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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的原则是什么

2023-09-20 09:2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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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招标应遵守的原则是公开原则、公平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1、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原则,即要求进行招标活动的信息要公开。

2、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平原则,即要求招标人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办事,不得对不同的投标竞争者采用不同的标准,应同等对待每一个投标竞争者。

3、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招标人行为应当公正,对所有的投标竞争者都应平等对待,不能有特殊。

4、诚实信用原则要求招标投标各方都要诚实守信,不得有欺骗、背信的行为。

公开原则,是指招标投标的程序要有透明度,招标人应当将招标信息公布于众,以招引投标人作出积极反应。在招标采购制度中,公开原则贯穿于整个招标投标程序中。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和程序应当公布于众。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通过国家制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招标公告。招标人须对潜在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应当明确资格审查的标准,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拓展资料:采用招标投标的交易方式在国外已有200多年的历史,市场经济国家的大额采购活动,特别是使用财政资金等公共资金进行的采购活动,较多地采用了招标投标方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条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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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条: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的,适用政府采购法及本条例。前款所称工程,是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是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是为完成工程所需的、设计、监理等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八条: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应当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采购项目预算金额达到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标准的,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应当在国务院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扩展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政府采购法第二十条规定的委托代理协议,应当明确代理采购的范围、权限和期限等具体事项。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委托代理协议履行各自义务,采购代理机构不得超越代理权限。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2023-09-07 19:40:331

建筑工程招投标对投标资质要求有没有规定

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建筑活动监管,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促进建筑业科学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资质标准。大立网校编辑 1、资质分类 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施工劳务三个序列。其中施工总承包序列设有12个类别, 一般分为4个等级(特级、一级、二级、三级);专业承包序列设有36个类别,一般分为3个等级(一级、二级、三级);施工劳务序列不分类别和等级。本标准包括建筑业企业资质各个序列、类别和等级的资质标准。 2、基本条件 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资产;(二)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注册建造师及其他注册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 (三)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四)具有必要的技术装备。3、业务范围(一)施工总承包工程应由取得相应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承担。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对所 承接的施工总承包工程内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专业工程依法进行分包。对设有资质的专业工程进行分包时,应分包给具有相应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劳务作业分包时,应分包给具有施工劳务资质的企业。 (二)设有专业承包资质的专业工程单独发包时,应由取得相应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承担。取得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或建设单位依法发包的专业工程。取得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应对所承接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组织施工,劳务作业可以分包,但应分包给具有施工劳务资质的企业。 (三)取得施工劳务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或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分包的劳务作业。 (四)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的相应工程总承包、工程项目管理等业务。 四、有关说明 (一)本标准“注册建造师或其他注册人员”是指取得相应的注册证书并在申请资质企业注册的人员;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是指持有国务院有关行业部门认可单位颁发的岗位(培训)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或按照相关行业标准规定,通过有关部门或行业协会职业能力评价,取得职业能力评价合格证书的人员;“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技术工人”是指经国务院有关行业部门、地方有关部门以及行业协会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技术工人。 (二)本标准“企业主要人员”年龄限60周岁以下。(三)本标准要求的职称是指工程序列职称。 (四)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中的“技术工人”包括企业直接聘用的技术工人和企业全资或控股的劳务企 业的技术工人。(五)本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是指申请资质企业依法承揽并独立完成的工程业绩。(六)本标准“配套工程”含厂/矿区内的自备电站、道路、专用铁路、通信、各种管网管线和相应建筑物、构筑物等全部配套工程。 (七)本标准的“以上”、“以下”、“不少于”、“超过”、“不超过”均包含本数。(八)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标准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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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国有企业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需要遵守的限制性规定:,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应当报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应当及时将审批、核准确定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通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2、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当公开招标。,3、编制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应当使用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制定的标准文本。,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5、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6、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7、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和招标公告,应当在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依法指定的媒介发布。,8、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自资格预审文件停止发售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9、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10、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招标人编制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影响资格预审结果或者潜在投标人投标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应当在修改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后重新招标;,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导致中标无效的,应当依据法定的中标条件从其余投标人中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依照本法重新进行招标。,11、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12、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国有企业投资建设的工程项目,符合依法必须招标范围的,其执行和操作必须执行上述规定。国有企业在编制企业内部的招标规范时,也应当严格执行上述规定的要求。,国有企业采购通常来讲是指企业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工程、货物和服务的行为,因此“国有企业采购是否必须要进行招标”这一问题需根据采购标的的不同而进行具体判定。,招投标法规制的需要招标的项目仅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则是指依照招投标法规定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然包括国有企业。也即,国有企业采购工程项目以及与该工程项目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时,只要该类工程项目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投标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的三类项目,且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规定的范围和金额时(见附表),就必须采取招标方式;若国有企业采购与工程建设项目无关的货物、服务的,则不适用《招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1、大型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中的中流砥柱。虽然通过“抓大放小”,一部分国有中小企业以租赁、承包、售出、参股等方式向产权多元化转变。但是,进入2000年,我国的国有资产已经达到9万亿元人民币,构成了极其巨大而庞杂的体系,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在几乎所有的工业领域仍占据主导地位。,2、大型国有企业是抗衡跨国公司的主力军。中国加入WTO以后,国际知名的大型跨国公司大举进攻中国市场,各种洋货猛烈冲击国货。尽管民营经济已经有了很大的发展,但是由于其在技术、质量、规模等方面的显著差距,尚不能与跨国公司抗衡,而只有大型国有企业才是抗衡跨国公司的生力军。,如彩电行业曾是进口产品最多的市场,但是1996年四川长虹等大型彩电公司在价格、质量、服务等方面向外国名牌展开市场争夺战,一举打破了大屏幕彩电由外国名牌主导的格局,以致长虹的“红太阳一族”大屏幕彩电在国内市场占有率达三分之一。,3、大型国有企业是我国支柱产业的重要支撑。在石油、化工、机械、电子、冶金、有色和建材等重要产业中,我国七大汽车集团占全行业总产值的66%;嘉陵、北方、轻骑、金城四大摩托车集团占全国总产量的一半;上海、东方、哈尔滨三大发电设备集团,提供国内电站设备的70%。,4、大型国有企业仍是出口创汇的主要力量。1997年,国有企业出口创汇额超过了外商投资企业,居于领先地位。其中,大多数大型国有企业以销售额的1%左右投入研究与开发,有的达到2%,技术进步处于国内工业企业领先地位。,国有中型企业和小型企业总体处于亏损状态,只有大型企业盈利,充分显示国有大型企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的中流砥柱作用。当然,我国大型国有企业与国外大企业相比,有着不小的差距。,一是大型企业数量少;二是企业平均规模小;三是生产集中度低;四是真正的联合体、企业集团少;五是大中小企业没有合理的分工。从技术创新来说,我国500家最大工业企业年销售额之和还不抵美国通用汽车公司一家销售额。,国有企业的资金大部分来源于国家,且国有企业一般都是对国计民生具有重要作用的领域,因此对于国有企业的投资法律作出了严格的规定。法律客观:《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第五十三条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023-09-07 19:41:111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2013介绍?

一、最新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201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的货物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活动。第三条 工程建设项目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原国家计委令第3号)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的,必须通过招标选择货物供应单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第四条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货物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第五条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活动,依法由招标人负责。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对项目实行总承包招标时,未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货物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且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应当由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依法组织招标。工程建设项目实行总承包招标时,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货物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且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应当依法组织招标。(三) 有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四) 能够提出货物的使用与技术要求。第九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按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审批、核准手续的,招标人应当在报送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资金申请报告或者项目申请报告中将货物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招标组织形式(自行招标或委托招标)等有关招标内容报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应当将审批、核准的招标内容通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企业投资项目申请政府安排财政性资金的,前款招标内容由资金申请报告审批部门依法在批复中确定。第十条 货物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第十一条 “依法应当公开招标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邀请招标:(一)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二)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三)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有前款第二项所列情形,属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由项目审批、核准部门认定;其他项目由招标人申请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作出认定。第十二条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招标人应当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招标公告。依法必须进行货物招标的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招标公告,应当在国家指定的报刊或者信息网络上发布。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招标人应当向三家以上具备货物供应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第十三条 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一) 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二) 招标货物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资金来源;(三) 交货的地点和时间;(四) 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和时间;(五) 对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收取的费用;(六) 提交资格预审申请书或者投标文件的地点和截止日期;(七) 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第十四条 招标人应当按照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发售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自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发售之日起至停止发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五日。招标人可以通过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招标文件,通过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的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现不一致时以书面招标文件为准,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对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的收费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发出后,不予退还;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后或者发出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后不得终止招标。招标人终止招标的,应当及时发布公告,或者以书面形式通知被邀请的或者已经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已经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或者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应当及时退还所收取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费用,以及所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第十五条 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货物的特点和需要,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国家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十六条 资格审查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资格预审,是指招标人出售招标文件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资格预审一般适用于潜在投标人较多或者大型、技术复杂货物的招标。资格后审,是指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资格后审一般在评标过程中的初步评审开始时进行。第十七条 采取资格预审的,招标人应当发布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公告适用本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有关招标公告的规定。第十八条 资格预审文件一般包括下列内容:(一)资格预审公告;(二) 申请人须知;(三) 资格要求;(四) 其他业绩要求;(五) 资格审查标准和方法;(六) 资格预审结果的通知方式。第十九条 采取资格预审的,招标人应当在资格预审文件中详细规定资格审查的标准和方法;采取资格后审的,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详细规定资格审查的标准和方法。招标人在进行资格审查时,不得改变或补充载明的资格审查标准和方法或者以没有载明的资格审查标准和方法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第六条 各级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铁道、水利、民航等部门依照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关于工程建设项目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对工程建设项目中所包括的货物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货物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第二章 招标第七条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是依法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本办法第五条总承包中标人单独或者共同招标时,也为招标人。第八条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才能进行货物招标:(一) 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二)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手续的,已经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第二十条 经资格预审后,招标人应当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告知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法,并同时向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告知资格预审结果。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足三个的,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应当重新招标。对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第二十一条 招标文件一般包括下列内容:(一)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二) 投标人须知;(三) 投标文件格式;(四) 技术规格、参数及其他要求;(五) 评标标准和方法;(六) 合同主要条款。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说明不满足其中任何一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并用醒目的方式标明;没有标明的要求和条件在评标时不得作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对于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应规定允许偏差的最大范围、最高项数,以及对这些偏差进行调整的方法。国家对招标货物的技术、标准、质量等有规定的,招标人应当按照其规定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相应要求。第二十二条 招标货物需要划分标包的,招标人应合理划分标包,确定各标包的交货期,并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标包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不得利用标包划分规避招标。第二十三条 招标人允许中标人对非主体货物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主要设备、材料或者供货合同的主要部分不得要求或者允许分包。除招标文件要求不得改变标准货物的供应商外,中标人经招标人同意改变标准货物的供应商的,不应视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第二十四条 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在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外,提交备选投标方案,但应当在招标文件中作出说明。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投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不予考虑。第二十五条 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技术规格应当符合国家技术法规的规定。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技术规格均不得要求或标明某一特定的专利技术、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供应者等,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如果必须引用某一供应者的技术规格才能准确或清楚地说明拟招标货物的技术规格时,则应当在参照后面加上“或相当于”的字样。第二十六条 招标文件应当明确规定评标时包含价格在内的所有评标因素,以及据此进行评估的方法。在评标过程中,不得改变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第二十七条 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以自己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除现金外,可以是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也可以是招标人认可的其他合法担保形式。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境内投标单位,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项目估算价的百分之二,但最高不得超过八十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和金额,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提交给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第二十八条 招标文件应当规定一个适当的投标有效期,以保证招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和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投标有效期从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在原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出现特殊情况的,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应当重新招标。第二十九条 对于潜在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疑问,招标人应当以书面形式、投标预备会方式或者通过电子网络解答,但需同时将解答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该解答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除招标文件明确要求外,出席投标预备会不是强制性的,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决定,并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第三十条 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的合理时间。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货物,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第三十一条 对无法精确拟定其技术规格的货物,招标人可以采用两阶段招标程序。在第一阶段,招标人可以首先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交技术建议,详细阐明货物的技术规格、质量和其它特性。招标人可以与投标人就其建议的内容进行协商和讨论,达成一个统一的技术规格后编制招标文件。在第二阶段,招标人应当向第一阶段提交了技术建议的投标人提供包含统一技术规格的正式招标文件,投标人根据正式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包括价格在内的最后投标文件。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在第二阶段提出。第三章 投标第三十二条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第三十三条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投标文件一般包括下列内容:(一) 投标函;(二) 投标一览表;(三) 技术性能参数的详细描述(四) 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五) 投标保证金;(六) 有关资格证明文件;(七) 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内容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供货合同中的非主要部分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第三十四条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向投标人出具标明签收人和签收时间的凭证,在开标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启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应当重新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三个,按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报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第三十五条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第三十六条 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销其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可以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第三十七条 招标人应妥善保管好已接收的投标文件、修改或撤回通知、备选投标方案等投标资料,并严格保密。第三十八条 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联合体中标的,应当指定牵头人或代表,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但是,需要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第三十九条 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并进行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前组成。资格预审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招标人不得强制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组成联合体。第四章 开标、评标和定标第四十条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确定的地点。投标人或其授权代表有权出席开标会,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第四十一条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应当拒收:(一)逾期送达;(二)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第二款修改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一)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二)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三)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四)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五)投标标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六)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七)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评标委员会否决所有投标的,或者评标委员会否决一部分投标后其他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应当重新招标。第四十二条 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评标委员会不得向投标人提出带有暗示性或诱导性的问题,或向其明确投标文件中的遗漏和错误。第四十三条 投标文件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评标委员会不得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正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第四十四条 技术简单或技术规格、性能、制作工艺要求统一的货物,一般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进行评标。技术复杂或技术规格、性能、制作工艺要求难以统一的货物,一般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第四十五条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且评标价最低或综合评分最高而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其所提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第四十六条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第四十七条 评标委员会在书面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应当限定在一至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招标人应当接受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不得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之外确定中标人。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三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三日。第四十八条 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招标人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国务院对中标人的确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四十九条 招标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压低报价、增加配件或者售后服务量以及其他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违背中标人意愿的要求,以此作为发出中标通知书和签订合同的条件。第五十条 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中标通知书由招标人发出,也可以委托其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第五十一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内并在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其他形式履约担保的,中标人应当提交;拒绝提交的,视为放弃中标项目。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保证金或其他形式履约担保的,招标人应当同时向中标人提供货物款支付担保。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第五十二条 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五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一次性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第五十三条 必须审批的工程建设项目,货物合同价格应当控制在批准的概算投资范围内;确需超出范围的,应当在中标合同签订前,报原项目审批部门审查同意。项目审批部门应当根据招标的实际情况,及时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项目审批部门不予批准的,招标人应当自行平衡超出的概算。第五十四条 依法必须进行货物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前款所称书面报告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一) 招标货物基本情况;(二) 招标方式和发布招标公告或者资格预审公告的媒介;(三) 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技术条款、评标标准和方法、合同主要条款等内容;(四)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报告;(五) 中标结果。第五章 罚  则第五十五条 招标人有下列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行为之一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照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处罚;其中,构成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规避招标的,依照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处罚:(一)依法应当公开招标的项目不按照规定在指定媒介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招标公告;(二)在不同媒介发布的同一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招标公告内容不一致,影响潜在投标人申请资格预审或者投标。第五十六条 招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一)依法应当公开招标而采用邀请招标;(二)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发售、澄清、修改的时限,或者确定的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的时限不符合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三)接受未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或者个人参加投标;(四)接受应当拒收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有前款第一项、第三项、第四项所列行为之一的,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第五十七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情节特别严重的,取消其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一)应当回避而不回避;(二)擅离职守;(三)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四)私下接触投标人;(五)向招标人征询确定中标人的意向或者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六)对依法应当否决的投标不提出否决意见;(七)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八)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第五十八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一)无正当理由不发出中标通知书;(二)不按照规定确定中标人;(三)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无正当理由改变中标结果;(四)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人订立合同;(五)在订立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拒不提交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中标人,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金额千分之十以下罚款。第五十九条 招标人不履行与中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应当返还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中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适用前款规定。第六十条 中标无效的,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和签订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但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第六十一条 不属于工程建设项目,但属于固定资产投资的货物招标投标活动,参照本办法执行。第六十二条 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进行招标,贷款方、资金提供方对货物招标投标活动的条件和程序有不同规定的,可以适用其规定,但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第六十三条 本办法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第六十四条 本办法自2005年3月1日起施行。更多关于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点击底部客服免费咨询。
2023-09-07 19:41:201

