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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文书格式范本

2023-10-09 12:1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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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1.文书结构:本文书是一种有统一预定格式的多联填写式文书,一式三联,第一联存档,第二联交被处罚单位,第三联必要时交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包括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2.制作要求(1)首部 包括文书标题、文书编号。文书标题——即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文书编号——格式:地区简称 执法类别 执法性质 [年份] 顺序号,如:(邯)药当行罚[2006]25号。(2)正文 包括被处罚单位(人)、违法事实、违反条款、处罚依据、处罚的种类和幅度。被处罚单位(人)——填写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性别、年龄和职务等内容。违法事实——是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中发现的案情简单、事实清楚、情节较轻的违法行为,表述要简明扼要,并用相关证据证明。该证据既可以是现场检查中取得的书证、物证,也可以是现场检查笔录。处罚依据——包括违反的法律条款和处罚的依据条款,要写明法律法规全称和依据的具体条、款、项。处罚的种类和幅度——必须在《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处罚种类和幅度内。(3)尾部 包括告知事项、当事人和执法人员签名及日期、行政管理部门公章。告知事项——告知缴纳罚款的途径,即收缴罚款的银行名称及地址;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诉权,即不服处罚决定提起行政复议或申请行政诉讼的时限和途径;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将采取的措施等。当事人签名和日期——当事人签名即为送达,签注的日期即为送达日期。执法人员签名及日期——要有2名以上执法人员签名并注明日期,所注明的日期即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日期。公章——为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公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三十三条 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第三十四条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前款规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行政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必须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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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书格式

法律文书格式:1、遵循格式,写全事项;2、主旨鲜明,阐述精当;3、叙事清楚,材料真实;4、依法说理,折服有力;5、说明情况,简洁明晰法律文书是司法行政机关及当事人、律师等在解决诉讼和非讼案件时使用的文书,也包括司法机关的非规范性文件。一般的法律文书是指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监狱或劳改机关以及公证机关、仲裁机关依法制作的处理各类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的法律文书和案件当事人、律师及律师事务所自书或代书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的总称,亦即指规范性法律文书以外,所有非规范性的法律文书的总称。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具体指各种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及规章等。不具有普遍约束力的非规范性法律文件即狭义的法律文书,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律师及律师事务所、仲裁机关 、公证机关和案件当事人依法制作的处理种类诉讼案件以及非诉讼案件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非规范性文件的总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九条 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 法律文书分类是什么 法律文书分类如下:1、民事诉讼类,起诉状、反诉书、答辩状、代理词、刑事附带民事起诉书、上诉状、强制执行申请书、财产保全申请书、先予执行申请书、回避申请书、宣告失踪申请书、宣告死亡申请书、支付令申请书、再审申诉书;2、婚姻家庭类,婚前财产协议书、离婚协议书、抚养子女协议书、遗赠协议书、遗赠抚养协议书、收养协议书;3、公司类,各类公司合同、股权转让协议、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各类规章制度、公司章程、规章制度、人事管理办法、劳动管理办法、资产管理办法等;4、劳动类,劳动合同书、劳务合同书、劳动仲裁申诉书;5、刑事诉讼类,控告状、刑事自诉状、取保候审申请书、上诉书、再审申诉书;6、行政类,行政复议申请书、行政诉讼起诉书、行政诉讼答辩书、行政强制执行申请书、行政上诉书、行政再审申诉书;7、经济类,买卖合同、转让合同、借款合同、承揽合同、承包合同、运输合同、租赁合同、赠与合同、经营合同、合伙协议等。 法律文书模板 民事起诉状 原告:______ 被告:______ (当事人是单位的,写明单位基本情况,包括单位名称、地址、电话、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有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写明委托代理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务、工作单位、住址、电话) (当事人是公民的,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务、工作单位、住址、电话) 诉讼请求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事实和理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人民法院 附:本诉状副本_____份。其它证明文件_____份。 原告(公民签名、单位盖章):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注:①事实和理由中应写清事实的经过、具体内容、纠纷产生的原因、诉讼请求及有关法律、政策依据。②原告应向法院列举所有可供证明的证据。证人姓名和住所,书证、物证的来源及由谁保管,并向法院提供复印件,以便法院调查。③本诉状适用于被告为法人或其它组织、或个人。
2023-09-14 04:19:481

法律文书落款日期格式

公文写作中落款和日期应用阿拉伯数字编写成文日期,如2018年11月20日,成文日期在正文之下一般空2行、右边空4个字,用3号仿宋体排印,发文单位署名在成文日期上一行和日期居中对齐。法律依据:《立法技术规范(试行)(一)》法律条文表述规范5.立法目的与立法依据的表述5.1法律一般需要明示立法目的,表述为:“为了??,制定本法”,用“为了”,不用“为”。立法目的的内容表述应当直接、具体。明确,一般按照由直接到间接、由具体到抽象、由微观到宏观的顺序排列。5.2法律一般不明示某部具体的法律为立法依据。但是,宪法或者其他法律对制定该法律有明确规定的,应当明示宪法或者该法律为立法依据。表述为:“??根据宪法,制定本法。”或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的规定,制定本法。”5.3立法目的与立法依据(需要规定立法依据时)一般在第一条一并表述,先表述立法目的,再表述立法依据。6.引用法律名称的表述6.1引用本法时,表述为:“本法??”。6.2引用其他法律时,在特指具体法律时,所引法律的名称用全称加书名号。示例:商业银行的组织形式、组织机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023-09-14 04:20:391

法律文书的格式问题

从文书体例上划分,法律文书可大致分为信函式、致送式、宣告式、表格式和实录式等几种。信函式与致送式比较接近,只是在受文单位的书写位置上有所区别:信函式的受文单位在文书的首部,致送式的受文单位在文书的尾部。信函式的法律文书很多,或是面对当事人的,或是面对执法机关的,或是面对有关单位的;但无论是哪一种,一般都有明确的受文的人或单位,也都有制作机关和文种标题。有的信函式文书在尾部有一两句谦敬性词语。如“特此答复”等。司法机关之间的信函文书多用这种形式。致送式法律文书与信函式文书十分相近,只是受文单位改为致送单位,写在文书的尾部,用“此致”引出;但受送单位要顶格书写。律师实务文书多用致送式文书。如各种诉状均为致送式文书。致送式中的一部分文书需要在文书的首部写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律师代书或当事人自书的申请书等也多采用这种形式。 方括号是指以方括号里的值为地址取值。圆括号是用来做偏移的,意思就是圆括号里面的值要加上外面的值
2023-09-14 04:20:551

刑事法律文书与行政法律文书的格式使用有什么不同

定义广义的法律文书是指一切涉及法律内容的文书,它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具体指各种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及规章等;二是不具有普遍约束力的非规范性法律文件即狭义的法律文书,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律师及律师事务所、仲裁机关 、公证机关和案件当事人依法制作的处理种类诉讼案件以及非诉讼案件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非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国家司法机关包括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和监狱管理机关。非法律文件只适用于特定的人和特定的事。用途①具体实施法律的重要手段;②进行法制宣传的生动教材;③有关法律活动的忠实记录;④综合考核干部的重要尺度。2主要特点编辑基本特点①制作的合法性,包括制作主体法定、制作于法有据、正确适用实体法、符合法定程序;②形式的程式性,包括结构固定、用语固定;③内容的法定性;④语言的精确性;⑤使用的实效性。固定结构分为三部分:即首部、正文、尾部,各部分的具体内容为:首部包括①制作机关、文种名称、编号②当事人基本情况③案由、审理经过等;正文包括①案情事实②处理(请求)理由③处理(请求)意见;尾部包括①交代有关事项②签署、日期、用印③附注说明。3种类划分编辑常见种类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通典民商裁决文书、行政裁决文书、刑事裁决文书、仲裁法律文书、公证法律文书诉讼法律文书、非诉法律文书、公司管理文书、公司清算文书、常用法律文书分类依据①按制作主体的不同,可分为:侦查文书、检察文书、诉讼文书、公证文书、仲裁文书、律师实务文书;法律文书②以写作和表达方法的不同,可分为文字叙述式文书、填空式文书、表格式文书和笔录式文书;③按文种的不同,可分为报告类文书、通知类文书、判决类文书、裁定类文书、决定类文书等。
2023-09-14 04:21:052

人民检察院的法律文书的分类是什么

   问:简述人民检察院的法律文书的分类、制作和基本要求。    校解析答案:人民检察院的法律文书的分类: (1)按照案件诉讼性质的不同,分为刑事案件使用的检察文书和民事、行政案件使用的检察文书两大部分。   (2)按照文书公开对外与内部使用的不同,刑事案件的法律文书,又分为诉讼文书和工作文书两部分。   (3)按照文书的诉讼阶段和性质、作用的不同,可分为:立案文书,侦查文书,审查批捕和其他强制措施文书,审查起诉和出庭文书,抗诉记录,监所检察和法律监督文书,控告申诉检察和刑事赔偿文书,审批延长办案期限文书,辩护代理文书和其他文书。   (4)按照人民检察院的业务部门分工和案件来源的不同,可分为刑事检察文书,直接受理侦查(反贪污贿赂与法纪检察)案件文书,监所检察文书,控告申诉检察(包括刑事赔偿)文书和民事、行政检察文书。   (5)按照文书制作形式的不同,分为文字叙述式文书(如起诉书),填空式方式(如批准逮捕决定书),笔录式文书(如讨论案件笔录)和表格式文书(如送达回证)四类。    人民检察院的法律文书的制作: 人民检察院对制作各种法律文书,必须从严要求,一丝不苟,不能允许发生丝毫差错,否则将会给检察机关和国家的威信带来不良影响。    人民检察院的法律文书的基本要求: (1)准确规范。(2)严格依法。(3)说理充分。(4)办案及时。       湖南成绩出来了,5门全过了。《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68分,《财务管理学》89分,《风险管理》71分,《公共关系学》85分,《运筹学》64分。   我也查到深圳的成绩了,《金融市场学》课程,大概看了10天左右的书,考了72分。金融本科过了10科了,现在准备1月份考《线性代数(经管类)》和《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两门课程。
2023-09-14 04:21:391

法律文书依书种的不同,分为那几种类别

你好,法律文书按文种的不同,可分为报告类文书、通知类文书、判决类文书、裁定类文书、决定类文书等。
2023-09-14 04:21:501

生效法律文书是什么意思

法律文书是司法行政机关及当事人、律师等在解决诉讼和非讼案件时使用的文书,也包括司法机关的非规范性文件。包括规范性和非规范性两种。一般的法律文书是指我国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检察院、法院、监狱或劳改机关以及公证机关、仲裁机关依法制作的处理各类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的法律文书和案件当事人、律师及律师事务所自书或代书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的总称,亦即指规范性法律文书(国家立法机关颁布的各种法律)以外,所有非规范性的法律文书的总称。
2023-09-14 04:22:052

4个法律文书格式及工作步骤

  法庭辩护词的主要结构:一般由前言、辩护理由、结束语三部分组成。  前 言  (主要三项内容:一是申明辩护人的合法地位;二是讲辩护人在出庭前进行了哪些工作;三是讲辩护人对全案的基本看法。)  辩护理由  (是辩护词的核心内容。是辩护人为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所要阐明的主旨,应该从被告人的行为事实出发,对照有关的法律规定,论证被告人无罪、罪轻或应该予以减轻甚至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意见和根据。因此,通常是要围绕是否构成犯罪,属于何种罪名,有无从轻的法定条件以及诉讼程序是否合法等问题展开辩论和论述。)  结束语  (是对辩护词的归纳和小结。一般讲两个内容:一是辩护词的中心观点;二是向法庭提出对被告人的处理建议。)  辩护人:  年 月 日  代理词(民事一审用)  来源: 作者:  审判长、审判员:  依照法律规定,受原告(或被告)的委托和ХХ律师事务所的指派,我担任原告(或被告)ХХ的诉讼代理人,参与本案诉讼活动。  开庭前,我听取了被代理人的陈述,查阅了本案案卷材料,进行了必要的调查。现发表如下代理意见:……(阐明案件事实、诉讼请求的依据和理由,或阐明反驳原告起诉的事实、诉讼请求的依据和理由)……(提出建议)。  ХХ律师事务所  律师ХХ  Х年Х月Х日  刑事代理词  前 言  (主要有三项内容:一是申明理人的合法地位;二是讲出代理人在出庭前进行了哪些工作;三是讲明代理人对全案的基本看法。)  代理意见  (是刑事代理词的核心内容。刑事代理人为维护刑事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应该从被告人的行为事实出发,对照有关法律规定,论证被告人对被害人的侵害行为构成了犯罪,并提出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意见和根据。因此,通常要对被告人侵犯被害人合法权益的具体行为进行叙述,并围绕是否构成犯罪,属于何种罪名,有无从重的法定条件以及受到侵害的被害人的个人情况等问题上展开论述,以配合和支持公诉。)  结束语  (是对上述代理意见的归纳和小结。一般讲两个观点,即:一是表明代理词的中心观点;二是向法庭提出与公诉词基本一致对被告人的处理建议。)  诉讼代理人:  年 月 日  要范文和后面两个加我QQ19831870
2023-09-14 04:22:271

法律文书写作:规范·格式·范例解析的目录

第一章 概述第一节 法律文书的概念和特征一、法律文书的概念二、法律文书的特征第二节 法律文书的材料组织和基本结构一、法律文书的材料组织二、法律文书的基本结构第三节 法律文书的语言风格一、准确二、精炼三、朴实四、庄重第四节 法律文书的表达方式一、叙述二、说理三、说明第五节 法律文书的制作原则一、严肃认真的原则二、尊重事实的原则三、依法制作的原则四、格式规范的原则第二章 公安机关的主要法律文书第一节 概述一、公安机关法律文书的概念二、公安机关法律文书的分类三、公安机关法律文书的制作要求第二节 呈请立案报告书典范文例 呈请立案报告书第三节 提请批准逮捕书典范文例 ××省x×市公安局提请批准逮捕书第四节 起诉意见书典范文例 ××省××市公安局起诉意见书第五节 补充侦查报告书典范文例 ××省××市公安局补充侦查报告书第六节 要求复议意见书典范文例(一)对不起诉决定要求复议的××省××县公安局要求复议意见书(二)要求对不批准逮捕决定复议的××市公安局××分局要求复议意见书第七节 提请复核意见书典范文例 ××省××县公安局提请复核意见书第三章 人民检察院法律文书第一节 概述一、人民检察院法律文书的概念和作用二、人民检察院法律文书的分类三、人民检察院法律文书的制作要求第二节 起诉书典范文例 ××省××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第三节 公诉意见书典范文例 ××省××市人民检察院公诉意见书第四节 不起诉决定书典范文例(一)绝对不起诉文书范例 ××省××县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二)相对不起诉文书范例 ××市××区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三)存疑不起诉文书范例 ××省××市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第五节 提请抗诉报告书典范文例 ××市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报告书第六节 刑事抗诉书典范文例(一)二审程序用范例 ××市××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抗诉书(二)审判监督程序用范例 ××省人民检察院刑事抗诉书第七节 民事抗诉书典范文例 ××省××市人民检察院民事抗诉书第四章 人民法院法律文书第一节 概述一、人民法院法律文书的概念和作用二、人民法院法律文书的分类三、人民法院法律文书制作的原则第二节 一审刑事判决书典范文例 ××省××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第三节 二审刑事判决书典范文例 ××省××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第四节 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典范文例 ××省××县人民法院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第五节 刑事裁定书典范文例(一)驳回自诉用刑事裁定书范例 ××省××县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二)终止审理用刑事裁定书范例 ××省××县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三)补正裁判文书失误用刑事裁定书范例 ××省××县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第六节 一审民事判决书典范文例 ××市××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第七节 二审民事判决书典范文例 ××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第八节 民事调解书典范文例 ××省××县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第九节 民事决定书典范文例(一)对申请回避的决定书范例 ××市××区人民法院对申请回避的决定书(二)罚款决定书范例 ××省××县人民法院罚款决定书(三)拘留决定书范例 ××省××市××区人民法院拘留决定书(四)提前解除拘留决定书范例 ××省××县人民法院提前解除拘留决定书第十节 一审行政判决书典范文例 ××省××县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第十一节 二审行政判决书典范文例 ××省××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第十二节 行政赔偿调解书典范文例 ××省××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赔偿调解书第五章 行政机关法律文书第一节 概述一、行政机关法律文书的概念和作用二、行政机关法律文书的分类三、行政机关法律文书的制作要求第二节 立案审批表第三节 案件调查终结审批表第四节 结案审批表第五节 行政处罚决定书典范文例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第六节 强制执行申请书典范文例 ××市国土资源局强制执行申请书……第六章 仲裁机关法律文书第七章 公证机关法律文书第八章 律师实务文书参考文献后记
2023-09-14 04:22:351

