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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你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依法治国基本内含的理解。

2023-09-20 06:0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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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萦

依法治国是我们党在总结长期的执政治国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制定的基本治国方略。党的十五大报告指出:“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作为我们党和国家的基本治国方略和发展目标,依法治国经历了一个发展、演变的过程。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和国家所面临的新问题和新任务促使党不断进行理论创新,“三个代表”等重要思想应运而生,从而进一步丰富和充实了依法治国的内涵。在新的形势下对依法治国进行与时俱进的理解和认识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依法治国不仅是治国的基本方略,而且是我们党的重要价值目标 法治是一种治国之道,同时也是一种价值观念,法治或人治的取舍实质上是一种价值选择。党的十五大报告把依法治国提到治国方略的高度,明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依法治国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并被视为社会进步、社会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战略目标,不仅是我们党就治国方式作出的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决策,而且也是一个重要的价值选择。把法治设定为国家建设的重要目标,意味着法治不仅被当作一种治理国家和社会的工具和手段,而且成为党和国家所追求的一种价值观念。 二、依法治国在本质上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目标和要求相一致 法治是被世界各国长期的历史实践所证明了的治理国家和社会的有效办法,是全人类文明和智慧的结晶,代表了世界文化的进步。就社会主义中国而言,法治针对的是权力的滥用,它反对特权,维护民众的合法权益,反映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社会主义法治是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是发展先进生产力的客观要求。因此,依法治国本质上反映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也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途径和有力保障。另一方面,“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体现了社会主义法的价值取向,反映了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可以说,“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中国法治建设的灵魂,是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也是衡量我国法治建设成败得失的标准。我们立法和执法的整个过程都要体现和服务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三、依法治国与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是有机结合、辩证统一的 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组织上的领导,主要表现为“制定大政方针,提出立法建议,推荐重要干部,进行思想宣传,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坚持依法执政。”作为执政党,党的领导的核心内容是领导和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掌管国家权力,途径是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人大的基本职能是立法和监督法律的实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需要通过人大法定程序上升为国家法律;党组织推荐的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须经人大认可。党领导、指导立法,但又受到宪法和法律的约束。依法治国既保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地位,又要求党通过法治来实施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从而避免以党代政、党政不分。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核心内容,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都必须服务于人民当家作主。在当前的情况下,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关键是要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使其职能和作用得以真正实现和充分发挥。 四、依法治国的关键是依法执政 把依法治国作为治国方略,标志着我们党执政方式和社会主义国家治理方式的重大发展和转变。党的十六大报告要求坚持依法执政,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指出,依法执政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党执政的一个基本方式,并把依法执政同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一起作为我党执政党建设的总体目标之一。依法执政的基本内涵和要求是: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上升为国家意志,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和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全党同志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法制观念,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督促、支持和保证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保障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和改进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支持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提高司法人员素质,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和保障;以保证司法公正为目标,逐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形成权责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高效运行的司法体制,为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提供法制保障。在我们党长期执政的情况下,国家政权机关中的骨干绝大多数是中共党员。这就意味着,我国能否实行依法治国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们党及其广大党政干部能否做到依法执政。当前,依法执政是依法治国的关键所在。 五、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辅相成 以德治国的基本含义和要求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基本要求,以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建设为落脚点,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相配套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并使之成为全体人民普遍认同和自觉遵守的行为规范。道德和法律作为上层建筑的中要组成部分,是规范人们的思想和行为的重要手段。法律以强制手段规范社会成员的行为,道德以其说服力和劝导力培养和提高社会成员的修养和思想觉悟。两者具有共同的社会目的,即维护社会秩序,保证社会稳定、和谐与发展。党的十六大报告再次强调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就是把法律规范和道德规范紧密结合起来,共同服务于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社会经济文化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就国家和社会的有效治理而言,法治与德治历来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二者缺一不可。我们在强调依法治国的同时,也必须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做到德治和法治并举,“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片面强调法治而忽视德治的思想是错误和有害的。法治以德治为基础,良好的道德风尚是法治有效性的社会基础,只有法治和德治并举方可长治久安。法治和德治相结合是治国安邦的基本方略;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和社会主义道德同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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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法治观念的内容是: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领导大局。一、依法治国这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要求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必须不断提高法律素养,切实增强法制观念,坚持严格执法,模范遵守法律,自觉接受监督,时时处处注意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二、执法为民这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特征。执法为民的内涵:以人为本;保障人权;文明执法。要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三、公平正义这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价值追求。其内涵包括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是公平正义的首要内涵;合法合理,这是公平正义的内在品质。四、服务大局这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把握大局,围绕大局,立足本职。要求各级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必须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大局开展工作,立足本职,全面正确履行职责,致力于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努力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五、领导大局这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包括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要自觉地把坚持党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统一起来,把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严格执法统一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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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特征有:鲜明的政治性;彻底的人民性;系统的科学性;充分的开放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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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介绍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进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加强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实质上就是政法工作的指导思想。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在总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践经验,合理借鉴中外法治文明发展的优秀成果基础上形成的,是科学的、先进的理念,为当前和今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了正确的思想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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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思想的基本内容是:一、是认识和判断层面,即运用法治概念原则对社会生活中各种问题的认识和初步判断层面。二、是逻辑推理的层次,即运用法治原则,规范分析判断问题,综合推理,得出结论和解决问题的层次。三、是综合决策层面,在上述法律认知与判断、分析推理的基础上,结合其他因素进行综合衡量,做出符合法治的决策。四、是制度层面的建设,即在前三个层次思考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抽象化,使通过法制建设或改革能够对更宏观的问题提出长远的解决方案。这是法治思想的最高境界,也是高级领导干部应有的。因此,在检验法治思维能力时,应根据不同的对象和主体设置不同的标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特征:一、鲜明的政治性社会主义法治建立在社会主义基础上,并确认和保障社会主义政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将服务大局作为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将的作为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要求全面服务社会主义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及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增强的科学执政、执政与依法执政能力,实现了治与讲政治的统一。二、彻底的性社会主义法治反映最广大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是制定和实施法律,有效治理社会的方式、过程和状态。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根本目的,就是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的利益。社会主义法治与全体公民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是法治的主体,是法治建设的重要参与者和推动力。三、系统的科学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在内容构成上,从而成为一个科学的有机统一体。“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和的”这五大内容,从不同方面反映和规定了社会主义法治,明确了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本质要求、价值追求、重要使命和根本保证,每个方面环环相扣,相辅相成,构成一个科学有机的整体。四、充分的开放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是一个孤立的存在,也不是一个封闭、静止的思想体系,它的形成、发展与实践都具有充分的开放性。随着社会主义法治的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涵也将更有时代性,更具规律性,更富创造性,不断借鉴与吸收人类法治文明的优秀成果。可以说,正是这种广泛吸收、兼容并蓄、与时俱进的特性,才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能够始终指导中国的法治实践,始终保持旺盛的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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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思维是将法律作为判断是非和处理事务的准绳,它要求崇尚法治、尊重法律,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和推进工作!其主要包括:权利义务相统一、重证据、讲程序三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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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对法治实践有哪四个方面的重要意义?

答: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国家与法的理论同中国国情和现代化建设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实践经验的总结。其内容可以概括为五个方面: 一是依法治国的理念。这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要求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必须不断提高法律素养,切实增强法制观念,坚持严格执法,模范遵守法律,自觉接受监督,时时处处注意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二是执法为民的理念。这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政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各项政法工作中真正做到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是公平正义的理念。这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价值追求。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是和谐社会的首要任务,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首要目标。要求政法干警必须秉公执法、维护公益、摒弃邪恶、弘扬正气、克服己欲、排除私利,坚持合法合理原则、平等对待原则、及时高效原则、程序公正原则,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四是服务大局的理念。这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要求各级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必须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大局开展工作,立足本职,全面正确履行职责,致力于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努力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五是党的领导的理念。这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要自觉地把坚持党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统一起来,把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严格执法统一起来,把加强和改进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与保障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统一起来,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忠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使命。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下本质要求: 一是必须反映和坚持社会主义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符合我国现阶段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坚持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坚持执法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坚持平等、自由、正义、效率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内在的价值追求。 二是必须反映和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在我国,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必须体现人民主权原则,确认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反映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始终把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永恒的价值追求。 三是必须反映和坚持党的领导。在我国,共产党执政,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新中国法治建设的伟大成就,是在党的领导下取得的。全面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在党的领导下进行。 四是必须反映和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马克思主义是我们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根本指导思想。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必须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特别是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充分体现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思想道德和价值观的要求。 五是必须反映和坚持从中国国情出发的原则要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形成和发展必须吸收人类法治文明的优秀成果,但不能照搬照抄国外的模式。这是一个基本政治原则,也是坚持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具体体现。脱离中国国情,不从中国的经济社会状况、历史和现实状况出发,盲目照搬照抄国外的东西,不仅不会起到积极作用,甚至会给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乃至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来不良的后果。 六是必须反映和坚持改革创新、与时俱进。一种先进的理念,应当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发展,作为意识形态,应当不断适应社会经济状况的变化。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各个领域都发生了并将继续发生广泛而深刻的变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必须在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的指导下,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始终充满生机活力。 按照这些本质要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可以概括为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的内容。这五个方面,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这五个方面相辅相成,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依法治国是我们党在总结长期的执政治国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制定的基本治国方略。党的十五大报告指出:“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作为我们党和国家的基本治国方略和发展目标,依法治国经历了一个发展、演变的过程。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和国家所面临的新问题和新任务促使党不断进行理论创新,“三个代表”等重要思想应运而生,从而进一步丰富和充实了依法治国的内涵。在新的形势下对依法治国进行与时俱进的理解和认识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依法治国不仅是治国的基本方略,而且是我们党的重要价值目标 法治是一种治国之道,同时也是一种价值观念,法治或人治的取舍实质上是一种价值选择。党的十五大报告把依法治国提到治国方略的高度,明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依法治国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并被视为社会进步、社会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战略目标,不仅是我们党就治国方式作出的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决策,而且也是一个重要的价值选择。把法治设定为国家建设的重要目标,意味着法治不仅被当作一种治理国家和社会的工具和手段,而且成为党和国家所追求的一种价值观念。 二、依法治国在本质上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目标和要求相一致 法治是被世界各国长期的历史实践所证明了的治理国家和社会的有效办法,是全人类文明和智慧的结晶,代表了世界文化的进步。就社会主义中国而言,法治针对的是权力的滥用,它反对特权,维护民众的合法权益,反映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社会主义法治是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是发展先进生产力的客观要求。因此,依法治国本质上反映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也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途径和有力保障。另一方面,“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体现了社会主义法的价值取向,反映了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可以说,“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中国法治建设的灵魂,是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也是衡量我国法治建设成败得失的标准。我们立法和执法的整个过程都要体现和服务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三、依法治国与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是有机结合、辩证统一的 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组织上的领导,主要表现为“制定大政方针,提出立法建议,推荐重要干部,进行思想宣传,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坚持依法执政。”作为执政党,党的领导的核心内容是领导和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掌管国家权力,途径是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人大的基本职能是立法和监督法律的实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需要通过人大法定程序上升为国家法律;党组织推荐的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须经人大认可。党领导、指导立法,但又受到宪法和法律的约束。依法治国既保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地位,又要求党通过法治来实施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从而避免以党代政、党政不分。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核心内容,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都必须服务于人民当家作主。在当前的情况下,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关键是要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使其职能和作用得以真正实现和充分发挥。 四、依法治国的关键是依法执政 把依法治国作为治国方略,标志着我们党执政方式和社会主义国家治理方式的重大发展和转变。党的十六大报告要求坚持依法执政,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指出,依法执政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党执政的一个基本方式,并把依法执政同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一起作为我党执政党建设的总体目标之一。依法执政的基本内涵和要求是: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上升为国家意志,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和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全党同志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法制观念,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督促、支持和保证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保障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和改进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支持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提高司法人员素质,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和保障;以保证司法公正为目标,逐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形成权责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高效运行的司法体制,为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提供法制保障。在我们党长期执政的情况下,国家政权机关中的骨干绝大多数是中共党员。这就意味着,我国能否实行依法治国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们党及其广大党政干部能否做到依法执政。当前,依法执政是依法治国的关键所在。 五、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辅相成 以德治国的基本含义和要求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基本要求,以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建设为落脚点,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相配套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并使之成为全体人民普遍认同和自觉遵守的行为规范。道德和法律作为上层建筑的中要组成部分,是规范人们的思想和行为的重要手段。法律以强制手段规范社会成员的行为,道德以其说服力和劝导力培养和提高社会成员的修养和思想觉悟。两者具有共同的社会目的,即维护社会秩序,保证社会稳定、和谐与发展。党的十六大报告再次强调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就是把法律规范和道德规范紧密结合起来,共同服务于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社会经济文化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就国家和社会的有效治理而言,法治与德治历来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二者缺一不可。我们在强调依法治国的同时,也必须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做到德治和法治并举,“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片面强调法治而忽视德治的思想是错误和有害的。法治以德治为基础,良好的道德风尚是法治有效性的社会基础,只有法治和德治并举方可长治久安。法治和德治相结合是治国安邦的基本方略;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和社会主义道德同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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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是在中央文件中第一次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概念。什么是“法治体系”?深入理解“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内涵,对于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大现实意义。什么是“法治体系”?在我们过去的法律文献和法学著述中只有“法律体系”或“法制体系”的提法,而很少有或几乎没有“法治体系”的提法。“法治体系”与“法律体系”、“法制体系”有什么区别?首先,法律体系、法制体系是相对静态的,而法治体系是相对动态的。法律是指载有法律规范的书面文件,法制是指法律和制度的总称,而法治则是指运用法律和制度治理国家、治理社会。其次,法律体系、法制体系的“法”包括规范公民行为、社会生活和市场秩序的法,也包括规范国家、政府、政党治理行为的法,但规范公民行为、社会生活和市场秩序的法是其最大最主要的部分,而法治体系的“法”主要是指规范国家、政府、政党治理行为的法,也就是说,法治的“法”主要是指治官的法。再次,法律体系、法制体系相对于法治体系,前者是手段,后者是目的。完善法律体系和法制体系是为建设法治体系和法治国家服务的。法治体系包括哪些内容?法治体系包括哪些内容?全会公报列出了五个子体系或分体系:法律规范体系、法治实施体系、法治监督体系、法治保障体系和党内法规体系。法律规范体系和党内法规体系都是法治的基础和前提。没有完善的法律,一个国家不可能实现法治,没有完善的国法和党规,在我们中国不可能实现法治。在中国实现法治,之所以不仅要有完善的国法(法律规范体系),还要有完善的党规(党内法规体系),因为中国共产党在中国整个政治经济生活中具有领导地位,直接行使国家重大问题决策权以及“党管军队”、“党管干部”、“党管意识形态”等公权力。从而执政党既要依国法执政,也要依党规管党和执政。党规服从国法,补充国法,党规主要规范执政党内部的组织和活动。直接规范执政公权力行为的党规,在条件成熟时,应通过国家立法程序转化为国法。法治实施体系有何作用?法治实施体系对于法治有着决定性的作用。因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而法律的实施关键在于建设法治政府,推进政府依法定职能、权限、程序行政。为此,必须完善行政组织法、行政程序法和行政责任法。政府的机构、职能、权限必须由法律(组织法)规定而不是由政府自己制定的“三定方案”或“三定办法”规定,“权力清单”必须建立在法治的基础上,而不应由政府自己给自己授权。在法治实施体系中,政府依法定程序行政比依法定职能、权限行政更重要。为此,必须抓紧制定行政程序法,保证政府公正、公开、公平行使公权力,防止和扼制其滥用权力和腐败。法治监督体系包括哪些环节?法治监督体系对于法治的运行也是至关重要的。法治监督体系主要包括六大环节:首先是人大监督,这是最重要的监督。人大和人大常委会最经常使用的监督方式应是对官员的质询。但是长期以来我们却很少使用它。如果我们把质询这个方式用起来,加上电视转播,腐败分子还敢像现在这么嚣张吗?法治监督体系的其他几个环节分别是纪委监察监督、审计监督、行政机关内部的督察监督、舆论监督和司法监督。司法对公权力最重要的监督形式是行政诉讼。但行政诉讼这种监督形式的应有作用现在没有得到有效的发挥。主要原因是地方政府的干预。有的地方政府违法征收、违法拆迁、对假冒伪劣食品、环境污染不闻不问,老百姓告到法院,法院不敢受理,不敢依法判决。由此可见,司法体制改革必须加大步伐,加快步伐。如何认识法治保障体系?法治保障体系主要包括四大环节:一是法治人才队伍,二是法律纠纷、争议化解机制,三是国民的法治理念和法治文化,四是党的领导。关于法治人才队伍,全会提出,要“加强立法队伍、行政执法队伍、司法队伍建设,畅通立法、执法、司法部门干部和人才相互之间以及与其他部门具备条件的干部和人才交流渠道,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完善法律职业准入制度,建立从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专家中招录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制度,健全从政法专业毕业生中招录人才的规范便捷机制,完善职业保障体系。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增强广大律师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构建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等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律师队伍。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形成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学科体系、课程体系,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培养造就熟悉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关于法律纠纷、争议化解机制,全会提出,要“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建立健全社会矛盾预警机制、利益表达机制、协商沟通机制、救济救助机制,畅通群众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法律渠道”。关于国民的法治理念和法治文化,全会提出,“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因此,“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关于党对法治的领导,全会提出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最根本的保证。“必须加强和改进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过程。坚持依法执政,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不得违法行使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健全党领导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完善保证党确定依法治国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工作机制和程序,加强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完善党委依法决策机制”。以上五个子体系即构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总体框架。笔者认为,实现建设这个总体系及其五个子体系的目标和任务,将为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构建雄厚的基础和提供坚实的保障。
2023-09-07 16:57:352

