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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及登记管理办法】医学继续教育学分证

河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及登记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的授予与登记管理,根据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颁发的《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全继委〔2006〕11号)和省卫生厅、人事厅颁发的《河南省卫生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实施办法》(豫卫发〔2002〕20号),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分的分类 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学分分为Ⅰ类学分和Ⅱ类学分两类。 (一)Ⅰ类学分: 1、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1)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批准并公布的项目。 (2)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申报,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公布的项目。 2、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1)由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批准并公布的项目。 (2)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申报,由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认可公布的项目。 (3)中华医学会、中华口腔医学会、中华预防医学会、中华护理学会、中国医院协会、中国医师协会(以下简称指 定社团组织)所属各学术团体申报的非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在分别经以上学(协)会组织评审并批准后,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统一公布的项目。 3、推广项目 推广项目是为适应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培训,以及面向全体在职卫生人员开展的培训需要(如职业道德法规教育),由卫生部或省卫生厅组织和批准的项目(包括远程教育项目)。 (二)Ⅱ类学分: 省辖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以及自学、发表论文、科研立项、单位组织的学术活动等其它形式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授予Ⅱ类学分。 1、经省辖市继续医学教育管理机构评审、批准并公布的项目; 2、省辖市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举办,由省辖市继续医学教育管理机构公布的项目; 3、自学、发表论文、科研立项、单位组织的学术活动等其它形式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 二、学分要求: 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所获得的学分不低于25学分。其中Ⅰ类学分5-10学分,Ⅱ类学分15-20学分。省级医疗卫生机构及三级医院的继续医学 教育对象五年内通过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获得的学分数不得低于10学分。每年获得的远程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数不超过10学分。Ⅰ、Ⅱ类学分不可互相替代。其中: (一)医、技、药、疾控、保健和卫生监督等专业技术人员 1、省级医疗卫生机构、三级医院 中级以上人员每年完成I类学分为10学分。 2、市级医疗卫生机构(三级医院除外) 中级以上人员每年完成I类学分为8学分。 3、县级医疗卫生机构 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完成I类学分5学分。 (二)护理人员 1、省级医疗机构 、三级医院 护师以上护理人员每年完成I类学分为7学分。 2、市级医疗机构 (三级医院除外) 护师以上护理人员每年完成I类学分6学分。 3、县级医疗机构 护师以上护理人员每年完成I类学分5学分。 (三)休产假者每年应完成学分12学分(不区别I、II类学分)。乡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的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完成继续医学教育活动的最低学分数不得低于15学分(不区别I、II类学分)。 三、学分授予标准 (一)Ⅰ类学分计算方法 1、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参加者经考核合格,按3小时授予1学分;主讲人每小时授予2学分。每个项目所授学分数最多不超过10学分。 2、参加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参加者经考核合格,按6小时授予1学分;主讲人每小时授予1学分。每个项目所授学分数最多不超过10学分。 3、国家级远程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和推广项目按课件的学时数每3小时授予1学分。每个项目所授学分数最多不超过5学分。 (二)Ⅱ类学分计算方法 1、参加省辖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经考核合格,每6小时授予1学分,每次最多3学分,主讲人每1小时授予1学分。参加者全年获得此类学分最多不超过6学分。 2、凡自学与本学科专业有关的知识,应先定出自学计划,经本科室领导同意,写出综述,由所在单位继续医学教育主管部门授予学分。每2000字可授予1学分。 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或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制定或指定的杂志、音像、光盘等形式的有关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的自学资料,学习后经考核,按委员会规定该资料的学分标准授予学分。此类学分每年最多不超过 5学分。未经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或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制定或指定的杂志、音像、光盘等形式自学材料,不授予学分。 3、参加成人在职高等学历医学教育和自学考试以及在职卫生技术人员研究生班,可视为继续医学教育活动。通过课程考试,取得合格证或及格者每课程授予3学分,但每年不超过10学分。 4、在刊物上发表论文和综述,按以下标准授予学分: 5、科研项目 已批准的科研项目,在立项当年按以下标准授予学分: 6、出版医学著作,每编写1000字授予1学分。 7、出国考察报告、国内专题调研报告,每3000字授予1学分。 8、发表医学译文,每1500汉字授予1学分。 9、单位组织的学术报告、专题讲座、技术操作示教、手术示范、新技术推广等,每次可授予主讲人2学分,授予参加者0.5学分。参加者全年所获得的该类学分最多不超过10学分。 10、临床病理讨论会、多科室组织的案例讨论会、大查房,每次主讲人可授予1学分,参加者授予0.5学分。参加者全年所获得的该类学分最多不超过10学分。 11、凡参加援藏、援疆、支农、援外等医疗服务活动,一年中累计6个月及以上者;或经单位批准,到上一级单位进修(含出国培训)6个月及以上者,经考核合格,视为完成当年的继续医学教育25学分(不区别Ⅰ、Ⅱ类学分);上 述援助及进修活动满1个月不足6个月,按每月4学分授予学分(Ⅱ类学分)。 以上2—11项Ⅱ类学分均由所在单位继续医学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授予学分。 四、学分登记和考核 (一)项目主办单位授予相应项目类别的学分,学员所在单位负责登记。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的审核采取省、市两级审核管理制度。 (二)凡参加继续医学教育的各级卫生技术人员需持有省人事厅统一印制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手册》,内容包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举办日期、形式、认可部门、学分数、考核结果、签章等,由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本人保管,作为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的凭证。 (三)卫生技术人员参加各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经考核合格,由主办单位发放学分证明。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本人要保留有效资料和证件,每年由单位继续医学教育管理部门对有效资料和证件审核认定,一次登记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手册》上,并将有效资料和证件存入继续医学教育个人档案。 (四)学分登记的计算时间为上年9月1日至当年8月31日。每年9月份前,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完成省属医疗卫生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情况和学分登记 审核工作,省辖市继续医学教育管理机构完成对本辖区卫生技术人员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情况和学分登记审核工作。 (五)各单位主管职能部门每年应将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接受继续医学教育的基本情况和所获学分数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继续医学教育合格作为卫生技术人员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和执业再注册的必备条件之一。 五、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证书的发放和管理 (一)国家级和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分证书分别由全国和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统一印制。指定社团组织应按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统一规定的样式印制学分证书。 (二)远程继续医学教育项目Ⅰ类学分证书,先由举办项目的远程教育机构提供学员参加学习的有关材料,经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核实后发放相应的学分证书。 (三)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和指定社团组织举办的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统一公布的项目在我省举办,应接受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的监管。举办单位应在项目举办2周前将有关资料报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备案。未备案的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不予认可。 (四)在我省举办的Ⅰ类项目举办单位应在项目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将举办情况总结、参加学员名册、日程安排报送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在各省辖市举办的Ⅱ类项目举办单位应在项目完成后10个工作日将上述材料 报省辖市继续医学教育主管机构。 (五)凡弄虚作假、滥发证书、乱授学分的单位,一经查实将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通报、1—3年停止申报国家级和省级及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资格等处罚。 六、其他 本办法自2010年9月1日起施行。2002年发布的《河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及登记管理办法》(豫卫教 [2002]6号)同时废止。本办法由河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什么是党员继续教育?有没有一份党员继续教育制度?

党员继续教育是各级党委每年对党员与时俱进的深化教育。中央没有统一的教育制度,但各级党委会根据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员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谁有华南农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统计学原理》练习题的答案

魁网自考专栏应该有这个

2021年会计继续教育截止时间是什么时候

2021年会计继续教育截止时间:12月31日之前。根据统计,全国大部分省市2021年度继续教育学习考试的时间以政策为准,各地区略有不同,学员需要在该段时间内自行安排学习。什么是会计继续教育:继续教育是是一种特殊形式的教育。一般为已经脱离正规教育,参加工作和负有成人责任的人所接受的各种各样的教育。主要是对专业技术人员的知识和技能进行更新、补充、拓展和提高,进一步完善知识结构,提高创造力和专业技术水平的一种高层次的追加教育。会计继续教育的原因:从会计的行业性质来说,会计本身就是一个需要终身学习的职业,再加上国家的税收政策、收入政策的不断调整,原有的会计知识体系就需要更新换代,为了保持会计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与国家政策调整相适应,避免从业人员被淘汰,所以每年都需要进行会计专业人员继续教育。热门考试章节知识点试题归纳,助你轻松取证↓↓↓:移动端题库:http://m.hqwx.com/tiku/kjz/?utm_campaign=baiduhehuorenPc端题库:http://www.hqwx.com/tiku/kjz/?utm_campaign=baiduhehuoren移动端、Pc端用户点击相应链接进入,答案解析免费看!

中山大学高等继续教育学院的院系设置

社会科学教育系社会科学教育系的前身是中山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教学研究部,2002年与原中山医科大学社科部合并组成新的社会科学教育系。经过10多年的整合、扩充,已经发展成拥有一个国家重点学科、一个博士点、三个硕士点,一门国家精品课程,形成了公共课教学与专业建设并重的教学和科研单位,成为广东省和华南地区高校“两课”教师与思想政治工作干部的培训基地。体育教育系中山大学教育学院体育教育系的前身是体育教学研究部,目前属学校主管校长和教育学院领导。它主要承担学校公共体育基础课、优秀运动员“二沙班”专业课与体育硕士研究生的教学任务,此外,它还负责学校的课余训练、群众体育和科学研究的工作。本系有一支较高素质的教师队伍,专业、年龄、职称分布合理。现有教师59人,其中教授2人,副教授15人,讲师34人,助教8人;教师的学历结构是:硕士18人,在读博士4人,在读硕士4人,其余为本科,均参加了研究生课程的进修;本系还有教辅人员9人,合同职工20多人。心理学系一、创立中山大学心理学系和心理研究所于1927年8月成立并归属文史科,随后于1929年4月改属理科。首届系主任为著名心理学家、生理学家汪敬熙院士。二、研究所1930年前后,随着汪敬熙教授的离职,心理学系并入研究院教育心理研究部,主任为许逢熙,蔡乐生、高觉敷等也曾担任主任。在此期间心理研究部建立了心理学实验室,开展了儿童心理、学习心理和智力测验研究并招收心理学研究生。三、曾在中山大学工作过的部分著名心理学家汪敬熙:生理心理学家、中央研究院院士(美国约翰· 霍普金斯大学博士)蔡乐生:比较心理学家 (待查)艾 伟:教育心理学家 (美国华盛顿大学博士)庄泽宣:教育心理学家(待查)朱智贤:儿童心理学家(日本东京大学研究员)郭一岑:理论心理学家(德国蒂宾根大学博士)高觉敷:心理学史家和翻译家(香港大学硕士)吴江霖:社会心理学家(美国席勒克斯大学博士)阮镜清:教育心理学家 (留学日本)李伯黍:发展心理学家陈孝禅:教育心理学家四、恢复心理学系1952年全国高校院系调整后,中山大学心理学科相继并入其它学科或学校。以后,大学相关院系如哲学系、社会学系、教育学院、管理学院、商学院和医学院继续开展心理学研究并积累了相当研究成果和图书资料。2001年6月15日,心理学系复系,聘请社会心理学家、美国芝加哥大学心理学博士、香港大学心理学系杨中芳教授为系主任。心理学系大楼为位于广州中山大学南校区建于1927年的高礼士屋(The Coles Lodge)。心理学系已于2001年秋季开始招收各级学生。其中,全日制本科生:应用心理学专业(2004年在全国招收50人);研究生:应用心理学硕士点和基础心理学硕士点(2008年招收20人)、基础心理学博士点(2008年招5-7人)。心理学系现有全职教师16名和部分兼职教师。五、目标及发展方向1 目标采取“教学、研究及服务社会并重”的原则,在五年内发展成为一个与国际接轨并服务社会的全方位研究型心理学系。一句话来说,“我们就是要以高学术标准和自由的学术批评精神为原则,发展扎根于中国人之中的心理学、追求卓越的科学研究、训练优秀的学生、做好心理学的普及和推广工作,使心理学系成为一个高水平、国际化的研究和教学基地。”具体目标如下:1)把基础心理学专业发展为重点学科,巩固和发展以认知心理学和社会心理学方向为依托的研究力量;同时发展临床、教育和工业组织心理学等应用领域。2)获得国家级(自然科学或社会科学)研究基金资助,并与国际、国内学者合作申请各类基金;3)在国际以及国内权威学术期刊发表论文;4)与国际、国内心理学界建立交流网络并参与活动;5)利用校内人力、物力开展跨学科研究,特别是与神经科学、医学、逻辑学等领域的合作。2 教研队伍心理学系目前拥有全职教师16名(全部获得博士学位、学校百人计划引进人才10名)、兼职教授9名以及部分校内其他专业任课教师(心理学系未来2年还将引进5-6位全职教师)。在未来5年里,心理学系将发展以科研为本的基础心理学和应用心理学并培养一支富有朝气的科研和教学队伍。心理学系将重点引进一批训练良好的新近毕业的年轻博士和几位成果杰出的中青年学者等两类人才并提供优厚待遇和科研环境(详情请见本系招聘启事)。3 发展方向1)认知心理学与认知神经科学运用影像学和行为等手段研究人类认知的基本规律,包括注意、记忆、语言、思维和学习等。研究就强调与应用相结合,对认知障碍和学习问题等开展研究。2)人格/社会心理学研究中国人思维模式以及与此相关的态度、自我、人际交往、消费和广告心理等。研究范式包括行为实验、电生理实验和问卷、访谈、个案研究等。3)健康心理学以及心理健康以上述两个领域的研究为基础并结合临床实践开展疾病的心理诱因和辅助治疗研究与实践。4)工业/组织心理学把人格/社会心理学研究的成果运用到工业等领域,符合广东经济社会的特色。5)教育心理学把认知心理学和人格/社会心理学研究的成果运用到教育等领域。六、教学心理学系在教学上采用与国际接轨的教学模式,重点进行了如下五个方面的改革。一是部分课程聘请境外教师授课以及全部本科生、研究生专业课程采用英文教材或全英文授课。二是实行本科生导师制。从第一年开始每位学生都配有一名学习导师,进入三年级部分学生将有科研导师。三是实行科研成果代学分制以鼓励学生开展各项科研创新活动。四是强调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该专业大部分课程均包含每周大约一个课时的实验或实习内容,并要求完成学期论文。五是鼓励学生跨系选修课程。除了心理学本身外,心理学系特别注重对学生英语、统计学、生理学和计算机编程与应用等方面的训练;也鼓励学生选修人文、社会和自然科学如哲学、社会学、管理学、人类学、语言学、生物学、计算机科学、数学、物理学等专业的课程。七、实验室这是我系重点建设的项目之一。珠海校区(教学实验大楼B段)心理学实验中心已投入使用。广州南校区(高礼士屋底楼)心理学实验中心建设计划即将启动。心理学实验中心包括实验心理学实验室(行为实验系统--可通过计算机自编程序进行各类反应时实验)、脑功能成像实验室、眼动仪实验室、多导生理记录系统实验室、行为实验室和儿童行为观察室。各实验室服务于各基础及应用课程教学与研究,并实行全天候开放供师生自由。根据发展趋势,实验心理学实验室将主要承担学生实验心理学和认知心理学等课程的教学实验以及为各类行为实验研究收集数据。实验将主要通过相关计算机软件来实现。学生除了熟悉各种重要实验的原理和操作外,还要求能用心理学软件设计实验和进行数据分析。实验室已装配E-Prime、Presentation和Inquisit等目前最流行的心理学实验系统和常用心理学统计软件,并且安装了北京大学开发的实验心理学系统。同时,实验室安装了网络服务器,学生和老师可以自由下载和浏览各类信息(包括学校图书馆和心理学系购买的各类心理学全文电子期刊和摘要数据库)。实验心理学实验室目前可供网络使用的计算机有23台,基本满足要求。脑功能成像实验室、眼动仪实验室和多导生理记录系统实验室安装了128导事件相关电位(ANT 128 channel event-related potential-ERP)系统、眼动仪(eyelink II)和16导生理记录系统(BIOPAC MP150)。行为实验室和儿童行为观察室采用教学和实践相结合的设计,为多功能观察与辅导室(目前已经投入使用)。此外,心理学实验中心还购买了多种心理测量工具,包括智力、人格、神经心理和心理健康等多方面的心理量表。除了本系上述设备外,还与医学院及附属医院神经科、发育儿科和放射科(2006年安装的Siemens 3.0T 高速实时成像功能磁共振仪)等合作成立了中山大学脑功能影像研究中心,开展脑功能成像、语言学习、心理健康等领域的教学和研究工作。八、图书资料这是我系重点建设的项目之一。一年来,本校心理学科的图书资料也得到了巨大扩充。除了大学已有的资料外,北京大学心理学系和香港大学心理学系分别向我校捐赠心理学中文书籍50册和英文书籍100册,杨中芳教授个人也先后捐赠上万本心理学中英文书刊。此外我系还收到其他个人捐书(名单见本系公告)多种。为了配合中山大学心理学系和心理学科的发展,学校图书馆已陆续购置了大量心理学新书和增订了195种心理学英文杂志。更为重要的是,图书馆和心理学系相继购买了多个出版社或学会的全文电子刊物和摘要数据库,建成了全国最为齐全的心理学数字图书资料中心,大大方便了文献检索工作。这些数据库包括:PsycINFO, psycARTICLES(含1988年之后的49种美国心理学会所属杂志全文), Academic Press(含包括Cognitive Psychology在内的多个心理学刊物), Academic Research Library (ARL,包括Annual Review of Psychology), Blackwell(含包括American Psychological Society-APS 所属所有刊物在内的多个心理学刊物),EBSCOHost, Kluver, Elsevier Science(含包括多个与大脑研究和与认知研究有关的心理学刊物,如Cognition, Brain and Language等), e-psyche, John Wiley, Nature(包括《Nature》及其所有子刊物)和Science 。通过这些数据库,中山大学范围内可检索的心理学或相关学科全文刊物超过300种(涵盖了所有著名心理学刊物),几个摘要数据库可检索1872年至今的主要文献摘要。此外,通过学校图书馆中国学术期刊网和超星图书馆等网上资料库可查阅绝大多数中文心理学期刊全文。可以说,一个真正的心理学数码图书馆正在中山大学形成。九、科研自2001年至今,心理学系教师共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4项(分别是高定国、陈楚侨、饶恒毅、丁玉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2项(分别是高定国、李欢欢)、霍英东青年教师项目1项(高定国)、教育部项目2项(黄敏儿、周欣悦)、教育部重点项目子课题1项(周晖)、广东省项目4项(黄敏儿2项、李欢欢、曲折)、作为主要成员参与他系国家自然基金2项、国际合作项目4项(杨中芳、王飞雪、陈楚侨、蔡华俭)以及学校985项目、桐山青年基金项目等13项。心理学系自成立起就特别强调发表英文论文以及国内高水平杂志的论文。目前,全系教师已经在SCI和SSCI杂志上发表超过30篇论文。心理学系的认知心理学/认知神经科学以及社会心理学已经获得学术界的认可,其他几个领域也发展迅速。正是因为这些成果,使心理学系在较短时间内申请到了基础心理学博士点和基础心理学广东省重点学科。十、心理学系办公大楼心理学系办公大楼位于中山大学广州南校区东北区313号,原名高礼士屋 (The Coles Lodge)。高礼士屋是美国人高礼士博士(Dr. J. Ackerman Coles)捐建与岭南大学林安德博士(Dr. Andrew H. Woods) 之住宅。高礼士屋建于1927年,为纽约第五街Staughton & Staughton建筑行设计,是一幢融合西方与东方建筑艺术特点的建筑物(绿色琉璃瓦加壁炉、红砖和西式门窗,俗称“小红楼”),为广东省文物保护建筑。2001年6月学校决定高礼士屋为心理学系办公实验大楼,实用面积约600平方米。高礼士屋建成已逾80年,局部存在损坏和改装现象。心理学系在学校和其它基金会的支持下使高礼士屋基本恢复了原貌。

2010年辽宁省会计继续教育网上教育答错了怎么办?

要看是什么内容答错了,如果是考试试题答错了,要看总分的,总分如果不够,一般都能够有补考机会的;如果是个人信息错了,可以联系网络的客服来改正;如果是答题过程中答错了,应该是可以改正的,不熟悉操作步骤可以咨询网络的客服。

2020年辽宁沈阳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辽宁省财政厅

   一、继续教育人员范围   2020年辽宁沈阳辖区内行政机关、事业、企业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二、继续教育内容及形式   1.继续教育内容。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公需科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政策理论、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专业科目包括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掌握的财务会计、管理会计、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会计信息化、财税金融、会计法律法规等相关专业知识。   2.继续教育形式。会计人员可自愿选择培训学习方式,包括参加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认可的网络培训、参加会计技术资格考试、参加会计类中专以上学历学位教育、承担会计类研究课题等。   3.继续教育学分。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 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 学分。继续教育具体形式及学分折算参照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辽财会〔2018〕716 号)第四章规定执行。    三、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时间及形式   1.继续教育时间。2020年度继续教育从 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1年10月15日止 ,会计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   2.网络培训形式。2020年沈阳市财政局继续教育实行远程网络继续教育培训,学员可针对自己实际情况选择学习课程,网上缴费、网上学习、网上考试。完成当年继续教育学习后,由上海高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会同财政部门将会计人员学习合格信息上传至辽宁省会计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学员无需再到财政部门现场确认(盖章)。   3.继续教育费用。每人每年5 元,由会计人员直接缴付网校。    四、相关要求   1.会计人员应当首先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开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辽财会[2019]116 号)要求完成信息采集,然后才能进行继续教育信息登记学习。   2.业务主管部门、大型企业集团公司自行组织继续教育,应当在实施培训前10 日,使用正式文件或函件向所属地财政部门报送具体教学计划,明确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和培训师资,并附培训人员清单。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将对培训进行监督、指导。   3.各单位应督促本单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及时参加继续教育,保证学习时间,并提供必要支持,确保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高质量完成学习。 2020年辽宁沈阳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辽宁省财政厅

在网上查不到自己的会计继续教育记录怎么办?

我是沈阳的会计证,2016年就完成了当年的继续教育也贴条了,可我今天在辽宁会计网上继续教育信息登记查询,显示我2016年为完成,是怎么回事呀?有影响吗

2020年辽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辽宁省财政厅

【 #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 无 从辽宁省财政厅了解到,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均应参加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会计人员可通过登陆辽宁省财政厅网站,进行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    一、继续教育人员范围   2020年辽宁辖区内行政机关、事业、企业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二、继续教育内容及形式   1.继续教育内容。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公需科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政策理论、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专业科目包括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掌握的财务会计、管理会计、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会计信息化、财税金融、会计法律法规等相关专业知识。   2.继续教育形式。会计人员可自愿选择培训学习方式,包括参加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认可的网络培训、参加会计技术资格考试、参加会计类中专以上学历学位教育、承担会计类研究课题等。   3.继续教育学分。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 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 学分。继续教育具体形式及学分折算参照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辽财会〔2018〕716 号)第四章规定执行。    三、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时间及形式   1.继续教育时间。2020年度继续教育从 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1年10月15日止 ,会计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   2.网络培训形式。2020年市财政局继续教育实行远程网络继续教育培训,学员可针对自己实际情况选择学习课程,网上缴费、网上学习、网上考试。完成当年继续教育学习后,由上海高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会同财政部门将会计人员学习合格信息上传至辽宁省会计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学员无需再到财政部门现场确认(盖章)。   3.继续教育费用。每人每年5 元,由会计人员直接缴付网校。    四、相关要求   1.会计人员应当首先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开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辽财会[2019]116 号)要求完成信息采集,然后才能进行继续教育信息登记学习。   2.业务主管部门、大型企业集团公司自行组织继续教育,应当在实施培训前10 日,使用正式文件或函件向所属地财政部门报送具体教学计划,明确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和培训师资,并附培训人员清单。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将对培训进行监督、指导。   3.各单位应督促本单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及时参加继续教育,保证学习时间,并提供必要支持,确保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高质量完成学习。 2020年辽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辽宁省财政厅

继续教育完成了已通过辽宁会计网信息查不到?

可能有时间差,再一个工作日再看看。

2022年辽宁会计继续教育可以补几年?

【 #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根据国家规定,已经取得会计证的会计人员需要进行会计继续教育。但还是有许多人由于遗忘等原因没有进行继续教育,就会出现相关的问题。很多会计人员来咨询关于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可以补几年的问题。下面 无 整理“2022年辽宁会计继续教育可以补几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快来了解一下吧!    辽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可以补几年   辽宁会计继续教育必须在当年进行培训教育,后续补上无效。所以也就可以补一年的。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继续教育一年一次。   依据《中央国家机关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高、中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68小时,其中接受培训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30小时;初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72小时,其中接受培训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35小时。    会计继续教育的流程   登录辽宁官方网站后首先选择自己会计证的归属,再输入账号登录。登陆进去后可能会修改个人信息,修改完毕后,点击选课,然后找到想选的课后在后面画勾,在选择保存就可以了。下一步点击“学习课程”,就会出现自己选择的一些课程,再点击在线听课系统会自动播放视频就可以了。    学分要求   《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10号)规定: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   公需科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政策理论、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专业科目包括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掌握的财务会计、管理会计、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会计信息化、会计职业道德、财税金融、会计法律法规等相关专业知识。   考虑到每个地区的要求不一样,学员需随时关注当地会计管理部门的通知规定,保质保量地完成继续教育学习。

2022年辽宁会计继续教育怎么学?

【 #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很多学员都知道,无论是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都需要进行会计继续教育的学习,所以会计人员每年进行继续教育是每个学员的权利与义务,那么2022年辽宁会计继续教育怎么学习呢?下面 我整理了一下内容供学员参考。   首先,由于会计继续教育已经可以进行网上学习,所以学员可以足不出户,一台电脑一部手机就可以进行学习。同时部分地区需要进行会计人员进行信息采集,部分地区需要到当地进行管理部门人工采集,部分地区进入指定网站进行采集,进行采集后学员即可登录,点击继续教育频道,选择所属城市登录网站。  接下来,学员需要进行报名缴费,学员可采取进入登录界面后选择登陆方式,登录方式有以下几种:1.“注册登录”:学员可通过“注册登录”的方式注册账号进行登录。2.“身份证登录”:学员直接输入身份证即可登录。3.“身份证+姓名登录”:学员输入身份证号和姓名即可登录。4.“学习卡+密码登录”:学员输入学习卡号和密码即可登录。学员登录后需要在“我的信息”中,将相关信息补充完整,具体情况请以当地要求为准。学员可通过“网银购课”或“学习卡购课”的方式进行支付,支付成功后即可开始会计继续教育的听课、学习等内容。  最后,就是需要学员进行继续教育的课程学习,学员应根据辽宁继续教育的规定进行学习,学员学满规定学分后即可进行考试。  学员在完成以上操作就已经完成本年度继续教育学习了,学员可以登录学习中心查询考试成绩,并进行审核打印合格证。

辽宁省继续教育网登录怎么样?