律师函的格式

法律分析:(一)文书名称文书名称应当包括三方面的内容,即:制作律师函的律师事务所的名称、律师函所涉的主要内容及“律师函”字样。(二)文号律师事务所制作的向第三方提供的重要法律文件均应标明文号,这不仅体现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的专业化,也是档案及印章使用管理的必然要求。(三)受送对象受送对象名称一定要准确,做到一字不差。(四)委托关系及委托事项说明应当明确委托人、受委托律师事务所、受指派的律师及委托事项。(五)基本事实陈述客观性是本部分内容的根本要求,应当坚持客观陈述原则。(六)法律责任分析这一部分的内容与其他法律文书的制作要求是一致的,必须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七)律师意见制作人根据上述基本事实和法律责任分析提出体现委托人意思表示的意见或要求;同时制作人应进一步说明若受送对象不遵从该意见或要求将面临的不利状况和后果,以引起受送对象的重视。(八)律师函发出方式说明律师函的发出方式在此应当予以说明,以提高保存证据的效果,并证明律师函发出方式的合法性。(九)律师函制作人联系方式应当说明制作人的地址、邮编、办公电话、手机及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以便受送对象与制作人联络。(十)制作单位尾部注明制作单位,这是司法文书的一般性要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五条 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二)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三)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四)品行良好。实行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前取得的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合格证书、律师资格凭证,与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2023-09-14 04:22:501

法律文书怎么写啊!!!

你不无聊吗, 拿这个陈年旧案出来搞什么法律文书!!?
2023-09-14 04:23:263

公安法律文书范本及制作详解的内容简介

近几年来,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法律程序的正当性也越来越受到重视,公安机关各业务部门为了更好地履行各自的职责,全面、正确、及时地实施法律,在实际工作中对原有的法律文书做了很好的充实和完善。2002年12月18日公安部对1996年11月14日颁布的《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格式》进行了重大修改。同时公安部制定了《公安行政法律文书(式样)》,于2003年9月19日印发各地公安机关,并自2004年1月1日起开始使用。两大类新文书的使用很显然对促进公安机关依法行使职能、提高工作质量发挥着积极的促进作用。为了使公安机关各职能部门真正掌握好公安法律文书的制作和使用,适应现实工作的需要,我们编写了本书。本书面向公安机关,作为公安机关制作、使用法律文书的小型工具参考书。另外,也能够成为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及处理日常行政案件的指南。本书编写结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所规定的公安机关的业务范围来划分。主要分为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和行政法律文书大类。每大类分为若干小类(详细见目录)。在具体到每一小类的写作时。基本格式如下:一、文书的概念,涉及的法律条款,文书的结构和写法;二、文书最新格式及制作使用中要注意的问题;三、相应的典型文书范例。全书写作以此为模本,根据具体文书详略有所调整。具体体例上,刑事文书根据公安部《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格式(2002版)》的规定,按公安机关参与刑事诉讼的不同阶段分为,立案、破案、管辖、回避文书;律师参与诉讼文书;强制措施文书;侦查取证文书;看守、执行文书等五部分。行政业务文书根据公安部2003年《公安行政法律文书(式样)》的规定,按公安机关的行政受案范围分为:治安管理文书;行政复议、诉讼文书(含听证)、劳教少管文书;消防管理文书、交通管理文书,其他(含出入境管理,内部保卫,戒毒等主要文书)等六部分。本书有着自己的特色,能够在实际工作中发挥应有的作用。一、内容新:本书依托《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格式(2002版)》以及2003年《公安行政法律文书(式样)》而编写。这两个文书格式都是最新规定,并且和以前文书格式有较大变化,因此现实中需要一本能够对最新文书有讲解和范例的参考书,本书直接依据最新格式。同类别的著作或是内容没有本书全面,或是比较陈旧,不会适应新的实际工作需要,比如说公安机关在举行听证程序时的文书很少有著作提及。这可以说是本书的一个较大特色。另外,本书的写作理论以及所采用的范例都是最新的,希望通过此来体现本书和同类别著作的不同之处。二、实用性强:公安文书数以百种,但各部门经常使用的并不多,故本书只对公安机关实务工作中常用的重要文书进行讲解。并且公安机关的文书有许多是填充式文书,在掌握一定的写作技巧后可以轻易地完成,所以,对于这样的文书,本书在文书的结构以及写法上多加以描述和指导。对于许多需要较强写作技巧的文字叙述类文书则考虑到实际的需要,我们不仅给出写作方法、法律依据,还列出范例与格式供读者参考。详略相间,在不大的篇幅里体现出较强的实用性。三、内容全面:现有的许多同类著作大多是对公安机关某一部门的文书进行的讲解和范例。但公安工作业务范围很广,全面对各种业务的文书都有精辟讲解与范例的著作本来就极少,能依据最新文书格式进行较全面讲解的还没有出现,本书填补了这项空白。本书编写分工如下:崔 凯 第一编、第二编、第三编第四章万 平 第三编第二章齐风敏 第三编第三章刘文鹏 第三编第一章、第五章、第六章、第七章全书由刘田玉统稿真诚希望本书对读者有所帮助,由于编者水平有限,缺点、疏漏在所难免,敬请各位专家、读者批评指正。编者2005年12月
2023-09-14 04:23:411

法律文书字号要求

法律文书使用字体字号管理规定篇一:法律文书格式规范法律文书格式规范第一条适用范围本法律文书格式规范适用于一切以事务所名义对外出具的以法律服务为内容的书面或电子文件。法律依据:《立法技术规范(试行)(一)》法律条文表述规范5.立法目的与立法依据的表述5.1法律一般需要明示立法目的,表述为:“为了??,制定本法”,用“为了”,不用“为”。立法目的的内容表述应当直接、具体。明确,一般按照由直接到间接、由具体到抽象、由微观到宏观的顺序排列。5.2法律一般不明示某部具体的法律为立法依据。但是,宪法或者其他法律对制定该法律有明确规定的,应当明示宪法或者该法律为立法依据。表述为:“??根据宪法,制定本法。”或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的规定,制定本法。”5.3立法目的与立法依据(需要规定立法依据时)一般在第一条一并表述,先表述立法目的,再表述立法依据。6.引用法律名称的表述6.1引用本法时,表述为:“本法??”。6.2引用其他法律时,在特指具体法律时,所引法律的名称用全称加书名号。示例:商业银行的组织形式、组织机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023-09-14 04:24:251

刑事法律文书与行政法律文书的格式和使用有什么不同

法律文书以写作和表达方法的不同,可分为文字叙述式文书、填空式文书、表格式文书和笔录式文书;按文种的不同,可分为报告类文书、通知类文书、判决类文书、裁定类文书、决定类文书等。1、两种行为的性质不同。公安行政行为是行政执法行为,有的是基于违反公安行政管理法规的违法行为而作出,有的是为防范各种危害治安的因素不致发生危害而作出,重在管理刑事侦查行为是刑事执法行为,基于对触犯法律的犯罪行为而作出,重在打击。刑事侦查行为与有些公安行政行为虽然都具有制裁性,但其程度不同,公安行政行为是一种较轻的法律制裁,追究违法者的行政责任,而刑事侦查行为则是一种最严厉的法律制裁,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2、两种行为作出的法律依据不同。公安行政行为的依据是公安行政法律规范,包括公安行政法律、公安行政法规、地方性公安法规、公安部规章、省级和省会市、国务院批准的较大市的地方人民政府规章,民族自治条例、及上级公安机关、人民政府的规范性文件。可见,公安行政行为的法律依据具有多层次性和广泛性。刑事侦查行为的法律依据刑事法律规范,主要有《刑法》、《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有关刑事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司法解释、公安部制定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刑事案件立案标准等有关刑事侦查工作的规定。刑事侦查行为的法律依据则具有高层性和集中性的特点。3、两种行为的结案结果和决定机关不同。公安行政行为只在公安机关内部操作,最终由公安机关决定结案。结案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对违法行为人给予行政拘留、没收财物、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吊销(扣)执照(许可证)等公安行政处罚;一种是对人身采取更严厉的强制措施,如对卖淫嫖娼人员收容教育、对吸毒成瘾者强制戒毒、对不够刑事处罚的人员劳动教养等。刑事侦查只是刑事诉讼的一个环节,刑事案件一般要经过公安、检察、法院三道工序,最后以法院的判决结案:①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对没有犯罪事实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日限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犯罪嫌疑人死亡的,以及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几种情形的案件,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和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八条的规定,由公安机关决定撤销案件结案。②检察机关对经过两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对具有《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检察机关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4、两种行为所适用的程序不同。公安行政行为适用的是公安行政执法程序,由各种公安行政执法程序所组成,如治安管理处罚程序、道路交通管理处罚程序、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消防管理处罚程序、出入境管理处罚程序、边防管理处罚程序、劳动教养案件办理程序、公安证照办理程序等,适应公安机关内部行政管理职能的分工,各个程序相对应的公安行政管理实体法不同。公安行政执法程序的这种多样化、分散化特点,是公安行政管理事项的多样性、分散性决定的。刑事侦查行为适用的是刑事诉讼程序,是刑事诉讼法和公安部为贯彻实施刑事诉讼法制定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规定的,体现高度集中、统一的特点。公安行政执法程序的另一特点是执法行为所需的环节少,简单、快捷,时间要求短,适应对治安问题快速、高效处理,与此相比较,刑事侦查程序则要复杂、繁慢得多,时间也相对较长,适应对犯罪案件质量的更高、更严的要求。公安行政行为与刑事侦查行为所使用的法律文书也是完全不同的,前者使用的是公安行政法律文书,后者使用的是刑事法律文书,这些文书在名称、格式、所载内容上均截然不同。5、在同一案件、同一事件中需要同时实施两种行为的,它们的地位,作用不同。在些种情况下,刑事侦查行为一般处于中心、主导、支配地位,公安行政行为则处于从属、次要地位,起支持、配合、服务于刑事侦查工作的作用,公安行政行为在此往往根据刑事侦查工作的需要而作出,作为一种侦查策略而使用。在有多名违法犯罪人员的同一案件中,有的人的行为构成犯罪,有的人的行为只构成违法,公安机关对犯罪行为实施刑事侦查行为,对违法行为实施公安行政行为,在这种情况下,两种行为则是各自独立的,没有主次轻重之分。
2023-09-14 04:24:561

依文书行文体式的不同为划分标准,法律文书可以分哪几类?

就三种:起诉书起诉状一种;判决书裁定书一种;量刑或者定罪建议书。
2023-09-14 04:25:132

我国最早的法律文书样式的汇编,是秦国的

我国最早的法律文书样式的汇编,是秦国的《封诊式》从现存出土文献资料来看,产生于战国时期秦国的《封诊式》可以说是现存最早的比较完整、详细地记载司法鉴定情况的法律文献。《封诊式》是在湖北云梦睡虎地出土的秦代竹简中的一篇。”封是指查封;"诊"是指诊察、勘验、检验;"式"是指格式、程式,足古代法律文书的一种形式。因此,《封诊式》实际上就是关于案件调查、勘验、审讯等方面的方法和程序的著作。《封诊式》竹简,1975年12月湖北省出土的睡虎地秦墓竹简之一,共98简,位于墓主头部右侧,简长25.4厘米,宽0.5厘米。标题写在最后一支简的背面。“式”是秦朝的一种法律形式,是关于国家机关在某些专门工作中的程序、原则及有关公文程式的法律文件。《封诊式》是“云梦秦简”中的一部分,它属于“式”的一种,是关于司法审判工作的程序、要求以及诉讼文书程序的法律文件。除了两则关于“治狱”和“讯狱”的一般原则规定外,还有“封守”、“覆”、“有鞫”等有关法律文书程式的规定以及选编的典型式例。
2023-09-14 04:25:501

监狱法律文书大致可以分为哪几类?

1982年6月,公安部为了加强和改进监狱管理工作,提高执法水平,制订了《劳动改造机关执法文书格式》,共32种,该文书格式基本上一支沿用至今。 监狱法律文书大致可以分为四类: 1、监狱机关内部使用的文书。如:罪犯入监登记表,罪犯保外就医审批表等。 2、向法院和检察院提请审查决定或裁定时使用的文书。如:提请减刑意见书、对死缓罪犯提请执行死刑意见书等。 3、通知类文书。如:罪犯病危通知书、罪犯入监通知书等。 4、其他文书。如:释放证明书、罪犯申诉材料转递单。
2023-09-14 04:26:302

刑事判决书的格式是怎样的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文书写作的有关规定,刑事案件的判决书的格式是:1、首部,写明制作文书的法院名称、案件号、公诉检察院的名称、被告人基本信息、辩护人身份、案件由来;2、案件事实,写明被告人的供述与辩护要点、确认的犯罪事实、认定的证据;3、依据刑法写明判决理由;4、依据法律条文作出定性处理结果;5、尾部,写明参与审判的人员的名字、日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条 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2023-09-14 04:26:501

律师或者公民在书写法律文书的时候,字体和字号以及排版,有什么标准可以参考吗?

  没有特殊要求。以易读、版本简洁为原则,个人具体把握。即使字体、字号显得特立独行,也丝毫不影响该法律文书的作用。  公安、司法机关(法院、检察院)的法律文书有严格的格式要求。  一般标题用三号,正文用四号,仿宋。  法律文书写作的基本要求  ①遵循格式,写全事项;  ②主旨鲜明,阐述精当;  ③叙事清楚,材料真实;  ④依法说理,折服有力;  ⑤语言精确,朴实庄重。
2023-09-14 04:27:024

法律服务用什么字体好看

法律服务文书用仿宋字体就可以。法律文书格式规范如下:标题:法律文书标题所用字体为黑体加黑,字号为二号,至于页面正中。标题与页面顶端空两行,标题与正文抬头空两行。正文:法律文书称呼必须使用尊称:单位客户的,统一确定为“××××公司并尊敬的××先生/女士/董事长/总经理”;个人客户的,统一确定为“尊敬的××先生/女士/董事长/总经理”。法律文书正文所用字体为仿宋,字号为小四,行间距为1.5倍行距,页边距使用word 文档自动生成的页边距,字符间距为标准,缩放100%。
2023-09-14 04:27:101

在法律文书中日期的写法∶“二○一一”还是“二零一一”

标准写法:二O一一年六月十三日
2023-09-14 04:27:224

律师代写与普通人法律文书的区别?

