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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法》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2023-09-03 11: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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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法》的制定依据是“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符合公民的宪法权利;再则,从法律的根本属性看,宪法是母法,故而,宪法是《食品安全法》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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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国,国家高度重视食品安全,早在1995年就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在此基础上,2009年2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是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为了从制度上解决现实生活中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更好地保证食品安全而制定的,其中确立了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为基础的科学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作为制定、修订食品安全标准和对食品安全实施监督管理的科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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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国,国家高度重视食品安全,早在1995年就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在此基础上,2009年2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是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为了从制度上解决现实生活中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更好地保证食品安全而制定的,其中确立了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为基础的科学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作为制定、修订食品安全标准和对食品安全实施监督管理的科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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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国家高度重视食品安全,早在1995年就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在此基础上,2009年2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是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为了从制度上解决现实生活中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更好地保证食品安全而制定的,其中确立了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为基础的科学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作为制定、修订食品安全标准和对食品安全实施监督管理的科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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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法就是食品安全的法律依据,有关食品方面的问题都是依据这部法来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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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卫生法和食品安全法的区别

《食品安全法》总则中,通过法律的级别给了分段管理一个明确的身份和职权范围,除原有农业、卫生、工商、质检、食药等部门外,还出现了一个新的机构——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在《食品安全法》中,不仅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更赋予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评议、考核的权力。相当一部分监管机构是垂直管理的体系,每年的工作不接受地方政府的考核,这次通过法律明确了地方政府的职责,使地方政府真正有了行使权力的依据,加大了对垂直管理监管机构的约束力。 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方面的要求及处罚,《食品安全法》与《食品卫生法》相比,有了较大的变化,在要求上,安全法去掉了卫生法中“包括病原携带者”的讲法,以乙型肝炎为例,在临床医学和预防医学的不同角度讲,是分为狭义和广义两种概念的,如果不能统一标准,那将给食品监管带来一定的隐患,。从罚则上看,《食品安全法》对没有健康证明的行为没有罚则,如果不能通过实施细则来弥补,那么这方面的要求将是一纸空谈。 《食品安全法》对索证的要求比《食品卫生法》详细了很多,有了明确的要求和罚则,可以说这方面取得了重大的进步,只是对保存的时限过于死板,2年的保存期是否过长值得商榷,尤其是对于一些小型餐饮业来说一年以前的进货记录有多大的意义,只是接受检查的摆设。 五、在食品检验的规定中,接受几次恶性事故的经验,明确规定了对食品不得免检。在日常的抽检和检测中,《食品卫生法》规定的是无偿采样,说法比较笼统,而在《食品安全法》中明确了行政部门必须买样,且不得向商家收取任何费用,检测所产生的费用由行政部门承担。这些发条的出台,一方面说明政府在减轻企业的负担,避免为增加收入多次采样收取检测费用,另一方面意味着,如果财政拨款不足或地方政府经济水平较低的情况下,一些工作会受到影响,可能出现能不检就不检,能少检就少检的情况。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就不单单是行政部门能力范围内的了,需要更多的政策扶持。在《食品安全法》内,专有一章对食品安全事故处置进行了规定,与《食品卫生法》相比,内容多了很多,在法律层面规定了各级部门的职责和处理的程序,明确了CDC在处理这类事件中的职责,解决了多年来由于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带来的职责分工问题。在法律条文中,也明确了要进行责任追究。在《食品安全法》的条文中,提出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并由对应的罚则,只是在实际操作中,对于毁灭证据的认定需要明确,例如:一家人在一个餐馆用晚餐后,夜里开始出现症状,一起到医疗机构就诊,医疗机构按照要求上报,在这种情况下,餐馆是不知情的,等到监管人员到达那个餐馆时,很可能剩余食品都已经倒掉,餐具已经进行了消毒,证据灭失了。这种局面是非常常见的,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是不是认定商家毁灭证据呢?是以主观故意为判断原则还是以实际效果来确定,这是需要在后期的细则或者司法解释中加以说明的。在监督管理这一部分内容中,《食品安全法》基本套用了国务院特别规定里的相关内容,增加了各级各部门能够对外宣传公告的权力范围,避免了“许多人说一件事,一个人一个说法”的局面。与《食品卫生法》相比,《食品安全法》里少了一项内容,就是监管人员对生产经营者提供的不违法的技术资料负有保密的义务,这一条是应该通过法律明确责任的,是对纳税人商业机密的保护。《食品安全法》与《食品卫生法》的法律责任制定上来看,《食品安全法》套用了国务院特别规定的模式,提高了处罚的金额底线,提出了了行政处分的级别,并且明确了出现事故后,肇事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一定时限内不得再从事食品安全的管理工作。《食品安全法》法律责任的制定上最大的特色在于第九十六条和第九十七条的规定,给了消费者受到损失后索赔的额度依据和优先接到民事赔偿的权益,充分体现了中国法律人性化的一面。但是在《食品安全法》的罚则中也存在着一些待解释和解决的问题,一部分法定要求没有制订罚则,如从业人员没有健康证明、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不符合法定要求等,与《食品卫生法》相比出现食物中毒事件后的处罚在《食品安全法》中没有单独列出,有待相关的部门对法条中“情节严重”的概念进行解释,以便开展工作。《食品卫生法》的罚则中,只有有违法所得和没有违法所得两种情况,根据卫生部的部门规章,将无法取得证据的情况列入无违法所得的范围内,操作起来相对简单。而在《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四、八十五、八十六条中,出现了违法所得和货值两个概念。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下列活动,应当遵守本法:(一)食品生产和加工(以下称食品生产),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以下称食品经营);(二)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三)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以下称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四)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五)食品的贮存和运输;(六)对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
2023-08-29 21:16:551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后,原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仍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自2015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取代了原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虽然两部法律在内容和主要规定上有所不同,但其中许多条款仍然保留,并且被纳入到新的食品安全法中进行了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自2015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法是我国现行食品安全方面的最高法律,着重强调食品安全的防控和管理,为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提供了更加严格的法律保障。与原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相比,新的食品安全法在内容和主要规定方面有所变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 完善了各项食品安全制度食品安全法在制度上进行了优化和完善,增加了许多新的规定,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等。与此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的许多制度和措施也得到了保留,并被纳入到新的食品安全法中。二、 增强了监管力度和执法力度新的食品安全法增强了监管和执法力度,加大了对违法生产经营者的处罚力度,同时也规定了一些新的行政处罚措施,如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等。三、 加强了食品安全监督体系建设食品安全法在食品安全监督体系方面进行了新的规定和调整,建立了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增强了卫生、质监、市场监管等相关监管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作。《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最大的变化是什么?相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最大的变化之一是将食品安全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同时增加了许多新的规定,为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提供了更加严格的法律保障。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已被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取代,但两部法律在内容和主要规定上有许多相通之处。新的食品安全法的实施为我国食品安全工作提供了更加严格、更加有效的法律基础和保障。希望生产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坚持品质第一原则,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切实为人民群众提供健康安全的食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制定本条例。
2023-08-29 21:17:041

食品安全法的内容

食品安全法的内容有八个。【法律分析】食品安全标准应当包括下列内容,除此之外的就不属于食品安全标准内容:(一)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二)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三)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四)对与卫生、营养等食品安全要求有关的标签、标志、说明书的要求;(五)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六)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七)与食品安全有关的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八)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法律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 八、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作出修改将第三十五条第一款修改为:“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不需要取得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应当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并对条文顺序作相应调整,重新公布。
2023-08-29 21:17:311

我国有食品卫生安全法吗?

分类: 医疗/疾病 >> 医院 问题描述: 这几年来,人们对饮食的卫生安全逐渐开始重视起业,听说有一部<<食品卫生安全法>>是除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外,专门针对食品安全卫生进行监督管理的法律,不知现在情况如何? 解析: 目前,我国尚未出台《食品安全法》,但该法已有草案,并在继续研讨中。 现在食品卫生执法主要依据的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2023-08-29 21:17:541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条

《国家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条: 对地方特色食品,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备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后,该地方标准即行废止。也就是说,没有国家标准的地方产品可以自行制定地方产品,如果有国家标准的产品,应当依照国家的标准进行执行!希望答案对楼主有帮助!
2023-08-29 21:18:372

为什么要将食品卫生法更名为食品安全法

早在1995年就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在此基础上,2009年2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是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为了从制度上解决现实生活中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更好地保证食品安全而制定的,其中确立了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为基础的科学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作为制定、修订食品安全标准和对食品安全实施监督管理的科学依据。2014年12月25日,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二审稿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二审稿增加了关于食品贮存和运输、食用农产品市场流通、转基因食品标识等方面内容。二审稿规定,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标识。2015年3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法制司副司长陈谞两会期间表示,新的《食品安全法》最快上半年出台。
2023-08-29 21:18:461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是哪一年颁布实施的?

2009年6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同时废止。
2023-08-29 21:18:572

食品安全法与食品卫生法相比有哪些重大变化

第一,食品安全法扩大适用于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食品添加剂是指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天然物质。原来的食品卫生法仅在第十一条对于食品添加剂提出了卫生要求,现实中由于食品添加剂引发的食源性疾病多发,尤其是三聚氰胺引发的“三鹿奶粉事件”,使得人们对于食品添加剂更加警惕,从而在立法上对于食品添加剂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不仅仅是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要遵守食品安全法,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者的生产经营行为也要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例如遵守食品安全法关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等。第二,食品安全法扩大适用于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食品安全法作出与食品相关产品的概念,是指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依据附则里的进一步说明,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是指包装、盛放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用的纸、竹、木、金属、搪瓷、陶瓷、塑料、橡胶、天然纤维、化学纤维、玻璃等制品和直接接触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的涂料。用于食品的洗涤剂、消毒剂,指直接用于洗涤或者消毒食品、餐饮具以及直接接触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或者食品包装材料和容器的物质。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指在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生产、流通、使用过程中直接接触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的机械、管道、传送带、容器、用具、餐具等。不仅仅是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卫生要遵守食品安全法,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者的生产经营活动也要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第三,食品安全法增加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相衔接的规定,避免了法律之间由于适用范围的交叉重复可能出现的打架现象,明确了食用农产品在食品安全法中具体适用问题,即: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制定有关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标准、公布食用农产品安全有关信息,遵守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以上供参考。
2023-08-29 21:19:081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是什么时候实施的

在我国,国家高度重视食品安全,早在1995年就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在此基础上,2009年2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4年12月25日,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二审稿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二审稿增加了关于食品贮存和运输、食用农产品市场流通、转基因食品标识等方面内容。二审稿规定,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标识。2015年3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法制司副司长陈谞两会期间表示,《食品安全法》最快上半年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5年4月24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公布,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
2023-08-29 21:19:204

