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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农场有什么政策

我国各个地区对家庭农场的补贴也都不相同。一般来说1、农资综合直补,76元/亩;2、水稻种植补贴,150元/亩;3、土地流转费补贴,100元/亩,面积以80-200亩为标准;4、家庭农场生产管理考核补贴,100元/亩,全年分两次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补贴标准;5、绿肥种植补贴200元/亩。家庭农场应符合以下四个条件:1、适度规模经营规模达到一定标准。一般情况下,从事种植业的,粮食耕种面积应在100亩以上(陕北200亩以上),果园面积30亩以上,设施蔬菜面积20亩以上,茶园面积50亩以上;牛存栏100头以上,猪存栏300头以上,羊存栏200只以上,鸡存栏1万羽以上;从事种养结合或特种种养业的,可适当放宽条件。2、以家庭劳动力为主家庭农场以农业收入为主,农业收入应占家庭总收入的60%以上,年总收入在10万元以上;家庭农场必须以家庭劳动力为主,否则就不叫家庭农场。家庭农场原则上没有长期雇工,可以有短期雇工。如果雇工数量远远超过家庭劳动力,那么它就不属于家庭农场,只能属于农业企业了。如果是农业企业,雇工越多越好,为社会解决就业问题。3、一业为主只有经营1--2种产业,经营者才会精通技术,提高产量和质量,从而提高土地生产力。这正是国家倡导家庭农场的重要原因,尤其在耕地面积不断减少、耕地资源日渐珍贵的条件下。如果经营种类过多,势必难以样样精通,必将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4、农场主是农民身份国家鼓励和支持家庭农场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为了提高农民收入,尤其是依靠自己勤劳致富的农民。所以家庭农场的农场主应该是农民,尤其是本土的农民。虽然目前在进行户籍制度改革,农民与非农民可能越来越难以界定,至少目前还是容易界定的:凡是在农村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者就是农民,否则就不是农民。?申报?家庭农场需要哪些条件?1、种植业经营流转期限5年以上,并集中连片的土地面积,达到30亩以上,其中,种植粮油作物面积达到50亩以上。水果面积50亩以上,茶园面积30亩以上,蔬菜面积30亩以上,食用菌面积达到1万平方米,或10万袋以上。2、畜禽业生猪年出栏1000头以上,肉牛100头以上,肉羊年出栏500只以上。家禽年出栏10000只以上,家兔年出栏2000只以上。3、水产业经营流转期限5年以上。且集中连片的养殖水面达到30亩以上,特种水产养殖水面积达到10亩以上。4、林业山林经营面积500亩以上,苗木花卉种植面积30亩以上,油茶80亩以上。中药材种植30亩以上。5、烟叶种植面积达200亩以上。6、综合类(1)种养结合的综合性农场,应含种植业,畜禽业,水产业,林业,烟叶类型中的2种以上。并且每种类型达到相应规模的二分之一以上。(2)旅游,特色种植,休闲观光,为一体的综合性农场,面积10亩以上,餐饮住宿设施齐全。办家庭农场有什么样的补贴和政策支持?总的来说,2020年创办家庭农场是有补贴的,而且国家的扶持力度也在加强。但具体补多少,还要看创办的是什么类型的农场以及当地到底有什么样的政策。一般情况下:创办种植类的农场,需经营流转期限5年以上,并集中连片的的土地面积达30亩以上才可以领取补贴;创办畜禽业农场,养殖生猪年出栏1000头以上,肉牛100头以上,肉羊年出栏500只以上。家禽年出栏10000只以上,家兔年出栏2000只以上才可领取补贴;创办水产业农场,需经营流转期限5年以上,且集中连片的养殖水面积达30亩以上,特种水产养殖水面积达10亩以上才可以领取补贴;创办林业类农场,需山林经营面积500亩以上,苗木花卉种植面积30亩以上,油茶80亩以上。中药材种植30亩以上才可领取补贴。注意,各地政策不一样,具体补贴多少还要咨询当地相关部门。对家庭农场感兴趣的朋友们可以认真研究一下当地的相关政策,然后再决定要不要办家庭农场。不过,在国家大力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的过程中,家庭农场也必然是未来中国农业发展中的一个机遇。法律依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第五条财政部负责制定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分配标准、中期财政规划和年度预算编制、分配及下达预算,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农业农村部负责农田建设规划编制,指导、推动和监督开展农田建设工作,下达年度工作任务清单,研究提出资金分配建议方案,会同财政部做好绩效目标制定、绩效监控和评价等工作。第六条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共同承担农田建设支出责任,地方各级财政应当安排必要的资金投入农田建设,列入本级政府预算,坚持差别化分担,省级对贫困地区承担更多支出责任。鼓励经济发达地区在国家补助基础上,兼顾各级财政承受能力和政府债务风险防控要求,地方财政筹集投入更多资金,提高项目建设水平。

家庭农场有什么补贴政策

农业合作社补贴分为:土地流转补贴、税收减免、用水用电优惠等优惠政策。1、土地流转优惠全国很多地区对合作社土地流转有补贴,比如浙江新昌县对流转土地种植水稻20亩(蔬菜30亩、其他50亩)以上给予经营业主和流出户一次性奖励。2、税收优惠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等。3、用电用水优惠规模化生猪、蔬菜等生产的用水、用电与农业同价;电力部门对粮食烘干机械用电按农业生产用电价格从低执行的政策。国家对合作社的惠农政策国家给予农业企业或合作社贷款补贴、购机补贴、种粮补贴及农资综合补贴等,从2003年开始,主要的农业补贴有:种粮直补、农资综合补贴、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农业保险补贴、粮食最低收购政策、退耕还林补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等等。国家为扶持某些产业拿出专项资金,扶持资金力度大,覆盖范围相对较小,需要在项目通知后申报争取。我国专项扶持比较多,比如:农业综合开发贷款贴息项目、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土地治理项目、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集中供气等沼气工程项目、“菜篮子”产品生产扶持项目等。

医药公司送药有什么政策

由中标企业直接配送或有资质的经营企业进行配送。在完善配送机制方面,集中采购的药品和医用耗材可由中标企业直接配送,也可委托具备配送资质的经营企业进行配送。支持规模较大、网络较全的现代物流企业、邮政物流以及其他第三方物流企业取得药品和医用耗材配送资质后参与配送等。

企业报统计局的报表有补贴的政策的吗?

2020年10月29日,中共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2021-2025年)》和2035年远景目标,明确提出了完善利率市场化制定和传导机制的必要性。经过20多年的利率自由化改革,包括加强存款利率、贷款利率、市场利率和政策利率之间的联系,中国的货币政策框架现在有一个独特的和极其重要的传导渠道银行利率。在传统利率传导渠道的讨论中,有两个重要问题需要澄清。首先,有必要认识到货币政策与银行利率直接相关。其次,各种因素可能造成摩擦,阻碍或中断短期名义利率向实际利率的传导。在中国利率市场化改革不断推进的背景下,本研究将货币政策对银行利率传导的影响作为一个转折点,全面考察了利率市场化改革的两个方面: 利率市场化程度和货币政策价格规则的影响。

整顿药品市场、降低药品价格是国家的惠民政策之一.根据国家《药品政府定价办法》,某省有关部门规定:市

解:(1)设甲种药品的出厂价格为每盒x元,乙种药品的出厂价格为每盒y元. 则根据题意列方程组得:, 解之得:, ∴5×3.6-2.2=18-2.2=15.8(元)6×3=18(元), 答:降价前甲、乙两种药品每盒的零售价格分别是15.8元和18元; (2)设购进甲药品z箱(z为非负整数),购进乙药品(100-z)箱. 则根据题意列不等式组得:, 解得:57≤z≤60, 则z可取:58,59,60,此时100-z的值分别是:42,41,40; 有3种方案供选择:第一种方案,甲药品购买58箱,乙药品购买42箱; 第二种方案,甲药品购买59箱,乙药品购买41箱; 第三种方案,甲药品购买60箱,乙药品购买40箱.

地铁10年免费是什么政策?

买房可以免费坐10鸟地铁,这一福利对于想买房的人来说虽然具有一定吸引力,但是却不具备太大的影响力。……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免费坐地铁10年确实可以带来便利、这一福利所带来的收益有限,以及这并不是影响买房的决定性因素这三方面原因。首先,买房就可以免费坐10年地铁,确实可以给人带来便利。买房以后就可以免费十年坐地铁,这一福利本身确实可以给人们带来切实的便利。……买房以后的十年之内,自己坐地铁出行就不用再花一分钱,这样的状态不但会令自己节省一笔开支,而且会令自己感到非常方便,感觉非常舒适和开心。其次,这一福利所带来的实际收益其实比较有限。买房就可以免费十年坐地铁,看起来是一件令自己获利很大的事情。但是仔细计算下来,自己所能得到的收益其实比较有限……正常情况下,我们每天坐地铁也就花几块钱,十年时间计算下来,总体花销也就几万元,这点收益对于买房来说并不算什么……因此这项福利给我们买房所带来的收益其实并不太大。最后,买房就可以免费十年坐地铁这一福利并不是影响买房的决定性因素。真正对买房有决定性影响的,是房源本身的品质,以及周边环境的状态,以及价格的高低。只有上述几方面因素满足自己的需求,人们才会去买房。……如果上述几方面条件不理想,那么,即使有其他的优惠措施,也不会产生太大的吸引力。……因此,免费坐地铁十年这一福利对于想买房的人来说并不具有太大的吸引力。

广州市将出台强制性政策在建设工程中推广干混砂浆?

从刚刚结束的“2006年广州国际建筑干混砂浆产品、添加剂、技术及设备高峰论坛”上获悉,广州市近期将出台政策,强制推广使用干混砂浆。强制措施出台力促“干混砂浆”的推广干混砂浆是由专业生产厂家生产的,以水泥为主要胶结料与经干燥筛分处理的细集料、矿物掺合料、加强材料和外加剂按一定比例混合而成的混合物。预拌砂浆系指以水泥为主要胶结料、细集料、矿物掺合料、加强材料、外加剂和水等组分按一定比例,在集中搅拌站(厂)经计量、拌制后运至使用地点,放入容器或存放池储存,并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完毕的砂浆拌合物。干混砂浆与预拌砂浆统称为商品砂浆。商品砂浆与现场搅拌的传统砂浆相比,具有产品质量高、性能稳定,可以适应不同的用途和功能要求;有利于克服新型墙体材料的开裂和渗漏问题;有利于文明施工和减少环境污染;有利于使用自动化施工机械,减少劳动强度,提高施工效率;有利于粉煤灰等工业废渣的综合利用等许多明显的优点,是节约能源降低消耗的节能产品,也是改善环境的绿色产品。目前我国商品砂浆的生产、推广和应用方面,上海始终走在最前列。广州地区从2001年广州市建委印发了《关于在我市建设工程中推广使用商品砂浆的通知》(穗建材〔2001〕269号)开始推广商品砂浆,至今将近5年了。由于商品砂浆产品价格较高等原因,广州推广应用商品砂浆的现状还不尽人意。从这次高峰论坛会上获悉,广州市今年将出台关于“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强制推广使用干混砂浆”的有关政策。据介绍,现在广州城管综合执法对“不按规定使用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的,按水泥实际用量每吨处以50元罚款”,新出台的政策对不按规定使用“干混砂浆”将严厉处罚,将按水泥实际用量每吨处以100—300元罚款。同时,为了配合全面强制推广干混砂浆,广州将采取一系列措施,并积极推动大型干混砂浆厂的创办。相信这些强制措施出台,对广州市干混沙浆的推广应用起到很大的促进作用,对广州市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以及把广州建设成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具有重要意义推广干混砂浆应与“建筑节能”一起抓在这次高峰论坛会上,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沈瑞德副站长介绍了“上海市商品砂浆推广与应用”的宝贵经验。他在会后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今年,建设部的主要工作就是抓建筑节能,他认为推广商品砂浆的新思路,就是应该结合目前的建筑节能工作一起抓,效果会更好,很多困难会迎刃而解。据介绍,虽然上海在推广使用商品砂浆上做了很多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由于商品砂浆是一个新型建材产品,管理机制不到位,执法力度不够,又缺少相应的政策配套,给推广工作带来困难。目前仍然存在大多数建设工程不愿使用商品砂浆、行业无序竞争等问题,单靠市场推动难度比较大。据沈瑞德副站长介绍,商品砂浆是节约能源降低消耗的节能产品。以上海为例,按全市1500万吨干粉砂浆用量计,每年可节约水泥65万吨(占上海市2005年水泥总产量的7.6%)、石灰51万吨、砂75万吨、利用粉煤灰127.5万吨(占上海市2005年粉煤灰总排放量的25 %)。由此可节约标煤14万吨、减少CO2排放135万吨,可使用散装水泥225万吨,占2005年上海市水泥用量的8.6%.上海市要确保2010年单位生产总值综合能耗比“十五”期末下降20%的规划目标,建设系统节能分项目标(节能总量)要确保15%、力争20%,其中建材产品节能率(万元GDP贡献率)将达到5%.如果上海商品砂浆使用比例达到75%,节能率将能达到1.06%.为此,沈瑞德副站长说,一定要转变思路,借着全国上下抓建筑节能的契机,把商品砂浆与建筑节能结合起来,利用“节能风暴”的威力一起带动商品砂浆的推广。据介绍,上海下一步的推广工作之一,就是加大对建设工程的执法力度,将建设工程使用预拌(商品)砂浆列入建设工程安全、质量、建筑节能等检查内容。更多关于工程/服务/采购类的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您可以点击底部官网客服免费咨询:https://bid.lcyff.com/#/?source=bdzd

渤海船舶职业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渤海船舶职业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1、学校全称:渤海船舶职业学院2、办学地点及校址:葫芦岛市兴城市龙兴路29号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4、办学层次:高职专科5、办学形式:全日制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40.5万平方米(约合606.9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1.9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6.9平方米;生师比17.6;专任教师474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56.5%,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50.0%;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2406.8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2586.9元;图书45.1万册,生均图书45.7册。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1、我院所有招生专业不限外语语种,只开设英语课程。2、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专业不限男女比例。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三、专业设置说明序号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制学习年限科类学费(元/年/生)1560501船舶工程技术35文理50002600304船舶检验35文理50003560505船舶涂装工程技术35文理50004560504船舶舾装工程技术35文理50005560507海洋工程技术35文理50006540304建筑钢结构工程技术35文理48007540104建筑室内设计35文理50008560506游艇设计与制造35文理50009560509船舶动力工程技术35文理500010600310轮机工程技术35文理480011600209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35文理480012560205制冷与空调技术35文理500013560509船舶动力工程技术(船舶管系)35文理480014560503船舶电气工程技术35文理500015560508船舶通信与导航35文理500016560302电气自动化技术35文理480017560304智能控制技术35文理480018610102应用电子技术35文理500019560309工业机器人技术35文理500020560203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35文理480021560301机电一体化技术35文理480022560101机械设计与制造35文理500023560113模具设计与制造35文理480024560103数控技术35文理500025560110焊接技术与自动化35文理500026560112理化测试与质检技术(无损检测技术)35文理480027560106材料成型与控制技术35文理480028560112理化测试与质检技术(理化测试)35文理500029610210数字媒体应用技术35文理450030610205软件技术35文理450031610301通信技术35文理450032610115移动互联应用技术35文理450033610215大数据技术与应用35文理500034600310轮机工程技术(海军水兵方向)35文理480035600310轮机工程技术(武警水兵方向)35文理480036560503船舶电气工程技术(海军水兵方向)35文理500037560503船舶电气工程技术(武警水兵方向)35文理500038640105酒店管理35文理450039630801电子商务35文理420040640101旅游管理35文理500041630701市场营销35文理420042600405空中乘务35文理500043690301老年服务与管理35文理500044670103K小学教育(师范类)35文理450045670102K学前教育(师范类)35文理4500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渤海船舶职业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五、收、退费等说明1.学费和住宿费收取标准: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住宿费:800元/生/年。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3.奖、助学金设置情况(1) 学院落实学生“奖助勤贷减免”资助政策,设置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学生,每生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约占在校生的3.3%,每生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一等助学金,每生每年4400元,二等助学金,每生每年2750元,约占在校生的16.5%;学校奖学金,奖励优秀学生,按等级每生每年分别1500元、900元、600元;(2)孤儿大学生减免学费和住宿费;(3)为办理生源地国家信用助学贷款学生报到开辟绿色通道;(4)为经济困难大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六、获奖说明我校是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国家和辽宁省“双高”立项建设学校,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武警士官定点培养学校。辽宁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多次荣获辽宁省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辽宁省平安校园”称号。荣获“全国机械行业骨干职业院校”和“全国机械行业校企合作与人才培养优秀职业院校”称号。辽宁省总工会授予职业道德建设十佳单位。辽宁省五一奖状。葫芦岛市先进党委。葫芦岛市先进集体。葫芦岛市思政工作先进单位。七、招生录取规则说明1.调档比例在生源充足时调档比例为105%(在辽宁省的调档比例为 100%)。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其中,轮机工程技术专业要求裸眼视力双眼均在4.6以上(包含4.6),但经矫正后(即戴眼镜)双眼视力均能达4.8者为合格。空中乘务专业体检要求:参加学校单独组织的专业面试,专业面试合格的考生才可以报考该专业;录取时使用高考文化课分数,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要求五官端正,面部及身体裸露部分无明显疤痕,体型匀称;视力1.0以上,听力正常,口齿清楚;身高:女生为162cm-175cm、男性为172cm-185cm,体重:(身高cm-110)±10%;无乙肝表面抗原阳性等遗传或传染性疾病。报考学前教育、旅游管理专业的考生要求五官端正,男生身高不得低于160cm,女生不得低于155cm;请相关考生充分考虑以上要求,请谨慎报考。3.院校志愿及录取普通类(除提前批次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规定。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1)安排专业时,我院按照“志愿优先”和“分数级差”办法录取,第一、二专业志愿级差1分; 第二、三专业志愿级差1分;第三、四专业志愿级差1分;以后志愿设为平行志愿。如果志愿、成绩均相同,则依次参考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综合、文科综合单科分数安排专业。如果同批次有多次考生投档,后投档考生只能录取到未录满专业。(2)在无法满足其志愿要求时将做退档处理。(3)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承认省招考委关于加降分的规定(4)轮机工程技术专业只录取男生。6.对于师范类毕业生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通过后,方可取得相应中小学教师资格。7、联系电话、网址通讯地址:葫芦岛市兴城市龙兴路29号电子邮件信箱:bhcyzb@163.com学院网址:http://www.bhcy.cn; http://www.bhcyzb.com热线电话:0429-2465222;15804293001;15804292001邮政编码:125100

我国现行收入分配政策的基本指导方针是

我国现行收入分配政策的基本指导方针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收入分配体制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伴随着个人收入水平的迅速提高,收入的来源也呈现出多样化的趋势,单一的以工资收入为主的分配体制已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多种分配形式并存的多元化分配格局。相应地,国家对个人收入分配的指导方针也由“坚持按劳分配”调整为“按劳分配为主体,其它分配形式为补充”。并进而在“十五”计划的建议中提出鼓励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把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按劳分配的要求是在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基础上,劳动者向社会提供劳动。在其它所有制关系下从事劳动而获得的收入不属于按劳分配。知识拓展:(一) 发展经济是缩小收入差距的根本途径。说到底经济发展是根本,国家富了人民也就富了。所谓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二)深化分配制改革 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收入分配制度,有一个怎样调整和规范国家、企业和个人的分配关系的问题。理顺分配关系事关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积极性的发挥。完善分配结构和分配方。(三)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对于深化企业和事业单位改革,保持社会稳定,顺利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具有重大意义。 式,必须深化分配制度改革。

政府公平收入分配的财政政策

首先解决分配问题,将政府和富人占据的大部分份额至少一半转移给劳动者。政府鼓励就业型企业,凡是就业型企业,政府予以减税。鼓励出口型企业,要增加加工业的附加价值,避免恶性竞争。这样才能获得更多的利润。将国有资产划归百姓,由百姓支配,至少可以支配其使用权,通过资产收益获得收入的有效增长。将土地分配给百姓,让百姓成为土地资源的收益者,而不是政府或少数与政府勾结的矿主。在上述社会问题解决好,充分尊重知识,鼓励创新发展,鼓励低耗及低排放事业的发展,大力发展战略型新兴产业,可持续发展。

我国个人收入分配的政策是什么?