① 辽宁省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网怎么计时,怎么总是计时失败 必须先注册,注册完毕后,登陆进去,上面就会显示你的名字,你在进去学习,记得每学完一个知识后,一定要点击学时保存才能计入你所学学时,如果想查询学习多久的话,点击控制面板,就会显示你学了多久,还剩多久。每个章程会有一页到几十页不等,一定要都学完再点击学时保存,这样学的时间比较长,避免你所有单位学完,可时间还不足的影响。 如果你学时够了,但是还没有学习完毕,我建议你还是全部学完,可以每页都看一眼,这样在学习档案里,就会有你学习那个章程的记录。 如果你学完所有科目但还是时间不够,你可以再回去学习,保证学时足够。 但愿我的回答可以帮助你。 ② 辽宁省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 继续教育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各为60学时。经继续教育达到合格标准的,颁发继续教育合格证书。 继续教育的具体要求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另行规定。 “二级建造师管理条例”规定: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有效期为3年,3年到期后应申请延续注册。继续教育在3年内参加一次并考试合格即可,一般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每年都要举办一次,可以留意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住建厅)官网上的通知。 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按照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3年。 申请延续注册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③ 辽宁省二级建造师网络继续教育难吗 三年内修够120个学时(60个必修、60个选修)即可,马上就够3年了,赶紧想办法把继续教育的学时弄够!官方一般都会组织一些面授班,都集中学习几天就可以了 ④ 2017年辽宁省阜新市会计继续教育学习 会计从业资格证继续教育已经停止,只有针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需要咨询当地财政部门! ⑤ 我的辽宁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网站已经锁上,咋解锁 我在辽宁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网站已经锁上。咋接受?你联系网站看看怎么可能结束。 ⑥ 辽宁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费多少 5000---8000之间。 ⑦ 会计证检证 说要去辽宁会计网的继续教育那里学习24小时 没弄明白 具体怎么回事请大神讲解 谢谢 1、会计继续教育就是指考取会计从业资格之后当年不需要,之后每年需要进教育行一次继续,若两到三年(根据不同的地点)未进行检验就要从新考取。 2、过去需要自己去财政局,现在只需登录当地的财政局,进入继续教育网站(一般好像需要购买。),购买之后,进入界面你如果愿意听,就一直听够规定的时间就行,当然也可以一直挂着,挂够时间即可。 ⑧ 辽宁省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网 去有关网络查找 ⑨ 辽宁省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在哪报名 这个得咨询当地主管部门,都得听他们的。 ⑩ 问:关于从业会计资格证年检问题。在那个网上听的继续教育培训课,然后听完了,是不是得进辽宁会计网继续 课听完了就参加考试,然后去当地财政局盖章,就完毕了

关于印发辽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

【 #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为了规范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不断提高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素质,根据《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结合辽宁省实际,制定《辽宁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关于印发辽宁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   辽财会〔2018〕716号   各市(不含大连)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了规范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不断提高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素质,根据《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结合辽宁省实际,制定《辽宁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年12月27日   附:辽宁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辽宁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保障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合法权益,不断提高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辽宁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称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统称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应当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和会计行业发展需求,以能力建设为核心,突出针对性、实用性,兼顾系统性、前瞻性,创新继续教育方式、提高继续教育质量。引导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树立诚信理念,提高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不断更新知识、拓展技能,为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保障本单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权利,保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学习时间,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享有参加继续教育的权利和接受继续教育的义务。   第五条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第二章管理体制   第六条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工作按属地化原则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财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以下统称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共同负责本地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第七条省级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负责全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工作。   第八条市级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或经授权的县(区)级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负责本地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组织实施与管理工作。   第九条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负责督促本单位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应当遵循教育、考核、使用相结合的原则,鼓励、支持并组织本单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   第三章内容与形式   第十条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   公需科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政策理论、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专业科目包括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掌握的财务会计、管理会计、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会计信息化、财税金融、会计法律法规等相关专业知识。   省财政厅会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根据国家发布的继续教育科目指南,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定期发布辽宁省继续教育公需科目指南、专业科目指南,对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进行指导。   第十一条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以自愿选择参加继续教育的形式。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主要有:   (一)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相关考试;   (二)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会计类中专以上学历学位教育;   (三)承担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或行业组织(学术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   (四)参加财政部门组织或认可的会计类知识竞赛等活动;   (五)参加财政部门组织的会计类培训;   (六)参加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认可的网络教育机构培训和在同级财政部门报备的培训;   (七)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形式。   第四章学分管理   第十二条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分。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省范围内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   第十三条参加本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形式的继续教育,其学分计量标准如下:   (一)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相关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或被录取的,折算为90学分;   (二)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通过当年度一门学习课程考试或考核的,折算为90学分;   (三)独立承担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或行业组织(学术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课题结项的,每项研究课题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每项研究课题的课题主持人折算为90学分,其他参与人每人折算为60学分;   (四)独立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的,每篇论文折算为30学分;与他人合作发表的,每篇论文的第一作者折算为3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0学分;   (五)独立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的,每本会计类书籍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出版的,每本会计类书籍的第一作者折算为9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60学分;   (六)参加财政部门组织的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等会计类培训,每天折算为30学分;   (七)参加省级以上财政部门组织或继续教育管理机构认可的会计类知识竞赛等活动,折算为90学分;   (八)参加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认可的网络教育机构培训、在财政部门报备的用人单位等组织的培训,1学时折算为3学分,每学时不少于45分钟;   (九)继续教育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形式,比照上述条款所列的标准折算学分,由当地财政部门认定。   第十四条对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实行登记管理。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事项通过辽宁省会计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登记。   继续教育登记采用以下方式:   (一)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通过一科以上的,省级财政部门直接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二)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在财政部门报备的用人单位等组织的培训,财政部门根据用人单位等报送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培训信息,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办理继续教育事项审核登记;   (三)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认可的网络教育机构培训所取得的学分,由网络教育机构负责上传至辽宁省会计综合管理服务平台;   (四)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采取上述(一)、(二)、(三)以外其他形式的,应当在年度内登陆辽宁会计网继续教育专区,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集中一次申请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五)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未经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认可的继续教育培训,不可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第五章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管理   第十五条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备承担继续教育相适应的教学设施;   (二)拥有与承担继续教育相适应的师资队伍和管理力量;   (三)制定完善的教学计划、管理制度和其他相关制度;   (四)能够完成所承担的继续教育任务,保证教学质量;   (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鼓励省内高校、科研院所、会计行业组织(学术团体)、各类继续教育培训基地(中心)参与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第十六条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应当认真实施继续教育教学计划,向社会公开继续教育的范围、内容、收费项目及标准等情况。   第十七条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应当按照专兼职结合的原则,聘请具有丰富实践经验、较高理论水平的业务骨干和专家学者,建立继续教育师资库。   第十八条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应对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学习情况进行考核,建立健全继续教育培训档案,并对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情况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九条网络教育机构由市级财政部门负责选择。   用人单位等组织需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登记学分的培训应在培训前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备。   第二十条会计继续教育机构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将培训工作转托其他机构;   (二)采取虚假、欺诈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   (三)以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名义组织旅游或者进行其他高消费活动;   (四)以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名义乱收费或者只收费不培训;   (五)其他违反本实施办法的行为。   第六章考核与评价   第二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本单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与使用、晋升相衔接的激励机制,将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评价、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聘任会计专业技术职务或者申报评定上一级资格的重要条件。   第二十二条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定期对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情况进行考核与评价。   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或者参加继续教育未取得规定学分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将影响其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晋升、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高端会计人才选拔等,并纳入其信用信息档案。   第二十三条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由于生育、出国、疾病等特殊原因,无法在当年完成继续教育取得规定学分的,应当提供合理证明,经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审核认定后,其没有取得的继续教育学分可以顺延至下一年度取得。   第二十四条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或者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所在地会计继续教育机构进行教学质量评估,评估结果作为承担下年度继续教育任务的重要参考。   第二十五条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发生本规定第二十条行为,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实施办法由辽宁省财政厅负责解释,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2022年辽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怎么完成?

  辽宁会计继续教育一般都是在网上进行的,具体步骤大致如下:   1、我们打开百度网址搜索:“辽宁会计继续教育”,点击进去,找到辽宁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官方网站。   2、在页面左侧找到登录入口,注册账号,填入相应个人真实信息;账户注册成功后,点击登录;登录后可以看到左侧所有的项目   3、选择好所在地区之后,进入到“修改个人信息”的页面,填好基本的身份信息。   4、点开界面的左侧,看到培训日期,一定要在培训日期内参加培训。   5、所有信息完善之后,就可以进入课程了。注意,在“不计时”的状态下观看视频,是不计入得分的。   6、想要学习得分,需要先提前选课。在想看的视频列表后面打上“√”,再点击“确定”保存课程。   7、点击“确定”按钮之后,点击“进入学习”,随后点击“在线听课”即可。   一般大部分课程也支持手机观看,如果您时间不方便不可以使用手机端,随时随地都可以打开手机学习课程,一般听完所选择的课程后,开始考试,考试合格就可以完成继续教育了。    会计继续教育是什么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又叫会计人员后继教育或在职教育,是指对正从事会计工作和已取得或受聘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的会计人员进行以提高政治思想素质、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为目标,使之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再培训、再教育。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必要性   1.适应经济发展“两个转变”的客观要求;   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市场经济就是竞争经济,法制经济,尤其是在知识经济和信息时代。要求现代会计必须随之转轨变型,由报账型向管理型、决策性转变;由事后型向事前型、事中、事后全过程转变;由被动型向能动型、自主型转变;由传统手工方法向现代高科技、网络化、规范化转变。适应形势,更新知识,不断进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学习,是科教兴国和素质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企业改革、会计主体变化对提高会计人员基本素质的必然要求。   企业改革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其基本思路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企业形式多样化,会计主体多元化,在企业错综复杂、激烈竞争的新形势下,要求会计人员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①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对时局变化的高度敏锐性,感悟时局变化对企业财会正负两方面的影响及程序,要加强学习,坚持方向,提高认识能力和实践能力,增强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   ②具有强烈的市场经济意识。市场经济综尚超前和创机关报、竞争和法制,更体现了风险与效益对等的根本法则,归根到底市场竞争是产品的竞争,科技的竞争,人才的竞争,而这一些均有赖于国民教育和不断学习。   ③具有合理的知识结构。要具备较高的文化素质和一定的新技术知识,较娴熟的业务操作能力,只有学习学习再学习。   ④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忠于职守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刻苦学习,廉洁奉公,团结协作。   3.扭转我国会计队伍落后状况的现实要求。   财政部长指出,当前会计存在的三个主要问题:   一是合格的会计人员数量不够;   二是会计人员素质不高;   三是风气不好,做假账、造假账,违反财会制度和职业道德。只有通过大规模的培训,提高会计队伍的政治、业务和整体素质,实行强制的定期的继续教育学习,更新知识,才能从根本上扭转我国会计队伍的不利局面。   4.深化会计教育改革,与国际会计教育接轨的时代要求。利用现代科技的远程继续教育形式,能扩大教育规模,甚至形成教育产业,减少国家投资,解决工学矛盾;实现的人智能化,使高科技技术手段成为学习的催化剂,是学生的自我奋斗提供一种有效的途径和手段,使学习成为不断探索的动力源泉。更利于教育普遍化,如持续教育、终身教育、持续专业教育、教育深化、非传统教育、成人教育等,有利于提高国民整体素质,以教育为基础,扩大人才培训的贡献率,实现劳动者知识化和学习终身化。    会计继续教育的特点   一是针对性,即针对不同对象确定不同的教育内容,采取不同的教育方式,解决实际问题;二是适应性,即联系实际工作需要,学以致用;三是灵活性,即继续教育培训内容、方法、形式等方面具有灵活性。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和学时要求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包括接受培训和自学两种。   (1)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以接受培训为主。会计人员可以自愿选择参加继续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接受培训的形式;   ①参加在继续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并予以公布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组织的培训;   ②参加继续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师资培训和会计培训;   ③参加会计人员所在单位组织的会计类脱产培训;   ④参加会计、审计、统计、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及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考试;   ⑤继续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其他形式。   (2)在职自学是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重要补充。在职自学形式包括:   ①参加普通院校或成人院校会计、审计、财务管理、理财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等国家承认的相关专业学历教育;   ②独立完成通过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财政部门或会计学术团体认可的会计类研究课题或在省级以上(含省级)经济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   ③系统的接受与与会计业务相关的远程教育和网上培训;   ④其他在职自学形式。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学时要求:是不再以24小时计算,而改为每年要修够24个学分再计算。《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规定》(财会【2013】18号文)具体列出了不同形式的继续教育关于学分的折算标准。

辽宁会计网继续教育免费吗

不免费。根据查询辽宁会计网继续教育收费相对低廉但是不免费,主要是收取课程培训费用。这也是在物价局核定的,经过省财政厅的费用明细,是一种普惠制的收费,具体费用如下:教育报名费用为18元,30学分要求的培训费为12元,60学分要求对应的培训费用为24元,90学分的收取36元。

重庆文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专业怎么样?

一、本专业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领域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专业技能,掌握科学的思维和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具备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科学问题和实际工程问题的能力,具有较强的工程意识、创新精神和良好职业素养的应用型人才。 二、主修课程 材料科学基础、热处理原理与工艺、材料成型与制备工艺、材料分析技术、机械工程学、AUTOCAD绘图、材料力学性能、机械制图及原理、粉末冶金原理、计算机在材料科学中的应用、现代企业管理、材料发明创造学 三、学程年限:2.5年 四、就业前景: 新材料、半导体、显示、能源、汽车等行业从事相关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https://www.87dh.com/xl/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怎么样?

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信息产业发展需要,具有德、智、体、美全面素质和综合能力的高级专门应用型人才。毕业生达到国家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计算机研究和开发应用人才知识和技能要求,能在相关企事业单位从事计算机科学研究、应用开发、系统管理及维护等工作,也可从事民航信息系统、自动化系统、通信系统等的研究、开发、管理及维护工作。 专业培养要求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为国家富强、民族振兴而奋斗的理想、事业心和责任感。初步树立科学的世界观和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懂得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原理。了解我国基本国情,能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艰苦奋斗、实干创新的精神和热爱劳动、自律谦让、文明礼貌、忠诚团结的品质。遵纪守法,具有高度的组织纪律性。 2、系统地学习本专业必需的基础、专业基础和专业课程,接受专业训练。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基本知识、基本能力和基本技能: (1)掌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掌握软、硬件设计的基本技能,具有研究、开发、管理、维护计算机系统的基本技能和创新能力; (3)掌握各种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获取信息的能力; (4)达到大学英语四级水平,能熟练阅读和处理英文资料、信息,具有较强的英语听说能力; (5)掌握航空计算机的基本应用和民用航空运输系统的基本原理、知识和法规,具有研究、开发、管理、维护相应计算机应用系统的基本技能和创新能力。 3.掌握科学锻炼身体的基本技能,养成锻炼身体的习惯,达到国家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身体健康。 修业年限 本专业招收高中毕业生,基本学制为4年,修业年限3-6年。 授予学位 工学学士学位。 主要课程 高等数学 大学英语 线性代数 大学物理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C/C++程序设计 离散数学 数据结构与算法 数据库原理与应用 计算机组成原理与结构 计算机操作系统 软件工程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https://www.87dh.com/xl/

2021年江西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 #执业药师# 导语】 考 网从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2021年江西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已公布,具体详情如下:   各位执业药师(从业药师):   根据《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国药监人〔2021〕36号)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国药监人〔2019〕12号)的相关要求,执业药师每年应参加不少于90学时的继续教育培训,每3个学时为1学分,每年累计不少于3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学时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结合我省实际,现将2021年江西省执业药师专业科目继续教育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将另行通知):   一、继续教育对象   在江西省考取《执业药师资格证》的人员或已注册在江西省的执业药师、江西省内持有《从业药师资格证》的人员。   二、继续教育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3月31日。   三、继续教育学习与考试   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即日起,专业科目视频课程将陆续上线。执业药师可通过电脑登录“江西省执业药师管理”(网址:http://www.jxzyysedu.com/)或手机下载“江西执业药师”APP进入“继续教育”模块免费学习视频课程。首次学习的课程,不支持快进和多页面播放,需答对随堂练习方可继续学习;每个视频学完后需完成课程评价才会累计学时。(课程全部上线后,每个视频对应的学时会统一调整。)   继续教育专业科目考试:累计完成学时达到60以后,在手机APP端参加考试。进入“继续教育”模块,点击“参加考试”按钮,通过人脸识别认证即可开始考试。考试合格,授予继续教育专业科目20学分,此学分全国范围内有效。如需打印学分证明,可通过电脑登录“江西省执业药师管理”网站进行打印。   四、相关政策   (一)学历提升免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参加药学、中药学相关专业学历提升的执业药师,在读期间可在“江西执业药师”APP上申请免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学分。   (二)历年重修考试:需参加重修考试的执业药师可在“江西执业药师”APP“继续教育”版块选择“我要重修”进行学习考试,考试合格,授予相应年份继续教育学分;重修考试每月仅限重修一个年度,每月的1日、11日、21日为重修考试日,每日限考3次。   五、联系方式   执业药师管理:0791-88555387。   各位执业(从业)药师:   我省2021年执业药师继续教育专业科目网络课程已全部上线,总共60学时。执业(从业)药师需通过电脑端或手机App端学满60学时的课程,在手机App端通过人脸认证后方可参加在线考试。考试分值60分及以上即考试合格,可获得专业科目20学分。   为了提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的课程质量,请各位执业(从业)药师积极参与问卷调查。完成考试后点击“做问卷”按钮,填写《2021年江西省执业药师专业科目继续教育课程实用度调查问卷》,并对今后的继续教育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特此通知   各位执业(从业)药师:   根据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国药监人〔2019〕12号)和《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国药监人〔2021〕36号)的有关要求,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其中专业科目60学时(20学分),公需科目30学时(10学分)。结合我省实际,现将2021年度江西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对象   在江西省考取《执业药师资格证》的人员或已注册在江西省的执业药师、江西省内持有《从业药师资格证》的人员。   二、公需科目继续教育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12月20日。   三、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学分和内容   按照执业药师参加公需科目的相关学时要求,我省在“江西干部网络学院”上开设了“2021年度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公需科目专题培训班”,学习内容包括:法律法规、理论政策、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执业药师学完该专题班的必修课程即可取得公需科目10学分。此学分全国范围内有效。   四、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学习方式   即日起,凡在“江西省执业药师管理系统及App”上已注册成功的用户,可以通过电脑端和手机端直接登录江西干部网络学院。原有江西干部网络学院账号的用户,按照原有的账号和密码登录。   1、电脑端登录   在浏览器中输入网址:http://www.jxgbwlxy.gov.cn   可以直接访问江西干部网络学院。在账号登录处输入:   用户名:身份证号码或手机号码,初始密码:Jx888888   登录后完善个人信息并提交,按照下列路径开展学习:   学习中心→我的专题班→网上专题班→2021年度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公需科目专题培训班→点击“进入班级”→选择相应课程→点击“我要学习”。   2、手机端登录   苹果手机请进入AppStore搜索“江西干部网络学院”进行下载安装。   安卓手机请打开“江西干部网络学院”(http://www.jxgbwlxy.gov.cn)首页,用手机扫描首页右边二维码,或者直接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下载安装。  特别提醒:关于华为手机下载的问题  目前,江西干部网络学院平台还未加入华为应用市场,下载App时,请不要选择“官方下载”,勾选“我已充分了解该风险,继续安装”,然后点击“继续安装”。否则会造成下载不成功。   移动端与电脑端的登录账号相同。登录后,点击“移动学习”→专题班→我的专题班→2021年度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公需科目专题培训班→点击“课程”→选择相应课程学习。   五、学习结果和学分证明查询   当用户实际播放课程所消耗的实际时长大于或等于课程视频时长,进度达到100%,说明已完成该课程。公需科目整体学习情况可以在电脑端“学习中心→学习档案→已参加专题班→网上专题班”的页面查看“2021年度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公需科目专题培训班”的“是否结业”栏。还可在进入班级后查看“学习详情”里每一个课程的完成状态。   公需科目结业后,请在七个工作日之后登录“江西省执业药师管理系统及App”查询公需科目的学分证明。   六、相关政策   1、2020年公需科目重修:错过2020年公需科目学习的执业药师可在“江西干部网络学院”的“网上专题班”里参加“2020年度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公需科目专题培训班”的学习,在2021年12月20日之前结业即可取得2020年度的公需科目10学分。   2、学历提升免年度继续教育:参加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学历提升的执业药师,在籍期间可免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含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符合政策的执业药师请在“江西执业药师”App上进行免考申请。   3、特殊政策:参加“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定点医院)的执业药师,参加援藏、援疆、援外工作6个月以上的执业药师视同参加本年度继续教育(含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符合政策的执业药师请在“江西执业药师”App上进行免考申请。   七、联系方式:0791-88555387   附件: 常见问题答疑

2022年吉林会计继续教育没有参加有哪些影响?

【 #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2022年吉林会计继续教育很快就要开始了,会计继续教育学员应及时参加,以免延误学习。那么身为会计从业人员,如果不参加会计继续教育,都有哪些后果呢?快来跟 我一起看看吧! 1.告别会计行业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都需要参加继续教育。  现如今继续教育的关注度,随着会计行业的迅速发展而水涨船高。之所以大多数地区的会计继续教育可以补学,很有可能是国家给那些尚未参加继续教育的学员一个机会,用来弥补自己所欠缺的知识。过度到一定程度,一旦惩治措施落实,很有可能导致一批未接受教育的会计人,从此告别会计行业。2.无法参加考试   会计人员想要有更好的发展,除了实务工作能力,还需要有自己具备能力的证明——证书。从初级考到中级,再从中级考到高级,还有很大一部分人不辞辛苦的考取注册会计师,都是为了自己以后的发展做铺垫。但是这里要告诉大家,如果不接受继续教育,你很有可能连考取证书的资格都会被剥夺。  目前部分地区已经把继续教育和会计职称考试紧密相连起来,例如吉林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明确规定,报名2020年初级会计考试,必须参加继续教育,否则不具备报名资格。再比如2019年福建省中级会计考试审核中,需要提供对应年限的继续教育记录。  虽然这些规定还只存在于部分地区,但是随着法规制度的日益完善,也许在不久之后,上述的规定就会在全国实行。而这些已经实行的地区,无疑是为未参加继续教育的学员敲响了警钟。3.无缘评先选拔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规定: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的考核与评价,并将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高端会计人才选拔等的依据之一,并纳入其信用信息档案。  通过上述可知,不参加会计继续教育,想要在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高端会计人才选拔中脱颖而出,就会成为痴人说梦。因此想要在会计行业中成为领跑者,参加继续教育是不可或缺的条件之一。4.影响升职加薪   继续教育新规中明确说明用人单位要把会计人员升职加薪的机制与是否参加继续教育相结合。  由此可见,在会计人员的职场竞争中,继续教育的完成情况都变成了一项重要的考核依据,如果忽略继续教育的学习,可能失去明显的优势,可能无望升职加薪。

2022年吉林会计继续教育不参加有什么后果?

