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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书字号要求

2023-10-09 12:1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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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书使用字体字号管理规定篇一:法律文书格式规范法律文书格式规范第一条适用范围本法律文书格式规范适用于一切以事务所名义对外出具的以法律服务为内容的书面或电子文件。

法律依据:

《立法技术规范(试行)(一)》

法律条文表述规范

5.立法目的与立法依据的表述

5.1法律一般需要明示立法目的,表述为:“为了??,制定本法”,用“为了”,不用“为”。立法目的的内容表述应当直接、具体。明确,一般按照由直接到间接、由具体到抽象、由微观到宏观的顺序排列。

5.2法律一般不明示某部具体的法律为立法依据。但是,宪法或者其他法律对制定该法律有明确规定的,应当明示宪法或者该法律为立法依据。表述为:“??根据宪法,制定本法。”或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的规定,制定本法。”

5.3立法目的与立法依据(需要规定立法依据时)一般在第一条一并表述,先表述立法目的,再表述立法依据。

6.引用法律名称的表述

6.1引用本法时,表述为:“本法??”。

6.2引用其他法律时,在特指具体法律时,所引法律的名称用全称加书名号。

示例:商业银行的组织形式、组织机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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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书格式

法律文书格式:1、遵循格式,写全事项;2、主旨鲜明,阐述精当;3、叙事清楚,材料真实;4、依法说理,折服有力;5、说明情况,简洁明晰法律文书是司法行政机关及当事人、律师等在解决诉讼和非讼案件时使用的文书,也包括司法机关的非规范性文件。一般的法律文书是指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监狱或劳改机关以及公证机关、仲裁机关依法制作的处理各类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的法律文书和案件当事人、律师及律师事务所自书或代书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的总称,亦即指规范性法律文书以外,所有非规范性的法律文书的总称。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具体指各种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及规章等。不具有普遍约束力的非规范性法律文件即狭义的法律文书,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律师及律师事务所、仲裁机关 、公证机关和案件当事人依法制作的处理种类诉讼案件以及非诉讼案件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非规范性文件的总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九条 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 法律文书分类是什么 法律文书分类如下:1、民事诉讼类,起诉状、反诉书、答辩状、代理词、刑事附带民事起诉书、上诉状、强制执行申请书、财产保全申请书、先予执行申请书、回避申请书、宣告失踪申请书、宣告死亡申请书、支付令申请书、再审申诉书;2、婚姻家庭类,婚前财产协议书、离婚协议书、抚养子女协议书、遗赠协议书、遗赠抚养协议书、收养协议书;3、公司类,各类公司合同、股权转让协议、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各类规章制度、公司章程、规章制度、人事管理办法、劳动管理办法、资产管理办法等;4、劳动类,劳动合同书、劳务合同书、劳动仲裁申诉书;5、刑事诉讼类,控告状、刑事自诉状、取保候审申请书、上诉书、再审申诉书;6、行政类,行政复议申请书、行政诉讼起诉书、行政诉讼答辩书、行政强制执行申请书、行政上诉书、行政再审申诉书;7、经济类,买卖合同、转让合同、借款合同、承揽合同、承包合同、运输合同、租赁合同、赠与合同、经营合同、合伙协议等。 法律文书模板 民事起诉状 原告:______ 被告:______ (当事人是单位的,写明单位基本情况,包括单位名称、地址、电话、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有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写明委托代理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务、工作单位、住址、电话) (当事人是公民的,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务、工作单位、住址、电话) 诉讼请求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事实和理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人民法院 附:本诉状副本_____份。其它证明文件_____份。 原告(公民签名、单位盖章):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注:①事实和理由中应写清事实的经过、具体内容、纠纷产生的原因、诉讼请求及有关法律、政策依据。②原告应向法院列举所有可供证明的证据。证人姓名和住所,书证、物证的来源及由谁保管,并向法院提供复印件,以便法院调查。③本诉状适用于被告为法人或其它组织、或个人。
2023-09-14 04:19:481

法律文书落款日期格式

公文写作中落款和日期应用阿拉伯数字编写成文日期,如2018年11月20日,成文日期在正文之下一般空2行、右边空4个字,用3号仿宋体排印,发文单位署名在成文日期上一行和日期居中对齐。法律依据:《立法技术规范(试行)(一)》法律条文表述规范5.立法目的与立法依据的表述5.1法律一般需要明示立法目的,表述为:“为了??,制定本法”,用“为了”,不用“为”。立法目的的内容表述应当直接、具体。明确,一般按照由直接到间接、由具体到抽象、由微观到宏观的顺序排列。5.2法律一般不明示某部具体的法律为立法依据。但是,宪法或者其他法律对制定该法律有明确规定的,应当明示宪法或者该法律为立法依据。表述为:“??根据宪法,制定本法。”或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的规定,制定本法。”5.3立法目的与立法依据(需要规定立法依据时)一般在第一条一并表述,先表述立法目的,再表述立法依据。6.引用法律名称的表述6.1引用本法时,表述为:“本法??”。6.2引用其他法律时,在特指具体法律时,所引法律的名称用全称加书名号。示例:商业银行的组织形式、组织机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023-09-14 04:20:391

法律文书的格式问题

从文书体例上划分,法律文书可大致分为信函式、致送式、宣告式、表格式和实录式等几种。信函式与致送式比较接近,只是在受文单位的书写位置上有所区别:信函式的受文单位在文书的首部,致送式的受文单位在文书的尾部。信函式的法律文书很多,或是面对当事人的,或是面对执法机关的,或是面对有关单位的;但无论是哪一种,一般都有明确的受文的人或单位,也都有制作机关和文种标题。有的信函式文书在尾部有一两句谦敬性词语。如“特此答复”等。司法机关之间的信函文书多用这种形式。致送式法律文书与信函式文书十分相近,只是受文单位改为致送单位,写在文书的尾部,用“此致”引出;但受送单位要顶格书写。律师实务文书多用致送式文书。如各种诉状均为致送式文书。致送式中的一部分文书需要在文书的首部写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律师代书或当事人自书的申请书等也多采用这种形式。 方括号是指以方括号里的值为地址取值。圆括号是用来做偏移的,意思就是圆括号里面的值要加上外面的值
2023-09-14 04:20:551

刑事法律文书与行政法律文书的格式使用有什么不同

定义广义的法律文书是指一切涉及法律内容的文书,它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具体指各种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及规章等;二是不具有普遍约束力的非规范性法律文件即狭义的法律文书,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律师及律师事务所、仲裁机关 、公证机关和案件当事人依法制作的处理种类诉讼案件以及非诉讼案件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非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国家司法机关包括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和监狱管理机关。非法律文件只适用于特定的人和特定的事。用途①具体实施法律的重要手段;②进行法制宣传的生动教材;③有关法律活动的忠实记录;④综合考核干部的重要尺度。2主要特点编辑基本特点①制作的合法性,包括制作主体法定、制作于法有据、正确适用实体法、符合法定程序;②形式的程式性,包括结构固定、用语固定;③内容的法定性;④语言的精确性;⑤使用的实效性。固定结构分为三部分:即首部、正文、尾部,各部分的具体内容为:首部包括①制作机关、文种名称、编号②当事人基本情况③案由、审理经过等;正文包括①案情事实②处理(请求)理由③处理(请求)意见;尾部包括①交代有关事项②签署、日期、用印③附注说明。3种类划分编辑常见种类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通典民商裁决文书、行政裁决文书、刑事裁决文书、仲裁法律文书、公证法律文书诉讼法律文书、非诉法律文书、公司管理文书、公司清算文书、常用法律文书分类依据①按制作主体的不同,可分为:侦查文书、检察文书、诉讼文书、公证文书、仲裁文书、律师实务文书;法律文书②以写作和表达方法的不同,可分为文字叙述式文书、填空式文书、表格式文书和笔录式文书;③按文种的不同,可分为报告类文书、通知类文书、判决类文书、裁定类文书、决定类文书等。
2023-09-14 04:21:052

人民检察院的法律文书的分类是什么

   问:简述人民检察院的法律文书的分类、制作和基本要求。    校解析答案:人民检察院的法律文书的分类: (1)按照案件诉讼性质的不同,分为刑事案件使用的检察文书和民事、行政案件使用的检察文书两大部分。   (2)按照文书公开对外与内部使用的不同,刑事案件的法律文书,又分为诉讼文书和工作文书两部分。   (3)按照文书的诉讼阶段和性质、作用的不同,可分为:立案文书,侦查文书,审查批捕和其他强制措施文书,审查起诉和出庭文书,抗诉记录,监所检察和法律监督文书,控告申诉检察和刑事赔偿文书,审批延长办案期限文书,辩护代理文书和其他文书。   (4)按照人民检察院的业务部门分工和案件来源的不同,可分为刑事检察文书,直接受理侦查(反贪污贿赂与法纪检察)案件文书,监所检察文书,控告申诉检察(包括刑事赔偿)文书和民事、行政检察文书。   (5)按照文书制作形式的不同,分为文字叙述式文书(如起诉书),填空式方式(如批准逮捕决定书),笔录式文书(如讨论案件笔录)和表格式文书(如送达回证)四类。    人民检察院的法律文书的制作: 人民检察院对制作各种法律文书,必须从严要求,一丝不苟,不能允许发生丝毫差错,否则将会给检察机关和国家的威信带来不良影响。    人民检察院的法律文书的基本要求: (1)准确规范。(2)严格依法。(3)说理充分。(4)办案及时。       湖南成绩出来了,5门全过了。《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68分,《财务管理学》89分,《风险管理》71分,《公共关系学》85分,《运筹学》64分。   我也查到深圳的成绩了,《金融市场学》课程,大概看了10天左右的书,考了72分。金融本科过了10科了,现在准备1月份考《线性代数(经管类)》和《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两门课程。
2023-09-14 04:21:391

法律文书依书种的不同,分为那几种类别

你好,法律文书按文种的不同,可分为报告类文书、通知类文书、判决类文书、裁定类文书、决定类文书等。
2023-09-14 04:21:501

生效法律文书是什么意思

法律文书是司法行政机关及当事人、律师等在解决诉讼和非讼案件时使用的文书,也包括司法机关的非规范性文件。包括规范性和非规范性两种。一般的法律文书是指我国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检察院、法院、监狱或劳改机关以及公证机关、仲裁机关依法制作的处理各类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的法律文书和案件当事人、律师及律师事务所自书或代书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的总称,亦即指规范性法律文书(国家立法机关颁布的各种法律)以外,所有非规范性的法律文书的总称。
2023-09-14 04:22:052

4个法律文书格式及工作步骤

  法庭辩护词的主要结构:一般由前言、辩护理由、结束语三部分组成。  前 言  (主要三项内容:一是申明辩护人的合法地位;二是讲辩护人在出庭前进行了哪些工作;三是讲辩护人对全案的基本看法。)  辩护理由  (是辩护词的核心内容。是辩护人为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所要阐明的主旨,应该从被告人的行为事实出发,对照有关的法律规定,论证被告人无罪、罪轻或应该予以减轻甚至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意见和根据。因此,通常是要围绕是否构成犯罪,属于何种罪名,有无从轻的法定条件以及诉讼程序是否合法等问题展开辩论和论述。)  结束语  (是对辩护词的归纳和小结。一般讲两个内容:一是辩护词的中心观点;二是向法庭提出对被告人的处理建议。)  辩护人:  年 月 日  代理词(民事一审用)  来源: 作者:  审判长、审判员:  依照法律规定,受原告(或被告)的委托和ХХ律师事务所的指派,我担任原告(或被告)ХХ的诉讼代理人,参与本案诉讼活动。  开庭前,我听取了被代理人的陈述,查阅了本案案卷材料,进行了必要的调查。现发表如下代理意见:……(阐明案件事实、诉讼请求的依据和理由,或阐明反驳原告起诉的事实、诉讼请求的依据和理由)……(提出建议)。  ХХ律师事务所  律师ХХ  Х年Х月Х日  刑事代理词  前 言  (主要有三项内容:一是申明理人的合法地位;二是讲出代理人在出庭前进行了哪些工作;三是讲明代理人对全案的基本看法。)  代理意见  (是刑事代理词的核心内容。刑事代理人为维护刑事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应该从被告人的行为事实出发,对照有关法律规定,论证被告人对被害人的侵害行为构成了犯罪,并提出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意见和根据。因此,通常要对被告人侵犯被害人合法权益的具体行为进行叙述,并围绕是否构成犯罪,属于何种罪名,有无从重的法定条件以及受到侵害的被害人的个人情况等问题上展开论述,以配合和支持公诉。)  结束语  (是对上述代理意见的归纳和小结。一般讲两个观点,即:一是表明代理词的中心观点;二是向法庭提出与公诉词基本一致对被告人的处理建议。)  诉讼代理人:  年 月 日  要范文和后面两个加我QQ19831870
2023-09-14 04:22:271

法律文书写作:规范·格式·范例解析的目录

第一章 概述第一节 法律文书的概念和特征一、法律文书的概念二、法律文书的特征第二节 法律文书的材料组织和基本结构一、法律文书的材料组织二、法律文书的基本结构第三节 法律文书的语言风格一、准确二、精炼三、朴实四、庄重第四节 法律文书的表达方式一、叙述二、说理三、说明第五节 法律文书的制作原则一、严肃认真的原则二、尊重事实的原则三、依法制作的原则四、格式规范的原则第二章 公安机关的主要法律文书第一节 概述一、公安机关法律文书的概念二、公安机关法律文书的分类三、公安机关法律文书的制作要求第二节 呈请立案报告书典范文例 呈请立案报告书第三节 提请批准逮捕书典范文例 ××省x×市公安局提请批准逮捕书第四节 起诉意见书典范文例 ××省××市公安局起诉意见书第五节 补充侦查报告书典范文例 ××省××市公安局补充侦查报告书第六节 要求复议意见书典范文例(一)对不起诉决定要求复议的××省××县公安局要求复议意见书(二)要求对不批准逮捕决定复议的××市公安局××分局要求复议意见书第七节 提请复核意见书典范文例 ××省××县公安局提请复核意见书第三章 人民检察院法律文书第一节 概述一、人民检察院法律文书的概念和作用二、人民检察院法律文书的分类三、人民检察院法律文书的制作要求第二节 起诉书典范文例 ××省××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第三节 公诉意见书典范文例 ××省××市人民检察院公诉意见书第四节 不起诉决定书典范文例(一)绝对不起诉文书范例 ××省××县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二)相对不起诉文书范例 ××市××区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三)存疑不起诉文书范例 ××省××市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第五节 提请抗诉报告书典范文例 ××市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报告书第六节 刑事抗诉书典范文例(一)二审程序用范例 ××市××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抗诉书(二)审判监督程序用范例 ××省人民检察院刑事抗诉书第七节 民事抗诉书典范文例 ××省××市人民检察院民事抗诉书第四章 人民法院法律文书第一节 概述一、人民法院法律文书的概念和作用二、人民法院法律文书的分类三、人民法院法律文书制作的原则第二节 一审刑事判决书典范文例 ××省××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第三节 二审刑事判决书典范文例 ××省××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第四节 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典范文例 ××省××县人民法院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第五节 刑事裁定书典范文例(一)驳回自诉用刑事裁定书范例 ××省××县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二)终止审理用刑事裁定书范例 ××省××县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三)补正裁判文书失误用刑事裁定书范例 ××省××县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第六节 一审民事判决书典范文例 ××市××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第七节 二审民事判决书典范文例 ××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第八节 民事调解书典范文例 ××省××县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第九节 民事决定书典范文例(一)对申请回避的决定书范例 ××市××区人民法院对申请回避的决定书(二)罚款决定书范例 ××省××县人民法院罚款决定书(三)拘留决定书范例 ××省××市××区人民法院拘留决定书(四)提前解除拘留决定书范例 ××省××县人民法院提前解除拘留决定书第十节 一审行政判决书典范文例 ××省××县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第十一节 二审行政判决书典范文例 ××省××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第十二节 行政赔偿调解书典范文例 ××省××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赔偿调解书第五章 行政机关法律文书第一节 概述一、行政机关法律文书的概念和作用二、行政机关法律文书的分类三、行政机关法律文书的制作要求第二节 立案审批表第三节 案件调查终结审批表第四节 结案审批表第五节 行政处罚决定书典范文例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第六节 强制执行申请书典范文例 ××市国土资源局强制执行申请书……第六章 仲裁机关法律文书第七章 公证机关法律文书第八章 律师实务文书参考文献后记
2023-09-14 04:22:351