司法经济法考点之食品安全法立法与适用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是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为了从制度上解决现实生活中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更好地保证食品安全而制定的法律,其中确立了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为基础的科学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作为制定、修订食品安全标准和对食品安全实施监督管理的科学依据。下面由我为你介绍食品安全法的相关司法经济法考点知识。      司法经济法考点一   食品安全法立法背景及其目的   食品安全法,是指调整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行为的一系列法律规范的总称。我国于1982年11月19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该法于1995年10月30日修订,形成比较成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施行于1995年的食品卫生法虽然对保证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发挥了重要的积极作用,但是由于食品安全日益成为全球性问题,我国也逐渐暴露出食品标准不统一、对违法行为处罚力度不够、食品检验机构不规范等制度上的瑕疵,再加上食品安全事故不断发生如2004年的阜阳“大头娃娃”劣质奶粉事件,以及此后的“苏丹红”事件、福寿螺事件等,我国在食品领域的立法重心从“食品卫生”提升到“食品安全”,于2009年2月28日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从一定的意义上讲,新的食品安全法是食品安全事故催生出来的,并且也是第一部冠以“食品安全”字样的法律。   食品安全法第1条指出了该法的立法目的:“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法。”这里包括两个要点:   一是保证食品安全,即保证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这是该法的直接目的。   二是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该条文从公众的健康权和生命权等基本人权的高度揭示食品安全的意义,表明了我国法律“以人为本”的根本宗旨。   2013年12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对因食品、药品质量问题引起的侵权责任纠纷案件和合同纠纷案件审理中的若干问题作出了规定。   司法经济法考点二   食品安全法的适用范围   食品安全法作为一部调整与食品安全有关行为的专门法律,有其特定的适用范围。根据该法第2条第1款的规定,在我国境内从事下列活动,应受该法约束:   1食品生产和加工以下称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以下称食品经营;   2食品新增剂的生产经营;   3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装置以下称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   4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新增剂、食品相关产品;   5对食品、食品新增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   相关阅读:   食品安全的注意事项   一、注意看经营者是否有营业执照,其主体资格是否合法。   二、注意看食品包装标识是否齐全,注意食品外包装是否标明商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厂名、厂址、电话、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号等内容。   三、注意看食品的生产日期及保质期限,注意食品是否超过保质期。   四、看产品标签,注意区分认证标志。   五、看食品的色泽,不要被外观过于鲜艳、好看的食品所迷惑。   六、看散装食品经营者的卫生状况,注意有无健康证,卫生合格证等相关证照,有无防蝇防尘设施。   七、看食品价格,注意同类同种食品的市场比价,理性购买“打折”、“低价”、“促销”食品。   八、购买肉制品、腌腊制品最好到规范的市场、“放心店”购买,慎购游商无固定营业场所、推车销售销售的食品。   九、妥善保管好购物凭据及相关依据,以便发生消费争议时能够提供 *** 依据.   十、不购买和食用三无产品   ”的人还看过:
2023-08-29 21:19:541

食品法123条公安机关能直接作出拘留处罚吗

食品卫生安全,依法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公安机关只是协助单位,不能直接对违反食品卫生的人进行拘留。应由卫生主管部门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如果在食品卫生安全活动中,有违反治安管理的,公安可以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当事人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律链接:《食品卫生安全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以及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法和国务院的规定,确定本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卫生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职责。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在乡镇或者特定区域设立派出机构。
2023-08-29 21:20:061

假如违反食品安全法会受什么处分

要看具体违反的是哪一条。
2023-08-29 21:20:192

食品安全法73条内容

法律主观:第三十四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释义】本条是关于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的规定。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如何,直接关系到广大消费者的健康。如果这些人患有传染病或者是带菌者,就容易通过被污染的食品造成传染病传播和流行,对消费者的身体健康造成威胁。因此,食品从业人员除应做好个人卫生外,食品生产经营者还要加强食品从业人员的管理,这是贯彻预防为主的重要措施。(一)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为了预防传染病的传播和由于食品污染引起的食源性疾病及食物中毒的发生,保证消费者的身体健康,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是必要的。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一般包括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能上岗。食品生产经营者为员工建立健康档案,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员工的健康检查,员工患病及时申报等。为了防止通过食品从业人员造成传染病的发生,本条延续了食品卫生法的规定,对患有某些特定疾病的人,禁止其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这些疾病包括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痢疾,是一种急性肠道传染病,临床以发热、腹痛、大便脓血为主要症状,在环境卫生状况差,卫生习惯不良的情况下易于流行。伤寒造成的症状有腹痛、严重腹泻、头痛等,肠道出血或穿孔是其最严重的并发症,其传染途径为粪口途径,传染力很强。结核病是一种慢性感染性疾患,发病初期多伴有全身性中毒症状,如微热、盗汗、食欲不振、消瘦等。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情况如何,只有通过健康检查才能得出结论。例如,痢疾杆菌、伤寒杆菌等都是生命力、致病力很强的致病菌。痢疾杆菌在患者接触过的物品上可存活10天,污染食品后,经过12至24小时可繁殖5万倍,而患有痢疾的食品从业人员,尤其是没有临床症状,不易为人们发现的带菌者,都可以通过粪便大量排出致病菌,人们食用被患有传染病,尤其是那些健康带菌的食品从业人员污染了的食品后,就有可能染上疾病。因此,患有某些特定疾病的人,禁止其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食品安全法草案中规定患有甲型病毒性肝炎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与食品卫生法的规定相比,在“病毒性肝炎”前增加了“甲型”二字。换句话说,乙肝患者可以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在草案征求意见时,对这项规定的争议较大。有的意见认为,该规定有利于进一步消除乙肝歧视,促使人们正确认识乙肝传播途径,是社会的一大进步;有的意见认为,乙肝也是有较强传染性的传染病,如果允许乙肝患者从事直接接触入口食品的工作,有可能造成乙肝病毒携带者的急剧增加,也会威胁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立法机关经过慎重研究,取消了这一规定,延续了食品卫生法的规定。应当说明,本条最后一句规定“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也就是说,乙肝患者等可以在食品生产经营行业中从事非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如商场、超市的上货员、收银员、仓库管理员、保安、技工、文秘等,只要不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乙肝患者等是完全可以从事有关工作的。用人单位不得歧视从事这些工作的乙肝患者。(二)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中的从业人员直接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健康与否直接决定了所生产的食品是否安全。因此,需要对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的身体状况进行健康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生活在复杂的自然环境中,身体状况在不断变化,有可能感染患有某些不适宜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疾病,因此在通过健康体检后不能一劳永逸,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及时了解自己的身体健康情况。发现有法律禁止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疾病的,应当及时向所在企业、单位申报。食品生产经营者发现患有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从业者,应当及时采取调整工作岗位、治疗等措施。健康证明是食品生产经营者经过卫生监督部门的健康体检后取得的书面证明文件。食品生产经营者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才能上岗。健康证明过期的,应当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待重新进行健康体检后,才能继续上岗。食品从业人员应当注意个人卫生。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的衣着应外观整洁,做到指甲常剪、头发常理、经常洗澡等,经常保持个人卫生。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在进行操作接触食品前或便后以及接触污物以后必须将手洗净,方可从事操作或接触食物。出售直接入口食品时,除将手洗净外,还必须使用工具售货。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六条 食品安全标准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 (二)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 (三)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 (四)对与卫生、营养等食品安全要求有关的标签、标志、说明书的要求; (五)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 (六)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 (七)与食品安全有关的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 (八)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2023-08-29 21:20:461

食品安全法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下列活动:1.食品生产和加工医学教.育网整理,食品流通和餐饮;2.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3.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4.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5.对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
2023-08-29 21:21:005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7条第一款规定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7条释义:  【法律条文】  第二十七条 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三)有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保持清洁;  (六)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七)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  (八)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九)用水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十)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释义】  本条是关于食品生产经营中的卫生要求。  关于食品生产经营中的要求,首先是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生产经营是本法对食品生产经营最基本、最核心的要求,除此之外,还必须做到以下要求,这些要求曾在食品卫生法中作了明确规定,本法在这里加以重申。  1、食品生产经营的环境卫生要求。“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一般应注意以下方面:库房面积应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厂房与生产产量相适应;人员操作面积、空间和设备等与生产相适应的厂房设计,要能达到防止食品污染及满足其他条件(如减少劳动强度、车辆通行)的目的,保证食品安全。2、食品生产经营中应当具备的卫生设施。各种食品从原料、加工、生产、贮存、运输到销售的各个环节,如果都有这些卫生设施,就可以形成一个有机链条,有效地防止和减少食品污染和腐败变质。  3、食品生产经营应当有食品专业安全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与食品卫生法相比,该项是新增加的规定。企业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的高低,在相当程度上决定了食品是否安全。食品专业安全技术人员具有食品生产经营的专业知识,可以从专业的角度对食品进行检测、监督;管理人员通过科学管理可以有效降低各种食品安全风险。员工通过学习保证食品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可以强化责任心,使操作符合规章要求,切实保证食品安全。  4、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的卫生要求。这是为了防止食品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受到污染。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做到系列化、自动化、管道化,避免前道工序的原料、半成品污染后道工序的成品,防止食品与成品、生食品与熟食品的交叉感染。每道工序的容器、工具和用具必须固定,须有各自相应的标志,防止交叉使用。使用的清洗剂、消毒剂以及杀虫剂、灭鼠剂等必须远离食品,存放于专柜,并由专人管理。  5、餐具等的消毒要求。必须保证使用者所使用的餐具、饮具都是经过消毒的,以达到消灭病原体,降低细菌数量,防止使用者互相传染,保证消费者身体健康。食具消毒方法可采用物理或化学方法。物理方法一般是指煮沸或蒸汽消毒法,这种方法无药物残留;化学方法一般使用消毒剂或洗涤剂,应采用经过卫生鉴定的、对人体无害的消毒剂或洗涤剂。
2023-08-29 21:21:331