【 #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2022年吉林会计继续教育很快就要展开了,继教学员应及时参加,以免延误学习。现如今会计继续教育是会计人员专业能力的凭证,否则拥有相关的专业证书也不过是薄纸一张。那么身为会计从业人员,如果不参加会计继续教育,都有哪些后果呢?快来跟 我一起看看吧!    1.告别会计行业   如果告诉你不接受会计继续教育,就很可能告别会计行业,你相信吗?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都需要参加继续教育。   现如今继续教育的关注度,随着会计行业的迅速发展而水涨船高。之所以大多数地区的会计继续教育可以补学,很有可能是国家给那些尚未参加继续教育的学员一个机会,用来弥补自己所欠缺的知识。过度到一定程度,一旦惩治措施落实,很有可能导致一批未接受教育的会计人,从此告别会计行业。    2.无法参加考试   会计人员想要有更好的发展,除了实务工作能力,还需要有自己具备能力的证明——证书。从初级考到中级,再从中级考到高级,还有很大一部分人不辞辛苦的考取注册会计师,都是为了自己以后的发展做铺垫。但是这里要告诉大家,如果不接受继续教育,你很有可能连考取证书的资格都会被剥夺。   目前部分地区已经把继续教育和会计职称考试紧密相连起来,例如吉林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明确规定,报名2020年初级会计考试,必须参加继续教育,否则不具备报名资格。再比如2019年福建省中级会计考试审核中,需要提供对应年限的继续教育记录。   虽然这些规定还只存在于部分地区,但是随着法规制度的日益完善,也许在不久之后,上述的规定就会在全国实行。而这些已经实行的地区,无疑是为未参加继续教育的学员敲响了警钟。    3.无缘评先选拔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规定: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的考核与评价,并将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高端会计人才选拔等的依据之一,并纳入其信用信息档案。   通过上述可知,不参加会计继续教育,想要在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高端会计人才选拔中脱颖而出,就会成为痴人说梦。因此想要在会计行业中成为领跑者,参加继续教育是不可或缺的条件之一。

2022年吉林会计继续教育学分要求

【 #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天才在于勤奋,聪明在于积累。对于会计从业人员来说,唯有不断学习才能让自己不被快速发展的时代所淘汰。会计继续教育的存在意义就在于不断督促会计从业者学习,填充和更新自己的知识体系。那么,2022年吉林继续教育学分要求都有哪些呢? 无 整理内容如下: 1.吉林继续教育学分规定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   由于会计继续教育采取的是属地管理原则,因此每个省市、地区关于继教学分的要求规定不尽相同,所以学员需密切关注当地会计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照要求完成规定的学分。 2.吉林继教学分注意事项   1、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2、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均在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下年度。   3、对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或者参加继续教育未取得规定学分的会计人员,责令其限期改正。 3.其他常见问题    1、会计继续教育的对象都是哪些人?   《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10号)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称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适用本规定。”   我总结:无论从事会计工作与否,只要具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就需要进行会计继续教育;   无论是否具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只要从事会计工作,就需要进行会计继续教育。    2、会计继续教育几年一次?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继续教育一年一次。我温馨提示,请各位学员务必合理安排自己的学习时间,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继续教育学习。    3、继续教育对考职称有帮助吗?   实施继续教育的根本目的是保障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的合法权益,不断提高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的素质。基于此,有一些地区已经把继续教育和会计职称考试关联在了一起,比如,吉林维吾尔族自治区,该地区财政厅明确提出,报名当年初级考试,必须参加继续教育,不参加继续教育将不能报名参加当年初级考试;福建省龙岩市在2020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统一报考公告中提出,报名条件审核时,中级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中就包括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情况;上海市在2020年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考试报名条件中提出,根据报考人员在本市会计人员信息系统中的相关信息(包括历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信息记录)来判断其会计工作年限的参考。

2020年吉林辽源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吉林省财政厅

   一、继续教育对象   凡在吉林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称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在我省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均应按照国家规定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二、继续教育报名   1、2020年吉林辽源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报名学习时间为2020年4月13日至2020年11月30日,学习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未完成学习的学员,累计学分不再保留。   2、2020年吉林辽源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报名学习网站为“吉林省财政厅会计网”,网址为:http://cztkj.jl.gov.cn。   3、在网站首页点击服务入口中的“继续教育”按钮,进行继续教育网上报名、网上交费及网上学习。具体操作详见《吉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操作指南》。    三、继续教育内容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按照财政部规定并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确定。包括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    四、继续教育方式   (一)网络继续教育学习。学员在网站首页的“服务入口”点击“继续教育”中的“网络继续教育”,自愿选择确认备案的5家网络继续教育培训机构中的任意一家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选课及网上学习。课程选定后不要随意中断或改选课程,否则不能记录改选课程之前所学的学时和学分。   (二)面授继续教育学习。学员在网站首页的“服务入口”点击“继续教育”中的“面授继续教育”,选择学员所在地的行政区划,由所在地财政部门选定备案的面授继续教育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三)集团化继续教育学习。参加集团化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由企业集团、行业主管部门等结合自身特点,提出开展继续教育申请,报经同级财政部门核准备案,由企业集团、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也可选择经财政部门核准的面授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组织实施。   (四)视同完成继续教育学习。会计人员当年符合《吉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吉财会[2019]899号)规定条件的,可在网上选择“视同完成继续教育”,同时上传相关材料,经当地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视同完成当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五、继续教育学分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累计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不得少于60学分。会计人员参加当年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当年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   学分计量标准根据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学习方式确定。参加网络和面授继续教育学习的,按1学时等于3学分(1学时等于60分钟)折算,即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每年累计学时不得少于3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得少于20学时。参加视同完成继续教育、面授和集团化继续教育合格后,按当年累计取得90学分计算。    六、继续教育费用   经网上征求意见确定2020年和2020年度的网络继续教育收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5元,费用由网络继续教育机构收取。2020年以前年度的继续教育仍执行原收费标准(每人每年50元)和学时(24学时或24学分)规定。网络继续教育机构负责为学员开具全额发票。    七、吉林省继续教育要求   (一)加强日常管理。各市(州)县(市)财政部门要加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监督管理,随时掌握学员有关情况,密切关注继续教育进度,督导所在地会计人员按时完成继续教育,提升继续教育完成比例。   (二)规范工作流程。面授继续教育机构必须由当地财政部门选定备案(驻长春市的中省直单位会计人员面授继续教育机构由省财政厅选定备案)。对视同通过继续教育的人员要按照管理权限,实行主管局领导、科处长和经办人三级管理。视同完成继续教育当天超过20人或每周累计超过50人的市(州)县(市),需经主管局领导审批后报省财政厅备案。参加网络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必须由本人自愿选择网络继续教育机构报名,财政部门不得审核受理集体统一网络报名事宜。   (三)强化舆论宣传。各级财政部门要通过微信群、QQ群等方式宣传继续教育有关要求,扩大社会影响,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或未完成继续教育学分的会计人员,按照《吉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规定,不能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颁发会计人员荣誉证书、晋升职务(职称)、先进会计工作者及单位先进工作者评选、高端会计人才培养选拔等,并纳入会计诚信档案管理。   (四)建立评价机制。财政部门要对承接继续教育培训机构的教学规划、师资水平、服务质量等进行跟踪管理,分析学员对网络继续教育机构的评价(优秀、良好、一般和较差)情况,对“一般”以下评价达到50%或对“较差”评价达到10%的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实行自动退出机制,不断提升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质量,努力为广大会计人员提供更优质服务。 2020年吉林辽源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吉林省财政厅

2020年吉林白山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吉林省财政厅

* 回复内容中包含的链接未经审核,可能存在风险,暂不予完整展示!    一、继续教育对象   凡在吉林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称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在我省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均应按照国家规定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二、继续教育报名   1、2020年吉林白山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报名学习时间为2020年4月13日至2020年11月30日,学习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未完成学习的学员,累计学分不再保留。   2、2020年吉林白山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报名学习网站为“吉林省财政厅会计网”,网址为:http://cztkj.jl.g*.cn。   3、在网站首页点击服务入口中的“继续教育”按钮,进行继续教育网上报名、网上交费及网上学习。具体操作详见《吉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操作指南》。    三、继续教育内容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按照财政部规定并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确定。包括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    四、继续教育方式   (一)网络继续教育学习。学员在网站首页的“服务入口”点击“继续教育”中的“网络继续教育”,自愿选择确认备案的5家网络继续教育培训机构中的任意一家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选课及网上学习。课程选定后不要随意中断或改选课程,否则不能记录改选课程之前所学的学时和学分。   (二)面授继续教育学习。学员在网站首页的“服务入口”点击“继续教育”中的“面授继续教育”,选择学员所在地的行政区划,由所在地财政部门选定备案的面授继续教育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三)集团化继续教育学习。参加集团化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由企业集团、行业主管部门等结合自身特点,提出开展继续教育申请,报经同级财政部门核准备案,由企业集团、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也可选择经财政部门核准的面授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组织实施。   (四)视同完成继续教育学习。会计人员当年符合《吉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吉财会[2019]899号)规定条件的,可在网上选择“视同完成继续教育”,同时上传相关材料,经当地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视同完成当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五、继续教育学分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累计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不得少于60学分。会计人员参加当年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当年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   学分计量标准根据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学习方式确定。参加网络和面授继续教育学习的,按1学时等于3学分(1学时等于60分钟)折算,即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每年累计学时不得少于3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得少于20学时。参加视同完成继续教育、面授和集团化继续教育合格后,按当年累计取得90学分计算。    六、继续教育费用   经网上征求意见确定2020年和2020年度的网络继续教育收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5元,费用由网络继续教育机构收取。2020年以前年度的继续教育仍执行原收费标准(每人每年50元)和学时(24学时或24学分)规定。网络继续教育机构负责为学员开具全额发票。    七、吉林省继续教育要求   (一)加强日常管理。各市(州)县(市)财政部门要加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监督管理,随时掌握学员有关情况,密切关注继续教育进度,督导所在地会计人员按时完成继续教育,提升继续教育完成比例。   (二)规范工作流程。面授继续教育机构必须由当地财政部门选定备案(驻长春市的中省直单位会计人员面授继续教育机构由省财政厅选定备案)。对视同通过继续教育的人员要按照管理权限,实行主管局领导、科处长和经办人三级管理。视同完成继续教育当天超过20人或每周累计超过50人的市(州)县(市),需经主管局领导审批后报省财政厅备案。参加网络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必须由本人自愿选择网络继续教育机构报名,财政部门不得审核受理集体统一网络报名事宜。   (三)强化舆论宣传。各级财政部门要通过微信群、QQ群等方式宣传继续教育有关要求,扩大社会影响,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或未完成继续教育学分的会计人员,按照《吉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规定,不能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颁发会计人员荣誉证书、晋升职务(职称)、先进会计工作者及单位先进工作者评选、高端会计人才培养选拔等,并纳入会计诚信档案管理。   (四)建立评价机制。财政部门要对承接继续教育培训机构的教学规划、师资水平、服务质量等进行跟踪管理,分析学员对网络继续教育机构的评价(优秀、良好、一般和较差)情况,对“一般”以下评价达到50%或对“较差”评价达到10%的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实行自动退出机制,不断提升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质量,努力为广大会计人员提供更优质服务。 2020年吉林白山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吉林省财政厅

2020年吉林四平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吉林省财政厅

【 #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 考 网从吉林省财政厅了解到,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需要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四平会计人员可通过登陆吉林省财政厅,进行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    一、继续教育对象   凡在吉林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称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在我省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均应按照国家规定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二、继续教育报名   1、2020年吉林四平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报名学习时间为2020年4月13日至2020年11月30日,学习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未完成学习的学员,累计学分不再保留。   2、2020年吉林四平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报名学习网站为“吉林省财政厅会计网”,网址为:http://cztkj.jl.gov.cn。   3、在网站首页点击服务入口中的“继续教育”按钮,进行继续教育网上报名、网上交费及网上学习。具体操作详见《吉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操作指南》。    三、继续教育内容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按照财政部规定并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确定。包括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    四、继续教育方式   (一)网络继续教育学习。学员在网站首页的“服务入口”点击“继续教育”中的“网络继续教育”,自愿选择确认备案的5家网络继续教育培训机构中的任意一家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选课及网上学习。课程选定后不要随意中断或改选课程,否则不能记录改选课程之前所学的学时和学分。   (二)面授继续教育学习。学员在网站首页的“服务入口”点击“继续教育”中的“面授继续教育”,选择学员所在地的行政区划,由所在地财政部门选定备案的面授继续教育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三)集团化继续教育学习。参加集团化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由企业集团、行业主管部门等结合自身特点,提出开展继续教育申请,报经同级财政部门核准备案,由企业集团、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也可选择经财政部门核准的面授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组织实施。   (四)视同完成继续教育学习。会计人员当年符合《吉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吉财会[2019]899号)规定条件的,可在网上选择“视同完成继续教育”,同时上传相关材料,经当地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视同完成当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五、继续教育学分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累计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不得少于60学分。会计人员参加当年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当年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   学分计量标准根据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学习方式确定。参加网络和面授继续教育学习的,按1学时等于3学分(1学时等于60分钟)折算,即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每年累计学时不得少于3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得少于20学时。参加视同完成继续教育、面授和集团化继续教育合格后,按当年累计取得90学分计算。    六、继续教育费用   经网上征求意见确定2020年和2020年度的网络继续教育收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5元,费用由网络继续教育机构收取。2020年以前年度的继续教育仍执行原收费标准(每人每年50元)和学时(24学时或24学分)规定。网络继续教育机构负责为学员开具全额发票。    七、吉林省继续教育要求   (一)加强日常管理。各市(州)县(市)财政部门要加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监督管理,随时掌握学员有关情况,密切关注继续教育进度,督导所在地会计人员按时完成继续教育,提升继续教育完成比例。   (二)规范工作流程。面授继续教育机构必须由当地财政部门选定备案(驻长春市的中省直单位会计人员面授继续教育机构由省财政厅选定备案)。对视同通过继续教育的人员要按照管理权限,实行主管局领导、科处长和经办人三级管理。视同完成继续教育当天超过20人或每周累计超过50人的市(州)县(市),需经主管局领导审批后报省财政厅备案。参加网络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必须由本人自愿选择网络继续教育机构报名,财政部门不得审核受理集体统一网络报名事宜。   (三)强化舆论宣传。各级财政部门要通过微信群、QQ群等方式宣传继续教育有关要求,扩大社会影响,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或未完成继续教育学分的会计人员,按照《吉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规定,不能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颁发会计人员荣誉证书、晋升职务(职称)、先进会计工作者及单位先进工作者评选、高端会计人才培养选拔等,并纳入会计诚信档案管理。   (四)建立评价机制。财政部门要对承接继续教育培训机构的教学规划、师资水平、服务质量等进行跟踪管理,分析学员对网络继续教育机构的评价(优秀、良好、一般和较差)情况,对“一般”以下评价达到50%或对“较差”评价达到10%的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实行自动退出机制,不断提升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质量,努力为广大会计人员提供更优质服务。 2020年吉林四平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吉林省财政厅

2020年吉林通化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吉林省财政厅

   一、继续教育对象   凡在吉林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称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在我省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均应按照国家规定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二、继续教育报名   1、2020年吉林通化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报名学习时间为2020年4月13日至2020年11月30日,学习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未完成学习的学员,累计学分不再保留。   2、2020年吉林通化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报名学习网站为“吉林省财政厅会计网”,网址为:http://cztkj.jl.gov.cn。   3、在网站首页点击服务入口中的“继续教育”按钮,进行继续教育网上报名、网上交费及网上学习。具体操作详见《吉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操作指南》。    三、继续教育内容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按照财政部规定并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确定。包括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    四、继续教育方式   (一)网络继续教育学习。学员在网站首页的“服务入口”点击“继续教育”中的“网络继续教育”,自愿选择确认备案的5家网络继续教育培训机构中的任意一家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选课及网上学习。课程选定后不要随意中断或改选课程,否则不能记录改选课程之前所学的学时和学分。   (二)面授继续教育学习。学员在网站首页的“服务入口”点击“继续教育”中的“面授继续教育”,选择学员所在地的行政区划,由所在地财政部门选定备案的面授继续教育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三)集团化继续教育学习。参加集团化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由企业集团、行业主管部门等结合自身特点,提出开展继续教育申请,报经同级财政部门核准备案,由企业集团、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也可选择经财政部门核准的面授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组织实施。   (四)视同完成继续教育学习。会计人员当年符合《吉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吉财会[2019]899号)规定条件的,可在网上选择“视同完成继续教育”,同时上传相关材料,经当地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视同完成当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五、继续教育学分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累计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不得少于60学分。会计人员参加当年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当年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   学分计量标准根据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学习方式确定。参加网络和面授继续教育学习的,按1学时等于3学分(1学时等于60分钟)折算,即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每年累计学时不得少于3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得少于20学时。参加视同完成继续教育、面授和集团化继续教育合格后,按当年累计取得90学分计算。    六、继续教育费用   经网上征求意见确定2020年和2020年度的网络继续教育收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5元,费用由网络继续教育机构收取。2020年以前年度的继续教育仍执行原收费标准(每人每年50元)和学时(24学时或24学分)规定。网络继续教育机构负责为学员开具全额发票。    七、吉林省继续教育要求   (一)加强日常管理。各市(州)县(市)财政部门要加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监督管理,随时掌握学员有关情况,密切关注继续教育进度,督导所在地会计人员按时完成继续教育,提升继续教育完成比例。   (二)规范工作流程。面授继续教育机构必须由当地财政部门选定备案(驻长春市的中省直单位会计人员面授继续教育机构由省财政厅选定备案)。对视同通过继续教育的人员要按照管理权限,实行主管局领导、科处长和经办人三级管理。视同完成继续教育当天超过20人或每周累计超过50人的市(州)县(市),需经主管局领导审批后报省财政厅备案。参加网络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必须由本人自愿选择网络继续教育机构报名,财政部门不得审核受理集体统一网络报名事宜。   (三)强化舆论宣传。各级财政部门要通过微信群、QQ群等方式宣传继续教育有关要求,扩大社会影响,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或未完成继续教育学分的会计人员,按照《吉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规定,不能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颁发会计人员荣誉证书、晋升职务(职称)、先进会计工作者及单位先进工作者评选、高端会计人才培养选拔等,并纳入会计诚信档案管理。   (四)建立评价机制。财政部门要对承接继续教育培训机构的教学规划、师资水平、服务质量等进行跟踪管理,分析学员对网络继续教育机构的评价(优秀、良好、一般和较差)情况,对“一般”以下评价达到50%或对“较差”评价达到10%的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实行自动退出机制,不断提升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质量,努力为广大会计人员提供更优质服务。 2020年吉林通化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吉林省财政厅

2020年吉林长春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吉林省财政厅

【 #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 从吉林省财政厅了解到,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需要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吉林会计人员可通过登陆吉林省财政厅,进行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    一、继续教育对象   凡在吉林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称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在我省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均应按照国家规定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二、继续教育报名   1、2020年吉林长春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报名学习时间为2020年4月13日至2020年11月30日,学习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未完成学习的学员,累计学分不再保留。   2、2020年吉林长春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报名学习网站为“吉林省财政厅会计网”,网址为:http://cztkj.jl.gov.cn。   3、在网站首页点击服务入口中的“继续教育”按钮,进行继续教育网上报名、网上交费及网上学习。具体操作详见《吉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操作指南》。    三、继续教育内容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按照财政部规定并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确定。包括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    四、继续教育方式   (一)网络继续教育学习。学员在网站首页的“服务入口”点击“继续教育”中的“网络继续教育”,自愿选择确认备案的5家网络继续教育培训机构中的任意一家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选课及网上学习。课程选定后不要随意中断或改选课程,否则不能记录改选课程之前所学的学时和学分。   (二)面授继续教育学习。学员在网站首页的“服务入口”点击“继续教育”中的“面授继续教育”,选择学员所在地的行政区划,由所在地财政部门选定备案的面授继续教育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三)集团化继续教育学习。参加集团化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由企业集团、行业主管部门等结合自身特点,提出开展继续教育申请,报经同级财政部门核准备案,由企业集团、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也可选择经财政部门核准的面授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组织实施。   (四)视同完成继续教育学习。会计人员当年符合《吉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吉财会[2019]899号)规定条件的,可在网上选择“视同完成继续教育”,同时上传相关材料,经当地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视同完成当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五、继续教育学分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累计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不得少于60学分。会计人员参加当年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当年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   学分计量标准根据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学习方式确定。参加网络和面授继续教育学习的,按1学时等于3学分(1学时等于60分钟)折算,即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每年累计学时不得少于3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得少于20学时。参加视同完成继续教育、面授和集团化继续教育合格后,按当年累计取得90学分计算。    六、继续教育费用   经网上征求意见确定2020年和2020年度的网络继续教育收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5元,费用由网络继续教育机构收取。2020年以前年度的继续教育仍执行原收费标准(每人每年50元)和学时(24学时或24学分)规定。网络继续教育机构负责为学员开具全额发票。    七、吉林省继续教育要求   (一)加强日常管理。各市(州)县(市)财政部门要加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监督管理,随时掌握学员有关情况,密切关注继续教育进度,督导所在地会计人员按时完成继续教育,提升继续教育完成比例。   (二)规范工作流程。面授继续教育机构必须由当地财政部门选定备案(驻长春市的中省直单位会计人员面授继续教育机构由省财政厅选定备案)。对视同通过继续教育的人员要按照管理权限,实行主管局领导、科处长和经办人三级管理。视同完成继续教育当天超过20人或每周累计超过50人的市(州)县(市),需经主管局领导审批后报省财政厅备案。参加网络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必须由本人自愿选择网络继续教育机构报名,财政部门不得审核受理集体统一网络报名事宜。   (三)强化舆论宣传。各级财政部门要通过微信群、QQ群等方式宣传继续教育有关要求,扩大社会影响,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或未完成继续教育学分的会计人员,按照《吉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规定,不能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颁发会计人员荣誉证书、晋升职务(职称)、先进会计工作者及单位先进工作者评选、高端会计人才培养选拔等,并纳入会计诚信档案管理。   (四)建立评价机制。财政部门要对承接继续教育培训机构的教学规划、师资水平、服务质量等进行跟踪管理,分析学员对网络继续教育机构的评价(优秀、良好、一般和较差)情况,对“一般”以下评价达到50%或对“较差”评价达到10%的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实行自动退出机制,不断提升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质量,努力为广大会计人员提供更优质服务。 2020年吉林长春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吉林省财政厅

2020年吉林松原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吉林省财政厅

【 #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 从吉林省财政厅了解到,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需要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松原会计人员可通过登陆吉林省财政厅,进行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    一、继续教育对象   凡在吉林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称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在我省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均应按照国家规定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二、继续教育报名   1、2020年吉林松原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报名学习时间为2020年4月13日至2020年11月30日,学习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未完成学习的学员,累计学分不再保留。   2、2020年吉林松原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报名学习网站为“吉林省财政厅会计网”,网址为:http://cztkj.jl.gov.cn。   3、在网站首页点击服务入口中的“继续教育”按钮,进行继续教育网上报名、网上交费及网上学习。具体操作详见《吉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操作指南》。    三、继续教育内容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按照财政部规定并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确定。包括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    四、继续教育方式   (一)网络继续教育学习。学员在网站首页的“服务入口”点击“继续教育”中的“网络继续教育”,自愿选择确认备案的5家网络继续教育培训机构中的任意一家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选课及网上学习。课程选定后不要随意中断或改选课程,否则不能记录改选课程之前所学的学时和学分。   (二)面授继续教育学习。学员在网站首页的“服务入口”点击“继续教育”中的“面授继续教育”,选择学员所在地的行政区划,由所在地财政部门选定备案的面授继续教育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三)集团化继续教育学习。参加集团化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由企业集团、行业主管部门等结合自身特点,提出开展继续教育申请,报经同级财政部门核准备案,由企业集团、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也可选择经财政部门核准的面授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组织实施。   (四)视同完成继续教育学习。会计人员当年符合《吉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吉财会[2019]899号)规定条件的,可在网上选择“视同完成继续教育”,同时上传相关材料,经当地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视同完成当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五、继续教育学分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累计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不得少于60学分。会计人员参加当年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当年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   学分计量标准根据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学习方式确定。参加网络和面授继续教育学习的,按1学时等于3学分(1学时等于60分钟)折算,即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每年累计学时不得少于3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得少于20学时。参加视同完成继续教育、面授和集团化继续教育合格后,按当年累计取得90学分计算。    六、继续教育费用   经网上征求意见确定2020年和2020年度的网络继续教育收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5元,费用由网络继续教育机构收取。2020年以前年度的继续教育仍执行原收费标准(每人每年50元)和学时(24学时或24学分)规定。网络继续教育机构负责为学员开具全额发票。    七、吉林省继续教育要求   (一)加强日常管理。各市(州)县(市)财政部门要加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监督管理,随时掌握学员有关情况,密切关注继续教育进度,督导所在地会计人员按时完成继续教育,提升继续教育完成比例。   (二)规范工作流程。面授继续教育机构必须由当地财政部门选定备案(驻长春市的中省直单位会计人员面授继续教育机构由省财政厅选定备案)。对视同通过继续教育的人员要按照管理权限,实行主管局领导、科处长和经办人三级管理。视同完成继续教育当天超过20人或每周累计超过50人的市(州)县(市),需经主管局领导审批后报省财政厅备案。参加网络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必须由本人自愿选择网络继续教育机构报名,财政部门不得审核受理集体统一网络报名事宜。   (三)强化舆论宣传。各级财政部门要通过微信群、QQ群等方式宣传继续教育有关要求,扩大社会影响,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或未完成继续教育学分的会计人员,按照《吉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规定,不能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颁发会计人员荣誉证书、晋升职务(职称)、先进会计工作者及单位先进工作者评选、高端会计人才培养选拔等,并纳入会计诚信档案管理。   (四)建立评价机制。财政部门要对承接继续教育培训机构的教学规划、师资水平、服务质量等进行跟踪管理,分析学员对网络继续教育机构的评价(优秀、良好、一般和较差)情况,对“一般”以下评价达到50%或对“较差”评价达到10%的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实行自动退出机制,不断提升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质量,努力为广大会计人员提供更优质服务。 2020年吉林松原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吉林省财政厅

2022年吉林白城会计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吉林省财政厅

【 #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 从吉林省财政厅发布” 关于开展2022年度吉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了解到,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均应参加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白城会计人员可通过登录吉林省财政厅会计处,进行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详细内容如下: 1.范围和内容   (一)2022年吉林白城行政区域内的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简称单位)中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包括初、中、高级)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在我省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均应按照国家规定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按照财政部规定并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确定,包括会计、财政、金融、审计、税收以及大数据、数字经济、业财融合等方面的课程,分为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两类。2.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2年吉林白城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报名时间为 2022年4月18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学习时间为 2022年4月18日至2023年1月15日 。  (二)报名方式。报名网址为“吉林省财政厅会计网”(http://cztkj.jl.gov.cn),会计人员进入网站首页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功能模块按人员类别点击“继续教育报名”按钮即可报名学习,具体操作详见《吉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操作指南》(在继续教育报名界面)。3.学习方式和学分管理   2022年吉林白城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采取网络教育和视同完成教育两种方式,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累计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90学分,当年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其中,专业科目不得少于60学分。  (一)网络教育。会计人员在“学习方式”中选择“网络教育”,并在《吉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机构名单》(附后)中选择一家机构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选课及网上学习。课程选定后必须在当年规定的时间内学完,不得随意中断或改选,否则不能记录改选课程之前所学的学时和学分。修满规定学分并提交《吉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机构服务评价》(以下简称“服务评价”)后,完成当年的继续教育。  (二)视同完成教育。会计人员符合《吉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的视同完成继续教育形式,在“学习方式”中选择“视同完成教育”,并上传相关材料,经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后,视同完成当年继续教育。  (三)学分计算。选择网络教育的,按1学时等于3学分(1学时等于60分钟)计算,即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每年累计学时不得少于30学时(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不得少于20学时(60学分);选择视同完成教育的,审核合格后,按当年累计取得90学分计算。4.收费标准   2022年度继续教育网络教育收费标准继续延用我省2020年的标准,即:具有副高、正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会计人员为180元/人/年,其他会计人员为45元/人/年。  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机构直接收取费用、开具发票。5.其他要求   (一)自2022年开始,会计人员必须在缴费当年完成继续教育学习。补报补学以前年度继续教育或以前年度已缴费但未完成规定学分的会计人员,必须在今年继续教育学习时间内完成所报年度的学习,逾期不予补学。  (二)对无故不参加或未完成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按照《吉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规定,不能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晋升职务(职称)、先进会计工作者及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等。  (三)各级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和省会计人员服务中心要加强监督管理,随时掌握会计人员学习情况,密切关注继续教育进度,督导会计人员按时完成继续教育,提高继续教育完成比例,提升学习效果。6.会计继续教育登录入口

会计不继续教育会有什么后果

到手证书作废。会计从业考试取消后,会计继续教育不再跟证书挂钩,而是跟人挂钩,明确规定只要从事会计工作就必须参加继续教育。没有参加继续教育也可能影响会计职称证的有效性,虽然没有明确的规定,不参加继续教育,会计职称证就会被作废,但随着继续教育的关注度持续提高,这一规定也不敢保证将来哪一天会被落实,没有会计职称证,也将彻底与会计行业告别。扩展资料:会计继续教育的审查事项:会计证实行2年一审(注:黑龙江是一年一审),主要审核和检查持证人员的下列情况:1、完成规定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和学时的情况;2、工作单位、学历、会计业技术资格变更情况;3、《会计从业资格证》注册登记情况;4、持证人员遵守财经法规、会计职业道德、依法履行会计职责情况;5、财政部门的其他规定。其中,会计从业资格证的持证人员,每年接受培训(面授)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24小时。一般每两月都会有安排两天的继续教育的培训课程;而财政部也会派人来核查相应的参加继续教育及年审的人数。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

