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rriers / 阅读 / 详情

农村村民自治和城市居民自治的法律保障

2023-09-16 18:33:55
共2条回复
小教板

法律保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是为了保障农村村民实行自治,根据宪法制定的法律。由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于1998年11月4日修订通过,自1998年11月4日施行。2018年12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做了部分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是为了保障城市居民群众依法办理群众自己的事情,根据宪法制定的一部法律。第七届全国人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自1990年1月1日起施行。2018年12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做了部分条文修改 。

苏州马小云

根本保障是《宪法》

具体保障是《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居民委员

会组织法》

根据现行《宪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

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的基层群众自治性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

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根据现行《宪法》和《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

定,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

我服务的基层群众自治性组织。

相关推荐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自治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是不是一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是一部法律。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是关于农村村民自治的法律。它于1987年11月24日经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形式通过并公布,于1988年6月1日起试行。1998年11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已由我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8日修订通过,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公布,公布之日起施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立法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原则,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一切立法的依据和准则。我国现行宪法是1982年12月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的。这部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任务和基本制度,体现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是建国以来最好的一部宪法。现行宪法总结我国基层群众自治的经验,以根本法的形式确立了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宪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居民选举。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基层政权的相互关系由法律规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办理本居住地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并且向人民政府反映群众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2023-09-06 02:11:173

村民自治法的相关背景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村组法)试行以及正式颁布以来,我国农村建设获得显著改善,农村以及城市的政治文明得到促进。村组法试行伊始即获得国内外广泛关注,因为它在一些方面是有突破的,它明显地接近了国际公认的民主准则。然而,难以否认,村组法也存在着明显的重要的缺陷。本文将就其中一些问题提出分析及修改意见,并且希望有关方面能彻底修订村组法并将其命名为《村民自治法》甚或合并《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形成《城乡居民基层自治法》。
2023-09-06 02:11:261

村民自治法少数服从多数真的合理吗?

法,讲究的是整个社会的公平合理,有些看上去是不合理的,但大局或结局或倡导的方向看,这样做是合理的所 以你说的村民自治法,少数服从多数,只是合法, 不一定合理,但对整个社会来说,是接近合理的。因为只有这样,以后大伙会越来越理性,以后大多数人的意见,才是合理的意见民主进程才能推进。
2023-09-06 02:11:433

农村村民自治法是否合法

不能叫法。不过这也只是形式,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是可以的。
2023-09-06 02:11:533

村民自治法,组织法和计划生育法有无抵触?

就你描述内容 这三部法律约束的范围不同 不抵触
2023-09-06 02:12:022

急~~~ 关于村民自治法的有关问题

这个不用的,他那是乱收费
2023-09-06 02:12:223

不合理的村民自治法找谁管?

农村不合理的自治法你先可以找大队的。找大队书记或者是会计,如果说在不行的情况下,那你可以上你们的赵州镇去找。或者是嗯管农民土地法的去找。
2023-09-06 02:12:441

请问村民自治:基本原则是什么?权力架构怎么安排?

村民自治:本质是一种直接民主作者: 仝志辉(中国人民大学副教授) 田飞龙(北京大学博士) 村民自治不仅是按照法律规定动作来训练村民和实现秩序,还应具有规则生产的权力与能力。村组法应保持适度的“谦抑”,为村民自治提供运行空间。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草案正由人大常委会审议。由于有些地方的村级选举贿选蔓延,所以任务之一是规范选举,但也要看到,多数村庄选举已依法展开,很难不照法定程序举行。村民自治实践在进入“后选举时代”,选举后的治理,正在变成村治主要问题。修订草案对“什么是真正适合村民自治的民主概念”并未给出清晰回答,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这“四个民主”的思路,过于拘泥于模仿国家权力的运作过程,有可能忽视村庄自治的特殊要求。关键是:村民自治的基本原则究竟是什么?权力架构应怎么安排?直接民主、社会自治与参与式民主村民自治的第一个原则是直接民主。直接民主来自雅典的城邦民主,有两个基本特征:内在的美德和外在的民主参与能力。直接民主将民主理解为一种生活方式,理解为公民参与决策的日常体制。第二个原则是社会自治。村民自治是一种基层的社会自治,而不是国家体制内部的地方自治。中国古代政治稳定有两大法宝,一是儒家伦理,二就是乡绅自治。革命在政治上打倒了“土豪劣绅”,在文化上通过解放个人放逐了“儒家伦理”,企图建立直接面对个人的国家统治,人民公社体制就是最终的尝试,但被证明是失败的。社会自治的必要性在于,国家统治能力有限。既然村民自治是一种社会自治,自治的本质又在于“自主”,国家法律(包括村组法)就应仅限于提供基本的原则和制度框架,不应规定得过多过细,严重捆缚村民自治的创新空间和行动能力。村民自治的第三个基本原则是参与式民主。从最严格意义来讲,村民自治内部的一切决策都应使用最具正当性的村民会议来决策,以体现直接民主的“直接性”。但村庄事务繁杂,性质与影响范围不一,在客观上并不需要事事诉诸“村民会议”;村民会议的制度成本相对最为高昂,村民的自主精神与能力的培养非朝夕可成;全部实行直接民主,尽管最大程度解决了权力合法性问题,但忽视了管理的有效性问题。所以,村民自治的民主程序应该是一种以直接民主为主、间接民主为辅的程序组合。参与式民主强调成员德性、责任与行动能力,具有古典直接民主的部分核心要素。这就是村民的自治文化和自治能力问题。参与式民主的现代类型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强形式的参与式民主,指向成员的自主审议与决策,不存在可见的权力中心,全体成员就是权力本身;另一种是弱形式的参与式民主,主要是政府主导的咨询性决策程序,涵盖立法过程和行政过程,存在可见的权力中心,公民参与有咨询价值,但没有直接的决策权。中国的村民自治成败与否,民主程序的合理设计是关键,必须注重强、弱形式的参与式民主的合理搭配。村民会议是根,村民代表会议是枝基于以上基本原则,村民自治的本质,应是一种直接民主制度。目前的修订草案,有两点动向值得关注:一是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的法律关系的规定,这涉及村民自治民主权力的核心载体问题;二是要不要增设村务监督机构。第一个问题涉及村民自治权力架构的核心内容。修订草案坚持了村民会议的最高地位并适当扩展其权力清单,值得肯定。村民代表会议则是协调以村委会为载体的“行政主导”和以村民会议为载体的“直接民主”的产物,是效率和原则的结合。尽管村民代表会议在法律上是“按需设立”,但实践中基于所谓的村民会议开会难(很多是人为将村委会设在自然村之上,以及大规模合村并组带来的),大多数行政村设立了村民代表会议,并有取“村民会议”而代之的趋势。这样一来,村民自治到底是直接民主还是代议民主的问题就模糊了。其实,目前对村民自治的直接民主性质并无异议,重要的是如何通过合理分权及程序安排,使其顺畅运行。两者不妨如此定位:村民会议是原则和重点,不能通过简单的“一次性授权”来挤压直接民主空间,架空直接权力领域,应保障村民会议在召集程序、议题重要性及协商理性方面的优先地位,使之对最重大之村级事务具有直接决策权力。对实践中发展起来的村民代表会议,可通过清晰、有限而可收回的授权安排,使之承担日常性的村级重要事务决策。村民代表会议和村民会议各安其分,才能协调好村民自治中的精英与大众的不同作用。事实上,单独依赖哪一方都达不成善治的效果。精英治村固然好,但一定是要为村民负责的精英。普通村民治村也不是完全可行,必须要有精英的示范和带动,专业化的工作,只能委托精英去完成。取消专门的村务监督机构村民自治的权力架构里,是否需要增设村务监督机构?草案第29条规定,应增设此类机构,负责村民民主理财和村务公开等制度的落实,其成员应当具备财会、管理知识,并由村民选举产生。我们认为,这一制度设计并不必要,理由有二:首先,这一设计与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之监督职能重复,叠床架屋,虚耗制度资源,开发上述“两会”的监督职能即可。其次,专业监督人才不可能每个村都有,高要求的监督需求也不一定每个村庄都存在。这种监督需求,可通过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决议设立临时监督小组或外聘专业机构来满足。村组法:是“自治法”而非“组织法”本次修订草案,逐步体现出对村民自治的“自治法”逻辑的肯定。村民自治是一种社会自治,需要正确处理法律与自治的关系。法律代表国家公权力的意志期待和制度安排,自治则体现为国家之下的次级共同体的自我决定和自我维持。村组法尽管以“村民自治”为目标,长期以来遵循的却是一种“组织法”逻辑,即过多体现了对村民自治的制度规划及实践步骤的控制,对村民参与权的相关程序却建构不足。事实上,法律应仅限于提供村民自治的基本原则、核心规则和程序框架,不应过分细致地规定村民自治的具体运行程序和规范化标准。村组法对于自治程序的规定,应更开放,对于明显不可能有单一制度选择的就不要硬性规定一种制度选择。比如,修订草案第三条规定,“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村民能不能要求设立村民委员会呢?为体现社会自治,应该同时允许村民会议决议后,自主提出。前述村务监督机构的设立也是一个例子。为什么要统一规定设立村务监督机构呢?需设即设,不需要则不设,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自主决定即可。类似偏向在修订草案中还有很多。如第二十条第二款对村民会议提议权的规定,“村民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会议”。如果村民委员会、村党支部提议召集呢?应该也予允许,实际中大量存在的其实是由村委会、村党支部提议甚至提出具体议案的。再如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对村民代表会议开会制度的规定,“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村民代表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有五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代表会议”,如果有相当数量村民而不是村民代表要求召集村民代表会议呢?也应该允许为好,有利于体现直接民主和村民参与。由于村庄的实际情况差异很大,全国法律不可能做出一致规定,有的制度可以列举几种,都为合法,但具体用哪一种交给村庄自己选择。对于因实际情况多样不宜明确或不能列举全部选择的,可以将具体制度创设权留给村庄,村庄本来就是自治体。此外,村组法之下,应有村一级的村民自治章程与规范,让村民决定村庄的自治办法,才可显示出“自治”本义。村民自治不仅是按照法律规定动作来训练村民和实现秩序,还应具有规则生产的权力与能力。当然,这并不排除各级地方政府根据本地农村实际情况,制定村民自治示范章程,推荐给村民参考,以及助力村民自治经验的扩散。促进多样性的自治,本身就应是“自治法”的目标。应将村民自治真正归还给村民,使之具有相对完整的权力对自治事务做出决定,并在此过程中形成核心的民主行动能力。在此意义上,村组法应保持适度的“谦抑”,尊重社会自治的自身规律和发展需求,为村民自治提供运行空间。对村组法修订草案的审议,应更加审慎、系统,广集建言,以恢复村民自治的完整理论逻辑和合理制度框架,推动真正的村民自治。南方农村报:公民意识薄弱,制约村民自治 ( 2010-09-28 09:17)村改社区是否有法律依据?会不会影响村民自治? ( 2010-08-31 09:39)保障村民自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当如何修改? ( 2010-04-13 10:29)迟夙生:对村民自治的三点建议 ( 2010-02-08 13:33)村民自治立法,应尊重农民主体地位 ( 2009-12-26 10:08)郭立场:村民自治不能搞成“选举政治” ( 2009-12-02 14:00)村民自治,还原完整的自治权于村民 ( 2009-05-14 08:36)民主“操练”促村民自治发展 ( 2009-09-08 09:23)于建嵘:村民自治,应尊重农民的意愿 ( 2009-07-16 14:01)实行村民自治,是历史和现实的双重选择 ( 2009-06-21 08:43)公选村官当镇官,有利于村民自治 ( 2009-05-05 08:49) 13 频道精选>>粥多僧少,广交会阻止不了经济倒退中国掀起“莫言热” 炒作有辱诺奖美排斥“中华” 思科或是幕后推手该“永久免费”的,何止黄河大桥?星巴克“入驻”灵隐寺喝出什么味?“表哥”戴的应该是名表还是手铐?
2023-09-06 02:12:561

村民自制有法律效力吗,如果村民自制章程和国家发布的条例相冲突那个才算正确的,哪个更有法律效力

村民有自治权,但是不得与国家法律冲突,与法律冲突的都属无效协议,所以自治必须是在法律框架下的自治。
2023-09-06 02:13:053

根据村民自治法被群众罢免的村长还有被选举权吗?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被署名的村长,仍然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还可以再次参加竞选。
2023-09-06 02:13:141

村民自治章程的有关内容

  “村民自治”的提法始见于1982年我国修订颁布的《宪法》第111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自治性组织"。"四个民主"的提法始见于1993年民政部下发的关于开展村民自治示范活动的通知之中。从"村民自治"到"四个民主",我们对基层民主的认识是逐步完善、逐步提高的。   村民自治,简而言之就是广大农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一项基本社会政治制度。村民自治的核心内容是“四个民主”,即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因此,全面推进村民自治,也就是全面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村级民主决策、村级民主管理和村级民主监督。   但是行政村不属于一级政府,是一种村落小范围的自治组织,自制内容仅限于自我管理。
2023-09-06 02:13:293

村民自治法在哪年开始

  村民自治法全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经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1998年11月4日修订通过。为了保障农村村民实行自治,由村民群众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发展农村基层民主,促进农村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宪法,制定本法。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2023-09-06 02:13:561

村民自治中如何依法维护村民的权利

法律分析:简而言之就是广大农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一项基本社会政治制度。村民自治的核心内容是“四个民主”,即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因此,全面推进村民自治,也就是全面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村级民主决策、村级民主管理和村级民主监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 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居民选举。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基层政权的相互关系由法律规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办理本居住地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并且向人民政府反映群众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2023-09-06 02:14:071

村民自治和居民自治是如何形成的

你好, ]作为我国基层民主的两大实现形式 ,农村村民自治和城市居民自治都是经济体制改革和国家民主化进程的必然结果 ;其形成的过程都是群众的自发创造和政府的自觉推动互动的过程。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2023-09-06 02:14:592

村民委员会的组织法、选举法、自治法,有何区别?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主要是对村民委员会的组成架构进行规范,一般设立一个村长,若干个副村长及委员,并且明确村委会的权利和义务。“选举法”是专门规定有关选举方面的事项的法律。“村民委员会自治法”是指实行村委会根据自身情况自行治理,尤其是少数民族区域的村庄,这样有助于发挥少数民族人民当家作主的积极性。
2023-09-06 02:15:111

农村村民实现村民自治的基本手段是:

【答案】 B【解析】 村民会议是村民实现直接民主的基本形式。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27条,28条的规定,村民会议由18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18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参加,或者有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到 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村民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会议。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的主要职权有:制定规章权;人事任免权;议事决策权;民主监督权。故选择B项。
2023-09-06 02:15:252

村民自制的性质和特征分别是什么?

