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rriers / 阅读 / 详情

安全法律法规内容

2023-09-18 12:01:01
TAG: 安全法
共2条回复
LuckySXyd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 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第七条 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应当及时予以协调、解决。

第九条 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本法,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本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国务院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十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按照保障安全生产的要求,依法及时制定有关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并根据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适时修订。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执行依法制定的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第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第十二条 依法设立的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服务的中介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执业准则,接受生产经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技术服务。

第十三条 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第十五条 国家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第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第十九条 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三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生产经营单位依照前款规定委托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

第二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考核不得收费。

第二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二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第二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

第二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第二十五条 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分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

第二十六条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人、设计单位应当对安全设施设计负责。

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审查部门及其负责审查的人员对审查结果负责。

第二十七条 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并对安全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

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必须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验收部门及其验收人员对验收结果负责。

第二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第二十九条 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第三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检测、检验机构对检测、检验结果负责。

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的目录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

第三十一条 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第三十二条 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审批并实施监督管理。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必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

第三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第三十四条 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

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禁止封闭、堵塞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出口。

第三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第三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第三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第三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

第三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的经费。

第四十条 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第四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

生产经营项目、场所有多个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第四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组织抢救,并不得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

第四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里论外几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应用为主线,以鲜活的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案例作为载体,通过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案例分析,系统地阐述了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应用工作内容和方法。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应用、安全生产行政法规应用、安全生产部门规章应用、《矿产资源法》和《煤炭法》应用、《矿山安全法》应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应用、《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和《职业病防治法》应用、《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工伤保险条例》应用、《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应用。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和与矿山企业密切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内容紧密结合,以工学深度融合、任务驱动、行动导向为工作思路,提炼出矿山企业典型的事故案例,以这些案例的分析作为工作任务和载体,并围绕这些工作任务和载体来介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及其应用,体现了基于工作过程系统化的高职教育特色,强调学与做的统一,注重实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取材新颖,内容丰富全面,能够给读者的学习和工作带来真正有效的帮助。《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既是高职安全技术管理专业的骨干课程教材,也是对煤矿安全技术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等有实用价值的学习用书。

相关推荐

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法律分析:我国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主要如下: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第一条 为了维护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保护人民的根本利益,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根据宪法,制定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一条 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和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职责,制定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条 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制定本法。
2023-09-06 19:08:331

与国家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如下: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分裂国家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实施细则》;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情报法》;6、《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7、《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8、《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10、《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11、《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1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三条 国家安全工作应当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以军事、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以促进国际安全为依托,维护各领域国家安全,构建国家安全体系,走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第三十七条 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涉及国家安全的行政法规,规定有关行政措施,发布有关决定和命令;实施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和政策;依照法律规定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行使宪法法律规定的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授予的涉及国家安全的其他职权。第四十条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国家安全法律法规的遵守和执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国家安全工作。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应当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
2023-09-06 19:08:431

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有哪些

法律分析: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矿产资源法》和《煤炭法》应用、《矿山安全法》应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和《职业病防治法》应用、《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工伤保险条例》、《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劳动法》第五十六条 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2023-09-06 19:08:531

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法律分析:《安全生产法》《消防法》《职业病防治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水污染防治法》《道路交通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突发事件应对法》《传染病防治法》《妇女权益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节约能源法》等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2023-09-06 19:09:031

国家安全法律法规有哪些?

国家安全相关法律:1、《国家安全法》规定国家安全工作应当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以军事、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以促进国际安全为依托;2、《反间谍法》;3、《反国家分裂法》;4、《国家情报法》;5、《宪法》。【法律依据】《国家安全法》第三条国家安全工作应当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以军事、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以促进国际安全为依托,维护各领域国家安全,构建国家安全体系,走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第四条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国家安全工作的领导,建立集中统一、高效权威的国家安全领导体制。第五条中央国家安全领导机构负责国家安全工作的决策和议事协调,研究制定、指导实施国家安全战略和有关重大方针政策,统筹协调国家安全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推动国家安全法治建设。
2023-09-06 19:11:261

涉及国家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有哪些

法律分析:我国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主要如下: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第一条 为了维护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保护人民的根本利益,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根据宪法,制定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源烂理处罚法》 第一条 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和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职责,制定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乱裂模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哗缓制定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条 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制定本法。
2023-09-06 19:11:351

安全生产法规

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2023-09-06 19:11:511

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都有哪些内容

  在生活中,安全生产是所有生产机构在生产产品时,需要遵守的规定,而在法律上,对其也有相关的规定。以下是由我为大家整理的安全生产法法律法规的内容,希望能帮到你们。   安全生产法法律法规的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 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 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第七条 工会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   生产经营单位的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生产经营单位制定或者修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   第八条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规划应当与城乡规划相衔接。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应当按照职责,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第九条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国务院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的部门,统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第十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按照保障安全生产的要求,依法及时制定有关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并根据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适时修订。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执行依法制定的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第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增强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   第十二条 有关协会组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章程,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安全生产方面的信息、培训等服务,发挥自律作用,促进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第十三条 依法设立的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管理服务的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执业准则,接受生产经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技术、管理服务。   生产经营单位委托前款规定的机构提供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   第十四条 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第十六条 国家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 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第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 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 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五)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第二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 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专门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 件。安全生产费用在成本中据实列支。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和监督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意见后制定。   第二十一条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二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三)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七)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第二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恪尽职守,依法履行职责。   生产经营单位作出涉及安全生产的经营决策,应当听取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任免,应当告知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第二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考核不得收费。   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注册安全工程师按专业分类管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第二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接收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学生实习的,应当对实习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学校应当协助生产经营单位对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第二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第二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   第二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第二十九条 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价。   第三十条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人、设计单位应当对安全设施设计负责。   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审查部门及其负责审查的人员对审查结果负责。   第三十一条 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并对安全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   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应当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单位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   第三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第三十三条 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第三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以及涉及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的海洋石油开采特种设备和矿山井下特种设备,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检测、检验机构对检测、检验结果负责。   第三十五条 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具体目录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并公布。法律、行政法规对目录的制定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布具体目录,对前款规定以外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予以淘汰。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第三十六条 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审批并实施监督管理。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必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   第三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第三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第三十九条 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   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禁止锁闭、封堵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出口。   第四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以及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作业,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第四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第四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第四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有关负责人应当及时处理。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在案。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检查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依照前款规定向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有关负责人不及时处理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可以向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第四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的经费。   第四十五条 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第四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 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   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发包或者出租给其他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整改。   第四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组织抢救,并不得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   第四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国家鼓励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第三章 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   第四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的事项。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第五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第五十一条 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第五十二条 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在前款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第五十三条 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第五十四条 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五十五条 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五十六条 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第五十七条 工会有权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进行监督,提出意见。   工会对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侵犯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纠正;发现生产经营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或者发现事故隐患时,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研究答复;发现危及从业人员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生产经营单位建议组织从业人员撤离危险场所,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立即作出处理。   工会有权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要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五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本法规定的从业人员的权利,并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从业人员的义务。   >>>下一页更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内容”
2023-09-06 19:12:011

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安全生产法》是安全生产工作的根本法。然后是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其次是国家安监总局下发的总局令。可以去总局网站查看。里面有法律法规,可详查。
2023-09-06 19:12:1315

我国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有

法律分析:《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条 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物资、技术、人员的投入保障力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平台经济等新兴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本行业、领域的特点,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履行本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安全生产义务。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2023-09-06 19:12:541

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条例有哪些?

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公约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建议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事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工伤保险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许可证管理办法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暂行办法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
2023-09-06 19:13:066

国家关于安全生产到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刑法里有涉及的,安全生产法等
2023-09-06 19:13:423

安全生产国家法律法规有哪些

法律主观: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的法律法规是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第一条 为了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条件,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以下统称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 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第三条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中央管理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前款规定以外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中央管理的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条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3-09-06 19:14:311

我国涉及国家安全方面的法律有什么

有关国家安全的法律法规包括:1、《国家安全法》规定国家安全工作应当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以军事、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以促进国际安全为依托;2、《反间谍法》;3、《反国家分裂法》;4、《国家情报法》;5、《宪法》。国家安全工作应当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以军事、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以促进国际安全为依托,维护各领域国家安全,构建国家安全体系,走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 第四条 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国家安全工作的领导,建立集中统一、高效权威的国家安全领导体制。 第五条 中央国家安全领导机构负责国家安全工作的决策和议事协调,研究制定、指导实施国家安全战略和有关重大方针政策,统筹协调国家安全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推动国家安全法治建设。国家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健全社会主义法治,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各项权利。国家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或者煽动颠覆人民民主专政政权的行为;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窃取、泄露国家秘密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境外势力的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
2023-09-06 19:14:411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内容有哪些

法律分析:安全生产主要法律法规是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规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等等。安全法规的作用:(1)安全法规是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的有效保障。(2)安全法规是保护劳动者安全和健康的重要手段。(3)安全法规是实现安全生产的技术保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物资、技术、人员的投入保障力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平台经济等新兴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本行业、领域的特点,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履行本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安全生产义务。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衍生问题:完善各项安全制度包括哪些内容完善各项安全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安全生产会议制度;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和使用制度;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和安全生产情况报告制度;3、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管理制度;4、安全生产考核和奖惩制度;岗位标准化操作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和职业卫生制度;5、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管理和使用制度。
2023-09-06 19:14:571

《安全生产法》是法律还是法规

以什么什么法结尾的是法律
2023-09-06 19:15:176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全书

