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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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公共医疗卫生服务

这么烂的回答你都采纳,你是来问问题的么?

衡量一个国家医疗卫生水平的重要指标是

世界卫生组织衡量一个国家的健康医疗水平主要看三大指标,特别是(D)指标。A.每千人医院床位数B.婴儿死亡率C.孕产妇死亡率D.人均预期寿命医疗卫生医疗卫生也称为医疗卫生事业或医疗卫生服务,包括国家与社会为保障和提高人民的健康水平、诊治疾病而建立的法制体系、组织体系、服务体系和服务过程等。医疗卫生事业的基本框架由“四大体系”构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四大体系相辅相成,配套建设,协调发展。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是指维护人体健康所必需、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公民可公平获得的,采用适宜药物、适宜技术、适宜设备提供的疾病预防、诊断、治疗、护理和康复等服务。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减少医疗纠纷,北京世纪坛医院日前组织医务处针对产科一例妊娠36周合并肺动脉高压的产妇进行全院会诊。该院表示以后还继续开展多学科讨论,保障医疗安全的同时,鼓励、支持学科发展。

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包括

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包括介绍如下: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国家公共卫生基本服务项目有: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高血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服务、中医药健康管理、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免费提供避孕药具、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无论是城市或农村、户籍或非户籍的常住人口,都能享受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不同的服务项目有不同的服务对象,可分为:面向所有人群的公共卫生服务,如统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服务、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服务事件报告和处理,以及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面向特定年龄、性别、人群的公共卫生服务,如预防接种、孕产妇与儿童健康管理、老年人管理等;面向疾病患者的公共卫生服务,高血压、2型糖尿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健康管理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十五条 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是指维护人体健康所必需、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公民可公平获得的,采用适宜药物、适宜技术、适宜设备提供的疾病预防、诊断、治疗、护理和康复等服务。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由国家免费提供。第二十七条 国家建立健全院前急救体系,为急危重症患者提供及时、规范、有效的急救服务。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红十字会等有关部门、组织应当积极开展急救培训,普及急救知识,鼓励医疗卫生人员、经过急救培训的人员积极参与公共场所急救服务。公共场所应当按照规定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设施。急救中心(站)不得以未付费为由拒绝或者拖延为急危重症患者提供急救服务。

基本医疗公共服务和医疗卫生服务的区别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是针对社区范畴的,主要由疾控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体化诊所等提供,包括建立居民档案、慢病监测、基础规划免疫等内容;医疗卫生服务是针对病人的,由医院、私人诊所提供服务,主要就是治病

公共基础知识历年试题(114)-2021天津医疗卫生

1.在下列机关单位中,公文处理工作可采用分工形式的是:() A.县人民政府 B.县医院 C.县城关中学 D.县机械厂 2.下列公文处理规定表述不正确的是:() A.公文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精简、实用的原则 B.各级行政机关的办公厅(室)是公文处理的管理机构 C.公文处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 D.公文处理指公文的办理、管理、整理(立卷)、归档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3.下列不属于公文的是:() A.会议纪要 B.通报 C.评论 D.议案 4.正确的公文排版规格是:() A.正文用3号宋体字,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字 B.正文用3号仿宋体字,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排26字 C.正文用3号仿宋体字,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字 D.正文用3号仿宋体字,一般每面排24行,每行排28字 5.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使用的文头,应报( )备案。 A.地方党委办公室(厅) B.地方政府办公室(厅) C.机关正职领导 D.上一级工商局办公室 6.集体主义原则的出发点和归宿是:() A.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 B.集体利益服从个人利益 C.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相结合 D.集体利益包含个人利益 【参考答案与解析】 1.【参考答案】 A 。解析:公文处理工作的集中形式是指在一个机关内,除了文件的承办处,公文处理的各个环节都集中在机关的中心机构,即办公室来进行。由办公室直接同机关领导和各业务部门联系,而各业务部门一般就不再设立公文处理机构或者专职、兼职的文书工作人员。一般规模比较小的机关单位采取此种形式,B项县医院、C项县城关中学、D项县机械厂适合采取集中处理形式;公文处理工作的分工形式是指将一个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分别由机关的办公厅(室)以及各业务机构的公文处理部门或专职、兼职文书工作人员分工负责进行。一般规模比较大的机关适合采用分工形式。A项县人民政府适合,因为只有政府内设多个部门,具备分工负责的条件,适宜采取分工处理公文形式。故本题答案为A。 2.【参考答案】 A 。解析:《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5条规定,公文处理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准确规范、精简高效、安全保密的原则。A项中的“实用”原则错误。故本题答案为A。 (备注:此题是按照已经废止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规定出题的,建议考生在复习过程中,应该学习新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规定。) 3.【参考答案】 C 。解析:《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规定,公文有:决议、决定、命令(令)、公报、公告、通告、意见、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议案、函、纪要15种。评论不是公文文种,故本题答案为C。 (备注:《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已经将“会议纪要”改为“纪要”。) 4.【参考答案】 C 。解析:《党政机关公文格式》规定,如无特殊说明,公文格式各要素一般用3号仿宋体字。特定情况可以作适当调整。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个字,并撑满版心。特定情况可以作适当调整。故本题答案为C。 5.【参考答案】 D 。解析:文头用于强调公文责任归属和权威性的标记,一般由作者全称或规范简称后加“文件”二字构成。题干中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使用的文头应由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公室统一用套红印制,而且应报上一级工商局办公室备案。故本题答案为D。 6.【参考答案】 A 。解析: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这是集体主义原则的出发点和归宿,A项正确。故本题答案为A。

医疗卫生机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所采取哪些应急处理措施?

  每个地方的都不一样,你可以到各个卫生厅网站看看。下面是我们江苏的。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切实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以下简称突发事>)的预防、控制和应急处理工作,根据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应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条例》和本办法。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的应急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省人民政府对经济贫困地区突发事>的应急工作给予必要的财政支持。 第四条 突发事>发生后,省和突发事>发生地的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成立突发事>应急处理指挥部,由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担任总指挥,负责领导、指挥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的应急处理工作。 第五条 突发事>应急处理工作实行属地管理,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应当根据当地人民政府和突发事>应急处理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建立严格的突发事>防范和应急处理责任制,做好突发事>应急处理工作。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对参加突发事>应急处理的一线工作人员给予特殊补助和必要的生活照顾,提供必需的防护条件。 第二章 预防与应急准备 第七条 省人民政府根据全国突发事>应急预案,制定本省的突发事>应急预案。 市、县(区)人民政府根据上级人民政府制定的突发事>应急预案,分别制定本行政区域的突发事>应急预案,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八条 县级以上卫生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根据同级人民政府制定的突发事>应急预案,制定本部门、本系统的突发事>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实施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九条 县级以上卫生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公共场所卫生和卫生用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普及卫生防病知识,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各类公共场所应当保持环境清洁,通风换气,对公众经常接触的部位和用品进行定期消毒,做好公共卫生工作。 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建立统一突发事>预防控制体系的要求,制定和完善本行政区域突发事>监测与预警系统的实施方案,并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卫生监督机构的建设,保证其开展突发事>调查、控制、医疗救护、现场处置、监督检查、监测检测、医疗救治、卫生防护等工作的物质条件,提高其应对突发事>的能力。 第十二条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设立符合要求的传染病专科医院;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在具备条件的综合医疗机构中设立符合要求的传染病病区,使其具备承担传染病防治任务的能力。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乡(镇)卫生院的建设,增强其应对突发事>的能力。乡(镇)卫生院医疗设施、设备、器械和人员的配备应当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要求。 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急救医疗网络体系的建设。 设区的市应当设立急救医疗中心,并按照规定设立急救医疗分站;县(市、区)应当设立急救医疗站,并按照规定设置急救医疗分站。 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卫生部门应当建立突发事>应急处理专家库,定期对医护人员进行相关技能培训,并组织有关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应急演练,介绍和推广先进技术。 第三章 信息报告、通报与发布 第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建突发事>报告信息网络,加强突发事>的信息报告、沟通、评价工作,建立健全省、市、县(区)、乡(镇、街道)以及社区和村级的信息报告体系。 第十六条 有《条例》第十九条第三款所列情形之一的,市、县(区)卫生部门应当向>邻的地方卫生部门通报;县级以上卫生部门接到上级卫生部门或者>邻地方卫生部门的通报,应当立即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 第十七条 接到突发事>报告的地方卫生部门组织力量对报告事项进行调查核实和采取必要控制措施时,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予以支持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第十八条 对国务院卫生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地方卫生部门发布的突发事>信息,卫生部门应当会同同级宣传部门通过新闻媒体及时向社会广泛传播,便于公众知>。 第四章 应急处理 第十九条 突发事>发生后,卫生部门应当及时组织对突发事>进行技术调查、综合评估,初步判断突发事>的类型,提出是否启动本行政区域突发事>应急预案的建议,报同级人民政府决定。决定启动本行政区域突发事>应急预案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立即向上级人民政府报告。 第二十条 突发事>应急预案启动前,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突发事>的实际情况,做好应急处理准备,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 应急预案启动后,突发事>发生地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根据突发事>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从突发事>应急处理指挥部的统一指挥,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有关的控制措施。 第二十一条 突发事>应急处理指挥部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应急处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督察。下级人民政府、突发事>应急处理指挥部、有关部门和单位,对上级人民政府突发事>应急处理指挥部进行的指导和督察,应当予以支持和配合。 第二十二条 根据突发事>应急处理的需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突发事>应急处理指挥部有权依法采取下列措施: (一)对人员实行健康申报,进行健康检查或者医学观察; (二)对人员进行疏散、隔离或者限制流动; (三)限制或者禁止举办大型活动; (四)临时关闭公共场所; (五)紧急调集和征用人员、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 (六)对食物和水源采取控制措施; (七)对传染病疫区实行封锁; (八)采取其他必要的措施。 解除前款所列措施,由原决定机关及时予以宣布。 第二十三条 突发事>发生后,各级卫生部门应当立即组织应急处理,统一指挥和调度本行政区域内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设备。各医疗卫生机构及其人员应当>从当地卫生部门的指挥和调度。 突发事>发生后,当地医疗机构应当立即对突发事>所致的病人提供现场救援与医疗救治。医疗救护力量不足时,当地卫生部门应当及时请求上级卫生部门予以支援。 需要接受隔离治疗的病人、疑似病人、临床观察的病人和密切接触者应当配合卫生部门和有关机构采取相应的医学措施。 第二十四条 对因突发事>致病前来就诊的人员,医疗机构必须接诊治疗,并实行首诊负责制。治疗所需费用按照国家和本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收治传染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人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对传染病门诊及专门病区的要求,设置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合理安排人流、物流走向。接触病人或者进入污染区时,所有人员均应当按照规定进行防护、消毒。 第二十六条 传染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人,应当接受治疗或者进行隔离治疗,并遵守医疗机构的管理制度,未经许可不得离开病房或者隔离病区。 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传染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人的管理,改善隔离病区和病房的生活设施和医疗条件,严格执行管理规定,防止医源性感染和医疗机构内感染,做好隔离病区和病房的管理。 第二十七条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组织开展群防群控,落实因突发事>引起的流行病学调查、疫点封锁、家庭隔离观察、经常性消毒、生活保障等各项工作。 第二十八条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铁路、交通、民航等部门应当采取应急控制措施,严防疫情通过交通工具扩散;保证及时运送突发事>应急处理所需的医务人员和医疗救护设备、救治药品、医疗器械等物资。 第五章 工作责任 第二十九条 突发事>应急处理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突发事>应急处理工作。 第三十条 卫生部门在突发事>应急处理工作中的主要职责是: (一)提出是否启动突发事>应急处理预案的建议,依法适时发布突发事>信息,对突发事>应急处理工作进行督察、指导; (二)指定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负责突发事>的调查、预防控制和执法监督; (三)组织、指挥医疗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做好突发事>的医疗救治工作,实施各项卫生措施; (四)组织突发事>应急处理的技术攻关,推广先进适用的医学卫生技术。 第三十一条 市、县(区)卫生部门在突发事>应急处理工作中,可以委托卫生监督机构负责下列事项的监督检查: (一)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疫情报告情况; (二)医疗机构、留验场所的隔离、消毒、防护; (三)公共场所的消毒; (四)密切接触者的医学观察、疫点的环境消毒;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二条 财政部门负责安排突发事>应急工作所需的经费,保证及时足额到位,并对经费的使用情况实施监督。 第三十三条 公安部门在突发事>应急处理工作中,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医疗机构、医学观察留验场所、疫点和实施卫生检疫区域的治安管理; (二)协助卫生部门和有关机构依法实施封锁、控制和隔离; (三)对干扰突发事>应急处理工作和正常医疗秩序的人员依法进行处理。 第三十四条 承担市容与环卫管理职责的部门负责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医学观察留验场所和疫点内已消毒完毕的生活垃圾的清运、转运,并按照要求处理。 对医疗垃圾的处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 民政部门负责做好突发事>应急处理工作中的社会捐赠、救济和殡葬工作。 第三十六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药品、医疗器械实施监督管理,保证所用药品、器械的安全有效。 第三十七条 经贸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突发事>应急处理所需药品、医疗器械、医疗防护用品、消毒产品的生产、供应和储备,保证有关物资及时到位。 第三十八条 教育部门做好学校的突发事>的报告、通报工作,在突发事>发生后对学生采取相应管理措施,配合卫生部门、卫生监督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做好应急处理工作。 第三十九条 宣传部门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对突发事>进行报道,宣传应急处理科学知识,发布登载公益广告,按照规定报道卫生部门发布的相关信息。 第四十条 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价格、商检、环保、农林、水利、交通、人口与计生、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突发事>的应急处理工作。 第六章 奖惩 第四十一条 除负有特定报告义务的个人外,任何个人发现突发事>或者相关人员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并经证实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奖励。 第四十二条 在突发事>应急处理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卫生部门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一)对重大传染病疫情控制有突出贡献的; (二)在医疗救治中有突出贡献的; (三)在突发事>应急处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 (四)在突发事>科学研究上取得重大成果的。 第四十三条 对违反健康申报规定,不报、瞒报或者谎报的人员,由县级以上卫生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可以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卫生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个体行医人员在执行职务时不报、漏报、迟报传染病疫情的; (二)公共场所不符合消毒防护要求的; (三)故意传播传染病造成他人感染的。 第四十五条 在突发事>应急处理工作中,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有关人员给予行政处分;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阻碍突发事>应急处理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二)拒绝卫生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指定的专业技术机构进入突发事>现场,或者不配合调查、采样、技术检验的; (三)担负应急任务的工作人员拒不接受工作任务,借故推诿拖延、擅离职守或者临阵脱逃的; (四)拒绝接受突发事>检查、隔离、治疗的; (五)拒不服从突发事>应急处理指挥部统一调度的; (六)其他违反突发事>规定的。 第四十六条 在突发事>发生期间,散布谣言、哄抬物价、制假售假、欺骗消费者,扰乱社会秩序、市场秩序的,由公安、工商行政管理、价格、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推动城乡医疗卫生和环境保护工作

