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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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tirementhome和nursinghome都是养老院有什么区别

nursing homen.(名词)A private establishment that provides living quarters and care for the elderly or the chronically ill.私人疗养院:为老人或慢性病患者提供住处和护理的私人机构care home 比较少用,可以翻译成护理院.中文上应该没什么大区别,只是不同场合称呼不同而已.

安阳灵活就业养老保险应该交到唧

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2017年1月1日起,河南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改由地方税务机关统一征收。地方税务机关依法履行社会保险费缴费登记、申报征收等职责。自2017年1月1日起,河南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改由地方税务机关统一征收。地方税务机关依法履行社会保险费缴费登记、申报征收等职责。安阳,河南省地级市,古称殷、邺城、邺郡、相州、彰德府等,位于河南省最北部,地处河南、山西、河北三省交界处,东接濮阳,西临长治。

32年工龄退休拿多少钱河南安阳每月交388元养老保险

参见: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2013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各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直管试点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直统筹各单位: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3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3号)精神,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并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现就我省2013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调整范围从2013年1月1日起,为2012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含退职人员,不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并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退休工人,下同)。二、政策规定人社部发〔2013〕3号文件要求:“此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普遍调整要体现公平并与退休人员的缴费年限等因素挂钩。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对具有高级职称的企业退休科技人员、高龄人员等群体再适当提高调整水平。”“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继续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人发〔2002〕82号文件精神,切实解决部分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3〕29号)规定予以倾斜,确保其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各地要“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批准的调整水平认真组织落实,不得自行提高调整水平。对自行提高基本养老金调整水平的地区将予以通报批评,并相应扣减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三、调整办法(一)普遍调整。按以下两部分增加基本养老金:1ue010调整范围内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0元。2ue010按调整范围内退休人员本人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一年增加2元。缴费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二)适当倾斜。在普遍调整基础上,再适当提高下列人员的基本养老金:1ue010对截止2012年12月31日年满65周岁的退休人员,分年龄段按以下标准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40元;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50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60元;年满80周岁不满85周岁70元;年满85周岁不满90周岁80元;年满90周岁90元。退休人员的年龄计算,以批准退休时确定的出生时间为准。2ue010退休前由政府人事(职改)部门批准组建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并被聘任在企业技术管理岗位上工作的正高级、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每人每月再分别增加200元、180元。退休前由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并被聘任在企业技能岗位上工作的高级技师,每人每月再增加180元。退休前没有取得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但在1986年1月24日职称制度改革前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并被聘任在企业技术管理岗位上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180元。3ue010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在按以上规定调整后达不到所在省辖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所在省辖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四、审批事项(一)符合本通知规定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认定,由省和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已经认定的人员,此次不再重新认定;未经认定的,由所在单位初审并填写《2013年企业部分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审批表》(见附件),按参保范围分别报审,在省本级参保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在市县参保的,报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二)符合本通知其他条款的,不再审批,直接由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在数据库中增加,实行社会化发放。五、资金来源此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原渠道解决。六、工作要求这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地要切实将其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和重点工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全力以赴抓好落实,尽快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要通过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加强基金征缴等措施,提高基金支付能力,确保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不得发生拖欠。各地落实情况请于2013年4月20日前书面报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执行中发现问题,请及时报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本通知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想知道: 安阳市 个人缴纳养老保险怎么办理 在哪

在社会保障局办理,户口和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两张一寸照片。

校园兔女郎里在养老院跳舞那段的插曲是什么??

下面是这部电影的所以歌曲: I Want Candy - Bow Wow Wow When I Grow Up - The Pussycat Dolls I Know What Boys Like - Vitamin C Happy Birthday - Altered Images Like Water - Elizaveta Khripounova Be Ok - Ingrid Michaelson Nocturne No. 2 In E Flat Major Op. 9, No. 2 ("Thoughts At Night") - Frederic Chopin Boys - Ashlee Simpson Baby Got Back - Anthony L. Ray Like A Virgin - Tom Kelly and Billy Steinberg Hey! Go! - Peter McEvilley Girlfriend - Avril Lavigne Sour Cherry - The Kills Great DJ - Ting Tings Shut Up And Let Me Go - Ting Tings Better Than A Psychic - Mercedes I Wanna (House Bunny Mix) – All-American Rejects Half Dome Rock - Milo Shake It - Metro Station Hollywood"s On Fire - Sidh Solanki New Soul - Yael Naim Take A Bow - Rihanna The Great Escape - Boys Like Girls Think You Want It - Colette Marino I"ll Run - Cab I Know What Boys Like - Katharine McPhee Original music for House Bunny - Waddy Wachtel 所有都在这里了,你找找吧~~~

济宁市退休养老金上调最新消息2017年是多少

2017年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增加幅度为5.5%。2017年4月13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发出《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30号),从2017年1月1日起,对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总体调整水平按照2016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5%左右确定。要求各地区要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合理确定调整水平和调整办法,于2017年5月31日前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批后组织实施。当前,各地的具体方案还在制定中,如何调整还不明确,请耐心等待。

山东省济宁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包括养老保险吗?回答的详细些谢谢!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转济宁中区网)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济宁高新区、曲阜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鲁政字[2004]932号)精神,经研究确定,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现公布如下: 一、调后的全市月最低工资标准分为两类:分别为470元和420元。 其中:市中区、任城区、兖州市、邹城市、曲阜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470元;实行小时工资制的单位,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4.10元/小时。 泗水县、微山县、鱼台县、金乡县、嘉祥县、汶上县、梁山县月最低工资标准为420元;实行小时工资制的单位,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3.70元/小时。 二、学徒、熟练、见习等新进人员适用最低工资规定。 三、今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不再同时调整失业保险金支付标准。 四、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从2005年1月1日起执行,济政发[2002]38号文件同时废止。

山东济宁的农村养老保险查询系统在哪里

法律主观:新型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查询途径有以下几种: 1、网上查询,登陆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2、电话查询,拨打社保咨询服务热线12333; 3、窗口查询,前往新农保经办机构,在服务窗口查询相关业务。法律客观:《社会保险法》第二十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一条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按月领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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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企业养老保险特点及管理中心是什么样的

企业养老保险属于养老保险中的一种类型,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始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沿袭了计划经济的模式。由于市场条件下各个企业的实际情况不同,这也就脱离了企业的具体情况,成为统一而刻板的制度。山西企业养老保险有什么特点?山西省企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有哪些职能?这些是我们需要了解的。“悠享康健”重大疾病保险计划,涵盖原位癌和30种大病重疾保障山西企业养老保险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由国家立法,强制实行,企业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加,符合养老条件的人,可向社会保险部门领取养老金。2、养老保险费用来源,一般由国家、单位和个人三方或单位和个人双方共同负担,并实现广泛的社会互济。3、养老保险具有社会性,影响很大,享受人多且时间较长,费用支出庞大,因此,必须设置专门机构,实行现代化、专业化、社会化的统一规划和管理。山西省企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的职能一是负责全省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对全省11市企业养老保险的基金征缴、管理、基金调剂、养老金发放和社会化管理服务等工作进行业务指导。二是直接经办煤炭、电力、铁路、金融、邮电、水利、有色、民航等八个行业和转制事业单位的108.3万人员(其中:在职81.8万人,离退休26.5万人)养老保险业务。E-mail:sxsbxxzx@public.ty.sx.cn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大街162号邮编:030001网址:http://www.sxqyylbx.com/山西省企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http://www.sxqyylbx.com/index.asp山西省企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前身为山西省劳动厅社会劳动保险公司,是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直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成立于1988年10月,2001年12月,山西省劳动厅社会劳动保险公司更名为山西省企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保险公司哪家强,我刚好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最新榜单!全国十大保险公司排名为了更好地打造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品牌形象,加强能力建设,为参保企业职工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中心建设了服务大厅,配置了业务管理的小型机、PC机、打印机和扫描仪等。建立了中心内部计算机局域网。建立了山西省企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的官方网站,方便市民查询与咨询。与中国移动、铁通等部门合作建设养老保险网站和个人短信查询、电话语音查询,向社会公布了举报投诉电话,为企业和职工提供了比较完善的服务体系,赢得了参保企业职工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致癌因素不可避免,“周全保”防癌险让您从容应对未知风险

农村养老金新规!每人每月1000元?农民以后能领“退休金”吗?

时间过得飞快,2023年转瞬之间已经来到4月上旬。在国家各项惠农政策的有序落地之下,乡村经济迎来了一系列的发展机会。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很多农民兄弟也很关注国家针对乡村社保制定的相关政策。特别是在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突出的当前,农村老人的老年生活能否得到保障?对于我们这些农民来讲,大家以后是否能够领到退休金,这一直是网络上的一个热议话题。今天老道就为大家关注一下针对农村养老方面的一些政策新规。一项新的养老金制度将正式试点推进,我们农民也将有机会获得更强力的养老扶持。具体情况咱们一起来说一说。【农村养老金新规!每人每月1000元?农民以后能领“退休金”吗?】老道说:关于农民养老问题就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特别是对于我们很多上了年龄的农民来说,大家特别关注国家针对农民养老金制定的系列政策。这几年随着城乡经济一体化的协同发展,乡村养老基建方面取得了诸多利好成效。比如在过去几年,国家明确指出将在乡村修建农村老人日间照料中心等养老基础设施建设,尤其是在今年国家正式颁布的中央一号文件中,针对乡村养老方面也有具体要求。国家指出,在今年会进一步提升乡村养老服务水平,加快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推广日间照料、互助养老探访、关爱老年食堂等养老服务。这也再一次为我们表明,农村老人将享受到更完备的保障福利。而且对于一些特殊贫困群体、低保户,国家也会加强对他们的扶持,让他们的生活能够更加平稳。那么涉及到具体的养老金方面,这几年很多地区也在逐年上调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现在一些地区的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已经达到每人每月190元左右。虽然现在的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城市居民的退休金存在较大差距。不过随着多种多样的养老金体系逐步建立,农民将享受到多元化的养老保障。尤其是,国家特别指出将正式启动个人养老金相关试点。这项养老金是对现行养老金制度的一项强力填充,对于灵活就业人员和我们的进城务工农民来说,大家可以通过缴纳个人养老金来保障自己的老年生活。按照人社部下发的相关规定来看,个人养老金账户属于封闭运行,我们农民可以在银行等机构开通个人养老金账户,每人每月可以缴纳1000元的个人养老金。相关养老金在该账户封闭运行,不仅保障了资金安全,也能够享受到比较好的利率。而且财政部明确指出,缴纳个人养老金的也将享受到对应税收优惠待遇,这些都是真金白银的利好。对于我们这些进城务工农民来说,通过缴纳个人养老金来保障自己的老年生活也是一种的选择。在个人养老金的领取方面,只要我们农民的年龄达到符合领取退休金的年龄,大家就可以分次或一次性支取个人养老金。在我看来,这项养老金制度相当于是我们农民的退休金。而且对于我们很多农村的年轻人来说,大家在城市工作,用人单位也会根据法律法规政策给大家缴纳社会保险。特别是一些农村大学生,他们大学毕业之后就在城市的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所以他们到退休的时候也能跟城里人一样领到一份退休金。在我看来,随着国家养老金制度的逐步升级,全面解决农民的养老问题也仅仅是时间问题。全面解决,全面保障农民的老年生活绝对不是问题。在这里,老道恳请大家行动起来,点击文末右下角的在看,让我们一起为国家的养老金系列利好政策点个赞。

养老院用英语怎么说special residential house 可以吗

养老院:nursing homen.护理,看护益养老 平台分享,养老院的定义:养老院或老人院homes for the aged。专为接待自理老人或综合接待自理老人、介助老人、介护老人安度晚年而设置的社会养老服务机构,设有生活起居、文化娱乐、康复训练、医疗保健等多项服务设施。养老院又可细分为专为介助老人提供服务的护老院(homesfor the device-helping aged people),以及专为介护老人提供服务的护养院(nursing homes)。

丹阳企业交养老保险交多少年

开发区人力资源处!应该在3千多一年吧!我也是自己每年交一次!到丹阳翼网网站查看回答详情>>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养老保险补交五年多少钱

法律主观:养老金缴满15年能领多少钱, 养老金计算公式 可以简化为:月 基本养老金 =月基础养老金+月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在上述公式中可以看到,在缴费年限相同的情况下,基础养老金的高低取决于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就是自己实际的缴费基数与社会平均工资之比的历年平均值。低限为60%,高限为300%。因此在养老金的两项计算中,无论何种情况,缴费基数越高,缴费的年限越长,养老金就会越高。举例说明: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统计局文件显示:2011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货币工资为32906元,月平均工资2742.17元。根据上述公式,假定5年以后甘肃籍男职工在60岁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000元。当其累计缴费年限为15年: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60%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0.6)÷2×15×1%=480元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100%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1.0)÷2×15×1%=600元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300%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3.0)÷2×15×1%=1200元累计缴费年限为40年: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60%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0.6)÷2×40×1%=1280元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100%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1.0)÷2×40×1%=1600元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300%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3.0)÷2×40×1%=3200元个人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139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兰州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2018年7月6日,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甘肃省统计局公布了2018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货币工资48470元,该统计数据从今年1月1日起使用。所以,2018年度兰州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上下限也随之变化,企业参保职工个人每月最低缴养老保险193.88元,每月最低比以前应多缴17.44元。

甘肃省2023年养老金上调方案公布了吗

法律主观:最近全国各地的退休人员都十分关注一个话题, 养老金 是否上调。那么 甘肃 省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了吗?甘肃省有无最新消息?下文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知识,欢迎阅读。 2022年甘肃省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的最新消息 是什么 2022年甘肃省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的最新消息是: 1、2018年12月31日前,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人员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0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5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年龄计算以退休审核机关认定的出生年月为准。 2、企业退休(职)人员(不含“五七工、家属工”和被征地农民)每人每月增加16元;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人员(不含“五七工、家属工”、被征地农民)按参保单位所在地确定的一至五类艰苦边远地区类别,每人每月分别增加2元、3元、5元、9元和15元。 艰苦边远地区类别的划分,省内以《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 公务员工资 制度改革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等实施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06〕147号)划分的类别为准,省外以当地的类区划分为准。退休(职)人员艰苦边远地区类别划分原则上以退休(职)时参保单位所在地为准。 3、企业退休的军队 转业 干部,本次调整后月基本养老金低于2696元的,调整到2696元。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财政厅关于2019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一、调整范围 2018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含符合规定推迟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人员,其中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按照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办理退职手续的人员、2018年12月31日前已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 养老保险 社会统筹管理的“五七工、家属工”和被征地农民等人员。 二、调整时间 从2019年1月1日起。 三、调整标准 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定额调整体现公平原则,挂钩调整体现“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的激励机制,适当倾斜调整体现对部分特殊群体的倾斜。 (一)定额调整 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人员(不含“五七工、家属工”、被征地农民)每人每月增加50元;“五七工、家属工”、被征地农民每人每月增加32元。 (二)挂钩调整 1、与缴费年限挂钩。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人员(不含“五七工、家属工”),本人缴费年限15年及以下的部分,每人每月增加18元;本人缴费年限15年以上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缴费年限不满1年按1年计算。全部缴费年限中不含特殊工种、高海拔地区等折算年限。 2、与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企业退休(职)人员以2018年12月份本人发放基本养老金(含12月份办理退休手续人员核定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每人每月增加1.5%;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人员以2018年同类人员月平均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每人每月增加1.5%。 (三)倾斜调整 1、2018年12月31日前,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人员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0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5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年龄计算以退休审核机关认定的出生年月为准。 2、企业退休(职)人员(不含“五七工、家属工”和被征地农民)每人每月增加16元;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人员(不含“五七工、家属工”、被征地农民)按参保单位所在地确定的一至五类艰苦边远地区类别,每人每月分别增加2元、3元、5元、9元和15元。 艰苦边远地区类别的划分,省内以《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等实施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06〕147号)划分的类别为准,省外以当地的类区划分为准。退休(职)人员艰苦边远地区类别划分原则上以退休(职)时参保单位所在地为准。 3、企业退休的军队转业干部,本次调整后月基本养老金低于2696元的,调整到2696元。 四、资金列支渠道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并由 社保 经办机构预发养老金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由原单位代发养老金的人员,由原单位按相关政策调整,调整所需资金暂按原渠道列支。对于尚未纳入参保的在甘中央单位,各级社保经办机构要加强工作指导,确保退休人员按时领取增加的基本养老金。 五、确保发放落实 调整基本养老金工作涉及广大退休人员切身利益,政策性强、时间紧、任务重,各级人社、财政部门和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抓好落实。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由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核定、发放;已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发放的由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核定、发放;未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发放的,由退休人员所在单位填报《2019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审核表》(附件1),经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按原资金支付渠道发放落实。确保在7月底前将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位。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抓紧建立起本地区退休人员基础信息库,及时更新和完善退休人员基础信息,对退休人员的增减变化及时补充调整,确保信息资料完整、准确。各级人社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加强总结报告工作,及时汇总数据,保证数据的完整性,认真总结分析,填写待遇调整统计表,形成书面报告,按时上报。 六、加强宣传引导 各级人社、财政部门要会同相关单位制定具体工作落实方案,积极主动地做好宣传 教育 和舆论引导工作,准确解读政策,密切关注舆情,正确引导舆论,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要结合实际,仔细排摸风险点,制定部门联动预案,及时做好风险预防和化解工作,推动调整基本养老金工作平稳实施;要随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重大情况和问题及时报告省人社厅和省财政厅。 七、建立调度报告制度 (一)各市、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于7月1日前向省社保局上报《2019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发放落实工作联络表》(附件2) (二)调待期间,实行周调度制度,各市、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每周三16:00时前向省社保局上报发放落实情况,重点是资金筹集情况和调整发放情况。上报表式为《2019年调整基本养老金发放工作进展情况表》(附件3)。 (三)各市、州人社部门认真分析总结本地区待遇调整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于8月30日前报省人社厅养老保险处。各市、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2019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及“五七工、家属工”待遇调整统计表》(附件4)、《2019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统计表》(附件5)于8月30日前报省社保局,省社保局负责汇总全省调整情况并分析总结,总结报告于9月10日前送省人社厅养老保险处,以便及时汇总后上报人社部、财政部。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任何问题欢迎到 进行咨询。

