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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公务罪的客观要件是什么

2023-08-31 16:3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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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形:1、以暴力或者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2、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执行代表职务。3、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4、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七条 【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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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碍公务罪是指什么

法律主观:妨害公务罪,又可以称之为“阻碍执行公务罪”。指的是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而其主要特征是: (1)它的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管理活动,侵害的对象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并且是正在依法执行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 (2)还有在客观上表现为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所谓暴力通常表现为殴打、_绑、禁闭等侵犯人身的强力行动;所谓“威胁”通常表现为以杀害、伤害、毁灭财产或毁灭名誉等形式实行精神强制。 (3)最后主观方面是故意,即明知是国家工作人员正在依法执行公务而有意用暴力、威胁方法进行阻碍。法律客观: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在自然灾害中和突发事件中,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或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虽未使用暴力,但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本罪主观上限于故意,即行为人必须明知上述人员正在依法执行公务而加以阻碍,才能构成本罪。犯本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妨碍公务罪之构成应以公务适法为前提。从行政法角度分析,行政行为具有效力公定力,对有重大且明显瑕疵的无效行政行为,相对人才可予以适当方式抵抗。公务行为之成立要件和无效行政行为之抵抗权问题有待立法完善。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事业编制人员依法执行行政执法职务是否可对侵害人以妨害公务罪论处的批复》(200.4.24高检发释字[2000〕2号)对于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有事业单位人员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行政执法职务的,或者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中受委托从事行政执法活动的事业编制人员执行行政执法职务的,可以对侵害人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刑事责任。
2023-08-28 01:19:041

妨碍公务一般会怎么判

妨碍公务一般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刑,具体如下:1、妨碍公务行为不构成犯罪,一般处以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2、妨碍公务行为不构成犯罪,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3、妨碍公务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4、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妨碍公务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1、客体要件: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国家的正常管理活动是其主要客体,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红十字会工作人员的人身权利是其随机客体;2、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或者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3、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4、主观要件: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对方是正依法执行职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红十字会工作人员晌族,而故意对其实施暴力或者威胁,便其不能执行职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宴兄弊罚。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尘尘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3-08-28 01:19:141

妨害公务治安处罚

法律主观:妨碍公务治安处罚规定:一般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妨害公务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法律客观:《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2023-08-28 01:19:411

妨害公务罪有哪些情形

法律主观:妨害公务罪的情形主要有:1、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计划生育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2、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使盐业管理职务的;3、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4、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烟草专卖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并构成犯罪的;5、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法律客观:《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2023-08-28 01:19:481

妨碍公务一般怎么处理

妨碍公务一般按照情节处理。具体是:1、妨碍公务情节轻微的,属于行政违法行为,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2、构成妨害公务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妨害公务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1、客体要件。妨害公务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其中,国家的正常管理活动是其主要客体,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红十字会工作人员的人身权利是其随机客体。妨害公务罪侵害的对象,是依法正在执行职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客观要件。妨害公务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下四种情形:(1)以暴力或者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2)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执行代表职务;(3)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4)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但造成严重后果的。3、主体要件。妨害公务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妨害公务罪;4、主观要件。妨害公务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对方是正依法执行职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红十字会工作人员,而故意对其实施暴力或者威胁,便其不能执行职务。行为人的动机,往往多种多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3-08-28 01:19:551

妨碍公务怎么定罪的

构成妨害公务罪的,具体的量刑规则如下:1、可以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妨害公务造成的后果,犯罪情节严重程度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3、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百分之10到百分之30;4、因执行公务行为不规范而导致妨害公务犯罪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百分之30以下。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妨害公务罪的成立条件:1、手段要求采取暴力、威胁的方法。但是,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的方法,造成严重的后果;2、罪行的暴力程度,仅限于致人轻伤,如果使用暴力致人重伤或死亡的,以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论处。综上所述,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妨害公务罪的量刑的标准如下: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七条_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3-08-28 01:20:031

法律对妨害公务是如何处罚的

法律主观:法律对妨害公务是根据下列规则处罚的:1、行为人妨害公务构成妨害公务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2、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2023-08-28 01:20:111

妨害公务罪立案标准怎样规定的

一、妨害公务罪立案标准怎样规定的 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按照妨害公务罪立案。 妨害公务罪,又称“阻碍执行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中国《刑法》中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一种。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二、妨害公务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其中,国家的正常管理活动是其主要客体,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红十字会工作人员的人身权利是其随机客体。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或者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对方是正依法执行职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红十字会工作人员,而故意对其实施暴力或者威胁,便其不能执行职务。 出现使用威胁的方法阻碍人大代表履行职能的情况,需要按妨害公务罪立案。妨害公务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既包括国家的正常管理活动,也包括国家工作人员的人身权利,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犯罪,这项罪名属于公诉案件,要由公安机构立案侦查。
2023-08-28 01:20:331

妨害公务罪立案标准

妨害公务罪的立案标准:根据我国对妨害公务罪相关法律的规定,行为人只要实施了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即构成本罪,应予立案追诉。妨害公务罪立案标准如下:(1)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2)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3)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4)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5)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妨碍公务罪可以保释吗妨害公务罪是可以保释。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取保候审是按照刑法的相关规定: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只要满足以上任一条件都能申请取保候审,而保释犯了妨碍公务罪的人并不会发生社会危险,所以妨害公务罪是可以保释。那么依据法律规定方案公务罪也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取保候审其由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均有权申请取保候审。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袭警罪】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3-08-28 01:20:411

妨碍公务一般怎么处理

妨碍公务一般的处理方式如下:1、构成妨害公务罪的,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妨害公务造成的后果、犯罪情节严重程度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3、构成妨害公务罪,依法单处罚金的,根据妨害公务的手段、危害后果、造成的人身伤害以及财物毁损情况等犯罪情节,综合考虑被告人缴纳罚金的能力,决定罚金数额;4、构成妨害公务罪的,综合考虑妨害公务的手段、造成的人身伤害、财物的毁损及社会影响等犯罪事实、量刑情节,以及被告人的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认罪悔罪表现等因素,决定缓刑的适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袭警罪】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3-08-28 01:20:491

妨害公务罪会判几年?

三年以下。一、构成妨害公务罪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二、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妨害公务的手段、造成的后果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三、煽动群众阻碍依法执行职务、履行职责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四、因执行公务行为不规范而导致妨害公务犯罪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2023-08-28 01:20:571

妨碍公务一般会怎么判

妨碍公务的判刑标准,具体如下:1、若行为人的妨碍公务行为不构成犯罪,一般处以行政处罚: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2、若行为人的妨碍公务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应当依法承担刑事责任,对其处以刑事处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妨碍公务罪的立案标准,具体如下:1、手段要求采取暴力、威胁的方法。但是,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的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就成立;2、中的暴力程度,仅限于致人轻伤,如果使用暴力致人重伤或死亡的,以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论处;3、罪数问题:实施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经营罪的同时触犯妨害公务罪的,数罪并罚。触犯走私毒品罪,组织他人偷越国境,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的同时触犯妨害公务罪的,只按该三种犯罪论处,并加重处罚,不再定妨害公务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3-08-28 01:21:071

妨害公务罪一般判多久 立案标准是什么

法律分析: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但是如果对公务人员造成重伤,死亡等后果,就要按照故意伤害故意杀人和妨害公务数罪并罚。以下几种情形可以作为妨害公务罪立案侦查:1、以暴力或者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所谓依法执行职务,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运用其合法职权从事公务活动。这种公务活动,不仅包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或工作单位中所进行的公务活动,而且还包括国家工作人员根据有关规定或命令在其他时间或场所内的公务活动。其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必须是在依法执行职务。即其所进行的管理活动,确实属于他的合法职权范围,并且活动的方式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同时,行为人必须是以暴力或者威胁的方法阻碍执行公务。行为人如果并未采用暴力或威胁方法,而是用其他方法干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例如谩骂、吵闹等行为,虽然对执行职务有一定程度的妨害,但也不能构成本罪。2、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执行代表职务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包括乡、镇、县、市、旗、地、市、盟、省、自治区、直辖市乃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3、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如果是在目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对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其履行职责,即可构成本罪。4、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但造成严重后果的。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2023-08-28 01:21:321

妨碍公务治安处罚规定

妨碍公务治安处罚规定是:1、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2、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3、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妨害公务罪,又称“阻碍执行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中国刑法中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一种。对于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有事业单位人员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行政执法职务的,或者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中受委托从事行政执法活动的事业编制人员执行行政执法职务的,可以对侵害人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刑事责任。妨碍公务罪的责任形式为故意。行为人必须明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正在依法执行职务,而故意以暴力、威胁方法予以阻碍;阻碍的动机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实践中,行为人可能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的合法性产生认识错误,例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本来是在合法执行职务,但行为人误认为是非法的,进而以暴力、威胁进行阻碍。法律的错误说认为,这种认识错误属于对法律的认识错误,不影响故意的成立,因而不影响本罪的成立。这种认识错误属于对事实的认识错误,影响故意的成立,因而不成立本罪。《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2023-08-28 01:21:541

妨害公务罪致人死亡怎么判

法律分析:妨害公务罪致人死亡的判刑是:如果是故意致人死亡的,则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一般判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是过失致人死亡的,一般判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是故意伤害他人致人死亡的,一般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二百七十七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2023-08-28 01:22:051

涉嫌妨害公务罪刑事拘留多少天

法律分析:涉嫌妨碍公务罪的,刑事拘留最长37天。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2023-08-28 01:22:131

妨碍公务罪是什么意思?其条款有哪些内容?