法律主观: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和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矿安全生产监督机构等是进行全国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具体机构。负责对全国各地的生产安全进行监督与管理,制止违规生产、处罚违法行为。同时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的培训工作。它是安全生产法所确立的具体机构。一、监理安全责任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该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范围及监理内容(一)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生产监督管理1、承包单位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审核(1)机构与制度审核:项目经理部的组织机构设置、各部门的分工、职责等进行审查,并能适应项目的管理需要。(2)人员的审核:项目经理等管理人员均按规定到位且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岗位资格证在监理机构备案。(3)安全资格的审核:承包单位有“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有B、C类考核合格证,专职人员人数符合规定。2、分包单位资格审查(1)依据的审查:部分工程(不含主体)实行分包必须符合施工合同规定。(2)分包单位资质审查:专业分包单位的专业与资质等级符合分包工程有关规定。(3)分包单位驻场人员资质审查:项目负责人持有建造师(或项目经理)证,B类人员合格证,其他管理人员均持上岗证,专业安全员人数符合要求,且持有C类人员合格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应在监理机构备案。(4)专项施工方案审查:①程序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应有承包单位质量、技术、安全部门会签,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通过,施工方案有项目技术负责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有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通过。②对照强制性标准审查:内容要符合有关强制性标准,不得有违反强制性条文的内容,安全技术措施符合要求。③针对性审查:按该工程项目的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内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有专项施工方案,并附有安全验算结果,应组织专家论证审核,有专家论证审查报告。④时效性:应及时编制和审核,当项目环境有重大变化原编制的内容不能指导施工,应要求承包单位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重新编制或增补内容。3、特殊机械设备进场使用报验1)安装:安装单位资质和安装人员的上岗证备案,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并出具检测合格证文件报监理。2)验收:由承包单位组织安装单位,设备出租单位及检测单位进行安装、验收、出具合格证明文件,塔吊等需要有安监站备案的文件。3)审批:符合以上程序和提供有关资料合格可同意投入使用。4、开工条件报审1)安保体系报审,应急救援预案报审,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计划报审均已通过。2)地下障碍物已清除或查明,施工图及设计文件已经审图中心审查通过,并按计划提供齐全。(二)施工阶段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督促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章施工作业。每天定期巡视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作业情况。核查施工现场建筑机械和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并签署意见。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网架设、临时用电设备等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是否符合有关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要求。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并对施工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程序(一)项目监理机构依法履行监理安全责任的总体工作程序1、分析与评价项目所处的安全监理环境①自然环境(包括气候、地质情况等)(1)分析②技术环境(指项目的技术要求、如高耸结构物、高压设备安装)③管理环境(指施工企业的管理人员是否具备较强的管理意识、施工人员是否具有较强的安全生产意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数量与能力能否满足安全管理的需要等等)(2)在了解上述情况后,总监理工程师应该评价项目监理机构在本工程所处的安全环境确定本工程项目的安全工作管理方略。2、对有关的监理工作提出安全管理方面的要求(1)与安全有关管理①监理工作主要是执行有关强制性标准方面的方案审查工作。的两方面的工作②现场监理工作。(2)总监理工程师对两个方面的工作针对项目的具体情况提出具体的安全工作要求比如审查在基坑施工方案时一定要检查基坑的稳定性、它对周围建筑物的影响;检查模板工程时一定要检查验收模板及支撑系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能;在旁站时除了检查施工质量外,还要注意检查人的不安全行为与物的不安全状态等等。3、项目监理机构的安全管理工作分工及职责①在一般项目的监理机构中应该明确一名监理人员负责安全方面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②在技术较为复杂或规模较大的工程有必要设立一名专职的安全岗位监理人员,以统一管理有关安全方面的监理工作。注册监理执业人员未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责令停止执业3个月以上1年以下;情节严重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终身不予注册;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法律客观:《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2023-09-06 19:15:341

安全生产法规是国家什么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安全生产法规是国家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安全生产管理的基础和监督执法工作的重要技术依据。安全生产法规是国家法律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国家关于改善劳动条件,实现安全生产,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而采取的各种措施的总和。安全生产法属于国家的法律。法律、法规、规章等的区别如下:1、法律:是国家法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它可划分为基本法律和普通法律。2、法规:由国务院发布,包括有立法权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地方政府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的。3、规章:由国务院各部委等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如:《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等。安全生产法:全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它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2年6月29日通过公布,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第三条 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2023-09-06 19:15:431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是什么

安全生产法规是什么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023-09-06 19:15:554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概念和特点。

概念和特点:扯!
2023-09-06 19:16:166

煤矿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及法律法规都有哪些?

新华书店 买本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4.5元一本!
2023-09-06 19:17:093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内容有哪些

安全生产主要法律法规是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规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等等。安全法规的作用:(1)安全法规是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的有效保障。(2)安全法规是保护劳动者安全和健康的重要手段。(3)安全法规是实现安全生产的技术保证。完善各项安全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安全生产会议制度;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和使用制度;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和安全生产情况报告制度;3、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管理制度;4、安全生产考核和奖惩制度;岗位标准化操作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和职业卫生制度;5、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管理和使用制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物资、技术、人员的投入保障力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平台经济等新兴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本行业、领域的特点,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履行本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安全生产义务。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2023-09-06 19:17:201

涉及国家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有哪些?

我国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主要如下: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一条为了维护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保护人民的根本利益,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根据宪法,制定本法。有关国家安全的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反恐怖主义法》、《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网络安全法》、《国家情报法》、《核安全法》、《反国家分裂法》等等。国家安全法,是为了维护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保护人民的根本利益,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源烂理处罚法》第一条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和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职责,制陆谨定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碰悉告作,防止和乱裂模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哗缓制定本法。《中华人民共笑明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条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制定本法。
2023-09-06 19:17:311

我国国家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有很多呀,比如说保密法,国家安全法。
2023-09-06 19:17:391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对生产安全事故实行

法律主观:第九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一)未按照规定对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的;(二)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没有安全设施设计或者安全设施设计未按照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同意的;(三)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未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的;(四)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的。第九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一)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二)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三)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四)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五)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以及涉及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的海洋石油开采特种设备和矿山井下特种设备未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投入使用的;(六)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的。第九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一)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的;(二)对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或者未进行评估、监控,或者未制定应急预案的;(三)进行爆破、吊装以及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的;(四)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第九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一百条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十万元的,单处或者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承包方、承租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生产经营单位未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或者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第一百零一条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生产的生产经营活动,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第一百零二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一)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内,或者与员工宿舍的距离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二)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未设有符合紧急疏散需要、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或者锁闭、封堵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出口的。第一百零三条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的,该协议无效;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一百零四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操作规程的,由生产经营单位给予批评教育,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第一百零五条违反本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拒绝、阻碍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第一百零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给予降级、撤职的处分,并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至百分之一百的罚款;对逃匿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第一百零九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五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一千万元以上二千万元以下的罚款。二、安全生产包括哪些内容包括两个方面的安全:1、人身安全。(包括劳动者本人及相关人员)2、设备安全。安全生产工作:为搞好安全生产而开展的一系列活动。安全生产:是指在劳动生产过程中,通过努力改善劳动条件,克服不安全因素,防止事故的发生,使企业生产在保证劳动者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前提下顺利进行。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多少年《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九条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延期手续。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未发生死亡事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时,经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同意,不再审查,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延期3年。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六条 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2023-09-06 19:17:471

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有哪些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第三条 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第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第七条 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第八条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应当及时予以协调、解决。第九条 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本法,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本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国务院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第十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按照保障安全生产的要求,依法及时制定有关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并根据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适时修订。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执行依法制定的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第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第十二条 依法设立的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服务的中介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执业准则,接受生产经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技术服务。第十三条 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第十四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第十五条 国家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第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第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第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第十九条 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三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生产经营单位依照前款规定委托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第二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考核不得收费。第二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第二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第二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第二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第二十五条 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分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第二十六条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人、设计单位应当对安全设施设计负责。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审查部门及其负责审查的人员对审查结果负责。第二十七条 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并对安全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必须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验收部门及其验收人员对验收结果负责。第二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第二十九条 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第三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检测、检验机构对检测、检验结果负责。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的目录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第三十一条 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第三十二条 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审批并实施监督管理。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必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第三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第三十四条 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禁止封闭、堵塞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出口。第三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第三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第三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第三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第三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的经费。第四十条 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第四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生产经营项目、场所有多个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第四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组织抢救,并不得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第四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法律依据: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条例有以下8部: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4、《国务院令第296号 煤矿安全监察条例》5、《国务院令第302号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6、《国务院令第344号 危化品安全管理条例》7、《国务院令第397号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8、《国务院令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2023-09-06 19:17:591

安全生产部门规章有哪些

法律分析:1、重大危险源隐患排查制度 2、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3、危险化学品购销管理制度 4、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5、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6、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7、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8、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9、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物资、技术、人员的投入保障力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平台经济等新兴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本行业、领域的特点,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履行本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安全生产义务。
2023-09-06 19:21:251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哪个法律规定的

安全生产法
2023-09-06 19:21:353

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内容是什么

1、法律。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如:《安全生产法》、《消防法》、《职业病防治法》等。2、法规。由国务院发布,包括有立法权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地方政府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的。如:《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天津市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3、规章。由国务院各部委等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如:《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等。4、国家标准。由国家质量监督检疫总局发布。如:《重大危险源辨识》、《危险货物品名表》等。
2023-09-06 19:21:463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有哪些?

