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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建立什么制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水资源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和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管理的水库中的水,归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国家厉行节约用水,大力推行节约用水措施,推广节约用水新技术、新工艺,发展节水型工业、农业和服务业,建立节水型社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对节约用水的管理,建立节约用水技术开发推广体系,培育和发展节约用水产业。单位和个人有节约用水的义务。国家对水资源实行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设立的流域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流域管理机构),在所管辖的范围内行使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水资源管理和监督职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国家对水资源依法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和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水库中的水的除外。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组织实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第四条 开发、利用、节约、保护水资源和防治水害,应当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利用、讲求效益,发挥水资源的多种功能,协调好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并将其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第六条 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依法开发、利用水资源,并保护其合法权益。开发、利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有依法保护水资源的义务。

2010年通化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2010年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2010年是“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我县应对金融危机影响,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关键一年。我们要抓住经济形势逐渐向好的有利时机,坚定加快发展的信心,抢抓机遇,率先突围,确保经济社会取得新突破、实现新发展、再上新台阶。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和县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更加注重提高发展质量,着力构建“一强两大两优”产业发展格局,倾力打造全省医药强县、矿产大县、物流大县,精心培育食品和化工建材两个优势产业;更加注重增强发展动力,着力抓好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更加注重夯实发展基础,着力推进新农村建设;更加注重提升发展内涵,着力提高社会发展水平和改善民生,努力让全县人民过上好日子。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全县生产总值比上年增长20%;全口径财政收入增长15%以上;地方级财政收入增长25%;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30%,力争达到40%;招商引资增长30%,外贸进出口总额、实际利用外资额增长2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20%;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0%;三次产业比例调整为9.1:56:34.9。为确保实现全年工作目标,重点抓好以下七个方面工作:(一)突出主导产业引领,全力促进工业整体跃升。坚定不移地实施工业强县战略,以规模求发展,以质量求效益,以品牌闯市场,优化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增强核心竞争力。2010年,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增加值、利润分别增长15%,入库税金增长20%。一是打造优势骨干企业群体。对纳税超千万元企业实行县级领导重点包保,建立重点企业重大问题联席会议制度,构建支持重点企业发展的快速反应机制。加大对重点企业用电、税收、信贷、人才等方面的扶持服务力度,引导激励企业集中投入、快速投入,带动产业水平提升。举全县之力支持东宝集团快速发展,积极创造条件,加大工作力度,力争甘舒霖制剂列入国家基本药物名录,确保年产7000万支重组人胰岛素注射液项目产能快速释放。为中小企业担保中心充实资本金1000万元,提高融资担保能力;大力推进银企合作,对管理规范、资信良好、偿债能力强的企业,积极向各大商业银行推介,解决企业资金短缺问题。引导企业强化市场营销,重点做好人胰岛素制剂、绿碳化硅微粉、元秘-D等技术尖端产品的市场开拓工作,确保企业扩能改造项目所形成的新增产能充分释放。2010年,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0户,总数达到90户;新增纳税超千万元企业3户,总数达到20户。加强企业家和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继续开展赴知名院校学习深造、外出考察等活动,切实发挥企业家和科技人才团队在县域经济发展中的支撑作用。二是推动主导产业优化升级。深入研究国内产业转型动向、产业结构调整需求和我县产业发展支撑条件,规划主导产业发展定位、发展目标和发展布局,推进重点企业、新上项目集中集聚发展。全力实施“产业跃升计划”,充分挖掘医药产业发展潜能,加速医药资源整合和集团化进程,举全县之力推进长白山医药物流建设,打造全省医药产业第一县。积极推动矿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开展第二轮矿产资源编制工作,加大找矿、详查矿产资源力度,加快地勘成果的转化步伐,新上一批精深加工项目,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延伸产业链条,打造全省矿产大县,力争矿产业总产值进入全省前三位。规划建设食品进出口贸易加工园区,深度开发长白山特产食品,以通天酒业、大泉源酒业、佳亿食品为重点,培育龙头企业,打造名牌产品,实现食品工业的整体升级。以绿色环保、节能降耗为主线,加大结构调整和扩能改造力度,推动化工建材业实现集约高效发展。三是鼓励企业自主创新。推进技术创新。加大研发经费投入力度,加强产学研联合,不断进行技术改造,提高产品技术含量;积极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进行广泛深入接触,在更高层次上推进合作。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都要加快技术创新和扩能改造步伐,力争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推进品牌创新。把品牌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引导企业确立品牌发展战略,加快制定和完善品牌发展计划,做好品牌包装,强化宣传推介,以品牌赢得声誉、赢得市场、赢得竞争力。2010年,争创中国名牌1个、吉林名牌4个。四是推进企业上市融资。以通天酒业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为契机,加大对大泉源酒业上市的推进力度,力争早日上市。对化工股份、华夏药业、巨仁堂药业、一洋保健品等有上市意愿的企业,加强政策引导,强化服务措施,力争每1—2年有一户企业成功上市。(二)突出重大项目支撑,着力增强经济发展后劲。坚定不移地实施投资拉动和项目带动战略,紧紧把握国家和省政策取向、产业导向、投资方向,突出重点领域,抓住关键环节,集中精力引进大项目、好项目,力争在大项目建设上实现突破。一是强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全年力争实施投资超千万元项目150个,其中,超亿元项目39个。积极创造条件,确保长白山医药物流、东宝药业大容量注射剂、通天酒业酒窖和4000吨葡萄浓缩汁、大泉源酒业万吨优质酒、果松复兴金矿、三半江石墨矿、闽通建材、星兴特种米业、松花石砚开发、化工股份生态肥、宁波家用电器组装等新建项目如期开工建设;全程跟踪服务,确保木材工业园区、四方山铁矿扩能改造、甬通粮食物流、东宝环保建材基地、环宇矿业扩建等续建项目如期竣工。继续做好通丹高速公路、通灌铁路的征地拆迁和施工外部环境协调工作,确保工程顺利推进。全力推动项目谋划实现新突破。依托我县和周边地区的资源、产业、区位等优势,围绕支柱产业、优势产业、现代物流业、资源特色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和改善民生,突出扩大产能、提高配套率、做长产业链、增强自主创新,深入推进项目谋划,确保重点项目库动态储备100个超亿元项目。以国家加大对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支持力度和实施“长吉图”开发开放战略为契机,围绕国家和省重点投资方向,研究一批符合国家和省资金投向的重点项目,力争有更多的项目列入国家、省计划盘子。进一步完善重大项目工作机制,继续落实县级领导包保重点项目责任制和重大项目推进组制度,坚持“一个项目、一支队伍、一抓到底”。二是推动招商引资上层次、上水平。紧密结合“长吉图”开发开放战略和辽宁沿海经济带建设,切实加强与长春、沈阳、丹东等大中城市的联系,依托我县日益优越的区位优势,明确产业定位,加强经济合作,努力形成“信息互通、优势互补、产业互联”的共赢发展格局。继续坚持“走出去”、“请进来”战略,充分发挥专业招商部门的职能作用,针对经济发达地区重点行业协会、商会、同乡会,开展大型招商宣传推介、专业驻点招商、专题产业招商等活动,力争在引进产业配套、关键技术、核心产品等方面取得突破。同时,加强重点招商项目的跟踪衔接。对100万吨铁精粉深加工、果松高钙矿、华夏药业与玖龙集团合作等一批投资规模大、带动能力强的项目,全力跟踪推进,力争早日落地建设。落实招商引资责任,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对完不成任务的乡镇和部门,一律取消评先评优资格。三是构建特色鲜明的产业园区。不断总结开发区建设的经验和教训,继续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质量管理,加快建设进程,提高承载能力,打造全省一流的特色园区。2010年,力争引进投资超千万元企业10户,到位资金3.5亿元。对入驻项目的投资强度、投资效益、科技含量等要素进行严格审核把关,投资3000万元以下的企业一律不准落户起步区内,实现土地效益最大化。同时,着力抓好快大茂棚膜经济示范园区、二密木材园区、大安矿业园区、果松冶金园区建设,发挥示范辐射带动作用。(三)突出产业化发展,推动新农村建设再上新台阶。坚持用工业化思维谋划农业,用城镇化理念建设新农村,大力发展农村特色经济,加快农民增收致富步伐,确保全县新农村建设稳步协调发展。一是大力培育农业主导产业。充分发挥特色产业资源和地缘优势,把招商引资同发展产业项目结合起来,全力推进中药生产加工流通、绿色农产品加工和林业产业大县建设。依托长白山医药物流建设,制定全县中药材种植发展规划,大力实施以长白山道地药材为主的中药材产业基地建设。以全省实施“百万亩棚膜蔬菜工程”为契机,制定全县棚膜经济发展规划,发挥棚膜经济示范园区的带动作用,发展棚膜2000亩以上。以国家绿色农业示范区和省级农产品加工示范区建设项目为依托,启动全县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建设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建设工程。积极引进大型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业、高效园艺特产业,打造观光农业、庄园经济和农业创意产业。2010年,培育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5户、省级2户。全面开展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做大做强红松干果林产业,大力发展以中药材、食用菌、蓝莓为主的附林经济,提高资源利用率。加快标准化牧业小区和养殖基地建设,新建标准化牧业小区20个。二是全力推动土地规模化经营。坚持因地制宜、多种流转形式并存的原则,继续采取转包、转让、出租、互换、股份合作等形式,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探索建立土地流转有形市场,广泛收集和发布土地流转供求信息,为供需双方提供全方位服务。加大对土地流转的监管力度,依法严格规范土地流转行为,提高土地流转质量。大力开展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拓宽农民就业渠道;加快发展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中介服务组织,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加强同发达地区联系,劳务输出4万人以上。三是巩固提升环境建设水平。以全省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提升”工程建设为契机,鼓励建设特色突出的民俗村、生态村、庄园村,促进新农村建设整体均衡协调发展。以“六化、七个一”为标准,继续抓好四旁绿化、围墙一体化、庭院硬化净化美化、水泥路、沼气池、改水改厕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绿化美化水平,完善卫生保洁长效机制。加强农村文化建设,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开展内容丰富的文化体育活动,提高农民素质。四是加快小城镇建设步伐。深入研究产业布局和区域定位,进一步完善小城镇建设规划,把小城镇建设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形成功能互补、风格各异、特色鲜明、布局合理的城镇网络。以实施全省“百镇”建设工程为契机,破解发展难题,提升发展水平,把快大茂、二密、大安、果松等乡镇打造成为具有较强吸纳辐射能力的区域重镇、经济强镇;以实施全省“弱势镇”扶持工程为契机,加大对“弱势”乡镇的扶持力度,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经济发展步伐,促进乡镇均衡发展。(四)突出商贸物流拉动,不断壮大第三产业规模。把第三产业发展放在突出位置,依托交通等区位优势,鼓励和扶持现代物流、旅游、商贸服务等产业发展,在短期内迅速扩大第三产业在全县经济中的比重。一是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以建设全省物流大县为目标,编制全县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建立推进现代物流业发展的统一协调机制。重点抓好长白山医药物流等重大物流项目建设,不断完善城区、开发区的物流业发展基础。制定物流业发展优惠政策,从市场准入、土地供应、税收管理等方面给予扶持,降低物流业进入门槛,吸引县内外资本创办形式多样的物流企业。二是培育发展旅游业。以打造“南长白山品牌”为核心,全力实施《通化县旅游总体规划》,积极融入长白山—辽宁—集安旅游圈。以大安、东来、石湖为中心,打造东线生态旅游线路;以东宝集团、振国药业和大泉源酒业为重点,打造精品工业旅游线路;以杨靖宇抗联密营、杜光华牺牲地、河里会议遗址和高志航家乡为重点,打造红色旅游线路。深入挖掘我县境内的燕秦汉辽东长城、赤柏松山城等历史文化资源,开发松花石砚、满族剪纸等独具特色的旅游产品。依托我县特色,有序发展乡村旅游业,实现风景资源、文化内涵、美食特色的有机结合。三是做大商贸服务业。以中心商贸区和文化产业园区建设为依托,积极引进一批大型的商贸流通、餐饮住宿、休闲娱乐等服务企业,加快发展连锁、配送、代理、电子商务等现代营销方式,积极培育新兴消费热点和消费方式,提升县城商贸服务业的发展活力。继续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建设工程,加快农村流通市场建设,促进城乡商贸互动、共同繁荣。(五)突出提升保障能力,切实增强财政实力。针对今年尚不确定的经济形势,把财政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坚持“存量调结构、增量优方向”的工作思路,做优收入结构,提升收入质量,确保财政收入突破7亿元。坚持依法治税,加强税收征管,不断优化税收环境,严厉打击各种偷、逃税行为,做到应收尽收。按照保工资、保民生、保运转的原则,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从严从紧控制一般性支出。通过预算优先安排、专项及早拨付、资金重点倾斜等措施,整合财政资源,保障民生支出。推进政府采购管采分离改革,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抓住国家拉动内需、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机遇,积极争取国家、省财政更大的支持。(六)突出功能优化,全面提升县城建设管理品位。以打造山水文化、生态宜居城市为目标,积极推进生态型、健康型城市建设,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在县城外部环境不断优化的基础上,着力提升城市功能与内涵,努力提高县城居民幸福指数。实施中心商贸区建设工程,增强中心城区辐射能力,拉动县城整体发展;实施棚户区改造和廉租房建设工程,改善困难群众住房条件;实施生活垃圾处理厂建设工程,建设一座日处理生活垃圾200吨的卫生填埋厂,实现垃圾日产日清;实施环卫设施建设工程,对城区内所有旱厕进行水洗化改造,增加设立密度,切实方便群众;实施县城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实现县城和开发区污水集中处理;实施城区街巷路改造工程,改善城区交通条件;继续实施河南公园和滨河公园建设工程,构建县城生态景观走廊。开展城区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加大对环境卫生、市容市貌、供暖供水、建筑市场等方面的管理力度;进一步加大小区内部环境建设,实施小区综合治理示范建设工程,依法规范物业企业经营行为,提高小区环境质量和管理服务水平。(七)突出改善民生,着力加强和谐社会建设。坚持以人为本,建立健全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长效机制,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千方百计办实事,倾心竭力谋福祉,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满意度。一是推进社会事业协调发展。创建通化县高新技术企业服务中心,加快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建设,申报科技发展计划项目10项以上。继续开展“教育质量管理年”活动,实施教育精致化管理,推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校舍安全工程,提高学校后勤保障服务水平;实施农村初中理化生实验室和计算机室标准化建设工程,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整合民族教育资源,成立通化县朝鲜族学校;投资800万元,实施职教中心续建工程,提高职业教育办学水平;实施贫困家庭学生救助工程,建立贫困学生救助长效机制。积极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启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建设;实施卫生人才建设工程,引进医疗卫生专业人才;加强医疗卫生信息网络化建设,提高综合管理和服务水平;巩固完善新农合制度,确保参合率达到98%以上;整体推进国家健康城市建设,力争加入世界卫生组织健康城市联盟。全面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推进技术服务“县乡一体化”管理,制定出台惠民政策,稳定低生育水平,确保符合政策生育率达到93%以上,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2.5‰以内。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大力发展公益性文化和体育事业,组织参加全省第十六届运动会,举办通化县第三届全民运动会。实施全县调频广播覆盖工程,恢复通化县人民广播电台播出,打造具有较强竞争实力的广播宣传平台。开展第六次全县人口普查工作,为制定“十二五规划”提供科学准确的信息支持。二是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新增城镇就业554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0%以内;完善就业援助制度,加强创业和就业培训,力争创业成功率达到50%以上。完善低保审批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按照分类施保的原则,对特困家庭给予重点保障;开展城乡低保扩面提标工作,把现有的低保边缘户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实施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供养管理提标工程,提高五保人员供养水平。完善城乡特困群众大病救助机制,切实减轻困难群众的就医压力。加强社保资金监管,确保基本养老金和失业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积极开展慈善捐助和助残、助困、助学、助医等慈善救助活动。不断完善大学生分配机制,向一线岗位倾斜,真正让大学生学以致用。三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继续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以创建国家平安县为目标,进一步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实现城乡电子监控全覆盖,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等重点工作,严格落实《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确保全县社会和谐稳定。继续加强新农村消防建设,推动新农村消防工作整体跃升。着力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对重点行业和领域进行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坚决防范和杜绝各类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健全信访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强源头控访,畅通信访渠道,力争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当地。四是加强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加大对水资源、土地资源、森林资源的保护力度,严厉打击滥砍盗伐、私开乱采、破坏环境等违法行为。实施蝲蛄河流域生态防护和综合治理工程,制定总体实施规划,对源头湿地进行恢复性保护,对流域内环境实施综合治理。加强对河道采砂的管理,依法规范采砂行为。实施浑江干流、团结河、赶马河、蛤蟆河及小流域治理工程,提高抵御灾害能力。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为契机,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耕地保护和生态建设的关系,建立和完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制度,实现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巩固“全国绿化模范县”和“十年绿化美化吉林大地”成果,严厉打击各种毁林犯罪活动,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林业生态体系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五是全力以赴办好为民实事。坚持把改革发展的成果惠及百姓,切实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焦点问题。2010年,重点办好8件为民实事。实施文化产业园区建设工程,提升县城群众文化生活水平;实施县城供暖改造工程,从根本上解决县城及开发区冬季供暖问题;实施河西广场建设工程,进一步满足城区居民休闲娱乐需求;实施县城供水改扩建工程,解决河西片居民用水难问题;实施中医院和县生殖健康服务中心新建工程,提升县城医疗卫生和计生服务功能;实施便民早市改扩建工程,满足群众的供给需求;实施医疗保险覆盖工程,解决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下岗失业人员接续医疗保险关系问题;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解决农村2万人饮水安全问题。

吉林省九台市人民政府网站

全国政协委员:在长春设立国家领事机构 将九台市并入长春市区今年两会期间,“长吉图开发开放”成为代表委员热议的话题,也成为媒体关注的热点。9日,全国政协委员、长春市政协主席张元富表示,《中国图们江区域合作开发规划纲要》是国家从当前、长远和全局出发作出的战略部署,是推动沿疆沿边和内陆地区又好又快发展的行动纲领和重大举措,既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吉林省内陆地区改革开放和发展振兴的高度重视,又体现了推进科学发展的战略思想。长春市要先行先试,真正起到核心区的导向作用和腹地支撑作用。目前我市已全面启动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建设。长春将如何贯彻落实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长吉图先导区建设”的总体要求?张元富委员提出了三点希望:一是希望国务院和相关职能部门把贯彻实施《纲要》作为促进东北老工业基地发展振兴的一项重大举措摆上重要位置,给予更加具体的指导。在政策支持上更加细化,并作出实质性推进落实的安排。建议中国图们江地区开发项目协调小组与国家发改委组成联合协调指导机构,确定专职人员负责,从国家层面搞好协调和指导工作。二是希望全国政协把推进《纲要》贯彻落实作为一项重大战略实施项目跟踪督办,列入工作计划,继续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视察、调研,提出推进的意见和建议,促进《纲要》的实施。三是,希望国家侧重支持长春发挥在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的龙头带动作用。长春作为省会城市和吉林省中心城市,其发展关系到对全局的支撑和带动作用。应按照《纲要》的规划定位、方向和要求,赋予长春在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经贸合作、土地审批、融资渠道等方面以国家改革开放试验区的管理权限,拥有更多的自主决策资格。一是国家在重大项目的安排和生产力布局上给予重点倾斜,鼓励和支持长春先行先试,在大力发展汽车、轨道客车、农产品加工等优势产业和新材料、新能源、光电信息等新兴战略产业方面,大胆进行体制机制创新、金融创新、科技创新,实现率先突破、率先发展。二是调整长吉行政区划,将九台市并入长春市区,永吉县并入吉林市区,使长吉由目前的“县县接壤”实现“市市接壤”,促进两市产业布局、基础设施等方面“无缝连接”,加快长吉一体化发展。三是批准设立长春综合保税园区,进一步促进长春对外开放,密切与周边国家的经济合作,充分发挥东北亚中心城市的辐射作用。四是在长春设立韩国、朝鲜、蒙古等国家领事机构,更好地促进与东北亚各国的交流合作。个人认为希望比较渺茫,毕竟如此重大的事件,仅仅一个报道,是不足以定局的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监察机关的监察对象有哪些

(一)本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及其国家公务员;(二)本级人民政府及本级人民政府各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三)下一级人民政府及其领导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1997年5月9日八届人大二十五次会议通过)监察对象,是指监察机关所监察的组织和个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的有关规定,监察机关的监察对象分为四类:一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二是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即由国家行政机关以委任、聘任、派遣、指定、审核同意等形式任命从事公务的人员,都是监察机关的监察对象;三是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组织及其从事公务的人员;四是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委托从事公共事务管理活动的组织及其从事公务的人员。县级监察机关是我国四级监察机关中的基层监察机关,其管辖的范围与其他三级监察机关有所不同,除了本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及其公务员、本级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以及乡(镇)人民政府及其领导人员外,还包括下属乡(镇)人民政府的公务员和乡(镇)人民政府任命的其他人员。具体对下列机关和人员实施监察:  (1)县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及其公务员。  (2)县级人民政府及各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这部分人员是指企业、事业单位中由县级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依法任命的人员,以及企业、事业单位中由县级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以委任、派遣、聘任等形式批准从事公务的人员。  (3)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及其乡长、副乡长,镇长、副镇长。  (4)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的公务员和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任命的其他人员。乡级人民政府任命的其他人员是指企业、事业单位中由乡级人民政府依法直接任命以及以委任、派遣、聘任、指定、审核同意等形式批准从事公务的人员。  (5)县级人民政府直属的由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组织及其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县级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依法委托从事公共事务管理活动的组织及其从事公务的人员。  【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1997年5月9日施行,2010年6月25日修正)第16条、第50条。】

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结果的决定

一、经审定,保留行政审批项目326项(含合并保留行政审批项目4项),下放行政审批项目8项(含部分下放2项),取消行政审批项目11项,暂停实施行政审批项目1项,转为日常管理、政府内部审批、行政确认和服务事项29项。二、取消和暂停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各实施主体应当自本决定公布之日起立即停止实施;转为事后监管的事项,各实施主体不得再以行政审批方式实施管理,且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实施。三、保留和合并的行政审批项目,一律进入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做到应进必进。对没有按照要求进入市政务服务中心的单位,要向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作出书面说明。四、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各县(市)、区和各部门要按照规定时限做好落实与衔接工作,明确责任分工,确保落实到位。五、市、县(市)两级人民政府法制、监察、编制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行政审批的监督检查,从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对违反本决定和其他有关规定设定、实施行政审批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1:保留的市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326项) 实施主体编号事项名称项目类别实施依据备注市工商局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许可  审批《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 2内资企业登记许可  审批《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3企业集团登记许可  审批《企业集团登记暂行规定》 4外商企业登记许可  审批《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外资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 5企业登记有关事项备案非许可审批《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企业集团登记暂行规定》 6广告登记许可  审批《广告法》《行政许可法》《广告管理条例》  《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 7合同备案非许可审批《黑龙江省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拍卖监督管理办法》 8外商投资广告企业项目审批和外商投资广告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审批许可审批《广告法》《印刷品广告管理办法》承接省政府2014年1号令事项9烟草广告审批许可审批《广告法》《烟草广告管理暂行办法》承接省政府2014年1号令事项10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登记许可审批《广告法》《外商投资广告企业管理规定》承接省政府2014年1号令事项市供销社11全市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非许可审批《齐齐哈尔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条例》 市教育局12民办高中学校设立许可  审批《职业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中等职业学校管理规程》,教育厅《黑龙江省民办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黑龙江省民办教育促进条例》《黑龙江省职业教育条例》 13一类幼儿园审批许可  审批《幼儿园管理条例》《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 14开办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审批许可  审批《开办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的暂行管理办法》第六条承接省政府2014年1号令事项15由地市人民政府管理的中等专业学校、自学考试助学、文化补习、学前教育机构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审批许可  审批《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第十二条,《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六条承接省政府2014年1号令事项市档案局16对出卖、转让集体所有、个人所有以及其他不属于国家所有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的审批许可  审批《档案法》第十六条 ,《档案法实施办法》第十七条 17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审批非许可审批《档案法》第十五条,《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国家档案局令第8号)第一条 市规划局18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许可  审批《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六条《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建规〔1991〕583号)承接省政府2014年1号令事项19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许可  审批《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七、三十八条 20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许可  审批《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 21建设项目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许可  审批《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五条 市体育局22公共体育设施和训练场所的改扩建、拆迁审批许可  审批《黑龙江省体育场所管理条例》第十条(省人大〔1997〕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23举办危险性较大、社会影响较大和易于影响青少年身心健康的体育经营活动审批许可  审批《黑龙江省体育经营活动管理条例》第八条(省人大〔2005〕第32号公告)第八条 24体育竞赛裁判员技术等级审批非许可审批《体育法》(1995年第55号令)第三十条,1999年11月22日国家体育总局发布的《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第三条 25运动员技术等级审批非许可审批《体育法》(1995年第55号令)第三十条,《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第七条 市统计局26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审批许可  审批《统计法》 市林业局27木材运输证核发许可  审批《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承接省政府2014年1号令事项28黑龙江省一般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核发许可  审批《黑龙江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第二十三条 29森林经营单位在所经营的林地范围内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许可  审批《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 30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许可  审批《森林法》第三十二条,《黑龙江省国有林场森林采伐更新调查设计管理办法》由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和国有林场森林采伐更新作业设计审批合并31植物(产地)检疫证书核发许可  审批《植物检疫条例》第七条、第十一条由植物检疫证书核发和产地检疫合格证核发合并32权限内临时占用林地许可许可  审批《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 市人防办33人防工程拆除(报废)、改造审批许可  审批《人防法》第二十八条,《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办法》第十六、十八、二十一条,《黑龙江省实施<人防法>条例》第十二条,《齐齐哈尔市人民防空条例》第二十条<b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号)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已经2013年9月9日省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10月19日起施行。省 长:陆 昊2013年9月19日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省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决定,取消和下放78项行政审批项目。其中取消34项,下放44项。取消、下放的项目中涉及地方性法规等设立的25项行政审批项目,省政府将依法履行相关程序。  各地、各部门要做好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对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要制定监管措施,避免出现监管真空;对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依法需要委托实施的,要及时办理委托手续,同时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凡下放至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原则上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享有同等权限;各地要对承接的行政审批项目,优化办理流程,创新审批方式,压缩办理时限,提高审批效率。  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健全行政审批制约监督机制,加强对行政审批权运行的监督,加大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审批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本决定自2013年10月19日起施行。  附件   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共计53项,其中取消10项,下放43项) 序号项目名称实施机关设定依据处理 决定备注1计算机信息安全等级合格证核发 省公安厅《黑龙江省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规定》(2006年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18号)取消 2城市大型桥梁、隧道工程审批 省住建厅《黑龙江省实施<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办法》(1998年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2号)取消 3生产消毒剂、消毒器械卫生许可(初审)省卫生厅一、《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二、《消毒管理办法》(2002年卫生部令第27号)取消 4医师资格认定省卫生厅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2009年8月27日修正)  二、《具有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认定医师资格及执业注册办法》(卫医发〔1999〕319号)  三、《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医师获得内地医师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卫医政发〔2009〕33号)  四、《台湾地区医师获得大陆医师资格认定管理办法》  (卫医政发〔2009〕32号)取消 5出版物发行单位设立从事发行业务的分支机构审批省新闻出版局 一、《出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4号)  二、《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2011年新闻出版总署、商务部令第52号)取消属于“出版物总发行企业设立初审”项目子项;属于“出版物批发、零售单位设立审批”项目子项6期刊变更登记地审批(初审)省新闻出版局《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取消属于“出版单位设立审批”项目子项7煤炭生产许可省煤炭局《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2013年6月29日修正)取消 8煤炭经营资格认定省煤炭局《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2013年6月29日修正)取消 9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质量检验机构考核认定省畜牧兽医局《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09号)取消 10省外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在本省承担安全评价工作审批省地震局《黑龙江省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规定》(1998年黑龙江省政府令第14号)取消 11不使用政府性资金的工业改造项目核准 省工信委一、《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二、《黑龙江省非政府性投资项目核准办法》(2005年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4号)下放下放设区的市级、县级工业和信息化管理部门12不使用政府性资金工业改造投资项目备案 省工信委《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下放下放u022e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继续实施的行政许可等项目的决定

武汉市人民政府令(第183号)  《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继续实施的行政许可等项目的决定》已经2007年10月29日市人民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市长 李宪生ue7fdue7fd二00七年十二月十四日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继续实施的行政许可等项目的决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市人民政府对我市现行的行政许可项目、许可规定及实施机关等进行了认真清理。经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对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省人民政府规章认定的196项行政许可项目予以继续实施。  现将继续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予以公布。各区、各部门要搞好行政许可项目的公示工作,尽快将继续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的名称、依据、条件、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公示,并按要求建立相关配套制度,严格依法实施行政许可。  附件  市人民政府公布继续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序号    项目名称           设立依据        实施机关  许可方式  1纳入《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范围内投资项目《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国务院令第346号)《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市发展改革委市、区分级审批 2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事项的核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湖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219号)市发展改革委由部门审批窗口审批 3经济适用房建设投资计划审批《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4]16号)市发展改革委依法由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国土房产局共同审批 4公路行道树的更新补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湖北省高等级公路管理条例》市交委由部门审批窗口审批 5城市公共客运经营许可(1)线路经营权的确定(2)线路(站点)的设置、调整(3)线路经营者停业、歇业《武汉市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条例》市交委由部门审批窗口审批6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湖北省交通建设管理条例》市交委市、区分级审批 7船员适任证书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5号)市海事局由部门审批窗口审批 8船舶装卸、过驳、载运危险货物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5号)市海事局由部门审批窗口审批 9船舶登记(1)船舶所有权登记(2)船舶国籍登记(3)船舶抵押登记(4)光船租赁登记(5)船舶标志和公司旗登记(6)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7)船舶最低安全配员核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国务 院令第15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5号)市海事局由部门审批窗口审批 10水路运输许可(1)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船舶营运证(2)国内水路运输服务经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37号)市海事局实行联网审批11新增客船、危险品船投入运营审批《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市海事局实行联网审批 12在通航水域或岸线上进行有碍交通安全的作业许可(1)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通航水域使用岸线(2)在通航水域进行有碍交通安全的活动(3)水上拖带大型设施和移动式平台(4)船舶进入或穿越禁航区《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5号)《湖北省人民政府

民政局和残联哪个单位好

残联。残联福利好,又能帮助残疾人,献爱心,工作很有意义。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简称中国残联,是经国务院批准和国家法律确认的将残疾人自身代表组织,由中国各类残疾人代表和残疾人工作者组成的全国性残疾人事业团体。

请问残联是属于民政局的么?