我国个人收入分配的政策是什么? 1.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 2.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 3.鼓励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与合法经营先富起来,最终实现共同富裕、效率优先,兼顾公平 4.规范收入分配,克服平均主义,防止两极分化。 我国个人收入分配有哪些政策? 按劳分配。 针对目前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我国调整收入分配的政策是什么? 取消首长负责制,尤其是一些大国企。首长一言堂,是造成大国企分配不公平的根源。 采用更公平的管理方式,打造更有竞争力的国有企业。 怎样理解我国个人收入分配的多样化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收入分配体制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伴随着个人收入水平的迅速提高,收入的来源也呈现出多样化的趋势,单一的以工资收入为主的分配体制已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多种分配形式并存的多元化分配格局。相应地,国家对个人收入分配的指导方针也由“坚持按劳分配”调整为“按劳分配为主体,其它分配形式为补充”。并进而在“十五”计划的建议中提出鼓励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把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 按劳分配的要求是在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基础上,劳动者向社会提供劳动。在其它所有制关系下从事劳动而获得的收入不属于按劳分配。社会以劳动为尺度,向劳动者分配个人消费品。这表明“社会”将社会总产品在做了各种必要的扣除后,剩下的那部分,按照个人向社会提供的劳动数量的多少和质量的高低为标准进进分配,多劳多得,少劳少得,有劳动能力者不劳不得。 在我国现阶段,按劳分配以外的分配方式主要包括按个体劳动者的劳动成果分配,按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分配等。 (1)、按个体劳动者的劳动成果分配 “按个体劳动者的劳动成果分配。是同个体经济相适应的分配方式。个体劳动者运用自己的生产资料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其劳动成果直接归劳动所有,构成他们的个人收入。” (2)、按生产要素分配 所谓生产要素,是指进行社会生产经济所必须具备的因素或条件。它包括劳动动力、土地、资本、机器装置、技术等。“按生产要素分配,是指凭借资本、技术、土地、劳动力等生产要素而取得个人收入的分配方式。资本要素收入包括:私营企业主生产经营取得的税后利润,债权人取得的利息收入、股息分红和债券、股票交易收入等等。技术要素收入,是指科技工作者、资讯工作者提供新技术和资讯资料取得的收入。 土地要素收入,是指出租土地、记屋取得的收入。 劳动力要素收入,是指在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中劳动者所获得的工资收入。 我国个人收入分配制度和按劳分配的理论,分别是什么? 个人收入分配制度主要有: 1、按劳分配为主体、其他分配方式为补充; 2、允许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合法经营先富起来; 3、按生产要素分配是重要的分配原则。 按劳分配的领域主要是国有经济领域。 我国个人收入分配有哪些政策? 主要实行哪两种政策? 我国个人收入分配主要是实现按劳分配的原则,收入分配主要实行的是:1.按劳分配2.按需分配二种政策。 简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个人收入分配政策和规范收入分配的具体措施。 建立规范的市场竞争机制,增加市场开放度,加强对经济活动中垄断成分的限制和管理。对于流通领域各类公司、商业性金融机构、各种垄断性行业,以及房地产、证券等行业,要设定特别的税费,将超额利润的大部分收归国有,严格控制上述行业的收入分配,避免其引发全国性的收入攀比。 3、严格限制非正常收入,规范收入分配方式,提高收入透明度。 取缔非法收入。在我国取得非法收入的人虽然是极少数,但是这些人能量很大,危害甚烈,影响极坏。非法收入和社会主义的分配原则背道而驰,和我国的经济制度格格不入,也是造成社会不安定的重要因素,必须予以取缔并依法惩处。 整顿不合理收入。凡是通过不正常渠道获得的额外收入,都可算作不合理收入的范围。因为它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扰乱了消费者的心理,影响商品市场的正常发展。个别人获得不合理收入,不利于调动大多数劳动者的积极性,不利于社会的安定团结,不利于改革开放的深入进行,因此必须进行整顿。 4、提高 *** 的财政支出,切实解决困难地区的社会保障问题? *** 用于社会保障性质的支出,在发达国家一般占财政支出的50~60%。我国1999年1—10月经过调整后的预算支出中,社会保障性支出(含行政单位离退休经费、抚恤和社会救济费)的比重只占总支出的4.96%。鉴于我国已经开始进入人口老龄化阶段,这方面的支出必然会不断地增加。由于经济发展的不平衡,用于社会保障方面的财政支出增加对落后地区的社会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 (1)保障贫困家庭的基本生活 在收入差距问题上,更需关注的是贫困家庭问题。贫困家庭主要集中在城镇困难企业和农村。目前城市贫困家庭的成因主要有三点:一是家庭中主要经济负担者失业;二是企业开工不足,社会生产力不能稳定发展,导致职工工资收入的不稳定;三是物价上涨导致收入实际下降而低于贫困线。从城市贫困者的构成上看,无收入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离退休职工、下岗职工、不景气企业职工等均占较大比例。目前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亏损国营企业职工的经济窘迫问题。 (2)建立对弱势群体的社会支援和帮助网路? 在原有的计划经济体制下,中国的社会支援体系,都是建立在“单位”里,城市职工的生老病死都依赖于“单位”和组织。随着养老、医疗、住房、就业等方面的体制改革,企业和单位原来承担的社会功能逐渐分离出去。但是,迄今为止,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配套的就业支援网路还很不健全。特别是对下岗职工这类弱势群体的就业问题还没有建立起有效的社会支援网路。职工下岗后的再就业,大多数要依靠亲友关系等非正式渠道。根据北京市城市经济社会调查队1999年6月对下岗职工及其家庭的抽样调查,在下岗职工谋职过程中,50.3%的人依靠亲戚朋友等非正式渠道的介绍,22.3%的人依靠职业介绍机构、劳务市场、人才交流中心和招聘广告等市场化网路介绍,10.8%的人依靠原单位或主管部门等组织网路介绍安排,9.9%的人通过街道委员会等社群网路介绍,只有2.3%的人依靠再就业服务中心和4.4%的人依靠其他渠道。注5 5、进一步改革完善所得税制度,积极推进地方税改革,加大对个人收入分配的调控力度。 (1)积极推进地方税改革 完善地方税收体系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积极配合农村税费改革,建立和完善农业税制度,及时修订农业税条例,规范征税办法。同时积极研究拟订城建、社保等方面的费改税方案,进一步规范税费体系。二是贯彻国民待遇原则,尽快统一对内外资企业征收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房产税和城市房地产税办法,并将城镇土地使用税与房产税合并;改革现行城市维护建设税,将城建税的计税依据改按营业收入,将教育费附加改成教育税,并将城建税和教育税的征收范围扩大到三资企业。三是为启动房地产市场,停征土地增值税,对个人买房减征或免征契税。1994年设立土地增值税主要是针对当时房地产市场过热,抑制房地产市场过度投机行为。目前房地产市场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为促进住房消费,应及时停征土地增值税。按照国际通行的做法,适时将排 污费、污水处理费开征环保税。尽快开征社会保障税。 (2)进一步规范收入分配办法。 今后将考虑采取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方式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工资以外的其他收入要求个人申报,以完善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办法。强化国家税收对收入分配的调节职能,完善个人所得税法,开征遗产税;保护合法收入,整顿不合理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等等。 社会主义初级段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允许一部分了先富起来,最终实现共同富裕。(2)规范收入分配的具体措施是:保护合法收入,取缔非法收入,整顿不合理收入,调节过高收入,保障低收入者的基本生活需要。23、为什么说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社会主义的重要特征?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保证?(1)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社会主义的重要特征,是因为:一,它是社会主义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有机统一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二,它是社会主义区别于其他社会的重要标志,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表现。(2)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保证,因为:一,它使我国现代化建设沿着正确方向发展。二,为现代化建设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援、智力支援。 针对目前,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我们国家调整收入分配的政策是什么? 没有政策,忽悠说要“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合理调节高收入者收入”,其实就是扯淡。 试就我国当前在个人收入分配中存在的问题和现象御用我国在现阶段关于个人收入分配的理论进行分析。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实现了快速增长,年均增长9%左右,尤其在1991年以后的十年(1992—2001年)中,GDP总值翻了一番半(增长152%),GDP年均实际增长率达到了9.7%,同期人均GDP年均增长率达到了8.8%.但是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收入分配的差距却不断扩大。世界各国往往把基尼系数作为衡量收入分配差距的重要指标之一。按照国际通用标准,基尼系数低于0.3属于分配比较均等,0.3—0.4属于分配比较合理,0.4—0.5表明收入差距过大,超过0.5则意味着已经出现了两极分化。据统计,2000年以后,我国城乡居民的综合基尼系数已经超过了0.4,而且呈继续上升趋势,近几年的增速甚至超过了一些西方发达国家。2004年我国的基尼系数已超过0.465,2005年逼近0.47。 结合现阶段个人收入分配制度和按劳分配制度的理论,对现实经济生活中个人收入出现差距的现象进行分析 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是什么 一)历史沿革、资源禀赋及发展阶段的影响。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的大国,二元社会经济结构特征非常明显。新中国成立后,城乡不同的发展政策以及城乡居民的不平等待遇,如“剪刀差”、“户籍制度”等的实施,加重了城乡“二元社会经济结构”,拉大了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另外,我国国土面积较大,由于各地区位置、自然资源条件等差别很大,造成我国区域之间经济发展极不平衡,明显地呈现出东、中、西阶梯式发展的格局。加上改革开放以来采取由东向西的经济梯次推进和区域不平衡发展战略,客观上拉大了东部和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收入水平的差距。这是导致我国个人收入分配呈现出地区差别的直接原因。 (二)经济体制改革及体制变迁的影响。自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主义市场体系不断发展完善,市场竞争机制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竞争的结果导致不同劳动者或生产要素拥有 (三)原有体制的政策惯性及部分巨集观政策的影响。城乡收入差距的扩大,在相当程度上同原有体制下的“政策惯性”有着密切的联络。长期存在的城乡分割是原有体制下的一种政策产物。农产品的低价收购政策、限制农民进城政策、对农民的税收政策、对农民的税外负担政策、对城市居民的福利补贴政策,都是原有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 者之间的收入差别。 u2022(四)制度的缺陷及政策制度不到位因素的影响。由于我国所进行的是经济体制的根本性的全面改革,一些制度的缺位不可避免。目前,制度缺陷主要表现在新旧体制并存、体制缺位、体制错位、体制虚设、法律政策缺位、法律政策本身的规制力度不够、政策规定有不周延的空隙、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不力或受到干扰等。(五)社会保障乏力、教育机会不均等因素的影响。社会保障的功能在于它通过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济等方面的运作,缩小居民间收入差距,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然而,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障面太窄,只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部分大型集体所有制职工享受,而私营企业、乡镇企业、外资企业的中方员工却很少享受。这种在享受社会保险方面的不均等性,使城镇居民的收入差距进一步拉大。 如何看待和解决这些问题??? (一) 发展经济是缩小收入差距的根本途径。说到底经济发展是根本,国家富了人民也就富了。所谓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 (二)深化分配制改革 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收入分配制度,有一个怎样调整和规范国家、企业和个人的分配关系的问题。理顺分配关系事关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积极性的发挥。完善分配结构和分配方 三)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对于深化企业和事业单位改革,保持社会稳定,顺利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具有重大意义。 式,必须深化分配制度改革。 u2022

建国后的收入分配政策

按劳分配,多劳多得。

简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个人收入分配政策和规范收入分配的具体措施。

建立规范的市场竞争机制,增加市场开放度,加强对经济活动中垄断成分的限制和管理。对于流通领域各类公司、商业性金融机构、各种垄断性行业,以及房地产、证券等行业,要设置特别的税费,将超额利润的大部分收归国有,严格控制上述行业的收入分配,避免其引发全国性的收入攀比。 3、严格限制非正常收入,规范收入分配方式,提高收入透明度。 取缔非法收入。在我国取得非法收入的人虽然是极少数,但是这些人能量很大,危害甚烈,影响极坏。非法收入和社会主义的分配原则背道而驰,和我国的经济制度格格不入,也是造成社会不安定的重要因素,必须予以取缔并依法惩处。 整顿不合理收入。凡是通过不正常渠道获得的额外收入,都可算作不合理收入的范围。因为它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扰乱了消费者的心理,影响商品市场的正常发展。个别人获得不合理收入,不利于调动大多数劳动者的积极性,不利于社会的安定团结,不利于改革开放的深入进行,因此必须进行整顿。 4、提高政府的财政支出,切实解决困难地区的社会保障问题 政府用于社会保障性质的支出,在发达国家一般占财政支出的50~60%。我国1999年1—10月经过调整后的预算支出中,社会保障性支出(含行政单位离退休经费、抚恤和社会救济费)的比重只占总支出的4.96%。鉴于我国已经开始进入人口老龄化阶段,这方面的支出必然会不断地增加。由于经济发展的不平衡,用于社会保障方面的财政支出增加对落后地区的社会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 (1)保障贫困家庭的基本生活 在收入差距问题上,更需关注的是贫困家庭问题。贫困家庭主要集中在城镇困难企业和农村。目前城市贫困家庭的成因主要有三点:一是家庭中主要经济负担者失业;二是企业开工不足,社会生产力不能稳定发展,导致职工工资收入的不稳定;三是物价上涨导致收入实际下降而低于贫困线。从城市贫困者的构成上看,无收入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离退休职工、下岗职工、不景气企业职工等均占较大比例。目前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亏损国营企业职工的经济窘迫问题。 (2)建立对弱势群体的社会支持和帮助网络 在原有的计划经济体制下,中国的社会支持体系,都是建立在“单位”里,城市职工的生老病死都依赖于“单位”和组织。随着养老、医疗、住房、就业等方面的体制改革,企业和单位原来承担的社会功能逐渐分离出去。但是,迄今为止,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配套的就业支持网络还很不健全。特别是对下岗职工这类弱势群体的就业问题还没有建立起有效的社会支持网络。职工下岗后的再就业,大多数要依靠亲友关系等非正式渠道。根据北京市城市经济社会调查队1999年6月对下岗职工及其家庭的抽样调查,在下岗职工谋职过程中,50.3%的人依靠亲戚朋友等非正式渠道的介绍,22.3%的人依靠职业介绍机构、劳务市场、人才交流中心和招聘广告等市场化网络介绍,10.8%的人依靠原单位或主管部门等组织网络介绍安排,9.9%的人通过街道委员会等社区网络介绍,只有2.3%的人依靠再就业服务中心和4.4%的人依靠其他渠道。注5 5、进一步改革完善所得税制度,积极推进地方税改革,加大对个人收入分配的调控力度。 (1)积极推进地方税改革 完善地方税收体系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积极配合农村税费改革,建立和完善农业税制度,及时修订农业税条例,规范征税办法。同时积极研究拟订城建、社保等方面的费改税方案,进一步规范税费体系。二是贯彻国民待遇原则,尽快统一对内外资企业征收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房产税和城市房地产税办法,并将城镇土地使用税与房产税合并;改革现行城市维护建设税,将城建税的计税依据改按营业收入,将教育费附加改成教育税,并将城建税和教育税的征收范围扩大到三资企业。三是为启动房地产市场,停征土地增值税,对个人买房减征或免征契税。1994年设立土地增值税主要是针对当时房地产市场过热,抑制房地产市场过度投机行为。目前房地产市场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为促进住房消费,应及时停征土地增值税。按照国际通行的做法,适时将排 污费、污水处理费开征环保税。尽快开征社会保障税。 (2)进一步规范收入分配办法。 今后将考虑采取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方式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工资以外的其他收入要求个人申报,以完善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办法。强化国家税收对收入分配的调节职能,完善个人所得税法,开征遗产税;保护合法收入,整顿不合理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等等。