医疗卫生和环境保护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文明办、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疾控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全面巩固疫情防控重大成果 推动城乡医疗卫生和环境保护工作补短板强弱项的通知》,对加快补齐城乡医疗卫生和环境保护工作短板弱项进行全面部署。通知明确了坚决巩固住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重大成果、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快完善环境基础设施、大力倡导绿色健康生活方式等四方面12项重点任务。国家发展改革委举行专题新闻发布会,详解相关工作具体部署落实。“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文件出台后,落地见效是关键。”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司长刘德春说,要强化责任落实,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举措、加强工作调度;加强投资、价格、金融、税收等政策协同,形成工作合力;营造良好氛围,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在坚决巩固住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重大成果方面,通知提出,加强疫情监测和常态化预警处置能力,抓紧补齐重点环节防控设施短板,健全医疗卫生服务网络设施,加强医疗物资资源统筹调配能力建设。中国疾控中心研究员常老师介绍,目前我国已初步形成兼顾常态与应急、入境与本土、城市与农村、一般人群和重点人群的多渠道传染病监测体系,及时有效地掌握疫情走势。下一步,将继续优化完善多渠道监测体系,做好新冠、流感等传染病监测预警工作,强化疫情形势分析和趋势研判。在谈到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时,国家卫健委规划发展与信息化司吴副司长说,将继续协调有关部门加大中央投资力度,安排更多资金支持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同时引导地方加大投入,优化资源布局,建强以公立医疗机构为主体的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尤其是加快推进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等疫情防控救治相关重点项目建设。同时加强智慧医院建设,提升信息化水平,让远程医疗进一步向乡、村延伸。”他说。在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方面,通知提出,全面改善城乡环境卫生,强化重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机制,加强社会健康综合治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建司副司长杨宏毅介绍,目前,全国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78%,比2012年提高了36个百分点;全国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的自然村比例稳定保持在90%以上。下一步,将从提高城乡环境卫生作业质量、抓好重点区域和场所的环境卫生工作、做好农村生活垃圾的收运处理工作三方面推动进一步改善城乡环境卫生。在加快完善环境基础设施方面,通知提出,补齐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短板,到2025年,新增和改造污水收集管网4.5万公里,基本消除城市黑臭水体,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提高到40%;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能力;加快医废危废等处置能力建设。刘部长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累计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超1000亿元,带动地方和社会投资超过1万亿元,支持各地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截至2022年,全国新增污水处理设施超过1500座,污水管网约30万公里,垃圾焚烧处理厂超过500座,危险废物处置能力达到1.6亿吨/年,增长了4倍,群众身边的污水垃圾等突出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生态环境部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介绍,目前在医疗污水污染控制方面,生态环境部采用常态化防控和应急处置相结合的监管模式。常态化防控时,通过强化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维监管,确保医疗污水有效收集、处理和达标排放;疫情流行时,通过启动应急措施,强化污水消毒处理,防止病毒通过污水传播扩散,切实保障疫情防控生态环境安全。通知还提出,大力倡导绿色健康生活方式,提升全民绿色健康意识,倡导绿色健康生活习惯。对此,刘部长表示,要动员全民参与,科普文明健康知识,加强传染病防治宣传教育,引导群众树牢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慎终如始做好家庭和个人防护,提升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和防病能力。深化绿色环保主题宣传,大力实施全面节约战略,不断增强全民节约意识。

医疗卫生考试什么?

医疗卫生e类考《职业能力倾向测验(E类)》、《综合应用能力(E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E类)》包括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数量分析、策略选择等部分;《综合应用能力(E类)》由医学基础知识和招聘岗位专业知识应用能力两个部分组成。《职业能力倾向测验(E类)》是针对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而设置的考试科目,主要测查与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密切相关的、适合通过客观化纸笔测验方式进行考查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包括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数量分析等部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主要测查与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密切相关的、适合通过客观化纸笔测验方式进行考查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包括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数量分析、策略选择等其中值得一提的是医疗行测里的常识判断和策略选择。这两部分在考试时会考查医疗的相关内容。常识判断中医学涉及营养与食品卫生学、预防医学、传染病学、生理学、中医学、急救护理常识。关于医疗的改革如下:2018年10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称,中国将对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失信行为责任人实施联合惩戒。计划经济体制下,医疗卫生体系定位明确,中国的医疗卫生创造了一系列辉煌,在医疗服务、预防保健等各个方面都取得了很大的成就。由于各种原因,中国的医疗保障制度是城乡分离的,各自有不同的特点和发展过程。在城镇,先后经历了公费、劳保医疗制度,城镇医疗保险改革和试点阶段,全国范围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确立,以及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探索等阶段。

发展壮大医疗卫生队伍把工作重点放在

发展壮大医疗卫生队伍,把工作重点放在农村和社区。这意味着,人、财、物等卫生资源以及核心政策议程将着重落在“基层”。无论是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还是社区的卫生服务中心,基层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它最贴近民众的日常工作、生活场景,由此形成的医疗卫生服务,频次更高、便捷性更高、互信度更高,也最能达成熟悉医生对熟悉患者的高依从性健康管理模式。从而将致病因素控制在基层,将疾病指征筛查在基层,让小病小痛在基层就能得到优质诊疗服务。中国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取得长足发展:近年来,中国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取得长足发展。2021年,卫生人员总量达到1398.3万人。其中,基层机构卫生人员数量从2012年的343.7万人增加到2021年的443.2万人。在基层机构卫生人员中,执业医师和助理执业医师数量也在不断增加,从100.9万人增加到161.5万人。中国医师队伍支撑起了世界上最大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使中国成为“全球医疗服务可及性和质量指数”排名进步幅度最大的国家之一。国家卫健委体制改革司司长许树强表示,要进一步扩大医师、护士、药师、技师等专业技术人员规模,优化专业、城乡和区域之间的布局,加大基层全科医生培养培训和使用的力度,落实艰苦边远地区县级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的倾斜政策。

基层医疗卫生服务量占比呈什么趋势

基层医疗卫生服务量占比呈下降趋势。近年来,我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人次增速逐年下降。2020年,全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41.2亿人次,较上年减少4.1亿人次,同比下降53.2%,占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的53.2%。在新冠疫情的背景下,2020年上半年新冠病人占用了大量医疗资源,留给其他病人的床位和医生必然是缩减的。2020年,全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入院人数3707万人,较上年减少588万人,同比下降13.69%,占医疗卫生机构入院人数的16.1%。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费用趋势:2020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次均门诊费用165.9元,按当年价格比上年上涨16.3%,按可比价格上涨13.5%;人均住院费用3560.3元,按当年价格比上年上涨7.1%,按可比价格上涨4.5%;乡镇卫生院次均门诊费用84.7元,按当年价格比上年上涨9.6%,按可比价格上涨6.9%;人均住院费用2083.0元,按当年价格比上年上涨5.8%,按可比价格上涨3.2%;日均住院费用317.5元。

国家合理规划和配置医疗卫生资源以基层为重点采取多种措施优先支持什么医疗卫

国家合理规划和配置医疗卫生资源,以基层为重点,采取多种措施优先支持县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发展,提高其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十条 国家合理规划和配置医疗卫生资源,以基层为重点,采取多种措施优先支持县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发展,提高其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第十一条 国家加大对医疗卫生与健康事业的财政投入,通过增加转移支付等方式重点扶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经济欠发达地区发展医疗卫生与健康事业。  第十二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依法举办机构和捐赠、资助等方式,参与医疗卫生与健康事业,满足公民多样化、差异化、个性化健康需求。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捐赠财产用于医疗卫生与健康事业的,依法享受税收优惠。  第十三条 对在医疗卫生与健康事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职责?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其诊疗科目、床位数量、科室设置、人员配备、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配备要与其功能定位相适应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哪些?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诊所(医务室)。截至2014年7月底,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数达98.1万个,其中:医院2.5万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92.0万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3.2万个,其他机构0.3万个。与2013年7月底比较,全国医疗卫生机构增加19773个,其中:医院增加1176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减少1490,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增加19338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3.4万个,乡镇卫生院3.7万个,村卫生室65.0万个,诊所(医务室)18.8万个。与2013年7月底比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诊所增加,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减少。扩展资料:基层医疗机构应起主力军作用:大力推进基层卫生事业的发展,完善分级诊疗制度是近年来国家医疗体制改革的首要任务。此次会议提出的“标准+系统+服务”模式,将推动诊所在内的基层医疗机构转型升级,逐步分流大医院压力,解决“看病难”问题。以“标准+系统+服务”为核心的模式是一套创新解决方案,不断为基层诊所发展注入新动能,促进社会医疗资源的均衡配置,夯实分级诊疗基础。依法管理医院和评价制度,将有助于我国医改的推进,助推我国基层医疗的发展。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医疗卫生机构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哪些?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站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财务活动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领导下,由财务部门集中管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根据工作需要,设置财务核算机构或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可实行会计委托代理记账。有条件的地区,可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财务集中核算,具体办法由地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医疗的改革:由于各种原因,医疗保障制度是城乡分离的。在城镇,先后经历了公费、劳保医疗制度,城镇医疗保险改革和试点阶段,全国范围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确立,以及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探索等阶段。在农村,伴随着合作医疗制度的兴衰,努力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设工作,进而对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多样化进行探索与完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主要包括卫生和医疗两部分,但是由于历史上一直没有明确的区分,所以二者作为一个整体来进行回顾,而医院改革则作为本部分的主要线索。按照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阶段性特点,结合医疗改革的实际进展情况,笔者将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划分为五个阶段,并逐一分析每一阶段的社会经济背景,改革进程及阶段特点。

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所称医疗卫生机构是指

法律主观: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首先在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站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面向本机构服务辐射区域的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三十四条 国家建立健全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等组成的城乡全覆盖、功能互补、连续协同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国家加强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等的建设,建立健全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

什么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基层医疗机构一般情况下是指最小的行政区划级别的医疗机构。 现在的基层从广义上来讲是指县一级的医疗机构和小型社区卫生医疗站(或者医疗救助中心)。 现机构的大致定位是: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骨干、村卫生室为基础。其中,乡镇卫生院负责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等综合服务,并承担对村卫生室的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等工作;村卫生室承担行政村的公共卫生服务及一般疾病的诊治等工作。有条件的农村可以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哪些

法律主观:医疗机构,指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卫生院、诊所、门诊部等机构,主要就是给人看病; 医疗卫生机构,指除了医疗机构还包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院、血站、卫生监督所等机构。 《新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条例及本细则所称医疗机构,是指依据条例和本细则的规定,经登记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法律客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九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自受理执业登记申请之日起45日内,根据本条例和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予以登记,发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审核不合格的,将审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

医疗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二者有什么区别,国家可有明文的规定?