吉林省财政厅:2022年吉林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 #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 考 网我根据吉林省财政厅发布”关于开展2022年度吉林省会计专业 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得知,2022年吉林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时间为2022年4月18日至2022年12月31日,请大家不要错过时间哦!   各市(州)财政局、长白山管委会财政局,各县(市)财政局,吉林省会计人员服务中心:   根据《吉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吉财会〔2019〕899号),现开展2022年度全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范围和内容   (一)凡在吉林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简称单位)中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包括初、中、高级)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在我省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均应按照国家规定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按照财政部规定并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确定,包括会计、财政、金融、审计、税收以及大数据、数字经济、业财融合等方面的课程,分为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两类。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报名时间为 2022年4月18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学习时间为2022年4月18日至2023年1月15日。   (二)报名方式。报名网址为“吉林省财政厅会计网”(http://cztkj.jl.gov.cn),会计人员进入网站首页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功能模块按人员类别点击“继续教育报名”按钮即可报名学习,具体操作详见《吉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操作指南》(在继续教育报名界面)。   三、学习方式和学分管理   2022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采取网络教育和视同完成教育两种方式,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累计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90学分,当年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其中,专业科目不得少于60学分。   (一)网络教育。会计人员在“学习方式”中选择“网络教育”,并在《吉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机构名单》(附后)中选择一家机构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选课及网上学习。课程选定后必须在当年规定的时间内学完,不得随意中断或改选,否则不能记录改选课程之前所学的学时和学分。修满规定学分并提交《吉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机构服务评价》(以下简称“服务评价”)后,完成当年的继续教育。   (二)视同完成教育。会计人员符合《吉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的视同完成继续教育形式,在“学习方式”中选择“视同完成教育”,并上传相关材料,经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后,视同完成当年继续教育。   (三)学分计算。选择网络教育的,按1学时等于3学分(1学时等于60分钟)计算,即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每年累计学时不得少于30学时(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不得少于20学时(60学分);选择视同完成教育的,审核合格后,按当年累计取得90学分计算。   四、收费标准   2022年度继续教育网络教育收费标准继续延用我省2020年的标准,即:具有副高、正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会计人员为180元/人/年,其他会计人员为45元/人/年。   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机构直接收取费用、开具发票。   五、其他要求   (一)自2022年开始,会计人员必须在缴费当年完成继续教育学习。补报补学以前年度继续教育或以前年度已缴费但未完成规定学分的会计人员,必须在今年继续教育学习时间内完成所报年度的学习,逾期不予补学。   (二)对无故不参加或未完成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按照《吉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规定,不能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晋升职务(职称)、先进会计工作者及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等。   (三)各级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和省会计人员服务中心要加强监督管理,随时掌握会计人员学习情况,密切关注继续教育进度,督导会计人员按时完成继续教育,提高继续教育完成比例,提升学习效果。   吉林省财政厅   2022年4月17日

2020年吉林延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吉林省财政厅

【 #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 从吉林省财政厅了解到,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需要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延边会计人员可通过登陆吉林省财政厅,进行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    一、继续教育对象   凡在吉林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称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在我省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均应按照国家规定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二、继续教育报名   1、2020年吉林延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报名学习时间为2020年4月13日至2020年11月30日,学习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未完成学习的学员,累计学分不再保留。   2、2020年吉林延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报名学习网站为“吉林省财政厅会计网”,网址为:http://cztkj.jl.gov.cn。   3、在网站首页点击服务入口中的“继续教育”按钮,进行继续教育网上报名、网上交费及网上学习。具体操作详见《吉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操作指南》。    三、继续教育内容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按照财政部规定并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确定。包括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    四、继续教育方式   (一)网络继续教育学习。学员在网站首页的“服务入口”点击“继续教育”中的“网络继续教育”,自愿选择确认备案的5家网络继续教育培训机构中的任意一家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选课及网上学习。课程选定后不要随意中断或改选课程,否则不能记录改选课程之前所学的学时和学分。   (二)面授继续教育学习。学员在网站首页的“服务入口”点击“继续教育”中的“面授继续教育”,选择学员所在地的行政区划,由所在地财政部门选定备案的面授继续教育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三)集团化继续教育学习。参加集团化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由企业集团、行业主管部门等结合自身特点,提出开展继续教育申请,报经同级财政部门核准备案,由企业集团、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也可选择经财政部门核准的面授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组织实施。   (四)视同完成继续教育学习。会计人员当年符合《吉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吉财会[2019]899号)规定条件的,可在网上选择“视同完成继续教育”,同时上传相关材料,经当地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视同完成当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五、继续教育学分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累计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不得少于60学分。会计人员参加当年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当年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   学分计量标准根据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学习方式确定。参加网络和面授继续教育学习的,按1学时等于3学分(1学时等于60分钟)折算,即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每年累计学时不得少于3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得少于20学时。参加视同完成继续教育、面授和集团化继续教育合格后,按当年累计取得90学分计算。    六、继续教育费用   经网上征求意见确定2020年和2020年度的网络继续教育收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5元,费用由网络继续教育机构收取。2020年以前年度的继续教育仍执行原收费标准(每人每年50元)和学时(24学时或24学分)规定。网络继续教育机构负责为学员开具全额发票。    七、吉林省继续教育要求   (一)加强日常管理。各市(州)县(市)财政部门要加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监督管理,随时掌握学员有关情况,密切关注继续教育进度,督导所在地会计人员按时完成继续教育,提升继续教育完成比例。   (二)规范工作流程。面授继续教育机构必须由当地财政部门选定备案(驻长春市的中省直单位会计人员面授继续教育机构由省财政厅选定备案)。对视同通过继续教育的人员要按照管理权限,实行主管局领导、科处长和经办人三级管理。视同完成继续教育当天超过20人或每周累计超过50人的市(州)县(市),需经主管局领导审批后报省财政厅备案。参加网络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必须由本人自愿选择网络继续教育机构报名,财政部门不得审核受理集体统一网络报名事宜。   (三)强化舆论宣传。各级财政部门要通过微信群、QQ群等方式宣传继续教育有关要求,扩大社会影响,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或未完成继续教育学分的会计人员,按照《吉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规定,不能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颁发会计人员荣誉证书、晋升职务(职称)、先进会计工作者及单位先进工作者评选、高端会计人才培养选拔等,并纳入会计诚信档案管理。   (四)建立评价机制。财政部门要对承接继续教育培训机构的教学规划、师资水平、服务质量等进行跟踪管理,分析学员对网络继续教育机构的评价(优秀、良好、一般和较差)情况,对“一般”以下评价达到50%或对“较差”评价达到10%的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实行自动退出机制,不断提升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质量,努力为广大会计人员提供更优质服务。 2020年吉林延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吉林省财政厅

2022年吉林辽源会计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吉林省财政厅

【 #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 从吉林省财政厅发布” 关于开展2022年度吉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了解到,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均应参加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辽源会计人员可通过登录吉林省财政厅会计处,进行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详细内容如下: 1.范围和内容   (一)2022年吉林辽源行政区域内的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简称单位)中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包括初、中、高级)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在我省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均应按照国家规定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按照财政部规定并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确定,包括会计、财政、金融、审计、税收以及大数据、数字经济、业财融合等方面的课程,分为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两类。2.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2年吉林辽源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报名时间为 2022年4月18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学习时间为 2022年4月18日至2023年1月15日 。  (二)报名方式。报名网址为“吉林省财政厅会计网”(http://cztkj.jl.gov.cn),会计人员进入网站首页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功能模块按人员类别点击“继续教育报名”按钮即可报名学习,具体操作详见《吉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操作指南》(在继续教育报名界面)。3.学习方式和学分管理   2022年吉林辽源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采取网络教育和视同完成教育两种方式,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累计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90学分,当年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其中,专业科目不得少于60学分。  (一)网络教育。会计人员在“学习方式”中选择“网络教育”,并在《吉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机构名单》(附后)中选择一家机构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选课及网上学习。课程选定后必须在当年规定的时间内学完,不得随意中断或改选,否则不能记录改选课程之前所学的学时和学分。修满规定学分并提交《吉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机构服务评价》(以下简称“服务评价”)后,完成当年的继续教育。  (二)视同完成教育。会计人员符合《吉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的视同完成继续教育形式,在“学习方式”中选择“视同完成教育”,并上传相关材料,经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后,视同完成当年继续教育。  (三)学分计算。选择网络教育的,按1学时等于3学分(1学时等于60分钟)计算,即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每年累计学时不得少于30学时(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不得少于20学时(60学分);选择视同完成教育的,审核合格后,按当年累计取得90学分计算。4.收费标准   2022年度继续教育网络教育收费标准继续延用我省2020年的标准,即:具有副高、正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会计人员为180元/人/年,其他会计人员为45元/人/年。  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机构直接收取费用、开具发票。5.其他要求   (一)自2022年开始,会计人员必须在缴费当年完成继续教育学习。补报补学以前年度继续教育或以前年度已缴费但未完成规定学分的会计人员,必须在今年继续教育学习时间内完成所报年度的学习,逾期不予补学。  (二)对无故不参加或未完成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按照《吉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规定,不能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晋升职务(职称)、先进会计工作者及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等。  (三)各级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和省会计人员服务中心要加强监督管理,随时掌握会计人员学习情况,密切关注继续教育进度,督导会计人员按时完成继续教育,提高继续教育完成比例,提升学习效果。6.会计继续教育登录入口

2021年吉林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吉林省财政厅

【 #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 无 从吉林省财政厅了解到,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需要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会计人员可通过登陆吉林省财政厅,进行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    一、范围和内容   (一)凡在吉林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简称单位)中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包括初、中、高级)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在我省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均应按照国家规定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按照财政部规定并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确定,包括会计、财政、金融、税收以及大数据、数字经济、业财融合等方面的课程,分为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两类。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报名时间为 2021年5月10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学习时间为2021年5月10日至2022年1月15日。在此期间未完成学习的学员,累计学分不再保留。   (二)报名方式。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报名通过“吉林省财政厅会计网”(网址为:http://cztkj.jl.gov.cn),会计人员在网站首页点击服务入口中的“继续教育”按钮,进行继续教育学习报名,具体操作详见《吉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操作指南》。    三、学习方式和学分管理   2021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采取网络继续教育学习和视同完成继续教育学习两种方式,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累计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90学分,当年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其中,专业科目不得少于60学分。   (一)网络继续教育学习。会计人员须在“学习类型”中选择“网络教育”,并在吉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机构名单(附后)中选择一家机构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选课及网上学习。课程选定后不得随意中断或改选,否则不能记录改选课程之前所学的学时和学分。网上学习结束后,须填写《吉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机构服务调查问卷》,才视为完成2021年度继续教育。   (二)视同完成继续教育。当年符合《吉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吉财会〔2019〕899号)视同完成继续教育规定条件的,会计人员须在“学习类型”中选择“视同通过”,并上传相关材料,普通会计人员经当地财政部门、高级会计人员经省财政厅审核确认后,视同完成当年继续教育。   (三)学分计算。学分计量标准根据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方式确定。参加网络继续教育学习的,按1学时等于3学分(1学时等于60分钟)折算,即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每年累计学时不得少于3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得少于20学时。参加视同完成继续教育的审核合格后,按当年累计取得90学分计算。    四、收费标准   继续教育网络教学费由网络培训机构直接收取,2021年度收费标准延续使用我省2020年度收费标准,即:普通会计人员为45元/人/年,高级会计人员为180元/人/年。2019年以前年度继续教育仍执行原收费标准和规定学时,即:普通会计人员50元/人/年、高级会计人员200元/人/年,规定24学时。   发票由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机构提供。    五、其他相关要求   (一)未完成往年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可在网络继续教育课程开通后补学前3个年度的继续教育。对无不正当理由不参加或未完成继续教育学分的会计人员,按照《吉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规定,不能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晋升职务(职称)、先进会计工作者及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等。   (二)各级财政管理部门要强化舆论宣传,通过微信群、QQ群等方式宣传继续教育有关要求,扩大社会影响,增强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同时,要加强监督管理,随时掌握会计人员有关情况,密切关注继续教育进度,督导所在地会计人员按时完成继续教育,提升继续教育完成比例。   六、《关于公布吉林省中省直单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面授继续教育备案单位的通知》(吉财会便函〔2020〕5号)同时废止。 2021年吉林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吉林省财政厅

吉林初级会计继续教育通知公布,2023年1月15日截止

根据吉林省财政厅深空网公布的《关于开展2022年度吉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吉林省2022年初级会计继续教育学习开始时间为2022年4月18日,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15日。吉林会计继续教育对象满足以下条件的人员,应按规定参加吉林会计继续教育:1、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包括初、中、高级)的人员;2、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在吉林省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吉林会计继续教育报名时间和方式会计人员应当于2022年4月18日至2022年12月31日,完成吉林省会计继续教育报名。报名流程:1、进入报名网址“吉林省财政厅深空网”;2、在首页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功能模块,按人员类别点击“继续教育报名”按钮进行报名学习。注:具体操作可参考继续教育报名界面的《吉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操作指南》。吉林会计继续教育学习内容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时,应当完成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的学习,内容包括会计、财政、金融、审计、税收以及大数据、数字经济、业财融合等方面的课程。吉林初级会计继续教育方式吉林省取得初级会计证书的人员,应当自取得证书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方式为网络教育和视同完成教育两种方式。1、网络教育会计人员可在以下六家网络教育培训机构开展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的继续教育学习:北京东奥时代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东奥会计在线)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正保深空网校)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培训中心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上海高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东北财经大学(副高、正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机构)操作步骤:(1)会计人员在“学习方式”中选择“网络教育”,并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上述任意一家培训机构进行报名、缴费、选课及学习。(2)选定课程后,会计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习(2022年4月18日至2023年1月15日),不得随意中断或改选,否则无法记录改选课程之前所学的学时和学分。(3)修满学分后提交《吉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机构服务评价》,完成当年的继续教育。2、视同完成教育选择“视同完成教育”方式完成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应符合《吉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规定的视同完成继续教育形式,具体如下图所示:操作步骤:(1)在“学习方式”中选择“视同完成教育”;(2)上传相关材料,经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后,视同完成当年继续教育。2022年吉林会计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要求每年累计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90学分,当年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其中,专业科目不得少于60学分。吉林会计继续教育学分计算1、网络教育:按1学时等于3学分(1学时等于60分钟)计算,即要求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每年累计学时不得少于30学时(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不得少于20学时(60学分);2、视同完成教育:经审核合格的,则按当年累计取得90学分计算。吉林初级会计继续教育收费2022年吉林初级会计继续教育收费标准为45元/人/年。值得会计人员注意的是:具有副高、正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人员,其收费标准为180元/人/年。吉林会计继续教育注意事项1、自2022年开始,会计人员必须在缴费当年完成继续教育学习;2、补报补学以前年度继续教育或以前年度已缴费但未完成规定学分的会计人员,必须在规定学习时间内完成所报年度的学习,注意逾期将不予补学;3、无故不参加或未完成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晋升职务(职称)、先进会计工作者及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等。

吉林省财政厅官网会计网会计人员信息继续教育登录不了

1、学员在登录的过程中填写信息有误,学员可在仔细确认相关信息无误后,重新登录即可。2、学员填写的相关信息无误但依旧显示“请核实相关信息是否正确”等字样。学员必惊慌。出现此类问题的地区大都有本地会计继续教育相关的其他具体要求,例如在登录之前需要到当地部门网站进行信息采集等等,学员可登录东奥会计网站进行咨询,或是登录本地会计相关部门查询有关信息。

浙江会计继续教育网不能登录怎么样?

打开浙江省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这个网站,在首页学员登录框内输入个人信息后内点击登陆 用360把垃圾清理一下。有点时候垃圾多了。会造成电脑的编译错误。 不行的话。重新装一下试试咯。 浙江省会计继续教育进不去 2014年度网络继续教育将于2014年3月1日开始。各级财政部门应根据职责抓紧组织实施本地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开始时间不应迟于7月1日。2014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31日。 2015年应该还没开始。 为什么浙江省会计继续教育网址打不开呀,报不了名 已经使用新系统了,在旧系统的左上角有悬浮窗,上面标明了,点进去就可以到新系统了。 浙江省会计从业资格证继续教育错过时间怎么办 浙江省会计从业资格证继续教育错过时间:等明年网上报名参加。 因故未完成以前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一律通过浙江省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平台补修继续教育课时。 浙江省会计从业资格证继续教育可在浙江省财政厅网上报名,网址://kjzj.zjczt.gov.cn/ZJTestIndex/index。 2015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2015年度网络继续教育将于2015年4月1日开始。面授继续教育开始时间不应迟于7月1日。 浙江会计继续教育页面左侧登录入口显示不出来 您好,浙江会计继续教育系统的平台是正常的。 您可以换个浏览器或看看是否是网速的问题。 ------------------锐讯会计服务(淘宝店) 为您解答 浙江省财政厅会计网,继续教育网能进去,但是选择年度这栏不能选,是什么原因 您好,会计网为您解答 一般注册的时候,已经选好年度的了,进去就是当年的年度考试。欢迎向会计网企业知道提问 前几天登入浙江会计继续教育网报名时候可以显示验证码,也可以跳出新窗口,可现在进入该网站后无法 是否浏览器设置屏蔽广告了,弹出窗口被当成广告屏蔽了。 关掉360,QQ管家等,用IE浏览器试一下。 浙江省会计继续教育网怎么进不去呀 你好,会计老郑·一点通网校回答你的问题:再试试,与G20没有关系。 浙江会计继续教育登录问题 我遇到过这种情况,解决的方法,就是换个浏览器试试。 ------------锐讯会计服务 为您解答 为什么进入浙江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站,点击开始学习跳出来东奥会计网站啊 换个浏览器,必须用IE的

浙江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http://jxjy.zjczt.gov.cn

浙江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 http://jxjy.zjczt.gov.cn 浙江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http://jxjy.zjczt.gov.cn)由浙江省财政厅主办,是浙江会计继续教育官方网站。 浙江会计继续教育常见问题解答 常见问题 1、 浙江省为什么采用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方式? 答:为了顺应会计管理信息化、网络化的大趋势,满足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多元化的需要,切实加强我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确保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效果,决定从2009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开始,增加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方式,与面授继续教育方式双轨运行。 2、 网络继续教育系统的网名、网址是什么? 答:浙江省范围(不含宁波),凡要求参加网络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请登录浙江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网址:http://jxjy.zjczt.gov.cn)。 3、 外省人员能报名参加浙江省的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吗? 答:不能。根据有关规定,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行属地管理。 4、 宁波市的会计人员能报名参加浙江省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吗? 答:不能。根据《浙江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浙财会字[2005]30号)规定,该实施kjzjxjy.com办法不适用于宁波市,故宁波市及其所辖市、县、区的会计人员不能参加浙江省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 5、 会计人员怎样进行网络继续教育学习? 答: 1. 学员进入浙江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页面; 2. 在页面左侧登录入口输入身份证号和姓名,进入继续教育学习中心; 3. 在学习中心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培训年度和培训机构,完成报名; 4. 进入培训机构页面完成缴费和听课; 5. 在培训机构完成听课后,返回继续教育学习中心进行考试。 6、 学员如何选择网络教育培训机构? 答:自2016年起,浙江省财政厅合作3家网络培训机构,分别为北京东奥时代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东奥会计在线)、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中华会计网校)、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会计人员进行网络继续教育,一个培训年度可任意选择一家培训机构。会计人员可在浙江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站上先选择试听3家培训机构的课程,再根据自己的需要进行选择,选择缴费后将不能修改。 7、 网络继续教育的课程安排? 答:会计人员进行网络继续教育,可在培训机构课程列表中自由组合选择课程。所选课时需在24学时。所选课程为继续教育考核(考试)的内容。学员可通过在线提问,解决学习中的疑难问题,更好地掌握继续教育学习内容。 8、 采用网上交费方式后,如何取得相关票据? 答:会计人员在培训机构进行网上缴费后,可在培训机构学习中心“我的订单”页面申请发票,发票采用平邮的方式邮寄,学员需准确填写发票邮寄地址。发票需要在缴费一个月内申请,过期将无法申请发票。 9、 网上操作有困难时怎么办? 答:对网上操作有困难的考生,可通过客服电话400-628-6677咨询得到帮助;也可在正常工作时间,向当地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电话咨询(详见联系我们)。 10、 浙江省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费用是多少?如何支付? 答:浙江省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培训费每人每年继续教育年度15元,在报名时通过网上支付系统一次性付给选择的培训机构。 11、 浙江省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如何考核? 答:学完规定课时后,学员需参加考核(考试)。考核(考试)形式分网上直接考试和网上集中考试,具体考核(考试)形式由各市财政部门确定,浙江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系统将自动进行甄别。只有考核(考试)合格后,才能确认完成本年度的继续教育。

浙江省财政厅会计网络继续教育报名时间是什么时候?

浙江省财政厅会计网络继续教育报名时间是什么时候? 远程教育每年有春季和秋季两次入学机会,春季入学时间为3月份,报名时间为12月到次年3月,秋季入学时间为9月份,报名时间为5月到9月份,基本情况下,每个招生季度都会有几个月的时间共考生进行报名,高校也会根据招生计划,报名人数来合理安排入学考试次数和入学考试时间。 网络教育报名要求 对报考者的学历方面的要求,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的考生须具有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或专科以上学历; 高中起点升专科只要年满18周岁,具备普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或职业技术学校毕业证书即可; 报读第二本科专业者,须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以上学历。需要注意的是报考医学门类各专业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卫生类职业资格的在职人员,同时在报名的时候考生需携带卫生类职业资格证或初级以上(含初级)卫生类职称证原件和复印件。 网络教育特点 a、以网络课程为主,不受时间、地点限制 b、招生院校68所,多为211/985院校 c、一年两次招生,分别在春秋两季 d、实行学分制,入学门槛较低,但本科毕业需要答辩和参加统考 e、文凭教育部学信网上可以查证,全国通用 f、分为专科起点升本科(简称专升本)、高中起点升专科(简称高起专)和高中起点升本科(简称高起本)三个层次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https://www.87dh.com/xl/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怎么样?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的地址是 仙霞路350号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是一本还是二本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是一本院校。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简称”工程大“,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首批61所试点高校之一,全国12所“卓越工程师计划””试点工作示范性高校之一,全国地方高校新工科建设的牵头单位,上海高水平地方应用型高校建设单位; 入选教育部首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国家级高校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基地、上海市创业孵化示范基地、上海市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长三角高水平特色地方高校创新联盟发起成员; 全国首个5G网络深度覆盖高校,是一所拥有工学、理学、管理学、文学、经济学、艺术学等学科门类,工程技术、经济管理、艺术设计等多学科互相渗透、协调发展的上海市属大学。 (2)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扩展阅读: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的相关介绍: 学校拥有一批有较强实力的科研机构及技术开发基地: 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范中心、1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5个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3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5个上海市重点学科、5个上海市教委重点学科; 13个上海市教育高地、2个上海市高校高水平特色发展项目、3个上海市优秀教学团队、2个上海市 *** 公共决策支持研究基地,1个上海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上海高校人文艺术创新工作室、2个上海高校知识服务平台; 1个上海市研发公共服务平台、1个上海市软科学研究基地、2个上海市级知识服务平台(协同创新中心)等。学校拥有8万平方米的现代工业工程训练中心,是教育部和上海市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学校还拥有国家大学科技园,已成为学校成果转化、创业企业孵化、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综合性科技创新平台。 2011年,学校的“现代交通运输工程与管理”学科专业建设项目列为上海市地方高校内涵建设工程项目,“轨道交通安全运行检测技术开发中心”被列为上海市地方高校知识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入选项目。 会展艺术与技术创新中心”被确定为上海市教委人文艺术工作室;“上海创意产品设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被上海市科委确定为上海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怎么样 你也今年去读吗?我也想。可我已经被重庆师范大学涉外贸易学院统招去了。。在浙江就招2个的。。 矛盾。。因为上海这边分配工作啊。。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怎么样我被录取的是企业管理,值不值得去啊 应该没有住宿费吧。学校是不管住宿的。值不值得去,不要听别人的,自己想提升自己就去。还有就是继续教育一般不看学校,哪个好毕业就去哪里读。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自考本科学士学位申请条件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自考申请学士学位的条件: (一)本学年的本科毕业生; (二)英语成绩达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自考本科段英语考试在70分(含)以上者; 2、获大学英语四级(含)以上证书者(五年内有效); 3、参加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省成人学位英语考试及格者; 4、英语专业专科(含)以上毕业者; 5、获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三级(含)以上证书者。 (三)本专业学位课程考试平均成绩在70分(含)以上; (四)毕业论文成绩为良好或优秀; 自考生申报学士学位的流程如下: (一)符合学士学位申请条件,于发毕业证的同时(一般3月初)向当地教育考试院或自考办公室提出申请,填写学士学位表一式2份,交近期2寸免冠照片一张; (二)市考试院或自考办对申请人档案材料(包括本科毕业生鉴定表、毕业论文原件及论文成绩单)和毕业生填写的自考学士学位评定表进行审定,无误后,于3月底报省考试院; (三)省考试院整理汇总各市地申报的自考学士学位材料,进行初审,合格者将考生档案材料与学土学位名册于每年4月推荐给有授予权的主考学校; (四)6月底自考主考学校学士学位主管部门和学术委员会按要求对申请学位者逐个评审,评审合格,授予学士学位,未通过者不再补授。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真的很差吗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Shanghai University Of Engineering Science),简称‘工程大",学校是“教育部卓越工程师计划”首批61所试点高校之一,同时也被列为全国12所“卓越计划”试点工作示范性高校之一,是一所以工学为主,理学、管理学、文学、经济学、艺术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上海市属大学。 学校前身为创建于1978年的上海交通大学机电分校,1984年华东化工学院(现华东理工大学)分院并入上海交通大学机电分校,1985年,经教育部批准在上海交通大学机电分校和华东纺织工学院(现东华大学)分院的基础上组建了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根据2018年5月学校官网显示,学校有机械工程学院、电子电气工程学院、管理学院等20个教学机构,拥有9个一级学科硕士点,3个专业硕士学位点,63个本科专业(含专业方向)。 历史沿革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1978年10月,上海交通大学、上海市第一机电工业局、上海市第二机电工业局、上海市造船工业局、华东电业管理局、上海市交通运输局和上海市长宁区人民 *** 共同创建了上海交通大学机电分校;华东纺织工学院、上海市纺织工业局、上海石油化工总厂和上海市普陀区人民 *** 共同创建了华东纺织工学院分院。 1984年,上海市人民 *** 决定华东化工学院分院并入上海交通大学机电分校。[1] 1985年,经教育部批准在上海交通大学机电分校和华东纺织工学院分院的基础上正式成立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1986年7月5日,时任上海市市长的 *** 同志出席了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成立大会,发表了重要讲话,并为学校题词:"为上海经济建设培养更多的工程技术和管理人才"。 1991年,学校通过了国家教育委员会对我校进行的本科教育合格评估。 2003年1月,经上海市人民 *** 决定,上海市高级技工学校划入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在上海市高级技工学校的基础上,该校组建了上海工程技术大学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和上海高级技师学院。 2003年上海市高级技工学校并入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根据2014年8月学校官网显示,学校松江校区、仙霞路校区、逸仙路校区、大学科技园海宁园区和新村路校区等6处校区,占地总面积1600多亩。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英文名为Shanghai University Of Engineering Science,简称工程大(SUES),是一所经济管理、工程技术、艺术设计等多学科互相渗透、协调发展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是什么教学啊 毕业后的文凭和高考的差不多,只不过你的写的是 “成人教育”,高考写的是“全日制回”。答我是工技大继续教育学院本科的,大专读的是工技大的机电维修,不过我的是公司委培,将来在公司里工作,评职称什么的有关系。说实话,这种文凭用处不大,也就相关的公司会认。我不知道你是委培得还是别的,如果你在机场里工作的话,这个文凭是有用,如果不在机场工作,用处不大。但是,如果你能力强,学历不算重要。如果有关系,那更好 关于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专升本的问题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专升本相关规定: 1、本市普通高校当年应届专科(含高职)毕业生和上海考生被外地高校录取的当年应届专科(含高职)毕业生。其中,包括当年春季毕业的专科(含高职)毕业生,不包括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 本市具有普通高校专科(含高职)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前一年年退役);本市高校大学生在校就读期间入伍,退役后复学的当年应届专科(含高职)毕业生。 2、报考非艺术类专业考生,须持有英语四级证书[425分(含)以上]和上海市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如未取得上海市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者,须参加由学校组织的计算机资格考试。 3、报考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如未取得上海市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和英语四级证书者,须参加由学校组织的计算机和英语资格考试。 4、专科(含高职)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后招收的“专升本”新生和本市高校大学生在校期间入伍,退役后复学的当年应届专科(含高职)毕业生不受上述证书限制。 5、每位考生限报一个专业,且必须专业大类对口。 请问,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成人夜大学好读吗,我是成人中专一年制的可以报名吗学费大概多少钱谢谢您。 专科的话没有关系,有等同于高中的毕业文凭就可以,这个东西网上没有登记学校不内会查的.... 如果是专升本,就必须容专科文凭,我读的是专升本的,混了3年,今年终于可以解脱了.上个月底刚刚完成毕业答辩,就等文凭了... 学费的话,是RMB3200/年(好像这个是教育局规定的), 还有些书费什么大约每学期RMB500. 对了,不管你选什么学校,千万不要选总校本部,本部管的最严......其它分校什么的为了省事,逃逃课,考试都很松的.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夜大有哪些专业学校的主页上我都没找到。 拜托熟悉的人指点一下 谢谢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夜大学是继续教育学院所属的一个学历教育部门,是由工程技术、管理、艺术等多学科互相渗透、协调发展的成人高等教育机构。 夜大学共享学校整体资源,充分发挥学校各专业学院的优势,坚持依托工业办学,产学研紧密结合,主动为上海经济建设发展服务"的办学方向,致力于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形成了夜大学的办学特色。经过不断努力,教学成果显著,办学规模逐步扩大,办学水平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稳步上升。夜大学有一支高质量的专 *** 教师队伍和教学管理队伍。 夜大学有仙霞路、新村路和逸仙路三大校区,其丰富的教学资源、先进的教育设施、完备的后勤保障,为成人高等教育进一步发展拓展了广阔的空间。目前夜大开设了工程技术、管理、艺术等专科、高升本、专升本各层次30多个专业,其中专科33个、高升本6个、专升本11个。为方便广大学生就近入学,在市区和郊区开设了多个教学点,在校生规模近6000人。 主页网址//cj.sues.e.cn/evening

