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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情形有

应当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情形有:1、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2、为制定或者修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提供科学依据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3、为确定监督管理的重点领域、重点品种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4、发现新的可能危害食品安全因素的;5、需要判断某一因素是否构成食品安全隐患的;6、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为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其他情形。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表明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通报同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应当组织开展进一步调查。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运用科学方法,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信息、科学数据以及有关信息,对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生物性、化学性和物理性危害因素进行风险评估。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成立由医学、农业、食品、营养、生物、环境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公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十九条 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农业行政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建议,并提供风险来源、相关检验数据和结论等信息、资料。属于本法第十八条规定情形的,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向国务院有关部门通报评估结果。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由国务院哪个部门公布

法律分析: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会同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条 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其职责由国务院规定。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会同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承担有关食品安全工作。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是根据什么需要制定的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管理制度第五条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应根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标准制定与修订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等工作的需要制定。

食品安全法中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对象有哪些

食安法第十四条 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对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进行监测。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对象主要是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

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对什么进行监测

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对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进行监测。

国家为什么要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

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是为了对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进行监测,及时获取有关食品安全风险的信息,对食品中的有害因素,做到早发现、早评估、早预防、早控制,减少食品污染和食源性疾病的危害,保证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法规定,对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作为什么依据

新实施的《食品安全法》确立了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为基础的科学管理制度,明确了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作为制定、修订食品安全标准和对食品安全实施监督管理的科学依据。该法对保健食品、网络食品交易、食品添加剂等当前食品监管中存在的难点问题都有涉及;对生产、销售、餐饮服务等各环节实施最严格的全过程管理。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加重对地方政府负责人和监管人员的问责。构成犯罪的依法严肃追究刑事责任。六种情形需要评估为防范食品安全风险,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运用科学方法,对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生物性、化学性和物理性危害因素进行风险评估。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成立由医学、农业、食品、营养、生物、环境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公布。以下6种需要评估的情形:1、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2、为制定或者修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提供科学依据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3、为确定监督管理的重点领域、重点品种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4、发现新的可能危害食品安全因素的;5、需要判断某一因素是否构成食品安全隐患的;6、国务院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认为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其他情形。经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得出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不安全结论的,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监督等部门应当依据各自职责立即向社会公告,告知消费者停止食用或者使用,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该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停止生产经营。制定统一安全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公布。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除食品安全标准外,不得制定其他食品强制性标准。食品安全标准包括: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对与卫生、营养等食品安全要求有关的标签、标志、说明书的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与食品安全有关的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应当依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并充分考虑食用农产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参照相关的国际标准和国际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并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草案向社会公布,广泛听取食品生产经营者、消费者、有关部门等方面的意见。强化地方政府的管理责任在维护市场环境中,地方政府处于重要地位,新《食品安全法》有针对性地强化了地方政府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新《食品安全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列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省级人大或省级人民政府制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等的具体管理法。按照《立法法》的规定,法律规定明确要求有关国家机关对专门事项作出配套具体规定的,有关国家机关应当自法律施行之日起一年内作出规定。新《食品安全法》强化了对地方政府的食品安全责任追究,规定对不依法报告、处置食品安全事故,或者对本行政区域内涉及多环节的区域性食品安全问题未及时组织进行整治,未建立食品安全全程监管工作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等情形,设立了相应的行政处分。加大企业的主体责任与修改前的《食品安全法》相比,新《食品安全法》从三个方面加强了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第一,要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并加强对其培训和考核。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的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认真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二,要在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加强风险控制,要求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并实施原辅料、关键环节、检验检测、运输等风险控制体系。第三,企业必须增设食品安全自查和报告制度。食品生产经营者要定期检查评价食品安全状况;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整改措施;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经营,并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国家鼓励食品生产经营者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生产经营信息,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农业行政等有关部门建立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协作机制。建立食品召回制度:食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召回和通知情况。食品经营者发现其经营的食品有前款规定情形的,应当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食品生产者认为应当召回的,应当立即召回。由于食品经营者的原因造成其经营的食品有前款规定情形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召回。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对召回的食品采取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防止其再次流入市场。对因标签、标志或者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而被召回的食品,食品生产者在采取补救措施且能保证食品安全的情况下可以继续销售;销售时应当向消费者明示补救措施。消费者可多渠道索赔新《食品安全法》强化了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规定了食品生产和经营者接到消费者的赔偿请求以后,应该实行首负责任制(即消费者可以找其中任意一方索赔,首先找到谁,谁就有义务承担责任);在修订前《食品安全法》对集中交易市场规定了连带责任的基础上,新《食品安全法》增加了对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未能履行法定义务的应承担连带责任的规定。同时还规定了食品检验机构出具虚假检验报告,认证机构出具虚假的论证结论,使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也要求与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新《食品安全法》还要求编造、散布虚假食品安全信息的媒体承担赔偿责任,强化了编造、散布虚假食品安全信息的民事责任。大幅提高行政处罚力度新法之所以被称为“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不但在处罚的内容上更加广泛,而且大幅提高了行政罚款的额度。比如,对生产经营添加药品的食品,生产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等违法行为,修订前的《食品安全法》规定,最高可以处罚货值金额10倍的罚款,而新《食品安全法》规定,最高可以处罚货值金额的30倍。针对多次、重复被罚而不改正的问题,新《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在一年内累计3次因违法受到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的食品生产经营者,给予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的处罚。此外,新《食品安全法》还强化了民事法律责任的追究。为完善惩罚性赔偿制度,在修订前《食品安全法》实行的10倍价款惩罚性赔偿基础上,又增设了消费者可以要求支付损失3倍赔偿金的惩罚性赔偿。另外,新《食品安全法》对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经营病死畜禽,违法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等严重违法行为,增加了行政拘留的处罚。同时还规定,对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管理工作。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为了社会发展的需要,从制度上解决现实生活中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更好地保证食品安全,2014年12月25日,全国人大重新修订定了《食品安全法》,于2015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那么,这部被称为“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有哪些亮点?新旧对比,消费者多了哪些保障和维权渠道?中外企业及经营者应注意哪些事项?我们请北京市赵晓鲁律师事务所马建洪律师予以详细解读。新实施的《食品安全法》确立了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为基础的科学管理制度,明确了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作为制定、修订食品安全标准和对食品安全实施监督管理的科学依据。该法对保健食品、网络食品交易、食品添加剂等当前食品监管中存在的难点问题都有涉及;对生产、销售、餐饮服务等各环节实施最严格的全过程管理。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加重对地方政府负责人和监管人员的问责。构成犯罪的依法严肃追究刑事责任。六种情形需要评估为防范食品安全风险,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运用科学方法,对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生物性、化学性和物理性危害因素进行风险评估。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成立由医学、农业、食品、营养、生物、环境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公布。以下6种需要评估的情形:1、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2、为制定或者修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提供科学依据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3、为确定监督管理的重点领域、重点品种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4、发现新的可能危害食品安全因素的;5、需要判断某一因素是否构成食品安全隐患的;6、国务院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认为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其他情形。经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得出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不安全结论的,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监督等部门应当依据各自职责立即向社会公告,告知消费者停止食用或者使用,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该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停止生产经营。制定统一安全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公布。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除食品安全标准外,不得制定其他食品强制性标准。食品安全标准包括: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对与卫生、营养等食品安全要求有关的标签、标志、说明书的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与食品安全有关的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应当依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并充分考虑食用农产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参照相关的国际标准和国际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并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草案向社会公布,广泛听取食品生产经营者、消费者、有关部门等方面的意见。强化地方政府的管理责任在维护市场环境中,地方政府处于重要地位,新《食品安全法》有针对性地强化了地方政府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新《食品安全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列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省级人大或省级人民政府制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等的具体管理法。按照《立法法》的规定,法律规定明确要求有关国家机关对专门事项作出配套具体规定的,有关国家机关应当自法律施行之日起一年内作出规定。新《食品安全法》强化了对地方政府的食品安全责任追究,规定对不依法报告、处置食品安全事故,或者对本行政区域内涉及多环节的区域性食品安全问题未及时组织进行整治,未建立食品安全全程监管工作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等情形,设立了相应的行政处分。加大企业的主体责任与修改前的《食品安全法》相比,新《食品安全法》从三个方面加强了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第一,要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并加强对其培训和考核。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的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认真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二,要在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加强风险控制,要求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并实施原辅料、关键环节、检验检测、运输等风险控制体系。第三,企业必须增设食品安全自查和报告制度。食品生产经营者要定期检查评价食品安全状况;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整改措施;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经营,并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国家鼓励食品生产经营者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生产经营信息,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农业行政等有关部门建立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协作机制。建立食品召回制度:食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召回和通知情况。食品经营者发现其经营的食品有前款规定情形的,应当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食品生产者认为应当召回的,应当立即召回。由于食品经营者的原因造成其经营的食品有前款规定情形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召回。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对召回的食品采取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防止其再次流入市场。对因标签、标志或者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而被召回的食品,食品生产者在采取补救措施且能保证食品安全的情况下可以继续销售;销售时应当向消费者明示补救措施。消费者可多渠道索赔新《食品安全法》强化了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规定了食品生产和经营者接到消费者的赔偿请求以后,应该实行首负责任制(即消费者可以找其中任意一方索赔,首先找到谁,谁就有义务承担责任);在修订前《食品安全法》对集中交易市场规定了连带责任的基础上,新《食品安全法》增加了对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未能履行法定义务的应承担连带责任的规定。同时还规定了食品检验机构出具虚假检验报告,认证机构出具虚假的论证结论,使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也要求与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新《食品安全法》还要求编造、散布虚假食品安全信息的媒体承担赔偿责任,强化了编造、散布虚假食品安全信息的民事责任。大幅提高行政处罚力度新法之所以被称为“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不但在处罚的内容上更加广泛,而且大幅提高了行政罚款的额度。比如,对生产经营添加药品的食品,生产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等违法行为,修订前的《食品安全法》规定,最高可以处罚货值金额10倍的罚款,而新《食品安全法》规定,最高可以处罚货值金额的30倍。针对多次、重复被罚而不改正的问题,新《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在一年内累计3次因违法受到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的食品生产经营者,给予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的处罚。此外,新《食品安全法》还强化了民事法律责任的追究。为完善惩罚性赔偿制度,在修订前《食品安全法》实行的10倍价款惩罚性赔偿基础上,又增设了消费者可以要求支付损失3倍赔偿金的惩罚性赔偿。另外,新《食品安全法》对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经营病死畜禽,违法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等严重违法行为,增加了行政拘留的处罚。同时还规定,对食品安全法规定,对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作为什么依据

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是对什么进行风险评估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二章第14条规定,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对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进行监测,对其产生的风险性进行评估。第二章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  第十四条 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对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进行监测。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监督等部门,制定、实施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  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获知有关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后,应当立即核实并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通报。对有关部门通报的食品安全风险信息以及医疗机构报告的食源性疾病等有关疾病信息,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分析研究,认为必要的,及时调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同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监督等部门,根据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结合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制定、调整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并实施。  第十五条 承担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技术机构应当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和监测方案开展监测工作,保证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并按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和监测方案的要求报送监测数据和分析结果。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人员有权进入相关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食品生产经营场所采集样品、收集相关数据。采集样品应当按照市场价格支付费用。  第十六条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表明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通报同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应当组织开展进一步调查。  第十七条 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运用科学方法,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信息、科学数据以及有关信息,对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生物性、化学性和物理性危害因素进行风险评估。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成立由医学、农业、食品、营养、生物、环境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公布。对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的安全性评估,应当有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的专家参加。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不得向生产经营者收取费用,采集样品应当按照市场价格支付费用。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  (一)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  (二)为制定或者修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提供科学依据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  (三)为确定监督管理的重点领域、重点品种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  (四)发现新的可能危害食品安全因素的;(五)需要判断某一因素是否构成食品安全隐患的;  (六)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为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条 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监督、农业行政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建议,并提供风险来源、相关检验数据和结论等信息、资料。属于本法第十八条规定情形的,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向国务院有关部门通报评估结果。  第二十条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农业行政部门应当及时相互通报食品、食用农产品安全风险监测信息。  国务院卫生行政、农业行政部门应当及时相互通报食品、食用农产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等信息。  第二十一条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是制定、修订食品安全标准和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科学依据。  经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得出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不安全结论的,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监督等部门应当依据各自职责立即向社会公告,告知消费者停止食用或者使用,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该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停止生产经营;需要制定、修订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立即制定、修订。  第二十二条 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信息,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综合分析。对经综合分析表明可能具有较高程度安全风险的食品,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及时提出食品安全风险警示,并向社会公布。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及其技术机构,应当按照科学、客观、及时、公开的原则,组织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检验机构、认证机构、食品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以及新闻媒体等,就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信息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信息进行交流沟通。

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对什么进行监测

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对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进行监测。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对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证明食品存在安全隐患,需要制定、修订食品安全标准的,在制定、修订食品安全标准前,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食品中有害物质的临时限量值和临时检验方法,作为生产经营和监督管理的依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对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证明食品存在安全隐患,需要制定、修订食品安全标准的,在制定、修订食品安全标准前,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食品中有害物质的临时限量值和临时检验方法,作为生产经营和监督管理的依据。

风险监测不合格不立案的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规定。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法院、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是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依法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的案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是通过系统和持续地收集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有害因素的监测数据及相关信息,并进行综合分析和及时通报的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食品安全风险检测工作人员采集样

餐饮服务场所。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人员采集样品、收集相关数据,可以进入相关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食品生产、食品流通或者餐饮服务场所,《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中国国家法律文件。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表明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相关监管部门应当如何处置?

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通报同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应当组织开展进一步调查。

应当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有哪些

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对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进行监测,对其产生的风险性进行评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一)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二)为制定或者修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提供科学依据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三)为确定监督管理的重点领域、重点品种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四)发现新的可能危害食品安全因素的;(五)需要判断某一因素是否构成食品安全隐患的;(六)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为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其他情形。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可以不签字么

不可以。根据相关信息查询,第四十七条食品生产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无正当理由拒绝、阻挠或者干涉食品安全抽样检验、风险监测和调查处理以及签字,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食品危害风险的监控与预防

  通过确切了解农作物栽培、农药、农业化学、动物养殖、动物医药学、食品工艺学、食品贮藏、食品添加剂等各门类的科学知识,用食品化学、食品安全科学、营养学、卫生学、毒理学的知识理论,对食品生产过程中的潜在危害风险因素进行全面综合分析,就会发现,各类食品中可能含有的健康危害成分种类有数千种,如果将各种可能的污染成分计算在内,则危害成分种类将数以万计。然而,任何国家、任何质量监测机构,还只能对一些出现概率较高的危害成分进行监控。   日常食品中,绝大多数导致人类慢性疾病的有害成分,还处于无监控状态下。这是全世界普遍存在的问题,所以食源性危害导致的疾病是威胁人类健康的首要问题。无论是发展中国家,还是发达国家的居民的死亡原因,主要是癌症、心脑血管病、消化系统疾病、泌尿系统疾病及其他各类与饮食危害密切相关的疾病。   目前对食品生产和市场所售食品的质量与安全监督,只能在有限的范围内、对有限的危害物质种类进行监控,而无法对食品中各类危害因素进行全面的监控。其中一个原因是,各方面的利益难以兼顾,制定标准的认识难以统一,缺乏完善的法定标准依据;另一方面,食品生产厂商太多,食品种类太多,监测成本的限制,使监管机构不可能对所有食品进行严格监管。  即使经费充足,也不可能完全依据安全性的“本质”标准进行食品安全监控,还要受到国家标准和法规的限制。比如,某产品因为被曝光含有双氧水曾遭受致命性打击,因为有研究显示,双氧水具有致癌性;生物与医学的研究早已证明,自由基是导致生物膜损伤从而引发生物衰老和癌症发生的一个重要因素,而双氧水所释放的活性氧是一种活性很强的自由基。但人们发现,很多国家并没有禁止在食品生产中使用双氧水。如果双氧水在医疗、医药生产和食品生产上没有特殊甚至可以说是不可替代的用途,可以肯定,双氧水早就会在世界范围内禁止用于医疗与食品生产中。然而目前人们似乎只能祈祷,所有在食品生产中使用双氧水的经营者,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使用食品级的双氧水,并釆取有效措施使其在食品中的残留达到某种安全水平。因为更有生产商,为贪图便宜,在食品加工生产中使用工业用双氧水。人们无法用消除双氧水的工艺,除去工业双氧水中所含的重金属及其他有害成分。   近几年,北京市在食品安全监控体系建设方面取得的成绩极其显著,每位市民都可能有体验。以猪肉为例,在菜市场买回来的猪肉,即使不用任何调料,无论是蒸煮、煎炸都不会有很重的腥、矂味。而过去经常会遇到的腥、矂味很浓的猪肉往往来源于用劣质饲料、瘦肉精饲养的猪,或是注水肉,这是普通百姓能直观感觉到的变化。而实际的检测抽检结果也表明,自2007年以来北京市场上没有发现注水肉和含瘦肉精的猪肉。在食品安全监控方面取得的良好成绩,与政府巨大的投入是分不开的。   据北京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负责人介绍,为确保流通领域重点商品的质量安全,北京计划每年从市场上抽取食品样本近10万个,进行安全检测分析。如果按每个样品的检测费为1000元计算,就需要花费1亿元。而1000元也仅够检测20u301c30项的主要有害成分。   在国家当前极其重视食品安全问题的形势下,耗费巨资所釆取的严格监管措施,也只能提供有限的食品安全保障。例如,通过建立溯源追踪系统来提高食品安全的水平。一旦出现紧急、重大的食品安全问题,可以通过溯源追踪体系,对食品生产运输的各个环节逐一排查。这种“事后诸葛亮”的监管措施,可以从源头上控制“问题”食品,避免这种危害进一步扩大,并为追究责任提供依据。但是,这种控制措施的应用仅限于已发现的问题,也就是对引起急性中毒症状或检测中发现的某种有害成分进行控制。对没有列入抽检项目中的、种类极多的慢性危害因素,显然无法通过溯源追踪系统进行防范。   尽管有很确切的科学证据能够证明,食品生产中使用的一些添加剂、消毒剂和助剂成分具有很大的危害性,但在生产上又不能完全禁止这类化学药剂的使用,如毒性较大的硝酸盐和亚硝酸盐、二氧化硫等。而添加剂在非液态食品中经常会存在混配不均的问题,导致食品中偶然出现的添加剂含量过高的情况难以杜绝。北京食品安全办公室在2008年1u301c7月的抽检中,就查出150多个批次的不同种类的产品存在这类的安全问题。   目前存在的问题是,没有人愿意承担食品危害成分对消费者身体健康损伤的责任。举一个例子,如果一位癌症患者将自已经常食用的市售食品,不计成本地去进行成分化验分析,会发现这些食品中的多种成分具有致癌性。但是,不会有任何食品生产厂商对癌症患者给予赔偿,也不会有任何食品安全监管机构承担对患者的赔偿责任。因为现有的法律法规,并不能完全支持消费者的利益。因此,如同前面健康饮食法则中所指出的,消费者只有提高安全意识,加强素质的培养,才能最大限度地防范、回避饮食中的种种危害,确保饮食安全与健康。

到2030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食源性疾病报告网络实现什么

到2030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食源性疾病报告网络实现全覆盖。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实现食品安全标准与国际标准基本接轨。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到2030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食源性疾病报告网络实现全覆盖。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是通过系统和持续地收集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有害因素的监测数据及相关信息,并进行综合分析和及时通报的活动。

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是对什么进行风险评估?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二章第14条规定,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对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进行监测,对其产生的风险性进行评估。x0dx0a第二章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x0dx0a第十四条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对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进行监测。x0dx0a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监督等部门,制定、实施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x0dx0a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获知有关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后,应当立即核实并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通报。对有关部门通报的食品安全风险信息以及医疗机构报告的食源性疾病等有关疾病信息,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分析研究,认为必要的,及时调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x0dx0a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同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监督等部门,根据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结合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制定、调整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并实施。x0dx0a第十五条承担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技术机构应当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和监测方案开展监测工作,保证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并按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和监测方案的要求报送监测数据和分析结果。x0dx0a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人员有权进入相关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食品生产经营场所采集样品、收集相关数据。采集样品应当按照市场价格支付费用。x0dx0a第十六条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表明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通报同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应当组织开展进一步调查。x0dx0a第十七条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运用科学方法,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信息、科学数据以及有关信息,对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生物性、化学性和物理性危害因素进行风险评估。x0dx0a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成立由医学、农业、食品、营养、生物、环境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公布。x0dx0a对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的安全性评估,应当有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的专家参加。x0dx0a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不得向生产经营者收取费用,采集样品应当按照市场价格支付费用。x0dx0a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x0dx0a(一)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x0dx0a(二)为制定或者修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提供科学依据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x0dx0a(三)为确定监督管理的重点领域、重点品种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x0dx0a(四)发现新的可能危害食品安全因素的;(五)需要判断某一因素是否构成食品安全隐患的;x0dx0a(六)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为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其他情形。x0dx0a第十九条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监督、农业行政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建议,并提供风险来源、相关检验数据和结论等信息、资料。属于本法第十八条规定情形的,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向国务院有关部门通报评估结果。x0dx0a第二十条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农业行政部门应当及时相互通报食品、食用农产品安全风险监测信息。x0dx0a国务院卫生行政、农业行政部门应当及时相互通报食品、食用农产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等信息。x0dx0a第二十一条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是制定、修订食品安全标准和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科学依据。x0dx0a经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得出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不安全结论的,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监督等部门应当依据各自职责立即向社会公告,告知消费者停止食用或者使用,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该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停止生产经营;需要制定、修订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立即制定、修订。x0dx0a第二十二条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信息,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综合分析。对经综合分析表明可能具有较高程度安全风险的食品,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及时提出食品安全风险警示,并向社会公布。x0dx0a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及其技术机构,应当按照科学、客观、及时、公开的原则,组织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检验机构、认证机构、食品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以及新闻媒体等,就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信息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信息进行交流沟通。

食品风险监测报告可以作为行政执法依据么?

从事食品批发业务的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销售记录制度。如实记录批发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销售日期以及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保存相关凭证。风险监测报告,风险评估报告不可以直接作为行政执法证据。理由就是一般情况下,风险监测报告,风险评估报告的判定需要依据。检测方法非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且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二十一条之规定。风险监测,风险评估的手段,目的处理程序,发起单位均与监督抽检有明显不同。法律效力要符合抽样程序要求,需特别注意的是,在食品生产厂家抽检预包装食品时。需在成品仓库抽取待售的成品,未经自检,未加贴标签等半成品的检测结果没有法律效力,不能作为执法依据。检测机构具有检测所涉项目的资质,检测人员具有检测所涉项目的能力。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食品相关产品和进口食品有害因素的风险监测由国务院哪个部门负责组织开展

法律主观: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公布。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是指对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中生物性、化学性和物理性危害因素对人体健康可能造成的不良影响所进行的科学评估,具体包括危害识别、危害特征描述、暴露评估、风险特征描述四个阶段。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农业行政等部门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划及其年度实施计划。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其网站上公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划及其年度实施计划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第十一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应当公开征求意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公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地方标准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发现备案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违反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应当及时予以纠正。

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对什么进行监测

法律分析: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对食源性疾病以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进行检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一)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二)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经营上述食品、食品添加剂; (三)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四)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五)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六)生产经营未按规定注册的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或者未按注册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组织生产; (七)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或者同一企业以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 (八)利用新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生产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未通过安全性评估; (九)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后,仍拒不召回或者停止经营。 除前款和本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生产经营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处罚。 生产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未通过安全性评估,或者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相关产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质量监督部门依照第一款规定给予处罚。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范围是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是指对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以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进行监测的制度。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等部门,制定、实施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十四条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对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进行监测。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等部门,制定、实施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获知有关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后,应当立即核实并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通报。对有关部门通报的食品安全风险信息以及医疗机构报告的食源性疾病等有关疾病信息,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分析研究,认为必要的,及时调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同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等部门,根据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结合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制定、调整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并实施。

什么是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是指国家依法对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进行监测。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运用科学方法,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信息、科学数据以及有关信息,对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生物性、化学性和物理性危害因素进行风险评估。 《中华人民共和国 食品安全法 》第十四条 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对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进行监测。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等部门,制定、实施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 第十七条 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运用科学方法,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信息、科学数据以及有关信息,对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生物性、化学性和物理性危害因素进行风险评估。

企业并购有哪些风险?

并购这种商业行为是必定存在风险,简单的来说:同个行业的并购风险会比较小,相反,不同行业的并购风险会大很多国内企业并购风险会比较小,同理,跨国的企业并购风险会大很多降低风险的最重要的一点是要 熟悉被并购的企业及当地的商业环境,不过这一块现在很多公司一般都是交给咨询公司去评估风险,国外知名的咨询企业有贝恩、罗兰贝格等,国内知名的则有环佳信息、fit你标准等

[融入企业标准化管理,提高廉洁风险防控实效]廉洁风险防控

  中图分类号:F832.48 文献标识码:A  摘 要:国有企业开展廉洁风险防控,应针对企业实际,确定廉洁风险防控的范围、找准重点、有的放矢地进行。应找准防控重点并与现有的制度标准有机融合,降低腐败风险。还应持续推进,不断完善。   关键词:国有企业廉洁风险防控; 重点是“三重一大”; 特色体现是融入企业标准化;持续改进是建立长效机制。   廉洁风险防控是反腐倡廉工作新的探索和实践,是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有效手段。它是将风险管理理论和质量管理方法引入反腐倡廉工作,通过加强源头预防,规范权力运行来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达到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目的。国有企业开展廉洁风险防控管理, 能不断加强反腐倡廉力度,构建惩防体系,控制和减少腐败行为的发生,促进企业的稳健发展。笔者所在企业被2011年确定为该市企业开展廉洁风险防控试点单位,在9个月的试点过程中,企业注重运用现代管理方法,围绕“三四三”(即确定“三重一大”等三类防控重点,排查制度机制、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和外部环境风险四类风险,建立风险防范、监控和效责处置三个系统),基本建立了以岗位为点、以管理流程为线、以制度为面的点线面“三位一体”预警机制。过程中充分注重结合企业自身的实际开展廉洁风险防控工作,企业标准化与廉洁风险防控管理有机结合,取得了一定效果。   一、找准重点:锁定“三重一大”   企业主要是从事生产经营管理,其人员多、岗位多,因此,必须针对企业实际,确定廉洁风险防控的范围、找准重点、有的放矢地进行。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0﹞17号)文件精神,确定本企业重点范围为:涉及企业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运作等“三重一大”事项;涉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比选、大宗物资采购、资金运用、服务外包等关键岗位事项;其他可能影响廉洁从业的事项。监控对象应是各级领导人员和重点管理岗位人员。通过建立风险防范、监控管理和效责处置三个系统,实现各级各部门、各单位预防腐败的主动性,提高各级领导人员防范廉洁风险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各类风险排查、梳理、等级和公开,各项制度和机制进一步完善,尽可能使各级管理者少犯或不犯错误,最大限度地减少腐败问题的发生,保护各级管理者的工作积极性。   二、体现特色:融入企业标准化   廉洁风险防控从本质上说就是超前化解权力运行过程中容易诱发腐败的各类风险,使腐败行为不发生或少发生。企业推行标准化的目的是通过制定标准与贯彻标准,使企业的生产技术、经营管理活动合理化、程序化与规范化,提高服务质量、降低消耗,以获得最佳秩序、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尽管二者管理的角度不同,但根本目的是一致的,即优化经营环境,降低风险,实现人与企业的共同发展。因此,将企业标准化融入廉洁风险防控管理作中,能达到有效衔接、相互补充的效果。本企业共清理风险职权230项,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140个,排查风险点470个,并制定了相应的防控措施。   一是运用现代管理方法编制流程图。用现代管理的方法编制业务流程图是公司在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贯标过程中必修的课程。公司可充分发挥标准化管理人员的作用,在每个权力岗位和工作环节中查找风险点,在梳理职权目录的基础上,通过“四部法”完成流程图的编制,即“流程试画——流程描述,初步呈现流程现状——组织分析讲解,驱除流程缝隙——流程审定,形成流程蓝本”。   二是从流程图中查找风险点。明确四类风险,即制度机制、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和外部环境流程中找风险。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结合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自己找、动员下属找、相互找,对查找出来的风险通过“部门自己查找——领导小组办公室辨识——分管领导初审——公司领导小组评审”的环节。   三是结合企业标准排查风险制定对策。这个环节也是标准的实施与完善的重要环节。企业标准体系中多个标准,涵盖了工程、技术、人力资源、财务管理、合同管理等各职能工作规范。在进行四类风险排查时,对照标准化手册中的管理规定进行风险排查;在制定对策措施阶段,将相关标准运用到风险防控措施中。此举既是对原有标准的进一步完善,又能发现管理办法和标准的缺失和不足,从而达到查漏补缺,建章立制,降低腐败风险的目的。制订相应防范措施,将预防腐败的关口前移,能最大限度地降低腐败风险。   如公司近些年在选人用人方面,严格执行《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管理办法》和《中层助理选拔任用管理办法》规定,公开选拔任用各类管理人员,在对上述规定使用过程中,也发现需要进一步充实完善和整合的需要,因此,正在进行管理办法的修订作。实行工程建设供应商签订《廉洁协议书》制度,对向企业工作人员行贿、采取违法手段中标的供应商,取消其供应商资格。在物资采购等经费使用中,实行经办人员、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及一把手层层签字负责制,加强各环节的监管,并定期进行核查。在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管理上,严格实行专款专户,资金拨付申请表经各级领导签字确认,直接由财务部门拨付于工程施工单位,有效规避了资金风险。由于上述制度在实际工作中认真落实,有效防止了廉洁风险的发生。   通过信息化方式,加大各部门单位间的资源互通、实现流程中的系统化建设,也是本企业廉洁风险防范的重要应用。比如于2010年11月正式使用的设备(施)物资管理系统,从业务操作上分为计划管理、设备静态和动态管理、物资、工属具、设施、统计分析、系统管理、WEB查询等九个子系统,共四百多个功能。该系统的投入使用,使管理流程规范、内部沟通、整合信息资源,保障生产系统的高效运转,同时也能有效防止廉洁风险的发生。   三、持续改进:建立长效机制   廉洁风险防控网络的建立,实行廉洁风险防控与业务工作的紧密结合,能有效克服廉洁建设与业务建设“两张皮”的现象,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合力;将廉洁风险防控融入经营管理重要环节,能促进权力运行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提升管理效能。其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助力作用已经显现。   持续改进是企业管理的永恒主题,是企业管理通向更高层次的通道。同样,廉洁风险防控管理工作也需要不断完善,持续改进,建立长效机制。一是协调推进。使廉洁风险防控与反腐倡廉教育有机结合,贯彻《廉政准则》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使各级管理者廉洁从业;与党务公开、港务公开结合,拓展党员和职工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的渠道。二是寻求突破。“一等工匠善建模,一等管理善建制”,应在国有企业管理的制度、机制和业务流程方面寻求突破。没有制度约束,权力就会滥用;没有严格管理,单位就会涣散。有制度不抓,等于没有制度;抓而不实,同样等于没有制度。廉洁风险防控只有与业务工作相结合,与企业标准化管理有机结合,规范流程,规范运行相互促进,良性互动,才具有生命力。

涉密岗位安全审计员存在哪些保密管理风险点,防护措施有哪些?