企业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登记日期:2011年6月30日序号 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名称 实施日期或标准号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02年11月1日2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009年5月1日3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1989年12月16日4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1995年1月1日5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2002年5月1日6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004年5月1日7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1997年10月1日8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2001年10月27日9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2008年1月1日10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1996年10月1日11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1998年1月1日12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2004年1月13日13 工伤保险条例 2004年1月1日14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2001年4月21日15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2009年5月1日16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2005年11月1日17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2002年3月15日18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 2002年5月12日19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2004年2月1日20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2004年5月1日21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2009年5月1日22 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2009年9月1日23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2007年6月1日24 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 2005年9月1日25 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 2005年9月1日26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2006年3月1日27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 2006年10月1日28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2004年5月17日29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2008年2月1日30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 2004年4月8日31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 1990年4月10日32 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 2000年10月1日33 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2006年12月8日3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2006年12月1日35 危险化学品名录 2002年版36 剧毒化学品目录 2002年版37 气瓶安全监察规定 2003年6月1日38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 2000年3月6日39 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 2002年11月15日40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 2002年5月1日41 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 2006年8月30日42 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2005.01.0143 河北省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 2001.08.3144 建筑物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50140-200545 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通则 GB13690-200946 安全帽 GB 2811-200747 安全色 GB 2893—200848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 2894—200849 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工业防护栏杆及钢平台 GB 4053.3—200950 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钢斜梯 GB 4053.2—200951 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钢直梯 GB 4053.1—200952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1999年版) GB5083-199953 安全带 GB 6095-200954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 GB 6441-8655 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 GB 7231-200356 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 GB 12158-200657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 GB 12801-200858 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 GB/T 13861-200959 用电安全导则 GB 13869-200860 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 GB15258-200961 易燃易爆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 GB17914-199962 腐蚀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 GB 17915-199963 毒害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 GB 17916-199964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GB 18218-200965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 50052-200966 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 GB50053-9467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50054-9568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 50057-94(2000年版)69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50058—9270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 GBZ2.1-200771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物理因素 GBZ2.2-200772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GBZ158-200373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规定 GB16483-200074 危险货物品名表 GB 12268-2005
2023-09-06 19:21:571

关于安全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国家有相关行业领域的安全法律,各行业也都有安全法规和章程。关于生产的:安全生产法;关于道路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消防的:消防法;关于网络的:网络安全法。上述几项法律属于国家基本的安全法律。
2023-09-06 19:22:072

推广普通话的宣传语有哪些?

学好普通话,走遍天下都不怕
2023-09-06 19:12:442

注册化工安全工程师待遇 未来前景好吗

注册安全工程师一共有七个专业方向,其中化工安全专业目前具有很大的人才缺口,许多企业和岗位都要求配备一定数量的化工类注安师,工资水平在6k-10k/月之间,前景十分可观。 化工类注册安全工程师工资待遇 一般一线城市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月收入在10000元以上,二三线城市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月收入在6000元以上,不过具体还是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来定。 根据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注册安全工程师属于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在个税专项扣除的继续教育里,可以按3600元/年(年度汇算清缴)进行申报扣税。 劳动者取得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等)的,按规定给予补贴。 化工类注册安全工程师就业前景 化工安全专业执业职业范围包括:化工、医药等行业(包括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石油天然气运输)等。 我们国家的化工产业已经进入了一个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开放、竞争和发展的新阶段。在这种飞速增长的情况下,生产安全也成为焦点问题,化工属于高危行业, 而在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也提出高危行业必须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 规定指出港口危险货物储存企业、装卸企业主要安全管理人员中分别至少有2名、1名具有中级以上化工专业技术职称或化工安全类注册工程师资格,预示着注安领域将迎来新的市场人才缺口和职业高峰。
2023-09-06 19:12:451

为什么我会喜欢上一个完全不一样的人呢?

我们在茫茫人海中寻寻觅觅,都想要找到一个能够携手一生的伴侣,从青丝到白首、相互扶持同行的亲密关系,几乎是每个人都想要拥有的。但我们很多时候都找不到一个真正合适的人。也有很多人总是对爱情有着这样那样的疑惑,经常有人询问我,从心理学的角度看,到底是找一个性格相似的人更容易维持亲密关系,还是要找个性格互补的人更能相处长久。对于这个问题,我也没办法给出真正准确详尽的答案,因为每个人都是不同的个体,每个人都是一个独立的系统,当我们尝试去给人归类时,或多或少都抹杀了人的个性而只寻求共性。所以,答案就是,不管是相似还是互补,适合的才是最好的,我相信听到这个答案,很多读者都不会买账,大家会觉得,说了等于没说。那么下面喵心理就从心理学的角度为大家介绍爱情的吸引力法则,也试着向大家解释,到底是相似型还是互补型的人适合作为灵魂伴侣相伴一生。爱情的吸引力法则两个人想要走到一起,建立亲密关系,吸引力是十分关键的要素,这种吸引力是超越理性的存在,可能你不想被一个人吸引,但你的脑海中会不知不觉间出现对方的身影,这也就是为什么,在那么多文学作品、故事传说中,会有“爱上不该爱的人”的情节。这样说似乎吸引力是一种虚无缥缈,无法把握的东西,其实并非如此,有很多因素可以影响两个人之间的吸引力,下面就为大家一一介绍。1. 时空接近这一点很容易理解,古人有一句诗叫做“近水楼台先得月”,就是这样的道理,我们更容易和时间空间上与我们接近的人产生相互吸引的感觉。心理学上有两种效应可以很好地解释这一点,其一是曝光效应,指对于熟悉的人,如果他们某个方面有污点时,曝光越久就越可能不喜欢;反之,如果没有这些负面印象的话,越熟悉就会越喜欢。当那些和我们更加接近,交往更加频繁的人身上没有什么让我们厌恶的缺点时,相处久了,我们自然会被对方吸引。另一个效应被称为熟悉法则,曾经有科学家做过这样的实验,以非常快的速度在受试者面前展示两个不同的人A和B的照片,播放的速度要足够快以确保受试者看不清楚照片的内容,只会组织受试者分别与照片上的两个人进行简短对话。实验结果表明,受试者观看的是谁的照片,就会更喜欢谁,观看A照片的人,会更喜欢A,而观看B照片的人会更喜欢B。这就说明,我们每个人都下意识地倾向于喜欢自己更熟悉的人。2. 人以群分,物以类聚心理学家研究发现,那些和我们三观以及意念相近的人,对于我们来说更具吸引力,这是因为这些人的存在侧面加强了我们对于自己三观和信念的确信,我们会感觉自己并不孤单,自己能够得到理解,也能够得到认同。因此,我们会很容易就喜欢上对方,从这个角度出发,两个人三观越相似,越能够为对方的存在提供社会认同,越是容易相互产生好感,继而发展成亲密关系。三观上相似,性格上互补可能是最好的选择看了上面的吸引力法则,可能很多读者会觉得,找伴侣是需要找相似的人,两个人越是相似,可能越是能够长久地在一起。这样的观点并不完全对,在爱情心理学中,也存在着一个互补定律,是指人们对自己缺乏的特质会有一种饥渴心理,更容易被与自己拥有不同特质的人吸引。这也就解释了在生活中,为什么很多人总是会找和自己性格反差很大的人作为伴侣,那些本身比较木讷的人,会找一个十分活泼的人作为伴侣,一个泼辣的女性会找一位比较沉默老实的男性,而一个依赖性强的人,则要找一个支配型的伴侣。看到这里,很多读者会认为我的说法前后矛盾,并不是这样,我们所说的相似,是三观上的相似,而我们所说的互补,则是性格和特质上的互补。所以,总的结论就是,三观上相似,性格上互补的伴侣可能是最好的选择。
2023-09-06 19:12:451

民间的打油诗

民间的打油诗   你听说过哪些元旦民间的打油诗吗?打油诗是民间文化的产物,随是下里巴人但是十分有韵味、且朗朗上口。下面我就在这里跟大家分享一些有趣的民间的打油诗,希望你们能对民间打油诗有。   民间的打油诗1   江山一笼统,井上黑窟窿。   黄狗身上白,白狗身上肿。   全诗用语俚俗,浅白显露,张打油名声就此传开。后来人们把用语俚俗的诗均称为打油诗。有趣的是,历代不少名人都偶有打油之作。相传苏轼长的是马脸,苏小妹的前额特宽,两人曾互作打油诗戏谑对方。苏轼首先发难:   前脚未出闺房内,额头已到华堂前。   苏小妹不甘示弱,反唇相讥道:   去年一点相思泪,今年始流到嘴边。   明初大才子解缙生性滑稽诙谐,机智善变,一次随朱元璋同出钓鱼,朱钓了半天,不见一条鱼上钩,大为光火,解缙忙在一旁恭维:   凡鱼不敢朝天子,万岁君王只钓鱼。   直说得朱“龙颜大悦”。明代的`唐伯虎生性孤傲,不愿贪图宝贵,写了一首打油诗挂在自己书房里表明心志:   不炼金丹不坐禅,桃花庵里酒中仙。   闲来写幅青山卖,不使人间造孽钱。   清代的郑板桥也有一首类似的自勉诗:   咬定青山不放松,立根原在破岩中。   千磨万击还坚韧,任尔东南西北风。   打油诗多用来嘲讽、戏弄别人。相传纪晓岚为某官母亲写寿联时,提笔即写:太老夫人不是人。某官脸上不觉青筋暴露,面色铁青。纪不慌不忙续道:九天仙女下凡尘。该官员转怒为喜,连叹精妙。不料纪大笔一挥,却是:养儿偏惯去为贼。该官员当即昏蹶在地。手下来弄醒他时,纪又续上一句:偷来幡桃敬母亲。再回头看那官员时,面色灰白,大汗淋漓,狼狈不堪,恰似去鬼门关走了一遭。同样的例子还有一个。古代某书生为一陶姓人家祝寿,献一打油诗道:   奈何奈何又奈何,奈何今日雨滂沱。   滂沱雨夜祝陶寿,寿比滂沱雨更多。   诗的前三句把主家气得暴跳如雷,结句异峰突起,神来一笔,使祝寿诗满篇生辉,足见书生运思之妙。   民间的打油诗2    (一)   种个南瓜像地球,架在五岳山上头。   把它扔进太平洋,地球又多一个洲。    (二)   一个稻穗长又长,黄河两岸架桥梁。   十辆汽车并排走,火车开来不晃荡。    (三)   一头肥猪大又长,猪身横跨太平洋。   猪背可以降飞机,猪身成了飞机场。    (四)   稻堆堆得圆又尖,社员堆稻上了天。   扯片白云擦擦汗,凑近太阳吸袋烟。
2023-09-06 19:12:461

如何判断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是公允的还是非公允的?