2022年甘肃省养老金发放标准

法律主观:最近全国各地的退休人员都十分关注一个话题, 养老金 是否上调。那么 甘肃 省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了吗?甘肃省有无最新消息?下文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知识,欢迎阅读。 2022年甘肃省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的最新消息 是什么 2022年甘肃省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的最新消息是: 1、2018年12月31日前,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人员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0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5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年龄计算以退休审核机关认定的出生年月为准。 2、企业退休(职)人员(不含“五七工、家属工”和被征地农民)每人每月增加16元;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人员(不含“五七工、家属工”、被征地农民)按参保单位所在地确定的一至五类艰苦边远地区类别,每人每月分别增加2元、3元、5元、9元和15元。 艰苦边远地区类别的划分,省内以《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 公务员工资 制度改革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等实施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06〕147号)划分的类别为准,省外以当地的类区划分为准。退休(职)人员艰苦边远地区类别划分原则上以退休(职)时参保单位所在地为准。 3、企业退休的军队 转业 干部,本次调整后月基本养老金低于2696元的,调整到2696元。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财政厅关于2019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一、调整范围 2018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含符合规定推迟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人员,其中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按照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办理退职手续的人员、2018年12月31日前已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 养老保险 社会统筹管理的“五七工、家属工”和被征地农民等人员。 二、调整时间 从2019年1月1日起。 三、调整标准 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定额调整体现公平原则,挂钩调整体现“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的激励机制,适当倾斜调整体现对部分特殊群体的倾斜。 (一)定额调整 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人员(不含“五七工、家属工”、被征地农民)每人每月增加50元;“五七工、家属工”、被征地农民每人每月增加32元。 (二)挂钩调整 1、与缴费年限挂钩。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人员(不含“五七工、家属工”),本人缴费年限15年及以下的部分,每人每月增加18元;本人缴费年限15年以上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缴费年限不满1年按1年计算。全部缴费年限中不含特殊工种、高海拔地区等折算年限。 2、与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企业退休(职)人员以2018年12月份本人发放基本养老金(含12月份办理退休手续人员核定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每人每月增加1.5%;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人员以2018年同类人员月平均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每人每月增加1.5%。 (三)倾斜调整 1、2018年12月31日前,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人员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0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5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年龄计算以退休审核机关认定的出生年月为准。 2、企业退休(职)人员(不含“五七工、家属工”和被征地农民)每人每月增加16元;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人员(不含“五七工、家属工”、被征地农民)按参保单位所在地确定的一至五类艰苦边远地区类别,每人每月分别增加2元、3元、5元、9元和15元。 艰苦边远地区类别的划分,省内以《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等实施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06〕147号)划分的类别为准,省外以当地的类区划分为准。退休(职)人员艰苦边远地区类别划分原则上以退休(职)时参保单位所在地为准。 3、企业退休的军队转业干部,本次调整后月基本养老金低于2696元的,调整到2696元。 四、资金列支渠道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并由 社保 经办机构预发养老金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由原单位代发养老金的人员,由原单位按相关政策调整,调整所需资金暂按原渠道列支。对于尚未纳入参保的在甘中央单位,各级社保经办机构要加强工作指导,确保退休人员按时领取增加的基本养老金。 五、确保发放落实 调整基本养老金工作涉及广大退休人员切身利益,政策性强、时间紧、任务重,各级人社、财政部门和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抓好落实。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由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核定、发放;已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发放的由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核定、发放;未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发放的,由退休人员所在单位填报《2019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审核表》(附件1),经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按原资金支付渠道发放落实。确保在7月底前将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位。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抓紧建立起本地区退休人员基础信息库,及时更新和完善退休人员基础信息,对退休人员的增减变化及时补充调整,确保信息资料完整、准确。各级人社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加强总结报告工作,及时汇总数据,保证数据的完整性,认真总结分析,填写待遇调整统计表,形成书面报告,按时上报。 六、加强宣传引导 各级人社、财政部门要会同相关单位制定具体工作落实方案,积极主动地做好宣传 教育 和舆论引导工作,准确解读政策,密切关注舆情,正确引导舆论,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要结合实际,仔细排摸风险点,制定部门联动预案,及时做好风险预防和化解工作,推动调整基本养老金工作平稳实施;要随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重大情况和问题及时报告省人社厅和省财政厅。 七、建立调度报告制度 (一)各市、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于7月1日前向省社保局上报《2019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发放落实工作联络表》(附件2) (二)调待期间,实行周调度制度,各市、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每周三16:00时前向省社保局上报发放落实情况,重点是资金筹集情况和调整发放情况。上报表式为《2019年调整基本养老金发放工作进展情况表》(附件3)。 (三)各市、州人社部门认真分析总结本地区待遇调整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于8月30日前报省人社厅养老保险处。各市、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2019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及“五七工、家属工”待遇调整统计表》(附件4)、《2019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统计表》(附件5)于8月30日前报省社保局,省社保局负责汇总全省调整情况并分析总结,总结报告于9月10日前送省人社厅养老保险处,以便及时汇总后上报人社部、财政部。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任何问题欢迎到 进行咨询。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甘肃养老金调整方案出台了没有

法律客观:甘肃省要求社保经办机构继续确保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不得发生新的拖欠。调待实施过程中,各地、各部门、各单位须随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调待工作平稳进行。从省社保部门获悉,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省人民政府同意,甘肃省决定调整企业退休(职)人员和“五七工、家属工”等计划外用工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依照规定,已纳入企业养老保险管理并领取待遇的“五七工、家属工”等计划外用工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为:领取600元养老金的“五七工、家属工”,每人每月增加112元;领取500元养老金的“五七工、家属工”,每人每月增加99元;领取400元养老金的“五七工、家属工”,每人每月增加86元。此次调整企业退休(职)人员和“五七工、家属工”等计划外用工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范围包括:从2012年1月1日起,为2011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和符合国发〔1978〕104号文件办理退职的人员及已纳入企业养老保险企业养老保险管理并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五七工、家属工”等计划外用工人员(不含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调整基本养老金。退休人员月基本养老金人均增加141元。依照规定:本次调待标准主要由两部分组成,即普遍调整和特殊调整。普调基本养老金:1、按退休(职)人员人均调整。退休人员月基本养老金人均增加141元;退职人员月退职生活费人均增加109元;2、按退休(职)人员全部缴费年限调整。在普调第⑴项的基础上,退休(职)人员,全部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年限,下同)每满一年增加3元,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3、给2011年1-6月退休(职)的人员补调。凡2011年1-6月期间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职)手续的人员,先按照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财政厅《关于2011年调整企业退休(职)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甘人社通〔2011〕7号)规定的普调标准进行调整(不含特调部分),之后再按照本《通知》规定进行调整。特调基本养老金:在普调基础上,在职期间经国家或本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按相应组织管理权限批准的高级政工师及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正高职称退休(职)人员每月再增加160元;副高职称退休(职)人员(含高级政工师、高级技师)每月再增加130元;按退休(职)人员年龄调整。截止2011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再增加30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再增加35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再增加40元;在普调和特调第⑴、⑵项基础上,企业已退休(职)的原军队转业干部,月基本养老金仍未达到1849元的,一律调整到1849元。“五七工、家属工”养老金最多增加112元/月已纳入企业养老保险管理并领取待遇的“五七工、家属工”等计划外用工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为:领取600元养老金的“五七工、家属工”,每人每月增加112元;领取500元养老金的“五七工、家属工”,每人每月增加99元;领取400元养老金的“五七工、家属工”,每人每月增加86元。另外,对2011年12月31日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五七工、家属工”,在2012年3月底前纳入发放待遇的,按2012年调整的标准,把应调整的部分增加上后再发放。2012年调整企业退休(职)人员和“五七工、家属工”等计划外用工人员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由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承担;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可参照通知执行,所需资金按原渠道解决。

养老保险暂停参保是什么意思?

你辞职后,原单位自然会把你社保资料关系全部暂停处理,即停交处理了,当你到本市内新工作单位去时,新单位会按你给的身份证号码把暂停的网上社保资料转过来即可,你本人不必做什么了,但以后你要申请新单位办理社保

买密云水库边上的别墅适合养老居住吗

适合。密云水库周边拥有宜人的自然环境,如湖泊、山景或绿地等,这种环境可以为养老居住者提供清新的空气、美丽的景色和宜人的氛围,有助于身心放松和健康养老。

2022威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威海市税务局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威海市医疗保障局关于2022年度威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的通告通告〔2021〕1号为全面做好2022年度威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保障缴费人合法权益,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缴费时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按年度征缴,2022年1月1日至4月30日为2022年度的集中缴费期。二、缴费标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档次统一设定为300元、5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10个档次。其中,300元档次只适用于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的最低选择。除300元档次外,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按年缴费,多缴多得。个人年缴费额不得超过最高缴费档次。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22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个人缴费标准为:一般居民一档每人每年450元、二档每人每年650元,未成年居民以及高校学生每人每年300元。三、缴费渠道微信小程序缴费登陆微信,搜索“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进入小程序选择“城乡居民”进行缴费。支付宝缴费登陆支付宝,选择“市民中心-社保-社保缴费”,使用服务“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选择“城乡居民”进行缴费。“爱山东”App缴费登陆“爱山东”App,选择“服务-个人服务-社保医保-社保费缴纳”,选择“城乡居民”进行缴费。“农金通”等设备农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在部分社区、村居布放了“农金通”“裕农通”“惠农通”等设备,参保人员可持身份证、社保卡和银行卡就近缴费。大厅或银行网点缴费参保人员可持身份证、社保卡和银行卡,就近到税务办税服务厅、社保医保大厅税务联办窗口和银行网点柜台缴费。四、咨询方式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可关注微信公众号“威海人社发布”“威海医保局”或拨打咨询电话:12333、5190857。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事宜:可关注微信公众号“威海税务”或拨打咨询电话:12366。五、特别提醒首次参保人员,需要持身份证或居住证到户口所在地镇街、社区或人社、医保部门办理参保登记后再缴费。2022年新参保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断后本年度重新缴费的参保人、未在集中缴费期内缴费的参保人,缴费满3个月后方可享受基本医保待遇。自2022年1月1日起,新生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一按规定缴费,不需缴纳政府补助部分,按一般居民二档缴费标准享受医保待遇,其中,出生后6个月内参保并缴纳出生当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待遇;出生后第7个月至12个月参保缴费的,自缴费次月起享受待遇;超过12个月参保缴费的,缴费满3个月后方可享受待遇。18周岁以上的学生群体,须由就读学校到各区市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批量缴费申报业务后,再通过各类缴费渠道的“社保费补缴”功能完成缴费。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缴业务前,需持身份证原件到当地人社部门办理缴费补缴核定,再通过上述缴费渠道缴纳。特此通告。国家税务总局威海市税务局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威海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12月28日

威海地区怎么查询养老保险账户

去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里面有可以查询的地方。应该是根据身份证号或者秘密查询。

农村养老金大改!试点新规!每人每月1000元!农民能领退休金吗?

2023年一转眼已经来到4月中旬,在春耕生产全面启动的当前,国家针对乡村发展制定了系列利好政策。在这些利好政策的全面推进之下,农业农村在今年一定会迎来更多的利好变化。而随着人口老龄化问题的日益突出,对于我们很多的农民来说,大家也特别关注2023年农村养老方面的利好消息。在今年国家针对乡村养老方面又制定了哪些具体的利好政策?我们农民未来是否也能有机会领到一份退休金?涉及到养老金方面,今年是否会迎来上涨?今天老道就给大家关注一下,农村养老金的相关情况!在今年有一个养老金试点将全面推进,每人每月最高可交1000元。从农民养老情况来看,未来我们农民也能有机会领到一份退休金,具体情况咱们一起来说一说。【农村养老金大改!试点新规!每人每月1000元!农民能领退休金吗?】老道说:一直以来,农民养老问题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这更是我们很多农民兄弟非常关注的一个热点话题。而就在这段时间,随着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的正式颁布,国家针对乡村养老、医疗可以说制定了诸多的利好政策。在一号文件里,国家明确指出要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并且要加快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而且涉及到农村养老方面,国家指出要推广日间照料、互助养老、探访关爱、老年食堂等养老服务。这也再次为我们表明,农村养老软、硬件水平将在今年迎来全方位的升级。而且在今年国家还会进一步的健全,农村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对于一些低保户、五保户等特殊贫困群体还会继续加大保障力度。这也再次证明今年国家针对乡村社会保障方面,还会继续加大投入。而我们农民最关心的养老金,在今年迎来上涨也将成为大概率事件。根据老道了解到的相关消息,在2023年开始一直到现在,有一些地区已经发布了公告消息指出,将上调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的最低标准。比如现在广东省就将最低标准从每月115元提高到了140元,总体的增幅达到21.7%;山东省将最低标准从每月120元提高到了150元,总体增幅达到25%;河南地区也将最低标准从每月110元提高到了140元,增幅率达到了27.3%;透过这些信息来看,也再次为我们说明,咱农民能够领到的养老金正在持续提高。而且在今年,国家还将继续推进个人养老金试点制度。随着个人养老金试点制度的全面落地,对于我们所有的灵活就业人员和进城务工农民来说,大家在养老方面也多了一项新选择。个人养老金作为一项重要的养老金补充制度,将发挥更加积极的保障性作用。我们农民可以在相关银行的个人养老金窗口,开通个人养老金账户,缴纳个人养老金。根据人社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来看,个人养老金每人每月最高可以缴纳1000元。未来国家还会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相关情况,有序调整个人养老金的缴费上限。而且个人养老金是在个人养老金账户中封闭运行,等到我们农民的年龄达到符合退休的年龄,就能够多次或一次性支取个人养老金,来保障自己的老年生活。而且从社会经济发展的趋势来看,在城乡经济一体化全面推进的当前,有越来越多的年轻人选择进城务工。特别是一些农村大学生,在大学毕业之后进入企业工作,用人单位也会给他们缴纳一份社会保险。所以只要他们的缴费年限和年龄符合领取退休金的要求,那么未来这些人也能够跟城里人一样领到一份退休金。

山东省烟台市个人养老保险查询的方法有哪些

烟台市 个人养老保险 微信查询操作流程: 1.身份证绑定:关注微信公号“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点击菜单栏选项社保查询进入个人身份证绑定管理选项进行身份证绑定。 2.查询:根据您的需求选择菜单栏相应查询。 温馨提示:可查询的信息有个人参保信息、社保卡信息、社保卡办理进度、缴费查询、医疗保险情况。

社保基本养老前十四年低档缴费后一年高档缴费养老金领取按啥标准领取?