中国当前对于电子商务方面的政策方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我国电子商务发展迅猛,不仅创造了新的消费需求,引发了新的投资热潮,开辟了就业增收新渠道,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了新空间,而且电子商务正加速与制造业融合,推动服务业转型升级,催生新兴业态,成为提供公共产品、公共服务的新力量,成为经济发展新的原动力。与此同时,电子商务发展面临管理方式不适应、诚信体系不健全、市场秩序不规范等问题,亟需采取措施予以解决。当前,我国已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为减少束缚电子商务发展的机制体制障碍,进一步发挥电子商务在培育经济新动力,打造“双引擎”、实现“双目标”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依靠改革推动科学发展,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着力解决电子商务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和重大问题,大力推进政策创新、管理创新和服务创新,加快建立开放、规范、诚信、安全的电子商务发展环境,进一步激发电子商务创新动力、创造潜力、创业活力,加速推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实现经济提质增效升级。  (二)基本原则。一是积极推动。主动作为、支持发展。积极协调解决电子商务发展中的各种矛盾与问题。在政府资源开放、网络安全保障、投融资支持、基础设施和诚信体系建设等方面加大服务力度。推进电子商务企业税费合理化,减轻企业负担。进一步释放电子商务发展潜力,提升电子商务创新发展水平。二是逐步规范。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法无禁止的市场主体即可为,法未授权的政府部门不能为,最大限度减少对电子商务市场的行政干预。在放宽市场准入的同时,要在发展中逐步规范市场秩序,营造公平竞争的创业发展环境,进一步激发社会创业活力,拓宽电子商务创新发展领域。三是加强引导。把握趋势、因势利导。加强对电子商务发展中前瞻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研究,及时在商业模式创新、关键技术研发、国际市场开拓等方面加大对企业的支持引导力度,引领电子商务向打造“双引擎”、实现“双目标”发展,进一步增强企业的创新动力,加速电子商务创新发展步伐。  (三)主要目标。到2020年,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安全可靠的电子商务大市场基本建成。电子商务与其他产业深度融合,成为促进创业、稳定就业、改善民生服务的重要平台,对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起到关键性作用。  二、营造宽松发展环境  (四)降低准入门槛。全面清理电子商务领域现有前置审批事项,无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严禁违法设定行政许可、增加行政许可条件和程序。(国务院审改办,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进一步简化注册资本登记,深入推进电子商务领域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改革。(工商总局、中央编办)落实《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放宽电子商务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完善相关管理措施。(省级人民政府)推进对快递企业设立非法人快递末端网点实施备案制管理。(邮政局)简化境内电子商务企业海外上市审批流程,鼓励电子商务领域的跨境人民币直接投资。(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外汇局、证监会、人民银行)放开外商投资电子商务业务的外方持股比例限制。(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探索建立能源、铁路、公共事业等行业电子商务服务的市场化机制。(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五)合理降税减负。从事电子商务活动的企业,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依法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相关优惠政策,小微企业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加快推进“营改增”,逐步将旅游电子商务、生活服务类电子商务等相关行业纳入“营改增”范围。(财政部、税务总局)  (六)加大金融服务支持。建立健全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多元化、多渠道投融资机制。(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研究鼓励符合条件的互联网企业在境内上市等相关政策。(证监会)支持商业银行、担保存货管理机构及电子商务企业开展无形资产、动产质押等多种形式的融资服务。鼓励商业银行、商业保理机构、电子商务企业开展供应链金融、商业保理服务,进一步拓展电子商务企业融资渠道。(人民银行、商务部)引导和推动创业投资基金,加大对电子商务初创企业的支持。(发展改革委)  (七)维护公平竞争。规范电子商务市场竞争行为,促进建立开放、公平、健康的电子商务市场竞争秩序。研究制定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探索建立风险监测、网上抽查、源头追溯、属地查处的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督机制,完善部门间、区域间监管信息共享和职能衔接机制。依法打击网络虚假宣传、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违反国家出口管制法规政策跨境销售两用品和技术、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组织开展电子商务产品质量提升行动,促进合法、诚信经营。(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公安部、商务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重点查处达成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问题,通过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防止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行为。(发展改革委、工商总局、商务部)加强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研究进一步加大网络商业方法领域发明专利保护力度。(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知识产权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进一步加大政府利用电子商务平台进行采购的力度。(财政部)各级政府部门不得通过行政命令指定为电子商务提供公共服务的供应商,不得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电子商务的竞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三、促进就业创业  (八)鼓励电子商务领域就业创业。把发展电子商务促进就业纳入各地就业发展规划和电子商务发展整体规划。建立电子商务就业和社会保障指标统计制度。经工商登记注册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同等享受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未进行工商登记注册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可认定为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灵活就业人员扶持政策,其中在网络平台实名注册、稳定经营且信誉良好的网络商户创业者,可按规定享受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支持中小微企业应用电子商务、拓展业务领域,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设电子商务创业园区,指导各类创业孵化基地为电子商务创业人员提供场地支持和创业孵化服务。加强电子商务企业用工服务,完善电子商务人才供求信息对接机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统计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九)加强人才培养培训。支持学校、企业及社会组织合作办学,探索实训式电子商务人才培养与培训机制。推进国家电子商务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指导各类培训机构增加电子商务技能培训项目,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开展岗前培训、技能提升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培训,加快培养电子商务领域的高素质专门人才和技术技能人才。参加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的人员,以及组织职工培训的电子商务企业,可按规定享受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鼓励有条件的职业院校、社会培训机构和电子商务企业开展网络创业培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教育部、财政部)  (十)保障从业人员劳动权益。规范电子商务企业特别是网络商户劳动用工,经工商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的,应与招用的劳动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未进行工商登记注册的,也可参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与劳动者签订民事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按规定将网络从业人员纳入各项社会保险,对未进行工商登记注册的网络商户,其从业人员可按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办法参加社会保险。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可享受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长期雇用5人及以上的网络商户,可在工商注册地进行社会保险登记,参加企业职工的各项社会保险。满足统筹地区社会保险优惠政策条件的网络商户,可享受社会保险优惠政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四、推动转型升级  (十一)创新服务民生方式。积极拓展信息消费新渠道,创新移动电子商务应用,支持面向城乡居民社区提供日常消费、家政服务、远程缴费、健康医疗等商业和综合服务的电子商务平台发展。加快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深度融合,提升文化企业网络服务能力,支持文化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发展,规范网络文化市场。支持教育、会展、咨询、广告、餐饮、娱乐等服务企业深化电子商务应用。(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鼓励支持旅游景点、酒店等开展线上营销,规范发展在线旅游预订市场,推动旅游在线服务模式创新。(旅游局、工商总局)加快建立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完善网上交易在线投诉及售后维权机制,研究制定7天无理由退货实施细则,促进网络购物消费健康快速发展。(工商总局)  (十二)推动传统商贸流通企业发展电子商务。鼓励有条件的大型零售企业开办网上商城,积极利用移动互联网、地理位置服务、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提升流通效率和服务质量。支持中小零售企业与电子商务平台优势互补,加强服务资源整合,促进线上交易与线下交易融合互动。(商务部)推动各类专业市场建设网上市场,通过线上线下融合,加速向网络化市场转型,研究完善能源、化工、钢铁、林业等行业电子商务平台规范发展的相关措施。(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制定完善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规范食品、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网络经营行为,加强互联网食品药品市场监测监管体系建设,推动医药电子商务发展。(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卫生计生委、商务部)  (十三)积极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加强互联网与农业农村融合发展,引入产业链、价值链、供应链等现代管理理念和方式,研究制定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出台支持政策措施。(商务部、农业部)加强鲜活农产品标准体系、动植物检疫体系、安全追溯体系、质量保障与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大力发展农产品冷链基础设施。(质检总局、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农业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推动信息进村入户,利用“万村千乡”市场网络改善农村地区电子商务服务环境。(商务部、农业部)建设地理标志产品技术标准体系和产品质量保证体系,支持利用电子商务平台宣传和销售地理标志产品,鼓励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一村一品”,促进品牌农产品走出去。鼓励农业生产资料企业发展电子商务。(农业部、质检总局、工商总局)支持林业电子商务发展,逐步建立林产品交易诚信体系、林产品和林权交易服务体系。(林业局)  (十四)创新工业生产组织方式。支持生产制造企业深化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三维(3D)设计及打印等信息技术在生产制造各环节的应用,建立与客户电子商务系统对接的网络制造管理系统,提高加工订单的响应速度及柔性制造能力;面向网络消费者个性化需求,建立网络化经营管理模式,发展“以销定产”及“个性化定制”生产方式。(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商务部)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大力开展品牌经营,优化配置研发、设计、生产、物流等优势资源,满足网络消费者需求。(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鼓励创意服务,探索建立生产性创新服务平台,面向初创企业及创意群体提供设计、测试、生产、融资、运营等创新创业服务。(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  (十五)推广金融服务新工具。建设完善移动金融安全可信公共服务平台,制定相关应用服务的政策措施,推动金融机构、电信运营商、银行卡清算机构、支付机构、电子商务企业等加强合作,实现移动金融在电子商务领域的规模化应用;推广应用具有硬件数字证书、采用国家密码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算法的移动智能终端,保障移动电子商务交易的安全性和真实性;制定在线支付标准规范和制度,提升电子商务在线支付的安全性,满足电子商务交易及公共服务领域金融服务需求;鼓励商业银行与电子商务企业开展多元化金融服务合作,提升电子商务服务质量和效率。(人民银行、密码局、国家标准委)  (十六)规范网络化金融服务新产品。鼓励证券、保险、公募基金等企业和机构依法进行网络化创新,完善互联网保险产品审核和信息披露制度,探索建立适应互联网证券、保险、公募基金产品销售等互联网金融活动的新型监管方式。(人民银行、证监会、保监会)规范保险业电子商务平台建设,研究制定电子商务涉及的信用保证保险的相关扶持政策,鼓励发展小微企业信贷信用保险、个人消费履约保证保险等新业务,扩大信用保险保单融资范围。完善在线旅游服务企业投保办法。(保监会、银监会、旅游局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五、完善物流基础设施  (十七)支持物流配送终端及智慧物流平台建设。推动跨地区跨行业的智慧物流信息平台建设,鼓励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发展共同配送等物流配送组织新模式。(交通运输部、商务部、邮政局、发展改革委)支持物流(快递)配送站、智能快件箱等物流设施建设,鼓励社区物业、村级信息服务站(点)、便利店等提供快件派送服务。支持快递服务网络向农村地区延伸。(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商务部、邮政局、农业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推进电子商务与物流快递协同发展。(财政部、商务部、邮政局)鼓励学校、快递企业、第三方主体因地制宜加强合作,通过设置智能快件箱或快件收发室、委托校园邮政局所代为投递、建立共同配送站点等方式,促进快递进校园。(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邮政局、商务部、教育部)根据执法需求,研究推动被监管人员生活物资电子商务和智能配送。(司法部)有条件的城市应将配套建设物流(快递)配送站、智能终端设施纳入城市社区发展规划,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和物流(快递)企业对网络购物商品包装物进行回收和循环利用。(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十八)规范物流配送车辆管理。各地区要按照有关规定,推动城市配送车辆的标准化、专业化发展;制定并实施城市配送用汽车、电动三轮车等车辆管理办法,强化城市配送运力需求管理,保障配送车辆的便利通行;鼓励采用清洁能源车辆开展物流(快递)配送业务,支持充电、加气等设施建设;合理规划物流(快递)配送车辆通行路线和货物装卸搬运地点。对物流(快递)配送车辆采取通行证管理的城市,应明确管理部门、公开准入条件、引入社会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十九)合理布局物流仓储设施。完善仓储建设标准体系,鼓励现代化仓储设施建设,加强偏远地区仓储设施建设。(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安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林业局)各地区要在城乡规划中合理规划布局物流仓储用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供地计划中合理安排仓储建设用地,引导社会资本进行仓储设施投资建设或再利用,严禁擅自改变物流仓储用地性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鼓励物流(快递)企业发展“仓配一体化”服务。(商务部、邮政局)  六、提升对外开放水平  (二十)加强电子商务国际合作。积极发起或参与多双边或区域关于电子商务规则的谈判和交流合作,研究建立我国与国际认可组织的互认机制,依托我国认证认可制度和体系,完善电子商务企业和商品的合格评定机制,提升国际组织和机构对我国电子商务企业和商品认证结果的认可程度,力争国际电子商务规制制定的主动权和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话语权。(商务部、质检总局)  (二十一)提升跨境电子商务通关效率。积极推进跨境电子商务通关、检验检疫、结汇、缴进口税等关键环节“单一窗口”综合服务体系建设,简化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货物返修与退运通关流程,提高通关效率。(海关总署、财政部、税务总局、质检总局、外汇局)探索建立跨境电子商务货物负面清单、风险监测制度,完善跨境电子商务货物通关与检验检疫监管模式,建立跨境电子商务及相关物流企业诚信分类管理制度,防止疫病疫情传入、外来有害生物入侵和物种资源流失。(海关总署、质检总局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大力支持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先行先试,尽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加快在全国范围推广。(商务部、发展改革委)  (二十二)推动电子商务走出去。抓紧研究制定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商务部、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外汇局)鼓励国家政策性银行在业务范围内加大对电子商务企业境外投资并购的贷款支持,研究制定针对电子商务企业境外上市的规范管理政策。(人民银行、证监会、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简化电子商务企业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手续,拓宽其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及变更登记业务办理渠道。(外汇局)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建立海外营销渠道,创立自有品牌。各驻外机构应加大对电子商务企业走出去的服务力度。进一步开放面向港澳台地区的电子商务市场,推动设立海峡两岸电子商务经济合作实验区。鼓励发展面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电子商务合作,扩大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点,建立政府、企业、专家等各个层面的对话机制,发起和主导电子商务多边合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七、构筑安全保障防线  (二十三)保障电子商务网络安全。电子商务企业要按照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相关要求,采用安全可控的信息设备和网络安全产品,建设完善网络安全防护体系、数据资源安全管理体系和网络安全应急处置体系,鼓励电子商务企业获得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提高自身信息安全管理水平。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加强与网络安全专业服务机构、相关管理部门的合作,共享网络安全威胁预警信息,消除网络安全隐患,共同防范网络攻击破坏、窃取公民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活动。(公安部、国家认监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密码局)  (二十四)确保电子商务交易安全。研究制定电子商务交易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电子商务交易各方的安全责任和义务。(工商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建立电子认证信任体系,促进电子认证机构数字证书交叉互认和数字证书应用的互联互通,推广数字证书在电子商务交易领域的应用。建立电子合同等电子交易凭证的规范管理机制,确保网络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加强电子商务交易各方信息保护,保障电子商务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工业和信息化部、工商总局、密码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二十五)预防和打击电子商务领域违法犯罪。电子商务企业要切实履行违禁品信息巡查清理、交易记录及日志留存、违法犯罪线索报告等责任和义务,加强对销售管制商品网络商户的资格审查和对异常交易、非法交易的监控,防范电子商务在线支付给违法犯罪活动提供洗钱等便利,并为打击网络违法犯罪提供技术支持。加强电子商务企业与相关管理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跨机构合作机制,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网络盗窃、网络诈骗、网上非法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公安部、工商总局、人民银行、银监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八、健全支撑体系  (二十六)健全法规标准体系。加快推进电子商务法立法进程,研究制定或适时修订相关法规,明确电子票据、电子合同、电子检验检疫报告和证书、各类电子交易凭证等的法律效力,作为处理相关业务的合法凭证。(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制定适合电子商务特点的投诉管理制度,制定基于统一产品编码的电子商务交易产品质量信息发布规范,建立电子商务纠纷解决和产品质量担保责任机制。(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逐步推行电子发票和电子会计档案,完善相关技术标准和规章制度。(税务总局、财政部、档案局、国家标准委)建立完善电子商务统计制度,扩大电子商务统计的覆盖面,增强统计的及时性、真实性。(统计局、商务部)统一线上线下的商品编码标识,完善电子商务标准规范体系,研究电子商务基础性关键标准,积极主导和参与制定电子商务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委、商务部)  (二十七)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电子商务信用信息管理制度,推动电子商务企业信用信息公开。推进人口、法人、商标和产品质量等信息资源向电子商务企业和信用服务机构开放,逐步降低查询及利用成本。(工商总局、商务部、公安部、质检总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促进电子商务信用信息与社会其他领域相关信息的交换共享,推动电子商务信用评价,建立健全电子商务领域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商务部)推动电子商务领域应用网络身份证,完善网店实名制,鼓励发展社会化的电子商务网站可信认证服务。(公安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发展电子商务可信交易保障公共服务,完善电子商务信用服务保障制度,推动信用调查、信用评估、信用担保等第三方信用服务和产品在电子商务中的推广应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  (二十八)强化科技与教育支撑。开展电子商务基础理论、发展规律研究。加强电子商务领域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智能交易等核心关键技术研究开发。实施网络定制服务、网络平台服务、网络交易服务、网络贸易服务、网络交易保障服务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工程。强化产学研结合的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建设。鼓励企业组建产学研协同创新联盟。探索建立电子商务学科体系,引导高等院校加强电子商务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为电子商务发展提供更多的高层次复合型专门人才。(科技部、教育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建立预防网络诈骗、保障交易安全、保护个人信息等相关知识的宣传与服务机制。(公安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  (二十九)协调推动区域电子商务发展。各地区要把电子商务列入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按照国家有关区域发展规划和对外经贸合作战略,立足城市产业发展特点和优势,引导各类电子商务业态和功能聚集,推动电子商务产业统筹协调、错位发展。推动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示范基地建设。(有关地方人民政府)依托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加快开展电子商务法规政策创新和试点示范工作,为国家制定电子商务相关法规和政策提供实践依据。加强对中西部和东北地区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的支持与指导。(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落实本意见提出的各项任务,于2015年底前研究出台具体政策。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等部门要完善电子商务跨部门协调工作机制,研究重大问题,加强指导和服务。有关社会机构要充分发挥自身监督作用,推动行业自律和服务创新。相关部门、社团组织及企业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密切协作,开拓创新,共同推动建立规范有序、社会共治、辐射全球的电子商务大市场,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人社部:研究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

人社部研究制定参保人员遗属待遇政策。探索完善新经济新业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办法。研究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下一步把稳就业摆在突出位置,实施就业优先政策,统筹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就业局势总体稳定。完善企业工资收入分配政策。推进实施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深入推进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落实落地。完善企业工资分配宏观指导制度,做好企业薪酬调查工作。截至2018年底,累计已有17个省区市委托投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8580亿元,已经到账的资金达到6050亿元。人社部发布会其他要点:1月24日消息,人社部召开2018年第四季度新闻发布会。人社部新闻发言人卢爱红表示,下一步,继续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稳妥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加快完善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全面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落实落地。卢爱红首先通报一下去年工作情况和今年的安排。一、关于就业2018年就业局势工作进展情况:2018年,就业局势保持总体平稳、稳中有进,全年城镇新增就业1361万人,同比增加10万人,年末全国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8%,降至近年来的低位。12月份,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为4.9%,同比下降0.1个百分点。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551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181万人。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促进就业政策进一步完善。国务院出台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从支持企业稳定发展、鼓励就业创业、积极实施培训、及时开展下岗失业人员帮扶等方面,提出一系列促进就业的政策措施。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和支持技能提升。二是重点群体就业平稳有序。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和基层成长计划,“三支一扶”计划选派2.8万名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服务。积极稳妥推进去产能职工安置,农民工就业平稳有序。三是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积极推进。完善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加大创业支持力度。组织开展第三届“中国创翼”青年创业创新大赛,3万多个创业项目参与活动。加强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建设,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四是职业技能培训不断加强。实施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开展系列职业培训行动计划,培训力度逐步加大。全年累计开展政府补贴培训约1600万人次。五是公共就业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出台推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的指导意见。组织开展春风行动、就业服务月、大中城市联合招聘、民营企业招聘周、农村贫困残疾人就业帮扶等专项服务活动。六是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取得新进展。国务院颁布实施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市场监管力度不断加大,人才流动公共服务日益完善。_ueditor_page_break_tag_下一步工作安排:把稳就业摆在突出位置,实施就业优先政策,统筹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就业局势总体稳定。一是完善和落实稳就业的政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全面落地,发挥政策效应。二是突出重点群体就业工作,深化实化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实施三年百万青年见习计划。拓宽就业渠道,统筹做好去产能职工、农村转移劳动力、退役军人、城镇困难人员等各类群体就业。三是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加强创业服务,组织开展创业服务展示交流等活动。落实一次性创业补贴等扶持政策,加大对返乡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创业扶持力度。四是全面落实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开展面向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去产能企业职工、贫困劳动力等重点人群的职业培训行动计划。五是加强公共就业服务,落实推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的指导意见,加强就业服务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提高就业服务便民化水平。继续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公共就业服务活动,努力实现“月月有招聘活动,时时有就业服务”。推动落实人力资源市场条例,维护市场良好秩序,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二、关于社会保障工作进展情况:一是社会保险覆盖范围持续扩大。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大力推进工程建设领域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参保扩面效果明显。截至2018年底,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9.42亿人、1.96亿人、2.39亿人;全年三项基金总收入为5.6万亿元,同比增长15.28%,总支出为4.87万亿元,同比增长16.08%。社保卡持卡人数达到12.27亿人。二是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取得重要突破。建立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迈出全国统筹的关键一步。深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继续实施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阶段性降费率政策,全年为企业降低成本1840亿元。三是待遇水平稳步提高。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失业保险待遇水平稳步提升。四是基金投资运营等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基金监管进一步加强。持续加强社保基金监管和监督检查,建立社会保险领域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清单。继续加强年金基金市场监管。_ueditor_page_break_tag_下一步工作安排:一是继续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稳妥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加快完善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全面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落实落地。研究制定参保人员遗属待遇政策。探索完善新经济新业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办法。研究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二是做好社会保险扩面和经办服务工作。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大力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加快推进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稳步提高社会保障待遇水平。三是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强化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稳步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推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运营,积极推进落实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增强社保基金支撑能力。三、关于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进展情况:一是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稳步推进。印发实施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持续推进职称制度改革,研究制定工程、会计、自然科学研究等系列改革指导意见,制定职称评审管理规定、职称评审信息化建设方案等配套政策措施。印发高级社会工作师、造价工程师等职业资格制度文件。二是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出台提高技术工人待遇、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等意见,启动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在技能人才激励、培养、评价等方面取得新的突破。开展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工作,30名中华技能大奖和300名全国技术能手受到表彰。开展第45届世界技能大赛全国选拔赛、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筹办等技能竞赛工作。三是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持续加强。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试点启动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制定出台。下一步工作安排:一是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全面落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任务,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建立职业资格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加强职业资格设置实施监管。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实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和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项目。二是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实施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落实提高技术工人待遇政策,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出台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的政策措施及建立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等政策。做好第45届世界技能大赛参赛、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筹备、“一带一路”倡议国际技能大赛举办等工作。三是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出台鼓励和支持科研人员离岗创业实施细则,实施好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试点,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规范公开招聘工作。四、关于劳动关系和农民工工作工作进展情况:一是劳动关系协调工作深入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全面实施,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稳步推进,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作用得到积极发挥。开展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谐工业园区评选。加强对企业劳动用工的指导和服务。建立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开展制造业人工成本监测试点工作。继续做好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各地合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和发布工资指导线,2018年,15个省(区、市)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二是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和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进一步加强。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落实地区间监察执法协作机制,实行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省级联动处理机制。加大对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2018年,全国各级人社部门公布重大违法行为2923件。三是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得到有效遏制。组织实施省级政府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属地监管责任层层夯实,欠薪失信联合惩戒力度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持续加强,治欠保支制度机制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治理工作取得新进展。_ueditor_page_break_tag_下一步工作安排:一是下大力气抓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进一步健全治理欠薪问题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日常执法,及时纠正欠薪问题和消除欠薪隐患。依法严厉查处欠薪违法犯罪行为,加大重大欠薪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和“黑名单”管理力度,加强欠薪违法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推进企业工资支付保障立法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研究制定新业态劳动用工管理政策。三是完善企业工资收入分配政策。推进实施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深入推进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落实落地。完善企业工资分配宏观指导制度,做好企业薪酬调查工作,适时发布相关薪酬和人工成本信息。四是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完善调解仲裁制度,创新调解仲裁工作机制和方法,探索建立在线调解服务平台,完善裁审衔接和工作协调机制,提高争议处理效能。五、关于人社扶贫工作工作进展情况:一是制定实施打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扶贫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扶持发展扶贫车间吸纳就业、鼓励返乡下乡创业带动就业、深化扶贫劳务协作转移就业、开发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等政策措施进一步健全,技能脱贫千校行动、深度贫困地区技能扶贫行动深入实施,社保帮扶政策进一步落实,人才人事支持力度不断加大。二是针对“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的突出困难,加强工作对接和工作指导,建立信息直报制度,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制定支持深度贫困地区人社扶贫政策措施,对深度贫困地区的帮扶工作进一步加强。三是我部接受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进一步推动提高了各项人社扶贫政策措施的精准性和有效性。2018年,共帮扶388万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实现就业增收。_ueditor_page_break_tag_下一步工作安排:一是大力实施就业扶贫。以深度贫困地区为重点,提高劳务组织化程度,抓好就业扶贫新政策落实,努力促进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实现就业。二是持续推进技能扶贫。对有培训需求的贫困劳动力,开展大规模精准有效的职业技能培训服务。深入实施技能脱贫千校行动,深化校企合作,开展对口帮扶,力争使每个有就读意愿的贫困家庭“两后生”都能免费接受技工教育。三是积极推进社保扶贫。立足贫困人口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重点推动落实为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政策。发挥失业保险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作用。四是加强人才人事扶贫。研究完善对贫困地区事业单位人员、专业技术人才等倾斜支持的政策,积极引导各类人才向贫困地区流动。开展形式多样的专家服务基层活动,选派更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扶贫等服务。六、关于系统行风建设工作进展情况:一是系列便民服务举措陆续推出。全面取消了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集中认证,制定领取待遇资格确认经办规程,积极推进跨部门数据共享和信息比对,完善远程自助认证功能,着力构建“寓认证于无形”的认证服务新模式。精简优化社会保险登记手续,推行异地业务“不用跑”、无谓证明材料“不用交”、重复表格信息“不用填”。启动实施就业失业登记、社保登记和用工备案办理登记“三合一”。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探索建立严重失信“黑名单”联合惩戒等制度。同时,全面梳理了办事清单,制定了统一和规范全系统审批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的指导意见,专项清理了证明事项和证明材料。二是标准化信息化建设稳步推进。社保经办、公共就业服务、人力资源服务等标准逐步规范。“互联网+人社”有序推进,电子社保卡、12333电话咨询等信息化便民服务取得成效,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进一步增强。三是窗口单位作风得到改进。出台加强窗口单位经办队伍建设的意见,经办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宗旨意识进一步增强,服务质量和效率不断提升,群众的满意度明显提高。去年,我部委托国家统计局作为第三方,对人社政策,包括行风建设等进行了抽样调查。其中,全国人社系统行风建设方面的满意度比2016年提高了5.6个百分点,说明抓行风建设的成效还是非常明显的。_ueditor_page_break_tag_下一步工作安排:一是规范标准流程。做好人社系统国标行标清理。进一步梳理行政审批、许可、服务办理等事项,制定对外办理事项目录清单和办事指南,并向社会公开发布,优化服务流程。二是推进信息化建设。建设人社信用、社保卡线上服务等全国性信息化基础平台,加快推进人社领域信息系统一体化建设,与国家基础信息库数据共享交换、与国家政务服务等平台实现对接。启动建设人社信用黑名单数据库并开展试点应用。三是加强窗口经办队伍建设。加大培训力度,深入开展业务技能比武活动,切实加强窗口经办队伍能力素质,改进工作作风。持续开展“人社服务标兵”宣传活动,发挥先进典型引领作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定期通报负面案例,发挥投诉举报平台作用。截至2018年底累计已有17个省区市委托投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8580亿元人社部新闻发言人卢爱红表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的省份和基金委托规模都进一步扩大,截至2018年底,累计已有17个省区市委托投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8580亿元,已经到账的资金达到6050亿元,在这17个省区市里面,有9个启动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委托投资,合同金额是773亿元。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积极稳妥地推进基金投资运营工作,同时加强监管,推动实现保值增值。