妨碍公务罪    妨碍公务罪最高刑罚是3年有期徒刑,过失致人死亡最高刑罚是7年有期徒刑。  我国对妨碍公务罪中行为人的暴力行为造成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重伤结果或因重伤导致死亡结果,甚至故意杀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按处理牵连犯的原则,以重罪吸收轻罪,按故意伤害(重伤)罪或者故意杀人罪定罪,从重处罚。  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在自然灾害中和突发事件中,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虽未使用暴力,但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司法实践中认定本罪,应注意下列问题:   1 本罪的对象限于三种人:   (1)各级各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各级人大代表;(3)各级红十字会工作人员。须注意,上述人员都必须是依法正在执行某种公务期间,才能成为本罪对象。   2 行为人具有妨害公务的行为,是构成本罪的关键。此处须把握三点:   (1)妨害公务的实质,是阻碍上述人员依法执行其职务,具体表现包括使其不能执行和不能正常执行其职务;   (2)妨害公务的方式,除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的可以暴力、威胁方法,也可以是非暴力、威胁方法外,其余都须以暴力、威胁的方法实施才能构本罪。但应明确,在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作任务的情形下,须造成严重后果才能构成本罪;(3)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的,必须是在自然灾害中和突发事件中,才能构成本罪。   应当注意,对于刑法或者司法解释已经单列罪名的妨害特定公务的行为,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定罪,而不定妨害公务罪。   3 使用暴力妨害公务的,应当限于轻伤以下的伤害程度,如果造成被害人重伤或者死亡的,于本罪与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的想象竞合犯,应以其中的重罪,即故意伤害罪、故意人罪定罪处罚。   4 本罪主观上限于故意,即行为人必须明知上述人员依法正在执行公务而加以阻碍,才能构本罪。如果行为人确实不知道对方正在依法执行公务,或者误认为对方依法执行的公务的行为违法行为而予以阻碍的,不构成本罪,而应当按照事实上的认识错误处理。   5 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刑法、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以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的情形   除刑法第277条专门规定妨害公务罪以外,刑法的其他条文以及一些司法解释还明确规定,下列情形以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或者以妨害公务罪和相关犯罪实行数罪并罚:1 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的,以妨害公务罪和相关走私罪实行数罪并罚。(刑法第157条第2款)   2 未聚众但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的,以及聚众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活动中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非首要分子,均应以妨害公务罪论处。(刑法第242条)   3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有事业单位人员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行政执法职务的,或者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中受委托从事行政执法活动的事业编制人员执行行政执法职务的,可以对行为人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刑事责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事业编制人员依法执行行政执法职务是否可对侵害人以妨害公务罪论处的批复》)   4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依法查处盗窃、抢劫机动车案件的,依照妨害公务罪的规定处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依法查处盗窃、抢劫机动车案件的规定》第1条)   5 邪教组织人员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以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其行为同时触犯其他罪名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7条)   6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为防治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而采取的防疫、检疫、强制隔离、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的,以妨害公务罪论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   刑法、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妨害特定公务不定妨害公务罪而以其他罪定罪处罚的情形   妨害公务的行为表现很多,涉及的范围也很广,但并非所有妨害公务构成犯罪的,都以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按照刑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妨害特定公务的行为,就不构成妨害公务罪,而应以其他罪定罪处罚:   1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违反税务管理法律、法规,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以抗税罪定罪处罚。(刑法第202条)   2 聚众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的首要分子,以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罪定罪处罚。(刑法第242条第2款)   3 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的,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定罪处罚。(刑法第291条)   4 在法庭上殴打司法工作人员,阻碍其依法执行职务的,属于扰乱法庭秩序罪。(刑法309条)   5 负有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义务并有能力执行的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害或者抗拒执行的,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定罪处罚。(刑法第313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   6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以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定罪处罚。(刑法第318条)   7 在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中,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以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定罪处罚。(刑法第321条)   8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的,以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论处。(刑法第347条第2款第4项)   9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军人依法执行职务的,以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定罪处罚。(刑法368条第1款)   10 故意阻碍武装部队军事行动,造成严重后果的,以阻碍军事行动罪定罪处罚。(刑法第368条第2款)   11 负有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阻碍依法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进行解救的,以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定罪处罚。(刑法第416条)12 军人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指挥人员或者值班、值勤人员执行职务的,以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定罪处罚。(刑法第426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事业编制人员依法执行   行政执法职务是否可对侵害人以妨害公务罪论处的批复   (2000年4月24日 高检发释字〔2000〕2号)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   你院《关于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事业编制人员行政执法活动是否可以对侵害人适用妨害公务罪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对于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有事业单位人员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行政执法职务的,或者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中受委托从事行政执法活动的事业编制人员执行行政执法职务的,可以对侵害人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刑事责任。
2023-08-28 01:22:281

袭警罪和妨害公务罪是法条竞合吗

法律主观:妨害公务的行为,同时造成执行公务的人员轻伤或重伤、死亡的,按想象竞合犯处理,以重罪吸收轻罪的原则定罪处罚。造成执行公务的人员轻伤害的,司法实践中一般按妨害公务罪处罚。造成执行公务的人员重伤或死亡的,按照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定罪,从重处罚。 法条竞合,是一个犯罪行为同时触犯数个具有包容关系的具体犯罪条文,依法只适用其中一个法条定罪量刑的情况。法条竞合与想象竞合的区别在于竞合犯触犯的法条之间是否存在重合或交叉关系,存在重合或交叉关系的是“法条竞合”,不存在重合或交叉关系的是“想象竞合”。想象竞合所触犯的数个罪名没有必然的联系,法条之间不存在相互包容和交叉的关系。妨害公务罪和故意伤害罪的法条就犯罪构成的区别是明显的,故意伤害罪以造成轻伤或重伤为条件,而妨害公务罪则并非以造成伤害为前提,其中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仍构成妨害公务罪,可见二者并无必然联系,不存在重合或交叉关系。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68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3-08-28 01:22:361

醉酒后辱骂公安干警该负什么责任

按醉酒驾驶罪处理。应处拘役一至六个月。
2023-08-28 01:22:454

妨害公务怎么定罪量刑

法律主观: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妨害公务罪的量刑的标准如下: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的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法律客观:《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2023-08-28 01:23:121

妨碍公务一般怎么处理

妨碍公务一般按照情节处理。具体是:1、妨碍公务情节轻微的,属于行政违法行为,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2、构成妨害公务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妨害公务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1、客体要件。妨害公务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其中,国家的正常管理活动是其主要客体,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红十字会工作人员的人身权利是其随机客体。妨害公务罪侵害的对象,是依法正在执行职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客观要件。妨害公务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下四种情形:(1)以暴力或者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2)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执行代表职务;(3)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4)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但造成严重后果的。3、主体要件。妨害公务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妨害公务罪;4、主观要件。妨害公务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对方是正依法执行职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红十字会工作人员,而故意对其实施暴力或者威胁,便其不能执行职务。行为人的动机,往往多种多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3-08-28 01:23:191

妨害公务罪的概念

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同理,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也按妨害公务罪论处。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在自然灾害中和突发事件中,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或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虽未使用暴力,但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妨碍公务罪的量刑处罚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妨害公务罪的主要特征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管理活动,侵害的对象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并且是正在依法执行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2、在客观上表现为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所谓暴力通常表现为殴打、捆绑、禁闭等侵犯人身的强力行动;所谓“威胁”通常表现为以杀害、伤害、毁灭财产或毁灭名誉等形式实行精神强制。3、主观方面是故意,即明知是国家工作人员正在依法执行职务而有意用暴力、威胁方法进行阻碍。总之,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 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 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 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2023-08-28 01:23:271

妨碍公务一般会怎么判

妨碍公务一般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刑,具体如下:1、妨碍公务行为不构成犯罪,一般处以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2、妨碍公务行为不构成犯罪,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3、妨碍公务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4、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妨碍公务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1、客体要件: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国家的正常管理活动是其主要客体,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红十字会工作人员的人身权利是其随机客体;2、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或者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3、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4、主观要件: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对方是正依法执行职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红十字会工作人员,而故意对其实施暴力或者威胁,便其不能执行职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3-08-28 01:23:341

