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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的基本要求

行政执法的基本要求如下:合法行政。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决定;合理行政。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要平等对待行政管理相对人,不偏私、不歧视。行使自由裁量权应当符合法律目的,排除不相关因素的干扰;所采取的措施和手段应当必要、适当;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实现行政目的的,应当避免采用损害当事人权益的方式;程序正当。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外,应当公开,注意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要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依法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与行政管理相对人存在利害关系时,应当回避;高效便民。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遵守法定时限,积极履行法定职责,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诚实守信。行政机关公布的信息应当全面、准确、真实。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行政机关不得撤销、变更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撤回或者变更行政决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因此而受到的财产损失依法予以补偿;权责统一。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经济、社会和文化事务管理职责,要由法律、法规赋予其相应的执法手段。行政机关违法或者不当行使职权,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实现权力和责任的统一。依法做到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行政案件办理程序是什么1、立案,情节明显轻微,经教育当场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可以不予立案;2、调查取证,立案后,执法人员应当及时进行调查,收集证据;3、审理决定,案件调查终结后,办案人员应及时制作《案件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行政执法是干什么的

行政执法就是指行政机关和经授权或受委托享有行政管理职权的机关或组织,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行政管理相对人采取的直接影响其权利义务,或对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权利义务的行使的履行情况直接进行监督检查的行政行为。行政执法对哪些内容具有行政处罚权行政执法具有行政处罚权的内容如下:1、对违反城市环境、卫生等【【法律依据】】的行为处以行政处罚,并有权强行拆除不符合城市环境卫生标准的设施;2、在城市绿化管理中,出现违反【【法律依据】】的行为,可使用行政处罚权利;3、对公共场所的占用设施以及商业摊点、街面装修改建的审批权;4、触犯了环境保护法,对公民生活产生噪音污染、空气污染等行为,可对其进行行政处罚;5、对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规范的行为,如无照商贩,违规摊点等有行政处罚权;6、对违反公共交通法规方面的行为有行政处罚权;7、对违反食品卫生相关【【法律依据】】,如没有或者伪造食品卫生许可证、健康证等的行为,有行政处罚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八条国家在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农业等领域推行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制度,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机关行使。

什么是行政执法

行政执法是指在实现国家公共行政管理职能的过程中,法定的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 法规 授权的组织依照法定程序实施行政法律规范,以达到维护公共利益和服务社会的目的的行政行为。行政执法包括行政许可、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裁决等。 《 行政处罚法 》第四条 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行政执法包括哪些内容?

问题一:行政执法类别有哪些? 1、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2、行政处罚: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和行政机关依法委托的组织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3、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管理的过程中,依法对公民人身自由进行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产实施暂时性控制的措施。行政强制措施的方式主要包括:对公民人身自由的暂时性限制;对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的查封;对财物的扣押;对存款、汇款、有价证券等的冻结;强行进入住宅;法律规定的其他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由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其履行义务的行为。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主要包括: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等义务的代履行;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执行罚;划拨存款、汇款,兑现有价证券;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法律规定的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4、行政征收:指行政机关凭借国家行政权,根据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强制地、无偿地取得行政管理相对人财产所有权的具体行政行为。其种类主要包括税收征收、建设资金费的征收、资源使用费的征收、管理费的征收等。  5、行政给付:指行政机关对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等情况或者其他特殊情况下,依法赋予其一定的物质权益或者与物质有关的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其种类主要有:安置、抚恤金;特定人员离退休金;最低生活保障费;自然灾害、扶贫等社会救济金及救济物资。  6、行政确认:指行政机关应行政管理相对人的申请,依法对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法律地位、法律关系或者有关法律事实进行甄别,给予确认、认可、证明、登记、鉴证,并予以宣告的具体行政行为。其种类主要有(1)确定。如颁发房屋产权证、宅基地使用证、专利证、商标专用证等;(2)认可。如对产品质量的人证等。(3)证明。如学历、学位证明、居民身份证明、亲属关系的证明、货物原产地证明等;(4)登记。如产权登记、户籍登记、婚姻登记等;(5)鉴证。如行政鉴定等。  7、行政裁决:指行政机关依据法律授权,对发生在行政管理活动中的平等主体间的特定民事争议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其种类有:(1)损害赔偿纠纷的裁决。损害赔偿纠纷是一方当事人的权益受到侵害后,要求侵害者给予赔偿所引起的纠纷(如《水污染防治法》55条规定在水污染危害中受到的损失赔偿,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根据当事人请求,由环保部门处理)。(2)权属纠纷裁决。指对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权属纠纷的裁决。(3)补偿性纠纷裁决(《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14条规定拆迁补偿形式和补偿金额等可以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裁决)。(4)其他侵权纠纷裁决。  8、行政补偿:指行政机关因实施合法行政行为造成相对人的权益损失,或是因相对人的社会利益而受到损失时,行政机关依法弥补相对人损失的一种行政救济行为。其种类主要包括:土地征用补偿费、紧急行政行为补偿费等。  9、行政奖励:国家行政机关及其授权单位、组织,或者法律、法规授予奖励权的组织、单位,为更好地实施其行政管理目的,依法对国家和社会作出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在物质精神......>> 问题二:财政部门行政执法内容包括哪些 各级财政的行政执法内容不定相同。 财政行政执法内容一般主要包括会计从业资格认定、会计代理记帐机构执业资格认定、资产评估机构设立审批、会计师事务所设立许可、 *** 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注册会计师执业许可、国有资产评估核准、公开招投标以外 *** 采购事项审批、事业单位资产处置事项审批、事业单位对外投资事项审批、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审批、国家储备物资资金管理事项审批、行政事业单位账户设立审批、财政贴息项目审批、教育、科技、文化专项经费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立项审批等。 问题三:行政执法监督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主要有,(一)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 (二)行政执法主体和程序的合法性; (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四)行政执法机关履行法定职责情况; (五)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情况; (六)违法行政行为的查处情况; (七)行政复议情况; (八)其他需要监督的事项。 问题四:什么是行政执法行为 行政执法的概念 行政执法,是指在实现国家公共行政管理职能的过程中,法定的国家行政机关和得到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依照法定程序实施行政法律规范,以达到维护公共利益和服务社会的目的的行政行为。一般认为,行政执法行为既包括抽象的行政行为,也包括具体的行政行为。而这里所讲的行政执法,则主要指的是具体的行政行为。  由此可见,对于行政执法的概念,我们必须把握它的四点基本内容:  1.行政执法的主体,即行政执法的实施机关,必... 阅读全文>>行政执法的重要意义 行政执法作为贯彻执行国家意志的有效手段和实施、适用法律规范的一种基本方式,其重要意义主要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  (一)行政执法是实施国家法律规范的主要途径  现代社会应是法治社会,现代国家应是法治国家。在我国,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发生了一系列深刻的变化。这些变化引起的权力和利益格局变动,必须用法律来加以规范和调整。因而依法治国、走法治国家之路也就成... 阅读全文>>行政执法行为的分类 行政执法行为内容繁杂、形式多样,我们可以按照不同的标准进行各种分类:  一、羁束裁量的行政执法与自由裁量的行政执法  这是依行政执法受到法律规范拘束程度的不同,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的分类。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明确而具体的规定执行的,称为羁束裁量的行政执法行为;法律、法规虽有规定,但在其范围、方式、种类、数量等方面又允许有一定的选择余地或一定的选择幅度的,称为自由裁量的行政执法行为。  区分羁束裁量... 阅读全文>>行政执法行为 行政执法行为内容繁杂、形式多样,我们可以按照不同的标准进行各种分类:  (一)羁束裁量的行政执法与自由裁量的行政执法  这是依行政执法受到法律规范拘束程度的不同,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的分类。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明确而具体的规定执行的,称为羁束裁量的行政执法行为;法律、法规虽有规定,但在其范围、方式、种类、数量等方面又允许有一定的选择余地或一定的选择幅度的,称为自由裁量的行政执法行为。 问题五:什么是档案行政执法? 具体的内容有哪些? 答:档案行政执法是指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法定职权,在执行法律、法规、规章进行档案事务行政管理过程中,对具体事件和行政管理相对人所采取的、发生权利义务关系的具体行政行为。主要内容是:档案行政检查、档案行政许可(行政确认)、档案行政处罚、档案行政强制、档案行政奖励、档案行政仲裁等。档案行政执法是档案工作领域中的一种特殊的管理行为,其主要特征如下:(一)档案行政执法的行为主体是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其他任何组织、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从事档案行政执法工作,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二)档案行政执法是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履行职权的行为,一方面必须严格依法作为,另一方面必须按法定程序规范执法行为;(三)档案行政执法具有一定的强制性,会直接影响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权利和义务,发生法律后果。 摘自《徐州档案》 问题六:城管执法的内容有哪些 城管执法的内容: 目前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范围包括市容环境卫生、城市规划管理(无证违法建设处罚)、道路交通秩序(违法占路处罚)、工商行政管理(无照经营处罚)、市政管理、公用事业管理、城市节水管理、停车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环境保护管理、施工现场管理(含房屋建设拆迁工地管理)、 城市河湖管理、黑车、黑导游,商铺招牌等14个方面。 1、园林绿化执法 我国关于园林绿化的警察权法规目前特别多,很多省市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条例》等地方立法都有这方面的规定。本文则是以现行有效的《城市绿化条例》为依据进行的分析。 《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条是宣示条款:“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损坏城市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 第四章罚则则具体规定对下列损坏行为进行惩治: (一)损坏城市树木花草的; (二)擅自修剪或者砍伐城市树木的; (三)砍伐、擅自迁移古树名木或者因养护不善致使古树名木受到损伤或者死亡的; (四)损坏城市绿化设施的。 未经同意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的,未经同意擅自在城市公共绿地内开设商业、服务摊点的,虽然没有规定具体的罚款数额,从公物法理论的角度观察,这些罚则条款仍然具有完全的“公物警察权”的属性特点。 一.保护内容是城市公物。具体的说,有以下种类的公物受到公物警察权的保护。 (1)城市树木花草 现行的《城市绿化条例》第十八条:“城市的公共绿地、风景林地、防护绿地、行道树及干道绿化带的绿化,由城市人民 *** 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管理”这些物,是标准的行政公物。 (2)城市绿化用地 “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植物绿化必定要使用一定的土地。公共绿化用土地的使用权,一般的说是作为城市人民 *** 掌控下的国有土地。对这些土地提供公物法上的特别保护是理所当然。然而在立法不完善情况下,容易与其他土地法规形成竞合重叠。同时一般来说,占用绿化用地往往造成地上植物的破坏,在这种情况下,究竟应该并罚还是吸收,法无明文。 (3)城市绿化设施 设施并不属于树木和绿化的植物,但是也与绿化有密切的关系。这里的绿化设施,应该主要是指城市建设部门建设的关于植物养护的固定设施。设施作为行政权的客体物,并非“公营造物”“公法上的设施”等组织体。在城市绿化方面,类似的“公营造物”组织体是作为 *** 主管的作为事业单位的园林处,他们以自己的成员和自有的设备,负责城市绿化的“公物负担”。 (4)城市古树名木。 城市古树名木有其自身的特点,即有时候不属于从行政机关的所有。在这种情况下,行政机关何以仍然对其提供公物警察权的保护?从法理上看,古树名木的列管在法理上已经起到了公用征收征用的效果,或者作为准征用行政机关取得“公物权原”, *** 也为私有或集体所有的古树名木提供公物法上的特别“公物负担”,这些古树名木足以构成行政法上的“他有公物”,因而法规可以规定其公物警察权。 二、保护权的警察性。 (1)公物保护警察权首先是一种是行政权。警察性并不意味着归属于狭义的警察机关。这些破坏公物的违法行为,先期是由城市管理主管机关之行政权加以保护的,只有在一般行政权不足的时候,才会动用人身强制方面的警察权,即《治安管理处罚法》,甚至《刑法》。 (2)公物保护警察权具有警察属性。即以使用强制权和处罚权为标志。 三、打击的目标是损坏行为。这些损坏、擅自修剪、擅自砍伐、砍伐、擅自占用等,自属于行为罚,擅自,意味者经过行政机关许可得免除其违法性。但是这些行为具有现实的可惩罚性,一般来说仍然 需要危害后果的出现才能启动处罚程序。 ......>> 问题七:县级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包括哪些内容 第一条 为规范国土资源行政处罚的实施,保障和监督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保护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县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实施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处罚适当。 第四条 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包括: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限期拆除; (五)吊销勘查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第二章 管 辖 第五条 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由土地、矿产资源所在地的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管辖,但法律法规以及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六条 省级、市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管辖本行政区域内重大、复杂和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由其管辖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 第七条 国土资源部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和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由其管辖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有权管辖下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管辖的案件: (一)下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立案调查而不予立案调查的; (二)案情复杂,情节恶劣,有重大影响的。 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可以将本级管辖的案件交由下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管辖,但是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由其管辖的除外。 第九条 有管辖权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可以报请上一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指定管辖。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指定管辖。 上一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在接到指定管辖申请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管辖决定。 第十条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发现违法案件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或者其他部门。受移送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报请上一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第三章 立案、调查和审理 第十一条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发现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为涉嫌违法的,应当及时核查。对正在实施的违法行为,应当依法及时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予以制止。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应当记载下列内容: (一)违法行为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二)违法事实和依据; (三)其他应当记载的事项。 第十二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内予以立案: (一)有明确的行为人; (二)有违反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事实; (三)依照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应当追究法律责任; (四)属于本部门管辖; (五)违法行为没有超过追诉时效。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可以不予立案。 第十三条 立案后,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指定案件承办人员,及时组织调查取证。调查取证时,案件调查人员应当不少于二人,并应当向被调查人出示执法证件。 第十四条 调查人员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十五条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进行调查取证,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调查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有关文件和资料,并就与案件有关的问题作出说明; (二)询问当事人以及相关人员,进入违法现场进行检查、勘测、拍照、录音、摄像,查阅和复印相关材料; (三)依法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 第十六条 当事人拒绝调查取证或者采取暴力、威胁的方式阻碍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调查取证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可以害郸愤肝......>> 问题八:行政执法的内涵是什么 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内涵 (一)行政执法责任制的主要特征 行政执法责任制主要有以下几个特征: 首先,行政执法责任制是一种法律制度。其一,行政执法责任制是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的;其二,行政执法主体的职责是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分解确定的;其三,行政执法责任制是以规范行政执法活动为内容并适用于行政执法活动中的;其四,行政执法责任制追究的是基于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具体规定而产生的行政责任等法律责任。 其次,行政执法责任制是一种全面性的制度。 行政执法责任制广泛适用于所有行政执法活动并涵盖行政执法活动的全过程,其内容以法定职权的产生、执法主体资格认定、执法人员管理、法定职权职责的分解、执法质量评议考核、责任追究为主,并涉及执法活动检查、备案审查、执法程序、处罚监督、行政赔偿、执法档案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第三,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责任主体不仅是行政法上的主体,即不仅是行政机关与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还包括依法接受委托的组织以及内设执法机构和行政执法人员。 这里需要强调的是依法接受委托的组织、内设执法机构以及行政执法人员都是行政执法责任主体。依据国家赔偿法的追偿原则和行政复议法的相关规定,作为行政执法机关内部明确、分解、落实、考评和追究行政执法责任的综合监督制约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责任主体不仅包括行政机关与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还应当将受委托组织、行政执法主体内设机构以及行政执法人员列为责任主体之一。 第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目的是强化执法责任,明确执法程序和执法标准,规范和监督行政执法活动,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确保依法行政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这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的提法,表明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核心问题是行政职权的行使和行政职责的承担问题。通过分解职权与职责,量化指标,确定相应的行政执法责任,并通过自身监督机制与外在的评议考核、错案追究等激励机制来促进依法行政,最终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与质量。 问题九: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职能具体内容有哪些 (一)行使下列行政处罚权 1、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 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 2、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3、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行政处罚权,负责市区道路、广场等公共场所的临时占道、设置商亭(棚、厦)、摊点、主要街道两侧建筑物临街面的装修改建的审批. 4、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社会生活噪音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的行政处罚权;对未采取密闭措施或者其他防护措施,运输、装卸或者贮存散发有毒有害气体或者粉末物质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未采取防燃、防尘措施,在人口集中地区存放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砂石、灰土的物料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在人口集中地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焚烧产生有毒有害烟尘、恶臭气体的物质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在人口集中地区、交通干线附近以及当地人民 *** 划定的区域内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饮食服务业违反规定排放油烟,在城区内露天烧烤食品污染环境等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向城市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市垃圾和其他废弃物行为的行政处罚权;以及建筑施工对大气造成污染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5、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市区道路、广场等公共场所无照商贩和违反规定随意摆摊设点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6、公安交通管理和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道路的行政处罚权。 7、食品卫生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未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或伪造卫生许可证,以及未取得健康证明而从事街头饮食摊档经营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8、文化市场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歌舞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游戏娱乐场所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外向未成年人提供其设置的电子游戏机,在中小学门前200米半径内设置台球、电子游戏机等经营点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未经批准或未领取营业性演出许可证而擅自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的违法、违规、违章行为的行政处罚。 9、对未领取准养证私自养犬,伪造、冒用准养证、免疫证和犬牌,不接受定期免疫注射,应当实行而未实行拴养、圈养等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二)组织起草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宣传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市 *** 的规范性文件。 (三)做好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产生的争议、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等方面的有关工作;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管理和培训等工作。 (四)组织查处城市管理中违反城市规划管理的违法案件和其他重大行政违法案件;组织相关部门参与城市管理集中执法活动。 (五)负责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六)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完成市委、市 *** 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行政执法包括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强制吗?