不属于,民政局属于各级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之前残联属于民政局的一个部门后来分出来了残联与民政局同级,残联属于群团组织(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科协)

残联属于民政局吗

残联不属于民政局。残联是协会,是独立的法人,不属于任何部门,民政部门属于社会团体的主管部门。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健康淄博建设的实施意见

主要任务:健康知识普及行动。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建立并完善健康教育与促进工作机制,调整充实市级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围绕重点人群、重点健康问题,编制相关知识和信息指南,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科普巡讲和线下健康教育活动,提高群众健康防病意识,引导群众形成早查体、早预防、早干预的健康管理习惯。开设电视、报刊等健康栏目,加强电视、报刊健康栏目和健康医疗广告的审核和监管。进一步加大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行动力度,提升健康促进示范区县创建质量和水平。强化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健康教育与促进职能,建立激励约束机制,调动医务人员参与健康教育与促进工作的积极性。运用“两微一端”以及短视频等新媒体,开展健康科普。完善医保支付政策,鼓励基层医疗机构和家庭签约医生团队开展健康管理服务,帮助人民群众学习、了解、掌握有关维持健康、预防疾病、早期发现、紧急救援、科学就医、合理用药等方面的知识与技能,提高自我主动健康意识。合理膳食行动。贯彻《国民营养计划》,组织开展“一评二控三减四健”行动,教育引导居民树立“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意识。建立完善居民营养与健康监测机制,定期开展全市居民营养健康状况、食物消费状况、人群主要消费食物及地方特色食品成分监测,分析并预警影响人群健康的营养问题,提出针对性干预措施。完善社区公共营养和临床营养干预体系,开展中小学生、老年人、孕产妇、婴幼儿等重点人群合理膳食服务指导。全民健身行动。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按规定将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建设一批体育公园、城市慢跑步行道绿道等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推进社区公共体育设施提升改造,实现百姓身边10分钟健身圈。实施“全民健身技能入户工程”,建立完善针对不同人群、不同环境、不同身体状况的运动处方库,推动形成“体医结合”的疾病管理和健康服务模式。实施特殊人群体质健康干预计划,分阶段、分步骤实施老年人、青少年、职工、弱势群体等非医疗健康干预。大力推动科学健身,推进全民健身志愿服务进基层,加大各级各类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结合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迎新年、全民健身月、全民健身日等主题系列活动,推广普及太极拳、健身气功等传统体育项目。创新组织形式,统筹赛事活动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策划举办群众喜闻乐见、便于参与的网络“云赛事”活动,构建以市、区县全民健身运动会为龙头,“市级出品牌,区县有特色,协会创精品”的全民健身活动格局。控烟行动。加强控烟宣传教育,提倡无烟文化,推进控烟履约工作。引导个人、家庭和社会充分了解吸烟和二手烟暴露的严重危害,推进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烟。2022年底前所有党政机关、学校和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建成无烟机关、无烟学校和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完成控烟立法工作,加大烟草广告监督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在大众传播媒介、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发布烟草广告的违法行为。依法规范烟草促销、赞助等行为。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建立监测评估系统,定期开展烟草流行调查。心理健康促进行动。加强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建设,依托城乡社区综治中心等综合服务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心理健康服务网络。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专业心理健康服务机构对发现存在心理行为问题的个体,提供规范的诊疗服务。普及心理健康教育,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把心理健康知识多渠道融入群众文化生活,引导群众正确认识、识别、应对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提升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减缓心理相关疾病发生的上升趋势。建立和完善心理健康教育、心理热线服务、心理评估、心理咨询、心理治疗、精神科治疗等衔接合作的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服务模式。将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纳入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加强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队伍的专业化、系统化建设。建立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机制,多渠道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日常发现、登记、随访、危险性评估、服药指导等服务,动员社区组织、患者家属参与居家患者管理服务。建立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社区康复机构及社会组织、家庭相互衔接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加强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对社区康复机构的技术指导。健康环境促进行动。建立环境与健康的调查、监测和风险评估制度,加强与群众健康密切相关的饮用水、空气、土壤等环境健康影响监测与评价。预防控制环境污染相关疾病、道路交通伤害、消费品质量安全事故。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机制,提高重污染天气预测预警和应急响应能力,降低重污染天气危害程度,保障环境安全和公众身体健康。积极开展技能培训,提升全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环境健康风险评估能力。设置监测点,开展大气污染对人群的健康风险评估、公共场所健康风险评估工作,为环境风险管理和健康管理提供依据。扎实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城乡环境大整治行动,持续加大卫生城镇创建力度,加强公共卫生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品质化水平。实施健康机关、健康企业、健康学校、健康医院等健康细胞工程,推进健康城市、健康区县和健康村镇建设,全力打造健康环境。妇幼健康促进行动。全面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通过组建妇幼健康服务联合体、专科联盟,促进优质资源下沉,加快推进淄博市妇幼健康信息系统建设。深入实施母婴安全行动计划,持续巩固妊娠风险筛查评估、高危专案管理、危急重症救治、孕产妇死亡个案报告和约谈通报母婴安全五项制度。加强出生缺陷防治体系建设,认真落实产前筛查等出生缺陷三级防控措施。加强儿童早期发展服务,开展关爱儿童健康生活进家庭、进社区、进托幼机构、进医疗机构的“四进”活动。加强新生儿保健专科建设,规范开展高危儿筛查、监测、干预及转诊服务。加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强化培训与指导。加强儿童常见病防治,推广儿童疾病综合管理适宜技术。继续做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实施城乡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工作,提高妇女健康素养水平。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按照国家标准开足开好体育与健康课程,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不少于1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坚持“教会、勤练、常赛”的体育工作模式,帮助学生在体育锻炼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养成终身体育意识。完善中小学卫生保健服务体系,推动健康学校建设,引导中小学生树立正确健康观,养成健康生活方式和有益于身心健康的锻炼习惯。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卫生保健机构建设,按照标准要求强化人员和设备配备。实施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开展分级分类视力健康服务与管理,探索建立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示范学校评选制度。完善学校传染病防控制度,规范落实防控措施。落实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和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制度,把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纳入对学校的绩效考核,将学校健康促进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和工作计划。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完善职业病防治标准体系,引导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进行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研究制定淄博市行业领域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在全市矿山、冶金、化工、建材、汽车制造、铅酸蓄电池生产等行业领域开展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工作,突出重点,强化监管,持续推进企业职业病防治责任自查及风险评估。健全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社会监督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机制,督促用人单位加强工程防护设施改造,落实职业健康管理措施,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完善职业健康管理体系,扎实推进健康企业建设,建立统一、高效的监督执法信息管理机制。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坚持政府引导、市场驱动,以满足全市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为导向,建立完善医养结合新机制,推进医养结合示范建设,努力打造服务模式智慧化、投资主体多元化、服务队伍专业化、服务流程标准化、服务品牌高端化的医养结合服务体系。面向老年人普及膳食营养、体育锻炼、定期体检、健康管理、心理健康以及合理用药等知识。健全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功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所有常住老年人群。完善居家和社区养老政策,探索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融合发展,推动发展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服务,所有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就医绿色通道,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和二级以上公立中医类医院设置老年病科。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普及心脑血管疾病预防知识,实施“三减控三高”项目,在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全面开展心脑血管疾病机会性筛查,对发现的高危人群规范进行临床诊断和分级管理。建立完善社会化应急救护网络,组织开展群众性应急救护培训,普及全民应急救护知识,提高公众应急自救互救技能。修订完善《淄博市院前急救管理条例》,推进公共场所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设施。广泛动员社会参与,在人员密集场所配备自动体外除颤器。加强医疗救治能力建设,以三级医院为核心开展胸痛中心建设,打造“30分钟胸痛救治圈”。加强脑血管病规范化诊疗服务体系建设,在国家高级卒中中心的基础上,以二级医院为主体建立卒中防治中心。加强卒中中心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医疗机构的有序衔接,建立完善双向转诊、防治结合、急慢分治、康复一体的诊疗体系。癌症防治行动。加强市癌症中心能力建设,健全完善以市、区县癌症中心为技术支撑的癌症防治综合网络。完善癌症登记报告制度,提高癌症登记信息化水平和癌症监测数据质量。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普及癌症防治核心信息宣传。加强癌症筛查和早诊早治,开展癌症机会性筛查。加强癌症规范化诊疗,强化癌症筛查、诊断、手术、化疗、放疗、介入等诊疗技术人员培训,制定并推广应用常见癌症诊疗规范和临床路径,创新中医药与现代技术相结合的中医癌症诊疗模式。加强对癌症晚期患者管理,推进安宁疗护工作,提高癌症患者生存质量。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规范开展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健康管理,逐步建立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监测体系。实行慢阻肺、哮喘患者生活方式干预处方制度,将危险因素评估与生活方式干预融入诊疗过程,实现慢阻肺的早诊早治率和规范化管理率。建立以健康查体、重点人群筛查和医院机会性筛查为主要途径的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早期筛查网络,将肺功能检查纳入40岁及以上人群常规体格检查内容。加强各级医疗机构呼吸学科建设,制定慢性呼吸系统疾病诊疗规范和质控标准,提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能力和救治水平。糖尿病防治行动。完善综合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三位一体”的糖尿病防治管融合工作机制,构建糖尿病全过程分阶段健康管理体系。普及糖尿病健康教育,加强健康管理,降低糖尿病高危人群的发病率。促进各级医疗机构实现糖尿病及并发症筛查标准化,提高对糖尿病及其并发症早期发现和规范化诊疗能力。落实糖尿病分级诊疗技术规范,鼓励各级医疗机构为糖尿病患者开展饮食控制、合理运动、规范用药等全过程健康管理指导。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行动。全面落实传染病和地方病各项防治措施,有效控制传染病传播流行。加大公益宣传,动员社会各界参与传染病防治工作。全面实施病毒性肝炎各项防治措施,控制病毒性肝炎及相关肝癌、肝硬化死亡率。加大甲肝、乙肝疫苗接种率。对乙肝病毒携带孕产妇实施干预措施,阻断母婴传播,降低新生儿病毒性肝炎患病率。鼓励和支持对易感艾滋病危险行为人群开展动员检测和综合干预,遏制艾滋病性传播。加大对学生、老年人、贫困人口等重点人群筛查力度,及时发现结核病人。实施结核病规范化诊疗和全疗程健康管理服务,保持肺结核发病率持续下降趋势。加强流感、新冠肺炎监测报告,准确研判流感、新冠肺炎疫情动态,及时发布流感、新冠肺炎疫情预警信息,提高流感、新冠肺炎疫苗接种率,做好人员聚集区域流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巩固地方病防治成果,落实健康扶贫相关政策,加强综合防治和分类救治。重大疫情防控行动。坚持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持预防为主,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和应急物资保障体系,提高生物安全治理和应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完善疾病预防控制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立上下联动的分工协作机制。健全疾控机构和城乡社区联动工作机制,加强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疾病预防职责和能力建设,夯实联防联控基础。健全防治结合、联防联控、群防群治工作机制,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紧急心理危机干预能力。健全重大疫情应急响应机制,建立平战结合、科学高效的领导指挥体系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实施“名医基层工作站”行动。进一步升华延伸“第一村医”帮扶机制,统筹城市优质医疗卫生资源,继续选派名医专家和优秀年轻医生组成医疗服务团队,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名医基层工作站”,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对口帮扶。建立基层对口帮扶长效机制,推动引领优质医疗资源下沉,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健康服务水平。加快推动城乡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使基层群众享有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进一步提升群众看病就医的获得感。智慧健康行动。借助人工智能和5G技术的发展与应用,围绕建设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实现大数据、5G、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健康管理、医疗卫生服务深度融合,满足人民群众不同医疗服务需求。依托“健康淄博”一卡通便民服务平台,逐步完善服务功能,统一建设互联网医院,创建惠民效果佳、示范带动强、在全国领先的“互联网+医疗健康”的智慧医疗服务品牌;建设淄博市公共卫生防控救治、应急处置综合管理信息系统;部署建设全市云HIS、LIS、PACK等系统,创建智慧医疗新模式。中医药健康行动。发挥中医药在疾病治疗中的优势,加强中医优势专科建设,做优做强骨伤、肛肠、儿科、妇科、针灸、推拿以及心脑血管病、肾病、周围血管病等专科专病,建设中医药专科集群。发挥中医在健康治未病中的主导作用,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丰富中医治未病内容,鼓励家庭医生提供中医治未病签约服务;大力普及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和太极拳、健身气功等养生保健方法,推广体现中医治未病理念的健康工作和生活方式。提升中医药特色康复能力,依托现有资源布局中医康复中心,加强中医医院康复科建设,在其他医疗机构推广中医康复技术,制定推广一批中医康复方案。促进中医药、中华传统体育与现代康复技术融合。大力开展培训,推动中医康复技术进社区、进家庭、进机构。

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在浏阳河开采砂石砂金的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浏阳河开采砂石砂金的管理,维护河道行洪通航,确保沿河两岸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浏阳河流域开采砂石砂金的管理。第三条 在浏阳河流域开采砂石砂金实行统一管理,严格审批,兼顾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面利益和整体利益的原则,实行合理开采,严禁非法开采。第四条 长沙市人民政府水行政部门是浏阳河道的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会同矿产、航道、港航监督等部门对在浏阳河开采砂石砂金的行为进行统一管理,联合审批,颁发许可证,收取规费;  (二)编制浏阳河的整治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三)会同有关部门检查监督本规定的实施,对出现的非法开采行为依法进行查处。矿产、航道、港航监督等部门应配合水行政部门,加强对浏阳河内开采砂石砂金的管理,依法履行各自的管理职能。第五条 浏阳河沿河两岸县(区)、乡(镇)人民政府应按管辖范围,采取措施,制止在本地区河段范围内非法开采砂石砂金的行为。第二章 采砂管理第六条 在浏阳河开采砂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经营执照;  (二)有开采技术和开采设备、设施;  (三)有清运砂石、废弃物的设施和场所;  (四)有开采的地质资料。第七条 凡符合开采条件需在浏阳河开采砂石的,应由开采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当地乡(镇)人民政府签署意见后,报县(区)水行政部门,由水行政部门会同矿产、航道、港航监督部门审查批准依法发给河道作业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第八条 在浏阳河开采砂石,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指定的地点和批准的项目、时间、采挖深度及有关要求进行作业;  (二)不得损坏水工程、堤防、护岸、防汛、水文监测、水文地质监测、导航、助航等设施和水下电缆管线;  (三)及时清运开采的砂石和废弃物,平整河床,不得阻塞河道,影响行洪、通航;  (四)及时缴纳规费;  (五)接受水行政、航道、港航监督和矿产等部门工作人员的管理和现场检查;  (六)维护水上交通安全。第三章 采金管理第九条 在浏阳河采金必须遵守国家对黄金、矿产实行保护性开采的规定,严禁乱采滥挖和个体开采,保护国家的黄金资源。第十条 在浏阳河开采砂金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必须是全民、集体企业组织开采;  (二)有开采砂金的技术、设备和设施;  (三)有清运废弃物的设施和场所;  (四)有开采的地质资料。第十一条 凡符合开采砂金条件需在浏阳河开采砂金的,必须由开采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县(市)水行政部门签署意见,报市水行政部门,由市水行政部门会同矿产、航道、港航监督等部门审查后报请黄金管理部门颁发采金许可证。任何单位不得越权颁发采金许可证,本规定正式实施前已经发放的许可证由原发证单位无条件收回。第十二条 在浏阳河开采砂金除须遵守本规定第九条规定外,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加强对砂金开采、保管等环节的安全保卫工作,防止哄抢、盗窃事故发生;  (二)所采砂金应全部交给当地人民银行收购,不得进行黄金走私。第四章 奖励和奖罚第十三条 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一)为整治和保护浏阳河献计献策,捐资投劳的;  (二)积极协助主管部门为维护浏阳河行洪通航作出显著成绩的;  (三)举报、制止在浏阳河进行违章作业、破坏活动有功的。第十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水行政、矿管、航道、港航监督等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令停止开采、吊销证照、赔偿损失及没收所采出的矿产品、非法所得和开采开具处罚,可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  (一)违反本规定在浏阳河无证开采砂石、砂金的;  (二)不服从主管部门管理,或者违反主管部门有关作业要求,造成浏阳河水利、水文、航道设施和矿产资源严重损害的;  (三)不按规定缴纳规费的。第十五条 在开采砂石砂金中违反治安管理法规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六条 乡(镇)人民政府不按规定履行职责,越权批准开采砂石砂金的,对直接责任人给予政纪处分。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市政府规章、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厦门市人民政府令               (第97号)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市政府规章、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已经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市长 朱亚衍                         二00一年一月二十一日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          市政府规章、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为适应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新形势的需要,市政府对1994年至1999年发布的88件市政府规章以及1980年至1999年发布的1065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研究决定予以废止(含自行失效)市政府规章14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750件。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经过清理,对1994年至1999年发布的市政府规章予以保留58件、拟修订16件;对1980年至1999年发布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予以保留246件、拟修订69件。现将保留、拟修订的市政府规章、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一并附后公布。## 附件:一、1994年至1999年发布的予以废止的市政府规章目录(14件)  二、1980年1999年发布的予以废止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750件)  三、1994年至1999年发布的予以保留的市政府规章目录(58件)  四、1980年至1999年发布的予以保留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246件)  五、1994年至1999年发布的拟修订的市政府规章目录(16件)  六、1980年至1999年发布的拟修订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69件)## 附件一:     1994年至1999年发布的          予以废止的市政府规章目录(14件)序号市政府令         规章名称         废止理由01第2号厦门市暂住人口登记管理暂行规定法规代替02第3号厦门市职工养老保险暂行规定法规代替03第4号厦门市职工失业保险暂行规定法规代替04第7号厦门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法规代替05第8号厦门市消防管理规定法规代替06第10号厦门市居住小区物业管理规定法规代替07第11号厦门市荣誉市民称号授予办法法规代替08第13号厦门市改进行政机关作风和提高办事效率的规定市政府第94号令代替09第19号厦门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法规代替10第23号厦门市旅游资源保护和开发管理暂行规定法规代替11第29号厦门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办法法规代替12第39号厦门市员当湖管理办法法规代替13第43号厦门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主要内容与国家现行规定不符14第57号厦门市职工医疗保险试行规定市政府第83号令代替## 附件二:    1980年至1999年发布的予以        废止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750件)序号   发文字号         名  称        理由  001厦政(1980)45号批转厦门供电局《关于电力线路受外力损坏事故的报告》新规定代替002厦政(1980)93号关于执行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集体经济进一步做好城镇待业人员安置工业若干政策的暂行规定的贯彻意见 明文废止003厦政(1980)94号转发《关于节约能源,加强对机动车运输管理的办法》的通知 明文废止 004厦政(1980)106号关于批转市建委《关于城市住宅实行统建办u01b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什么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经常性的网络安全宣传教育,并指导、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网络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经常性的网络安全宣传教育,并指导、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网络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大众传播媒介应当有针对性地面向社会进行网络安全宣传教育。  第二十条 国家支持企业和高等学校、职业学校等教育培训机构开展网络安全相关教育与培训,采取多种方式培养网络安全人才,促进网络安全人才交流。 第二十一条 国家实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网络运营者应当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要求,履行下列安全保护义务,保障网络免受干扰、破坏或者未经授权的访问,防止网络数据泄露或者被窃取、篡改:  (一)制定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定网络安全负责人,落实网络安全保护责任;  (二)采取防范计算机病毒和网络攻击、网络侵入等危害网络安全行为的技术措施;  (三)采取监测、记录网络运行状态、网络安全事件的技术措施,并按照规定留存相关的网络日志不少于六个月;  (四)采取数据分类、重要数据备份和加密等措施;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民政部门将如何贯彻《意见》要求,做好基本养老服务工作?

当前,我国各地区的发展仍不均衡,老龄化程度差距明显,人口老龄化发展具有明显的由东向西的区域梯度特征,东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人口老龄化明显快于中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针对此种状况,民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既要兜住民生保障底线、提供好基本养老服务,又要处理好财政承受能力可持续问题和区域平衡发展问题。其中,核心就是要坚持基础性原则,就是要立足我国基本国情,统筹考虑必要性和可能性,着眼保基本、广覆盖、可持续,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和照料需要。具体来看:一是“应有尽有”。具体来讲,凡是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党中央、国务院已经明确的,我国老年人应该享有的基本养老服务,都是应纳入尽纳入,原则上要做到全覆盖、不漏项,并进一步细化服务标准。二是“承诺必达”。《清单》是国家向每一个公民作出的硬承诺,所列的服务项目必须在现阶段基本落实到位。三是“因地制宜”。省级及以下政府可以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实际和老年人需要,研究提出地方具体的实施项目和标准,在确保国家基本养老服务清单项目落实落地的基础上,把最适合的服务送到老年人的身边。四是“动态可持续”。按照兜住民生底线、保障基本民生的总体要求,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聚焦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这就需要在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养老服务需要与国家财政保障能力之间找到最佳平衡点,能够使财政可持续,并按照程序进行动态调整。谈及接下来如何贯彻落实《清单》,如何落实《意见》,上述负责人表示,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将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重要议事日程。发挥养老服务部际联席会议牵头协调作用。省级政府要切实履行责任,落实支持政策,加强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主动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及时公开基本养老服务信息,凝聚社会共识,并从以下方面抓好任务落实:一是要把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意见》作为养老服务工作重点任务,发挥养老服务部门联席会议机制的牵头协调作用,进一步完善老龄工作体制,推动各部门和地方按照职责分工落实,核心是推动各省级政府制定发布本地区基本养老服务具体实施方案及清单;二是要主动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坚持正确舆论导向,针对不同对象,积极运用新闻媒体、专题讲座、课堂教学、讨论座谈、开辟专栏等宣传资源和形式,向政府部门、基层干部群众特别是广大老年人进行宣传,努力使《意见》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三是要加强督促指导。民政部将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建立健全评价机制,把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纳入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综合绩效评估。对做得好的先进地区或单位要表扬激励,对工作落后的地区或单位要帮助查找原因,推动工作落实。

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水利局拟定的天津市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水土流失治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一条 为预防和治理人为活动造成的水土流失,保护水土保持设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因从事生产和建设等活动损毁水土保持设施的,必须按规定缴纳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造成水土流失的,必须负责进行治理,不能或不便自行治理的,必须按规定缴纳水土流失治理费,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统一治理。第三条 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是指因从事生产和建设等活动损毁水土保持设施所应当为此补偿的费用。其征收标准按水土保持设施的损毁情况确定:  (一)对草地、林地等水土保持生物设施,按占用和损毁的面积每平方米一次性征收2元;  (二)对损毁的固定观测设施、塘坝、谷坊坝、护坡、梯田等水土保持工程设施,按其恢复同等标准的工程造价征收。第四条 水土流失治理费是指对因生产和建设等活动造成水土流失采取治理措施所需的费用。其征收标准及范围是:  (一)按照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自行防治并经验收合格的生产和建设项目不予征收;  (二)凡生产和建设项目造成水土流失,不能或不便自行治理的,按水土保持方案的防治措施投资预算征收;  (三)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和建设项目在生产和建设过程中排弃的废渣等排弃物,先按每立方米一次性征收5元,待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完成并批准后再按前两款规定执行,多退少补。不便按排弃物数量计算的,可按产品销售金额的1-3%计收;  (四)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取土的,按市水利局、财政局、物价局颁发的《天津市河道采砂取土收费管理实施细则》(津水源〔1993〕第1号、财综联〔1993〕第6号、津价费字〔1993〕第31号)执行。第五条 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水土流失治理费由建设项目所在地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征收。其中,属于市直属单位和驻津单位的生产和建设项目,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征收或委托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征收。第六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水土保持监督人员实施收费时,须出示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水政监察)证件,持有物价部门颁发的收费许可证,使用财政部门规定的收费票据。第七条 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主要用于水土保持工作的监督、监测、宣传、教育、培训及其他支出。第八条 水土流失治理费主要用于原生产和建设项目的水土流失防治。可提取适当比例用于水土保持工作的管理等。第九条 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水土流失治理费不得用于人头经费、福利、奖金、招待费和职工住房、办公用房建设等开支。第十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收取的水土保持补偿费、水土流失治理费属预算外资金,应纳入同级财政专户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  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水土流失治理费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按上述规定范围使用,接受同级物价、财政部门监督。第十一条 各生产和建设单位及个人在接到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缴款通知后,应按规定在15日内缴纳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水土流失治理费。逾期不缴的,视为对生产和建设过程中造成的水土流失不进行治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市水利、物价、财政主管部门按各自分工负责解释。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批转之日起施行。

青海省人民政府决定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等事项目录(共172项)

青海省人民政府令(第109号)  《青海省人民政府决定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等事项目录》和《青海省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已经2015年3月27日省人民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省长 郝鹏2015年4月18日  青海省人民政府决定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等事项目录(共172项) 一、 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9项) 实施机关序号项 目 名 称清 理 依 据 及 理 由备 注省发展改革委1     煤矿初步设计审查设定依据《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已废止。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2     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认定《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附件1:第20项 3     外商投资企业从事城市规划服务资格证书核发《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附件1:第22项 省气象局4     防雷产品使用备案核准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附件1:第36项 5     外地防雷工程专业资质备案核准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附件1:第37项 6     为教学和科学研究等开展的临时气象观测备案核准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附件1:第38项 省质监局7     进口旧机电产品备案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附件1:第30项 省广电局8     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赴境外租买频道、办台审批(初审)《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附件1:第31项 省测绘地理信息局9     测绘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附件1:第48项 二、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3项) 实施机关序号项目名称设定依据 下放后实施机关备注省发展改革委1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12条、第13条(主席令第74号 2002.8修订)市(州)级发展改革部门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2     原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的部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审批事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7、8条(主席令第91号 1997.11.1)市(州)、县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省水利厅3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实施方案)审批《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172项 市(州)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发展改革部门 三、决定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目录(24项)(一)取消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9项,其中准入类6项,水平评价类3项) 实施机关序号项目名称资格类别取消依据处理决定备注省科技厅1知识产权管理工程师 水平评价类《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附件2:(一)第24项取消 省国土资源厅2土地估价师资格 准入类《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附件2:(一)第1项取消 省交通运输厅 3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教学负责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结业考核人员从业资格 准入类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附件2:(一)第2项取消 4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人员资格 准入类《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附件2:(一)第3项取消 5理货人员从业资格 准入类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附件2:(一)第4项取消 省水利厅 6水土保持监测人员上岗资格准入类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附件2:(一)第5项取消 7建设

省人民政府制定的叫什么,是地方性法规还是行政法规,或是行政规章,具体什么区别呢

国务院制定的是法规国务院各部门制定是部门规章省人大及人常制定的是地方法规省人民政府制定的是地方政府规章区别在于制定的主体,效力的话,部门规章不能用作法律判断依据,只做参考。

根据《水土保持法》,水土保持方案审批部门为( )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

【答案】:BP334-335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抗战时期,国民政府海军有什么鲜为人知的功绩?

重创曰海军旗舰出云号,再没什么了

垣曲县人民政府的县人大领导机构

主任:郭儒社副主任:荀明林、杜兰纯、李月贵、王淑静、张茂林人大办公室主任:张小虎

江西省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办法的江西省人民政府令

第190号《江西省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办法》已经2011年8月11日省人民政府第5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代省长 鹿心社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2010年庄河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今后一段时期奋斗目标和2010年工作任务

