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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重特大交通事故原因之首

2023-09-20 16:1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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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小凡

中国是一个有着悠久酒文化历史的国家。俗话说“没有酒不能吃饭”。在老年生活宴会上喝“寿酒”;生来喝“满月酒”的孩子;娶个媳妇,喝“喜酒”;成为头号饮品“进修酒”;事业上成功喝“庆功酒”...在日常生活中,喝酒已经成为人们交流和表达情感不可或缺的方式。然而,随着汽车进入寻常百姓家,酒后驾车引发的交通事故已经成为威胁人类的一大“杀手”。

第一,酒驾造成的悲剧令人震惊!

打开百度,输入“酒驾交通事故”,可以找到648万多条与酒精相关道路的交通安全事故信息,我们从中随机抽取几个例子:

2009年1月21日,河南灵宝司机王卫斌醉酒驾驶宝马撞人,造成6死6伤。

2009年6月30日,南京司机张明宝酒后驾车撞上9人6车,造成5死4伤,其中包括一名孕妇。

2009年7月16日,郑州市驾驶员傅某在无证驾驶时撞到11人,造成3死8伤。

2009年8月4日,杭州司机牟伟酒后驾驶保时捷超速行驶,撞死17岁女孩马芳芳。

2009年8月5日,也就是马芳芳遭遇不幸的第二天,黑龙江鸡西的司机张西军在夜市饮酒后撞了26人,造成两人死亡。

2013年8月12日,广州市驾驶员李某酒后驾驶奔驰超速行驶,造成3死4伤(重伤1人,轻伤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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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次因饮酒引发的交通事故,都充满了血泪和遗憾。世界卫生组织的事故调查显示,约50%-60%的交通事故与酒后驾驶有关,酒后驾驶已被列为交通事故中的主要死亡原因。

二、酒精对驾驶的影响

酒的主要化学成分是乙醇,俗称酒精。从医学角度来说,饮酒后,酒精会通过口腔、食道、胃、肠粘膜等人体器官被吸收到血液中。,进而抑制大脑等高级神经系统的功能。酒精对大脑的影响正好与驾驶员保持头脑清醒的要求相反,对安全驾驶造成了很大的威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降低注意力的主导性。

酒后开车会极大影响你的注意力。据研究,酒精进入人体后,人的注意力往往偏向一侧,支配注意力的能力也大大降低。行车过程中,如果注意力不能转移,会影响对瞬息万变环境的观察,从而忽略路上的行人、车辆、信号等,极易引发事故。

第二,造成视力障碍。

饮酒会暂时损害视力,引起视力不稳定,颜色辨别能力下降,无法及时发现和正确理解交通信号、标志、标线。喝酒后视野会大大缩小,尤其是酒驾司机,只能感受到周围环境的一小部分,只盯着前方的目标,很难发现视野边缘的隐患,容易导致事故。

第三,反应能力降低。

饮酒后,酒精会对中枢神经系统产生麻醉抑制作用。实验表明,当饮酒者每100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20毫克时,反应能力会下降,当酒精含量达到100毫克时,会下降35%左右,当酒精含量达到150毫克时,会下降50%,会导致运动障碍和手脚失去控制。驾驶员在不饮酒驾驶时发现前方危险情况时,从视觉感知到踏板动作的反应时间一般为0.75秒,饮酒后的反应时间应增加2~3倍。按照60公里/小时的车速,饮酒后的反应距离将从12.5米延长至25米至37.5米。因此,酒后驾车的风险会成倍增加。

第四,触觉能力降低。

开车后,由于酒精的麻醉作用,触觉信息会减少,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和方向盘。如果刹车踏板较弱,不能很好地抓住方向盘,用油门踏板作为刹车踏板,是极其危险的。

第五,判断和思考能力降低。

喝酒后,人的判断力和思维能力会受到很大影响。人对光、声刺激的反应时间会延长,本能反射动作的时间也会相应延长。感觉器官与眼、耳、手、脚等运动器官之间的协调功能会受损,运动反射神经迟钝,会使驾驶员无法掌握车辆的行驶速度和前方障碍物的距离,正确处理车辆与路面宽度的关系,容易导致追尾或碰撞事故。

第六,精神障碍。

醉酒的人情绪波动很大,有的人会忘记当下的现实和各种烦恼,有的人会精神亢奋,高估自己,盲目自信,自我感觉良好,无视周围人的建议,容易开“英雄车”“恩怨车”,但实际上我的手脚动作缓慢或异常,遇到紧急情况时,会出其不意造成交通事故。

第七,疲劳。

由于酒精的麻醉作用,会对人体产生疲劳作用,容易出现困倦甚至昏迷,表现为驾驶不规律,视力在空之间,这也是交通事故的原因之一。

针对酒驾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威胁,我国建立了完备的法律法规体系。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发布了《酒后驾驶检测人员血液和呼气酒精含量阈值及检验》(GB19522—2004),将酒后驾驶分为醉酒驾驶和醉酒驾驶。饮酒是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毫克/100毫升、小于80毫克/100毫升的驾驶人的驾驶行为。醉酒驾驶是指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对醉酒驾驶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记12分。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能再次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在酒精影响下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终身不得再次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第三,预防酒驾其实很简单,只要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人们从无数次酒驾带来的惨痛教训中总结出一个道理!那就是“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简单有效,只要做到了,就能防止悲剧重演,但现实是重复的。为什么酒驾这么难禁?主要原因有:

1.司机禁酒意识弱,运气好。

很多司机都有一个错误的想法,认为自己开车技术好,酒量大。只要不超过自己的“酒量”,不喝醉对驾驶机动车影响不大,主观上会放纵自己。还有一些人认为自己很有钱,不怕被抓,不怕被罚。有些人很幸运,认为自己可以逃脱交警的检查。所以在各种侥幸心理的影响下,我选择了酒驾这个违法行为,却不知道这种盲目的自信最终会害了别人也害了自己。驾驶过程中一旦失控,就会引发交通事故,给他人和自己带来极大的安全威胁。

2.受“酒文化”传统习俗的影响,司机经不起酒徒的诱惑。中国悠久的酒文化应该说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它是中国文化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是一种文化传承。然而,另一方面,对于现代繁忙交通的现状来说,这也是导致危险驾驶的重要诱因之一。一直以来,人们都有“千杯酒不如知己”的说法,开心的时候“以酒为乐”,“不醉不归”。难过的时候,“借酒浇愁”;“感情深,一口闷;浅薄的感情,一舔”,似乎喝酒爽快就能显示诚意。在餐桌上,为了营造气氛,食客往往会忘记酒精对司机的致命危害,劝司机不要乱喝。很多司机受不了酒徒的诱惑,认为不喝酒就是对不起朋友,最终为交通安全埋下祸根。

第四,拒绝酒驾需要全民参与。

人的出行离不开机动车,安全驾驶涉及到道路交通活动的每一个参与者。防止酒驾不是司机个人的事,而是全社会的共同大事!

1.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广泛宣传酒后驾驶的危害性,教育人们遵循“饮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警示。

一要扩大宣传教育范围。过去宣传教育的对象主要是司机,忽略了非司机。在餐桌上,司机拿起酒杯时,大部分非司机对酒驾的危害一无所知,受传统“酒文化”的影响,主观上缺乏劝阻意识,甚至反劝导意识。因此,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部门和道路交通活动参与者要运用一切手段,落实全民参与、全民学习,让“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警示能够浸入每一个公民的脑海中,成为驾驶员的行为准则和乘客监督的“规则”。

二是宣传教育内容需要更加丰富。与酒驾相关的宣传教育内容不仅要有典型案例和相关法律法规,还要有酒驾后果的代价。让每一位道路交通参与者真正明白“一杯酒给司机,两滴泪给亲人”的意义。这还不是全部。对于司机来说,还是有一辈子的前途的——如果被列为危险驾驶罪或者交通事故,如果需要申请移民签证或者留学签证,因为大多数国家在申请出国签证的时候都要求无犯罪记录的证明,而且你有犯罪记录;如果你因酒后驾驶被雇主解雇,你将不会得到经济补偿。如果你是营运车辆驾驶员,即使酒驾后拿回驾驶证,也不允许终生驾驶营运机动车;如果想参军,从事保安、航空空等工作,或者报考军校、警校等。,你也会因为你的犯罪记录等受到限制...

2.加大对酒驾的查处力度,形成高压控制的局面。交警在日常执法职责中应加强对驾驶人的检查。特别是夜间,要科学部署餐馆、娱乐场所周边警力,加大排查力度。一旦发现醉酒司机,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形成高压态势,让每个司机都碰不到这条高压线。

3.从源头入手,进一步规范驾驶员培训制度和驾驶员考试制度,严控培训和考试发证。通过对交通法规和车辆操作技术的学习,驾驶员会有很强的安全意识,自觉遵守就有可能有效遏制酒驾这一严重违法行为。还需开展针对性宣传,张贴提醒海报,在餐饮娱乐等易发生酒驾的场所进行温馨提醒;鼓励餐饮业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履行社会公共责任,劝阻驾驶员酒后驾驶。规范驾驶服务,政府相关部门要引导驾驶服务企业向常态化、标准化方向发展,努力为客户提供安全、专业、优质的服务。

酒驾是威胁道路交通安全的痼疾,但只要相关部门重视,全民参与,全社会的交通安全意识就会加强,涉酒悲剧会逐渐消失,交通违法行为会明显减少,构建和谐交通的基础会进一步夯实,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会越来越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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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以下处理方式1.保护原始事故现场。2.及时报案。3.现场急救。4.立即停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百万购车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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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发生了什么重大交通事故