  强化上市公司重大关联交易披露和决策程序的要求  为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关联交易,上海证券交易所今日专门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该指引立足对现行规则中涉及关联交易规定的汇总,细化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和披露的流程,在局部放松管制的同时,进一步全面强化对关联交易的监管。其中,针对上市公司向关联人高溢价购买资产(溢价100%以上)的重大关联交易,指引做出了严格的披露和决策程序的要求。有一套标准,但是并不是很完善,找专业人士吧
2023-09-06 19:12:462

剪力墙钢筋接头介绍?

建筑企业进行剪力墙钢筋施工过程中,如何进行剪力墙钢筋接头施工,基本注意情况怎么样?以下是中达咨询小编整理剪力墙钢筋接头专业建筑术语相关内容,基本情况如下:小编通过建筑行业百科网站——建筑网建筑知识专栏进行查询,梳理剪力墙钢筋接头基本情况如下:剪力墙钢筋接头基本要求:1.钢筋混凝土剪力墙水平及竖向分布钢筋的直径不应小于8mm,间距不应大于300mm。2.厚度大于160mm的剪力墙应配置双排分布钢筋网;结构中重要部位的剪力墙,当其厚度不大于160mm时,也宜配置双排分布钢筋网。3.剪力墙水平分布钢筋的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2la。同排水平分布钢筋的搭接接头之间以及上、下相邻水平分布钢筋的搭接接头之间沿水平方向的净间距不宜小于500mm。4.剪力墙水平分布钢筋应伸至墙端,并向内水平弯折10d后截断(d为水平分布钢筋直径)。5.剪力墙墙肢两端的竖向受力钢筋不宜少于4φ12的钢筋或2φ16的钢筋;沿该竖向钢筋方向宜配置直径不小于6mm、间距为250mm的拉筋。6.剪力墙洞口上、下两边的水平纵向钢筋截面面积分别不宜小于洞口截断的水平分布钢筋总面积的1/2。纵向钢筋自洞口边伸入墙内的长度不应小于受拉钢筋的锚固长度。剪力墙钢筋接头注意事项:1、立2~4根竖筋:将竖筋与下层伸出的搭接筋绑扎,在竖筋上画好水平筋分档标志,在下部及齐胸处绑两根横筋定位,并在横筋上画好竖筋分档标志,接着绑其余竖筋,最后再绑其余横筋。横筋在竖筋里面或外面应符合设计要求。2、竖筋与伸出搭接筋的搭接处需绑3根水平筋,其搭接长度及位置均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本书中"纵向受拉钢筋的最小搭接长度表"。3、剪力墙筋应逐点绑扎,双排钢筋之间应绑拉筋或支撑筋,其纵横间距不大于600mm,钢筋外皮绑扎垫块或用塑料卡。4、剪力墙与框架柱连接处,剪力墙的水平横筋应锚固到框架柱内,其锚固长度要符合设计要求。如先浇筑柱混凝土后绑剪力墙筋时,柱内要预留连接筋或柱内预埋铁件,待柱拆模绑墙筋时作为连接用。其预留长度应符合设计或规范的规定。5、剪力墙水平筋在两端头、转角、十字节点、连梁等部位的锚固长度以及洞口周围加固筋等,均应符合设计、抗震要求。6、合模后对伸出的竖向钢筋应进行修整,在模板上口加角铁或用梯子筋将伸出的竖向钢筋加以固定,浇筑混凝土时应有专人看护,浇筑后再次调整以保证钢筋位置的准确。更多关于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点击底部客服免费咨询。
2023-09-06 19:12:481

简历各要素写作小技巧

简历各要素写作小技巧   简历各要素写作小技巧,如何制作一篇优秀的简历是不少朋友找工作非常重视的问题,简历要写清楚哪些东西,这些都是非常关键的,下面一起来聊聊,简历各要素写作小技巧。   简历各要素写作小技巧1   应如何选择照片:选取的相片跟你的应聘职位要有关联。    例如:   1)你应聘的是技术类,你的相片就可以比较随意,体现出你的创意性和认真的程度,或者体现你的能力,你从事技术性工作,也可以选取以获奖证书作背景的相片。   2)应聘销售行业的,穿着必须比较正式,让人感觉很有精神、充满朝气。所以相片最好是生活的近照,可以体现你的精神面貌的。   教育背景:学校+专业   如果还有空位就写上我们学校的半军事化传统,例如括号原第一军医大学等。另外也可以写上大学专业学习的主要课程。   求职意向:最好有针对性地写一到两个职位,不宜过多。   相关经历:填写与你求职岗位相关的经历,即能支持你的求职意向的经历。   例如为教务处做了一个教务系统。这里你可以为你的经历包装一下,有一定的上浮空间。    获奖情况   尽量填写所有奖项,奖项太多的就选重要的部分,避免篇幅过多过杂;获奖项少的人也可以写上驾驶证或者献血证等,避免太空。最好注明是面试时带原件,体现奖项的真实性   社会实践:社会实践多的人要突出重点和有针对性,社会实践少的人可以全部写上。   相关技能:包括四六级证书,计算机等级和自学考试的证书等。还可以写上自学但没有参加考试的技能,例如你的排版很强,可以写擅长排版   个人评价:突出自己的优势,最好写上跟公司企业文化以及应聘职位相关的东西    注意事项   1、绝对不要出现任何拼写、语法、标点错误。   2、在创作简历之前,预先确定谁是阅读者。然后根据界定的阅读者创作简历。   3、简历必须能够将你的技能与未来顾主的需求相配合。   4、简历必须能够描述出你的市场价值,并且在20秒中或更短的时间内,回答这个问题,“我为什么要雇佣你?”   简历各要素写作小技巧2    1、简历重点突出   一个人的经历是很多HR关注的重要环节,因而简历也是HR对你产生良好第一印象的关键,如果有一个理想工作值得你去争取,如何制作一份具有战斗力的简历就需要好好研究。有无工作经验的人简历重点突出有所不同。   应届大学毕业生重点为个人资料、优势简介、学历背景、社团经验与经历、荣誉、特殊技能与训练、参与过的社会活动等。在职人士应包括个人资料、经验与优势简介、工作经验、荣誉、特殊技能与训练、参与过的活动、学历背景等。    2、确定职业定位及目标,强调个人核心竞争力与技能   求职前应明确自己的职业定位及求职目标,同时对目标求职企业的背景、工作内容、企业文化进行前期了解,并将自己在教育背景、经验或技能等方面能够吸引HR的核心优势突显出来。在自己的教育背景、社团经验或工作历练、荣誉、特殊技能与训练、参与过的活动等经历上,强调有符合企业需求的个人优点、成就与能力。    3、格式简明清晰,一目了然   以点列式、表格、粗体字及副标题等方式,让HR能够快速且清楚地了解你的资料,在回应招聘要求时,可引述广告中的特殊要求,然后将自己的符合之处或经历一一列出,将其归纳为一系列要点,并在每个要点前加着重号。    4、明智选择简历模版   简历的页数以不超过两页为宜,如申请的职位非常符合你的教育背景和工作经历时,可采用时序型模版制作简历,按逆时序记录你的经历,在叙述内容上注重在著名公司工作的经历和稳定而持续有晋升的工作经历,文字应精简有力。   如教育背景与工作经历与申请职位无明显逻辑关系,但可提炼可迁移技能满足职位要求时,可采用技术型简历模式,突出各项优势而非时间顺序,综合各项工作经历、活动及教育背景相关要素,以突出管理、技术或其他综合技能。教育或工作过程中存在职业空白期或过于频繁跳槽者适合该类型简历。   简历各要素写作小技巧3    简历之“突出重围”   信息不平衡:求才企业、求职者之间信息的不平衡,会给彼此带来时间、精力的浪费,求职者很可能因此对企业留下不良印象,在以后求职过程中有意识的予以过滤。为帮助双方之间的信息透明化,很多网站采取了相应对策,如104人力银行就为求才企业设置了主动提醒功能:收到的简历是否已认真过目,找到合适人选后应及时关闭招聘栏目等。   一份简历包打天下:简历内容应具有极强的针对性——不同的职位对于工作经验、个性特质和爱好特长等方面的要求不同,应该有意识的突出重点。如在应聘内勤和外勤这两种截然不同职位时,一份通吃的样板简历显然不如量身定做的个性简历更受关注。   不刷新简历:很多招聘网站都会根据简历的刷新时间进行排序,那些时常刷新的简历自然会排位靠前,更能引起HR的注意力。104人力银行还会提供一个按简历刷新时间进行搜索的功能,很显然,大多HR在下载简历时首先就会利用这项功能,把那些已经半年甚至一年多没有刷新的简历过滤掉——因为一个对待简历如此马虎的人,谁能保证他会对工作认真,更何况简历里的信息恐怕已经严重滞后了。   不在意附加功能:一些招聘网站还会结合求职者需求,设置一些实用且贴心的功能,如104人力银行提供的求职信模块、可向HR信箱直投简历的主动应聘功能、针对优秀简历进行认证服务的“红印推鉴”等。陈志钰先生表示,聪明的求职者懂得如何认识并善用这些服务,以便让自己的起步更高更快。    简历之锦上添花   除了做到不出错外,如何在简历中特别加“料”,做到差异化也是非常有讲究的。陈先生认为,找工作对于个人而言非常重要,所以应保持积极主动寻找机会的态度,并善于利用一切可资利用的资源。   求职信:假设你在104人力银行看到一个职位,仅仅将简历上传是远远不够的。104人力银行还会为求职者提供“求职信”功能,便于体现自己特色化的.东西,快速实现差异化。需要提醒的是,虽然网上有许多帮助求职者写求职信的范本,但千万不要偷懒而照本宣科,因为千人一面的大众化求职信逃不出HR的“火眼金睛”,正确的做法应该是消化其架构后,把自己的优势、特点融入其中,撰写出属于自己的独一无二的求职信。   主动应聘功能:看到合适的职位信息,除了在招聘网站上投递简历外,还可以直接发送到求才企业HR的信箱,增加被企业HR关注到的几率。   此外,如果简历投递一段时间后还是没有得到回复,求职者也可以尝试给HR打电话,做一个简单的询问和介绍,让HR切实感受到你的用心和积极主动。但陈先生同时提醒到,主动询问时一定要注意使用礼貌用语,并在不妨碍HR正常工作的情况下进行,否则只会画蛇添足,适得其反。   添加创造力:如别人都用文字作冗长描述时,你可以用PPT、网页等个性化手段来彰显自己的创新能力、工作能力等,但要注意表现形式应与自己的求职意向相契合,能为自己的简历加分,而不是落入为了形式而形式的窠臼。   引用别人的评价:简历通常会有一个“特长描述”或“自我评价”的栏位,这让很多求职者感到头疼:不填,HR会认为你对自己缺少清晰的总结与认识;填,大家又千篇一律毫无特色。对此,建议可适当的引用别人对你的评价,即客观真实又能引起共鸣和注意。
2023-09-06 19:12:501