招投标法规

法律分析: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制定本条例。招标投标法第三条所称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 前款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招标投标法第三条所称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 前款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是指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
2023-09-07 19:42:201

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的原则是什么

建设工程招标应遵守的原则是公开原则、公平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的原则。1、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原则,即要求进行招标活动的信息要公开。2、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平原则,即要求招标人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办事,不得对不同的投标竞争者采用不同的标准,应同等对待每一个投标竞争者。3、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招标人行为应当公正,对所有的投标竞争者都应平等对待,不能有特殊。4、诚实信用原则要求招标投标各方都要诚实守信,不得有欺骗、背信的行为。公开原则,是指招标投标的程序要有透明度,招标人应当将招标信息公布于众,以招引投标人作出积极反应。在招标采购制度中,公开原则贯穿于整个招标投标程序中。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和程序应当公布于众。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通过国家制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招标公告。招标人须对潜在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应当明确资格审查的标准,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采用招标投标的交易方式在国外已有200多年的历史,市场经济国家的大额采购活动,特别是使用财政资金等公共资金进行的采购活动,较多地采用了招标投标方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条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2023-09-07 19:42:381

招标投标法第三条所称的工程建设项目是指什么?

法律分析:招标投标法第三条所称的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前款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是指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前款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的范围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023-09-07 19:42:591

什么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就是指根据我国招投标法律的规定,必须执行招投标流程的项目范围。具体而言如下: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投标法》第三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以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项目;(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家融资的项目;(三)使用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前款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分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报国务院审批。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范围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招标投标法第三条所称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工程以及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前款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必需的设备、材料;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是指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
2023-09-07 19:43:204

建筑工程中的招投标,中标了之后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经招标人审核后······· 招标审核需卡尼一些证书的原件 立即发··········
2023-09-07 19:44:336

村级工程招投标管理规定

法律主观:一、项目受理(办公地点):二、 建设工程项目 招标程序 (一)建设工程项目报建 1、时间建设项目在立项定点文件或初设方案批准后,在区招标办领取“ 建筑工程项目 报建表”填报备案。 2、办理工程报建时应交验的文件资料 (1)立项批准文件或主管部门批准的文件;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已有资格审查单位审查合格; (3)银行出具对该建设资金筹集情况的证明。资金到位率达到整个工程项目投资的50%以上——见开户行保函。 (二)招标申请 1、时间施工图完成后,建设单位填写“ 建设工程招标 申请表”报招标管理机构审批。 2、形式 (1)招标方式分为邀请招标和公开招标。一般结构不复杂的项目均采用邀请招标。 (2)采用邀请招标的项目,参加投标单位不应少于3家。 3、资料施工图及技术资料。 (三)发布建设工程交易信息 1、根据单位报建情况发布工程信息。 2、确定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可以推荐1/3的施工单位,其余施工单位在交易中心抽取。 (四)招标文书的编写根据“施工招标文书”的规范文本结构工程实际情况编写招标文书,并报送招标管理部门审查。 (五)工程标底的编制 1、标底的编制应委托有编制标底资格和能力的中介机构代理编制。 2、建设单位将编制的标底报送招标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应附上标底编制(审)委托书。 (六)于工程发标前一日发出投标邀请书 (七)召开建设工程发标会及发标会程序 1、会议由建设单位(招标单位)负责人或 委托代理人 主持; 2、宣布发标会开始; 3、介绍参会单位和主要人员; 4、对投标单位资质进行审查; 5、宣读招标文书; 6、解答投标单位提出的问题; 7、宣布建设单位评标小组成员; 8、其它有关事项; 9、宣布会议结束。 (八)评标小组的确定 1、评标由评标小组进行,招标管理机构进行监督; 2、评标小组的组成建设单位和在专家库随机抽取的有关技术专家组成。建设单位占1/3,专家库中抽取2/3以上专家; 3、评标小组人数为不少于5人以上的奇数; 4、确定评标小组组成人员的时间:开标前一天下午。 (九)开标、开标会程序 1、会议仍由招标单位主持; 2、宣布开标会开始; 3、介绍参会的单位和人员名单; 4、宣布监督、评标、唱标人员名单; 5、对投标单位的资质及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进行核查,并宣读结果; 6、宣读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工期等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7、宣读标底; 8、宣布休会:进入评标阶段;评标程序: (1)对投标文件的符合性鉴定。即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书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 (2)对投标文件的技术方面评定。即对投标单位所报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措施进行评估; (3)综合评价与比较。即依据所在招文件的评标、定标办法,对投标单位的报价、工期、以往业绩、社会信誉等项目进行评分(采取记名评分); (4)根据以上条件,择优选定中标单位。 9、宣布复会:由评标小组组长宣布评标结果,对评标结果作出解释,并解答投标单位提出的问题; 10、公布工程中标企业; 11、宣布会议结束。 (十)填写 中标通知书 ,凭“中标通知书”办理“建设许可证”、质监手续、“ 施工许可证 ”等。 (十一)施工合同的签订 1、建设单位与中标单位应在招标文书规定的期限内 签订施工合同 ; 2、施工合同的签订在“建设工资交易中心”进行,并接受招标管理部门、监察局等的监督、审查。
2023-09-07 19:45:051

建设工程合同招标投标纠纷的处理?

在工程招标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各种争议。争议可能来自投标人、招标人或其他相关方。为了确保招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透明,解决这些争议至关重要。以下是一些建议,用于有效地解决工程招标中的争议:1. 遵循法律和规定:首先,所有参与招标的各方应遵守中国境内有关招标和投标的相关法律法规。这将确保招标过程的合法性,降低争议产生的风险。2. 制定完善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详细说明项目需求、技术规范、质量标准、成本预算、合同条款等内容。同时,应充分考虑潜在的争议问题,制定相应的预防和解决措施。通过清晰明确的招标文件,可以降低争议发生的可能性。3. 公开透明的评审流程:招标评审过程应公开、公正、公平。评委会成员应具备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避免因个人利益而影响评审结果。对于评审结果,应及时公示,接受监督。这样可以增加评审结果的公信力,降低争议产生的概率。4. 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在招标过程中,及时、有效地沟通对于解决疑问和避免误解至关重要。招标方应设立专门的沟通渠道,回答投标方的问题,解释招标文件中可能存在的模糊或不清晰之处。同时,招标方与投标方之间应保持良好的沟通,以便在争议出现时快速找到解决方案。5. 采用第三方仲裁或调解:在某些情况下,双方可能无法通过自身协商解决争议。这时,可寻求第三方仲裁或调解机构的帮助。这些机构具有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为双方提供中立、公正的判断和建议。同时,尽量选择具有行业认可度的仲裁或调解机构,以保证其权威性。6. 合同约定争议解决方式:在签订合同时,应明确约定争议解决的方式和程序。一般来说,争议解决方式包括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通过明确约定争议解决方式,可以为双方提供法律依据,降低纠纷升级的风险。7. 增强合作意识:招标方和投标方应抱着共同合作、实现共赢的态度参与招标过程。通过增强合作意识,可以提高双方之间的信任度,降低争议发生的可能性。8. 保留证据和记录:在招标过程中,各方应妥善保留相关文件、通讯记录等证据。一旦发生争议,这些证据将有助于查明事实,有利于解决争议。总之,在工程招标中解决争议需要遵循法律法规,加强沟通与合作,制定完善的招标文件和评审流程,并采用适当的争议解决方式。通过以上措施,可以降低工程招标中争议产生的概率,有利于实现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各方的共赢。
2023-09-07 19:45:132

我国招投标中政府行为的规范?

