范围内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二、明确界定“绿色通道”政策中鲜活农产品的范围  按照交公路发〔2005〕2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享受“绿色通道”政策的鲜活农产品是指新鲜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的畜禽,新鲜的肉、蛋、奶。为统一政策、便于操作,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经商有关部门,对鲜活农产品具体品种进行了进一步界定,制定了《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附后)。各地应严格按照《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落实“绿色通道”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  畜禽、水产品、瓜果、蔬菜、肉、蛋、奶等的深加工产品,以及花、草、苗木、粮食等不属于鲜活农产品范围,不适用“绿色通道”运输政策。  三、落实配套措施,强化监管手段  (一)整车装载的含义。整车装载,是指享受“绿色通道”政策的车辆,装载鲜活农产品应占车辆核定载质量或车厢容积的80%以上,且没有与非鲜活农产品混装等行为。未达到上述装载标准,或与其他货物混装的运输车辆,不享受“绿色通道”政策。(二)规范操作程序,提高通行效率。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收费人员特别是新增“绿色通道”收费站人员的培训,进一步提高一线收费人员对“绿色通道”政策的认知和执行能力。要积极探索研究快速鉴别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的方法,充分利用高科技手段,或者综合利用配货单以及农业等有关部门出具的农产品检验检疫证作为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的辅助查验手段,尽量缩短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查验和通过收费站的时间。  (三)规范路面执法管理,保障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的通行安全。路面执法人员在执法中,对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轻微违法的,应以教育为主;对严重违法的,要严格依法处罚,努力为鲜活农产品运输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四)严厉打击假冒鲜活农产品、超限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等违法行为。对假冒、违法超限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以及有其他违法行为、拒绝通过指定车道或拒不接受查验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可不给予“绿色通道”免收车辆通行费的优惠政策;对有故意堵塞收费道口等扰乱收费秩序行为的车辆,应按照《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依法予以处罚。  (五)对经营性收费公路企业的影响进行研究。各地交通运输、价格等部门要对“绿色通道”政策调整对收费公路带来的影响进行认真研究和评估。对于影响较大的经营性收费公路企业,视情给予补偿。新批收费公路项目时,要充分考虑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的影响,合理确定其交通流量。  四、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一)加强养护管理,保证道路畅通。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公路管理机构要切实加强公路日常养护管理,及时修复路面病害,做到路况良好、路容整齐、标志明显、绿化美化、安全畅通。要着力提高公路出行信息服务水平和应急保障能力,保障公路畅通,减少交通延误,提高鲜活农产品运输效率。  (二)规范标志设置,方便驾驶人员识认。为确保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能够方便快捷地通过收费站,各收费站点应尽可能开辟“绿色通道”专用道口,并按照《关于规范鲜活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标识设置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07〕24号)的有关要求,在专用道口上方设置统一的“绿色通道”专用道口指路标志,引导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迅速通过专用收费道口;同时,在收费站公示牌旁以及通道沿线的醒目位置,设置政策公示牌,向驾驶人员公布“绿色通道”的有关政策规定及监督电话。  (三)广泛开展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地要通过电视、电台、网络、报刊、杂志,以及发放宣传资料、设置公告牌等多种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力争使“绿色通道”政策的基本内容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深入鲜活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货运集散地,加强对货主单位、承运单位和人员进行政策法规方面的宣传和教育,进一步增强从业人员依法装载、合法运营的意识,为“绿色通道”政策的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以上,自2010年1月1日起实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章)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农产品批发市场优惠政策有哪些

摘要: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越来越重视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并进一步颁发了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的相关政策和优惠政策。为进一步支持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一系列涉农税收优惠政策,除此之外,在产地市场支持,公益性市场支持,基础设施建设支持等方面也做出相关规定,接下来就和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农产品批发市场优惠政策有哪些1、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包括自有和承租,下同)专门用于经营农产品的房产、土地,暂免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同时经营其他产品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使用的房产、土地,按其他产品与农产品交易场地面积的比例确定征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2、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是指经工商登记注册,供买卖双方进行农产品及其初加工品现货批发或零售交易的场所。农产品包括粮油、肉禽蛋、蔬菜、干鲜果品、水产品、调味品、棉麻、活畜、可食用的林产品以及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财税部门确定的其他可食用的农产品。3、享受上述税收优惠的房产、土地,是指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直接为农产品交易提供服务的房产、土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的行政办公区、生活区,以及商业餐饮娱乐等非直接为农产品交易提供服务的房产、土地,不属于本通知规定的优惠范围,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4、企业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免税政策,应按规定进行免税申报,并将不动产权属证明、载有房产原值的相关材料、租赁协议、房产土地用途证明等资料留存备查。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相关政策梳理1、产地市场支持政策。缓解蔬菜水果产品价格波动的主要任务是加强主产地基础设施建设,农产品产地市场是我国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和农产品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发挥农产品产地市场对农业产业的带动作用,是着力解决农产品卖难、卖不出去、卖不上好价等问题的重要保障。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生鲜农产品的需求日益旺盛,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的重要性逐渐凸显。政府为大力支持产地市场发展,2000~2017年国务院、商务部等出台了支持产地市场发展的一系列保障政策。2、公益性市场支持政策长期以来,农产品批发市场承担着解决卖难、稳定产销、保障供应等重要的公益功能,对于农产品批发市场公益性定位政策中已给予了明确的表述。但公益性的界定以及公益性的实践方式还需进一步探索。3、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政策农产品批发市场已由数量扩张阶段进入质量提升阶段,现代社会发展、激烈的行业竞争要求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建立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的大市场、大流通格局,搞活农产品流通、方便居民生活。从2010年起,中央一号文件连续出台了支持重点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和升级改造,加强大宗农产品仓储物流设施建设、完善鲜活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重点支持交易场所、电子结算、信息处理、检验检测等设施建设的政策。4、市场流通主体支持政策加强对农产品流通组织的分类引导,积极发展多元化市场流通主体,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是提高农产品流通组织化程度的一项重要任务。2002年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农业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快农产品流通设施建设若干意见的通知》指出要积极引导和鼓励农民联合起来共同运销农产品,支持农民兴建以统一销售农产品为主要服务内容的专业合作社。

大学生就业的基本政策

大学生就业的基本政策有岗位和薪金透明公开政策、公平竞争政策、鼓励自主创业政策、返乡创业、就业政策、职业培训和实践政策、跨地域就业政策等。1、岗位和薪金透明公开政策。岗位和薪金透明公开政策是指,用人单位在招聘时应当公开岗位、工作环境、工作待遇、聘用条件等信息,确保求职者了解单位基本情况,增加求职者对工作的可靠性信念。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公开薪酬制度,让求职者了解招聘岗位的薪资待遇标准。2、公平竞争政策。公平竞争政策是指国家制定一系列政策、法规和措施,维护市场竞争的公平性,促进市场竞争的规范、有效、公正运行。大有竞争才有进步,因此各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公开、公正、公平的竞争机制,确保面试和聘用过程的公开公正。3、鼓励自主创业政策。鼓励自主创业政策是指政府出台一系列政策和措施,支持和鼓励个人、团队和企业自主创业,以促进社会创新和经济发展。国家对自主创业的大学生提供各种支持,包括提供创业基地和相关资金支持,降低创业门槛等。4、返乡创业、就业政策。国家对留守流动人口和农村地区的求职者提供差别化分析和优惠政策,鼓励其逐步回归和回乡创业、就业。返乡创业、就业政策优先发展农村经济和农村地区的产业和服务,可以大幅度降低农村劳动力转移城镇的压力,提高贫困地区居民创收能力。5、职业培训和实践政策。国家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为毕业生提供职业培训和实践机会,增加其专业技能和求职竞争力。职业培训和实践政策的实施可以提高劳动力素质和技能,增强其在市场竞争中的竞争力,从而在就业和创业方面获得更多的机会和发展前景。6、跨地域就业政策。国家鼓励异地就业和跨地域就业,为毕业生拓展就业视野,提供更广泛和多元的就业机会。跨地域就业政策的实施有助于促进流动人口的稳定生活和创新就业,加强了社会对流动人口的关注,为缓解社会矛盾和不平等现象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国家对高新技术产业的政策

法律分析:政策要点:1.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自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注明的发证时间所在年度起申报享受税收优惠,并按规定企业在享受该政策时无需提交资料,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方式办理即可。2.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当年,在通过重新认定前,其企业所得税暂按15%的税率预缴,在年底前仍未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应按规定补缴相应期间的税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

关于中央扶持生鲜市场发展的政策有哪些?

一号文件中指出要“创新农产品流通方式,加大重要农产品仓储物流设施建设力度。”这意味着,除了农宅对接模式,生鲜电商对冷链仓储和运输的把控也尤为重要。在冷链物流行业取得长足进展的同时,由于没有统一的行业标准,造成冷链物流执行困难,不能及时处理运营中出现的问题,成为冷链发展的薄弱环节,使得生鲜电商冷链物流运行受到很大影响。政府积极接洽相应的农场,并允许电商平台自建农场来形成自身的生鲜基地,并能够给生鲜电商平台提供特供产品,这些都能够有效地促进电商平台生鲜产品的品质,在高品质带动下,显然能够有效抵消一定的物流成本,这也许是政府对生鲜电商最大的促进。

2017年以前,国家对冷链物流的政策都有哪些

您好,鲜安行冷链车主为您解答:冷链物流产业的增长离不开国家的扶持政策。行业政策持续下发,消费需求持续扩大:2011年国务院出台物流国八条、国九条,建立物流企业的营业税差额试点,减少物流企业癿重复纳税。2013年国务陊出台《关二 2013 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将冷库用电价格由商业电价调整为工业电价,进一步降低农产品冷链物流成本。同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对示范社建设鲜活农产品仓储物流设施、兴办农产品加工业给予补劣。2014年6月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的《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提出了到2020年物流发展的目标和任务,在部署的12大工程中,第一大工程就是冷链物流;2014 年底,国家发改委联合商务部、交通运输部等十大部委及中物联冷链委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冷链运输物流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2016年以来中央和地方政府因势利导出台多项冷链产业政策,《财政部、商务部关于中央财政支持冷链物流发展的工作通知》、《福建省冷链物流发展规划》等等,明确提出了“十三五”冷链产业发展方向。标准方面,商务部和国标委出台了《关于开展农产品冷链流通标准化示范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建立健全冷链流通标准体系。国家发改委正式发布了《肉与肉制品冷链物流作业规范》 、《道路运输 食品冷藏车功能选用技术规范》等行业标准,细分领域的标准更加完善。《餐饮冷链物流服务规范》、《肉与肉制品冷链物流作业规范》、《道路运输 食品冷藏车功能选用技术规范》三项冷链行业标准发布,细分领域的冷链标准不断完善。商务部、国标委联合开展农产品冷链流通标准化示范工作,重点围绕肉类、水产、果蔬等生鲜农产品,培育一批农产品冷链流通标准化示范企业和示范城市。

国家对农产品的贮藏物流有什么优惠政策

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意见2011年12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意见》,《意见》明确了以加强产销衔接为重点,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创新鲜活农产品流通模式,提高流通组织化程度,完善流通链条和市场布局,进一步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建立完善高效、畅通、安全、有序的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保障鲜活农产品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的目标。《意见》指出,推动鲜活农产品规模化、品牌化经销商实现公司化、发展。鼓励流通企业跨地区兼并重组和投资合作,提高产业集中度。扶持培育一批大型鲜活农产品流通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运输企业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他农业合作经济组织,促其做大做强,提高竞争力。强调,积极推动农超对接、《意见》农校对接、农批对接等多种形式的产销衔接,鼓励批发市场、大型连锁超市等流通企业,学校、酒店、大企业等最终用户与农业生产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关系,降低对接门槛和流通成本,扩大对接规模。多措并举,支持农业生产基地、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社区菜市场直供直销,推动在人口集中的社区有序设立周末菜市场及早、晚市等鲜活农产品零售网点。农产品冷链物流规划2010年7月28日,根据国务院印《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要求,发的国家发展改革委编制了《农产品冷链物流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提出,将进一步提高肉类和水《规划》产品冷链物流水平,增强食品安全保障能力。2015年我国果蔬、肉类、水产品冷链流通率分别达到20%、30%、36%以上,冷藏运输率分别提高到30%、50%、65%左右,流通环节产品腐损率分别降至15%、8%、10%以下。《规划》明确了农产品冷链物流发展的七项主要任务:一是推广现代冷链物流理念与技术,二是完善冷链物流标准体系,三是建立主要品种和重点地区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四是加快培育第三方冷链物流企业,五是加强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六是加快冷链物流装备与技术升级,七是推动冷链物流信息化。为实现上述目标和任务,《规划》提出要实施八大重点工程:一是冷库建设工程,二是低温配送处理中心建设工程,三是冷链运输车辆及制冷设备工程,四是冷链物流企业培育工程,五是冷链物流全程监控与追溯系统工程,六是肉类和水产品冷链物流工程,七是果蔬冷链物流工程,八是冷链物流监管与查验体系工程。加强物流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衔接,提高物流效率,降低物流成本。推动农产品、大宗矿产品、重要工业品等重点领域物流发展。优化物流业发展的区域布局,支持物流园区等物流功能集聚区有序发展。推广现代物流管理,提高物流智能化和标准化水平。规划纲要》强调,培育《“十二五”多元化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供销合作社、农民经纪人、龙头企业等提供多种形式的生产经营服务。积极发展农产品流通运行效率服务,加快建设流通成本低、高的农产品营销网络。促进物流业发展意见2011年8月2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把农产品物流业发展放在优先位置,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快建立畅通高效、安全便利的农产品物流体系,着力解决农产品物流经营规模小、环节多、成本高、损耗大的问题。大力发展“农超对接”、“农校对接”、“农企对接”等产地到销地的直接配送方式,支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加强主产区大型农产品集散中心建设,促进大型连锁超市、学校、酒店、大企业等最终用户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基地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意见》强调,将鼓励大型企业关系。