律师函的格式

法律分析:(一)文书名称文书名称应当包括三方面的内容,即:制作律师函的律师事务所的名称、律师函所涉的主要内容及“律师函”字样。(二)文号律师事务所制作的向第三方提供的重要法律文件均应标明文号,这不仅体现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的专业化,也是档案及印章使用管理的必然要求。(三)受送对象受送对象名称一定要准确,做到一字不差。(四)委托关系及委托事项说明应当明确委托人、受委托律师事务所、受指派的律师及委托事项。(五)基本事实陈述客观性是本部分内容的根本要求,应当坚持客观陈述原则。(六)法律责任分析这一部分的内容与其他法律文书的制作要求是一致的,必须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七)律师意见制作人根据上述基本事实和法律责任分析提出体现委托人意思表示的意见或要求;同时制作人应进一步说明若受送对象不遵从该意见或要求将面临的不利状况和后果,以引起受送对象的重视。(八)律师函发出方式说明律师函的发出方式在此应当予以说明,以提高保存证据的效果,并证明律师函发出方式的合法性。(九)律师函制作人联系方式应当说明制作人的地址、邮编、办公电话、手机及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以便受送对象与制作人联络。(十)制作单位尾部注明制作单位,这是司法文书的一般性要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五条 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二)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三)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四)品行良好。实行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前取得的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合格证书、律师资格凭证,与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2023-09-14 04:22:501

法律文书怎么写啊!!!

你不无聊吗, 拿这个陈年旧案出来搞什么法律文书!!?
2023-09-14 04:23:263

公安法律文书范本及制作详解的内容简介

近几年来,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法律程序的正当性也越来越受到重视,公安机关各业务部门为了更好地履行各自的职责,全面、正确、及时地实施法律,在实际工作中对原有的法律文书做了很好的充实和完善。2002年12月18日公安部对1996年11月14日颁布的《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格式》进行了重大修改。同时公安部制定了《公安行政法律文书(式样)》,于2003年9月19日印发各地公安机关,并自2004年1月1日起开始使用。两大类新文书的使用很显然对促进公安机关依法行使职能、提高工作质量发挥着积极的促进作用。为了使公安机关各职能部门真正掌握好公安法律文书的制作和使用,适应现实工作的需要,我们编写了本书。本书面向公安机关,作为公安机关制作、使用法律文书的小型工具参考书。另外,也能够成为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及处理日常行政案件的指南。本书编写结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所规定的公安机关的业务范围来划分。主要分为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和行政法律文书大类。每大类分为若干小类(详细见目录)。在具体到每一小类的写作时。基本格式如下:一、文书的概念,涉及的法律条款,文书的结构和写法;二、文书最新格式及制作使用中要注意的问题;三、相应的典型文书范例。全书写作以此为模本,根据具体文书详略有所调整。具体体例上,刑事文书根据公安部《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格式(2002版)》的规定,按公安机关参与刑事诉讼的不同阶段分为,立案、破案、管辖、回避文书;律师参与诉讼文书;强制措施文书;侦查取证文书;看守、执行文书等五部分。行政业务文书根据公安部2003年《公安行政法律文书(式样)》的规定,按公安机关的行政受案范围分为:治安管理文书;行政复议、诉讼文书(含听证)、劳教少管文书;消防管理文书、交通管理文书,其他(含出入境管理,内部保卫,戒毒等主要文书)等六部分。本书有着自己的特色,能够在实际工作中发挥应有的作用。一、内容新:本书依托《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格式(2002版)》以及2003年《公安行政法律文书(式样)》而编写。这两个文书格式都是最新规定,并且和以前文书格式有较大变化,因此现实中需要一本能够对最新文书有讲解和范例的参考书,本书直接依据最新格式。同类别的著作或是内容没有本书全面,或是比较陈旧,不会适应新的实际工作需要,比如说公安机关在举行听证程序时的文书很少有著作提及。这可以说是本书的一个较大特色。另外,本书的写作理论以及所采用的范例都是最新的,希望通过此来体现本书和同类别著作的不同之处。二、实用性强:公安文书数以百种,但各部门经常使用的并不多,故本书只对公安机关实务工作中常用的重要文书进行讲解。并且公安机关的文书有许多是填充式文书,在掌握一定的写作技巧后可以轻易地完成,所以,对于这样的文书,本书在文书的结构以及写法上多加以描述和指导。对于许多需要较强写作技巧的文字叙述类文书则考虑到实际的需要,我们不仅给出写作方法、法律依据,还列出范例与格式供读者参考。详略相间,在不大的篇幅里体现出较强的实用性。三、内容全面:现有的许多同类著作大多是对公安机关某一部门的文书进行的讲解和范例。但公安工作业务范围很广,全面对各种业务的文书都有精辟讲解与范例的著作本来就极少,能依据最新文书格式进行较全面讲解的还没有出现,本书填补了这项空白。本书编写分工如下:崔 凯 第一编、第二编、第三编第四章万 平 第三编第二章齐风敏 第三编第三章刘文鹏 第三编第一章、第五章、第六章、第七章全书由刘田玉统稿真诚希望本书对读者有所帮助,由于编者水平有限,缺点、疏漏在所难免,敬请各位专家、读者批评指正。编者2005年12月
2023-09-14 04:23:411

行政处罚文书格式范本

法律分析:1.文书结构:本文书是一种有统一预定格式的多联填写式文书,一式三联,第一联存档,第二联交被处罚单位,第三联必要时交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包括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2.制作要求(1)首部 包括文书标题、文书编号。文书标题——即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文书编号——格式:地区简称 执法类别 执法性质 [年份] 顺序号,如:(邯)药当行罚[2006]25号。(2)正文 包括被处罚单位(人)、违法事实、违反条款、处罚依据、处罚的种类和幅度。被处罚单位(人)——填写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性别、年龄和职务等内容。违法事实——是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中发现的案情简单、事实清楚、情节较轻的违法行为,表述要简明扼要,并用相关证据证明。该证据既可以是现场检查中取得的书证、物证,也可以是现场检查笔录。处罚依据——包括违反的法律条款和处罚的依据条款,要写明法律法规全称和依据的具体条、款、项。处罚的种类和幅度——必须在《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处罚种类和幅度内。(3)尾部 包括告知事项、当事人和执法人员签名及日期、行政管理部门公章。告知事项——告知缴纳罚款的途径,即收缴罚款的银行名称及地址;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诉权,即不服处罚决定提起行政复议或申请行政诉讼的时限和途径;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将采取的措施等。当事人签名和日期——当事人签名即为送达,签注的日期即为送达日期。执法人员签名及日期——要有2名以上执法人员签名并注明日期,所注明的日期即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日期。公章——为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公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三十三条 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第三十四条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前款规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行政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必须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2023-09-14 04:23:581

刑事法律文书与行政法律文书的格式和使用有什么不同

法律文书以写作和表达方法的不同,可分为文字叙述式文书、填空式文书、表格式文书和笔录式文书;按文种的不同,可分为报告类文书、通知类文书、判决类文书、裁定类文书、决定类文书等。1、两种行为的性质不同。公安行政行为是行政执法行为,有的是基于违反公安行政管理法规的违法行为而作出,有的是为防范各种危害治安的因素不致发生危害而作出,重在管理刑事侦查行为是刑事执法行为,基于对触犯法律的犯罪行为而作出,重在打击。刑事侦查行为与有些公安行政行为虽然都具有制裁性,但其程度不同,公安行政行为是一种较轻的法律制裁,追究违法者的行政责任,而刑事侦查行为则是一种最严厉的法律制裁,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2、两种行为作出的法律依据不同。公安行政行为的依据是公安行政法律规范,包括公安行政法律、公安行政法规、地方性公安法规、公安部规章、省级和省会市、国务院批准的较大市的地方人民政府规章,民族自治条例、及上级公安机关、人民政府的规范性文件。可见,公安行政行为的法律依据具有多层次性和广泛性。刑事侦查行为的法律依据刑事法律规范,主要有《刑法》、《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有关刑事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司法解释、公安部制定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刑事案件立案标准等有关刑事侦查工作的规定。刑事侦查行为的法律依据则具有高层性和集中性的特点。3、两种行为的结案结果和决定机关不同。公安行政行为只在公安机关内部操作,最终由公安机关决定结案。结案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对违法行为人给予行政拘留、没收财物、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吊销(扣)执照(许可证)等公安行政处罚;一种是对人身采取更严厉的强制措施,如对卖淫嫖娼人员收容教育、对吸毒成瘾者强制戒毒、对不够刑事处罚的人员劳动教养等。刑事侦查只是刑事诉讼的一个环节,刑事案件一般要经过公安、检察、法院三道工序,最后以法院的判决结案:①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对没有犯罪事实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日限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犯罪嫌疑人死亡的,以及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几种情形的案件,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和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八条的规定,由公安机关决定撤销案件结案。②检察机关对经过两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对具有《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检察机关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4、两种行为所适用的程序不同。公安行政行为适用的是公安行政执法程序,由各种公安行政执法程序所组成,如治安管理处罚程序、道路交通管理处罚程序、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消防管理处罚程序、出入境管理处罚程序、边防管理处罚程序、劳动教养案件办理程序、公安证照办理程序等,适应公安机关内部行政管理职能的分工,各个程序相对应的公安行政管理实体法不同。公安行政执法程序的这种多样化、分散化特点,是公安行政管理事项的多样性、分散性决定的。刑事侦查行为适用的是刑事诉讼程序,是刑事诉讼法和公安部为贯彻实施刑事诉讼法制定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规定的,体现高度集中、统一的特点。公安行政执法程序的另一特点是执法行为所需的环节少,简单、快捷,时间要求短,适应对治安问题快速、高效处理,与此相比较,刑事侦查程序则要复杂、繁慢得多,时间也相对较长,适应对犯罪案件质量的更高、更严的要求。公安行政行为与刑事侦查行为所使用的法律文书也是完全不同的,前者使用的是公安行政法律文书,后者使用的是刑事法律文书,这些文书在名称、格式、所载内容上均截然不同。5、在同一案件、同一事件中需要同时实施两种行为的,它们的地位,作用不同。在些种情况下,刑事侦查行为一般处于中心、主导、支配地位,公安行政行为则处于从属、次要地位,起支持、配合、服务于刑事侦查工作的作用,公安行政行为在此往往根据刑事侦查工作的需要而作出,作为一种侦查策略而使用。在有多名违法犯罪人员的同一案件中,有的人的行为构成犯罪,有的人的行为只构成违法,公安机关对犯罪行为实施刑事侦查行为,对违法行为实施公安行政行为,在这种情况下,两种行为则是各自独立的,没有主次轻重之分。
2023-09-14 04:24:561

依文书行文体式的不同为划分标准,法律文书可以分哪几类?

就三种:起诉书起诉状一种;判决书裁定书一种;量刑或者定罪建议书。
2023-09-14 04:25:132

我国最早的法律文书样式的汇编,是秦国的

我国最早的法律文书样式的汇编,是秦国的《封诊式》从现存出土文献资料来看,产生于战国时期秦国的《封诊式》可以说是现存最早的比较完整、详细地记载司法鉴定情况的法律文献。《封诊式》是在湖北云梦睡虎地出土的秦代竹简中的一篇。”封是指查封;"诊"是指诊察、勘验、检验;"式"是指格式、程式,足古代法律文书的一种形式。因此,《封诊式》实际上就是关于案件调查、勘验、审讯等方面的方法和程序的著作。《封诊式》竹简,1975年12月湖北省出土的睡虎地秦墓竹简之一,共98简,位于墓主头部右侧,简长25.4厘米,宽0.5厘米。标题写在最后一支简的背面。“式”是秦朝的一种法律形式,是关于国家机关在某些专门工作中的程序、原则及有关公文程式的法律文件。《封诊式》是“云梦秦简”中的一部分,它属于“式”的一种,是关于司法审判工作的程序、要求以及诉讼文书程序的法律文件。除了两则关于“治狱”和“讯狱”的一般原则规定外,还有“封守”、“覆”、“有鞫”等有关法律文书程式的规定以及选编的典型式例。
2023-09-14 04:25:501

监狱法律文书大致可以分为哪几类?

1982年6月,公安部为了加强和改进监狱管理工作,提高执法水平,制订了《劳动改造机关执法文书格式》,共32种,该文书格式基本上一支沿用至今。 监狱法律文书大致可以分为四类: 1、监狱机关内部使用的文书。如:罪犯入监登记表,罪犯保外就医审批表等。 2、向法院和检察院提请审查决定或裁定时使用的文书。如:提请减刑意见书、对死缓罪犯提请执行死刑意见书等。 3、通知类文书。如:罪犯病危通知书、罪犯入监通知书等。 4、其他文书。如:释放证明书、罪犯申诉材料转递单。
2023-09-14 04:26:302

刑事判决书的格式是怎样的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文书写作的有关规定,刑事案件的判决书的格式是:1、首部,写明制作文书的法院名称、案件号、公诉检察院的名称、被告人基本信息、辩护人身份、案件由来;2、案件事实,写明被告人的供述与辩护要点、确认的犯罪事实、认定的证据;3、依据刑法写明判决理由;4、依据法律条文作出定性处理结果;5、尾部,写明参与审判的人员的名字、日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条 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2023-09-14 04:26:501

律师或者公民在书写法律文书的时候,字体和字号以及排版,有什么标准可以参考吗?