食品安全法73条内容

法律主观:第三十四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释义】本条是关于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的规定。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如何,直接关系到广大消费者的健康。如果这些人患有传染病或者是带菌者,就容易通过被污染的食品造成传染病传播和流行,对消费者的身体健康造成威胁。因此,食品从业人员除应做好个人卫生外,食品生产经营者还要加强食品从业人员的管理,这是贯彻预防为主的重要措施。(一)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为了预防传染病的传播和由于食品污染引起的食源性疾病及食物中毒的发生,保证消费者的身体健康,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是必要的。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一般包括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能上岗。食品生产经营者为员工建立健康档案,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员工的健康检查,员工患病及时申报等。为了防止通过食品从业人员造成传染病的发生,本条延续了食品卫生法的规定,对患有某些特定疾病的人,禁止其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这些疾病包括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痢疾,是一种急性肠道传染病,临床以发热、腹痛、大便脓血为主要症状,在环境卫生状况差,卫生习惯不良的情况下易于流行。伤寒造成的症状有腹痛、严重腹泻、头痛等,肠道出血或穿孔是其最严重的并发症,其传染途径为粪口途径,传染力很强。结核病是一种慢性感染性疾患,发病初期多伴有全身性中毒症状,如微热、盗汗、食欲不振、消瘦等。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情况如何,只有通过健康检查才能得出结论。例如,痢疾杆菌、伤寒杆菌等都是生命力、致病力很强的致病菌。痢疾杆菌在患者接触过的物品上可存活10天,污染食品后,经过12至24小时可繁殖5万倍,而患有痢疾的食品从业人员,尤其是没有临床症状,不易为人们发现的带菌者,都可以通过粪便大量排出致病菌,人们食用被患有传染病,尤其是那些健康带菌的食品从业人员污染了的食品后,就有可能染上疾病。因此,患有某些特定疾病的人,禁止其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食品安全法草案中规定患有甲型病毒性肝炎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与食品卫生法的规定相比,在“病毒性肝炎”前增加了“甲型”二字。换句话说,乙肝患者可以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在草案征求意见时,对这项规定的争议较大。有的意见认为,该规定有利于进一步消除乙肝歧视,促使人们正确认识乙肝传播途径,是社会的一大进步;有的意见认为,乙肝也是有较强传染性的传染病,如果允许乙肝患者从事直接接触入口食品的工作,有可能造成乙肝病毒携带者的急剧增加,也会威胁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立法机关经过慎重研究,取消了这一规定,延续了食品卫生法的规定。应当说明,本条最后一句规定“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也就是说,乙肝患者等可以在食品生产经营行业中从事非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如商场、超市的上货员、收银员、仓库管理员、保安、技工、文秘等,只要不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乙肝患者等是完全可以从事有关工作的。用人单位不得歧视从事这些工作的乙肝患者。(二)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中的从业人员直接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健康与否直接决定了所生产的食品是否安全。因此,需要对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的身体状况进行健康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生活在复杂的自然环境中,身体状况在不断变化,有可能感染患有某些不适宜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疾病,因此在通过健康体检后不能一劳永逸,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及时了解自己的身体健康情况。发现有法律禁止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疾病的,应当及时向所在企业、单位申报。食品生产经营者发现患有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从业者,应当及时采取调整工作岗位、治疗等措施。健康证明是食品生产经营者经过卫生监督部门的健康体检后取得的书面证明文件。食品生产经营者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才能上岗。健康证明过期的,应当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待重新进行健康体检后,才能继续上岗。食品从业人员应当注意个人卫生。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的衣着应外观整洁,做到指甲常剪、头发常理、经常洗澡等,经常保持个人卫生。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在进行操作接触食品前或便后以及接触污物以后必须将手洗净,方可从事操作或接触食物。出售直接入口食品时,除将手洗净外,还必须使用工具售货。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六条 食品安全标准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 (二)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 (三)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 (四)对与卫生、营养等食品安全要求有关的标签、标志、说明书的要求; (五)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 (六)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 (七)与食品安全有关的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 (八)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2023-08-29 21:21:411

食品安全法适用于什么

食品安全法的适用范围有: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下列活动:1、食品生产和加工,食品流通和餐饮;2、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3、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4、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5、对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八条,食品生产经营过程必须符合下列卫生要求:(一)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与有毒、有害场所保持规定的距离;(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有与产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加工、包装、贮存等厂房或者场所;(三)应当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洗涤、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四)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必须洗净,保持清洁;(六)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和条件必须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七)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八)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经常保持个人卫生,生产、销售食品时,必须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九)用水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十)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对食品摊贩和城乡集市贸易食品经营者在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卫生要求,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本法作出具体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八条,食品生产经营过程必须符合下列卫生要求:(一)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与有毒、有害场所保持规定的距离;(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有与产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加工、包装、贮存等厂房或者场所;(三)应当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洗涤、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四)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必须洗净,保持清洁;(六)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和条件必须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七)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八)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经常保持个人卫生,生产、销售食品时,必须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九)用水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十)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对食品摊贩和城乡集市贸易食品经营者在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卫生要求,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本法作出具体规定。
2023-08-29 21:21:521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颁布时间

应该是2009年3月
2023-08-29 21:22:025

食品安全法71条规定

法律主观:俗话说“民以食为天”,食物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人体的各种生理活动和保持体温恒定所需要的能量都是由食物供给的。由此可见,食品的安全性是至关重要的。食品安全法对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一)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二)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三)专供婴幼儿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四)对与食品安全、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五)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六)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七)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八)食品中所有的添加剂必须详细列出。(九)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强制执行的标准因此,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标准制修订程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卫生部负责制定。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应当依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并充分考虑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参照相关的国际标准和国际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广泛听取食品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意见,并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是有严格程序的,一般分为以下几个步骤:制定标准研制计划、确定起草单位、起草标准草案、征求意见、委员会审查、卫生部批准。标准研制计划国务院有关部门以及任何公民、法人、行业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均可提出制定或者修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建议。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以及国务院商务、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划及其实施计划,并公开征求意见。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对审查通过的立项建议纳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或者修订规划、年度计划。起草单位及草案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选择具备相应技术能力的单位起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草案。提倡由研究机构、教育机构、学术团体、行业协会等单位共同起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草案。标准起草单位的确定应当采用招标或者指定等形式,择优落实。一旦按照标准研制项目确定标准起草单位后,标准研制者应该组成研制小组或者写作组按照标准执行定计划完成标准的起草工作。标准制定过程中,既要充分考虑食用农产品风险评估结果及相关的国际标准,也要充分考虑国情,注重标准的可操作性。标准征求意见标准草案制定出来以后,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草案向社会公布,公开征求意见。完成征求意见后,标准研制者应当根据征求的意见进行修改,形成标准送审稿,提交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该委员会由卫生部负责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召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对送审标准的科学性、实用性、合理性、可行性等多方面进行审查。委员会由来自于不同部门的医学、农业、食品、营养等方面的专家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的代表组成。行业协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及社会团体可以参加标准审查会议。标准的批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委员会审查通过的标准,一般情况下,涉及国际贸易的标准还应履行向世界贸易组织通报的义务,最终由卫生部批准、国务院标准化行政部门提供国家标准编号后,由卫生部编号并公布。标准的追踪标准实施后,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同级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商务、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执行情况分别进行跟踪评价,并应当根据评价结果适时组织修订食品安全标准。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商务、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应当收集、汇总食品安全标准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通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行业协会发现食品安全标准在执行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应当立即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也应当根据科学技术和经济发展的需要适时进行复审。标准复审周期一般不超过5年。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六条 食品安全标准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 (二)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 (三)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 (四)对与卫生、营养等食品安全要求有关的标签、标志、说明书的要求; (五)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 (六)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 (七)与食品安全有关的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 (八)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2023-08-29 21:22:221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是什么时候实施的

食品安全法 -法律适用和法律责任1、正确把握食品安全法与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关系。食品安全法确立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基本原则、基本体制制度,对于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具有指导和规范作用,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基本精神应当与食品安全法相一致。如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是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专门性法律。在农产品生产加工领域,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有明确规定的,适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没有规定的,应当适用食品安全法。又如产品质量法,是规范和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明确产品质量责任的一般法。食品安全法则是规范食品安全的特别法。根据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食品的安全监管应当适用食品安全法。关于乳品、转基因食品、生猪屠宰、酒类等食品安全管理,法律和法规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食品安全法。2、正确把握综合协调与分段监管的关系。食品安全监管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综合协调和分段监管是辩证统一的关系。一方面,没有强有力的综合协调,部门监管缺乏联动,就难以形成监管合力,具体监管中会出现缺位、错位和越位,容易埋下安全隐患。综合协调部门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法赋予的六大职责,结合各环节监管实际,从制度上确保食品安全工作的连续性和统一性,使各部门形成合力,不断巩固食品安全工作成果。另一方面,没有职责分明的分段监管,就不能适应食品安全监管链条长、监管资源多的监管特点,不能有效调动各部门的积极性,也难以形成应对诸多复杂问题的合力,容易造成监管不力。因此,各监管部门既要按照食品安全法的分工要求,明确职责,理清思路,加强职责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又要在综合部门的统一协调下,发挥各自监管优势,为保障食品安全的共同目标而努力。3、正确把握地方政府负总责与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的关系。食品安全法确立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食品安全统一负责的制度,目的是强化地方政府属地责任,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克服地方保护对食品安全监管的干扰。县级以上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依法行使职权,承担责任,是为了强调各自监管职能,建立健全权责一致的职责体系。地方政府负总责和监管部门各负其责是高度统一、相辅相成的关系,它要求各级政府必须把食品安全作为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任务,支持监管部门正确履行职责,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也要求各监管部门恪尽职守,密切配合,责任到位,相互衔接,形成完整的监管链和责任追究体系。4、正确把握食品生产经营者第一责任人与政府行政监管问责的关系。食品安全法明确了食品生产经营者作为保证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法定义务,更加严格地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促使食品生产者依据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在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中重质量、重服务、重信誉、重自律,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这一制度与政府行政监管问责制度并行不悖,共同形成一个科学合理、层次分明的完整的法律责任体系,为追究食品安全责任和补偿食品安全问题受害当事人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2023-08-29 21:22:434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释义的内容简介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这句人们常挂在口头的谚语,说明了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在我国,国家高度重视食品安全,早在1995年就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食品安全法是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为了从制度上解决现实生活中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更好地保证食品安全而制定的,其中确立了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为基础的科学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作为制定、修订食品安全标准和对食品安全实施监督管理的科学依据;坚持了预防为主的原则,对食品的生产、加工、包装、运输、储藏和销售等各个环节,对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涉及的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和设备等各有关事项,明确了有关制度,以防患于未然;建立了食品安全预防和处置机制,以提高应急处理能力;明确了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以提高监督管理效能;加大了对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食品安全法的施行,对于防止、控制、减少和消除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有害因素对人体的危害,预防和控制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23-08-29 21:22:571

单位食堂适用的食品卫生法是什么

《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条 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三)有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保持清洁;  (六)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七)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  (八)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九)用水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十)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第二十八条 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三)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四)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五)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六)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七)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  (八)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九)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十)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十一)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
2023-08-29 21:23:171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从什么时候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5年4月24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公布,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
2023-08-29 21:23:252

食品安全法适用于哪些范围

食品生产和加工,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2.2)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3.3)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的生产经营;
2023-08-29 21:23:352