为什么说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被概括为依法治国、执政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在这五个方面中,公平正义被表述为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的指导原则,是发展中的马克思法治观在当代中国的最新理论成果,其价值取向为公平正义。公平正义应是社会主义法治的灵魂,是“以人为本”为本质要求的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核心是社会基本制度的公平正义,其实现有赖于和谐社会的构建,有赖于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公平公正执法司法理念的树立。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灵魂社会主义社会一定是以公平为基本特征、以正义为最终价值的社会。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就是在全社会实现公平正义。法治的精神不仅在于有完备的法律法规体系、复杂的执法工作机制,更在于公平正义精神与价值在法治各个环节中真实的体现和实现。建设国家、管理国家所要实现的理想境地是经济富足、政治进步、文化昌明、社会和谐,这些目标的实现皆有赖于社会公平正义价值的统领。从人类历史的发展经验来看:社会的主流价值决定着社会的文明走向和发展方向。一个良善的社会必定是将公平正义奉为圭臬的社会,而一个公平正义不彰的社会必定会走向经济的衰退与凋敝、政治的专制与腐化、文化的消沉与堕落、社会的混乱与无序。在一个国家中,利益需求是多种多样的,冲突与矛盾也是变化多端的,因此执政者的首要任务并非是缠身于具体事务的细枝末节中而是要进行价值判断与选择,进而消除冲突,维护公平,匡扶正义。在此意义上,我认为管理国家的本质就在于价值选择;而一个好的执政者的标准就是,在任何时候都会义无返顾地选择公平正义。当公平正义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灵魂,成为全社会的人们看得见、感受得到并能够分享得到的结果的时候,社会主义法治才能真正惠及广大人民群众。公平正义社会是一个“以人为本”的社会公平正义如果不是抽象的教条,就应拥有反映时代要求的具体内容。公平正义社会首先应是一个“以人为本”的社会。“以人为本”首先要回答的是“以什么人”为本的问题。一个国家的权利保障体系有三个层次:一是“人人”的层次,二是“公民”的层次,三是“弱者群体”的层次。公民权利主要指向政治参与、担任公职、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等领域;弱者群体权利主要指向妇女、老人、儿童、身体残障者等特殊对象;而第一个层次,也就是“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中的层次指的是“人人”、“所有的人”,也就是《世界人权宣言》所讲的不分种族、肤色、性别、语言、宗教、政治或其它见解、国籍或社会出身、财产、出生或其它身份的差别,平等享有基本人权和人格尊严中的“人人”。“以人为本”其次要回答的是“以人的什么”为本的问题。这一问题涉及两方面内容,首先,“以人为本”必须以人的共同需要为本,人的共同需要就是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就是社会民众的共同的普遍的要求,所以,满足人民的共同要求就是党和国家工作的基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其次,“以人为本”还必须以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本,每个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当成为其他人自由而全面发展的条件时,公平正义的社会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便是告成之时。“以人为本”最后还要回答“如何将人的需要转化为法律上的权利”这一问题。人的需要惟有转化为法律上的权利才是现实的、安全的。“以人为本”与“科学发展观”、“和谐社会”理论在价值上是一致的,它们一方面解决了目的性问题,那就是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地发展;另一方面又解决了一系列关系问题,即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统一与和谐。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提出正是这些理念逻辑的产物,因此,对作为社会主义法治价值追求的公平正义的理解也必须从建立在这些理念基础之上。各级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如果不能透彻理解“以人为本”和“和谐社会”理论,就不可能真正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精髓。公平正义的核心是制度的公平正义公平正义是历史久远的人类理想,它的基础是社会制度的公平正义。从直观的层面看,社会不公现象是形态各异的,但概括言之不外乎以下四个方面:第一,起点的不公。其典型表现是,在人们出生伊始就被依照自然生理状况和社会出身的不同进行人格身份的差等划分;第二,机会的不公。对人们进行人格高低区别的目的,是要赋予他们不同的社会发展机会,这便是机会不公。在高考招生中,同一张试卷面前不同地区的考生享有不同的上学机会,甚至在同一个地区的考生因户口的差异也有所不同,这就是机会不公的具体表现;第三,规则的不公。用一类规则对一群人,用另一类规则对另一群人,便是规则的不公;表现在法律上,便是法律面前的不平等,便是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种种特权的存在;第四,结果的不公。同劳而不同酬,少劳而多得,多劳而少得,劳而不获,不劳而获,就是结果不公的表现。
2023-09-07 16:57:471

什么是社会主义法制理念?其基本内容是什么?

你还是翻课本吧,如果你需要考试的话!
2023-09-07 16:58:532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是1、反映社会主义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2、体现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3、坚持共产党的领导。4、维护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5、从中国国情出发。6、改革创新、与时俱进。
2023-09-07 16:59:281

如何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地位。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马克思主义法律观与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相结合的最新理论成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科学发展观在法治发展领域中的具体体现,是中国共产党依法执政思想的观念基础,是全社会法律意识的核心和灵魂,是法治建设所有环节的共同指导思想,是法治意识形态的共同理论原则。其思想意义具有很强的时代性。  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对社会主义法律意识的意义。社会法律意识由低到高分为五个层次:公民意识、法制观念、法治理念、法治精神和法治文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对社会主义法律意识的形成具有特殊的指导和引领意义。它所要解决的法律意识问题,是带有方向性、根本性、价值性、宗旨性、目标性、原则性和普遍性的问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决定着公民意识、法制观念、法治精神和法治文化的属性,也规定着它们的内容。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社会主义法律意识的核心与精髓。  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对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意义。任何制度设计,都离不开制度的指导思想、价值取向和基本原则三要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恰恰是三者相结合的统一体。它是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创设和发展的思想指南。  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对法律实施的意义。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形成之后,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主要矛盾将从无法可依转向法律有效实施。这其中的核心环节是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普遍守法和有效监督四个方面,而执政党依法执政则是实现这些环节的根本保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对上述法治实践的诸环节都起着观念和思想保障的作用,也起着标准和价值尺度的作用。在这个意义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是政法工作的政治原则和指导原则。  五、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对法律意识形态的意义。法律是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学是上层建筑中意识形态的重要组成部分,亦可称法律意识形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对法学而言,其意义表现为三方面:其一,它为法学发展指明方向;其二,它为法学人才培养提供了标准;其三,它为法学理论研究提供了宗旨和目的。
2023-09-07 16:59:541

谈谈你自身如何增强社会主义法制理念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强调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第一次载入党的历史性文献,充分表明了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高度重视,说明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深入贯彻落实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一定要充分认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属性及其与和谐社会根本特征的内在一致性,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并将其贯穿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全过程,贯穿于服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全过程。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人类历史上最先进的法治理念,是法治建设必须遵循的指导思想  在人类社会的法治进程中,产生了各种各样的法治理念。以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基本内涵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人类社会发展史上最具先进性的法治理念。这种先进性,不仅是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所规定的,而且是由其自身属性所决定的。表现在:一是法律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同于一般的政治意识、道德观念,它是以马克思主义关于国家和法的学说为指导,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实践过程中,继承和发扬我国传统法律文化的优秀成果,吸收借鉴西方法治文明合理因素的基础上逐步形成的,包含超越时空的对法治建设一般规律的认识,因而具有普遍性的指导意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提出,标志着我们党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规律、中国共产党执政规律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把握。只有把握了这种规律性,我们才能增强法治建设的能动性,避免或少走弯路。二是政治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反映和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强调党的领导,旗帜鲜明地体现社会主义本质要求的法治理念。它是我们党政治理想、政治原则、政治路线在法治领域的具体化,绝不是一般的法律意识、法律观念、法律知识问题,而是社会主义法治观,属于大是大非的原则问题。讲政治,强调政治,突出政治,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在属性。三是人民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体现人民主权原则,确认人民的主体地位,强调以人为本,反映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坚持把人民满意作为衡量法治效果的根本标准,始终把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永恒的价值追求。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不是为法治而法治,而是服务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的总体格局,服从服务于党、国家、民族、人民利益的大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忠实体现了党的宗旨和“立党为公、执法为民”要求,具有鲜明的人民性。四是实践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来源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伟大实践。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国家法律体系的逐步健全,司法制度的日臻完善,法律意识的普遍增强,法学研究的不断深入,依法治国方略的确立和实施,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孕育、形成和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而且,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是一句空洞的政治口号或空泛的学术概念,而是有着很强可操作性,可以践之于行的思想、观念,对法治实践有直接的指导作用。落实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一个需要付出不懈努力、主观见之于客观的实践过程。五是科学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充分反映了我国的宪法和法律制度、我国当前所处的社会历史发展阶段,以及我国的法律文化,体现了社会主义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道德要求,吸收了人类法治文明的优秀成果,是一种主观认识符合客观实际的科学理论。而且,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一个开放的、能够不断融入鲜明时代精神的理论体系,有着马克思主义与时俱进的理论品格,其科学性是其它法治理念所无法比拟的。  具有上述先进品质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很好地解决了坚持什么、澄清什么、反对什么、更新什么的问题,科学地回答了“建设什么样的法治国家,怎样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等一系列重大问题。它是社会主义法治的精髓和灵魂,是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等法治领域的基本指导思想。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对于统一执法思想、永葆政法队伍的政治本色,对于牢牢掌握政法工作领域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主导权,坚定不移地坚持政法工作的社会主义政治方向,对于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实施依法治国方略,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必须深刻认识党中央作出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重大决策的极端重要性,深刻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属性,深刻理解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对政法工作和政法队伍建设的根本性、基础性、长远性作用,不断增强学习、树立、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自觉性。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以社会和谐为目标的理念,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指导原则之一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以社会和谐为目标的理念。社会主义法律的产生,是为了解决矛盾、化解矛盾、预防矛盾,使社会归于平和,实现社会和谐。维护和促进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终极价值所在。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涵与和谐社会的本质特征有着内在的统一性,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具有极其重要的指导作用。胡锦涛总书记深刻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民主法治,要求我们全面贯彻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社会主义法制原则,确保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贯彻落实,使国家权力的行使和社会成员的活动处于严格依法办事的状态,为经济、政治、文化发展与社会全面进步提供良好的秩序保障。公平正义,要求我们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强有力地制裁邪恶、克服偏私、弘扬正气;要求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依法确定利益主体、界定利益范围、指导利益分配、协调利益关系、完善利益诉求表达机制,妥善处理和协调各种利益关系,在全社会形成合理的利益格局;要求筑好筑牢司法这条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以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诚信友爱,要求我们依法制裁违约、侵权、诈欺等民事行为,依法严厉打击诈骗、渎职、侮辱、诽谤等刑事犯罪行为,充分运用法律手段规范社会行为,引导在全社会建立诚实信用、平等友爱、融洽相处的人际关系。充满活力,要求我们创设相关的法律制度,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充分发挥各方面的创造活力;要求依法确认和维护劳动者的创业动力、经济利益和创造成果,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创造一个公正竞争、鼓励创造、保护创新的社会环境和法治环境。安定有序,要求我们树立正确的稳定观,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依法打击和预防犯罪,加强以对"社会人"、社会组织和虚拟社会为重点的社会管理,认真落实维护国家安全的各项措施,深入推进平安创建工作,确保社会秩序良好,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要求我们加大对自然环境和物质资源的法律保护力度,依法保障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促进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特征,与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的政法工作有着内在的一致性,二者统一于全局与局部、目的与手段、过程与结果的互动之中。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政法机关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政法机关在执法办案和从事社会管理的过程中,不仅要着眼于社会稳定,更要着眼于社会和谐,转变思想观念,调整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式,把工作标准定位在促进社会和谐上,善于把各种消极因素转化为促进社会和谐的积极因素。这就要求政法机关必须进一步处理好专政与民主、打击与保护、管理与服务、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关系,严格执法与维护群众利益、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做好本职工作与服务大局的关系,依法履行职务与接受监督的关系,继承与创新、立足国情与借鉴各国法治经验的关系,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的关系,以更好的执法质量、更低的执法成本、更便捷的执法形式,为社会营造更多的和谐因素。因此,要自觉地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放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目标之中来研究,提升到促进社会和谐这个更高的起点、更高的层次、更高的水平上来探索追求。  在构建和谐社会的生动实践中既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更要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政法机关既是和谐社会的保障力量,也是和谐社会的建设力量,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担负着重大历史使命和政治责任。政法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的一系列指示精神,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主题,不断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进一步增强广大政法干警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自觉性。  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具体化为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自觉性。紧密结合政法工作实际,组织政法干警认真研读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赋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以崭新的内容和鲜明的时代性。要适应新时期思想政治教育的新特点,把握新形势下开展集中学习教育的新规律,积极创新教育形式,搞活教育载体,增强学习教育的感染力、渗透力和吸引力。采用讲授式、研讨式、案例式、体验式等多种形式,把大道理讲实、讲透,真正把概念上升到理念,转化为执法的指导思想;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发挥政法机关内部局域网作用,建设新的学习平台;坚持从实际需要出发,广泛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在深入基层、服务群众的过程中加深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解与把握。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反腐倡廉教育、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深化学习教育效果。在抓好普遍教育的同时,重点抓好领导干部、一线干警和年轻干警的教育。通过深入扎实有效的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干警特别是政法领导干部,真正把是否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作为衡量政法工作的重要标准,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促进社会和谐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维护公平正义作为促进社会和谐的生命线,把化解社会矛盾贯穿执法办案的始终,不断强化服务和谐、促进和谐、保障和谐的意识和自觉性。  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标准着力提高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能力。履行好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使命,必须大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公正执法的能力。要根据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要求,抓住容易发生问题的每一个岗位和每一个执法环节,围绕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最密切、最直接、最实际的问题,健全完善执法责任体系、执法质量和效率考评体系、执法监督体系,建好执法档案并充分发挥其作用,提高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高度重视执法信息化建设,把信息化手段使用到执法办案的各个环节,做到以信息化规范执法程序、落实执法制度、强化执法监督、提高执法质量和效率。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推进司法民主、保障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和谐。坚持从严从高要求,抓好经常性的查摆整改,认真解决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相适应、不相符合的问题,特别是下大力气解决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最关心、最现实的执法问题,确保公正执法、规范执法。按照中央关于加强干部培训的要求,以提高实战能力和执法水平为目标,进一步修订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方式,抓好经常性教育培训,不断加大岗位练兵力度,全面推行执法资格认证升级制度。着力培育和谐政法文化,大力加强作风建设,实现政治性、纪律性与和谐性的有机统一,提高政法机关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能力和水平。  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融入促进社会和谐的任务措施之中。紧紧围绕促进社会和谐这个核心,树立正确的稳定观,拓宽视野,完善思路,强化措施,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扎实推进依法治国进程,加强民主法治建设,夯实社会和谐的根基。坚持执法为民,事事、时时、处处以维护人民群众权益为重,调动和保护人民群众构建和谐社会的积极性。牢记公平正义理念,严格执法,热情服务,主持公道,伸张正义,维护社会公正。自觉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激发社会活力。高度重视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善于运用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遏制、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积极改进社会管理,努力消除各种不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促进社会安定有序。
2023-09-07 17:00:031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是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是1、反映社会主义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2、体现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3、坚持共产党的领导。4、维护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5、从中国国情出发。6、改革创新、与时俱进。
2023-09-07 17:00:131

社会主义法治的精髓和灵魂是什么?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反映和指引着社会主义法治的性质、功能、目标方向、价值取向和实现途径,是社会主义法治的精髓和灵魂  参考资料:http://society.kankanews.com/kaoshi/2013-08-26/2552470.shtml
2023-09-07 17:00:232

