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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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可不可以既是省人大代表又同时是市、县人大代表?

可以的

全国人大代表有多少人?

截至2021年4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2951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各少数民族都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代表产生办法由法律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任期届满的两个月以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必须完成下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如果遇到不能进行选举的非常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全体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可以推迟选举,延长本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在非常情况结束后一年内,必须完成下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人大代表的地位

人大代表是人大的组成人员,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参与行使国家权力。|我国各级人大代表,由民主选举产生,全国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地方各级人大代表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

人大代表算官员吗

人大代表是一种荣耀,代表人民的权利和利益,所以人大代表不是官员,但如果在人大代表常委会中任职,那就算官员,普通的人大代表不是官员。

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是什么级别

这肯定是国家级的代表呀!

人大代表的权利

【法律分析】:全国人大代表的权利,具体如下:依法履行职责所享有的特定的行为权,包括代表在人大会议期间、闭会期间的权利以及代表执行代表职务的保障。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人大代表主要享有审议权,表决权,提名权,选举权,提出议案权,质询权,提出罢免案权,提出建议、批评、意见权,提议权,言论表决免究权,人身特别保护权,执行代表职务保障权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七十三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开会期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在常务委员会开会期间,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提出对国务院或者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的质询案。受质询的机关必须负责答复。【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人大代表需要做些什么

法律分析:人大代表的职责是出席会议、表决、提出议案、有关职务人选、质询、罢免、组织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临时召集人代会、审议、询问、持证视察、约见、列席会议、参加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以及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五十九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各少数民族都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代表产生办法由法律规定。

人大代表的主要权利

人民代表大会是中国的最高权力机构,人大代表有向人民代表大会提案以及表决的权力,恩~貌似就是这样的

人大代表的权利

一般情况下,全国人民法代表通常有以下的6个职权:1、提出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的权利;2、提出人事罢免案的权利;3、提出质询案和进行询问的权利;4、在全国人大召开的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追究;5、在大会开会或闭会期间,非经许可,不受逮捕和刑事审判;6、对围绕人大审议议题及有关内容,有视察的权利。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 第五十条 对于县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原选区选民五十人以上联名,对于乡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原选区选民三十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县级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罢免要求。罢免要求应当写明罢免理由。被提出罢免的代表有权在选民会议上提出申辩意见,也可以书面提出申辩意见。县级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将罢免要求和被提出罢免的代表的书面申辩意见印发原选区选民。表决罢免要求,由县级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派有关负责人员主持。【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人大代表是人民什么产生的,代表人民的什么什么?

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简称“人大代表”、“人民代表”。中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全国人大代表,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主持下选举产生。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大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人大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各级人大代表受原选举单位或选民的监督。原选举单位或原选区的选民可以依照法律程序罢免、撤换人大代表。全国人大代表有权提出议案、质询案。非经全国人大会议主席团和常委会的许可,在开会和闭会期间不受逮捕或刑事审判。地方各级人大代表应当宣传国家各项法律政策,协助本级人民政府开展工作,并向人民代表大会和它的常务委员会、人民政府反映群众意见和要求。[1]中文名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外文名representative of 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实质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产生方式人民选出各级大会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简称。全国人大代表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代表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设区的市或自治州的人大代表是设区市或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人大代表是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乡、民族乡、镇人大代表是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责保障为保障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行使职权,积极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我国现行《宪法》和法律在经济、人身、法律责任等方面都给予了充分保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在上海会见人大代表1、言论免责。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追究。我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各种会议包括全体会议、小组会议、代表团会议、专门委员会会议、主席团会议、常委会全体会议和分组会议。当然,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闭会期间的言论,不在此范围。“不受法律追究”意味着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引用任何法律、法规、规章来处理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上的发言和表决;任何旨在追究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上言行责任的规范性文件都是违宪的。而且实际上,对此还应作宽泛的理解,即代表的发言和表决,不仅不受法律的追究,也不能受党纪和政纪的处分。2、人身自由的特别保护。法律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县以上地方各级人大代表非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许可,在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非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不受逮捕或刑事审判;代表如因是现行犯被拘留,执行拘留的机关应当立即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对代表采取除逮捕和刑事审判以外的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也须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3、给予代表履行职责所需的时间、经济保障、交通、通讯便利。代表产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代表产生办法由法律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代表产生办法由法律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3]代表义务:人大代表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项职权,参加行使国家权力。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接受人民监督。

人大代表年龄限制

法律分析:在我国担任人大代表必须年满18周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全国人大代表的权利和义务有什么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全国人大代表享有提案权、质询权、提出建议和批评等权利,同时需要模范的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应民意,接受原选举单位的监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七十二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分别提出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第七十三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开会期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在常务委员会开会期间,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提出对国务院或者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的质询案。受质询的机关必须负责答复。第七十六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必须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并且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应当同原选举单位和人民保持密切的联系,听取和反映人民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第七十七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原选举单位的监督。原选举单位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罢免本单位选出的代表。

人大代表年龄最大是多少

法律分析:人大代表年龄最高没有限制。 任职人大代表的资格必须是:中国公民;年满18周岁;没有被法律剥夺政治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八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第五十九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各少数民族都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代表产生办法由法律规定。

市级人大代表有多少人

法律分析:1、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表名额基数为三百五十名,省、自治区每十五万人可以增加一名代表,直辖市每二万五千人可以增加一名代表;但是,代表总名额不得超过一千名;2、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代表名额基数为二百四十名,每二万五千人可以增加一名代表;人口超过一千万的,代表总名额不得超过六百五十名;3、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代表名额基数为一百四十名,每五千人可以增加一名代表;人口超过一百五十五万的,代表总名额不得超过四百五十名;人口不足五万的,代表总名额可以少于一百四十名;4、乡、民族乡、镇的代表名额基数为四十五名,每一千五百人可以增加一名代表;但是,代表总名额不得超过一百六十名;人口不足二千的,代表总名额可以少于四十五名。按照前款规定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基数与按人口数增加的代表数相加,即为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总名额。自治区、聚居的少数民族多的省,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代表名额可以另加百分之五。聚居的少数民族多或者人口居住分散的县、自治县、乡、民族乡,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代表名额可以另加百分之五。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 第十二条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按照下列规定确定:(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表名额基数为三百五十名,省、自治区每十五万人可以增加一名代表,直辖市每二万五千人可以增加一名代表;但是,代表总名额不得超过一千名;(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代表名额基数为二百四十名,每二万五千人可以增加一名代表;人口超过一千万的,代表总名额不得超过六百五十名;(三)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代表名额基数为一百四十名,每五千人可以增加一名代表;人口超过一百五十五万的,代表总名额不得超过四百五十名;人口不足五万的,代表总名额可以少于一百四十名;(四)乡、民族乡、镇的代表名额基数为四十五名,每一千五百人可以增加一名代表;但是,代表总名额不得超过一百六十名;人口不足二千的,代表总名额可以少于四十五名。按照前款规定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基数与按人口数增加的代表数相加,即为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总名额。自治区、聚居的少数民族多的省,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代表名额可以另加百分之五。聚居的少数民族多或者人口居住分散的县、自治县、乡、民族乡,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代表名额可以另加百分之五。

人民代表与全国人大代表有区别?

人大代表的全称是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比如全国人大代表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代表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设区的市或自治州的人大代表是设区市或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人大代表是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乡、民族乡、镇人大代表是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我国人大代表有哪些权利

最重要的就是立法权

全国人大代表有哪些职权

人大代表有调查权,视其需要到相关地区进行进行视察,相关部门必需予以配合。不得对人大代表使用任何行政强制措施,如传唤、留置拘留等,否则就是违法行为。

人大代表可以连续任几届?