1、 风险分析对以上体系进行风险分析后,发现该体系存在如下风险。1. 信息输入时病毒侵入的风险。通过中间机进行信息输入时,可能会有含恶意代码的病毒随有用信息进入内部各单台计算机。2. 数据丢失的风险。各单台涉密计算机中存储的数据信息可能因各种原因损害,造成数据丢失。3. 体系中各责任人执行规定时懈怠的风险。体系中各责任人在执行相关规定要求时,可能产生懈怠,不按照规定执行,从而产生风险。2、 防护措施针对以上可能存在的风险,制定如下防范措施。(1) 计算机病毒与恶意代码防护1. 每台涉密计算机中必须安装正版瑞星杀毒软件,由使用人员每周进行一次病毒查杀;2. 综合办负责每周更新计算机病毒与恶意代码样本库,以光盘的形式下发给使用人员,由使用人员对所使用的计算机进行病毒库升级。(2) 身份验证所有单台涉密计算机的密码分二级共三种密码。1. 一级密码一级密码为主机BIOS密码,由计算机安全保密管理员掌握。密码有效期为一年,满一年后计算机安全保密管理员进行更换。2. 二级密码(1) 二级密码包括主机开机密码,操作系统密码和屏幕保护密码(操作系统密码和屏幕保护密码相同)。由计算机安全保密管理员统一设置,并配发给涉密机使用人;(2) 密码有效期为30天,满30天后由计算机安全保密管理员进行更换,然后配发给涉密机使用人;(3) 涉密机使用人不得自行更改涉密机的任何密码。3. 密码要求主机BIOS密码和开机密码长度不能少于8个字符,操作系统密码和屏幕保护密码长度不能少于10个字符,字符中需要包括英文字母、数字和字母的大、小写。(3) 物理防护1. 所有涉密计算机要放置在具备防火防盗的房间内,距离其它非涉密通讯设备的安全距离不小于一米。2. 所有涉密计算机与其它非涉密信息设备实行物理隔离。(4) 技术防护除涉密中间计算机外的所有涉密计算机,必须安装和使用国产正版瑞星杀毒软件和经国家保密部门认证合格的《XX非授权外联监管系统》和《XXUSB移动存储介质使用管理系统》进行技术处理,从技术上防止非法外联和非法拷贝。(5) 数据交换1. 除内部单台涉密计算机外,其它数据交换实行单向原则,即数据交换方向只能输入或者只能输出;2. 内部单台涉密机使用绑定的涉密U盘进行数据交换。涉密U盘的使用采用登记制度,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6) 数据存储1. 所有单台涉密计算机内的数据文件信息(包括输入信息,正在生成的文件等),必须存储在主机的D盘,按照所属项目类别分别存放在相应的文件夹中。并按《计算机和信息系统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标密。2. 未按要求存放数据和标密的,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和造成的破坏程度进行相应的行政和经济处罚。(7) 数据备份1. 每个项目设计工作完成后,所有与之相关的数据和文件(包括纸介质和电子文档)必须上交给项目负责人或公司保密安全负责人统一办理存档手续(刻录光盘和纸介质存档);(8) 监督检查1. 每六个月对公司所有计算机进行保密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2. 各涉密部门每季度对本部门计算机进行保密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3. 涉密计算机的使用人每个月对计算机进行保密安全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4. 每三个月形成文档化的安全保密审计报告,每12个月根据系统综合日志,进行一次风险自评估,形成文档化的风险分析报告,对存在的风险应当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行业风险分析报告的思路是什么

本报告以客运火车站行业百强企业财务数据为基础资料,通过对十强企业重点财务指标的对比研究和不同规模性质企业的财务报表分析展示客运火车站行业企业的经营竞争情况。  报告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行业协会、企业财务部等渠道,既有企业自身经营数据又有行业整体的工业经济指标。对于关注客运火车站行业发展的企业投资者具有极好的参考价值。 报告思路与价值体现   报告在分析企业财务数据的同时注重研究企业核心竞争力在财务指标上的体现,企业财务状况涉及的四大能力在本文是主要研究对象,关键指标和变化率则是具体分析内容。报告由资深财务管理人员和风险评估人员撰写,对于存在重大财务危机的企业我们给出提醒和改革建议。综合而言,本报告是企业财务人员和管理层研究客运火车站行业企业发展和...

矿产投资环境风险评价计算

(1)基于AHP的矿业投资环境评价首先,根据表9.3的评价指标体系,在层次分析软件yaahp4.0中构建层次结构图(图9.9)。图9.9 层次结构图根据层次结构图,采用1~9标度法,表9.4判断矩阵表用专家打分法建立判断矩阵(表9.4)。表9.4 判断矩阵表用和积法计算判断矩阵的最大特征向量W 为W=(W1,W2,W3,W4)T=(0.6328,0.2421,0.0756,0.0494)T进一步计算判断矩阵的最大特征根λmax=4.25212,判断矩阵的一致性指标为国外油气与矿产资源利用风险评价与决策支持技术因为C.R.=0.0845﹤0.10,所以判断矩阵具有可以接受的一致性。同理,可以求出各个子目标层相对目标层的各自权重及层次单排序(表9.5)。由于综合评价体系包含的指标很多,并且各个指标单位不同,而且有的数据差距较大,这样就要求在进行综合评价值计算之前,首先对所收集的数据进行无量纲化处理,否则无法对其进行综合评价。对数据进行无量纲化处理的方法有很多种,本书利用SPSS16.0软件对原始收集的数据进行了标准化。表9.5 各项评价指标层次单排序在评价各个国家的综合矿业投资环境得分时,本书采用的模型是国外油气与矿产资源利用风险评价与决策支持技术式中:Z为各个国家各因素最后综合评价得分值;Wi为各个指标因素权重;ηij为标准化后的数据值。根据上述评价过程,得出我国周边主要国家的矿业投资环境指标综合得分(表9.6)。表9.6 层次分析法各指标因素得分及综合评价结果排序表续表根据表9.6绘制柱状图(图9.10)。图9.10 我国周边19个主要国家矿业投资环境综合评价排序图由上图可以看出,我国周边国家的矿业投资环境总体水平差异明显。矿业投资环境综合评价得分排在前3位的分别是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和蒙古,综合得分排在后3位的分别是越南、阿富汗和尼泊尔。综合评价得分最高的是俄罗斯,得分最低的是尼泊尔。另外,综合评价得分较高的国家主要分布在中亚地区。东南亚地区综合评价得分水平一般,处在中等水平。综合评价得分较低的国家,主要是一些经济发展较为落后的国家,这些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较为滞后,加上国内矿业资源的匮乏,矿业投资环境相对也较差。(2)矿业投资环境计算结果分析从上述综合评价计算结果可以看出,我国周边国家的矿业投资环境总体水平存在着较大差别。具体分析,在资源因素、政治政策环境、经济因素,以及基础设施因素上,我国周边国家的得分差异也较为明显。我国周边国家的资源要素得分总体差异较大(图9.11),这说明我国周边国家或地区的矿产资源分布并不均衡。资源因素得分排在前5位的分别是俄罗斯、哈萨克斯坦、蒙古、乌兹别克斯坦和吉尔吉斯斯坦,得分排在后5位的依次是伊朗、泰国、阿富汗、越南和尼泊尔。俄罗斯固体矿产资源丰富,特别是铁矿、铜矿和铅锌矿的储量巨大,加上俄罗斯国内较为完善的地质勘探工作,使得俄罗斯的资源禀赋极具优势。而蒙古的锰矿、铜矿资源储量较为丰富。哈萨克斯坦铁矿的储量和产量都在中亚地区占有重要地位。伊朗的铜矿和锌矿储量丰富,伊朗铜矿储量占全球总储量的8%左右,排名世界第6位;但是伊朗铜产量却只有世界总产量的1%,主要原因是缺乏投资以及勘探的力度不够。伊朗非常注重和支持吸引国外资金,因而伊朗矿业投资存在着巨大的潜力。图9.11 资源因素评价得分排序图在政治政策环境上,得分最高的是乌兹别克斯坦,0.125;得分最低的是印度,-0.1694(图9.12)。得分排在前列的国家为乌兹别克斯坦、土库曼斯坦、蒙古、马来西亚和吉尔吉斯斯坦,得分较低的是越南、印度尼西亚、塔吉克斯坦、阿富汗和印度。得分较高的主要是中亚地区的国家,而中东地区相应得分较低。这是由于近年来中亚国家政局逐渐稳定,而且为了鼓励国外资本进入本国共同开发矿业,中亚国家采取了很多优惠政策,对国外投资采取鼓励的措施。而中东地区的国家,比如阿富汗由于战乱不断,政策缺乏连续性,对国外资本的吸引力相对不足。印度、印度尼西亚等国由于也是发展中国家,正处于工业化高速发展的阶段,国内对矿产资源的需求量大,为优先保证本国供应,政策上严格限制国外投资矿业领域,因而外资进入存在着较大的政策障碍。在经济环境上,印度得分最高,整体经济环境较好(图9.13)。排在后面的依次是蒙古、越南、巴基斯坦、泰国和缅甸,其余国家的经济环境得分较低。得分排在前列的国家,主要是国内宏观经济在保持较高增长的同时,很好地控制了通货膨胀,使得经济取得稳定的发展。而其他国家,尤其是中亚一些国家,虽然经济保持了较高的增长速度,但是却伴随着较高的通货膨胀,经济发展出现了“两高”现象。比如塔吉克斯坦2008年保持了7.8%的增长速度,但是同期的通货膨胀率却达到了19.7%,这些都是经济发展中潜在的不稳定因素,另外失业率也居高不下,这些都对经济投资环境带来了负面影响。图9.12 政治政策因素评价得分排序图图9.13 经济因素评价得分排序图在基础设施因素上,得分最高的依然是印度,其次是俄罗斯、越南、蒙古、马来西亚、巴基斯坦和菲律宾,其余国家得分较低(图9.14)。从基础设施要素中的详细评价指标可知,在铁路、公路覆盖率两项指标上,印度的得分都是最高的,因而印度矿业投资环境有着完善的硬件配套基础设施,同时印度的信息网络也较为发达,信息化程度较高,这些都是印度较其他国家优势明显的要素。而得分较低、排名靠后的,主要是中亚地区一些国家。这些国家的交通运输线路年久失修,损坏严重,不符合现代使用技术标准;而且有的矿区位于偏远地带,运输极为不方便,也增加了简介投资成本。基础设施的不完善,极大地制约着矿业的开发和勘探,也不利于吸引国外投资。图9.14 基础设施因素评价得分排序图总的来看,俄罗斯、中亚诸国、印度尼西亚和菲律宾等,其基础设施相对较好,其他周边国家相对较差。一些国家甚至连年战乱不断,地雷现在尚未排净,如柬埔寨、阿富汗、老挝等。这是在评价一个国家的矿业投资环境时所必须考虑的问题。(3)矿业投资环境的主成分分析运用主成分分析法,将评价指标体系中的17个评价指标原始数据输入SPSS 16.0软件中运算,方差解释的结果截图如下(图9.15)。图9.15 SPSS方差解释结果截图由图9.15可知,前6个变量的特征值累积贡献率为88.922%,该值大于85%,故取前6个变量作为主成分。进而根据因子荷载矩阵,建立如下的综合评价计量模型:F=F1×44.365%+F2×15.721%+F3×10.489%+F4×7.882%+F5×6.199%+F6×4.266%最后计算结果见表9.7。表9.7 主成分分析法计算得分表(4)矿业投资环境风险分析1)层次分析法。根据对我国周边国家矿业投资环境的评价计算结果(表9.6),对得分加以聚类,绘制出雷达图。可以明显地看出我国周边国家矿业投资环境的不同聚类分布(图9.16)。从表9.6和图9.16可以看出,按照综合得分排序,俄罗斯、哈萨克斯坦、蒙古、乌兹别克斯坦和吉尔吉斯斯坦分列综合评价的前5名,而且俄罗斯的综合得分远远高于位于第2位的哈萨克斯坦,位居后3位的国家分别是越南、阿富汗和尼泊尔。从各个国家影响矿业投资环境的相关因素的得分及所处位次来看,综合得分居后的国家,在各评价因素上的得分也都比较靠后。而综合得分居前的5个国家,也相应的都存在一些弱项。例如乌兹别克斯坦的经济因素、塔吉克斯坦的基础设施因素得分分别为-0.0147,-0.0309,排在所有国家中较靠后的位置。而作为新兴发展中国家的菲律宾和印度,虽然资源因素得分较高(分别为0.0814和0.2058),但是由于矿业对外引资的政策限制,加上与我国存在较大的竞争性,因而综合得分并不靠前。由雷达图可以看出19个国家得分差距明显,呈现一定的分层。若以0.6分为基础单位,可以将19个国家分成4个档次,并根据得分区间将投资环境定义为优、良、一般、较差,及对各个国家的综合矿业投资环境加以分级(表9.8)。图9.16 我国周边国家矿业投资环境综合评价得分雷达图(AHP)表9.8 19个国家综合矿业投资环境评价分类2)主成分分析法。采用主成分分析法计算的结果见表9.9,根据主成分分析法计算的结果也呈现出一定的分层和聚集(图9.17)。表9.9 19个国家综合矿业投资环境评价分类图9.17 我国周边国家矿业投资环境综合评价得分雷达图(PCA)同样,我们在这里以2.5分为基础单位,将19个国家分成4个档次,并根据得分区间将其综合矿业投资环境定义为优、良、一般、较差,及对各个国家的综合矿业投资环境加以分级(表9.9)。从表9.8和表9.9可以看出,虽然两种方法分析结果存在有某些差异,但是两种方法最后的结果整体比较接近。在运用AHP分析得出的矿业投资环境评价为优和良的11国家中,运用主成分法得出的是8个国家,结果相似度为72.7%。因而,可以认为,分析计算的结果较为客观地反映了实际情况。(5)综合分析结果矿业是基础产业,矿业投资具有超前期、高风险、周期长、见效慢的特点。一方面,矿业投资环境的改善需要各国政府进一步完善矿业投资环境,加强交通、通信、动力等基础设施建设,以便为投资者在当地投资提供便利;另一方面,投资环境情况不像矿产资源状况,前者是动态的,后者是相对静态的。目前我国周边国家大部分均在努力改善其矿业投资环境,吸引外国矿业投资,是在向好的方向发展。积极参与其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活动是当务之急。因此,对我国周边国家的矿业投资环境还需要进行连续的动态的分析,这样才能作出及时合理的决策。综合上述分析,同时考虑到文化背景、民族习惯、环境压力,以及人民感情等方面的因素,研究认为,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综合矿业投资环境为优,是我国矿业公司实施“走出去”战略的理想投资目标国;蒙古、吉尔吉斯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土库曼斯坦、印度尼西亚、菲律宾、老挝、缅甸、塔吉克斯坦等国的矿业投资环境总体处于良好水平,也可作为矿业投资的合作对象;印度尼西亚和塔吉克斯坦两国的资源及政策相对较好,从第三级调到第二级;而印度由于和中国同属矿产资源需求大国,政治关系竞争多于合作,故将其调为第三级;缅甸、阿富汗和尼泊尔综合矿业投资环境则较差,同时由于政局动荡、国内政策的不连续,以及配套基础设施的不完善,因而存在着较大的投资风险。总之,我国周边国家的矿业投资环境存在较大差异,投资环境好的国家,相应的矿业投资风险较小;而投资环境较差的国家,在进行矿业投资时存在着较高的风险(表9.10)。表9.10 19个国家综合矿业投资环境评价结果表

中小矿业企业进行海外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需要规避和防范哪些法律风险?

从多角度来看在海外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的法律风险主要集中于以下几点:①项目所在国法律环境风险,中小企业一般对海外投资项目所在国法律不够了解,自己的法律人员(或法律顾问)一般不熟悉海外项目国的法律∞中小企业要清楚项目所在国法律对外资的市场准入、对油气和矿业资源投资的限制、税收、聘用当地员工及工程物资份额要求、环保要求等,能够合法、合规处理纠纷。②,项目自身风险,目前部分中小企业在收购项目之初,并没有聘请专业的律师对项目进行合法性和法律上的可操作性进行尽职调查、分析判断,很多项目因此未能充分做好项目本身法律风险分析。③,签约后被违约风险,投资签约后,由于情形发生变化出售方违约是可能的,有时候违约的损失要比履约的损失小。因此违约条款与责任需要专业律师认真谈判,以起到抑制违约风险的作用。④经营中的法律风险,在签约后要重视企业整合,聘用当地的法律顾问,培养懂当地法律的经营管理人员和法律人员,合规经营并做好可能的诉讼风险准备。同时,及时了解法规的变化并收集文本,要管理好法律、合同等文件,以备不时之需。另外,对“国际惯例”既要熟悉又要谨慎对待,如联合作业协议、资产转让协议国际上有各类范本,发展中国家的企业人员一般不熟悉,要在充分理解的基础上引用。⑤金融报价相关风险,矿产资源相关交易往往采用招标或双方谈判的方式。如果出售方接受报价,那么这个报价就不得违约。由于报价时还没来得及进行尽职调查,故应设定适当的前提条件。而通过谈判的方式一般是达成意向后签订一个意向书或备忘录,这个意向书应该要包含双方达成的主要商务条款,部分条款具有法律约束性。

企业安全管理风险及其防范措施

企业安全管理风险及其防范措施 企业安全管理风险及其防范措施,企业安全管理是信息化时代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体现了企业管理的现代化水平与现代化管理的理念。下面我为大家分享企业安全管理风险及其防范措施,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企业安全管理风险及其防范措施1 一、企业安全管理的意义 1、企业安全管理有助于企业实现经济效益 假如企业忽略安全管理,一旦发生灾害,企业就会产生严重的经济损失或者人员伤亡,这将导致企业长久可持续发展受到影响。因此,企业必须加强对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视,以此来达到降低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企业正常运作,保证企业实现相应的经济效益。 2、企业安全管理有助于保持企业的综合实力 企业的安全工作的好环,是影响企业安全事故发生概率的基础因素,如果做好安全工作,事故发生的几率就会得到降低,从而保证企业正常运转。而具有安全管理的企业也更受员工欢迎,其能让员工打消自身安全方面的顾虑,这能够帮助企业在行业中招收人才时占据优势。 3、安全管理工作能够营造对企业有利的社会环境 一个好的社会环境有助于企业的运行,但是一旦企业因为安全管理的不到位而引起安全事故,将会使企业的形象与声誉受损,导致产生不利于企业发展的社会环境。所以,企业应该重视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来营造对自身有利的社会环境。 二、企业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风险问题 1、安全管理意识薄弱,思想麻痹 在企业的运营过程中,大多数企业领导在都比较忽视安全意识,在企业管理中对其并不注重。而还有部分企业领导为了使经济利益更大化,思想麻痹,无视安全隐患。这些都会为企业带来很大的风险。 2、企业员工素质整体较差,忽略安全问题 为了获取更多的经济效益,很多企业雇佣了许多农民工来做事。这些工人的工资比较低,使企业在工资方面降低了成本,但是由于他们没有接受系统化的教育,完全没有安全意识。所以在实际工作流程中,容易出现安全事故。 3、尚未建立完善的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企业为了加大在行业中的"竞争筹码,往往会减少在安全管理工作中的投入来保证企业运营过程中的投入和生产投入。安全管理的投入少,会造成没有完整的管理制度,从而阻碍了安全管理工作的进行,使得企业安全管理存在风险。 三、企业安全管理中的风险防范措施 1、风险的回避 在企业安全管理中我们可以采用风险回避的方法来减少风险的产生。而风险回避的方法具体有两个方面:首先,企业应该取消特定的风险方案,比如,为了避免可能发生的危险,而不去生产具有危险的物品或不去开发某个危险项目;再来,企业在中途放弃特定的风险项目,比如,对危险性比较大、容易产生事故的某些项目或者生产线,采用停产转产的方式来避免其所产生的损失。回避风险虽然是一个很好的防范危险的选择,但是对企业来说却是一种很消极的方法。在企业发展和生存的过程中,总有一些风险是不可回避的。因此,这种防范方式对于特定的某些项目、环节或者风险单位有使用价值。 2、风险的转移 企业安全管理中出现风险也可以采用风险的转移来进行防范。风险的转移即为风险转嫁,是风险策略中核心思路之一,参加保险是它的主要方法。一旦企业发生灾害,将由保险公司来承担赔偿造成的经济损失,使企业因为各种灾害造成的风险损失能够得到转移。但是这种方法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而由于企业灾害风险发生的不确定性,但保险金额是确定的,所以很多时候,并没有产生灾害损失,可是却投入了保险资金,这在一定程度加重企业成本。而且,就算发生了灾害,保险理赔也要经过严格的审理程序,灾害所产生的损失是否能够完全得到弥补,也需要取决于灾害具体情况所对应的相关保险条例。因此,企业在投保时应该从四个方面考虑:一是企业是否具有安全防范能力,保险只是作为对安全防范能力不足时而备用的一种补偿措施;二是综合评估各种风险对策,除去安全防范能力外,在决定投保之前需要想想是否有更加合适的防范对策;三是灾害造成的损失程度与保险金额的关系。企业可以根据风险事故性质、损失形态、风险单位来进行投保;四是企业在产生灾害后的损失承受能力有多少。 3、损失的控制 在面对一些企业无可回避也不想转嫁的风险时,采取有效的措施来减少风险所造成的损失,望使其损失的幅度与频率得到降低。损失控制根据不同的情况可以分为损失预防与损失抑制这两种方法。损失预防是预防将要产生的损失,使损失降低到最小化。在采用损失预防时,企业加强对每个部门安全检查的频率,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培养员工安全意识,使安全事故得到防止或者减少。损失抑制是为了缩小风险所产生的损失幅度,可以通过工作场所里安装大量的警报安全监控设备,提前制定事故紧急处理的方案,平时训练员工对各种灾害事故发生时应该怎样做来避免危险产生,比如进行消防演习,提高在发生火灾时的应变能力,从而降低火灾产生成的损失和生命危险。除了这些,损失抑制还可以使用分散风险、风险缩小的方式。比如分散风险就可以将公司贵重物资、机密的商业文件、危险物品等分散保管,这样就算发生事故,也能够使损失得到降低。风险缩小可以用于财务方面,只在企业保险柜里存放少量的现金,而大笔的现金直接及时的存放到银行里,使风险损失的幅度缩小。 企业安全管理风险及其防范措施2 学校安全防范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高度重视安全工作 构建平安和谐校园一直是我校的主要工作目标,我们严格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强教育、群防群治”的方针,坚持“谁主办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管理原则,及时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法制副校长和政教主任为副组长、村委管校干部和学校副校长教导主任副主任总务主任政教副主任少先队辅导员以及所有班主任为成员的安全综治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成立了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领导组、食品卫生安全领导组和矛盾纠纷排查领导组,健全安全网络机构,明确落实各部门安全工作职责。做到了校长对全校的安全工作负责,班主任对班级安全工作负责,全体教职工都有维护学校安全和保护学生安全的责任和义务。学校领导始终按照“带着感情抓安全、怀着责任抓安全”的要求,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学期初,校长与各个班级、处室、所有教职工、学生家长一一签订了“安全目标责任书,做到了主要领导负责抓,其他领导分头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学校把安全工作列入学校的重要议事日程,无论是学校领导会、教师会,还是学生集体集会或活动都要讲安全,做到了“人人讲安全、事事讲安全、时时讲安全”,确保安全工作深入人心,有效杜绝了各类安全事件的发生。 二、健全制度,措施得力,努力保障学校安全 1、学期初,经过校委会讨论,进一步完善了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包括:领导教师值班制度、定期安全检查考核制度、安全工作月报制度、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大型活动申报审批制度、安全事故报告制度、来客登记管理制度、安全责任追究制和一票否决制、门卫值班巡逻制度、矛盾纠纷处理制度、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安全法制教育培训制度、社会家长参与学校工作制度、消防安全制度、校园网安全管理制度、校园车辆管理制度、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制度等近20多项,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学校安全工作运行机制,增强严格执行安全工作制度的主动性。 2、进一步完善学校安全预警机制:我们制定了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大型活动安全应急预案、重大节日和庆典活动安全应急预案、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坚持每月召开安全排查例会,定期分析校舍、交通、治安、饮食、课间活动、师生大型集体活动、各种传染病等可能出现的问题;根据安全工作动态,确定不同阶段、不同季节的安全工作重点,发现苗头性的问题,及早进行教育和防范,并结合学校实际,落实各类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工作机制和校园救助系统,每周开展一次安全演练,确保师生临危不乱。

商业风险管理如何防范和应对商业风险

商业风险管理的有效性取决于企业对商业风险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企业应该建立健全的商业风险管理体系,加强对商业风险的识别、评估、控制和监控,及时发现和处理商业风险,以防范和应对商业风险。企业应该建立健全的商业风险管理制度,明确商业风险管理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建立商业风险识别机制,及时发现和识别商业风险,建立商业风险评估机制,对商业风险进行定量和定性评估,建立商业风险控制机制,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降低商业风险,建立商业风险监控机制,定期对商业风险进行监控,及时发现和处理商业风险,建立商业风险应急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商业风险,防止商业风险扩大。此外,企业还应该加强商业风险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商业风险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使其能够更好地识别、评估、控制和监控商业风险,以防范和应对商业风险。同时,企业还应该建立健全的商业风险报告制度,定期向上级领导报告商业风险情况,以便及时发现和处理商业风险。总之,商业风险管理是企业经营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环,企业应该建立健全的商业风险管理体系,加强对商业风险的识别、评估、控制和监控,及时发现和处理商业风险,以防范和应对商业风险。企业应该建立健全的商业风险管理制度,明确商业风险管理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建立商业风险识别机制,及时发现和识别商业风险,建立商业风险评估机制,对商业风险进行定量和定性评估,建立商业风险控制机制,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降低商业风险,建立商业风险监控机制,定期对商业风险进行监控,及时发现和处理商业风险,建立商业风险应急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商业风险,防止商业风险扩大,加强商业风险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商业风险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建立健全的商业风险报告制度,定期向上级领导报告商业风险情况,以有效防范和应对商业风险。

给VC(风险投资)看的报告叫什么? 是叫商业计划书吗? 还叫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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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的调研报告

  流动性风险是商业银行经营过程中最主要的风险之一,在商业银行经营过程中,流动性风险是一直存在的。流动性风险是指银行无力为负债的减少或资产的增加提供融资,即当银行流动性不足时,它无法以合理的成本迅速增加负债或变现资产获得足够的资金,从而影响其盈利水平。任何一家银行如果出现流动性风险,就可能失去许多潜在的盈利机会,并且流动性风险具有联动效应,一旦流动性风险进一步加剧,极易导致存款人恐慌性地提兑存款,诱发挤兑风波,最终导致银行破产。流动性风险问题解决不好,不仅可能导致商业银行的破产清算,而且可能导致金融危机甚至整个国民经济的瘫痪。因此,如何有效管理流动性风险已成为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核心内容之一。    一、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的成因及管理的基本内容   引起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的因素众多,包括银行资产与负债在量与期限结构上的不匹配、资本金不足、盈利水平低下、资金备付率不足、客户周期性资金需求变动、经济周期的影响、利率变动、中央银行货币政策变动、以及其他突发性因素等等。商业银行的任何一项经营活动不善都有可能最终导致流动性风险。但是,从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特点和各因素的可控性来分析,资产负债结构不匹配是导致流动性风险的最主要最直接因素。因此,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的实质就是通过对其资产和负债流动性的有效管理,促进其资产负债结构的合理配置,最终将流动性风险控制在可以承受的范围内。因而,有效地度量和分析银行的流动性并保持资产、负债和表外业务的潜在流动性以及设法及时获得流动性是商业银行管理流动性风险的基本内容。    二、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流动性风险管理意识淡薄。长期以来,国有商业银行承担着促进经济增长的宏观功能,有强大的国家信用支撑,因此人们总是将银行的命运与政府的支持联系在一起,认为政府会承担银行的一切风险,银行不会倒闭,也不会发生流动性危机。另外,源源不断的居民家庭储蓄存款是商业银行无流动性危机之忧的第二大原因。由于商业银行对流动性风险认识不足,风险管理还主要集中在信贷风险上,缺乏流动性风险自我控制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对下级银行资金需求的主动性管理不足。在决策程序的具体操作上,总行主要负责分行之间的资金调剂、参与债券市场交易、进行同业资金拆借,以便满足下级行当日或未来较短时间内用于保证支付的资金需求,分行一般局限于上下级行之间的资金调拨。决策程序体现为下级银行“倒逼”上级银行,上级银行基本上只是被动地接受下级银行资金余缺的现实,并被动地做出反应,而没有对下级银行净融资需求进行事前度量和预测,并采取事前的防范与控制措施以及部署相应的流动性计划和安排,缺乏对下级银行资金需求的主动性管理。   (三)流动性管理指标体系有局限性。目前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中,流动性评价指标主要是备付金比例、资产流动性比例和中长期贷款比例。这些指标内容比较单薄,并不能全面反映银行资产的流动性状况,更没有反映银行的融资能力。而各银行又不顾自身实际去套用、追求这几项流动性指标,扭曲了流动性管理的本质。   (四)商业银行流动性管理缺位,流动性管理发展存在诸多制约因素。银行是高负债运作的特殊企业,其负债的不确定性和硬性约束都要求银行资产具有较强的流动性,流动性管理也就成为银行经营管理的首要任务和核心目标。流动性管理具有内生性,流动性管理的主体是商业银行,而非中央银行,它产生于商业银行业务活动的内在要求。我国的流动性管理表现出以中央银行监管为主的外生性特点。中央银行的流动性监管与商业银行自身的流动性管理在目的、方式、效果上是完全不同的。目前我国以中央银行为主体的流动性管理体制,以固定不变的流动性比例作为常规的监管方式,过分强调中央银行的监管,忽视了流动性管理的内生性,严格意义上的流动性管理在我国仍然处于缺位状态。   (五)以四大国有银行为代表的我国银行体系存在许多流动性隐患。一是资产负债结构不合理,我国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比率一直居高不下,超负荷经营;二是存贷款比例较高,对于全面衡量商业银行的流动性风险,该指标存在着一定的.缺陷,不能反映出存贷款在期限、质量和收付方式等方面存在差异而产生的流动性风险程度;三是中长期贷款比重过高,并且继续增加趋势明显,资金使用日益长期化;四是活期存款占各项存款的比重较高,资金来源日益短期化;五是储蓄存款占各项存款的比重呈下降趋势;六是贷款质量较差,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三、商业银行防范和化解流动性风险的建议   (一)全面实施资产负债管理。流动性风险不是单纯的资金管理问题,而是多种问题的综合反映,因此,应当从资产负债综合管理的角度来探讨流动性风险的防范。一是加强各级商业银行法人体制,强化经营系统调控功能;可以将银行系统内资金逐级、逐步集中,充分发挥资金管理行对于全系统内资金的调控功能,建立健全一级法人体制下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各级银行的经营行为;建立应对流动性风险的内部决策控制、实施控制、事后监控和预警机制。二是建立高效、科学的系统内资金调控反馈机制,管理行及时根据各分支机构资金头寸情况,进行有效的资金调剂,建立起系统内资金预测、统计和分析的管理体制。三是实现各商业银行资金的优化配置。通过强化资金在各行全系统调拨,充分利用好有限的资金资源,实现资金在全系统的优化配置,以增强系统内资金的效益性和流动性。   (二)通过创新降低流动性风险。一是负债业务的创新,重点是通过主动型负债,增强负债的流动性。二是资产业务的创新,包括在逐步增加优质信贷资产比重的同时减少信贷资产总量占比,开展低风险的中、短期投资业务等。三是中间业务的创新,通过提高商业银行的化水平,完善其服务功能,大力开办各种委托代理和中间服务业务,提高资产负债的总体流动性水平。   (三)建立资金合作救助机制。一是总行(分行)资金救助机制。二是当地央行资金救助机制。三是同业资金救助机制,总行应允许二级分行与当地国有商业银行建立资金救助合作关系,在特定的条件下允许二级分行向当地国有商业银行拆入资金解决头寸资金不足问题。   (四)优化资产配置,降低不良贷款率。首先,银行本身应提高资金运营水平,合理配置中长期贷款在银行资产中的比重,有效防范资产的流动性风险,并要鼓励金融创新,丰富金融工具和金融衍生品,鼓励提高银行提供差异化金融产品及水平,借以降低信贷资产比率,优化银行资产配置。其次,要采取有力措施建立有效的约束机制,继续完善审贷、放贷、贷后管理等业务流程,实行合理的考核及奖惩制度,成立独立的内审机构,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提高信贷管理水平,降低不良贷款比率,彻底走出不良、剥离、不良的恶性循环。   (五)增强风险管理的意识。风险管理是银行经营的一个永恒的主题,不能有丝毫的懈怠。为此,商业银行应加强风险防范教育,强化银行的风险意识,时刻敲响风险的警钟,牢固树立风险第一的思想,增强忧患意识,在经营中力求稳健,正确处理好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的关系。在确保资金安全和正常流动的前提下,实现银行的盈利。由于流动性风险是银行其他风险的集中和最终表现, 危害甚大,银行应对此有充分的认识和警觉, 主动采取措施控制流动性风险。   (六)建立规模适当的多层次流动性储备,实现流动性与效益性的协调管理。一是面对银行间同业融资利率持续走低的局面,进一步加强市场营销,通过扩大同业融资规模,提高资金运作收益。二是在债券市场收益率持续下降,长期利率风险凸显的情况下,为了积极防范利率风险,同时又能够消化更多的资金,要及时调整债券投资策略,合理安排债券投资期限结构,加大中、短期央行票据的投资力度。   (七)构建合理的流动性风险监管体系。国家货币当局应该根据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和市场状况,制定出科学合理的流动性监控指标体系,包括存款准备金率、不良贷款比率、流动资产比率、中长期贷款比率、行业贷款集中度等指标、并分别对不同的银行采取不同的要求。抑制经济过热带来的行业盲目扩张,以降低商业银行贷款的呆坏账风险,同时避免经济出现紧缩,使商业银行的经营呈现良性互动的局面。