什么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原则

社会主义,不是民主制度,就没有什么法治。(只有人治)也就没有什么法治核心原则。
2023-09-07 17:00:463

根据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涵,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是() a依法治国。 b公平正义。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容包括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方面内容,是一个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构成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完整的理论体系。  一、依法治国: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  除了法律规范之外,道德、宗教等都是调整社会的重要规范,但是新中国法治建设的历程告诉我们,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依“法”治国,而非依“人”或其他社会规范治理国家。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其主要理由在于:  (一)依法治国体现了我们党治国理政观念的重大转变  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前,由于“左倾”错误和封建残留思想的影响,我们党长期存在着“以权代法”、“以言压法”的“人治”思想。通过对改革开放之后的社会主义建设实践经验的总结,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领导集体逐步意识到“法治”对国家的重要意义。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明确提出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将过去“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提法改变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极其鲜明地突出了对“法治”的强调。1999年,“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被正式写入宪法。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标志着我们党坚定不移地选择了社会主义法治的治国道路,从而完成了我们党执政治国理念的一次深刻而重大的转变。  (二)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依法治国是中国基本国情的要求。中国是一个大国,各地区之间的政治、经济、文化发展还不是很平衡,且拥有近14亿的庞大人口和两千多年的封建专制传统,这使中国与英国、法国等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国情有重要区别。要有效治理这样一个大国,必须稳定地保持中央的高度权威,同时还必须充分发挥地方的积极性,因地制宜地回答和解决地方性问题。法治不仅可以保证基本规则和政策的稳定性,而且有助于将中央的权威以及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制度化;不仅使问题的处理可以依赖于当代人的智慧,而且还可以借助制度凝结的前代人智慧,并通过各层级之间以及同一层级的各国家机构的有效分工合作得以实现,从而保证了效率和公正。  (三)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只有依法治国,人民才能通过各种法定形式参政、议政,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才能通过法定程序保证国家的重大决定符合自己的根本利益;才能使自己的一切合法权利和自由得到切实保障,并在受到侵害时能及时获得法律的有效救助。因此,要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建设,必须依法治国。  二、执法为民: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  法律的运行过程包括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四个阶段。  然而这里,我们对于执法为民中的执法应该做广义理解,即其不仅仅包括行政机关或者司法机关的执法司法行为,而是指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的全部活动。  (一)执法为民的主要内容  执法为民是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其主要包括以人为本、保障人权和文明执法三方面内容。  1.以人为本是执法为民的根本出发点。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也是执法为民的根本出发点。其具体要求为:以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本;执法为了人民;执法依靠人民。  2.尊重和保障人权是执法为民的基本要求。尊重和保障人权是我国宪法规定的一项基本原则,人权通常是指普遍的人类权利,在我国主要指宪法赋予公民的各项基本权利,主要包括:公民的生存发展的权利、政治权利、经济社会文化权利与妇女、老人等弱势群体的权利。上述公民权利如果遭受到侵犯而得不到救济,势必会极大地损害宪法与法律的威信,所以贯彻落实执法为民必须坚持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  3.文明执法是执法为民的客观需要。所谓文明执法,就是在行政执法中树立以人为本、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理念,充分尊重行政执法相对人的权益,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的执法程序,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管理与服务相结合,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效能,为建设和谐社会和法治社会提供保障。这也是新时期人民群众对执法工作所提出的更高要求。  (二)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的体现  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其主要体现在:  1.执法为民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落实到执法工作中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执政理念的重要体现。坚持执法为民能充分体现出我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2.执法为民是“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的具体体现。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是一切国家权力的来源。执法机关作为权力的行使者,只能充当人民的公仆,为人民服务,而绝对不能凌驾于人民之上。  3.执法为民是法治建设始终保持正确方向的根本保证。执法为民理念的提出清楚地回答了执法工作“相信谁、依靠谁、为了谁”这个根本问题,鲜明地指出了我国法治建设的社会主义性质,其生命力就在于人民性。而在当前执法工作中存在诸多的“野蛮执法”、“暴力执法”的现象,都违背了执法为民理念的要求。  三、公平正义: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  2005年,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的讲话中指出:“公平正义,就是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公平正义理念的核心内涵为:  (一)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包括平等对待、反对特权、禁止歧视三方面内容。因为性别、年龄、贫富、身份等个体差异,不可能存在绝对的平等,但是任何公民在法律面前,都应被以同样的标准对待,任何人都不享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公民在宪法和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是我国宪法确立的基本原则。  (二)合法合理是公平正义的内在品质  任何组织或个人追求和实现公平正义的方式只有既合乎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又符合事物的内在规律,才能为社会公众所普遍接受。故而该内涵具备合乎法律、利益均衡、情理兼顾三方面内容。  (三)程序正当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方式与载体  所谓程序正当,是指司法机关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程序的规定,保证案件及时正确处理,确保公平、效率、人权保障与司法监督等价值目标得以实现。其主要内容包括充分参与、裁判中立、程序公开、程序约束四个方面。  (四)及时高效是衡量公平正义的重要标尺  及时高效,要求以公平正义为前提和基础,以最短的时间、以最少的成本投入、最低的资源消耗实现最大程度的公平正义。即要求做到完善体制、平均成本和提高效率。我国的及时高效原则主要体现在对行政行为作出的时间限制上,例如:依据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规定,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情况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确有特殊情况才可以按照法定程序再延长10日。  四、服务大局: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  法律作为上层建筑,应该反映并服务于经济基础。服务大局要求牢牢把握大局,紧紧围绕大局,切实立足本职,全面保障服务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  (一)服务大局理念的基本内涵  1.把握大局。现阶段,党和国家工作的大局,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把握大局要求我们充分认识这个大局,并自觉在大局的指引下行动,其包括把握大局的根本性、统领性、历史性、层次性四方面内容。  2.围绕大局。这主要包括决策部署以服务大局为目标方向;具体工作以服务大局为基本准则;工作成效以服务大局为检验标准,全面保障服务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  3.立足本职。立足本职原则要求,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过程中,全体执法人员应充分树立大局意识,依法、全面、充分地履行自己的职责。  (二)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必然要求的体现  1.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必然要求,作为人民意志和国家意志的集中体现,社会主义法治必须按照人民的意志,服务党和国家大局,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保障和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必要要求和功能体现。  2.服务大局是由法治工作的性质和地位所决定,作为国家的治理方式,法治必然服务于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利益。  3.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的经验总结。  五、党的领导: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最根本的就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  坚持党的领导的基本内涵  1.坚持党对社会主义法治的思想领导。  坚持党对社会主义法治的思想领导,要求我们在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的同时,充分考虑中国国情,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2.坚持党对社会主义法治的政治领导。
2023-09-07 17:01:091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根本保证是什么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根本保证是(党的领导)。【解析】: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
2023-09-07 17:01:191

如何正确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党领导下的依法治国。
2023-09-07 17:01:335

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原则是什么

依法治国
2023-09-07 17:02:373

什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体系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是在中央文件中第一次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概念。什么是“法治体系”?深入理解“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内涵,对于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大现实意义。什么是“法治体系”?在我们过去的法律文献和法学著述中只有“法律体系”或“法制体系”的提法,而很少有或几乎没有“法治体系”的提法。“法治体系”与“法律体系”、“法制体系”有什么区别?首先,法律体系、法制体系是相对静态的,而法治体系是相对动态的。法律是指载有法律规范的书面文件,法制是指法律和制度的总称,而法治则是指运用法律和制度治理国家、治理社会。其次,法律体系、法制体系的“法”包括规范公民行为、社会生活和市场秩序的法,也包括规范国家、政府、政党治理行为的法,但规范公民行为、社会生活和市场秩序的法是其最大最主要的部分,而法治体系的“法”主要是指规范国家、政府、政党治理行为的法,也就是说,法治的“法”主要是指治官的法。再次,法律体系、法制体系相对于法治体系,前者是手段,后者是目的。完善法律体系和法制体系是为建设法治体系和法治国家服务的。法治体系包括哪些内容?法治体系包括哪些内容?全会公报列出了五个子体系或分体系:法律规范体系、法治实施体系、法治监督体系、法治保障体系和党内法规体系。法律规范体系和党内法规体系都是法治的基础和前提。没有完善的法律,一个国家不可能实现法治,没有完善的国法和党规,在我们中国不可能实现法治。在中国实现法治,之所以不仅要有完善的国法(法律规范体系),还要有完善的党规(党内法规体系),因为中国共产党在中国整个政治经济生活中具有领导地位,直接行使国家重大问题决策权以及“党管军队”、“党管干部”、“党管意识形态”等公权力。从而执政党既要依国法执政,也要依党规管党和执政。党规服从国法,补充国法,党规主要规范执政党内部的组织和活动。直接规范执政公权力行为的党规,在条件成熟时,应通过国家立法程序转化为国法。法治实施体系有何作用?法治实施体系对于法治有着决定性的作用。因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而法律的实施关键在于建设法治政府,推进政府依法定职能、权限、程序行政。为此,必须完善行政组织法、行政程序法和行政责任法。政府的机构、职能、权限必须由法律(组织法)规定而不是由政府自己制定的“三定方案”或“三定办法”规定,“权力清单”必须建立在法治的基础上,而不应由政府自己给自己授权。在法治实施体系中,政府依法定程序行政比依法定职能、权限行政更重要。为此,必须抓紧制定行政程序法,保证政府公正、公开、公平行使公权力,防止和扼制其滥用权力和腐败。法治监督体系包括哪些环节?法治监督体系对于法治的运行也是至关重要的。法治监督体系主要包括六大环节:首先是人大监督,这是最重要的监督。人大和人大常委会最经常使用的监督方式应是对官员的质询。但是长期以来我们却很少使用它。如果我们把质询这个方式用起来,加上电视转播,腐败分子还敢像现在这么嚣张吗?法治监督体系的其他几个环节分别是纪委监察监督、审计监督、行政机关内部的督察监督、舆论监督和司法监督。司法对公权力最重要的监督形式是行政诉讼。但行政诉讼这种监督形式的应有作用现在没有得到有效的发挥。主要原因是地方政府的干预。有的地方政府违法征收、违法拆迁、对假冒伪劣食品、环境污染不闻不问,老百姓告到法院,法院不敢受理,不敢依法判决。由此可见,司法体制改革必须加大步伐,加快步伐。如何认识法治保障体系?法治保障体系主要包括四大环节:一是法治人才队伍,二是法律纠纷、争议化解机制,三是国民的法治理念和法治文化,四是党的领导。关于法治人才队伍,全会提出,要“加强立法队伍、行政执法队伍、司法队伍建设,畅通立法、执法、司法部门干部和人才相互之间以及与其他部门具备条件的干部和人才交流渠道,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完善法律职业准入制度,建立从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专家中招录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制度,健全从政法专业毕业生中招录人才的规范便捷机制,完善职业保障体系。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增强广大律师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构建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等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律师队伍。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形成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学科体系、课程体系,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培养造就熟悉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关于法律纠纷、争议化解机制,全会提出,要“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建立健全社会矛盾预警机制、利益表达机制、协商沟通机制、救济救助机制,畅通群众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法律渠道”。关于国民的法治理念和法治文化,全会提出,“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因此,“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关于党对法治的领导,全会提出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最根本的保证。“必须加强和改进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过程。坚持依法执政,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不得违法行使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健全党领导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完善保证党确定依法治国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工作机制和程序,加强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完善党委依法决策机制”。以上五个子体系即构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总体框架。笔者认为,实现建设这个总体系及其五个子体系的目标和任务,将为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构建雄厚的基础和提供坚实的保障。
2023-09-07 17:03:001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特征包括以下哪些选项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特征包括法律至上、公平与公正、人民与主体地位、依宪执法、综合治理。律至上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要素之一,它意味着法律的权威性应当在社会中得到充分的体现和尊重。法律作为社会公共秩序的基本规则,对于所有人都应当具有约束力和适用性,不论地位高低,所以无论是国家机关还是普通公民,都必须在法律面前平等遵循。法律至上的原则还要求国家制定法律,政府及其机关、公民、法人等在执行行为中都要遵守和尊重法律。公正与公平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原则之一,意味着法律要做到公正公平。公正是指法律对每个人一视同仁,法律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公平公正的,没有特权和偏袒,每个人都可以平等地在法律面前主张权益。公平是指法律对于每个人均应当具有相同的约束力和保护力度,法律对待每个人应当具有同样的标准和程序。人民主体地位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特征之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认为法治建设的根本目的在于保护人民的利益,确保人民的权益得到有效的保障和实现。人民主体地位意味着人民是法治的主体和最终的受益者,法治权威的来源在于人民的意志表达。因此,法律的制定和执行应当充分尊重人民的权益,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实现人民对法律的知情、参与、表达和监督。依宪执法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原则之一,它强调法律制定和实施必须以宪法为根据和指导。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法律体系的框架和基础。依宪执法要求任何行政机关、公民和法人都必须遵守宪法,其他法律都必须符合宪法的要求。依宪执法还意味着各级政府和行政机关在决策和执行中要符合宪法的规定和限制,确保依法行政、依法治国。社会主义法治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社会主义法治为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在法治建设中,健全的法律体系和法治环境为经济发展创造了稳定、公正、透明。当市场经济秩序得到健全监管和有力维护时,这将有助于整个社会经济的稳定运行和健康发展。经济社会发展对社会主义法治提出了更新的要求。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的进步,法律和法治也不断要求适应新的社会发展需求。在拓展法治实践中,法律不断完善和创新,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新型工业化、信息化等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和挑战。社会主义法治为促进经济社会公平正义发挥了重要作用。社会主义法治追求公正与公平,强调法律对不同社会成员一视同仁,将权利和义务平等分配,根据法律规范实现社会资源的公平合理配置,促进社会财富的公正分配。
2023-09-07 17:03:111

社会主义法制观念有哪些

什么是社会主义法治观念?  答:社会主义法治观念,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国家与法的理论同中国国情和现代化建设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实践经验的总结。其内容可以概括为五个方面:  一是依法治国的观念。这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要求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必须不断提高法律素养,切实增强法制观念,坚持严格执法,模范遵守法律,自觉接受监督,时时处处注意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二是执法为民的观念。这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政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各项政法工作中真正做到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是公平正义的观念。这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价值追求。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是和谐社会的首要任务,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首要目标。要求政法干警必须秉公执法、维护公益、摒弃邪恶、弘扬正气、克服己欲、排除私利,坚持合法合理原则、平等对待原则、及时高效原则、程序公正原则,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四是服务大局的观念。这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要求各级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必须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大局开展工作,立足本职,全面正确履行职责,致力于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努力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五是党的领导的观念。这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要自觉地把坚持党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统一起来,把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严格执法统一起来,把加强和改进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与保障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统一起来,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忠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使命。
2023-09-07 17:03:371