普通话的宣传语

普通话的宣传语1   1. 说普通话是比微笑更甜美的沟通。   2. 普通话是你我他顺利沟通的桥梁。   3. 工作轻松生活美好,多亏普通话讲得好。   4. 大家全说普通话,走南闯北不尴尬。   5. 请讲普通话,方便你我他。   6. 学会普通话,让你轻松走天下。   7. 中国人要说自己的话——普通话。   8. 请记住:说普通话也是爱国的表现。   9. 祖国人民心连心,普通话连着你我他。   10. 语言美也是一种美,普通话更能体现语言美。   11. 普通话,用处大,利国利民少不了它。   12. 你想方便交流吗?那么请讲普通话。   13. 说的好不如做的好,做的好更要说的好   14. 发扬国风,从说中国话起;说中国话,从普通话始   15. 要想闯天下,先说普通话。   16. 促进民族融合,加强民族团结,请讲普通话。   17. 普通话流利,找工作顺利。   18. 说一口流利普通话,做一个真正中国人。   19. 想与他人更好的沟通吗?请用共同语言——普通话   20. 为了使我们的生活更和谐,请您讲普通话。   21. 普通话——最洁净的牙膏,净化您的口腔。   22. 拉近彼此的距离,体验说普通话的魅力。   23. 说普通话,走遍天下。——韩跟坡   24. 让世界的每一处角落都留下您那标准优雅的声音。   25. 便于沟通有办法,请您讲好普通话。   26. 普通话是人类最美丽的语言,说说看吧   27. 用您那流利的普通话,给人带来春天,带来温暖。   28. 做地地道道的中国人,讲地地道道的普通话。   29. 说标准普通话,做文明中国人。   30. 请说普通话,说出您的修养和气质。   31. 普普通通说普通话,文文明明做文明人。   32. 请讲普通话——中国人民大众的话。   33. 讲一口流利的普通话,让您事业有成。   34. 出口成章普通话,沟通世界无极限。   35. 二十一世纪,你还不会说普通话吗?   36. 我酷,我流行,因为我说普通话。   37. 说好普通话,走南闯北都不怕。   38. 普通普通,路路畅通。   39. 普通普通,说话正统。   40. 大家都说普通话,世界因你而精彩。 普通话的宣传语2   1、讲普通话,标标准准;写规范字,堂堂正正。   2、将普通话,做文明人,走小康路。   3、说普通话,迎四方宾客;用文明语,送一片真情。   4、爱国旗,唱国歌;说普通话,用规范字。   5、普通话是最美的语言   6、人人都说普通话,四海一家语相连。   7、普通话不普通,她是人们走向未来的标志,她让我们与奥运接轨,与世界接轨!   8、说地地道道普通话,做堂堂正正中国人   9、爱我大中华,讲好普通话。   10、学好普通话,沟通你我他。   11、出口成章普通话,沟通世界无极限。   12、面向现代化,推广普通话。   13、普通话,给你美丽的人生增添一份精彩!   14、正确使用祖国语言文字,做堂堂正正的中国人。   15、我是中国娃,爱说普通话   16、说好普通话,热爱我中华;普及普通话,世界看中华。   17、说好普通话,方便、文明又高雅。   18、学说普通话,推广靠大家。   19、说普通话,迎四方宾客,用问民语,送一片真情。   20、规范字,大有用,能看清,不会错。   21、爱国旗,唱国歌,说普通话   22、说好普通话,方便你我他。   23、正确使用祖国的语言文字,大力推广普通话。   24、普及普通话,四海是一家。   25、人人都讲普通话,处处盛开文明花。   26、沟通——从普通话开始。   27、说普通话,用规范字,树新形象。   28、说普通话,写规范字,做好学生。   29、规范语言文字,弘扬民族文化。   30、文明语深入男女老少心,普通话融汇东西南北情。   31、普通话是沟通的工具,规范字是文明的标志。   32、让标准的.语言充满家园;让正确的文字流行身边。   33、普通话是您出行的第一名片。   34、可爱中国娃,爱说普通话。   35、说普通话,从我做起。   36、讲普通话,做中国人;写规范字,做文明人。   37、树立语言规范意识,提高民族文化素质。   38、普通话,通天下。()   39、请说普通话,书写规范字;使用文明语,争做文明人。   40、讲普通话,写规范字,做文明人,创新风尚。   41、心相印,语相通,和谐共处乐融融。   42、推广普通话,责任你我他。   43、勤为谁靓;文明语,胜蜜橘,沁人心脾名声扬。   44、你我都讲普通话,共建和谐新华夏。   45、普通话——情感的纽带,沟通的桥梁。 普通话的宣传语3   1. 普通话情感的纽带,沟通的桥梁。   2、心相印,语相通,和谐共处乐融融。   3. 正确使用祖国的语言文字,大力推广普通话。   4. 讲普通话,标标准准;写规范字,堂堂正正。   5. 普通话,给你美丽的人生增添一份精彩!   6. 规范语言文字,弘扬民族文化。   7、普及普通话,四海是一家   8、面向现代化,推广普通话   9、积极普及普通话,齐心协力奔小康   10、树立语言规范意识,提高民族文化素质   11. 推广普通话,责任你我他。   12. 面向现代化,推广普通话。   13. 说普通话,从我做起。   14. 说好普通话,方便你我他。   15、普通话:情感的纽带,沟通的桥梁   16、说普通话,迎四方宾客;用文明语,送一片真情   17、沟通从普通话开始 普通话的宣传语4   1.你我都讲普通话,共建和谐新华夏。   2.沟通,从普通话开始。   3.说流利的普通话,做文明的实验人。   4.说一口流利普通话,做一个真正中国人。   5.普通话流利,找工作顺利。   6.实现顺畅交流,构建和谐社会。   7.说标准普通话,做文明中国人。   8.推广通用语言,共建和谐社会。   9.大力推广普通话,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   10.普通话同青春携手,文明语和时尚并肩。   11.用您那流利的普通话,给人带来春天,带来温暖。   12.普通话13亿颗心与心之间的桥梁。   13.四海同音,万众一心。   14.中国人要说自己的话普通话。   15.美丽青春、魅力语言。   16.推广普通话,沟通你我他。   17.普通话是我们的校园语言。知心先知音请讲普通话。   18.你若有志走天下,先要学好普通话。   19.积极普及普通话,齐心协力奔小康。   20.南腔北调难达意,同声同音能传情。   21.减少方言差异,拉近你我距离。   22.说普通话,写规范字。   23.推广普通话,共筑中国梦。   24.工作轻松生活美好,多亏普通话讲得好。   25.畅谈普通话,传播龙文化。   26.四海音,普通话;神州行,就靠它。   27.普通话是人类最美丽的语言,说说看吧!   28.推广普通话,爱我大中华。   29.为了使我们的生活更和谐,请您讲普通话   30.祖国人民心连心,普通话连着你我他。   31.让普通话不普通,让平凡人不平凡。   32.大力推广普通话,华夏文化传天下。   33.汉语走世界,沟通促和谐。   34.请说普通话,说出您的修养和气质。   35.心相印,语相同,轻松沟通乐无穷。   36.想与他人更好的沟通吗?请用共同语   37.讲普通话,写规范字,做文明人,创新风尚。   38.拉近彼此的距离,体验说普通话的魅力。   39.大家都说普通话,南北沟通不尴尬。   40.推广普通话,弘扬爱国情。   41.推广普通话,靠你、靠我、靠大家。   42.写好规范字、讲好普通话。   43.世上语言千千万,最是悦耳普通话。   44.做地地道道的中国人,讲地地道道的普通话。   45.普通话是你我他顺利沟通的桥梁。   46.让世界的每一处角落都留下您那标准优雅的声音。   47.普普通通说普通话,文文明明做文明人。   48.出口成章普通话,沟通世界无极限。   49.大家都说普通话,世界因你而精彩。   50.说普通话是时代的需求,时尚的追求。   51.你想方便交流吗?那么请讲普通话。   52.普通普通,说话正统。   53.说普通话是比微笑更甜美的沟通。   54.四海同音普通话,沟通和谐兴中华。   55.真情交流普通话,和谐人际暖天下。   56.语言美也是一种美,普通话更能体现语言美。   57.学会普通话,让你轻松走天下。   58.面向现代化,推广普通话。   59.请讲普通话,中国人民大众的话。   60.普通话,架起沟通桥梁;共同语,传递人间真情。   61.普通话,用处大,利国利民少不了它。   62.使用普通话,将会使您看起来更有风度。   63.说好普通话,朋友遍天下。   64.齐来推广普通话,传承文化靠大家。   65.家乡话亲切限家乡,普通话通用不普通。   66.说好普通话,方便你我他。   67.普及普通话,四海是一家。   68.说好普通话,走南闯北都不怕。   69.请讲普通话,讲清普通话。   70.普及天南地北,通达五湖四海,话传你我心声。   71.说普通话,让生活更精彩,让社会更温馨。   72.普通话,使你我靠得更近。   73.同讲普通话,同传中国情。   