一、村民自治的性质:村民自治就是让广大农民群众自己当家作主,村民通过民主的形式组织起来,进行自我管理、 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共同办理好本村的各项事务。二、村民自治的特征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即民主选举、民主决策 、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其中民主选举是村民自治的基础,民主决策是村民自治的关键,民主管理是村民 自治的根本,民主监督是村民自治的保证。从操作的角度看,村民自治主要包括三个基本环节:即制定村委会选举办法,保证民主选举;建立村民代表会议制度,保证民主决策;制定村民自治章程,保证民主管理。
2023-09-06 02:15:461

村民自治与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相抵触怎么

建议选择对人民利益最大的方面倾斜!
2023-09-06 02:15:564

《村民自治章程》应包括哪些内容,其与村规民约有何不同?

村民自治章程是村民会议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村的实际情况,制定和通过的如何管理村内事务,处理村内关系的准则,是保障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制度保证,是村民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系统性规范。村民自治章程是在村规民约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但有不同于村规民约。村规民约往往过于笼统,过于分散繁杂,有些规章制度在实践中很难实施,不能解决农村工作中存在的复杂问题,甚至有些与国家政策规章相抵触。针对这些问题,一些地方的农村逐渐摸索出一条新路——就是制定相对完备、系统、可行并符合需要、符合国家政策方针的村民自治章程。由于这种形式符合了村民自治的制度要求,与农村的实际工作相适应,因而得到了法律的肯定。《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条规定:“村民会议可以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并报乡、镇的人民政府备案。”《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对于村民自治章程的内容没做具体的规范。一般来讲,凡是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都可以通过《村民自治章程》加以规定。从各地的实践来看,村民自治章程通常应包括总则、村民自治组织、村务公开和民主监督、村经济管理制度、村社会管理制度、村社会保障与福利待遇制度等内容;另外还包括一些针对本村特殊情况和地方性法规所做的相关规定。由于它的规范性和系统性,《村民自治章程》常被人们称做是村里的小“宪法”。
2023-09-06 02:16:041

《村委会选举与村民自治法律制度》学习心得。

 一一村民直选的村委会干部素质较高,农村自治组织建设明显加强。通过贯彻村委会组织法,农村村委会班子更进入了良性循环轨道,新当选村委会干部普遍出现了 “三高一低”的现象。即党员比例高、致富能手比例高、文化程度高、平均年龄低。如,河南省当选村委会干部中党员占59.2%。比上届提高2.2个百分点;初中以上占88.45%,比上届提高5.1个百分点;各种致富能手占63.1%,比上届提高了19.6个百分点;村委会新班子平均年龄42.5岁,比上届下降1.4岁。实行第一届全面直接选举的广东省,新当选村委会干部中党员占78.7%,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占85.3%,比原管理区体制上升3.2个百分点,平均年龄下降2.1岁。新疆新一届村委会干部中党员占57.4%,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占70.5%。民主选举使一大批思想好、作风正、有文化、有本领、真心实意为群众办事的的人被选进村委会领导班子,使原来的好班子得到巩固,一般的得到加强,软弱涣散的得到调整,各地普遍反映,绝大多数民选的村委会干部责任感强,工作干劲大,群众威信高。  ——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促进了农村各项工作的开展。通过农民群众自主选人,初步实现了民主选举;通过农民群众对重大村务的自主决策,初步实现了民主决策;通过农民群众对日常村务的参与,初步实现了民主管理;通过村务公开和农民群众对村干部的评议,初步实现了民主监督,农民群众各项民主权利的行使,增强了群众对村干部的认同感和信任感,从而积极参与和支持村里各项工作,村干部也深刻认识到,村委会的权力是广大村民授予的。只有全心全意依靠群众、为群众服务,廉洁奉公,才会赢得村民的理解和支持。大量事实证明,贯彻实施村委会组织法,使党的群众路线得以发扬光大,使村干部的工作作风和精神面貌有了很大的改进,颐指气使、强迫命令的少了,关心群众疾苦的多了;以权谋私、优亲厚友的少了,廉洁奉公的多了;独断专行、决策失误的少了,依靠群众、民主决策的多了。农民群众普遍反映,贯彻实施村委会组织法,使他们“气顺了,劲大了,心同干部贴得更近了”。今年,许多村委会组织法贯彻落实比较好的地方,农田基本建设、三提五统以及计划生育等过去比较难办的事情,现在好办了。许多村干部深有体会地说:“这难那难,只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大家齐心协力去做,就不难了。”
2023-09-06 02:16:171

论村民自治组织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律关系

  一、法律对村民自治组织的性质及职能定位   关于村民自治组织的法律,既有《宪法》,又有《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民法通则》、《农业法》、《土地管理法》、《物权法》等。《宪法》第111条规定:“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2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这两部作为目前涉及村民自治组织的最重要法律,都将村民委员会性质定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明确村民群众可以通过这一组织直接参与公共事务管理。《宪法》限定村民自治组织的区域范围是村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民自治组织不能逾越“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对象范围,是对宪法规定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具体化,并且明确了村民自治组织采用的是四种行使自治权的方式。《民法通则》、《农业法》、《土地管理法》都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物权法》第60条规定:“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等都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委员会职能并列为两个相互独立的村级组织。因此,相关法律均明确了村委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这一特性,并赋予了村民自治组织相应的职权:即要求村民自治组织只能是依法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充当的是公益人、仲裁人、守夜人和中介人的角色,既不能超越国家公权力的界限,也不能越过村民私权利的屏障。   二、法律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性质及职能定位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这一概念以法律形式出现,最早是在1982年《宪法》第8条中,1991年党的十三届八中全会又将其称之为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现行《宪法》等法律法规中则规范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上世纪九十年代初,为解决在农村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去”和“留”矛盾,又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股份合作制改革。然而,时至今日,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内涵、性质及职能定位,无论是法律或是学术界,尚未有统一、明确和具体的界定,由于缺乏专门法律规定,目前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了解,主要是从宪法或相关法律法规、文件中获得。分析起来,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宪法和法律已涉及到该组织的概念。如《宪法》第8条第l款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村中的生产、供销、信用、消费等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从本款中规定与现实中农村土地承包的作法相比较,似乎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主要是指以土地为依托、以土地的集体所有为纽带、以农民为成员的“村组织”,该村组织既区别于村民委员会,也区别于农村中的生产、供销、信用、消费等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组织。二是公有制性质的经济组织,它以公有制为基础,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围绕土地产权推进,是公有经济在农村的重要体现形式之一。三是具有民事法律主体资格的其他社会组织,对本组织内农民集体所有的资产享有管理权和经营权的职能及权限。如《宪法》第17条“u2026u2026集体经济组织实行民主管理,决定经营管理的重大问题。”《农业法》第10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在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依法管理集体资产u2026u2026”又如《民法通则》第74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集体资产包括:法律规定为集体所有的土地u2026u2026”规定了权限范围。四是重合于村民自治组织,它超越了单纯经济组织属性,还承担着社会管理和服务的职能,带有综合性组织的特点。如按照《宪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村民自治组织是同一机构,即两块牌子,一套人马,职能重叠,具有“政社合一性”。   三、对村民自治组织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律定位分析   (一)两者概念模糊,定性不准   实践中,村委会作为村民自治组织最重要的表现形式,承担的角色等同于村民自治组织,村民自治是在村委会组织法的规范下进行的,认为村民自治组织就是村民委员会。其实,村民自治组织不仅包括村委会,还包括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等。之所以将自治组织和村委会混为一谈,是特定法律环境、社会背景、理论背景等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也是农村基层民主实践相对不足的表现。重新定位村民自治组织的概念,已成为进一步理清其职责,处理好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关系问题的前提。据统计,我国涉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法律文件近3000部,尽管多部法律法规多处涉及这一法律概念,但均未对其有明确定性,缺乏专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以至于在一个村是否存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无论理论上还是法律上,并不清楚。   (二)由于自治权力影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运行机制不健全   村民自治组织因基层政权的委托,享有一定行政管理权,但行政权本身具有侵益性,村民自治组织常常僭越其公共事务管理的职权而代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致使绝大部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没有独立发挥作用,缺乏良好的运行机制,缺乏正常运行所必需的自主决策、经营管理及监督维护机制,无法正确行使财产管理权和经营权,许多地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处于名存实亡的境地。2010年10月新修订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虽然一方面明确了村委会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职能,应当尊重集体经济组织经济活动自主权,但另一方面却规定村委会管理本村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   (三)两者法人地位不明确   宪法中多次出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这一名称,显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一类法律主体,但是主体身份如何?究竟是法人还是其他组织?法律并未明确规定,只是在湖北省和浙江省的地方性法规中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确定为法人。尽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一类法律主体的地位是毫无疑问的,但是,由于法律对其设立、变更、终止、机构设置及功能等方面规定的缺失,导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人地位受到其他市场主体的质疑。其结果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无法与其他经济主体签订合同,只好以村民自治组织的名义参与经济活动,无法办理资产产权证明,限制了对其资产的经营管理能力。近些年,广东、浙江等农村集体经济比较发达的地方,在谋求自身合法地位方面进行了广泛探索,但均未摆脱“政社合一”的经营模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人地位模糊混乱,直接影响到村民自治功能的实现。   四、明确村民自治组织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关系的思考   (一)明确各自内涵   为解决目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定义五花八门的的现象,在立法中,应考虑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的历史继承性、现在股份合作制改革的实践以及部分地方的立法经验,在此基础上综合概括出来。可以这样定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它是在农村集体所有制基础上建立的,以行政村为单位,以土地为核心的集体生产资料所有权的代表者,是农村集体经济的组织载体,是与村民委员会并列的经济组织实体。村民自治组织不是政权组织,尽管接受委托办理某些事务,但是以乡镇府的名义办理,是一种行政委托关系,不是直接行使行政权。所管理的村事务,法律已明确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因此我们可以考虑将村民自治组织的定义界定为,是指依法办理与村民利益相关的村内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协助基层政权办理部分委托事务,实现村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和自我发展的组织。   (二)明确各自职责和权限   村民自治组织和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是完全不同的。前者是农村公共事务管理者,而后者则是农村集体经济的经营者,两者的性质、宗旨都是不同的。作为公共事务者,村民自治组织受村民授权,它的宗旨是从事公益事务,不具有营利性,不承担市场风险。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它拥有农村集体资产,其目的是用集体资产实现农民的生产和福利,会开展经营活动并承担一定的市场风险,它与村民自治组织不应当存在管理与服从的隶属关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经济组织,其法人财产完全按市场法则运作,有其独立的运营模式;村民自治组织是准行政组织,其运行遵循政治规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村民自治组织以服务村民、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政策法规为目标,二者是各自独立的组织。因此应修改《村委会组织法》第五条中规定,删除村民自治组织有经济职能的规定。   (三)明确各自为独立法人组织   村委会是自治组织的的执行机关,是自治组织的法人代表。村民自治组织法人拥有自己的财产和经费以及在自治范围内从事公共管理活动的权利,以自己的财产或经费清偿债务,所需的活动经费来自于拨款和农村集体经济所得的收益。村干部在代表法人从事活动时,其人格被法人吸收,其行为名义上属于自治组织,其效果由自治组织承担。至于是何种法人,基于村民自治组织是村民自治、协助行政的组织,是为了减少行政权力直接介入村内事务,减少对集体经济组织的干预,体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价值理念,体现村民自治的价值取向,符合村民自治私法化趋势,因此应当赋予其类似《民法通则》中的社团法人地位。要按照企业法人的发展模式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机制进行完善,完善其决策机构、经营管理机构以及监督机构,明确加入资格、财产范围、权利义务、资产量化、经营分配、活动安排、运行监管与责任追究等重大问题。
2023-09-06 02:16:251