行政执法包括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强制,但是除了以上四个还包括: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补偿、行政奖励和行政监督检查。扩展资料:行政执法含义(1)行政执法是执法的一种。行政执法的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它是行政主体执行、适用法律处理国家内政外交事务,对社会、经济、文化等各种事项及个人组织实施行政管理,遵循的是具有迅速、简便、以效率为优先特征的行政程序。(2)行政执法是行政行为的一种。行政执法则无论是直接执行法律。还是直接执行法规、规章,都是将法的规范直接用于解决社会问题,调整现实社会关系,并最终实现法对社会的调节。(3) 行政执法属于具体行政行为范畴。具体行政行为的对象是特定的,其行为效力仅限于特定人、特定事。参考资料来源:深圳政府在线-行政执法一般包括哪些行政行为?

属于行政执法特征的是

法律分析:一、经常性。行政执法不仅是行政机关最频繁、最主要的公务活动,也是整个国家机关最频繁、最主要的公务活动。可以说,国家机关的绝大部分公务活动,都属于行政执法活动,立法、司法和军事活动在整个国家机关公务活动中只占很少部分。二、广泛性。不仅行政执法的主体非常广泛,既包括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也包括根据授权或者委托进行行政执法的组织和个人;而且行政执法涉及的对象和内容也非常广泛,既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各种主体,也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三、多样性。行政机关执行法律的形式多种多样,既有不针对特定相对人的制定规范性文件的抽象行为,又有将法律具体运用于特定相对人的具体行为;既有单方命令实施的强制性行为,又有双方协商实施的合同行为;既有根据职权主动实施的行为,又有根据申请被动实施的行为;既有赋予相对人权利和利益的行为,又有对相对人施加不利影响的行为;既有无偿实施的行为,又有有偿实施的行为等。四、效率性。行政执法任务繁重,面对的情况复杂甚至紧急,迅速、简便、快捷是行政执法的生命力之所在。当今世界,行政已经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因此,行政是否有效率,直接关系整个社会是否有效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第四条 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第五条 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第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第七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违法受到行政处罚,其违法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违法行为构成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

下列关于行政执法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答案】:D【考点点击】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行政执法的特点。 【要点透析】行政执法的特点包括:(1)行政执法的执法主体具有特定性,主要是国家行政机关;(2)执法内容具有广泛性;(3)执法行为具有主动性;(4)执法活动具有单方面性。

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执法行为存在哪些情形,由行政执法监督机关确认违法

行为有很多种,具体的在下方。法律分析1、医疗费: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2、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3、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4、交通费: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5、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6、营养费: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7、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五十六条 公务员或者公务员集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奖励:(一)弄虚作假,骗取奖励的;(二)申报奖励时隐瞒严重错误或者严重违反规定程序的;(三)有严重违纪违法等行为,影响称号声誉的;(四)有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撤销奖励的其他情形的。

行政执法类别有哪些?

(一)羁束裁量的行政执法与自由裁量的行政执法这是依行政执法受到法律规范拘束程度的不同,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的分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明确而具体的规定执行的,称为羁束裁量的行政执法行为;法律、法规虽有规定,但在其范围、方式、种类、数量等方面又允许有一定的选择余地或一定的选择幅度的,称为自由裁量的行政执法行为。区分羁束裁量和自由裁量的意义,在于区分行政执法行为的违法与不当。即是说,当事人对属于羁束裁量的行为不服属行政执法是否违法的问题,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对自由裁量的行为不服,则属于行政执法是否“适当”(或是否显失公正)的问题,除行政处罚外,一般不属于行政诉讼解决的问题。(二)依职权和依申请的行政执法行为这是依行政机关是否可以主动采取执法行为所作的分类。依职权的行政执法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可以不依相对一方申请,依照法定职权主动进行的行政执法行为。如税务机关收税的行为;依申请的行政执法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只有在相对一方提出申请之后才能实施的行政执法行为。如颁发驾驶执照、进行结婚登记等行为。区分依职权和依申请行为的意义则在于,不依法定职权主动执法将构成行政失职;而对依申请的执法行为,只要当事人不提出申请,行政机关并无责任,只有在当事人提出申请,行政机关不予答复,才构成不履行或拖延履行法定职责的责任。(三)需受领与不需受领的行政执法行为这是以行政执法行为是否需相对方受领为标准所作的分类。需受领的行政执法行为,是指必须经相对一方受领方能生效。受领是指相对一方确实得知行政机关采取某一影响其权利义务的行政执法行为。受领不等于通知,也不等于取得相对一方的同意。不需受领的行政执法行为,是指无须相对一方受领,只要行政机关作出决定,予以公告就能生效的行政执法行为。对需受领的行政执法行为,行政机关如果未按法定程序使相对一方受领,将是无效的行为。(四)单方性的与双方性的行政执法行为这是以行政执法行为是行政机关单方意思表示或行政机关需征得相对一方同意的双方意思表示为标准所作的分类。行政执法一般都是以行政机关的单方意思表示即可成立。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有些必须取得相对一方的同意,即形成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双方之间的“合意”,这就是行政合同,或称为合意(合同)性的行政执法行为。

行政处罚属于行政执法吗

法律分析:行政处罚只是行政执法的其中一项。行政执法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裁决、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给付等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八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有:(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财政局行政执法做什么

财政局行政执法是指依据法律规定,对财政收支活动中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采取行政处罚措施,保障财政收支稳健有序。财政局是指地方财政部门的派出机构或者直属机构。其行政执法职责主要包括:对税收、非税收入、政府采购、投资项目等财政收支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制定和实施相应的行政处罚措施。具体包括以下方面:1、财政收入管理方面:对未按时足额缴纳各种税费的单位和个人,以及隐瞒、漏报、欺骗、逃避缴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查处;2、支出预算管理方面:对未按照规定程序审批决定支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处罚,对虚报冒领、超支、浪费等行为进行严厉打击;3、政府采购管理方面:对违反政府采购程序、内外勾结、索要贿赂、不履行合同等行为进行查处;4、投资项目管理方面:对肆意改变基建项目建设规划、骗取贷款、滥用职权等问题进行惩戒。总体而言,财政局的行政执法职责是维护财政稳健有序运行的重要保障措施,对于维护国家和社会财产安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财政局在行政执法过程中需要遵守哪些原则?财政局在行政执法过程中需要遵循法定程序、公正公平、合法合规、证据确凿的原则,同时尊重当事人的权利并保障其合法权益。财政局行政执法旨在维护财政收支秩序和社会经济安全,保障国家和社会财产的安全利益,在执行职责的过程中,应当依法行使职权,严格遵循程序和规定,做到公正、公平、合法、权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六条 国务院或者经国宽如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什么是行政执法

法律分析:行政执法是指在实现国家公共行政管理职能的过程中,法定的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依照法定程序实施行政法律规范;以达到维护公共利益和服务社会的目的的行政行为。行政执法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裁决等。 法律依据:《行政法》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行政执法行为

法律分析:行政执法,是指行政执法主体依法履行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征用、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登记、行政裁决、行政检查等行政职责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条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第三条 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适用本法。第四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第五条 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第六条 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

行政执法的基本要求有哪些

行政执法的基本要求有:1、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2、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3、行政执法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行政处罚的种类:1、警告、通报批评;2、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3、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4、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5、行政拘留;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1、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2、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3、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4、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一条 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利用电子技术监控设备收集、固定违法事实的,应当经过法制和技术审核,确保电子技术监控设备符合标准、设置合理、标志明显,设置地点应当向社会公布。电子技术监控设备记录违法事实应当真实、清晰、完整、准确。行政机关应当审核记录内容是否符合要求;未经审核或者经审核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证据。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并采取信息化手段或者其他措施,为当事人查询、陈述和申辩提供便利。不得限制或者变相限制当事人享有的陈述权、申辩权。

行政执法包括哪些种类

法律主观:行政执法包括的种类有: (一)羁束裁量的行政执法与自由裁量的行政执法。 (二)依职权和依申请的行政执法行为。 (三)需受领与不需受领的行政执法行为。 (四)单方性的与双方性的行政执法行为。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 行政处罚无效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一条 为了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三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行政执法的要求

行政执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有: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合理性原则;正当程序原则;效率原则;诚实守信原则;责任原则;合法、公正、公开、及时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三条规定:办理行政案件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根据第四条规定:办理行政案件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的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根据第五条规定:办理行政案件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教育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觉守法。根据第六条规定:办理未成年人的行政案件,应当根据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保障其合法权益。根据第七条规定:办理行政案件,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共同居住的地区,应当使用当地通用的语言进行询问。对不通晓当地通用语言文字的当事人,应当为他们提供翻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三条: 办理行政案件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第四条办理行政案件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的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第五条办理行政案件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教育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觉守法。第六条办理未成年人的行政案件,应当根据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保障其合法权益。第七条办理行政案件,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共同居住的地区,应当使用当地通用的语言进行询问。对不通晓当地通用语言文字的当事人,应当为他们提供翻译。

行政执法有哪些种类

法律主观:行政执法的种类包括:一般包括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处理决定、行政 强制执行 三种。 此外,根据不同的划分标准,有以下四种分类: 1、按照行政执法的行为方式,可以将行政执法行为划分为行政处理、行政监督检查、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执行等。 2、按照行政执法行为是否必须具备一定的形式来划分,行政执法行为分为要式的行政执法行为和不要式行政执法行为。 3、按照行政执法行为行政机关是否可以主动采取来划分,可以把行政执法行为分为主动的行政执法行为和被动的行政执法行为。 4、按照行政执法行为是否可以由行政机关直接进行来划分,可以把行政执法行为划分为独立的行政执法行为与附属的行政执法行为。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 行政处罚法 》 第三十四条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 身份证 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 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 前款规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行政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必须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行政执法是干什么的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比如法院,检察院,民警,可以依法行政执法。 行政执法主要处理行政案件,民事纠纷,工商管理等。