领导干部非传统履职风险的类型、构成原因及应对方略:领导干部履职报告

  摘 要:社会转型期,领导干部处于前所未有的履职环境,由此也面临着非传统的履职风险。官员的“高危”显然属于发展型的高危、弹性高危和主动型高危,只要领导干部能够做到廉洁奉公,无论在什么“高危”的领导岗位上,都不存在风险。因此,对于领导干部来说,必须严于律己,禀持为政之德,把强自身作为履职根本;从制度层面上来说,必须加强法制建设,推进政务公开,创新干部考核方法,扩大社会监督,强化领导干部个人道德修养。   关键词:领导干部;履职风险;对策   中图分类号:D26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1605(2012)08/09-0016-05   近年来,关于领导干部履职风险以及风险程度的问题成为媒体、学界和民间共同参与的热门话题。2010年4月,人民论坛杂志的一项调查表明,44%的受调查者认同“做官也是一种高风险职业”,这一结果公布后,立即引起社会各方普遍的争论:有人把官员与农民工职业进行比较,认为自己的职业既辛苦又危险;有人把官员高危与普通职业高危进行比较,认为官员的风险是自己造成的;有人干脆说官员“高危”是个伪命题;而有学者则认为一些岗位出现前“腐”后继的情况是因为风险还不够大,因此呼吁“让风险来得更猛烈些吧”[1]。笔者认为任何职业都存在着职业风险,领导干部岗位也不例外,但是仅仅纠缠于是否“高危”这种从社会科学研究的角度来讲并不规范的概括,而不进行相关的细致分析,很可能会遮蔽更有意义的“真问题”。因此,本文试图绕开一般意义上的履职风险,从非传统风险的角度,有针对性地分析风险的类型、形成原因及应对方略,希望能将此类问题的讨论引向深入。   一、非传统履职风险的类型   关于官员风险的分类,论述者颇多。笔者立足非传统因素,采用多维视角,结合类型学的方法,对履职风险进行立体分析,意图获得更全面的认识。   1.依据领导干部的履职态度,将风险分为勇作为风险和不作为风险   在履职过程中,官员不同的态度可以给他们带来不同的风险:如果在各个方面勇作为,不注重策略、方法、步骤以及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可能会使改革超出地方的承受能力,矛盾在瞬间井喷,虽然意图很好,但改革最终免不了折戟沉沙的命运,给自己也带来巨大的履职风险;如果不作为,做“清闲官”、“太平官”,中庸平和,明哲保身,虽然落得个清闲自在,但终究造成发展的停滞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之间的尖锐矛盾,求太平无事而不得,况且,不谋事,无政绩,无法面对考核。因而,这种态度表面看来是风平浪静无风险,其实质仍旧蕴含着风险。   2.从领导干部的个体角度看,可分为能力型风险、规则型风险和道德型风险   领导干部的能力不强,无法根据要求扮演好自己的职务角色,无法履行政策,没有能力解决实际问题以及化解矛盾,导致角色失败,这样会给自己带来能力型履职风险。领导干部飞扬跋扈,法律意识淡薄,视制度为无物,大搞一言堂,为达到一定的目的不择手段,会给他们带来规则型风险。领导干部的品德修养为他人诟病,比如作风问题、家庭生活问题、讲排场、奢侈浪费,会带来道德型风险。近些年来,因为官员不孝、“**日记”、“微博开房”等问题而被问责的官员屡见不鲜。   3.从外部结构性的原因看,可分为责任型风险、职务型风险和制度型风险   一个领导干部所担负的责任越大,那么与之相应的问责越是严厉,责任型的风险就突出。比如,山西作为煤炭大省,安全生产责重如山,前几年频繁的矿难使得各级官员的责任型风险剧增。职务型风险是由工作岗位的内容和属性而产生的风险。比如掌控着大量金钱、权力、资源等支配权的职位,即所谓的“肥差”,犯错误的概率就要高很多。例如河南省交通厅的几个厅长前“腐”后继,这不是偶然的。制度型风险是反腐制度的创新和日臻完善给领导干部带来的风险。这几年,中央和地方大力开展反腐工作,探索各种有效的对权力进行制衡和监督的办法,努力推进制度创新。比如,每年“两会”期间呼声很高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阳光财政”以及“政府信息公开”等,使得领导干部感受到前所未有的压力。   4.从风险的表现形式来看,可以分为必发型风险和偶发型风险   必发型风险是矛盾积累突破临界点必然产生的风险,是事物发展到一定程度可以预期的变化。比如,某些地区领导干部以铁腕风格违规圈地、野蛮拆迁等,严重侵害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使得社会冲突的可燃点降低,风险在一定时期内总会以各种形式表现出来。偶发型风险由一些偶然性事件所导致,一般说来是不可预期的风险。比如,“九五至尊天价烟”事件导致周久耕的腐败案发、原陕西省政协副主席庞家钰的“二奶起义”、“十七大代表归来”事件等等,虽然都有一些根源性的问题,但若非一些偶然性的事件,则很难构成现实的风险。因此,这类风险在一些官员的眼里属于晦气和“小概率事件”。   二、非传统履职风险的成因探析   1.市场经济制度不完善带来的权钱交易构成了风险的经济根源   改革开放就经济领域而言,是一个摈弃计划经济体制、逐渐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与计划经济时期国家垄断经济资源、中央对经济生活进行指令性的安排相比,市场经济体现了自上而下的放权让利。这种改革不但使得经济活力增强,经济发展提速,社会总财富迅速扩大,而且促使经济主体多样化,利益多元化,社会上出现了大量流动的资源。但是,由于市场经济制度不完善,制度化水平不高,权力对经济生活的干预和影响无处不在。一些领导干部借助手中的权力,在经济生活领域翻云覆雨,进行权力寻租,在获取巨额经济利益的同时,也给自己带来了巨大的履职风险。   2.转型期法治的不完善构成了风险的制度根源   转型期是社会变迁加速的时期,相对于社会现实急剧的变化,法律和规则体系体现出一定的滞后性,甚至在一些领域出现了无法可依的现实状况。作为以改革者面目出现的领导干部,面对法律的迟滞和空白,必须有破有立,根据自己的理解和意愿推进改革。但由于观念、学识、理解政策水平、领导风格以及根本旨归等因素的影响,领导干部在无法可依的情况下存在着履职风险。另一方面,以改革为旗号,一些标榜“个性”、“铁腕”的领导干部在履职中存在着有法不依的情况。前几年,“仇和现象”曾引起学界和社会的广泛讨论。在笔者看来,仇和的做法是在正面突破官场积弊无果的情况下,通过回归极富个性化的人治,采取各种激进化的反制度手段,进行战略大迂回,扫荡各种弊端,最终实现“实质正义”的目标。上层领导支持仇和,除了改革试点及对其能力的信任外,还有对其人格、道德上的信任。然而,仇和们毕竟是少数,有更多此类风格的官员以学仇和为幌子,实则理直气壮地滋长出了蔑视各种法律规制、人权、组织人事原则的霸气,名为改革家,实则为政治投机者,他们建立起庇护型政治体系,实行类“土司化”的管理,以“改革的需要”践踏法律,以“改革的正当性”蔑视常识,以“改革的名义”高度集权,剪除一切能够对权力进行制衡的因素,塑造绝对的权力。这种罔顾法律规则的做派无形中给自己积累着履职风险。

植皮手术有风险吗

做植皮手术时,如果选择的医院不正规、医生技术达标或者受术者自身存在一些问题,都会导致植皮手术过程中产生一定的风险,所以为避免风险的发生,就要选择正规的整形医院及经验丰富的医生,同时做好术前的相关检查工作,并做好术后的护理对避免风险的发生是很有利的。

房地产评估风险有哪些方面

  估价风险主要是估价结果与房地产真实价值偏差的程度及发生较大偏差的可能性。这种偏差,即是风险的发生源,主要包括下面几个方面:   1、技术风险。为估价行业广为接受的基本估价方法是成本法、收益法和市场法。从估价理论角度这三种方法都有其存在的必要性。不管采用哪一种方法,都需要详实的基础资料来支撑。因此,在利用具体的估价方法进行估价时,是否掌握丰富的基础资料是估价结果能否准确的重要保障。实际评估过程中,由于我国房地产估价业起步较晚,许多技术资料无法在短时期内积累下来,比如市场基准收益率水平、房地产价格分类变动指数等等。这样使得估价机构和估价人员将在房地产价格预期的技术上面临极大的不确定性。另外,估价人员的技术水平和参数的获取能力不同,在技术运用上存在或多或少的不确定性,特别是许多因素判定都要靠估价师的主观判断能力。再者就是估价人员素质水平不一,虽然通过估价师考试但缺乏实际估价经验,在参数选择和方法运用上存在这样或那样的偏差,也会产生一定的估价风险。因此,估价技术也是一个风险源。   2、政策风险。房地产价格的变化一方面受到供求变化的影响;另一方面政策变动也同样会对房地产价格产生重要影响。政策的变化是一般估价人员无法或者说是没有能力预期的。政策的变化,包括税收政策、金融政策以及产业政策都必然会对房地产价格产生影响。同时,政策的变动往往还会对估价方法产生影响,如《城市房屋拆迁条例》的修改,使得房屋拆迁补偿估价方法也发生了变化。   3、估价对象手续不全产生的风险。房地产估价主要是对房地产权益的估价。我国房地产市场虽然在逐步规范,但是由于历史原因,在产权界定方面还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比如,某企业通过政府对原农民所有的土地通过征地取得了划拨土地使用权。企业为了节省费用不去办理产权登记手续。这种情况在估价实践中经常遇到,给估价的结果带来一定的风险。   4、不端正执业态度引发的风险。这已成为房地产估价风险的重要来源,主要表现有估价人员工作态度不认真,估价报告质量低劣,或受自身执业能力限制,使估价结论发生较大偏差。在未能掌握房地产的有关情况下,就盲目估价导致估价不实不准。另外,在对国家政策理解不充分的情况下,轻率确定经济性贬值率或贬值额;以及估价人员与委托方有利害关系,使估价结论失去公允性,从而发生经济纠纷的风险。   5、客观因素引发的风险。除估价人员本身原因外,由客观外界不确定因素引发的风险也比较多。通常情况下有,委托评估房地产的情况未能真实告知评估人员,或有意借口拖延提供有关证件而造成评估不准确,出现经济纠纷。如产权不明晰,产权证明文件不完整等情况,致使估价值严重失实。同时,法律、经济政策等方面不可预料的变化也会导致某些风险。另外,由于我国统计资料的发布存在不系统、不完全、严重滞后的问题,给估价操作带来难度,易造成估价值失实而引发争议。还有,委托方对估价报告使用不当,也易造成经济纠纷。   6、房地产估价自身特性而导致的风险。房地产评估是评估人员根据评估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活动。评估价格是评估人员对房地产理论价格作出的一种估测、推断。由于房地产市场波动很大,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的因素时,国家产业政策、金融货币政策对房地产价格的影响方向、影响幅度等预测,在实际把握中难以做到丝毫不差。

房地产估价师执业风险与防范之管见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房地产市场化程度的提高,越来越多的经济活动需要进行房地产估价。巨大的市场需求催生了大量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同时,越来越多的人才投身于房地产估价行业,使得房地产估价师队伍日益壮大,着实令人欣慰。但是,房地产估价师的执业风险时刻存在,近几年业界也确实有房地产估价师承担相应责任的事件发生。因此,更好地防范房地产估价师执业风险就显得越来越重要。防范执业风险需要房地产估价师个人、估价机构、行业协会、政府主管部门等各方面的努力,尤其是估价师个人一定要加强风险意识,提高职业素养和专业技能,学法、知法、依法执业,要有自我保护的意识。本文主要从房地产估价师个人的角度,提出一些房地产估价师执业风险与防范的看法,寻求与业界同行的探讨。   (一)房地产估价师执业风险的内涵分析   我们知道,房地产估价的程序包括承接项目→估价准备→现场查勘→撰写估价报告→复核审批→交付报告→立卷归档。从工作程序上说,房地产估价师通过自己的执业活动,撰写了房地产估价报告,交付委托方,收取费用后,估价任务算是完成了。但是,从一开始,估价师就有了承担风险的可能。房地产估价是专业性极强的工作,房地产估价师出具的估价报告具有法律效力,许多经济活动均以此为据。因此国家制订了许多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了房地产估价师必须对其出具的房地产估价报告的真实性负责,并规定了相应的责任。笔者认为,房地产估价师执业风险的内涵,可以理解为房地产估价师在出具了评估报告后,由于评估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偏差对相应经济活动造成的损失应承担的责任。                     (二)房地产估价师执业风险的类型   从现有的法律、法规来看,房地产估价师执业中可能面临的风险有以下几种:   1、民事赔偿风险   《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建房[1995]147号)第二十六条规定,“由于房地产估价失误给当事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所在单位承担赔偿责任。所在单位可以对房地产估价师追偿”。《房地产估价师注册管理办法》(建设部100号令)第二十五条重申,“在房地产价格评估过程中,因违法违纪或者严重失误给当事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有权向签字的房地产估价师追偿”。   以上文件规定的还只是估价师从经济上对受到损失的当事人进行赔偿,尚不至于影响估价师的执业资格。   2、行政处罚风险   《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五款规定,“与委托人串通或故意做不实的估价报告和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由注册单位对当事人处以警告、没收非法所得、暂停执行业务、吊销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并可处以罚款”。《房地产估价师注册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一款也规定,“给当事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处以违法所得3倍但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这是比较严重的处罚,直接由主管部门作出,严重的可以吊销《执业资格证书》、《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影响估价师的职业前途。   3、刑事处罚风险   我国《刑法》中针对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规定了两个相关罪名,分别是“中介组织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和“中介组织人员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   《刑法》第229条第1、2款规定,“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前款规定的人员,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是对“中介组织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的阐述。   《刑法》第229条第3款规定,“第一款规定的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出具的证明文件有重大失实,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这是对“中介组织人员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的阐述。   前者属于故意犯罪,后者属于过失犯罪。同时,人民法院有关的司法解释还对上述两罪的立案标准作了明确的规定,“中介组织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的立案标准是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中介组织人员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 的立案标准是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受到刑事处罚的后果是相当严重的,不仅会被剥夺人身自由,而且估价师的职业前途也将受到极大的影响。   (三)房地产估价师执业风险的特征   通过上述几种风险类型的分析,可以归纳出房地产估价师执业风险具有如下特征:   1、在一定时期内具有或然性   这种风险只有在当事人确实受到了经济损失,并且这种损失是由估价报告的误导造成的时候才产生。比如银行贷款评估,由于评估报告的“高评”使银行多放了贷款,借款人在一定时期后无法归还贷款,造成银行资金流失,这时就要追究评估师的责任,风险也因此发生。但是,如果借款人确实按借款合同还贷,履约情况正常,银行也不会追究责任,风险也不会发生,并不是每项有问题的评估都会发生风险。这是一种在一定时期内存在的或然风险。   2、责任最终由个人承担   从上面的风险类型分析可以看出,无论是民事上、行政上甚至刑事上,最终的责任总是由估价师个人承担。承担方式上有:追偿经济损失、注销执业资格甚至刑事处罚等,影响估价师的职业前途。所以说估价师是执业风险的最终承担者。   3、承担的责任与获得的报酬极不对称   就民事赔偿来讲,由于房地产的标的额巨大,赔偿的金额通常是以万、十万甚至百万计的,而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更会剥夺估价师的执业资格和人身自由。这与估价师评估所获得的报酬相比,简直是天壤之别。  (四)房地产估价师执业风险的防范措施   1、加强法制学习,提高法律意识   从本质上说,房地产估价师的执业风险就是承担法律责任。因为不管是受到经济赔偿、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都是依据相应的法律、法规作出的。许多房地产估价师埋头钻研业务知识,对估价规范、估价技术、估价参数耳熟能详,但对法律知识却知之甚少,导致难以把握对与错、是与非、合法与违法以及罪与非罪的界限。作为估价师,必须学习有关的民法、经济法、合同法等民事法律知识,也要了解刑法、刑事诉讼法等刑事法律常识。通过学习法律知识,了解所承担的法律责任及违法后果的严重性,就可以在心目中树立起一道是非界线。这是估价师防范执业风险的一项根本措施。   2、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加强自律   “公平、公正、公开”是房地产估价师基本的职业道德标准,绝大多数估价师是能够遵守的。可是由于不同的原因,如碍于情面、争取业务、行政干预、谋取私利等,总有一些估价师违背了上述职业道德,使估价报告内容全部或部分失实,损害了当事人的利益。同时,也给自己埋下了一棵“定时炸弹”,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被追究责任。但是,估价师虽然“常在河边走”,但要努力做到“尽量不湿鞋”。这里面有个度,还是请大家自己把握。把房地产估价师站点加入收藏夹   3、保证估价结果的合理性   委托方拿到估价报告后,首先关心的是估价结果,因为估价结果对当事人的经济活动有决定性的影响。如果估价结果合理,估价师也就不会有任何承担法律责任的可能,执业风险也无从谈起。因此,提高估价结果的合理性是防范执业风险的核心措施。   如何保证估价结果的合理性?方法有很多,如规范操作、机构内部三级审核、案例和参数选取准确等。最根本的一点,就是正确把握市场,以市场信息为依据进行评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绝大多数的评估都要给出市场价格。估价报告所用的案例必须是来自市场的真实案例,不能凭空捏造;各项参数的确定要依据市场行情,尽量避免主观决定;估价结果要贴近市场行情,不能偏差太大。要做到这点,就需要估价师平时下功夫去收集、整理市场信息,并将其应用于评估实践中。从某种意义上说,每一份评估报告的真正审核者不是单位的总估价师、总经理,而是市场。评估结果必须经得起市场的检验,这是防范风险的实质性措施。   4、提高估价业务委托合同的质量,明确约定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有些风险是由于委托方和估价方责任未明确造成的。比如,《房地产估价规范》4.0.2条规定“估价目的应由委托方提出”,这点必须在委托合同中写明,并由委托方认可。因为不同估价目的下的评估结果会有较大差异。举例来说,同一套住宅,以转让为目的评估得出的评估结果中可能会含有房屋的装修价值,而以抵押为目的评估得出的价格就不包含装修价值,甚至出于谨慎原则,评估结果仅为抵押价值。如果将以转让为目的的评估报告用于抵押贷款,就会高估价值。如果在委托合同中不加以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话,那么在发生评估报告的实际用途与报告内规定用途不符时,估价师极有可能由于“说不清楚”而被“合理地怀疑”为有意提供不实的评估报告。而有效防范此风险的方法是提高估价业务委托合同的质量,明确约定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估价业务委托合同是进行估价的依据之一,它明确了委托方和估价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相应承担的责任,必须由委托方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务必在委托合同中写明。   5、合理使用估价报告的“假设与限制条件”   在实践中,估价报告中的“假设与限制条件”对某些难以确定的事项作了必要的假设,同时限制了估价结果应用的条件,确实起到了保护估价师的作用。但是,必须注意的是,“假设与限制条件”不能滥用,必须以合法、合规为前提。比如,某临街底层房地产合法用途是住宅,实际用途是店铺(但没有合法证明)。住宅用途的市场价格为5000元/平方米,当事人为了要银行多贷款,找到估价师要求出一份评估报告,并要求按照商业店铺用途评估到1万元/平方米。这时,估价师必须按照规范,按照合法原则评估住宅用途的价格,千万不能顺应委托方要求,在“假设与限制条件”中假设其用途为商业店铺用途后按店铺用途出具估价报告。这样做违背了合法原则,也很容易产生风险。估价师必须杜绝滥用假设与限制条件。   6、加强同行间的沟通与合作   不同的估价师所具备的估价专长不一样,有的估价师擅长做住宅评估,有的擅长做商业房地产评估,有的擅长做土地评估。估价机构也是如此。通过同行的相互合作,可以取长补短、相互借鉴、互通信息,对一些难度较大或比较新型的评估业务可以共同探讨研究,在做出高质量的评估报告的同时,也分担了风险。比如,本市某住宅小区由于前后设计方案的变化,小区业主认为自己的房屋价值受到了影响,部分房屋的价值有所变动,与开发商发生了纠纷。开发商委托评估机构进行价值影响量的评估。这是比较具有新意的评估项目。笔者所在机构与其他四家机构共同进行该项评估,在评估中多名估价师发挥自身所长,紧密合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出色地完成评估,得到了当事人的认可,使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结论   以上是笔者站在房地产估价师的角度提出了一些对执业风险及防范的看法。但是,执业风险的防范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估价师个人、估价机构、行业协会、政府主管部门共同努力,才能建立一个完善的风险防范体系,为估价师的执业营造一个安全的执业环境。希望本文能够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引起更多同行对房地产估价师执业风险及防范的关注与研究。

房地产价格评估类型有哪些?房地产评估风险有哪些?

在房产行业有一些纠纷案列就是因为房价而引发的,购房者在购房的时候对房子的没有疑问,但是在签订合同之后才发现,自己购买的房子价格偏高了,就想要找业主理论,但是合同却已经签订了,为了避免自己遇到这种情况,大家在购买前可以先评估一下房价,那房地产价格评估类型有哪些?房地产评估风险有哪些?房地产价格评估类型有哪些?1、一般评估:这类评估一般是在交易双方发生分歧意见或有争议时,它反映的是某一地域、某一时间点、某一特定物业一般的价值水平。求助于评估机构,以解决分歧和争议,使之趋于一致的手段,一般不具备法律效力,是参考性评估。2、房地产抵押贷款评估:这类评估是购房者寻求金融支持时,对自己所抵押的房屋的价值而进行的评估,它必须由金融部门指定或委派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一经确定,具形成法律文件、备法律效力、对双方有约束力。这种评估值一般较低。3、特定评估:须采用两种以上的评估方法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一经确定,具有法律效力,交易双方须按确定后的评估值,这种评估是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对买卖双方交易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水平而做的评估,为了求其公正合理,计算缴纳税费。房地产评估风险有哪些?1、技术风险。为估价行业广为接受的基本估价方法是成本法、收益法和市场法。从估价理论角度这三种方法都有其存在的必要性。不管采用哪一种方法,都需要详实的基础资料来支撑。因此,在利用具体的估价方法进行估价时,是否掌握丰富的基础资料是估价结果能否准确的重要保障。实际评估过程中,由于我国房地产估价业起步较晚,许多技术资料无法在短时期内积累下来,比如市场基准收益率水平、房地产价格分类变动指数等等。2、政策风险。房地产价格的变化一方面受到供求变化的影响;另一方面政策变动也同样会对房地产价格产生重要影响。政策的变化是一般估价人员无法或者说是没有能力预期的。政策的变化,包括税收政策、金融政策以及产业政策都必然会对房地产价格产生影响。。3、估价对象手续不全产生的风险。房地产估价主要是对房地产权益的估价。我国房地产市场虽然在逐步规范,但是由于历史原因,在产权界定方面还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比如,某企业通过政府对原农民的土地通过征地取得了划拨土地使用权。企业为了节省费用不去办理产权登记手续。这种情况在估价实践中经常遇到,给估价的结果带来一定的风险。4、不端正执业态度引发的风险。这已成为房地产估价风险的重要来源,主要表现有估价人员工作态度不认真,估价报告质量低劣,或受自身执业能力限制,使估价结论发生较大偏差。在未能掌握房地产的有关情况下,就盲目估价导致估价不实不准。另外,在对国家政策理解不充分的情况下,轻率确定经济性贬值率或贬值额;以及估价人员与委托方有利害关系,使估价结论失去公允性,从而发生经济纠纷的风险。5、客观因素引发的风险。除估价人员本身原因外,由客观外界不确定因素引发的风险也比较多。通常情况下有,委托评估房地产的情况未能真实告知评估人员,或有意借口拖延提供有关证件而造成评估不准确,出现经济纠纷。如产权不明晰,产权证明文件不完整等情况,致使估价值严重失实。同时,法律、经济政策等方面不可预料的变化也会导致某些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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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运动风险防控应该包括哪几个层面?()a学生和学校层面b学生和教师层面c教师

开展运动风险防控应该包括哪几个层面?(a,c)a学生和学校层面b学生和教师层面c教师开展运动风险防控方案:1、高度重视,充分认识体育运动风险防控的重要意义。积极开展学校体育运动、落实每天锻炼l小时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具体体现,是促进青少年学生提升综合素质,促进身心健康、体魄强健和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重要途径。建立运动风险防控体制机制,逐步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加强学校体育运动风险防控,对于保护学生、教师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保障学校体育工作依法、健康和有序发展。2、明确责任,努力实现体育运动风险防控的全面覆盖。学校体育运动风险防控应当遵循预防为主、分级负责、学校落实、社会参与的原则,明确责任,落实措施,构建风险防控网络,努力实现全面覆盖。3、学校健全学生体育运动意外伤害保险机制。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体育运动风险防控的重要意义。建立运动风险防控体制,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加强学校体育运动风险防控,对于保护学生、教师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保障学校体育工作依法、健康和有序发展。

对冲基金有风险吗?