食品安全法136条内容

法律主观:俗话说“民以食为天”,食物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人体的各种生理活动和保持体温恒定所需要的能量都是由食物供给的。由此可见,食品的安全性是至关重要的。食品安全法对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一)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二)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三)专供婴幼儿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四)对与食品安全、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五)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六)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七)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八)食品中所有的添加剂必须详细列出。(九)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强制执行的标准因此,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标准制修订程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卫生部负责制定。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应当依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并充分考虑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参照相关的国际标准和国际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广泛听取食品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意见,并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是有严格程序的,一般分为以下几个步骤:制定标准研制计划、确定起草单位、起草标准草案、征求意见、委员会审查、卫生部批准。标准研制计划国务院有关部门以及任何公民、法人、行业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均可提出制定或者修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建议。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以及国务院商务、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划及其实施计划,并公开征求意见。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对审查通过的立项建议纳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或者修订规划、年度计划。起草单位及草案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选择具备相应技术能力的单位起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草案。提倡由研究机构、教育机构、学术团体、行业协会等单位共同起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草案。标准起草单位的确定应当采用招标或者指定等形式,择优落实。一旦按照标准研制项目确定标准起草单位后,标准研制者应该组成研制小组或者写作组按照标准执行定计划完成标准的起草工作。标准制定过程中,既要充分考虑食用农产品风险评估结果及相关的国际标准,也要充分考虑国情,注重标准的可操作性。标准征求意见标准草案制定出来以后,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草案向社会公布,公开征求意见。完成征求意见后,标准研制者应当根据征求的意见进行修改,形成标准送审稿,提交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该委员会由卫生部负责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召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对送审标准的科学性、实用性、合理性、可行性等多方面进行审查。委员会由来自于不同部门的医学、农业、食品、营养等方面的专家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的代表组成。行业协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及社会团体可以参加标准审查会议。标准的批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委员会审查通过的标准,一般情况下,涉及国际贸易的标准还应履行向世界贸易组织通报的义务,最终由卫生部批准、国务院标准化行政部门提供国家标准编号后,由卫生部编号并公布。标准的追踪标准实施后,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同级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商务、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执行情况分别进行跟踪评价,并应当根据评价结果适时组织修订食品安全标准。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商务、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应当收集、汇总食品安全标准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通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行业协会发现食品安全标准在执行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应当立即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也应当根据科学技术和经济发展的需要适时进行复审。标准复审周期一般不超过5年。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六条 食品安全标准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 (二)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 (三)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 (四)对与卫生、营养等食品安全要求有关的标签、标志、说明书的要求; (五)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 (六)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 (七)与食品安全有关的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 (八)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2023-08-29 21:23:431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是哪年实施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于2009年6月正式生效(实施)。在1995年就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在此基础上,2009年2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于2009年6月正式生效(实施)。2014年12月25日,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二审稿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二审稿增加了关于食品贮存和运输、食用农产品市场流通、转基因食品标识等方面内容。二审稿规定,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标识。食品安全法是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为了从制度上解决现实生活中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更好地保证食品安全而制定的,其中确立了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为基础的科学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作为制定、修订食品安全标准和对食品安全实施监督管理的科学依据。
2023-08-29 21:24:291

食品安全法的适用范围包括

食品安全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食品安全法》第二条明确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下列活动,应当遵守本法:①食品生产和加工(简称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简称食品经营);②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③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
2023-08-29 21:24:393

新《食品卫生安全法》96条

  第九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释义】本条是关于违反本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的规定。  (一)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民事责任是根据民法的规定,公民或法人在违反自己的民事义务或侵犯他人的民事权利时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承担民事责任的形式,在财产关系方面表现为恢复被违法行为所破坏的财产权利;在人身方面,除恢复人身权利外,还必须赔偿因此而受到的财产损失。对于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除了适用本条规定外,还要依据民法通则、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承担民事责任。  违反本法规定,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行为,主要有:  1、食品生产经营者违法生产经营,给消费者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  食品生产经营者是指从事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餐饮服务的企业或者个体经济组织。食品生产经营者是保证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如果食品生产者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生产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给消费者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要依照民法通则、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例如,食品生产者生产了含有国家明令禁用物质的食品或者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非食品用化学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等,给消费者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都要对受害者给予侵权赔偿,承担严格的侵权赔偿责任,即不论其主观上是否有故意或者过失的过错,只要给消费者造成损害的,均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之所以要确定食品生产者的严格赔偿责任,主要是考虑到食品安全问题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通过规定食品生产者的严格责任,可以督促他们在生产活动中严把质量关,严格执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确保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不出厂、不进入流通领域,从而避免食品安全问题的产生。同时,通过规定生产者的严格责任,也可以鼓励广大消费者勇于维权。在通常的情况下,证明生产者主观上有过错是比较困难的,而通过确立无过错的严格责任,可以使消费者更有信心以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监督生产者守法生产。  食品生产经营者所承担的赔偿责任的范围包括:  (1)造成受害人人身伤害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赔偿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支付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造成受害人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由死者生前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  (2)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赔偿其财产损失。  根据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这里需要指出三点:一是,因购买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而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食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食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食品生产者的责任,食品销售者赔偿的,食品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生产者追偿。属于食品销售者的责任,食品生产者赔偿的,食品生产者有权向食品销售者追偿。二是,因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因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缺陷食品交付最初消费者满十年丧失;但是,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三是,因食品质量发生民事纠纷时,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当事人各方的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各方没有达成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2、捏造并散布虚假事实,损害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商业信誉、食品声誉,造成损失的  对食品生产经营者而言,其商业信誉和所生产经营的食品的声誉,是其在市场竞争中的生存之本,是企业的核心利益。如果其商业信誉和所生产经营食品的声誉受到损害,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来说就是毁灭性的打击。所以必须要依法保护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商业信誉和所生产经营食品的声誉,对于捏造并散布虚假事实,损害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商业信誉、食品声誉,给食品生产经营者造成损失的,要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包括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3、食品检验机构违反本法规定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食品检验机构承担着对食品进行检验,从而确定该项食品是否符合相关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者是否能生产、经营该食品的重要任务。所以食品检验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和检验规范对食品进行,尊重科学,恪守职业道德,保证出具的检验数据和结论客观、公正,不得出具虚假的检验报告。如果食品检验机构出具虚假的检验报告,把本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说成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把本来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说成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从而给相关的食品生产经营者、消费者造成损害的,要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这一款是关于食品生产经营者所承担的惩罚性赔偿责任的规定。惩罚性赔偿,又称惩戒性赔偿,是指对受害方的实际损失予以补偿性赔偿之外的赔偿,通常是因为侵权方的一些特殊的不当行为所致。惩罚性赔偿是一项很古老的制度,在世界上一些主要的普通法系国家,如英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美国和加拿大等都得到了广泛的适用。实施惩罚性赔偿,是为了惩罚和阻止一些特定的行为,特别是故意或恶意所致的行为。此外,惩罚性赔偿还可以疏导受害人的愤慨情绪,防止受害一方因为侵权方的恶意侵权而采取一些以牙还牙的报复行为,全面补偿受害人所遭受的物质和精神损失。  惩罚性赔偿虽然在普通法系国家得到了广泛的运用,但在大多数大陆法系国家却没有得到承认。大多数大陆法系国家民事案件的损失赔偿额被限定在一定范围内,以使受害人一方回复到没有受损时的状态。  我国一直以来采用大陆法系的立场,坚持赔偿采用实际损失原则,即只赔偿受害者因为侵权行为而实际受到的损失,但1993年制定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改变了这一做法。这部法律借鉴了英美法系的惩罚性赔偿制度,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这一规定第一次采用了惩罚性赔偿制度,以制裁消费领域中的欺诈行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2007年出台的劳动合同法,为了更好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故意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或者拖延签订劳动合同,以及故意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违法行为,规定了“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样一个惩罚性的赔偿制度,用于惩罚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同时也是为督促用人单位尽快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从而保护作为弱者一方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此次在食品安全法中,再次对惩罚性的赔偿制度作出规定,目的是惩罚食品生产经营者生产或者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这一性质比较严重的违法行为,更好地保护权益受到侵害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补偿他们在财产和精神上的损失。  1、本款规定的违法行为是: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这里包含两个关键点:  一是违法主体。本条规定的违法主体是食品生产者和食品经营者。其中,食品经营者包括食品流通环节的经营者和提供餐饮服务环节的经营者。  二是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例如,生产者生产加工添加了非食品用化学物质的食品,或者经营者从非正规渠道采购食品,明知供货者是无任何证照的黑加工点,生产的食品是劣质的,根本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却仍然采购进货,导致黑加工点生产的劣质食品得以进入流通领域等。对于食品经营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销售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如去年发生的问题奶粉事件,众多的食品经营企业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经营了含有三聚氰胺的奶粉,本身没有过错的,则不需要依照本款的规定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  2、本款规定的法律责任是:除赔偿消费者的损失以外,消费者还可以要求生产者或者经营者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食品生产者或者经营者首先应当依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包括赔偿消费者的医疗费、护理费、误工损失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其次,消费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十倍价款的惩罚性赔偿。例如,消费者购买了一袋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奶粉,支付的价款是100元,那么在符合本条规定的情况下,消费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十倍价款的赔偿,即为1000元的惩罚性赔偿
2023-08-29 21:25:031

食品卫生管理和食品安全法

食品安全法是基于食品卫生安全法基础上编制的法律。新的《食品安全法》在原有《食品卫生法》的基础上更加完备。其中一个原因众所周知,跟三鹿奶粉事件有关系.监管“打架”,凸显安全难题近年来,一连串的食品安全卫生事件,让人们面对餐桌,心怀疑虑,难以动筷。中国食品出口也因此遭遇了一些国家设置的“绿色壁垒”。这种情况的发生,食品安全卫生领域的监管“打架”难辞其咎:——“立法打架”。近20部法律、近40部行政法规、近150部部门规章,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中涉及食品安全的不可谓不多,但没有形成对食品安全的有效监管,反而在许多方面造成了“打架”现象。如,对市场上发现的未经检验的动物产品,动物防疫法与食品卫生法处理的规定就不一致。——“机构打架”。农业、质检、工商、卫生、药监、商业……我国承担食品卫生或食品质量管理职责的部门有近10个。“机构云集”增加了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管理难度。多个部门监管一个方面的事务往往需要政府协调,提高了管理成本,降低了管理效率。——“管理打架”。职能交叉、多头食品安全执法检查的现象大量存在。多部门组织开展食品监督检查,浪费了国家有限的公共资源,无端增加了纳税人的经济负担,引起社会不满。——“标准打架”。截至目前,我国共清理涉及可食用农产品、加工食品国家标准1817项,废止国家标准208项;清理行业标准2588项,废止323项。此外,还有大量的地方标准、食品卫生标准、产品质量标准……标准交叉、重复,让企业感到无所适从。种种“打架”,造成了食品安全领域的监管混乱,出现“六七个部门管不住一头猪”、“十几个部门管不了一桌菜”的怪现象,急需立法来规范调整。人们迫切希望能有一部统一的法律来保障“从农田到餐桌”的安全。究竟是修改现有的食品卫生法,还是制定新的食品安全法?一些专家学者认为,食品卫生法在保证我国食品安全卫生方面起到了相当重要的作用,尽管有很多不足,但是还是修改食品卫生法比较好。
2023-08-29 21:25:131