行政执法包括哪些内容

行政执法,是指部分国家行政机关依据国家行政法规行使行政职权的活动,这些活动都是行政机关的执法活动,例如工商部门进行工商登记,税务机关收税等等。“执法”就是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执法由行政机关和司法两个部分组成。狭义的执法就是指司法。通常采取:1、行政监督检查。为了实现行政职能,行政机关监督检查管理相对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情况。2、行政处理决定。行政执法一般通过行政处理决定的形式表现。关于权利的决定可分为奖励性和非奖励性。奖励性行政决定是行政机关对遵守法律法规、完成任务作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给予的精神和物质鼓励。非奖励性行政决定是指行政机关赋予公民以一般权利和权能的处理决定,其中以行政许可比较突出。关于义务的决定可以分为惩戒性和非惩戒性。惩戒性行政决定主要是行政处罚。非惩戒性行政决定是对公民科以诸如纳税等一般义务的处理。3、行政强制执行。在行政管理中行政机关对不履行法定义务的当事人,用强制措施迫使其履行义务。行政执法分类根据不同的标准,行政执法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类:抽象执法和具体执法、羁束性执法和自由裁量性执法、依职权的执法和依申请的执法、强制性执法和非强制性执法。从体系结构上看,行政执法主要分为:政府的执法、政府工作部门的执法、法律授权的社会组织的执法、行政委托的社会组织的执法。行政执法行为因受法律拘束的程度不同而分为羁束行政执法与自由裁量行政执法。羁束行政执法是法律法规对需执行的事项有明确、具体的规定,执法者必须严格按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没有自由处置的执法行为;自由裁量行政执法在法律法规规定中,执法者可在范围、方式、数额等方面有一定的选择余地的执法行为。羁束与自由裁量是相对的,如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条件与税额一般都没有伸缩余地,治安管理处罚却有一定的幅度,可供行政机关自由裁量。但后者较之那种“可以处罚”而无任何种类、幅度的规定,显然又属于羁束执法。行政执法在多数情况下都属自由裁量。自由裁量也必须根据法律法规的授权和在法定的幅度以内进行,否则行政执法将无所适从,因执法而引起的行政诉讼也难以裁判。如何使行政行为既受法律的约束,又有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处置的主动权,是行政法学研究的重要任务之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二百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三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五十二条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拒绝签收的,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注明。前款规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以及行政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什么是行政执法

法律主观:行政执法是指在实现国家公共行政管理职能的过程中,法定的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 法规 授权的组织依照法定程序实施行政法律规范,以达到维护公共利益和服务社会的目的的行政行为。行政执法包括行政许可、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裁决等。法律客观:《 行政处罚法 》第四条 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行政执法是干什么的

行政执法就是指行政机关和经授权或受委托享有行政管理职权的机关或组织,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行政管理相对人采取的直接影响其权利义务,或对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权利义务的行使的履行情况直接进行监督检查的行政行为。行政执法是执法的一种。行政执法的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它是行政主体执行、适用法律处理国家内政外交事务,对社会、经济、文化等各种事项及个人组织实施行政管理,遵循的是具有迅速、简便、以效率为优先特征的行政程序。行政执法是行政行为的一种。行政执法则无论是直接执行法律,还是直接执行法规、规章,都是将法的规范直接用于解决社会问题,调整现实社会关系,并最终实现法对社会的调节。行政执法属于具体行政行为范畴。具体行政行为的对象是特定的,其行为效力仅限于特定人、特定事。行政执法的表现1、行政监督检查:为了实现行政职能,行政机关监督检查管理相对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情况。2、行政处理决定:行政执法一般通过行政处理决定的形式表现。关于权利的决定可分为奖励性和非奖励性。奖励性行政决定是行政机关对遵守法律法规、完成任务作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给予的精神和物质鼓励。非奖励性行政决定是指行政机关赋予公民以一般权利和权能的处理决定,其中以行政许可比较突出。关于义务的决定可以分为惩戒性和非惩戒性。惩戒性行政决定主要是行政处罚。非惩戒性行政决定是对公民科以诸如纳税等一般义务的处理。3、行政强制执行:在行政管理中行政机关对不履行法定义务的当事人,用强制措施迫使其履行义务。

行政执法是干什么的

行政执法是指政府行政机关依法对违法行为进行制止、处罚和强制执行的活动。行政执法主要包括: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制定、修订和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执法活动的规范性、公正性和合法性。同时,对属地内的行政执法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防止滥用职权、违法行为和不当行为的发生。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对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和处理。当发现有涉及违法行为时,可以采取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方式进行处理,以达到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的目的。行政执法部门有权利根据法律规定,通过强制手段进行执法执行。例如,拆除违法建筑、关闭违法企业、查封违法资产等。行政执法部门在维护公共安全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例如,交通管理、消防监督、环境保护、市场监管等,都属于行政执法的范畴。行政执法重要事项:1、法律依据:行政执法必须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不能超越法律的界限。执法人员应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深入了解,并确保自己的执法行为符合法律的要求。2、权限限度:行政执法需要在授予的权限范围内进行,不得超越自己的职权和权限。执法人员应了解自己的职权范围,并确保执法行为符合自己的职责和权限。3、公正公正:行政执法应当公正、公平、客观。执法人员应当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不得歧视任何个人或组织,不得滥用职权或私人利益影响执法决策。4、证据合法性:行政执法需要有充分、合法的证据支持。执法人员应当搜集、保管和使用合法的证据,不得利用非法手段获取证据,确保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和可靠性。5、执法程序:行政执法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包括出具执法通知书、听证、听证决定等程序。执法人员应当严格按照程序操作,确保执法程序的合法性和公正性。6、保护当事人权益:行政执法过程中,应当尊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执法人员需要与当事人进行合理的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辩护意见,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7、监督和问责:行政执法机关应设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及时纠正和纠正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应当接受内部和外部的监督,对于违法、不当的执法行为要进行及时的问责和纠正。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行政执法局

行政执法包括哪些内容

行政执法包括行政处理、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执行等。行政执法是指建立在近代国家权利力的立法、执法、司法三分立的基础上的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委托的组织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行使行政管理权,贯彻实施国家立法机关所制定的法律的活动。行政执法具有以下特征:执法主体的法定性和国家代表性、执法具有主动性和单方意志性、执法具有极大的自由裁量性。行政执法的功能有:实施法律的功能、实现政府管理的职能、保障公民权利的功能。行政执法要坚持的基本原则有:合法龚原则、合理性原则、正当程序原则、效率原则、诚实守信原则、责任原则。行政执法部门如下:主要包括: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城市管理局、卫生局、卫生监督局、建设局、交通局、信息产业局、水利局、农业局、畜牧水产局、林业局、商务局、文化局、体育局、审计局、统计局。中小企业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园林局、档案局、广播电视局、新闻出版局、社保局、气象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民族宗教局、城乡规划局、房产管理和住房保障局、物价局、环境卫生局、粮食局、旅游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科技局。此外,还有一些办公室和委员会:外事办公室、人民防空办公室、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计生委等部门。

行政执法的基本概念及特征

  概念:行政执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行政执法是指行政机关执行法律的行为,它包括行政立法行为、行政执法行为、行政司法行为以及其他执行公务的行为。狭义的行政执法是指行政机关基于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而对行政相对人采取的直接影响其权利义务,并对行政相对人履行义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活动。   特征:   1、单方意志性。行政执法行为是基于法律的规定或授权而行使,不需要经过行政相对人同意。   2、约束力。行政执法行为一旦作出,就推定为合法有效,就会对行政执法的机关和行政相对人产生约束力。   3、强制执行力。行政执法机关有权采取必要的手段保证其行为得到落实,法律授权行政机关可以直接由本机关直接强制执行或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4、可救济性。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执法行为侵害到自己的合法权利时,行政相对人可提起救济。

行政违法可以私了吗

不可以

行政责任是指因违反行政法或因行政法规

法律主观:行政责任是指因为反行政法或因行政法规定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行政法责任的特点是:承担行政责任的主体是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产生行政责任的原因是行为人的违法行为和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通常情况实行过错推定,一些情况实行严格责任;行政责任承担形式多样化。不同之处:首先是他们追究的违法的行为不同,一个只是一般的违法一个是犯罪,其次就是追究的单位是不一样的,是不同部门的职责,一个行政机关一个是司法机关。然后就是他们所依据的法律也是不一样的,一个是行政法规一个是刑法,最后就是法律的后果是不一样的,当然刑事责任要严重的多了,甚至可能会是死刑。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九条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通报批评; (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五)行政拘留;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第十条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 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 第十一条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 法律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行政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 法律对违法行为未作出行政处罚规定,行政法规为实施法律,可以补充设定行政处罚。拟补充设定行政处罚的,应当通过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并向制定机关作出书面说明。行政法规报送备案时,应当说明补充设定行政处罚的情况。

现代行政责任体系中的内容包括哪些

四点。现代行政责任体系中的内容包括,行政责任、经济责任、法律责任、道德责任。 行政责任体系的特点是形成了从责任设定到责任履行、责任监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的有机整体和完整链条。

行政责任包括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

行政责任包括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这个表示是正确的。行政责任是指公职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其中,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是两种常见的行政责任形式。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是指国家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对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的单位、个人进行的惩罚性措施。行政处罚可以采取警告、罚款、没收财物、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等形式。行政处罚主要目的是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制止违法行为,促进社会秩序的稳定。行政处分行政处分是指国家机关对其内部工作人员从严管理的一种方式,是对公职人员违反工作纪律和规定行为的惩戒措施。行政处分通常采用警告、记过、降级、撤职、开除等方式。行政处分的目的是规范公职人员的行为,维护公共利益,保障公众权益,提高国家机关的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虽然都是行政机关用来惩戒违法行为的方式,但是它们在适用范围、目的和对象等方面存在不同之处。一、适用范围:行政处罚主要是针对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的单位、个人,而行政处分则主要是针对公职人员。二、目的:行政处罚的主要目的是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制止违法行为,而行政处分的主要目的则是规范公职人员的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三、对象:行政处罚针对的是违法行为,而行政处分则是针对公职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四、处理方式:行政处罚一般采取罚款、没收财物、责令停产停业等方式进行处理,而行政处分则采取警告、记过、降级、撤职、开除等方式进行处理。总之,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都是行政责任的表现形式,是国家机关对于不同方面的违规行为进行管理和惩戒的必要手段。

行政责任包括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

行政责任包括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作出决定的主体范围不同。行政处罚是由享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主体作出的,这些行政主体具有对外管理职能,其行政处罚权已为法律、法规明确规定。而行政处分是由受处分的公务员所在机关,或上级机关,或行政监察机关作出的。所制裁的对象不同。行政处罚制裁的对象是违反行政法规范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而行政处分的对象仅限于行政机关系统内部的公务员。采取的形式不同。行政处罚的形式、种类很多,有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吊销许可证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而行政处分的形式只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和开除等六种形式。行政处罚属于外部行政行为,以行政管辖关系为基础;而行政处分属于内部行政行为,以行政隶属关系为前提。行政责任是指犯有一般违法行为的单位或个人,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行政责任主要有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两种方式。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行政管理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责任包括:1、根据承担行政责任的主体不同,可以分为行政主体的责任和国家公务员的责任;2、根据行政责任所涉及的范围的不同,可以分为内部行政责任和外部行政责任;3、根据行政责任的承担方式不同,可以分为补救性行政责任、惩罚性行政责任;4、根据行政责任的具体内容不同,可以分为精神罚、财产罚、身份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

确定行政责任的依据有哪些?

行政责任是指政府及其构成主体行政官员(公务员)因其公权地位和公职身份而对授权者和法律以及行政法规所承担的责任。确定行政责任的依据主要有以下几方面:(1)宪法。指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一般对国家基本原则问题作出规定。(2)国家责任统一法典。指单行法规,用以全面、详细规定国家(行政)责任问题,既规定性质、种类、适用等实体问题,又规定程序性问题。(3)民法和民诉法。指西方国家的行政法和行诉法与民法和民诉法有着极深的历史渊源和相通性,一般规定对国家责任的诉讼程序适用民诉法规定的程序。(4)判例法。指英美法系国家和法国实行判例法,法国对具体案件的判决所形成的法律原则对以后国家(行政)责任的审判产生法律上的约束力。(5)议会专门法律、法规。指议会通过制定或审定关于政府的专门法律、法规,确定关于行政责任的有关原则。(6)地方法规。指地方议会在不违背宪法和国家法律原则的前提下,自行发布一定具有约束力的地方法规,作为规定地方政府及其官员行政责任的依据。(7)行政法规。指除国家关于行政责任的统一法典外,政府自身还通过一定的方面性行政法规,对行政责任加以规范。

行政责任的形式是什么?