当前,虽然全球金融危机仍未见底,但中国经济已经开始企稳回升,中央已确定今年将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特别是庄河在省、市领导的高度重视和特殊关爱下,大开发、大开放、大发展的帷幕已经拉开。省政府主要领导把开发开放庄河作为辽宁省的战略之举,要求我们要建设成为人口过100万,财政收入过100亿元,GDP过1000亿元的新兴城市。大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要求庄河要建成北黄海地区的中心城市,成为北黄海城市组团的龙头。机遇难得而易失,形势喜人更逼人。全世界的目光在关注着庄河,省、市领导寄厚望于庄河,兄弟县、市竞相加快发展比拼着庄河。我们别无选择,必须义无反顾地承担起历史使命,以前所未有的胆识和魄力,以超常规的思路和方法,以只争朝夕的勇气和干劲,去创造庄河发展史上新的辉煌。2010年,是“十一五”规划的收尾之年,更是庄河进入全面开发开放最为重要的一年。政府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以及市委四届六次全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抓住国务院进一步实施东北振兴战略和辽宁沿海经济带发展规划战略的历史机遇,举全市之力推进港口、铁路、公路、城市和静脉、新能源(光伏)等重大基础设施和产业项目的布局建设,迅速扩张“四大经济区”的建设规模,大力发展现代都市绿色农业和以旅游业为牵动的现代服务业,优化提升经济结构,实现速度、质量和效益同步跃进,昂起北黄海开发开放的龙头。要全力抓好社会建设、文化建设、生态建设、新农村建设、民生工程建设和平安建设,不断提高城乡居民的生活质量,加速北黄海地区现代化生态型中心城市建设。主要预期指标:实现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固定资产投资、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比上年增长25%、28%、50%和15%。城镇化率达到55%以上,万元GDP综合能耗下降5.5%,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2%以内。(一)以打造临海临港经济隆起带为轴线,全力推进“四大经济区”与“四个港口”建设庄河的最大优势在于海岸线长、宜港岸线资源丰富,深水岸线得天独厚,临海临港可利用土地空间大,并且紧邻日、韩。因此,庄河开发开放的最大突破口就是港口建设,通过海上通道的打开,实现与世界经济的直接“对话”,迅速在沿海构筑起星罗棋布、全面开发、全线开花的黄金经济隆起带。加快推进石城深水港和庄河港二期、黑岛、瀛浒、南尖4座港口的规划建设。抓紧搞好庄河亿吨吞吐能力的港口群规划,坚持多元投资,多元建设。组织搞好石城岛15万吨级深水港的评审、论证工作,推进石城岛整体综合开发。创新庄河港运营管理机制,开工建设庄河港二期5万吨级码头。新建黑岛码头。推进瀛浒和南尖港的规划论证和前期工作。加快黑岛重点渔港、海洋一级渔港建设,年内投入使用。依托港口建设,加大填海造地和浅海滩涂开发利用力度,集中精力抓好临港经济区、循环经济区(含精细化工园区)、瀛浒经济区和现代商务旅游休闲服务区的规划建设,做到“一年打基础、两年出形象、三年见规模、四年有地位、五年连成带”,使未来庄河90%以上的经济总量都集聚在这条黄金经济走廊上。庄河临港经济区要加快填海造地、场平、路网、给排水、供电、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做好城关、兴达工业园区企业整体搬迁和新入驻项目的承接。全区新上投资亿元以上项目30个以上,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工业总产值分别达到60亿元、200亿元以上,在辽宁沿海经济带6个重点发展区域中位次前移、地位提升。成立循环经济区和瀛浒经济区管委会。完成规划编制,加快填海造地和场平,实施起步区路网、给排水、污水处理、供电、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拉起两个经济区的框架。新上投资亿元以上项目分别达到10个和5个以上,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分别达到20亿元、10亿元以上。现代商务旅游休闲服务区主要发展商贸、物流、旅游开发、会展、文化、教育等产业。按照总体规划要求,高强度推进九鼎生态园、大东湖、大学城等项目的落地,进而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形象。(二)以迅速昂起北黄海开发开放龙头为核心,全力推进百万人口的现代化生态型中心城市框架建设按照“城市向海、中心东拓、产业西聚、北控南优”发展思路,加快新城区建设,拉起承载百万人口的城市框架,在沿海一线率先实现城市化。充分发挥城市的规模集聚效应和辐射带动效应,打造北黄海地区中心城市竞争力,使之迅速成为要素聚集的洼地、投资置业的高地、创业兴业的旺地。高起点、特色化地搞好新城区详控规划。完成城市交通、市政、绿化、水系、燃气、供热、南城区商圈、体育场等专项规划编制。继续加大城市建设力度。完成一环、二环路和5座跨河大桥建设;新建黄海大街、世纪大街、建设大街东延和疏港路等城区路网工程。搞好城市排水设施维修改造,铺设南城区污水管网和主供水管线。完成龙王庙、高屯等居民新区建设。发挥好房地产业对城市建设和经济增长拉动的引擎作用,强化对外宣传促销,推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做活经营发展城市文章。采取政府主导、适当借贷、市场化运作、BT操作等多种融资方式吸纳各种经济成份的资金参与城市建设,通过路网和生态环境工程先行,带动城市土地和存量资产增值,从而最大限度地增加政府收益,形成城市经营发展的良性循环机制,保持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强劲活力。完成建设用地收储1万亩。努力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继续深化城市环卫管理体制改革。强化市容市貌和环境综合整治,将管理延伸到背街小巷和城乡结合部,使城市管理工作尽快步入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轨道。推进城乡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加快庄盖高速公路施工。庄岫铁路建成通车。全线开工建设丹大快速铁路,全力推进庄河港、黑岛港疏港铁路的前期工作和庄河电厂二期工程,启动电厂城市集中供热项目。新建临港、循环、瀛浒经济区与国省干线连接道路,继续改扩建县级以上公路。完成220千伏变电所前期工作和桂云花等变电工程建设。继续开展小城镇建设竞赛活动。加速沿海乡镇划转街道和乡改镇进程。积极推进黑岛、青堆小城市和仙人洞等重点小城镇的规划建设。强化用地审批管理,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对已签约长时间没有落地的项目,要逐个清理,该废止的立即废止,该收回土地的立即收回。实施土地整理项目12个。确保第二次土地调查和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尽快通过国家验收。(三)以培育壮大产业集群为载体,全力推进工业经济超常规发展工业经济是构成税源经济的主体,是兴市之基、立市之本。要锲而不舍地实施工业强市战略,大力引进一批投资规模大、产业关联度高、带动能力强、科技含量高的大项目,扶强做大一批创新能力强、管理水平高、市场前景好、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点企业,以产业高速集聚为“先锋”,引领庄河开发开放。全年实现工业总产值比上年增长25%,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产值增长50%。强势推进产业集群化发展。举全市之力做大做强装备制造、家居制造、食品精深加工、静脉、新能源(光伏)、精细化工6个产业集群。制定重点产业集群发展方案,建立市、园区、乡镇(街道)推动产业集群发展的联动机制。加快“大连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静脉产业类)”、“国家光伏中心东北产业基地”和石油储备、凯飞精细化工等项目建设。2010年,装备制造、家居制造、食品精深加工3个产业集群要实现营业收入800亿元以上,静脉、光伏、精细化工3个新兴产业集群初具规模。不断优化提升工业经济结构。紧紧抓住后金融危机时期全球产业新一轮转移的机遇,加速引进和培育新兴产业,引导现有企业不断向高端化、高质化、高新化和绿色化转型。积极鼓励中小企业加强与大企业协作、联姻,抓好产品开发、质量提升、品牌创建。重点扶优做强一批龙头骨干企业。全年企业技改投入要达到20亿元以上。争创省级以上名牌产品8个,著名商标7个。搞好银企对接,协调金融机构为企业融资150亿元以上。加强行业协会建设,组建企业联合会。(四)以实现农业增效、农民生活质量提高为目的,全力推进现代都市农业发展发展现代都市农业是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实现农业现代化、农村工业化、乡村城镇化的有效形式。要通过大力发展现代都市农业,实现农业持续增效、农民持续增收、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全年实现农业总产值比上年增长8%。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扶优做强对农户带动作用大的重点龙头企业,进一步健全“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协会)+基地+农户”等多种新型产业化发展模式。新上投资千万元以上农业产业化项目10个。新发展“一村一品”专业村20个,“一镇(乡)一业”专业乡镇2个;农民专业合作社20家;标准化养殖小区30个。新发展果树2万亩,其中蓝莓5000亩。新栽板栗2万亩。全市订单生产面积达到90万亩,带动85%以上的农户进入产业链。积极发展设施农业。以丹大、庄盖高速公路和国、省交通干线两侧为重点,捆绑涉农资金,强化部门协同和服务指导,创新土地流转机制,集中建设一批高标准、多功能、大规模、连成片、节能型的日光温室大棚。新建设施农业小区330个、3万亩。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完成英那河黑岛干渠、朱隈西跨干渠改造,抓好中央和大连市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每个乡镇至少要完成一条生态河治理,累计治理生态河100公里。再夺省、市农建“大禹杯”。积极推进农业机械化。认真做好防汛抗旱工作。抓好标准化生产。以培育优势特色产业为主导,做优做强一批在国内外市场叫得响的特色农产品品牌,以满足城乡居民对农产品多样化、优质化、标准化、绿色化的消费需求。新引进农业新品种新技术100项(个),建设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区2个,农产品出口基地20个。新增有机、绿色食品5个,无公害农产品10个。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全力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畅通农产品销售渠道。做强海洋经济。搞好《庄河市海洋功能区划》修订和《庄河市区域用海规划》编制。加强围海指标争取和报批工作。规划建设现代生态渔业示范区。推进海洋、富谷两个渔业园区搬迁改造。依法规范海域使用管理。推进新农村建设。抓好村企共建、能人回村助建新农村试点。大力搞活劳务经济,新增转移培训农村劳动力1.5万人。依法、规范完成第十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健全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选举制度。(五)以做活做精旅游经济为牵动,全力推进现代商贸服务业提升速度扩大规模大力发展以旅游业为龙头的现代服务业,是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必然要求,是衡量一个地区现代化程度的重要标志。放大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的品牌效应,加快旅游名城建设。科学规划,集中搞好旅游资源的优化整合,加快特色、高端旅游项目开发。积极推进激水乐园、滑雪场、温泉洗浴、海王九岛度假区等大型旅游项目的规划建设,争取引入高尔夫球场、游艇俱乐部等高端项目。强力推出都市休闲产品、康体健身娱乐产品和乡村旅游产品,着力打造旅游度假的新热点,创造旅游文化消费的新亮点。新发展休闲农庄10个,生态产业园13个。办好大连蓝莓、草莓节和杜鹃花节等节庆活动。全年接待中外游客和实现旅游收入分别比上年增长15%、16%。进一步优化提升服务业发展水平。完成新天地商业城二期主体工程,实力大厦投入使用,庄河大酒店恢复营业。积极推进以金玛物流园为主体的综合批发市场和林茵国际标准化农副产品批发中心建设。推广连锁经营、特许经营等新型业态,优化提升我市商贸流通业发展水平。新建3个标准化乡镇专业市场,抓好农资连锁经营示范店建设。继续推动家电下乡、汽车下乡等政策的实施。加大储备粮管理力度,确保粮食安全。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比上年增长15%。(六)以强势开展全方位招商引资为突破口,全力推进项目争相集聚建设的“共振效应”迅速形成抓住当前国内外产业重组,外资涌入、南资北上、西资东进的有利契机,高频率、大力度、全方位开展招商引资,迅速掀起项目集聚建设高潮。突出产业集群招商。以东南亚、欧美等国家和地区,以及“长三角”、“珠三角”、东北等地区为重点,以“四大经济区”为主体,加大对外宣传推介力度,坚持内商、外商一起招,内资、外资一起引,大力推进主题招商、概念招商、集群招商和以商招商。年内,至少集中组织4次国内外招商活动。要创新招商机制,充实调整招商队伍,收集招商信息,建立招商网络,定向、定点、定位上门招商。建立项目招商责任制。将招商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到各经济区和乡镇、街道及部门、单位,鼓励没有工业园区的乡镇、街道到“四大经济区”设立“飞地”,实行招商指标归己,项目“飞地”落户,税收按比例分成,形成“人人肩上有指标,百万雄师过大江”的招商新格局。沿海各乡镇、街道要完成20亿元、山区乡镇和主要经济部门要分别完成5亿元的招商任务。对中国辽宁·大连(庄河)招商推介会已签约和达成意向的项目,要落实固定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强化跟踪服务,确保在谈项目早签约、签约项目早落地、落地项目早开工。全年新引进投资千万元以上产业项目400个以上,其中投资亿元以上项目40个以上。引进庄河域外资金180亿元,实际使用外资3亿美元。认真落实扶持出口企业相关政策,鼓励企业开发自主创新品牌,提高市场的核心竞争力,努力扩大出口。全市完成自营出口额比上年增长28%。(七)以打造生态宜居城市品牌为目标,全力推进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良好的生态资源是庄河最大的财富。要扎实推进国家卫生城市、环保模范城市和生态市的创建,打造生态宜居城市的品牌。加大造林绿化力度。着力构建森林生态体系、林业产业体系和森林文化体系。全市完成造林8万亩。高标准搞好滨海大道两侧景观带的绿化。继续抓好封山禁牧和封山育林工作。建设生态蚕场6万亩。全面完成林改任务和林业土地流转中心建设。新建生态文明村25个。推进生态城市建设。集中力量,突出抓好城市道路、小区和企事业单位绿化,以栽大树为主,见缝插绿,加快森林城市建设。实施疏港路、延安路南侧、锦绣大街等绿化工程。积极推进金港湾、南山公园、西山公园二期和建设大桥休闲广场等生态景观工程建设。按照生态化、景观化、园林化的设计理念,抓好庄河城区段、热水河下游治理改造,高标准绿化庄河、热水河,打造绿色水带。将庄河建成“绿水蓝湾、黄海地标”,成为“半城山色半城河、碧海蓝天入图画”的“绿色水都”;彰显海河湖相通、山林泉相连、岛港城相依,“自然山水在城中、城在自然山水中”的生态宜居、宜商、宜业、宜乐城市景观。加快生态村庄建设。继续抓好以“五清五改”为主要内容的村屯环境综合整治。大力实施“创绿”工程,搞好绿色村庄、花园村庄建设试点,创建2个国家级环境优美乡镇、10个省级环境优美乡镇。新建“一池三改”能源利用模式1500个、大型沼气池8座,无害化厕所8000个。完成6个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和两个垃圾中转站建设。实施生态扶贫移民300户。大力发展生态农业,融生产、生活、生态于一体,实现高产、高效、高收入目标。抓好节能减排。严格控制高能耗、高污染、淘汰类项目建设,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完成10家污染源治理和31家废水排放提标企业整改。新建垃圾处理厂投入使用。大力发展绿色经济。贯彻“低碳绿色增长战略”,积极推进高效清洁能源和节能、环保技术与产业的引进,力促核电、风电、太阳能等项目尽早开工建设。(八)以构筑适应庄河开发开放的财税金融保障机制为支撑,全力推进财税收入和信贷持续稳健增长财政乃庶政之母。要坚定不移地发展壮大税源经济,千方百计拓宽收入和融资渠道,为庄河开发开放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加强收入征管。综合运用“DS”管税系统,强化对重点税源的监控,积极挖掘税收潜力;加大涉税案件的查处和税款的追缴力度,搞好福利企业清理整顿,实现应收尽收。进一步完善非税收入管理机制。积极盘活黄海大市场等闲置资产及国有存量资产。全年完成土地储备交易收益和海域使用金征收20亿元和2亿元以上。保障重点支出。科学调度好各项资金,确保“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等重点支出,增加对“三农”、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的投入。积极开展增收节支,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财政性基建投资审核管理。积极支持乡镇财政建设。依法规范政府集中采购。加强融资平台建设。深化与金融机构的互信合作,积极寻求高强度建设投资的信贷支持。(九)以营造普惠共享的和谐安宁环境为保障,全力推进民生工程建设保民生、保稳定是保增长的基础工程。在庄河处于快速变革、超常规发展的关键时期,更应下大气力抓好民生工程建设,尽心竭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遗余力地推进民生工程建设。实施向阳、芙蓉等棚户区改造,发放廉租住房补贴350户,对城市低保户供暖继续实行补贴。新建改造巷土路、摸黑路30条,维修、改造老城区公厕、排水和市政、园林等设施。创办标准化城市社区服务中心10个,成立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完成33个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实施农村安全自来水工程29项。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全年实现就业和再就业1万人。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和城乡低保覆盖面,实现应保尽保。切实抓好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体系建设,认真做好慈善募捐救助工作。巩固提高新农合参合率。加快构筑覆盖城乡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医疗救助体系、药品监督和供应体系。维护好群众切身利益。深入开展教师办有偿辅导班、医院不合理用药、检查和收费,执法乱罚款、环境污染、用地用海和用工等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的集中整治。认真做好事关民生的重要商品价格监控,促进消费市场繁荣稳定。加强食品、药品和餐饮业监管,确保食品、药品安全。继续深入推进平安创建活动。加大社会治安防控力度,创新防范、打击犯罪工作机制,营造安全稳定、群众满意的社会治安环境。做好人民调解和信访工作,畅通社情民意诉求渠道,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认真搞好甲型流感防控。加强应急体系建设。(十)以集成社会各方面参与庄河开发的凝聚力和创新力为根本,全力推进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协调发展坚持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完成二、四高中合并迁建和荷花山镇九年一贯制(寄宿)学校建设。合并不足百人的村级小学。继续实施“科技特派工程”和技术创新工程,提升新技术普及和自主创新能力。积极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完成中心医院迁建工程,抓好乡镇卫生院人才引进以及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开展好健康城市和清洁家园、清洁环境等爱国卫生活动。推进体育场等文体基础设施建设,办好第三届文化艺术节和各类特色艺术展览、展演活动,满足城乡群众多样性的精神文化需求。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推进有线电视“村村通”工程。抓好气象局业务楼和农村人才周转性宿舍建设。创新老龄工作。大力发展残疾人事业。搞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认真落实拥军优抚政策,争创省级双拥模范城。全面做好档案、地震、兵役、邮政、通讯、保险、预备役、人防、民族、宗教、侨务等方面工作。出台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意见,加大各级各类人才的培育、选拔和引进力度,为庄河全面开发开放提供充足的人才支撑。进一步健全文明风尚倡导机制,努力培养造就富有理想、胸怀博大、勤奋务实、勇于创新的庄河精神,唱响率先发展、科学发展主旋律,努力形成全市上下凝心聚力、共谋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十一)以搭建清廉务实高效的行政服务平台为基石,全力推进履职尽责、崇尚实干的服务型政府建设继续深化全程办事代理制。积极推进ISO9000认证工作,再造公共服务流程,着力构建上下联动、统一协调、规范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率先做到行政审批流程最短、手续最简、效率最高、成本最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和部门绩效评估考核。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和政务公开工作。坚决抓好行政服务中不作为、乱作为、“中梗阻”等问题的专项整治,保持政令畅通。全力营造尊商重信的人文环境、富有引力的政策环境、务实高效的政务环境、公正规范的法制环境。自觉接受市人大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高效率、高质量办理好人大代表的建议、批评、意见和政协委员的提案。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潜下心来,俯下身子,力戒浮躁,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地干出一番事业来。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坚守住党纪国法的红线、廉洁从政的防线、道德操守的底线。依法规范政府招投标行为,强化审计监督,增强政府的公信力和战斗力。各位代表,一项重大战略的实施,都有“最佳的效应期”,怠慢了,错过了,就会被机遇甩开,追悔莫及。我们要决战2010,以“只要塔山”的拼命一搏精神,破釜沉舟,背水一战,打一场永彪史册、震撼古今的决胜之仗,让庄河开发开放的大旗永远飘扬在北黄海经济带建设的最前沿阵地。为此,市政府必须积极主动地争取国家、省、大连市的政策支持,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善用上力,借助外力,激活内力,以前瞻的创新精神,忘我的奋斗精神,锲而不舍的实干精神,开创庄河发展的新时代。必须坚定必胜信心,树立超越意识,始终保持奋发有为、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鼓实劲,出实招,谋实法,以克难攻坚的狠劲、百折不挠的韧劲、坚持不懈的后劲、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干劲,创造无愧于历史、无愧于人民的优异成绩。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对传统的思维方式、工作理念进行脱胎换骨的更新,大力弘扬崇尚成功,宽容失败,激励创新,放胆大干的进取精神,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庄河开发开放,让庄河真正成为创业者的乐土、实干家的乐园。必须建立完善领导包园区、包项目制度,大力推行“一线工作法”,做到决策在一线落实,问题在一线解决,成效在一线体现。必须坚持项目至上、企业至高、服务至优,建立项目“绿色通道”,搭建企业“直通快车”,做到多设路标,不设路障;多办实事,不添麻烦;多搭平台,不拆墙角。让项目无障碍进入,让企业无障碍发展。必须创新跟踪督查制度,加强对主要指标、重点工程、重点项目的监督检查,促使各级部门加压增责,主动有为,勇于担当,以发展为己任,以发展论英雄,以发展求政绩,做到全心投入干工作,雷厉风行抓落实。必须真心实意地保障民生,坚持不懈地为民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让城乡群众劳有所为、老有所养、病有所医、难有所助、学有所教、住有所居。必须不骛虚声空想,惟求真抓实干。一个项目一个项目去谈,一项任务一项任务去落实;发扬不怕疲劳、连续作战的拼命精神,做到事必躬亲,事无巨细,事不过夜,用实干凝聚力量,用实干印证历史,用实干成就辉煌。风生水起北黄海,勇立潮头新庄河。站在中国新一轮改革开放最前沿阵地的庄河,龙腾虎跃,春潮动地,犹如一艘扬帆启航的巨轮,乘借着辽宁沿海经济带国家战略实施的强劲东风,破冰斩浪,全速前进,掀起壮美波涛。我们相信,有省委、省政府和大连市委、市政府以及庄河市委的坚强领导,有全市上下众志成城,万众一心,庄河一定能成为北黄海开发开放的领跑者,一座百万人口的现代化生态型中心城市也一定会在黄海北岸迅速崛起!

国务院批准免于在民政部登记的21个全国性社团

这个数字有错误,反复数,发现是22个:不登记的是8个,俗称八大社团可免于登记的是14个: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国作家协会、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中国人民外交学会、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宋庆龄基金会、中国法学会、中国红十字总会、中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欧美同学会、黄埔军校同学会、中华职业教育社8+14=22,这才是对的,现在网上所有信息都引用21个,不知道从哪里出来的。追加回答:终于搞清楚21是怎么来的了!!!是2006年公务员法实施,批准的21家参公单位!这是两个概念,搞混淆了!!免于登记应该是22家。

2013年12月,安徽省人民政府颁布《安徽省主体功能区规划》(主要规划目标到2020年),从开发内容上将全省

小题1:D小题2:A 试题分析:小题1:Ⅲ区域位于南部山区,水土流失严重,多环境问题,应为重点生态功能区;Ⅰ分布范围较小,位于河流和平原区,经济较发达,应为城市化地区;Ⅱ分布空间大,地形以平原为主,应为农产品主产区。选项D正确。小题2:Ⅱ区为城市化地区,经济发达,Ⅰ区为农产品主产区,经济发展水平低,区间人口迁移主要由Ⅱ区迁到Ⅰ区,A选项正确;铁路建设在重点生态功能区因地形地势影响成本较高,B错;商业网点城市化地区密度较大,C错;承接外来产业转移只有在当地基础设施比较完善的城市化区较好,D错。选项A正确。

人民政协的性质是什么?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性质是爱国统一战线组织。这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综合承载政协性质定位,在协商中促进广泛团结、推进多党合作、实践人民民主,既秉承历史传统,又反映时代特征,是新时代赋予人民政协职能定位的新内涵。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组织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参政议政。政治协商是对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进行协商和就决策执行过程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协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并将其纳入本级什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并将其纳入本级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确保水利设施的安全运行和灾害防范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水利基础设施是指用于维护水资源合理利用、水环境保护、防洪排涝和农业生产等用途的各种设施和工程。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要将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纳入重要内容,指导和推动水利设施的建设和改造。在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注重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加强水利设施的规划和设计,确保设施的安全运行和防灾能力;二是增加投入,提升水利设施的质量和效益;三是推动科技创新,促进水利设施的智能化和绿色化;四是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巡查检修和应急处置,保障水利设施的正常运行和维护。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不仅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重要保障,也是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必要手段。因此,在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建设和管理。如何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智能化和绿色化?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智能化和绿色化,需要从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两个方面入手。一方面,可以通过推广信息技术和物联网技术,实现水利设施的智能监控、数据分析和精细化管理;另一方面,可以加强环保意识和法律法规执行,推广清洁能源和绿色技术,实现水利设施的节能减排和环保保护。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农村稳定和促进经济增长至关重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高度重视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加强规划管理、增加投入、推动科技创新、完善管理制度,并在本级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将其纳入重要内容,确保水利设施的安全运行和防灾减灾能力,促进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发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综合治理、防洪排涝和水资源合理利用的要求,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推动水利工程优化和改造,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益和防灾减灾能力。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建、改建居住区环境卫生管理的规定(94修正)

一、新建、改建居住区的公共厕所、垃圾站、清洁工人用房和垃圾桶等环境卫生设施(以下简称环卫设施),必须按《北京市新建、改建居住区公共设施配套建设的规定》的定额指标,配套建设,及时配置。  (一)公共厕所。按照每千人六平方米的定额指标和市环境卫生管理局规定的一、二类公厕标准,由建设单位负责建设。  (二)垃圾站、桶。按居住区人口千分之十三的比例配置垃圾桶,每五至十个垃圾桶设一个垃圾站。设立垃圾站的部位,由建设单位和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共同选定,垃圾站的水泥地面由建设单位负责修筑 。  (三)清洁工人工作用房。按每一居住区一百五十平方米、每一居住小区三十平方米的定额指标,由建设单位负责建设。二、配套新建的环卫设施,必须随新建的住宅同时交用,由环境卫生管理部门验收。环卫设施一经验收交用,其区内的垃圾清运和公厕保洁即由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负责。  未经验收交用的新建环卫设施,由建设单位负责管理,一般不得使用。因特殊情况需在交用前使用的,需经建设单位同意,其垃圾清运或公厕保洁工作由施工单位负责。三、新建、改建居住区内各种工程弃土、弃料,由施工单位负责清理。边施工边使用的,除已交用部分按本规定第二条第一款办理外,凡在建或建成工程未交用的地带,均视为施工现场,按《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的暂行规定》,由施工单位负责环境卫生工作。  已设街道办事处的建成区,区内的日常清扫保洁由街道办事处负责;区内化粪池的管理、维修和清掏,由居住区住宅产权单位负责,或由产权单位委托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管理。四、居住区的环境卫生工作,必须按照本规定第二条、第三条划分的责任,由责任单位认真执行。违者,处以罚款。  (一)新建环卫设施不符合定额指标和建筑标准,经验收不合格的,要限期解决。逾期不解决的,每逾期一天罚款三十元。  (二)对清运不及时而造成垃圾堆积的,每堆积一吨垃圾日罚款十五元。  (三)对公共厕所管理不善,未经常保洁的,按本市公共厕所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罚。  (四)对化粪池管理不善而造成粪水溢流的,在溢流期间日罚款五百元。  (五)工程竣工后,不按规定及时清理场地的,对施工单位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对施工现场负责人处五十元罚款,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每逾期一天,对施工单位处一百元罚款。五、对责任单位的罚款,由被罚单位的自有资金开支;对责任者个人的罚款,不得由单位报销。六、执行本规定的罚款应上交区、县财政部门。七、本规定由各级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在同级政府领导下组织实施。八、本规定应用中的具体问题,由市市政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九、本规定自一九八六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第一条 为了加快我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建立水利产业良性运行机制,促进自治区社会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区的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水利建设基金是用于水利建设的专项资金。我区水利建设基金是由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水利建设基金组成。  (一)自治区级水利建设基金主要用于自治区境内大江大河重点工程维护和建设;全区性的重点水利骨干工程维护和修建,重点水保防治工程、防洪设施和水毁工程的治理、维护和建设;防汛抗旱通讯、信息系统维护修建以及为壮大水利产业的甲类水利工程项目建设。  (二)盟市、旗县水利建设基金主要用于所辖范围内的城镇防洪工程维护修建;中小河流治理;中小型水利工程维护修建;水土保持、防洪及上级安排项目的配套资金。  (三)跨盟市、跨流域的水利、水保、防洪等骨干工程由自治区和所在地盟市、旗县共同负担修建。第三条 从地方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收费、附加)中提取3%作为水利建设基金。项目包括:公路养路费、公路建设基金、车辆通行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市场管理费、征地管理费、个体工商业管理费、市政设施配套费、地方交通及公安等部门的驾驶员培训费,与中央分成的地方电力建设基金。第四条 全区各级财政从年度新增收入中,剔除列收列支、政策性先征后返及按规定上解后,提取5%的资金作为水利建设基金。第五条 非农业生产建设占用水浇地的,在征收“征地管理费”的项目,按获得土地使用权所发生费用的3%向用地单位征收水利建设基金。社会福利和经济适用住房以及军队、学校用地,免征水利建设基金。第六条 全区新增农牧业税收70%用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部分中的40%的资金,纳入水利建设基金。第七条 全区有重点防洪任务的城市从征收的城市建设维护税中划出15%的资金用于城市防洪建设。  全区有重点防洪任务的城市包括: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乌海市、赤峰市、海拉尔市、牙克石市、根河市、额尔古纳市、满洲里市、扎兰屯市、乌兰浩特市、阿尔山市、通辽市、霍林河市、锡林浩特市、集宁市、丰镇市、临河市。第八条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征收的用于水利工程和防洪设施建设的各项基金(资金、附加、收费),统一纳入自治区级水利建设基金。第九条 政府性基金(收费、附加)中提取的水利建设基金,由各级财政部门按其实际收取额与同级计划、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实后直接划转水利建设基金专户。第十条 从年度新增财政收入和城市维护建设税中提取的水利建设基金,由各级财政部门直接划转水利建设基金专户。第十一条 向非农业生产建设占用水浇地单位征收的水利建设基金,由批准用地的土地管理部门代征,并按季度缴入同级财政部门水利建设基金专户。第十二条 从新增农牧业税收70%用于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的部分中提取的水利基金,由各级财政直接划入水利基金专户。第十三条 水利建设基金是政府性基金,是政府用于水利建设的无偿投入,免征一切税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管理,专项列收列支。每年年初由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政府安排的水利建设规划和年度水利建设计划,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年度基金使用计划,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按计划拨付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其中,用于水利基本建设的水利建设基金,要分别纳入同级基本建设投资计划。水利建设基金实行专款专用,年终结余可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第十四条 各代征代缴单位必须使用自治区财政厅统一印制或监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专用票据,并从代征的水利建设基金中提取2%用于代征过程中的正常开支。第十五条 各级财政、计划、审计、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水利建设基金征集、使用的监督和管理。有关单位和个人应积极配合,如实提供有关资料,保证水利建设基金足额征收。  各级财政部门应定期向同级计划、水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水利建设基金的征缴情况;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定期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水利建设基金的使用报表;各级审计部门应对水利建设基金的征缴、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弄虚作假,截留、挤占或挪用水利建设基金,违者视其情节轻重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对不认真履行代征代缴义务,擅自减免或拒不交纳的,应追究其主要负责人的行政责任。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和管理的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环境卫生设施(以下简称环卫设施)的建设管理,保持环卫设施的使用率和完好率,提高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水平,根据国家、省、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凡在本市规划建成区范围内的环卫设施,均按本规定管理。  市辖县、市的人民政府,可参照本规定制定本地区环卫设施建设和管理的规定。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的环卫设施,包括服务于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的垃圾处理场、垃圾转运站、公共厕所、倒桶点、环卫操作间、工具间及环卫专用机构设备、车辆、垃圾桶、果皮箱等环卫设施。第四条 市市容管理委员会是城市环卫设施建设和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是城市环卫设施建设和管理的职能机构。  建设、规划、土地、卫生、爱卫办等部门应依照各自职能,协同实施本规定。第五条 城市的环卫设施建设应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及城市旧城改造、新区建设规划,由规划和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按照国家建设部颁布的《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进行规划建设。第六条 城市公共环卫设施应报城市规划部门审批后,由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负责建设和管理;机场、车站、码头、商场、文化娱乐场所、游览风景区(点)、体育场(馆)、公园等公共场所的环卫设施,由管理单位负责建设和管理;其他公共场所的环卫设施由该产权所有单位负责建设和管理。第七条 市区公共环卫设施的产权由市环境卫生管理处负责管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任意占用、拆除或破坏环卫设施。确因城市建设需要,必须拆除的,应经市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审定同意,报市市容管理委员会审批后执行。  拆除环卫设施执行先建后拆的原则,由申请拆迁的单位(个人)按国家建设部颁布的《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负责另建;或提供建 设土地和建设资金,由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另建。另建的环卫设施面积不得小于被拆迁的环卫设施面积。第八条 集装箱转运站应加强场内设备管理,保持正常运转。所有机械设备应按规定进行维修保养,供电系统及用电设备不得超负荷,供电安全保险元件应当合格。各种机械设备每日作业结束后应擦洗一遍,并定期对墙体进行粉刷、除锈、修补、油漆等保养工作。第九条 公共厕所内的各种卫生、照明设施应保持完好,损坏的要即时维修更换。第十条 市区道路果皮箱设置按以下职责分工管理。  市区一级路段的果皮箱由市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负责设置,日常卫生管理由路段辖区环卫部门负责;二级路段设置的果皮箱及管理经费和日常卫生管理由路段辖区、街环卫部门负责;各单位、公共场所的果皮箱由各产权单位负责设置和管理。第十一条 氖环卫专用车辆应及时维修保养,保持车况良好,不得随意改变使用功能。所有环卫专用车辆的转让、报废和改变使用功能必须经市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批准,严禁未经批准擅自转让、报废和改变车辆的使用功能。第十二条 凡未经市规划部门和市容管理委员会审批,擅自拆除垃圾转运站、公共厕所、倒桶点、环卫操作间、工具间等环卫设施的,按现行价格赔偿损失,并处以三万元的罚款。第十三条 凡经城市规划部门批准建设或改造环卫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故阻扰妨碍施工。对阻碍施工者,要予以教育批评;造成损失的,除赔偿损失外,要处以损失额1一3倍的罚款。第十四条 环卫设施属公共财产,爱护环卫设施人人有责,损坏环卫设施的照价赔偿。  对破坏、偷窃环卫设施,或阻扰、妨碍、破坏环卫设施建设,妨碍社会治安的,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五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据《行政复议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十六条 本规定由市市容管理委员会解释,并授权市环境卫生管理处负责监督检查。第十七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水利建设基金筹集、使用和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第一条 为加快我省水利建设特别是重点水利工程设施和江河防洪体系建设的步伐,缓解水资源供需矛盾,增强抗灾能力,确保全省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1997〕7号)精神,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水利建设基金是用于水利建设的专项资金,省、地市、县都要建立水利建设基金。主要包括:  (一)省级水利建设基金固定收入。  从省高等级公路管理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省电力局收取的电力建设基金(地方分成部分)中提取3%。  (二)地市、县级水利建设基金固定收入。  1.从地市、县收取的车辆通行费、交通及公安部门的驾驶员培训费、建设(城建)部门收取的市政设施配套费中提取3%;  2.从有重点防洪任务的市、县征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中提取15%。  有重点防洪任务的市、县包括: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佳木斯市、牡丹江市、黑河市、伊春市、鸡西市、富锦市、宁安市、尚志市、铁力市、穆棱市、同江市、东宁县以及各行署、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防洪县城、建制镇。  (三)省与地市、县水利建设基金共享收入。  从交通部门收取的公路运输管理费、工商部门收取的市场管理费和个体工商业管理费、土地部门收取的征地管理费中,由省、地市、县按各自分成数额的3%的提取。第三条 水利建设基金分级筹集、分级管理,与其他水利投入资金配合使用。  (一)省级水利建设基金主要用于中央和地方共同负担的跨流域、跨省际的重大水利建设工程和跨国河流、国界河流我方重点防护工程的治理;主要及重点江河的重点工程建设与维护、防汛抗洪设施维护、水毁工程修复;省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和除险加固;国家和省重点水土流失防治工程建设;水利建设前期工作费;防汛通讯及水文设施建设;其他经省政府批准的水利工程项目(跨流域、跨地区的重点水利工程由省和地市县共同负担)。  (二)地市、县水利建设基金专项用于中央、省、地市共同负担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中小河流、湖泊治理;地市、县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和除险加固;重点水土流失防治工程建设;重点防洪城市防洪设施建设;水利工程维护;水利建设前期工作费;防汛设施建设;其他经行署、市、县政府批准的水利工程项目。第四条 水利建设基金属于政府性基金,分别纳入省、地市、县财政预算管理,专项列收列支。每年年初分别由各级水利部门根据水利建设规划,向各级财政部门报送年度基金预算,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批后拨付资金。其中,有于现有水利工程基本建设的水利建设基金,要纳入地方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由各级水利部门报送项目资金使用计划,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并视水利建设基金收入情况拨付资金。水利建设基金实行专款专用,年终结余可结转下年安排使用。第五条 各级财政部门要建立健全水利建设基金的收支核算和日常管理制度;各级计划部门要对水利基本建设项目进行严格审查。年终,各级水利部门要编制水利建设基金支出决算报表,属于基本建设的支出,还应按规定编制基本建设财务决算,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第六条 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任意提高水利建设基金的征收标准,不得扩大使用范围,不得截留、挤占或挪用水利建设基金。各级财政、计划、审计部门要加强对水利建设基金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第七条 省农垦总局可根据本实施细则,建立本系统的水利建设基金,并报省财政厅、省计委、省水利厅备案。第八条 省财政厅可根据本实施细则及财政部有关规定,制定我省的水利建设基金预算和财务管理办法。第九条 本实施细则由省财政厅会同省计委、省水利厅解释。第十条 本实施细则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到2010年12月31日终止。