根据《宪法》和《全国人大组织法》的规定,全国人大代表每届任期为5年,即从每届全国人大举行第一次会议开始,到下届全国人大举行第一次会议为止;补选代表的任期从补选产生之日到本届人大任期届满为止。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全国人大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全国人大代表的名额总数不超过3000名,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确定各选举单位代表名额比例的分配。港澳地区全国人大代表的名额和代表产生办法由全国人大另行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应选全国人大代表的名额,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口数,按照每一代表所代表的城乡人口数相同的原则,以及保证各地区、各民族、各方面都有适当数量代表的要求进行分配。各少数民族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都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人口特少的民族至少应有代表1人。全国人大行使职权的法定期限即每届任期为5年。在任期届满前的2个月以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必须完成下届全国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全国人大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全国人大代表的名额总数不超过3000名,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确定各选举单位代表名额比例的分配。港澳地区全国人大代表的名额和代表产生办法由全国人大另行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应选全国人大代表的名额,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口数,按照每一代表所代表的城乡人口数相同的原则,以及保证各地区、各民族、各方面都有适当数量代表的要求进行分配。各少数民族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都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人口特少的民族至少应有代表1人。如果遇到不能进行选举的非常情况,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以全体委员2/3以上的多数通过,可以推迟选举,延长本届全国人大的任期;但在非常情况结束后1年以内,全国人大常委会必须完成下届全国人大代表的选举。机关和地方国家机关。

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的关系?

政协是演戏的,人大是看戏的

人大代表有啥权利与义务?

法律主观:人大代表的权利有审议和表决的权利;提出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的权利等。义务有积极参加统一组织的视察、专题调研、执法检查等履职活动;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廉洁自律,公道正派,勤勉尽责等。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三条代表享有下列权利:(一)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参加审议各项议案、报告和其他议题,发表意见;(二)依法联名提出议案、质询案、罢免案等;(三)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四)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选举;(五)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表决;(六)获得依法执行代表职务所需的信息和各项保障;(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普通人如何成为人大代表

一个普通的公民可以通过选民民主选举成为人大代表。公民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条件是:.普遍凡满18岁公民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选举权选举权;依照律剥夺政治权利除外。【法律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二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

什么是全国人大代表

就是出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

人大代表如何履行职责

人大代表 有多少履行的?

县人大代表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

法律分析:县人大代表的权利主要有:审议权,表决权,提名权,选举权,提出议案权,质询权,提出罢免案权,提出建议、批评、意见权,提议权,言论表决免究权,人身特别保护权,执行代表职务保障权等。人大代表的义务:1、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2、保守国家秘密。3、联系群众。4、参加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三十条规定: 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非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许可,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非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不受逮捕或者刑事审判。

如何成为人大代表?

各级人大代表都是依照法律规定,民主选举产生的。公民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普遍的。凡年满 18岁的中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选举采取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两种方式。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人大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全国人大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大代表,通过间接选举方式,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选举的具体办法是,在直接选举中,按照选民居住状况或者是按照选民生产单位、工作单位划分为若干个选区,按选区提名代表候选人。代表名额由选举委员会按照城乡人口比例分配。县级人大代表名额不超过450人,乡、镇人大代表名额一般不超过100人,人口超过13万的镇不超过130人,人口不足2000的乡、民族乡、镇的代表人数一般少于40人。代表候选人由各政党、各人民团体联合或单独推荐,选民10人以上联名也可推荐代表候选人。实行差额选举。代表候选人人数多于应选代表人数三分之一至一倍。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法。选区全体选民的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代表候选人要获得参加投票选民的过半数的选票才当选。间接选举中,按照选举单位提名代表候选人产生代表,如省级人大代表是由省辖的设区的市、自治州、不设区的市、县、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全国人大代表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但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全国人大代表是由军人选出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全国人大代表是由香港、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依法选出的;台湾省的全国人大代表是由在祖国大陆的台湾省籍同胞协商选举会议选出的。全国人大代表的人数不超过3000人。省级人大代表的人数不超过1000人,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代表人数不超过650人。代表名额按照农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4倍于城市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的原则分配,如第九届全国人大代表人数,是按照农村每88万选1人、城市每22万选1人的原则进行分配。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的代表人数不按人口数分配,而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决定。法律还对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作出规定,人口特别少的民族,至少要有代表1人。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代表10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

人大代表是什么,干什么

名姝是英剧还

人大代表有实权吗

法律分析: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所享有特定的行为权,根据《宪法》和相关法律规定,人大代表主要享有审议权,表决权,提名权,选举权,提出议案权,质询权,提出罢免案权,提出建议、批评、意见权,提议权,言论表决免究权,人身特别保护权,执行代表职务保障权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五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十二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修改宪法;(二)监督宪法的实施;(三)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四)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六)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七)选举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八)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九)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十)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十一)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十二)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十三)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十四)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十五)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十六)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

人大代表的职责是什么?

1、审议权。审议是对列入会议议程的各项报告和议案进行讨论、发表意见、表明意愿和立场,给予肯定、否定或者提出修改意见的活动。2、提案权。人民代表大会立法和决定重大问题,一般要经过提出议案、审议议案、表决议案和公布法律(法规)和决定、决议的程序。法律除规定有关国家机关和人大的机构有权提出议案外,还规定了代表有权联名提出议案,提议组织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3、表决权。表决权是指代表对交付表决的报告和议案、有关事项表明各种意愿(包括赞成、反对或弃权)的权利。表决权利的行使,会直接产生法律后果,是表决结果的直接依据。根据全国人大议事规则的规定,全体代表过半数是衡量一件议案是否获得通过的标准。4、询问权和质询权。询问和质询是国家权力机关对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实行监督的形式。在人大会议期间,人大代表可以就有关问题向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提出询问;全国人大代表有权向国务院及其各部委、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质询案。5、选举权。选举权是指代表参加产生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及其他人员的权利。扩展资料据我国宪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专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属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百度百科-人大代表权利

人大代表全称是什么

法律分析:人大代表全称是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六十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任期届满的两个月以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必须完成下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如果遇到不能进行选举的非常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全体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可以推迟选举,延长本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在非常情况结束后一年内,必须完成下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人大代表法定作用有哪些

根据宪法和代表法的规定,人大代表享有执行职务相适应的权利,同时承担相应的义务。人大代表的权利和义务,体现在人大会议期间的工作和人大会议闭会期间的活动两个方面。代表应当履行下列义务:(1)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2)按时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报告和其他议题,发表意见,做好会议期间的各项工作;(3)积极参加闭会期间统一组织的视察、专题调研、执法检查等履职活动;(4)认真参加履职学习,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提高执行代表职务的能力;(5)与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6)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廉洁自律,公道正派,勤勉尽责;(7)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人大代表权利的行使,都要遵循法定的程序,而人大代表义务的履行是属于各个代表的。实践中,人大代表的权利和义务也有交叉,体现了权利与义务、权利与责任的一致性。代表需要处理好行使权利与履行义务的关系,在行使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人大代表享有下列权利:(1)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参加审议各项议案、报告和其他议题,发表意见;(2)依法联名提出议案、质询案、罢免案等;(3)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4)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选举;(5)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表决;(6)获得依法执行代表职务所需的信息和各项保障;(7)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人大代表资格条件

法律分析:人大代表应具备的条件,是指公民当选为人大代表所必须具备的法定资格。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选举法规定凡年满18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要进行选民登记,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不予登记,无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精神病患者,不列入选民名单。这些法定资格中包含国籍资格、年龄资格和行为能力资格:一是人大代表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二是人大代表候选人必须达到18周岁的年龄;三是精神病患者不列入选民名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 第二十七条 选民登记按选区进行,经登记确认的选民资格长期有效。每次选举前对上次选民登记以后新满十八周岁的、被剥夺政治权利期满后恢复政治权利的选民,予以登记。对选民经登记后迁出原选区的,列入新迁入的选区的选民名单;对死亡的和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从选民名单上除名。精神病患者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经选举委员会确认,不列入选民名单。

当选人大代表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当选人大代表需要具备的条件如下:人大代表应具备的条件:公民当选为人大代表所必须具备的法定资格。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选举法规定凡年满18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要进行选民登记,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不予登记,无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精神病患者,不列入选民名单。法定资格中包含国籍资格、年龄资格和行为能力资格:人大代表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人大代表候选人必须达到18周岁的年龄;精神病患者不列入选民名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人大代表履行哪些职责

