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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跟警察争吵 警察先动手打人还手会被判刑吗

2023-08-31 16: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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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柚不是西游

如果警察打人违规或者违法,可能通过法律途径追究相应的责任,但不能还手。人民警察在执行职务时,不能进行暴力袭击,暴力袭击正在执行职务的警察,构成妨害公务罪,依法应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妨害公务

扩展资料:

案例:

王某因在被警察盘问期间,辱骂、推搡执勤民警肖某,被公诉机关以妨害公务罪诉至法院。日前,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法院审结此案,认定王某的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判决给予其拘役五个月的刑事处罚。

2015年1月6日10时许,王某在密云县十里堡镇博士庄园小区外101国道辅路处,因形迹可疑被密云县巡警大队民警肖某、娄某盘查,期间,王某拒不配合民警工作,拨打110捏造民警向其索要钱财的事实,威胁民警让其“脱警服”,并采用辱骂、顶撞、推搡等手段阻碍民警依法执行职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无视国法,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王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对其从轻处罚,遂根据王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做出了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

“有事找民警”已经成为了社会大众牢记于心的观念。然而当民警赶到现场的时候,遭遇的并不永远是“警民一家亲”的和谐场景,偶尔,也会出现情绪激动的当事人将矛头对向了出勤的民警,出口辱骂甚至动手推搡,盛怒之下的行为有的或许情有可原,但前述案例的行为,却很有可能为自己招来刑罚。

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或者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以及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的,均按照妨害公务罪进行处罚。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妨害公务罪

参考资料:人民网-妨害公务罪:你应该知道的那些事

coco

跟警察争吵 警察先动手打人还手,涉嫌妨害公务罪。如果警察打人违规或者违法,可能通过法律途径追究相应的责任;但人民警察在执行职务时,不能进行暴力袭击,暴力袭击正在执行职务的警察,构成妨害公务罪,依法应从重处罚。

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七条 【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九十九条 (停止执行职务和禁闭)对违反纪律的人民警察,必要时可以依照规定停止执行职务,或者实施一日以上七日以下禁闭。

第一百零一条 (越权责任)公安机关超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范围行使权力的,视情对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百零三条 (国家赔偿)人民警察在执行职务中,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赔偿。

clou

  这也要根据具体情节,关键是要有证据。

  如果警方在执行公务,那就没有争吵的说法,还手就属于妨害公务 ;

  如果警察在办理私事,那就得以理服人,根据双方的过错责任追究法律责任。毕竟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陶小凡

你还手后看后果,如果你一还手,警察屎掉了,肯定判刑啊

小菜G

不一定会判刑,打的不严重可能治安拘留

ardim

警察打你,那叫制服!

你打警察,那叫袭警!

里论外几

呵呵,广西枪杀孕妇的警察,假如在掏出枪支后被人打倒,那么打人者还属于违法咯?特么的法律都学到狗肚子里去了?都不看看先决条件?

瑞瑞爱吃桃

放屁,警察打人就不能还手。

南yi

换做我该打他们,暴力执法为什么不反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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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碍公务罪是指什么

法律主观:妨害公务罪,又可以称之为“阻碍执行公务罪”。指的是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而其主要特征是: (1)它的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管理活动,侵害的对象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并且是正在依法执行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 (2)还有在客观上表现为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所谓暴力通常表现为殴打、_绑、禁闭等侵犯人身的强力行动;所谓“威胁”通常表现为以杀害、伤害、毁灭财产或毁灭名誉等形式实行精神强制。 (3)最后主观方面是故意,即明知是国家工作人员正在依法执行公务而有意用暴力、威胁方法进行阻碍。法律客观: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在自然灾害中和突发事件中,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或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虽未使用暴力,但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本罪主观上限于故意,即行为人必须明知上述人员正在依法执行公务而加以阻碍,才能构成本罪。犯本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妨碍公务罪之构成应以公务适法为前提。从行政法角度分析,行政行为具有效力公定力,对有重大且明显瑕疵的无效行政行为,相对人才可予以适当方式抵抗。公务行为之成立要件和无效行政行为之抵抗权问题有待立法完善。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事业编制人员依法执行行政执法职务是否可对侵害人以妨害公务罪论处的批复》(200.4.24高检发释字[2000〕2号)对于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有事业单位人员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行政执法职务的,或者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中受委托从事行政执法活动的事业编制人员执行行政执法职务的,可以对侵害人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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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碍公务一般会怎么判

妨碍公务一般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刑,具体如下:1、妨碍公务行为不构成犯罪,一般处以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2、妨碍公务行为不构成犯罪,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3、妨碍公务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4、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妨碍公务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1、客体要件: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国家的正常管理活动是其主要客体,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红十字会工作人员的人身权利是其随机客体;2、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或者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3、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4、主观要件: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对方是正依法执行职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红十字会工作人员晌族,而故意对其实施暴力或者威胁,便其不能执行职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宴兄弊罚。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尘尘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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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公务治安处罚

法律主观:妨碍公务治安处罚规定:一般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妨害公务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法律客观:《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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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碍公务一般怎么处理

妨碍公务一般按照情节处理。具体是:1、妨碍公务情节轻微的,属于行政违法行为,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2、构成妨害公务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妨害公务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1、客体要件。妨害公务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其中,国家的正常管理活动是其主要客体,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红十字会工作人员的人身权利是其随机客体。妨害公务罪侵害的对象,是依法正在执行职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客观要件。妨害公务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下四种情形:(1)以暴力或者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2)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执行代表职务;(3)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4)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但造成严重后果的。3、主体要件。妨害公务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妨害公务罪;4、主观要件。妨害公务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对方是正依法执行职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红十字会工作人员,而故意对其实施暴力或者威胁,便其不能执行职务。行为人的动机,往往多种多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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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碍公务怎么定罪的

构成妨害公务罪的,具体的量刑规则如下:1、可以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妨害公务造成的后果,犯罪情节严重程度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3、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百分之10到百分之30;4、因执行公务行为不规范而导致妨害公务犯罪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百分之30以下。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妨害公务罪的成立条件:1、手段要求采取暴力、威胁的方法。但是,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的方法,造成严重的后果;2、罪行的暴力程度,仅限于致人轻伤,如果使用暴力致人重伤或死亡的,以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论处。综上所述,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妨害公务罪的量刑的标准如下: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七条_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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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对妨害公务是如何处罚的

法律主观:法律对妨害公务是根据下列规则处罚的:1、行为人妨害公务构成妨害公务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2、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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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公务罪立案标准怎样规定的

一、妨害公务罪立案标准怎样规定的 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按照妨害公务罪立案。 妨害公务罪,又称“阻碍执行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中国《刑法》中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一种。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二、妨害公务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其中,国家的正常管理活动是其主要客体,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红十字会工作人员的人身权利是其随机客体。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或者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对方是正依法执行职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红十字会工作人员,而故意对其实施暴力或者威胁,便其不能执行职务。 出现使用威胁的方法阻碍人大代表履行职能的情况,需要按妨害公务罪立案。妨害公务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既包括国家的正常管理活动,也包括国家工作人员的人身权利,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犯罪,这项罪名属于公诉案件,要由公安机构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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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公务罪立案标准

妨害公务罪的立案标准:根据我国对妨害公务罪相关法律的规定,行为人只要实施了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即构成本罪,应予立案追诉。妨害公务罪立案标准如下:(1)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2)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3)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4)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5)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妨碍公务罪可以保释吗妨害公务罪是可以保释。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取保候审是按照刑法的相关规定: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只要满足以上任一条件都能申请取保候审,而保释犯了妨碍公务罪的人并不会发生社会危险,所以妨害公务罪是可以保释。那么依据法律规定方案公务罪也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取保候审其由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均有权申请取保候审。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袭警罪】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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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碍公务一般怎么处理

妨碍公务一般的处理方式如下:1、构成妨害公务罪的,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妨害公务造成的后果、犯罪情节严重程度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3、构成妨害公务罪,依法单处罚金的,根据妨害公务的手段、危害后果、造成的人身伤害以及财物毁损情况等犯罪情节,综合考虑被告人缴纳罚金的能力,决定罚金数额;4、构成妨害公务罪的,综合考虑妨害公务的手段、造成的人身伤害、财物的毁损及社会影响等犯罪事实、量刑情节,以及被告人的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认罪悔罪表现等因素,决定缓刑的适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袭警罪】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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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公务罪会判几年?