食品安全法136条规定

法律主观:俗话说“民以食为天”,食物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人体的各种生理活动和保持体温恒定所需要的能量都是由食物供给的。由此可见,食品的安全性是至关重要的。食品安全法对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一)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二)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三)专供婴幼儿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四)对与食品安全、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五)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六)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七)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八)食品中所有的添加剂必须详细列出。(九)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强制执行的标准因此,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标准制修订程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卫生部负责制定。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应当依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并充分考虑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参照相关的国际标准和国际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广泛听取食品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意见,并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是有严格程序的,一般分为以下几个步骤:制定标准研制计划、确定起草单位、起草标准草案、征求意见、委员会审查、卫生部批准。标准研制计划国务院有关部门以及任何公民、法人、行业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均可提出制定或者修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建议。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以及国务院商务、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划及其实施计划,并公开征求意见。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对审查通过的立项建议纳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或者修订规划、年度计划。起草单位及草案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选择具备相应技术能力的单位起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草案。提倡由研究机构、教育机构、学术团体、行业协会等单位共同起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草案。标准起草单位的确定应当采用招标或者指定等形式,择优落实。一旦按照标准研制项目确定标准起草单位后,标准研制者应该组成研制小组或者写作组按照标准执行定计划完成标准的起草工作。标准制定过程中,既要充分考虑食用农产品风险评估结果及相关的国际标准,也要充分考虑国情,注重标准的可操作性。标准征求意见标准草案制定出来以后,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草案向社会公布,公开征求意见。完成征求意见后,标准研制者应当根据征求的意见进行修改,形成标准送审稿,提交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该委员会由卫生部负责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召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对送审标准的科学性、实用性、合理性、可行性等多方面进行审查。委员会由来自于不同部门的医学、农业、食品、营养等方面的专家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的代表组成。行业协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及社会团体可以参加标准审查会议。标准的批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委员会审查通过的标准,一般情况下,涉及国际贸易的标准还应履行向世界贸易组织通报的义务,最终由卫生部批准、国务院标准化行政部门提供国家标准编号后,由卫生部编号并公布。标准的追踪标准实施后,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同级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商务、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执行情况分别进行跟踪评价,并应当根据评价结果适时组织修订食品安全标准。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商务、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应当收集、汇总食品安全标准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通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行业协会发现食品安全标准在执行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应当立即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也应当根据科学技术和经济发展的需要适时进行复审。标准复审周期一般不超过5年。法律客观:《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一)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者未按规定对采购的食品原料和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进行检验; (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未按规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或者未按规定配备或者培训、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三)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或者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 (四)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未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
2023-08-29 21:25:2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食品法从什么侯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5年4月24日修订通过,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总体内容有: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  第三章 食品安全标准  第四章 食品生产经营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生产经营过程控制  第三节 标签、说明书和广告  第四节 特殊食品  第五章 食品检验  第六章 食品进出口  第七章 食品安全事故处置  第八章 监督管理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十章 附则
2023-08-29 21:25:453

食品安全法适用于

法律分析: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下列活动:1.食品生产和加工医学教.育网整理,食品流通和餐饮;2.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3.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4.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5.对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下列活动,应当遵守本法:(一)食品生产和加工(以下称食品生产),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以下称食品经营);(二)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三)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以下称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四)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五)食品的贮存和运输;(六)对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以下称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但是,食用农产品的市场销售、有关质量安全标准的制定、有关安全信息的公布和本法对农业投入品作出规定的,应当遵守本法的规定
2023-08-29 21:25:567

料酒的执行标准

法律分析:GB/T601化学试剂滴定分析(容量分析)用标准溶液的制备GB2758发酵酒卫生标准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T4789.2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T4789.3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测定GB/T4789.25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酒类检验GB/T5009.12食品中铅的测定GB/T5009.22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1的测定GB/T5009.34食品中亚硫酸盐的测定GB5461食用盐GB/T6682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GB7718食品标签通用标准GB14881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安全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下列活动,应当遵守本法: (一)食品生产和加工(以下称食品生产),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以下称食品经营); (二)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 (三)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以下称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 (四)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五)食品的贮存和运输; (六)对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 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以下称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但是,食用农产品的市场销售、有关质量安全标准的制定、有关安全信息的公布和本法对农业投入品作出规定的,应当遵守本法的规定。
2023-08-29 21:26:141

食品安全法与食品卫生法的区别?

是差不多的呀
2023-08-29 21:26:293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施行时间是:

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从2009年6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谢谢阅读!
2023-08-29 21:26:373

计算机常见的硬件设备有哪些,各有何作用?

硬盘,内存,显卡,网卡,光驱,键盘,鼠标,声卡,主板,CPU,电源,显示器三大件:CPU,显卡,主板CPU运算数据,就是你通过键盘,鼠标设备输入的数据,比如你要在硬盘中找一张图片,首先输入设备发出指令,CPU收到你发出的指令后,会依你的指令在硬盘中找到你所要的图片,可以是你要找的是图片,但电脑不认得你这个指令,那么这说用到CPU运算,你输入的是图片,CPU会把它运算成计算机所能识别的数据0和1,而以前你所存在硬盘中的图片也是被运算成0和1存储在硬盘中,硬盘在存储这张图片(其实存储不是图片,而是图片经过CPU运算出的数据)时会分配给它唯一的一个地址,通过CPU控制器可以很容易的找到这张图片,因为它有一个唯一的地址。而主板,可以说是一个接口板,上面有很插糟,而这插糟是用来插上我们的硬盘,内存,显卡,网卡,光驱,键盘,鼠标,声卡,,CPU等,这些东西都要插在主板上才能相互作用,通过主板的BIOS来控制这些设备。内存呢?内存可以说是CPU与硬盘数据交换的桥梁,其实CPU获取的数据不是直接从硬盘中读取的,它通过内存调用数据的,当电源一通电,硬盘就开始工作,硬盘上数据就源源不断的从硬盘中传送,因为硬盘存储的数据很多几百个G,而内存只有1,2G,所以它传送的数据都是用户最重要的数据,如果CPU在硬盘中找不到所想要的数据时它就会从硬盘中查找。显卡呢?你发出指令,CPU找到你所要的信息,然后输出,输出到哪呢?到你的显示器,通过什么来使这个数据显示出来呢?显卡?对,图形加速器重要就是这三个
2023-08-29 21:24:061

志向什么意思 什么是志向

1、志向,指人们在某一方面决心有所作为的努力方向。具有不同世界观和人生观的人有不同的志向。 2、无产阶级的最终目的是实现共产主义,并以此作为最远大的志向。 3、从个人来说,志向主要通过选择职业来体现,个人应选择社会需要的、最能发挥个人特长的职业作为志向,并为实现志向而努力奋斗。是远大理想、目标。
2023-08-29 21:24:061

肾病透析费用医保能报吗

血液透析一般根据地区不同,可能价钱略有差异,一般血液透析一次,大概在400-500元之间。因为尿毒症血液透析属于大病医保范围,所以透析的患者报销以后,个人所支付的钱比例相当少,一般城镇职工报销能够达到95%以上,居民医保报销的比例能在60%以上。个人一次支付,一般职工只要一次支付40-50元左右,居民大概一次只要付100-150元之间的费用就可以透析。用于医学上的透析大致分为三大类:血液透析、腹膜透析、结肠透析。血液透析是什么?血液透析(Hemodialysis),简称血透,通俗的说法也称之为人工肾、洗肾,是血液净化技术的一种。其利用半透膜原理,通过弥散、对流体内各种有害以及多余的代谢废物和过多的电解质移出体外,达到净化血液的目的,并达到纠正水电解质及酸碱平衡的目的。血液透析所使用的半透膜厚度为10~20微米,膜上的孔径平均为3纳米,所以只允许分子量为1.5万以下的小分子和部分中分子物质通过,而分子量大于3.5万的大分子物质不能通过。因此,蛋白质、致热原、病毒、细菌以及血细胞等都是不可透出的;尿的成分中大部分是水,要想用人工肾替代肾脏就必须从血液中排出大量的水分,人工肾只能利用渗透压和超滤压来达到清除过多的水分之目的。所使用的人工肾即血液透析装置都具备上述这些功能,从而对血液的质和量进行调节,使之近于生理状态。综上所述,肾病透析费用可以报医保,肾透析属于门诊特殊病,是可以用医保报销的,如有相关需要一定要一招规定申报医保,可以缓解很多经济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第三十一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管理服务的需要,可以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签订服务协议,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医疗机构应当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必要的医疗服务。
2023-08-29 21:24:061

大家知道有一个叫:飞拓无限,的移动互联网公司吗

我只知道 好来互动 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023-08-29 21:24:073

循证护理分为哪些基本步骤

循证护理的基本步骤如下:1、证据生成:即产生证据,证据可来源于研究结果、专业共识等,但必需经过严格评价,证实其效果。2、证据综合:即通过系统评价寻找并确定证据。3、证据传播:指过发布临床实践指南、最佳实践信息册等多种形式,传播证据。4、证据应用:临床护理人员遵循证据开展临床实践活动。
2023-08-29 21:24:091