法律分析: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的权利有:(1)出席代表大会会议权,人大代表有权参加大会全体会议、代表团会议、小组会议及其它有关会议;(2)审议权,审议列入大会议程的各项议案和报告;(3)提议案权,可以提出属于本级代表大会职权范围的议案;(4)选举权,包括决定任免权。参加列入大会的选举事项,并可对提交大会讨论的候选人名单提出意见或提出新的候选人;(5)询问权,在审议议案和报告时,可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询问;(6)质询权,可向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提出质询案;(7)罢免权,可以提出对本级国家机关组成人员的罢免案;(8)提议组织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权;(9)表决权,可以对大会交付表决的议案、报告及有关事项或人事任免案表示愿意和选择;(10)提建议、批评和意见权。 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权利有:(1)组建代表小组开展代表活动权;(2)视察权;(3)持证视察权;(4)依法约见本级和下级有关国家机关负责人权;(5)提议临时召集代表大会会议权;(6)列席会议权;(7)参加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权;(8)提建议、批评和意见权。此外,人大代表被罢免时有申诉的权利,在执行代表职务时,享有人身特别保护权和言论免责权,并在时间、经济和物质上受到保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二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照法律规定选举产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职权,参加行使国家权力。第三条 代表享有下列权利:(一)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参加审议各项议案、报告和其他议题,发表意见;(二)依法联名提出议案、质询案、罢免案等;(三)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四)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选举;(五)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表决;(六)获得依法执行代表职务所需的信息和各项保障;(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第四条 代表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二)按时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报告和其他议题,发表意见,做好会议期间的各项工作;(三)积极参加统一组织的视察、专题调研、执法检查等履职活动;(四)加强履职学习和调查研究,不断提高执行代表职务的能力;(五)与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六)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廉洁自律,公道正派,勤勉尽责;(七)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第五条 代表依照本法的规定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的工作和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活动,都是执行代表职务。国家和社会为代表执行代表职务提供保障。代表不脱离各自的生产和工作。代表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参加闭会期间统一组织的履职活动,应当安排好本人的生产和工作,优先执行代表职务。

人大代表是什么级别

【法律分析】:人民代表大会虽然是国家权力机关,但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并不是官员。人大代表来自各行各业,有自己的职业和工作,广泛的代表人民群众来行使国家权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二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照法律规定选举产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职权,参加行使国家权力。第十一条 代表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有权对主席团提名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人选,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的人选,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人选,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人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人选,提出意见。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提出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人民政府领导人员,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以及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人选,并有权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和代表依法提出的上述人员的人选提出意见。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提出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和人民政府领导人员的人选,并有权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和代表依法提出的上述人员的人选提出意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有权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的人选,提出意见。代表对确定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另选他人,也可以弃权。【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人大代表职能是什么

法律分析:人大代表职能的实现需要依托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大代表主要有以下职权:1.审议权。审议是对列入会议议程的各项报告和议案进行讨论、发表意见、表明意愿和立场。2.提案权。人民代表大会立法和决定重大问题,一般要经过提出议案、审议议案、表决议案。3.表决权。表决权是指代表对交付表决的报告和议案、有关事项表明各种意愿。4.询问权和质询权。询问和质询是国家权力机关对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实行监督的形式。5.选举权。选举权是指代表参加产生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及其他人员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六十二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修改宪法;(二)监督宪法的实施;(三)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四)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六)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七)选举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八)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九)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十)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十一)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十二)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十三)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十四)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十五)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十六)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

请问人大代表的职责是什么?

人大代表的职责应该就是为百姓办事为百姓说话说出百姓的心声。事事都为百姓着想。

普通人怎么当人大代表

普通人没有办法做这个的,还是不要想那么多了,一般人大代表都是有故事的人,或者是劳动模范,或者是当官的,一般都是通过几次选举投票产生的。普通人必须对社会有贡献并且贡献非常的才可以去列席参加会议的。

人大代表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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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的性质和职权

法律分析:人大代表的性质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利的代表;人大代表的职权包括审议权,表决权,提名权,选举权,提出议案权,质询权,提出罢免案权,提出建议、批评、意见权,提议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第七十六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必须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并且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应当同原选举单位和人民保持密切的联系,听取和反映人民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

人大代表的权利

【法律分析】:全国人大代表的权利,具体如下:依法履行职责所享有的特定的行为权,包括代表在人大会议期间、闭会期间的权利以及代表执行代表职务的保障。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人大代表主要享有审议权,表决权,提名权,选举权,提出议案权,质询权,提出罢免案权,提出建议、批评、意见权,提议权,言论表决免究权,人身特别保护权,执行代表职务保障权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七十三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开会期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在常务委员会开会期间,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提出对国务院或者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的质询案。受质询的机关必须负责答复。【法律分析】:全国人大代表的权利,具体如下:依法履行职责所享有的特定的行为权,包括代表在人大会议期间、闭会期间的权利以及代表执行代表职务的保障。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人大代表主要享有审议权,表决权,提名权,选举权,提出议案权,质询权,提出罢免案权,提出建议、批评、意见权,提议权,言论表决免究权,人身特别保护权,执行代表职务保障权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七十三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开会期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在常务委员会开会期间,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提出对国务院或者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的质询案。受质询的机关必须负责答复。

人大代表的主要职能

法律分析:人大代表的作用:人大代表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在我国的经济、政治与其他方面的社会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全国和地方各级人大代表,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本级人大的各项职权,参加行使国家权力。具体来说,代表的作用主要体现在这样几个方面。1.参加决策的作用。2.监督推动的作用。3.桥梁纽带的作用。4.模范带头的作用。人大代表的职责:一、模范地遵守和执行国家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二、按时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根据会议日程安排,积极参加各项活动,依法履行会议期间的各项职责。三、根据乡镇人大主席团和所在代表小组的安排,积极参加闭会期间的学习、调查、视察、评议等各项活动。四、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经常听取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积极主动地为民代言、敢于为人民利益说真话,实事求是地向国家机关反映情况。五、在自己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积极宣传国家政策和法律,做好群众工作,协助本级政府和自己所在单位及时化解社会矛盾,依法推行工作。六、自觉维护国家法律尊严,维护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敢于与社会腐败现象、违法行为、错误倾向和坏人坏事作斗争。七、忠于职守,廉洁自律,关心群众,团结同志,坚持向选民负责并报告工作、自觉接受选民监督。八、积极完成乡镇人大主席团、所在代表小组委托交办的各项任务,带头完成乡镇人民政府及所在单位依法下达的各项任务,在生产、工作和各种社会活动中起带头作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二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照法律规定选举产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职权,参加行使国家权力。第三条 代表享有下列权利:(一)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参加审议各项议案、报告和其他议题,发表意见;(二)依法联名提出议案、质询案、罢免案等;(三)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四)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选举;(五)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表决;(六)获得依法执行代表职务所需的信息和各项保障;(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第四条 代表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二)按时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报告和其他议题,发表意见,做好会议期间的各项工作;(三)积极参加统一组织的视察、专题调研、执法检查等履职活动;(四)加强履职学习和调查研究,不断提高执行代表职务的能力;(五)与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六)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廉洁自律,公道正派,勤勉尽责;(七)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人大代表的作用

人大代表的作用:1、决策作用根据代表所在不同行业,引导代表立足本职工作,以代表的视角出发,关注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分析情况,提出自己的想法,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通过视察企业、走访村和社区、参观区人文教育基地、视频学习全国“两会”精神等内容,组织代表为惠山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2、桥梁作用街道人大工委依托“代表之家”、“代表工作室”,组织本街道区人大代表定期接待选民,与选民保持经常联系,听取意见和建议。围绕广大选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与干部群众一起座谈,了解民情、听取民声,获取第一手资料。3、监督作用街道人大工委根据区人大常委会部署,利用大组视察、小组走访、代表座谈等形式,发挥代表的监督职责,如组织代表视察新改造的老城镇道路后,积极认真地搞好代表联系服务群众见面周活动,促进基层人大代表与选民群众的良性互动,督促解决选民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推进这一工作形式成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长效机制。4、带头作用街道人大工委开展“代表风采展示”活动,组织力量挖掘优秀代表事迹,加强典型宣传,彰显代表风采,充分发挥代表的模范带头作用。扩展资料:认清岗位职责,当好人大代表1、树立一个目标:当一个人民满意的人大代表人大代表来自人民,代表人民。因此,人民满意,是一个人大代表履职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每一个人大代表在当选之初就要树立的一个目标。2、克服二种思想:怕麻烦和怕得罪人的思想人大代表既是一种公共职务,也是一个兼职性的工作。要当一个人民满意的人大代表,为人民代言,帮人民办事,就要多花时间,多联系群众,多调查研究,同时也会"得罪"一些部门、"得罪"一些人。因此,必须始终克服怕麻烦和怕得罪人的思想。3、增强三个意识:履职优先意识、履职尽职意识和争做表率意识履行代表职责,保持代表荣誉,要求我们要讲政治,顾大局,也要清楚自己的职权,清楚行使职权的要求。4、履行四项职责:提升履职能力、当好桥梁纽带、积极参政议政、完成交办任务我国代表法和地方组织法赋予了人大代表多方面的职权和责任。参考资料来源:江苏人大网-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四个作用”

