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rriers / 阅读 / 详情

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条例有哪些?

2023-09-18 12:01:37
共6条回复
cloud123

1.法律层面:《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

2.行政法规:安全生产综合条例如《国务院令第296号 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02号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44号 危化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

3.部门规章:安监总局网上都找得到,完全的。

4.规范性文件:国务院出台过许多非煤矿矿山安全生产文件,可以在安监总局网站上找。

5.地方性法规及文件主要参考各省政府、省安监局网站。

安全法规

拓展资料:

安全生产,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为了避免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事故而采取相应的事故预防和控制措施,使生产过程在符合规定的条件下进行,以保证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与健康,设备和设施免受损坏,环境免遭破坏,保证生产经营活动得以顺利进行的相关活动。

安全生产是国家的一项长期基本国策,是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基本保证,也是保证社会主义经济发展,进一步实行改革开放的基本条件。因此,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

meira

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公约

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建议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事项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工伤保险条例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

危险化学品许可证管理办法

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暂行办法

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

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

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事项

安全生产行政复议规定

安全生产行业标准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办法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

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

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

化学工业部安全生产禁令

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

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

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事项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

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

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

防雷减灾管理办法

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

火灾事故调查规定

工伤认定办法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

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工作的通知

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

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的通知

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事项

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张德江副总理考察调研安全生产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国家发改委、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关于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它从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

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

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

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制度

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

简单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重大事故隐患管理规定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

企业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管理规定

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事项

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规定

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

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规定

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

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工业企业卫生设计标准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消防安全标志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

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建筑灭火器配置规范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安全标志

厂区道路设计规范

工业企业厂内安全运输规程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

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事项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险、有害因素警示标识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

易燃易爆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

腐蚀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

毒害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

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

固定式钢直梯安全技术条件

固定式钢斜梯安全技术条件

固定式工业防护栏杆安全技术条件

化工行业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

固定式工业平台

有毒作业分级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工业企业照明设计规范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

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事项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安全色

安全色卡

常用危险化学品安全周知卡编制导则

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

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

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规程

噪声作业分级

高温作业检测标准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安全评价通则

安全验收评价导则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

化学品生产单位吊装作业安全规范

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

化学品生产单位动土作业安全规范

化学品生产单位断路作业安全规范

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

化学品生产单位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范

化学品生产单位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规范

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

小菜G

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公约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建议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事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工伤保险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许可证管理办法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暂行办法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事项安全生产行政复议规定安全生产行业标准管理规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办法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化学工业部安全生产禁令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事项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防雷减灾管理办法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火灾事故调查规定工伤认定办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工作的通知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的通知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事项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张德江副总理考察调研安全生产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家发改委、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它从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制度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简单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重大事故隐患管理规定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企业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管理规定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事项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规定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规定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工业企业卫生设计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消防安全标志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建筑灭火器配置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安全标志厂区道路设计规范工业企业厂内安全运输规程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事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险、有害因素警示标识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易燃易爆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腐蚀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毒害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固定式钢直梯安全技术条件固定式钢斜梯安全技术条件固定式工业防护栏杆安全技术条件化工行业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固定式工业平台有毒作业分级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工业企业照明设计规范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低压配电设计规范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事项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安全色安全色卡常用危险化学品安全周知卡编制导则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规程噪声作业分级高温作业检测标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安全评价通则安全验收评价导则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化学品生产单位吊装作业安全规范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化学品生产单位动土作业安全规范化学品生产单位断路作业安全规范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化学品生产单位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范化学品生产单位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规范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

Chen

安全有关的法律主要有下面这些: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4,《工伤保险条例》

5,《工厂安全卫生规程》.

6,《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

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8,《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9,《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10,《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11,《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5083-1999)》

12,《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07》

13,《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

真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重大事故隐患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行业标准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监督罚款管理暂行办法、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 企业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管理规定、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

南yi

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公约

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建议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事项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工伤保险条例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

危险化学品许可证管理办法

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暂行办法

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

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

相关推荐

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法律分析:我国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主要如下: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第一条 为了维护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保护人民的根本利益,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根据宪法,制定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一条 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和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职责,制定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条 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制定本法。
2023-09-06 19:08:331

与国家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如下: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分裂国家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实施细则》;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情报法》;6、《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7、《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8、《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10、《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11、《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1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三条 国家安全工作应当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以军事、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以促进国际安全为依托,维护各领域国家安全,构建国家安全体系,走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第三十七条 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涉及国家安全的行政法规,规定有关行政措施,发布有关决定和命令;实施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和政策;依照法律规定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行使宪法法律规定的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授予的涉及国家安全的其他职权。第四十条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国家安全法律法规的遵守和执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国家安全工作。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应当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
2023-09-06 19:08:431

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有哪些

法律分析: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矿产资源法》和《煤炭法》应用、《矿山安全法》应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和《职业病防治法》应用、《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工伤保险条例》、《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劳动法》第五十六条 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2023-09-06 19:08:531

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法律分析:《安全生产法》《消防法》《职业病防治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水污染防治法》《道路交通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突发事件应对法》《传染病防治法》《妇女权益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节约能源法》等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2023-09-06 19:09:031

国家安全法律法规有哪些?

国家安全相关法律:1、《国家安全法》规定国家安全工作应当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以军事、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以促进国际安全为依托;2、《反间谍法》;3、《反国家分裂法》;4、《国家情报法》;5、《宪法》。【法律依据】《国家安全法》第三条国家安全工作应当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以军事、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以促进国际安全为依托,维护各领域国家安全,构建国家安全体系,走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第四条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国家安全工作的领导,建立集中统一、高效权威的国家安全领导体制。第五条中央国家安全领导机构负责国家安全工作的决策和议事协调,研究制定、指导实施国家安全战略和有关重大方针政策,统筹协调国家安全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推动国家安全法治建设。
2023-09-06 19:11:261

涉及国家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有哪些

法律分析:我国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主要如下: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第一条 为了维护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保护人民的根本利益,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根据宪法,制定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源烂理处罚法》 第一条 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和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职责,制定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乱裂模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哗缓制定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条 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制定本法。
2023-09-06 19:11:351