1982年村委会组织法第一次确认了居民和村民自治制度的法律地位对吗

法律主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九号 (1998年11月4日第九届**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1998年11月4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 998年11月4日 第一条为了保障农村村民实行自治,由村民群众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发展农村基层民主,促进农村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第三条中国**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按照中国**章程进行工作,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依照宪法和法律,支持和保障村民开展自治活动、直接行使民主权利。 第四条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 村民委员会协助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开展工作。 第五条村民委员会应当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农村生产建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村民委员会应当尊重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维护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户、联户或者合伙的合法的财产权和其他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村民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教育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第六条村民委员会应当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维护村民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发展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识,促进村和村之间的团结、互助,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第七条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村民委员会应当教育和引导村民加强民族团结、互相尊重、互相帮助。 第八条村民委员会根据村民居住状况、人口多少,按照便于群众自治的原则设立。 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九条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三至七人组成。 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妇女应当有适当的名额,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应当有人数较少的民族的成员。 村民委员会成员不脱离生产,根据情况,可以给予适当补贴。 第十条村民委员会可以按照村民居住状况分设若干村民小组,小组长由村民小组会议推选。 第十一条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 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届满应当及时举行换届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二条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权利的人除外。 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村民名单,应当在选举日的二十日以前公布。 第十三条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由村民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推选产生。 第十四条选举村民委员会,由本村有选举权的村民直接提名候选人。候选人的名额应当多于应选名额。 选举村民委员会,有选举权的村民的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的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 选举实行无记名投票、公开计票的方法,选举结果应当当场公布。选举时,设立秘密写票处。 具体选举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 第十五条以威胁、贿赂、伪造选票等不正当手段,妨害村民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破坏村民委员会选举的,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举报,有关机关应当负责调查并依法处理。以威胁、贿赂、伪造选票等不正当手段当选的,其当选无效。 第十六条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联名,可以要求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罢免要求应当提出罢免理由。被提出罢免的村民委员会成员有权提出申辩意见。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召开村民会议,投票表决罢免要求。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须经有选举权的村民过半数通过。 第十七条村民会议由本村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 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十八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参加,或者有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必要的时候,可以邀请驻在本村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群众组织派代表列席村民会议。 第十八条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村民会议每年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并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 村民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会议。 第十九条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村民委员会必须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 (一)乡统筹的收缴方法,村提留的收缴及使用; (二)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及补贴标准; (三)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 (四)村办学校、村建道路等村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方案; (五)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及村公益事业的建设承包方案; (六)村民的承包经营方案; (七)宅基地的使用方案; (八)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条村民会议可以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并报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备案。 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讨论决定的事项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不得有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 第二十一条人数较多或者居住分散的村,可以推选产生村民代表,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村民代表开会,讨论决定村民会议授权的事项。村民代表由村民按每五户至十五户推选一人,或者由各村民小组推选若干人。 第二十二条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 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下列事项,其中涉及财务的事项至少每六个月公布一次,接受村民的监督: (一)本法第十九条规定的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及其实施情况; (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方案; (三)救灾救济款物的发放情况; (四)水电费的收缴以及涉及本村村民利益、村民普遍关心的其他事项。 村民委员会应当保证公布内容的真实性,并接受村民的查询。 村民委员会不及时公布应当公布的事项或者公布的事项不真实的,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反映,有关政府机关应当负责调查核实,责令公布;经查证确有违法行为的,有关人员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第二十三条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办事公道,廉洁奉公,热心为村民服务。 第二十四条村民委员会决定问题,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村民委员会进行工作,应当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听取不同意见,坚持说服教育,不得强迫命令,不得打击报复。 第二十五条村民委员会根据需要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兼任下属委员会的成员。人口少的村的村民委员会可以不设下属委员会,由村民委员会成员分工负责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工作。 第二十六条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有关部门,对被依法剥夺**权利的村民进行教育、帮助和监督。 第二十七条驻在农村的机关、团体、部队、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的人员不参加村民委员会组织,不属于村办的集体所有制单位的人员可以不参加村民委员会组织。但是,他们都应当遵守有关村规民约。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讨论和处理同这些单位有关的问题,应当与他们协商解决。 第二十八条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本法的实施,保障村民依法行使自治权利。 第二十九条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根据本法,结合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 第三十条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同时废止。
2023-09-06 02:16:391

如何加强村民自治建设

法律分析:建立任用机制。建立健全村级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拓宽村干部的选配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一是要注重在致富能手、复员军人、回乡知青中选配,又要动员在外打工或经商的能人返乡任职,还要积极探索和建立国家干部下派任职,和在大中专毕业生中聘任村干部的用人机制,使村干部的来源渠道不断扩大。二是加强村级后备干部的培养。重点是培养有一定知识水平和专业特长的回乡知青、退伍军人和外出打工返乡的优秀青年在村创办领办经济实体,并给予相应的优惠政策,为村干部储备人才创造条件。三是县、乡两级要建立村级后备干部队伍人才库。投入一定经费,有计划地选送一批优秀人才接受各种职业和专业培训,参加实践锻炼,并定期进行考核、考查,将成熟的能够使用的,尽快进入干部实职岗位。四是要克服和避免用人上的感情化、随意性,严格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和程序,选拔和启用干部,确保任用干部民主化、合法化。五是建议村支书、主任一人担任,这样既可以精简人员又可解决两个班子关系不顺的问题,有利于开展工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六条 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三至七人组成。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应当有妇女成员,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应当有人数较少的民族的成员。对村民委员会成员,根据工作情况,给予适当补贴。第七条 村民委员会根据需要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与计划生育等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兼任下属委员会的成员。人口少的村的村民委员会可以不设下属委员会,由村民委员会成员分工负责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与计划生育等工作。
2023-09-06 02:17:011

村民自治和居民自治对比

性质和基本规则一样,村民自治内容更多,居民自治则简单些。分别依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行事。
2023-09-06 02:17:223

结婚后,户口没迁出,村民能继续享受该村权利吗

按法律讲的话是能享受该村村民同等待遇的
2023-09-06 02:17:311

什么情况下属于村民自治组织形式的创新

主体是村委会和居委会不会变,但是可以创新创立一个新的机构或者组织来进行自治活动,组织形式是村民委员会不能创新,但管理形式可以。村民自治民主决策的组织主要形式:1、村民会议。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村民会议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全体村民会议,由本村18周岁以上的村民参加。另一种是户代表会议,由每户派代表参加。由于村民会议是村自治组织的权力机构,因此拥有最高决策权,凡是涉及全体村民利益的重大事务,必须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2、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是村民会议的补充形式,不是村民会议的常设机构。村民代表会议的产生主要就是为了解决村民会议召开难的问题,如果不是人口较多或居住分散的村,就不能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而应当坚持通过村民会议的形式讨论决定问题。即使在可以召集村民代表会议的村,对于一些重大问题,如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制定村经济发展规划、制定村规民约和村民自治章程等,也必须通过村民会议来决定。3、村民委员会。根据法律规定,村委会在村民自治组织体系中处于执行机构的地位,没有决策权。但实际情况却是,具有决策权的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不可能时刻召开,而村级日常事务的处理却是经常大量存在的。这就要求有一个常设机构对日常事务迅速作出决策,在这种情况下,作为执行机构的村委会就自然地承担起这一职能,不仅在实际上起到了决策的作用,而且由于日常事务的大量出现而在村级事务的决策中居于中心地位。扩展资料:“村民自治”的提法始见于1982年我国修订颁布的《宪法》第111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自治性组织"。"四个民主"的提法始见于1994年民政部下发的关于开展村民自治示范活动的通知之中。从"村民自治"到"四个民主",我们对基层民主的认识是逐步完善、逐步提高的。民自治的核心内容是“四个民主”,即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因此,全面推进村民自治,也就是全面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村级民主决策、村级民主管理和村级民主监督。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村民自治
2023-09-06 02:17:561

怎样推进村民自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加强和完善村民自治制度的对策  1、改进乡镇工作的方式方法 ,建立服务型、指导型的基层政府。一是尊重村民自治的法律地位 , 尊重村民自治的权利 ,相信群众、依靠群众自己管好自己 ,逐步做到群众的事情由群众自己依法去办;二是放权。乡镇应从过去传统的统治型观念为主向现代的服务型观念转换 , 要从过去的政治经济社会合一 , 向以公共服务为主转变 ,从控制村级组织为主转到放手让村民自治 ,给予支持、帮助指导上来 ,凡属村民自治的事务 ,乡镇政府不越权、越位干预 ,不搞强迫行政命令; 三是指导和引导管理。在村民自治制度下 , 政府对村的管理又是必要的 , 而且应该积极提倡中国农村发展的缓慢和停滞业已证明该体制的不足与局限 ,只不过管理的方式由计划经济时代政府对村内事物的直接管理 , 转为以村民自治为前提 , 依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的间接管理。政府与村民自治组织具有指导与被指导、管理与被管理的双重属性。乡镇政府要运用思想教育、法律手段、行政管理、经济管理和开展服务的方式指导、帮助村委会工作 ,不干涉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村民委员会则要自觉接受乡镇政府的指导 ,依法协助乡镇政府开展工作 ,保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解决两委关系不协调问题。要解决农村两委关系不协调的问题 ,必须坚持标本兼治。  (1) 科学划分农村两委的权限 ,明晰两委班子的权责关系。农村工作是一个有机整体 , 作为农村工作的组织机构 ,村委会和党支部必须在整体利益的原则下形成高度的统一。明确规定村党支部与村委会的职责范围 ,使各自的工作职责与范围有清晰的界限 , 避免出现实际操作中的相互扯皮或相互推诿的现象。最重要的是确认村党支部和村委会之间的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党支部是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 ,是党在农村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 , 是村级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在村民自治中坚持党的领导,主要体现在:首先是要村党支部在带领村民在对日常事务的处理中体现党的意志,按照国家政策办事,而不是要村党支部凌驾于村委会之上;其次是带领村民积极参与村内事务的民主管理 ,教育党员和村干部自觉遵守 《村组法 》及各种法律和政策规定;再次是搞好组织和监督,确保各项程序的合法 ,同时对村委会日常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建议把组织村务公开的权力交给党支部 , 让村党支部享有真正的监督 ,确保依法治村。党支部的领导应是一种宏观层面的指导和帮助,而不是对具体事务的包办和代替。村委会要依法接受村党支部的领导,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限定的范围内履行职责 ,开展工作 ,使村民自治在党组织的指导和支持下健康发展。  村委会行使的权力是广大村民通过选举后赋予的,村委会与村民的关系是代理与委托的关系。村民对自已的权力既拥有委托出去的自由,也有收回的自由。村委会应对村民负责。村党支部在领导村民自治中也要尊重村民的意志,尽最大的努力使党和国家的意志与村民的利益吻合起来。不能使国家利益和村民利益统一起来的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是难以完成其使命的。  (2) 加强制度建设,建立科学高效的村两委工作运行机制。在目前村两委组织自身发育尚不成熟,功能难以界定清楚的背景下,要确保两委班子工作的协调,必须建立一套合理的公共权力配置和运行体系。一是在法定程序上鼓励村党支部成员参与村委会竞选或村委会成员参与村党支部竞选 ,实现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或 “一肩挑 ”。“一肩挑 ”的方式是一种大胆的、符合实际的选择;这一做法既为我党在乡村提供了寻求 “新的合法性 ”的机会 , 又与当代世界民主发展的潮流相一致。实践中有三种做法。一种是:在村委会选举中,能够获得大多数村民选票的党员,可以再由村党员大会选举为村党支部书 ,任村主任的年限与任村党支部书记的年限相同;第二种做法是,把时任村党支部书记的同志作为村主任的正式候选人向村民推出 ,若能被选上村主任,这也就合理合法的 “一肩挑 ”了; 若不能选上 , 村党支部书记的位置也要空出来;第三种做法是 ,对选举产生的非党员村主任 ,上级党组织加快培养步伐 ,使其早日成为合格的党员。从必要性看 ,在做到民主选举的基础上 , 通过交叉任职或一肩挑;使村的各项大事与具体事务都能在一体化的组织里得到落实 ,可以避免彼此之间因为争权夺利或相互推诿而带来的功能浪费;从实际效用上看 ,既可以加强党的领导 ,提高村委会地位 ,有效避免党的领导地位被架空的可能以及村委会权力虚化的局面 ,又能使村民在更大的范围内筛选 ,真正实现好中选优。此外还有利于组织合力的形成 ,提高办事效率以及减少干部职数 ,减轻农民负担。二是规范两委的内部决策运行机制 , 建立党支部领导下的集体决策体制。凡涉及到村庄整体利益、长远利益和村民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可以由村党支部或村委会提出初步议案 ,提交村两委联席会议讨论并拟定初步决策方案 ,然后将初步决策方案向群众公布,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由两委联席会议形成决议,最后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经讨论、表决通过后付诸实施。  (3) 积极推进领导创新,切实改善党支部的领导。村党支部在摒弃传统包揽型领导方式后 , 要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 ,关键是推进领导创新。一是创新干部产生机制。村委会实行直选后,两委干部产生方式有了明显不同,因为直选 ,村委会的威信和群众基础相应提高 ,如果村党支部委员的产生还停留在“由少数人选人 ”、“在少数人中选 ”的模式中 , 那么虽然同样是村干部,但在群众心中就有了高下之别。要创新选举办法 , 把党员、群众公认的优秀党员选进村党支部班子,这是与村委会成员的直选相衔接,提高村党支部公认度和号召力的有效措施。二是实现工作方式创新。村党支部要有所为 ,有所不为 ,保证党组织的先进性。首先要把有知识、有能力、有奉献精神的农村青年团结在党组织周围,适时吸收进党员队伍,同时加强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在民主政治建设中发挥 “一个党员一面旗 ”的先锋模范作用。其次要改进思想政治工作 ,增强党组织的渗透力。在帮助村民释疑解惑、排忧解难、增收致富上下功夫 ,不断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影响力。  此外,应发挥上级党委和政府的引导功能,如确定正确的舆论导向,提供良好的服务环境,以促进两委的有机协调。  3、改革现行的村委会选举制度,变 “海选 ”为 “组合选举制 ”。所谓 “组合 (阁 ) 选举 ”是安微省社会科学院辛秋水研究员首次提出的。其主要做法是:  (1) 提名。召开村民小组会议 ,采取无记名投票 ,由具有选举权的村民在全村范围内 , 分别按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三个职位各提出一名候选人。村民选举委员会将各村民小组的提名票数进行汇总统计 ,以得票多少为序分别确定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人选。然后 ,由每位村委会主任候选人 ,分别在得票较高的副主任和委员人选中 ,以差额的原则 “组合 (阁 ) ”各自的村委会 “竞选班子 ”。村委会主任候选人及其 “组合 ”名单 , 都必须在选举日之前张榜公布 ,让村民甄别、审查。  (2) 竞选。一般要求在人口较易集中的村子里举行全村 “竞选大会 ”(只设一个主会场 ) , 在 “竞选大会 ”上各竞选班子轮流发表 “竞选演说 ”, 当场回答村民问题 , 营造民主竞争氛围。而在人口较难集中的村子里 (如偏远山区 ) , 各竞选班子则要分片开展竞选活动 , 发表 “竞选演说 ”, 接受村民质询 , 增进村民对竞选班子的了解。  (3) 投票。分两步进行 ,首先 ,由村民直接投票选举村委会主任;然后 ,由村民对当选村委会主任的组合班子进行投票选举 ,以得过半数票者当选为村委会副主任和委员。该做法较 “海选 ”是有较大的进步 ,但是仍有值得进一步完善的地方。可做以下调整: 一是变村民无记名投票推选村委会成员候选人为凡是有意竞选村委会主任者 , 首先必须要组建自己的竞选班子 ,包括副主任和村委会委员的人选和驻选举委员会的代表;规定只有获得村全体选民的 1/15———1/10以上联名支持 , 并且缴纳必要的选举经费者 ,才有资格参与竞选。二是规定正式候选班子确定与投票日必须相隔两个月 , 以便各路竞选班子能有充分时间进行各种合法形式的竞选活动 , 使选民能够充分了解自己的主张。三是选民只投票给某一竞选班子 ,不再投票给单个候选人。四是凡是竞选失败的竞选班子皆可选择 1———2名常年在本地务农或务工、有一定文化修养的人担任村务公开监督委员会委员 , 享有一定的物质补贴。村务公开监督委员会重点监督村级财务、村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等,凡发现重大问题,一经查实,基层政府必须严肃处理。  4、加强村民自治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建设 ,为村民自治提供可靠的法律与制度保障。民主政治的推进与法制的完善紧密相连 ,在依法治国的今天 ,也必须依法治村。首先 , 要通过立法、修法 ,使村民自治制度更加细化 ,更具有可操作性。健全的法律制度是村民自治合理运行的基本条件 ,法律制度的漏洞往往成为外来力量干扰村民自治的帮凶。现行的 《村组法 》较以前更贴近实际 ,但仍需要进一步修订和完善 ,如选民资格的认定、村民代表选举时间和方式、候选人条件的限制、辞退、违法选举的处理等问题都需要进一步明确。尤其是为真正更好地保障广大村民的选举权利 ,约束行政权力 ,及时处理好选举中出现的诸多问题和纠纷 , 我国应当尽快建立健全村民选举权利的法律救济制度 , 完善对村委会选举纠纷和违法行政行为的处理机制。具体说来 ,可以通过建立和完善下列制度来达到上述目标: 一是村委会选举的诉讼救济。应争取尽快制定统一的 《村委会选举法 》, 并在该法中确立有关选举的行政诉讼救济制度 ,将现有的刑法和三大诉讼法加以修改 ,使其扩大并适用于村委会选举 , 尤其是将相关行为纳入现行刑法的破坏选举罪中 , 并规定行政机关应负相应的行政责任和行政赔偿责任; 二是村委会选举的行政复议救济、信访救济、行政处分救济、人大监督救济。法律必须明确各救济的主体及其职责、工作程序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以增强法律的可操作性 , 充分发挥救济的实效。其次 ,加强村委会日常工作制度的建设 ,从而实现对村委会成员的监督和制约。要根据法律、法规 ,加强村民委员会工作制度的建立 , 如建立健全议事制度、财务制度、村务公开制度、罢免制度等乡规民约 , 使村民委员会更好地为广大村民服务
2023-09-06 02:18:181