区别很大:1、法律文书有它的格式。普通人不了解,会像写作文一样,提交到法院,会影响法官对案件了解。2、法律文书要先写清楚你的诉请。比如《民事起诉状》,列完原被告名字后,要写清楚原告的诉讼请求,告诉法官你起诉到法官要干嘛。3、要围绕你的诉请写事实与理由。诉请告诉法官了,那就要围绕诉请提出自己的事实与理由,毕竟自己的诉请能否得到支持,要看你的事实成立否。4、其他的法律文书一样的。不论是《律师函》,还是给有关部门写《情况反映》,或者对员工的处理意见等,都要有理有据,而且自己出的文件会作为呈堂证供。总之,如果公司有自己的常年法律顾问,最好写的文件让律师看看,或者直接委托律师来写。
2023-09-14 04:27:481

“申请宣告死亡法律文书”该怎么写?格式是什么?有哪些要素?

  宣告死亡申请书  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联系电话)  申请事由:请求人民法院宣告×××(死亡人姓名)死亡  事实和理由:  被申请人×××(写明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职业、原住址)。申请人×  ××与被申请人×××系×××(写明双方的关系,是夫妻,还是父子、母子等)  关系,因其××××(写明原因),至今已下落不明满四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民法通则》之规定,特向贵院提出申请,请求宣告×××为死亡。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年×月×日  2.说明  宣告死亡是指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宣告下落  不明满一定期限的公民死亡的民事法律制度。宣告死亡的条件为:下落不明满四年  的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二年的。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  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宣告死亡的程序为:由利害关系人向人民  法院提出申请。利害关系人包括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  属,如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人民法院判决宣告死亡之日为公  民的死亡日期,公民被宣告死亡后,其法律后果与公民自然死亡的一样,终止和产  生某种法律关系。如果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或者确知他没有死亡,经本人或者  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对他的死亡宣告。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在被宣  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返还财产。依  照继承法取得他的财产的公民或者组织,应当返还原物;原物不存在的,应当给予  适当补偿。  向人民法院提出宣告死亡,应当提交申请书。填写申请书应当注意说明申请被  宣告死亡人的原因和理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关系。
2023-09-14 04:27:562

法律文书依文种的不同可以划分哪几类

可划分为报告类、通知类、判决类、裁定类、决定类文书等。
2023-09-14 04:28:082

司法文书的类别、基本特点和作用是什么

   问:什么是司法文书?司法文书的类别、基本特点和作用。    校解析答案:(1)司法文书的概念:   当前较为通用的法律文书的概念是指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下同)、检察院、法院、监狱或劳改机关以及公证机关、仲裁机关依法制作的处理各类诉讼案件和非诉案件的法律文书和案件当事人、律师及律师事务所自书或代书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的总称,即指规范性法律文书(国家立法机关颁布的各种法律)以外,所有非规范性的法律文书的总称。它包括司法机关依法制作的司法文书、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文书、仲裁机关制作的仲裁文书和律师代书和自用的律师实务文书。这些文书的制作主体既是包括各司法机关和依法授权的执法机关,也包括案件当事人、律师和律师事务所。    (2)司法文书的类别:   法律文书的类别可依不同的分类标准而划分为各种不同的类别:   ①依制作主体的不同,可以分为公安机关的刑事法律文书,人民法院的诉讼文书,人民检察院的检察文书,公证文书,仲裁文书和律师实务文书。   ②依写作和表达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文字叙述式文书,填空式文书,表格式文书和笔录式文书。   ③依文种的不同,可以分为报告类文书,通知类文书,判决类文书,裁定类文书,决定类文书等。   ④从文书体例上划分大致可分为信函式、致送式、宣告式、表格式、和实录式。    (3)司法文书的基本特点:   ①制作的合法性。各种法律文书都必须依法制作,这是法律文书制作的前提,也可以说是文书立意的依据。   ②形式的程式性。法律文书属于程式化特点十分明显的文书,其严格的程式虽然是一种外在的形式,但因它对内容也形成一种固定的规定性,所以也不容忽视。法律文书的程式性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两方面:结构固定化;用语成文化。   ③内容的法定性。法律文书的写作内容都是法律规定的,具有法定性。   ④语言的精确性。法律文书对语言有很高的要求——这是因为法律文书都是涉及国家、集体、个人根本利益的有现实法律意义的文书,语言运用必须高度精确。   ⑤使用的实效性。法律文书都是为解决一定的法律问题而制作的,因此是最讲求实效的。    (4)司法文书的作用:   ①具体实施法律的重要手段。   ②进行法制宣传的生动教材。   ③有关法律活动的忠实记录。   ④综合考核干部的重要尺度。       考了三门,《线性代数(经管类)》60分,《英语(一)》78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76分。   《线性代数(经管类)》79分,最后一门终于考完了,在网校上了本科的《高等数学(一)》和《高等数学(二)》,一门78分,一门79分,都是一次过关,太高兴了。李茂老师和高瑞老师讲课,觉得一点也不难!
2023-09-14 04:28:221

法律文书的文体特点

适用法律的严肃性事实认定的客观性生效执行的权威性体裁格式的规范性语言文字的准确性 等等
2023-09-14 04:28:341

法律文书大都有固定的格式,尾部的主要内容有什么

  2006年10月自学考试《法律文书写作》真题单项选择题第10题   法律文书大都有固定的格式,尾部的主要内容有( )   A.案由   B.文种名称   C.编号   D.用印 查看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 D    校名师权威解析: 在教材第一章,第11页。本题在考查法律文书的基本特点:制作的合法性;形式的程式性;内容的法定性;语言的精确性;使用的实效性五点,此题关键是考查了法律文书形式程式性的特点即结构的固定化和用语的成文化两点,固定性体现尾部一般要:“交代有关的事项;签署、日期、用印;附注说明”         
2023-09-14 04:28:421

行政处罚执法文书格式是怎样的?

一、 行政处罚 执法文书格式是怎样的? 行政处罚决定书 是行政执法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最重要的执法文书,也是最终对管理相对人产生一定影响的法律文书。行政执法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应当符合相关文书的要求,特别是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或者做出从重、从轻、减轻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都必须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交待清楚。行政处罚告知书名称、文号及送达时间也应该在处罚文书中说明。 行政处罚决定书一般由三个部分组成 1、第一部分:首部。包括标题、编号、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有委托 代理 人的应写明其基本情况)。 2、第二部分:正文。包括事实、理由、依据和处罚决定等内容。 3、第三部分:尾部。 主要是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同时表述逾期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告知当事人不服行政处罚的救济途径时要写明复议机关和 诉讼 法院的具体名称(地址),复议、诉讼的期限,写明制作日期并加盖行政执法机关的公章。 二、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注意事项是什么? 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应填全、不漏项。 2、执法人员填写《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应当场宣读并交付当事人,不能事后送达,当场宣读相当于事先告知,当事人如有陈述申辩意见的应认真听取。 3、当事人和执法人员在《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上填写的日期应一致。 4、严格掌握当场处罚的适用范围,《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只适用于 警告 和规定的较小数额的罚款,没收物品、 违法所得 数量和数额再小也不能使用该文书。 5、执法人员应在作出当场处罚之日起7日内将当场处罚情况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综上所述,执法部门作出行政处罚,采取简易程序的,会在现场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里面首部写清被处罚人信息,正文对处罚措施、触犯 法规 、违法事实及法律依据作出规定。 处罚决定书 一式两份,除了当事人拿一份外,执法部门保留备案一份。
2023-09-14 04:29:021

律师函格式,律师函范本【律师函范文】

这个问题暂时还没有确切的答案,你可以在等等其他人回答,或者自己去网上搜搜,贴吧论坛之类的地方看看,也许有人知道。
2023-09-14 04:29:158

法院情况说明格式及范文

法律分析:情况说明是提出请求的一种应用文书,一般要求符合党政机关公文格式。情况说明技巧:一、标题:关于XXXXX的情况说明(方正小标宋简体 二号);二、抬头:XX法院(仿宋GB2312 三号);三、正文:(仿宋GB2312 三号):1段.陈述个人基本情况;2段.说明改事件的基本情况;3段.根据事实或调查情况或相关证据等,陈述情况说明相关原委;4段.总结上述表述说明,进一步加强、重申情况说明的本意;如有歉意需表述,结尾处一般写“忘贵局XXXXX”;四、结尾:结尾处另起一段写”特此说明“,再另起一段右下角进行署名和日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陪审员在执行陪审职务时,与审判员有同等的权利义务。第四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再审案件,原来是第一审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原来是第二审的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
2023-09-14 04:29:381

谈谈重要法律文书的写作规律

法律文书写作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法律文书写作的基本要求如下:(1)遵循格式,写全事项;(2)主旨鲜明,阐述精当;(3)叙事清楚,材料真实;(4)依法说理,折服有力;(5)语言精确,朴实庄重。 法律文书叙述事实主要应当写明哪些要素? 法律文书在叙写事实时,要求写明的事实要素,具体说来,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有关刑事案件的案情叙述;另一类是有关民事、行政类案件的案情叙述(包括大量的非诉讼案件的事实叙述)。前者要求写明作案(指构成的犯罪事实)的时间、地点、作案人和被告人,作案的目的、动机、情节、手段,造成的后果、作案人的态度以及证据等。后者围绕着当事人各方的纠纷事实来记叙,包括纠纷的内容及其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的人物,纠纷的发展过程(起因、过程、结局),各方的争执意见以及证据。 法律文书语言应用的具体要求? 1.表意精确,解释单一。 法律文书是一部分体现和贯彻国家法律的文字形式,一部分是当事人向国家执法机关提出的诉讼请求或某项法律要求的文书。因此,它的文字必须做到表意精确、解释单一,以避免给理解和履行带来任何问题。 2.文字精炼,言简意赅。 因为作为一种具有法律意义的公文或当事人向执法机关呈递的文书,,语言文字必须精练简洁,不能事无巨细、冗长拉杂,但是必须说明的情况和事实、必须阐述的理由和法律依据,又不能讲得过于简略或粗疏;所以必须做到文意赅备。 3.文风朴实,格调庄重。 法律文书的语体风格属于公文语体。朴实无华、严谨庄重是为其严肃的法律内容所制约的。 4.语言规范,语句规整。 法律文书的语言为规范化的书面语言。它力求合乎语法规则,句子规整,成分齐全。 5.褒贬恰切,爱憎分明。 法律文书的内容大都与处理违法侵权以及犯罪行为的案件有关。因而法律文书对是非正误有鲜明的褒贬态度和浓厚的感情色彩。 6.语言诸忌,竭力避免。 法律文书在语言运用中也常有些必须竭力避免的通病,必须引起重视。一是忌方言方语;二是忌用流氓黑话;三是忌用脏话;最后力求避免错别字的使用。法律文书的写作要求主要有以下几点: (1)加强政治理论和政策、法律的学习; (2)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写作原则; (3)认真研究各类法律文书的性质、作用和写作方法; (4)树立严谨朴实的文风,不作形容描绘,不搞形象刻画。1.起诉状的概念和分类 起诉状是向法院提起公诉或自诉的法律文书。公诉的法律文书通常称为起诉书或公诉书,指的是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按照审判权限的规定,对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被告人向同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时所制作的法律文书。自诉的法律文书通常称为诉状、状子、状纸等,指的是公民个人以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法律文书。 起诉状依据起诉对象的不同,分为刑事起诉状、民事起诉状和行政起诉状三类。刑事起诉状是刑事案件的自诉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控告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要求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或者附带民事责任的法律文书。 民事起诉状是民事案件的原告或其法定代理人,为维护自己的民事权益,就有关民事权利和义务的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法律文书。 行政起诉状是公民、法人、其他组织或其法定代理人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权力时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据行政诉讼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法律文书。 2.起诉状的格式和写法 各类起诉状的格式和写法基本相同,但因提起诉讼的主体不同,公诉的起诉书和自诉的刑事起诉状、民事起诉状、行政起诉状略有差异。 (1)起诉书的格式和写法 起诉书的格式,主要包括首部、正文、结尾三部分组成。具体格式请参考教材。 首部的写作方法: 第一、标题和编号。标题由行文机关名称和文书名称组成。编号由年度、院名(简称)、部门(简称)和序号组成。 第二、被告人基本情况。需写明姓名(别名、化名)、性别、年龄(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文化程度、职业、住址、是否受过刑事处罚等。如有同案被告数人,需按主犯、从犯、胁从犯的顺序分别写明。 正文的写作方法: 第一、案由和案件来源。写明本案移送审查起诉的单位、时间和过程等诉讼程序情况。 第二、犯罪事实和证据。起诉书在叙述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时,必须是经过检察机关查证核实的事实。要如实记述被告人犯罪的时间、地点、动机、目的、手段、经过、后果等。详写主要犯罪事实,略写次要犯罪事实。犯罪证据需另起一段书写,要把案件查证属实的证据一一列举,同时还要表明“证据确实、充分”等明确态度。 第三、起诉的理由和法律根据。要对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进行高度概括,准确认定被告人触犯刑法哪一条哪一款,构成何罪,说明提起公诉的目的和建议。 结尾的写作方法: 第一、受文机关。一般用“此致**人民法院”字样,格式与书信相同。 第二、落款。检察长或检察员署名,年月日,并加盖公章。 第三、附件。包括卷宗的卷、册、页数目;证据名称和数量;被告人姓名,羁押处所,未在押的,写明其住址;证人职业及住址;附带民事诉讼书状的说明等。 (2)起诉状的格式和写法 起诉状的写作格式请参考教材。起诉状由首部、正文、结尾三部分组成。 首部的写作方法: 第一、标题:由案件性质和文种组成。如“民事起诉状”、“刑事起诉状”、“行政起诉状”。 第二、当事人基本情况:在原告栏和被告栏中要分别写明原告人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等内容。如原告是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则需写明法定代理人的姓名,与原告的关系。如果原告是法人或非法人团体,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电话及相关内容。原告无论是公民或者法人,如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要写明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姓名、所在单位和代理权限。 有数个原告、被告,应按照他们在案件中的作用和地位,依次说明其基本情况。 正文的写作方法: 第一、诉讼请求:主要写请求人民法院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具体内容,即起诉要达到的根本目的和要求。 第二、事实和理由:本部分是起诉状的核心部分,包括事实和理由两个方面的内容,是请求人民法院解决原告一方诉讼请求的重要根据,主要是摆事实、讲道理。 第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住址。 结尾的写作方法: 第一、受文机关。一般用“此致**人民法院”,也可以用“为此,特向贵院起诉,请依法判决”等。 第二、起诉人签名、签章、起诉时间。 第三、附件。包括起诉状副本、物证、书证的数量。 3.起诉状的写作要求 (1)请求事项要明确具体,合理可行; (2)陈述事实要客观真实,突出重点; (3)理由阐述要中肯,援引法律要准确。上诉状的格式、写法 上诉状由首部、正文、结尾三部分组成。上诉状的格式请参考教材。 首部的写作方法: (1)标题。由案件性质和文种组成。 (2)当事人基本情况。书写的内容和次序与起诉状相同。但要把当事人在一审中所处的诉讼地位(原告、被告或第三人)用括号予以注明。公诉案件,只写上诉人,不写被上诉人。 (3)事由。即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的事实。 正文的写作方法: (1)上诉请求。要写明请求上诉人民法院撤销或变更原审判决或裁定,或者重新审理。 (2)上诉理由。主要写根据事实和法律对原判决或裁定的辩驳。通常从认定事实是否清楚、引用法律是否适当和诉讼程序是否合法等三个方面进行,在辩驳过程中,要注意正面说理,阐明纠正原审判决或裁定的法律依据。 结尾的写作方法: (1)受文单位。一般用“此致**人民法院”字样。 (2)落款。上诉人署名、签章、上诉日期。 (3)附件。列清上诉状副本、物证、书证数量。 4.上诉状的写作要求 (1)抓住关键,有的放矢。上诉状主要应针对一审判决书或裁定书中在认定事实、判断定性、适用法律及法律程序等方面的错误或不当提出不服的理由,而不是针对对方当事人。 (2)引述原判,方法适当。上诉理由的写法类似反驳性的文章,一般先将原判的错误或不当之处写出来,再加以反驳。引述原判的内容,根据具体需要,可引用一审判决书或裁定书的原文,也可以用归纳、概括方式,引述一审判决书或裁定书的大意。申诉状的格式和写法 申诉状的格式与上诉状基本相同,也由首部、正文、结尾三部分组成。申诉状的格式请参考教材。 首部的写作方法: (1)标题。由案件性质和文种组成。 (2)当事人基本情况。写明申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住址等。如果申诉人在押,应写明在押处所。如果是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其它公民申诉,应写明代理申诉人的姓名、职业,同申诉人的关系。民事案件当事人申诉的,要写明对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3)事由。即不服判决或裁定的事实。 正文的写作方法: (1)申诉请求,要明确提出要求撤销、变更原审判决、裁定或重新审理,以纠正原审裁判的不当之处。 (2)申诉理由。主要写根据事实和法律对原判决或裁定进行申辩和反驳。通常从认定事实是否清楚或提供新的事实和证据、引用法律是否适当、诉讼程序是否合法等三个方面进行,在辩驳过程中,要注意正面说理,阐明纠正原审判决或裁定的法律依据。 结尾的写作方法: (1)受文单位。一般用“此致**人民法院”字样。 (2)落款。申诉人署名、签章、申诉日期。 (3)附件。生效判决书、裁定书及其它相关证据材料。 4.申诉状的写作要求 (1)叙事清楚,注意新证。要想达到申诉的目的,关键的是要引起人民法院的重视,才能进行重新审理。因此,在制作申诉状时,应特别注意将申诉的事实与原裁判对事实的认定和处理加以对照,叙写清楚。尤其要注意使用新的事实和证据,因为新的事实和证据可能全部或部分地推翻、改变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 (2)驳证结合,依法行文。辩驳是申诉状中最常用、最有效的方法,它往往与证明方法结合起来,抓住原判中的关键建立反驳论点,以事实和法律为依据,进行申辩、反驳和论证。答辩状的格式和写法 答辩状的格式由首部、正文、结尾三部分组成。答辩状的格式请参考教材。 首部的写作方法: (1) 标题。由案件性质和文种组成。 (2)答辩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单位和住址等。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写明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姓名、所在单位;答辩人如属法人或非法人团体,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电话及相关内容。答辩状一般不写被答辩人的情况。 (3)案由。一般用“答辩人因___一案,提出答辩如下:”的习惯用语引出正文。 正文的写作方法: 答辩状的正文主要写明答辩理由。答辩理由应当针对原告或上诉人的诉讼请求以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进行反驳与辩解,答辩状具有反驳性和针对性。叙写答辩理由通常从下面两个方面入手: (1)针对事实错误或不实进行反驳与辩解。事实是判断是非的基础,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必须以事实为依据。起诉状、上诉状叙述的事实可能有失实之处,甚至是错误的,答辩状应当针对其错误和失实之处进行反驳与辩解,对属实的部分表示认可。 (2)针对适用法律不当进行反驳与辩解。在弄清事实的基础上,依照法律的相关规定,针对起诉状、上诉状适用法律的不当进行反驳和辩解,提出合理合法的答辩意见;也可针对起诉、上诉程序不合法或举证不真实等方面提出答辩意见。 尾部的写作方法: (1)致送人民法院名称。 (2)答辩人署名。 (3)答辩状制作时间。 (4)附项。写明答辩状副本的份数和有关证据的情况。 3.答辩状的写作要求 (1)要尊重客观事实。各类诉讼案件的案情往往比较复杂,之所以诉诸法院,往往争议分歧也较大。因此,尊重纠纷的客观事实,如实地、全面地反映案情,是答辩人帮助法院分清是非曲直,依法断案的前提和基础。要让事实雄辩地证明自己的答辩理由是充分的,而不是对事实的隐瞒、掩饰和歪曲,更不是无理诡辩。要切忌使用诬蔑、谩骂之类的语言对原告人或上诉人进行人身攻击。 (2)要有鲜明的针对性。被告或被上诉人在答辩状中,要特别注意对原告或上诉人在起诉状或上诉状中提出的诉讼请求、事实、理由及根据,明确写出自己承认哪些,否认哪些,否认的理由和根据是什么?对起诉状或上诉状中的无理之处进行反驳,并提出自己的理由、证据及具体要求。写答辩状要避免离开起诉状或上诉状所提出的问题,按主观愿望写自己认为有用的东西,切实保证答辩状的针对性。 (3)要紧扣争议的焦点来答辩。答辩状既然是针对起诉状或上诉状来回答的辩驳,就应当根据双方当事人在纠纷中的争议焦点,以事实和证据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来反驳原告或上诉人关于实体权利的请求,而不能回避焦点,纠缠枝节,或面面俱到,不分巨细,赘述案情,不得要领。反诉状的格式和写法 反诉状与起诉状的内容和结构基本相同,都是由首部、正文和尾部组成。反诉状的格式请参考教材。 首部的写作方法: (1) 标题。由案件性质和文种组成。 (2)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当事人称反诉人和被反诉人,并在后面注明当事人在本诉中的诉讼地位,如“反诉人(本诉被告)”,“被反诉人(本诉原告)”。其基本情况与起诉状相同。正文的写作方法: (1)反诉请求。写明反诉人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解决本案有关民事权益争议或有关刑事犯罪的具体主张和要求。 (2)事实与理由。反诉状事实与理由部分的写作与起诉状大体相同。但应当注意,根据法律规定,反诉与本诉必须有牵连,以达到合并审理和相互抵消的目的。因此叙写的事实必须是与本诉同一的和相关的事实,并重点写明被反诉人的侵权行为和犯罪行为。阐述反诉理由应当按照事实和有关法律规定,阐明案件的性质、被反诉人的责任,以及解决问题的意见。 (3)证据。写明足以证明反诉请求的证据,包括证据的名称、件数、来源以及证人的姓名和住址等。 结尾的写作方法: (1)致送人民法院名称。 (2)反诉人署名。 (3)反诉状制作时间。 (4)附项。包括反诉状副本的份数和证据情况等。 5.反诉状的写作要求 (1)反诉状应与本诉相对或相反,应从与本诉相反或相对立的角度出发,提出独立的诉讼请求,要利用与本诉相对或相反的事实和理由来进行论证。 (2)反诉状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应与本诉基于同一法律事实或同一法律关系。两诉应具有切实的联系。 (3)反诉的事实和证据应围绕反诉人的诉
2023-09-14 04:29:541