行政责任是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在国家行政管理活动中因违反了行政法律规范,不履行行政上的义务而产生的责任。《会计法》规定的行政责任的形式又有两种,即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   1、行政处罚主要分为六种,即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  2、行政处分的形式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监督学中行政责任是什么

行政责任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由于违反行政法律规范或不履行行政法律义务而依法应承担的行政法律后果。行政责任存在违反行政法律义务的行为。存在承担责任的法律依据。主观有过错。就得承担法律后果。行政责任分为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行政处分系指国家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对其所属工作人员或职工违反规章制度时进行的处分,形式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留用、开除等。

行政领导责任的种类

法律分析:行政领导责任分为四种:(1)政治责任。(2)法律责任。(3)行政责任。(4)道德责任。另一种区分直接领导责任、分管领导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上级领导责任。法律依据:《公安机关追究领导责任暂行规定》 第三条 公安机关追究领导责任要区分直接领导责任、分管领导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上级领导责任。直接领导责任者,是指县(含县级)以上各级公安机关内部各工作部门的负责人,或者是受命执行某项具体警务工作、警务活动的临时负责人、现场指挥人员。分管领导责任者,是指对分管的工作或者参与决定的工作负领导责任的县(含县级)以上各级公安机关的领导成员。主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县(含县级)以上各级公安机关的行政首长,或者是依照有关机关的决定代行本级公安机关行政首长职权,主持全面工作的其他领导。上级领导责任者,一般是指上一级公安机关业务部门的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必要时也包括主要领导。

行政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行政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答: (1)行政责任的主体是行政主体及其执行公务的人员;   (2)行政责任产生的前提条件是行政违法或行政不当;   (3)行政责任必须为行政法律规范所确认是一种法律责任;   (4)承担行政责任必须有主观上的故意或过失。          

行政责任,刑事责任,民事责任三者有什么区别

行政责任,刑事责任,民事责任三者有什么区别 1.行政责任:是指经济法主体违反经济法律法规依法应承担的行政法律后果,包括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 行政责任是指因为反行政法或因行政法规定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行政法责任的特点是:承担行政责任的主体是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产生行政责任的原因是行为人的违法行为和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通常情况实行过错推定,一些情况实行严格责任;行政责任承担形式多样化。 行政责任的两层含义:第一,指行政人员在一定的岗位和职务上开展行政管理活动时所应承担的角色义务,即职责;第二,指由于行政人员在没有积极有效地履行职责而受到的追究,往往表现为受到否定性的批评、惩罚和制裁。完整的行政责任是上述两个方面的统一或总和。 承担行政责任的方式 追究行政责任的原则 行政责任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对其违法失职行为所必须承担的法律后果,其性质属于行政违法或违反行政纪律,尚不能追究刑事责任,只能从行政上追究违法者的法律责任和纪律责任。追究行政责任从立法的指导思想、原则以及执法实践看,主要应遵循以下几项原则: (1)过责法定原则。就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的过错和对过错应承担的责任,要用法定形式固定下来。哪些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应当承担何种行政责任,应受哪些行政处分,都应有一定形式的规范档案或条文加以明确规定。 (2)过惩相适应原则,也称过惩相当原则。就是根据过错大小决定惩处的轻重,以解决执法实践中罚不当过的现象。 (3)责无旁贷原则,或称责任自负原则。对违法失职行为,不管涉及到谁,都应毫无例外地追究其行政责任。对于集体违法失职的共同行为,也不能搞法不责众,也要分清当事人的责任大小,分别作出相应的处罚。在国家行政机关中,不允许存在担任职务、行使职权而不承担责任的现象,更不允许出了问题推卸责任或强加责任、包揽责任或代负责任。 (4)教育为主、惩处为辅的原则。通过惩处违法失职行为,使本人受到教育,也使其他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引以为戒,达到警戒、防范的效果。 2.刑事责任: 实施犯罪行为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具体表现为犯罪分子有义务接受司法机关的审讯和刑罚处罚。 我国刑法规定: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行为人实施刑事法律禁止的行为所必须承担的法律后果。负刑事责任意味着应受刑罚处罚。这是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道德责任的根本区别。 刑事责任的构成 具备犯罪构成要件(见犯罪)是负刑事责任的依据。犯罪主体和主观方面要件必须是达到法律规定的年龄、精神正常的人主观上存在故意或过失,犯罪客体和客观方面要件必须是行为人的行为侵犯了刑事法律保护的社会关系,并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即已构成犯罪,行为人才应负刑事责任。如果行为不具备犯罪构成要件,不危害社会,或者法律明文规定不负刑事责任,则无刑事责任可言。例如,无责任能力人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或因正当防卫,紧急避险,履行有益于社会的业务上的行为。 刑事责任年龄 刑法规定的行为人对自己实施的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的年龄,称为刑事责任年龄。各国对此规定不一。印度刑法规定从7岁开始负刑事责任,西班牙、义大利等国刑法规定为9岁,多数国家规定为14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 1、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称完全刑事责任年龄; 2、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只有在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 *** 、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才应当负刑事责任,称不完全刑事责任年龄; 3、不满14周岁的人实施任何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 4、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刑罚 依照中国刑法的规定,刑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种。 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此外,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与行政责任不同之处 一是追究的违法行为不同:追究行政责任的是一般违法行为,追究刑事责任的是犯罪行为;二是追究责任的机关不同:追究行政责任由国家特定的行政机关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决定,追究刑事责任只能由司法机关依照《刑法》的规定决定;三是承担法律责任的后果不同:追究刑事责任是最严厉的制裁,可以判处死刑,比追究行政责任严厉得多。 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行政责任的关系 如果在承担了民事赔偿责任之后,违法行为人就无力承担罚款的行政处罚责任,那么,在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之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二十八条规定:“公司违反本法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的,其财产不足以支付时,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依据这一原则,在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之间,应当首先承担民事责任,其次承担行政责任。 3.民事责任的概念 民事责任是民事主体因违反民事义务所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它主要是一种民事救济手段,旨在使受害人,被侵犯的权益得以恢复。 [编辑本段]民事责任的特征 民事责任具有以下主要特征: (1)民事责任以民事义务为基础,是违反民事义务的法律后果。 (2)民事责任以恢复被侵害人的权利为目的。 (3)民事责任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性。 (4)民事责任是保护性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 [编辑本段]民事责任的分类 常见的民事责任分类有以下几种: 1、债务不履行的民事责任与侵权的民事责任。 根据民事责任发生的原因,民事责任可分为债务不履行的民事责任与侵权的民事责任。 债务不履行的民事责任,是指因债务人不履行已存在的债务而发生的民事责任。 侵权的民事责任,是指因实施侵权行为而发生的民事责任。 2、履行责任、返还责任和赔偿责任。 根据民事责任的内容,民事责任可分为履行责任、返还责任和赔偿责任。 履行责任,是指责任人须履行自己原负担的债务的责任。 返还责任,是指以返还利益为内容的责任。 赔偿责任,是指以赔偿对方损害为内容的责任。 3、按份责任与连带责任。 根据承担民事责任一方当事人之间的关系,民事责任可分为按份责任与连带责任。 按份责任,是指责任人为多人时,各责任人按照一定的份额向债务人承担民事责任,各债务人之间无连带关系。 连带责任,是指债务人为多人时,每个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责任,各责任人相互间有连带关系。 4、财产责任与非财产责任 根据民事责任的内容有无财产性,民事责任可分为财产责任与非财产责任。 财产责任,是指直接以一定的财产为内容的责任,如返还财产,赔偿损失。 非财产责任,是指不直接具有财产内容的民事责任,如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编辑本段]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 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又称为民事责任的形式,是指民事主体承担民事责任的具体措施。 根据《民法通则》第134条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1)停止侵害。 (2)排除妨碍。 (3)消除危险。 (4)返还财产。 (5)恢复原状。 (6)修理、重作、更换。 (7)赔偿损失。 (8)支付违约金。 (9)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10)赔礼道歉。 以上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4. 关于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的关系,行政处罚法规定,应当给予刑事处罚的必须给予刑事处罚,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已经给予行政处罚的,在作出刑事处罚时,在罚金和刑期方面应当折抵。这一规定的目的,一是要确定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的关系,即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要分离,而民事责任与行政处罚是要相联络,不能因行政处罚而免除民事责任;二是要解决当前行政处罚中“以罚代刑”的问题。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所针对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对于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由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罚。违法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我国法律制度中,刑事案件是统一由公、检、法三个司法机关管辖的,行政机关在处理行政处罚案件时,如果认为该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必须移送对刑事案件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行政责任,刑事责任,民事责任三者有什么区 您好,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刑事责任虽然都是具有强制性的法律责 任,但他们又分别用于民法、行政法、刑法等不同的法律制度,它们的主要区别有以下几个方面: 1.性质不同 行政责任、刑事责任是对违反行政法律、触犯刑律的违法行为人 的惩戒和处罚,具有鲜明的惩罚性;而民事责任则是民事违法行为人 对因违法行为所造成的法律后果所承担的责任,其主要目的是在经济 方面补偿受害人受到的财产损失,补偿性是民事责任的根本特征。 2.根据不同 由于行政责任、刑事责任是对违反行政法、触犯刑律的后果所应 负的法律责任,因此,追究违法行为人的行政责任、刑事责任是根据 行政法和刑法;而民事责任承担人违反的是民事法律规范,追究其民 事责任只能根据民事法律,当然,这也包括其他部门法律中有关民事 法律责任的法律规定。 3.责任承担方式不同 追究行政责任时,对违反行政法的违法行为人主要是采取行政方 面的处理、处罚措施,如行政警告、罚款等;追究刑事责任时,对触 犯刑律的犯罪行为人主要是采取剥夺其某些权益,包括剥夺财产、人 身自由、政治权利,甚至剥夺生命等刑罚措施;而民事责任主要是采 取财产责任承担方式,即由民事违法行为人对受害人所造成的损失予 以经济上赔偿。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的某些承担方式中虽也有财产方 面的内容,如罚款、没收等,但这些款项不像民事责任那样用来补偿受害人,而是用来补偿国库。 如能给出详细资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刑事责任,行政责任,民事责任三者之间有什么区别? 1.刑事责任:实施犯罪行为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具体表现为犯罪分子有义务接受司法机关的审讯和刑罚处罚。我国刑法规定: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六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岁不满十六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 *** 、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刑法还对精神病人、醉酒人以及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的刑事责任问题作了规定。 2.行政责任:是指经济法主体违反经济法律法规依法应承担的行政法律后果,包括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 行政责任是指因为反行政法或因行政法规定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行政法责任的特点是:承担行政责任的主体是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产生行政责任的原因是行为人的违法行为和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通常情况实行过错推定,一些情况实行严格责任;行政责任承担形式多样化。 3.民事责任:是民事主体因违反民事义务所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它主要是一种民事救济手段,旨在使受害人,被侵犯的权益得以恢复。民事责任具有以下主要特征: (1)民事责任以民事义务为基础,是违反民事义务的法律后果。 (2)民事责任以恢复被侵害人的权利为目的。 (3)民事责任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性。 (4)民事责任是保护性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 刑事责任、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各有什么区别? 刑事责任:就是违反了《安全生产法》造成严重的后果,达到刑法的追诉标准,可能被判处刑罚的责任(比如有期徒刑、罚金等等) 行政责任:违反了相关行政法规,由相关行政部门作出的处罚(比如限期整改、责令停业、罚款等) 民事责任:违反《安全生产法》,造成员工、他人的人身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 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三者有什么区别?酒驾属于什么责任?酒驾肇事属于什么责任? 行政责任指的是按照法律有司法机关处以罚款、行政拘留的法律责任,刑事责任指的是行为已构成犯罪,须经法院审判,处以有期徒刑等处罚。民事责任是原告向法院起诉你,简单点就是赔钱的事。酒驾无事故是行政责任,如果出事故,以事故大小定,最高够上交通肇事罪。 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行政责任的区别 民事责任由民事法律规范,违反了民事法律。依次类推。如果要问如何判断一个行为是触犯了何种责任,就是搞清民事、刑事、行政调整物件的问题,一般来说,民法调整平等公民(法人)之间人身、财产关系,行政法调整行政机关与相对人的关系,刑法调整犯罪范畴。 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的区分。 民事责任:是指民事主体违反民事法律规范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民事责任包括合同责任和侵权责任。合同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当承担的责任;侵权责任是指民事主体侵犯他人的人身权、财产权所应当承担的责任。民事责任的责任形式有财产责任和非财产责任,包括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以及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这些责任形式既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行政责任:是指个人或者单位违反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规定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行政责任包括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是行政机关内部,上级对有隶属关系的下级违反纪律的行为或者是尚未构成犯罪的轻微违法行为给予的纪律制裁。其种类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开除留用察看、开除。行政处罚的种类有:警告、罚款、行政拘留、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 刑事责任:是指违反刑事法律规定的个人或者单位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刑事处罚的种类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这5种主刑,还包括剥夺政治权利、罚金和没收财产3种附加刑。附加刑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与主刑合并适用。 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行政责任的区别是什么? 一、民事责任:是指民事主体违反民事法律规范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民事责任包括合同责任和侵权责任。 合同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当承担的责任;侵权责任是指民事主体侵犯他人的人身权、财产权所应当承担的责任。 民事责任的责任形式有财产责任和非财产责任,包括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以及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 这些责任形式既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二、行政责任:是指个人或者单位违反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规定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行政责任包括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 行政处分是行政机关内部, 上级对有隶属关系的下级违反纪律的行为或者是尚未构成犯罪的轻微违法行为给予的纪律制裁。 其种类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开除留用察看、开除。 行政处罚的种类有:警告、罚款、行政拘留、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 三、刑事责任:是指违反刑事法律规定的个人或者单位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刑事处罚的种类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这5种主刑,还包括剥夺政治权利、罚金和没收财产3种附加刑。附加刑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与主刑合并适用。 四、法律责任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性,因此需要在法律上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以保证法律授权的机关依法对违法行为人追究法律责任,实施法律制裁,以达到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的目的;同时也保障个人和单位不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不受追究。 1.民事责任重在补偿性,而刑事责任重在惩罚性。民事责任的前提是有损害发生,而刑事责任不论伤害与否,均承担惩罚性责任。 2.民事责任主要是一种财产责任,而刑事责任主要是剥夺人身自由,甚至生命。 3.构成的主观要件不同:故意和过失对于刑事责任和对于民事责任的影响程度不同。由于刑事责任重在惩罚,因此故意和过失对于刑事责任的影响非常大,而民事责任主要是补偿性,但相较于刑事责任要轻得多,主要看它给他人带来的损害有多大,若造成的损害非常大,就要承担巨大的民事责任。

行政责任的分类有哪些

行政责任是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在国家行政管理活动中因违反了行政法律规范,不履行行政上的义务而产生的责任。行政责任的形式又有两种,即 行政处罚 和行政处分。 1、行政处罚主要分为六种,即 警告 ,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 、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行政拘留 。 2、行政处分的形式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行政处罚法 》第八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 :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 法规 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行政责任的特点包括

