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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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二手房交定金写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法律分析:有法律效力。内容涉及房产的交付,产权过户等定金之外的内容,基本涵盖了房屋买卖合同的相关内容,具有房屋买卖协议的效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六条 房地产转让、抵押,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五章的规定办理权属登记。第六十二条 房地产抵押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因处分抵押房地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应当依照本章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选址意见书十多年还有法律效力吗

没有。选址意见书是建设工程(主要是新建的大、中型工业与民用项目)在立项过程中,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建设项目是否符合规划要求的意见书。选址意见书的法律效力为一年,选址意见书十多年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请问保证书或者承诺书有法律效力吗?

对于忠诚协议,目前法学理论界有二种观念:第一种,此协议不应受法律保护,理由如下:第一、此类约定的履行与制裁,是亲情的问题,不是法律问题,法院并不适于处理此类复杂而敏感的亲情问题。所以,无论是从协议的目的还是内容来看,双方都无建立法律关系的意图,这是一个默示“排除法院管辖”的协议,所以不受法院强制力保护。第二、《婚姻法》第四条规定的夫妻之间有相互忠实的义务,只是一个宣言,一种法律价值取向,结合最高院关于《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三条,法律没有把夫妻双方相互忠实规定为一项义务。因为有配偶者与他人通奸或者发生“婚外情”仅仅是道德问题,法律虽不鼓励,但也不应加以限制,当事人也不可以通过契约加以限制。理由是,涉及到人身自由的权利,不能通过合同契约加以限制,即使是违反道德的行为也不应例外。第三、侵权损害不能通过合同契约预定。理由是在侵权法中实行的是填补损害的赔偿原则,如果允许当事人对此侵权损害事先约定,就违反了填补损害的原则,也会造成有钱人任意侵犯他人权利的恶果。第四、个人隐私权、人格权应高于“忠诚原则”。如果法院赋予“忠诚协议”以法律效力,则为了确定一方当事人有“违约行为”,一方当事人或人民法院就有举证证明和查证的义务。在这个过程中,势必会使婚姻另一方甚至是无辜第三者的隐私暴露于公众之下。第五、赋予“忠诚协议”以法律效力的另一个后果是鼓励婚姻当事人在结婚前都缔结这样一个协议,以“拴住”对方,这样势必会增加婚姻的成本,另一方面也会使建立在纯洁的爱情和相互信任基础上的婚姻关系变质,婚姻不免变成类似商人买卖的讨价还价。 这是另外一方的意见 供参考

甲方下达的工程整改通知单有什么法律效力

执法文书。根据查询华律网官网显示,工程整改限期整改通知书是法律框架内的执法文书,具有法律效力。执法文书,主要包括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应当依法出具格式统一、填写规范的行政执法文书。

如果发布悬赏广告,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您好,根据您的问题,为您带来答案:悬赏广告是单方允诺还是要约。一,所谓单方允诺及单方意思表示,就发生债的约束力,悬赏广告发布人一旦发出广告及受其约束,不考虑对方意思表示,二、所谓要约及希望对方接受自己意思表示要考虑对方意思,表示待对方承诺后,合同在成立。如果将悬赏广告定性为单方允诺,利在解决下列难题,一如果孩子拾得,遗失物虽然孩子没有承诺的行为能力,但是仍然可以主张悬赏报酬,二如果大人不知道有悬赏广告儿归还,遗失物仍可主张悬赏报酬,弊端在于需要增加一个法条,如果将悬赏广告定性为邀约,利在通过合同法一个条文搞定,弊端在需要对前述情形进行单独解释。学说不存在优劣,关键在于我们如何去解释现实生活,基本原则是结论,不能违反日常经验法则。如果回答帮助到您,请您点赞并关注,如果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您电话咨询我们的律师,会为您带来更加详细的解答。

广告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主观:悬赏广告具有法律约束力。悬赏广告是广告人以公开广告的形式 要约 完成一定的行为并给付一定报酬,行为人以完成该种行为为承诺后,有权获得该报酬的特殊合同形式。悬赏广告实际上是对不特定人发出的要约,只要有人作出承诺的意思表示即可对双方产生约束力。当然,悬赏广告的内容也必须具体确定,且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的约束。悬赏广告一经成立后,即在广告人( 债务人 )和完成指定行为的行为人( 债权人 )之间产生债的关系。具体可以产生以下法律效力: 1、报酬请求权。行为人依指定行为的完成,有权请求广告人支付报酬。 2、数人完成指定行为时的报酬请求权。 3、报酬请求权的消灭。广告人给付报酬的义务,除广告已为有效撤回外,可以因广告所定期间之经过、指定行为实现之不能、报酬给付不能以及报酬请求权已实现等等原因而为消灭。

悬赏广告的性质及法律效力

在悬赏广告当中,会发布相关指定行为,有相关人员完成相关指定行为,就可以领取在广告当中所约定的报酬。而行为人一般是不特定的,但是奖赏是固定的。悬赏广告的法律性质被认定为是对不特定人的要约,因此必须与完成指定行为人的承诺相结合,其契约才能成立。悬赏广告是广告人以广告的形式声明对完成悬赏广告中规定的特定行为的任何人,给付广告中约定报酬的意思表示。关于悬赏广告的性质,一种认为是单独行为,另一种认为应该理解成合同或者契约行为,后一种是我国法学界的通说。我国合同法对悬赏广告的性质未做界定。在相关法律第3条规定:“悬赏人以公开方式声明对完成一定行为的人支付报酬,完成特定行为的人请求悬赏人支付报酬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从该条文中可以看出,在我国司法实践中,一般将悬赏广告认定为契约行为或合同行为,这种理解比较符合实际。悬赏广告既然是一种附条件的法律行为,其成立须具备一定之成立条件。具体而言包括:1.须依广告的方法,对不特定人为意思表;2.广告须对完成一定行为的相对人,有给付一定报酬的表示;3.须完成一定的行为。这是广告人负担给付报酬义务的前提条件。另外,悬赏广告的广告人在悬赏行为完成前,可以撤回悬赏,从而使悬赏广告的效力消灭。悬赏广告的效力消灭之后,其后即使有人完成了广告中所指定的行为,也无权要求报酬。悬赏广告的相关特点:1、有偿性,悬赏是指用出钱或者奖赏的办法公开征求别人的帮助以完成自己难以完成的事情,按广告发布人的要求他人完成其指定行为,广告发布人就必须支付约定的报酬,这样才能保证广告者和行为人两者间的利益平衡。2、行为人的不特定性,悬赏广告是公开向不特定的人做出的,只要行为人完成了其所规定的行为,广告发布人的目的即得以实现,行为人就应该享有获得报酬的请求权。3、注重结果性,广告发布人发出悬赏广告,是为了追求一定结果的实现,行为人只要没有完成指定行为,都得不到报酬请求权,广告发布人也没有支付报酬的义务。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七十九条为发现重大犯罪线索,追缴涉案财物、证据,查获犯罪嫌疑人,必要时,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发布悬赏通告。悬赏通告应当写明悬赏对象的基本情况和赏金的具体数额。

悬赏广告的性质及法律效力

在悬赏广告当中,会发布相关指定行为,有相关人员完成相关指定行为,就可以领取在广告当中所约定的报酬。而行为人一般是不特定的,但是奖赏是固定的。悬赏广告的法律性质被认定为是对不特定人的要约,因此必须与完成指定行为人的承诺相结合,其契约才能成立。悬赏广告是广告人以广告的形式声明对完成悬赏广告中规定的特定行为的任何人,给付广告中约定报酬的意思表示。关于悬赏广告的性质,一种认为是单独行为,另一种认为应该理解成合同或者契约行为,后一种是我国法学界的通说。我国合同法对悬赏广告的性质未做界定。在相关法律第3条规定:“悬赏人以公开方式声明对完成一定行为的人支付报酬,完成特定行为的人请求悬赏人支付报酬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从该条文中可以看出,在我国司法实践中,一般将悬赏广告认定为契约行为或合同行为,这种理解比较符合实际。悬赏广告既然是一种附条件的法律行为,其成立须具备一定之成立条件。具体而言包括:1.须依广告的方法,对不特定人为意思表;2.广告须对完成一定行为的相对人,有给付一定报酬的表示;3.须完成一定的行为。这是广告人负担给付报酬义务的前提条件。另外,悬赏广告的广告人在悬赏行为完成前,可以撤回悬赏,从而使悬赏广告的效力消灭。悬赏广告的效力消灭之后,其后即使有人完成了广告中所指定的行为,也无权要求报酬。悬赏广告的相关特点:1、有偿性,悬赏是指用出钱或者奖赏的办法公开征求别人的帮助以完成自己难以完成的事情,按广告发布人的要求他人完成其指定行为,广告发布人就必须支付约定的报酬,这样才能保证广告者和行为人两者间的利益平衡。2、行为人的不特定性,悬赏广告是公开向不特定的人做出的,只要行为人完成了其所规定的行为,广告发布人的目的即得以实现,行为人就应该享有获得报酬的请求权。3、注重结果性,广告发布人发出悬赏广告,是为了追求一定结果的实现,行为人只要没有完成指定行为,都得不到报酬请求权,广告发布人也没有支付报酬的义务。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七十九条为发现重大犯罪线索,追缴涉案财物、证据,查获犯罪嫌疑人,必要时,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发布悬赏通告。悬赏通告应当写明悬赏对象的基本情况和赏金的具体数额。