74.我是中国娃,爱说普通话。   75.树立语言规范意识,提高民族文化素质。   76.大家全说普通话,走南闯北不尴尬。   77.发扬国风,从说中国话起;说中国话,从普通话开始。   78.华夏一语连心,大爱永驻;四海同声相应,和谐共生。   79.新闻媒体要成为推广普通话的榜样。   80.普华夏之声音,通天下之语言,话中华之文明。   81.普通话承载文明,光彩中华。   82.爱国旗,唱国歌,说普通话。   83.人人都讲普通话,同语同音促和谐。   84.要想闯天下,先说普通话。   85.全民推广普通话,共建和谐新中华。   86.普通话是情感的纽带,沟通的桥梁。   87.促进民族融合,加强民族团结,请讲普通话。   88.积极普及民族共同语,增加中华民族凝聚力。   89.讲一口流利的普通话,让您事业有成。   90.讲好普通话,朋友遍天下。   91.常讲标准普通话,塑造教师好形象。   92.华夏连心,和谐同音。   93.请讲普通话,不分你我他;讲好普通话,共爱一个家。   94.便于沟通有办法,请您讲好普通话。   95.说普通话,从我做起。   96.普通话:神州音,华夏情。   97.普及普通话,沟通无障碍。   98.我酷,我流行,因为我说普通话。   99.普通普通,路路畅通。   100.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101.请记住:说普通话也是爱国的表现。   102.说普通话,迎四方宾客;用文明语,送一片真情。   103.说普通话,走遍天下。   104.二十一世纪,你还不会说普通话吗?   105.说的好不如做的好,做的好更要说的好。   106.心相印,语相通,共奔小康乐融融。   107.普通话不普通,一话在口事事通。   108.齐讲普通话,共浇和谐花。   109.一字一句普通话,千言万语绘中华。   110.普及共同语,通达华夏情。   111.人人齐讲普通话,和谐社会美如画。   112.文明语深入男女老少心,普通话融汇东西南北情。 普通话的宣传语5   1.面向现代化,推广普通话。   2.说普通话,写规范字,做好学生。   3.学说普通话,推广靠大家。   4.请说普通话,书写规范字;使用文明语,争做文明人。   5.说好普通话,方便、文明又高雅。   6.普通话,给你美丽的人生增添一份精彩!   7.人人都讲普通话,处处盛开文明花。   8.正确使用祖国的语言文字,大力推广普通话。   9.爱国旗,唱国歌;说普通话,用规范字。   10.普通话是您出行的第一名片。   11.讲普通话,标标准准;写规范字,堂堂正正。   12.说普通话,从我做起。   13.普通话——情感的纽带,沟通的桥梁。   14.说好普通话,方便你我他。   15.推广普通话,责任你我他。   16.规范语言文字,弘扬民族文化。   17.心相印,语相通,和谐共处乐融融。   18.说好普通话,热爱我中华;普及普通话,世界看中华。 普通话的宣传语6   1.说普通话,交四方友   2.一句中国话,一份中国情;一口普通话,一颗中国心   3.文明语融入男女老少心,普通话贯通东西南北情   4.我骄傲,我是中国人;我自豪,我说普通话   5.我是中国娃,爱说普通话   6.学好普通话,是每个中国人的责任;用好普通话,是每个中国人的骄傲   7.普通话,让社会更温馨,让生活更精彩   8.说普通话,迎四方宾客;用礼貌语,创文明社区   9.普及九州,通达四海,话为良媒,心无阻碍   10.一人一句普通话,中华美德靠大家   11.用普通话构建一个语言家园:心,可以住得更近   12.大家来说普通话,亲情关爱遍中华   13.同在一片蓝天下,人人都说普通话   14.同祖同根,同声同心,同讲普通话,同传中国情   15.推广普通话,四海为一家   16.普通话,让彼此靠得更近   17.一字一句普通话,千言万语绘中华   18.普通话沟通人与人;普通话连结心与心   19.普通话九州通,做生意定兴隆   20.推广普通话,弘扬爱国情   21.普通话——给你我多一点沟通,给世界多一点精彩   22.我爱我中华,我说普通话   23.一家人不说两家话,中国人爱说普通话   24.说普通话,爱新中华;携万众心,建现代化   25.学习普通话,行动在大家;推广普通话,依靠你我他 普通话的宣传语7   1、说普通话,迎四方宾客;用礼貌语,创礼貌社区。   2、用普通话构建一个语言家园:心,能够住得更近。   3、我是中国娃,爱说普通话。   4、普通话是校园语言。   5、树立语言文字规范意识,提高中华民族文化素质。   6、“普通话——亿颗心与心之间的桥梁。   7、中华民族大团结,同心同德同语言。   8、一句普通话,知心你我他;句句普通话,真情传万家。   9、普及普通话,公务员要带头。   10、一字一句普通话,千言万语绘中华。   11、一句普通话,知心你我他;句句普通话,真情传万家。   12、普通话与素质同在,与形象同伴,与礼貌同行。   13、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用礼貌语,做礼貌人。   14、大力推广普通话,华夏文化传天下。   15、华夏一语连心,大爱永驻;四海同声相应,和谐共生。   16、同在一片蓝天下,人人都说普通话。   17、减少方言差异,拉近你我距离。   18、说普通话,交四方友。   19、树立国民新形象,人人都讲普通话。   20、说流利的普通话,做礼貌的上海人。   21、普通话——您出行的第一张名片。   22、大力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共塑城市礼貌新形象。   23、用普通话连结世界,让全世界瞩目中华。   24、我骄傲,我是中国人;我自豪,我说普通话。   25、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开口一件事:大家说好普通话。   26、方言土语难通话,心心相融普通话。   27、说普通话,迎四方宾客;用礼貌语,送一片真情。   28、树立语言文字规范意识;提高中华民族文化素质。   29、异口同讲普通话,齐心共建现代化。   30、南腔北调陌路人,普通话亲一家人。   31、说好普通话,方便你我他。   32、社会就是一个家,人人都讲普通话。   33、说好普通话,朋友遍天下。   34、同祖同根,同声同心,同讲普通话,同传中国情。   35、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   36、普通话天天讲,好情绪天天有。   37、说地地道道普通话,做堂堂正正中国人!   38、拉近彼此的距离,体验说普通话的魅力。   39、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40、一句中国话,一份中国情;一口普通话,一颗中国心。   41、大力推广普通话,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   42、大力普及普通话,提升市民素养和城市礼貌新形象。   43、普及普通话,推行规范字,维护国家主权统一,促进社会礼貌进步。   44、推广普通话,沟通你我他。   45、人人都说普通话,个个都是顶呱呱;爱讲普通话,人人都夸他。   46、大力推广普通话,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   47、规范社会用语用字,建立全国礼貌城市。   48、大家来说普通话,亲情关爱遍中华。   49、家乡话亲切限家乡,普通话通用不普通。   50、发扬国风,从说中国话起;说中国话,从普通话开始。
2023-09-06 19:12:541

什么是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和非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我举一个例子啊:比如以你父亲为主体,他的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就是:你、你的弟弟妹妹哥哥姐姐,判断依据为你们都是他的血亲子女,受他直接管束,所以你父亲编制他的家庭资产时要把你们都算进来,你们都是他合并范围内关联方。他的非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就是:你的姑姑、叔叔、伯伯,判断依据为他们和你父亲都是你爷爷的血亲子女,彼此之间都有血亲关系,共同受你爷爷管束,但是你父亲在编制他自己的家庭资产时不能把你姑姑叔叔伯伯的资产算在里面,所以是非合并范围的关联方。他们是你爷爷的合并范围关联方。(这里默认你爷爷是独子,不然关联方范围还要扩大)当然,我的例子只能大概回答一下你的问题,如果要精细起来,还要补充很多的。
2023-09-06 19:12:541

打油诗有哪些?