2011国际与国内形势与政策论文

对2011年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的观点综述近期,许多研究机构和专家对2011年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进行了判断,笔者经过收集整理,也相应提出了一些观点。关于2011年通货膨胀的判断对2011年通货膨胀形势,主要研究机构和专家普遍认为,2011年通货膨胀压力将进一步加大。一是对2011年居民消费指数(CPI)的预测值。主要研究机构在2010年11月份之前预测值都在4%以下,但自12月初纷纷大幅上调了原有预测值,目前对CPI的预测已经均在4%以上,最高预测达到5.5%。主要有:王志浩(渣打银行大中华区研究主管)预计CPI为5.5%;陆挺(美银美林中国区首席经济学家)预计为4.5%;中金公司和高盛的预测均为4.3%;中国人民银行通货膨胀监测分析小组、曹远征(中银国际首席经济学家)、刘世锦(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主任)的预测均为4.2%。二是关于2011年CPI走势。主流观点均认为CPI呈前高后低的走势,月度涨幅的高点出现在上半年。主要原因是:本轮通胀率加速上升是从2010年下半年开始的,这决定了2011年上半年翘尾因素比较大。三是对通货膨胀原因的分析。许多专家认为,除农产品价格上涨等推升2010年CPI的因素将持续存在外,2011年需要更加关注国际大宗商品价格上涨和国内劳动力成本上升等因素。对于国际输入型通胀压力的分析主要有:王建(中国宏观经济学会秘书长)估计,日本资产泡沫破灭后形成的坏账损失大约是资产泡沫高峰时价值的10%,美国资产泡沫只要破掉5%就是大约30万亿美元,如果美联储不得不购买这些不良资产,前两轮的货币增发量仍远远不够,预计可能仍会实施新一轮宽松货币政策;刘明康(中国银监会主席)认为,目前包括美国、欧盟、日本在内的金融市场上约有50万亿美元的资本市场投资资金,它们配置在新兴市场的资产比例约为3%~7%,未来该比例上升1个百分点,就意味着有4850亿美元的新增资金流入新兴市场,新兴市场国家将面临严峻的资产泡沫和通胀压力;哈继铭(高盛香港投资银行部董事总经理)估计,2011年国际大宗商品价格将继续攀升,油价将涨至105美元/桶,铜价涨至11000美元/吨,黄金涨至1700美元/盎司。对于国内劳动力成本上升的分析;王建(中国宏观经济学会秘书长)认为,中国经济到了一般所说的“刘易斯拐点”,劳动力开始变得相对稀缺,食品价格上涨会推升工资水平;鲁政委(兴业银行资深经济学家)认为,“工资—物价”螺旋上升的趋势正在形成。笔者基本同意上述专家的看法,认为2011年CPI仍然主要由食品价格决定,而食品价格上涨的动力已经从“市场投机”因素开始向“生产成本”等中长期因素扩散,预示着通货膨胀压力将在未来一段时间内持续存在。根据我国物价上涨历史规律计算,2011年CPI上涨的均值约在4%~4.2%之间,但考虑到在较强通胀预期和通胀压力的大环境下,天气、疫病、减产等不确定因素都会触发食品价格上涨,可以判断CPI高点将出现在一季度,主要理由是:第一,从CPI翘尾因素看,在2011年一季度为最高,将达到3.8%,全年为3.0%(2007年和2009年12月份的CPI环比涨幅均为1%,2008年受危机影响为-0.2%,所以0.5%的估计是相对保守的。);第二,从新涨价因素看,再考虑到从二季度开始,蔬菜水果等鲜活农产品大量上市,农副产品价格将季节性回落。关于2011年世界经济的走势主要研究机构和专家的观点基本一致,均认为2011年世界经济总体增速将进一步放缓。联合国经济与社会事务部在2010年12月份发布的《2010年世界经济形势与展望》认为,世界经济增长的主要不确定因素源于发达国家居高不下的失业率、脆弱的金融系统、主权债务压力,以及主要国际货币兑换汇率的大幅波动,预测2011年经济增长更加缓慢,世界生产总值增长从2010年的3.6%下滑到2011年的3.1%。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2010年10月发布的《世界经济展望》也认为,发达经济体主权债务危机影响纷纷削减预算,全球经济增长步伐将大幅放缓。中国社会科学院在2010年12月发布的《世界经济黄皮书》认为,全球总需求低迷、金融部门仍然脆弱、公共债务问题、美欧宏观政策空间缩小等因素将导致2011年全球经济增长并不乐观,全年增长率约3%,比2010年下降0.2个百分点。关于发达经济体失业率、公共债务、房地产部门等当前突出的问题,部分机构做出了具体的判断,主要有:联合国经济与社会事务部在2010年12份发布的《2010年世界经济形势与展望》认为,虽然美国GDP总值可望于2011年恢复到危机前水平,但就业全面恢复至少需要四年时间;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2010年10月发布的《世界经济展望》中预测,2011年美国失业率平均值仍将高达9.6%,而且全球房地产市场前景黯淡,低迷状态可能持续八年时间;中国社科院在2010年12月发布的《世界经济黄皮书》预计,到2015年美国赤字占GDP的比重要达到110%,意大利将达到125%,日本达到249%,其中欧元区主权债务危机问题仍然很突出,继希腊、爱尔兰之后,西班牙的债务问题已经引起广泛关注,而且西班牙经济总量更大,一旦发生债务危机,对欧元区和世界经济的冲击也更加突出。主要研究机构也认为,各国之间发展不平衡的特点仍然比较突出,新兴市场经济增长速度较高。主要理由是:新兴经济体受危机冲击较小,家庭、企业、银行、政府等各部门资产负债表比较健康,加上经济刺激政策促进内需增长,有效减缓了外部冲击,复苏力度远比发达国家强劲,两者之间经济增长的不平衡在2011年仍然非常突出。笔者基本同意上述观点,并认为制约2011年世界经济增长的还有以下三个因素:一是发达经济体刺激政策效应受到限制。由于发达经济体的各部门正在修复资产负债表,比如家庭和企业要提高储蓄水平,银行要降低不良资产率,所以宽松货币政策虽然为银行体系注入大量流动性,但实体经济的信贷供给和需求依然比较低迷。二是各国间货币政策的不协调加剧了新兴市场国家的资产泡沫。当前世界各国之间货币政策出现了分化,美、欧等发达经济体仍将长期推行低利率政策,而中国、印度等新兴市场经济体持续加息,引发投机者借入低成本的美元、欧元、日元等货币再投资到大宗商品市场和新兴市场国家,加大了新兴市场国家的资产泡沫,对全球汇率、大宗商品价格、新兴经济体宏观政策也都带来负面影响。三是新兴市场仍未能彻底与发达经济体脱钩。世界银行专家对过去30年世界经济增长数据进行了分析,把不同经济体的增长分为“长期增长趋势”和“短期周期性增长”两部分,发现在过去的十几年里,新兴市场的“长期增长趋势”已经基本与发达国家脱钩,前者明显高于后者3~4个百分点,但“周期性增长”之间的相关程度更加增强。因此,如果主要发达国家在2011年的经济增长明显放缓,新兴市场经济增长也有所下降。关于2011年中国经济增长对于2011年我国经济增长,当前存在较大分歧。有的研究机构认为中国经济仍将保持较快增长,有的则认为中国经济将明显放缓。持前一种态度的主要有:中国社科院《经济蓝皮书》认为,2011年影响我国经济运行的基本因素没有发生明显变化,在保持宏观调控政策力度相对稳定的条件下,仍将保持高位平稳较快增长态势,GDP增长率预计可以达到10%左右。巴曙松(微博)(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认为经济上行压力仍大于下行压力,2011年经济增速至少在9%以上,主要理由是:中低端产品出口的国际竞争力依然存在,在世界贸易中的份额会持续增加;中国内需空间较大,居民家庭的杠杆率仍较低,政府保障房投资和制造业投资将快于2010年。持后一种态度的观点有:联合国经济与社会事务部在2010年12月发布的《2010年世界经济形势与展望》认为,宏观调控政策效应显现,以及主要发达国家复苏乏力的影响,可能减缓中国的增长速度,预计2011年经济增长预期为8.9%;世界银行在2010年11月对我国2011年经济增长预测为8.7%;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认为,鉴于采取对信贷增长更为严格的限制、为房地产市场降温和限制银行对房地产业贷款风险敞口等措施,以及中国政府计划在2011年实施退出策略,2011年中国经济将持续增长,但增幅有所放缓,预计全年增速为9.6%。笔者的看法是:中国经济增速将有所放缓,但仍保持在较高水平。主要理由是:我国经济增长面临世界经济环境低迷和国内政策环境趋向紧缩的双重压力,但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新的投资项目较多,决定了经济增速不会太低。具体来看:一是出口增速将明显下降。2010年我国出口增速超预期,一个主要原因在于2009年出口为负增长,基数太低,但如果与危机前出口规模相比,2010年出口增速只有8%左右。2011年,出口虽然在持续复苏,但增速不会太高,预计全年出口增15%左右。二是消费增速保持平稳。虽然以房地产、汽车为代表的消费结构升级放缓,但基础设施完善对中低端耐用消费品的促进作用将逐步显现,预计2011年全年消费增15%左右(从历史数据看,基础设施改善有利于推动耐用品消费,如道路、电力设施、电视信号等设施与汽车、家电消费存在明显的正相关关系)。三是投资增速将略有回落。上一轮基建投资的高峰期已经过去,加上货币信贷政策收紧、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效应显现,都构成了投资增速的下滑压力,但考虑到2011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也有很多新项目上马,保障房投资力度进一步加大,同时,根据对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山东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的分析,2011年政府保持一定经济增长速度的决心很大,预计2011年投资增速会比2010年略有回落,全年将保持在20%左右。关于对2011年我国宏观政策的建议大部分经济学家普遍赞同2011年实行紧缩的货币政策,但在具体工具选择和幅度上存在分歧。马骏(德意志银行经济学家)认为,2011年合适的货币增长应该是15%,贷款增长应该是14%,即6.5万亿元;王志浩(渣打银行大中华区研究主管)预计2011年还将4次加息,每次25个基点,银行信贷规模约在6万亿元~7万亿元,信贷增速从2010年的18%降至12%~14%;高善文(安信证券首席经济学家)认为,到2011年年中会有两到三次加息的空间,不排除会出现准备金率、基准利率和汇率“三率齐动”的情形;鲁政委(兴业银行资深经济学家)认为,2011年第一季度需要以平均每月1次的频率来上调准备金率;哈继铭(高盛香港投资银行部董事总经理)建议更多发挥汇率工具的作用。也有的专家反对紧缩的货币政策,如王建(中国宏观经济学会秘书长)认为,通货膨胀与经济增长相比,始终应放在次要位置,且当前通胀是成本推进型的,紧缩型货币政策无益于通胀问题的解决,只会压低企业发展生产的动力,他建议继续实施宽松货币政策保增长,使用财政政策加大补贴对抗通胀。

