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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食品安全法

2023-09-16 10:3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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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菜G

法律主观:

以下是新 食品安全法 的内容:  第一条 为了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下列活动,应当遵守本法:   (一)食品生产和加工(以下称食品生产),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以下称食品经营);   (二)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   (三)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以下称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   (四)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五)食品的贮存和运输;   (六)对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   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以下称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但是,食用农产品的市场销售、有关质量安全标准的制定、有关安全信息的公布和本法对农业投入品作出规定的,应当遵守本法的规定。   第三条 食品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建立科学、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   第四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 法规 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诚信自律,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五条 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其职责由国务院规定。   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会同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承担有关食品安全工作。   第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以及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法和国务院的规定,确定本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卫生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职责。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在乡镇或者特定区域设立派出机构。   第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实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上级人民政府负责对下一级人民政府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进行评议、考核。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对本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进行评议、考核。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列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能力建设,为食品安全工作提供保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依法行使职权,承担责任。   第九条 食品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按照章程建立健全行业规范和奖惩机制,提供食品安全信息、技术等服务,引导和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生产经营,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   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对违反本法规定,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进行社会监督。   第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食品安全的宣传教育,普及食品安全知识,鼓励社会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食品生产经营者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标准和知识的普及工作,倡导健康的饮食方式,增强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新闻媒体应当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标准和知识的公益宣传,并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有关食品安全的宣传报道应当真实、公正。   第十一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开展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鼓励和支持食品生产经营者为提高食品安全水平采用先进技术和先进管理规范。   国家对农药的使用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度,加快淘汰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推动替代产品的研发和应用,鼓励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   第十二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依法向有关部门了解食品安全信息,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三条 对在食品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   第十四条 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对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进行监测。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监督等部门,制定、实施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   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获知有关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后,应当立即核实并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通报。对有关部门通报的食品安全风险信息以及医疗机构报告的食源性疾病等有关疾病信息,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分析研究,认为必要的,及时调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同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监督等部门,根据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结合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制定、调整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并实施。   第十五条 承担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技术机构应当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和监测方案开展监测工作,保证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并按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和监测方案的要求报送监测数据和分析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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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食品安全法共有多少章多少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共一百零四条,分十章,目录如下: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第三章食品安全标准,第四章食品生产经营,第五章食品检验,第六章食品进出口,第七章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第八章监督管理,第九章法律责任,第十章附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诚信自律,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第五条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其职责由国务院规定。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会同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承担有关食品安全工作。
2023-09-05 21:16:531

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包括

法律主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食品安全有以下罪名:1、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2、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3、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第一百四十四条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一百四十六条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生产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电器、压力容器、易燃易爆产品或者其他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以上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制定本条例。
2023-09-05 21:17:021

新《食品安全法》对销售“假冒或过期食品”如何处罚?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1、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2、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经营上述食品、食品添加剂;3、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4、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5、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6、生产经营未按规定注册的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或者未按注册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组织生产;7、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或者同一企业以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8、利用新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生产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未通过安全性评估;9、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后,仍拒不召回或者停止经营。扩展资料《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四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在一年内累计三次因违反本法规定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以外处罚的,由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被吊销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及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生产经营者聘用人员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许可证。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2023-09-05 21:17:291

新修订的食品法什么时候实施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是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于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
2023-09-05 21:18:031

新食品安全法什么时候实施

新版《食品安全法》共十章154条,将于2015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经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第十二次会议两次审议,三易其稿的新修订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于2015年4月24日经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拓展资料: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副主任黄薇介绍,新的《食品安全法》较2009年实施的食品安全法增加了50条,主要加强了八个方面的制度构建:一是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由分段监管变成食药监部门统一监管;二是明确建立最严格的全过程监管制度,进一步强调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和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三是更加突出预防为主、风险防范,增设了责任约谈、风险分级管理等重点制度;四是实行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充分发挥各个方面,包括媒体、广大消费者在食品安全治理中的作用;五是突出对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的严格监管;六是加强对农药的管理;七是加强对食用农产品的管理;八是建立最严格的法律责任制度。参考资料:新版食品安全法
2023-09-05 21:18:131

新修订《食品安全法》,其通过时间是

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已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09年2月28日通过并公布,自2009年6月1日起施行。根据2021年4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八部法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条 为了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下列活动,应当遵守本法:(一)食品生产和加工(以下称食品生产),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以下称食品经营);(二)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三)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以下称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四)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五)食品的贮存和运输;(六)对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以下称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但是,食用农产品的市场销售、有关质量安全标准的制定、有关安全信息的公布和本法对农业投入品作出规定的,应当遵守本法的规定。第三条 食品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建立科学、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
2023-09-05 21:18:231

新食品安全法新增的制度

法律分析:新食品安全法共154条,本次修订对原有104条中70%的条款进行了实质性解读,增加了近30项新制度,对近年来食品安全领域的薄弱点及空白点进行了回应。新增制度既包括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制度、全程追溯制度、行刑衔接制度等基础性制度,又包括特殊食品产品注册(备案)制度、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制度、食品安全责任约谈制度等一系列贯穿食品安全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监管制度,体现出“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责任治理”的新理念。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下列活动,应当遵守本法:(一)食品生产和加工(以下称食品生产),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以下称食品经营);(二)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三)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以下称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四)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五)食品的贮存和运输;(六)对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以下称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但是,食用农产品的市场销售、有关质量安全标准的制定、有关安全信息的公布和本法对农业投入品作出规定的,应当遵守本法的规定。第三条 食品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建立科学、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
2023-09-05 21:18:321

新食品安全法实施日期

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21年4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下列活动,应当遵守食品安全法:1、食品生产和加工(以下称食品生产),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以下称食品经营);2、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3、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以下称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4、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5、食品的贮存和运输;6、对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1、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2、为制定或者修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提供科学依据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3、为确定监督管理的重点领域、重点品种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4、发现新的可能危害食品安全因素的;5、需要判断某一因素是否构成食品安全隐患的;6、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为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下列活动,应当遵守本法:(一)食品生产和加工(以下称食品生产),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以下称食品经营);(二)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三)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以下称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四)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五)食品的贮存和运输;(六)对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
2023-09-05 21:18:421

新修订食品安全法其通过时间是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经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于2015年4月24日颁布,自2015年 10月1日起施行。新食安法,进一步明确了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原则和覆盖全过程的监管制度,标志着我国食品安全工作在法治化轨道上又迈出重大步伐。为确保新食安法的立法目的得以实现、食药安全状况明显改观,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企业要增强诚信守法意识,政府要提高依法监管水平,社会各界要积极参与社会共治。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条 为了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下列活动,应当遵守本法:(一)食品生产和加工(以下称食品生产),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以下称食品经营);(二)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三)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以下称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四)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五)食品的贮存和运输;(六)对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以下称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但是,食用农产品的市场销售、有关质量安全标准的制定、有关安全信息的公布和本法对农业投入品作出规定的,应当遵守本法的规定。第三条 食品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建立科学、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第四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诚信自律,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2023-09-05 21:18:501

新的《食品安全法》从何时开始实施

2015年10月1日正式施行。新的食品安全法有以下亮点:亮点一:食品安全可全程追溯 法律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保证食品可追溯。国家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生产经营信息,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解读:这是国家首次在法律中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食品领域的追溯,就是“餐桌到田间”的追溯,消费者在市场上买的一根葱、一头蒜,都能清楚地查到种植、批发、销售各个环节的信息。全程可追溯体系有利于厘清责任,可以倒逼食品生产经营者提供质量合格的产品,在根源上保障食品安全。 亮点二:添加剂未许可不得生产 法律规定:国家对食品添加剂生产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应当具有与所生产食品添加剂品种相适应的场所、生产设备或设施、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制度,并依法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 解读:我国此前只针对食品生产、经营设立了许可制度,没有为食品添加剂生产设立专门的许可制度,这一新增制度很有必要。实行许可制度后,监管部门就能更精准地掌握哪些企业可以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哪些食品添加剂,对获准生产的企业的场所、生产设备、设施、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制度都有比较严格的要求,从而提升食品添加剂的质量安全水平。 亮点三:剧毒、高毒农药有禁区 法律规定:禁止将剧毒、高毒农药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等国家规定的农作物,国家推动替代产品的研发和应用,鼓励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 解读:本次修改注重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与《食品安全法》的衔接,加强了对农药的管理。对违法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的,增加规定可以由公安机关依据第一百二十三条予以拘留这一严厉的行政处罚手段。 亮点四:网上卖食品必须“实名制” 法律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消费者合法权益受损,可以向入网食品经营者或生产者要求赔偿。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入网食品经营者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由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赔偿。 解读:入网食品经营者“实名登记制”,有助于增强和落实经营者的主体责任,也有利于保护消费者的权益。新法还规定了网络食品第三方交易平台提供者的管理义务和消费者权益保护义务,有助于倒逼第三方交易平台为消费者“站好岗、把好关”。 亮点五:保健品不得宣称能当药吃 法律规定: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应当真实,与注册或备案的内容一致,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并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解读:此前,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也需要注册或备案,也要求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但并没有要求载明“含量”,所以出现了一只甲鱼生产几吨“龟鳖营养液”、一克虫草生产几吨“虫草粉”的保健食品,这实际上也是欺骗消费者。现在以法律的形式要求标明含量,能有效保障保健食品消费者的知情权。 亮点六:婴幼儿乳粉配方必须注册 法律规定: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产品配方应当经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注册时,应当提交配方研发报告和其他表明配方科学性、安全性的材料。 解读:2008年“三聚氰胺”事件后,婴幼儿食品安全问题成为食品安全领域的焦点。注册不是简单的备案,注册意味着要进行审查,加强了对配方的管理,体现了立法者对婴幼儿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视。新法明确,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实施从原料进厂到成品出厂的全过程质量控制,对出厂的婴幼儿配方食品实施逐批检验,保证食品安全。 亮点七:转基因食品应按规定标示 法律规定: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标示。同时规定,未按规定进行标示的,没收违法所得和生产工具、设备、原料等,最高可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解读:近年来转基因食品领域争议不断,公众对转基因食品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因此备受关注。转基因食品应明确标示的规定使得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得到保障。 那么,当“食品安全全程可追溯”成为法律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们该如何积极应对? 追溯其实现在是挺热的,国家也认识到这一点了呢,不然怎么会出台新的食品安全法,要求食品企业要做追溯呢。追溯做得好,食品企业自然不敢造次了。这也是很好理解的。那为什么很多商家厂家不敢对追溯有所投入呢?因为有的追溯系统太贵了,成本太高了,维护太麻烦了。如果是简单便宜的如正航食品追溯云平台酱紫的,也许会降低食品企业的负担。
2023-09-05 21:19:131