三年以下。一、构成妨害公务罪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二、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妨害公务的手段、造成的后果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三、煽动群众阻碍依法执行职务、履行职责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四、因执行公务行为不规范而导致妨害公务犯罪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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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碍公务一般会怎么判

妨碍公务的判刑标准,具体如下:1、若行为人的妨碍公务行为不构成犯罪,一般处以行政处罚: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2、若行为人的妨碍公务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应当依法承担刑事责任,对其处以刑事处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妨碍公务罪的立案标准,具体如下:1、手段要求采取暴力、威胁的方法。但是,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的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就成立;2、中的暴力程度,仅限于致人轻伤,如果使用暴力致人重伤或死亡的,以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论处;3、罪数问题:实施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经营罪的同时触犯妨害公务罪的,数罪并罚。触犯走私毒品罪,组织他人偷越国境,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的同时触犯妨害公务罪的,只按该三种犯罪论处,并加重处罚,不再定妨害公务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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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公务罪一般判多久 立案标准是什么

法律分析: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但是如果对公务人员造成重伤,死亡等后果,就要按照故意伤害故意杀人和妨害公务数罪并罚。以下几种情形可以作为妨害公务罪立案侦查:1、以暴力或者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所谓依法执行职务,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运用其合法职权从事公务活动。这种公务活动,不仅包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或工作单位中所进行的公务活动,而且还包括国家工作人员根据有关规定或命令在其他时间或场所内的公务活动。其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必须是在依法执行职务。即其所进行的管理活动,确实属于他的合法职权范围,并且活动的方式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同时,行为人必须是以暴力或者威胁的方法阻碍执行公务。行为人如果并未采用暴力或威胁方法,而是用其他方法干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例如谩骂、吵闹等行为,虽然对执行职务有一定程度的妨害,但也不能构成本罪。2、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执行代表职务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包括乡、镇、县、市、旗、地、市、盟、省、自治区、直辖市乃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3、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如果是在目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对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其履行职责,即可构成本罪。4、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但造成严重后果的。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2023-08-28 01:21:321

妨碍公务治安处罚规定

妨碍公务治安处罚规定是:1、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2、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3、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妨害公务罪,又称“阻碍执行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中国刑法中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一种。对于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有事业单位人员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行政执法职务的,或者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中受委托从事行政执法活动的事业编制人员执行行政执法职务的,可以对侵害人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刑事责任。妨碍公务罪的责任形式为故意。行为人必须明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正在依法执行职务,而故意以暴力、威胁方法予以阻碍;阻碍的动机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实践中,行为人可能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的合法性产生认识错误,例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本来是在合法执行职务,但行为人误认为是非法的,进而以暴力、威胁进行阻碍。法律的错误说认为,这种认识错误属于对法律的认识错误,不影响故意的成立,因而不影响本罪的成立。这种认识错误属于对事实的认识错误,影响故意的成立,因而不成立本罪。《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2023-08-28 01:21:541

妨害公务罪致人死亡怎么判

法律分析:妨害公务罪致人死亡的判刑是:如果是故意致人死亡的,则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一般判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是过失致人死亡的,一般判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是故意伤害他人致人死亡的,一般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二百七十七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2023-08-28 01:22:051

涉嫌妨害公务罪刑事拘留多少天

法律分析:涉嫌妨碍公务罪的,刑事拘留最长37天。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2023-08-28 01:22:131

妨碍公务罪是什么意思?其条款有哪些内容?

妨碍公务罪    妨碍公务罪最高刑罚是3年有期徒刑,过失致人死亡最高刑罚是7年有期徒刑。  我国对妨碍公务罪中行为人的暴力行为造成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重伤结果或因重伤导致死亡结果,甚至故意杀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按处理牵连犯的原则,以重罪吸收轻罪,按故意伤害(重伤)罪或者故意杀人罪定罪,从重处罚。  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在自然灾害中和突发事件中,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虽未使用暴力,但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司法实践中认定本罪,应注意下列问题:   1 本罪的对象限于三种人:   (1)各级各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各级人大代表;(3)各级红十字会工作人员。须注意,上述人员都必须是依法正在执行某种公务期间,才能成为本罪对象。   2 行为人具有妨害公务的行为,是构成本罪的关键。此处须把握三点:   (1)妨害公务的实质,是阻碍上述人员依法执行其职务,具体表现包括使其不能执行和不能正常执行其职务;   (2)妨害公务的方式,除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的可以暴力、威胁方法,也可以是非暴力、威胁方法外,其余都须以暴力、威胁的方法实施才能构本罪。但应明确,在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作任务的情形下,须造成严重后果才能构成本罪;(3)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的,必须是在自然灾害中和突发事件中,才能构成本罪。   应当注意,对于刑法或者司法解释已经单列罪名的妨害特定公务的行为,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定罪,而不定妨害公务罪。   3 使用暴力妨害公务的,应当限于轻伤以下的伤害程度,如果造成被害人重伤或者死亡的,于本罪与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的想象竞合犯,应以其中的重罪,即故意伤害罪、故意人罪定罪处罚。   4 本罪主观上限于故意,即行为人必须明知上述人员依法正在执行公务而加以阻碍,才能构本罪。如果行为人确实不知道对方正在依法执行公务,或者误认为对方依法执行的公务的行为违法行为而予以阻碍的,不构成本罪,而应当按照事实上的认识错误处理。   5 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刑法、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以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的情形   除刑法第277条专门规定妨害公务罪以外,刑法的其他条文以及一些司法解释还明确规定,下列情形以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或者以妨害公务罪和相关犯罪实行数罪并罚:1 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的,以妨害公务罪和相关走私罪实行数罪并罚。(刑法第157条第2款)   2 未聚众但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的,以及聚众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活动中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非首要分子,均应以妨害公务罪论处。(刑法第242条)   3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有事业单位人员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行政执法职务的,或者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中受委托从事行政执法活动的事业编制人员执行行政执法职务的,可以对行为人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刑事责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事业编制人员依法执行行政执法职务是否可对侵害人以妨害公务罪论处的批复》)   4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依法查处盗窃、抢劫机动车案件的,依照妨害公务罪的规定处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依法查处盗窃、抢劫机动车案件的规定》第1条)   5 邪教组织人员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以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其行为同时触犯其他罪名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7条)   6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为防治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而采取的防疫、检疫、强制隔离、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的,以妨害公务罪论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   刑法、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妨害特定公务不定妨害公务罪而以其他罪定罪处罚的情形   妨害公务的行为表现很多,涉及的范围也很广,但并非所有妨害公务构成犯罪的,都以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按照刑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妨害特定公务的行为,就不构成妨害公务罪,而应以其他罪定罪处罚:   1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违反税务管理法律、法规,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以抗税罪定罪处罚。(刑法第202条)   2 聚众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的首要分子,以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罪定罪处罚。(刑法第242条第2款)   3 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的,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定罪处罚。(刑法第291条)   4 在法庭上殴打司法工作人员,阻碍其依法执行职务的,属于扰乱法庭秩序罪。(刑法309条)   5 负有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义务并有能力执行的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害或者抗拒执行的,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定罪处罚。(刑法第313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   6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以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定罪处罚。(刑法第318条)   7 在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中,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以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定罪处罚。(刑法第321条)   8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的,以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论处。(刑法第347条第2款第4项)   9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军人依法执行职务的,以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定罪处罚。(刑法368条第1款)   10 故意阻碍武装部队军事行动,造成严重后果的,以阻碍军事行动罪定罪处罚。(刑法第368条第2款)   11 负有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阻碍依法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进行解救的,以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定罪处罚。(刑法第416条)12 军人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指挥人员或者值班、值勤人员执行职务的,以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定罪处罚。(刑法第426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事业编制人员依法执行   行政执法职务是否可对侵害人以妨害公务罪论处的批复   (2000年4月24日 高检发释字〔2000〕2号)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   你院《关于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事业编制人员行政执法活动是否可以对侵害人适用妨害公务罪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对于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有事业单位人员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行政执法职务的,或者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中受委托从事行政执法活动的事业编制人员执行行政执法职务的,可以对侵害人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刑事责任。
2023-08-28 01:22:281