第一,行政责任是行政主体的责任,而不是行政相对人的责任。行政相对人的责任,就表现为接受行政处罚。于是,已作为行政处罚的一种形式加以研究了。第二,行政责任是一种外部责任,不包括内部责任。行政责任只是指行政主体对行政相对人所必须负的责任,而不是指内部主体之间或内部人员之间的责任。第三,行政责任是一种法律责任,而不是道义责任。行政责任不是基于道义或约定而产生,而是由法律单方设定,与违宪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相并列的一种法律责任。第四,行政责任是行政违法或不当所引起的法律后果,它基于行政关系而发生。行政责任由行政法所设定,发生在行政法律关系中;它是行政主体在国家行政管理中的违法行为或不当行为所导致的一种法律后果。行政责任的这一特性,使其同其他法律责任(违宪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相区别。第五,行政责任是一种独立的责任。这意味着,行政责任不能代替其他法律责任,其他法律责任同样不能取代它。因为不同的法律责任有不同的内容与形式,有不同的承担条件。行政责任与纪律责任同样不能相互替代。

行政责任承担方式分为几类

法律分析: 行政责任的承担方式:  (一)行政主体的行政责任承担方式  (1)通报批评  (2)赔礼道歉,承认错误  (3)恢复名誉,消除影响  (4)返还权益,恢复原状  (5)停止违法行为  (6)撤销违法决定  (7)撤销违法的抽象行为  (8)履行职务  (9)纠正不当  (10)行政赔偿  (二)行政主体的执行公务的人员承担行政责任的方式  (1)通报批评  (2)赔礼道歉,承认错误  (3)退赔、恢复原状  (4)停止违法行为  (5)采取经济制裁措施  (6)赔偿损失  (7)行政处分  (8)罢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第九条 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

追究行政责任的原则有哪些

   问:追究行政责任的原则有哪些?    校解析答案: 行政责任的追究,是指有权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和行政责任的构成要件,按法定程序和方式对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行政责任的认定和追究的过程。追究行政责任应遵循以下原则:   (1)责任法定原则。责任法定,是指只有法律上的明文规定,才能成为确认和追究违法责任的依据。对违法责任的确认和追究,必须严格依法进行,并严格限制类稚适用。   (2)责任与违法程度相一致原则。责任与违法程度相一致的原则,要求适用于违法责任者的法律责任的种类和形式等必须与违法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后果以及违法行为的情节和责任能力等相一致,必须根据违法行为的程度适用适当的责任形式,选择适当的强度和方式。   (3)补救、惩戒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违法责任的追究,往往表现为对违法责任者的惩罚,其最终目的或者说最重要的目的在于对受损害的权益的补救,以恢复法制社会的正常秩序。但是,仅靠惩罚或科处补救性义务,并不一定有效地控制和防止行政上的违法行为的发生。一定程度的惩罚是必要的,而惩罚的目的是为了教育并使违法责任者更好地履行职责或义务,最终建立良好的社会法制秩序。所以,在确认和追究违法行政责任时,对责任种类、方式和强度等的选择,都应体现补救、惩罚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江苏自考新闻学专业,2013年10月考试成绩,《广告学(二)》85分,《 *** 思想、 *** 理论和“ *** ”重要思想概论》72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85分,《大学语文》72分。   2013年10月份报了四科,全部过关。《人力资源管理(一)》69分,《行政法学》70分,《政治学概论》73分,《社会研究方法》72分,蛮开心的。2014年4月份的考试,继续努力中,争取明年拿下毕业证书。

在各种法律责任中,产生行政责任的原因

在各种法律责任中,产生行政责任的原因是违反行政法律或因行政法规定的事由而应当承担的法定的不利后果。1、承担行政责任的主体是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产生行政责任的原因是行为人的行政违法行为和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况2、通常情况下实行过错推定的归责原则,在法律规定的一些场合,实行严格责任。行政责任的承担方式多样化。

行政责任形式包括哪些

问题一:行政责任的形式是什么? 为了保证《会计法》规范的有效实施,惩治会计违法行为,《会计法》对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会计法》主要规定了两种责任形式:一是行政责任;二是刑事责任。 (1)行政责任。行政责任是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在国家行政管理活动中因违反了行政法律规范,不履行行政上的义务而产生的责任。《会计法》规定的行政责任的形式又有两种,即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 行政处罚主要分为六种,即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 行政处分的形式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2)刑事责任。刑事责任是指犯罪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即对犯罪分子依照刑事法律的规定追究的法律责任。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不同之处:一是追究的违法行为不同:追究行政责任的是一般违法行为,追究贰事责任的是犯罪行为;二是追究责任的机关不同:追究行政责任由国家特定的行政机关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决定,追究刑事责任只能由司法机关依照《刑法》的规定决定;三是承担法律责任的后果不同:追究刑事责任是最严厉的制裁,可以判处死刑,比追究行政责任严厉得多。 问题二:承担行政责任的方式包括什么? 一、行政主体的行政责任承担方式: 1、通报批评 2、赔礼道歉,承认错误 3、恢复名誉,消除影响 4、返还权益,恢复原状 5、停止违法行为 6、撤销违法决定 7、撤销违法的抽象行为 8、履行职务 9、纠正不当 10、行政赔偿 二、行政主体的执行公务的人员承担行政责任的方式: 1、通报批评 2、赔礼道歉,承认错误 3、退赔、恢复原状 4、停止违法行为 5、采取经济制裁措施 6、赔偿损失 7、行政处分 8、罢免 问题三:行政责任的承担方式是什么 行政责任按承担的主体不同可分为行政主体及其公务员承担的行政责任和行政相对人承担的行政责任。 (1)行政主体承担行政责任的具体方式有:①通报批评;②赔礼道歉,承认错误;③恢复名誉,消除影响;④返还权益;⑤恢复原状;⑥停止违法行为;⑦履行职务;⑧撤销违法的行政行为;⑨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⑩行政赔偿等。 (2)公务员承担行政责任的具体方式有:①通报批评;②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接受行政处分等。 (3)行政相对人承担行政责任的具体方式有:①承认错误,赔礼道歉;②接受行政处罚;③履行法恭义务;④恢复原状,返还财产;⑤赔偿损失等。 此外,外国人及外国组织在我国境内活动时,属于我国行政管理相对方,如违反了我国行政管理义务也要承担行政责任。外国人承担行政责任的特殊方式还有限期离境、驱逐出境、禁止离境等。 问题四:行政责任的处罚形式包括什么 行政责任这个概念有不同的解释。 如果是指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例如限期出境、驱逐出境。 如果是指行政处分,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问题五:根据有关法规规定行政责任形式主要包括什么多选题 您好!行政责任是指经济法主体违反经济法律法规依法应承担的行政法律后果,包括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行政责任是指因为反行政法或因行政法规定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行政法律规范要求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人员在行政活动中履行和承担的义务。谢谢阅读! 问题六:行政责任的类型一般有哪些 行政责任是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在国家行政管理活动中因违反了行政法律规范,不履行行政上的义务而产生的责任。 《会计法》规定的行政责任的形式又有两种,即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 1、行政处罚主要分为六种,即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 2、行政处分的形式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问题七:会计法中行政责任形式有那些? 特点 相关书籍  主要表现在:①它是一种法律责任,不是基于道义或约定的道德责任。②它是在行政活动中由行政机关及其公务人员的违反行政义务引起的,与违宪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有程度上的不同。③它是一种不能以其他法律责任或纪律责任替代的独立的责任。 编辑本段 类型 可分为惩罚性行政责任、强制性行政责任和补救性行政责任。惩罚性行政责任的 行政责任  主要形式有:通报批评、行政处分等;强制性行政责任包括强制划拨、执行罚等;补救性行政责任的形式较多,主要有:认错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撤销违法、纠正不当、返还权益、行政赔偿等。 行政责任按承担的主体不同可分为行政主体及其公务员承担的行政责任和行政相对人承担的行政责任。 (1)行政主体承担行政责任的具体方式有:①通报批评;②赔礼道歉,承认错误;③恢复名誉,消除影响;④返还权益;⑤恢复原状;⑥停止违法行为;⑦履行职务;⑧撤销违法的行政行为;⑨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⑩行政赔偿等。 (2)公务员承担行政责任的具体方式有:①通报批评;②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接受行政处分等。 (3)行政相对人承担行政责任的具体方式有:①承认错误,赔礼道歉;②接受行政处罚;③履行法定义务;④恢复原状,返还财产;⑤赔偿损失等。 此外,外国人及外国组织在我国境内活动时,属于我国行政管理相对方,如违反了我国行政管理义务也要承担行政责任。外国人承担行政责任的特殊方式还有限期离境、驱逐出境、禁止离境等。 编辑本段 确定 有无行政违法事实是判断是否追究行政责任,追究何种行政责任,以及追究谁的行 行政责任政责任的首要条件。并非所有行政违法都要追究行政责任,尤其是惩罚性的行政责任是否追究行政责任还必须考虑行政违法行为的情节和行为人的态度。追究何种行政责任,各国依据行政法和单一行政责任法执行。一般须从以下四个方面考察:行为主体;行为客体;行为主体的主观恶性程度;行为情节和后果。行政责任主体有三种:公务人员,行政机关,行政机关的领导者。公务人员在两种情况下可以追究其本人的行政责任:①行政违法是公务人员的本人过错所致,非由机关的命令、委托所致,如越权或滥用职权。这种违法属于个人违法,按照责任自负原则,在公务人员所在的行政机关承担责任后,追究个人的行政责任。②公务人员的行政违法是执行机关命令所致。此种行为属机关违法,原则上由机关单独承担责任。但如果公务人员明知机关的命令是违法的仍执行,视情节与后果亦可同时追究公务人员的责任。行政机关有行政违法行为时,行政机关必须承担行政责任。行政机关领导者的行政责任比较复杂。领导者个人违法,适用责任自负原则;如果他所领导的机关违法,他必须承担连带责任;如果他所领导的公务人员个人违法,原则上他不承担责任,但如果因他的失职而构成下属公务人员个人违法,则应承担行政责任。 编辑本段 追究 追究行政责任是在确定行政责任的基础上,有权追究行政责任的机关强制负有责任的行政机关或公务人员履行一定义务。有权追究行政责任的机关主要是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和审判机关。 行政责任  权力机关追究行政机关的行政责任主要是通过依法撤销其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来实现。罢免公务人员的职务不是追究行政责任的一种形式(应属宪法责任),因此,权力机关不能直接追究公务人员的行政责任。 行政机关追究有关行政机关及其公务人员行政责任的权力,主要表现在:①追究下级行政机关或所属机构的行政责任,如命令其纠正不当,作出赔偿,必要时直接改变或撤销其行为;②追究本机关内公务人员的行政责任,如命令公务人员对相对人作赔......>> 问题八:行政主体承担行政责任的具体方式有哪些 你好!行政主体承担行政责任的具体方式有以下几种: 通报批评; 赔礼道歉,承认错误; 恢复名誉,消除影响: 返还权益: 恢复原状; 停止违法行为; 继续履行职责; 撤销违法的行政行为; 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行政赔偿等。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问题九:行政责任制有哪些基本类型 5分 1、行政处分。它是行政制裁的一部分,它有六种具体形式,即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这种责任适用于具有执法过错的具体执法人员和执法机关及其内设机构的负责人。 2、行政追偿。又称行政求偿,根据过错情况可以追偿赔偿义务机关行政赔偿额的一部,也可以追偿赔偿义务机关行政赔偿额的全部。这种责任适用于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违法执法造成行政管理相对人权益损害且存在主观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情形。 3、其他行政处理。包括对执法机关过错执法的行政处理和对执法人员过错执法的行政处理。前者的表现形式有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取消依法行政方面的评先评优资格等,后者根据执法人员的过错形式、情节轻重和危害程度,其表现形式为批评教育、离岗培训、调离执法岗位、取消执法资格等。 问题十:行政处罚的形式包括哪些 你好,行政处罚外在的表现形式是通过不同种类的行政处罚来体现的。根据1996年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 1.警告。 2.罚款。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4.责令停产停业。 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6.行政拘留;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希望以上回答能帮到你。

什么是经济法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一、民事责任,指经济法主体违反民事法律法规依法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有:停止侵害、返还财产、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二、行政责任,指国家有关机关违反经济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依照行政程序而给予的行政制裁,包括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比如罚款、警告、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三、刑事责任,指对违反经济法律,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行为,依法给予刑事制裁刑法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

行政主体承担行政责任有哪些方式

法律分析:行政责任按承担的主体不同可分为行政主体及其公务员承担的行政责任和行政相对方承担的行政责任。行政主体承担行政责任的具体方式:(1)通报批评:(2)赔礼道歉,承认错误;(3)恢复名誉,消除影响:(4)返还权益:(5)恢复原状;(6)停止违法行为;(7)继续履行职责;(8)撤销违法的行政行为;(9)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10)行政赔偿等。公务员承担行政责任的具体方式:(1)通报批评;(2)赔偿损失;(3)行政处分等。行政相对方承担行政责任的具体方式:(1)承认错误,赔礼道歉;(2)接受行政处罚;(3)继续履行法定义务;(4)恢复原状,返还财产;(5)赔偿损失;(6)仅对外国人适用的限期离境、驱逐出境、禁止入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四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 (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行政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法律分析:行政责任的构成要件如下:1、存在行政违法行为。行政违法是行政责任的前提,如果行为主体的行为尚未构成行政违法,行政责任就没法产生。2、行政责任主体具有行政责任能力。3、行政主体对违法行为存在主观过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八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行政责任是指什么因行为违反行政法律

一、行政责任是因什么行为违反行政法律1、行政责任是因以下行为违法行政法律:(1)实质性行政违法,行政主体的行为在内容上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实质性要件;(2)形式性行政违法,行政主体的行为在形式上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形式性要件;(3)内部行政违法,指行政主体在对其内部机构、人员及内部事务的管理中所发生的行政违法行为,包括内部实体违法和内部程序违法、行政编制和机构设置违法等。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条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第四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二、行政责任分为哪几种行政责任分为两种具体如下:1、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形式通常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2、行政处分,行政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公司法规定的行政责任包括哪些