刘明:刺激政策难言拐点,超级泡沫仍在延伸

【编者按】 美国总统拜登当地时间3月11日下午签署总额1.9万亿美元新冠疫情纾困法案。舆论认为,在经济开始缓慢恢复的情况下,一次性投放数额如此巨大的经济救助计划,可能会导致严重的通货膨胀。在全球经济增速乏力叠加新冠肺炎疫情背景下,采取此类刺激政策有何前车之鉴?又可能产生怎样的经济 社会 后果?如何正确理解导致经济危机的内在逻辑,如何积极应对?瞭望周刊社副总编辑刘明近日撰文:《刺激政策难言拐点,超级泡沫仍在延伸》或许能为我们从 历史 与现实交互影响的立体视角提供穿越迷宫的警示。 大约30年前,野口悠纪雄写作了《泡沫经济学》一书。该书阐述了有关泡沫经济的一系列问题,例如泡沫的原因、膨胀、崩溃;泡沫经济的影响;泡沫后的经济萧条;资产价格、实体经济、宏观经济政策与泡沫;如何防止泡沫的再次发生;等等。该书还回顾了荷兰郁金香事件、劳氏体系及其崩溃、南海泡沫事件以及20世纪20年代的美国等 历史 上著名的泡沫事件或泡沫经济时期,对日本自己的泡沫经济 历史 也进行了深入的思考。该书于1992年由日本经济新闻社出版,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则于2005年3月出版了中文版。 野口悠纪雄先后在日本东京大学、美国耶鲁大学就读,获经济学博士学位;工作经历则涉及日本大藏省以及东京大学、斯坦福大学、早稻田大学。2010年1月,东方出版社又出版了他的《日本的反省》一书,对最近一轮百年一遇的经济危机进行了分析。但是可惜,野口悠纪雄的作品似乎也并没有引起学术界和决策者的多大注意。 问题在于,无论你注意不注意,泡沫经济现象总在那里,而且似乎周而复始。 不知作者有没有想到,在他书中讨论的泡沫经济破裂之后,竟是日本至今仍然看不到隧道尽头光亮的“失落的二十年”。当然,美国的泡沫经济及其破裂跟着来了。这就叫“秦人不暇自哀,而后人哀之;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 泡沫经济是一个综合性概念,也是时间和地域上相对的概念,其局部性与系统性参杂其间。从商品泡沫经济、行业泡沫经济,到系统泡沫经济、国家泡沫经济,直至全球性泡沫经济,泡沫经济展现出多样式、多成因、多效应的复杂生态。 在今天,值得特别注意的是,全球化的加速发展使泡沫经济崩溃所形成的冲击力更具世界意义。2007年肇始于美国的“次贷”危机迅速发酵,一年之内即已演化为一场自大萧条以来最为严重的国际金融危机。当然,超级泡沫的积聚和破裂往往在宏大的 历史 场景中与多层级、一系列的次级泡沫产生或隐或显的逻辑关联。这些或大或小的危机可以归纳出若干值得深刻反思的模式,有助于我们理解泡沫经济。 泡沫经济可能源自特定经济活动。 例如,美国出现过并购泡沫。兼并、收购本是经济活动的常态。通过大规模并购,美国培植出 汽车 、钢铁、电子、石油、计算机、网络、电子信息等优势产业,大大提高了美国企业的竞争力。通过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的大规模并购,杜邦公司、通用电器、柯达胶卷、美国烟草公司、美国钢铁公司等国际巨头走上 历史 舞台。通过20世纪20年代的并购,时至今日仍然是世界顶级公司的IBM、通用 汽车 等加速发展。上世纪60年代末和70年代的并购即所谓的联合并购,产生了诸多跨行业的联合大企业,目的是谋求生产经营多样化,降低经营风险。 并购增强赢利的预期,推动股票价格上涨。但是,被并购掩盖的问题最终浮出水面。从上世纪70年代末开始,不少超大型联合企业走上了分拆之路。并购浪潮的结束也伴随着股市的暴跌。上世纪80年代,一些所谓的“企业狙击手”出现,其并购的目的就是再度将并购企业全部或分拆卖掉,方式则包括所谓的杠杆收购,动机常常是追求短期暴利,这就更可能蕴涵泡沫破裂的风险。短期的股价上涨制造了巨大收益,但由于大量资金游离在生产领域之外,从事着高风险的“击鼓传花 游戏 ”,并购的最终结果往往是财务困难和再度破产重组,经济和 社会 损失惨重。 泡沫经济也可能源自特定国家发展模式和国际资本流动。 20世纪60年代后,广大发展中国家大都通过举借外债发展经济。1973年的石油危机导致产油国出现大量赢余,这些赢余通过商业银行流入信贷市场。70年代后半期,信贷宽松至实际利率为负数,发展中国家进一步掀起了借款热潮,其中拉丁美洲地区所占比重最大。这些国家财政赤字攀升,债务资金也没有用在有效的生产领域。 随着发达工业国家经济增长放慢、消费缩减、大幅度提高利率,借款国贸易条件迅速恶化,出口受阻,还债能力急剧降低。1982年8月,墨西哥宣布失去偿债能力,打破了“国家不会破产”的神话。继墨西哥之后,巴西、委内瑞拉、阿根廷、秘鲁和智利等国也相继宣布终止或推迟偿还外债。在1982--1983年这场震撼世界的拉美债务危机中,近40个发展中国家要求重新安排债务。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迅速提供援助,各债权银行额外提供融资。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贷款条件,拉美国家则实施紧缩政策,导致投资萎缩,失业攀升,通货膨胀率居高不下,进入了所谓的“失去的十年”。 1984年后,国际资本进一步形成了由发展中国家向发达国家净流出的现象。1994年12月至1995年3月,墨西哥再度发生汇率和股票价格暴跌的金融危机。阿根廷、巴西、智利等其他经济结构和经济问题与墨西哥相似的拉美国家,其股票也被外国投资者抛售,导致拉美股市爆跌,同时波及欧洲及全球股市。迄今为止,拉美大部分国家因国际债务危机而丧失了发展的基础,他们曾经有过的“债务繁荣”再也未能出现。 泡沫经济还可能产生于僵硬和扭曲的货币和汇率政策。 1990年,英国决定加入西欧国家创立的欧洲汇率体系(ERM),维持1英镑兑2.95马克的汇率水平。1992年《马斯特里赫特条约》签署后,索罗斯等投资者认为一些欧洲货币如英镑、意大利里拉等显然被高估了。由于经济长期不景气,英国试图降低利率,以刺激出口,提振本国经济。由于欧洲汇率体系关于汇率浮动的限制,英国请求德国央行同时降低马克的利率,以免削弱英镑,迫使英国退出该体系。但是统一不久的德国正面临严重的通货膨胀,为维护国内经济稳定,德国央行拒绝了英国降息的请求。市场是无情的:英镑对马克的汇率不断下跌,迫使英国政府干预市场,下令英格兰银行大量购入英镑。1992年9月15日,所谓的“黑色星期三”,索罗斯等投机者大规模攻击英镑、意大利里拉等“疲软货币”,迫使这些国家的中央银行支持各自的货币。在这场“狙击战”中,仅索罗斯一人就动用了约100亿美元狙击英镑。索罗斯抛售巨额英镑,购入坚挺的马克,同时反向操作英国和德国的股票。形势逐渐变得失去控制。英国在德国再次拒绝降低利率的情况下,被迫在一天之中两次提高利率至15%,但英镑最终未能站在对马克汇率2.778的低限上,被迫与里拉一起双双退出了欧洲汇率机制。 泡沫经济常常发端于某些特定产业。 由于房地产业大多是一国经济增长的重要支柱,与国民生活和财富积累息息相关,再加上它所涉及的上游和下游产业众多,与其他产业之间的关联程度较高,包括作为一国经济核心的金融和保险行业,因而往往成为这样的“高危产业”。 经验表明,房地产泡沫是极常见的经济泡沫。战后日本迅速“起飞”,上世纪80年代成为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第二大经济强国,但最终却兵败房地产泡沫。当时,战后的出口经济为日本积累了财富,大量资金“苦无出路”,最后或主动或被动地聚焦到不动产行业。再加上日本金融业从上世纪70年代开始尝试自由化,推动房地产投资者的融资条件进一步宽松,并出现了我们在此后的房地产泡沫中反复看到的商业模式:连续降低利率,滥用杠杆作用,金融机构大面积违规,不动产抵押贷款膨胀,各类企业将大量资金投资房地产业,政府监管形同虚设,土地和税收政策推波助澜,大量农村人口迁移到城市,“地产不灭”的神话为投资者广为接受,商业用地和住宅用地价格飞涨,号称“卖掉东京就能买下美国”,股市、楼市双双飙升等等。 实事求是地说,日本政府在多少意识到泡沫风险后也多次进行宏观调控,但收效甚微。1990年8月,日本银行将贴现率从4.25%一次性上调到6.0%,其结果却事与愿违,不但没有达到调控的目的,股市反而由此崩盘。大银行、大证券公司违法经营的丑闻随之曝光。1991年,日本房地产泡沫破裂,迅速自东京蔓延至日本全境,此后开始漫长的经济衰退。如同拉美国家一样,日本也经历了所谓的“失去的十年”。事实上,亚洲金融危机再度予以日本沉重打击,致使日本经济迄今未能走出阴影。“失去的十年”成为了所谓的“失去的二十年”。 泡沫经济引发的“国家破产”不仅出现在小型、发展中经济体,而且开始日益威胁大型、发达经济体。 不知算是幸运还是不幸,日本房地产泡沫并未成为“绝唱”。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的直接触发点同样是房地产泡沫--以美国次级抵押贷款和相关“金融创新”为核心内容的房地产兴盛。低成本(甚至零成本)、易获取的宽松信贷推高房地产价格,房地产升值使信贷表现良好,反过来助推借贷标准进一步宽松,“金融创新”则使杠杆使用更为普遍、杠杆率进一步提高。在这一自我论证、自我循环的怪圈中,房地产泡沫持续、加速放大,直至资金链断裂,泡沫破裂。 值得特别一提的是,在泡沫经济的不断演进中,“主权债务”和“国家破产”成为新世纪最为抢眼的经济学热词。在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演化的过程中,阿联酋第二大酋长国迪拜宣布其最大“国企”——“迪拜世界”590亿美元债务延迟偿付,冰岛金融业危机则导致冰岛成为一个被称为“国家破产”的国家。这两个没有实体经济支撑的地方爆发主权债务危机,进而引发市场恐慌情绪的蔓延。迪拜模式是长期倚重外资与房地产业拉动。冰岛模式则是在“捕鱼的地方”凭空从事金融投机。此后,希腊、爱尔兰、葡萄牙、意大利、西班牙、英国等形势的发展形成了一轮持续发酵的“欧债危机”。世界主要经济体面临“国家破产”风险,甚至“美国破产”的话题也开始频频为人提及。 当然,美国的泡沫经济有其形成的内在必然性和自身的发展轨迹。事实上,房地产泡沫的背后是一个在相当长时期内不断积聚的超级泡沫。早在房地产泡沫产生以前,一系列其他各类经济泡沫就已经相继产生了。在房地产泡沫破裂以后,美国持续加码至今的经济刺激政策,特别是特朗普政府2020年通过的2.2万亿美元《冠状病毒援助、救济、经济保障法案》、拜登政府刚刚通过的1.9万亿美元刺激法案等,仍在助推超级泡沫继续膨胀。 历史 的考察可以发现:泡沫经济的发展早已经超出了国别经济的范畴,全球泡沫经济使得泡沫经济学进入了更广阔的领域,需要更宏大的全球意识和国际眼光。 目前,美国疫情控制正明显改善,经济重新开放的乐观情绪继续,经济展望也相应地趋于积极:按经合组织等国际机构测算,美国的GDP增速预期从3.2%跳涨至6%以上,而上一次美国增速破6,还是在1984年;2月份就业人数大增37.9万,超过预期,失业率降至6.2%,美国财政部长耶伦表示美国经济可望在2022年恢复充分就业;美国消费者支出已在2021年1月由降转升,较2020年12月增加了2.4%,当月美国消费零售总额也同比上涨7.4%;美股在强烈震荡后恢复强势,道指与标普指数均再创盘中与收盘 历史 新高。 另一方面,1.9万亿美元刺激法案通过前夕,美债收益率曾一度飙升,反映市场对于通货膨胀加剧、货币和财政政策转向的担忧。法案通过后,美债收益率先行回落,随即再次上行。10年期国债收益率3月12日至约1.64%,达到2020年2月以来的最高水平,而2021年开始时,10年期美债收益率仅为0.92%。相应地,衡量市场通胀预期的10年期盈亏平衡通胀率在12日早盘升至2.30%上方,为2014年初以来首次,5年期盈亏平衡通胀率升至2008年以来最高点。国债收益率、通胀上升以及货币政策转向的可能性,仍然是威胁美国经济稳步或者快速复苏的最大风险因素。 也许通货膨胀的问题迟迟没有到来,倒是萨默斯所谓的长期停滞趋势(secular stagnation),仍然将是美国经济将不得不面对的,也是远为复杂的问题。在传统经济学中有一个笑话:只要你会说供给与需求,鹦鹉也会成为经济学家。“加油”还是“刹车”?这样的关系似乎已经成为现代经济学中堪比此一基础地位的问题。 就此而言,且总体而言,全球经济复苏仍然十分脆弱。各主要经济体或许仍需进一步“加油”,至少是多一些呵护,还远不能紧急“刹车”。 欧洲央行将维持基准利率和量化宽松政策不变,同时承诺未来几个月加快购债步伐以遏制债券收益率上升。行长拉加德表示,加快购债的决定得到了货币政策委员们的一致支持;央行不会被暂时的通胀跃升“蒙蔽”,不会采取收益率曲线控制措施。总规模为1.85万亿欧元的紧急资产购买计划则为欧洲提供了加大购债力度的灵活性。欧洲的选择基于发达经济体对于当前经济形势基本一致的判断,也符合市场预期。

论述: 从货币政策的国际协调看欧洲主权债务危机

老师是赵海云老师吧

湖南有色金属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一、基本情况学院全称:湖南有色金属职业技术学院学院地址:湖南省株洲市云龙示范区职教大学城盘龙路88号办学性质:全日制公办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国标代码:14360湖南省代码:4767学院简介:湖南有色金属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于2011年3月,是湖南省人民政府举办、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主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中国有色金属工业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全国职工职业技能实训基地”、“中南有色金属职业教育集团牵头单位”、“湖南省文明高校”。学院位于长株潭融城核心区株洲(湖南)职教城,区位优势明显,交通便捷。学院占地300余亩,总投资6亿元,总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建有教学实验室65个,实验实训设备总价值约4000余万元,与中国铝业、江西铜业、二十三冶建设集团等省内外大中型企业建立了40余个校外实训基地,覆盖学院所有专业。学院建有标准的田径场、篮球场等体育设施。学院现有教职工400余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63人,“双师素质”教师占比超过40%,二级教授1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2名,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才1名,省级领军人才2名。近年来,学院教师获得国家级科技成果二等奖1项,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省级科技成果一等奖1项,省级教学成果奖3项,省级以上教学竞赛奖励30余项。学院各级各类科研成果立项共计166项,其中省级及以上项目51项,《高端蓝宝石研抛材料制备技术研究》荣获湖南省“五个100”重大产品创新项目;《现代制造业校企“跨国协同多方共赢”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新模式的构建与实践》荣获2018年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学院坚持立德树人,秉承“明德笃学、尚技敬业”的办学理念,按照“稳规模、调结构、强特色、提内涵”的办学思路,着力为有色新业态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学院设有马克思主义学院、资源环境系(中赞职业技术学院矿业分院)、冶金材料系、机电工程系、建筑工程系、经济管理系、公共课教学部等7个教学系部,共开设矿物加工技术、环境工程技术、金属材料与热处理技术、储能材料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工程造价、建筑装饰工程技术等20个专业。有资源环境技术、材料工程技术、建工技术、智能制造技术、财经服务等5个专业群,其中材料工程技术为省一流特色专业群培育项目。学院目前在校生8900余人,近年来,学生参加技能大赛获得国家级奖项5项,省级奖项50项。学院与200多家企事业单位签订了《校企合作协议》和《高技能人才委托培养意向书》,连续5年毕业生就业率超过90%,近三年毕业生雇主满意度平均为97.06%,母校满意度平均为97.43%,被评为“省招生就业工作先进高校”。2013年10月,学院牵头组建了中南有色金属职教集团,集结中国铝业、江西铜业、湖南有色控股、二十三冶建设集团、深圳中金岭南、大冶有色集团、金川集团等100多家国内知名企业作为组成单位,持续深入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学院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与德国和韩国相关大学和企业建立了合作关系。2016年,学院成为了教育部批准的首批职业教育“走出去”8所试点院校之一。学院制定的“金属与非金属矿开采技术专业教学标准”获批赞比亚职业教育国家官方专业标准,填补了赞比亚国家教学标准的空白。2019年8月,中国-赞比亚职业技术学院矿业工程学院暨湖南有色金属职业技术学院赞比亚分院正式揭牌,学院承担中国-赞比亚职业技术学院矿业工程学院的教育教学工作。中赞职院是我国高职院校协同企业“走出去”在海外独立举办的第一所开展学历教育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它的成立开启了中国现代职业教育国际化发展的新阶段。二、招生对象2020年面向福建、江西、山东、湖南、广东、广西、四川、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等12个省市区招生,各省市区分专业招生计划人数以当地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取得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资格的考生均可报考我院。三、录取规则1、我校所有专业招生均安排在普通专科院校批次录取,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严格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执行考生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关于志愿投档顺序的有关规定。2、对于投档进入我校的考生,按分数从高到低安排录取专业,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将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3、考生身体健康状况须达到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提出的标准。四、各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系部专业名称学制收费标准(元/年)资源环境系●环境工程技术3年4600●工业分析技术3年4600■矿物加工技术3年4600●工程地质勘查3年4600●金属与非金属矿开采技术3年4600冶金材料系■▲金属材料与热处理技术3年4600■▲有色冶金技术3年4600▲储能材料技术3年4600建筑工程系●建筑装饰工程技术3年4600建筑工程技术3年4600工程造价3年4600●测绘地理信息技术3年4600经济管理系会计3年3500财务管理3年3500国际商务3年3500机电工程系数控技术3年4600●焊接技术与自动化3年4600机电一体化技术3年4600●物联网应用技术3年5060●智能控制技术3年4600注:1、各专业的学费标准严格按湖南省物价局核定的最新标准执行。2、“▉”为中央财政支持专业,“▲”进入省一流特色专业群培育项目,“●”院级重点专业。五、报到与后续管理报到: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到校办理入学手续者,需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未经我院书面同意而逾期不报到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具体报到要求见《2020年学院新生入学须知》。学生培养依据:新生入学注册后,学院依据《湖南有色金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细则》、《湖南有色金属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人才培养方案对学生进行培养。六、其他事项1、学校建立了包括奖、贷、勤、助、补等多渠道的较为完善的资助体系,帮助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克服生活和学习上的困难,顺利完成学业。2、录取方式:远程网上录取。3、章程解释权:本章程归湖南有色金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七、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731-22713079,22713066,22713033传 真:0731-22713079学院网址:www.hnyszy.com.cn邮政编码:412006

公共政策的权威性来源于它的性,为什么

作为政治系统在各种输人及运作后的政治输出产物,公共政策的合法权威是与公共政策主体的合法统治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公共政策的主体是社会公共权威,享有强制性和权威性的权力,主体的权威性赋予了政策的权威性.在制定和执行公共政策时,政府会赋予政策合法和权威性,必要的时候会以强制性为后盾推动政策的执行.这种以强制性权力为后盾的权威就是公共政策的合法权威,它使政策执行者不敢拒绝和对抗.公共政策都天然具有合法权威,政策的有效执行具备基础的条件.但是,合法权威只是政策意图得以实现的条件之一,如果一项政策要被人们认同并心悦诚服地接受和执行,还必须具备合理权威.公共政策的合理权威是指人民内心认可的政策权威,表现为人们在对政策的目标和内容达成共识基础上的自觉执行和服从.如果公共政策主体站在公平调整社会利益的立场上制定和执行政策,就会得到民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相反,如果政策在利益分配上导致零和博弈,就会受到抵制,即使在一定范围和程度上得到了贯彻和执行,那也只是人们为避免惩罚而作的暂时妥协和退让.仅靠政策的强制权威所维系的社会利益结构是不合理和有失公平的,必然会激发社会矛盾.只有当公共政策在民众当中赢得了广泛的信任和忠诚,并把自觉执行政策作为义务时,公共政策才获得了合理权威.公共政策的权威性是合法权威和合理权威的统一体,合法权威是公共政策权威的外在表现形式,合理权威是公共政策的实质性权威.合法权威是合理权威的前提;合理权威有助于增强政策的合法权威,减少执行成本,增强执行效果.

简要说明支持价格政策和限制价格政策的可能后果(简答题)

限制价格出现问政府怎么办

公共政策的权威性来源于它的()性,为什么?

感觉应该是公平性吧

建筑业营改增政策介绍?