  没有特殊要求。以易读、版本简洁为原则,个人具体把握。即使字体、字号显得特立独行,也丝毫不影响该法律文书的作用。  公安、司法机关(法院、检察院)的法律文书有严格的格式要求。  一般标题用三号,正文用四号,仿宋。  法律文书写作的基本要求  ①遵循格式,写全事项;  ②主旨鲜明,阐述精当;  ③叙事清楚,材料真实;  ④依法说理,折服有力;  ⑤语言精确,朴实庄重。
2023-09-14 04:27:024

法律服务用什么字体好看

法律服务文书用仿宋字体就可以。法律文书格式规范如下:标题:法律文书标题所用字体为黑体加黑,字号为二号,至于页面正中。标题与页面顶端空两行,标题与正文抬头空两行。正文:法律文书称呼必须使用尊称:单位客户的,统一确定为“××××公司并尊敬的××先生/女士/董事长/总经理”;个人客户的,统一确定为“尊敬的××先生/女士/董事长/总经理”。法律文书正文所用字体为仿宋,字号为小四,行间距为1.5倍行距,页边距使用word 文档自动生成的页边距,字符间距为标准,缩放100%。
2023-09-14 04:27:101

在法律文书中日期的写法∶“二○一一”还是“二零一一”

标准写法:二O一一年六月十三日
2023-09-14 04:27:224

律师代写与普通人法律文书的区别?

区别很大:1、法律文书有它的格式。普通人不了解,会像写作文一样,提交到法院,会影响法官对案件了解。2、法律文书要先写清楚你的诉请。比如《民事起诉状》,列完原被告名字后,要写清楚原告的诉讼请求,告诉法官你起诉到法官要干嘛。3、要围绕你的诉请写事实与理由。诉请告诉法官了,那就要围绕诉请提出自己的事实与理由,毕竟自己的诉请能否得到支持,要看你的事实成立否。4、其他的法律文书一样的。不论是《律师函》,还是给有关部门写《情况反映》,或者对员工的处理意见等,都要有理有据,而且自己出的文件会作为呈堂证供。总之,如果公司有自己的常年法律顾问,最好写的文件让律师看看,或者直接委托律师来写。
2023-09-14 04:27:481

“申请宣告死亡法律文书”该怎么写?格式是什么?有哪些要素?

  宣告死亡申请书  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联系电话)  申请事由:请求人民法院宣告×××(死亡人姓名)死亡  事实和理由:  被申请人×××(写明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职业、原住址)。申请人×  ××与被申请人×××系×××(写明双方的关系,是夫妻,还是父子、母子等)  关系,因其××××(写明原因),至今已下落不明满四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民法通则》之规定,特向贵院提出申请,请求宣告×××为死亡。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年×月×日  2.说明  宣告死亡是指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宣告下落  不明满一定期限的公民死亡的民事法律制度。宣告死亡的条件为:下落不明满四年  的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二年的。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  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宣告死亡的程序为:由利害关系人向人民  法院提出申请。利害关系人包括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  属,如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人民法院判决宣告死亡之日为公  民的死亡日期,公民被宣告死亡后,其法律后果与公民自然死亡的一样,终止和产  生某种法律关系。如果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或者确知他没有死亡,经本人或者  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对他的死亡宣告。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在被宣  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返还财产。依  照继承法取得他的财产的公民或者组织,应当返还原物;原物不存在的,应当给予  适当补偿。  向人民法院提出宣告死亡,应当提交申请书。填写申请书应当注意说明申请被  宣告死亡人的原因和理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关系。
2023-09-14 04:27:562

法律文书依文种的不同可以划分哪几类

可划分为报告类、通知类、判决类、裁定类、决定类文书等。
2023-09-14 04:28:082

司法文书的类别、基本特点和作用是什么

   问:什么是司法文书?司法文书的类别、基本特点和作用。    校解析答案:(1)司法文书的概念:   当前较为通用的法律文书的概念是指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下同)、检察院、法院、监狱或劳改机关以及公证机关、仲裁机关依法制作的处理各类诉讼案件和非诉案件的法律文书和案件当事人、律师及律师事务所自书或代书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的总称,即指规范性法律文书(国家立法机关颁布的各种法律)以外,所有非规范性的法律文书的总称。它包括司法机关依法制作的司法文书、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文书、仲裁机关制作的仲裁文书和律师代书和自用的律师实务文书。这些文书的制作主体既是包括各司法机关和依法授权的执法机关,也包括案件当事人、律师和律师事务所。    (2)司法文书的类别:   法律文书的类别可依不同的分类标准而划分为各种不同的类别:   ①依制作主体的不同,可以分为公安机关的刑事法律文书,人民法院的诉讼文书,人民检察院的检察文书,公证文书,仲裁文书和律师实务文书。   ②依写作和表达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文字叙述式文书,填空式文书,表格式文书和笔录式文书。   ③依文种的不同,可以分为报告类文书,通知类文书,判决类文书,裁定类文书,决定类文书等。   ④从文书体例上划分大致可分为信函式、致送式、宣告式、表格式、和实录式。    (3)司法文书的基本特点:   ①制作的合法性。各种法律文书都必须依法制作,这是法律文书制作的前提,也可以说是文书立意的依据。   ②形式的程式性。法律文书属于程式化特点十分明显的文书,其严格的程式虽然是一种外在的形式,但因它对内容也形成一种固定的规定性,所以也不容忽视。法律文书的程式性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两方面:结构固定化;用语成文化。   ③内容的法定性。法律文书的写作内容都是法律规定的,具有法定性。   ④语言的精确性。法律文书对语言有很高的要求——这是因为法律文书都是涉及国家、集体、个人根本利益的有现实法律意义的文书,语言运用必须高度精确。   ⑤使用的实效性。法律文书都是为解决一定的法律问题而制作的,因此是最讲求实效的。    (4)司法文书的作用:   ①具体实施法律的重要手段。   ②进行法制宣传的生动教材。   ③有关法律活动的忠实记录。   ④综合考核干部的重要尺度。       考了三门,《线性代数(经管类)》60分,《英语(一)》78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76分。   《线性代数(经管类)》79分,最后一门终于考完了,在网校上了本科的《高等数学(一)》和《高等数学(二)》,一门78分,一门79分,都是一次过关,太高兴了。李茂老师和高瑞老师讲课,觉得一点也不难!
2023-09-14 04:28:221

法律文书的文体特点

适用法律的严肃性事实认定的客观性生效执行的权威性体裁格式的规范性语言文字的准确性 等等
2023-09-14 04:28:341

法律文书大都有固定的格式,尾部的主要内容有什么

  2006年10月自学考试《法律文书写作》真题单项选择题第10题   法律文书大都有固定的格式,尾部的主要内容有( )   A.案由   B.文种名称   C.编号   D.用印 查看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 D    校名师权威解析: 在教材第一章,第11页。本题在考查法律文书的基本特点:制作的合法性;形式的程式性;内容的法定性;语言的精确性;使用的实效性五点,此题关键是考查了法律文书形式程式性的特点即结构的固定化和用语的成文化两点,固定性体现尾部一般要:“交代有关的事项;签署、日期、用印;附注说明”         
2023-09-14 04:28:421

行政处罚执法文书格式是怎样的?

一、 行政处罚 执法文书格式是怎样的? 行政处罚决定书 是行政执法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最重要的执法文书,也是最终对管理相对人产生一定影响的法律文书。行政执法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应当符合相关文书的要求,特别是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或者做出从重、从轻、减轻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都必须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交待清楚。行政处罚告知书名称、文号及送达时间也应该在处罚文书中说明。 行政处罚决定书一般由三个部分组成 1、第一部分:首部。包括标题、编号、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有委托 代理 人的应写明其基本情况)。 2、第二部分:正文。包括事实、理由、依据和处罚决定等内容。 3、第三部分:尾部。 主要是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同时表述逾期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告知当事人不服行政处罚的救济途径时要写明复议机关和 诉讼 法院的具体名称(地址),复议、诉讼的期限,写明制作日期并加盖行政执法机关的公章。 二、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注意事项是什么? 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应填全、不漏项。 2、执法人员填写《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应当场宣读并交付当事人,不能事后送达,当场宣读相当于事先告知,当事人如有陈述申辩意见的应认真听取。 3、当事人和执法人员在《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上填写的日期应一致。 4、严格掌握当场处罚的适用范围,《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只适用于 警告 和规定的较小数额的罚款,没收物品、 违法所得 数量和数额再小也不能使用该文书。 5、执法人员应在作出当场处罚之日起7日内将当场处罚情况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综上所述,执法部门作出行政处罚,采取简易程序的,会在现场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里面首部写清被处罚人信息,正文对处罚措施、触犯 法规 、违法事实及法律依据作出规定。 处罚决定书 一式两份,除了当事人拿一份外,执法部门保留备案一份。
2023-09-14 04:29:021

律师函格式,律师函范本【律师函范文】

这个问题暂时还没有确切的答案,你可以在等等其他人回答,或者自己去网上搜搜,贴吧论坛之类的地方看看,也许有人知道。
2023-09-14 04:29:158

法院情况说明格式及范文

法律分析:情况说明是提出请求的一种应用文书,一般要求符合党政机关公文格式。情况说明技巧:一、标题:关于XXXXX的情况说明(方正小标宋简体 二号);二、抬头:XX法院(仿宋GB2312 三号);三、正文:(仿宋GB2312 三号):1段.陈述个人基本情况;2段.说明改事件的基本情况;3段.根据事实或调查情况或相关证据等,陈述情况说明相关原委;4段.总结上述表述说明,进一步加强、重申情况说明的本意;如有歉意需表述,结尾处一般写“忘贵局XXXXX”;四、结尾:结尾处另起一段写”特此说明“,再另起一段右下角进行署名和日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陪审员在执行陪审职务时,与审判员有同等的权利义务。第四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再审案件,原来是第一审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原来是第二审的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
2023-09-14 04:29:381