1月 1日:晚9时40分左右,云南省镇雄县坡头镇一微型客车发生翻车,造成4人死亡、7人受.  1月11日:18时30分左右,河南平顶山运输公司一客车在许平南高速公路发生特大交通事故,造成16人死亡,23人受伤,其中6人伤势严重。  1月26日:8时,广西河池大化县发生翻车事故,造成6人死亡,8人受伤。  1月29日:14时40分,宁夏区西吉县红耀乡境内一辆客运车发生侧翻造成11人死亡,24人受伤。  1月31日:下午,云南泸水县大兴地乡一辆双排客货两用车,翻下山箐,造成7人死亡、13人受伤。  2月 4日:福建南平邵武,中巴车避让摩托车翻落水库12人死亡。  2月 7日:14时10分, 湖北省恩施州利川市一辆违法超载农用摩托车发生侧翻造成10人死亡,9人受伤。  2月10日:下午2时14分,廉江市石角镇失控大货车连撞7摩托车2汽车,致7死8伤。  2月15日:雷州市龙门镇境内的207国道德地路段发生一起两辆大客车相撞的事故,造成两人死亡,多人受伤。  2月19日:凌晨,广东省广(州)佛(山)高速发生小汽车与大货车相撞事故,造成5人死亡,1人受伤。  2月21日:沈海高速广东阳江段21日凌晨发生大客车与相撞事故,7人死亡,1人重伤。  3月 6日:2时16分,浙江台州市东矶岛水域一渔船触礁沉没11人遇难。  3月11日:0时0分,新疆喀什地区一辆大客车坠入山下造成16人死亡。  3月12日:10时10分,吉林白山市万良镇附近,一辆大客车与一辆加长货车相撞,大客车坠入万良河套,造成21人死亡。  3月12日:1时0分,贵州六盘水市盘县发生煤矿瓦斯爆炸事故19人死亡。  3月14日:7时50分,西藏昌都地区一辆客运车发生翻车事故造成16人死亡。  3月16日:5时30分, 山西临汾地区发生大型半挂货车与大客车相撞事故,造成12人死亡,6人重伤,10人轻伤。  3月16日:凌晨1时20分左右,沈海福建高速泉州段发生一起特大交通事故,造成7死39伤。  3月23日:4时左右,新疆连霍公路客车起火,造成6人死亡、3人受伤。  4月 4日:6时30分左右,广西大货车与小车相撞致6人死亡。  6月 2日:北京平谷面包车撞入小学生队伍3人死亡21人受伤。  6月 4日:15时左右,广东省长深高速惠河段发生追尾交通事故,造成11人死亡,21人受伤。  6月24日:下午6时30分左右,广东遂溪县境内发生一起大货车与中巴相撞事故,至少4死5重伤。  6月26日:四川德阳,成绵高速发生车祸致6人死亡16人受伤。  6月27日:17时50分许,甘肃定西技校教练车从桥上翻下6死16伤。  7月 2日:3时50分左右,山西太长高速路(太原市-长治市)827公里处,坠入路边沟壑,造成9人死亡,21人受伤。  7月 4日:3时50分,湖北仙桃市境内,一辆货车在随岳高速公路珠玑站附近,与一辆客车发生追尾事故,导致两车翻至护栏外并起火,造成包括货车司机在内的23人死亡,29人受伤。  7月 5日:北京地铁4号线动物园站发生扶梯逆行事故,造成1名少年死亡,20余乘客受伤;  7月17日:下午,京沈高速公路辽宁盘锦段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造成9人死亡,9人受伤。  7月21日:凌晨4点49分左右,浙江甬台温高速(宁波往福州方向)发生重型厢式货车追尾碰撞半挂货车事故,9人死亡,3人伤。  7月22日:凌晨4点,京珠高速信阳明港附近一辆大客车发生燃烧,41人死亡。  7月22日:四川乐山电业局电力抢险车在金口河区发生交通事故5人死亡8人受伤。  7月23日:20时34分,两列动车在温州发生追尾,致车厢脱轨坠桥,造成40人死亡,192人受伤;  7月25日:上午,广东顺德105国道大良古楼路口,发生一起大货车翻侧事故,造成2死3伤。  7月25日:7时30分许,海南三亚东线高速发生重大车祸。造成4人死亡,8人受伤。  7月26日:下午,北京西五环主路,北京两车在应急道追尾造成3死9伤。  7月27日:凌晨,广州开往杭州客车在江西凌晨在沪昆高速江西上饶段追尾,4人死亡,28人受伤。  7月27日:6时40许,四川德阳市中江县通济镇发生货车与普通两轮摩托车相撞事故,造成3人死亡。  7月28日:清晨06时55分,江西樟吉高速今晨警车与货车相撞,  事故造成警车上2名押解工作人员、2名移送服刑人员死亡。  7月29日:6时许,京藏高速公路宁夏吴忠市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事故造成5人死亡2人受伤。  7月29日:下午3时左右,距内蒙古自治区克什克腾旗50余公里的s105国道上发生一起面包车与越野车相撞的交通事故,造成8人死亡。  7月31日:20时许,甘肃省国道309线永靖县境内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造成4人死亡,30人受伤。  7月31日:15时许,广西隆安县境内国道324线1759km+100m处,大客车翻车,造成3人死亡,13人受伤。  8月 3日:河北省邯郸丛台路连城别苑小区一美容院发生火灾,造成13人受伤。  8月 4日:凌晨5时多,沈海高速茂名段(茂名往湛江方向)的鉴江大桥路段发生一起面包车追尾撞上一辆重型大货车的特大交通事故,造成面包车上7人全部当场遇难。  8月 4日:上午11点多,山东省章丘市普集镇孟白庄村附近山上,采石场山体崩塌,造成3人死亡。  8月 4日:晚9时许,福银高速襄州区龙王段发生一起银灰色轿车与面包车追尾的特大交通事故,面包车侧翻,造成7人死亡,多人受伤。  8月 5日:8时20分,河北隆化县境内发生一起轿车货车相撞事故。造成轿车内4人当场死亡,1人受伤。  8月 5日:晚9时11分,广西三江至北海高速宜柳段一辆大客车被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货车追尾,造成6人死亡、7人受伤。  8月 6日:清晨4时30分左右,沪昆高速江西上饶境内发生两辆半挂车追尾侧翻后撞上一辆货车和一辆小客车的事故,已造成17人死亡4人受伤。  8月 9日:15时15分许,江西省信丰县大塘埠镇境内,发生大客车与中巴车相撞事故。致7人死亡、20人受伤。  8月 9日:下午,广西柳城县独山水库库区发生中型客车坠崖,造成7死12伤。  8月11日:下午5点50分左右,北京东四环小武基桥附近,一辆小客车撞上停在应急车道内的金杯车,致3死2伤。  8月12日:早上7时许,北京通州,班车撞上面包车,造成4人死亡7人受伤。  8月12日:上午,浙江杭州绕城高速公路发生一起大客车侧翻的交通事故,造成1人死亡,30余伤。  8月12日:截至目前,河南省信阳市至少有18人在被蜱虫叮咬后死亡。  8月12日:14时许,广西国有黄冕林场发生施工作业车翻倒,致3死14伤。  8月12日:云南昭通鲁甸县龙头山镇发生客车翻落深沟事故,不幸造成8人死亡、10人受伤。  8月12日:云南省红河州泸西县发生一起煤矿跑车事故,造成4人死亡、6人受伤。  8月13日:凌晨,一艘载有7人的渔船在浙江台州路桥海域失事。5人遇难,2人失踪。  8月14日:18时16分,内蒙古锡林郭勒盟阿巴嘎旗发生一起小型轿车与越野车相撞事故,造成9人死亡、1人受伤。  8月15日:14时30分左右,一辆台湾旅游团乘坐的旅游客车,在在吉林珲(珲春)乌(乌兰浩特)高速公路九台境内与一轿车相撞后侧翻至路边沟内,造成4名台湾游客当场死亡(其中1男3女),17人受伤。  8月17日:凌晨3时48分,新疆阿勒泰发生客车与前方停靠路边的重型货车追尾的事故,造成6死3伤。  8月17日:上午11点30分左右,广西河池市境内一辆载22人农用车坠河,已致2人死亡,20人受伤。  8月17日:中午12时许,陕西省关中平原中段的312国道乾县段发生中巴车侧翻事故,造成4死15伤。  8月18日:凌晨,京藏高速内蒙古自治区兴和县段发生31辆货车相继追尾事故,造成至少6死5伤。  8月22日:中午12时许,四川蓬溪县发生一起中巴车与开往蓬溪县的黑色小轿车相撞车祸,  造成3人死亡,1人重伤,12人轻伤。  8月26日:上午6点15分左右,上海郊区一辆货车撞向一长途客运巴士,两车先后侧翻,大巴侧翻后压到一侧电动三轮车,致三轮车上两名老人当场死亡,相撞两车上29人受伤。  8月26日:18时20分,浙江舟山海域万吨货轮撞沉渔船,致使渔船上8人下落不明。  8月28日:凌晨5时许,河北尚义县,一中巴车与路边停靠的半挂车追尾,造成18人死亡,16人受伤。  8月29日:凌晨零时30分许,新疆217国道克拉玛依乌尔禾境内发生一起小轿车与重型自卸货车尾部相撞的特大交通事故,造成5人当场死亡。  8月29日:上午8时许,四川内江威远县新场镇裕河村,一农用三轮车冲下山坡,造成4死6伤。  9月 3日:20时许,广西来宾市铁路路段发生一起火车与摩托车相撞交通事故,致电动摩托车上3人死亡。  9月 6日:上午9时许,312国道河南信阳发生一辆面包车钻进货车底部事故,造成面包车上两人当场死亡。  9月 9日:12点55分许,新疆哈密省道303线31公里处,1辆半挂货车疑刹车失灵连撞6车致6死6伤。  9月11日:下午,宁芜(南京-马鞍山)高速公路马鞍山段发生一大客车与水泥槽罐车相撞事故,造成9人死亡27人受伤。  9月11日:下午山西省忻州市定襄县定卫路镇发生面包车与摩托车相撞事故,致摩托车上3人死亡。  9月12日:凌晨2时许,新疆阿克苏一尚未正式投入使用的支线公路发生两车相撞事故,致使4人死亡。  9月13日:凌晨,河北省大名县,一辆城市越野车冲进路边沟里,造成车上6人全部死亡。  9月14日:清晨,包茂高速公路(内蒙包头-广东茂名)陕西省榆林无定河大桥段接连发生6起追尾事故, 共涉及19辆车,事故导致3人死亡4人受伤。  9月14日:20时54分,上海外环线近发生一起员工班车侧翻事故,造成11人死亡,13人受伤。  9月16日:凌晨,广西梧州液化气罐车与货车相撞后侧翻致2人死亡。  9月16日:16时30分,湖南娄湘公路三轮施工车、的士、大货车三车追尾致4死6伤。  9月17日:13时50分,四川阿坝州松潘县黄龙雪山旅游车侧翻,致7人死亡,30多人受伤。  9月18日:14时许,广西象州发生一辆大客车与一辆牵引车正面碰撞的车祸,致3死4伤。  9月21日:凌晨4时许,广西柳州市境内,贵阳至深圳大巴车与大货车追尾,致3死7伤  9月22日:8时左右,贵州遵义市汇川区境内,一辆从广州开往南充的大客车发生翻车事故,致7人死亡。  9月23日:上午8时许,上海浦东新区长清路成山路路口,电瓶车上母女3人被搅拌车撞倒,致1死2伤。  9月24日:凌晨2时许,贵州六盘水凉都大道,一轿车司机酒驾追尾致4人死亡。  9月26日:6时50分左右,山西灵石县冷泉村接送学生面包车与大货车相撞事故,  造成7人死亡,2人重伤、3人轻伤。  9月27日:上午6点57分,贵州省铜仁市玉铜公路,运输货车失控与一辆摩托车相撞并侧翻,  致4死1伤(摩托车两人死亡,货车2死1伤)。  9月27日:14时许,上海地铁10号线发生追尾,致271人受伤(无危重伤员,无人员死亡)。  9月28日:凌晨,新疆东部的鄯善县境内发生一起客车追尾大货车事故,造成6人死亡34人受伤。  9月28日:上午,安徽蒙城县板桥西新三关村,一辆客车与大型货车相撞,导致2人死24人伤。  9月30日:上午10时许,湖南浏阳市太平桥镇浏跃公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致2死2伤。  9月30日:下午17时10分左右,四川通江一商务车坠桥造成2死5伤3失踪。  10月 1日:下午,一辆载有34名乘客的大型客车在湖北兴山境内S312省道坠入三峡库区支流香溪河。造成16人死亡,19人受伤。  10月 3日:上午9时许,京藏高速进京方向南口出口,一客车和一大型货车追尾,至少30人受伤。  10月 3日:晚上,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雅江县发生一起交通事故,目前已确认7人死亡。  10月 6日:凌晨1时12分许,浙江台州一辆载有8人轿车与货车相撞致轿车上7死1伤。  10月 6日:10月1日至6日,广东共发生交通事故259起,造成61人死亡,331人受伤。  10月 7日:上午7时许,连霍高速(河南郑州方向285公里处)发生24辆汽车连环相撞事故,  截至目前事故至少造成10人死亡,多人受伤。  10月 7日:11时40分左右,河南社旗县境内,一辆货车与一辆面包车相撞,造成面包车11人死亡。  10月 7日:15时30分许,天津境内一高速路,一辆大客车与小轿车追尾后发生侧翻滑行事故,  造成大客车上35人死亡,18人受伤。  10月 8日:上午6时许,在浙江沪昆高速诸暨段发生三起货车相撞事故,8辆货车追尾。5人死亡。  10月10日:15时40分许,一辆长春籍大客车在吉林省农安县境与同向行驶的一辆货车追尾。  事故造成3人死亡,24人受伤。  10月10日:中午,四川广安一辆小轿车与一辆重型货车相撞,致3人死亡。  10月11日:下午,黑龙江鸡西市1处煤矿发生透水事故,13人被困井下。  10月12日:凌晨1时20分许,甘肃兰州市南滨河东路一小轿车失控翻入河滩,致车内3人死亡。  10月12日:凌晨3时30分,高速公路g30甘肃武山县山丹乡段发生3辆大型车辆相撞事故,致4人死亡。  10月13日:0时12分, 广西南宁地区宾阳县境内,一辆面包车与一辆货车发生碰撞,4死1重伤。  10月13日:凌晨3时50分,二广高速湖北荆门沙洋县境内发生大客车爆胎侧翻事故,致34人受伤。  10月13日:凌晨4时许,湖北荆州一辆大客车,冲出高速困住43人,致9人轻伤,2人重伤。  10月13日:凌晨5时20分,四川乐山市市中区苏稽镇一机械制造公司发生冲天炉崩裂事故致2死3伤。  10月13日:中午,广西柳州市柳江县境内,一无牌大货车连撞两大客车,致1死14伤。  10月13日:深夜,福建南安,一辆小型越野车追尾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造成越野车上7人全部死亡。  10月16日:下午4时许,一辆湖北荆州籍大客车在湖南吉首市永顺县青坪镇境内侧翻,致10死33伤。  10月17日:0点20分,上海青浦区外青松公路发生两辆相向行驶的轿车迎头相撞事故,造成5死2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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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等级划分及处理标准

法律主观:轻微事故,死亡0人,重伤0人,直接经济损失0元,上报县级,企业处理。 一般事故,死亡1至2人,重伤1至9人(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直经损100万至900万,上报市级,县级处理。 较大事故,死亡3至9人,重伤10至49人,直经损1000万至5000万,上报省级,市级处理。 重大事故,死亡10至29人,重伤50至99人,直经损5000万至1亿,上报国务院,省级处理。 特别重大事故,死亡30人以上,重伤100人以上,直经损1亿以上,上报国务院,国务院处理。 以上各条件为或的关系。符合一项即可定性。 其它不同行业还有相应标准: 一、火灾事故严重程度分类 1996年11月11日由公安部、原劳动部、国家统计局联合颁布的《火灾统计管理规定》将火灾事故分为特大火灾、重大火灾和一般火灾三类。 1、特大火灾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火灾,为特大火灾: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下同);重伤20人以上;死亡、重伤20人以上;受灾50户以上;直接财产损失100万元以上。 2、重大火灾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火灾,为重大火灾事故;死亡3人以上;重伤10人以上;死亡、重伤10人以上;受灾30户以上;直接财产损失30万元以上。 3、一般火灾事故:不具有前列两项情形的燃烧事故,为一般火灾。 凡在火灾和火灾扑救过程中因烧、摔、砸、炸、窒息、中毒、触电、高温辐射等原因所致的人员伤亡,列入火灾人员伤亡统计范围。其中死亡以火灾发生后7天内死亡为限,伤残统计标准按原劳动部的有关规定认定。火灾损失分直接财产损失和间接财产损失两项统计,具体计算方法按公安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凡在时间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都为火灾,所有火灾不论损害大小,都应列入火灾统计范围。所有统计火灾应包括下列火灾:(1)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燃烧爆炸引起的火灾;(2)破坏性试验中引起非实验体的燃烧;(3)机电设备因内部故障导致外部明火燃烧或者由此引起其他物件的燃烧;(4)车辆、船舶、飞机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发生的燃烧(飞机因飞行事故而导致本身燃烧的除外),或者由此引起其他物件的燃烧。 二、船舶交通事故分级标准 1990年6月16日交通部发布的第16号令《船舶交通事故统计规则》,船舶发生碰撞、搁浅、触礁、触损、浪损、风灾、火灾及其他造成财产和营业员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根据事故船舶的等级、死亡人数和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将船舶交通事故分为小事故、一般事故、大事故、重大事故。 三、 道路交通事故 严重程度分类 国务院发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6条规定,根据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程度和数额,交通事故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根据公安部修订的道路交通 事故等级划分标准 ,各类的标准如下: 1、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2、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四、铁路行车事故分类 1987年12月10日铁道部颁布的《铁路行车事故处理规则》按照事故的性质、损失及对行车造成的影响,将行车事故分为重大事故、大事故、险性事故和一般事故。 (一)重大事故 1、客运列车发生冲突、脱轨、火灾或爆炸,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构成重大事故: (1)人员死亡3人或死亡、重伤5人及其以上者; (2)机车中破1台; (3)动车、客车中破1辆; (4)货车大破1辆; (5)单线或双线之一线行车中断满2小时,或影响本列车满2小时。 2、其他列车发生冲突、脱轨、火灾或爆炸,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构成重大事故: (1)人员死亡3人或死亡、重伤5人及其以上者; (2)机车大破1台或中破2台; (3)动车、客车大破1辆或中破2辆; (4)货车报废1辆或大破4辆(大破2辆折合报废1辆); (5)单线行车中断满4小时并影响其他列车,双线之一线行车中断满4小时,双线行车完全中断满2小时。 3、调车作业(包括机车车辆整备作业)发生冲突或脱轨,造成下列后果之一时,构成重大事故: (1)人员死亡3人或死亡、重伤5人及其以上者; (2)机车大破1台; (3)动车、客车报废1辆; (4)货车报废3辆; (5)单线行车中断满4小时并影响其他列车,双线之一线行车中断满4小时,双线行车完全中断满2小时。 4、由于铁路技术设备、其他临时设备破损或货物装载不良,致使铁路技术设备破损,造成2款各项后果之一时,构成重大事故。 (二)大事故 1、客运列车发生冲突、脱轨、火灾或爆炸,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构成大事故: (1)人员死亡1人或重伤2人及其以上者; (2)中途摘车或货车中破1辆; (3)重型轨道车报废; (4)单线或双线之一线行车中断满1小时,或影响本列车满1小时; (5)报废钢轨200米及其以上或钢筋混凝土轨枕500根及其以上。 2、其他列车发生冲突、脱轨、火灾或爆炸,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构成大事故: (1)人员死亡1人或重伤2人及其以上者; (2)机车中破1台; (3)动车、客车中破1辆; (4)货车大破1辆或中破2辆; (5)重型轨道车报废; (6)单线行车中断满2小时瓶影响其他列车,双线之一线行车中断满2小时,双线行车完全中断满1小时; (7)报废钢轨200米及其以上或钢筋混凝土轨枕500根及其以上。 3、调车作业(包括机车车辆整备作业)发生冲突或脱轨,造成下列后果之一时,构成大事故: (1)人员死亡1人或重伤2人及其以上者; (2)机车中破1台; (3)动车、客车大破1辆或中破2辆; (4)货车报废1辆或大破2辆; (5)重型轨道车报废; (6)单线行车中断满2小时并影响其他列车,双线之一线行车中断满2小时,双线行车完全中断满1小时; (7)报废钢轨200米及其以上或钢筋混凝土轨枕500根及其以上。 4、由于铁路技术设备、其他临时设备破损或货物装载不良,致使铁路技术设备破损,造成(2)款各项后果之一时,构成大事故。 五、建筑工程重大事故等级评定 建筑工程重大事故系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责任过失造成工程倒塌或报废、机械设备毁坏和安全设施失当造成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 重大事故分为四个等级: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级重大事故: 1.死亡30人以上; 2.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二级重大事故: 1.死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 2.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不满300万元。 (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三级重大事故: 1.死亡3人以上,9人以下; 2.重伤20人以上; 3.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 (四)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四级重大事故: 1.死亡2人以下; 2.重伤3人以上,19人以下; 3.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不满30万元。法律客观:《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条 道路交通事故分为财产损失事故、伤人事故和死亡事故。 财产损失事故是指造成财产损失,尚未造成人员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伤人事故是指造成人员受伤,尚未造成人员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死亡事故是指造成人员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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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车事故分为哪四类