围绕对冲基金的三个核心问题是:什么是对冲基金?对冲基金是否导致高风险,特别是是否引发了1997年的亚洲金融危机?要不要对对冲基金加强监管以及如何加强监管? 虽然对冲基金早已成为全球舆论关注的焦点,但国内的研究并不多见。本文的报告分三部分:一是介绍对冲基金的概况,揭开对冲基金神秘的面纱;二是分析对冲基金是否一定导致金融风险,是否导致了1997年的亚洲金融危机;三是介绍是否要对对冲基金加强监管的讨论。 一、对冲基金概况 1、什么是对冲基金(定义和特点) 能说出对冲基金的许多别名,如套头基金、套利基金和避险基金,但要说清对冲基金是什么并非易事。90年代以来国内出版的多种大型金融工具书,如《新国际金融辞海》(刘鸿儒主编,1994年)、《国际金融全书》(王传纶等主编,1993年),选入了“对冲(hedging)”、“基金(fund)”、“套利(arbitrage)”、“共同基金(mutual fund)”等条目,却没有“对冲基金”的条目,说明直到90年代中期,虽然对冲基金的一些相关术语早已进入,对冲基金却还闻所未闻。 国外对对冲基金的理解也颇为混乱不一,试列举一些最新的研究文献对对冲基金的定义如下。IMF的定义是“对冲基金是私人投资组合,常离岸设立,以充分利用税收和管制的好处”。美国第一家提供对冲基金商业数据的机构Mar/Hedge的定义是 “采取奖励性的佣金(通常占15—25%),并至少满足以下各标准中的一个:基金投资于多种资产;只做多头的基金一定利用杠杆效应;或者基金在其投资组合内运用各种套利技术。”美国另一家对冲基金研究机构HFR将对冲基金概括为:“采取私人投资合伙公司或离岸基金的形式,按业绩提取佣金、运用不同的投资策略。”著名的美国先锋对冲基金国际顾问公司VHFA的定义是 “采取私人合伙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主要投资于公开发行的证券或金融衍生品。” 美联储主席格林斯潘,在向美国国会就长期资本管理公司(LTCM)问题作证时给出了一个对冲基金的间接定义。他说,LTCM是一家对冲基金,或者说是一家通过将客户限定于少数十分老练而富裕个体的组织安排以避开管制,并追求大量金融工具投资和交易运用下的高回报率的共同基金 。 根据以上定义,尤其是格林斯潘的间接定义,我们认为,对冲基金并非 “天外来客”,实质仍不外乎是一种共同基金,只不过组织安排较为特殊,投资者(包括私人和机构)较少,打个形象的比方,它就像是“富人投资俱乐部”,相比之下普通共同基金便是“大众投资俱乐部”。由于对冲基金特殊的组织安排,它得以钻现行法律的空子,不受监管并可不受约束地利用一切金融工具以获取高回报,从而衍化出与普通的共同基金的诸多区别开来。 有人认为,对冲基金的关键是应用杠杆,并投资于衍生工具。但实际上正如IMF所指出的,另外一些投资者也参与对冲基金完全相同的操作,如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的自营业务部门持仓、买卖衍生品并以与对冲基金相同的方式变动它们的资产组合。许多共同基金,养老基金,保险公司和大学捐款参与一些相同的操作并且名列对冲基金的最重要投资者。此外,从一个细分的银行体系中商业银行的总资产和债务是它们的资本的好几倍这个意义上看,商业银行也在运用杠杆。 通过对文献的解读,试将对冲基金与一般共同基金作如下对比(表1),从中可清楚地看出对冲基金的特点,进而确切把握究竟什么是对冲基金。 表1 对冲基金与共同基金的特征比较 对冲基金 共同基金 投资者人数 严格限制 美国证券法规定:以个人名义参加,最近两年里个人年收入至少在20万美元以上;如以家庭名义参加,夫妇俩最近两年的收入至少在30万美元以上;如以机构名义参加,净资产至少在100万美元以上。1996年作出新的规定:参与者由100人扩大到了500人。参与者的条件是个人必须拥有价值500万美元以上的投资证券。 无限制 操作 不限制 投资组合和交易受限制很少,主要合伙人和管理者可以自由、灵活运用各种投资技术,包括卖空、衍生证券的交易和杠杆 限制 监管 不监管 美国1933年证券法、1934年证券交易法和1940年的投资公司法曾规定不足100投资者的机构在成立时不需要向美国证券管理委员会等金融主管部门登记,并可免于管制的规定。因为投资者对象主要是少数十分老练而富裕的个体,自我保护能力较强。 严格监管 因为投资者是普通大众,许多人缺乏对市场的必要了解,出于避免大众风险、保护弱小者以及保证社会安全的考虑,实行严格监管。 筹资方式 私募 证券法规定它在吸引顾客时不得利用任何传媒做广告,投资者主要通过四种方式参与:依据在上流社会获得的所谓“投资可靠消息”;直接认识某个对冲基金的管理者;通过别的基金转入;由投资银行、证券中介公司或投资咨询公司的特别介绍。 公募 公开大做广告以招徕客户 能否离岸设立 通常设立离岸基金 好处:避开美国法律的投资人数限制和避税。通常设在税收避难所如处女岛(Virgin Island)、巴哈马(Bahamas)、百慕大(Bermuda)、鳄鱼岛(Cayman Island)、都柏林(Dublin)和卢森堡(Luxembourg),这些地方的税收微乎其微。MAR于1996年11月统计的对冲基金管理的680亿美元中,有317亿美元投资于离岸对冲基金。这表明离岸对冲基金是对冲基金行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WHFA统计,如果不把“基金的基金”计算在内,离岸基金管理的资产几乎是在岸基金的两倍。 不能离岸设立 信息披露程度 信息不公开,不用披露财务及资产状况 信息公开 经理人员报酬 佣金+提成 获得所管理资产的1%-2%的固定管理费,加上年利润的5%-25%的奖励。 一般为固定工资 经理能否参股 可以参股 不参股 投资者抽资有无规定 有限制 大多基金要求股东若抽资必须提前告知:提前通知的时间从30天之前到3年之前不定。 无限制或限制少 可否贷款交易 可以自有资产作抵押贷款交易 不可以贷款交易 规模大小 规模小 全球资产大约为3000亿。 规模大 全球资产超过7万亿 业绩 较优 1990年1月至1998年8月间年平均回报率为17%,远高于一般的股票投资或在退休基金和共同基金中的投资(同期内华尔街标准-普尔500家股票的年平均增长率仅12%)。据透露,一些经营较好的对冲基金每年的投资回报率高达30-50%。 相比要逊色 2、什么是“对冲(hedging)”,为什么要对冲? “对冲”又被译作“套期保值”、“护盘”、“扶盘”、“顶险”、“对冲”、“套头交易”等。早期的对冲是指“通过在期货市场做一手与现货市场商品种类、数量相同,但交易部位相反之合约交易来抵消现货市场交易中所存价格风险的交易方式”(刘鸿儒主编,1995)。早期的对冲为的是真正的保值,曾用于农产品市场和外汇市场 。套期保值者(hedger)一般都是实际生产者和消费者,或拥有商品将来出售者,或将来需要购进商品者,或拥有债权将来要收款者,或负人债务将来要偿还者,等等。这些人都面临着因商品价格和货币价格变动而遭受损失的风险,对冲是为回避风险而做的一种金融操作,目的是把暴露的风险用期货或期权等形式回避掉(转嫁出去),从而使自己的资产组合中没有敞口风险。比如,一家法国出口商知道自己在三个月后要出口一批汽车到美国,将收到100万美元,但他不知道三个月以后美元对法郎的汇率是多少,如果美元大跌,他将蒙受损失。为避免风险,可以采取在期货市场上卖空同等数额的美元(三个月以后交款),即锁定汇率,从而避免汇率不确定带来的风险。对冲既可以卖空,又可以买空。如果你已经拥有一种资产并准备将来把它卖掉,你就可以用卖空这种资产来锁定价格。如果你将来要买一种资产,并担心这种资产涨价,你就可以现在就买这种资产的期货。由于这里问题的实质是期货价格与将来到期时现货价格之差,所以谁也不会真正交割这种资产,所要交割的就是期货价格与到期时现货价格之差。从这个意义上说,对该资产的买卖是买空与卖空。 那么什么是对冲基金的“对冲“?不妨举出对冲基金的鼻祖Jones的例子。Jones悟出对冲是一种市场中性的战略,通过对低估证券做多头和对其它做空头的操作,可以有效地将投资资本放大倍数,并使得有限的资源可以进行大笔买卖。当时,市场上广泛运用的两种投资工具是卖空和杠杆效应。Jones将这两种投资工具组合在一起,创立了一个新的投资体系。他将股票投资中的风险分为两类:来自个股选择的风险和来自整个市场的风险,并试图将这两种风险分隔开。他将一部分资产用来维持一篮子的被卖空的股票,以此作为冲销市场总体水平下降的手段。在将市场风险控制到一定限度的前提下,同时利用杠杆效应来放大他从个股选择中获得的利润,策略是,买进特定的股票作多头,再卖空另外一些股票。通过买进那些“价值低估”的股票并卖空那些“价值高估”的股票,就可以期望不论市场的行情如何,都可从中获得利润。因此,Jones基金的投资组合被分割成性质相反的两部分:一部分股票在市场看涨时获利,另一部分则在市场下跌时获利。这就是“对冲基金”的“对冲”手法。尽管Jones认为股票选择比看准市场时机更为重要,他还是根据他对市场行情的预测增加或减少投资组合的净敞口风险。由于股价的长期走势是上涨的,Jones投资总的说来是“净多头”。 加入金融衍生工具比如期权以后会怎么样?不妨再举个例子。如果某公司股票的现价为150元,估计月底可升值至170元。传统的做法是投资该公司股票,付出150元,一旦获利20元,则利润与成本的比例为13.3%。但如果用期权,可以仅用每股5元(现股价)的保证金买入某公司本月市场价为150元的认购期权,如果月底该公司的股价升至170元,每股帐面可赚20元,减去保证金所付出的5元,净赚15元(为简便计,未算手续费),即以每股5元的成本获利15元,利润与成本的比率为300%,如果当初用150元去作期权投资,这时赚的就不是20元,而是惊人的4500元了。 可见,如果适当地运用衍生工具,只需以较低成本就可以获取较多利润,就象物理学中的杠杆原理,在远离支点的作用点以较小的力举起十分靠近支点的重物。金融学家将之称为杠杆效应。这种情况下,假如说不是为了避险(也就是实际上不对冲),而纯粹是作市场的方向,并且运用杠杆来进行赌注,一旦做对了,当然能获暴利,不过风险也极大,一旦失手损失也呈杠杆效应放大。美国长期资本管理基金(LTCM)用自有资金22亿美元作抵押,贷款1250亿美元,其总资产1200多亿美元,它所持有的金融产品涉及的各种有价证券的市值超过一万亿美元,杠杆倍数达56.8,只要有千分之一的风险就可遭灭顶之灾。 3、对冲基金类别(Strategy Defined) Mar/Hedge根据基金经理的报告将对冲基金分为8类: 1、宏观(Macro)基金:根据股价、外汇及利率所反映出来的全球经济形势的变化进行操作。 2、全球(Global)基金:投资于新兴市场或世界上的某些特定地区,虽然也像宏观基金那样根据某一特殊市场的走势进行操作,但更偏向选择单个市场上行情看涨的股票,也不像宏观基金那样对指数衍生品感兴趣; 3、多头(Long Only)基金:传统的权益基金,其运作结构与对冲基金相类似,即采取奖励性佣金及运用杠杆。 4、市场中性(Market-neutral)基金:通过多头和空头的对冲操作来减少市场风险,从这个意义上讲,它们的投资哲学与早期对冲基金(如Jones基金)最为接近。这一类基金包括可转换套利基金;对股票和期指套利的基金;或者根据债券市场的收益曲线操作的基金等; 5、部门(Sectoral)对冲基金:投资于各种各样的行业,主要包括:保健业、金融服务业、食品饮料业、媒体通讯业、自然资源业、石油天然气业、房地产业、技术、运输及公用事业等; 6、专事卖空(dedicated short sales)基金:从经纪人处借入他们判断为“价值高估”的证券并在市场上抛售,以期在将来以更低的价格购回还给经纪人。投资者常为那些希望对传统的只有多头的投资组合进行套期保值,或希望在熊市时持有头寸的投资者; 7、重大事件驱动(Event-driven)基金:投资主旨是利用那些被看作是特殊情况的事件。包括不幸(distressed)证券基金,风险套利基金等。 8、基金的基金(Funds of funds):向各个对冲基金分配投资组合,有时用杠杆效应。 美国先锋对冲基金研究公司(1998)则将对冲基金分为15类: 1、 可转换套利Convertible Arbitrage)基金:指购买可转换证券(通常是可转换债券)的资产组合,并通过卖空标的普通股对股票的风险进行对冲操作。 2、 不幸证券(Distressed Securities)基金:投资于并可能卖空已经或预期会受不好环境影响的公司证券。包括重组、破产、萧条的买卖和其它公司重构等。基金经理人运用标准普尔卖出期权(put Option)或卖出期权溢价(put option spread ) 进行市场对冲。 3、 新兴市场(Emerging Markets)基金:投资于发展中或“新兴”国家的公司证券或国家债券。主要是做多头。 4、 权益对冲(Equity Hedge)基金:对一些股票做多头,并随时卖空另外一些股票或/和股指期权。 5、 权益市场中性基金(Equity Market Neutral):利用相关的权益证券间的定价无效谋求利润,通过多头和空头操作组合降低市场敞口风险(Exposure)。 6、 不对冲权益基金(Equity Non-Hedge):尽管基金有能力用短卖股票和/或股指期权进行对冲操作,但主要是对股票做多头。这类基金被称为“股票的采撷者”。 7、 重大事件驱动型基金(Event-Driven):也被称作“公司生命周期”投资。该基金投资于重大交易事件造成的机会,如并购、破产重组、资产重组和股票回购等。 8、 固定收入(Fixed Income:)基金:指投资于固定收入证券的基金。包括套利型基金、可转换债券基金、多元化基金、高收益基金、抵押背书基金等。 9、宏观基金(Macro):指在宏观和金融环境分析的基础上直接对股市、利率、外汇和实物的预期价格移动进行大笔的方向性的不对冲的买卖。 10、市场时机基金(market timing):买入呈上升趋势的投资品,卖出呈下滑趋势的投资品。该基金主要是在共同基金和货币市场之间进行买卖。 11、合并套利基金(Merger Arbitrage):有时也称为风险套利,包括投资于事件驱动环境如杠杆性的收购,合并和敌意收购。 12、相对价值套利基金(Relative Value Arbitrage):试图利用各种投资品如股票、债券、期权和期货之间的定价差异来获利。 13、部门(Sector)基金:投资于各个行业的基金。 14、空头基金(Short Selling):包括出售不属于卖主的证券,是一种用来利用预期价格下跌的技术。 15、基金的基金(Fund of Funds):在基金的多个经理人或管理帐户之间进行投资。该战略涉及经理人的多元资产组合,目标是显著降低单个经理人投资的风险或风险波动。 尽管有以上许多种对冲基金的类别,但一般说来,主要是两大类。 一是宏观(Macro)对冲基金,最著名的就是索罗斯的量子基金。很多人都以为宏观对冲基金是最凶恶的基金,风险最大,其实宏观对冲基金的风险并非最大,一般只使用4-7倍的杠杆。虽然宏观对冲基金追求投资战略的多元化,但这类基金仍有几个共同的特征: A、利用各国宏观的不稳定。寻找宏观经济变量偏离稳定值并当这些变量不稳定时,其资产价格以及相关的利润会剧烈波动的国家。这类基金会承担相当的风险,以期有可观的回报。 B、经理人尤其愿意进行那些损失大笔资本的风险显著为零的投资。如在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中,投资者判断泰铢将贬值,虽然无法准确预料具体贬值的日期,但可断定不会升值,因此敢放胆投资。 C、当筹资的成本较低时,最有可能大量买入。便宜的筹资使它们即使对事件的时期不确定时也敢于大量买入并持仓。 D、经理人对流动性市场很感兴趣。在流动市场上它们可以以低成本做大笔的交易。而在新兴市场,有限的流动性和有限的可交易规模对宏观对冲基金和其他试图建仓的投资者造成一定的约束。新兴市场对与离岸同行有业务往来的国内银行进行资本控制或限制使得对冲基金很难操纵市场。由于在较小的、缺乏流动性的市场,无法匿名投资,经理人还担心会被当作政府或中央银行交易的对立方。 另一类是相对价值(Relative Value)基金,它对密切相关的证券(如国库券和债券)的相对价格进行投资,与宏观对冲基金不一样,一般不太冒市场波动的风险。但由于相关证券之间的价差通常很小,不用杠杆效应的话就不能赚取高额利润,因此相对价值基金比宏观对冲基金更倾向于用高杠杆,因而风险也更大。最著名的相对价值基金就是LTCM。LTCM的总裁梅里韦瑟相信“各类债券间的差异自然生灭论”,即在市场作用下,债券间不合理的差异最终会消弥,因此如果洞察先机,就可利用其中的差异获利。但债券间的差异是如此之小,要赚钱就必须冒险用高杠杆。LTCM在欧洲债市一直赌“在欧元推出之前,欧盟各国间债券利息差额将逐渐缩小”,因为德国和意大利是第一批欧元国成员,希腊也于今年5月宣布加入单一欧币联盟,于是LTCM大量持有意大利、希腊国债以及丹麦按揭债券的多仓,同时也持有大量德国国债的空仓。与此同时,在美国债市,LTCM的套利组合是购入按揭债券和卖出美国国债。1998年8月14日俄罗斯政府下令停止国债交易,导致新兴市场债券大跌,大量外资逃离并将德国和美国的优质债市视为安全岛。于是德、美两国国债在股市面临回调的刺激下,价格屡创新高,同时新兴市场债市则暴跌,德、美国债与其他债券的利息差额拉大。1998年年1至8月,意大利10年期债息较德国10年期债息高出值A1的波动基本保持在0.20-0.32厘之间;俄罗斯暂停国债交易后,A1值迅速变大,更在8月底创出0.57厘的11月来新高;进入9月,A1变化反复,但始终在0.45厘上的高位;9月28日更是报收0.47厘,A1的增高意味着LTCM“买意大利和希腊国债,卖德国国债”的投资组合失败了(希腊国债亏损同理于意大利国债);同时持有的大量俄国国债因为停止交易而成为废纸;丹麦按揭债券自然也难逃跌势。在美国,市债交易异常火爆,国债息减价增。自1998年8月1日后,市场利率较10年期美国国债利息高出值A2大幅攀升;8月21日,美国股市大跌,道琼斯工业平均指数跌掉512点。同时,美国公司债券的抛压同国债强劲的买盘形成鲜明对比,国债的利息被推到29年来低位,LTCM逃离持有的美国国债空仓被“逼空”。因此,LTCM在欧美债券市场上的债券投资组合上多空两头巨损,9月末,公司资产净值下降78%,仅余5亿美元,濒临破产的边缘。 3、 对冲基金的历史与现状 (1)创始阶段:1949-1966年 对冲基金的鼻祖是Alfred Winslow Jones。琼斯最初是一个社会学家,后来成为一个记者,再后来成为基金经理人。1949年Jones任职于《财富》杂志期间,受命调查市场分析的技术方法并撰写文章。结果无师自通,几乎在一夜之间从一个新手成为一个精通者,并在文章发表两个月前,建立起一家合伙的投资公司。公司带有后来的对冲基金的经典特征,所以被认为是世界上第一家对冲基金。存在一个奖励佣金制和把他自己的资本投入基金,向一般经理人员支付的薪水占所实现利润的20%。此外,Jones在随后的十年里还创建了一套模拟指标。 Jones公司起初是一家普通合伙公司,后来则改为有限合伙公司,其运作保持着秘密状态,业绩良好。 (2)初步发展和变化阶段:1966-1968年 1966年《财富》的另一位记者Carol Loomis发现了业绩不凡的Jones基金,撰文盛赞 “Jones是无人能比的”。该文详细描述了Jones基金的结构和激励方式,以及jones在后来几年创建的模拟指标,并列出Jones基金的回报率-酬金净额,发现大大超过了一些经营最成功的共同基金。例如,它过去五年的回报率比诚信趋势(Fidelity Trend )基金高出44%,过去10年的回报率则比Dreyfas基金高87%。这导致了对冲基金数目大增,虽然并不知道在随后几年中所建立的基金的准确数字,但根据SEC的一项调查,截至1968年底成立的215家投资合伙公司中有140家是对冲基金,其中大多数是在当年成立的。 虽然对冲基金的迅速成长与强劲的股票市场同步,但一些基金经理发现通过卖空来对冲投资组合不仅难度大、耗时,且成本高昂。结果,许多基金越来越求助于高额头寸来放大股票多头的战略,从而对冲基金开始向多种类别发展,所谓“对冲”,不过是象征性的意义罢了。 (3)低潮阶段:1969-1974年 1969—1970年的股市下跌给对冲基金业以灾难性的打击,据报道,SEC在1968年底所调查的28家最大的对冲基金,至70年代末其管理的资产减少了70%(由于亏损和撤资),其中有5家关门大吉。规模较小的基金情况则更糟。1973—1974年的股市下跌,再次使对冲基金急剧萎缩。 (4)缓慢发展阶段:1974-1985年 从1974—1985年,对冲基金重新以相对秘密的姿态进行运作。虽然宏观对冲基金在此期间崭露头角,但总的说来发展不是太快。 (5)大发展阶段:90年代之后 对冲基金是随着金融管制放松后金融创新工具的大量出现兴盛起来的,特别是90年以后,经济和金融全球化趋势的加剧,对冲基金迎来了大发展的年代。1990年,美国仅有各种对冲基金1500家,资本总额不过500多亿美元。90年代以来,对冲基金高速增加,最近两年的发展速度更是惊人。据美国《对冲基金》杂志调查,目前约有4000家基金资产超过4000亿美元。据基金顾问公司TASS的资料表明,目前全球约有4000多对冲基金,比两年前的数目多出逾一倍,所管理的资产总值则由1996年1500亿美元,大幅增加至目前的4000亿美元。而美国先锋对冲基金国际顾问公司的资料则认为,对冲基金目前在全球已超过5000个,管理资产在2500亿美元以上。另据预测,今后5-10年间,美国的对冲基金还将以每年15%的速度增长,其资本总额的增长将高于15%。值得注意的是,美国的对冲基金正在把退休资金以及各种基金会和投资经理人吸引过来,形成更强大的势力。5年前,退休资金和各种基金会的投资在对冲基金资本总额中仅占5%,现在已猛增到80%。 5、目前国际上主要的对冲基金组织 目前,世界上只有美国有对冲基金。欧洲一些国家也有类似的基金,但正式名称不叫对冲基金。 对冲基金声名显赫,许多人猜想它一定是“巨无霸”(“600磅的大猩猩”),其实大部分的对冲基金规模并不大。按资本总额来区分:5亿美元以上的仅占5%;5000万-5亿美元的约占30%;500万美元以下的约占65%。约有四分之一的对冲基金总资产不超过1000万美元,有人说,“它们的运作像个小作坊,通常是在仅有一两个人的办公室里工作。” 排名前10位的美国国际对冲基金依次为:美洲豹基金(资产100亿美元)、量子基金(资产60亿美元)、量子工业基金(资产24亿美元)、配额基金(资产17亿美元)、奥马加海外合伙人基金(资产三类17亿美元)、马弗立克基金(资产17亿美元)、兹维格-迪美纳国际公司(资产16亿美元)、类星体国际基金(资产15亿美元)、SBC货币有价证券基金(资产15亿美元)、佩里合伙人国际公司(资产13亿美元)。 排名前10位的美国国内对冲基金依次为:老虎基金(资产51亿美元)、穆尔全球投资公司(资产40亿美元)、高桥资本公司(资产14亿美元)、帽际基金(INTERCAP,资产13亿美元)、罗森堡市场中性基金(资产12亿美元)、埃林顿综合基金(资产11亿美元)、套利税收等量基金(资产10亿美元)、定量长短卖资金(资产9亿美元)、SR国际基金(资产9亿美元)、佩里合伙人公司(资产8亿美元)。 二、对冲基金与金融风险 90年代以来,对冲基金行业获得极大的发展,其表现引人瞩目,而90年代也是国际金融动荡不安,风险日增的年代,从1992年欧洲货币危机,1994年债券市场危机机墨西哥危机,到1997年的亚洲金融危机,世界似乎越来越不得安宁。许多人指责对冲基金是金融风险之源,特别是导致了亚洲金融危机。对于这一流行的说法,我们先作一般性的讨论,然后再引证资料,介绍一些对对冲基金在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中扮演的角色所作的实证分析。 1、对冲基金与金融风险:一般性讨论 一般来说,对冲基金并不具有较其他机构投资者更不安全的特性,理由如下: (1)相对较小的规模。到1997年底,对冲基金全球资产仅3000亿美金,而成熟市场的机构投资者所管理的资产超过20万亿美金,其中美国、英国、加拿大、日本、德国的共同基金、退休基金、保险公司及非金融性公司所管理的资金高达11万亿美元,全球共同基金则在1996年就已有7万亿美元之多。 (2)大部分对冲基金不用杠杆或所用的杠杆比例小。有人或许会说,对冲基金虽然规模小,但使用杠杆作用大。事实并非如此。VHFA的研究表明,对冲基金整体上运用的杠杆比较适度。约30%的对冲基金不运用杠杆,约54%的对冲基金运用小于2:1的杠杆(1美元当作2美元投资),只有16%的对冲基金运用大于2:1的杠杆(即借贷额超过了其资本额)。极少数的对冲基金的杠杆大于10:1。并且大多数运用高杠杆的对冲基金进行各种各样的套利战略,因此其杠杆的量不一定是其实际市场风险的一个准确尺度。与此同时,银行、公司及机构投资者也运用杠杆,考虑到它们管理的资产加起来数倍于对冲基金,谁的作用更大不难想象。 (3)对冲基金信息匮乏。有人认为,对冲基金还可利用“羊群效应”,自己作领头羊。如果这是真的话,将取决于信息及处理信息的能力。祝你好运!!!!

在矿山测量工作中会存在哪些危险?应该如何控制风险

本人从事过煤矿测量五年。不知道你说的矿山是不是煤矿。首先,一般测量能去的地方工作环境都是很安全的;其次,因为在井下,所以点都是在顶上的,所以要登高打点,这是我认为日常工作中最危险的地方,我同事从梯子上掉下来过两次,这是我认为最危险的地方,最后,自身注意安全,危险的地方不去,不蛮干。其他真没有很危险的地方。希望对你有帮助。

家具行业的风险

中国家具行业经过多年的发展,到如今已经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中国是第一家具生产制造大国,第一家具出口国。虽然有着如此优秀的成绩,但中国家具业依然存在着许许多多的问题。中国家具企业普遍为中小型企业,融资渠道比较单一,加上劳动密集特征比较突出,质量标准缺乏,又如今电商盛行,大多数家具企业面临着多重打击。那家具企业面临着哪些风险呢?我们来详细说明一下。一、公司治理结构风险高。在目前正准备IPO的家具企业中,普遍存在的一个现象就是家族持股比例非常高。这种现象说明家具企业股权过于集中,公司治理结构方面的风险高,因而投资者不敢贸然进入。二、融资难。家具企业普遍规模不大,融资难的问题向来突出。从公布的数据来看,中国家具企业大多生产规模有限,2013年全国家具行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6462.75亿元。家具行业龙头企业索菲亚2013年的家具制造业的营业收入也仅为17.72亿元,市场占有份额仅为0.27%。除了企业规模小,家具行业劳动密集的特点也是其融资难的一大原因。近年来,板式家具在国内市场逐渐式微,实木类家具兴起。与标准化程度高的板式家具相比,实木家具对人工劳动的依赖程度高,在机器设备等方面的投入也不如板式家具,资产逐渐变得轻型化。对于银行来说,这也意味着可抵押物减少,进一步加大了家具企业的融资难度。三、随着房地产市场的不景气传导到家居领域,再加上外销市场的萎缩,整个行业的市场竞争会更加激烈,尤其是在全行业资金链紧崩的形势下,肯定会有优胜劣汰,家具行业面临“倒闭潮”风险。四、财务不透明。财务不透明的现象在以中小企业为主的家具行业普遍存在,这种情况也给行业的整合带来阻碍。五、从产能规模分析,近年国内外市场需求的迅速增长,刺激了国内一些地区家具产业的急剧膨胀。由于家具属劳动密集型行业,设备简单而制作相对容易,门槛较低,因此企业数量不断增长,而很多地方政府都将其作为支柱产业来抓,进一步促进了产能规模的扩大,致使中低档家具产品过剩。另外,家具行业竞争异常激烈,使很多企业忽视了产业整体依然供大于求的现状,盲目跑马占地几平方公里甚至十几平方公里,建厂速度远远大于需求增长速度。实际上,产能规模的迅速扩大,不仅会造成能源、资源消耗过大,更不利于产业的长远发展。六、从贸易壁垒分析,由于我国家具行业出口市场相对集中并且出口数量及金额增长迅速,必然会埋下贸易隐患。美国对中国木制家具反倾销,欧盟也酝酿对中国软体家具进行反倾销调查,家具行业正在经受着国际贸易壁垒的考验。七、目前对我国家具业影响最大的并非是国外的反倾销制裁,而是能源、原料价格的不断上涨以及劳动力成本的增加,导致企业利润空间受到压缩。与此同时,家具出口的平均价格涨幅却远低于原料价格的涨幅,一些地区的家具出口价格不断走低,这些对家具行业的企业生产经营造成极大风险。

天津市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开发企业发展和风险防控规定(2018修正)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本市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开发企业行为,防范和控制企业风险,提高投融资能力和建设开发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和《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主要从事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开发的企业(以下简称城投企业)适用本规定。  前款所称城投企业主要包括:土地整理公司(中心)、投资公司、建设开发公司、项目管理公司和各经济功能区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开发公司。第三条 政府向城投企业出资的主要来源是政府用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开发的预算支出、行政性收费、土地出让金和其他现金、实物。  城投企业经批准可以作出债权人债权转股权等有利于稳健发展和风险防控的出资安排。第四条 城投企业从事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应当依法经营、突出主业、合理融资、自求平衡,有效防范和控制企业风险,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城投企业应当增加现金流和净收益,提高间接融资能力,努力发展直接融资,争取公司发行上市。第五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各经济功能区管理委员会应当加强对城投企业发展和风险防控工作的领导,根据城市基础设施投资需要,对企业实收资本金、资产负债率、年收益率等资产质量效益情况以及建设资金的“借、用、管、还”制定具体规范并监督落实,以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效。第六条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城投企业主管部门及其他出资人,对城投企业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和出资人职责。  发展改革、财政、金融、审计、建设交通和水务等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城投企业风险防控的监督管理工作。第七条 城投企业应当接受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机构依法实施的管理和监督,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对出资人负责。第二章 企业发展和内部风险防控第八条 城投企业根据政府或者出资人授权,主要从事下列活动:  (一)负责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的资金筹措和相关债务的清偿;  (二)负责对政府下达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建设的组织实施;  (三)负责相关城市基础设施资产的运营及城市综合开发;  (四)在授权范围内的企业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和保值增值;  (五)对所属全资或者控股子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  (六)政府或者出资人授权的其他活动。第九条 城投企业应当科学治理,依法运营,提高效益,防范风险。以重大风险、重大事件和重要流程内部控制为重点,制定涵盖各个环节的全流程控制措施,建立健全企业发展和风险防控管理体系。  城投企业及其出资企业应当根据自身特点依法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并报出资人和相关监管部门备案。第十条 城投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依法履行职责,形成高效运转、有效制衡的内部监管和约束机制。第十一条 城投企业应当建立外部董事、独立董事制度,外部董事、独立董事人数应当超过董事会全部成员的半数,以保证董事会能够在重大决策、重大风险管理等方面独立判断和决策。第十二条 城投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和内部审计制度,加强对内部资金的管理使用、投资项目效益、融资项目风险的审计,向出资人和监管部门提供真实、完整的信息。第十三条 城投企业合并、分立、改制、上市,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进行重大投资,为他人提供大额担保,转让重大财产,进行大额捐赠,分配利润,以及解散、申请破产等重大事项,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企业章程的规定,不得损害出资人和债权人的权益。第十四条 市级城投企业应当经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各区县人民政府应当设立一家土地整理公司(中心)、一家城投(集团)公司。各经济功能区管理委员会应当设立一家城投(集团)公司。  城投企业可以设立专业二级子公司,一般不得设立三级子公司。第十五条 城投企业应当建立反舞弊制度,防止下列行为的出现:  (一)未经授权或者采取其他不法方式侵占、挪用企业资产,牟取不当利益;  (二)在财务会计报告和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滥用职权;  (四)相关机构或者人员串通舞弊;  (五)其他舞弊行为。

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的风险

上市交易的REITs会同时受不动产周期性波动和股市整体周期波动的影响,在不动产景气度较低或股市系统性风险较高的情况下,会影响基金的收益水平。此外,由于目前我国境内还没有公开上市的REITs产品,因此,不管是直接投资还是通过QDII基金间接投资REITs,投资者都可能面临其他境外投资的特定风险,主要包括汇兑风险、外汇管制风险、境外税法风险等。REITs作为一种基金,具有风险分散化和管理专业化的优势。通过对不同地区和不同类型的房地产项目及业务的组合,REITs在保持一定收益水平的同时,有效降低投资风险。此外,REITs通常聘请房地产专业人士进行投资及经营管理,制定最佳策略,有效保障了基金的获益能力。1、建立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发展REITs 的首要任务是完善REITs 运行的制度及法律环境。委托代理风险:一方面,给委托人带来了专业化分工的好处;另一方面,也带来了代理问题损害了委托人利益。要解决委托-代理风险问题可以采取以下原则:第一,委托人要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必须向代理人授予权利,而且授予代理人的权利必须是适度的,有保留的;第二,委托人要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必须对被授予权力的代理人进行监督和约束;第三,委托人要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对被授予权利的代理人必须进行激励。在上述三原则的基础上建立激励监督约束机制。此外可以借鉴美国的经验,引入独立董事制度。即对每一只REITs 基金必须聘请独立董事,明确独立董事是为基金工作而不是为投资公司工作的。独立董事是决定有关基金利益事项的,而不是对投资公司的事项作出决策。这样可以更好地保证独立董事是为信托受益人的利益服务, 而不是仅仅为公司的股东利益服务。只有通过严格的制度约束做好相关的配套改革, 不断规范REITs 操作流程和REITs 机构的治理结构,建立监督机制和激励机制,完善信息披露制度,保证REITs 运作的透明度,才能为险资投资创造良好的环境。2、建立健全的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治理结构发展REITs,首要任务就是完善REITs的运行制度和法律环境。委托理论提出一方面给委托人带来了专业化分工的好处,另一方面业带来了代理问题,损害了委托人利益。委托人可能由于缺乏专业知识,难以进行有效的监督,因此有必要设立独立董事从中立角度做出判断。这样能为信托受益人(保险公司)谋取更多的利益。3、尽快出台相应保险金投资不动产的法律文件2006年,保监会发布《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试点管理办法》,该办法对于提高保险资金运用水平和促进经济建设起到重要作用。然而,鉴于房地产行业的高风险性,保险行业对于险资投资房地产一直处于谨慎探索阶段。随着保险公司治理结构的发展及风险管控能力的提高,险资投资房地产逐步提上议事日程。2008 年国务院办公厅126 号文件也对相关问题进行了引导和鼓励。对不动产法律文件的制定可以参考《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试点管理办法》,制定《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管理办法》。引入独立监督人,并对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和托管人以及参与投资计划的其他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做出具体的规定,确定投机计划中的投资份额和投资期限,详列投资范围等。同时加强信息披露、风险管理和监督管理,使险资投资不动产的风险最小化。4、专业性的复合型人才培养REITs基本上是权益类产品,而这类产品的收益率并不是固定的,基本上取决于REITs的管理团队能力。它的运作复杂,专业性强,需要有一个能既懂房地产专业知识,又掌握投资银行业务和相关法律法规的人才团队,实现REITs的专业化管理,制定最优投资策略,降低风险,提高收益。5、建立监管制度信息的公开化、透明化有利于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对投资者作出决策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将REITs的监管任务明确于银监会或证监会或保监会的管辖组织,避免监管出现错位,这样有效的监管增加了保险资金投资REITs的安全性。

职业心理咨询有什么风险?