妨碍公务一般会怎么判

一、妨碍公务一般会怎么判1、妨碍公务一般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刑,具体如下:(1)妨碍公务行为不构成犯罪,一般处以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2)妨碍公务行为不构成犯罪,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3)妨碍公务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4)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二、妨碍公务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1、客体要件: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国家的正常管理活动是其主要客体,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红十字会工作人员的人身权利是其随机客体;2、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或者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3、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4、主观要件: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对方是正依法执行职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红十字会工作人员,而故意对其实施暴力或者威胁,便其不能执行职务。
2023-08-28 01:23:531

妨害公务被刑事拘留多久释放

涉嫌妨碍公务罪的,刑事拘留一般情况下是10天,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4天,这就是14天的情况。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可以延长至37天。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袭警罪】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3-08-28 01:24:161

妨碍执行公务的治安处罚标准

妨碍公务治安处罚规定是:1、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2、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3、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妨害公务罪,又称“阻碍执行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中国刑法中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一种。对于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有事业单位人员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行政执法职务的,或者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中受委托从事行政执法活动的事业编制人员执行行政执法职务的,可以对侵害人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刑事责任。妨碍公务罪的责任形式为故意。行为人必须明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正在依法执行职务,而故意以暴力、威胁方法予以阻碍;阻碍的动机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实践中,行为人可能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的合法性产生认识错误,例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本来是在合法执行职务,但行为人误认为是非法的,进而以暴力、威胁进行阻碍。法律的错误说认为,这种认识错误属于对法律的认识错误,不影响故意的成立,因而不影响本罪的成立。这种认识错误属于对事实的认识错误,影响故意的成立,因而不成立本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2023-08-28 01:24:291

妨碍执行公务的治安处罚标准

妨碍公务治安处罚规定是:1、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2、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3、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妨害公务罪,又称“阻碍执行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中国刑法中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一种。对于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有事业单位人员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行政执法职务的,或者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中受委托从事行政执法活动的事业编制人员执行行政执法职务的,可以对侵害人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刑事责任。妨碍公务罪的责任形式为故意。行为人必须明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正在依法执行职务,而故意以暴力、威胁方法予以阻碍;阻碍的动机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实践中,行为人可能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的合法性产生认识错误,例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本来是在合法执行职务,但行为人误认为是非法的,进而以暴力、威胁进行阻碍。法律的错误说认为,这种认识错误属于对法律的认识错误,不影响故意的成立,因而不影响本罪的成立。这种认识错误属于对事实的认识错误,影响故意的成立,因而不成立本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2023-08-28 01:24:571

妨害公务能判缓刑吗

法律分析:妨害公务罪,是否能够宣告缓刑,还要根据具体案件来分析。如果量刑是三年以下的,就有机会宣告缓刑。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在自然灾害中和突发事件中,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或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虽未使用暴力,但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本罪主观上限于故意,即行为人必须明知上述人员正在依法执行公务而加以阻碍,才能构成本罪。犯本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缓刑,就是对于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在其具备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在一定期间附条件地不执行原判刑罚的制度。刑法第72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2023-08-28 01:25:131

防害公务罪最少判多长时间

妨害公务罪最少判拘役或者管制。犯了妨害公务罪的,犯罪嫌疑人会被人民法院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妨害公务罪处罚。妨害公务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1、客体要件。妨害公务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其中,国家的正常管理活动是其主要客体,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红十字会工作人员的人身权利是其随机客体。妨害公务罪侵害的对象,是依法正在执行职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客观要件。妨害公务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下四种情形:(1)以暴力或者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2)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执行代表职务;(3)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4)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但造成严重后果的。3、主体要件。妨害公务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妨害公务罪;4、主观要件。妨害公务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对方是正依法执行职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红十字会工作人员,而故意对其实施暴力或者威胁,便其不能执行职务。行为人的动机,往往多种多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3-08-28 01:25:221