谈对社会法治理念的认识,(要结合法治,法制,德治人治)的1000字作文

当前,一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教育,正在全国检察机关深入开展。检察官作为行使国家检察权的群体,社会主义法治的实践者,深入进行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无疑是十分必要的。唯如此,才能全面理解依法治国这个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牢固树立依法治国的理念,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才能努力实践执法为民这个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理念,依法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才能正确把握公平正义这个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牢固树立公平正义的理念,切实维护和实现公平和正义;才能勇于担负服务大局这个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牢固树立服务大局的理念,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才能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实现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通过这一阶段的学习,我们有如下体会: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和精髓  胡锦涛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宪法公布施行二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说:“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这是我们党在总结社会主义国家兴衰成败的经验,特别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建设、法制建设的经验,借鉴现代法治理论合理成份的基础上形成的基本理念。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反映了我国社会主义国体和政体的特点和要求。我们只有全面把握这一核心理念,才能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内涵。 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价值取向  法治有两项最基本的要求,一是要有制订得良好的法律,二是这种法律得到普遍的服从。所谓“良好的法律”,就是体现社会公平和正义的法律。所谓“普遍的服从”,就是法律的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都得到全面的实现。现代法治既是公平正义的重要载体,也是保障公平正义的重要机制。公平正义,就是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公平正义是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环节。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结构的变动,利益关系的多元化,社会公平问题日益凸显出来。高度重视、科学分析、正确解决这些问题,对于保持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减少社会风险和动荡,至关重要。解决公正问题要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坚持依法、及时、合理解决的原则,采用教育、协商、调解、司法等方法。最重要的是要通过推进社会主义法治进程,逐步建立并从法律上保障公平的机制、公平的规则、公平的环境、公平的条件和公平发展的机会。社会主义立法要体现全社会对公平正义的要求和愿望,使正义的要求法律化、制度化,使实现正义的途径程序化、公开化。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根本任务就是要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正义。由于我国封建传统的影响,人们在思想上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重实体公正、轻程序公正的观念,特别是在执法环节,一些执法人员片面追求事实真相,重口供、轻证据,违反法定程序,甚至刑讯逼供、超期羁押。因此,我们必须大力提倡和强调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的、全面的公正观念。 尊重和保障人权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原则  人权是人之作为人都应该享有的权利,是现代社会的道德和法律对人的主体地位、尊严、自由和利益的最低限度的确认。人权来源于人的理性、尊严和价值。基本人权则是当代国际社会所确认的一切人所应当共同具备的权利。人的主体地位、尊严、自由和利益之所以被宣布或确认为权利,不仅是因为它们经常面临着被侵犯、被否定的危险,需要社会道德的支持和国家强制力量的保护,而且是因为人权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尺和动力。现代法律就是保护人权的一种制度安排和强制力量。正是人权体现了现代法律的精神,正是人权保障奠定了现代法律的合理性基础。在新民主主义和社会主义革命年代,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推翻一切剥削阶级和剥削制度,建立社会主义政权,就是为了争取和实现人权;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全面改革开放的时代,随着我国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不断完善,社会利益多元化和社会矛盾复杂化的趋势日益明显,中国共产党作为长期执政的党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必须突破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理论,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高度重视和维护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高度重视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面临的困难问题,把工作重点从调整对立的阶级关系转移到承认和保护社会利益多元化的政治关系、经济关系、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等权利义务关系上来,转变重政权轻民权的观念,克服“防民”思想,提高人权保障意识和依法执政的能力。当前,在刑事司法领域,一些执法人员还存在着重打击犯罪、轻人权保障的观念,习惯于有罪推定,忽视刑事司法的人权保障功能。因此,我们必须着力提倡打击与保护并重的观念,增强以人为本、文明执法的意识。 法律权威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  任何社会的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都要求有一定的权威,而法治社会的政府权威是置于法律权威之下的权威。宪法和法律在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是否真正享有最高权威则是一个国家是否实现法治的关键。在现代法治国家,有的宣布宪法和法律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有的宣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凌驾于宪法和法律之上,都把树立法律权威作为实现法治的重要内容。一方面,法律权威要通过立法建立具有客观性、确定性、稳定性和可预期性的法律制度。如果法律可以随时随需而改,因人因地而异,那就根本没有法治可言。另一方面,法律权威要通过执法、司法和守法保证任何个人、组织和国家机关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特别是国家权力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严格依法办事,违法必究,有效地防止任何人或组织享有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权。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原则即“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实质内涵就是要使社会主义法律具有极大的权威。我国宪法第五条对法律权威的基本要求做了明确的规定:“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当前,树立法律权威的观念,要特别强调维护法制统一、反对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反对把个人或组织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法律工具主义。 监督制约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内在机制  法治的意义就在于,既能充分地利用国家权力促进和保障公民权利,又能防止国家权力的滥用和腐败,保证国家机关和公职人员正确行使权力,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社会主义法治防止权力滥用和保证权力正确行使的基本措施就是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把决策、执行等环节的权力全部纳入监督制约机制之中,保证权力沿着制度化、法律化的轨道运行。任何权力不受监督和制约必然导致滥用和腐败。实行法治就是要对国家权力进行有效的监督和制约,防止国家权力的异化。在我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并接受人民的监督;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其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其监督。我们还要努力拓宽民主监督的渠道,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把民主监督、党组织监督、法律监督、行政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监督体系。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的方法和途径是多样的,最重要的是保证各个监督系统的整体协调和依法进行,必须实现监督工作的法制化,健全监督法制。要树立权力接受监督制约的观念,必须全面贯彻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宪法原则,反对重配合、轻制约的做法,反对排斥监督的司法专横主义。 自由平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理想和尺度  自由是人从自然力和社会关系的束缚下获得解放,人的内在尺度与客体的外在尺度相互转化、相互统一的进步状态。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创造实现和保障人类自由的社会前提。社会主义法治就是创造和保障这种不断发展着的自由的社会控制系统。只有坚持以人为本,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才能保证人的尊严、价值和主体性得到尊重,保证人的能动性和创造性得到充分发挥,才能创造一个充满活力的、公平正义的和谐社会。古代法治的根本缺陷在于,普通公民没有成为法治的主体,法治只是统治阶级治国安邦的工具,“依法治国”演变为“依法治民”,难以跳出人治的范畴。现代法治的优势和成功之处在于,国家不仅要依靠法律的强制力、规定性来建立稳定的社会秩序,更重要的是用法律来限制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的权力,以平等地保障公民的权利,使普通公民成为法治的主体。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的发展,我们必须把公民权利(个人自由的法律表达)作为构成社会关系和法律秩序的本位性要素。公民权利的平等保护不仅是社会主义法治优越性的体现,而且是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司法体制改革乃至整个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指标。近二十多年来,每一项重大制度的改革实质上都可以归结为重新认识和调整权利义务关系、加大平等保护公民自由和权利的力度。中国的社会发展和法治发展的进程就是公民权利要求和权利意识不断增长的过程,是公民权利平等保护机制逐步健全和完善的过程。因此,我们应当树立权利本位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增强平等地保护公民的自由和权利的意识,摆正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的关系,反对官本位和长官意志。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建立在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上的、反映和指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的现代法治理念。它既有包容一切先进的法治理念的进步性,又有立足现实、强调历史发展阶段的具体性。忽略其进步性,容易导致迁就人治的现实倾向;忽略其具体性,则容易导致超越现实可能性的空想或思想混乱。 今后,我们要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运用在实际工作中,用实践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贡献力量。
2023-09-07 17:03:471

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表述,下列哪一项是正确的?

【答案】:D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 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故A项 错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制定法律的指南,是实施法律的指导,也是理解并遵守法律的参照。它不仅重在 强调行政执法和司法工作应遵守一定的原则,也与立法有着直接的关系。故B项错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指导思想,构成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 理论体系。故C项错误。本题应选D项。
2023-09-07 17:03:551

树立社会主义法制理念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最基本的内容是在我们国家法制建设的过程中,根据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应当遵循的依法治国、公平正义、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等这些具体理念。前提就是必须坚持在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念下,不能脱离这个实际。我们各项工作要按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树立大局意识,树立服务意识,树立责任意识。对于审判工作,不能脱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个最基本的客观要求,不能单纯的就审判而审判,不能把审判工作独立与社会主义特色建设的客观实际,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要强调调解,要强调通过调解实现和谐。  理念是指信念、思想和观念。法治理念是人们对法律的功能、作用和法律实施所持有的内心信念和观念,一定的法治理念是由一定的社会制度、法律文化和价值观念所决定,一旦形成,便相对固化于人们的思想中,具有相对的稳定性、持久性,有什么样的法治理念,就会表现为什么样的立法、执法及守法行为。因此可以说,法治理念是法治活动的灵魂,决定着法治行为及法治效果。另一方面,法治理念的形成和树立又具有长期性、不稳定性,需要全体政法干警持之以恒、循序渐进、不断深化、与时俱进。  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出的国际国内背景分析  中央政法委决定2006年对全体政法干警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这是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政法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促进政法干警公正执法、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治本之策,是保持政法队伍永远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时代要求,这一理念的提出具有复杂而特殊的历史背景。  从国内形势看,我国经济社会正经历着深刻的变革,发展不平衡的问题日益突出,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矛盾和问题日趋复杂多样,改革攻坚的任务艰巨而紧迫,国民经济正处于经济周期上升阶段,经济、科技、国防实力显著提高,民族凝聚力明显增强,我国的综合国力、综合竞争力已站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但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不断深入,各种思潮和理念不断产生,在法学理论界和司法领域里也难以避免地受到西方法律文化和法治思想的冲击,导致一些政法干警、检察干警的执法思想、执法观念产生混乱,执法工作出现偏差,尤其在执法层面,执法不公、执法不文明、执法不严格的问题比较突出,严重制约和阻滞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步伐。  从国际形势看,西方敌对势力始终没有放弃对我国实施西化、分化的政治战略,影响我国和平与发展的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多,不同民族、不同文化、不同意识形态的冲突加剧,国际竞争日趋激烈,总体来看,和平、发展、合作仍是当今时代不变的主流,世界经济正处于新一轮增长时期,世界局势总体保持和平,我国周边局势比较平稳,这一时期也是我国快速发展难得的战略机遇期。  二、为什么要开展业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时代的需要。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第六次全体会议上强调指出,我国的发展已站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新的发展时期,必然要对政法机关提出新的要求,政法队伍、政法工作要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就必须有一个科学、明确、符合时代需要的执法指导思想,因此说,中央在政法系统开展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十分必要、非常及时的战略举措。  发展的需要。当前我国经济社会正经历着前所未有的巨大变革,各种经济成份不断出现,使经济实体呈现多元化,必然导致经济利益的多元化,人们的思想、观念、利益也同时也发生着变化,各种利益冲突不断发生,使处在快速变化阶段的司法工作者有时不知如何面对,司法执法相对滞后的情况比较突出,如何有效服务、怎样服务也需要进一步明确,因此,这种客观发展要求司法机关在执法办案中要体现出公平、正义,维护各个阶层群众的合法权益,这也要求政法机关要有一个科学、正确的的法治理念。  稳定的需要。中国要发展、要富强、要崛起、要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就必须有一个稳定的社会环境,但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目前影响社会稳定与和谐的因素还大量存在,改革和发展中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逐步暴露出来,人民内部矛盾凸显,有的甚至引发群体性事件。社会管理、经济管理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也不断出现,极易滋生和诱发违法犯罪,甚至导致严重刑事犯罪高发。而担负维稳重任的政法机关,就需要进一步明确自己的使命,需要有一个正确的法治理念。  法制的需要。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扩大和深化,政治体制、文化体制、司法体制等上层建筑的改革和调整也必将提上日程。这些体制、制度的改革和调整,包括司法制度、执法机制怎么改、如何改,如何才能适应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和人民当家作主的法制需求,也需要我们有一个统一明确的认识。在讨论这一问题之前,首先要对我国国体政体加以明确,即我国是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坚持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当家作主,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西方国家法治理念的根本的区别。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应当与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相适应,其中也包括对各国现代法治文明成果的吸收和融合,但决不能盲目移植和照搬西方国家法治理念和民主政治模式。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关键是要坚持我们的国体和政体,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  执法的需要。在建设依法治国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人民群众民主法治意识日益增强,人民群众通过司法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要求不断提高。而我们政法队伍、检察队伍在执法中存在的执法不严格、不公正、不文明、不作为的现象,甚至执法犯法的情况也时有发生,上述行为的背后存在着不合时宜的执法观念急需纠正,混乱的执法思想需要澄清,不适应新形势的执法思想迫切需要得到改变。  对此,我们一方面要用好这个机遇期,推动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协调发展;另一方面,面对新形势,政法队伍和政法工作必须主动应对新挑战,积极适应新要求,尽快提高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防范和打击违法犯罪的能力、维护国家政治稳定的能力、公正执法的能力。而要做到这些,必须用科学、先进、正确的法治理念武装政法干警头脑,也就是说,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政法工作。  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涵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指社会主义法治的理想、信念和观念,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内在要求、精神实质和基本原则的概括和反映。其基本内涵可以概括为“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等五个方面。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这五个方面相辅相成,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四、怎样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在政法战线开展的一场深刻的社会主义法治理想信念的思想教育,要开展好这场学习教育活动,就必须做到:学习认识阶段“五个明确”,对照检查阶段“五个结合”,整改提高阶段“五个与时俱进、五个保持不变”。  (一)检察实践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做到学习认识“五个明确”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提出,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全局出发,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为指导,在认真总结我国法治建设实践经验、借鉴世界法治文明成果的基础上,提出的一个符合时代要求的重要思想,标志着我们党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规律、中国共产党执政规律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把握。要理解和掌握上述重要思想就必须做到“五个明确”。  1、明确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进行法治理念教育,就是要让执法者树立和形成遵守法律并维护法律的权威、严格依法办案的自觉意识,通过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实现民主政治的规范化、程序化、法制化。“法治”是迄今人类社会探索治理国家的最合理模式。党的十五大确立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完成了了我党治国理念的一次深刻而重大的转变。十六届四中全会又提出依法执政,把依法治国理念又向前推进了一大步。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保证,是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  2、明确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我们的国家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一切权力是人民给的,我们一切执法行为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为了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检察工作者,在执法实践中要体现执法本质,体现执法为民的宗旨,要时刻想着人民,一切为了人民,这就要求我们对待人民群众的态度要和蔼,要急为人民群众所急,想为人民群众所想,要依靠人民群众,走群众路线,执法中尊重保护人权,防止和杜绝乱作为和不作为。  3、明确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价值追求。价值是经济学的概念,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这是价值规律,用在这里讲就是比喻执法要围绕着公平和正义进行,公平和正义是法治的核心,没有这个核心或中心,法治就无从谈起。我国法律的一条基本原则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同的人犯同样的罪,要受到同样的处罚,有罪的不追究,无罪的反受“追究”,合法的利益受到保护,不合法的利益也受到“保护”,这就不能体现公平正义。法律是最讲公平的,什么事可以做,什么事不可以做,提前公布于世,人人都明白,谁触犯就追究谁,理所应当,这就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的道理,不依法办事,不严格执法,违法不纠,就不能体现法律的威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价值要求就无法体现。  4、明确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社会主义法治的大局就是为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服务,执法者的工作就是服务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这个大局,现阶段就是服务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等,总之就是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为此每一个政法干警都要胸怀全局、立足本职、正确履职、努力工作,正确处理好“三个关系”,即服务大局与严格履职的关系,大局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关系,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关系。  5、明确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党的领导是人民和历史的选择,是宪法确定的一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领导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社会是的辩证统一、相辅相成的,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司法机关要正确理解和处理党的领导与独立行使职权的关系,坚持党的领导和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都是宪法规定的原则,都是保障国家法律正确实施的重要保证,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主要是指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要坚决纠正把党委督促依法公正处理案件等同于干涉司法活动的错误认识,更要坚决防止借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抵制和否定党的领导的错误倾向。坚持党的领导,首先要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统领法学舆论阵地,坚决反对打着依法治国、“司法独立”的幌子否定党的领导,其次要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第三自觉服从党对政法工作领导和监督,做到令行禁止。  (二)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要与检察实践紧密联系,做到对照检查“五个结合”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理论指导,同时也与政法工作、检察实践密不可分。通过学习统一了认识,增强了理解,明确了内涵,关键还要与我们的检察实践相结合,落实到实际工作中,用以指导我们的工作和办案,实践中有哪些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相符的,就要下功夫去改正它,哪些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有差距的,就要认真去弥补它,在这个过程中检察工作、检察干警要做到“五个结合”。即一要与履行检察监督职责相结合;二要与“规促”专项整改活动相结合;三要与社会主义的荣辱观教育相结合;四要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相结合;五要与“双创”活动相结合。  (三)确保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取得长效,做到整改提高“五个与时俱进、五个保持不变”  具体讲就是要在检察实践的整改阶段中做到“五个与时俱进、五个保持不变”。即执法观念和执法策略必须与时俱进,坚持依法治国的核心内容保持不变;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途径和方式必须与时俱进,执法为民的本质要求始终保持不变;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必须与时俱进,服务大局的重要使命始终保持不变;检察机关是履行职能的方式方法必须与时俱进,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始终保持不变;检察体制和工作机制要必须与时俱进,党的领导这个根本保证始终保持不变。  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教育是一次全国政法系统的重要思想教育活动,全体检察干警要通过这次学习教育活动,进一步端正执法观念,进一步增强执法能力,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坚定改革方向,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为我国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和和谐社会建设提供高效优质的司法服务和法治保障。
2023-09-07 17:04:151

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要意义有哪些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强调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第一次载入党的历史性文献,充分表明了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高度重视,说明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深入贯彻落实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一定要充分认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属性及其与和谐社会根本特征的内在一致性,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并将其贯穿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全过程,贯穿于服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全过程。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人类历史上最先进的法治理念,是法治建设必须遵循的指导思想  在人类社会的法治进程中,产生了各种各样的法治理念。以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基本内涵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人类社会发展史上最具先进性的法治理念。这种先进性,不仅是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所规定的,而且是由其自身属性所决定的。表现在:一是法律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同于一般的政治意识、道德观念,它是以马克思主义关于国家和法的学说为指导,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实践过程中,继承和发扬我国传统法律文化的优秀成果,吸收借鉴西方法治文明合理因素的基础上逐步形成的,包含超越时空的对法治建设一般规律的认识,因而具有普遍性的指导意义。
2023-09-07 17:04:243