录用通知书的法律效力

我国的民法典并没有明确规定录用通知书的法律效力。理论上来说,录取通知书一般会被认为是一种承诺,也有人认为录取通知书是一种要约。但是不管录用通知书是作为一种承诺还是作为一种要约,对被录取的当事人都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要约一般是指,希望和别人订立合同的一种意思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五条要约邀请,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录用通知书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对于录用通知书的法律效力,我国法律进没有明确规定。在理论界一般将录用通知书视为一种承诺,也有人视其为一种要约,但是无论作为承诺还是要约,对当事人均具 有法律效力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相对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时生效;未指定特定系统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数据电文进入其系统时生效。当事人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的生效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七条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相对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时生效;未指定特定系统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数据电文进入其系统时生效。当事人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的生效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录用通知书的法律效力

对于录用通知书的法律效力,我国法律进没有明确规定。在理论界一般将录用通知书视为一种承诺,也有人视其为一种要约,但是无论作为承诺还是要约,对当事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相对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时生效;未指定特定系统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数据电文进入其系统时生效。当事人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的生效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公司发offer后违约赔偿多少?1、需要赔偿劳动者从上家单位离职后应得的工资损失、可得经济补偿金的损失;2、需要赔偿劳动者在此磋商过程中而支出的损失费用,如交通费、邮寄费、体检费等;3、赔偿劳动者由于答应了企业offer,错失其他就业机会的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七条 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

录用通知书的法律效力

录用通知书有法律效力。录用通知书属于要约,于送达时即已生效,用人单位受到该要约全部内容的约束,该合意对双方当事人都具有法律约束力。发出录用通知书后用人单位因自身原因不履行订立劳动合同义务的构成违约,应当赔偿相应损失。【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七条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相对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时生效;未指定特定系统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数据电文进入其系统时生效。当事人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的生效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录用通知书的法律效力

录用通知书可以根据形式和内容的不同来确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分为具有要约性质与具有要约邀请性质两种。如果发放具有要约性质的录用通知书,应当从以下几方面应对相应的风险:1、在录用通知书中逐一列明不予录用的除外情形,以保留一定的录用主动权;2、录用通知书一旦发出,如果尚有撤回或撤销的机会,应当予以把握。在录用通知书到达拟录用人员之前,用人单位可以撤回录用通知书,需要注意的是,撤回录用通知书一定要先于录用通知书到达拟录用人员或同时到达;在拟录用人员作出承诺之前,用人单位可以撤销录用通知书,但是撤销通知书必须在拟录用人员作出承诺之前到达,且不具备下列不可撤销的情形:(1)用人单位确定了拟录用人员作出答复的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该录用通知书不可撤销;(2)拟录用人员有充分合理的理由认为该录用通知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如向原单位辞职。3、录用通知书一旦发出便具有法律效力,除非依法撤回或撤销,用人单位不得单方面变更其中的内容,如工作岗位、薪酬、福利待遇等。4、录用通知书不等同于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一旦录用员工,仍应依法及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避免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劳动合同中约定不明的,将按照录用通知书中的相关内容执行。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百三十七条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相对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时生效;未指定特定系统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数据电文进入其系统时生效。当事人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的生效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录用通知书的法律效力

录用通知书有法律效力。录用通知书属于要约,于送达时即已生效,用人单位受到该要约全部内容的约束,该合意对双方当事人都具有法律约束力。发出录用通知书后用人单位因自身原因不履行订立劳动合同义务的构成违约,应当赔偿相应损失。录用通知书有法律效力,但不能代替劳动合同,录用通知书是用人单位向劳动者作出的录取意思表示。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对于录用通知书的法律效力,我国法律进没有明确规定。在理论界一般将录用通知书视为一种承诺,也有人视其为一种要约,但是无论作为承诺还是要约,对当事人均具有法律效力。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相对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时生效;未指定特定系统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数据电文进入其系统时生效。当事人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的生效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大学录取通知书的用处有哪些?1、可以拿来找工作。2、可以买到更多便宜的东西。3、火车票可以打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七条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相对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时生效;未指定特定系统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数据电文进入其系统时生效。当事人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的生效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录用通知书的法律效力

录用通知书可以根据形式和内容的不同来确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分为具有要约性质与具有要约邀请性质两种。如果发放具有要约性质的录用通知书,应当从以下几方面应对相应的风险:1、在录用通知书中逐一列明不予录用的除外情形,以保留一定的录用主动权;2、录用通知书一旦发出,如果尚有撤回或撤销的机会,应当予以把握。在录用通知书到达拟录用人员之前,用人单位可以撤回录用通知书,需要注意的是,撤回录用通知书一定要先于录用通知书到达拟录用人员或同时到达;在拟录用人员作出承诺之前,用人单位可以撤销录用通知书,但是撤销通知书必须在拟录用人员作出承诺之前到达,且不具备下列不可撤销的情形:(1)用人单位确定了拟录用人员作出答复的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该录用通知书不可撤销;(2)拟录用人员有充分合理的理由认为该录用通知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如向原单位辞职。3、录用通知书一旦发出便具有法律效力,除非依法撤回或撤销,用人单位不得单方面变更其中的内容,如工作岗位、薪酬、福利待遇等。4、录用通知书不等同于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一旦录用员工,仍应依法及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避免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劳动合同中约定不明的,将按照录用通知书中的相关内容执行。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百三十七条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相对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时生效;未指定特定系统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数据电文进入其系统时生效。当事人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的生效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录用通知书是否有法律效力

法律分析:录用通知书有法律效力,但不能代替劳动合同,录用通知书是用人单位向劳动者作出的录取意思表示。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录用通知书是否有法律效力

单位依法发出的录用通知书有法律效力。录用通知书属于要约,于送达时即已生效,用人单位受到该要约全部内容的约束,该合意对双方当事人都具有法律约束力。发出录用通知书后用人单位因自身原因不履行订立劳动合同义务的构成违约,应当赔偿劳动者受到的相应的损失。【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七条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相对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时生效;未指定特定系统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数据电文进入其系统时生效。当事人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的生效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录用通知书有法律效力吗

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单位录用通知书的效力和性质,这与单位在求职节目中发出的录用承诺相同。只是理论界认为单位的录用通知书是《合同法》的承诺。但是,无论是要约还是承诺,录用通知书都具有法律效力。我国法律没有规定劳动合同的签订程序。然而,劳动关系也是一种特殊的民事关系。根据特别法与普通法的关系,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没有规定的,应当适用合同法。我国《合同法》规定了签订合同的要约邀请、要约和承诺。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要约是希望与他人签订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的意思表示。订立合同时,往往要经过要约邀请,往返几次要约,最后承诺。要约一旦做出,不得随意撤销或撤销。否则,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承诺一旦做出,合同成立,一方违反,应承担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录用通知书有法律效力吗?让我们一起了解一下