妨害公务批捕了会被判刑吗

争地引起的群体刑事案件(妨害公务)一、案情简介2010年11月,在广东省普宁市大某镇某工业园区。横某村村民三百余人聚众阻挠该镇道路施工,对施工人员、镇政府工作人员殴打,并阻挠、殴打出警的公安警员。该案情节虽不严重,但因人数众多并与国家机器对抗,群众私下传得沸沸扬扬。2012年2月,事发三个月后八名涉案村民以妨害公务罪被刑事拘留。妨害公务事件是村民耕地被工业园区争用,补偿费用争议引发。因为是群体事件,并且政府对争地事件一直重视,加之两会召开之际,所以上级领导极为重视,指示一定要办好该案,办妥该案。本案公、检、法机关的相对重视,且涉案人员是基层村民,自行辩护的能力、水平有限,两者形成强烈对比。我作为最后一名被告陈某华的辩护人,也是本案唯一的辩护人参与了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的全部程序,为陈某华进行法律帮助和辩护。二、起诉意见书、起诉书节录起诉意见书指控如下:……经依法查明:2010年11月18日9时许,大某镇政府因某工业园建设发展需要,在大某镇横某村猫毛山修建英某山中心大道,2010年11月18日10许,犯罪嫌疑人陈某龙、陈某顺、陈某松、陈某春、陈某武、陈某华、陈某丰、陈某葵(在逃)、陈某斌(在逃)等人获悉后纠集、煽动大某镇横某村的村民,到普宁市大某镇横某村猫毛山施工现场,阻止大某镇政府修建英某山中心大道,并殴打政府工作人员陈某波,大某派出所接大某镇政府报案后,所长黄某伟带领民警王某彬等人穿警服,架驶警车赶至现场维持秩序,为确保陈某波的人身安全,大某派出所民警将其叫上警车坐着,避开村民视线,后犯罪嫌疑人陈某龙发现陈某波坐在警车上,便煽动村民围攻警车,派出所民警多次对村民进行疏导、劝阻,但犯罪嫌疑人陈某龙、陈某顺、陈某松、陈某春、陈某丰等人还是强行推开派出所民警,把警车门拉掉(警车车门的修复费为人民币60元)后将坐在警车上的政府工作人员陈某波拖下车进行殴打,大某镇派出所的协警员谢某生持佳能数码相机拍录现场情况时,被犯罪嫌疑人陈某武、陈某华等人殴打后抢走该部佳能相机(价值人民币350元)。当天11时许,犯罪嫌疑人陈某斌赶至现场后,继续煽动村民对抗政府工作人员及派出所民警,并要求陈某波向村民认错及定下保证书后才能离开现场,在不得已的情况下陈某波只能按犯罪嫌疑人陈某斌、陈某龙等人的意图写下保证书后才送医院治疗。经法医鉴定:谢某生所伤未构成轻微伤。……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移送审查起诉。起诉意见书在妨害公务事实基础上又罗列了前六名嫌疑人以往寻衅滋事的诸多犯罪事实,无外乎鸡毛蒜皮……起诉书内容与起诉意见书内容大同小异,撤销了陈某斌和陈某龙。第一被告陈某斌撤销原因是轻微不起诉,第二被告陈某龙在羁押过程中因病取保后病世于家中。三、法律意见书、辩护词节录辩护词如下:……通过查阅案卷、会见被告、参加庭审,针对本案公诉机关向人民法院出具的起诉书中所指控的涉及陈某华所犯妨害公务的事实,从证据效力,证明结果,认定事实,危害结果,参与形式,并围绕妨害公务罪的犯罪构成,发表如下辩护意见,敬请合议庭充分予以考虑并依法予以采纳。一、关于起诉书指控内容。起诉书指控事实:“……被告人陈某武、陈某华等人殴打(经法医鉴定:谢某生所伤未构成轻微伤)后夺走该部佳能数码相机(价值人民币350元)”证据:“诉讼卷三,方某伟询问笔录、陈某丰询问笔录、赖某标询问笔录、陈某乐询问笔录、陈某甲询问笔录、林某生询问笔录”证明是陈某武一人在谢宏生手抢走相机。事实:陈某华没有抢夺相机。起诉书指控事实不清!第五被告陈某武独自夺走佳能相机,主观意愿、客观事实陈某华都没有抢夺相机。二、关于证据部分。……(一)全部辨认笔录程序非法,不能作为定案证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辨认时,应当将辨认对象混杂在其他对象中,不得给辨认人任何暗示。”“对犯罪嫌疑人照片进行辨认的,不得少于十人的照片。” 按此程序规定,1名嫌疑人存在于10名被辨认人之中,选中的机率是1比10即10%。而本案辨认笔录中9名嫌疑人存在于48名辨认人之中,选中机率为9比48即18.75%。后都选中的机率明显要高于小于10%的法律规定。同时本案所有辨认笔录都是9名犯罪嫌疑人同时存在于一组辨认照片之中。而且辨认笔录中嫌疑人一致,被辨认人一致,而且排序也完全一致。还有众多辨认笔录独自存在,没有辨认人的言词证据为基础,这种辨认结果存在明显的诱导和暗示。(二)混淆证据种类,不具真实性。诉讼卷三,方某佳自述材料,2010年11月25日。P66诉讼卷三,黄某伟自述材料,2010年11月25日。P69诉讼卷三,王某彬自述材料,2010年11月25日。P72诉讼卷三,谢某生自述材料,2010年11月25日。P75诉讼卷三,陈某敏自述材料,2010年11月25日。P78诉讼卷三,谢某宏自述材料,2010年11月25日。P81诉讼卷四,大某派出所情况汇报,2010年11月20日,大某派出所。P128诉讼卷四,横某村委员会情况汇报,2010年11月25日,大某镇横某村委员会。P131诉讼卷四,英某山工业区管理委员会证明材料,2011年1月18日,英某山管委会。P138诉讼卷四,大某镇人民政府情况报告,2010年11月22日,大某镇政府。P141补充卷,大某镇人民政府证明材料,2011年6月29日,大某镇镇政府。P77上述证据证明内容:2010年11月18日上午,在横某村猫毛山案发全部过程,以“书证”形式提供。前六组证据,提供“自述材料”者不出庭作证,不能证明其真实性。“自述材料”证明内容是证人就其了解的案件情况向公安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属于“证人证言”而非“书证”,证据的取得“应当由无利害关系的侦查人员进行,并且不得少于二人”后五组证据(大某派出所情况汇报、横某村委员会情况汇报、英某山工业区管理委员会证明材料、大某镇人民政府情况报告、大某镇人民政府证明材料)不能以单位名义来证明案发事实,而应由知情工作人员以直接或间接证人证言方式证明。(三)伪造的证据。诉讼卷三,陈某武询问笔录,2010年11月19日9时50分-11、10,大某派出所,邱某波、詹某雄,刑警大队。P35诉讼卷三,陈某波询问笔录,2010年11月19日8时10分-10、00,普宁市人民医院,邱某波、詹某雄,刑警大队。P1诉讼卷四,陈某波辨认笔录,2010年11月19日10时05分-10、39,普宁市人民医院,邱某波、詹某雄,刑警大队。P1上述证据相同的警员,同一时间,出现在不同的地点,相互矛盾系伪造证据。(四)相互矛盾的事实证据。陈某华涉案过程,从不同的证据中可以得出如下两种矛盾的案情事实。证据:“诉讼卷三,方某伟询问笔录、陈某丰询问笔录、赖某标询问笔录、陈某乐询问笔录、陈某甲询问笔录、林某生询问笔录”证明事实一:陈某武追打警员谢某生,相机掉在地上,谢某生拾起相机,陈某华打到谢某生后背,陈某武从谢某生手中抢走相机。证据:“诉讼卷二,陈某武询问笔录、陈某华讯问笔录”证明事实二:陈某华把已掉在地下的相机踢开,陈某武从地上捡走相机。陈某武从谢某生手中抢走相机或陈某武从地下拿走相机,是两种只能存在其一的事实。应当排除两种情况同时存在,排除即承认事实一又认可事实二的情况。两事实只能存其一,同时陈某华的行为也只能存其一,或者都不存在。(五)不符合逻辑的证据。补充卷,方某中询问笔录,2011年5月26日15时24分-15、50邱某波、詹某雄,大某镇镇政府。P56方某中的询问笔录,事隔半年之久反而能回忆起以前不能记得的嫌疑人,和案发情况。不仅与本次询问“另一个我现在记不清了”相矛盾,同时也与人的生理、记忆、逻辑相矛盾。该证据不能作为定案证据。(六)陈某华涉案事实认定的证据。1、补充卷,陈某财询问笔录,2011年6月29日12时3分-13、24黄某豪、詹某雄,普宁市看守所,案审中队。P68诉讼卷二,陈某华询问笔录,2011年2月12日4时20分-6、10陈某来、颜某清,普宁市拘留所,武警大队。P141证明目的:陈某华是偶遇行为,没有共谋。核心内容:“2010年11月18日上午10时许,陈某华叫我开三轮车帮他载电线到棉湖去,我开三轮车载电线在前面……看到在很多本村村民在猫毛山施工现场围堵阻挠政府工作人员修建英某山工业区中心大道,于是我和陈某华两人便停车下来看热闹……”2、诉讼卷一,普宁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鉴定书,2010年11月23日,普宁市公安局。P62、65-(普)公(刑)鉴(法活检)字[2010]第588号。证明目的:损害后果极轻徽。核心内容:伤者谢某生所伤未构成轻微伤。3、递交书证《悔罪书》证明目的:被告人坦白、认罪,诚心承认过错,愿意承担刑罚。4、递交书证《赔偿和原谅》证明目的:1、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2、被害人原谅。三、陈某华涉案的事实。陈某华在同辩护人会见的过程中承认自己的犯罪行为,同时也对自己的行为真心悔过,愿意承担被害人的经济损失。辩护人及于案件事实辩护如下:(一)事件起因镇政府工作失误引起。事件的起因是因征地而起,而案发前后征地款由每亩19000 元增加为每亩29000元,可以证明镇政府工作失误在先,或者执法错误在前。群众的违法行为应当制裁,镇政府的改进工作(19000元变为29000元)的行为应当肯定,但这同时证明案件是镇政府工作失误引发的,请予考虑先期情节。(二)陈某华是偶遇行为,没有共谋。2010年11月18日发生的事件,是由“老人会”组织和发起。陈某华即不是“老人会”成员,也没有参与事前的合意,参与的过程是在整个事件的中途,因为路过(载电线去棉湖)看热闹而造成的。