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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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会议记录人必须是党员吗?有什么文件依据?

党员座谈会可以根据会议的内容请部分群众列席,群众代表可以针对会议内容发言,但不能表决。会议记录人必须是党员

党组会议记录要录入档案吗

**需要**。党组会议记录需要录入档案。

党组会议记录和组织生活会记录可以一样吗

不可以,首先这是两种记录,不可以混为一谈

什么是党组会,什么时候应召开党组会

党组会是指党组织成员集体讨论和决定工作的会议。党组会是一种常规会议形式,是党组织领导班子讨论、决策工作的重要方式之一。党组会的召开时间一般由党组书根据工作需要确定,通常每隔一段时间(比如每周、每月等)召开一次,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召开临时党组会。党组会应该召开在党组织内部工作的重要阶段、重大决策、重要事件发生或者需要研究指导的工作问题等情况下。

党组会议制度和班子例会制度有哪些

党组会议制度和班子例会制度举例如下:一、会议方式1、由党组书记主持,全体党组成员参加,办公室主任列席并作好会议记录。2、召开党组扩大会时,根据党组书记的指定,由办公室通知有关股室负责人列席会议。3、党组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也可临时召开。二、议事程序1、局办公室负责在会议前3天收集好各部门需提交党组会研究的议题并交党组书记审定。2、局办公室根据确定的时间、地点、议题,提前通知党组成员或有关人员,做好参会准备。3、党组会议在党组书记主持下,按照会议的议题,逐项讨论,研究决定。三、议事规则1、会议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采取集体讨论方式决定重大事项。如有重大分歧,应通过交换意见,反复论证,统一认识,在此基础上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形成决议。2、凡属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有半数以上党组成员参加会议,决定方为有效。党组成员未超过半数时,一般不以党组名义作出决定。3、会议决议以表决的方式形成,其表决方式为口头表态,举手或无记名投票,具体方式的采用由会议主持人决定。党组扩大会议有权对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和决策,党组成员有权表决,列席人员无权表决,但可发表意见,参与讨论研究。4、党组成员和局办公室要协助党组书记做好决定事项的贯彻执行和检查督促,并及时向党组书记汇报,保证党组的决定、决议有效贯彻落实。四、议事纪律1、坚持党组集体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每个党组成员都必须不折不扣地承担党组会分配的工作任务,并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向党组书记汇报,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由党组书记确定会议或继续执行。2、凡由党组会集体决定的事项,任何个人不得作出决定或表态;需个人回避的应主动提出回避;决议一经形成必须执行,个人有不同意意见允许保留,不能在会后有与党组决议相违背的言论和行为。3、党组会议情况,经会议同意,可在党内或规定范围内通报,必要时形成会议纪要,确保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凡未经会议同意和批准传达公布的,与会人员均应严守机密,不得泄露。4、凡属例会一般不变会议时间,应到会人员要准时参加会议,确因不能到会的必须提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扩展资料:党组讨论和决定本单位下列重大问题:1)需要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下级单位党组、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2)内部机构设置、职责、人员编制等事项;3)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4)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5)意识形态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6)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重要事项;7)其他应当由党组讨论和决定的重大问题。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党组参考资料来源:大英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制度

党组会议制度和班子例会制度有哪些

党组会议制度1、党组会议由党组书记负责或受党组书记委托的党组成员召集并主持。2、党组会议出席人员:党组成员。列席人员根据会议内容确定。3、按规定参加人员不少于三分之二。4、会议内容:(1)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重要讲话和上级有关水利及治黄工作的大政方针。(2)研究、确定全局改革、发展的思路、政策和措施以及治黄规划等重大事项。(3)研究、确定年度基建、财务总体投资与分配计划。(4)讨论、研究全局干部队伍建设、局管干部的任免、奖惩。(5)讨论、研究全局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问题。(6)讨论、研究上报的重要请示、报告等情况。(7)召开民主生活会。(8)讨论、研究需要党组决定的其他事项。5、党组会议的组织:每次党组会议的议题由各党组成员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由党组书记确定,会议议题不作临时变动。会议议题确定后,一般应提前两天通知党组成员,并提供有关材料。民主生活会的内容应提前3—5天通知党组成员。党组会议应贯彻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采取个别酝酿,民主集中,会议决定的方式对讨论的问题做出决定。6、党组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亦可根据情况适时召开。7、党组会议的贯彻落实:会议决定的事项按照集体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由各党组成员按照分工或会议决定予以落实,并及时向党组书记反馈。凡经党组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在落实过程中遇到问题,党组成员有权提出复议。但未经党组会议复议的,个人不得随意改变原来的决定。8、对于会议内容,需要保密的不得泄露;未议定的问题不传播。领导班子会议制度一、领导班子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由主要领导主持,并提前将会议的时间和内容预告与会人员做好会前准备。二、领导班子会议主要是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分析党员队伍和职工队伍的思想形势;研究决定有关领导班子建设、机关建设、人事任免调动、奖惩等重大问题。三、领导班子会议通常由班子成员参加,必要时可召开扩大会议,列席人员由主要领导确定,列席人员可参与问题的讨论,但无表决权。决定重大问题和人事任免时,与会班子成员不得少于三分之二。四、领导班子会议必须遵循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坚持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组织。每个班子成员只有一票表决权,其形式为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三种,表决同意数过半方能生效。五、领导班子会议由综合科专人记录,并根据会议的要求负责收集整理会议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与会人员应严格保守秘密,对通过的决议要坚持贯彻执行,如在执行中发现问题要及时向领导班子报告,经领导班子会议讨论复议后方能更改。