2020年云南怒江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云南省财政厅

【 #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 从云南省财政厅了解到,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可自愿选择网络继续教育方式参加继续教育,也可选择《实施办法》规定的其他形式参加继续教育。怒江会计人员可通过登陆云南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在线服务—会计管理—继续教育在线学习,进行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   为不断丰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提高继续教育质量,为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提供便利,根据《云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云财规〔2019〕1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进一步做好全省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云南省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含中央驻滇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或不从事会计工作但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人员)可自愿选择网络继续教育方式参加继续教育,也可选择《实施办法》规定的其他形式参加继续教育。   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网络继续教育机构提供的公需科目包括法律法规、理论政策、职业道德、管理技能、智能财务、信息技术、人文历史等基本知识,专业科目包括财务会计、管理会计、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会计信息化、会计职业道德、财税金融、会计法律法规等专业知识。   三、会计人员参加网络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学分折算办法在课程设置中明确。对会计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应取得的学分,可以单独选择参加网络继续教育完成,也可以选择《实施办法》规定的其他继续教育形式完成。参加网络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省范围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   四、为确保网络继续教育质量,省财政厅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5家网络继续教育机构为全省会计人员提供网络继续教育服务。会计人员可通过登陆云南省财政厅门户网站(http://czt.yn.gov.cn/)在线服务—会计管理—继续教育在线学习,自行选择网络继续教育平台参加继续教育。   五、省财政厅会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根据会计人员能力框架,指导网络继续教育机构完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科目。各州(市)、县(市、区)财政局会同本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和指导本辖区会计人员自愿参加网络继续教育。   六、会计人员参加网络继续教育的,由网络继续教育机构提供培训情况和考试考核结果。省财政厅负责统一登记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情况,各州(市)、县(市、区)财政局负责管理和检查本辖区会计人员完成继续教育情况。对未完成信息采集的会计人员,在完成信息采集后才能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七、会计人员应在当年完成本年度继续教育。对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或者参加继续教育未取得规定学分的会计人员,可在次年6月底前通过网络继续教育方式完成继续教育并取得相应学分。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与省财政厅会计处、会计服务中心联系,联系人及电话:陆静,0871-63957215。 2020年云南怒江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云南省财政厅

2020年云南玉溪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云南省财政厅

【 #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 从云南省财政厅了解到,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可自愿选择网络继续教育方式参加继续教育,也可选择《实施办法》规定的其他形式参加继续教育。玉溪会计人员可通过登陆云南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在线服务—会计管理—继续教育在线学习,进行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   为不断丰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提高继续教育质量,为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提供便利,根据《云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云财规〔2019〕1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进一步做好全省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云南省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含中央驻滇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或不从事会计工作但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人员)可自愿选择网络继续教育方式参加继续教育,也可选择《实施办法》规定的其他形式参加继续教育。   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网络继续教育机构提供的公需科目包括法律法规、理论政策、职业道德、管理技能、智能财务、信息技术、人文历史等基本知识,专业科目包括财务会计、管理会计、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会计信息化、会计职业道德、财税金融、会计法律法规等专业知识。   三、会计人员参加网络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学分折算办法在课程设置中明确。对会计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应取得的学分,可以单独选择参加网络继续教育完成,也可以选择《实施办法》规定的其他继续教育形式完成。参加网络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省范围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   四、为确保网络继续教育质量,省财政厅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5家网络继续教育机构为全省会计人员提供网络继续教育服务。会计人员可通过登陆云南省财政厅门户网站(http://czt.yn.gov.cn/)在线服务—会计管理—继续教育在线学习,自行选择网络继续教育平台参加继续教育。   五、省财政厅会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根据会计人员能力框架,指导网络继续教育机构完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科目。各州(市)、县(市、区)财政局会同本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和指导本辖区会计人员自愿参加网络继续教育。   六、会计人员参加网络继续教育的,由网络继续教育机构提供培训情况和考试考核结果。省财政厅负责统一登记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情况,各州(市)、县(市、区)财政局负责管理和检查本辖区会计人员完成继续教育情况。对未完成信息采集的会计人员,在完成信息采集后才能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七、会计人员应在当年完成本年度继续教育。对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或者参加继续教育未取得规定学分的会计人员,可在次年6月底前通过网络继续教育方式完成继续教育并取得相应学分。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与省财政厅会计处、会计服务中心联系,联系人及电话:陆静,0871-63957215。 2020年云南玉溪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云南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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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开始啦!

【导读】为切实做好2019年度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向会计人员提供优质便捷的继续教育服务,不断提高会计人员业务素质和专业水平,更好的适应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江西省财政厅于2019年下半年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北京东奥时代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和上海高顿教育培训有限公司作为江西省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机构。一、继续教育时间2019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时间从2020年3月开始至2020年12月底结束。二、继续教育对象江西省境内的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简称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中、高级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三、继续教育内容重点学习2019年新出台的会计准则制度和法律规则、税收政策和相关的法律法规、会计人员管理办法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相关的新政策等。从2019年度开始,每个年度的继续教育学习培训时间不得少于90学分或学时(1学分=1学时)。四、继续教育形式按照《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规定,从2019年度开始,会计人员完成继续教育有十七种形式,其中参加网络继续教育形式的会计人员可通过“江西省财政厅”官网(网址:http://www.jxf.gov.cn/)—“会计频道”或“江西省会计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acc.jxf.gov.cn/)点击“继续教育报名”,登录“江西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选择继续教育年份和“东奥会计在线”或“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远程教育网”或“高顿继续教育平台”其中一家网络继续教育机构,缴费成功后进入学习。网络继续教育费用按照40元/人/年度(费用不含教材,下同)的统一标准收取,由参加网络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直接在网上支付给选择学习的网络继续教育机构。五、有关要求1.会计人员应严格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会计人员管理办法》《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和江西省财政厅印发的《江西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要求,每年必须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为规范和加强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工作,江西省境内的会计人员可以登录“江西省会计综合管理服务平台”通过网络继续教育形式,对2016至2018年未完成的继续教育进行补学,补学时间从2020年3月起截止到2020年12月底,费用40元/人/年度。从2020年度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开始,以后每年只允许会计人员通过网络继续教育形式完成上一个年度的继续教育。2.参加江西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人员必须先登录“江西省会计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进行人员信息采集,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会计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才能进行继续教育或申请继续教育学分折算。3.从2019年度开始,会计人员当年通过其他形式参加的继续教育(或抵顶)学分未达到90学分要求的,可通过网络继续教育补齐剩余学分,若需补学的继续教育学分不超过45(含)学分,则按照20元/人/年度收费,若需补学的继续教育学分超过45学分,则按照40元/人/年度收费。4.各级会计继续教育管理部门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按照《江西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加强对本辖区有关部门单位和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现场学习培训的指导和管理。5.江西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规定和继续教育学分计量标准及登记操作流程等相关政策,请登录“江西省财政厅”官网或“江西省会计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查阅《江西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及附件——《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计量标准和登记操作细则》。6.有关单位或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在举办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时,应严格按照《继续教育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提前向单位(或机构)所在地会计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进行报备,事后由会计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根据上述单位(或机构)提供的继续教育培训考核结果等资料,为学员进行学分折算登记。目前,上述三家网络继续教育机构已经完成学习课件制作、与江西省会计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数据接口对接等前期准备工作,需要进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人员一定要重视起来,一定要按时完成继续教育,不要因为自己的原因影响后面的证书注册等等事项。

2020年江西吉安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江西省财政厅

【 #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 从江西省财政厅了解到,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需要参加继续教育。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吉安会计人员可登陆江西省财政厅网站,进行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 继续教育时间   2020年江西吉安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时间为 2020年8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 继续教育对象   在江西省境内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中、高级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会计人员包括从事下列具体会计工作的人员:①出纳;②稽核;③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净资产)的核算;④收入、费用(支出)的核算;⑤财务成果(政府预算执行结果)的核算;⑥财务会计报告(决算报告)编制;⑦会计监督;⑧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⑨其他会计工作。   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总会计师的人员,属于会计人员。 继续教育内容   专业科目重点学习2019年度和2020年上半年新出台的会计准则制度、税收政策和与会计相关的法律法规等;公需科目重点学习《习近平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论述摘编》《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保护 法》《专业技术人员职业道德建设》以及防范网络电信玉诈骗等内容。   继续教育学习培训不得少于90学分或学时(1学分=1学时)。 继续教育形式   会计人员应按照《实施办法》规定的十七种形式完成继续教育任务,其中参加网络继续教育形式的会计人员可通过“江西省财政厅”(网址:http∶//www.jxf.gov.cn/)一“会计频道”或“江西省会计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acc,jxf.gov.cn/)点击“继续教育报名”,登录“江西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选择继续教育年份和“东奥会计在线”或“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远程教育网”或“高顿继续教育平台”其中一家网络继续教育机构,缴费成功后进入学习   网络继续教育费用按照40元/人/年度(费用不含教材,下同)的统一标准收取,由会计人员直接在网上支付给选择学习的网络继续教育机构 有关要求   (一)参加江西省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应先登录“江西省会计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进行人员信息采集,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会计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才能进行继续教育或申请继续教育学分折算   (二)通过网络继续教育形式,未完成2016至2018年度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必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学完所购课程并通过相应的考试,2019年度的继续教育必须在2021年6月30日前学完所购课程并通过相应的考试,逾期未完成上述年度继续教育任务的将终止课程,所交纳的费用不予退还。   (三)各级会计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结合新型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按照《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加强对本辖区有关部门单位和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现场学习培训的指导和管理。   (四)各级会计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及时告知本辖区有关单位或现场会计继续教育培训机构,严格按照《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提前进行报备,培训结束后及时提供继续教育考核结果等资料,为学员进行学分折算登记。   (五)会计人员通过规定的其他形式全部(或部分)完成当年继续教育学分的,可登录“江西省会计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继续教育管理”-“学分折算申请”,按照提示上传符合要求的学分折算资料,提交学分折算申请,由当地会计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进行审核,折算相应学分。会计人员当年通过其他形式参加的继续教育(或抵顶)学分未达到90学分要求的,可通过网络继续教育补齐剩余学分,若需补学不超过45(含)学分,则按照20元/人/年度收费,若需补学超过45学分,则按照40元/人/年度收费。   (六)江西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规定和学分折算政策,请登录“江西省会计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查阅《江西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及《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计量标准和登记操作细则》。   (七)原在江西省境内工作,现已转到外省工作的会计人员,应在外省工作单位所在地参加信息采集和继续教育;原在外省工作,现已转到江西省境内工作的会计人员,应登录江西省会计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进行信息采集和继续教育。   (八)会计人员在参加网络继续教育学习过程中,如遇困难,可拔打已选择学习的网络继续教育机构服务咨询电话,东奥会计在线:4006275566;北京国家会计学院:4000630318;高顿继续教育平台:4009999083。 登陆入口 2020年江西吉安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江西省财政厅

2020年江西南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江西省财政厅

【 #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 从江西省财政厅了解到,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需要参加继续教育。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南昌会计人员可登陆江西省财政厅网站,进行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 继续教育时间   2020年江西南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时间为 2020年8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 继续教育对象   在江西省境内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中、高级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会计人员包括从事下列具体会计工作的人员:①出纳;②稽核;③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净资产)的核算;④收入、费用(支出)的核算;⑤财务成果(政府预算执行结果)的核算;⑥财务会计报告(决算报告)编制;⑦会计监督;⑧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⑨其他会计工作。   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总会计师的人员,属于会计人员。 继续教育内容   专业科目重点学习2019年度和2020年上半年新出台的会计准则制度、税收政策和与会计相关的法律法规等;公需科目重点学习《习近平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论述摘编》《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保护 法》《专业技术人员职业道德建设》以及防范网络电信玉诈骗等内容。   继续教育学习培训不得少于90学分或学时(1学分=1学时)。 继续教育形式   会计人员应按照《实施办法》规定的十七种形式完成继续教育任务,其中参加网络继续教育形式的会计人员可通过“江西省财政厅”(网址:http∶//www.jxf.gov.cn/)一“会计频道”或“江西省会计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acc,jxf.gov.cn/)点击“继续教育报名”,登录“江西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选择继续教育年份和“东奥会计在线”或“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远程教育网”或“高顿继续教育平台”其中一家网络继续教育机构,缴费成功后进入学习   网络继续教育费用按照40元/人/年度(费用不含教材,下同)的统一标准收取,由会计人员直接在网上支付给选择学习的网络继续教育机构 有关要求   (一)参加江西省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应先登录“江西省会计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进行人员信息采集,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会计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才能进行继续教育或申请继续教育学分折算   (二)通过网络继续教育形式,未完成2016至2018年度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必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学完所购课程并通过相应的考试,2019年度的继续教育必须在2021年6月30日前学完所购课程并通过相应的考试,逾期未完成上述年度继续教育任务的将终止课程,所交纳的费用不予退还。   (三)各级会计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结合新型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按照《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加强对本辖区有关部门单位和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现场学习培训的指导和管理。   (四)各级会计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及时告知本辖区有关单位或现场会计继续教育培训机构,严格按照《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提前进行报备,培训结束后及时提供继续教育考核结果等资料,为学员进行学分折算登记。   (五)会计人员通过规定的其他形式全部(或部分)完成当年继续教育学分的,可登录“江西省会计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继续教育管理”-“学分折算申请”,按照提示上传符合要求的学分折算资料,提交学分折算申请,由当地会计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进行审核,折算相应学分。会计人员当年通过其他形式参加的继续教育(或抵顶)学分未达到90学分要求的,可通过网络继续教育补齐剩余学分,若需补学不超过45(含)学分,则按照20元/人/年度收费,若需补学超过45学分,则按照40元/人/年度收费。   (六)江西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规定和学分折算政策,请登录“江西省会计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查阅《江西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及《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计量标准和登记操作细则》。   (七)原在江西省境内工作,现已转到外省工作的会计人员,应在外省工作单位所在地参加信息采集和继续教育;原在外省工作,现已转到江西省境内工作的会计人员,应登录江西省会计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进行信息采集和继续教育。   (八)会计人员在参加网络继续教育学习过程中,如遇困难,可拔打已选择学习的网络继续教育机构服务咨询电话,东奥会计在线:4006275566;北京国家会计学院:4000630318;高顿继续教育平台:4009999083。 登陆入口 2020年江西南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江西省财政厅

关于开展2020年江西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及有关事项通知

【 #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江西省财政厅发布“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江西2020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会计继续教育时间为 2020年8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继续教育培训不得少于90学分或学时(1学分=1学时)。   各市、县(区)财政局,赣江新区财政金融局,各省直部门、中央驻赣单位、省属企业:   为做好2020年度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不断提高会计人员素质和水平,更好的适应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按照《江西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赣财会[2019]19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要求,现将开展2020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时间   2020年江西会计继续教育时间为 2020年8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    二、继续教育对象   在江西省境内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中、高级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会计人员包括从事下列具体会计工作的人员:①出纳;②稽核;③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净资产)的核算;④收入、费用(支出)的核算;⑤财务成果(政府预算执行结果)的核算;⑥财务会计报告(决算报告)编制;⑦会计监督;⑧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⑦其他会计工作。   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总会计师的人员,属于会计人员。    三、继续教育内容   专业科目重点学习2019年度和2020年上半年新出台的会计准则制度、税收政策和与会计相关的法律法规等;公需科目重点学习《习近平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论述摘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保护法》《专业技术人员职业道德建设》以及防范网络电信诈骗等内容。   继续教育学习培训不得少于90学分或学时(1学分=1学时)。    四、继续教育形式   会计人员应按照《实施办法》规定的十七种形式完成继续教育任务,其中参加网络继续教育形式的会计人员可通过“江西省财政厅”(网址:http://www.jxf.gov.cn/)-“会计频道”或“江西省会计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acc.jxf.gov.cn/)点击“继续教育报名”,登录“江西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选择继续教育年份和“东奥会计在线”或“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远程教育网”或“高顿继续教育平台”其中一家网络继续教育机构,缴费成功后进入学习。网络继续教育费用按照40元/人/年度(费用不含教材,下同)的统一标准收取,由会计人员直接在网上支付给选择学习的网络继续教育机构。    五、有关要求   (一)参加江西省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应先登录“江西省会计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进行人员信息采集,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会计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才能进行继续教育或申请继续教育学分折算。   (二)通过网络继续教育形式,未完成2016至2018年度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必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学完所购课程并通过相应的考试,2019年度的继续教育必须在2021年6月30日前学完所购课程并通过相应的考试,逾期未完成上述年度继续教育任务的将终止课程,所交纳的费用不予退还。   (三)各级会计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结合新型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按照《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加强对本辖区有关部门单位和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现场学习培训的指导和管(四)各级会计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及时告知本辖区有关单位或现场会计继续教育培训机构,严格按照《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提前进行报备,培训结束后及时提供继续教育考核结果等资料,为学员进行学分折算登记。   (五)会计人员通过规定的其他形式全部(或部分)完成当年继续教育学分的,可登录“江西省会计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一“继续教育管理”一“学分折算申请”,按照提示上传符合要求的学分折算资料,提交学分折算申请,由当地会计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进行审核,折算相应学分。会计人员当年通过其他形式参加的继续教育(或抵顶)学分未达到90学分要求的,可通过网络继续教育补齐剩余学分,若需补学不超过45(含)学分,则按照20元/人/年度收费,若需补学超过45学分,则按照40元/人/年度收费   (六)江西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规定和学分折算政策,请登录“江西省会计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查阅《江西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及《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计量标准和登记操作细则》。   (七)原在江西省境内工作,现已转到外省工作的会计人员,应在外省工作单位所在地参加信息采集和继续教育;原在外省工作,现已转到江西省境内工作的会计人员,应登录江西省会计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进行信息采集和继续教育。

江西会计从业继续教育入口怎么样?

一 江西省的会计从业资格证继续教育网上教育怎么弄 你要到当地的财政局报名和交费,他们会给你一张卡,上面有网址和学员代码,你登录后点“会计继续教育”、点继续教育地区的“江西”,再点你所在的地区,然后学员登录,输入你的学员代码、密码、验证码、登录就可以学习和考试了。 补充:网上的继续教育不需要到省财政厅去的,只要你有学员代码,随便在哪都可以进行。如果不参加继续教育,会计证年检就过不去的。 二 会计继续教育入口登录 选择会计证的所在地的财政局官网。 1)例如,会计证是上海的,网页搜索网上海市财政局官 (2)江西会计从业继续教育入口扩展阅读: 财政部颁发布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学习内容、学时由财政部会计司拟订,具体实施由各级财政会计管理部门批准认可的学校、单位组织开展,其运作格局是由培训单位培训,由各级财政部门发证,每个会计人员每年必须接受一定时间的继续教育。 会计人员若连续二、三年未参加,将在资格考试、会计证年检、评先表模等方面予以惩诫,直至吊销会计证,清理出会计队伍。 三 江西省会计从业资格证 没有接受继续教育 取得证书当年是免继续教育的,第二年开始,只要可以开始继续教育,就可以报名参加了。跟你取得日期无关的,只会看你某年度有没有继续教育而已。到目前你只需要补2012年的,参加2013年的继续教育即可,最方便的方法,就是找中介帮你代办,给点钱就是了。纯手打,望采纳! 四 江西省17年会计从业继续教育过了时间怎么办 2018年会计继续教育时再补听课考试吧。 五 江西会计从业资格证什么时候需要继续教育 会计继续教育来即《会计从业资格证》源实行定期年检制度。指对正从事会计工作和已取得或受聘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的会计人员进行以提高政治思想素质、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为目标,使之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再培训、再教育,这是会计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又是一项崭新的事业和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 据江西省财政厅会计网显示,江西省继续教育,采取两种模式:网上教育和线下财政局培训教育。所有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会计人员均需要每年继续教育,逢单年进行年检。 线上继续教育开通时间一般为每年的年初三月,会计人员需要在本年度12月31日前,在网上进行听课并参加考试,考试通过,既视为继续教育成功。 线下继续教育需要到会计证登记所在地,参加财政局组织的统一培训和考试,一般为每年的三月到五月左右,具体要看本地财政局相关安排。 六 江西省的会计从业资格证继续教育网上教育怎么弄 你可以在直接查<江西省会计人员网上继续教育>进行远程教育,先注册然后内再寄钱过去容(底下学员须知网可以知道账号怎么操作),然后再选课程上课,上满24小时考试及格他会寄一张证明给你,你拿证明跟从业资格证回去盖章就算好了。 七 江西会计从业证继续教育 继续教育可以到网上去教育的 自己进入所属地的会计信息网里有 应该有个继续教育的模块 进去购买课程,并考试的. 八 江西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开始啦! 【导读】为切实做好2019年度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向会计人员提供优质便捷的继续教育服务,不断提高会计人员业务素质和专业水平,更好的适应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江西省财政厅于2019年下半年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北京东奥时代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和上海高顿教育培训有限公司作为江西省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机构。 一、继续教育时间 2019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时间从2020年3月开始至2020年12月底结束。 二、继续教育对象 江西省境内的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简称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中、高级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三、继续教育内容 重点学习2019年新出台的会计准则制度和法律规则、税收政策和相关的法律法规、会计人员管理办法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相关的新政策等。从2019年度开始,每个年度的继续教育学习培训时间不得少于90学分或学时(1学分=1学时)。 四、继续教育形式 按照《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规定,从2019年度开始,会计人员完成继续教育有十七种形式,其中参加网络继续教育形式的会计人员可通过“江西省财政厅”官网(网址://jxf.gov.cn/)—“会计频道”或“江西省会计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网址://acc.jxf.gov.cn/)点击“继续教育报名”,登录“江西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选择继续教育年份和“东奥会计在线”或“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远程教育网”或“高顿继续教育平台”其中一家网络继续教育机构,缴费成功后进入学习。网络继续教育费用按照40元/人/年度(费用不含教材,下同)的统一标准收取,由参加网络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直接在网上支付给选择学习的网络继续教育机构。 五、有关要求 1.会计人员应严格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会计人员管理办法》《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和江西省财政厅印发的《江西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要求,每年必须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为规范和加强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工作,江西省境内的会计人员可以登录“江西省会计综合管理服务平台”通过网络继续教育形式,对2016至2018年未完成的继续教育进行补学,补学时间从2020年3月起截止到2020年12月底,费用40元/人/年度。从2020年度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开始,以后每年只允许会计人员通过网络继续教育形式完成上一个年度的继续教育。 2.参加江西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人员必须先登录“江西省会计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进行人员信息采集,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会计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才能进行继续教育或申请继续教育学分折算。 3.从2019年度开始,会计人员当年通过其他形式参加的继续教育(或抵顶)学分未达到90学分要求的,可通过网络继续教育补齐剩余学分,若需补学的继续教育学分不超过45(含)学分,则按照20元/人/年度收费,若需补学的继续教育学分超过45学分,则按照40元/人/年度收费。 4.各级会计继续教育管理部门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按照《江西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加强对本辖区有关部门单位和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现场学习培训的指导和管理。 5.江西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规定和继续教育学分计量标准及登记操作流程等相关政策,请登录“江西省财政厅”官网或“江西省会计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查阅《江西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及附件——《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计量标准和登记操作细则》。 6.有关单位或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在举办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时,应严格按照《继续教育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提前向单位(或机构)所在地会计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进行报备,事后由会计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根据上述单位(或机构)提供的继续教育培训考核结果等资料,为学员进行学分折算登记。 目前,上述三家网络继续教育机构已经完成学习课件制作、与江西省会计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数据接口对接等前期准备工作,需要进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人员一定要重视起来,一定要按时完成继续教育,不要因为自己的原因影响后面的证书注册等等事项。 九 会计继续教育入口 会继续教育