农田水利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什么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农田水利的管理

一、以完善规划统筹机制为重点,统一工程建设标准我国农田水利建设涉及水利、国土、农业、发改、财政、扶贫、烟草、糖业等多个部门和行业,各部门和行业在工程建设水平和质量上标准不一。为确保各部门按照统一规划和标准开展农田水利建设,要以《条例》为依据,强化县级政府在规划中的主导作用,把经批准的农田水利规划作为农田水利建设与管理的依据,建立健全规划统筹机制,统一工程建设标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为工程运行管理创造良好基础条件。二、以深化产权制度改革为重点,分类完善农田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机制我国农田水利工程点多、面广、种类繁多,到2014年底,全国建成各类水库9.8万座、大中型灌区7700多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2000多万处,管理体制和机制差异较大,应分类完善。对于国有大中型农田水利工程,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切实履行工程所有权人职责,稳定经费来源渠道、足额落实“两费”。对于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要逐步明晰所有权、落实管护权、保障收益权,建立政府主导、各方参与的管理体制,落实管护主体和责任,确保工程有人用、有人管、有钱管、长受益。三、以严格实行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为重点,提高农业用水效率我国农业用水量占用水总量的60%以上,有的地方用水效率不高,节水潜力较大。要把农业节水作为国家战略,农田灌溉用水实行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相结合的制度。以县级行政区域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为基础,按照农作物灌溉用水定额,逐步把控制指标细化分解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农户等用水主体,落实到具体水源,明确水权,严格实行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形成提高效率的倒逼机制。四、以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为重点,加快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长期以来,我国农业供水价格仅为供水成本的35%左右,水费收取率只有80%左右,严重影响工程正常运行和效益发挥。农田灌溉用水应当合理确定水价,实行有偿使用、计量收费。综合考虑农田水利工程供水成本、水资源稀缺程度以及用户承受能力等,合理制定各环节水价并适时调整。探索实行分类水价与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五、以加强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为重点,提高基层水利服务能力基层水利服务体系是为农村水利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提供全方位服务的组织和机构,主要由基层水利服务机构、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和准公益性专业化服务队伍构成。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明确基层水利服务体系职能地位,加大扶持力度,完善保障机制,大力促进其建设和发展。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基层水利服务机构公益性业务经费纳入本级政府预算;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专业化服务组织开展农田灌溉和排水、农田水利工程设施维修等公益性工作;支持农民用水合作组织进行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经营和运行维护,并保障其合法权益。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173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已经2011年11月16日市政府第98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废止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废止的市政府规章序号制定机关文号规章名称1市政府市政府令第20号成都市零售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办法2市政府市政府令第21号成都市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管理办法3市政府市政府令第56号成都市军人抚恤优待实施办法4市政府市政府令第93号成都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管理暂行规定5市政府市政府令第106号成都市城市规划编制审批管理暂行办法6市政府市政府令第115号成都市城市房屋拆迁行政强制执行程序规定7市政府市政府令第143号成都市城镇个体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补充规定8市政府市政府令第152号成都市农民养老保险办法  废止的规范性文件序号制定机关文号文 件 标 题1市政府成府发〔1987〕44号成都市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励实施细则2市政府成府发〔1989〕195号成都市城镇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管理办法3市政府成府发〔1995〕190号成都市城市房屋拆迁单位管理规定4市政府成府发〔1996〕120号成都市犬只管理办法5市政府成府发〔1997〕84号成都市城镇私营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及其帮工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6市政府成府发〔1998〕16号成都市旅游投诉办法(修订) 7市政府成府发〔1998〕179号成都市承办全国糖酒商品交易会管理规定8市政府成府发〔1999〕153号成都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实施办法9市政府成府发〔2000〕152号成都市人民政府批转市经委关于加快发展环保产业意见的通知10市政府成府发〔2001〕116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投资信息的意见 11市政府成府发〔2001〕134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12市政府成府发〔2001〕164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旅游区(点)建设和管理提升我市旅游整体形象的通知 13市政府成府发〔2001〕179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妇女发展规划和成都儿童发展规划的通知 14市政府成府发〔2002〕15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对假冒伪劣产品及其违法者实施市场禁入的暂行规定》的通知15市政府成府发〔2002〕59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城市房屋拆迁纠纷裁决程序暂行规定》的通知16市政府成府发〔2002〕71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促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17市政府成府发〔2003〕7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综合社会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18市政府成府发〔2003〕23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在我市实施地名冠名权有偿使用的通知 19市政府成府发〔2003〕70号成都市人民政府贯彻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现行出口退税机制的决定的通知 20市政府成府发〔2004〕37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 21市政府成府发〔2004〕71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人民防空建设2004-2010年发展规划》的通知22市政府成府发〔2004〕85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农家乐旅游服务暂行规定》的通知23市政府成府发〔2005〕12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管理工作责任追究制的实施意见 24市政府成府发〔2005〕72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大力推进能源节约创建节能型成都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25市政府成府发〔2006〕4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贯彻实施成都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管理暂行规定的意见26市政府成府发〔2006〕29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十一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的通知 27市政府成府发〔2006〕40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的通知 28市政府成府发〔2006〕45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和支持企业开拓市场的若干意见 29市政府成府发〔2006〕63号成都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安监局等部门关于成都市煤矿整顿关闭实施意见的通知30市政府成府发〔2006〕68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通知31市政府成府发〔2006〕73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水利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32市政府成府发〔2006〕77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综合社会保险补充规定》的通知33市政府成府发〔2006〕81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十一五”旅游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34市政府成府发〔2006〕92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资源综合利用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通知35市政府成府发〔2007〕7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就业和社会保险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通知36市政府成府发〔2007〕9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安全生产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37市政府成府发〔2007〕10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残疾人事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38市政府成府发〔2007〕19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电网建设的实施意见 39市政府成府发〔2007〕30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财政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40市政府成府发〔2007〕32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41市政府成府发〔2007〕34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能源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42市政府成府发〔2007〕57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成都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的通知 43市政府成府发〔2007〕58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及提高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标准的意见 44市政府成府发〔2007〕64号成都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国土

农村惠民政策有哪些

农村惠民政策有粮食直补

民政部财政部保监会关于进一步探索推进农村住房保险工作的通知

2009年被称为"改革年",其改革主要体现在: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把应对危机作为深化改革的契机,围绕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惠民生,切实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推动形成有利于科学发展与社会和谐的体制机制。总体要求。把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结合起来,抓住时机消除制约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影响长远发展的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把加强宏观调控与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结合起来,进一步完善市场机制,提高宏观调控水平,增强经济发展的内在活力;把整体部署与局部试点结合起来,充分调动中央、地方和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改革的新局面;把应对挑战与把握机遇结合起来,统筹出台改革措施的时机、力度和节奏。二、加快转变政府经济管理职能,激发市场投资活力继续削减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切实把政府职能转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监察部牵头)。结合地方政府机构改革,探索建立有利于促进地方政府职能转变的体制机制(中央编办牵头)。建立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投资政策协调配合机制,完善宏观调控政策体系(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负责)。深入推进投资体制改革,修订出台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目录,最大限度地缩减核准范围、下放核准权限;抓紧研究起草政府投资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进一步规范和优化投资管理程序,提高效率;健全政府投资管理机制,稳步推行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建立和完善投资项目后评价、重大项目公示和责任追究制度;科学界定政府投资领域和范围,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对社会投资的引导和带动作用(发展改革委牵头)。三、深化垄断行业改革,拓宽民间投资的领域和渠道加快研究鼓励民间资本进入石油、铁路、电力、电信、市政公用设施等重要领域的相关政策,带动社会投资(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铁道部、商务部、电监会负责)。抓紧研究制订铁路体制改革方案,加快推进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铁道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负责)。继续深化电信体制改革,制定出台配套监管政策,加快形成有效的市场竞争格局;深化邮政体制改革,推动邮政速递物流业务重组改制(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负责)。落实国家相关规定,实现广电和电信企业的双向进入,推动“三网融合”取得实质性进展(工业和信息化部、广电总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负责)。加快推进电网企业主辅分离和农电体制改革(发展改革委、电监会、国资委、能源局、财政部、水利部负责)。制订出台盐业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加快推进市政公用事业改革,扩大城市供水供热供气、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特许经营范围(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负责)。四、大力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和节能环保体制改革,努力转变发展方式继续深化电价改革,建立与发电环节适度竞争相适应的上网电价形成机制;推进输配电价改革;调整销售电价分类结构,减少各类用户电价间交叉补贴;适时理顺煤电价格关系;研究制订农村电力普遍服务政策(发展改革委牵头)。推进大用户直接购电和双边交易试点(电监会、发展改革委负责)。完善煤炭成本构成,反映开采、经营过程中的资源、环境和安全成本(财政部牵头)。完善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逐步理顺与可替代能源的比价关系(发展改革委牵头)。加快建立初始水权制度;积极推进水价改革,逐步提高水利工程供非农业用水价格,完善水资源费征收管理体制(水利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负责)。完善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评价考核体系和多元化节能环保投入机制;健全高效节能环保产品推广激励制度及落后产能退出机制;研究建立循环经济考核体系(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统计局负责)。探索建立环境法制、绿色信贷、政绩考核、公众参与等环境保护长效机制(环境保护部牵头)。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收费制度改革(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负责)。加快推进跨省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工作;扩大排污权交易试点范围,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水利部负责)。建立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准备金制度;推进矿产资源补偿费制度改革,建立与资源利用水平和环境治理挂钩的浮动费率机制(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负责)。五、着力优化产业结构与所有制结构,推动服务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继续推进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继续推进国有资本结构优化和战略性调整;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和制度(国资委、财政部负责)。完善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抓紧完善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基金和贷款担保机构等多层次担保体系,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风险补偿机制;推进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和信用担保机构评级制度建设(银监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民银行、财政部负责)。继续发展中小企业板市场,稳步发展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继续开展中小企业短期融资券试点(证监会、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负责)。完善服务业发展规划体系,加快建立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推动服务业发展和产业结构优化(发展改革委牵头)。进一步放宽服务业市场准入,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服务企业改革(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资委负责)。深化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中央编办、财政部、国管局负责)。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民办非企业单位,培育多元化的服务业市场主体(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负责)。六、加快推进民生领域改革,提高居民消费能力和意愿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建立灵活多样的就业和创业促进机制,进一步完善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政策措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牵头)。研究出台关于收入分配调节的指导意见(发展改革委牵头)。规范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制度,合理控制收入分配差距(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资委负责)。研究制订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意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负责)。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和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建设,落实最低工资制度;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继续开展做实个人账户试点,全面推进省级统筹;出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试点;制订实施农民工养老保险办法;出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指导意见;研究解决农垦职工社会保障问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牵头)。建立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正常调整机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财政部负责)。健全廉租住房制度,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与管理,建立健全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管理体制(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推动林区棚户区房屋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林业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负责)。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实行严格的食品质量安全追溯、召回、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卫生部、农业部、质检总局、工商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七、深化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制改革,加快社会事业发展以加强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为突破口,加快推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促进科技资源的整合与开放共享,动员广大科技人员深入基层服务企业,大力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中的重要作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国资委负责)。研究制订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教育部牵头)。进一步健全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推进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均等化;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制定和完善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财政部、教育部负责)。推进中等职业教育体制改革,建立面向农村地区的免费中等职业教育制度(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负责)。加快建立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就学制度(教育部牵头)。继续深化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体制改革(文化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负责)。认真组织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发展改革委、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负责)。深化体育体制改革,加强体育公共服务,促进体育产业健康发展(体育总局牵头)。八、继续深化农村改革,建立健全统筹城乡发展的体制机制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着力增强乡镇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牵头)。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制度改革,研究制订流转管理办法,探索建立统一规范的城乡建设用地市场;深入推进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严格限定划拨用地范围(国土资源部牵头)。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加强流转管理和服务,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推进国有农场体制改革(农业部牵头)。加快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完善相关配套政策;积极推进国有林区、国有林场体制改革(林业局牵头)。完善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发展改革委、粮食局负责)。完善与化肥、柴油等农资价格挂钩的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财政部牵头)。加快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推进农业产业化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农业部牵头)。探索建立城乡规划建设一体化管理体制(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探索建立统筹城乡的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体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牵头)。研究制订放宽中小城市落户条件、允许符合条件的农村居民在城市落户的相关政策;推动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体制创新(公安部牵头)。九、加快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建立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税体制围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主体功能区建设,健全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体制;推进省直管县财政管理方式改革,逐步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的规模和比例,加快完善统一规范透明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健全公共财政职能,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财政部牵头)。深化预算制度改革,研究起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条例,试行社会保险预算制度,实现政府公共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社会保障预算有机衔接(财政部、国资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研究建立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制度(财政部牵头)。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税收制度;研究推进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研究制订并择机出台资源税改革方案;加快理顺环境税费制度,研究开征环境税;深化房地产税制改革,研究开征物业税(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十、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构建现代金融体系深化国有控股商业银行改革;继续推进政策性银行改革(人民银行牵头)。推进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改革(财政部牵头)。稳步发展各种所有制中小金融企业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推进农村信贷担保机构发展(银监会牵头)。扩大农村有效担保范围,发展农村多种形式担保的信贷产品(人民银行、银监会负责)。出台放贷人条例,积极引导民间融资健康发展(人民银行、法制办负责)。建立健全存款保险制度(人民银行、银监会负责)。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人民银行牵头)。加强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有利于资本市场稳定发展和投资者权益保护的法规体系;适时推出创业板,推进场外市场建设,完善资本市场功能(证监会牵头)。完善债券市场化发行机制、市场约束与风险分担机制,逐步建立集中统一的债券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证监会、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负责)。深化保险业改革,积极发挥保险保障和融资功能(保监会牵头)。加快股权投资基金制度建设,尽快出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办法(发展改革委牵头)。建立健全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和国际合作机制(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机构负责)。十一、深化涉外经济体制改革,健全开放型经济体系尽快建立服务贸易促进体系,研究制订服务贸易促进条例,制定并实施加快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建立先进技术、设备和战略性资源进口的协调、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有效应对国际贸易摩擦和争端的工作协调机制;积极稳妥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进一步推进区域和次区域经济合作,推进边境经济合作区建设;着力推进对外劳务合作管理体制改革,加快相关立法进程(商务部牵头)。完善国际贸易投资风险防范机制,研究建立国际经济波动对我国经济影响的信息引导和预测预警机制(商务部、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负责)。加快建立外资并购安全审查机制;完善利用外资的管理体制和政策法规,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简化审批程序(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法制办负责)。研究制订境外投资条例,进一步简化对外投资管理程序,扩大境外投资备案登记范围,完善信贷、外汇、财税、人员出入境等方面支持企业“走出去”的政策措施,加快对外投资合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人民银行、财政部等部门负责)。十二、积极推进综合配套改革试点,为全国改革提供示范和借鉴上海浦东新区、天津滨海新区等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要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方向,针对制约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根据统筹城乡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加快开发开放、促进发展方式转变等发展战略的要求,在行政管理、财政、金融、土地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方面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发展改革委要加强对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健全试点工作协调推进机制,保障改革试点平稳有序推进。各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积极支持和指导改革试点,将有关专项改革试点放在相应试验区先行先试。各地区可结合自身实际,在有效防控风险的前提下,积极开展各类综合和专项改革试点。2009年是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最为困难的一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党中央、国务院坚持改革开放不动摇,对经济体制改革作出了重要部署,通过深化改革破解发展难题,通过扩大开放赢得发展机遇。各地区、各部门围绕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围绕调整结构促进发展方式转变、围绕关系全局与长远的重点难点问题,着力推进改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继续完善,改革在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决定(2018)

一、将第一条修改为:"为预防和控制建设项目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二、将第七条修改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建设项目审批和监督管理等信息共享机制,依法公开环境信息,完善公众参与程序,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提供便利。"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建设项目相关环境信息,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公众参与制度。"三、将第八条修改为:"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按照国家规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及相关规定,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对报批或者报备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建设单位报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环境影响登记表,由建设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县(市、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四、删去第九条第一款。将第二款作为第一款,修改为:"已经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规划所包含的具体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应当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作为重要依据;其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应当根据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查意见予以简化"。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省级特色小镇、省级以上开发区和产业集聚区等特定区域,应当科学编制开发利用规划,及时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制定项目准入环境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负面清单,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与具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联动,提高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效能。"五、将第十条第一款修改为:"建设单位可以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依法委托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单位,对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六、将第十二条修改为:"除依法应当予以保密的外,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形成环境影响报告书后,建设单位应当通过下列两种方式公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并征求意见,公示并征求意见的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一)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或者建设单位网站发布;"(二)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区域范围内的村(居)民委员会设置的信息公告栏(显示屏)发布,以及其他便于公众知晓、获取的场所发布。"鼓励建设单位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同步公示并征求意见。"七、将第十三条修改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征求意见的内容主要包括对象、范围、期限和公众意见反馈途径等。"八、将第十四条修改为:"建设单位应当对公众意见进行整理、归纳和分析,并将公众意见留存备查。受影响公众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有关内容质疑较多或者对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有重大分歧意见的,建设单位还应当采取召开公众座谈会、专家论证会等方式,进一步向公众说明情况、听取意见,并充分协商和论证。"鼓励建设单位通过发放科普资料,组织受影响公众代表赴同类企业实地考察等方式,加强与公众沟通交流。"九、将第十五条修改为:"建设单位应当充分考虑公众提出的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对合理的意见应当予以采纳;对未予采纳的意见,应当说明理由。"建设单位应当编写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时一并提交。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的内容主要包括公众参与过程,公众意见及其采纳和反馈情况,公众座谈会、专家论证会情况等。"十、删去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十一、将第十九条改为第十六条,修改为:"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实行分级审批。"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下列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一)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二)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重污染、高环境风险以及严重影响生态的建设项目;"(三)选址跨设区的市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四)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省人民政府规定应当由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其他建设项目。"设区的市、县(市、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权限,由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性质和程度以及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具体办法,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颁布《厦门市市级财政投资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市级财政投资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管理,严格基本建设程序,防止基本建设项目超概算,保证重点建设,提高投资效益,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资金范围包括市财政预算内安排的基本建设投资(含中央补助地方的基本建设投资);财政专项基金安排的基本建设投资;市财政预算外资金安排的基本建设投资以及由市财政负责采取各种形式进行的融资。第三条 市级财政投资的基本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内容包括立项文件审定(含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审查、预算审查、标底审定、工程招投标、项目开工前审计、年度投资计划编制与下达、建设资金核拨、竣工验收、竣工决算、决算审计等。第四条 市级财政投资的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实行各相关部门分工负责,互相配合的原则。建设项目立项文件审定(含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概算审核、年度投资计划下达以市计委为主;初步设计技术方案审核、工程招投标及施工质量监督、施工监理以市建委为主;根据建设项目的投资计划,工程标底的审定、建设资金的核拨及财务管理、工程预决算的审核以市财政局及市工程预决算审核所为主;开工前的项目审计、竣工决算审计以市审计局为主。第二章 立项文件审定第五条 市级财政投资的建设项目(含全额拨款和部分补助)的立项文件,必须由主管部门报市计委审批,市计委应在收到报审文件、材料后15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基础设施及建筑面积在8000平方米以上或总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以下简称限额以上)的建设项目,一般应经过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设计任务书、计划任务书)两阶段审批。技术复杂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应经有资格的设计单位或咨询机构按行业有关规定的内容和深度进行编制后,由市计委委托有资格的工程咨询机构进行论证评估。  建筑面积不满8000平方米或总投资不满1000万元的建设项目,实行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一次性审批。报送审批时项目法人应说明项目的建设依据、建设内容、建设规模、投资估算、筹资方案、投资效益等,并附市计委征求规划、土地部门的初审意见表。第三章 初步设计审查第六条 初步设计由市建委组织审批(特殊行业由其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审查,市建委、市计委参加)。技术方案由市建委负责审核,概算由市计委负责审核,在收到审核文件、材料后15日内予以答复。实行限额设计,未经市计委同意不得突破规模和投资。  建设项目概算必须经市计委委托有资格的工程咨询机构进行审核后,由市计委审定。建设项目概算审核文件是施工图设计、编制项目预(决)算、编制固定资产年度投资计划的依据,各相关部门必须严格按照审定的概算进行管理。第四章 预算审查第七条 根据《厦门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可以不实行招投标的建设项目,项目法人在完成工程预算编制后,应及时将工程预算连同有关文件、材料报送市工程预决算审核所审定。工程预算需报审的文件、材料主要包括:有权部门批准的建设项目立项及初步设计文件;建设工程施工图、预算书、工程量计算书、钢筋表、工料分析表等;其他与预算审查有关的文件、资料。第八条 市工程预决算审核所应在收到工程预算报审文件、材料后1个月内下达工程预算审查文件,并对工程预算存在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和单位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发现预算超概算的,应责令重新报市计委审批。第五章 工程招标投标第九条 总投资在100万元以上或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建设项目,必须按《厦门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实行施工招标投标。  施工单位中标后,中标价原则上应一次性包死,不得再申请追补。第十条 招标组织者应持有市建委颁发的施工招标组织资格证书。第十一条 标底编制后应由市工程预决算审核所审定。标底不得超过批准的概算额。确实需调整的,必须重新报市计委审批。第十二条 开标、评标、定标工作应在市建委监督下由招标组织者主持进行,限额以上建设项目应有市计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工程预决算审核所参加。第六章 年度投资计划的编制第十三条 经市计委立项的建设项目列入当年的基本建设工作前期准备计划,并视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限定有效期。在有效期内建设项目主要进行征地拆迁、三通一平、勘察设计等前期准备工作。

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抚顺市洗浴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洗浴业管理,规范经营行为,促进洗浴业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的洗浴业经营管理活动。第三条 洗浴业经营活动包括洗浴、桑拿、按摩(推揉、足疗)等以洗浴为主及其连带的商业性服务行为。第四条 洗浴业的发展应遵循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文明健康、规范有序的原则。第五条 市商业贸易委员会是洗浴业的行业主管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商品流通的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洗浴业的行业主管部门。  工商、公安、卫生、环保、文化、房产、城建、劳动、税务、物价等部门依照法律、法规授予的权限,对洗浴业及其经营进行监督管理。第二章 洗浴业网点的设立第六条 市区内设立洗浴业网点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网点设置合理,营业面积原则上不少于100平方米;  (二)基础设施齐全,接待室、更衣室、休息室、洗浴间分设;  (三)服务功能配套,项目主要为洗浴,淋浴为必备浴种;  (四)从业人员达到上岗要求,具备从业资格;  (五)有健全的服务规范和管理制度;  (六)符合隔音、防潮、安全的要求;  (七)公安、卫生、环保、文化、房产、城建等部门审批手续齐全;  (八)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第七条 设立洗浴业网点的审批程序:  (一)设立洗浴业网点首先到行业主管部门登记,并由行业主管部门会同卫生、环保、文化、房产、城建、物价部门共同审核,符合条件的,自业主申报之日起十五日内由行业主管部门发给《洗浴业经营许可证》;  (二)到公安部门办理特业许可证和消防审批手续;  (三)到工商、税务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第八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办理《洗浴业经营许可证》:  (一)洗浴业经营产生的热、噪声污染、潮湿干扰居民住宅;  (二)男女浴池淋浴喷头少于8个,不具备基本洗浴条件;  (三)洗浴用水与居民供水使用同一进户管线;  (四)使用不合格水质;  (五)使用锅炉不符合安全标准;  (六)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其他规定条件。第三章 从业人员第九条 应培训的从业人员由劳动主管部门组织岗位培训,并实行持证上岗。第十条 从事按摩的人员应具有劳动部门颁发的技术等级证书。第十一条 按摩人员、搓澡工、服务员应持县以上卫生防疫部门颁发的上岗培训和有效健康证。第四章 分等定级第十二条 凡依法取得经营资格的洗浴业网点均须参加等级评定,等级设立分为特级、一级、二级和普通级(具体标准另行规定),评定办法按《抚顺市餐饮、服务业分等定级管理办法》执行。第十三条 洗浴业网点收费依据评定的等级,执行物价管理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并接受监督检查。第五章 行业协会第十四条 洗浴行业协会是本行业自律性组织,在行业主管部门指导下依法开展活动。第十五条 洗浴行业协会的主要职责:  (一)协调行业内企业、业户与政府的关系,传达政府指示,反映会员呼声;  (二)制定本行业经营服务规范;  (三)受行业主管部门委托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岗位培训;  (四)开展会员间业务、技术、信息交流活动;  (五)协调会员间的经营活动,抵制不正当的行业竞争行为;  (六)依法开展其他活动。第六章 罚则第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第七条的规定,未经审核批准设立洗浴业网点从事经营活动的,由行业主管部门提出警告,限期补办,愈期仍未办理的,由行业主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可给予经济处罚,直至停止经营活动。第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未取得上岗证、技术等级证和健康证从事经营活动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经营活动,并可以处300元至500元罚款。第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未参加等级评定从事经营活动的,由行业主管部门提出警告,并可以处500元至1000元罚款。第七章 附则第十九条 本办法实施前设立的洗浴业网点,不具备本办法规定条件的,由行业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提出限期整改意见,整改后达到条件的,履行审批手续,办理有关证照;逾期仍未达到整改要求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取缔。

总工会发放的”特困证”和民政局发放的”特困证”有什么区别?