2014年个人社保缴费标准,2014年社保一次性买断缴费政策,社保缴费档次2014,职工养老保险补政策,2014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有补缴社保的网友可到户籍所在地就业服务机构咨询办理。目前一次性社保补缴的政策已经出台,中断缴费人员、城镇劳动年龄段以内未参保人员等群体在今年6月30日前按规定补缴社保费。从今年7月1日起,自愿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均从办理参保登记之日起开始缴费,不再允许补缴。  据养老失业保险科科长李京岐介绍,有申请一次性社保补缴意愿的人员,可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所在居委会开具的证明等相关证件到各县市区户籍所在地就业服务机构办理。 近年,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先后下发了《关于早期离开国有集体企业人员申请一次性养老保险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劳社发[2009]12号)、《关于解决离开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91号)、《关于解决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障等遗留问题意见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93)以及《关于切实解决早期下乡知青社会保障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发[2012]64号),现结合《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以及国家和省的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政策,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严格界定适用人群范围      上述一次性补缴政策涉及不同的人群,补缴基数、缴费比例以及待遇计发都有所不同,需严格审核申请人的身份条件、工作经历、原企业性质以及申请人与原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原始资料和证明材料等,不能擅自扩大适用范围。具体的适用人群、补缴办法和待遇计发详见附表。      二、办理机构      符合上述条件的参保人,向直属分局申请办理一次性补缴,一次性补缴完成后,符合在本市申领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条件的人员,由直属分局受理。综合业务处、计财处、征收处、养老处和技术保障部进行协助。      三、养老待遇计发      符合在本市申领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条件的人员,在本市的缴费年限(不含在本市的一次性补缴年限,下同)满10年以上的,或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具有深圳户籍的,按本市养老保险政策规定计发待遇;在本市的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非深圳户籍人员,按广东省养老保险政策规定计发待遇。      四、其他      目前,《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正在修订,若修订后的特区养老条例有关于补缴的新规定,则从新条例实施之日起从其规定。     附表:     一次性补缴政策分类表    类别   适用人群   一次性缴费办法   个人账户    记录   缴费指数   待遇计发   首次参保    时间   养老待遇重新核定     早期离开国有集体企业人员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为深圳户籍或最后参保地在深圳的广东省城镇户籍人员,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1978年6月1日至1993年12月31日期间离开原企业的原固定工和干部。原企业是指1994年1月后参加我省企业养老保险统筹的广东省属国有和县以上集体企业(含海南建省后改为海南地方所属的各类企业);    2、其离开原企业前的工作年限不符合国家和省计算连续工龄政策规定,不能视同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1、一次性缴费最长为经审核确认的其1993年12月31日前在国有和县以上集体企业的不符合国家和省计算连续工龄政策规定的工作年限。    2、缴费基数为743元,缴费比例为20%。一次性缴纳的费用从2001年1月1日起,按银行同期一年期存款利率及方式收取利息。   一次性缴费基数的11%(含利息)记入其本人个人账户,其余部分划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按广东省办法核定养老待遇,一次性缴费的平均缴费指数按缴费基数除以2000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0.645;按深圳办法核定养老待遇,一次性缴费的平均缴费指数按缴费基数除以2000年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0.387。        1、一次性缴费的年限计算为实际缴费年限,按广东省办法核定养老待遇的人员,一次性缴费的年限不作为建立视同缴费账户和计算粤府【2006】96号文过渡性养老金的年限,也不作为计发地方养老金的年限;按深圳办法核定养老待遇的人员,一次性缴费的年限不作为计发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补贴以及工龄补助的年限。    2、早期离开国有集体企业人员离开原企业前曾从事特殊工种的年限不作为计算提前退休的依据,不能进行工龄折算。   申请一次性缴费并按规定缴清全部费用的人员,申请前已经参保的,首次参保时间不变;申请前未参保的,其一次性缴费的完成时间为首次参保时间。   现已在本市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早期离开企业人员,一次性缴费后,个人账户养老金重新核定,重新核定的个人账户养老金为原计发个人账户养老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与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形成的个人账户储存额之和除以120。重新核定的个人账户养老金从其缴清全部费用的次月起按新核定的数额发放。除个人账户养老金以外的其他基本养老金和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待遇都不再重新核定。     离开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为深圳户籍或最后参保地在深圳的广东省户籍,且在1978年6月1日后离开我省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中央驻粤机关事业单位,离开原单位前工作时间不能视同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原身份是干部和固定工的人员。1988年8月24日前离开原广东省海南行政区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本办法不适用在原单位工作期间按规定应参加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        1、一次性缴费年限最长不超过经审核确认的离开机关事业单位前不符合国家和省计算连续工龄政策规定的原工作年限。一次性缴费年限的起始时间从经核定的最早参加工作时间开始计算。    2、1993年底之前的工作年限,其缴费基数、比例和利息计算办法按照解决早期离开国有集体企业人员养老保险问题的规定执行;1994年1月1日后的工作年限,其缴费基数为申请一次性缴费时上年度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比例为20%,利息从1994年1月1日后的一次性缴费起始时间至缴费之月止,按办理一次性缴费时银行执行的一年期存款利率计算。    3、其中已按粤府办【1994】90号文规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个人缴费制度并已缴费的申请人,其个人账户余额可用于抵扣缴费额,只缴纳差额部分。   2006年6月30日之前的补缴年限,个人账户记录比例为11%(本金及利息);2006年7月1日以后的补缴年限,记录比例为8%(本金及利息)。   按广东省办法核定养老待遇,1993年底前的一次性缴费指数为0.645, 1994年1月1日后的一次性缴费指数为缴费基数除以补缴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按深圳办法核定养老待遇,1993年底前的一次性缴费指数为0.387,1994年1月1日后的一次性缴费指数为0.6。   1、一次性缴费的年限计算为实际缴费年限,按广东省办法核定养老待遇的人员,一次性缴费的年限不作为建立视同缴费账户和计算粤府【2006】96号文过渡性养老金的年限,也不作为计发地方养老金的年限;按深圳办法核定养老待遇的人员,一次性缴费的年限不作为计发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补贴以及工龄补助的年限。    2、一次性缴费的年限不作为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年限依据。    3. 根据粤府办【1994】90号文参加我省机关事业单位个人缴费制度的个人缴费时间不计算为实际缴费年限。   申请一次性缴费并按规定缴清全部费用的人员,申请前已经参保的,首次参保时间不变;申请前未参保的,其一次性缴费的完成时间为首次参保时间。        现已在本市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离开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一次性缴费后,个人账户养老金重新核定,重新核定的个人账户养老金为原计发个人账户养老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与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形成的个人账户储存额之和除以计发月数。重新核定的个人账户养老金从其缴清全部费用的次月起按新核定的数额发放。除个人账户养老金以外的其他基本养老金和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待遇都不再重新核定。     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为深圳户籍的人员,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2010年12月31日前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2、曾经与我市城镇集体企业建立劳动关系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3、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原工作的集体企业在外省、且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入户本市的户籍人员参照适用。   1、缴费年限原则上根据申请人在城镇集体企业的工作年限确定,工作年限低于15年的,按15年缴费。    2、缴费基数不低于申请时本市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不高于申请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由申请人申报。        缴费比例为20%,其中缴费基数的8%计入个人账户,其余部分划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一次性补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不收取利息。        一次性缴费的指数等于缴费基数除以申请办理缴费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均按广东省办法核定养老待遇。一次性缴费年限不作为按粤府【2006】96号文规定计算视同缴费账户和地方养老金的年限。   一次性缴费的完成时间为参加工作时间。        知青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为深圳户籍或最后参保地在深圳的广东省户籍,且1961年至1982年期间,响应党和国家号召,经我省县级及县以上知青管理部门动员和组织下乡插队、插场、经批准回乡安置的城市户口青年,以及随父母疏散到农村或“五七”干校并经批准改为知青身份的我省知青。        1、一次性缴费年限,原则上按知青下乡年限由本人自愿确定。申请一次性缴费时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知青,按下乡年限一次性缴费后累计不满15年的,可按同一缴费标准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    (1)未办理回城现为农村户籍的;    (2)回城后未就业参保的;    (3)处于失业状态的;    (4)已达到国家法定的退休年龄但未领取基本养老金的。    2、缴费基数为743元,缴费比例为20%。一次性缴纳的费用从2001年1月1日起,按银行同期一年期存款利率及方式收取利息。        一次性缴费基数的11%(含利息)记入其本人个人账户,其余部分划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按广东省办法核定养老待遇,一次性缴费的平均缴费指数按缴费基数除以2000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0.645;按深圳办法核定养老待遇,一次性缴费的平均缴费指数按缴费基数除以2000年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0.387。        1、一次性缴费的年限计算为实际缴费年限,按广东省办法核定养老待遇的人员,一次性缴费的年限不作为建立视同缴费账户和计算粤府【2006】96号文过渡性养老金的年限,也不作为计发地方养老金的年限;按深圳办法核定养老待遇的人员,一次性缴费的年限不作为计发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补贴以及工龄补助的年限。    2、下乡年限已按规定视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的不得按本办法办理一次性缴费。   申请一次性缴费并按规定缴清全部费用的人员,申请前已经参保的,首次参保时间不变;申请前未参保的,其一次性缴费的完成时间为首次参保时间。   现已在本市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早期离开企业人员,一次性缴费后,个人账户养老金重新核定,重新核定的个人账户养老金为原计发个人账户养老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与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形成的个人账户储存额之和除以120。重新核定的个人账户养老金从其缴清全部费用的次月起按新核定的数额发放。除个人账户养老金以外的其他基本养老金和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待遇都不再重新核定。 从未缴纳社保费用的人也能参加一次性社保补缴吗?办理补缴还要手续费吗?已保农村养老保险的可以参加社保吗?烟台一次性补缴社保费可享受养老金等相关政策出台以来,烟台“民意通”接到许多市民电话,咨询该政策的具体操作细则。  昨天上午,烟台日报传媒集团“民意通”带领大家走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听取养老保险专家对市民在补缴养老保险办理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进行解读。现场还邀请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有关领导与6位市民代表共同探讨补缴社保这一热点话题。  一次缴纳找回13年的工龄  烟台民意通主持人:秦局长,能不能介绍一下此次新政出台的背景情况?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秦丰国:每个人从出生到亡故都离不开社保,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涵盖了人的一生。这项新政,从新年以后,我们就开始论证,在论证过程中也听取了一些企业、职工、社会各方面的意见。  新政规定,只要在6月30日以前,将欠交的社保费补齐,就免交滞纳金。从7月1日起,《社会保险法》正式实施,企业再出现欠费,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我们的计算机程序自动生成,到时任何企业都不可避免。  新政以前,无论是企业用工,还是灵活就业人员以自由者身份参保,这两种身份的人员参保都应当从参保登记之日起缴费,不存在补缴问题。这次出台新政,允许自由职业者向前补,实际上是给大家提供了一个有利的条件。特别是对年龄接近退休的人员,为了达到老有所养,请大家尽快参保。对年轻人来说,也意味着找回了13年的工龄,达到15年后可以继续缴纳,视自己的能力而定。   两种情况市民可以补缴  市民代表:我2007年交了社保费,由于各种原因,找不到之前的单位了,这种情况可否重新申请挂档再续交?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失业保险科科长李京岐:能不能找到,和这次新政没有直接联系。这次政策规定,一部分群体是从来没有参加过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指的是城镇未参保的劳动年龄段的人员,允许从1998年开始补缴。第二种情况是以前参加过社会保险,但由于各种原因中断了,可以按照当年的比例,补缴欠费的养老保险。  在《社会保险法》正式实施之前,下一步的政策按照国家、省有关部门新的政策的发布,请及时关注媒体报道。  在哪儿挂档就在哪儿缴纳  市民代表:我有个亲戚在栖霞上班,结婚后户口转到龙口了,现在的档案也是挂档,应该怎么交费?养老保险补缴的话,只缴养老和医疗吗?  烟台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副主任宋少勇:栖霞、龙口都属于烟台市,在哪个地方挂档就在哪个地方缴纳。有工作单位的必须交五险,保费以前中断过,只缴纳养老保险即可,如果从未参保的,需要参加养老和医疗。  停交期间发生医疗费不能报销  烟台民意通主持人:网友任女士交了20年的社会保险,现在等着退休,停交期间的住院费是否给报销?  烟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养老失业保险科副主任科员王皓亮:目前的城镇保险制度是这样规定的,缴纳医疗保险费发生的医疗费用给报销,如果是停交医疗保险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不给报销。如果已交满20年,在退休之前的等待期间,不报销医疗相关的费用。  补缴社保不需要手续费  烟台民意通主持人:李先生在栖霞劳动保障局办理一次性社保补缴时,工作人员说需要交2000元手续费,这是为什么?  李京岐:这次社保补缴不存在手续费的问题。应该这样理解,新政是参照城镇人口灵活就业政策,第一步应该到劳动部门就业办挂档,有档案管理费。工作人员具体收得是什么费用,应该具体到社会保险机构进一步了解。    哪种保障划算,根据缴费积累情况  市民代表:新农保不参加社会劳动保障,将来差别大吗?  李京岐:按照新农保的规定,老年农民到了60周岁,每个月有55元钱的基础养老金,个  人账户的养老金是根据个人的积累情况。城镇职工的养老保险不存在这样的情况。这两种保险履行了缴费义务后,享受相应的社保待遇,但是有不同的办法。标准高还是低,这得根据个人缴费的积累情况。  农保和社保不能互转  市民代表:有农保不能买社保吗?  李京岐:从目前的情况看,这两种保险制度的设计、缴费等方法不一样,不能进行转移。你参加了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已享受了政府补贴。按照通常的理解,享受政府补贴的新农保、农保,不能参加职工保险,如果要参加,需要把政府补贴的部分退出来,再参加。  宋少勇:农保和社保的转移,国家正在出台这方面的政策。按照现在的规定,大的原则就是以前参加过农村养老保险,现在想参加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其中一个前提,农保退保把以前缴费的本金和利息退给你,你用这个钱再来参加城镇职工的社保。  网友:当兵期间算不算工龄?当兵期间的保险是否由国家负担?  宋少勇:军龄视同缴费年限。  网友:户口是东北的,已经在烟台买了房子,可以在烟台补缴保险吗?  宋少勇:这次缴费主要针对烟台市城镇居民,虽在烟台买房,但户口仍属于外地户口,不在这次补缴范围内。  网友:我父亲当兵8年,自己缴费10年,中间不连续。这种情况可否算作交满18年?  王皓亮:可以。  网友:我2008年有一年缓刑,可否补缴当年的社保?  王皓亮:现行规定,缓刑是可以补缴的。超过60岁农村老人有一次性缴纳社保的政策吗,有没有适合农村老人的社保政策呢? 1、目前没有政策。 2、农村老人合适的社保政策是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现我市人力社保咨询服务热线“12333”已开通,涉及人事、劳动、社保等相关问题可致电12333咨询。】 父母之前没有交过保险,听说去年下来新政策,一次性补交15年可以领保险,医药可以报销。感觉医药费报销是个大头,挺合适的,共花了12万左右。母亲是正好55岁交上后每个月给不到600的退休金,父亲还有两年才到退休年龄所以还在缴纳,去年年底父母因为心脏病住院,共花了四千左右,出院后办理手续,结果只报销40%,表上有一栏写着暂缓支付费用1200,一共才报1200,后打电话问区里社保,答复说是社区社保没有把我父亲的社保钱交到区里所以医院只能报40%,去了社区的社保,答复是区里的系统没有更改,所以交不上钱,什么时候更改她们也不知道,只能等下去。还好父亲报销的钱不多。万一住院花个几万等着报销的钱,不活活饿死。缴纳这个社保主要就是住院有个保障,现在钱去年三四月份就交上了。到现在什么都不管了。这些事业单位真是拿人钱不干人事。不知道童鞋们父母有多少缴纳这个社保的。有没有同类的事情。从未参加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莱阳市城镇劳动年龄段内人员,有补缴愿望和条件的,以上年度全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最低缴费基数作为补缴基数,养老保险以20%的缴费比例、医疗保险以4.55%的缴费比例一次性补缴一定年限的社会保险费,补缴年度最早为1998年。按上述规定办理一次性补缴的城镇未参保人员,除正规就业调动转移外,到达退休年龄、符合退休条件后,均在首次补缴地办理退休,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男不足25年、女不足20年的(含视同缴费年限),须按退休时缴费基数一次性缴足。其中,对办理一次性补缴的女性参保人员,按城镇灵活就业人员退休政策执行,即年满55周岁且缴费满15年方可办理退休,若年满55周岁仍缴费不满15年的,可延长缴费至满15年后按实际年龄办理退休。对办理一次性补缴后到用人单位就业参保的女性参保人员,须在用人单位参保缴费满五年以上,方可按企业职工退休政策办理退休。 来源:社保网

烟台市养老保险事业处

《烟台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已经失效。《烟台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是烟台市人民政府1995年颁发的一个规范性文件,随着我国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度的全面改革,已经被《烟台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烟政办发〔2015〕63号)取代失效。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烟台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烟政办发〔2015〕63号为全面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根据《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5〕4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28号)等有关规定及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明确目标任务,准确把握改革的有关政策(一)目标任务。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部署安排,总的目标是自2014年10月起,按照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原则,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改革我市现行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保障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逐步建立独立于机关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养老保险体系。2015年10月,全市统一启动参保缴费和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工作。对推进改革中遇到的尚不明确的政策问题,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准确把握工作节奏和力度,坚持边推进、边完善,陆续出台后续政策。(二)参保范围。参保范围为我市及省属驻烟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其中,参保的事业单位范围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发〔2011〕5号文件精神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发〔2011〕16号)等有关规定,目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含公益一类、二类、三类事业单位)。对于划分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仍继续参加;尚未参加的,暂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待其转企改制到位后,自转企改制基准日起,按有关规定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对于目前尚未确定分类类型的事业单位,暂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分类类型确定后,按照上述规定执行。严格按照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和人事管理规定确定参保人员范围,编制外人员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对于编制和人事管理不规范的单位,先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清理规范,待明确工作人员身份后再纳入相应的养老保险制度。原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期间,已纳入参保范围的编制外人员,应划转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继续参保;改革前已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领取养老金的人员,可保留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范围。(三)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参保个人以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规定项目为缴费工资基数,按8%的比例缴费;参保单位以本单位参保人员缴费工资之和为缴费基数,按20%的比例缴费。机关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以下部分: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指警衔津贴等国家统一规定纳入原退休费计发基数的项目),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以下部分: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指教龄津贴、护龄津贴、特有教师津贴等国家和经国家批准由省统一规定纳入原退休费计发基数的项目),绩效工资。除上述项目外,其余项目(包括改革性补贴、奖励性补贴等)暂不纳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纳入统筹的养老保险待遇项目按照与个人缴费工资基数相对应的原则,由省政府统一确定,其他自行增加的项目和提高的标准,仍从原渠道列支。(四)改革后基本养老待遇的确定和调整机制。以2014年10月1日为界限,采取“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中人逐步过渡”办法,确定参保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一是改革前已经退休的“老人”,维持原待遇不变,并参加今后的待遇调整。二是改革后参加工作的“新人”,退休时执行新的养老金计发办法,基本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标准,以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国家统一规定的计发月数。三是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中人”,设立10年过渡期,实行统一的过渡办法。过渡期内实行新老待遇计发办法对比,保低限高。即:新办法计发待遇(含职业年金待遇)低于老办法待遇标准的,按老办法待遇标准发放,保持待遇不降低;高于老办法待遇标准的,超出的部分,第一年(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退休的人员发放超出部分的10%,第二年(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退休的人员发放20%,依此类推,到过渡期末年(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退休的人员发放超出部分的100%。过渡期结束后退休的人员执行新办法。按上述办法对比确定实发养老金,需要调增或调减新办法待遇标准时,均相应调增或调减按新办法计算的基本养老金,职业年金待遇不变。1.老办法待遇计发标准。具体计算公式如下:老办法待遇计发标准=A:2014年9月工作人员本人的基本工资标准;B:2014年9月工作人员本人的职务职级(技术职称)等对应的退休补贴标准;C:按照国办发〔2015〕3号文件和我省有关规定相应增加的退休费标准;M:工作人员退休时工作年限对应的老办法计发比例;Gn-1:参考第n-1年在岗职工工资增长等因素确定的工资增长率,n∈〔2015,N〕,且G2014=0;N:过渡期内退休人员的退休年度,N∈〔2015,2024〕。2014年10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的,其退休年度视同为2015年。2.新办法待遇计发标准。具体计算公式如下:新办法待遇计发标准=基本养老金+职业年金待遇。其中,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1)基础养老金=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1%。其中,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实际平均缴费指数×实际缴费年限)÷缴费年限。视同缴费指数,遵循改革前后待遇平稳过渡和衔接的原则,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在统一测算基础上,设定与机关事业单位职务职级(技术职称)相对应的《视同缴费指数表》,工作人员退休时,根据本人退休时的职务职级(技术职称)等,对应《视同缴费指数表》确定本人视同缴费指数。实际平均缴费指数=(Xn/Cn-1+Xn-1/Cn-2+……+X2016/C2015+X2015/C2014+X2014/C2013)/N实缴;Xn、Xn-1、…X2014为参保人员退休当年至2014年相应年度本人各月缴费工资基数之和,Cn-1、Cn-2…C2013为参保人员退休上一年至2013年相应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N实缴为参保人员实际缴纳养老保险费年限。(2)过渡性养老金=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1.3%。(3)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本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其中,计发月数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4)职业年金待遇,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18号)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五)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对于改革前曾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改革后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工作人员,其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应予确认,不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并与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其他情形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在本人退休时,根据其实际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及对应的视同缴费指数等因素计发基本养老金。对于从机关事业单位辞职和按规定辞退的编制内工作人员,辞职、辞退后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其改革前原在机关事业单位的连续工龄,按规定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并与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在本人退休时,按照企业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六)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全市执行统一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政策,统一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统一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统筹项目和标准以及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统一编制和实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统一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经办规程和管理制度。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统一管理,各县市区政府(管委)和市政府部门对本辖区、本部门内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缺口承担主体责任。(七)职业年金制度。在改革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同时,改革范围内的所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包括已退休人员)都建立职业年金制度:单位按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4%缴费,单位和个人缴费基数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一致。职业年金基金采用个人账户方式管理。个人缴费实行实账积累。对财政全额供款的单位,单位缴费根据单位提供的信息采取记账方式,每年按照国家统一公布的记账利率计算利息,工作人员退休前,本人职业年金账户的累计储存额由同级财政拨付资金记实;对非财政全额供款的单位,单位缴费实行实账积累;实账积累形成的职业年金基金,实行市场化投资运营,按实际收益计息。工作人员退休后,按规定领取职业年金待遇。(八)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参保人员在同一统筹范围内(指设区的市,含省直)的机关事业单位流动的,只转接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基金。参保人员跨统筹范围转移或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在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同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随同转移,并以改革后本人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基金,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基金。转移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九)部分工作人员退休时加发退休费政策的调整。改革后获得省部级以上劳模、有重大贡献的高级专家等荣誉称号的工作人员,在职时给予一次性奖励,退休时不再提高基本退休费计发比例,奖励所需资金不得从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由奖励单位或本单位按规定明确所需资金列支渠道。对于改革前已获得此类荣誉称号的工作人员,本人退休时给予一次性退休补贴并支付给本人,资金从原渠道列支。具体计算公式:一次性退休补贴标准=本人退休时的月基本工资×提高的计发比例×计发月数。其中,在确定提高的计发比例时,仍按老办法对提高后不超过本人基本工资100%的规定执行;计发月数,按照平衡衔接的原则确定为180个月。符合原有加发退休费情况的其他人员,按照上述办法处理。(十)退休审批和有关参保政策。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审批程序不变,仍按现行干部管理权限执行。经批准退休的人员,由所在单位报参保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核准和待遇核定手续后,实行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干部管理权限,符合提前退休或者延长退休年龄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可以提前或者延缓退休,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以其实际的缴费情况计发养老金。其中,经批准延长退休年龄的人员,应当继续参保缴费,直至延缓退休期满。少数人员年满70岁时仍继续工作的,个人可以选择继续缴费,也可选择不再继续缴费。待正式办理退休手续时,按规定计发养老待遇。(十一)规范原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政策。改革后,对于符合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人员,其改革前在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年限作为视同缴费年限,退休时按照有关规定计发待遇。原统筹期间的个人缴费(含本息,下同)发放给本人。其中,已退休的人员,可一次性发放;未退休的人员,可待本人退休时一次性发放,也可先划转至改革后的本人职业年金个人账户,退休时,该部分个人缴费不计入新老办法标准对比范围,一次性发放给本人。(十二)2014年10月1日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启动实施期间有关问题的处理。2014年10月1日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启动实施期间(以下简称此期间),工作人员经组织批准调动工作且符合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条件的,由调入单位办理其参保手续并补缴此期间的养老保险费;经组织批准从机关事业单位调动到企业工作,或辞职、辞退、开除的,由原单位办理其参保手续并补缴此期间相应时间段的养老保险费后,按有关规定转续其养老保险关系。此期间达到退休年龄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先按现行退休政策及时办理退休手续,暂按老办法计发相应的退休费待遇,今后按国家和省规定的“中人”过渡办法重新核定养老金。二、兼顾当前和长远,扎实做好组织实施工作(一)统一实施步骤和政策措施。各县市区、各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和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在人员信息采集、工作方案制定、基础工作准备等方面做到政策统一、步骤统一、进度统一,不能因个别县市区或单位工作不落实,影响全市改革的顺利推进。(二)扎实做好启动实施相关工作。1.做好参保人员范围确定工作。由各级社保经办机构负责,组织各参保单位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关于人员范围的规定以及编制部门提供的人员名单,逐人审核、逐人录入参保信息系统。2.做好人员信息采集工作。各级社保经办机构根据规定的参保范围,对本辖区内参保单位及人员(含在职和退休人员)养老保险信息进行采集。其中,省属驻烟机关事业单位的信息采集由市社保中心负责;其他单位参保信息采集,按照“保证运转,逐步完善”的原则,由目前使用的社保核心平台二版数据库中直接转换提取,待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信息系统正式开通后,由参保单位通过网上申报系统补充完善,或通过参保单位申报的方式,经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录入信息系统。3.做好缴费基数申报核定工作。根据省里统一确定的政策口径和规定的参保人员范围,结合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调整方案,组织各参保单位进行2014年和2015年缴费基数申报工作。经审核无误后,录入信息管理系统。对2014年10月至正式启动缴费时由个人负担的缴费部分,按多退少补的原则予以处理。4.做好退休人员纳入统筹的养老保险待遇项目核定工作。对改革前已退休且纳入烟台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的人员,由社保经办机构按相关规定对养老金发放项目进行审核。将符合省里规定的纳入统筹待遇项目,由目前使用的社保核心平台二版数据库中直接提取转换,继续由社保经办机构从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中发放;退休人员改革性补贴、奖励性补贴、死亡待遇、各地自行规定的其它津贴补贴等作为统筹外项目,暂不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待遇项目,所需资金按规定从原渠道列支。对改革前已退休但未纳入烟台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的省属驻烟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由参保单位申报,社保经办机构按相关规定对养老金发放项目及标准进行审核,将符合条件的发放项目录入信息系统,按统一确定的时间从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中发放。改革启动前的补发,直接发放给参保单位;改革启动后,实行社会化发放。其他自行增加的项目和提高的标准,从原渠道列支。5.做好信息系统开发建设工作。按照信息系统省级集中的原则,组织市县两级社保经办机构和信息中心及时完成业务需求提报、网络环境调试、系统培训测试、数据指标项采集等各项工作任务,确保2015年实现机关事业单位业务经办和公共服务系统的应用,2016年全面落实基金监管、宏观决策建设任务。在此基础上,根据省里统一部署,积极做好养老保险系统建设和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的对接,完成业务协同,实现单位信息、人员信息和工资信息的共享。(三)加强业务经办能力建设。根据制度改革的实际需要,合理整合现有经办管理服务资源,适当充实工作力量,提供必要的经费和服务设施。深入贯彻国家、省关于经办流程建设的有关要求,在保持统一规范的前提下,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细化完善业务流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明确经办岗位职责、权限和服务标准,方便参保缴费、待遇领取和权益查询。制定业务培训工作方案,分期分批分层次开展政策、经办和信息化应用方面的培训,提高工作人员政策把握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四)有针对性加强政策研究。坚持问题导向,集中梳理组织实施中政策尚不明确但相对比较突出的问题,形成问题清单,有针对性地加大政策研究力度。对于较为普遍,需要由国家和省统一制定政策的,要积极向省里反映建议;对于能够由市里在国家和省政策框架下自行研究处理的,提出解决思路和建议,及时跟进出台后续政策,推动解决相关问题。三、加强组织领导,形成推进改革的工作合力(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改革领导小组,负责各项改革任务的督导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编办、财政局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机构,配备相应人员,负责本辖区、本部门改革工作的组织实施。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分管领导要靠上抓,及时掌握改革实施情况,协调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改革平稳顺利进行。要有针对性地开展政策业务培训,使工作人员准确把握改革的基本要义、政策要点,确保政策在执行中不变形、不走样。(二)明确工作职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发挥牵头部门职责,精心组织制定有关政策、实施方案和配套措施,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及时与各有关部门沟通,做好改革的日常组织和协调工作。编制部门要严格按人事编制管理规定,协助做好参保人员范围确定工作。财政部门要切实安排好资金的拨付工作,确保改革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其他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分工负责,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工作调度,掌握工作动态,对改革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控。市里根据改革进展情况,适时派出督查组,对有关县市区和部门的改革工作进行督导。(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地方主流新闻媒体的引导作用,通过制作专题片、刊发知识问答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配合改革进度抓好宣传引导,让社会各界尤其是改革涉及的人员知晓改革方向、准确把握政策规定,充分理解、积极支持改革。加强舆情监控,及时掌握社会动态,努力营造有利于改革的良好舆论氛围。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烟台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烟台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即为职工养老保险缴费的计算基数,根据国家规定,缴费基数不得超过当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烟台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是指在缴纳职工养老保险时所使用的基础金额。具体来说,缴费基数越高,则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用也会更高,因此成为企业和职工关注的重要问题。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烟台市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应当控制在当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以内。也就是说,企业或者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用不得超过三倍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定,缴费基数是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本市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60%。同时,缴费基数的最低额度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高额度为当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如果企业使用的缴费基数超出规定范围,则需要及时调整,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烟台工作的外地人是否需要缴纳养老保险?根据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在烟台工作的外地人员也需要按照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同时,烟台市还推出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如创业企业和科技人才的社保缴费减免、灵活就业人员的灵活缴费等,为企业和个人提供更便捷、更优惠的社保服务。烟台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是职工养老保险缴费的重要计算基数,其缴纳标准受到国家和地方相关法规的严格限制。企业和职工需要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同时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得盲目超标或者违反规定缴纳。为了更好地提高社会保障制度的效率和服务水平,烟台市还开展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优惠政策,为企业和职工提供便捷、优质的社保服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 社会保险经费的筹资主要来源是由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该条法律规定了企业和职工必须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保障社会保险制度的有效运行并维护职工的权益。