新旧食品安全法究竟有哪些变化

新旧食品安全法有八大变化:变化1:违法行为最高可处30倍罚款新法规定,对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要求10倍价款或者3倍损失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1000元的为1000元。行政处罚的额度、力度大幅提升——由最高可以处罚货值金额10倍的罚款修改为30倍的罚款。变化2:生产者、经营者均需召回问题产品在生产者对问题食品履行召回义务的基础上,新法增加了由经营者自身原因导致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或有证据证明其存在食品安全隐患,同样应当履行召回义务。召回的食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和销毁的时候,相关监管部门必须到现场去监督销毁。变化3:婴幼儿奶粉配方需注册过去,采用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存在安全隐患,容易引起二次污染,并且容易出现一些不法分子在二次分装过程中非法添加、以次充好。修改后的新法明确了不得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杜绝了此类现象的发生。变化4:监管体制更加统一完善按照新的食品安全法要求,将建立省、市、县分级监管体制,由地方政府负责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并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原由质监、工商、食药监等部门分别承担的食品生产、流通、餐饮分段监管职能,调整为由食药监部门统一监管。变化5:网购食品出问题可要求赔偿损失新法实施后,消费者网购的食品有问题,在无法找到经营者的情况下,可以要求第三方交易平台先赔偿,不但可以要求赔偿食品本身的价钱,还可以要求赔偿受到的损失等费用。因此,第三方交易平台需要对入网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对取得许可证才能经营的食品经营者进行许可证审查。对于有违法行为的,第三方交易平台应当及时制止。变化6:强化食品安全社会共治食品安全管理不再完全依靠政府和监管部门,而是调动社会方方面面的积极性,充分发挥食品药品安全监察员、监督员、信息员、志愿者作用。变化7:保健食品须注明不能代替药物新法中明确地提出了列入保健食品原料目录的原料。新法规定,用于保健食品的原料目录,按照目录规定的用量、声称的对应功效只能用于保健食品的生产。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应当与经注册或者备案的内容一致,标明“本品不能替代药物”,对保健食品广告也要求做“本品不能替代药物”的强制声明。变化8:食品安全全程可追溯新法规定建立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制度,实现食品安全全程可溯可控。以上供参考。
2023-09-05 21:19:261

新修订食品安全法主要目的是

我国重新修订《食品安全法》,目的是用更严格的监管、更严厉的处罚、更严肃的问责,切实保障“舌尖上的安全”,被“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称为“最严食品安全法”。供参考。
2023-09-05 21:19:363

新食品安全法修改的6个主要内容有哪些

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经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这是该法自2009年实施以来,我国立法机关对这一民生立法的重要修改,修订后的食品安全法较2009年实施的食品安全法增加了50条,分为十章154条。修改后的食品安全法对生产、销售、餐饮服务等各环节实施最严格的全过程管理,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完善追溯制度。同时,建立最严格的监管处罚制度,对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构成犯罪的依法严肃追究刑事责任。加重对地方政府负责人和监管人员的问责。  食品生产者发现生产的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或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食药监部门认为必要的,可以实施现场监督。  禁止将剧毒、高毒农药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等国家规定的农作物。国家对农药的使用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度,加快淘汰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推动替代产品的研发和应用,鼓励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消费者合法权益受损,可以向入网食品经营者或生产者要求赔偿。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入网食品经营者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由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赔偿。  4月24日,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经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这是该法自2009年实施以来,我国立法机关对这一民生立法的重要修改,修订后的食品安全法较2009年实施的食品安全法增加了50条,分为十章154条。  修改后的食品安全法对生产、销售、餐饮服务等各环节实施最严格的全过程管理,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完善追溯制度。同时,建立最严格的监管处罚制度,对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构成犯罪的依法严肃追究刑事责任。加重对地方政府负责人和监管人员的问责。  1、明确六种需要评估情形  为提早发现食品安全风险,新食品安全法专设一章健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明确规定了六种需要评估的情形: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为制定或者修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提供科学依据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为确定监督管理的重点领域、重点品种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发现新的可能危害食品安全因素的;需要判断某一因素是否构成食品安全隐患的;国务院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认为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其他情形。  新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是制定、修订食品安全标准和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科学依据。经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得出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不安全结论的,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监督等部门应当依据各自职责立即向社会公告,告知消费者停止食用或者使用,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该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停止生产经营;需要制定、修订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立即制定、修订。  那么,什么样的食品才是安全的?有没有相应的标准进行衡量呢?这个标准由谁制定又必须包含哪些内容呢?  新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公布,食品安全标准应当包括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对与卫生、营养等食品安全要求有关的标签、标志、说明书的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与食品安全有关的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2、食药监部门统一监管  如何进行监管,一直以来是困扰食品安全的难题,因为食品安全涉及生产、销售、餐饮服务等多个环节,而这些环节又是由不同的部门在监管,形成了“九龙治水”的局面。  为此,新食品安全法完善了统一权威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由分段监管变成食药监部门统一监管,并明确建立最严格的全过程的监管制度,对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和食用农产品销售等各个环节,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涉及的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监管、网络食品交易等新兴的业态,还有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一些过程控制的管理制度,都进行了细化和完善。  在生产经营过程控制方面,新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就下列事项制定并实施控制要求,保证所生产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原料采购、原料验收、投料等原料控制;生产工序、设备、贮存、包装等生产关键环节控制;原料检验、半成品检验、成品出厂检验等检验控制;运输和交付控制。  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  食用农产品是食品安全的源头,所以,农药的管理对于保障食品安全至关重要。对农药管理方面,新食品安全法明确要求对农药的使用实行严格的监管,加快淘汰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推动替代产品的研发应用,鼓励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的农药,特别强调剧毒、高毒农药不得用于瓜果、蔬菜、茶叶、中草药材等国家规定的农作物,并对违法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的,增加规定由公安机关予以拘留处罚这样一个严厉的处罚手段。  据了解,其实早在2000年出台的《南京市蔬菜使用农药管理规定》中,就要求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的农药。2003年,南京市政府更是列出了42种高毒、高残留农药“黑名单”,在南京全部禁止销售和使用。也就是说,当时南京就禁止在蔬菜水果上使用剧毒、高毒农药了。随后这个“黑名单”被逐渐扩大到46种。根据江苏省农科院介绍,江苏对于农药管理一直都很严格,江苏地产的蔬菜瓜果使用的也一直是低毒农药,可以放心食用。  在餐饮服务方面,新食品安全法要求,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应当对消毒餐具、饮具进行逐批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并应当随附消毒合格证明。消毒后的餐具、饮具应当在独立包装上标注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消毒日期以及使用期限等内容。  对于现在异常火爆的网购,新食品安全法也作出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明确其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依法应当取得许可证的,还应当审查其许可证。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发现入网食品经营者有违反本法规定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现严重违法行为的,应当立即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  在特殊食品监管方面,新食品安全法要求,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应当真实,与注册或者备案的内容相一致,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并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保健食品的功能和成分应当与标签、说明书相一致。  而在婴幼儿配方食品方面,新食品安全法则明确规定,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实施从原料进厂到成品出厂的全过程质量控制,对出厂的婴幼儿配方食品实施逐批检验,保证食品安全。  生产婴幼儿配方食品使用的生鲜乳、辅料等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等,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保证婴幼儿生长发育所需的营养成分。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将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产品配方及标签等事项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3、大幅提高行政罚款额度  之所以称为“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不但在处罚的内容上更加广泛,而且大幅度提高了行政罚款的额度。比如对生产经营添加药品的食品,生产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等违法行为,2009年实施的食品安全法规定最高可以处罚货值金额10倍的罚款,但新食品安全法就规定最高可以处罚货值30倍,处罚的幅度有大幅度的提高。  针对多次、重复被罚而不改正的问题,新食品安全法要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在一年内累计三次因违法受到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的食品生产经营者给予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的处罚。  此外,新食品安全法还强化了民事法律责任的追究:为保护消费者权益,要求食品生产和经营者接到消费者的赔偿请求以后,应该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为完善惩罚性赔偿制度,在现行的食品安全法实行10倍价款惩罚性的赔偿基础上,又增设了消费者可以要求支付损失3倍赔偿金的惩罚性赔偿。  不过,也有专家认为,食品安全法修订,无论是体制还是制度,与他法的衔接、具体操作等问题都还存在较大问题,特别是审批过多,事中事后监管的有效手段少;政府监管部门多、内容多,而社会共治内容、手段少;出了问题处罚多、问责多,科学分析、不断改进提高质量水平少;体现控制、干预理念多,预防、防范内容少。食品安全法本次修订已尘埃落定,这意味着有关体制、制度和法律衔接等方面的问题,须留待日后解决。
2023-09-05 21:20:111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对进出口食品有哪些规定