1984年,我国就开始推行建设工程招投标这一“阳光工程”,2000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也正式开始实施,然而仍有专家称“工程问题高发期”已经到来,工程领域中的腐败案件居高不下,因为招投标失灵造成的损失仍然十分惊人,招投标失灵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政府行为的不规范,因此,规范政府行为是防止招投标失灵、防止招投标中发生腐败的一个重要措施。1 在工程招投标中政府的职能在现代社会中政府应该扮演什么样的角色、起什么样的作用一直是社会学家、政治学家、经济学家们争论的焦点。争议主要集中在政府的经济职能,即政府在经济活动中的作用。从经济学理论来看,政府存在的必要性和作用的主要领域在于市场失灵的地方,即在于弥补市场的不完整、矫正市场失灵与扭曲、以“看得见的手”去协助“看不见的手”,作为游戏规则的制定者,来对整个经济进行宏观调控。因此,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应该是以市场调节为主,政府干预为辅,政府的作用是有限的。经济学的鼻祖亚当·斯密认为政府的职能只有三项:保护国家安全,使其不受外来侵犯;保护社会的个人安全,使其不受他们的侵害和压迫;建设和维护某些私人无力办或者不愿意办的公共产业和公共设施。美国经济学家弗里德曼提出政府的职责只有四项:保护国家安全,维护司法公正,弥补市场缺陷,保护“不能对自己负责”的社会成员。以美国经济学家萨缪尔森为代表的后凯恩斯主义提出了“混合经济”的观点,并作为主流经济思想存在和发展着,他们认为现代经济运行机制应该是既有市场机制发挥作用,又有国家对经济生活的干预。尽管不同的经济学家对于政府的职能有不同的见解,但是他们都认为市场应该是政府调控下的市场,市场竞争应该是政府管制下的市场竞争,市场经济体制应该是政府调节下的经济体制。具体到招投标领域,招投标是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是一种典型的市场交易行为,在这里同样应该是市场调节与政府干预并存,以市场调节为主,政府干预为辅,在招投标中,政府的职能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1 提供公共物品政府作为业主,以民事关系主体身份签订工程合同,并且以平等民事主体的权利和能力来履行合同,享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公共工程具有非分割性、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三个特性,这就决定了公共工程只能由政府来负责提供,政府成为公共工程的投资主体,这些公共工程包括城市基础设施、交通基础设施、能源基础设施等。在这一角色里,政府以业主的身份作为市场经济的主体参与经济活动,他的行为应该遵守市场经济的规则,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他承担获利的风险,以利润最大化或者投资效益最大化为目标,是市场交易中真正的利益主体。1.2 进行市场管理政府作为市场管理者,以治理市场秩序为己任,以法律为依据,以颁布法规、规章、命令及裁决为手段,对微观经济主体的不正当的市场交易行为进行直接的控制或干预。政府在进行市场管理时应该起到三方面的作用:(1)立法。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他的正常运营以一定的规则和契约关系为前提,没有法制的规范和保障,就无法规范政府的管理行为和企业的经营行为。按照新制度经济学理论,市场规则的产生,实际上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市场主体在利益冲突和竞争中自发形成的规则,即诱致性制度;另一种则是市场不能形成的规则,需要市场以外的强制力量来制定,即强制性制度。前者强调的是市场调节,而后者强调的是政府干预。在我国的工程建设中涉及到许多的法律、法规,因此政府应该制定各项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出强制性制度,使各项工作有法可依,以此来保护当事人的正当利益,规范市场秩序。(2)培育。我国正处于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时期,市场化程度还不高,市场主体还缺位,这就要求政府出面促进他们的发育成长。市场主体是在市场交易过程中涉及到的组织和个人,在工程招投标中的市场主体包括:项目业主、施工企业、政府和中介机构。对于他们的培育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a)通过企业制度创新,确立企业法人主体和市场竞争主体的地位,健全企业法人制度;b)加强对建设单位技术资质的管理,不具备能力的,要委托监理、咨询等中介机构代理;c)切实有效的为国有大中型建筑企业解决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并长期积累的实际问题和困难,培养一些大型的、竞争能力比较强的企业;d)对政府的管理体制进行改革;e)实行政企分开,大力培养合格的中介机构。(3)监督管理。政府对招投标的监管就是政府依据相应的法律法规对招投标的整个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管理,包括对招投标活动的事前监督,即对招标企业资质的审查,对招标项目现实条件的监督,对施工企业资质的管理;事中监督,他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招标程序的合法性,二是内容的合法性;事后监督是中标人确定之后的合同履约完成阶段,必须进行跟踪检查,防止非法的分包与转包,防止出现“二次合同”。2 我国招投标中政府行为不规范的表现从以上内容可以看出,政府在招投标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这里面实际上隐含了一个假设,即不管政府是作为业主还是市场管理者,其行为都是规范的,但是在实际中,政府的行为也有失灵的地方,即存在政府失灵,在我国工程招投标中政府失灵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2.1 政府作为业主,业主地位不明确,不是真正的利益主体,没有降价的冲动招投标行为是一种典型的市场交易行为,是一种最富有竞争的交易方式,作为参与方的市场主体以利润最大化或者投资效益最大化为目标,他们尽可能地利用一切先进合法手段来降低投资,提高投资效益。我国的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管理方式行政手段过多,权利过于集中,对政府投资项目的业主地位没有确立。国际上许多发达国家和地区对政府工程往往都由一个政府部门直接担任业主,但是由于我国政府投资项目业主不明确,往往一个政府投资项目具有大大小小多重业主,有些政府职能部门的作用是外部监督,但也在一定程度范围担任了业主,就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造成“角色错位”。由于业主地位不明确,工程建设的效益、工程质量很难得到保障,有时,甚至市场主体还会勾结起来侵吞国家财产,导致我国许多公共工程的投资效益低下,并且许多工程质量还达不到要求。2.2 地方保护和行业垄断仍然存在由于受长期计划经济的影响,我国工程领域的地方保护和行业垄断还比较严重,他们利用自己手中掌握的资源供给权、工程验收权、行政处罚权等特殊权利来限制外地、外行业企业的进入,搞市场分割和行业垄断。一些地方政府在利益的驱动下,表现出严重的地方保护主义,他们采取给本地企业非法加分等手段来向本地队伍倾斜;有的专业管理部门以行业特殊性为由,用行政手段为本行业队伍提供“保护伞”,限制外系统队伍进入本系统承揽业务。这实际上是对许多有资质的企业实施“关门主义”,与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原则相违背,这会因为某些优秀企业拿不到建设权而使得工程投资效应难以达到最大化。2.3 中介组织不规范设立工程招投标中介组织,目的在于保证招投标的公平和公正。他们应该完全独立于投资方之外,受投资方委托,对投资方负责,是完整的法人企业单位,其行为也应该是完全的企业行为。但是目前一些地方在中介组织的建设和管理上不够规范,扭曲了中介组织的本质,一些中介机构政企不分、政事不分、垄断经营、强制服务,一些政府部门与中介机构组织存在着隶属关系或者利益关系,使得一些中介机构的行为变成了政府行为而不是企业行为。许多政府官员一方面是政府领导,一方面又是中介机构领导,同时他还是工程建设公司的领导,这种集“运动员”和“裁判员”于一身的特殊身份为他们滥用权利提供了方便,是产生权利寻租的一个重要原因。2.4 监管不严监管贯穿于整个招投标过程,他作为政府干预来协助市场调节,但是正如存在市场失灵一样,政府干预也有失灵的地方,即存在政府失灵。一是一些地方对招投标进行监管、仲裁的机构还不健全,执法队伍薄弱,直接影响了执法力度;二是有的虽有机构,但是执行不力、监管不严,导致有法不依、违法不究等现象比较多;三就是多头执法问题严重,我国一直执行的是多头管理方式,即各专业部门内部工程的招投标由相应的部门来进行监督执法,这种多头管理方式虽然有利于发挥各部门专业管理的长处,但也造成了多头行政管理带来的诸多矛盾和问题,政出多门,必然加大了建筑市场的分割封锁和垄断,这种多头管理方式不仅造成了资源的重复,而且加重了各市场主体负担,打消了他们的的积极性。3 规范政府行为的具体措施招投标中政府行为的规范涉及到既要规范其业主行为,也要规范其管理者行为,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讲,应该做到“一收一转”:收缩政府对公共资源的控制,转变政府行使职能的方式。3.1 对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体制进行改革我国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模式的改革方向是建立与国际惯例接轨的业主制,这是符合市场经济规则的业主制。因此,政府投资项目的业主必须是市场经济活动的参与者,而不是市场的管理者,也可以说是运动员而不是裁判,他们是真正自负盈亏、自主经营的法人企业,他们扮演的是委托—代理关系中的委托人角色。因为只有在他们成为了真正的市场利益主体后,他们就要承担获得预期投资收益的风险,他们才会对项目投资进行控制,就有了降低造价,提高投资收益率的内在动力。具体来说:(1)将政府投资项目分成非经营性项目和经营性项目,对于他们实施不同的管理。a)对于非经营性项目应该成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进行管理。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包括政府办公楼、监狱、城市绿化、路灯等,这些工程属于无收益或者非赢利性公共项目,没有增值保值、还本付息的压力,相应的建设单位因为缺少投资约束机制而倾向于无限增大投资,并且,这些单位大多属于“一次性业主”,由于缺少经验,许多业主行为不规范,导致工程质量低劣、腐败滋生。对于这一类工程,应该按照建、管、用分离的指导思想建立专门的管理机构专司管理,在管理特点上突出“代建”与“集中的专业化项目管理”相结合。新的专门机构成立后,原来的各行业主管部门只管行业政策和相应法规的制定,别的有关事宜全部由新设立的机构负责,即新机构是业主,是教练员和运动员,而原来的各行业主管部门是裁判员。可仿照我国香港地区工务局的做法,在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中组建专门机构,他的管辖范围应为各级政府除能源、农业、交通外的全部政府投资项目。陕西省1998年4月成立的统一建设管理办公室,重庆市成立的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都是这一类型的专门机构。b)对于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仍然坚持项目法人责任制。经营性投资工程包括收费的交通设施、能源设施等,这些工程的建设主管单位是一些专业性很强的部门,他们常年有建设项目,所以他们有工程经验。对于这一些项目应该建立项目法人,实施项目法人责任制,由项目法人负责建设经营的全过程,可以由政府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于大多数项目,以投资公司的形式为主。由项目法人充当项目业主,自己担负起项目法人在项目策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生产经营、债务偿还和资产的保值增值等方面的功能。(2)对政府投资工程的主体进行改革。将政府投资工程由单一的政府投资向多元混合投资转化,在工程建设中政府作为唯一的投资主体或者主要的投资主体有两个不利结果,一方面导致资金短缺;另一方面导致投资效率低下、产生了许多腐败问题。实行投资主体多元化,将民间资本吸引到政府投资工程中,一方面可以大大缓和资金矛盾,另一方面民间资本的参与有助于业主成为真正的市场利益主体,从而能够提高项目的运作效率。这一方式尤其适合于在经营性投资工程中运用,这种模式中的一种典型方式就是bot投资。进行体制改革后,不仅使我国的政府投资工程有了合格的市场主体,而且解决了我国长期存在的“各自为政,多头管理”难题,收缩了政府部门的某些特权,减轻了业主和施工企业的负担,并有利于打破长期存在的地方垄断和行业垄断。3.2 大力培育合格的中介机构应该按照国际上的先进做法,实行政企分开,大力培育中介机构,改革政府官员集“运动员”和“裁判员”于一体的特殊身份。这些中介机构完全独立于投资方以外,他受投资方雇佣,对投资方负责,他们的行为是完完全全的企业行为。在信息不完全对称的情况下,投资方通过市场法则来对这些中介机构进行有效控制,那些不能令投资方满意的中介机构最终会被市场淘汰。3.3 加大监管力度现在,我国已经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建筑工程发包承包管理条例》,应该说这方面的法律法规已经比较完善,政府除了进一步完善法律外,更重要的是要执法要严,对于那些违法乱纪的行为要严格处理。应加大贯彻《招标投标法》的力度,一切事情按照法律办事,防止那些以“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来钻法律漏洞的单位。可以仿照美国的“黑名单”制,对于那些违法的单位采取降低资质等级、多长时间不准从事工程承包等措施来处罚。作为政府实现其政府职能的一种重要方式,执法必须从严,这一方面可以保护那些遵纪守法的社会主体的利益,维护社会的公平,另一方面也可以维护政府应有的威严。3.4 加大对施工企业的培养在招投标中,政府干预的一项重要职能就是加大对施工企业的培养,目前建筑市场一方面是供需严重失衡,建筑生产能力过剩,从而导致过渡竞争,建筑市场秩序混乱,腐败滋生;另一方面是大部分企业生产能力都比较小,综合势力都比较差,国际竞争力比较弱。我们对他们的培养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a)通过企业制度创新,确立企业法人主体和市场竞争主体的地位,健全企业法人制度;b)切实有效的为国有大中型建筑企业解决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并长期积累的实际问题和困难;c)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对建筑市场进行整改,通过采取合并等手段做大做强一批具有一定国际竞争力的施工企业。4 结束语总之,政府行为的不规范严重阻碍了工程招投标的顺利进行,所以为了保证工程招投标工作能公平、公正、有效的进行,不仅需要规范市场行为,更需要规范政府行为。当然,由于我国长期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政府行为的规范还任重道远,招投标的规范也就需要时日。更多关于工程/服务/采购类的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您可以点击底部官网客服免费咨询:https://bid.lcyff.com/#/?source=bdzd
2023-09-07 19:45:261