《法院强制执行书的格式》

强制执行申请书 申请执行人……(写明姓名或单位名称及有效证件和号码等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 (写明姓名、通讯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代理人 ……(写明姓名、所在单位及通讯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 ××代理人 ……(写明姓名、所在单位及通讯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 被执行人 ……(写明姓名或名称及有效证件和号码等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写明姓名、通讯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代理人 ……(写明姓名、所在单位及通讯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 ××代理人 ……(写明姓名、所在单位及通讯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 因……一案的法律文书业已生效(详见附件)。被执行人拒绝遵照履行(或被执行人尚有……部分没有履行)。为此,申请你院予以强制执行。请求事项(以下列项可根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选择填写): 一、请求执行 …… (写明生效法律文书及制作机关、案由和案号)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尚未履行的债务××元。 二、请求执行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元(暂计算到××××年××月××日止)。 三、请求交付财产……(写明财产的名称、数量等)。 四、请求完成……行为。五、其他请求……。 附:1.申请执行人有效证件复印件×份2.代理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份及身份证复印件×份3.申请执行用法律文书副本×份4.继承或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5.其他文件×份 此 致××××人民法院 申请执行人××× ××代理人×××××××年××月××日 (签名或印章)
2023-09-14 04:30:141

第一审刑事判决书的格式内容

第一审刑事有罪判决书由首部、正文和尾部三个部分组成。 ⒈标题分两行写:在文书的上部正中写“×××人民法院”。判处涉外案件时,各级法院均应冠以中国的国名,字体比正文大些;在法院名称下一行正中写“刑事判决书”,字型要比正文大两号,以便醒目。值得注意的是:文种名称之前不加审级,也不加表明文书性质的词语,如“有罪”等字样。⒉编号在标题右下方写文书编号。如:“[年度]×刑初字第×号”。⒊公诉机关和诉讼参加人情况对于公诉案件,先写公诉机关即检察机关名称。如:“公诉机关×××人民检察院”。不能写“×××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或员)×××”。对于自诉案件,先列自诉人。写自诉人的身份事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文化程度、职业或职务、单位和住址。自诉人有数人的,依次列写。被告人的身份事项。在写完公诉机关或自诉人之后,写被告人身份等情况。包括姓名(曾用名、别名、化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务或职业、单位和住址;被告人曾经受过刑事处分、劳动教养处分,或者又在以上限制自由的期间逃跑过的,可能构成累犯或者有法定从重、加重的情节,应写明其事由和时间;因本案受到强制措施的,应写明被拘留、逮捕的时间。被告人如因本案被收容审查过,在此期间又被限制了人身自由的,应写明起止日期,以便折抵刑期。如果被告人是法人的,应写明其单位全称和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如果被告人是未成年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其下还应插入“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如果一案有被告多人,应按主犯、从犯的顺序依次写出每个被告人的身份事项。在辩护人一栏,如辩护人是律师的,只写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如辩护人是其他人的,写“辩护人:×××,性别,年龄,在××单位担任××工作,与被告人是××关系”。自诉案件自诉人和公诉案件被害人,如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在其被代理人的次行书写。其代理人的写法与辩护人的写法大致相同。⒋案件审理的有关情况案件审理的有关情况指案件的由来和审理经过的表述,包括以下内容:案由和案件来源,即写明被告人姓名、罪名及案件由来(要写明法院受理本案的时间,以便计算审判期限);审判组织,即写明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是公开进行的,还是依法不公开进行的(写这一内容关系到是否贯彻公开审判原则);公诉人和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证人、鉴定人等到庭情况等。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有不同的写法,分别是:⑴公诉案件。写:“×××人民检察院于××××年×月×日以被告人×××犯×罪,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或依法由审判员×××独任审判),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或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证人×××等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⑵自诉案件。写:“自诉人×××以被告人×××犯×罪,向本院提起控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独任审判(或组成合议庭),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自诉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等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⑶自诉、反诉并案审理案件。写:“自诉人×××以被告人×××犯×罪向本案提起控诉;本院受理后,被告人×××又以自诉人×××犯×罪提起反诉,经审查能够成立。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或由审判员×××独任审判),对本案公开(或不公开)开庭进行了合并审理。自诉人(被反诉人)×××及其委托代理人(辩护人)×××、被告人(反诉人)×××及其辩护人(委托代理人)×××、证人×××等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对于一些报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重大、疑难案件,在案由部分的“本案”与“现已审理终结”之间,增写“经合议庭评议,审判委员会进行了讨论并作出决定”。 1.事实理由和判决结果的成立要以事实为基础。首先,概述检察院指控的基本内容,其次写明被告人的供述、辩解和辩护人辩护的要点。其次,重点写法院查明的事实。这一事实,是有罪、无罪和定性判刑的主要根据,所以要遵循“忠实于事实真相”的原则来写法院查明的事实。具体说来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⑴叙写犯罪事实的内容,要写明犯罪事实的七个要素,犯罪事实要写全面,反映案件行为人犯罪行为事实的时间、地点、动机、目的、手段、情节、结果必须周全。有的时候还要写上被告人的事后态度、表现。关于时间,要求精确,根据时间本身可以证明被告人有作案可能的案件,要具体写出年、月、日、时;关于地点,要写得确切,不要把相似的地点名称搞混淆,特别是作案地点的详细地址一定要写得精确;关于动机,应当把犯罪的真实动机即真正推动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内心起因写清楚;关于目的,这一构成犯罪主观方面的重要因素,必须是犯罪行为人心理状态中所希望达到的外部结果;关于手段,通过写实施犯罪行为的方式方法,可以反映出被告人主观恶性的大小;关于情节,要写明犯罪行为的过程,通过犯罪各阶段的情况和变化,反映出“情节较轻”、“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以及“情节特别恶劣”的情况;关于结果,要使人了解犯罪行为对社会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反映出是“尚未造成严重后果”、“造成严重后果”,还是“后果特别严重”的情况。⑵通过对主要证据的分析论证来说明对犯罪事实的认定是准确的,即犯罪事实要确凿。事实是否真实可靠,要让证据来说话,因此,在一审刑事判决书中叙写犯罪事实时,要列举经法院查证核实的用以证明被告人有罪、罪重或者罪轻的证据来证明犯罪事实。证据必须是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并且经过查证属实的事实。根据中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证据有七种类型: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视听资料等。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充分确实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和处以刑罚。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机关、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讯问、质证,经过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如果是主要根据间接证据定案的,证据与证据之间要能够相互印证。证据的写法多种多样。案情简单的,可以集中举证分析论定;案情复杂的,可以一边叙事,一边举证;一人多罪或者集团犯罪案件,还可以分项或者逐人逐罪举证,分析论定。如:“上述事实,有被害人×××、×××的报案和陈述笔录,有证人×××、×××的证词,有××公安局的现场勘验笔录,有查获的作案工具铁锟、三角刮刀,有查获的赃款现金××元及法医鉴定书为证,经当庭查证属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在庭审中也供认不讳。”证据必须具体引述,而过去有的一审刑事判决书不重视引述具体证据,用一些公式化的写法,如“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被告人亦供认不讳”或者“被告人上述罪行,有人证、物证、书证在卷,足以认定”等套话,显得空洞无物。不过证据的写法也不能过于繁琐,要求做到明白、清楚、扼要.⑶叙述犯罪事实要重点突出,要把能证明被告人罪行、罪责实质性的事实,重点表述,而对定罪量刑意义不大或没有意义的情节应略写或不写。被告人数次犯一种罪,或者是数次犯数罪的案件,必须突出主罪,通过突出叙述主罪、根据需要叙述次罪来反映被告人罪行的本质特点。一般共同犯罪案件,应以主犯为主线进行叙述。集团犯罪案件,可先综述集团的形式和共同的犯罪行为,再按主犯、从犯或者罪重、罪轻的次序分别叙述各个被告人的罪行。值得注意的是,只有力求使用确切的词语重点突出、详略得当地来写犯罪事实,才能把犯罪事实叙述清楚,通常采用模糊语言、过分概括的语言的写法是不允许的。2.理由理由部分是阐述法院为什么如此判决,是把案件的事实、情节和裁判结果有机地结合在一起的媒介。其核心内容是针对案情特点,运用法律规定和立法原理与犯罪构成原理及要件,分析被告人行为的实质,论证应该如何处理,从而定出惩罚犯罪的具体措施,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阐述理由必须以法院认定的事实为依据,以刑法、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为准绳,以事、以法论理,有理有据,力求结构严谨,语言精练。具体说来,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⑴按照刑法的规定阐明定罪量刑的理由。通过分析被告人的作案动机、目的罪行表现、危害后果,来论证被告人的罪行性质,恶性程度和造成的严重影响,以刑法分则各条规定的罪状特征为依据,以被侵犯的直接客体为基础,确定其罪名。例如,依照刑法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构成抢劫罪,只有符合这样的性质,才能成立本罪。另外,还应注意不要把犯罪构成要件作为从重处罚的理由。任何一起刑事案件,都有着自身的特点,所以阐述理由一定要突出本案的特点,坚持从案件性质本身出发的原则来写理由。对于犯数罪的应当先定重罪,后定轻罪;一般共同犯罪和集团犯罪,应依法确定主犯、从犯、协从犯的罪名。法院认定的罪名与公安、检察机关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应当对此作出分析、说明。⑵对控、辩双方的意见加以分析说明。控、辩双方的意见,在一审刑事案件中,一方是人民检察院的指控或自诉人的控告,另一方是被告人的辩解及其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在书写理由部分时,必须对控、辩双方所持的主要论点及理由加以分析,是正确的,表明予以采纳;错误的,予以据理批驳。⑶正确处理事实、理由、判决三者之间的关系。判决理由在判决书中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必须上与已经认定的事实、情节相适应,下与判决结果相一致。这样,事实、理由、判决三者之间才能相互照应,无懈可击。理由和事实相一致,即阐述理由时要遵守“以事实为根据”的原则,从案件的主要事实、情节出发来分析评定被告人的罪行实质。行为的恶劣与轻微,是什么程度就论述到什么程度。可以根据被告人的罪责、表现和认罪态度,分析被告人具有哪些从重、加重,或者从轻、减轻的条件。对共同犯罪或者集团案件,应在分清各被告人的地位、作用和刑事责任的前提下,分别论证其罪行轻重。理由和判决相一致,即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对被告人的行为进行评断之后,得出应该判处某种刑罚的结论。已经过时的法律、法规、政策,有争议的法学理论,与社会主义法律原则 不相适应的旧道德规范,都不能作为主论或驳论的论据。具体写作时,一方面要求合理合法,另一方面要注意不要只写简单的结论,生硬地确定罪名。理由和判决结果之间的任何矛盾之处都应杜绝,比如不能对有罪的判决作无罪的论述;不能对无罪的判决作有罪的论述;不能在理由部分把犯罪性质说得非常恶劣严重,而判决结果却很轻,只是判处短期徒刑、拘役等刑罚;不能在理由部分论证被告人构成了甲罪,而判决结果却以乙罪论处,如在理由部分论证的是被告人犯的是抢劫罪,而最后的判决结果却以盗窃罪来论处等。⑷正确援引适用的具体法律条款。援引法律条款是为判决主文提供法律依据,能否准确、全面地引用法律条文涉及到能否正确定罪量刑,直接关系到刑事判决的质量。引用法律一定要针对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和情节,具体引用与之相适宜的条款。引用法律条款,首先要求准确,要恰如其分地适合判决结果;其次要求具体,应引用到刑法分则条文的外延最小的规定,有条、款、项的,一定要引用到项;三是要求全面,该引用的条款都要引用,不能遗漏;四是要求完整,既要引用定罪的条款,又要引用量刑的条款,做到定罪有法可依,量刑有法可循;五是要求有条理,有次序,即先引述有关定罪与确定量刑幅度的条文,后引述从重、加重、从轻、减轻的条文。先引主刑的条文,后引用附加刑的条文。一人犯数罪的,应逐罪引法律条文。一般的共同犯罪可集中引用有关的法律条文,必要时应逐人逐罪引用法律条文。集团犯罪案件,应结合分项判处,逐人逐罪引用法律条文。既要引用实体法又要引用程序法的,一般应先引程序法后引实体法,还要注意的是,引用法律条文的名称要用全称,不能用简称。3.判决结果判决结果是依照法律条文的具体规定,对被告人作出的有罪或者无罪,犯什么罪,适用什么刑罚的处理结论,是判决书的实质部分,必须严格推敲,做到判决结果与事实、理由、法律相适应。一审有罪判决书应这样写判决结果:先写明被告人犯什么罪,然后再续写判处什么刑罚。刑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罪名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来写,不能不写或滥定。以往有的判决书不写罪名,只写刑罚,如“判处被告人李××有期徒刑二年”。李××犯什么罪,要到理由部分去找;还有的判决书中出现过“判处盗窃犯王××拘役六个月”,没有用专句把罪名表述出来,是不妥当的;一些诸如“杀害干部罪”等不规范的罪名表述也是应当避免的。一案多人的,应以罪责的主次或者应判刑罚的重轻顺序,逐人分项引述法律依据,定罪判处;数罪并罚的应当分别定罪量刑,然后按刑法总则第4章第4节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对犯罪分子的赃款赃物,应分清情况,判决予以追缴、责令退赔或者予以没收。对于财物多、种类杂的,只在判决书上写明其种类和总数,另列清单作为判决书的附件。机关、团体、企业或事业单位构成犯罪被判处经济处罚的,首先应写明被告人(单位)犯什么罪,其次写明判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的种类和数额。具体表述如:“一、被告人×××犯××罪,判处……(写明主刑、附加刑)二、被告人×××……(包括追缴、退赔或者没收财物的种类和数额。没有的不写此项)” 尾部是判决书的结束部分,应依次写明以下内容:⒈交待上诉权和上诉审法院在主文之后另起一行写明:“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份”。如果是自诉案件,上诉状副本的份数,应当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写明。⒉合议庭组成人员署名在尾部的右下方,由审判长、审判员(代理审判员)依次署名,如系独任审判则由审判员或代理审判员署名。对于经院长或者庭长指定担任审判长的,不论本原来是审判员还是助理审判员的,应一律以“审判长”名义署名。助理审判员参加合议庭审判的,按照法院组织法的规定,其署名应为“代理审判员”。⒊判决的决定日期在署名的右下方写明判决的年月日,如果是经过审判委员会讨论的案件,应写审判委员会作出决定的日期,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⒋书记员署名在年月日下方署书记员名,并在年月日和署名之间的左下方加盖“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的条戳,以示核对。
2023-09-14 04:30:221