先进教育长效机制情况汇报 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使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和经常化,确保先进性教育常抓不懈,中共赫章县委按照地委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的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和党员队伍思想实际,建立和完善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使工作有章可循,决策科学规范 中共赫章县委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不断提高县委的执政能力为目标,以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为重点,深入研究,大胆探索,认真总结,逐步建立和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形成“党员长期受教育、群众长期得实惠”的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和完善民主决策机制。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制定了《中共赫章县委常委会工作规则》、《中共赫章县委议事决策规则》、《中共赫章县委关于会议的若干规定》以及《书记办公会程序和职责》、《县委常委会程序和规则》、《县委联系办公会程序和职责》、《县委常委专题办公会程序和职责》、《县委民主生活会程序和职责》等规章制度。使“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议事决策基本原则得到有效贯彻,县委的领导方式和决策方法逐渐步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和民主化的轨道。 二是建立和完善加强领导班子执政能力建设机制。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为目标,按照中央、省委、地委的有关要求,制定了《关于加强县级领导班子执政能力建设的规定》、《关于加强县直党群部门和县级以上国家机关执政能力建设的规定》、《关于加强乡镇领导班子执政能力建设的规定》。对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加强执政能力建设作了明确规定,形成长效机制。使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自觉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进一步增强领导发展的能力,提高民主政治建设的能力和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 三是建立和完善调研、督查工作制度。为使工作深入实际,决策更加科学规范,经过充分研究和论证,制定了《关于加强调查研究工作的规定》和《关于加强督促检查的规定》。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切实做到“五个在一线”(即领导在一线、调研在一线、工作创新在一线、问题解决在一线、成效在一线),注重工作效率和质量,大兴求真务实之风、真抓实干之风,领导方式和领导方法明显改进,上级党委和县委的决策得到有效落实。 四是建立和完善党员干部管理和监督机制。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有关规定,制定了《关于建立党政领导干部推荐工作责任制的暂行规定》、《关于实行干部考察预告制度的试行规定》、《关于实行干部任用决策责任制的暂行规定》、《关于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的实施意见》、《关于对党政领导干部实行任期制的试行办法》、《关于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实行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度的规定》、《赫章县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暂行规定》、《关于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关于党政领导干部辞职的暂行规定》、《关于县委全体委员会议对乡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正职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表决暂行办法》、《关于加强对领导班子“一把手”监督的意见》、《关于任免干部实行无记名投票表决的意见》、《中共赫章县委关于加强和完善干部管理工作的暂行规定》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进一步深化了干部制度改革,建立了科学规范的党政领导干部管理和监督机制,提高了领导干部队伍素质,增强了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五是建立和完善了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规定。制定了《中共赫章县委关于加强县、乡(科)级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决定》,对县、乡(科)级领导班子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为把我县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成为思想进步、政治坚定、作风过硬、团结协调、廉洁勤政的战斗集体奠定基础。 六是建立和完善转变工作作风的规定。针对党员干部工作作风问题,制定了《关于整顿学风、会风、酒风的规定》。从建立完善学习制度、科学制定学习计划、切实保障学习时间、努力创新学习方式、鼓励支持学历提升、端正学风讲求实效、加强学风确保落实等方面对全县党员、干部的学习进行了规定;从减少会议数量、压缩会议规模、提高会议质量、严控会议经费等方面对会风进行整顿;对酒风提出“五个严禁”的要求,即严禁在工作时间、工作日午间和值班时间饮酒,严禁身着制服在公共场所饮酒,严禁在任何时间、任何场所酗酒,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辆,严禁超标准接待。通过建立良好的学风、会风和酒风,进一步树立良好的机关形象和干部形象,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形成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工作运行机制。 二、以长效机制作保障,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通过认真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各级领导班子执政能力进一步提高,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增强,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干部、群众齐心协力,努力奋斗,共同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发展。 经济工作方面,全县经济保持快速增长势头,运行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具体表现在:农业农村工作稳步推进,工业乡镇企业快速发展,重点项目建设进展顺利,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招商引资成效明显,人口和计生工作扎实开展。截至6月底,全县国内生产总值预计完成57889万元,同比增长13.1%。其中:第一产业完成19582万元,同比增长4.2%;第二产业完成21307万元,同比增长21.1%;第三产业完成17000万元,同比增长15.7%。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大17568万元,同比增长13.2%;财政收入实现大幅增长,财政总收入完成7200万元,占预算13800万元的52.17%,同比增长58.94%。 文、教、体、卫等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发展。以“两基”攻坚为重点,建立了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和联系帮扶制度,成立了“两基”攻坚工作督查组;在地方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继续贷款2000万元,全力保障教育经费。合理利用人才,充实教师队伍,提高教师队伍素质,确保2006年“两基”顺利达标。进一步加强了公共卫生建设和农村卫生工作,大力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农村医疗卫生状况进一步得到改善。继续加大文化建设力度,组建了赫章县文联,大力开展民族民间文化资源调查工作;充分利用节假日开展丰富多彩的文艺活动,丰富了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广播、体育设施进一步改善,“村寨通”广播电视工程全面实施,文化市场整治有效,网吧监管力度加强。 建立健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工作情况汇报 · 在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过程中,X市委在扎扎实实地按步骤开展活动的同时,切实把中央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关于认真做好第一批先进性教育活动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工作并进行“回头看”的通知》(先组发〔2005〕##号)和佳办发〔2005〕##号《中共省委关于建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精神落到实处,注重总结和汲取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好措施、好办法,着眼于从根本上、制度上、机制上解决问题,积极巩固扩大第一批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抓紧建立健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努力使先进性教育活动取得更大成效。具体落实情况如下: 一、工作情况 X市委高度重视建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工作,充分认识到建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的重要意义,结合先进性教育教育活动实际,突出工作重点,坚持注重实际的原则,建立一些科学、规范、系统的制度体系。 (一)建立常抓不懈的党员学习教育机制。一是建立各项学习制度。建立和完善了抓思想建设的责任制度、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党员学习日制度、机关党员业余学习制度、机关党员学习培训制度,以及充分发挥各级党校开展党的思想教育的基础阵地作用,要求围绕提高党员自身素质,增强保持先进性的能力等方面,重点进行六个方面的教育: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想、信念和宗旨观教育;道德品质教育;组织纪律教育;执政能力教育;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教育。在教育培训的途径、方式上,也积极进行创新,探索适应形势发展和党员实际的教育培训模式。教育培训采取的方式主要有正面教育、互动教育、自我教育、典型教育、集中教育五种。二是建立和完善理论学习考核制度。我们把党员参加学习教育的情况和理论考核的成绩与党员评议、年终考核、评先评优、干部提拔结合起来,切实改变一些部门和单位“学与不学一个样,学多与学少一个样,学深与学浅一个样”的状况。先进性教育活动开展以来,全市共组织党员集中上党课127次,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实际建立各项学习教育制度45项。 (二)建立坚强的组织保障机制。先进性教育活动开展以来,为进一步健全完善组织设置制度,我们着力抓好“查、整、带、并”四个环节,对基层党组织中存在的有名无实和有形无神(党组织活动开展不正常,作用不明显)等问题,因地制宜,及时解决,抓好整顿工作。“查”:即市委先进性教育办公室和各基层党委派出调研组,深入基层对全市各基层党组织逐一排队摸底,排查出软弱涣散的基层党组织23个。“整”: 即根据每个软弱涣散党组织的具体情况,认真分析其主要原因,找准存在的突出“症结”,针对各自的问题,采取不同的措施予以整顿。到目前,共调整基层党组织21个,调整党支部书记7人。“带”:即通过在乡镇、社区、事业单位等党组织中开展一系列争先创优活动,树立一批党建工作先进典型,带动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工作。全市共表彰先进性教育活动优秀基层党组织35个,表彰优秀党员128人,“并”:即将因多种原因,只有1-2名党员的支部按照行业相近的原则进行合并。全市共合并党支部6个,通过这些措施,建立起坚强的组织保障机制,促进基层党组织开展活动规范化。 (三)建立完善的激励管理机制。一是进一步完善典型激励机制。在第一批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我们高度重视选树先进典型工作,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在全市各条战线、各个行业树立了各级先进典型407名,全市广大党员通过学习身边典型先进事迹,以实际行动体现先进性,极大激发了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为此,在第二批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我们进一步健全典型激励机制,做好典型引路。市委研究制定了《全市第二批先进性教育活动宣传工作实施方案》。为使先进典型事迹更加生动,更具有感召和激励的作用,市委将第一批和第二批先进典型组成共产党员先进事迹巡回报告团,在基层党员干部中进行宣讲,切实在全市党员干部中掀起了学典型、做先进的新高潮。我们利用本市电视台先进性教育专栏、X市先进性教育活动专题网页等宣传阵地对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各类先进典型广泛宣传,同时,将他们的先进事迹及时推荐到省和佳木斯日报、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上进行大力宣传。为开展好先进性教育活动营造了良好的氛围,激励全市广大党员干部把优秀品质挖掘出来,可贵精神弘扬开来,切实把新时期共产党员的先进形象树立起来。二是进一步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加大干部培养教育力度,强化对干部的管理和监督,营造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引导党员把个人的成长目标融入到组织的发展目标当中,使党员能够在组织的进步过程中,个人也全面的发展进步,从而不断保持先进性。三是进一步完善考核奖惩制度。各党委进一步完善考核奖惩制度,唤起党员内在动力,使党员在实现组织目标的同时也实现自身需要,从而保持他们的创造性和工作热情,有效保持党员的先进性。 (四)建立健全领导联系点制度。在第一批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我们市级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四个双重”和“六个带头”的总体要求,即履行双重责任、明确双重身份、过好双重生活、取得双重效果,带头学、带头讲、带头用、带头查摆、带头剖析、带头整改,保证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在活动中切实发挥表率作用。根据第一批先进性教育活动联系点的成功经验,我们X市委高度重视领导带头这个重要环节,进一步建立健全领导联系点制度,结合第二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对象和范围,市委研究调整了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第二批先进性教育活动联系点,制定了联系点工作方案。同时要求全市参加第二批先进性教育活动单位中的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本着工作相关联、业务有联系、便于工作指导的原则,每人都建立了一个联系点,并逐级建立健全了联系点各项制度,明确每名党员干部每月到联系点不少于3次,形成了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层层有落实的工作机制。目前,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共建立联系点32个,科级干部建立联系点284个。自我市7月12日第二批先进性教育活动开展以来,市级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行动,积极主动深入到联系点参加动员、指导工作。在市级党员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头下,全市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主动到自己联系点指导先进性教育累计达750人次,真正用自己的模范行动,带领和带动广大党员深入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 (五) 建立全面的联系服务机制。进一步改进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建立健全各项服务群众的工作制度,落实和保障群众的评议权、知情权、监督权,深入持久地开展好教育活动。一是党员亮牌制度。我们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积极引导党员在劳动、生产、经营、服务过程中勇于把自己置于群众和社会的广泛监督下,规范自身行为,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体现党员的先进性,进而增强党员荣誉感和责任感、使命感。如我们广泛开展了“窗口行业挂牌服务”、“党员先锋岗”、“党员摊床”、“党员服务队”、“党员窗口”等活动,为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搭建平台,创造条件,并以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为参照标准,定期按部门开展创先评优活动。全市共有37个服务窗口开展了挂牌服务,建立“党员先锋岗”425个,“党员摊床”89个,“党员服务队”42支。二是党员进社区制度。我们结合省委关于在职党员进社区双重管理的文件精神,采取在职党员进社区开展活动的方法,即每个党员在八小时工作之外进入所居住社区开展各种便民利民活动,促进广大党员在思想、生活、生产、致富等方面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帮助、带动居民群众提高思想文化素质和致富能力,推动两个文明协调发展。全市在职党员共参加社区组织的各类活动3886人次,帮助解决各种困难1207件,全市共上门送学324人次,送资料850份,解决生活困难57件。 (六)建立有效的凝聚机制。为了进一步建立有效的凝聚机制,帮扶贫困失业下岗的党员,使他们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不因生活贫困而远离党组织,进一步凝聚到党组织的周围,市委经过认真研究启动了“困难党员帮扶工程”,制定了工作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下设帮扶和救助两个办公室。根据困难党员需要帮助的不同类别,由市总工会、民政局、社区工委具体负责对困难党员进行有效帮扶和救助。对具有劳动能力,有自谋生计和再就业愿望的特困党员进行生产经营帮扶,由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扶持他们创办小经济实体、小农业、小畜牧业、小加工业及社区服务业等项目,从而帮助他们通过上项目谋求生计,脱贫致富,实现再就业;对生活困难和患有疾病、丧失劳动能力的困难党员,由市民政局根据实际情况适时救助,通过给予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等形式,保障其基本生活;在城市社区启动了“爱心超市”,定期向持有“爱心卡”的困难党员发放救助物资,缓解困难党员的生活压力。通过此项活动的开展,使困难党员看到解困的曙光,进而全身心地投入到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来,增强了党组织的凝聚力。“困难党员帮扶工程”实施以来,58名困难党员都获得了低保待遇,向23名下岗失业党员发放帮扶贷款3.2万元,支持上项目16个,救助贫困党员84人次,解决各类困难和问题共计114件。爱心超市已发放党员“爱心卡”54张,无偿向困难党员发放救助物资折合人民币1.2万元。 (七)建立党内民主参与机制。我们认真落实党章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切实保障党员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效的保障党员权利,真正使党员成为党的事业主体。积极扩大党内民主,大力推行党务、政务公开,凡属党组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都坚持组织广大党员进行讨论,充分听取和吸收党员的意见和建议。建立了党员建立办理制度、普通党员列席支委会、民主生活会、党委会制度,让党员和群众了解情况,加强对党委工作的监督,保证了党员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得到及时反映、认真落实。 (九)建立规范的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建设,必须注重建立有效的监督管理、吐故纳新、自我纯洁的机制。一是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严把党员“入口”关。我们进一步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将入党积极分子情况登记造册,建立入党积极分子库,督促党支部对他们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教育,吸收他们听党课,参加必要的组织活动,培养他们的组织纪律观念。在发展党员中采取严格培训、严格程序、严格管理等措施,认真把好政治审查、党员标准、入党手续、上报审批等关口,确保党小组讨论、党外群众测评、谈话考察、支部大会通过等环节符合原则和有关规定。二是坚持从严党方针,疏通党员“出口”关。我们不断探索和改进方式方法,努力拓展评议途径,切实提高党员民主评议工作的质量和实效。在坚持原则,规范程序的基础上,确保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落到实处。在处置不合格党员时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原则,坚持依章办事原则,坚持立足教育,惩前毖后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了民主评议党员机制,落实工作目标责任制,使民主评议党员走上制度化、规范化、正常化轨道。三是加强对党员的党内监督约束。《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出台,为我们搞好党内监督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支持。强化对党员的党内监督,特别对领导班子,尤其是主要领导的监督。我们主要做好了群众监督、民主党派的监督、新闻舆论监督等,确保这几项监督形式落到实处,真正发挥效用。四是加强对党员的党外监督约束。建立完善在职党员情况社区通报制度。结合在职党员进社区双重管理的方法,建立各社区党总支在每年年末向在职党员所在的党支部通报该党员参加社区活动情况的制度,并作为党员年终考核的一项内容。使在职党员所在的党支部能够了解党员八小时以外的思想和工作状况,掌握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情况。坚持并完善党员联系群众制度。通过具体的制度规则安排,保持党员与群众的联系。如我们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经常采用的谈心制度、走访制度、党员定点联系户制度、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并在实践的过程不断加以完善。先进性教育活动开展以来,全市党员与群众谈心共计3414次,走访群众4115人次,建立党员定点联系户1028个,发放征求意见表8500余份。 二、存在困难 一是部分改制企业各项机制落实情况不好。部分企业主重视企业的经济效益,特别是一些改制企业,面临各种各样的困难,对于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不够重视,各项机制坚持和落实的不够好。这些企业党员面临着能否返岗和去留的问题,短时间内不能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参加组织生活和学习教育活动,也不能将各项机制落实到位。 二是在教育管理特殊类型党员方面缺乏长效机制。尽管通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落实党员教育多种有效措施,但对特殊类型党员的教育和管理上还存在较大的困难。一是流动和失去联系的党员。我们采取了多种途径、多种方式联系与党组织失去联系的党员,但到现在仍有235名党员无法取得联系,这部分党员占全市党员总数的6%,他们为了生计四处奔波,居无定所,不能象其他党员一样按时正常的参加组织生活,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市各项先进性教育长效机制的有效落实。二是离退休党员。我市有###名离退休党员,其中患重病的215名,因身体原因不能正常参加组织活动的党员252名。这部分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交纳党费都有困难,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我们派出辅导员上门送学、帮学,助学,也只能是让他们了解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相关文件精神,所以这部分党员的教育管理上也缺乏相关的机制。 三、下步打算 第一,要加大制度建设的力度。通过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要不断健全和完善各项制度、政策和机制,在认真总结好第一批次先进性教育活动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的基础上,认真开展好第二批先进性教育活动,进一步积极探索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加大制度建设的力度。 第二,要加大抓落实、办实事、求发展的力度。要在不断巩固和扩大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着重把群众关心的实事办好,还要努力做好其他各方面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真正使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实效长期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第三,要进一步加大基层组织建设的力度。通过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切实把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好,组织“三力”在党员队伍建设、组织活动、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推进各项工作、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等方面体现出来。

获得县人民政府及以上优秀荣誉指哪些单位

职称县级荣誉包括:县以上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先进教育工作者、劳模、优秀校长、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工作者、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优秀幼儿老师、杰出老师、特级老师等。 原来只有政府颁发的荣誉或教育,人社多部门颁发荣誉视为县级荣誉。比如教育局盖章的优秀教师等不算县级荣誉,教育局和人社局一起盖章的才算。 按新说明,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代表省政府颁发的与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相关的荣誉称号为省级荣誉,按市县上下对口原则,县教育局为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其颁发的荣誉应该就是县级荣誉。

如何在当地(区县以上)民政部门审批登记非企业俱乐部?

  体育具乐部营理暂行规定(讨论稿)(国家体育总局体育信息中心)  体育俱乐部必须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法规,不得危害国家的统一、安全和民族团结,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和公民个人的利益。  第五条 县以上地方各级体育行政部门是体育俱乐部的业"务主管机关,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体育俱乐部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前的审批; (二)监督体育俱乐部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 (三)对体育俱乐部进行业务指导; (四)负责对体育俱乐部年度检查的初审,组织经验交流,表彰先进; (五)协助登记管理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查处体育俱乐部的违法行为; (六)其他应由业务主管机关履行的职责。  第六条 申请成立职业体育俱乐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规范的名称、俱乐部章程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 (二)有专职的管理人员、教练员,以及相应的组织机构; (三)有符合单项运动协会要求的职业运动员队伍; (四)有相应的后备力量运动员队伍; (五)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 (六)有符合标准的训练、比赛器材和场地; (七)有办公场所和运动员宿舍; (八)其他应具备的条件。  第七条 申请成立业余体育俱乐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规范的名称、俱乐部章程; (二)有专(兼)职的管理人员、教练员,以及相应的组织机构; (三)有必要的资金和经费; (四)有固定的训练器材、场地; (五)其他应具备的条件。  第八条 申请成立健身体育俱乐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规范的名称、俱乐部章程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 (二)有专职的管理人员、专(兼)职教练员、社会体育指导员,以及相应的组织机构; (三)有必要的资金和经费; (四)有专用的符合标准的健身器材、场地; (五)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六)其他应具备的条件。  第九条 体育俱乐部章程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名称、住址; (二)宗旨和业务范围; (三)组织管理制度; (四)法人或负责人的产生、罢免程序; (五)资产管理和使用原则; (六)章程修改程序; (七)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处理; (八)需要由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 申请成立职业体育俱乐部必须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其他俱乐部可向县以上体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申请成立体育俱乐部须提交下列文件: (一)俱乐部负责人签署的申请书; (二)训练、比赛场地和办公场所的产权证书或使用证明; (三)验资报告和经费来源证明; (四)负责人、教练员、运动员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 (五)俱乐部章程; (六)其他文件。  第十一条 体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成立的有效文件30日内进行审查,做出批准或不批准成立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申请人对y批准成立的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通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体育行政部门申请复议。  第十二条 申请人自收到批准成立通知的30日内,持批准文件到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民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 体育俱乐部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登记后,即告成立,应按俱乐部章程开展活动,并定期进行检查。  第十四条 体育俱乐部要严格遵守国家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有关部门的审计监督。体育俱乐部变更法人代表、负责人时,应进行财务审计。  第十五条 体育俱乐部要进行年度的检查、总结,年度检查、总结情况应书面报体育行政部门和登记管理机关。  第十六条 体育俱乐部修改章程、变更登记内容、终止或破产时,应向体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再向原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七条 体育行政部门可委托相应的体育总会、单项运动协会负责体育俱乐部的具体管理工作。  第十八条 体育俱乐部应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 体育俱乐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经业务主管机关查证属实后报登记管理机关,由登记管理机关给予处罚,直至撤销登记资格。  什么是社会团体法人  社会团体法人是指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经国务院民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注册或备案,领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的各类社会团体;以及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由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管理其机关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或经其他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审批成立,且具备法人条件的单位。包括:  1、学术性社团:各类学会、研究会等;  2、行业性社团:各类协会、商会等;  3、专业性社团:各类从事专业业务的促进会等;  4、联合性社团:各类联合会、联谊会(同学会、校友会)等;  5、基金会:依据《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由民政部和各级民政部门核准登记、领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的单位;  6、其他群众团体:工会、共青团等。  社团法人的特殊规定:  1、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人民团体,即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8大团体: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中华工商业联合会等为社会团体法人。但这些单位的下级单位均需登记认可。  2、经国务院批准可免予登记的社会团体如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国作家协会、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中国人民外交学会、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宋庆龄基金会、中国法学会、中国红十字总会、中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欧美同学会、黄埔军校同学会、中华职业教育社等为社会团体法人。  3、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审批成立,不需要进行登记的具备法人条件的社会团体。  什么是民办非企业单位  是指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经国务院民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核准登记,领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的;或经其他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审批成立,且具备法人条件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包括:  1、民办教育单位。如民办幼儿园,民办小学、中学、学校、学院、大学,民办专修(进修)学院或学校,民办培训(补习)学校或中心等;  2、民办医疗卫生单位。如民办门诊部(所)、医院、康复、保健、卫生、疗养院(所)等;  3、民办文化单位。如民办艺术表演团体、文化馆(活动中心)、图书馆(室)、博物馆(院)、美术馆、画院、名人纪念馆、收藏馆、艺术研究院(所)等;  4、民办科技单位。如民办科学研究院(所、中心)、科技传播或普及中心、科技服务中心、技术评估所(中心)等;  5、民办体育单位。如民办体育俱乐部、体育场、馆、院、社、学校等;  6、民办劳动服务单位。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或中心,民办职业介绍所等;  7、民办民政福利单位。如民办福利院、敬老院、托老所、老年公寓、婚姻介绍所、社区服务中心(站)等;  8、民办社会中介服务单位。如民办评估咨询服务中心(所)、信息咨询调查中心(所)、人才交流中心等。  通用航空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摘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  第一百四十五条 通用航空是指使用民用航空器从事公共航空运输以外的民用航空活动,包括从事工业、农业、林业、渔业和建筑业的作业飞行以及医疗卫生、抢险救灾、气象探测、海洋监测、科学实验、教育训练、文化体育等方面的飞行活动。  第一百四十七条 从事非经营性通用航空的,应当向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办理登记。从事经营性通用航空的,应当向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申请领取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证,并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未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得办理工商登记。  非经营性通用航空登记管理规定  (民航总局令第130号)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非经营性通用航空活动,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使用民用航空器开展的不以营利为目的通用航空飞行活动。  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非经营性通用航空活动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应按本规定进行登记。  第五条 非经营性通用航空活动项目包括: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人工降水、医疗救护、自用公务飞行、搜索救援飞行、海洋监测、渔业飞行、气象探测、科学实验、城市消防、空中巡查、飞机播种、空中施肥、空中喷洒植物生长调节剂、空中除草、防治农林业病虫害、草原灭鼠,防治卫生害虫、航空护林、空中拍照、航空运动训练飞行、个人飞行与娱乐飞行活动。  第七条 从事非经营性通用航空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从事取酬的和以营利为目的的通用航空经营活动。  第三十条 违反本规定第三条,未经核准登记擅自从事非经营性通用航空活动的,由民航地区管理局责令其停止活动,并处以l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规定第七条,已核准登记从事非经营性通用航空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从事取酬和以营利为目的的通用航空经营活动的,由民航地区管理局责令其停止活动,并视情节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管理规定  (民航总局令第133号)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经营性通用航空活动的通用航空企业,以及使用限制类适航证的航空器和轻于空气的航空器从事私用飞行驾驶执照培训、航空运动训练飞行、航空运动表演飞行、个人娱乐飞行的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经营性航空俱乐部的经营许可管理。  第三条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和民航地区管理局是通用航空活动的主管部门。未经民航总局或民航地区管理局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筹建通用航空企业、购租民用航空器从事通用航空经营活动。  第五条 通用航空企业的经营项目划分为以下三类:  (一)甲类 陆上石油服务、海上石油服务、直升机机外载荷飞行、人工降水、医疗救护、航空探矿、空中游览、公务飞行、私用或商用飞行驾驶执照培训、直升机引航作业、航空器代管业务、出租飞行、通用航空包机飞行;  (二)乙类 航空摄影、空中广告、海洋监测、渔业飞行、气象探测、科学实验、城市消防、空中巡查;  (三)丙类 飞机播种、空中施肥、空中喷洒植物生长调节剂、空中除草、防治农林业病虫害、草原灭鼠、防治卫生害虫、航空护林、空中拍照。  上述三类未包含的经营项目的类别,由民航总局确定。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规定第三条,未经批准,擅自筹建通用航空企业或航空俱乐部、购租民用航空器从事通用航空经营活动的,由民航总局或民航地区管理局责令其停止违法活动,并处以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七条 使用航空运动器材和飞行器(包括降落伞、动力伞、滑翔伞、悬挂滑翔机等)从事经营活动的航空俱乐部,参照本规定执行。  一般运行和飞行规则  (民航总局令第120号)  C章 特殊的飞行运行  第91.217条 适航审定为初级类航空器的运行限制  任何人不得驾驶初级类航空器为取得报酬或租金而进行商业性载客飞行。  H章 商业非运输运营人的运行合格审定要求  第91.70条 适用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应当经局方按照本章审定合格并获得局方颁发的商业非运输运营人运行合格证和运行规范,方可使用民用航空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实施以取酬或出租为目的的商业航空飞行。  第9l.733条 对空中游览飞行的附加要求  (a)除自由气球外,实施空中游览飞行的航空器的起飞和着陆必须在同一起降点完成,该起降点必须在运营人的运行规范中得到批准,并且航空器在飞行时距起降点的直线距离不得超过40千米。对于使用自由气球实施的空中游览飞行,其飞行区域必须在运营人的运行规范中得到批准,每次飞行的起飞和着陆地点必须包含在该区域之内。  (b)初级类飞机、滑翔机以及局方规定的某些特定型号航空器不得用于空中游览飞行。  O章 超轻型飞行器  第91.1301条 适用范围  本章规定了管理超轻型飞行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运行的规则。在本章中,超轻型飞行器是指由单人驾驶,仅用于娱乐或体育活动、不需要任何适航证的空中飞行器具,并且符台下列条件之一:  (a)如无动力驱动,空机重量小于71千克(155磅);  (b)如有动力驱动,应当满足下列限制:  (1)空机重量小于116千克(254磅),不包括在遇险时使用的漂浮和安全装置;  (2)燃油容量不超过20升(5美制加仑);  (3)全马力平飞中,校正空速小于100千米/小时(55海里/小时);  (4)发动机停车后的失速速度不超过校正空速45千米/小时(24海里/小时)。  第91.1303条 检查的要求  (a)在局方要求时,按照本章运行超轻型飞行器的任何人应当允许局方检查其飞行器是否适用于本章的规定。  (b)在局方要求时,超轻型飞行器的驾驶员或运营人应当提供表明该超轻型飞行器只遵守本章规定的可靠证据。  第91.1305条 偏离  需要偏离本章要求实施运行的任何人应当持有局方颁发的书面偏离批准文件。  第91.1307条 合格证和登记  (a)超轻型飞行器及其部件和设备不要求按航空器适航审定标准进行审定,也不要求具有适航证。  (b)局方对驾驶超轻型飞行器的人员没有航空知识、年龄及经历的具体要求,也不要求其具有航空人员执照及体检合格证。  (c)超轻型飞行器不要求国籍登记或喷涂任何标志。  第9l.1309条 有危害的运行  (a)任何人不得以可能对他人人身或财产产生危害的方式运行超轻型飞行器。  (b)任何人不得允许从超轻型飞行器上以对他人人身或财产产生危害的方式投放物体。  第91.1311条 昼间运行  (a)超轻型飞行器只允许在日出至日落之间运行。  (b)如果超轻型飞行器装有工作良好的防撞灯,且至少在5公里可见,仍可在公布的日出时问前30分钟和公布的日落时间后30分钟的黎明和黄昏运行该飞行器。  第91.1313条 在航空器附近运行的规则  (a)运行超轻型飞行器的人员应当保持警觉,观察并避开其他航空器,并且将航行优先权让给所有航空器。  (b)任何人不得以可能对其他航空器产生碰撞危险的方式运行超轻型飞行器。  (c)有动力的超轻型飞行器应当将航行优先权让给无动力的超轻型飞行器。  第9l.1315条 在人口稠密区上空运行  任何人不得在城市、集镇、居民区的人口稠密区或任何露天人群集会上空运行超轻型飞行器。  第91.1317条 在特定空域里的运行  未经空中交通管制事先批准,任何人不得在管制空域内运行超轻型飞行器。  第91.1319条 在空中危险区、空中禁区或空中限制区的运行  未经使用或控制空中危险区、禁区或限制区机构的批准,任何人不得在空中危险区、禁区或限制区内运行超轻型飞行器。  第91.1323条 地面目视参考  在不能看清地面目视参考的情况下,任何人不得运行超轻型飞行器。  第91.1325条 飞行能见度和距离云的要求  任何人不得在飞行能见度或距云距离小于本规则第91.155条要求的基本目视飞行规则最低天气标准时运行超轻型飞行嚣。  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  (国务院、中央军委令371号)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通用航空飞行活动,必须遵守本条例。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和系留气球活动,适用本条例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 从事通用航空飞行活动的单位、个人,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的规定取得从事通用航空活动的资格,并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六条 从事通用航空飞行活动的单位、个人使用机场飞行空域、航路、航线,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飞行管制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七条 从事通用航空飞行活动的单位、个人,根据飞行活动要求,需要划设临时飞行空域的,应当向有关飞行管制部门提出划设临时飞行空域的申请。  第十二条 从事通用航空飞行活动的单位、个人实施飞行前,应当向当地飞行管制部门提出飞行计划申请,按照批准权限,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及有关行政法规对其处罚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规定。  第四十一条 从事通用航空飞行活动的单位、个人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2万元以上l O万元以下罚款,并可给予责令停飞1个月至3个月、暂扣直至吊销经营许可证、飞行执照的处罚;造成重大事故或者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关于重大飞行事故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批准擅自飞行的;  (二)未按批准的飞行计划飞行的;  (三)不及时报告或者漏报飞行动态的;  (四)未经批准飞入空中限制区、空中危险区的。  航空体育运动管理办法  (1991年8月1O日国家体委令第l5号发布)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使用民用航空器和航空运动器材从事航空体育运动的单位和个人。  航空体育运动使用的民用航空器包括飞机、直升机、滑翔机、载人气球、飞艇等。  第五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体委管理本地区的航空体育运动。主要职责是,按照国家发布的航空法规及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中国民用航空局发布的有关航空管理的规章制度,实施对本地区航空体育运动的管理。  第六条 从事航空体育运动的单位(航空运动学校、航空运动训练基地、航空体育俱乐部等)和个人,除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体委主管外,还应根据开展不同的航空运动项目分别接受民航地区管理局有关通用航空的行业管理,接受当地空中交通管制、无线电管理等主管部门有关业务工作的管理。  第七条 从事除航空模型普及活动以外的航空体育运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向所在地区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委报告并办理登记手续。  使民用航空器进行航空体育运动的,还应当按照国务院《关于通用航空管理的暂行规定》第四条规定,向民航地区管理局履行申请审批手续,取得通用航空许可证。  施放气球管理办法  (中国气象局令第9号)  第四条 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及飞行管制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国的施放气球活动。  地方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及飞行管制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在当地人民政府的指导和协调下,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施放气球活动。  第六条 对施放气球单位实行资质认定制度。  未按规定取得《施放气球资质证》的单位不得从事施放气球活动。  第十三条 施放气球活动实行许可制度。  施放气球单位施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至少提前5天、施放系留气球至少提前3天向施放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气象主管机构或者其委托的县级气象主管机构(以下简称许可机构)提出申请,并按要求如实填写“施放气球作业申报表》,提供“施放气球资质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未取得施放气球资质证或者资格证,从事施放气球活动的,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5千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未按照安全要求从事施放气球活动的,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及有关部门按照权限对施放气球单位给予警告,可以处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造成安全事故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1万元以下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经批准或者超出审批范围,施放气球的;  (二)年检不合格的施放气球单位在整改期间施放气球的;  (三)涂改、伪造或者转借资质证或者资格证的;  (四)违反施放气球技术规范和标准的;  (五)施放的气球未按照规定设置识别标志的;  (六)利用气球开展各种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使用无《施放气球资质证》的单位施放气球的;  (七)发生无人驾驶自由气球非正常运行、系留气球意外脱离系留或者其他安全事故,未及时向有关飞行管制部门和气象主管机构报告的;  (八)在安全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迟延不报、故意破坏现场,或者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1998年l0月25日国务院令第251号发布)  第三条 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登记。  第五条 国务院民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本级人民政府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国务院或者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授权的组织,是有关行业、业务范围内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  第二十四条 民办非企业单位在申请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登记的,或者业务主管单位撤销批准的,由登记管理机关予以撤销登记。  第二十五条 民办非企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登记管理机关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可以限期停止活动;情节严重的,予以撤销登记;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涂改、出租、出借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者出租、出借民办非企业单位印章的;  (二)超出其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进行活动的;  (三)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  (四)不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  (五)设立分支机构的;  (六)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的;  (七)侵占、私分、挪用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资产或者所接受的捐赠、资助的;  (八)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筹集资金或者接受使用捐赠、资助的。  前款规定的行为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可以并处违法经营额1倍以上3倍以下或者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六条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活动违反其他法律、法规的,由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有关国家机关认为应当撤销登记的,由登记管理机关撤销登记。  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与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体育总局,民政部令[2000]5号2000年11月10日发布施行)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它社会力量和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以开展体育活动为主要内容的民办的中心、院、社、俱乐部、场馆等社会组织。  第三条 体育行政部门是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负责指导全国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审查工作,并负责在民政部登记的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审查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设立审查工作。  第四条 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前的审查;  (二)监督、指导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并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  (三)对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业务指导;  (四)负责对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的初审;  (五)组织经验交流,表彰先进;  (六)会同有关机关指导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清算事宜;  (七)协助登记管理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查处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  (八)其他应由业务主管单位履行的职责。  第十九条 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的,体育行政部门有权撤销已出具的登记审查批准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该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相应的登记管理机关。  (一)涂改、出租、出借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者出租、出借民办非企业单位印章的;  (二)超出其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进行活动的;  (三)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  (四)不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  (五)设立分支机构的;  (六)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的;  (七)侵占、私分、挪用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资产或者所接受的捐赠、资助的;  (八)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筹集资金或者接受使用捐赠、资助的。

全国各地的民政局都有涉外婚姻登记处吗

凡中国公民与外国人(包括常驻我国和临时来华的外国人、外籍华人、定居我国的外国侨民),港、澳、台同胞、华侨及出国人员自愿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到各地民政局涉外婚姻登记处申请婚姻登记。申请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二条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内地居民同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香港居民)、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澳门居民)、台湾地区居民(以下简称台湾居民)、华侨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 所以,一般涉外婚姻的登记都要到省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处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机电设备采购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我区机电设备采购招标投标工作,杜绝设备采购过程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根据国家经贸委《机电设备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机电设备招标机构资格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经贸委令1996年第1号)有关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所称机电设备招标投标,是指为采购机电设备,事先公布竞争条件,并依照有关规定,择优选定合格制造厂商及其产品的活动。第三条 招标投标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第四条 招标投标活动必须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进行。第五条 内蒙古自治区经济贸易委员会(以下简称自治区经贸委)负责组织、协调和管理全区机电设备采购招标投标工作,起草全区机电设备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工作规划,审核、批准机电设备招标机构(以下简称招标机构)报送的资格材料。第六条 各盟市经贸委(局)的机电设备招标工作站或技改、机电设备进口管理科(室)负责本地区机电设备招标工作的协调和具体实施。第二章 招标范围第七条 国家规定范围内进口机电产品的招标,必须委托国家指定的具备相应资格的招标机构进行。  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益性、政策性项目所需机电设备的招标,必须委托具备相应资格的招标机构进行。  自治区境内技术改造、基本建设投资项目中所需机电设备,以及不可分割的其它设施的设计和安装项目;引进项目在50万美元(包括50万美元)以上,单机引进在10万美元(包括10万美元)以上;国内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在500万元人民币(包括500万元人民币)以上,单机引进在80万元人民币(包括80万元人民币)以上,须委托有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招标机构进行招标。  利用国外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采购的机电设备,除贷款方有特殊要求外,一般情况下,须由自治区各有关部门与具备相应资格的招标机构进行联合招标或独立招标;贷款方有特殊要求的,应委托具备相应资格的招标机构进行咨询评估,并由招标机构出具咨询评估报告,作为采购机电设备的依据。  三资企业中国有资产部分的招标工作,应首先由具备相应资格的招标机构协助商检部门对其添置的机电设备进行咨询评估;中外双方联合采购的机电设备,必须委托具备相应资格的招标机构进行招标。  鼓励乡镇企业和民营企业采取招标办法采购机电设备。第八条 下列情况之一,可不履行招标程序:  (一)所购机电设备只有一个厂家能够生产;  (二)机电设备需方可以自产;  (三)国外贷款方有特殊要求;  (四)采购活动涉及国家安全;  (五)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第三章 权利和义务第九条 招标投标参加人分为需方、招标机构和投标方。第十条 需方是指需要采购机电设备的法人和其它组织。  需方享有以下权利:  (一)自主选择有资格的招标机构,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区内有专职资格的招标机构,并要求招标机构按其所提技术条件进行招标;  (二)要求招标机构出示招标资格证书或招标资格等级证书;  (三)根据与招标机构签订的委托书,参与招标活动;  (四)与招标机构共同确定招标、定标程序。  需方履行以下义务:  (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二)按照招标机构的要求提供招标所需资料;  (三)配合招标机构进行招标活动;  (四)对招标机电设备的估算价和评标内容保密;  (五)与中标方签订并履行合同。第十一条 招标机构是指具备事业法人资格和招标资格,从事国内、国际招标业务的专职机构。招标机构的资格必须经国家经贸委认定。区外招标机构在接受招标委托前应到自治区经贸委办理资质核验和备案手续。  招标机构享有以下权利:  (一)依据招标文件审查投标方的资格;  (二)独立开展国内、国际招标活动;  (三)与需方共同确定定标程序;  (四)组织需方与潜在投标方进行技术交流;  (五)组织需方与中标方签订合同。  招标机构履行以下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二)接受有关部门的管理和监督;  (三)严格履行招标程序,维护需方与投标方的合法权益;  (四)承办招标活动时,出示由国家经贸委核发的招标资格证书或招标资格等级证书;  (五)向有投标意向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有偿提供招标文件,并负责对招标文件进行解释;  (六)对招标机电设备的估价和需方、投标方的商业秘密保密。

河北省民政厅的内设机构

请问你们电话号码是多少?