陈某华不是直接招集和被招集者,没有主观合意,主观恶性很小。(三)妨害行为简单,危害性小。陈某华的行为只限于自本人的简单参与,没有煽动、辱骂等严重恶劣行为。社会危害性小。(四)损害后果极轻徽。庭审中可以认定陈某华没有抢夺相机行为,陈某华的违法行为只限于“击打警员的后背二下”。结合“(普)公(刑)鉴(法活检)字[2010]第5A8号:伤者谢某生所伤未构成轻微伤。”相片“谢某生极轻的伤也不在背部,而是腰部侧面”,可以认定陈某华的行为没有造成谢某生任何实质伤害。庭审中可以认定陈某华没有殴打警员行为,陈某华的违法行为只限于“把以丢在地下的佳能相机踢走”。结合“普公鉴字[2011]00S8号:结论,相机价格350元。”和陈某武抢走相机的证据。可以认定陈某华的行为在造成实际财物损失过程中作用极低。(五)被侵权对像不是国家公务人员。被击打背部(抢相机)谢某生实质上不是公安机关的正式职员,而只是协警。其身份定位是“辅助”警力,属于专业的群防群治队伍,不具有行政执法权。其协警的特定身份应予考虑。四、妨害公务罪的犯罪构成。(一)本案中协警谢某生的身份可以认定嫌疑人陈某华不构成妨害公务罪。因为《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才构成妨害公务罪。1、协警不具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身份。协警是由公安局直接领导的具有企业性质、事业管理、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的一支辅助警力,属于专业的群防群治队伍,不具有行政执法权。在涉及需依照法定职权才能完成的任务时,只能由在编民警完成,协警仅起辅助作用。2、刑法没有针对非国家公务人员的妨害公务罪。《刑法第三条》:“法律明文规定为犯法行动的,按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法行动的,不得定罪处刑。”按罪行法定原则只有法律明确规定才能定罪。3、不能扩大解释协警为国家公务人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指中央及处所各级权利机关、党政机关、司法机关和军事机关的工作人员。本案不能把协警扩大解释成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不是国有事业单位执法人员国家事业单位的执法权,是在经过法律授权的前提下才能取得。谢宏生的协警身份不具有该执法身份。5、对协警的侵权不构成妨害公务罪。见上三(五)(二)陈某华行为显著轻微。《刑法》第十三条:“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陈某华的行为只是“击打警员后背两下”(或“把掉在地下的相机踢了一脚”),该行为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三)陈某华危害结果极小。协警谢某生伤害不构成轻微伤,就是极轻的擦伤也不是陈某华轻击打两下背部造成的。协警谢某生使用并被抢走的相机价值350元,而陈某华在抢夺相机行为中只是简单的踢了一脚,与陈某武抢走相机相比作用很小。整个横某村猫毛山事件是由“老人会”商量招集,阻挠施工,拦阻殴打陈某波,强破陈某波书面认错,殴打抢夺谢某生相机几部分组成。陈某华只是简单的参与殴打抢夺谢某生相机事件中殴打(或协助抢走相机)的一个行为。(四)偶遇行为,没有妨害公务行为共谋或合意。见上而三(二)五、陈某华量刑意见。……判决陈某华免于刑事处罚。(一)量刑起点三个月。情节不恶劣,手段行为简单(击打后背二下或协助抢相机),没有预谋合意,只承担本人简单的行为后果,危害对像协警不同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二)确定基准刑仍为量刑起点。行为次数只一次并且已在(一)中评价;没有伤害后果(未构成轻微伤);财产损失已在(一)中评价并不够增加标准;没有其他严重后果。(三)没有从重或加重情节不是事件煽动和招集者;没有持械;案发不是公共场所,没造成恶劣影响。(四)从轻或减轻情节认罪、坦白(-10%)、初犯、赔偿损失(-30%)、胁从作用(-50%)、镇政府工作失误引起(-20%)。综上所述,辩护人认为本案虽然指控陈某华构成妨害公务罪,但陈某华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陈某华行为只是简单的击打协警后背二下(或协助抢夺相机),不应承担其他当事人的行为后果。陈某华行为社会危害结果小,主观恶性轻微,侵犯对像特定(协警)。本辩护人请求合议庭充分考虑上述客观情况和事实,本着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目的,体现打击和孤立极少数,教育、感化和挽救大多数的政策,给予被告人陈国华罪责刑相适应、合理公正的判决。。后附:《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治安联防队员在执行任务中受到不法侵害对侵害人能否按“妨碍公务”处理问题的复函》 本案控方证据漏洞百出,迁强附会,杂乱无章。辩护人针对性从证据效力,证明结果程序方面进行严厉的驳斥。 实体方面从认定事实,危害结果,参与形式,并围绕妨害公务罪的犯罪构成,进行为完全的阐述和辩驳。四、判决书节录……关于辩护人提出被告人陈某华没有抢夺相机的问题。经查,认定被告人陈某华抢夺相机有在案多名证人证言证实,被告人陈某华也对参与抢夺相机的事实作了供述,故辩护人的该辩护意见,与查明的事实不符,不予采信。关于辩护人提出本案陈某武的询问笔录、陈某波的询问笔录和辩认笔录系伪造的证据问题。经查,该部分证据存在同一取证人员,在相同时间出现不同的地点,故其合法性、真实性存在疑问,不能作为本案的定案依据。关于辩护人提出本案全部辩认笔录程序非法,不能作为定案依据的问题。经查,本案的辩认笔录均符合《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的程序和证据形式,程序合法,内容真实,可以作为定案依据。关于辩护人提出提供“自述材料”者不出庭作证,不能证明其真实性,案件事实不能以单位名义证明的问题。经查,本案的“自述材料”和单位证明均属书证,是法定的证据类型,其与其他在案证据证明的事实能相互印证,具有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可以作为定案依据。关于辩护人提出证人方某中2011年5月26日的询问笔录,事隔半年之久反而能回忆起以前不记得的嫌疑人和案发情况,该证据不符合逻辑。经查,证人方某中在侦查机关制作该分笔录之前已作了相关的证实,该份笔录是否采信并不影响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关于辩护人提出证人方某伟、陈某某、赖某标,林某生等人证实“陈某华殴打谢某生后,陈某武从谢某生手里抢走相机”与被告人陈某华、陈某武供述“陈某华将掉在地上的相机踢开,陈某武从地上拿走相机”相互矛盾的问题。经查,上述证据均共指向被告人陈某华、陈某武参与抢夺相机的事实,不影响对该基本事实的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陈某顺、陈某松、陈某春、陈某丰、陈某武、陈某华无视国家法律,伙同同案人采用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其行为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均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关于辩护人辩称被告人陈某华妨害公务是偶遇行为,没有共谋,有悔罪表现的意见,符合本案查明的事实,可予采纳。鉴于被告人陈某武、陈某华犯罪情节较轻。且均能当庭认罪,有悔罪表现,依法可予宣告缓刑。关于辩护人辩称被告人陈某华的行为侵害对象不是国家公务人员的,对协警员的侵权不构成妨害公务罪,请求对被告人陈某华免予刑事处罚的辩护意见,理由不成立,不予采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判决如下:……六、被告人陈某华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五、控辩交锋整个庭审过程控方检察员,裁判方法官对辩护人很是尊重,这是律师值得庆幸的事。本案庭审没有严重的抗辩,主要原因是控方没有控诉的激情。辩护词:控方:辩方提出的被告人不构成妨害公务罪,不成立。辩方:请控方注意,我方开庭时已经表明是罪轻辩护。我方只是阐述被告人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小,主观恶意不大,人身危险性小。控方:控方提供的证据都是证人亲自书写,辩认笔录也是认真核对的结果。辩方:我方坚持程序公正是实体公证的前提,控方提供的辩认笔录和书证真实性不能确定,但是证据形式和取证方式不合法可以确定。我方主要强调的是程序违法性。六、评论 本案是一个小案,但判决结果过重。按上述事实和情节都不应有如此重的裁决。很多人感叹刑事案件律师辩护有效果没有结果,但该案的判决我的当事人应当接受,有期徒行一年六个月缓期二年执行。从服刑的角度讲这是一个看着重但实际轻的结局,其他执行实刑的被告人就另当别论了。
2023-08-28 01:25:347