法律怎么写法律

法律怎么写法律?法律是全国人大常委会起草通过的,是人民全体智慧的结晶。
2023-09-14 04:30:425

法律文书的分类与特点

常用法律文书   民商裁决文书 行政裁决文书 刑事裁决文书 仲裁法律文书 公证法律文书   诉讼法律文书 非诉法律文书 公司管理文书 公司清算文书 常用法律文书   法律文书的分类   ①按制作主体的不同,可分为:侦察文书、检查文书、诉讼文书、公证文书、仲裁文书、律师实务文书;②以写作和表达方法的不同,可分为文字叙述式文书、填空式文书、表格式文书和笔录式文书;③按文种的不同,可分为报告类文书、通知类文书、判决类文书、裁定类文书、决定类文书等。   法律文书的主要特点   ①制作的合法性;②形式的程式性;③内容的法定性;④语言的精确性;⑤使用的实效性。形式的程式性特点主要表现在结构固定化和用语成文化两个方面。   法律文书的固定结构   分为三部分:即首部、正文、尾部,各部分的具体内容为:首部包括①制作机关、文种名称、编号②当事人基本情况③案由、审理经过等;正文包括①案情事实②处理(请求)理由③处理(请求)意见;尾部包括①交代有关事项②签署、日期、用印③附注说明。   法律文书的作用   ①具体实施法律的重要手段;②进行法制宣传的生动教材;③有关法律活动的忠实记录;④综合考核干部的重要尺度。
2023-09-14 04:30:561

法律文书的类别有什么

   问:简述法律文书的类别。    校解析答案: 法律文书的类别可依不同的分类标准而划分为各种不同的类别:   (1)依制作主体的不同,可以分为公安机关的刑事法律文书,人民法院的诉讼文书,人民检察院的检察文书,公证文书,仲裁文书和律师实务文书。   (2)依写作和表达方式的不同,可分为文字叙述式文书,填空式文书,表格式文书和笔录式文书。   (3)依文种的不同,可分为报告类文书,通知类文书,判决类文书,裁定类文书,决定类文书等。       我是广州的自考考生,今天出成绩了,因为8月份、9月份跟着网校的老师学习,我10月份的自考英语考了72分,虽然分数不是特别优秀,但还是挺开心的,所以又继续报考了校的《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和《线性代数(经管类)》,接下来还要考试的课程有《金融理论与实务》和《高级财务会计》,希望我能高分顺利通过,谢谢老师!   《企业会计学》,最后一门,88分通过。考友们加油!
2023-09-14 04:31:131

城镇土地使用税率

法律主观:在我国城市的土地是寸土寸金,城市化水平越高的城市,其土地资源的利用就越是紧张,对此土地使用税的税率就会比较高,而中小型城市就会低些。一、城镇土地使用税税率城镇土地使用税:1、大城市1.5至30元;2、中等城市1.2至24元;3、小城市0.9至18元;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耕地占用税:1、人均耕地不超过1亩的地区(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位,下同),每平方米为10元至50元;2、人均耕地超过1亩但不超过2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8元至40元;3、人均耕地超过2亩但不超过3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6元至30元;4、人均耕地超过3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5元至25元。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经济发达且人均耕地特别少的地区,适用税额可以适当提高,但是提高的部分最高不得超过上述规定的当地适用税额的50%。二、城镇土地税的减免下列土地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确定减免土地使用税1、个人所有的居住房屋及院落用地;2、免税单位职工家属的宿舍用地;3、民政部门举办的安置残疾人占一定比例的福利工厂用地;4、集体和个人办的各类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用地;5、房地产开发公司建造商品房的用地,原则上应按规定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三、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1、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是纳税人。2、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其土地的实际使用人和代管人为纳税人。3、土地使用权未确定的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其实际使用人为纳税人;4、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共有各方都是纳税人,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例如:几个单位共有一块土地使用权,一方占60%,另两方各占20%,如果算出的税额为100万,则分别按60、20、20的数额负担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国家所有、集体所有的土地。从2007年7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在华机构的用地也要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城镇土地使用税根据城市等级而有所不同,大城市1.5至30元、中等城市1.2至24元、小城市0.9至18元等。法律客观:《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细则》第二条 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第三条 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前款土地占用面积的组织测量工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四条 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如下: (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 (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 (四)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2023-09-14 04:23:591

马克思资本主义

问题一:如何理解马克思"资本主义来到世间,从头到脚,每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这句话 资本到世间,从头到脚,每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资本主义的发展史,就是资本剥削劳动、列强掠夺弱国的历史,这种剥夺的历史是用血和火的文字载入人类编年史的。在自由竞争时代,西方列强用坚船利炮在世界范围开辟殖民地,贩卖奴隶,贩卖鸦片,依靠殖民战争和殖民地贸易进行资本积累和扩张。发展到垄断阶段后,统一的、无所不包的世界市场和世界资本主义经济体系逐步形成,资本家垄断同盟为瓜分世界而引发了两次世界大战,给人类带来巨大浩劫。二战后,由于社会主义的胜利和民族解放运动的兴起,西方列强被迫放弃了旧的殖民主义政策,转而利用赢得独立和解放的广大发展中国家大规模工业化的机会,扩大资本的世界市场,深化资本的国际大循环,通过不平等交换、资本输出、技术垄断以及债务盘剥等,更加巧妙地剥削和掠夺发展中国家的资源和财富。在当今经济全球化进程中,西方发达国家通过它们控制的国际经济、金融等组织,通过它们制定的国际“游戏规则”,推行以所谓新自由主义为旗号的经济全球化战略,继续主导国际经济秩序,保持和发展它们在经济结构和贸易、科技、金融等领域的全球优势地位,攫取着经济全球化的最大好处。资本惟利是图的本性、资本主义生产无限扩大的趋势和整个社会生产的无 *** 状态,还造成日益严重的资源、环境问题,威胁着人类的可持续发展和生存。我们今天看到的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繁荣稳定,是依靠不平等、不合理的国际分工和交换体系,依靠发展中国家提供的广大市场、廉价资源和廉价劳动力,通过向发展中国家转嫁经济社会危机和难题、转移高耗能高污染产业等方式实现的。资本主义没有也不可能给世界带来普遍繁荣和共同富裕。 问题二:为什么马克思说资本主义必然灭亡? 马克思所处的年代,是资本主义自由经济理论时代。 那时,亚当u30fb斯密、大卫u30fb李嘉图等人初步发现了资本的运作原理,但社会远比这些经济学家所想的复杂。斯宾塞之前提出的社会有机体理论受到空前的挑战,他认为社会是一个有机体,可以自发的调节自己。而实际情况却与之大相径庭。 正是处于这个背景下,马克思提出了社会批判理论。他断定,自由经济的资本主义必将灭亡。他借鉴了李嘉图的劳动价值论,同时精辟地描述了资本主义的运作方式。 在凯恩斯提出凯恩斯主义并在美国成功实践后,原始的资本主义,正如马克思所预言的那样,逐步消亡了。 现在的资本主义国家,国家通过经济、行政、司法等力量适当干预,已经不是马克思时代的资本主义国家了。 问题三:关于资本主义的起源,马克思是怎么解释的 对马克思,资本主义则被定义为一种在历史上前所未见的社会关系,导致了劳工市场的产生,大多数人为了生活而必须出卖他们的劳力。 奥地利经济学派的经济学家则主张,由于经济自行组织的现象,没有经过 *** 计划和指引的经济将会有更优越的效率。许多人将资本主义作为市场经济的同义词。 一些资本主义的拥护者(如米尔顿u30fb佛利民、艾茵u30fb兰德、和阿伦u30fb格林斯潘)都强调自由市场所扮演的角色,他们相信自由市场能提升个体间的合作、创新、经济成长、以及自由。一些人(如社会学家伊曼纽尔u30fb沃勒斯坦(ImmanuelWallerstein))认为资本主义的枢纽在于一个能让产品和服务于市场进行贸易的经济制度,而资本产品属于非国家的实体所有,在全球的规模之上运作。 问题四:马克思说过资本主义在有百分之二十的利润会蠢蠢欲动,后面的几句话是啥 如果有百分之五十的利润,资本就会冒险;如果有百分之一百的利润,资本就敢于冒绞首的危险;如果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润,资本就敢于践踏人间一切法律。 问题五:马克思为什么对资本主义进行尖锐的批判 (一) 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的不和谐 资产阶级在它的不到一百年的阶级统治中所创造出的生产力, 比过去一切时 代创造的全部生产力还要多,还要大,而他们赖以形成的生产资料和交换手段, 是在封建社会形成的。 在这些生产资料和交换手段发展的一定阶段上, 封建社会 的生产和交换在其中进行的关系, 已经不能适应发展的生产力, 它变成了束缚生 产的桎梏。取而代之的是自由竞争以及与自由竞争想适应的社会制度和政治制 度,资产阶级孕育而生。 资本主义制度的基本特点就是财富私有化, 生产社会化与生产资料私有制是 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 本应有全体人民共同拥有的生产资料被资本家独自占 有; 由劳动人民生产出来本应由全体人民共同享用的劳动产品也被资本家独自占 有。 在利益的趋势下, 资本家为了获取更多的剩余价值, 只有把更多的人口密集 起来, 把更多的生产资料集中起来, 结果是财富愈发集中在少数人手中。 拥有生 产资料的资产阶级与拥有生产力的无产阶级之间贫富差距进一步拉大, 生产不断 扩大与消费者购买力萎缩之间的矛盾开始升级。 另一方面,经济学之父亚当斯密在其著作《国富论》中指出,人类社会存在 着一种和谐的社会秩序,即“市场是一只看不见的手” ,这一理论深刻影响着当 下的资本主义社会。 资本主义社会发展之初的小分工已不能满足不断扩大的生产 规模, 有组织, 有规模的社会生产大分工开始出现, 这必然导致了生产的组织性 与整个社会无 *** 状态之间的矛盾。 这两个尖锐矛盾导致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危机 的周期性爆发, 从而使社会生产力遭到周期性的破坏, 无法使资本主义社会潜在 的巨大生产力发挥出来。 经济危机表明资本主义制度无力解放在自己身体中孕育 起来的生产力, 而必须由一种更高级的社会制度来继承已经孕育并不断成熟起来 的生产力。 (二) 社会文化价值的不和谐 马克思认为, 资本主义的文化价值观念一方面比以往社会有进步意义, 因为 它带来了人改造自然能力的极大提高, 促使人的主体性日益觉醒, 促使自由、 民 主等现代观念逐步建立起来。 另一方面, 在某种程度上又表现出颓废的倾向。 在 《 *** 宣言》马克思对资本主义制度导致的崇拜金钱、亵渎神圣、拒绝崇高、 排斥感情等颓废倾向进行了尖锐批判, 对他们腐朽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极力进 行鞭挞。 总之, 资本主义的文化价值观念使得一切向来受人尊崇和令人敬畏的职 业的神圣光环都被抹掉了; 一切素被尊崇的观念和见解都被消除了; 一切神圣的 情感发作都被利己主义打算的冰水淹没了; 乃至温情脉脉的家庭关系也被变成了 *** 裸的金钱关系, 于是人们 “不得不用冷静的眼光来看他们的生活地位、 他们 的相互关系” 。 ? ”一切神圣、一切崇高、一切美好的理想和追求都被消解了,实 在是太现实、太世俗、太粗鄙了。...>> 问题六:马克思关于资本主义社会的运动规律 工人劳动创造价值――资本家剥削工人的剩余价值――资本家获得资本积累 资本积累后,资本的聚集导致生产力过剩或者投机行为等因素造成经济危机,或者利润下降,工人技术失业。 经济危机,或者利润下降,工人技术失业。这三个因素都导致失业工人增多。无产阶级更为贫困。 通过经济危机和利润下降,资本和财富重新分配聚集到少数资本家手中。 财富的不断高度聚集,无产阶级的持续贫困,贫富差距不断拉大,导致社会动荡。阶级矛盾不断尖锐。从而产生阶级斗争。 问题七:“资本主义”不是马克思使用的概念吗 然而,上世纪70年代,法国著名历史学家布罗代尔却提出了一个惊人的论断:马克思本人从未使用过“资本主义”这一名词,而人们却以为“资本主义”是马克思主义的批判对象!一石激起千层浪,一些中国学者也开始对此展开研究和争论。经考证,马克思果真极少地在术语的意义上使用“资本主义”这一名词!这无疑动摇了人们的既有认知:如何理解马克思的思想?难道马克思主义对“资本主义”的批判,竟是后人人为建构的产物?显然,问题不可能依赖文献考证进行最终裁决,而是直接关涉对马克思主义理论性质的深度反思与重新理解。换句话说,透过概念之争,布罗代尔将一个更加复杂而又至关重要的课题摆在人们面前:马克思究竟如何理解“资本主义”?我们能否以及如何立足马克思主义,深化对“资本主义”的理解? 遗憾的是,四十多年过去了,布罗代尔对马克思主义的这一重大挑战,始终没有得到系统而有力的回应。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张一兵教授主编的《资本主义理解史》(六卷本)成功问世了。这是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学者对布罗代尔之问的第一次系统回应,也是中国学者对马克思主义思想史研究作出的新贡献。 《资本主义理解史》的思想考察之旅,围绕“马克思主义和西方左派关于资本主义理解的历史发展”这一专题,从马克思恩格斯起步,经过第二国际时期和苏俄马克思主义,直通当代国外马克思主义和西方左派的资本主义批判话语。从马克思主义研究史的角度来说,这也是马克思恩格斯去世之后,第一次对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资本主义批判理论的发展脉络进行学术概念史的全程考察。当然,其中根基性的部分,是对马克思恩格斯资本主义科学批判构架的历史生成过程的重新考察。作者通过对马克思恩格斯思想发展历程的深入剖析,重建了马克思恩格斯不断推进资本主义理解的鲜活思想原像。 翻开《资本主义理解史》第一卷,马克思恩格斯不再被僵化为两张自始至终保持深刻的不变面孔。实际上,年轻的马克思恩格斯并非一开始就批判资本主义,相反,这种取代封建的民主社会恰恰是他们的政治理想。在遭遇了现实资产阶级所有制的冲击之后,通过历史研究,马克思才发现了这种“市民社会(bürgerliches gesellschaft)”中自发经济关系的力量。1844年,马克思在经济学的初步研究中,第一次尝试以费尔巴哈的人本学武器批判私有制,这是其批判性地理解资本主义的开端。只是到了《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和《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才确立了从物质生产出发的科学分析方法,并将新世界观与立足“市民社会”的旧哲学彻底界划开来。由此,他们才可能发现资本主义的历史性与内在本质。随着理解的深入,“现代资产阶级社会(modernen bürgerliche Gesellschaft)”、“资本主义的世界”、“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bürgerlichen Produktionsweise)”等新的概念逐渐出现。而马克思恩格斯关于资本主义科学理解的最终形成,则开始于19世纪50年代的新一轮经济学研究。通过剩余价值理论的创立,马克思科学地说明了“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kapitalistischen Produktionsweise)”在现代社会的布展,《资本论》及其手稿集中展现了对“资本主义”理解的经典形态。这样,马克思恩格斯理解“资本主义”的全过程便被清晰梳理出来。尽管马克思很少使用名词的“资本主义”,在人类思想史上,正是马克思主义第一次批判地洞察了“资本主义”这一现代世界的本质。 成果的独到基于方法的自觉。与以往的相关研究相比,《资本主义理解史》在研究方法上体现出几个鲜明的特点:一是以概念“考古”的方式,对各个阶段原始文献中的重要概念进行了全面挖掘......>>
2023-09-14 04:24:001