案例分析教案第四章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

第四章 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 来源: 一、建设项目应具备那些条件方可进行施工招标?p269 1、概算已经批准; 2、已正式列入国家年度计划; 3、土地征用工作已完成; 4、有能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 5、建设资金、材料、设备已基本落实; 6、当地规划部门已经批准。 二、建筑工程招标文件应包括的内容(熟悉)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和投标须知; 二、合同条件; 三、合同协议条款; 四、合同格式; 五、技术规范; 六、施工图纸; 七、参考表格:工程量清单与报价表、资格审查表等 三、建筑工程招标文件的修改,应在规定投标截至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设备、材料采购招标文件的修改,应在规定投标截至时间至少10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p272、p274 四、施工招标的程序          资格预审文件 ....申请招标         送审   编制标底  招标通告  资格预审          招标文件编制 发放招标文件  勘察现场  投标预备费(答疑)  递交投标文件    开标   评标   中标   签订合同 一、资格预审的主要内容p277 1、组织机构、企业概况; 2、近三年完成工程的情况; 3、目前正在履行合同的情况; 4、资源情况; 5、其他资料:各种奖励和惩罚。 二、投标预备会:p277   投标预备会是在领取招标文件、图纸和勘察现场后提出疑问的会议。招标单位回答的方式有: 1、以书面形式解答; 2、投标预备会形式解答 三、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至时间前,递交、补充、修改。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内容。 五、招标标底的编制 一、编制招标标底应遵循的原则: 1、根据国家统一工程项目划分、统一计量单位、统一计算规则和施工图纸、招标文件以及要素的市场价格; 2、按工程类别计价; 来源: 3、标底应力求与市场的实际吻合; 4、标底价格应控制在批准的总概算或修整概算以内; 5、标底还应包括不可预见费; 6、一个工程只能编制一个标底; 7、标底应密封报送招标管理机构审定。 二、招标标底的编制方法 建筑工程施工招标标底编制方法,主要采用工料单价法和综合单价法编制 1、 工料单价法:工程预算就是标底的基础。编制一个合理地标底,必须在预算的基础上考虑以下因素: ⑴ 对工期提前因素的考虑; ⑵ 对高于国家验收质量规范因素的考虑; ⑶ 对市场材料浮动因素的考虑; 自然环境和招标范围因素的考虑。 2、综合单价法:与单价法不同的是:计算标底的各分项工程单价不仅包括直接费,而且还包括其他直接费、现场经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   综合单价法一般适用于采用标准图大量建造的住宅工程。 三、投标报价的编制方法 投标的报价是否合理是直接关系到投标的成败。投标报价的编制步骤如下: 1、首先,根据招标文件已复核审定的工程量清单分别提出相应的单价; 2、逐项计算每一个分项工程的合价,并分别填入招标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内,并汇总成全部工程的直接费。(凡是未填写单价与合价的分项工程,将不予支付。并认为此项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和合价中)。 3、根据取费标准计算各项费用得工程总造价。   计算报价中,所填的单价可以是工料单价,也可以是综合单价。   四、投标策略与报价技巧   1、投标策略:是指参与投标竞争的方式和手段。投标策略主要有:   ⑴、以信取胜:依靠企业良好的信誉取胜;   ⑵、以快取胜:以采取缩短工期的有效措施取胜;   ⑶、以廉取胜: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以降低工程成本取胜;   ⑷、靠改进设计取胜;   ⑸、采取以退为进的策略取胜:如当发现招标文件中有不明确之处,并可据此索赔,则可先报低价争取中标,再寻找索赔机会。   ⑹、采用长远发展的策略:目的不在于当前的招标工程获利,而着眼于后期工程。   2、报价技巧   报价技巧是指在投标报价中采用一定的手法和技巧。常用的报价技巧有: ⑴、根据招标项目的不同特点采用不同的报价; ⑵、不平衡报价; ⑶、计日工单价的报价:如果招标文件规定计日工价格不进入总价,则计日工单价就可以报高一点。 ⑷、多方案报价;       此两种技巧,应首先对原方案报价后再创议。 ⑸、增加建议方案报价; ⑹、无利润算价:适用于无竞争优势的承包商。一般处于一下条件是采用:   ①得标后,有可能将工程分包给索价较低的分包商;   ②先以低价获得首期工程,为第二期工程创造竞争优势;   ③长期没有承包工程,如再不得标就难以生存。   六、开标与评标   一、设立评标机构:评标应由招标人依法组织评标委员会。评标人员为5~7人,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2/3,并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人选;特殊的招标项目,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 二、评标的原则与程序 1、 评标的原则: ⑴ 竞争优选; ⑵ 公正、公平、科学合理; ⑶ 质量好、信誉高、价格合理、工期适当、施工方案先进可行; ⑷ 反对不正当竞争; ⑸ 规范性与灵活性相结合。 2、 评标的程序: 评标可按两段三审进行。 两段:指初审和终审; ⑴、初审:初审的内容就是三审。 三审:指符合性评审、技术性评审和商务性评审。 其中,符合性评审包括:商务符合性和技术符合性的鉴定。考察投标文件实质上是否响应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有无显著差异和保留。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单位将予以拒绝。 ⑵、终审:不实行合理最低价中标的评标,可不进行终审。实行合理最低标价中标的评标,必须经过终审。即:通过初审阶段筛选出若干个具有授标资格的投标单位后,再对他们进行终审。 三、评标标底的确定 1、有招标单位或其委托单位编制出标底,经招标机构审定有效后,直接作为评标的标底;   2、为了防止标底泄密,可采用以标底价的修正值作为标底。即"a+b值"为评标的标底。也就是,在规定范围内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原标底价为b,a+b的平均值便是标底价的修正值,也是评标的标底价。 四、评标的指标 评标的指标有:标价、施工方案、质量、工期和信誉等5个方面指标。 七、中标: 来源: 招投标法规定: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而且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2023-09-07 19:45:461

建设工程招投标质疑处理办法

法律主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的规定,工程建设潜在 投标 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对 招标 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第五十四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023-09-07 19:45:561

我国《招标投标法》中规定哪些工程建设项目必须招标?

法律分析: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项目: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认定无效:(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三) 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2023-09-07 19:46:061

建设工程招投标法律法规中有议标吗?什么是议标?

  严格来说,招投标法律法规中没有议标的招标方式。议标不是一种法定招标方式,议标是采购人和被采购人之间通过一对一谈判而最终达到采购目的的一种采购方式,不具有公开性和竞争性,因而不属于法定的招标投标采购方式。议标因不具有公开性和竞争性,采用时容易产生幕后交易,暗箱操作,滋生腐败,难以保障采购质量等一系列问题,所以,国家进一步了规范招投活动和行为,按招投标法律法规的规定,采用议标的形式招标的,是法违的。 相关规定: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九条 工程施工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招标投标法》第十条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2023-09-07 19:46:201

政府采购法和招投标法的相同点有哪些?

《政府采购法》第二条规定:政府采购包括货物、工程和服务;同时第四条又规定:政府采购工程进行招标投标的,适用招标投标法。表明两个法既密切联系,又有较大的区别,两法并行但不矛盾。首先从条文上理解:1、政府采购工程适用《招标投标法》,仅仅是招标投标活动(或程序)上的适用,但在招标投标程序之外的其他活动及管理,还应当《政府采购法》,否则与政府采购范围相冲突 。2、本法所指的工程,仅指建设工程,不应包括信息、环保、水电工程等。其次从立法的过程看:工程是否列政府采购的对象,在立法过程中有过较大争论。最后支持将工程列入采购法调整范围原因在于:第一,政府采购法属于实体法、招标投标法属于程序法。我国采取两法并立的立法模式,并不能导致两法内容的互相排斥;第二,是否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关键要看采购主体及资金来源,而不是采购的对象;第三,在实践中,政府投资工程是政府不可缺少的一项重要资源,工程支出占政府采购支出支出比重相当高,如果将工程排除在外,不仅调整范围不完整,入世谈判缺少一个重要的筹码,也将使政府采购制度的意义大为降低。从两法的关系看,《招标投标法》和《合同法》一样,可以说是《政府采购法》的配套法律,这也符合国际通行作法和各国的立法经验的。
2023-09-07 19:46:271

干货!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大全,请收藏!

作为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业从业人员,光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大全》是不够的的,采购学院特意搜集了现行有效的招标投标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值得收藏。法律1.《招标投标法》行政法规2.《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多部门规章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27号令)4.《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30号令)5.《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八部委2号令)6.《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7.《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12号令)8.《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八部委20号令)9.《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十四部委令第39号)标准招标文件10.《标准施工招标文件》11.《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12.《简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13.《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14.《标准勘察招标文件》15.《标准设计招标文件》16.《标准材料采购招标文件》17.《标准设备采购招标文件》18.《标准监理招标文件》国家发改委规章及规范性文件19.《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20.《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21.进一步做好《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 实施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20〕770号)22.《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0号)23.《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过程中企业经营资质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20〕727号)24.《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发改电〔2020〕170号)25.《关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发改法规〔2021〕240号)26.《关于进一步推进招标投标信息公开的通知》(发改法规〔2012〕3081号)27.《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暂行办法》(发改法规〔2008〕1531号)28.《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制度的通知》(发改法规〔2010〕628号)29.《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和规范招标投标有关规定长效机制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15〕3485号)30.《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建设运营的通知》(发改法规[2014]1925号)31.关于做好《电子招标投标办法》贯彻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法规[2013]1284号)32.《“互联网+”招标采购行动方案(2017-2019年)》(发改法规〔2017〕357号)33.《关于扎实开展国家电子招标投标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法规〔2015〕1544号)34.《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试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5号)35.《工程建设项目申报材料增加招标内容和核准招标事项暂行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9号)36.《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29号)37.《关于取消风电工程项目采购设备国产化率要求的通知》(发改能源[2009]2991号)住建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38.《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9号,2018年修改)39.《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3号)40.《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建市规〔2019〕12号)41.《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建市规〔2019〕1号)42.《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市[2008]63号)43.《关于建筑智能化工程招标有关问题的复函》(建办市函[2003]212号)44.《关于规范使用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通知》(建办市函[2016]462号)45.《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建住房[2003]130号)46.《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指导意见》(建市规〔2019〕11号)47.《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建市[2012]61号)48.《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建市[2005]208号)商务部部门规章49.《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4年第1号)50.《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6年第5号)交通运输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51.《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4号)52.《公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10号)53.《公路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3号)54.《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13号)55.《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2年第11号)56.《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招标投标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13号)57.《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评标工作细则》(交公路发〔2017〕142号)58.《关于加快推行公路建设项目电子招标投标的指导意见》(交办公路〔2016〕116号)59.《关于做好公路养护工程招标投标工作进一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的通知》(交公路规〔2020〕4号)国家铁路局规范性文件60.《铁路工程建设投诉举报处理办法》(国铁工程监〔2016〕7号)61.《铁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暂行办法》(国铁工程监〔2016〕8号)62.《铁路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及评标专家管理办法》(国铁工程监〔2017〕27号)工信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63.《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7号)64.《通信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及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工信部通〔2014〕302号)民航局65.《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66.《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和专家库管理办法》67.《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后评价工作规则(试行)》68.《关于进一步明确民航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和质量监督工作职责分工的通知》水利部69.《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国务院规范性文件70.《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63号)71.《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72.《转发发展改革委法制办监察部关于做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贯彻实施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21号)73.《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34号)74.《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4〕56号)其他75.《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76.《关于对政府采购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8〕1614号)更多关于工程/服务/采购类的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您可以点击底部官网客服免费咨询:https://bid.lcyff.com/#/?source=bdzd
2023-09-07 19:46:351