谈谈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解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最基本的内容是在我们国家法制建设的过程中,根据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应当遵循的依法治国、公平正义、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等这些具体理念。前提就是必须坚持在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念下,不能脱离这个实际。我们各项工作要按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树立大局意识,树立服务意识,树立责任意识。对于审判工作,不能脱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个最基本的客观要求,不能单纯的就审判而审判,不能把审判工作独立与社会主义特色建设的客观实际,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要强调调解,要强调通过调解实现和谐。 理念是指信念、思想和观念。法治理念是人们对法律的功能、作用和法律实施所持有的内心信念和观念,一定的法治理念是由一定的社会制度、法律文化和价值观念所决定,一旦形成,便相对固化于人们的思想中,具有相对的稳定性、持久性,有什么样的法治理念,就会表现为什么样的立法、执法及守法行为。因此可以说,法治理念是法治活动的灵魂,决定着法治行为及法治效果。另一方面,法治理念的形成和树立又具有长期性、不稳定性,需要全体政法干警持之以恒、循序渐进、不断深化、与时俱进。 依法治国理念的基本内涵一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任何组织和个人的违法行为都必须受到追究。二是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确立法律是人们生活基本行为准则的观念,人人都要自觉把法律作为指导和规范自身社会活动的基本行为准则。三是严格依法办事,坚持职权由法定、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 执法为民必须坚持一切为了人民,权为民所用。必须坚持一切依靠人民。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和保障人权。 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提高政法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治国方略的认识,从执法的角度加深对依法治国丰富内涵的理解,在此基础上按照科学发展观的精神,进一步加强有助于严格依法办事的各项制度建设,将对树立和维护法律的权威,切实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产生积极影响。
2023-09-07 17:04:511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依法治国的什么

  是这个吗?   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体现社会主义法治内在要求的一系列观念、信念、理想和价值的集合体,是指导和调整社会主义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的方针和原则。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必须从中国社会主义国体和政体出发,立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发展的时代要求,以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思想为指导,深刻地认识社会主义法治的内在要求、精神实质和基本规律,系统地反映符合中国国情和人类法治文明发展方向的核心观念、基本信念和价值取向。基本内容是:   [1]、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和精髓;   [2]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价值取向;   [3]尊重和保障人权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原则;   [4]法律权威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 [5] 监督制约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内在机制; [6]自由平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理想和尺度。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建立在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上的、反映和指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的现代法治理念。它既有包容一切先进的法治理念的进步性,又有立足现实、强调历史发展阶段的具体性。忽略其进步性,容易导致迁就人治的现实倾向;忽略其具体性,则容易导致超越现实可能性的空想或思想混乱。   搜一下啊,有很多
2023-09-07 17:05:001

如何正确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看微博
2023-09-07 17:05:082

填空题:1.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法治的( )和( )

重要理论指导和思想基础
2023-09-07 17:05:174

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的条例内容

第一条为了推动公共机构节能,提高公共机构能源利用效率,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节能中的表率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公共机构,是指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第三条公共机构应当加强用能管理,采取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的措施,降低能源消耗,减少、制止能源浪费,有效、合理地利用能源。第四条国务院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主管全国的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在国务院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指导下,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国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在同级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指导下,负责本级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系统各级主管部门在同级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指导下,开展本级系统内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第五条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应当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教育和培训,普及节能科学知识。第六条公共机构负责人对本单位节能工作全面负责。公共机构的节能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应当作为对公共机构负责人考核评价的内容。第七条公共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节能管理的规章制度,开展节能宣传教育和岗位培训,增强工作人员的节能意识,培养节能习惯,提高节能管理水平。第八条公共机构的节能工作应当接受社会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公共机构浪费能源的行为,有关部门对举报应当及时调查处理。第九条对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规定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十条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应当会同同级有关部门,根据本级人民政府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制定本级公共机构节能规划。县级公共机构节能规划应当包括所辖乡(镇)公共机构节能的内容。第十一条公共机构节能规划应当包括指导思想和原则、用能现状和问题、节能目标和指标、节能重点环节、实施主体、保障措施等方面的内容。第十二条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应当将公共机构节能规划确定的节能目标和指标,按年度分解落实到本级公共机构。第十三条公共机构应当结合本单位用能特点和上一年度用能状况,制定年度节能目标和实施方案,有针对性地采取节能管理或者节能改造措施,保证节能目标的完成。公共机构应当将年度节能目标和实施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备案。 第十四条公共机构应当实行能源消费计量制度,区分用能种类、用能系统实行能源消费分户、分类、分项计量,并对能源消耗状况进行实时监测,及时发现、纠正用能浪费现象。第十五条公共机构应当指定专人负责能源消费统计,如实记录能源消费计量原始数据,建立统计台账。公共机构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本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报送上一年度能源消费状况报告。第十六条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应当会同同级有关部门按照管理权限,根据不同行业、不同系统公共机构能源消耗综合水平和特点,制定能源消耗定额,财政部门根据能源消耗定额制定能源消耗支出标准。第十七条公共机构应当在能源消耗定额范围内使用能源,加强能源消耗支出管理;超过能源消耗定额使用能源的,应当向本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作出说明。第十八条公共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的规定,采购列入节能产品、设备政府采购名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名录中的产品、设备,不得采购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产品、设备。第十九条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完善节能产品、设备政府采购名录,优先将取得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设备列入政府采购名录。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应当将节能产品、设备政府采购名录中的产品、设备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第二十条公共机构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维修改造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建筑节能设计、施工、调试、竣工验收等方面的规定和标准,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对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的情况应当加强监督检查。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审批或者核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部门,应当严格控制公共机构建设项目的建设规模和标准,统筹兼顾节能投资和效益,对建设项目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未通过节能评估和审查的项目,不得批准或者核准建设。第二十一条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级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第二十二条公共机构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能源审计,对本单位用能系统、设备的运行及使用能源情况进行技术和经济性评价,根据审计结果采取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措施。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第二十三条能源审计的内容包括:(一)查阅建筑物竣工验收资料和用能系统、设备台账资料,检查节能设计标准的执行情况;(二)核对电、气、煤、油、市政热力等能源消耗计量记录和财务账单,评估分类与分项的总能耗、人均能耗和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三)检查用能系统、设备的运行状况,审查节能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四)检查前一次能源审计合理使用能源建议的落实情况;(五)查找存在节能潜力的用能环节或者部位,提出合理使用能源的建议;(六)审查年度节能计划、能源消耗定额执行情况,核实公共机构超过能源消耗定额使用能源的说明;(七)审查能源计量器具的运行情况,检查能耗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 第二十四条公共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节能运行管理制度和用能系统操作规程,加强用能系统和设备运行调节、维护保养、巡视检查,推行低成本、无成本节能措施。第二十五条公共机构应当设置能源管理岗位,实行能源管理岗位责任制。重点用能系统、设备的操作岗位应当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第二十六条公共机构可以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委托节能服务机构进行节能诊断、设计、融资、改造和运行管理。第二十七条公共机构选择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考虑其节能管理能力。公共机构与物业服务企业订立物业服务合同,应当载明节能管理的目标和要求。第二十八条公共机构实施节能改造,应当进行能源审计和投资收益分析,明确节能指标,并在节能改造后采用计量方式对节能指标进行考核和综合评价。第二十九条公共机构应当减少空调、计算机、复印机等用电设备的待机能耗,及时关闭用电设备。第三十条公共机构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空调室内温度控制的规定,充分利用自然通风,改进空调运行管理。第三十一条公共机构电梯系统应当实行智能化控制,合理设置电梯开启数量和时间,加强运行调节和维护保养。第三十二条公共机构办公建筑应当充分利用自然采光,使用高效节能照明灯具,优化照明系统设计,改进电路控制方式,推广应用智能调控装置,严格控制建筑物外部泛光照明以及外部装饰用照明。第三十三条公共机构应当对网络机房、食堂、开水间、锅炉房等部位的用能情况实行重点监测,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能耗。第三十四条公共机构的公务用车应当按照标准配备,优先选用低能耗、低污染、使用清洁能源的车辆,并严格执行车辆报废制度。公共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公务用车,制定节能驾驶规范,推行单车能耗核算制度。公共机构应当积极推进公务用车服务社会化,鼓励工作人员利用公共交通工具、非机动交通工具出行。 第三十五条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本级公共机构节能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一)年度节能目标和实施方案的制定、落实情况;(二)能源消费计量、监测和统计情况;(三)能源消耗定额执行情况;(四)节能管理规章制度建立情况;(五)能源管理岗位设置以及能源管理岗位责任制落实情况;(六)用能系统、设备节能运行情况;(七)开展能源审计情况;(八)公务用车配备、使用情况。对于节能规章制度不健全、超过能源消耗定额使用能源情况严重的公共机构,应当进行重点监督检查。第三十六条公共机构应当配合节能监督检查,如实说明有关情况,提供相关资料和数据,不得拒绝、阻碍。第三十七条公共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会同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予以通报,并由有关机关对公共机构负责人依法给予处分:(一)未制定年度节能目标和实施方案,或者未按照规定将年度节能目标和实施方案备案的;(二)未实行能源消费计量制度,或者未区分用能种类、用能系统实行能源消费分户、分类、分项计量,并对能源消耗状况进行实时监测的;(三)未指定专人负责能源消费统计,或者未如实记录能源消费计量原始数据,建立统计台账的;(四)未按照要求报送上一年度能源消费状况报告的;(五)超过能源消耗定额使用能源,未向本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作出说明的;(六)未设立能源管理岗位,或者未在重点用能系统、设备操作岗位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的;(七)未按照规定进行能源审计,或者未根据审计结果采取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措施的;(八)拒绝、阻碍节能监督检查的。第三十八条公共机构不执行节能产品、设备政府采购名录,未按照国家有关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的规定采购列入节能产品、设备政府采购名录中的产品、设备,或者采购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产品、设备的,由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并予通报。第三十九条负责审批或者核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部门对未通过节能评估和审查的公共机构建设项目予以批准或者核准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公共机构开工建设未通过节能评估和审查的建设项目的,由有关机关依法责令限期整改;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第四十条公共机构违反规定超标准、超编制购置公务用车或者拒不报废高耗能、高污染车辆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并由本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依照有关规定,对车辆采取收回、拍卖、责令退还等方式处理。第四十一条公共机构违反规定用能造成能源浪费的,由本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会同有关部门下达节能整改意见书,公共机构应当及时予以落实。第四十二条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四十三条 本条例自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
2023-09-07 17:00:371

请柬怎么写?

送呈XXX台启谨定于XX年农历公历X月X日(星期X)为XXXXXX举行XXXX恭请光临 XXX敬邀 邀地点:XXX时间:XXX。今,中华之礼亦重,众典礼、仪式、活动及会议,请柬之必不可少,意表事之重、主之诚也。今之请柬多纸也,纸柬虽易成,然减事之庄重也,亦不珍贵,减纪念之意也。请柬归于初,纸易得,简难之,然其意表庄重,观亦典雅。阅之,客必深感礼之古往今来,事毕亦珍之不弃也。礼,续也,礼之释,请柬归于请简,源远流长也。起源:请柬者,释庄重之礼也。古,礼之繁,婚之燕尔、殡之回龙、迁之轮奂、分家之调鼎哉,皆需请柬传情达意,乃文雅之举也。请柬原曰请简,纪事以简,时久矣。简,片窄长,大多竹木制,细分之,竹为简,木为牍。唯面之限,故精;唯篆之难,故珍。简牍连以成册,礼仪所用,常载祝福吉祥之语,至魏晋,则为短小信札之用。纸泛,取简牍之位,则短小信札渐曰柬,请简亦曰请柬也。
2023-09-07 17:00:391

侗族有些什么技艺?

侗族人民善歌善舞。唱歌在侗族人民的社会生活中具有崇高的地位。年长者教歌,年轻者唱歌,年幼者学歌,歌师传歌,代代相传,成为社会风习。侗族大歌,琵琶歌,拦路歌,均是侗族音乐的优秀代表。“大歌”是侗族音乐中的精粹,主要特征是在音乐上形成了复调结构与表现手法。侗族民间有传统的歌班、歌队组织,每逢节日或歌队出访或迎接歌队来访,以对唱“大歌”而获得声誉。歌班演唱时,领唱与众人合唱相结合,分出高低音声部,其完整的多声部结构是中国目前所发现最完美的民间合唱,被誉为“天赖之音”侗族舞蹈有芦笙舞、“多耶”舞、耍龙舞、狮舞等。芦笙舞曲调繁多,舞姿有“鱼跃”、“斗鸡”、“盘龙”等10多样,秋后赛芦笙,参会的芦笙上千架,方圆数十上百个村寨参加,观众达上万人。“多耶”舞是侗族古老的歌舞结合的舞蹈形式,活动时,参加的人手拉着手或以手搭肩围成一圈,有节奏的踏步徐行,歌词由一人领唱众人合,是侗族地区最喜闻乐见的娱乐活动。侗族的民间手工艺制品种类繁多,有刺绣、挑花、编织、彩绘、雕刻、剪纸等,大都实用美观,特色鲜明。侗族妇女善刺绣、挑花,图案有花鸟鱼虫和飞禽走兽,绣于胸襟、领襟、袖口、头巾、枕巾、被面、背扇、袜底为饰,形象生动,色彩绚丽而调和。编织有色彩鲜艳的侗锦,图案精致的侗帕和形式多样的花腰带。彩绘一般见于鼓楼,桥梁,庙宇的栋梁、檐板及匾额上,多采用工笔画法,内容多采自汉族历史故事和侗族民俗风情,也有各种鸟兽图案,色调鲜艳,神态生动。其它如雕刻、剪纸,以及日常生活常用的竹、木、藤等的编制,也都精致实用,具有很高的工艺价值。
2023-09-07 17:00:391

医院服务质量评语

1、华佗再世,妙手回春。2、发扬白求恩救死扶伤精神。3、医德医风,手到病除,妙手回春。4、妙手回春,医者父母心,医惯勤手。5、以病人为中心,以服务树信誉。6、尊老敬老真心为老,医德医术皆为一流。7、德医双馨,妙手回春。8、医德高尚,仁心仁术。9、“良医有情解病,神术无声除疾”。10、“德医双馨妙手回春”。11、态度和蔼,医德高尚。12、关爱健康,守护生命。13、妙手回春,医德高尚。14、医德高尚,妙手回春,医术高明,华佗再世。15、关爱百姓健康,争创礼貌医院。16、起死回生,终生感恩。
2023-09-07 17:00:401