灯光什么四字词语

符合的词语是:·灯光铅版:拍摄过程中的灯光道具。
2023-08-29 21:24:103

销售工作的岗位职责

销售工作的岗位职责(精选7篇) 岗位职责是指某一个岗位所需要去完成的工作内容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范围,是一个具象化的工作描述,可将其归类于不同职位类型范畴。那么销售的岗位职责是怎么样的呢?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销售工作的岗位职责,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销售工作的岗位职责篇1 1.负责至少40家以上的零售客户。 2.完成负责门店当月销售目标; 3.按规定周期和线路拜访客户,每天拜访所负责门店不得少于10家。 4.与零售客户的工作人员建立长期的合作伙伴关系。 5.按终端拜访八步骤完成拜访客户的库存清点、拆箱上架、整理货架、清洁排面、推荐商品、促成订单、广告张贴、填写报表工作 6.负责统计零售客户的产品进销存数据,保证客户合理安全库存,要求客户库存数量基本保持周销量的1.5倍。 7.负责拜访门店库存管理,协助门店客户拆箱上架,避免终端客户整箱临期品产生; 8.负责拜访门店公司产品各品项的整齐“横”“纵”向规范陈列,不得受其它产品挤占,公司产品陈列面中不得参杂其它产品; 9.负责拜访门店拜访公司产品的货架、产品、以及货架贴、标价签等,公司产品或与公司产品陈列有关的物品的清洁工作,不得受到污损; 10.负责零售客户的产品摆放,每一条码排面不得少于两个。 11.负责申请和执行所负责门店的促销活动,并在执行结束后申报《结案报告》提供执行凭证; 12.每天工作结束后填写当天的《理货员日报表》; 13.在新拜访一家零售客户时,应填报“零售客户档案”;所服务客户累计三个月,更新一次“零售客户档案” 14.负责所服务系统及零售客户的下单、订单打印、传送、跟踪、送货、上架等工作; 15.负责所服务系统在EC平台上与公司有关的通知(通告)打印、申报、跟踪、执行等工作; 16.负责所服务系统及零售客户在规定时间的对账工作; 17.负责所服务系统及零售客户在规定时间的账款催收工作; 18.填写并按时上交公司规定的其他报表; 19.接受并完成直接上级安排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销售工作的岗位职责篇2 1.协助部门负责人规划公司的销售渠道,拟订渠道管理制度。 2.公司销售团队的组建、培训、指导与激励。 3.各类兼业代理业务相关政策研究及管理制度的制定。 4.负责与大客户建立业务合作关系,指导分支机构开展业务合作。 5.评估专业中介机构,建立与专业中介机构的业务合作关系。 6.关于新渠道开发的策略和计划,业务政策、费用政策的拟订。 7.建立中介与兼业代理渠道的绩效评估与筛选机制,明确费用管理制度。 8.各类业务合作协议文本的拟订与报批。 9.完成部门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销售工作的岗位职责篇3 1、负责门店门工作业绩销售计划、量化目标的制定和落实。 2、负责组织销售市场调研、信息收集和政策法规的研究工作,及时掌握市场动态,跟踪把握市场行情,及时提出合理的整体业绩销售计划和方案,认真组织落实和努力完成门店的业绩销售目标。 3、负责门店内各项业务(如:门店环境和员工工作状态监督、广告,门店会议、销售、培训、合同、按揭、收款、过户、房客源管理开发、财物管理、市场商圈调研,等等)的协调完成。 4、及时协调和整理解决客户和业主的各类投诉并及时反馈有关信息,认真做好门店各项服务工作。维护公司和门店服务水平以及美誉度。 5、负责向上级提交门店销售统计与分析报表。 6、把握重点顾客,参加谈判和签定合约,责成交合同的签收及审核。 7、制定实施业绩销售费用计划及广告预算,严格控制销售成本。 8、负责制定实际销售提成方案及定期统计提交公司审核发放。 9、负责对门店内房地产经纪人进行培训和管理,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向公司建议奖励、留用、处罚及解聘房地产经纪人。 销售工作的岗位职责篇4 1、参与制定渠道开发、选择、管理总体方案,渠道策略的定制、实施、监督、反馈; 2、负责公司全国渠道的建设、维护、更新、管理,反馈渠道商信息,做出处理意见; 3、负责公司渠道点销售的定单、出货,销售报表的制作、审核; 4、负责建立渠道团队,负责公司新产品的渠道建设。 销售工作的岗位职责篇5 1、在个人住所就近区域内带领团队,为公司固定客户提供收取保费、保险咨询、保单保全、保险理赔等服务; 2、和团队一起对所负责的区域进行公司品牌维护、公司形象宣传、以及市场开发; 3、为客户提供个性化的家庭保险方案; 4、建立和管理区域团队。 销售工作的岗位职责篇6 1、 在销售总部领导下,和各部门密切配合完成工作。 2、 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处处起到表率作用。 3、 制订销售计划。 4、 确定销售政策。 5、 设计销售模式。 6、 销售人员的招募、选择、培训、调配。 7、 销售业绩的考察评估。 8、 销售渠道与客户管理。 9、 财务管理、防止呆帐坏帐对策、帐款回收。 10、 销售情况的及时汇总、汇报并提出合理建议。 销售工作的岗位职责篇7 1、进行eBay与分析,分析市场状况及竞争对手状况,制定销售策略; 2、带领销售团队达成业绩目标,团队人才阶梯建设、人才培养、培训等相关管理工作; 3、统筹整个平台的产品销售监督与调整,销售数据整理,产品线; 4、不断学习并掌握eBay平台产品上传规则、技巧、交易流程及扩大交易量的方法和技巧; 5、与其他部门共同关注账号各项指标,确保账号安全,提升店铺竞争力;
2023-08-29 21:24:111

尿毒症患者能不能吃财鱼汤,骨头汤,银耳汤,枸杞等之类的?

吃清谈的
2023-08-29 21:24:154

小班音乐五指歌教案

  作为一名无私奉献的老师,有必要进行细致的教案准备工作,借助教案可以更好地组织教学活动。我们该怎么去写教案呢?以下是我整理的小班音乐五指歌教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小班音乐五指歌教案1    活动目标:   1、感受节奏快的音乐并能合拍唱好。   2、能简单的仿编歌曲。   3、感受旋律的气氛以及和同伴一起参加集体音乐活动的乐趣。   4、乐意参加音乐活动,体验音乐活动中的快乐。   5、培养幼儿的音乐节奏感,发展幼儿的表现力。    活动准备:   1、五个纸偶    活动过程:   1、欣赏《五指歌》导入课题。   (1)师:小朋友们!今天呢我们又要学习一首新歌曲了,我们一起来听听磁带里的小朋友怎么唱的吧!   (2)教师请幼儿听完录音机后请幼儿回答问题。   师:小朋友们都听到里面的小朋友唱了什么啊?里面都有谁啊?(爸爸开汽车,妈妈洗衣服等等。)   2、教师在手指上分别套上歌曲中的"5个角色的指偶,并请幼儿说说他们是谁,在做什么?   (1)爸爸妈妈都会做什么啊?是怎么样做的呢?(开汽车、嘀嘀嘀。洗衣服、哗哗哗)   (2)哥哥姐姐都会做什么啊?是怎么样做的呢?(拍皮球、嘭嘭嘭。在跳舞、啦啦啦)。   (3)那小朋友自己呢?(敲小鼓,咚咚咚)。   4、教师引导幼儿学习用手指扮演爸爸、妈妈、哥哥、姐姐、自己的角色。并做动作。   (1)大母指是爸爸,爸爸开汽车,嘀嘀嘀。(一一从身后握拳伸出大拇指,然后左右摇摆两次,并做按喇叭的动作3次)   (2)爸爸旁边是妈妈,妈妈洗衣服,哗哗哗。(伸出食指,做搓衣服的动作4次,然后往下做搓衣服的动作3次0   (3)个子最高是哥哥,哥哥拍皮球,嘭嘭嘭,(依次学习动作到自己敲小鼓)   5、教师引导幼儿再次倾听并自己用动作表示角色,并能边唱出歌词。   6、活动结束。 小班音乐五指歌教案2   活动目标:   1、感知每只手有五个手指,喜欢用手指做游戏。   2、能一边念儿歌一边做相应的手指动作   3、熟悉歌曲旋律,为歌曲创编动作。   4、熟悉歌曲旋律,学唱新歌。   活动准备:   让幼儿学会手指游戏《小手拍拍》   活动过程   一、情景导入:认识自己的小手小朋友我们伸出你们的小手,我们来一起来玩一玩《小手拍拍》吧。   小手小手拍拍,我的小手伸出来!   小手小手拍拍,我的小手藏起来!   小手小手拍拍,我的小手举起来!   小手小手拍拍,我的小手放腿上!   小朋友,《小手拍拍》好玩么?小朋友把小手拿出来,看看我们的小手有几个指头!   师:对,我们的小手有五个手指,今天老师给小朋友带来一首儿歌,名字叫《五指歌》,我们一起来听一听吧!   二、学习儿歌并进行手指游戏。   (一)欣赏儿歌,理解内容。   1、教师边念儿歌边做手指游戏。   2、请小朋友们再来听一遍,并理解儿歌内容。   (二)学习边念儿歌边进行手指游戏。   1、尝试跟着老师边念儿歌边进行手指游戏。   刚刚我们已经听过了儿歌,也看了手指游戏,我们再来听一遍,会念的小朋友跟老师一起一边念儿歌一边来做这个手指游戏。   2、幼儿表演儿歌。   先集体后个别(教师做适当的帮助)   3、完整的朗诵儿歌并进行手指游戏。   三、小结提升。   今天我们一起学习了新的手指游戏《五指歌》,可以一边念一边拍,有空的时候我们可以自己念一念,拍一拍,也可以找好朋友一起玩,在家里也可找爸爸妈妈一起玩。我们还有很多有趣的手指游戏呢,下次老师带我们小朋友再来玩!   《五指歌》   一二三四五,上山打老虎,老虎不在家,打到小松鼠,松鼠有几只,让我数一数,数来又数去,一二三四五。   活动反思:   小班幼儿注意力集中时间短,如果不能吸引他们的注意力,整个教学会处于混乱中,于是我以猜谜的形式导入,吸引幼儿的眼球。接下来,播放多媒体课件,边听音乐边学习儿歌,通过看一看,听一听,做一做,动手动脑,在愉悦的氛围中学会儿歌。 小班音乐五指歌教案3    活动目标:   1、感受节奏快的音乐并能合拍唱好。   2、能简单的仿编歌曲。    活动准备:   五个纸偶    活动过程:    一、欣赏《五指歌》,并能说出每个手指的名称。   1、教师弹唱新歌曲   教师:小朋友们,今天呢我们要学习一首好听的歌曲,我们一起来听一听吧!(教师边弹边唱)   2、教师请幼儿听完录音机后请幼儿回答问题。   教师:小朋友们都听到了什么啊?里面都有谁啊?(爸爸开汽车,妈妈洗衣服等等。)    二、分解歌曲,运用纸偶帮助幼儿记忆歌词。   教师在手指上分别套上歌曲中的5个角色的指偶,并请幼儿说说他们是谁,在做什么?   教师1:爸爸妈妈都会做什么啊?是怎么样做的呢?(开汽车、嘀嘀嘀。洗衣服、哗哗哗)   教师2:哥哥姐姐都会做什么啊?是怎么样做的呢?(拍皮球、嘭嘭嘭。在跳舞、啦啦啦)。   教师3:那小朋友自己呢?(敲小鼓,咚咚咚)。    三、教师引导幼儿学习用手指扮演爸爸、妈妈、哥哥、姐姐、自己的角色,并边做动作边唱歌。   大拇指是爸爸,爸爸开汽车,嘀嘀嘀。(一一从身后握拳伸出大拇指,然后左右摇摆两次,并做按喇叭的动作3次)   爸爸旁边是妈妈,妈妈洗衣服,哗哗哗。(伸出食指,做搓衣服的动作4次,然后往下做搓衣服的动作3次;个子最高是哥哥,哥哥拍皮球,嘭嘭嘭,(依次学习动作到自己敲小鼓)    四、幼儿表演,活动结束。   引导幼儿再次听教师边弹边唱,并自己用动作表现角色,进行表演。 小班音乐五指歌教案4    活动目标:   1、通过模仿象声词,初步唱出歌曲中的休止符。   2、会根据词义做相应的模仿动作。   3、爱爸爸、妈妈及周围的人,体会表演活动的快乐。    活动准备: 音乐    活动过程:    一、复习歌曲《我爱我的幼儿园》    二、学习新歌   1、手指游戏   根据教师的提示,伸出相应的手指   “大拇指是爸爸,爸爸旁边是妈妈,个子最高是哥哥,哥哥旁边是姐姐,小小指头就是我。”教师边说边观察幼儿的手指是否正确伸出。   2、猜猜爸爸妈妈等他们各自会做些什么,并学习各种模仿动作   ①教师:爸爸会做些什么事?我们一起来学一学。   妈妈会做些什么事?我们也来学一学。   ②幼儿和教师一起边做模仿动作边发出象声词   3、教师范唱,幼儿学习完整说歌词   4、幼儿学唱歌曲   提醒幼儿唱出休止符    三、边唱歌曲边进行表演   1、先用手指点动三下表演,表示打招呼,互相交流感情。   2、在较协调地伸出手指活动的基础上,鼓励幼儿做开汽车、洗衣服等模仿动作,边唱边表演。   小班音乐五指歌教案,俗话说,五指连心,五指对我们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很多幼儿对于自己的手指都很有好奇心,很多时候都喜欢玩自己的手指,五指歌可以让幼儿认识自己的五指。
2023-08-29 21:24:051

欧派门店衣柜销售好做吗知乎?