想查询相关韵脚 推荐您使用 《韵脚大全》 软件,网络搜索一下就有下载了
2023-09-06 19:12:579

什么是数学期望?如何计算?

数学期望的定义 定义1: 按照定义,离散随机变量的一切可能值工与对应的概率P(若二龙)的乘积之和称为数学期望,记为咐.如果随机变量只取得有限个值:x,、瓜、兀 源自: 挡土墙优化设计与风险决策研究——兼述黄... 《南水北调与水利科技》 2004年 劳道邦,李荣义 来源文章摘要:挡土墙作为一般土建工程的拦土建筑物常用在闸坝翼墙和渡槽、倒虹吸的进出口过渡段,它的优化设计问题常被忽视。实际上各类挡土墙间的技术和经济效益差别是相当大的。而一些工程的现实条件又使一些常用挡土墙呈现出诸多方面局限性。黄壁庄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混凝土生产系统的挡土墙建设在优化设计方面向前迈进了一步,在技术和经济效益方面取得明显效果,其经验可供同类工程建设参考。 定义2: 1 决定可靠性的因素常规的安全系数是根据经验而选取的,即取材料的强度极限均值(概率理论中称为数学期望)与工作应力均值(数学期望)之比 随机变量的数学期望值 在概率论和统计学中,一个离散性随机变量的期望值(或数学期望、或均值,亦简称期望)是试验中每次可能结果的概率乘以其结果的总和。换句话说,期望值是随机试验在同样的机会下重复多次的结果计算出的等同“期望”的平均值。需要注意的是,期望值并不一定等同于常识中的“期望”——“期望值”也许与每一个结果都不相等。(换句话说,期望值是该变量输出值的平均数。期望值并不一定包含于变量的输出值集合里。) 单独数据的数学期望值算法 对于数学期望的定义是这样的。数学期望 E(X) = X1*p(X1) + X2*p(X2) + …… + Xn*p(Xn) X1,X2,X3,……,Xn为这几个数据,p(X1),p(X2),p(X3),……p(Xn)为这几个数据的概率函数。在随机出现的几个数据中p(X1),p(X2),p(X3),……p(Xn)概率函数就理解为数据X1,X2,X3,……,Xn出现的频率f(Xi).则: E(X) = X1*p(X1) + X2*p(X2) + …… + Xn*p(Xn) = X1*f1(X1) + X2*f2(X2) + …… + Xn*fn(Xn) 很容易证明E(X)对于这几个数据来说就是他们的算术平均值。 我们举个例子,比如说有这么几个数: 1,1,2,5,2,6,5,8,9,4,8,1 1出现的次数为3次,占所有数据出现次数的3/12,这个3/12就是1所对应的频率。同理,可以计算出f(2) = 2/12,f(5) = 2/12 , f(6) = 1/12 , f(8) = 2/12 , f(9) = 1/12 , f(4) = 1/12 根据数学期望的定义: E(X) = 1*f(1) + 2*f(2) + 5*f(5) + 6*f(6) + 8*f(8) + 9*f(9) + 4*f(4) = 13/3 所以 E(X) = 13/3, 现在算这些数的算术平均值: Xa = (1+1+2+5+2+6+5+8+9+4+8+1)/12 = 13/3 所以E(X) = Xa = 13/3
2023-09-06 19:12:444

物探是干什么的啊?

物探就是给地球做CT,通俗来说就是探测地球内部结构与构造、研究岩石物理性质、观测各种物理场的分布及其变化、寻找能源和资源。工程物探泛指用于解决工程勘察中有关工程地质、水文地质问题的一种地球物理勘探方法,其应用的物理基础是地下地球物理场(重力场、电磁场、弹性波场等等)受地下地质体影响。应用领域包括:1、区域性地质调查,如区域内断裂构造、基岩风化情况、建筑物持力层分布等等。2、工程地质环境调查,为工程设计提供资料,普查工程周围可能出现的地质灾害。3、超前地质预报,如地铁等工程施工时对砂层软土层的探测。4、工程施工质量与施工状况监测,如桩基检测、混凝土质量检测、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水库大坝渗漏等。5、考古调查。
2023-09-06 19:12:431

冬泳的适宜温度是多少?

冬泳的适宜温度:8℃——14℃。1、14℃水温以下可以称之为冬泳,而水温在低于8℃以下的时候冷、麻、强冷刺激的感觉开始强烈,因此把水温在8℃时作为冬泳的冷度标志。2、水温在14℃时,一般可游泳14分钟,以后水温每降低1度相应同步减少冬泳的时间1分钟,也就是到1度左右的水温时只冬泳1分钟左右。要以自己在水中没有感觉第2次寒冷就出水,出水后无明显发抖现象,5至10分钟所测得的腋下温度要达到27.4度,才是安全的,以此作为冬泳安全的标准,10分钟后要能恢复到正常体温为在水中游泳时间的控制原则。
2023-09-06 19:12:437