袭警罪和妨害公务罪是法条竞合吗

法律主观:妨害公务的行为,同时造成执行公务的人员轻伤或重伤、死亡的,按想象竞合犯处理,以重罪吸收轻罪的原则定罪处罚。造成执行公务的人员轻伤害的,司法实践中一般按妨害公务罪处罚。造成执行公务的人员重伤或死亡的,按照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定罪,从重处罚。 法条竞合,是一个犯罪行为同时触犯数个具有包容关系的具体犯罪条文,依法只适用其中一个法条定罪量刑的情况。法条竞合与想象竞合的区别在于竞合犯触犯的法条之间是否存在重合或交叉关系,存在重合或交叉关系的是“法条竞合”,不存在重合或交叉关系的是“想象竞合”。想象竞合所触犯的数个罪名没有必然的联系,法条之间不存在相互包容和交叉的关系。妨害公务罪和故意伤害罪的法条就犯罪构成的区别是明显的,故意伤害罪以造成轻伤或重伤为条件,而妨害公务罪则并非以造成伤害为前提,其中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仍构成妨害公务罪,可见二者并无必然联系,不存在重合或交叉关系。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68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3-08-28 01:22:361

醉酒后辱骂公安干警该负什么责任

按醉酒驾驶罪处理。应处拘役一至六个月。
2023-08-28 01:22:454

妨害公务怎么定罪量刑

法律主观: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妨害公务罪的量刑的标准如下: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的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法律客观:《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2023-08-28 01:23:121

妨碍公务一般怎么处理

妨碍公务一般按照情节处理。具体是:1、妨碍公务情节轻微的,属于行政违法行为,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2、构成妨害公务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妨害公务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1、客体要件。妨害公务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其中,国家的正常管理活动是其主要客体,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红十字会工作人员的人身权利是其随机客体。妨害公务罪侵害的对象,是依法正在执行职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客观要件。妨害公务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下四种情形:(1)以暴力或者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2)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执行代表职务;(3)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4)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但造成严重后果的。3、主体要件。妨害公务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妨害公务罪;4、主观要件。妨害公务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对方是正依法执行职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红十字会工作人员,而故意对其实施暴力或者威胁,便其不能执行职务。行为人的动机,往往多种多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3-08-28 01:23:191

妨害公务罪的概念

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同理,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也按妨害公务罪论处。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在自然灾害中和突发事件中,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或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虽未使用暴力,但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妨碍公务罪的量刑处罚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妨害公务罪的主要特征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管理活动,侵害的对象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并且是正在依法执行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2、在客观上表现为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所谓暴力通常表现为殴打、捆绑、禁闭等侵犯人身的强力行动;所谓“威胁”通常表现为以杀害、伤害、毁灭财产或毁灭名誉等形式实行精神强制。3、主观方面是故意,即明知是国家工作人员正在依法执行职务而有意用暴力、威胁方法进行阻碍。总之,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 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 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 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2023-08-28 01:23:271

妨碍公务一般会怎么判

妨碍公务一般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刑,具体如下:1、妨碍公务行为不构成犯罪,一般处以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2、妨碍公务行为不构成犯罪,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3、妨碍公务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4、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妨碍公务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1、客体要件: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国家的正常管理活动是其主要客体,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红十字会工作人员的人身权利是其随机客体;2、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或者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3、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4、主观要件: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对方是正依法执行职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红十字会工作人员,而故意对其实施暴力或者威胁,便其不能执行职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3-08-28 01:23:341

妨碍公务一般会怎么判

一、妨碍公务一般会怎么判1、妨碍公务一般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刑,具体如下:(1)妨碍公务行为不构成犯罪,一般处以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2)妨碍公务行为不构成犯罪,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3)妨碍公务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4)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二、妨碍公务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1、客体要件: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国家的正常管理活动是其主要客体,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红十字会工作人员的人身权利是其随机客体;2、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或者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3、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4、主观要件: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对方是正依法执行职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红十字会工作人员,而故意对其实施暴力或者威胁,便其不能执行职务。
2023-08-28 01:23:531

妨害公务被刑事拘留多久释放

涉嫌妨碍公务罪的,刑事拘留一般情况下是10天,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4天,这就是14天的情况。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可以延长至37天。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袭警罪】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3-08-28 01:24:161

妨碍执行公务的治安处罚标准

妨碍公务治安处罚规定是:1、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2、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3、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妨害公务罪,又称“阻碍执行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中国刑法中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一种。对于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有事业单位人员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行政执法职务的,或者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中受委托从事行政执法活动的事业编制人员执行行政执法职务的,可以对侵害人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刑事责任。妨碍公务罪的责任形式为故意。行为人必须明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正在依法执行职务,而故意以暴力、威胁方法予以阻碍;阻碍的动机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实践中,行为人可能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的合法性产生认识错误,例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本来是在合法执行职务,但行为人误认为是非法的,进而以暴力、威胁进行阻碍。法律的错误说认为,这种认识错误属于对法律的认识错误,不影响故意的成立,因而不影响本罪的成立。这种认识错误属于对事实的认识错误,影响故意的成立,因而不成立本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2023-08-28 01:24:291

妨碍执行公务的治安处罚标准

妨碍公务治安处罚规定是:1、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2、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3、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妨害公务罪,又称“阻碍执行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中国刑法中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一种。对于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有事业单位人员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行政执法职务的,或者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中受委托从事行政执法活动的事业编制人员执行行政执法职务的,可以对侵害人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刑事责任。妨碍公务罪的责任形式为故意。行为人必须明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正在依法执行职务,而故意以暴力、威胁方法予以阻碍;阻碍的动机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实践中,行为人可能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的合法性产生认识错误,例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本来是在合法执行职务,但行为人误认为是非法的,进而以暴力、威胁进行阻碍。法律的错误说认为,这种认识错误属于对法律的认识错误,不影响故意的成立,因而不影响本罪的成立。这种认识错误属于对事实的认识错误,影响故意的成立,因而不成立本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2023-08-28 01:24:571

妨害公务能判缓刑吗

法律分析:妨害公务罪,是否能够宣告缓刑,还要根据具体案件来分析。如果量刑是三年以下的,就有机会宣告缓刑。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在自然灾害中和突发事件中,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或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虽未使用暴力,但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本罪主观上限于故意,即行为人必须明知上述人员正在依法执行公务而加以阻碍,才能构成本罪。犯本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缓刑,就是对于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在其具备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在一定期间附条件地不执行原判刑罚的制度。刑法第72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2023-08-28 01:25:131