智汇郑州人才政策细则

申请人需要同时满足下面的条件:1、2017年1月1日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 (含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和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2、硕士、本科毕业生年龄应在35岁以下,博士不设年龄限制。3、毕业三年内落户我市(本市户籍未迁出户口的毕业生不需提供)。4、与郑州市域内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在郑州自主创业,并按规定缴纳企业职工养老或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且在郑州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不含补缴)满一个月。按照相关规定,需要提供如下证件(均为原件)身份证户口本社会保障卡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营业执照(自主创业者提供)注:学籍认证在线报告如果没有打印,可由工作人员现场帮忙打印。海外归国留学人员和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需要在服务窗口进行办理。法律依据:《郑州市青年人才储备计划实施细则(暂行)》第一条 根据《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智汇郑州”人才工程加快推进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的意见》(郑发〔2017〕23号)精神,为吸引更多优秀青年人才在郑创新创业,形成一支适应国家中心城市建设需求的高素质后备人才梯队,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落户政策全面放开对高校毕业生、职业(技工)院校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的落户限制。专科以上毕业生、职业(技工)院校毕业生,凭毕业证来郑即可申请办理落户手续,具体程序由市公安局按照我市人才落户有关政策落实。第三条 生活补贴政策(一)申请条件1.2017年1月1日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含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和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2.硕士、本科毕业生年龄应在35岁以下,博士不设年龄限制。3.毕业三年内落户我市(本市户籍未迁出户口的毕业生不需提供)。4.与郑州市域内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在郑州自主创业,并按规定缴纳企业职工养老或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且在郑州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不含补缴)满三个月。(二)补贴标准博士、硕士和本科毕业生分别按每月1500元、1000元、500元的标准申领3年的生活补贴。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按本科毕业生标准申领。申请人同时满足上述条件的当月为起始期,往后根据实际缴纳养老保险月份据实发放。申领时限为毕业三年内,超过三年没有申请的不再受理申报。暂未工作或创业,且缴纳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满3个月的博士、硕士和本科毕业生(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视同),可按相应标准申领6个月的生活补贴。(三)申请程序1.申报。青年人才按户籍所在地(以身份证为准)实行属地管理的原则,每年1、7月份由个人向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局提出申请。2.审核。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局对相关资料进行初审,提出初步补贴名单,由市人社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后,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并经市政府研究确定拟补贴名单。3.公示。市人社局负责对各县(市、区)、开发区汇总报送的申领生活补贴人员名单在局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4.资金拨付。公示无异议后,由市人社局将人员名单及相应材料反馈至市财政局和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局,市财政局根据申报情况,将资金分别拨付各县(市、区)、开发区财政局,由各县(市、区)、开发区将资金统一拨付至个人账户。(四)申请材料1.郑州市青年人才生活补贴申请表;2.毕业证、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户口册页)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学历(学位)认证书;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提供《全国技工院校电子注册和统计信息管理系统》认定的证明,对《全国技工院校电子注册和统计信息管理系统》无法查证的毕业证,由毕业院校出具相关证明;3.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4.自主创业的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和纳税证明材料。第四条 购房补贴政策对符合生活补贴发放条件的博士、硕士和“双一流”建设高校的本科毕业生,可同时申请购房补贴,在郑首次购房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2万元购房补贴。具体程序由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根据我市购房补贴有关政策落实。第五条 创业(帮扶)补贴政策(一)范围对象及补贴标准:在郑州落户且在郑州辖区内创业的青年人才,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的,并缴纳社会保险3个月以上,可申请10000元一次性创业(帮扶)补贴。(二)申请程序1.申报。创业(帮扶)补贴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12个月内申请。2.审批。各县(市、区)人社局或郑州市级孵化园区核实真实情况,汇总后报市人社局审批。3.资金拨付。市人社局将拟补贴名单报市财政局审核备案,审核后由市人社局将补贴资金拨付至企业账户。(三)申请资料1.工商营业执照;2.身份证;3.毕业证;4.《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5.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6.《创业扶持项目(补贴)真实信息核查表》。第六条 创业孵化补贴政策(一)范围对象:青年人才开办的创业实体入孵经营,可享受创业孵化补贴。(二)补贴标准:孵化期为3年,对创办的实体在创业孵化基地内发生的物管、卫生、房租、水电等费用,给予不超过当月实际费用50%的补贴,年补贴最高限额20000元。(三)申请流程1.申报。每年1月、7月向市级创业孵化园区申请创业孵化补贴。2.审批。市级创业孵化园区对青年人才提交的资料进行初审、汇总,报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审批。3.资金拨付。市人社局将拟补贴名单报市财政局审核备案,审核后由市人社局将补贴资金拨付至企业账户。(四)申请资料1.工商营业执照;2.身份证;3.毕业证;4.创业培训合格证;5.创办的实体在创业孵化基地内发生的物管、卫生、房租、水电等费用证明。第七条 对在申报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新引进青年人才补贴的,一经发现即取消申请资格、退回原申请得到的补贴,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将单位和个人纳入诚信不良信用记录。第八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执行过程中涉及的问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

收入分配的政策措施有哪些?

  参照《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完善收入分配制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的主要政策措施包括:  1、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2、加强收入分配宏观调节,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公平  3、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逐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调节过高收入,坚决取缔非法收入,促进共同富裕  4、完善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制度

我国在治理空气污染和雾霾过程中出台了哪些政策或法规?

雾霆污染属于一种典型的大气污染。从我国现有的立法来看,多部法律法规涉及到雾霆污染。这些法律法规主要有:(1)《大气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立法目的是防治大气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生活环境,促进社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该法注意到了我国的能源结构特点,在该法第二章中专门以“防治燃煤产生的大气污染”为章节名,对燃煤大气污染的防治作出了专门的规定。此外,该法还就“防治机动车船排放污染”、“防治废弃、尘和恶臭”作出了很多规定。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这些规定,雾霆污染同样属于大气污染的治理客体,且治理雾霆污染同样是《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目标之一;(2)2013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该计划由国务院发布,是新形势下专门针对大气污染治理而制定出来的总体计划,该计划特别提出了需要综合治理,以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排放,并专门对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治理、深化面源污染治理、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等。该计划还特别就产业结构升级、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加快能源结构调整、 增加清洁能源供应、严格节能环保准入、优化产业空间布局,等等提出了具体行动计划。但是从总体上看,该计划具有明显的“蓝图”色彩,是国家战略层面的大气污染防治规划,而不是设定了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该计划能够对大气污染治理设定总体的目标,理顺思路,其积极性应得以肯定;(3)地方性规定。面对雾霆污染的强烈袭击,一些地方政府也积极开展立法,并制定了一些地方性的规定。如《四川省灰霆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兰州市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山西省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等。这些地方性规定结合当地的特点,就雾霆污染的治理作出了规定。此外,作为《大气污染防治法》的下位法,地方政府制定的相关条例,也可以看作《大气污染防治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或实施细则,如《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规定体现了地方政府细化上位法的努力。

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政策措施

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规范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督促企业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推动公众参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办法》、《环境监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国家重点监控企业、以及纳入各地年度减排计划且向水体集中直接排放污水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其他企业可参照执行。本办法所称的企业自行监测,是指企业按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要求,为掌握本单位的污染物排放状况及其对周边环境质量的影响等情况,组织开展的环境监测活动。第三条 企业可依托自有人员、场所、设备开展自行监测,也可委托其他检(监)测机构代其开展自行监测。企业对其自行监测结果及信息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第四条 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及其批复、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的要求,制定自行监测方案。自行监测方案内容应包括企业基本情况、监测点位、监测频次、监测指标、执行排放标准及其限值、监测方法和仪器、监测质量控制、监测点位示意图、监测结果公开时限等。自行监测方案及其调整、变化情况应及时向社会公开,并报地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其中装机总容量30 万千瓦以上火电厂向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第五条 企业自行监测内容应当包括:(一)水污染物排放监测;(二)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测;(三)厂界噪声监测;(四)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及其批复有要求的,开展周边环境质量监测。第六条 企业应当按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要求,加强对其排放的特征污染物的监测。第七条 企业应当按照环境监测管理规定和技术规范的要求,设计、建设、维护污染物排放口和监测点位,并安装统一的标识牌。第八条 企业自行监测应当遵守国家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方法。国家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方法中未作规定的,可以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自行监测活动可以采用手工监测、自动监测或者手工监测与自动监测相结合的技术手段。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监测指标有自动监测要求的,企业应当安装相应的自动监测设备。第九条 采用自动监测的,全天连续监测;采用手工监测的,应当按以下要求频次开展监测,其中,国家或地方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规划、标准中对监测指标的监测频次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执行:(一)化学需氧量、氨氮每日开展监测,废水中其他污染物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监测;(二)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每周至少开展一次监测,颗粒物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监测,废气中其他污染物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监测;(三)纳入年度减排计划且向水体集中直接排放污水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监测;(四)厂界噪声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监测;(五)企业周边环境质量监测,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及其批复要求执行。第十条 以手工监测方式开展自行监测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必要的工作条件;(二)具有与监测本单位排放污染物相适应的采样、分析等专业设备、设施;(三)具有两名以上持有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组织培训的、与监测事项相符的培训证书的人员;(四)具有健全的环境监测工作和质量管理制度;(五)符合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以自动监测方式开展自行监测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按照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自动监控技术规范的要求安装自动监测设备,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联网,并通过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验收;(二)具有两名以上持有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颁发的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培训证书的人员,对自动监测设备进行日常运行维护;(三)具有健全的自动监测设备运行管理工作和质量管理制度;(四)符合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十一条 企业自行监测采用委托监测的,应当委托经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认定的社会检测机构或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所属环境监测机构进行监测。承担监督性监测任务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所属环境监测机构不得承担所监督企业的自行监测委托业务。第十二条 自行监测记录包含监测各环节的原始记录、委托监测相关记录、自动监测设备运维记录,各类原始记录内容应完整并有相关人员签字,保存三年。第十三条 企业应当定期参加环境监测管理和相关技术业务培训。第十四条 企业自行监测应当遵守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颁布的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规定,确保监测数据科学、准确。第十五条 企业应当使用自行监测数据,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有关规定计算污染物排放量,在每月初的7 个工作日内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上月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并提供有关资料。第十六条 企业自行监测发现污染物排放超标的,应当及时采取防止或减轻污染的措施,分析原因,并向负责备案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第十七条 企业应于每年1 月底前编制完成上年度自行监测开展情况年度报告,并向负责备案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送。年度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一)监测方案的调整变化情况;(二)全年生产天数、监测天数,各监测点、各监测指标全年监测次数、达标次数、超标情况;(三)全年废水、废气污染物排放量;(四)固体废弃物的类型、产生数量,处置方式、数量以及去向;(五)按要求开展的周边环境质量影响状况监测结果。 第十八条 企业应将自行监测工作开展情况及监测结果向社会公众公开,公开内容应包括:(一)基础信息:企业名称、法人代表、所属行业、地理位置、生产周期、联系方式、委托监测机构名称等;(二)自行监测方案;(三)自行监测结果:全部监测点位、监测时间、污染物种类及浓度、标准限值、达标情况、超标倍数、污染物排放方式及排放去向;(四)未开展自行监测的原因;(五)污染源监测年度报告。第十九条 企业可通过对外网站、报纸、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自行监测信息。同时,应当在省级或地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建立的公布平台上公开自行监测信息,并至少保存一年。第二十条 企业自行监测信息按以下要求的时限公开:(一)企业基础信息应随监测数据一并公布,基础信息、自行监测方案如有调整变化时,应于变更后的五日内公布最新内容;(二)手工监测数据应于每次监测完成后的次日公布;(三)自动监测数据应实时公布监测结果,其中废水自动监测设备为每2 小时均值,废气自动监测设备为每1 小时均值;(四)每年一月底前公布上年度自行监测年度报告。 第二十一条 负责备案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对企业自行监测方案内容和自行监测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环境监测管理规定和技术规范的自行监测行为,应要求企业及时整改,并将整改结果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第二十二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对企业不依法履行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的行为进行举报,收到举报的环保部门应当进行调查,督促企业依法履行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义务。第二十三条 企业拒不开展自行监测、不发布自行监测信息、自行监测报告和信息公开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或者开展相关工作存在问题且整改不到位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视情况采取以下环境管理措施,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罚:(一)向社会公布;(二)不予环保上市核查;(三)暂停各类环保专项资金补助;(四)建议金融、保险不予信贷支持或者提高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费率;(五)建议取消其政府采购资格;(六)暂停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七)暂停发放排污许可证。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解释。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2014 年1 月1 日起执行。

双减政策出台,教培机构关门,如何给孩子补课?

我觉得家长应该负起责任来,而且家长在平时也应该辅导孩子的作业和功课,同时可以采用一些线上的教育方式来辅导孩子。

化学镀符合环保政策吗?有什么依据?

概括起来可划为8种类别;1 综合类政策法规 : 绿色生态环境管理类系列政策法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 ,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关于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关于印发《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 ,环境监察办法 ,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许可管理办法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办法 ,关于开展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工作的若干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 , 关于印发《2003年全国自然生态和农村环境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 ;2 大气污染防治类政策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 ,汽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办法 ,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 ,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十二五”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3 水污染防治类政策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管理办法(试行) ,关于加强电石法生产聚氯乙烯及相关行业汞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 ,关于印发《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试行)》的通知, 国务院南水北调办等五部委联合发文加强东线京杭运河段航运水污染综合治理工作 ,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 ,国务院关于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年)的批复 ,关于印发《长江中下游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规划实施情况考核暂行办法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保总局等部门关于加强重点湖泊水环境保护工作意见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水生生物资源保护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 ;4 噪声防治与固体废物处理类政策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关于印发《废物资源化科技工程十二五专项规划》的通知 ,关于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城乡声环境质量的指导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关于印发《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完整的先进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的意见 ,关于加强铅蓄电池及再生铅行业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批转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 ,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监管工作的意见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许可管理办法,关于发布《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通知 ,关于发布《电解锰行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通知 ;5 化学品污染防治类政策法规: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新化学物质监督管理检查规范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关于实施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 ,关于加强二恶英污染防治的指导意见 ,关于印发《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6 放射性污染防治类政策法规 :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许可管理办法,关于加强放射性物品运输监督检查的通知 ,国家核安全局关于加强放射性物品入境运输管理的通知 ,关于印发《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系统落实“环保五项改革”的意见》的通知 ;7 环境影响评价与行政处罚类政策法规 ;8 部分地区政策法规 。

企业采购政策怎样制定

采购过程所遇到的情况千差万别,采购人员应根据具体情况采用不同的采购策略降低采购成本,在产品开发、质量、价格、物流四个方面实现最佳采购供应链,具体如下:1、根据采购发生在产品所处的生命周期阶段来确定采购策略当采购发生在产品导入阶段时,就应该在产品开发阶段,邀请供应商参与产品从设计到生产的整个过程,然后通过价值分析、目标成本法等方面降低采购价格。当采购发生在产品成长阶段时,产品将大量生产上市,且产品被市场广泛接受,采购可以利用需求量大幅增长的优势,采用最佳订货批量并获得采购最低价格。当采购发生在产品成熟阶段时,在生产或技术达到稳定阶段,产品已稳定供应到市场上,可利用价值工程等方法进一步找出不必要的成本。当采购发生在产品衰退阶段,这时产品或技术即将过时或将衰退,并有替代产品出现,由于需求量已在缩减之中,此时就不宜大张旗鼓降低采购价格。 2、根据采购物品的年需求量与年采购总金额来确定采购策略根据采购物品的年需求量与年采购总金额,确定采购物品议价优势。另外采购量与产品所在其生命周期所处的阶段有直接关系,产品由导入期、成长期到成熟期的过程中,采购量会逐渐放大,直到衰退期出现,采购量才会逐渐缩小。故此,通过采购物品的年需求量和采购金额来确定采购策略,与根据产品生命周期阶段来确定策略本质上是一致的。 3、根据与供应商之间的关系确定采购策略采购方与供应商之间关系的紧密程度,决定了成本资料的共享方式。如果与供应商的关系很普通,一般而言,是不可能轻易得到其详细的成本结构资料,只有与供应商维持较密切的关系,彼此达到互信合作程度时,才有可能较大程度共享产品成本信息。可以根据与供应商的关系,获取采购物品成本信息的多少,从而确定不同的采购策略以降低采购成本。 4、根据采购方式确定采购策略对成本影响性较小的采购,其金额不高,可将采购物品的价格与一般市场销售价格比较,确认公平合理的价格。对于长期持续性的随机采购,但却不愿意与供应商维持比较密切的、合作关系,这种情况下,采购人员需要通过价值分析、分析供应商提供的成本结构、成本估算等较为复杂的方式确定理想的采购价格。对于重要计划的采购,采购金额相当大的情况,就需要采购人员通过计算整体成本,分析整个供应链的成本结构,从而确定采购价格。

统计师政策法规:统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

统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统计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鼓励他们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作出更大的贡献,根据中央和国务院关于改革职称评定,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规定,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统计专业职务的名称定为:高级统计师、统计师、助理统计师、统计员。高级统计师为高级职务;统计师为中级职务;助理统计师、统计员为初级职务。   第三条建立统计专业职务聘任制度,应当根据实际需要设置专业工作岗位,凡需要设置统计专业职务的单位,各级职务都应有一定的结构比例和限额。   第四条设置统计专业职务,要根据工作的要求,建立严格的岗位责任制、考核制和奖惩制。各用人单位要依据《统计法》和本条例规定的统计专业职务的职责,结合本单位实际,确定受聘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二章任职基本条件   第五条担任统计专业职务的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热爱统计工作,积极钻研业务,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努力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第六条统计员   一、掌握一般统计专业知识和计算技术。   二、能够按照统计制度和统计方法的规定,准确及时填报或汇总报表。   三、能对统计资料进行一般的加工管理和简单分析。   四、中等专业学校或大学专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   第七条助理统计师   一、掌握统计理论基础知识和有关业务知识,熟悉计算技术。   二、熟悉有关的统计制度和统计方法,能准确及时填报或汇总报表。   三、能够拟定比较简单的统计调查方案,独立进行调查研究。   四、能够对统计资料进行比较系统的加工整理,提供分析研究报告。   五、获得硕士学位;获得研究生班结业证书或获得第二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大学专科毕业担任统计员二年以上;中等专业学校毕业担任统计员四年以上。   第八条统计师   一、掌握本专业比较系统的理论知识和较多的业务知识。   二、有一定的统计工作经验,能够拟定统计调查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能够对本专业有关的社会经济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和综合分析,写出有一定水平的统计调查报告或有一定应用价值与学术水平的论文。   四、能阅读本专业一门外文书刊资料。   五、获得博士学位;获得硕士学位担任助理统计师二年左右;获得研究生班结业证书或获得第二学士学位,担任助理统计师二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担任助理统计师四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担任助理统计师四年以上。   第九条高级统计师   一、掌握系统的统计原理知识和比较丰富的业务知识。   二、有丰富的统计工作经验和解决统计工作中重大问题的能力。   三、能够对社会经济问题进行系统的调查研究,写出较高水平的统计调查报告或较高应用价值和学术水平的论文,或能够对统计理论、统计制度和统计方法进行科学研究,提出有重要价值的建议。   四、掌握一门外语。   五、获得博士学位担任统计师二年以上;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担任统计师五年以上。   第十条为了广开才路,对确有真才实学、工作能力较强、贡献显著、符合任职条件的统计人员,虽不具备相应学历,也通过考核、评审,聘任(任命)相应的统计专业职务。   第三章职责   第十一条统计员:负责一个岗位的统计业务工作。及时准确地填报或汇总国家和有关部门制定的统计报表,进行统计资料的一般加工整理和简单分析。   第十二条助理统计师:负责一个岗位或组织指导一个专业某一方面的统计业务工作。拟定比较简单的统计调查方案,独立进行调查研究;及时准确地收集汇总统计资料,进行比较系统的加工整理和分析研究;指导统计员提高业务水平。   第十三条统计师:负责组织和指导一个单位、一个专业的统计业务工作。拟定统计调查方案,组织实施一定范围的社会经济调查;系统地加工和整理统计资料,写出有一定水平的分析报告;指导助理统计师提高业务水平。   第十四条高级统计师:负责组织和指导一个地区、一个部门、一个专业的统计业务工作。拟定大型统计调查方案,组织实施大规模的社会经济调查;对社会经济的现状和发展作出科学的预测、预报;指导培养中级统计专业人才。   第四章评审和聘任(任命)   第十五条评审统计专业人员任职资格,要根据统计人员任职的基本条件,对统计人员工作成绩、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全面进行评议审定。   第十六条聘任(任命)统计人员专业职务,应由本人提出申请或组织推荐,经统计专业职务评审委员会(简称评审委员会)评议审定符合相应条件的,由单位行政领导或按干部管理权限由相应行政领导根据工作需要和职务限额择优聘任或任命,并颁布发聘书或任命书。未经评审委员会评议审定的,不得聘任或任命。   第十七条评审委员会应由具有较高专业技术水平或担任较高专业职务、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统计人员组成,其中中、青年应占一定比例。评审委员会的人选由本单位统计人员酝酿推荐,单位统计负责人提名,经单位领导批准。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人选,须报上一级统计部门批准。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由国务院各部委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建。本单位专业技术力量薄弱,也由上级统计部门评审委员会代评,也可聘请外单位专家和本单位专家共同组成评审委员会,承担评审任务。   第十八条统计人员在担任统计专业职务期间,按照国家有关工资制度的规定,领取相应职务工资。调离原岗位或统计部门后,其原任专业职务即自行免除。   第十九条评审、聘任或任命统计人员专业职务时,要坚持任人唯贤的原则,反对不正之风。对于伪造学历、资历、谎报成果、骗取专业职务的,应予解聘或免除其担任的统计专业职务,其中情节严重的,还应给予适当处分。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国家统计局指导全国统计专业职务的评审、聘任工作,本条例的解释权属国家统计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各部委(局)可根据本条例的规定和实施意见,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实施细则,报国家统计局备案。   第二十一条本条例适用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单位根据中央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部署,参照本条例规定的原则,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各部委制定实施办法。   中国人民解放军可根据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实施办法。   第二十二条本条例自批准之日起试行。

离休干部遗孀待遇新政策

离休干部遗孀待遇新政策具体如下:1、离退休老干部去世后,遗孀及子女应得到一次性抚恤金,遗孀如果没有其他收入来源的,还可以按月得到抚恤金。2、一次性抚恤金的标准根据是否是病故而不同: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非病故,即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3、遗孀的月抚金标准,由各地制定,没有全国统一的标准,但一般为死者生前基本工资或者基本离退休费的40%。法律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件》 第十五条 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发给定期抚恤金:(一)父母(抚养人)、配偶无劳动能力、无生活费来源,或者收入水平低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的;(二)子女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上学或者残疾无生活费来源的;(三)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上学无生活费来源且由该军人生前供养的。对符合享受定期抚恤金条件的遗属,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定期抚恤金领取证》。

乡镇干部退休后有哪些优惠政策

六十岁以上退休干部能竞选村主仼吗?