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2号《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已于2000年10月8日经第31次部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部 长 俞正声二○○○年十月十八日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设计市场,优化建筑工程设计,促进设计质量的提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的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其设计招标投标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建筑工程的设计,采用特定专利技术、专有技术,或者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的,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直接发包。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第五条建筑工程设计招标依法可以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第六条招标人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自行组织招标:(一)有与招标项目工程规模及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工程技术、工程造价、财务和工程管理人员,具备组织编写招标文件的能力;(二)有组织评标的能力。招标人不具备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第七条依法必须招标的建筑工程项目,招标人自行组织招标的,应当在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招标邀请书15日前,持有关材料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在委托合同签定后15日内,持有关材料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备案机关应当在接受备案之日起5日内进行审核,发现招标人不具备自行招标条件、代理机构无相应资格、招标前期条件不具备、招标公告或者招标邀请书有重大瑕疵的,可以责令招标人暂时停止招标活动。备案机关逾期未提出异议的,招标人可以实施招标活动。第八条公开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发布招标公告。邀请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向三个以上设计单位发出招标邀请书。招标公告或者招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招标人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基本要求、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第九条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工程名称、地址、占地面积、建筑面积等;(二)已批准的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三)工程经济技术要求;(四)城市规划管理部门确定的规划控制条件和用地红线图;(五)可供参考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工程测量等建设场地勘察成果报告;(六)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保、市政道路等方面的基础资料;(七)招标文件答疑、踏勘现场的时间和地点;(八)投标文件编制要求及评标原则;(九)投标文件送达的截止时间;(十)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十一)未中标方案的补偿办法。第十条招标文件一经发出,招标人不得随意变更。确需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15日前,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第十一条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时限为:特级和一级建筑工程不少于45日;二级以下建筑工程不少于30日;进行概念设计招标的,不少于20日。第十二条投标人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境外设计单位参加国内建筑工程设计投标的,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第十三条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建筑方案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进行概念设计招标的,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由具有相应资格的注册建筑师签章,加盖单位公章。第十四条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人数一般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投标人或者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参加评标委员会。第十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建筑工程设计评标专家库。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作废:(一)投标文件未经密封的;(二)无相应资格的注册建筑师签字的;(三)无投标人公章的;(四)注册建筑师受聘单位与投标人不符的。第十七条评标委员会应当在符合城市规划、消防、节能、环保的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设计方案的经济、技术、功能和造型等进行比选、评价,确定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最优设计方案。第十八条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完成后,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推荐2~3个中标候选方案。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推荐1~2个中标候选方案。第十九条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方案,结合投标人的技术力量和业绩确定中标方案。招标人也可以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方案。招标人认为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所有候选方案均不能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应当依法重新招标。第二十条招标人应当在中标方案确定之日起7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人。第二十一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在中标方案确定之日起15日内,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第二十二条对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未中标方案,公开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在招标公告中明确是否给予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及补偿金额;邀请招标的,应当给予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补偿金额应当在招标邀请书中明确。第二十三条招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中标人签订工程设计合同。确需另择设计单位承担施工图设计的,应当在招标公告或招标邀请书中明确。第二十四条招标人、中标人使用未中标方案的,应当征得提交方案的投标人同意并付给使用费。第二十五条依法必须招标的建筑工程项目,招标人自行组织招标的,未在发布招标公告或招标邀请书15日前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或者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的,招标人未在委托合同签定后15日内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第二十六条招标人未在中标方案确定之日起15日内,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二十七条招标人将必须进行设计招标的项目不招标的,或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标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处以项目合同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第二十八条招标代理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停直至取消代理机构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一)在开标前泄漏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二)与招标人或者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众利益或投标人利益的。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结果无效。第二十九条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以向招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项目设计招标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第三十条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投标人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向他人透露投标方案评审有关情况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没收收受财物,并可处以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前款所列行为的,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不得再参加任何依法进行的建筑工程设计招投标的评标,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三十一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干预正常招标投标活动的,由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三十二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城市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招标投标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三十四条本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解释。第三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更多关于工程/服务/采购类的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您可以点击底部官网客服免费咨询:https://bid.lcyff.com/#/?source=bdzd
2023-09-07 19:47:021

简述我国现阶段有关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的法律法规。

很抱歉,这个我不懂
2023-09-07 19:47:132

建筑法中规定什么工程必须进行招投标

建筑法中规定什么工程必须进行招投标 进行下列工程建设专案包括专案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装置、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专案 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专案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 *** 贷款、援助资金的专案 哪些工程必须进行招投标? 工程招标是降低工程成本、确保工程质量和预防商业腐败的有效手段,国家倡导在工程建设中广泛采用招投标的办法,并确定了强制性招投标的范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计委《工程建设专案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包括以下三类:(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专案;(二)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专案;(三)使用国际组织或外国 *** 资金的专案。以上强制性招标中包括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装置和材料采购。 专案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下,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以下的施工合同,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以下的装置材料采购合同,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下的勘察、设计、监理合同可以不进行招投标。 《工程建设专案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将包括经济适用房在内的商品住宅专案列为了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专案,因此商品房开发专案应当依法进行招投标。 专案范围: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专案包括专案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装置、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专案; (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专案;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 *** 贷款、援助资金的专案。 2、依法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 (1)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在30万人民币以上的; (2)施工单项合同估算在100万人民币以上的或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 (3)重要装置、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在50万人民币以上的; (4)单项合同估算低于前三项规定的规模标准,但符合下列标准之一的专案: A、总投资额2000万人民币以上的; B、使用各级财政预算资金、纳入财政管理的各种 *** 性专项建设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资金、国家融资的金额在100万人民币以上的。 工程招标是降低工程成本、确保工程质量和预防商业腐败的有效手段,国家倡导在工程建设中广泛采用招投标的办法,并确定了强制性招投标的范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计委《工程建设专案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包括以下三类: (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专案; (二)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专案;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外国 *** 资金的专案。以上强制性招标中包括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装置和材料采购。 专案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下,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以下的施工合同,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以下的装置材料采购合同,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下的勘察、设计、监理合同可以不进行招投标。 《工程建设专案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将包括经济适用房在内的商品住宅专案列为了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专案,因此商品房开发专案应当依法进行招投标。 哪些建筑工程必须进行招标?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下列专案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重要装置、材料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一、关系到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专案; 二、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国家融资的专案;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外国 *** 贷款、援助资金的专案; 四、在上述范围内,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人民币以上的; 五、在上述范围内,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人民币以上的; 六、在上述范围内,重要装置、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人民币以上的; 七、在上述范围内,虽然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上述四、五、六规定的标准,但专案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社群居委会工程必须进行工程招投标吗 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专案应同时满足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两方面条件:[1] 根据《招标投标法》和国家计委《工程建设专案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令第3号)的规定: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专案; (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专案;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 *** 贷款、援助资金的专案。 上述三类专案包括专案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装置、材料等的采购,如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①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②重要装置、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③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④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①、②、③项规定的标准,但专案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上述三类建设专案的具体范围界定: (1)根据《工程建设专案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规定,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专案的范围包括: ①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等能源专案; ②铁路、公路、管道、水运、航空以及其他交通运输业等交通运输专案; ③邮政、电信枢纽、通讯、资讯网路等邮电通讯专案; ④防洪、灌溉、排涝、引(供)水、滩涂治理、水土保持、水利枢纽等水利专案; ⑤道路、桥梁、地铁和轻轨交通、污水排放及处理、垃圾处理、地下管道、公共停车场等城市设施专案; ⑥生态环境保护专案; ⑦其他基础设施专案。 (2)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公用事业专案的范围包括: ①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市政工程专案; ②科技、教育、文化等专案; ③体育、旅游等专案; ④卫生、社会福利等专案; ⑤商品住宅,包括经济适用住房; ⑥其他公用事业专案。 (3)使用国有资金投资专案的范围包括: ①使用各级财政预算资金的专案; ②使用纳入财政管理的各种 *** 性专项建设基金的专案; ③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自有资金, 并且国有资产投资者实际拥有控制权的专案。 (4)国家融资专案的范围包括: ①使用国家发行债券所筹资金的专案; ②使用国家对外借款或者担保所筹资金的专案; ③使用国家政策性贷款的专案; ④国家授权投资主体融资的专案; ⑤国家特许的融资专案。 (5)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 *** 资金的专案的范围包括: ①使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贷款资金的专案; ②使用外国 *** 及其机构贷款资金的专案; ③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 *** 援助资金的专案。 私企业主的建筑工程必须要进行招投标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专案包括专案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装置、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专案;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专案;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 *** 贷款、援助资金的专案。 前款所列专案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 建筑工程中标的公示时间招投标法中规定是”3日“ 第五十四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专案,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建设工程设计是否必须进行邀请招投标吗 看你设计的金额是多少和看立项批文上的核准招标方式是什么。一般50万以下可以不进行招标的。当然你也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进行邀请招标或公开招标。
2023-09-07 19:47:261

财务费用

财务费用是用来核算一个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筹资费用及手续费,包括企业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汇兑损益(有的企业如商品流通企业、保险企业进行单独核算,不包括在财务费用)、金融机构手续费,企业发生的现金折扣或收到的现金折扣等。法律分析:财务费用是用来核算一个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筹资费用及手续费,包括企业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利息支出(指企业短期借款利息、长期借款利息、应付票据利息、票据贴现利息、应付债券利息以及长期应付引进国外设备款利息等利息支出(除资本化的利息外)减去银行存款等的利息收入后的净额)、汇兑损益(即企业因向银行结售或购入外汇而产生的银行买入、卖出价与记账所采用的汇率之间的差额,以及月度终了,各种外币账户的外币期末余额按照期末规定汇率折合的记账人民币金额与原账面人民币金额之间的差额等)、金融机构手续费(指发行债券所需支付的手续费、开出汇票的银行手续费、调剂外汇手续费等,但不包括发行股票所支付的手续费等),企业发生的现金折扣或收到的现金折扣(是企业为了尽快回笼资金、减少坏账损失、缩短收款时间而发生的理财费用,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当期直接记入财务费用,其中,销售方应给予的现金折扣在财务费用借方核算,购买方实际获得的现金折扣在财务费用借方用“负数”登记)。但在企业筹建期间发生的利息支出,应计入开办费;为购建或生产满足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发生的应予以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在“在建工程”、“制造费用”等账户核算。企业没有银行借款或其他负债时,没有利息支出,或者银行贷款和其他负债金额很小时,财务费用支出金额较小,账面的财务费用余额为费用支出减利息收入,财务费用支出金额小于利息收入金额,财务费用余额为负数,利润表的财务费用一项用负数表示,实际上财务费用为净收益,在财务核算中这也是正常的。法律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四十七条,费用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耗费。
2023-09-07 19:39:461

哪些情况的感染属于医院感染?

