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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法实施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于2017年7月1日正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是为继承和弘扬中医药,保障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保护人民健康制定的法律。中医药,是包括汉族和少数民族医药在内的我国各民族医药的统称,是反映中华民族对生命、健康和疾病的认识,具有悠久历史传统和独特理论及技术方法的医药学体系。中医药事业是我国医药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实行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管理制度,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我国医药卫生事业中的作用。发展中医药事业应当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坚持继承和创新相结合,保持和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运用现代科学技术,促进中医药理论和实践的发展。国家鼓励中医西医相互学习,相互补充,协调发展,发挥各自优势,促进中西医结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中医药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中医药管理体系,统筹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国务院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中医药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与中医药管理有关的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中医药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与中医药管理有关的工作。国家加强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合理规划和配置中医药服务资源,为公民获得中医药服务提供保障。国家支持社会力量投资中医药事业,支持组织和个人捐赠、资助中医药事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第十三条 国家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中医医疗机构。社会力量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在准入、执业、基本医疗保险、科研教学、医务人员职称评定等方面享有与政府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同等的权利。

中医药法于哪一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于2017年7月1号正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是我国第一部全面、系统体现中医药特点和规律的基本性法律。第一次从法律层面明确了中医药的重要地位、发展方针和扶持措施,为中医药事业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不仅将推动中医药产业的快速、健康发展,也将提升中医药的影响力,为全球健康服务提供中国方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第一条 为了继承和弘扬中医药,保障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保护人民健康,制定本法。第六十三条 本法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医药法的立法目的包括

中医药法明确中医药事业的重要地位和发展方针。明确中医药是包括汉族和少数民族医药在内的我国各民族医药的统称,中医药事业是我国医药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明确国家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实行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管理制度。明确发展中医药事业应当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坚持继承和创新相结合,保持和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四是明确国家鼓励中医西医相互学习,相互补充,协调发展,发挥各自优势,促进中西医结合。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管理制度。中医药具有鲜明的特色和优势,在很多方面不同于西医药,例如,中医服务人员存在师承等培养方式,中医诊所主要是医师坐堂望闻问切,服务简便,不像西医医疗机构需要配备相应的仪器设备。中医药法充分考虑到中医药的特点和发展需要,对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规定的管理制度进行改革完善,一是改革完善中医医师资格管理制度,规定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和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经实践技能和效果考核合格即可获得中医医师资格。二是改革完善中医诊所准入制度,将中医诊所由许可管理改为备案管理。三是允许医疗机构根据临床需要,凭处方炮制市场上没有供应的中药饮片,或者对中药饮片进行再加工。四是对仅应用传统工艺配制的中药制剂品种和委托配制中药制剂,由现行的许可管理改为备案管理。五是明确生产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来源于古代经典名方的中药复方制剂,在申请药品批准文号时,可以仅提供非临床安全性研究资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第四十三条 国家建立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数据库、保护名录和保护制度。中医药传统知识持有人对其持有的中医药传统知识享有传承使用的权利,对他人获取、利用其持有的中医药传统知识享有知情同意和利益分享等权利。国家对经依法认定属于国家秘密的传统中药处方组成和生产工艺实行特殊保护。

中医药法的立法目的是什么

法律分析:中医药的立法目的是为了继承和弘扬中医药,保障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保护人民的健康。中医药是中华民族在与疾病长期斗争的过程中积累的宝贵财富,其有效的实践和丰富的知识中蕴含着深厚的科学内涵,是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中华民族的繁衍昌盛和人类健康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医药工作,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推动中医药事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中医药事业的发展,离不开法治的保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第八条 国家支持中医药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鼓励中医药科学技术创新,推广应用中医药科学技术成果,保护中医药知识产权,提高中医药科学技术水平。第九条 国家支持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促进中医药的国际传播和应用。第十条 对在中医药事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的实施起始时间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于2017年7月1号正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是我国第一部全面、系统体现中医药特点和规律的基本性法律。第一次从法律层面明确了中医药的重要地位、发展方针和扶持措施,为中医药事业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有以下五大亮点:1、明确中医药事业的重要地位和发展方针;2、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管理制度;3、加大对中医药事业的扶持力度;4、加强对中医医疗服务和中药生产经营的监管;5、加大对中医药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进一步加大对中医药事业的扶持力度主要体现在以下七个方面:1、明确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将中医药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中医药管理体系,将中医药事业发展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为中医药事业发展提供政策支持和条件保障,统筹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2、明确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将中医医疗机构建设纳入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举办规模适宜的中医医疗机构,扶持有中医药特色和优势的医疗机构发展;3、合理确定中医医疗服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体现中医医疗服务成本和专业技术价值;4、明确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机构范围,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药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5、发展中医药教育,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加大对中医药科学研究和传承创新的支持力度,促进中医药文化传播和应用;6、发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规范的中医养生保健机构;7、明确国家采取措施,加大对少数民族医药传承创新、应用发展和人才培养的扶持力度,加强少数民族医疗机构和医师队伍建设;民族自治地方可以结合实际,制定促进和规范本地方少数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第三条 中医药事业是我国医药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实行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管理制度,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我国医药卫生事业中的作用。发展中医药事业应当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坚持继承和创新相结合,保持和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运用现代科学技术,促进中医药理论和实践的发展。国家鼓励中医西医相互学习,相互补充,协调发展,发挥各自优势,促进中西医结合。

中医药法共有几章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继承和弘扬中医药,保障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保护人体健康,制定本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中医药,即中国传统医药,是我国各民族医药的统称,是反映中华民族对健康和疾病的认识、具有特定理论和中华文化特征的医学体系。中医药是我国医药卫生体系的特色和优势,是国家医药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三条 国家实行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医药卫生事业中的作用。第四条 发展中医药应当遵循其自身规律,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管理制度。坚持继承和创新,保持和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坚持统筹规划,促进中医药全面协调发展;坚持中医西医相互学习,鼓励西医学习中医,促进中西医结合。第五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投资中医药事业,采取措施支持组织、个人捐助中医药事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第一条为了继承和发展中医药学,保障和促进中医药事业的发展,保护人体健康,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服务和中医药教育、科研、对外交流以及中医药事业管理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中药的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和监督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执行。第三条国家保护、扶持、发展中医药事业,实行中西医并重的方针,鼓励中西医相互学习、相互补充、共同提高,推动中医、西医两种医学体系的有机结合,全面发展我国中医药事业。第四条发展中医药事业应当遵循继承与创新相结合的原则,保持和发扬中医药特色和优势,积极利用现代科学技术,促进中医药理论和实践的发展,推进中医药现代化。第五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中医药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使中医药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制定区域卫生规划时,应当根据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居民医疗需求,统筹安排中医医疗机构的设置和布局,完善城乡中医服务网络。第六条国务院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全国中医药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与中医药有关的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中医药管理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中医药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与中医药有关的工作。第七条对在继承和发展中医药事业中做出显著贡献和在边远地区从事中医药工作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奖励。第八条开办中医医疗机构,应当符合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中医医疗机构设置标准和当地区域卫生规划,并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方可从事中医医疗活动。第九条中医医疗机构从事医疗服务活动,应当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遵循中医药自身发展规律,运用传统理论和方法,结合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发挥中医药在防治疾病、保健、康复中的作用,为群众提供价格合理、质量优良的中医药服务。第十条依法设立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城乡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应当能够提供中医医疗服务。第十一条中医从业人员,应当依照有关卫生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通过资格考试,并经注册取得执业证书后,方可从事中医服务活动。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学的人员以及确有专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正式出台

   中国首部中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出台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中医药服务   第三章 中药保护与发展   第四章 中医药人才培养   第五章 中医药科学研究   第六章 中医药传承与文化传播   第七章 保障措施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九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继承和弘扬中医药,保障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保护人民健康,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中医药,是包括汉族和少数民族医药在内的我国各民族医药的统称,是反映中华民族对生命、健康和疾病的认识,具有悠久历史传统和独特理论及技术方法的医药学体系。   第三条 中医药事业是我国医药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实行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管理制度,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我国医药卫生事业中的作用。   发展中医药事业应当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坚持继承和创新相结合,保持和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运用现代科学技术,促进中医药理论和实践的发展。   国家鼓励中医西医相互学习,相互补充,协调发展,发挥各自优势,促进中西医结合。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中医药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中医药管理体系,统筹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   第五条 国务院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中医药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与中医药管理有关的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中医药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与中医药管理有关的工作。   第六条 国家加强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合理规划和配置中医药服务资源,为公民获得中医药服务提供保障。   国家支持社会力量投资中医药事业,支持组织和个人捐赠、资助中医药事业。   第七条 国家发展中医药教育,建立适应中医药事业发展需要、规模适宜、结构合理、形式多样的中医药教育体系,培养中医药人才。   第八条 国家支持中医药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鼓励中医药科学技术创新,推广应用中医药科学技术成果,保护中医药知识产权,提高中医药科学技术水平。   第九条 国家支持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促进中医药的国际传播和应用。   第十条 对在中医药事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 中医药服务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中医医疗机构建设纳入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举办规模适宜的中医医疗机构,扶持有中医药特色和优势的医疗机构发展。   合并、撤销政府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或者改变其中医医疗性质,应当征求上一级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的意见。   第十二条 政府举办的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和有条件的专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应当设置中医药科室。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增强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提供中医药服务的能力。   第十三条 国家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中医医疗机构。   社会力量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在准入、执业、基本医疗保险、科研教学、医务人员职称评定等方面享有与政府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同等的权利。   第十四条 举办中医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医疗机构管理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遵守医疗机构管理的有关规定。   举办中医诊所的,将诊所的名称、地址、诊疗范围、人员配备情况等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备案后即可开展执业活动。中医诊所应当将本诊所的诊疗范围、中医医师的姓名及其执业范围在诊所的明显位置公示,不得超出备案范围开展医疗活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中医药主管部门拟订,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发布。   第十五条 从事中医医疗活动的人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规定,通过中医医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医医师资格,并进行执业注册。中医医师资格考试的内容应当体现中医药特点。   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由至少两名中医医师推荐,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组织实践技能和效果考核合格后,即可取得中医医师资格;按照考核内容进行执业注册后,即可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以个人开业的方式或者在医疗机构内从事中医医疗活动。国务院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中医药技术方法的安全风险拟订本款规定人员的分类考核办法,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发布。   第十六条 中医医疗机构配备医务人员应当以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为主,主要提供中医药服务;经考试取得医师资格的中医医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培训、考核合格后,可以在执业活动中采用与其专业相关的现代科学技术方法。在医疗活动中采用现代科学技术方法的,应当有利于保持和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以及有条件的村卫生室应当合理配备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并运用和推广适宜的中医药技术方法。   第十七条 开展中医药服务,应当以中医药理论为指导,运用中医药技术方法,并符合国务院中医药主管部门制定的中医药服务基本要求。   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发展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其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统筹实施。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发挥中医药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中的作用,加强中医药应急物资、设备、设施、技术与人才资源储备。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在疾病预防与控制中积极运用中医药理论和技术方法。   第十九条 医疗机构发布中医医疗广告,应当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审查批准;未经审查批准,不得发布。发布的中医医疗广告内容应当与经审查批准的内容相符合,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中医药服务的监督检查,并将下列事项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   (一)中医医疗机构、中医医师是否超出规定的范围开展医疗活动;   (二)开展中医药服务是否符合国务院中医药主管部门制定的中医药服务基本要求;   (三)中医医疗广告发布行为是否符合本法的规定。   中医药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或者阻挠。    第三章 中药保护与发展   第二十一条 国家制定中药材种植养殖、采集、贮存和初加工的技术规范、标准,加强对中药材生产流通全过程的质量监督管理,保障中药材质量安全。   第二十二条 国家鼓励发展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养殖,严格管理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的使用,禁止在中药材种植过程中使用剧毒、高毒农药,支持中药材良种繁育,提高中药材质量。   第二十三条 国家建立道地中药材评价体系,支持道地中药材品种选育,扶持道地中药材生产基地建设,加强道地中药材生产基地生态环境保护,鼓励采取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等措施保护道地中药材。   前款所称道地中药材,是指经过中医临床长期应用优选出来的,产在特定地域,与其他地区所产同种中药材相比,品质和疗效更好,且质量稳定,具有较高知名度的中药材。   第二十四条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并加强对中药材质量的监测,定期向社会公布监测结果。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协助做好中药材质量监测有关工作。   采集、贮存中药材以及对中药材进行初加工,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和管理规定。   国家鼓励发展中药材现代流通体系,提高中药材包装、仓储等技术水平,建立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药品生产企业购进中药材应当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中药材经营者应当建立进货查验和购销记录制度,并标明中药材产地。   第二十五条 国家保护药用野生动植物资源,对药用野生动植物资源实行动态监测和定期普查,建立药用野生动植物资源种质基因库,鼓励发展人工种植养殖,支持依法开展珍贵、濒危药用野生动植物的保护、繁育及其相关研究。   第二十六条 在村医疗机构执业的中医医师、具备中药材知识和识别能力的乡村医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自种、自采地产中药材并在其执业活动中使用。   第二十七条 国家保护中药饮片传统炮制技术和工艺,支持应用传统工艺炮制中药饮片,鼓励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开展中药饮片炮制技术研究。   第二十八条 对市场上没有供应的中药饮片,医疗机构可以根据本医疗机构医师处方的需要,在本医疗机构内炮制、使用。医疗机构应当遵守中药饮片炮制的有关规定,对其炮制的中药饮片的质量负责,保证药品安全。医疗机构炮制中药饮片,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根据临床用药需要,医疗机构可以凭本医疗机构医师的处方对中药饮片进行再加工。   第二十九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中药新药的研制和生产。   国家保护传统中药加工技术和工艺,支持传统剂型中成药的生产,鼓励运用现代科学技术研究开发传统中成药。   第三十条 生产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来源于古代经典名方的中药复方制剂,在申请药品批准文号时,可以仅提供非临床安全性研究资料。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中医药主管部门制定。   前款所称古代经典名方,是指至今仍广泛应用、疗效确切、具有明显特色与优势的古代中医典籍所记载的方剂。具体目录由国务院中医药主管部门会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第三十一条 国家鼓励医疗机构根据本医疗机构临床用药需要配制和使用中药制剂,支持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支持以中药制剂为基础研制中药新药。   医疗机构配制中药制剂,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取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或者委托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的药品生产企业、取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其他医疗机构配制中药制剂。委托配制中药制剂,应当向委托方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医疗机构对其配制的中药制剂的质量负责;委托配制中药制剂的,委托方和受托方对所配制的中药制剂的质量分别承担相应责任。   第三十二条 医疗机构配制的中药制剂品种,应当依法取得制剂批准文号。但是,仅应用传统工艺配制的中药制剂品种,向医疗机构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后即可配制,不需要取得制剂批准文号。   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备案的中药制剂品种的不良反应监测,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报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备案的中药制剂品种配制、使用的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规定

为了继承和弘扬中医药,保障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保护人民健康,制定本法。本法所称中医药,是包括汉族和少数民族医药在内的我国各民族医药的统称,是反映中华民族对生命、健康和疾病的认识,具有悠久历史传统和独特理论及技术方法的医药学体系。中医药事业是我国医药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实行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管理制度,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我国医药卫生事业中的作用。发展中医药事业应当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坚持继承和创新相结合,保持和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运用现代科学技术,促进中医药理论和实践的发展。国家鼓励中医西医相互学习,相互补充,协调发展,发挥各自优势,促进中西医结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中医药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中医药管理体系,统筹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国务院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中医药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与中医药管理有关的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自什么起施行1、是为继承和弘扬中医药,保障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保护人民健康制定的办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16年12月25日发布,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2、国家保护、扶持、发展中医药事业,实行中西医并重的方针,鼓励中西医相互学习、相互补充、共同提高,推动中医、西医两种医学体系的有机结合,全面发展我国中医药事业。3、发展中医药事业应当遵循继承与创新相结合的原则,保持和发扬中医药特色和优势,积极利用现代科学技术,促进中医药理论和实践的发展,推进中医药现代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第一条为了继承和弘扬中医药,保障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保护人民健康,制定本法。第二条本法所称中医药,是包括汉族和少数民族医药在内的我国各民族医药的统称,是反映中华民族对生命、健康和疾病的认识,具有悠久历史传统和独特理论及技术方法的医药学体系。