谈谈重要法律文书的写作规律

法律文书写作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法律文书写作的基本要求如下:(1)遵循格式,写全事项;(2)主旨鲜明,阐述精当;(3)叙事清楚,材料真实;(4)依法说理,折服有力;(5)语言精确,朴实庄重。 法律文书叙述事实主要应当写明哪些要素? 法律文书在叙写事实时,要求写明的事实要素,具体说来,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有关刑事案件的案情叙述;另一类是有关民事、行政类案件的案情叙述(包括大量的非诉讼案件的事实叙述)。前者要求写明作案(指构成的犯罪事实)的时间、地点、作案人和被告人,作案的目的、动机、情节、手段,造成的后果、作案人的态度以及证据等。后者围绕着当事人各方的纠纷事实来记叙,包括纠纷的内容及其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的人物,纠纷的发展过程(起因、过程、结局),各方的争执意见以及证据。 法律文书语言应用的具体要求? 1.表意精确,解释单一。 法律文书是一部分体现和贯彻国家法律的文字形式,一部分是当事人向国家执法机关提出的诉讼请求或某项法律要求的文书。因此,它的文字必须做到表意精确、解释单一,以避免给理解和履行带来任何问题。 2.文字精炼,言简意赅。 因为作为一种具有法律意义的公文或当事人向执法机关呈递的文书,,语言文字必须精练简洁,不能事无巨细、冗长拉杂,但是必须说明的情况和事实、必须阐述的理由和法律依据,又不能讲得过于简略或粗疏;所以必须做到文意赅备。 3.文风朴实,格调庄重。 法律文书的语体风格属于公文语体。朴实无华、严谨庄重是为其严肃的法律内容所制约的。 4.语言规范,语句规整。 法律文书的语言为规范化的书面语言。它力求合乎语法规则,句子规整,成分齐全。 5.褒贬恰切,爱憎分明。 法律文书的内容大都与处理违法侵权以及犯罪行为的案件有关。因而法律文书对是非正误有鲜明的褒贬态度和浓厚的感情色彩。 6.语言诸忌,竭力避免。 法律文书在语言运用中也常有些必须竭力避免的通病,必须引起重视。一是忌方言方语;二是忌用流氓黑话;三是忌用脏话;最后力求避免错别字的使用。法律文书的写作要求主要有以下几点: (1)加强政治理论和政策、法律的学习; (2)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写作原则; (3)认真研究各类法律文书的性质、作用和写作方法; (4)树立严谨朴实的文风,不作形容描绘,不搞形象刻画。1.起诉状的概念和分类 起诉状是向法院提起公诉或自诉的法律文书。公诉的法律文书通常称为起诉书或公诉书,指的是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按照审判权限的规定,对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被告人向同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时所制作的法律文书。自诉的法律文书通常称为诉状、状子、状纸等,指的是公民个人以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法律文书。 起诉状依据起诉对象的不同,分为刑事起诉状、民事起诉状和行政起诉状三类。刑事起诉状是刑事案件的自诉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控告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要求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或者附带民事责任的法律文书。 民事起诉状是民事案件的原告或其法定代理人,为维护自己的民事权益,就有关民事权利和义务的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法律文书。 行政起诉状是公民、法人、其他组织或其法定代理人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权力时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据行政诉讼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法律文书。 2.起诉状的格式和写法 各类起诉状的格式和写法基本相同,但因提起诉讼的主体不同,公诉的起诉书和自诉的刑事起诉状、民事起诉状、行政起诉状略有差异。 (1)起诉书的格式和写法 起诉书的格式,主要包括首部、正文、结尾三部分组成。具体格式请参考教材。 首部的写作方法: 第一、标题和编号。标题由行文机关名称和文书名称组成。编号由年度、院名(简称)、部门(简称)和序号组成。 第二、被告人基本情况。需写明姓名(别名、化名)、性别、年龄(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文化程度、职业、住址、是否受过刑事处罚等。如有同案被告数人,需按主犯、从犯、胁从犯的顺序分别写明。 正文的写作方法: 第一、案由和案件来源。写明本案移送审查起诉的单位、时间和过程等诉讼程序情况。 第二、犯罪事实和证据。起诉书在叙述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时,必须是经过检察机关查证核实的事实。要如实记述被告人犯罪的时间、地点、动机、目的、手段、经过、后果等。详写主要犯罪事实,略写次要犯罪事实。犯罪证据需另起一段书写,要把案件查证属实的证据一一列举,同时还要表明“证据确实、充分”等明确态度。 第三、起诉的理由和法律根据。要对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进行高度概括,准确认定被告人触犯刑法哪一条哪一款,构成何罪,说明提起公诉的目的和建议。 结尾的写作方法: 第一、受文机关。一般用“此致**人民法院”字样,格式与书信相同。 第二、落款。检察长或检察员署名,年月日,并加盖公章。 第三、附件。包括卷宗的卷、册、页数目;证据名称和数量;被告人姓名,羁押处所,未在押的,写明其住址;证人职业及住址;附带民事诉讼书状的说明等。 (2)起诉状的格式和写法 起诉状的写作格式请参考教材。起诉状由首部、正文、结尾三部分组成。 首部的写作方法: 第一、标题:由案件性质和文种组成。如“民事起诉状”、“刑事起诉状”、“行政起诉状”。 第二、当事人基本情况:在原告栏和被告栏中要分别写明原告人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等内容。如原告是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则需写明法定代理人的姓名,与原告的关系。如果原告是法人或非法人团体,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电话及相关内容。原告无论是公民或者法人,如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要写明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姓名、所在单位和代理权限。 有数个原告、被告,应按照他们在案件中的作用和地位,依次说明其基本情况。 正文的写作方法: 第一、诉讼请求:主要写请求人民法院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具体内容,即起诉要达到的根本目的和要求。 第二、事实和理由:本部分是起诉状的核心部分,包括事实和理由两个方面的内容,是请求人民法院解决原告一方诉讼请求的重要根据,主要是摆事实、讲道理。 第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住址。 结尾的写作方法: 第一、受文机关。一般用“此致**人民法院”,也可以用“为此,特向贵院起诉,请依法判决”等。 第二、起诉人签名、签章、起诉时间。 第三、附件。包括起诉状副本、物证、书证的数量。 3.起诉状的写作要求 (1)请求事项要明确具体,合理可行; (2)陈述事实要客观真实,突出重点; (3)理由阐述要中肯,援引法律要准确。上诉状的格式、写法 上诉状由首部、正文、结尾三部分组成。上诉状的格式请参考教材。 首部的写作方法: (1)标题。由案件性质和文种组成。 (2)当事人基本情况。书写的内容和次序与起诉状相同。但要把当事人在一审中所处的诉讼地位(原告、被告或第三人)用括号予以注明。公诉案件,只写上诉人,不写被上诉人。 (3)事由。即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的事实。 正文的写作方法: (1)上诉请求。要写明请求上诉人民法院撤销或变更原审判决或裁定,或者重新审理。 (2)上诉理由。主要写根据事实和法律对原判决或裁定的辩驳。通常从认定事实是否清楚、引用法律是否适当和诉讼程序是否合法等三个方面进行,在辩驳过程中,要注意正面说理,阐明纠正原审判决或裁定的法律依据。 结尾的写作方法: (1)受文单位。一般用“此致**人民法院”字样。 (2)落款。上诉人署名、签章、上诉日期。 (3)附件。列清上诉状副本、物证、书证数量。 4.上诉状的写作要求 (1)抓住关键,有的放矢。上诉状主要应针对一审判决书或裁定书中在认定事实、判断定性、适用法律及法律程序等方面的错误或不当提出不服的理由,而不是针对对方当事人。 (2)引述原判,方法适当。上诉理由的写法类似反驳性的文章,一般先将原判的错误或不当之处写出来,再加以反驳。引述原判的内容,根据具体需要,可引用一审判决书或裁定书的原文,也可以用归纳、概括方式,引述一审判决书或裁定书的大意。申诉状的格式和写法 申诉状的格式与上诉状基本相同,也由首部、正文、结尾三部分组成。申诉状的格式请参考教材。 首部的写作方法: (1)标题。由案件性质和文种组成。 (2)当事人基本情况。写明申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住址等。如果申诉人在押,应写明在押处所。如果是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其它公民申诉,应写明代理申诉人的姓名、职业,同申诉人的关系。民事案件当事人申诉的,要写明对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3)事由。即不服判决或裁定的事实。 正文的写作方法: (1)申诉请求,要明确提出要求撤销、变更原审判决、裁定或重新审理,以纠正原审裁判的不当之处。 (2)申诉理由。主要写根据事实和法律对原判决或裁定进行申辩和反驳。通常从认定事实是否清楚或提供新的事实和证据、引用法律是否适当、诉讼程序是否合法等三个方面进行,在辩驳过程中,要注意正面说理,阐明纠正原审判决或裁定的法律依据。 结尾的写作方法: (1)受文单位。一般用“此致**人民法院”字样。 (2)落款。申诉人署名、签章、申诉日期。 (3)附件。生效判决书、裁定书及其它相关证据材料。 4.申诉状的写作要求 (1)叙事清楚,注意新证。要想达到申诉的目的,关键的是要引起人民法院的重视,才能进行重新审理。因此,在制作申诉状时,应特别注意将申诉的事实与原裁判对事实的认定和处理加以对照,叙写清楚。尤其要注意使用新的事实和证据,因为新的事实和证据可能全部或部分地推翻、改变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 (2)驳证结合,依法行文。辩驳是申诉状中最常用、最有效的方法,它往往与证明方法结合起来,抓住原判中的关键建立反驳论点,以事实和法律为依据,进行申辩、反驳和论证。答辩状的格式和写法 答辩状的格式由首部、正文、结尾三部分组成。答辩状的格式请参考教材。 首部的写作方法: (1) 标题。由案件性质和文种组成。 (2)答辩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单位和住址等。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写明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姓名、所在单位;答辩人如属法人或非法人团体,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电话及相关内容。答辩状一般不写被答辩人的情况。 (3)案由。一般用“答辩人因___一案,提出答辩如下:”的习惯用语引出正文。 正文的写作方法: 答辩状的正文主要写明答辩理由。答辩理由应当针对原告或上诉人的诉讼请求以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进行反驳与辩解,答辩状具有反驳性和针对性。叙写答辩理由通常从下面两个方面入手: (1)针对事实错误或不实进行反驳与辩解。事实是判断是非的基础,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必须以事实为依据。起诉状、上诉状叙述的事实可能有失实之处,甚至是错误的,答辩状应当针对其错误和失实之处进行反驳与辩解,对属实的部分表示认可。 (2)针对适用法律不当进行反驳与辩解。在弄清事实的基础上,依照法律的相关规定,针对起诉状、上诉状适用法律的不当进行反驳和辩解,提出合理合法的答辩意见;也可针对起诉、上诉程序不合法或举证不真实等方面提出答辩意见。 尾部的写作方法: (1)致送人民法院名称。 (2)答辩人署名。 (3)答辩状制作时间。 (4)附项。写明答辩状副本的份数和有关证据的情况。 3.答辩状的写作要求 (1)要尊重客观事实。各类诉讼案件的案情往往比较复杂,之所以诉诸法院,往往争议分歧也较大。因此,尊重纠纷的客观事实,如实地、全面地反映案情,是答辩人帮助法院分清是非曲直,依法断案的前提和基础。要让事实雄辩地证明自己的答辩理由是充分的,而不是对事实的隐瞒、掩饰和歪曲,更不是无理诡辩。要切忌使用诬蔑、谩骂之类的语言对原告人或上诉人进行人身攻击。 (2)要有鲜明的针对性。被告或被上诉人在答辩状中,要特别注意对原告或上诉人在起诉状或上诉状中提出的诉讼请求、事实、理由及根据,明确写出自己承认哪些,否认哪些,否认的理由和根据是什么?对起诉状或上诉状中的无理之处进行反驳,并提出自己的理由、证据及具体要求。写答辩状要避免离开起诉状或上诉状所提出的问题,按主观愿望写自己认为有用的东西,切实保证答辩状的针对性。 (3)要紧扣争议的焦点来答辩。答辩状既然是针对起诉状或上诉状来回答的辩驳,就应当根据双方当事人在纠纷中的争议焦点,以事实和证据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来反驳原告或上诉人关于实体权利的请求,而不能回避焦点,纠缠枝节,或面面俱到,不分巨细,赘述案情,不得要领。反诉状的格式和写法 反诉状与起诉状的内容和结构基本相同,都是由首部、正文和尾部组成。反诉状的格式请参考教材。 首部的写作方法: (1) 标题。由案件性质和文种组成。 (2)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当事人称反诉人和被反诉人,并在后面注明当事人在本诉中的诉讼地位,如“反诉人(本诉被告)”,“被反诉人(本诉原告)”。其基本情况与起诉状相同。正文的写作方法: (1)反诉请求。写明反诉人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解决本案有关民事权益争议或有关刑事犯罪的具体主张和要求。 (2)事实与理由。反诉状事实与理由部分的写作与起诉状大体相同。但应当注意,根据法律规定,反诉与本诉必须有牵连,以达到合并审理和相互抵消的目的。因此叙写的事实必须是与本诉同一的和相关的事实,并重点写明被反诉人的侵权行为和犯罪行为。阐述反诉理由应当按照事实和有关法律规定,阐明案件的性质、被反诉人的责任,以及解决问题的意见。 (3)证据。写明足以证明反诉请求的证据,包括证据的名称、件数、来源以及证人的姓名和住址等。 结尾的写作方法: (1)致送人民法院名称。 (2)反诉人署名。 (3)反诉状制作时间。 (4)附项。包括反诉状副本的份数和证据情况等。 5.反诉状的写作要求 (1)反诉状应与本诉相对或相反,应从与本诉相反或相对立的角度出发,提出独立的诉讼请求,要利用与本诉相对或相反的事实和理由来进行论证。 (2)反诉状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应与本诉基于同一法律事实或同一法律关系。两诉应具有切实的联系。 (3)反诉的事实和证据应围绕反诉人的诉
2023-09-14 04:29:541

《法院强制执行书的格式》

强制执行申请书 申请执行人……(写明姓名或单位名称及有效证件和号码等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 (写明姓名、通讯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代理人 ……(写明姓名、所在单位及通讯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 ××代理人 ……(写明姓名、所在单位及通讯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 被执行人 ……(写明姓名或名称及有效证件和号码等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写明姓名、通讯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代理人 ……(写明姓名、所在单位及通讯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 ××代理人 ……(写明姓名、所在单位及通讯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 因……一案的法律文书业已生效(详见附件)。被执行人拒绝遵照履行(或被执行人尚有……部分没有履行)。为此,申请你院予以强制执行。请求事项(以下列项可根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选择填写): 一、请求执行 …… (写明生效法律文书及制作机关、案由和案号)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尚未履行的债务××元。 二、请求执行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元(暂计算到××××年××月××日止)。 三、请求交付财产……(写明财产的名称、数量等)。 四、请求完成……行为。五、其他请求……。 附:1.申请执行人有效证件复印件×份2.代理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份及身份证复印件×份3.申请执行用法律文书副本×份4.继承或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5.其他文件×份 此 致××××人民法院 申请执行人××× ××代理人×××××××年××月××日 (签名或印章)
2023-09-14 04:30:141