交通事故一共分为四类:轻微、一般、重大、特大事故。一般根据伤亡人员的严重程度来做区分。因交通事故严重程度不同,当事人需要承担的责任也有所不同,根据《道路交通事故登记划分标准的通知》规定,将道路交通事故等级划分为四类1、轻微事故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2、一般事故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3、重大事故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4、特大事故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总之,交通事故一共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四类。当事人如发生交通事故后首先应向交通管理部门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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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交警处理流程

发生车祸交警处理流程如下: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一)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1、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尽快恢复交通。2、属于重、特大交通事故的,立即向上级交通管理部门或有关部门报告。3、交通事故现场图绘制完毕后,勘察员、绘图员应签名或盖章。当事人在现场的应当签名或盖章,不在现场或无能力签字的,应由见证人签名或盖章;无见证人或当事人拒绝签字的,应当记录在案。4、交通事故当事人逃离或驶离现场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及时布置追缉,必要时可以向有关地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发生协查通报。5、因检验鉴定需要暂扣交通事故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驾驶证的期限为20日;需要延期的,经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20日。6、询(讯)问当事人、证人和有关人员。7、采集、提取交通事故现场的痕迹、物证。8、对不预付或无力预付抢救治疗费的,公安机关可以暂扣交通事故责任者的车辆,暂扣车辆期限可以至损害赔偿调节终结。9、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15日内,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评定伤残等级。当事人对评定不服的,可以在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上级公安机关在接到申请书后30内作出重新评定的决定。10、公安机关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死者尸体,经检验鉴定后,向死者亲属送交《尸体处理通知书》,逾期不办理丧葬事宜的,经上级负责人批准,由主管公安机关派员强制处理尸体。(二)责任认定1、交通事故等级划分:轻微事故,一是造成轻伤1-3人或财产损失机动车损失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不足200元;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2人或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重大事故,一次造成死亡1-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2、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按下列时限作出:轻微事故5日,一般事故15日,重、特大事故20日,因交通事故情节复杂不能按期作出认定的,须报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按上述规定分别延长5日、15日、20日。3、当事人对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任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桂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具体受理部门为该支队法制科),上级公安机关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30日内应当作出维持、变更或撤消的决定。接道《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重新决定书》后,应当在5日内向各方当事人或代理人公布。交通事故责任的重新认定为最终决定。4、责任推定。⑴、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损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⑵、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均未办案或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同等责任。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应当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三)处罚1、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二十四条,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罚(警告、罚款、吊扣驾驶证、吊销驾驶证、拘留)2、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①逃逸;②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③隐瞒事故真相;④嫁祸于人;⑤其他恶劣行为。3、对军人、武警给予吊扣、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出发的,由军队、武警警察部队执行。(四)赔偿调解1、调解期限为30日,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延长15日。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2、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期限内只调解两次。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制作调解书,由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后即行生效。调解期满后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制作调解终结书,由调解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3、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的,公安机关不再调节,当事人可以象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4、损害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直接财产损失费。5、交通事故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15日内,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30日内评定伤残等级。当事人对评定不服的,在接到评定后15日内,申请重新评定。公安机关接到重新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作出重新评定的决定。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回答可以得出,值班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处理,然后制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按下列时限作出:轻微事故5日,一般事故15日,重、特大事故20日,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华律网相关律师。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2023-09-07 23:32:161

造成交通事故的原因?

问题一:造成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有哪些? 一是疲劳驾驶。据调查显示,疲劳驾车是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的三大原因之一;重特大交通事故中,因疲劳驾驶造成的事故所占比例达40%以上。二是酒后驾驶。世界卫生组织调查数据显示,大约50%至60%的交通事故与酒后开车有关。三是车辆故障。四是违反交通法规。 问题二:发生交通事故的原因有哪些 交通是社会经济活动的重要手段,是经济建设的动脉.每个人每天都在以不同形式参与交通活动.人、车、路、环境和交通管理构成了道路交通一个大的系统,交通事故就是这个大的系统中一个或一个以上因素超出正常情况而达到系统不能容纳时导致的产物,是交通活动过程中的附属物. 道路交通系统是一个相当宽容的系统,它允许驾驶员、车辆、道路、环境和管理等因素在系统失灵或发生交通事故前有较大范围的变化.也就是说,系统某个因素失调不一定会造成交通事故,但发生交通事故一定是系统一个或一个以上因素不协调造成的. 道路交通的安全与否,取决于人、车、路、环境和管理等道路交通综合系统的各个环节连续的协调工作 .所以说,交通事故可以反映出道路交通系统中各个环节是否协调. 下面从人、车、路、环境和管理五个方面,宏观地简述交通事故的原因. 一、人的原因 这里所说的人,是指驾驶员、骑车人、行人、乘车人等参与交通活动的人. 1.驾驶员的原因 道路交通事故中,由于驾驶员原因造成的交通事故所占比例很大.1988~1992年全国道路交通死亡事故情况分析表显示 ,由于驾驶员的过错造成死亡人数约占全部死亡人数的60%以上,加上无证驾驶的约达到70%.从造成事故的违章行为作用来看,由大到小排列是:超速行驶、违章操作、违章超车、逆道行驶、违章装载、酒后驾车 .这些违章行为反映了驾驶员法制观念淡薄,没有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2.骑车人的原因自行车交通是我国交通的特色.据统计 ,我国现有非机动车大约3亿多辆,在交通死亡事故中,因骑车人原因造成的死亡人数占全部死亡人数的13%.骑车人违章发生交通事故主要表现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猛拐和抢行. 3.行人的原因 据全国交通死亡事故情况分析表显示 ,因行人过失造成的死亡人数占全部死亡人数的12%.行人违章发生交通事故主要表现在不走人行道,无视交通信号和交通警察指挥横穿马路. 4.乘车人的原因 乘车人违章导致交通事故主要表现为,将身体伸到车外以及车辆没有停稳就上、下车. 二、车辆的原因 车辆造成事故主要表现在车辆性能差、机件失灵.每年全国因机动车机件故障发生交通死亡事故次数约占全部死亡事故的2%以上. 三、路的原因 道路原因主要表现在混合交通、平面交叉、标志不全、路面障碍和道路不符合标准. 四、交通环境方面的原因 交通环境方面的原因主要表现在交通秩序乱,通过能力低以及气候条件的影响. 五、交通管理水平的原因 我国交通管理水平基本上停留在经验型和行政管理型上,缺乏科学管理 .虽然在几个大城市引用了国外的交通监视控制系统,但还没有被人们接受.目前,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交通工具、通讯等比较落后,致使大量路面失控,大部分违章行为得不到纠正,也是造成事故的原因. 鹕锁0604 2014-11-05 问题三: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 太多了 问题四:引起汽车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有哪些 一是疲劳驾驶。据调查显示,疲劳驾车是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的三大原因之一;重特大交通事故中,因疲劳驾驶造成的事故所占比例达40%以上。 二是酒后驾驶。世界卫生组织调查数据显示,大约50%至60%的交通事故与酒后开车有关。 三是车辆故障。 四是违反交通法规。 问题五:因道路原因造成交通事故,责任应由谁承担?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4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挖掘道路、占用道路施工或者从事其他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活动的,由道路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恢复原状,可以依法给予罚款;致通行的人员、车辆及其他财产遭受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有前款行为,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活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迅速恢复交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5条也规定,道路施工作业或者道路出现损毁,未及时设置警示标志、未采取防户措施,或者应当设置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而没有设置或者应当及时变更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而没有及时变更,致使通行的人员,车辆及其他财产遭受损失的,负有相关职责的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民法通则》第125条规定:“在公共场所、道旁或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上述两种情况,由于公路部门施工时未设明显标志,以及在公路的建设、养护中存在问题以致发生交通事故,公路管理部门应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北京市迪扬律师事务所左爵云律师 问题六:造成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有哪些 意外事故的发生率非常低,没有统计意义。绝大多数都是违法行驶造成的。所以,可以认为引发事故的唯一原因是:事故中必定存在一方不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是违法行为造成了交通事故。 问题七:造成交通事故的五大原因是什么 酒驾,疲劳,超速,超载, 问题八: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原因有哪些 违章,机动车一方的原因,天气因素,意外等等。 问题九:交通事故主要原因是哪些? 交通事故可能由各种原因导致,一般来说发生原因包括: 客观因素 道路、气象等原因,也可引起事故发生。 车况不佳 车辆技术状况不良,尤其是制动系统、转向系统、前桥、后桥有故障,没有及时检查、维修。 疏忽大意 当事人由于心理或者生理方面的原因,没有正确观察和判断外界事物而造成精力分散、反应迟钝,表现为观望不周、措施不及或者不当。还有当事人依靠自己的主观想象判断事务或者过高估计自己的技术,过分自信,对前方、左右车辆、行人形态、道路情况等,未偿断清楚就盲目通行。 操作失误 驾驶车辆的人员技术不熟练,经验不足,缺乏安全行车常识,未掌握复杂道路行车的特点,遇有突然情况惊慌失措,发生操作错误。 违反规定 当事人由于不按交通法规和其他交通安全规定行车或者走路,致使交通事故发生。如酒后开车、非驾驶人员开车、超速行驶、争道抢行、违章装载、超员、疲劳驾驶、行人不走人行横道等原因造成交通违法的交通事故。
2023-09-07 23:32:491

交通事故重大财产损失标准

交通肇事重大财产损失标准如下:1、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交通事故损失的分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根据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程度或数额,交通事故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具体标准由公安部制定。”1992年1月1日起,事故统计和处理中统一使用的交通事故等级划分标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  (一)轻微事故  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 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二)一般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三)重大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四)特大事故  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交通事故责任如何划分?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交通管理部门应该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所发生的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其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发生交通事故的,则需承担全部的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导致发生交通事故的,则需要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需要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以及次要责任;  (三)如果各方当事人均不是导致发生交通事故的,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各方无需负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2023-09-07 23:33:021

10·7天津滨保高速重特大交通事故的介绍

2011年10月7日16时,天津市滨保高速公路上行60公里+700米处(天津市界内)发生一起重特大交通事故。一辆河北省的大客车(牌照冀B99998)与一辆山东省的小轿车(牌照鲁AA356W)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大客车右翻至隔离带护栏上,高速滑行了近100米,同时部分乘客被甩出车外。初步核实,造成35人死亡。
2023-09-07 23:33:131

滨保高速天津界内交通事故经过

昨日15时30分左右,滨保高速天津界内一辆大客车发生侧翻事故,初步核实,造成35人死亡,18人受伤。据伤者介绍,大客车乘客多为河北联合大学学生。7日15时30分许,在滨保高速上行60公里+700米处,一辆河北省的大客车(冀B9998)与一辆山东省的小轿车(鲁AA356W)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大客车侧翻。“现场遍地血迹,伤亡乘客被甩出大客车。”一名参与善后的工作人员称,昨日下午4时许,他到达事发现场附近,发现大客车侧翻在公路一旁,部分高速公路护栏斜切插入右侧车体。该工作人员称,伤亡乘客多为二十岁左右的年轻人,“路面上散落着笔记本电脑包、女士手提包,还有包装精美的礼品盒。”
2023-09-07 23:33:318

交通事故全责驾照吊销吗

一 、交通事故全责驾照吊销吗1、交通事故主要责任,不一定会被吊销驾驶证。要视情况而定。交通事故至死亡驾照一般不会吊销。吊销是指依法取得驾驶证后,出现法定事由被依法吊销的情形,如重特大交通事故当中承担一半以上责任者按规定应当吊销驾驶证,这些都属于行政行为。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二、驾照被吊销怎么办1、无论是何种情况,驾驶证被吊销以后都要重新参加科目一到科目四的考试,并且通过以后才能恢复驾驶证。需要区别的是在记分周期扣满了12分不等干吊销驾驶证,只需要参加科目一的考试即可;只有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扣满12分、没有缴纳罚款并且十五日内没有参加道路安全文明驾驶培训和考试的才会被吊销;2、按照不同的驾驶证吊销原因,驾驶证吊销后恢复的时间限制;3、因饮酒、醉酒驾驶而被吊销驾驶证的要在五年以后才能重新参加驾照考试;4、因饮酒、醉酒驾驶营运性机动车而被吊销驾驶证的要在十年以后才能重新参加驾照考试;5、因肇事逃逸、醉驾引发重大交通事故而被吊销驾驶证的终生不能参加驾照考试。其余的情况则是在被驾驶证吊销两年之后才能重新参加考试。
2023-09-07 23:33:461

重大车祸和特大车祸怎么区分?

根据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程度和数额,交通事故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 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2023-09-07 23:34:121

事故是如何分类的?