医疗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二者有什么区别,国家可有明文的规定? 医疗机构,指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卫生院、诊所、门诊部等机构,主要就是给人看病; 医疗卫生机构,指除了医疗机构还包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院、血站、卫生监督所等机构。 有明文规定一级医疗卫生机构不能在晚上做皮试吗 没有,但本着对患者负责的态度一般都不做。 医疗卫生机构包括什么 医疗卫生机构是指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的总称。 第一,医疗机构是依法成立的卫生机构。依法成立是指依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进行设置和登记。只有依法取得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并履行登记手续,领取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才能开展相应的诊断、治疗活动。 第二,医疗机构是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根据设立卫生机构目的的不同,我国将卫生机构分为医疗机构和疾病预防机构等。前者主要以开展疾病诊断、治疗活动为主,后者主要以开展卫生防疫、疾病预防和控制活动为主。卫生机构是一个广义的概念,它还包括其他与卫生工作密切相关的机构。 第三,医疗机构是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的总称。我国的医疗机构是由一系列开展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构成的。 医院、卫生院是我国医疗机构的主要形式,此外,还有疗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以及急救站等,共同构成了我国的医疗机构。 哪些机构属于医疗卫生机构 医院、卫生院是我国医疗机构的主要形式,此外,还有疗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以及急救站等,共同构成了我国的医疗机构。 医疗卫生机构包括哪些? 医疗卫生机构是指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的总称。 医院、卫生院是我国医疗机构的主要形式,此外,还有疗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以及急救站等,共同构成了我国的医疗机构。 什么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基层医疗机构一般情况下是指最小的行政区划级别的医疗机构。 现在的基层从广义上来讲是指县一级的医疗机构和小型社区卫生医疗站(或者医疗救助中心)。 现机构的大致定位是: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骨干、村卫生室为基础。其中,乡镇卫生院负责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等综合服务,并承担对村卫生室的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等工作;村卫生室承担行政村的公共卫生服务及一般疾病的诊治等工作。有条件的农村可以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 什么是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它们与基层医疗机构有什么区别?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指的是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院,他们与一般基层医疗机构的区别是,他们是主管部门,基层卫生机构是执行者。 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废物的管理规定有哪些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已于2003年8月14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 吴 仪 二○○三年十月十五日 附件: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废物的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疗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产生危害,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管理。 第三条 卫生部对全国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实施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 卫生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实施监督。 第二章 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废物的管理职责 第四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 第五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并落实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要求、有关人员的工作职责及发生医疗卫生机构内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内容包括: (一)医疗卫生机构内医疗废物各产生地点对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和工作要求; (二)医疗卫生机构内医疗废物的产生地点、暂时贮存地点的工作制度及从产生地点运送至暂时贮存地点的工作要求; (三)医疗废物在医疗卫生机构内部运送及将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的有关交接、登记的规定; (四) 医疗废物管理过程中的特殊操作程序及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紧急处理措施; (五)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过程中有关工作人员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 第六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设置负责医疗废物管理的监控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履行以下职责: (一) 负责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机 构内处置过程中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二) 负责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机 构内处置过程中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工作; (三)负责组织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紧急处理工作; (四) 负责组织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培训工作; (五) 负责有关医疗废物登记和档案资料的管理; (六) 负责及时分析和处理医疗废物管理中的其它问题。 第七条 医疗卫生机构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应当 在48小时内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 ***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调查处理工作结束后,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将调查处理结果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 ***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县级人民 ***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每月逐级上报至当地省级人民 ***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省级人民 ***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每半年汇总后报卫生部。 第八条 医疗卫生机构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应当在24小时内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 ***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 县级人民 ***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在12小时内逐级向省级人民 ***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省级人民 ***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在12小时内向卫生部报告。 发生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有证据证明传染病传播的事故有可能发生时,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规定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九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机构内处置过程中所需要的专业技术、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和紧急处理知识等,制定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三章 分类收集、运送与暂时贮存 第十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对医疗废物实施分类管理。 第十一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及时分类收集医疗废物: (一)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于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的包装物或者容器内; (二)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 (三) 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 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四) 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的废物 的管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五) 化学性废物中批量的废化学试剂、废消毒剂应当交由专 门机构处置; (六) 批量的含有汞的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 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 (七)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八)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具有传染性 的排泄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九)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 (十)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 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第十二条 医疗卫生机构内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应当有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的示意图或者文字说明。 第十三条 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第十四条 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第十五条 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容器外表面应当有警示标识,在每个包装物、容器上应当系中文标签,中文标签的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 第十六条 运送人员每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运送至内部指定的暂时贮存地点。 第十七条 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前,应当检查包装物或者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暂时贮存地点。 第十八条 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应当防止造成包装物或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 第十九条 运送医疗废物应当使用防渗漏、防遗撒、无锐利边角、 易于装卸和清洁的专用运送工具。 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应当对运送工具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 第二十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备,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 第二十一条 医疗卫生机构建立的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应当达到以下要求: (一)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人员活动区和生活垃圾存放场所,方便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及运送工具、车辆的出入; (二)有严密的封闭措施,设专(兼)职人员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三)有防鼠、防蚊蝇、防蟑螂的安全措施; (四)防止渗漏和雨水冲刷; (五)易于清洁和消毒; (六)避免阳光直射; (七)设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 第二十二条 暂时贮存病理性废物,应当具备低温贮存或者防腐 条件。 第二十三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将医疗废物交由取得县级以上人 民 ***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依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填写和保存转移联单。 第二十四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第二十五条 医疗废物转交出去后,应当对暂时贮存地点、设施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 第二十六条 禁止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禁止在非收集、非暂时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和生活垃圾。 第二十七条 不具备集中处置医疗废物条件的农村地区,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要求,自行就地处置其产生的医疗废物。自行处置医疗废物的,应当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一) 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容易致人损伤的医疗废物 应当消毒并作毁形处理; (二) 能够焚烧的,应当及时焚烧; (三) 不能焚烧的,应当消毒后集中填埋。 第二十八条 医疗卫生机构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及时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一)确定流失、泄漏、扩散的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 (二)组织有关人员尽快按照应急方案,对发生医疗废物泄漏、扩散的现场进行处理; (三)对被医疗废物污染的区域进行处理时,应当尽可能减少对病人、医务人员、其它现场人员及环境的影响; (四)采取适当的安全处置措施,对泄漏物及受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消毒或者其他无害化处置,必要时封锁污染区域,以防扩大污染; (五)对感染性废物污染区域进行消毒时,消毒工作从污染最轻区域向污染最严重区域进行,对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过的工具也应当进行消毒; (六)工作人员应当做好卫生安全防护后进行工作。 处理工作结束后,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事件的起因进行调查,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预防类似事件的发生。 第四章 人员培训和职业安全防护 第二十九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本机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全体工作人员对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认识。对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第三十条 医疗废物相关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当达到以下要求: (一) 掌握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熟悉本机构制定的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各项工作要求; (二) 掌握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的正确方法 和操作程序; (三) 掌握医疗废物分类中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 安全防护等知识; (四) 掌握在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处置过程 中预防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伤害的措施及发生后的处理措施; (五)掌握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情况时的紧急处理措施。 第三十一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接触医疗废物种类及风险大小的不同,采取适宜、有效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为机构内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和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对有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防止其受到健康损害。 第三十二条 医疗卫生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伤害时,应当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并及时报告机构内的相关部门。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对所辖区域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定期监督检查和不定期抽查。 第三十四条 对医疗卫生机构监督检查和抽查的主要内容是: (一) 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及落实情况; (二)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机构内处置的工作 状况; (三) 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登记资料和记录; (四) 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中,相关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 (五) 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上报及调查 处理情况; (六) 进行现场卫生学监测。 第三十五条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在监督检查或者抽查中发现医 疗卫生机构存在隐患时,应当责令立即消除隐患。 第三十六条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医疗卫生机构 发生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本办法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第三十七条 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发生传染病传播事故,或者有证据证明传染病传播的事故有可能发生时,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第三十八条 医疗卫生机构对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监测、调查取证等工作,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和阻碍,不得提供虚假材料。 第六章 罚 则 第三十九条 医疗卫生机构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以2000元以上5000以下的罚款: (一)未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或者未设置监控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的; (二) 未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 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的; (三) 未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或者未保存登记资料的; (四)未对机构内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采取职业卫生防护措施的; (五) 未对使用后的医疗废物运送工具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 的; (六) 自行建有医疗废物处置设施的医疗卫生机构,未定期对 医疗废物处置设施的卫生学效果进行检测、评价,或者未将检测、评价效果存档、报告的。 第四十条 医疗卫生机构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地点、设施或者设备不符合卫生要求的; (二)未将医疗废物按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的; (三)使用的医疗废物运送工具不符合要求的。 第四十一条 医疗卫生机构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5000元以上1万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传染病传播的,由原发证部门暂扣或者吊销医疗卫生机构执业许可证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 在医疗卫生机构内丢弃医疗废物和在非贮存地点倾倒、 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的; (二) 将医疗废物交给未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的; (三)未按照条例及本办法的规定对污水、传染病病人和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进行严格消毒,或者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排入污水处理系统的; (四)对收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未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的。 第四十二条 医疗卫生机构转让、买卖医疗废物的,依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处罚。 第四十三条 医疗卫生机构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未采取紧急处理措施,或者未及时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传染病传播的,由原发证部门暂扣或者吊销医疗卫生机构执业许可证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四条 医疗卫生机构无正当理由,阻碍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执法人员执行职务,拒绝执法人员进入现场,或者不配合执法部门的检查、监测、调查取证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由原发证部门暂扣或者吊销医疗卫生机构执业许可证件;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五条 不具备集中处置医疗废物条件的农村,医疗卫生机构未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本办法的要求处置医疗废物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传染病传播的,由原发证部门暂扣或者吊销医疗卫生机构执业许可证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六条 医疗卫生机构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本办法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七条 本办法所称医疗卫生机构指依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供血机构。 第四十八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哪些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城市,是指社区医院,在农村,可能是指卫生院吧!城市医院、县医院,都是卫生系统等级考核的一级、二级、三级医院。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哪些机构类型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诊所(医务室)。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面向本机构服务辐射区域的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简介:明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功能定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其诊疗科目、床位数量、科室设置、人员配备、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配备要与其功能定位相适应。医药分业或从基层医疗机构做起:商务部5日发布了《全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纲要(2011—2015)》(以下简称《纲要》),提出了“十二五”期间发展药品流通行业的八项任务和五项保障措施。业内人士分析指出,《纲要》表达出商务部为适应医药卫生事业改革发展的新形势,力促医药分业的决心。这在所有涉及医疗体制改革的部委中,尚属第一次明确提出医药分业的具体措施。

什么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基层医疗机构一般情况下是指最小的行政区划级别的医疗机构,现在的基层医疗机构从广义上来讲是指县一级的医疗机构和小型社区卫生医疗站(或者医疗救助中心);   现医疗机构的大致定位是: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骨干、村卫生室为基础,其中乡镇卫生院负责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等综合服务,并承担对村卫生室的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等工作;村卫生室承担行政村的公共卫生服务及一般疾病的诊治等工作。

目前我国医疗卫生机构有多少家?

国家卫生健康委日前发布《2021年我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显示:1、医疗卫生机构总数。2021年末,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总数1030935个,比上年增加8013个。其中:医院36570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977790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13276个。与上年相比,医院增加1176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增加7754个。全国共设置10个类别的国家医学中心和儿童类别的国家区域医疗中心。2、医院中,公立医院11804个,民营医院24766个。医院按等级分:三级医院3275个(其中:三级甲等医院1651个),二级医院10848个,一级医院12649个,未定级医院9798个(见表1)。3、医院按床位数分:100张以下床位医院21909个,100~199张床位医院5412个,200~499张床位医院5017个,500~799张床位医院2068个,800张及以上床位医院2164个。4、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36160个(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122个,社区卫生服务站26038个),乡镇卫生院34943个,诊所和医务室271056个,村卫生室599292个。5、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中,疾病预防控制中心3376个,其中:省级31个、地(市)级410个、县(区、县级市)级2755个。卫生监督机构3010个,其中:省级25个、地(市)级315个、县(区、县级市)级2487个。妇幼保健机构3032个,其中:省级26个、地(市)级377个、县(区、县级市)级2554个。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可能不是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哪些?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站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其诊疗科目、床位数量、科室设置、人员配备、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配备要与其功能定位相适应。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财务活动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领导下,由财务部门集中管理。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根据工作需要,设置财务核算机构或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可实行会计委托代理记账。  有条件的地区,可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财务集中核算,具体办法由地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指的是什么

二级医疗卫生机构是指符合中国医院等级标准的一类医院的统称,是向多个社区提供综合医疗卫生服务和承担一定教学、科研任务的地区性医院。一般来说,通常县、区、市级医院都是二级以上医院。二级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地区(地、市、县)内的常见病、多发病和较疑难病症诊治任务;抢救急危重症;接受一级医疗卫生机构的转诊。扩展资料:二级医疗卫生机构能承担基层医疗单位中各类卫生技术人员的进修、培训和该院职工的在职教育,能承担中等卫生学校临床教学及中等以上医学卫生学校学生的临床实习任务。二级医疗卫生机构能开展日常院前急救;承担灾害事故的现场急救,迅速组织配套的急救队伍接收成批病员进行院内急救。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二级医院

不属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二级服务内容的是什么

不属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二级服务内容如下。区(村)负责动员、宣传,对未完成加强免疫的,经医生评估后符合接种条件的,引导其尽快接种。加强健康教育,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做好个人健康防护。提供新冠肺炎相关咨询服务,对现行新冠肺炎防控政策进行宣传,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值班电话或家庭医生的电话通知到每一户重点人群家庭,协助开展健康教育。

不属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二级服务内容的是

不属于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基本内容的是:医疗卫生人才体系。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主要由医药卫生四大体系、八项支撑组成。四大体系是指建设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和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构建我国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2.八项支撑就是完善医药卫生管理、运行、投入、价格、监管、科技与人才体制机制、信息、法治的建设,保障四大体系有效规范运转。3.医疗保障体系 建立和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和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做好各项制度之间的衔接,积极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基本医疗卫生保健制度的主要内容是,以政府财政投入为主导,以农村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为载体,以全体城乡居民为对象,以适宜技术和基本药物为手段,免费为群众提供预防保健服务和按成本收费为群众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建立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加快建立以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为基础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建议考生运用口诀"公服医服,医保药保;公服建立健全,医服公立非营利为主,医保基保他保多层次,药保基药制度为基础"准确记忆。

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包括

【答案】:A、C、D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包括:①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加强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②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③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故选ACD。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承担的任务不包括什么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就疫情防控工作进展情况举行发布会。国家卫生健康委基层司副司长诸宏明在会上表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承担新冠肺炎患者的救治任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是做好排查,及时发现、隔离、报告!

私人诊所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吗?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乡镇卫生院以及其下辖的村卫生室,不包括私人诊所。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提供什么服务

法律主观:基本医疗服务通常是由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提供,鼓励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国家发展精神卫生事业,建设完善精神卫生服务体系,维护和增进公民心理健康,预防、治疗精神障碍。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二十八条国家发展精神卫生事业,建设完善精神卫生服务体系,维护和增进公民心理健康,预防、治疗精神障碍。国家采取措施,加强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心理健康教育、心理评估、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服务的有效衔接,设立为公众提供公益服务的心理援助热线,加强未成年人、残疾人和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心理健康服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二十九条基本医疗服务主要由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提供。鼓励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哪些机构?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诊所(医务室)。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面向本机构服务辐射区域的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简介:明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功能定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其诊疗科目、床位数量、科室设置、人员配备、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配备要与其功能定位相适应。医药分业或从基层医疗机构做起:商务部5日发布了《全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纲要(2011—2015)》(以下简称《纲要》),提出了“十二五”期间发展药品流通行业的八项任务和五项保障措施。业内人士分析指出,《纲要》表达出商务部为适应医药卫生事业改革发展的新形势,力促医药分业的决心。这在所有涉及医疗体制改革的部委中,尚属第一次明确提出医药分业的具体措施。

什么属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法律主观:医疗机构,指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卫生院、诊所、门诊部等机构,主要就是给人看病; 医疗卫生机构,指除了医疗机构还包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院、血站、卫生监督所等机构。 《新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条例及本细则所称医疗机构,是指依据条例和本细则的规定,经登记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法律客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九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自受理执业登记申请之日起45日内,根据本条例和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予以登记,发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审核不合格的,将审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

基层医疗卫生人大代表建议

法律分析:过期药品关系着千家万户,处理不当会污染环境,误食则会损害身体健康,所以过期药品的回收处理问题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所以建议,对过期药品回收进行立法,从而明确责任、规范回收行为,同时畅通回收渠道。基层医疗发挥关键作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六十二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修改宪法; (二)监督宪法的实施; (三)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四)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 (六)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 (七)选举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 (八)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九)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十)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十一)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十二)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十三)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 (十四)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 (十五)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 (十六)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

我国医疗卫生制度包括哪些内容?