我国宪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都设立审计机关对吗

错。不是地方各级,是县级以上

社区医疗的十大惠民政策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为社区居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过程中,将开展10类形式多样的优惠减免服务。  1、为居民免费建立健康档案, 并提供健康咨询,定期为辖区居民开展健康教育讲座,居民可凭个人身份证查阅个人健康档案。  2、特困、低保对象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实行“两免四减半”: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普通门诊诊疗费;床位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减免50%。居民凭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证、特困群众医疗救助审批表,市总工会核发的《无锡市特困职工优惠证》享受。  3、军人凭《军官证》、《士兵证》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和诊疗费。  4、残疾人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和诊疗费,免费享有康复训练服务,免费建立康复档案。  5、为社区确诊精神病人免费建立精神病康复档案,并实施动态管理,对经市残联确认的贫困精神病人实施免费服药。  6、免费为辖区育龄妇女提供避孕药具,为产后42天以内的产妇免费进行三次访视。  7、为辖区0-7岁儿童免费提供免疫规划内11种疫苗接种服务(卡介苗、麻疹疫苗、无细胞百白破疫苗、乙肝疫苗、甲肝疫苗、乙脑、流脑、白破、A群流脑、A+C群流脑、麻风腮疫苗)。  8、为辖区内60岁以上老人每三年免费体检一次。老年人凭个人身份证享受。  9、从8月1日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药品实施优惠供应,按国家核定的零售价下降30%左右,实施明码标价。  10、从9月1日起,居民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CR(数字X光摄片)、彩超检查以及呼吸机治疗比三级医院减免50%收费,全自动血生化检查比三级医院减免30%收费。

国务院财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有权对注册会计师会

省级以上以上政府财政部门有权对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及执业情况实施监督。2001年2月20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2001年财政部令第10号):第十五条 国务院财政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依法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的程序和内容实施监督检查。 第三十三条 财政部门对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内容实施监督检查时,发现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的程序和内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规定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2012年3月2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门监督办法》(2012年财政部令第69号):第十六条 财政部门依法对下列事项实施监督:(一)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二)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和决算情况;(三)税收收入、政府非税收入等政府性资金的征收、管理情况;(四)国库集中收付、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的管理使用情况;(五)政府采购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六)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金融类、文化企业等国有资产的管理情况;(七)财务会计制度的执行情况;(八)外国政府、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赠款的管理情况;(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对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设立及执业情况的监督,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法实施。

国务院财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法对()进行监督指导.A.注册会计师协会

abcd你们别扯了

请问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是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实施主体吗?

c答案是错的,不能选。

国务院财政部们哥省,自治区,市人民政府财政部们,有权队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协会进行

错误。有权限对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协会进行监督指导的是省以上财政部门,市级财政部门没有权限。《注册会计师法》第五条 国务院财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法对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协会进行监督、指导。

福建省人民政府批转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国有企业财务监督实施办法的通知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企业财务行为,加强企业财务管理,保障所有者权益,根据《国务院批转财政部关于加强国有企业财务监督意见的通知》(国发〔1997〕9号),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企业财务监督实行外部财务监督与内部财务约束相结合的办法。企业外部财务监督由企业主管财政机关负责。内部财务约束由企业财务部门直接负责,重大财务决策必须报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董事会审议决定。第三条 各级主管财政机关可以依据《国有企业财产监督管理条例》向企业监事会派出监事,会同监事会中的其他监事开展监督工作,履行监事职责,并根据国家统一部署进行向企业委派财会人员试点。第四条 各级主管财政机关可以根据企业对本实施办法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的执行情况,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企业负责人的解聘和奖惩建议,并作为企业经营班子考核的重要依据。第五条 各级主管财政机关根据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指导企业制定内部管理办法,完善包括厂长(经理)、财务负责人以及财务部门和其他职能部门在内的企业内部监督管理责任制。第六条 企业应自觉接受各级主管财政机关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完整的财务帐目、凭证、报表和相关资料,不得拒绝、隐匿、谎报。对本实施办法和企业财务制度中要求企业备案或审批的重要财务事项,必须严格履行手续,及时向主管财政机关备案或报批。第二章 消费性资金使用的监督第七条 企业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提工资总额,列入成本费用。工效挂钩企业按有关部门核定的工效挂钩方案计提;非工效挂钩企业按有关部门核定的工资总额计划提取。工效挂钩企业发放的工资总额不得超过按工资挂钩方案提取的工资总额和企业以前年度工资结余;非工效挂钩企业发放的工资总额不得超过核定的工资总额计划。  企业经营者工资应按照《福建省国有企业经营者工资收入暂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建立工资收入报告制度,不得自行决定或提高收入水平。第八条 企业购建职工活动中心、宾馆、招待所等非生产性设施,应编制项目概算,报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董事会批准,并按基本建设程序审批。第九条 企业购建职工住宅,不得挤占生产经营资金,不得用公款为职工超标装修住房。企业安排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不得超过企业住房基金的总额。第十条 企业购置小轿车要与企业的规模和盈利水平相适应,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亏损企业以及欠交税费、欠发职工工资和职工医药费的企业,不得购置小轿车。第十一条 企业的业务招待费应在财务制度规定的控制比例内,本着“需要、合理、节约”的原则,于年初编制费用计划,提交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并严格按计划执行不得超支。凡业务招待费超支的企业,其超过部分从企业工资结余中列支,没有工资结余的从下年度业务招待费中抵扣。第三章 对外投资的监督第十二条 企业对外投资要做好有财务部门参与的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建立严格的决策程序和审批制度,投资项目经企业领导集体讨论通过,对外投资项目占净资产10%以上的须报职工代表大会或董事会审批,并报主管财政机关备案。第十三条 除国家有特殊规定外,企业对外投资不得超过本企业净资产50%。技术改造任务重或生产经营资金不足,以及对外投资报酬率预计达不到银行一年期存款利率的,不得对外投资。第十四条 企业对外投资必须编制投资损益明细表,详细反映企业各项对外投资取得的收益或发生的损失。连续三年没有达到预期效益或低于本企业资金利润率的,主要决策者必须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董事会及主管财政机关做出书面汇报。第十五条 企业以前年度安排的对外投资要进行清理,并建立跟踪反馈制度,对重大对外投资损失,要及时查明原因,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第十六条 企业对外投资必须严格按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对拥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子公司控制权的母公司应当编制合并会计报表,并报主管财政机关。第四章 成本费用的监督第十七条 企业“递延资产”应按财务规定的项目进行列示,分期处理。对确需转入递延资产的有关费用支出,必须将新增项目的名称、金额、摊销计划报经主管财政机关批准,否则,不得列入递延资产。各级主管财政机关应对企业递延资产的分期摊销计划和实际处理情况进行监督,对违反规定计入递延资产的不合理的费用开支项目以及未按批准计划摊销的,应及时予以调整。企业的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必须严格按现行财务制度的规定进行核算。

给民政局写求助信要怎么写?

民政局领导你好。我想问你能不能帮助找个志愿者能帮我学古筝。我喜欢学古筝。但是我想买古筝,等我有钱买个古筝来教我学古筝。?谢谢你,我是福利院得明候

民政办公室个人工作总结

民政办公室个人工作总结   民政办公室工作的开展对于加强社会管理和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下面民政办公室个人工作总结是我想跟大家分享的,欢迎大家浏览。   民政办公室个人工作总结【1】   民政局主要承担着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五保供养、民间组织管理、优抚安置、救灾救济、行政区划、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等二十几项社会行政事务管理工作,它在承担每项工作任务的同时也拥有一定的权力,民政纪检监察在民政工作中就显得尤为重要,范文之心得体会:,**县民政局在打造强势民政和构建***社会过程中,从四个方面着手充分发挥局纪检监察的作用。   第一,强化全局意识。   永修县民政局以创新工作方法和思想观念,把民政纪检监察工作放在全局工作中去思考,与打造强势民政和构建***社会更加紧密地联系起来,利用一切可能的方式和途径与民政业务工作融为一体。   第二,提高思想认识。   正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斗争在民政业务工作中的位置,局纪检监察室应主动作为,从思想政治建设上,增强全局党员干部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价值观的侵蚀能力,保持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精神。   第三,完善规章制度。   县民政局非常重视建立完善党风廉政规章制度,并向社会公开,接受广泛群众的监督。一是服务诚信制度。建立健全首问责任制、限时承诺制、责任追究制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规范机关干部的行为,倡导诚实守信的职业道德;二是苗头预防制度。及时抓住党员干部中可能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构筑民政特色制度,如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评议行风制度等;三是群众参与制度。主要是建立群众举报、办事公开等重要制度,同时在深化政务公开、事务公开上下功夫,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第四,加强自身素质。   县民政局大力加强纪检监察室的作风建设,重点培养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为民和廉洁自律的作风。通过加强作风建设和业务知识学习,提***部队伍政治素质和综合业务能力。   民政办公室个人工作总结【2】   20xx年在上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同志们的亲切关怀下,我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服从服务于大局的稳定,以年初制定的目标为主线,以争先创优为动力,更新观念、深化改革、真抓实干、突出重点,全面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思想上勤学习、完善自我   做为民政工作人员,虽然在民政战线工作了多年,但自我感觉仍然是一名新兵,很多知识需要学习,很多业务需要熟悉,很多经验需要积累,很多关系需要沟通。因此只有不断地完善自我、纯洁思想、端正意识、精通业务、扎实工作,才能上无愧于党组织、下无愧于民政对象。所以,在实际工作中,自己注重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高自己的思想水平;学习民政政策知识,提高业务能力;学习社会知识,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注重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不敷衍、不盲从, 事事从大局考虑,从实际出发,减少失误;注重廉政,不奢侈,不浪费,管好用好款物,同时摆正自己的职责,工作想在前,事情做在前。   做到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讲大局、讲团结、讲纪律、讲奉献。做到坚持三个坚持、做到四有、发挥个种作用。工作中坚持全心全意为基层为民政对象服好务;坚持工作要有作为、有位置、争排头、创一流;坚持办实事讲实效。工作中要有敬业精神,以民为本,以局为家,树立民政人的威信和形象;要有较强的工作能力,担得起担子,负得起责任,做得好事情;要有勤奋精神,克服懒惰作风,杜绝拖拉作风;要有较强的竞争意识,上进心理,工作不甘落后,向高标准看齐,向高目标奋进。在工作中要发挥民政干部为政府当好参谋的作用;要发挥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纽带和桥梁的作用;要发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作用;要发挥民政工作的稳定机制作用,使民政工作更好地为经济发展服务,为社会进步服务。   二、全面做好各项工作   1、五保工作。认真审核五保对象,核销死亡xx人,按照各村上报的新增对象,逐人逐户核实调查,确定上报审批17人。现全镇尚有五保供养人数193人,其中集中供养193人,集中供养率达100%。并不断加大敬老院建设和管理的力度,在06年扩建的基础上,逐步完善敬老院配套设施建设,建立健全敬老院各项管理制度。   2、低保工作。通过调查,纳入低保对象的农村515户,915人;城镇55户,76人。共落实打卡发放低保资金近90万元,并对低保对象,实行动态管理,该核销的及时核销。   3、大病救助工作。我镇2011年核实上报了85户,争取救助资金的近30万元,减轻了不少困难家庭经济和精神负担。   4、草危房改造工作。市下达我镇草危房改造任务6户,我镇实际落实改造10户。我们在调查的基础上,分别与10个村,10户签订了协议书。至目前,已全部落成建好新房。   5、做好双拥工作。   ①对当年退伍军人的优待金足额兑现;   ②组织20xx年退伍军人进行技能培训;   ③为重点优抚对象在国家给予的定期生活补助费的基础上,镇补助每人每月20元;   ④对重点优抚对象看病交纳了住院保险和双份合作医疗,实行“四免十减半”,定期不定期的`走访慰问。对他们遇到的困难,尽量给予及时帮助;   ⑤春节期间我镇组织召开优抚对象春节座谈会,走访慰问重点优抚对象,通过座谈会和走访慰问的形式进一步了解了优抚对象的生产、生活现状,并对其中生活困难的给予及时帮助。   6、做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举办了村委会组成人员培训班,督促村委会的建设,做到不断完善制度。推进各村委会工作规范运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扎实推进,坚持每季度对16个村的村务公开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督促整改。   7、发展社会福利事业。按照有利于安置残疾人就业,有利于发展社会福利事业,有利于地方经济发展的原则,加强对福利企业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福利彩票的发行宗旨及"扶老、助残、救孤、济困、赈灾"这一鲜明旗帜,加强对福利彩票销售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充分利用行政和市场的两个推力,极大增强了福利彩票的影响力和知晓度并初步打开了我镇福利彩票销售的市场。   8、认真开展老龄工作,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我镇对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了摸底调查,核实并上报了80-89周岁1544人,90-99周岁2xx人,合计发放尊老金746160元,对1名百岁老人落实长寿生活补助金,长寿金300元/月。   9、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加快殡葬服务设施的建设。   全镇的骨灰去向得到有效控制,真正实现全镇骨灰集中存放和管理,无乱埋乱葬。为保障城乡困难群众、重点优抚对象基本丧葬需求,维护社会稳定和谐。根据江民发[2011]73号文件精神,从2011年1月起,免除全镇城乡困难群众、重点优抚对象等7类对象基本丧葬服务费用。   10做到依法行政,做好信访接待工作。   重视民政信访工作,顾全大局的处理每一位信访人和上访事,做到无越级上访和缠访。   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之处,望乡党委、政府给予批评指正,以便进一步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思想觉悟,使自己成为一名合格的乡干部,为我镇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民政办公室个人工作总结【3】   时光荏苒,一年的时间很快又要过去了!这一年是我人生旅途中的重要一程,在领导的培养帮助、同事们的关心支持下,我逐渐从对工作的迷茫和失落中走出,充分感受到了工作的丰富和充实,甚至工作的时候达到了某种忘我的境界!岁首年终,我静心回顾这一年的工作、生活,收获颇多,感慨更是万千!现将我这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 自觉加强理论学习,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政治理论是管总的,是各项工作的指针。在认真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政策的基础上,我通过报刊、杂志、网络,积极学习政治理论,提高党性修养。自从新增了低保、信息、残疾人的全面工作以来,我虚心向领导请教,通过自己的认真摸索和实践,努力使自己在尽短时间内熟悉工作的内容、程序和方向,形成一个较清晰的工作思路,为工作的顺利开展打好坚实的基础。随着工作的日益充实,我也有了更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遇到台风暴雨总是会担心困难户危房的安全,遇到工作紧张的时候半夜里还要思考工作上的事。同时,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也不断地在增强,能够积极主动认真地投入工作,有效利用工作时间,坚守岗位,高质高效地完成工作。也磨练出了很强的工作原则性,很好地杜绝了任何与工作程序、工作原则相抵触的事情发生。   二、 勤奋、实干,努力完成好各项工作。   在这一年里,我本着“把工作做得更好”这样一个目标,开拓创新意识,积极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先是深入研究了部门全方面的工作事务,整理好二十多类民政对象的完整资料,了解各类对象的内涵,掌握其评定标准、工资发放标准、死亡抚恤标准等等,不仅增强了业务知识,也使整个部门的工作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同时,将这些全面、准确的资料输入民政事业统计信息管理系统中去,自觉完成了民政信息化建设的基础工作。按照民政信息化建设的要求,我亦做好了全年的信息报送工作,其中一篇登上了《太仓民政期刊》,一篇登上了《太仓日报》,为今年的民政信息工作添分加荣,从中我也逐渐提高了自己的事件敏感度和文字写作能力。   随着部门内分管工作的增加,我始终用“承重”两个字来督促自己,做到不拈轻怕重,不管干过没干过,困难有多大,压到自己的肩上都把它看成是接受锻炼的好机会,勇于承担,努力完成。就如残疾人“十五”康复工作的检查,接到检查工作的时候的确是有些没把握,靠我五个月所了解的皮毛去完成整整五年的工作情况检查u2026u2026当时部门的其它工作都已经忙得不可开交了,主任把这次的检查工作全盘交托给了我,我只好勇敢地接受这考验了。刚开始的时候按自己的思路走了些弯路,向主任请教后着手起来相应地就顺手多了,再后来争取独立思考独立完成,碰到比较重大的决定再去麻烦主任,一切也都挺顺利,花了时间和精力,最终很好地做好了检查的准备工作,受到了领导鼓励,也从中学到了很多东西,得到了很大的锻炼。   其实,这一年所做的工作、所学的知识、所获的经验真的是举不胜举。我在工作和学习中逐步成长、成熟,取得了很大的进步和成绩,我也清楚地认识到自身还存在的一些不足,比如有创造性的工作思路还不是很多,个别工作做得还不够完善u2026u2026我会努力改进。   新的一年意味着新的起点新的机遇新的挑战,我会依然保持平常心,戒骄戒躁,更加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不懈努力,争取开创一个工作的新局面! ;

县级民政局的优抚 和 双拥 是一个科室吗 有什么区别

优待和抚恤的简称。在中国,指国家和社会对为人民利益作出牺牲或有特殊贡献者给予的良好待遇。包括精神和物质两方面,即给予政治荣誉或精神安慰的同时,予以钱物等照顾。现特指对革命烈士家属等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双拥,是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的简称,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巩固和加强军政军民团结为主旨,组织发动全国军民为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团结奋斗的一项社会活动。它深刻反映了中国军民鱼水情和血肉相联的本质特征,生动体现了党的宗旨、国家的性质和人民军队的本色,是中国党、国家和军队的优良传统和特有的政治优势。来自百度百科

社区民政2021年工作计划

   【篇一】社区民政2021年工作计划   低保工作:   1、我们在低保工作中,成立了低保评议小组,社区居委会有专人分管低保工作,接受居民群众的低保申请后,通过认真调查摸底、入户核实、张榜公示、评议小组的评议、评审委员会的审议后,方上报市、区民政局低保部门。   2、认真按照上级民政要求做好社区低保工作,做到应保尽保积极做好对低保对象及社区居民宣传低保政策的工作,争取把工作做到细致、准确、周到,间低保对象和居民对社区低保工作满意。   3、深入开展走访慰问工作,对申请低保户的家庭进行了解调查,确保调查结果真正有效,要对他们的资料了如指掌,从而对低保对象的审查、审批工作提供准确的第一手材料。发现不属实情况积极配合民政部分进行清查。对生活困难的家庭,及时上报社区民政办,确保工作落实到实处,使民政工作的扶贫扶困的作用得以充分体现,让每个困难家庭都能享受到最低生活保障。   4、定期对已享受低保的进行排查,及时掌握低保对象的再就业情况,入户了解他们的生活变化,把那些生活确实困难的。我们要及时上报民政办,使社区的民政工作实施方案顺利落实,对低保户超标我们要及时取消,对家庭特别困难的我们经研究申请增加保障金额,认真做好动态管理。   5、组织低保对象积极参与社区活动,为社区各项服务工作做出贡献。   6、严格低保档案的建立,资料齐全,认真保存,以备上级部门审查。   7、积极开展慈善援助活动,努力做好民政各项工作安排和实施,切实为辖区困难家庭、低保户办事实、好事,解决他们的生活困难。   双拥工作:   1、做好军属的优抚和慰问工作,经常对他们进行走访,了解他们在工作和生活上的情况,及时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困难,给他们更多的关怀和帮助。   2、在“八一”和“春节”前夕召开军民座谈会,拉近军民关系,军民同乐共建社区。   3、组织社区干部,中小学生对社区的烈、军属进行走访慰问,开展“学雷锋、树新风,讲文明”活动。   4、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及相关政策,提高自身素质,限度地为本社区居民提供服务,让上级领导放心,居民满意。   残疾人工作:   1、做好元旦、春节走访慰问活动。   2、做好全国助残日、助残宣传活动。   3、认真组织指导辖区内广大残疾人开展康复训练工作。   4、搞好残疾人保障法的宣传,积极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总之,我们一定要把民政工作做到实处、落实到实处,使广大居民家庭切实真正的享受到国家的优惠政策。    【篇二】社区民政2021年工作计划   做好民政工作对维护社区稳定,构建和谐社区,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具有重大意义。20xx年,社区民政工作将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民生工作为重点,完善社区管理体制,健全服务体系,切实加快社区民政工作进程。现将20xx年江苏东路社区民政工作计划如下:   一、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民生工作为重点,完善社区管理体制,健全服务体系,发展福利服务,推进社区救助服务,深化社区建设工作,推动和谐社区建设。   二、具体措施   1、以民为本,切实解决民生问题   在“民生年”里,进一步把了解社情民意解决困难群众热点、难点问题作为民政工作的主要任务,始终把群众的冷暖放在心上,认真贯彻落实民政政策,增强为居民服务的意识和责任感。脚踏实地地为低保户、低收入家庭、生活困难人员、残疾人等困难群体服务,做好低保、社会救助、残协等社会救助工作,切实保障社区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努力实现社区救助工作的规范化。   2、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做好社会性服务工作   加大对社区老年人、优抚对象、未成年人、流浪乞讨人员的日常服务和管理工作,在抓好常规性工作的同时,努力创新,例如:老龄工作在居家养老服务上力求有新的突破;关心下一代工作中在社区流动人口子女教育上力求取得经验和成效。   3、依法行政,规范管理   在社区建设、区划等工作中,严格按政策办事,规范门牌号管理、社团管理等各项工作,使其良性循环,健康发展。   4、立足本职,强化措施,确保社区民政工作的落实   做好民政工作,重在落实,贵在实施。社区民政工作人员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职业意识和服务意识,创新思路,转变思想和工作作风,促进民政工作创新发展。一是要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坚定信心;二是要凝聚力量,努力把社区各方面的力量和资源凝聚起来,加强与居民的联系和交流。   5、强化工作手段,为民政工作提供制度和措施保障健全和完善责任制,把各项工作量化,细化,做到责任分工,职责明确,奖罚分明,确保社区民政重点工作整体推进。   6、按时参加街道民政工作例会,及时上报信息、报表等工作材料,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会议、培训和活动,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常规和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7、规范民政各项工作档案,加强日常档案管理。做到规范、科学、完整。    【篇三】社区民政2021年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困难群众救助水平   一是完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要建立和完善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9种特病患者医疗救助制度,政府将设立特殊疾病医疗救助基金,着力解决困难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使困难群众得到切实有效的救助。   二是逐步扩大救助范围。要继续推进分类施保和专项救助。继续开展形式多样的扶贫帮困送温暖活动,有针对性地解决贫困群众基本生活、就医、子女上学、居住等方面的实际困难。   三是抓好低保提标工作。按照市里总体部署安排,从3月份起,提高城市低保标准;从4月份起,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同时提高农村五保户供养金和城乡孤儿低保标准。   (二)大力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满足老龄群体基本需求   一是大力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今年要将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作为全年工作重点,按照以居家养老为基储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社会福利发展新模式,进一步完善投资主题多元化,服务设施规范化,服务对象大众化,服务人员专业化的为老服务新格局。   二是广泛开展为老服务活动。要建立老年人应急呼叫服务系统,在政府已经免费为全区68名70岁以上的低保独居老人、伤残军人、老红军、孤寡老人和80岁以上的空巢老人安装“应急呼叫系统”基础上,要扩大安装范围,力争今年达到100户。并以此为契机、动员社会服务机构,发展为老服务产业,开展为老服务。组织义工队伍深入开展与“困难、空巢、孤寡、残疾”老人结对关爱多种形式的活动,形成人人关爱老年人的浓厚氛围。   (三)进一步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全面推进城乡社区有序发展   一是大力推进社区服务网建设。以增加功能、完善机制为重点,街道和社区分别建立社区服务中心、社区三级服务网络,为全区居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生活服务。   二是全面深化和谐社区建设。认真组织好社区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详细制定工作方案,搞好工作试点,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加强社区基础建设,强化社区服务功能。加大培训力度,全面提高社区工作者素质,推进社区工作者职业化、专业化和年轻化进程。实行社区义工登记实名制,大力发展社区义工队伍。   三是进一步完善基层民主自治制度。要继续完善民主换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体系和社区三级网络运行机制以及社区成员选举权、参与权、监督权的工作运行机制;规范社区成员代表会议、联席会议、民主议事、考核评议、弹性工作、邻里代表户等就本工作制度,适时出台社区工作基层负责制、保护分类管理制、社区骨干联席户等制度;大力倡导发展社区民间组织,开展社区共驻共建,发展特色社区;加速推进“村改社区”建设步伐。   (四)全面落实优抚安置政策,不断提高优抚群体的服务保障水平   一是全面落实优抚安置政策。要贯彻落实好国家和盛市、区各项优抚安置政策,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要落实退役军人就业指导政策,建立以技能培训为基储以就业服务为支撑、以自主择业为方向的安置保障机制。要认真做好无军籍退役职工的接受安置工作,有计划的开展退役职工文化娱乐活动。帮助贫困优抚对象脱贫,资助贫困大学生就学。   (五)加强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充分发挥社会组织服务社会功能   要重点培育促进经济发展、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社会团体,鼓励发展慈善、教育、社会福利类以及科技文化、社区服务等方面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积极扶持社区公益性服务;广泛引进社会服务团体,承接从政府社会事务和公共管理只能剥离的专业性、经营性服务,实现社区服务主体多元化。要创新社会组织的管理方式,引导社会组织加强自律和诚信建设。   (六)大力发展慈善事业,营造互助共济和谐向善的良好社会氛围   要认真履行指导和协调慈善事业发展只能,弘扬扶危济困、无私奉献的慈善意识,培育各类慈善组织,规范慈善募捐和慈善救助行为,探索慈善事业发展新路。要大力弘扬慈善文化,形成和谐向善的良好氛围。要完善慈善组织体系,建立和完善“官退民进”的社会化慈善工作机构,形成以政府为主导、以社会为主体、以街道和社区为依托的慈善工作网络体系。要加大社会募集力度,运用扶持慈善事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及激励措施,充分调动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慈善事业和慈善活动的积极性,不断扩大企业和社会的参与面,引导开展实物和劳务等多形式的慈善活动。   (七)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不断提升民政工作的整体水平   一是加强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街、社区二级社区服务机构,做到社区服务机构场所、人员、设施“三落实”。进一步加强老龄协会、慈善协会、义工协会、各类社区民间组织建设,打造社区服务物资平台,全力打造“五A五网一线一册一战”。为全面提升社区服务水平创造基础行条件。依托信息服务网络管理平台,打造数字民政政,开发民政系统管理软件,整合信息资源,加强民政业务基础数据和基本信息采集、录入和存储,为实现办公现代化,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奠定基础。

什么是民政局?

就是结婚领证的地方

民政局是干嘛的?

你结婚时就用到民政局了,办理结婚,离婚手续还有其他关于婚姻的事情都与民政局有关系具体的不知道

苍南县分管民政副县长是张月影因战伤残7到8级是革命伤残军人吗,企业改制下岗可以重新安置上岗吗、

有泪,无处诉

民政部门在双拥工作中扮演什么角色

你好双拥工作是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的简称,双拥工作的内容主要包括:广泛进行全民国防教育,增强全民国防拥军观念;为军队选送优质兵员,协助人民解放军建设强大的国防;支持军队的改革和建设,帮助军队完成作战和训练任务;保护军事设施,尊重和爱护军队;接收并妥善安置军队转业和离退休干部、复员退伍军人和伤残军人、随军家属;做好现役军人、革命伤残军人、复员退伍军人和革命烈士家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的抚恤优待工作;维护军人及其家属合法权益,妥善处理军民矛盾和纠纷;开展创建双拥模范城(县)和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活动;部队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尊重地方政府,支持地方工作,维护社会秩序;遵守群众纪律,严格执行民族、宗教政策,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积极支援国家和地方经济建设与公益事业建设,奋勇参加抢险救灾,积极开展扶贫帮困活动等。

安徽滁州的民政局的电话号码是

地址:滁州市琅琊西路109号邮编:239000网址:www.czmz.gov.cn电话:0550-3049395 0550-3049390滁州民政局直属机构 募捐办:电话号码0550-3049398社会福利院:电话号码0550-3163774军供站:电话号码0550-3024151光荣院:电话号码0550-3512906军休一所:电话号码0550-3053035军休二所:电话号码0550-3163329救助站:电话号码0550-3164864殡仪馆:电话号码0550-3165302

民政局社工是什么岗位?民政局主要工作内容有哪些?