特大事故:是指主设备损坏,检修费用≥150万元,检修期≥20天的事故。重大事故: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直接经济损失,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29死亡,或者50-99人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特别重大事故简称特大事故:在中国,特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重特大交通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或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危及首长(指副部长以上)、外宾、知名人士的安全,政治影响很坏的事故。扩展资料:事故调查1.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2.事故调查中发现涉嫌犯罪的,事故调查组应当及时将有关材料或者其复印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3.事故调查组可以直接组织专家进行技术鉴定。技术鉴定所需时间不计入事故调查期限。4.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特殊情况下,经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批准,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的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60日。5.事故调查报告内容:(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二)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五)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6.事故调查报告应当附具有关证据材料。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在事故调查报告上签名。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事故汇总
2023-09-07 23:35:071

交警一般如何处理交通事故,有哪些步骤

接122指令,值班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处理  1、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尽快恢复交通。  2、属于重、特大交通事故的,立即向上级交通管理部门或有关部门报告。  3、交通事故现场图绘制完毕后,勘察员、绘图员应签名或盖章。当事人在现场的应当签名或盖章,不在现场或无能力签字的,应由见证人签名或盖章;无见证人或当事人拒绝签字的,应当记录在案。  4、交通事故当事人逃离或驶离现场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及时布置追缉,必要时可以向有关地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发生协查通报。  5、因检验鉴定需要暂扣交通事故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驾驶证的期限为20日;需要延期的,经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20日。  6、询(讯)问当事人、证人和有关人员。  7、采集、提取交通事故现场的痕迹、物证。  8、对不预付或无力预付抢救治疗费的,公安机关可以暂扣交通事故责任者的车辆,暂扣车辆期限可以至损害赔偿调节终结。  9、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15日内,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评定伤残等级。当事人对评定不服的,可以在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上级公安机关在接到申请书后30内作出重新评定的决定。  10、公安机关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死者尸体,经检验鉴定后,向死者亲属送交《尸体处理通知书》,逾期不办理丧葬事宜的,经上级负责人批准,由主管公安机关派员强制处理尸体。
2023-09-07 23:35:293

我国交通事故的原因

问题一:近年来我国发生的交通事故的起因是什么? 交通是社会经济活动的重要手段,是经济建设的动脉。每个人每天都在以不同形式参与交通活动。人、车、路、环境和交通管理构成了道路交通一个大的系统,交通事故就是这个大的系统中一个或一个以上因素超出正常情况而达到系统不能容纳时导致的产物,是交通活动过程中的附属物。 道路交通系统是一个相当宽容的系统,它允许驾驶员、车辆、道路、环境和管理等因素在系统失灵或发生交通事故前有较大范围的变化。也就是说,系统某个因素失调不一定会造成交通事故,但发生交通事故一定是系统一个或一个以上因素不协调造成的。 道路交通的安全与否,取决于人、车、路、环境和管理等道路交通综合系统的各个环节连续的协调工作 。所以说,交通事故可以反映出道路交通系统中各个环节是否协调。 下面从人、车、路、环境和管理五个方面,宏观地简述交通事故的原因。 一、人的原因 这里所说的人,是指驾驶员、骑车人、行人、乘车人等参与交通活动的人。 1.驾驶员的原因 道路交通事故中,由于驾驶员原因造成的交通事故所占比例很大。1988~1992年全国道路交通死亡事故情况分析表显示 ,由于驾驶员的过错造成死亡人数约占全部死亡人数的60%以上,加上无证驾驶的约达到70%。从造成事故的违章行为作用来看,由大到小排列是:超速行驶、违章操作、违章超车、逆道行驶、违章装载、酒后驾车 。这些违章行为反映了驾驶员法制观念淡薄,没有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2.骑车人的原因自行车交通是我国交通的特色。据统计 ,我国现有非机动车大约3亿多辆,在交通死亡事故中,因骑车人原因造成的死亡人数占全部死亡人数的13%。骑车人违章发生交通事故主要表现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猛拐和抢行。 3.行人的原因 据全国交通死亡事故情况分析表显示 ,因行人过失造成的死亡人数占全部死亡人数的12%。行人违章发生交通事故主要表现在不走人行道,无视交通信号和交通警察指挥横穿马路。 4.乘车人的原因 乘车人违章导致交通事故主要表现为,将身体伸到车外以及车辆没有停稳就上、下车。 二、车辆的原因 车辆造成事故主要表现在车辆性能差、机件失灵。每年全国因机动车机件故障发生交通死亡事故次数约占全部死亡事故的2%以上。 三、路的原因 道路原因主要表现在混合交通、平面交叉、标志不全、路面障碍和道路不符合标准。 四、交通环境方面的原因 交通环境方面的原因主要表现在交通秩序乱,通过能力低以及气候条件的影响。 五、交通管理水平的原因 我国交通管理水平基本上停留在经验型和行政管理型上,缺乏科学管理 。虽然在几个大城市引用了国外的交通监视控制系统,但还没有被人们接受。目前,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交通工具、通讯等比较落后,致使大量路面失控,大部分违章行为得不到纠正,也是造成事故的原因。 问题二:交通事故主要原因是哪些? 交通事故可能由各种原因导致,一般来说发生原因包括: 客观因素 道路、气象等原因,也可引起事故发生。 车况不佳 车辆技术状况不良,尤其是制动系统、转向系统、前桥、后桥有故障,没有及时检查、维修。 疏忽大意 当事人由于心理或者生理方面的原因,没有正确观察和判断外界事物而造成精力分散、反应迟钝,表现为观望不周、措施不及或者不当。还有当事人依靠自己的主观想象判断事务或者过高估计自己的技术,过分自信,对前方、左右车辆、行人形态、道路情况等,未偿断清楚就盲目通行。 操作失误 驾驶车辆的人员技术不熟练,经验不足,缺乏安全行车常识,未掌握复杂道路行车的特点,遇有突然情况惊慌失措,发生操作错误。 违反规定 当事人由于不按交通法规和其他交通安全规定行车或者走路,致使交通事故发生。如酒后开车、非驾驶人员开车、超速行驶、争道抢行、违章装载、超员、疲劳驾驶、行人不走人行横道等原因造成交通违法的交通事故。 问题三:交通事故频发的原因有哪些 交通事故的原因非常复杂,有主观(内因)原因,有客观(外因)原因.有直接原因,有间接原因。从我国交通安全的实际情况出发,分析交通事故的原因,可从人、车、路、环境、管理五个方面.但人是主导因素。(1)人的原因:人是指参与交通行为的所有的人,如驾驶员、骑自行车的人、行人、乘车人等。这些人的交通安全意识和他们的心理素质、职业道德、文化程度等有关。(2)车辆原因:主要是指车况是否符合技术要求。(3)道路原因:路况差、混合交通、路面障碍多和道路建筑本身就不符合标准。(4)文通环境原因:主要表现在交通秩序混乱、道路通过能力低,碰撞机会多,车辆的速度差大、道口标准不符合要求以及气候条件的影响。(5)交通管理的原因:对现有交通法规执行不严;对道路交通的监控、管制、指挥、通讯设备不适应当前交通发展的需要. 问题四:造成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有哪些? 一是疲劳驾驶。据调查显示,疲劳驾车是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的三大原因之一;重特大交通事故中,因疲劳驾驶造成的事故所占比例达40%以上。二是酒后驾驶。世界卫生组织调查数据显示,大约50%至60%的交通事故与酒后开车有关。三是车辆故障。四是违反交通法规。 问题五:导致交通事故的五大原因 导致交通事故的五大原因,具体内容如下: 一是道路等级低。我国现有的180余万公里道路中,三级及三级以下道路占85%,这些道路路面狭窄、弯多坡陡,缺乏必要的标志标线和防护设施,驾驶人稍有不慎,即可酿成特大事故。 二是车辆总体构成不合理。我国目前拥有的近1.1亿辆机动车中,汽车仅占16%,其中还包括7.8%用于农业生产运输的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其余均为摩托车、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在我国大部分农村地区,客运网络尚不健全,农民出行困难,三轮汽车、低速货车以及拖拉机违法载人现象大量存在,这些车辆本身安全性能较差,并且经常行驶在路面条件恶劣的农村道路上,机件磨损大,极易因机械故障引发特大事故。 三是一些客运企业安全生产制度不落实。一些中小型运输企业不能正确处理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忽视安全生产,对客运车辆所有人、驾驶员只收费不管理,安全生产制度形同虚设,存在着严重的安全隐患。 四是驾驶人安全意识淡薄。为经济利益多拉快跑,超员载客、违法载人、超速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十分普遍。 五是交通管理措施不到位。一些基层交警大队还没有充分认识到预防交通事故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没有把预防交通事故作为交通管理工作的第一要务和中心任务抓紧抓实;警力配置不合理,路面管理责任不落实,勤务安排缺乏科学性、针对性;农村公路见警率低,失管漏管现象严重。 问题六:最新 我国道路交通事故现状,事故成因分析 道路交通事故成因主要要从人、车、环境3个方面来分析。作为驾驶员的人是决定性因素。那么分析事故首先要分析人的因素。要询问肇事车辆驾驶员以及事故各方人员。了解发生交通事故的整个经过。了解驾驶员操作是否规范?有没有违反交通安全法以及各项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掌握在该起事故中违反对交通安全法以及相应的规章制度,与发生事故的因果关系。是否疲劳驾驶。驾驶员是不是做到了及时的全面的观察。正确判断,措施得当。其次是车辆良好的车况是安全的保障。车辆的安全部件、灯光各种车辆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再次是道路 要赶赴现场或者了解事故现场图。观察事故车辆运行轨迹以及车辆与事故对方碰擦的部位,根据车辆反光镜的倒向。以及碰擦深浅程度。判断是谁碰的谁?了解事故发生的地点的类型(路口、人行横道、车站、高架桥等)看哪方有优先通过权。最后还要看环境。不是特殊天气冰、雪、雨、雾。影响的观察的视线以及减小了路面的附着力。加长了制动距离。驾驶员没有根据道路路环境的因素保持足够的纵向、横向距离。总之事故的发生是由于车辆的惯性在交通参与者发生交会冲突的地点发生冲突而导致的。那么是否超速、超载,如何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就显得尤为重要。要确保障碍物在制动距离以外。 问题七:我国交通事故的发生主要原因是不是由于机动车驾驶员违章驾驶 是的,在我国发生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就是机动车驾驶员违法驾驶,才户籍导致事故发生,要是每个驾驶员都遵守交通法,那就不会发生事故的。象一些驾驶员超速、违停、强行变道、闯红灯等等都是因为出现违法行为后才导致的事故发生。 问题八:近几年,我国交通事故数据,及交通事故原因分析。在哪能找到? 您好,您可以到交警队申请查询的! 问题九:发生交通事故的原因有哪些 交通是社会经济活动的重要手段,是经济建设的动脉.每个人每天都在以不同形式参与交通活动.人、车、路、环境和交通管理构成了道路交通一个大的系统,交通事故就是这个大的系统中一个或一个以上因素超出正常情况而达到系统不能容纳时导致的产物,是交通活动过程中的附属物. 道路交通系统是一个相当宽容的系统,它允许驾驶员、车辆、道路、环境和管理等因素在系统失灵或发生交通事故前有较大范围的变化.也就是说,系统某个因素失调不一定会造成交通事故,但发生交通事故一定是系统一个或一个以上因素不协调造成的. 道路交通的安全与否,取决于人、车、路、环境和管理等道路交通综合系统的各个环节连续的协调工作 .所以说,交通事故可以反映出道路交通系统中各个环节是否协调. 下面从人、车、路、环境和管理五个方面,宏观地简述交通事故的原因. 一、人的原因 这里所说的人,是指驾驶员、骑车人、行人、乘车人等参与交通活动的人. 1.驾驶员的原因 道路交通事故中,由于驾驶员原因造成的交通事故所占比例很大.1988~1992年全国道路交通死亡事故情况分析表显示 ,由于驾驶员的过错造成死亡人数约占全部死亡人数的60%以上,加上无证驾驶的约达到70%.从造成事故的违章行为作用来看,由大到小排列是:超速行驶、违章操作、违章超车、逆道行驶、违章装载、酒后驾车 .这些违章行为反映了驾驶员法制观念淡薄,没有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2.骑车人的原因自行车交通是我国交通的特色.据统计 ,我国现有非机动车大约3亿多辆,在交通死亡事故中,因骑车人原因造成的死亡人数占全部死亡人数的13%.骑车人违章发生交通事故主要表现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猛拐和抢行. 3.行人的原因 据全国交通死亡事故情况分析表显示 ,因行人过失造成的死亡人数占全部死亡人数的12%.行人违章发生交通事故主要表现在不走人行道,无视交通信号和交通警察指挥横穿马路. 4.乘车人的原因 乘车人违章导致交通事故主要表现为,将身体伸到车外以及车辆没有停稳就上、下车. 二、车辆的原因 车辆造成事故主要表现在车辆性能差、机件失灵.每年全国因机动车机件故障发生交通死亡事故次数约占全部死亡事故的2%以上. 三、路的原因 道路原因主要表现在混合交通、平面交叉、标志不全、路面障碍和道路不符合标准. 四、交通环境方面的原因 交通环境方面的原因主要表现在交通秩序乱,通过能力低以及气候条件的影响. 五、交通管理水平的原因 我国交通管理水平基本上停留在经验型和行政管理型上,缺乏科学管理 .虽然在几个大城市引用了国外的交通监视控制系统,但还没有被人们接受.目前,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交通工具、通讯等比较落后,致使大量路面失控,大部分违章行为得不到纠正,也是造成事故的原因. 鹕锁0604 2014-11-05
2023-09-07 23:35:521