人大代表类型是哪几类

法律分析:人大代表类别从原来工人、农民和专业技术人员等划分为工人、农民和其他劳动者,专业技术人员,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公务员、解放军共五大类;在大类下面再进行细分,如工人、农民和其他劳动者这个大类细分为工业、农业、服务业、基层社区、社团协会、其他等6个子类;专业技术人员大类细分为传统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金融财税、法律服务、城建环保交通、教育、文化体育、医疗卫生、其他等10个子类;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大类细分为国有企业、非公经济、事业单位等3个子类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 第四条 代表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二)按时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报告和其他议题,发表意见,做好会议期间的各项工作(三)积极参加统一组织的视察、专题调研、执法检查等履职活动(四)加强履职学习和调查研究,不断提高执行代表职务的能力(五)与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六)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廉洁自律,公道正派,勤勉尽责(七)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人大代表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所享有的特定的行为权,包括代表在人大会议期间、闭会期间的权利以及代表执行代表职务的保障。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人大代表主要享有审议权,表决权,提名权,选举权,提出议案权,质询权,提出罢免案权,提出建议、批评、意见权,提议权,言论表决免究权,人身特别保护权,执行代表职务保障权等。 同时,人大代表也是有义务的。既然当上了人大代表,那就要履行人大代表的职责,参加相关的会议,为人民群众服务。【法律依据】:《宪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人大代表的职权

人大代表有以下各项权利:  1.审议权。审议是对列入会议议程的各项报告和议案进行讨论、发表意见、表明意愿和立场,给予肯定、否定或者提出修改意见的活动。  2.提案权。人民代表大会立法和决定重大问题,一般要经过提出议案、审议议案、表决议案和公布法律(法规)和决定、决议的程序。法律除规定有关国家机关和人大的机构有权提出议案外,还规定了代表有权联名提出议案,提议组织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  3.表决权。表决权是指代表对交付表决的报告和议案、有关事项表明各种意愿(包括赞成、反对或弃权)的权利。表决权利的行使,会直接产生法律后果,是表决结果的直接依据。根据全国人大议事规则的规定,全体代表过半数是衡量一件议案是否获得通过的标准。  4.询问权和质询权。询问和质询是国家权力机关对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实行监督的形式。在人大会议期间,人大代表可以就有关问题向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提出询问;全国人大代表有权向国务院及其各部委、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质询案。  5.选举权。选举权是指代表参加产生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及其他人员的权利。  6.罢免权。罢免,是指由选举和任命产生的国家机关有关工作人员在任期届满以前,依法解除其职务的法律行为。罢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人大各种监督手段中最严厉的监督手段,也是最后的监督措施。  7.建议权、批评权。人大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是代表向本级人大或者其常委会提出的对各方面工作的看法、意见的总称。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可以个人提出,也可以联名提出;可以在大会会议期间提出,也可以在大会会议闭会期间提出。  8.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活动的权利。法律规定的代表在代表大会会议闭会期间的活动是多方面的,其中主要是参加视察和专题调研,应邀参加执法检查、列席有关会议,对各方面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等。  人大代表同时有以下这些义务: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联系群众、参加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人大代表有什么待遇

法律分析:1、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追究。 2、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非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许可,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非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不受逮捕或者刑事审判。如果因为是现行犯被拘留,执行拘留的机关应当立即向该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对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如果采取法律规定的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应当经该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如果被逮捕、受刑事审判、或者被采取法律规定的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执行机关应当立即报告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 3、代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参加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安排的代表活动,代表所在单位必须给予时间保障。 4、代表按照本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执行代表职务,其所在单位按正常出勤对待,享受所在单位的工资和其他待遇。无固定工资收入的代表执行代表职务,根据实际情况由本级财政给予适当补贴。 5、代表的活动经费,应当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6、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采取多种方式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保持联系。 7、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为本行政区域内的代表执行代表职务提供必要的条件。 8、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应当为代表执行代表职务提供服务。 9、为了便于代表执行代表职务,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可以为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制发代表证。 10、少数民族代表执行代表职务时,有关部门应当在语言文字、生活习惯等方面给予必要的帮助和照顾。 11、一切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代表的权利,支持代表执行代表职务。 有义务协助代表执行代表职务而拒绝履行义务的,有关单位应当予以批评教育,直至给予行政处分。 阻碍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根据情节,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或者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处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对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进行打击报复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或者给予行政处分;国家工作人员进行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 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非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许可,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非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不受逮捕或者刑事审判。如果因为是现行犯被拘留,执行拘留的机关应当立即向该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对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如果采取法律规定的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应当经该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常务委员会受理有关机关依照本条规定提请许可的申请,应当审查是否存在对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进行法律追究,或者对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等其他执行职务行为打击报复的情形,并据此作出决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如果被逮捕、受刑事审判、或者被采取法律规定的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执行机关应当立即报告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

人大代表职能是什么?_?

按照政治教科书的说法。人大代表的职责主要有,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协助法律实施,听取反映人民群众意见,密切联系群众。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人大代表的职权有:提案权、表决权、审议权和质询权。

人大代表的职权

答: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所享有的特定的行为权,包括代表在人大会议期间、闭会期间的权利以及代表执行代表职务的保障。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人大代表主要享有审议权,表决权,提名权,选举权,提出议案权,质询权,提出罢免案权,提出建议、批评、意见权,提议权,言论表决免究权,人身特别保护权,执行代表职务保障权等。 【法律依据】:《宪法》第七十二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分别提出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第七十三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开会期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在常务委员会开会期间,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提出对国务院或者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的质询案。受质询的机关必须负责答复。第七十四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非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主席团许可,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非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不受逮捕或者刑事审判。第七十五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追究。第七十六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必须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并且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应当同原选举单位和人民保持密切的联系,听取和反映人民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第七十七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原选举单位的监督。原选举单位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罢免本单位选出的代表。 第九十九条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的遵守和执行;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通过和发布决议,审查和决定地方的经济建设、文化建设和公共事业建设的计划。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以及它们的执行情况的报告;有权改变或者撤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民族乡的人民代表大会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采取适合民族特点的具体措施。第一百条 省、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它们的常务委员会,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它们的常务委员会,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制定地方性法规,报本省、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人大代表有哪些职责和义务

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产生,要经过严格的法律程序且肩负着相应的法定职责。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简称。全国人大代表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代表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设区的市或自治州的人大代表是设区市或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人大代表是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乡、民族乡、镇人大代表是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为保障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行使职权,积极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我国现行《宪法》和法律在经济、人身、法律责任等方面都给予了充分保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言论免责。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追究。我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各种会议包括全体会议、小组会议、代表团会议、专门委员会会议、主席团会议、常委会全体会议和分组会议。当然,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闭会期间的言论,不在此范围。“不受法律追究”意味着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引用任何法律、法规、规章来处理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上的发言和表决;任何旨在追究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上言行责任的规范性文件都是违宪的。而且实际上,对此还应作宽泛的理解,即代表的发言和表决,不仅不受法律的追究,也不能受党纪和政纪的处分。2、人身自由的特别保护。法律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县以上地方各级人大代表非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许可,在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非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不受逮捕或刑事审判;代表如因是现行犯被拘留,执行拘留的机关应当立即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对代表采取除逮捕和刑事审判以外的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也须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3、给予代表履行职责所需的时间、经济保障、交通、通讯便利。

请问人大代表的职责是什么?