我国的医疗卫生制度主要有全面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完善以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为基础的医疗服务体系的公共卫生服务功能,促进城乡居民逐步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进一步完善医疗服务体系,坚持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主体、营利性医疗机构为补充,公立医疗机构为主导、非公立医疗机构共同发展的办医原则,建设结构合理、覆盖城乡的医疗服务体系,希望能给你参考一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和健康促进法于哪一日正式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于2020年6月1日起施行。卫健法分别从医疗机构配置、分级诊疗医疗服务下沉、医疗卫生人才建设、边远贫困地区保障等四个方面对促进基层医疗卫生发展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力推“强基层”的基本政策,回应了健康中国战略实施的立法目的。整个法律的着力点或亮点,一是保基本,二是强基层,三是促健康,四是促改革。卫健法明确规定医疗卫生事业应当坚持公益性原则;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由国家免费提供;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坚持以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为主体、营利性医疗机构为补充。政府举办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在基本医疗卫生事业中发挥主导作用,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公平可及。卫健法继续重申“鼓励社会力量依法举办医疗机构”的政策,明确规定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重点专科建设、科研教学、等级评审、特定医疗技术准入、医疗卫生人员职称评定等方面享有与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同等的权利。基本医疗与健康促进法意义?我国卫生与健康领域第一部基础性、综合性的法律问世!专家认为,这部法律充分体现“大卫生、大健康”和“保基本、强基层、促健康”理念,及时出台有利于巩固医改成果、发展医疗卫生与健康事业、提升公民全生命周期健康水平,对于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综上所述,表明了国家坚持以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为主体,在保持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公益性、独立性的前提下,鼓励社会资本发展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基本态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一百一十条本法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

建立健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着怎样的意义

建立健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意义如下:1、能促进政府转变职能;2、有助于合理调节社会分配关系,实现效率与公平的结合和统一;3、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实现民族昌盛、国家富强;4、现阶段完善医疗保险制度,要通过加快包括医疗保险在内的社会保障立法;5、整体推进医疗保险体制、医疗卫生体制和药品生产流通体制三项制度改革;6、大力发展生产力,推动区域经济快速发展,提高医疗保险统筹层次和保障水平;7、调动各方面力量,形成整体合力,提高医疗保险管理水平等途径来实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三条 医疗卫生与健康事业应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为人民健康服务。医疗卫生事业应当坚持公益性原则。第四条 国家和社会尊重、保护公民的健康权。国家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普及健康生活,优化健康服务,完善健康保障,建设健康环境,发展健康产业,提升公民全生命周期健康水平。国家建立健康教育制度,保障公民获得健康教育的权利,提高公民的健康素养。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将健康理念融入各项政策,坚持预防为主,完善健康促进工作体系,组织实施健康促进的规划和行动,推进全民健身,建立健康影响评估制度,将公民主要健康指标改善情况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全社会应当共同关心和支持医疗卫生与健康事业的发展。第七条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工作。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全国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工作。

医疗卫生和健康的考核评价客观指标体系应包含哪些主要内容

医疗卫生和健康的考核评价客观指标体系应包含哪些主要内容:每千人口医疗机构床位数(张/千人)、社区(村)卫生服务中心(室)覆盖率(%)、每千人执业(助理)医师数(个/千人)、人均拥有体育设施面积(㎡/人)、人均预期寿命(年)。1、认真做好妇幼保健信息上报工作,提高妇幼保健信息化水平。重大妇幼卫生项目完成率100%-2、严格落实妊娠风险评估分级管理,严格实行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狠抓产科质量管理,严把剖宫产指征,加强专科能力建设,保持孕产妇、婴儿死亡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3、按照河南省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标准,加强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建立分级负责、上下联动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转诊救治网络,提升孕产妇和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能力。4、完善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评审制度,继续开展市级评审,探索开展机构内孕产妇危重症评审和现场评审。5、广泛开展妇幼健康服务教育与宜传,开展世界母乳喂养周、世界早产儿日、预防出生缺陷日、世界避孕日等重要节点的宜传活动。6、依法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进一步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签发工作。认真做好计生服务宣传教育、避孕药具不良反应检测工作,加强行业培训,围绕生育、节7、育、不育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针对青少年开展多种形式健康教育,推进生殖健康和避孕节育知识进校园、进课堂,提高预防非意愿好娠的意识和能力。8、实施母婴安全行动计划,落实保障母婴安全各项制度要求,保证质量安全。按照国家母婴安全示范单位标准,积极创建示范单位。加强爱婴医院品牌建设,实施动态管理,保护、支持和促进母乳喂养,提高爱婴医院服务水平。9、认真做好预防出生缺陷免费产前筛查和免费新生儿疾病筛查、农村适龄妇女和纳入城市低保的适龄妇女免费“两癌”筛查民生实事的宣传发动和健康教育工作,人民医院作为接诊机构,承担着接诊、诊治和治疗的责任。继续实施预防出生缺陷免费新生儿疾病筛查,农村适龄妇女和纳入城市低保的适龄妇女免费“两癌”筛查。重点提升筛查质量,加强质量控制,强化高风险人群随访管理,预防和减少出生缺陷发生。确保免费新生儿“两病”筛查和听力筛查达到98%以上。按照省、市健康扶贫工作要求,确保贫困人群新生儿疾病免费筛查率达到100%。10、积极设立生育咨询门诊,指导夫妇做好计划妊娠,开展科学备孕及生育力评估指导服,为生育困难的夫妇提供不孕不育诊治等助孕服务。11、落实国家产后避孕服务规范及避孕方法选择使用指南等,指导育龄群众科学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方法,提高产后避孕措施落实率,以再生育夫妇为重点,指导合理控制生育间隔。

医疗卫生机构包括哪些?

问题一:医疗卫生机构包括哪些部门 什么是医疗机构?其含义是什么? 解答: 医疗机构,是指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的总称。这一概念的含义: 第一,医疗机构是依法成立的卫生机构。依法成立是指依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进行设置和登记。只有依法取得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并履行登记手续,领取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才能开展相应的诊断、治疗活动。 第二,医疗机构是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根据设立卫生机构目的的不同,我国将卫生机构分为医疗机构和疾病预防机构等。前者主要以开展疾病诊断、治疗活动为主,后者主要以开展卫生防疫、疾病预防和控制活动为主。卫生机构是一个广义的概念,它还包括其他与卫生工作密切相关的机构。 第三,医疗机构是从俯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的总称。我国的医疗机构是由一系列开展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构成的。医院、卫生院是我国医疗机构的主要形式,此外,还有疗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以及急救站等,共同构成了我国的医疗机构。 问题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都指哪些 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指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站,城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卫生部政策法规中提到的仅指 *** 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目前状况,应该不包括村卫生站。 问题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哪些? 基层医疗伐生机构,在城市,是指社区医院,在农村,可能是指卫生院吧!城市医院、县医院,都是卫生系统等级考核的一级、二级、三级医院。 问题四:医疗系统包括哪些机构? 各个级别的医院、妇幼保健院、卫生院、血站、红十字、农村医疗服务站、兽医站、诊所等 问题五: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哪些 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指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站,城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卫生部政策法规中提到的仅指 *** 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目前状况,应该不包括村卫生站。 问题六: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指的是什么 医疗卫生机构通常分为一级、二级、三级每一级分别有甲等、乙等。如二级甲等、二级乙等、三级甲等、三级乙等。比如省医院多为三级甲等医院,地市级医院多为三级乙等,县医院多为二级甲等。 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就是指二级、三级医院,不管甲等还是乙等。 问题七:什么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基层医疗机构一般情况下是指最小的行政区划级别的医疗机构。 现在的基层从广义上来讲是指县一级的医疗机构和小型社区卫生医疗站(或者医疗救助中心)。 现机构的大致定位是: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骨干、村卫生室为基础。其中,乡镇卫生院负责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等综合服务,并承担对村卫生室的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等工作;村卫生室承担行政村的公共卫生服务及一般疾病的诊治等工作。有条件的农村可以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 问题八:医疗机构的名称都有哪些 医疗机构的名称由识别名称和通用名称依次组成。 医疗机构的通用名称为:医院、中心卫生院、卫生院、疗养院、妇幼保健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卫生站、卫生室、医务室、卫生保健所、急救中心、急救站、临床检验中心、防治院、防治所、防治站、护理院、护理站、中心以及卫生部规定或者认可的其他名称。 问题九:医疗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二者有什么区别,国家可有明文的规定? 医疗机构,指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卫生院、诊所、门诊部等机构,主要就是给人看病; 医疗卫生机构,指除了医疗机构还包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院、血站、卫生监督所等机构。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哪些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站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资料扩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面向本机构服务辐射区域的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截至2022年年末,全国共有医疗卫生机构103.3万个。明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功能定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其诊疗科目、床位数量、科室设置、人员配备、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配备要与其功能定位相适应。乡镇卫生院是县或乡设立的一种卫生行政兼医疗预防工作的综合性机构,其任务是负责所在地区内医疗卫生工作,组织领导群众卫生运动,培训卫生技术人员并对基层卫生医疗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会诊工作。乡镇卫生院是农村三级医疗网点的重要环节,担负着医疗防疫,保健的重要任务,是直接解决农村看病难看病贵的重要一关。乡镇卫生院的功能定位,使得卫生院在农村三级预防保健网中居于中枢地位,与县级卫生机构和村卫生所上联下接、密切配合,组成有效的农村三级预防保健网,并与合作医疗、赤脚医生被世界卫生组织并称为中国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的三大法宝;其经验为世界卫生组织1978年《阿拉木图宣言》“实现2000年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的战略措施提供了有益的启示和影响。乡镇卫生院作为农村“三级预防保健网络”的中枢,自产生以来,其职责担负的是数十亿农民的预防保健、基本医疗服务和乡村公共卫生管理。卫生院在控制传染病、提高农民卫生服务质量、保障农民健康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21年7月,规划发展与信息化司发布《2020年我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乡镇卫生院有35762个。