中医药法实施细则全文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继承和弘扬中医药,保障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保护人民健康,制定本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中医药,是包括汉族和少数民族医药在内的我国各民族医药的统称,是反映中华民族对生命、健康和疾病的认识,具有悠久历史传统和独特理论及技术方法的医药学体系。第三条 中医药事业是我国医药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实行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管理制度,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我国医药卫生事业中的作用。发展中医药事业应当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坚持继承和创新相结合,保持和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运用现代科学技术,促进中医药理论和实践的发展。国家鼓励中医西医相互学习,相互补充,协调发展,发挥各自优势,促进中西医结合。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中医药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中医药管理体系,统筹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第五条 国务院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中医药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与中医药管理有关的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中医药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与中医药管理有关的工作。第六条 国家加强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合理规划和配置中医药服务资源,为公民获得中医药服务提供保障。国家支持社会力量投资中医药事业,支持组织和个人捐赠、资助中医药事业。第七条 国家发展中医药教育,建立适应中医药事业发展需要、规模适宜、结构合理、形式多样的中医药教育体系,培养中医药人才。第八条 国家支持中医药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鼓励中医药科学技术创新,推广应用中医药科学技术成果,保护中医药知识产权,提高中医药科学技术水平。第九条 国家支持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促进中医药的国际传播和应用。第十条 对在中医药事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第二章 中医药服务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中医医疗机构建设纳入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举办规模适宜的中医医疗机构,扶持有中医药特色和优势的医疗机构发展。合并、撤销政府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或者改变其中医医疗性质,应当征求上一级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的意见。第十二条 政府举办的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和有条件的专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应当设置中医药科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增强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提供中医药服务的能力。第十三条 国家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中医医疗机构。社会力量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在准入、执业、基本医疗保险、科研教学、医务人员职称评定等方面享有与政府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同等的权利。第十四条 举办中医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医疗机构管理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遵守医疗机构管理的有关规定。举办中医诊所的,将诊所的名称、地址、诊疗范围、人员配备情况等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备案后即可开展执业活动。中医诊所应当将本诊所的诊疗范围、中医医师的姓名及其执业范围在诊所的明显位置公示,不得超出备案范围开展医疗活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中医药主管部门拟订,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发布。第十五条 从事中医医疗活动的人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规定,通过中医医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医医师资格,并进行执业注册。中医医师资格考试的内容应当体现中医药特点。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由至少两名中医医师推荐,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组织实践技能和效果考核合格后,即可取得中医医师资格;按照考核内容进行执业注册后,即可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以个人开业的方式或者在医疗机构内从事中医医疗活动。国务院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中医药技术方法的安全风险拟订本款规定人员的分类考核办法,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发布。第十六条 中医医疗机构配备医务人员应当以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为主,主要提供中医药服务;经考试取得医师资格的中医医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培训、考核合格后,可以在执业活动中采用与其专业相关的现代科学技术方法。在医疗活动中采用现代科学技术方法的,应当有利于保持和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以及有条件的村卫生室应当合理配备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并运用和推广适宜的中医药技术方法。第十七条 开展中医药服务,应当以中医药理论为指导,运用中医药技术方法,并符合国务院中医药主管部门制定的中医药服务基本要求。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发展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其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统筹实施。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发挥中医药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中的作用,加强中医药应急物资、设备、设施、技术与人才资源储备。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在疾病预防与控制中积极运用中医药理论和技术方法。第十九条 医疗机构发布中医医疗广告,应当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审查批准;未经审查批准,不得发布。发布的中医医疗广告内容应当与经审查批准的内容相符合,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有关规定。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中医药服务的监督检查,并将下列事项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一)中医医疗机构、中医医师是否超出规定的范围开展医疗活动;(二)开展中医药服务是否符合国务院中医药主管部门制定的中医药服务基本要求;(三)中医医疗广告发布行为是否符合本法的规定。中医药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或者阻挠。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共有几章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主席令第五十九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6年12月2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了继承和弘扬中医药,保障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保护人民健康,制定本法。第二条本法所称中医药,是包括汉族和少数民族医药在内的我国各民族医药的统称,是反映中华民族对生命、健康和疾病的认识,具有悠久历史传统和独特理论及技术方法的医药学体系。第三条中医药事业是我国医药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实行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管理制度,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我国医药卫生事业中的作用。发展中医药事业应当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坚持继承和创新相结合,保持和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运用现代科学技术,促进中医药理论和实践的发展。国家鼓励中医西医相互学习,相互补充,协调发展,发挥各自优势,促进中西医结合。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中医药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中医药管理体系,统筹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第五条国务院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中医药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与中医药管理有关的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中医药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与中医药管理有关的工作。第六条国家加强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合理规划和配置中医药服务资源,为公民获得中医药服务提供保障。国家支持社会力量投资中医药事业,支持组织和个人捐赠、资助中医药事业。

中医药法的宣传标语

  在平平淡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最不陌生的就是标语了吧,标语是指文字简练、意义鲜明的宣传、鼓动口号。你所见过的标语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我为大家收集的中医药法的宣传标语,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中医药法的宣传标语1   1、跋山涉水,采药寻方;走村串户,治病疗伤。   2、白露身不露,寒露脚不露。   3、辨舌质,可决五脏之虚实;视舌苔,可察六淫之浅深。   4、不断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努力开创中医药工作新局面。   5、草药银针,老乡随叫随到;丹心妙手,本人细诊细疗。   6、倡导中医保健,享受美好生活。   7、传播优秀中医药文化,营造健康生活。   8、传承中医国粹,传播中医药文化,共享健康和谐。   9、传承中医药精华,创新中医药发展。   10、传承祖国医学,造福人类健康。   11、但愿病房无病人,不惜药橱空药箱。   12、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13、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提高全民健康素质。   14、发挥中医药资源优势,加快中医药产业发展。   15、发展新农合,振兴中医药。   16、发展中医,利国利民。   17、发展中医药,健康你我他。   18、发展中医药,利国利民。   19、发展中医药事业,保障群众身体健康。   20、发展中医中药,服务大众健康。   21、烦暑最宜淡竹叶,伤寒尤妙小柴胡。   22、防病健身方法多,中医保健效果好。   23、海龙海马通四海,红花红藤映山红。   24、弘扬传统文化,服务大众健康;   25、弘扬中华国粹,传承中医文化。   26、弘扬中医药文化,传播中医药知识,促进群众健康。   27、弘扬中医药文化,传承国粹精神。   28、弘扬中医药文化,推进中医药科技创新。   29、弘扬中医药文化,振兴国医国药事业。   30、缓则治其本,急则治其标。   31、加强中医药科技创新,促进中医药产业发展。   32、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是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根本要求。   33、坚持以人为本,弘扬中医药文化,促进中医药事业科学发展。   34、坚持中西医并重方针,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35、看病看中医,方便又实惠。   36、看病少花钱,中医最方便。   37、看病用中药,治标又治本。   38、呕苦知邪在胆,吐酸识火入肝。   39、全力创建全国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促进全县中医药事业科学发展。   40、上工治未病,不治已病。   41、实施中医药科技创新工程,做大做强中医药事业。   42、世间万物人最贵,药品千种草为珍。   43、天地万物始终阴阳相随,中医治疗讲究天人合一。   44、推广中医养生,呵护百姓安康。   45、望闻问切回春素手,热寒表内济世丹心。   46、行欲方而智欲圆,心欲小而胆欲大。   47、学不博无以通其变,思不精无以烛其微。   48、学到知羞处,方知艺不精。   49、养生用中医,身体最实惠。   50、银针刺开云千里,妙药驱散雾万重。   51、与时俱进发展中医事业,推陈出新推动跨越发展。   52、治风先治血,血行风自灭;治风先治血,血足风自熄。   53、治急性病,要有胆有识;治慢性病,要有分有守。   54、治外感如将,治内伤如相。   55、稚子牵牛耕熟地,将军打马过常山。   56、中医费用很低廉,治疗效果不一般。   57、中医古老不苍老,中药天然不枉然。   58、中医是科学不是玄学,中药治身病还治心病。   59、中医是五千年中国人智慧的结晶,中药是大自然赐给我们的健康礼品。   60、中医药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   61、中医药需要社会支持,社会需要中医药服务。   62、中医中药,回归自然。   63、祖国医学是个宝,家家户户离不了。   64、钻技术,乡村医生要吃香;识宝贝,草药遍地不是草。   中医药法的`宣传标语2   1.用百草经,做利足事。   2.加快中医发展,再铸新的辉煌   3.抓机遇,促发展,促进营山中医事业跨越发展   4.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发展,不断增强医院核心竞争力   5.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提高医院核心竞争力   6.服务百姓,奉献人民,努力为健康护航   7.厚德载物,自强不息,加快中医事业发展   8.以精谌技术为基础,以优质服务为载体,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   9.加强医患沟通,建立和谐医患关系   10.广博慈爱,追求卓越   11.厚德行医,医患共济   12.奋发图强,开拓创新,建设营山中医新形象   13.健康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努力提高全县人民健康水平   14.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方向,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   15.扶持中医事业发展,提高中医服务能力。   16.提高全民健康水平,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17.大力发展医疗慈善事业是医疗卫生体制改革重要内容   18.遵循中医发展规律,保持和发展中医特色优势,推动继承与创新   19.丰富和发展中医理论与实践   20.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是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坚强保障   21.杏林一脉传千古   22.中医中药贯古今   23.中医药需要社会支持,社会需要中医药服务   24.中医发展上水平,人民生活得实惠   25.发挥中医特色优势,提高全民健康素质   26.推广中医养生,呵护百姓安康   27.弘扬国粹,惠泽民众   28.弘扬传统中医药文化,发展中医药卫生事业   29.中医药惠及百姓,全社会共促和谐   30.传承祖国医学,造福人类健康   中医药法的宣传标语3   1、百年养生精华,千年中医中药。   2、承岐黄薪火,扬中医文化,圆健康梦想。   3、承神农文化,传本草精华,续中药神话。   4、诚于心,精于勤,创于品,健于民。   5、吃神农本草药,治天下百姓病。   6、崇德弘医,见高思齐。   7、传承国粹,承担责任,光大国药,成人达己。   8、传承歧黄薪火,弘扬国医精髓。   9、传承神农文化,振兴神农本草,呵护人类健康。   10、当品位员工,做品质中药,创品牌企业。   11、道地磐五味,健康千万家。   12、道地药材,磐安五味。   13、德广聚人心,大爱济天下。   14、登陆神农本草,下载健康长寿。   15、发扬神农精神,传承国药精粹,打造世界品牌,健康天下百姓。   16、房陵文化传千古,神农本草饮天下。   17、服的,就是神农本草。   18、古有神农尝草治病,今有房陵本草养生。   19、弘扬中药文化,创造民族品牌。   20、厚道磐安人,地道磐五味。   21、厚德磐安,济世“五味”。   22、技术至精,药德至诚,服务至臻,销售至仁。   23、济世中药材,经典磐五味。   24、健康领航,大爱中药。   25、健康中国梦,神农本草情。   26、美丽大盘山,道地磐五味。   27、磐安,让磐五味告诉世界。   28、磐安人·厚道,磐五味·地道。   29、磐安五味,健康常备。   30、磐安药乡,五味天然。   31、磐五味,服了!   32、磐五味,和六脉,康万家。   33、磐五味,来自大盘山的问候。   34、千年中医,五味磐安。   35、千年中医药,百年健康人。   36、人厚道,药地道——神农本草。   37、山清水秀出好药,磐五味里品人生。   38、深山瑰宝,磐五味药。   39、神农本草,标本兼治就是好。   40、神农本草,健康的味道。   41、神农本草,来自天然药库的问候。   42、神农本草筑梦中国,撒播大爱健康天下。   43、神农健康梦,本草养生情。   44、神农心,本草韵,中药情。   45、态度决定高度,专业铸就伟业。   46、天赐好药材,地道磐五味。   47、天赋房县灵土,一品神农本草。   48、天赋神农本草,御赐地道中药。   49、天赋中药材,御赐磐五味。   50、天然中药材,地道磐五味。   51、天上灵丹药,人间磐五味。   52、惟志惟勤,尚德尚药。   53、温县铁棍山药,健康生命之宝。   54、温县铁棍山药,天赐无价之宝。   55、药承神农本草,商秉诚信至上。   56、药到、情到、健康到——神农本草。   57、以精诚制药,以本草济民。   58、至善神农,至精本草。   59、中药百熬香飘千里,中医百治誉满杏林。   60、中医中药进万家,绿色健康你我他。

关于中医药的最高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党和政府高度重视中医药工作,国家发展现代医药和我国传统医药,为了继承和发展中医药学,保障和促进中医药事业的发展,保护人的健康,近年来,中医药发展如火如荼。以公立中医医院改革为重点,推动了深化医改中医药工作取得新进展,推进国家基本药物中药品种的规范使用,全面实施中医药服务百姓健康推进行动,推动了中医药更加惠及百姓,以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为切入点,推动了中医药继承创新体系建设。

中医药法什么时候颁布

12月25日下午,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在京闭幕,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该法将于2017年7月1日正式实施。

中医药条例共有几条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中医药条例共有八项 相关资料:1. 第一条 为了传承和发展中医药,弘扬中医药文化,保障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及产业发展,保护人民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中医药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教育、科研、产业、文化、对外合作与交流以及监督管理等活动。第三条 发展中医药事业,应当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传承精华、守正创新,坚持中西医并重、中西药并用,促进中医药和西医药相互补充、协调发展;继承和发扬中医药特色优势,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疾病治疗和康复中的重要作用;运用现代科学技术,促进中医理论和实践的发展,实现中医药现代化、产业化。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中医药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完善中医药服务、教育、科研和管理体系。 2.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解决中医药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履行中医药管理职责,采取措施为中医药事业的发展提供条件和保障。 拓展资料: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中医药服务第三章 中药保护与发展第四章 中医药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第五章 中医药传承与文化传播第六章 保障与监督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八章 附则

中医药法于哪一年起正式实施

法律分析:2016年12月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这是中医药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将产生深远的国内国际影响。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第六十三条 本法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办法

第一条 为了保障和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坚持中西医并重方针,将中医药事业和产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卫生健康发展规划,建立健全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管理体系、服务体系和保障体系,建立中医药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中医药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各类中医医疗、保健等机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加强中医药管理机构建设,配备中医药管理人员,对中医医疗、康复、预防、保健及临床用药等进行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与中医药管理有关的工作。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举办符合国家标准的中医医疗机构,优化中医医疗机构布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诊疗设备配备。  政府举办的综合医院、传染病医院、妇幼保健院和有条件的专科医院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设置中医药科室、中医病床。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应当配备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并设置中医馆等中医药综合服务区。  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中医医疗机构。鼓励和支持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举办中医门诊部、中医诊所。第五条 具有国家规定学历,经考试取得医师资格的中医类别医师执业注册后,可以在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等医疗机构临床科室执业,按照注册范围开展相应诊疗服务。  在外科(骨科)、妇产科、眼耳鼻咽喉科等专业科室执业的中医类别医师,按照有关规定考核达到相应水平的,可以采用现代科学技术方法开展手术等医疗活动。第六条 鼓励取得非中医类别医师资格的医师学习研究和运用中医理论与诊疗技术,促进中医药的传承创新发展。  非中医类别医师的中医药处方权限和护理人员运用中医药适宜技术的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制定。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发挥中医药在传染病防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中的作用,建立健全中西医结合防控机制,在制定诊疗方案、组织专家团队和专业队伍、实施医疗救治、指导社区防控等方面应当有中医药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参与,支持医疗卫生机构在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发挥中医药理论和技术方法的独特作用。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建立中医药应急物资、设施、设备和技术资源储备制度,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重大疑难疾病的中西医临床协作机制,建立中西医相互会诊、转诊制度。鼓励和支持医疗机构开展中西医协同攻关,推广中西医结合诊疗。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支持中医医疗机构开展中医治未病服务,鼓励和支持二级以上中医医疗机构设立治未病科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开展中医药咨询评估、干预调理、随访管理等治未病服务。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支持中医医疗机构开展中医特色康复、保健服务,加强康复专科建设,推广针灸、推拿、敷贴等中医药适宜技术,建立中医医疗机构与社区康复机构双向转诊机制。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托本行政区域自然资源优势,鼓励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服务,开发中医药健康旅游产品与路线,建设融中药材种植、中医药健康服务、文化景观旅游、传统健身运动、食疗于一体的中医药健康旅游基地、中医药健康旅游区。第十三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行业组织和企业,制定和完善下列中药材质量标准、技术规范:  (一)种子、种苗质量标准;  (二)中药材外源性毒素限度标准,包括重金属及有害元素、农药残留、真菌毒素、二氧化硫残留等;  (三)等级标准;  (四)种植养殖田间管理、投入品使用等规范;  (五)采收、产地初加工规范;  (六)包装和仓储规范;  (七)其他质量标准或者技术规范。第十四条 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下列措施促进中药材种植养殖发展:  (一)推动中药材重点产区建设,建立武陵山脉、雪峰山脉、南岭山脉、罗霄山脉和环洞庭湖等中药材种植养殖产业带;  (二)整理湖南道地和特色药材目录;  (三)评定湖南道地和特色药材良种繁育、种植基地,加强生态种植基地建设;  (四)建立湖南道地和特色药材种质资源库、战略储备库。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中药材种植养殖技术服务体系;培育、保护、推广湖南道地中药材知名品牌,支持湖南道地、特色中药材品种申报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2021年中医药法新政策

法律分析:2021年1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其主要内容为: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医药企业上市融资和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鼓励社会资本发起设立中医药产业投资基金,加大对中医药产业的长期投资力度。鼓励各级政府依法合规支持融资担保机构加大对中医药领域中小企业银行贷款的担保力度。支持信用服务机构提升中医药行业信用信息归集和加工能力,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支持中医药特色发展。法律依据:《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一、夯实中医药人才基础二、提高中药产业发展活力三、增强中医药发展动力四、完善中西医结合制度五、实施中医药发展重大工程六、提高中医药发展效益七、营造中医药发展良好环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施行的日期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施行的日期是2017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所称中医药,是包括汉族和少数民族医药在内的我国各民族医药的统称,是反映中华民族对生命、健康和疾病的认识,具有悠久历史传统和独特理论及技术方法的医药学体系。中医药事业是我国医药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实行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管理制度,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我国医药卫生事业中的作用。发展中医药事业应当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坚持继承和创新相结合,保持和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运用现代科学技术,促进中医药理论和实践的发展。国家鼓励中医西医相互学习,相互补充,协调发展,发挥各自优势,促进中西医结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第五条 国务院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中医药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与中医药管理有关的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中医药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与中医药管理有关的工作。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中医医疗机构建设纳入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举办规模适宜的中医医疗机构,扶持有中医药特色和优势的医疗机构发展。合并、撤销政府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或者改变其中医医疗性质,应当征求上一级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的意见。第十三条 国家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中医医疗机构。社会力量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在准入、执业、基本医疗保险、科研教学、医务人员职称评定等方面享有与政府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同等的权利。

中医药法规定哪些项目采取备案制进行管理

法律分析:医疗机构配制中药制剂,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取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或者委托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的药品生产企业、取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其他医疗机构配制中药制剂。委托配制中药制剂,应当向委托方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 第三十二条 医疗机构配制的中药制剂品种,应当依法取得制剂批准文号。但是,仅应用传统工艺配制的中药制剂品种,向医疗机构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后即可配制,不需要取得制剂批准文号。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备案的中药制剂品种的不良反应监测,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报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备案的中药制剂品种配制、使用的监督检查。

《中医药法》什么时候施行?