烟台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还有效吗

《烟台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已经失效。《烟台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是烟台市人民政府1995年颁发的一个规范性文件,随着我国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度的全面改革,已经被《烟台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烟政办发〔2015〕63号)取代失效。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烟台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烟政办发〔2015〕63号为全面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根据《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5〕4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28号)等有关规定及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明确目标任务,准确把握改革的有关政策(一)目标任务。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部署安排,总的目标是自2014年10月起,按照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原则,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改革我市现行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保障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逐步建立独立于机关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养老保险体系。2015年10月,全市统一启动参保缴费和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工作。对推进改革中遇到的尚不明确的政策问题,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准确把握工作节奏和力度,坚持边推进、边完善,陆续出台后续政策。(二)参保范围。参保范围为我市及省属驻烟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其中,参保的事业单位范围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发〔2011〕5号文件精神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发〔2011〕16号)等有关规定,目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含公益一类、二类、三类事业单位)。对于划分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仍继续参加;尚未参加的,暂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待其转企改制到位后,自转企改制基准日起,按有关规定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对于目前尚未确定分类类型的事业单位,暂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分类类型确定后,按照上述规定执行。严格按照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和人事管理规定确定参保人员范围,编制外人员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对于编制和人事管理不规范的单位,先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清理规范,待明确工作人员身份后再纳入相应的养老保险制度。原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期间,已纳入参保范围的编制外人员,应划转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继续参保;改革前已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领取养老金的人员,可保留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范围。(三)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参保个人以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规定项目为缴费工资基数,按8%的比例缴费;参保单位以本单位参保人员缴费工资之和为缴费基数,按20%的比例缴费。机关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以下部分: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指警衔津贴等国家统一规定纳入原退休费计发基数的项目),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以下部分: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指教龄津贴、护龄津贴、特有教师津贴等国家和经国家批准由省统一规定纳入原退休费计发基数的项目),绩效工资。除上述项目外,其余项目(包括改革性补贴、奖励性补贴等)暂不纳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纳入统筹的养老保险待遇项目按照与个人缴费工资基数相对应的原则,由省政府统一确定,其他自行增加的项目和提高的标准,仍从原渠道列支。(四)改革后基本养老待遇的确定和调整机制。以2014年10月1日为界限,采取“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中人逐步过渡”办法,确定参保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一是改革前已经退休的“老人”,维持原待遇不变,并参加今后的待遇调整。二是改革后参加工作的“新人”,退休时执行新的养老金计发办法,基本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标准,以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国家统一规定的计发月数。三是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中人”,设立10年过渡期,实行统一的过渡办法。过渡期内实行新老待遇计发办法对比,保低限高。即:新办法计发待遇(含职业年金待遇)低于老办法待遇标准的,按老办法待遇标准发放,保持待遇不降低;高于老办法待遇标准的,超出的部分,第一年(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退休的人员发放超出部分的10%,第二年(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退休的人员发放20%,依此类推,到过渡期末年(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退休的人员发放超出部分的100%。过渡期结束后退休的人员执行新办法。按上述办法对比确定实发养老金,需要调增或调减新办法待遇标准时,均相应调增或调减按新办法计算的基本养老金,职业年金待遇不变。1.老办法待遇计发标准。具体计算公式如下:老办法待遇计发标准=A:2014年9月工作人员本人的基本工资标准;B:2014年9月工作人员本人的职务职级(技术职称)等对应的退休补贴标准;C:按照国办发〔2015〕3号文件和我省有关规定相应增加的退休费标准;M:工作人员退休时工作年限对应的老办法计发比例;Gn-1:参考第n-1年在岗职工工资增长等因素确定的工资增长率,n∈〔2015,N〕,且G2014=0;N:过渡期内退休人员的退休年度,N∈〔2015,2024〕。2014年10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的,其退休年度视同为2015年。2.新办法待遇计发标准。具体计算公式如下:新办法待遇计发标准=基本养老金+职业年金待遇。其中,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1)基础养老金=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1%。其中,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实际平均缴费指数×实际缴费年限)÷缴费年限。视同缴费指数,遵循改革前后待遇平稳过渡和衔接的原则,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在统一测算基础上,设定与机关事业单位职务职级(技术职称)相对应的《视同缴费指数表》,工作人员退休时,根据本人退休时的职务职级(技术职称)等,对应《视同缴费指数表》确定本人视同缴费指数。实际平均缴费指数=(Xn/Cn-1+Xn-1/Cn-2+……+X2016/C2015+X2015/C2014+X2014/C2013)/N实缴;Xn、Xn-1、…X2014为参保人员退休当年至2014年相应年度本人各月缴费工资基数之和,Cn-1、Cn-2…C2013为参保人员退休上一年至2013年相应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N实缴为参保人员实际缴纳养老保险费年限。(2)过渡性养老金=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1.3%。(3)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本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其中,计发月数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4)职业年金待遇,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18号)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五)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对于改革前曾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改革后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工作人员,其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应予确认,不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并与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其他情形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在本人退休时,根据其实际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及对应的视同缴费指数等因素计发基本养老金。对于从机关事业单位辞职和按规定辞退的编制内工作人员,辞职、辞退后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其改革前原在机关事业单位的连续工龄,按规定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并与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在本人退休时,按照企业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六)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全市执行统一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政策,统一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统一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统筹项目和标准以及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统一编制和实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统一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经办规程和管理制度。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统一管理,各县市区政府(管委)和市政府部门对本辖区、本部门内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缺口承担主体责任。(七)职业年金制度。在改革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同时,改革范围内的所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包括已退休人员)都建立职业年金制度:单位按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4%缴费,单位和个人缴费基数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一致。职业年金基金采用个人账户方式管理。个人缴费实行实账积累。对财政全额供款的单位,单位缴费根据单位提供的信息采取记账方式,每年按照国家统一公布的记账利率计算利息,工作人员退休前,本人职业年金账户的累计储存额由同级财政拨付资金记实;对非财政全额供款的单位,单位缴费实行实账积累;实账积累形成的职业年金基金,实行市场化投资运营,按实际收益计息。工作人员退休后,按规定领取职业年金待遇。(八)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参保人员在同一统筹范围内(指设区的市,含省直)的机关事业单位流动的,只转接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基金。参保人员跨统筹范围转移或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在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同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随同转移,并以改革后本人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基金,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基金。转移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九)部分工作人员退休时加发退休费政策的调整。改革后获得省部级以上劳模、有重大贡献的高级专家等荣誉称号的工作人员,在职时给予一次性奖励,退休时不再提高基本退休费计发比例,奖励所需资金不得从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由奖励单位或本单位按规定明确所需资金列支渠道。对于改革前已获得此类荣誉称号的工作人员,本人退休时给予一次性退休补贴并支付给本人,资金从原渠道列支。具体计算公式:一次性退休补贴标准=本人退休时的月基本工资×提高的计发比例×计发月数。其中,在确定提高的计发比例时,仍按老办法对提高后不超过本人基本工资100%的规定执行;计发月数,按照平衡衔接的原则确定为180个月。符合原有加发退休费情况的其他人员,按照上述办法处理。(十)退休审批和有关参保政策。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审批程序不变,仍按现行干部管理权限执行。经批准退休的人员,由所在单位报参保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核准和待遇核定手续后,实行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干部管理权限,符合提前退休或者延长退休年龄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可以提前或者延缓退休,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以其实际的缴费情况计发养老金。其中,经批准延长退休年龄的人员,应当继续参保缴费,直至延缓退休期满。少数人员年满70岁时仍继续工作的,个人可以选择继续缴费,也可选择不再继续缴费。待正式办理退休手续时,按规定计发养老待遇。(十一)规范原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政策。改革后,对于符合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人员,其改革前在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年限作为视同缴费年限,退休时按照有关规定计发待遇。原统筹期间的个人缴费(含本息,下同)发放给本人。其中,已退休的人员,可一次性发放;未退休的人员,可待本人退休时一次性发放,也可先划转至改革后的本人职业年金个人账户,退休时,该部分个人缴费不计入新老办法标准对比范围,一次性发放给本人。(十二)2014年10月1日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启动实施期间有关问题的处理。2014年10月1日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启动实施期间(以下简称此期间),工作人员经组织批准调动工作且符合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条件的,由调入单位办理其参保手续并补缴此期间的养老保险费;经组织批准从机关事业单位调动到企业工作,或辞职、辞退、开除的,由原单位办理其参保手续并补缴此期间相应时间段的养老保险费后,按有关规定转续其养老保险关系。此期间达到退休年龄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先按现行退休政策及时办理退休手续,暂按老办法计发相应的退休费待遇,今后按国家和省规定的“中人”过渡办法重新核定养老金。二、兼顾当前和长远,扎实做好组织实施工作(一)统一实施步骤和政策措施。各县市区、各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和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在人员信息采集、工作方案制定、基础工作准备等方面做到政策统一、步骤统一、进度统一,不能因个别县市区或单位工作不落实,影响全市改革的顺利推进。(二)扎实做好启动实施相关工作。1.做好参保人员范围确定工作。由各级社保经办机构负责,组织各参保单位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关于人员范围的规定以及编制部门提供的人员名单,逐人审核、逐人录入参保信息系统。2.做好人员信息采集工作。各级社保经办机构根据规定的参保范围,对本辖区内参保单位及人员(含在职和退休人员)养老保险信息进行采集。其中,省属驻烟机关事业单位的信息采集由市社保中心负责;其他单位参保信息采集,按照“保证运转,逐步完善”的原则,由目前使用的社保核心平台二版数据库中直接转换提取,待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信息系统正式开通后,由参保单位通过网上申报系统补充完善,或通过参保单位申报的方式,经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录入信息系统。3.做好缴费基数申报核定工作。根据省里统一确定的政策口径和规定的参保人员范围,结合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调整方案,组织各参保单位进行2014年和2015年缴费基数申报工作。经审核无误后,录入信息管理系统。对2014年10月至正式启动缴费时由个人负担的缴费部分,按多退少补的原则予以处理。4.做好退休人员纳入统筹的养老保险待遇项目核定工作。对改革前已退休且纳入烟台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的人员,由社保经办机构按相关规定对养老金发放项目进行审核。将符合省里规定的纳入统筹待遇项目,由目前使用的社保核心平台二版数据库中直接提取转换,继续由社保经办机构从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中发放;退休人员改革性补贴、奖励性补贴、死亡待遇、各地自行规定的其它津贴补贴等作为统筹外项目,暂不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待遇项目,所需资金按规定从原渠道列支。对改革前已退休但未纳入烟台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的省属驻烟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由参保单位申报,社保经办机构按相关规定对养老金发放项目及标准进行审核,将符合条件的发放项目录入信息系统,按统一确定的时间从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中发放。改革启动前的补发,直接发放给参保单位;改革启动后,实行社会化发放。其他自行增加的项目和提高的标准,从原渠道列支。5.做好信息系统开发建设工作。按照信息系统省级集中的原则,组织市县两级社保经办机构和信息中心及时完成业务需求提报、网络环境调试、系统培训测试、数据指标项采集等各项工作任务,确保2015年实现机关事业单位业务经办和公共服务系统的应用,2016年全面落实基金监管、宏观决策建设任务。在此基础上,根据省里统一部署,积极做好养老保险系统建设和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的对接,完成业务协同,实现单位信息、人员信息和工资信息的共享。(三)加强业务经办能力建设。根据制度改革的实际需要,合理整合现有经办管理服务资源,适当充实工作力量,提供必要的经费和服务设施。深入贯彻国家、省关于经办流程建设的有关要求,在保持统一规范的前提下,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细化完善业务流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明确经办岗位职责、权限和服务标准,方便参保缴费、待遇领取和权益查询。制定业务培训工作方案,分期分批分层次开展政策、经办和信息化应用方面的培训,提高工作人员政策把握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四)有针对性加强政策研究。坚持问题导向,集中梳理组织实施中政策尚不明确但相对比较突出的问题,形成问题清单,有针对性地加大政策研究力度。对于较为普遍,需要由国家和省统一制定政策的,要积极向省里反映建议;对于能够由市里在国家和省政策框架下自行研究处理的,提出解决思路和建议,及时跟进出台后续政策,推动解决相关问题。三、加强组织领导,形成推进改革的工作合力(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改革领导小组,负责各项改革任务的督导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编办、财政局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机构,配备相应人员,负责本辖区、本部门改革工作的组织实施。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分管领导要靠上抓,及时掌握改革实施情况,协调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改革平稳顺利进行。要有针对性地开展政策业务培训,使工作人员准确把握改革的基本要义、政策要点,确保政策在执行中不变形、不走样。(二)明确工作职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发挥牵头部门职责,精心组织制定有关政策、实施方案和配套措施,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及时与各有关部门沟通,做好改革的日常组织和协调工作。编制部门要严格按人事编制管理规定,协助做好参保人员范围确定工作。财政部门要切实安排好资金的拨付工作,确保改革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其他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分工负责,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工作调度,掌握工作动态,对改革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控。市里根据改革进展情况,适时派出督查组,对有关县市区和部门的改革工作进行督导。(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地方主流新闻媒体的引导作用,通过制作专题片、刊发知识问答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配合改革进度抓好宣传引导,让社会各界尤其是改革涉及的人员知晓改革方向、准确把握政策规定,充分理解、积极支持改革。加强舆情监控,及时掌握社会动态,努力营造有利于改革的良好舆论氛围。