关于开展2022年江西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 #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 从江西省财政厅了解到,关于开展2022年江西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已发布,详细内容如下:   各市、县(区)财政局,赣江新区财政金融局,省直各部门,中央驻赣单位,有关省属企业:  为做好2022年度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不断提高会计人员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更好的适应新时代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需要,按照《江西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赣财会〔2019〕19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要求,现将开展2022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时间  2022年度继续教育时间为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二、继续教育对象  在江西省境内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中、高级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会计人员包括从事下列具体会计工作的人员:①出纳;②稽核;③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净资产)的核算;④收入、费用(支出)的核算;⑤财务成果(政府预算执行结果)的核算;⑥财务会计报告(决算报告)编制;⑦会计监督;⑧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⑨其他会计工作。  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总会计师的人员,属于会计人员。  三、继续教育内容  专业科目包括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掌握的财务会计、管理会计、财务管理、财税金融、会计法律法规、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会计信息化、会计职业道德等相关专业知识,重点学习2021年度和2022年上半年新出台的会计准则制度及解释、税收政策及会计相关法律法规等知识,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30号)、财政部印发的《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财会〔2021〕27号)、《会计行业人才发展规划(2021-2025年)》(财会〔2021〕34号)、《会计信息化发展规划(2021-2025年)》(财会〔2021〕36号)和代理记账有关政策等内容;公需科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政策理论、职业道德、信息技术以及防范网络电信诈骗等内容。  继续教育学习培训不得少于90学分或学时(1学分=1学时).  四、继续教育形式  会计人员应按照《实施办法》规定的十七种形式完成继续教育任务,其中,参加网络继续教育形式的会计人员可通过"江西省财政厅"(网址:http://www.jxf.gov.cn/)一"政务服务”一"会计综合服务"或"江西省会计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acc.jxf.gov.cn/)点击"继续教育报名”,登录“江西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选择继续教育年份和"东奥会计在线"或"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远程教育网"或“高顿继续教育平台"其中一家网络继续教育机构,缴费成功后进入学习。  网络继续教育费用按照40元/人/年度(费用不含教材,下同)的统一标准收取,由会计人员直接在网上支付给选择学习的网络继续教育机构。  五、有关要求  (一)参加江西省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应先登录"江西省会计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进行人员信息采集,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工作单位所在地(学生由学籍所在地、暂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的会计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才能进行继续教育或申请继续教育学分折算。  (二)2022年度的继续教育应在2023年6月30日前学完所购课程并通过相应的考试。按照往年规定,我省会计人员可以通过网络继续教育的方式,在2022年度继续教育规定的完成时限内补学2020年度和2021年度的继续教育课程,在2022年度继续教育开通之时也是2019年度继续教育学习通道关闭之时,逾期未完成2019年度继续教育任务的将终止课程,所交纳的费用不予退还。  (三)各级会计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结合新型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按照《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加强对本辖区有关部门单位和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现场学习培训的指导和管理。要及时告知本辖区有关单位或现场会计继续教育培训机构,严格按照《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提前进行报备,继续教育培训结束后及时提供继续教育考核结果等资料,为学员进行学分折算登记。  (四)会计人员通过规定的其他形式全部(或部分)完成当年继续教育学分的,可登录“江西省会计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一"继续教育管理"一"学分折算申请",按照提示上传符合要求的学分折算资料,提交学分折算申请,由当地会计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进行审核,折算相应学分。会计人员当年通过其他形式参加的继续教育(或抵顶)学分未达到90学分要求的,可通过网络继续教育补齐剩余学分,若需补学不超过45(含)学分,则按照20元/人/年度收费,若需补学超过45学分,则按照40元/人/年度收费。  (五)江西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规定和学分折算政策,请登录"江西省会计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查阅《江西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及《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计量标准和登记操作细则》。  (六)原在外省工作,现已调转到江西省境内工作的会计人员,应在江西完成继续教育。  (七)会计人员在参加网络继续教育学习过程中,如遇困难,可拨打已选择学习的网络继续教育机构服务咨询电话,东奥会计在线:4006275566;北京国家会计学院:4000630318;  高顿继续教育平台:4009999083.江西省财政厅2022年5月27日

2020年江西新余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江西省财政厅

【 #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 从江西省财政厅了解到,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需要参加继续教育。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新余会计人员可登陆江西省财政厅网站,进行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 继续教育时间   2020年江西新余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时间为 2020年8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 继续教育对象   在江西省境内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中、高级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会计人员包括从事下列具体会计工作的人员:①出纳;②稽核;③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净资产)的核算;④收入、费用(支出)的核算;⑤财务成果(政府预算执行结果)的核算;⑥财务会计报告(决算报告)编制;⑦会计监督;⑧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⑨其他会计工作。   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总会计师的人员,属于会计人员。 继续教育内容   专业科目重点学习2019年度和2020年上半年新出台的会计准则制度、税收政策和与会计相关的法律法规等;公需科目重点学习《习近平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论述摘编》《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保护 法》《专业技术人员职业道德建设》以及防范网络电信玉诈骗等内容。   继续教育学习培训不得少于90学分或学时(1学分=1学时)。 继续教育形式   会计人员应按照《实施办法》规定的十七种形式完成继续教育任务,其中参加网络继续教育形式的会计人员可通过“江西省财政厅”(网址:http∶//www.jxf.gov.cn/)一“会计频道”或“江西省会计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acc,jxf.gov.cn/)点击“继续教育报名”,登录“江西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选择继续教育年份和“东奥会计在线”或“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远程教育网”或“高顿继续教育平台”其中一家网络继续教育机构,缴费成功后进入学习   网络继续教育费用按照40元/人/年度(费用不含教材,下同)的统一标准收取,由会计人员直接在网上支付给选择学习的网络继续教育机构 有关要求   (一)参加江西省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应先登录“江西省会计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进行人员信息采集,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会计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才能进行继续教育或申请继续教育学分折算   (二)通过网络继续教育形式,未完成2016至2018年度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必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学完所购课程并通过相应的考试,2019年度的继续教育必须在2021年6月30日前学完所购课程并通过相应的考试,逾期未完成上述年度继续教育任务的将终止课程,所交纳的费用不予退还。   (三)各级会计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结合新型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按照《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加强对本辖区有关部门单位和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现场学习培训的指导和管理。   (四)各级会计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及时告知本辖区有关单位或现场会计继续教育培训机构,严格按照《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提前进行报备,培训结束后及时提供继续教育考核结果等资料,为学员进行学分折算登记。   (五)会计人员通过规定的其他形式全部(或部分)完成当年继续教育学分的,可登录“江西省会计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继续教育管理”-“学分折算申请”,按照提示上传符合要求的学分折算资料,提交学分折算申请,由当地会计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进行审核,折算相应学分。会计人员当年通过其他形式参加的继续教育(或抵顶)学分未达到90学分要求的,可通过网络继续教育补齐剩余学分,若需补学不超过45(含)学分,则按照20元/人/年度收费,若需补学超过45学分,则按照40元/人/年度收费。   (六)江西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规定和学分折算政策,请登录“江西省会计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查阅《江西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及《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计量标准和登记操作细则》。   (七)原在江西省境内工作,现已转到外省工作的会计人员,应在外省工作单位所在地参加信息采集和继续教育;原在外省工作,现已转到江西省境内工作的会计人员,应登录江西省会计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进行信息采集和继续教育。   (八)会计人员在参加网络继续教育学习过程中,如遇困难,可拔打已选择学习的网络继续教育机构服务咨询电话,东奥会计在线:4006275566;北京国家会计学院:4000630318;高顿继续教育平台:4009999083。 登陆入口 2020年江西新余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初级会计继续教育通知公布,2023年6月30日截止

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办公室发布的《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江西省初级会计继续教育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开始时间为2022年7月1日,需要参加继续教育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江西省会计继续教育对象江西省会计继续教育对象包括如下:1、在江西省境内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该类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2、在江西省境内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需要注意的是,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总会计师的人员,属于会计人员。会计人员包括从事下列具体会计工作的人员:出纳;稽核;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净资产)的核算;收入、费用(支出)的核算;财务成果(政府预算执行结果)的核算;财务会计报告(决算报告)编制;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其他会计工作。江西省会计继续教育内容江西省会计继续教育内容包括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具体内容如下:1、专业科目:包括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掌握的财务会计、管理会计、财务管理、财税金融、会计法律法规、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会计信息化、会计职业道德等相关专业知识。重点学习2021年度和2022年上半年新出台的会计准则制度及解释、税收政策及会计相关法律法规等知识,以及代理记账有关政策等内容。2、公需科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政策理论、职业道德、信息技术以及防范网络电信诈骗等内容。需要注意的是,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培训不得少于90学分或学时(1学分=1学时)。江西省会计继续教育形式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和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关于印发《江西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可知,江西省会计继续教育形式有十七种形式,具体如下图:其中,网络继续教育费用为40元/人/年度,参加这种形式的会计人员可通过江西省财政厅官网一政务服务”一会计综合服务或江西省会计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点击继续教育报名”,登录“江西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选择继续教育年份和东奥会计在线或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远程教育网或“高顿继续教育平台其中一家网络继续教育机构,缴费成功后进入学习。江西省会计继续教育相关要求1、参加江西省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应先登录江西省会计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进行人员信息采集,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工作单位所在地(学生由学籍所在地、暂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的会计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才能进行继续教育或申请继续教育学分折算。2、按照往年规定,会计人员可以通过网络继续教育的方式,在2022年度继续教育规定的完成时限内补学度和2021年度的继续教育课程,在2022年度继续教育开通之时也是年度继续教育学习通道关闭之时,逾期未完成年度继续教育任务的将终止课程,所交纳的费用不予退还。3、会计人员通过规定的其他形式全部(或部分)完成当年继续教育学分的,可登录“江西省会计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一继续教育管理一学分折算申请,按照提示上传符合要求的学分折算资料,提交学分折算申请。会计人员当年通过其他形式参加的继续教育(或抵顶)学分未达到90学分要求的,可通过网络继续教育补齐剩余学分,若需补学不超过45(含)学分,则按照20元/人/年度收费,若需补学超过45学分,则按照40元/人/年度收费

四川农业大学继续教育招生报考条件官方指南

2022四川农业大学招生计划已经公布,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四川农业大学2022年成人教育招生细则。特别是王牌专业有农学、动物科学、动物医学、林学、食品科学与工程、金融学、生物技术、环境工程、园艺、植物保护、农业资源与环境、园林、草业科学等,算是比较好的专业了,以下是具体名单,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信息为准。 一、招生对象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报考高起本或高起专的考生应高级中等学校毕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力; 4.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二、报名时间 2022年报名时间预计在8月下旬至9月上旬,具体时间以各省(直辖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三、报名流程 1.成人高考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填报志愿(含网上缴费)、现场确认、网上打印《准考证》三个阶段。网上报名填报志愿(含网上缴费)、现场确认的具体办法由各市(州)制订并周知考生。 2.考生应在正住户口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市(州)、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报名、现场确认;户口不在本地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持父母一方的居住证、工作证明到居住地的市(州)、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报名、现场确认。 3.完成基础信息网上填报、志愿填报及网上缴费后,考生须于规定时间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到本人网上报名登记表中选择的报名点对报名信息和志愿信息进行现场确认,并交验相关材料。 四、考试时间 2022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入学考试时间预计为10月中下旬,具体时间以各省(直辖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各科目考试均由国家统一命题,命题范围以教育部公布的复习考试大纲为准;高中起点本科、高中起点专科每科考试时间为120 分钟,专科起点本科每科考试时间均为150 分钟。 五、招生专业、层次及考试科目 层次 专业 考试科目 高中起点专科 文理兼收 行政管理、工商企业管理、电子商务、大数据技术、大数据与财务管理、水利水电工程智能管理、药学、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语文、数学(文科或理科)、外语 理科类 现代农业技术、畜牧兽医、应用化工技术、建筑工程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园林技术 语文、数学(理科)、外语 专科起点本科 理工类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环境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建筑学、应用化学、城乡规划、生物工程 政治、外语、高等数学(一) 经济、管理类 经济学、金融学、工程管理、工程造价、工商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土地资源管理、电子商务、药学、会计学 政治、外语、高等数学(二) 法学类 法学、社会工作 政治、外语、民法 农学类 农学、动物医学、林学、园林、动物科学、水产养殖学 政治、外语、生态学基础 文史、中医类 汉语言文学 政治、外语、大学语文 高中起点本科 文科类 法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农学、动物医学、工商管理、财务管理 语文、数学(文科)、外语、历史地理综合课 理科类 法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农学、动物医学、工商管理、财务管理 语文、数学(理科)、外语、物理化学综合课 备注:1.各省(直辖市)开设专业以教育部备案后各省(直辖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2.四川省现代农业技术单独招生办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https://www.87dh.com/xl/

[连云港市中小学继续教育学时认定方法] 连云港继续教育

连云港市教育局办公室文件 连教办师〔2015〕6号 关于实施《江苏省教师培训 学时认定和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单位、培训机构: 根据《江苏省教师培训学时认定和登记管理办法》和《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结合连云港市实际,市教育局制定了《连云港市关于的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希望你们结合本地区教师教育工作实际,切实落实省教育厅教师、校长培训学时认定和登记管理办法,充分发挥网上管理系统的作用,促进我市教师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 附件:连云港市关于《江苏省教师培训学时认定和登记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 连云港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5年3月16日 - 1 - 附件 连云港市关于《江苏省教师培训学时认定 和登记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 根据《江苏省教师培训学时认定和登记管理办法》和《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结合连云港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部分 总则 第一条 本细则适用于全市普通中小学、职业学校(含五年制高职)、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及其它教育机构教师和校长的培训学时认定和登记管理工作。 第二条 参加培训是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教师培训以补充、更新、拓展教师专业发展方面的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为主要内容,具体依据教师专业标准和教师教育课程标准确定。 第三条 教师继续教育的主要形式包括: 一 参加进修班、培训班或者研修班; 二 到教学、科研、生产单位进修; 三 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和学术讲座; 四 出国(出境)进修、考察、培训、交流; 五 单位组织的业务学习(校本研修)和有考核的自学; 六 接受现代远程教育; 七 发表专著、发表论文、参加课题研究、教学成果获奖、- 2 - 教学技术发明获奖,为县级以上教师培训授课、开公开课或示范课以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等教学竞赛获奖; 八 其他形式的继续教育。 第四条 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的师资(人事)部门负责本区域教师培训的计划制定、组织管理和考核、登记、上报等工作,并指定辖区内专业教师培训机构按年度实施。 第五条 教师培训的级别按培训组织部门的级别确定。主要包括:校本培训、县级培训、市级培训、省级培训和国家级培训。 第六条 教师培训实行自然年度学时验证制度。每年进行一次教师继续教育验证,一般安排年底或次年初。验证合格标准为:以连续5年为周期(即验证当年及前四年),总学时不低于360学时,其中县级以上培训学时不少于180学时。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每五年到企业实践累计不少于5个月,累计满1个月计县级以上培训50学时,5年累计不超过180学时。 第七条 培训项目设臵,应明确培训时间、地点、内容和学时等内容。由培训机构提交培训方案, 经培训管理职能部门审核,以文件形式予以公布。未经公布的不予认定。 第八条 教研、科研、电教等有关处室和其它教育机构组织的教师培训须纳入同级教师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统一部署,集中或分别组织实施。未纳入规划、计划的不予认定。 第九条 校本培训由学校按年度制定计划,报所属教育行政部门或指定的教师培训机构审查批准后实施。未经审查批准的不 - 3 - 予认定培训学时。因故未能列入年度计划的,提前2周报送审查。 第二部分 学时认定 第十条 新任教师岗前培训学时实行单项认定和登记,培训时间为一年内120学时。单项培训学时不足的,视同周期内培训学时未完成。 第十一条 鼓励教师通过在职学习、远程教育、自学考试、在职攻读教育硕士等多种学习途径提高学历水平。年度内完成1门以上课程学习并考核通过的,凭单科结业证书认定当年县级以上培训学时,1门认定36学时。 第十二条 教师通过论文撰写、参与课题研究、出版教育专著、技术发明创造等形式开展教育科研活动取得成果的,可以认定县级以上培训学时,但总学时不得超过县级以上年均培训学时的二分之一: 一在公开发行的刊物发表专业性或教育类文章或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论文大赛获奖者(第一、二作者),按级别认定年度县级以上培训学时,每篇县级3学时、市级5学时、省级8学时、国家级10学时折算。独立出版专著当年可折算15学时; 二在课题结题通过当年,按照完成课题研究的级别,分别认定课题负责人(前5名核心成员)校本培训、县区级培训、市级培训、省级培训15学时。认定时须提交立项和结题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材料不全、前后不一致的不予认定; - 4 - 三 教师当年获得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或教师教育教学技术发明奖(前5名核心成员),按级别认定年度县级以上培训学时,每奖项按县级3学时、市级5学时、省级8学时、国家级15学时折算; 四 在各级培训中,获评优秀学员的,同时可增获该项目四分之一的学时数。 第十三条 鼓励优秀教师示范引领。 一 参加校本培训授课,认定相应校本培训学时。参加县级以上培训授课,每次认定县级以上培训6学时。认定学时之和每年度最多不超过18学时。 二 开设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公开课、示范课,每次认定县级以上培训6学时。认定学时之和每年度最多不超过18学时。 三 参加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优质课、教学基本功、技能大赛、信息化教学大赛等教师竞赛项目获个人奖项的,每次认定当年县级以上培训18学时。 第二、三不重复计算。 第十四条 响应号召到贫困地区跨县支教,支教期间无教学事故或其他不良影响,连续任教时间1学期以上的,认定当年县级以上培训72学时。 参加县域内支教,连续任教时间在1个月以上的,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是否认定培训学时,认定学时的,总学时不得超 - 5 - 过县级以上培训36学时。 第十五条 因故不能正常参加培训班学习者,须递交经所在单位批准的请假条。每门课程(项目)累计缺课(含请假)三分之一或旷课一次及以上者和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登记学时。 第十六条 因产假、病假等特殊原因,确实无法参加培训的教师,须出具学校及所属教育行政部门或县级以上医疗单位的证明,上报相应培训主管部门或机构办理当年免修手续。5年周期内总学时仍应达到相应要求。 第三部分 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 学时认定实行属地管理,采取证书和网络登记办法。证书登记按原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培训学时网络登记应包括培训文件、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培训地点、考核结果等内容。 一 县级以上培训,由培训承办单位在培训结束后,根据培训考核情况进行网上培训学时登记。 二 学历进修学时,论文发表、获奖等折算学时和校本培训学时,由学校进行网上登记。 三 不适于即时登记的,由相应教师培训学时认定机构根据培训文件、考核情况等进行网上集中登记。 四 县级教师培训主管部门对培训机构和学校登记情况进行审核确认。未经网络登记的培训学时,《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证书》不予记录。 - 6 - 五 教师发现学时错登、漏登的,应在1个月内通过学校向负责学时认定和登记的机构(单位)提出更正、补登申请,接到申请的机构(单位)应在30日内予以处理,并答复申请人。 第十九条 依托《江苏省中小学教职工信息管理系统》运行,省、市、县区级培训均通过该系统立项、报名和学时认定。 一主管部门:省级为江苏省教育厅师资处,市级为连云港市教育局师资处,县区级为教育局师资科,学校为相关管理处室。委托管理部门:省级为江苏省教师培训中心,市级为连云港市教师发展中心,县区级可委托本级下属的教师培训机构管理。 二系统运作程序:省或市下达培训学员名额,各县区分配名额至学校,学校组织报名,各县区审核,培训承办机构审核,培训承办机构通知学员开班培训,培训结束考核和学员反馈调查问卷,培训承办机构录入培训学时,各县区认定、验证。 三学时的查询和纠错程序:教师个人在培训结束10天以后,通过登陆江苏教师管理系统查询参加培训获得的学分,发现学时错、漏,应在1个月内通过学校向负责学时认定和登记的机构提出更正申请,接到申请的机构应在15日内予以处理。 四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络系统的管理工作是一项日常性工作,各地教育主管部门和受委托机构都必须确定专人负责系统的正常维护和审核(审批)、认定、验证、更改、纠错以及布臵、督促、检查学校培训管理系统运行等工作。 - 7 - 第六部分 其他 第二十条 教师完成培训学时是教师绩效考核、职务聘任、教师资格证书定期注册的必备条件和重要依据。未完成规定培训学时的视为继续教育不合格,不得评先评优和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不得进行教师资格证书定期注册。新教师未完成上岗培训规定学时者,不得转正定级。 第二十一条 本实施细则由连云港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细则自2015年3月1日起执行。 连云港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5年3月17日印发 - 8 -

江苏教师继续教育证书在哪个网站打印

南京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继续教育证书是中小学教师接受继续教育的登记证,是中小学教师参加继续教育考核的依据,在南京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网站下载,跟省一体化平台在同一处,不过要选择不同入口罢了。

手机江苏教师教育怎么查继续教育学时证明

1、打开电脑,登录微信电脑版,进入江苏教师教育。2、点击企业号应用。3、点击教师助手,点击底部学时查询。

江苏省教师继续教育平台官网民办学校的教师能登录吗?

能,教师登录条件:1、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2、具有良好的师德表现,师德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3、新入职的教师试用期满,须完成岗前培训任务且考核合格。4、身心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5、江苏省内教师使用江苏教师教育网帐号登录,省外教师使用指定帐号登录即可。

山东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官网登录入口地址

山东大学 继续教育学院官网登录入口地址: http://jxjw.sdns.wljy.sdu.edu.cn/mh 入学流程 报考条件 1.报考高起专需要具有高中、中专或同等学历。 2.报考专升本需要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截止到9月1日。 2.报名地点: 山东大学 各校外学习中心,见《 山东大学 网络教育招生报名点一览表》。 3.报名手续:考生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填写《学生报名信息表》和《承诺书》。 4.免试入学条件: 专升本免试入学条件: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者。 高起专免试入学条件:具有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学历者;参加当年全国成人高考,成绩达到当地省级招办划定的专科录取线者;参加当年全国普 通高考,成绩达到当地高职专科报名资格分数线者。 入学考试 1.考试时间:每月组织,详询当地学习中心。 2.考试地点: 山东大学 各校外学习中心。 3.考试科目: 高起专 科目A:英语+语文 科目B:英语+数学(注:所有科类二选一) 专升本 科目A:大学英语+大学语文 科目B:大学英语+高等数学 (注:文史法医类选考科目A;理工类选考科目B;其他科类二选一) 学制学费 1.学制:实行学年学分制。 2.专升本规定学习年限:2.5—5年,高起专规定学习年限:2.5年—4年,专升本、高起专各专业总学分均不得低于80学分。 3.学费:根据物价部门核实的标准收取。 教学及学习方式 我校网络教育实行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混合教学模式。在线上教学环节设计中,以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为目标,通过综合学习平台、直播交互系统、山大在线APP开展网上教学,学生自主点播课件,参与各类教学环节,完成相应教学活动和任务。主要教学环节有:网上导学、网络课程自主学习、网上答疑、课程作业和自测、专题讨论、同伴互评等。网上导学通过网络发布导学资料,包括开篇导学、阶段导学等;自主学习即网络课程及资源的自主学习;网上答疑通过常见问题库、课程讨论区、音视频交流等方式进行;网上讨论通过社区、小组形式,组建师生之间和同学之间的交流;课程作业和自测采取网络题库形式,学生随机抽取,网上提交,以检验学习效果;课程考试采用形成性考核方式,课程成绩由平时成绩和闭卷或开卷考试成绩组成,平时成绩包括课件学习进度、线上作业和自测等成绩;特殊课程采用网上提交作业或小论文的考核方式。面授直播根据教学需要,邀请学校专业师资及行业专业,每学期组织巡回专业课程面授或网上实时学术讲座,进行全国学习中心直播。毕业环节根据专业学科特点,完成毕业论文或毕业实践,通过网络与指导教师交流和提交论文,并进行线上答辩 学历及学位 学生在规定时间内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要求者,颁发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 山东大学 毕业证书(网络教育)。专升本学生在毕业前需通过试点高校网络教育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 统考科目:大学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 优秀本科毕业生达到相应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 山东大学 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 ;

会计继续教育上海跨区域了能帮我审核掉吗?

你好,你想问的是在上海进行会计继续教育后跨区域了能帮您进行审核吗?在上海进行会计继续教育后跨区域了能帮您进行审核。进入上海财政局官网,查询继续教育模块。根据上海财政局官网查询显示,会计继续教育参与者可以在上海市内进行跨区域审核,但仅限于上海市内各区级行政区之间。因此在上海进行会计继续教育后跨区域了能帮您进行审核。

上海市会计继续教育网上培训怎么样?