法官说法院不干预村民自治这句话对吗

通过查询相关资料显示,法官说法院不干预村民自治这句话不对。因为依据《行政法》,村委会属于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是经授权而行使特定职能的非国家机关组织,在《行政法》里明确规定,被授权组织以自己的名义行使法律、法规所授职权,也要承担相应法律后果。也就是说,村民自治决策仍然要受法律的约束。自然,有了矛盾,法院也要管。所以法官说法院不干预村民自治这句话不对。
2023-09-06 02:18:261

实行农村村民自治和城市居民自治,以扩大基层民主,保证人民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是

D 试题分析:①②④选项观点正确且符合题意,实行农村村民自治和城市居民自治需要一定的机构,实行农村村民自治和城市居民自治是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重要形式,参与基层民主管理能够提高公民的政治参与意识和实际本领,故入选。③选项观点错误,实行基层民主自治与国家机关建设没有直接关系,故排除。解答本题,可运用排除法。
2023-09-06 02:18:381

村委会能不能制定基本法律?

一、村委会的性质:宪法第111条明确规定:“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村委会组织法第二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根据以上规定,村委会的性质是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自治的含义,就是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治的方式就是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自治的主体是广大村民,而不是只占村民少数的村委会成员。村民是自治的主人,是自治权利的享有者。真正由村民当家作主,是发展农村基层直接民主的本质和核心。二、村委会的职能:村民委员会的任务是:“办理本居住地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并且向人民政府反映群众的意见、要求和提出推荐。”村委会组织法除了重申宪法的以上规定外,又作了一些补充规定。归纳起来有以下10项:1、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公共事务是指与本村全体群众生产和生活直接相关的事务;公益事业是指本村的公共福利事业。2、调解民间纠纷。民间纠纷,是指村民之间有关人身、财产权益方面的纠纷和其他日常生活中发生的纠纷。主要包括婚姻、家庭、债务、宅基地、林权地界、水源、收养、赡养、继承、赔偿、分家析产等方面的纠纷和因轻微的侵占、伤害、打架斗殴、小偷小摸、欺诈、侵害名誉、轻微虐待等轻微违法行为而引起的纠纷。3、协助维护社会治安。维护社会治安是人民政府的职责。但社会治安与群众紧密相关,村委会作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也有职责协助政府维护社会治安,具体工作由村委会下设的治安保卫委员会负责。4、向人民政府反映群众的意见、要求和提出推荐。村委会作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与群众有着十分广泛而密切的联系,最了解群众的要求和意见,因此,它是人民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5、支持和组织村民发展经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是我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村委会作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理所当然也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支持和组织村民努力发展经济。6、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们党的一项重要治国方略。依法治国,就是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7、维护村民的合法权利和利益。我国宪法、法律、法规规定公民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享有广泛的权利。村委会作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是它的一项重要任务。8、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发展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识,促进村与村之间的团结、互助,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礼貌活动。9、教育和引导村民加强民族团结、互相尊重、互相帮忙。加强民族团结,既是群众自治的要求和资料,也是一项宪法要求。10、协助乡镇政府开展工作。村委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是乡镇政府的派出机关或者它的一条“腿”。
2023-09-06 02:18:531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依照宪法和法律,支持和保障村民开展自治活动,直接行使民主

(1)《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上述几条规定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选举密切相关。(2)《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选举村民委员会,由本村有选举权的村民直接提名候选人。候选人的名额应当多于应选名额。”这些规定表明,村委会由村民通过直接选举、差额选举的方式民主选举产生。 本题主要考查对材料的理解能力。主要涉及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选举等民主政治方面知识以及选举方式的有关知识。
2023-09-06 02:19:021

村级三务公开指的是什么

法律分析:三务公开制度是落实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加大对村级党务、村务、财务的监督力度,建立农村“三务公开”制度。落实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加大对村级党务、村务、财务的监督力度,建立农村“三务公开”制度。定期对村级党务、村务、财务进行公开。三务公开:村级党务、村务、财务的监督力度进行公开,落实广大群众的知情权 “三务公开”具体可分为三种公开形式。 一是固定公开。固定公开的内容为组织设置、组织任期目标、村级后备干部基本情况,各类年度目标、指标、计划等情况,此类内容稳定性较强,一般为一年一公开,一般结合年度干部考核时进行。 二是定期公开。定期公开的内容为党员党费缴纳、“荣辱档案”记载、财务报表、村务完成情况,此类内容一般为一季度一公开。 三是即时公开。即时公开的内容为党员发展转正及要告知村民的其他需要即时公开的事务,特别是一些村级重大事项,由于此类内容的不定性,要求做到即时公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自治法》 第十五条 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下列事项,其中涉及财务的事项至少每六个月公布一次,接受村民的监督:(一)本法规定的由村民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情况; (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方案;(三)救灾救济款物的发放情况;(四)水电费的收缴以及涉及本村村民利益、村民普遍关心的其他事项。村民委员会应当保证公布内容的真实性,并接受村民的查询。村民委员会不及时公布应当公布的事项或者公布的事项不真实的,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反映,有关政府机关应当负责调查核实,责令公布;经查证确有违法行为的,有关人员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2023-09-06 02:19:111

最早规定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宪法是哪年通过的

1982年。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这一概念首次出现是在我国1982年《宪法》,其第111条规定:“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只存在于居住地范围的基层杜区,所从事的工作都是居民居住范围内社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扩展资料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同基层政权的关系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在实现居民(村民)自治过程中与基层政权组织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所发生的关系,包括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同基层人民代表大会的相互关系和同人民政府的相互关系。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与基层人民代表大会的关系,可从两者的性质、职权和任务中考察。
2023-09-06 02:19:181

浅谈乡镇人大如何对村民自治的监督

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极大地推动了我国农村民主法制建设的进程,民主观念和维权意识逐步在我国广大农民群众中形成。然而,村民自治作为新生事物没有成熟的经验可借鉴,在实际运行中出现的许多问题,因民主管理制度尚不完善和监督约束机制不健全等多种因素,而不能得到很好地解决。因此,在现行政治体制框架下,应积极发挥乡镇人大在村民自治中的监督作用,以确保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在基层民主管理活动中的有机统一。   一 、加强乡镇人大在村民自治中的监督作用十分必要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颁布,极大地推动了基层民主,但在实施中也遇到了不少的问题,如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基本原则还不能完全贯彻落实,有些村干部习惯于个人决策,关系村民利益和重大事项,不召集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研究,有的村民会议组织形式不规范,谁参加会议由村干部说了算,村民意愿不能充分表述,有的村虽然有制定的制度,但群众反映“写在纸上、贴地墙上、说在嘴上、落实不到行动上”。有的实行“村财乡管”削弱了村的自主权,村决定的财务支出还需乡镇审批。村务公开问题突出,有的半公开、假公开或是公开不规范等问题普遍存在,群众称为“村雾公开”。这使村务公开没有达到预期目的,反而引发了新的矛盾和问题。造成这种现象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目前还没有形成对村务公开的有力监督机制。如何创制一种有效的监督机制来确定村民的基本权利和利益不受侵犯是个值得深入研究的问题。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后,村民委员会作为基层群众直选产生的自治组织,与国家政权不再是隶属关系,农民和村级组织也不再是直接的领导与被领导关系,但在目前乡村民主制度尚不健全,政治生活尚不活跃的特定时期,仍需一个强有力的外部力量来监督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贯彻实施,监督村民委员会在法律规定的范围之内活动,同时监督乡镇政府在行政过程中侵犯农民权益。从法律角度看,能担负起这一职责的机构只有乡镇人大。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总共30条,其中绝大多数内容都是关于村民委员会的性质、结构、产生和罢免、议事日程序及其权利和义务,而在村民委员会的权力监督和制约方面,该法几乎未作规定。村民委员会由全体村民选举产生,对全体村民负责,但在现实中,全体村民根本不能有效地对村民委员会实施监督。在目前法律规定中还缺乏有效手段的情况下,应积极探索乡镇人大作为权力机关在村民自治中发挥监督作用的途径和手段。   二、乡镇人大在村民自治中行使监督权的法律依据   我国现行法律对乡镇人大行使监督权的明确规定,《地方组织法》第九条规定了乡镇人大的职权,主要内容有:保证宪法、法律、上级人大决议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工作的实施计划;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等13项。1995年,《地方组织法》规定乡镇人大设主席、副主席,在本级人大闭会期间,负责联系代表,组织代表开展活动,并反映代表和群众对本级人民政府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五条规定,“以威胁、贿赂、伪造选票等不正当手段,妨害村民选举权,破坏村民委员会选举,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举报,有关机关应当负责调查并依法处理。第二十八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本法的实施,保障村民依法行使自治权利。”浙江省人大常委会还依据上述两部法律制定了实施办法,对乡镇人大在保证村民自治中行使监督权作了进一步规定,如《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第二十一条就明确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加强对本办法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本办法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实施,保障村民依法行使自治权利。”   三、乡镇人大行使监督权的手段和途径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最基层一级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依照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规定,具有保证宪法、法律、上级人大决议在本行政区域的遵守和执行的监督职能。人大监督不同于群众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而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也是国家权力的象征,体现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本质,村民自治作为一种基层民主制度,乡镇人大完全可以通过行使监督权,确保村委会组织法在本行政区域内贯彻实施,从而促进村民自治的健康发展。乡镇人大可以通过以下手段来行使监督权。   (一)加强对乡规民约和与村民自治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的审查。备案审查是依法对有立法权机关的立法行为所作的约束性规定,目的是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村规民约不属立法范畴。《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也对其备案有相应的规定,如该法第二十条规定:“村民会议可以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并报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备案”。该法虽没有明确报乡镇人大备案审查的内容,但同时又规定“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不得有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而这正是乡镇人大行使监督权保障宪法和法律在本行政区域内遵守和执行的重要内容。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可以在乡镇人代会上听取乡镇人民政府关于村规民约备案情况的书面汇报并将备案的村规民约作为文件印发大会。同时还加强对政府的同村民自治相关的规范性文件的审查,主要看其是否与宪法、法律、法规相抵触,这是人大实施法律监督和一种具体形式。目前,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还是各级人大工作普遍存在的一个薄弱环节。乡镇人大真正履行好这一职责必须坚定不移地推进基层民主,不断提高代表素质,切实加强乡镇人大机构建设。    (二)把监督同代表工作联系起来,组织代表开展视察和执法检查。在乡镇人大闭会期间,人大主席(或副主席)可以把视察村民委员会的村务公开情况作为代表小组活动的重要内容,围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贯彻执行情况及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组织各行政村中的各级人大代表开展视察活动,将视察和执行检查中提出的意见反馈给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委会,责成政府解决问题,还将带有共性的问题提交代表会议审议。视察中要注重调查研究,要有深入了解村民自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掌握第一手材料,以便提出更具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还应探索建立健全视察意见反馈机制,以可行的方式向乡镇人民政府及村委反馈视察意见,并跟踪监督整改情况,从而增强监督的实效。   (三)加强对村民委员会选举公正合法性的监督。村委会换届选举不规范,甚至不按法定程序选举是目前不可忽视的现象。有的地方乡镇政府在村委会换届选举中违法指定人选;有的地方存在落后势力或家族、宗教势力操纵选举的现象;有的地方选举组织工作简单,村民参选率不高。乡镇人大有受理有关破坏村委会选举的举报的责任。乡镇人大要发挥权力机关的作用,不能仅限于事后监督,更要加强对村委会选举全过程的监督。   (四)加强对乡镇人民政府侵权行为和村委会工作的监督。村民自治是村民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乡镇人民政府与村委会仅为作指导关系。法律明确规定乡镇人民政府不得干预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但实际存在着一些乡镇政府侵犯村民自治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的行为,有的乱收费乱摊派,有的直接派干部干预村级事务或是强行推行乡镇经济政策、强行征税。这些违背村民自治基本原则的乡镇政府行为,不仅没有体现党的领导、依法治国及人民当家作主的有机统一,而且破坏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从法律设置的约束机制的角度分析,只有乡镇人大拥有对乡镇政府监督的职权。而乡镇人大要充分行使法律赋予的监督权,积极采取执法检查、述职评仪等形式加强监督,促进乡镇政府依法行政,加强对村委会的指导,不断改进存在的问题。
2023-09-06 02:19:511

如何做好企业的定岗定编呢?