录用通知书案例一:仲裁结果: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认为,该公司向卢某所发的Offer Letter是一个内容具体确定的要约,于送达卢某时即已生效,用人单位就应该受到该要约全部内容的约束。卢某接到该通知后的同意即表明双方已就该Offer Letter的全部内容达成了合意,该合意对双方当事人均产生法律约束力。本案中,卢某为了签约而辞去了原来的工作,完全是基于对该通知的合理信赖。由于该公司并不能举证证明卢某确曾有向一些供应商索要好处的行为,仅仅凭道听途说就决定不再聘用卢某,应承担违约责任。律师说法:本案是因Offer Letter(录用通知书)的发放引发的纠纷,争议焦点集中在Offer Letter的性质和效力问题上。对于这些问题,《劳动法》及其他劳动法律法规虽然没有规定,但是根据《合同法》的规定,Offer Letter在法律属性上属于“要约”,是用人单位对求职者发出的招聘要约。根据《合同法》的一般原理,一份合同的订立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程序。所谓“要约”,即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所谓“承诺”,是指受要约人作出的同意要约内容以成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合同成立。本案所提及的Offer Letter由该公司向卢某发出,要约人与被要约人都是特定的;同时Offer Letter中明确了卢某的报到时间、工作岗位、薪酬福利,并且还明确表示公司将与卢某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合同法》的原理,该份Offer Letter完全符合要约的特征。卢某接到Offer Letter后即向该公司表示同意其中的内容,愿意签约,属于对该公司发出要约的承诺,至此,Offer Letter 对公司和卢某都产生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违反都将承担违约责任。因此,该公司在无确切证据证明卢某曾向供应商索要好处的情况下拒绝与卢某签订劳动合同,属于违约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那么,是否所有的录用通知书都是不可撤销的呢?答案是否定的,录用通知书的形式或所记载的内容不同,其法律性质也会有所不同。 录用通知书案例二:2007年9月,一家大型广告公司招聘一名HR经理,猎头公司推荐了一名原在民营房地产公司做HR的张小姐。尽管这家广告公司给出的待遇不如原公司,但张小姐看中它的发展空间和前景,面试了两次后,双方比较满意,广告公司向张小姐发出了书面的录用意向书,其中内容为:“……我公司对您的表现非常满意,希望您能在2007年10月8日前来我司共同商讨聘用事宜。”张小姐遂向原公司辞职。 但就在张小姐辞职后不久,广告公司告诉她,因原本辞职的员工不走了,所以没了空缺,因此暂时不录用张小姐。张小姐顿时从一个“香饽饽”变成了失业者,于是向广告公司主张赔偿,但该公司认为公司向张小姐发出的录用意向书属于要约邀请,并不必然代表公司将与张小姐签订劳动合同,张小姐因辞职所造成的损失是由于其自身不慎重造成的,与公司无关,因此拒绝承担赔偿责任。律师说法: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录用意向书的性质。根据《合同法》的一般原理,该意向书属于要约邀请。所谓要约邀请,是指一方邀请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预备行为,并不对发出邀请方或接受邀请方产生任何法律效力,在发出要约邀请后,要约邀请人撤回邀请,只要没有给善意相对人造成信赖利益的损失,要约邀请人一般不承担法律责任。在司法实践中,通常可以根据当事人所表达的意愿、订约提议的内容、是否包括了合同的主要条款以及交易习惯等方面来区分要约与要约邀请。要约体现了要约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内容相对明确具体,通常包含了合同的主要条款;而要约邀请则不具备这样的特点。根据上述分析,本案中所涉及的录用意向书,从内容上看,该广告公司尚未决定聘用张小姐,仅仅表示了聘用的意向,并邀请张小姐前来商讨;而且意向书中对于张小姐的职位、工作地点、工作待遇等内容也都没有明确,由此可见,该意向书属于要约邀请,该公司不受其约束。张小姐轻率地从原单位辞职,自己应当承担相应损失。通过对上述两个案例的分析,我们发现录用通知书可以根据形式和内容的不同,分为具有要约性质与具有要约邀请性质两种。为了保留最终是否签订劳动合同的决定权,建议用人单位应按照要约邀请的特征制作录用通知书,尽量少用具有要约性质的录用通知书。如果发放具有要约性质的录用通知书,应当从以下几方面应对相应的风险:其一,在录用通知书中逐一列明不予录用的除外情形,以保留一定的录用主动权。其二,录用通知书一旦发出,如果尚有撤回或撤销的机会,应当予以把握。在录用通知书到达拟录用人员之前,用人单位可以撤回录用通知书,需要注意的是,撤回录用通知书一定要先于录用通知书到达拟录用人员或同时到达;在拟录用人员作出承诺之前,用人单位可以撤销录用通知书,但是撤销通知书必须在拟录用人员作出承诺之前到达,且不具备下列不可撤销的情形:(1)用人单位确定了拟录用人员作出答复的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该录用通知书不可撤销;(2)拟录用人员有充分合理的理由认为该录用通知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如向原单位辞职。其三,录用通知书一旦发出便具有法律效力,除非依法撤回或撤销,用人单位不得单方面变更其中的内容,如工作岗位、薪酬、福利待遇等,其四,录用通知书不等同于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一旦录用员工,仍应依法及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避免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劳动合同中约定不明的,将按照录用通知书中的相关内容执行。 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三条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第十四条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第十五条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第十六条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第十七条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第十八条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第二十一条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第二十二条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第二十五条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第二十六条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录用通知书具有法律效力吗

录用通知书具有法律效力吗?举个案例:小C是2022年应届毕业生,2022年5月,经过笔试和面试,一家知名外企向小C发出了录用通知书,上面载明了录用岗位、月薪标准、年终奖金、其他福利待遇以及报到时间和流程。小C对这份工作很满意,因此未再参加其他招聘。毕业后,小C按照录用通知书载明的报到时间到这家公司报到,却被告知公司因故需要裁员,对于新一批准入职的员工均不再聘用。小C对此无法接受,向劳动仲裁委提起劳动仲裁,要求该公司承担违约赔偿责任。该公司则认为,录用通知书不是正式的劳动合同,没有法律效力,双方未正式成立劳动关系,因公司不需要承担任何赔偿责任。以案说法:录用通知书具有法律效力吗?1.录用通知书的性质属于“要约”,具有要约的法律效力,该要约于用人单位送达劳动者时生效,用人单位即应受到该要约全部内容的约束。2.劳动者如期报道的行为属于对用人单位发出要约的“承诺”,表明双方已经就该录用通知书的全部内容达成了合意,该录用通知书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违反都应承担违约责。3.在录用通知书送达劳动者之前,用人单位可以撤回,撇回后该录用通知书即不会产生“要约”的法律效力。但是,用人单位签发的录用通知书上一般均会载明劳动者的承诺期限,因此一般情况下录用通知书是不能撤销的。

录用通知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分析:录用通知书有法律效力,但不能代替劳动合同,录用通知书是用人单位向劳动者作出的录取意思表示。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录用通知书具有法律效力吗

录用通知书具有法律效力。对于录用通知书的法律效力,我国法律进没有明确规定。在理论界一般将录用通知书视为一种承诺,也有人视其为一种要约,但是无论作为承诺还是要约,对当事人均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发放具有要约性质的录用通知书,应当从以下几方面应对相应的风险:1、在录用通知书中逐一列明不予录用的除外情形,以保留一定的录用主动权;2、录用通知书一旦发出,如果尚有撤回或撤销的机会,应当予以把握。在录用通知书到达拟录用人员之前,用人单位可以撤回录用通知书,需要注意的是,撤回录用通知书一定要先于录用通知书到达拟录用人员或同时到达;在拟录用人员作出承诺之前,用人单位可以撤销录用通知书,但是撤销通知书必须在拟录用人员作出承诺之前到达,且不具备下列不可撤销的情形:(1)用人单位确定了拟录用人员作出答复的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该录用通知书不可撤销;(2)拟录用人员有充分合理的理由认为该录用通知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如向原单位辞职。3、录用通知书一旦发出便具有法律效力,除非依法撤回或撤销,用人单位不得单方面变更其中的内容,如工作岗位、薪酬、福利待遇等;4、录用通知书不等同于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一旦录用员工,仍应依法及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避免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劳动合同中约定不明的,将按照录用通知书中的相关内容执行。综上所述,单位依法发出的录用通知书有法律效力。录用通知书属于要约,于送达时即已生效,用人单位受到该要约全部内容的约束,该合意对双方当事人都具有法律约束力。发出录用通知书后用人单位因自身原因不履行订立劳动合同义务的构成违约,应当赔偿劳动者受到的相应的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七条 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相对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时生效;未指定特定系统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数据电文进入其系统时生效。当事人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的生效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录用通知书的法律效力

录用通知书有法律效力。录用通知书属于要约,于送达时即已生效,用人单位受到该要约全部内容的约束,该合意对双方当事人都具有法律约束力。发出录用通知书后用人单位因自身原因不履行订立劳动合同义务的构成违约,应当赔偿相应损失。录用通知书有法律效力,但不能代替劳动合同,录用通知书是用人单位向劳动者作出的录取意思表示。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对于录用通知书的法律效力,我国法律进没有明确规定。在理论界一般将录用通知书视为一种承诺,也有人视其为一种要约,但是无论作为承诺还是要约,对当事人均具有法律效力。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相对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时生效;未指定特定系统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数据电文进入其系统时生效。当事人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的生效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大学录取通知书的用处有哪些?1、可以拿来找工作。2、可以买到更多便宜的东西。3、火车票可以打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七条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相对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时生效;未指定特定系统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数据电文进入其系统时生效。当事人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的生效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事业单位盖章的接收函法律效力

接收函的法律效力法律效力限于报到之前。接收函通常是指具有人事接收权的单位同意接收毕业生而出具的函件。人事关系转移的一种,计划经济制度时期极其重要的个人人事转移手续。

续签合同申请书有法律效力吗?