【法律分析】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行政责任如下:股东或股份公司发起人应当承担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责任。虚假出资、未按期交付或者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性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并处一定比例的虚假出资罚款。公司成立后抽逃出资的,除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外,还将面临抽逃出资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公司清算时,隐匿财产,虚假记录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或者在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财产的,法定代表人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直接责任人员,除公司面临罚款外,还将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1.简述行政领导责任的类型

行政领导责任分为四种:(1)政治责任。(2)法律责任。(3)行政责任。(4)道德责任。另一种区分直接领导责任、分管领导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上级领导责任。行政领导的含义就是指国家行政组织系统中的各级行政首长和行政领导集团通过决策、指挥、监督、协调等手段依法行使其权力,以完成行政目标的活动过程。行政领导贯穿于行政管理的各层次、各方面和全过程,在整个行政系统中处于主导地位,起着非常关键的作用。行政领导的作用主要体现三点:第一,行政领导以推动政务为主要工作内容,是政治领导的贯彻执;第二,协调统一行政活动;第三,对行政效能具有决定性作用,是公共行政成败的关键。行政领导的要素也有三点:第一,行为主体,即行政领导者,包括个体领导者和群众领导者;第二,行为客体,即行政领导者的部属和行政管理的部分对象;第三,行为内容,包括决策、指挥、控制、协调、监督、检查等行政活动。行政领导具有政治统治、法定权威、公共服务等特点。而行政领导者一般是指在国家行政机关中担任领导工作的官员。任何一个行政领导干部都有一定的职位、职权和职责,三者相辅相成,有机统一,这也就是行政领导的权利,行政领导的职权主要有:法定权力、奖惩权力、专家权力和归属权力。行政领导权力的四种来源中,法定权力和奖惩权力主要是属于权力性影响力,而专家权力和归属权力主要是来自对领导者的个性魅力的认同和信服,行政领导者依靠这些权力对其部属产生全面而深刻的影响。行政职责是行政领导者在实行职权的过程中所必须尽的义务。各级行政领导都有具体的职责,一般说来,有以下共同职责,制定目标、制定规范、组织协调、指导监督这四点。行政领导者应当对行政组织的行为及其后果承担领导责任。按照责任的性质,行政领导责任分为法律责任、行政责任、政治责任和道德责任。第一、法律责任有两方面意义:一是指通过法律、法规、规章等加以规定和认可的法定义务;二是指行政领导者由于没有履行或未完全、妥善地履行法律义务而应当承担的相应法律后果。法律责任为法律明确规定,主要从责任主体、归责原则、责任的追究主体以及责任的内容等方面认定。第二、行政责任是行政领导者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但未构成犯罪,依据行政法规规章等应当承担的后果,其追究方式是行政处分。我国《公务员法》规定的行政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第三、政治责任是行政领导者违反特定的政治义务导致的政治后果。如果行政决策、命令、指挥等行政领导行为有损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虽不受法律追究,但也要承担政治责任。在代议制国家,政府对议会负责,议会对政府首脑和部门负责人可以依法采取调查、质询、弹劾、罢免等追究方式。在实行“责任内阁制”的国家,政府组成人员对其主管的部门和事务的失误,要负单独政治责任,对政府的共同决策失误要负“连带责任”。可见,政治责任是一种信任责任,其内容和形式是宽泛的、非特定的,当执政党、议会、社会公众要求行政领导者承担政治责任时,其结果往往是行政领导者引咎辞职。第四、道德责任是行政领导者根据行政伦理的价值理念和行政伦理规范而承担的道德义务。它既是外在的制约机制,往往与法律责任、行政责任和政治责任联系在一起,又是内在的自律机制,建立在行政领导者对其职责的高度责任感和负责精神之上。这四种责任既有其相对独立性,又相互联系。,法律依据:《公安机关追究领导责任暂行规定》 第三条 公安机关追究领导责任要区分直接领导责任、分管领导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上级领导责任。直接领导责任者,是指县(含县级)以上各级公安机关内部各工作部门的负责人,或者是受命执行某项具体警务工作、警务活动的临时负责人、现场指挥人员。分管领导责任者,是指对分管的工作或者参与决定的工作负领导责任的县(含县级)以上各级公安机关的领导成员。主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县(含县级)以上各级公安机关的行政首长,或者是依照有关机关的决定代行本级公安机关行政首长职权,主持全面工作的其他领导。上级领导责任者,一般是指上一级公安机关业务部门的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必要时也包括主要领导。

行政责任承担方式有哪些

法律分析:行政责任按承担的主体不同可分为行政主体及其公务员承担的行政责任和行政相对人承担的行政责任。(1)行政主体承担行政责任的具体方式有:通报批评;赔礼道歉,承认错误;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返还权益;恢复原状;停止违法行为;履行职务;撤销违法的行政行为;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行政赔偿等。(2)公务员承担行政责任的具体方式有:通报批评;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接受行政处分等。(3)行政相对人承担行政责任的具体方式有:承认错误,赔礼道歉;接受行政处罚;履行法定义务;恢复原状,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第四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行政责任分为哪两种

1.制裁性责任,包括通报批评,没收、追缴或责令退赔违法所得,行政处分2.补救性责任,包括赔礼道歉、恢复名誉、返还权益、履行职责、撤销违法决定、行政赔偿行政法律责任必须由有关国家机关依照行政法律规范,包括实行规范和程序规范所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予以追究。行政法的基本原则:(1)合法行政。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决定。(2)合理行政。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要平等对待行政管理相对人,不偏私、不歧视。行使自由裁量权应当符合法律目的,排除不相关因素的干扰;所采取的措施和手段应当必要、适当;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实现行政目的的,应当避免采用损害当事人权益的方式。(3)程序正当。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外,应当公开,注意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要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依法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与行政管理相对人存在利害关系时,应当回避。(4)高效便民。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遵守法定时限,积极履行法定职责,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5)诚实守信。行政机关公布的信息应当全面、准确、真实。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行政机关不得撤销、变更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撤回或者变更行政决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因此而受到的财产损失依法予以补偿。(6)权责统一。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经济、社会和文化事务管理职责,要由法律、法规赋予其相应的执法手段。行政机关违法或者不当行使职权,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实现权力和责任的统一。依法做到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法律依据:《国家赔偿法》第三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三)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五)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第四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行政责任包括哪四种责任

行政责任主要形式有:通报批评、行政处分等。强制性行政责任包括强制划拨、执行罚等。行政纪律——行政纪律是行政组织为了维护公共利益和组织整体利益而制定的一种要求行政人员在行政管理活动甚至个人生活中必须遵守的行政准则和行为规范。组织处理由纪检机关与组织(人事)部门共同研究决定。组织处理和行政处理、党纪处分、司法处理是不同的概念,不能相互替换,但可以同时使用。一个犯了错误的党员领导干部,可能在被调查期间受到组织处理,在调查结束后同时受到党纪处分和行政处分,如果情节严重触犯刑律,还可能被移送司法处理。行政规章与行政法规同属于行政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行政法规调整的对象一般是行政管理领域带有普遍性、全局性、原则性以及意义重大的问题。行政规章的调整对象则限定在行政管理领域中某些特殊的、局部的、具体的问题。行政法规的制定主体是我国的中央政府,而行政规章的制定主体或是中央政府的组成部分,或是地方政府。因而,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行政规章。

什么是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

侧重点不同:行政责任重在处罚性的,民事责任重在补偿性,而刑事责任重在惩罚性。2.处罚不同:行政、民事责任的前提是有损害发生,而刑事责任不论伤害与否,均承担惩罚性责任。行政责任主要是财产和行为责任,民事责任主要是一种财产责任,而刑事责任主要是剥夺人身自由,甚至生命。 3.处罚种类不同:行政处罚的种类有:警告、罚款、行政拘留、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民事责任的责任形式有财产责任和非财产责任,包括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以及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如何区分民事责任,刑事责任,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就是民事法律责任,指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因实施了民事违法行为,根据民法所承担的对其不利的民事法律后果或者基于法律特别规定而应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刑事责任:是依据国家刑事法律规定,对犯罪分子依照刑事法律的规定追究的法律责任。行政责任:行政责任是指经济法主体违反经济法律法规依法应承担的行政法律后果,包括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行政责任是指因为违反行政法或因行政法规定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行政法律规范要求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人员在行政活动中履行和承担的义务。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不同之处:一是追究的违法行为不同:追究行政责任的是一般违法行为,追究刑事责任的是犯罪行为;二是追究责任的机关不同:追究行政责任由国家特定的行政机关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决定,追究刑事责任只能由司法机关依照规定决定;三是承担法律责任的后果不同:追究刑事责任是最严厉的制裁,可以判处死刑,比追究行政责任严厉得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行政责任是指什么

行政责任是指犯有一般违法行为的单位或个人,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行政责任主要有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两种方式。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行政管理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责任主要表现:一、它是一种法律责任,不是基于道义或约定的道德责任。二、它是在行政活动中由行政机关及其公务人员的违反行政义务引起的,与违宪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有程度上的不同。三、它是一种不能以其他法律责任或纪律责任替代的独立的责任。

行政责任有哪些?怎么好记忆

行政责任是指经济法主体违反经济法律法规依法应承担的行政法律后果,包括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行政责任是指因为反行政法或因行政法规定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行政法律规范要求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人员在行政活动中履行和承担的义务。可分为惩罚性行政责任、强制性行政责任和补救性行政责任。惩罚性行政责任的 行政责任主要形式有:通报批评、行政处分等;强制性行政责任包括强制划拨、执行罚等;补救性行政责任的形式较多,主要有:认错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撤销违法、纠正不当、返还权益、行政赔偿等。

行政责任是指什么

行政责任是指犯有一般违法行为的单位或个人,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行政责任主要有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两种方式。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行政管理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可依法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作出行政处罚。行为主体前面已提到,行政违法是行政责任的前提,如果行为主体的行为尚未构成行政违法,行政责任就没法产生。这就是说,并非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所有行为都产生行政责任,只有有行政违法存在时行政责任才会产生。行政责任现代法治社会,不仅要求权力(权利)、职责(义务)的法定,而且要求对责任的承担也必须有法律依据。因此,承担行政责任的方式、内容等都应当由法律规定。否则承担责任就很难做到。责任能力行为主体不具有法定的责任能力,即使其行为构成了行政违法,也不被追究或者承担行政责任。对行政主体来说,其责任能力的确认没有特殊的要求,只要是国家行政机关或者是被法律、法规授权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就行;而对行政相对人中的公民而言,法定责任能力的认定,必须是达到法定的年龄、具有正常的智力等,否则即使有行政违法行为存在也不能追究行政责任。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有对行政相对人中公民责任能力的规定。行为过错行为的作出是主观和客观的统一,行为主体不承担主观上无过错的行为的责任。如正当防卫。

下列各项中,属于行政责任的是(  )。

【答案】:B【正确答案】 B【答案解析】选项A.C.D均属于民事责任。【该题针对“法律责任的种类”知识点进行考核】

行政法律责任分为两种

1.制裁性责任,包括通报批评,没收、追缴或责令退赔违法所得,行政处分2.补救性责任,包括赔礼道歉、恢复名誉、返还权益、履行职责、撤销违法决定、行政赔偿行政法律责任必须由有关国家机关依照行政法律规范,包括实行规范和程序规范所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予以追究。行政法的基本原则:(1)合法行政。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决定。(2)合理行政。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要平等对待行政管理相对人,不偏私、不歧视。行使自由裁量权应当符合法律目的,排除不相关因素的干扰;所采取的措施和手段应当必要、适当;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实现行政目的的,应当避免采用损害当事人权益的方式。(3)程序正当。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外,应当公开,注意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要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依法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与行政管理相对人存在利害关系时,应当回避。(4)高效便民。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遵守法定时限,积极履行法定职责,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5)诚实守信。行政机关公布的信息应当全面、准确、真实。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行政机关不得撤销、变更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撤回或者变更行政决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因此而受到的财产损失依法予以补偿。(6)权责统一。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经济、社会和文化事务管理职责,要由法律、法规赋予其相应的执法手段。行政机关违法或者不当行使职权,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实现权力和责任的统一。依法做到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法律依据:《国家赔偿法》第三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三)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五)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第四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行政责任构成要件有哪些?

行政责任是指经济法主体违反经济法律法规依法应承担的行政法律后果,包括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行政责任是指因为反行政法或因行政法规定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行政法律规范要求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人员在行政活动中履行和承担的义务。 构成要件行为主体 行政违法是行政责任的前提,如果行为主体的行为尚未构成行政违法,行政责任就没法产生。这就是说,并非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所有行为都产生行政责任,只有有行政违法存在时行政责任才会产生。 行政责任  现代法治社会,不仅要求权力(权利)、职责(义务)的法定,而且要求对责任的承担也必须有法律依据。因此,承担行政责任的方式、内容等都应当由法律规定。否则承担责任就很难做到。 责任能力  行为主体不具有法定的责任能力,即使其行为构成了行政违法,也不被追究或者承担行政责任。对行政主体来说,其责任能力的确认没有特殊的要求,只要是国家行政机关或者是被法律、法规授权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就行;而对行政相对人中的公民而言,法定责任能力的认定,必须是达到法定的年龄、具有正常的智力等,否则即使有行政违法行为存在也不能追究行政责任。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有对行政相对人中公民责任能力的规定。 行为过错  行为的作出是主观和客观的统一,行为主体不承担主观上无过错的行为的责任。

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

法律分析:民事责任是指民事主体违反民事法律规范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行政责任是指个人或者单位违反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规定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民事责任的责任形式有财产责任和非财产责任,包括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以及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行政处分是行政机关内部,上级对有隶属关系的下级违反纪律的行为或者是尚未构成犯罪的轻微违法行为给予的纪律制裁。其种类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开除留用察看、开除。民事法律责任的特征:1)是一种因违反民事法律规范所承担的法律责任;2)是一种以财产为主要内容的法律责任。行政责任的特征:1)是行政法律关系主体违反行政法律义务的后果;2)这种违反义务的行为没有超出行政法规定的违法限度,因而适用行政法上的制裁措施;3)责任措施是由行政违法行为实施者向国家承担的责任;4)对于责任承担者来说,是一种否定性的评价,是体现社会谴责和国家惩罚性的一种法律上的负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三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行政责任是指什么因行为违反行政法律

法律分析:行政责任是指经济法主体违反经济法律法规依法应承担的行政法律后果,包括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行政责任是指因为违反行政法或因行政法规定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行政法律规范要求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人员在行政活动中履行和承担的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九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通报批评;(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五)行政拘留;(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行政学》行政权力与行政责任的关系是啥?