消防不属于武警了吗?

整建制退出现役,转隶应急管理部成立消防救援队伍
2023-09-14 04:24:028

综合布线系统的设计等级可以分为那三级,每个等级有何特征

一、“甲级”、“5a”“第四代”是不同角度界定办公物业等级三个概念基本代表了评定写字楼等级的基本方向“甲级”从综合品质角度出发评定写字楼的等级;“5a”是从硬件配置角度评定;而“第四代”则是从写字楼发展角度出发指定标准。
2023-09-14 04:24:032

用电安全措施有哪些

(1) 不要购买 ;三无 ;的假冒伪劣家用产品。(2) 使用家电时应有完整可靠的电源线插头。对金属外壳的家用电器都要采用接地保护。(3) 不能在地线上和零线上装设开关和保险丝。禁止将接地线接到自来水、煤气管道上。(4) 不要用湿手接触带电设备,不要用湿布擦抹带电设备。(5) 不要私拉乱接电线,不要随便移动带电设备。(6) 检查和修理家用电器时,必须先断开电源。(7) 家用电器的电源线破损时,要立即更换或用绝缘布包扎好。(8) 家用电器或电线发生火灾时,应先断开电源再灭火
2023-09-14 04:24:041

欢脱可爱的宠物名字

1、阿呆2、奶昔3、米莉4、灵宝5、大圣6、呆呆7、尼尼8、老虎9、雪儿10、铜锤11、巴西12、美丽13、梦露14、帅虎15、点点16、贵崽17、小麦18、泪恩19、琳琳20、妞妞21、来福22、艾西23、能能24、东东25、嘟嘟26、璐璐27、阿宝28、枫枫29、奈奈30、贝贝31、乐乐32、狗狗33、哈哈
2023-09-14 04:24:051