烟台职工养老保险查询

法律主观:烟台市 个人养老保险 微信查询操作流程: 1.身份证绑定:关注微信公号“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点击菜单栏选项社保查询进入个人身份证绑定管理选项进行身份证绑定。 2.查询:根据您的需求选择菜单栏相应查询。 温馨提示:可查询的信息有个人参保信息、社保卡信息、社保卡办理进度、缴费查询、医疗保险情况。法律客观:全国统一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电子政务工程“金保工程”一期已经在去年完成验收,目前已经有24个省(自治区、市)连接到了部级养老保险跨地区转移接续平台,2013年内要求全部省份接入。养老保险统一信息平台年内全覆盖地转移接续将更简化更顺畅原工作地社保机构审核15个工作日、新工作地办理转移15个工作日、确认关系和资金到位15个工作日对于很多流动就业的人员来说,养老保险在不同省份间复杂的转移接续手续十分影响其便携性。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相关负责人18日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随着年内职工养老保险跨地区转移接续的全国信息平台建立,这类手续将得到简化,但是,阻碍养老保险转移接续的根本问题仍是资金统筹层次太低,当务之急是去“碎片化”,统筹发展。据了解,全国统一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电子政务工程“金保工程”一期已经在去年完成验收,目前已经有24个省(自治区、市)连接到了部级养老保险跨地区转移接续平台,2013年内要求全部省份接入。“今后,当投保人的养老保险关系需要转移时,就可以利用信息平台,把电子数据转移到另一个地区,经办机构不用重新入表,简化了流程,而信息传递的完整性和准确性都会增强。”人社部信息中心社保处处长宋京燕表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将更加及时和简便,从而为流动人员提供更快捷的服务。除了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内转移,信息平台也将方便不同养老制度间的衔接。按照正常时间表,现行的三类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也就是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的衔接转换办法年内将会出台。宋京燕介绍,这也将通过“金保工程”的统一平台完成:“这样除了机关事业单位,其他人群的养老保险将全部纳入。”而平台建立之所以必要,是因为我国养老金统筹层次亟待提高。与养老金的地市级统筹水平相对应,社保信息系统也碎片化严重,地方社保经办机构多使用自己开发的系统。但随着人口流动性增强、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推进,社会保险业务管理的信息量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膨胀,管理的基金量也急剧增长,小规模的信息系统已不能适应其需要。“比如一家商业银行,如果不是由总行建立统一的信息平台,而是各个分行支行做自己的,那这家银行在资金转移上肯定会遇到问题,更别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业务。”中国社会科学院拉丁美洲研究所所长郑秉文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社保便携性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一个是财政分灶吃饭,导致地域割据,第二是制度碎片化,第三没有全国统一的电子平台,进一步加重了社保碎片化问题“信息系统建成之后就可以部分克服这些困难,为实现资金全国统筹带来方便,在硬件上创造条件。”他说。但是,养老保险的根本问题仍是资金统筹层次太低。人社部信息中心副主任对此表示,社保信息实现部、省、市三级贯通不是问题,但信息系统毕竟跟业务经办有关系,在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筹甚至地市一级统筹的限制下,对实现全国统筹起不到决定性作用。“全国联网做到了,但是资金不联通,各个省份自己管自己的基金,有自己的经办规程,那么数据联网的影响就有限。”他说。要解决社保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不顺畅的问题,专家指出,当务之急是去“碎片化”,统筹发展。中央财经大学社会保障系主任褚福灵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未来我国的社保制度框架将包括两大部分,一个是劳动者,也就是职工的社会保障制度,一个是针对居民的部分社会保障项目。“相信在这样的架构内,我国将逐步地理顺制度设计问题,并在此基础之上完善业务流程,建立信息网络,最终逐步建立起更为有效的社保转移接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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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烟台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已经失效。《烟台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是烟台市人民政府1995年颁发的一个规范性文件,随着我国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度的全面改革,已经被《烟台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烟政办发〔2015〕63号)取代失效。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烟台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烟政办发〔2015〕63号为全面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根据《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5〕4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28号)等有关规定及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明确目标任务,准确把握改革的有关政策(一)目标任务。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部署安排,总的目标是自2014年10月起,按照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原则,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改革我市现行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保障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逐步建立独立于机关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养老保险体系。2015年10月,全市统一启动参保缴费和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工作。对推进改革中遇到的尚不明确的政策问题,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准确把握工作节奏和力度,坚持边推进、边完善,陆续出台后续政策。(二)参保范围。参保范围为我市及省属驻烟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其中,参保的事业单位范围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发〔2011〕5号文件精神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发〔2011〕16号)等有关规定,目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含公益一类、二类、三类事业单位)。对于划分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仍继续参加;尚未参加的,暂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待其转企改制到位后,自转企改制基准日起,按有关规定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对于目前尚未确定分类类型的事业单位,暂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分类类型确定后,按照上述规定执行。严格按照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和人事管理规定确定参保人员范围,编制外人员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对于编制和人事管理不规范的单位,先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清理规范,待明确工作人员身份后再纳入相应的养老保险制度。原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期间,已纳入参保范围的编制外人员,应划转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继续参保;改革前已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领取养老金的人员,可保留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范围。(三)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参保个人以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规定项目为缴费工资基数,按8%的比例缴费;参保单位以本单位参保人员缴费工资之和为缴费基数,按20%的比例缴费。机关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以下部分: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指警衔津贴等国家统一规定纳入原退休费计发基数的项目),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以下部分: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指教龄津贴、护龄津贴、特有教师津贴等国家和经国家批准由省统一规定纳入原退休费计发基数的项目),绩效工资。除上述项目外,其余项目(包括改革性补贴、奖励性补贴等)暂不纳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纳入统筹的养老保险待遇项目按照与个人缴费工资基数相对应的原则,由省政府统一确定,其他自行增加的项目和提高的标准,仍从原渠道列支。(四)改革后基本养老待遇的确定和调整机制。以2014年10月1日为界限,采取“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中人逐步过渡”办法,确定参保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一是改革前已经退休的“老人”,维持原待遇不变,并参加今后的待遇调整。二是改革后参加工作的“新人”,退休时执行新的养老金计发办法,基本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标准,以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国家统一规定的计发月数。三是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中人”,设立10年过渡期,实行统一的过渡办法。过渡期内实行新老待遇计发办法对比,保低限高。即:新办法计发待遇(含职业年金待遇)低于老办法待遇标准的,按老办法待遇标准发放,保持待遇不降低;高于老办法待遇标准的,超出的部分,第一年(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退休的人员发放超出部分的10%,第二年(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退休的人员发放20%,依此类推,到过渡期末年(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退休的人员发放超出部分的100%。过渡期结束后退休的人员执行新办法。按上述办法对比确定实发养老金,需要调增或调减新办法待遇标准时,均相应调增或调减按新办法计算的基本养老金,职业年金待遇不变。1.老办法待遇计发标准。具体计算公式如下:老办法待遇计发标准=A:2014年9月工作人员本人的基本工资标准;B:2014年9月工作人员本人的职务职级(技术职称)等对应的退休补贴标准;C:按照国办发〔2015〕3号文件和我省有关规定相应增加的退休费标准;M:工作人员退休时工作年限对应的老办法计发比例;Gn-1:参考第n-1年在岗职工工资增长等因素确定的工资增长率,n∈〔2015,N〕,且G2014=0;N:过渡期内退休人员的退休年度,N∈〔2015,2024〕。2014年10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的,其退休年度视同为2015年。2.新办法待遇计发标准。具体计算公式如下:新办法待遇计发标准=基本养老金+职业年金待遇。其中,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1)基础养老金=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1%。其中,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实际平均缴费指数×实际缴费年限)÷缴费年限。视同缴费指数,遵循改革前后待遇平稳过渡和衔接的原则,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在统一测算基础上,设定与机关事业单位职务职级(技术职称)相对应的《视同缴费指数表》,工作人员退休时,根据本人退休时的职务职级(技术职称)等,对应《视同缴费指数表》确定本人视同缴费指数。实际平均缴费指数=(Xn/Cn-1+Xn-1/Cn-2+……+X2016/C2015+X2015/C2014+X2014/C2013)/N实缴;Xn、Xn-1、…X2014为参保人员退休当年至2014年相应年度本人各月缴费工资基数之和,Cn-1、Cn-2…C2013为参保人员退休上一年至2013年相应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N实缴为参保人员实际缴纳养老保险费年限。(2)过渡性养老金=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1.3%。(3)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本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其中,计发月数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4)职业年金待遇,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18号)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五)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对于改革前曾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改革后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工作人员,其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应予确认,不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并与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其他情形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在本人退休时,根据其实际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及对应的视同缴费指数等因素计发基本养老金。对于从机关事业单位辞职和按规定辞退的编制内工作人员,辞职、辞退后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其改革前原在机关事业单位的连续工龄,按规定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并与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在本人退休时,按照企业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六)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全市执行统一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政策,统一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统一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统筹项目和标准以及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统一编制和实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统一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经办规程和管理制度。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统一管理,各县市区政府(管委)和市政府部门对本辖区、本部门内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缺口承担主体责任。(七)职业年金制度。在改革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同时,改革范围内的所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包括已退休人员)都建立职业年金制度:单位按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4%缴费,单位和个人缴费基数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一致。职业年金基金采用个人账户方式管理。个人缴费实行实账积累。对财政全额供款的单位,单位缴费根据单位提供的信息采取记账方式,每年按照国家统一公布的记账利率计算利息,工作人员退休前,本人职业年金账户的累计储存额由同级财政拨付资金记实;对非财政全额供款的单位,单位缴费实行实账积累;实账积累形成的职业年金基金,实行市场化投资运营,按实际收益计息。工作人员退休后,按规定领取职业年金待遇。(八)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参保人员在同一统筹范围内(指设区的市,含省直)的机关事业单位流动的,只转接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基金。参保人员跨统筹范围转移或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在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同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随同转移,并以改革后本人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基金,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基金。转移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九)部分工作人员退休时加发退休费政策的调整。改革后获得省部级以上劳模、有重大贡献的高级专家等荣誉称号的工作人员,在职时给予一次性奖励,退休时不再提高基本退休费计发比例,奖励所需资金不得从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由奖励单位或本单位按规定明确所需资金列支渠道。对于改革前已获得此类荣誉称号的工作人员,本人退休时给予一次性退休补贴并支付给本人,资金从原渠道列支。具体计算公式:一次性退休补贴标准=本人退休时的月基本工资×提高的计发比例×计发月数。其中,在确定提高的计发比例时,仍按老办法对提高后不超过本人基本工资100%的规定执行;计发月数,按照平衡衔接的原则确定为180个月。符合原有加发退休费情况的其他人员,按照上述办法处理。(十)退休审批和有关参保政策。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审批程序不变,仍按现行干部管理权限执行。经批准退休的人员,由所在单位报参保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核准和待遇核定手续后,实行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干部管理权限,符合提前退休或者延长退休年龄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可以提前或者延缓退休,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以其实际的缴费情况计发养老金。其中,经批准延长退休年龄的人员,应当继续参保缴费,直至延缓退休期满。少数人员年满70岁时仍继续工作的,个人可以选择继续缴费,也可选择不再继续缴费。待正式办理退休手续时,按规定计发养老待遇。(十一)规范原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政策。改革后,对于符合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人员,其改革前在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年限作为视同缴费年限,退休时按照有关规定计发待遇。原统筹期间的个人缴费(含本息,下同)发放给本人。其中,已退休的人员,可一次性发放;未退休的人员,可待本人退休时一次性发放,也可先划转至改革后的本人职业年金个人账户,退休时,该部分个人缴费不计入新老办法标准对比范围,一次性发放给本人。(十二)2014年10月1日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启动实施期间有关问题的处理。2014年10月1日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启动实施期间(以下简称此期间),工作人员经组织批准调动工作且符合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条件的,由调入单位办理其参保手续并补缴此期间的养老保险费;经组织批准从机关事业单位调动到企业工作,或辞职、辞退、开除的,由原单位办理其参保手续并补缴此期间相应时间段的养老保险费后,按有关规定转续其养老保险关系。此期间达到退休年龄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先按现行退休政策及时办理退休手续,暂按老办法计发相应的退休费待遇,今后按国家和省规定的“中人”过渡办法重新核定养老金。二、兼顾当前和长远,扎实做好组织实施工作(一)统一实施步骤和政策措施。各县市区、各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和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在人员信息采集、工作方案制定、基础工作准备等方面做到政策统一、步骤统一、进度统一,不能因个别县市区或单位工作不落实,影响全市改革的顺利推进。(二)扎实做好启动实施相关工作。1.做好参保人员范围确定工作。由各级社保经办机构负责,组织各参保单位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关于人员范围的规定以及编制部门提供的人员名单,逐人审核、逐人录入参保信息系统。2.做好人员信息采集工作。各级社保经办机构根据规定的参保范围,对本辖区内参保单位及人员(含在职和退休人员)养老保险信息进行采集。其中,省属驻烟机关事业单位的信息采集由市社保中心负责;其他单位参保信息采集,按照“保证运转,逐步完善”的原则,由目前使用的社保核心平台二版数据库中直接转换提取,待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信息系统正式开通后,由参保单位通过网上申报系统补充完善,或通过参保单位申报的方式,经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录入信息系统。3.做好缴费基数申报核定工作。根据省里统一确定的政策口径和规定的参保人员范围,结合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调整方案,组织各参保单位进行2014年和2015年缴费基数申报工作。经审核无误后,录入信息管理系统。对2014年10月至正式启动缴费时由个人负担的缴费部分,按多退少补的原则予以处理。4.做好退休人员纳入统筹的养老保险待遇项目核定工作。对改革前已退休且纳入烟台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的人员,由社保经办机构按相关规定对养老金发放项目进行审核。将符合省里规定的纳入统筹待遇项目,由目前使用的社保核心平台二版数据库中直接提取转换,继续由社保经办机构从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中发放;退休人员改革性补贴、奖励性补贴、死亡待遇、各地自行规定的其它津贴补贴等作为统筹外项目,暂不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待遇项目,所需资金按规定从原渠道列支。对改革前已退休但未纳入烟台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的省属驻烟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由参保单位申报,社保经办机构按相关规定对养老金发放项目及标准进行审核,将符合条件的发放项目录入信息系统,按统一确定的时间从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中发放。改革启动前的补发,直接发放给参保单位;改革启动后,实行社会化发放。其他自行增加的项目和提高的标准,从原渠道列支。5.做好信息系统开发建设工作。按照信息系统省级集中的原则,组织市县两级社保经办机构和信息中心及时完成业务需求提报、网络环境调试、系统培训测试、数据指标项采集等各项工作任务,确保2015年实现机关事业单位业务经办和公共服务系统的应用,2016年全面落实基金监管、宏观决策建设任务。在此基础上,根据省里统一部署,积极做好养老保险系统建设和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的对接,完成业务协同,实现单位信息、人员信息和工资信息的共享。(三)加强业务经办能力建设。根据制度改革的实际需要,合理整合现有经办管理服务资源,适当充实工作力量,提供必要的经费和服务设施。深入贯彻国家、省关于经办流程建设的有关要求,在保持统一规范的前提下,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细化完善业务流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明确经办岗位职责、权限和服务标准,方便参保缴费、待遇领取和权益查询。制定业务培训工作方案,分期分批分层次开展政策、经办和信息化应用方面的培训,提高工作人员政策把握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四)有针对性加强政策研究。坚持问题导向,集中梳理组织实施中政策尚不明确但相对比较突出的问题,形成问题清单,有针对性地加大政策研究力度。对于较为普遍,需要由国家和省统一制定政策的,要积极向省里反映建议;对于能够由市里在国家和省政策框架下自行研究处理的,提出解决思路和建议,及时跟进出台后续政策,推动解决相关问题。三、加强组织领导,形成推进改革的工作合力(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改革领导小组,负责各项改革任务的督导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编办、财政局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机构,配备相应人员,负责本辖区、本部门改革工作的组织实施。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分管领导要靠上抓,及时掌握改革实施情况,协调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改革平稳顺利进行。要有针对性地开展政策业务培训,使工作人员准确把握改革的基本要义、政策要点,确保政策在执行中不变形、不走样。(二)明确工作职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发挥牵头部门职责,精心组织制定有关政策、实施方案和配套措施,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及时与各有关部门沟通,做好改革的日常组织和协调工作。编制部门要严格按人事编制管理规定,协助做好参保人员范围确定工作。财政部门要切实安排好资金的拨付工作,确保改革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其他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分工负责,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工作调度,掌握工作动态,对改革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控。市里根据改革进展情况,适时派出督查组,对有关县市区和部门的改革工作进行督导。(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地方主流新闻媒体的引导作用,通过制作专题片、刊发知识问答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配合改革进度抓好宣传引导,让社会各界尤其是改革涉及的人员知晓改革方向、准确把握政策规定,充分理解、积极支持改革。加强舆情监控,及时掌握社会动态,努力营造有利于改革的良好舆论氛围。

在烟台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单独缴纳养老保险吗

不可以单独缴纳。烟台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规定缴纳养老保险与是否灵活就业人员无关。缴纳养老保险与缴纳医保,社保年限无关。灵活就业人员不可以单独缴纳医疗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的待遇高于城镇居民医保待遇。城镇居民医保是基本医疗保险和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所未覆盖的人群,是属于补充险种,缴费低,报销少。灵活就业人员的特殊疾病种类少。没得个帐户(医保卡只是身份的识别)。基本医疗保险设有个人帐户,每月个人缴的费用(不含大额)和单位缴的费用按一定比例划入个人帐户,用于支付看病时的自付部分和购药。详情请关注烟台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官网。

烟台职工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信息系统切换上线部分人社服务暂停公告

关于烟台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信息系统切换上线暂停部分人社服务的公告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信息系统工作部署,我省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定于2022年2月19日至2月20日对省集中信息系统生产库数据进行全库备份,2月26日0时至3月20日24时停机,向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信息系统迁移数据,停机期间全省范围部分人社业务暂停服务。现针对我市情况公告如下:一、停机期间影响的系统和相关业务停机期间,全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全市“智慧人社”信息系统将停止服务。全市各级人社办事大厅、工伤定点医疗机构以及全国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政务服务网、爱山东APP、一网通办微信小程序、建设银行自助一体机社保全省通查、下放到银行网点协助办理的部分人社业务、烟台一手通APP、烟台人社微信平台、烟台人社综合网厅、烟台人社电子社保卡签发渠道、烟台人社自助服务终端等线下线上服务渠道暂停使用。受到影响或暂停办理的业务包括: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职业年金所有业务,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业务;工伤保险医疗和辅助器具配置服务协议机构费用联网结算业务;就业和创业补贴、职业培训补贴、引进人才生活补贴和购房补贴、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培训开班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资格审核等业务。为配合做好全国统筹信息系统上线工作,确保业务数据完整有效,以上相关业务网上服务功能将于2月20日0时起关闭。二、业务恢复办理时间3月21日0时,各项业务服务全面恢复正常。三、温馨提醒停机期间未及时受理的社会保险待遇类业务,系统恢复后优先受理,不影响个人权益;停机期间工伤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和住院治疗,其医疗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做好记账登记,待系统恢复后,按正常流程结算;2022年3月应发放的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职业年金定期待遇,提前至2月发放;2022年2月21日0时起,停止受理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关系转移申请;停机前已完成“社保核定”征缴业务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在税务部门办理缴费不受影响;停机前已完成参保登记的灵活就业人员、居民,在税务部门办理自主申报缴费业务不受影响;参保单位和个人急需出具社保参保证明的,停机期间可到社保业务经办大厅办理;停机期间,可通过邮寄或到经办窗口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待系统恢复后进行信息补录。遇有危病重被鉴定人,通过个案处理、上门服务等方式适时开展现场鉴定,做到停机不停服务;停机期间,用人单位、受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通过窗口等线下服务渠道正常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停机期间,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的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和山东省劳动关系管理系统正常运行。系统切换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有疑问,可拨打12333咨询。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2月17日

北京的2023年养老金何时补发

法律主观:2013年1月1日起,北京将联动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福利养老金、工伤保险定期待遇、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与失业保险金等六项社保标准,调整将惠及299.7万人。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向媒体发布以上信息,表示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标准的具体上调幅度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后将及时向社会公布。据介绍,2013年1月1日起,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由目前的每月1260元调整为1400元,增加140元,增幅为11.1%。同时,相应提高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最低工资标准,由目前的每小时14元提高到每小时15.2元;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法定节假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目前每小时33元提高到每小时36.6元。北京市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福利养老金每月增加32.5元,分别由目前的每人每月357.5元、277.5元调整为390元和310元,增幅分别为9.1%和11.7%。据了解,北京市享受基础养老金的人员为30.8万人,享受福利养老金的人员为55万人,这部分调整需增加资金3.35亿元,所需资金由区县财政承担。此外,北京市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标准由目前的月人均2799元调整为3092元,增加293元,增幅10.5%;供养亲属抚恤金由目前的月人均1626元调整为1776元,增加150元,增幅9.2%;生活护理费目前人均每月1674元,按2012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后的标准进行调整。统计显示,目前北京市享受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护理费待遇人员共1.2万人,三项待遇调整后,预计社保基金全年增加支出2400万元左右。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说,考虑到今年北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的实际情况,2013年北京市失业保险金标准在现行基础上平均每档上调50元,增长5.6%。北京市每月领取失业保险金待遇人员约2.5万人,此次调整社保基金将增加支出0.15亿元。