第一审刑事判决书的格式内容

第一审刑事有罪判决书由首部、正文和尾部三个部分组成。 ⒈标题分两行写:在文书的上部正中写“×××人民法院”。判处涉外案件时,各级法院均应冠以中国的国名,字体比正文大些;在法院名称下一行正中写“刑事判决书”,字型要比正文大两号,以便醒目。值得注意的是:文种名称之前不加审级,也不加表明文书性质的词语,如“有罪”等字样。⒉编号在标题右下方写文书编号。如:“[年度]×刑初字第×号”。⒊公诉机关和诉讼参加人情况对于公诉案件,先写公诉机关即检察机关名称。如:“公诉机关×××人民检察院”。不能写“×××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或员)×××”。对于自诉案件,先列自诉人。写自诉人的身份事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文化程度、职业或职务、单位和住址。自诉人有数人的,依次列写。被告人的身份事项。在写完公诉机关或自诉人之后,写被告人身份等情况。包括姓名(曾用名、别名、化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务或职业、单位和住址;被告人曾经受过刑事处分、劳动教养处分,或者又在以上限制自由的期间逃跑过的,可能构成累犯或者有法定从重、加重的情节,应写明其事由和时间;因本案受到强制措施的,应写明被拘留、逮捕的时间。被告人如因本案被收容审查过,在此期间又被限制了人身自由的,应写明起止日期,以便折抵刑期。如果被告人是法人的,应写明其单位全称和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如果被告人是未成年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其下还应插入“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如果一案有被告多人,应按主犯、从犯的顺序依次写出每个被告人的身份事项。在辩护人一栏,如辩护人是律师的,只写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如辩护人是其他人的,写“辩护人:×××,性别,年龄,在××单位担任××工作,与被告人是××关系”。自诉案件自诉人和公诉案件被害人,如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在其被代理人的次行书写。其代理人的写法与辩护人的写法大致相同。⒋案件审理的有关情况案件审理的有关情况指案件的由来和审理经过的表述,包括以下内容:案由和案件来源,即写明被告人姓名、罪名及案件由来(要写明法院受理本案的时间,以便计算审判期限);审判组织,即写明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是公开进行的,还是依法不公开进行的(写这一内容关系到是否贯彻公开审判原则);公诉人和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证人、鉴定人等到庭情况等。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有不同的写法,分别是:⑴公诉案件。写:“×××人民检察院于××××年×月×日以被告人×××犯×罪,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或依法由审判员×××独任审判),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或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证人×××等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⑵自诉案件。写:“自诉人×××以被告人×××犯×罪,向本院提起控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独任审判(或组成合议庭),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自诉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等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⑶自诉、反诉并案审理案件。写:“自诉人×××以被告人×××犯×罪向本案提起控诉;本院受理后,被告人×××又以自诉人×××犯×罪提起反诉,经审查能够成立。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或由审判员×××独任审判),对本案公开(或不公开)开庭进行了合并审理。自诉人(被反诉人)×××及其委托代理人(辩护人)×××、被告人(反诉人)×××及其辩护人(委托代理人)×××、证人×××等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对于一些报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重大、疑难案件,在案由部分的“本案”与“现已审理终结”之间,增写“经合议庭评议,审判委员会进行了讨论并作出决定”。 1.事实理由和判决结果的成立要以事实为基础。首先,概述检察院指控的基本内容,其次写明被告人的供述、辩解和辩护人辩护的要点。其次,重点写法院查明的事实。这一事实,是有罪、无罪和定性判刑的主要根据,所以要遵循“忠实于事实真相”的原则来写法院查明的事实。具体说来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⑴叙写犯罪事实的内容,要写明犯罪事实的七个要素,犯罪事实要写全面,反映案件行为人犯罪行为事实的时间、地点、动机、目的、手段、情节、结果必须周全。有的时候还要写上被告人的事后态度、表现。关于时间,要求精确,根据时间本身可以证明被告人有作案可能的案件,要具体写出年、月、日、时;关于地点,要写得确切,不要把相似的地点名称搞混淆,特别是作案地点的详细地址一定要写得精确;关于动机,应当把犯罪的真实动机即真正推动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内心起因写清楚;关于目的,这一构成犯罪主观方面的重要因素,必须是犯罪行为人心理状态中所希望达到的外部结果;关于手段,通过写实施犯罪行为的方式方法,可以反映出被告人主观恶性的大小;关于情节,要写明犯罪行为的过程,通过犯罪各阶段的情况和变化,反映出“情节较轻”、“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以及“情节特别恶劣”的情况;关于结果,要使人了解犯罪行为对社会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反映出是“尚未造成严重后果”、“造成严重后果”,还是“后果特别严重”的情况。⑵通过对主要证据的分析论证来说明对犯罪事实的认定是准确的,即犯罪事实要确凿。事实是否真实可靠,要让证据来说话,因此,在一审刑事判决书中叙写犯罪事实时,要列举经法院查证核实的用以证明被告人有罪、罪重或者罪轻的证据来证明犯罪事实。证据必须是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并且经过查证属实的事实。根据中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证据有七种类型: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视听资料等。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充分确实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和处以刑罚。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机关、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讯问、质证,经过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如果是主要根据间接证据定案的,证据与证据之间要能够相互印证。证据的写法多种多样。案情简单的,可以集中举证分析论定;案情复杂的,可以一边叙事,一边举证;一人多罪或者集团犯罪案件,还可以分项或者逐人逐罪举证,分析论定。如:“上述事实,有被害人×××、×××的报案和陈述笔录,有证人×××、×××的证词,有××公安局的现场勘验笔录,有查获的作案工具铁锟、三角刮刀,有查获的赃款现金××元及法医鉴定书为证,经当庭查证属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在庭审中也供认不讳。”证据必须具体引述,而过去有的一审刑事判决书不重视引述具体证据,用一些公式化的写法,如“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被告人亦供认不讳”或者“被告人上述罪行,有人证、物证、书证在卷,足以认定”等套话,显得空洞无物。不过证据的写法也不能过于繁琐,要求做到明白、清楚、扼要.⑶叙述犯罪事实要重点突出,要把能证明被告人罪行、罪责实质性的事实,重点表述,而对定罪量刑意义不大或没有意义的情节应略写或不写。被告人数次犯一种罪,或者是数次犯数罪的案件,必须突出主罪,通过突出叙述主罪、根据需要叙述次罪来反映被告人罪行的本质特点。一般共同犯罪案件,应以主犯为主线进行叙述。集团犯罪案件,可先综述集团的形式和共同的犯罪行为,再按主犯、从犯或者罪重、罪轻的次序分别叙述各个被告人的罪行。值得注意的是,只有力求使用确切的词语重点突出、详略得当地来写犯罪事实,才能把犯罪事实叙述清楚,通常采用模糊语言、过分概括的语言的写法是不允许的。2.理由理由部分是阐述法院为什么如此判决,是把案件的事实、情节和裁判结果有机地结合在一起的媒介。其核心内容是针对案情特点,运用法律规定和立法原理与犯罪构成原理及要件,分析被告人行为的实质,论证应该如何处理,从而定出惩罚犯罪的具体措施,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阐述理由必须以法院认定的事实为依据,以刑法、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为准绳,以事、以法论理,有理有据,力求结构严谨,语言精练。具体说来,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⑴按照刑法的规定阐明定罪量刑的理由。通过分析被告人的作案动机、目的罪行表现、危害后果,来论证被告人的罪行性质,恶性程度和造成的严重影响,以刑法分则各条规定的罪状特征为依据,以被侵犯的直接客体为基础,确定其罪名。例如,依照刑法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构成抢劫罪,只有符合这样的性质,才能成立本罪。另外,还应注意不要把犯罪构成要件作为从重处罚的理由。任何一起刑事案件,都有着自身的特点,所以阐述理由一定要突出本案的特点,坚持从案件性质本身出发的原则来写理由。对于犯数罪的应当先定重罪,后定轻罪;一般共同犯罪和集团犯罪,应依法确定主犯、从犯、协从犯的罪名。法院认定的罪名与公安、检察机关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应当对此作出分析、说明。⑵对控、辩双方的意见加以分析说明。控、辩双方的意见,在一审刑事案件中,一方是人民检察院的指控或自诉人的控告,另一方是被告人的辩解及其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在书写理由部分时,必须对控、辩双方所持的主要论点及理由加以分析,是正确的,表明予以采纳;错误的,予以据理批驳。⑶正确处理事实、理由、判决三者之间的关系。判决理由在判决书中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必须上与已经认定的事实、情节相适应,下与判决结果相一致。这样,事实、理由、判决三者之间才能相互照应,无懈可击。理由和事实相一致,即阐述理由时要遵守“以事实为根据”的原则,从案件的主要事实、情节出发来分析评定被告人的罪行实质。行为的恶劣与轻微,是什么程度就论述到什么程度。可以根据被告人的罪责、表现和认罪态度,分析被告人具有哪些从重、加重,或者从轻、减轻的条件。对共同犯罪或者集团案件,应在分清各被告人的地位、作用和刑事责任的前提下,分别论证其罪行轻重。理由和判决相一致,即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对被告人的行为进行评断之后,得出应该判处某种刑罚的结论。已经过时的法律、法规、政策,有争议的法学理论,与社会主义法律原则 不相适应的旧道德规范,都不能作为主论或驳论的论据。具体写作时,一方面要求合理合法,另一方面要注意不要只写简单的结论,生硬地确定罪名。理由和判决结果之间的任何矛盾之处都应杜绝,比如不能对有罪的判决作无罪的论述;不能对无罪的判决作有罪的论述;不能在理由部分把犯罪性质说得非常恶劣严重,而判决结果却很轻,只是判处短期徒刑、拘役等刑罚;不能在理由部分论证被告人构成了甲罪,而判决结果却以乙罪论处,如在理由部分论证的是被告人犯的是抢劫罪,而最后的判决结果却以盗窃罪来论处等。⑷正确援引适用的具体法律条款。援引法律条款是为判决主文提供法律依据,能否准确、全面地引用法律条文涉及到能否正确定罪量刑,直接关系到刑事判决的质量。引用法律一定要针对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和情节,具体引用与之相适宜的条款。引用法律条款,首先要求准确,要恰如其分地适合判决结果;其次要求具体,应引用到刑法分则条文的外延最小的规定,有条、款、项的,一定要引用到项;三是要求全面,该引用的条款都要引用,不能遗漏;四是要求完整,既要引用定罪的条款,又要引用量刑的条款,做到定罪有法可依,量刑有法可循;五是要求有条理,有次序,即先引述有关定罪与确定量刑幅度的条文,后引述从重、加重、从轻、减轻的条文。先引主刑的条文,后引用附加刑的条文。一人犯数罪的,应逐罪引法律条文。一般的共同犯罪可集中引用有关的法律条文,必要时应逐人逐罪引用法律条文。集团犯罪案件,应结合分项判处,逐人逐罪引用法律条文。既要引用实体法又要引用程序法的,一般应先引程序法后引实体法,还要注意的是,引用法律条文的名称要用全称,不能用简称。3.判决结果判决结果是依照法律条文的具体规定,对被告人作出的有罪或者无罪,犯什么罪,适用什么刑罚的处理结论,是判决书的实质部分,必须严格推敲,做到判决结果与事实、理由、法律相适应。一审有罪判决书应这样写判决结果:先写明被告人犯什么罪,然后再续写判处什么刑罚。刑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罪名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来写,不能不写或滥定。以往有的判决书不写罪名,只写刑罚,如“判处被告人李××有期徒刑二年”。李××犯什么罪,要到理由部分去找;还有的判决书中出现过“判处盗窃犯王××拘役六个月”,没有用专句把罪名表述出来,是不妥当的;一些诸如“杀害干部罪”等不规范的罪名表述也是应当避免的。一案多人的,应以罪责的主次或者应判刑罚的重轻顺序,逐人分项引述法律依据,定罪判处;数罪并罚的应当分别定罪量刑,然后按刑法总则第4章第4节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对犯罪分子的赃款赃物,应分清情况,判决予以追缴、责令退赔或者予以没收。对于财物多、种类杂的,只在判决书上写明其种类和总数,另列清单作为判决书的附件。机关、团体、企业或事业单位构成犯罪被判处经济处罚的,首先应写明被告人(单位)犯什么罪,其次写明判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的种类和数额。具体表述如:“一、被告人×××犯××罪,判处……(写明主刑、附加刑)二、被告人×××……(包括追缴、退赔或者没收财物的种类和数额。没有的不写此项)” 尾部是判决书的结束部分,应依次写明以下内容:⒈交待上诉权和上诉审法院在主文之后另起一行写明:“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份”。如果是自诉案件,上诉状副本的份数,应当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写明。⒉合议庭组成人员署名在尾部的右下方,由审判长、审判员(代理审判员)依次署名,如系独任审判则由审判员或代理审判员署名。对于经院长或者庭长指定担任审判长的,不论本原来是审判员还是助理审判员的,应一律以“审判长”名义署名。助理审判员参加合议庭审判的,按照法院组织法的规定,其署名应为“代理审判员”。⒊判决的决定日期在署名的右下方写明判决的年月日,如果是经过审判委员会讨论的案件,应写审判委员会作出决定的日期,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⒋书记员署名在年月日下方署书记员名,并在年月日和署名之间的左下方加盖“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的条戳,以示核对。
2023-09-14 04:30:221

法律怎么写法律

法律怎么写法律?法律是全国人大常委会起草通过的,是人民全体智慧的结晶。
2023-09-14 04:30:425

法律文书的分类与特点

常用法律文书   民商裁决文书 行政裁决文书 刑事裁决文书 仲裁法律文书 公证法律文书   诉讼法律文书 非诉法律文书 公司管理文书 公司清算文书 常用法律文书   法律文书的分类   ①按制作主体的不同,可分为:侦察文书、检查文书、诉讼文书、公证文书、仲裁文书、律师实务文书;②以写作和表达方法的不同,可分为文字叙述式文书、填空式文书、表格式文书和笔录式文书;③按文种的不同,可分为报告类文书、通知类文书、判决类文书、裁定类文书、决定类文书等。   法律文书的主要特点   ①制作的合法性;②形式的程式性;③内容的法定性;④语言的精确性;⑤使用的实效性。形式的程式性特点主要表现在结构固定化和用语成文化两个方面。   法律文书的固定结构   分为三部分:即首部、正文、尾部,各部分的具体内容为:首部包括①制作机关、文种名称、编号②当事人基本情况③案由、审理经过等;正文包括①案情事实②处理(请求)理由③处理(请求)意见;尾部包括①交代有关事项②签署、日期、用印③附注说明。   法律文书的作用   ①具体实施法律的重要手段;②进行法制宣传的生动教材;③有关法律活动的忠实记录;④综合考核干部的重要尺度。
2023-09-14 04:30:561

法律文书的类别有什么

   问:简述法律文书的类别。    校解析答案: 法律文书的类别可依不同的分类标准而划分为各种不同的类别:   (1)依制作主体的不同,可以分为公安机关的刑事法律文书,人民法院的诉讼文书,人民检察院的检察文书,公证文书,仲裁文书和律师实务文书。   (2)依写作和表达方式的不同,可分为文字叙述式文书,填空式文书,表格式文书和笔录式文书。   (3)依文种的不同,可分为报告类文书,通知类文书,判决类文书,裁定类文书,决定类文书等。       我是广州的自考考生,今天出成绩了,因为8月份、9月份跟着网校的老师学习,我10月份的自考英语考了72分,虽然分数不是特别优秀,但还是挺开心的,所以又继续报考了校的《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和《线性代数(经管类)》,接下来还要考试的课程有《金融理论与实务》和《高级财务会计》,希望我能高分顺利通过,谢谢老师!   《企业会计学》,最后一门,88分通过。考友们加油!
2023-09-14 04:31:131

医院信息管理系统的网络设计

医院信息管理系统是一个综合性的系统。因此,在设计方案中,考虑到管理面广、部门多、信息交换要求及时等特点,同时兼顾医院的实际情况,网络采用国际标准的星型的网络拓扑结构,其具有扩充灵活、维护方便、运行稳定、互连性好、性能价格比合理等特点,是计算机网络系统采用的最优、也最经济的方案。1. 综合布线缆线是计算机网络的生命线,是传送信息的动脉,线路如因质量问题而造成损坏,将会使网络全部瘫痪,而停止工作。因此,我们在设计中采用楼宇自动化的综合布线方案,严格按照综合布线的技术要求,以此提高线路的质量和稳定性。同时可用于语言传输,便于用户自由选择,根据现场情况,线缆可连接于RJ-45插座于墙面上,也可用RJ-45插头直接连工作站,这样便于维护和扩充2. 网络设备网络设备主要是交换机(Switch HUB) 和集线器(HUB) ,它们是连接主服务器和工作站的中间设备。交换机(Switch)是网络中的核心设备,它提供服务器、工作站之间的交换式的快速连接,网络中还有一个硬件设备,就是网络适配器,又称网卡,用于连接每一个工作站与线缆。因为网卡是每一个工作站与网络连接的主要设备,为了使工作站稳定的工作,兼容性好、可靠性高的网卡是一定要保证的。3.网络管理我们使用以上的网络方案是为了充分利用网络资源,便于管理与维护。在规划中我们使各工作站不互相依赖, 但又互相联系。即一个工作站的运行状态的好坏并不影响其它工作站的正常运行,提高了网络的可靠性。
2023-09-14 04:24:261

微电子技术是干什么的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是在物理学、电子学、材料科学、计算机科学、集成电路设计制造等多学科和超净、超纯、超精细加工技术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门新兴学科。微电子技术是随着集成电路,尤其是超大型规模集成电路而发展起来的一门新的技术。其发展的理论基础是19世纪末到20世纪30年代期间建立起来的现代物理学。微电子技术包括系统电路设计、器件物理、工艺技术、材料制备、自动测试以及封装、组装等一系列专门的技术,微电子技术是微电子学中的各项工艺技术的总和。微电子技术是一门作用于半导体上的微小型集成电路系统的学科。微电子技术的关键在于研究集成电路的工作方式以及如何实际制造应用。集成电路的发展依赖于半导体器件的不断演化。微电子技术可在纳米级超小的区域内通过固体内的微观电子运动来实现信息的处理与传递,并且有着很好的集成性。从本质上来看,微电子技术的核心在于集成电路,它是在各类半导体器件不断发展过程中所形成的。在信息化时代下,微电子技术对人类生产、生活都带来了极大的影响。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到来,在信息知识爆炸的年代,微电子技术下的产品影响着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如我们如今最为常用的通信工具—手机,上下班坐公交车使用的IC卡,洗衣服用的全自动洗衣机,做饭用的电饭煲,烧水用的电水壶,茶余饭后的欣赏电视节目。这些和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电子产品都采用了微电子技术处理而完成其功能性的发挥,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便捷,带来了高品质的享受。对提高我们的生活质量有着积极的影响。
2023-09-14 04:24:301

关雎选自《诗经》的哪篇?