一说到建筑营改增,相关建筑人士还是比较陌生的,最新建筑业营改增政策有哪些?以下是中达咨询为建筑人士分析建筑业营改增基本内容:中达咨询通过本网站建筑知识专栏的知识整理,通过相关营改增政策人士解读建筑业营改增政策,基本概况如下:一方面,是扩大了试点行业范围,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4个行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至此,现行营业税纳税人全部改征增值税。另一方面,继上一轮增值税转型改革将企业购进机器设备纳入抵扣范围之后,本次改革又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今后,无论是制造业、商业等原增值税纳税人,还是营改增试点纳税人,都可抵扣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实现了增值税对货物和服务的全覆盖,基本消除了重复征税,打通了增值税抵扣链条,促进了社会分工协作,有力地支持了服务业发展和制造业转型升级。营改增对各个行业影响不一营改增全面实施后,对建筑业而言,因为劳动力成本/折旧不能抵扣增值税,或会在较短时期内对建筑类行业公司的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长期内对营改增政策的修改将可能抵消不利影响。对房地产而言,如果土地成本不可抵扣,最终行业利润下降幅度可能会更大,反之则对企业经营业绩有利。对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而言,属于利好信息,将会显著减轻企业的负担。税改扩围涉及千万户纳税人据财政部税政司、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负责人介绍,此次扩大试点行业范围,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4个行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后,现行营业税纳税人全部就改为征收增值税。其中,建筑业和房地产业适用11%税率,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适用6%税率。(请关注华人文摘 公众号)至此,此前引发业内颇多猜想的四大行业营改增之后的适用增值税税率悬念,也终于尘埃落定。营改增,是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简称。2011年10月,国务院决定开展营改增试点,逐步将征收营业税的行业改为征收增值税,以进一步深化税制改革,解决增值税和营业税并存导致的重复征税问题。2012年1月1日起,营改增率先在上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展开。此后,从2012年到2015年底,四年间全国先后完成交通运输业、部分现代服务业、铁路运输和邮政业,以及电信业等行业的营改增试点,共涉及试点纳税人共592万户,其中一般纳税人113万户,小规模纳税人479万户。而此次四大行业营改增,涉及纳税人规模更大。据财政部税政司、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负责人介绍,四大行业新增试点纳税人近1000万户,是前期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总户数的近1.7倍;年营业税规模约1.9万亿元,占原营业税总收入的比例约80%。从增值税抵扣链条的原理来看,将营改增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后,各类企业购买或租入上述项目所支付的增值税都可以抵扣,特别是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减税规模较大、受益面较广,通过外购、租入、自建等方式新增不动产的企业都将因此获益,前期试点纳税人总体税负会因此下降。同时,原增值税纳税人可抵扣项目范围较前期试点进一步扩大,总体税负也会相应下降。从之前营改增试点情况看,据统计,截至2015年底,全国营改增累计实现减税6412亿元,其中,试点纳税人因税制转换减税3133亿元,原增值税纳税人因增加抵扣减税3279亿元。据悉,此次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减税效应将会不断放大,预计今年营改增将减轻企业税负5000多亿元。此外,营改增从制度上缓解了货物和服务税制不统一和重复征税的问题,贯通了服务业内部和二三产业之间的抵扣链条,不仅减轻了企业税负,还激发了企业活力,促进了社会分工协作,有力地支持了服务业发展和制造业转型升级,提升了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出口竞争力,是推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更多关于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点击底部客服免费咨询。

把公共政策界定为"对一个社会进行的权威性价值分配"的学者是谁

戴维·伊斯顿

公共政策的权威性来源于它的性,为什么

作为政治系统在各种输人及运作后的政治输出产物,公共政策的合法权威是与公共政策主体的合法统治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公共政策的主体是社会公共权威,享有强制性和权威性的权力,主体的权威性赋予了政策的权威性.在制定和执行公共政策时,政府会赋予政策合法和权威性,必要的时候会以强制性为后盾推动政策的执行.这种以强制性权力为后盾的权威就是公共政策的合法权威,它使政策执行者不敢拒绝和对抗.公共政策都天然具有合法权威,政策的有效执行具备基础的条件.但是,合法权威只是政策意图得以实现的条件之一,如果一项政策要被人们认同并心悦诚服地接受和执行,还必须具备合理权威.公共政策的合理权威是指人民内心认可的政策权威,表现为人们在对政策的目标和内容达成共识基础上的自觉执行和服从.如果公共政策主体站在公平调整社会利益的立场上制定和执行政策,就会得到民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相反,如果政策在利益分配上导致零和博弈,就会受到抵制,即使在一定范围和程度上得到了贯彻和执行,那也只是人们为避免惩罚而作的暂时妥协和退让.仅靠政策的强制权威所维系的社会利益结构是不合理和有失公平的,必然会激发社会矛盾.只有当公共政策在民众当中赢得了广泛的信任和忠诚,并把自觉执行政策作为义务时,公共政策才获得了合理权威.公共政策的权威性是合法权威和合理权威的统一体,合法权威是公共政策权威的外在表现形式,合理权威是公共政策的实质性权威.合法权威是合理权威的前提;合理权威有助于增强政策的合法权威,减少执行成本,增强执行效果.

农副产品价格上涨及其政策

农产品价格的起落不仅影响农产品的需求,对生产的刺激作用更为明显。历年来,农产品的生产量在排除气候因素的前提下总在随着价格的波动而起伏,价格高了,农产品的生产面积增加,生产资料上的投入相对加大,农民从中获得的收入也相应增加;反之,价格下跌,农民的收入随之下降。一、当前我市农产品价格上涨情况及其原因根据我市农产品生产价格抽样调查显示,前三季农产品生产价格综合指数为116.2(以上年同期为100,下同),比上年同期上涨16.2,其中:农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产品生产价格指数分别为111.9、106.2、136.3和100.9,我市主要农产品生产价格全面上扬,走势呈现以下特点:(一)种植业产品价格大幅上涨前三季度,在粮、棉、油、菜、果价格全线上涨的拉动下,我市种植业产品价格同比上涨11.9%。1、粮食价格继续保持高位运行前三季度,我市谷物(原粮)生产价格同比上涨5.25%。其中,早籼稻、晚籼稻价格为每公斤1.46元和1.54元,同比上涨5.36%和6.07%,小麦价格为1.30元/公斤,同比上涨4.43%,玉米价格涨势强劲,同比上涨9.51%。2、油料价格大幅上扬今年前三季度,我市油料价格较去年同期上涨36.43%。其中花生上涨15.76%,芝麻上涨7.22%,油菜籽价格涨势突出,同比上涨39.08%。3、蔬菜价格上涨受供求关系及天气变化影响,今年前三季度我市蔬菜价格小幅上扬,同比涨幅为2.12%。其中瓜菜类价格上涨8.64%,茄果菜类价格上涨13.52%,水生菜类价格上涨5.12%,菜用豆类价格上涨10.23%,而食用菌类价格下跌0.61%。(二)林业产品生产价格上涨随着市场对林产品需求的不断增加以及林业部门对成材林砍伐控制力度的加大,我市林产品生产价格继续保持上涨态势。木材价格上涨7.71%,竹材价格上涨4.78%。(三)畜牧业产品生产价格大幅上涨前三季度,我市畜牧业产品价格在生猪价格持续走高的影响下大幅上涨28.37个百分点。分季度来看,一季度上涨18.32个百分点,二季度加速上扬,上涨34.88个百分点,三季度上涨44.25个百分点,较一季度涨幅扩大25.93个百分点。综上所述,今年我市农产品价格走势增幅较大,除受政策、供求关系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外,其上涨原因还有以下几点:第一,成本推动的影响。一是原材料的大幅上涨。这是目前农副产品价格一路走高的重要推动力,玉米和鱼粉是养殖业主要饲料原料。从去年以来,玉米和进口鱼粉价格是持续上升的态势,只在个别月份略有回调。今年1-9月份玉米价格连续9个月保持在1.5元/公斤以上,平均价格为1.52元,同比上涨19.7%。豆粕和育肥猪、肉鸡、蛋鸡配合饲料价格也有不同程度的上涨,涨幅分别为3.1%和10.4%、7.3%、8.1%。目前的饲料价格自从2006年初涨价以来,到今年9月份就一直没有下降过,每吨饲料上涨了200元,一头肉猪的成本基本上有80%至90%都要花费在饲料的购买上,饲料原料价格的上涨,直接推动了养殖成本和主要畜产品价格的上升。二是农资大幅涨价。化肥、农药等农资价格持续在高位运行。化肥价格涨幅20%—30%,农药价格涨幅达15%-20%。第二,数量短缺的影响。由于前两年生猪养殖过剩、价格持续低迷、饲料价格持续上涨等原因,严重打击了养殖户的积极性。2006年末生猪存栏量下降3.7%,其中能繁殖母猪淘汰现象尤为突出,同比下降8.5%,时下猪苗少,价格相当高,所以即使肉价上涨,不少人也觉得投资风险大而不愿重新养猪。猪源紧张、猪价上涨带来了一系列连锁效应。售商进货贵,市场竞争激烈又不敢大幅提升零售价,利润因此大幅下降,甚至亏本,不少档口干脆暂时不卖猪肉。猪肉贵了,市民转吃冻肉、鸡、鸡蛋、牛肉、水产等,也带旺了这些产品的销售,但最后使得这些产品价格也大幅上涨,整个肉菜市场涨声一片。可见,生猪存栏量下降,货源减少是导致市场猪肉供求紧张的主要因素。自然灾害和疫情在一定程度上也加剧供求矛盾。第三,中间成本抬升的影响。农副产品调控偏弱,在农副产品销售的终端领域,深受流通成本影响。近几年,汽油、柴油不断上涨,及对运输车辆限重限载等因素影响,导致流通成本不断增加,进而推动农副产品价格上涨。第四,品质差异的影响。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农产品的品种、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高品质、无污染的农产品越来越受青睐。随着优质、无公害农产品生产规模的扩大,其对农产品价格的影响也越来越大;2004年以来农民主要是靠“涨价增收”和“增产增收”。当前农民增收是建立在相对较高基础上的,农村发展面临的最大问题仍然是农民增收困难,农产品生产价格上涨影响目前农业生产、农民增收的因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持续上涨最令人担忧。从今年前三季度住户调查资料情况看,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平均上涨10.6%,其中化肥价格上涨12.8%。亩均化肥支出为65.8元,比上年增加9.8元。由于化肥支出占农资总支出的30%以上,化肥价格的波动对种粮收益影响很大。还有水、电、柴油,这些农业生产资料的价格都在上涨,农民种粮成本不断增加。据计算,农资涨价使粮食平均每亩物资费用投入比上年增加20—40元。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在继续上涨。一方面是农业生产资料生产受上游产品价格上涨的影响,降低农业生产资料生产成本的难度很大;另一方面,国际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价格居高不下,尿素的价格甚至高于国内市场,对国内生产资料市场影响很大。2、农产品价格上涨对农业生产、 农民增收的作用显著下降。总体看来,农产品价格上涨是把“双刃剑”,是否对农民利好应分开看,一方面价格上涨是今年农民增收的重要因素。另一方面却对农业生产、农民增收有抑制作用。此次农副产品轮番上涨,农民由此得到的好处名义上很多,但实际上不一定有多少。上世纪80年代末粮食、猪肉也轮番上涨过,但最后受害的还是农民等广大中低收入者。具体分析,第一,牲猪等主要农产品价格上涨是今年农民增收的重要因素。前三季度,我市农民人均现金收入2682.44元,同比增长20.36 %。由于猪价上涨,前三季度农民牧业现金收入人均增加了436.17元,同比增长20.93 %。应当清醒地认识到,虽然当前的生猪价格非常乐观,但同时养殖成本也不可低估。据悉,近期玉米等饲料原料市场价格又有上调,饲料成本居高不下,仔猪价格也在高位运行,加之夏季高温多雨,又进入猪病的高发多发季节,国内重大动物疫病时有发生,虽然这些疫情最后都得到了有效控制,但对于人们的消费心理却产生了很大的影响,进而波及到整个产业链的正常发展。此外,用工、环保等费用支出的加大,也拉动了生猪价格的上扬。就整体而言,近期所反映的畜禽产品价格波动是由阶段性的供需矛盾所致,并非完全由消费需求拉动。因此,在市场消费需求总量不会大幅度增加的情况下,随着畜禽存栏量的增加,仍会形成供大于求的局面。因此,对于受市场制肘的养殖业来说,面对当前利好形势,虽然后市值得期待,但对农业生产、农民增收的作用十分有限。第二,宏观上看,有关政府部门信息服务缺位使农产品价格上涨对农业生产、农民增收的作用显著下降。养猪业目前多数还是一家一户养殖,单个农户迫切需要在关键时刻获得信息指导,以在价格下跌时不伤元气,价格上涨时不盲目跟进,有效地避免损失,也有效地避免市场的大起大落。这是有关政府部门应尽的职责和可以提供的服务,为农村、农业和农民提供及时准确的生产和市场信息,就是当前最好的服务。现在肉价上涨自然也带动了生猪收购价上涨,这让一些养猪户喜出望外,很多人琢磨着购买价格不菲的仔猪加大补栏力度,期望着好行情持续长久。就在养猪户大量补栏,很多农民重新加入养猪业的时候,政府有关部门也应该及时出面,提供市场发展趋势和行情预测信息,让养猪“散户”们注意防范风险,千万别重蹈往年猪多肉贱收入减的覆辙。肉价的变化也说明了物极必反的道理,在这种情况下,政府有关部门除了提供信息,是否还应该考虑对畜牧业也采取一种保底收购的政策,给跌到价格低谷的畜牧业一个养精蓄锐、东山再起的机会,给市场一个稳定的原料来源,给养殖户一个稳定收入的预期,也给市场一个稳定有序的发展。3、农产品生产价格上涨对粮食进一步增产有限。去年粮食增产,播种面积增加因素的作用占25%,单产提高因素的作用占75%。适宜的气候条件是上年单产提高的重要因素。受耕地面积的限制,数据显示,今年播种面积继续增加的空间已经很小。以上分析可知,今年农产品价格及其对农民增收的拉动效应呈稳中趋降形势,农产品价格上涨对农业增收的作用将明显下降。解决“三农”问题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农民增收是“三农”问题的核心,而保持农产品价格平稳运行又是实现农民增收的关键。为保持农产品价格平稳运行应采取对策措施是:(一)稳定、完善和强化对农业的扶持政策,促进农业生产持续稳定的发展。进一步加大财政支农力度,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继续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增加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完善补贴政策和方式,以确保粮食等农副产品供给安全。(二)加快推进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建立发达完善的市场体系是发挥市场机制形成合理农产品价格的必要条件,也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必须加快推进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完善基础设施,改善综合服务,增强流通能力,提高流通效率,创造更好的市场流通条件,有效实现农产品价值,拉动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发展。(三)抑制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的过快上涨。农资价格上涨加大生产成本,降低生产效益,不利于农产品价格稳定和农民增收。应进一步落实对化肥农药生产的优惠政策,加强对化肥农药市场及价格的监管力度,净化市场环境,严厉打击哄抬农资价格和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的违法行为,遏制农资价格的过快上涨。

2004--2012年,农产品的价格支持政策是( )。

【答案】:C对于农产品价格支持政策有:①改革开放以来,国家连续提高粮食收购价格。②20世纪90年代,探索实行粮食保护价收购政策。@2004--2012年,实行最低收购价和临时收储政策。④2013年至今,粮食价格形成机制改革进一步深化。

建筑业营改增过渡期政策?