  定岗定编的工作原则  以战略为导向,强调岗位与组织和流程的有机衔接。以企业的战略为导向、与提升流程的速度与效率相配合。  以现状为基础  强调岗位对未来的适应。一方面必须以岗位的现实状况为基础,充分考虑岗位价值发挥的基础条件,另一方面,也要充分考虑组织的内外部环境的变化、组织变革与流程再造、工作方式转变等一系列变化对职位的影响和要求。  以工作为中心  强调人与工作的有机融合。充分考虑任职者的职业素质与个人特点;体现职位对人的适应,处理好岗位与人的之间矛盾,实现人与职位的动态协调与有机融合。  以分析为手段  强调对岗位价值链的系统思考。不仅是对职责、任务、业绩标准、任职资格等要素的简单罗列,而是要在分析的基础上对岗位价值链上每个环节应发挥的作用的系统思考。包括该岗位对组织的贡献,与其他岗位之间的内在关系,在流程中的位置与角色,其内在各要素的互动与制约关系等。  定岗定编的要点  定岗定编的基本依据  是企业的发展战略、业务目标   这在许多企业中并不十分明确,就事论事凭感觉或印象要某个或某些部门裁减岗位或人员,往往遇到很大的阻力。   其实,定岗定编的基本依据是企业本身的发展战略或业务目标,企业在特定的时期内,要完成什么样的战略目标,构成了企业形成一切工作的中心,包括定岗定编。如果企业的战略目标不清楚,或者根本没有,企业里的一切工作都失去了方向和依据,包括定岗定编。这似乎是一个很浅显的道理,但在实际工作中,又会经常遇到类似的情况:企业业务目标不明确、或者明确但不科学,在这种状况下,定岗定编是无法进行的。勉强进行,也缺乏说服力。作为国内著名的咨询公司,鹰腾咨询为多家企业设计了组织架构及定岗定编方案,获得了客户的高度认同。   定岗定编的目的是实现“人、岗、事”三者之间的合理匹配,以达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目标。这里最重要的是首先要弄清楚企业要做的“事”。有了工作目标,然后才需要相应的岗和人来做。当然,企业的战略目标,也就是“事”的确定,也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它必然涉及企业一系列内外部的因素,如经济环境、市场竞争、技术变化、客户需求等各方面的影响。弄清楚企业战略目标是企业发展的前提条件。  定岗定编的具体依据是工作流程  战略目标明确后,并不意味着定岗定编就可以自动进行了。定岗定编的具体设计,还需要先理顺工作流程。前面我们说到了“人、岗、事”之间的匹配,其中“事”是基础。但做同样的“事”采用的流程可以是很多的。不同的工作流程必然带来岗位设置的不同。优化的流程可以给出最有效的岗位设置,而陈旧的流程很容易造成岗位工作的低效率。因此,定岗定编必然涉及的一项前提性工作就是“流程优化”。   一提到流程优化很容易被人们认为是一件复杂的工作。其实流程只不过是完成任务目标的方法和过程,它根据目标的繁简程度可采用的优化方法和程度也可以不同。涉及企业总体变化的流程重整是一种优化,局部流程的小改小革也是一种优化。只要新的流程能够使输出大于输出、是一个增值的过程,它就是一个优化的流程。我们把优化流程中的关键环节找出来,设置成岗位,赋予其职责,并根据该环节的工作量配置相应的员工数,定岗定编就能够做到是科学合理的。  定岗定编应从业务人员着手  企业的岗位数量有很多,特别是生产(或服务)流程复杂的大企业更是如此。事实上,在这些岗位中,最重要的是直接从事经营的岗位,它们是企业生存发展的核心部分,定岗定编应该首先把这些核心岗位搞清楚。   企业内各种岗位是具有一定比例关系的,定岗定编应把握这些基本的比例关系。一是直接与非直接经营部门之间的比例关系;二是直接与非直接经营部门内部各种岗位之间的比例关系;三是管理岗位与全部岗位之间的比例关系。各种非直接经营岗位的确定虽然要依据其各自优化的工作流程,但也必须考虑它们与直接经营岗位之间的比例关系。这些比例关系是众多的企业在长期的经营管理过程中逐步形成的,是大家工作流程不断优化的积累。有些发达国家的政府部门经常对各行业的关键指标进行统计并公开发布,其中包括企业岗位情况的统计。  岗位设置的常用形式  定岗定编中的“定岗”也即是岗位设置工作,在具体设计中可用的形式有很多,归结起来常用的有三种:基于任务的岗位设置、基于能力的岗位设置和基于团队的岗位设置。   1)基于任务的岗位设置   即是将明确的任务目标按照工作流程的特点层层分解,并用一定形式的岗位进行落实。这种做法的好处是岗位的工作目标和职责简单明了,易于操作,到岗者经过简单培训即可开始工作。同时,它也便于管理者实施监督管理,在一定时期内会有很高的效率。在这种形式下,企业内部的岗位管理主要是采用等级多而细的职等结构,员工只要在本岗位上做到一定的年限而不出大错就能被提级加薪。但这种岗位设置的缺点是只考虑任务的要求而往往忽视在岗者个人的特点,员工个人往往成为岗位的附庸。这种形式在机器化大工业时代显得十分突出:操作工在长长的流水线旁日复一日不停地重复同一种动作,时间一长,员工的积极性往往会一落千丈。此外,由于任务目标是可以量化的,所以这种岗位设置的具体编制也可以用人均劳动生产率(或人均利润)等量化指标具体地计算出来。  2)基于能力的岗位设置   基于能力的岗位设置是将明确的工作目标按照工作流程的特点层层分解到岗位。但区别在于岗位的任务种类是复合型的,职责也比较宽泛,相应的对员工的工作能力也要求要全面一些。这种设置的好处是岗位的工作目标和职责边界比较模糊,使员工不会拘泥于某个岗位设定的职责范围内,从而有发挥个人特长的余地,进而使企业具有应对市场变化的弹性。在这种形式下,企业内部的岗位管理常常采用的是“宽带”管理,即各岗位之间的等级越来越宽泛。   目前许多美国企业内部从上到下只有6个等级,各等级内的各岗位其职责分工没有明确的界限,完全根据市场的变化来调整企业内部各岗位所承担的具体任务。由于员工个人的表现难以像基于任务的岗位设置那样简单明了,所以这种形式会要求赋予直接管理者更大的责任,由直接管理者对下属进行决断、监督和评估。但另一方面,它的缺点也会因为员工的灵活性加大而带来工作成果的不确定性上升。同时,由于对员工的能力要求高,劳动力成本和培训费用也会相应增加。这种形式在第三产业占主导的时代很显著:许多第三产业的行业是高度依赖于人的。在这些行业中,员工的能力和工作积极性对工作任务的完成有着很大的影响力,如金融、保险、咨询服务、超市零售等等。因为在这种服务性的行业中,具体岗位所承担的任务在许多情况下是要求完成一个过程、是难以量化的,所以这种岗位设置形式往往不规定一个具体的编制数,而是用一定的人力成本预算来进行控制。   3)基于团队的岗位设置   则是一种更加市场化、客户化的设置形式。它采用以为客户提供总体附加值(总体解决方案)为中心,把企业内部相关的各个岗位组合起来,形成团队进行工作。它的最大特点是能迅速回应客户、满足客户的各种要求。同时,又能克服企业内部各部门、各岗位自我封闭、各自为政的毛病。对在岗者来说,在一个由各种技能、各个层次的人组合起来的团队中工作,不仅可以利用集体的力量比较容易地完成任务,而且可以从中相互学到许多新的东西,也能经常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显然,它是一种比较理想的岗位设置形式。但是,这种形式对企业内部的管理、协调能力要求很高,否则容易出现打乱仗。目前它的应用还不够普及,更多的是在那些“项目型”的公司中应用,如软件设计、系统集成、咨询服务、中介服务、项目设计、工程施工等等。这种岗位设置形式的人员确定往往也是采用根据客户要求特点进行组合的方式。在人力成本方面也往往采用预算控制法。  定岗定编的实施步骤  (一)公布职位。按照职位分类要求修订职位说明书,公布内设机构、编制、各具体职位及职位任职条件。   (二)公开报名。符合定岗基本条件的人员,根据各职位的任职条件要求,自行申请拟任职的职位。   (三)资格审查。各单位依据定岗人员基本条件对公开报名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审查。   (四)考核考试。各单位可采取述职、答辩、情景模拟等测试方法,对拟定岗人员履行职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和能力进行必要的考试考核。   (五)民主测评。各单位在一定范围内对拟定岗人员进行民意测验,听取群众意见。   (六)决定任命。发放聘任书,并签订岗位责任书和劳动合同。
2023-09-06 02:12:131

爱因斯坦40句名言?

爱因斯坦的名言:1.在混乱之中发现单纯。 《教育论》2.如果我们知道我们在做什么,那么这就不叫科学研究了;不是吗?3.创新不是由逻辑思维带来的,尽管最后的产物有赖于一个符合逻辑的结构。原文:Innovation is not the product of logical thought, even though the final product is tied to a logical structure.4.伟大的精神总是遭到平庸头脑的暴力对抗。5.洞察力好比下棋,生手自以为想了好几步,熟手看来却很平常;生手挖空心思,熟手则灵活自如。下棋如此,科学研究也如此。要问原因,无他,熟手的才干处于较高的水平。科学的洞察力表现在较快地透过现象抓住本质,迅速地找出表面上不同事物的共同原因或彼此间的联系。这离不开知识和实践的积累,更要求较高的观察综合力和判断力。没有渐变,不会有质变;没有数量,就谈不上质量。平日里多学习积累和实践,才可能有高水平的发现。6.一个物体的质量就是其所含能量的度量单位。7.科学研究基于同一法则,即一切事物的产生取决于自然规律,这也适用于人们的行动。8.不要试图去做一个成功的人,要努力成为一个有价值的人。原文:Try not to become a man of success, but rather try to become a man of value.9.“我不是一名宗教徒,但如果我是的话,我愿成为一名佛教徒。”10.学校要求教师在他的本职工作上成为一种艺术家。11.真正有价值的是直觉。在探索的道路之上,智力作用不大。原文:The only real valuable thing is intuition. The intellect has little to do on the road to discovery.12.The only thing that you absolutely have to know is the location of the library.13.你唯一必须知道的事情就是图书馆的位置。14.人只有献身于社会,才能找出那实际上是短暂而有风险的生命的意义。15.“窗外的每一片树叶,都使人类的科学显得那么幼稚无力。”
2023-09-06 02:12:142

新闻采编与制作专业是什么?

我是新闻学专业的学生,其实新闻采编与制作专业和新闻学专业都学的差不多,而且带我们的还是一样的老师,还是不错的。下面我给大家介绍一下这个专业。新闻采编与制作专业主要培养从事新闻采访、拍摄、编辑、写作、评论等工作的富有创新精神的高级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新闻采编与制作专业其实是属于专科类别的,标准学制为3年,有意读本科者,毕业前经考试成绩合格,可推荐到相关本科院校学习深造。主要学习的课程还是以专业课为主,例如新闻学概论、广播电视概论、中外新闻史、传播学、新闻评论学、写作学、新闻采访与写作、新闻编辑、广播电视基础、广播电视主持、媒体管理与经营、计算机辅助设计、网页设计与制作、电子商务等。这些我们都有涉及到,范围还是挺广的。通过大量专业实践使毕业生具有较强的动手能力和职业竞争能力。可在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社、杂志、网络公司等单位从事新闻播音、主持、采访、编辑、节目制作等工作。也可在各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新闻宣传、文化、公关、现代文秘等工作。
2023-09-06 02:12:151

锐捷目前云数据中心解决方案主要服务于哪些用户?