外国哪个教育家倡导职业教育啊

外国著名教育家教育思想集萃吴志红 (教研负责人) 2009-01-10 1、苏格拉底(Sokrates, 公元前469-前399)是希腊著名的唯心主义哲学家和教育家。在西方教育史上,苏格拉底第一个提倡用问答的方法进行教学,为后世启发式教学法的先导。根据他的这种观点,苏格拉底认为教育的目的在于通过"认识自己"而获得知识,最终成为具有完美道德的人。他主有美德,"美德即知识"。在教育史上,苏格拉底独特的贡献在于他传授知识和道德的方法,他不直接地向学生传授他认为是真理的科学知识,也不直接地向学生讲述现成的科学原理和结论,而是用"问答法"进行教育,启发听众自己去寻找正确的答案。他经常先向学生提出问题,然后引导学生作出回答。如果答案错了,也不立即给予纠正,或指出错误之所在,而是根据不正确的答案提出补充的问题,使对方的答案显出荒谬,或迫使对方承认自己的无知。苏格拉底为了向听众和交谈者宣传自己的观点,他就运用相互答问、交相争辩的方法,诱导交谈者从自己的暗示中得出他认为正确的答案。这就是"苏格拉底法"。苏格拉底曾说:"我不是授人以知识,而是使知识自己产生的产婆。"所以,人们也称"苏格拉底法"为"产婆术"。苏格拉底运用这种方法进行谈话,往往从对方所熟知的具体事物或现象开始,进而喜庆得结论。因此亚里士多德称他为归纳法之父。现代教育学上所称述的启发式谈话法要求教师从学生已有的知识出发,提出一连串总是让学生思考作答,逐渐导向预定的结论,这样来促进学生思考,主动地获取知识。2、德谟克里特(Demokritos,约公元前460-前370)是古代希腊杰出的唯物主义哲学家和古代进步教育家。他说:"天性与教育在某些方面是相似的;后者可以改化人……创造第二天性。"这就是说,教育"可以改变一个人"的本性。他还谈到教育与人的素质之间的相互关系问题。承认人生来具有一定的天赋,但只有某种天赋并不能决定这个人就一定能成为一个有才智的人,而必须在具有天赋的条件下再给以适当的教育和训练,才能增长才智,使人"聪明"起来。所以,他说:"适当的教育和天然禀赋"才能"教会人思想。"德谟克里特主张用说服的方法对学生进行教育,反对用强制的办法。他认为?quot;用鼓励和说服的语言来造成成一个人的道德,显然比用法律和约束更能成功。……说服而被引上尽义务的人,似乎不论私下或公开都不会做什么坏事。"他认为,勤奋出智慧。德谟克里特说过,"应该尽力想得更多,而不是知道行更多";"事先多想想比事后想事好得多"。儿童要掌握知识,就要多下功夫学习。3、柏拉图(Platon,公元前427-前348)是西方古代大哲学家、客观唯心主义的奠基人和教育家。柏拉图哲学的本体论被称为"客观唯心主义"。他是西方客观唯心主义的奠基人。心灵和灵魂过去是在理念世界里的,后来才跟肉体结合。它有各部分: (一)理性部分,这是灵魂的基础,是从理念世界来的;(二)意志部分;(三)感情部分。这灵魂的三个部分在柏拉图的伦理学中恰恰顺应三种德行:理性部分顺应智慧,意志部分顺应勇敢,感情部分顺应节制。这灵魂的三个部分及其相顺应的三种德行在柏拉图的社会构造上恰恰顺应三个社会集团。不过在他的教育思想中,也还有些积极的因素:他第一个指出教育的伟大政治意义,提出公共的学前教育思想及其内容,确定了心理构成的基本部分,规定了在当时看来广泛的学科范围,指出每门学科对于发展抽象思维的意义,主张女子应与男子受完全平等的教育。他设想的培养人?quot;筛选"制度,为后世借鉴。4、亚里士多德(Aristoteles,公元前384-前322)是古希腊著名哲学家和教育家。指出他在唯心论和唯物论之间的动摇,并在某些问题上接近了唯物主义。他确认物之本质寓于物的本身之中,"离开个体的普遍物是不存在的"。说人身上具有肉体和灵魂两部分,它们象物质和形式一样,是不可分离地存在着的。他把灵魂分为三部分:植物部分(身体生理);动物部分是低级对高级,物质对形式的关系。教育就是要发展灵魂的高级部分----理性部分。顺应灵魂三个部分的三种教育:体育,为了身体及生理;德育,为了动物灵魂(即意志的灵魂);智育,为了理性灵魂。他认为体、德、智三者象物质和形式的不可分离,是互相联说,亚里士多德是最早论证和谐发展教育的思想的。 在教育史上,他最先按照儿童身心自然发展的顺序来确定教育年龄分期。"体育应先于智育","躯体之注意应先于心灵之注意"。对道德品质教育,他把重点放在道德习惯的形成上,主要通过练习,例如通过勇敢行动的多次练习,培养勇敢的品质。在教育问题上,亚里士多德首先论证和谐发展教育思想;提出教育适应自然,发展儿童天性;依据儿童身心发展顺序划分年龄阶段的尝试,都为文艺复兴时代资产阶级进步教育家所重视。5、西塞罗(Marcus Tullius Cicero,公元106-前43)是古代罗马共和后期的一个政治家、雄辩家、文学家,同时也是一个有影响的教育家。西塞罗把自己的教育理想总结为"人道"两字。所谓"人道"是指为人之道。他认为人之所以为人的特点,要以"人道"相处,以同情、仁爱、礼让相待。这样的人必须具有人道之学的文化修养。所谓文化修养,就是指上面所列述的那些普遍文化学科和高级文化学科的修养。他讲的"人道"不是什么抽象的超阶级的人道。6、昆体良(Marcus Fabius Quintilianus,公元35-95)是西班牙籍的罗马化公民,罗马著名律师、教育家皇室委任的第一个修辞学教授。昆体良对儿童的天赋才能有很高评价,这是他教育理论体系中的精华。他肯定儿童发展的可能性。指出儿童一般都生而具有智力活动与理解能力,愚纯和低能只是一种反常现象,是稀有的。他把小学教育看作全部教育的基础。他不赞成罗马7岁入学的传统习惯,主张儿童应提早入学,但学习不能负担过重,教学中应多渗入游戏的成份。他相信游戏可以增强儿童智慧,培养儿童的道德品格,不过不能让儿童游戏过度。主张学校课程不宜单科独进,而应该多科并进,对学生的精神是一种调剂,可以减轻疲劳,提高学习质量。他认为课程门类多,不致造成学生负担过重,因为青年的接受性强,接受量大,而且在学校学习的时间长。昆体良认为,教学质量的关键在于教师。他对教师提出了很高的要求。认为教师应该是有学识的,他们应该热爱儿童,耐心地教育儿童,注意研究儿童,讲究因材施教。他提出一个极有意义的愿望,要求高等学校的教师抽出一些时间到初等学校去授课,以便研究儿童、研究教育儿童的方法。他强烈反对当时流行于罗马学校中的体罚,认为学生不学好,那是教育的过错,应该用竞赛、奖励、教师的关怀爱护和学科本身所引起的兴趣去保证学童学习好。 "没有什么东西象记忆那样,由于努力而加强了;也没有什么东西象记忆那样,由于懒惰而减弱了"。7、维多利诺(Vittorino da Feltre,1378-1446)是意大利著名的人文主义教育家。维多利诺认为,学校应当是自然而欢乐的地方。他主持的学校设在孟都亚湖滨一所郊外的宫殿里,附近里田野和公园。这样,维多利诺就实现了"自然学校"的理想。由于学校庙优美的自然环境之中,所以他把自己创办的这所学校称为"快乐之家"。他认为,优美的学校环境是有利于学生学习的。维多利诺提出的教育目的是培养精神、身体、道德都得到发展,能为国家服务的青年。他不仅重视德育,而且重视体育锻炼,重视智育和美育的陶冶。这种教育观点反映了人文主义教育思想的特征。他把体育与智育联系起来,认为健康的身体是学生智力发展的基本条件。他经常让学生练习骑马、击剑、角力、射箭、游泳和各种游戏。在教学方法方面维多利诺反对机械背诵,注意启发儿童学习的兴趣和主动性,提倡运用直观教具,加强练习,以便使学习做到生动、有趣,从而有利于发展学生的个性。维多利诺对有特殊才能的学生实施因材施教。8、托马斯 莫尔(Thomas More, 1478-1535)是英国杰出的人文主义思想家、卓越的空想社会主义教育家。他宣扬了普及义务教育的原则,要求男女都受同等的教育;除了智育以外,还重视体育和劳动教育。他提出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互相调剂的思想,提出广泛的自学和成人文化教育的思想,第一个试图消灭体力劳动与脑力劳动之间的对立。他要求对学生用本国语教学,拟定了广泛的学科范围,并且以自然科学为中心。9、扬 阿姆司 夸美纽斯(德文为Johann Amos Comenius;捷克文为Jan Amos Komensky, 1592-1670)是十七世纪杰出的捷克教育家、近代资产阶级教育学的奠基人之一。1657年,荷兰元老院出版了他的《教育论著全集》。1670年11月15日,夸美纽斯在阿姆斯特丹逝世,终年79岁。《大教育论》一书,集中反映了夸美纽斯的教育思想与教育主张,是近代资产阶级的一部比较有系统的教育著作。1957年,人民教育出版社加以修改,用《大教学论》的书名重新出版。《大教学论》以约三分之一的篇幅,论述"教与学的一般要求","教与学的便利性原则","教与学的彻底性原则","教学的简明性和迅捷性原则"和各门具体学科的教学法。后人把夸美纽斯提出的教学原则,归纳为直观性原则,自觉性原则,系统性原则,巩固性原则和量力性原则。班级授课制,是夸美纽斯的一大创见。《大教学论》还提出了统一学制的设想,按照人的成长发育,把学制分成四个阶段,每阶段6年。这就是以前的母育学校,即学龄前教育;6岁至12岁的国语学校,即小学教育;12岁至18岁,拉丁学校或文科中学,即中学教育;18岁至24岁,大学或高等学校教育。这就提出了一个完整的学校教育体系。10、约翰 洛克(John Locke, 1632-1704)是十七世纪英国著名资产阶级教育家。他在近代教育史上,第一次从新兴资产阶级的阶级立场出发,提出了德、智、体和谐发展的新教育体系,写下了世界教育史上的新篇章。他说:"有健康的身体,才有健全的精神","我们要能工作,要有幸福,必须先有健康"。洛克认为,德育的主要任务是培养性格,锻炼意志,养成高尚的道德和严守纪律的习惯,在教育方法上,他非常重视儿童的年龄特点,强调示范和环境的教育作用,反对单纯的说教。他说:"无论给儿童什么教训,无论每天给他什么样的聪明而文雅的训练,对他的行为能发生最大影响的依然是他周围的同伴,是他监护人的行动的榜样?quot;他主张一定要用温存的语言,耐心热情的态度,和颜悦色的劝导,有计划、有步骤地培养儿童的习惯,切记不可声色俱厉、简单粗暴地责备和训斥他们,以免伤害儿童脆弱幼嫩的心灵和正在成长中的自尊心。习惯的培养不能急于求成;而且只有当一种良好的习惯已经形成之后,才能再培养另一种习惯。几种习惯同时培养,会造成夹生饭,反而给以后的教育带来困难。对儿童的不合理要求,懒惰和任性,教师在什么情况下,都不能姑息、迁就。对智育,洛克主张:不仅要向学生传授知识,还要通过教育发展学生的独立思维,发展论证概括的能力和系统思考的能力。他认为?quot;正确的思考,比多知道一些更有价值"。值得重视的是洛克关于设置手工劳动课的意见。他要求学生掌握一定的木工、园艺、农业等实际操作本领。11、让 雅克 卢梭(Jean Jacques Rousseau,1712-1778)是法国启蒙思想家、哲学家,反封建的勇敢战士,又是伟大的民主主义教育家。他认为,只有靠自己劳动生活的人,才是真正自由的人。教育的目的应是培养"能保持人的本性"的"自然人"。卢梭的教育思想,是从他"天赋人权"的哲学和政治思想出发的。他认为,自由、平等是人在自然状态下普遍享有的天赋的权利。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奴役和特权是人类进入文明状态后的产物。教育的任务就是改变这种不合理状况。他主张对儿童施以适应自然发展过程的"自然教育"。他认为,对儿童所教育应服从自然的永恒法则,听任儿童的身心自由自在地发展,其手段就是让儿童用自己的亲身实践,用自己的眼、耳、鼻和各种感官的实际感受,去获取他需要的知识。教师应当用实物进行生动的直观教学,使孩子们生动、活泼地进行学习。他反对呆读死记、严酷纪律体罚和摧残儿童个性的经院式教育。12、德尼 狄德罗(Denis Diderot,1713-1784)是法国十八世纪杰出的启蒙思想家、唯物主义哲学家和教育理论家。"茅舍和其他私人住宅的数目跟宫廷的数目的对比,就如同一万跟一的对比一样,而依照这一点,我们就有充分的理由相信天才、才能和美德,出自茅舍里的要比出自宫廷里的多得难以计算。"他承认教育具有巨大的解放作用。他说:"教育使人发现自己的尊严,就是奴隶也能够很快地感觉到他不是生而为奴隶的。" 初等教育应该是免费的义务教育。狄德罗认为,俄国学校应该向一切儿童广开大门,没有任何等级的差别,初等学校应是强迫的、普及的和免费的。应给初等学校毕业的学生有直接升入大学的可能性。他提出的学校体系是初等学校毕业升入中等普通教育的文科,文科毕业后就可以升入医科、法科及神学科去完成高等教育。同时他主张设立多种高等专门学校,诸如军事、工程、航海、农业、商业、艺术等学校,以及训练文官的政治学校。在各类学校中都要加强数学课的教学,同时增设自然、物理、化学等科目。13、克劳德 阿德里安 爱尔维修(Claude Adrien Helv tius, 1715-1771)是法国十八世纪著名的唯物主义哲学家和教育家,也是一个教育万能论者。在教育问题上,爱尔维修是一个"环境决定论"和"教育万能论"者。他认为人身上的精神、美德和天才只是教育的产物。他说:"要是我证明了人果然只是他教育的产物,那就毫无疑问是向各国昭示了一项重大的真理。它们将会知道,自己手里掌握着伟大和幸福的工具,要使自己幸福和强大,问题只在于改善教育的科学。"他还说:"教育是万能的,它甚至还能够创造天才"。关于教育开始的时刻,爱尔维修说:"儿童获得运动和生命的时刻,就是获得最初教育的时刻?quot;他认为,"儿童的真正教师是他们周围的对象,他们的全部观点都是从这些教导者得来的。"他说:"人们在生下来的时候,或者是根本没有任何倾向,或者是带有各种趋于一切对立的罪恶和美德的倾向。因此,他们只是他们的教育的产物。如果说波斯人根本没有自由的观念,野蛮人根本没有为奴的观念,那是他们的教育不同所致"。关于道德教育,爱尔维修认为:做人的道德准则应该使人们认识自己对祖国担当的义务。应该把公共的福利----最高的法律当成信条。他认为只要能够按照这一准则去做,"每个人都会以比较特殊的方式,按照自己所从事的行业,认识自己国家的风俗、法律、习惯的明智或荒唐;越是经常地使那些衡量法律的明智与公正的伟大原则呈现于精神面前,就越能对法律下正当的判断。"爱尔维修宣布说:一切人的接受教育能力是一样的,因为人生来都有同样的精神能力。14、约翰 亨利赫 裴斯泰洛齐(Johann Heinrich Pestalozzi,1746-1827)是瑞士卓越的民主主义教育家,曾以"贫苦者之友"称誉世界。他认为教育必须成为所有人的财富,学校是改造社会的最重要的杠杆之一。教育的主要原则是"遵循自然","掌握儿童的生理和精神的本性的发展规律"。家庭,特别是母亲在教育中具有重要作用。对儿童的教育必须在家庭里开始,在学校里继续进行。他认为,体育是成人合理影响儿童发展的首要形式。他坚持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认为劳动能"教会人蔑视那些跟事实脱节的语言",帮助形成精确、诚实等品质。合理组织的劳动能促使儿童智慧和道德力量的发展。智育的目的在于帮助学生积累知识和发展智力。教学必须在严格的顺序中进行,方法必须简化。 裴斯泰洛齐极重视道德教育,认为整个教育的中心问题是形成人的道德,形成"对人们的积极的爱"。道德教育最简单的因素是儿童对母亲的爱。教师应当父亲般地爱儿童。儿童道德的形成,要靠发展他们的道德感情和形成道德倾向,教他们练习道德行为,这种行为要求儿童有自制和忍耐的精神,并能形成他们的意志。裴斯泰洛齐在教育史上第一个建立了初等教育的理论和分科教学法。他认为知识的基本要素是数、形和词,初等教学要以发展儿童的测量、计算和说话能力为目的。他比较详尽地拟定了国语、测量、算术、地理等科的教学方法。同时,他还非常重视教学的直观性原则。 15、约翰 哥特利勃 费希特(Johann Gottileb Fichte,1762-1814)德国十八世纪末十九世纪初著名的主观唯心主义哲学家和教育家。他说过:任何人如果认为自己是别人的主人,那么他自己就是奴隶。费希特教育思想的一个突出特点是强调国家利益高于一切。他主张依靠教育的力量,国家的力量,团体的力量把人民组织起来。为了从小培养学生具有为国效忠的观点,他主张儿童从很小开始就把他们组织起来,使他们过比较严格的集体的意志,为集体牺牲个人利益。如果儿童的行为违反了团体的意志和利益,应予惩罚。为了团体的利益,可以强行推行一些必要的纪律措施。 费希特认为教育的目的是使整个人类都成为完全的人。而培养国民的爱国心是教育的第一要务。他说:"如果事关国家民族的独立,那么个人虽死也在所不辞。如果为国民的生活幸福而死,则虽死犹生"。教育方法要以直观性和亲身实践为基础。他说:"感觉为教授及认知的真正的基础,当儿童听人之言而自用之时,宜使知其精确的内容而善导之。"他很强调顺从儿童之性以教之。他说:"儿童有爱好明了及秩序之自然性,宜顺其道从其性而行之。"16、罗伯特 欧文(Robert Owen, 1771-1858)是伟大的空想社会主义者,有影响的教育家。1823年,他以全部财产在美国印第安纳州建立了一所"新和谐村",进行共产主义"劳动公社"的实验。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是欧文对人类教育理论宝库的一大贡献。他认为,要培养智育、德育、体育全面发展的一代新人,必须把教育与生产劳动结合起来。为了普及教育,欧文主张建立教育制度,实行教育立法。欧文认为,"教育下一代是最最重大的问题","是每一个国家的最高利益所在",是"世界各国政府"的"一项压倒一切的紧要任务"。为了使每一个孩子特别是劳动人民出身的孩子,从出生起就受到最好的教育,欧文主?quot;应当立即为劳动阶级安排一种国家教育制度","通过一项联合王国全体贫民与劳动阶级教育法案"。欧文还详细地列举了教育法案的具体条款,如教育部门的领导人选、教师的培养,经费的开支;教学内容、教学计划、教学方法的确定;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等,并论证和阐述了立法的理由。17、约翰 菲力特力赫 赫尔巴特(Johann Friedrich Herbart, 1776-1841)是十九世纪中叶和末叶"赫尔巴特学派"的创始人,是第一个试图把教育建立为一门科学的理论家。赫尔巴特是近代资产阶级教育家中第一个试图把教育建立为一门科学的人。古代社会的柏拉图、亚里士多德,以及后来的夸美纽斯、洛克、卢梭、裴斯泰洛齐等人,都曾提出过自己的教育体系。但都没有形成科学规律的形式。赫尔巴特试图在伦理学的基础上建立教育目的论,在心理学基础上建立教育方法论;他不仅指明了教育学的研究对象,指出了它同其他学科的相互关系,而且提出了科学的术语、定义和分类。关于教育目的。赫尔巴特认为,"教育的最高目的","教育的唯一的工作与全部工作可以总结在这一概念之中----道德";而这种道德是由五种永恒不变的观念,即内在自由的观念、完善的观念、善意的观念、法权的观念和正义的观念组成的。赫尔巴特还把儿童未来的目的分为两部分,即希望达到的目的和必要的目的。所谓希望达到的目的是一个人有时可以根据自由选择而给自己提出的目的,或者说与职业选择有关的目的。为达到这一目的,教育就必须发展人的多样的、各方面的感受性,培养人的多方面的兴趣。所谓必要的目的就是道德的目的,这是一个人在任何活动中都必须达到的目的。赫尔巴特认为教育的本质就是以各种观念来丰富儿童的心灵,把他们培养成具有完美的道德品格的人。 赫尔巴特把整个教育过程分为管理、教学和道德的必不可少的条件。他说:"如果不坚强而温和地抓住管理的缰绳,任何功课的教学都是不可能的。"管理的方法,他认为第一是威吓;第二是监督以及与此相连的命令和禁止;第三是包括体罚在内的处罚。他还把威信和爱作为两种辅助的管理方法。赫尔巴特发展了前人关于教育性教学的观点,把教学作为教育的最主要和基本的手段。他说,没有教学,就没有教育,他认为教学都要发生教育作用的?quot;教学如果没有进行道德教育,只是一种没有目的的手段,道德教育如果没有教学,就是一种失去了手段的目的"。他把人们的兴趣分为六类:经验的兴趣、思辨的兴趣、审美的兴趣、同情的兴趣、社会的兴趣、宗教的兴趣。为发展学生的兴趣,他认为首先必须培养学生的自动精神,因为"津津有味地学习的东西,能够很快地学会巩固地掌握"。赫尔巴特以统觉来阐明教学过程,提出了教学阶段的理论。这就是把教学过程分为明了、联想、系统和方法四个阶段。明了就是向学生明确地讲述新的教材;联想就是通过教师和学生谈话,使学生把新旧观念联合起来;系统就是学生在新旧观念联系的基础上,去寻找结论、定义和规律;方法就是把已学得的知识应用于实际,培养学生有逻辑地、创造性思维的技能。赫尔巴特所规定的这些阶段,由他的学生齐勒(Ziller)修改为预备、提示、比较、总括、应用五段,称五段教学法。他认为道德教育不仅直接影响儿童的心灵,而且能指导他们的感情、愿望和行为,形成他们的性格。道德教育的方法应该依靠学生已有的美德。教师要善于发现学生的长处,找到学生的善良特征,甚至学坏了的学生的善良特征。用一个火花燃起另一个火花。道德教育的方法,他认为包括以下几种:约束学生;限定学生;规定明确的行为规则;使儿童心灵保持"宁静和明朗";以奖励和谴责去"鼓舞"儿童的心灵;劝告规律的生活方式,家长要保证儿童合理的生活秩序,同时,还要帮助学生分辨是非,抵制社会不良风气的侵袭。赫尔巴特所建立管理儿童的制度曾经广泛地推行着,这种制度的缺点在压抑儿童的创造性,使他们绝对服从成人的权威。.
2023-09-14 04:24:071

美国的大学教学方法、程是什么样的

美国没有具体的教学方法,最普遍的是“Seminar”(小组讨论)。因为是移民国家,就得照顾到所有的观点和想法。学生之间交流而已,这样造成他们很能夸夸其谈,但是基础不扎实。
2023-09-14 04:23:563

用电安全的方法有哪些?