妨碍执行公务如何处罚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妨害公务罪的对象是国家工作人员,这包括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军队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事业单位人员受委托执行行政执法职务时,受到暴力侵犯,也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民警等国家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如果当事人所采取的暴力造成民警等国家工作人员伤残的,还可以以故意伤害罪论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3-08-28 01:26:031

故意伤害和妨害公务的区别

法律分析: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二百七十七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2023-08-28 01:26:141

如果跟警察争吵 警察先动手打人还手会被判刑吗

换做我该打他们,暴力执法为什么不反击?
2023-08-28 01:26:319

妨害公务刑事拘留一般几天

涉嫌妨害公务被刑事拘留的,一般来说14天,最长时间37天。刑事拘留指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在自然灾害中和突发事件中,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或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虽未使用暴力,但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妨害公务罪量刑标准:1、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2、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妨碍公务罪批捕的条件: 1、犯罪嫌疑人可能实施新的犯罪; 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 3、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串供;妨害公务罪该怎么判妨害公务罪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根据法律规定,妨害公务罪具体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涉嫌该罪的,应家人被刑事拘留了除了等还能怎么办家人被刑事拘留了除了等还能向办案机关索要拘留通知书。确定是被治安拘留还是刑事拘留。如果是治安拘留,说明不是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袭警罪】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3-08-28 01:26:551

妨碍执行公务的治安处罚标准

妨碍公务治安处罚规定是:1、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2、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3、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妨害公务罪,又称“阻碍执行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中国刑法中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一种。对于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有事业单位人员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行政执法职务的,或者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中受委托从事行政执法活动的事业编制人员执行行政执法职务的,可以对侵害人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刑事责任。妨碍公务罪的责任形式为故意。行为人必须明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正在依法执行职务,而故意以暴力、威胁方法予以阻碍;阻碍的动机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实践中,行为人可能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的合法性产生认识错误,例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本来是在合法执行职务,但行为人误认为是非法的,进而以暴力、威胁进行阻碍。法律的错误说认为,这种认识错误属于对法律的认识错误,不影响故意的成立,因而不影响本罪的成立。这种认识错误属于对事实的认识错误,影响故意的成立,因而不成立本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2023-08-28 01:27:051

阻碍执行职务和妨害公务罪

法律分析:阻碍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务的,给予治安处罚,叫阻碍执行职务,以暴力方法阻碍执行职务的,构成犯罪,叫妨碍公务罪。阻碍执行职务罪属一般治安案件,在处罚上一般采取拘留形式,处罚就是拘留几天,阻碍公安执法多加几天,一般最多也是15天。而妨害公务罪属于刑事犯罪,处罚比较严重,二者侵害的主体造成的后果无区别。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七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2023-08-28 01:27:471

妨碍执行公务的治安处罚标准

妨碍公务治安处罚规定是:1、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2、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3、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妨害公务罪,又称“阻碍执行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中国刑法中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一种。对于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有事业单位人员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行政执法职务的,或者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中受委托从事行政执法活动的事业编制人员执行行政执法职务的,可以对侵害人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刑事责任。妨碍公务罪的责任形式为故意。行为人必须明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正在依法执行职务,而故意以暴力、威胁方法予以阻碍;阻碍的动机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实践中,行为人可能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的合法性产生认识错误,例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本来是在合法执行职务,但行为人误认为是非法的,进而以暴力、威胁进行阻碍。法律的错误说认为,这种认识错误属于对法律的认识错误,不影响故意的成立,因而不影响本罪的成立。这种认识错误属于对事实的认识错误,影响故意的成立,因而不成立本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2023-08-28 01:27:561

阻碍执行职务和妨害公务区别?