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

法律主观:关于2011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直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本级养老保险统筹单位: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1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06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河北省2011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的复函》(人社厅函〔2011〕17号),经省政府同意,现就2011年我省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调整范围和执行时间 2010年12月31日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含退职人员,不含执行冀劳社〔2001〕72号文件规定的离休人员和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退休的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下同),从2011年1月1日起调整增加基本养老金。二、调整办法(一)普调 1、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0元,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 2、退休人员每人每月按照本人2010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标准4%增加基本养老金。 3、退休人员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一年(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5元。(二)在普调基础上,对下列人员再增加基本养老金 1、对2009年12月31日前取得高级职称(含高级技师和1983年9月9日职改前取得的中级职称)且退休前被聘任的退休人员,正高级职称的每月增加60元,副高级职称的每月增加40元;其中,2000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具有正高级职称且退休前被聘任的增加100元,副高级职称的增加70元。2010年年度内退休的,退休前取得高级职称(含高级技师和1983年9月9日职改前取得的中级职称)且退休前被聘任的,正高级职称的增加80元,副高级职称的增加60元。 2、截止2010年12月31日,退休人员年龄满71周岁至75周岁(含75周岁)的,每月增加20元;满76周岁至80周岁(含80周岁)的,每月增加25元;满81周岁以上的,每月增加30元。 3、符合冀劳社〔2009〕3号和冀劳社办〔2009〕19号文件规定范围的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按照所在艰苦边远地区类别增加养老金:一类地区每月增加5元,二类地区每月增加10元,三类地区每月增加15元。驻省外艰苦边远地区的用人单位退休人员,当地艰苦边远地区类别高于我省艰苦边远地区类别的每月增加20元;与我省艰苦边远地区类别相同的,按我省艰苦边远地区类别调整标准增加养老金。 4、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本次调整后其基本养老金达不到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按照国家文件及我省有关规定补足到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 5、1998年9月30日冀劳〔1998〕65号文件实施前,因工全残职工退出工作岗位退休退职并纳入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养老金的人员,本次调待月增加额达不到145元的,补足到145元。 6、2010年年度内达到70周岁的,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后,退休人员月基本养老金仍达不到650元的补足到650元,退职人员仍达不到500元的补足到500元;其中:按照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将“五七工”、“家属工”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的通知》(冀人社发〔2009〕8号)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人员中年满70周岁及以上的人员,按高标准缴费的,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后,月基本养老金达不到650元的补足到650元;按低标准缴费的,月基本养老金达不到520元的补足到520元。三、资金渠道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由养老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按原渠道解决。各设区市要通过扩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加强基金征缴等措施,落实调待资金,确保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不得发生新的拖欠。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广大企业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各地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做好深入细致的政策解释和思想政治工作,抓紧组织实施,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总体部署,于春节之前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附件:1_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个人审批表(表样)2_2011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单位汇总表(表样)3_2011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花名册(表样)4_2011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汇总过录表(电子档格式)5_2011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情况汇总表(电子档格式)二○一一年一月十九日附件4 2011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汇总过录表(电子档格式)填报地区、单位:单位普调专业技术人员高龄人员艰苦边远地区的退休人员军转干部拉平人员 1998年9月30日前因工全残调整增加不足145元退休(职)人员 2010年年度内满70周岁享受人员最低养老金标准(不含“五七工”、“家属工”) 2010年年底前年满70周岁及以上“五七工”、“家属工”调整前月人均养老金调整月增加合计按固定额按基本养老金水平按缴费年限正高级职称副高级及83年9月前中级以上职称省内省外按高标准缴费人员按低标准缴费人员退休人数月增加额退职人数月增加额月增加额退休人数月增加额退职人数月增加额 2000年底前人数月增加额 2001-2009年底前人数月增加额 2010年年度内人数月增加额 2000年底前人数月增加额 2001-2009年底前人数月增加额 2010年年度内人数月增加额人数月增加额人数月增加额人数月增加额人数月增加额人数月增加差额退休人数月增加额退职人数月增加额人数月增加额人数月增加额市本级××区××县附件1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个人审批表(表样)(2011年)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年月现年龄 (截止到2010年 12月31日)周岁社会保障号码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年月退休(职)类别退休(职)时间年月缴费年限专业技术职务、高级技师人员军转干部年月技术职称(等级)评定时间聘用时间转业时间年月年月年月艰苦边远地区人员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标准省内艰苦边远地区(ⅠⅡⅢ类)类别省外艰苦边远地区人员类别退休人员退职人员参照省内类别高于省内类别元元普调专业技术人员高龄人员按固定额增加按基本养老金水平4%增加按缴费年限增加 2000年年底前退休增加 2001-2009年底前退休增加 2010年度内退休增加按年龄增加元元元元元元元艰苦边远地区人员增加军转干部拉平人员增加 1998年9月30日前因工全残调整增加不足145元退休(职)人员增加 2010年年度内年满70周岁享受最低养老金人员退休人员增加(不含“五七工”、“家属工”)退职人员增加 2010年底年满70周岁及以上“五七工”、“家属工”按高标准缴费人员增加按低标准缴费人员增加元元元元元元元本次调整养老金增加额元本次调整后月基本养老金元单位意见经审查,该同志符合2011年调待条件。其基本情况已在我单位进行了公示,同意上报审批。经办人:2011年月日社保机构审核意见按冀人社发〔2011〕3号文件规定,月增加基本养老金元,调整后月基本养老金元。经办人:2011年月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批意见同意从2011年1月1日起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元。经办人:2011年月日备注说明:1、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是指由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按月支付的统筹项目内所有费用(不含取暖费)。 2、出生时间、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实际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以退休审批表和信息表中记载为准。 3、外省高于省内艰苦地区类别的填“高”。 4、本表一式三份,个人档案、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各存一份。

上海企业退休养老金增长2023

法律主观:政府工作报告摘录:加快实现社会保障人群全覆盖,稳步提高待遇水平。建立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制度,深化总额预付等医保付费制度改革。推进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完善医疗、教育、住房等专项救助制度,推动社会救助从生存型向发展型转变。1月22日,北京市人大代表、副市长表示,今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将人均月增260元,目前正上报国家批准。企退养老金有望涨260元去年,北京宣布6项社会保障相关待遇联动提高,但备受关注的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标方案尚未公布。昨天,丁向阳在平谷团参加分团审议时明确,今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确定的上调标准为月人均增加260元,目前已经上报国家等待批复。据了解,目前,北京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为人均2560元,上调260元后,实际涨幅将超过国家规定的10%,增长额度有望达到近年最高。养老金调标将自今年1月1日起实施,具体方案将于近期公布。大病补充医疗将引入商业险2013年,北京将在现行医保制度的基础上,对重特大疾病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制度,以进一步解决因病致贫问题。而对于这种补充医疗保险是通过划定病种还是划定一个费用额度来进行二次报销,北京市人大代表、副市长明确,会以纳入病种为前提,再根据费用不同,制定相应的报销比例,尽管具体方案尚不能确定,但他表示,“力度肯定不会小。”他同时指出,该项政策将和此前的社保制度有所区别。北京将按照人力社保部的要求引入商业险模式,这样,患病人员医疗费用在享受医保报销之后,再通过商业险进行二次报销。“医联体”模式今年将推广去年11月,朝阳医院同辖区内的一、二级医院首次试点建设“医联体”的模式,不同医院“分工”诊疗患者,床位资源统筹使用,以缓解大医院住院难的现状。同时,友谊医院、世纪坛医院也正在试点“医联体”。丁向阳表示,这种模式今年将会继续在北京各大医院推广。同时,北京今年将推广“医药分开”新政,对于5家试行医院的效果,丁向阳算账后表示,“医药分开”试点为每人次患者平均省下了大约100元的花费。此外,北京市人大代表、副市长表示,正在对医院的院长进行包括是否滥用抗生素、乱开大处方、服务态度等11项指标进行考核,排名最后者撤销院长职务,提名后几位亮红灯。同时,将改变医院院长多为专家担任的现状,更多地选择优秀的管理人员担任院长。“急救摩托车”今后将推广针对北京日前发生的急救车“3公里走40分钟”一事,北京市人大代表、副市长表示,北京的急救效率必须提高,而提高急救效率主要将依靠服务方式的改变,“急救摩托车”今后将推广。北京正在社区培养“家庭急救员”,目前已培养了数十万人。按照构想,这些家庭急救员可以承担部分的社区急救职能,比如在急救车辆没有到达现场的时候,社区居民可以呼叫社区服务站,派出邻近的家庭急救员进行临时处置,等待急救车的到来。

2023年辽宁交15年养老保险退金资多少

法律主观:2013年辽宁企业养老金月人均上涨10%辽宁企业养老金全省实名制就业10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3%以内。辽宁省将适度提高社会保障待遇水平,按照上年度全省平均水平10%的标准,继续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如果按照目前辽宁省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基本养老金1662元计算,上涨10%之后,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将达到1828.2元。辽宁省将完善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积极推进医疗保险城乡统筹,全面实现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将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546万人,其中在职职工1053万人,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2300万人、655万人、850万人和740万人。此外,将统筹规划金保工程二期建设,完善信息管理系统,增发社会保障卡400万张。法律客观:2013年辽宁基本养老金将上涨166.2元,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今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继续提高10%。按照10%的涨幅计算,辽宁省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平均值将达到1828.2元。上调比率或超国家所确定的10%辽宁省人社厅的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即将上调的辽宁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数额还没有确定下来,上调比率应该会大于国家所确定的10%。”该负责人介绍说,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步骤是国家先确定‘养老金"上调的概数后。各市根据自己“养老金”的基数与上调目标向省里上报计划,经省里审批后再上报国家。国家审批后,省里开始划拨资金开始落实。一般在4月份左右,上调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就将足额发放。之前已经上调的部分会一并补齐。按照目前辽宁省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基本养老金的金额1662元计算,上涨10%之后,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将达到1828.2元,上涨166.2元。2005年至2012年,国家已连续8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累计月人均增加1021元。这是2005年以来,国家连续第9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辽宁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2008年上调100.1元,2009年上调110元,2010年上调121.7元,2011年上调140元。去年,辽宁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再次上调,月人均增加200元,增长幅度达到13.7%,人均基本养老金达到了1662元,是历年来上调幅度最大的一次。参保人员全国最多连续11年足额发放目前,辽宁有451万名企业退休人员,参保离退休人员总数一直居全国之首,占全国退休人员总量的8%,老工业基地产业结构特点导致养老负担重。近年来,辽宁企退人员养老金不仅实现了“八连涨”,而且连续11年实现按时足额发放。巨大的资金缺口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在辽宁省,下辖14市都有养老金缺口。其中沈阳市缺口最大,2009年财政补助养老基金46.5亿元,2010年补助45.6亿元。而《大连市2012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显示,若剔除当期财政补助32.8亿元,统筹基金实际赤字33.28亿元。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计公报显示:2009年,各级财政补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234.5亿元;2010年各级财政补贴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213.1亿元。从中也可推算出在09、10年辽宁全省养老金缺口至少在200亿以上,并逐年扩大。对此,辽宁省人社厅养老保险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辽宁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做实基金有1000亿元,这笔钱足可以应付养老金发放的缺口。同时,辽宁还可以向国家申请政策支持,使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做实基金增值,增值收入也将做为足额发放养老金的保障。此外,国家财政还将对养老金缺口给予转移支付。更重要的是有辽宁省委省政府的支持,随着辽宁省财力的增强,可以逐步解决养老金缺口问题,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2023年养老金不再上调了吗

很高兴为您解答,2023退休金不会停止,会上调,2023年养老金仍然会上调。目前已经有多个地区通过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算安排等官方渠道表示要继续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而且有消息称2023年养老金会分档上调,涨幅为3000元涨20%4000元涨10%。虽然新办理退休手续或首次领取养老金的人员可能不能参与上涨 2,但对于已经在领取养老金的人员来说,2023年的养老金仍然会有上调。很高兴为您解答,2023退休金不会停止,会上调,2023年养老金仍然会上调。目前已经有多个地区通过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算安排等官方渠道表示要继续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而且有消息称2023年养老金会分档上调,涨幅为3000元涨20%4000元涨10%。虽然新办理退休手续或首次领取养老金的人员可能不能参与上涨 2,但对于已经在领取养老金的人员来说,2023年的养老金仍然会有上调。

农民养老金上调新政策2023年

一直以来,我国的退休金连年都在上涨,已经实现了连续18年上涨,而2023年的养老金上涨已经是确定的事情了。目前,已经有31个省份的工作报告已经明确提出会上调养老金。河南在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新疆在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水平。上海在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统筹提高养老金、医保、低保等社保待遇标准。宁夏在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继续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每人年度提高120元。贵州在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28元。北京在2023年民生实事中提出,继续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由此看来,2023年养老金会上涨。不过,值得注意的是,现在领取退休人员养老金的人数已经超过了1.3亿人,城乡居民养老人数达到1.6个亿,老龄化社会的到来会使养老金上涨速度变慢。养老金调整一直以来遵循的是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原则,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倾斜调整的模式。

农民养老金上调新政策2023年

一直以来,我国的退休金连年都在上涨,已经实现了连续18年上涨,而2023年的养老金上涨已经是确定的事情了。目前,已经有31个省份的工作报告已经明确提出会上调养老金。河南在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敏毕新疆在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水平。上海在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统筹提高养老金、医保、低保等社保待遇标准。宁夏在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继续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每人年度提高120元。贵州在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28元。北京在2023年民生实事中提出,继续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闭拿返金。由此看来,2023年养老金会上涨。不过,值得注意的是,现在轿饥领取退休人员养老金的人数已经超过了1.3亿人,城乡居民养老人数达到1.6个亿,老龄化社会的到来会使养老金上涨速度变慢。养老金调整一直以来遵循的是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原则,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倾斜调整的模式。

农民养老金上调新政策2023年

一直以来,我国的退休金连年都在上涨,已经实现了连续18年上涨,而2023年的养老金上涨已经是确定的事情了。目前,已经有31个省份的工作报告已经明确提出会上调养老金。河南在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敏毕新疆在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水平。上海在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统筹提高养老金、医保、低保等社保待遇标准。宁夏在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继续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每人年度提高120元。贵州在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28元。北京在2023年民生实事中提出,继续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闭拿返金。由此看来,2023年养老金会上涨。不过,值得注意的是,现在轿饥领取退休人员养老金的人数已经超过了1.3亿人,城乡居民养老人数达到1.6个亿,老龄化社会的到来会使养老金上涨速度变慢。养老金调整一直以来遵循的是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原则,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倾斜调整的模式。

2023年全国基本养老金如何调整?限高保底消除差距过大是根本任务

2023年全国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法是由人社部和财政部联合下发调整通知,由各地自行制定调整方案,调整方案的制定需要以调整通知为依据,由各地自行调整并补发一月份以来上调的养老金等。第一步是由人社部和财政部联合下发调整通知,调整通知中会明确参与调整的退休人员、调整比例以及调整方式、资金来源等。第二步是由各地自行制定调整方案,调整方案的制定需要以调整通知为依据,一般不会突破总的上涨比例,调整方式也会遵循调整通知确定的方式,只是各地在具体的数值上有所不同。第三步是由各地自行调整并补发一月份以来上调的养老金,目前养老金调整各地虽然万变不离其宗,但调整并未实现全国统一步调。而是通过规定大致的时间后,由各地自行确定调整方案和兑现调整后的标准。调整基本养老金2015年,为全国7974万名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2020年5月22日,国务院在发布的2020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上调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全国近3亿人领取养老金,必须确保按时足额发放。2021年4月,人社部、财政部印发《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总体调整水平为2020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4.5%。2021年6月22日,经省政府同意,省人社厅日前下发《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从2021年1月1日起,为我省2020年底前已办理退休手续,并领取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养老金待遇。

2023年农民养老政策

2023年农民养老政策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和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具体缴费和领取条件需要根据当地政策来执行。农民养老政策是指为农村居民提供养老保障的政策。目前,主要有两种类型的农民养老保险,分别是基本养老保险和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是由国家和地方共同出资设立的,旨在为参保人提供基本的养老保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到2020年,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应达到90%以上,其中农村地区覆盖率应达到80%以上。因此,在2023年,基本养老保险仍将继续实施并发挥作用。另一种是农村居民养老保险,该保险由地方政府设立,旨在为农村居民提供养老保障。按照规定,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年满16周岁后可以自愿参保,并根据自身情况进行缴纳相应的费用。在2023年,农村居民养老保险也会继续实施。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缴费和领取条件需要根据当地政策来执行。因为不同地区的政策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具体情况还需要咨询当地的有关部门或专业人士。如果农民养老保险领取条件不符合,是否还能够获得其它社会救助?根据相关规定,如果农民养老保险领取条件不符合,依然可以享受其它社会救助。目前,国家和地方都出台了多项社会救助政策,以保障特殊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例如,可以申请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同时,还可以通过慈善捐赠、社会组织援助等渠道获取帮助。农民养老政策对于我国广大农民提供了重要的养老保障,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和农村居民养老保险等。虽然具体执行细节会根据当地政策而不同,但总的来说,政府和社会都在为农民提供帮助,以确保其基本生活需求。同时,农民自身也需要注重养老储备,适当进行理财投资,以保证自己的养老金能够更好地发挥作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用于农业的土地,依法实行土地承包经营制度。第三百三十三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登记机构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第三百六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第三百六十四条 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第三百六十五条 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第三条 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2023年多省农村养老金上涨

2023年多省农村养老金上涨一、多地提高养老金,提高幅度为上涨10元上涨幅度最大的是上海,在上海养老金能够领到1500元每月左右,在北京每个月能够领到1000元左右,就是说各个地区有差距。但是养老金都是调整上涨,只是上涨的幅度不一样。进入2023年以后,多个省市就宣布养老金上涨,就比如河南省在政府工作报告里就提到,实行养老金上涨,农村居民养老金从2023年1月起上调10元,上调后,60岁以上的农村居民每月可以领取123元的基础养老金。二、养老就各农民群众养老了吗?对于这个问题可以明确的来说,这点养老金肯定是不够农民群众养老的,但是我们国家农民基数大,有9亿多农民,还有有的人认为,农民群众可以通过种养殖、打工、经商等各种渠道赚到钱,虽然说有一定的道理,但是我认为这一部分人是不了解农村,不知道农村的生活。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不管是从城市还是到农村,大家都感到一个问题,那就是生活压力大的问题,这个问题是普遍存在的,涉及农村的就是起房盖屋,生病、孩子的抚养及上学问题,如果是家庭里有男青年,就是涉及到孩子娶媳妇彩礼的问题,这些都让农民群众产生一定的压力,毕竟农民群众苦钱真的不容易。

2023年养老金上涨多少

2023新年以来,已经有不少地区宣布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一些省份也已经明确会上调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那么多地上调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具体涨了多少?附部分地区最新消息。一、多地上调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具体涨了多少?1.河南省河南从2023年1月1日起,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23元,即在原每人每月113元的基础上增加10元。2.宁夏回族自治区据消息,宁夏自2023年1月起,全区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调增10元,调增后,全区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达到每人每月180元。3.贵州省贵州在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28元。4.河北省河北自2023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123元提高到133元。5.湖南长沙长沙自2023年1月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再次提高10元。6.福建泉州泉州市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增加10元,调整后各地基础养老金准均不低于每人每月150元。二、退休人员养老金会上涨吗?退休人员养老金会上涨,目前已经有一些省份在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会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具体如下:1.河南省河南在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2.北京市北京在《北京市2023年办好重要民生实事项目分工方案》中提出,将继续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伤保险定期待遇、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福利养老金标准。3.宁夏回族自治区宁夏在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继续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4.上海市上海在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中表示,统筹提高养老金、医保、低保等社保待遇标准。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领取条件有哪些?1.需得是缴纳保费的城乡居民,并且年龄需达到60周岁以上。2.对于年满60周岁,但是没有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养老待遇的用户,可以按月领取补贴。3.参保的用户需要缴纳满15年缴费年限方可在退休之后领取养老金。养老保险遵从多缴多得的原则,退休前缴纳的越多,那么退休后可以领取的金额就越多。4.对于达到退休年龄,但是缴费年限没有达到15年的用户,部分地区提供一次性补交的机会。综上可知,2023年许多地区的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都有上涨,退休人员的养老金也会上涨。

农民养老金上调新政策2023年

一直以来,我国的退休金连年都在上涨,已经实现了连续18年上涨,而2023年的养老金上涨已经是确定的事情了。目前,已经有31个省份的工作报告已经明确提出会上调养老金。河南在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新疆在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水平。上海在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统筹提高养老金、医保、低保等社保待遇标准。宁夏在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继续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每人年度提高120元。贵州在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28元。北京在2023年民生实事中提出,继续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由此看来,2023年养老金会上涨。不过,值得注意的是,现在领取退休人员养老金的人数已经超过了1.3亿人,城乡居民养老人数达到1.6个亿,老龄化社会的到来会使养老金上涨速度变慢。养老金调整一直以来遵循的是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原则,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倾斜调整的模式。

你如何理解我国养老产业发展状况?