新的食品安全法里面摘抄的第六章 食品进出口第九十一条 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对进出口食品安全实施监督管理。第九十二条 进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当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进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依照进出口商品检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检验合格。进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按照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的要求随附合格证明材料。第九十三条 进口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由境外出口商、境外生产企业或者其委托的进口商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交所执行的相关国家(地区)标准或者国际标准。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对相关标准进行审查,认为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决定暂予适用,并及时制定相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进口利用新的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进口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依照本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办理。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对前款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应当公开。第九十四条 境外出口商、境外生产企业应当保证向我国出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符合本法以及我国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并对标签、说明书的内容负责。进口商应当建立境外出口商、境外生产企业审核制度,重点审核前款规定的内容;审核不合格的,不得进口。发现进口食品不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进口商应当立即停止进口,并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召回。第九十五条 境外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可能对我国境内造成影响,或者在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发现严重食品安全问题的,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应当及时采取风险预警或者控制措施,并向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卫生行政、农业行政部门通报。接到通报的部门应当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国内市场上销售的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实施监督管理。发现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问题的,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向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通报。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应当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第九十六条 向我国境内出口食品的境外出口商或者代理商、进口食品的进口商应当向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备案。向我国境内出口食品的境外食品生产企业应当经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注册。已经注册的境外食品生产企业提供虚假材料,或者因其自身的原因致使进口食品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应当撤销注册并公告。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应当定期公布已经备案的境外出口商、代理商、进口商和已经注册的境外食品生产企业名单。第九十七条 进口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有中文标签;依法应当有说明书的,还应当有中文说明书。标签、说明书应当符合本法以及我国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并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预包装食品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条规定的,不得进口。第九十八条 进口商应当建立食品、食品添加剂进口和销售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或者进口批号、保质期、境外出口商和购货者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交货日期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应当符合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第九十九条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应当保证其出口食品符合进口国(地区)的标准或者合同要求。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和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养殖场应当向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备案。第一百条 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应当收集、汇总下列进出口食品安全信息,并及时通报相关部门、机构和企业:(一)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进出口食品实施检验检疫发现的食品安全信息;(二)食品行业协会和消费者协会等组织、消费者反映的进口食品安全信息;(三)国际组织、境外政府机构发布的风险预警信息及其他食品安全信息,以及境外食品行业协会等组织、消费者反映的食品安全信息;(四)其他食品安全信息。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应当对进出口食品的进口商、出口商和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实施信用管理,建立信用记录,并依法向社会公布。对有不良记录的进口商、出口商和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加强对其进出口食品的检验检疫。第一百零一条 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可以对向我国境内出口食品的国家(地区)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和食品安全状况进行评估和审查,并根据评估和审查结果,确定相应检验检疫要求。
2023-09-05 21:20:212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对食品从业人员有何规定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对食品从业人员的有关规定如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八款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等;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容器、售货工具和设备。第四十四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职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加强食品检验工作,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应当落实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本企业的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对其培训和考核。经考核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的,不得上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随机进行监督抽查考核并公布考核情况。监督抽查考核不得收取费用。第四十五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以上供参考。
2023-09-05 21:20:331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法律主观:中华人民共和国 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 尚不构成犯罪 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没收违法所得 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 吊销许可证 : (一)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 食品安全标准 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二)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经营上述食品、食品添加剂; (三)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四)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五)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六)生产经营未按规定注册的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或者未按注册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组织生产; (七)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或者同一企业以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 (八)利用新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生产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未通过安全性评估; (九)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后,仍拒不召回或者停止经营。 除前款和本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生产经营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处罚。 生产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未通过安全性评估,或者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相关产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质量监督部门依照第一款规定给予处罚。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六条 食品安全标准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 (二)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 (三)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 (四)对与卫生、营养等食品安全要求有关的标签、标志、说明书的要求; (五)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 (六)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 (七)与食品安全有关的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 (八)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2023-09-05 21:20:541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从哪些方面进一步强化了食品安全监管

甘肃省食药监局举行新修订《食品安全法》解读新闻座谈会,权威解读新修订《食品安全法》,新修订《食品安全法》体现出十大亮点。1.建立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制度:鼓励食品生产经营者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生产经营信息,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同时要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与农业行政部门建立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协作机制,确保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寻、质量可控。2.保健食品不得宣传当药吃:加强特定标识监管,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标签应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应当按照规定显著标示。食品、食品添加剂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事项应当显著标注,容易辨识。3.网络食品实名登记,出问题网站赔偿损失: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明确其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消费者通过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购买食品,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入网食品经营者或者食品生产者要求赔偿。 4.婴儿乳粉配方必须注册: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产品配方应当经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注册时,应当提交配方研发报告和其他表明配方科学性、安全性的材料。5.处罚起点由过去的2000元提升到5万元:全面加大处罚力度,大部分违法行为的处罚起点由过去的2000元提升到5万元,较严重的违法行为起点为10万元。 6.实行首负责任制: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7.发现问题应立即召回:食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或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食药监部门认为必要的,可以实施现场监督。8.销售者要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并保存相关凭证: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应当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用农产品的名称、数量、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六个月。9.禁止将剧毒、高毒用于农作物:禁止将剧毒、高毒农药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等国家规定的农作物。国家对农药的使用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度,加快淘汰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推动替代产品的研发和应用,鼓励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10.经营企业应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食药监总局解读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共154条,比原来增加50条,对原有许多条文进行了实质性修改。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巩固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成果。明确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统一监管。同时,明确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可以在乡镇或者特定区域设立食品药品监管派出机构。二是突出食品安全风险治理。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标准等基础制度;增设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制度,要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及其技术机构开展风险交流,防患未然,消除隐患;明确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风险评估结果和食品安全状况等,确定监督管理的重点、方式和频次,实施风险分级管理。三是实施最严格的全程监管。明确食品生产、销售、贮存、运输以及餐饮服务、食用农产品销售等各环节食品安全过程控制的管理制度和要求,增设网络食品交易管理、食品安全全程追溯等制度,进一步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的责任。四是强化食品安全源头控制。加强农业投入品使用管理,对农药使用实行严格的监管,强调剧毒、高毒农药不得用于瓜果、蔬菜、茶叶、中草药材等国家规定的农作物;将食用农产品的市场销售纳入新《食品安全法》的调整范围,对进入批发市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进行抽样检验,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应当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五是突出对特殊食品的严格监管。将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和其他专供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确定为特殊食品,并从原料、配方、生产工艺、标签、说明书、广告等方面严格把关,严格准入,严格监管。同时,要求生产特殊食品的企业应当按照良好生产规范的要求建立与所生产的食品相适应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 六是强化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明确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对违反食品安全法规定,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进行社会监督;建立食品安全贡献褒奖制度,对在食品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增加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明确对查证属实的举报应当给予举报人奖励;规范食品安全信息发布,鼓励新闻媒体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七是严惩重处违法违规行为。强化食品安全刑事责任追究;提高财产罚额度,罚款最高可达到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30倍;强化资格罚力度,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担任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强化食品安全连带责任;明确消费者赔偿首负责任制;完善惩罚性的赔偿制度,增设消费者可以要求生产经营者支付损失3倍赔偿金的惩罚性赔偿。
2023-09-05 21:21:101

08-09食品方面相关新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下列活动,应当遵守本法: (一)食品生产和加工(以下称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以下称食品经营); (二)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 (三)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以下称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 (四)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五)对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 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以下称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但是,制定有关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标准、公布食用农产品安全有关信息,应当遵守本法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四条 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其工作职责由国务院规定。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标准制定、食品安全信息公布、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的制定,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 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别对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的工作机制;统一领导、指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完善、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评议、考核。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法和国务院的规定确定本级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上级人民政府所属部门在下级行政区域设置的机构应当在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统一组织、协调下,依法做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依法行使职权,承担责任。 第七条 食品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引导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生产经营,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 第八条 国家鼓励社会团体、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标准和知识的普及工作,倡导健康的饮食方式,增强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新闻媒体应当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标准和知识的公益宣传,并对违反本法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第九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开展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鼓励和支持食品生产经营者为提高食品安全水平采用先进技术和先进管理规范。 第十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举报食品生产经营中违反本法的行为,有权向有关部门了解食品安全信息,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第二章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第十一条 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对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进行监测。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实施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结合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组织制定、实施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 第十二条 国务院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获知有关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后,应当立即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通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信息核实后,应当及时调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 第十三条 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对食品、食品添加剂中生物性、化学性和物理性危害进行风险评估。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成立由医学、农业、食品、营养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 对农药、肥料、生长调节剂、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的安全性评估,应当有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的专家参加。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应当运用科学方法,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信息、科学数据以及其他有关信息进行。 第十四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 第十五条 国务院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当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建议,并提供有关信息和资料。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向国务院有关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结果。 第十六条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是制定、修订食品安全标准和对食品安全实施监督管理的科学依据。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得出食品不安全结论的,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据各自职责立即采取相应措施,确保该食品停止生产经营,并告知消费者停止食用;需要制定、修订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立即制定、修订。 第十七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信息,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综合分析。对经综合分析表明可能具有较高程度安全风险的食品,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提出食品安全风险警示,并予以公布。 第三章 食品安全标准第十八条 制定食品安全标准,应当以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为宗旨,做到科学合理、安全可靠。 第十九条 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除食品安全标准外,不得制定其他的食品强制性标准。 第二十条 食品安全标准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食品、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 (二)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 (三)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 (四)对与食品安全、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 (五)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 (六)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 (七)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 (八)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第二十一条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公布,国务院标准化行政部门提供国家标准编号。 食品中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的限量规定及其检验方法与规程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制定。 屠宰畜、禽的检验规程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有关产品国家标准涉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内容的,应当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一致。 第二十二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标准予以整合,统一公布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本法规定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公布前,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现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生产经营食品。 第二十三条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应当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由医学、农业、食品、营养等方面的专家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的代表组成。 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应当依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并充分考虑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参照相关的国际标准和国际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并广泛听取食品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意见。 第二十四条 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可以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应当参照执行本法有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的规定,并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二十五条 企业生产的食品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国家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制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企业标准应当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在本企业内部适用。 第二十六条 食品安全标准应当供公众免费查阅。 第四章 食品生产经营 第二十七条 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三)有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保持清洁; (六)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七)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 (八)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九)用水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十)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第二十八条 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三)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四)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五)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六)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七)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 (八)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九)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十)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十一)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 第二十九条 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餐饮服务许可。 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者在其生产场所销售其生产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的许可;取得餐饮服务许可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在其餐饮服务场所出售其制作加工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生产和流通的许可;农民个人销售其自产的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的许可。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与其生产经营规模、条件相适应的食品安全要求,保证所生产经营的食品卫生、无毒、无害,有关部门应当对其加强监督管理,具体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照本法制定。 第三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鼓励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改进生产条件;鼓励食品摊贩进入集中交易市场、店铺等固定场所经营。 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本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要求的相关资料,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决定准予许可;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决定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 第三十二条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职工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做好对所生产经营食品的检验工作,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第三十三条 国家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符合良好生产规范要求,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对通过良好生产规范、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认证机构应当依法实施跟踪调查;对不再符合认证要求的企业,应当依法撤销认证,及时向有关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报,并向社会公布。认证机构实施跟踪调查不收取任何费用。 第三十四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第三十五条 食用农产品生产者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使用农药、肥料、生长调节剂、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食用农产品的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应当建立食用农产品生产记录制度。 县级以上农业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农业投入品使用的管理和指导,建立健全农业投入品的安全使用制度。 第三十六条 食品生产者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对无法提供合格证明文件的食品原料,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检验;不得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第三十七条 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查验出厂食品的检验合格证和安全状况,并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检验合格证号、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内容。 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第三十八条 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者,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标准对所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或者销售。 第三十九条 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第四十条 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第四十一条 食品经营者贮存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食品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第四十二条 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 (一)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 (二)成分或者配料表; (三)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四)保质期; (五)产品标准代号; (六)贮存条件; (七)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 (八)生产许可证编号; (九)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 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还应当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 第四十三条 国家对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实行许可制度。申请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的条件、程序,按照国家有关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四条 申请利用新的食品原料从事食品生产或者从事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生产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交相关产品的安全性评估材料。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组织对相关产品的安全性评估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依法决定准予许可并予以公布;对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决定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 第四十五条 食品添加剂应当在技术上确有必要且经过风险评估证明安全可靠,方可列入允许使用的范围。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技术必要性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及时对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的标准进行修订。 第四十六条 食品生产者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标准关于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的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在食品生产中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第四十七条 食品添加剂应当有标签、说明书和包装。标签、说明书应当载明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六项、第八项、第九项规定的事项,以及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用量、使用方法,并在标签上载明“食品添加剂”字样。 第四十八条 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生产者对标签、说明书上所载明的内容负责。 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应当清楚、明显,容易辨识。 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与其标签、说明书所载明的内容不符的,不得上市销售。 第四十九条 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 第五十条 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但是可以添加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的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公布。 第五十一条 国家对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实行严格监管。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履职,承担责任。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不得对人体产生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其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必须真实,应当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产品的功能和成分必须与标签、说明书相一致。 第五十二条 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和展销会举办者,应当审查入场食品经营者的许可证,明确入场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定期对入场食品经营者的经营环境和条件进行检查,发现食品经营者有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所在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和展销会举办者未履行前款规定义务,本市场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十三条 国家建立食品召回制度。食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召回和通知情况。 食品经营者发现其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食品生产者认为应当召回的,应当立即召回。 食品生产者应当对召回的食品采取补救、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并将食品召回和处理情况向县级以上质量监督部门报告。 食品生产经营者未依照本条规定召回或者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 第五十四条 食品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承担食品检验职责的机构、食品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不得以广告或者其他形式向消费者推荐食品。
2023-09-05 21:21:223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可以对食品经营单位