有法律效力。

交通事故认定书没有下来,双方私下签订的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1:这份协议没有法律效力,要审慎签协议。2:双方私下签的协议只要不违法法律规定,不违法风序良俗,有法律效力。3: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从侧面讲有骗保嫌疑,违反了有关法律规定和意思不真实原则,是解决纠纷值得提倡的解决方式,只要不是被胁迫等都可以作为证据形式固定下来。4: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划分责任的法律文书,具有强制性。双方签协议不一定必须在责任认定书下来后才能签署。5:私了协议是允许的,但报保险是需要交通队事故认定书的,你能做到让人家出具轿车全责的事故认定结论就行,其他协议内容没有问题。6: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都是有效的。7:交通事故认定书中有关于双方责任大小的划分,在赔偿损失方面具有依据的作用。最好能够在交通事故认定书下来后进行协商,免得受害方的权益不能得到完全的保护。8:免除对方行政、刑事责任的部分无效。9:协议具有高度意思自治性。只要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双方平等协商并签字认可的协议一般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是,没有经过公证,如遇对方反悔,就只能针对这次事故的赔偿问题起诉。当然,如果协议书中规定了严格的违约赔偿责任,直接起诉对方违约也是一个很好的选择。协议书的基本构成:1标题:双方单位名称事由,协议书三部分组成。2正文:条款内容(1)协商目的(2)协商目的责任(3)协议的时间和期限(4)协商目的条款和酬金{价格明确总额大写必须明确货币种类}(5)履行条款期限(6)违反条款的责任处理(7)落款{签署}(8)签署日期

交通事故私了协议书是否有法律效力

交通事故私了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达成协议,并共同签名。一般依法订立的交通事故私了协议书经当事人签字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后未履行的,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交通事故私了的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

一、交通事故私了的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1、交通事故私了的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各方应当自觉履行。如果一方不履行的,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解决。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的,可以按照下列方式履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一)当事人自行赔偿;(二)到投保的保险公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场所办理损害赔偿事宜。 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后未履行的,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二、构成交通事故应当具备哪些要素1、必须是车辆造成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与行人在行进中发生碰撞的就不构成交通事故;2、是在道路上发生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3、在运动中发生。是指车辆在行驶或停放过程中发生的事件,若车辆处于完全停止状态,行人主动去碰撞车辆或乘车人上下车的过程中发生的挤、摔、伤亡的事故,则不属于交通事故;4、有事态发生。是指有碰撞、碾压、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其中的一种现象发生;5、必须有损害后果的发生。损害后果仅指直接的损害后果,且是物质损失,包括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私了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

法律分析:如果受害人所受的伤害是轻伤以下,不构成刑事犯罪,那么协议有效。如果受害人所受的伤害是轻伤及轻伤以上,那么“私了”协议应当是部分有效部分无效。就民事赔偿部分而言是有效的,协议是双方约定的,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没有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法律也没有必要进行过多的干涉。就免除侵害人刑事责任部分而言是无效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交通事故认定书没有下来,双方私下签订的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1:这份协议没有法律效力,要审慎签协议。2:双方私下签的协议只要不违法法律规定,不违法风序良俗,有法律效力。3: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从侧面讲有骗保嫌疑,违反了有关法律规定和意思不真实原则,是解决纠纷值得提倡的解决方式,只要不是被胁迫等都可以作为证据形式固定下来。4: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划分责任的法律文书,具有强制性。双方签协议不一定必须在责任认定书下来后才能签署。5:私了协议是允许的,但报保险是需要交通队事故认定书的,你能做到让人家出具轿车全责的事故认定结论就行,其他协议内容没有问题。6: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都是有效的。7:交通事故认定书中有关于双方责任大小的划分,在赔偿损失方面具有依据的作用。最好能够在交通事故认定书下来后进行协商,免得受害方的权益不能得到完全的保护。8:免除对方行政、刑事责任的部分无效。9:协议具有高度意思自治性。只要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双方平等协商并签字认可的协议一般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是,没有经过公证,如遇对方反悔,就只能针对这次事故的赔偿问题起诉。当然,如果协议书中规定了严格的违约赔偿责任,直接起诉对方违约也是一个很好的选择。协议书的基本构成:1标题:双方单位名称事由,协议书三部分组成。2正文:条款内容(1)协商目的(2)协商目的责任(3)协议的时间和期限(4)协商目的条款和酬金{价格明确总额大写必须明确货币种类}(5)履行条款期限(6)违反条款的责任处理(7)落款{签署}(8)签署日期

交通事故私了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吗

交通事故私了 协议书具 有法律效力 。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达成协议,并共同签名。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后未履行的,可以申请 人民调解委员会 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 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的,可以按照下列方式履行道路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 (一)当事人自行赔偿; (二)到投保的保险公司或者道路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 服务场所办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后未履行的,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 提起民事诉讼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二条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的,可以按照下列方式履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一)当事人自行赔偿; (二)到投保的保险公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场所办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后未履行的,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交通事故私了协议书是否有法律效力

解答交通事故私了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达成协议,并共同签名。一般依法订立的交通事故私了协议书经当事人签字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后未履行的,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交通事故协议书怎样写才有法律效力

交通事故协议书参照以下模板写具有法律效力:贴偿义务人(甲方):xxx身份证号赔偿权利人(乙方):xxx身份证号全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2014年x月x日x时x分,乙方李xx驾驶二轮轻便摩托车在 镇路段与甲方张xx驾驶的正三轮货运摩托车发生碰撞,导致乙方受伤住院治疗。对此交通事故,xx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张xx对过错行为负此事故的主要责任,李xx对过错事实负有次要责任。现甲方与乙方就该交通事故的赔偿事宣,经双方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甲方一次性赔偿乙方受伤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事故车赔偿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伤残补偿等一切赔偿费用共合计人民币__拾万元(¥ 元)整,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以现金方式付给乙方人民币_拾万元(¥ 元)整。乙方投保的交强险及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由甲方委托诉讼代理人向保险公司主张权利,所得赔偿款全部归乙方所有。三、本协议签订后,本起交通事故引起民事、刑事及行政责任等一次性处理终结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四、本协议订立生效后,乙向有关司法机关出具谅解书。五、本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六、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持一份,公安机关备案一份赔偿义务人(甲方) 赔偿权利人(乙方)见证人:年 月 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交通事故和解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

一、交通事故和解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1、交通事故和解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的内容履行责任。如果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后未履行的,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二、交通事故赔偿协议需要公证吗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不需要公证,主要看当事人的意愿决定是否公证。协议只要是各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法,协议签订后就有效,不一定非得公证。根据法律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交通事故和解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和解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的内容履行责任。如果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后未履行的,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交通事故和解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

交通事故和解协议书是有法律效力的。交通事故和解协议书是双方在自愿、合法的基础上所签订的,以证明双方就该交通事故赔付事宜协商一致。如果事故双方在签订交通事故和解协议书过程中,如果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等情形,那么该赔偿协议是无效的。一、事故的一方需不需要负担责任,需要从下面几种情况来判断:1、行为人有没有违反道路和交通安全的相关的法规,行为人有没有逆向进行行驶,这样就有可能会违反道路交通的安全上面的规则;2、行为人的行为有没有直接导致损害的结果,要明确摔倒的原因,要是因为驾驶的技术出了问题,那么就不该把责任归到另外一方;3、看行为人违章的行为对于交通事故产生了多大的作用;二、交通事故定责流程是如何规定的:1、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认定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2、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时限: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重大、特大事故20日内; 3、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公布交通事故责任时,召集各方当事人同时到场(无故不到场的,按缺席处理),出具有关证据,说明认定责任的依据和理由,并将《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交当事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交通事故和解协议书是否有法律效力

交通事故和解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的内容履行责任。如果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后未履行的,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1、肇事者对被害人造成的人身损害,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其中索赔包括:医疗费用、住院费用及其伙食费、误工费用等等,若导致被害人受到严重伤害或者严重残疾的情况,受害方还可以要求赔偿残疾赔偿金、后续康复护理治疗费用等;2、肇事者造成交通事故导致受害者死亡,侵害方除了要赔偿抢救的相关费用外,还要赔偿相应的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和对其受害者亲属的精神损害赔偿费用等等;3、受害人可以通过与侵害人协商约定相应的赔偿费用,也可以请求交警部门或者调解委员介入调解,若调解无效,则受害者可以依法上诉至人民法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交通事故调解协议书的法律效力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和解协议书是有法律效力的。交通事故和解协议书是双方在自愿、合法的基础上所签订的,以证明双方就该交通事故赔付事宜协商一致。如果事故双方在签订交通事故和解协议书过程中,如果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等情形,那么该赔偿协议是无效的。一般情况下,交通事故通常是指,在道路上,车辆由于过错或者意外等因素,导致人员伤亡或者财产遭受损失的事件。除此之外,交通事故不仅可以在违反交通管理法规的情况下,由不特定的人员造成,也可以是由于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交通事故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四个等级,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一、签订协议的条件: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4、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二、签订协议的程序:1、一方当事人发出订立合同的要约;2、受要约人同意该要约的,可以做出相应的承诺;3、承诺生效的,合同成立。4、采取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当事人应当签字、盖章。