我是一名普通百姓,我个人觉得人大代表第一思想进步,第二要对百姓负责,把百姓当作自己的衣食父母。第三要积极领导老百姓走上富裕路,把自己的思想与老百姓的看法融为一体。使他们信任你,拥护你,理解你,做一个有担当有责任心的人,才是老百姓的最好的口碑。

人大代表职责是什么?

人大代表职责:一、认真学习宪法和法律法规、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上级人大的决议决定,以及人大工作的理论知识,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二、模范地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协助宪法和法律法规及人大决议决定的贯彻实施。三、按时出席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认真审议列入大会议程的各项议案、报告并发表意见,提出议案和建议、批评和意见等,努力行使好大会期间的各项职权。四、积极参加闭会期间人大组织的培训学习、视察、专题调研、执法检查、评议“一府两院”工作、代表向选民述职等各项活动;积极参加代表团(组)的各项活动。五、保持同选民的密切联系,通过走访、座谈、接待等多种形式,认真听取和反映选民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六、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协助政府推进工作。

人大代表需要做什么

法律分析:首先人大代表所行使的权利,因而对选民负责,受选民的监督。因此,应当具备一定的素质,同时需要认真的学习宪法以及其他的法律法规,认真研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路线,同时掌握各级人大的决议和决定,以及基本的人大工作知识,不断的提升自我素质,能够更好的行使能力。需要按时的出席人大会议,对待相关的提案和报告,认真审核,阅读,充分的考虑到本人选民的利益,并且根据实际的情况,对议案提出相应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等。其次是人大代表作为人民的选择,因此需要起到带头模范的作用,自觉地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并将其积极的贯彻到本人的生产工作以及社会活动中,积极的协助宪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人大决议决定的贯彻以及实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三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人大代表的职责

法律分析: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法参加行使国家权力。这就要求人大代表必须以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为活动准则,正确处理好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的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六十二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修改宪法; (二)监督宪法的实施; (三)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四)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 (六)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 (七)选举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 (八)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九)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十)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十一)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十二)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十三)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 (十四)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 (十五)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 (十六)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

人大代表的主要职能

法律分析:人大代表的作用:人大代表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在我国的经济、政治与其他方面的社会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全国和地方各级人大代表,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本级人大的各项职权,参加行使国家权力。具体来说,代表的作用主要体现在这样几个方面。1.参加决策的作用。2.监督推动的作用。3.桥梁纽带的作用。4.模范带头的作用。人大代表的职责:一、模范地遵守和执行国家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二、按时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根据会议日程安排,积极参加各项活动,依法履行会议期间的各项职责。三、根据乡镇人大主席团和所在代表小组的安排,积极参加闭会期间的学习、调查、视察、评议等各项活动。四、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经常听取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积极主动地为民代言、敢于为人民利益说真话,实事求是地向国家机关反映情况。五、在自己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积极宣传国家政策和法律,做好群众工作,协助本级政府和自己所在单位及时化解社会矛盾,依法推行工作。六、自觉维护国家法律尊严,维护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敢于与社会腐败现象、违法行为、错误倾向和坏人坏事作斗争。七、忠于职守,廉洁自律,关心群众,团结同志,坚持向选民负责并报告工作、自觉接受选民监督。八、积极完成乡镇人大主席团、所在代表小组委托交办的各项任务,带头完成乡镇人民政府及所在单位依法下达的各项任务,在生产、工作和各种社会活动中起带头作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二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照法律规定选举产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职权,参加行使国家权力。第三条 代表享有下列权利:(一)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参加审议各项议案、报告和其他议题,发表意见;(二)依法联名提出议案、质询案、罢免案等;(三)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四)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选举;(五)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表决;(六)获得依法执行代表职务所需的信息和各项保障;(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第四条 代表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二)按时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报告和其他议题,发表意见,做好会议期间的各项工作;(三)积极参加统一组织的视察、专题调研、执法检查等履职活动;(四)加强履职学习和调查研究,不断提高执行代表职务的能力;(五)与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六)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廉洁自律,公道正派,勤勉尽责;(七)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人大代表的职责和义务

法律分析:(1)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参加审议各项议案、报告和其他议题,发表意见;(2)依法联名提出议案、质询案、罢免案等;(3)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4)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选举;(5)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表决;(6)获得依法执行代表职务所需的信息和各项保障;(7)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根据宪法和代表法的规定,人大代表享有执行职务相适应的权利,同时承担相应的义务。人大代表的权利和义务,体现在人大会议期间的工作和人大会议闭会期间的活动两个方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六十一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举行一次,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如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或者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选举主席团主持会议。

人大代表是什么级别

人大代表,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简称“人大代表”、“人民代表”。中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全国人大代表,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主持下选举产生。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大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人大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各级人大代表受原选举单位或选民的监督。原选举单位或原选区的选民可以依照法律程序罢免、撤换人大代表。全国人大代表有权提出议案、质询案。非经全国人大会议主席团和常委会的许可,在开会和闭会期间不受逮捕或刑事审判。地方各级人大代表应当宣传国家各项法律政策,协助本级人民政府开展工作,并向人民代表大会和它的常务委员会、人民政府反映群众意见和要求。

人大代表是谁选的

法律分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三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人大代表的职责什么

法律分析:人大代表的职责是出席会议、表决、提出议案、有关职务人选、质询、罢免、组织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临时召集人代会、审议、询问、持证视察、约见、列席会议、参加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以及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 第三条 代表享有下列权利:(一)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参加审议各项议案、报告和其他议题,发表意见;(二)依法联名提出议案、质询案、罢免案等;(三)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四)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选举;(五)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表决;(六)获得依法执行代表职务所需的信息和各项保障;(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人大代表的权利有什么

法律分析:代表依法由选举产生,并经审查确认代表资格之后,在整个任期之内,依法享有一定的权利。根据代表法的规定,人大代表主要有如下权利:(1)审议和表决的权利;(2)提出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的权利;(3)选举的权利;(4)提出罢免案的权利;(5)提出质询和询问的权利;(6)言论和表决免责权;(7)人身特别保护权;(8)提议组织和参加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权;(9)视察权;(10)列席有关会议权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 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非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许可,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非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不受逮捕或者刑事审判。如果因为是现行犯被拘留,执行拘留的机关应当立即向该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对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如果采取法律规定的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应当经该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常务委员会受理有关机关依照本条规定提请许可的申请,应当审查是否存在对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进行法律追究,或者对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等其他执行职务行为打击报复的情形,并据此作出决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如果被逮捕、受刑事审判、或者被采取法律规定的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执行机关应当立即报告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

人大代表的四个职权是什么

【法律分析】:人民代表大会的四大职权有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简称,各级人大代表每届的任期为5年。人大代表的产生,要经过严格的法律程序 且肩负着相应的法定职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六十七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一)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二)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三)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四)解释法律;(五)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预算在执行过程中所必须作的部分调整方案;(六)监督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七)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八)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九)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部长、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十)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十一)根据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的提请,任免国家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十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法院院长;(十三)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检察院检察长,并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任免;(十四)决定驻外全权代表的任免;(十五)决定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的批准和废除;(十六)规定军人和外交人员的衔级制度和其他专门衔级制度;(十七)规定和决定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十八)决定特赦;(十九)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如果遇到国家遭受武装侵犯或者必须履行国际间共同防止侵略的条约的情况,决定战争状态的宣布;(二十)决定全国总动员或者局部动员;(二十一)决定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二十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人大代表的地位、职权及义务分别是什么

法律分析:人大代表的地位:人大代表是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是人民意志转化为文国家意志的直接决定者。代表集体行使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立法、监督、人事任免、重大事项决定权,其参加作出的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决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国家意志。人大代表的作用:参与决策、监督协助、桥梁纽带。人大代表的权利:人代会议期间:出席代表大会会议权审议权提议案权选举权询问权质询权罢免权提议组织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会议权表决权提建议权人代会闭会期间:组织代表小组开展代表活动权视察权持证视察权依法约见本级和下级有关国家机关负责人权提议临时召集会议权列席会议权参加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权提建议、批评和意见权人大代表的义务:1、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2、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3、保守国家秘密;4、协助本级人民政府推行工作;5、接受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的监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七十二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分别提出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第七十三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开会期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在常务委员会开会期间,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提出对国务院或者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的质询案。受质询的机关必须负责答复。第七十四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非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主席团许可,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非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不受逮捕或者刑事审判。第七十五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追究。第七十六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必须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并且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应当同原选举单位和人民保持密切的联系,听取和反映人民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第七十七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原选举单位的监督。原选举单位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罢免本单位选出的代表。