医院感染包括:(1)无明确潜伏期的感染。(2)本次感染直接与上次住院有关。(3)在原有感染基础上出现其他部位新的感染。(4)新生儿在分娩过程中和产后获得的感染。(5)由于诊疗措施激活的潜在性感染。(6)医务人员在医院工作期间获得的感染。
2023-09-07 19:39:471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性是什么如题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地位作用   (一)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社会主义社会的重要特征和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表现 社会主义社会作为一种新型的社会形态,应当具有哪些基本特征,科学社会主义的创始人马克思、恩格斯曾经信得过理论预测.例如,生产力的巨大增长和高度发展是建立社会主义社会“绝对必须的实际前提”;社会主义社会与资本主义社会具有决定意义的差别是在公有制的基础上组织生产;满足全体社会成员的需要,是社会主义生产的根本目的以用实行按劳分配原则等.列宁在十月革命胜利以后,由于当时必须以主要精力领导反对帝国主义武装武装干涉和国内反革命叛乱的斗争,所以在论述社会主义社会特征时,除了进一步阐述马克思、恩格斯已经指出的以上几点外,主要强调了社会主义时期无产阶级专政的必要性,同时也十分重视迅速发展社会生产力以奠定战胜资本主义的物质基础的问题,提出了劳动生产率归根到底是新社会制度胜利的最重要最主要的东西的著名论断.可见,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主要是从经济和政治方面,即发展生产力、所有制关系、按劳分配、比资本主义更高的劳动生产率、无产阶级的政权等方面,来阐述社会主义社会特征的. 党的十二大总结了前人对社会主义特征的认识,指出:“过去在讲到社会主义特征时候,人们往往强调剥削制度的消灭和生产资料的公有,按劳分配,国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的发展,以及工人阶级和劳动人民的政权,人们还强调,高度发达的生产力和比资本主义更高的劳动生产率,作为社会主义发展的必然要求和最终结果,也是它的特征.这些无疑都是正确的,但是还不足以完全包括社会主义的特征.社会主义还必须有一个特征,就是以共产主义思想为核心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没有这种精神文明,就不可能建设社会主义.”党和十二大第一次明确提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社会主义的重要特征”,这是我们党对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是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个基本的理论问题不断探索的重要成果.它使人们对社会主义特征的认识更加全面,使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区别有了更加明确的标志,也为我们全面规划社会主义建设的战略目标提供了理论依据,同时也是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战略地位的深刻说明.
2023-09-07 19:39:481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向什么通报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隐患排查类型主要内容如下:1、隐患排查工作主要包含制定隐患排查计划或方案;按计划或方案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对隐患排查结果进行汇总并登记后,进入隐患治理流程,并按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流程治理;2、隐患排查治理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的一项法定工作。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关注从业人员的身体、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心理疏导、精神慰藉,严格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责任,防范从业人员行为异常导致事故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通过相关信息系统实现信息共享。
2023-09-07 19:39:501

督查有几种工作方式

督查工作方式:(一)实地督查。督查人员深入实际,到承办部门(单位),到现场检查、了解决策事项的落实情况,促进决策落实。(二)会议督查。召集有关人员,听取决策事项落实情况汇报,督促承办单位抓紧落实决策事项。(三)发文督查。对部分督查事项发出督办通知,限时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完成督办事项,并书面回复。(四)电话督查。对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或党委主要领导专项指示批示、交办的事项,通过电话向承办部门(单位)了解决策事项落实的进展情况,督促承办单位按规定时限进行落实。(五)视频督查。依托视频督查网络平台,对各乡镇上班情况、节假日和汛期值班、领导带班等情况进行随机抽查。督查检查工作是推动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重要手段,是改进党的作风、激励广大干部担当作为的重要举措。督查出发点本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扩展资料:督查检查考核方法是否科学,能否督在关键、查在要害、考在实处,直接影响着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质量和实效。《关于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提出,要完善考核评价体系,突出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情况,科学合理设置指标,体现差异化要求,避免“一刀切”、“一锅煮”。针对简单地看有无领导批示、是否召开会议和出台文件等形式主义做法,强调必要的记录、台账要看,但主要看工作实绩,不能一味要求基层填表格报材料,不能简单以留痕多少评判工作好坏,不能工作刚安排就督查检查、刚部署就进行考核。督查检查既要着重发现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又要及时了解有关政策需要完善的地方,对督查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要加强督促整改,不能简单以问责代替整改,也不能简单搞终身问责。《通知》还对创新督查检查考核方式提出明确要求。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把督查检查考核工作做得更好更有成效
2023-09-07 19:39:511

问问大家,高分真的意味着高能吗?为什么?

我觉得高分不意味着高能,分数只是一个评判标准,但它不是单一的评判标准,看一个人,还要看他的道德品质,而不是简单的分数就可以说明一切了。
2023-09-07 19:39:514

西周距今多少年啊?

周朝(公元前1066年-前256年)距今(2016年)有3082年。周朝分为“西周”(前11世纪中期-前771年)与“东周”(前770年-前256年)两个时期。西周由周武王姬发创建,定都镐京(宗周),成王五年营建东都成周洛邑;公元前770年(周平王元年),平王东迁,定都雒邑(成周),此后周朝的这段时期称为东周。其中东周时期又称“春秋战国”,分为“春秋”及“战国”两部分。周朝是中国第三个也是最后一个世袭奴隶制王朝,其后秦汉开始成为具有从中央到地方的统一政府的大一统国家。史书常将西周和东周合称为两周。西周距今3000年,关于西周的都城到底宗周或是成周,在司马迁以前的学者哪里不存在争论。皆认为武王伐纣,都洛邑。但经过司马迁的研究,他自己得出结论,太史公曰:学者皆称周伐纣,居洛邑。综其实不然。武王营之,成王使召公卜居,居九鼎焉,而周复都丰镐.然,中国历代都以“定鼎”作为首都所在地,为何西周定鼎成周洛邑,而“镐京”却被认为是西周都城呢?自此以后,西周都成周或是宗周成为历史上的一个谜题,争论不断。有学者说都宗周的,有学者说都成周的。
2023-09-07 19:39:511

二级林地可否建设

法律分析:可以建设,但要得到批准。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批准,不得擅自将林地改为建设用地。法律依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 第四条 (一)各类建设项目不得使用级保护林地。(二)国务院批准、同意的建设项目,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批准的基础设施、公共事业、民生建设项目,可以使用级及其以下保护林地。(三)国防、外交建设项目,可以使用级及其以下保护林地。(四)县(市、区)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批准的基础设施、公共事业、民生建设项目,可以使用级及其以下保护林地。(五)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勘查项目、大中型矿山、符合相关旅游规划的生态旅游开发项目,可以使用级及其以下保护林地。其他工矿、仓储建设项目和符合规划的经营性项目,可以使用级及其以下保护林地。(六)符合城镇规划的建设项目和符合乡村规划的建设项目,可以使用级及其以下保护林地。(七)符合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等规划的建设项目,可以使用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范围内级及其以下保护林地。(八)公路、铁路、通讯、电力、油气管线等线性工程和水利水电、航道工程等建设项目配套的采石(沙)场、取土场使用林地按照主体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范围执行,但不得使用级保护林地中的有林地。其中,在国务院确定的国家所有的重点林区(以下简称重点国有林区)内,不得使用级以上保护林地中的有林地。(九)上述建设项目以外的其他建设项目可以使用级保护林地。本条第一款第(二)、(三)、(七)项以外的建设项目使用林地,不得使用一级国家级公益林地。国家林业局根据特殊情况对具体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023-09-07 19:39:511

71讲话总结新民主主义革命史的关键词是

71讲话总结新民主主义革命史的关键词是初心使命、伟大复兴。“七一”重要讲话坚持以初心使命为统领,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归结为百年党史的主题。讲话指出,“一百年来,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进行的一切奋斗、一切牺牲、一切创造,归结起来就是一个主题: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就在党的历史上首次明确地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确立为百年党史的鲜明主题,依据就是党史和民族复兴史的内在统一。
2023-09-07 19:39:541

信守承诺的例子

一诺千金 西汉初年有一个叫季布的人,他为人正直,乐于助人,特别是非常讲信义。只要是他答应过的事,无论有多么困难,他一定要想方设法办到,所以在当时名声很好。 季布曾经是项羽的部将,他很会打仗,几次把刘邦打败,弄得刘邦很狼狈。后来项被围自杀,刘邦夺取天下,当上了皇帝。刘邦每想起败在季布手下的事,就十分生气。怒愤之下,刘邦下令辑拿季布。 幸好有个姓周的人得到了这个消息,秘密地将季布送到鲁地一户姓朱的人家。朱家是关东一霸,素以“任侠”闻名。此人很欣赏季布的侠义行为,尽力将季布保护起来。不仅如此,还专程到洛阳去找汝阴侯夏侯婴,请他解救季布。 夏侯婴从小与刘邦很亲近,后来跟刘邦起兵,转战各地,为刘邦建立汉王朝立下了汉马功劳。他很同情季布的不幸处境,在刘邦面前为季布说情,终于使刘邦赦免了季布,还封他为郎中。不久又任命他为河东太守。 当时,楚地有个名叫曹丘生的人,能言善辩,专爱结交权贵。季布和这个人是同乡,很瞧不起他,并在一些朋友面前表示过厌恶之意,偏偏曹丘生听说季布又做了大官,一心想巴结他,特地请求皇亲国戚窦长君写一封信给季布,介绍自己给季布认识。窦长君早就知道季布对他印象不好,劝他不要去见季布,免得惹出是非来,但曹丘生坚持要窦长君介绍。窦长君无奈,只好勉强写了一封推荐信,派人送到季布那里。 季布读了信后,很不高兴,准备等曹丘生来时,当面教训教训他。过了几天,曹丘生果然登门拜访。季布一见曹丘生,就历露厌恶之情。曹丘生对此毫不在乎,先恭恭敬敬地向季布施礼,然后慢条斯理地说:“我们楚地有句俗语,叫做‘得黄金百两,不如得季布一诺"。您是怎样得到这么高的声誉的呢?您和我都是楚人,如今我在各处宣扬您的好名声,这难道不好吗?您又何必不愿见我呢?” 季布觉得曹丘生说得很有道理,顿时不再讨厌他,并热情款待他,留他在府里住了几个月。曹丘生临走时,还送他许多礼物。曹丘生确实也照自己说过的那样去做,每到一地,就宣扬季布如何礼贤下士,如何仗义疏财。这样,季布的名声越来越大。 后人用“一诺千金”亚形容一个人很讲信用,说话算数。
2023-09-07 19:39:541

什么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目标

1、目标:培养“四有公民”,提高民族素质。精神文明建设归根到底是提高人的素质,是引导人们对自己的主观世界自觉地进行改造,从而提高人们改造客观世界的能力。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必须以培养社会主义新人作为自己的目标和归宿。“新人”的标准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这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培养共产主义新人的思想在中国当前阶段的具体化。2、“四有”是一个完整概念,包括了人的素质的两个方面: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四有”的四个方面是密切联系的,缺一不可,其中最重要的是理想和文化,可以说理想是根本,文化是基础。这四个方面有机的结合,培养起一代四有新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保证。人的素质是历史的产物,又给历史以巨大影响。一个民族的素质如何,对社会的发展起重要作用。在社会主义历史条件下,努力改善全体公民的素质,必将使社会劳动生产率不断提高,使人和人之间在公有制基础上的新型关系不断发展,使整个社会的面貌发生深刻的变化。
2023-09-07 19:39:561