7月1日,我国首部《中医药法》正式施行。在《中医药法》通过审议后的半年时间里,中医药产业已率先受益国家所释放的多重政策红利。据不完全统计,2017年以来,发生在中医药行业的并购投资案例约有50起,几乎已超过2016年全年中医药行业并购数量。从中药饮片、中成药,到中医院、中医诊所等,产业资本已将目光锁定中医药健康服务的全产业链。相比中药市场的并购整合而言,中医药服务所带来的增量市场将更具吸引力。可以预见,随着《中医药法》的实施,中药临床服务能力及体系的完善,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将加快在中医药健康服务领域‘跑马圈地"。在大力扶持的同时,《中医药法》也高度重视产业规范。《中医药法》明确了国家制定中药材种植养殖、采集、贮存和初加工的技术规范、标准,加强对中药材生产流通全过程的质量监督管理,保障中药材质量安全。《中医药法》对中药的保护有助于企业强化对上游中药材的布局,中药的质量可控将为企业市场推广、品牌建设及国际化奠定基础,因此目前A股市场中拥有中药材GAP种植基地的天士力、白云山和华润三九等公司将从中受益。有中药企业负责人表示,随着《中医药法》的实施,越来越多的企业将致力于中药材GAP规范化种植研究及产业化推广,从而为中成药生产提供质量稳定、安全优质的原料药材。

中医药法所称中医药包括多选题

答案如下:中医药法所称“中医药”包括()。A.汉医药B.民族医药C.传统中医药D.现代中医药答案AB详细介绍:中国传统医药包括:中医药、民族医药和其他民间医药三个部分。1、中医药中医药是以汉文化为背景的以《黄帝内经》《神农本草经》《伤寒论》《金匮要略》《温病条辨》为基本经典的传统医药,是中国社会长期以来的主流医学。2、民族医药民族医药是中国少数民族的传统医药。经过30年的发掘整理,已有近40个少数民族发掘整理出版了本民族传统医药的代表性著作。3、民间医药民间医药有两个概念,一是在体制上以公私来分,民间医药是指非公有制的民营医疗机构和民间医生;二是在学术上以朝野来分,民间医药是指当代中医教育体系之外不属于《黄帝内经》一脉的流散于民间的草医草药。如云南的“黄家医圈”、陕西的“太白七药”、某些道家医学和佛家医学,以及一些既不属于主流医学,又无特殊民族文化背景的草根一族。古代有一种“为国医所不道”的“走方医”、“草泽医”,或叫“铃医”、“串雅”,就属于这一类(见清·赵学敏著《串雅内外编》)。传统医药中的民间医药,指的就是第二种概念的民间医药。有的学者曾经把这一类民间医药作为中医药的初级阶段,但后来发现他们纵使“上升”一格,也并不属于以《黄帝内经》为代表的主流一脉,而且自成体系,自称“另类”,仍然“为国医所不道”。于是出于对文化多样性的认知和尊重,在传统医药内给它留下位置,称它为“民间医药”。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是哪年颁布的

2016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继承和发展中医药学,保障和促进中医药事业的发展,保护人体健康,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服务和中医药教育、科研、对外交流以及中医药事业管理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  中药的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和监督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执行。第三条 国家保护、扶持、发展中医药事业,实行中西医并重的方针,鼓励中西医相互学习、相互补充、共同提高,推动中医、西医两种医学体系的有机结合,全面发展我国中医药事业。第四条 发展中医药事业应当遵循继承与创新相结合的原则,保持和发扬中医药特色和优势,积极利用现代科学技术,促进中医药理论和实践的发展,推进中医药现代化。第五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中医药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使中医药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制定区域卫生规划时,应当根据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居民医疗需求,统筹安排中医医疗机构的设置和布局,完善城乡中医服务网络。第六条 国务院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全国中医药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与中医药有关的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中医药管理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中医药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与中医药有关的工作。第七条 对在继承和发展中医药事业中做出显著贡献和在边远地区从事中医药工作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奖励。第二章 中医医疗机构与从业人员第八条 开办中医医疗机构,应当符合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中医医疗机构设置标准和当地区域卫生规划,并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方可从事中医医疗活动。第九条 中医医疗机构从事医疗服务活动,应当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遵循中医药自身发展规律,运用传统理论和方法,结合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发挥中医药在防治疾病、保健、康复中的作用,为群众提供价格合理、质量优良的中医药服务。第十条 依法设立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城乡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应当能够提供中医医疗服务。第十一条 中医从业人员,应当依照有关卫生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通过资格考试,并经注册取得执业证书后,方可从事中医服务活动。  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学的人员以及确有专长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通过执业医师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并经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后,方可从事中医医疗活动。第十二条 中医从业人员应当遵守相应的中医诊断治疗原则、医疗技术标准和技术操作规范。  全科医师和乡村医生应当具备中医药基本知识以及运用中医诊疗知识、技术,处理常见病和多发病的基本技能。第十三条 发布中医医疗广告,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中医药管理的部门申请并报送有关材料。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中医药管理的部门应当自收到有关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核发中医医疗广告批准文号的决定。对符合规定要求的,发给中医医疗广告批准文号。未取得中医医疗广告批准文号的,不得发布中医医疗广告。  发布的中医医疗广告,其内容应当与审查批准发布的内容一致。第三章 中医药教育与科研第十四条 国家采取措施发展中医药教育事业。  各类中医药教育机构应当加强中医药基础理论教学,重视中医药基础理论与中医药临床实践相结合,推进素质教育。第十五条 设立各类中医药教育机构,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设置标准,并建立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临床教学基地。  中医药教育机构的设置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制定;中医药教育机构临床教学基地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第十六条 国家鼓励开展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继承工作,培养高层次的中医临床人才和中药技术人才。第十七条 承担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继承工作的指导老师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技术专长和良好的职业品德;  (二)从事中医药专业工作30年以上并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10年以上。

组织开展中医药法宣传活动总结

组织开展中医药法宣传活动总结   活动已经圆满收场了,我们的个人能力得到了很大进步,可以把这些感想记录在活动总结。可是怎样写活动总结才能出彩呢?下面是我精心整理的组织开展中医药法宣传活动总结,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组织开展中医药法宣传活动总结1   20xx年5月21日上午,《中医药法》主题宣传周暨河北省中医药文化嘉年华活动启动仪式在省会西清法制公园举办。我院精心组织了由省名中医梅建强教授、董燕平教授,脾胃病科刘小法、治未病贾玉珍、康复科刘晓东等医师及由50人的养生桩表演队参加了此次活动。   活动在中医养生功法表演中拉开帷幕,河北省中医院50人方队表演的内经养生桩,养生桩是一种内外同修、身心同练的科学方法,以静带动,既能助长精神,又能增强体质。现场市民在方队的感染下纷纷练起了养生桩,现场市民在体验养生桩的一吸一呼中体验了大自然的气息,在一伸一屈中体验传统文化的博大精深。   在公园的东侧是省中医院的名中医义诊区,尽管当天上午骄阳似火,天气炎热,但是市民热情依旧没有消减在义诊区的外面排起了长队,省中医院名家董燕平、梅建强、刘小发等专家桌前都站满了前来咨询的市民。专家们望闻问切,为市民仔细诊疗,耐心为其答疑解惑,免费为其检查,为其用药。公园的西侧还设有适宜技术体验区和中药展示区,市民们不仅通过展板和发放的宣传折页详细了解《中医药法》,还现场体验中医推拿、耳穴埋豆等中医适宜技术,观看药食两用品种、河北道地药材蜡叶标本、传统制丸技艺、炮制技术等,现场市民都积极参与到活动当中去。   《中医药法》是我国第一部全面、系统体现中医药特点和规律的基本性法律,是中医药领域的根本大法,在中医药事业发展中具有基础性和全局性的作用,是开展中医药工作的基本遵循和依据。   据悉,按照省卫生计生委的工作部署,全省各地将集中在5月举办一次《中医药法》主题宣传周暨中医药文化嘉年华活动,全面宣传贯彻《中医药法》为法律的正确实施奠定基础;充分展示中医药的.悠久历史、深厚文化和特色服务,引导广大群众认识中医药,了解中医药,喜爱中医药,使用中医药,倡导养成健康生活的良好习惯,助力健康河北建设。   此次活动由河北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局和石家庄卫生计生委联合举办、河北省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执法局、省中医药发展中心承办,河北中医学院、省中医院、省医疗气功学院、以岭医院、省中医药文化交流协会、石家庄市卫生监督局、石家庄市中医院等单位协办。 组织开展中医药法宣传活动总结2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以下简称《中医药法》)将于20xx年7月1日起施行,为加大对中医药法的宣传力度,推动中医药法贯彻落实,普及中医药法知识,永兴县卫生计生局组织开展了《中医药法》主题宣传周活动。   宣传周活动以“依法发展中医、服务大众健康”为主题。6月22日,在县级《中医药法》宣传活动现场,悬挂主题宣传横幅3条,摆放中医药法宣传展板8块,设置了义诊咨询区、资料发放区、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区和中药材展示区。现场工作人员通过展板、普法资料以及耐心的讲解为前来咨询的群众提供全面详尽的中医药法知识,并通过中医义诊、适宜技术体验和中药材现场鉴别等活动,进一步加强群众对中医药的悠久历史、深厚文化和特色服务的切身感受。   活动现场气氛热烈,咨询群众络绎不绝,共计发放普法资料和中医药健康知识手册8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390人次、义诊200余人次。   活动周期间,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均在工作阵地、乡村圩场组织开展了主题突出、形式多样的《中医药法》普法宣传活动,有效提高了广大群众对中医药法和中医药健康知识的关注度和知晓率。同时要求各单位要以此次学习宣传贯彻《中医药法》为契机,紧密结合中医药工作实际,整体推进永兴县中医药事业发展。 组织开展中医药法宣传活动总结3   7月1日,南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南阳市中医药管理局联合举办《中医药法》主题宣传活动,全市共有24家中医药单位和医院参加本次活动,并进行现场义诊和宣传。   活动现场,参加本次活动的有关单位向广大居民展示了中医保健操(太极拳、八段锦);相关专家们也对《中医药法》及中医药知识、中医体制辨识、养生保健、治未病理念进行宣传,为居民进行血压检查、健康咨询、慢性病康复指导、保健指导,并现场做针灸、推拿、艾灸等中医诊疗服务,引导广大居认识、了解、使用中医药,促进居民养成健康的生活习惯,推广中医药的法律法规、文化理念、知识方法。   活动当天共制作宣传 展板48块,发放宣传手册20xx余册,义诊700余人次。 组织开展中医药法宣传活动总结4   6月30日,我市在新区阳光广场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以下简称《中医药法》)宣传暨惠民义诊活动。副市长李荣出席宣传活动。他要求,要大力宣传中医药法,紧抓有利时机,奋力追赶超越,推动我市中医药事业快速发展。   活动现场,北京中医药大学孙思邈医院、市人民医院等14家医疗机构及陕西兴盛德药业有限公司等3家中医药企业共17家单位参加了宣传义诊活动。按照全市统一安排,各区县当天也同步开展了《中医药法》宣传暨惠民义诊活动。据了解,活动当日全市共发放《中医药法》宣传册等宣传材料3万余份,咨询义诊群众1500余人。   《中医药法》是我国第一部全面、系统体现中医药特点和规律的基本性法律,是中医药领域的根本大法,在中医药事业发展中具有基础性和全局性的作用,是开展中医药工作的基本遵循和依据,于今日起施行。 ;

中医药法立法原则

(一)落实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要求,强化医疗保障服务。一是将立法目的明确为“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保障基金安全,促进基金有效使用,维护公民医疗保障合法权益”。二是确立以人民健康为中心,遵循合法、安全、公开、便民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原则。三是建立健全全国统一的医疗保障经办管理体系,提供标准化、规范化的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四是要求定点医药机构按照规定提供医药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合理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维护公民健康权益。(二)明确基金使用相关主体的职责,规范基金使用行为。一是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依法组织制定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加强对纳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的监督,规范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依法查处违法使用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二是要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建立健全业务、财务、安全和风险管理制度,规范服务协议管理,接受社会监督。三是要求定点医药机构加强内部管理,提供合理、必要的医药服务,保管有关资料、传送数据和报告监管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四是要求参保人员持本人医疗保障凭证就医、购药,按照规定享受医疗保障待遇,有权要求定点医药机构如实出具费用单据和相关资料,有权要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提供医疗保障咨询服务,对医疗保障基金的使用提出改进建议。五是禁止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等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和参保人员等通过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等有关资料或者虚构医药服务项目等方式,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三)健全监督体制,强化监管措施。一是构建政府和医疗保障等行政部门的行政监管、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社会监督、行业自律相结合的监督体制。二是建立医疗保障、卫生健康、中医药、市场监督管理、财政、审计、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案件移送等监管合作机制。三是要求国务院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制定服务协议管理办法,制作并定期修订服务协议范本。四是规定大数据智能监控、专项检查、联合检查、信用管理等监管形式。五是规范医疗保障行政部门监督检查的措施及程序。(四)细化法律责任,加大惩戒力度。一是对医疗保障经办机构违法的,责令改正、责令退回、罚款、给予处分。二是对定点医药机构一般违法行为,责令改正、约谈负责人、责令退回、罚款、责令定点医药机构暂停相关责任部门一定期限的医药服务;对定点医药机构违反管理制度的,责令改正、约谈负责人、罚款;对定点医药机构骗保的,责令退回、罚款、责令定点医药机构暂停相关责任部门一定期限的医药服务、解除服务协议、吊销执业资格;造成医疗保障基金重大损失或者其他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对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给予从业限制、处分。三是个人违法的,责令改正、责令退回、暂停其一定期限的医疗费用联网结算、罚款。四是侵占、挪用医疗保障基金的,责令追回、没收违法所得、给予处分。五是医疗保障等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给予处分。法律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条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遵循合法、安全、公开、便民的原则。第四条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实行政府监管、社会监督、行业自律和个人守信相结合。

中医药法的立法目的是什么()。

【答案】:DP350;《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的立法宗旨:继承和弘扬中医药,保障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保护人民健康。

中医药法实施后需要进一步制定的办法有哪些

法律分析:1月9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国强在2017年全国中医药工作会议上表示要在今年7月1日正式施行前,抓紧研究制订中医诊所备案管理、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分类考核、经典名方注册、医疗机构中药饮片炮制及制剂备案管理、中医养生保健规范等配套法规制度,确保法律的各项规定得到全面落实。还要依据《中医药法》,对现行的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清理。各地也要以此为依据,制定或修订地方性法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 第三条 中医药事业是我国医药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实行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管理制度,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我国医药卫生事业中的作用。

中医药法规定医疗机构应当设置中医药科室

法律分析:政府举办的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和有条件的专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应当设置中医药科室。《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是为继承和弘扬中医药,保障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保护人民健康制定的法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第十二条 政府举办的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和有条件的专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应当设置中医药科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增强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提供中医药服务的能力。

《中医药法》的特点体现在哪些方面?