人大代表职权

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所享有的特定的行为权,包括代表在人大会议期间、闭会期间的权利以及代表执行代表职务的保障。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人大代表主要享有审议权,表决权,提名权,选举权,提出议案权,质询权,提出罢免案权,提出建议、批评、意见权,提议权,言论表决免究权,人身特别保护权,执行代表职务保障权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七十三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开会期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在常务委员会开会期间,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提出对国务院或者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的质询案。受质询的机关必须负责答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七十四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非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主席团许可,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非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不受逮捕或者刑事审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七十五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追究。

人大和人大代表的区别

【法律分析】: 人大,是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指机构;人大代表,是参加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是具体人。这二者的区别很明显。 在基层,有些人大代表没有具体明确的职务,非正式场合一些人喜欢用“姓+人大”来表示对这个人的尊称,比如:王人大、李人大,等等,这里的“人大”同样是人大代表的意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人大代表的主要职责有哪些

法律分析:人大代表应当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法行使代表职权,积极履行代表义务,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人大代表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努力实践“三个代表”,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人大代表要按时出席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自觉遵守大会纪律,依法认真行使大会期间的各项职权,审议各项工作报告并发表意见,积极提出议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努力做好大会期间的工作。人大代表应当积极参加闭会期间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会议、视察、执法检查、调研、评议等活动,参加代表小组组织的活动,提出议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协助人民政府推行工作。闭会期间代表参加活动的时间,省、市两级人大代表每年20天,县(市区)、乡两级人大代表每年15天。人大代表应当参加人大常委会和代表小组组织的学习培训、法制讲座等,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人大代表要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经常走访联系选民,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人大代表要密切与选举单位的联系,积极参加原选举单位组织的各项代表活动,经常回原选举单位听取意见、报告执行代表职务的情况,自觉接受监督。人大代表应当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取得优异成绩,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二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照法律规定选举产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职权,参加行使国家权力。第三条 代表享有下列权利:(一)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参加审议各项议案、报告和其他议题,发表意见;(二)依法联名提出议案、质询案、罢免案等;(三)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四)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选举;(五)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表决;(六)获得依法执行代表职务所需的信息和各项保障;(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第四条 代表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二)按时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报告和其他议题,发表意见,做好会议期间的各项工作;(三)积极参加统一组织的视察、专题调研、执法检查等履职活动;(四)加强履职学习和调查研究,不断提高执行代表职务的能力;(五)与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六)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廉洁自律,公道正派,勤勉尽责;(七)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第五条 代表依照本法的规定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的工作和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活动,都是执行代表职务。国家和社会为代表执行代表职务提供保障。代表不脱离各自的生产和工作。代表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参加闭会期间统一组织的履职活动,应当安排好本人的生产和工作,优先执行代表职务。

什么是人大代表?

人民选出来的代表

人大代表的概念是什么

人大代表的概念:人大代表是我国公民在国家政权组织中的代表,是人民派往国家权力机关代表人民利益和意志行使国家权力的使者。人大代表具有特定涵义:1、各级人大代表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经过民主选举方式产生。2、受选民或原选举单位的监督,选民或原选举单位有权依法罢免。3、当选之后,一般不脱离原生产、工作岗位。4、在参与国家事务管理方面负有重大职责。5、在执行代表职务过程中,依法享有司法、时间、物质、经济等方面的保障。6、人大代表实行任期制。

人大代表是什么意思代表有哪些范围

法律分析: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简称:人大代表、人民代表)是中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全国人大代表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主持下选举产生。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大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人大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各级人大代表受原选举单位或选民的监督。原选举单位或原选区的选民可以依照法律程序罢免、撤换人大代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二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照法律规定选举产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职权,参加行使国家权力。第三条 代表享有下列权利:(一)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参加审议各项议案、报告和其他议题,发表意见;(二)依法联名提出议案、质询案、罢免案等;(三)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四)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选举;(五)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表决;(六)获得依法执行代表职务所需的信息和各项保障;(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第四条 代表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二)按时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报告和其他议题,发表意见,做好会议期间的各项工作;(三)积极参加统一组织的视察、专题调研、执法检查等履职活动;(四)加强履职学习和调查研究,不断提高执行代表职务的能力;(五)与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六)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廉洁自律,公道正派,勤勉尽责;(七)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第五条 代表依照本法的规定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的工作和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活动,都是执行代表职务。国家和社会为代表执行代表职务提供保障。代表不脱离各自的生产和工作。代表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参加闭会期间统一组织的履职活动,应当安排好本人的生产和工作,优先执行代表职务。

人大代表是什么意思 人大代表意思是什么

1、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简称:人大代表、人民代表)是中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 2、全国人大代表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主持下选举产生。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大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人大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 3、各级人大代表受原选举单位或选民的监督。原选举单位或原选区的选民可以依照法律程序罢免、撤换人大代表。全国人大代表有权提出议案、质询案。非经全国人大会议主席团和常委会的许可,在开会和闭会期间不受逮捕或刑事审判。地方各级人大代表应当宣传国家各项法律政策,协助本级人民政府开展工作,并向人民代表大会和它的常务委员会、人民政府反映群众意见和要求。

人大经济学下设几个二级学科,都是什么?

二个二级学科: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人大经济学专业: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经济思想史、世界经济、国际贸易学、经济史、国民经济学、网络经济学、企业经济学、区域经济学、数量经济学、国防经济、城市经济学、国际商务经济学的级别:一级学科:经济学二级学科: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三级学科:理论经济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产业经济学,区域经济学,应用经济学:财政学,金融学经济学包括的专业:微观经济学、金融学、宏观经济学、政治经济学、管理学、经济法、资源经济、国民经济管理学、世界经济学、国际经济学、货币银行学、世界经济合作、工业经济、农业经济、贸易经济、化工贸易经济、商业经济、商业经济管理、建筑经济、劳动经济、经济信息管理、物资经济、物资经济管理、粮食经济、林业经济管理、财税、财务会计、会计、投资经济管理、国际企业管理、信息管理统计专业、经济贸易、房地产经营与管理、企业管理、数量经济学、市场营销学、电子商务等。

人大经济学考研就业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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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什么专业好?