事故等级划分及处理标准

法律主观:轻微事故,死亡0人,重伤0人,直接经济损失0元,上报县级,企业处理。一般事故,死亡1至2人,重伤1至9人(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直经损100万至900万,上报市级,县级处理。较大事故,死亡3至9人,重伤10至49人,直经损1000万至5000万,上报省级,市级处理。重大事故,死亡10至29人,重伤50至99人,直经损5000万至1亿,上报国务院,省级处理。特别重大事故,死亡30人以上,重伤100人以上,直经损1亿以上,上报国务院,国务院处理。以上各条件为或的关系。符合一项即可定性。其它不同行业还有相应标准:一、火灾事故严重程度分类1996年11月11日由公安部、原劳动部、国家统计局联合颁布的《火灾统计管理规定》将火灾事故分为特大火灾、重大火灾和一般火灾三类。1、特大火灾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火灾,为特大火灾: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下同);重伤20人以上;死亡、重伤20人以上;受灾50户以上;直接财产损失100万元以上。2、重大火灾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火灾,为重大火灾事故;死亡3人以上;重伤10人以上;死亡、重伤10人以上;受灾30户以上;直接财产损失30万元以上。3、一般火灾事故:不具有前列两项情形的燃烧事故,为一般火灾。凡在火灾和火灾扑救过程中因烧、摔、砸、炸、窒息、中毒、触电、高温辐射等原因所致的人员伤亡,列入火灾人员伤亡统计范围。其中死亡以火灾发生后7天内死亡为限,伤残统计标准按原劳动部的有关规定认定。火灾损失分直接财产损失和间接财产损失两项统计,具体计算方法按公安部的有关规定执行。凡在时间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都为火灾,所有火灾不论损害大小,都应列入火灾统计范围。所有统计火灾应包括下列火灾:(1)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燃烧爆炸引起的火灾;(2)破坏性试验中引起非实验体的燃烧;(3)机电设备因内部故障导致外部明火燃烧或者由此引起其他物件的燃烧;(4)车辆、船舶、飞机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发生的燃烧(飞机因飞行事故而导致本身燃烧的除外),或者由此引起其他物件的燃烧。二、船舶交通事故分级标准1990年6月16日交通部发布的第16号令《船舶交通事故统计规则》,船舶发生碰撞、搁浅、触礁、触损、浪损、风灾、火灾及其他造成财产和营业员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根据事故船舶的等级、死亡人数和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将船舶交通事故分为小事故、一般事故、大事故、重大事故。三、道路交通事故严重程度分类国务院发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6条规定,根据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程度和数额,交通事故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根据公安部修订的道路交通事故等级划分标准,各类的标准如下:1、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2、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3、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4、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四、铁路行车事故分类1987年12月10日铁道部颁布的《铁路行车事故处理规则》按照事故的性质、损失及对行车造成的影响,将行车事故分为重大事故、大事故、险性事故和一般事故。(一)重大事故1、客运列车发生冲突、脱轨、火灾或爆炸,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构成重大事故:(1)人员死亡3人或死亡、重伤5人及其以上者;(2)机车中破1台;(3)动车、客车中破1辆;(4)货车大破1辆;(5)单线或双线之一线行车中断满2小时,或影响本列车满2小时。2、其他列车发生冲突、脱轨、火灾或爆炸,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构成重大事故:(1)人员死亡3人或死亡、重伤5人及其以上者;(2)机车大破1台或中破2台;(3)动车、客车大破1辆或中破2辆;(4)货车报废1辆或大破4辆(大破2辆折合报废1辆);(5)单线行车中断满4小时并影响其他列车,双线之一线行车中断满4小时,双线行车完全中断满2小时。3、调车作业(包括机车车辆整备作业)发生冲突或脱轨,造成下列后果之一时,构成重大事故:(1)人员死亡3人或死亡、重伤5人及其以上者;(2)机车大破1台;(3)动车、客车报废1辆;(4)货车报废3辆;(5)单线行车中断满4小时并影响其他列车,双线之一线行车中断满4小时,双线行车完全中断满2小时。4、由于铁路技术设备、其他临时设备破损或货物装载不良,致使铁路技术设备破损,造成2款各项后果之一时,构成重大事故。(二)大事故1、客运列车发生冲突、脱轨、火灾或爆炸,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构成大事故:(1)人员死亡1人或重伤2人及其以上者;(2)中途摘车或货车中破1辆;(3)重型轨道车报废;(4)单线或双线之一线行车中断满1小时,或影响本列车满1小时;(5)报废钢轨200米及其以上或钢筋混凝土轨枕500根及其以上。2、其他列车发生冲突、脱轨、火灾或爆炸,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构成大事故:(1)人员死亡1人或重伤2人及其以上者;(2)机车中破1台;(3)动车、客车中破1辆;(4)货车大破1辆或中破2辆;(5)重型轨道车报废;(6)单线行车中断满2小时瓶影响其他列车,双线之一线行车中断满2小时,双线行车完全中断满1小时;(7)报废钢轨200米及其以上或钢筋混凝土轨枕500根及其以上。3、调车作业(包括机车车辆整备作业)发生冲突或脱轨,造成下列后果之一时,构成大事故:(1)人员死亡1人或重伤2人及其以上者;(2)机车中破1台;(3)动车、客车大破1辆或中破2辆;(4)货车报废1辆或大破2辆;(5)重型轨道车报废;(6)单线行车中断满2小时并影响其他列车,双线之一线行车中断满2小时,双线行车完全中断满1小时;(7)报废钢轨200米及其以上或钢筋混凝土轨枕500根及其以上。4、由于铁路技术设备、其他临时设备破损或货物装载不良,致使铁路技术设备破损,造成(2)款各项后果之一时,构成大事故。五、建筑工程重大事故等级评定建筑工程重大事故系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责任过失造成工程倒塌或报废、机械设备毁坏和安全设施失当造成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重大事故分为四个等级:(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级重大事故:1.死亡30人以上;2.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二级重大事故:1.死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2.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不满300万元。(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三级重大事故:1.死亡3人以上,9人以下;2.重伤20人以上;3.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四)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四级重大事故:1.死亡2人以下;2.重伤3人以上,19人以下;3.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不满30万元。法律客观:《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条道路交通事故分为财产损失事故、伤人事故和死亡事故。财产损失事故是指造成财产损失,尚未造成人员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伤人事故是指造成人员受伤,尚未造成人员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事故是指造成人员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2023-09-07 23:36:041

事故等级分为哪4个等级

交通事故四个等级:(1)轻微事故:一次造成轻伤一至二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一千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二百元;(2)一般事故:一次造成重伤一至二人,或者轻伤三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三千元;(3)重大事故:一次造成死亡一至二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十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三千元以上不足六万元;(4)特大事故:一次造成死亡三人以上,或者重伤十一人以上,或者死亡一人,同时重伤八以上,或者死亡二人,同时重伤五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六万元以上。
2023-09-07 23:36:323

交通事故为什么对人员信息调查那么详细

因为人员信息调查按后果分类。根据太平洋汽车网显示。1、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的数额中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2、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3、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4、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截至2012年11月10日,重特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百分之14.8和百分之15.5,其中煤矿重特大事故同比分别下降百分之35.0和百分之34.2。主观原因。指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本身内在的原因,即主观故意或过失,主要包括:违反规定、疏忽大意、操作技术等方面的错误行为。客观原因。指由于车辆、道路、环境条件包括气候、水文、环境等不利因素而引发的交通事故。
2023-09-07 23:36:401

引起交通事故的原因

问题一:造成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有哪些? 一是疲劳驾驶。据调查显示,疲劳驾车是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的三大原因之一;重特大交通事故中,因疲劳驾驶造成的事故所占比例达40%以上。二是酒后驾驶。世界卫生组织调查数据显示,大约50%至60%的交通事故与酒后开车有关。三是车辆故障。四是违反交通法规。 问题二:发生交通事故的原因有哪些 交通是社会经济活动的重要手段,是经济建设的动脉.每个人每天都在以不同形式参与交通活动.人、车、路、环境和交通管理构成了道路交通一个大的系统,交通事故就是这个大的系统中一个或一个以上因素超出正常情况而达到系统不能容纳时导致的产物,是交通活动过程中的附属物. 道路交通系统是一个相当宽容的系统,它允许驾驶员、车辆、道路、环境和管理等因素在系统失灵或发生交通事故前有较大范围的变化.也就是说,系统某个因素失调不一定会造成交通事故,但发生交通事故一定是系统一个或一个以上因素不协调造成的. 道路交通的安全与否,取决于人、车、路、环境和管理等道路交通综合系统的各个环节连续的协调工作 .所以说,交通事故可以反映出道路交通系统中各个环节是否协调. 下面从人、车、路、环境和管理五个方面,宏观地简述交通事故的原因. 一、人的原因 这里所说的人,是指驾驶员、骑车人、行人、乘车人等参与交通活动的人. 1.驾驶员的原因 道路交通事故中,由于驾驶员原因造成的交通事故所占比例很大.1988~1992年全国道路交通死亡事故情况分析表显示 ,由于驾驶员的过错造成死亡人数约占全部死亡人数的60%以上,加上无证驾驶的约达到70%.从造成事故的违章行为作用来看,由大到小排列是:超速行驶、违章操作、违章超车、逆道行驶、违章装载、酒后驾车 .这些违章行为反映了驾驶员法制观念淡薄,没有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2.骑车人的原因自行车交通是我国交通的特色.据统计 ,我国现有非机动车大约3亿多辆,在交通死亡事故中,因骑车人原因造成的死亡人数占全部死亡人数的13%.骑车人违章发生交通事故主要表现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猛拐和抢行. 3.行人的原因 据全国交通死亡事故情况分析表显示 ,因行人过失造成的死亡人数占全部死亡人数的12%.行人违章发生交通事故主要表现在不走人行道,无视交通信号和交通警察指挥横穿马路. 4.乘车人的原因 乘车人违章导致交通事故主要表现为,将身体伸到车外以及车辆没有停稳就上、下车. 二、车辆的原因 车辆造成事故主要表现在车辆性能差、机件失灵.每年全国因机动车机件故障发生交通死亡事故次数约占全部死亡事故的2%以上. 三、路的原因 道路原因主要表现在混合交通、平面交叉、标志不全、路面障碍和道路不符合标准. 四、交通环境方面的原因 交通环境方面的原因主要表现在交通秩序乱,通过能力低以及气候条件的影响. 五、交通管理水平的原因 我国交通管理水平基本上停留在经验型和行政管理型上,缺乏科学管理 .虽然在几个大城市引用了国外的交通监视控制系统,但还没有被人们接受.目前,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交通工具、通讯等比较落后,致使大量路面失控,大部分违章行为得不到纠正,也是造成事故的原因. 鹕锁0604 2014-11-05 问题三:引起汽车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有哪些 一是疲劳驾驶。据调查显示,疲劳驾车是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的三大原因之一;重特大交通事故中,因疲劳驾驶造成的事故所占比例达40%以上。 二是酒后驾驶。世界卫生组织调查数据显示,大约50%至60%的交通事故与酒后开车有关。 三是车辆故障。 四是违反交通法规。 问题四: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 太多了 问题五:交通事故时常发生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不按规定驾驶,驾驶员注意力不集中,以及某些驾驶员得不道德行驶。 希望可以帮到你,望采纳! 问题六: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原因有哪些 违章,机动车一方的原因,天气因素,意外等等。 问题七:导致交通事故的五大原因 一、司机大意二、道路拥堵狭窄三、车速过高四、行进时未遵守交通规则或交通规则意识不强五、天气原因 问题八:造成交通事故的五大原因是什么 酒驾,疲劳,超速,超载, 问题九:大多数交通事故是什么引起的? 按事故原因分类: 任何交通事故的发生都有其原因。因此,从原因上可以把交通事故分为主观原因造成的事故和客观原因造成的事故两类。 1)主观原因造成的事故 主观原因是指造成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本身内在的因素,如主观过失或有意违章,主要表现为违反规定、疏忽大意和操作不当等。 违反规定是指当事人由于思想方面的原因,不按交通法规规定行驶或行走,致使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混乱、发生交通事故。如酒后开车、非驾驶员开车、超速行驶、争道抢行、故意不让、违章超车、违章超载、非机动车走快车道、行人不走人行道等原因造成的交通事故。 疏忽大意是指当事人由于心理或生理方面的原因,没有正确地观察和判断外界事务而造成的失误。如心里烦躁、身体疲劳都可能造成精力分散、反应迟钝,表现出 望不周,采取措施不当或不及时;也有的当事人凭主观想像判断事物,或过高地估计自己的技术,过分自信,引起行为不当而造成了事故。 操作不当是指驾驶车辆的人员技术生疏、经验不足,对车辆、道路情况不熟悉,遇有突然情况惊慌失措,引起操作错误。如有的驾驶员制动时误踩加速踏板,有的骑自行车人遇到紧急情况不知停车等而造成的交通事故。 2)客观原因造成的事故 客观原因是指车辆、环境、道路方面的不利因素而引发了交通事故。客观原因在某些情况下往往诱发交通事故,特别是道路、环境和气候方面的因素。对于道路和环境方面的因素目前还没有很好的调查和测试手段,所以,事故分析中往往会忽视这些因素,这一点需要引起人们的重视。 任何一起交通事故都有其促成事故发生的主要情节和造成事故损害后果的主要原因。绝大多数交通事故都是因为当事人的主观原因造成的,客观原因占的比率比较少。 4.按事故第一当事者或主要责任者的内在原因分类 这类交通事故一般分为3种,即由于交通事故第一当事者或主要责任者的观察错误、判断错误以及操作错误所引起的交通事故。 1)观察错误 观察错误是指由于当事人心理或生理方面的原因,对外界环境的客观情况没有正确地观察;或由于道路条件不好,交通标志不清,以及由于交叉路口冲突区域太大等引起的观察错误。 2)判断错误 判断错误包括对对方车辆的行动、对道路的形状和线形、对对方车辆的速度以及自驾车辆与对方车辆的距离判断有误,或过分相信自己的技术以至对自驾车辆的性能和速度估计判断有误。交通事态判断过程常发生在极短的时间内(一般为1/10s级)。根据国外的统计资料,由于判断错误而引起的交通事故约占30%(日本统计资料为35%)。 3)操作错误 操作错误主要是技术不熟练,特别是初学驾驶的人员,由于对车辆和道路都不熟悉,遇到紧急情况时就不能应付自如,容易出现慌乱,发生操作错误而引起交通事故。除此以外,由于车辆本身机械故障(如制动方面失灵),更易导致操作错误。 当然也可以理解为以下方面: 1)轻微事故 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 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2)一般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 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2023-09-07 23:37:091

交通重特大事故负次要责任的驾驶员驾驶证会暂扣吗

会扣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处理交通事故过程中,发现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扣留机动车驾驶证:1、 饮酒、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2、 机动车驾驶人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3、 机动车行使超过规定时速50%的。4、 驾驶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5、 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6、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7、 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当事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二、驾驶证扣留的期限是多久交通警察应当在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后24小时内,将被扣留机动车驾驶证交到所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于在一个记分周期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扣留机动车驾驶证至考试合格之日。1、交通警察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2、关于车辆检验的期限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委托有关机构对车辆进行检验、鉴定;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长十日。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人体损伤、尸体、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品以及现场的道路状况等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检验、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3、检验、鉴定完成后应当在五日内发还车主。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的事故车辆除检验、鉴定外,不得使用。检验、鉴定完成后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对弃车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十日后仍不领取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处理。对无牌证、达到报废标准、未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等车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2023-09-07 23:37:221

大型交通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有哪些?