2016年5月1日起,建筑业全面 "营改增 "。在短短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建筑企业要从营业税纳税人,转变为增值税纳税人,面临完全陌生的前言2016年5月1日起,建筑业全面"营改增"。在短短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建筑企业要从营业税纳税人,转变为增值税纳税人,面临完全陌生的税收环境,建筑业如何做好营改增平稳过渡,税负只减不增。现将过渡期政策整理如下:一、征税范围二、纳税人及其划分标准三、计税方式注:老项目是指,《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之前,无施工许可证,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之前。新项目是指,《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5月1日之后,无施工许可证,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5月1日之后。读表可以得出:1.对于小规模纳税人,不管新老项目,均为简易计税。因为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够健全,只能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可以开具3%的普通票或申请代开3%的增值税专用票。2.对于一般纳税人,情况就比较复杂。首先是老项目,可以选择一般计税和简易计税。分别适用11%税率和3%征收率。对于新项目,一般情况下,适用一般计税方式。但是在过渡期,建筑企业一般纳税人的特定应税行为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四、特定行为简易计税虽然对于建筑企业,在以上三种情形下,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但是在实际操作中,要根据企业自身特点,选择是否适用简易计税。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改变。五、异地项目纳税规定建筑企业提供建筑服务,一般是向机构所在地国税纳税申报。当建筑施工企业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6]第17号公告,纳税情况具体如下:读表可以得出:1.建筑业纳税人,不管一般和小规模,都要先向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然后再向机构所在地纳税申报。2.当使用一般计税方式时,不管新项目还是老项目,预缴率都是2%,当使用简易计税方式时,不管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预缴率都是3%。3.预缴和纳税申报都是在国家税务局。六、对企业税负的影响读表可以得出:1.对于小规模纳税人,税负减轻2.对于一般纳税人,简易计税时,税负减轻;一般计税时,税负的变化与进项的抵扣情况有关,可能出现税负变高的情况。当然增值税税负也存在上下游的转嫁,毕竟增值税可以抵扣。七、税负可能变高的情况1. 营改增实施日前已经完工,项目营改增后,开始收款开票。举例:甲建筑公司2016年4月A工程项目完工,工程合同额2000万元,成本已经发生1000万元,收入尚有500万元没有收到。5月30号收到500万收入。按照我们这个合同的收款日期,我们这500万就一定是交增增税的,但是5月30号之后,不存在成本抵扣。因为试点之前的进项,是在一般计税方式下,我们就存在着500万只有销项没有进项的情景,那税负一定是暂时会偏高的。2.上游企业不规范,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票,不能抵扣进项。举例:甲建筑公司2016年5月1日承接了B项目工程,合同金额为2000万元,12月1日完工收款。材料成本是1000万元。在一般计税方法下,400万购买设备、材料的价款,其供应商多是农户、个体户,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票,这些进项是不能抵扣的。这就造成了进项抵扣不足的情况,税负有可能会增加。3.营改增之后甲供材甲供设备的项目举例:甲建筑公司2016年4月承接了C工程项目,该项工程材料设备有1000万,均由建设方提供,也就是甲供,减掉材料后,工程合同额为1000万,因为这是一个营改增以前的甲供工程,在营改增以后具体执行。我们知道,在营改增以前,甲供的材料是需要计入施工方来交纳营业税的,营改增以后,对于施工方,要缴纳增值税,但是它没有材料,只是纯粹的一个工程劳务。工程合同额为1000万,也就是可以理解为,基本上是只有销项,没有进项的,那么暂时的税负也一定是偏高的。政策建议:建筑企业应该慎重选择适用一般计税和简易计税方法,实现平稳过渡,减轻税负。具体建议如下:1.加强对财务人员和企业其他相关人员的纳税培训,上至管理层,下至具体执行层都应充分掌握政策要点,避免由于人为因素导致操作失误,造成税负增加,风险增加。2.完善会计核算方式,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对于营改增之前的项目,尽快结算,因为5月1日后,营改增之前购进的设备、办公用品等是不能再营改增之后抵扣进项的。所以,应尽快结算成本,尽早开具票。3.营改增后,当出现新老项目共同经营生产的情况时,应该要分开采购,分开核算,对整个企业来说税负较轻。4.营改增后,应建立完善的合同审核机制。对材料采购商,加强筛选和管理,确保能够取得合理抵扣凭证。对合同内容中有关增值税涉税条款进行严格审核,最大程度保护合同双方利益的同时,最大程度降低成本,减轻税负。更多关于工程/服务/采购类的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您可以点击底部官网客服免费咨询:https://bid.lcyff.com/#/?source=bdzd

建筑业营业税改增值税政策介绍?

自我国实施建筑营业税改增值税?对建筑企业管理有什么影响呢?以下是建筑业营业税改增值税基本内容如下:中达咨询通过本网站建筑知识专栏的知识整理,梳理相关营业税改增值税对企业影响,基本概况如下:为促进文化事业发展,加强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地区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征收管理,确保营改增试点工作有序开展。从建筑业实施营业税改增值税之后,营改增对建筑企业管理影响内容包括多方面,其中对建筑企业会计管理的内容包括: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的通知”(财税[2011]110号)等相关规定,现就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企业会计处理规定如下:一、试点纳税人差额征税的会计处理(一)一般纳税人的会计处理一般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应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下增设“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专栏,用于记录该企业因按规定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同时,“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等相关科目应按经营业务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企业接受应税服务时,按规定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科目。对于期末一次性进行账务处理的企业,期末,按规定当期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二)小规模纳税人的会计处理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按规定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应交增值税应直接冲减“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企业接受应税服务时,按规定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应交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与上述增值税额的差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对于期末一次性进行账务处理的企业,期末,按规定当期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应交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的会计处理试点地区兼有应税服务的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截止到开始试点当月月初的增值税留抵税额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关规定不得从应税服务的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增设“增值税留抵税额”明细科目。开始试点当月月初,企业应按不得从应税服务的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留抵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科目,贷记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待以后期间允许抵扣时,按允许抵扣的金额,借记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科目。“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科目期末余额应根据其流动性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资产”项目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列示。三、取得过渡性财政扶持资金的会计处理试点纳税人在新老税制转换期间因实际税负增加而向财税部门申请取得财政扶持资金的,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企业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时,按应收的金额,借记“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待实际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时,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等科目。四、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额的会计处理(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会计处理按税法有关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允许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应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下增设“减免税款”专栏,用于记录该企业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业购入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二)小规模纳税人的会计处理按税法有关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允许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应直接冲减“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企业购入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递延收益”科目。按期计提折旧,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同时,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等科目。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等科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应根据其流动性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资产”项目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列示;如为贷方余额,应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交税费”项目列示。更多关于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点击底部客服免费咨询。

建筑业营改增政策解读?

在本次营改增扩围中,建筑业的情况同样比较特殊。营改增后,建筑业纳税人将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及其他符合规定的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税率为11%,小规模纳税人及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一般纳税人税率为3%。  对于小规模纳税人,以及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由于增值税属于价外税,在计税时只按不含税价计算增值税,同等条件下,实际税负仅有2.91%。此外,月销售额在3万元及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在规定时间里免征增值税。  而对于一般纳税人,税率虽然提升,但营改增后小到一包水泥、一根钢筋、简易工棚,大到施工机械取得的进项都能用来抵扣,实际税负很有可能是降低的。问:营改增试点范围中的“建筑服务”包括哪些内容?答: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规定,建筑服务是指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修缮、装饰,线路、管道、设备、设施等的安装以及其他工程作业的业务活动,包括工程服务、安装服务、修缮服务、装饰服务和其他建筑服务。 问:“建筑服务”的适用税率和征收率是怎么规定的?  答: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规定,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为11%;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以及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建筑服务,征收率为3%。境内的购买方为境外单位和个人扣缴增值税的,按照适用税率扣缴增值税。  问:试点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销售额是怎么确定的?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试点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问: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能否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  问: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能否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  问: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能否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 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2)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问:试点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应如何缴纳增值税?  答: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应按照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计税方法,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问: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如何预缴增值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第17号公告规定,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有两种不同的预缴方式:  1.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11%)×2%。  2. 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3%)×3%。  问:可以扣除分包款的合法有效凭证是什么?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第17号公告规定,合法有效凭证是指:  (1)从分包方取得的2016年4月30日前开具的建筑业营业税发票。  上述建筑业营业税发票在2016年6月30日前可作为预缴税款的扣除凭证。  (2)从分包方取得的2016年5月1日后开具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所在县(市、区)、项目名称的增值税发票。  (3)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凭证。  问: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预缴的增值税税款当期抵减不完如何处理?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第17号公告规定,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的增值税税款,可以在当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抵减不完的,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问: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如何预缴增值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第17号公告规定,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3%)×3%。  问:纳税人跨省提供建筑服务,申报纳税的增值税额小于已预缴的增值税税额,近期抵减不完该怎么处理?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一般纳税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计划单列市)提供建筑服务,在机构所在地申报纳税时,计算的应纳税额小于已预缴税额,且差额较大的,由国家税务总局通知建筑服务发生地省级税务机关,在一定时期内暂停预缴增值税。  问: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如何开具发票?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第17号公告规定,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不能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可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按照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  问:营改增试点纳税人中其他个人提供建筑服务的增值税纳税地点如何确定?  答: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规定,其他个人提供建筑服务,应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问:营改增试点前后发生的相关业务应如何处理?  答:营改增试点前后,纳税人发生以下应税行为,可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规定处理:  1. 试点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按照国家有关营业税政策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因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足以抵减允许扣除项目金额,截至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尚未扣除的部分,不得在计算试点纳税人增值税应税销售额时抵减,应当向原主管地税机关申请退还营业税。  2. 试点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在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已缴纳营业税,营改增试点后因发生退款减除营业额的,应当向原主管地税机关申请退还已缴纳的营业税。  3. 试点纳税人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发生的应税行为,因税收检查等原因需要补缴税款的,应按照营业税政策规定补缴营业税。  问: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可以享受什么优惠政策?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自2016年5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可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问:境内建筑企业提供跨境服务享受什么优惠政策?  答:境内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下列服务和无形资产免征增值税,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除外:  1. 工程项目在境外的建筑服务。  2. 工程项目在境外的工程监理服务。  3. 工程、矿产资源在境外的工程勘察勘探服务。更多关于工程/服务/采购类的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您可以点击底部官网客服免费咨询:https://bid.lcyff.com/#/?source=bdzd

农产品初加工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

农产品加工的税收优惠政策很多,一般体现在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方面,比如增值税方面的, 1、自产农产品。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包括初加工、农民专业合作社、“公司+农户“经营模式)免征增值税。 2、鲜活肉蛋产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75号)规定,自2012年10月1日起,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方面的,比如,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包括初加工),免征企业所得税: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中药材的种植;林木的培育和种植;牲畜、家禽的饲养;林产品的采集;灌溉、农产品的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远洋捕捞;“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农产品加工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一、正面回答1、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2、对于销售种子、化肥、农药、有机肥料、农用机械等农业生产资料免征增值税;3、从事部分鲜活肉产品、蛋产品销售的纳税人销售的部分鲜活肉产品、蛋产品免征增值税;4、流通环节从事蔬菜销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二、分析国家政策加大土地资源配置、促进农业生产、鼓励新型经营主体发展、促进农产品流通、支持农业资源综合利用等。三、相关法律条令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五条第一项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农业,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农业生产者,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农产品,是指初级农产品,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根据财税2017的37号 规定,初级农产品范围具体征税范围暂继续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注释农业产品征税范围的通知》财税字1995的52号及现行相关规定执行,并包括挂面、干姜、姜黄、玉米胚芽、动物骨粒、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巴氏杀菌乳》GB19645—2010标准生产的巴氏杀菌乳、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灭菌乳》GB25190—2010标准生产的灭菌乳。

农产品初加工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种植业类的粮食、林木产品、园艺植物(含水果、蔬菜、花卉初加工)、油料植物、糖料植物、茶叶、药用植物、纤维植物、热带和南亚热带作物初加工,畜牧业类的畜禽类、饲料类、牧草类初加工,渔业类的水生动物、水生植物初加工,均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液体乳及乳制品、酒及酒精、植物油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购进农产品无论是否用于生产上述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均按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规定抵扣。农产品加工企业购进农产品,可凭增值税发票、海关进出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抵扣进项税额。下一步,将继续支持地方扩大农产品加工企业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行业范围,完善农产品初加工所得税优惠目录,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农产品初加工依法享受国家税收减免政策,根据《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关于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的补充通知》。法律依据《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种植业类 (一)粮食初加工 1.小麦初加工。通过对小麦进行清理、配麦、磨粉、筛理、分级、包装等简单加工处理,制成的小麦面粉及各种专用粉。 2.稻米初加工。通过对稻谷进行清理、脱壳、碾米(或不碾米)、烘干、分级、包装等简单加工处理,制成的成品粮及其初制品,具体包括大米、蒸谷米。 3.玉米初加工。通过对玉米籽粒进行清理、浸泡、粉碎、分离、脱水、干燥、分级、包装等简单加工处理,生产的玉米粉、玉米碴、玉米片等;鲜嫩玉米经筛选、脱皮、洗涤、速冻、分级、包装等简单加工处理,生产的鲜食玉米(速冻粘玉米、甜玉米、花色玉米、玉米籽粒)。 4.薯类初加工。通过对马铃薯、甘薯等薯类进行清洗、去皮、磋磨、切制、干燥、冷冻、分级、包装等简单加工处理,制成薯类初级制品。具体包括:薯粉、薯片、薯条。 5.食用豆类初加工。通过对大豆、绿豆、红小豆等食用豆类进行清理去杂、浸洗、晾晒、分级、包装等简单加工处理,制成的豆面粉、黄豆芽、绿豆芽。 6.其他类粮食初加工。通过对燕麦、荞麦、高粱、谷子等杂粮进行清理去杂、脱壳、烘干、磨粉、轧片、冷却、包装等简单加工处理,制成的燕麦米、燕麦粉、燕麦麸皮、燕麦片、荞麦米、荞麦面、小米、小米面、高粱米、高粱面。 (二)林木产品初加工 通过将伐倒的乔木、竹(含活立木、竹)去枝、去梢、去皮、去叶、锯段等简单加工处理,制成的原木、原竹、锯材。 (三)园艺植物初加工 1.蔬菜初加工 (1)将新鲜蔬菜通过清洗、挑选、切割、预冷、分级、包装等简单加工处理,制成净菜、切割蔬菜。 (2)利用冷藏设施,将新鲜蔬菜通过低温贮藏,以备淡季供应的速冻蔬菜,如速冻茄果类、叶类、豆类、瓜类、葱蒜类、柿子椒、蒜苔。 (3)将植物的根、茎、叶、花、果、种子和食用菌通过干制等简单加工处理,制成的初制干菜,如黄花菜、玉兰片、萝卜干、冬菜、梅干菜、木耳、香菇、平菇。 * 以蔬菜为原料制作的各类蔬菜罐头(罐头是指以金属罐、玻璃瓶、经排气密封的各种食品。下同)及碾磨后的园艺植物(如胡椒粉、花椒粉等)不属于初加工范围。