这是属于劳务派遣;民政局主要的工作内容包括,救灾救济民间组织,管理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会的福利和社会事务等。

民政局除了结婚离婚还有什么业务

民政局除了办理结婚离婚,还需要负责救灾救济相关的业务,只要民政局所管理的地区范围内发生了自然的灾害,那这样肯定是需要实施相应的救济活动,而且还需要将灾害的实际情况禀报上级领导。民政局还负责一些公益性的活动,负责一些公司和店铺的项目,而且需要去民政局办理登记。一、民政局主要职能及业务范围有:主管救灾救济、双拥优抚安置、民间组织管理、基层政权建设、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区划地名等工作;民政局的主要职能有: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民政事业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承担依法对本市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进行登记和监督管理责任等。(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民政事业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拟订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二)承担依法对本市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进行登记和监督管理责任;指导区县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二、民政局的工作范围和职责如下:(一)婚姻管理:众所周知的职责之一,让一对情侣变为合法夫妻的登记处,只有经过民政登记领取结婚证的夫妻,才能受到法律保护,另外离婚登记也是在民政局。(二)救灾救济:1、关于自然灾害的救济,若是在某地民政局的管辖范围出现了自然灾害,自然是需要民政局来开展救灾活动,作为民政局工作者,需要将灾害报告上级,申请各种救济福利,前往灾区发放物资。2、救助社会上的弱势群体,比如儿童、妇女、流浪人员等,让他们享受社会福利也就是低保。3、举办公益活动,比如一些地区需要人们支援而开展的公益活动,组织大家捐款。(三)双拥安置:负责给烈士家属资金发放,以及社会杰出贡献烈士发生意外,民政局会安排相关工作人员去安抚家属,然后给其发放抚恤金额,让对有社会贡献的人们得到基本的关怀,促进社会和谐。(四)单位管理:1、在民政局管辖范围内,有人要开设公司、店铺等,都需要去民政局登记,并且接受民政局的监督和管理。2、另外福利彩票也是属于民政局的管辖范围内哦。三、领结婚证的条件:(一)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二)男方必须年满二十二周岁,女方必须年满二十周岁;(三)没有禁止结婚的法定情形,包括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四、领结婚证的程序:(一)申请。双方当事人至任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二)审查。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三)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其他近亲属;(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第三十一条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依据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四条 婚姻登记机关履行下列职责:(一)办理婚姻登记;(二)补发婚姻登记证;(三)撤销受胁迫的婚姻;(四)建立和管理婚姻登记档案;(五)宣传婚姻法律法规,倡导文明婚俗。《婚姻登记条例》第二条 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则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具体机关。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内地居民同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香港居民)、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澳门居民)、台湾地区居民(以下简称台湾居民)、华侨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民政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第二条 主要职责根据以上职能调整,民政部的主要职责是:(一)拟定民政工作的基本方针、政策、规章和法律、法规,研究提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指导民政工作的改革与发展。(二)负责全国性社团、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社团、在内在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及澳门、台湾同胞社团、外国人在华社团、国际性社团在华机构的登记和年度检查;研究提出会费标准和财务管理办法;监督社团活动,查处社团组织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指导、监督地方社团的登记管理工作。(三)负责中央单位所属和挂靠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年度检查;研究提出有关财务、收费管理办法;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指导、监督地方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四)组织、指导拥军优属活动;研究提出各类优抚对象优待、抚恤、补助标准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标准;拟定革命烈士、因公伤亡人员褒扬办法;审核报批全国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承担全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五)拟定退伍义务兵、转业志愿兵、复员干部、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安置计划及实施方案,研究提出有关生活待遇标准;拟定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管理办法和军供站设置规划;指导军地两用人才培训。(六)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组织核查灾情,统一发布灾情,管理、分配中央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承担中国国际减灾十年委员会日常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减灾规划,开展国际减灾合作。(七)建立和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组织和指导扶贫济困等社会互助活动,审批全国性社会福利募捐义演;指导地方社会救济工作。(八)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指导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城市居民委员会建设,制定社区工作及社区服务管理办法和促进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社区建设。(九)拟定国内及涉外婚姻管理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定婚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指导婚姻管理工作;倡导婚姻习俗改革。(十)拟定行政区划总体规划;负责县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批报批;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排列顺序及简称的审核报批。(十一)承办县以上行政区划名称、重要的自然地理实体、国际公有领域、天体地理实体和边境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拟定少数民族语地名和国外地名的汉字译写规则;规范全国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国内外标准地名图书资料的审定。(十二)组织、协调、指导省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负责省际边界争议的调查和调处。(十三)承担老年人、孤儿、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和行政管理工作,指导残疾人的权益保障工作,拟定有关方针、政策、法规、规章;拟定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和各类福利设施标准;研究提出社会福利企业认定标准和扶持保护政策;研究提出福利彩票(中国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券)发展规划、发行额度和管理办法,管理本级福利资金。(十四)拟定殡葬工作方针政策,推行殡葬改革。(十五)拟定儿童收养管理的方针、政策;指导国内及涉外收养工作。(十六)拟定收容遣送管理的方针、政策;协调省际收容遣送工作。(十七)参加与民政有关的国际组织和国际活动;管理民政工作领域的政府、民间组织和国际经援机构的多边、双边国际交流与合作;负责在华国际难民的安置和遣返事宜。(十八)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民政部最新优抚政策对参战人员有什么新政策

《关于加强优抚安置、双拥宣传工作的通知》(优安函〔2006〕236号)转发你们,并就有关事宜明确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宣传报道好基层典型经验,是推动优抚安置、双拥工作的重要手段。各地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指定专人负责抓好搜集、整理、报送等环节的工作,及时把基层的典型经验有计划地提供给相关媒体,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使这些经验得到推广运用。  二、利用载体,加大宣传。各地要充分利用《中国社会报》这个宣传阵地,加强与《中国社会报》“社会管理”编辑部联系,积极报送优抚安置、双拥工作中的典型经验,或为该编辑部提供新闻线索。要利用《中国社会报》“贯彻落实第十二次全国民政会议精神”专栏,组织一系列关于学习会议精神的体会,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做法,以及有关优抚安置、双拥工作的理论探索、工作实践中的创新经验等内容的稿件,扩大我省优抚安置、双拥工作的社会影响。  三、完善制度,规范报送。要完善信息报送、使用、奖励、通报制度。各地总结的经验,要涵盖政策制定、工作部署、工作动态、改革创新等各个方面。报送的稿件必须符合全面、及时、客观、准确、规范的要求。稿件以单位名义报送的,须经本单位领导同意。  四、表彰先进,推动工作。各地被采用的稿件,一律送省厅优抚处备份并记录分数,具体标准为:被民政部优抚安置局简报、《中国民政》、《中国社会报》采用的,均记10分;被民政部办公厅参阅件、情况通报采用的,记20分;被国办、中办采用的,记30分;被民政部领导批示的,另加10分,被国务院、中央军委领导批示的,另加20分。  省厅年终将对各地宣传稿件报送和采用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得分作为评价各地工作的依据之一。对于在优抚安置、双拥宣传工作中作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省厅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优抚安置相关政策贯彻落实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执法监察的通知(民办函[2009]6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为贯彻落实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精神,根据《民政部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和李学举部长在民政系统反腐倡廉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的要求,决定对2008年度优抚安置相关政策贯彻落实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执法监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民政系统开展优抚安置相关政策贯彻落实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执法监察,对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进一步促进国防和军队建设,依法保障优抚安置对象基本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是实现“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民政工作核心理念的重要手段,也是今后不断提高优抚安置保障水平,实现优抚安置工作新跨越的重要举措。各级民政部门要通过对2008年度优抚安置相关政策贯彻落实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执法监察,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发现问题,完善落实措施,不断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优抚安置资金的管理使用,确保资金安全运行,并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优抚安置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切实保障和维护优抚安置对象的合法权益。  二、组织领导  这次专项执法监察工作由各级民政部门行政领导负责,优抚安置、纪检监察、财务等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三、检查内容  (一)优抚安置人员待遇项目的落实情况。检查各项有关优抚安置人员生活待遇的政策是否落实到位,有无违规及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  (二)优抚安置人员各项生活待遇标准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有关优抚安置人员各项生活待遇标准是否严格、准确执行,是否达到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保障水平,经费是否及时足额兑现。  (三)优抚安置事业单位经费落实情况。检查烈士陵园、优抚医院、光荣院等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和优抚事业单位各项经费保障标准是否符合实际需要,并按有关政策准确执行,经费是否及时定额兑现。军队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机构是否按规定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管理,服务管理工作所需经费是否得到有效落实。  (四)优抚安置经费的管理使用情况。检查优抚安置经费是否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财务规定管理使用,是否坚持了专款专用的原则;下拨和发放的程序是否符合规定,有无挪用、截留、挤占等问题。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部门要按照民政部安排和要求,对本省开展2008年度优抚安置相关政策贯彻落实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执法监察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二)组织自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部门要组织本行政区域内民政部门对2008年度优抚安置相关政策贯彻落实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认真组织开展自查,并写出专题自查报告,报上一级民政部门。  (三)重点抽查。自查结束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部门组织对本行政区域所辖市(地)民政部门的优抚安置相关政策落实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必要时可下延一级进行抽查,同时,对市(地)民政部门组织抽查提出要求。对基层单位的抽查比例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原则上不低于3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部门于6月30日前分别向部优抚安置局、驻部纪检组监察局报送专项执法监察报告(一式两份)。  (四)联合检查。优抚安置局、规划财务司和驻部纪检组监察局共同组成检查组,对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部门开展优抚安置相关政策贯彻落实和专项经费执法监察情况进行重点检查,检查比例不低于25%(重点检查时间、范围和方法另行通知)。  五、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这次执法监察是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深入贯彻李学举部长在民政系统反腐倡廉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的具体行动。各级民政部门主要领导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对专项执法监察工作的领导,把这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二)严密组织、注重落实。各级民政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周密和切实可行的方案,方案的制定既要利于查明情况,又要避免增加基层的工作负担。优抚安置、纪检监察、财务等职能部门要共同努力、协调配合,认真扎实地完成好专项执法监察工作。部和各地组织的检查组都要严格遵守各项廉政规定。  (三)边查边改、完善机制。要针对执法监察中发现的问题或管理和制度方面存在的漏洞,深入分析发生问题的原因,并尽快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要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认真总结、推广经验。专项执法监察结束后,要及时进行认真总结,对各地在优抚安置相关政策贯彻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中好的做法和经验,要予以总结推广,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切实加强对优抚安置专项资金的监管工作,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OO九年三月九日民政部、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印发《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的通知(民发〔2007〕10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财政厅(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财务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  现将《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民政部  财政部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卫生部  二〇〇七年七月六日  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  第一条 为保障优抚对象医疗待遇,切实解决优抚对象医疗困难问题,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以及享受国家抚恤和生活补助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参战退役人员。以上对象除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外,在本办法中简称其他优抚对象。  第三条 优抚对象按照属地原则相应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城乡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立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制度,保障水平应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负担能力相适应,并保证优抚对象现有医疗待遇不降低;给予优抚对象医疗服务优惠和照顾。  第四条 国家对一至六级残疾军人的医疗费用予以保障。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在此基础上享受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具体办法按照《民政部、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障办法〉的通知》(民发[2005]199号)规定执行。  第五条 在城镇就业的其他优抚对象,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缴费。地方政府应督促优抚对象所在单位按规定缴费参保,所在单位确有困难的,各地应通过多渠道筹资帮助其参保。  第六条 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范围内的城镇其他优抚对象,可按规定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居住在农村的其他优抚对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对确有困难的,由优抚对象所在地民政部门通过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等帮助其缴费参保。  第七条 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以及参加上述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但个人医疗费用负担较重的其他优抚对象,享受城乡医疗救助和优抚对象医疗补助。  第八条 各地应通过财政预算安排、福利彩票公益金,以及吸收社会捐赠等多种渠道,筹集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补助,对规定范围内的、起付标准以下、最高支付限额以上,以及个人共付的医疗费用给予适当补助;对所在单位无力支付和无工作单位的七至十级残疾军人旧伤复发的医疗费用给予补助;对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及享受城乡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规定待遇后个人医疗费用负担较重的其他优抚对象给予补助。  中央财政对优抚对象人数较多的困难地区给予适当补助。  第九条 七至十级残疾军人旧伤复发的医疗费用,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工作的由工作单位解决;所在单位无力支付和无工作单位的,由当地政府从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中解决。  第十条 优抚对象到医疗机构就医时凭证件优先挂号、优先就诊、优先取药、优先住院;支持、鼓励和引导医疗机构自愿减免有关医疗服务费用。  第十一条 医疗机构应公开对优抚对象优先、优惠的医疗服务项目;应完善并落实各项诊疗规范和管理制度,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定点医疗机构应按照规定的用药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和医疗服务设施目录为优抚对象提供医疗服务。  第十二条 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工作由民政、财政、劳动保障卫生等部门管理并组织实施,各部门应密切配合,切实履行各自职责。  第十三条 民政部门应将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纳入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统一办理无工作单位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等手续;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处理医疗保障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按预算管理要求编制年度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预算,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专款专用。  第十四条 财政部门应合理安排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并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检查。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由财政部、民政部、劳动保障部、卫生部另行制定。  第十五条 劳动保障部门应将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做好已参保优抚对象的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工作,按规定保障参保优抚对象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 卫生部门应将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组织医疗机构为优抚对象提供优质医疗服务;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医疗服务,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支持、鼓励和引导医疗机构制定相关优惠服务政策,落实优质服务措施。  第十七条 有关单位、组织和个人应如实提供所需情况,积极配合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工作的调查核实。  第十八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卫生部门应根据本办法并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切实保障优抚对象医疗待遇的落实。具有双重或多重身份的优抚对象,按照就高原则享受医疗待遇。  第十九条 本办法所称参战退役人员,是指1954年11月1日以后入伍并参加过为抵御外来侵略、完成祖国统一、捍卫国家领土和主权完整、保卫国家安全而进行的武力打击或抗击敌方的军事行动,迄今已经从军队退役的在农村的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人员。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民政部会同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2007年8月1日起实施。民政部关于做好评选推荐优秀复员退伍军人工作的通知(民函〔2009〕9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广大复员退伍军人曾经为国防和军队建设做出贡献。退役后,他们继续发扬人民军队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在促进国家改革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涌现出了许多自强不息、开拓奋进、艰苦创业、无私奉献的先进典型。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拟于“八一”前后宣传表彰一批优秀复员退伍军人。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通过大力宣传表彰复员退伍军人中的先进典型,鼓舞引导广大复员退伍军人坚定信念、弘扬传统、发挥才干,为加强军政军民团结,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新贡献。  二、评选对象和数量  1.评选对象:在服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各条战线上涌现出来的各类优秀复员退伍军人。  2.推荐数量:推荐对象要体现广泛性、代表性。具体名额详见《优秀复员退伍军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三、评选对象资格条件  1.忠诚于党,热爱人民,报效国家,在政治、思想、行动上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带头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在服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各条战线上发挥表率作用、做出显著成绩。  3.积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知难而上,勇于创新,在市场经济大潮中自强不息、建功立业。  4.拥军优属、拥政爱民,乐于奉献,在社会上有较大影响、得到广泛赞誉。  5.继续发扬人民军队优良传统,顾全大局,遵纪守法,在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方面堪称模范。  四、评选推荐办法  评选推荐工作采取自下而上、全面考察、组织推荐、媒体公示的办法进行。推荐对象由民政部门组织考察并报当地政府审核同意后逐级上报。民政部根据事迹确定拟表彰名单后在媒体上予以公示。  五、宣传表彰方式  一是通报表彰;二是召开表彰大会;三是新闻媒体进行深度宣传。  六、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级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这次评选推荐工作,及时向同级党委政府汇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具体指导,努力把评选推荐过程变为鼓励先进、弘扬正气、激发斗志的过程,营造评先进、学先进、赶先进的良好氛围。  2.坚持标准,保证质量。评选推荐工作要本着有利于调动积极因素、有利于推动经济发展、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的原则,严格标准,严格程序,好中选优,确保把最优秀的复员退伍军人推荐上来。  3.完善手续,及时上报。推荐对象确定后,要认真填写《优秀复员退伍军人审批表》(一式三份),并附2500字左右的简要事迹材料,于2009年6月20日前报民政部优抚安置局。  附件:1.优秀复员退伍军人推荐名额分配表(略)  2.优秀复员退伍军人审批表  民政部  二○○九年四月七日

民政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总结怎么写

强调服务与管理的重要性。没有范文。以下供参考,主要写一下主要的工作内容,如何努力工作,取得的成绩,最后提出一些合理化的建议或者新的努力方向。。。。。。。工作总结就是让上级知道你有什么贡献,体现你的工作价值所在。所以应该写好几点:1、你对岗位和工作上的认识2、具体你做了什么事3、你如何用心工作,哪些事情是你动脑子去解决的。就算没什么,也要写一些有难度的问题,你如何通过努力解决了4、以后工作中你还需提高哪些能力或充实哪些知识5、上级喜欢主动工作的人。你分内的事情都要有所准备,即事前准备工作以下供你参考:总结,就是把一个时间段的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总评价、总分析,分析成绩、不足、经验等。总结是应用写作的一种,是对已经做过的工作进行理性的思考。总结的基本要求1.总结必须有情况的概述和叙述,有的比较简单,有的比较详细。2.成绩和缺点。这是总结的主要内容。总结的目的就是要肯定成绩,找出缺点。成绩有哪些,有多大,表现在哪些方面,是怎样取得的;缺点有多少,表现在哪些方面,是怎样产生的,都应写清楚。3.经验和教训。为了便于今后工作,必须对以前的工作经验和教训进行分析、研究、概括,并形成理论知识。总结的注意事项:   1.一定要实事求是,成绩基本不夸大,缺点基本不缩小。这是分析、得出教训的基础。    2.条理要清楚。语句通顺,容易理解。3.要详略适宜。有重要的,有次要的,写作时要突出重点。总结中的问题要有主次、详略之分。总结的基本格式: 1、标题   2、正文    开头:概述情况,总体评价;提纲挈领,总括全文。   主体:分析成绩缺憾,总结经验教训。   结尾:分析问题,明确方向。    3、落款   署名与日期。

民政局平安建设挂乡帮扶工作总结

  为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加快推进我县新农村建设,根据县委、县政府、县综治办及县新农村建设办公室的工作部署和具体要求,20xx年我局挂点XX乡XX村,现就半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职责   1、为实现包村帮扶工作精细化、具体化,确保包村工作深入扎实开展,成立由书记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有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帮扶工作领导小组,把包村帮扶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高度重视包村和包户工作,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每季度要进村开展调研、指导。   2、按照要求及时、准确地上报包村工作各种材料,及时上级部门反馈包村工作进展情况,做到年初有计划、每季有汇报、半年有小结。   二、因地制宜,落实措施   1、按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从单位中安排帮扶资金,帮助抓好村级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村容村貌,重点抓好路、水、厕和绿化等工作。   2、大力推进“一村一品”建设,从资金、技术上帮助村培育一个持续稳定增收的特色主导产业,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3、积极搞好协调,化解矛盾,确保挂点村社会稳定。协助XX村建立完善矛盾纠纷调解协会,至今为止,XX村实现了“四零”目标,确保了挂点村平安、和谐、稳定。   4、积极营造平安法制氛围。协助挂点村做好了法制宣传栏,积极开展了法律讲堂和法制祠堂等活动,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和防范意识,形成人人懂法、知法、守法、护法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提高群众安全感。   三、结合“三进三解三促”活动,扎实开展挂点帮扶   为了解群众所思所想所需,我局深入XX乡XX村扎实开展“三进三解三促”活动,每到一户都详细了解群众的家庭经济状况、主要收入来源、生活中的困难、目前急需解决的.问题,并一一记录在册,收到有关交通、水利、就学、民生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及问题30多条。   四、加强交流,促进作风转变   一是我局领导多次前往XX村,了解全村经济生产发展情况和村民生活情况,组织党员走访帮扶对象,重点了解了贫困村民的生活状况,共同讨论对他们采取的帮扶措施,并邀请村干部和群众代表来我局座谈,听取他们的建议和要求,通过不断交流信息,增进了相互的感情,促进了帮扶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我局始终以帮扶活动为载体,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工作,让大家了解国情、民情,增强了社会责任感;进入被帮扶对象家中,体察民情,了解民意,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促进了党员干部作风的转变,提升为群众服务的水平。

民政实习总结怎么写

正文也太多了给你列一个提纲吧1,初到民政局的感受.2,来实习的任务及目的.3,工作的具体情况,这里有分为几部分1开始的幻想及期望2克服许多困难3积累很多经验4感到不虚此行4,叙述得到的经验和能力的提高5,完了

民政局办公室主任个人总结范文

工作总结,以年终总结、半年总结和季度总结最为常见和多用。以下是为大家准备的 民政局办公室主任个人总结范文 ,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篇一:   本人调入县民政局,几年来,在局领导的关心与支持了,十分注重加强自身修养,不断加强学习,服从领导,团结同志,钻研业务,认真工作,并在工作中不断提高自己,能够较好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加强学习,增强素质   几年来,本人十分重视加强自身修养,注重加强理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一是坚持学习政治理论,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学习活动,加强对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与科学发展观的学习,使本人在思想上、政治上始终与党组织保持一致,使自己的政治理论水平得到不断提高。特别是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在积极参加学习和相关实践活动的同时,还担任学习实践活动联络员,积极组织与协调地开展活动,推进了本单位学习实践各项活动的落实,也有效地增强了自己的科学发展理念。二是坚持业务学习。积极参加上级民政部门举办的民政政策和业务培训班,在工作之余,积极钻研民政工作业务,较好的提高了自己的民政业务水平。三是在工作之余,积极看书、看报,关心时事,增长见闻,同时认真学习政策、法规,努力丰富自己、充实自己、提高自己,使自己更加自觉地遵纪守法,认真履行职责,依法行政,更好的完成工作任务。   二、勤奋干事,做好工作   几年来,坚持踏实工作,任劳任怨,务实高效,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高效、圆满、妥善地做好本职工作。   1、认真做好局办公室日常事务性工作,做到腿勤、口勤,协助领导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工作环境,使各项管理日趋正规化、规范化。完成办公日常用品购置、来人接待、上下沟通、内外联系、资料报刊订阅等大量的日常事务,各类事项安排合理有序。较好地抓好考勤登记、会议筹备,妥善保管与使用本局印章,认真组织开展本局各类会议及政治、业务学习活动,并做好文字记录工作,有效促进全局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顺利完成。   3、协助领导搞好信访工作。民政工作涉及面广,对象多,人员分类复杂,民政对象信访、上访也多。为做好民政信访工作,本人认真学习熟悉民政各项政策,认真调查了解对象诉求,做好信访相关工作。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的登记、督办、回复,并收集信访信息统计上报,及时为领导解决信访问题提供参考,促进信访问题及时得到解决,矛盾得到及时化解,有效地避免集体、超级上访事件发生。   4、认真抓好档案的管理和利用工作。完成了文书材料档案的立卷归档任务,同时认真做好档案的利用、查阅管理,为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服务,有效推进工作落实。   5、认真做好民政统计工作。积极协调各股室,调查采集民政事业统计数据,认真研究、分析,做好民政事业统计工作,准确、及时地完成了月、季、年报、统计台账等种类统计报表的填报任务。   三、存在不足,努力改进   几年来,本人做了不少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治理论学习虽有一定的进步,但还没有深度和广度。二是工作中不够大胆,工作创新也还不够。今后还须加强个人修养,更加自觉地加强学习,努力提高工作水平,创新工作方法,力求把工作做得更好。    篇二:   20xx年6月,曾任局办公室主任十多年的老主任离岗休息,我由基政股股长接任主任。工作交接时,老主任心诚地向我介绍,办公室工作包罗万象,上至参与、辅导决策,下至日常事务管理,广至内外沟通协调,专至具体单项业务,林林总总,既辛苦又清苦。他鼓励我,局党组从年青有为的青年干部中独点将于你挑重担,一定要不负众望。同时,提醒当主任要不越权、不失职、不错位,努力地办文、办会、办事,参与政务,管理事务。老主任的一肺腑之言,记忆犹新,催人奋进,深感困难和压力并存。岁月嬗递,光阴荏苒。两年多来,我牢记党的宗旨,奋力拼搏,争当民政孺子牛,努力使办公室成为局领导集团的参谋部、服务机关的后勤部、沟通内外的联络部,使办公室工作在创新中发展。   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提出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这对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政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同时也为办公室工作提供了难得的发展机遇。打造优势办公室、发展现代办公室、构建和谐办公室,就成为办公室工作的新理念、新追求。我首先确定了办公室工作发展目标,争做五个有,即:在全局工作大局中有地位,在群众心目中有形象,在股室协调中有效率,在推进工作中有手段,在乡镇基层工作中有根基。   工作中,牢牢把握能力建设这条主线,全面推进。无论是年初民政工作计划,乡镇民政所和局各股室岗位目标责任制的制定、月工作重点、安排,办公室紧紧围绕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站在全局的高度精心谋划民政事业的发展。另一方面,根据全县民政工作的形势和任务,就保先、荣辱教育、双文明单位创建、社会治安综治方案、十一五规划制定、低保、婚登、优抚、社区建设、救济救助,积极向局党组汇报工作思路和措施,并适时提出具有科学性、前瞻性的意见和建议,主动当好参谋助手。   平时,我每月有三分之一的时间,随民政业务工作的开展,注重下村上户调查,把满足民政对象需求、维护民政对象利益作为办公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做到丰富为民情感,了解为民实情,躬行为民实践,找准民政工作的切入点,掌握第一手资料。民政工作门类多、涉及面广,是一项社会性、公益性、群众性很强的工作。在构建和谐文秘县中,需要健全完善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大民政运行机制。   两年来,我县创建省级乡镇中心敬老院工作中,从签定合同、落实局领导干部分工负责制、定期督查工作进展到合格验收,办公室不断提高综合协调能力,指导和帮助妥善好各方面的关系,形成工作合力,使县、市、省为民办十件实事工程落到了实处,受到省的表彰,全省现场工作会在我县召开。20xx年启动农村低保,从建立低保制度到低保制度公开栏的建立示范,文秘镇全县全市式的举行,办公室依据政策法规和工作特点,以任务要手段,以作为求地位,不断提高办公室管理和服务的效率与水平。在创建全国婚姻登记示范窗口活动中,办公室主动帮助婚姻登记处完善工作职责、人员配备、场所设施、规章制度,使婚登处创优工作尽快步入制度化、规划化轨道。   民政部门涉及法律、法规最多的部门之一。目前涉及全县民政工作的现行有效法规、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有70多部,近2年新颁布的又有10部。作为办公室主任,一方面,要加大对法律、法规的学习、研究,另一方面,要大力知悉和监督民政执法工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为此,我夜以继日,紧密结合起草、审核文稿、领导讲话,博览通晓,熟悉各项法律法规和业务工作规章,严把程序关、文字关、体式关、政策关,变外行为内行。在指导思想上,突出以民为本,为民解困;在职责定位上,突出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在工作对象上,突出最可怜的人和最可爱的人。   民政工作业务繁多,每一项工作都有自身的任务,不同时期有主次、有轻有重,这就需要办公室主任当好局领导的参谋和助手,抓住主要矛盾,在解决重点问题上下功夫。同时,又要统筹兼顾,弹好钢琴,以点带面,推动整体。行政区划工作,是民政部门管理的社会事务工作。县委、县政府提出主攻工业,提升农业,大力发展第三产业的发展思路,行政区划工作如何为县委、政府的全局工作服务,我深感责任重大。于是,我多次向局建议,绘制《文秘县政区图》,结合地名工作,命名县城区街道、道路、广场名称。为招商引资、新县城建设、县城区规范化管理等做好服务工作。付出总有回报,耕耘就有收获。两项工作付诸实施,为发展县域经济赢得了良好的环境。   今年,我被派往某乡某村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建设办点。这正是我这个县第七届青干班学员锻炼的好机会。工作中,我致力于结合民政部门工作找准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着力点,一是在建设政治文明方面发挥指导作用,针对发展四个民主,尤其是村务、财务公开,大力推进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二是在建设经济文明方面发挥促进作用,着力培育和发展农村经济协会,增加农民收入。   三是在建设精神文明方面发挥倡导作用,结合优抚、双定农村大病医疗救助、农村低保、农村五保和扶贫济困等工作,弘扬双拥精神、尊老爱幼传统美德、团结互助良好风尚,从而围绕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整体推进。其硬化1.5公里村主干道、兴建村级汽车站、10-40户沼气池建设、电视进农户、引进优质高产稻种、培养特级后备力量等七项工作,至7月底,大部分已实施到位。实践深化了我的认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办点工作者必须具备有为的意识。简而言之,就是要有为建设工作奉献的勇气、有为建设工作创新的决心、有为建设工作创造的愿望、有为建设工作创业的干劲。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任务面前,要铁定一颗心,自满圆满地把工作任务完成好,不可以为自己的后退寻找任何借口,在不断探索中前进。困难不可怕,只要有决心;问题不可怕,只要有勇气;人,总是要有点精神的,而这种精神,就是年青干部在困难面前的斩钉截铁,在问题面前的全力以赴。   两年来的办公室主任工作实践,深深地启迪和教育了我。在新的历史时期,年轻党员干部,必须做到六慎:一是要慎民。主任是一名普普通通的民政工作者,但必须是以民为本、为民解困、心贴民政、服务人民,为黎民百姓办实事的人民公仆。我出身工人家庭,是党和人民教育培养成长的共产党员、公务员,清醒地认识自己的立身之本,必须时时刻刻地把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县内数以万计的民政对象的愿望和要求挂在心上,殚精竭虑地为他们服好务。二是要慎权。   办公室主任是非领导职务的特殊,工作人员,必须做到为政清廉,首先是正确对待权利。派车、招待领导和来客、大型会议安排、新办公大楼工程招聘、办公用具政府采购,等等,我时刻牢记手中的权利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用来服务的,只有奉公而使、为民而用的权力,而无捞取个人私利的资本。通过三个代表、八荣八耻、党章的学习,我努力加强世界观的改造,保持高尚的道德情操和思想境界,不忘记党的宗旨,无论是工作时间,还是休假期间,坚持把握住自己,时时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严于律己,注意洁身,保持清廉。   三是慎独,不断加强政治和业务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首先素养、党性修养和文化素质。在独处无人监督之时,对自己的个人行为更约束有加,在领导和同事监督缺位的情况下能自我监督,在缺少他律的情况下能自律,防微杜渐。四是慎微。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年青干部如果生活上不拘小节,思想上就会放松警惕,行为上就会放纵自己,最终会滑入罪恶的深渊。为此,我时时注重见贤思齐,切不为蝇头小利所诱,保持立岙为人为仆之本。   五是慎色。七情六欲,人皆有之。不能控制情欲,必为情欲所制。一旦迷上女色,必定钱色合流,丧失原则,引发权力变质。因此,我警钟长鸣,自觉抵御诱惑。六是慎友。办公室主任握有优于一般干部的财、物使用权,容易成为别有用心人拉拢腐蚀对象,稍不注意,就可能掉进他人精心布置的人情陷阱。因此,我认定交际绝非生活小节,交友慎之又慎,保持不拿原则做交易。俗话说做事一时,做人一世,做事先做人,两年多的工作中,我把主任威信、形象的建立在自身修养基础上的个人魅力。   重民、抗民、养民、济民,是民政工作的显著特征。无论是传统尊高年、恤孤独、济贪乏、赐孝惕等民政工作,还是现代解决民生、维护民利、保障民权的民政工作宗旨,既是我们年青党员干部的信念,更是办公室工作理念的本色。两年来,我坚持用既有俯首为民的道情情操,又有勤勉爱岗的敬业精神,三有锐意进取的远见胆识来做好本职工作。在党的教育培养和同志们的帮助下,做了一些应做的工作。   党和政府给了我很多荣誉和鼓励,自20xx年以来,连续6年年底考核均被评为优秀等次,受到嘉奖。20xx年还被评为县优秀共产党员。主任的岗位工作,我深感经验缺乏,自愧能力薄弱,贡献微少。尤其是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和民政业务,有待进一步博学精通,创新能力、协调能力亟待进一步提高,工作方法和工作艺术更待丰富,易急躁的毛病有待克服。为着办公室业务工作在整体提高上有新的发展,重点和难点工作在改革创新上有新的突破,开创办公室工作新局面,我将夭志不移地以毅力和恒心,倾情为民,不辱使命,找准进步的音符,奋力把办公室各项工作做细、做实、做好,用更新的精神状态、新的工作成绩,实现新的发展。

县级民政局的优抚和双拥有什么区别吗?