安全生产法规

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2023-09-06 19:11:511

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都有哪些内容

  在生活中,安全生产是所有生产机构在生产产品时,需要遵守的规定,而在法律上,对其也有相关的规定。以下是由我为大家整理的安全生产法法律法规的内容,希望能帮到你们。   安全生产法法律法规的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 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 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第七条 工会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   生产经营单位的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生产经营单位制定或者修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   第八条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规划应当与城乡规划相衔接。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应当按照职责,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第九条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国务院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的部门,统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第十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按照保障安全生产的要求,依法及时制定有关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并根据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适时修订。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执行依法制定的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第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增强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   第十二条 有关协会组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章程,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安全生产方面的信息、培训等服务,发挥自律作用,促进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第十三条 依法设立的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管理服务的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执业准则,接受生产经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技术、管理服务。   生产经营单位委托前款规定的机构提供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   第十四条 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第十六条 国家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 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第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 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 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五)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第二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 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专门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 件。安全生产费用在成本中据实列支。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和监督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意见后制定。   第二十一条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二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三)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七)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第二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恪尽职守,依法履行职责。   生产经营单位作出涉及安全生产的经营决策,应当听取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任免,应当告知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第二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考核不得收费。   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注册安全工程师按专业分类管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第二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接收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学生实习的,应当对实习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学校应当协助生产经营单位对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第二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第二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   第二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第二十九条 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价。   第三十条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人、设计单位应当对安全设施设计负责。   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审查部门及其负责审查的人员对审查结果负责。   第三十一条 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并对安全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   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应当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单位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   第三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第三十三条 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第三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以及涉及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的海洋石油开采特种设备和矿山井下特种设备,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检测、检验机构对检测、检验结果负责。   第三十五条 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具体目录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并公布。法律、行政法规对目录的制定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布具体目录,对前款规定以外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予以淘汰。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第三十六条 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审批并实施监督管理。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必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   第三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第三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第三十九条 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   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禁止锁闭、封堵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出口。   第四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以及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作业,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第四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第四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第四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有关负责人应当及时处理。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在案。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检查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依照前款规定向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有关负责人不及时处理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可以向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第四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的经费。   第四十五条 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第四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 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   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发包或者出租给其他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整改。   第四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组织抢救,并不得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   第四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国家鼓励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第三章 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   第四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的事项。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第五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第五十一条 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第五十二条 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在前款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第五十三条 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第五十四条 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五十五条 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五十六条 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第五十七条 工会有权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进行监督,提出意见。   工会对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侵犯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纠正;发现生产经营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或者发现事故隐患时,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研究答复;发现危及从业人员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生产经营单位建议组织从业人员撤离危险场所,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立即作出处理。   工会有权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要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五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本法规定的从业人员的权利,并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从业人员的义务。   >>>下一页更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内容”
2023-09-06 19:12:011

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安全生产法》是安全生产工作的根本法。然后是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其次是国家安监总局下发的总局令。可以去总局网站查看。里面有法律法规,可详查。
2023-09-06 19:12:1315

安全法律法规内容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应用为主线,以鲜活的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案例作为载体,通过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案例分析,系统地阐述了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应用工作内容和方法。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应用、安全生产行政法规应用、安全生产部门规章应用、《矿产资源法》和《煤炭法》应用、《矿山安全法》应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应用、《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和《职业病防治法》应用、《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工伤保险条例》应用、《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应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和与矿山企业密切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内容紧密结合,以工学深度融合、任务驱动、行动导向为工作思路,提炼出矿山企业典型的事故案例,以这些案例的分析作为工作任务和载体,并围绕这些工作任务和载体来介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及其应用,体现了基于工作过程系统化的高职教育特色,强调学与做的统一,注重实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取材新颖,内容丰富全面,能够给读者的学习和工作带来真正有效的帮助。《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既是高职安全技术管理专业的骨干课程教材,也是对煤矿安全技术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等有实用价值的学习用书。
2023-09-06 19:12:442

我国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有

法律分析:《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条 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物资、技术、人员的投入保障力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平台经济等新兴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本行业、领域的特点,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履行本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安全生产义务。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2023-09-06 19:12:541

国家关于安全生产到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刑法里有涉及的,安全生产法等
2023-09-06 19:13:423

安全生产国家法律法规有哪些

法律主观: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的法律法规是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第一条 为了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条件,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以下统称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 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第三条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中央管理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前款规定以外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中央管理的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条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3-09-06 19:14:311

我国涉及国家安全方面的法律有什么

有关国家安全的法律法规包括:1、《国家安全法》规定国家安全工作应当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以军事、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以促进国际安全为依托;2、《反间谍法》;3、《反国家分裂法》;4、《国家情报法》;5、《宪法》。国家安全工作应当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以军事、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以促进国际安全为依托,维护各领域国家安全,构建国家安全体系,走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 第四条 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国家安全工作的领导,建立集中统一、高效权威的国家安全领导体制。 第五条 中央国家安全领导机构负责国家安全工作的决策和议事协调,研究制定、指导实施国家安全战略和有关重大方针政策,统筹协调国家安全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推动国家安全法治建设。国家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健全社会主义法治,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各项权利。国家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或者煽动颠覆人民民主专政政权的行为;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窃取、泄露国家秘密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境外势力的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
2023-09-06 19:14:411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内容有哪些

法律分析:安全生产主要法律法规是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规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等等。安全法规的作用:(1)安全法规是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的有效保障。(2)安全法规是保护劳动者安全和健康的重要手段。(3)安全法规是实现安全生产的技术保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物资、技术、人员的投入保障力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平台经济等新兴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本行业、领域的特点,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履行本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安全生产义务。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衍生问题:完善各项安全制度包括哪些内容完善各项安全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安全生产会议制度;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和使用制度;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和安全生产情况报告制度;3、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管理制度;4、安全生产考核和奖惩制度;岗位标准化操作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和职业卫生制度;5、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管理和使用制度。
2023-09-06 19:14:571

《安全生产法》是法律还是法规

以什么什么法结尾的是法律
2023-09-06 19:15:176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全书