1. 上海会计从业资格继续教育网上怎么弄 一般是从领证后的第二年开始进行继续教育 继续教育的课程一般都是跟实务相关的 你给当地考办打电话详细的咨询下 2. 上海市浦东新区的会计继续教育—网上学习 是在哪个网校呢 为进一步引导和鼓励广大会计人员参加网络继续教育,提高教学质量,丰富学习内容,大力发展网络教育,根据《关于推行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的通知》(沪财会〔2010〕22 号)的原则规定,现就做好2011年度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1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保持网络与面授并存、网校与主管财政部门对口、网上学习属地测试的模式,具体规定参照沪财会函〔2010〕5号文执行。 3. 报名了上海市会计网络继续教育发票怎么索取 上海市会计网络继续教育学员缴费成功后,系统自动提示是否需要发票:(1)索内要发票的学员,请详细容填写发票抬头等信息,我司在确认后会统一将发票邮寄至考生所在考场,请在考试结束后现场领取发票;(2)未索要发票的学员,我司会以学员姓名为发票抬头,发票将统一邮寄到考生所在考场,请在考试后统一领取。 4. 上海会计继续教育如何网上报读网上可以考试的吗 到当地财政局购卡,然后网上学习考试后打出来合格证,到财政局盖章,就OK了,请采纳! 5. 上海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是网上学习容易还是面授课程容易不同网站上的继续教育内容是一样的吗 我只对网授比较了解 网授上海市是分地区的 不同的地区是在不同的网校进行 学习和考试的内容都不一样 学生自己在线上学习24小时,然后参加线下集中考试 考试是开卷考试,可以通过的 自己没的把握的话全包是140元,含学费100元。 6. 上海会计上岗证继续教育 应该现在就好去参加了! 我08年12月31日发下来的,今天给我打电话,叫我这个月底之前去报名参加继续教育……啥都不用带,就带180块钱 7. 会计继续教育入口登录 选择会计证的所在地的财政局官网。 1)例如,会计证是上海的,网页搜索网上海市财政局官 (7)上海市会计继续教育网上培训扩展阅读: 财政部颁发布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学习内容、学时由财政部会计司拟订,具体实施由各级财政会计管理部门批准认可的学校、单位组织开展,其运作格局是由培训单位培训,由各级财政部门发证,每个会计人员每年必须接受一定时间的继续教育。 会计人员若连续二、三年未参加,将在资格考试、会计证年检、评先表模等方面予以惩诫,直至吊销会计证,清理出会计队伍。 8. 上海会计继续教育 考试 上海市2017年会计继续教育常见问题汇总 1、参加会计人员网上继续教育的对象是哪些? 答:2017年,网校与财政部门的对口安排:黄浦区(含原卢湾区和原黄浦区)、静安区(含原闸北区和原静安区)、杨浦区、金山区、松江区、嘉定区的持证人员参加中华会计网校的网络学习。 2、继续教育如何交费?费用多少? 答:请凭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登录后选择学习类型进行网上支付,收费标准:100元。 3、继续教育办理的年度有哪些? 答:可以办理2003年至2017年之间的继续教育。 4、要求的学习,及对必修、选修的要求是什么时间是什么? 答:学员必须学习必修课程,学满24学分必修课(选修课不计时,不考试)。 5、继续教育考试的形式、时长、题型、分值分配、合格分数线,单科卷还是综合卷? 答:学满规定学分后可预约线下考试,网校提供模拟试卷供学员进行练习。 请按照预约时间和地点参加测试。预约测试次数最多为三次。补测后仍未通过的,主管财政机关不确认本年度继续教育,应重新缴费学习。 参加测试而未能通过的,前次测试10天后再重新上网预约补测;预约测试而未参加测试或者违反考场规则的,前次测试30天后再重新上网预约补测。 6、是否需要打印证书或审核确认? 答:不需要打印或现场确认,考试通过后,登录上海继续教育培训页面可查询考试成绩,满60分即视为合格。 7、继续教育开始的时间及结束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答:2017年上海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自2017年4月1日起正式开始,会计人员自愿报名并缴费,并请注意以下事项: (1)网上付费截止至2017年12月31日24时; (2)预约测试截止至2018年1月31日24时; (3)参加测试截止日为2018年2月28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具体详见继续教育培训页面) 8、如何才算完成本年度继续教育? 答:60分及格,及格后即可完成当年的继续教育。 9、如果网络环境不是很好,是否无法正常听课学习? 答:中华会计网校为保证学员正常听课学习提供了多种播放效果,学员可根据自己的网络环境随意选择。 10、如果中途有事离开是否可以退出听课? 答:可以的,如果方便时可再次登录进入听课,继续累加时间,直到学满学时。 9. 会计继续教育网上培训要怎么操作,怎么报名 报名的关键是直接登录省财政厅主管的会计继续教育培训平台,比如福建省的,见图:看懂培训报名流程后,再报名。 10. 上海的会计网上继续教育为什么做不了 我感觉不是做不了,我去年就是在网上做的,应该是每年的6月份以后才开始吧,好像不同的地方要求不一样吧,可以咨询一下你们当地的财政厅

上海会计继续教育年审时间

你想问的是上海会计继续教育年审时间是什么时候吗?上海会计继续教育年审时间是2022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前。2022年上海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报名学习原则上应在2022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前完成,会计人员可在完成继续教育并通过测试的15个工作日后,登录上海市财政局网站查询本人继续教育记录,所以上海会计继续教育年审时间是2022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前。会计继续教育即会计从业资格证实行定期年检制度。指对正从事会计工作和已取得或受聘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人员进行以提高政治思想素质、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为目标。

上海市财政局规定会计没有参加继续教育几年会计资格才被吊销

未及时参加会计继续教育会吊销会计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一般每年都需要继续教育,一般规定三年或者五年以上连续没有参加继续教育的,从业资格证吊销,需重新参加考试取得。但特殊情况除外,如遇上旧证换新证,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去相关机构换取,若超时未换取,从业资格证也会吊销。

2015年上海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

上海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 沪财会〔2014〕16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上海市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管理,推进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培养造就高素质的会计队伍,提高会计人员专业胜任能力,根据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3〕18号)的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在本市范围内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应当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和会计行业发展要求,统筹规划,强化服务,注重质量,全面推进会计人才队伍建设,为经济社会和会计行业发展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第四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按需施教。把握会计行业发展趋势和会计人员从业基本要求,突出提升会计人员专业胜任能力,引导会计人员更新知识、拓展技能,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突出重点,提高能力。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面向会计人员,全面提高会计人员整体素质,进一步改善会计人员知识结构。 (三)加强指导,创新机制。在统筹规划的前提下,有效利用各方面教育资源,引导社会办学单位参与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并不断丰富教育内容,创新教育方式,整合教育资源,提高教育质量,逐步形成政府部门规划指导、社会单位积极参与、用人单位支持督促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新格局。 第五条 会计人员享有参加继续教育的权利和接受继续教育的义务。 第六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是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 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第二章 管理体制 第七条 本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坚持统一规划、属地管理的原则,按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体制,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财政监督局和各区县财政局(以下统称主管财政部门)分别组织实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第八条 上海市财政局负责全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的下列事项: (一)依据全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制定本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对继续教育机构管理和培训师资管理提出指导性意见; (二)依据全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划和工作重点,制定本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计划,组织编写或推荐继续教育教材; (三)确定本市各级财政部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工作的具体职责和权限,公布网络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名单; (四)组织本市高级会计师和正高级会计师等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师资培训,组织市本级预算单位、铁路系统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并委托上海市财务会计管理中心组织实施; (五)指导、监督全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规范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监督、检查本市会计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 第九条 市财政监督局负责税务管理关系在市税务三分局的企业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管理事项,各区县财政局负责本区县各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管理事项。 市财政监督局和各区县财政部门具体负责本辖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的下列事项: (一)加强对本辖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管理,可制订本地区继续教育的实施办法;根据本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计划,制订本辖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计划; (二)组织实施本辖区除高级会计师和正高级会计师等高级会计人员外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三)指导、监督本辖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规范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管理,监督、检查本辖区会计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 (四)协助市财政局做好本辖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师资培训的组织工作。 第十条 会计人员所在单位负责组织和督促本单位的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 会计人员所在单位应当遵循教育、考核、使用相结合的原则,鼓励、支持并组织本单位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保证学习时间,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 第三章 内容与形式 第十一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主要包括会计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和技能训练、职业道德等。 (一)会计理论继续教育,重点加强会计基础理论和应用理论的培训,提高会计人员用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 (二)政策法规继续教育,重点加强会计法规制度及其他相关法规制度的培训,提高会计人员依法从事会计工作的能力; (三)业务知识和技能训练继续教育,重点加强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会计准则制度等专业知识、内部控制、会计信息化等方面的培训,提高会计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业务技能; (四)职业道德继续教育,重点加强会计职业道德的培训,提高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水平。 第十二条 会计人员可以自愿选择参加本办法规定的继续教育形式。 第十三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主要有: (一)参加市财政局组织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师资培训; (二)参加主管财政部门公布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组织的会计脱产培训、远程网络化会计培训; (三)参加主管财政部门公布的会计人员所在单位组织的会计脱产培训、远程网络化会计培训; (四)参加财政部组织的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训; (五)参加财政部组织的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 (六)参加市财政局组织的高端会计人才培训; (七)参加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 (八)参加主管财政部门组织的其他形式培训。 第十四条 除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继续教育形式外,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还包括: (一)参加财政部组织的全国会计领军人才考试,以及市财政局组织的高端会计人才考试; (二)参加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及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考试; (三)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会计类专科以上学位学历教育; (四)承担本市财政部门或市、区县会计学会的会计类研究课题,或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 (五)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 (六)参加财政部和市财政局组织或认可的会计类知识大赛; (七)市财政局认可的其他形式。 第十五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应当根据会计人员的从业要求,综合运用讲授式、研究式、案例式、模拟式、体验式等教学方法,提高培训效果和质量。 第十六条 主管财政部门应当积极推广网络继续教育,逐步探索建设全市统一的网络继续教育平台,积极推动跨网校自主选课和全程网络化改革,提升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教学和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第四章 学分管理 第十七条 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采取学分制管理制度,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24学分。 第十八条 会计人员参加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继续教育形式,继续教育学分计量标准如下: (一)参加市财政局组织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师资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二)参加经主管财政部门公布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组织的会计脱产培训、网络继续教育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三)参加主管财政部门公布的会计人员所在单位组织的会计脱产培训、远程网络化会计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四)参加财政部组织的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五)参加财政部组织的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六)参加市财政局组织的高端会计人才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七)参加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经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确认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第十九条 会计人员参加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继续教育形式,继续教育学分计量标准如下: (一)参加财政部组织的会计领军人才考试、市财政局组织的高端会计人才考试,被录取的,折算为24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以考试管理机构确定的考试时间为准; (二)参加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及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折算为24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以考试管理机构确定的考试时间为准; (三)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会计类专科(含专科)以上学位或学历教育,通过当年度一个学习科目考试(或考核)的,折算为24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以学校出具的成绩单时间为准,取得学历或学位当年没有成绩单的,则以学历或学位证书上注明的时间为准; (四)独立承担本市财政部门或市、区县会计学会的会计类研究课题,课题结项报告不少于10000字的,每项研究课题折算为24学分;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每项研究课题的第一作者折算为24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2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以课题结题日期为准; (五)独立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的,每篇论文折算为24学分;与他人合作发表的,每篇论文的第一作者折算为24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2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以论文发表时间为准; (六)独立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的,每本会计类书籍折算为24学分;与他人合作出版的,每本会计类书籍的第一作者折算为24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2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以第一版第一次印刷时间为准; (七)参加财政部、市财政局组织或认可的会计类知识大赛,成绩合格或受到表彰的,折算为24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以合格成绩公布时间或表彰文件的签发日期为准; 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均在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下年度。 第二十条 会计人员在省级财政部门、中央主管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管辖范围之间办理调转登记时,未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的,应当分情况进行处理: (一)会计人员未按规定完成以前年度继续教育的,本市财政部门不予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调转手续。 (二)会计人员未按规定参加当年度继续教育的或参加继续教育但未达到24学分的,本市财政部门应为其办理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调入手续。当年度未完成的学分,应当通过本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补足。 第二十一条 会计人员参加未经主管财政部门公布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组织开展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主管财政部门不为其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第五章 机构管理 第二十二条 主管财政部门应当加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建设,构建分工明确、优势互补、布局合理、竞争有序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体系。 第二十三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备承担培训工作相适应的教学场所和教学设施; (二)拥有与承担培训工作相适应的师资队伍和管理力量; (三)制定完善的教学培训计划、管理制度和其他相关制度; (四)能够完成所承担的培训任务,保证培训质量; (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按税务管理关系所在地实行属地化管理,由其税务管理关系所在地的主管财政部门根据上述条件确定,并于每年3月中旬公布本辖区本年度继续教育机构名单。市财政局每年3月下旬统一公布全市本年度继续教育机构名单和相关信息。 原各委、办、局、控股(集团)公司所属培训机构,经所在区县主管财政部门确定公布,可在所在区县开展继续教育培训。 会计人员所在单位可在税务管理关系所在地的主管财政部门公布的名单中自主选择继续教育机构。 第二十四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应当根据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划和工作重点等,改进培训方式,科学设置培训内容,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学水平,保证培训质量。 第二十五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档案,如实记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情况,培训档案保存不得少于6年。 第六章 师资与教材 第二十六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的教学人员,应当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较高的理论政策水平、扎实的专业知识基础,有一定的实际工作经验,掌握现代教育培训理论和方法,具备胜任教学、科研工作的能力。 第二十七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的教学人员应参加市财政局组织的师资培训并通过考试(或考核)。 第二十八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教材的建设应当坚持开发与利用相结合,加强教材开发的针对性和实用性。组织和鼓励社会上有较高政策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学者,参与编制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教材。 第二十九条 本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脱产培训教材,由市财政局每年根据全市继续教育培训规划,统一组织编写或推荐,作为全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主要内容。各主管财政部门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补充一定的培训内容,但补充内容一般不得超过全部培训内容的三分之一。 第三十条 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向会计人员强行推销、搭售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教材。 第七章 监督与检查 第三十一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实行登记制度。 本市会计人员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的登记,可以通过以下五种途径: (一)会计人员参加并完成财政部门公布的继续教育机构或会计人员所在单位组织的会计脱产培训、远程网络化会计培训继续教育,达到24学分的,由继续教育机构或会计人员所在单位将参加培训人员的有关情况汇总制作规定格式的电子文档,在10个工作日内交主管财政部门。主管财政部门应在受理后的5个工作日内审核确认学分并将相关信息录入会计管理信息系统; (二)会计人员年内已完成省级以上注册会计师协会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或参加由财政部或市财政局组织的财会业务专题培训,且达到24学分的,由市财政局统一受理培训组织单位提供的合格人员名单,办理继续教育学分折算登记; (三)会计人员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注册会计师考试并通过一科考试的,由市财政局统一办理继续教育学分折算登记; (四)会计人员参加本实施办法规定的除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注册会计师考试以外的相关考试,并通过一科考试的,应在成绩公布后的3个月内,凭准考证和合格成绩单或合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到主管财政部门办理继续教育学分折算登记; (五)参加本实施办法规定的会计类专科以上规定学制年限内的学位学历教育、会计类学术研究(含课题、论文论著等)、会计类知识竞赛的会计人员,应在当年第四季度,凭学生证、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印章)、毕业证、课题结项书、论文论著、竞赛合格证(或获奖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到主管财政部门办理继续教育学分折算登记。 主管财政部门应当在会计人员管理信息系统中如实记载会计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会计人员可在完成继续教育(上述五种途径)15个工作日后,登录上海财政网(www.czj.sh.gov.cn)查询相关信息。 第三十二条 会计人员因故无法在当年完成继续教育取得规定学分的,应在以后年度通过网络继续教育的方式,取得相应学分。 会计人员因参加会计类学术研究(含课题、论文论著等)当年度折算学分不足24学分的,所缺学分应在当年度内补足。 第三十三条 主管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情况的监督与检查,并将监督、检查结果作为会计人员参加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颁发会计人员荣誉证书、申请高端会计人才培训、评审高级会计师和正高级会计师资格等的依据之一。 对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或者参加继续教育未取得规定学分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 第三十四条 主管财政部门应当定期对所在地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进行检查、评估,对于继续教育机构违反相关规定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对于限期内未改正的继续教育机构,在下一年度公布的继续教育机构名单中不予公布。 第三十五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采取虚假、欺诈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的; (二)以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名义组织境内外公费旅游或者进行其他高消费活动的; (三)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擅自印发与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相关培训证书的; (四)以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名义乱收费或者只收费不培训的。 第三十六条 主管财政部门应当将各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情况作为《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会计从业资格情况检查的内容。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市财政局2007年3月5日印发的《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和补充本市贯彻实施规定的通知》(沪财会〔2007〕14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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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 从上海市财政局了解到,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需要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会计人员可通过登陆上海市财政局,进行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详细内容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   根据《实施办法》的规定,本市范围内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统称“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均应参加2021年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尚未完成信息登记的人员,应先完成会计人员信息登记。   会计工作具体包括:出纳;稽核;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净资产)的核算;收入、费用(支出)的核算;财务成果(政府预算执行结果)的核算;财务会计报告(决算报告)编制;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其他会计工作。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总会计师的人员,也属于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二、继续教育形式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参加符合《实施办法》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规定的任一继续教育形式,并取得相应学分。其中,“参加市财政局、各区财政局公布的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组织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是本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主要形式。   为切实贯彻落实国家及本市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有关要求,2021年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原则上采用网络学习。会计继续教育网络机构名单通过上海市财政局网站公布。   为强化财政预算管理、深化政府会计改革,有力推动国有企业和非上市企业贯彻实施新企业会计准则,各主管财政部门可以组织行政事业单位和本辖区国有企业集团公司开展具有针对性的面授培训。组织开展面授培训,应符合国家及本市防疫工作要求,5月31日前向市财政局会计处报送年度培训工作方案,按本通知所附继续教育科目指南,选聘优质师资组织开展培训。培训结束后,应及时报送相关培训总结及学员信息,市局会计处统一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三、继续教育学分及内容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 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   2021年继续教育专业科目主要内容包括新近发布和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管理会计应用指引、内部控制规范、会计信息化技术、相关财政预算政策、预算绩效管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税收及税收征管政策、会计人员管理和诚信建设制度等。公需科目主要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思想品德、会计职业道德、经济法律法规、宏观经济理论和政策、现代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知识、语言工具、文化修养知识等。继续教育科目指南详见附件,可供选择的科目以各培训机构公布的课程清单为准。    四、时间安排   2021年本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报名学习原则上应在 2021年5月6日至2021年12月31日 期间完成。因故未在本年完成继续教育而未取得规定学分的,可在次年补学。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在完成继续教育并通过测试的15个工作日后,登录上海市财政局网站查询本人继续教育记录。    五、收费管理   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应当公开明示收费标准,不得乱收费。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管理,规范服务   各主管财政部门应根据《实施办法》规定,加强对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的监督管理,以及教学质量和服务质量的综合评价;加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政策宣传,做好咨询服务和政策解释,督促各单位依法重视和支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推动单位充分享受国家及本市职工教育的相关政策措施,切实保障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权益。   (二)及时准确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各主管财政部门应严格按照《实施办法》的要求办理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事项登记,督促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及时反馈已完成测试学员的相关信息并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测试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2021年上海长宁会计继续教育登录入口:上海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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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继续教育怎么抵免

你继续教育你的抵免是自动的,当年如果说你参加了会计的中级职称或者高级职称,并且通过了一门,那么就可以抵消当年的继续教育

2021年上海嘉定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上海市财政局

   一、继续教育对象   根据《实施办法》的规定,本市范围内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统称“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均应参加2021年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尚未完成信息登记的人员,应先完成会计人员信息登记。   会计工作具体包括:出纳;稽核;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净资产)的核算;收入、费用(支出)的核算;财务成果(政府预算执行结果)的核算;财务会计报告(决算报告)编制;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其他会计工作。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总会计师的人员,也属于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二、继续教育形式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参加符合《实施办法》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规定的任一继续教育形式,并取得相应学分。其中,“参加市财政局、各区财政局公布的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组织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是本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主要形式。   为切实贯彻落实国家及本市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有关要求,2021年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原则上采用网络学习。会计继续教育网络机构名单通过上海市财政局网站公布。   为强化财政预算管理、深化政府会计改革,有力推动国有企业和非上市企业贯彻实施新企业会计准则,各主管财政部门可以组织行政事业单位和本辖区国有企业集团公司开展具有针对性的面授培训。组织开展面授培训,应符合国家及本市防疫工作要求,5月31日前向市财政局会计处报送年度培训工作方案,按本通知所附继续教育科目指南,选聘优质师资组织开展培训。培训结束后,应及时报送相关培训总结及学员信息,市局会计处统一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三、继续教育学分及内容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 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   2021年继续教育专业科目主要内容包括新近发布和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管理会计应用指引、内部控制规范、会计信息化技术、相关财政预算政策、预算绩效管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税收及税收征管政策、会计人员管理和诚信建设制度等。公需科目主要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思想品德、会计职业道德、经济法律法规、宏观经济理论和政策、现代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知识、语言工具、文化修养知识等。继续教育科目指南详见附件,可供选择的科目以各培训机构公布的课程清单为准。    四、时间安排   2021年本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报名学习原则上应在 2021年5月6日至2021年12月31日 期间完成。因故未在本年完成继续教育而未取得规定学分的,可在次年补学。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在完成继续教育并通过测试的15个工作日后,登录上海市财政局网站查询本人继续教育记录。    五、收费管理   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应当公开明示收费标准,不得乱收费。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管理,规范服务   各主管财政部门应根据《实施办法》规定,加强对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的监督管理,以及教学质量和服务质量的综合评价;加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政策宣传,做好咨询服务和政策解释,督促各单位依法重视和支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推动单位充分享受国家及本市职工教育的相关政策措施,切实保障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权益。   (二)及时准确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各主管财政部门应严格按照《实施办法》的要求办理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事项登记,督促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及时反馈已完成测试学员的相关信息并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测试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2021年上海嘉定会计继续教育登录入口:上海市财政局

2021年上海奉贤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上海市财政局

【 #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 考 网从上海市财政局了解到,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需要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会计人员可通过登陆上海市财政局,进行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详细内容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   根据《实施办法》的规定,本市范围内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统称“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均应参加2021年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尚未完成信息登记的人员,应先完成会计人员信息登记。   会计工作具体包括:出纳;稽核;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净资产)的核算;收入、费用(支出)的核算;财务成果(政府预算执行结果)的核算;财务会计报告(决算报告)编制;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其他会计工作。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总会计师的人员,也属于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二、继续教育形式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参加符合《实施办法》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规定的任一继续教育形式,并取得相应学分。其中,“参加市财政局、各区财政局公布的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组织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是本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主要形式。   为切实贯彻落实国家及本市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有关要求,2021年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原则上采用网络学习。会计继续教育网络机构名单通过上海市财政局网站公布。   为强化财政预算管理、深化政府会计改革,有力推动国有企业和非上市企业贯彻实施新企业会计准则,各主管财政部门可以组织行政事业单位和本辖区国有企业集团公司开展具有针对性的面授培训。组织开展面授培训,应符合国家及本市防疫工作要求,5月31日前向市财政局会计处报送年度培训工作方案,按本通知所附继续教育科目指南,选聘优质师资组织开展培训。培训结束后,应及时报送相关培训总结及学员信息,市局会计处统一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三、继续教育学分及内容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 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   2021年继续教育专业科目主要内容包括新近发布和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管理会计应用指引、内部控制规范、会计信息化技术、相关财政预算政策、预算绩效管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税收及税收征管政策、会计人员管理和诚信建设制度等。公需科目主要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思想品德、会计职业道德、经济法律法规、宏观经济理论和政策、现代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知识、语言工具、文化修养知识等。继续教育科目指南详见附件,可供选择的科目以各培训机构公布的课程清单为准。    四、时间安排   2021年本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报名学习原则上应在 2021年5月6日至2021年12月31日 期间完成。因故未在本年完成继续教育而未取得规定学分的,可在次年补学。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在完成继续教育并通过测试的15个工作日后,登录上海市财政局网站查询本人继续教育记录。    五、收费管理   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应当公开明示收费标准,不得乱收费。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管理,规范服务   各主管财政部门应根据《实施办法》规定,加强对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的监督管理,以及教学质量和服务质量的综合评价;加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政策宣传,做好咨询服务和政策解释,督促各单位依法重视和支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推动单位充分享受国家及本市职工教育的相关政策措施,切实保障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权益。   (二)及时准确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各主管财政部门应严格按照《实施办法》的要求办理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事项登记,督促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及时反馈已完成测试学员的相关信息并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测试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2021年上海奉贤会计继续教育登录入口:上海市财政局