关雎选自《诗经·国风·周南》。《关雎》出自《诗经·国风·周南》,为中国先秦时代民歌。是《诗经》的首篇,又为十五国风第一篇。关雎原文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参差荇菜,左右流之。窈窕淑女,寤寐求之。求之不得,寤寐思服。悠哉悠哉,辗转反侧。参差荇菜,左右采之。窈窕淑女,琴瑟友之。参差荇菜,左右芼之。窈窕淑女,钟鼓乐之。原文翻译关关和鸣的雎鸠,栖息在河中的小洲。贤良美好的女子,是君子好的配偶。参差不齐的荇菜,左边右边不停采。美丽贤淑的女子,梦中醒来难忘怀。追求却没法得到,日日夜夜总思念她。绵绵不断的思念,叫人翻来覆去难入睡参差不齐的荇菜,左边右边不停摘。美丽贤淑的女子,奏起琴瑟表亲爱。参差不齐的荇菜,左边右边去拔它。美丽贤淑的女子,鸣钟击鼓取悦她。作品赏析全诗内容是写一个“君子”对“淑女”的追求,写他得不到“淑女”时心里苦恼,翻来覆去睡不着觉;得到了“淑女”就很开心,叫人奏起音乐来庆贺,并以此让“淑女”快乐。作品中人物的身份十分清楚:“君子”在《诗经》的时代是对贵族的泛称,而且这位“君子”家备琴瑟钟鼓之乐,那是要有相当的地位的。以前常把这诗解释为“民间情歌”,它所描绘的应该是贵族阶层的生活。另外,说它是情爱诗当然不错,但也不是一般的爱情诗。这原来是一首婚礼上的歌曲,是男方家庭赞美新娘、祝颂婚姻美好的。
2023-09-14 04:24:331

谁会做字,背景可爱点或者黑色的,字体可爱的,红妞妞海猫猫唯爱,这8个字

这样可以吗?新年快乐~
2023-09-14 04:24:341

下面文章英译汉

楼上翻译的真好
2023-09-14 04:24:352

65读懂哈贝马斯与社会交往理论这本大书

西方的学术里边,你去看好多西方学术里面有一点点极端性的东西,我主要去涉及它比较合理的地方,有些人研读西方哲学的时候,读进去以后,他出不来了,就是把自己的思维整个搞乱了。 我的感觉就是对我们感觉有参考价值的,我们去看看,然后看它的什么呢? 看它的那个整个发散性的东西,就是培养各种思路去思考问题的能力,可能对我们的开阔视野有好处。 当然,还要进一步的了解一下他们西方的文化。 尤尔根.哈贝马斯是1929年出生的,是“二战”后成长起来的新一代的德国哲学家。根据我的读书与人生体验,主要思考下面几个理论。1.他把法兰克福学派的批判理论变成改良理论。 因为他从马尔库塞继承了对资本主义的批判的分析,但是他得出了不同的结论,他认为重新组织经济既无必要也不可能,基于革命改革经济的设想不过是乌托邦的空想。 所以,他提出的是改良理论,不是革命理论,这个同马克思的革命论是不一样的。 2.他承认资本主义社会充满危机。他把危机分为四类:经济危机、理性危机、合法性危机和信念危机。 这就是资本主义面临的四重危机。 3.他不赞成阿多诺等人对启蒙运动以来的思想传统的颠覆;相反,他自觉地捍卫启蒙运动所代表的现代主义和理性主义的传统。 4.他强调哲学应反思危机、解释危机、才能成为与实践发生联系的批判理论。 1.他反对实证主义对社会科学“不客观”、“不精确”的指责,指出社会科学的对象是社会生活,研究者不可能站在研究对象之外,采取超然的中立立场。 比如经济学,股票市场,好多学家都在预测,当然有人预测准,有人预测不准,为什么? 因为它的变量太复杂了,你看某位国外大领导到中国来了,来了以后一下子股票猛涨,那如果这个领导不是这个时候来呢?那这个涨幅可能就小点了,所以这种在人参与的活动里面,你要精确的描绘,是非常困难的一件事。 它不是物理学,而物理学是我做了实验以后,你看对不对,那是一样的;但是,经济学的规律,社会学的规律没有那么直接,你说前苏联你能预测什么时候解体,如果你能预测它就不会解体了,那有很大的偶然性,这个社会有一个流向有一个走法,你说科学能研究出来吗,非常困难,因为是人参与的。 2,所以他不同意法兰克福学派其他成员对“工具理性”的排拒立场。 就是法兰克福学派那些人,对“工具理性”是排斥的,那么他反对。他说,批判理论不应该把自然科学当作排斥的对象,一切科学都有它的合理性。 3,那么,就需要区别三种人类利益以及与之相应的三种知识。 3.1人类的技术利益,与满足物质需要的劳动活动相联系,技术利益遵守规律,并由此构造了经验——分析知识 。 比如造汽车,哪个国家造得好,那哪个国家的经济利益不是强了吗? 3.2实践利益,这里的“实践”是狭义的,专指伦理道德的活动。它创造了社会的共同价值体系,构造了历史——解释知识。 就是我们今天讲的社会哲学,人文哲学有关系,这是人类的狭义的历史,伦理道德社会规范,这些问题你说谁来干,自然科学能解决这类问题吗?解决不了,必须社会科学才能解决,他认为这是社会科学才能干的事情。 3.3还有最后一项利益,就是“解放的利益”,他所说的“解放”指“没有控制的交往”。这样的交往与理解和遵守规则的活动有关,产生出关于规则和遵守规则的合理性的自我反思或批判的知识。 这个东西指的就是哲学,哲学相当于人类的解放,他认为不同的知识其实是和人类的利益联系在一起的,每一项知识都是有局限性,自然科学有局限性,同样哲学也有局限性,哲学它解决不了技术利益,但是反过来自然科学也解决不了解放利益,别的利益的话要有各种不同的知识来对应。 这个观念就比马尔库塞的观点比较全面一点。他强调人类所有知识的定位问题。 1.社会交往理论的初衷是解决社会危机。 劳动的工具行为不能解释劳动的社会性,人们在劳动中产生的生产关系要用交往活动来解释。因此,交往活动不能被视为附属于劳动的行为,而是说明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不可还原的因素。 这里有同马克思不同的地方,马克思讲的是人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是社会活动的根本原因,他认为社会的交往活动可能更重要。 当然,社会交往不完全生产性,这是同历史唯物主义不同的地方。 2,规则、语言和交往合理性是交往活动的三个要素: 2.1交往活动的规则是一切社会活动规则的总结。 所有活动都可以还原成交往活动,这个交往活动的规则怎么定,他区别了四种社会活动: 客观世界——“目的活动”; 以认识世界的真实目的的活动,比如自然科学面对客观世界的研究,就是追求真理为目的的活动。 社会世界——“规范调节活动”; 以共同的价值的正当性为标准的调解规范作用,我们在社会里面,社会里面有规则有规范,比如说我们不能剽窃,我们不能说谎,因为道德,这类活动是和社会相关的。 个人世界——“戏剧活动”; 每一个人在公众前的真诚性为标准的“戏剧活动”,就好像每一个人都在演戏,每一个人都在世界舞台上,在这个舞台上你怎么表演,怎么接受公众的注视,怎么面对公众的质疑,因为每一个人都将完全的暴露自己,每一个人都要接受别人对他的一应评价,所以,我们需要有一个真诚性的标准,交往活动。 在这个世界上你看,一个是自然界,一个是社会的,还有一个是我们个人独立的,最后就归于三者之间的交往活动。 在这四个活动里面,交往活动是最普遍的、最重要的活动,因为它与人的生活世界相联系,而生活世界与其他三个世界都相关联,交往活动以另外三种活动的标准为规则,它要求真实性、正当性和真诚性的统一。 这个活动在西方的哲学里面很抽象,但是我们要知道其实上它是很具体的,什么意思呢? 就是说,你比如我们现实生活当中,交往活动这个活动很重要的,你看一个领导,他比你官职高很多,你说你怎么交往? 你别看这个词好像听起来是很尊重人的,其实也是不平等的,你为什么说是尊师而不是说尊生爱师,这里面隐含着在这个社会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其实是不平等的。你说你父母他一巴掌打了就打了,你说怎么办,反过来你打他一下试试看?在这个社会里面就是一种不平等在里面。 当然,我说是我们的社会,可能西方稍微好一点,但就整个人类来说,其实都好不到哪去。 他想构造的是一个平等的交往理论,这当然是一个理想世界。如果这个世界有这样一种状态的话,那个交往就非常有意思了,而我们的交往的实质是什么呢,大部分还是为了利益的相互交换与利用。 其实中国社会几千年过去了,儒学那一套东西在影响着人们的观念,主要是强调与加强人的等级观念,除了黄老庄哲学外(这也是可以在世界上拿得出手的中国哲学),很少有思想去提倡自由与平等。 当然,在我看来,儒学它更像是道德箴言劝世言良,当然也有它的积极意义,就是对社会的人伦道德规范起到了稳定的作用。 中国人思想内核深处并没有真正的平等自由的思想,而是强调人的阶级属性和等级观念,主要目的是为皇权服务,现在没有皇帝了,但人们的这种思想遗留下来,影响至今,这也可能是一种遗传。 中国人和西方人的思想政治不同,可能也和这个交往理论有关系。他们的状态是从小培养起来的一种自由观。人与人之间好像整个是平等的。 2.2社会交往行为是语言的理解和交流的过程。 那么,只有通过语言的交往才是人区别于动物的本质。人为什么是人而不是动物,是因为人有语言的交往。 当然我们人在讨论的时候,好像觉得动物没有语言一样,我后来一想,动物是不是也有语言呢?其实我们人并不知道,你看那猴山里一群猴子在听从猴王的指挥,它们其实也是有语言的,当然,即使是研究动物专业的学生要想了解它们的语言也很困难。 当然我们人类的语言是很丰富的,“使我们脱离自然界的东西只有语言。说出了第一句话,就表达了一种普通的、非强制性的交往意向”。 你想交往,而且是很自觉的想交往,第一步只能通过语言。 2.3交往理论的一个关键问题是论证交往规则的普遍有效性。 哈贝马斯把主体性转化为“交互主体性”,把纯粹理性转化为“交往合理性”,把先验性转化为程序性的概念。 康德里面的纯粹理性是个人的,什么是善? 他是从个人理性纯粹理性出发来构造什么是善。那么,他把康德的思想转变了,他认为,这个个人的合理性、纯粹的合理性,要转化为交往合理性、人与人的交往的合理性,其实就是平等的交往,这是基础,社会要靠这种交往合理性才能进步。 什么样的交往才算是合理的? 在一切可能发生的交往活动之前,我们必须设定一个理想的交往活动,用以论证交往规则的普遍有效性和必然性,即交往的合理性。 那什么是理想的交往活动呢? 3.“理想的交往行为”是在没有任何强制条件下的平等、自由的对话。 你说做到这个,容易吗?不容易。 不容易就在于没有任何强制条件下的平等自由,这个做不到。你说你同谁对话,要不你高高在上,要么别人就高高在上,当然你们哥几个可能没这个问题,可是和有等级差别的人之间,你们之间很难平等,你平等他也不想给你平等,你怎么对话,比如一个老百姓和当官的,甚至是一个村民和村长之间就很难对话。 当然,“理想的交往行为”这是我们的理想,全社会要向着这种理想前进。 根据这种理想,按照这种理想的交往原则,任何有活动和语言能力的人都可以参加商谈,参与者都可以提出任何意见,可以对任何意见提出修改、批评、保留和赞同的意见。 这是理想交往规则导出的结果,当然这个结果是非常理想,是非常好的。这里面体现了真正的民主、平等、自由的精神。 而不是过多的考虑等级关系对人行为的影响。而不是说上级和下级的差异,不是说老师和学生的差异,不是说领导和群众的差异,这里面没有差异,而是任何有活动和语言能力的人都可以参加商谈。那么,这样的交往规则不但具有普遍必然性,而且具有人类其他活动所要求的真实性、正当性和真诚性。 他的理想就是让所有人都有这个平等交往的权利。 这个社会很大的问题就是不平等,很多民众老是有“意见”,这个民众也不是说吃不饱,也不是说经济困难,但是他就是觉得不公平,而且遇到了不公平和困难也没人帮他解决,那他当然要反映情况了,他就是要发表意见,从上到下,现在最大的问题就是交往渠道不通。
2023-09-14 04:24:351

耕地占用税是如何计算的

法律分析:耕地占用税计算方式:应纳税额=实际占用耕地面积(平方米)×适用定额税率。1.人均耕地不超过1亩的地区(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位,下同),每平方米为10~50元;2.人均耕地超过1亩但不超过2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8~40元;3.人均耕地超过2亩但不超过3亩的地区,每平方米6~30元;4.人均耕地超过3亩以上的地区,每平方米5~25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条例所称建房,包括建设建筑物和构筑物。农田水利占用耕地的,不征收耕地占用税。第六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耕地占用税的平均税额,按照本细则所附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耕地占用税平均税额表》执行。县级行政区域的适用税额,按照条例、本细则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执行。
2023-09-14 04:24:371

怎么做到保证用电安全?