其实原因有很多,最主要是思想,考虑自己考虑别人,交通事故会少一多半
2023-09-07 23:37:374

中国发生的重大灾难,交通事故,

自然灾害或意外事件与许多人失去生命和财产有关。以下是中国发生的一些重大灾难和交通事故:1. 2008年汶川地震: 2008年5月12日,四川汶川发生了一次7.9级大地震,导致超过8万人死亡或失踪。这是中国自1976年唐山大地震以来最严重的一次地震。2. 2015年天津爆炸事故: 2015年8月12日,中国天津市港口发生了一次巨大的爆炸事故,导致173人死亡,数百人受伤。3. 2011年温州列车追尾事故: 2011年7月23日,中国浙江省温州市发生了一起高速列车追尾事故,导致至少40人死亡,172人受伤。4. 2018年陕西宝鸡交通事故: 2018年8月10日,中国陕西省宝鸡市发生了一次公路大巴坠崖事故,造成36人死亡,13人受伤。5. 2020年汉中公交车坠江事故: 2020年2月13日,中国陕西省汉中市发生了一次公交车坠江事故,至少21人死亡。这些灾难和事故提醒我们要更加重视安全和预防措施,以减少因不可预见事件而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023-09-07 23:37:504

特重交通等级标准

交通量等级,我国交通量划分为五级,分为特轻、轻、中、重、特重交通.
2023-09-07 23:38:022

交通事故如何区分一般事故,重大事故

法律分析:将道路交通事故等级划分为四类:(1)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2)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3)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4)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2023-09-07 23:38:241

特大交通事故怎么判刑

【法律分析】特大交通事故,应判涉嫌交通肇事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特大交通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根据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程度和数额,交通事故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由于国情不同,世界各国的交通事故的定义也不尽相同。道路交通事故不仅可以是由于特定的人员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造成的,也可以是由意外造成的,如由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自然灾害所造成的。2012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界定交通事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二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前款规定的驾驶人员在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离职守,与他人互殴或者殴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2023-09-07 23:38:331

车辆事故等级划分标准

1、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伤或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交通安全事故主要划分为以下四个等级:第一,轻微事故: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第二,一般事故,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第三,重大事故,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第四,特大事故,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划分依据主要是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交通安全事故按照损害程度从轻到重依次划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等四个等级,其中,轻微事故为无人员重伤或死亡,财产损失不足一千元;一般事故为一到两人重伤或三人以上轻伤,或财产损失超过一千未满三万元。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2023-09-07 23:38:421

出了交通事故可能出现交通大队包庇现象吗?

我觉得不会出现这样的事情,因为现在的相关制度未执行的非常严格。不会再出现这种贪污受贿的行为。一切事情都要根据事实来判断。让所有的公民都能体会到社会的公平正义。
2023-09-07 23:38:537

2017年重特大交通事故有哪些

洗白三人以上的
2023-09-07 23:39:122

十一有什么交通事故吗?

十一长假,不但使各地旅游业创新高,也是交通事故频发 的时段。7日上午7时许连霍高速24辆车连环相撞至少造成10人死亡,下午16时许滨保高速天津界内发生一起重特大交通事故等,记者带你盘点各地国庆期间的交通事故。 各省交通事故伤亡汇总: 广东:“十一”期间因交通事故致70人死亡 “十一”期间,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没有接到一起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报告;全省大部分地区实现工矿商贸、消防安全、渔业船舶事故“零发生”目标;供水、供电、供气、通讯、公交以及相关的公共事业单位生产运行正常。据统计,从1日至7日下午6时,广东省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376宗,死亡81人,受伤396人,事故宗数、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4.55%、17.35%和9.59%,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无重特大事故。 湖北:国庆7天发生267起道路交通伤亡事故 湖北省安监局介绍今年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情况,10月1日至10月7日12时,全省共发生各类伤亡事故268起,死亡20人,受伤200人。国庆期间发生的各类伤亡事故中,道路交通事故267起,死亡19人,受伤200人;煤矿事故1起,死亡1人。消防事故8起,伤亡为零。未发生水上交通事故。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 海南:国庆期间交通事故死亡6人与去年基本持平 10月7日,记者从海南省交警总队获悉,10月1日至7日12时,全省共发生致人死亡道路交通事故6起、死亡6人(去年同期致人死亡道路交通事故5起、死亡6人),与去年同比基本持平,未发生死亡3人以上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高速公路及主要干道未发生长时间交通拥堵。 苏州:交通事故死亡11人高速路网总流量超360万 国庆期间,探亲流、旅游流以及返乡的民工流、学生流等使苏州交通客流运输已达饱和状态,而市干将路、桐泾路等主干道施工更给市区的交通通行带来巨大压力。据交警部门统计,截止今天下午全市范围内重点旅游景区交通总流量为52万余辆,苏州市高速路网总流量为362.94万辆,出入苏州城区流量111.8万。全市共发生道路交通死亡事故11起,死亡11人,死亡人数同比去年国庆期间下降8.33%,没有发生长时间、大面积的严重拥堵。 滨保高速天津界内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 10月7日滨保高速重特大交通事故致35死死者多为大学生记者7日晚从天津市有关方面了解到,7日16时许,在滨保高速上行60公里+700米处,一辆河北省的大客车与一辆山东省的小轿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大客车侧翻。经初步核实,事故已经造成35人死亡,19人受伤,死伤者多为河北唐山学院大学生,司机昏迷至今,道路仍旧封闭。 河南社旗县发生一起交通事故 初核11人死亡 记者从河南省安监局获悉,10月7日11时40分左右,河南社旗县境内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车与一辆面包车相撞,当地初步核实有11人死亡。目前省安监局有关人员已赶往现场调查处理。 连霍高速24辆车连环相撞至少造成10人死亡 2011年10月7日上午7时许,连霍高速(河南郑州方向285公里处)发生24辆汽车连环相撞事故,截至目前事故至少造成10人死亡,多人受伤。事故造成百余车辆受阻,交通中断达4个小时。 10月6日北京昌平一旅游大巴溜车致3香港游客死亡 6日中午,昌平区南口镇一商城院内,一辆旅游大客车突然溜车,将车后3人撞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经确认,3人均为香港居民,随团来京旅游时遭遇意外。 浙江台州路桥特大交通事故7人身亡1人生还 10月6日凌晨1时12分许,浙江台州路桥公安分局110指挥中心接到紧急报警,称路桥路泽太一级公路路桥三中红绿灯旁一辆大货车与轿车相撞。接警后,路桥消防大队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救援。事故造成7人当场死亡,一名伤者被送往医院救治。 10月3日四川雅江县"10.3"坠崖事故确认7人死亡2人失踪 据介绍,3日晚,四川庆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雅江县一处输电工程的施工人员乘坐租用的小型客车,从施工工地返回驻地时,车辆翻下垂直高度约70米的悬崖后,坠入雅砻江中,导致7人死亡,2人失踪。 10月1日湖北省兴山县客车坠崖事故确认16死19伤 10月2日上午,记者在湖北省兴山县召开的“荆州市旅游客车坠河事故通报会”现场了解到,1日傍晚发生的客车坠崖落水事故已确认16人死亡,19人受伤。35名乘客中有3名海外人士,分别来自香港、澳门和文莱。据通报,1日15时许,一辆车牌号为鄂D14566的荆州籍客车载有乘客35人,由荆州开往神农架途经兴山县峡口镇泗湘溪村(312省道129公里+300米左右)时冲出道路坠河。乘客中14人当场死亡,2人在送往医院途中死亡。 万车流挤爆京港澳高速公路韶关段车祸频发 国庆黄金周是除春节外另一个长假。自30日上午到10月1日中午,京港澳高速公路韶关段车流激增,近10万辆大小车辆北上探亲、旅游,导致车祸频发,仅1日上午发生50多起车祸。据交警部门统计,截至1日中午12时,一天半时间内,京港澳高速韶关段共发生碰刮性轻微交通事故80多起,仅1日上午就发生了50多起车祸,所幸没有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无造成人员死亡,伤者多为轻微伤。
2023-09-07 23:39:221

4·3深汕高速特大交通事故的事故原因

2013年4月3日早晨10点多,深汕高速汕尾路段汕头方向发生一起追尾车祸事故,一辆小车被两辆货车挤压,造成5人当场死亡。深汕高速汕头方向大塞车约70公里。高速公路俨然成了停车场,不少车主只能下车休息。正堵在深汕高速的网友许先生称,早上8点左右在广州番禺家中出发,12点左右到达海丰县鲘门,鲘门路段如同一个大停车场,车主纷纷下车聊天抽烟,直至下午3点,车辆还在此路段,以半小时走100米的速度在前进。扩展资料: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方法:1、消除源头隐患。强化重点车辆监管,集中力量打好隐患歼灭战,推进源头隐患“清零”。河南省将尽快实现大型公路客车、大型旅游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等六类重点车检验率、报废率、违法处理率以及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审验率、换证率达到100%。2、强化路面执法。河南充分发挥省界公安检查站和交警执法服务站的作用,采取定点检查与巡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客运车辆特别是跨省及800公里以上长途客运班车逐一排查、逐一登记,严查超员、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对安全设施不全、改装座位等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或未定期检验、检验不合格车辆,一律依法予以停运。3、加强宣传提示。将事故情况及交通安全注意事项编发警示提示信息,通过主流媒体、短信、微信微博、客户端等发给全省各级公安交管部门、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负责人,发给“两客一危”运输企业公司法人代表、安全副职、车主和全体驾驶人员、乘务员和押运员。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4·3深汕高速特大交通事故人民网-避免悲剧重演 河南七招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
2023-09-07 23:39:311

交通事故预防的三大着眼点是什么

一是疲劳驾驶。据调查显示,疲劳驾车是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的三大原因之一;重特大交通事故中,因疲劳驾驶造成的事故所占比例达40%以上。二是酒后驾驶。世界卫生组织调查数据显示,大约50%至60%的交通事故与酒后开车有关。三是车辆故障。四是违反交通法规。
2023-09-07 23:39:581

交通事故

打112
2023-09-07 23:41:095

什么是预防交通事故,减少或杜绝交通违章的有效措施

切记:预见性操作,是安全驾驶之根本!严格尊守《道交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拒绝疲劳驾驶、超速、超员的行为。在驾车时一定要把眼睛的视野放大放远点,提前发现情况,提前处理。拒绝酒后驾驶;雨天路滑,降低车速。 另外最重要一点:凡是有出口及分叉道口是最危险的,这些地方你要特别谨慎,要防止别人急刹、乱变更车道,跟车距离要更长一点。 还有,爆胎是高速公路的头号杀手,一定要注意自己的车况; 其次是万一发生事故时,要做到“三快”:第一时间报警告;第一时间打开危险警示灯设置危险标志(高速公路上警告标志设在故障车来车方向150米以外,普通公路上设在来车方向50-100米处)、第一时间把车上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离开事故车。 你能做到以上几点,那么就能安全。安全出行,幸福您我他!好人一生平安!
2023-09-07 23:41:553

秦岭隧道特大交通事故,还有多少常识需要规范和重视

来日绮窗前,寒梅着花未。
2023-09-07 23:42:102

吉林扶余18死特大车祸背后,谁该为此负责任?

目前责任还在调查中,不管是谁的责任,很多人为了这个失去了生命是事实,我们应该处处小心开车,不能让悲剧重演,在为了工作的同时,一定要保护好自己,才是最重要的。
2023-09-07 23:42:326

高级工程师、副高、正高有什么区别?

  李母去世。姑娘孤身一人,诞下麟儿,送交顾家,自己仍拒嫁顾洪。待大仇得报,姑娘前来告知真相,嘱顾氏母子好好抚养孩子,自己辞别而去,从此远走他乡,浪迹天涯。
2023-09-07 23:32:254

关于龙的故事 关于龙的简短故事

1、叶公好龙 叶公喜欢衣带钩、上都刻着龙,里雕镂装饰的也是龙。他这样爱龙,被天上的真龙知道后,便从天上下降到叶公家里,龙头搭在窗台上探望,龙尾伸到了厅堂里。叶公一看是真龙,转身就跑,吓得他像失了魂似的,惊恐万状,不能控制自己。由此看来,叶公并不是真的喜欢龙,他喜欢的只不过是那些像龙的东西而不是龙。 2、锁龙井 明朝时候有一个新官上任,听说著名的禹王琐蛟井就在此地,没来得及换下官服就跑去看,到了井口,师爷提醒怕把帽子掉进井里,县官把帽子放在井口伸头去看,只见一片黑,忽然井下有了响动,隐隐有龙啸和大浪的声音。师爷赶快抢过官帽拉起县官老爷就走。井里才慢慢平静下来了。 3、吉林锁龙潭 传说1943年日本人在那个地方修水库,在潭底挖到了龙骨,龙的下颌骨有小簸箕大,某人得到了一块,说是和普通的骨头差不多,不过很有神效,伤口出血了,把骨头研成末抹上一点立刻血就止住了而且连一点疤痕也没有,把龙骨研成末在水碗边抹上一圈,再向碗里倒水。即使水高出碗口几寸,水也不会从碗里流淌出去,只能看到水在碗上滴溜溜的打转。 4、东海龙公主 一日,龙王大怒,要淹了舟山岛,说是舟山的渔民杀他水族千万,要用舟山人民的血来祭奠亡去的水族!东海龙公主若水百般阻拦,龙王依然一意孤行,说着,便施法将潮水迅速上涨,若水见这情形,立刻变作一条龙,向天空跃去,用自己的身体挡住了潮水,最终还是倒下了,在她闭上眼的最后一刻,顿时金光四射,若水不见了,但是,在她倒下的地方,出现了一株光彩夺目、鲜艳靓丽的迎春花!人们顿时明白,是若水用自己生命换取了成千上万舟山人民的生命!而龙王也为了自己的过错内疚。 5、画龙点睛 南北朝时期的梁朝,有位很出名的大画家名叫张僧繇,他的绘画技术很高超。 有一天,张僧繇在金陵安乐寺墙壁上画了四条龙,但没有画眼睛,他常常说:“点了眼睛龙就飞走了。”人们都认为很荒唐,张僧繇被逼得没有办法,只好答应给龙“点睛”。过了一会儿,天空乌云密布,狂风四起,雷鸣电闪,在雷电之中,人们看见被“点睛”的两条龙震破墙壁凌空而起,张牙舞爪地腾云驾雾飞向天空。
2023-09-07 23:32:261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1、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2、具有证监会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3、具备上市公司经营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4、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1、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2、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4、最近一年内曾经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5、为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或在相关机构中任职的人;6、中国证监会认定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法律依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第二条担任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二)具有本《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三)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四)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五)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2023-09-07 23:32:281