小心被精神不正常的人砍

全面风险管理年度工作报告为什么是由股东大会批准而不是由董事会批准?

说白了,董事会对股东负责。

房地产项目管理的管理风险

在实际实施以及运作过程中,房地产项目具有投资额大,建设周期长和不可移动等显著特点,导致在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设计、施工,交付使用、物业管理等各个阶段都存在大量的不确定因素,使得原定的计划、方案可能受到干扰,原定的目标不能实现。这些事先不能确定的内部和外部干扰因素,人们称之为房地产项目风险。房地产开发项目的风险,实际上是开发商实施开发过程中固有的风险,在如今的经济大环境中,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房地产项目管理的定位风险。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市场定位包括项目的产品定位、建筑产品的质量定位、建设环境的品质定位,都是根据市场调查、项目的经济技术分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做出的,是指导项目决策、项目设计、项目营销策划方案等前期工作的依据。可以说,项目的市场定位确定以后,基本上就敲定了项目的建设风格、建设成本、营销推广方案,就决定了项目的销售前景,一旦市场定位不准确,项目的指导思想出现失误,是后期无法或者是非常困难弥补的风险,也是项目开发过程中,最大的风险,属项目建设的决策性失误风险,按照风险影响范围划分属于总体风险(决策风险),从某种程度上讲,其结果也是不可管理风险。2)、房地产项目管理的投资支持能力风险。《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出台前后,由于对市场定位的认识模糊或者自相矛盾;或者是没有真正做到“量体裁衣”、“量力而行”;或者是对企业资金筹措(自有资金)和融资能力过高地估计,或者项目成本分析存在着严重的失误;或者没有吃透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行业政策,对大的经济环境把握的不准;或者是成本过程控制严重失控(突发性事件)、意外因素过多等等原因,导致的项目资金支付能力达不到计划要求,给项目建设造成的风险(可控制风险和决策风险)。3)、房地产项目管理的质量风险。包括:在房地产项目决策阶段由于经济技术分析失误,出现品质与价格矛盾导致的质量问题;在设计阶段,向设计提出违反设计规范、标准,特别是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又通过“关系”关照通过造成的“投机性”质量问题;施工阶段,从业人员对设计知识认识有重大错误,擅自改变设计造成的质量风险;施工管理过程中,不重视关键部位和关键过程的跟踪检查处理,对一些容易出现影响结构安全,特别是一些虽不影响结构安全,但对正常使用功能有严重影响的问题,处理不及时,没有做到“事前”控制的“永久性缺陷”或者给售出交房后造成的质量“隐患”(实际上就是“质量通病”造成的纠纷);交房实物与销售承诺、广告宣传承诺不相符造成的“实物质量”问题等,因“质量”问题造成的纠纷冲突形成的风险(可控制风险)。4)、房地产项目管理的合约履行能力风险。在房地产项目运作和建设过程中,涉及土地转让、融资、设计、监理、工程地质勘察、设计与勘察设计成果审核、招标代理、施工、材料设备供应、质量检测、销售委托、购房等合同或协议签约、履约过程,由于房地产项目的一次性(不可重复性)特点,建设周期又比较长,涉及的方方面面又比较多,如果在关键的过程出现控制失误,那将给房地产项目造成相当大的麻烦。比如,在土地供应体制和贷款政策条件下,寻找土地、找寻资金是企业试图突出“瓶颈”制约的普遍方法,有时候在“饥不择食”的景况下,可能会因“省略过程”不慎跌入“陷阱”。5)、房地产项目建设的“创新”风险。当前的经济大环境,使房地产项目建设的土地、资金条件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显得更加重要,在有限资源的条件下,要使企业能够持续稳步发展,追求计划利润,获得既定利益是非常有必要的。这种情形下,为了服务目的,追求项目与周边项目的“差异性”,选择自己企业不熟悉或者认识尚不足以完成追求的“创新”,也是极具风险的,更何况正常地创新本身就是有风险的。6)、房地产项目管理的“政府”风险。“政府”风险多发生在政策的不连续性、突变性和漏洞的存在,对于企业来说,主要发生在违规操作的投机性过程、对政策不理解的盲目性过程失误。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企业必须掌握相关地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必须掌握地法规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理》等。必须掌握对于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补充、操作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和强制性标准。

金属矿产品市场风险预测模型

金属矿产品市场风险,是指成矿带所在国家的市场条件的不确定引起矿业投资的不确定性。国际矿产品市场兼具实物市场和金融市场的特征,特别是近年来大量资金的涌入,更使其金融的特征加强。金属期货市场上的价格波动,直接反映出投资企业面临或即将面临的风险。外汇市场上的汇率波动,从间接角度也会给投资企业带来风险。由于在国际金属期货市场上,金属期货的价格一般以美元标价,对国内企业来说,要进行国际投资,首先需要把人民币转化为相应的外币,运用外币才能在国际市场上灵活操作。金属矿产资源价格风险是金属期货交易中最为普遍、最为经常的风险,它存在于每一种期货产品中。这是因为每一种期货产品的交易,都是以对这种产品价格变化的预测为基础的;当实际价格的变化方向或幅度与交易商的预测出现背离时,就会造成相应得损失。汇率风险又称外汇风险,就是由于汇率波动导致企业以外币计量的筹集资金的价值发生变化的可能性。汇率波动风险,是指由于汇率的波动而给持有或使用外汇的项目公司或其他利益参与者带来损失的风险。项目融资的成本和利润对金融市场上汇率变动比较敏感。首先,本国货币与国际主要货币之间汇率变化的风险将影响其生产成本和费用,同时也会加剧国内市场的竞争,因为国外同类产品的生产者会发现这个市场更具吸引力;其次,各国货币之间的交叉汇率变化也会间接影响到该项目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地位;最后,汇率变化也将对项目的债务结构产生影响。金属矿产品市场风险度量方法分析,主要是借助金融市场风险管理理论,来选用市场风险价值(VaR)作为金属矿产品市场风险测量指标。VaR方法是由JPMORGAN公司率先提出来的,并在实践中得到了广泛应用。市场风险度量的方法有多种,VaR方法是目前金融市场风险测量的主流方法。VaR计算方法包括历史模拟法、方差—斜方差法和蒙特卡罗模拟法。与历史模拟法和蒙特卡洛模拟法相比,方差—斜方差法的优点是需要的数据量较少,易于操作,因此在实践中得到了广泛应用。VaR的优点在于将不同的市场因子、不同市场的风险集成为一个数,较准确地测量由不同风险来源及其相互作用而产生的潜在损失,适应了金融市场发展的动态性、复杂性和全球整合性的趋势。VaR计算方法基本思路是:首先,根据金属矿产品市场风险因素分析市场风险因子的函数;其次,建立预测市场风险因子的波动性模型,预测市场风险因子的波动性;最后,根据市场风险因子的波动性估计市场风险价值和分布,计算出VaR 值。(1)基于GARCH族模型的VaR计算1)VaR计算的基本原理。VaR译为风险价值,是指在市场正常波动下,某一金融资产或证券组合的最大损失。更为确切地说,是指在一定概率水平下和特定的持有期内,某一金融资产或证券组合的最大损失。用数学语言,可以定义VaR为:令α∈(0,1)为某一给定的概率水平,则α水平下,投资组合p的VaR 定义如下国外油气与矿产资源利用风险评价与决策支持技术式中:函数 (α)为收益Rp的累积分布函数 的逆函数。VaR的实质为Rp的α-分位数。VaR估计的条件方差方法属于动态VaR计算的分析方法,在VaR的计算当中,其核心是对波动率的估计。不同的波动率模型构成了VaR 计算的不同。本书是对伦敦铜和人民币兑美元汇率对数日收益率时间序列进行研究,选取VaR的计算公式:国外油气与矿产资源利用风险评价与决策支持技术式中:t表示第t天;Pt-1为上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zα为标准正态分布的临界值,而1%,5%,10%的临界值分别为-2.33,-1.64,-1.28;σt是由GARCH模型估计得到的收益率序列条件标准差。2)VaR模型的后验测试。为检验市场风险计量模型的有效性,需要检验VaR模型的计算结果对实际损失的覆盖程度。本书采用Kupiec检验对所建的模型适合性进行检验。设Ⅳ为检验样本中损失高于VaR的次数,T为检验样本总数,a是既定的显著性水平,f表示失败率。其中:国外油气与矿产资源利用风险评价与决策支持技术则检验的假设为国外油气与矿产资源利用风险评价与决策支持技术似然比统计量为国外油气与矿产资源利用风险评价与决策支持技术在原假设下,LR 服从于自由度为1的X2分布。在大样本条件下,也可以用正态分布来逼近,同样有较好的检验效果。当 (1)时,拒绝H0,VaR模型失败。3)GARCH(p,q)族模型的基本原理。金融风险主要是由金融资产价格的波动引起的。大量实证研究发现,金融资产的波动分布具有尖峰厚尾性和波动集聚性,即金融市场波动往往表现出异方差性。1986年Bollerslev在Engle(1982)提出的自回归条件异方差模型(ARCH)基础上,建立了GARCH 模型能够较好地捕捉金融市场风险的这些特性。ARCH 及其以后产生的扩展模型TGARCH、EGARCH等被称为GARCH模型族。目前,基于GARCH族模型对金融市场风险价值(VaR)的研究已经非常丰富。例如,龚锐、陈仲常等(2005);陈守点、俞世典(2007);金秀、许宏宇(2007);丁元子(2009)等。广义自回归条件异方差模型(GARCH 模型)对各指数的波动性进行分析。具体建模步骤如下:①对收益率序列进行平稳性和自相关性检验;②根据相关系数和Q 统计量进行ARMA模型识别;③建立均值方程,根据残差自相关性检验确定模型拟合效果,并运用LM方法对序列残差项进行ARCH效应检验;④采用极大似然法进行GARCH模型的参数估计;⑤根据拟合优度统计量评价模型。A.GARCH模型。1986年Bollerslev提出GARCH模型。GARCH(p,q)模型的一般公式包括两部分:均值方程形式和方差方程形式。可写为国外油气与矿产资源利用风险评价与决策支持技术式中:εt为残差;rt为收益率;αj为GARCH项系数,代表了随机误差项的方差滞后期对当期方差的影响;βi为AHCH项系数,代表前一期随机误差项对即期残差方差的影响程度,刻画了市场对于新的信息的反映;σt为条件方差,刻画了市场的波动性;其中模型参数满足一下约束:c≥0,ω≥0,α≥0,β≥0。B.TGARCH模型。Zakoian(1990)及Glosten,Jaganathan和Runkle(1993)提出的TGARCH(门限TGARCH)模型的一般形式为国外油气与矿产资源利用风险评价与决策支持技术和GARCH 模型相比,在TGARCH 模型中设立了一个阀值dt-1,用来描述信息的影响。其中,dt-1是一个名义变量,取0或1;市场上利好或利坏对条件方差的作用效果是不同的。上涨时,εt≥0表示利好消息,则 其影响系数为 下跌时,εt﹤0表示利空消息,则 其影响系数为 如果γ≠0,则说明信息作用是非对称的;如果y﹥0,则认为存在杠杆效应。另外,以上模型中 ,蕴涵GARCH族过程为宽平稳。4)实证分析。A.数据来源。本专题的金属期货的收盘价格采用伦敦期货交易所发布的期铜收盘日收盘价格,用大智慧软件下载。汇率所使用的资料为人民币兑美元的汇率,来自美国联邦储备银行圣路易斯分行联邦储备经济数据库(Federal Reserve Economic Data)提供的统计数据。两者数据选取区间为2005/07/22~2009/09/04日止,其中扣除非营业日及部分交易资料的缺失。对缺失数据的处理,为当日缺失资料的前一天以及后一天的平均来当作当日缺失的资料,一共各1063个数据。B.收益率序列基本特征分析。市场收益率采取对数日收益率的形式,定义为国外油气与矿产资源利用风险评价与决策支持技术式中:ri,t为第i市场第t日的收益率;pi,t为i市场第t日的价格,i取1时表示期铜市场,i取2时表示外汇市场。收益率序列的主要统计特征如图9.18所示。可以看出均存在波动集聚性和爆发性,可认为两个收益率序列均是随机的。图9.18 收益率序列的主要统计特征根据表9.12给出的收益率序列的主要统计特征,由偏度值可知伦敦铜收益率序列是左偏的,人民币兑美元收益率序列是右偏的。两者均具有尖峰厚尾现象,并且汇率市场比期货市场明显。由J-B统计检验知二者均拒绝服从正态分布的假设。由Q(20)和Q2(20)值可知,两者的收益率序列和收益率平方序列均在1%的显著性水平下,拒绝了不存在序列相关性的原假设,即都存在显著的序列相关性,说明波动的集聚性很显著。适合用GARCH模型来建模。表9.12 两收益率序列的主要统计特征GARCH模型的参数估计:a.伦敦铜的最优模型为GARCH(1,1):国外油气与矿产资源利用风险评价与决策支持技术b.人民币兑美元最优模型为TGARCH(1,1):国外油气与矿产资源利用风险评价与决策支持技术式中:括号内数据表示参数估计的标准差,***表示在99%置信度下显著,**表示在95%置信度下显著;*表示在90%的置信度下显著。c.VaR的计算与分析。通过式9.14与式9.15可计算出伦敦铜与人民币兑美元对数收益率序列的条件方差 ,从而得到时变的标准差σt,并按照式: ,计算得到VaR。其中,Pt-1为上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为计算方便,在此标准化为1元。Zα为标准正态分布的临界值,而1%,5%,10%的临界值分别为-2.33,-1.64,-1.28;置信水平为90%,95%,99%下每天的VaR 值,并与实际收益率进行比较,见图9.19。图9.19 不同置信度下的VaR值与实际收益率的比较d.采用Kupiec失败率检验对所建的模型进行后验测试。表9.13 后验测试结果分析由表9.13可知,从似然比统计量LR值可以看出,在给定的置信水平下都小于临界值,说明所建的VaR模型是合理的。通过α与f比较,可以看出期铜GARCH(1,1)模型预测结果基本覆盖了实际损失,RMB/USD的TGARCH(1,1)模型略微低估了市场风险。(2)基于历史模拟的VaR计算方法历史模拟法(英文简称Hs)作为一种常用于VaR估值的方法,主要特点是对市场因素未来变化的概率分布并未做过多假设,只利用市场因素的历史变化来构造未来投资组合盈亏的概率分布。在给定置信度(95%,99%)的情况下,利用分布函数找出频数分布中占到5%、1%的损失临界值,以此作为VaR值。历史模拟法步骤如下。1)以历史模拟法来估算I项资产未来一天的风险植的程序。步骤一,选取过去N+1天第I项资产的价格作为模拟资料;步骤二,将过去彼此相邻的N+1笔价格资料相减,就可以求得N笔该资产每日的价格损益变化量;步骤三,步骤二代表的是第I项资产在未来一天损益的可能情况(共有N种可能情形),将变化量转换成报酬率,就可以算出N种的可能报酬率。步骤四,将步骤三的报酬率由小到大依序排列,并依照不同的信赖水准找出相对应分位数的临界报酬率。步骤五,将目前的资产价格乘以步骤四的临界报酬率,得到的金额就是使用历史模拟法所估计得到的风险值(VaR)。2)实证分析。以伦敦市场上的期铝为例,选取2007/7/19~2009/11/18日共592个数据,数据来源为Wind资讯金融数据库。市场收益率采取对数日收益率的形式,公式为:rt=ln(pt)-ln(pt-1)。按照历史模拟法的计算步骤,估计的向前一步预测在不同置信度下的市场风险价值计算结果如图9.20所示。图9.20 计算结果(3)两种度量方法的比较一般情况下,从失败天数与失败率来看,GARCH模型能更好地刻画股市收益率的变动。从计算的VaR值来看,Hs法明显比GARCH模型下高估了风险。VaR方法是在假设正常市场条件下对市场风险进行估算。在估算结果的可靠性方面,Hs法过于直接依赖历史数据。因此,当选取的考察期没有代表性时,则Hs估算出的VaR值不能很好地反映市场风险。后种方法虽然也依赖于考察期的历史数据,但后果不如前者那么严重。但是Hs法简便、易懂,最容易被人理解和运用,而后种方法则需要一定的概率统计和金融衍生工具的背景知识。总之,GARCH模型在VaR的测量中更具有准确性、灵活性等特点,在当前股市瞬息万变的情况下,已越来越为大多数人所接受,在VaR的测量方法中成为主流。

信托投资房产有何风险

无论是房地产信托还是其他信托产品,他们都有着一样的风险。信托产品有许多种类,信托风险评估,首先看受托人投资的方向决定,其次是产品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首先是信托的投资投向:一般情况下,投资于房地产、证券市场的信托项目风险略高,但其预期收益也相对较高;而上市公司股权质押、或投资于能源、电力、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的信托项目比较稳定,风险性较低但预期收益相对较低。其次是关注信托产品的风险控制措施,质押物的安全性、是否容易兑现,质押率高低,担保实力信用级别等。比如,上市公司股权流动性好变现容易,而如果是土地、或者不动产质押,变现则相对困难。如想了解更多,可以 Q 我。

软件企业“互联网”营销有哪些涉税风险

以下内容来自权威机关:税务机关在对某互联网公司T公司开展检查时发现,T公司实际是一家软件企业,主要经营民用软件,范围涵盖网络社交服务、广告服务和网络游戏等,其营利方式是向终端用户提供互联网下载渠道,在用户下载软件后通过互联网提供有偿服务,其性质属于增值电信服务。所谓增值电信服务,是指利用公共网络基础设施提供附加的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其实现的价值使原有基础网络的经济效益或功能价值增加。根据2008年修改后的《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第六条第二款规定,经营增值电信业务(包括基础电信业务中的无线寻呼业务)的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的外方投资者在企业中的出资比例,最多不得超过50%.而T公司是外商独资企业,无法取得经营增值电信服务的行政许可,不能直接向消费者提供包括广告服务、网络游戏等在内的增值电信服务服务。为绕过这一限制,T公司所属的集团公司由其部分股东(均系中国公民)在境内成立多家持有对外提供增值电信服务行政许可牌照的内资企业(以下简称“牌照公司”)并安排T公司与这些牌照公司签订一系列合约安排,使T公司能够有效控制牌照公司的经营决策并在实质上享有牌照公司的经营成果。这种基于协议控制而非股权控制的架构被称为“VIE(VariableInterestEntities或”可变利益实体“)架构”。根据T公司与牌照公司签订的框架协议,T公司作为开展软件研发和市场推广的主体提供互联网增值电信服务应用内容,牌照公司提供增值电信业务运营平台,合作提供服务取得的收入由牌照公司统一收取,之后双方按一定比例结算分成(见下图),其中70%以上归T公司所有。税务机关在检查中发现,T公司发布在牌照公司业务运营平台(即网站)的软件均可无偿下载使用,且根据牌照公司网站与消费者在安装软件时签订的电子版《服务协议》,对于用户下载的软件,作为软件著作权人的T公司给予用户一项个人的、不可转让及非排他性的许可。消费者使用时需要接受T公司的有偿服务以延长使用期、拓展软件功能和享受个性化定制服务。一、涉税风险产生的原因根据合作协议,T公司从牌照公司取得分成收入后向牌照公司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中对部分来自网络社交的个性化定制软件和网络游戏软件取得的分成收入,发票开具品名为“软件销售”,税率为17%。上述软件均取得省级软件产业主管部门认可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和件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以及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T公司因此享受了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即征即退的增值税优惠政策。牌照公司取得上述软件产生的收入时,开具品名为“增值电信服务”的发票,并适用6%税率申报增值税应税销售收入,但可以根据从T公司取得的发票抵扣17%的进项税,造成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倒挂(见下图):假设牌照公司取得含税收入为R,T公司的收入分成比例为r,则集团总体应缴纳增值税=牌照公司应交增值税+T公司应交增值税=〔R/(1+6%)×6%-R/(1+6%)×r/(1+17%)×17%〕+R/(1+6%)×r/(1+17%)×3%,经计算,如果T公司的收入分成比例r>50.14%,集团总体的增值税负担为负值。例如,假定T公司的收入分成比例为70%,牌照公司取得100万元含税收入,则:1.不含税收入=100/(1+6%)=94.33万元,销项税额=94.33×6%=5.67万元。2.T公司取得的含税分成收入=94.33×70%=66.04万元。不含税收入=66.04/(1+17%)=56.44万元,销项税额=56.44×17%=9.6万元。3.牌照公司应交增值税=5.67-9.6=-3.93万元,T公司最高应交增值税=56.44×3%=1.69万元,超出部分可以享受即征即退优惠。从T集团公司整体的视角看,每取得100万元含税收入增加的增值税负担=-3.93+1.69=-2.24万元,税负率=-2.24/〔100-(-2.24)〕×100%=-2.2%。检查人员对T公司享受即征即退优惠政策,导致集团整体增值税税负为负值的合理性存在质疑,认为T公司与牌照公司的交易不属于软件销售,不符合享受税收优惠的条件。T公司则认为:该公司将5种软件产品销售给牌照公司,由牌照公司使用5种软件产品向终端用户提供增值电信服务,因此T公司向牌照公司开具“软件销售”发票并享受即征即退税收优惠是合理的。二、现行税收政策法规解读对于T公司的收入分成是条件的问题,检查人员认为应当首先从现行税收政策法规中寻找关于此项优惠的法律依据。现行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中没有关于软件销售收入增值税税收优惠的规定,此方面政策详见于: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第一条:“(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第三条:“满足下列条件的软件产品,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以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政策:1.取得省级软件产业主管部门认可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2.取得软件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65号)第十一条:“(二)纳税人销售软件产品并随同销售一并收取的软件安装费、维护费、培训费等收入,应按照增值税混合销售的有关规定征收增值税,并可享受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对软件产品交付使用后,按期或按次收取的维护、技术服务费、培训费等不征收增值税”。“营改增”之后,软件产品交付使用后,按期或按次收取的维护、技术服务费、培训费等纳入“信息技术服务”中的“软件服务”,适用6%税率。但不能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收优惠。综上可见,享受软件销售收入增值税税收优惠的条件为:1.软件系自行开发生产;2.享受优惠的纳税人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3.取得省级软件产业主管部门认可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4.取得软件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要求;5.享受优惠的应税收入属于软件销售收入或随同销售一并收取的软件安装费、维护费、培训费等收入。本案中,T公司满足第1-4项条件。因此,T公司能否享受增值税税收优惠取决于其取得的分成收入是否满足第5项条件。三、T公司软件收入的性质(一)软件销售区别于销售普通货物的特点按照财税[2011]100号文件的定义,软件是信息处理程序及相关文档和数据。软件产品包括计算机软件产品、信息系统和嵌入式软件产品。与普通商品相比,软件产品具有如下特殊性:1.软件产品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的“有形动产”,但同时也是软件著作权的载体,是软件著作权的复制品。这一点与图书、音像制品类似。2.软件的开发和制作是一个统一的过程,软件开发完成后,剩余工作就是复制软件产品,对软件本身不再有生产制造活动,因此没有生产成本,缺少可用于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项目。如果适用17%税率则软件开发企业将承担很高税负,因此才规定税负超过3%的部分可以即征即退。3.软件产品是非消耗物,不会因使用而产生损耗,但是可能受到使用期、功能和安全等方面限制,使用中需要不断维护。因此,后续软件服务是软件企业的重要收入来源,而且容易和软件销售收入相混淆。4.软件产品本身可以附着于有形载体(如光盘、嵌入式软件设备),也可以不附着于有形载体,通过占用计算机虚拟储存空间而存在。随着互联网的普及,不附着于有形载体的计算机软件越来越多,特别是具有娱乐、社交性质的家用软件尤其如此。由于软件产品具有以上性质,因此软件销售和普通货物销售相比也有其独有的特点: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条规定,计算机软件属于享有著作权的作品。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八条规定,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各项权能包含了复制权和发行权。因此销售软件产品不但包含有偿转让软件复制品行为,还包括了著作权人行使软件复制权和发行权的行为和授权购买者使用软件的行为。但是,软件销售不涉及转让软件著作权。2.购买方取得软件复制品的所有权,根据此项所有权可以使用软件。但是销售方可以限制购买方使用软件的方式、期限和附加其他条件,也可以只允许购买方使用软件的部分模块和权能。而销售普通货物,购买方不受此项限制。3.软件销售的销售方式比普通货物销售灵活,对于不附着于有形载体的软件,交易过程不存在实物交付,而在计算机虚拟储存空间中通过复制或下载完成(如互联网下载),复制或下载完成后,著作权人可以通过出售注册代码等方式实现销售收入,如果下载者无意使用,即使下载也不会注册。因此,软件销售取得收入的时点与软件产品所有权转移的时点无任何关系,销售方也不会以软件产品在网络的下载量,而是以实际收取的授权购买者使用软件的费用为确认收入的依据。(二)软件销售即征即退优惠政策存在的涉税风险软件销售即征即退优惠政策带来的涉税风险主要体现为扩大软件销售即征即退优惠政策适用范围。产生这一风险的原因是:1.软件业属于轻资产知识密集型产业,自主开发软件的企业无论销售软件或为购买软件的企业提供服务,主要投入的都是智力资源而非原材料和大型设备,但是目前软件销售适用优惠政策后的适用税率为17%,实际税负最高为3%,而软件服务适用税率为6%,由于缺少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其实际税负接近适用税率,导致软件服务的实际税负比软件销售高出近一倍,因此软件企业具有将软件服务混入软件销售收入享受即征即退优惠的动机。2.对于下游企业,在支付同等费用的前提下,如果取得品名为“软件销售”的发票,可以抵扣17%的进项税额,而取得品名为“软件服务”的发票,只能抵扣6%的进项税额,前者的可抵扣税额是后者的2.57倍,因此软件企业将软件服务收入混入软件销售收入对下游企业是有利的。3.软件销售与伴生的后续服务,包括安装、咨询、延续使用期、测试和维护等多方面有密不可分的联系。为软件企业混淆收入性质提供了便利。(三)软件销售与软件服务的区别软件产品的特殊性决定了软件销售行为与软件服务行为不易区分。从民法视角分析,如果一项交易行为属于销售,意味着购销双方达成并履行买卖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30条规定,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因此,在销售过程中一定存在两项行为:1.出卖人转移标的物所有权;2.买受人支付价款,此项价款是取得标的物所有权的对价。在软件销售中,标的物是软件产品,即作为软件著作权载体的复制品。软件服务行为与软件销售行为的区别在于:提供软件服务不涉及转让软件复制品的所有权,而是向已经取得软件复制品所有权的用户提供有价值的软件咨询、测试、维护等活动。本案中检查人员对T公司“将软件销售给牌照公司”的说法有所质疑的理由是:第一,如果T公司的确向牌照公司销售了软件产品,则牌照公司是软件合法复制品的所有人,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16条对软件的合法复制品所有人权利的限制,复制品不得通过任何方式提供给他人使用,未经该软件著作权人许可,也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修改后的软件。因此牌照公司不能将此项软件复制品在提供他人使用。然而现实是T公司软件可以在牌照公司网站上由终端用户免费下载,T公司又未许可牌照公司行使著作权中的发行权或将著作权转让给牌照公司,因此牌照公司不是软件合法复制品所有人。第二,根据T公司与牌照公司的合作协议,牌照公司不是使用T公司开发的软件对外提供服务,而是由终端用户在其网络平台上免费下载软件并占有、使用。因此软件复制品的所有权应归属于用户而不是牌照公司。T公司向牌照公司开具品名为“软件销售”的发票不符合双方协议约定。第三,软件最终使用者是终端用户,但牌照公司对用户开具发票品名为“增值电信服务”而非“软件销售”,此项证据可以证明在牌照公司与终端用户之间没有发生软件产品所有权转移。事实上软件产品所有权转移发生在T公司和终端用户之间,牌照公司自始至终不享有软件产品的所有权。牌照公司向T公司支付分成收入的目的不是从T公司取得软件产品的所有权,而是与T公司合作对外提供服务的分成。基于以上三点理由可以判断,T公司未将软件产品的所有权转移给牌照公司,不应向牌照公司开具品名为“销售软件”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即不应享受相关的增值税税收优惠。如果终端用户从牌照公司的网络平台上下载T公司软件后使用时或试用后需要付费注册,以享有使用软件的权利,则属于软件销售行为,但是在已经注册后终端用户向T公司支付费用不属于软件销售费用,因为销售行为已经在注册时完成了。四、T公司和牌照公司正确的发票开具内容和增值税的计算根据上文分析,参照T公司与牌照公司签订的合作协议,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双方系合作向终端用户提供服务并取得各自的收入分成,在T公司单方面向终端用户赠予软件产品所有权和授予软件产品使用权后,T公司和牌照公司与终端用户的每一次交易实质上包含两项内容:1.牌照公司向用户提供下载T公司软件和获取T公司软件服务的网络平台并取得收入,属于增值电信服务;2.T公司为用户提供软件功能拓展、升级维护和延续使用期、进行个性化定制的服务并取得收入,属于软件服务。T公司与牌照公司均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且二者应各自向用户开具发票。实务中,T公司不向终端用户开具发票,而是牌照公司首先向用户收取全部费用,再向T公司按合作协议约定的比例分成,则T公司在取得分成收入时可以向牌照公司开具品名为“软件服务”的发票,由牌照公司向终端用户开具品名包含“软件服务”和“增值电信服务”两项内容的发票。仍假定T公司的收入分成比例为70%,牌照公司取得100万元含税收入,如果T公司与牌照公司分别向终端用户开具发票,则:1.由于“软件服务”与“增值电信服务”的税率均为6%,则T公司应确认不含税收入=100×70%/(1+6%)=66.04万元,应交增值税=66.04×6%=3.96万元。2.牌照公司应确认不含税收入=100×30%/(1+6%)=28.3万元,应交增值税=28.3×6%=1.7万元。从T集团公司整体的视角看,每取得100万元含税收入增加的增值税负担=3.96+1.7=5.66万元,税负率=5.66/(100-5.66)×100%=6%,与T公司实际享受软件销售即征即退税收优惠的情形相比,集团整体税负率相差=6%-(-2.2%)=8.2%。如果仅由牌照公司向终端用户开具发票,T公司根据分成收入向牌照公司开票,则T公司与牌照公司的税收负担均不变,但是牌照公司需按照T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额,否则集团整体税负率可能高于6%.承上例,T公司应确认不含税收入为66.04万元,销项税额3.96万元;牌照公司开具发票时,应分作两项,“软件服务”不含税收入仍为66.04万元,“增值电信服务”不含税收入为28.3万元,合计94.34万元,销项税额5.66万元。如果T公司向牌照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则可以抵扣进项税额3.96万元,否则不得抵扣。五、总结和建议从2000年开始,国家对企业销售自主开发的软件给予即征即退优惠。此项政策本意是减少软件企业因缺少可抵扣进项税的购进内容而承担的税收负担,为鼓励软件企业发展以超税负返还的形式提供政府补助。当时互联网尚未普及,网络传输能力不足,除少数占用存储空间小、功能单一的家用软件之外,软件销售的主要业态是借助有形载体(如光盘)或嵌入式软件设备。这种销售模式下软件销售以软件载体交付使用为标志,因此软件销售收入与软件服务收入较易辨别,软件企业不易将软件服务收入混入软件销售收入,涉税风险仍然较容易控制。但是从本案来看,随着互联网功能不断增强和受众扩大,软件产业的经营模式呈现两个趋势:一是除了一些大型的,需要专业知识支持的商用软件和嵌入式软件,绝大部分软件,无论商用软件还是家用软件,都可以通过互联网下载和使用,而无需借助实际载体销售,所以软件企业正在从传统销售软件载体为主转向利用互联网平台推销并诱导用户下载为主;二是由于市场竞争原因,消费者更青睐免费下载使用的软件,为迎合消费者,越来越多的软件企业从传统的销售软件取得收入营利的方式改为提供免费下载让用户使用,培养用户使用自己软件的习惯,之后通过提供软件服务以获利的方式,这种营销策略的改变在娱乐、社交、电子商务、终端设备安全管理应用软件等方面表现的最为明显。软件产业经营模式的上述变化带来的结果是:1.软件企业越来越依赖互联网作为营销平台;2.软件销售不再以软件载体交付使用为标志,因此软件销售收入与软件服务收入难以辨别;3.软件销售收入在全部软件相关收入中的比例相对下降,软件服务成为软件企业,特别是依托互联网开展营销软件企业的主要收入。由于软件服务收入与软件销售收入的税收待遇相差巨大,软件企业将软件服务收入混入软件销售收入的动机更加强烈。因此,以鼓励软件产业发展为目的的软件销售即征即退优惠政策也应当因应软件产业与互联网结合日趋紧密的趋势而在以下方面有所修正:第一、目前软件销售即征即退税收优惠的文件依据仅有规范性文件,法律级次太低。随着新《行政诉讼法》即将于2015年5月1日生效,司法机关将有权根据行政相对人要求审查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只有将税收优惠政策上升到规章和法律法规层面才能维护税法的安定性和严肃性。第二、此项优惠政策对何为“软件销售”没有明确定义,为纳税筹划留下了空间。以本案为例,互联网企业T公司将软件服务收入作为软件销售收入,在仅承担3%税负的同时,其下游关联企业,即牌照公司可以按照T公司开具的发票抵扣17%的进项税额,从控制这两家企业的集团整体计算,增值税负担为负值,严重有违税收公平原则。因此税收立法如要保留软件销售即征即退优惠,就必须对何为“软件销售”作出解释。事实上,从民法角度来看,软件销售是在不转让软件著作权的前提下转移软件复制品的所有权给购买者,并授予购买者使用软件的权利,购买者因获得软件复制品的所有权和软件使用权而支付对价的行为,双方达成一项属于双务合同的买卖合同,均需履行义务。第三、增值税的抵扣链条的一个重要规则是:受票企业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应大于开票企业申报的销项税额,“销方少交税,购方少抵扣;销方多交税,购方多抵扣”。软件销售的适用税率17%与软件服务适用税率6%差异过大,导致下游企业愿意取得品名为“软件销售”的专用发票以多抵扣税款;而开票企业开具“软件销售”发票虽然也按不含税销售额的17%申报销项税额,但是在享受即征即退优惠后实际税负率3%反而低于开具“软件服务”发票的实际税负率,实质上产生了“销方少交税,购方多抵扣”,有违增值税抵扣链条的规则。为破解这一困局,税收立法可以将软件销售即征即退优惠改为13%低税率优惠或允许软件销售适用6%简易征收优惠,使开票企业实际需缴纳税款的销项税额与下游企业实际可抵扣的进项税额相等。第四、软件销售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已经实施多年,但目前政策执行中,有的税务人员对政策理解有偏差,满足于对企业享受优惠政策的申请进行形式审查,认为只要符合财税[2011]100号文件第三条,取得省级软件产业主管部门认可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和件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就可以享受即征即退优惠,忽略了对交易行为实质是否属于软件销售的审核。实际上100号文件第三条只是交易行为享受即征即退优惠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只有确实转移软件产品所有权并因此从购买者取得收入的交易行为才能享受即征即退优惠政策。为了防止软件企业将实质上属于软件服务性质的收入混入软件销售收入,税收立法应当针对软件销售即征即退优惠政策制定严格的审核流程,审核范围不但包括软件本身是否符合申请优惠的条件,还应包括与该软件相关的收入的性质,对于软件收入究竟来自销售还是服务,不能仅以发票开具品名或合同形式为判断依据,而应当以交易本身的民事法律关系为基础进行判定:1.销售方是否转移软件复制品的所有权给购买者并授权购买者使用软件;2.销售方取得的收入是否是购买方因为取得软件复制品所有权和软件使用权而支付的对价。两项条件之一不成立,就不属于软件销售。以本案为例,通过互联网免费下载使用软件不属于软件销售,因为下载者没有支付对价;至于日后下载者为了更好的使用软件而向软件提供方支付费用,显然属于软件服务范畴。税务机关只有对软件销售与软件服务作出严格区分,才能引导企业更规范的享受税收优惠,防止企业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扭曲增值税抵扣链条和损害国家利益。