中医药法是我国第一部有关中医药的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法律,完善了卫生健康法律制度体系,不仅为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提供了坚实法律保障,而且是一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体现深厚历史底蕴和文化自信的重要法律。4个“中医药特点”:1、实行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管理制度;2、中医医师资格考试的内容应当体现中医药特点;3、建立和完善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科学技术创新体系、评价体系和管理体制;4、根据中医药特点对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制定标准并及时修订。从执法检查来看,各地采取有效措施,推动中医药法贯彻实施。一是中医药服务体系不断健全,服务能力稳步提升。建立了以国家中医医学中心、区域中医医疗中心为龙头,各级各类中医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中医科室为骨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融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康复于一体的中医药服务体系,覆盖城乡的中医药服务网络基本形成。扎实贯彻中医药法各项规定,依法推进中医药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建立健全中医药管理体系。健全中医药管理机构,合理配置人员,打通法律实施的最后一公里。健全中医药发展统筹协调机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公立中医院建设,完善中医药服务医保政策机制,健全符合中医治疗特点的医保管理和支付方式,扩大中医药报销范围。

中医药法将于什么时候正式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于2017年7月1号正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是我国第一部全面、系统体现中医药特点和规律的基本性法律。第一次从法律层面明确了中医药的重要地位、发展方针和扶持措施,为中医药事业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不仅将推动中医药产业的快速、健康发展,也将提升中医药的影响力,为全球健康服务提供中国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第一条为了继承和弘扬中医药,保障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保护人民健康,制定本法。第六十三条本法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规定如下:1、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中医药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中医药管理体系,统筹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2、 国务院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中医药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与中医药管理有关的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中医药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与中医药管理有关的工作;3、国家加强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合理规划和配置中医药服务资源,为公民获得中医药服务提供保障。国家支持社会力量投资中医药事业,支持组织和个人捐赠、资助中医药事业;4、国家发展中医药教育,建立适应中医药事业发展需要、规模适宜、结构合理、形式多样的中医药教育体系,培养中医药人才;5、国家支持中医药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鼓励中医药科学技术创新,推广应用中医药科学技术成果,保护中医药知识产权,提高中医药科学技术水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第十七条开展中医药服务,应当以中医药理论为指导,运用中医药技术方法,并符合国务院中医药主管部门制定的中医药服务基本要求。第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发展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其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统筹实施。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发挥中医药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中的作用,加强中医药应急物资、设备、设施、技术与人才资源储备。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在疾病预防与控制中积极运用中医药理论和技术方法。

中医药法规

法律分析:举办中医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医疗机构管理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遵守医疗机构管理的有关规定。举办中医诊所的,将诊所的名称、地址、诊疗范围、人员配备情况等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备案后即可开展执业活动。中医诊所应当将本诊所的诊疗范围、中医医师的姓名及其执业范围在诊所的明显位置公示,不得超出备案范围开展医疗活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中医药主管部门拟订,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发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 第十四条 举办中医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医疗机构管理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遵守医疗机构管理的有关规定。举办中医诊所的,将诊所的名称、地址、诊疗范围、人员配备情况等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备案后即可开展执业活动。中医诊所应当将本诊所的诊疗范围、中医医师的姓名及其执业范围在诊所的明显位置公示,不得超出备案范围开展医疗活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中医药主管部门拟订,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发布。

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的目的是什么

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的制定目的有三点:一、继承和弘扬中医药,保障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保护人民健康;二、国家加强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三、促进中医药的国际传播和应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第一条 为了继承和弘扬中医药,保障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保护人民健康,制定本法。第六条 国家加强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合理规划和配置中医药服务资源,为公民获得中医药服务提供保障。第九条 国家支持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促进中医药的国际传播和应用。

中医药法新规定

法律分析:中医药的相关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由2016年12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2021年并未对该法律进行修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第五条规定:国务院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中医药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与中医药管理有关的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中医药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与中医药管理有关的工作。

中国中医药法是哪一年颁布的?

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6年12月25日通过,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 第三条 中医药事业是我国医药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实行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管理制度,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我国医药卫生事业中的作用。发展中医药事业应当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坚持继承和创新相结合,保持和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运用现代科学技术,促进中医药理论和实践的发展。国家鼓励中医西医相互学习,相互补充,协调发展,发挥各自优势,促进中西医结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的中医药法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继承和弘扬中医药,保障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保护人体健康,制定本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中医药,即中国传统医药,是我国各民族医药的统称,是反映中华民族对健康和疾病的认识、具有特定理论和中华文化特征的医学体系。中医药是我国医药卫生体系的特色和优势,是国家医药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三条 国家实行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医药卫生事业中的作用。第四条 发展中医药应当遵循其自身规律,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管理制度。坚持继承和创新,保持和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坚持统筹规划,促进中医药全面协调发展;坚持中医西医相互学习,鼓励西医学习中医,促进中西医结合。第五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投资中医药事业,采取措施支持组织、个人捐助中医药事业。第六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促进中医药的国际传播和应用。第七条 国家发展中医药文化,将中医药文化建设纳入国家文化发展规划。每年10月11日为“中医药日”。第八条 国务院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中医药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与中医药管理有关的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中医药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与中医药管理有关的工作。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中医药工作协调机制,统筹解决中医药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第十条 对在中医药事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第二章 中医药服务第十一条 开展中医药预防、保健、医疗、康复服务,应当以中医药理论为指导,运用中医药技术方法。第十二条 国家建立覆盖城乡的中医药服务体系,保障公民享有接受中医药服务的权益。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合理规划和配置中医药服务资源,将中医医疗机构建设纳入本行政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举办适当规模的中医医疗机构,在政府举办的综合医院和具备条件的专科医院设置中医药科室、配置一定比例的中医病床,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置中医药科室,保障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第十五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中医医疗机构。社会力量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与政府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在准入、执业等方面享有同等权利。第十六条 举办中医医疗机构应当依照医疗机构管理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但是,举办仅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传统中医诊所,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备案后即可执业。传统中医诊所的备案和监督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中医药主管部门制定。本法所称传统中医药服务,包括中医辨证论治,中药治疗和中药调剂、中药汤剂煎煮等中药药事服务以及针灸、拔罐、推拿等非药物疗法。第十七条 政府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不得随意合并、撤销或者改变中医医疗性质;确需合并、撤销或者改变中医医疗性质的,应当经举办该医疗机构的人民政府的上一级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第十八条 医疗机构开展中医药服务,应当遵守国务院中医药主管部门制定的中医药服务基本要求。第十九条 中医医疗机构配备医务人员应当以中医药技术人员为主,主要提供中医药服务;采用现代科学技术方法的,应当有利于保持和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第二十条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应当合理配置中医药技术人员,推广和运用中医药适宜技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当以有中医药技术优势的医疗机构为主要依托,建立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培训基地。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发展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并将其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在疾病预防与控制中积极运用中医药技术方法。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发挥中医药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中的作用,加强中医药应急物资、设备、设施、技术与人才资源储备,制定应急预案应当包括运用中医药技术方法预防、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内容。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者控制传染病疫情的需要,发布中医药防治技术方案。医疗卫生机构可以根据中医药防治技术方案采取调剂或者煎煮汤剂等预备措施。第二十三条 国家对中医医疗人员实行分类管理。中医医疗人员分为中医医师和传统中医师。中医医师的执业资格、执业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规定执行。传统中医师仅从事传统中医药服务。传统中医师执业应当经县级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实绩考核、登记,在登记的地域范围、执业范围内开展中医相关诊疗活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中医药主管部门制定。第二十四条 全科医生应当学习和运用中医药技术方法防治常见病和多发病。乡村医生应当能够运用中医药适宜技术防治常见病和多发病。第二十五条 中医医疗广告应当经医疗机构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审查批准。未经批准,不得发布中医医疗广告。第二十六条 国家加强中医药标准体系建设,明确中医药服务中需要统一的事项的技术要求。中医药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由国务院有关部门依据职责制定并公布,供公众免费查阅。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中医药服务的监督检查。被检查单位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或者阻挠。第三章 中药发展第二十八条 国家保护药用野生动植物资源,对药用野生动植物资源实行动态监测和定期普查,建立药用野生动植物资源种质基因库,划定自然保护区,鼓励药用野生动植物实现人工种植养殖,支持开展珍稀濒危药用野生动植物的繁育及其相关研究。第二十九条 国家鼓励发展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养殖,支持中药材良种繁育,提高中药材质量。第三十条 国家建立道地中药材评价体系,支持道地中药材品种选育、良种繁育,扶持道地中药材生产基地建设,鼓励采取地理标识产品保护等措施保护道地中药材。第三十一条 采集、贮存中药材以及对中药材进行初加工,应当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第三十二条 乡村医生、传统中医师自种、自采并自用地产中药材的,应当具备中药材知识和识别能力。第三十三条 国务院中医药主管部门定期组织中药材质量监测,向社会公布监测结果。第三十四条 国家保护中药饮片炮制技术,支持应用传统工艺生产中药饮片,鼓励运用现代科学技术研制中药饮片。第三十五条 为了满足临床需要,医疗机构可以凭本医疗机构医师开具的处方炮制市场上没有供应的中药饮片,在本机构内使用。医疗机构炮制中药饮片,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第三十六条 根据临床需要,医疗机构可以凭本医疗机构医师开具的处方对中药饮片进行再加工。第三十七条 国家鼓励中药新药研制与生产,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安全有效的中药新药研发。国家保护传统中药加工技术和工艺,支持传统剂型中成药生产,鼓励应用现代科学技术研究开发传统中成药。第三十八条 国家鼓励医疗机构配制和使用中药制剂,支持利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第三十九条 医疗机构配制中药制剂,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取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未取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医疗机构,可以委托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的药品生产企业或者取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其他医疗机构配制中药制剂。委托配制中药制剂,应当向委托方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医疗机构配制的中药制剂品种,应当取得制剂批准文号。但是,仅利用传统工艺配制的中药制剂品种,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后即可配制。医疗机构对其配制的中药制剂的质量负责;委托配制中药制剂的,委托方对所配制中药制剂的质量负责。第四十条 中药的研制、生产、经营、使用,本法没有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执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中药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的监督管理。第四十一条 国家支持中药国际贸易,促进服务贸易发展,涉及药用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进出口的,应当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第四章 人才培养第四十二条 国家发展中医药教育,建立适应事业发展需求、规模适宜、结构合理、形式多样的中医药教育体系。加强全科医生、专科医师和城乡基层中医药技术人员培养和培训,鼓励开展高层次中西医结合教育。第四十三条 中医药教育应当遵循中医药人才成长规律,以中医药内容为主,注重中医药理论教育和中医药临床实践,注重现代教育方式和传统教育方式相结合,注重体现中医药特色文化。第四十四条 国家完善中医药院校教育。中医药院校教育的培养目标、修业年限、教学形式、教学内容及教学评价等,应当体现中医药学科特色,符合中医药学科发展规律。中医药教育机构和中医药专业设置标准,由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中医药主管部门制定。设立中医药教育机构,应当建立临床教学基地,基地设置标准由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中医药主管部门制定。第四十五条 国家发展中医药师承教育,鼓励中医医师和中药技术人员在执业、业务活动中带徒授业,传授中医药理论和技术方法,培养中医药技术人员。第四十六条 国家发展中医药继续教育。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当健全继续教育网络,制定继续教育规划,组织开展继续教育。加强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人员中医药基本知识和技能的培训。中医药技术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所在机构应当为其接受继续教育创造条件。第四十七条 国家发展中医药职业教育。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支持开展中医药职业教育,培养实用人才。第五章 继承创新与文化传播第四十八条 国家支持中医药理论和技术方法的继承和创新,鼓励中医药科学研究和学术争鸣,支持学术流派发展。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扶持有中医药特色和优势的中医医疗机构或者中医科室发展,发挥其在中医药继承和创新中的主体作用。第四十九条 国家保护中医药传统知识。中医药传统知识持有人享有传承使用的权利,并对他人获取和利用传统知识享有知情同意、惠益分享的权利。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知识产权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中医药主管部门制定。第五十条 国家支持对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中医药理论和技术方法进行传承。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组织遴选本行政区域内的中医药学术传承项目和传承人,并为其开展传承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传承人应当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总结、收集整理并妥善保存相关的学术资料。第五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支持中医药古籍文献、著名中医药专家的学术思想和诊疗经验以及民间中医药诊疗方法和技术的整理、研究和利用。鼓励组织、个人捐献具有研究和应用价值的中医药文献、秘方、验方、诊疗方法和技术。第五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中医药科研纳入科学技术发展规划,多渠道投入资金,加强和促进中医药科研工作。国家鼓励跨行业、跨地区和跨学科的中医药科研协作,支持中医药科技资源整合、多学科融合和产学研结合。第五十三条 中医药科技创新应当以中医药理论为指导,以提高临床疗效为核心,注重现代科学技术的运用。第五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完善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机制,采取措施鼓励和扶持技术转让和技术推广,健全中医药科技服务体系。第五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中医药文化宣传和知识普及,建立多渠道、多形式的中医药文化和知识传播平台,鼓励组织、个人创作中医药文化和科普作品。第五十六条 开展中医药文化宣传和知识普及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坚持科学精神。任何组织、个人不得对中医药作虚假、夸大宣传,不得以中医药名义牟取不正当利益。第五十七条 出版中医药图书或者其他中医药出版物,出版单位应当组织中医药技术人员进行审定,并对出版物的内容承担出版责任。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开展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宣传的,应当聘请中医药技术人员进行。第六章 保障措施第五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为中医药发展提供政策支持与条件保障,健全中医药管理体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制定医药卫生政策,应当鼓励提供和利用中医药服务。第五十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诊疗项目、中药饮片、中成药和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政策和基本药物政策,应当发挥中医药的优势,支持提供中医药服务。第六十条 涉及以下事项的,应当成立专门的中医药评审、评估、鉴定组织或者由中医药专家参加评审、评估、鉴定:(一)中医医疗、保健、教育、科研等机构的评审、评估;(二)中医医疗、保健服务质量评估;(三)中医药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四)中医药新技术的评估;(五)中医医疗损害的技术鉴定和中药不良反应的评价;(六)中医药科研课题的立项和成果评审;(七)中医药机构、人员、技术的资质资格评审和中医药职业技能鉴定;(八)其他需要由中医药专家参加评审、评估、鉴定的事项。开展上述评审、评估或者鉴定活动,应当体现中医药特色,遵循中医药自身规律。中医药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和中医药职业技能鉴定,应当以中医药实践技能为主。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未依照本法的规定履行职责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第六十二条 传统中医诊所超范围提供中医药服务的,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执业。传统中医诊所被责令停止执业的,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从事医疗机构的管理工作。医疗机构聘用不得从事医疗机构管理工作的人员从事管理工作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或者由原执业备案部门责令停止执业。第六十三条 传统中医师在登记的地域范围外执业或者开展登记的执业范围以外的诊疗活动的,由登记的中医药主管部门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登记证书。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法第十七条的规定,未经上级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合并、撤销政府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或者改变其中医医疗性质的,由上级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第八章 附 则第六十五条 民族自治地方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和本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促进本地方中医药发展的办法。第六十六条 本法自 年 月 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继承和弘扬中医药,保障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保护人民健康,制定本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中医药,是包括汉族和少数民族医药在内的我国各民族医药的统称,是反映中华民族对生命、健康和疾病的认识,具有悠久历史传统和独特理论及技术方法的医药学体系。第三条 中医药事业是我国医药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实行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管理制度,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我国医药卫生事业中的作用。  发展中医药事业应当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坚持继承和创新相结合,保持和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运用现代科学技术,促进中医药理论和实践的发展。  国家鼓励中医西医相互学习,相互补充,协调发展,发挥各自优势,促进中西医结合。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中医药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中医药管理体系,统筹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第五条 国务院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中医药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与中医药管理有关的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中医药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与中医药管理有关的工作。第六条 国家加强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合理规划和配置中医药服务资源,为公民获得中医药服务提供保障。  国家支持社会力量投资中医药事业,支持组织和个人捐赠、资助中医药事业。第七条 国家发展中医药教育,建立适应中医药事业发展需要、规模适宜、结构合理、形式多样的中医药教育体系,培养中医药人才。第八条 国家支持中医药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鼓励中医药科学技术创新,推广应用中医药科学技术成果,保护中医药知识产权,提高中医药科学技术水平。第九条 国家支持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促进中医药的国际传播和应用。第十条 对在中医药事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第二章 中医药服务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中医医疗机构建设纳入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举办规模适宜的中医医疗机构,扶持有中医药特色和优势的医疗机构发展。  合并、撤销政府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或者改变其中医医疗性质,应当征求上一级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的意见。第十二条 政府举办的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和有条件的专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应当设置中医药科室。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增强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提供中医药服务的能力。第十三条 国家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中医医疗机构。  社会力量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在准入、执业、基本医疗保险、科研教学、医务人员职称评定等方面享有与政府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同等的权利。第十四条 举办中医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医疗机构管理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遵守医疗机构管理的有关规定。  举办中医诊所的,将诊所的名称、地址、诊疗范围、人员配备情况等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备案后即可开展执业活动。中医诊所应当将本诊所的诊疗范围、中医医师的姓名及其执业范围在诊所的明显位置公示,不得超出备案范围开展医疗活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中医药主管部门拟订,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发布。第十五条 从事中医医疗活动的人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规定,通过中医医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医医师资格,并进行执业注册。中医医师资格考试的内容应当体现中医药特点。  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由至少两名中医医师推荐,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组织实践技能和效果考核合格后,即可取得中医医师资格;按照考核内容进行执业注册后,即可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以个人开业的方式或者在医疗机构内从事中医医疗活动。国务院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中医药技术方法的安全风险拟订本款规定人员的分类考核办法,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发布。第十六条 中医医疗机构配备医务人员应当以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为主,主要提供中医药服务;经考试取得医师资格的中医医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培训、考核合格后,可以在执业活动中采用与其专业相关的现代科学技术方法。在医疗活动中采用现代科学技术方法的,应当有利于保持和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以及有条件的村卫生室应当合理配备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并运用和推广适宜的中医药技术方法。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医药方向)这个专业的就业前景怎么样?