上课没认真听讲哈。行政权力是一种与行政责任相对应的权力,没有无行政责任的行政权力,也没有无行政权力的行政责任。行政责任是指行政管理机关或行政管理者依其职权关系所产生的一种职责和任务。它们之间存在着这种密切关系,表现在:1、就行政责任的性质而言,由于行政权力的公共性,决定了行政责任是一种公共责任。2、就行政责任的产生而言,行政责任是一种基于行政职权关系而产生的责任。3、就行政责任的大小而言,行政责任是一种与行政权力相对等的责任。

行政责任包括哪些类型

行政责任有精神罚,例如警告、通报批评;财产罚,例如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以及资质罚,例如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条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第九条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通报批评;(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五)行政拘留;(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第三十六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责任的类型一般有哪些

行政责任是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在国家行政管理活动中因违反了行政法律规范,不履行行政上的义务而产生的责任。《会计法》规定的行政责任的形式又有两种,即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1、行政处罚主要分为六种,即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2、行政处分的形式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行政责任包括哪些

行政责任是指犯有一般违法行为的单位或个人,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行政责任主要有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两种方式。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行政管理相对人给于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分,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行政隶属关系给予有违法失职行为的国家机关公务人员的一种惩罚措施,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一、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8条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责令停产停业;(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6)行政拘留;(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这称为行政处罚的法定种类。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其他行政处罚”,限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这一范围。二、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 任免机关对涉嫌违法违纪的行政机关公务员的调查、处理,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经任免机关负责人同意,由任免机关有关部门对需要调查处理的事项进行初步调查;(二)任免机关有关部门经初步调查认为该公务员涉嫌违法违纪,需要进一步查证的,报任免机关负责人批准后立案;(三)任免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对该公务员违法违纪事实做进一步调查,包括收集、查证有关证据材料,听取被调查的公务员所在单位的领导成员、有关工作人员以及所在单位监察机构的意见,向其他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并形成书面调查材料,向任免机关负责人报告;(四)任免机关有关部门将调查认定的事实及拟给予处分的依据告知被调查的公务员本人,听取其陈述和申辩,并对其所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记录在案。被调查的公务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应予采信;(五)经任免机关领导成员集体讨论,作出对该公务员给予处分、免予处分或者撤销案件的决定;(六)任免机关应当将处分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受处分的公务员本人,并在一定范围内宣布;(七)任免机关有关部门应当将处分决定归入受处分的公务员本人档案,同时汇集有关材料形成该处分案件的工作档案。受处分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期满解除处分的程序,参照前款第(五)项、第(六)项和第(七)项的规定办理。任免机关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及时将处分决定或者解除处分决定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什么情况下属于行政责任?

法律分析:行政责任主要形式有:通报批评、行政处分等;强制性行政责任包括强制划拨、执行罚等;补救性行政责任的形式较多,主要有:认错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撤销违法、纠正不当、返还权益、行政赔偿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九条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通报批评;(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五)行政拘留;(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行政责任包括哪些内容

行政责任包括如下:1、根据行政责任主体的不同,可分为行政主体责任和国家公务员责任;2、根据行政责任的范围,可分为内部行政责任和外部行政责任,内部行政责任是指行政主体作为内部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必须承担的行政责任;外部行政责任是指行政主体作为外部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必须承担的行政责任;3、根据行政责任的承担方式,可分为补救行政责任和惩罚行政责任,补救行政责任是指行政违法主体对因行政违法而受到损害的行政相对人进行补救的责任方式;惩罚性行政责任是指行政违法主体因其行政违法而必须接受惩罚的责任方式;4、根据行政责任的具体内容,可分为精神处罚、财产处罚和身份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扩展资料:行政责任是指犯有一般违法行为的单位或个人,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行政责任主要有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两种方式,其惩罚方式可分为惩罚性行政责任、强制性行政责任和补救性行政责任。其中,通报批评、行政处分等是惩罚性行政责任的主要形式;强制划拨、执行罚款等属于强制性行政责任;而补救性行政责任的形式比较多,具体有认错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撤销违法、纠正不当、返还权益、行政赔偿等。行政责任按承担主体不同可以区分成行政主体、公务员承担的行政责任及行政相对人承担的行政责任。

行政责任主要包括什么

法律分析:行政责任是指因违反行政法规定或因行政法规定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具体形式,行政处分,内部制裁措施,行政处罚两种。其中行政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行政处罚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法律责任是由特定法律事实所引起的对损害予以补偿,强制履行或接受惩罚的特殊义务。根据违法行为所违反的法律的性质, 可以把法律责任分为民事责任,行政责任,经济法责任,刑事责任,违宪责任和国家赔偿责任。民事责任是指由于违反民事法律、违约或者由于民法规定所应承担的一种法律责任。主要形式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三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行政责任包括哪些

行政责任有精神罚,例如警告、通报批评;财产罚,例如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以及资质罚,例如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条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第九条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通报批评;(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五)行政拘留;(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第三十六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责任是什么意思

行政责任是指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因违反行政法律规范而依法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它是行政违法(包括部分不当)所引起的法律后果。行政责任的特征是: (1)其主体是行政法主体。包括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方。 (2)是基于行政法律关系发生的主体应当履行的法定职责和义务。 (3)行政责任是一种法律责任。行政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的方式和内容,是追究行政责任的根据。行政责任是对行政违法与行政不当的救济。 根据行政责任的承担方式不同,可以分为补救性行政责任、惩罚性行政责任。 补救性行政责任,是指行政违法主体对因其行政违法而受到损害的行政相对人实施补救的责任方式。 惩罚性行政责任,是指行政违法主体因其行政违法而必须接受惩罚的责任方式。 《 行政复议法 》第十三条,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所属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该派出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责任名词解释

“行政责任”,是行政法律责任的简称,指有违反有关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但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所依法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分为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是对国家工作人员及由国家机关委派到企业事业单位任职的人员的行政违法行为,给予的一种制裁性处理。行政处分的种类包括警告、记过、降级、降职、撤职、开除等。“行政处罚“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他依法可以实施行政处罚权的组织,对违反行政法律、法规、规章,尚不构成犯罪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实施的一种制裁行为。

行政责任包括哪些

行政责任是指犯有一般违法行为的单位或个人,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行政责任主要有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两种方式。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行政管理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法律依据】 《行政处罚法》第三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 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行政责任名词解释

“行政责任”,是行政法律责任的简称,指有违反有关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但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所依法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分为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是对国家工作人员及由国家机关委派到企业事业单位任职的人员的行政违法行为,给予的一种制裁性处理。行政处分的种类包括警告、记过、降级、降职、撤职、开除等。“行政处罚“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他依法可以实施行政处罚权的组织,对违反行政法律、法规、规章,尚不构成犯罪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实施的一种制裁行为。

行政责任是指什么

行政责任,是指犯有一般违法行为的单位或个人,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行政责任主要有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两种方式。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行政管理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责任的主要表现:1、行政责任是一种法律责任,不是基于道义或约定的道德责任;2、行政责任是在行政活动中由行政机关及其公务人员的违反行政义务引起的,与违宪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有程度上的不同;3、行政责任是一种不能闹梁以其他法律责任或纪律责任替代的独立的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液灶运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第五条 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第六条 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第七条 公民、法人或辩告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第八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其违法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违法行为构成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第九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通报批评;(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五)行政拘留;(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第十条 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

行政责任是指什么

行政责任,是指犯有一般违法行为的单位或个人,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行政责任主要有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两种方式。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行政管理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责任的主要表现:1、行政责任是一种法律责任,不是基于道义或约定的道德责任;2、行政责任是在行政活动中由行政机关及其公务人员的违反行政义务引起的,与违宪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有程度上的不同;3、行政责任是一种不能以其他法律责任或纪律责任替代的独立的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第五条 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第六条 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第七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第八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其违法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违法行为构成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第九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通报批评;(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五)行政拘留;(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第十条 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

行政责任的构成要件

行政责任构成要件包括权力、职务、违法行为、过失或故意以及结果等。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若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决定,将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行政责任是指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过程中,若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决定,导致行政处罚、行政赔偿、追究刑事责任等后果时,需要承担相应责任的情形。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责任构成要件包括权力、职务、违法行为、过失或故意以及结果等。权力是指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所具有的能力。职务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能的状态。违法行为是指行政机关未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决定规定的行为。过失或故意是指违法行为的主观方面,即行政机关是否存在过失或故意。结果是指违法行为导致的行政处罚、行政赔偿、追究刑事责任等后果。在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行为时,需要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决定的规定,否则将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行政责任种类包括行政警告、行政记过、行政降级、行政撤职、行政开除等,具体情况视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后果而定。行政机关所承担的行政责任有哪些形式?行政机关所承担的行政责任形式多种多样,主要包括行政警告、行政记过、行政降级、行政撤职、行政开除、行政罚款、行政赔偿等。具体情况取决于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后果。行政机关应当依据法律规定严格承担行政责任,并对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进行追责问责,避免滥用职权、违法行为频发的情况出现,维护社会公正与稳定。行政责任构成要件主要包括权力、职务、违法行为、过失或故意以及结果等,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过程中若不遵守法律规定,将会承担一定的行政责任。对于一些严重的违法行为,行政机关将需承担更严重的行政责任形式。因此,行政机关必须依法依规行使职权,强化职责意识,提高行政管理水平,维护社会公正与稳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条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行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确保行政行为合法、及时、公正。

行政责任的概念和特点是什么

   问:试论行政责任的概念和特点。    校解析答案: 行政责任是指因违反行政法或因行政法规定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行政责任的特点是:   第一,承担行政责任的主体是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行政主体是拥有行政管理职权的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行政相对人是负有遵守行政法义务的普通公民、法人。   第二,产生行政责任的原因是行为人的行政违法行为和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况。   第三,通常情况下,实行过错推定的方法。只要受害人能够证明所受损害是加害人的行为或物件所致,即推定加害人存在过错并应承担责任。   第四,行政责任的承担方式多样化。首先,行为责任是行政责任中数量最大的责任形式,其次,精神责任在行政责任中的比重明显高于其他法律责任,如:通报批评,赔礼道歉等。再次,财产责任仍然是行政责任的重要形式。最后,人身责任,如拘留,也是一种责任形式。      

行政责任有哪些类型?