一、中国老龄化现状1.我国老年人口呈快速增长趋势截至2016年底,中国60岁以上人口接近2.3亿,占总人口的1/6。专家预测,2016-2020年,中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平均每年增加约640万,到2020年将达到2.48亿左右,约占总人口的17.2%。由于高龄老年群体中失能率在50%以上,我国失能老人规模或从现阶段的625万人上升到2050年的1875万人。根据相关数据可知,中国已经进入快速老龄化阶段,老年人口规模体量上已经远超日本、 美国、西欧、北欧等诸多发达国家。2.我国养老产业概况从我国养老产业发展的阶段来看,时间线可以细致地划分为2013年养老产业启动元年、2014年政策密集出台年、2015年消化吸收落实年以及2016年养老产业全面开放年。从养老模式来看,主要分为三种: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及机构养老,其中居家养老占比最高。2009-2015年,我国养老服务机构数量整体呈波动变化。2015年,我国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有11.6万个。2010-2015年我国社会服务机构床位以及养老机构床位均稳步上升;2015年,我国社会服务床位共676.3万张,其中养老床位669.8万张。截至2016年三季度,我国社会服务床位共695.9万张。2010-2015年,我国每千名老人养老床位数整体呈上升趋势。具体来看,2015年,我国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30.3张,比上年增长11.4%。综合来看,我国的养老产业还处在初级阶段。以养老床位测算,按照国际通行的5%老年人需要进入机构养老标准,我国至少需要1000多万张床位,而现在只有约700万张,缺口达300多万张。二、中国养老产业面临的挑战1.养老社会环境严峻:慢性病、失能、空巢伴随着老龄化程度的加剧,“失能化”、“空巢化”以及“少子化”等现象也亦为突出。而老年群体恰好是心血管、糖尿病等慢病的高发人群,占比接近50%。对于以上类型的老人,特别是失能老人,护理难度相对要大,对专业化养老服务的需求也更高。2.政府与市场的分工问题过去,国内的养老机构主要由政府主导,几乎没有什么营利性的存在。现在,市场格局变了,政府主要承接低收入老人,市场和社会承接中等收入和高收入老人。但目前在中国,政府与企业胶着在一起,市场并不完全具备从政府手中承接养老服务的条件。3.医养结合的壁垒长期以来,我国的养老院只能提供养老而无法医疗,而医院只能医疗而不能提供养老服务,使得养老院里的老人经常要奔波于家庭、养老院和医院之间,不仅得不到及时救治,还给家人和社会造成极大负担。医的主管部门是卫计委,养的主管部门是民政部。对于长期照护来说,单一的医疗护理属于医学范畴,是由卫生部门主管,而单一的家庭照料是社会学范畴,归民政部主管。长期照护并没有对应的主管部门,相关标准体系、支付体系、权利利益责任等各方面规范都有待落实。4.专业人员缺口大我国当下失能半失能人员约3500万,假设3个老人需要一个护理员,那国内市场应需1000多万养老服务人员。而我国养老机构人员从业者不到100万,持证上岗的人数不足2万。从国际标准上来说,照顾失能老人所需要的护理人员比例应是2:1,即2个护理人员照顾1个老人,但国内目前情况是一个护士负责10个老人。目前国内老年护理专业人才缺口在千万名以上,尤其是针对失能、失智老人的专业护理员,更是稀缺。5.硬件、资金缺乏养老机构往往需要长时间的建设,但除了政府有限的资金支持外,民营资本大多处于观望状态,资金投入有限,导致机构养老、社区养老场所条件有限,发展空间不足。很多养老机构占地面积不足,老人入住后可以得到基本的生活保障,但很多生活设施还存在缺陷。三、发展趋势与热点1.医养结合,打造中国养老新模式以上老有所养的诸多问题,其中提到的医疗护理问题最为棘手。甚至有的老年人为满足自身医疗需求而在医院“压床养老”,占用医疗资源。近年大热的“医养结合”是将现代医疗服务技术与养老保障模式有效结合,上游是健康管理、中游是急性医疗、下游是康复护理,形成医养结合生态链。可进一步满足高龄、失能以及患有慢性病老人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叠加的服务需求。2.强调社区、居家养老从传统文化、居住习惯及经济条件等多方面来看, 我国老年人普遍偏好居家养老,只有失能老人、高龄老人才是机构养老的重点对象。伴随着人口的急剧老龄化,机构养老只能解决3%的养老问题,剩下的则由居家养老(90%)和社区养老(7%)解决。由于宜居社区养老缺口巨大,2013年之后养老地产最先“杀入”养老产业。目前,国内养老地产主要分布在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等沿海发达和海南等环境优异地区。上千亩地、上千张床来做养老的项目随处可见,如万科、远洋、保利等知名企业都已纷纷在养老地产上布局。3.智慧养老是大趋势随着互联网产业的不断升级,传统养老服务产业联合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智能硬件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品形成智慧健康养老生态,能助力养老资源实现有效对接和优化配置,为老年人提供更有针对性和个性化的产品和服务。从智慧养老领域的企业来说,三开科技、麦麦养老、安康通、爱侬养老、雅达养老等较具代表性。根据养老产业众多养老创业企业的布局,可以看出中国智能养老的方向将可能出现在以下几个领域:提升失能半失能老人生活质量类、 安全管理及预防(尤其防摔)、情感陪护及心理健康、更细颗粒度的监测维度和流程。除了预防保健,养老最基本的问题是日常生活中的安全监护。 2014年曾有一个新闻,报道一对老年夫妇在去世半个月以后家人才知道,这件事引起了全国轰动。这也是现在老年看护最大的盲点。在这种严峻的环境下,大部分智慧养老领域的企业都在不断寻求“智能硬件+APP+数据”的先进解决方案,以更好地保证老人的健康安全。比如,针对老人健康管理及安全监护问题,三开科技、麦麦养老等采用了DARMA体征监测垫,将监测垫铺设在老人床垫下,在毫不影响老人生活习惯的同时对老人生命体征进行持续性监测,包括心率、呼吸率等等。相关数据可实时呈现在监护中心显示屏或子女端,当老人心率、呼吸率异常或挣扎等体动异常、离床时间过长时,系统会自动发出警报提醒护工及时前往处理。4.从生存所需到精神所需:老年旅游、心理精神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现代老年人已经不再简单地满足于最基本的物质生活需求,追求更高层次的心理精神已经成为一种新的发展趋势。特别是对于生活能够自理、经济实力较好的老年人,旅居养老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另外,市场上也逐渐涌现出广场舞相关项目,或者是老年社交、情绪管理等相关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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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养老金是真的吗

三农养老金是真的。根据查阅相关资料显示,在2023年正式颁布的《中央一号文件》当中,而针对农村养老方面,要全面加快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在2023年针对农民养老方面,国家明确指出将增设一项最新的养老金试点制度。

2023年:农民看病、拿药、养老新规!农村老人这次要高兴了!

站在农民角度,收藏三农!大家好,我是三农老道!时光荏苒,岁月如梭,一转眼,2023年已经来到3月份。在全面展开春耕的关键阶段,国家针对三农方面也制定了诸多的利好政策。这些年随着人口老龄化问题的日益突出,如何妥善解决农村养老医疗问题也是国家各项惠农政策的重点。在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当中,国家针对农村医疗养老方面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新规。而且在2023年涉及到农民养老医疗方面,国家医保局和有关主管部门也制定了一系列的改善政策,从3月1日开始,医保药品报销目录正式实施,我们农民也能享受到更多的医保利好待遇。今天老道就为大家收藏一下在今年涉及到农民看病拿药和农村养老方面的利好消息,具体情况咱们一起来说一说。随着2023年的正式开始,国家针对乡村发展方面制定了很多扶持政策。进入到3月份之后,针对缴纳新农合医保的农民来说,有一个重大利好消息希望大家有所了解。新版的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将正式发布,根据已经发布的相关消息来看,在今年药品报销目录新增了111个药品,而且通过谈判专家们的谈判竞价,新准入的药品价格平均降幅率高达60.1%;目前我国医保药品目录内的药品总数已经高达2967种!随着药品报销数量的增长,咱们农民也能够享受到更多的利好待遇,而且在今年针对一些新冠治疗药罕见病治疗药品,国家也积极增加了诸多药品种类。包括针对公共卫生事件方面的对口治疗药品阿兹夫定片也已经纳入到了医保药品目录当中。这些都为我们说明,在今年咱农民还能享受到更多的医保利好待遇。只要我们农民缴纳了新农合,大家就可以进一步改善自身在看病、农药方面的相关负担,同时也能够享受到与之前相比更好的医保待遇。而对于我们这些进城务工的农民来说,在今年国家也将继续加大力度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制度。在这项制度建立完成之后,大家也能够在外出务工所在地享受到更完善的医保待遇,这也是一件天大的好事。除了关于医保的利好消息之外,在今年涉及到农民养老方面,国家也有很多的利好政策。在中央一号文件当中,国家就明确指出要全面加快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的建设,并且还会推广日间照料、互助养老探访、关爱老年市场等养老服务。针对农民养老金方面,在今年国家也制定了一项最新的养老金试点,这项养老金试点的全名为个人养老金试点制度,现在很多的正规银行已经开通了个人养老金办理窗口。我们灵活就业人员和外出务工人员都可以通过银行对应的办理窗口来开通个人养老金账户,缴纳个人养老金。根据主管部门下发的相关文件来看,每人每年最高可以缴纳了个人养老金为12000元,相当于每人每月1000元。等到我们的年龄达到符合退休条件之后,我们就可以跟城市工人一样,分多次去领取个人养老金,大家也可以一次性的将所缴纳的个人养老金领取出来,改善自己的老年生活。而且这几年90后、00后的新农人,他们通过进城务工也在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这也是我国法律上的明确要求,要保障劳动者的相关权益,只要他们以后社保缴纳的年限符合条件,并且年龄符合退休条件,未来他们也可以跟城市工人一样领取到一份退休金来保障自己的老年生活。这些都为我们预示着农民领取退休新的时代正在变得越来越近。在国家各项养老政策的落地之下,老道相信咱农民的老年生活在未来一定会越来越好。在这里还是恳请大家行动起来,点击文末右下角的在看,一起为国家的医疗养老利好政策点个赞。

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是什么意思

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是指参保人缴纳养老保险的基数,是计算应缴纳养老保险金额的基数,也是参保人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我国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一般是根据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一、社会保险基数社会保险基数简称社保基数,是指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它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进行确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计算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社保费和职工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有上限和下限之分,具体数额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而定。二、社会基数分类社会保险.(Social Insurance)是社会保障体系的核心部分,是指以国家为主体,由法律法规的专门机构负责实施,运用社会力量,通过立法手段向劳动者及其雇主筹措资金建立专项基金,以保证在劳动者失去劳动收入后获得一定程度的收入补偿,从而保证劳动力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的正常运行,保证社会安定的一种制度。中国社会保险主管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社会保险共涵盖五大险种:1、养老保险(Endowment Insurance)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2、失业保险(Unemployment Insurance)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进而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的制度。3、工伤保险(Work-related Injury Insurance)指国家和社会为在生产、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和患职业性疾病的劳动及亲属提供医疗救治、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医疗和职业康复等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4、医疗保险(Medical Insurance)当劳动者生病或受到伤害后,由国家或社会给予的一种物质帮助,即提供医疗服务或经济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我国五十年代初建立的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统称为职工医疗保险。5、生育保险(Maternity Insurance)是指通过国家立法规定,在劳动者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劳动力暂时中断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物质帮助以确保劳动者基本生活及孕产期的医疗保健需要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是什么意思

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是指参保人缴纳养老保险的基数,是计算应缴纳养老保险金额的基数,也是参保人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我国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一般是根据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一、社会保险基数社会保险基数简称社保基数,是指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它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进行确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计算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社保费和职工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有上限和下限之分,具体数额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而定。二、社会基数分类社会保险.(Social Insurance)是社会保障体系的核心部分,是指以国家为主体,由法律法规的专门机构负责实施,运用社会力量,通过立法手段向劳动者及其雇主筹措资金建立专项基金,以保证在劳动者失去劳动收入后获得一定程度的收入补偿,从而保证劳动力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的正常运行,保证社会安定的一种制度。中国社会保险主管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社会保险共涵盖五大险种:1、养老保险(Endowment Insurance)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2、失业保险(Unemployment Insurance)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进而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的制度。3、工伤保险(Work-related Injury Insurance)指国家和社会为在生产、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和患职业性疾病的劳动及亲属提供医疗救治、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医疗和职业康复等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4、医疗保险(Medical Insurance)当劳动者生病或受到伤害后,由国家或社会给予的一种物质帮助,即提供医疗服务或经济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我国五十年代初建立的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统称为职工医疗保险。5、生育保险(Maternity Insurance)是指通过国家立法规定,在劳动者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劳动力暂时中断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物质帮助以确保劳动者基本生活及孕产期的医疗保健需要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辽宁省直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查询系统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根据上述职责,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设26个内设机构:(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政务、业务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拟订工作制度并负责监督检查;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财务、车辆、接待、保密、保卫、信息报送等机关日常工作。(二)政策研究处。组织开展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的综合研究工作;承担重要文稿的组织起草工作;牵头组织重大政策和综合性问题的调研工作;拟订本系统科研课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专家咨询工作;承担新闻发布工作;负责厅网站新闻宣传和信息发布审核工作。(三)法规处。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和规章;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相应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监督检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政策法规执行情况;承担相关政策法规的咨询和普法教育工作;承办机关其他法律事务工作。(四)规划财务处。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省及省本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预决算;承担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有关科技项目和国际援贷款项目的管理工作;汇总编制本厅管理的各项资金(经费)预决算;负责管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项经费;承担厅机关及所属单位内部财务审计工作,指导监督厅机关及所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管理厅属国有资产;承担有关信息规划和统计管理工作。(五)就业促进处。拟订全省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劳动者平等就业、劳动力流动就业政策和措施;负责制定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配合有关部门拟订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拟订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拟订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来省就业管理规定。(六)人力资源开发与市场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负责全省人力资源开发的综合协调工作;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政策和规划;推行市场准入制度,规划和指导全省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指导和监督对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拟订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指导开展流动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拟订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国家级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突出贡献专家的选拔和申报工作;承担全省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和培养工作;负责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的培养、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全省博士后管理和服务工作;拟订吸引高层次人才和留学人员来辽工作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省归国留学人员服务工作;受理非教育系统公派出国留学申请。(七)军官转业安置处(辽宁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培训政策和安置计划;指导全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承担省直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安置、培训军队转业干部工作;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承担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承担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八)职业能力建设处。拟订城乡劳动者职业能力建设基本政策和发展规划;拟订高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拟订就业培训、企业职工技能培训、创业培训的政策,拟订劳动预备制度实施办法;拟订全省技工院校及职业培训机构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指导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九)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处。负责推进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工作;拟订全省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负责管理全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实施国家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制度;完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审批全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拟订全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岗位数额,并负责省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指导全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考试工作。(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拟订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和相关政策,指导、协调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政策并指导、监督执行;负责事业单位岗位管理、人员聘用管理、考核培训、奖励惩戒等工作;协调核定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结构比例;拟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政策并监督执行;负责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方案审核和组织实施工作;按管理权限负责事业单位人员调配工作。(十一)农民工工作处。统筹协调落实国家关于农民工工作重大决策和部署,拟订我省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督促检查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指导、协调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十二)劳动关系处。拟订全省劳动关系相关政策;拟订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等相关政策并组织落实;规范国有企业裁员行为;指导劳动标准制定工作;贯彻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负责特殊工时审批工作;拟订女工、未成年工特殊保护政策;完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机制;拟订并组织落实最低工资标准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政策;指导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工作。(十三)工资福利处。拟订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津贴补贴、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水平统计调查;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作时间、假期、工龄认定和死亡抚恤政策;指导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发业务工作。(十四)养老保险处。拟订全省城镇企业职工(含城镇自由职业者)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因病或非因工(公)死亡的城镇企业职工和离退休(职)人员生前所供养直系亲属的待遇政策;拟订未就业城镇居民的养老保险规划、政策及待遇标准;负责参加省本级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中、省直企业、省直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政策拟订和基本养老保险管理工作;拟订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和办法;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我省城镇企业单位离退休(职)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执行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政策工作。(十五)失业保险处。拟订全省失业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的政策,组织建立全省失业预警制度;拟订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政策;拟订省级失业保险调剂金使用办法;指导和规范失业保险和失业人员信息管理;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我省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依法审核省本级失业保险调剂金的使用;指导全省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十六)医疗保险处。拟订全省医疗、生育保险政策、发展规划和改革意见并组织实施和指导检查;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我省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管理办法;组织拟订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的医疗保险服务和生育保险服务管理、结算办法及支付范围;拟订全省公务员医疗补助、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和管理办法;负责省直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大额医疗费用补充保险、离退休干部医疗费统筹的政策制定、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医疗、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十七)工伤保险处。拟订全省工伤保险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指导;拟订和实施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康复等工伤保险管理办法;负责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药店、康复机构和辅助器具安装机构资格确认及监督检查;组织实施全省伤残等级再次鉴定;负责参加省本级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中省直企业因病、非因工伤残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负责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伤认定、事业单位劳动能力鉴定及非因工伤残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组织实施全省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工作;指导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十八)农村社会保险处。拟订全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及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我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拟订征地方案中有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审核办法;指导农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十九)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处。拟订全省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运营政策和运营机构资格标准;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系统,受理投诉举报,组织查处重大案件;拟订社会保险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审计规则,并组织实施。(二十)调解仲裁管理处。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订我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的实施规范,指导监督全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指导并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依法组织处理有关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及相关协调工作。(二十一)劳动监察局。拟订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制度,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负责宣传劳动法律、法规,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依法查处和督办重大案件;指导和监督全省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承担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督检查工作。(二十二)信访处。拟订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负责本系统群体性突发事件预警稳控及应急处理;负责信访事项受理、复查、复核工作;承担厅机关、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及省委、省政府接访工作;承担省委、省政府交办的相关信访任务。(二十三)人事处。负责厅机关、省公务员局及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厅机关和直属单位人员出国审查工作。(二十四)外国专家工作处。研究拟订全省引进国外智力规划、相关政策和管理办法;负责全省外国专家管理与服务工作,按权限办理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和介绍外国专家来我省工作的境外组织资格认可;负责中等以下教育机构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工作;负责全省聘请外国专家资格单位的管理(经济、文教、技术管理类等)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年检工作;负责引智宣传工作;负责处理引进国外智力中的重大事件;拟订国外专家表彰奖励办法并组织实施等。(二十五)引进国外智力项目处。研究拟订全省国外专家、智力项目引进相关政策和出国(境)培训政策及管理办法;制定全省引进国外专家和出国(境)培训年度计划;负责归口管理国家和省引进国外专家、出国(境)培训、研修项目的审核、审批工作;承担国家和省引进国外专家项目经费的拨付、管理工作;建立与国外专家组织和境外培训机构的合作关系,组织、指导全省企事业单位与国外组织项目对接;组织指导全省引进国外智力成果推广和示范基地建设工作;承担本系统国外培训的相关工作。(二十六)国际交流合作处(海外研发团队引进处)。承担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国际交流合作工作及与港澳台交流合作事宜;承办派往国际组织职员及相关管理工作;研究拟订省政府吸引海外研发团队相关政策和管理办法;拟订全省引进海外研发团队工作计划,并负责相关工作;负责建立海外高层次专家库,协助企业引进海外研发团队。(二十七)省政府绩效考核办公室主要负责拟订政府绩效评估内容、方法和指标体系并组织实施。(二十八)离退休老干部处。负责厅机关、省公务员局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二十九)机关党委。负责厅机关、省公务员局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三十)监察室。设置纪检组、监察室合署办公,负责纪检和行政监察工作。(三十一)公务员局。综合处拟订全省公务员管理相关规章及政策规定;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全省公务员管理政策法规的协调落实,依法对公务员实施监督;完善全省公务员申诉控告制度和聘任制公务员人事争议仲裁制度;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访、文字综合、安全、保密和政务公开工作;承担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职位管理处贯彻执行公务员职位分类标准,拟订有关政策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全省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完善全省公务员日常登记管理办法,承担公务员登记管理工作;完善全省公务员职务任免与升降、竞争上岗、交流回避、辞职辞退等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省政府机关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调任、转任和特殊人员选调、安置工作;代省政府承办有关人事任免事项。考试录用处完善全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组织全省行政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工作;负责省政府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勤人员招聘计划的审批工作;拟订新录用人员试用期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考核奖惩处完善并组织实施全省公务员考核、奖励制度;贯彻实施国家荣誉制度;拟订政府奖励制草案,初步审核以省政府名义开展的奖励活动和人员;指导和协调省政府部门开展的系统行政性奖励工作;承办公务员荣誉称号的授予、表彰事宜;承担对我省公务员的投诉接待工作;负责全省公务员惩戒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培训教育处指导全省公务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拟订全省公务员培训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公务员对口培训、省直机关公务员培训工作;完善全省公务员培训登记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全省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政策并组织贯彻落实。

萤石网络有协助居家养老的产品吗?