规范性文件有法律效力吗

法律主观:什么是规范性文件规范性文件是各级机关、团体、组织制发的各类文件中最主要的一类,因其内容具有约束和规范人们行为的性质,故名称为规范性文件。目前我国法律法规对于规范性文件的涵义、制发主体、制发程序和权限以及审查机制等,尚无全面、统一的规定。通常对于规范性文件的理解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情况。广义的规范性文件,一般是指属于法律范畴的立法性文件和除此以外的由国家机关和其他团体、组织制定的具有约束力的非立法性文件的总和。狭义的规范性文件,一般是指法律范畴以外的其他具有约束力的非立法性文件。目前这类非立法性文件的制定主体非常之多,例如各级党组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工作部门,人民团体、社团组织、企事业单位、法院、检察院等。国家行政机关制定行政法规和规章以外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法律上称之为抽象行政行为。由于这类行政规范性文件数量多,涉及面广,是行政管理权和行政强制力的体现,直接关系到公共利益、社会秩序和公民的切身利益,因而日益受到公众的关注;对抽象行政行为的法律监督也在逐步加强。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七条规定,如果认为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合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审查该文件的申请。此外,国家法律对于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权限正在逐步予以严格规范。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四条规定,除了法律规范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处罚。

规范性文件的法律效力

法律分析:第一,规范性文件对行政相对人具有约束力和执行力,如果行政相对人违反了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行政机关有权依法对其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第二,规范性文件对行政机关具有拘束力。规范性文件已经发布,行政机关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撤销和改变。第三,规范性文件是行政复议机关审理行政复议案件的依据,又是行政复议审理的对象。行政复议机关审理案件,不仅要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还要依据规范性文件。同时,对于复议机关自己或其下级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如果复议机关认为该文件与上位法相抵触,可在其职权范围内依法予以撤销或改变。对于复议机关同级或上级行政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如果复议机关认为该文件与上位法相抵触,应当提请上级机关或其他有权机关依法处理。第四,规范性文件在行政诉讼中可以被法院一并审理。法院如果认为规范性文件不合法,则不得作为认定行政行为合法的依据,并向制定机关提出处理建议和司法建议,且应当报备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七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一)国务院部门的规定;(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三)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前款所列规定不含国务院部、委员会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规章的审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办理。

规范性文件的法律效力

规范性文件的法律效力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1、规范性文件对行政相对人具有约束力和执行力,如果行政相对人违反了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行政机关有权依法对其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作出行政处罚决定;2、规范性文件对行政机关具有拘束力。规范性文件已经发布,行政机关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撤销和改变;3、规范性文件是行政复议机关审理行政复议案件的依据,又是行政复议审理的对象。行政复议机关审理案件,不仅要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还要依据规范性文件。同时,对于复议机关自己或其下级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如果复议机关认为该文件与上位法相抵触,可在其职权范围内依法予以撤销或改变。对于复议机关同级或上级行政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如果复议机关认为该文件与上位法相抵触,应当提请上级机关或其他有权机关依法处理;4、规范性文件在行政诉讼中可以被法院一并审理。法院如果认为规范性文件不合法,则不得作为认定行政行为合法的依据,并向制定机关提出处理建议和司法建议,且应当报备案。规范性文件是指各级国家权力机关或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在一定范围内普遍适用,长期生效的文件,主要规范行政机关的职责权限,管理行为以及行政执法权的授予、委托等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但是,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第三人提供证据的除外。第五十三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行为所依据的国务院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合法,在对行政行为提起诉讼时,可以一并请求对该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前款规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含规章。第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中,经审查认为本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合法的,不作为认定行政行为合法的依据,并向制定机关提出处理建议。

没有在公安局备案的公章有没有法律效力

怎么没有法律效力啊

公司印章多你知道它们各具什么法律效力吗

每个公司都有印章,每个印章的作用各不相同,都具有特定的法律效力这点你知道吗?曼德企服给你总结一下到底这些章有什么用。公司章主要有5枚,分别是公章、财务章、合同章、发票章、法人代表人名章。需要注意的是,除法人章外,其它4个章需要根据相关规定到工商、公安、开户银行备案或预留印鉴才行。公司的几个章各有什么用?1、公司公章:公司效力最大的一枚章,是法人权利的象征。除法律有特殊规定外(如发票的盖章),均可以公章代表法人意志,对外签订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使用范围:凡是以公司名义发出的信函、公文、合同、介绍信、证明或其他公司材料均可使用公章。保管者:一般来说,公章的掌管者应该是公司创业者或其最信任的人,例如:董事长或总经理。2、财务章:通常与银行打交道的时候会用到,比如银行的各种凭据、汇款单、支票的用印。另外,也会用于财务往来的结算等。保管者:一般由企业的财务人员管理,可以是财务主管或出纳等。3、合同章:单位对外签订合同时使用,可以在签约的范围内代表单位,在合同上加盖合同专用章,单位需承受由此导致的权利义务。一般来说,创业初期可以直接用公章盖合同,减少一支公章可以减少风险(比如遗失、公章私用等)。保管者:可以是公司法务人员、合作律师或行政部门等。4、发票章:企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购买和开发票时,需要加盖发票章。印章印模里含有其公司单位名称、发票专用章字样、税务登记号。根据《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通常需要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注:盖在发票上,或盖在发票领用簿才有效。保管者:一般由财务部门的发票管理员保管5、法人代表人名章:法人章主要用于公司有关决议,以及银行有关事务办理的时候用。印章印模里含有其公司单位名称、发票专用章字样、税务登记号。通常用在注册公司、企业基本户开户、支票背书的用印。保管者一般是法人自己,也有让公司财务部门出纳人员管理的情况。(注:印章的保管者没有特定的法律规定,可依公司情况设定保管者,上述仅供参考。)公司的印章应该如何保管?公司各种印章的权限不一,所有文件加盖印章都必须得到重视。所以说公司印章的保管工作必须要引起重视。公司印章的保管,应实行印章专人保管、负责人印章与财务专用章分管的制度,并严格执行保管人交接制度。一般来说,公司印章的保管具体可以采用以下措施。1、印章管理者:明确印章管理者的岗位法律风险防控意识及责任公司可以要求印章保管或管理者签订“法律风险岗位承诺书”,明确保管者的法律风险防控意识及职责,同时也要加强对他们印章管理工作的法律防范教育,使其充分认识到印章的重要性,加强印章管理的技能和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在加强管理者的岗位意识的同时,也要建立规范的印章管理规定,如:明确印章管理者的管理职责,规范印章使用的业务流程,以及定期检查印章使用情况等,使印章管理工作做到有规可依,有章可循。2、印章使用:建立并使用统一的印章使用审批制度和使用登记表公司应建立并使用统一的印章使用审批制度和使用登记表,使用者要遵守公司的印章使用规定。一般来说,经企业领导批准后,印章使用者应填写统一的用印登记表,企业文书人员对用印文件要认真审查,审核与申请用印内容、用印次数是否一致,然后才能在相关文件上用印。需要注意的是,使用印章时,要确保由印章保管人员亲自用印,不能让他人代为用印,同时不能让印章离开印章保管人员的视线。一般情况下,未经企业主要领导亲自批准,不允许使用者将印章携带外出,即使需要外出携带,最好指定可信任的人随往,确保印章安全。3、严格控制或禁止在空白文件上盖印章印章使用过程中,印章管理者一定要确保使用者不能在空白文件,如空白纸张、空白单据、空白介绍信等上面加盖公司印章,如遇特殊情况,必须要经过公司核心管理者的同意,如果加盖印章的空白文件无用后,持有者也要该空白文件退回印章管理部门(如行政部、办公室),请其妥善处理,从而确保用章安全。4、印章不小心遗失了,该怎么办?印章遗失必须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取得报案证明,同时在当地或项目所在地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之后,在进行补刻时,要拿上公安机关的报案回执、登报申明、补刻印章申请书等材料到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备案,然后到指定印章公司进行刻章。Tips:公章丢失,即使自己保留了所有的公章信息,例如样式和编码,也不能私自进行刻章,否则将面临拘留的行政处罚。5、对变更或撤销的部门或公司及时处理相关印章企业所属部门发生变更或被撤销后,印章统一管理部门必须收缴部门印章及用印记录;所属分公司注销后,在工商注销手续完成后,必须收缴分公司包括行政印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负责人名章等在内的全部印章及用印记录;项目部关闭后,项目部印章及用印记录必须全部上缴企业印章管理部门。企业印章管理部门会同法律部门将收缴的印章统一销毁,用印记录由印章管理部门按档案管理规定存档。公司印章的法律效力如何?对印章法律效力的评判,是价值判断而非事实认定,所以主要体现在发生争议时。简单举几个经常会碰到的情形:1、错用印章内部印章对外使用,如人力章、行政章对外签订合同。印章类型错误使用,如对账单上加盖税务章,劳动合同加盖财务章。一般情形下仅有印章不发生效力,但如盖章的同时有经办人签字,则是否对公司生效取决于该经办人是否为代理人或合同指定的特定经办人。2、分公司印章的效力根据公司法,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产生的责任由公司承担,其地位类似于公司的内设机构。但分公司与普通内设机构因公司法的特殊规定而产生不同的后果,如分公司可以作为民事纠纷中的被告,而内设部门就不行。公司的事务加盖分公司的印章,一般会对公司有约束力。3、伪造印章如果经鉴定与工商、公安备案的印鉴不一致,一般可认定不代表公司意思,也就是公司无需对此负责。但是,如果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同时有签字(不是签章),一般会推定对公司有约束力;如果与相同的交易对象有类似交易并已履行完毕(典型如之前的合同、对账等),也会推定对公司有约束力。代理记账多少钱?找曼德企服放心,公司代办安全高效,税务顾问专业,曼德企服一站式服务专家。