医疗卫生常识内容

1.医疗卫生知识 五、卫生类笔试构造 1、专业知识(护理学、药学、医学检验等) 2、卫生法律法规+卫生专业基础知识 3、公共基础知识+医学基础知识4、医疗基础知识+专业知识 六、考试内容 1、常见科目: 医学基础知识、卫生公共基础知识、临床e68a84e8a2ad7a6431333363356531医学、中医学、口腔学、公共卫生(预防医学)、药学、麻醉、医技(影像、检验)、护理学。 (二)面试 1、操作:一般考察临床常用的操作,如体格检查、心肺复苏、静脉输液、针灸、推拿等等。 2、结构化面试:有时提问专业知识相关的问题。 3、一般考察操作的流程和注意事项:前两种一般在省级、市级考试中居多,后一种一般县级市和县级事业单位考察的居多。 八、知识解读 医学基础知识 考试占比: 解剖学、诊断学(常考)>生理、病理、药理>生物化学、生物学、微生物学、免疫学。 卫生公共基础知识: 包括卫生法律法规、医学伦理学、医学心理学、医疗职业道德规范等。 临床医学: 包含内科、外科、妇科、儿科、传染病学、神经病学等等。 中医学: 包含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中药学、方剂学、中医内科学、针灸学、中医外科学、中医妇科学、中医儿科学。 公共卫生(预防医学): 包含流行病学、卫生统计学、卫生毒理学、环境卫生学、劳动卫生与职业病、营养与食品卫生学、社会医学、健康教育学、卫生监督学、社会医疗保险学、卫生事业管理学。 药学: 包含药理学、药剂学、药事管理、药物化学、药物分析等。 护理学: 包含基础护理学、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妇产科护理学、儿科护理学。 护理三基是指? 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 2.医疗卫生基础知识都包括什么 《医学基础知识》主要包括生物学、人体解剖学、生理学、药理学、病理学和诊断学六个部分。 第一部分:生物学。 主要包括:1、细胞:主要内容为细胞的基本概念、分子组成、细胞膜、细胞表面、细胞质、细胞核和分裂繁殖;2、生命的遗传与变异:主要内容为遗传的基本规律、分子基础、遗传病的概念及分类、单基因、多基因遗传病、染色体病和线粒体遗传病。 第二部分:人体解剖学。 主要包括:1、运动系统:主要内容为骨学、骨连结和肌;2、内脏学;3、消化系统:主要内容为消化管、消化腺和腹膜;4、呼吸系统:主要内容为呼吸道、肺、胸膜和纵隔;5、泌尿系统:主要内容为肾、输尿管和膀胱;5、生殖系统:主要内容为男性、女性生殖系统;6、脉管系统:主要内容为心血管和淋巴系统;7、感觉器:主要包括:视器和前庭蜗器;8、神经系统和内分泌系统:主要内容为总论、中枢神经系统、周围神经系统、内分泌系统、神经传导通路以及脑和脊髓等。 第三部分:生理学。 主要包括:细胞的基本功能、血液、血液循环、呼吸、消化和吸收、能量代谢和体温、尿的生成和排出、感觉器官、神经系统的功能、内分泌及生殖等。 第四部分:药理学。 主要包括:药物效应动力学、药物代谢动力学以及阿托品、局部 *** 、抗癫痫及抗惊厥药等35种药物的药理、临床应用、不良反应和禁忌症等。 第五部分:病理学。 主要包括:疾病概述、血液循环障碍、炎症、肿瘤、心血管系统疾病、呼吸系统疾病、消化系统疾病、泌尿系统疾病、女性生殖系统及乳腺疾病、常见传染病和寄生虫病的概念、特征、类型、病理变化和病因等。 第六部分:诊断学。 主要包括:发热、疼痛、水肿、呼吸困难、等32种病理现象的发生机制、常见原因和临床表现等。 3.医疗卫生专业基础知识包括什么 事业单位考招中,医药类医疗卫生专来业基础知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医学基础知识 2.人体解剖学 3.生理学 4.药理学 5.病理学 6.诊断学 7.医学伦理学 8.卫生政策法规 9.生物化学 10.影像学 11.临床医学 一般会选考其中的医疗卫生常识,卫生政策法规,再加临床医学或者药理学等,具体考的内容自,各省会有所不同。 复习时,重点抓住基本知识线索,全面复zhidao习,因为考题难度不大但涉及范围较广。 书店,还有辅导班都会有辅导资料。 4.卫生知识有哪些 一、个人卫生 人们在日常生活中的衣、食、住、行和劳动、休息等等,都涉及到一系列的卫生内容。 如果缺乏卫生知识,没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就很难有一个健康的身体,也就谈不上能适应现代化快节奏的生活和劳动。 1、手的卫生: 人的一双手在日常生活中与各种各样的东西接触,必然会沾染灰尘、污物,以及有害有毒物品,还有微生物、细菌、病毒等等。 手沾染灰尘、污物,我们能够看见,如果沾染微生物、细菌等,我们的眼睛是无法看见的,必须要用显微镜放大几百倍、甚至千倍才能看到。有科学家作过调查,一双不清洁的手,可能有 4-40万个细菌。 因此我们应当重视一双手的清洁卫生,人人要养成经常洗手的习惯,饭前便后更应洗手,还要经常剪指甲,防止微生物、细菌躲藏在里面。 从事饮食行业的人员,更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经常洗手,保持一双手的清洁卫生。 2、皮肤的卫生: 人体的皮肤功能很重要,不仅能防御有害物质对人体的侵犯,保护健康,还参与调节人体新陈代谢的功能。由于皮肤不断分泌汗液及皮脂,因此灰尘及微生物、细菌等很容易沾附在皮肤上,如果皮肤不能保持清洁卫生,不但影响皮肤正常生理功能,还可能引起皮肤病,如疖肿、皮癣、疥疮等。 因此我们应当注意皮肤的清洁,经常洗澡,换衣服,除去皮肤上的汗垢,尘污和皮屑等不洁之物,保持皮肤的清洁卫生。 3、口腔及五官的卫生: 口腔是消化道的入口,与呼吸道关系密切,由于温度、湿度、酸碱度以及残留在口腔的食物残渣,均适宜微生物、细菌的生长繁殖,不仅容易损坏牙齿,还能引起其他疾病, 如: 扁桃体炎、呼吸道疾病、风湿性心脏病、肾炎等。 我们应当注意口腔的清洁卫生,坚持每天刷牙漱口,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眼、耳、鼻是人的重要感觉器官,也是人体对外开放的通道,必须注意清洁卫生,纠正不良习惯,预防感染。 从事饮食行业的人员,更应重视口腔和五官的清洁卫生。 4、饮食行业人员的个人卫生: ①要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二常”:常洗手、常剪指甲;“三勤”:勤洗头,勤洗澡,勤换衣。 ②上班要穿工作服,工作服要勤洗、勤换,保持清洁。 ③在工作埸所不吸烟,不随地吐痰。 ④杜绝用手抓熟菜。生熟食品要分开存放。 不能对着熟的食品讲话、咳嗽或打喷嚏。给顾客上菜时要用托盘。 ⑸如患有消化道和呼吸道传染病等,应停止工作,及时医疗,病愈后也应定期检查。 二、环境卫生 1、厨房卫生: 谈到厨房,大家都比较熟悉,然而了解和关注的只是厨房加工饭菜的功能,而对厨房的清洁卫生往往不够重视。 早在百年前,一位法国厨师有句名言:“清洁是厨房的灵魂”,他这句话在今天对我们大家仍然有很好的启迪。 厨房作为加工制作饭菜的场所,免不了有许多残剩的食物。 这些残剩的食物不仅招引苍蝇、老鼠,孳生蟑螂等虫害,也为微生物、细菌进行繁殖提供了适宜条件。有人做过实验,在适宜的条件下,一个细菌经过8小时的连续繁殖,就能变成1600万个,连续繁殖2个小时可达 700亿个。 如果不及时清除厨房的残剩食物,人们在加工制作食品菜肴时,就有可能发生污染,引起就餐人员发生胃肠道疾病、甚至食物中毒等。 厨房的卫生要求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厨房应远离垃圾箱、厕所、污水沟等,防止不良环境污染食物。 ②厨房的面积大小应与工作量相称,不能过小。厨房的各种设施要备齐,布局要合理。 ③厨房应当有相应的照明、通风、冷藏、防尘、防蝇、防鼠、洗涤、消毒、污水排放,以及存放废弃物的设施等。 ④厨房严禁加工或使用不符合卫生标准或卫生要求的食物,杜绝腐败变质、霉变生虫、病死的畜、禽、等动物性食物进入厨房。 ⑸盛生食和盛熟食的容器一定要分清,不得混用。冰箱、冰柜,贮放的熟食和生食也应明确分开。 ⑹切生食和熟食的菜刀 、砧板不能混用 ,提倡“三刀”、“三板”(生熟面),应经常清洗和消毒,防止交叉污染。 ⑺厨房工作人员要穿工作衣,戴工作帽,工作前后要洗手,要注意个人卫生等。 ⑻厨房所用的餐具、饮具和容器等,用流水洗涤后,再作消毒处理,消毒方法有:煮沸法、蒸汽法、消毒柜、药物法。各种餐具应保持清洁卫生,放置有序。 ⑼每天要清扫地面、灶面、台面,及时清除垃圾和废弃物。每月至少对厨房进行一次“搬家”式大清扫。 ⑽洗碗布应保持清洁卫生,并要经常更换。 ⑾厨房下脚不宜乱倒,要妥善处理,严防污染食物。 ⑿厨房内禁止饲养家畜、家禽。禁止有毒的化学药物和与餐饮无关的物品进入厨房。 2、餐厅的卫生: ①餐厅要洁净、明亮、通风,有制冷、制热设备。 ②应设纱门、纱窗,保持无蝇、无虫、无鼠。 ③室内各种陈设、物品、应排列有序,保持洁净卫生。 ④餐厅的环境装饰、布置要文明大方,优雅美观。 ⑸每餐后应打扫干净,定期大扫除,保持清洁卫生。 三、食品卫生 食品卫生是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内容之一,搞好“食品卫生”,是贯彻《食品卫生法》的实际措施。 食品卫生搞不好,不仅影响人们的身体健康,还有可能引起食物中毒,甚至某些疾病的流行,影响经济建设和社会安定。 1、生食的卫生: ①要选购新鲜的食物,尤其是动物。 5.基本卫生常识 小学生卫生常识 个体卫生行为10条 1、饭前便后要洗手; 2、每天早晚刷牙; 3、定期洗澡、理发、剪指甲; 4、服装整洁; 5、勤晒被褥; 6、讲卫生,讲公德,不乱扔乱倒,不随地吐痰; 7、每天进行一次锻炼; 8、不吸烟,不酗酒; 9、按时让孩子参加计划免疫; 10、主动学习卫生知识。 群体卫生行为10条 1、室内整洁,无蚊、蝇、老鼠、蟑螂; 2、室内无异味,空气新鲜; 3、公共场所有禁烟标志; 4、厨房灶具干净,碗筷干净,生熟食品分开; 5、厨房通风良好; 6、厕所无臭、无蝇,便池无尿碱; 7、厕所地面、门窗、墙壁、灯具、洗手盆池整洁; 8、阳台封闭规范; 9、遵守交通规则,避免意外事故; 10、开展有益身心的文娱体育活动。 环境保护 人人有责 国家卫生城市对环境保护的要求 国家卫生城市应在环境保护工作方面达到如下要求: 环境保护工作成效显著,认真执行国务院“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加强污染治理,近两年来无重大污染事故。与环境质量相关的指标达标。 环境保护指标主要包括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烟尘控制区覆盖率、城市气化率、工业废水处理率、工业固化废物综合利用率、城市污水处理率等有关指标。 消灭四害 人人有责 除四害是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四害”是指老鼠、蟑螂、苍蝇、蚊子。 四害可以传播许多种传染病,每年都要夺去人类千万生命,另外,还使更多的人生病,损害健康,影响生产和经济发展;再说四害的繁殖力甚强,孽生迅速,稍为放松一下,又会到处为害。因此,一定要人人动手,坚持不懈,反复斗争,突击与经常相结合,因地制宜地来消灭四害,方能除尽。 名词说明 四勤:指勤剪指甲、勤理发、勤洗澡、勤换衣服。 六不:不喝生水、不吃不洁食物、不吸烟、不用公开毛巾茶杯、不乱扔果皮纸屑、不随地吐痰。 三带:带手帕、带口杯、带手纸。 五病: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 6.卫生专业通用基础知识包括什么 卫生专业通用基础知识 不扣鼻子;不蘸口水翻书;饭前洗手;便后洗手;不乱吐唾沫;不喝冷水;不吃不干净的零食;不要抱着毛娃娃睡觉;看完电视后洗脸,睡前洗脚口腔健康是人体健康的重要组成部分。 世界卫生组织指出牙齿健康是指牙齿、牙周组织、口腔相邻部分及颌面部均无组织结构与功能异常。表现为:牙齿清洁,无龋齿,无疼痛感,牙龈颜色正常,无出血现象。 由此可见,口腔健康是指具有良好的口腔卫生,健全的口腔功能及没有口腔疾病。 龋齿的发病原因及防治 龋齿的发病原因目前虽尚未完全明确,但初步确定龋齿的发生与以下四个因素有关: a.细菌的作用 细菌在牙齿表面形成菌斑,分解食物中的糖类产酸,导致牙齿脱矿 b.食物的因素 食物过细、过黏,易于粘附在牙面上,食物中糖含量过高,都容易导致细菌大量繁殖 c.牙齿的条件 有明显解剖缺陷(如深窝沟)或排列不整齐的牙齿,容易导致食物积聚,利于细菌繁殖产酸 d.时间因素 以上情况时间越长,患龋几率越高 龋病的防治以预防为主,而预防龋齿的关键内容是保持口腔卫生 a.掌握正确的刷牙方法,养成饭后刷牙的良好习惯,定期使用牙线。 b.定期口腔检查,做到早发现早治疗。早期龋治疗简单,痛苦小,效果好,龋病一旦进展到牙髓疼痛,治疗起来程序复杂,需要多次复诊,治疗反应大,患牙预后较差。 c.提高牙齿的抗龋能力,可使用含氟牙膏,儿童还可饮用氟水、用0.5%氟化钠溶液漱口等。对于儿童新萌磨牙可进行窝沟封闭。 什么人需要作窝沟封闭?什么时候适合作窝沟封闭? 1.一般来说,深窝沟,特别是可以卡住探针的(包括可疑龋); 2.患者其它牙齿,特别是对侧同名牙患龋或有患龋倾向的人应当行窝沟封闭; 3.儿童牙齿萌出后达到咬合平面即适宜作窝沟封闭,一般在萌出4年之内; 4.封闭的最佳时间是:乳磨牙3-4岁,第一恒磨牙6-7岁,第二恒磨牙11-13岁,双尖牙9-13岁。 窝沟封闭的方法很简单,通过清洁牙齿、酸蚀、冲洗干燥、涂布封闭剂和固化几个步骤即可完成。 材料固化后与沟壁紧密粘合,并具有一定的抗咀嚼压力,对进食无碍,并且,材料固化后无毒,对人体无害。但需要强调的是窝沟封闭需有专业人员进行操作,需要必要的仪器设备。 窝沟封闭成功的标志是封闭剂能够完整存在,可疑磨损但不能脱落,因此需要定期检查,如果材料脱落需重新封闭。 牙齿颜色异常有几种可能? 1.牙釉质发育不全:釉质发育期矿化不良造成。 2.氟斑牙:长期生活在含氟较高地区。 3.四环素牙:在牙齿发育矿化期服用四环素族药物。 4.牙髓坏死:各种原因导致牙髓感染坏死后牙齿变色。 5.牙着色:吸烟、饮茶、咖啡等造成牙体着色。 什么情况下需要镶牙,不镶牙有什么害处? 除个别牙缺失、多数牙缺失、全口牙缺失需镶牙外,牙冠大面积龋坏的死髓牙、残根在经过适当治疗后也可通过修复的方法恢复牙齿形态和功能,因此残根、残冠不要轻率拔除,最好请修复医师看看,确定是否有保留价值,此外,氟斑牙、四环素牙、死髓变色牙也可通过烤瓷固定修复改善美观。一般来说,拔牙后需要等2-3个月才能镶牙,这时候伤口完全愈合,牙槽骨吸收改建完成,镶牙后义齿比较稳固。 长期缺牙不修复不但影响美观和发音,影响咀嚼功能,还会因邻牙不断向缺牙间隙移动导致咬合错乱,继发颞下颌关节疾病,引起咬合创伤,引发和加重牙周病,破坏余留牙健康。 活动假牙与固定假牙之间有什么区别,什么情况下镶活动假牙,什么情况下镶固定假牙? 活动假牙在医学上称可摘义齿,患者可自由摘戴。 这种假牙在制作时对真牙的切磨较少,制作方便,费用低,但体积较大,戴用有异物感,有的会影响发音,且稳固性较差,对咀嚼功能的恢复有限。固定假牙就是固定义齿,镶牙后粘固在患者口腔中,不需摘戴,具有体积小、稳固、坚实、戴用舒适、对发音无影响、有效恢复咀嚼功能等优点,但镶牙前对天然牙的切磨较多,费用比活动假牙高。 镶固定假牙首先要考虑患者的缺牙情况,同时也要考虑缺牙隙两侧真牙的情况。一般前牙缺时1-4颗,缺牙隙两侧的真牙有足够的高度,牙根稳固、牙体组织健康,牙齿位置正常、没有倾斜和扭转,就可以安装固定假牙。 小孩的牙齿没有发育好,牙周组织萎缩、牙齿松动、倾斜错位的成人最好不要选择固定义齿修复。至于活动义齿,绝大多数患者均可安装。 多大年龄做正畸治疗合适,成年人可以做吗? 从理论上讲,错u0621的矫治并无严格的年龄限制,只要牙周组织和颌骨处于正常的生理和解剖状态牙齿就可以在矫治力的作用下在牙槽骨内进行移动以矫治。 口腔正畸治疗的最佳时机是12岁左右,此时牙齿替换已经完成,颅面骨骼的发育也已完成85%-90%,形态基本稳定,而患者尚处于生长发育高峰期,牙颌面还有一定的生长潜力,组织对矫治力的反映良好,矫治效果较好,疗程相对较短。 但某些骨性错u0621畸形的儿童可能需要在更小的年龄接受治疗,在替牙期甚至乳牙期即开始治疗,此时治疗目的为去除影响骨骼发育的各种干扰因素,促进和引导骨骼向有利于畸形矫治的方向发育,这类患者在牙齿替换完毕后,还需要接受常规的正畸治疗,已建立正常的牙列。 7.卫生系统考试,考医学综合知识,不知道怎么准备 医学综合知识采取主客观试题相结合的形式,考试内容主要包括从事医疗卫生工作必需掌握的基础医学、卫生法律法规、卫生政策、公共卫生管理及医疗卫生常识等。 1. 人体解剖学 主要包括:运动系统、消化系统、呼吸系统、泌尿系统、生殖系统、脉管系统、感觉器、神经系统和内分泌系统。 2. 生理学 主要包括:细胞的基本功能、血液、血液循环、呼吸和消化、能量代谢和体温、尿的生成和排出、感觉器官、神经系统的功能、内分泌及生殖等。 3. 病理学 主要包括:细胞、组织的适应、损伤和修复,血液循环障碍,炎症,肿瘤,心血管系统疾病,消化系统疾病,泌尿系统疾病,乳腺及女性生殖系统疾病,常见传染病和寄生虫病的概念、类型、病理变化和病因等。 4. 药理学 主要包括:药物效应动力学、药物代谢动力学以及常用药物的药理、临床应用、不良反应和禁忌症。 5. 卫生法律法规 主要包括:公共卫生法、医疗法、药事法、中医药法等。 6. 其它 主要包括:卫生政策、公共卫生管理及医疗卫生常识等。