法律主观: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和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矿安全生产监督机构等是进行全国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具体机构。负责对全国各地的生产安全进行监督与管理,制止违规生产、处罚违法行为。同时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的培训工作。它是安全生产法所确立的具体机构。一、监理安全责任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该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范围及监理内容(一)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生产监督管理1、承包单位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审核(1)机构与制度审核:项目经理部的组织机构设置、各部门的分工、职责等进行审查,并能适应项目的管理需要。(2)人员的审核:项目经理等管理人员均按规定到位且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岗位资格证在监理机构备案。(3)安全资格的审核:承包单位有“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有B、C类考核合格证,专职人员人数符合规定。2、分包单位资格审查(1)依据的审查:部分工程(不含主体)实行分包必须符合施工合同规定。(2)分包单位资质审查:专业分包单位的专业与资质等级符合分包工程有关规定。(3)分包单位驻场人员资质审查:项目负责人持有建造师(或项目经理)证,B类人员合格证,其他管理人员均持上岗证,专业安全员人数符合要求,且持有C类人员合格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应在监理机构备案。(4)专项施工方案审查:①程序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应有承包单位质量、技术、安全部门会签,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通过,施工方案有项目技术负责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有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通过。②对照强制性标准审查:内容要符合有关强制性标准,不得有违反强制性条文的内容,安全技术措施符合要求。③针对性审查:按该工程项目的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内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有专项施工方案,并附有安全验算结果,应组织专家论证审核,有专家论证审查报告。④时效性:应及时编制和审核,当项目环境有重大变化原编制的内容不能指导施工,应要求承包单位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重新编制或增补内容。3、特殊机械设备进场使用报验1)安装:安装单位资质和安装人员的上岗证备案,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并出具检测合格证文件报监理。2)验收:由承包单位组织安装单位,设备出租单位及检测单位进行安装、验收、出具合格证明文件,塔吊等需要有安监站备案的文件。3)审批:符合以上程序和提供有关资料合格可同意投入使用。4、开工条件报审1)安保体系报审,应急救援预案报审,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计划报审均已通过。2)地下障碍物已清除或查明,施工图及设计文件已经审图中心审查通过,并按计划提供齐全。(二)施工阶段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督促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章施工作业。每天定期巡视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作业情况。核查施工现场建筑机械和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并签署意见。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网架设、临时用电设备等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是否符合有关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要求。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并对施工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程序(一)项目监理机构依法履行监理安全责任的总体工作程序1、分析与评价项目所处的安全监理环境①自然环境(包括气候、地质情况等)(1)分析②技术环境(指项目的技术要求、如高耸结构物、高压设备安装)③管理环境(指施工企业的管理人员是否具备较强的管理意识、施工人员是否具有较强的安全生产意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数量与能力能否满足安全管理的需要等等)(2)在了解上述情况后,总监理工程师应该评价项目监理机构在本工程所处的安全环境确定本工程项目的安全工作管理方略。2、对有关的监理工作提出安全管理方面的要求(1)与安全有关管理①监理工作主要是执行有关强制性标准方面的方案审查工作。的两方面的工作②现场监理工作。(2)总监理工程师对两个方面的工作针对项目的具体情况提出具体的安全工作要求比如审查在基坑施工方案时一定要检查基坑的稳定性、它对周围建筑物的影响;检查模板工程时一定要检查验收模板及支撑系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能;在旁站时除了检查施工质量外,还要注意检查人的不安全行为与物的不安全状态等等。3、项目监理机构的安全管理工作分工及职责①在一般项目的监理机构中应该明确一名监理人员负责安全方面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②在技术较为复杂或规模较大的工程有必要设立一名专职的安全岗位监理人员,以统一管理有关安全方面的监理工作。注册监理执业人员未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责令停止执业3个月以上1年以下;情节严重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终身不予注册;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法律客观:《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2023-09-06 19:15:341

安全生产法规是国家什么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安全生产法规是国家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安全生产管理的基础和监督执法工作的重要技术依据。安全生产法规是国家法律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国家关于改善劳动条件,实现安全生产,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而采取的各种措施的总和。安全生产法属于国家的法律。法律、法规、规章等的区别如下:1、法律:是国家法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它可划分为基本法律和普通法律。2、法规:由国务院发布,包括有立法权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地方政府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的。3、规章:由国务院各部委等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如:《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等。安全生产法:全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它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2年6月29日通过公布,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第三条 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2023-09-06 19:15:431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是什么

安全生产法规是什么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023-09-06 19:15:554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概念和特点。

概念和特点:扯!
2023-09-06 19:16:166

煤矿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及法律法规都有哪些?

新华书店 买本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4.5元一本!
2023-09-06 19:17:093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内容有哪些

安全生产主要法律法规是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规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等等。安全法规的作用:(1)安全法规是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的有效保障。(2)安全法规是保护劳动者安全和健康的重要手段。(3)安全法规是实现安全生产的技术保证。完善各项安全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安全生产会议制度;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和使用制度;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和安全生产情况报告制度;3、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管理制度;4、安全生产考核和奖惩制度;岗位标准化操作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和职业卫生制度;5、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管理和使用制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物资、技术、人员的投入保障力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平台经济等新兴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本行业、领域的特点,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履行本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安全生产义务。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2023-09-06 19:17:201

涉及国家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有哪些?