医药这还是不错的 不过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怎么感觉是计算机类的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医药方向) 就业前景

不错 现在的医药产业在不断的扩大 需要这样的人才越来越多!

中医药养生知识

  中医养生学的概念养生就是根据生命发展的规律,采取能够保养身体,减少疾病,增进健康、延年益寿的手段,所进行的保健活动。中医药养生知识有哪些呢?下面我为你整理一些相关的资料,希望对你有帮助!   中医药养生知识   1、调理心态:中医之养生保健首先是调理人之身心状态。中医病因学说:七情生病,过喜伤心,暴怒伤肝,忧思伤脾,大悲伤肺,恐惊伤肾。喜、怒、忧、思、悲、恐、惊七种情志活动称“七情”。在正常范围内的情志变动是属生理的:一般不会致病;但过度地情志改变,就可能引起疾病。如:暴怒伤肝,可引起胸肋疼痛,头痛头晕,性情急躁等;思虑过度可以伤脾,证见胃脘胀痛、食欲不振、暖气等。我们要记住古人几段名言:“为人在世莫呈强,让人一步有何仿,万里长城今还在,不见当年秦始皇”。这就教导人们要以“忍为贵、和为贵、平为福”的和谐作风。“能忍自安、知足常乐”、“岂能尽随人意,但愿不负我心”。天天自念这些名言,保持自己心态平衡,特别是一些老年人更要理解,世间人人都要老,三病两痛都不少,我们要正确面对这一生理现象,保持乐观情绪,能有效提高身体质量。   2、饮食养生:好多人都说人吃五谷杂粮哪有不得病的。其实,人是不应该得病的,为什么?人就和一台机器一样,保养的好,运转就会正常,保养的不好就会得病。人不应该得病,得病肯定是有原因的。什么原因?世界卫生组织告诫我们,人类得病的原因:1、不良的生活方式。2、营养不均衡,   包括:过剩、缺乏。过剩指的是脂肪过剩,缺乏指的是矿物质和维生素缺乏。这就是原因,不会吃饭,才会得病。提到吃饭,吃饭的目的是什么?从养生讲,第一,维持生命;第二,预防疾病;第三,治疗疾病。古人有一米度三关,中医五千年养生精华,给后人留下一个治病五步曲;第一步食疗,就是要我们吃好。根据中医的五脏配五色,肝喜欢吃绿色,心吃红的,脾吃蓝色的,肺吃白色的,肾吃黑色的。下面说说口味方面问题:肝喜酸,心喜苦,脾喜甜,肺喜辣,肾喜咸。也就是说应该什么口味都吃一点,不能偏爱哪个就一辈子不改。比如:酸养肝,大家都知道醋是软化血管的,为什么?因为它养肝、养血,能软化血管。西医指出:“血管是否畅通是百病之源”,中医学“气为血帅,气行血亦行”。为什么呢?原因是人活着依靠血液循环,血液存在于血管里。血液常年在血管里流动,会产生垃圾,如果饮食不合理,又没有及时清理垃圾,血液的流速就会加快,对血管壁的冲击力会加大,从而引发高血压病,脑梗,心梗等疾病。血管堵了,怎么办?需要疏通。血管堵塞、中医叫血瘀,西医叫自由基太多,预防学和营养学叫脂肪代谢的产物太多。自然界都是一物降一物的,纵观万物,维生素就能解决这一切,其次是矿物质。先说维生素。维生素来自水果和疏菜。蔬菜要生吃最好,水果连皮一块吃。从中医讲,生吃可以泄肝火,从西医讲,可以补足维生素。另外有报导生吃长条茄子,茄子是吸油的,如果吃下去,仅有的一点脂肪也会被吸光。常吃可以降血脂。茄子洗干净后切块或条,放醋、盐、麻酱凉拌吃,也可切条沾酱吃。生吃茄子还有一个功能,能治便秘,效果很明显。总之饮食方面要注意食物多样化饮食不节。   饮食与缺钙问题:有报道我国老年人普遍缺钙。缺钙以后会出现什么现象?从中医角度来说,叫人老骨头先老。人老了,骨头慢慢就变细了、塌陷了,骨头越来越小了?骨头一小,人的个头就越来越矮了,所以人上了岁数,个子就变低了,这就是钙缺乏出的问题,钙还能预防动脉硬化。那么钙从饮食中哪里来?主要是牛奶、豆类。关于喝牛奶和豆浆问题,医学指导是如果没有高血压、高血脂还是喝鲜牛奶好。如果有高血压、高血脂的就要改为喝豆浆好。这样我们应形成一个原则,长期坚持确保钙元素的及时补充。   3、运动养生:中医的养生体育,是动静结合,意念思想相随,它不只是要求有形体动作,更重要的是思想集中,思想意念一致,适量的有氧运动,可以使人经络畅通,不得病,还可以治病,这是中医养生之道。中医的运动养生方法很多,不可能尽述。常按摩经络穴位,如百会、太阳、风池穴、足三里穴、委中穴、涌泉穴、合谷穴、列缺穴等等也能促进机体的调节功能。养生运动注意勿躁勿懈,贵在坚持,每日应以室外活动为主、室内活动为辅,以便充分利用阳光、空气、场地等自然条件,从事各种有益活动。活动的项目和运动量,可根据自己的身体情况而定,但重要的一点是要持之以恒。   4、起居养生:根据自己的性格习惯、爱好和身体的具体情况来选择自己的生活起居。 “饮食有节,起居有常,不妄作劳”,是古人的健康长寿经验。按现代医学、生物学观点来看,它是符合科学道理的。突出老年人怎样安排生活起居为好呢?消除疲劳保大脑,养足精神防衰老,夜晚睡眠保质量,白天也要睡一觉。提倡早睡早起,每晚保证6-8小时的睡眠时间睡好外,在早餐及午餐后都要一次小睡,每次不超过l小时,由于早晨起得早,经过几小时的活动,早餐后小睡一会儿,可使体力得到恢复,比较符合老年人的生理要求,午餐后常使人感到乏力,昏昏欲睡,小睡一会儿正好适应这一生理情况。

国家鼓励开展中医药专家学术继承工作,培养高层次的中医临床人才和

【答案】:A考点:《中医药条例》第十五、十六条规定:设立各类中医药教育机构,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设置标准,并建立符合国家标准的临床教学基地。国家鼓励开展中医药专家学术继承工作,培养高层次的中医临床人才和中药技术人才。

传统中医药学说主要有

主要有阴阳学说、五行学说、藏象学说和病因学说。阴阳学说用阴阳变化的规律来解释人体生理特征和病理变化。五行学说将人体五脏对应五行,用五行特性来研究五脏生理功能、相互关系及影响。藏象学说研究人体脏腑的生理功能、病理变化及相互关系。病因学说探究人体致病的因素,把致病因素与发病途径结合研究。中医诞生于原始社会,春秋战国时期中医理论已基本形成,之后历代均有总结发展。除此之外对汉字文化圈国家影响深远,如日本医学、韩国韩医学、朝鲜高丽医学、越南东医学等都是以中医为基础发展起来的。中医承载着中国古代人民同疾病作斗争的经验和理论知识,是在古代朴素的唯物论和自发的辩证法思想指导下,通过长期医疗实践逐步形成并发展成的医学理论体系。中医学以阴阳五行作为理论基础,将人体看成是气、形、神的统一体,通过“望闻问切”四诊合参的方法,探求病因、病性、病位,分析病机及人体内五脏六腑、经络关节、气血津液的变化,判断邪正消长,进而得出病名,归纳出证型,以辨证论治原则,制定“汗、吐、下、和、温、清、补、消”等治法,使用中药、针灸、推拿、按摩、拔罐、气功、食疗等多种治疗手段,使人体达到阴阳调和而康复。

中医药都有哪些专业

中医药是中华民族最宝贵的财富,在医疗史上做出了巨大的贡献,那么中医药类包含了哪些专业呢,大家通过下面的这篇文章可以找到想了解的答案。 中医药类学科有哪些专业? 中医药类专业共包括3个一级学科,下设20种专业: 中医学类: 中医学、针灸推拿学、藏医学、蒙医学、维医学、壮医学、哈医学、傣医学、回医学、中医康复学、中医养生学、中医儿科学、中医骨伤科学。 中西医结合类: 中西医临床医学。 中药学类: 中药学、中药资源与开发、藏药学、蒙药学、中药制药、中草药栽培与鉴定。 从发展方向上来说,中医学的培养方向主要是中医医生,中药学的培养方向主要是药剂师。相较而言,中医学所涉医学典籍较多,《黄帝内经》《本草纲目》等都是学生要学习的,这对学生的语文功底和古文理解能力有一定要求;而中药学涉及理科知识较多,对学生的化学有较高要求。 中医药类学科介绍 1、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中医药理论基础、中医学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技能,能在各级中医院、中医科研机构及各级综合性医院等部门从事中医临床医疗工作和科学研究工作的医学高级专门人才。 2、主要课程: 中医学基础、现代医学基础、中医古典医籍、中医诊断学、中药学、方剂学、中医内科学、中医外科学、中医妇科学、中医儿科学、中医骨伤科学、针灸学。 3、就业方向: 中医学专业学生毕业后可在各级中医院、中医科研机构及各级综合性医院等部门从事中医临床医疗工作和科学研究工作。就业岗位:美容师、中医师、中医科医生、中医医生、中医医师、美容导师、中医、中医科、中医科医师、医药销售代表、中医理疗师、护士等。

天津中医药大学的“中医学”和“中医学类”两个专业有什么区别?中医学、中药学、针灸推拿学都是几年制的?

中医学是专业就是偏中医的知识,而中医学类可能是等你学到一定程度后会分具体的专业方向,比如心理,临床,中西医结合等等。中医学貌似是今年新加入的专业,今年去掉了传承班,所以我有大胆的猜测也许这个班就是把传承班去掉拜师这一项吧。另外中医学,中药学,针灸推拿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应该都是5年制。

中医药膳减肥食谱有哪些?

其实只要掌握了科学的饮食方式,也是可以帮助自己减肥的,瘦身不能一味的节食,那样的减肥方法只能是有害而没有什么好处的,在饮食中加入一些中药材,就可以在满足营养需求的同时,起到减肥的效果的,那么,中医药膳减肥食谱有哪些?来看看。1、减肥的药膳1、薏米粥材料:用薏米30克,白糖适量作原料。做法:将薏苡仁洗净,置于砂锅内,加水适量,再将砂锅置武火上烧沸,后用文火煨熬。待薏苡仁熟烂后加入白糖即成,随意饮食。功效:能健脾除湿,减肥消肿。2、冬瓜粥材料:用新鲜连皮冬瓜80克—100克(或冬瓜仁,干的10克—15克、新鲜的30克),粳米100克为原料。做法:将冬瓜用刀刮后洗净,切成小块,再同粳米一起置于砂锅内,一并煮成粥即可(粥内不要放盐)。或先用冬瓜仁煎水去渣,再净粳米放粥煮,每天早晚两次时,常食有效。功效:能利尿消肿,减肥降脂。3、鲤鱼汤材料:荜芨5克,将鲜鲤鱼100克、川椒15克、生姜、香菜、料酒、葱、味精、醋各适量为原料。做法:将鲤鱼去鳞,剖腹去内脏洗净,切成小块;姜、葱洗净,拍破待用。把荜芨、鲤鱼、葱、姜放入锅内,加水适量、置武火上烧开,移文火上炖熬约40分钟。加入香菜、料酒、味精、醋即成。可单独食用,也可佐餐,吃鱼喝汤。功效:能利水消肿而减肥。中医药膳减肥通过益消泻的方法,调整人体各器官恢复原有功能,将人体多余的脂肪转化成,恢复人体能量代谢,从而达到健康减肥的目的。2、酸奶减肥方法清晨每天早晨起床,先喝一杯白开水,然后再喝一杯蜂蜜水。然后喝一份酸奶(200毫升左右),再吃一片全麦面包/一碗燕麦粥。尽量买低糖酸奶或低脂酸奶(脂肪含量1.0─1.5%)。中午如果觉得胃里很饿,那么先喝一碗汤、吃几口饭或几片饼干,然后喝一份酸奶(200毫升左右),然后吃100克鸡肉/牛羊肉/鱼/内脏/血,这些东西主要补充铁。再加上一盘蔬菜,没有熟蔬菜可以吃小西红柿/大番茄/生菜等。餐后喝两杯乌龙茶消食。下午4点饥饿的时候可以再喝一杯酸奶。晚上餐前先喝一杯水或汤,然后吃一盘绿叶菜(放汤里煮熟加鸡精,或者是加几滴香油凉拌),接着和中午一样吃一杯酸奶。饿了可以吃一些水果。在喝酸奶瘦身的期间,三餐要照吃,还要注意补充营养和维生素,这样才能保障提供人体一天所需要的营养物质!

中医药食同源,食疗在中医药中的应用,38种食物帮助控制高血压

导读:中医讲究医食同源,下面给大家介绍一些食物疗法对控制高血压的有益作用! 本文根据中国文献总结了中医基本食疗概念,食物治疗原理及其在高血压控制中的应用。 在中医中,食物是基于营养和功能方面概念化的,可用于治疗疾病。 中医食物治疗有四个原则可用于高血压治疗:清淡饮食,平衡食物的「 ”热”和「 ”冷”性质,五行食物的和谐,以及饮食摄入与不同健康状况之间的一致性。中医八卦图是最有智慧的理论依据! 根据对高血压控制食品疗法应用的20本书推荐的抗高血压食品的统计分析,最常推荐的38种是苹果,香蕉,苦瓜,黑木耳,荞麦,胡萝卜,芹菜,玉米,乳制品,茄子。 ,花环菊花,大蒜,青豆,葱,山楂,蜂蜜,海蜇,猕猴桃,紫菜,蘑菇,燕麦,洋葱,豌豆,花生,梨,柿子,土豆,海参,海藻,荠菜,豆制品,大豆,菠菜,茶,番茄,醋,西瓜和冬瓜。 食品疗法着重于食品的治疗效果,考虑到其对人体平衡健康的性质,味道和功能,从而实现最佳的血压管理。 总之,目前的文献表明食物疗法在控制血压方面是有效的。但是食疗可以作为管理高血压的辅助方法,并不能完全取代药品!就像运动疗法一样,只作为辅助疗法!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中医药膳:4款简单美味的食疗方,送给周围的鼻炎朋友

“食”乃民之本,许多人都说病从嘴入,但是很多事情并不是孤立的。认识一件事情也要从两面来看,所以吃可以导致人生病,但是吃也可以治病。中医常言“药食同源”,对于鼻炎的治疗也同样如此。除了正规的调理和日常护理之外,我们也可以做一些美味营养的简单药膳,用食疗法帮助我们从内部调理身体,达到治鼻炎的目的。大家来了解一下鼻炎的食疗药膳,一起来看看吧!1、参芪粥 原料:党参、黄芪各15克,生姜10克,白芷6克,大米0.1公斤。 做法:先将党参、黄芪、生姜、白芷浸泡30分钟,然后水煎取汁,加人大米煮至粥成。 作用:适用于肺气虚弱证的鼻炎,主要表现为鼻塞、喷嚏、多黏脓性涕、嗅觉减退,稍遇风寒刺激症状就加重。2、扁豆芡实山药粥 原料:扁豆、山药、芡实各30克,大米60克。 做法:将扁豆、山药、芡实、大米同煮粥。 作用:适用于鼻炎脾胃虚弱证,主要表现为鼻塞、多脓性涕、嗅觉减退、乏力、食少、腹胀、面色苍白、便溏等。3、桃仁粥 原料:桃仁10克,当归6克,粳米50克; 做法:桃仁去皮尖研碎,当归煎水取汁,与粳米一起如常法煮粥,一次食; 作用:活血化瘀,养胃利窍;主治气滞血瘀之慢性鼻炎。4、菊花粥 原料:菊花、桑叶各15克,粳米60克。 做法:将菊花、桑叶加水煎煮,去渣取汁,放入粳米煮粥服用,每日1次。 作用:适用于头胀痛、流脓涕及嗅觉功能障碍者。这个在过敏性鼻炎的食疗方中用得尤其多,因其不但可以治鼻炎,而且可以清火。提醒大家:这几种食疗可以补气、益脾,滋阴养肺,从而增强鼻子的生理功能。食疗可以很安全的缓解鼻炎,此外除了食疗可以缓解外,首选盐水洗鼻另外可以配合使用外用制剂如涂抹药物明氏轻渊膏药效温和而无刺激性具有广谱杀菌和抑菌效应经粘膜吸收消炎杀菌,使用方法:每天使用1~2次。不想鼻炎不再犯,还需注意以下2点! 1、注意环境卫生:保持室内干净,勤晒被子,勤洗床单,常常通风换气,室内外的温度不要相差太远,以免过度刺激鼻腔。 2、保护鼻腔:除了保持湿润外还需要知道自己的过敏原是什么,远离过敏原,有喷嚏前可以按摩迎香穴可以缓解。

中华中医药杂志论文录取返修就是要见刊了吗

不是。中华中医药杂志论文录取返修不是要见刊,《中华中医药杂志》是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管、中华中医药学会主办的国家级高级中医药学术期刊,是中国科协所属的自然科技期刊中反映中医药进展的中医药学科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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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历史论文.有关中医药发展的.