我国的水价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水利部共同制定了《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水价办法》),并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4号令发布,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2003年5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废止水利工程水费核订、计收和管理办法的批复》,明确《水利工程水费核订、计收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水费办法》)自《水价办法》施行之日起废止。《水价办法》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商品价格管理的基本要求,结合水利工程供水收费的实际情况,明确了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的形成机制和水价构成;明确了水价核定原则及办法;规定了供水价格的管理权限;规定了水利工程供水有关当事方的权利、义务和承担的法律责任。《水价办法》的发布施行标志着我国水价改革进一步深化,对理顺供水价格体系、健全水价形成机制、规范供水价格管理、建立水利工程的良性运行机制、促进社会节水将发挥极其重要的作用。  一、《水价办法》体现了水法规定的水价确定原则  我国水资源短缺,而且时空分布不均衡。为保证经济社会发展对水的需求,国家投入了大量资金和人力兴建大批水利工程,同时实行节约用水政策。但是多年来,供水工程难以实现良性运行,用水浪费现象仍普遍存在,其重要原因之一是水利工程供水从未视为商品,水利主要是无偿或低价供水。为了巩固现有水利工程,发挥水利工程的效益,促进节约用水,国务院于1985年7月颁布了《水费办法》。该办法打破了无偿供水的陈旧观念,规定“为合理利用水资源,促进节约用水,保证水利工程必需的运行管理、大修和更新改造费用,以充分发挥经费效益,凡水利工程都应实行有偿供水。工业、农业和其他一切用水户,都应该按照规定向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交付水费。”这在我国水管理史上是一大突破,为进一步推进水价改革奠定了基础。近18年来,《水费办法》对促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本省(区、市)的水利工程供水价格,规范水费计收、使用和管理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由于历史原因,《水费办法》未将水利工程供水列入商品范畴进行定价和管理,导致水价低于供水成本,供水单位长期亏损难以为继,水利工程老化失修甚至无法正常运行。水价由于过低,对节约用水失去了经济杠杆作用。因此,改革水价,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水价形成机制成为一项紧迫的任务。  党中央、国务院非常关注水管理改革和水价改革,《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提出,要“改革水的管理体制,建立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调动全社会节水和防治水污染的积极性。” 2002年水法修订,对水工程供水水费的有关规定作了较大的补充和完善。修订后的水法第六条规定,“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依法开发、利用水资源,并保护其合法权益。”第五十五条规定,“使用水工程供应的水,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向供水单位缴纳水费。供水价格应当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优质优价、公平负担的原则确定。具体办法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供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权制定。” 第四十九条还规定,“用水应当计量,并按照批准的用水计划用水”,“用水实行计量收费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水价办法》作为水法的重要配套法规,认真贯彻了水法关于水价的各项规定,并将其具体化。《水价办法》在第六条规定,“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优质优价、公平负担的原则制定,并依据供水成本、费用及市场供求的情况适时调整。” 《水价办法》还在第七、八、九、十、十一、十二条中,针对不同的供水区域、供水工程、供水对象、供水时的资源存量等情况,规定制定水价的具体办法。这些规定遵照中央对水价改革的要求,既坚持了水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又突出了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体现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精神。  二、《水价办法》突出了水的商品属性  水是基础性的自然资源和战略性的经济资源,水既具有自然属性又具有商品属性。由于水是维系人类生存的不可替代的自然资源,而且水利和水害都直接影响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因此,人们在长期的治水实践中对水的自然属性形成了深刻、系统的认识。只有遵循水的自然规律,才能实现人与水的和谐共处,正逐渐成为社会的共识。但是,人们对水的商品属性的认识远不如对其自然属性的认识,至少尚未形成共识。这是因为,在经济社会不太发达时期,水的供求矛盾不尖锐,人们总认为水由雨来,取之不尽、用之不竭。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资源短缺、水环境恶化日益突出,人们才开始正视水的商品属性。只有像遵循水的自然属性一样去遵循水的商品的价值规律,才能调节供求关系,提高用水效率,促进节约用水,减少排污,最终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此,水法第七条规定,“国家对水资源依法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和实行有偿使用制度。”第五十五条规定,“使用水工程供应的水,应当向供水单位缴纳水费。”水法第四十九条还规定,“用水实行计量收费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这些规定构成了把水利工程供水作为商品的法律基础。《水价办法》第三条规定,“本办法所称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是指供水经营者通过拦、蓄、引、提等水利工程设施销售给用户的天然水价格。”第四条规定,“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由供水生产成本、费用、利润和税金构成。”并明确了构成水价的四个部分的具体内容。《水价办法》通过上述规定从根本上把水利工程供水纳入了商品范畴。《水价办法》还在第六条中规定,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制定后,“并根据供水成本费用及市场供求的变化情况适时调整。”在第十二条规定,“在特殊情况下动用水利工程死库容的供水价格,可按照正常供水价格的2至3倍核定。”在第十五条规定,“供水水源受季节影响较大的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可实行丰枯水价或季节水价浮动价格。”这一系列具体规定进一步明确了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的形成机制,使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更加符合市场经济中的商品价值规律。  三、《水价办法》维护了供求双方的合法权益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水利工程的建设资金主要靠国家拨款,投资主体比较单一,按当时的实际情况,《水费办法》使用“投资盈余”作为利润指标。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水利投资主体逐渐多元化,水价改革也在不断深化,沿用“投资盈余”这一指标已不能适应当前经济形势和水利改革发展的需要。对当前通行的资本金利润和净资产利润两个指标,考虑到目前水利工程供水单位未普遍实行资本金制度,《水价办法》中选择了按净资产利润计算利润。  为了进一步维护供水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水价办法》第九条规定,“利用贷款、债券建设的水利供水工程,供水价格应使供水经营者在经营期间内具备补偿成本、费用和偿还贷款、债券本息的能力并获得合理的利润。”第二十一条规定,“水费由供水经营者或其委托的单位、个人计收,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权收取水费。”第二十四条还规定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定减免水费,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截留、平调和挪用水费。针对部分用水户不愿交付或恶意拖延交付水费的问题,第二十三条规定,“用水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交付水费。用水户不交付水费的,应当按照规定支付违约金。用水户在合理期限内经催告仍不交付水费和违约金的,供水经营者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中止供水。”  用水户是水利工程供水的消费者,用水户的合法权益同样应受到保护。为此,《水价办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根据国家经济政策以及用水户的承受能力,水利工程供水实行分类定价。”第二十二条规定,“供水经营者与用水户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水价政策,签订供用水合同。除无法抗拒的自然因素外,供水经营者未按合同规定正常供水,造成用水户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为水是一种特殊商品,用水户的用水可能关系到城乡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权益,因此,水市场是一种不完全竞争市场,水价只能是政府干涉下的不完全市场价格。为了增加水价制定与调整的透明度,保障用水户和利益相关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水价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列入价格听证目录的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在制定或调整价格时应实行价格听证,充分听取有关方面的意见。”并在第二十一条规定,“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应实行价格公示制度。供水经营者和用水户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水价政策,不得擅自变更水价。”  为了保证让农民享受到国家给予的优惠政策,《水价办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农业用水价格按补偿供水生产成本、费用的原则核定,不计利润和税金。”对其他非农业用水价格,《水价办法》也分别作出了具体规定。同时,《水价办法》第二十五条,对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对违反价格法规、政策的查处职责也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四、《水价办法》规定了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权限  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关系到广大用水户和利益相关群众的切身利益,甚至可能会影响到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稳定。因此,政府必须加强对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的管理。我国地域辽阔,各行政区域的水资源状况、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群众的承受能力、供水工程情况差异很大,因此不可能全国制定统一的水价,确定统一的调幅和调整时间。依据水法及有关法规,《水价办法》第五条规定,“水利工程供水价格采取统一政策、分级管理方式,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政府鼓励发展的民办、民营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其他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实行政府定价。” 《水价办法》还按照政府部门的职责分工以及价格管理权限,规定“中央直属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工程的供水价格,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商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地方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的管理权限和申报审批程序,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商水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五、《水价办法》注意了与相关政策法规的衔接  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涉及到的现行政策法规较多。尤其是自1985年《水费办法》颁布施行以来,我国先后制定了水法、物价法、水利产业政策,2002年又修订了水法。近18年来,各地在水价改革方面也进行了很多有益的探索,总结了不少成功的经验。《水价办法》制定过程中,结合我国水工程供水价格管理的现状,认真吸收了改革经验,细致的解决了与相关政策法规的衔接问题。例如,1999年水利部组织制定的《水利产业政策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提出,“水利工程供水应推行两部制水价。两部制水价中,基本水价按补偿供水工程固定成本费用的原则核定,计量水价按补偿供水工程正常运行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的原则核定。基本水价和计量水价的标准,由各级价格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核定。”该细则印发后,一些地方开展了两部制水价的改革试验。《水价办法》考虑到两部制水价是基于水利工程供水特点提出的,实行两部制水价有利于用户在丰枯年度均衡负担水费,也有利于水管单位正常运营费用的均衡补偿。又考虑到两部制水价的复杂性,需逐步推行。因此,在第十三条中规定,“水利工程应逐步推行基本水价和计量水价将结合的两部制水价。具体实施范围和步骤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确定。”同时根据目前推行的经验,对基本水价和计量水价核定的原则作了具体规定。再如,《水价办法》在附则中明确水利工程水费的使用和管理按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财务会计制度执行;规定了排水水费的收取范围和计量原则,解决了与《水费办法》的衔接问题。  总之,《水价办法》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符合当前我国水价改革实际情况的一部较好的供水价格管理法规。但是,不能认为《水价办法》施行了,水利工程供水的所有水价问题就都可以解决了。例如,《水价办法》规定了农业用水价格按供水成本计价,不计利润。非农业用水价格中利润水平按国内商业银行长期贷款利率加2至3个百分点确定。由于农业用水约占水利工程供水的75%左右,而其水价不计利润,因此水利工程水价的综合利润率平均为2%,远低于我国工业企业的平均利润率。但是考虑到当前我国的农业政策及农业的实际承受能力,目前只能采用这样的规定。随着改革的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渐完善,水价形成机制和水价管理制度也必将逐渐完善和成熟。《水价办法》的施行,将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认真学习贯彻,积极组织实施《水价办法》,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推进水利工程供水单位的改革,努力形成良性运行的水工程管理机制。

农产品初加工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

农产品加工的税收优惠政策很多,一般体现在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方面,比如增值税方面的,1、自产农产品。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包括初加工、农民专业合作社、“公司+农户“经营模式)免征增值税。2、鲜活肉蛋产品。自2012年10月1日起,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方面的,比如,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包括初加工),免征企业所得税: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中药材的种植;林木的培育和种植;牲畜、家禽的饲养;林产品的采集;灌溉、农产品的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远洋捕捞;“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海水养殖、内陆养殖。法律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第一条 规定,自2012年10月1日起,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方面的,比如,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包括初加工),免征企业所得税: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中药材的种植;林木的培育和种植;牲畜、家禽的饲养;林产品的采集;灌溉、农产品的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远洋捕捞;“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农产品初加工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

农产品加工的税收优惠政策很多,一般体现在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方面,比如增值税方面的,1、自产农产品。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包括初加工、农民专业合作社、“公司+农户“经营模式)免征增值税。2、鲜活肉蛋产品。自2012年10月1日起,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方面的,比如,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包括初加工),免征企业所得税: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中药材的种植;林木的培育和种植;牲畜、家禽的饲养;林产品的采集;灌溉、农产品的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远洋捕捞;“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海水养殖、内陆养殖。一、正面回答1、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2、对于销售种子、化肥、农药、有机肥料、农用机械等农业生产资料免征增值税;3、从事部分鲜活肉产品、蛋产品销售的纳税人销售的部分鲜活肉产品、蛋产品免征增值税;4、流通环节从事蔬菜销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二、分析国家政策加大土地资源配置、促进农业生产、鼓励新型经营主体发展、促进农产品流通、支持农业资源综合利用等。三、相关法律条令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五条第一项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农业,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农业生产者,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农产品,是指初级农产品,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根据财税2017的37号 规定,初级农产品范围具体征税范围暂继续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注释农业产品征税范围的通知》财税字1995的52号及现行相关规定执行,并包括挂面、干姜、姜黄、玉米胚芽、动物骨粒、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巴氏杀菌乳》GB19645—2010标准生产的巴氏杀菌乳、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灭菌乳》GB25190—2010标准生产的灭菌乳。法律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第一条 自2012年10月1日起,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方面的,比如,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包括初加工),免征企业所得税: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中药材的种植;林木的培育和种植;牲畜、家禽的饲养;林产品的采集;灌溉、农产品的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远洋捕捞;“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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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你好运!

高效节能电机政府有哪些具体补贴政策?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出台《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电机推广实施细则的通知》,将高效电机纳入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实施范围,采取财政补贴方式进行推广。对能效等级为一级和二级的低压三相异步电机给予每千瓦15-40 元补贴;高压三相异步电机给予每千瓦12 元补贴;稀土永磁电机给予每千瓦40-60 元补贴。此次财政补贴力度大,并且直接补贴给电机生产企业更有利于推广,预计高效节能电机市场将迅速启动并快速获得推广。

国家开放二胎政策的原因

国家开放二胎政策的五大原因:一、单独两孩实践遇冷,生育率低到危险。1、 单独二孩政策实施后,效果并不尽如人意。截至2014年12月,全国仅有不足100万对单独夫妇提出再生育申请,而此前的官方预计是每年增加200万人左右。2、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经济蓝皮书:2015年中国经济形势分析与预测》认为,中国目前的总和生育率只有1.4,远低于更替水平2.1,已经非常接近国际上公认的1.3的“低生育陷阱”。虽然也有专家表示中国已经进入“低生育率陷阱”没有根据,但不可否认的是:人口是一个国家竞争力的基本要素。没了人口红利,在竞争力上就少了一枚盾牌。“人口红利” 简单通俗地理解为:由于年轻人口数量增多形成的廉价劳动力,提供给经济发展相对便宜的要素价格。对于很多发展中国家而言,廉价劳动力是发展的一个重要要素。二、“银发危机”。从人口结构上看,现在中国的老年人口比例在不断上升,从2010年13.3%提高到2014年的15.5%。目前,中国已成为人口老龄化发展速度最快的国家之一,老人生活旅居问题也在不断凸显出来。据联合国统计,到本世纪中期,中国将有近5亿人口超过60岁,而这个数字将超过美国人口总数。这就提出了一个严肃的课题:出生率降低,年轻人越来越少,今后谁来工作、谁来纳税、谁来养活数以亿计的老年人?三、“刘易斯拐点”隐忧。“刘易斯拐点”,即劳动力过剩向短缺的转折点,由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阿瑟·刘易斯在1968年提出。它指的是在工业化进程中,随着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的逐步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逐渐减少,人口红利慢慢消失,最终枯竭。与“刘易斯拐点”相对应的是“人口红利”。从目前的现状来看,低生育率和老龄化是中国经济刘易斯拐点提前出现的关键诱因。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保持了高速的增长,大量的富余农村劳动力涌入城市,在催生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导致了目前农村问题频发。以“老弱病残”为主的农村人口结构已逐步凸显了农村经济的增长乏力。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所长蔡昉在2014年两会期间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2004年开始民工荒,从沿海城市迅速蔓延到内地,此后再没有停止过,工资从那个时候开始上涨,也没有再停止过,而且是低端劳动者工资上涨。所以2004年肯定是一个起点。如果说区间的话,我们可以看到,2010年开始,中国15岁到59岁的劳动年龄人口出现负增长。这是一个巨大的转折,劳动年龄人口增长不是减慢了,而是一路负增长下去了,所以让我说一个区间,就是从2004年到2010年,这个区间总共才6年,但是这个区间在日本走了30年,在韩国走了40年,中国还是很快的。四、“失独”社会之殇。近些年来,我国家庭规模不断缩小,从1982年的4.43人缩减至2010年的3.10人,独生子女家庭超过1.5亿户,家庭的生育、养老等基本功能有所弱化。许多独生子女面对沉重的养老负担,常感到有心无力、独木难支,而老人“失独”不仅是家庭灾难,也是社会之殇。五、男女比例失衡。我们将1950到2014的64年时间划分为4个时期,而每个时期的男女出生比例都与背后的经济社会和政策因素变化相符。计划生育政策自1980年开始强化,这分别体现为城市的普遍“一胎”和农村的普遍“一胎半”政策。在重男轻女思想依然普遍和B超逐渐普及的情况下,可能促使男女出生比例节节升高,从1980年的107.4上升到2004年的121.1。