我国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主要如下: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一条为了维护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保护人民的根本利益,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根据宪法,制定本法。有关国家安全的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反恐怖主义法》、《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网络安全法》、《国家情报法》、《核安全法》、《反国家分裂法》等等。国家安全法,是为了维护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保护人民的根本利益,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源烂理处罚法》第一条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和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职责,制陆谨定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碰悉告作,防止和乱裂模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哗缓制定本法。《中华人民共笑明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条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制定本法。
2023-09-06 19:17:311

我国国家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有很多呀,比如说保密法,国家安全法。
2023-09-06 19:17:391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对生产安全事故实行

法律主观:第九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一)未按照规定对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的;(二)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没有安全设施设计或者安全设施设计未按照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同意的;(三)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未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的;(四)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的。第九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一)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二)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三)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四)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五)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以及涉及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的海洋石油开采特种设备和矿山井下特种设备未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投入使用的;(六)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的。第九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一)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的;(二)对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或者未进行评估、监控,或者未制定应急预案的;(三)进行爆破、吊装以及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的;(四)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第九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一百条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十万元的,单处或者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承包方、承租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生产经营单位未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或者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第一百零一条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生产的生产经营活动,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第一百零二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一)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内,或者与员工宿舍的距离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二)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未设有符合紧急疏散需要、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或者锁闭、封堵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出口的。第一百零三条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的,该协议无效;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一百零四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操作规程的,由生产经营单位给予批评教育,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第一百零五条违反本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拒绝、阻碍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第一百零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给予降级、撤职的处分,并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至百分之一百的罚款;对逃匿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第一百零九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五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一千万元以上二千万元以下的罚款。二、安全生产包括哪些内容包括两个方面的安全:1、人身安全。(包括劳动者本人及相关人员)2、设备安全。安全生产工作:为搞好安全生产而开展的一系列活动。安全生产:是指在劳动生产过程中,通过努力改善劳动条件,克服不安全因素,防止事故的发生,使企业生产在保证劳动者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前提下顺利进行。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多少年《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九条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延期手续。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未发生死亡事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时,经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同意,不再审查,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延期3年。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六条 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2023-09-06 19:17:471

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有哪些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第三条 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第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第七条 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第八条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应当及时予以协调、解决。第九条 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本法,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本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国务院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第十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按照保障安全生产的要求,依法及时制定有关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并根据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适时修订。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执行依法制定的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第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第十二条 依法设立的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服务的中介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执业准则,接受生产经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技术服务。第十三条 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第十四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第十五条 国家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第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第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第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第十九条 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三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生产经营单位依照前款规定委托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第二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考核不得收费。第二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第二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第二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第二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第二十五条 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分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第二十六条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人、设计单位应当对安全设施设计负责。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审查部门及其负责审查的人员对审查结果负责。第二十七条 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并对安全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必须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验收部门及其验收人员对验收结果负责。第二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第二十九条 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第三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检测、检验机构对检测、检验结果负责。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的目录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第三十一条 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第三十二条 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审批并实施监督管理。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必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第三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第三十四条 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禁止封闭、堵塞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出口。第三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第三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第三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第三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第三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的经费。第四十条 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第四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生产经营项目、场所有多个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第四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组织抢救,并不得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第四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法律依据: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条例有以下8部: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4、《国务院令第296号 煤矿安全监察条例》5、《国务院令第302号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6、《国务院令第344号 危化品安全管理条例》7、《国务院令第397号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8、《国务院令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2023-09-06 19:17:591

安全生产部门规章有哪些

法律分析:1、重大危险源隐患排查制度 2、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3、危险化学品购销管理制度 4、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5、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6、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7、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8、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9、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物资、技术、人员的投入保障力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平台经济等新兴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本行业、领域的特点,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履行本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安全生产义务。
2023-09-06 19:21:251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哪个法律规定的

安全生产法
2023-09-06 19:21:353

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内容是什么

1、法律。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如:《安全生产法》、《消防法》、《职业病防治法》等。2、法规。由国务院发布,包括有立法权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地方政府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的。如:《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天津市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3、规章。由国务院各部委等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如:《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等。4、国家标准。由国家质量监督检疫总局发布。如:《重大危险源辨识》、《危险货物品名表》等。
2023-09-06 19:21:463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有哪些?

企业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登记日期:2011年6月30日序号 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名称 实施日期或标准号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02年11月1日2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009年5月1日3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1989年12月16日4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1995年1月1日5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2002年5月1日6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004年5月1日7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1997年10月1日8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2001年10月27日9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2008年1月1日10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1996年10月1日11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1998年1月1日12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2004年1月13日13 工伤保险条例 2004年1月1日14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2001年4月21日15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2009年5月1日16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2005年11月1日17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2002年3月15日18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 2002年5月12日19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2004年2月1日20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2004年5月1日21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2009年5月1日22 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2009年9月1日23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2007年6月1日24 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 2005年9月1日25 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 2005年9月1日26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2006年3月1日27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 2006年10月1日28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2004年5月17日29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2008年2月1日30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 2004年4月8日31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 1990年4月10日32 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 2000年10月1日33 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2006年12月8日3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2006年12月1日35 危险化学品名录 2002年版36 剧毒化学品目录 2002年版37 气瓶安全监察规定 2003年6月1日38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 2000年3月6日39 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 2002年11月15日40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 2002年5月1日41 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 2006年8月30日42 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2005.01.0143 河北省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 2001.08.3144 建筑物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50140-200545 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通则 GB13690-200946 安全帽 GB 2811-200747 安全色 GB 2893—200848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 2894—200849 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工业防护栏杆及钢平台 GB 4053.3—200950 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钢斜梯 GB 4053.2—200951 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钢直梯 GB 4053.1—200952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1999年版) GB5083-199953 安全带 GB 6095-200954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 GB 6441-8655 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 GB 7231-200356 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 GB 12158-200657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 GB 12801-200858 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 GB/T 13861-200959 用电安全导则 GB 13869-200860 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 GB15258-200961 易燃易爆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 GB17914-199962 腐蚀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 GB 17915-199963 毒害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 GB 17916-199964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GB 18218-200965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 50052-200966 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 GB50053-9467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50054-9568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 50057-94(2000年版)69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50058—9270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 GBZ2.1-200771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物理因素 GBZ2.2-200772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GBZ158-200373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规定 GB16483-200074 危险货物品名表 GB 12268-2005
2023-09-06 19:21:571

关于安全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国家有相关行业领域的安全法律,各行业也都有安全法规和章程。关于生产的:安全生产法;关于道路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消防的:消防法;关于网络的:网络安全法。上述几项法律属于国家基本的安全法律。
2023-09-06 19:22:072

钢筋有哪些连接方式呢?