防害公务罪最少判多长时间

妨害公务罪最少判拘役或者管制。犯了妨害公务罪的,犯罪嫌疑人会被人民法院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妨害公务罪处罚。妨害公务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1、客体要件。妨害公务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其中,国家的正常管理活动是其主要客体,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红十字会工作人员的人身权利是其随机客体。妨害公务罪侵害的对象,是依法正在执行职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客观要件。妨害公务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下四种情形:(1)以暴力或者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2)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执行代表职务;(3)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4)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但造成严重后果的。3、主体要件。妨害公务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妨害公务罪;4、主观要件。妨害公务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对方是正依法执行职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红十字会工作人员,而故意对其实施暴力或者威胁,便其不能执行职务。行为人的动机,往往多种多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3-08-28 01:25:221

妨害公务批捕了会被判刑吗

争地引起的群体刑事案件(妨害公务)一、案情简介2010年11月,在广东省普宁市大某镇某工业园区。横某村村民三百余人聚众阻挠该镇道路施工,对施工人员、镇政府工作人员殴打,并阻挠、殴打出警的公安警员。该案情节虽不严重,但因人数众多并与国家机器对抗,群众私下传得沸沸扬扬。2012年2月,事发三个月后八名涉案村民以妨害公务罪被刑事拘留。妨害公务事件是村民耕地被工业园区争用,补偿费用争议引发。因为是群体事件,并且政府对争地事件一直重视,加之两会召开之际,所以上级领导极为重视,指示一定要办好该案,办妥该案。本案公、检、法机关的相对重视,且涉案人员是基层村民,自行辩护的能力、水平有限,两者形成强烈对比。我作为最后一名被告陈某华的辩护人,也是本案唯一的辩护人参与了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的全部程序,为陈某华进行法律帮助和辩护。二、起诉意见书、起诉书节录起诉意见书指控如下:……经依法查明:2010年11月18日9时许,大某镇政府因某工业园建设发展需要,在大某镇横某村猫毛山修建英某山中心大道,2010年11月18日10许,犯罪嫌疑人陈某龙、陈某顺、陈某松、陈某春、陈某武、陈某华、陈某丰、陈某葵(在逃)、陈某斌(在逃)等人获悉后纠集、煽动大某镇横某村的村民,到普宁市大某镇横某村猫毛山施工现场,阻止大某镇政府修建英某山中心大道,并殴打政府工作人员陈某波,大某派出所接大某镇政府报案后,所长黄某伟带领民警王某彬等人穿警服,架驶警车赶至现场维持秩序,为确保陈某波的人身安全,大某派出所民警将其叫上警车坐着,避开村民视线,后犯罪嫌疑人陈某龙发现陈某波坐在警车上,便煽动村民围攻警车,派出所民警多次对村民进行疏导、劝阻,但犯罪嫌疑人陈某龙、陈某顺、陈某松、陈某春、陈某丰等人还是强行推开派出所民警,把警车门拉掉(警车车门的修复费为人民币60元)后将坐在警车上的政府工作人员陈某波拖下车进行殴打,大某镇派出所的协警员谢某生持佳能数码相机拍录现场情况时,被犯罪嫌疑人陈某武、陈某华等人殴打后抢走该部佳能相机(价值人民币350元)。当天11时许,犯罪嫌疑人陈某斌赶至现场后,继续煽动村民对抗政府工作人员及派出所民警,并要求陈某波向村民认错及定下保证书后才能离开现场,在不得已的情况下陈某波只能按犯罪嫌疑人陈某斌、陈某龙等人的意图写下保证书后才送医院治疗。经法医鉴定:谢某生所伤未构成轻微伤。……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移送审查起诉。起诉意见书在妨害公务事实基础上又罗列了前六名嫌疑人以往寻衅滋事的诸多犯罪事实,无外乎鸡毛蒜皮……起诉书内容与起诉意见书内容大同小异,撤销了陈某斌和陈某龙。第一被告陈某斌撤销原因是轻微不起诉,第二被告陈某龙在羁押过程中因病取保后病世于家中。三、法律意见书、辩护词节录辩护词如下:……通过查阅案卷、会见被告、参加庭审,针对本案公诉机关向人民法院出具的起诉书中所指控的涉及陈某华所犯妨害公务的事实,从证据效力,证明结果,认定事实,危害结果,参与形式,并围绕妨害公务罪的犯罪构成,发表如下辩护意见,敬请合议庭充分予以考虑并依法予以采纳。一、关于起诉书指控内容。起诉书指控事实:“……被告人陈某武、陈某华等人殴打(经法医鉴定:谢某生所伤未构成轻微伤)后夺走该部佳能数码相机(价值人民币350元)”证据:“诉讼卷三,方某伟询问笔录、陈某丰询问笔录、赖某标询问笔录、陈某乐询问笔录、陈某甲询问笔录、林某生询问笔录”证明是陈某武一人在谢宏生手抢走相机。事实:陈某华没有抢夺相机。起诉书指控事实不清!第五被告陈某武独自夺走佳能相机,主观意愿、客观事实陈某华都没有抢夺相机。二、关于证据部分。……(一)全部辨认笔录程序非法,不能作为定案证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辨认时,应当将辨认对象混杂在其他对象中,不得给辨认人任何暗示。”“对犯罪嫌疑人照片进行辨认的,不得少于十人的照片。” 按此程序规定,1名嫌疑人存在于10名被辨认人之中,选中的机率是1比10即10%。而本案辨认笔录中9名嫌疑人存在于48名辨认人之中,选中机率为9比48即18.75%。后都选中的机率明显要高于小于10%的法律规定。同时本案所有辨认笔录都是9名犯罪嫌疑人同时存在于一组辨认照片之中。而且辨认笔录中嫌疑人一致,被辨认人一致,而且排序也完全一致。还有众多辨认笔录独自存在,没有辨认人的言词证据为基础,这种辨认结果存在明显的诱导和暗示。(二)混淆证据种类,不具真实性。诉讼卷三,方某佳自述材料,2010年11月25日。P66诉讼卷三,黄某伟自述材料,2010年11月25日。P69诉讼卷三,王某彬自述材料,2010年11月25日。P72诉讼卷三,谢某生自述材料,2010年11月25日。P75诉讼卷三,陈某敏自述材料,2010年11月25日。P78诉讼卷三,谢某宏自述材料,2010年11月25日。P81诉讼卷四,大某派出所情况汇报,2010年11月20日,大某派出所。P128诉讼卷四,横某村委员会情况汇报,2010年11月25日,大某镇横某村委员会。P131诉讼卷四,英某山工业区管理委员会证明材料,2011年1月18日,英某山管委会。P138诉讼卷四,大某镇人民政府情况报告,2010年11月22日,大某镇政府。P141补充卷,大某镇人民政府证明材料,2011年6月29日,大某镇镇政府。P77上述证据证明内容:2010年11月18日上午,在横某村猫毛山案发全部过程,以“书证”形式提供。前六组证据,提供“自述材料”者不出庭作证,不能证明其真实性。“自述材料”证明内容是证人就其了解的案件情况向公安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属于“证人证言”而非“书证”,证据的取得“应当由无利害关系的侦查人员进行,并且不得少于二人”后五组证据(大某派出所情况汇报、横某村委员会情况汇报、英某山工业区管理委员会证明材料、大某镇人民政府情况报告、大某镇人民政府证明材料)不能以单位名义来证明案发事实,而应由知情工作人员以直接或间接证人证言方式证明。(三)伪造的证据。诉讼卷三,陈某武询问笔录,2010年11月19日9时50分-11、10,大某派出所,邱某波、詹某雄,刑警大队。P35诉讼卷三,陈某波询问笔录,2010年11月19日8时10分-10、00,普宁市人民医院,邱某波、詹某雄,刑警大队。P1诉讼卷四,陈某波辨认笔录,2010年11月19日10时05分-10、39,普宁市人民医院,邱某波、詹某雄,刑警大队。P1上述证据相同的警员,同一时间,出现在不同的地点,相互矛盾系伪造证据。(四)相互矛盾的事实证据。陈某华涉案过程,从不同的证据中可以得出如下两种矛盾的案情事实。证据:“诉讼卷三,方某伟询问笔录、陈某丰询问笔录、赖某标询问笔录、陈某乐询问笔录、陈某甲询问笔录、林某生询问笔录”证明事实一:陈某武追打警员谢某生,相机掉在地上,谢某生拾起相机,陈某华打到谢某生后背,陈某武从谢某生手中抢走相机。证据:“诉讼卷二,陈某武询问笔录、陈某华讯问笔录”证明事实二:陈某华把已掉在地下的相机踢开,陈某武从地上捡走相机。陈某武从谢某生手中抢走相机或陈某武从地下拿走相机,是两种只能存在其一的事实。应当排除两种情况同时存在,排除即承认事实一又认可事实二的情况。两事实只能存其一,同时陈某华的行为也只能存其一,或者都不存在。(五)不符合逻辑的证据。补充卷,方某中询问笔录,2011年5月26日15时24分-15、50邱某波、詹某雄,大某镇镇政府。P56方某中的询问笔录,事隔半年之久反而能回忆起以前不能记得的嫌疑人,和案发情况。不仅与本次询问“另一个我现在记不清了”相矛盾,同时也与人的生理、记忆、逻辑相矛盾。该证据不能作为定案证据。(六)陈某华涉案事实认定的证据。1、补充卷,陈某财询问笔录,2011年6月29日12时3分-13、24黄某豪、詹某雄,普宁市看守所,案审中队。P68诉讼卷二,陈某华询问笔录,2011年2月12日4时20分-6、10陈某来、颜某清,普宁市拘留所,武警大队。P141证明目的:陈某华是偶遇行为,没有共谋。核心内容:“2010年11月18日上午10时许,陈某华叫我开三轮车帮他载电线到棉湖去,我开三轮车载电线在前面……看到在很多本村村民在猫毛山施工现场围堵阻挠政府工作人员修建英某山工业区中心大道,于是我和陈某华两人便停车下来看热闹……”2、诉讼卷一,普宁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鉴定书,2010年11月23日,普宁市公安局。