退休人员医疗补贴政策是什么

退休人员的医保补贴:50周岁以下(含50)的补贴为工资的4.6%,51周岁到60周岁(含60)的为5.2%,61周岁到70周岁(含70)的为5.8%;71周岁以上的6.4%。退休人员的医保补贴与退休工资和年龄有关。退休补医保的标准如下:1、未达年限者退休一次补足。根据政策,参保人达到退休年龄,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累计最低缴费年限为:男满30年、女满25年。职工退休时,应由管理单位在30日内持职工档案、退休审批表、基本医疗保险证卡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待遇审核手续。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的,从其被批准退休的次月起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用人单位和参保人以办理退休手续时的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一次性补足所差月份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后,方可享受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2、退休人员医保报销比例。离休干部及建国前参加工作的退休职工,因公伤残人员,三期矽肺患者,二等一级残废军人因病住院,其医疗药费报销100%;退休职工工龄30年以上,其医疗药费报销90%;退休职工工龄21年至30年以下,其医疗药费报销85%;退休职工工龄满15至21年以下,其医疗药费报销80%;退休职工工龄不满15年的,其医疗药费报销75%;退职职工,其医疗药费报销75%;住院床铺费报销60%,无论任何住院方式,一律计收住院床铺费,医院未收的由公司收取。那些医疗保险可以补交?医保可以分为城镇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两种,城镇居民医保按年缴纳,不能补交,如果没有缴纳下一年就不能享受医保待遇,职工医保按月缴纳,各地关于职工医保补交的政策有所不同,通常中断3个月以上就不能补交,具体可以向当地社保局进行咨询。综上所述,一、未达年限者退休一次补足。根据政策,参保人达到退休年龄,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累计最低缴费年限为:男满30年、女满25年。二、职工退休时,应由管理单位在30日内持职工档案、退休审批表、基本医疗保险证卡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待遇审核手续。三、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的,从其被批准退休的次月起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四、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用人单位和参保人以办理退休手续时的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一次性补足所差月份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后,方可享受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千岛湖门票多少钱?2018年千岛湖门票优惠政策

千岛湖的景点真的很好,现在也是去千岛湖旅游的合适时机。下面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门票价格的问题,也可以了解一下关于门票的信息。我们现在去看看吧。门票,千岛湖景区门票实行一票制同价,每年3月1日至11月30日为淡季门票,12月1日至次年2月底为淡季。1.门票价格:旺季150元/人,淡季120元/人。2.优惠票价:旺季75元/人,淡季60元/人。优惠政策(1)身高1.2m至1.5m或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凭身份证);(2)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下学历学生(持mainlandChina、港澳台学生证);(3)记者(凭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颁发的记者证);(4)60至69周岁老年人(凭身份证,仅限mainlandChina、港澳台)。无票物品(1)身高1.2米以下或6周岁以下儿童(凭身份证和户口本);(2)70周岁以上老人(凭身份证,仅限mainlandChina、港澳台);(三)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军官(警官)、文职干部、士兵(义务兵和士官)、军队离退休干部、残疾军人和浙江省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和浙江省病故军人遗属,凭相应证件;(4)残疾人(凭县级以上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残疾证);(5)获得国家无偿献血奖的浙江献血者(凭浙江省无偿献血荣誉证书);(6)省级及以上美术家协会、书法家协会、摄影家协会会员(持省级及以上美术家协会、书法家协会、摄影家协会会员卡);4.一日游办理:手续费10元/人次,全年享受各种优惠政策的不得办理一日游(仅限中心湖旅游码头和东南湖区旅游码头)。全年各种优惠政策1月8日,女性游客千岛湖景区门票半价;2月19日中国旅游日,千岛湖景区门票半价;3.3月1日至8月31日,中高考考生凭当年中高考准考证免费游览千岛湖景区(需查验准考证);4.千岛湖人(公安机关登记的淳安常住居民)凭县身份证可游览千岛湖景区。户口本显示淳安但身份证未变更的,可凭身份证和户口本享受免票政策。无身份证儿童可凭陪同监护人户口本享受免票政策。5.以上优惠政策如有冲突,以最优惠政策为准,优惠政策不再重复;所有与千岛湖东南湖区门票相关的优惠政策只能在千岛湖东南湖区旅游码头售票窗口办理。(湖中心旅游码头电话:64816244,东南湖区旅游码头电话:64881959。)交通机场大巴:票价80元,车程3小时左右,电话64811876(客运中心)86661751(萧山机场)。萧山机场至千岛湖客运中心:10:20、11:50、13:20、15:10、17:10、19:00、20:20、21:50。杭州黄龙城际公交:票价38元黄龙集散中心至千岛湖汽车北站:8:00、9:30、11:00、12:00、13:00、14:30、15:30、17:00、18:40。杭州汽车西站发车:60元(6:00-18:50,每30分钟一班)杭州客运中心站发车:70元(7:50-18:20)杭州火车站发车:65元(8:00-18:00)从杭州出发上路:pa后

过收费站免费政策

(一)免费通行的时间范围为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等四个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当年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确定的上述法定节假日连休日。免费时段从节假日第一天00:00开始,节假日最后一天24:00结束(普通公路以车辆通过收费站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高速公路以车辆驶离出口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二)免费通行的车辆范围为行驶收费公路的7座以下(含7座)载客车辆,包括允许在普通收费公路行驶的摩托车。(三)免费通行的收费公路范围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经依法批准设置的收费公路(含收费桥梁和隧道)。各地机场高速公路是否实行免费通行,由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决定。高速公路免费通行时间计算及范围根据《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规定:高速免费时间计算从节假日第一天00:00开始,节假日最后一天24:00结束(普通公路以车辆通过收费站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高速公路以车辆驶离出口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高速公路免费通行的时间范围为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等四个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当年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确定的上述法定节假日连休日。据了解,2014高速公路免费时间共计20天。春节7天(2014年1月31日零时~2月6日24时),清明节3天(4月5日零时~4月7日24时),劳动节3天(5月1日零时~5月3日24时),国庆节7天(10月1日零时~10月7日24时)。也就是说2014年元旦,端午,中秋高速公路都不实行免费通行。只有春节,清明,五一,国庆四个节假日高速免费。查高速口封闭的方法:1、通过高速公路公布的电话查询。首先,你要找到你所要经过的高速公路的电话,一般在高速的入口领卡时就会看到,如果你没有注意,那你领的卡面上也会有电话号码,下次记住保存在手机里就可以了。直接打电话就可以知道;2、通过收看电视节目可以知道高速的相关情况。因为天气或事故等原因将高速封闭这样关系百姓出行的大事,一般都是新闻的头条;3、通过车载广播可以查询,每个地方基本上都有一个交通广播电台,可以听节目也可以直接打电话到直播间进行查询;4、通过长途客运站可以查询。打电话到你所在地的长途客运站,咨询一下与你所经高速相同方向的某个城市的客票现在有没有,如果说高速封道了,她就会告诉你没有车,这样间接就可以知道高速的情况了;5、通过移动的客服也可以查到高速的相关情况。用你的手机拔打移动电话网络运营商的客服热线,人工会为你提供信息台的号码,在那里你也能知道相关的情况;法律依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六条 对在公路上非法设立收费站(卡)收取车辆通行费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拒绝交纳。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在公路上非法设立收费站(卡)、非法收取或者使用车辆通行费、非法转让收费公路权益或者非法延长收费期限等行为,都有权向交通、价格、财政等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及时查处;无权查处的,应当及时移送有权查处的部门。受理的部门必须自收到举报或者移送材料之日起10日内进行查处。

三孩政策横幅标语口号押韵 (合集30句)

三孩政策横幅标语口号押韵(篇一) 1.生老病死,好孕好福。 2.少年夫妻老来伴,老年夫妻儿孙绕。 3.多个孩子多个宝,幸福快乐烦恼少。 4.孜孜不倦去造人,多多益善享天伦。 5.生育是感动,育儿是成就,家庭是幸福。 6.一个两个都是养,再来一个又何妨。 7.生一个困难,养两个很难,要三胎要命。 8.你没有完成的梦想,让孩子替你完成吧。 9.人口要增长,多生有希望。 10.过的舒坦,不如你有宝宝后心里的舒坦。 11.掌上有明珠,心中有快乐。 12.怀上来生出来养起来,就是不能打下来! 13.一个幼小生命的诞生,一种伟大意志的传承。 14.子女相伴,远离孤单。 15.生自己的孩子,让别人羡慕去吧。 三孩政策横幅标语口号押韵(篇二) 16.人生要美好,养儿育女不可少。 17.有了孩子,才是你人生的开始。 18.大宝小时候的衣服,终于“后继有人”啦! 19.传宗才能接代,延续才有未来。 20.孝责如山,子多分担。 21.为让您的魅力永存,请生个宝宝吧。 22.双胞胎好运气,龙凤胎好福气。 23.生个好孩子,幸福一辈子。 24.女人最伟大的工程,是孕育生命。 25.生儿育女,天经地义。 26.只要居民收入跟得上,四胎都要没压力。 27.想要留青山,请多育人寰。 28.母爱最伟大,亲情最温馨。 29.孩子是个宝,父母一起造。 30.不罚款,不抓人,想生三胎就生三胎! 关于三孩政策的社区宣传标语 (合集30句) 关于三孩政策的社区宣传标语【篇一】 1.多生宝贝,宝贝台湾。 2.母爱,从怀孕那刻绽放。 3.生命要延续,家众万事兴。 4.不罚款,不抓人,想生二胎就生二胎! 5.多生儿多育女,精彩生活跟你走。 6.完美家庭,没你不行。 7.遗憾的唯一补救方法,让自己的生命延续。 8.后继有人,皆大欢喜。 9.家有儿女,其乐无穷。 10.生个好孩子,幸福一辈子。 11.女人最伟大的工程,是孕育生命。 12.生男生女都一样,不然儿子没对象! 13.儿女是人生的延续。 14.我之力,未来之星。 15.模范好夫妻,年年出人命。 关于三孩政策的社区宣传标语【篇二】 16.了解生命的价值,才能懂得生命诞生的可贵。 17.没有你们勤耕种,哪有儿孙绕满堂? 18.您不在只活这一辈子,孩子是您的下一辈子。 19.人生要美好,养儿育女不可少。 20.留孩子给自己,留完整给人生。 21.不能只有你一个主角。 22.没有孩子太孤独,有了孩子才幸福。 23.为让您的魅力永存,请生个宝宝吧。 24.子女相伴,远离孤单。 25.只有子女才能继承你的遗志。 26.多生孩子好,人多就是宝。 27.全体村民行动起来,动员在外务工的的男人回家造人! 28.小孩生下来,幸福提上去。 29.女双双,满庭福香。 30.开创一个生命的幸福,结束一对老人的遗憾。 三胎政策街道社区宣传横幅标语口号 三胎政策街道社区宣传横幅标语口号(篇一) 1.生儿育女,天经地义。 2.怀上来生出来养起来,就是不能打下来! 3.领先四小龙,多生有后用。 4.一人拒绝多生,全村人工授精! 5.有儿女,其乐无穷。 6.了解生命的价值,才能懂得生命诞生的可贵。 7.双胞胎好运气,龙凤胎好福气。 8.多子多孙,多福多寿。 9.子女是积蓄人生快乐的银行。 10.母爱,从怀孕那刻绽放。 11.想要留青山,请多育人寰。 12.儿女是人生的延续。 13.水到渠成,瓜熟蒂落。 14.只有孩子能延续我们的美好。 15.一个是单,两个成双,多个小孩不孤单! 三胎政策街道社区宣传横幅标语口号(篇二) 16.夫妻生活要想好,造人计划不能少。 17.孕育下一代,生命更精采。 18.多生孩子好,人多就是宝。 19.大宝小时候的衣服,终于“后继有人”啦! 20.一次生育,一生温情。 21.有了孩子,才是你人生的开始。 22.家庭因孩子而精彩,生命因传递而永恒。 23.爱她就答应她,不要剥夺任何女人做母亲的权利。 24.模范好夫妻,年年出人命。 25.多一份牵挂也是一种幸福。 26.小孩生下来,幸福提上去。 27.建议男女同休产假,父亲可以尽到责任。 28.多生孩子回大陆,政策开放同致富。 29.没有生过孩子的女人,不是真正的女人。 30.多生孩子无烦恼,政府政策养到老。 街道社区三胎政策宣传横幅标语口号 街道社区三胎政策宣传横幅标语口号(篇一) 1.全体村民行动起来,动员在外务工的的男人回家造人! 2.开创一个生命的幸福,结束一对老人的遗憾。 3.开花结果,让更多孩子迎接美好未来。 4.孩子是个宝,父母一起造。 5.爱她就答应她,不要剥夺任何女人做母亲的权利。 6.领先四小龙,多生有后用。 7.完美家庭,没你不行。 8.努力工作,拼命赚钱,为生二胎备足奶粉钱! 9.有子有女就是好,儿孙满堂才叫福。 10.人民需要什么?政府就支持什么。 11.小孩生下来,幸福提上去。 12.尽享快乐佳人,争当英雄母亲。 13.生育是感动,育儿是成就,家庭是幸福。 14.中华民族不堕落,明天才会更加美好。 15.有了孩子,才是你人生的开始。 街道社区三胎政策宣传横幅标语口号(篇二) 16.紧锣密鼓造人,大大方方怀胎,大张旗鼓生孩! 17.后继有人,皆大欢喜。 18.只要居民收入跟得上,四胎都要没压力。 19.孩子是天,父母是地,孩子父母就是天和地。 20.没有生过孩子的女人,不是真正的女人。 21.你当爸,我当妈,吉祥三宝成一家。 22.给你的世界多创造一个未来。 23.生儿育女就是好,多为家里积赞宝。 24.模范好夫妻,年年出人命。 25.夫妻生活要想好,造人计划不能少。 26.只要解决住房和教育,三胎自然有人生。 27.如果有一天,我老无所依,请把我埋葬,这波三胎里。 28.遗憾的唯一补救方法,让自己的生命延续。 29.圆满人生,就是要生。 30.不罚款,不抓人,想生三胎就生三胎!

为统筹城乡发展提供了可资借鉴的政策工具的理论有什么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统筹城乡发展提供了可资借鉴的政策工具的理论有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发展经济学理论,长效机制。统筹城乡发展是通过劳动力流动,以城市发展带动乡村发展。

制定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的管理规定和政策,并监督实施的部门是

【答案】:B《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第六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的管理工作,并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与卫生部共同制定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的管理规定和政策,并监督实施;  (二)与卫生部联合组织开展全国范围内影响较大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药品群体不良事件的调查和处理,并发布相关信息;  (三)对已确认发生严重药品不良反应或者药品群体不良事件的药品依法采取紧急控制措施,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并向社会公布;  (四)通报全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情况;  (五)组织检查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的开展情况,并与卫生部联合组织检查医疗机构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的开展情况。即制定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的管理规定和政策,并监督实施的部门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和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我国水污染防治的主要政策和原则

法律分析:目前,水污染防治的重点是饮用水源保护,“三河三湖”的污染治理;水污染防治的一个难点是造纸工业的污染控制;水污染防治的主要任务是工业污染控制和城市污水处理;同时应注重水资源开发利用对水环境的影响。本文围绕以上几个方面水污染防治政策和措施的实践进行了简要评述,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主要包括:确立以容量总量控制为基础的排污许可制度为水污染防治的主要政策措施;加大投入,因地制宜建设城市污水处理设施;高度重视饮用水源的保护工作;正确处理好造纸工业发展与水污染防治的关系;正确处理水资源开发利用与水环境保护的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第一条 为了防治水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饮用水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等地表水体以及地下水体的污染防治。海洋污染防治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第三条 水污染防治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优先保护饮用水水源,严格控制工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积极推进生态治理工程建设,预防、控制和减少水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国家政策中提到的城乡统筹是什么意思啊?

所谓城乡统筹,其内涵是要坚持以人为本,使农村居民和城市居民同步过上全面小康的幸福生活,最终目标是要使农村居民、进城务工人员及其家属与城市居民一样,享有平等的权利、均等化的公共服务、同质化的生活条件。究其根本则源于城乡贫富差距的逐步扩大化,溯其根源则是城乡二元经济结构所致,主要表现在“三农”问题的逐步严重化,即农民、农村、农业的问题。解决三农问题的难点和重点在农村,出发点在农业。如何通过对农业产业结构进行调整来缓解三农问题,是城乡统筹提出的根本。城乡统筹的提出就是要达到城乡一体化的,缩小城乡贫富差距,实现农民与城市居民的共同富裕。 (绿维创景)

负责制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规章和政策的部门是

【答案】:A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管全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各级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医疗卫生机构中与实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有关的管理工作。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负责承办全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技术工作。

文化教育政策的作用和社会发展的意义

中国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长期生活实践活动中的历史积淀,它与时代特征有机融合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民族精神。传统文化的学习,有助于增强大学生的智慧与能力。传统文化的学习,有助于提高大学生的道德修养。传统文化的学习,有助于培养大学生的爱国主义精神。大学生与传统文化有着相辅相成的关系。传统文化除了能带给大学生以积极向上的作用外,大学生也对传统文化的继承与发展起着不可缺少的作用。历史的发展和社会的剧烈变迁决定传统文化教育既要传承中华民族悠久灿烂的文明成果,又要结合现代社会的客观情况。

边民互市贸易政策

我国边境贸易(Border Trade)分为边民互市贸易、边境小额贸易两种形式。其中,边民互市贸易,指边民之间的商品交易活动;边境小额贸易,是指经批准的从事边境小额贸易企业通过指定边境口岸进口原产于毗邻国家商品的贸易活动。边民互市贸易政策对边民互市贸易、边境小额贸易条件作出限制、贸易管理,进出口税、走私违法风险提示等作出规定。法律依据《边民互市贸易管理办法》第二条 边民互市贸易是指边境地区边民在我国陆路边境20公里以内 ,经政府批准的开放点或指定的集市上、在不超过规定的金额或数量范围 内进行的商品交换活动。开展边民互市贸易应符合以下条件:(一)互市地点应设在陆路、界河边境线附近;(二)互市地点应由边境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三)边民互市贸易区(点)应有明确的界线;(四)边民互市贸易区(点)的海关监管设施符合海关要求。

边民互市贸易政策

法律分析:边民互市贸易管理办法是1996年3月29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发布的地方法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边民互市贸易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了促进边境地区居民互市贸易的健康发展,繁荣边境经济,加强海关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边民互市贸易是指边境地区边民在我国陆路边境20公里以内,经政府批准的开放点或指定的集市上、在不超过规定的金额或数量范围内进行的商品交换活动。开展边民互市贸易应符合以下条件:(一)互市地点应设在陆路、界河边境线附近;(二)互市地点应由边境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三)边民互市贸易区(点)应有明确的界线;(四)边民互市贸易区(点)的海关监管设施符合海关要求。第三条 我国边境地区的居民和对方国家边民可进入边民互市贸易区(点)从事互市贸易。我国边境地区的商店、供销社等企业,如在边民互市贸易区(点)设立摊位,从事商品交换活动的,按照边境贸易进行管理。第四条 边境地区居民携带物品进出边民互市贸易区(点)或从边境口岸进出境时,应向海关如实申报物品的品种、数量和金额,并接受海关监管和检查。第五条 边境地区居民每人每日从边境口岸或从边民互市贸易区(点)内带进的物品,价值在人民币1000元以下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超过人民币1000元不足5000元的,对超出部分按《对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征收进口税办法》规定征税;超出人民币5000元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税则》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并按进口货物办理有关手续。第六条 边境双方居民和从事商品交换活动的企业均不得携带或运输国家禁止进出境物品出入边民互市贸易区(点)。国家限制进出口和实行许可证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第七条 对具备封闭条件并与对方国家连接的边民互市场所,对方居民携带物品进境时,应向驻区监管的海关申报并接受海关监管。第八条 对当地未设海关机构的,省、自治区政府可商直属海关委托地方有关部门代管,地方政府应加强管理,并制定实施细则商海关同意后实施,海关应给予指导并会同当地政府不定期检查管理情况。第九条 各级海关要加强对边民互市贸易的管理,严厉打击利用边民互市贸易进行走私违法的活动。对违反《海关法》和本办法规定的,海关按照《海关法》和《海关行政处罚实施细则》进行处理。第十条 本办法由海关总署负责解释。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一九九六年四月一日起施行。