服务的客户类型还是非常广泛的,从中小学、中小企业、到大中型企业、高教、政府机构、医疗,乃至大型企业云或者政务云都是锐捷云数据中心的服务对象。在综合考虑各行业客户的业务场景、预算、技术能力、扩容的便利性等因素后,推出了以3个版本的RG-JCOS(捷云管理平台)为核心的整体解决方案,应对不同类型、不同场景的客户问题。
2023-09-06 02:12:151

贺铸《青玉案·凌波不过横塘路》原文及翻译赏析

青玉案·凌波不过横塘路原文: 凌波不过横塘路,但目送、芳尘去。锦瑟华年谁与度?月桥花院,琐窗朱户,只有春知处。飞云冉冉蘅皋暮,彩笔新题断肠句。试问闲情都几许?一川烟草,满城风絮,梅子黄时雨。(版本一) 凌波不过横塘路,但目送、芳尘去。锦瑟华年谁与度?月台花榭,琐窗朱户,只有春知处。碧云冉冉蘅皋暮,彩笔新题断肠句。试问闲愁都几许?一川烟草,满城风絮,梅子黄时雨。(版本二) 青玉案·凌波不过横塘路翻译及注释 翻译 轻移莲步不再越过横塘路,只有用目力相送,她像芳尘一样飘去。正是青春年华时候,可什么人能与她一起欢度?是月台,是花榭,是雕饰的窗,是紧闭的朱户,这只有春天才会知道她的居处。飘飞的云彩舒卷自如,芳草岸旁的日色将暮,挥起彩笔刚刚写下断肠的诗句。若问闲情愁绪有几许?好像一江的烟草,满城随风飘落的花絮,梅子刚刚黄熟时的霖雨。 注解 凌波:形容女子步态轻盈。芳尘去:指美人已去。锦瑟华年:指美好的青春时期。 锦瑟:饰有彩纹的瑟。月台:赏月的平台。 花榭:花木环绕的房子。琐窗:雕绘连琐花纹的窗子。 朱户:朱红的大门。蘅皋(heng gāo,横高):长著香草的沼泽中的高地。彩笔:比喻有写作的才华。事见南朝江淹故事。试问闲愁都几许:都几许,有多少。试问,一说「若问」。闲愁,一说「闲情」。一川:遍地。 青玉案·凌波不过横塘路翻译二   她轻盈的脚步没有越过横塘路,我伤心地目送她像芳尘一样飘去。这锦绣华年可和谁共度?是在月下桥边花院里,还是在花窗朱门大户?这只有春风才知道她的居处。  飘飞的云彩舒卷自如,城郊日色将暮,我挥起彩笔刚刚写下断肠的诗句。若问我的愁情究竟有几许。就像那一望无垠的烟草,满城翻飞的柳絮,梅子黄时的绵绵细雨。 青玉案·凌波不过横塘路赏析   这首词通过对暮春景色的描写,抒发作者所感到的「闲愁」。上片写路遇佳人而不知所往的怅惘情景,也含蓄地流露其沉沦下僚、怀才不遇的感慨。下片写因思慕而引起的无限愁思。全词虚写相思之情,实抒悒悒不得志的「闲愁」。立意新奇,能兴起人们无限想像,为当时传诵的名篇。   贺铸的美称「贺梅子」就是由这首词的末句引来的。据周紫芝《竹坡诗话》载:「贺方回尝作《青玉案》词,有『梅子黄时雨』之句,人皆服其工,士大夫谓之贺梅子。」可见这首词影响之大。   「凌波不过横塘路,但目送,芳尘去。」横塘,在苏州城外。龚明之《中吴纪闻》载:「铸有小筑在姑苏盘门外十余里,地名横塘。方回往来于其间。」是作者隐居之所。凌波,出自曹植《洛神赋》:「凌波微步,罗袜生尘。」这里是说美人的脚步在横塘前匆匆走过,作者只有遥遥地目送她的倩影渐行渐远。基于这种可望而不可即的遗憾,作者展开丰富的想像,推测那位美妙的佳人是怎样生活的。「锦瑟年华谁与度?」用李商隐「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诗意。下句自问自答,用无限婉惜的笔调写出陪伴美人度过如锦韶华的,除了没有知觉的华丽住所,就是一年一度的春天了。这种跨越时空的想像,既属虚构,又合实情。   上片以偶遇美人而不得见发端,下片则承上片词意,遥想美人独处幽闺的怅惘情怀。「碧云」一句,是说美人伫立良久,直到暮色的四合,笼罩了周围的景物,才蓦然醒觉。不由悲从中来,提笔写下柔肠寸断的诗句。蘅皋,生长著香草的水边高地,这里代指美人的住处。「彩笔」,据《南史·江淹传》:「……(淹)尝宿于冶亭,梦一丈夫自称郭璞,谓淹曰:『吾有笔在卿处多年,可以见还。』淹乃探怀中得五色笔一以授之。」这里用彩笔代指美人才情高妙。那么,美人何以题写「断肠句」?于是有下一句「试问闲愁都几许?」刘熙载云:「贺方回《青玉案》词收四句云:『试问闲愁都几许?一川烟草,满城风絮,梅子黄时雨。』其未句好处全在『试问』句呼起,及与上『一川』二句并用耳。」笔者认为,「试问」一句的好处还在一个「闲」字。「闲愁」,即不是离愁,不是穷愁。也正因为「闲」,所以才漫无目的,漫无边际,飘飘渺渺,捉摸不定,却又无处不在,无时不有。这种若有若无,似真还幻的形象,只有那「一川烟草,满城风絮,梅子黄时雨」差堪比拟。作者妙笔一点,用博喻的修辞手法将无形变有形,将抽像变形象,变无可捉摸为有形有质,显示了超人的艺术才华和高超的艺术表现力。宋·罗大经云:「以三者比愁之多,尤为新奇,兼兴中有比,意味更长。」清·王闿运说:「一句一月,非一时也。」都是赞叹末句之妙。   贺铸一生沉抑下僚,怀才不遇,只做过些右班殿臣、监军器库门、临城酒税之类的小官,最后以承仪郎致仕。将政治上的不得志隐曲地表达在诗文里,是封建文人的惯用手法。因此,结合贺铸的生平来看,这首诗也可能有所寄托。贺铸为人耿直,不媚权贵,「美人」、「香草」历来又是高洁之士的象征,因此,作者很可能以此自比。居住在香草泽畔的美人清冷孤寂,不正是作者怀才不遇的形象写照吗?从这个意义上讲,这首词之所以受到历代文人的盛赞,「同病相怜」恐怕也是一个重要原因吧!当然,迳直把它看作一首情词,抒写的是对美好情感的追求和可望而不可即的怅惘,亦无不可。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理解,这首词所表现的思想感情对于封建时代的人们来说,都是「与我心有戚戚焉」。这一点正是这首词具有强大生命力的关键所在。? 诗词作品: 青玉案·凌波不过横塘路 诗词作者:【 宋代 】 贺铸 诗词归类: 【宋词三百首】、【婉约】、【春天】、【写景】、【爱情】、【相思】
2023-09-06 02:12:151

语文课堂要怎样提质减负

语文课堂要怎样提质减负听到过3种有趣的说法,说:教师负担重,学生负担重,是恶性循环的教学;教师负担轻,学生负担重,是误人子弟的教学;教师勤钻研,学生负担轻,才是减负增效的教学。那么什么是减负增效呢?我认为减负增效中的“减负”并不等于教学内容的减少,也不等于学习时间的减少。“减负”不单纯是学生课业负担数量上的减少,更重要的是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的渐进而深刻的革新,是教育观念的变革。否则,学生的课业负担今天可能被减下来了,但在明天却又可能以另外一种方式附加上去。教学减“负”不减“质”,在“减负”的同时又要“保质增效”,这才是真正的减负增效!我想,这一观念的出现其实也对我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作为一线的语文教师,我们该怎么来落实减负增效呢?小学语文教学的主阵地是课堂,当然,减负增效也得从课堂教学入手。提高课堂教学效率,改进课堂教学形式正是切实可行的办法之一。我尝试着对课堂模式进行了摸索,优化课堂结构。 首先是激发学生学习的主体意识。主体参与是激发学生学习意愿的关键所在,传统的课程教学是越俎代庖,重师者传授,轻学者参与,致使学生的时间与精力大量浪费,学习动机受挫。兰·达本教授认为:教学可以看成是提供特定的情境来培养儿童的一种措施。学习是学习者自身内部发生的过程,他越是投入,就越具有动力,也就越能顺利完成这一过程。如果在课堂上采用传统的教学手段,教师讲学生听,教师问学生答,教师机械训练,学生被动学习。那么学生就缺少阅读实践,缺少朗读感悟。这种单一的教学过程模式,显得枯燥乏味,费时多效果差。在上第七册课文《小镇的早晨》时,课前我请孩子们各自画一幅小镇早晨的美景图。通过对文章的理解和日常生活的所见所闻来呈现他们脑海中的小镇。不少同学都画出了他们心目中不同面貌的小镇。当我请他们来介绍自己所画的画时,惊喜地发现在绘图的过程中,大家对于课文有了更深入的了解。有位同学在画上画了街道和摊位,小摊上摆满了各种各样的蔬菜水果。他告诉我们他所画的是热闹的小镇,结合他和妈妈去市场买菜时看到的场景,他的图中许多人们在街上买卖蔬菜水果,熙熙攘攘,充满了生机和活力。通过他的画和介绍,让我们领会了文章的内容,不仅看到了、更感受到了小镇早晨热闹的景象。这堂课在同学们自己介绍讨论,师生互相交流的热烈气氛中结束了。在本课教学中,我让学生参与到教学过程中的这一举措,无疑是激发了学生潜在的学习意愿。这时的教学目标,不再是教师强加于学生的,而是学生个体发生的探究意愿。在教学中,学生始终保持一种积极主动的状态,拉近了课本和生活间的距离。因此,课堂上,学生们轻轻松松地,就掌握了需要学习的知识,还获取了许多课本以外的东西,在减负的同时也提高了教学质量。针对所教班级学生喜爱表演的特点。我还在课内、课外设计了一些活动,让他们一展所长。例如在教学《笋芽儿》一课时,同学们在朗读课文的过程中就显露出强烈的表演欲。于是,我们就用了一堂课的时间。请学生自由组合,以课本剧的形式将笋芽儿成长的过程表演了出来。那堂课可谓是精彩纷呈,笑声不断。课前孩子们忙着写剧本,选角色,安排场景道具,忙活着却又快乐着。最后出现在大家眼前的是各种版本的,经过改编后的《笋芽儿》,有各自的特色却又不脱离课本。这样的一堂课,使学生们更加深刻地理解了课文内容,同时也培养了学生的学习热情和表演能力。其次是实施差异教学。早在两千多年前,伟大的教育家孔子就提出了”因材施教”的教学原则,承认学生在个性与才能上的差异,主张根据学生的个性与特长有针对性的进行教育,注重补偏救弊,促进学生的正常发展。每个班级中学生的基础、理解能力、学习能力等都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如果按原有的教学模式进行教学,作业布置,那么对于能力强的学生来说思维难以拓宽,自主性难以得到发挥;而能力弱的学生学习可能变得越来越吃力,心理压力越来越大。因此,我认为在语文教学中实施差异教学,能更好地达到减负增效的目的。从学生不同的水平、兴趣、和学习风格出发来设计差异化的教学内容、过程与成果,才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例如,在布置课后作业的时候,对于部分作业的设计,我分了一些层次。有些作业中,有基本题,附加题,自选题。比如在完成拾贝集,即对好词好句好段的摘录时,对于写作能力较好的同学,要求他们能够仿写,或写出读后感。对于能力较弱的同学则只要求摘录。这样,使不同层次的学生在学习中都有相应的收获和提高,把他们从过多的作业中解脱出来,作业量少效大,减轻了作业负担又提升了作业质量效果。何乐而不为呢!以上这些就是我在教学中一点粗浅的尝试。“减负增效”并非一句口号,要真正实现这一目的,我还需要在教学设计上多下苦功,向各位老师多多学习。希望能让学生们学得轻松,快乐,扎实!有所悟,有所得!
2023-09-06 02:12:161

怎样写博客

怎样在网上写博客?到这里注册通行证也就是会员,然后到登陆输入用户名,密码,在登陆前面的选择框里选择博客,就会自动提示你创建步骤,跟着走就能创建了,成功后,就可以在上面发表文章了。怎么写博客1、合适的博客。当我们决定想要开通一个博客之前,需要一个合适的博客站点,如新浪、搜狐、网易等等。这些博客在很多方面还是比较适合人们的需求,如照片功能、文字排版、字体大小、背景颜色。以下是新浪博客的内容。2、确定博客风格。每一个人的博客都有着独特且别具一格的风格和特征。我们刚开始写作的时候要定位好自己的类别如娱乐、文艺、生活、文化、新闻等等。每个人都有着自己擅长和感兴趣的地方。我们可以尽量发挥这方面的优点,这样可以吸引更多的人来访问博客。3、?体现自己的风格。我们在撰写博客的时候,要力求体现自己明晰的风格。纯文字的博客固然很好,但是配上精美的图片就更加完善了。有的博客比较喜欢音乐这种艺术形式,也很不错。4、确定标题。我们在撰写博客之前,可以构思一个新颖别致的标题。标题的设置对于吸引访问者来说还是很重要的。5、确定正文和排版。我们在撰写博客正文的时候,可以仔细思考文章结构怎样安排和设计,以及怎样使用贴切的表达方式。一般而言,语言文字尽可能明白晓畅,做到通俗易懂。我们为了博客文章美观,可以插入一些精美的图片。字体和颜色,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来选择。我个人觉得,有颜色的文字看起来很美观。字体可以选择比较大的,这样访问者看起来觉得很醒目。6、阅读和写作。我们要写好博客文章,平时需要多阅读优秀的著作。优秀的作品有很多可以借鉴的写作手法和遣词用字的技巧。此外,写好博客还需要不断的练习写作,这样对于提高博客质量有不少的效果。怎样写博客?首先注册个博客,建议注册新浪博客然后进入以后,点击写日记,想写什么写什么另外博客是自己注册的,就像注册QQ号一样,想注册几个就注册几个,只要你能记住帐号和密码,谁知道怎么在网上写博客呀?在网上写博客的步骤:登陆后点击新浪首页;2.再点击“博客”,进入新浪BLOG首页;3.进入右上方的“开通新浪BLOG”;4.进入后按照系统的说明和提示填写资料注册BLOG;5.注册成功后,就可以在网上写日志和发表文章了。博客简介:博客,仅音译,英文名为Blogger,为WebLog的混成词。它的正式名称为网络日志;又音译为部落格或部落阁等,是一种通常由个人管理、不定期张贴新的文章的网站。博客上的文章通常根据张贴时间,以倒序方式由新到旧排列。许多博客专注在特定的课题上提供评论或新闻,其他则被作为比较个人的日记。一个典型的博客结合了文字、图像、其他博客或网站的链接及其它与主题相关的媒体,能够让读者以互动的方式留下意见,是许多博客的重要要素。大部分的博客内容以文字为主,仍有一些博客专注在艺术、摄影、视频、音乐、播客等各种主题。博客是社会媒体网络的一部分。比较著名的有新浪、网易等博客。博客怎样写才能更加吸引人?首先我们要调查研究大家对哪些事情感兴趣,然后用人们感兴趣的这些事情写一些东西,以此来吸引读者的注意。像那些博客做的好的大咖基本上都是这么做的,如果你也这样做的话会有很多的好处,所以我们也要向这些做的比较好的人学习。这样我们就可以提高自己的写作技巧,也可以开阔自己的视野,更重要的是我们可以找到更多的内容来写。不过这样做需要长久的学习,并且只要当你写的东西质量很高,你的博客才会更受欢迎。还有一个方法就是我们可以写一些生活和工作中的经验和教训,当然前提是你要懂一点东西,或者你有某一方面的特长才行。因为现在是互联网时代,如果你敷衍了事肯定是行不通的。但如果你肚子里面真的有本事,那么你的博客肯定会受到追捧的,毕竟当你写的东西对大家有帮助时,那么对读者的吸引力就很强了。但这个方法也不是适合每个想做博客的人。因为每个人自己所擅长的东西不一样,而且新手一般都没什么经验所以没有什么经验可以写。如果我们实在没什么东西可写,我们可以在我们的博客上面写一些网挣的项目,然后写一点心得体会,这种方法同样可以吸引一些读者。这个方法的好处就是网上的项目比较多,我们可以写的内容也很多,而且这对于我们的写作水平要求并不高,所以这个很适合一些新手。很多刚开始做博客的人都是写这个起步的,但用这个方法也需要你花一些时间来找项目的,而且这些项目是真的还是假的我们也需要分辨清楚,不然会造成不良影响。其实无论你要写什么东西,最好你要找到自己的方向,只有找到自己的方向,你的博客才会发展的越来越好,你才能做出一个有自己特色的博客!
2023-09-06 02:12:171