苏霍姆林斯基《教师应制定哪些计划》读后感

苏霍姆林斯基《给教师的建议》读后感本人1999年参加工作,在碌碌无为中度过了12年。真正开始有意义的读书还是从2011年学校申报市级科研课题开始。从那时候以后,我便对读书有了自己的体悟,从中汲取营养。像学校征订的各种杂志:《辽宁教育》、《中小学教学研究》、《中学政史地》、《班主任》、《现代教育管理》、《课堂内外·教师》等;本地刊物像《清原教育研究》、《抚顺教育》等;自己订购的《思想政治课教学》、《中学政治教学参考》、《新课程研究》(基础教育);再有就是阅读各类书籍,包括本学科的和通识性的。2014年1月,我从一位朋友手中借到了20世纪苏联教育经典译丛之一——苏霍姆林斯基《给教师的建议》。一个假期,没读多少,把建议的前20条勉强读完了。结合每条建议写下了2万余字的读书笔记。春季开学,根据学校调整,我又有了新的工作岗位——德育主任。可以说14年的上半年基本上没读什么书,我花了大量精力去适应自己新的角色。只写下了一些德育手记和案例,但总感觉时间紧张。读书少了很多。10月份以后,我终于不再为自己没有时间而开托。坚持每天清晨3点起来阅读、思考和写作。我要尽快完成我的读书计划。到今天,苏霍姆林斯基《给教师的建议》的阅读已读完近一半。在这里节选我的一部分点滴体会与大家分享,一起共同成长。作为班主任,感觉最头疼的就是后进生的转化和教育工作。我建议您读读第六条建议“谈谈对‘后进生"的工作”。我把我的一点感悟与大家分享。对于智力问题造成的后进生,我看不是补课所能解决的!我认为补课是“有钱人的游戏”和“造就有钱人的游戏”。苏老认为“补课”是什么?就是“让学生学会在课堂上没有掌握的教材。”眼下的“补课”无外乎两种:一是特长生,各种特长班;二是知识性,以升学为目的,通过补课,提升应试本领,拿到高层象牙塔的入场券。于是“阔佬们”开始为孩子们打造理想,不让孩子们输在起跑线上。开始了疯狂的有钱人的竞技活动。以知识性为主的补课,好在是认识到了读书还是有用的。但被那些“被造就的有钱人”找到了致富门路,他们在课堂上轻描淡写,为课后的“补课”埋下伏笔。教育的本质在于唤醒!后进生一旦被唤醒,他们是很有可能变成“后劲生”的。他们的潜力一旦被开发出来,是难以想象的!让我们用良知去唤醒可爱的学生吧!苏老关于做好后进生工作的最好的途径就是阅读。这里由于时间关系,我不做赘述。就想和大家分享我的一句话:读书有三种结果‘一是为你戴上近视镜;二是为你戴上望远镜;三是为你戴上显微镜"。接下来,我谈谈对第八条建议“关于获取知识”的理解。首先一定要使学生的学习活动成为一种思考活动。就是我们先人说的“学贵有疑”。用我的话来理解就是备课时,多给学生留白,让学生有自己思考的空间和时间。而给学生的留白处,恰恰是教师精确备课所产生的。如何让学生产生疑问?“苏老”的建议主要是从“讲”与“不讲”谈起的。那就是要根据学情的不同,“该细讲时就细讲啊,准确把握我的课堂啊!啊哈伊儿、伊儿哟喂,该不讲时就不讲啊,不把学生放一旁啊!”很多时候,不是我们去替代学生思考和疑问,而是帮助他们做好思考和疑问的短板,让他们在知识的海洋里更多的知识。这才是学习,用知识获取知识!有效教学和高效课堂始终是每位教育人的永恒追求。建议大家看看第十一条“思考教材是上课的一个阶段”。这里我还是谈谈课堂教学效率吧。新课改以来,人们从来没有停止过对课堂教学效率的追求。一时间出现了“先学后教,当堂训练”;“10+35”等模式;循环大课堂等等;以探究有效教学模式为主的有效课堂、或是探究以高效教学模式为主的高效课堂的文章屡见各种杂志、报刊。究其实质无外乎本着新课改的核心理念——自主、合作、探究做出的有益尝试。有效也罢、高效也罢,要我看,就是在时间上下功夫。只要单位时间内完成的工作量大,就是有效的、甚至是效率高的。就像“苏老”所说的:“请你毫不犹豫地在每节课上尽量留出时间让学生掌握新教材吧!这些时间会得到百倍的补偿。”当我们的课堂45分钟发挥了最大的效益,这种补偿不是补多长时间的课所能换来的!让有偿补课能走多远走多远吧!最近几年,经常感叹:我国的教育始终是以前苏联的教育为蓝本的,但是为什么没有走出模仿的阴影,甚至是模仿的也不像呢!之所以这么说,通过《给教师的建议》的第20条:不要让能力和知识关系失调,就有了清晰的答案。按照“苏老”的建议,他认为:“学生还没有具备作为掌握知识的工具的那些能力,可是教师已经把源源不断的新知识硬塞给他;快点掌握,别偷懒!”这样做的直接结果就是学生厌学现象越来越严重。我的理解就是:能力与知识的关系失调,换个角度就是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的矛盾。那个时候,“苏老”已经意识到了“以生为本”的理念,只不过还没有明确地提出来。我们今天的课改不就是在改变这一现状吗?要把教师的“满堂灌”变成学生的“自主学”。学校教育中,教师能带给学生的更多的是知识,而要把对知识的理解上升为能力,需要的是学生的消化理解。把知识真正内化为自己的东西,那才是能力。正因为如此,我们不能不关注教师角色的重新定位和教师作用的本质回归。我常想:中国的古人是多么明智!他们常说:师父领进门修行在个人!多么朴实的话语,但又意味深长。这种修行何尝不是“内外兼修”。于内,要把学习看成是自己的事儿,不再是光宗耀祖、不再是父母意愿的再现、不再是取悦于任何人的简单行动;于外,学习更是一种做人、生活的习惯,要把立德树人作为自己成长道路上的航标灯。如此看来,学习不是简单地模仿,阅读不是简单地看书。要让读书真正有价值、有意义,务必要注意处理好读思、读写、读行三重关系。读而不思是枉读,思而不读是空思!波尔克曾经说过:“读书而不思考,等于吃饭而不消化。在读书与思考中,我们才能找到有价值的东西和产生新的智慧火花。这个阶段的阅读宜细不宜粗、宜慢不宜快、宜精不宜略。在阅读中思考,在思考中阅读,让阅读更加理论联系实际。从而在阅读中形成自己的东西,为下一步的写作做好铺垫。读而不写就像学习书法,只羡慕人家的字好!徒发啧啧赞叹,而不去临摹、背贴,那么我们的字儿是无论如何也写不好的。临渊羡鱼不如退而结网。如果说您写出来的东西于事无补,那么这种写作也是没有丝毫价值的。读书是为了让写出来的东西有理有据,让所看之人感到您的东西不是废话连篇,也不是流水之帐;感觉到文章有深度、有内涵;所谓“腹有诗书气自华,最是书香能致远”!除此之外,我们的写作不是哗众取宠,而是要能引发共鸣、引发讨论,让所读之人有所感悟、有身临其境之感。这就要求我们拥有丰厚的案例、随笔、叙事和反思作支撑,而这些是经年累月的积累!所以,读书不能浮躁!成长需要时日!最后就是处理好读用的关系。美国第一届总统华盛顿曾经说过:读书而不能运用,则所读之书等于废纸。为什么古代有“百无一用是书生”的说法,一方面是说社会现实的局限,他们无法伸展志向;另一方面,我们是否也该这样认为:文人迂腐!他们虽然饱读诗书,但在现实生活中去不知道如何变通、如何运用,那么所读之书不是废纸是什么?!古语常说:学以致用,我要说:读以致用!要学会变通地用,无论何种理论、方法都有其局限性,我们要创造性地使用他们,在用中思考新的取向,思考新的突破。从而产生新的理论、方法,形成自己的认识,独创一家!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每天从事的教育教学不是简单地重复,而是日新、又新、我常新!“人文日新,从青年起”,让我们从现在开始,一起读书,在书海里遨游,开阔视野、畅享书香;一起读书,在读书中怡情、体悟,丰富自我;一起读书,开卷有益,在读书中成长、成才!最后我有一个不情之请,让我们做一个关于读书的庄严宣誓:我们愿选择书籍,我们愿选择阅读。我们愿生活在——充满书香的校园中,开卷有益——我们爱读书;良师益友——我们读好书;行万里路——我们多读书;崇尚科学——我们博览群书;学海无涯——我们终身读书!让一起来记住我们的读书口号吧——我读书、我成长、我快乐!
2023-09-06 19:12:381

为你我要变的不一样完整歌词

1、是出自歌手蔚雨芯演唱的歌曲《微光》。2、《微光》是电视剧《一粒红尘》主题曲。由刘虞瑞作词,杨镇邦作曲,河野阳吾编曲,蔚雨芯演唱,发行于2017年06月06日。3、创作背景:《微光》作为《一粒红尘》的主题曲,是以女主角叶昭觉的奋斗历程为灵感进行创作的。叶昭觉虽然贫穷,但一直靠自己努力工作,用微薄的薪水养自己,养男友,养妈妈,而且她不仅聪明有天赋,还倔强敢于拼搏。追逐梦想不怕受伤,坚信“黑暗中那点微光”,就是“明天的太阳”。4、歌词:等待一个人终究太天真追逐一个梦不能怕伤痕擦干一滴泪输了我承认命运的脚步从来我不问该吃的苦比谁都清楚说来无助也算是领悟总有一天我会找到自己的幸福就让狂风吹乱我头发就让大雨打在我身上这一路痛过伤过又怎样不过是梦一场为爱我会活得更坚强为你我要变得不一样我相信黑暗中那点微光是明天的太阳等待一个人终究太天真追逐一个梦不能怕伤痕擦干一滴泪输了我承认命运的脚步从来我不问该吃的苦比谁都清楚说来无助也算是领悟总有一天我会找到自己的幸福就让狂风吹乱我头发就让大雨打在我身上这一路痛过伤过又怎样不过是梦一场为爱我会活得更坚强为你我要变得不一样我相信黑暗中那点微光是明天的太阳再巨大的阻挡推不倒我的信仰力量再微弱我也要挣扎等待那黎明的光亮就让狂风吹乱我头发就让大雨打在我身上这一路痛过伤过又怎样痛快哭一场就随风去吧为爱我会活得更坚强为你我要变得不一样我相信黑暗中那点微光是明天的太阳
2023-09-06 19:12:381

化工安全工程师安全吗

因为这个专业以后在化工厂就业的几率会大一些,所以说相对会有一些安全隐患,但是总体来说不会太大影响。化工安全工程师的工作:1.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作业规程。2.排查事故隐患,制定整改方案和安全措施。3.制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计划。4.选用和发放劳动防护用品。
2023-09-06 19:12:371

有关关联交易的法规

目前中国的法规最主要的是2009年2号文,基本上中国的关联交易监管是以这个文为主体。
2023-09-06 19:12:353

同一跨中钢筋的接头数量有什么规定

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力钢筋的接头面积百分率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在受拉区不宜大于50%。2、接头不宜设置在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梁端、柱端的箍筋加密区;当无法避开时,对等强度高质量机械连接接头,不应大于50%。3、直接承受动力荷载的结构构件中,不宜采用焊接接头;当采用机械连接接头时,不应大于50%。检查数量: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柱和独立基础,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3件;对墙和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且不少于3间;对大空间结构,墙可按相邻轴线间高度5m左右划分检查面,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均不少于3面。扩展资料:钢筋接头注意事项:1、当螺纹钢筋直径d≤25mm时,其受拉钢筋的搭接长度应按表中值减少5d采用;在任何情况下,纵向受拉钢筋的搭接长度不应小于300mm;受压钢筋的搭接长度不应小于200mm。当混凝土强度等级低于C20时,对Ⅰ、Ⅱ级钢筋最小搭接长度应按表中C20的相应数值增加10d;两根直径不同的钢筋搭接长度,以细钢筋的直径为准。2、各受力钢筋之间的绑扎接头位置应相互错开。从任一绑扎中心至搭接长度L的1.3倍区段范围内,有绑扎接头的受力钢筋截面面积占受力钢筋总截面面积百分率,受拉区不得超过25%,受压区不得超过50%。搭接接头区箍筋的间距不应大于5d,且不应大于100mm,受压区间距不应大于10d,且不应大于200mm。3、受力钢筋采用焊接接头的位置区段的规定;当受力钢筋采用焊接接头时,接头宜设置在受力较小的部位,且在同一根钢筋全长上宜少设接头。承受均布荷载作用的屋面板、楼板、檩条等简支受弯构件,当在受拉区内配置的受力钢筋少于3根时,可在跨中两端各1/4跨度范围内设置一个焊接接头。设置在同一构件的焊接接头应相互错开。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钢筋连接
2023-09-06 19:12:341

数学期望是什么意思?

数学期望(或期望值)是在统计意义下随机变量的一种数学术语,表示在多次随机试验中,每次试验的结果所带来的期望结果的总和。对于一个离散的随机变量X,它的期望值(也称为数学期望)可以表示为:E(X)=∑xP(X=x)其中x是随机变量X的取值,P(X=x)是随机变量X取值为x的概率。对于一个连续的随机变量X,它的期望值可以表示为:E(X)=∫xf(x)dx其中f(x)是随机变量X的概率密度函数。期望值是随机变量的一个有用的数学特征,在统计意义下表示随机变量的中心位置。它是随机变量的平均值,但并不是所有的随机变量都有期望值,因为期望值只有在满足一定条件时才存在。
2023-09-06 19:12: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