P62、65-(普)公(刑)鉴(法活检)字[2010]第588号。证明目的:损害后果极轻徽。核心内容:伤者谢某生所伤未构成轻微伤。3、递交书证《悔罪书》证明目的:被告人坦白、认罪,诚心承认过错,愿意承担刑罚。4、递交书证《赔偿和原谅》证明目的:1、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2、被害人原谅。三、陈某华涉案的事实。陈某华在同辩护人会见的过程中承认自己的犯罪行为,同时也对自己的行为真心悔过,愿意承担被害人的经济损失。辩护人及于案件事实辩护如下:(一)事件起因镇政府工作失误引起。事件的起因是因征地而起,而案发前后征地款由每亩19000 元增加为每亩29000元,可以证明镇政府工作失误在先,或者执法错误在前。群众的违法行为应当制裁,镇政府的改进工作(19000元变为29000元)的行为应当肯定,但这同时证明案件是镇政府工作失误引发的,请予考虑先期情节。(二)陈某华是偶遇行为,没有共谋。2010年11月18日发生的事件,是由“老人会”组织和发起。陈某华即不是“老人会”成员,也没有参与事前的合意,参与的过程是在整个事件的中途,因为路过(载电线去棉湖)看热闹而造成的。陈某华不是直接招集和被招集者,没有主观合意,主观恶性很小。(三)妨害行为简单,危害性小。陈某华的行为只限于自本人的简单参与,没有煽动、辱骂等严重恶劣行为。社会危害性小。(四)损害后果极轻徽。庭审中可以认定陈某华没有抢夺相机行为,陈某华的违法行为只限于“击打警员的后背二下”。结合“(普)公(刑)鉴(法活检)字[2010]第5A8号:伤者谢某生所伤未构成轻微伤。”相片“谢某生极轻的伤也不在背部,而是腰部侧面”,可以认定陈某华的行为没有造成谢某生任何实质伤害。庭审中可以认定陈某华没有殴打警员行为,陈某华的违法行为只限于“把以丢在地下的佳能相机踢走”。结合“普公鉴字[2011]00S8号:结论,相机价格350元。”和陈某武抢走相机的证据。可以认定陈某华的行为在造成实际财物损失过程中作用极低。(五)被侵权对像不是国家公务人员。被击打背部(抢相机)谢某生实质上不是公安机关的正式职员,而只是协警。其身份定位是“辅助”警力,属于专业的群防群治队伍,不具有行政执法权。其协警的特定身份应予考虑。四、妨害公务罪的犯罪构成。(一)本案中协警谢某生的身份可以认定嫌疑人陈某华不构成妨害公务罪。因为《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才构成妨害公务罪。1、协警不具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身份。协警是由公安局直接领导的具有企业性质、事业管理、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的一支辅助警力,属于专业的群防群治队伍,不具有行政执法权。在涉及需依照法定职权才能完成的任务时,只能由在编民警完成,协警仅起辅助作用。2、刑法没有针对非国家公务人员的妨害公务罪。《刑法第三条》:“法律明文规定为犯法行动的,按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法行动的,不得定罪处刑。”按罪行法定原则只有法律明确规定才能定罪。3、不能扩大解释协警为国家公务人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指中央及处所各级权利机关、党政机关、司法机关和军事机关的工作人员。本案不能把协警扩大解释成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不是国有事业单位执法人员国家事业单位的执法权,是在经过法律授权的前提下才能取得。谢宏生的协警身份不具有该执法身份。5、对协警的侵权不构成妨害公务罪。见上三(五)(二)陈某华行为显著轻微。《刑法》第十三条:“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陈某华的行为只是“击打警员后背两下”(或“把掉在地下的相机踢了一脚”),该行为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三)陈某华危害结果极小。协警谢某生伤害不构成轻微伤,就是极轻的擦伤也不是陈某华轻击打两下背部造成的。协警谢某生使用并被抢走的相机价值350元,而陈某华在抢夺相机行为中只是简单的踢了一脚,与陈某武抢走相机相比作用很小。整个横某村猫毛山事件是由“老人会”商量招集,阻挠施工,拦阻殴打陈某波,强破陈某波书面认错,殴打抢夺谢某生相机几部分组成。陈某华只是简单的参与殴打抢夺谢某生相机事件中殴打(或协助抢走相机)的一个行为。(四)偶遇行为,没有妨害公务行为共谋或合意。见上而三(二)五、陈某华量刑意见。……判决陈某华免于刑事处罚。(一)量刑起点三个月。情节不恶劣,手段行为简单(击打后背二下或协助抢相机),没有预谋合意,只承担本人简单的行为后果,危害对像协警不同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二)确定基准刑仍为量刑起点。行为次数只一次并且已在(一)中评价;没有伤害后果(未构成轻微伤);财产损失已在(一)中评价并不够增加标准;没有其他严重后果。(三)没有从重或加重情节不是事件煽动和招集者;没有持械;案发不是公共场所,没造成恶劣影响。(四)从轻或减轻情节认罪、坦白(-10%)、初犯、赔偿损失(-30%)、胁从作用(-50%)、镇政府工作失误引起(-20%)。综上所述,辩护人认为本案虽然指控陈某华构成妨害公务罪,但陈某华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陈某华行为只是简单的击打协警后背二下(或协助抢夺相机),不应承担其他当事人的行为后果。陈某华行为社会危害结果小,主观恶性轻微,侵犯对像特定(协警)。本辩护人请求合议庭充分考虑上述客观情况和事实,本着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目的,体现打击和孤立极少数,教育、感化和挽救大多数的政策,给予被告人陈国华罪责刑相适应、合理公正的判决。。后附:《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治安联防队员在执行任务中受到不法侵害对侵害人能否按“妨碍公务”处理问题的复函》 本案控方证据漏洞百出,迁强附会,杂乱无章。辩护人针对性从证据效力,证明结果程序方面进行严厉的驳斥。 实体方面从认定事实,危害结果,参与形式,并围绕妨害公务罪的犯罪构成,进行为完全的阐述和辩驳。四、判决书节录……关于辩护人提出被告人陈某华没有抢夺相机的问题。经查,认定被告人陈某华抢夺相机有在案多名证人证言证实,被告人陈某华也对参与抢夺相机的事实作了供述,故辩护人的该辩护意见,与查明的事实不符,不予采信。关于辩护人提出本案陈某武的询问笔录、陈某波的询问笔录和辩认笔录系伪造的证据问题。经查,该部分证据存在同一取证人员,在相同时间出现不同的地点,故其合法性、真实性存在疑问,不能作为本案的定案依据。关于辩护人提出本案全部辩认笔录程序非法,不能作为定案依据的问题。经查,本案的辩认笔录均符合《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的程序和证据形式,程序合法,内容真实,可以作为定案依据。关于辩护人提出提供“自述材料”者不出庭作证,不能证明其真实性,案件事实不能以单位名义证明的问题。经查,本案的“自述材料”和单位证明均属书证,是法定的证据类型,其与其他在案证据证明的事实能相互印证,具有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可以作为定案依据。关于辩护人提出证人方某中2011年5月26日的询问笔录,事隔半年之久反而能回忆起以前不记得的嫌疑人和案发情况,该证据不符合逻辑。经查,证人方某中在侦查机关制作该分笔录之前已作了相关的证实,该份笔录是否采信并不影响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关于辩护人提出证人方某伟、陈某某、赖某标,林某生等人证实“陈某华殴打谢某生后,陈某武从谢某生手里抢走相机”与被告人陈某华、陈某武供述“陈某华将掉在地上的相机踢开,陈某武从地上拿走相机”相互矛盾的问题。经查,上述证据均共指向被告人陈某华、陈某武参与抢夺相机的事实,不影响对该基本事实的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陈某顺、陈某松、陈某春、陈某丰、陈某武、陈某华无视国家法律,伙同同案人采用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其行为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均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关于辩护人辩称被告人陈某华妨害公务是偶遇行为,没有共谋,有悔罪表现的意见,符合本案查明的事实,可予采纳。鉴于被告人陈某武、陈某华犯罪情节较轻。且均能当庭认罪,有悔罪表现,依法可予宣告缓刑。关于辩护人辩称被告人陈某华的行为侵害对象不是国家公务人员的,对协警员的侵权不构成妨害公务罪,请求对被告人陈某华免予刑事处罚的辩护意见,理由不成立,不予采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判决如下:……六、被告人陈某华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五、控辩交锋整个庭审过程控方检察员,裁判方法官对辩护人很是尊重,这是律师值得庆幸的事。本案庭审没有严重的抗辩,主要原因是控方没有控诉的激情。辩护词:控方:辩方提出的被告人不构成妨害公务罪,不成立。辩方:请控方注意,我方开庭时已经表明是罪轻辩护。我方只是阐述被告人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小,主观恶意不大,人身危险性小。控方:控方提供的证据都是证人亲自书写,辩认笔录也是认真核对的结果。辩方:我方坚持程序公正是实体公证的前提,控方提供的辩认笔录和书证真实性不能确定,但是证据形式和取证方式不合法可以确定。我方主要强调的是程序违法性。六、评论 本案是一个小案,但判决结果过重。按上述事实和情节都不应有如此重的裁决。很多人感叹刑事案件律师辩护有效果没有结果,但该案的判决我的当事人应当接受,有期徒行一年六个月缓期二年执行。从服刑的角度讲这是一个看着重但实际轻的结局,其他执行实刑的被告人就另当别论了。
2023-08-28 01:25:347

