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意向书和三方协议的区别是一个是三方共同签订的,一个是两方签订的。1、三方协议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它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能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2、三方协议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各持一份,协议写明毕业生的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3、就业意向书多只涉及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是对下一步签订劳动合同达成合意的书面形式,约束力较三方协议弱。就业意向书的相关介绍:1、就业意向书是在三方协议没有下发、宣讲会现场签约等情况下,多采用就业意向书。实践中,有很多用人单位要求先签“就业意向书”,在毕业生报到后再签订劳动合同。2、就业意向书构成预约合同,违反仍需承担预约合同违约责任或者损害赔偿责任。学生应该注意意向书是否明确三方协议签订时间、报到日期、未来劳动合同的期限、试用期、薪酬、岗位、福利,有无违约责任、违约金额等。3、不少单位为了留住学生,以高额违约金约束毕业生。在协商中最好不约定违约金,或力争将违约金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