法律主观:第一百二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没收违法所得 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 责令停产停业 ,直至 吊销许可证 : (一)生产经营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二)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三)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未按规定进行标示; (四)食品生产经营者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 食品安全标准 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存在瑕疵但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保证食品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条 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负责分析食品安全形势,研究部署、统筹指导食品安全工作,提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重大政策措施,督促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按照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开展工作。
2023-09-05 21:21:511

新食品安全法对原法什么以上的条文进行了修改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对于原法70%的条款进行了适时性修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诚信自律,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2023-09-05 21:22:121

新修订《食品安全法》,其通过时间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已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09年2月28日通过并公布,自2009年6月1日起施行。根据2021年4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八部法律。
2023-09-05 21:22:231

食品安全法第124条

法律主观:食品新安全法124条主要规定违法生产经营食品及其副产品的具体认定标准及处罚方法。此规定更为细致的罗列具体情况,能够更好的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一)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二)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经营上述食品、食品添加剂; (三)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四)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五)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六)生产经营未按规定注册的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或者未按注册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组织生产; (七)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或者同一企业以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 (八)利用新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生产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未通过安全性评估; (九)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后,仍拒不召回或者停止经营。 除前款和本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生产经营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处罚。 生产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未通过安全性评估,或者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相关产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质量监督部门依照第一款规定给予处罚。
2023-09-05 21:22:311

新食品安全法和新版食品安全法有区别吗

一样的,叫法不一样
2023-09-05 21:22:552

2019年食品标注QS违法了食品安全法的第几条?

这个是它是虚假标注,但是我们这里一般都不按《食品安全法》来套他的。
2023-09-05 21:23:052

新食品安全法完整的提出什么理念和原则

法律主观:以下是新 食品安全法 的内容:  第一条 为了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下列活动,应当遵守本法:   (一)食品生产和加工(以下称食品生产),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以下称食品经营);   (二)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   (三)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以下称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   (四)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五)食品的贮存和运输;   (六)对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   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以下称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但是,食用农产品的市场销售、有关质量安全标准的制定、有关安全信息的公布和本法对农业投入品作出规定的,应当遵守本法的规定。   第三条 食品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建立科学、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   第四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 法规 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诚信自律,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五条 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其职责由国务院规定。   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会同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承担有关食品安全工作。   第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以及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法和国务院的规定,确定本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卫生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职责。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在乡镇或者特定区域设立派出机构。   第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实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上级人民政府负责对下一级人民政府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进行评议、考核。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对本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进行评议、考核。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列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能力建设,为食品安全工作提供保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依法行使职权,承担责任。   第九条 食品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按照章程建立健全行业规范和奖惩机制,提供食品安全信息、技术等服务,引导和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生产经营,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   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对违反本法规定,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进行社会监督。   第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食品安全的宣传教育,普及食品安全知识,鼓励社会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食品生产经营者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标准和知识的普及工作,倡导健康的饮食方式,增强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新闻媒体应当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标准和知识的公益宣传,并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有关食品安全的宣传报道应当真实、公正。   第十一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开展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鼓励和支持食品生产经营者为提高食品安全水平采用先进技术和先进管理规范。   国家对农药的使用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度,加快淘汰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推动替代产品的研发和应用,鼓励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   第十二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依法向有关部门了解食品安全信息,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三条 对在食品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   第十四条 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对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进行监测。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监督等部门,制定、实施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   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获知有关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后,应当立即核实并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通报。对有关部门通报的食品安全风险信息以及医疗机构报告的食源性疾病等有关疾病信息,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分析研究,认为必要的,及时调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同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监督等部门,根据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结合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制定、调整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并实施。   第十五条 承担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技术机构应当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和监测方案开展监测工作,保证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并按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和监测方案的要求报送监测数据和分析结果。
2023-09-05 21:23:171

食品安全法正式施行的时间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于2009年。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是哪一年颁布实施的呢? 截止到2018年7月,新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是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于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 综上所述,食品安全法实施于2015年十月一日,您了解了嘛?
2023-09-05 21:23:281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与哪一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是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09年2月28日发布,自2009年6月1日起施行
2023-09-05 21:23:592

最新食品安全法实施日期

法律主观:以下是新 食品安全法 的内容:  第一条 为了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下列活动,应当遵守本法:   (一)食品生产和加工(以下称食品生产),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以下称食品经营);   (二)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   (三)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以下称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   (四)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五)食品的贮存和运输;   (六)对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   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以下称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但是,食用农产品的市场销售、有关质量安全标准的制定、有关安全信息的公布和本法对农业投入品作出规定的,应当遵守本法的规定。   第三条 食品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建立科学、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   第四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 法规 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诚信自律,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五条 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其职责由国务院规定。   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会同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承担有关食品安全工作。   第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以及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法和国务院的规定,确定本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卫生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职责。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在乡镇或者特定区域设立派出机构。   第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实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上级人民政府负责对下一级人民政府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进行评议、考核。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对本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进行评议、考核。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列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能力建设,为食品安全工作提供保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依法行使职权,承担责任。   第九条 食品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按照章程建立健全行业规范和奖惩机制,提供食品安全信息、技术等服务,引导和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生产经营,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   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对违反本法规定,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进行社会监督。   第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食品安全的宣传教育,普及食品安全知识,鼓励社会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食品生产经营者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标准和知识的普及工作,倡导健康的饮食方式,增强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新闻媒体应当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标准和知识的公益宣传,并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有关食品安全的宣传报道应当真实、公正。   第十一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开展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鼓励和支持食品生产经营者为提高食品安全水平采用先进技术和先进管理规范。   国家对农药的使用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度,加快淘汰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推动替代产品的研发和应用,鼓励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   第十二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依法向有关部门了解食品安全信息,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三条 对在食品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   第十四条 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对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进行监测。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监督等部门,制定、实施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   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获知有关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后,应当立即核实并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通报。对有关部门通报的食品安全风险信息以及医疗机构报告的食源性疾病等有关疾病信息,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分析研究,认为必要的,及时调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同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监督等部门,根据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结合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制定、调整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并实施。   第十五条 承担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技术机构应当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和监测方案开展监测工作,保证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并按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和监测方案的要求报送监测数据和分析结果。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保证食品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条 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负责分析食品安全形势,研究部署、统筹指导食品安全工作,提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重大政策措施,督促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按照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开展工作。
2023-09-05 21:24:121

关于食品安全法第148条

国家法律约束真又能让自己有更好的保护了
2023-09-05 21:24:257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第一款第四项

第一百一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有权采取下列措施,对生产经营者遵守本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一)进入生产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二)对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行抽样检验; (三)查阅、复制有关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四)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有证据证明存在安全隐患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五)查封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
2023-09-05 21:24:524

食品安全法124条是如何规定的

用了过期啤酒当料酒怎么处罚
2023-09-05 21:25:334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哪一年正式实施

543743位粉丝截止到2018年7月,新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是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于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编辑于 2019-05-28详情
2023-09-05 21:25:594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于哪一年

截止到2018年7月,新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是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于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
2023-09-05 21:26:151

新食品安全法第123条

第一百二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十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并可以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或者经营上述食品;(二)生产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三)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或者生产经营其制品;(四)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生产经营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五)生产经营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六)生产经营添加药品的食品。明知从事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其他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违法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处罚外,可以由公安机关依照第一款规定给予拘留。
2023-09-05 21:26:581

新的食品安全法是什么?

百度上有,太多了无法会转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下列活动,应当遵守本法:(一)食品生产和加工(以下称食品生产),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以下称食品经营);(二)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三)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以下称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四)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五)食品的贮存和运输;(六)对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以下称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但是,食用农产品的市场销售、有关质量安全标准的制定、有关安全信息的公布和本法对农业投入品作出规定的,应当遵守本法的规定。第三条 食品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建立科学、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第四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诚信自律,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第五条 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其职责由国务院规定。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会同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承担有关食品安全工作。第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以及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法和国务院的规定,确定本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卫生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职责。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在乡镇或者特定区域设立派出机构。第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实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上级人民政府负责对下一级人民政府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进行评议、考核。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对本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进行评议、考核。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列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能力建设,为食品安全工作提供保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依法行使职权,承担责任。第九条 食品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按照章程建立健全行业规范和奖惩机制,提供食品安全信息、技术等服务,引导和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生产经营,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对违反本法规定,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进行社会监督。第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食品安全的宣传教育,普及食品安全知识,鼓励社会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食品生产经营者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标准和知识的普及工作,倡导健康的饮食方式,增强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新闻媒体应当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标准和知识的公益宣传,并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有关食品安全的宣传报道应当真实、公正。第十一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开展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鼓励和支持食品生产经营者为提高食品安全水平采用先进技术和先进管理规范。国家对农药的使用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度,加快淘汰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推动替代产品的研发和应用,鼓励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第十二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依法向有关部门了解食品安全信息,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第十三条 对在食品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2023-09-05 21:27:212

新食品安全法

违反第二十八条第(四)项 第二十八条 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 (四)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依据第八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四)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2023-09-05 21:28:031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第一版本的食品安全法,是2009年生效的。第二版本的食品安全法,是从2015年10月1日开始生效的。目前生效的是第二版本的食品安全法。
2023-09-05 21:28:132

食品安全法实施日期

2009年正式实施的,不过后续有过多次的修订唯铅罩,最新的一次修订是2021年。2009-02-28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5-04-24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5修订)2018-12-29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含指闹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激弯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12-29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修正)2021-04-29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含:消防法、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广告法、草原法、民用航空法、海关法、食品安全法)2021-04-29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
2023-09-05 21:28:233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日期