1、若要把钢筋连接在一起的话,一般有3种连接方式,分别是:焊接式连接、绑扎式连接、机械式连接,选择的钢筋连接方式不一样的话,钢筋连接时所需使用的工具、材料,以及对施工人员的技术要求也会不一样。2、其中绑扎式连接是目前建筑工程中比较常用的一种连接方法。使用绑扎式连接方式连接钢筋的时候,需要先把钢筋的两个接头搭接在一起,然后再使用绑丝把搭接位置绑扎好就可以了。3、在搭接钢筋的时候,钢筋搭接的长度一般都会比较长,所以会导致钢筋出现浪费,这样无疑就会增加钢筋的使用量,导致建筑成本增加。不过这种连接方式的施工速度会比较快,而施工工艺也会更加简单,容易施工。4、焊接式连接方式是目前建筑工程中非常常用的一种。若是使用焊接式连接方式连接钢筋的话,就可以把钢筋的两个接头对接在一起,或者是把钢筋接头少量搭接在一起,然后使用焊机把对接或者是搭接位置焊接在一起就可以了,这样就可以让钢筋形成一个整体。另外在焊接之前,还需要在对接位置绑扎一根大约45厘米左右的短钢筋。
2023-09-06 19:13:061

外贸跟单员个人简历怎么写

  目前住地:广州民族:汉族   户籍地:梅州身高体重:151cmue5e550kg   婚姻状况:未婚年龄:27岁   培训认证:人才测评:   诚信徽章:   求职意向及工作经历   人才类型:普通求职ue5e5   应聘职位:服装/纺织/皮革跟单:服装跟单、贸易类:外贸跟单、客户咨询/热线咨询:客户服务   工作年限:5职称:无职称   求职类型:全职可到职日期:一个星期   月薪要求:2000--3500希望工作地区:广州东莞梅州   工作经历:   公司名称:长星服饰(广州)有限公司起止年月:2008-05~2009-03   公司性质:外商独资所属行业:纺织,服装   担任职务:营业部跟单员   工作描述:负责跟进美国童装品牌TheChildren"sPlace的订单,主要项目为儿童tightfit的长短睡衣套装,工作内容包括:   1.定期向领导汇报跟单工作,接受跟单任务,取得工作支持;   2.向客户提供订单报价,制订生产工艺制作单,提供样板,掌握客户的各种批复意见;   3.及时向工厂转达客户要求及安排测试办,产前办等样板制作,跟进大货生产的进度与质量控制;   4.查收面辅料供应商提供的报价、样板等资料,并寄送面料、辅料卡给客户核批;   5.根据客户要求提供面辅料成分测试报告及安排成衣测试;   6.根据生产进度安排QC查看中期及尾期质检;   7.提供相关资料给船务部,确认船期并反馈给客户。   离职原因:
2023-09-06 19:13:071

为什么北极会出现极昼现象

地球在围绕着太阳公转的轨道上,有6个月的时间,南极和北极的其中一个极总是朝向太阳,另一个极总是背向太阳。这是由于地球自转的原因,也就是说,地球自转时地轴与垂线成一个约23.5度的倾斜角。所以如果南极朝向太阳,太阳光照射强烈,所以南极点在半年之内全是白天,没有黑夜;这时,北极则见不到太阳,北极点在半年之内全是黑夜,没有白天。 理想情况下,北极地区的极昼(或南极的极夜)始于春分日(3月21日前后),结束于秋分日(9月23日前后),历时约186天;北极的极夜(或南极的极昼)始于秋分日,结束于春分日,历时约179天;南北极地区的极昼、极夜最大边界都在66°34′的纬线上。这些情况的理想条件是:①太阳是点光源;②太阳光线是直线前进的;③地球是一个正圆球。 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D太阳不是点光源,而是一个圆面光源,它有16′的视半径;②由于大气对光线有折射作用,使太阳光线在经过地球大气层时,不是直线前进的。而是有一个角度的偏差,这种偏差在太阳接近地平线(即太阳高度约为0°)时最大,此时偏差角度为34′;③地球并非正圆球,而是一个极半径约为6357千米、赤道半径约为6378千米的近似椭圆球。 对①、②两种情况来说,它们不仅影响南北极极昼和极夜的始末时间、历时天数,还影响南北极地区的极昼和极夜的范围。 来源:中学政史地·教学指导版
2023-09-06 19:13:121

推广普通话宣传语

推广普通话宣传语如下:1、让汉字规规矩矩,使人生踏踏实实。2、普及民族共同语,增强中华凝聚力。3、人人学讲普通话,个个争当文明人。4、努力说好普通话,认真学写规范字。5、拉近彼此的距离,体验说普通话的魅力。6、心相印、语相通、神州音、华夏情。7、语言美也是一种美,普通话更能体现语言美。8、说普通话,讲述神州佳语;写规范字,彰显华夏文化。9、说普通话九州同音,写规范字华夏一体。10、规范写字传递心声,文明语言沟通你我。11、请让我们的孩子在普通话环境中交际和成长吧。12、规范你我的语言文字,构建世界的汉语桥梁。13、讲普通话使交流无妨,写规范字让阅读无碍。14、普通话是沟通的工具,规范字是文明的标志。15、普通话:情感的纽带,沟通的桥梁。16、普通话——让生活更精彩,让社会更温馨。17、讲普通话,迎八方宾朋;写规范字,创一流鄞州。18、说好普通话,写好规范字,从心开始。19、大力推广普通话,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20、普通话是公共服务人员的第一职业语言。
2023-09-06 19:13:141

南辕北辙的历史典故,告诉了我们什么道理呢?