如何加强对社区党组织的指导和领导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街道社区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出:要把街道、社区党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级党委要将街道、社区党的建设作为基层党建工作的重点之一,纳入当地党建工作的整体布局,与农村、企业、机关、学校等其他领域党的建设有机衔接起来,按照“五个好”的目标要求,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要及时研究街道、社区党建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加强指导、督促和检查。 一、要把街道、社区党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1、建立健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责任制 社区党建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与省、市、区属单位党组织的协调问题,政府职能部门派出机构双重管理问题,新经济组织、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和人户分离人员中党员属地管理问题,经费问题,等等。因此,要加强和改进社区党建工作,必须强化责任机制,在措施上加以落实。 一是建立健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领导责任制。《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几个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中央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要经常进行调查研究,分类指导,作出工作部署,认真督促检查。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关键在县委。加强城市基层党组织建设,责任主要在市委。要把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做得好不好,作为考核市、县委和市、县委书记工作实绩的一个重要依据。”这是中央文件的非常突出的一点,抓住了责任制就抓住了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关键。这就明确了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并且确立了相应的考核依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街道社区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也指出:“加强街道、社区党的建没,责任主要在市、区(市、县)委。市、区(市、县)委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市、区(市、县)委常委要建立街道、社区党建工作联系点。要把街道、社区党建工作成效,作为考核市、区(市、县)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一项重要内容。”街道和社区党组织要尽快建立健全加强党的基层组织监督建设的领导责任制,加强对基层党员干部教育与管理、党组织建设的情况进行深人研究,不断提高领导水平。 二是建立健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各项具体制度。长期以来我们也形成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具体制度,如干部联系群众制度、领导干部联系点、报告员、接待日制度、党员责任区制度、党员与群众“结对子制度”,等等。但近年来,在很多地方和部门的这些制度被冲淡了、遗忘了。切实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就必须重新建立并逐步健全这些制度。南京市建邺区街道工委坚持用制度和体制加强社区党的建设,取得了实效。街道工委通过建立信息反馈制度,及时掌握社情民意;建立地区党建表彰激励机制,推动基层党建工作深入开展;建立党建成果交流制度,整体提升基层党建研究水平。建邺区街道工委建立了社区基层党组织信息报送制度,每个基层党组织每月上报信息,及时将社区党建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反馈到各单位,并载入街道党建网页交流。还建立了社区“在职党员信息反馈卡”,社区党组织根据在职党员参与社区建设活动的表现,通过信息卡的方式每年向在职党员所在的党组织反馈一次,如有特殊情况及时反馈。建邺区结合党员教育管理建立了地区党建表彰激励机制。街道工委把社区在职党员、离退休党员、驻区单位及党员都纳入了街道每年一度的“七一”评比表彰的范围。通过统一评比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积极参与社区建设的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拆迁稳定工作模范党员等,形成了同驻共建精神文明,同驻共管社区事务,同驻共抓社区党建的新局面。建邺区还通过建立党建成果交流制度,整体提升了基层党建研究水平。街道工委每半年进行一次社区党建成果交流活动。通过成果交流,了解和掌握社区党组织及辖区单位党组织开展社区党建工作的情况,取长补短,互相学习,互相促进,使社区党建工作不断积累新的经验,探索新的路子。 三是建立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监督检查制度。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各项制度建立健全后,党委和各级政府部门要把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纳入整个工作规划,要经常督促和检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落实情况,通过这种检查监督,引起各级单位和群众对党的基层组织建设重要性的足够重视,提高各级党委做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建立相应的督察、考核、奖惩制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为了督促辖区内的党员切实发挥作用,必须对党员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和考核。具体做法是,在区街领导班子和领导成员中实行全方位目标管理,市、区、街党委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将社区党建工作任务落实到每一个区、街领导干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区、街党委与社区单位党组织签订社区党建工作协议书。每年年底,由市、区委对区、街领导班子和领导成员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对目标任务完成出色、政绩突出的班子给予表彰、奖励,对完成工作情况差的给予批评,对不适应社区党建工作的领导干部予以调整。
2023-09-07 23:32:311

中国共青团具体建团时间?

具体说是5月12日
2023-09-07 23:32:323

谁有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迄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及文明生产。  第三条 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二)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安委会的日常事务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委办)负责处理。  第五条 公司下属生产单位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单位的领导担任,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机楼(房)、生产班组要选配一名不脱产的安全员。  第六条 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单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第七条 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第八条 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九条 公司安全生产专职管理干部职责:  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人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6.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试运转工作。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井督促其按时实现。  8.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  9.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10.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第十条 各生产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十一条 各机楼(房),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本机楼(房)、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机楼(房)、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第十二条 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三)教育与培训  第十三条 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生产单位、机楼(房)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需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十四条 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四)设备、工程建设、劳动场所  第十五条 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缺陷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六条 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十七条 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须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要求。  第十八条 凡新建、改建、扩建、迁建生产场地以及技术改造工程,都必须安排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简称三同时)。  第十九条 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在组织工程设计和竣工验收时,应提出劳动保护设施的设计方案,完成情况和质量评价报告,经同级劳资、卫生、保卫等部门和工会组织审查验收,并签名盖章后,方可施工、投产。未经以上部门同意而强行施工、投产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条 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设施。  第二十一条 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顺,要有足够的光线;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须有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第二十二条 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第二十三条 雇请外单位人员在公司的场地进行施工作业时,主管单位应加强管理,必要时实行工作票制度。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者,须索赔并严加处理。  第二十四条 被雇请的施工人员需进入机楼、机房施工作业时,须到保卫部办理《出入许可证》;需明火作业者还须填写《公司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办理相关手续。  (五)电信线路  第二十五条 电信线路的设计、施工和维护,应符合邮电部安全技术规定。凡从事电信线路施工和维护等的工作人员,均要严格执行《电信线路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二十六条 电信线路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组织施工。对架空线路、天线、地下及平底电缆、地下管道等电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环境都必须相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工具和仪表要合格、灵敏、安全、可靠。高空作业工具和防护用品,必须由专业生产厂家和管理部门提供,并经常检查,定期鉴定。  第二十七条 电信线路维护要严防触电、高空坠落和倒杆事故。线路维护前一定要先检查线杆根基牢固状况,对电路验电确认安全后,方准操作。操作中要严密注意电力线对通信线和操作安全的影响,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不准聘用或留用退休职工担任线路架设工作。  (六)易燃、易爆物品  第二十八条 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设有防火、防爆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  第二十九条 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灾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并经有关领导批准,在专人监护下进行。  (七)电梯  第三十条 签订电梯订货、安装、维修保养合同时,须遵守市劳动部门规定的有关安全要求。  第三十一条 新购的电梯必须是取得国家有关许可证并在劳动部门备案的单位设计、生产的产品。电梯销售商须设立有(经劳动局备案认可的)维修保养点或正式委托保养点。  第三十二条 电梯的使用必须取得劳动部门颁发的《电梯使用合格证》。  第三十三条 工程部门办理新安装电梯移交时,除应移交有关文件、说明书等资料以外,还须告诉接受单位有关电梯的维修、检测和年审等事宜。  第三十四条 负责管理电梯的单位,要切实加强电梯的管理、使用和维修、保养、年审等工作。发现隐患要立即消除,严禁电梯带隐患运行。  第三十五条 确实需要聘请外单位人员安装、维修、检测电梯时,被雇请的单位必须是劳动部门安全认可的单位。  第三十六条 电梯管理单位须将电梯的维修、检测、年审和运行情况等资料影印副本报公司安委办备案。  (八)个人防护用品和职业危害的预防与治疗  第三十七条 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为职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各单位必须教育职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不懂得防护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准上岗操作。  第三十八条 努力做好防尘、防毒、防辐射、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音工程,进行经常性的卫生监测。对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有毒有害作业点,应进行技术改造或采取卫生防护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按规定发放保健食品补贴,提高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健康水平。  第三十九条 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要实行每年一次定期职业体检制度。对确诊为职业病的患者,应立即上报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或公司安委会视情况调整工作岗位,并及时做出治疗或疗养的决定。  第四十条 禁止中小学生和年龄不满18岁的青少年从事有毒有害生产劳动。禁止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哺乳期从事影响胎儿、婴儿健康的有毒有害作限。  (九)检查和整改  第四十一条 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委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生产单位每季检查不少于一次;各机楼(房)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进行每天检查。  第四十二条 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安委办统一安排整改。  第四十三条 凡安全生产整改所需费用,应经安委办审批后,在劳保技措经费项目列支。  (十)奖励与处罚  第四十四条 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第四十五条 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落实总经理负责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2.安全生产机构健全,人员措施落实,能有效地开展工作。  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4.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5.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减少,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著。  第四十六条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  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  2.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第四十七条 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贡献的,给予特别奖励。  第四十八条 发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  第四十九条 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责任者的责任,对触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五十条 对事故责任者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及刑律者依法论处。  第五十一条 对单位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最高不超过3%;对职工个人的处罚,最高不超过一年的生产性奖金总额(不含应赔偿款项),可并处行政处分。  第五十二条 由于各种意外(含人为的)因素造成人员伤亡或厂房设备损毁或正常生产、生活受到破坏的情况均为本企业故事,可划分为工伤事故、设备(建筑)损毁事故、交通事故三种(车辆、驾驶员、交通事故等制度由行政部参照本规定另行制订,并组织实施)。  第五十三条 工伤事故,是指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的事故。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从事本岗位工作或执行领导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任务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2.在紧急情况下(如抢险、救灾、救人等),从事对企业或社会有益工作造成的疾病、负伤或死亡。  3.在工作岗位上或经领导批准在其他场所工作时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4.职业性疾病,以及由此而造成的死亡。  5.乘坐本单位的机动车辆去开会、听报告、参加行政指派的各种劳动和乘坐本单位指定上下班接送的车辆上下班,所乘坐的车辆发生非本人所应负责的意外事故,造成职工负伤或死亡。  6.职工虽不在生产或工作岗位上,但由于企业设备、设施或劳动的条件不良而引起的负伤或死亡。  第五十四条 职工因发生事故所受的伤害分为:  1.轻伤:指负伤后需要歇工1个工作日以上,低于国际标准106日,但未达到重伤程度的失能伤害。  2.重伤:指符合劳动部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中所列情形之一的伤害;损失工作日总和超过国际标准105日的失能伤害。  3.死亡。  第五十五条 发生无人员伤亡的生产事故(不含交通事故),按经济损失程度分级:  1.一般事故:经济损失不足1万元的事故。  2.大事故:经济损失等于或大于1万元,小于10万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经济损失等于或大于10万元,小于100万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经济损失等于或大于1加万元的事故。  第五十六条 发生事故的单位必须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进行事故处理:  1.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详细记录或拍照和绘制事故现场图。  2.立即向单位主管部门(领导)报告,事故单位即向公司安委办报告。  3.开展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委办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指示有关单位进行调查,轻伤或一般事故在15天内,重伤以上事故或大事故以上在30天内向有关部门报送《事故调查报告书》。事故调查处理应接受工会组织的监督。  4.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5.对事故责任者做出适当的处理。  6.以事故通报和事故分析会等形式教育职工。  第五十七条 无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  1.机动车辆驾驶员发生事故后,驾驶员和有关人员必须协助交管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参加事故处理。事故单位应及时向安委办报告,一般在24小时内报告,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应即时报告。事后,需补写“事故经过”)6书面报告。肇事者应在两天内写出书面报告交给单位领导。肇事单位应在七天内将肇事者报告随本单位报告一并送交安委办。  2.对员工驾车肇事,应根据公安部门裁定的经济损失数额之10%对事故资任者进行处罚,处罚款项原则上由肇事个人到财务部缴纳。处罚的最高款顷以不超过上年度公司人均生产性奖金总额(基数1.0计)为限。  3.凡未经交管部门裁决而私下协商解决赔偿的事故,如公司的经济损失咀过保险公司规定免赔额的,其超出部分由肇事者自负。  4.擅自挪用车辆办私事而发生事故的,按第1款规定加倍处罚;可视悄古给予扣发一年以内的奖金或并处行政处分。  5.凡因私事经主管领导同意借用公车而发生事故的,参照第2款处理。  6.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超时限两天属瞒报),每次加扣当事人三个月以内向奖金。  7.开“带病车”,或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或未经行政部门批准驾驶公司车两的人驾驶,每次扣两个月的奖金。  第五十八条 事故原因查清后,如果各有关方面对于事故的分析和事故9任者的处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劳资部门有权提出结论性意见,交由单立及主管部门处理。  第五十九条 在调查处理事故中,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者,应追究其行政责任,触及刑律的,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条 各级单位领导或有关干部、职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有如下行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  1.不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条例、规程的或自行其是的。  2.对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采取不力的。  3.不接受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不听合理意见,主观武断,不顾他人安危,强令他人违章作业的。  4.对安全生产工作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5.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6.延误装、修安全防护设备或不装、修安全防护设备的。  7.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擅离岗位或对作业漫不经心的。  8.擅动有“危险禁动”标志的设备、机器、开关、电闸、信号等。  9.不服指挥和劝告,进行违章作业的。  10.施工组织或单项作业组织有严重错误的。  第六十一条 各单位可根据本规定制订具体实施措施。  第六十二条 本规定由公司安委办负责解释。  第六十三条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关制度、规定等如与本规定有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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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剧表演的顺序,

不需要介绍演员,剧中所有的人物以及人物之间关系,都是通过人物独白、对白、旁白来自然展现出来的。比如:一老人说:“我今年六十了,什么都顺心,就是我这俩闺女呀。。。”(这就是独白)。这时候,一女子上场:“爸。”老人:“干嘛,丫头?”(这一来一往就是对白)观众马上就知道谁是谁了。唱歌可以,但是要跟剧情有关系,一来你演的不是歌剧音乐剧,二来,有剧情不够歌来凑的嫌疑。而且唱歌是点缀,或是表现人物特点或是代表人物心情。比如有个人拿件东西想引人关注,可以对大家唱两句任贤齐的“看过来看过来”,但这个还要符合人物的年龄、性格、身份。你说唱过一段“经典台词”,这“经典台词”指什么?经典台词指的是已经上演过的话剧、电影、电视剧中令观众耳熟能详的台词。比如《哈姆雷特》中“生存还是死亡,这是个问题”;《茶馆》中“别把那点意思弄成不好意思”;冯小刚电影中“黎叔很生气,问题很严重”。。。建议你先找一些经典的话剧看一下,首先需要有故事,还要能够适合在舞台上演,再说角色、舞美、灯光、道具。你说人物比较多,估计你很难把握,演到后来连观众代自己都觉得没意思了。是不是想让全班同学都露个脸?那样人物就立不住了。至于顺序,就是情节发展的顺序。话剧有独幕话剧,就是不换场次从头演到尾;有多幕话剧,一般就是第一场、第二场、第三场的,有的还会增加序幕和尾声。估计你这也就算个多人小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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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人的常识