房产退税费的方式如下:(1)签定了购房合同,分期支付房款的,应要求房产商分期开具相应金额的发票,以确定购房日期;(2)凭购房合同和首期房款发票,到单位财务部门要求开具个人的个人所得税缴款书,并妥善保存原件和复印件,待取得产权证后办理登记;(3)当事人必须在产权证发证日期后的六个月办理登记,期间遇四月份退税则顺延一个月,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房产税退税的条件有哪些1、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重点产业紧急急需人才,持有本市居住证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购房人新购住房;2、持有本市居住证满3年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购房人新购住房;3、居民家庭中的子女成年后,因婚姻等需要而首次新购住房;4、在新购一套住房后的一年内出售该居民家庭原有唯一住房的,其新购住房已按规定计算征收的房产税,可予退还。房产退税条件1、个人(包括夫妻两人,下同)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原住房销售额(原住房为已购公有住房的,原住房销售额应扣除已按规定向财政或原产权单位缴纳的所得收益,下同)的,全额退还已缴的个人所得税;2、实测面积和预售面积误差导致多交契税的情况可以退契税。在办理房产证时,会核对房屋的面积,若是实测面积和预售面积有一定的误差,导致房款发生变化,并且使纳税人多缴税款的,凭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开发商退款证明可在税务窗口申请退契税;3、符合优惠税率购房时未享受的情况可以退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和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的人群,部分地区有一定的契税补贴政策,购房时适用契税税率错误多交或未享受优惠税率的,经税务窗口工作人员验证通过的可申请退契税...4、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北上广深等地暂不实行),各地略有差异,具体以地方政策为准;5、符合优惠税率购房时未享受的可以申请退契税。对符合上述条件但未享受契税优惠的纳税人,已按法定税率3%缴纳了契税,并取得了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的,可以向房地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多缴纳的契税。由于房产交易政策较为复杂,每户交易情况不尽相同,需要根据各户所备材料具体判定适用何政策,如果您实际存在多缴契税的情况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四条扣缴义务人每月或者每次预扣、代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税或者扣缴义务人为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税的,税务机关审核后,按照国库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退税。
2023-09-05 21:29:073

食品安全法的立法经历了从什么到什么都转变

【新区别于从前的条例】从1995年施行的《食品卫生法》到今年颁布的《食品安全法》,由“卫生”到“安全”,两个字的改变,折射的是我国食品安全从立法观念到监管模式的全方位巨大转变。这部与每一个人生命健康息息相关的民生法律有哪些亮点,有关专家对这部法律进行了解读。 消费者可索10倍赔偿 《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 专家解读:各类食品问题层出不穷,关键就是食品企业的违法成本很低。新《食品安全法》将赔偿标准大大提高,这种既有人身损害赔偿,又有惩罚性赔偿,加大了经营者的违法成本,对其起到震慑作用。 明星代言要担责 《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食品,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专家解读:当前食品安全问题的始作俑者是食品生产者和经营者,但明星的虚假代言也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明星对虚假广告给消费者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于理公平,也有必要,对目前愈演愈烈的虚假广告起到遏制作用。 统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法》第三章共九条明确了统一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原则。要求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对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等予以整合,统一公布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专家解读:目前我国食品标准散、乱、差,卫生标准、质量标准、国家标准等重复交叉、层次不清,部分标准老化,缺乏前瞻性。《食品安全法》从四个角度严格食品安全标准,即统一发布,动态调整,以人为本,鼓励企业制定严于、高于国家、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 “问题食品”要召回 《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国家建立食品召回制度。食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召回和通知情况。 专家解读:实行食品召回制度,不仅要靠企业自觉,还要强调政府的责任,在企业不主动召回的情况下,政府要责令企业召回不合格食品。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 食品免检成历史名词 《食品安全法》第六十条规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不得实施免检。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食品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样检验。进行抽样检验,应当购买抽取的样品,不收取检验费和其他任何费用。 专家解读:现在出现安全问题的食品不少都是免检产品,“三鹿奶粉事件”表明免检并不等于安全。为此,新法明确规定食品不得实施免检,将此前国务院废除免检的措施法制化。 目录以外的任何添加剂都不能用 《食品安全法》从第四十三到第四十八条规范了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和应用,食品添加剂应当在技术上确有必要且经过风险评估证明安全可靠,方可列入允许使用的范围;不得在食品生产中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专家解读:食品添加剂就像一把“双刃剑”,一方面能改善食品品质、延长食品保存期、便于食品加工和增加食品营养成分,同时也可能带来危害。新法规定添加了食品添加剂目录以外的物质,哪怕是对人体无害,也是违法行为,这为“蒙牛”特仑苏事件作了注解。 安全评价由“事后”提至“事前” 《食品安全法》第二章共七条规定了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制度,要求对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进行监测;对食品、食品添加剂中生物性、物理性和化学性危害进行风险评估。 专家解读: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制度是确保我国食品安全的基础性工程,意味着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由外在表面现象为主,深入到食品内在的安全因素,由被动的、亡羊补牢、事后处理的旧思路转变为主动的、源头治理、预防为主的新思路。这是一个很大的转变。
2023-09-05 21:30:191

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是什么时候实施

食品安全法 -法律适用和法律责任1、正确把握食品安全法与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关系。食品安全法确立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基本原则、基本体制制度,对于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具有指导和规范作用,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基本精神应当与食品安全法相一致。如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是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专门性法律。在农产品生产加工领域,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有明确规定的,适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没有规定的,应当适用食品安全法。又如产品质量法,是规范和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明确产品质量责任的一般法。食品安全法则是规范食品安全的特别法。根据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食品的安全监管应当适用食品安全法。关于乳品、转基因食品、生猪屠宰、酒类等食品安全管理,法律和法规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食品安全法。2、正确把握综合协调与分段监管的关系。食品安全监管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综合协调和分段监管是辩证统一的关系。一方面,没有强有力的综合协调,部门监管缺乏联动,就难以形成监管合力,具体监管中会出现缺位、错位和越位,容易埋下安全隐患。综合协调部门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法赋予的六大职责,结合各环节监管实际,从制度上确保食品安全工作的连续性和统一性,使各部门形成合力,不断巩固食品安全工作成果。另一方面,没有职责分明的分段监管,就不能适应食品安全监管链条长、监管资源多的监管特点,不能有效调动各部门的积极性,也难以形成应对诸多复杂问题的合力,容易造成监管不力。因此,各监管部门既要按照食品安全法的分工要求,明确职责,理清思路,加强职责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又要在综合部门的统一协调下,发挥各自监管优势,为保障食品安全的共同目标而努力。3、正确把握地方政府负总责与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的关系。食品安全法确立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食品安全统一负责的制度,目的是强化地方政府属地责任,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克服地方保护对食品安全监管的干扰。县级以上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依法行使职权,承担责任,是为了强调各自监管职能,建立健全权责一致的职责体系。地方政府负总责和监管部门各负其责是高度统一、相辅相成的关系,它要求各级政府必须把食品安全作为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任务,支持监管部门正确履行职责,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也要求各监管部门恪尽职守,密切配合,责任到位,相互衔接,形成完整的监管链和责任追究体系。4、正确把握食品生产经营者第一责任人与政府行政监管问责的关系。食品安全法明确了食品生产经营者作为保证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法定义务,更加严格地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促使食品生产者依据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在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中重质量、重服务、重信誉、重自律,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这一制度与政府行政监管问责制度并行不悖,共同形成一个科学合理、层次分明的完整的法律责任体系,为追究食品安全责任和补偿食品安全问题受害当事人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2023-09-05 21:30:304

想学高级催乳通乳师,奶叔健康培训期间有补贴福利吗?

有的,我一个亲戚在里面学,基本是没经验,虽然也生过孩子。如果你通过奶叔集团的面试,会签订实习合同,每月有补贴,学习完后会跟学员签订转正工资⌄具体多少我不是很清楚,你可以去问问了解下!
2023-09-05 21:22:061