边民互市贸易政策

我国边境贸易(Border Trade)分为边民互市贸易、边境小额贸易两种形式。其中,边民互市贸易,指边民之间的商品交易活动;边境小额贸易,是指经批准的从事边境小额贸易企业通过指定边境口岸进口原产于毗邻国家商品的贸易活动。边民互市贸易政策对边民互市贸易、边境小额贸易条件作出限制、贸易管理,进出口税、走私违法风险提示等作出规定。边民互市贸易管理办法是1996年3月29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发布的地方法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边民互市贸易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了促进边境地区居民互市贸易的健康发展,繁荣边境经济,加强海关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边民互市贸易是指边境地区边民在我国陆路边境20公里以内,经政府批准的开放点或指定的集市上、在不超过规定的金额或数量范围内进行的商品交换活动。开展边民互市贸易应符合以下条件:(一)互市地点应设在陆路、界河边境线附近;(二)互市地点应由边境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三)边民互市贸易区(点)应有明确的界线;(四)边民互市贸易区(点)的海关监管设施符合海关要求。第三条 我国边境地区的居民和对方国家边民可进入边民互市贸易区(点)从事互市贸易。我国边境地区的商店、供销社等企业,如在边民互市贸易区(点)设立摊位,从事商品交换活动的,按照边境贸易进行管理。第四条 边境地区居民携带物品进出边民互市贸易区(点)或从边境口岸进出境时,应向海关如实申报物品的品种、数量和金额,并接受海关监管和检查。第五条 边境地区居民每人每日从边境口岸或从边民互市贸易区(点)内带进的物品,价值在人民币1000元以下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超过人民币1000元不足5000元的,对超出部分按《对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征收进口税办法》规定征税;超出人民币5000元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税则》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并按进口货物办理有关手续。第六条 边境双方居民和从事商品交换活动的企业均不得携带或运输国家禁止进出境物品出入边民互市贸易区(点)。国家限制进出口和实行许可证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第七条 对具备封闭条件并与对方国家连接的边民互市场所,对方居民携带物品进境时,应向驻区监管的海关申报并接受海关监管。第八条 对当地未设海关机构的,省、自治区政府可商直属海关委托地方有关部门代管,地方政府应加强管理,并制定实施细则商海关同意后实施,海关应给予指导并会同当地政府不定期检查管理情况。第九条 各级海关要加强对边民互市贸易的管理,严厉打击利用边民互市贸易进行走私违法的活动。对违反《海关法》和本办法规定的,海关按照《海关法》和《海关行政处罚实施细则》进行处理。第十条 本办法由海关总署负责解释。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一九九六年四月一日起施行。

家庭教育政策与法规解读第八课

《家庭教育政策与法规解读》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与中小学校、幼儿园、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社区密切配合,积极参加其提供的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和实践活动,共同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父母不管什么原因也应履行家庭教育责任 未成年人的父母分居或者离异的,应当相互配合履行家庭教育责任,任何一方不得拒绝或者怠于履行;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阻碍另一方实施家庭教育 父母不能用有色眼镜看待自己孩子,不得实施家庭暴力,更不可让孩子违反法律法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因性别身体状况、智力等歧视未成年人,不得实施家庭暴力,不得胁迫、引诱、教唆、纵容、利用未成年人从事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活动 父母必要时督促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在单位,以及中小学校、幼儿园等有关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发现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拒绝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或者非法阻碍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的,应当予以批评教育、劝诫制,必要时督促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父母不履行家庭教育工作职责,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处分 负有家庭教育工作职责的政府部门、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机关或者主管单位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分 (一)不履行家庭教育工作职责 (二)截留、挤占、挪用或者虚报、冒领家庭教 育工作经费 (三)其他监用职权、玩忽职守或者徇私舞弊的情形 教育机构不履行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职责的 情节严重的可依法予以处分 家庭教育指导机构、中小学校、幼儿园、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早期教育服务机构违反本法规定,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职责的,由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分 未成年父母在家庭教育过程中实施家庭暴力的,可追究法律责任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在家庭教育过程中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家庭教育服务机构有作虚假、未依法办理设立手续等,可直接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家庭教育服务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由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 (一)未依法办理设立手续 (二)从事超出许可业务范围的行为或作虚假。引人误解宣传,产生不良后果 (三)侵犯未成年人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合法权益。 构成犯罪的,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父母就是孩子的镜子,家庭教育是教育人的起点和基点! 家庭是孩子的第一学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 父母应为孩子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及其他家庭成员应当注重家庭建设,培育积极健康的家庭文化,树立和传承优良家风,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共同构建文明、和睦的家庭关系,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父母应培养孩子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针对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的身心发展特点 (一)树立维护国家统一的观念,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养家国情怀 (二)培养其良好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意识和法治意识; (三)引导其培养广泛兴趣爱好、健康审美追求和良好学习习惯,增强科学探素精神、创新意识和能力 (四)引导其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和行为习惯促进其身心健康发展; (五)帮助其掌握安全知识和技能,增强其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六)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提高生活自理能力和独立生活能力,养成吃苦耐劳的优秀品格和热爱劳动的良好习惯。 父母应关注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应当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智力发展状况,尊重其参与相关家庭事务和发表意见的权利 (一)亲自养育,加强亲子陪伴 (二)共同参与,发挥父母双方的作用 (三)相机而教 寓教于日常生活之中 (四)潜移默化 言传与身教相结合, (五)严慈相济,关心爱护与严格要求并重; 六 尊重差异,根据年龄和个性特点进行科 学引导 (七)平等交流,予以尊重 理解和鼓励; (八)相互促进,父母与子女共同成长 (九)其他有益于未成年人全面发展、健康成 父母应提高家庭教育的能力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自觉学习家庭教育知识,在孕期和未成年人进入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等重要时段进行有针对性的学习,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提高家庭教育的能力。 父母应和学校共同促进健康成长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与中小学校、幼儿园、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社区密切配合,积极参加其提供的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和实践活动,共同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父母不管什么原因也应履行家庭教育责任 未成年人的父母分居或者离异的,应当相互配合履行家庭教育责任,任何一方不得拒绝或者怠于履行;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阻碍另一方实施家庭教育 父母不能用有色眼镜看待自己孩子,不得实施家庭暴力,更不可让孩子违反法律法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因性别身体状况、智力等歧视未成年人,不得实施家庭暴力,不得胁迫、引诱、教唆、纵容、利用未成年人从事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活动 父母必要时督促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在单位,以及中小学校、幼儿园等有关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发现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拒绝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或者非法阻碍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的,应当予以批评教育、劝诫制,必要时督促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父母不履行家庭教育工作职责,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处分 负有家庭教育工作职责的政府部门、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机关或者主管单位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分 (一)不履行家庭教育工作职责 (二)截留、挤占、挪用或者虚报、冒领家庭教 育工作经费 (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者徇私舞弊的情形 教育机构不履行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职责的 情节严重的可依法予以处分 家庭教育指导机构、中小学校、幼儿园、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早期教育服务机构违反本法规定,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职责的,由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分 未成年父母在家庭教育过程中实施家庭暴力的,可追究法律责任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在家庭教育过程中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家庭教育服务机构有作虚假、未依法办理设立手续等,可直接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家庭教育服务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由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 (一)未依法办理设立手续 (二)从事超出许可业务范围的行为或作虚假。引人误解宣传,产生不良后果 (三)侵犯未成年人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合法权益。 构成犯罪的,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父母就是孩子的镜子,家庭教育是教育人的起点和基点! 金句:父母好好学习,孩子天天向上。 宁可千日无机会,不可一日无准备。

我国给予边境贸易的优惠政策是什么?

惠政策主要是: 1、边民通过互市贸易进口的商品(仅限生活用品),每人每日价值在人民币3000元以下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超过人民币3000元的,对超出部分按法定税率减半征收。 2、边境小额贸易企业通过指定边境口岸进口原产于毗邻国家的商品,除烟、酒、化妆品以及国家规定必须照章纳税的其他商品外,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按法定税率减半征收。 3、开展边境小额贸易可不受贸易方式和经营分工的限制。边境小额贸易享受一般贸易出口退税政策,并按一般贸易出口退税办法办理出口退税手续。 4、经自治区商务厅批准有边境小额贸易经营权的企业,可开展对越南的经济技术合作,并享受如下优惠政策: (1)与毗邻国家边境地区开展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项下带出的设备、材料和劳务人员自用生活用品、除涉及实行配额招标的出口商品、军民通用化学品、易制毒化品及我国在国际多、双边协议中,承诺限量出口的商品外,在合理范围内,不受经营分工和出口配额的限制,并免领出口许可证。 (2)与毗邻国家边境地区开展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项下换回的原产于毗邻国家的物资,不受经营分工的限制,按项目合同规定的品种和数量进境。 (3)与毗邻国家边境地区开展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项下换回的原产于毗邻国家的物资,执行边境小额贸易的进口税收政策。 5、对出口产品建设项目贷款实行贴息,对其中高新产品建设项目给予开发资金补助。 6、国家鼓励优势企业到境外投资办厂,积极开展国际市场调研和项目论证。对获得外经贸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带料加工装配企业批准证书》的项目,其前期调研费给予适当补助.记得采纳啊

什么是中国共产党最早的民族宗教政策法

《宗教事务条例》是中国共产党最早的民族宗教政策法。2004年11月,我国第一部宗教方面的综合性行政法规《宗教事务条例》颁布,并于2005年3月起实施,宗教事务管理法制化建设迈出重大步伐,也是中国共产党最早的民族宗教政策法。

我国对边境贸易的政策

一、关于边境贸易管理形式 根据我国开展边境贸易的实际情况,参照国际通行规则,目前对我国边境贸易按以下两种形式进行管理: (一)边民互市贸易,系指边境地区边民在边境线20公里以内、经政府批准的开放点或指定的集市上,在不超过规定的金额或数量范围内进行的商品交换活动。边民互市贸易由外经贸部、海关总署统一制定管理办法,由各边境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实施。 (二)边境小额贸易,系指沿陆地边境线经国家批准对外开放的边境县(旗)、边境城市辖区内(以下简称边境地区)经批准有边境小额贸易经营权的企业,通过国家指定的陆地边境口岸,与毗邻国家边境地区的企业或其他贸易机构之间的贸易活动。边境地区已开展的除边民互市贸易以外的其他各类边境贸易形式,今后均统一纳入边境小额贸易管理,执行边境小额贸易的有关政策。边境小额贸易的管理办法由外经贸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二、关于边境贸易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收问题 边民通过互市贸易进口的商品,每人每日价值在人民币1000元以下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超过人民币1000元的,对超出部分按法定税率照章征税。由海关总署据此调整有关监管规定。 边境小额贸易企业通过指定边境口岸进口原产于毗领国家的商品,除烟、酒、化妆品以及国家规定必须照章征税的其他商品外,“九五”前3年(1996年至1998年),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按法定税率减半征收。 除边境贸易以外,与原苏联、东欧国家及其他周边国家的易货贸易和经济技术合作项下进口的产品,一律按全国统一的进口税收政策执行。 三、关于边境小额贸易的进出口管理问题 边境小额贸易企业经营权,根据外经贸部统一规定的经营资格、条件以及在核定的企业总数内,由各边境省、自治区自行审批。边境小额贸易企业名录须报外经贸部核准,并抄报国务院有关部门备案。未按规定批准并报备案的企业,一律不得经营边境小额贸易。开展边境小额贸易原则上不受贸易方式和经营分工限制。 允许边境省自治区各指定1至2家边境小额贸易企业,通过指定边境口岸,经营向我国陆地边境毗邻国家出口边境地区自产的国家指定公司联合统一经营的商品,以及进口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进口商品。经营企业名单需报经外经贸部核准。 边境小额贸易企业凡出口国家实行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出口商品,除实行全国统一招标、统一联合经营的商品和军民通用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外,可免领配额、许可证,但要接受外经贸部和国家计委的宏观管理。在外经贸部切块下达的指标内,海关凭企业出口合同和各边境省、自治区外经贸管理部门下达的文件验放。 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国家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每年根据上年度边境小额贸易进口情况和国内市场供求情况,专项给各边境地区下达一定数额的边境小额贸易进口配额。在核准的配额内,由外经贸部授权各边境省、自治区外经贸管理部门发放进口许可证。边境小额贸易企业凡进口国家实行配额管理的进口商品,海关凭边境省、自治区发放的配额证明和进口许可证放行。对边境小额贸易企业经营实行特定管理和登记管理的进口商品,也要适当简化手续,具体办法由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国家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分别商有关部门制定下达。 四、关于与边境地区毗邻国家经济技术合作项下进出口商品的管理问题 边境地区经外经贸部批准有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经营权的企业(以下简称边境地区外经企业),通过与毗邻国家边境地区经济合作进口的商品,执行边境小额贸易的进口税收政策。其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项下换回的物资可随项目进境,不受经营分工的限制。边境地区外经企业与毗邻国家劳务合作及工程承包项下带出的设备材料和劳务人员自用的生活用品,在合理范围内,不受出口配额和经营分工的限制,并免领出口许可证。 对边境地区外经企业与边境地区毗邻国家经济技术合作项下进出口的商品,海关凭外经贸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验放,具体管理办法由外经贸部和海关总署联合制定下达。 五、关于加强边境贸易管理问题 各边境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要按照国务院和有关部门的统一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指定边境贸易主管部门,切实加强对本省、自治区边境贸易和经济合作的领导与管理,促进边境贸易健康发展。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通知的有关规定,抓紧制定配套的管理办法,积极支持边境贸易和边境地区对外经济合作的发展。外经贸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研究、制定全国性的边境贸易和经济合作政策及宏观管理措施。海关在加强服务的同时,要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走私活动,保证边境贸易政策的执行。

【政策法规】有关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八大内容

【政策法规】有关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八大内容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3日表决通过了家庭教育促进法。法律明确,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负责实施家庭教育。国家和社会为家庭教育提供指导、支持和服务。 01目的 发扬中华民族重视家庭教育的优良传统,引导全社会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增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02什么是家庭教育? 指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为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对其实施的道德品质、身体素质、生活技能、文化修养、行为习惯等方面的培育、引导和影响 03根本任务 家庭教育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04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尊重未成年人身心发展规律和个体差异; (二)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保护未成年人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三)遵循家庭教育特点,贯彻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和方法; (四)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紧密结合、协调一致; (五)结合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的措施。 05家庭责任 明确责任: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 共同生活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家庭成员应当协助和配合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营造良好家庭教育环境: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及其他家庭成员应当注重家庭建设,培育积极健康的家庭文化,树立和传承优良家风,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共同构建文明、和睦的家庭关系,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06家庭教育六大内容 (一)培养家国情怀:教育未成年人爱党、爱国、爱人民、爱集体、爱社会主义,树立维护国家统一的观念,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养家国情怀; (二)培养良好道德品质:教育未成年人崇德向善、尊老爱幼、热爱家庭、勤俭节约、团结互助、诚信友爱、遵纪守法,培养其良好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意识和法治意识; (三)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引导其培养广泛兴趣爱好、健康审美追求和良好学习习惯,增强科学探索精神、创新意识和能力; (四)促进身心健康发展:保证未成年人营养均衡、科学运动、睡眠充足、身心愉悦,引导其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和行为习惯,促进其身心健康发展; (五)关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增强其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教导其珍爱生命,对其进行交通出行、健康上网和防欺凌、防溺水、防诈骗、防拐卖、防性侵等方面的安全知识教育,帮助其掌握安全知识和技能,增强其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六)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提高生活自理能力和独立生活能力,养成吃苦耐劳的优秀品格和热爱劳动的良好习惯。 07家庭教育九大方法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应当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智力发展状况,尊重其参与相关家庭事务和发表意见的权利,合理运用以下方式方法: (一)亲自养育,加强亲子陪伴; (二)共同参与,发挥父母双方的作用; (三)相机而教,寓教于日常生活之中; (四)潜移默化,言传与身教相结合; (五)严慈相济,关心爱护与严格要求并重; (六)尊重差异,根据年龄和个性特点进行科学引导; (七)平等交流,予以尊重、理解和鼓励; (八)相互促进,父母与子女共同成长; (九)其他有益于未成年人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的方式方法。 08五大内容促提升 当做父母也变成一门“必修课”后,哪些方面是父母们亟待提升与需要注意的内容呢? (一) 学习提升: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自觉学习家庭教育知识,在孕期和未成年人进入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等重要时段进行有针对性的学习,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提高家庭教育的能力。 (二)共同促进: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与中小学校、幼儿园、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社区密切配合,积极参加其提供的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和实践活动,共同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三)依法履职:未成年人的父母分居或者离异的,应当相互配合履行家庭教育责任,任何一方不得拒绝或者怠于履行;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阻碍另一方实施家庭教育。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法委托他人代为照护未成年人的,应当与被委托人、未成年人保持联系,定期了解未成年人学习、生活情况和心理状况,与被委托人共同履行家庭教育责任。 (四)科学减负: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合理安排未成年人学习、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避免加重未成年人学习负担,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五)拒绝暴力: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因性别、身体状况、智力等歧视未成年人,不得实施家庭暴力,不得胁迫、引诱、教唆、纵容、利用未成年人从事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活动。 文章来源 | 素材综合自新华社 人民日报 微言教育 少年司法专业委员会微信公号,转自现代教育报微信公号

我们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的基本原则及其意义

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与汉族平等

国家有关民族工作、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有哪些?

民族工作:民族平等、民族团结、民族互助、民族和谐、民族共荣宗教工作(四句话基本方针):全面正确地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边民互市贸易政策

我国边境贸易(Border Trade)分为边民互市贸易、边境小额贸易两种形式。其中,边民互市贸易,指边民之间的商品交易活动;边境小额贸易,是指经批准的从事边境小额贸易企业通过指定边境口岸进口原产于毗邻国家商品的贸易活动。边民互市贸易政策对边民互市贸易、边境小额贸易条件作出限制、贸易管理,进出口税、走私违法风险提示等作出规定。边民互市贸易管理办法是1996年3月29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发布的地方法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边民互市贸易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了促进边境地区居民互市贸易的健康发展,繁荣边境经济,加强海关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边民互市贸易是指边境地区边民在我国陆路边境20公里以内,经政府批准的开放点或指定的集市上、在不超过规定的金额或数量范围内进行的商品交换活动。开展边民互市贸易应符合以下条件:(一)互市地点应设在陆路、界河边境线附近;(二)互市地点应由边境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三)边民互市贸易区(点)应有明确的界线;(四)边民互市贸易区(点)的海关监管设施符合海关要求。第三条 我国边境地区的居民和对方国家边民可进入边民互市贸易区(点)从事互市贸易。我国边境地区的商店、供销社等企业,如在边民互市贸易区(点)设立摊位,从事商品交换活动的,按照边境贸易进行管理。第四条 边境地区居民携带物品进出边民互市贸易区(点)或从边境口岸进出境时,应向海关如实申报物品的品种、数量和金额,并接受海关监管和检查。第五条 边境地区居民每人每日从边境口岸或从边民互市贸易区(点)内带进的物品,价值在人民币1000元以下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超过人民币1000元不足5000元的,对超出部分按《对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征收进口税办法》规定征税;超出人民币5000元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税则》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并按进口货物办理有关手续。第六条 边境双方居民和从事商品交换活动的企业均不得携带或运输国家禁止进出境物品出入边民互市贸易区(点)。国家限制进出口和实行许可证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第七条 对具备封闭条件并与对方国家连接的边民互市场所,对方居民携带物品进境时,应向驻区监管的海关申报并接受海关监管。第八条 对当地未设海关机构的,省、自治区政府可商直属海关委托地方有关部门代管,地方政府应加强管理,并制定实施细则商海关同意后实施,海关应给予指导并会同当地政府不定期检查管理情况。第九条 各级海关要加强对边民互市贸易的管理,严厉打击利用边民互市贸易进行走私违法的活动。对违反《海关法》和本办法规定的,海关按照《海关法》和《海关行政处罚实施细则》进行处理。第十条 本办法由海关总署负责解释。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一九九六年四月一日起施行。

简述如何全面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

一、对于民族1、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1)坚持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维护祖国统一,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坚持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思想基础,坚持依法治国。(2)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共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2、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要做到“两个结合”。(1)坚持统一和自治相结合。团结统一是国家最高利益,是各族人民共同利益,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前提和基础。没有国家团结统一,就谈不上民族区域自治。同时,要在确保国家法律和政令实施的基础上,依法保障自治地方行使自治权,给予自治地方特殊支持,解决好自治地方特殊问题。(2)坚持民族因素和区域因素相结合。民族区域自治,既包含了民族因素,又包含了区域因素。民族区域自治不是某个民族独享的自治,民族自治地方更不是某个民族独有的地方。这一点必须搞清楚,否则就会走到错误的方向上去。二、对于宗教1、必须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是我们党坚持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从我国国情和宗教具体实际出发,汲取正反两方面经验制定出来的。2、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出发点和落脚点是要最大限度把广大信教和不信教群众团结起来。3、要引导信教群众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维护祖国统一,维护中华民族大团结,服从服务于国家最高利益和中华民族整体利益。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4、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文化,努力把宗教教义同中华文化相融合。5、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接受国家依法管理。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扩展资料:关于宗教政策:宗教信仰自由和政教分离是中国共产党的宗教政策,也是社会主义国家的基本政策。宗教信仰自由的主要含义是:1、每个公民既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2、有信仰这种宗教的自由,也有信仰那种宗教的自由;3、在同一宗教里有信仰这个教派的自由,也有信仰那个教派的自由;4、有过去不信教而现在信教的自由,也有过去信教而现在不信教的自由。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百度百科:中国共产党的宗教政策