欧派门店衣柜销售是一份比较有前景的工作,它需要一些专业知识和技能。首先,销售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市场分析能力,可以根据消费者的需求和购买能力,合理安排推销活动,有效提升销量。其次,销售人员必须具有独特的普通话水平,才能够用清晰流利的语言来推销产品,能够有效地运用各种技巧去打动消费者,以提高销量。再者,销售人员应该有良好的专业技能,比如能够正确使用不同类型的衣柜产品,使之更加安全可靠,同时了解其他品牌产品的性能,以便更好地推荐给消费者最适合的产品。最后,销售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能够温柔、热情地对待每位顾客。这样无论是在交流过程中,还是在销售过程中,都会给消费者留下良好的印象。总之,欧派门店衣柜销售是一份可以学习的工作,但是也有不少挑战,所以想要做的好一定需要做大量的准备工作,才能够顺利完成任务达成目标。
2023-08-29 21:24:041

来料加工委托加工业务

法律主观:1、委托加工业务必须同时符合两个条件:一是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二是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 2、不得作为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1)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 (2)受托方先将原材料卖给委托方后再接受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 民法典 》第九百一十九条: 委托合同 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2023-08-29 21:24:021

循证护理的核心是什么

循证护理的核心是最佳的证据研究。循证护理是循证医学在护理专业者的应用。循证护理的基本含义是以有价值、可信的科学研究结果为依据,提出问题、寻找并运用证据,对服务对象实施最佳的护理,其核心思想是批判性地接受现有的专业知识,并将其转化为可应用于临床实践的证据,减少护理工作中的易变性,使以经验为基础的传统护理向以科学为基础的有证可循的现代护理发展,是循证医学和循证保健必不可少的环节。循证护理是受循证医学的影响而产生的护理观念、在过去的几十年,护理学科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如开展以病人为中心的整体护理。用批判性思维寻求最佳护理行为,实施全面护理质量改进程序、以最低的成本提供最优质的服务等。
2023-08-29 21:24:011

关于灯光的词语

你应该说明白一点 明亮 昏暗还是
2023-08-29 21:24:013

行政行为的分类及其标准

行政行为的分类及其标准如下:1、行政行为以其对象是否特定为标准,分为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2、行政行为以受法律规范拘束的程度为标准,分为羁束行政行为和自由裁量行政行为。3、行政行为以有无法定形式要求为标准,分为要式行政行为与非要式行政行为。4、行政行为以其启动是否需要行政相对人先行申请为标准,分为依职权行政行为与应请求行政行为.5、行政行为以有无限制条件为标准,分为附款行政行为与无附款行政行为。6、行政行为以其对行政相对人利益的不同影响为标准,分为授意行政行为与不利行政行为。7、作为行政行为与不作为行政行为以行政行为是否以作为方式来表现为标准,行政行为可分为作为行政行为和不作为行政行为。8、行政立法行为、行政执法行为与行政司法行为这是以行政权作用的表现方式和实施行政行为所形成的法律关系为标准所作的划分。9、自为的行为、授权的行为和委托的行为以行政职权的来源为标准,可以把行政行为划分为自为的行为、授权的行为和委托的行为。行政行为原则上自告知之时起发生法律效力,但在附款有规定时自规定之时起生效。受领之时生效和即时生效的规则,是不能成立的。行政行为公定力、确定力、拘束力和执行力的发生时间,一般为告知之时。这是各国行政法上的通行做法。行政行为是行政管理法律关系的客体,即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双方当事人围绕行政行为形成法律关系。行政主体有权依法实施行政行为,行政相对人则负有服从的义务。行政行为有广义和狭义两种含义。广义的行政行为是指行政组织实施的所有“生效行政法律效力的行为”。狭义的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对行政相对人作出的法律行为。行政行为一般取狭义解。
2023-08-29 21:24:001

小型企业管理需要哪种管理方法?