顶层设计是什么意思

简单来说就是 全局看待项目。怎么规划 怎么做 未来大概能得到什么样的结果
2023-09-05 21:22:064

柳树作为景观树,古人有多爱它

物以稀为贵,景以特为佳,秋季额济纳旗的胡杨、香山的红叶因颜色独特,而受到游客的钟爱,成为了赏秋的主角,其实我们生活中还有很多美景,它们也有自己的独特之处,过去非常常见的杨柳就是其中的一个,几千年来,作为皇家园林指定的景观树,被无数的文人墨客所咏诵过,关于它的故事也非常多,传说皇帝隋炀帝曾为它赐姓,还有人因为喜爱它而改了自己的姓氏。榜样的作用是无穷的,据说柳树成为千年来园林景观树的首选,是因为隋炀帝的原因,他在开凿京杭大运河时,有人建议在运河两侧栽种柳树,隋炀帝不仅接受了这个建议,还为柳树赐姓“杨”,跟帝王同姓(所以我们经常说的杨柳其实是柳树,并不是杨树和柳树),应该说隋炀帝的榜样作用,让柳树开始被人们所钟爱,成为了皇家园林景观树的第一选择,又因为它适应温度的宽泛,南北方都可以大量种植,直接导致柳树成为了最普通的树种。除了隋炀帝,南北朝时期的梁简文帝还为柳树写诗:“落花依度幰(xiǎn),垂柳拂行轮。”,元朝的诗人、画家萨都剌游西湖的时候,看到岸边的垂柳,曾有:“垂柳阴阴苏小家,满湖飞燕趁杨花。”正是因为古代帝王的一些行动,我们现在才有了可供追捧的古树名木,西安古观音禅寺的千年古银杏树据说是唐太宗所种。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隋炀帝历史地位的原因,还是因为杨柳树寿命的原因,超过千年的柳树非常少见,并没有人记录京杭大运河上哪棵柳树是隋炀帝所栽,游客想去寻找也不容易。历代诗人咏柳成时尚:从古至今,无数的文人墨客都有咏柳佳作,其中名气最大的当属贺知章的“碧玉妆成一树高,万条垂下绿丝绦,不知细叶谁裁出,二月春风似剪刀”,是真正的咏柳不见柳,其实诗经中就有咏柳的句子“杨柳依依”,唐朝以后,咏柳已成文人墨客必选题目,从踏青开始,连民间数九歌中都有与柳树相关的句子:五九六九,沿河看柳,更有人因为春季看不到杨柳发芽而抱怨:羌笛何须怨杨柳,春风不度玉门关;诗人们热衷喻柳:我们最常听到的“柳叶眉”,是形容女子秀眉如柳叶一样细长,“杨柳细腰”形容女子身材的柔美,苏东坡则表达得更加直白:“枝上柳絮吹又少,天涯何处无芳草”,甚至连金庸先生作品中的小龙女都自称姓“柳”,当然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不过以李商隐的情诗为主基调;自古名人多爱柳:文人大多喜爱植物,我们知道郑板桥、苏东坡喜爱竹子,陶渊明喜爱菊花,其实爱柳的名人更多,陶渊明曾亲自栽种五棵柳树,然后自号五柳先生、欧阳修也亲自植柳,因此被后人称为“欧公柳”、拉萨大昭寺的“唐柳”是文成公主亲手所栽、《聊斋志异》的作者蒲松龄因在泉水边栽柳,所以有“刘泉居士”的美誉、河西走廊的“左公柳”是左宗棠派军队所栽,是“前人栽树后人乘凉”、现代最有影响力的画家丰子恺、最后一位帝师陈寅恪也都以爱柳著称,他们的书房分别叫做“小柳屋”和“寒柳堂”。这些其实都还不算什么,爱柳成痴的当属春秋时期的这位,他因爱柳而把自己的姓氏改成了“柳”,他就是能“坐怀不乱”的柳下惠,他原姓“展”,据说是现在“展”、“柳”姓的先人,是春秋时期的政治家、教育家、思想家,连孔子和孟子都对他非常尊重,孔子称其为“被遗落的贤人”、而孟子更是称其为“和圣”,活了一百多岁,堪称奇人。柳树因适应自然环境能力强,生长迅速,所以一直被人们当作湖、河沿岸、道路两侧的景观树,不过由于一些游客对柳絮过敏,再加上柳絮四处飘飞,也会增加城市清洁工人的工作量,还会带来一些其它的风险,所以在城市景观树名单中,柳树的排名越来越靠后,是一件非常可惜的事情。相比于其它城市景观树,一棵树的经济价值动辄成千上万,柳树显然不入流,它的价值低廉可能也是一个原因,在这种思想的带动下,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柳树的数量会越来越少,到那时春季想要“沿河看柳”,就只能到老一些的园林里了。过去柳树的作用比现在重要,是跟生活息息相关的,成材可以用来建筑房屋、生活工具,废材还可以用来烧火做饭,取暖等,尤其是春天,柳树发嫩芽时,除了嫩柳叶能吃,柳枝也是儿童制作“柳笛”的原材料,制作柳笛不仅需要一双巧手加体力,还要有一定的肺活量和音乐细胞,在玩具匮乏的年代,是学生消磨课余时间的最好玩具,同时也是锻炼孩子动手能力的一种游戏,而且安全系数也比较高。春天杨柳能给大家带来生命的气息,夏季是我们外出旅游时,可以让游客拂柳乘凉,其实秋季金黄的柳叶也是非常独特的,只是因为过去随处可见,都已经习惯而被游客所忽略,随着城市的改扩建,能够见到杨柳的地方正变得越来越少,一般需要到古老的园林里才会有,当然杭州西湖、北京颐和园、苏州园林等是最好的赏柳之地,尤其是想要看到上百年的古柳。青城的龙泉公园,古柳秋意正浓:不过对于呼和浩特市的小伙伴来说,一个好消息就是有着近百年历史的龙泉公园,里面的古柳秋意正浓,湖岸边的老柳树婀娜多姿,满地是金黄的柳叶,引来无数游客,这几天正是最佳赏柳时间,有兴趣的小伙伴不要错过。其实在任何一个中国历史文化名城里,现在还都能找到这样赏柳的地方,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由于栽种的越来越少,古柳树会出现后继无“树”的尴尬。那么你的家乡有这样的地方吗?欢迎留言,谢谢!【温馨提示】柳树是植物中少有的雌雄异体。
2023-09-05 21:22:071

如何下载万方数据库中文章?

问题一:如何下载万方数据库中文章 先点文章题目,打开文章后,点工具栏另存为就可以了,可以先在百度上下载个PDF的浏览器,网址是greendown/soft/5114 问题二:为什么万方数据库的论文只有导出项,没有下载项啊 万方数据库中只有导出没有下载链接的,是万方没有获得该篇论文的授权。你可以从国家科技图书文献中心(NSTL)检索并通过其参考咨询系统请求复制。 问题三:怎样在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免费下载 一个不错的数据知识平台,学校每年都投入不少钱,所以下载文章相当的方便,对学生而言都是免费的,通常都是在这几个搜索平台上找文章。 这样可以么? 问题四:如何从万方上下载论文? 企业常用办公文件格式转换之:PDF to DOC PDF(Portable Document Format)文件格式是Adobe公司所开发的一种特殊的文本格式,这种文本格式最大的优点是其尺寸较小、阅读方便,非常适合在网络上传播和使用。现在,很多产品的说明书都使用PDF格式,例如电子书籍、产品白皮书,包括很多产品的技术资料都是PDF格式。但是如果想要对其进行文本或格式进行编辑一类的操作就会比较困难,因为PDF格式与Doc格式解码格式不同,在PDF下的回车符、换行符以及相关的图片格式无法直接转换为Doc文件,本期我们就来介绍几种将PDF格式文件转换为常用的DOC(Microsoft Word格式)格式文件的方法。 使用Office2003自带的工具转换 首先使用Adobe Reader打开待转换的PDF文件,接下来选择“文件→打印”菜单,在打开的“打印”设置窗口中将“打印机”栏中的“名称”设置为“Microsoft Office Document Image Writer”,确认后将该PDF文件输出为MDI格式的虚拟打印文件。 如果在“名称”设置的下拉列表中没有找到“Microsoft Office Document Image Writer”项,那证明你在安装Office 2003的时候没有安装该组件,请使用Office 2003安装光盘中的“添加/删除组件”更新安装该组件。 运行Microsoft Office Document Imaging,并利用它来打开刚才保存的MDI文件,选择“工具→将文本发送到Word”菜单,并在弹出的窗口中勾选“在输出时保持图片版式不变”,确认后系统提示“必须在执行此操作前重新运行OCR。这可能需要一些时间”,不管它,确认即可。 小提示:Microsoft Office Document Imaging对PDF转DOC的识别率不是特别完美,转换后会丢失原来的排版格式,所以转换后还需要手工对其进行排版和校对工作。 ScanSoft PDF Converter for Microsoft Word是由ScanSoft公司和微软共同组队开发的一个Word的插件,它可以让你在没有Adobe Acrobat的情况下将PDF文档转化为Word文档,并且完全保留原来的格式和版面设计。 ScanSoft PDF Converter for Microsoft Word是首先捕获PDF文档中的信息,分离文字同图片,表格和卷,再将其统一到Word格式。在Microsoft Word中你可以直接通过“文件”―>“打开”来打开PDF文件。ScanSoft PDF Converter for Microsoft Word插件会自动弹出,在分析完PDF文件后即可自动转换成DOC格式的文档。 这款软件的优点是体积非常小巧、并且可以最大限度的保留原PDF文件的格式,缺点是转换速度较慢,泡杯咖啡耐心的等待吧:) PDF 2 Word PDF 2 Word是一个独立运行的软件, 而非插件。可将 PDF 格式直接转换成 WORD 格式文件。 简洁的界面 参数设置 转换过程 PDF 2 Word虽然是一款英文软件,但其操作界面及参数设置都非常简单,没有特殊需要的话直接按照软件的默认值进行转换即可,PDF 2 Word转换的速度非常快,对于图片和文档格式的识别也非常好,在这样的一款小软件中做到这些还是很难能可贵的。 结语 关于格式转换,还有很多第三......>> 问题五:如何批量下载万方上的论文资料?急 20分 万方下载只能右键另存为。或者点选多个文件前面的框框,点击下载。 问题六:我想要在万方,知网,数据库上下载一些论文,不知怎么样才能实现? 这个我有经验 1.注册登录国家图书馆,经过实名制认证(需要身份证号),在首页有电子论文和电子期刊,提供维普和万方系统(和知网同类),很多论文和期刊就能免费下载了。 2.在校大学生可以去学校电子阅览室、机房(校园网IP段,宿舍里的联通电信宽带不行)上知网,或者学校提供的VPN,学校会购买知网数据 3.在知网中检索论文得到论文题目后,去百度文库、新浪资料、谷歌学术、MBA文库(经管类)、豆丁网查找,很多都能找到网友共享的。 问题七:如何从万方数据库下载论文 100分 数据圈论坛上能免费帮助下载知网、万方、维普上的论文,在专门帮助大家下载论文的帖子里回复要下载的论文名称和作者姓名就可以,论文发送到邮箱里 问题八:万方论文怎么免费下载 先下载一个他们官方的阅读器,页面不是有下载选项么?!(我是有阅读器,不知道是不是这个原因) 问题九:怎样在万方数据库免费下载文献? 20分 (1)在文献检索结果页,点击“下载全文”: (2)选择支付方式: (3)选择保存路径保存文献: (4)找到保存的文献打开:
2023-09-05 21:22:071