实验室风险评估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实验室风险评估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一、实验室防火安全 1.实验室内必须存放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必须放置在便于取用的明显位置,指定专人管理,全体人员要爱护消防器材,并且按要求定期检查更换。 2.实验室记忆体放的一切易燃、易爆物品(如氢气、氮气、氧气等)必须与火源、电源保持一定距离,不得随意堆放。使用和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实验室,严禁烟火。 3.不得乱接乱拉电线,不得超负荷用电,实验室内不得有 *** 的电线头,严禁用金属丝代替保险丝;电源开关箱内不得堆放物品。 4.电器装置和线路、插头插座应经常检查,保持完好状态,发现可能引起火花、短路、发热和绝缘破损、老化等情况必须通知电工进行修理。电加热器、电烤箱等装置应做到人走电断。 5.使用电烙铁,要放在非燃隔热的支架上,周围不应堆放可燃物,用后立即拨下电源插头。 6.可燃性气体钢瓶与助燃气体钢瓶不得混合放置,各种钢瓶不得靠近热 源、明火,要有防晒措施,禁止碰撞与敲击,保持油漆标志完好,专瓶专用。使用的可燃性气瓶,一般应放置室外阴凉和空气流通的地方,用管道通入室内, 氢、氧和乙炔不能混放一处,要与使用的火源保持10m以上的距离。所有钢瓶都必须有固定装置固定,以防倾倒 7.实验室内未经批准、备案,不得使用大功率用电装置,以免超出用电负荷。 8.严禁在楼内走廊上堆放物品,保证消防通畅通。 二、实验室化学药品安全 1.各级各类实验室所用化学药品的必须由学校统一组织购置,任何实验室和个人不得私自购置。购置剧毒类和易制毒类药品需经公安部门许可,持许可证方可购置。 2.化学药品要分类存放,相互作用的药品不能混放,必须隔离存放。所有药品都必须有明确的标签,贮存室和柜必须保持整齐清洁。有特殊性质的药品必须按其特性要求存放。无名物、变质过期的药品要及时清理销毁。实验室内不得存放剧毒类药品。 3.危险化学药品容器应有清晰的标识或标签。遇火、遇潮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药品,不得在露天、潮溼、漏雨和低洼容易积水的地点存放;受阳光照射易燃烧、易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药品应当在阴凉通风地点存放。危险化学药品的存放区域应设定醒目的安全标志。 4.剧毒物品必须存放在学校专门的剧毒品库内,库房必须符合相关安全要求,必须做到“双人双锁”妥善保管。领用剧毒物品必须经学校保卫处批准,应根据使用情况领取最少数量,做到“双人”领取,“双人”使用,同时要做到并且做好使用登记和消耗记录,须严格按管理规定,做到“双人双锁”妥善保管。 5.从事危险化学药品实验的人员应当接受相应的安全技术培训,做到熟悉所使用药品的性质,熟练掌握相应药品的操作方法。特别是使用易燃易爆、剧毒、致病性以及有压力反应等危险性较大的危险化学药品做实验,严禁盲目操作,必须有相关的操作规程,并以国家和行业的相应规定为标准,严格执行。 6.各实验室产生的验废液废物不得随意丢弃,随意排入地面、地下管道以及任何水源,防止污染环境。实验废液废物要采取适当措施做“无害化”处理,确实无法处理的各实验室不得私自排放、处理,实验室应采用专用容器分类盛装、存放,防止渗漏、丢失造成二次污染。 7.各实验室将收集的各类废液、废物统一运送至实验室装置管理处下设的废物回收库,由实室室装置管理处联络环保局指定认可的具有处理资质的部门统一处置。 三、实验室生物安全 1.实验室生物安全涉及人类生存环境的安全,国家对生物安全的管理高度重视,各有关实验室也必须高度重视实验室生物安全,必须有效监控和预防实验室生物污染,要定期检查和自查,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并处理解决。 2.实验室应当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保证其掌握实验室技术规范、操作规程、生物安全防护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并进行考核。工作人员经考核合格的,方可上岗。未经学习培训者,不得从事相关工作。 3.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要根据本实验室具体情况,制定实验室生物安全操作规程,并对进入实验室进行实验的学生进行进行生物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 4.未经农业部或市农业局批准,不得擅自采集、运输、接收储存重大动物疫病病料,不得转让、赠送已初步认定为重大动物疫病或者已确诊为重大动物疫病的病料,不得私自将病料样本寄往国外或者携带出境。 5.生物类实验室废弃物(包括动物残体等)应用专用容器收集,进行高温高压灭菌后处理。生物实验中的一次性手套及沾染EB致癌物质的物品应统一收集和处理,不得丢弃在普通垃圾箱内。 病源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 6.国家根据病原微生物的传染性、感染后对个体或者群体的危害程度,将病原微生物分为四类: 第一类病原微生物,是指能够引起人类或者动物非常严重疾病的微生物,以及我国尚未发现或者已经宣布消灭的微生物。 第二类病原微生物,是指能够引起人类或者动物严重疾病,比较容易直接或者间接在人与人、动物与人、动物与动物间传播的微生物。 第三类病原微生物,是指能够引起人类或者动物疾病,但一般情况下对人、动物或者环境不构成严重危害,传播风险有限,实验室感染后很少引起严重疾病,并且具备有效治疗和预防措施的微生物。 第四类病原微生物,是指在通常情况下不会引起人类或者动物疾病的微生物。 第一类、第二类病原微生物统称为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 7.国家根据实验室对病原微生物的生物安全防护水平,并依照实验室生物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将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一级、二级实验室不得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新建、改建、扩建应报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经有关部门评估,确定实验室级别,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8.实验室应当建立病源微生物实验档案,记录实验室使用病源微生物情况和安全监督情况。实验室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的实验档案储存期不得少于20年。实验室建立并保留的实验档案应当如实记录与病源微生物安全相关的实验活动和设施、装置工作状态情况,以及实验活动产生的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理、集中处置以及检验的情况。 9.从事病原微生物实验操作的场所、装置必须与所从事的病原微生物的生物安全级别相适应,以防止病原微生物的泄漏。实验室从事生物实验活动应当严格遵守有关国家标准和实验室技术规范、操作规程。 10.在开始相关工作之前,应对所从事的病原微生物及相关操作进行危险评估,根据国家对于各种微生物操作的危险等级划分和防护要求以及危险评估的结果,制定全面、细致的标准操作规程和程式档案,对于关键的危险步骤设计出可行的防护措施并对这些细节了然于胸。 11.实验室所需病源微生物样品不得随意采集和私自购买,样品的采集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且必须由具有掌握相关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工作人员,在具有相应的防护措施的情况方可进行,并对样本的来源、采集过程和方法等作详细记录;如需购买必须报学校,由学校联络具有相关资质的经销商统一购买。 12.实验室对各种病源微生物要严格储存、保管,作好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样本进出和储存的记录,建立档案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uff61实验室内不得随意储存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样本。经上级主管理部门批准充许储存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样本,应当设专库或者专柜单独储存。 13.实验室发生病原微生物泄漏时,实验室工作人员应当立即采取控制措施,防止病原微生物进一步扩散,对有关人员进行医学观察或者隔离治疗,封闭实验室,并同时向学校及上级部门报告uff61 实验动物生物安全管理 14.我校执行国家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制度,实验动物的质量监控,执行国家标准;国家尚未制定标准的,执行行业标准;国家、行业均为制定标准的,执行地方标准。 15.实验动物分为四级:一级,普通动物;二级,清洁动物;三级,无特定病原体动物;四级,无菌动物。对不同等级的实验动物,应当按照相应的微生物控制标准进行管理。 16.使用实验动物进行实验时,必须向上级管理部门申请实验动物充可证,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实验。未取得实验动物许可证的实验室,不得从事与实验动物有关的活动。 17.从事实验动物工作的实验室和个人不得随意购买实验动物,应当从有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的供应单位购买实验动物,并索要合格证。 18.动物实验环境设施要符合相应实验动物的等级标准,使用合格的饲料、笼具、垫料等用品;涉及放射性和感染性等有特殊要求的实验,应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19.进行动物实验应根据实验目的,使用相应等级标准的实验动物及饲料、用品、用具。不同品种、不同等级和互有干扰的动物实验,不得在同一试验间进行。 20.利用实验动物从实验工作的实验室,要按照使用许可证许准许的范围,使用合格的实验动物,进行相应的实验。 21.实验动物患病死亡的,应及时查明原因,妥善处理,并记录在案。做好实验动物的防疫免疫工作,防止病情疫情的发生和蔓延。 22.从事实验动物工作的实验室必须具有标准操作规程;使用的实验动物饲料、垫料及饮水以及实验动物的相关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23.从事实验动物工作的人员应当通过专业培训,并经省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岗位证书,持证上岗。未经培训和未取得岗位证书的,不得从事实验动物工作。 24.从事实验动物工作的单位对工作人员应当采取预防保护和保健措施,每年至少组织一次身体健康检查,及时调整健康状况不宜从事实验动物工作的人员。 25.使用实验动物中,发生传染病流行时应对饲养室和实验室内外环境采取严格的消毒、杀虫、灭鼠措施uff61同时要封锁、隔离整个区域u037e解除隔离时应当经消毒、杀虫、灭鼠处理uff61发生实验动物烈性传染病时,要立即向校实学校及上级部门报告,并视具体情况立即采取相应的措施uff61 26.从事实验动物工作的实验室和个人对不使用的实验动物尸体以及实验过程中产生的有害废弃物、废水、废气等,应当按照相应的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并符合环境保护规定。 四、实验室防辐射安全 1.各涉源单位开展相关工作前必须向上级主管部门申领许可证和环评,通过环评和取得许可证后方可开展相关工作。 2.从事放射性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放射防护法规和规章制度,接受职业健康监护和个人剂量监测管理,并掌握放射防护知识和有关法规,经有资质单位举办的辐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同时放射工作人员必须持培训合格证、个人计量检测资料、健康体检结果参加上级卫生主管部门的定期审查。 3.辐射工作场所必须安装防盗、防火、防泄漏设施,保证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使用安全。同位素的包装容器、含放射性同位素的装置、射线装置、辐射工作场所的入口处必须放置辐射警示标志和工作讯号。 4.各涉源单位应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对各实验室使用的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和辐射工作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相关实验室应经常性检查辐射表面污染状况,并做好记录。检测记录要妥善储存,接受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部门和上级部门的检查监督。 5.购买放射源、同位素试剂和射线装置时,应首先向学校提出申请,经稽核并报保卫处备案同意后,向 *** 环境主管部门办理“准购证”,方能委托采购部门进行采购。 6.各涉源单位要建立健全放射性同位素保管、领用和消耗的登记制度,做到帐物相符。实验过程必须小心谨慎,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做好安全保护工作。 7.对同位素实验等产生的放射性废物(包括同位素包装容器),不得作为普通垃圾擅自处理。必须向学校申报,经学校同意后,由学校请有资质的公司或单位进行统一处置。 五、大型仪器装置安全 1.每台大型仪器装置必须有专人负责管理,每台大型仪器装置配有一本《大型精密仪器装置使用记录》,要如实记录使用情况。 2.要根据大型仪器装置的效能要求,提供安装使用仪器装置的场所,做好水、电供应,并应根据仪器装置的不同情况落实防火、防潮、防热、防冻、防尘、防震、防磁、防腐蚀、防辐射等技术措施。 3.必须制定大型仪器装置安全操作规程,使用大型仪器装置的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操作。 4.注意仪器装置的接地、电磁辐射、网路等安全事项,避免事故发生。 六、实验技术安全 1.实验室工作人员及学生在进行实验操作前,要提前接受实验室安全教育,在进行安全教育时,要对不按操作规程操作所造成的后果进行警示。实验室工作人员以及学生要严格按照仪器装置和实验操作规程进行实验操作。 2.对进行受压容器、强电、驾驶、易燃、易爆、剧毒等实验的实验室,应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制定本实验室的安全工作细则。对从事上述实验的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操作。 3.实验室要做好劳动保护工作,针对高温、低温、 辐射、病菌、噪声、毒性、镭射、粉尘、超净等对人体有害的环境,要切实加强实验室环境的监管和劳动保护工作。 七、实验室网路安全 1.实验室要重视网路、资讯保安工作,实验室网路安全具体细则参照《东北林业大学校园网路安全管理条例》执行。 2.对所承担的保密科研专案或实验技术专案的分析测试资料和大型精密仪器装置图纸等资讯、资料,必须按保密等级存放,设专人管理,严禁外泄。 八、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注意事项 各实验室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要保持镇定,确定发生事故型别,及时拨打相应的报警电话,并立即向学校保卫处和实验室装置管理处报告。 1.应急措施注意事项: 致电求助时应说明:①事故地点;②事故性质和严重程度;③你的姓名、位置及联络电话。 2.发生紧急事故时,应以下列优先次序处置:①保护人身安全,即本人安全及他人安全;②保护公共财产;③储存学术资料。 3.重要电话号码: ①火警电话:119;②匪警电话:110;③医疗急救:120。 实验室应进行风险评估。需要按照下列内容进行评估: a)化学、物理、生物等风险源已知或未知的特性,与环境的互动作用、相关实验资料、过往资料、预防和治疗方案等; b)与实验室本身或相关实验室已发生的事故分析,借鉴过往和其他实验室的案例; c)实验室常规活动和非常规活动过程中的风险,包括所有进入工作场所的人员和可能涉及的人员(如:合同方人员)的活动; 实验室的活动,例如检测活动,采购,清洗器皿等都可能会有一定的风险,和这些活动相关的人员都要纳入风险评估的范围。 d)设施、装置等相关的风险;实验室的仪器装置的风险需要评估,包括装置本身的风险,和可能造成的风险。 e)适用时,实验动物相关的风险;某些实验室会涉及到实验动物。 f)人员相关的风险;比如人员的身体状况、能力、可能影响工作的压力等; g)意外事件、事故带来的风险; h)被误用和恶意使用的风险; i)风险的范围、性质和时限性;识别风险的范围,性质和时限,有助于更好控制风险。集中主要力量对应风险。 在做物理实验室时应注意哪些安全问题 一、做学生实验时,实验装置和电路按要求连线好后,经老师检查无误,统一供电后方可进行实验。使用电器时要谨防触电,不要用溼的手、物接触电源。实验后应教师应立即统一切断电源。 二、若发生触电现象,首先切断电源,采取必要的救护措施。 三、教育学生要遵守纪律,严格按规程操作,发现异常现象立即向老师报告。 四、灯火加热时要注意安全。在酒精灯快烧尽、灯火还没熄灭时,千万不能注入燃料;酒精灯熄灭时,要用灯帽来罩,不要用口来吹,防止发生意外;不要用一个酒精灯来点燃另一个酒精灯,以免酒精溢位,引起燃烧。点燃的火柴用完后立即熄灭,不得乱扔。 实验室制氧气装置装配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注意点 ①试管口略向下倾斜:防止冷凝水倒流引起试管破裂 ②药品平铺在试管的底部:均匀受热 ③铁夹夹在离管口约1/3处 ④导管应稍露出橡皮塞:便于气体排出 ⑤试管口应放一团棉花:防止高锰酸钾粉末进入导管 ⑥排水法收集时,待气泡均匀连续冒出时再收集(刚开始排出的是试管中的空气) ⑦实验结束时,先移导管再熄灭酒精灯:防止水倒吸引起试管破裂 ⑧用排空气法收集气体时,导管伸到集气瓶底部 在实验室进行两相溶剂萃取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萃取剂的选择:1、两种溶剂不能相互溶解 2、溶质不能与萃取剂反应 3、溶质在两种溶剂中的溶解度不同或者差别比较大 分离后,上层从分液漏斗口倒出来,下层液体从下面放出。 在做物理实验室时应注意哪些安全问题(简短些) 电学:小心电击;不要搞坏仪器;其它还好。有些有毒有腐蚀性的液体也要小心。 在做化学实验题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检查装置气密性 组装(不用说的) 气体的验纯 混合气体的除杂 尾气的吸收和废物的利用 看清题目所给资讯:比如某气体在空气中易与水蒸汽结合产生雾 这时就要注意实验装置中有没有吸收水蒸气的装置 请问 实验室进行发烟硫酸加热操作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密闭操作,注意通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头罩型电动送风过滤式防尘呼吸器,穿聚乙烯防毒服,戴防化学品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菸。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装置。防止烟雾或粉尘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避免与氧化剂、酸类接触。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装置。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设计酶分级沉淀实验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不同的蛋白会在不同浓度的硫酸铵下沉淀出来 调节不同浓度的硫铵,再分段收集,这样会去除很多的杂蛋白 适用于蛋白的粗提 请问,写化学实验报告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按一下格式: 1.实验目的 2.实验原理 3.实验仪器与试剂 4.实验步骤 5.实验资料处理 6.思考题 7.讨论 我大学老师是这样教我的,我想差不多吧

软件开发项目管理过程中的风险管理研究

软件项目风险是指在软件开发过程中遇到的预算和进度等方面的问题以及这些问题对软件项目的影响。软件项目风险会影响项目计划的实现,如果项目风险变成现实,就有可能影响项目的进度,增加项目的成本,甚至使软件项目不能实现。如果对项目进行风险管理,就可以限度的减少风险的发生。但是,目前国内的软件企业不太关心软件项目的风险管理,结果造成软件项目经常性的延期、超过预算,甚至失败。成功的项目管理一般都对项目风险进行了良好的管理。因此任何一个系统开发项目都应将风险管理作为软件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   在项目风险管理中,存在多种风险管理方法与工具,软件项目管理只有找出最适合自己的方法与工具并应用到风险管理中,才能尽量减少软件项目风险,促进项目的成功。   项目风险管理   项目风险管理是指为了的达到项目的目标,识别、分配、应对项目生命周期内风险的科学与艺术。项目风险管理的目标是使潜在机会或回报化,使潜在风险最小化。风险管理涉及的主要过程包括:风险识别,风险量化,风险应对计划制定和风险监控,如图1所示。风险识别在项目的开始时就要进行,并在项目执行中不断进行。就是说,在项目的整个生命周期内,风险识别是一个连续的过程。   (1)风险识别:风险识别包括确定风险的来源,风险产生的条件,描述其风险特征和确定哪些风险事件有可能影响本项目。风险识别不是一次就可以完成的事,应当在项目的自始至终定期进行。   (2)风险量化:涉及对风险及风险的相互作用的评估,是衡量风险概率和风险对项目目标影响程度的过程。风险量化的基本内容是确定那些事件需要制定应对措施。。   (3)风险应对计划制定:针对风险量化的结果,为降低项目风险的负面效应制定风险应对策略和技术手段的过程。风险应对计划依据风险管理计划、风险排序、风险认知等依据,得出风险应对计划、剩余风险、次要风险以及为其它过程提供得依据。   (4)风险监控:涉及整个项目管理过程中的风险进行应对。该过程的输出包括应对风险的纠正措施以及风险管理计划的更新。   每个步骤所使用的工具和方法详见表1:   表1 风险管理过程中所使用的工具、方法   软件项目中的风险管理   1、软件项目中的风险   软件项目的风险无非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需求、技术、成本和进度。IT项目开发中常见的风险有如下几类:   (1)需求风险   ①需求已经成为项目基准,但需求还在继续变化;   ②需求定义欠佳,而进一步的定义会扩展项目范畴;   ③添加额外的需求;   ④产品定义含混的部分比预期需要更多的时间;   ⑤在做需求中客户参与不够;   ⑥缺少有效的需求变化管理过程。   (2)计划编制风险   ①计划、资源和产品定义全凭客户或上层领导口头指令,并且不完全一致;   ②计划是优化的,是"状态",但计划不现实,只能算是"期望状态";   ③计划基于使用特定的小组成员,而那个特定的小组成员其实指望不上;   ④产品规模(代码行数、功能点、与前一产品规模的百分比)比估计的要大;   ⑤完成目标日期提前,但没有相应地调整产品范围或可用资源;   ⑥涉足不熟悉的产品领域,花费在设计和实现上的时间比预期的要多。   (3)组织和管理风险   ①仅由管理层或市场人员进行技术决策,导致计划进度缓慢,计划时间延长;   ②低效的项目组结构降低生产率;   ③管理层审查 决策的周期比预期的时间长;   ④预算削减,打乱项目计划;   ⑤管理层作出了打击项目组织积极性的决定;   ⑥缺乏必要的规范,导致工作失误与重复工作;   ⑦非技术的第三方的工作(预算批准、设备采购批准、法律方面的审查、安全保证等)时间比预期的延长。   (4)人员风险   ①作为先决条件的任务(如培训及其他项目)不能按时完成;   ②开发人员和管理层之间关系不佳,导致决策缓慢,影响全局;   ③缺乏激励措施,士气低下,降低了生产能力;   ④某些人员需要更多的时间适应还不熟悉的软件工具和环境;   ⑤项目后期加入新的开发人员,需进行培训并逐渐与现有成员沟通,从而使现有成员的工作效率降低;   ⑥由于项目组成员之间发生冲突,导致沟通不畅、设计欠佳、接口出现错误和额外的重复工作;   ⑦不适应工作的成员没有调离项目组,影响了项目组其他成员的积极性;   ⑧没有找到项目急需的具有特定技能的人。   (5)开发环境风险   ①设施未及时到位;   ②设施虽到位,但不配套,如没有电话、网线、办公用品等;   ③设施拥挤、杂乱或者破损;   ④开发工具未及时到位;   ⑤开发工具不如期望的那样有效,开发人员需要时间创建工作环境或者切换新的工具;   ⑥新的开发工具的学习期比预期的长,内容繁多。   (6)客户风险   ①客户对于最后交付的产品不满意,要求重新设计和重做;   ②客户的意见未被采纳,造成产品最终无法满足用户要求,因而必须重做;   ③客户对规划、原型和规格的审核 决策周期比预期的要长;   ④客户没有或不能参与规划、原型和规格阶段的审核,导致需求不稳定和产品生产周期的变更;   ⑤客户答复的时间(如回答或澄清与需求相关问题的时间)比预期长;   ⑥客户提供的组件质量欠佳,导致额外的测试、设计和集成工作,以及额外的客户关系管理工作。   (7)产品风险   ①矫正质量低下的不可接受的产品,需要比预期更多的测试、设计和实现工作;   ②开发额外的不需要的功能(镀金),延长了计划进度;   ③严格要求与现有系统兼容,需要进行比预期更多的测试、设计和实现工作;   ④要求与其他系统或不受本项目组控制的系统相连,导致无法预料的设计、实现和测试工作;   ⑤在不熟悉或未经检验的软件和硬件环境中运行所产生的未预料到的问题;   ⑥开发一种全新的模块将比预期花费更长的时间;   ⑦依赖正在开发中的技术将延长计划进度。   (8)设计和实现风险   ①设计质量低下,导致重复设计;   ②一些必要的功能无法使用现有的代码和库实现,开发人员必须使用新的库或者自行开发新的功能;   ③代码和库质量低下,导致需要进行额外的测试,修正错误,或重新制作;   ④过高估计了增强型工具对计划进度的节省量;   ⑤分别开发的模块无法有效集成,需要重新设计或制作。   (9)过程风险   ①大量的纸面工作导致进程比预期的慢;   ②前期的质量保证行为不真实,导致后期的重复工作;   ③太不正规(缺乏对软件开发策略和标准的遵循),导致沟通不足,质量欠佳,甚至需重新开发;   ④过于正规(教条地坚持软件开发策略和标准),导致过多耗时于无用的工作;   ⑤向管理层撰写进程报告占用开发人员的时间比预期的多;   ⑥风险管理粗心,导致未能发现重大的项目风险。   2、软件项目风险管理模型   针对软件项目中的风险管理问题,不少专家、组织提出了自己的风险管理模型。主要的风险管理模型有:Boehm模型,CRM模型和SERIM模型。   2.1 Barry Boehm模型   模型:RE=P (UO)*L (UO)   其中RE表示风险或者风险所造成的影响,P(UO)表示令人不满意的结果所发生的概率,L(UO)表示糟糕的结果会产生的破坏性的程度。Boehm思想的核心是10大风险因素列表。针对每个风险因素,都给出了一系列的风险管理策略。在实际操作时,Boehm以10大风险列表为依据,总结当前项目具体的风险因素,评估后进行计划和实施,在下一次定期召开的会议上再对这10大风险因素的解决情况进行总结,产生新的10大风险因素表,依此类推。考试大收集   2.2 SEI的CRM(Continuous Risk Management)模型   SEI CRM模型的风险管理原则是:不断地评估可能造成恶劣后果的因素;决定最迫切需要处理的风险;实现控制风险的策略;评测并确保风险策略实施的有效性。CRM模型要求在项目生命期的所有阶段都关注风险识别和管理,它将风险管理划分为五个步骤:风险识别、分析、计划、跟踪、控制。   2.3 SERIM(Software Engineering Risk Model)模型   SERIM从技术和商业两个角度对软件风险管理进行剖析,考虑的问题涉及开销、进度、技术性能等。它还提供了一些指标和模型来估量和预测风险,由于这些数据来源于大量的实际经验,因此具有很强的说服力。   结束语   软件项目管理从某种意义上讲,就是风险管理。我们尽量去定义明确不变的需求,以便进行计划并高效管理,但商业环境总是快速变化的,甚至是无序的变化。所以,软件企业在进行项目管理的过程中,必须采用适合自己的风险管理方法进行风险管理,以确保软件项目在规定的预算和期限内完成项目。

什么叫泡沫风险?