中药的发展历史秦汉时期,国家统一,经济发达,为汇集整理先秦时期大量蕴积的药物开发利用经验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南北朝时期,商品生产与交换的发展更为中药资源的开发利用奠定了基础,当时药物专著已达110多种。其中,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杰作是东汉成书的《神农本草经》。《神农本草经》既是先秦时期中药资源开发利用的经验总结,又是后世本草和开发利用的楷范。全书记载药物365种,其中植物药252种、动物药67种、矿物药46种,并按中药的养命、养性、治病等3种功效归并为上、中、下三品。这些药物至今仍有200余种沿用不衰。到了魏晋时期,药物品种增加到730种(《名医别录》新增365种),后又经《本草经集注》增补、完善,初步形成了一套独特的理论体系。至此,我国中药理论体系雏形已定,中药资源的开发利用也得到进一步扩大和提高。   唐代,药物已增加到1000余种,药物知识也已基本可以满足一般临床应用的需要。国家曾组织力量开展药源调查,在此基础上于显庆年间(656--660年)编修了《新修本草》,又名《唐本草》,这是世界上第一部由政府编修并颁布实施的具药典性质的药学专著。在已有的本草学基础上,精选民间新药114种,使药物种数达到850种,这本药学专著以较多的药物基原考证和较丰富临床用药经验赢得了中外医药工作者的尊崇。70多年后,陈藏器又收集《唐本草》未载之药692种,撰成《本草拾遗》。二者合计,唐代开发利用的中药资源已达1500多种。  宋代,印刷技术的发展,为医药资料的整理、传播提供了良好条件。北宋时期,国家再次大规模调查药物资源,并成立医药编纂出版机构--校正医书局,还设立了官办的制药厂(惠民制药局)生产中成药。百余年中,三次修订本草,大量校勘汇总,增补文献和用药经验,形成历史上官修本草高潮,官方代表作有《开宝本草》、《嘉佑本草》和《本草图经》。宋代唐慎微集前人之大成,收集《开宝本草》、《嘉佑本草》筛选遗余药物554种,又自增8种,辑成《经史证类备急本草》,简称《证类本草》。至此,我国古代开发利用的药物资源已达1748种,极大地丰富了中医药宝库。  金、元时期,中药资源开发利用在稳定和巩固品种的基础上,重点转向精炼药效、归纳药理,其主要贡献是把医药理论与具体药物密切结合,形成了多层次的中药学理论体系,对后世影响极深。  明代是中国古代史上中药资源开发利用和本草理论发展的鼎盛时期,特别是明代中叶,随着生产水平的提高及国内外市场的开拓,商品经济有很大发展,医药界人文荟萃,名著迭起。《本草品汇精要》收载药物1815种,增补46种,尤以文字简洁精要。彩色实物绘图名闻于世。《滇南本草》收载药材448种,是一部记载高原地区药物(包括民族药物)的珍贵著作。举世闻名的《本草纲目》收载药物1892种,把古代中药资源开发利用 推向了顶峰,并以博大精深的内涵总结了明以前中药资源开发利用的经验,图文井茂,提高了本草学的编纂技能和水平,开拓了后世中药发展的新局面。  清代,商品经济进一步发展,不仅中药行、店林立,还形成了一些全国性的药材集散市场。中药材产量和运销量随之大增,中药资源开发利用的范围又进一步扩大和提高,著录和存世的本草近400部,其中,学术价值较高的著作有《本草纲目拾遗》、《植物名 实图考》。前者收载《本草纲目》未收载的药物716种;后者收载植物1714种,虽名为《植物名实图考》,实际也是一部宝贵的药物专著。与此同时,中国民族药开发利用也得到了很大发展,如藏族著名药学家帝玛尔·丹增彭措编著了《晶珠本草》,共收载药物2294种,具有浓厚的藏药特色,是中国藏医药学史上的一部经典之作。

中医药保健论文怎么写

中药在现代营养保健中的作用摘要 中医药对延缓衰老和延长寿命有着独特的作用,目前延缓衰老药物的开发与应用主要以补肾健脾、补充微量元素、增强人体免疫力及清除体内自由基为主。饮食养生有特色,在5000年社会历史变革的长河中,逐渐形成食养的风格,其特点概括如下: 后天之本,及早食养,食养关键饮食有节,先食疗后药饵;讲究早食常宜早,晚食不宜迟,夜食反多损的原则。选择正确的服药时间,才会得到最佳治疗效果,中药更是如此。关键词:中医药;营养;保健中医药对于延缓衰老,延长寿命有着独特的理论和丰富的临床经验。目前延缓衰老药物的开发与应用,主要以补肾健脾、补充微量元素、增强人体免疫力及清除体内自由基为主。 一、中药的营养保健作用 1、补肾健脾与益气活血 人体衰老与脏腑息息相关,尤其是肾。肾气在机体发育、生长与衰老过程中,起主导作用。肾气充盈,人处于生机勃勃的青壮年时期;肾气虚衰,人则早衰和早老。随着年龄增长,人体肾气渐虚,肾虚使元气不足,无力推动血液运行,致使气虚而血瘀,招致心痛、胸痹、中风等老年病,损害机体健康,加快衰老速度。中医对肾虚采用补肾方法以填精、益肾气,因为补肾中药可增强人体免疫功能,促进干扰素等免疫物质产生,调节内分泌、调整血压、降脂、降血糖、强心等等。古代中医药延缓衰老以补心肾为主,兼补五脏,其中补肾居首位。具有补肾益气作用的中药主要有人参、西洋参、黄芪、冬虫夏草、远志、牛膝、枸杞子、绞股蓝、锁阳等。中成药主要有龟龄集,其具有温肾助阳、补益气血、增强体质的功能,老年人肾虚宜用;清宫长春益寿丹,有补心肾、健脾胃、改善认知功能作用;八珍膏可健脾养胃、益气和中,适于年老脾虚者;秘授固本仙方,具有扶正固本益肾的作用。 2、补充必须的微量元素 微量元素在生物体内充当酶的辅基,参与多种代谢过程,或作为生物大分子的组成部分,人体所需微量元素缺乏时,会罹患多种疾病而致衰老,所以,微量元素对维持人体健康、延年益寿起着重要作用。据研究,老年人易发生微量元素低下或缺乏,主要是缺铁、锌、钙、铬、锰、硒等,而长寿老人有高锰、高钙、高锌、低铬等特点。因此,老年人要适当补充维持健康体质的必需微量元素,适当控制对人体有害微量元素如镉、铅等。补骨脂、杜仲、何首乌、人参、五味子、山药等含锌较多,黄芪、人乳含硒多,鹿茸、地黄、细辛、当归等含铁多,白术、泽泻、肉桂含锰多,蜂蜜中含有47种微量元素。 3、增强免疫功能 免疫系统在保持机体内环境稳定性上起着重要作用。人体免疫功能衰退时,容易发生各种疾病,从免疫系统随增龄而弱化这一现象出发,减缓免疫功能衰减速率,有益于延年益寿而达到人类长生不老的美好心愿。香菇、百合、黄精、枸杞子等可提高外周血淋巴细胞数量。淫羊藿、党参、穿山甲、冬虫夏草等能增强细胞免疫功能。地黄能增强机体吞噬细胞能力。人参对中枢神经有兴奋与抑制双向调节作用,提高大脑功能,延缓大脑衰老,增强机体抗病力。大枣具有健脾、抑制免疫应答功能。研究表明,补肾、健脾、补气血中药大都具有调节人体免疫力作用。 4、清除自由基 自由基是机体代谢过程中产生的活泼基因或分子,生理状态下,自由基呈动态平衡,维持正常生命状态,黄嘌呤氯化酶与超氧化物岐化酶分子是自由基的生产酶和清除酶。一旦自由基生成过多或清除出现障碍,会导致体内自由基含量增加,使核酸、蛋白质变性,机体免疫系统功能失调,损害神经系统,加速衰老及发生一些疾病。随着年龄增长,人体内自由基形成与清除的动态平衡被破坏,使体内自由基数量增多,使细胞正常生理活动受损而致衰老。许多中药能够清除与对抗体内脂质过氧化物形成,使自由基减少,起到抗衰延寿作用,例如,酸枣仁、党参、当归、黄精、川芎、茶叶、天麻、蜂王浆、丹参、黄芪、三七等。由山药、何首乌、党参、熟地黄等制成的寿星补汁;由玉米、油菜、葵花、蒲黄等制成的花粉液;由西洋参、山楂、淫羊藿等制成的复方西洋参口服液及清宫寿桃丸、清宫长春丹、健脑补肾丸等中药成方制剂,都具有良好的清除体内自由基的效果。

中医药论文写作的目录

第一章概说  第一节研究中医药论文写作的意义  第二节 中医药论文的指称范围  第三节中医药论文发展简史  第四节 中国传统文化对中医药论文的影响  第五节 中医药论文的分类与常见体裁  第六节中医药论文的选题  第七节 中医药论文常用的论证方法  第八节撰写中医药论文应具备的基本功  第九节中医药论文与著作权法  第十节中医药论文质量评估  第十一节 中医药论文撰写和医学文献信息检索  第二章写作技术与规范  第一节中医药论文的基本格式  第二节文题拟定  第三节摘要撰写  第四节关键词(主题词)标引  第五节图表规范  第六节法定计量单位  第七节数字用法和数值修约  第八节参考文献著录  第九节 中医药名词术语规范  第十节语言文字规范  第三章体裁各论  第一节理论研究  例文“毒损脑络”学说的症状学研究思路探讨  第二节学术争鸣  例文1 经络的结构是“超解剖”的功能性结构  例文2 能把脏腑经络“规范”为“非实物粒子”吗  ——对“人体隐显态系统”假说再质疑  例文3 论中医理论现代研究的误区  第三节医史考证  例文l 魏玉璜生平考略  例文2 《素问遗篇》成书年代考辨  例文3 古针演化概貌  例文4 中国古代医学考试管窥  第四节调查报告  例文 经前期综合征证候分布规律的流行病学调查研究  第五节学位论文  第六节文献综述  例文 中医药抗肝纤维化研究综述  第七节专家述评  例文 近10年中医药治疗头痛的临床研究述评  第八节实验报告  例文 雷公藤甲素对携带不同IL一1 B一511基因的类风湿性关节炎患者外周血  单个核细胞分泌IL一1 B的抑制作用  第九节临床报道  例文肝癌并发上消化道出血的危险舌象分析  第十节经验总结  例文 吴承玉教授辨治癫痫经验撷要  第十一节医案医话  一、医案  例文 下腔静脉阻塞综合征  二、医话  例文1 “胃喜为补”释  例文2 谈麻黄之发汗  例文3 诊余随笔  例文4 “凡十一脏取决于胆”辨  例文5 “淡附于甘”质疑  例文6 “四支者,诸阳之本也”新识  例文7 拜谒姜春华先生  第十二节病例讨论  例文 临床病例讨论:消渴病  第十三节罕见病例报告  例文1 针刺人中穴引起狂笑1例报告  例文2 口服三七粉引起药疹3例报告  附录一有关国家标准  科学技术报告、学位论文和学术论文的编写格式  文摘编写规则  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  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  标点符号用法  附录二其他有关规则和规范  常用中药处方用名规范表  临床检验参考值  数值修约进舍规则示例  统计学常用符号  附录三主要中医药期刊一览表  附录四 《中医药论文写作》课程教学大纲

南京中医药大学是二本还是一本?

【免费定制个人学历提升方案和复习资料:https://www.jxjyw.com/tg/?bdlk 】南京中医药大学从历年录取批次来看属于一本大学。除此之外,南京中医药大学是全国建校最早的高等中医药院校之一,是江苏省人民政府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高校, 学校于2017年入围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和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2018年成为教育部和江苏省共建“双一流”建设高校。建校之初,学校即为新中国高等中医药教育培养输送了第一批师资,编撰、制订了第一套教材和教学大纲,为新中国高等中医药教育模式的确立和推广作出了开创性贡献,被誉为中国“高等中医教育的摇篮”。一本大学下方免费学历提升方案介绍: 2018年04月自考00882学前教育心理学真题试卷 格式:PDF大小:233.19KB 201904自考00181广告学(一)真题试卷 格式:PDF大小:257.64KB自考/成考考试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https://www.jxjyw.com/tg/?bdlk

南京中医药大学专接本怎么样

南京中医药大学专接本好。南京中医药大学始建于1954年,历经江苏省中医进修学校、江苏省中医学校、南京中医学院、江苏新医学院、南京中医学院(恢复建制)等历史时期,是全国建校最早的高等中医药院校之一,是江苏省重点建设高校,也是江苏省人民政府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高校。建校60年来,南京中医药大学为新中国高等中医教育培养输送了第一批师资、主持编写了第一套教材和教学大纲,培养并诞生了新中国中医药界最早的学部委员(院士),为新中国现代中医高等教育模式的确立和推广做出了重要贡献,被誉为中国高等中医教育的摇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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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中医药大学中外合作一定要出国吗

南京中医药大学中外合作可以不出国的。南京中医药大学(Nanjing University of Chinese Medicine,简称南中医),坐落于江苏省南京市,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A类),教育部、江苏省人民政府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高校,是中国建校最早的高等中医药院校之一,被誉为“高等中医教育的摇篮”,入选U.S.News“全球最好大学排名”榜。截至2022年9月,学校拥有仙林、汉中门、泰州三个校区。学校设有9个学院及第一、二、三临床医学院等教学机构,拥有15个附属医院和3个附属药企;国家重点学科3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2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重点学科33个。有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及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临床医学、药理学与毒理学、化学、生物与生化4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有本科专业37个,涉及医、管、理、工、经、文6个学科门类。学科建设:截至2019年9月,学校有国家重点学科3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2个,江苏高校优势学科4个,江苏省品牌专业3个,江苏省重点学科10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重点学科33个。学校是全国首批博士学位、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有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护理学4个一级学科及中医1个专业学位博士学位授权点。1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及5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三个主干学科均进入A类。临床医学、药理学与毒理学2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2019中国大陆高校ESI机构排名位列第128位,2017年入围U.S.News世界大学排行榜,2018年上榜自然指数国内高校TOP200。

天津中医药大学到底怎么样啊!

天津中医药大学很不错,双一流大学,师资力量比较强,有3位院士作为学校师资方面的中坚力量,校长张伯礼院士是中国工程院医药卫生学部主任。学校是教育部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及天津市政府三方共建高校,成功申报教育部省部共建现代中药协同创新中心、国家中医针灸临床医学研究中心,药理学与毒理学、临床医学进入ESI前1%。2018年中国高校最好学科排名中,中药学排名全国学科第1,中医学排名全国学科第3。18年5月底搬入了新校区,新校区有全国最大的中医药博物馆、全国最具特色的中药植物园、药山、全国最先进的中医药科技园、全国功能最齐全的中医药国际教育中心之一。体育馆配置很高,曾供第十三届全运会使用。近几年会开通一条经过中医药大学的地铁线。总体来说,天中是一所软硬件实力都很给力的学校。从双一流名单里可以看出国家很重视中医中药的发展,如果想学中医中药类专业来这里一定不会后悔。复读有风险,但如果觉得高考成绩与自己实际水平相差太大,心有不甘,也可以考虑复读。

中国中医药大学排名

老旧信息,怎么被采纳了,好多都改名中医药大学了

请你为中医药的传承创新发展拟三条宣传标语?