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根据我国现行《电子签名法》第十三条“电子签名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视为可靠的电子签名:1)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专有性)2)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可控性)3)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不可篡改性)4)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不可篡改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十四条 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可靠的电子签名不仅被法律所承认且与传统手写签名或盖章的法律效力相同。

司法解释具有法律效力吗

法律分析:司法解释在司法实践中可以说是很大程度上比某些具体法条还靠得住,所以司法解释必然是有法律效力的,因为司法解释本身就是最高院对于各级法院判案的一个规定,所以各级法院在审判案件是当然会依照其解释进行。另外,国务院的意见,只能算作一般规范性文件,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或者你的意思是国务院的规定,这个算行政法规,这是国务院行政立法权的一项,是具备法律效力的。从法律效力上讲,行政法规高于部门行政规章,部门行政规章高于一般行政规范性文件。由于法律效力的差异,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中也采取了不同的处理原则:以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依据,参照国务院部、委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制定、发布的规章,至于规章以下的一般规范性文件在行政诉讼中仅具有参考意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解释工作的规定》第二条 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司法解释。第三条 司法解释应当根据法律和有关立法精神,结合审判工作实际需要制定。第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司法解释,应当经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第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司法解释,具有法律效力。

房屋代购协议有没有法律效力

法律分析:有,根据现行的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房屋代购合同协议为有效合同。如果房屋代购协议出现如下情形则应当认定为无效协议:1、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相关条款,损害国家利益。2、合同签订存在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汽车代购协议具备法律效力吗

具备的。债权人对保险合同中明确指定的保险受益人是没有债务追索权的,保险赔偿款金不能用来偿还被保险人生前的债务代购协议是指在代购过程成,提供代购服务一方与客户方达成的协议,具备法律效应。网络注册用户服务是利用因特网发送和收取信息。用户的行为指引是根据国家有关因特网的法规,政策和程序的。用户须承诺不传输任何非法的、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伤害性的、庸俗的,淫秽等信息资料。另外,用户也不能传输任何教唆他人构成犯罪行为的资料;不能传输助长中国大陆不利条件和涉及国家安全的资料;不能传输任何不符合当地法规、国家法律和国际法律的资料。禁止未经许可非法进入其它电脑系统。若用户的行为不符合以上提到的服务条款,代购方将作出独立判断并立即取消用户服务帐号。用户需对自己在代购发方注册用户服务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用户若在代购方注册用户服务中散布或传播反动、色情或其他违反国家法律的信息,代购方注册用户服务的系统记录有可能作为用户违反法律的证据用户明确同意电子邮件服务的使用由用户个人承担风险。代购方明确表示不提供任何类型的担保,不论是明确的或隐含的,但是对商业性的隐含担保,特定目的和不违反规定的适当担保不予以限制。代购方对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出错发生均不作担保,对信息是否准确、及时、顺利地发送也不提供任何担保。用户理解并接受任何信息资料 ( 下载或通过代购方注册用户服务取得 ) ,取决于用户自己并由其承担系统受损或资料丢失的所有风险和责任。用户不会从代购方收到口头或书写的意见或信息,也不会在这里作明确担保。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男朋友公司所持股份40%,想把这个股份转入我名下,协议书该如何写才具有法律效力。

股权转让协议书,主要你是认缴制还是实缴制。本来给你上传个模板,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总是失败,你也可以百度下股权转让协议书。好多的。如果是认缴制,在协议中注明下期出资时间,并有受让方承担相关的义务等事宜。股权转让协议转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鉴于甲方在 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合法拥有 股权,现甲方有意转让其在标的公司部分 股权。鉴于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在标的公司拥有 股权。鉴于标的公司股东会决议也同意由乙方受让甲方在标的公司拥有的 股权,其余股东同意该权利受让行为并放弃对该部分转让权利的优先受让权。甲乙双方经自愿、平等、友好协商,就标的公司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股权转让1、甲方同意将其在标的公司所持部分股权,即标的公司注册资本的 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2、甲方同意出售而乙方同意购买股权,包括该股权项下所有的附带权益及权利,且上述股权未设定任何(包括但不限于)留置权、抵押权及其他第三者权益或主张。第二条股权转让价格及价款的支付方式1、甲方同意根据本合同所规定的条件,以 元将其在标的公司拥有的 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以此价格受让该股权。2、乙方同意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日内与甲方就全部股权转让款以货币形式完成交割。第三条甲方声明1、甲方为本协议第一条所转让股权的唯一所有权人。2、甲方作为标的公司股东已完全履行了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义务。第四条乙方声明1、乙方以出资额为限对标的公司承担责任。2、乙方承认并履行标的公司修改后的章程。3、乙方保证按本合同第二条所规定方式支付股权转让款。第五条股权转让有关费用和变更登记手续1、双方同意办理与本合同约定的股权转让手续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 方承担。2、乙方支付全部股权转让款后,双方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第六条有关股东权利义务1、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不再享有转让部分股权所对应的标的公司股东权利同时不再履行该部分股东义务。2、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享有标的公司持股部分的股东权利并履行股东义务。必要时,甲方应协助乙方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包括以甲方名义签署相关文件。第七条 协议的变更和解除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但甲乙双方需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3、由于一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另一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4、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5、合同中约定的其它变更或解除协议的情况出现。第八条违约责任1、如协议一方不履行或严重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违约方须赔偿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除协议另有规定外,守约方亦有权要求解除本协议及向违约方索取赔偿守约方因此蒙受的一切经济损失。2、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二条的规定按时支付股权转让款,每延迟一天,应按延迟部分价款的 ‰支付滞纳金。乙方向甲方支付滞纳金后,如果乙方的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滞纳金数额,或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其它损害的,不影响甲方就超过部分或其它损害要求赔偿的权利。第九条保密条款1、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向其他第三人泄漏在协议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相关信息,也不得将本协议内容及相关档案材料泄漏给任何第三方。但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披露的除外。2、保密条款为独立条款,不论本协议是否签署、变更、解除或终止等,本条款均有效。第十条争议解决条款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1、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一条生效条款及其他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2、本协议生效后,如一方需修改本协议的,须提前十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3、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余送有关部门审批或备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本协议于 年 月 日订立于 。甲方: 乙方: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哥本哈根议定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持续13天的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最终在失望中画上句号,迫使人们将拯救地球的希望寄予下一个冬天——2010年底在墨西哥举办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16次缔约方会议。但无论如何,我们先得挨过这个冰冷的冬天。经过各国领导人深夜磋商,包括美国和中国在内的26个哥本哈根气候大会与会国终于就应对气候问题达成一项协议,该协议仅有3页,没定下任何具体减排目标且不具有法律效力,遭到部分拉美和非洲国家的强烈反对。经过彻夜谈判后,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当地时间昨日中午召开新闻发布会,代表联合国事实上宣布了这份文件的有效性。他说,他对哥本哈根气候变化大会所取得的进展感到满意,这次大会朝着正确的方向迈出了一步,“还要继续把这份文件变成具有法律效应的文件。”哥本哈根会议闭幕了。也许正如潘基文在新闻发布会上所说的那样,哥本哈根只是一个开始。

告知书有没有法律效力

【法律分析】:告知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本人在告知书上签名,且告知书内容合法,又有政府的公章的话,告知书一般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是员工告知书的,员工在告知书上签字,即视为告知书生效,将来发生争议,告知书可以作为证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告知书有什么法律效力

告知书员工签字了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将来发生争议,单位就可以以此说明员工知晓公司相关制度和内容,告知书可以作为证据。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第六十二条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告知书有什么法律效力

【法律分析】: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一般情况下,只要本人在告知书上签名,且告知书的内容合法,上面又有相关单位的公章的话,告知书一般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告知书有什么法律效力

告知书具有的法律效力如下:1、员工告知书一般是用人单位在新员工入职时要求劳动者签订,以便告知劳动者已经知晓公司制度和劳动合同内容;2、员工已经签字,就视为有效,将来发生争议,单位就可以以此说明员工知晓公司相关制度和内容,以此免责。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如果本人在告知书上签名,且告知书内容合法,又有政府的公章的话,告知书一般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是员工告知书的,员工告知书一般是用人单位在新员工入职时要求劳动者签订,以便告知劳动者已经知晓公司制度和劳动合同内容。员工已经签字,就视为有效,将来发生争议,单位就可以以此说明员工知晓公司相关制度和内容,以此免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告知书签字了有没有法律效力

法律主观:告知书是否具 有法律效力 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本人在告知书上签名,且告知书内容合法,又有政府的公章的话,告知书一般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是员工告知书的,员工在告知书上签字,即视为告知书生效,将来发生争议,告知书可以作为证据。

告知书有什么法律效力

告知书就是通知并告诉你的意思,一经送达就证明对方已履行告知你的权利和义务,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