婴儿启蒙早教故事【精选5篇】

【 #婴幼儿# 导语】故事作为一种孩子喜欢的文字形式,对于孩子来说有特殊的吸引力,早教故事对于小朋友的启蒙也是有意义的。下面是 考 网分享的婴儿启蒙早教故事【精选5篇】。欢迎阅读参考! 1.婴儿启蒙早教故事   森林小镇里有一只小浣熊,这只小浣熊非常没有礼貌,小动物们都不愿意理它。   在森林小镇里,生活着一只非常没有礼貌的小浣熊。   浣熊妈妈说:“孩子啊,要做个懂礼貌的好孩子!”可是小浣熊碰见山羊爷爷的时候,却连个招呼也不打。   浣熊爸爸说:“小浣熊,懂礼貌的孩子大家才喜欢!”可是小浣熊去熊奶奶的小卖铺买雪糕的时候,却说:“喂!快给我一支奶油雪糕!”   浣熊奶奶说:“宝宝,老师是不是教过你们要讲礼貌、懂文明呀?”可是小浣熊却在小猪说话的时候故意打断它的话。   渐渐地,大家都不愿意和小浣熊玩儿了,小浣熊这才想起了爸爸、妈妈和奶奶的话,它终于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改掉了坏毛病。   故事点评:故事里的小浣熊不懂礼貌的行为可不对,小动物们不要跟小浣熊学习。我们要做一个文明懂礼貌的人,懂礼貌才会让别人喜欢我们、亲近我们。2.婴儿启蒙早教故事   白鹅、天鹅、企鹅在美丽的小河边相遇了。   白鹅对天鹅和企鹅说:“我们的名字里都有一个‘鹅"字,今天有碰巧在这里相遇,真是很有缘分。我们不妨就在这里开展比赛,看谁的本领大。你们说好吗?”   白鹅见天鹅和企鹅都点头同意,自己就跳入了小河。天鹅和企鹅也都跳入了小河,他们一起比赛游泳。结果天鹅和企鹅同时游到了小河对岸,白鹅却落在了后面。白鹅先是低着头,连声叹气,接着又说这次比赛不算数,要重新比赛游泳。   天鹅和企鹅不理睬白鹅,他们开始比赛飞翔。天鹅展开长长的翅膀,轻盈地在空中自由飞翔。企鹅不停地挥动着小翅膀,怎么也飞不起来。企鹅爽快地对天鹅说:“我的翅膀只能够像桨一样用来划水,飞行不行。我的本领不如你,我服输了!”   白鹅见脸上笑眯眯的企鹅昂首挺胸地走过,疑惑不解地说:“你比赛输了为什么还是笑眯眯,还是那样神气地昂首挺胸,难道你不在乎比赛的输赢?”   企鹅语重心长地对白鹅说:“谁都希望能够在比赛中获胜,我也一样。但是我觉得凡是比赛总会有输赢,一旦输了就不要怨天尤人,不要垂头丧气,应该心服口服。我给你一个忠告,你要学会坦然面对失败,要输得起。比赛输了并不可怕,如果输不起,那比输掉比赛更加可悲!”   故事点评:每个人都有自己擅长的东西,我们要懂得去了解自己,也要对成长过程中的事情有自己的态度。小朋友们,我们要做一个乐观开朗的人,也要懂得去了解自己让自己慢慢成长。3.婴儿启蒙早教故事   今天天气非常好,天空是那么蓝那么美,灿烂的阳光照得大地暖洋洋的。   小山羊背着一袋沉甸甸的大米,哼着小曲,兴匆匆地往家去。   不知什么时候,米袋袋子上划破了一个小小的口子,大米一粒粒的往下掉,小山羊却一点儿也不知道。   小兔看到地上从米袋掉下来的米粒,焦急的跑过去,挥着手对小山羊说,“山羊哥哥,山羊哥哥!你的米袋破了一个洞,大米正一粒一粒的往下掉呢!”   小山羊挥挥手说,“没关系,我的米还多着呢!”   小兔摇摇头,无奈地走了。   小山羊继续往家走,这时飞来一只小鸟,它对小山羊太声喊,“小山羊小山羊,你的米袋破了一个小口子,米洒了一路。”   小山羊不耐烦地说,“我的米还多着呢,洒一点没有关系。”   小鸟无可奈何地走了。   不一会,小山羊到家了,它发觉米袋非常轻,它放下米袋一看,哎呀,米袋只剩下几粒米了。   小山羊叹了口气说,“哎,这就是我不听取它们劝告的后果呀!”   通过这一次教训,小山羊以后不管做任何事情,都会听取别人的意见了。   小朋友,我们在平常生活中,对于别人的善意提醒和建议,我们一定要虚心接受!4.婴儿启蒙早教故事   小兔子和兔妈妈来到了小溪中央,它们和许多的小鱼在玩耍,小兔子可开心了。   兔妈妈带着小兔来到小溪游玩,兔妈妈和小兔坐在小船里来到了小溪的中央,不一会,小溪的四周游来了很多漂亮的鱼儿,小鱼们围在小船的四周,好像在说欢迎小兔的到来一样。   小兔从口袋里掏出自己最爱吃的奶油面包和香肠,掰成很多的小碎块扔进了小溪里,小兔子说:“快吃——快吃——很好吃的。”   兔妈妈看见了,急忙制止小兔说:“小兔,快停下,不可以往小溪里乱扔食物。”   小兔说:“为什么?小鱼多可爱啊!看啊——它们吃的多香。”   兔妈妈问兔宝宝说:“你看小溪漂亮么?”   “漂亮!”兔宝宝高兴的回答。   兔妈妈说:“这么漂亮的小溪如果往里面随便扔食物就会弄脏的,到时候大家都往里扔,小溪就变的不漂亮了,而且小鱼们也不能随便乱吃东西,有些食物不适合它们食用,吃了它们会生病的。”   小兔子明白的点点头,再也不乱扔垃圾了。   乱扔垃圾也是一个不好的习惯,小朋友们我们要养成一个好的习惯,这样也是对环境的一种保护。小朋友们,我们要做一个文明的人,做个爱卫生爱文明的人。5.婴儿启蒙早教故事   金丝猴垂头丧气地坐在大树下的一块大石头上,连声叹气。梅花鹿刚好从这里走过,关心地问金丝猴:“你今天精神萎靡不振,是生病看,还是遇到了其它的事情?”   金丝猴抬起头,对梅花鹿说:“我没有生病,之所以闷闷不乐,是因为和朋友间发生了一点小事。前天,和刺猬玩捉迷藏时,我躲在树丛中,他把身体蜷缩成一个刺球,在树丛中滚来滚去地寻找我。突然,刺猬冒冒失失向我滚过来,我来不及躲闪,脚被他的尖刺扎伤了。我十分生气,捡起石块狠狠砸了他。其实我用石块砸他只是一时气愤,没想到他从此就不理我了。我们是多年的朋友,他不应该为这事就记恨我呀!”   梅花鹿对金丝猴说:“刺猬和你玩捉迷藏时不小心用尖刺扎伤了你的脚,这是他的不对,你应该宽容他才对,而不应该捡石块去砸他呀!你要珍惜你们的友谊,主动去向刺猬赔礼道歉,以得到他的谅解。”   金丝猴委屈地说:“是他先用尖刺扎伤我的脚,我才拿石块砸他的。要赔礼道歉,也应该是他先向我赔礼道歉!他不来,我才不主动去向他赔礼道歉呢!”   梅花鹿语重心长地对金丝猴说:“宽容是一种高贵的品质,朋友之间尤其应该相互宽容。心胸狭窄,为小事斤斤计较,是自寻烦恼。没有宽容大度,就不可能有真正的朋友和快乐!”
2023-09-07 19:39:561

画册的封面设计需要涉及到哪些方面_画册封面需要出现什么内容

画册的封面是整本画册中最重要的一页,也是吸引读者注意力的关键之一。以下是画册封面需要出现的内容:标题:封面标题应突出品牌形象和主题,并能够吸引读者进一步了解画册内容。公司标志:将公司的标志放在画册封面上可以增强品牌形象,提升知名度。图片:图片可以作为画册封面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个视觉冲击力强且与画册主题相关的图像可以引起潜在读者的兴趣。信息和描述: 在画册封面上加入简明扼要的描述能使人们快速理解书的主题,更好地传达给客户产品、服务等具体内容。形式感设计: 可以在画册封面上采用全屏幕满版的排版样式、结合豪华纹理或金银烫及特殊工艺,使封面看起来非常舒适或高贵,吸引创新性消费者注意笔记。颜色: 封面颜色是封面最显著表现形式,理想状态下,需要符合公司商标颜色,同时考虑其他因素如视觉效果及市场需求。调整配色和搭配色调可强化视觉效果。重要的是,画册封面应该简单直接地传达公司品牌形象,并吸引客户进一步了解全书内容。画册设计精美,内容丰富,可以在扩大企业知名度、提升品牌形象及创造商业价值等有益方面发挥巨大的作用。中汇设计原创宣传册设计作品以上是专业宣传册设计品牌中汇设计(北京中汇大道咨询有限公司)提供的内容,设计行业积累多年,众多设计案例,希望可以帮到大家。
2023-09-07 19:39:572

对于泥浆护壁成孔灌注桩孔底沉渣厚度不符合要求的是

对于泥浆护壁成孔灌注桩孔底沉渣厚度不符合要求的是端承桩≤50mm。采用泥浆护壁钻孔灌注桩,施工过程中,成孔后清孔换浆,测定桩底沉渣厚度合格,然后下放钢筋笼、导管,并按水下混凝土施工工艺浇筑混凝土。泥浆护壁成孔灌注桩:泥浆护壁钻孔灌注桩是通过桩机在泥浆护壁条件下慢速钻进,将钻渣利用泥浆带出,并保护孔壁不致坍塌,成孔后再使用水下混凝土浇筑的方法将泥浆置换出来而成的桩。基本介绍:用钻孔机械进行贯注桩成孔时,为防止塌孔。在孔内用相对密度大于1的泥浆进行护壁的一种成孔施工工艺,此种成孔方式不论地下水位高低的土层都适用。泥浆护壁钻孔灌注桩按成孔工艺和成孔机械的不同,可分为冲击成孔灌注桩、冲抓成孔灌注桩、回转钻成孔灌注桩和潜水钻成孔灌注桩。其中以回转钻成孔灌注桩应用最多,为国内应用范围较广的成桩方式。
2023-09-07 19:39:581