安全用电需注意以下几点:1、不要赤手赤脚去修理或移动家中带电的线路或设备,如台扇、洗衣机、电视机等等,以免触电;2、不要使用金属碰电,手湿不能触碰电源,不能使用湿布擦灯具、开关等电器用具;3、正确安装三孔插座,不要随意把三眼插头改成两眼插头使用;4、正确使用电源线,不得乱拉、乱接电线;5、不得私自在原有的线路上增加用电器具;6、正确使用家用电器,不得使用不符合安全规格的用电设备;7、养成良好习惯,在无人看管或长期不使用的情况下,请把电熨斗、电吹风、电炉等电器电源插头拔下;8、禁止使用铅线、铜线等替代熔线用作保险丝;9、使用漏电保护器,预防人身触电和电气火灾的发生。希望我们的回答能对您有所帮助。
2023-09-14 04:24:256

这位同学。。根据课标和试卷,苏格拉底和孔子更相似。(我不会发消息^-^~~)

一、孔子的教学方法 孔子实在不愧为伟大的教育家,其教学方法和教学艺术之高超至今难以有人能望其项背。 以著名的“启发式教学法”为例,许多人都以为这是苏格拉底的首创。这对于言必称希腊的西方学者来说是不足为怪的,在我们中国也有不少人持这种看法(尤其是在计算机教育界),这就未免“数典忘祖”。事实上,孔子不仅一贯坚持启发式教学,而且“启发”式这个名称本身也是由孔子(而不是苏格拉底)所创造。孔子比苏格拉底大82岁,孔子逝世后10年,苏才出生。所以孔子才是真正的当之无愧的“启发式教学”创始人。除此以外,孔子所创造的启发式教学法,其内涵也要比苏格拉底的“产婆术”更为丰富、更为深刻。为了说明这个问题,我们不妨将称之为“产婆术”的苏格拉底启发式对话法与孔子的启发式教学法作一比较。 一位名叫欧谛德谟的青年,一心想当政治家,为帮助这位青年认清正义与非正义问题,苏格拉底运用启发式方法和这位青年进行了下面的对话(以下皆是苏问,欧答): 问:虚伪应归于哪一类? 答:应归入非正义类。 问:偷盗、欺骗、奴役等应归入哪一类? 答:非正义类。 问:如果一个将军惩罚哪些极大地损害了其国家利益的敌人,并对他们加以奴役这能说是非正义吗? 答:不能。 问:如果他偷走了敌人的财物或在作战中欺骗了敌人,这种行为该怎么看呢 答:这当然正确,但我指的是欺骗朋友。 苏格拉底:那好吧,我们就专门讨论朋友间的问题。假如一位将军所统帅的军队已经丧失了士气,精神面临崩溃,他欺骗自己士兵说援军马上就到,从而鼓舞起斗志取得胜利,这种行为该如何理解? 答:应算是正义的。 问:如果一个孩子有病不肯吃药,父亲骗他说药不苦、很好吃,哄他吃下去了,结果治好了病,这种行为该属于哪一类呢? 答:应属于正义类。 苏格拉底仍不罢休又问:如果一个人发了疯,他的朋友怕他自杀,偷走了他的刀子和利器,这种偷盗行为是正义的吗? 答:是,他们也应属于这一类。 问:你不是认为朋友之间不能欺骗吗? 欧谛德谟:请允许我收回我刚才说过的话。 从这一段生动的对话可以看出,苏格拉底启发式教学的特点是:抓住学生思维过程中的矛盾,启发诱导,层层分析,步步深入,最后导出正确的结论。 下面再看孔子的启发式教学。他只有八个字:“不愤不启,不悱不发。”(《论语u2022述而》)。按宋代朱熹的解释:“愤者,心求通而未得之意;悱者,口欲言而未能之貌;启,谓开其意;发,谓达其辞。”可见,“愤”就是学生对某一问题正在积极思考,急于解决而又尚未搞通时的矛盾心理状态。这时教师应对学生思考问题的方法适时给以指导,以帮助学生开启思路,这就是“启”。“悱”是学生对某一问题已经有一段时间的思考,但尚未考虑成熟,处于想说又难以表达的另一种矛盾心理状态。这时教师应帮助学生明确思路,弄清事物的本质属性,然后用比较准确的语言表达出来,这就是“发”。孔子的启发式教学虽然只有八个字,但它不仅生动地表现出孔子进行启发式教学的完整过程,而且还深刻地揭示出学习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时将会顺序出现两种矛盾的心理状态,或者说两种不同的思维矛盾,以及这两种矛盾的正确处理方法。和苏格拉底对话法相比较,二者的共同之处是:彼此都十分重视学生思维过程中的矛盾,但是两者处理思维矛盾的方法则完全不同:苏格拉底是通过教师连续不断的提问迫使学生陷入自相矛盾状态,从而把学生的认识逐步引向深入,使问题最终得到解决。孔子则是由教师或学生自己提出问题,由学生自己去思考,等到学生处于“愤”的心理状态,即遇到思维过程中的第一种矛盾而又无法解决时,教师才去点拨一下。然后又让学生自己继续去认真思考,等到学生进入“悱”的心理状态,即遇到思维过程中的第二种矛盾且无法解决时,教师又再点拨一下,从而使学生柳暗花明,豁然开朗。 由以上分析可见,苏格拉底的对话法实际上是以教师为中心,学生完全被教师牵着鼻子走,这种启发式虽然也能使学生印象深刻,但是由于学生的主动性发挥不够,对于较复杂问题的理解,即涉及高级认知能力的场合,恐怕对问题难以理解得很深入。而孔子的启发式则是以学生为中心,让学生在学习过程中自始至终处于主动地位,让学生主动提出问题、思考问题,让学生主动去发现、去探索,教师只是从旁边加以点拨,起指导和促进作用。两相比较,不难看出,尽管两种启发式在教学中都很有效,都能促进学生的思维,但是显然孔子的启发式有更深刻的认知心理学基础,更加符合学生的认知规律,因而具有更高的理论价值。所以我们的结论应当是:孔子才是世界上启发式教学的真正创始人。孔子的“不愤不启、不悱不发”八个字是关于启发式教学的高度概括,也是最科学、最天才的概括。 再以“因材施教”方法而论,孔子更是独树一帜,在古今中外的教育家中无人能与之相比。在《论语》中,有不少生动的事例表明,同一个问题,孔子对不同学生有不同的教法,例如在(《论语u2022 颜渊》)篇中记载,樊迟、司马牛、仲弓、和颜渊均曾向孔子问仁,孔子做出了四种不同的回答: 樊迟问仁。子曰:“爱人”。 司马牛问仁。子曰:“仁者,其言也仞”。 仲弓问仁。子曰:“出门如见大宾,使民如承大祭。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在邦无怨,在家无怨。” 颜渊问仁。子曰:“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 樊迟的资质较鲁钝,孔子对他就只讲“仁”的最基本概念——“爱人”;司马牛因“多言而躁”,孔子就告诫他:做一个仁人要说话谨慎,不要急于表态;仲弓对人不够谦恭,不能体谅别人,孔子就教他忠恕之道,要能将心比心推己及人;颜渊是孔门第一大弟子,已有很高的德行,所以孔子就用仁的最高标准来要求他--视、听、言、行,一举一动都要合乎礼的规范。总之,根据每个学生基础和造诣的不同,孔子对同一问题作出了四种深浅不同的回答,既切合每个学生的思想实际,又都符合仁的基本概念。孔子之所以能做到这点,是因为他经常分析每个学生的不同特点,他认为:“由也果”(认为子路果敢),“赐也达”(子贡为人豁达、大度),“求也艺”(冉求多才多艺),“柴也愚”(高柴较迟钝),“参也鲁”(曾参较耿直),“师也辟”(子张较偏激),┅┅等等。对每一位学生的才能特点、性格特征,孔子心理都有数。并且他还把学生的性格特征分为三种类型:“狂者”、“中行”、“狷者”,他说:“不得中行而与之,必也狂狷乎!狂者进取,狷者有所不为也”(《论语u2022 子路》),即人有偏激、拘谨和介于二者之间(即“中行”)的三种不同性格。 孔子不仅能做到因人施教,还能因时间、地点、环境的不同而施教,《论语》中关于这方面的例子也很多。除此以外,更令人惊叹的是孔子还能根据学生的心理状态和思维过程的不同特点而施教(参看上面关于孔子的启发式教学部分),真可谓变化无穷。尽管“因材施教”这一概念并非孔子本人提出,而是宋代朱熹在总结孔子教学方法时归纳出来的,但是从孔子一生的教育实践看,他确实是世界上最早、也是最完整、最深入地把因材施教方法运用于教学过程的教育家。 二、孔子的教学思想 近、现代的教学思想可谓流派纷呈,种类繁多,但是若从本质上区分,那就只有两大派:一派是以“学生”为中心,另一派是以“教师”为中心。 以“学生”为中心教学思想的代表是建构主义理论,它既是一种学习理论又是一种教学理论,是目前国际上在教育领域最具影响力的一种理论。尤其是在西方,随着多媒体和Internet 应用的普及,建构主义思想已逐渐在学校教学领域占据统治地位。建构主义的核心是强调学生是认知过程的主体,是知识意义的主动建构者而不是教师灌输的对象。因此在教学过程中必须强调以学生为中心,要让学生主动去发现、去探索。不难看出,这种以学生为中心的建构主义思想和孔子提出的启发式教学法的理论基础是何等相似乃尔。可是迄今为止,在国际上提到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思想和教学理论时,一般只追朔到杜威(因为他在1900年发表的《学校与社会》一书中首次提出要让儿童成为教育的中心,即“儿童中心”论)和皮亚杰(因为他在本世纪二、三十年代所从事的关于儿童认知发展的研究为建构主义奠定了坚实的心理学基础)。杜威和皮亚杰是近现代卓越的教育心理学家,他们确实为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思想、教学理论的确立作出了重大贡献。但是通过上述不可辩驳的事实和科学的分析,不是已经充分证明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思想的真正源头应当追朔到孔子吗?在这样一个重大的教学思想与教学理论的形成与发展中,完全抹杀孔子所做出的贡献难道是公平的吗? 再看以“教师”为中心。这一派的理论由于有几百年的发展历史,所以种类很多。目前公认最有代表性的是奥苏贝尔的“有意义接受学习”理论,正是由于有奥苏贝尔理论的有力支持,才使得这一派在当前以学生为中心浪潮的强大冲击下岿然不动,仍在许多国家(特别是在中国)的学校教学领域发挥重要作用。奥苏贝尔的“有意义接受学习”理论,是要求教师能够在当前所教的新概念、新知识与学生的原有认知结构(即学生大脑中长期形成的知识与经验系统)之间帮助学生建立起某种联系。如果能够建立这种新、旧知识之间的联系,学生的“接受式学习”(即教师的“讲解式”或“传递式”教学)就是有意义的,否则就是机械的(即死记硬背、囫囵吞枣,不能真正理解和掌握所学知识的意义)。换句话说,能否让学生建立起新、旧知识之间的联系是达到有意义学习的关键,也是奥苏贝尔理论的核心。事实上这个“核心”在孔子的教学思想中也早有体现,《论语》中有两段话可以为此佐证: 一是“告诸往而知来者”(《论语u2022 学而》)。这句话的意思很明白:告诉你过去可以推知未来。这里的“往”表示过去的知识、经历,即原有认知结构中的“旧”知;“来者”指未来的事情也包括尚未了解的事物,也就是“新”知。所以这句话就是阐明“新”知与“旧”知之间有密切的联系,要了解、掌握“新”知应该将它和“旧”知联系起来。 二是“吾有知乎哉?无知也,有鄙夫问于我,空空如也。我叩其两端而竭焉。”(《论语u2022子罕》)这段话今人一般翻译为:“孔子说,我有知识吗?我没有知识。有一个乡下人来问我,我一无所知,我就从他提出的那个问题的头尾去探求,然后尽力替他解释清楚。”宋代朱熹的注释则是:“孔子谦言自己无知识。但其告人,虽於至愚不敢不尽耳。叩,发动也;两端,犹言两头,言始终本末,上下精粗,无所不荆”我觉得这两种翻译都未能完全表达孔子的原意。关键是对“叩其两端”如何理解,前一种翻译只把“两端”看作是“头尾”,未免太机械、太简单化了。朱熹不愧是大学问家,他能从矛盾对立的普遍性去看待“两端”,认为应从“始终、本末、上下、精粗”总之可以从事物的任何对立统一的两个方面去理解(“无所不颈)。这比今人的翻译含义要广、要深,但是其针对性似乎不太强。综合今人和古人的上述两种解释我们可以认为,“叩其两端”既指从问题的来龙去脉(始终、本末)去分析,也包含将事物的正反两面以及新知和旧知两端联系起来的意思,这样可能更符合孔子的原意。结合前一段“告诸往而知来者”的含义,我们认为,这样的解释是合理的,并不是穿凿附会。 由此可见,当代两大教学思想流派均可从孔子教学思想中找到根源。 可以去http://www.comment-cn.net/data/2006/0427/article_6373.html 参考资料:http://www.comment-cn.net/data/2006/0427/article_6373.html 一、孔子的教学方法 孔子实在不愧为伟大的教育家,其教学方法和教学艺术之高超至今难以有人能望其项背。 以著名的“启发式教学法”为例,许多人都以为这是苏格拉底的首创。这对于言必称希腊的西方学者来说是不足为怪的,在我们中国也有不少人持这种看法(尤其是在计算机教育界),这就未免“数典忘祖”。事实上,孔子不仅一贯坚持启发式教学,而且“启发”式这个名称本身也是由孔子(而不是苏格拉底)所创造。孔子比苏格拉底大82岁,孔子逝世后10年,苏才出生。所以孔子才是真正的当之无愧的“启发式教学”创始人。除此以外,孔子所创造的启发式教学法,其内涵也要比苏格拉底的“产婆术”更为丰富、更为深刻。为了说明这个问题,我们不妨将称之为“产婆术”的苏格拉底启发式对话法与孔子的启发式教学法作一比较。 一位名叫欧谛德谟的青年,一心想当政治家,为帮助这位青年认清正义与非正义问题,苏格拉底运用启发式方法和这位青年进行了下面的对话(以下皆是苏问,欧答): 问:虚伪应归于哪一类? 答:应归入非正义类。 问:偷盗、欺骗、奴役等应归入哪一类? 答:非正义类。 问:如果一个将军惩罚哪些极大地损害了其国家利益的敌人,并对他们加以奴役这能说是非正义吗? 答:不能。 问:如果他偷走了敌人的财物或在作战中欺骗了敌人,这种行为该怎么看呢 答:这当然正确,但我指的是欺骗朋友。 苏格拉底:那好吧,我们就专门讨论朋友间的问题。假如一位将军所统帅的军队已经丧失了士气,精神面临崩溃,他欺骗自己士兵说援军马上就到,从而鼓舞起斗志取得胜利,这种行为该如何理解? 答:应算是正义的。 问:如果一个孩子有病不肯吃药,父亲骗他说药不苦、很好吃,哄他吃下去了,结果治好了病,这种行为该属于哪一类呢? 答:应属于正义类。 苏格拉底仍不罢休又问:如果一个人发了疯,他的朋友怕他自杀,偷走了他的刀子和利器,这种偷盗行为是正义的吗? 答:是,他们也应属于这一类。 问:你不是认为朋友之间不能欺骗吗? 欧谛德谟:请允许我收回我刚才说过的话。 从这一段生动的对话可以看出,苏格拉底启发式教学的特点是:抓住学生思维过程中的矛盾,启发诱导,层层分析,步步深入,最后导出正确的结论。 下面再看孔子的启发式教学。他只有八个字:“不愤不启,不悱不发。”(《论语u2022述而》)。按宋代朱熹的解释:“愤者,心求通而未得之意;悱者,口欲言而未能之貌;启,谓开其意;发,谓达其辞。”可见,“愤”就是学生对某一问题正在积极思考,急于解决而又尚未搞通时的矛盾心理状态。这时教师应对学生思考问题的方法适时给以指导,以帮助学生开启思路,这就是“启”。“悱”是学生对某一问题已经有一段时间的思考,但尚未考虑成熟,处于想说又难以表达的另一种矛盾心理状态。这时教师应帮助学生明确思路,弄清事物的本质属性,然后用比较准确的语言表达出来,这就是“发”。孔子的启发式教学虽然只有八个字,但它不仅生动地表现出孔子进行启发式教学的完整过程,而且还深刻地揭示出学习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时将会顺序出现两种矛盾的心理状态,或者说两种不同的思维矛盾,以及这两种矛盾的正确处理方法。和苏格拉底对话法相比较,二者的共同之处是:彼此都十分重视学生思维过程中的矛盾,但是两者处理思维矛盾的方法则完全不同:苏格拉底是通过教师连续不断的提问迫使学生陷入自相矛盾状态,从而把学生的认识逐步引向深入,使问题最终得到解决。孔子则是由教师或学生自己提出问题,由学生自己去思考,等到学生处于“愤”的心理状态,即遇到思维过程中的第一种矛盾而又无法解决时,教师才去点拨一下。然后又让学生自己继续去认真思考,等到学生进入“悱”的心理状态,即遇到思维过程中的第二种矛盾且无法解决时,教师又再点拨一下,从而使学生柳暗花明,豁然开朗。 由以上分析可见,苏格拉底的对话法实际上是以教师为中心,学生完全被教师牵着鼻子走,这种启发式虽然也能使学生印象深刻,但是由于学生的主动性发挥不够,对于较复杂问题的理解,即涉及高级认知能力的场合,恐怕对问题难以理解得很深入。而孔子的启发式则是以学生为中心,让学生在学习过程中自始至终处于主动地位,让学生主动提出问题、思考问题,让学生主动去发现、去探索,教师只是从旁边加以点拨,起指导和促进作用。两相比较,不难看出,尽管两种启发式在教学中都很有效,都能促进学生的思维,但是显然孔子的启发式有更深刻的认知心理学基础,更加符合学生的认知规律,因而具有更高的理论价值。所以我们的结论应当是:孔子才是世界上启发式教学的真正创始人。孔子的“不愤不启、不悱不发”八个字是关于启发式教学的高度概括,也是最科学、最天才的概括。 再以“因材施教”方法而论,孔子更是独树一帜,在古今中外的教育家中无人能与之相比。在《论语》中,有不少生动的事例表明,同一个问题,孔子对不同学生有不同的教法,例如在(《论语u2022 颜渊》)篇中记载,樊迟、司马牛、仲弓、和颜渊均曾向孔子问仁,孔子做出了四种不同的回答: 樊迟问仁。子曰:“爱人”。 司马牛问仁。子曰:“仁者,其言也仞”。 仲弓问仁。子曰:“出门如见大宾,使民如承大祭。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在邦无怨,在家无怨。” 颜渊问仁。子曰:“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 樊迟的资质较鲁钝,孔子对他就只讲“仁”的最基本概念——“爱人”;司马牛因“多言而躁”,孔子就告诫他:做一个仁人要说话谨慎,不要急于表态;仲弓对人不够谦恭,不能体谅别人,孔子就教他忠恕之道,要能将心比心推己及人;颜渊是孔门第一大弟子,已有很高的德行,所以孔子就用仁的最高标准来要求他--视、听、言、行,一举一动都要合乎礼的规范。总之,根据每个学生基础和造诣的不同,孔子对同一问题作出了四种深浅不同的回答,既切合每个学生的思想实际,又都符合仁的基本概念。孔子之所以能做到这点,是因为他经常分析每个学生的不同特点,他认为:“由也果”(认为子路果敢),“赐也达”(子贡为人豁达、大度),“求也艺”(冉求多才多艺),“柴也愚”(高柴较迟钝),“参也鲁”(曾参较耿直),“师也辟”(子张较偏激),┅┅等等。对每一位学生的才能特点、性格特征,孔子心理都有数。并且他还把学生的性格特征分为三种类型:“狂者”、“中行”、“狷者”,他说:“不得中行而与之,必也狂狷乎!狂者进取,狷者有所不为也”(《论语u2022 子路》),即人有偏激、拘谨和介于二者之间(即“中行”)的三种不同性格。 孔子不仅能做到因人施教,还能因时间、地点、环境的不同而施教,《论语》中关于这方面的例子也很多。除此以外,更令人惊叹的是孔子还能根据学生的心理状态和思维过程的不同特点而施教(参看上面关于孔子的启发式教学部分),真可谓变化无穷。尽管“因材施教”这一概念并非孔子本人提出,而是宋代朱熹在总结孔子教学方法时归纳出来的,但是从孔子一生的教育实践看,他确实是世界上最早、也是最完整、最深入地把因材施教方法运用于教学过程的教育家。 二、孔子的教学思想 近、现代的教学思想可谓流派纷呈,种类繁多,但是若从本质上区分,那就只有两大派:一派是以“学生”为中心,另一派是以“教师”为中心。 以“学生”为中心教学思想的代表是建构主义理论,它既是一种学习理论又是一种教学理论,是目前国际上在教育领域最具影响力的一种理论。尤其是在西方,随着多媒体和Internet 应用的普及,建构主义思想已逐渐在学校教学领域占据统治地位。建构主义的核心是强调学生是认知过程的主体,是知识意义的主动建构者而不是教师灌输的对象。因此在教学过程中必须强调以学生为中心,要让学生主动去发现、去探索。不难看出,这种以学生为中心的建构主义思想和孔子提出的启发式教学法的理论基础是何等相似乃尔。可是迄今为止,在国际上提到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思想和教学理论时,一般只追朔到杜威(因为他在1900年发表的《学校与社会》一书中首次提出要让儿童成为教育的中心,即“儿童中心”论)和皮亚杰(因为他在本世纪二、三十年代所从事的关于儿童认知发展的研究为建构主义奠定了坚实的心理学基础)。杜威和皮亚杰是近现代卓越的教育心理学家,他们确实为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思想、教学理论的确立作出了重大贡献。但是通过上述不可辩驳的事实和科学的分析,不是已经充分证明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思想的真正源头应当追朔到孔子吗?在这样一个重大的教学思想与教学理论的形成与发展中,完全抹杀孔子所做出的贡献难道是公平的吗? 再看以“教师”为中心。这一派的理论由于有几百年的发展历史,所以种类很多。目前公认最有代表性的是奥苏贝尔的“有意义接受学习”理论,正是由于有奥苏贝尔理论的有力支持,才使得这一派在当前以学生为中心浪潮的强大冲击下岿然不动,仍在许多国家(特别是在中国)的学校教学领域发挥重要作用。奥苏贝尔的“有意义接受学习”理论,是要求教师能够在当前所教的新概念、新知识与学生的原有认知结构(即学生大脑中长期形成的知识与经验系统)之间帮助学生建立起某种联系。如果能够建立这种新、旧知识之间的联系,学生的“接受式学习”(即教师的“讲解式”或“传递式”教学)就是有意义的,否则就是机械的(即死记硬背、囫囵吞枣,不能真正理解和掌握所学知识的意义)。换句话说,能否让学生建立起新、旧知识之间的联系是达到有意义学习的关键,也是奥苏贝尔理论的核心。事实上这个“核心”在孔子的教学思想中也早有体现,《论语》中有两段话可以为此佐证: 一是“告诸往而知来者”(《论语u2022 学而》)。这句话的意思很明白:告诉你过去可以推知未来。这里的“往”表示过去的知识、经历,即原有认知结构中的“旧”知;“来者”指未来的事情也包括尚未了解的事物,也就是“新”知。所以这句话就是阐明“新”知与“旧”知之间有密切的联系,要了解、掌握“新”知应该将它和“旧”知联系起来。 二是“吾有知乎哉?无知也,有鄙夫问于我,空空如也。我叩其两端而竭焉。”(《论语u2022子罕》)这段话今人一般翻译为:“孔子说,我有知识吗?我没有知识。有一个乡下人来问我,我一无所知,我就从他提出的那个问题的头尾去探求,然后尽力替他解释清楚。”宋代朱熹的注释则是:“孔子谦言自己无知识。但其告人,虽於至愚不敢不尽耳。叩,发动也;两端,犹言两头,言始终本末,上下精粗,无所不荆”我觉得这两种翻译都未能完全表达孔子的原意。关键是对“叩其两端”如何理解,前一种翻译只把“两端”看作是“头尾”,未免太机械、太简单化了。朱熹不愧是大学问家,他能从矛盾对立的普遍性去看待“两端”,认为应从“始终、本末、上下、精粗”总之可以从事物的任何对立统一的两个方面去理解(“无所不颈)。这比今人的翻译含义要广、要深,但是其针对性似乎不太强。综合今人和古人的上述两种解释我们可以认为,“叩其两端”既指从问题的来龙去脉(始终、本末)去分析,也包含将事物的正反两面以及新知和旧知两端联系起来的意思,这样可能更符合孔子的原意。结合前一段“告诸往而知来者”的含义,我们认为,这样的解释是合理的,并不是穿凿附会。
2023-09-14 04:24:241