私人申办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站要什么手续

办理程序:申请:申请人向拟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所在区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设置申请。初审意见:区卫生行政部门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申请作出同意设置的审批意见受理,专家评审:1、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区政务中心市卫生局窗口提出申请,由窗口工作人员初审后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后受理。2、受理后,区卫生局组织专家评审。颁发执业许可证:评审合格,区卫生局在承诺时限内发证;对不符合条件的给予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申请材料(所有提交的材料请按下列目录装入标准档案袋中):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申请书》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负责人的医师执业证、职称证、学历证、身份证 房产证或租房合同机构人员名单结构表 规章制度 布局图及科室设置图 自查报告 所在区卫生行政部门的初审意见

目前医疗卫生系统生物安全法律法规与标准有多少个

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中也有关于卫生方面的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七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第八条 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一)国家主权的事项;(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产生、组织和职权;(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四)犯罪和刑罚;(五)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六)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七)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征用;(八)民事基本制度;(九)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海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十)诉讼和仲裁制度;(十一)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其他事项。

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

法律分析: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医疗机构执业,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技术规范。医疗机构必须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诊疗时间和收费标准悬挂于明显处所。法律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医疗机构对传染病、精神病、职业病等患者的特殊诊治和处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第三十六条 医疗机构必须按照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加强药品管理。第三十七条 医疗机构必须按照人民政府或者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收取医疗费用,详列细项,并出具收据。

医疗卫生相关的法律法规

比较完善

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有哪些

法律主观: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涉及医疗卫生管理,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二章规定的规范性文件,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等。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一条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制定本法。 《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第五条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院感染管理责任制,制定并落实医院感染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严格执行有关技术操作规范和工作标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防止传染病病原体、耐药菌、条件致病菌及其他病原微生物的传播。

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有哪些

法律主观: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涉及医疗卫生管理,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二章规定的规范性文件,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等。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一条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制定本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第五条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院感染管理责任制,制定并落实医院感染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严格执行有关技术操作规范和工作标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防止传染病病原体、耐药菌、条件致病菌及其他病原微生物的传播。

卫生法规专业知识每日一练-2021天津医疗卫生(4-21)

1. 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属于下列________医疗事故:() A.一级医疗事故 B.二级医疗事故 C.三级医疗事故 D.四级医疗事故 E.五级医疗事故 2. 下列不属于处理医疗事故的原则:() A.公开 B.公正 C.公平 D.便民 E.实事求是 3. 下列哪项不需要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A.导致患者死亡 B.二级医疗事故 C.三级医疗事故 D.导致4人身损害后果 E.一级医疗事故 4. 下列最适合医疗事故专家组人数的是:() A.2 B.3 C.4 D.5 E.6 5. 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用什么颜色预警:() A.橙色 B.黄色 C.蓝色 D.红色 E.白色 6. 《献血法》实施时间:() A.2012年10月1日 B.1998年12月1日 C.1998年10月1日 D.2012年8月1日 E.1998年8月1日 【参考答案及解析 】 1.【参考答案】D。解析:(1)该题考查的是医疗事故分级。(2)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具体分级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2.【参考答案】E。解析:(1)该题考查的是处理医疗事故的原则。(2)处理医疗事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 3.【参考答案】E。解析:(1)该题考查的是医疗事故处置。(2)外部报告: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发生下列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医疗机构应当在1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①导致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②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③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4.【参考答案】D。解析:(1)该题考查的是医疗事故鉴定细则。(2)合议制度:专家鉴定组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实行合议制。专家鉴定组人数为单数,涉及的主要学科的专家一般不得少于鉴定组成员的二分之一;涉及死因、伤残等级鉴定的,并应当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法医参加专家鉴定组。 5.【参考答案】D。解析:根据突发卫生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Ⅰ)、重大(Ⅱ)、较大(Ⅲ)和一般(Ⅳ)四级,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进行预警。故D正确,ABCE错误,故本题选D。 6.【参考答案】C。解析:《献血法》1998年10月1日起实施。《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故C正确,ABDE错误,故本题选C。

制定医疗卫生法规的基本原则不包括(  )。

【答案】:DD项,保障社会健康原则是制定医疗卫生法规的基本原则之一,是指协调个人利益与社会健康利益的关系,个人在行使自己权利的同时,不得做出任何有损社会健康利益的行为。故个人健康利益高于社会健康利益的表述不正确。

卫生法规专业知识每日一练-2020天津医疗卫生[2020.10.27]

1. 下列关于病历书写基本要求的说法,错误的是:() A.病历必须用蓝黑墨水钢笔书写 B.不得随意删划和贴补 C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D.按“年、月、日”顺序填写(如1991.11.27) E.采用12小时制记录 2. 下列哪一项不符合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要求:() A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 B.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二年 C.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五年 D.以师承方式学习传统医学满三年 E.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或者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可以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3. 下列医师资格不予注册的条件,说法不正确的是:() A.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B.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 C.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 D.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 E.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满二年 4. 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 A.1年 B.2年 C.3年 D.4年 E.5年 5. 甲类传染病包括:() A.鼠疫、霍乱 B.猩红热、淋病 C.艾滋病、鼠疫 D.霍乱、登革热 E.黑热病、手足口病 6.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管理的传染病可分为:() A.两类,37种 B.两类,39种 C.三类,37种 D.三类,39种 E.三类,40种 【参考答案及解析】 1.【参考答案】E。解析:(1)该题考查的是法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病历书写的基本要求的知识点。(2)病历必须用蓝黑墨水钢笔书写(指定用其他颜色笔填写者除外);各项记录必须按规定认真书写,要求内容完整、真实,语句简练,重点突出,层次分明,字迹清楚,字不出格、跨行,不得随意删划和贴补;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各项记录必须有完整日期,按“年、月、日”顺序填写(如1991.11.27)。(A、B、C、D对)。病历书写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日期和时间,采用24小时制记录。(E错)。故选E。 2.【参考答案】D。解析:(1)该题考查的是法规-执业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制度的知识点。(2)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条件为:①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②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二年的;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五年的。(A、B、C对)。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或者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可以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E对)。以师承方式学习传统医学满三年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传统医学专业组织或者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考核合格并推荐,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D错)。故选D。 3.【参考答案】E。解析:(1)该题考查的是法规-执业医师-医师执业注册制度的知识点。(2)以下情况不予注册医师执业: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A、B、C、D对)。故选E。 4.【参考答案】E。解析:(1)该题考查的是法规-护士条例-护士执业注册的知识点。(2)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E对)。故选E。 5.【参考答案】A。解析:(1)该题考查的是卫生法律法规-传染病防治法的知识点。(2)甲类传染病是指:鼠疫、霍乱。乙类传染病27种,包括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肾综合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人感染H7N9禽流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2020年新增)。丙类传染病11种,包括:流行性感冒(含甲型H1N1流感)、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棘球蚴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故选A。 6.【参考答案】E。解析:(1)该题考查的是卫生法律法规-传染病防治法的知识点。(2)根据传染病对人类的危害程度,我国将列为法定管理的传染病分为甲、乙、丙三类,其中甲类传染病2种,乙类传染病27种,丙类传染病11种,总计40种,实行分类管理。故选E。

卫生法规专业知识每日一练-2021天津医疗卫生(6-29)

1. 不属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是:() A.新型冠状病毒疫情 B.三鹿奶粉事件 C.小明食物中毒 D.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时间 E.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2. 县医疗机构发现该县发生重大食物中毒时间,应在几小时内向所在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A.1小时 B.2小时 C.3小时 D.4小时 E.5小时 3.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规定,医疗机构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的工作为:() A.医疗后勤服务 B.医疗卫生技术 C.医院安全保卫 D.医院财务审计 E.医疗器械采购 4. 医疗机构对于医疗废物的储存时间不能超过:() A.1天 B.2天 C.3天 D.4天 E.5天 5. 执业医师处方权的取得方式是:() A.被医疗机构聘用取得 B.在注册的执业地点取得 C.在上级医院进修后取得 D.医师资格考试合格后取得 E.参加卫生行政部门培训后取得 6. 《母婴保护法》所指的孕产期保健服务不包括:() A.母婴保健指导 B.孕妇、产妇保健 C.胎儿保健 D.胎儿性别鉴别 E.新生儿保健 【 参考答案及解析 】 1.【参考答案】C。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卫生法律法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法律制度的知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属于重大传染病疫情,三鹿奶粉事件属于重大失误和职业中毒,故本题选C。 2.【参考答案】B。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卫生法律法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法律制度的知识,县医疗机构发现该县发生重大食物中毒,属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报告1小时内,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县医疗机构应在2小时内向所在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发生或者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发生传染病菌种、毒种丢失;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事件,故本题选B。 3.【参考答案】B。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卫生法律法规医疗机构法律制度的知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规定,医疗机构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医疗机构可以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后勤服务、医院安全保卫、医院财务审计、医疗器械采购(E错)等非医疗卫生技术工作,故此题选B。 4.【参考答案】B。解析:本题考察的是卫生法律法规医疗机构法律制度的知识。医疗机构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医疗废物的设施、设备,应当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和人员活动区以及生活垃圾存放场所,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和防渗漏、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盗以及预防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暂时贮存医疗废物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应当定期消毒和清洁。故此题选B。 5.【参考答案】B。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卫生法律法规医疗机构法律制度的知识。经注册的执业医师在注册的执业地点取得相应的处方权。医师资格考试合格后取得的是执业医师资格。进修医师由接收进修的医疗机构对其胜任本专业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认定后授予相应的处方权。执业医师参加卫生行政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权,药师经培训考核合格后可以去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调剂资格,故此题选B。 6.【参考答案】D。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医疗卫生法规母婴保健法律制度,《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规定,医疗保健机构应当为育龄妇女和孕产妇提供孕产期保健服务。孕产期保健服务包括下列内容:①母婴保健指导;②孕妇、产妇保健;③胎儿保健;④新生儿保健。故此题选D。

卫生法规学专业知识每日一练-2021天津医疗卫生(7-30)

1. 《执业医师法》明确规定,医师在执业过程中应当履行的职责是:() A.以病人为中心,实行人道主义精神 B.遵守职业道德,保护患者隐私 C.树立敬业精神,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 D.防病治病,救死扶伤,保护人民健康 2. 对医生的业务水平,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状况,依法享有定期考核权的单位是:() A.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B.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机构或组织 C.医师所在地的医学会或者医师学会 D.医师所在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 3. 《传染病防治法》规定,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当地政府应当:() A.立即组织力量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 B.限制或者停止集市、集会 C.停业、停工、停课 D.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 4. 医疗机构为预防传染病院内传播应承担的职责是:() A.实施传染病预防控制规划 B.收集和分析传染病疫情信息 C.对传染病预防工作进行指导 D.医疗废物处置 5. 一般情况下法定传染病报告人不包括:() A.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医师 B.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人员 C.体检中心的医师 D.医疗机构的就诊者 6. 艾滋病患者不应承担的义务:() A.接受疾控中心的流行病学调查 B.告知性伴侣 C.告知经治医师 D.应当被医疗机构当试验性研究对象 【参考答案与解析】 1.【参考答案】 D 。解析:本题考查卫生法卫生技术人员法律制度。《执业医师法》规定,医师在执业过程中应当履行防病治病、救死扶伤、保护人民健康(D对A错)的职责。《执业医师法》规定,医师在执业活动中遵守职业道德,保护患者隐私(C错)、树立敬业精神,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D错)属于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履行的义务,不属于应当履行的职责。综上所述,本题答案选D。 2.【参考答案】 B 。解析:本题考查卫生法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A错)负责指导、检查和监督医师考核工作。根据卫生部《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机构或组织(B对),应当按照医师执业标准,对医师的业务水平、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状况进行定期考核。综上所述,本题答案选B。 3.【参考答案】 A 。解析:本题考查卫生法规《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当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立即组织力量,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A对)。限制或者停止集市、集会(B错)和停工、停业、停课(C错)均须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可根据传染病疫情控制的需要,在本行政区域内调用储备物资,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D错)。综上所述,本题答案选A。 4.【参考答案】 D 。解析:本题考查卫生法规《传染病防治法》。实施传染病预防控制规划(A错)、收集和分析传染病疫情信息(B错)、对传染病预防工作进行指导(C错)、流行病学调查是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承担的职责。《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医疗机构承担与医疗救治有关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和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防止传染病的医源性感染和医院感染。具体包括:确定专门的部门或者人员,承担传染病疫情报告、本单位的传染病预防、控制以及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承担医疗活动中与医院感染有关的危险因素监测、安全防护、消毒、隔离和医疗废物处置(D对)工作。综上所述,本题答案选D。 5.【参考答案】 D 。解析:本题考查卫生法规《传染病防治法》。一般情况下法定传染病报告人包括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医师、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人员、体检中心的医师、血站的护士等医护人员(ABC对,不符合题意)。医疗机构的就诊者也就是患者,没有义务上报传染病(D错,为本题正确答案)。综上所述,本题答案选D。 6.【参考答案】 D 。解析:本题考查卫生法规《传染病防治法》。艾滋病患者应当履行的义务有:①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的流行病学调查和指导(A对,不符合题意);②将感染或者发病的事实及时告知与其有性关系者(B对,不符合题意);③就医时,将感染或者发病的事实如实告知接诊医生(C对,不符合题意);④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止感染他人。不包括应当被医疗机构当试验性研究对象(D错,为本题正确答案)。综上所述,本题答案选D。

卫生法规专业知识每日一练-2021天津医疗卫生(7-8)