1.拟人的特点是什么 根据想象把物当作人写或把人当作物写,或把甲物当作乙物来写,这种辞格叫做比拟。 被比拟的事物“本体”,用来比拟的事物成为“拟体”。 比拟是物的人化或人的物化,把甲物拟作乙物,具有思想的跳跃性,能使读者展开想象的翅膀,捕捉它的意境,体味它的深意。 正确地运用比拟,可以使读者不仅对所表达的事物产生鲜明的印象,而且感受到作者对该事物的强烈的感情,从而引起共鸣。运用比拟表现喜爱的事物,可以把它写得栩栩如生,使人倍感亲切;表现憎恨的事物,可以把它写得丑态毕露,给人以强烈的厌恶感。 比拟可分为拟人和拟物两大类。 (1)拟人。把物当作人来写,赋予“物”以人的言行或思想感情。 (2)拟物。 把“人”当作“物”来写,也就是使人具有物的情态或动作,或把甲物当乙物写。 2.拟人 “比拟”和“拟人”它们不是同一个层次的,而是“比拟”包括“拟人”和“拟物”。 或者说“比拟”分为“拟人”和“拟物”两种形式。 根据感情的需要,故意把物当作人,把人当作物,或把甲物当作乙物,或把抽象概念当作人或物来描绘,这种“人物交融”的修辞方式叫比拟。 比拟包括两种形式。 1. 拟人 把人以外的物当作人来描写,赋予它人的动作或思想感情,这就叫拟人。 如“波浪一边歌唱,一边冲向高空去迎接那雷声。”“连每一根小草都在跳舞。” 2. 拟物 把人当作物或把甲物当作乙物、把抽象概念当作物来写的修辞方式,叫做拟物。如:“咱们老实,才有恶霸,咱们敢动刀,恶霸就得夹着尾巴跑……”“还有一问,是‘公理",几块钱一斤?”“有时起了狂风,把他打得出不来气。” 3.比喻句和拟人句的定义 比喻和拟人容易混淆,是因为它们有相同点,即都是两事(人)物相比。 比喻和拟人除了有相似点外还有不同点,因此要区分比喻和拟人首先要弄清楚两者之间的特点。 比喻句,就是打比方,用浅显、具体、生动的事物来代替抽象、难理解的事物。 比喻句的基本结构分为三部分:本体(被比喻的事物)、喻词(表示比喻关系的词语) 和喻体(打比方的事物)。 拟人,根据想象把事物当作人来写,赋予事物以人一样的思想和行为的一种修辞方法。 拟人是把物当作人来写——物的人格化。拟人句有三个特点:所写事物必须具有人的特点;不能出现比喻词;不能出现表示人物的词语。 拟人句的识别,主要看句中是否是把物当作人来写,给它赋予了人的行为、表情、动作、思维等特征,看看有没有人的喜怒哀乐?。 4.有关修辞方法 如何更好的判断拟人和比喻? 1997年湖南的中考语文试题中第8小题是这样的:对下面句子所含修辞手法的判断,正确的一项是:人民英雄纪念碑,就如顶天立地的巨人一样矗立在广场南部。 A.比喻B.拟人C.排比D.对比。试题中所列的四个备选答案即四种修辞手法,都是初中阶段要求掌握的。 对这个题目的回答,据抽样调查,选B项拟人的占32%,除了粗心的原因外,主要是弄不清比喻和拟人的区别。 这道试题,用排除法解答,很明显,“排比”可以排除。 而对比是把两种对立的事物或同一事物的两个矛盾的对立面放在一起来说,使事物的特征、性质、状态更加鲜明突出。 “纪念碑”与“巨人”不是对立的,所以“对比”可以排除。 难点是比喻和拟人的区别:有些粗心的学生一看到句子中有“巨人”二字,不加思索,就选B项“拟人”。其实,这个句子从修辞角度看,明喻中所具备的三个要素:即本体、喻体、比喻词都有。 本体是“纪念碑”,喻体是“巨人”,比喻词是“犹如”,所以应是比喻。 再从语法角度看,句子的主干是“纪念碑矗立”。 “矗立”是描写事物的动词,不是写人的。 如“海燕像勇士”和“勇敢的海燕”两句,前者是比喻,后者是拟人。 既然“勇士”是人,为什么“海燕像勇士”是比喻而不是拟人呢?因为比喻和拟人除了有相似点外还有不同点: 一、两者构成的客观基础不同 “勇敢的海燕”是把“海燕”当成具有人物的勇敢行为来写的,因而是拟人。 “海燕像勇士”是说海燕在不怕危险、有胆量这一点上与勇士是相似的,因而是比喻。 二、两者的侧重点不同。 比喻是以乙喻甲,重在“喻”,甲乙一主一从。 “纪念碑像巨人”就是以“巨人”喻纪念碑。“海燕像勇士”就是以“勇士”喻海燕。 三、必须出现的成分不同。 运用比喻,不管是明喻、暗喻还是借喻,喻体必须出现,不能省略。 本体不一定出现,如借喻。 例1.春天像刚落地的娃娃。 春天是一年的开始,刚落地的娃娃是人生的开始。二者都有充满活力的相似点,这句中的本体出现。 例2.雨扯天扯地下着……地上射起无数箭头,房屋上落下万千条瀑布。 喻体是箭头、瀑布,本体没有出现,分别是雨点和屋檐水。 运用比拟,本体(被比拟的事物)必须出现,拟体(比拟的事或人物)不出现,一出现就成了比喻。比拟只是临时把拟体的某种品格特征赋予本体。 如: 1.勇敢的海燕。 只出现本体“海燕”,拟体(人)没出现。 2.只恐夜深花睡去,故烧银烛照红妆。 这是苏轼《海棠》诗中的名句。 这里苏轼把海棠当作一位“红妆”美女了。前一句中本体是“花”,拟体“人”没有出现。 如果说“海棠像人一样睡去”那就是比喻了。 3.延河滚滚喊前进! 这句话中的拟体“人”没有出现,如果出现,写成“延河像人一样喊前进”就是比喻了。 由此可见,区别比喻和比拟的一个重要标志是运用比喻,喻体必须出现;运用比拟,本体必须出现。 四、从语法角度看,可用抓主干、理枝叶的办法来区别。 比喻句,特别是比较复杂的比喻句,除只有比喻词,没有其它动词的以外,陈述主语的动词一般是描写事物的,或其受动者是物。 拟人句中,陈述主语的动词一般是描写人物的。 如: 1.我们急着去采那如同红灯笼似的牙格达,山葡萄以及“雨杀状的蘑菇。 这个比喻句中陈述主语“我们”的动词是“采”,动词“采”的对象是物。 2.敌人的死尸像谷个子似的在山前堆满了。 这个比喻句的主干是“死尸堆满”,“堆”是描写物的动词。 3.他们的房屋,稀稀疏疏的,在雨里静默着。 静默是写人的动词。 “房屋静默”是拟人。 4.春天像小姑娘,花枝招展的,笑着,走着。 这个句子是比喻兼拟人。“春天像小姑娘”是比喻,“花枝招展的,笑着,走着”是拟人。 “笑、走”都是写人的动词。 “花枝招展”是写人的形容词,形容妇女打扮得十分艳丽。 形容词也有描写人和描写物之分。这里不赘述了。 总之,只要弄清了以上区别,就能更好的判断拟人和比喻,也不至于一见到有“人”的句子就断定为拟人了。 。 5.谁有10句拟人句好点的 拟人句: 1,秋天又迈着沉稳的脚步款款地向我们走来。 悄无声息地走开。 2,秋便以翩跹之姿踏碎了夏天的流言。 3,秋天是美丽的,在曼妙的韵律中舞着她的裙摆。 4花儿在风中笑弯了腰。 5夜空中的小星星眨着眼睛,似乎对你微笑。 6向日葵不断地面向太阳公公做运动. 7春天像刚刚落地的娃娃,从头到脚都是新的,它生长着。 8春天像个害羞的小姑娘,遮遮掩掩,躲躲藏藏;春天就像出生的婴儿,娇小可爱; 9春天就像活泼的儿童,憧憬渴望;春天就像健壮的青年,充满朝气;春天就像健康的老人,令人回味。 10 风儿清唱着歌,唤醒了沉睡中的大地。 11顽皮的雨滴最爱在雨伞上尽情的跳舞。 12船头飞溅起的浪花,吟唱著欢乐的歌儿。 13秋天到了,树上金红的果子露出了笑脸,她在向着我们点头微笑。 14海棠果摇动着它那圆圆的小脸,冲着你点头 微笑。 15那点薄雪好像忽然害了羞,微微露出点粉色。 16、一个个红石榴就像一个个小姑娘可爱的笑脸,躲在树枝间。 17、树缝里也漏着一两点路灯光,没精打彩的,是渴睡人的眼。 18、巨浪伸出双臂把我猛地托起。 19 宁静的夜晚,只有那天上的星星在窃窃私语。 20绿油油的小草被风吹弯了腰。 21、收音机天天说个不停,令邻居十分讨厌!!!!!! 22、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蟋们在这里弹琴。 23、春尚浅,几处山顶上的梅花却挣扎着吐出红苞来。 24、微风柔和地吹, 柔和地爱抚我的面孔。 25、荷塘里的荷花都羞涩地打着朵。 26、落叶随着风高低起舞。 27、我沐浴在大自然的怀抱中,让柔和的晚风轻抚着鬓角,吹去一切郁闷和烦恼。 28、阳春三月,沉睡了一冬的银梨树被蒙蒙细雨淋醒。 29、它脱下破旧的外衣,又开始新的生活;它贪婪地吮吸着春天那清新、甜润的露珠儿,慢慢地长出逗人喜爱的嫩枝绿叶。 30、仲夏夜,清风徐徐吹来,明月追赶晚霞,早早爬过山头,挂在中天,那月光似乎带着一股清凉,驱赶着酷日留下的余热。 31、蜘蛛把苍蝇拖来拖去,等苍蝇累得筋疲力尽,蜘蛛才高高兴兴地享用了这顿美餐。 32、当悲伤的水流入稳重的山,水这可怜儿的悲伤也勾起了山的悲伤,于是他们的心一起碎了;水把头埋入地下,山却把心的碎片一块块收好。 于是就有了迷乱复杂的溶洞,就有了千姿百态的石笋,就有了洞口突突的泉水。 33天空中的星星眼睛一眨一眨的。 34鸣蝉在树叶里长吟。 35风是调皮的,一会把那朵悠闲的云赶得满天跑,还不断变化她的面具,一会儿卷起地上的落叶,让她们打着旋舞蹈。 36水是野的,索溪像是一个从深山中蹦跳而出的野孩子,一会儿缠绕着山奔跑,一会儿撅着 *** ,赌着气又自个儿闹去了 37小树摆动着枝叶,向我们点头笑。 38一排排柳树倒映在水中,欣赏着自己的容貌。 39月亮一露面,满天的星星惊散了。 40真理它却不会弯腰。 41在那天边隐约闪亮的不就是黄河?那在山脚缠绕不断的自然是汶河;那拱卫在泰山膝盖下的无数小馒头,却是沮涞山等著名的山岭。 42日出江花红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这是革命的春天,这是人民的春天,这是科学的春天!让我们张开双臂,热烈地拥抱这个春天吧! 43蜡炬成灰泪始干 44做人既不可翘尾巴,也不可夹着尾巴。 45蝴蝶初翻帘绣,万玉女、齐回舞袖。 46女人坐在小院当中,手指上缠绞着柔滑修长的苇眉子,苇眉子又薄又细,在她怀里跳跃着。 47指导员讲得真来劲儿.嘎子竖起耳朵听。 48杜甫川唱来柳林铺笑,红旗飘飘把手招。 49猎豹盯着一只羚羊,随时准备获得一顿丰盛的大餐。 50这五天来,天就好像一个伤心的青年一样,连续的把自己的眼泪飘洒在大地上。
2023-09-07 23:32:241

什么是三大表演体系

以前有过三大表演体系的说法,但是三大表演体系的提出者早已经推翻了自己的这一观点。现在大家都是不承认这个说法的。
2023-09-07 23:32:244

什么是造纸术?

造纸术是我国古代四大发明之一,现在一般用芦苇 、木材等造纸。造纸术是中国四大发明之一,纸是中国古代劳动人民长期经验的积累和智慧的结晶,它是人类文明史上的一项杰出的发明创造。中国是世界上最早养蚕织丝的国家。中国古代劳动人民以上等蚕茧抽丝织绸,剩下的恶茧、病茧等则用漂絮法制取丝绵。漂絮完毕,篾席上会遗留一些残絮。当漂絮的次数多了,篾席上的残絮便积成一层纤维薄片,经晾干之后剥离下来,可用于书写。造纸术的意义有了文字之后,最重要的就是要有一个很好的载体。古代埃及人利用尼罗河的纸草来记述历史;在古代的欧洲,人们还长时间地利用动物的皮比如羊皮来书写文字;而中国,在造纸术发明以前,甲骨、竹简和绢帛是古代用来供书写、记载的材料。但是甲骨、竹简都比较笨重,秦始皇一天光阅读奏章,就要整整一车;绢帛虽然轻便,但是成本非常昂贵,也不适于书写。到了汉代,由于西汉的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甲骨和竹简已经不能满足发展的需求了,从而促使了书写工具的改进——纸被发明出来了。造纸是一项重要的化学工艺,纸的发明是中国在人类文化的传播和发展上,所做出的一项十分宝贵的贡献,是中国史上的一项重大的成就,对中国历史也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2023-09-07 23:32:231

新时期如何做好社区党务工作

社区党务工作者的主要工作职责是协助本社区主任做好居民思想工作,与做好居民党员的组织学习工作,还有党员纳新工作,还要对本社区中的困难党员做好救助工作 。
2023-09-07 23:32:222

建团日是几月几日

建团日是1922年5月5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团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是中国共产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在中国领导下发展壮大,始终站在革命斗争的前列,有着光荣的历史。在建立新中国,确立和巩固社会主义制度,发展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文化的进程中发挥了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为党培养、输送了大批新生力量和工作骨干。
2023-09-07 23:32:211

稀土元素的读法是什么?

钪[kàng] 钇[yǐ] 镧[lán] 铈[shì]镨[pǔ] 钕[nǚ] 钷[pǒ] 钐[shān] 铕[yǒu] 钆[gá] 铽[tè] 镝[dī]钬[huǒ] 铒[ěr] 铥[diū] 镱[yì]镥[lǔ]稀土元素是镧系元素系稀土类元素群的总称,包含钪Sc、钇Y及镧系中的镧La、铈Ce、镨Pr、钕Nd、钷Pm、钐Sm、铕Eu、钆Gd、铽Tb、镝Dy、钬Ho、铒Er、铥Tm、镱Yb、镥Lu,共17个元素。 “稀土”一词是十八世纪沿用下来的名称,因为当时用于提取这类元素的矿物比较稀少,而且获得的氧化物难以熔化,也难以溶于水,也很难分离,其外观酷似“土壤”,而称之为稀土。稀土元素分为“轻稀土元素”和“重稀土元素”: “轻稀土元素”指原子序数较小的钪Sc、钇Y和镧La、铈Ce、镨Pr、钕Nd、钷Pm、钐Sm、铕Eu。 “重稀土元素”原子序数比较大的钆Gd、铽Tb、镝Dy、钬Ho、铒Er、铥Tm、镱Yb、镥L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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