小型企业管理需要哪种管理方法? 小型企业管理需要建立系统、经营人心的管理方法。 1.建立系统,靠流程运作。小型企业最大的缺点就是----随意。每个人都喜欢按自己的方法做事,喜欢将道理。必须要建立统一的做事标准,和验收标准。否则,所有错误发生时,当事人都会说“我以为。。。”。 2.小型企业第二大的缺点就是人才流动大。标准建成后,就成了“铁打得营盘,流水的兵”不会因为个别员工的离开而使正常的运营终止。所以,第一点非常非常关键。但流程一定要切合实际,决不能照搬大公司的操作方法,否则,会因为周边环节不够完善而必败无疑! 3.经营人心。“水能载舟,水也能覆舟”。小型企业本来就较无优势吸引、留住人才,培养人才时间太长,且效果不一定好。所以人心的经营非常重要。一定要使用‘同理心",多设身处地的从员工角度看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4.员工看问题的角度跟老板看问题的角度绝对是不一样的,否则员工就都是老板了,即使很多员工的看法非常片面,或低层次,但你还是要坦然接受这个事实,并认真引导。只有使用‘同理心",才能取得良好的沟通。只有客户,员工均满意,才是可持续发展的局面。“企业管理过去是沟通,现在还是沟通,将来也是沟通”。 对小型企业进行内部管理,可采取何种管理方法? 老兄,我回答这个问题最合适不过了。我在外企工作了7年,后到朋友工厂经营一个小型模具厂,两年来,经过认真摸索和深刻领悟,目前获得较大。模具厂是中国小型企业的典型代表:1。行业内多为技术人才,管理人才严重缺乏;2。员工多为技校或职业大专出身;3。技术人员普遍有点傲,或自以为是,不易接纳新思想--即不易被管理。我总结出下述精华: 第一,建立系统,靠流程运作。小型企业最大的缺点就是----随意。每个人都喜欢按自己的方法做事,喜欢将道理。必须要建立统一的做事标准,和验收标准。否则,所有错误发生时,当事人都会说“我以为。。。”。 小型企业第二大的缺点就是人才流动大。标准建成后,就成了“铁打得营盘,流水的兵”不会因为个别员工的离开而使正常的运营终止。 所以,第一点非常非常关键。但流程一定要切合实际,决不能照搬大公司的操作方法,否则,会因为周边环节不够完善而必败无疑! 第二,经营人心。“水能载舟,水也能覆舟”。小型企业本来就较无优势吸引、留住人才,培养人才时间太长,且效果不一定好。所以人心的经营非常重要。一定要使用‘同理心",多设身处地的从员工角度看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因为,员工看问题的角度跟老板看问题的角度绝对是不一样的,否则员工就都是老板了,即使很多员工的看法非常片面,或低层次,但你还是要坦然接受这个事实,并认真引导。只有使用‘同理心",才能取得良好的沟通。只有客户,员工均满意,才是可持续发展的局面。“企业管理过去是沟通,现在还是沟通,将来也是沟通”。 第三,其实是以上两点的一个结果----中层的培养。中层是脊梁骨。中层的成长与否是企业运营效率高低的关键。若中层未成长,执行力是绝对差的,所有的事情都必须老板亲自做或跟踪,既累,效果更是差。 综述,管理的宗旨就是预防,制度,人才的培养都是防火的工作,否则,你只能天天救火。 企业管理软件适合小型企业吗 任何企业只要有客户有销售都适合企业管理软件的,它可以节省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甚至更准备的数据为企业带来方向,当然,你也可以选择自己需要的功能去试用,知客CRM就是一款可以自定义功能模块的软件,可以去试试 企业管理方法及营销策略是什么? 人们经常把“经营”和“管理”这两个词汇联系在一起,很多人也因此认为“企业经营”就是“企业管理”。全世界第一个把“经营”同“管理”概念明确区分开来的是法国的法约尔。他在1916年出版的《工业管理和一般管理》一书中指出,经营不同于管理。经营是以顾客为核心,充分满足市场需求甚至创造需求,以追求企业最大效益为目的;管理是以员工为核心,充分调动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以追求企业最优效率为目标。总的来看,经营和管理,一个眼睛向外、一个眼睛向内;它们好比是企业的两只手、缺一不可,完整构成企业家工作的全部。 随着并购重组浪潮的风起云涌,在追求最大效益这个目的下,经营又逐渐分成产品经营和资本运营两种截然不同的形式。产品经营仍然致力于如何满足顾客需求、如何创造产品品牌、如何提高技术含量、如何降低生产成本,在最大限度获取利润的同时也实现企业规模扩张;而资本运营则是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其手段包括在资本市场上不断融资、包括不断兼并收购企业、甚至包括不断重组或者卖出手中的企业,最终在实现资本扩张的同时也实现企业规模扩张。与前者相比,它买卖的不是产品而是企业,走的是一条外延扩张的路子,规模扩张的速度自然就比前者来得更快,或者说更容易就“做大”。正因如此,人们也把“资本运营”称为“做乘法”,而把“产品经营”称为“做加法”。当然,另一方面,“做乘法”的风险也比“做加法”要大得多,因为“乘法”做得不好就会变成“除法”、而“加法”做得不好也只不过是变成“减法”而已。 为了不让“乘法”变成“除法”,或者“加法”变成“减法”,其关键就在于“管理”。事实上,当很多企业家为了产品经营或资本运营方面的事情忙得焦头烂额、穷于对各种危机进行管理的时候,他们并不知道,其实自己面临的是一场管理的危机。很多人都知道,通过加强管理,在提升企业效率的同时,也同样会带来企业效益的提高,这也就是大家常说的“管理出效益”。但当企业真的面临市场拓展不力或者兼并重组不顺的时候,很多人却又常常“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忘记了应该跳出经营的范畴,回到“管理”或者说回到“人”这个根本问题上去找原因。 对此,现代管理学之父彼得德鲁克在《管理实践》一书中是这样阐述,“利用资源组成一家企业,若仅仅将资源按逻辑顺序汇集在一起,然后打开资本的开关,是不够的。需要的是资源的嬗变。而这种变化是不可能来自于诸如资本、原料之类无生命的资源的。它需要管理。”在所有的资源中,可以发生嬗变的只有人力资源;所谓管理,最重要的也就是对人的管理,或者说是“以人为本”的管理。 “以人为本”这几年几乎已经成为一个和“禁止吸烟”一样的流行语了,我们可以看到,这两个词汇在很多地方都被作为标语到处悬挂。可是,当某个理念一旦成为口号或者标语以后,是否能得到执行就不得不让人表示怀疑。相较而言,“禁止吸烟”至少在概念上还是明确的,而“以人为本”,当很多人把它作为标语悬挂在办公室的墙壁上或者作为口号写进企业文化手册的时候,恐怕都还没有真正明白它的含义。 经过考证,中国古代最早提出“以人为本”应该是春秋时期齐国名相管仲。据西汉刘向编辑的《管子》“霸言”篇记载,管仲对齐桓公说:“夫霸王之所始也,以人为本。本理则国固,本乱则国危。”而在中国历史上,“以人为本”最有名的则是刘备。当年曹操攻打荆州的时候,襄阳地区有很多的人跟着刘备逃跑,大概难民有十几万,辎重有数千辆,日行十几里,走得非常地慢。曹操派出轻骑,日行一两百里,在后面疯狂追赶。眼看曹军就要追上,手下很多人都劝刘备丢弃百姓先行逃难。据陈寿的《三国志》记载,刘备当时说了这样一段话,“夫济大事者必以人为本,今人归吾,吾何忍弃去。”据说当时感动得很多人热泪盈眶。 但是,我们认为,即使是刘备的“以人为本”也还不是真正的“以人为本”。当企业家嘴里念叨着“以人为本”的时候,心中大概会有这样三种情况。一种事实上是“以人为成本”,着眼点往往是低工资、少福利、慢增长、少用人,也就是如何节约成本上;一种是刘备式的“以人为资本”,用各种办法让人力发挥出更大的作用,以创造更大的效益甚至是帮助自己得天下。关心也好、爱护也罢,在这里都仅仅是手段,而决不是目的。真正的“以人为本”应该是“以人为根本”,也就是一切都要以人为根本前提、以人为根本目的。 以人为根本前提,是指以人的需求为根本前提;以人为根本目的,是指以满足人的需求为根本目的。所以,以人为本,就是要以人的需求为本,就是要认真研究不同的人的不同需求,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去满足不同的人的不同需求。马斯洛提出过著名的“需求金字塔”,将人的需求层次从低到高划分为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交需求、受尊重的需求和自我实现的需求,其中自我实现是最高的需求。 这五种需求好象五级由低到高的台阶,人只有首先满足较低台阶的一种需求后,才谈得上去追求更高一级的需求。很多人常常认为只有“企业文化”才需要以人为本,却忘记了如果工人连工资收入得不到保障,甚至无法养活自己和家庭的时候,你在企业里搞一些诸如员工联欢、文体比赛的“企业文化”活动想去满足他的“社交需求”,只能是缘木求鱼,自然也谈不上“以人为本”。因为现在的他连“生理和安全需求”都得不到满足,企业首先应该做的是要通过薪酬考核系统的改善,让员工通过努力可以获得让他满意的报酬。这种薪酬考核系统的改善和“企业文化”好象没有关系,但它同样是“以人为本”。或者说在这种情况下,才是真正的“以人为本”。 如果薪酬问题没有解决好,员工会不满意;但反过来,薪酬问题解决了,员工就满意了吗?美国心理学家赫兹伯格告诉我们,答案是否定的。赫兹伯格于1959年通过在匹兹堡地区11个工商业机构对200多位工程师、会计师调查研究发现,受访人员举出的不满的项目,大都同他们的工作环境有关,而感到满意的因素,则一般都与工作本身有关。据此,他提出了今天人力资源管理领域十分著名的“双因素理论”(全名叫“激励、保健因素理论”)。 传统观念认为,满意的对立面是不满意;而根据双因素理论,满意的对立面是没有满意,不满意的对立面是没有不满意。相应地,影响职工工作积极性的因素可分为两类:保健因素和激励因素,这两种因素是彼此独立的并且以不同的方式影响人们的工作行为。 所谓“保健因素”,就是那些造成职工不满的因素,它们的改善能够解除职工的不满,但不能使职工感到满意并激发起职工的积极性。它们主要有企业的政策、行政管理、工资水平、劳动保护、工作环境以及各种劳资关系处理等。如果组织能满足这些外部因素,组织成员也不会因此而得到激励,只是不会觉得不满意而已。所以,“不满意”的对立面是“没有不满意”。 所谓“激励因素”,就是那些使职工感到满意的因素,惟有它们的改善才能让职工真正感到满意,给职工以较高的激励,调动积极性,提高劳动生产效率。这些真正对人有激励作用的内部因素,包括成就、认可、工作本身、责任、进步和成长等,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企业文化因素”。如果组织能够满足成员的这些内部因素,就能使他们感到满意,并达到激励组织成员的目的。如果组织没有满足这些激励因素,组织成员也不会觉得不满意,但失去了激励作用。所以,“满意”的对立面是“没有满意”。 所以,真正的“以人为本”的企业管理,应该包括这样两个方面的工作:一个是对保健因素的改善,这包括改善工作环境、加强劳动保护、调整人事政策、改善薪酬待遇等,以让员工没有不满意的地方;另一个是对激励因素的强化,主要是让员工从工作中获得使命感、归属感、责任感、成就感,以真正让员工满意。后者就是属于真正的企业文化建设方面的工作。需要强调的是,虽然两者都是“以人为本”,但只有后者,才能给予员工真正的激励,也才能把员工真正凝聚在一起。这就是企业文化建设的作用之所在。 中小型企业管理制度 中小型企业管理制度之人事管理制度 总则 一 为了规范公司系统的认识管理工作,依据国家劳动人事法律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二 各部门应依照本制度处理人事管理的各项事务。 三 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各部门聘用的从事管理、营销和生产工作的人员;本制度所称部门系指公司内生产、办公室、业务等相关部门。 四 本公司办公室是人事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权限内员工招聘、录用、调配、考勤、考核、薪资、福利、奖惩、离司、行政职务管理等。还负责人事管理的基本制度和规章的制定、实施,并参照相关劳动人事法规、政策拟订相应的实施细则,报至总经理审核通过后执行。 聘用 五 各部门根据业务和生产发展的实际需要,并按照岗位要求和招聘规程进行招聘录用工作。 六 招聘时要充分考虑员工队伍编配的数量和质量,注意学历、专业、年龄、性别、职称、岗位和从业经历等结构比例的协调合理。人员总量应控制在合理水平。 七 聘用员工的基本原则:公开招聘、科学选拔、则优录取、竞争上岗、合法用工;形成合理的用工管理系统。 八 录用员工的基本标准: 您留个邮箱,我把详细资料给您上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求小型企业管理软件,免费的? 目前这个小型企业管理软件,还没有吧。 不过,微软的OFFICE那套软件,本身就是一种构成企业管理软件的基础。 企业管理方案 不管企业大小,都要针对本企业制定相应的管理体系,只不过企业小,管理环节少,管理体系相对简单。然后,针对管理体系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这样制定出来的制度才比较可行。 看你们公司不是很大,不妨用用软件管理下,费用很划算,叫管理123,他是中小企业的管理软件,可以帮助公司解决财务,人力,客户管理等等,很不错的,我们公司也在用这软件,很方便的,不需要下载,而且可以随时查阅,推荐你使用。 你不妨去搜索管理123了解下具体信息。 泰罗提出的企业管理方法是什么 “所有的日常活动中不注意效率的行为都在使整个国家资源遭受巨大损失,而补救低效能的办法不在于寻求某些出众或是非凡的人,而在于科学的管理。”提出这个观念的人正是被西方管理界誉为“科学管理之父”的泰罗。 泰罗的科学管理主要有两大贡献:一是管理要走向科学;二是劳资双方的精神革命。前者是有效管理的必要条件,后者是有效管理的必要心理。 企业管理方法和企业诊断方法的联系和区别。 诊断工具已经是一种比较固定和规范,是形式上趋于标准或者已标准化的方法形式。诊断工具更多的是提供分析和判断的素材。当管理诊断能够更多地使用诊断工具时,其效率也可能得到较大的提高。一般诊断工具主要包括以下四类: (1)管理诊断标准。诊断标准是管理诊断最重要的工具。但是诊断标准却往往不能在施诊前提供,而只在诊断过程中以选择、计算、组合后才能形成。它一旦形成,就在管理诊断的分析、比较和判断中发挥最基本的作用。 (2)各种管理图。在管理诊断中,管理图同样向施诊者和受诊者表达各种不同的管理信息,可做到清楚、简捷、并富有说服力。常见的管理图有:甘特图、排列图、因果图等。 (3)各种管理表。在管理诊断中,各种管理表成了分析和判断的直接依据。管理表是管理诊断不可缺少的工具之一。管理表直接应用于诊断报告上,不但可表达准确、翔实的分析结果,并且可实现表上作业和计算,还可以使诊断报告显得层次分明、简练和更有说服力。常用的各种管理表有:财务报表、生产(工程)计划和进度表等等。 (4)各种管理模型。模型的表达形式可以是数学公式、图形结构,也可是实物模型,是一种较为规范的构造。企业诊断常可应用模型来表达和清理思路,或用作一种对实际的模拟或想象,同样模型可以带来简洁和有力的分析结果。在管理诊断中如果模型应用成功,很可能是找到了问题的规律。常见的管理模型有:数学模型、管理系统模型等。 (5)计算机辅助管理诊断软件。它将是最高级诊断工具。包含诊断的基本理论、方法和工具在内、形成综合的在一定的输入条件下能提供更多诊断素材的、具有一定智能的高级辅助工具。计算机辅助管理诊断软件的出现,将使管理诊断从理论方法和实诊操作上都可能发生质的飞跃。但从目前的情况看,它的出现,仍期待于管理诊断有关理论和方法的新突破。 小型饭店的管理方法 1、忠诚客户度强。 绝对不要单单考虑价格和口味的因素。 我们先要看看来这里的客人,民工占有?%,附近居民和街边店主占?%,过客和其他占?%。 我们再看餐厅的产品线布局,至少要有现成熟菜供应和现烧小抄2个类别。 菜系从低档的家常小菜到海鲜系列都要有,就是说从低价格到中高价格定位。 低价格家常小菜是支撑?%民工客户群的主要产品线,支撑点:A、民工基本以实惠为追求点,家常小菜低价格符合他们的消费能力;B、民工大多数来自外地,很大程度上有吃不惯海鲜的可能性,所以家常小菜基本以青菜、蔬菜和肉类为主,符合该客户群的食味需求。C、熟菜供应满足了民工客户的快速心理,不需要等待,即取即食是心理上的认识快的特点。所以这点布局很大程度上是留住这些客户的“手腕”之一。 街面店主的客户可以说是餐厅的“营业外”收入,因为店主一般具备自己做的可能性和条件,他们来消费的可能性有A、偶尔不做出来,因为近或口味不错,而选择了该快餐厅;B、因为该快餐厅有现成熟菜供应和现烧小抄2个优势提供了店主的选择性和随意性,造就了他们习惯性消费和以来性消费。选择性和方便性(现烧小吵)强使之有了本来可以自己作饭的这批顾客并成为自己的忠实客户。 现烧小吵是吸引过客和其他客户的有力支撑点,过客是一般来旅游和办事的客户,很多过客都有被宰或怕被宰,所以往往会选择这些看似不错的小餐厅,所以餐厅的“现烧小吵”有力的吸引了这批客户,这或许就是您的高档客户了。 作为一个小饭店来说,环境不是第一,口味才是第一位的。再有个合理的产品线和价格定位是支撑客户长久不衰的不错“处方”,服务不需要最好,也不需要国际标准,做到笑发自内心,给人亲切感就好。太好了就觉得别扭甚至太假,容易引起客户反感。 对经营小饭店老板来说,盲目追求环境高雅和情调,那有点好高务远,太有点腾云驾雾的感觉。努力把味道烧好,价格定的合理,服务的恰当就基本可以留住客户;成本控制住就可以多赚钱。小饭店要赚钱,要脚踏实地赚钱。 这些是真正的“经验”之道,在任何管理课上或者学校里是怎么也学不到的。
2023-08-29 21:23:5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