1. 医师资格证的考试类型不包括:() A.临床 B.中医 C.检验 D.口腔 E.公共卫生 2. 中止医师执业活动二年以上或规定不予注册情形消失的,申请重新执业时,应当接受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委托或指定机构()个月的培训,并提交考核合格证明:() A.1至3个月 B.2至3个月 C.3至6个月 D.4至6个月 E.6至9个月 3. 下列哪一项是医师在执业活动中需要履行的义务:() A.努力钻研业务,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B.从事医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 C.参加专业培训,接受继续医学教育 D.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进行医学诊查、疾病调查、医学处置、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文件,选择合理的医疗、预防、保健方案 E.对所在机构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依法参与所在机构的民主管理 4. 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日期为:() A.2年 B.3年 C.5年 D.8年 E.10年 5.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主要事项:() A.名称、地址、主要负责人 B.所有制形式 C.诊疗科目、床位 D.注册资金 E.收费标准 6. 二级医疗事故:() A.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B.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C.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D.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E.其他 【 参考答案及解析 】 1.【参考答案】C。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卫生法规-医师资格考试制度的内容,本题为记忆性题。国家实行医师资格考试制度,考试类别为临床、中医(包括中医、民族医、中西医结合)、口腔、公共卫生四类。综上所述,本题答案选C。 2.【参考答案】C。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卫生法规-医师执业注册制度-重新注册的内容,此题为记忆性题。中止医师执业活动二年以上或规定不予注册情形消失的,申请重新执业时,应当接受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委托或指定机构3至6个月的培训,并提交考核合格证明(C对)。综上所述,本题答案选C。 3.【参考答案】A。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卫生法规-医师执业规则的内容。医师在执业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1)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进行医学诊查、疾病调查、医学处置、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文件,选择合理的医疗、预防、保健方案(D错);(2)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获得与本人执业活动相当的医疗设备基本条件;(3)从事医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B错);(4)参加专业培训,接受继续医学教育(C错);(5)在执业活动中,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6)获取工资报酬和津贴,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7)对所在机构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依法参与所在机构的民主管理(E错)。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1)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技术操作规范;(2)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医师职责,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3)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4)努力钻研业务,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A对);(5)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综上所述,本题答案选A。 4.【参考答案】C。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卫生法规-护士执业注册的内容,此题为记忆性题。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C对)。综上所述,本题答案选C。 5.【参考答案】E。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卫生法规-医疗机构注册的内容,此题为记忆性题。医疗机构执业登记主要事项:(1)名称、地址、主要负责人(A对);(2)所有制形式(B对);(3)诊疗科目、床位(C对);(4)注册资金(D对)。不包括收费标准(E错,为本题正确答案)。综上所述,本题答案选E。 6.【参考答案】B。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卫生法规-医疗事故分级的内容。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A错);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B对);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C错);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D错)。综上所述,本题答案选B。

有关医疗卫生法规的基本原则,描述错误的是()

有关医疗卫生法规的基本原则,描述错误的是() A.卫生保护原则 B.预防为主原则 C.优先原则(正确答案) D.保障社会健康原则 E.病人自主原则

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知识

交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36号)——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卫生部令第75号),卫生部关于印发《医疗卫生机构医学装备管理办法》的通知等等一系列与医疗卫生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涉及的比较多,没有一一列出,具体请到政策百科中进行查阅。

关于医疗卫生法规的基本原则描述

法律分析:卫生保护原则,预防为主原则,保障社会健康原则,病人自主原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第二条 从事医疗卫生、健康促进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法。第三条 医疗卫生与健康事业应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为人民健康服务。医疗卫生事业应当坚持公益性原则。第四条 国家和社会尊重、保护公民的健康权。国家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普及健康生活,优化健康服务,完善健康保障,建设健康环境,发展健康产业,提升公民全生命周期健康水平。国家建立健康教育制度,保障公民获得健康教育的权利,提高公民的健康素养。第五条 公民依法享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权利。国家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保护和实现公民获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权利。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将健康理念融入各项政策,坚持预防为主,完善健康促进工作体系,组织实施健康促进的规划和行动,推进全民健身,建立健康影响评估制度,将公民主要健康指标改善情况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

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

法律分析: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医疗机构执业,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技术规范。医疗机构必须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诊疗时间和收费标准悬挂于明显处所。法律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医疗机构对传染病、精神病、职业病等患者的特殊诊治和处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第三十六条 医疗机构必须按照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加强药品管理。第三十七条 医疗机构必须按照人民政府或者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收取医疗费用,详列细项,并出具收据。

医疗卫生法规的名词解释是什么

医疗卫生法规是我过法律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关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的总合.

医疗卫生法规的基本原则

医疗卫生法规的基本原则有(ABCDE)。A.预防为主的原则B.卫生保护原则C.公平的原则D.患者自主原则E.保护社会健康的原则1.卫生保护原则: 健康是一项基本人权,人人享有获得卫生保护的权利。2.预防为主原则: 通过建立和改善有利于人们健康的生活和生产环境,促进健康,防止疾病的发生和流行。3.公平原则: 合理分配卫生资源,协调卫生保健活动,使任何人在法律上都享有平等使用卫生资源的权利。4.保障社会健康原则: 协调个人利益与社会健康利益的关系,个人在行使自己权利的同时,不得做出任何有损社会健康利益的行为。5.病人自主原则: 病人有自己决定和处理卫生法所赋予的病人权利,如知情权、医治权、同意权、选择权、隐私权、申述权、赔偿请求权等。医师应当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弘扬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崇高职业精神,恪守职业道德,遵守执业规范,提高执业水平,履行防病治病、保护人民健康的神圣职责。医师依法执业,受法律保护。医师的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

医疗卫生法律法规

法律分析: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等。法规:医务人员执业资格和执业行为。包括:医师、护士、乡村医生、外国医师来华行医;(二)医疗机构的管理。包括:医疗机构的设置和执业、医疗机构的相关管理、法律责任;(三)疾病控制与医疗预防保健。包括:传染病防治、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管理、医疗废物处理、血液管理、母婴保健、医疗保健活动中的患方权益;(四)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包括:药品管理、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法律责任。(五)医疗事故处理。包括:医疗事故概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法律责任法律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已经2018年6月20日国务院第1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 为了预防和妥善处理医疗纠纷,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纠纷,是指医患双方因诊疗活动引发的争议。第三条 国家建立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范诊疗活动,改善医疗服务,提高医疗质量,预防、减少医疗纠纷。在诊疗活动中,医患双方应当互相尊重,维护自身权益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第四条 处理医疗纠纷,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实事求是,依法处理。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工作的领导、协调,将其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建立部门分工协作机制,督促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第六条 卫生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医疗机构做好医疗纠纷的预防和处理工作,引导医患双方依法解决医疗纠纷。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指导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公安机关依法维护医疗机构治安秩序,查处、打击侵害患者和医务人员合法权益以及扰乱医疗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财政、民政、保险监督管理等部门和机构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的有关工作。第七条 国家建立完善医疗风险分担机制,发挥保险机制在医疗纠纷处理中的第三方赔付和医疗风险社会化分担的作用,鼓励医疗机构参加医疗责任保险,鼓励患者参加医疗意外保险。第八条 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和医疗卫生常识的宣传,引导公众理性对待医疗风险;报道医疗纠纷,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恪守职业道德,做到真实、客观、公正。

近10年新出台的医疗卫生法律有

医疗卫生法律(十部)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6、《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7、《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9、《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10、《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医疗卫生法规(十六部)1、《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2、《医疗用毒药品管理办法》3、《艾滋病防治条例》4、《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5、《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6、《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7、《医疗废物管理条例》8、《医疗机构管理条例》9、《血液制品管理条例》10、《医疗事故处理条例》1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1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13、《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14、《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实施办法》15、《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16、《人体器官移植条例》。

医疗卫生相关法律法规有哪些

法律分析:医疗卫生管理相关法律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中也有关于卫生方面的规定;行政法规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血液制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等;部门规章有:《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全国医院工作条例》《医院工作制度》《医院工作人员职责》《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诊疗科目名录》《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暂行办法》《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等。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一条 为了正确处理医疗事故,保护患者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促进医学科学的发展,制定本条例。

医疗卫生法基本原则有哪些?(选择)

卫生保护原则预防为主原则公平原则病人自主原则医疗卫生法的基本原则n1、卫生保护原则n2、预防为主原则n3、公平原则n4、保障社会健康原则n5、病人自主原则

医疗卫生管理的法律体系包括哪四个层次?

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包括以下几个层次:医疗卫生法律。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颁布的法律文件。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法律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行政法规。指由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即国务院制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行政法规有的以国务院名义直接发布,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血液制品管理条例》等。部门规章。指由卫生部制定颁布或卫生部与有关部、委、办、局联合制定发布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这些文件在全国范围内有效,效力低于法律、法规,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全国医院工作条例》等。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感染控制管理制度

法律分析: 各地要高度重视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培训工作,把医院感染管理纳入医疗质量管理的整体安排,在医务人员的“三基”、“三严”训练中切实加强清洁、消毒灭菌、隔离、无菌操作技术、医务人员手卫生等内容的培训力度,不断提升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院感染防控意识和防控能力,保障患者的医疗安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条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及其执行职务的人员发现本法规定的传染病疫情或者发现其他传染病暴发、流行以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时,应当遵循疫情报告属地管理原则,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或者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报告。军队医疗机构向社会公众提供医疗服务,发现前款规定的传染病疫情时,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报告。 第三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 第三十二条 港口、机场、铁路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及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发现甲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向国境口岸所在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互相通报。 第三十三条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主动收集、分析、调查、核实传染病疫情信息。接到甲类、乙类传染病疫情报告或者发现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立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同时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设立或者指定专门的部门、人员负责传染病疫情信息管理工作,及时对疫情报告进行核实、分析。 第三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向本行政区域内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通报传染病疫情以及监测、预警的相关信息。接到通报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应当及时告知本单位的有关人员。

第十八界三中全会对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提出了什么新要求

国务院医改办主任孙志刚就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 深入推进医改工作答记者问1、记者问:我国深化医改取得的主要进展和成效是什么?   孙志刚副主任: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和民心工程,涉及到13亿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幸福安康,是经济社会领域的一项重要综合改革。党中央、国务院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一直高度重视深化医改,2009年3月,印发了《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提出了到2020年建设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   4年多来,各项改革任务得到平稳有序推进,深化医改取得了重大阶段性成效。一是全民基本医保制度框架基本建成,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三项基本医疗保险到2011年底就覆盖了13亿多人口,比改革前增加了1.72亿,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织起了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全民基本医疗保障网。二是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全面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持续深化,建立公益性的管理体制、竞争性的用人机制、激励性的分配机制、规范性的药品采购机制和长效性的补偿机制,初步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基层运行新机制。三是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显著加强。中央和地方共同投入大量资金支持县级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基本实现村村有卫生室、乡乡有卫生院、每个县有达标县医院的目标。启动了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全科医生转岗培训计划,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软硬件”都得到明显改善。四是由政府年人均补助30元,人民群众免费获得11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走向制度化、规范化,促进了卫生发展模式从重疾病治疗向全面健康管理的转变,对保障群众不生病、少生病正在发挥积极的效应。五是按照“四个分开”(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非营利性分开)的总体要求,坚持上下联动、内增活力、外加推力的原则,在17个国家试点城市和37个试点城市进行体制机制改革和便民惠民服务的试点。2012年6月起,在18个省份311个县启动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的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总体来看,四年多的医改起步稳健,进展顺利,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可及性显著提高,有力地保障了民生,加强了社会建设,促进了社会公平,广大人民群众从改革中得到更多实惠,进一步激发对医改的拥护、支持和信心,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有所缓解,我国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由2008年的40.4%下降到现在的33.4%。   2、记者问:深化医改取得了哪些重要经验?   孙志刚副主任:新一轮医改始终坚持从我国的国情出发,注重借鉴历史经验和国际做法,逐步探索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的医改道路,改革经验概况起来有5点。一是在指导思想上,坚持将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的基本理念,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坚持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循序推进的基本路径。这“三个基本”是医改这一世界性难题中国式解决办法的核心。二是在实现路径上,深化医改将医疗卫生服务分为基本和非基本,政府的主要职责是履行好“保基本”,非基本医疗服务可主要交给社会去办,政府对医疗市场进行必要的监管和调节。改革选择从基本入手,从最薄弱的环节改起,把大量的资金投入基本医保制度建设,把人才技术引向基层,使广大人民群众能够尽快从改革中得到更多实惠。三是在重点突破上,坚持把创新体制机制放在突出位置,先后建立了全民基本医保制度、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全科医生制度等一系列新的制度和机制,始终强调要把增加投入与构建新机制两者结合起来,用投入促进改革,用投入换来新的机制。四是在政策设计上,坚持从实际出发,认识和把握事物的内在规律,鼓励各地在局部进行试点探索,同时加强对地方试点的跟踪和指导。五是在组织实施上,从中央到地方建立强有力的领导体制和推进机制,为深化医改提供有力有效的组织保证,充分发挥我们的政治优势和社会主义制度优势。   3、记者问:在深化医改工作中如何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   孙志刚副主任: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出了具体而明确的要求。总的来说,是要统筹推进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药品供应、监管体制综合改革。《决定》提出要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健全全民医保体系,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加快公立医院改革,同时要进一步完善合理分级诊疗模式,加强区域公共卫生服务资源整合,促进优质医疗资源纵向流动,鼓励社会办医等。在深化医改工作中贯彻落实全会精神和《决定》,要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优化改革路径,凝集改革力量,减少改革成本。要更加注重攻坚克难,敢于触及深层次的体制机制问题,敢于破除思想的禁锢和壁垒,重构新的利益格局,攻坚克难,协力齐心,咬定青山不放松。要更加注重落实领导责任,充分认识深化医改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提高认识、坚定信心,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问题作为改善民生、扩大内需的重大战略性任务。   4、记者问:怎样进一步完善全民医疗保障体系建设?   孙志刚副主任:落实《决定》提出的健全全民医保体系的要求,必须推动全民医保从形成框架向制度建设转变。要继续巩固扩大基本医保覆盖面,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到2015年政府对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360元以上,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75%左右。改革支付方式,推进即时结算,建立异地就医结算机制,方便群众就医。加快推进建立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建立起城乡居民重特大疾病的保障机制。完善医保管理体制,整合医保管理职责,推进运行机制改革,提高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大力发展商业健康保险,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健康需求。   5、记者问:如何巩固完善基层医改成果?   孙志刚副主任:巩固基层医改成果要以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3〕14号)为抓手,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逐步完善定型。要有序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推进非政府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逐步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特别是要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编制管理、补偿机制、人事分配等方面的综合改革措施,健全网络化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运行机制。要采取定向培养、岗位培训、继续教育、对口支援等多种方式,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狠抓现有政策落实,加大对村医的扶持力度,切实稳定和优化乡村医生队伍。   6、记者问:如何加快公立医院改革步伐?   孙志刚副主任:公立医院改革是深化医改的重点和难点,也是《决定》提出的重要任务要求。要推动公立医院改革由试点探索向全面推进的转变,做好破除以药补医、创新体制机制、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这三篇文章。明确政府办医职责,全面落实政府在公立医院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公共卫生服务、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和政策性亏损补贴等六个方面的投入政策。同时逐步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将医院的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财政补助三个渠道,改为调整服务收费和增加财政补助两个渠道。改革规范药品、耗材的招标采购机制,切断药品及耗材等生产流通领域与医院、医生之间的利益链条。深化人事制度、分配制度改革。医院不能将创收指标层层分解到医生头上。要建立竞争性的用人机制,建立体现公益性和高效率的新的绩效考核和分配制度,探索符合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推动医院内部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当前,要以县级公立医院为重点,推进以取消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以改革补偿机制和落实医院自主经营管理权为切入点,统筹推进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人事分配、价格机制、医保支付等综合改革。同时,继续拓展和深化城市公立医院改革,加强指导,为整体推进改革打好基础。   7、记者问:如何鼓励发展社会资本办医?   孙志刚副主任:推进社会资本办医既要在完善顶层设计上下功夫,也要在确保政策落地上下功夫。要鼓励社会办医,在卫生规划中要给社会办医留有合理发展空间,特别要注意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建立以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主体,营利性医疗机构为补充的社会资本办医体系。完善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措施,动员境内外有经济实力、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团体和个人兴办一批规模大并能够做精做细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社会资金可直接投向资源稀缺及满足多元需求服务领域,多种形式参与公立医院改制重组。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完善医师多点执业政策,提升非公立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水平。到2015年,非公立医疗机构床位数和服务量达到总量的20%左右。同时要推进医药卫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促进健康和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研究制订老年护理服务产业发展规划,开展老年康复护理服务试点。深化国际交流与合作,带动医药产业转型升级,推进中医药走向世界。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建立和规范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的卫生机构