妨碍执行公务如何处罚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妨害公务罪的对象是国家工作人员,这包括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军队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事业单位人员受委托执行行政执法职务时,受到暴力侵犯,也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民警等国家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如果当事人所采取的暴力造成民警等国家工作人员伤残的,还可以以故意伤害罪论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3-08-28 01:26:031

故意伤害和妨害公务的区别

法律分析: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二百七十七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2023-08-28 01:26:141

妨害公务刑事拘留一般几天

涉嫌妨害公务被刑事拘留的,一般来说14天,最长时间37天。刑事拘留指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在自然灾害中和突发事件中,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或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虽未使用暴力,但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妨害公务罪量刑标准:1、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2、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妨碍公务罪批捕的条件: 1、犯罪嫌疑人可能实施新的犯罪; 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 3、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串供;妨害公务罪该怎么判妨害公务罪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根据法律规定,妨害公务罪具体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涉嫌该罪的,应家人被刑事拘留了除了等还能怎么办家人被刑事拘留了除了等还能向办案机关索要拘留通知书。确定是被治安拘留还是刑事拘留。如果是治安拘留,说明不是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袭警罪】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3-08-28 01:26:551

妨碍执行公务的治安处罚标准

妨碍公务治安处罚规定是:1、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2、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3、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妨害公务罪,又称“阻碍执行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中国刑法中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一种。对于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有事业单位人员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行政执法职务的,或者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中受委托从事行政执法活动的事业编制人员执行行政执法职务的,可以对侵害人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刑事责任。妨碍公务罪的责任形式为故意。行为人必须明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正在依法执行职务,而故意以暴力、威胁方法予以阻碍;阻碍的动机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实践中,行为人可能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的合法性产生认识错误,例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本来是在合法执行职务,但行为人误认为是非法的,进而以暴力、威胁进行阻碍。法律的错误说认为,这种认识错误属于对法律的认识错误,不影响故意的成立,因而不影响本罪的成立。这种认识错误属于对事实的认识错误,影响故意的成立,因而不成立本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2023-08-28 01:27:051

阻碍执行职务和妨害公务罪

法律分析:阻碍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务的,给予治安处罚,叫阻碍执行职务,以暴力方法阻碍执行职务的,构成犯罪,叫妨碍公务罪。阻碍执行职务罪属一般治安案件,在处罚上一般采取拘留形式,处罚就是拘留几天,阻碍公安执法多加几天,一般最多也是15天。而妨害公务罪属于刑事犯罪,处罚比较严重,二者侵害的主体造成的后果无区别。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七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2023-08-28 01:27:471

妨碍执行公务的治安处罚标准

妨碍公务治安处罚规定是:1、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2、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3、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妨害公务罪,又称“阻碍执行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中国刑法中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一种。对于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有事业单位人员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行政执法职务的,或者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中受委托从事行政执法活动的事业编制人员执行行政执法职务的,可以对侵害人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刑事责任。妨碍公务罪的责任形式为故意。行为人必须明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正在依法执行职务,而故意以暴力、威胁方法予以阻碍;阻碍的动机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实践中,行为人可能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的合法性产生认识错误,例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本来是在合法执行职务,但行为人误认为是非法的,进而以暴力、威胁进行阻碍。法律的错误说认为,这种认识错误属于对法律的认识错误,不影响故意的成立,因而不影响本罪的成立。这种认识错误属于对事实的认识错误,影响故意的成立,因而不成立本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2023-08-28 01:27:561

妨害公务罪的客观要件是什么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形:1、以暴力或者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2、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执行代表职务。3、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4、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2023-08-28 01:28:181

阻碍执行职务和妨害公务区别?