2021年上海松江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上海市财政局

【 #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 从上海市财政局了解到,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需要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会计人员可通过登陆上海市财政局,进行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详细内容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   根据《实施办法》的规定,本市范围内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统称“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均应参加2021年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尚未完成信息登记的人员,应先完成会计人员信息登记。   会计工作具体包括:出纳;稽核;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净资产)的核算;收入、费用(支出)的核算;财务成果(政府预算执行结果)的核算;财务会计报告(决算报告)编制;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其他会计工作。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总会计师的人员,也属于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二、继续教育形式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参加符合《实施办法》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规定的任一继续教育形式,并取得相应学分。其中,“参加市财政局、各区财政局公布的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组织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是本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主要形式。   为切实贯彻落实国家及本市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有关要求,2021年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原则上采用网络学习。会计继续教育网络机构名单通过上海市财政局网站公布。   为强化财政预算管理、深化政府会计改革,有力推动国有企业和非上市企业贯彻实施新企业会计准则,各主管财政部门可以组织行政事业单位和本辖区国有企业集团公司开展具有针对性的面授培训。组织开展面授培训,应符合国家及本市防疫工作要求,5月31日前向市财政局会计处报送年度培训工作方案,按本通知所附继续教育科目指南,选聘优质师资组织开展培训。培训结束后,应及时报送相关培训总结及学员信息,市局会计处统一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三、继续教育学分及内容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 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   2021年继续教育专业科目主要内容包括新近发布和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管理会计应用指引、内部控制规范、会计信息化技术、相关财政预算政策、预算绩效管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税收及税收征管政策、会计人员管理和诚信建设制度等。公需科目主要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思想品德、会计职业道德、经济法律法规、宏观经济理论和政策、现代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知识、语言工具、文化修养知识等。继续教育科目指南详见附件,可供选择的科目以各培训机构公布的课程清单为准。    四、时间安排   2021年本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报名学习原则上应在 2021年5月6日至2021年12月31日 期间完成。因故未在本年完成继续教育而未取得规定学分的,可在次年补学。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在完成继续教育并通过测试的15个工作日后,登录上海市财政局网站查询本人继续教育记录。    五、收费管理   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应当公开明示收费标准,不得乱收费。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管理,规范服务   各主管财政部门应根据《实施办法》规定,加强对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的监督管理,以及教学质量和服务质量的综合评价;加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政策宣传,做好咨询服务和政策解释,督促各单位依法重视和支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推动单位充分享受国家及本市职工教育的相关政策措施,切实保障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权益。   (二)及时准确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各主管财政部门应严格按照《实施办法》的要求办理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事项登记,督促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及时反馈已完成测试学员的相关信息并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测试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2021年上海松江会计继续教育登录入口: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初级会计继续教育通知公布,12月31日截止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发布的《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上海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2022年上海市初级会计继续教育截止时间为12月31日,会计人员可在完成继续教育并通过测试的15个工作日后,登录上海市财政局网站查询本人继续教育记录。上海市会计继续教育对象上海市会计继续教育对象包括以下:1、上海市范围内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2、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尚未完成信息登记的人员,应首先完成会计人员信息登记。其中,会计工作具体包括:出纳;稽核;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净资产)的核算;收入、费用(支出)的核算;财务成果(政府预算执行结果)的核算;财务会计报告(决算报告)编制;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其他会计工作。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总会计师的人员,也属于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上海市会计继续教育学分及内容1、会计继续教育学分要求: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应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学分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2、会计继续教育内容:专业科目主要内容包括新近发布和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管理会计应用指引、内部控制规范、会计信息化技术、相关财政预算政策、预算绩效管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税收及税收征管政策、会计人员管理和诚信建设制度、反电信诈骗知识等。公需科目主要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思想品德、会计职业道德、经济法律法规、宏观经济理论和政策、现代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知识、语言工具、文化修养知识等。上海市会计继续教育形式2022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原则上采用网络形式进行,会计人员可以自愿选择参加继续教育的形式。继续教育的形式有:1、参加市财政局、各区财政局(以下简称主管财政部门)公布的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组织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2、参加财政部、市财政局组织的高端会计人才培训;3、参加市财政局组织的本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师资培训;4、参加主管财政部门组织的其他形式培训。除了以上规定的继续教育形式外,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还包括:1、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及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考试;2、参加财政部、市财政局组织并认可的会计类专业会议、会计类知识竞赛;3、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4、承担本市财政部门或市、区会计学会的会计类研究课题;5、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6、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7、参加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等继续教育培训;8、作为评委参加市财政局组织的会计系列高级职称、高端会计人才选拔等的评审工作;9、参加市人社局认可的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10、市财政局认可的其他形式。

中国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分数线

220分。根据查询中国科技大学官网显示,该校继续教育分数线为220分。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位于安徽省合肥市,是中国科学院直属的一所以前沿科学和高新技术为主,兼有医学、特色管理和人文学科的全国重点大学。继续教育是一种社会人士的教育方式。

澳大利亚职业技术学院TAFE是技术与继续教育

  澳大利亚职业技术学院TAFE是Technical and Further Education的简称,即技术与继续教育,它作为澳大利亚一种独特的职业教育培训体系存在至今已有100多年的历史。   TAFE隶属于澳大利亚政府的各州教育部,是南半球最大的高等教育系统,是国家职业教育和培训(VET)的主要提供者,也是全球最成功的特色鲜明的教育体系之一。   澳大利亚的TAFE学院与各州教育部合作,每个院校包括的十余所学院校区,一百多个校园,几万名教师,现有一千多门课程。TAFE还是世界上为数不多的通过ISO9001认证的教育体系 ,是注册的培训机构RTO。 “毕业即就业”,“帮助每个学生尽快找到工作”,是TAFE学院的教育理想和终极目标。   澳大利亚TAFE体系在全球均有其分支机构。TAFE的文凭得到了澳大利亚所有大学、美国、国际大学联盟(IUA)和英联邦国家的认可。澳大利亚政府规定只有取得TAFE证书才能从事相关的技术性工作。这就使得TAFE文凭的价值远高于其他证书文凭。TAFE高等文凭由澳大利亚政府颁发,相当于中国的高等职业教育(大专)层次。

广东省省属会计从业资格证在哪里继续教育

广东省省属会计从业资格证继续教育为网络授课。 一、考试相关信息  (一)考试大纲。考试大纲以财政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印发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修订)的通知》(财会办〔2009〕10号)(见附件1)为准,如财政部发布新考试大纲,以最新发布大纲为准。采用财政部统一组织建设的无纸化考试题库。  (二)考试科目。  1.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会计电算化》。考生应当在报考时一次性填报全部考试科目。会计电算化实务操作软件为用友和金蝶,考生可自选其一进行考试。  2.凡在2013年7月1日前取得省属部分考试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允许在其合格成绩有效期内(各期考试成绩有效期见附件2),在原部分科目合格成绩取得地区有1次机会只报考未通过的考试科目,过渡政策的截止日期为2014年12月31日。  以上所称部分考试科目是指:会计专业知识考试(《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和《会计基础》),或者技能考试(《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五级)。  (三)考试模式及考试时长。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实行无纸化考试模式。每科考试时长均为60分钟,三科连考合计180分钟,中途不设置休息时间。

广东省财政厅发的会计证网上继续教育后要不要去盖章?去哪里盖章?

应该是需要盖章的如果你会计证没有注册,就需要去财政厅的会计出盖章如果你有单位并注册了,就去单位所属的财政部门盖章带着合格证和会计证去就好了

2022年广东河源会计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广东省财政厅

【 #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 从广东省财政厅发布的“ 关于2022年度广东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事项的通知 ”了解到,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均应参加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河源会计人员可通过登录广东省财政厅,进行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详细内容如下: 1.会计继续教育时间及学分要求   2022年广东河源会计人员应完成不少于90学分的继续教育学习,其中公需科目学分不少于30学分,需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22年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课学习指南的通知》要求完成;专业科目学分不少于60学分。2022年广东河源会计人员公需科目及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学分确认 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30日 ,过期不办理补学补登。   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会计类学位学历教育的人员,如在校学习期间取得初级会计专业职称证书,在校学习期间无需进行继续教育;毕业当年可上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确认毕业当年继续教育学分。 2.专业科目学习内容   2022年广东河源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培训内容如下:   (一)《广东省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及相关内容;   (二)《会计法》《会计人员管理办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及会计职业道德课程等相关法律法规;   (三)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应用指南相关内容;   (四)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及相关内容;   (五)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相关内容;   (六)小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等相关内容;   (七)管理会计相关内容;   (八)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相关内容;   (九)可拓展商业语言及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基础知识;   (十)会计信息化相关内容;   (十一)各县级以上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内容。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自身需要自行选择学习相关内容。 3.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行属地管理原则   会计人员按照单位(居住)所在地财政部门政策要求完成继续教育。各地市财政部门按规定制定本地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政策,督促会计人员尽快完成信息采集工作,督促本辖区施教机构与平台实现数据对接,及时办理继续教育学分登记,确保本地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顺利开展。   深圳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及学分登记政策,由深圳市财政局另行规定。 4.继续教育学习形式及学分登记管理   省属单位应督促本单位会计人员在“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https://kj.czt.gd.gov.cn,以下简称服务平台)进行信息采集并按时间完成继续教育。会计人员在服务平台上完成信息采集后(如以前年度已经完成信息采集,请做好相关信息更新),在服务平台上开展2022年度继续教育学习或申请学分折抵。会计人员开展继续教育学习的具体操作方式如下:   (一)公需科目学习。省属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形式为远程在线学习。会计人员登录“服务平台—业务办理—继续教育—会计人员”模块,在该模块中,点击“继续教育—学习资源—公需课”进行在线学习,会计人员需完成相关课程学习并进行考试后方可获得公需课学分。   (二)专业科目学习。省属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形式可采用参加培训、发表论文、通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多种方式完成,有关事项补充如下:   1.通过参加远程在线学习完成继续教育,学习时间不少于24小时。会计人员登录“服务平台—业务办理—继续教育—会计人员”模块,在该模块中,点击“继续教育—学习资源—专业课”选择远程培训机构完成年度专业课培训。(远程培训机构名单经财政部门备案通过后将在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中公布)   2.通过面授方式完成继续教育,面授学习时间不少于3天。由省属单位自行选择符合资质的面授培训机构开展培训,并由单位自行录入本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记录。如委托高等院校、省级以上会计类行业协会等机构采取面授方式进行继续教育的,由高等院校、省级以上会计类行业协会进行面授机构备案后录入学分。继续教育管理相关事项仅需在线提交电子版材料,无需另行提交纸质材料。   3.通过申请学分折抵的方式完成继续教育,需在线提交相关材料。需由会计人员自行申请,财政部门确认的事项,会计人员登录“服务平台—业务办理—继续教育—会计人员”模块,在该模块中,点击“继续教育—折算学分申请”选择相应的申请学分事项进行申请。相关材料仅需在线提交电子版,无需另行提交纸质材料。 5.会计继续教育登录入口

2022年广东肇庆会计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广东省财政厅

【 #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 从广东省财政厅发布的“ 关于2022年度广东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事项的通知 ”了解到,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均应参加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肇庆会计人员可通过登录广东省财政厅,进行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详细内容如下: 1.会计继续教育时间及学分要求   2022年广东肇庆会计人员应完成不少于90学分的继续教育学习,其中公需科目学分不少于30学分,需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22年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课学习指南的通知》要求完成;专业科目学分不少于60学分。2022年广东肇庆会计人员公需科目及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学分确认 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30日 ,过期不办理补学补登。   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会计类学位学历教育的人员,如在校学习期间取得初级会计专业职称证书,在校学习期间无需进行继续教育;毕业当年可上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确认毕业当年继续教育学分。 2.专业科目学习内容   2022年广东肇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培训内容如下:   (一)《广东省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及相关内容;   (二)《会计法》《会计人员管理办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及会计职业道德课程等相关法律法规;   (三)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应用指南相关内容;   (四)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及相关内容;   (五)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相关内容;   (六)小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等相关内容;   (七)管理会计相关内容;   (八)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相关内容;   (九)可拓展商业语言及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基础知识;   (十)会计信息化相关内容;   (十一)各县级以上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内容。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自身需要自行选择学习相关内容。 3.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行属地管理原则   会计人员按照单位(居住)所在地财政部门政策要求完成继续教育。各地市财政部门按规定制定本地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政策,督促会计人员尽快完成信息采集工作,督促本辖区施教机构与平台实现数据对接,及时办理继续教育学分登记,确保本地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顺利开展。   深圳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及学分登记政策,由深圳市财政局另行规定。 4.省属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形式及学分登记管理   省属单位应督促本单位会计人员在“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https://kj.czt.gd.gov.cn,以下简称服务平台)进行信息采集并按时间完成继续教育。会计人员在服务平台上完成信息采集后(如以前年度已经完成信息采集,请做好相关信息更新),在服务平台上开展2022年度继续教育学习或申请学分折抵。会计人员开展继续教育学习的具体操作方式如下:   (一)公需科目学习。省属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形式为远程在线学习。会计人员登录“服务平台—业务办理—继续教育—会计人员”模块,在该模块中,点击“继续教育—学习资源—公需课”进行在线学习,会计人员需完成相关课程学习并进行考试后方可获得公需课学分。   (二)专业科目学习。省属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形式可采用参加培训、发表论文、通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多种方式完成,有关事项补充如下:   1.通过参加远程在线学习完成继续教育,学习时间不少于24小时。会计人员登录“服务平台—业务办理—继续教育—会计人员”模块,在该模块中,点击“继续教育—学习资源—专业课”选择远程培训机构完成年度专业课培训。(远程培训机构名单经财政部门备案通过后将在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中公布)   2.通过面授方式完成继续教育,面授学习时间不少于3天。由省属单位自行选择符合资质的面授培训机构开展培训,并由单位自行录入本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记录。如委托高等院校、省级以上会计类行业协会等机构采取面授方式进行继续教育的,由高等院校、省级以上会计类行业协会进行面授机构备案后录入学分。继续教育管理相关事项仅需在线提交电子版材料,无需另行提交纸质材料。   3.通过申请学分折抵的方式完成继续教育,需在线提交相关材料。需由会计人员自行申请,财政部门确认的事项,会计人员登录“服务平台—业务办理—继续教育—会计人员”模块,在该模块中,点击“继续教育—折算学分申请”选择相应的申请学分事项进行申请。相关材料仅需在线提交电子版,无需另行提交纸质材料。 5.会计继续教育登录入口

2022年广东中山会计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广东省财政厅

【 #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 从广东省财政厅发布的“ 关于2022年度广东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事项的通知 ”了解到,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均应参加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中山会计人员可通过登录广东省财政厅,进行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详细内容如下: 1.会计继续教育时间及学分要求   2022年广东中山会计人员应完成不少于90学分的继续教育学习,其中公需科目学分不少于30学分,需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22年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课学习指南的通知》要求完成;专业科目学分不少于60学分。2022年广东中山会计人员公需科目及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学分确认 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30日 ,过期不办理补学补登。   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会计类学位学历教育的人员,如在校学习期间取得初级会计专业职称证书,在校学习期间无需进行继续教育;毕业当年可上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确认毕业当年继续教育学分。 2.专业科目学习内容   2022年广东中山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培训内容如下:   (一)《广东省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及相关内容;   (二)《会计法》《会计人员管理办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及会计职业道德课程等相关法律法规;   (三)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应用指南相关内容;   (四)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及相关内容;   (五)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相关内容;   (六)小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等相关内容;   (七)管理会计相关内容;   (八)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相关内容;   (九)可拓展商业语言及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基础知识;   (十)会计信息化相关内容;   (十一)各县级以上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内容。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自身需要自行选择学习相关内容。 3.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行属地管理原则   会计人员按照单位(居住)所在地财政部门政策要求完成继续教育。各地市财政部门按规定制定本地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政策,督促会计人员尽快完成信息采集工作,督促本辖区施教机构与平台实现数据对接,及时办理继续教育学分登记,确保本地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顺利开展。   深圳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及学分登记政策,由深圳市财政局另行规定。 4.省属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形式及学分登记管理   省属单位应督促本单位会计人员在“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https://kj.czt.gd.gov.cn,以下简称服务平台)进行信息采集并按时间完成继续教育。会计人员在服务平台上完成信息采集后(如以前年度已经完成信息采集,请做好相关信息更新),在服务平台上开展2022年度继续教育学习或申请学分折抵。会计人员开展继续教育学习的具体操作方式如下:   (一)公需科目学习。省属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形式为远程在线学习。会计人员登录“服务平台—业务办理—继续教育—会计人员”模块,在该模块中,点击“继续教育—学习资源—公需课”进行在线学习,会计人员需完成相关课程学习并进行考试后方可获得公需课学分。   (二)专业科目学习。省属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形式可采用参加培训、发表论文、通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多种方式完成,有关事项补充如下:   1.通过参加远程在线学习完成继续教育,学习时间不少于24小时。会计人员登录“服务平台—业务办理—继续教育—会计人员”模块,在该模块中,点击“继续教育—学习资源—专业课”选择远程培训机构完成年度专业课培训。(远程培训机构名单经财政部门备案通过后将在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中公布)   2.通过面授方式完成继续教育,面授学习时间不少于3天。由省属单位自行选择符合资质的面授培训机构开展培训,并由单位自行录入本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记录。如委托高等院校、省级以上会计类行业协会等机构采取面授方式进行继续教育的,由高等院校、省级以上会计类行业协会进行面授机构备案后录入学分。继续教育管理相关事项仅需在线提交电子版材料,无需另行提交纸质材料。   3.通过申请学分折抵的方式完成继续教育,需在线提交相关材料。需由会计人员自行申请,财政部门确认的事项,会计人员登录“服务平台—业务办理—继续教育—会计人员”模块,在该模块中,点击“继续教育—折算学分申请”选择相应的申请学分事项进行申请。相关材料仅需在线提交电子版,无需另行提交纸质材料。 5.会计继续教育登录入口

2022年广东阳江会计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广东省财政厅

【 #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 从广东省财政厅发布的“ 关于2022年度广东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事项的通知 ”了解到,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均应参加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阳江会计人员可通过登录广东省财政厅,进行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详细内容如下: 1.会计继续教育时间及学分要求   2022年广东阳江会计人员应完成不少于90学分的继续教育学习,其中公需科目学分不少于30学分,需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22年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课学习指南的通知》要求完成;专业科目学分不少于60学分。2022年广东阳江会计人员公需科目及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学分确认 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30日 ,过期不办理补学补登。   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会计类学位学历教育的人员,如在校学习期间取得初级会计专业职称证书,在校学习期间无需进行继续教育;毕业当年可上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确认毕业当年继续教育学分。 2.专业科目学习内容   2022年广东阳江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培训内容如下:   (一)《广东省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及相关内容;   (二)《会计法》《会计人员管理办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及会计职业道德课程等相关法律法规;   (三)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应用指南相关内容;   (四)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及相关内容;   (五)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相关内容;   (六)小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等相关内容;   (七)管理会计相关内容;   (八)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相关内容;   (九)可拓展商业语言及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基础知识;   (十)会计信息化相关内容;   (十一)各县级以上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内容。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自身需要自行选择学习相关内容。 3.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行属地管理原则   会计人员按照单位(居住)所在地财政部门政策要求完成继续教育。各地市财政部门按规定制定本地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政策,督促会计人员尽快完成信息采集工作,督促本辖区施教机构与平台实现数据对接,及时办理继续教育学分登记,确保本地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顺利开展。   深圳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及学分登记政策,由深圳市财政局另行规定。 4.省属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形式及学分登记管理   省属单位应督促本单位会计人员在“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https://kj.czt.gd.gov.cn,以下简称服务平台)进行信息采集并按时间完成继续教育。会计人员在服务平台上完成信息采集后(如以前年度已经完成信息采集,请做好相关信息更新),在服务平台上开展2022年度继续教育学习或申请学分折抵。会计人员开展继续教育学习的具体操作方式如下:   (一)公需科目学习。省属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形式为远程在线学习。会计人员登录“服务平台—业务办理—继续教育—会计人员”模块,在该模块中,点击“继续教育—学习资源—公需课”进行在线学习,会计人员需完成相关课程学习并进行考试后方可获得公需课学分。   (二)专业科目学习。省属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形式可采用参加培训、发表论文、通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多种方式完成,有关事项补充如下:   1.通过参加远程在线学习完成继续教育,学习时间不少于24小时。会计人员登录“服务平台—业务办理—继续教育—会计人员”模块,在该模块中,点击“继续教育—学习资源—专业课”选择远程培训机构完成年度专业课培训。(远程培训机构名单经财政部门备案通过后将在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中公布)   2.通过面授方式完成继续教育,面授学习时间不少于3天。由省属单位自行选择符合资质的面授培训机构开展培训,并由单位自行录入本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记录。如委托高等院校、省级以上会计类行业协会等机构采取面授方式进行继续教育的,由高等院校、省级以上会计类行业协会进行面授机构备案后录入学分。继续教育管理相关事项仅需在线提交电子版材料,无需另行提交纸质材料。   3.通过申请学分折抵的方式完成继续教育,需在线提交相关材料。需由会计人员自行申请,财政部门确认的事项,会计人员登录“服务平台—业务办理—继续教育—会计人员”模块,在该模块中,点击“继续教育—折算学分申请”选择相应的申请学分事项进行申请。相关材料仅需在线提交电子版,无需另行提交纸质材料。 5.会计继续教育登录入口

2022年广东云浮会计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广东省财政厅

【 #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 从广东省财政厅发布的“ 关于2022年度广东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事项的通知 ”了解到,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均应参加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云浮会计人员可通过登录广东省财政厅,进行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详细内容如下: 1.会计继续教育时间及学分要求   2022年广东云浮会计人员应完成不少于90学分的继续教育学习,其中公需科目学分不少于30学分,需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22年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课学习指南的通知》要求完成;专业科目学分不少于60学分。2022年广东云浮会计人员公需科目及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学分确认 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30日 ,过期不办理补学补登。   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会计类学位学历教育的人员,如在校学习期间取得初级会计专业职称证书,在校学习期间无需进行继续教育;毕业当年可上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确认毕业当年继续教育学分。 2.专业科目学习内容   2022年广东云浮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培训内容如下:   (一)《广东省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及相关内容;   (二)《会计法》《会计人员管理办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及会计职业道德课程等相关法律法规;   (三)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应用指南相关内容;   (四)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及相关内容;   (五)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相关内容;   (六)小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等相关内容;   (七)管理会计相关内容;   (八)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相关内容;   (九)可拓展商业语言及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基础知识;   (十)会计信息化相关内容;   (十一)各县级以上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内容。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自身需要自行选择学习相关内容。 3.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行属地管理原则   会计人员按照单位(居住)所在地财政部门政策要求完成继续教育。各地市财政部门按规定制定本地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政策,督促会计人员尽快完成信息采集工作,督促本辖区施教机构与平台实现数据对接,及时办理继续教育学分登记,确保本地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顺利开展。   深圳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及学分登记政策,由深圳市财政局另行规定。 4.省属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形式及学分登记管理   省属单位应督促本单位会计人员在“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https://kj.czt.gd.gov.cn,以下简称服务平台)进行信息采集并按时间完成继续教育。会计人员在服务平台上完成信息采集后(如以前年度已经完成信息采集,请做好相关信息更新),在服务平台上开展2022年度继续教育学习或申请学分折抵。会计人员开展继续教育学习的具体操作方式如下:   (一)公需科目学习。省属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形式为远程在线学习。会计人员登录“服务平台—业务办理—继续教育—会计人员”模块,在该模块中,点击“继续教育—学习资源—公需课”进行在线学习,会计人员需完成相关课程学习并进行考试后方可获得公需课学分。   (二)专业科目学习。省属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形式可采用参加培训、发表论文、通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多种方式完成,有关事项补充如下:   1.通过参加远程在线学习完成继续教育,学习时间不少于24小时。会计人员登录“服务平台—业务办理—继续教育—会计人员”模块,在该模块中,点击“继续教育—学习资源—专业课”选择远程培训机构完成年度专业课培训。(远程培训机构名单经财政部门备案通过后将在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中公布)   2.通过面授方式完成继续教育,面授学习时间不少于3天。由省属单位自行选择符合资质的面授培训机构开展培训,并由单位自行录入本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记录。如委托高等院校、省级以上会计类行业协会等机构采取面授方式进行继续教育的,由高等院校、省级以上会计类行业协会进行面授机构备案后录入学分。继续教育管理相关事项仅需在线提交电子版材料,无需另行提交纸质材料。   3.通过申请学分折抵的方式完成继续教育,需在线提交相关材料。需由会计人员自行申请,财政部门确认的事项,会计人员登录“服务平台—业务办理—继续教育—会计人员”模块,在该模块中,点击“继续教育—折算学分申请”选择相应的申请学分事项进行申请。相关材料仅需在线提交电子版,无需另行提交纸质材料。 5.会计继续教育登录入口

2022年广东汕头会计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广东省财政厅

【 #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 从广东省财政厅发布的“ 关于2022年度广东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事项的通知 ”了解到,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均应参加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汕头会计人员可通过登录广东省财政厅,进行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详细内容如下: 1.会计继续教育时间及学分要求   2022年广东汕头会计人员应完成不少于90学分的继续教育学习,其中公需科目学分不少于30学分,需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22年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课学习指南的通知》要求完成;专业科目学分不少于60学分。2022年广东汕头会计人员公需科目及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学分确认 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30日 ,过期不办理补学补登。   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会计类学位学历教育的人员,如在校学习期间取得初级会计专业职称证书,在校学习期间无需进行继续教育;毕业当年可上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确认毕业当年继续教育学分。 2.专业科目学习内容   2022年广东汕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培训内容如下:   (一)《广东省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及相关内容;   (二)《会计法》《会计人员管理办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及会计职业道德课程等相关法律法规;   (三)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应用指南相关内容;   (四)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及相关内容;   (五)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相关内容;   (六)小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等相关内容;   (七)管理会计相关内容;   (八)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相关内容;   (九)可拓展商业语言及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基础知识;   (十)会计信息化相关内容;   (十一)各县级以上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内容。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自身需要自行选择学习相关内容。 3.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行属地管理原则   会计人员按照单位(居住)所在地财政部门政策要求完成继续教育。各地市财政部门按规定制定本地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政策,督促会计人员尽快完成信息采集工作,督促本辖区施教机构与平台实现数据对接,及时办理继续教育学分登记,确保本地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顺利开展。   深圳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及学分登记政策,由深圳市财政局另行规定。 4.省属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形式及学分登记管理   省属单位应督促本单位会计人员在“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https://kj.czt.gd.gov.cn,以下简称服务平台)进行信息采集并按时间完成继续教育。会计人员在服务平台上完成信息采集后(如以前年度已经完成信息采集,请做好相关信息更新),在服务平台上开展2022年度继续教育学习或申请学分折抵。会计人员开展继续教育学习的具体操作方式如下:   (一)公需科目学习。省属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形式为远程在线学习。会计人员登录“服务平台—业务办理—继续教育—会计人员”模块,在该模块中,点击“继续教育—学习资源—公需课”进行在线学习,会计人员需完成相关课程学习并进行考试后方可获得公需课学分。   (二)专业科目学习。省属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形式可采用参加培训、发表论文、通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多种方式完成,有关事项补充如下:   1.通过参加远程在线学习完成继续教育,学习时间不少于24小时。会计人员登录“服务平台—业务办理—继续教育—会计人员”模块,在该模块中,点击“继续教育—学习资源—专业课”选择远程培训机构完成年度专业课培训。(远程培训机构名单经财政部门备案通过后将在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中公布)   2.通过面授方式完成继续教育,面授学习时间不少于3天。由省属单位自行选择符合资质的面授培训机构开展培训,并由单位自行录入本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记录。如委托高等院校、省级以上会计类行业协会等机构采取面授方式进行继续教育的,由高等院校、省级以上会计类行业协会进行面授机构备案后录入学分。继续教育管理相关事项仅需在线提交电子版材料,无需另行提交纸质材料。   3.通过申请学分折抵的方式完成继续教育,需在线提交相关材料。需由会计人员自行申请,财政部门确认的事项,会计人员登录“服务平台—业务办理—继续教育—会计人员”模块,在该模块中,点击“继续教育—折算学分申请”选择相应的申请学分事项进行申请。相关材料仅需在线提交电子版,无需另行提交纸质材料。 5.会计继续教育登录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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