基本药物采购机制的指导意见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惠及民生的重大制度创新,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和难点。该项制度启动实施以来,取得了明显进展和初步效果,但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突出表现在基本药物招标采购不够规范,采购价格没有有效合理降低,一些地区部分药品供应配送不及时,影响了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效果和群众受益程度。为确保基本药物制度顺利实施,现就建立和规范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提出以下指导意见: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基本药物(包括各省区市增补品种,下同)实行以省(区、市)为单位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发挥集中批量采购优势,招标和采购结合,签订购销合同,一次完成采购全过程,最大限度地降低采购成本,促进基本药物生产和供应。通过建立和规范基本药物采购机制,实现基本药物安全有效、品质良好、价格合理、供应及时,逐步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基层用基本药物供应保障体系,使群众真正得到实惠。(一)明确基本药物采购的相关责任主体。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基本药物在政府组织和调控下,通过市场竞争进行采购。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是本省(区、市)基本药物集中采购的主管部门,负责搭建省级集中采购平台,确定具备独立法人及采购资格的采购机构开展基本药物采购工作,并对基本药物集中采购过程中采购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管理和监督,协调解决采购中出现的问题。各省(区、市)应充分利用现有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和药品集中采购机构开展基本药物采购工作。市(地)及以下不设采购平台,不指定采购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平台为政府建立的非营利性网上采购系统,面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生产和经营企业提供药品采购、配送、结算服务。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采购机构利用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平台开展基本药物采购工作,负责平台的使用、管理和维护。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采购机构签订授权或委托协议。采购机构作为采购的责任主体,负责定期汇总本省(区、市)基本药物采购需求,编制基本药物采购计划,实施基本药物采购,并与药品供应企业签订购销合同,负责合同执行。采购机构在提供服务过程中不得向企业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取费用,采购机构必要的工作经费列入政府预算。卫生、监察等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采购机构的监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协议定期向采购机构提出基本药物用药需求,并按协议约定及时付款。(二)合理编制基本药物采购计划。采购机构定期汇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需求,编制基本药物集中采购计划,按照临床必需和基层实际确定基本药物采购的具体剂型、规格、质量要求,明确采购数量。要兼顾成人和儿童用药需要。各省(区、市)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指导和协调。暂无法确定采购数量的省(区、市)可以通过单一货源承诺方式进行采购,即对每种基本药物(具体到剂型和规格)只选择一家企业采购,使该企业获得供货区域内该药品全部市场份额,该供货区域内的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基本药物(具体到剂型和规格)只由这一家企业供应。(三)加强基本药物市场价格调查。各省(区、市)卫生行政和价格主管等相关部门要对基本药物近三年市场实际购销价格进行全面调查,包括社会零售药店零售价格以及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实际进货价格。市场实际购销价格应作为基本药物采购的重要依据,原则上集中采购价格不得高于市场实际购销价格。卫生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收集汇总各地市场价格调查情况,建立基本药物价格信息库。采购机构通过集中采购确定的采购价格(包括配送费用)即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际销售价格。(四)明确基本药物供货主体。原则上用量大(具体标准由各省区市自行确定)的基本药物直接向生产企业采购,由生产企业自行委托经营企业进行配送或直接配送;用量小的基本药物可以集中打包向药品批发企业采购(含配送)。也可以向代理生产企业销售药品的批发企业采购。无论采取哪种方式,供货主体都要对药品的质量和供应一并负责。(五)区别情况分类采购。区分基本药物的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采购方式:——对独家生产的基本药物,采取与生产或批发企业进行单独议价的方式进行采购。——对基层必需但用量小的特殊用药、急救用药,采用邀请招标、询价采购或定点生产的方式采购。——对临床常用且价格低廉(建议为日平均使用费用在3元以下的基本药物,具体标准由各省区市自行确定),或者经多次采购价格已基本稳定的基本药物,采取邀请招标或询价采购的方式采购。——对基本药物中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免费治疗的传染病和寄生虫病用药、免疫规划用疫苗、计划生育药品及中药饮片,仍按国家现有规定采购。——其他基本药物均应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招标中如出现企业投标价格均高于市场实际购销价格,采购机构应与投标企业依次进行单独议价,均不能达成一致的,即宣布废标。——对通过以上方式均未能采购到的基本药物,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同意,采购机构可以寻找替代剂型、规格重新采购,或者委托有资质的企业定点生产,并及时上报卫生部和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务院医改办公室)备案。鼓励各地探索省际联合采购等多种方式,进一步降低基本药物价格、保障供应。(六)坚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基本药物采购要遵循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鼓励各地采用“双信封”的招标制度,即在编制标书时分别编制经济技术标书和商务标书,企业同时投两份标书。经济技术标书主要对企业生产规模、配送能力、销售额、行业排名、市场信誉,以及GMP(GSP)资质认证、药品质量抽验抽查历史情况、电子监管能力等指标进行评审,保证基本药物质量。只有经济技术标书评审合格的企业才能进入商务标书评审,商务标书评审由价格最低者中标。各地也可以通过设立资质条件的方式,对投标企业进行筛选;还可以根据基本药物质量和价格等要素设计评分指标体系,对投标企业进行综合评分。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会同采购机构根据供货主体和实际情况,合理设计本省(区、市)的具体招标办法。采购机构确定供货企业后,供货企业要将拟供货的药品样品送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备案。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基本药物质量的抽验,必要时将抽检样品与备案样品进行比对,对质量出现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惩处,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七)充分听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意见。要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者和医务工作者在基本药物采购中的积极作用。在采购计划制定、评标、谈判等重要环节,要有相当比例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者和医务人员代表参与,具体由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会同采购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八)签订基本药物购销合同。采购机构代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供货企业签订购销合同,明确品种、剂型、规格、数量、价格、供货时间和地点、付款时间、履约方式、违约责任等,并负责合同的执行。如合同约定的采购数量不能满足临床用药需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以提出申请,由采购机构与供货企业签订追加合同,各供货企业原则上不得拒绝。卫生部会同相关部门要制定并推行标准合同文本。(九)严格基本药物采购付款制度。各地要建立完善的基本药物采购付款制度,并在购销合同中明确付款程序和时间。供货企业按照合同要求将药品配送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交货验收并出具签收单,采购机构根据签收单付款,原则上从交货验收合格到付款不得超过30日(具体天数要在合同中约定)。未能按时付款的,采购机构要向企业支付违约金。采购机构要设立专用账户,制定具体付款流程和办法,对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货款进行统一支付。各地可以设立一定的基本药物采购周转资金,确保基本药物货款及时足额支付。(十)建立严格的诚信记录和市场清退制度。对采购过程中提供虚假证明文件,蓄意抬高价格或恶意压低价格,中标后拒不签订合同,供应质量不达标的药品,未按合同规定及时配送供货,向采购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个人进行贿赂或变相贿赂的,一律记录在案并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罚:一次违规严厉警告,并限期纠正或整改;逾期不改或二次违规的,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将违法违规企业和法人代表名单及违法违规情况向社会公布,全国所有省(区、市)两年内不得允许该企业及其法人代表参与本省(区、市)任何药品的招标采购。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要依法惩处。卫生等有关部门要对参与以上违法违规行为的采购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及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严惩,并公开其不良记录,接受社会监督。(十一)完善基本药物电子监管和供应的信息系统。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要完善全国统一的基本药物信息条形码(电子监管码)和药品电子监管平台,对基本药物进行全品种电子监管。2011年4月1日起,各省(区、市)不得采购未入药品电子监管网及未使用基本药物信息条形码统一标识的企业供应的基本药物。鼓励各省(区、市)进一步拓展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平台的功能,打通卫生行政部门、基本药物生产及批发企业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信息通道,建立起基本药物从出厂到使用全过程实时更新的供应信息系统,动态监管和分析药品生产、流通、库存和使用情况。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电子交易,节约交易成本,提高交易透明度。(十二)规范基本药物质量标准和包装规格。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要逐步提高基本药物质量标准。卫生部要逐步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基本药物剂型和规格,根据基层用药的实际需求,确定基本药物的标准剂型、标准规格和标准包装。在国家未出台规范的基本药物剂型和规格之前,各省(区、市)每种基本药物采购的剂型原则上不超过3种,每种剂型对应的规格原则上不超过2种。(十三)建立基本药物采购信息公开制度。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必须在采购结束3日内主动向社会公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价格、采购数量和中标企业,接受社会监督,同时报卫生部备案并抄国务院医改办公室。鼓励新闻媒体等社会各界监督基本药物采购过程,建立有奖举报制度,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采购环境。(十四)建立基本药物指导价格动态调整机制。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基本药物成本调查和市场购销价格监测,进一步完善基本药物定价方式,动态调整基本药物指导价格水平,指导各地合理确定集中采购价格。对独家品种以及经多次集中采购价格已基本稳定且供应充足的基本药物,要探索实行国家统一定价。各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基本药物价格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各种价格违法行为。(十五)促进基层医务人员合理用药。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利用建立和规范基本药物采购机制的契机,引导和规范基层医务人员用药行为。加强基层医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尽快推进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处方集在基层普遍使用,鼓励各地利用信息系统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的用药行为进行监管。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群众转变用药习惯,促进临床首选和合理使用基本药物。

医疗卫生行业如何开展反腐倡廉建设?

主要还是从思想上做起

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指的是什么

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就是指二级、三级医院

【影像学】2022天津医疗卫生影像学知识:影像学重点考点盘点

>>> 医学相关知识汇总(影像学)-2022医疗卫生(持续更新) 大家在报考工作单位的过程中,常常会面临各种考试形式,如常规的事业单位考试以及全国E类统考等。但往往由于备考时间有限,从而不确定重点考点的分布。那么,要想快速备考,我们需要了解大多数地区针对医学影像学专业、医学影像技术专业以及少数超声医学专业的考生,其考试内容多集中在医学影像诊断学、医学影像检查技术学两科目。在此,以事业单位考试为例,给大家梳理各科目的重点考点。 常规的事业单位考试中,大多数地区考点较常规,难度适中,偏基础一些。如下: 1.医学影像诊断学 考点多集中在中枢神经系统、呼吸系统、循环系统、消化系统、泌尿系统、骨骼肌肉系统。 (1)中枢神经系统:常考点集中在脑血管疾病(如脑梗死、脑出血)、颅内感染性疾病(如脑脓肿)、颅内肿瘤(如脑膜瘤、转移瘤、星形细胞瘤)、颅脑外伤(如硬膜外血肿、硬膜下血肿)等; (2)呼吸系统:常考点集中在气管和支气管病变(如肺不张、肺气肿、支气管扩张)、肺肿瘤(如中央型肺癌、周围型肺癌)、肺部感染(如大叶性肺炎、小叶性肺炎、肺脓肿、肺结核)、纵隔病变(如胸腺瘤、淋巴瘤、神经源性肿瘤)等; (3)循环系统:常考点集中在先天性疾病(如房间隔缺损、法洛氏四联症)、后天性心脏病(如冠心病、风湿性心脏病)、大血管病变(如主动脉夹层)等; (4)消化系统:常考点集中在食管疾病(如食管癌、贲门失弛缓症)、胃肠疾病(如胃癌、胃及十二指肠溃疡)、肝胆胰脾等实质器官(如肝硬化、肝癌、肝血管瘤、胰腺癌、急性胰腺炎)等; (5)泌尿系统:常考点集中在泌尿系结石(如肾结石)、泌尿系统肿瘤(如肾癌)等; (6)骨骼肌肉系统:常考点集中在骨骼的基本病变(如骨质疏松、骨质增生)、骨肿瘤(如骨巨细胞瘤、骨肉瘤)等。 2.医学影像检查技术学 考点多集中在X线检查技术、CT检查技术、MRI检查技术以及DSA检查技术。 (1)X线检查技术:常考点多集中在普通X线成像(如成像质量的影响因素、X线的特性、X线图像的特点、成像设备)、X线的防护(如电离辐射的危害、放射防护的措施)、检查技术分类(如X线摄影、造影检查、泌尿系统造影检查技术)、数字化X线成像(如DR)、各拍摄部位的体位、中心线(如胸部、腹部、头部、四肢、脊柱、乳腺)等; (2)CT检查技术:常考点多集中在CT成像原理、CT图像(如特点、影响因素)、CT检查技术分类(如CT平扫、增强扫描、后处理技术)、人体常用部位的CT检查(如头部、胸部、腹部、盆部、脊柱)等; (3)MRI检查技术:常考点多集中在磁共振成像原理、磁共振成像序列(如SE序列、FSE序列、GRE序列、IR序列)、特殊成像原理(如血管成像技术)、磁共振图像质量(如影像因素、伪影)、磁共振各部位检查(如头颅)等; (4)DSA检查技术:常考点多集中在常用检查技术(如动脉法DSA、动态DSA)、减影方式(如时间减影、能量减影、混合减影)、DSA相关准备(如适应症、禁忌症)等。

什么是医疗卫生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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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组建了200余人医疗卫生人员的志愿者队伍翻译成英文怎么说

我们组建了200余人医疗卫生人员的志愿者队伍 We set up a volunteer contingent(*) of medical treatment and sanitation personnel with over 200 people. (*) 队伍 contingent (民用的或比较非正式的队伍)也可用 troop(军用的或比较正式的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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