法律分析:阻碍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务的,给予治安处罚,叫阻碍执行职务,以暴力方法阻碍执行职务的,构成犯罪,叫妨碍公务罪; 阻碍执行职务罪属一般治安案件,在处罚上一般采取拘留形式,处罚就是拘留几天,阻碍公安执法多加几天,一般最多也是15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七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2023-08-28 01:28:261

打伤辅警算妨害公务吗

一、打伤辅警算妨害公务吗1、打伤辅警算妨害公务,辅警不同于协警,辅警具有基本的执法权,因此,打辅警算袭警。如果构成重伤,直接构成故意伤害罪;如果伤情不是很严重,则构成妨害公务罪。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袭警罪】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二、辅警可以抓犯人吗辅警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抓人,辅警在一名以上警察的现场带领下,可以履行以下六项职责:1、110警情现场处警;2、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进行当场盘问、检查,继续盘问;3、抓捕、押解违法犯罪嫌疑人;4、对行政案件进行调查取证,实施查封、扣押、强制检测等行政强制措施;5、对行为举止失控的醉酒人员、实施暴力行为的精神病人采取临时的保护性约束措施;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2023-08-28 01:28:341

妨害公务罪最轻判多久

妨害公务罪最轻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也就是说妨害公务罪一般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是罚金。如果是一般犯罪情节,造成的社会影响较小,未造成轻微伤以上后果的,量刑起点为拘役四个月。如果造成较大的社会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一年以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袭警罪】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3-08-28 01:29:161

妨碍公务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一、妨害公务,如果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具体要看拘留通知,如果是治安拘留到期会放人。如果是刑事拘留在十多天后会转为逮捕,后案刑事诉讼程序办理直接到审判执行,服刑完毕后才会放人。二、定罪量刑有许多情况,如态度后果退赔自首立功检举揭发,主犯从犯未成年,累犯未遂等,另要考虑证据情况。三,刑法277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七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3-08-28 01:29:241

什么叫妨碍公务

你好,根据目前你描述的情况,政府官员没有在执行公务,所以你亲戚不构成妨害公务罪。妨害公务要求行为人主观上要有妨害公务的故意,你亲戚没有妨害公务的目的,因此只够成普通的犯罪。
2023-08-28 01:29:347

以()方法阻碍国家安全机关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执行任务的,如使用暴力或威胁等手段的或未使用暴力手段但是造成严重后果的,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未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国家安全机关处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77条是妨害公务罪和袭警罪。犯罪嫌疑人只要实施了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即构成妨害公务罪,应予立案追诉。袭警罪的定罪标准是,只要存在以暴力袭击正在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的行为,就构成袭警罪。妨害公务罪的构成要件是:1、客体要件。妨害公务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其中,国家的正常管理活动是其主要客体,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红十字会工作人员的人身权利是其随机客体。妨害公务罪侵害的对象,是依法正在执行职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客观要件。妨害公务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下四种情形:(1)以暴力或者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2)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执行代表职务;(3)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4)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但造成严重后果的。3、主体要件。妨害公务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妨害公务罪;4、主观要件。妨害公务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对方是正依法执行职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红十字会工作人员,而故意对其实施暴力或者威胁,便其不能执行职务。行为人的动机,往往多种多样。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第三十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执行任务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执行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由国家安全机关处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
2023-08-28 01:30:091

妨害公务罪量刑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2023-08-28 01:30:172

仓库管理软件免费版哪个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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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8 01:26:321

小学教育知识与能力必考题型解读

一、小学综合素质题型:单项选择题、材料分析题、写作题二、小学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题型:单项选择题、简答题、材料分析题和教学设计题。三、小学综合素质题型示例:1.单项选择题(1)小明在课堂上突然大叫,有的同学也跟着起哄。下列处理方式,最恰当的一项是A.马上制止,让小明站到讲台边B.不予理睬,继续课堂教学C.稍作停顿,批评训斥学生D.幽默化解,缓和课堂气氛 (2)“五岳”是我国的五大名山,下列不属于“五岳”的一项是A.泰山 B.华山 C.黄山 D.衡山 阅读下面文段,回答问题。子曰:“学而不思则罔①,思而不学则殆②。”(《论语·为政》) 【注释】①罔:迷惑、糊涂。②殆:疑惑、危险。 (3)下列对孔子这段话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在孔子看来,学和思二者不能偏废,主张学与思相结合。 B.孔子指出了学而不思的局限,也道出了思而不学的弊端。 C.光学习不思考会越学越危险,光思考不学习会越来越糊涂。 D.孔子学与思相结合的思想,在今天仍有其值得肯定的价值。2.材料分析题阅读下面材料,回答问题。学生王林在学校因同学给他起外号,将同学的鼻子打出了血。班主任徐老师给王林的爸爸打电话,让他下午到学校来。放学时,王林的爸爸刚来到校门口,等在那里的徐老师当着众人的面,第一句话就是:“这么点儿大的孩子都管不好,还用我教你吗?”问题:请从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角度,对徐老师的做法进行评价。3.写作题请以“我为什么要当教师”为题,写一篇论述文。要求观点明确,论述具体,条理清楚,语言流畅。不少于800字。四、小学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题型示例:1.单项选择题 (1)在世界教育学史上,被公认为第一部具有科学形态的教育学著作是 A.夸美纽斯的《大教学论》 B.赫尔巴特的《普通教育学》 C.杜威的《民主主义与教育》 D.布鲁纳的《教育过程》 (2)课堂导入方式多种多样。通过对旧知识的回忆、复习、做练习等活动,对照新内容,发 现新问题,明确学习任务来导入新课。这种导入方式称之为 A.直接导入 B.练习导入 C.事例导入 D.温故导入 2.简答题(1)小学生认知的主要特点是什么?(2)小学课堂教学常用的组织形式有哪些?3.材料分析题阅读材料,回答问题。(1)有一位班主任在介绍班风建设经验时谈到:“在我们学校,校长要求班主任在教室‘盯 班",及时了解班级情况,适时处理突发事件。只要学生出教室门、宿舍门都要排队,班主 任都要在场。同时还制定了‘班主任十到位制度":学生上课要到;课前打了预备铃要到;学生听广播要到;学生做眼保健操要到;学生上室外课要到;学生去宿舍要到;学生去餐厅吃饭要到;学生生病要到;学生看电视时要到;学生打扫卫生时要到。这一制度的施行,使班风、班纪大为好转。” 可是,有的教师却对这种做法提出异议。问题:请运用小学班级管理的有关理论分析“班主任十到位制度”。(2)一位初任教师在进行《伊犁草原漫记》教学时,要求学生归纳课文中描写猎人猎熊果敢的词句,但是,有一名学生没有按照教师的要求进行归纳,反而说猎人很残忍,同时指出猎人的猎熊行为是违法的。原本课文是歌颂猎人的,学生却痛斥猎人的猎熊行为,这是教师始料未及的。这位教师并没有因为学生提出不同观点而气恼或回避,而是因势利导,从保护野生动物的角度出发,让学生充分讨论,发表意见。问题:请结合所选择的材料谈谈你对小学教学中预设与生成及其关系的理解。 4.教学设计题材料一:“周长的认识”(具体教学内容略)。材料二: “汉语拼音·认识汉字”(具体教学内容略)。材料三:(具体学科及其教学内容略)问题:请在上述材料中任选其一,就课堂教学目标及某一教学环节(譬如课堂导入、讲授新知等)进行教学设计。2015上半年教师资格证全国统考笔试已落下帷幕,许多考生由于复习不够充分,考试结果可能并不理想,而准备下半年参加考试的同学也想从本次考试中找到一些规律以便复习,那不妨跟我一起来分析一下今年的考试特点,为下半年参加考试作准备。首先,本次考试从难度上来讲,与往年持平,没有出现偏、难的知识点,但考察的知识点比较细,复习不够细致的同学便有些抓狂了。知识点的分布从考试大纲的模块来看,教育基础知识46分;学生指导22分;教学设计48分,其中40分是与学科知识结合;教学实施24分;班级管理10分。而从题型分布来看,与大纲中试卷结构相符,选择题以教育基础和学生指导两大模块为主;简答题教育基础、学生指导、班级管理各一题;不同的是材料分析题一题属于教学实施模块,而另一题属于教育基础模块;教学设计题也同往年一样,语文、数学选做一题,相对来说,语文的教学设计题比数学的教学设计题简单一些,考生更容易回答。教学设计题一般必考的一问是拟定教学目标,考生可根据三维目标结合材料进行设计,对于学科知识的一问,需要考生对课程标准有了解,另一问一般为教学实施过程的某一步骤。其次,就具体知识点来分析,选择题主要考查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相关知识。考查教育学的基础知识较多,主要包括个体身心发展、教育制度、教学等内容;教育心理学的知识主要考查学生心理发展及学习的相关知识。简答题没有固定的规律,很难预估,需要考生在复习时对基础知识有扎实的掌握。材料分析题近几年以德育、班级管理、教学、新课程改革这几部分知识为主,今年也不例外,一道是考察教育机智及课堂管理,一道是考察新课改的评价理念,只要考生重点复习了这几部分相关知识,拿下材料分析的40分也是比较容易的。教学设计题如果考生对课程标准不熟悉,可以选做语文的题目,对于课堂提问及板书设计,只要合情合理即可,这里需要注意的一点是审题要清楚,第三问要求设计板书,考生只需要将要呈现给学生的内容答上即可。总之,既然笔试已经结束了,大家在对过答案之后,相信也对自己的分数有个大概的估计,如果认为通过无望,建议大家继续努力,重点内容重点复习,对于零散的知识点可以利用适合自己的,不同的复习方法加以识记;如果认为通过有望,建议大家学习有关面试的知识,面试理论作为指导,重点要多实践,多试讲,提高授课能力。
2023-08-28 01:26:331