我国的民族宗教政策是什么

1、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是什么?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既尊重群众信仰宗教的自由,又尊重群众不信仰宗教的自由。依法管理宗教活动规范有序进行。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切实加强爱国宗教团体和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增强自养能力,形成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学识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的宗教教职人员队伍,保证宗教组织领导权牢牢掌握在爱国爱教的人士手中。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鼓励和支持宗教界发扬爱国爱教、团结进步、服务社会的优良传统,对宗教教义作出符合社会进步要求的阐释。2、什么是民族平等的政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民族,不论人口多少、历史长短、发展程度高低,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一律平等,不允许对任何民族进行歧视和压迫;不论是聚居还是散杂居的各民族,均以平等的地位参与国家事务和地方事务。3、什么是民族团结政策?国内各民族的团结是党的事业必定要胜利的基本保证;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少数民族之间互相离不开,全国56个民族结成一体,谁也离不开谁;各民族只有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才能实现共同的繁荣与发展。4、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主要内容有哪些?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是党对宗教问题的基本政策。宗教信仰自由,就是说:每个公民既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有信仰这种宗教的自由,也有信仰那种宗教的自由;有过去不信教而现在信教的自由,也有过去信教而现在不信教的自由。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在多数群众不信教的地方,要注意尊重和保护少数信教群众的权益;在多数群众信教的地方,要注意尊重和保护少数不信教群众的权益。要坚决纠正干涉宗教信仰自由、排斥和歧视信教群众、侵犯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合法权益的现象,也要坚决纠正排斥和歧视不信教群众以及信仰不同宗教群众的现象。宗教信仰自由不等于宗教活动可以不受任何约束。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首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要把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承担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的义务。宗教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范围内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反对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宗教活动不得妨碍社会秩序、工作秩序和生活秩序。5、为什么要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宗教不仅是一种意识形态,也是一种社会活动和社会实体,对于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宗教事务,必须依法予以管理。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体现,是规范宗教事务管理、推动宗教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的客观要求,是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重要途径,也是促进宗教活动规范有序的必要举措。依法对宗教事务进行管理,是指政府对有关宗教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进行行政管理和监督。对宗教活动的管理是政府对社会活动进行管理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一方面是通过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宗教政策、宗教法规,协调宗教界与各有关方面的利益,政府依法保护宗教团体和寺观教堂的合法权益,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一方面是要限制不正常的宗教活动,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和宗教活动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抵制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依法对宗教事务进行管理,是党和政府在宗教工作上的一个重要指导思想。这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的重要体现,是做好新的历史条件下宗教工作的需要,也是保障各族人民群众宗教信仰自由的需要。依法对宗教事务进行管理,同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并不矛盾,我们对宗教事务进行管理不是要限制群众的信仰自由,而是要保证宗教活动的正常秩序,从而更好地保障群众的信仰自由。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也好,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也好,归根到底,都是要更好地争取、团结、教育广大信教群众,把他们的意志和力量集中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上来,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6、什么是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这是我们党从中国国情出发,解决民族问题的一项基本政策,也是我国的一项重要的政治制度。7、怎样理解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要旨?江泽民同志在2001年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首次完整地提出“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这一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要旨。我们必须全面正确地加以理解和贯彻执行。“保护合法”,就是依法保护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信教群众一切正常的宗教活动。保护合法是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重点。在贯彻实施《宗教事务条例》过程中,保护好信教群众正常的、合法的宗教活动,不允许有人随意干预他们的宗教信仰自由权利;另一方面,还要注意做好信教群众的教育和引导工作。引导他们在从事宗教活动时,要树立大局观念,自觉把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自觉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引导他们树立责任意识和法制观念,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学会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通过正常途径反映自己的合理要求。“制止非法”,就是要制止超越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以及利用宗教进行的一切非法活动。对任何干涉或侵犯群众正当的宗教信仰、正常的宗教活动和宗教界的合法权益的行为,对宗教界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行为,都应当立即予以纠正;对触犯刑律的,要依法处理。只有“制止非法”,才能更好地“保护合法”。“抵御渗透”,就是要抵御境外势力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不允许境外任何组织、团体和个人干预我国宗教事务。利用宗教对我国进行渗透是指境外团体、组织和个人利用宗教从事的各种违反我国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活动和宣传,与我国宗教界争夺信教群众,争夺思想阵地,企图对我国实施西化、分化的图谋。利用宗教进行渗透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打着宗教旗号企图颠覆我国的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破坏国家统一、领土完整和民族团结;一种是企图控制我国的宗教团体和干涉我国的宗教事务,在我国境内建立宗教组织和活动据点、发展教徒。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关键是处理好国内的宗教问题,做好国内的宗教工作,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把广大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紧紧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巩固和扩大党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打击犯罪”,就是要坚决打击利用宗教进行的一切违法犯罪活动。在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权利和正常宗教活动的同时,必须依法坚决打击利用宗教进行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各类犯罪活动。要采取有力措施坚决制止借宗教问题煽动群众闹事、扰乱社会治安、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行为。对触犯刑律的要依法处理;对勾结境外敌对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的首恶分子,要从严惩办;对非法宗教组织要坚决取缔;对从事违法活动的宗教教职人员,情节轻微的要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屡教不改或情节严重的要绳之以法。

河南省推进双减政策落实家庭教育系列讲座

河南省推进“双减”政策落实家庭教育系列讲座开播时间:2021年11月18日1、刘林亚河南省教育厅二级巡视员主题:“双减”政策解读2、杨雄中国教育学会家庭教育专业委员会副理事长、上海社科院青少年研究所原所长主题:“双减”后家庭教育面临的挑战与对策3、林丹华教育部心理学教指委副主任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部教授博士生导师主题:“双减”后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难点与应对4、寇爽教育部领航工程名校长、河南省政府督学、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郑州师范学院附属小学校长主题:“双减”后“五项管理”的困境与突破5、焦雪景河南省首届家庭教育优质课大赛特等奖获得者、河南省家庭教育讲师团特聘讲师主题:“双减”后对孩子学习能力的新要求6、吕海峰国家级优质课一等奖获得者河南省首届家庭教育优质课大赛特等奖获得者主题:“双减”后家校共育的新任务与新要求

简述如何全面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

国家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需要从多个角度,去加以贯彻: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但需要贯彻的是:也有不信教的自由。当今有某些宗教,大街上散发宗教传单,到处拉人入教,这侵犯了:不信教的自由。关于这一点,国家急需加以贯彻。人们有信仰某个宗教的自由,但需要贯彻的是:别人也有信仰其他宗教的自由。当今有某些教会,大肆攻击其他教会,这种魔鬼的做为,严重侵犯了:别人的信仰自由。关于这一点,国家急需加以贯彻。

我国的基本民族政策是

中国的基本民族政策是民族区域自治。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就是在统一的祖国大家庭里,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以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为基础,建立相应的自治机关,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自主地管理本民族、本地区的内部事务,行使当家做主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国家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和谐关系。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国家根据各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要,帮助各少数民族地区加速经济和文化的发展。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

少数民族政策有哪些

法律分析:一、坚持民族平等团结;二、民族区域自治;三、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文化事业;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五、发展少数民族科教文卫等事业;六、使用和发展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七、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八、尊重和保护少数民族宗教信仰自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第五十三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对本地方内各民族公民进行爱国主义、共产主义和民族政策的教育。教育各民族的干部和群众互相信任,互相学习,互相帮助,互相尊重语言文字、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共同维护国家的统一和各民族的团结。第七十二条 上级国家机关应当对各民族的干部和群众加强民族政策的教育,经常检查民族政策和有关法律的遵守和执行。

中国民族政策的核心内容是什么

民族大团结是民族政策的核心内容,一个国家只有团结了,前程才有希望。

怎样认识民族区域自治政策

民族区域自治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民族政策,也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在统一的祖国大家庭内,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以其聚居区为基础,建立相应的自治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1.民族区域自治以国家统一、领土完整为前提。民族自治地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一部分,其自治权属于特殊的地方国家权力,与前苏联的加盟共和国不同,不享有脱离国家而独立的权利。民族自治地方是我国单一制国家结构条件下的一种地方政权形式,要在中央统一领导下行使自治权,管理本地区的和本民族的内部事务。   2.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必须以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这也就是说,只要有一定数量的少数民族人口聚居,就可以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民族区域自治也必须在少数民族聚居区内实行。这种自治制度是民族自治与区域自治的结合,即只有聚居在一定区域内的少数民族才能实行民族自治,不是分散居住的少数民族人口实行的民族文化自治,也不是一般意义上的与民族聚居无关的地方自治。   3.建立民族自治地方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少数民族的权利。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在承认民族差异的基础上为了实现少数民族人民当家作主权利,使之能自主地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而建立的。少数民族作为我国人民中的一部分,享有的当家作主权利具有民族性。一方面,少数民族作为国家主人,他们在政治、经济、特别是文化上的特殊要求应得到特别保护;另一方面,少数民族在任何时候都享有民族的生存权和发展权。所以,在少数民族传统定居的地方实行民族自治,行使自治权是保障少数民族当家作主权利的关键。可以说自治权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核心,否则,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也就名存实亡了。 况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政策。

简述我国民族政策的基本原则。

1)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的原则: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是中国民 族政策的基本原则和根本.受到宪法和法律的保护。 (2)各民族平等参与国家事务管理的原则:在中国.各少数民族 与汉族不仅都以平等的地位参与国家大事和各级地方事务的管理.而 且少数民族参与国家管理的权利还会受到国家法律和政府政策的特 殊保障。 (3)民族区域自治原则:一是民族区域自治必须以国家统一为原 则,任何实行民族区域白治的地方i都是国家领土不可分割的组成部 分,各级自治机关,同时也是国家的——级基层政权机关;二是民族区域 自治及其自治机关,必须根据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一系列规定享 有自治权、行使自治权利;于是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不仅是民族自 治,而且还是区域自治,是民族与区域相结合的自治。 (4)加快少数民族经济发展的政策:对少数民族地区实行优惠的 财政政策;鼓励少数民族地区发展贸易,照顾少数民族用品生产;扶持 少数民族贫困地区摆脱贫闲;加大少数民族地区改革开放的力度。 (5)少数民族人口政策:一般规定:少数民族夫妇可以生育两个 或三个孩子;边境地区和自然环境恶劣的地区、人口特别稀少地区的 少数民族夫妇,可以生育三个以上的孩子;西藏自治区的藏族农牧民 夫妇可以不受限制地生育子女。 (6)发展少数民族教育事业的政策:国家采取了许多政策和措施 支持少数民族教育事业的发展。 (7)尊重和发展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政策:少数民族的语言、文 字受到了普遍重视、尊重,并得到广泛的应用。 (8)尊重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 (9)保护少数民族历史文化遗产的政策。 (10)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政策。

我国制定了哪些正确的民族政策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中国民族政策的基本原则是

法律分析:主要包括:1、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的原则;2、各民族平等参与国家事务管理的原则。;3、民族区域自治原则。法律依据:根据《宪法》第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国家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和谐关系。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国家根据各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要,帮助各少数民族地区加速经济和文化的发展。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

我国的民族政策和方针有( )。D.大力培养和使用少数民族干部

【答案】:ABCD我国的民族政策和方针包括:第一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第二坚持民族平等与民族团结的原则;第三大力发展少数民族的经济和文化;第四大力培养和使用少数民族干部。

我国民族政策的核心内容是什么

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为促进少数民族政治、经济、文化等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国家制定了一系列民族政策。我国民族政策的核心内容是民族团结

我国基本民族政策是什么

法律分析:我国的民族政策是:1.坚持民族平等:民族平等的含义是指各民族不论人口多少,经济社会发展程度高低,风俗习惯异同,都在社会生活中,衣法享有相同的权利,履行相同的义务。我国在法律上规定各民族一律平等,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2.维护民族团结:民族团结是国家稳定的基础,是各项事业取得胜利的保证。民族团结的主要内容是各民族要和睦相处,情同手足。民族团结是我国精神文明建设和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内容。3.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民族区域自治是党和国家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一项基本政策,也是国家基本的政治制度之一。实践证明,实施民族区域自治,符合我国的具体实际,有利于维护国家统一和充分尊重、保障各民族管理自己内部事务的权利,有利于最大限度地发挥各族人民当家作主的积极性。4.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文化事业:经济文化发展是各民族自身发展的基础,也是民族关系和谐发展的保证。在新的历史时期,做好民族工作,增强民族团结的核心问题,就是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快发展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经济文化等各项事业,促进各民族的共同繁荣。5.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大力培养和使用少数民族干部,是解决民族问题的关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后,党和政府根据民族工作和社会发展的需要,通过专业院校教育以及社会实践等多种渠道,培养了大批民族干部,促进了民族地区社会主义事业的快速发展。6.尊重和发展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语言文字平等是民族平等的重要标志和体现,我国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都明确规定“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7.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风俗习惯是民族特点的一个重要内容,表现在饮食起居、节日庆典、婚姻和丧葬习俗等方面。尊重各民族的风俗习惯,有利于促进民族平等与团结,有利于各民族传统文化的保护和发展。8.尊重少数民族宗教信仰自由:宗教在少数民族中有广泛影响,民族问题与宗教问题往往交织在一起。各民族公民有宗旺信仰的自由,信教与不信教的人地位平等。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国家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和谐关系。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国家根据各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要,帮助各少数民族地区加速经济和文化的发展。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

中国的民族政策

中国的民族政策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即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以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各民族共同繁荣作为处理民族关系的原则。我们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实际上是有关少数民族的政策。它是党和政府根据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结合我国多民族的基本国情和民族问题长期存在的客观实际制定的,其本质是促进各民族平等团结、发展进步和共同繁荣,是我们正确认识和处理民族问题的重要行为准则,是我国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国对少数民族有哪些优惠政策?

1、考试。 是对出生于某些地区和家庭的考生优惠。例如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少数民族考生、烈士子女等。 2、“十五”期间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用品生产有哪些优惠政策   经国务院批准,我国在“十五”期间对民族贸易网点和民族用品生产企业继续衽流动资金贷款优惠利率、技改贷款贴息和税收优惠三项政策。   具体的讲,这三项优惠政策贯穿于流通和生产两大领域。流通领域泛指由国家确定的民族贸易旗(县)内的商业、供销、医药、新华书店等经营性企业,我们习惯称之为民贸企业。具体优惠政策为:(一)、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对民贸企业贷款衽比正常的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低2.88个百分点的优惠利率政策。优惠利率的范围限于民族贸易旗(县)内商业企业、供销社、医药公司和新华书店经销少数民族特需用品、生产生活必需品、药品、书籍及收购少数民族农牧副产品所需要的流动资金贷款;民族贸易旗(县)乡镇以下的基层民族贸易网点、医药公司、新华书店所需要的流动资金贷款;经审查批准的担负民族贸易旗(县)供应任务,并列入国家民委指定的送工业品下乡的省、地级民族贸易公司所需要的流动资金贷款。(二)、对民族贸易旗(县)内商业企业、供销社、医药公司、新华书店等民贸企业进行民贸网点建设所取得的固定资产贷款给予贴息,贷款由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根据贷款条件自主审批发放,利息补贴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各承担50%。(三)、对民族贸易旗(县)的民族贸易企业和供销社企业销售货物,按实际缴纳增值税税额先征后返50%,对旗县以下(不含旗县)的民族贸易企业和基层供销社销售货物免征增值税。生产领域泛指由国家确定的少数民族特需用品定点生产企业,我们习惯称之为定点企业。具体优惠政策为:(一)、对少数民族特需用品定点生产企业生产贷款衽比正常的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低2.88个百分点的优惠利率政策,范围限于按《少数民族特需用品目录》进行生产的民族用品定点生产企业所需要的流动资金贷款。(二)、对少数民族用品定点生产企业进行民族用品生产技术改造所取得的固定资产投资贷款给予贴息,贷款由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根据贷款条件自主审批发放,利息补贴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各承担50%。

试述我国民族政策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

(1)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的原则。(2)各民族平等参与国家事务管理的原则。(3)民族区域自治原则。(4)加快少数民族经济发展的政策。(5)少数民族人口政策。(6)发展少数民族教育事业的政策。(7)尊重和发展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政策。(8)尊重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9)保护少数民族历史文化遗产的政策。(10)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政策。

我国的基本民族政策是

中国的基本民族政策是民族区域自治。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指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的制度。 我国的基本民族政策 中国的基本民族政策是民族区域自治。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指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的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之一,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的重要内容。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就是在统一的祖国大家庭里,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以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为基础,建立相应的自治机关,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自主地管理本民族、本地区的内部事务,行使当家做主的权利。 中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原因 1.中国在历史上长期以来就是一个集中统一的国家。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中国境内各民族逐步汇合成了中华民族。 2.长期以来中国的民族分布以大杂居、小聚居为主。长期的经济文化联系,形成了各民族只适宜于合作互助,而不适宜于分离的民族关系。 3.我国人口、资源分布和经济文化发展不平衡。只有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才有利于各民族的发展和国家的繁荣、昌盛。 4.自1840年以来,中国各民族都面临着反帝反封建、为民族解放而奋斗的共同任务和命运。在共御外敌、争取民族独立和解放的长期斗争中,中国各民族建立了休戚与共的亲密关系,形成了互相离不开的政治认同。这就为建立一个统一的新中国,并在少数民族地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奠定了坚实的政治和社会基础。

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主要有哪些?

(2)各民族平等参与国家事务管理的原则:在中国.各少数民族与汉族不仅都以平等的地位参与国家大事和各级地方事务的管理.而且少数民族参与国家管理的权利还会受到国家法律和政府政策的特 殊保障。 (3)民族区域自治原则:一是民族区域自治必须以国家统一为原则,任何实行民族区域白治的地方i都是国家领土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各级自治机关,同时也是国家的——级基层政权机关;二是民族区域自治及其自治机关,必须根据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一系列规定享有自治权、行使自治权利;于是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不仅是民族自治,而且还是区域自治,是民族与区域相结合的自治。 (4)加快少数民族经济发展的政策:对少数民族地区实行优惠的财政政策;鼓励少数民族地区发展贸易,照顾少数民族用品生产;扶持少数民族贫困地区摆脱贫闲;加大少数民族地区改革开放的力度。(5)少数民族人口政策:一般规定:少数民族夫妇可以生育两个或三个孩子;边境地区和自然环境恶劣的地区、人口特别稀少地区的少数民族夫妇,可以生育三个以上的孩子;西藏自治区的藏族农牧民 夫妇可以不受限制地生育子女。(6)发展少数民族教育事业的政策:国家采取了许多政策和措施支持少数民族教育事业的发展。(7)尊重和发展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政策:少数民族的语言、文字受到了普遍重视、尊重,并得到广泛的应用。 (8)尊重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 (9)保护少数民族历史文化遗产的政策。

我国的民族政策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2)民族区域自治政策; (3)大力培养和使用少数民族干部政策; (4)加快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建设政策; (5)积极发展少数民族教育文化事业政策; (6)保障各民族使用发展语言文字政策; (7)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政策; (8)尊重少数民族宗教信仰自由政策; (9)同少数民族上层爱国人士建立统一战线的政策; (1O)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和民主改革的政策。