[全国工商联:将小微企业扶持政策落到实处]小微企业发展扶持政策

  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要有活力和竞争力,不仅需要“顶天立地”的大企业,更需要“铺天盖地”的小微企业。  作为广大小微企业的“娘家”,从去年上半年至今,全国工商联两次就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生存发展状况组织大规模调研,相应政策建议被中央和有关部门采纳。   我国小微企业发展现状如何?还面临哪些问题?工商联服务小微企业有哪些举措?全国工商联副主席庄聪生近日就此接受了访问。   一年内两次“聚焦”小微企业   问:全国工商联为什么要两次开展小微企业综合调研?   答:这和小微企业的重要性有关。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小微企业大量涌现,目前已超过1000万家,加上3800多万个体工商户,其从业人员已近2.8亿。小微企业一头连着经济繁荣,一头连着社会稳定,在增加居民收入、满足市场需求、弘扬创业精神、推动技术进步、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小微企业规模小、经营分散,在经济出现较大波动时更易受到冲击。在一些地方,我们有时能看到小微企业这样的生存现状: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   问:能否介绍一下两次调研的基本情况?   答:坚持重心下移、面向基层,我们一年之内两次就小微企业进行调研。去年2月至5月,全国工商联分四路赴17个省区市的51个市区县实地调研,形成了5份区域报告、14份专题报告、28份地方报告。调研表明,中小企业的问题主要是小微企业的问题。   今年2月至4月,以实体经济领域制造业、生产性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为重点,全国工商联分五路赴17个省区市的67个市区县,开展了全国性的小微企业“保生存谋发展”调研活动。调研期间共召开78场座谈会,走访了261家小微企业以及101个产业园区、服务机构、龙头企业和工商联基层组织,形成了5份区域报告、5份专题报告、104个案例等调研成果,调研报告得到中央领导同志的高度重视。   小微企业依然面临“玻璃门”、“弹簧门”   问:调研发现哪些问题?   答:调研发现,一方面,小微企业特别是劳动密集型小微型企业增长方式粗放、产业层次不高、协作配套差、创新能力弱等结构性问题较为突出。另一方面,受国际金融危机和国内外复杂多变经济形势的影响,小型微型企业面临着一些新的困难和挑战:一是市场需求持续低迷,市场竞争日趋剧烈;二是生产经营成本快速上升,利润空间大幅压缩;三是税费负担偏重、资源环境约束进一步趋紧;四是融资困难问题依然存在,而且成本昂贵;五是体制机制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市场准入方面的“玻璃门”、“弹簧门”现象依然存在。   问:有什么新发现?   答:我们也发现,在激烈市场竞争中,一批小微企业努力抓住各种政策性机遇,勇于突破、敢于创新,主动调结构、转方式,取得了骄人的业绩。这些企业,有的坚持技术创新,潜心研发高、精、尖的产品;有的依靠发挥市场反应灵敏、决策灵活的优势,积极进入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节能环保、高端制造等领域;有的积极融入产业集群发展,大幅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提升市场竞争力;有的在困难面前不等不靠,努力创新经营模式,闯出发展新路子;有的精心培育自主品牌,集中力量做专、做精主营业务。   从服务大企业到“抓大扶小”:工商联“转型”   问:全国工商联从过去主要服务大企业到现在主要服务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这一转变是如何实现的?   答:这与全国工商联近两年工作思路的转变有关。以前,全国工商联作为统一战线中的人民团体和商会组织,联系对象主要是实力较强、影响较大的非公有制企业。现在我们发现这些大的非公有制企业经过多年发展,经营管理相对规范,人才资源较为充足,遇到的困难相对较少,而小微企业处于创业初期,普遍面临招工难、税费负担重、贷款融资难等问题,应给予更多关心和支持。因此,从2010年下半年起,全国工商联提出重心下移、服务基层的理念,针对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组织的两次大型调研活动,就是思路转变的体现。   问:近年来,各级工商联在服务引导小微企业保生存谋发展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答:近年来,各级工商联组织牢牢把握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工作主题,逐渐认识到服务引导中小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是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的重点与难点所在,也是突破与希望所在,一方面积极建言献策,为小微企业营造良好的生存发展环境,另一方面充分发挥统战性、经济性和民间性有机统一的综合优势以及组织网络优势,在注重发挥商会优势、引导“龙头”企业以大带小、大力抓好信息服务、切实维护合法权益、树立宣传先进典型等方面,为小微企业保生存谋发展尽心尽力、排忧解难。   商会是工商联工作的组织基础和重要依托。全国工商联共有各级商会组织4.4万个。各级工商联充分发挥行业商会、异地商会等组织优势,不断增强服务引导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缓解融资难方面,不少商会创新形成了“商会授信”、“联保贷款”、“互保基金”等对接模式。如福建福州木业商会利用商会授信共从招商银行等三家金融机构获得贷款45亿元,帮助小型微型会员企业缓解了融资难题。   小微企业应走“专精特新合”道路   问:工商联计划如何进一步引导和服务小微企业发展?   答:今后,我们要准确把握当前小微企业从依靠廉价劳动力和能源资源消耗向依靠技术、知识和资金投入转变、从低端向高端提升、从分散向集聚发展的趋势,充分发挥小微企业运行机制活、创新动力强、市场应变快的优势,用好用足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扶持,努力形成资金、人才、市场、技术、管理等要素的组合机制,走一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专精特新合”发展道路。专,就是要专注,不盲目扩大,不轻易改弦易辙;精,就是要在质量上打造精品,管理上加强精细化;特,就是要利用小企业优势,做个性化产品,做特色产品;新,就是要在技术上、商业模式上创新;合,就是要融入集群、加入商会,握指成拳、抱团发展。   分类指导、有保有舍,引导小微型企业健康发展
2023-09-06 02:12:191

如何运营和推广微信公众平台

一、熟悉微信公众号做任何事,万变不离其宗的是:学会了走才能跑。经常碰到人问我怎么做微信运营,面试新媒体运营应该注意哪些事项,但是自己却并不怎么关注微博微信,而且都从没注册运营过任何公众号。微信运营切记需要沉下心来,微信的红利再在逐渐过去,更需要扎实的基础和耐得住寂寞的心。第一阶段,你应该对微信公众号的申请注册、自动回复、自定义菜单栏、素材管理、消息群发和公众号设置这6个功能模块非常了解。下面10个问题是初学者必须知道的:1如何注册微信公众号2订阅号和服务号有什么区别3公众号名称简介等内容的设置(尤其是公众号名称设定后就不能更改)4如何设置关键词回复5如何设置首次关注回复6如何设置菜单栏7如何群发消息8如何创建多图文的消息9如何添加素材(图片、文字、链接等)10公众号有哪些统计功能(比如用户、浏览量、关注等)对于我的实习生,我一般是让他们自己另外建一个微信公众号,然后熟悉整个流程体系,然后我会不定时抽查他们功能点,如果对于微信公众号的基本功能点都不了解,又何谈运营好一个微信公众号?二、了解排版技巧再熟悉微信公众号的基本功能后,就需要了解微信的排版技巧了,这也是所有新媒体初学者比较头疼的,因为微信自带的编辑器太渣了。对于微信公众号内容的排版,我们需要借助两个工具:WORD和微信编辑器。WORD很好理解,我一般是建议新媒体运营者先把素材内容写在WORD上,这样就可以有一个备份,而且便于随时修改。因为微信后台经常有BUG,内容稍有不慎就没保存好。而且了解公众号排版之后,其实完全可以不用编辑器,全部用WORD搞定。微信编辑器,其实也就是一个网页编辑器,只不过上面有各种样式编排提供,并且可以直接在上面进行排版操作。目前比较好的微信编辑器首推135编辑器和秀米编辑器。但是很多人矫枉过正,把微信编辑器就当做神器,喜欢堆叠各种格式的内容,以为这样就很好看,殊不知,这样看着五颜六色,杂乱不堪。最好看的永远是简单自然大方的排版。关于微信排版,建议初学者,除了文章开头和文章的末尾的微信介绍内容,套用编辑器的固有格式外,其余的部分全部手动编辑。一般的内容编排,有如下技巧:1. 文字内容较多的图文,建议2-4行作为一段,这样整体阅读起来层次分明,不会很累;2. 文字内容较少的图文,建议每到一个标点为一行,并且居中,就像公众号大望路日常的图文一样,这样看着非常简洁清晰;3. 如果文字内容较多,建议文本全部左右对齐,注意,微信自带的编辑器无法左右对齐,可以利用微信编辑器进行操作;4. 用字体舒适度来说,微软雅黑优于宋体;5. 从字体大小来说,15号字体最佳;6. 从阅读舒适性来说,中灰比黑色更适合阅读;7. 从行距来说,如果是大段性文字,行间距与1.75倍较合适,如果内容较少,尤其是居中性的文字,行间距以2.0倍更合适。微信图文的编排,其实就可以当做WORD一样在微信编辑器的文本框里面编辑,这样也更容易,不要总想着借助一些布局样式。前面两部分更多是一些入门的过程,只是刚把脚踩进微信运营的大门,下面的3点才是一名决定一名微信运营水平的指标。三、栏目建设从微信运营的角度来说,我属于比较遵循营销管理和传统的人群,讲究的是微信内容应该切合定位、栏目突出、内容交错。无论是运营个人号还是企业的微信,都需要定位很明确。不要总想着发鸡汤、段子和天气八卦,应该结合产品的特色或者自己的优势、技能、知识点,去确定产品明确的定位。不然后面的栏目建设和内容宣传你肯定会没有头绪。举个例子,我们产品是校园社交相关的,那么我微信的定位应该是校园交友。围绕这个定位,我们微信公众号涉及的内容就要校园相关的新鲜事(大学排名、专业分析、考试资料、大学趣闻、考试技巧等)以及交友相关的内容(八分钟约会、校花推荐、聊天技巧、扑倒女神攻略等等),每天围绕这些选择素材就会得心应手。如果只是有一个单纯的定位,其实实际运营起来,内容也会很杂乱,这时候就得讲究栏目建设。你的微信其实就和电视台一样,粉丝就是观众,你也应该建设一些好玩的栏目去迎合观众。栏目的建设重在:独特新奇以及可持续性。一方面你的类目要和你的定位高度相关,另外一方面栏目不能太俗套,但是又必须有持续性,不然很难找到合适的内容。栏目的建设包括五部分,常规性栏目、不定时栏目、栏目选材内容、栏目发布时间、栏目频率,适合初级阶段的人员套用。四、运营推广运营推广,我觉得可以分成内功和外功两个阶段。内功偏运营,主要指善于模仿、品牌形象、优质内容和良好互动四方面,外功偏推广。内功层面1—善于模仿不知道怎么做的时候,最好的就是模仿。可以多关注并了解一些运营的比较出色的微信公众号以及竞争对手们的微信公众号。所有新媒体运营者,应该是非常活跃、关注面非常广的群体,不要只局限在自己的小圈子里面,多了解一些好的微信公众号,看看他们怎么运营的。做新媒体运营就应该多看多想。内功层面2—品牌形象提到通过新媒体打造企业品牌形象,想必很多人都会想到杜蕾斯的官方微博。就公众号来说,品牌形象展现的途径有两方面,一方面是运营的内容,另一方面运营人员的风格。前者是通过内容传递一种特色,后者是通过运营者个人传递一种品牌,只不过后者对于个人色彩要求比较高,需要比较激烈的人群,比如老罗、凤姐。内功层面3—优质内容如何传播和增加粉丝,基本上最多的劝告还是好好做内容,其他一些手法都不是保险的,最后用户的留存和活跃以及传播还是得看内容。内容又分成了两部分,一部分是要提供优质的内容,你的目标人群有什么特别,对什么感兴趣,哪些内容对他们有帮助,运营者应该去考虑这些问题。第二方面就是如何编排好的内容?一是表现在人物的相关性。即你的内容选取的对象应该是粉丝熟悉的群体。二是内容的相关性。内容应该是贴近粉丝生活的,而不应该是随便找的各种鸡汤、段子和八卦。内功层面4—良好互动粉丝是活的不是死的,要让他们产生体验的满足感。互动的形式最常见的就是后台互动、评论回复、搭建微社区,深入一点的就是对外的互动传播,比如分享内容可以获得某个妹子的联系方式,投票后可以参加抽奖,邀请好友体验可以获得某个福利等等。整个微信其实就是一个相对封闭的社区,要让你的用户玩的很嗨皮,他们才会热衷于推荐你。外功主要就是推广了,目前推广的方法很多,主要有下面这几种:1硬推。硬推这个其实很简单,就是邀请周围的人关注你,求爷爷告奶奶,不过对于初期是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要放得下脸皮。2增加搜索权重。增加百度的搜索权重,例如回答百度知道,知乎,百度文库,豆瓣等的各种问题或者发布相关的文章,比如“有什么校园类的微信推荐”、“2014年中国十大热门微信公众号”、“2015年最受欢迎的微信公众号推荐”等。另外就是收录进一些微信公众号推荐的平台。3抽奖活动。活动的效果目前性价比已经较低了。这样的活动对用户来说参与感很低,因为用户知道获奖的概率不高。4红包法。红包法听名字就知道什么意思,靠红包来吸引用户,比较知名的案例有海丁微名片、快红包。一种是通过微信只带的支付接口和红包接口来发红包,单个用户红包金额也不用很高,主要0.1-2不等,普通用户群体都会很乐意,尤其是学生。如果无法实现接口,那么可以通过支付宝红包来,每天定时通过公众号发支付宝红包图片。5图片分享法则。图片分享方式其实是参照微商,对于微信的关注,最快的还是直接扫二维码。这种方法一般是做一张宣传图,也不用很精美,里面说到一个利益点(比如关注领话费、明信片、流量),然后带上微信名称和二维码,到朋友圈多分享这个图片,效果也不错,参考案例为美推。6.资源分享。这个目前是比较火的,不过可能受到腾讯打击,也就是朋友圈经常传的ppt模板免费领取、简历模板免费领取、3000本小说免费下载等,参考案例玩转大学,其实那些资源整合的都可以算。7.投票抽奖。投票抽奖类有的做效果好,有的做效果不好,核心在于候选人是否愿意和有动力去拉票。一般文青、白领,都放不下面子去拉票,但是那些闲赋在家的年轻妈妈、三四线城市的青年男女,拉票动力则是杠杠的,他们才是核心增粉群体。8.积攒奖励型H5。积攒奖励性H5是去年开始特别火的一种推广方式,核心在于用户需要号召一部分好友帮他完成任务,这样他才能获得奖品,这样也带动了二次传播。有个小诀窍就是,比如这个H5需要10人支持,当是你在页面上面提示关注微信可以免费获得5个支持,这样就能够隐晦的强制用户关注。9账号互推。能够有大号互推是很幸福的,但是没有大号互推也不用烦恼,你可以自己联系一些和自己粉丝接近或者稍微多一些的账号互推。当然联系一些大号也不是特别困难的,尤其是一些公司账号,因为大家都有kpi。10外部引流。外部引流主要就是靠其他自媒体平台引流,比如百度百家、今日头条、搜狐自媒体平台等。自己微信的内容也可以发到这些平台,也可以增加一部分流量。关于这些外功的部分,不一定适合所有微信,只是简单粗暴。核心还是做好内功。微信运营好比一场马拉松,没有足够的底子和坚毅的忍耐,很难做好。
2023-09-06 02:12:111