在2023年ECDC萤石云开发者大会上,萤石网络推出了萤石智能居家养老组件。这是基于萤石云平台,通过萤石智能硬件和萤石生态硬件等丰富养老看护终端构建起的云端一体服务型产品,为老人提供多种居家养老看护服务。

几个志愿者上周来了养老院英语

答案:Several volunteers. 首先通过中英文句子的比对,可知英文句子中缺少"几个志愿者"的表达.短语"几个志愿者"的英文表达是:Several volunteers,故答案为:Several volunteers

我是企业单位交养老保险,下岗后,中途没有交养老保险,后来自己又交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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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通商业银行养老金账号跟单位一样吗

一样的。11月25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宣布个人养老金政策正式启动实施。北京、上海、广州、西安、成都等36个先行城市或地区符合条件的个人,可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掌上12333APP”等全国统一线上服务入口或商业银行等渠道建立个人养老金账户,通过商业银行开立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

建行个人养老金可以绑哪些银行卡

即日起,在先行城市(地区)所在地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可参加个人养老金。参加人可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掌上12333APP”等全国统一线上服务入口或商业银行等渠道,建立个人养老金账户;通过商业银行开立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根据银保监会11月18日发布的《商业银行和理财公司个人养老金业务管理暂行办法》,首批可以开办个人养老金业务的机构主要包括6家大型银行、12家股份制银行、5家城市商业银行和11家理财公司。此前22日,记者曾了解到工商银行开始上线个人养老金账户的正式预约系统,并先行面向内部员工及家属进行测试,23日有该行工作人员开始在朋友圈宣传(详见报道《开始内测 银行启动个人养老金账户开立预约》)。25日下午,随着个人养老金制度正式启动实施,多数试点银行已经上线个人养老金业务,正式开启开户通道。记者通过在几家大型银行和股份制银行进行线上开户申请发现,各家银行开户流程大同小异,多数银行默认一次性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和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开立过程需要身份认证、人脸识别等。以建设银行为例,如果是该行持卡用户,用户只需登陆该行手机银行APP,搜索或直接点击进入个人养老金开户界面,选择需要绑定的银行卡(本行或他行)即可,其中他行储蓄卡可选范围为除本行外的其他5家国有银行。如果非该行持卡用户,则需要上传身份证和手机号等相关个人信息。工商银行手机APP页面显示,即使为该行持卡用户,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依然需要上传身份证照片。另据工商银行官方介绍,除了手机APP,客户还可以通过“工行服务”微信小程序开立账户,也可以线下通过工行网点智能柜员机、企业批量等渠道办理。因为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作为特殊专用(电子)资金账户,是参照个人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项下Ⅱ类户进行管理,必须绑定一张个人I类借记卡。有大行理财经理介绍,该专用账户既不属于储蓄账户,也不属于投资账户,只是参与人将绑定卡中的资金用于购买专门(投资)产品的必要通道。记者体验发现,目前不同类型银行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可以绑定的银行卡范围有所差异,其中工商银行、建设银行等大行普遍仅限绑定6家国有大行的I类储蓄卡,股份行则选项更多。以兴业银行为例,该行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他行可绑定范围为6家国有大行、9家股份行。记者另在招商银行手机APP体验发现,该行持卡用户登陆手机银行APP后只需手机号验证身份,即可开通个人养老金账户和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在用户需要进行个人养老金缴存时才会提示绑定相应储蓄卡,可选范围除招商银行本行外还有6家国有大行、11家股份行,盛京银行、江苏银行、宁波银行、长沙银行、贵阳银行、贵州银行、青海银行、上海银行等8家城商行,以及山东农村信用社、贵州农村信用社。根据相关文件,个人养老金参加人每年缴纳个人养老金额度上限为12000元,可以按月、分次或者按年度缴纳,缴费额度按自然年度累计,次年重新计算。投资方面,参加人可以自主选择购买符合规定的储蓄存款、理财产品、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个人养老金产品,实行完全积累,可以享受个人养老金制度下的税收优惠政策。多位银行客户经理对记者表示,除参加人仅可购买其本人资金账户开户行所发行的储蓄产品这一限制外,用户无须担心在某家银行开户影响投资产品的选择,即开户人并非只可以购买开户行代销的理财、基金等产品,所有专属产品都可以购买。从各行手机APP页面来看,与上线预约通知功能时推出的营销模式类似,多数银行均为个人养老金账户开立设定了开户福利,比如兴业银行手机银行APP开屏即是个人养老金开户最高可赢288元红包、平安银行显示“个人养老金开户领25元”,工商银行则推出50元微信立减金作为“个人养老金开户好礼”等。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因为个人养老金账户具有终身唯一性,参加人只能开立一个个人养老金账户,对应的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也只能选择一家商业银行开立。不过根据人社部等五部门11月印发的《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参加人可以在不同商业银行之间变更其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只需向原商业银行提出并经信息平台确认后,在新商业银行开立新的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原账户内资金及所持有个人养老金产品会进行相应划转和转移。

个人养老金试点地区有哪些

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最多18字)11月25日,人社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通知,宣布个人养老金制度启动实施。在北京、上海、广州、长沙、郑州等36个先行城市(地区)所在地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下称“参加人”),可参加个人养老金。11月25日下午起,首批23家入围个人养老金账户的银行,可正式开通个人养老金账户。开立银行包括,中农工建交邮储六大国有银行,中信、光大、招商、民生、兴业、华夏、平安、广发、浦发、浙商、渤海、恒丰等12家股份制银行,以及北京银行、上海银行、江苏银行、宁波银行、南京银行等5家城商行。参加人可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掌上12333APP”等全国统一线上服务入口,或商业银行等渠道建立个人养老金账户,通过商业银行开立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两个账户开立后就可向资金账户缴费、购买个人养老金产品,年缴纳上限12000元,缴费即可享受税费优惠。31省市均有城市入选梳理个人养老金先行城市(地区)名单不难发现,31省市均有城市入选,且大部分为省会城市;同时,部分省份双城入选,如河北省的石家庄市、雄安新区,广东省的广州市和深圳市等;而福建省则是全省纳入先行城市(地区)名单。

建行个人养老金账号注册需要社保卡号吗

需要。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掌上12333APP”等全国统一线上服务入口或商业银行等渠道建立个人养老金账号。

个人养老金账户怎么开户?

开户个人养老金账户有以下几个步骤: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您可以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掌上12333APP”等全国统一线上服务入口或商业银行等渠道建立个人养老金账户123。您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信息等相关材料。开立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您可以选择一家商业银行开立或者指定本人唯一的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也可以通过其他指定的机构开立。您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个人养老金账户信息等相关材料。缴纳个人养老金。您可以按月、分次或者按年度缴费,额度12000元/年,按自然年度累计,次年重新计算。您可以通过网银、手机银行、柜台等方式进行缴费。投资个人养老金产品。您可以自主决定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计划,可以选择符合规定的储蓄存款、理财产品、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产品。您也可以不进行投资,按照商业银行与个人约定的存款利率及计息方式计算利息。

个人养老金试点范围

11月25日,人社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通知,宣布个人养老金制度启动实施。在北京、上海、广州、长沙、郑州等36个先行城市(地区)所在地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下称“参加人”),可参加个人养老金。11月25日下午起,首批23家入围个人养老金账户的银行,可正式开通个人养老金账户。开立银行包括,中农工建交邮储六大国有银行,中信、光大、招商、民生、兴业、华夏、平安、广发、浦发、浙商、渤海、恒丰等12家股份制银行,以及北京银行、上海银行、江苏银行、宁波银行、南京银行等5家城商行。参加人可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掌上12333APP”等全国统一线上服务入口,或商业银行等渠道建立个人养老金账户,通过商业银行开立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两个账户开立后就可向资金账户缴费、购买个人养老金产品,年缴纳上限12000元,缴费即可享受税费优惠。

个人养老金如何开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在2022年4月出台,对个人养老金制度做出了明确的解读,与基本养老保险不同的是,个人养老金作为补充养老支柱,由个人自愿参加、个人自愿缴费,那么个人养老金账户怎么开呢?个人养老金账户怎么开户?参加个人养老金需要开立两个账户:一个是在信息平台建立的个人养老金账户,参加人可以分别在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掌上12333”以及商业银行等多个渠道申请办理;另一个是在商业银行开立或者指定的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这个账户需要通过商业银行渠道开立。总之,通过商业银行渠道,可以一次性将两个账户同时开立,非常方便。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账户是有不同的功能的,个人养老金账户主要是为参加人提供信息记录、查询和服务等功能,而个人养老金的资金账户主要用于缴费、购买产品、归集收益等。目前,个人养老金制度试行的先行城市为成都,也就是说未来四川成都居民能够最快参加到个人养老金制度。

为什么要交养老保险费呢?

1.有税收优惠。参保人参与个人养老金制度,可以享受一定的税收优惠,参保人可按每年12000元的限额予以税前扣除,投资收益暂不征税,另外个人养老金领取的收入实际税负由7.5%降为3%。2.专款专用。参保人开通个人养老金账户,把钱投进去就锁定了,通常情况下只能在退休时才可以取出,保证资金专款专用。3.投资理财。个人养老金账户的资金可以用于投资理财,投资公募基金、养老保险、银行理财等产品,并且产品也是通过严格筛选的,风险比较低,毕竟这笔钱是用来养老的。参加个人养老金需要开设两个账户:一个是在信息平台建立个人养老金账户,用于信息记录、查询和服务等;另一个是在银行开立或者指定的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用于缴费、购买产品、归集收益等。这两个账户是相互唯一对应的,参加人可以分别在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掌上12333”、商业银行等多个渠道开设。其中,通过商业银行渠道,可以一次性把这两个账户都开了。

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开立方式包括

亲你好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开立方式包括单笔开户、代办开户、线上开养老保险参保人可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掌上12333APP”等全国统一线上服务入口或商业银行等渠道建立个人养老金账户,通过商业银行开立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

重磅!个人养老金制度正式实施,36地先行

11月25日,人社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通知,宣布个人养老金制度启动实施。在北京、上海、广州、长沙、郑州等36个先行城市(地区)所在地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下称“参加人”),可参加个人养老金。11月25日下午起,首批23家入围个人养老金账户的银行,可正式开通个人养老金账户。开立银行包括,中农工建交邮储六大国有银行,中信、光大、招商、民生、兴业、华夏、平安、广发、浦发、浙商、渤海、恒丰等12家股份制银行,以及北京银行、上海银行、江苏银行、宁波银行、南京银行等5家城商行。参加人可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掌上12333APP”等全国统一线上服务入口,或商业银行等渠道建立个人养老金账户,通过商业银行开立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两个账户开立后就可向资金账户缴费、购买个人养老金产品,年缴纳上限12000元,缴费即可享受税费优惠。31省市均有城市入选梳理个人养老金先行城市(地区)名单不难发现,31省市均有城市入选,且大部分为省会城市;同时,部分省份双城入选,如河北省的石家庄市、雄安新区,广东省的广州市和深圳市等;而福建省则是全省纳入先行城市(地区)名单。(表格来源:人社部政府网站)个人所得税APP新增“个人养老金扣除信息管理”功能记者注意到,在宣布个人养老金制度启动实施的同日,个人所得税APP进行了版本升级,更新后在“办税”栏的“扣除填报”下新增“个人养老金扣除信息管理”,该功能与“专项附加扣除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修改与作废”并列。(个人养老金扣除信息管理页面)“个人养老金扣除信息管理”页面提示,可通过下方“扫码录入”功能扫描个人养老金缴费凭证上的二维码,完成信息确认后导入参加人的个人养老金扣除信息,可在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或汇算清缴阶段进行税前扣除。(个人养老金扣除信息管理——授权管理页面)“个人养老金扣除信息管理”页面右上方的“授权管理”中提示,选择开启该功能后,扫码录入时默认参加人授权个人所得税APP获取参加人的个人养老金数据。此前,人社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等五部门印发的《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明确,信息平台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掌上12333APP等全国统一线上服务入口或者商业银行等渠道,为参加人提供个人养老金服务,支持参加人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查询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缴费额度、个人资产信息和个人养老金产品等信息,根据参加人需要提供涉税凭证。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下称《公告》)也提出,自2022年1月1日起,对个人养老金实施递延纳税优惠政策。所谓递延纳税,一般指纳税人可将应纳税款推迟一定期限缴纳,推迟期间纳税人无需对应纳税额支付利息,相当于减轻了纳税人的税收负担。具体优惠举措上,《公告》明确,在缴费环节,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照120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在投资环节,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在领取环节,个人领取的个人养老金,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其缴纳的税款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个人缴费享受税前扣除优惠时,以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出具的扣除凭证为扣税凭据。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按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的,其缴费可以选择在当年预扣预缴或次年汇算清缴时在限额标准内据实扣除。选择在当年预扣预缴的,应及时将相关凭证提供给扣缴单位。扣缴单位应按照公告有关要求,为纳税人办理税前扣除有关事项。取得其他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所得或经营所得的,其缴费在次年汇算清缴时在限额标准内据实扣除。《公告》明确,公告规定的税收政策自2022年1月1日起在个人养老金先行城市实施。上海市、福建省、苏州工业园区等已实施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地区,自2022年1月1日起统一按照公告规定的税收政策执行。个人养老金业务如何办理?6问6答一.个人养老金是什么,有什么作用?个人养老金是以账户制为基础,由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实现养老保险补充功能的制度,又被习惯称为“养老第三支柱”,与基本养老保险(第一支柱,社会公共养老金)、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第二支柱,由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共同组成我国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障体系的“三大支柱”。参加人可以选择一家银行,开立一个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自行缴存、自由投资、自享收益、自担风险,并享受国家给予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福利。二.参加个人养老金服务应符合哪些前提条件?一是身份条件。按照人社部相关要求,参加个人养老金服务必须是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二是地域条件。应在人社部公布的先行城市范围内。三是合规条件。和开立普通银行账户一样,应该符合反洗钱、实名制等监管要求和农业银行有关规章制度,不能存在相关异常开户行为。三.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有哪些特点和优势?一是账户开立的“唯一性”。参加人只能选择一家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经人社部信息平台核验通过后,开立名下唯一一个个人养老金账户。二是账户性质的“特殊性”。该账户是特殊专用Ⅱ类户,不同于普通Ⅱ类户,该账户资金的转入、领取、投资等不受金额限制。同时,个人养老金账户将免收年费、账户管理费、短信费、转账手续费等。三是账户缴存的“自由性”。该账户每自然年缴存上限为12000元,但可以按月、分次或按年度自由缴存,不限制缴存频率、单次缴存金额等,不强制逐年或逐月连续缴存等。四是账户运行的“封闭性”。该账户封闭运行,账户内资金可以是活期存款形式,也可以用于购买符合监管规定的个人养老储蓄、理财产品、保险、公募基金产品。除此之外,不支持任何支取、转账等其他金融功能。在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境)定居或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等任一条件的,才可以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个人养老金。五是账户投资的“自主性”。参加人可自主决定上述大类资产配置方案和投资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品种、投资金额、交易频率等,但要自担投资风险。六是个税缴纳的“优惠性”。在缴费环节,个人向该账户的缴费,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即“抵扣税基”;在投资环节,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在领取环节,单独按照3%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四.如何开立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以农行为例,农行提供线上、线下多渠道开户方式。线下渠道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银行网点柜面开立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实体卡,或者扫描网点移动PAD二维码开立电子账户。也可按照相关规定,委托他人、在职单位开立资金账户。线上渠道可提前准备好有效身份证件和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邮储银行等六大国有商业银行任意一张Ⅰ类借记卡,登陆农行手机银行,依次点击“全部-投资-养老专区-个人养老金”,按操作提示便捷开立电子账户,或直接搜索“养老专区”进入操作。还可以关注“中国农业银行”微信公众号,点击“在线服务-业务大厅-投资-个人养老金”,或关注“中国农业银行微银行”微信公众号,点击“业务大厅-投资-个人养老金”,按操作提示在线开立电子账户。五.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如何缴存?同样以农行为例,该行支持柜面转账或现金存入、手机银行缴存或转账、个人网银转账等。六.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里的资金如何使用?账户里的资金将以活期存款的形式留存,享受活期利息。参加人可自主选择购买符合规定的个人养老储蓄、理财产品、保险、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自主决定投资计划。

个人养老金帐户可以开几个账户

个人养老金实行账户贺租态制,每位参与人都需要开设两个账户,即个人养老金账禅源户及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通过商业银行,型薯可以一次性完成两个账户的开设。参保人可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掌上12333App”等全国统一线上服务入口或商业银行等渠道建立个人养老金账户,通过商业银行开立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两个账户开立后,就可向资金账户缴费、购买个人养老金产品。祝愿你在今后的生活中平平安安,一帆风顺,当遇到困难时,也可以迎难而上,取得成功,没嫌慎如果有什么不懂得者液问题,还可以继续询问,不要觉得不好意思,或者有所顾虑,我们一直都是您最坚定的朋友后台,现实当中遇到了不法侵害,和不顺心的事情也能够和我详聊,我们一直提供最为靠谱的司法解答,帮助,遇到困难不要害怕,只要坚持,阳光总在风雨后,困难一定可以度过去,只要你不放弃,一心一意向前寻找出路。

厉害的谈谈女生平时吃什么养生呀?开启一些养老生活了(bushi)

红枣+枸杞 菊花等 可多吃燕窝 红豆什么的

临沂今年养老保险是交多少钱的

580

临沂养老保险认证系统

对年龄大,行动不变的退休职工,可以由近亲属到所在社区人社所说明情况,由人社所工作人员上门认证,或者采用网上视频认证。以下是临沂临港区的规定,可供参考。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6年度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的公告》各参保单位、离退休人员:我区定于2016年6月5日至6月30日,对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及享受企业遗属补助人员进行认证,现公告如下:一、认证对象范围凡在临沂临港区社会保险事业处领取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及享受企业遗属补助的人员。二、认证方法(一)居住在临沂市内的离退休人员及享受企业遗属补助人员,本人携带身份证、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到当地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采集电子版照片,参加资格认证。(二)长期居住异地(临沂市范围外)的,请登录临沂临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在资料下载专区,下载《异地居住人员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协助认证表》,到当地县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居住地街办(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办理协助认证。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白沙埠交养老保险在哪里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查询百度地图显示,白沙埠交养老保险需在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缴纳。白沙埠镇是孝文化发源地,临沂市城北居住区,以疗养服务及旅游服务业为主导产业的城郊生态型特色小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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