中国封建王朝对少数民族的政策

明清时期是中华民族共同体得到巩固和发展的重要时期。明朝:重视对少数民族地区的管治明朝虽是汉族政权,但政府却十分重视对少数民族地区的管理和统治。在南方的少数民族地区,先是实行元代以来的土司制度,对归顺的各少数民族首领授予世袭官职,由他们自行管理所辖地方。后来又实行「改土归流」,把土司辖区纳入中央政府的直接统治范围,这有利於国家统一的发展。明朝:中华各族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统一在北方、东北和西北地区,明政府主要设置军事机构镇守,例如设置都司和卫所,以巩固国家的安定和统一。另外,明政府也鼓励少数民族与汉族之间在经济文化上的往来,如移民屯垦、贸易互市、兴建学校、推行儒学等等举措,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明朝政府的这些措施,使边疆少数民族地区与中央王朝的关系日益密切,从而实现了中央王朝与边疆地区真正意义上的统一。清朝:中华民族共同体更进一步稳固发展由满族建立的清朝是中国历史上继元朝之后,又一个由少数民族建立的统一王朝。由於满族统治者采取了许多重大措施稳定边疆,并对汉文化和各少数民族文化采取了更为宽容、开放的态度和政策,使民族关系、民族融合得到更进一步的发展,从而加强了各民族的相互认同感。清朝:体现强大的民族凝聚力清朝前期以强盛国力所奠定和巩固的中国疆域,促进了民族凝聚力的不断增加,在晚清时期受到外国侵略时,中国各地区民族皆为了维护国家主权、领土完整,而对列强作出抗争,充分体现了中华民族的强大凝聚力。清代的民族政策与以前历代相比有那些独特的地方?从顺治帝起,清朝统治者吸取了元朝灭亡的教训,首先肯定了汉族文化的先进,采取了向汉族人学习,学习他们的习俗、文化,重用汉族大臣,开科考,修孔庙,拜孔子等一系列行为。这些行为在顺治帝之时,几乎遭到满朝文武的反对,连顺治帝的亲生母亲都不支持他。这或许是顺治帝抑郁而终的原因。但事实证明顺治帝的作为是对的,康熙不仅继承了顺治的政策,还亲下江南,拜明孝陵,以安汉族人的心。从那时起,一品大员,如上书房大臣等,一改无汉臣的历史,重用汉臣。如张廷玉,历三朝,居首辅四十余年。这些做法是空前绝后的。理藩院清代管理蒙、回、藏等少数民族事务的中央机构。清以前历代封建王朝对于少数民族事务的管理,只设官员兼管,不设专署。清于崇德元年(1636)设蒙古衙门,由承政、参政主管;三年六月,改称理藩院,属礼部。顺治元年(1644),改置尚书、侍郎;十八年,定官制同六部,理藩院尚书亦入议政之列。设录勋、宾客、柔远、理刑四司。雍正时定以王、公、大学士兼理院事。乾隆改设旗籍、王会、典属、柔远、徕远、理刑六司。咸丰十年十二月(1861年1月)成立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以前,兼办对俄外交事务。光绪三十三年(1907)九月,改为理藩部,清亡遂废。理藩院初掌蒙古事,随着清廷全国政权的建立,更为总管蒙古、西藏、新疆等各少数民族地区事务的中央机构。清统治者通过理藩院实施对各少数民族地区的统治,加强与他们的联系。康熙二十六年(1697),修定《理藩院则例》,用法规固定了对少数民族地区统治的各项措施。以后,乾隆、嘉庆、道光、光绪年间又四次校修。理藩院六司分掌爵禄、朝贡、定界、官制、兵刑、户口、耕牧、赋税、驿站、贸易、宗教等政令。另有司务厅、银库、饭银处、当月处、督催所及满、汉、蒙、俸四档房掌衙署日常事务。理藩院所辖,先后尚有内馆、外馆、蒙古学、唐古特学、托忒学、俄罗斯学、木兰围场、喇嘛印务处、则例馆等机构。此外还派司员、笔帖式等常驻少数民族地方,处理特定事务,定期轮换。理藩院的历史作用首先,理藩院执行了清代比较成功的统治西、北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政策。清朝是我国少数民族——满族建立起来的封建王朝。鉴于明末对周边地区无力顾及的历史教训,清朝统治者,特别是清前期的封建帝王对边疆少数民族的统治极为重视。他们把西、北边疆少数民族居住的广大地区看成是统治中原的“屏藩”,认为“摇惑我外藩”,就是“坏我屏垣”,就会使“疆圉”“不靖”,而“边境一日不宁,内地之民一日不得休息”,这势必要危及到全国统治的稳定性。正是基本这种认识,康熙帝在位61年总结了大量的统治西、北边疆地区少数民族的经验。他认为,统治西、北边疆地区的宗旨在于“治之得其道”。他特别指出要加强这些地区的少数民族对中央政权的向心力。针对这些地区少数民族的贡物他曾议论:“贡物何足珍贵,正鉴其诚敬之心耳”。为了表示对统治西、北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重视,康熙还把“柔远能迩”当做“敬天法祖”的实际内容写入遗诏中,令后代子孙永志不忘。雍正帝即位后,亲自为理藩院书写匾额:“宣化遐方”,并在统治西、北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政策中提出要“从俗从宜,各安其习”。乾隆皇帝当政时期,尽管他认为“驾驭外藩之道,示之以谦则愈骄,怵之以威则自畏”,从而采用了“宽猛互济”、“恩威并用”的方针,但同时也仍然主张“从俗从宜”、“不易其习”。总之,清代前期统治西、北边疆地区,实际上是采用了“修其教不易其俗,齐其政不易其宜”的方针。其次,理藩院促进了清代前期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巩固和发展,这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在17世纪中叶,理藩院的活动保证了清朝的顺利入关,对清朝统一全国起了促进作用。由于明朝腐败导致的中央政权力量削弱,我国17世纪中叶陷于分裂状态,这种分裂在当时并不是一种值得称颂的现象。一方面,因为这种分裂战争连绵不断,人民流离失所,社会经济遭到破坏。另一方面,当时西方资本主义势力已经东来,沙俄也时刻窥伺我国北部的大好河山。如果分裂形势继续下去,就可能给这些侵略势力以可乘之机。所以,尽快恢复统一,不仅有利于国内各民族人民的休养生息,符合全中国人民根本利益要求,而且对于抵抗西方殖民主义势力和沙俄侵略势力也有着重要意义。历史证明,统一的历史使命由清朝承担了。清朝所以能承担这一重任,除了别的因素外,漠南蒙古已经成为它的可靠后方和重要的借助力量是重要原因之一,而这与理藩院有密切关系。理藩院设立后四个月,其官员就往察哈尔、喀尔喀、科尔沁诸部“稽户口,编牛录,谳庶狱,禁奸宄”。仅一个月就编成了牛录,造好了甲士清册。这既稳定了漠南蒙古的社会秩序,也为清朝提供了兵源。理藩院设立后八年,清朝入关,漠南蒙古诸部纷纷率师相从。同时,在清朝入关之际,理藩院及时地把清军入关和进占北京情况通知漠南蒙古各部,使他们时刻有所准备。虽然,清军入关后在统一过程中使用了残酷的暴力,对社会经济发展一度造成影响,但是,清朝统一全国的历史意义是无论如何不能抹煞的。清朝是我国封建社会多民族统一国家得到空前发展和巩固的时期。有清一代,维护国家统一的力量与形形色色的分裂势力曾进行长期斗争。在这些斗争中,理藩院充分发挥了维护统一的作用。有些前已述及。又如,康熙二十五年(1686)三月,当喀尔喀蒙古土谢图、札萨克图两汗发生冲突后,理藩院尚书阿喇尼亲往喀尔喀七旗莅盟,竭力促使他们“尽释旧怨”而“交相揖睦,共享升平”。这年八月,阿喇尼又召集喀尔喀两翼汗传达康熙圣谕,令其“同归于好”。当噶尔丹发动内乱、喀尔喀蒙古各部率众南奔时,理藩院立即将情况上奏康熙帝,并负责安排喀尔喀蒙古各部生计。正是在理藩院组织安排下,通过多伦会盟,我国北部边疆很快出现了安定局面。康熙皇帝说:“昔秦兴土石之工,修筑长城。我朝施恩于喀尔喀,使之防备朔方,较长城更为坚固。应当说,这种北部边疆的坚固状况与理藩院的作用是分不开的,这又为彻底粉碎噶尔丹内乱、抵御沙俄的扩张侵略准备了条件。理藩院除在政治军事方面促进了清代多民族统一国家的发展巩固外,还程度不同地促进了西、北边疆少数民族地区与中原内地的经济交流,促进了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多伦会盟之后,理藩院派遣官员去山西等地准备耒耜,帮助喀尔喀蒙古于膏腴之地种植农作物。理藩院还按照清代帝王的意志,协助组织边疆地区少数民族建立“常平仓”,贮积粮谷,以备赈济,“其收放实数”,“每年秋后造具印册报院”。仅漠南蒙古哲里木、昭乌达、卓索图3盟26旗就额存谷246100多石。雍正十二年(1734)二月,吴喇特镇国公达尔玛机里弟属下游牧地方,因风雪之灾,人畜伤损。理藩院派遣官员按户赈济,共计大小15385口,6个月时间用米7240.1石。在救灾过程中,理藩院官员因地制宜,在有河流的地方帮助蒙古人民造船、结网、捕鱼。此外,理藩院管理的驿站把西、北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和内地联成一体,这对西、北地区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对清朝多民族国家的统一和巩固,多少起了一定作用。我们在评价清代理藩院、基本肯定它的历史作用时,应当说明,理藩院终究是清朝阶级统治和压迫的工具。它维护的是少数民族王公贵族的利益,维护他们对各族劳动人民的剥削。西、北边疆地区少数民族劳动人民受“厚敛重徭”的剥削,被“纳之于阽危之域”,生活极为贫苦,遇有灾荒,清朝经理藩院虽有赈济,但由于上层王公们“苟且塞责”,广大劳动人民“并不得实惠”。统治阶级需要的“纳赋”、“贡徭”像两根绳索,把少数民族劳动人民紧紧捆绑住,使他们难以逃脱“重赋苛役”的苦海。因此,西、北边疆少数民族劳动人民“迫于饥寒,以致离散”的现象到处可见。------------------------------明朝对少数民族的杀戮以及满族是明朝人的证据很多人的对于清朝的残暴不满,指责清朝杀戮太过。可是纵贯所有封建王朝,那有不沾血腥的呢?洪武五年征三十六洞散毛。景泰六年,征湖广苗蒙能,围攻龙里,怀化、铜鼓诸地,天顺五年,大军深入苗疆,攻破几百余寨 ,焚毁三千家,斩首三千三百余人。天顺三年(公元1459年)黔中苗族于把珠等起义失败后,有四千四百九十人被杀,五千五百个妇女被俘往他乡,万历年间明朝用兵平定播州土司扬应龙之乱时,许多苗族、仡佬族横遭屠杀,被迫逃走,战后幸存者仅“十之二”。为了“开边”,明王朝在黔东和贵阳、安顺等地大量安屯设堡,强使许多苗族人民迁居。(《邱北县志》第二册)贵州军务右副都御史白圭的折子,左一个“斩首一万”,右一个“斩首3000”很是洋洋得意啊。据《凤凰厅志》和《泸溪县志》载:苗区人口“大经草剃,存不满百”,“几经绝种”。“经过挞伐征剿,村寨十室九空,人迹灭绝”明辽东总兵李成梁军在图伦城主尼堪外兰的引导下,攻克了阿台的古埒城,屠城。还把人家努尔哈赤的祖父觉常刚和父亲塔石误杀了。再说满人本来就是明朝子民,怎么能用日本来比拟?明成祖永乐年间,东海女真部分南移,同建州女真经常发生战争.建州女真被迫向南向西迁移.宣德时期,童猛哥帖木儿为东海女真杀害.其弟凡察,其子童仓,董山率部西迁,经佟家江(今浑江),进入赫图阿拉(今辽宁新宾县),于呼兰哈达山(又叫烟筒山)下,浑河支流苏子河畔,筑城定居下来.正统时期,明政府为了笼络建州女真,任命阿哈出的孙子李满柱为建州卫指挥使,凡察为建州右卫指挥使,董山为建州左卫指挥使."建州三卫"之称由此而来.建州三卫是明政府设立的地方机构,既管军事,又理民政,"抚绥属部","看守地方".长官由中央政府委任,可以世袭,要服从中央政府的命令,承担各种义务."有所征调,闻使即从,无敢违期"①.正如清太宗皇太极所云:"我祖宗与明朝看边,忠顺有年."这生动地反映了明朝中央政府和地方卫所的亲密关系。① 《左传》卷二十二,昭公九年.① 严从简:《殊域周咨录》卷二十四明初,太祖朱元璋颇重视对东北边陲少数民族的治理.洪武三年(1370年),在辽东设立了定辽卫都卫.八年(1375年),改定辽卫都卫为辽东都指挥使司,管理辽东25卫,138所,二州一盟.永乐七年(1409年),在黑龙江特林地区设置了奴尔干都司,所辖的著名卫所有建州卫,海西卫,兀者卫,囊哈儿卫等.成祖朱棣派遣宦官亦失哈到奴尔儿干都司进行慰问与巡视,增进了边区民族与明中央政府之间的联系.永乐十八年(1420年),明朝迁都北京后,加强了对东北地区的经营.从洪武到正统年间,先后在东起库页岛,西至斡难河,北自乌第河,南濒日本海等广阔地区,建置了184卫.这对东北边疆的开发建设,以及边区与中原的经济文化交流,都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对东北女真等民族,明政府采取了招抚,羁縻与分而治之的政策.政治上,明政府委任部落酋长,首领充当卫所长官,申明职守,给予敕书,又称玺书."官其酋长为都督,都指挥,指挥,千百户,镇抚等职,给与印信,俾仍旧俗,各统其属"①.各卫所要对明政府履行各项义务."时以朝贡",卫所官员要定期进京述职,奏报地方治乱.建州,海西女真每年冬季从开原入京朝贡,贡品主要有人参,貂皮,海东青,马匹,珍珠等地方名贵土特产.② 《清太祖武皇帝实录》卷二.① 天顺《大明一统志》卷八十九明朝在少数民族地区实行羁縻卫所制度和土司、土官制度,促进了中华多民族的统一和发展。

党的民族政策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1) 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的原则: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是中国民 族政策的基本原则和根本.受到宪法和法律的保护。 (2) 各民族平等参与国家事务管理的原则:在中国.各少数民族 与汉族不仅都以平等的地位参与国家大事和各级地方事务的管理.而 且少数民族参与国家管理的权利还会受到国家法律和政府政策的特 殊保障。 (3) 民族区域自治原则:一是民族区域自治必须以国家统一为原 则,任何实行民族区域白治的地方i都是国家领土不可分割的组成部 分,各级自治机关,同时也是国家的——级基层政权机关;二是民族区域 自治及其自治机关,必须根据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一系列规定享 有自治权、行使自治权利;于是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不仅是民族自 治,而且还是区域自治,是民族与区域相结合的自治。 (4) 加快少数民族经济发展的政策:对少数民族地区实行优惠的 财政政策;鼓励少数民族地区发展贸易,照顾少数民族用品生产;扶持 少数民族贫困地区摆脱贫闲;加大少数民族地区改革开放的力度。 (5) 少数民族人口政策:一般规定:少数民族夫妇可以生育两个 或三个孩子;边境地区和自然环境恶劣的地区、人口特别稀少地区的 少数民族夫妇,可以生育三个以上的孩子;西藏自治区的藏族农牧民 夫妇可以不受限制地生育子女。 (6) 发展少数民族教育事业的政策:国家采取了许多政策和措施 支持少数民族教育事业的发展。 (7) 尊重和发展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政策:少数民族的语言、文 字受到了普遍重视、尊重,并得到广泛的应用。 (8) 尊重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 (9)保护少数民族历史文化遗产的政策。

我国的民族政策主要包括八个方面

我国的民族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八个方面:1、坚持民族平等团结;2、民族区域自治;3、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文化事业;4、培养少数民族干部;5、发展少数民族科教文卫等事业;6、使用和发展少数民族语言文字;7、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8、尊重和保护少数民族宗教信仰自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国家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和谐关系。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国家根据各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要,帮助各少数民族地区加速经济和文化的发展。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我国民族政策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发展少数民族社会事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尊重和保护少数民族宗教信仰自由。

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法律分析: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是指少数民族地区的考生报考少数民族地区的学校(一般是省内的学校),简称双少生,两者都为定向培养,国家线都为245,但是在学校的选择和录取的方式都有区别。 少数民族骨干政策是专项计划,有单独的招生计划,一般为博士1000和硕士4000人,然后把名额分配到各个学校,学校把本校名额分配到各个省份。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 四、切实提高少数民族人才培养质量 (十六) 改革考试招生制度。按照国家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统一要求,保留并进一步完善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高考加分优惠政策,推进民族地区和内地西藏新疆班毕业生高考招生制度改革,逐步探索建立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公平、多元的录取机制。完善高校民族班、民族预科班招生办法,探索实施高校民族预科阶段结业会考制度,不断提高培养质量。

我国的民族政策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什么是民族政策? 是指国家和政党为调节民族关系,处理民族问题而采取的相关措施、规定等的总和。从世界范围来看,民族政策的实质和作用有积极和消极之分,前者如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民族发展政策;后者如种族隔离、种族歧视政策等。 从内容来看,有政策原则和政策措施之分。民族政策原则一般是指在民族工作的全局中必须遵循的大政方针,如我国实行的民族平等团结和民族区域自治政策等;具体的民族政策措施,通常是对涉及民族问题的某一方面而做出的具体的规定。 我们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实际上是有关少数民族的政策。它是党和政府根据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结合我国多民族的基本国情和民族问题长期存在的客观实际制定的,其本质是促进各民族平等团结、发展进步和共同繁荣,是我们正确认识和处理民族问题的重要行为准则,是我国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国的民族政策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1)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政策; (2)民族区域自治政策; (3)大力培养和使用少数民族干部政策; (4)加快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建设政策; (5)积极发展少数民族教育文化事业政策; (6)保障各民族使用发展语言文字政策; (7)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政策; (8)尊重少数民族宗教信仰自由政策; (9)同少数民族上层爱国人士建立统一战线的政策; (IO)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和民主改革的政策。

下列属于我国民族政策的内容有(  )。

【答案】:A,B,D我国民族政策的内容包括:坚持民族平等团结;民族区域自治;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文化事业;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发展少数民族科教文卫等事业;使用和发展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尊重和保护少数民族宗教信仰自由。故选ABD。

我国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是什么

中国共产党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基本原则是各民族平等、团结和共同繁荣。民族区域自治是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是党根据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民族问题的基本原理,结合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实际情况,制定的有中国特色的民族政策。其基本内容是:坚持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的原则,主张民族不论大小、不论先进或落后,都应该一律平等,互相团结;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实现少数民族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和专业化;大力帮助少数民族加速经济、文化的发展,逐渐消除历史上遗留下来的民族间的不平等。

个人所得税税收政策

法律主观: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实行源泉扣缴与自行申报并用法,注重源泉扣缴。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可分为按月计征和按年计征。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业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特定行业的工资、薪金所得,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实行按年计征应纳税额,其他所得应纳税额实行按月计征。现在个人所得税扣多少,。一、现在个人所得税扣多少2011年9月1日实施,中国内地个税免征额调至3500元。2012年7月22日,中央政府为“按家庭征收个人所得税”改革做好技术准备。1、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个税免征额是35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35003、扣除标准个税按35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4、举例如果某人的工资收入为5000元,他应纳个人所得税为:(5000—个人所缴纳的社会保险金额数—3500)×3%—0=个人应缴纳所得税金额数。二、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全月应纳税所得额=月薪金收入总额(包括加班费等)-3500-个人支付的社保和公积金费用全月应纳税额=全月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年终奖金应纳税额年度奖金的个人所得税适用的税率:年终奖金总额/12后再对应适用税率年终奖应纳税额=年终奖金总额×年终奖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示例:新税制如某员工2012年1月工资收入5000元,并同时获发2011年度年终奖总额10000元。该员工2012年1月的个人所得税计算如下:当月工资收入的个人所得税=[5000-3500-5000×10%(个人社保部分)-5000*5%(个人住房公积金部分)]×3%-0(速算扣除数)=22.5元。该员工年度奖金的个人所得税适用的税率:10000÷12=833.33元,其相对应的适用税率是3%,速算扣除数为0。该员工年终奖金应纳个人所得税为:10000×3%-0=300元。新税制下,总纳税额:2012年1月共应纳个人所得税22.5+300=322.5元。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国家对少数民族有哪些优惠政策

(1)在政治方面。民族乡人民政府配备工作人员,应当尽量配备建乡的民族和其他少数民族人员。在上级国家机关的帮助和指导下,采取各种措施,加强对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使用。(2)在经济方面。民族乡人民政府应该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乡的具体情况和民族特点,因地制宜地积极推进经济等各项事业的发展。财政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照优待民族乡的原则确定,其上一级人民政府在编制财政预算时,应当给民族乡安排一定的机动财力。(3)考研少数民族优惠政策:报考地处二、三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工作单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范围,为原单位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4)拥有相对独立立法权。扩展资料:中国政府的民族政策主要有:一、坚持民族平等团结。二、民族区域自治。三、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文化事业。四、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解决民族问题的关键。五、发展少数民族科教文卫等事业。六、使用和发展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七、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八、尊重和保护少数民族宗教信仰自由。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盘点少数民族优惠政策:拥有相对独立立法权

党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是

民族区域自治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民族政策,也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以国家统一、领土完整为前提。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必须以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

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主要有哪些?

(2)各民族平等参与国家事务管理的原则:在中国.各少数民族与汉族不仅都以平等的地位参与国家大事和各级地方事务的管理.而且少数民族参与国家管理的权利还会受到国家法律和政府政策的特 殊保障。 (3)民族区域自治原则:一是民族区域自治必须以国家统一为原则,任何实行民族区域白治的地方i都是国家领土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各级自治机关,同时也是国家的——级基层政权机关;二是民族区域 自治及其自治机关,必须根据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一系列规定享有自治权、行使自治权利;于是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不仅是民族自治,而且还是区域自治,是民族与区域相结合的自治。 (4)加快少数民族经济发展的政策:对少数民族地区实行优惠的财政政策;鼓励少数民族地区发展贸易,照顾少数民族用品生产;扶持少数民族贫困地区摆脱贫闲;加大少数民族地区改革开放的力度。 (5)少数民族人口政策:一般规定:少数民族夫妇可以生育两个或三个孩子;边境地区和自然环境恶劣的地区、人口特别稀少地区的少数民族夫妇,可以生育三个以上的孩子;西藏自治区的藏族农牧民 夫妇可以不受限制地生育子女。 (6)发展少数民族教育事业的政策:国家采取了许多政策和措施支持少数民族教育事业的发展。 (7)尊重和发展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政策:少数民族的语言、文字受到了普遍重视、尊重,并得到广泛的应用。 (8)尊重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 (9)保护少数民族历史文化遗产的政策。

党和国家根据国情制定的民族政策主要有哪些

(1)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政策.(2)帮助少数民族地区加速发展经济文化的政策.(3)培养少数民族干部的政策.(4)尊重少数语言文字的政策.(5)尊重少数民族习惯的政策.(6)尊重少数民族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7)同少数民族上层爱国人士建立统一战线的政策.(8)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和民主改革的政策.(9)民族识别政策.(10)少数民族婚姻与人口政策.

民族政策的三大原则

民族平等原则、民族团结原则、各民族共同繁荣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政策: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在中国,民族平等是指各民族不论人口多少,经济社会发展程度高低,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异同,都是中华民族大家庭的平等一员,具有同等的地位。 扩展资料 民族平等原则、民族团结原则、各民族共同繁荣的原则。中国的民族政策,实际上是有关少数民族的政策。它是中国政府根据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结合中国的多民族的基本国情和民族问题长期存在的客观实际制定的,其本质是促进各民族平等团结、发展进步和共同繁荣,是正确认识和处理民族问题的重要行为准则,是中国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中国,民族平等是指各民族不论人口多少,经济社会发展程度高低,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异同,都是中华民族大家庭的平等一员,具有同等的地位,在国家社会生活的一切方面,依法享有相同的权利,履行相同的`义务,反对一切形式的民族压迫和民族歧视。民族团结是指各民族在社会生活和交往中平等相待、友好相处、互相尊重、互相帮助。民族平等是民族团结、民族共同繁荣的前提和基础,没有民族平等,就不会实现民族团结;民族团结则是民族平等的必然结果,各民族共同繁荣,是解决民族问题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是促进各民族真正平等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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