所谓泡沫指的是一种资产在一个连续的交易过程中陡然涨价,价格严重背离价值,在这时的经济中充满了并不能反映物质财富的货币泡沫。资产价格在上涨到难以承受的程度时,必然会发生暴跌,仿佛气泡破灭,经济开始由繁荣转向衰退,人称“泡沫经济”。泡沫经济的两大特征是:商品供求严重失衡,需求量远远大于供求量;投机交易气氛非常浓厚。房地产泡沫是泡沫的一种,是以房地产为载体的泡沫经济,是指由于房地产投机引起的房地产价格与价值严重背离,市场价格脱离了实际使用者支撑的情况。

为什么要对软件体系结构进行风险分析?风险分析的主要步骤有哪些

当前各个领域数据生成速度逐渐加快,需要处理的数据量急剧膨胀。这些巨大的数据资源蕴藏着潜在的价值,需要对其进行有效的分析和利用。当前数据的特点除了数量庞大之外,数据类型也变得多样化,其中包括了结构化数据、半结构化数据以及非结构化数据。这些数量庞大、种类繁多的海量数据,给传统分析工具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当前对数据的分析不再是简单的生成统计报表,而是利用复杂的分析模型进行深人的分析,传统分析技术例如关系数据库技术已经不能满足其要求。在扩展性上,通过增加或更换内存、CPU、硬盘等设备原件以打一展单个节点的能力的纵向打一展(scaleup)系统遇到了瓶颈;只有通过增加计算节点,连接成大规模集群,进行分布式并行计算和管理的横向打一展(scaleout)系统才能满足大数据的分析需求[u。因此传统工具在扩展性上遇到了障碍,必须寻求可靠的数据存储和分析技术来分析和利用这些庞大的资源。利用云计算平台搭建Hadoop计算框架成为当前处理大数据的主要手段。然而由于云计算和Hadoop应用的特点和自身安全机制薄弱,不可避免地带来了安全风险。1、大数据应用模式云计算(CloudComputing)是一种基于Internet的计算,是以并行计算(ParallelComputing)、分布式计算(DistributedComputing)和网格计算(GridCompu-tin助为基础,融合了网络存储、虚拟化、负载均衡等技术的新兴产物。它将原本需要由个人计算机和私有数据中心执行的任务转移给具备专业存储和计算技术的大型计算中心来完成,实现了计算机软件、硬件等计算资源的充分共享[z}。企业或个人不再需要花费大量的费用在基础设施的购买上,更不需要花费精力对软硬件进行安装、配置和维护,这些都将由云计算服务商CSP(CloudServiceProvider)提供相应的服务。企业或个人只需按照计时或计量的方式支付租赁的计算资源。云计算服务商拥有大数据存储能力和计算资源,被视为外包信息服务的最佳选择[31因此大数据的应用往往与云计算相结合。Hadoop是当前最广为人知的大数据技术实施方案,它是Google云计算中的Map/Reduce}4}和GFS(GoogleFileSystem)的开源实现。Hadoop提供了一种计算框架,其最为核心的技术是HDFS(HadoopDistributedFileSystem)以及MapReduee}HDFS提供了高吞吐量的分布式文件系统,而MapReduee是大型数据的分布式处理模型。Hadoop为大数据提供了一个可靠的共享存储和分析系统[5-6}v尽管有一些组织自建集群来运行Hadoop,但是仍有许多组织选择在租赁硬件所搭建的云端运行Hadoop或提供Hadoop服务。例如提供在公有或私有云端运行Hadoop的Cloudera,还有由Amazon提供的称为ElasticMapReduee的云服务等f}l。因此将云计算与Hadoop结合处理大数据已成为一种趋势。2、大数据安全风险分析随着大数据应用范围越来越广,对数据安全的需求也越来越迫切。由于云计算的特点是将数据外包给云服务商提供服务,这种服务模式将数据的所有权转移给了CSP,用户失去了对物理资源的直接控制[A1。而云中存储的大数据通常是以明文的方式存在的,CSP对数据具有底层控制权,恶意的CSP有可能在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窃取用户数据,而云计算平台亦可能受到攻击致使安全机制失效或被非法控制从而导致非授权人读取数据,给大数据安全带来了威胁。Hadoop在设计之初并未考虑过安全问题,在Ha-doop1.0.0和ClouderaCDH3版本之后,Hadoop加人了Kerberos的身份认证机制和基于ACL的访问控制机制[91。即使在安全方面增加了身份认证和访问控制策略,Hadoop的安全机制仍然非常薄弱,因为Ker-beros的认证机制只应用于客户机(Clients)、密钥分发中心(I}eyDistributionCenter,I}DC)、服务器(Serv-er)之间,只是针对机器级别的安全认证,并未对Ha-doop应用平台本身进行认证[}o}。而基于ACL的访问控制策略需要通过在启用ACL之后,对hadoop-policy.xml中的属性进行配置,其中包括9条属性,它们限制了用户与组成员对Hadoop中资源的访问以及Datanode和Namenode或Jobtracke:和Tasktrackers等节点间的通信,但该机制依赖于管理员对其的配置[川,这种基于传统的访问控制列表容易在服务器端被篡改而不易察觉。而且基于ACL的访问控制策略粒度过粗,不能在MapReduce过程中以细粒度的方式保护用户隐私字段。况且针对不同的用户和不同应用,访问控制列表需要经常作对应的更改,这样的操作过于繁琐且不易维护。因此Hadoop自身的安全机制是不完善的。2.1不同应用模式下CSP及Uers带来的安全风险云计算中Hadoop有多种应用模式。在私有云中搭建Hadoop,即企业自己应用Hadoop,使用该平台的是企业内部各个部门的员工,外部人员无法访问和使用这些资源。这时的CSP指的是Hadoop的创建和管理者,IaaS级和PaaS级CSP为相同的实体;在公有云平台应用Hadoop,CSP有2级,IaaS级CSP,提供基础设施;PaaS级CSP,负责Hadoop的搭建和管理。这时两级CSP往往是不同的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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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经营的风险

房地产开发经营的风险   一、 房地产开发经营风险   (一) 房地产开发经营风险的成因任何经营管理活动都是有风险的。所谓经营管理风险,就是经营管理者在经营管理活动中由于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无法实现预期的目标,从而造成经营管理损失或失败的情况。房地产经营管理的特殊性,决定了房地产经营管理具有更大的风险性。   1. 房地产位置的不动性或固定性,在地域上决定了房地产对市场供求的不可调剂性;   2. 房地产投资时间的长期性,决定了房地产经营对市场供求变动的不灵活性;   3. 房地产投资经营的固定性,决定了房地产投资经营的不易变现性;   4. 房地产市场信息的分散性,决定了房地产市场的不充分性和变现的困难性。房地产经营管理风险,在不同阶段有着不同的表现形式和作用。   (二) 房地产开发经营风险的类型为了认识房地产经营管理风险的本质和规律,提高对房地产经营管理风险分析的认识水平,加强对房地产风险的管理,根据一定的标准可以把房地产经营管理风险划分为不同的类型。   1. 房地产经营管理自然风险   房地产经营管理的自然风险,是由房地产经营管理过程中自然灾害,诸如地震、洪水、风暴、火灾等造成的房地产破坏和损害而形成的风险。   2. 房地产经营管理社会风险   房地产经营管理的社会风险,大体上来自两个方面。一是由于政治方面的原因引起的,例如国家政治状况和政治形势的变化,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和房地产方面政策的变革,以及国家和房地产方面法律法规等变动形成的房地产经营管理风险;   二是由于集体和个人的不恰当或错误的行为引起的,例如盗窃、抢劫、欺诈等形成的风险等。其中对房地产经营管理影响最大的是国家政治变动和政策法律法规的变动。   3. 房地产经营管理经济和市场风险   房地产经营管理经济和市场风险,是由房地产市场状况的"变动引起的,或者说是由市场运行状况的不确定因素引起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是各种经济运行状况的集中表现,市场运行中的各种不确定因素非常之多。国内外社会经济变动、经济政策变动、居民收入水平的变动都会影响到房地产市场的运行。   4. 房地产经营管理技术风险   房地产经营管理的技术风险,是由于科学技术的进步引起的风险。当代已经进入了知识经济时代,在知识经济时代,科学技术发展的十分迅速。科学技术进步引起了建材的品种、质量和性能的变化,也促使建筑技术的提高、建筑结构的革新等,从而使建筑业和建筑产品科技含量大大提高,不断地使存量房屋等建筑物贬值,由此造成了房地产经营管理的技术风险。   5. 房地产经营管理企业内部风险   由于房地产经营管理企业内部管理水平等问题,影响到企业的预期收益,从而形成经营管理风险。比如由于企业财务管理混乱,造成资金周转缓慢;施工管理不善,延误了工期;经营管理水平低下,使房地产出租出售受到影响等。   (三) 房地产经营风险管理方法   风险管理是一种要求比较高的管理。由于引起风险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和极其复杂的,有时甚至是不可避免的,因此在风险管理中,主要采取以下一些方式和方法。   1. 回避风险。要求企业在经营决策时,尽是回避有风险或风险大的业务,选择无风险和风险小的业务,达到回避经营管理风险的目的。2. 转移风险。是将经营可能发生的或者已经发生的风险全部地或部分地转移出去。一般来说,采取的主要方法是将可能发生风险的经营项目转移出去,或者将有经营风险的项目与其他单位合作或合资经营,从而达到分散风险或减少风险的目的。但是转移风险也要付出一定的代价,这些代价有的是直接的,有的是间接的。   3. 减轻风险的损失。经营风险一旦发生,企业就要千方百计采取各种有效的措施,力求减少风险带来的损失。在减轻经营风险时,通常主要采取以下一些方法:精确预测经营项目的费用与收益比率,减少经营过程中的不必要的支出;缩短经营周期或缩小经营规模;通过签订合同同等方式,将那些对利润敏感的变量,如利息、开发建设费用、建设周期和房屋预租预售等固定下来,从而达到减少或缩小风险的目的。   4. 对经营项目实行保险。对经营项目实行保险,是经营者转移经营风险的一种比较好的方式。保险虽然也要支付费用即保险金,但是与风险一旦发生带来的损失相比要小的多。在发达的市场经济条件下,运用保险的方式转移或减少风险,是风险管理普遍采用的一种方法,因而也是现代回避风险或减少风险的主要方法。对于可能发生的风险要进行科学的分类排队;找出风险产生的原因及其因果关系;采取适当的方法,认识特定的风险。识别风险通常采取的主要方法是:分析询问法、财务报表法、流程图法、现场观察法、环境分析法等。识别风险是风险管理的基础,也是风险管理中最困难的工作 ;

国内并购国外企业应该注意哪些风险

最主要文化冲突。

中资并购海外企业的风险及其应对方法

法律主观:关于中资并购海外企业有以下的风险:1、有可能缺乏明确的跨国并购战略目标。2、企业并购中的操作风险,比如融资风险和反收购风险。其中应对方法有:1、明确的跨国并购战略目标。2、建立完善体系,全面评估风险。3、拓宽融资渠道,创新融资方式。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的合并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为什么说房产投资有风险,需谨慎?

首先不是房产投资有风险,是所有投资都有风险。我来说一下投资房产可能面临的风险。首先,就是人口流出地点不值得投资,然后外来人口少的无法出租的房屋不值得投资。因为房产税一定会收的,你税收转嫁不出去,租不出去,靠什么规避风险。因为那时候每个房屋持有者都想租,甚至想卖。你说市场会什么样子。以现在理财收益率的降低趋势。未来房租收益绝对会高于绝大多数资产收益效率。但是还会面临的风险是什么呢,首先是浮动利息风险,如果出现rmb走势崩溃,出现大面积预期贬值,那时国家必定要坚定资金留在中国的信心。我能想到的最简单的方式就是加息。这个在前几年卢布崩盘的时候俄罗斯已经给了例子。但是在所有价格都下跌的时候,房地产依然是贬值最少的。大规模的持有现金是完全没有意义的。只有物品才是真正的财富。如果你像投资房产的话,建议关注一下我的同名公众号。

房产投资理财的特点以及具有哪些风险

房产投资理财的特点: (1)房地产投资对象的固定性和不可移动性; (2)高投资量和高成本性; (3)回收期长和长周期性; (4)低流动性,即变现性差。 房产投资理财的主要风险 (1)市场竞争风险 房地产市场上同类楼盘供给过多,竞争就会尤为激烈,最终给房地产投资者带来的推广成本的提高或楼盘滞销的风险。 (2)购买力风险 由于物价总水平的上升使得人们的购买力下降。在收入水平一定及购买力水平普遍下降的情况下,人们会降低对房地产商品的消费需求,这样导致房地产投资者的出售或出租收入减少,从而使其遭受一定的损失。 (3)流动性和变现性风险 首先,由于房地产是固定在土地上的,其交易的完成只能是所有权或是使用权的转移,而实体是不能移动的。其次,由于房地产价值量大、占用资金多,决定了房地产交易的完成需要一个相当长的过程。这些都影响了房地产的流动性和变现性。 (4)利率风险 利率的变化对房地产投资者主要有两方面的影响:一是对房地产实际价值的影响,二是对房地产债务资金成本的影响。 (5)经营性风险 房产投资虽然效益丰厚,却也风险大。

海外并购应防范哪些风险?

随着我国“一带一路”政策的实施,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走出去,在海外设立公司或并购存续的企业。中国企业实施海外并购时,应当注意防范以下风险:(1) 资产评估风险。金融危机之后,西方国家的价值评估体系发生了崩盘,信用体系也面临着土崩瓦解的局面。国际经济环境下,企业抛售的往往是不良资产和债务资产,而并购需要能套期保值,高抛低售。我们在金融危机下进行海外并购的行为不仅仅是产品产业结构的调整,更重要的是进行战略布局。如果在不清楚形势,不了解影响的情况下进行战略投资,所面临的风险可想而知。(2) 融资风险。并购的融资风险主要是指能否按时足额地筹集到资金,保证并购的顺利进行。我国由于资本市场,尤其是证券市场发育水平低,企业发行股票和债券受到限制太多,进程太慢,无法适应海外并购的需要。中国企业海外并购大多数都采取现金交易或国际银团短期贷款的方式,这样的方式增加了交易成本,为并购后的整合和公司有效经营设置了巨大的财务障碍。(3) 产业风险。海外并购要考虑目标企业所在国家产业政策的变化,目标企业进入行业的成长性和竞争的激烈程度。首先,要了解目标企业在国家产业政策体系中的地位和发展前景,以及在行业中所处的地位、优势和不足。其次,要了解目标企业的产品生命周期以及市场竞争的激烈程度。企业在并购之前必须要研究目标企业所处的生命时段、技术革新的可行性以及通过一定的销售策略扩大市场份额的可能性,以期形成新的竞争优势。(4) 定价风险。价格问题是并购谈判中双方最关心,最敏感的问题,如何对目标企业的价值进行合理评估,是并购的核心问题,直接影响到并购的成败与否。如果对目标企业的资产价值和盈利能力的估计过于乐观,以至出价过高可能导致并购方在日后的运营中获利甚微或无利可图,甚至破产倒闭。由于资产评估风险的存在,中国企业通常对海外目标企业价值评估不当,造成定价成本过高、效益不彰的后果,影响了跨国并购战略的实施。此外,中国企业间在海外并购是互相竞争的关系,抬高并购价格的现象时有发生。

投资房地产有什么风险?

是否好租。城市未来经济是否有潜力

什么是海外并购财务风险

海外并购是指一国,通过一定的渠道和支付手段,将另一国企业的一定份额的股权直至整个。海外并购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企业,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市场和两个以上政府控制下的法律制度,其中“一国跨国性企业”是并购发出企业或并购企业,“另一国企业”是他国被并购企业,也称目标企业。这里所说的渠道,包括并购的跨国性企业直接向目标企业投资,或通过目标国所在地的子公司进行并购两种形式,这里所指的,是以股换股和发行债券等形式。  摘要:为了实现对我国海外并购财务风险进行分析和控制的目的,在借鉴国内外研究的基础上,对海外并购过程中的财务风险基于博弈论视角进行了分析研究。结果认为,在并购中企业价值评估是不完全信息博弈过程,被并购企业应该根据实际经营绩效进行合理的并购报价,以便并购顺利进行。  关键词:博弈论;财务风险;海外并购  引言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速,跨国并购已经成为企业发展过程中的一种常见经济行为。一方面我国继“引进来”战略以后,倡导“走出去”经济发展战略,为了中国企业更加顺利的实施海外并购,近些年来中国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支持中国企业的海外投资。另一方面由于美欧国家经济发展速度减缓,而作为“金砖四国”之一的中国具有强劲的经济发展势头。中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越来越强,世界经济的发展需要中国企业的参与。海外并购作为企业迅速获得市场份额和优势资源等的发展战略,得到中国企业的青睐。截止到2014年上半年中国企业进行海外并购金额达到378.19亿美元,比去年环比增长211.3%。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并购都达到了企业的战略目的,超过一半的并购在某种意义上来讲都是以失败而告终。  财务风险作为企业并购过程中的最重要风险之一,贯穿于并购活动的始终。无论是投资、融资、分配等企业的各项财务管理活动都需要对财务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和控制。进行海外并购,由于信息的不对称和不同国别之间的差异都会使财务风险的管理过程更加困难。国内外许多学者在研究海外并购风险时,大多数是基于整体风险框架研究或者单一案例研究,对每种风险研究并不深入,本文对企业海外并购风险研究时,更加侧重于对财务风险的识别、度量和控制;对于财务定价的财务风险,本文从博弈论的视角进行有关财务风险的分析,试图从一种新的角度来阐释财务风险,并为企业在并购实践中提供新的分析财务风险的工具。  一、文献回顾及本文的理论框架  企业海外并购过程中财务风险产生的原因,胡克(2000)研究指出,企业并购融资后的偿还能力减弱是财务风险产生的主要原因。杜晓君、刘赫(2012)认为财务风险主要来源于企业并购中的融资、支付和定价。赵宪武(2012)文中指出,并购融资引起的并购企业资本结构的变化是导致企业产生财务风险的主要原因。全红雷(2014)在文中指出财务风险出现的主要原因是:因金流不足、债务负担过重。  对于企业并购财务风险的控制,国外有学者建议根据被并购企业公开的财务数据进行计算并预测其价值和财务风险的程度。为了减少对被并购企业价值评估的失误,国外学者建议可以采取换股的支付方式减少并购中的财务风险。还有很多国外学者采取统计模型的研究方式对财务风险进行预测并提出对策建议。国内学者陈共荣(2002)文中指出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是控制财务风险的根源。李德平(2005)研究指出规避财务风险的最根本途径是保持并购后企业有平稳增长的现金流。唐炎钊(2008)通过分析企业并购财务风险,提出对财务风险的控制,包括并购前的价值评估、并购中的对价融资方式选择以及支付方式选择等。周路路、赵曙明等(2012)认为企业并购以后的重组和整合非常关键,并购活动中的决策者们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以尽可能地降低企业并购财务风险。袁天荣、杨宝(2013)基于整体风险框架研究,将财务风险的控制分为现金流充足控制、收益率保证、偿债能力保证。  上世纪70年代美国的三位经济学家提出信息不对称理论,而在企业的海外并购中,信息不对称体现的更为显著,并购和被并购企业处于不同国家,解决这一问题更加棘手。博弈论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主体在进行决策时,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在满足自己利益最大的条件作出最优决策的理论。企业海外并购的双方可以视为博弈主体,并购过程中的各种行为可以视为双方的策略或行为。双方在并购中都以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为目标,且参与一方做出决策会影响对方策略的选择。  可以看出,企业海外并购的整个过程虽然由于信息不对称造成风险评估控制难度,但是可以利用博弈论理论,对其进行分析,帮助并购企业减少和控制风险。  二、海外并购财务风险种类  基于国内外学者的研究,本文在对财务风险进行分析时,采用常见分类方式将财务风险划分为目标企业的估价风险、融资和支付对价方式选择风险以及并购后财务整合风险。可以看出,识别被并购企业真实价值并对进行正确估计是海外并购财务风险识别和控制的第一步。  三、基于博弈论视角的被并购企业价值评估  3.1 基于博弈论视角的并购过程  在进行外海并购时,被并购方对自身企业了解比并购方多,所以并购方一般在博弈中是信号的接受者,被并购方是信号的传递者。双方对并购企业的信息不对称,导致整个并购过程博弈的存在。  进行海外并购是一个双方进行多次磋商并达成一致意见的过程。由于信息的传递,在整个过程中先行动者的行为会对后行动者的行为选择产生影响。所以将并购过程看做是不完全信息下的动态博弈过程。  在不完全信息动态博弈中,参与并购企业双方是博弈的两个参与主体,主体其中一方先行动,其行动结果会作为信号传递给后行动参与者。无论是那方先行动,其在选择策略时都是基于双方各种信息下的自身利益最优,并会考虑对方对该策略做出的选择。后行动方接收信号后,进行分析,调整自己的策略选择。然后循环该博弈过程,直到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3.2 基于博弈论视角的价值评估假设  并购方根据自身企业发展的战略计划,并对拟并购企业已披露的相关信息进行分析,提出并购要求。并购方对披露信息进行分析时,信息是否真实有效、市场传递是否充分、分析是否合理都会影响并购方的判断。并购过程中信息不断披露,并购方不断改进并购估价参数,最终获得相关参数并选用一定评估模型对其价值进行评估。

吉利汽车海外并购有什么风险?

过对企业并购理论的归纳和总结,以吉利控股收购沃尔沃为案例,运用财务分析的手段,分析研究吉利汽车的财务风险,

如何在海外并购风险中弘扬会计精神

想应对工作中的风险,最主要的就是坚持学习,强大自己,更新知识库,搭建完美的知识框架,打造属于自己的核心品牌和不可替代性,提升自身竞争力,力争成为财会领域内的权威。

企业海外并购风险控制手段包括哪些

法律分析:1、明确战略,科学决策,仔细筛选企业应根据自身的资源特点,选择合适的并购目标,制定科学的并购策略。并购前,要根据并购成本和并购风险的大小制定目标企业的资产、经营规模和赢利水平的范围。在对并购的各种风险进行了识别和分析之后,便可根据得出的结果有针对性地进行相应的风险控制。2、深入了解政策法规要及时掌握并购目标所在国的经济形势、政策措施、相关法律法规、并购国际惯例等情况,避免在未来的并购过程中发生问题。3、建立科学的风险管理机制在并购过程中要建立完整的风险预警与控制体系,以及时防范风险,按时进行风险评价。要完善对人员、程序以及管理制度等方面的保障,使整个并购过程的风险降到最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四条 第三款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应当由公司的股东会作出决议。因此,公司合并应该采取书面合同形式,并购合同的生效条件之一是股东会和董事会以书面决议形式同意合并。

海外并购风险的法律风险和防范措施有哪些

法律分析:(1)认真研究当地法律环境 (2)寻求专业支持,实施同步控制 (3)提高企业内部法务处理能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 境外竞标或收购项目,应在投标或对外正式开展商务活动前,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报送书面信息报告。国家发展改革委在收到书面信息报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出具有关确认函件。信息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投资主体基本情况;(二)项目投资背景情况;(三)投资地点、方向、预计投资规模和建设规模;(四)工作时间计划表。

购买房地产投资,需要承担怎么样的风险?

流动资金少,地域限制买家不容易找资金回笼慢,急需时房产压价多,出租或出卖前的费用支出和闲置成本,利息支出。

投资房地产有什么风险?

1、市场竞争风险。是指由于房地产市场上同类楼盘供给过多,市场营销竞争激烈,最终给房地产投资者带来的推广成本的提高或楼盘滞销的风险。2、购买力风险。是指由于物价总水平的上升使得人们的购买力下降。在收入水平一定及购买力水平普遍下降的情况下,人们会降低对房地产商品的消费需求,这样导致房地产投资者的出售或出租收入减少,从而使其遭受一定的损失。3、流动性和变现性风险。由于房地产是固定在土地上的,其交易的完成只能是所有权或是使用权的转移,而其实体是不能移动的。房地产投资者在急需现金的时候却无法将手中的房地产尽快脱手,即使脱手也难达到合理的价格,从而大大影响其投资收益。4、利率风险。是指利率的变化给房地产投资者带来损失的可能性。贷款利率上升,会直接增加投资者的开发成本,加重其债务负担。5、财务风险。是指由于房地产投资主体财务状况恶化而使房地产投资者面临着不能按期或无法收回其投资报酬的可能性。扩展资料:房地产收益方式:1、投资分散策略房地产投资分散是通过开发结构的分散,达到减少风险的目的,一般包括投资区域分散、投资时间分散和共同投资等方式。房地产投资区域分散是将房地产投资分散到不同区域,从而避免某一特定地区经济不景气投资的影响,达到降低风险的目的。2、投资组合以及保险保险对于房地产投资者来说购买保险是十分必要的,它是转移或减少房地产投资风险的主要途径之一。保险对于减轻或弥补房地产投资者的损失,实现资金循环运动,保证房地产投资者的利润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尤其对于啬房地产投资者的信誉,促进房地产经营活动的发展具有积极作用。房地产保险业务主要有房屋保险、产权保险、房屋抵押保险和房地产委托保险。房地产投资者在购买保险时应当分考虑造反房地产投资者所需要的保险险种,确定适当的保险金额,合理划分风险单位和厘定费率以及选择信誉良好的保险公司等几方面的因素。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房地产投资风险

合伙企业在管理中,存在哪些法律风险?如何依据法律进行规避?

1内部管理,由于合伙协议过于粗糙,责权利约定不清,2对外债权债务,债务可能连带责任。可委托律师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措施

注册子公司有哪些风险?