中国人民大学的专业有哪些? (1)我是人大的一名学生,中国人民大学的学院有以下22个: 经济学院 财政金融学院 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社会与人口学院 国际关系学院 新闻学院 艺术学院 外国语学院 环境学院 信息学院 商学院 公共管理学院 劳动人事学院 信息资源管理学院 统计学院 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 历史学院 文学院 哲学院 理学院 国学院 (2)具体的专业各个省份分配有所不同,你可以找一下上一届考生的专业目录看一下,或者登陆rdzs(人大招生网)咨询。 (3)经济类的有经济学、税务、财政、金融、国际经济与贸易等,你可以登陆se.ruc.edu//(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查询,但是每年各省的专业分配有所不同。 (4)中国人民大学在2009年一月的教育部全国一级学科综合评估中有7项名列全国第一,分别是应用经济学·理论经济学·社会学·法学·新闻传播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占全国人文社会科学总数(21)的三分之一,北京大学人文类仅有4个全国第一,清华人文社会科学有2个。 人民大学的文科专业都很强势,全国屈指可数,祝你能来到中国人民大学! 人大的法律·新闻·财经·金融·公共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社会学·税务都是很不错的。 (5)人大,你一生无悔的选择! 中国人民大学哪个专业最好 新闻学、法学、经济学都是第一吧。校内,新闻学院也算不错的,但是女生很多男生少。人大虽然是人文类的,但是男女比例一般比较平衡,新闻学院这么大的差额也算是另类的╮(╯_╰)╭那个排名,每年教育部不是都愿意出什么表么。人大的人文学科没有差的。就是新建的理学院之类的.......不给力。 排名靠前的专业未必就业好。那些小院,比如马克思主义学院、劳人、社人之类的反而就业好一些。 要是想学新闻学,那就来吧。人大新闻学校内校外都还不错。 人大专业有商务管理和会计专业。 会计主要课程:基础会计学、经济法概论、财务管理学、 *** 与事业单位会计、企业管理概论、中国税制、中级财务会计、成本会计、管理会计、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金融理论与实务、资产评估、高级财务会计、审计学、财务报表分析、会计制度设计、市场营销学。 培养目标:掌握财经类专业的基础理论和知识;具备参与企业财会管理、或从事金融产品经营的工作能力;掌握企业财会业务流程,了解社会经济、金融动态;了解国内会计及国际会计惯例;运用所学理论和专业知识分析解决问题;具有较强沟通和谈判能力,并具有电子商务操作能力。 就业方向:在各类金融机构、会计师事务所、财政、审计、税务等 *** 机关、及其他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会计业务、财务管理、财务分析、资产运营、统计、审计等工作 商务管理主要课程:风险管理、电子商务概论、 *** 、政策与经济学、组织行为学、商业伦理导论、战略管理教程、高级财务会计、国际财务管理、公司法律制度研究、审计学、管理会计、企业组织与环境、商务交流、数量方法、经济学、会计学、管理信息技术、财务管理、金融法、管理会计、财务报表分析、金融概论 培养目标:掌握财经类专业的基础理论和知识;具备参与企业财会管理、或从事金融产品经营的工作能力;掌握企业财会业务流程,了解社会经济、金融动态;及国内外金融行业的相关政策法规和惯例;运用所学理论和专业知识分析解决问题;具有较强沟通和谈判能力,并具有娴熟的英语应用能力和电子商务操作能力 就业方向:适合在跨国公司、外资企业、进出口公司、金融机构、企事业单位从事金融、财务、审计、组织管理等相关工作。或从事金融、证券、银行等金融理财师,帮助企业和个人进行审计管理、财务分析、战略规划管理咨询师等工作 北京开能学校北京名校自考专本科,多种学习方式,签约保障毕业就业 中国人民大学专业排名 最好的专业有哪些 商学院、财政金融学院、经济学院是大院,里面的专业都还不错。统计学院全国名列前茅,劳动人事学院、国学院算是人大特色吧。最好的应该算会计、金融、经济等等。 中国人民大学哪个专业比较好 人大的9个学科含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含金融、财政、国民经济学等)、法学、政治学、社会学、新闻传播学、统计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在国内学科评估中都是排第一位的,实力不俗。 分数较高的专业,一般是会计学、金融学、新闻学、财政学类专业。 中国人民大学 什么文科专业好 人大排全国第一的二级学科有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社会学、新闻传播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法学、政治学。。。汗,剩下的想不起来了。 文科专业啊,可以去学应用经济学方面的财政学、保险学、金融学。 如果想再偏文一点,少学点数学,可以学商学院的财务管理、会计学、市场营销等。 如果想做理论研究,搞学术呢,可以去经济学院读经济学、国民经济管理。 如果有抱负的话,也可以考虑农处与农村发展学院的农林经济管理(ps:农发院是小院,跟院长接触机会比较多,学术大牛哦,当然其他几个院也有很多大牛啦,比如财金的王传伦,黄达什么的) 中国人民大学哪些专业比较好 中国人民大学的下列专业都是国家级特色专业,属于国内比较好的: 国际政治 汉语言文学行政管理 计算机 历史性 会计学 宗教学 财政学 统计学 档案学 哲学 经济学 社会学 金融学 法学 新闻学 工商管理 *** 党史 中国人民大学都有哪些专业?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专业设置一览表 学科 门类 一级学科 专业代码、名称 博士点 批准时间 硕士点 批准时间 01 哲学 0101 哲学 (19980619) 010101马克思主义哲学 19811103 19811103 010102中国哲学 19811103 19811103 010103外国哲学 19840113 19811103 010104逻辑学 19980619 19840113 010105伦理学 19840113 19811103 010106美学 19980619 19860728 010107宗教学 19980619 19931217 010108科学技术哲学 19860728 19811103 010120 管理哲学 2004自 2004自 02 经济学 0201 理论经济学 (19980619) 020101政治经济学 19811103 19811103 020102经济思想史 19840113 19811103 020103经济史 19980619 19811103 020104西方经济学 19960429 19931217 020105世界经济 19811103 19811103 020106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19980619 19980619 020120网络经济学 2002自 2002自 020121企业经济学 2004自 2004自 0202 应用经济学 (19990610) 020201国民经济学 19840113 19811103 020202区域经济学 19860728 19840113 020203财政学 19840113 19811103 020204金融学 19811103 19811103 020205产业经济学 19840113 19811103 020206国际贸易学 19990610 19931217 020207劳动经济学 19931217 19860728 020208统计学 19811103 19811103 020209数量经济学 19990610 19840113 020210国防经济 19990610 020220金融工程 2002自 2002自 020221税务 2002自 020222保险学 2004自 2002自 020223房地产经济学 2002自 020224流通经棱学 2002自 2002自 020225 风险管理与精算学 2003 自 2003 自 020226城市经济学 2004自 2004自 020228风险投资 2004自 2004自 020229劳动关系学 2004自 03法学 0301 法学 (20030701) 030101法学理论 19860728 19811103 030102法律史 19901120 19811103 030103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19860728 19811103 030104刑法学 19840113 19811103 030105民商法学 198...... 中国人民大学本科都有什么专业 edu.sina/...5 这里有。。。。 中国人民大学专业特色有哪些 法学: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一直被誉为“中国第一,世界一流”,可见其在我国法学领域的权威地位,在国家全国一级学科评审排名中,中国人民大学的法学在全国法学学科中排名第一。现拥有三个全国法学类国家级重点学科——宪法和行政法、刑法、民商法,两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和民商事法律科学院研究中心,国家“211工程”重点项目“中国法制信息港”和颇具规模的物证技术实验室。它的一大特色是为鼓励祖国各地的优秀学生来此深造成才,法学院为这个专业的学生专门设立了“高考状元奖学金” “美麦斯奖学金” “岳成律师事务所奖学金”等专项奖学金。同时学生还可参评学校的各类奖学金。每年获奖学生的比例超过50%。 经济学: 为国家经济学人才培养基地,培养掌握开放型、创新型、综合型经济理论和经济管理的人才。本专业十分注重提高学生的实际经济工作能力,提倡学生走出校园深入一线,通过访问一些国内知名企业家等,在面对面的交流中汲取他们的成功经验,同时发现存在的问题。 新闻传播学: 专业是全国新闻学科唯一重点学科点,课程设置十分有特点,经常聘请一些目前国内知名的主持人担当部分相关专业课程的客座教师,使学生得以有机会与他们近距离地交流经验,这种优势是得天独厚的。它还拥有全国新闻院系中资料最为完备的资料室以及融广播电视、新闻摄影、网络传播和广告学于一体的新闻传播实验室,为学生的实践配备了良好的“硬件”设施。 社会学: 主要培养学生的组织管理、社区管理、社会分析、心理分析、市场调查与预测、数据处理、公共关系、新闻传播等多方面的技术和能力。被列为国家“211工程”中国人民大学重点建设学科,全国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它拥有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百所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理论与方法研究中心。 工商管理: 专业旨在培养全面掌握企业战略、人力资源管理、国际商务等方面的理论知识,注重战略管理、人际沟通、推销谈判技巧等方面技能,动手能力突出的高级综合管理人才。是国家一级学科点,现有企业管理、产业经济、会计学3个全国重点学科。中国人民大学的工商管理专业是我国MBA教育的主要基地之一,汲取了欧美当代MBA教育的精华,形成了“前沿专题与系统课程并重,资深教授与企业家联袂,西学精英与本国经验融合,模拟训练与案例研讨互动”的一整套具有特色的MBA精品课程。 中国人民大学优势专业排名及最好的专业有哪些 如果一定要列的话,数一数二的专业有:法学、经济学、新闻、图书情报档案、农林经济管理 前三:公共管理、国际政治 前五;社会学、政治学、哲学、历史