我国制造业的中小企业财务管理中的税务问题现状如何?

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起着举足轻重的促进作用。但由于其产出规模小、资本和技术构成较低、受传统体制和外部宏观经济影响大等因素,使得中小企业在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着与自身发展和市场经济均不适应的情况。须引起各方注意,研究对策,以促进我国中小企业的改革与发展。 一、中小企业财务管理的现状 目前,我国中小企业中,有相当一部分忽视了财务管理的核心地位,管理思想僵化落后,使企业管理局限于生产经营型管理格局之中,企业财务管理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另一方面,由于受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和体制的影响,中小企业在加强财务管理方面遇到了阻碍。例如,政策的“歧视”使中小企业和大型企业不能公平竞争;地方政府行业管理部门大量的干预,使中小企业的财务管理目标短期化;财务管理受企业领导的影响过大;等等。二、中小企业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融资困难,资金严重不足 目前我国中小企业初步建立了较为独立、渠道多元的融资体系,但是,融资难、担保难仍然是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最突出的问题。其主要原因:第一,负债过多,融资成本高,风险大,造成中小企业信用等级低,资信相对较差。第二,国家没有专设中小企业管理扶持机构,国家的优惠政策未向中小企业倾斜,使之长期处于不利地位。第三,大多数中小企业是非国有企业,有些银行受传统观念和行政干预的影响,对其贷款不够热心。第四,中介机构不健全,缺乏专门为中小企业贷款服务的金融中介机构和贷款担保机构。 (二)投资能力较弱,且缺乏科学性 一是中小企业投资所需资金短缺。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是中小企业资金的主要来源,但中小企业吸引金融机构的投资或借款比较困难。银行即使同意向中小企业贷款,也因高风险而提高贷款利率,从而增加了中小企业融资的成本。二是追求短期目标。由于自身规模较小,贷款投资所占的比例比大企业多得多,所面临的风险也更大,所以它们总是尽快收回投资,很少考虑扩展自身规模。三是投资盲目性,投资方向难以把握。 (三)财务控制薄弱 一是对现金管理不严,造成资金闲置或不足。有些中小企业认为现金越多越好,造成现金闲置,未参加生产周转;有些企业的资金使用缺少计划安排,过量购置不动产,无法应付经营急需的资金,陷入财务困境。二是应收账款周转缓慢,造成资金回收困难。原因是没有建立严格的赊销政策,缺乏有力的催收措施,应收账款不能兑现或形成呆账。三是存货控制薄弱,造成资金呆滞。很多中小企业月末存货占用资金往往超过其营业额的两倍以上,造成资金呆滞,周转失灵。四是重钱不重物,资产流失浪费严重。不少中小企业的管理者,对原材料、半成品、固定资产等的管理不到位,出了问题无人追究,资产浪费严重。 (四)管理模式僵化,管理观念陈旧 一方面,中小企业典型的管理模式是所有权与经营权的高度统一,企业的投资者同时就是经营者,这种模式势必给企业的财务管理带来负面影响。中小企业中相当一部分属于个体、私营性质,在这些企业中,企业领导者集权现象严重,并且对于财务管理的理论方法缺乏应有的认识和研究,致使其职责不分,越权行事,造成财务管理混乱,财务监控不严,会计信息失真等。企业没有或无法建立内部审计部门,即使有,也很难保证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另一方面,企业管理者的管理能力和管理素质差,管理思想落后。有些企业管理者基于其自身的原因,没有将财务管理纳入企业管理的有效机制中,缺乏现代财务管理观念,使财务管理失去了它在企业管理中应有的地位和作用。
2023-09-06 02:12:101

廉洁自律准则是什么?

廉洁自律准则:一、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二、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三、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四、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五、廉洁从政,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六、廉洁用权,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七、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八、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廉洁自律的表现:廉洁自律,以身作则,能够密切联系群众,该同志一直能以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能够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坚持原则,树立公仆意识和服务意识,清清白白做人,踏踏实实做事,能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在任职期间能够密切联系群众,能够严格约束分管部门干部,调动本部门同志的工作积极性。严于律已,宽以待人,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保持勤勤恳恳的工作态度,用突出的工作业绩,赢得了领导的认可和群众的好评。
2023-09-06 02:12:091

怎么样开展村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

  开展村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中,积极转变培训理念,创新培训方式,丰富培训内容,完善培训机制,着力提升全县村干部的综合素质。  在培训范围上,扩大覆盖面。每年的村干部培训,由县委组织部培训村支书、村主任和大学生村干部,乡镇党委培训村“两委”其他干部。通过分层面不断扩大培训范围,提升了村级班子整体素质,激发了他们干事创业的热情。今年3月,全县将培训244个村(居、社区)“两委”负责人500余人,目前已在岚头镇岚丰村实训基地培训村支书、村主任250余人,各乡镇党委已组织培训村干部300余人。  在培训计划上,实现常规化。每年年初,县委组织部根据全县村干部文化程度、年龄特征、工作能力等实际制定全县村干部培训计划,定期举办1期大规模村干部培训。由村干部所在乡镇党委根据实际和村干部工作薄弱环节制定计划进行不定期培训。在培训过程中,结合各个阶段工作需要进行调整,力求培训计划实用、完备,逐步实现村干部培训工作常规化。  在培训形式上,体现多样性。一是采取课堂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打破坐在教室单一听讲模式,组织村干部到经果林种植基地、茶产业基地、特种养殖基地等进行现场观摩学习,让他们身临其境转变发展观念,掌握实用技术。二是采取教师授课与学习讨论相结合。在今年全县村级换届后村支书、村主任培训时,分别就如何开展好“三会一课”、村“两委”班子如何搞好团结、农村工作中的难点和问题等开展专题讨论,通过准备发言提纲,指定中心发言人,互动交流和总结点评,活跃了课堂气氛,增长了村干部的见识。三是学历教育和技能培训相结合。通过鼓励村干部参加“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提升学历和相关职能部门举办专题培训班,把村干部培养成高学历人才和带头致富能手。去年以来先后举办了乡村旅游专题培训班、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班、茶叶产业专题培训班,目前全县仍有180余名村干部参加省电大函授学习。  在培训内容上,突出实用性。当前主要是围绕全县“七大特色经济板块”、“一园五区一中心”和农村基层设施建设等方面来进行,今年的村干部培训开设了村级基层组织建设、如何抓好村级目标考核、农村社会服务保障体系、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土地流转、乡村旅游、农村小水利建设等。以丰富、系统、新颖的培训内容来不断满足村干部多方面、多层次的学习需求,增强培训的实用性。  在培训管理上,逐步规范化。县委组织部将村干部培训工作列入组织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真正做到培训有计划、工作有措施、组织有纪律。在培训中,由组织部牵头、党校主办、部门协作、基地参与,实行集中培训半封闭式管理,安排专人负责村干部培训期间的组织协调和安全服务,坚持培训签到,上课点名,晚间查寝,有病有事由乡镇党委向县委组织部请假,请假一天以上编入下期学习,杜绝了村干部借口工作忙、随意不参加培训的现象。培训结束后,统一组织培训测试,测试成绩、培训纪律和培训情况以适当方式全县通报,保证了村干部培训工作规范有序。
2023-09-06 02:12:081

怎样才能让更多的人看到自己博客上的文章?

关于推荐文章的问题:推荐文章方法一,1,把你所要推荐的文章地址用邮件的方式发给:sinablog@staff.sina.com.cn2,新浪博客管理员会把你的文章转给相关的分类管理员,3,等待审核消息通知,推荐文章方法二:在新浪博客首页的中部,你可以看到文章推荐的栏目,作者昵称: BLOG地址: 文章大类: 推荐文章: 文章链接:填好就可以推荐,等待通知!========================================如果希望更多的人看到你的博客,可以试试以下方法:1、主动将自己的博客告诉朋友;2、及时更新你的博就有可能出现在“最近更新BLOG”让更多人看到;3、多给别人博留言评论对方按游戏规则一定会回访;4、主动通过博客首页中间的推荐栏或者邮箱 <sinablog@staff.sina.com.cn>向我们推荐文章;5、主动参加新浪博客组织的各种特色活动,如新浪博客大赛;6、通过博客留言板向新浪博客申请升级。您需要多宣传自己的BLOG,例如在自己去过的地方留下自己的BLOG地址。经常访问别人的BLOG,并邀请对方来自己的小家,形成互动。这样就能渐渐形成自己的朋友圈了。
2023-09-06 02:12:071

新闻采编与制作专业就业前景好吗?

新闻采编与制作专业就业前景跟个人水平和能力有关,有能力有水平可以进到电视台,电台或者杂志社工作,但需求不多,还有就是自己做自媒体,现在很多人做自媒体,有水平的收入相当可观。
2023-09-06 02:12:073

哪位对F5的双活数据中心解决方案了解

 “双活”现在是业界的一个热门词语。“双活”数据中心,区别于一个数据中心、一个灾备中心的模式,前者两个数据中心都处于运行当中,所以称为“双活”,且互为备份;后者是一个数据中心投入运行,另外一个数据中心处在不工作状态,只有当灾难发生时,生产数据中心瘫痪,灾备中心才启动。因此“双活”数据中心最大的特点是:充分利用资源,避免了一个数据中心常年处于闲置状态而造成浪费。通过资源整合,“双活”数据中心的服务能力是双倍的。与其他厂商双活数据中心方案不同,F5的双活数据中心解决方案可向特定应用、服务或实例分配专用资源,能够支持企业动态管理资源。因此,IT 管理员可自由地部署高度灵活的系统,根据应用要求将资源扩展至任何云或数据中心,并在不需要时快速回收这些资源。与此同时,用户将能够根据业务策略智能地利用资源,并可将应用交付服务与新兴 SDN、云及网络虚拟化计划相结合。通过这种方式,采用双活数据中心,甚至两地三中心网络架构的用户,不仅可以更高效的盘活资源提高投资回报率,更可以在容灾备份时,真正达到分钟级的全面切换、甚至是“一键切换”,使应用真正的安全、快速、高可用。资料已经发给你了,希望采纳。
2023-09-06 02:12:071

关于定岗定编有什么技巧吗?

关注定岗定编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1)部门定位与职能发展规划分析。部门职能发展规划是影响岗位与编制的长期因素,在定岗定编时需要考虑岗位与编制的设置不仅只是支持短期的业务运转,还要能够支持长期的发展需求。 (2)岗位职责、工作结构与工作量判定。岗位职责的不同,岗位设置、人员编制也相应不同,当部门增加了相关的职能,且需要专人来做的话,就需要增设这样的岗位;工作结构的分析,主要是对岗位工作中的日常性工作和阶段性工作进行分析,看岗位设置是否合理,岗位设置依据是否充分,工作强度是否合理;工作量的分析,是为了更好地衡量劳动生产率和人工成本。 (3)流程分析。流程不同,岗位设置也不同。串联式的流程与并联式的流程的不同,考虑到是设置一岗还是多岗也不同。要根据工作性质进行流程的梳理确定,然后再进行岗位的设置。 (4)人员能力素质分析。在定编过程中,人员素质状况不同,对编制的影响也很大,当工作量一定的情况下,岗位人员能力越高,所需要配置的人数就越少,反之亦然。这就体现在平常工作的效率方面,人员能力不同,效率自然也就不同,所以,影响定编的因素通常可以从“效率”和“工作量”两个方面进行分析判定。 当然还有很多定编的方法,如劳动效率定编法、设备定编法、比例系数法、业务分工定编法、岗位定编法、访谈法及预算控制法等,企业在应用时,应考虑不同的部门、不同岗位的性质,需要针对不同的情况选取不同的方法
2023-09-06 02:12: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