政府为什么要全面放开二孩政策

1 单独两孩实践遇冷 生育率低到危险  单独二孩政策实施后,效果并不尽如人意。截至2014年12月,全国仅有不足100万对单独夫妇提出再生育申请,而此前的官方预计是每年增加200万人左右。  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经济蓝皮书:2015年中国经济形势分析与预测》认为,中国目前的总和生育率只有1.4,远低于更替水平2.1,已经非常接近国际上公认的1.3的“低生育陷阱”。2“银发危机”  从人口结构上看,现在中国的老年人口比例在不断上升,从2010年13.3%提高到2014年的15.5%。目前,中国已成为人口老龄化发展速度最快的国家之一,老人生活旅居问题也在不断凸显出来。  据联合国统计,到本世纪中期,中国将有近5亿人口超过60岁,而这个数字将超过美国人口总数。 3“刘易斯拐点”隐忧   “刘易斯拐点”,即劳动力过剩向短缺的转折点,由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威廉?阿瑟?刘易斯在1968年提出。它指的是在工业化进程中,随着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的逐步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逐渐减少,人口红利慢慢消失,最终枯竭。  与“刘易斯拐点”相对应的是“人口红利”。  从目前的现状来看,低生育率和老龄化是中国经济刘易斯拐点提前出现的关键诱因。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保持了高速的增长,大量的富余农村劳动力涌入城市,在催生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导致了目前农村问题频发。以“老弱病残”为主的农村人口结构已逐步凸显了农村经济的增长乏力。 4“失独” 社会之殇  近些年来,我国家庭规模不断缩小,从1982年的4.43人缩减至2010年的3.10人,独生子女家庭超过1.5亿户,家庭的生育、养老等基本功能有所弱化。许多独生子女面对沉重的养老负担,常感到有心无力、独木难支,而老人“失独”不仅是家庭灾难,也是社会之殇。

解读2019全面放开二孩政策的原因

 十八届五中全会制定了诸多重大改革政策,广受瞩目的是决定“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因为这个政策与中国每个家庭息息相关,也因为计划生育政策长久以来备受争议。关于全面放开二孩政策的原因是什么呢?我们一起来解读下。   1、单独两孩 实践 遇冷生育率低到危险   单独二孩政策实施后,效果并不尽如人意。截至12月,全国仅有不足100万对单独夫妇提出再生育申请,而此前的官方预计是每年增加200万对左右。   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经济蓝皮书:中国经济形势分析与预测》认为,中国目前的总和生育率只有1.4,远低于更替水平2.1,已经非常接近国际上公认的1.3的“低生育陷阱”。   2、“银发危机”   从人口结构上看,现在中国的老年人口比例在不断上升,从2010年13.3%提高到的15.5%。目前,中国已成为人口老龄化发展速度最快的国家之一,老人生活旅居问题也在不断凸显出来。   这就提出了一个严肃的课题:出生率降低,年轻人越来越少,今后谁来工作、谁来纳税、谁来养活数以亿计的老年人?   3、“刘易斯拐点”隐忧   “刘易斯拐点”,即劳动力过剩向短缺的转折点,由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威廉·阿瑟·刘易斯在1968年提出。从目前的现状来看,低生育率和老龄化是中国经济刘易斯拐点提前出现的关键诱因。   4、“失独”社会之殇   近些年来,我国家庭规模不断缩小,从1982年的4.43人缩减至2010年的3.10人,独生子女家庭超过1.5亿户,家庭的生育、养老等基本功能有所弱化。许多独生子女面对沉重的养老负担,常感到有心无力、独木难支,而老人“失独”不仅是家庭灾难,也是社会之殇。   5、男女比例失衡   男女出生比例自2004年达到峰值的121.1之后,整体上开始下降,但到依然处于115.9的超高位。男女比例失调是性别偏好、生育数量限制和胎儿性别鉴定三个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缺一不可。重男轻女的观念虽然已经淡化,但依然会长期存在;禁止胎儿性别鉴定技术也不可能完全有效。因此,要使男女比例恢复正常,有效的办法就是全面取消生育限制政策。

加快牛羊产业高质量发展助推乡村振兴政策

一、起草背景我国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不断增强,在保障国家食物安全、繁荣农村经济、促进农民增收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产业发展质量效益不高、支持保障体系不健全、抵御各种风险能力偏弱等问题。为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畜禽产品供应安全保障能力,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31号)。牛羊肉是百姓“菜篮子”的重要品种,牛羊产业发展事关重要农产品供给安全。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牛羊产业发展,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牛羊产业高质量发展助推乡村振兴的意见》(桂政办发〔2020〕110号),要求健全牛羊良种繁育体系、加快标准化规模养殖、保障优质饲草料供应、推进全产业链发展、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等,把牛羊产业培育成我区农业和农村经济新增长极。我市草山草坡资源丰富,发展牛羊产业条件得天独厚,市场前景广阔,大有可为。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两个文件精神,有必要制定具体的政策措施。二、发展思路和目标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积极调整全市畜牧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牛羊产业,推进规模化、优质化、品牌化,把牛羊产业培育成为我市农业农村经济新的增长点。到“十四五”末期,即2025年,全市牛羊肉年产量达到2.49万吨,牛羊生产体系、防疫体系、经营体系、产业体系基本建立,粮经饲结构进一步优化,标准化规模养殖加快发展,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水平明显提升。三、主要内容针对当前我市牛羊产业发展的短板,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着力打造桂林黄牛产业集群。启动申请桂林黄牛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工作,打响“桂林黄牛”品牌名片。是持续推进牛羊良种繁育体系建设。持续推进肉牛品种改良工作。加快推进肉牛肉羊增量提质项目,进一步完善我市良种繁育体系。三是加快推进牛羊现代生态养殖。推广“生态栏舍+微生物”等现代生态养殖模式,支持建设一批牛羊现代生态养殖场,鼓励农民利用本地资源发展微型牛场,推行“农民养母牛、企业育肉牛” 产业发展模式。四是扩大优质饲草料供应来源。推广优质高产牧草种植,加强指导草山草坡资源丰富的地方开展天然草地改良,推进草山草坡合理开发利用。五是提升牛羊疫病防控水平。加强基层畜牧兽医推广技术体系建设,开展技能服务人才培训,提升基层技术推广骨干服务能力。六是创新产业发展模式。大力培育龙头企业,推广“政府+企业+银行+保险+农户”的“五位一体”合作模式。七是推进全产业链发展。大力培育以皮、毛、骨、血、内脏等副产品为原料的精深加工企业,向医药、食品、服装产业延伸拓展。四、保障措施为推进我市牛羊产业高质量发展,印发桂林市加快牛羊产业高质量发展助推乡村振兴实施方案。并统筹相关涉农资金,优化牛羊产业规划用地布局,落实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政策。

为什么放开全面二孩政策

是为了以后的人口结构问题,包含养老负担等问题。

养牛羊的国家补贴政策

1.对于个体养殖户养殖规模在30头以上的,每头牛补贴50元。2.对于个体养殖户养殖规模在50头以上的,每头牛补贴100元。3.对于个体养殖户养殖规模在100头以上的,每头牛补贴200元。4.对于个体养殖户养殖规模在200头以上的,每头牛最高可获得当地政府补贴500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三条国家支持畜牧业发展,发挥畜牧业在发展农业、农村经济和增加农民收入中的作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和扶持发展规模化养殖,推进畜牧产业化经营,提高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发展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畜牧业。第三十六条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应当在其财政预算内安排支持畜牧业发展的良种补贴、贴息补助等资金,并鼓励有关金融机构通过提供贷款、保险服务等形式,支持畜禽养殖者购买优良畜禽、繁育良种、改善生产设施、扩大养殖规模,提高养殖效益。

中国出台的土地改革政策,很多人认为会造就新地主,这就造成更多贫富悬殊了,你如何认为?拜托各位了 3Q

房和地都买不起,就让这96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让有钱人全买去吧,我能吃能行能呼吸就行了

征收环境税属于什么政策

法律主观:今年年初,财政部税政司、国家税务总局地方税司和环保部政策法规司联手启动环境税的研究制定。据了解,目前该研究进入中期阶段,包括环境税目、税种、如何启动试点环境税制等在内的基本理论架构已搭建——日前,作为调节污染行为的重要经济手段,环境税在三部委联合酝酿中有了新进展。“环境税”三种设想对于如何实现“环境税”,在三部委课题专家组眼里,有两种改革路径可以选择。环保部环境规划院综合部主任葛*忠指出,目前的环境收费中有几个大的收费项目,如污水处理费、二氧化硫排污费等,这类可以直接转为环境税。此为第一类改革路径,即费改税。新设环境税和已有环境费并举,可为改革的第二种方式。葛*忠建议,这种情况下,保留已有的环境费,再加之新设的环境税。从现实操作角度看,葛*忠建议费税并举。因为税费有不同的征收对象、特点、征收管理的难易程度、征收单位的能力等。那么,如何设定环境税?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研究员孙-钢和许-文提出了征收“环境税”的三种方案。即以“污染者”付费为征收原则的“污染排放税”(如二氧化硫税)、以“受益者”付费为征收原则的“一般环境税”(如环境保护税)和以“使用者”付费为征收原则的“污染产品税”(如能源税)。“先征收哪个税、再征收哪个税,要考虑到征收条件。”孙-钢建议“污染排放税”可作为实施环境税的一个切入点,“以污染者付费为主,征收的目的很明确,就是减少污染排放。”“污染排放税”有哪些范围?孙-钢给出了分析:该税设立的税基与污染物数量直接相关,通常被认为涉及四方面内容:一是大气污染排放、烟尘、废气;二是污水;三是工业废弃物、各种有害垃圾;四是噪音。针对这些领域,税种大致包括硫税、氮氧化物税、碳税、污水税和固体废物税等。“环境税”时机成熟?去年,在国家颁布《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后,今年年初三部委正式启动了中国环境税制研究项目,“环境税”终于从理论研讨进入决策酝酿阶段。进入政府部门酝酿阶段的“环境税”,近期是否有可能推出?“条件具备。”课题咨询专家、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环境经济学专家武*军称。目前,技术方面的支持也已成熟,税收征收部门在排污收费、税收征管等方面,都已具备较为完善的检测体系和征收能力。但近期能否实施,孙-钢对此持谨慎态度,“征收环境税势必引发物价上涨;而上半年经济下滑,因此,今年年内推出新税难度较大。”除开征时机,环境税实施还面临一些现实问题。如环境税是地方税种?还是地方和中央共享?“共享不利于发挥地方积极性,而单纯地方税容易引发以收税、增加税收收入为目的,忘记了环保的要求。”一位参与研究课题的专家称。还有更敏感的命题——完全由税务部门征收还是由环保部门征收?相比其他税种,环境税具有较强的技术监测、统计等要求,“谁来征收”是具体实施中不得不考虑的问题。整体“绿化”税制开征环境税的目的是用经济激励政策改变社会主体的环境行为,但仅仅有环境税是不够的。“最终目的并不在于增加税收收入,而在于抑制、减少资源浪费和环境破坏。”孙-钢提醒,警惕把收税作为目的。因为一旦征收,会形成征税机构“稳定税收”的习惯,而忘记了环境税的开征目的,“环境税不是收得越多越好。”显然,用税收促进环保,还需要对整个税制进行“绿化”。首先,对重要资源如水、矿产等开征“资源税”,是在源头上设立环境门槛的有效措施。葛*忠表示,我国现行资源税的一个明显缺陷是没有将水资源、森林资源、草场资源等资源也包括到资源税征收范围中来,同时,煤炭、石油、天然气等资源税的税率偏低。因此,没有起到资源开发合理利用的目的。其次,“对各种税制进行整体‘绿化"。”孙-钢表示。这一思路也在学界达成共识,如葛*忠提出的环境税方案之一——“融入性环境税”就是其中代表。葛认为对现有部分税种的改革和完善,也可以起到开征独立环境税种的环保目的。如调整消费税,增设含磷洗涤剂、汞镉电池、一次性餐饮容器、塑料袋等产品的消费税税目。“要使得其他税种更环保。”葛称,由于该方案不需要调整税制结构,只是调整相关税种下的税目,因此,操作比较方便,不需要通过人大立法程序,只需要国务院批准就可实施。在我国新一轮税制改革的背景下,该思路更易实现和操作。此外,消除不利于环保的补贴和税收优惠政策,也是从税收角度解决环境问题的重要手段。