安全用电,需注意以下方面:1、不赤手赤脚去修理或移动家中带电的线路或设备,如台扇、洗衣机、电视机等等,以免触电。2、不用金属碰电,手湿 不碰电源,不用湿布擦灯具、开关等电器用具。3、正确安装三孔插座,不随意将三眼插头改成两眼插头。4、正确使用电源线,不乱拉、乱接电线。5、不私自在原有的线路上增加用电器具。6、正确使用家用电器,不使用不合格的用电设备。7、养成良好习惯,无人看管的情况下,将电熨斗、电吹风、电炉等电器电源插头拔下。8、正确使用电源线,禁止用铅线、铜线等替代熔线用作保险丝等等。9、使用漏电保护器,预防人身触电和电气火灾的发生。希望我们的回答能对您有所帮助。
2023-09-14 04:23:554

H.列菲伏尔的思想谁能介绍一下

昂利·列斐伏尔(Henri Lefebvre,1901~1991),一位和20世纪一同降生的现代法国思想大 师 ,在其六十多年的创作生涯中,为后人留下了六十多部著作、三百余篇论文这样一笔丰厚的 精神遗产,是西方学界公认的“日常生活批判理论之父”,“现代法国辩证法之父” ,区域社会学、特别是城市社会学理论的重要奠基人。值得一提的是,在列斐伏尔的重要著作《日常生活批判》第1卷于1991 年被首次英译刊出之后,其后两卷的英译本可望于2003年前后问世。这是继《 日常生活批判》三大卷的德语与日语译本之后的第三种外文译本。一关于列斐伏尔的日常生活批判理论的评价1.关于列斐伏尔的日常生活批判理论的来源与早期形态研究的评述马克·波斯特发现,列斐伏尔的日常生活批判概念最早见于《被神秘化的意识》一书 。此书是作者写作计划中的《五论唯物主义哲学》之第一种,计划中的第三卷即定名 为《日常生活批判》。十年后的“第三卷”以更大的篇幅变为现实,从此日常生活批判也便 成了列斐伏尔的毕生事业。特里比希认为,列斐伏尔的日常生活概念可能受到了海德格尔的《存在与时间》一书中的“ 日常状态”与“常人”观点的影响,而不是卢卡奇的物化观点的影响。 通过青年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海德格尔的《存在与时间》及马 克思的《巴黎手稿》,列斐伏尔于1933年左右在没有读到卢卡奇的《历史与阶级意识》一书 ,特别是其“物化”理论的情况下,与古特曼一起写出了《被神秘化的意识》一书。正是在 此 书中,列斐伏尔提出了后面系统阐述的日常生活异化问题。从书的标题可以看出,列斐伏尔 认识到资本主义社会最深层最广泛的异化,不是马克思当年所深恶痛绝的劳动异化,而是遍 布于现代社会日常生活的每个角落的意识形态的“自我欺骗”。此书与《历史和 阶 级意 识》不同,认为所有的意识包括卢卡奇的无产阶级的阶级意识,都有神秘的骗人的 方面。布克哈德认为,列斐伏尔日常生活批判理论的形成,就其现实原因来 说,始于对法西斯主义的批判。列斐伏尔认为欧洲革命的失败与法西斯主义的兴起,一个重 要原因就是日常生活意识的神秘化,特别是个人主义意识与民族主义意识这两种意识形态神 秘化。这一点与法兰克福学派的观点与经历有相似之处。但后来列斐伏尔将重点转向对大众 消费社会的研究,而不同于阿多诺等人陷于对法西斯主义的哲学美学批判中不能自拔。早期 列斐伏尔的日常生活批判是和同时代的葛兰西的意识形态霸权理论、卢卡奇的物化与阶级意 识批判理论、阿多诺的启蒙辩证法与文化工业理论等联系在一起的。而到了后期,他的“消 费 引导性官僚社会”理论则与马尔库塞的单向度社会理论、福柯的惩罚社会理论等联系在一起 的。早期列斐伏尔日常生活批判理论的思想根源则是他与古特曼在整理出版《马克思著作选 集》与《列宁论黑格尔辩证法的笔记》过程中对马克思的异化概念、黑格尔的 体系与方法问题的独特理解。2.关于列斐伏尔的日常生活概念的内涵与特征的研究列斐伏尔日常生活批判理论的独特性是与其核心概念“日常生活”的丰富内涵联系在一起的 。谢尔兹发现,列斐伏尔是根据20世纪之初的超现实主义来把握“日常生活”、“日 常”(le quotidien)的概念。日常是一个反映资本主义条件下的陈腐的、琐碎的与枯燥重复 的生活品质的概念。“日常”(the everyday)与“日常性”(the everydayness)不能简单地 等同于“日常生活”(everyday life)或“每日生活”(daily life)。 后者通常是指那些不好分类的、习惯性的、常规性的一天又一天的生活的本性,而不是用于 批判性地特指的每天生活中的异化、干巴的“日复一日性”特征。借安东尼·吉登斯(Antho ny Giddens)的话来说,一个是现代社会的单调乏味的机器般的有节奏的日常生活(ev eryday life),另一个是古代社会的充满着具体而丰富的意味的每日生活(daily life)。谢尔兹指出,在列斐伏尔的著作中,日常生活是指一种单调乏味毫无意义的生活,而不是指 每天的平常生活。这一点与赫勒倾向于将日常生活理解为一种本体论意义上的“本真 ”状态的立场明显不同。列斐伏尔突出的是日常生活的本真性的缺失与异化四处弥漫占支配 地位的特征。日常生活因此并不是一个创造性的自我实现的活动过程;它同时又是 一个充满奇异冒险色彩的世界,一个克服或扬弃矛盾的过程。3.关于列斐伏尔早、中期日常生活批判理论的联系与区别问题的研究在波斯特看来,《日常生活批判》第一卷实际上还尚未真正将马克思的哲学引向一种 日常生活批判的现代性社会学,而主要是运用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中的劳动异化理论, 对资本主义社会的全面异化现象作了逻辑的分析与揭露,特别是对意识形态异化现象进行了 深入的批判。在第二卷中,列斐伏尔走出了异化理论的一般框架,放弃了经典马克思主义的 经 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二元结构,将日常生活视为独立于经济与政治两个“平台”之外的一个新 的“平台”,并且日常生活这个“平台”已经处于比生产更重要的主导性的位置上:日常 生活取代了马克思的工厂车间而成为社会的核心位置;现代日常生活扮演了过去“经济”的 角色。它具有统治地位,这是新革命的源泉。因为日常生活成为资本主义社会组织化的一个 重要部分,一个压迫的核心地区。谢尔兹详细地讨论了列斐伏尔日常生活理论的前后变化与差异。在列斐伏尔的早期著 作《被神秘化的意识》一书中,日常生活仅仅是沉闷单调的每天生活现实,它终究要被一种 革命的、非异化的社会生活所取代。经过近40年后,在他的系列著作《日常生活批判》中 ,日常生活又呈现为一种抵抗与更新社会生活的基础,可以作为神秘的灵机(瞬间)与非异化 的在场来揭示——就像阳光穿透层层云雾:日常生活的单调乏味如同层层乌云,而瞬间的在 场则似耀眼夺目的灿烂阳光。瞬间是日常生活的一种拯救:“日常生活=单调性÷在场的瞬 间”。在谢尔兹看来,把日常生活作为每天生活来理解,并同卢卡奇、海德格尔、列斐伏尔 这些理论大师们所说的那些琐碎的“日常性”区别开是十分重要的。从《被神秘化的意识》 开始到《日常生活批判》,列斐伏尔始终研究着这样一种琐碎乏味、单调无奇的日常生活。 在列斐伏尔看来,发现本真的马克思主义就是发现日常生活批判的认识论。伽丁纳比较深入地研究了列斐伏尔的《日常生活批判》第一卷与《 现代世界中的日常生活》这两本书之间的区别,即相对集中地研究与评述了 列斐伏尔的前期日常生活批判与后期日常生活批判之间的明显区别。总体来说,列斐伏尔在 《日常生活批判》第一卷中对日常生活主要采取了一种相对比较哲学化的与乐观化的立场, 而《现代世界中的日常生活》则对日常生活理解得更加微观,也相对悲观了一些。在第一卷 视 野中,被异化的日常生活世界既包括着被压迫的因素也包括着解放的因素。日常生活是各种 社会活动与社会制度结构的最深层次连接处,是一切文化现象的共同基础,也是导致总体性 革命的策源地。而《现代世界中的日常生活》则认为,在现代社会初期,日常生活还是一个 被忽略的、因而放任自流的边缘化领域,而在发达资本主义社会,现代日常生活则被全面地 组织到、纳入到生产与消费的总体环节中去。日常生活成了资本主义统治与竞争的主战场, 而不再是被遗忘的角落。现代社会成了一个“受控消费的官僚社会” ,而不是一个可供人们自由选择的休闲社会、丰裕社会 。在现代世界中,日常生活被技术理性、市场交换所入侵,被传播媒体的符码化统治体制多 重性地殖民主义化了。正像马克思所指出的,资本主义社会是一个交换价值超越、脱离使用 价值的社会,一个为生产而生产而不是为日常生活而生产的社会,这就导致了资本主义社会 中生活意义消失、现实参考系统消失的异化现象。从语言学角度来看,人们所生活的日常生 活世界便是一个漂浮着各种符号的神话般的世界,一个语言变成了纯粹视觉刺激、而没有任 何确定性意义与对应的人文意义的世界。这就是说,语言不再是表意现实的一种象征符号, 而是独立的自我生产与复制的能指系统与符码系统。多种面孔的符号与象征已经被抽象普遍 的符码所取代。前工业社会中所常出现的人们对自然统治、对暴力统治的直接恐惧不见了, 但人们今天则生活在一个你根本无法逃脱的符号化、体制化、抽象化、匿名化、功能化统治 时代,一个不再有具体恐惧、因而是恐怖普遍化的时代。正因为如此,列斐伏尔才始终坚持 ,今天的社会解放一定是总体性的而不是某个领域的(如经济的或政治的、文化的),一定是 日常生活的节日化、艺术化与瞬间化。二关于晚期列斐伏尔的“空间的生产”理论与城市社 会学理论问题的研究[HS)]目前西方所接受的列斐伏尔已经不再是那位研究日常生活异化问题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家 ,而是一位研究空间与城市问题的地理学家、社会学家乃至后现代批判理论家。考夫曼和列巴斯认为,目前法国学界侧重于从城市社会学角度来接受列斐伏 尔,而英语国家则倾向从空间理论、地理学理论与后现代主义方面来接受列斐伏尔。也就 是说,法语学界认为列斐伏尔的主要著作是《城市的权力》一书。而英语学界认为列 斐伏尔的主要著作是《空间的生产》一书。两位编者倾向将列斐伏尔视为城市社会学 家 。在他们看来,列斐伏尔在《城市的权力》等著作中的一个重要贡献是明确区分了工业化与 城市化,突出了城市化与重建现代日常生活的重要意义。在列斐伏尔看来,城市化与工业化 并不是同质的、而是矛盾的双重的过程。工业化最初是以破坏城市化为前提的。工业化是增 长的、经济的过程,而城市化则是发展的与生活化的过程,因此不能用工业化代替城市化。 列斐伏尔研究城市的日常生活,目的是要瓦解传统的理性主义或者柏拉图式的哲学理想国对 城市生活的同质化设计与控制,重建一种差异性的空间乌托邦。与考夫曼和列巴斯的倾向有所不同,谢尔兹认为,列斐伏尔对马克思主义最大的贡献 也许是不断地运用辩证唯物主义方法研究现代日常生活问题,但他目前对西方思想界影响最 大的方面却是对“社会空间”的发现。“列斐伏尔不断地将自己的最初的日常生活概念译解 为一个空间与城市领域内的范畴。”列斐伏尔最重要的贡献是将辩证唯物主义基础从时间移 向 空间。美国著名的左派地理学家戴维·哈维在《空间的生产》一书英译本后记(列斐伏尔,1 991b)中指出:通过1968年的历史事件,列斐伏尔认识到了城市日常生活状况的重要意义— —它是革命激情与政治的核心。这种看法与传统马克思主义只关心工作场所的政治问题的狭 隘视野是对立的。对于列斐伏尔来说,空间不是通常的几何学与传统地理学的概念,而是一 个社会关系的重组与社会秩序实践性的建构过程;不是一个同质性的抽象逻辑结构,也不是 既 定的先验的资本的统治秩序,而是一个动态的矛盾的异质性实践过程。空间性不仅是被生产 出来的结果而且是再生产者。马克思仅仅看到一定空间与时间制约下的物质生产,而没有看 到,资本主义的“生产”更是一个不断地超越地理空间限制而实现空间的“自我生产”过 程。列斐伏尔非常重要的一个贡献是提出“空间生产的历史方式”。借鉴马克思的生产方式 理论与社会形态理论,他将迄今为止的空间化历史过程理解为如下几个阶段:一、绝对的空 间——自然状态;二、神圣的空间——埃及式的神庙与暴君统治的国家;三、历史性空间: 政治国家、希腊式的城邦,罗马帝国;四、抽象空间:资本主义,财产的政治经济空间;五 、矛盾性空间:当代全球化资本主义与地方化意义的对立;六、差异性空间:重估差异性的 与生活经验的未来空间。
2023-09-14 04:23:511

占用养殖水面建设城市公园缴纳耕地占用税吗

占用养殖水面建设城市公园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占用林地、牧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以及渔业水域滩涂等其他农用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比照本条例的规定征收耕地占用税。建设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设施占用前款规定的农用地的,不征收耕地占用税。所称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设施,是指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而建设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具体包括:储存农用机具和种子、苗木、木材等农业产品的仓储设施;培育、生产种子、种苗的设施;畜禽养殖设施;木材集材道、运材道;农业科研、试验、示范基地;野生动植物保护、护林、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木材检疫的设施;专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灌溉排水、供水、供电、供热、供气、通讯基础设施;农业生产者从事农业生产必需的食宿和管理设施;其他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设施。申报耕地占用税时需要提供的资料包括:1、县以上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的用地的文件;2、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文书;3、发改委批准的立项文书;4、征、占用耕地协议书;5、征收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综上所述,实质上有没有占用耕地 耕地占用税是指只要占用耕地等其他农用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不论“集体建设用地”,还是建设用地,均应缴纳耕地占用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条例第十四条所称农田水利用地,包括农田排灌沟渠及相应附属设施用地。”
2023-09-14 04:23:511

国防动员的主要内容包括

法律分析:我国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法律体系的基本情况如下:一、自然灾害类:主要包括《水法》《防汛条例》《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暂行办法》《防沙治沙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森林法实施条例》《草原防火条例》《自然保护区条例》《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气象法》等。二、事故灾难类:主要包括《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建筑法》《消防法》《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伤保险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道路运输条例》《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渔业船舶检验条例》《河道管理条例》《海上交通安全法》《海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条例》《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电力监管条例》《电信条例》《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环境保护法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防治海岸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防止拆船污染环境管理条例》《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防止船舶污染海域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森林防火条例》《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森林法实施条例》《草原防火条例》《自然保护区条例》《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三、公共卫生事件类:主要包括《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食品卫生法》《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动物防疫法》《国境卫生检疫法》《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植物检疫条例》《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等。四、社会安全事件类:主要包括《民族区域自治法》《戒严法》《人民警察法》《监狱法》《信访条例》《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行政区域边界争议处理条例》《殡葬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保险法》《证券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预备役军官法》《领海及毗连区法》《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国防交通条例》《民兵工作条例》《民用运力国防动员条例》《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价格法》《农业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种子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等。我国应急管理法律体系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分散到综合、一直在完善的过程,取得了一系列成就,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一些法律法规,尤其是《突发事件应对法》的操作性不强;针对单一类型突发事件的单行法不够全面,缺乏有关领域的专门立法,如救助和补偿;许多立法在内容上较为原则、抽象,缺乏具体的配套制度、实施细则和办法,非政府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尚未纳入我国应急管理法律体系;现有的应急管理法律法规需要清理,关键法律法规亟须修订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一条 为了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规范突发事件应对活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环境安全和社会秩序,制定本法。第二条 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应对活动,适用本法。第三条 本法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突发事件的分级标准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确定的部门制定。
2023-09-14 04:23:511

求监控系统、停车场、综合布线报价清单与方案

监控设备我建议你去旷视安电子商务平台去做一下了解,他们家产品品质和口碑很不错!
2023-09-14 04:23:466

先天人性论是什么观点?

天人性论是什么观点?我觉得这就是个能传达的一种遗传性
2023-09-14 04:23:4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