子公司是指一定数额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控制或依照协议被另一公司实际控制、支配的公司。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自己所有的财产,自己的公司名称、章程和董事会,以自己的名义开展经营活动、从事各类民事活动,独立承担公司行为所带来的一切后果和责任,但涉及公司利益的重大决策或重大人事安排,仍要由母公司决定。1、子公司是指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持有或通过协议方式受到另一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虽然子公司受母公司的控制,但在法律上,子公司仍是具有法人地位的独立企业。它有自己的名称和章程,并以自己的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其财产与母公司的财产彼此独立,对各自的债务各自负责,互不连带。2、子公司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子公司在经济上受母公司的支配与控制,但在法律上,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子公司的独立性主要表现在:拥有独立的名称和公司章程;具有独立的组织机构;拥有独立的财产,能够自负盈亏,独立核算;以自己的名义进行各类民事经济活动;独立承担公司行为所带来的一切后果与责任。

当法人需要承担什么风险

公司法人代表的风险有哪些(一)刑事责任法定代表人需要承担的责任主要源于“单位犯罪”。在刑事法律用语中,对“公司”、“企业”,统一表述为“单位”,单位犯罪的,单位要承担罚金责任,许多情况下还要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这里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经常与“法定代表人”是重合的。以下是几类常见的单位犯罪1、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类犯罪(集中规定在刑法第140条至第148条)包括生产、销售假药、劣药、食品、农药、化妆品等。在这类单位犯罪中,将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刑罚最重至死刑。由于近年来有毒有害食品泛滥,食品犯罪是目前打击的重点。在奶粉事件中,董事长兼总经理作为单位负责人被处无期徒刑。2、走私类犯罪(集中规定在刑法第151条至第153条)这类犯罪包括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走私文物罪、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走私淫秽物品罪、走私废物罪等。最长刑期可达10年以上有期徒刑。实践中,法定代表人涉及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案例比较常见。3、商业贿赂类犯罪包括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163条)、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164条)等罪名。一般来说,收受财物的金额只要达到5000元,即可达到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数额标准。打个比方,收受一个苹果手机就够了;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的数额标准目前是1万元,在这个物价高企的时代,可能几张购物卡、加油卡就已经触碰到了刑法的高压线。4、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实践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发生几率较高,特别是在沿海经济较发达地区。(二)民事责任如前所述,一般情况下,法定代表人的职务行为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法定代表人一般不需要直接承担民事责任,但也有例外。以下情况法定代表人可能直接承担责任:1、因经营过错而需向本单位法人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如果因为法定代表人在经营过程中存在过错,导致本单位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那么,法人可向该法定代表人追偿。这也是最为常见的法定代表人责任。比如,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订立合同,第三人不知道或不可能知道其超越权限的(即法定代表人构成表见代理情形的),该合同有效,但如果因此给本单位法人造成损失的,该法定代表人可能向法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2、法定代表人可能面临的合同违约责任公司、企业出于管理考虑,有时会与法定代表人签订经营管理合同,更进一步地约定法定代表人的权利义务。如果法定代表人没有尽到相应合同义务时,公司、企业可以基于合同法相应规定,要求法定代表人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合同违约责任。3、侵权责任如法定代表人单独或者与第三人相勾结,损害本单位法人利益,侵害法人财产,该法定代表人可能向本单位法人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赔偿责任。4、股东责任法定代表人往往是公司股东,作为公司股东或者股份公司的发起人时,以下法律责任较为常见:法定代表人作为公司股东,如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将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揭开公司面纱”理论,如果法定代表人作为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将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类似的,如果是一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作为公司唯一股东,当其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其个人财产时,其将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股东或股份公司发起人时需承担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责任,一旦出资人未按规定缴纳出资时,除应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需向已按期足额缴纳的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或按发起人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公司法人需要承担的责任和风险

请问你是挂名股东吗?

集资房有什么风险

1、别买违章建筑集资房。如果是违章建筑,那就意味着自己花钱买下的房子本身就是违法的,没有法律保障,所住的房子会有随时被拆掉的风险。有些集资房的建设单位没有履行规定的手续,导致其不能办理集资房产权证。2、为了避免不应有的损失,看市政规划,向建设单位询问是否办了报建手续。有无建筑规划许可证是非常重要的。一般建筑一定会在红线内建房,而符合市政规划的集资房用地还是获得政府保护的。3、购买二手集资房之前,必须要知道集资房是不是能够转让。因为,只有集资房属于可以转让的房屋,当事人才能办理产权过户。集资房是企事业单位为了解决内部职工的住房问题,企事业单位以拥有的划拨的土地使用权和部分资金将及部分向内部职工筹集的资金建成的房产,建成后以较低的价格转让给内部职工。集资房不能在市场上自由转让。并且集资房的产权以整体产权的形式属于企事业单位,职工购买的仅是房产的使用权,对房产没有完全产权,故集资房没有独立的房产登记凭证。由于集资房的产权归企事业单位,所以集资房是企业财产的组成部分,企事业单位对集资房拥有处置权,可以将集资房作为抵押物向银行贷款,企业到期若不能归还银行贷款,银行可以通过法律程序变卖抵押物偿还贷款。购买集资房实际上是购买房屋的使用权,其使用权保障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房产所有权人的资信情况。集资房一般由国有单位出面组织并提供自有的国有划拨土地用作建房用地,国家予以减免部分税费,由参加集资的职工部分或全额出资建设,房屋建成后归职工所有,不对外出售。产权也可以归单位和职工共有,在持续一段时间后过渡为职工个人所有。属于经济适用房的一种。商品房是指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并出售、出租的房屋。集资房在取得房产证后可以上市交易。集资房一般是单位为解决职工住房困难而建的房屋,由于国家取消福利分房,原则上单位还有一定补贴,因此集资房一般比商品房便宜。买集资房时应当注意土地开发是否交了土地出让金,是否有规划许可证、开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如果没有,您将办不到房产证。集资房只有在卖方个人拿到房产证后您购买才不会有大的风险,当然您还要看土地使用权等因素。

如何对目前从事的职业做风险评估呢?风险评估有多重要?

首先要具备专业方面的知识,对目前的状况进行相应的研究;风险评估以及成为了信息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现代先进安全理论的重要基础之一。

软件项目风险管理的基本信息

软件开发管理如何风险管理?

作者:Intech-Porter 链接:https://zhuanlan.zhihu.com/p/25545669 来源:知乎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商业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非商业转载请注明出处。创业者在创业过程中,肯定碰过几次程序员人间蒸发导致技术开发难以接手的案例。我也听说过不少类似的烂摊子。通常,创业者本身不懂技术或是对技术一知半解的状况,就更容易被程序员唬得一愣一愣的。别以为这种事只有遇到外包才会发生,我也看过技术合伙人学会隐身术后就人间蒸发的惨痛案例。因此,我都建议每个非技术背景的朋友,都要学些一些开发基础知识。这样当程序员出问题的时候,就不致于发生不知道代码、资料库不知在何处的窘境。为了把风险降到最低,以下来谈谈创业者在与程序员合作时需要注意的几个重点。防范风险前,先了解工程师对公司的期许防范风险前,先了解工程师对公司的期许理想的情况下,我们都不希望让一个优秀的程序员离开团队,希望程序员能与公司一同成长、长久共事。所以我们可以先了解对于大部分程序员来说,对公司的期许是什么。一般来说,我们都知道营运端的人需要技术端的人做出平台来让公司运转,而风险就在于技术端的人没办法如期完成工作,更严重是有的无法交出一个像样的平台,甚至人间蒸发。所以这也是为什么敏捷开发的理念,将产品开发的周期减短,也是减轻风险的一种方式。但是反过来,大家不知道有没有想过,对技术端的人来说,风险在哪里?这边举一个我最常用的例子,如果一个程序员在阿里巴巴写一行代码跟在创业公司写一行代码,谁的价值比较高?答案显而易见,当然是阿里巴巴。因为使用者的量体大小,造成软体平台的价值有所差异。所以对程序员来说,如果他有更好的机会发挥更大的作用,同样的事情对应的营运端期许越高,本来就是他对于营运端的期许,发挥不如预期自然也成为风险。一家公司成功的关键之一,就是降低人才的流动率,让每个人的技能与经验能够不断的累积而成长,也能完成对自己的期待。然而往往事与愿违,或许对于耿直的程序员来说,有更好的选择,也因此管理技术的风险才会显得如此的重要。技术管理的风险在何处?如何将问题降到最低?技术容易发生问题的地方,根据我们过去的经验,简单可分为几种:问题一:开发团队因故无法完成或交付任务。这种状况其实还可以细分为完成一半还是全没完成,以及程序员还有办法联络到还是无法联络到。因此在做管理的当下,一定要记得掌握一些基本的原则。预防方法:代码一定要用Git 管理,并且定期请工程师Commit 代码,而且一定要写Commit Log。如果是做到一半的开发,至少会大概知道程序员写到哪。数据库定期备份,虽然程序员有时候会做自动备份,但是有时候翻脸不认人的时候,还是有数据存在自己电脑最实在。所有的服务器帐号密码一定要有列表,如果交接后,请全数变更。这样比较不怕程序员消失,就无法进入服务器进行管理与备份。最关键也最重要的就是要有技术文件,但是很多人其实并不了解要做哪些文件才算齐全,不过至少有张图让你了解你们用了几台Server,大概系统的架构长怎样,API规划的文件是怎样,这些基本的理解,最好还是要有一些文件去做纪录和呈述。问题二数据库发生问题或是不翼而飞:前阵子发生的血淋淋案例就是Gitlab 的工程师不小心删除服务器的数据库,这些状况都让不少代码与数据付之一炬。预防方法:数据库备份其实也是一门学问,除了现在有很多云端服务会提供自动备份硬盘,建议还是可以定期一个月手动异地备份一次。进一步请工程师使用Docker 进行管理,Docker 除了单纯的程式与资料备份外,能够更快地还原整体开发环境。转移Schema 前一定要进行测试,很多数据的毁损与遗失,往往发生在schema 改变的当下,也因此,每次转移前的备份,决定是否要停机转移等等,都是需要谨慎思考的问题。我认为作为一家创业公司的创始人,最好能够自己稍作了解,或是跟着走一趟,毕竟数据销毁的事,对很多IT 公司来说,应该就是命脉了。问题三:开发时间过久才发现大家想的不一样。这问题有两种,一种是工程师的能力与原本评估有落差,另一点则是沟通不善。沟通不到位较为简单处理。但以评估落差来说,对于找外包或是再找其他工程师的方案,其实各有不同的恼人问题,对外包来说,麻烦的是如果头款已经支付,很难做到一半停下来,而换其他工程师的话,熟悉代码可能要好久,这都是普遍可以见到的状况。预防方法:如果是沟通不良的问题,团队可以用两到三周的时间作为一个循环,让工程团队定期做一个简单的Demo,每一次的工作都不宜开出一个太大的项目组,有别于以往长期项目组的思维,凡事要做到尽善尽美的思维一定要改掉。反过来说,每一个项目开发组慢慢建立,从主要功能到辅助功能分批完成,可以有阶段性的产出并且经历测试,这点非常重要。针对选择招聘程序员或是外包团队,很多人会问说怎么可以确认工程师的水平?当然可以做reference check 或是code review,也许有些帮助。很多人可能会想说,如果我们公司有良好的文化,有一大堆零食,有很好的福利,聘一个很厉害的工程师来,应该就不会遇到上述的这些问题了吧。但事实上是,即使连Google这么梦幻的公司,他们要写的每一行代码之前,开发者都必须先交出文件(Design Guide),去阐述待开发组的目的、功能、引用哪些Library等等,才能够进行开发。良好的文件管理与测试习惯,绝对会是风险管理的最大帮手。永远要对最坏的状况有所准备这篇文章提到的内容,对很多技术管理者来说,可能是基本中的基本,不过对于新手创业家来说,却是容易被忽略和受伤害的一环,有一些好的idea,却遇到一些不在预期内的风险,最后造成了不好的结果,这是相当可惜的事。因此,对于创业家来说,了解技术的风险,就像了解财务的风险一样,都是需要学习的功课。

煤炭营销如何抓好廉洁风险防范管理

廉洁风险防范管理是针对党风廉政建设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可能发生腐败的潜在风险,运用现代管理理念和科学管理方法,进行风险识别预测、评估分析、建立应对机制、实施监控管理,从而有效预防和化解风险的系统防范过程。抓好廉洁风险防范动态管理,既是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一项具体措施,又是对权力进行有效监督制约的重要手段,更是对营销人员政治上的关心和爱护。在推行过程中,要紧密结合煤炭营销工作自身的特点和实际,认真抓好风险点的摸排、防范措施的制定落实和运行考核,形成廉洁风险防范动态管理的良性循环。一、煤炭营销工作抓好廉洁风险防范动态管理的必要性是对权力运行实施有效监督的重要手段。煤炭营销人员手中或多或少都掌握一定职权,管钱管物,对外交往多,不同程度地面临各种诱惑和考验,而且掌管的权力越大、资源越多,受腐蚀的风险就越大。廉洁风险防范管理主要是针对权力运行风险和监督管理中的薄弱环节,主动预防,超前防范,推动监督关口前移。推进廉洁风险防范管理,可以提高煤炭营销人员自觉接受监督、主动参与监督和积极化解廉洁风险的意识,促进决策民主、过程公开、运行规范,防止权力滥用。尤其对岗位职责风险点的查找和制度建设,贯穿于权力运行的全过程,通过围绕排查确定的风险点和风险等级,有针对性地制定防范措施并加以实施,确保权力运行到哪里,风险防范措施就跟进到哪里,教育、制度、监督、惩处就落实到哪里。是实现源头防范与业务工作的有机统一。廉洁风险与具体的岗位和职务密切相关,涉及权力运行的每一个环节。做好预防腐败工作,必须把廉洁风险防范与各部门各单位的业务工作结合起来,与各个岗位职责结合起来。在这个问题上,过去往往存在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各抓各的“两张皮”现象。廉洁风险防范管理较好地解决了这个问题,它以各个单位各项具体工作为切入点,一方面通过查找工作中的廉洁风险点,制定防范措施,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个人,责任清楚,目标明确,使预防腐败工作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另一方面通过对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形成对风险防范工作的评价,不仅促进了反腐倡廉建设,也能推动业务工作不断改进。二、准确识别风险点,是实施廉洁风险防范管理的前提找准每个岗位上的风险点,是实施廉洁风险防范管理的第一步,是突出教育、制度、监督针对性、有效性、可操作性的基础工作。廉洁风险点找得准不准,关系整体工作开展。要加强宣传教育。廉洁风险防范管理是一个较新的课题,在推行过程中,首要的问题是要从思想上解决好什么是廉洁风险,为什么要排查风险点,着力消除“三种错误认识”,增强“三个意识”。即:消除“风险离我很远、与己无关”的意识,增强危机意识;消除“因为有风险就裹足不前”的畏缩思想,增强进取意识;消除“冒风险行事”的侥幸心理,增强廉政意识。同时,使大家认清这项工作的目的是为了查缺补漏,建章立制,防范岗位风险,是组织上的关心和爱护。要突出查找重点。廉政建设中的风险点,即权力运行过程中容易发生问题的薄弱部位和环节。抓住了风险点,就抓住了廉政建设的关键,抓住了工作重点。风险点查找中,要牢牢抓住煤炭营销这个重点,着重关注与客户打交道多的人员,着重关注权力自由度比较大的岗位。工作中,要紧紧围绕煤炭营销链,盯住计划、发运,结算,化验等关键岗位,瞄准客户选择、价格确定、货款支付,煤炭发运,煤质化验等关键环节,查找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外部环境等风险,力求将隐蔽的权力公开化。同时,抓好其它人、财、物管理的重点和关键岗位上的风险点。要力求查全找准。采取“自己找、部门帮、群众议、领导提、组织审、集体定”的方式,深挖细找廉洁风险点。查找过程中,要梳理工作流程,明确岗位职责,努力找出凸显和潜在的廉洁风险点,力求做到准确、全面、深入,防止以偏概全。对查找的风险点要征求客户的意见。同时,要根据各岗位自由裁量权大小、权力公开透明程度、监控难易程度、信访发案情况等风险发生几率和危害程度确定风险等级,并经组织严格审核把关后,将风险点登记汇总,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各方监督。三、防控措施落实,是实施廉洁风险防范管理的重心制定落实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防控措施,建立健全廉洁风险防范管理长效机制。要加强教育防控。在煤炭营销工作,要始终把思想教育作为廉洁风险防范管理的长期性、基础性工作来抓。要始终坚持教育为主、预防为先的方针,通过创新载体、丰富手段、活跃形式,教育营销人员把好欲望关、交友关、兴趣关,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当前,要特别注意根据营销人员的思想实际和客观环境的发展变化,紧紧抓住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关键,大力开展廉洁从业教育。在教育对象上,所涉及的人员都要接受教育,尤其要牢牢抓住管计划、管市场、管发运,管价格、管结算,管化验等关键岗位人员这个重点。在教育形式上,要以“筑牢拒腐防线、增强法制观念”、“珍惜工作岗位、树立红线意识”等党风廉政主题教育活动为载体,开展理想信念、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和道德修养等四项教育。通过加强教育,达到“以道德理念武装人、以党纪国法约束人、以先进典型激励人、以反面事例警示人”的目的,从而使营销人员时刻绷紧“廉政弦”,强化自律意识,提高自身修养。在加强廉政教育的同时,要与提高营销人员的业务能力相结合。业务能力不强,不熟悉市场规律,就容易被别有用心人所利用,就不容易把握住销售价格,也就容易出现廉政问题。因此在推行廉洁风险防范管理的同时,要教育营销人员潜心研究经济走势和市场动态,把握好市场变化的节奏。要有敏锐的嗅觉,做好对煤炭资源市场的分析研究,提前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提高销售风险的预见能力。要加强制度防控。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要着力抓好对人的管理制度和对事的业务制度建设。在对人的管理制度建设上,要对销售员,销售计划、货款结算、发运管理,化验人员等关键岗位进行定期轮换,防范一人在同一岗位与客户长期打交道结成内外利益联盟;坚持对重要岗位实行亲属回避制度,避免因亲属关系的介入而引发不廉洁行为。在业务制度建设上,要对照业务流程和工作环节对现有制度进行逐一梳理,查找与之对应的制度规定要求和机制约束情况,明确存在缺陷的具体环节和位置。要对销售、计划、发运,结算,化验岗位分设,实现分段管理、过程控制,既相互配合,又相互监督制约。具体到业务运行制度建设方面,要紧紧围绕煤炭销售链,抓好客户管理、结算、发运、价格调整、合同签订,化验等关键环节的制度建设。具体到监督制度建设方面,重点要制定业务监督办法,推行煤炭销售业务公开,达到“决策民主、操作公开、过程受控、全程在案、永久追溯”的目标。要加强监督防控。为使“让每一笔业务都阳光操作,让每一项服务都兑现承诺”的廉政建设目标贯穿到煤炭销售的全过程,要重点加强对 煤炭销售管理行为的监督。运行考核是检验廉洁风险防范管理的重要手段,是确保工作取得实效的有力措施。通过运行考核,有利于促进廉洁风险防范管理PDCA(计划、执行、考核、修正)的良性循环。要着重建立完善以下几个机制:建立完善监督检查机制。要按照层级管理的原则,建立起经常性的上级监督下级的制度。要经常检查查找的岗位廉洁风险点是否全面准确,对不同廉洁风险的具体表现形式分析是否到位,廉洁风险防范管理的教育、制度和监督等措施是否得当,人财物等方面的规章制度是否有效落实等。在检查的实施过程中,要明确各级领导在风险点中的责任和检查周期,对一、二、三级风险点分别进行月度、季度、半年检查,以促进管理和廉政工作上水平。建立完善考核评估机制。考核是检验廉洁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成效的重要手段。要加强考核工作领导,制定详细的考核、评估方案。坚持定期与不定期考核相结合。对廉政等级较高的风险点,每半年考核评估一次,对廉政等级一般的风险点,每年考核评估一次。加强对考核结果的运用,把考核结果作为奖励、晋级、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建立完善纠错修正机制。根据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的结果,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建章立制,完善监督措施,堵塞管理漏洞,这是保证下一个循环上升的重要环节。对于因改革发展、社会周边环境变化而产生的相应风险点变化,要及时修正风险内容,优化更新防控措施。建立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对出现问题的岗位人员,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调整岗位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并视情况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同时,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追究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切实保证优者有其奖,劣者有其罚。总之,煤炭营销工作抓好廉洁风险防范动态管理工作,既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并举、综合治理,使改革的推动力、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惩治的威慑力有机结合,切实增强工作的系统性和实效性。通过大力推行廉洁风险防范管理工作,营造廉洁从业环境,形成“不想腐败、不能腐败、不敢腐败”的格局。

如何加强煤炭销售中的风险控制

随着煤炭市场形势波动,煤炭销售业务风险逐步加大,提高企业销售风险管理水平,建立风险管理机制,使企业的营销风险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通过风险管理来减少和避免损失,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对煤炭企业研究市场营销体系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风险控制与内控制度完善最近几年,国家根据我国经济运行情况,不断的对货币政策进行调整,以便使我们的宏观经济保持稳定增长。因为货币政策的调整,现代的销售企业要面对的各种风险也在不断变化,为了使销售业更好地适应市场环境,了解新形势下销售业的风险来源,进一步加强风险控制工作。煤炭销售企业所面临的市场风险、财务制度风险、应收账款风险。安全风险管理绝不是抛开以往管理的成形经验和优秀做法另起炉灶,而是要完善传统管理方法、补强薄弱环节,提高甄别风险源的精准度,真正实现“作业标准化,管理规范化”的目标。要解决重理论研究,轻现场实践的问题。在用理论引领思想、指导实践的同时,我们要确保所有风险源、风险点明晰受控,风险源的甄别、评价必须符合安全风险控制的实际。我们要注重动态变化,细化风险控制措施。要解决重短期突击,轻机制运作的问题。我们经常开展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收到了显著效果。但随着活动的结束,短期取得的效果很难长久巩固,究其原因是风险控制措施没有落到实处,没有形成机制。还有就是要解决重行政管理,轻文化建设的问题。我们要大力开展企业文化建设,培育共同的价值观、荣辱观、得失观,让“安全才幸福、敬业有尊严”的理念深入人心,引导职工以主人翁的姿态和高度的责任感应对安全风险的考验。要认识到目前在煤炭销售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重大风险和一般经营性风险;通过分析煤炭企业内部销售业务存在的问题.积极研究对策,并对煤炭销售中的风险点进行分析,对煤炭销售风险的加以控制,需加强煤炭销售市场调研,及时和用户保持信息沟通,提高煤炭质量,与用户建立战略伙伴关系等。探讨控制煤炭销售业务风险的方法,提出了应对风险的策略,以便实现企业销售的利润最大化、价格最高化、市场结构最优化、流向最合理化,尽力把煤炭销售工作做好,降低销售风险,为企业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

软件项目风险管理控制措施

摘要 :软件项目开发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但在开发的过程中存在着诸多不确定性和可变性,因而有必要对软件项目风险进行管理与控制。本文通过对软件项目全程的风险识别、分析、应对及监测,在项目开发各阶段积极做好风险防控工作,以达到降低项目风险、减少风险损失的目的。 关键词 :软件项目开发;风险管理;风险防控 1引言 风险是指在某项活动开展的过程中,一些突发的、不确定的因素对活动参与者造成损害、对自然环境造成破坏的概率[1]。与其他工程项目一样,软件项目的开发也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风险,如项目资金透支、工期延长、系统不能满足需求等。因而在软件开发的过程中,做好风险管理将有助于降低开发风险,保证开发质量。 2软件项目风险分类 2.1技术风险 软件在分析、设计、测试及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潜在技术问题给软件项目带来的危害称为技术风险,如采用了陈旧或尚不成熟的技术、系统文档编制不规范等。 2.2管理风险 管理风险是指由于项目在预算、人员、进度、资源等方面缺乏计划、控制与管理,从而对软件项目产生的不良影响。 2.3商业风险 商业风险又称为市场风险,包括开发出来的软件产品不符合市场需求、对软件产品定位不清从而缺乏市场竞争力、市场竞品较多竞争激烈等。 2.4安全风险 安全风险主要包括自然风险、人为风险、外部环境风险,如盗版、病毒等。 3软件项目风险管理步骤 3.1风险识别 风险识别阶段需要识别出哪些风险会影响软件项目的开发,包括这些风险的类别、因素、出处、后果等内容[2]。风险识别的常用方法包括以下几种。 (1)专家调查法。就软件项目开发风险问题,征询项目相关行业领域专家的意见,将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整理形成报告,随后将报告发送给各位专家再次进行征询。如此反复,经历数轮后,当专家们的意见趋于一致时就可以得出最后结论。 (2)头脑风暴法。将项目开发小组成员、立项单位代表、邀请的专家顾问召集起来,通过会议的方式,就项目开发风险展开讨论交流,以期对项目风险进行准确识别、分析和预测。 (3)风险检测表法。设计并使用各类条目式风险检测表,帮助项目小组识别各种风险。如开发人员风险检测表,可以罗列出诸如开发人员技术水平如何、开发人员是否具有类似项目开发经验、开发人员的人数是否合适、开发人员是否能够自始至终地参加软件开发工作、开发人员是否能集中全部精力投入软件开发工作、开发人员是否接受过必要的培训、开发人员的人员流动是否能保证工作的连续性等条目。通过对这些问题的分析与回答,可以识别出人员因素对软件项目带来的风险。 3.2风险分析 风险分析主要是针对风险事件发生概率及其后果进行评估[3]。为完成对各种风险的评估,需建立风险度量指标体系,明确各种风险带来的后果与损失,估算风险对软件项目的影响程度,最终给出风险估算的结果[4]。风险分析时,常使用四元组[R,P,I,W]来对风险进行描述。其中R代表风险,P代表风险发生的概率,I代表风险带来的影响,W代表风险对项目影响的权重。由于能否按照合同规定的软件性能、时间和金额等条款完成软件开发工作,对项目的顺利验收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而重点选取成本、进度、软件性能三个方面对软件项目风险进行度量,当某一方面的度量值达到或超过临界点时,软件项目将被迫终止。 通常风险评估的过程可分为四步: (1)根据风险识别的结果,分析每种风险的发生概率,每种风险对项目成本、进度、软件性能三方面影响的大小,依据风险后果的严重程度为每种风险赋予不同的风险权重。 (2)定义每种风险的四元组[R,P,I,W]。 (3)定义项目被迫终止的临界点。 (4)预测风险组合对项目的综合影响[5]。 3.3风险应对 对可能发生的各种风险需拟定相应的应对策略。常用的应对策略有预防风险、风险转移、风险回避等。预防风险通常指通过提高软件项目各阶段的可靠性和规范性,从而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风险转移是指利用合同、保险、担保、出售、发包等方式[6],将风险发生时的部分损失转移至第三方,以降低己方风险损失。风险回避是指当某些风险的发生不可避免且后果较严重时,可对项目方案进行调整,更甚者则主动放弃该项目,以免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在完成风险识别、分析和应对策略选择后,应形成一个易于理解的风险分析与应对表,如表1所示。 3.4风险监控 风险监控是指依据前期风险分析结果,监控风险应对措施的实施情况,加强对项目全过程风险的管控[7]。风险监控的目的是监测风险管理策略和应对措施的实际执行效果,看其是否达到预期目标,同时根据当前风险监控结果及时修正风险分析与应对表,或对项目中新识别的风险进行分析并制定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8]。 4风险防控措施 4.1需求分析阶段 软件需求是软件开发的依据,也是软件验收的标准,因此对软件需求的精准确定就属于软件项目开发的重点和难点。一方面用户开始时很难完整且清楚地对软件系统的功能、性能、运行环境等方面的需求进行准确表达。但随着项目的深入,用户对软件的需求可能会越来越明确,也越来越多,甚至有时到测试阶段还会出现有用户要求更改软件需求的情况。这对系统分析人员和软件开发人员来说是难以接受的。另一方面,用户、系统分析人员和软件开发人员对软件需求描述的方式也各不相同。用户希望使用自然语言对软件需求进行描述,而专业人员则希望采用结构化的说明语言,如数据流图、数据字典等。这样既可以避免自然语言容易引起的二义性和不确定性,又能为下一步软件设计工作提供便利。 针对这类情况的防控措施包括: (1)加强对立项单位的组织结构、工作流程和现有软件系统的了解。 (2)系统分析人员需掌握一些获取用户需求的技术和方式。 (3)可将公司已投入使用的类似软件作为软件原型,提交给用户使用,便于系统分析人员对用户需求的收集。 (4)组织由立项单位、系统分析人员和系统设计人员共同参与的需求评审会,最终形成达成一致的需求分析阶段的结果——需求规格说明书。 (5)对需求分析阶段完成后用户提出的新需求,可采取留在以后版本升级中处理,如立项单位要求必须加入的,则可与客户商量延长开发时间、增加合同金额。 4.2设计与开发阶段 如果软件产品采用原型法进行开发,虽能降低因需求不明确带来的项目风险,但由于原型法采用循环迭代的方式来不断满足用户需求,这样可能会导致软件的设计与开发超出预期的花费和时间,并且在反复修改的过程中,容易使客户对项目是否能够顺利完成产生疑虑。针对这类风险,一方面可将生命周期法与原型法结合在一起,互为补充,软件开发中以结构化生命周期法为主要方法,在部分环节则利用原型法来快速获取用户反馈信息[9]。另一方面做好与客户的沟通,及时告知客户软件设计与实现的进度与过程[10]。 4.3测试阶段 测试阶段常面临的风险为测试用例不完善。这样可能导致测试不够全面,软件中存在的错误未能发现,使得软件性能降低。可采取的防控措施包括: (1)对测试人员进行软件需求的培训。 (2)加强对测试用例的评审。 (3)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邀请用户参与软件测试。 4.4实施阶段实施阶段可能会面临客户过于依赖技术人员,迟迟不肯验收项目的风险。采取的防控措施包括: (1)形成规范的《用户手册》,加强对软件用户的培训。 (2)做好领导层的工作。 (3)宣讲公司后期的服务范围和服务管理的规范性。新旧系统切换的过程中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如果转换工作缺乏规范的管理和可靠的安全保障,势必会造成严重的后果,甚至影响正常工作。面对这种情况,一是需要特别注意原系统和新系统的文件保护工作,加强人员的管理和数据的备份;二是根据用户要求、立项单位状况、转换过程中的进展情况调整系统切换进程。 5结束语 软件开发过程中存在着各式风险,对每种风险都需要实施风险管理。由此可见,风险管理本身也可构成软件项目中的一个子项目。科学地制定软件项目风险管理计划,在必要的人力资源和经费的支持下,持续完成风险识别、分析、应对和监控等风险管理步骤[11],做好项目开发各阶段的风险防控工作,从而达到将风险控制在最低限度,减少风险对软件项目的影响,更好地控制软件开发成本和进度的目的。 参考文献 [1]杨一平,卢山.管理信息系统.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18 [2]索红军.软件项目风险分析与研究.软件导刊,2017,16(08):128-131 [3]顾单.S公司战略型物料采购策略研究[硕士学位论文].上海交通大学,上海,2015 [4]百度文库.软件项目的风险分析. [5]韩最蛟.软件工程基础.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9 [6]王慧.公路工程施工阶段成本风险管理与分析控制.建材与装饰,2019(24):259-260 [7]梅旭东.M公司卡拉奇核电站项目风险管理研究[硕士学位论文].东华大学,上海,2018 [8]刘强管理.基于国际工程项目全生命周期的风险管理.土木工程与管理学报,2017,34(06):1-9+16 [9]苑隆寅.图书馆在城乡统筹发展中的作用与知识服务研究[硕士学位论文].重庆大学,重庆大学,2012 [10]马兴鹏.高校综合分析平台项目的系统分析与设计[硕士学位论文].东北大学,辽宁,2011 [11]詹红艳.软件项目管理中风险控制策略研究.软件,2019,40(06):230-232 作者:杨辉 单位: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交通信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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