事故案例分析怎么写

事故案例分析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事故经过2、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技术方面、管理方面等等):直接原因、间接原因、重要原因3、事故结论、教训4、预防措施5、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2023-08-28 01:26:332

实事求是的内涵是什么 实事求是的内涵如何理解

1、 一切从实际出发。就是“看问题不要从抽象的定义出发,而要从客观存在的事实出发,从分析这些事实中找出方针、政策、办法。” 2、 理论联系实际。就是善于应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进一步从中国历史和现实的实际的认真研究中,在各方面作出合乎中国需要的理论创造。 3、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就是依客观上社会实践的结果如何判定认识或理论是否是真理,而不是依主观上觉得如何而定。 4、 实事求是。是党的思想路线的实质和核心。实事求是包含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的内涵。一切从实际出发,是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前提和基础;理论联系实际,是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根本途径和方法;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是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验证条件和目的。
2023-08-28 01:26:301

加强护理职业安全的教肓有哪些内容

培训内容与方法内容包括护理职业安全防护意识培养、职业暴露危害性教育、护理职业标准预防知识及防护技能等。培训方法采取理论授课、技能操作演示、现场教育等形式,并通过理论考试、实际操作考核,调查职业暴露发生率,评价确定职业防护培训效果。3.2 护理职业安全防护意识的培养在新护士岗前培训中,加强职业防护教育,树立护理人员职业安全防护意识,在不断提高护士业务素质的同时促进护士群体的健康,培养和影响护士对安全护理的信念和态度,以促使安全护理行为的养成。3.3 护理职业安全防护知识的培训大部分新护士对护理职业防护知识了解甚少,针对这种情况,本院对新来院护理人员的岗前培训中重点加强职业安全防护知识的培训,并且有目的针对几种职业危害因素进行专门的防护知识培训[2]。(1)物理损伤所致的职业危害:针刺伤、刀、玻璃切割伤除对皮肤组织损伤外,还可通过破损的皮肤或粘膜感染多种传染性疾病,如乙型肝炎、艾滋病等。(2)生物损伤所致的职业危害:标准预防的三个基本概念中明确指出:所有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均视为有传染性。因此,护理人员直接接触病人体液和血液等污染物,均可通过皮肤或粘膜引起传染性疾病,如HBV、HCV、HIV等。(3)心理性损伤:由于生活、工作环境改变带来的不适应,年轻护士常被病人歧视,并且遭受人格侮辱等,均可导致心理性损伤。(4)护理职业安全防护措施及防护技能培训 在强化护理人员职业安全防护意识和知识的基础上,重点进行防护措施和技能方面的培训。对针刺、切割等利器损伤,首先是培养护士良好的心理素质,沉着冷静的工作态度。正确使用或处理各种利器物,如针类的使用和去除中可借助其他器械设备(如持针器、血管钳),避免双手直接接触针头,并有准备、有计划地保护针套或去除针头,不得手持针头或利器随意走动或徒手传递,不单手回套针帽。在开启安瓿瓶及铝制瓶盖时,可用纱布保护或尽量应用新型开瓶工具,如安徽省铜陵市人民医院护士研制的国家专利产品药瓶开启器,即轻便又安全。在接触病人血液、体液、分泌物等污染物时,首先应规范操作,采取标准预防措施,实施双向防护,应戴手套,接触前后要洗手或使用快速手消毒液洗手。佩带面罩、护目镜、口罩,防止病人的体液、血液、分泌物等传染性物质污染皮肤、粘膜,必要时穿隔离衣。当发生意外暴露时,应及时正确处理,降低感染风险。如皮肤意外接触到病人的血液、体液等,应立即用肥皂和流水搓洗冲净;如病人的血液、体液溅入眼睛、口腔,应立即用大量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皮肤被污染的锐器刺伤或割伤后,应立即用肥皂和流水冲洗伤口,同时由近心端向远心端挤出伤口的血液,然后用碘伏消毒伤口,用无菌敷贴包扎,伤后<48h报告上级并填写报表,<72h作HIV、HBV等基础水平检查,伤后立即采集血样作病毒血清检查,若确定被感染病人血液污染的锐器刺伤,应在尽早的时间内采取相应的治疗措施[3]。 在预防心理性损伤方面,主要是培养年轻护士良好的心理素质和社会适应能力,遇到事情沉着冷静,对待病人主动热情、理解包容,同时学会宽慰自己,这样能有效地减轻自身的心理压力,减少心理损伤。(5)护理职业安全防护培训效果评价 经过理论讲课、操作演练,现场教育和临床实践,并经过考核、考试,成绩合格率为100%,职业暴露发生率明显下降(总暴露率从往年的47.25%下降至18.91%),达到预期目的。
2023-08-28 01:26:301

有没有法律规定设计施工总承包不允许增加费用

设计施工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工程总承包企业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设计施工总承包过程内容如下:1、E+P+C模式(设计采购施工)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即Engineering(设计)、Procurement(采购)、Construction(施工)的组合)是指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服务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是我国目前推行总承包模式最主要的一种。交钥匙总承包是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业务和责任的延伸,最终是向业主提交一个满足使用功能、具备使用条件的工程项目。2、E+P+CM模式设计采购与施工管理总承包(EPCM:即Engineering(设计) 、procurement (采购)、Construction management(施工管理)的组合)是国际建筑市场较为通行的项目支付与管理模式之一,也是我国目前推行总承包模式的一种。EPCM 承包商是通过业主委托或招标而确定的,承包商与业主直接签订合同,对工程的设计、材料设备供应、施工管理进行全面的负责。根据业主提出的投资意图和要求,通过招标为业主选择、推荐最合适的分包商来完成设计、采购、施工任务。设计、采购分包商对EPCM承包商负责,而施工分包商则不与EPCM承包商签订合同,但其接受EPCM承包商的管理,施工分包商直接与业主具有合同关系。因此,EPCM承包商无需承担施工合同风险和经济风险。当EPCM总承包模式实施一次性总报价方式支付时,EPCM承包商的经济风险被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承包商承担的经济风险相对较小,获利较为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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