北海市原人大副主任吴彩珍简历

这个貌似没我有吧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全文为:为了加强对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管理,适应司法机关和公民、组织进行诉讼的需要,保障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特作如下决定:一、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二、国家对从事下列司法鉴定业务的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实行登记管理制度:(一)法医类鉴定;(二)物证类鉴定;(三)声像资料鉴定;(四)根据诉讼需要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的其他应当对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实行登记管理的鉴定事项。法律对前款规定事项的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三、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主管全国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依照本决定的规定,负责对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登记、名册编制和公告。四、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申请登记从事司法鉴定业务:(一)具有与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相关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二)具有与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相关的专业执业资格或者高等院校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五年以上;(三)具有与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相关工作十年以上经历,具有较强的专业技能。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过开除公职处分的,以及被撤销鉴定人登记的人员,不得从事司法鉴定业务。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明确的业务范围;(二)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所必需的仪器、设备;(三)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所必需的依法通过计量认证或者实验室认可的检测实验室;(四)每项司法鉴定业务有三名以上鉴定人。六、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由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编入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名册并公告。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根据鉴定人或者鉴定机构的增加和撤销登记情况,定期更新所编制的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名册并公告。七、侦查机关根据侦查工作的需要设立的鉴定机构,不得面向社会接受委托从事司法鉴定业务。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不得设立鉴定机构。八、各鉴定机构之间没有隶属关系;鉴定机构接受委托从事司法鉴定业务,不受地域范围的限制。鉴定人应当在一个鉴定机构中从事司法鉴定业务。九、在诉讼中,对本决定第二条所规定的鉴定事项发生争议,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列入鉴定人名册的鉴定人进行鉴定。鉴定人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由所在的鉴定机构统一接受委托。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应当在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名册注明的业务范围内从事司法鉴定业务。鉴定人应当依照诉讼法律规定实行回避。十、司法鉴定实行鉴定人负责制度。鉴定人应当独立进行鉴定,对鉴定意见负责并在鉴定书上签名或者盖章。多人参加的鉴定,对鉴定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应当注明。十一、在诉讼中,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的,经人民法院依法通知,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十二、鉴定人和鉴定机构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尊重科学,遵守技术操作规范。十三、鉴定人或者鉴定机构有违反本决定规定行为的,由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改正。鉴定人或者鉴定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给予停止从事司法鉴定业务三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处罚;情节严重的,撤销登记:(一)因严重不负责任给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重大损失的;(二)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骗取登记的;(三)经人民法院依法通知,拒绝出庭作证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扩展资料:《河南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第七条 省、省辖市设司法鉴定工作委员会。司法鉴定工作委员会由同级人民政府负责组建,其办事机构设在同级司法行政部门。第八条 司法鉴定工作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一)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司法鉴定工作;(二)协调本行政区域内重大、复杂、疑难、争议等司法鉴定事项;(三)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司法鉴定活动进行监督。第九条 司法机关负责管理其内设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工作。第十条 司法行政部门负责管理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是指接受司法机关或当事人的委托,有偿提供司法鉴定服务的活动。第十一条 省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审核登记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颁发司法鉴定许可证;负责颁发司法鉴定人职业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负责司法鉴定许可证和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书的年检注册。第二十条 司法鉴定人执业享有以下权利:(一)了解与鉴定有关的案情,询问与鉴定有关的当事人、证人等;(二)要求鉴定委托人无偿提供鉴定所需检材;(三)应邀参与、协助勘验、检查和模拟实验;(四)拒绝接受不合法、不具备鉴定条件或者超出核定业务范围的鉴定委托;(五)与其他鉴定人意见不一致时保留意见;(六)获得执业报酬;(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参考资料来源:法治与研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

主角是狠人大帝的哥哥的小说

我有的,可以分享给你,,戳我的头像看

请问:进银行必须要入党吗? (本人大三了,自从大一没交起入党申请书后,就没管入党的事了)

不用 是的话更好 单位里不好入了

人大校长开学典礼致辞

人大校长开学典礼致辞如下:亲爱的同学们、老师们:又是丹桂飘香时,2017到2018学年度开始了,当此开学典礼之际,我仅向全体师生们表示热烈的欢迎,欢迎你们回到学校,和我们一起开启新学年幸福的航程!同学们,当你们度过愉快的暑假回到学校的时候,你们是否发现了许多的变化,首先是有许许多多新的面孔加入了我们的团队,这就是近四百名新初一和新高一的同学以及数十名中外新教师,他们的到来为我们的学校注入了新鲜的活力,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对他们表示最热烈的欢迎。其次是我们的校园更美了,暑期当中有很多领导和老师牺牲了休息时间,翻修了操场的跑道,增加了美丽的绿植,架设了可供小憩的廊架,优化了图书馆和实验楼的环境,整修了食堂的设施设备,粉刷了教室楼道的墙壁,他们用辛勤的汗水为我们打造了舒适的学习环境,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对这些领导和老师们表示最诚挚的谢意。同学们,你们风华正茂,就像早晨八九点钟的太阳,祖国的未来是你们的,衷心祝愿同学们新学年有新收获,新进步!让我们一起创造人朝分更加美好的明天!

个人大额银行贷款大约30万,需要有什么条件才能成功贷款?

银行的话还是比较困难才能下来的,做个其他的贷款包过那种就行了很容易的啊帮助你

人大代表建议加大网络诽谤处罚力度,这一建议有什么实际意义?

我觉得加大网络暴力处罚力度才能更有效地打击网络诽谤,限制网络暴力,才能给群众健康的网络空间,此举很好,应该支持。

2013年两会中关于“反腐倡廉”的有关内容(人大代表的建议等)

新华网北京3月11日电(记者王清颖)“‘案件一进门,两边都找人",这严重影响司法公正,也影响法官的形象。所以我们法院提出党风廉政建设是1,其他的审判工作都是0,只有1抓住了,其他才有意义。”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告诉记者。 ——无论“老虎”还是“苍蝇”,打与防两手都要硬 “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和“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在两高报告中均被明确提及。反腐,被放在了显要位置。 “无论‘老虎"‘苍蝇"都影响国家发展,影响百姓安居乐业。但现实中确实有职务越高越难查的问题,一些大案、要案阻力大,干扰也大,导致不敢查。同时也存在不重视那些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小案子的情况。”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检查长蔡宁说。 他说,两高报告中,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厅局级有950人。就河南而言,这五年查处的厅局级干部就有90多人,“‘老虎"打得还是可以的。但我认为,反腐应该包括两层含义:既亡羊补牢,查处已经发生的腐败;又未雨绸缪,预防可能发生的腐败。人民检察院在反腐倡廉工作格局中负有重任,查办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固然重要,预防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也同样至关重要。” 值得注意的是,司法系统中,仍然存在徇私舞弊、贪赃枉法、滥用权力、越权办案,以权谋私、以案谋私等现象,这些严重损害了执法公信力和公检法人员在群众中的形象。 对此,张立勇在去年两会上提出了“错案责任终身追究”的议案,一年过去了,效果怎样? “过去一年,我们已经查办了10位法官。刚开始,大家觉得这项举措太严了,因为一件案子的对错会有很多方面的原因,如果单纯的处罚法官有点冤。但从实际看,必须对这种权利进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让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依法行使。这样才能实现司法的公正。”张立勇说。 ——网络反腐该重视,但也要监管 “通过网络反腐是当前反腐倡廉的一个新平台和载体,取得了一些很好的效果,同时也存在诸多需要规范的问题。”蔡宁说。 网络是一个“双刃剑”。蔡宁表示,通过网络反腐一方面可以给办案机关提供线索,有的腐败分子很快被查处、处理。但另一方面,会对查案工作造成影响。因为那些提前曝光的线索,会让涉案人员提前销毁证据。 “网友有时候掌握的情况不一定那么扎实,很容易对无辜的人造成伤害。”张立勇说,网络反腐应该通过纪律检查部门、宣传部门、法律部门等各个方面尽快规范起来。

在职研究生,经济学专业,北京人大和对外经贸哪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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