与坚强的名言名句

  1、强烈的信仰会赢取坚强的人,然后又使他们更坚强。——华特·贝基霍   2、在一切日常事务中,非常需要坚强果决的行动。——高尔斯华绥   3、坚强的信念能赢得强者的心,并使他们变得更坚强。——白哲特   4、不懂得害怕的人不能算勇敢,因为勇敢指的是面对一切风云变幻坚强不屈的能力。——里欧·罗斯顿   5、对于一个意志坚强的人来说,无事不能为。——海伍德   6、世上最坚强的人就是独自忍受一切的人。——易卜生   7、当女人用柔弱把自己武装起来时,她们是最坚强的。——德芳   8、要有坚强的意志、卓越的能力以及坚持要达到目标的恒心,此外都是细节。——歌德   9、坚强的终点一定是成功。——黄承键   10、生活中有快乐,也有痛苦;有成功也有失败;有顺利,也有挫折。面对痛苦、失败和挫折,只有坚强的人才会获得成功的体验和经历。——佚名   11、坚强的人不是没有弱点的人,而是勇于并善于战胜自己弱点的人。——佚名   12、在全人类中,凡是坚强正直勇敢仁慈的人,都有是英雄!——贝多芬   13、只靠信念虽然可以做出奇迹,但这只是表面。意志,不错,意志越坚强,工作越能完成。——杜伽尔   14、人在独自一人时最坚强。——吉田弦二郎   15、生活就像海洋,只有意志坚强的人,才能到达彼岸。——马克思   16、我们不能把快乐全部寄托在别人身上。因为别人只能有限度的了解和帮助我们。而事实上这个世界锦上添花的人总比雪中送炭的多。如果你表现得很坚强,别人就都来鼓励你;如果软弱,就很少有人会来扶助你了。——罗兰   17、要勇敢而不要暴躁,要服从而不要低声下气,要坚强而不要顽固,要谦逊而不要做作。——苏沃洛夫   18、谁能告诉我,要有多坚强,才敢念念不忘。——林夕   19、意志坚强的人,能在复杂的情境中冷静而迅速地判断发生的情况,毫不迟疑地采取坚决的措施和行动。——佚名   20、爱与罚对孩子起了什么作用?爱温暖人心,使他有力量,善良,富有同情心。爱是一切善良、崇高、坚强、温暖和光明事物的创造者。——捷尔任斯基   21、临着一切不平常的急难,只有勇敢和坚强才能拯救。——沙甫慈伯利   22、就是有九十九个困难,只要有一个坚强的意志就不困难。——杨根思   23、伟大人物的最明显的标志,就是他坚强的意志,不管环境变换到何种地步,他的初衷与希望仍不会有丝毫的改变,而终于克服障碍,以达到期望的目的。——爱迪生   24、人类的心理统统就是这样,而且,似乎永远是这样;愈是得不到手的东西,就愈是想得到它,而且在实现这一愿望的过程中所遇到的困难愈大,奋斗的意志就愈是坚强。——乔万尼奥里   25、意志坚强,就会战胜恶运。——佚名   26、成就的大小、高低,是不在我们掌握之内的,一半靠人力,一半靠天赋,但只要坚强,就不怕失败,不怕挫折,不怕打击——不管是人事上的,生活上的,技术上的,学术上的打击。——傅雷   27、命运压不垮一个人,只会使人坚强起来。——海因里希·伯尔   28、只有坚强的人才谦虚。——赫尔岑   29、意志坚强的人,在碰到挫折和失败的时候,能调节自己的消极情绪,控制自己的言行,不灰心、不气馁、不焦躁。——佚名   30、将帅的坚强意志,就像城市主要街道汇集点上的方尖碑一样,在军事艺术中占有十分突出的地位。——克劳塞维茨   31、爱情抵抗不住繁琐的家务,必须至少有一方品质极坚强。——巴尔扎克   32、一个有坚强心志的人,财产可以被人掠夺,勇气却不能被人剥夺。——雨果   33、用坚强来欢迎成功。——黄承键   34、不害怕痛苦的人是坚强的,不害怕死亡的人更坚强。——迪亚娜夫人   35、谢谢他们教会我坚强。——徐海星   36、生活的情况越艰难,我越感到自己更坚强,甚而也更聪明。——高尔基   37、所以如果有不幸你要自己承担,安慰有时候捉襟见肘,自己不坚强也要打得坚强。还没有衣不蔽体食不果腹举目无亲,我们没有资格难过,我们还能把快乐写得源远流长。——郭敬明   38、天命不可违,亡者不可追。既然上苍给了我们生命,我们就要很好的珍惜自己。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定数,每人都会自生自灭,悲伤是不能解决问题的。我要坚强的活着,这是对亡者的一种安慰。——杨绛   39、只有心地善良的人才能易于接受道德的熏陶。谁要是没有受到过善良的教育,没有感受过与人为善的那种欢乐,谁就不感觉到自己是真实而美好的事物的坚强勇敢的卫士,他就不可能成为集体的志同道合者。——苏霍姆林斯基   40、对抗人生污辱的最好武器是勇气、任情恣意和忍耐。因为勇气使人坚强;任情恣意可教人诙谐;而忍耐则可让人沉静。——海塞   41、要坚强,要勇敢,不要让绝望和庸俗的忧愁压倒你,要保持伟大的灵魂在经受苦难时的豁达与平静。——亚米契斯   42、在全人类中,凡是坚强、正直、勇敢、仁慈的人,都有是英雄!——贝多芬   43、我们的事业是正义的,我们的团结是坚强的。——约·迪金森   44、不是谁离开了谁就无法生活,遗忘让我们坚强。——安妮宝贝   45、在爱情方面,女人可能是很坚强的,也可能是很懦弱的。要么是爱别人,要么是接受别人的爱,一旦陷入情网之后,就是有人命令她朝火里钻,她也会心甘情愿服从的。——朱耀燮   46、艰难的环境一般不会使人沉没下去的,但是,具有坚强意志,积极进取精神的人,却可以发挥相反的作用。环境越是困难,精神越能发奋努力,困难被克服了,就会有出色的.成就。这就是所谓“艰难玉成”。——郭沫若   47、艺术的大道上荆棘丛生,这也是件好事,常人都望而却步,只有意志坚强的人例外。——雨果   48、在这个世界上最坚强的人是孤独地只靠自己站着的人。——易卜生   49、坚强、稀有的性格便是这样创造出来的:苦难,经常是后娘,有时却也是慈母;困苦能孕育灵魂和精神的力量;灾难是傲骨的奶娘;祸患是豪杰的好乳汁。——雨果   50、上天完全是为了坚强我们的意志,才在我们的道路上设下重重的障碍。——泰戈尔   51、即令你还不能坚强得足够成为真正有德之人,你至少也应该仰慕那些伟大的德行!——德谟克利特   52、要自己内心加一点力量抵抗不如意的遭遇,而不要认为那不如意的事该先被消灭。假如一个人够坚强,懂得怎样安排自己的生活,不受外力的左右,他自然而然就是一个支配环境的人。——罗曼·罗兰   53、在艰苦奋斗的环境中锻炼出来的文人,总比生长在温暖逸乐的环境中的人,要坚强伟大。——郁达夫   54、希望是坚强的勇气,是新生的意志。——马丁·路德   55、在具有坚强意志、积极进取的人面前,艰难的环境却可以使他们精神抖擞,发奋努力。——佚名   56、苦和甜来自外界,坚强则来自内心,来自一个的人自我努力。——爱因斯坦   57、意志坚强的人,能以顽强的精神、百折不挠的毅力,战胜挫折和困难,实现自己的目标。——佚名   58、血液中的火焰一燃烧起来,最坚强的誓言也就等于草杆。——莎士比亚   59、坚强是反映意志对猛烈打击的抵抗力,顽强则是指意志对持续打击的抵抗力。——克劳塞维茨   60、只要有坚强的意志力,就自然而然地会有能耐机灵和知识。——陀思妥耶夫斯基   61、一时的失误不会毁掉一个性格坚强的人。——车尔尼雪夫斯基   62、坚强者能在命运风暴中奋斗。——爱迪生   63、书房在人生命中占有极重要的地位,一个坐拥书城的人是最坚强的人。——痖弦   64、坚强的人都会面临一只拦路虎,那就是放任自我。只有战胜它,才会进步,才能坚强。——佚名   65、和睦的家庭空气是世界上的一种花朵,没有东西比它更温柔,没有东西比它更适宜于把一家人的天性培养得坚强正直。——德莱塞   66、要意志坚强,要勤奋,要探索,要发现,并且永不屈服,珍惜在我们前进道路上降临的善!忍受我们当中和四周的恶,并下决心消除它。——赫胥黎   67、坚强要从少年开始。即使困难重重,也绝不灰心丧气一蹶不振。——佚名   68、坚强者能在命运之风暴中奋斗。——英国   69、所有成功的人都拥有强烈的动机,拥有坚强的意志,一定会去左一些别人不愿意去做、不敢去做或不屑于去左的事情。——陈安之   70、有坚强的意志,才有伟大的生活。——英国   71、一次失败,只是证明我们成功的决心还不够坚强。——博维   72、人最可怕的敌人是没有坚强的信念。——罗曼·罗兰   73、自信与自靠是坚强的柱石。——英国   74、在具有坚强意志积极进取的人面前,艰难的环境却可以使他们精神抖擞,发奋努力。——佚名   75、只要有坚强的意志力,就自然而然地会有能耐、机灵和知识。——陀思妥耶夫斯基
2023-09-07 17:00:401

澳大利亚大陆漂移说

  在科学史上,由阿尔佛雷德·罗塔尔·魏格纳所创立的“大陆漂移说”可算是历尽磨难,为人们提供了诸多的思考。  魏格纳是德国气象学家和探险家。1912年,他提出了地壳变迁的大胆假说,即“大陆漂移说”。这一理论认为,在两亿年前,地球上只有一块被无边无际的泛海洋所包围的原始泛大陆。这块泛大陆由较轻的固态硅铝层组成,并漂浮在粘性很大的液态硅镁层上。到古生代以后,泛大陆开始破碎,碎块在地球自转和日月潮汐力的作用下,逐渐漂移开来,形成了今天的陆海分布格局。南美洲与非洲本来就是连在一起的,南美洲的东海岸与非洲的西海岸正是它们之间的一道裂痕。  这一石破天惊的理论,立即在科学界炸开了锅。一些学者积极支持,认真求证;另外的多数学者则坚决反对,猛烈抨击。直至1928年在纽约举行的一次地学讨论会上,“大陆漂移说”仍被斥为“荒诞的怪论”、“积木游戏”。两年以后,魏格纳在格陵兰的探险中不幸以身殉职,“大陆漂移说”也从此销声匿迹。  20世纪50年代,随着古地磁学新发现的问世和地球物理勘测技术的广泛应用,许多支持“大陆漂移说”的新证据又一次摆在人们的面前,才使这一学术在沉寂20多年后得以起死回生,重新活跃起来。此后,科学家们沿着“大陆漂移说”的思路,深入研究,创立了“海底扩张说”和“板块构造说”,“大陆漂移说”才彻底站住了脚根。“大陆漂移说”的生死沉浮,给了我们多方面的启示。其一,真理的光辉遮挡不住。“大陆漂移说”从创立到得到承认,经历了近半个世纪,经受了无数的责难和攻击,但终究死而复生。  其二,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大陆漂移说”的生命力在于它产生于实践,并经受了实践的检验。它的出现,本身就是实践成果和理性思维的结晶;它的起死回生,同样得益于实践成果的支持。如果没有上世纪50年代对古地磁的测定和地球物理勘测技术在海底考察中的广泛应用,“大陆漂移说”就可能要面临更为严酷的考验,经历更多的挫折。  其三,既有的理论不能作为检验新理论的标准。“大陆漂移说”之所以一出生就遭到强烈反对,就是因为当时存在着已成为科学界共识的“大陆均衡说”和“陆桥说”。前者认为地壳只有垂直升降运动,而不可能有水平运动;后者认为在很久以前各大陆之间曾经有过狭窄的“陆桥”,使古代生物可以通过“陆桥”自由来往。那些将“大陆漂移说”斥为怪论的人,正是依据了上述两种理论来作为是非标准。然而,事实证明,这个标准是靠不住的,依据这个标准得出的结论只能是谬误。  其四,人数多少也不能作为判断科学是非的标准。科学史已经反复证明,科学真理最早总是掌握在少数人手里,而受到多数人的非议。“大陆漂移说”就是如此。因此,在科学问题上,不能采用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尊重少数、保护少数应是推动科技创新的必然要求。  其五,综合分析能力是科学创新的重要素质。作为气象学家的魏格纳,并不具有比地质学家和生物学家更丰富的地质及生物学知识,但他却能把这两方面的知识联系起来,并用新的观念去进行综合分析,所以能创造出全新的理论成果。  围绕着“大陆漂移说”的这场斗争已经远离了我们,但它给人们思想上的启迪却永远值得记取。
2023-09-07 17:00:411

书信的格式是啥?

XX的XX: 你好!(空两格) —————————————————————————————————————————————————————————— ——————————————————————————————————————————————————————————————————————————————————————————————————————————————————————————(正文 一段开头空两格) 祝:(空两格) ————、———— (署名 顶后格) XXX (日期 顶后格) XXXX年X月XX日
2023-09-07 17:00:444

什么是建设工程合同

法律主观:是指由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通常包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施工合同 。可是 建设工程合同 应该主要包含哪些内容呢本文为您详细解读。 一、合同的签订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签订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对于实行 招标 发包的建设工程,其承发包合同的主要条款内容应当与招标文件、 投标 书和中标通知书的主要内容相一致,承发包双方签订了建设工程合同后,不应该再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违背的补充协议。 二、合同的主要内容 可以依据国家颁布的有关合同示范文本拟定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专用条款,并特别注意以下条款: (1)工程名称、地点、范围和内容; (2)工期,包括整体工程的开、竣工工期以及中间交付工程的开、竣工工期; (3)工程质量保修期及保修条件; (4)工程造价; (5)工程验收及工程价款的支付、结算方式、支付方式; (6)设计文件及概算预算、技术资料的提供日期及提供方式; (7)材料的供应及材料进场期限; (8)工程变更; (9)违约、索赔和争议; (10)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若涉及到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资金的项目,可能会被要求采用FIDIC条款,其他类型的建设工程项目也可以参照FIDIC条款起草并签署相关的合同文本。 三、发包人的主要义务 支付 工程款 是发包人的法定义务,发包人应按照承发包合同的约定,按时支付工程款。应按时支付的工程款包括承发包合同有约定的预付款(备料款)、进度款和结算款以及已符合合同约定条件应当返还的质量 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 和保修金等款项。发包人应履行下列主要责任义务: (1)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2)按照约定的分工及时向承包人提供各种材料和设备; (3)解决施工中的有关问题,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4)接受竣工工程并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 四、承包人的主要义务 承包人应履行下列主要义务: (1)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按期开工、确保工程质量,施工单位不得安排未取得有关特殊工种考核合格证明的作业人员从事特殊工种作业。; (2)接受发包人的必要监督; (3)承包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完成工程建设; (4)对建设的工程负瑕疵担保责任。 五、 合同解除 承发包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均应严格履行。非法定事由或合同有关的约定,未经双方协商一致,承发包双方的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 解除合同 。 1、发包人可请求解除合同的情形有: (1)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在发包人提出的合理期限内,承包人拒绝修复的; (2)工程主体结构验收或者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且承包人拒绝修复或者无法修复的; (3)承包人在合同约定的工期内未完工,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 (4)承包人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再继续施工的; (5)建设工程竣工前,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项目的。 2、 承包人解除合同的情形有: (1)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造成违约,且符合 承包合同 中约定的承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条件; (2)发包人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 (3)不履行约定的其他协助义务,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的。 发包人有上列情形且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发包人仍未加履行的,承包人可解除合同。 3 、承发包合同解除后工程款的结算 合同解除后,已完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结算条款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款;已完工程验收不合格的,但修复后合格的,修复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的,且无法修复,发包人可请求返还已经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 4、主张解除合同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1)行使解除权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2)未在法定或约定的期限内行使解除权的,该权利消灭; (3)没有法定或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的,经对方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4)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 清算 条款的效力; (5)合同解除后,还应当履行通知、协助、移交、保密等后契约义务。 六、 合同无效 1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建设 工程施工合同 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1)承包人未取得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等级的; (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具有法定资质的建设施工企业名义的; (3) 招标投标法 规定必须招标而未招标或中标无效的; (4)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 2 、应注意下列情形: (1)在合同无效的情况下,根据工程验收是否合格,将导致不同的处理果: ①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承包人可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 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但修复后合格的,修复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③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且无法修复的,发包人可请求返还已经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 (2)建设工程不合格的,发包人及承包人按照过错程度承担承包人返工、修理、停工、窝工损失以及因工程质量缺陷造成发包人的损失。 (3)对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取得的利益、出借法定资质的 建设施工企业因出借行为取得的利益、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资质签订合同取得的利益,由人民法院采取民事制裁措施予以收缴。 七、无效 合同的效力 补正 承包人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建设工程竣工前取得相应资质等级,应当认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效。 八、垫资条款的效力及处理原则 承、发包人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的,承包人不要求发包人先支付工程款或支付部分工程款,而是利用自有资金先进场进行施工,待工程施工到一定阶段或者工程全部完工后,由发包人支付垫付工程款的条款,应当认定有效。 应注意下列情形: (1)承、发包双方有无约定垫资本金及利息,将导致不同的处理结果: ①仅对垫资本金有约定,对利息没有约定,承包人不得请求发包人支付利息; ②对垫资没有约定的,按照工程 欠款 处理。 (2)承、发包双方可以约定垫资的利息计算标准,但双方约定的垫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 贷款利率 的部分无效。 九、 违约责任 的约定 发包人不按约支付预付款、进度款、竣工结算价款的会产生违约的法律后果。 承包人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不能按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延期的工期竣工等情况时会产生的违约的法律后果。 十、不可抗力的情形 建设工程 合同履行 过程中的不可抗力是指承、发包双方在签约时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后,承包方应迅速采取保护措施以尽力减少损失,并在最短期限内通知发包方损失情况。如因承包方未及时采取有关的保护措施或未履行尽快的通知义务,致使损失扩大的,承包方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在发生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结束后及时提供证明。 知识总结:签订建筑 工程合同 时,要注意其中包含的条款是否符合自己的意愿,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不合法不合理的条款都有可能会造成合同的无效。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条 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2023-09-07 17:00:451

下列不属于世界人类基因组与人权宣言的基本原则是?