农村低保政策里家里的所有人是指同一个户口的所有人,还是共同生活的所有人,还是指所有的直系亲属

经济困难就可以申请低保。1-6月低保发放完毕,注意查收,其他的等等中,有异常的去当地的民政局咨询。需要知道名单名册以及某人低保情况的,去当地的民政局咨询,因为涉及隐私,网上不宜公布。需要举报或者投诉或者认为有不合理不合法不公平的去当地的民政局,因为民政局是管理低保的法定单位。许多网友问低保每个月是多少钱?或者某人的低保是多少钱?低保发放时间?低保类别,等级的回复:钱多少是依据地方财政收入水平,申请人家庭具体的困难程度确定的,没有唯一的数字答案,有的会多点有的会少点。例如同为低保北京的低保与云南的低保,其低保金额不一样,北京的多,云南的少;同在北京同地方吃低保,其低保金额也不一样,一般困难户的少特困难户的多。由于低保主要由地方财政开支,各地区发展水平不同,地方财政收入状况不同(有的地方钱多,有的地方钱少),因此各地方的低保政策会有所不同,具体政策咨询当地民政局为准,如类别的划分、补助等级的确定,补助金额的多少,最低生活标准线的确定、低保补助金是按照月发,季度发还是年度发等都需咨询当地民政局为准。许多网友问中国残疾人的福利是多少?回复于下:各个地区的残疾人福利都不一样,没有统一的标准,详细的福利询问当地残联。有的富裕的地方福利会好些,比如深圳一个残疾人一年有1000快左右,有些地方可能一年都没有一分钱。要说残疾人福利就是香港了,香港一个残疾人一个月有1万-1万2千左右,比一般打工的还要高,大陆现在根本没法比。低保是钱,附录网友们对钱的评说:甲:钱是个好东西,可以买来全世界的物质需求,也可以用来帮助很多人,满足自己的精神需求。乙:钱也不是个好东西,毁了多少家庭,多少友谊、亲情。丙:低保钱,会毁了我的尊严,穷我也不要。丁:低保是不花代价获得的免费午餐,不要白不要,能捞就捞,捞不到想办法也要捞。u2022u2022u2022u2022u2022u2022u2022u2022u2022u2022u2022u2022u2022u2022u2022u2022u2022低保只是保的买米钱,不保吃香喝辣。更不可能保发财致富。有问题你可以向当地民政局咨询或者反应。只要自己认为生活困难的都可以申请低保。注意要把困难说够说透,有利于获得审批。申请是一回事,能否批准低保是另外一回事。不申请鬼知道你困难。官方认可的困难,就困难,不困难也困难,将会获得低保补助。官方不认可的困难,困难也不困难,低保补助同你没缘。凡是中国公民,只要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低保是在城市已经建立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三条保障线"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实行最低生活保障的制度。目前全国城乡低保对象达7487.4万人,其中城市低保2307.8万人,月标准240元,同比增长7.1%,人均补助水平168元,同比增长15.9%;农村低保5179.6万人,年标准1136元,同比增长8.8%,月人均补助水平62元,同比增长22%。向低保审批部门递交申请低保所需材料:一、城市低保1、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要说明以下事项:①申请人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收入情况。②已婚子女家庭收入情况。③收入情况包括:申请人本人、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及已婚子女家庭收入的:工资、奖金、补贴;离退休费、社会养老金、下岗职工生活费、失业金;赡养费、抚(扶)养费收入;各种劳务收入;出租或者变卖家产收入;储蓄存款;其它收入等。④家庭财产情况。包括:房产(套数、建筑面积)、车辆、注册企业(含个体工商户)、钢琴、电脑、空调、冰箱、名贵宠物、其他高档电器。另外注明:是否缴纳住房公积金、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2、申请人应提供的证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本人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失业证原件、复印件;残疾证原件、复印件;住院病历首页复印件。3、申请人应提供的证明:本人及家庭成员(包括已婚子女家庭成员)的收入证明。有工作单位的人员,由所在单位出具收入证明;无工作单位的人员,由社区居委会调查了解后出具收入证明。二、农村低保按属地管理原则,由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要详细说明家庭收入情况,致贫原因。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是残疾人的提供残疾证复印件,因病致贫人员提供近期住院病历首页复印件,申请人提供本人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和已婚子女家庭成员收入证明等材料。一、农村低保条件(一)申请农村低保待遇条件申请农村低保待遇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持有本县农业居民户口。2、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具体询问当地民政部门)。(二)申请农村低保所需的材料1、书面申请书。2、家庭成员的户口簿。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合影。4、土地、山林、水面承包合同或证明。5、外出务工人员收入证明。6、离异家庭涉及有赡、扶、抚养关系的应提供离婚证明。7、非农户人员的家庭,应提供非农户口人员的收入证明。8、对劳动能力有争议的,需提供有效健康证明。9、残疾人提供残疾证。10、审批管理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三)农村居民家庭纯收入的计算农村居民家庭纯收入以年为单位进行核算,包括所有家庭成员全年农副业生产的纯收入及其他合法劳动,经营所得收入的总和,主要包括:1、种植业、养殖业、手工业及其他生产性收入。2、批发零售贸易及餐饮业收入。3、社会服务业外出务工劳务收入。4、村组集体经济分配收入。5、因征地、拆迁或其他原因所获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中扣除房屋重建及简要装修费支出,家庭当年非生活性必需费用支出之后的收入。6、遗产或财产继承所得收入。7、自供自给的实物(以市场价格折算)收入。8、在购买奖券、彩票等有奖销售中所获得的收入。9、其他应该计算的收入。(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1、三年内因购买、修建或装修住房(必要的维修除外)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因拆迁安置购买、修建房并进行简单装修的除外)。2、好逸恶劳,有承包田(地)且有劳动能力但不耕种的。3、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行为或者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的。4、家庭拥用非生活所必需的高档消费品,如汽车、奢饰品及贵重饰品的。5、家庭生活水平明显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6、弄虚作假骗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五)农村低保待遇申请审批程序1、申请。由户主通过村民委员会向居住生活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2、初审。村民委员会收到申请书后,组织村民代表开展民主评议,并对申报对象的家庭情况进行初审,将初审结果在村公示3—5天,并指导其填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审批表》,连同申请人提交的全部材料报乡镇人民政府。3、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在校验申请人上报材料齐全后,正式受理申请人的申请,立即组织入户核查,对于符合条件的对象,提出补助意见,由村民委员会进行第二榜公示3—5天,对不符合条件的由乡镇人民政府通知申请人,对符合条件的上报县级审批管理机关。4、审批。县级民政部门收到上报申请材料后,立即组织入户核查、复审,进行依法审批,对符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通知所在村民委员会再次公示第三榜3天,对无异议的对象发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及保障金领取存折,对不符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书面通知申请人。附官方说词:目前我国正在积极推行社会救助体系,以便帮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目前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主要内容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住房救助、教育救助等等。低保是什么?低保即最低生活保障,是指国家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政府公告的最低生活标准的人口给予一定现金资助,以保证该家庭成员基本生活所需的社会保障制度。其是我国社会救助重要内容之一,主要目的就是保证国民基本生活。现行我国低保主要分为城市低保与农村低保两大类型。哪些人可以享受低保?根据我国《社会救助体系暂行办法》规定,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可以申请享受低保。如何申请低保?在我国申请低保手续比较简单,由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即可。经过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后,作出审批意见。符合条件的给予审批,不符合条件的则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如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低保标准是多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按照当地居民生活必需的费用确定、公布,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不同城市低保发放标准是不一样的(回答问题者注:你所在地区的标准咨询当地民政局)。例如广东省按各地生活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将2015年城乡低保最低标准的设立划分为四类地区,第一类地区城市低保与农村低保都是650元,第二类地区城市低保与农村低保都是550元,第三类地区城市低保为520元,农村低保为386元,第四类地区城市低保为410元,农村低保为260元。残疾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此前对低保家庭内的重度残疾人按照当地低保标准120%发放低保金,城乡分别发放每月80元和60元的重残补贴金。非重度残疾人在根据收入补差发放低保金的基础上,再按照低保标准增发20%。根据此次出台的文件精神,低保家庭内的重度残疾人按照当地低保标准30%-40%发放生活补贴,低保家庭内的非重度残疾人按照当地低保标准25%发放生活补贴,同时取消原低保内重度残疾人重残补贴金政策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中对残疾人的增发部分补贴。低保家庭外的无固定收入智力、肢体、精神、盲视力重度残疾人按照当地低保标准100%发放生活补贴,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2倍以内一户多残、依老养残特殊困难残疾人按照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60%发放生活补贴,同时取消原低保外特殊困难残疾人生活救助金。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城镇、农村分别按不低于120、80元/月u2022人的标准发放。逐年提高,逐步实现统一城乡补贴标准。《意见》明确,残疾人两项补贴实行自愿申请、逐级审核、定期复核,按月或按季度于首月10日前由金融机构打卡发放。有条件的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详细划分补贴类别和标准,采取凭据报销或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低保的取消1、保障对象虚报、隐瞒收入或提供虚假证明,经查明后取消。2、保障对象及家庭成员戴金挂玉、饲养宠物等,家庭生活水平明显高于邻居生活标准的可以取消。3、保障对象及家人在保障期间,家庭添有高档消费品如彩电、冰箱、洗衣机、移动电话、摩托车、贵重饰品、空调等,或装修房屋、购买贵重家用电器、新装固定电话的可以取消。4、有劳动能力且已享受低保待遇的人员,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村级公益性劳动的可以取消。5、保障对象连续三个月不按时领取低保金或无特殊理由请他人替领低保金的可以取消。6、保障对象及家庭成员与享受低保有不相符的娱乐和休闲消费的取消保障资格。7、已享受低保家庭成员中有赌博、吸毒、嫖娼行为的立即取消享受资格。8、低保对象在享受低保期间大办红白喜事,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9、家庭年内一次性购买非基本生活必需品金额达300元以上的人民日报刊载低保中的常见舞弊与漏洞2014年12月,已有青海、海南、内蒙古3个省份通报2014年清退不合标低保对象超过26万人。不该“吃”的乱“吃”,一年多查纠150万余人。青海全省2014年清退不符低保条件的人数占原有低保户总数比例达10%。预计到今年底,全省城乡低保对象数量将由2012年的63.5万人减少到56.7万人,年可节省财政资金2.2亿元。违规低保并非个别地区现象。2013年6月至2014年9月,全国查纠城乡低保错保漏保151.4万多人。根据相关规定,低保的对象主要是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群众,主要是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年老病残等生活常年困难的群众。然而,就是这些困难群众的一点微薄的生活来源,也被一些“官保保”盯上。尽管近年来清理力度不断加大,违规低保仍一茬茬地再现。2013年,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共清退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10万余人,其中有大量的“人情保”“关系保”。9个月后,又有13.9万违规低保被清退。一些“官保保”更是财迷心窍:河南洛阳市新安县五头镇民政所前所长张景华近日被曝出持有267个存折,全都是从困难群众那里收集而来,用以侵吞包括低保增补资金在内的各类困难群众补贴50余万元。不少群众不会使用存折,把存折放在民政部门托管,给了张景华可乘之机。从1997年国务院下发通知要求在全国建立城市低保制度开始,到如今低保在城市、农村的全面覆盖,低保制度经历了10多年的发展,为城市和农村的许多困难群众织就了一张“温饱之网”。然而,这本该由困难群众享受的福利,却有不少落入了“官保保”手里,令人痛心。基层部门“欺上骗下”,“末梢腐败”频现监管漏洞。2012年,民政部制定了《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根据该办法,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对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并负责将申请材料等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然而,本该起到“承上启下”作用的基层管理部门却在许多“私吞”低保的事件中“欺上骗下”,既当审核的“裁判员”、又当申请的“运动员”。根据规定,困难群众申请低保的流程大致可概括为群众申请-审查受理-家庭调查-民主评议-审核审批-资金发放-动态管理。然而,在这个流程中,常常会出现不严格按照制度执行的情况,有的只是走走过场,甚至出现篡改、歪曲的现象,滋生腐败。——不予受理,申请无门。一些官员为了保证与自己“关系好”的人拿到低保名额,在第一关就“关”住了一些困难群众。“低保户人选往往在村委会开会讨论前就已确定。”海南临高县一位村民说,其他贫困户即使申请也不会有回音。——缺乏调查,公示不明。部分官员用各种手段不公开信息,把“背景”藏着掖着。湖南耒阳长坪乡谭南村原村支书黄国华等人竟篡改民主评议会议记录来决定低保指标的归属;还有一些地区的民主评议会长久以来没有村民代表参加。——你来我批,蒙混过关。一些上级审批部门光履行“从纸到纸”的使命,不深究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使得“审批”成了机械运动。2012年12月至2013年12月期间,浙江温岭一社会救助员利用职务之便,采用冒签他人名字的方式,26次冒领19名补助对象的补助款11万余元,并作为个人使用。而这场骗局,上级部门本只要根据规定履行好审核义务即可戳穿。——一保“终”生,较少复查。根据规定,当家庭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变化时,低保家庭应报告,上级部门应复核。然而,一些地方并不重视或是刻意无视这种动态管理,频现“死人吃低保”事件。2011年,江西省湖口县被曝出某村民过世后仍旧“领”了2年的低保金,而其子是当地民政部门干部。畅通监督机制以清理“官保保”“低保这个事情上,基层干部的权力太大。”中国农业大学[微博]农民问题研究所所长朱启臻如此感叹。在整个低保政策中,基层干部担负着重要的职责,从而也就拥有着集中的权力。一些“官保保”玩弄职权,无视规章制度,把国家安排自己管理的低保当做发给自己的“红包”。一些基层群众把问题反映上去之后得不到反馈,反倒会“惹恼”基层干部,得不偿失,因此往往只能敢怒不敢言。针对低保不公现象,各地多次开展清理违规低保行动,并集中整改。记者发现,不少整改工作实际上在原有的低保政策中已有要求,如组织集体会议、近亲低保单独备案等,只是过去没能做到。然而,集中清理行动并非长久之计,“官保保”仍然不断再现。朱启臻认为,当前的低保流程严重缺乏监督,既没有监督主体也没有监督机制,使得国家补助没有给到应给的补助对象,困难群众的利益难以得到保护。调研多地农村问题的华中科技大学教授贺雪峰认为,要使得“官保保”问题得到长效解决,需要建立畅通的监督渠道,建立完善的信息公开机制。“监督机制要落到实处,群众的举报要即时受理,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发现一例,查处一例。”“可以把权力更多地交给群众。”朱启臻表示,对基层干部权力的约束要从基层群众做起,让他们发得了言、见得了文、说得了话。“需要建立起一套健康的基层群众议事规则,完善监督机制,使低保信息公开透明。”低保的法律法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六十六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一)对符合申请条件的救助申请不予受理的;(二)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救助申请不予批准的;(三)对不符合救助条件的救助申请予以批准的;(四)泄露在工作中知悉的公民个人信息,造成后果的;(五)丢失、篡改接受社会救助款物、服务记录等数据的;(六)不按照规定发放社会救助资金、物资或者提供相关服务的;(七)在履行社会救助职责过程中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第六十七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截留、挤占、挪用、私分社会救助资金、物资的,由有关部门责令追回;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第六十八条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社会救助资金、物资或者服务的,由有关部门决定停止社会救助,责令退回非法获取的救助资金、物资,可以处非法获取的救助款额或者物资价值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第六十九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低保户死亡政策:从《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规范殡葬管理工作的通知》查询到,基本殡仪服务内容包括遗体接运(含抬尸、消毒)、存放(含冷藏)、火化和骨灰寄存等服务,其服务执行民政部《殡仪接待服务》、《遗体保存服务》、《遗体火化服务》、《骨灰寄存服务》等服务标准。“比如免除普通殡葬车遗体接送费用、三天内普通冷藏柜遗体存放费用等。”对低保户可以减免。减免的办理程序:符合减免政策的亲属,向死者户籍所在地民政办申请,按要求提供死亡证明、低保证等相关材料。报经区县民政局审批后,到殡仪馆办理基本殡葬服务费减免手续。关于廉租房(低保房)政策资料:低保房是百姓社会的口头语,指代廉租房(或公共租赁房)和经济适用房两种社会福利性住房。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的《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建保〔2013〕178号)的规定,从2014年起,各地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并轨后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由于是社会福利性住房,因此两种住房的申请均需达到一定资格,由政府部门审批、摇号后获得。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24年取消艺术特长生详细政策

其他信息:2024年取消艺术特长生了,艺考改革政策要求2024年起,高校高水平艺术团不再从高校招生环节选拔,由相关高校从在校生中遴选培养。 2024年取消艺术特长生了吗 2024年取消艺术特长生了,2024年起,高校高水平艺术团不再从高校招生环节选拔,由相关高校从在校生中遴选培养。 近年来,教育部不断改革和完善高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录取办法,2018年以来,高校大力加强从普通在校生中选拔培养艺术团成员,使之逐渐成为学校高水平艺术团的主体。《意见》明确,2024年起,高校高水平艺术团不再从高校招生环节进行选拔,由相关高校从在校生中遴选培养。 目前全国具有高水平艺术团招生资格的高校共53所,近年来不断有高校退出,其中包括山东大学、中山大学、大连理工大学等。到2021年,共41所高校参与高水平艺术团招生。 艺考生和艺术特长生的区别 录取政策不同 获得艺术特长生资格的考生录取时可享受一定的降分录取优惠,录取时,按文化统考成绩在招生院校提档线测算值下20分以内、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省教育考试院向有关高校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艺术类考生艺术类录取则是在考生专业和文化成绩均达到相应录取控制线的情况下,参照考生所报志愿顺序,按河南省艺术投档原则投档,由高校按招生章程中确定的规则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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