南辕北辙这个成语也告诉我们,无论做什么事、都要首先看准方向、才能充分发挥自己的有利条件;如果方向错了、那么有利条件只会起到相反的作用。
2023-09-06 19:13:142

QA工程师个人简历

QA工程师个人简历模板   个人简历讲究言简意赅语言精练,在一份简历中切记不要出现一些没有营养的语言。   个人信息      最高学历:大专 | 工作经验:10年以上 | 专业:材料类   婚姻状况:已婚 | 身 高:172 cm   籍 贯:江苏大丰 | 现居住地:江苏南京   求职状态:我目前已离职,可快速到岗   求职意向   期望月薪:1万以上/月|工作性质:全职   期望地区:江苏省|期望行业:电子/半导体/集成电路,机械/设备/重工,汽车/摩托车/零配件   期望岗位:品质保证/质量控制经理,车间主任/生产经理,厂长/副厂长   自我描述   经过社会十年历练我对于工厂制造体系及管理流程非常熟悉,目前具备以下能力:   1. 生产制造类:   a. 生产制造成本及品质管控。   b. 制造人员招聘计划及重点培训   c. 制造部门规章制度建立及KPI完成   d. 突发异常协调处理   e. 生产计划及出货交期安排   f. 生产8S及规范生产样板制定   g. 电子&机械组装加工检验   2. 品质管理类:   a. 熟悉品管手法及QC工具类(QC七大手法及五大工具类)   教育经历   2001年9月-2006年7月|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橡胶制品加工与检测|大专   工作经历   2013年7月-2016年6月|制造部制造主管|仁宝电子科技(昆山)有限公司   1、根据订单计划,合理安排本班组人员的岗位、工种,认真检查各工序的工作质量,及时正确地处理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有效地组织生产,确保完成任务。   2、负责车间质量管理及生产异常情况的反馈、预防、追踪、纠正、改善。   3、做好生产记录及考勤,检查本班入库的成品品种及数量,办理成品交接手续。   4、严格按照作业规程作业,正确使用和保管好本班组的设备、工具,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制止违章操作。做好生产车间的机器设备的清理保养工作   5、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6. 能够根据生产实际运行情况,合理调配生产流   2010年1月-2013年6月|质量工程师|南京丰盛超导技术有限公司   1.品质部日常事务的全盘管理、每月品质月报的作成及品质状况的总结。   2. 制造工程品质的管理、部品品质的管控、品质向上活动的推行。   3.日常品质的跟踪、品质异常的处理。   4.仪器的管理和维护以及年度的仪器外校管理 ,品质部门人员的检查工作的分配,品质统计技能及检查技能的教育提升。   5.供应商的品质管理和监督,以及供应商的品质体系的监察评审。   6.来料品质监控及新供应商评审。   7. 新规部品导入的跟踪以及相关资料的作成。   2008年8月-2009年12月|QE工程师|昆山科森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1.协助品质部长制定公司的品质目标和环境目标,监督公司的管理体系的运作状况;   对公司的内部管理进行诊断并提出方案。   2.品质部和改善部日常事务的全盘管理、品质部和改善部月报的做成和确认总结。   3. 制造工程品质的管理、部品品质的管控、品质向上活动的推行。   4.日常品质的跟踪、品质异常的处理。   5.仪器的管理和维护以及年度的仪器外校管理 。   6.供应商的品质管理和监督,以及供应商的品质体系的监察评审。   7.对全公司的职员品质意识的教育培训,已达到全员参与改善的目的。   8.制品品质控制和客诉处理。   2005年7月-2008年8月|QA工程师|建大橡胶(昆山)有限公司   1.2005年7月-2006年8月   QA工程师:   a.作为公司的品质对外联络窗口,负责客户投诉的处理。   b.新规部品导入的跟踪以及相关资料的作成。   c.部品捆包仕样的设计和做成、每日品质情报的.揭示。   2.2006年8月-2008年8月   品质专员   a.协助制造部经理管理整个制造部品质(制造部经理台湾人)。   b. 品质月报、周报、日报及相关品质数据的处理。   c. 日常品质的issue跟踪、 重大品质异常部门会议发起等。   d.现场作业的标准化、目视化管理的实施,品质改善向上活动的推进。   f.推行QCC/   培训经历   2016年9月-2016年10月|无锡佳成明威|六西格玛   语言能力   英语|入门   获得证书   六西格玛绿带|2016年10月   拓展阅读:为何你的求职路屡战屡败   为什么别人的简历投出去就会迎来面试机会,而你的简历每次都是石沉大海。如此一来屡败屡战的求职精神是否应该存在?你的简历是否存在问题?   首先 要知道什么是个人简历   什么是个人简历?所有求职者在编写个人简历前都会有这样的问题。当然在求职中一份个人简历对求职成功率的影响非常大。个人简历是进入职场的敲门砖是向招聘官出示的一份自我介绍是写自己的一封推荐信。可以是纸质简历也可以是电子版简历。   其次 你的简历内容展现对了吗?   个人简历中可以展现很多内容。个人简历是求职者技能的体现,能不能应聘上要看你有怎么样的技能。技能是在申请职位工作中是不是可以用到。当然还有求职资质的体现,求职资质决定了你能不能在众多求职者中脱颖而出,所谓资质就是求职者的学历、专业技能、工作经验u2026u2026求职资质越高录取 几率也就越大。   最后 请展现你的积极态度   态度决定成败,求职者的态度决定以后的工作态度。能力再高资质再好都没有一个好的态度重要。 工作态度不好,不与他人融洽的相处,不听从上级领导的管制,不按时完成工作,这些都是态度出了问题。在个人简历中求职者一定要通过自己的诚意,对个人简历的用心设计来体现自己的求职态度,只要态度端正没有什么是做不好的。   你的简历出现避免这些问题了吗?只要加以改正我相信求职之路再也不会屡战屡败了! ;
2023-09-06 19:13:161

什么是关联申报,关联交易,有具体的例子吗

1、关联申报是指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并据实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非居民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的报表。2、关联交易就是企业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关联交易是公司运作中经常出现的而又易于发生不公平结果的交易。温馨提示: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应答时间:2021-07-16,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平安银行我知道]想要知道更多?快来看“平安银行我知道”吧~ https://b.pingan.com.cn/paim/iknow/index.html
2023-09-06 19:13:184

钢筋接头的原则是什么?