【单选题】对工程进行社会评价的社会公平指标不包括下列哪一项?()A基尼系数B利益相关者收入提高程度及差异程度C国民生产总值 对D恩格尔系数2【单选题】世界大坝委员会(WCD)规定,项目在决策时,应将()放在项目评价的第一位。A生态环境评价B技术评价C经济与财务评价D社会评价 对3【多选题】具身参与化解“邻避效应”的特征有哪些?()A现场式、体验式参与 对B由“善后应急”转为“事先预防” 对C使公众化由被动配合转为主动参与 对D保证了参与的公平性和透明性 对4【判断题】均衡利益是指由工程共同体中其中任何一方做出的,同时也会得到其他方认可的利益,也即工程共同体各方的共同利益,既利己也利他的利益。() 对5【判断题】《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将社会稳定风险等级分为四级:强风险、高风险、中风险、低风险。() 错1【单选题】复杂的国际政治经济形势是中国工程“走出去”的()的主要来源。A政治风险 对B经济风险C法律风险D社会风险2【单选题】2000年10月,在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上,首次明确提出()战略,并把它作为四大新战略之一。A食品安全B人口发展C“走出去”对D健康中国3【单选题】()主要指“走出去”的中国工程在运营过程中,由于我国与东道国之间存在语言、风俗习惯、宗教信仰、商务惯例等方面的差异导致在工程的实际运作中产生文化冲突,A政治风险B经济风险C法律风险D人文风险 对4【单选题】由于缺乏对当地法律环境和法律要求的认识,仅依据在本国的实践经验或照搬在其他国家的做法,经常会导致潜在的()。A政治风险B经济风险C法律风险 对D社会风险1【多选题】中国工程跨文化实践的价值合理性的基本构成是()。A工程社团的职业伦理章程B己所不欲,勿施于人C现代工程伦理价值观 对D在全球化中坚持发展的文化独立性 对E工程与社会、自然和谐发展 对2【多选题】国际工程职业实践的超文化规范的思想来源包括()。A主要的伦理哲学家和宗教学者的著作,它们包含了黄金法则 duiB国际文献,比如联合国的《世界人权宣言》对C各类工程社团的职业伦理章程 对D对尊重人理论和功利主义理论的深刻领悟 对E宗教教义及相关典籍3【判断题】中国工程“走出去”既是制造业、装备等产品和富裕产能的输出,也是技术和资本的输出,更是中国文明与异文化的互动与融合的过程。1【单选题】从根本上说,中国技术、中国产品、中国标准、中国服务能否“走出去”的价值标准在于它的()。A政治性B经济性C实用性 对D道义性2【单选题】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思想,为解决中国工程跨文化实践中出现的不同文明与文化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实现多元文化的之间和平共存提供了重要的指导意义。A己所不欲,勿施于人B和而不同 对C正其谊不谋其利D诸恶莫作,众善奉行3【单选题】一般来说,()矛盾是任何经济形态与经济体制都存在的矛盾,以企业跨国经营为现实物化载体的中国工程实践也不例外。A集体与个人B竞争与合作C效率与公平D功利与道义 对4【单选题】()所内蕴的尊重自然、务本求真的价值诉求和崇尚简约、乐观知常的品格,既倡导“重义轻利”的价值导向和“敬天悯人”的生活情怀,又可为当前中国工程跨文化实践提供弥合文化差异、获得当地民众认同、“走出去”更能“走进去”的理念先导。A朴素 对B仁者爱人C和而不同D中庸1【单选题】“缅甸莱比塘铜矿项目波折及教训”案例给我们的启示是
2023-09-07 17:00:463

《早发白帝城》古诗翻译是什么?

《早发白帝城》古诗翻译是清晨告别白云之间的白帝城,千里外的江陵一日就能到达。江两岸的猿在不停地啼叫着,轻快的小舟已驶过万重青山。《早发白帝城》是唐代诗人李白在流放途中遇赦返回时所创作的一首七言绝句,是李白诗作中流传最广的名篇之一。诗人是把遇赦后愉快的心情和江山的壮丽多姿、顺水行舟的流畅轻快融为一体来表达的。《早发白帝城》赏析。《早发白帝城》写的是从白帝城到江陵一天之内的行程情况,主要突出轻快,这也反映了李白心情的轻快。首句“彩云间”三字,描写白帝城地势之高,为全篇描写下水船走得快这一动态蓄势。彩云间的“间”字当作隔断之意,诗人回望云霞之上的白帝城,以前的种种恍如隔世。“彩云间”也是写早晨景色,显示出从晦暝转为光明的大好气象,而诗人便在这曙光初灿的时刻,怀着兴奋的心情匆匆告别白帝城。
2023-09-07 17:00:361

水环境治理的困难

1. 污染源种类复杂城镇化建设快速发展,小镇常住人口逐年增多,大量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倾倒入周边河流水体,致使相当多的乡村河系是黑臭水体,河床中堆积污泥,严重影响水资源和水环境的质量。部分农村地区生活污水未经处理作为农家肥使用,一定程度上造成土壤污染。比如,都市度假农庄在带来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水污染问题。因为,在农庄模式下,农村居民的聚居模式逐渐由原先的分散状态发展为相对集中的生活方式,生活污水量大大增加,但污水收集设施和处理能力明显滞后,致使黑臭水体增加。加之在广大农村地区生活垃圾逐年增加,无害化垃圾处理技术相对缺乏,未对生活垃圾中有毒有害废弃物进行分类收集,大多采用填埋方式处置生活垃圾,并且由于当地相关部门的疏忽,填埋场长期处于粗放管理状态,致使垃圾填埋场有大量垃圾渗滤液产生,渗滤液中的成分复杂多样,各类污染物加剧了对周边流域的水环境的污染。其中,增加尤为显著的是化学需氧量(COD)、生化需氧量(BOD)、氨氮、总磷和粪大肠菌群。此外,工业园区污染源复杂,大多数工业园区收集各类企业污水经混合后进行集中处理,难以实现分质分类处理。2. 水污染防治任务艰巨一是产业布局与结构不够合理,结构性污染的状况没有彻底解决。部分行业比如废旧塑料加工、酿造行业企业数量多、环保设备工艺落后、生产规模小,而且治污设施简陋,管理粗放,容易造成污染。多数乡镇工业园区基本无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有些环保处理设施也是只建不用。二是农村面源污染和畜禽养殖污染(抗生素)凸显,畜禽养殖污染有效处理率低,畜禽养殖业发展与污染物处理滞后的矛盾突出。小散乱高污染企业布局随意无序,偷排直排污水现象严重,成为城乡河流水体主要污染源。三是河道整治缺乏系统性,存在河流整治应急行为,对河道结构、功能、生态系统等缺乏科学统一的规划,全域清流、全域配套、全域修复、全域规划、全域设计的“五全”理念尚未完全落实到位。水污染防治治理标准和工艺太单一,细化分类不够。四是存在拖延整改、敷衍整改、表面整改等现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还不适应需求,规划的新(扩)建项目落地“邻避”效应较为突出。五是环境风险隐患压力较大,环境容量不足,环境资源约束增强。3. 污水收集、处理设施不切实际需要  城镇和广大农村地区的生活污水具有水质成分复杂、差异性和波动性较大等特点,尤其在农村地区,节假日水质水量出现不可控因素,传统
2023-09-07 17:00:35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介绍

  导语:合同,如今在社会上的一些商业活动中很是普遍,它是用来保障双方的权力与义务,规范交易行为,使之更为公正公平的。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就是在建设工程施工工程中所签订的一种合同。在本文中,土巴兔小编将为大家介绍一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作用以及注意事项,帮助大家有所了解。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由建设单位与施工人,也就是发包方与承包方所签订的一种合同,它借鉴了国际上广泛使用的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一般主要包括了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的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条款等。  而标准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包括发包方与承包方的信息、工程概况、工程承包形式及范围、合同数量及价款、合同期、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验收标准、付款方式、施工组织与工期、安全及文明施工与管理、甲乙两方责任、违约责任及附则等等。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作用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用来明确签订合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的,是承包人用来进行施工,发包人用来支付价款,进行质量、进度以及投资控制的主要依据。它的签订可以规范建筑工程施工的管理,使之有序竞争,避免了工程款的拖欠以及工程质量问题。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注意事项  由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用来保证合同签订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的,所以,在合同的制定与签订时应该多加注意,避免因漏洞而造成损失。具体来说,就是承包方与发包方要对工程的一些信息以及相关证件有详细的了解,要确定好工期以及施工进度,事先考虑到并避免影响工期的几种因素以及一些可能存在的风险,还有索赔以及工程款拖欠的处理方法等等。    以上就是本文所介绍的有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作用以及注意事项等相关内容。在这里,小编提醒大家,只有事先考虑全面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明确相应的处理方法,并将其写入合同中,才能减少施工过程中产生纠纷的可能性,避免这些冲突影响工程施工的进度与质量。土巴兔在线免费为大家提供“各家装修报价、1-4家本地装修公司、3套装修设计方案”,还有装修避坑攻略!点击此链接:【https://www.to8to.com/yezhu/zxbj-cszy.php?to8to_from=seo_zhidao_m_jiare&wb】,就能免费领取哦~
2023-09-07 17:00:341

亚控KingMine数字矿山能给哪些价值?

KingMine是一款面向矿山采、洗、炼等行业的数字化系统开发应用平台,能够帮助矿企用户、矿山行业信息化系统实施商、行业相关科研机构等用户⌄提供一款便捷、安全、高效的覆盖矿山多业务场景的“采、存、算、看”等全业务流程的数字化系统开发应用服务平台工具,实现包括综自管控、综合调度、经验决策等涵盖矿山全业务流程数字化的研发与项目落地。可以为企业提供全组态、全融合、高安全、全拓展、易部署、易维护、全信创、产权化的八大核心商业价值,解决在建设智慧矿山众多业务系统过程中的工具平台选型的困扰。
2023-09-07 17:00:321

如何学好初中历史

初中学生学习历史,大多还停留在简单的机械记忆上,这种方法不仅效果差,背离学习的本意,而且也越来越不适应当今考试、特别是升学考试的要求。因为新课程改革下的考试,注重综合能力的考查,试题越来越灵活、多样、开放,单纯记忆性的题目越来越少,如果没有透彻的理解,即使是开卷考试,翻着书都不知道如何下手。那么初中学生如何高效率地真正学好历史呢? 一、从现实入手,回望历史 历史尽管是过去的事情,但是和现实都有着密切的联系。历史是人类的记忆,现实是历史的发展、延伸,任何现实问题都能从历史中找到根源。我们学习历史决不只是单纯为了猎奇而去翻检陈年旧帐,而是要立足现实,面向未来。学习中如果我们能从现实问题入手,就找到了一个适当的切入点,就能在我们的脑海中激活相应的那段历史,获得更加深刻的印象和真切的感悟,感受到历史学习的兴趣与价值。 那么如何找到好的突破口呢?一是利用纪念性活动。对一些重大历史事件或人物,经常会有周年性的纪念,届时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都会有大量报道,还会提供许多背景资料,这就为我们学习历史提供了极好的条件和氛围。比如,今年是世界反法西斯战争和中国抗日战争胜利60周年,各种记念活动很多,我们在这个特殊的时候去回望那段历史,肯定会有和平时不一样的感觉。二是通过现实中的一些现象,追溯历史,类似于文学上的倒叙。比如,美国是当今世界唯一的超级大国,它在全球范围内推行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许多不安定的地方都能看到它的影响,那么这样一个实力强大的国家是怎么发展起来的呢?我们可以沿着这个思路去回顾美国200多年的历程,总结、认识它的起步、发展。 二、倡导有思想的历史学习 面对众多的历史事件、人物,有些同学感到特别的无从下手、难以把握。其实盲目地沉到琐碎的历史片断中去自然会无所适从,同学们可以尝试整理一些相关的史实,形成自己的观点,用观点去统帅史实。这样可以让琐碎的知识获得一种生命力,让死的内容活起来。并且还要学会用清晰的思路,把自己的想法有理有据地表达出来。 比如,对一些影响较大的著名人物,我们可以把散见于各课的内容组织起来,写出一篇关于他的人物传记,并且得出你对此人的看法和评价,对重大事件也可以用同样的方法对待。在这样的过程中,多种能力都得到了锻炼。 三、注重挖掘历史事件彼此之间的相互联系 历史不可能是孤立的,而逐课的学习有意无意中将历史割裂开来,变成了一个个的片段。这就要求我们在学习中始终要有一种整体的观念,要突破“课”的限制,挖掘事件之间的相互关系。在历史的发展中,总是前面的事件引出后面的事件,后面的事件呼应前面的事件,环环相扣,连续不断,历史是不可能停顿、中断的。在总复习阶段要学会自己总结归纳,把知识按一定的学习主题重新整合起来,把看似零散的知识立起来、活起来,把隐含的关系挖掘出来。 比如前面提到的在“美国的历程”的归纳中,我们会看到“独立战争有利于美国资本主义的发展”这样的叙述,那么它如何体现出来呢?在几课之后,可以找到“18世纪90年代,美国开始了工业革命,北部的资本主义工业迅速发展”。在南北战争的影响中说到“为以后经济的迅速发展创造了条件”,这又如何印证呢?实际上就是几年以后的“第二次工业革命中,美国高速发展,成为头号资本主义工业大国”。单从时间上就可以看出奥妙,我们的思维只需要往前跨出一小步,把它们之间隐含的内在关系揭示出来,就可以形成整体的认识。 联系对比可以是多方面的,横向可比同一时代不同国家、地区间的差异,纵向可看同一国家、地区的发展轨迹。角度不同,更能折射出历史的迷人之处和魅力所在,只有从更多角度的细致观察才有可能获得更加全面、准确、客观的认识。因此,我们要特别注重从不同角度梳理历史。比如在美国发展的每一阶段,我们还可以对比一下当时的世界形势、当时中国的状况等。 四、放宽视野观察历史,才能思路开阔 历史学习和研究,总是以后人的眼光看待前人的事情,因为有了时空的距离,才使我们能够更加方便全面地去考察特定时代的人和事。我们在学习中要充分利用这种优势和便利,尤其是在总复习阶段,要以更加宽阔的视野去重新审视历史,把事件放到更加广阔的背景、环境中去观察认识,得到更加理性的判断,提高自己思想的境界与层次,摆脱浅陋与狭隘。 比如从1840年开始,列强发动的侵华战争,单个看、综合起来看、放在中国近代史范围中看、放在东亚范围看、放在世界范围看,是不同的视野,也会有不同的但是更加准确、客观、清晰、完整的认识。 历史是人类文化发展进步的根基,初中学生要改变学习历史的心态,以开阔、灵活的思维、多样的手段去感受鲜活的历史,从历史蕴涵的无穷智慧中获得精神上的享受。
2023-09-07 17:00:302