从培养人才角度出发:现在的中医教育模式很难出中医。本科阶段中西比例六比四,本意是好的,想让培养出的医生具有现代医学知识,更好的造福群众百姓;但是实际上,医学生本科教育都为五年,西医院校学生学习中医只是辅助学学,一带而过,这就造成中医学生在相当的时间内,中西医都学的不深入、不扎实,虽然说时间是挤出来的,但作为医学生五年时间是很紧张的。而且中医博大精深,西医知识也如此,能学习到的知识有限。研究生教育呢,从15年改革全面实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轨研究生教育,从以前的七年制变成现在的八年制。研究生三年基本都是在不同的科室轮转,本意也是好的,想让医生全面学习医学知识,配合国家政策下基层,为祖国人民造福,但实际上由于社会各种原因,毕业后并不想去基层,各种保障跟不上,为了希望留在更好的城市拼搏,也就造成恶性循环,大家都去三甲大医院而不愿意去基层医院。这种制度也有其不足之处,就是对本专业的学习掌握太少,三年时间只有不到六个月在自己所选择研究的科室;其次呢,由于现在医患关系、医疗制度等各方面原因,研究生上手术的机会比较少,更多的是每天收病人、写病历、整理病历、帮医生跑腿等活,研究生没有寒暑假,完全按照医院的安排走,越来越多的医学生感到迷茫,当然呢全国前几的医学院校还是按照更高层次的目标来培养人才。而中医呢,完全按照西医院校的培养模式进行,也是实行规范化培训,再加上现在中医院西化比较严重,因此对于中医研究生来说更多的从事西医的工作,不过没有手术而已,每周半天的跟师时间,学到的有限,再加上规培起早贪黑剩余的时间更少了。因此中医按照现行的制度,研究生、博士根本培养不出人才。最后只能是披着羊皮的狼。研究生导师,面临着断代或者青黄不接,说的极端点已经是了。自认为最好的医生,应该是二十世纪初出生的那代人,继接受着传统文化的熏陶,又有西医的传入,形成中西碰撞交融。或者说,时代变了,在那种环境下才能更好的出人才,现在社会环境很难出现了。现在的教学中医院导师,很少有大师风范了,更多的运用现代医学,对于中医知识也是略知皮毛,因此培养出中医师更难了。大多数靠自学了,而由于中医的特殊性,师承是必不可少的,也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民间中医显得非常重要了。因此,建立起适合中医的培养模式迫切需要。从现行体制来说:最直观的感受就是,这么多年没有碰上自认为非常厉害的医师。大多数都是中西药一起使用,具体作用不得而知。举几个例子:心身科主要治疗失眠的病人,都是中西药并用,有患者坚持要服中药,被告知起效慢,最后也是中西药并用。轮转过不少科室,几乎都是中西药并用,很少有单独使用中药治疗的。也有人说,中西药并用疗效更好,但这种说法很难有比价好的验证。也可能见识太少,没见过多少疑难杂症。另一方面,从医生的水平来谈,每天门诊病人很多,上午三十个号最少,一小时看八个病人,每个人也是七八分钟,留给医生思考的时间太少了,需要长期的积累才能有快速准确的辩证。总之,在教学中医院找到一位有深刻中医功底的医生太少太少了。因此,如何将师承、民间中医、研究生教育融入到一起是很大的难题。还有一种说法,就是医院实行事业编制,当你踏进去基本就不会失业了,除非遇到升职称需要一些硬性条件,最安稳的职业不为过。医教研是每个医生的至高境界,可是又有多少医生能做到呢?不管中医院还是西医院,医生的生活都是很累的,需要慢慢熬。对于科研,西医院进行的相对比较多,中医院在这方面可能进行的不是很多。有安稳的生活,每天看看病人,过过日子何必把自己弄的那样累,我想这是大多数人的想法。因此,逐渐去事业编也在进行,但是也有相对的不足,比如事业编和非事业编的工资、社保会差比较多,如何形成一种比较好的考核方法是个难题,由于职业的特殊性不能以工作量、绩效为标准。从现代化及本身来说:争论一直不休。如果从现代医学的角度进行研究,搞清楚中药的作用机理,就会逐渐走上“废医验药”的道路,而这与中医讲究辨证论治,每个人制定个体治疗方法相矛盾。从七十年代开始,中药的现代化在不断进行,单味药的研究容易进行,分析每味药材的含量、作用机理等。不是每个人想研究都可以进行的。单味药的研究也有一定的成果,比如康莱特注射液,从薏苡仁中提取;榄香烯注射液,从郁金中提取,肿瘤科的病人常使用。可能这种路线更为大家所理解。话说回来,现代医学所使用药中,许多也是从植物中提取,最后研究机理为人类所使用,比如达格列净,最开始从太平洋岛国发现,经过数十代人的努力,最终成为新型糖尿病治疗药物。验方许多,从经济角度、迫切性考虑,选择出具体的研究方剂又很难;研究还是从现代医学角度进行,研究具体的分子生物信号通路,还是另寻一套研究标准方案。中医理论的深奥、未实施标准化,不像现代医学或者从小的教育那样,一就是一、二就是二,更多的是一种经验之谈,“不传之秘在于量”,所以其发展会有很大的阻碍。举个例子,标准化。许多方面都需要标准化,常见的舌苔黄、白色,当然也有染苔黑苔,对于黄白只是感官的认识,到底什么是黄白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答案,那么黄色代表1白色代表0,在0和1之间的又是什么颜色?每个医生都有自己的标准,这就造成传播的困难。针灸穴位,大多数以骨度分寸来定位,实际操作时很难确定到准确位置,扎的深浅也是个大致范围,等等。由于种种原因,疗效的认可也有一定的争论,所以更多地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治疗有效果,“神医、好医生”,治疗效果不明显,可能是患者的原因。具体情况也说不清楚。曾见过,肿瘤病人患病看中医,看过一定疗程,去西医院治疗而错过最佳治疗期,老伴愤怒说“我恨死中医了,要不然有治愈的希望,现在都晚期扩散了”;见过,服用中药致肝肾不可逆损害的病人;也见过,面瘫病人经过针灸治疗好转的案例;还见过,马应龙痔疮膏、同仁堂槐角丸治疗痔疮,而省去手术的麻烦。当然并不是一无是处,如何发掘中医的优势病种也是一大难题。什么病用中医治疗有效,什么情况不仅有效而且比用现代医学治疗更高效。转移到“治未病”方向来发挥自己的优势。而不是像西医院一样,现在三甲中医院设立各个科室,分科越来越细,越来越失去自己的特色。希望中的中医院应该是二级,没有住院部,只有门诊看中医的,不带其他夹杂的。大家争论的同时,不妨想想办法,为其发展建言献策。

北京中医药大学翟双庆教授在北京什么地方坐诊

我没听说过凤凰山门诊室,但是螃蟹甲车站旁是我们学校附院----湖北省中医院的凤凰门诊,然后向南步行30米事我们学校的国医堂。凤凰门诊和国医堂离中间就隔着一个昙华林路,至于您要照片,那就追问时给我留个邮箱,明天中午吃饭时去看看,照一张照片,然后发到邮箱里!

南京中医药大学双一流学科有哪些 附重点专业学科名单

一、南京中医药大学的双一流学科有哪些 南京中医药大学 的双一流学科有中药学,该校是中国建校最早的高等中医药院校,是国家双一流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和江苏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江苏省重点建设高校,是江苏省人民政府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高校。 二、南京中医药大学的简介 南京中医药大学 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和江苏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是江苏省人民政府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高校。学校始建于1954年,是全国建校最早的高等中医药院校之一,建校64年来, 南京中医药大学 为新中国高等中医药教育培养输送了第一批师资,主持编写了第一套教材和教学大纲,诞生了中医药界最早的学部委员,为新中国高等中医教育模式的确立和推广做出了重要贡献,被誉为中国“高等中医教育的摇篮”。 学校坐落于钟灵毓秀、虎踞龙蟠的古都南京,拥有仙林和汉中门两个校区。现有各类在校生近2万名,设有基础医学院、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第三临床医学院、医学与生命科学学院、整合医学学院、药学院、卫生经济管理学院、护理学院、外国语学院、国际教育学院、信息技术学院、心理学院、国际经方学院、研究生院、继续教育学院、人文与政治教育学院等教学机构,有33个本科专业,涉及医、管、理、工、经、文6个学科门类,形成了以中医药为主体、中西医结合、多学科为支撑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 学校坚持以学生为中心,着力推进9年本博一贯制和“5+3”一体化中医拔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入选国家“卓越医生(中医)教育培养计划改革”首批试点高校。现有卓越医生(中医)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项目3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5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2个,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6门,国家级教学团队2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国家级规划教材(主编)33部,国家级教学成果4项。建设有 南京中医药大学 附属医院(江苏省中医院)、 南京中医药大学 第二附属医院(江苏省第二中医院)、 南京中医药大学 附属南京八一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八一医院)3家直属附属医院、26家非直属附属医院、4家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院和3所附属药业,各类教学及毕业实习基地逾百所。

中国中医药图书情报杂志在河南属于几类

国家级期刊。《中国中医药图书情报杂志》创刊于1960年,属于国家级期刊,是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主管、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药信息研究所主办的医药卫生科技期刊,是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信息专业委员会、中国中医药信息研究会中医药信息数字化专业委员会会刊。

长春如何打造专业化基地促进中医药师承教育?

刘柏龄及多位吉林省中医药名医、名师5月11日来到新成立的长春中医药大学中医药师承教育基地,接收多位中医药行业从业者和在校学生为徒。在创新中医药师承教育体系过程中,长春以打造中医药师承教育、文化研究推广和创新创业等多个专业化基地为依托,从教育、科研、医疗、文化等多层面培养中医药人才。在长春中医药大学与长春祥昱堂中医馆联合建立的师承教育基地内,记者看到,在诊室等硬件设施的设计以及诊疗环境布局方面,基地营造出浓郁的中医药文化氛围,给在这里出诊和跟诊的中医师徒提供良好的环境。“师承教育是中医教育最原本的模式,中医药人才的培养应该是院校教育与师承教育相结合的。在实训基地可以让学生在与师傅的深度交流学习中,更好地掌握中医药知识和诊疗技术。”长春中医药大学教授张焱说。长春祥昱堂集团董事长王熙博表示,为了给师生提供更好的诊疗和培养条件,该机构不仅提供了先进的中医药师承教育基地,还联合社会各界设立了专项基金,专门支持中医药师承教育和文化研究推广等方面的需求,为中医药人才培养提供充分的社会支持。据了解,作为吉林省中医药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长春中医药大学已经组建了近百个“团队带徒,名家带徒”师承教育团队。副校长邱智东说,建立专业化基地促进师承教育,将有效弥补传统院校培养方式的不足,打破院校与行业之间的界限,提高中医药人才的培养质量。来源:参考消息网

“第六届世界中医药教育大会”在云端召开,这次大会的举办目的是什么呢?

以“守正创新、传承精华、培养人才、与时俱进”为主题,重在交流中医药教育教学、中医药文化科普与国际传播、真实世界研究等相关领域的经验和成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规定国家发展中医药教育建立什么

适应中医药事业发展需要、规模适宜、结构合理、形式多样的中医药教育体系,培养中医药人才。根据查询《中医药法》第七条规定得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规定国家发展中医药教育建立适应中医药事业发展需要、规模适宜、结构合理、形式多样的中医药教育体系,培养中医药人才。

骨质疏松症防治之中医药物治疗

骨质疏松症的中医药物治疗分为中药外用和中药内服两种。因人而宜,辨证施治。 一,中药外用: 1,中药熏蒸:中药熏蒸将药力与热力结合,可透皮触骨,直达病灶,起活血化淤,疏通腠理,调气活血,通络镇痛的功效,药物多以活血化淤,散寒止疼和祛风除湿为主;研究表明温度可影响骨质疏松症的临床疗效,可根据不同的证型选择合适温度;推荐使用威灵仙1号方行熏蒸治疗。 2,中药贴敷:外用中药制剂贴敷于局部或穴位,在不断地刺激中缓解骨质疏松引发的疼痛和痉挛,提高骨密度,改善人体平衡功能。推荐威灵仙2号贴敷。 二,中药内服: 1,肾阳虚型:素体阳虚或年老肾亏,温煦失职,骨髓生化无源,宜补肾壮阳,强筋健骨为主。补肾壮阳类中药具有诱导骨髓间充质干细胞成骨分化,刺激成骨细胞增殖,抑制破骨细胞成熟的作用。推荐右归丸,补肾保元汤,骨质疏松汤加减;中成药:续断壮骨胶囊,生骨胶囊,仙灵骨葆胶囊,金天格胶囊等。 2,脾肾阳虚型:肾为“先天之本”,脾为“后天之本”,脾虚不健,气血生化无源,则精亏随空,骨髓失养,四肢痿废,宜补益脾肾,强筋壮骨。研究表明,补肾兼顾健脾以温补养气血,有助于增强脏腑功能,增加肠道钙,磷吸收,促进成骨细胞增殖,整体改善骨代谢。推荐补中益气汤,加味生骨汤加减;中成药金匮肾气丸,骨疏康胶囊,生骨胶囊,仙灵骨葆,金天格胶囊等。 3,肝肾阳虚型:肝藏血,肾藏精,肝血不足则精失所养肝肾精亏,宜滋补肝肾,填精壮骨。研究表明,补益肝肾类中药有助于维持骨髓造血微环境,促进成骨细胞的生长,增殖分化。推荐十二味地黄汤,生骨汤加减;中成药:恒古骨伤愈合剂,生骨胶囊,金天格胶囊等。 4,血瘀气滞型:年老体衰或外伤闪挫,致气血运行不畅,骨失血养,宜理气活血,化淤止痛。研究表明,活血化淤类中药可改善骨组织的血流状态,促进骨骼代谢和机体对钙,磷的吸收,减轻疼痛等不适。推荐身痛逐瘀汤,参芪生骨汤加减。中成药:生骨胶囊,恒古骨伤愈合剂,断续壮骨胶囊等。 骨质疏松症的治疗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中西医结合,因人而宜,辨证施治,个体化,差异化治疗,只要坚持长期的,规范化的治疗,就一定会收到较好的疗效,我们治疗的目标是终身不发生骨折或不发生第二次骨折。

根据《中医药法》,生产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来源于古代经典名方的中药复方制剂,需要满足的管理要求包括

【答案】:A、B考查中成药与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管理。此管理事项很特别,因为普通药品上市都需要经过Ⅲ期临床试验,但是生产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来源于古代经典名方的中药复方制剂不需要,只需要提供非临床安全性研究资料,然后核发药品批准文号。注意非临床安全性研究资料不能直接和GLP研究划等号。

湖南中医药大学的药物制剂专业是学中药制剂吗

不是。根据查询湖南中医药大学官网得知。截止到2023年8月21日,该学院的主要课程:分析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人体解剖生理学、微生物学与免疫学、生物化学、药物化学、药理学、药物分析、工业药剂学、生物药剂学与药物动力学、药用高分子材料学、制剂工程学、化工原理。

医药卫生基础知识包括哪些?

医药卫生专业包括临床医学类、护理类、药学类、医学技术类、卫生管理类等专业。临床医学是研究疾病的病因、诊断、治疗和预后,提高临床治疗水平,促进人体健康的一门科学。

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考试内容有哪些

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一般为医学基础知识,主要包括人体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药理学、诊断学等知识。

医药卫生基础知识包括哪些

那中医的 医药卫生基础知识考什么

什么是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

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包括生物学及生物化学,生理学,病理学,药理学,人体解剖学,诊断学,以及医学伦理学的一门综合性书籍

什么是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

医药卫生一类(医生类):像医学类的,临床专业的的。医药卫生123类是指国家按重点扶持的等级分的类别。一类(医生类):像医学类的,临床专业的;二类:药学的像制药工程,化学制药;三类:护理学。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考试内容有哪些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一般为医学基础知识,主要包括人体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药理学、诊断学等知识。

事业单位的医疗卫生岗位,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包括什么?

你好,事业单位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主要包括:医(药)学、医学伦理学、医风医德及卫生法规等。

成都中医药大学中药药剂学考研科目是哪些

一: 中药新制剂、新剂型、新技术研究 (研究方向)(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英语一 (701)中药综合 二:中药炮制学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英语一 (701)中药综合

南京中医药大学学士学位条件?