告知书有什么法律效力

告知书员工签字了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将来发生争议,单位就可以以此说明员工知晓公司相关制度和内容,告知书可以作为证据。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第六十二条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告知书有没有法律效力

法律分析: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一般情况下,只要本人在告知书上签名,且告知书的内容合法,上面又有相关单位的公章的话,告知书一般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告知书有什么法律效力

告知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要根据以下情况来判断:1、本人在告知书上签名,且告知书内容合法,又有政府的公章的话,告知书一般是具有法律效力的;2、如果是员工告知书的,员工告知书一般是用人单位在新员工入职时要求劳动者签订,以便告知劳动者已经知晓公司制度和劳动合同内容;3、员工已经签字,就视为有效,将来发生争议,单位就可以以此说明员工知晓公司相关制度和内容,以此免责。存在以下情况的告知书无效:1、因行为人不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无效;2、因意思表示不真实而无效;3、因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而无效。通知书和告知书有什么区别?1、告知书和通知书出现在听证过程的不同阶段,告知书是在进入程序以前的一种法律文书;而通知书是行政机关决定受理听证请求,进入程序后所发出的一种法律文书。2、告知书和通知书的内容不一样,告知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以及行政处罚建议等实体内容,告知当事人的程序权利,而通知书的主要内容证有据、材料等内容。3、告知书和通知书的目的不一样,告知书的最主要目的在于告知当事人有权要求听证以及提出听证请求的时限;而通知书的最主要目的在于告知当事人举行会议的证据材料等。综上所述,告知书作为一种行政机关向当事人发出的书面通知,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当事人需要认真阅读,了解相关内容和处理决定,遵守行政机关的决定,如有不满意的地方可以在规定的时限内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章程怎样通过才有法律效力?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合作社章程应当由全体设立人一致通过才有法律效力。表明章程的制定取得了全体设立人的一致意见,体现了全体设立人的共同意志。也就是只有全体设立人全部都同意章程当中的规定,才能通过章程的制定,这样制定的章程才具有上面所说的法律效力。

分包商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有法律效力没

分包商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有法律效力。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劳动合同,并且经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劳动者若做到单位所要求的工作量和质量,单位就必须发这些工资。劳动者可以把单位承诺书,作为证据使用。关于工资承诺书,是单位单面方面承诺,只有劳动者在做到公司要求时,工资才能够兑现,这和劳动合同不一样。

为什么报销的时候要提供酒店的消费水单,有法律效力吗?可以自己打印消费水单吗

因为这是保障你权利的证明,你有消费报销的权利,那你就有义务去提供你正当消费的证明

招标文件里的合同范本具有法律效力吗

法律主观:招标文件中条款是否有合同效力需要视情况而定。招标文件中条款如果是属于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愿的表达、没有违反国家的法律规定、没有损害他人权益、有相应的格式要求、没有一方免除责任或者加重对方责任的具有合同效力。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 民事法律行为 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 民事行为能力 ;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九条 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国家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有规定的,招标人应当按照其规定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相应要求。 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确定工期的,招标人应当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条 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违法的行政行为有法律效力吗

法律分析:行政处罚经确认是违法的,对违法的行政处罚撤销后,行政处罚是无效的,受害人因违法的行政处罚造成损失的,可以申请国家赔偿。违法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实施的行为违反行政法律规范,侵害受法律保护的行政关系而尚未构成犯罪的有过错的行为,如滥用职权、适法错误、程序违法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

行政裁定书中的调查查明有法律效力么

题主是否想询问“行政裁定书中的调查查明有法律效力吗”?没有。调查是一过程性行为,并非最终的行政行为,不具备最终的法律效力。《行政裁定书》是一类法律裁定文书,是驳回起诉用,有原告、被告、第三人。

行政行为的法律效力主要体现在哪几方面

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对行政相对人有效力,行政相对人必须执行;2.对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有效,行政机关不得随意变更行政行为;3.对其他行政机关有效,其他行政机关不得对该种行为再作出相同或近似的行政行为;4.对所有人有效,所有人都应尊重该行政行为。

违法的行政行为有法律效力吗

法律分析:违法的行政行为如果不被法院撤销的情况下,还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所以如果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判决撤销,自始无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 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一)主要证据不足的;(二)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三)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超越职权的;(五)滥用职权的;(六)明显不当的。

简述行政行为的法律效力

行政行为具体可以分为抽象行政行为的法律效力和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效力。抽象行政行为也即是行政立法(包括低层次的规范性文件),是法定机关针对非特定人制定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的过程和结果。抽象行政行为能否具有法律效力主要依据其是否符合上位法律规范,符合上位法即有效,否则当然无效。具体行政行为也就是特定主体依据规范性法态腊律文件针对特定对象做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单方行为。具体行政行为具有合哪闭谨法推定性,也即是具体行政行为一旦做出就推定其合法李基,该行为的行政相对人就必须服从。该行政行为如果违法可以通过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行为具体可以分为抽象行政行为的法律效力和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效力。抽象行政行为也即是行政立法(包括低层次的规范性文件),是法定机关针对非特定人制定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的过程和结果。抽象行政行为能否具有法律效力主要依据其是否符合上位法律规范,符合上位法即有效,否则当然无效。具体行政行为也就是特定主体依据规范性法态腊律文件针对特定对象做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单方行为。具体行政行为具有合哪闭谨法推定性,也即是具体行政行为一旦做出就推定其合法李基,该行为的行政相对人就必须服从。该行政行为如果违法可以通过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

合法行政行为的法律效力不包括( )

行政行为具体可以分为抽象行政行为的法律效力和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效力。抽象行政行为也即是行政立法(包括低层次的规范性文件),是法定机关针对非特定人制定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的过程和结果。抽象行政行为能否具有法律效力主要依据其是否符合上位法律规范,符合上位法即有效,否则当然无效。具体行政行为也就是特定主体依据规范性法律文件针对特定对象做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单方行为。具体行政行为具有合法推定性,也即是具体行政行为一旦做出就推定其合法,该行为的行政相对人就必须服从。该行政行为如果违法可以通过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

对赌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实践中俗称的“对赌协议”,又称估值调整协议,是指投资方与融资方在达成股权性融资协议时,为解决交易双方对目标公司未来发展的不确定性、信息不对称以及代理成本而设计的包含了股权回购、金钱补偿等对未来目标公司的估值进行调整的协议。对于投资方与目标公司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订立的“对赌协议”,如无其他无效事由,认定有效并支持实际履行。但投资方与目标公司订立的“对赌协议”是否有效以及能否实际履行,存在争议。投资方与目标公司订立的“对赌协议”在不存在法定无效事由的情况下,目标公司仅以存在股权回购或者金钱补偿约定为由,主张“对赌协议”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投资方主张实际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是否审查是否符合公司法关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及股份回购的强制性规定,判决是否支持其诉讼请求。具体可以参考《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对赌协议,又称估值调整协议,是指收购方(包括投资方)与出让方(包括融资方)在达成股权性融资协议时,为解决交易双方对目标公司未来发展的不确定性、信息不对称以及代理成本而设计的包含了股权回购、金钱补偿等对未来目标公司的估值进行调整的协议。对赌协议实际上是一种期权的形式,通过条款的设计,对赌协议可以有效保护投资人利益。收购方(包括投资方)与出让方(包括融资方)可在该协议中对未来不确定的情况进行约定。如果约定的条件出现,融资方可以行使某种权利;如果约定的条件不出现,投资方则行使相关权利。效力审查:主要依据《民法典》及《公司法》有关强制性规定审查对赌协议的效力。既要贯彻鼓励投资方对实体企业特别是科技创新企业投资的原则,又要贯彻资本维持原则和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原则。只要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一般认可对赌协议的效力,并支持实际履行。但是如果要求公司履行回购义务,目标公司必须满足减资的条件。如果不满足减资的条件,要求公司履行回购义务的,法院不予支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一百四十二条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公司因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前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司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上市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因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对赌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法律分析:对赌协议实际上就是期权的一种形式。通过条款的设计,对赌协议可以有效保护投资人利益。在国外投行对国内企业的投资中,对赌协议已经应用。对赌协议就是收购方(包括投资方)与出让方(包括融资方)在达成并购(或者融资)协议时,对于未来不确定的情况进行一种约定。如果约定的条件出现,融资方可以行使一种权利;如果约定的条件不出现,投资方则行使一种权利。对赌协议是法律允许的,具有法律效力。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对赌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法律分析:对赌协议实际上就是期权的一种形式。通过条款的设计,对赌协议可以有效保护投资人利益。在国外投行对国内企业的投资中,对赌协议已经应用。对赌协议就是收购方(包括投资方)与出让方(包括融资方)在达成并购(或者融资)协议时,对于未来不确定的情况进行一种约定。如果约定的条件出现,融资方可以行使一种权利;如果约定的条件不出现,投资方则行使一种权利。对赌协议是法律允许的,具有法律效力。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对赌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对赌协议有法律效力。对赌协议实际上就是期权的一种形式,只要依法签订,不存在无效情形,合法。对赌协议即“估值调整机制”,是投资方与融资方在达成融资协议时,对于未来不确定的情况进行一种约定。根据自然人的具体情况,按照年龄阶段的不同和理智是否正常,将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划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三种,具体情况如下: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具有的通过自己独立的意思表示进行民事法律行为的能力。在一般情况下,自然人达到成年的时候,不仅能够有意识地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而且能够理智地判断和理解法律规范和社会共同生活规则,能够估计到实施某种行为可能发生的后果及对自己的影响;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独立通过意思表示进行民事法律行为的能力受到一定的限制。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3、无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公民不能独立进行民事活动,只能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进行民事活动。未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一百四十五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对赌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一、对赌协议有法律效力吗1、对赌协议有法律效力。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八条本编对合同的效力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的有关规定。二、对赌协议注意事项有哪些1、合理确定对赌对象和对赌工具。这两个要素不同,所意味的风险内容和风险控制手段也就不同;2、合理设定各项对赌指标,审慎确定对赌估值。对赌协议的业绩目标要设定在相对可控的范围之内,并辅助以必要的兜底条款或免责条款,还可以采用浮动股权比例条款的思路来协商确定投资方的投资额及投资比例;3、科学设计对赌架构,对于本方不利的对赌内容可以允许存在法律风险,对于本方有利的内容,则要通过变通安排甚至搭建海外架构保证其合法性、合规性以及可执行性;4、公司控制权是对赌底限,目标公司应设定控制权保障条款,以保证最低限度的控股地位;5、分层博弈,分期对赌,设定节点目标、通过过程对赌,对双方都不失为一种好的制度安排;6、救济多通道,方案可替代,赋予双方选择权;7、清晰界定对赌的终止标准,设立对赌协议终止的节点、条件、标准和程序,避免长期不能解套;8、退出的安排的特殊限制,如不能转让给竞争对手、不能转让给上下游单位或者其他需要排除的转让主体;9、专业人士的介入。