《诗经》第一首《关雎》

《关雎》,做为《诗经》的第一首诗歌,收录在《诗经》开篇,自有它的作用。成为华夏诗歌第一篇,自古以来就为人们吟诵,今日读之,果然不同凡响,爱情总是古今中外永恒的话题! 原诗如下: 关关雎鸠,在河之洲。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参差荇菜,左右流之。 窈窕淑女,寤寐求之。 求之不得,寤寐思服。 悠哉悠哉,辗转反侧。 参差荇菜,左右采之。 窈窕淑女,琴瑟友之。 参差荇菜,左右芼之。 窈窕淑女,钟鼓乐之。 一首诗,短短的八十个字,可以千古传诵,其魅力和地位可见一斑! 这首诗歌的大意可以理解为: 鱼鹰在关关的鸣叫着,在河中的沙洲上飞来走去。漂亮善良的好姑娘,才是君子最好的伴侣。 长的高矮不齐的荇菜,这边那边的寻找着去采摘。漂亮善良的好姑娘,梦中梦醒都让我要追求寻觅。 苦苦追求寻觅却得不到爱,梦里梦外都是我对她的思念。情思绵绵相思不断,每天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的难以忘怀。 长的高矮不齐的荇菜,这边那边的去采摘。漂亮善良的好姑娘,弹奏着琴瑟来表达着爱慕之情。 长的高矮不齐的荇菜,这边那边的做成菜祭祀列祖列宗。漂亮善良的好姑娘,在敲击钟鼓的礼乐中完成新婚! 这首诗歌,以叙述的方式,讲述男人爱上一个漂亮善良的好姑娘,在美好的幻觉中获得了完美爱情的经过。如果爱情都能有这样的完美结局,这个世界真的太美好了!
2023-09-14 04:24:211

微电子技术的介绍

微电子技术是建立在以集成电路为核心的各种半导体器件基础上的高新电子技术,特点是体积小、重量轻、可靠性高、工作速度快,微电子技术对信息时代具有巨大的影响。本专业主要培养具有扎实的半导体材料、器件、工艺、集成电路原理、设计等专业理论知识和电子技术基础知识,主要从事半导体集成电路芯片制造、测试、封装、版图设计及质量管理、生产管理、设备维护等半导体制造行业急需的一线工程技术人员和高级技术工人。本专业以培养学生半导体制造方面的动手能力为第一,根据半导体制造业设备自动化的特点加强学生电子技术、计算机、设备维护等专业基础知识,使学生有较强的工作适应能力和较大的专业发展能力。
2023-09-14 04:24:161

苏格拉底问答法可以归纳为四句话

.苏格拉底在教学过程中采用问答法,环环紧扣,层层解析,步步推进,启发诱导,其判断的标准是一般的社会通则。实际上,问答法是一种探讨和辩论教学方法,即不直接向学生传授各种具体知识,而是通过问答、交谈、争辩、诱导或暗示,把学生导向预定的结论。用这种方法进行教学,可以把获得一般规律性的知识作为教学的中心任务,教导学生在认识中逐渐排除非本质的成分,进而把握事物的本质。由于这种教学方法重视学生的“学思结合”,使学生在得到知识的同时又找到了获得知识的途径,因而一直为进步的教育家们所肯定与弘扬,并已成为现代教学中的一种重要方法。
2023-09-14 04:24:161

21世纪批评理论的的好处

好处:1、批评能让人看到自己的不足,从而开始发奋努力,积极向上弥补自己的弱点。2、适当的批评那些骄傲自满的人,就像一盆冷水泼在他的头上,能够让他清醒的认识自己,让他不会一直退步。3、批评并不是一种打压,而是出于善意的提醒,一个人需要一些管教来约束他的言行,提醒自己做一个有素质的人。4、批评可以提高人的抗压能力,一个人总是活在温柔的世界,那在面对困难的时候就很容易崩溃。
2023-09-14 04:24:151

耕占税税法 实施细则

耕地占用税不是每年都交,耕地占用税在纳税人获准占用耕地的环节征收,除对获准占用耕地后超过两年未使用者须加征耕地占用税外,此后不再征收耕地占用税。因而,耕地占用税具有一次性征收的特点。耕地占用税税率其标准取决于人均占有耕地的数量和经济发展程度。目的是为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加强土地管理,保护农用耕地。一、耕地占用税一次性还是每年都交:1、首先告诉大家的是耕地占用税是一次性征收,而不是每年都交。耕地占用税是国家对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依据实际占用耕地面积、按照规定税额一次性征收的一种税。2、耕地占用税属行为税范畴。耕地占用税是我国对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或个人所征收的一种税收。3、其征税范围包括纳税人为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而占用的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耕地,耕地占用税在税率设计上采用了地区差别定额税率,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以每平方米土地为计税单位,按适用的定额税率计税。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实际占用耕地面积(平方米)×适用定额税率。二、不签字房屋可以强拆吗:1、不签字房屋一般不可以强拆,强拆必须遵守法定拆迁程序。2、如果没有签字,同时在法定期限内提起相应的法律程序,则不能强拆,否则属于违法强拆。3、如果只是不签字,而在法定期限内不提起法律程序,又拒不搬出的。征收方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拆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实施办法》第二条 经批准占用耕地的,纳税人为农用地转用审批文件中标明的建设用地人;农用地转用审批文件中未标明建设用地人的,纳税人为用地申请人,其中用地申请人为各级人民政府的,由同级土地储备中心、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或政府委托的其他部门、单位履行耕地占用税申报纳税义务。未经批准占用耕地的,纳税人为实际用地人。第三条 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包括经批准占用的耕地面积和未经批准占用的耕地面积。
2023-09-14 04:24: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