钢筋搭接的原则是:接头应设置在受力较小处,同一根钢筋上应尽量少设接头,机械连接接头能产生较牢固的连接力,应优先采用机械连接。
2023-09-06 19:13:182

一道靓丽的风景线瞬间封杀了我的眼睛,是什么意思

一道靓丽的风景线瞬间封杀了我的眼睛,意思如下:指的是一道美丽的风景,展示在大家的眼前,通常体现在城市的规划设计或者园林风景方面,能给人带来眼前一亮的感觉,所以说大家碰到亮丽的风景线,应当主动的去追求这种美好,捕捉这种画面,只有这样体会到生活幸福的瞬间,才能感到开心快乐。
2023-09-06 19:13:221

请问下报考化工类安全工程师具体需要什么条件?谢谢

中级安全工程师专业实务方向是可以自主选择的,只要您满足报考条件,就可以选择自己想要报考的专业。中级安全工程师报考条件为:(一)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5年;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7年。(二)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5年。(三)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2年;或具有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四)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年;或具有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2年。(五)具有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年。(六)取得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后,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
2023-09-06 19:13:231

医疗行业还值得做吗?有发展前景吗?

肯定值得做,医疗是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人总是会生病的,所以生病治疗所需要的仪器设备,而设备都是有年限的,你觉得可不可用呢?
2023-09-06 19:13:062

关联交易对企业的影响有哪些

关联交易会对公司的股票有影响,因为关联交易会影响公司的业绩。关联交易(外文名:Connected transaction)就是企业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关联交易是公司运作中经常出现的而又易于发生不公平结果的交易。关联交易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主为存在,从有利的方面讲,交易双方因存在关联关系,可以节约大量商业谈判等方面的交易成本,并可 运用行政的力量保证商业合同的优先执行,从而提高交易效率。从不利的方面讲,由于关联交易方可以运用行政力量撮合交易的进行,从而有可能使交易的价格、方式等在非竞争的条件下出现不公正情况,形成对股东或部分股东权益的侵犯,也易导致债权人利益受到损害。根据财政部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2006)》的规定,在企业财务和经营决策中,如果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构成关联方。这里的控制,是指有权决定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所谓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决定这些政策。参与决策的途径主要包括:在董事会或类似的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参与政策的制定过程,互相交换管理人员等。凡以上关联方之间发生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不论是否收取价款,均被视为关联交易。关联交易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广为存在,但它与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却不相吻合。按市场经济原则,一切企业之间的交易都应该在市场竞争的原则下进行,而在关联交易中由于交易双方存在各种各样的关联关系,有利益上的牵扯,交易并不是在完全公开竞争的条件下进行的。关联交易客观上可能给企业带来或好或坏的影响。从有利的方面讲,交易双方因存在关联关系,可以节约大量商业谈判等方面的交易成本,并可运用行政的力量保证商业合同的优先执行,从而提高交易效率。从不利的方面讲,由于关联交易方可以运用行政力量撮合交易的进行,从而有可能使交易的价格、方式等在非竞争的条件下出现不公正情况,形成对股东或部分股东权益的侵犯。全面规范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非常有必要。我国十分重视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2006)》》对有关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的定义与信息披露等,都做了详细规定。关联交易(AffiliateTransaction)——在香港一般也称为关连交易,即简体的关连交易。是指你所拥有的那一家公司以及你附属的子公司和关联人之间的交易,这种交易要受到监管。还有一个定义,这些公司和关联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交易,附属公司,另外一家公司的董事,或者是他的总裁,或者是他的高级管理人员与甲方是一个联系人的方式,也属于关联关系。联系人是什么呢?比如亲戚,这些都属于关联关系。对这个关联关系的管理,关联交易的管理应该是保证一个公司不被掏空,对关联关系严格的监管,保证股东利益的最大化,对关联交易的监管,是保证董事不会出现违法违规最基本的法律规定。我国新会计准则规定:关联方交易指在关联方之间转移资源、劳务或义务的行为,而不论是否收取价款。
2023-09-06 19:13:051

普通话宣传标语

推广普通话的宣传语1、说普通话,迎四方宾客;用礼貌语,创礼貌社区。2、用普通话构建一个语言家园:心,能够住得更近。3、我是中国娃,爱说普通话。4、普通话是校园语言。5、树立语言文字规范意识,提高中华民族文化素质。6、“普通话——亿颗心与心之间的桥梁。7、中华民族大团结,同心同德同语言。8、一句普通话,知心你我他;句句普通话,真情传万家。9、普及普通话,公务员要带头。10、一字一句普通话,千言万语绘中华。11、一句普通话,知心你我他;句句普通话,真情传万家。12、普通话与素质同在,与形象同伴,与礼貌同行。13、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用礼貌语,做礼貌人。14、大力推广普通话,华夏文化传天下。15、华夏一语连心,大爱永驻;四海同声相应,和谐共生。16、同在一片蓝天下,人人都说普通话。17、减少方言差异,拉近你我距离。18、说普通话,交四方友。摘自:短美文www.duanmeiwen.com19、树立国民新形象,人人都讲普通话。20、说流利的普通话,做礼貌的上海人。21、普通话——您出行的第一张名片。22、大力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共塑城市礼貌新形象。23、用普通话连结世界,让全世界瞩目中华。24、我骄傲,我是中国人;我自豪,我说普通话。25、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开口一件事:大家说好普通话。26、方言土语难通话,心心相融普通话。27、说普通话,迎四方宾客;用礼貌语,送一片真情。28、树立语言文字规范意识;提高中华民族文化素质。29、异口同讲普通话,齐心共建现代化。30、南腔北调陌路人,普通话亲一家人。31、说好普通话,方便你我他。32、社会就是一个家,人人都讲普通话。33、说好普通话,朋友遍天下。34、同祖同根,同声同心,同讲普通话,同传中国情。35、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36、普通话天天讲,好情绪天天有。37、说地地道道普通话,做堂堂正正中国人!38、拉近彼此的距离,体验说普通话的魅力。39、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40、一句中国话,一份中国情;一口普通话,一颗中国心。41、大力推广普通话,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42、大力普及普通话,提升市民素养和城市礼貌新形象。43、普及普通话,推行规范字,维护国家主权统一,促进社会礼貌进步。44、推广普通话,沟通你我他。45、人人都说普通话,个个都是顶呱呱;爱讲普通话,人人都夸他。46、大力推广普通话,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47、规范社会用语用字,建立全国礼貌城市。48、大家来说普通话,亲情关爱遍中华。49、家乡话亲切限家乡,普通话通用不普通。50、发扬国风,从说中国话起;说中国话,从普通话开始。
2023-09-06 19:13:041

化学工程与工艺和安全工程区别

安全工程是研究安全领域的问题会涉及机械 、冶金、纺织、制药、化工、等诸多领域化学工程和工艺是研究化学工程原理、化学工业设计制造、化学合成工程等的学科。
2023-09-06 19:13:036

怎么写优秀的大学毕业生在校表现?