司法鉴定意见书的法律效力

司法鉴定意见书的法律效力是来源于司法鉴定合法性原则,是指司法鉴定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它是评断鉴定过程与结果是否合法和鉴定结论是否具备证据效力的前提。鉴定结果的合法性,主要表现为司法鉴定文书的合法性。鉴定文书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文书格式和必备的各项内容,鉴定结论必须符合证据要求和法律规范。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鉴定部门鉴定并出具的鉴定结论,由于其在委托程序上的非正式性,并且存在诸多的利己性和利益趋动性,对此种方式产生的鉴定结论的证据力应具体分析:(1)对于当事人提交法庭的自行鉴定结论必须进行审查,必须经过庭审质证,否则不能直接作为定案的证据;(2)如果对方当事人对该鉴定结论没有异议,且不存在需要重新鉴定的情形的,在质证后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证据。(3)如果对方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提出异议,并有证据足以反驳该鉴定结论所认定的事实的,对方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重新鉴定,其鉴定结论没有效力。对司法鉴定书的结果不服的怎么处理坚持申请重新鉴定。如果因鉴定意见错误不服而要推翻,则一定要坚持申请重新鉴定。那么取得法官对重新鉴定的支持就是首要目的。当事人就不能单纯的只是提出申请,而要围绕重新鉴定申请准备充分合理的理由,要尽量搜集证据,要尽其所能。比如对鉴定意见提出充分有据合法合理的异议,包括针对鉴定程序和鉴定结果等等。这方面,可以参考的法律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7条规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意见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一)鉴定机构或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三)鉴定意见明显依据不足的;(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内容,以及第28条规定“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意见,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等内容。但“何谓“鉴定程序严重违法”、“鉴定意见明显依据不足”、“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有证据足以反驳”并无明确和具体的标准。所以就大有文章可做,完全在于当事人自己的努力了。聘请专业就显得尤为重要。比如,有些当事人在提出重新鉴定申请后并不能提出充分的理由,或者提出了充分的理由而法官并不支持。那么可能最终会放弃重新鉴定申请,或者无奈得同意不满意的鉴定意见。很多当事人不懂得可以利用依法申请法官回避或者投诉的手段来达到重新鉴定的目的。司法鉴定意见为什么具有法律效力者主要是由于司法鉴定必须是由具有较强专业知识的人进行的鉴定,且必须按照既定的流程、原则进行鉴定。对于不服司法鉴定的结果的,可以再次申请进行司法鉴定,但是并不是所有进行二次申请的,人民法院都会批准的,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法律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司法鉴定活动,保障司法鉴定质量,保障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通则。第二条 司法鉴定程序是指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应当遵循的方式、方法、步骤以及相关的规则和标准。本通则适用于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从事各类司法鉴定业务的活动。第三条 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尊重科学,遵守技术操作规范。第四条 司法鉴定实行鉴定人负责制度。司法鉴定人应当依法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鉴定,并对自己作出的鉴定意见负责。

司法鉴定的法律效力

法律分析:司法鉴定并不是所有的都有法律效力的,而且司法鉴定的效力优先程度有时会有所不同。(一)合法来源的鉴定结论效力优先;(二)符合规格的鉴定结论效力优先;(三)法定鉴定部门的鉴定结论效力优先;(四)本部门委托鉴定的鉴定结论效力优先;(五)距案发时间近的鉴定结论效力优先;(六)对实物的鉴定结论效力优先。法律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第十四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对委托鉴定事项、鉴定材料等进行审查。对属于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鉴定用途合法,提供的鉴定材料能够满足鉴定需要的,应当受理。对于鉴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不能满足鉴定需要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要求委托人补充补充后能够满足鉴定需要的,应当受理。第二十八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鉴定时限延长的,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鉴定时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

鉴定结论通知书的法律效力

一个程序 就是告知你一下

意向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分析:有。如果合作意向书规定了双方详细的权利义务,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只是单纯的意向,没有其他现实的约束,不具有法律效力。意向书是一种单方意思表示,泛指合同双方在缔结正式协议前就协商程序本身或就未来合同的内容所达成的各种约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意向书的法律效力

意向书和合同不一样,不具备合同效力,意向书是在合同正式签约之前对于一种初步设想的意见文书,带有一定的协商性,且仅仅有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没有双方合意,不具备合同生效条件。意向书、协议书、合同,在法律效力上是不一样的。【法律分析】意向书是国家、单位、企业以及经济实体与个人之间,对某项事务在正式签订条约、达成协议之前,由一方向另一方表明基本态度或提出初步设想的一种具有协商性的应用文书。意向书的主要作用是传达意向,提请对方注意或供参考,可以约束双方的行动,保证双方的利益;意向书能反映业务工作上的关系,能保证业务朝着健康有利的方向发展;意向书可为正式签订协议或合同打下基础。意向书是协商过程中各方基本观点的记录,一旦达成正式协议,便完成了意向性的使命。它不具有协议,合同那样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意向书已经具备了一份合同的主要条款,如买卖双方约定了买卖价格、买卖标的物、交付时间、交付方式、违约条款等,而且当事人没有明确排除其约束力,且一方已经开始履行了该意向书所载明的部分义务,对方也接受了,虽然此时没有订立合同,通常应认为该意向书具备了法律约束力,也可以视为一份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意向书的法律效力

一般情况下,意向书内容中都含有导致其丧失约束力的条款。如在意向书中列有“本意向书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的权利义务具体由正式的合同确定”等条款,意向书中这些条款通常都表明双方不希望受到有关内容的约束。但在某些情况下,意向书也会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如果意向书已经具备了一份合同的主要条款;如买卖双方约定了买卖价格、买卖标的物、交付时间、交付方式、违约条款等,而且当事人没有明确排除其约束力,且一方已经开始履行了该意向书所载明的部分义务,对方也接受了,虽然此时没有订立合同,通常应认为该意向书具备了法律约束力,也可以视为一份“合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意向书的法律效力

意向书和合同不一样,不具备合同效力,意向书是在合同正式签约之前对于一种初步设想的意见文书,带有一定的协商性,且仅仅有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没有双方合意,不具备合同生效条件。意向书、协议书、合同,在法律效力上是不一样的。【法律分析】意向书是国家、单位、企业以及经济实体与个人之间,对某项事务在正式签订条约、达成协议之前,由一方向另一方表明基本态度或提出初步设想的一种具有协商性的应用文书。意向书的主要作用是传达意向,提请对方注意或供参考,可以约束双方的行动,保证双方的利益;意向书能反映业务工作上的关系,能保证业务朝着健康有利的方向发展;意向书可为正式签订协议或合同打下基础。意向书是协商过程中各方基本观点的记录,一旦达成正式协议,便完成了意向性的使命。它不具有协议,合同那样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意向书已经具备了一份合同的主要条款,如买卖双方约定了买卖价格、买卖标的物、交付时间、交付方式、违约条款等,而且当事人没有明确排除其约束力,且一方已经开始履行了该意向书所载明的部分义务,对方也接受了,虽然此时没有订立合同,通常应认为该意向书具备了法律约束力,也可以视为一份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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