财务费用是什么意思

问题一:财务费用的内容是什么意思? 财务费用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企业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汇兑净损失(有的企业如商品流通企业、保险企业进行单独核算,不包括在财务费用)、金融机构手续费,以及筹资发生的其他财务费用如债券印刷费、国外借款担保费、等。但在企业筹建期间发生的利息支出弗应计入开办费;与购建固定资产或者无形资产有关的,在资产尚未交付使用或者虽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之前的利息支出,计入购建资产的价值;清算期间发生的利息支出,计入清算损益。 问题二:财务费用为负数,表示什么意思? 财务费用红字表示,进大于出。一般在取得利息收入和汇兑收益时, 借:银行存款 借浮财务费用(此时为红字) 问题三:会计里面的财务费用折扣和折让是什么意思? 财务费用包含收入和支出两类。 支出类:银行手续费、汇款手续费、工本费、贷(借款)利息支出汇兑损失现金类折扣、折让等; 收入类:银行存款利息、贷(借款)利息收入、汇兑收益等 ; 通常企业为了尽快回笼资金,鼓励客户在一定期限内付款,便会给予一定的现金折扣,比如7天付款的给予3%的折扣,15天的给予2%的折扣,30天的给予1%的折扣等,如果客户支付货款时间符合条件,这相应扣除约定折扣,比如有10000元应收,7天内付款,则互收9700元。 如果是增值税的话,税金本身就是含在应收的里面了,是的 问题四:财务费用率是什么? 同学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高顿网校为您解答: 财务费用率是指财务费用与主营业务收入的百分比。目前我国企业财务费用负担往往较重,是企业的一个沉重包袱。企业应通过这个指标的计算,分析企业的财务负担,调整筹资渠道,改善资金结构,提高盈利水平。 财务费用率的计算 其计算公式如下:财务费用率=财务费用÷营业收入×100%[2] 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的主营业务收入是7328555841.62元,财务费用是-92227613.01元,其财务费用率是: 财务费用率=-92227613.01÷7328555841.62×100%=-1.26% 作为全球领先的财经证书网络教育领导品牌,高顿财经集财经教育核心资源于一身,旗下拥有高顿网校、公开课、在线直播、网站联盟、财经题库、高顿部落会计论坛、APP客户端等平台资源,为全球财经界人士提供优质的服务及全面的解决方案。 高顿网校将始终秉承成就年轻梦想,开创新商业文明的企业使命,加快国际化进程,打造全球一流的财经网络学习平台! 高顿祝您生活愉快!如仍有疑问,欢迎向高顿企业知道平台提问! 问题五:财务费用属于什么类? 财务费用是损益类的,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 财务费用 属于 *** 配比账户 属于损益类科目。{理论太多了。} 借方归集发生的当月费用 贷方是月末结转数。月末结转后 该科目无余额。 当月发生财务费用100 借:财务费用100 贷;银行存款 月末结转到本年利润 借:本年利润100贷;财务费用100 另外:制造费用属于 *** 分配账户。 问题六:财务费用利息收入 借方是负数什么意思 你利息收入 可以把利息收入 做到财务费用的贷方 也可以做到财务费用的借方 但要用负数表示。 问题七:财务费用为负数是什么意思 财务费用一般是借方为正。也就是本期产生了费用。 不过,贷方会减少费用。比如银行存款获得的利息。 银行存款的利息收入如果大于本期产生的费用,那么财务费用自然是负数了。 问题八:财务费用和财务成本是一个概念吗 明显不一样 财务费用是三大费用之一,是一个会计科目,即会计账户。财务成本是指财务会计中,根据企业一般 成本管理 要求,根据国家统一的 财务会计制度 和 成本核算 规定,通过正常的 成本核算程序 计算出来的企业成本,它可以是产品成本,也可以是 劳务成本 等等。 问题九:财务费用借贷方都有数值什么意思 借方 利息支出或手续费等 贷方 利息收入 结转时财务费用的借贷方都要看 有些企业将利息收入记成财务费用借方红字 这样财务费用贷方都是结转数 问题十:财务费用的内容是什么意思? 财务费用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企业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汇兑净损失(有的企业如商品流通企业、保险企业进行单独核算,不包括在财务费用)、金融机构手续费,以及筹资发生的其他财务费用如债券印刷费、国外借款担保费、等。但在企业筹建期间发生的利息支出弗应计入开办费;与购建固定资产或者无形资产有关的,在资产尚未交付使用或者虽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之前的利息支出,计入购建资产的价值;清算期间发生的利息支出,计入清算损益。
2023-09-07 19:40:011

设计一本画册多少钱?

每个公司有自己的报价,除了设计公司的报价不同,看内容和要求,有的几十1P,也有几百1P的,当然,不同报价设计水平也是不一样的,推荐你一个叫峰云品牌策划,画册设计做的还不错,虽然不能说是最便宜的,但是性价比很高,毕竟我们做东西也都是要做好。也有公司是根据你要做多厚的整体报价的,所以也还看你的画册内容多不多,20多页和100多页价格肯定不一样,所以最好还是直接找设计公司问一下。
2023-09-07 19:39:424

林业局和林草局的区别

法律分析:二者区别如下: 1、级别不同:林草局是自然资源部管理的国家局,为副部级,加挂国家公园管理局牌子,林业局是林业工作的国务院直属机构,; 2、职能不同:林草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林业和草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林业和草原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林业局履行植树造林、森林资源管理、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防火与科学技术、国际合作等职能。法律依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了规范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和审批,严格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促进生态林业和民生林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是指在林地上建造永久性、临时性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其他改变林地用途的建设行为。包括: (一)进行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占用林地。 (二)建设项目临时占用林地。 (三)森林经营单位在所经营的林地范围内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第三条 建设项目应当不占或者少占林地,必须使用林地的,应当符合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合理和节约集约利用林地。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实行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建设项目限制使用生态区位重要和生态脆弱地区的林地,限制使用天然林和单位面积蓄积量高的林地,限制经营性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第四条 占用和临时占用林地的建设项目应当遵守林地分级管理的规定: (一)各类建设项目不得使用保护林地。 (二)国务院批准、同意的建设项目,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批准的基础设施、公共事业、民生建设项目,可以使用及其以下保护林地。 (三)国防、外交建设项目,可以使用及其以下保护林地。 (四)县(市、区)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批准的基础设施、公共事业、民生建设项目,可以使用及其以下保护林地。
2023-09-07 19:39:411

企业督查是做什么

  企业督查检查各部门年度目标分阶段完成情况,检查公司各项制度落实情况,检查公司决议实施情况等。督查,顾名思义"督促检查"、"监督检查"、"督促查看"等等,尽管对"督查"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但从它的目的性来看,督查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于抓工作的落实。因此,可以把督查定义为通过各种方式(实地查看、翻阅资料、询问答复等等)推动某项工作或任务完成的一种手段。
2023-09-07 19:39:411

为什么要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目标是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提高整个中华民族的思想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提高整个中华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大体可以分为文化建设和思想建设两个方面。思想建设决定着精神文明的社会主义性质和方向,其中最重要的是社会主义的理想、道德和纪律。文化建设包括大力发展社会主义的文化、科技、教育、卫生等事业。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目的是使社会成员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社会主义的重要特征,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表现,它会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提供强大的指导方向、精神动力、智力支持。离开了精神文明建设的物质文明建设将会一事无成。党的十二大正式向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提出了努力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主张。党的十二届六中全会作出《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又作出了《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为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明了方向。
2023-09-07 19:39:391

企业it服务外包可以有哪些?

IT外包服务主要包括以下方面:桌面维护,网络维护,服务器维护,办公设备维护,视频会议系统维护,集团电话,综合布线,安防监控,门禁系统,IDC机房建设;
2023-09-07 19:39:383

表示信守承诺的成语

君子一言,驷马难追、一言九鼎、一诺千金、言出必行、言而有信、皇天后土、共鉴一心、背信弃义、天人共戮、金石为开,给我点个赞呗!
2023-09-07 19:39:382

谁负责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危险源等级

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两年至少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进行一次安全评估,并出具安全评估报告。安全评估工作应由注册安全评价人员或注册安全工程师主持进行,或者委托具备安全评价资格的评价机构进行。安全评估报告应包括重大危险源的基本情况,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严重程度,重大危险源等级,安全对策措施,应急救援措施和评估结论等。安全评估报告应报当地安全监管部门(或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备案。
2023-09-07 19:39:371

怎么把中孚打印安全监控与审计系统中的打印记录销毁

WindowsVista的开始菜单-所有程序-附件-系统工具-磁盘清理或在运行中输入cleanmgr即可打开Windows自带的磁盘清理工具选择存在Windows.old文件夹的磁盘分区(就是安装WindowsVista的分区)我们单击“确定”即可弹出磁盘清理对话框勾选选择“以前的Windows安装”单击“确定”即可。方法二:可以用磁盘管理。 .单击开始,类型diskcleanup开始搜索文本中,框,然后单击磁盘清理。 .在磁盘清理选项对话框中,单击文件从此计算机上所有用户。 .在用户帐户控制对话框中,单击继续。 .单击以选中早期Windowsinstallation(s)复选框,并单击确定
2023-09-07 19:39:371

大棚蔬菜会危害我们的健康吗?

我觉得大棚蔬菜不会危害我们的健康,因为大棚蔬菜是非常安全的,所以我们一定要注意这方面的问题。
2023-09-07 19:39:355

林地保护等级的划分

法律分析:林地分级管理,主要是考虑林业本身的特殊性。林业具有生产周期长、破坏容易恢复难的特点,森林资源的形成是一个在不断消耗中积累的漫长过程。林地分级综合考虑了生态脆弱性、生态区位重要性、林地生产力等因素,同时充分利用我国现有国家和地方公益林区划界定成果,结合国家生物质能源林基地、速生丰产林基地、木本粮油基地建设等,科学地划分了4个保护等级。 一级保护林地,实行全面封禁保护,禁止任何生产经营性活动和改变林地用途。主要是指国家的自然保护区、世界自然遗产等等,不允许任何经营性的活动。二级保护林地,实施局部封禁管护,鼓励和引导抚育性管理,改善林分质量和生态健康状况。三级和四级保护林地,要依法经营、合理利用。严格禁止擅自改变国家级公益林的性质、随意调整国家级公益林的面积、范围或保护等级。 法律依据:《林地保护管理条例》第二条 林地,是指林业用地,包括郁闭度0.3以上的乔木林地,竹林地、经济林地(包括木本的果类、油类、茶类、药类树木用地) 灌木林地、红树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苗圃地、林业科研教学的林用地和县级(含县级市、区下同)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规划的宜林地,以及国有森林经营单位的林地。第三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林地的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适用本条例。第四条 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林地规划、保护和开发利用的管理、监督,并组织实施本条例。国土、农业、水利、矿产等部门依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实施本条例。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森林法》的规定对国家所有的和集体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个人所有的林木和使用的林地,登记造册,发放林权证(或山林权证,下同) 确认所有权或使用权。省人民政府可以对省属国有的林场、国家级和省级森林和野生动植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登记造册,发放林权证。
2023-09-07 19:39:331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要求是什么

要求即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和教育科学文化建设。 1、 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思想道德建设是精神文明建设的灵魂,决定着精神文明建设的性质和方向,对社会的政治经济发展有巨大的能动作用。思想道德建设解决的是精神文明建设的根本问题。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的基本任务是:坚持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建设,引导人们树立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 教育科学文化建设:教育科学文化建设是精神文明建设不可缺少的基本方面,它既是物质文明建设的重要条件,也是提高人民群众思想道德水平的重要条件指导方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必须是围绕和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精神文明建设,必须是促进全面改革和实行对外开放的精神文明建设,必须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精神文明建设。
2023-09-07 19:39:321

酒店员工培训的类型包括

酒店员工培训的类型包括:服务礼仪培训、专业技能培训、心态培训、专业知识培训、综合技能培训。1、服务礼仪培训:包括服务意识、工作自律和接待礼仪方面的培训。2、专业技能培训:包括各个部门的专业技能方面的培训。3、心态培训:包括感恩、自主工作、积极的工作心态方面的培训。4、专业知识培训:主要是酒店行业专业知识方面的培训。5、综合技能培训:包括沟通技巧、工作方法、投诉处理方面的培训。正确的职业认识:充分认识到酒店员工是酒店形象的具体体现者和服务质量的决因素;明确我国酒店业在改革开放中的重要地位和窗口作用,大宾馆大饭店的豪华设拖是为客人提供的,而不是给员工享受的。酒店试睡员:酒店试睡员在国外被称为酒店品评家,要求应聘者具有敏锐观察力与感受力,热爱旅游,乐于分享所见所闻。酒店试睡员体验酒店的服务、环境、卫生、价格、餐饮等多个方面,比如床垫软硬、空调冷暖、网速快慢、下水道是否畅通、淋浴水流是否过大等等,调查后根据客观的体验结果写成报告,供酒店方提高管理经营或供客人网友预定参考。酒店试睡员的产生有其自身的理论基础,评论式营销已经成为一种有效地营销方式得以广泛的应用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调查显示,90%的酒店在线预订用户都会查看和参考他人的酒店评论内容。因此,在线旅游网站上客观的海量评论往往能够吸引客人通过供应商预订酒店。
2023-09-07 19:39:311

关于劳动的名言

1、劳动使人建立对自己理智力量的信心。——高尔基2、既然思想存在于劳动之中,人就要靠劳动而生存。——苏霍姆林斯基3、人们在自觉的、有目的的生产劳动与社会活动的基础上,也逐渐获得了从事自觉的、有目的的审美的活动,即从事审美创造与发展的能力。一一波斯彼洛夫4、劳动最大的益处还在于道德和精神上的发展。这种精神发展是由和谐的劳动产生的,它应当构成无产阶级社会公民区别于资产阶级社会公民的那种人的特质。一一马卡连柯
2023-09-07 19:39:301

高分低能说明了什么问题

知识与能力之间的关系。知识不等于能力,掌握知识、技能的多少并不完全表明其能力的高低,知识与智力的相互转化应是需要条件的。
2023-09-07 19:39:2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