护士节志愿活动简报

  简报是传递某方面信息的简短的内部小报。是具有汇报性、交流性和指导性特点的简短、灵活、快捷的书面形式。下面是我整理的护士节志愿活动简报,欢迎大家分享。   护士节志愿活动简报 篇1   走进粉红的五月,鲜花开满枝头,在这姹紫嫣红的时节,我们迎来了第104个国际护士节。为展现优秀护士风采,表彰在护理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及个人,激励和带动全院护理人员学习先进、赶超先进和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的工作热情,促进护理工作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我院于20xx年5月8日下午隆重举行“5.12”国际护士节庆祝活动。   庆祝活动在五楼多功能厅举行,活动现场布置得简洁而热烈,会场主席台悬挂着“热烈庆祝5.12国际护士节”的红色横幅。   本次活动由田明副院长主持,杨德华院长、骆玉军书记等院领导及护理部主任一起与护士们共度佳节。首先由杨院长讲话,他代表院领导班子向全院护理人员送出了衷心的祝福,祝愿全体护士节日快乐,话语中无不渗透着对护理人员的关爱,对护理工作的肯定、支持与沉甸甸的期待。同时杨院长指出:现在医院正处于爬坡上坎的关键时期,面临三甲复审,希望大家在平凡的护理工作中,用爱心、真心、耐心、细心、责任心,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深化团结共赢的理念,努力建成“三满意一发展”的医院,力争达到西部领先,全国一流水平。   为表彰先进,增强护理工作者的职业感和幸福感,首先对推荐到市医管局级公立医院第二届“30年功勋护士”的白云、刘玉蓉、张秉芳3位同志及推荐到市医管局的2名“优秀护士”姚蓉、韦汉芬进行表彰。院级“优秀护士”、“优秀带教老师”、“优秀见习带教老师”、“20xx年终护理理论考试”前三名的集体及个人也分别受到了表彰,领导们对获奖人员表示祝贺,同时希望获奖者在工作中率先垂范,发扬先进模范作用,带动全体护士共同进步,不断提升护理服务水平。   为激发广大职工学习英语的积极性,医院首次在院内进行了英语演讲,由内科护士孔蒗进行了题为“PositiveEnergy(正能量)”的演讲。接下来是来自临床一线的医护人员表演的精彩的文艺节目,包括舞蹈、手语、男女声二重唱等,演出既展示了医护人员的多才多艺,又表现了他们对工作的热爱和积极向上的良好精神风貌。最后是参加“成都市20xx年全市护理岗位创新技能大赛”的四名人员进行操作表演:心肺复苏、心电监护技术、氧气吸入技术,为大家提供了一个相互学习、交流的机会。   “5.12”国际护士节活动结束了,在今后的征途上,护理队伍将面临更加艰巨的任务,肩负更加神圣的使命,希望全院护理人员秉承敬业、爱岗、无私奉献的南丁格尔精神,以崭新的姿态,迈出更加坚实的步伐,谱写出护理队伍发展的新乐章!   护士节志愿活动简报 篇2   5月12日是第104个国际护士节。护士是身着护士服,头戴洁白燕帽的天使。当她们一袭白衣走近患者时,总带着天使般的微笑,给病痛中的人们带去温暖和关爱。在这个护士节,由北京市脐血库联合北京仁泽公益基金会共同举办的“脐心行动,微笑病房”公益活动,来到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妇产儿童医院、陆军总医院附属八一儿童医院、首都儿研所三家医院的病房。与医院的小患者们一起为病房的白衣天使们庆祝了属于她们自己的节日。   “微笑病房”是由北京仁泽公益基金会发起的重大疾病住院儿童及家庭精神关怀项目,旨在通过院内活动为患儿及家长提供病房游戏及心理疏导等公益服务,帮助患儿及家庭忘却病痛,重新绽放笑容,乐观面对生活。“谢谢你的爱”是这一期微笑病房的主题。长期高强度工作,精神高度集中,三餐都不能准时去吃……这是很多护士的工作常态。面对与日俱增的门诊量与工作负荷,这些“白衣天使”们承受着来自身心双重压力。但是面对病患,面对这些孩子们,爱与责任是支撑她们努力工作的原动力。护士们耐心的付出,换来的是家属的信任,患者们的感恩之情。   “微笑”和“礼物”是对爱最好的表达。在这期的“微笑病房”活动中,小患者们用祝福卡片和彩纸亲手为悉心照顾他们的护士姐姐们作出一张张充满爱意的祝福卡和一朵朵美丽的康乃馨。当孩子们簇拥在护士的身边,送出他们亲手准备的礼物,年轻的护士们都流出了感动的泪水。   志愿者小王说:我参加过多期微笑病房活动。而这次活动给我的感动更多。这些孩子所患的疾病都比较严重,治疗难度较大,病程也很痛苦。但他们表现得却比普通孩子更坚强、更懂事。看到小患者们发自内心的微笑,看到他们将亲手绘制出的礼物送给悉心照顾他们的护士和医生,让我既感动又心疼!”   微笑就像是一把钥匙,可以开启每个人的内心。病房的护士们用“微笑”悉心呵护每一个患儿。患儿们也用“微笑”回馈每一位护士。医患间本就是这样紧紧的`联系在一起。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就这样被拉近了。诚然,这也是“微笑病房”发起的意义。   北京市脐血库的负责人表示:“微笑病房”在护士节这天走进医院,具有更为深刻的含义。护士作为连接医生与病患间的桥梁,承受着身心双重压力。无论作为个人还是企业,我们都应倾注更多的理解和关注”。   护士节志愿活动简报 篇3   为庆祝5.12国际护士节,大力弘扬南丁格尔精神,在全县护理队伍中进一步形成学习先进、奋力争先、服务奉献的良好氛围。5月11日,南江县在红塔影剧院举办了“5.12”护士节纪念活动,全县1000多名医护同胞欢聚一堂,以丰富多彩的形式庆祝她们自己的节日。   会上,县委领导班子向全县护理姐妹们致以节日的祝福,勉励全体护理人员继续传承和发扬南丁格尔精神,将“爱心、耐心、细心、责任心”传递给每一位患者,精心做好每一次护理工作,为保障全县人民生命健康、推进全县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参会领导还为20名优秀护士,10名优秀医生颁发了证书,白衣天使们踏实的工作得到了认可,也赢得了大家发自内心的敬意和真诚热情的掌声。   在当晚的文艺晚会上,全县医护职工自编自导自演的节目精彩纷呈,歌舞、清音、小品表演等形式诠释了护士人员无私奉献的博大情怀,精彩表演赢得现场观众的阵阵掌声。   据悉,南江县委、县政府紧紧围绕“生态立县、旅游强县、绿色崛起、同步小康”战略目标,全力推进全县卫生工作,狠抓基础设施建设,深入开展“三好一满意”等活动,卫生系统行业行风不断改善,服务质量不断提高,公立医院改革成效明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规范,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日益完善,卫生惠民措施不断落实,卫生行业形象明显提升,南江卫生事业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局面。   护士节志愿活动简报 篇4   为了庆祝“5.12国际护士节”104周年,弘扬南丁格尔无私奉献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树立白衣天使爱岗敬业、诚信服务,体现护理工作价值,鼓励护士们热爱护理事业,增强自信心和使命感,护理部在院领导的支持下举办了庆祝5.12护士节系列活动。   一、开展“三基理论培训及考试”   本次活动由护理部牵头,各科医、护人员通力协作共同完成。授课老师分别由护理骨干担任。赛前进行培训,培训完毕即进行闭卷考试。本次参加这次考试的有32人,考点以常用的护理常识、理论知识为主。赛前护士姐妹们刻苦学习积极探讨,为这次的活动交上了圆满的答卷。通过活动的开展,大大提高了广大护士的专业技能,营造了很好的学习氛围。   二、开展演练活动   5月9日,护理部结合日常工作,开展了急诊患者接诊演练、急救演练、心肺复苏、吸痰、洗胃等操作演练。练习中每名护士都精神集中,情绪饱满,“如临重患”地进行实战操作。通过演练,掌握了急救流程,精通了操作技能,为更好地服务患者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三、重在参与   这次活动院领导高度重视并大力支持。院长们亲临现场指导并担任监督员和阅卷员,充分体现公平、公开公证的原则。活动后,依据卷面与操作得分,分别设立了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其余护士姐妹们都获得了参与奖。通过寓教于乐的活动形式,使护理人员缓解了工作压力,掌握了操作技能,夯实了理论基础。   护士节志愿活动简报 篇5   为继续发扬南丁格尔忠于职业操守、科学严谨、甘于奉献的精神,进一步提高护理质量,强化护理人员“三基三严”训练,营造“大学习、大练兵、大比武”的继续教育氛围,激励和带动全市护理人员学先进、找差距,充分展示“白衣天使”形象,全面提升护理队伍整体素质,20xx年4月21日,市总工会、市卫计局在德宏职业学院举行了“20xx年度国际护士节技能竞赛”活动。   活动以“责任、关爱、奉献,为人民健康服务”为主题,竞赛内容为——徒手心肺复苏术/简易呼吸器使用(双人操作),19家市乡医疗机构、民营医院的26组(52名)选手参加了比赛。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李才平,市卫计局党委专职副书记许玉青出席活动并作了讲话。   活动现场有近200名观众,除了各个医疗单位人员外,还吸引了德宏职业学院护理班的学生前来观摩学习,营造了良好的活动氛围和学习氛围。   护士节技能竞赛活动的举办,对于提高护士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促进护理工作全面发展,进一步提高优质服务具有重要意义,充分展示“白衣天使”的良好形象。   护士节志愿活动简报 篇6   4月19日晚,宜川县人民医院庆祝“5.12”国际护士节文艺晚会在医院门诊4楼学术报告厅拉开了帷幕。本次活动由医院护理部组织承办,以“潮起岗位管理扬帆‘QCC"”为主题,特邀请了全县医疗卫生系统20多位领导莅临参加,现场气氛活跃、鼓舞人心。   晚会在《三句半》的鼓点声中拉开帷幕,紧扣“潮起岗位管理,扬帆‘QCC"”这一主题。通过小品、快板、情景剧、合唱等形式诠释了护理人员无私奉献的博大情怀。演员们惟妙惟肖的精彩表演,赢得现场观众的阵阵掌声。   本次活动的举办,突出了主题,展现了护士风采,丰富了护理人员的精神文化生活,增强了护理职业神圣感和责任感。使医院全体人员充分认识了品管圈,进而展现了宜川分院关爱生命、呵护健康的护理理念与美好愿望。   护士节志愿活动简报 篇7   在鲜花怒放、轻舞飞扬的五月,我们迎来了属于白衣天使的节日——“5.12”国际护士节,为弘扬南丁格尔精神,展示医院护士风采,5月9日,我院举办纪念“5.12”国际护士节新护士授帽仪式暨护理品管圈成果表彰大会,郑伯禄院长、高虹书记、XXX副院长、林芃副院长和80多名护士参加会议。   