法律分析:阻碍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务的,给予治安处罚,叫阻碍执行职务,以暴力方法阻碍执行职务的,构成犯罪,叫妨碍公务罪; 阻碍执行职务罪属一般治安案件,在处罚上一般采取拘留形式,处罚就是拘留几天,阻碍公安执法多加几天,一般最多也是15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七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2023-08-28 01:28:261

打伤辅警算妨害公务吗

一、打伤辅警算妨害公务吗1、打伤辅警算妨害公务,辅警不同于协警,辅警具有基本的执法权,因此,打辅警算袭警。如果构成重伤,直接构成故意伤害罪;如果伤情不是很严重,则构成妨害公务罪。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袭警罪】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二、辅警可以抓犯人吗辅警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抓人,辅警在一名以上警察的现场带领下,可以履行以下六项职责:1、110警情现场处警;2、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进行当场盘问、检查,继续盘问;3、抓捕、押解违法犯罪嫌疑人;4、对行政案件进行调查取证,实施查封、扣押、强制检测等行政强制措施;5、对行为举止失控的醉酒人员、实施暴力行为的精神病人采取临时的保护性约束措施;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2023-08-28 01:28:341

妨害公务罪最轻判多久

妨害公务罪最轻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也就是说妨害公务罪一般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是罚金。如果是一般犯罪情节,造成的社会影响较小,未造成轻微伤以上后果的,量刑起点为拘役四个月。如果造成较大的社会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一年以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袭警罪】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3-08-28 01:29:161

妨碍公务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一、妨害公务,如果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具体要看拘留通知,如果是治安拘留到期会放人。如果是刑事拘留在十多天后会转为逮捕,后案刑事诉讼程序办理直接到审判执行,服刑完毕后才会放人。二、定罪量刑有许多情况,如态度后果退赔自首立功检举揭发,主犯从犯未成年,累犯未遂等,另要考虑证据情况。三,刑法277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七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3-08-28 01:29:241

什么叫妨碍公务

你好,根据目前你描述的情况,政府官员没有在执行公务,所以你亲戚不构成妨害公务罪。妨害公务要求行为人主观上要有妨害公务的故意,你亲戚没有妨害公务的目的,因此只够成普通的犯罪。
2023-08-28 01:29:347

以()方法阻碍国家安全机关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执行任务的,如使用暴力或威胁等手段的或未使用暴力手段但是造成严重后果的,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未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国家安全机关处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77条是妨害公务罪和袭警罪。犯罪嫌疑人只要实施了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即构成妨害公务罪,应予立案追诉。袭警罪的定罪标准是,只要存在以暴力袭击正在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的行为,就构成袭警罪。妨害公务罪的构成要件是:1、客体要件。妨害公务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其中,国家的正常管理活动是其主要客体,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红十字会工作人员的人身权利是其随机客体。妨害公务罪侵害的对象,是依法正在执行职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客观要件。妨害公务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下四种情形:(1)以暴力或者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2)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执行代表职务;(3)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4)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但造成严重后果的。3、主体要件。妨害公务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妨害公务罪;4、主观要件。妨害公务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对方是正依法执行职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红十字会工作人员,而故意对其实施暴力或者威胁,便其不能执行职务。行为人的动机,往往多种多样。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第三十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执行任务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执行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由国家安全机关处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
2023-08-28 01:30:091

妨害公务罪量刑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2023-08-28 01:30:172

道路交通主管部门是哪个部门

交通部门的各位领导们辛苦啦!在简阳市北门桥红绿灯口经常严重堵车。有时候堵车半小时多给出行带来很不方便,我有个建议建设路只准直行五友路方向。去资阳方向的走雄州大道,那样可以减轻一点点堵车严重情况
2023-08-28 01:28:208

库存管理系统中主要输入的单据有

库存管理系统中主要输入的单据如下:1、各种入库单。2、盘点单。3、各种出库单。
2023-08-28 01:28:231

机关单位会议纪要

机关单位会议纪要模板   在机关单位开展会议时需要书写会议纪要,会议纪要中包含会议概况等内容,那么在机关单位的会议纪要应该怎么写呢?下面就和我一起来看看吧。   机关单位会议纪要模板【一】   12月7日,田纪云同志主持会议,听取和研究了农牧渔业部、XX政府及XX省国营农场总局关于开发建设三江平原的汇报。国务院秘书长陈俊生和国家计委、财政部、农牧渔业部、水电部、经贸部、商业部、林业部、人民银行、农业银行、农村发展研究中心的负责同志及XX省侯捷、王连铮等同志参加了会议。   XX省的同志重点作了汇报。汇报说,全省从1949年到1986年已开垦荒地八千七百万亩,平均每年开荒二百三十万亩。粮食年产量由解放初期的一百一十五亿斤增加到1986年的三百五十五亿斤,其中60%是开荒扩大耕地面积实现的。全省现有荒原一亿三千四百万亩,其中可垦荒原四千一百万亩,而三江平原是重点开发地区。三江平原荒原集中连片,土质肥沃,水源充足,总面积为一亿六千三百万亩,现有耕地五千二百三十万亩,可垦荒地一千七百万亩。境内二十二个市、县和五十六个国营农场,经过三十多年的建设已打下较好基础,尤其是近几年重点抓了水利基础设施的建设,增强了防洪排涝能力。因此,政府和国营农场总局要求加快三江平原的开"发建设,将这一地区建成以粮、豆、糖为主,农林牧副渔综合发展的农业商品基地。   会议指出,农业生产特别是粮食生产,是关系整个国民经济持续发展、改革顺利进行和社会安定的全局性问题,必须进一步重视和加强。我国人口逐年增加,耕地面积逐年减少。目前,农业生产尤其是粮食生产发展缓慢。对此,全国上上下下,党内党外都十分关注。如何改变这一局面,使粮食生产踏上一个新的台阶,决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需要各方面采取有力措施。除了要扎扎实实抓好农业深化改革,研究理顺农业内部以及与外部各业的关系,增加投入,增强发展后劲,积极推广科学技术外,必须加强和搞好农业的开发工作。这是促使我国农业,特别是粮食生产持续、稳定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应该及早提到议事日程。   会议认为,为进一步发展粮食生产,必须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农业开发。我国农业开发还是有相当潜力的。农业开发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外延性的广度开发,即开垦一部分荒地(包括荒山、荒坡、滩涂),增加耕地面积。这方面仍有一定的潜力,如XX省的三江平原、西北地区的南疆和河套地区、湘西地区、赣南和沿海滩涂等。二是内涵性的深度开发,即改造中低产田,实行集约经营,提高农业生产率和单位面积产量。这方面的潜力是相当大的。请国家计委牵头,会同农牧渔业部、水电部等部门,制订“八五”近期和2000年远期的农业开发规划。   会议着重研究了对XX省三江平原的开发问题。对此,议定以下意见:   一、建立三江平原农业开发区。XX省三江平原未开垦的荒地面积大,土地肥沃,自然条件好,有雄厚的机械化开发力量。因此,这一地区可作为农业开发试验区,先行一步。可以成立开发公司,统一负责这一地区的开发工作,公司向国家承包。基本目标是:从1988年开始到1992年,争取开垦荒地一千万亩,改造中低产田一千万亩,增产粮食一百亿斤。请XX政府接上述精神制订三江平原开发规划,于明年一月份报国务院审议。开发中要特别注意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不能把草地、沼泽地都开掉了。在宜林的地方要植树造林。这方面,要征求有关专家的意见,作好论证、规划工作。   二、实行开放性开发。可以采取招标承包办法,积极吸弓l省内、省外地区,特别是沿海省和大城市参与这一地区的开发,还可以适当利用外资。不要只靠国家投资,要多方集资,利益均沾。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勇于探索,研究和制定这方面的政策和措施。   三、搞综合性开发。要充分合理利用这一地区的自然资源,实行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土水田林路综合治理,争取建成功能完善的农业商品基地。   四、国家给予必要的优惠政策。主要有:(一)五年内免征农业税;(二)五年内不交合同定购粮;(三)国家给予一定的周转金,用于农业开发;   (四)使用开发贷款,财政上给予一定的贴息照顾;(五)江河等大型水利工程建设,国家继续投资,建成后实行有偿使用,逐步收回一部分投资;(六)在分配化肥等农用生产资料方面给予适当照顾。   简析:   这是一篇专题性会议纪要,也是决定性的纪要。标题以介词“关于”介绍了会议内容而不是直书会名,虽长一点但严密。正文,只有开头和主体而省略了结尾。开头写明时间、主持人,主要事项和参加者。正文三部分,第一部分写听取的汇报内容,是会议决策依据,纵叙历史、摆开当前、提出发展要求。第二部分两个自然段,一是从全国的整体高度阐明指导思想,一是从全国的角度阐明农业开发方针。第三部分用一个过渡句引出本次会议中心问题的决策性意见,从建区、开放、综合性和优惠政策四个方面把三江平原开发的大政方针定下来。这个纪要重实际,无套语,意尽言止,利落干脆。   机关单位会议纪要模板【二】   20XX年6月9日下午,党组成员、秘书长、机关党委书记徐恩华主持召开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委(扩大)会议,学习了国务院关于支持海西的若干意见,研究了党委有关工作。纪要如下:   一、会议学习了国务院关于支持海西的若干意见。   会议对国务院关于支持海西的若干意见进行了通篇学习,并展开了热烈的讨论。会议决定,下一阶段要结合人大实际,结合总理、贾庆林主席等中央领导在福建考察时的讲话精神,继续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意见的精神实质;要结合人大实际,提高依法履职能力,有效作为,为闽北经济社会发展抢抓机遇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会议通报并安排了今年的“三级联创”有关工作。   会议认为今年的.“三级联创”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延平区、武夷山市、建阳市、浦城县、光泽县五个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织获得本地党建先进单位。其它几个县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也在积极创建。会议决定,要进一步做好今年的“三级联创”工作,完善南平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建“三级联创”工作方案,加强与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的沟通联系,推动全市人大系统党建“三级联创”工作上新水平,拟定于7月份后到获得党建先进单位的县级人大常委会进行调研;加强与省人大常委会党组织的联系,主动汇报工作情况,争取更多的指导和支持,拟于下半年到省人大常委会汇报有关工作。   三、会议研究了机关党的组织工作。   会议通报了5月25日机关第一党支部补选王文孙同志为书记的有关情况。批准了第二党支部关于补选刘明胜同志为支部宣传委员的报告。分别讨论并表决通过了预备党员陈燕、曾毅转为正式党员和张艳丽、卞桂林吸收为预备党员等事宜。会议认为,今后要继续抓好青年干部的培养工作,不仅要加强培养,还要加强教育,加强跟踪,不断关注,加强邓小平理论、党的先进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教育。   四、会议听取了各党支部关于民主生活会情况的汇报。   各支部分别汇报了召开科学发展观专题组织民主生活会的情况和有关对常委会党组和机关的意见建议。会议认为,这次民主生活会严格按有关要求,开得很好,达到了预期的目的,为开好党组民主生活会提供了很好的参考。   五、会议通报了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   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已发至机关各委、室、局,并正在着手建立科级干部廉政建设档案。会议认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刻也不能放松,要按照规范动作要求做到位;要加强宣传教育,采取集中学习、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使每一位机关党员干部都树立廉洁奉公的良好形象;要加强督促检查,注意防止倾向性、苗头性的事情,该打招呼的打招呼,该提醒的提醒,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六、会议研究了关于落实党组要求开展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有关准备工作。   会议介绍了开展创建省级文明单位的程序和有关工作。与会同志积极建言献策,提出了很好的建议。会议认为,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是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文明建设的一项重大任务,当前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必须围绕创建活动展开;目前机关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上已经有了良好的基础,但与省级文明单位的标准仍有一定差距;创建活动必须在机关党组的直接领导下,在机关党委的全力支持下,在全体干部职工的主动参与下展开。会议决定,要进一步增强对创造活动的自信心,充分发挥全体干部职工的聪明才智;要做好创建工作的年度计划和三年规划,打好创建工作基础;要加强对创造活动的领导,在党组的领导和机关党委的大力支持下,全力开展创建活动。   此外,会议还研究了“七一”有关工作。决定在“七一”期间开展送温暖送爱心活动,走访慰问挂点村和社区的困难党员、困难群众、优秀党员、劳动模范等;结合“工、青、妇”工作,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和离退休干部开展系列革命传统教育。   出席:徐恩华、黄金兰、林祖辉、陈惠明、王寅、生余丽、李建新、邹源、黄慧明   列席:陈新丁、龚树燕、王文孙、刘明胜   记录:危必胜、陈再德 ;
2023-08-28 01:28:231