思想方面:他不断提高自己的认识,提升自己的觉悟。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都有了更加深入的认识与理解。经过几年的历练,逐渐成长为一名自信、坚强、踏实、认真、严谨的大学毕业生。同时也真切地感觉到了自己所肩负的责任和历史使命。 学习方面:在努力学好各科专业知识的同时,还参加各种过级考试,先后通过了CET四、六级、计算机二、三级等考试。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他会更加努力的要求自己,不断的提高自己。生活工作方面:他深知只学好文化知识是远远不够的,想要成为一个优秀的毕业生,必须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在校区间他先后参加院学生会、担任班长。在工作上,认真负责,踏实肯敢,不怕吃苦,有协作精神。荣获学院多项光荣称号。获奖情况:经过他的努力,获得了多项荣誉:国家综合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综合二等奖学金、省级三好学生、校优秀团员、校优秀三好学生、校暑期实践优秀个人等。是一位优秀的学生。 面对未来,他充满了信心,他会继续努力的。
2023-09-06 19:13:032

有关于清明节的诗词

有关于清明节的诗词如下:1.帝里重清明,人心自愁思。——《清明即事》。赏析:京城一年一度又是清明,人们的心里自然就起了忧愁思念。2.好风胧月清明夜,碧砌红轩刺史家。——《清明夜》。赏析: 清明节夜晚时,清风习习,月夜朦胧,用碧玉做成的栏杆和用红色的砖砌成的墙是刺史的府宅。3.南北山头多墓田,清明祭扫各纷然。——《清明日对酒》。赏析:清明节祭扫的时候,向远处一望,南北山上有很多的墓地,清明时节都是忙于上坟祭扫的人群。4.无花无酒过清明,兴味萧然似野僧。——《清明》。赏析:清明节本来是春回大地、草木萌发、男女相约踏青的美好季节,这一天男女都约会去郊外赏花踏青,唯有作者却兀坐家中,既没有花酒助兴,也没有高朋作陪。5.试上吴门窥郡郭,清明几处有新烟。——《闾门即事》赏析:清明时节,试着登上城楼眺望郡城的郊野,只有寥寥几处人家燃起新烟。6.佳节清明桃李笑,野田荒冢只生愁。——《清明》赏析:清明时节,桃红李白,含笑盛开。田野上那些长满杂草的坟墓令人感到凄凉。
2023-09-06 19:13:021

太阳直射的纬线是北回归线北极圈内会出现什么现象

太阳直射的纬线是北回归线北极圈内会出现极昼现象。在理想情况下,北极地区的极昼(或南极的极夜)始于春分日(3月21日前后),结束于秋分日(9月23日前后),历时约186天;北极的极夜(或南极的极昼)始于秋分日,结束于春分日,历时约179天;南北极地区的极昼、极夜最大边界都在66°34′的纬线上。这些情况的理想条件是:①太阳是点光源;②太阳光线是直线前进的;③地球是一个正圆球。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D太阳不是点光源,而是一个圆面光源,它有16′的视半径;②由于大气对光线有折射作用,使太阳光线在经过地球大气层时,不是直线前进的。而是有一个角度的偏差,这种偏差在太阳接近地平线(即太阳高度约为0°)时最大,此时偏差角度为34′;③地球并非正圆球,而是一个极半径约为6357千米、赤道半径约为6378千米的近似椭圆球。对①、②两种情况来说,它们不仅影响南北极极昼和极夜的始末时间、历时天数,还影响南北极地区的极昼和极夜的范围。理想情况下,地球上昼夜半球是平分的,但太阳有16′的视半径,太阳边缘光线能照射到昼半球以外16′的地方,使得昼半球向四周扩大了16′。同时由于大气对太阳光有折射作用,在昼半球的边缘,太阳接近地平线时,造成太阳光有34′的角度偏差,使昼半球向四周扩大了34′。于是在这两种情况下,实际昼半球向四周扩大了50′,而夜半球从四周缩小了50′。来源《中学政史地.教学指导版》
2023-09-06 19:13:022

物探是干什么的?

物探一般指地球物理勘探。地球物理勘探是以岩石、矿石(或地层)与围岩的物理性质差密度、磁化性质、导电性、放射性差异为基础。地质学专业术语,地球物理学用物理学的原理和方法,对地球的各种物理场分布及其变化进行观测。地球物理勘探探索地球本体及近地空间的介质结构、物质组成、形成和演化,研究与其相关的各种自然现象及其变化规律。扩展资料物探方法的选择既要参考规范要求,又要综合以往物探经验,结合工作目的及现场地质条件。比如滑坡勘查采用以浅地震折射法及横波反射法为主、低频地质雷达勘测为辅的综合物探手段。选择正确的隧道施工期地质预报方法是预报成功的关键。由于隧道工程面临的施工地质问题的复杂性,靠单一的某种地质预报方法往往难以把握,因此需要多种地质预报方法的联合应用,即人们常说的“综合地质预报方法”。但需指出综合地质预报并不是多种地质预报方法(主要指物探方法)的简单叠加,而应根据预报对象、预报目的以及各种物探方法的优缺点等进行合理选择。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物探
2023-09-06 19:13:002

请给说下钢筋接头规范有哪些

钢筋接头的型式规范允许有三种,绑扎搭接、焊接、机械连接。绑扎搭接的规范GB50666-201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焊接的规范JGJ18-2012《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机械连接的规范JGJ107-2010《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若要问有关接头的规范条文内容就不是‘说下"就能说得完的!
2023-09-06 19:12: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