党组会议记录和中心组学习记录的区别

党组会议记录是指党组织开会时记录会议内容和决策的文字材料,记录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出席人员、会议主题、讨论内容、决策结果等,是党组织对会议活动进行形式化管理和监督的重要手段。中心组学习记录是指党组织中心组学习时对学习内容的记录材料,记录内容包括学习的内容、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主讲人等,是党组织对学习活动进行形式化管理和监督的重要手段。与党组会议记录相比,中心组学习记录更为详细,涵盖了学习的具体内容、学习过程中的思考和收获等方面。

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扩大会议要记入党组会吗

党组会和中心组学习会是两码事,是不能记在一起的,中心组学习会是党组成员的理论学习,而党组会是党组对单位重大决策进行讨论研究的过程,包括人事任免、大额财务支出,重要决策等,是民主集中制的具体表现。中心组学习可以放在党组会之前召开,但是不能两会合一会,套开。

党组会议记录和中心组学习记录的区别

不能,要求双重组织生活会,支部大会,党小组会(人少不设小组),支委会。现在还要求每季一次党课,

没有及时传达党组会议精神违反什么纪律

违反会议纪律。会风会纪是党员干部队伍政治素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纪律观念,精神状态以及履行职责的重要体现。党员干部应加强党员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规范会议管理,严肃会议纪律,提高会议实效,确保学院党委,行政各项决策,工作部署落到实处。各党组织,各部门应严格按照要求参会,对会议要求积极落实响应,对党组织会议精神应及时准确传达到位。

试用期公务员转正要上党组会讨论吗

试用期公务员转正要上党组会讨论。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转正流程 一、本人提交书面工作总结,填写《新录用国家公务员任职 定级审批表》 ; 二、组织考核(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组织考核,充分听取群众 意见,提出考核及任职定级意见) : 1.述职测评,本人述职,参加测评人员填写《新录用公务员 试用期满转正测评表》(参加人员为转正对象所在部门人员)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转正

试用期公务员转正要上党组会讨论吗

试用期公务员转正要上党组会讨论。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转正流程 一、本人提交书面工作总结,填写《新录用国家公务员任职 定级审批表》 ; 二、组织考核(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组织考核,充分听取群众 意见,提出考核及任职定级意见) : 1.述职测评,本人述职,参加测评人员填写《新录用公务员 试用期满转正测评表》(参加人员为转正对象所在部门人员)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转正