医护人员职业防护指南的内容简介

本书针对当前我国医护人员职业防护薄弱的实际,综合当前卫生人员职业防护的最新技术成果编撰而成。全书共分五篇,分别对无菌技术操作及职业防护、传染病的职业防护、手术室的职业防护、医院重点辅助科室的职业防护和医院感染管理等作了较为全面系统的阐述。本书紧密结合我国当前医疗护理工作实际,内容翔实、技术先进,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是现代医院从业人员搞好职业防护的必备工具书,也可作为基层医院职业防护技术培训的参考书。
2023-08-28 01:28:171

公司要求制订人事制度检查办法。帮忙提供参考资料

《房地产企业精细化管理全案》是我见过的比较全的一个DOC格式的范本,应该比较适合你了。内容太多了,附个目录给你,最后再把下载地址贴出来,你觉得行的话,可以去下载参考一下。第1章组织结构设计与责权范本 101.1房地产企业组织结构设计 101.1.1大型房地产企业组织结构范例 101.1.2中型房地产企业组织结构范例 111.1.3小型房地产企业组织结构范例 121.2房地产企业部门组织结构与责权 131.2.1总经理办公室组织结构与责权 131.2.2投资发展部组织结构与责权 141.2.3项目开发部组织结构与责权 151.2.4项目经理部组织结构与责权 161.2.5设计管理部组织结构与责权 171.2.6造价管理部组织结构与责权 181.2.7工程技术部组织结构与责权 191.2.8材料设备部组织结构与责权 20第2章房地产企业职位说明书 212.1高层管理类职位说明书模板 212.1.1总经理职位说明书 212.1.2运营总监职位说明书 222.1.3营销总监职位说明书 232 . 1 . 4工程总监职位说明书 242 . 2投资拓展类职位说明书模板 252 . 2 . 1投资发展部经理职位说明书 252. 2. 2发展规划主管职位说明书 262.2.3投资拓展主管职位说明书 272.3项目开发类职位说明书模板 272.3.1项目开发部经理职位说明书 272.3.2项目投标主管职位说明书 282.3.3项目立项主管职位说明书 292.4项目管理类职位说明书模板 302.4.1项目经理职位说明书 302.4.2施工员职位说明书 312.4.3技术员职位说明书 322.5设计管理类职位说明书模板 332.5.1总设计师职位说明书 332.5.2结构设计师职位说明书 342.6造价管理类职位说明书模板 352.6.1造价管理部经理职位说明书 352.6.2合同预算主管职位说明书 362.6.3造价工程师职位说明书 372.7工程技术类职位说明书模板 372.7.1工程技术部经理职位说明书 372.7.2土建工程师职位说明书 382.8材料设备类职位说明书模板 392.8.1材料设备部经理职位说明书 392.8.2采购主管职位说明书 402.8.3仓库主管职位说明书 412.9质量管理类职位说明书模板 422.9.1质量管理部经理职位说明书 422.9.2质量体系主管职位说明书 432.9.3质量检验主管职位说明书 432.10装饰管理类职位说明书模板 442.10.1装饰管理部经理职位说明书 442.10.2装饰设计主管职位说明书 452.11营销管理类职位说明书模板 462.11.1营销策划部经理职位说明书 462.11.2销售管理部经理职位说明书 472.11.3售楼处经理职位说明书 482.11.4调研主管职位说明书 482.11.5策划主管职位说明书 492.11.6公关主管职位说明书 502.11.7客服主管职位说明书 512.12物业管理类职位说明书模板 522.12.1物业管理部经理职位说明书 522.12.2服务中心主管职位说明书 522.12.3绿化主管职位说明书 532.12.4保洁主管职位说明书 542.12.5安全主管职位说明书 552.13财务管理类职位说明书模板 552.13.1财务经理职位说明书 552.13.2财务主管职位说明书 562.13.3融资主管职位说明书 572.13.4审计主管职位说明书 582.14行政人事类职位说明书模板 592.14.1总经理办公室主任职位说明书 592.14.2行政管理部经理职位说明书 592.14.3人力资源部经理职位说明书 602.14.4档案室主管职位说明书 612.14.5法务主管职位说明书 622.14.6行政主管职位说明书 622.14.7后勤主管职位说明书 632.14.8车队队长职位说明书 642.14.9招聘主管职位说明书 642.14.10 培训主管职位说明书 65第3章项目投资与开发管理 663.1项目投资与开发管理制度设计 663.1.1企业项目投资管理制度 663.1.2企业经营计划管理制度 713.2项目投资与开发管理操作工具 733.2.1项目阶段投资回收分析表 733.2.2企业年度总体经营计划书 743.2.3投资项目竞争分析调研表 753.2.4项目开发成本费用估算表 753.3项目投资与开发管理工作流程 773.3.1企业经营决策管理流程 773.3.2年度经营计划编制流程 783.4项目投资与开发管理方案设计 793.4.1年度经营计划方案 793.4.2项目投资分析方案 803.4.3项目拆迁安置方案 82第4章设计管理 864.1设计管理制度设计 864.1.1工程设计管理制度 864.1.2设计图纸自审制度 914.2设计管理操作工具 924.2.1工程项目设计任务单 924.2.2设计任务修改审批表 924.2.3设计投标企业审查表 924.2.4设计跟踪检查记录单 934.2.5设计输出文件审查表 944.3设计管理工作流程 954.3.1图纸设计管理工作流程 954.3.2设计变更管理工作流程 964.4设计管理方案设计 964.4.1工程设计合同书编制方案 964.4.2工程设计任务书编制方案 101第5章造价管理 1045.1造价管理制度设计 1045.1.1工程预结算管理细则 1045.1.2工程计量计价管理办法 1085.2造价管理操作工具 1115.2.1工程预算作业进度表 1115.2.2单项工程计量一览表 1125.2.3分项工程计价内控表 1125.2.4单项工程概、预算表 1135.3造价管理工作流程 1145.3.1工程预算编制流程 1145.3.2工程竣工结算流程 1155.4造价管理方案设计 1165.4.1工程水电预结算办法 1165.4.2竣工结算社会审价方案 1175.4.3项目付款审核审批办法 118第6章工程施工管理 1216.1工程施工管理制度设计 1216.1.1项目经理部管理制度 1216.1.2项目招投标管理制度 1256.1.3工程承包商管理制度 1296.1.4工程监理管理制度 1376.1.5技术交底管理制度 1406.1.6临时水电使用规定 1436.1.7工程签证管理制度 1446.2工程施工管理操作工具 1476.2.1项目工程施工进度表 1476.2.2建设工程招标申请书 1476.2.3建设投标报价清单表 1486.2.4施工招标合同评审表 1496.2.5施工招标合同会签表 1496.2.6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 1506.2.7工程施工方案审批表 1516.2.8工程施工进度计划表 1516.2.9进度调整计划审批表 1516.2.10 建设工程开工申请单 1526.2.11 技术交底三签记录表 1536.2.12施工工程量签证单 1536.2.13周工程量统计表 1546.2.14工程管理日记表 1546.3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流程 1546.3.1工程施工过程管理流程 1546.3.2工程进度控制管理流程 1556.4工程施工管理方案设计 1576.4.1施工组织总设计方案 1576.4.2安全生产协议书模板 1596.4.3给排水技术指导方案 1626.4.4施工技术管理方案 1686.4.5土方回填施工方案 1726.4.6工程成品保护方案 174第7章材料设备管理 1787.1材料设备管理制度设计 1787.1.1材料设备采购管理制度 1787.1.2重要设备招标采购办法 1827.2材料设备管理操作工具 1857.2.1年度设备采购计划表 1857.2.2月度材料采购计划表 1867.2.3材料设备考察信息表 1867.2.4材料设备采购询价表 1867.2.5供应商评价记录 1877.2.6合同谈判记录表 1887.3材料设备管理工作流程 1897.3.1采购计划编制工作流程 1897.3.2材料设备采购工作流程 1907.4材料设备管理方案设计 1917.4.1采购谈判方案 1917.4.2材料采购合同 1957.4.3供应商管理方案 197第8章营销管理 2008.1营销管理制度设计 2008.1.1营销策划人员工作守则 2008.1.2营销活动策划与实施细则 2018.1.3房地产企业销售管理制度 2028.1.4房地产销售会议管理规定 2068.2营销管理操作工具 2088.2.1营销策划计划书 2088.2.2策划内容执行表 2098.2.3销售推广计划表 2098.2.4媒体推广计划表 2098.2.5营销费用预算表 2108.2.6项目市场调研表 2118.2.7宣传事项报告书 2128.2.8销售工作计划表 2128.2.9客户促销计划表 2148.2.10 客户到访征询单 2158.3营销管理工作流程 2168.3.1企业营销战略制定流程 2168.3.2项目市场调研管理流程 2178.4营销管理方案设计 2188.4.1全程营销策划方案大纲 2188.4.2住宅小区营销策划方案 2218.4.3商业地产营销策划方案 2268.4.4企业公关活动企划方案 2298.4.5楼盘销售广告计划方案 2318.4.6销售现场包装策划方案 236第9章房地产企业绩效管理 2399.1房地产企业绩效管理制度设计 2399.1.1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2399.1.2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2419.2房地产企业绩效考核表 2449.2.1总工程师绩效考核表 2449.2.2投资发展部经理考核表 2459.2.3项目开发部经理考核表 2469.2.4项目经理绩效考核量表 2479.2.5 营销策划部经理考核表 2489.2.6 水暖工程师绩效考核表 2499.2.7 工程项目预算员考核表 2509.3房地产企业绩效管理流程 2519.3.1目标设定工作流程 2519.3.2绩效管理工作流程 2529.4房地产企业绩效管理方案设计 2539.4.1项目经理绩效考核办法 2539.4.2工程技术人员考核办法 256第10章物业管理 25810.1物业管理制度设计 25810.1.1保洁工作管理制度 25810.1.2绿化工作管理制度 26110.2物业管理操作工具 26510.2.1业主信息登记表 26510.2.2服务质量调查表 26610.2.3满意度调查问卷 26610.2.4服务意见征询表 26910.2.5设备报修记录表 26910.2.6业主报修记录表 27010.2.7消杀服务检查表 27010.2.8清洁质量总结表 27110.2.9绿化养护周检表 27110.2.10 消防巡查记录表 27210.3物业管理工作流程 27310.3.1物业报修管理流程 27310.3.2机电设备检修流程 27410.4物业管理方案设计 27510.4.1设备维修养护方案 27510.4.2物业服务管理方案 27710.4.3保洁工作应急方案 282第11章装饰管理 28411.1装饰管理制度设计 28411.1.1装饰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28411.1.2装饰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28611.2装饰管理操作工具 28811.2.1装饰工程项目计价表 28811.2.2装饰施工进度计划表 28811.2.3现场质量检查记录表 28811.3装饰管理工作流程 29011.3.1装饰工程设计管理流程 29011.3.2装饰工程预算管理流程 29111.4装饰管理方案设计 29211.4.1装饰工程造价控制方案 29211.4.2装饰工程施工管理方案 294第12章财务管理 29812.1财务管理制度设计 29812.1.1企业存货管理制度 29812.1.2货币资金管理办法 30112.1.3项目融资管理制度 30312.1.4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30712.2财务管理操作工具 31212.2.1营业利润测算表 31212.2.2年度财务费用台账 31312.2.3票据及存款日报表 31412.2.4财务审计报告表 31412.2.5审计查账记录表 31512.2.6现金流量分析表 31512.2.7融资项目登记表 31512.2.8项目融资申报表 31612.3财务管理工作流程 31812.3.1资金管理工作流程 31812.3.2财务审计管理流程 31912.4财务管理方案设计 32012.4.1财务会计报告管理方案 32012.4.2财务成本核算控制方案 321第13章行政人事管理 32413.1行政人事管理制度设计 32413.1.1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32413.1.2会议管理制度 32513.1.3文书管理制度 32713.1.4印章管理制度 32913.1.5出差管理制度 33113.1.6档案管理制度 33313.1.7车辆管理制度 33613.2行政人事管理操作工具 33913.2.1办公费用明细表 33913.2.2办公用品请购单 33913.2.3办公用品领用表 34013.2.4办公设备登记表 34013.2.5固定资产登记表 34113.2.6图书借阅登记表 34113.2.7印章使用申请单 34113.2.8车辆使用申请表 34113.2.9安全状况检查表 34213.2.10 会议申请表 34213.3行政人事管理工作流程 34413.3.1行政经费控制流程 34413.3.2企业会议管理流程 34513.4行政人事管理方案设计 34613.4.1办公费用控制办法 34613.4.2车辆使用管理办法 347DOC下载地址:另外,虚机团上产品团购,超级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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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心得怎么写(200字)

看完全书后简明扼要地写下自己的收获、体会,或者对全文或某些部分加以评析,鉴赏或质疑、批评,这就是学习心得。 学习心得的内容多样、形式灵活,有观点、有材料、有头有尾、层次清楚、结构完整,这里最重要的是有观点,也就是有心得,要把心得准确地表达出来。其次是有材料,可以是摘抄读过的诗文原句,也可以概述原文大意。 初学者,可以分两步。 第一步,以摘抄原文为主,然后适当作一些分析,谈自己的认识,体会,这样做,难度不大。 第二步,对原文只作概述,并采用夹叙夹议方式,同时写出自己的心得,这样写以自己的语言为主,难度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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