行政责任的类型一般有哪些 行政责任是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在国家行政管理活动中因违反了行政法律规范,不履行行政上的义务而产生的责任。 《会计法》规定的行政责任的形式又有两种,即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 1、行政处罚主要分为六种,即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 2、行政处分的形式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行政责任制有哪些基本类型 5分 1、行政处分。它是行政制裁的一部分,它有六种具体形式,即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这种责任适用于具有执法过错的具体执法人员和执法机关及其内设机构的负责人。 2、行政追偿。又称行政求偿,根据过错情况可以追偿赔偿义务机关行政赔偿额的一部,也可以追偿赔偿义务机关行政赔偿额的全部。这种责任适用于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违法执法造成行政管理相对人权益损害且存在主观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情形。 3、其他行政处理。包括对执法机关过错执法的行政处理和对执法人员过错执法的行政处理。前者的表现形式有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取消依法行政方面的评先评优资格等,后者根据执法人员的过错形式、情节轻重和危害程度,其表现形式为批评教育、离岗培训、调离执法岗位、取消执法资格等。 行政责任的形式是什么? 为了保证《会计法》规范的有效实施,惩治会计违法行为,《会计法》对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会计法》主要规定了两种责任形式:一是行政责任;二是刑事责任。 (1)行政责任。行政责任是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在国家行政管理活动中因违反了行政法律规范,不履行行政上的义务而产生的责任。《会计法》规定的行政责任的形式又有两种,即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 行政处罚主要分为六种,即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 行政处分的形式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2)刑事责任。刑事责任是指犯罪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即对犯罪分子依照刑事法律的规定追究的法律责任。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不同之处:一是追究的违法行为不同:追究行政责任的是一般违法行为,追究贰事责任的是犯罪行为;二是追究责任的机关不同:追究行政责任由国家特定的行政机关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决定,追究刑事责任只能由司法机关依照《刑法》的规定决定;三是承担法律责任的后果不同:追究刑事责任是最严厉的制裁,可以判处死刑,比追究行政责任严厉得多。 法律责任的种类有哪些? 1.刑事责任 刑事责任是指行为人因其犯罪行为所必须承受的,由司法机关代表国家所确定的否定性法律后果。刑事责任的特点是:第一,产生刑事责任的原因在于行为人行为的严重社会危害性,只有行为人的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即构成犯罪,才能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第二,刑事责任是犯罪人向国家所负的一种法律责任。它与民事责任由违法者向被害人承担责任有明显区别,刑事责任的大小、有无都不以被害人的意志为转移。第三,刑事责任是一种惩罚性责任,是所有法律责任中最严厉的一种。第四,刑事责任基本上是一种个人责任。一般来说,只有实施犯罪行为者本人才能承担刑事责任。当然,刑事责任也包括集体责任,有些国家称为“法人犯罪”的刑事责任,在我国称为“单位犯罪”的刑事责任。不管是惩处个人,还是惩处单位,都是为了惩罚犯罪者,救济被侵害的权利,预防犯罪的再发生。第五,刑事法律是追究刑事责任的惟一法律依据,罪行法定。 2.民事责任 民事责任是指由于违反民事法律、违约或者由于民法规定所应承担的一种法律责任。民事责任的特点是:第一,民事责任主要是一种救济责任。民事责任的功能主要在于救济当事人的权利,赔偿或补偿当事人的损失。当然,民事责任也执行惩罚的功能,具有惩罚的内容。如违约金本身就含有惩罚的意思。第二,民事责任主要是一种财产责任。第三,民事责任主要是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的责任,在法律允许的条件下,多数民事责任可以由当事人协商解决。根据承担民事责任的原因,将民事责任分为:由违约行为(或不履行其他义务)产生的违约责任,由民事违法行为,即侵权行为产生的一般侵权责任,由法律规定产生的特殊侵权责任。 3.行政责任 行政责任是指因违反行政法或因行政法规定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行政责任的特点是:第一,承担行政责任的主体是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第二,产生行政责任的原因是行为人的行政违法行为和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况。第三,通常情况下,实行过错推定的方法。在法律规定的一些场合,实行严格责任。第四,行政责任的承担方式多样化。 4.违宪责任  违宪责任是指由于有关国家机关制定的某种法律和法规、规章,或者有关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或公民从事的与宪法规定相抵触的活动而产生的法律责任。虽然广而言之,所有违法行为都是违宪行为,但是,构成违宪责任的违宪行为与一般违法行为还是有所区别的。因为宪法规范不仅为普通法律提供了立法依据,而且它还有自己特定的调整对象,即国家机关之间的相互关系以及它们与广大公民之间的相互关系。对违反这类宪法规范的行为,是不能通过追究刑事责任、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来预防和制止的。在我国,监督宪法实施的权力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行政处罚的种类有哪些? 你好,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八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种类有哪些? 行政处罚种类,是指行政处罚外在的具体表现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的规定,行政处罚有以下7种: 1.警告。 是国家对行政违法行为人的谴责和告诫,是国家对行为人违法行为所作的正式否定评价。从国家方面说,警告是国家行政机关的正式意思表示,会对相对一方产生不利影响,应当纳入法律约束的范围;对被处罚人来说,警告的制裁作用,主要是对当事人形成心理压力、不利的社会舆论环境。适用警告处罚的重要目的,是使被处罚人认识其行为的违法性和对社会的危害,纠正违法行为并不再继续违法。 2.罚款。是行政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人强制收取一定数量金钱,剥夺一定财产权利的制裁方法。适用于对多种行政违法行为的制裁。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是行政机关将行政违法行为人占有的,通过违法途径和方法取得的财产收归国有的制裁方法;没收非法财物,是行政机关将行政违法行为人非法占有的财产和物品收归国有的制裁方法。 4.责令停产停业。是行政机关强制命令行政违法行为人暂时或永久地停止生产经营和其他业务活动的制裁方法。 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是行政机关暂时或者永久地撤销行政违法行为人拥有的国家准许其享有某些权利或从事某些活动资格的文件,使其丧失权利和活动资格的制裁方法。 6.行政拘留; 是治安行政管理机关(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短期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制裁方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一,人身自由罚:包括行政拘留和劳动教养。 二,行为罚:主要形式有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执照等。 三,财产罚:主要形式有罚款、没收财物(没收非法财物和违法所得)。 四,声誉罚:主要形式有警告、责令具结悔过、通报批评等。 具体行政行为种类有哪些 具体行政行为种类包括: 1.行政许可:指行政机关根据相对人的申请,通过颁发许可证、执照等形式,依法赋予相对人从事某种活动的法律资格或者实施某种行为的法律权利的具体行政行为。 非行政许可比照列入。具体许可、非许可项目以《行政许可法》实施后的清理、认定结果为准。 2.行政处罚:是指具有法定管辖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罚”栏项目要以每个单行法规规定的具体违法行为为标准,每个具体违法行为填报一条“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包括: (1)警告(包括通报批评、责令检讨、责令悔过等)。警告属于申诚罚,是一种影响相对方声誉、给相对方施加一定精神上压力的处罚。 (2)罚款。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所谓没收违法所得,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将相对人通过违法行为获取的财产收归国有的处罚形式;没收非法财物,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将违禁物品或者用以实施违法行为的工具收归国有的处罚形式。如淫秽录像带、非法出版物等。 (4)暂扣、吊销许可证或执照。 (5)责令停产停业。 (6)行政拘留。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3.行政强制:行政强制包括两种,一是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为了预防或制止正在发展或可能发生的违法行为、危险状态以及不利后果,或者为了保全证据、确保案件查处工作的顺利进行而对相对人的人身自由、财产予以强行限制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它也叫“即时强制”。二是行政强制执行,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逾期不履行行政法上的义务时,行政机关依法采取必要的强制性手段,迫使其履行义务,或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状态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强制措施包括: (1)对人身的强制。如强制拘留、强制戒毒、强制扣留、强制管束、强制约束、强制隔离、强制治疗、强制戒毒、强制传唤、强制履行、强制服役、对在公共场所闹事者采取强行带离现场或驱散等等; (2)对财产的强制。如查封、扣押、冻结等等; (3)对行为的强制:强制许可等。 行政强制执行包括:强制划拨、强制扣缴、强行拆除、强制销毁、变价出售、强制抵缴、强制退还。 4.行政征收:是指行政机关根据法律规定,以强制方式取得相对方财产所有权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征收有以下几种: (1)税的征收。包括国税、地税和关税三大类。 (2)行政性收费的征收包括:环保费的征收。如排污费的征收等;资源费的征收。如矿产资源费、水资源费的征收等;建设资金费的征收。如重点水利、电力建设项目的资金征收、重点能源项目、交通项目的建设资金项目的征收等;使用费的征收。如土地使用费、车辆通行费和公路养路费的征收等;管理费的征收。如工商管理费、城建管理费的征收等;滞纳金征收。 5.行政给付:是指行政机关对公民在年老、疾病或丧失劳动能力等情况或其他特殊情况下,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赋予其一定的物质权益或与物质有关的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主要包括抚恤金、离退休金、社会救济金、自然灾害救济金等。 具体表现形式:安置、补助、抚恤、优待、救灾扶贫等。共2页: 上一页 1 [2]下一页 行政职能的种类有哪些 行政职能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去考察,从 *** 职责的领域看,有政治职能、经济职能、文化职能、社会职能等;从 *** 职责所起作用的属性看,有保卫功能、扶持功能、管理功能、服务功能等。也有学者从职能结构的角度,将 *** 职能区分为政治统治、社会管理、社会服务和社会平衡四大职能。 从管理过程的角度看, *** 管理的不同类型的公共事务又有管理功能的相似性,如决策性功能、执行性功能、控制性功能、辅助性功能等。在这里,我们主要从前两个角度加以考察,这样能够更好地理解 *** 扮演的社会角色。 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有什么区别? 刑事责任,是违反刑事法律规范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有主刑和附加刑两大类。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等。我国的刑法对此作了全面详尽的规定。 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中,行政责任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行政处分,再就是行政处罚。行政处分制度的法律依据是1957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国务院公布的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奖惩暂行规定。再就是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法》第八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种类有哪几种? 行政处罚的种类有: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罚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行政处罚。

综合法律知识:行政责任

(一)行政责任的含义   行政责任的含义有狭义和广义之分。   狭义行政责任是指行政人员违反行政组织及其行政管理工作的规定,违反法定义务和职责时所必须承担的责任。   广义行政责任除狭义行政责任之外,还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国家的全部行政机构作为一个整体对所有公民负责;二是在行政系统内部的各环节、各层次之间进行责任分工和权限分解,通过确立垂直的责任关系和层级负责的方法,将分散的组织和个人的工作扭成一股合力开展行政工作。   (二)行政责任的特点   第一,行政责任具有政治性。行政责任的政治性是由行政组织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特殊地位所决定的。   第二,行政责任是一种义务。   第三,行政责任具有具体性。   第四,行政责任既是制度的又是伦理的。   第五,行政责任是一种监督控制和制裁的统一。   (三)行政责任的作用   第一,行政责任是行政管理活动的基础。   第二,行政责任的具体性,使行政人员与其行政管理职业完整地交融一体,激发了行政人员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第三,完整的行政责任体系,赋予了社会和谐治理的可能性。   (四)行政责任的类别   第一,行政处分   行政处分是指,行政机关内部,上级对有隶属关系的下级违反纪律的行为或者是尚未构成犯罪的轻微违法行为给予的纪律制裁。行政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留用察看、开除等措施。   第二,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或者其他组织依照法律规定或者经授权委托,对实施行政违法行为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进行行政制裁的活动。主要包括:警告、罚款、行政拘留、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务、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措施。

行政责任包括哪些内容

行政责任主要形式有:通报批评、行政处分等;强制性行政责任包括强制划拨、执行罚等;补救性行政责任的形式较多,主要有:认错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撤销违法、纠正不当、返还权益、行政赔偿等。 行政责任是指实施一般违法行为的单位或者个人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行政责任主要包括行政处罚和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者其他行政主体依法确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不构成犯罪的行政相对人实施行政处罚的具体行政行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可以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主要表现:一、它是一种法律责任,不是基于道义或约定的道德责任。二、它是在行政活动中由行政机关及其公务人员的违反行政义务引起的,与违宪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有程度上的不同。三、它是一种不能以其他法律责任或纪律责任替代的独立的责任。 惩罚形式:可分为惩罚性行政责任、强制性行政责任和补救性行政责任。惩罚性行政责任的主要形式有:通报批评、行政处分等;强制性行政责任包括强制划拨、执行罚等;补救性行政责任的形式较多,主要有:认错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撤销违法、纠正不当、返还权益、行政赔偿等。行政责任按承担的主体不同可分为行政主体及其公务员承担的行政责任和行政相对人承担的行政责任。(1)行政主体承担行政责任的具体方式有:①通报批评;②赔礼道歉,承认错误;③恢复名誉,消除影响;④返还权益;⑤恢复原状;⑥停止违法行为;⑦履行职务;⑧撤销违法的行政行为;⑨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⑩行政赔偿等。(2)公务员承担行政责任的具体方式有:①通报批评;②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接受行政处分等。(3)行政相对人承担行政责任的具体方式有:①承认错误,赔礼道歉;②接受行政处罚;③履行法定义务;④恢复原状,返还财产;⑤赔偿损失等。 此外,外国人及外国组织在我国境内活动时,属于我国行政管理相对方,如违反了我国行政管理义务也要承担行政责任。外国人承担行政责任的特殊方式还有限期离境、驱逐出境、禁止离境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九条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通报批评;(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五)行政拘留;(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简述行政责任的内容构成

法律分析:1.应为行政责任与不应为行政责任。这包括两层含义:其一,政府及其公务员依据宪法和法律法规进行政府行政活动时,有做一定事情的义务,即负有应为行政责任;其二,政府及其公务员在依法进行公务活动时有不超越行政权限和不侵害公民权益的责任,这种责任称为不应为行政责任。2.广义行政责任与狭义行政责任。广义行政责任是指政府作为行使行政权力的整体,在实施政府职能时对国家权力主体承担的行政责任;狭义行政责任是作为政府构成主体的公务员个体,在代表政府实施行政行为时所承担的责任。3.国家行政责任与个人行政责任。这主要是指行政责任所包含的两种责任主体:其一,政府作为执掌公共行政权力的主体所承担的行政责任表现为国家责任,在通常情况下,由国家承担政府公务人员在公务活动中所造成的后果;其二,政府公务人员作为具体执行行政职能的个体,所承担的行政责任表现为个人行政责任。在特定条件下,则要追究公务人员个人在直接行政行为后果中的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七十六条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二)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三)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四)违反本法第二十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定的;(五)执法人员未取得执法证件的。行政机关对符合立案标准的案件不及时立案的,依照前款规定予以处理。

行政责任包括哪些

行政责任包括: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行政处罚:1、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2、行政处罚特征是: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是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处罚的对象是实施了违反行政法律规范行为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行政处罚的性质是一种以惩戒违法为目的、具有制裁性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分:行政处分(disciplinary sanction)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行政隶属关系给予有违法失职行为的国家机关公务人员的一种惩罚措施,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行政制裁的一种形式,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依照有关法律和有关规章,给所工作中违法失职的公务员实行的惩处和制裁,是对国家公务员的过错行为的一种否定和惩戒,使之受到抑制和消除,对未受到惩戒的国家公务员,也有着规范和警戒作用。行政责任构成要件:行为主体:前面已提到,行政违法是行政责任的前提,如果行为主体的行为尚未构成行政违法,行政责任就没法产生。这就是说,并非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所有行为都产生行政责任,只有有行政违法存在时行政责任才会产生。行政责任:现代法治社会,不仅要求权力(权利)、职责(义务)的法定,而且要求对责任的承担也必须有法律依据。因此,承担行政责任的方式、内容等都应当由法律规定。否则承担责任就很难做到。责任能力:行为主体不具有法定的责任能力,即使其行为构成了行政违法,也不被追究或者承担行政责任。对行政主体来说,其责任能力的确认没有特殊的要求,只要是国家行政机关或者是被法律、法规授权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就行。而对行政相对人中的公民而言,法定责任能力的认定,必须是达到法定的年龄、具有正常的智力等,否则即使有行政违法行为存在也不能追究行政责任。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有对行政相对人中公民责任能力的规定。行为过错:行为的作出是主观和客观的统一,行为主体不承担主观上无过错的行为的责任。如正当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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