南京中医药大学自考学士学位证一般什么时候发下来急。 一般比当年成考毕业的要晚上2个月左右。 南京中医药大学 重修不要钱。 但是重修门数累计超过6门,就不能毕业。是没有毕业证书,当然也没有学位证书。 我是南京中医药大学的学生 我重修学分超过25分 是不是一定拿不到学位证书 选修课只要和老师搞好关系,一般不会挂的啊。再有重修过了就行,到最后还要交重修学分的钱呢。具体的规定应该咨询你们的导员。 南京中医药大学一本,英语四级没过,能拿到毕业证吗学士学位呢 可以,成人高考,我校统招,师资教学与本科一样,毕业后颁发本科文凭。 而且还是南京中医药大学,还是他们的特色专业中药学和药学。你可以找南京中医 南京中医药大学拿学位证书的条件 不能有挂科,不能有处分,有的话毕业前补考过了,或者处分撤销也是可以的。 还有就是毕业论文答辩要通过,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学分修够,就差不多了。 南京中医药大学自考中药学本科授予学士学位的条件是什么 中药药理,中药化学,中药文献,制剂分析四门达到280以上,英语单科达到70分以上,每年3月第一个星期申请,over,不谢 想考南京中医药大学的研究生,请问需要学士学位证吗 需要需要地 我们初试过了以后,在复试之前会有一个资格核查 那个时候因为还没有毕业 校方会要求检查你的成绩单 确定你可以毕业可以拿到学位才可以参加复试 所以... 是要地~ 南京中医药大学 本一 未考过英语四级,导致没有拿到学位证。可以延长几年学制 不过四级有点麻烦啊~去问问班主任吧 本科毕业只有毕业证没有学位证,能报考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吗 不能啊,考研得以学位证为依据的

山东新华医药化工设计有限公司设计员是干什么的

行业电气设计和沟通。根据查询找工易显示,设计员的岗位职责是从事精细化工、医药化工等行业电气设计;负责与工艺、建筑、结构、仪表、给排水、暖通、总图、设备等专业进行设计条件的沟通。

中医药学毕业论文题目

中医药学毕业论文题目   要想写好论文,就要从定一个好的题目开始。以下是我分享的中医药学毕业论文题目,一起来学习吧!   一、中医药学毕业论文题目   中药方剂治疗宫颈糜烂的临床疗效观察   《组合中药学》及其理论系统的建立   —种基于寒性对照抗原的中药药性物质基础研究的新方法   中药外敷治疗静脉炎的疗效观察与护理   中药电泳指纹图谱的构建与应用研究   加入WTO条件下中药行业发展对策研究   中药电导入对关节影响的实验研究   中药质量控制多维指纹图谱共有峰率和变异峰率双指标序列分析法研究 液相色谱和光谱法结合化学计量学用于中药指纹图谱研究   中药安全性问题探悉   论中药的专利保护   论中药的双向调节   攻下清热活血中药对重症胰腺炎大鼠胰腺肿瘤坏死因子-α和白细胞介素-1β基因表达的影响   近年来我国中药的安全性评价研究现状   中药超微细化及有效成分溶出特性研究   肝外DHBV复制治疗学意义及中药体外抗肝纤维化筛选平台的探讨 抗IBDV中药筛选、作用机制及其临床应用研究   中药对骨髓间充质干细胞免疫调节作用干预的实验研究   中药细胞级微粉碎技术在中药制剂中的应用   针刺中药联合治疗在围绝经期失眠症中的临床研究   基层医院使用小包装中药饮片探讨   中药(新药)临床疗效综合评价的方法学研究   中药注射剂不良反应分析   中药注射剂不良反应的常见原因分析   中药治疗下肢骨折术后肿胀118例临床疗效探讨   中药企业创新路径选择——以香港维特健灵和培力为借鉴   浅谈中药制剂标准化与质量控制科学化   面向新版GMP的中药饮片生产质量管理研究   薄层扫描色谱在中药质量评价中应用的研究   中药鉴定技术的研究进展   补肾中药对体外培养成骨细胞增殖和功能的影响   中药公司投资价值分析   中药外敷及口服扶他林联合微波治疗膝骨性关节炎的护理   我院中药注射剂的应用和不良反应的分析   中药骨康对破骨细胞活性及凋亡的影响   中药对LPS诱导单核巨噬细胞增殖的抑制作用及其差异蛋白质分析 中药四性的研究(Ⅰ)   中药饮片在临床应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中药饮片在临床应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中药对细胞色素P450影响的研究进展   术前、术后使用中药结合外剥内扎治疗混合痔的临床效果观察 三伏天应用中药穴位敷贴治疗过敏性鼻炎的疗效观察及护理   拟除虫菊酯生殖毒性及中药干预作用的研究   三种中药有效成份抗人绒癌耐药细胞JAR/MTX作用的体外研究   中药“通腑洁肠汤”对不全性肠梗阻结直肠癌术前肠道准备的效果观察 两种中药方剂联合甲氨喋呤治疗异位妊娠的作用探讨   中药四气理论的现代研究   二、中药治疗肝癌研究现状论文主要内容   原发性肝癌是临床上常见的恶性肿瘤之一。我国原发性肝癌多具有乙型肝炎和肝硬化背景,起病隐匿,进展迅速,确诊时往往已是晚期,患者生存期较短,预后差。积极探寻符合我国国情,高效且不良反应少的系统化中西医联合治疗方案是肝癌治疗的.重要课题。   对于肝癌的认识,中医认为属于“症瘕”“、积聚”、“黄疸”、“肝积”的范畴。已有临床疗效观察研究表明,中医药治疗肝癌的优势一方面在于能有效稳定病情,减轻毒副作用,改善临床症状,延长患者带瘤生存时间,使部分患者肿瘤缩小;另一方面治疗费用相对低廉。因此中医药治疗成为肝癌治疗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1中药治疗肝癌的理论基础中医认为肝癌的病因及病机为外受寒邪、损伤脾胃、肝气郁滞、气滞血瘀、结而成积。中医治疗应以清热解毒和活血化瘀为主,同时配合益气健脾和疏肝理气,并与手术、介入、放化疗等其他方法联合应用,可起到减毒增效之功效。具有益气健脾、活血化瘀、清热解毒、软坚散结、柔肝止痛等功效的中药经常被用于肝癌的治疗并取得临床疗效,临床应用及现代药理学研究较多为“有毒”中药及活血化瘀中药。   1.1 “有毒”中药与肝癌治疗 中医认为恶性肿瘤与“毒邪”有关,因此“以毒攻毒”为重要治疗方法,即用峻猛中药以攻邪。历代医家有颇多论述,如虞抟《医学正传》中“大毒之病,必用大毒之药以攻之”[1],明代罗天益《卫生宝鉴》“凡治积非有毒之品攻之则不可”[2]。这种“以毒攻毒”的方法目前在肝癌的治疗中也经常应用,常用的此类中药有、蜂房、全蝎、水蛭、蜈蚣、蟾蜍、守宫、常山、半夏、天南星、马钱子、巴豆、附子和乌头等。   1.2活血化瘀中药与肝癌治疗 气滞血瘀证是肝癌患者常见临床症候,历代医家常从气血运行失常而致气滞血瘀来探讨肿瘤形成的病机。如《圣济总录》认为“瘤之为义,留置而不去也,气血流行不失其常,则形体平和,或余赘及郁结壅塞,则乘应投隙,瘤所以生”[3]。王清任《医林改错》认为“肚腹结块,必有形之血也,血受寒则凝结成块,血受热则煎熬成块”[4]。   因此行活血化瘀也是中医药治疗肝癌的常用方法,常用中药有丹参、赤芍、三棱、水蛭和等。   中药治疗肝癌具有广泛的理论基础,在浩如烟海的中医古籍中不乏与肝癌相关病症的治疗,这些相关病症与肝癌及其并发症的对应是否精确还值得商榷。加强文献学的进一步细化整理研究是深入发掘中医治疗肝癌理论基础必不可少的环节,也是增强中医治疗肝癌说服力的重要途径。   2中药治疗肝癌的实验研究中药治疗肝癌的实验研究主要包括中药复方和单味中药的研究。随着分子生物学广泛应用于中医药研究,利用现代分子生物学技术研究中医药防治肝癌的机制,筛选抗肿瘤中药复方及单味中药成为重要的研究方向。   2.1中药复方抗肝癌作用机制的研究 历代古方中可用于肝癌治疗的中药复方较多,临床上常常根据肝癌的不同证型,选取与之对应的方剂进行加减治疗。如李江等[5]通过研究证实,采用水煎法、梯度乙醇提取法及醇水法从小柴胡汤中获得的提取物对小鼠H22肝癌实体瘤生长有明显的抑制作用,且具有提高荷瘤宿主免疫功能的作用。季幸姝等[6]通过观察膈下逐瘀汤对肝癌Bel7402细胞和大鼠肝癌组织中丝/苏氨酸激酶蛋白及FIEN编码蛋白表达的影响,发现P13K/Akt信号转导通路相关蛋白PA kt水平的降低和PT EN蛋白水平的升高可能是膈下逐瘀汤抗肝癌的主要作用机制之一。杜标炎等[7]研究发现六味地黄丸联用对小鼠移植性肝癌自杀基因治疗具有一定的增效作用,其疗效优于单纯自杀基因疗法或单纯六味地黄丸治疗。进一步研究发现,六味地黄丸含药血清对自杀基因系统10% tk/GCV杀伤大鼠肝癌CBRH7919细胞具有协同增效作用,且有一定的量效关系。   中药复方治疗肝癌的疗效不可否认,但目前存在的问题是中药复方成分的复杂性使其作用机制难以应用单一的药理途径阐明。以辨证论治为特色的中医个体化诊疗要得到推广,必须进行具有统计学说服力的临床研究,解决这个问题应使临床研究对象的选取进一步细化,在此基础上使中药复方规范化,同时通过网络药理学等方法对中药治疗作用产生的人体综合生物效应进行整体观察和分析,增强中药治疗肝癌有效性的可信度和可重复性。   2.2单味中药抗肝癌作用机制的研究 中药单体能在诱导肝癌细胞凋亡、抗肝癌细胞侵袭及转移、诱导肝癌细胞分化、抗肿瘤血管生成、抑制癌基因表达、促进抑癌基因表达、逆转肿瘤多药耐药等多个环节抑制肝癌的发生和发展。陈小义等[8]研究发现,0.01 mol/L及以上浓度蟾蜍灵对SMMC 7721细胞具有显著细胞毒作用,细胞生长相关基因P21wafl/cipl在蟾蜍灵诱导下表达上调,同时受P21wafl/cipl调控的增殖细胞核抗原的表达下降,二者呈负相关,提示中药可通过直接杀伤肝癌细胞和抑制其增殖而发挥抗癌效应。黄应申等[9]以10 mmol/L脂蟾毒配基处理Bel 7402细胞24 h后,发现癌细胞出现凋亡的形态变化,其凋亡率明显高于对照组细胞;脂蟾毒配基引起线粒体膜电位下降,释放入胞质中的细胞色素c增多,促进Caspase 3蛋白活化,抑制Bcl 2蛋白表达,诱导细胞凋亡,其诱导凋亡作用可能通过线粒体通路实现。黄炜等[10]探讨了18 β-甘草次酸和甘草酸对Bel 7402细胞增殖的抑制和诱导分化作用,揭示二者有抑制人肝癌细胞增殖和诱导分化的作用。魏志霞[11]研究发现,川芎嗪可提高SMMC7721/多柔比星细胞内化疗药物的浓度,增强多柔比星作用,表明从中药筛选出低毒的多药耐药逆转剂是可能的。   何芳等[12]探讨人参皂苷Rg3联合三氧化二砷对肝癌裸鼠移植瘤模型的治疗作用,发现人参皂苷Rg3能通过抑制肿瘤新生血管形成,明显降低肿瘤内微血管密度;人参皂苷Rg3与As203联合应用能明显抑制裸鼠肝癌移植瘤的生长。罗明等[13]通过采用腹腔注射苦参碱和氧化苦参碱观察二乙基亚硝胺诱发肝癌的大鼠肝脏病理改变、肝表面癌结节数和血清ALT、GGT、ALP 的变化,发现苦参碱和氧化苦参碱组的大鼠体重明显高于模型组,肝表面癌结节数、肝/体重比和血清ALT、GGT 明显低于模型组(P<0.05)。而 ALP 升高,说明苦参碱和氧化苦参碱能延缓二乙基亚硝胺诱发大鼠肝癌形成,保护肝细胞免受损伤。   单味中药治疗肝癌的研究较中药复方研究更为深入,其原因在于相对于中药复方,单味中药的有效成分相对容易确定,其量效关系及药理学、药代动力学研究较中药复方易进行。目前的问题之一在于此类研究较多采取的是某味中药的提取物。尽管提取物能在某一方面说明该味中药的生物学效应的机制,但表现的生物学效应与该味中药相比有多少差距尚不能明确;另一方面单味中药提取物的研究往往是发现了某一化学成分的生物学效应或临床疗效,如何将其与中医的辨证论治治疗肝癌结合起来是我们不得不面对的问题。要解决这个问题,须要增强中药治疗肝癌研究的科学说服力,这仍有不易克服的困难。类似于中药药性本质及其临床效应生物学基础的相关研究为单味中药治疗肝癌的研究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方法。   3中药治疗肝癌的临床研究3.1中药联合放化疗治疗肝癌的研究 顾本宇[14]通过观察益气健脾疏肝中药联合化学药物动脉灌注治疗中晚期原发性肝癌的临床疗效,发现中药联合化疗药物治疗组的稳定率为71.88%,明显高于对照组的53.13%(P<0.05);治疗组 12、18、24 个月的生存率与对照组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   尤建良等[15]通过观察中药调气行水方联合顺铂、白细胞介素-2腹腔内注射治疗肝癌腹水的临床疗效,发现该疗法能有效控制腹水,改善体力状况,提高患者生命质量,缓解常见临床症状,提高疾病控制率,提示配合中药能减轻化疗药物及生物反应调节剂的毒副反应。   目前中药联合化疗治疗肝癌的研究主要在临床有效性方面,阐述其有效机制的研究尚少,进一步深入研究须说明为什么联合中药会有较好的效果,这一点须要借助分子生物学等技术手段来寻找中药疗效的效应物质基础及作用靶标,这也是今后中药临床有效性的重点研究方向。   3.2中药联合手术治疗肝癌的研究 目前肝癌治疗普遍采用的根治性治疗方式为手术切除和肝移植,约30%~40%患者采用此法,肝移植的总体疗效优于手术切除治疗。 现阶段肝移植治疗肝癌的最佳适应证仍为米兰标准,但由于移植器官不足,对移植适应证的扩大应慎之又慎,术后的复发和转移是影响疗效的主要因素。通过使用药物预防或延迟肿瘤的复发,针对肿瘤生物发生途径中的关键分子进行靶向治疗也可使肝癌治疗发展日趋完善[16]。中药联合手术治疗肝癌为有效的治疗方式,如陈立武等[17]通过观察中药全身治疗与手术相结合的协同作用,将60例患者随机分为2组,中西医结合治疗组(30例)在手术前1周开始复方中药治疗并于术后续行中药治疗,对照组(30例)只作单纯手术治疗,比较2组的疗效、生存率及并发症。结果发现治疗组与对照组相比,24、36 个月生存率有显著差异(P<0.05)。   提示在肝癌围手术期中应用复方中药可减少并发症,提高手术疗效及累计生存率。   中药复方联合手术治疗肝癌的研究更多集中在对症候的改善、生存率的影响、并发症的减少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有:相关临床资料的样本数较少;   症候学改善等尚未建立统一的评价体系;未能深入分析其疗效的生物学机制等。进一步的研究须要扩大样本数量,建立症候学统一客观化评价体系,同时深入研究其疗效改善的机制,才能增强中药联合手术治疗肝癌的可信度和说服力。   3.3中药介入治疗肝癌的研究 中晚期肝癌患者常因伴有明显的器质性和功能性改变,难以进行手术治疗。肝癌介入治疗作为中晚期肝癌患者可选择的重要方法,能够延长患者生存期,改善生活质量。   存在的问题为化疗介入药物多可造成肝功能不同程度的损害,介入药物的不良反应又严重影响中远期的疗效。因此介入治疗中如何减少肝功能损害是治疗的重点。通过大量临床实践,目前已筛选出许多具有抗肿瘤作用的中药及其有效成分,与肝动脉化疗栓塞介入疗法结合进行研究,为肝癌的介入治疗提供了新的方法和手段。   李琦等[18]进行了去甲素微球介入治疗大鼠肝癌的有关研究,结果显示此疗法对大鼠肝癌有较好治疗作用,其作用机制与栓塞肿瘤微血管,缓慢释放去甲素,诱导肿瘤细胞凋亡和下调肝肿瘤细胞Ki-67的表达,从而抑制肿瘤细胞增殖相关。   冯敢生等[19]将白及用于肝动脉栓塞治疗肝癌,并与明胶海绵对照。结果表明,白及具有强大的栓塞作用,侧枝循环形成均在6个月以上,介入治疗间隔时间长,肿瘤坏死、缩小率及1、2、3 年生存率均优于明胶海绵。陈武进等[20]研究认为,采用酸钠联合常规化疗药物介入治疗中晚期肝癌患者可明显降低甲胎蛋白,提高疗效,同时减轻化疗药物对骨髓的抑制。以上研究表明,中药介入治疗具有增强免疫、抗炎、抗病毒和促进黏膜修复等作用,对肝功能无明显损害,无骨髓抑制,并有升高白细胞等作用。这些优点使中药可能部分或完全取代西药,成为肝癌介入治疗较理想的栓塞剂。   中药在肝癌的介入治疗中具有独特优势。中药介入治疗能减轻不良反应,使患者生存期延长,生存质量提高,而且中药资源丰富,经济合理,有利于减轻治疗负担。目前存在的问题是,中药的介入治疗总体上发展仍不够成熟。进一步的研究可从规范治疗方案,合理选择介入治疗药物,建立严格的疗效评价标准,研发抗癌中药新制剂和新剂型等方面进行。   3.4其他中药治疗肝癌的研究 中药用于肝癌的治疗方法除口服和介入注射外,还有许多新的途径可用于肝癌及其并发症的治疗。中药穴位注射治疗肝癌也被证明有明确的临床疗效,如胡军和瞿晓东[21]每天1~2次以丹参注射液、柴胡注射液或黄芪注射液进行双侧足三里、阳陵泉、曲池及内关注射。内关穴1 ml,其他穴位2~4 ml,4穴位交替进行,能够明显缓解晚期肝癌疼痛。中药瘤体内注射也可用于晚期肝癌的治疗,如涂小煌和戴西湖[22]曾应用超声引导下瘤体内注射去甲素治疗中晚期原发性肝癌,取得较好疗效。   中药治疗肝癌的方法较多,形式多样,从方法学的角度讲,有着更大的研究价值和意义。目前的研究须要注意如何更好地将这些方法进行合理的推广应用,同时临床疗效的观察还须进行严谨的实验设计,以增强中药治疗肝癌的有效性和可信度。   对于中药治疗肝癌的深入研究,须要更细化更严谨的文献研究为治法用方提供更有说服力的理论支持。在此基础上,借助分子生物学等技术手段,运用网络药理学等研究方法,从多学科交叉研究中药治疗肝癌的有效性出发,探寻中药疗效可能的效应物质基础及作用靶标,对单味中药及复方治疗肝癌的综合生物学效应进行整体观察和分析,进一步合理选择治疗药物,规范治疗方案,建立严格的疗效评价标准,深入研发抗癌中药制剂和剂型,充分发挥中药治疗肝癌的优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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