财务部半年度工作总结

财务部半年度工作总结   一、上半年度主要财务工作开展情况   上半年度,财务部的工作重心主要集中在上年度财务决算、所得税清算、本年度财务预算安排和在建工程资金运营管理等方面,重点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1、运用公司本部信用优势,发挥资金中心调控作用,保障公司整体经营秩序的稳定。   由于国家货币政策的变化和公司总体经营规模的快速膨胀,公司直营项目及所属企业的资金供求矛盾更加突出。在公司领导的统一组织协调下,财务部利用多年来所积聚的信用优势和资金中心的调控平台,有效缓解紧张的资金供给链。   在资金管理方面,所采取的主要措施包括:一是,加大公司直营在建项目的资金拨付力度和速度,除外三项目略有节余外,其他工程均按技经原则和资金预算,及时分配和支付工程预收款和进度款;二是,采取委贷和担保等方式,解决上电二公司、上电机械厂和上电建筑公司等单位贷款到期偿付和续借工作;三是,追加和新增综合授信额度,为华东送变电公司、上电一公司等子公司提供综合授信担保,减少子公司各类保函出具的资金占用量;四是,统筹考虑上电二公司、上电一公司等单位大型施工机具增置的资金需求;五是,为上电建筑公司等单位提供贷款担保,适度扩大短期借款规模,补充经营活动现金流入量;六是,缓收上级管理费,减轻所属子公司的资金压力。   通过以上这些财务手段的实施,基本保障了公司及所属单位经营秩序的稳定。但从目前所掌握的情况看,货币紧缩政策对业主履行合同约定的正常工程预付款和进度款也产生影响,各单位应收账款有所增长,而下游的劳务供应商和材料供应商赊销工作难度加大,接下来的资金管理工作还将面临更为严峻的考验。   2、围绕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制定和下达年度财务预算,持续推进全面预算管理工作。   根据公司年度工作会议中提出的“精细化管理”要求,以及国家电网公司下发《预算编制模型说明》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年度总体经营目标,财务部组织所属子公司编制了财务预算,并行文下达了年度主要财务预算考核指标。   3、持续改进和提高资产质量,协同解决大型施工机具增置资金需求,做好产权登记管理工作。   上半年度,财务部根据公司施工机械落实会议的决议,按照年初新增固定资产的预算安排,组织实施和拨付了3000万元专款购置大型施工机械的款项,并协调解决已交付使用超重设备的尾款,进一步增强和改善所属企业的施工能力和资产质量。此外,在产权管理中,按照国家电网公司的要求,做好产权登记工作。该项工作的组织实施有别于以往年度,一是,国家电网公司递延资本级次,直接审定上海电建及所属企业的产权资料;二是,产权信息资料要求十分详荆目前,该项工作已经通过国网公司的审核,但仍有包括建筑公司下属的宏程公司、上电二公司的闵行分公司等单位的基础信息和产权关系需要进一步清理和明确。   4、组织的财务决算,做好新旧会计准则的衔接工作,完善财务会计信息系统资料。   上半年度,财务部根据国家电网公司和华东电网公司年度决算工作的要求,组织开展了财务决算,结合上年度经营目标,从整体上进行利益协同,并于六月份召开了决算总结表彰会,对年度决算工作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了表彰。此外,按照财政部实施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规范和统一了本系统的会计科目体系,做好新旧会计的衔接工作。在日常核算管理中,重点探讨针对公司陈家港项目、海外印尼项目等新管理模式下的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的方法。在赋予承建单位经营自主权的同时,本部财务履行合同主体的责任义务,做好有效衔接工作,保障经营过程在控。同时,在完成决算工作后,完善了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并根据总经理办公会的要求,将2007年度财务报表信息资料加入OA系统中报表管理系统,预算类资料正在整理之中。   5、其他专项财务工作的进展情况   ⑴、税收管理方面:所得税清算工作已经完成,过程有点曲折,结果比较满意;12万元个人所得税申报工作,在规定申报时间内全部完成;公司直营项目营业税代扣代缴证明出具,因税务属地化后月度申报额度限定等因素的制约,已积聚了一定的量,目前正与税收管理机关沟通和协商之中。   ⑵、专项审计工作:国家审计署南京特派办对上海电力行业项目投资审计,延伸到上海电建本部及所属部分企业。财务部和审计部门一起,做好相关的迎审接待和配合工作。目前,该审计小组已完成对公司本部、上电一公司和上电二公司的审前调查工作。   ⑶、队伍建设工作:今年是公司实施新企业会计准则的第一年,核算业务培训工作重心将由上年度的业务骨干重点培训,转到全部从业人员的普及教育上来。根据华东部财7号文的要求,抽调了27名同志参加华东电网组织的“企业会计核算办法和企业所得税法调考活动”的培训,做好和组织会计证复检的.继续教育准备工作,将于7月1日始实施。   二、三季度财务工作的安排   根据财务工作的特点和部分未尽事项的情况,三季度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开展年中经营工作盘点,做好经济活动分析工作。   三季度,财务部将根据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安排,对所属企业上半年度的财务预算执行情况,以及各单位财务状况进行盘点,收集相关经营数据,开展上半年度的经济活动分析,客观评价各单位上半年的经营形势,找出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应的应对策略,实施相关的财务手段。   2、编制三季度资金预算安排,并组织实施。   上半年度财务状况反映,公司下半年度及未来一段时间内,资金供求矛盾很难逆转,资金管理工作仍将面临严峻挑战。三季度财务部将按照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的序时原则,合理安排资金预算,充分发挥好资金调控平台的作用,优先平衡公司直营项目的资金供给,综合保障所属企业的经营秩序。   3、加强与税务主管部门沟通,解决相关事宜。   当前,公司异地施工项目增多,管理模式也有所变化,企业应税管理方面遇到了一些新的情况。三季度,财务部将进一步增强与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信项目所在地的税务部门沟通,解决和协调有关应税事项,着手解决营业税代扣代缴证明出具问题。   4、加强政策研究,推进制度配套建设。   随着企业经营形势的变化,公司实施了一些新的管理模式,但相关的配套制度尚未形成。三季度,财务部将重点研讨和制定陈家港、浦田、印尼等项目的有关财务制度和核算方法,充分利用好有限的财务资源,保障经营过程的在控。 ;
2023-09-07 17:00:291

婚庆请柬怎么写

真挚、深情的笔调。
2023-09-07 17:00:273

建设部工程施工合同

  建设施工签订的合同称之为建设部工程施工合同。下面是由整理的建设部工程施工合同,欢迎阅读。更多施工合同文章,请关注合同范本栏目。   建设部工程施工合同(一)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与建设单位签订的《 建设施工合同》和公司有关管理制度,现将该工程进行内部发包,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如下施工合同: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承包范围:   3、承包形式:   二、工程期限: 年 月 日至 月 日,工期:   三、工程质量:乙方应认真按照施工规范,技术标准和设计图纸要求施工,接受监理单位的监督,保证质量合格。工程完工后,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保修。   四、合同价款:乙方承担与施工相关的一切直接费和现场行政收费,承包价:按总价提取管理费 %,税金由乙方承担。   五、安全责任:乙方应按现行安全操作规定,采取严格   的安全防护措施,全体施工人员应参保,如发生安全事故,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六、文明施工:乙方应搞好现场文明施工,建立健全的各项工地管理制度,随时接受发包方、甲方、质检、监理及有关管理部门的指导和检查。   七、奖惩办法:   八、付款办法:按发包方付款进度支付乙方工程款,甲方提留款在竣工结算前分批收清,工程尾款甲方配合乙方收回。在甲方未付款之前,乙方全额带资完成该工程。   九、其它:   1、在签订合同时,乙方须按工程总造价的2 %交纳工程保证金,待工程竣工结算后,按合同结算。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建设部工程施工合同(二)   甲方:向翔   乙方:程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家建筑施工规范》及相关条例,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确定把兴安县世纪冰川旅游区宾馆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管理。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和权利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兴安县世纪冰川灵佛旅游宾馆楼工程   2、工程地点:兴安县严关镇仙桥村委会乐施堂村。   3、建筑结构:(框架结构)壹栋约26000㎡。   4、承包内容及施工范围:土建水电工程按建筑施工图,结构施工图水电施工图及设计说明。酒店装修另合同签署。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6、工程造价暂定3000万元。   二、付款方式与结算:   1、本合同范围内的工程项目依据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文件。及乙方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价标准。土建、水电安装按XX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计价,下浮6%后结算给乙方。   2、工程范围内所用材料按施工期间桂林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兴安县造价信息进行调价。兴安没有列入的材料则按桂林市相应当期的造价信息进行调整。信息价没有的,双方按市场价友好协商确定,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计价结算。   三、工期:   1、本工程有效工期为240天。   2、开工时间:2011年6月20日前(以甲方进场通知为准)。   3、竣工时间:(按实际开工日计算)   四、质量及材料要求:   1、质量要求按国家建设质量标准规范,等级为合格。   3、甲方在接到乙方书面申请时必须在48小时内组织有关人员到位验收,否则按已验收合格,在乙方进行施工后甲方必须给以签字认可。   4、材料必须保质保量。所有进场材料必须要有出厂合格证,国家有规定要求复检的材料必须到质检站检测合格方能使用。   五、工程款支付方法:   1、本工程由乙方垫资工程款:从基础土方开挖垫资到 00地面(现浇完毕)   2、在乙方垫资到位时,甲方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结付工程进度款的80%给乙方。以后,每完成一层,结付一次进度款,以此类推。   3、在乙方负责垫资期间内如因乙方资金原因造成停工20天以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资料合格后及结算单报请甲方审核,甲方必须在接到申报资料3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成,如有争议,可共同委托相关造价事务所审核。结算经甲方审核批准后,除留质保金3%外,三个月内一次性付清,不得拖欠。   5、如甲方不按合同付款,每一天必须按拖欠款金额总数的3u2030赔付给乙方,以此类推。   6、本工程所有工程款必须转账到乙方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银行: 的帐户上。   六、工程竣工验收及交付:   1、在工程交付前,乙方必须做好交付前的细节整改、卫生清理、安全保卫、工程保管等相关工作。自检合格后书面申报甲方和监理工程师复检,签字确认复检合格后,方可进行工程交付,否则因此产生的损失由承包方负责。   2、甲方在接到乙方合格资料及书面申报书10天内必须组织有关人员到场进行竣工验收、签证,否则,视为以验收合格。   3、在双方未验收签证交付使用前甲方不得自行占用,否则视为验收合格以交付甲方使用。   七、甲、乙双方权责   1、甲方必须在施工前提供准确的地质地下管线资料,确保各项保护用品不受损失,并保证在乙方进场前三天做好三通一平。   2、甲方配合乙方办理好施工噪音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手续。   4、提供标准的水准点和详细的坐标控制点,并在现场指导乙方进行施工。在施工期间甲方必须协商好,周边的一切社会关系。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5、甲方在支付工程进不能以任何理由及借口拖延支付时间。   6、乙方必须严格按图纸的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施工,甲方管理人员发现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时,有权要求乙方停工整改,并进行相应处罚。   7、防水材料、铝合金窗所用材料必须按图纸设计规定,经甲方同意方可使用。   8、在施工期间,乙方必须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如因乙方原因出现一切安全事故,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八、违约   1、本协议条款双方共同遵守,甲方必须协调建设方处理好周边的一切社会关系,如有村民和其它人员进行无理取闹和阻碍施工而造成项目停工时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除乙方自身原因外)。   2、乙方严格按合同工期施工,不得拖延工期和无故停工,如违反合同约定,甲方有权终止该工程合同,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   3、乙方在此合同又方签字生效时,必须向甲方交纳工程质保金叁拾万元整。此款在乙方垫资期满一次性返还给乙方。   4、此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双方签字时即时生效,双方必须共同遵守执行,同时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设部工程施工合同(三)   甲方:   乙方:   受 (以下简称甲方)的委派, (以下简称乙方)全面负责该项目的施工组织和经营管理工作,为明确甲、乙双方的责、权、利关系,经甲、乙双方充协商,特制订以下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履行。   一、项目经理部主要负责人:   二、经营承包主要内容   1、乙方上缴公司综合管理费为项目总造价的%(不含税)。   2、各项流转税及附加包括:印花税、营业税等税金乙方有义务按税务部门和有关部门的规定依法(规)缴纳。   3、管理费缴纳方法:综合管理费在项目批复的首期工程款中(款到账后一周内)按项目中标价的 %由甲方扣缴,待业主最后一笔结算款到账后再作内部结算。   4、本项目履约担保中的现金部分由乙方支付。履约保函(中标合同价的5%)由甲方办理,乙方须向甲方支付保函总额20%的银行现金质押金和承担1%的银行手续费,保函返还后无息退还保函质押金。 如需甲方办理预付款保函,乙方需支付保函总额的20%的银行质押金(现金)和1%的银行手续费,预付款到项目账户后由甲方根据乙方完成项目施工实物工作量(现场评估)控制支付。保函返还后无息退还预付款保函质押金。   5、项目部应严肃印章、账号的管理(甲方派驻人员管理),在使用项目章时应严格遵守甲方印章管理的规定,签订本项目有关的材料采购或专业分包合同时须甲方经营部备案。项目部公章不允许办理本项目部以外的经营性合同,否则视为违约并追究相关责任。   三、甲、乙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应不定期对乙方项目施工管理和经营性活动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协助乙方解决管理中人、财、物的需求和其他实际问题。   2、甲方应对乙方的人事管理、资金使用、财务账目、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施工进度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各方面管理进行全面检查,以使工程顺利完成。   3、甲方应尽可能对乙方提供人、财、物等方面的便利。乙方所需材料、设备应按公司《设备、材料管理办法》和公司装备部签订租赁合同。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应全面履行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书、承诺书及其他合同相关文件的全部条款,并对其安全、质量、工期、环保及其风险全面承担责任,按业主最终确定的完工期限完成全部工程内容(项目部承包责任期为全部工程款及工程质保金到账、项目内外部往来账清算完成后止)。   2、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积极配合甲方各职能部门认真做好工程施工管理工作;乙方在施工中应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执行甲方制订的《安全管理责任制和安全管理细则》,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做到文明施工。   在本项目施工期间有义务配合甲方对执行制度情况所进行的不定期的常规检查和不少于两次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为强化施工资料管理,甲方在工程款支付过程中将逐步预留资料归档保证金累计至伍万元,待工程竣工验收资料递交合格后归还乙方。   3、乙方有义务维护甲方的社会信誉,如因工程进度、质量或其它问题在用户造成恶劣影响,或发生召甲方法人代表训话受罚等情况,除赔偿用户的损失外,甲方可视影响程度对乙方处以每次伍万元以内的罚款并在当期工程款中扣除。   4、乙方在施工中应全面执行国家的《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水利保护条例》、《矿产资源法》等法律和法规,做好环境保护工作,避免由于施工引起的水利、农田、通讯等管线的破坏,避免由于施工引起不良后果。   5、凡工程验收核实为不合格的工程或分项工程,上级管理部门罚款由乙方承担,甲方将再增加10000元/次的罚款。乙方应无条件返工、重建、维修直至工程合格并交付建设单位使用为止。   四、工程款项的使用和管理   1、项目工程款实行专款专用,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挪用。工程款进入甲、乙方双控账户后,甲方按上述方式扣留管理费及税金、规费。工程款的使用须报请甲方同意批复后才能支付。   2、项目如需甲方开具外经证,所需费用由项目承担。项目工程款的使用应严格按现行施工企业财务制度要求建账管理,乙方所购的材料发票或分包项目的财务账目都应符合财务报账和发票管理的规定,如没有上述正规材料发票报账,甲方有权按规定税率扣留税款。   项目结束后应将项目财务账簿交公司归档,经公司财务对项目财务检查验收后方能签订支付本项目的质量保证金。   3、项目部应按国家对农民工工资管理的有关规定按月造表并由农民工本人签领(附领取本人身份证)发放民工工资,如甲方检查无发放资料,则项目户头的资金应优先发放民工工资并处壹万元以内数额的罚金。   4、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规定,对擅自挪用工程款应视为违纪行为,甲方有权追究其违纪责任。   五、项目经理部甲方委派人员基本工资标准   1、甲方委派技术、管理人员人,基本工资按人均/月(含有关规费如社保金、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职工待岗生活保证金等)有项目部承担(乙方支付委派人员工资采取季度预交公司财务方式),工资由公司人事部门造表发放;委派人员的差旅、通讯等办公费用根据工作岗位需要由乙方按实报销。以上费用从宣布开工人员进场起计算,至工程结束甲方人员离开工地不再返回为止。   2、项目部如需公司其他人员到工地处理有关事务,所发生的费用由项目部承担。   六、对项目经理部及项目责任人的奖罚和违约处理。   1、实现上缴部分达到承包指标并且上缴款交清后,项目结余部分(税后)由项目承包责任人处置,但项目财务应明晰。   2、项目部第一责任人实行风险承包,第一责任人应提供风险承包的担保承诺书,如第一责任人不能履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其担保人负连带赔偿责任,担保有效期为项目保修期结束为止。   七、其他事项   1、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条款。   2、如发生争议,双方不能协调解决,可向甲方工商注册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后生效,至项目承包期结束、项目缺陷期后自行终止。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附身份证及项目经理证等复印件)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更多内容尽在:    我精心推荐
2023-09-07 17:00:261

西塞山怀古 这首诗结尾一句写景起到了怎样的作用,试做简要赏析

西塞山怀古 刘禹锡 王浚楼船下益州, 金陵王气黯然收。 千寻铁锁沉江底, 一片降幡出石头。 人世几回伤往事, 山形依旧枕寒流。 今逢四海为家日, 故垒萧萧芦荻秋。开头4句运用了对比的手法.诗的前四句,洗炼、紧凑,在对比之中写出了双方的强弱,进攻的路线,攻守的方式,战争的结局。它只用第一句诗写西晋水军出发,下面就单写东吴:在战争开始的反映,苦心经营的工事被毁,直到举旗投降,步步紧逼,一气直下。人们不仅看到了失败者的形象,也看到了胜利者的那种摧枯拉朽的气势。可谓虚实相间,胜败相形,巧于安排。第七句宕开一笔,直写“今逢”之世,第八句说往日的军事堡垒,如今已荒废在一片秋风芦荻之中。这残破荒凉的遗迹,便是六朝覆灭的见证,便是分裂失败的象征,也是“今逢四海为家”、江山一统的结果。怀古慨今,收束了全诗。最后一句写景便是六朝覆灭的见证,便是分裂失败的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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