优抚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县优抚对象的抚恤、优待、补助等工作,审核报批遗属补贴。褒扬革命烈士。双拥主要职责是:双拥工作是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的简称,双拥工作的内容主要包括:广泛进行全民国防教育,增强全民国防拥军观念;为军队选送优质兵员,协助人民解放军建设强大的国防;支持军队的改革和建设,帮助军队完成作战和训练。

2020年民政年度工作总结

【 #工作总结# 导语 】写好工作总结,须勤于思索,善于总结。这样可以提高领导的管理水平,具有工作能力的干部总结中,须对工作的失误等有个正确的认识,勇于承认错误,可以形成批评与自我批评的良好作风。本篇文章是 考 网为您整理的《2020年民政年度工作总结》,供大家阅读。 【篇一】2020年民政年度工作总结   20XX年,办公室工作在局党政班子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局中心工作,参与政务,搞好服务,认真履行职责,全力推进各项民政工作的有序开展。现将20XX年办公室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开展工作   1、文秘工作。一是认真做好各类公文函电的起草工作,严格审核行文,确保行文质量,努力提高质量和效率;二是认真做好各级各部门的来文件登记、送阅、督办、处理等工作,对急需办理的来文,按照“急件急办”的原则,及时送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阅批,及时送达并督促相关股室办理,确保政令畅通,工作落到实处。   2、信息工作。办公室将所开展的民政工作,尤其是涉及民生的重点工作,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编制成简报、信息、新闻等方式及时向市民政局、普洱日报、县委、广电局等部门报送,年内共报送信息34条,出黑板报5期,编发简报4期,部分上报信息已被采用。20XX年,我局被市民政局评为民政政务信息工作先进集体,被县委评为信息完成超额奖。   3、信访工作。按照《信访工作条例》,认真做好各类来信来访的登记、分类、办理、答复等工作,在办理的过程中,首先由股室提出书面答复意见,再由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审签后给予答复,做到信访工作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年内共收到来信来访658件,其中受理649件,未符合民政相关政策退回9件。同时,结合全县“大接访、大下访”活动,积极协助支持相关股室办理县信访局转办的包保案件。   4、制度建设工作。年内,结合股室职能职责,督促并指导股室制订《股室工作职责》、《股室工作服务》,制作《上岗证》,并要求机关工作人员上班佩带《上岗证》,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另外,还重新修订了原有的部分工作制度。   5、后勤工作。按照《局机关制定的接待工作制度》,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认真做好来往人员的接待和对内外的协调联系工作。同时,做好车辆的维修、保养、保险等日常管理工作。   6、其它工作。一是协助做好局机关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并已取得实效,在此项活动中被县委评为先进集体;二是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及时将我局的职能职责、政务信息、惠农政策、服务、工作动态等方面的内容向网上公布,自觉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目前已向网上公布民政信息33条;三是整治局机关大院环境卫生工作,彻底清除“脏、杂、乱”的现象,创造一个清洁、漂亮、舒适的工作环境,我局年内作为接受全县创建省级甲级文明卫生县城的一个点抽检验收。   二、存在的问题   由于办公室人少、事多、繁杂的工作特点,工作中主要存在着这些问题:一是办公室工作存在着见指打指的现象,对股室间的协调工作做得不够,工作的衔接还不够紧密;二是对股室工作的督办力度不够等等,这些问题需要各股室间加强协调、互相配合才能得到更好地解决,同时在今后的工作中希望各股室有什么好的建议和意见请及时给办公室反映,我们将积极向班子汇报,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逐步加以解决。   三、下一年工作计划   1、抓好局机关政治理论、业务学习工作,提*部职工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   2、做好文秘工作。   3、做好信息工作。加强各种信息的收集和上报,争取在市、县级报刊、信息版上有更多民政信息。   4、做好机关接待、会务、用车等后勤保障工作。   5、做好档案的整理、归档及管理工作。   6、做好信访、保密工作。   7、做好局机关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8、协助抓好机关作风建设工作。 【篇二】2020年民政年度工作总结   在市、街道民政部门的帮助指导下,***社区民政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民政工作维护社会稳定,调节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的职能,***社区民政工作努力开展各项民生工程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求真务实,认真落实民政低保工作、残疾人救助、医疗救助、廉租住房等各项民生救助的方针政策。做到民生对象有进有出、应保尽保、不漏保、不虚报,充分把党和政府的关怀及时送到困难居民家中。切实维护了民政对象的基本生活权益,为***社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   现将工作汇报如下:   一、低保工作   为了做好社区民政低保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文件精神,我们首先认真学习了相关的实施条例及方案,并在街道民政办的指导下,***社区结合本社区的实际情况,在贯彻落实上下功夫,认真负责地开展本社区低保对象重新认定审核工作,   1、加强领导统一认识   成立了***社区城市低保重新认定审核民主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实施方案。通过学习大家对城市低保“应保尽保、应退即退”动态管理工作机制,有了统一认识。   2、及时宣传动员:   社区采取进巷入户进行宣传告知,并在社区各主要干道、巷口张贴宣传通知单。社区参与宣传人员70人次,发放《致城区居民及低保户一封信》宣传单500多份。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这次重新审核的目的、申请时间、所需提供材料。做到了人民社区内全覆盖、家喻户晓、不留死角、不让一户低保户因信息延误不能及时重新申请办理,给原本就困难的生活造成伤害。   3、认真收填申请材料:   社区低保员认真核对每个申请户提供的原件、复印件,根据要求,逐步完善了低保人员档案。低保实行了动态管理,   4、积极入户调查:   社区成立专职入户调查小组,深入到辖区申请低保户家中,认真听取申请户本人或家人陈述;细心观看申请户家庭摆设;礼貌走访左邻右舍;耐心询问申请户家庭成员情况。逐步推进社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程序化、信息化、社会化管理。   5、民主评议公示。   社区实施了边调查、边民主评议的工作方法,审核实行集体评议,记录准确、完整,按要求对低保对象进行张榜公示,公示内容全面,公示栏按要求固定室外,公示栏上有各级举报电话。   6、落实公益劳动   落实低保对象参加公益劳动制度,记录完整、续保登记制度落实,且记录准确完整,处罚到位。今年低保户参加社区志愿者活动58次。   二、残疾人救助工作   残疾人是社会的弱势群体,他们更需要社会的关爱。社区现设有残联协会,残联协理员。对社区内的残疾人开展了“关爱你我行计划”,组织社区志愿者走进残疾家庭,为社区的残疾人提供关爱。社区针对残疾人开展了一系列的帮扶工作,如:对社区内白内障人员免费治疗登记工作、残疾儿童未入学人员统计工作、残疾人免费安装假肢登记工作、残疾人免费相亲会登记工作和残疾人机动车燃油补贴登记工作。   在帮助残联人工作中,积极做好助残的宣传活动,为有条件的残疾人提供就业培训,为他们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让社区内的残疾人在爱心的关爱下更快乐的生活。   三、廉租住房工作   为确保社区廉租房有效地实施,认真执行城市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补贴制度,对社区内申请保障性住房户入户调查,其家庭情况记录、建立个人档案。对申请人员递交的相关材料严格审核。定期对已享受政策的居民进行排查,及时掌握他们生活情况,入户了解他们的生活变化,认真做好动态管理,严格档案的建立,资料齐全,认真保存,争取做到细致,准确,周到。使广大居民家庭切实真正的享受到国家的优惠政策。   四、大病救助工作   为切实做好特贫困户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社区积极宣传、认真审核并及时受理患病人员的救助工作,建立专人专档,高度透明。   五、老年证办理工作   随着政府相继出台一系列针对老年人的惠民政策,社区办理老年证的人数也相继增加,考虑到一些老年人的行动不便,社区成立了爱心小组,专门负责上门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办理老年证,把关爱老年人落到了实处。   六、节日慰问工作   在重大节日期间,社区把老弱病残、低保户列为重点慰问对象,同时也考虑到了军属、侨胞、困难党员、监控对象、困难职工家属等等,在实际慰问过程中对老弱病(“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总结汇报)残慰问对象进行上户慰问,在物质慰问的同时还为困难群体带去情感上的温暖,精神上的鼓励,温馨的祝福,真诚实在的慰问困难群体,收到了良好社会效果。   七、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1、对社区居民宣传低保政策的力度还不够,少数居民对低保概念理解不够,以后,社区将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各种宣传低保政策的力度,促进社区各项民政惠民工作的顺利开展。   2、积极鼓励支持享受低保人员创造就业机会,鼓励他们树立自强自立的精神,为创建和谐社区做出应有的贡献。 【篇三】2020年民政年度工作总结   今年来,在社区党总支的正确领导下,在区、街相关部门的支持帮助下,我社区居委会始终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xx大”会议精神,以构建和谐社区为目标,紧紧围绕“突出一个主题,完成两个达标,实施‘三化"管理,服务五类对象”的工作思路,突出重点,全盘推进,各项工作进展顺利。现就具体工作汇报如下:   一、突出一个主题   我们社区居委会的民政工作要始终围绕并突出一个主题,那就是“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群众解难”,今年我们社区有好几位居民家中发生变故或患上恶性肿瘤,比如我们社区的一名低保户宋华刚的妻子刘媛媛突然发现患有胃癌,社区领导十分重视,不仅马上为他家申报了重大疾病救助,还找到宋华刚谈心,询问家中是否还有其它困难,同时免去了宋华刚参加义务劳动让他能专心照顾病人。   还有一位残疾人陶敏,夫妻双下岗,因为患乳腺癌住院开刀,家庭生活十分困难。陶敏的家人来社区反映情况后,社区立即为她申报残疾人特殊困难救助金1400元。后来,鉴于她家的特殊困难,社区又主动提出为她办理低保。陶敏的家人非常感动,说:“社区居委会是真心关心我们残疾人啊!”   二、完成两项达标   年初,我社区居委会就确定了年内的重点达标工作,一是创省级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工作的达标;二是社区建设长效管理达标。   在创省级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工作中,我社区作为全街和区级的试点社区,在一没有现成模式可以套用,二没有现成经验有借鉴的情况下,努力学习,开动脑筋,积极探索,在资料的收集、活动的开展、服务的形式等方面下功夫,形成西桥的特点:   比如我们利用外出学习的机会将专家的课件、笔记带回来;在社区开展了康复知识讲座、义诊(并免费发放药品)、盲人趣味竞赛等活动,赢得残疾人的广泛欢迎;在服务形式上社区康复协调员和康复医生为处于康复期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建立了家庭病床,一人一档,定期上门看望,指导康复训练和用药,实实在在地将康复服务送到了残疾人家中。社区还设立了残疾人康复室,内有康复器材6件,供残疾人免费使用。   在883社区建设连片提档升级中,我们除了在社区绿化、亮化、美化等硬件建设中下了大气力之外,还成了社区义工协会,下设5个分会,通过组织老党员、老栋长、积极份子、团员青年、低保户等参加义工组织,为社区广大居民服务。   特别是社区房屋租赁社,将社区内80%以上的出租户和外来人口信息双向整合,做到房源、人员、人口流动情况动态管理,既服务了外来人口,又为出租户带来好处,还完成了暂住人口的管理工作,可以说是一举三得。   三、实施“三化”管理   社区民政工作要求我们要时刻对我们的民政对象“一口清”,因此在日常管理工作中要求我们做到时刻掌握、及时更新。我们尝试在日常工作中实施“三化”管理,即:细化、量化和动态化。例如:对空巢老人,我们不仅有花名册,还建有一人一档,老人有几个子女我们都要留下联系电话。每次看望都要做好记录。   对军属、高龄老人和低保户我们更要进行动态管理。哪家的义务兵服役回来了,哪位老人满了90岁了都要及时更新台帐,确保政府的优待金不错发不漏发。低保户的管理上我们社区和区、街低保管理部门经常组织自查和互查,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走访,了解低保户家庭和收入情况。   今年1—12月新办13户,取消21户,通过年审上调低保金4户143元,下调119户5600元。现全社区共有低保户183户,448人,发放低保67065元。   四、服务五类对象   1、全社区共有军属15户,全年发放军属慰问金1800元。   2、社区共有残疾人77人,其中享受低保的重度残疾人19人,一般残疾人20人,每月享受残疾人定补有39户,3040元。全年发放残疾人子女学费补助4600元,申报残疾人特殊困难临时救助金2300元。申报并完成白内障免费复明手术2例。   3、全年办理老年证59个,走访看望18名空巢老人110余次,为2名空巢老人申报政府买单的养老服务200多小时,组织老人参加文娱活动5次。   4、全年共慰问特困户12人,发放慰问金3900元。申报发放“5个5”救助物资92份。   5、全年共开展各类青少年活动50多次,参加人数达到1078人次。今年暑假中社区被定为“小时候。快乐嘉年华”活动点,社区居委会成员为了给孩子们一个良好的环境,腾出了会议室给孩子们做教室,克服了办公环境喧闹拥挤等困难,还专门请人打扫卫生烧开水,为孩子们做好后勤工作。这一切努力没有白费,我们的工作不仅赢得了孩子们和家长的欢迎与支持,还获得了全市优秀组织奖的荣誉。   过去的一年里,在各级领导的重视和各位代表的支持下,西桥社区的民政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回顾走过的里程,我们的体会是: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我们的工作中还存在着一定困难和问题。   面对困难和问题,我们一定要以人为本,立足现实,进一步完善我们的工作,用我们的真心、诚心和爱心让社区的居民和民政对象真真切切地感受和谐社区的温暖,共享社会文明进步的成果。

基层民政工作总结

基层民政工作总结范文   时间飞快,一段时间的工作已经结束了,回顾坚强走过的这段时间,取得的成绩实则来之不易,是时候仔细的写一份工作总结了。那么要如何写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基层民政工作总结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基层民政工作总结1   20xx年,我镇民政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统筹城乡经济发展、建设和谐社会。按照年初的工作部署,重点做好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低保工作   至20xx年年初,我们镇共有低保户1278户,1860人,低保标准是130元/人,是全县平均水平。20xx年为20xx年摸底上报审核通过的146户246人新增低保人员办理手续,到20xx年年底我镇共有低保户1396户,2053人,年发放低保金320.2万余元。按县要求对我镇低保户进行全面复核调整,我们在5月份和9月份清理了死亡人员47户、48人。对照低保复核情况及时更新低保系统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免费为所有的低保户办理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纳入医疗救助平台,为他们解决了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   二、五保工作   我们镇共有五保户92人,发放五保金23万元,其中在敬老院集中供养的有3人,分散供养的有89人。1-11月份共有2名五保对象死亡,我们及时XX县民政局对接,20xx年增补了11名符合五保条件的老人,解决了他们的后顾之忧,并免费为所有的五保户办理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纳入医疗救助平台。   三、优抚工作   今年共为20名60周岁以上退伍军人办理了退伍补贴手续,为全镇19名烈士人员换发新的烈士证,按照县民政局要求为全镇优抚军人、60周岁退伍军人换发新的银行卡,同时,配合同济医院为17名优抚军人进行体检身体。   四、扶贫工作   今年按照国家、省、市、县要求对非贫困县非贫困乡镇贫困人口精准识别,建立贫困户信息档案,摸清帮扶需求,明确帮扶责任,落实帮扶措施,实施精准扶贫工作。我镇严格按照工作流程进行,切实做到“两公示一公告”,有相关记录和档案资料,全程公开,接受监督,确保结果公正。以农户收入为基本依据,综合考虑住房、教育、健康等情况,通过农户申请、民主评议、公示公告和逐级审核的方式,整户识别,今年我镇共办理贫困户306户,560人,全部建立贫困户档案,并录入全省扶贫信息网络系统。   五、残联工作   配合县残联各部门做好关于残疾人的惠民工作,到20xx年年底我镇共为42人办理了贫困重度残疾人;对贫困重性精神病患者进行统计上报,为28名精神、智力有问题的`居家托养人员办理了阳光家园计划残疾人托养服务资助手续;对4名有意愿参加残疾青少年运动员选拔的人进行统计登记上报;对未成年贫困脑瘫残疾儿童进行统计上报,并及时通知他们筛查救助活动情况;向30位残疾人发放康复体育器材;对听力残疾人助听器需求进行统计上报,共计16人。   六、民政其他业务工作   今年共为8名新满90周岁的老人办理了高龄老人补贴手续;为1096位55-80周岁老年人、124位54周岁以下人员办理了意外伤害保险;共办理大病医疗救助36户,补助金额19.63万元;统计上报股骨头坏死特困患者手术救助9位;对全镇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进行统计上报,空巢老人共计78人,留守儿童共计42人;为全镇低保户、五保户、90岁高龄老人换发新的银行卡;发放救灾款14万元。   基层民政工作总结2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千名干部下基层入农户”决策部署,我局高度重视,统筹安排,处理好人员紧张、业务工作繁重与进村入户活动的关系,组建以局长为组长的10人常驻工作专班,坚持吃住在农家,组织开展了送真情、送信息、送政策、送法规、送温暖等五送活动。截至目前,共上门走访九畹溪镇九畹溪村、桂垭村803户,入户率达100%,见面率达92%。   一、走访入户广覆盖   我们把干部脚印“印”在联系村所有农户的堂屋,作为这项活动的重中之重。走访中,为遵循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特点,尽量做到不扰民。对有人在家的农户,直接入户走访调查;对早出晚归、上坡劳作的农户,在向导或邻居的指引下,先看住房环境,然后直接到田头攀谈询问;对外出打短工、走亲戚的农户,向邻居了解基本情况后,留下农情联系卡便于联系;对举家外出打工,常年不回家的农户则通过邻居、理事长了解基本信息。走访中,因为发放了农情联系卡,我们先后收到17个农户的咨询、求助电话,有的是困难群众死亡后难以安葬,有的是咨询相关惠农政策,有的是因病住院个人承担费用较高,有的是因学生上学交不起学费或生活费等,每遇到一个农户的咨询和求助,我们总是指定专人联系解答并商讨如何给予帮助。   二、真情帮扶解民忧   在走访中,我们真切体会到“民生百样皆辛苦”,愈发感受到肩上的责任重大,并做了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   一是解决了一些农户的当务之急。当前正是春耕生产的大好时机,但还有少数农户确实因家庭困难买不起肥料、种子、猪仔,工作队反映情况后,局党组动员机关全体干部职工结“穷亲”,3月30日,局长宋正荣带领工作组为桂垭村、九畹溪村的杜远之等6户贫困群众送上被褥、大米、肥料物资和党员干部捐款用于他们买种子、猪仔的4000元钱,并建立了帮扶长效机制。   二是帮助贫困户筹资建房。通过走访了解到,九畹溪村、桂垭村有极少数贫困农户住地偏僻,房子已成危房,改造新建在急,因缺少资金无法启动。我局决定对李发娇、关勇等六个贫困户每户给予资金救助,并委托镇、村干部帮忙选址,筹工筹物,协助建房,力求5月底以前竣工,确保农户在汛期到来之前能住进新居。目前,在镇、村干部和群众的大力帮助下,六个贫困农户都已启动新房建设,选址、墙基等基础性工程已完成。   三是倾力支援大实蝇防治。九畹溪村、桂垭村是大实蝇危害的重灾区,因柑橘收益减少导致整户外出务工者较多,给联防造成一定的困难。县民政局根据柑橘亩数分别给予九畹溪村15000元、桂垭村0元的资金支持,用于购买药品,缓解了柑农的资金压力,赢得了农户的真心赞誉,都说这件实事办的好。   四是主动资助贫困大学生。通过走访了解到,桂垭村五社区的郑华丽、七社区的李明安、十一社区的万鹏飞目前都在读大学,家庭收入低,学费高,难以为继。如万鹏飞现为武汉大学法学系三年级学生,家庭困难面临辍学。县民政局工作组再次登门,通过政策途径给予救助,等学生相关资料备齐之后,救助资金直接打入学生账户。   五是帮助村委会发展农业产业。临时救助只能解决暂时的困难,群众真正致富还是要靠产业发展。我局组织召开扩大的支部会,今年拟帮助桂垭村新建优质茶叶500亩,实行联片定植,高标准建园,在保证苗木成活率的前提下,我局积极筹措资金,每亩给予200元补助,以此来激发茶农致富的积极性。   在前一阶段的活动中,我们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与县委政府的要求、与群众的期盼、与兄弟单位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认真学习《爱民十诫书》,把工作进一步做细做实。 ;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档案信息化纳入什么规划

法律分析: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档案信息化纳入信息化发展规划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三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档案信息化纳入信息化发展规划,保障电子档案、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成果等档案数字资源的安全保存和有效利用。档案馆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加强档案信息化建设,并采取措施保障档案信息安全。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信息化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

第一条 为加强信息化建设的管理,促进信息化建设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信息化建设的单位或个人,均应遵守本规定。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信息化建设主要包括: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信息网络系统、信息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电子信息技术应用项目等(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除外)。第四条 本规定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信息基础设施:主要包括电信传输网、数据通信网、智能业务网、数字综合业务网、有线电视增值业务网以及卫星通信网等;  (二)信息网络:指以计算机和通信技术为主要手段,传播信息的业务处理系统;  (三)信息资源:指广泛存在于经济、社会各个领域和部门,有益于促进社会进步、经济增长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并能被广泛利用的信息;  (四)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指以计算机技术和数据库技术为主要手段,采集、储存、处理信息以达到可以利用的过程;  (五)电子信息技术应用项目:指应用于传统产业改造等方面的计算机应用系统。主要包括过程控制、机电一体化、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造(CAD/CAM)、办公自动化系统、管理信息系统(MIS)、计算机集成制造系统(CIMS)。第五条 信息化建设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一)编制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年度计划;  (二)制定全省信息化建设技术标准、规范;  (三)审查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立项,并组织验收;  (四)信息化建设项目设计开发单位的资格等级认可;  (五)信息化建设项目质量监督检验机构的资格认证;  (六)信息化建设项目安全保护等级审定。第六条 省信息化工作领导机构负责协调、解决全省信息化建设问题。并依据国家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结合本省实际,会同有关部门起草全省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报省政府批准后执行。第七条 各市地、各部门的信息化领导机构负责协调和管理本地区、本部门的信息化建设工作。并负责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并报省信息化工作领导机构审定备案。第八条 各市地、各部门在实施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中所出现的涉及全局或部门、地区间的重大问题,报省信息化工作领导机构协调解决。第九条 信息化建设项目的投资主体,必须是拥有产权和使用权的法人单位和其他组织。  建设单位应当依据本地区或本部门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或本单位的实际需要,提出信息化建设项目计划。第十条 投资超过1000万元的信息化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向国家及省有关部门办理立项手续前,应当将技术方案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报省信息化工作领导机构审查备案。第十一条 凡属国家或省有关部门下达的信息化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向省信息化工作领导机构提供相应的有效文件备案。第十二条 各级信息化领导机构应当采取措施,加强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和基础信息库的建设,充分发挥国家、集体和个人的积极性,按照统一的技术标准,合理开发和利用信息资源,实现信息资源共享。第十三条 信息资源的开发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按照统一的技术标准分类开发;  (二)政务信息资源由政府职能部门组织开发;  (三)保密的信息资源按照密级由相应的部门进行开发;  (四)公益性信息资源,由相应服务单位开发,面向社会服务。鼓励单位和个人按照统一的技术标准开发信息资源。按照“谁开发,谁受益”的原则,依法保护信息资源开发者的合法权益。第十四条 未经省信息化工作领导机构批准,任何单位不得将本省的信息资源直接在境外的机构上网,不得通过国际互联网络建立海外镜像节点。第十五条 涉及全省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统计信息,由省有关部门负责组织上网发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上网发布。第十六条 从事信息资源开发的单位,应对其采集、加工和提供的信息负有审核真伪、优劣和实时维护的责任。禁止用错误信息危害社会,误导公众;严禁不健康的信息污染社会环境。第十七条 从事信息化建设项目设计开发的单位,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是依法设立的企业或事业法人;  (二)具有从事信息化建设项目设计所需的装备及相应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三)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成熟的信息化建设项目设计能力以及良好的服务体系;  (四)符合法律和国家及省规定的其他条件。

民政救助怎么申请

民政救助申请怎么写

民政救助类型有哪些

一、低保政策。1、低保申请条件:要持有当地户口的常住人口;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3710元。2、低保标准:农村低保为三个档次,分别是每人每年3710元(重病、重残、重度精神病等导致的极贫人口增发8.6%的低保金,达到4028元)、2200元、1600元。二、农村特困人员救助政策:1、救助对象:农村特困人员,指年满60周岁,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且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人或人、抚养人及其他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2、供养标准:分散供养,每人每年4704元;集中供养,每人每年6720元。三、医疗救助政策1、救助对象:对患特大疾病的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建档立卡人口。2、救助标准:对患有重特大疾病的救助对象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合规住院医疗费用,对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大病保险、各类补充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在年度救助限额内对特困供养人员按100%,城乡低保对象按70%,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50%的比例救助。四、失能老人救助政策1、救助对象:农村低保户中年满60周岁的失能老人和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年满60周岁失能老人。2、救助标准:低保户中失能老人标准是每人每月150元。建档立卡贫困户失能老人标准每人每月100元。五、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救助政策1、救助对象: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是低保户中持残联颁发的二代的残疾人。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是持有残联颁发的视力、肢体一级,精神一、二级二代残疾证的人员。2、补贴标准:困难残疾人每人每月80元;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100元。六、孤儿救助政策1、救助对象:失去父母或查找不到生父母,且未被依法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2、补贴标准:分散抚养的标准是每人每月700元,集中抚养的是每人每月1100元。七、高领老人救助政策1、救助对象:年龄在80至89周岁的无财政、工资的老年人和90周岁以上的所有老年人。2、补贴标准:80至89周岁每人每月100元;90至94周岁每人每月200元;95至99周岁每人每月400元;10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2000元。法律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九条 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第十四条 国家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给予特困人员供养。第二十八条 下列人员可以申请相关医疗救助: (一)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 (二)特困供养人员; (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民政救助怎么申请

品牌型号:HUAWEI Mate 40E Pro系统版本:HarmonyOS3.0.0软件版本:支付宝10.3.26.8210可以通过支付宝中的【办事大厅】进行民政救助申请。民政救助申请方法如下:通过支付宝申请1、点击【办事大厅】图标首先在支付宝的市民中心页面底部,点击【办事大厅】图标。2、点击【民政】进入页面后,点击【民政】。3、申请的民政救助类型在【民政】栏目右侧,找到需要申请的民政救助类型,直接点击进入即可申请。法律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四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有关社会救助的申请受理、调查审核,具体工作由社会救助经办机构或者经办人员承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有关社会救助工作。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社会救助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机制,完善社会救助资金、物资保障机制,将政府安排的社会救助资金和社会救助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社会救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挤占挪用。社会救助资金的支付,按照财政国库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统一规划建立社会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社会救助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第七条 国家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

民政救助政策有哪些

1、低保:评改算补差200-385元/人/月,按月发放。2、五保:550元/人/月,按月发放。3、残疾人两补: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80元/人/月,按月发放;残疾人基本生活困难补贴80元/人/月。4、80岁老人高龄津贴:50元/人/月,按季发放。5、90岁老人高龄津贴:100元/人/月,按季发放。6、百岁老人长寿补贴:600元/人/月,按月发放。7、火化补贴:一般户(除国家公职人员等外)1000元、低保五保1800元,一次性发放。8、丧葬服务:发放对象为火化的五保对象的亲属,6600元,一次性发放。9、节地生态:单人墓占地0.5_以下、双人墓占地0.8_以下,一次性发放其亲属1000元;深埋不留坟头、撒骨灰,一次性发放其亲属5000元。政府的补助款,对贫难户进行救助,还有就是因为疫情而对一些看病的人群给予特殊补贴。一、民政部门的社会救助政策主要有: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等6项救助政策。二、医疗救助 。民政局的补助政策:一、低保政策。二、农村特困人员救助政策。三、医疗救助政策。四、失能老人救助政策。五、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救助政策。六、孤儿救助政策。七、高龄老人救助政策。社会救助制度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与其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社会救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社会救助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有关社会救助的申请受理、调查审核,具体工作由社会救助经办机构或者经办人员承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有关社会救助工作。民政局负责社会救助对象范围和保障标准核定、救助资金使用监督检查等行政职能。社会救助服务中心承担社会救助资金的筹措、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救助资金发放落实等职能。法律依据:《民政临时救助政策》 二、救助程序 (一)依申请受理。凡认为符合临时救助条:件且具有当地户籍或持有当地居住证的家庭或个人以及在当地有相对固定工作或有相对固定住所半年以上流动人口可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临时救助申请;受申请人委托,村(居)委会或其他单位、个人可以代为提出临时救助申请,对于上述情形以外的,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协助其向县级人民政府设立的救助管理机构(即救助管理站、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等)申请救助。《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 国家建立健全医疗救助制度,保障医疗救助对象获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第二十八条 下列人员可以申请相关医疗救助:   (一)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 (二)特困供养人员 (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第二十九条 医疗救助采取下列方式:  (一)对救助对象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补贴 (二)对救助对象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其他补充医疗保险支付后,个人及其家庭难以承担的符合规定的基本医疗自负费用,给予补助。 医疗救助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医疗救助资金情况确定、公布。《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九条 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民政救助的大病有哪些

一、民政救助的大病有哪些1、民政救助的大病如下:(1)职工、居民患有严重精神病;(2)居民、职工患有急性、中晚期的慢性重型肝炎的;(3)职工、居民患有1型糖尿病的;(4)职工、居民患有尿毒症、需要肾透析等疾病。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 下列人员可以申请相关医疗救助:(一)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二)特困供养人员;(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第二十九条 医疗救助采取下列方式:(一)对救助对象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补贴;(二)对救助对象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其他补充医疗保险支付后,个人及其家庭难以承担的符合规定的基本医疗自负费用,给予补助。医疗救助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医疗救助资金情况确定、公布。二、民政局救助条件是哪些1、城乡低保对象;2、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人员;3、政府供养的孤残儿童;4、因患病造成实际用于日常基本生活消费支出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贫困家庭;5、以上救助对象需要具有本地户口,参加城镇(职工、居民)医保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在指定医疗机构就治,且经过医疗保险报销的。

民政救助怎么申请

大病救助申请流程如下:1、填写《大病救助审批表》;2、向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大病医疗救助申请;3、提交住院发票、出院小结等材料;4、符合条件的,发放救助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五条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民政救助怎么申请

大病救助申请流程如下:1、填写《大病救助审批表》;2、向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大病医疗救助申请;3、尺拍提交住院发票、出院含碧小结等材料;4、符合条件的,发放救助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五条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享受最低谈困举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法律分析:提出书面申请首先是由需要民政救助的人提出书面申请,书面申请需写明缘由(天灾或人祸)造成生活困难。村委会审批提出书面申请后,交由所在村委会进行审批,村委会填写审批表并在书面申请和审批表上签字盖章。乡镇审批村委会审批通过后,交由乡镇民政部门签字审批并盖章。法律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特困人员认定的标准主要为: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或已满16周岁但仍在全日制学校就读的人员。以上人员同时满足“三无”条件: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民政救助政策有哪些

无罪释放人员可以申请救助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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