三重一大事项一般由局党组会议讨论吗

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制度(简称“三重一大”制度) 。2010年7月1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按照中央关于凡属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简称“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的要求。《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进一步促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保证国有企业科学发展,按照中央关于凡属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简称“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的要求。指导方向(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部署,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要求,以明确决策范围、规范决策程序、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为重点,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贯彻落实。(二)基本原则:“三重一大”事项坚持集体决策原则。国有企业应当健全议事规则,明确“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规则和程序,完善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集体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国有企业党委(党组)、董事会、未设董事会的经理班子等决策机构要依据各自的职责、权限和议事规则。集体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要坚持务实高效,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保证决策的民.主性;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和有关政策,保证决策合法合规。“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范围(三)重大决策事项,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规定的应当由股东大会(股东会)、董事会、未设董事会的经理班子、职工代表大会和党委(党组)决定的事项。主要包括企业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重要决定的重大措施,企业发展战略、破产、改制、兼并重组、资产调整、产权转让、对外投资、利益调配、机构调整等方面的重大决策,企业党的建设和安全稳定的重大决策,以及其他重大决策事项。(四)重要人事任免事项,是指企业直接管理的领导人员以及其他经营管理人员的职务调整事项。主要包括企业中层以上经营管理人员和下属企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任免、聘用、解除聘用和后备人选的确定,向控股和参股企业委派股东代表,推荐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和经理、财务负责人,以及其他重要人事任免事项。(五)重大项目安排事项,是指对企业资产规模、资本结构、盈利能力以及生产装备、技术状况等产生重要影响的项目的设立和安排。主要包括年度投资计划,融资、担保项目,期权、期货等金融衍生业务,重要设备和技术引进,采购大宗物资和购.买服务,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以及其他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六)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是指超过由企业或者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所规定的企业领导人员有权调动、使用的资金限额的资金调动和使用。主要包括年度预算内大额度资金调动和使用,超预算的资金调动和使用,对外大额捐赠、赞助,以及其他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基本程序(七)“三重一大”事项提交会议集体决策前应当认真调查研究,经过必要的研究论证程序,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重大投资和工程建设项目,应当事先充分听取有关专家的意见。重要人事任免,应当事先征求国有企业和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机构的纪检监察机构的意见。研究决定企业改制以及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问题、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企业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八)决策事项应当提前告知所有参与决策人员,并为所有参与决策人员提供相关材料。必要时,可事先听取反馈意见。(九)党委(党组)、董事会、未设董事会的经理班子应当以会议的形式,对职责权限内的“三重一大”事项作出集体决策。不得以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作出决策。紧急情况下由个人或少数人临时决定的,应在事后及时向党委(党组)、董事会或未设董事会的经理班子报告;临时决定人应当对决策情况负责,党委(党组)、董事会或未设董事会的经理班子应当在事后按程序予以追认。经董事会授权,经理班子决策“三重一大”事项的,按照本意见执行。(十)决策会议符合规定人数方可召开。与会人员要充分讨论并分别发表意见,主要负责人应当最后发表结论性意见。会议决定多个事项时,应逐项研究决定。若存在严重分歧,一般应当推迟作出决定。(十一)会议决定的事项、过程、参与人及其意见、结论等内容,应当完整、详细记录并存档备查。(十二)决策作出后,企业应当及时向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报告有关决策情况;企业负责人应当按照分工组织实施,并明确落实部门和责任人。参与决策的个人对集体决策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或者向上级反映,但在没有作出新的决策前,不得擅自变更或者拒绝执行。如遇特殊情况需对决策内容作重大调整,应当重新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十三)董事会、未设董事会的经理班子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时,应事先与党委(党组)沟通,听取党委(党组)的意见。进入董事会、未设董事会的经理班子的党委(党组)成员。应当贯彻党组织的意见或决定。企业党组织要团结带领全体党员和广大职工群众,推动决策的实施,并对实施中发现的与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符或脱离实际的情况及时提出意见,如得不到纠正,应当向上级反映。(十四)建立“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回避制度;建立对决策的考核评价和后评估制度,逐步健全决策失误纠错改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十五)国有企业党委(党组)书记、董事长、未设董事会的总经理(总裁)为本企业实施本意见的主要责任人。(十六)国有企业应当依据本意见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报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审查批准。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在制定或审批国有企业章程时,应当根据本意见明确相关要求。(十七)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应当对国有企业制定的“三重一大”事项范围是否全面科学、决策程序是否严密、责任追究措施是否有效进行严格审查,予以批准的,应当在批准后监督其实施。(十八)纪检监察机关应当督促指导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机构的纪检监察机构,切实加强对所管辖的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十九)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机构在依照《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的规定,结合年度考核进行监督检查,作出评估,并向企业党组织和上级纪检监察机构报告时,应当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情况作为重点内容。(二十)“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执行情况,应当作为巡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和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事项;作为民.主生活会、企业领导人员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作为厂务公开的重要内容,除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应当保密的事项外,在适当范围内公开。(二十一)组织人事部门、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和审计机关,应当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执行情况,作为对企业领导人员考察、考核的重要内容和任免以及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评价的重要依据。(二十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违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应当依照《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的处理,违反规定获取的不正当经济利益,应当责令清退;给国有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二十三)本意见适用于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和国有控股金融机构)。

工商联主席办公会和党组会议可以同时开展嘛

可以。根据中华工商业联合会章程显示,工商联合会是党组的下级,工商联主席办公会参加的工商联合会的人,党组会议参加的是党组的人,二者互不冲突,可以同时开。党组会议议题由党组书记提出,党组会议应当有半数以上党组成员到会方可召开。

党委党组会多久开一次

法律主观:党委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如果遇有重要情况的,可随时召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党委会制又称“党的集体领导制度”,是中国共产党各级委员会全体委员通过会议研究,决定重大事项的会议制度。法律客观:《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第二十二条全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遇有重要情况可以随时召开。全会由常委会召集并主持,议题一般由常委会征询党委委员、候补委员意见后确定。全会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党委委员到会方可召开。党委委员、候补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应当在会前请假,其意见可以用书面形式表达。根据工作需要,常委会可以确定有关人员列席全会。表决可以根据讨论和决定事项的不同,采用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者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党委委员半数为通过。未到会党委委员的意见不得计入票数。候补委员没有表决权。对党委委员、候补委员作出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党纪处分决定,必须由全会三分之二以上多数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先由常委会作出处理决定,待召开全会时予以追认。对党委委员、候补委员的上述处分,必须经上级党委批准。

党组会和班子会研究事项的区别

组成人员不同,讨论内容不同。1、组成人员不同,领导班子会,班子中有非党的也参加,党委会都是党委委员。2、讨论内容不同,领导班子会一般讨论业务,党委会一般讨论党建或人事,党委会负责从严治党工作,班子会负责行政和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