大会首先由XXX副院长向全体护理人员致辞,总结去年护理工作取得的成绩,展望医院护理工作前景,并就进一步加强专科护士培养、护理新技术、业务能力提升及护理科研开展等方面提出具体的要求,接着郑伯禄院长代表院领导班子向全院护士致以节日的祝贺和亲切的问候,肯定了护理工作在医院工作中发挥的重要作用,针对护理发展中面临困难和不足,鼓励大家在医院新形势、新发展时期,要勇于面对压力与挑战,克服困难、齐心协力,继续发扬南丁格尔精神,以高质量的护理服务和技术满足病人需求,再创佳绩、再现儿医人的新风采,院领导向在护理岗位工作满30年的陈瑞月同志颁发荣誉证书,新入院15名护士进行了授帽及宣誓仪式,新护士在护理部主任曾冰英主任的带领下庄严宣誓,要用真心、爱心、责任心对待所护理的每一位病人,把毕生精力奉献给护理事业,最后各科室护士长作了开展护理品管圈活动的工作汇报,让大家更多了解质量管理工具在护理工作的应用,交流经验,分享成果,展现了护理团队的智慧与创意。   护士节当天,院领导和护理部人员一起到临床科室,慰问临床一线护理人员,为她们送上美好的祝愿和蛋糕等礼物。福州电视台“新闻110”栏目对我院重症医学科和护士节活动进行报道。   护士节志愿活动简报 篇8   最平凡的,就是最伟大的。   20xx年5月11日,出国留学市第二人民医院二百余名护士欢聚一堂,纪念第104个国际护士节,护士节的主题是“传承铭记---护士的故事”。   院领导对“30年功勋护士”、20xx年出国留学市卫计委和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护理岗位创新技能大赛”中的优秀个人和集体进行了颁奖。   8名不同年资的护理人员同大家分享了护理事业一路上最触动他们心弦的故事,她们中有30年功勋护士,年轻的护士长,刚踏入护理岗位的新兵等,从工作中的收获到生活中的感悟,均娓娓道来,引起参会护理同仁的共鸣。   他们的发言还感动了参会一名特殊的听众,是20xx年以来一直受到医院关怀的来自于地震灾区的孤儿何文东,现在是医院实习护生的身份,他表示正是因为受身边医护叔叔阿姨们行为的感动,才立志要当一名优秀的男护士,以回报社会。   最后,会议在全体护理人员唱诵的《中国护士之歌》中圆满结束,我们相信,医院护理团队一定会将护士忠于职业操守、甘于奉献的精神贯彻心扉,激励护理人员继承和发扬护理事业光荣传统。   护士节志愿活动简报 篇9   今年5月12日将迎来第106个国际护士节,江西省肿瘤医院护理部决定开展纪念“5.12”国际护士节系列活动。活动内容有:开展医院“优秀护士长”、“优秀护士”、“优秀培训指导老师”评选及三十年护龄护士表彰大会;开展医院“护士职业礼仪展示”比赛;开展医院首届“护理健康教育授课”比赛;开展医院“护士职业妆容”实操培训。   昨日,放二科刘蓉护士长召开科室会议,主要针对医院开展的“5.12”国际护士节系列活动作出科室计划。通过匿名投票投出了科室优秀护士曾琳和优秀培训指导老师付文红。“护士职业礼仪展示”比赛由熊淑萍老师负责,“护理健康教育授课”比赛由付文红老师组队,先进行科室礼仪培训及授课指导,再到院级参加比赛。   通过此次活动,不仅能提高护士职业礼仪和沟通交流技巧,提升护士职业形象,还能提高护士PPT制作及健康宣教能力。   护士节志愿活动简报 篇10   为纪念5·12国际护士节,全面推进优质护理服务工作,X月XX日,我院在综合楼多功能厅举办了“推进优质护理服务技能竞赛”为主题的庆祝活动。院领导及全院200余名护理人员观看了竞赛。   院党委副书记王敬波同志代表院党委、王连芹院长和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向辛勤工作在护理战线上的全院护理工作者致以节日的问候和崇高的敬意!王书记充分肯定了我院护理人员为医院的发展做出的突出贡献,希望大家要继续继承和发扬南丁格尔精神,勤奋敬业,扎实工作,以高质量的护理技术服务患者,促进医患和谐,为实现医院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最后,王书记向大家宣布了一个好消息:在5月10日全省纪念5·12国际护士节暨推进优质护理服务视频会议上,我院内五科荣获邢台市唯一一家河北省优质护理服务示范病房称号。在听到这个激动人心的喜讯后,喜悦与自豪挂在每一位护士的脸上,全场再次响起了热烈的掌声。   这次活动,我院424名护理人员积极准备,踊跃参加,经过层层选拔确定69名选手参赛。护理部通过理论初赛、技能操作复赛最终有6名优秀选手脱颖而出现场竞技《卧床患者更换床单技术》、《协助患者翻身及有效咳嗽》等护理操作,展示技术本领。比赛中,选手们娴熟的技能操作,亲切的话语,扎实的基本功,充分展示了我院在开展优质护理服务中护士的风采。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各科派出的拉拉队,也为竞赛现场增添了浓厚的节日气氛。   比赛现场,还穿插了一段感人的情景:就在护士节前夕,护理部收到了一份十分特殊的礼物:一幅精美的剪纸画。这件特殊的礼物是心内二科一位60多岁的老妈妈赠送的,老妈妈几次在我院住院,现在恢复的很好。老人家亲手完成的这幅剪纸,赶在护士节送给我院的护士们。随着主持人把画轴徐徐打开,呈现在大家眼前的是一幅带着美好祝愿和寓意的画面:栅栏围成的院子,寓意是我们的医院;画面中心是一个花生,寓意着挽救了许许多多的生命,周围是一群不知疲倦、辛苦工作的蚂蚁,蚂蚁与花生也寓意着医生。老人这么用心的剪纸画,是对我院医疗护理工作的肯定与满意,也感染了在场的每一位护士。   经过紧张激烈的角逐,心外科郭华技术操作规范,表现最为出色,荣获一等奖;心手麻科王欢、妇一科郝俊兰荣获二等奖;心外科刘*、妇一科李*、骨科**荣获三等奖。另有14名选手获优秀奖;此外,妇一科、心外科、心手麻科、骨科荣获比赛组织奖。院领导分别为获奖选手和科室颁发了荣誉证书。   我院自去年开展“优质护理示范工程”工作以来,全院涌现出了一大批患者满意的护士和优秀的技术操作能手,她们夯实基础护理,强化“三基”培训,使护理工作更加专业化、规范化、人性化,有效提升了患者和社会对护理工作的满意度。   护士节志愿活动简报 篇11   如何快速有效地推进“医养结合”,满足日益增长的老年人口健康养老服务?5月6日,在XX区纪念“5·12国际护士节”系列活动--医养结合老年护理高峰论坛上,省、XX市及XX区老年医疗和护理领域知名专家、养老机构的管理者等,共同围绕医养结合的政策背景、模式、热点、难点问题等进行专题分享与研讨。   据有关数据统计,2015年底深圳60岁以上的人口已达到了120万,占全市总人口的6.6%,虽低于全国平均数,但XX市“十三五”规划2020年人均寿命81岁,这意味着到2020年深圳将步入老龄化社会,老年人在医疗、照料、护理、康复等方面的需求压力将会日益增大,这给卫生资源和服务资源都带来巨大的挑战。2015年,国家卫生计生委等八部委共同起草的相关指导意见提出,2017年要初步建立“医养结合”的政策体系、标准规范和管理制度,建成一批兼具医疗卫生、养老服务资质和能力的医疗卫生机构或养老机构。   “‘医养结合"养老模式是创新之举,但其体系的建立与长期发展还需要各项政策、制度作为支撑。”在论坛上,XX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XX区从事老年护理工作的医务人员要充分认识到老年护理事业的发展前景与面临的挑战,也要认识到身上肩负的责任。希望有关专家通过此次论坛相互学习、相互交流、开拓视野,提升学科的发展,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   在此次论坛上,全市各院有关专家的授课及经验介绍不断掀起高潮,让与会人员对医养结合老年护理有了更深的认识。同时,与会人员还结合实际情况,对如何有效推进医养结合及XX区在推进医养结合方面的举措等诸多问题进行了探讨。   护士节志愿活动简报 篇12   5月12日,阳光明媚,和风轻拂,一大早,院及护理部的同志就捧着娇艳预滴的鲜花,带着美好的祝愿,慰问了节日期间仍坚守岗位的全院护士同志。下午,门诊楼大会议室里欢声笑语,洋溢着一派节日的气氛,全院一百多名护士与院举行座谈会,庆祝“5·12”国际护士节。   会上,院长宣读了上海医疗管理公司发来的贺信,并代表管理团队向全院护士致以节日的问候。副院长对医院护理工作所的成绩肯定,她希望全院护士姐妹要发扬自尊、自重、自立、自强的精神,以女性特爱心、细心,爱岗敬业,努力工作,把温暖和关怀献给患者,用智慧去人生的价值,开创如皋医院辉煌灿烂的明天!副院长也发表了激情洋溢的讲话。   会上还对市卫生局组织的“5·12”护理操作比赛奖项的集体和个人颁了奖。医院的护士姐妹们以市卫生局“5·12”护理操作比赛团体二等奖和无菌技术单项二等奖的优异成绩向的节日献上了一份特殊的礼物。   护士节志愿活动简报 篇13   为了“绿叶辉映红五月”为主题的庆祝活动:评选护理十大明星;征集一心为病人的“身边的人和事”;“我爱我科”图文作品展评;做一件有意义的事,组织去“寿康颐乐院”关爱老人活动等等。   护士节当天,医院隆重“5·12护士节”庆祝暨表彰大会。医疗管理公司副总经理在会上声情并茂地朗读了公司给护士姐妹的节日贺信。护理总监与医院的护士姐妹一起庆祝节日,并从30多年护龄老护士的角度与大家共勉:“自尊、自主、自强、自律”,自身价值,提升护理学科地位,共创护理事业发展进步的美好明天。医疗集团总裁、主任、政协过燮康主席、卫生局局长、副局长医院和各科室主任出席了庆祝仪式。   护士节志愿活动简报 篇14   为迎接护士节的到来,5月10日上午8时,医院护理部组织十余名护理骨干,和临床医生一起,在公园为过往的义诊服务。前来咨询人们络绎不绝,此次活动发放健康宣传资料410份,测量血压211人次,义诊20人次,称体重208人次,健康咨询126人,受到的好评。   5月12日晚,60多名护士在会议室欢聚一堂,庆祝国际护士节。院长和副院长出席了庆祝活动。大会由护理部主任主持。会上,总结了去年护理工作的成绩,并展望未来,对今后的工作了要求。院表彰了20xx年度5名优秀护士和3名护理操作考核优秀者。院长鼓励全院护士在工作本职工作的,要更多地医院的将来,为医院的生存和发展更大的。
2023-09-05 21:22:081

给领导发短信怎麽回复?

可以回复谢谢领导,然后在回复祝福给领导就可以了。祝福语:1、短信传我心,领导请放心,在您的领导下我们坚持不懈,我们积极进取,我们不失所望,愿您以后多多教出栋梁郎,身体倍儿棒岁月长!2、谢谢领导对在下的关心与照顾!那么多部下,您偏偏记住了我,和我送来了祝福,这是对我的信任与期待啊!我今后一定更加兢兢业业,恪尽职守,不辜负您的期望,努力做出最大成绩!3、感谢您提供了一个平台,让我们展示自我能力,感激您耐心栽培,让我们不断进步,怀揣一颗感恩的心,为您送去祝福,愿您合家欢乐,万事如意。4、日理万机您最忙,大事小情您过目,加班值勤您带头,为了业绩您受累。愿您健康福相伴,合家欢乐福无边。5、感谢您的关照,祝开心如意,财源滚滚,愿所有的幸福都陪伴着你,仰首是春,俯首是秋,愿所有的欢乐都追随着你,月圆是诗,月缺是画!6、九州同唱小康歌;龙江终圆振兴梦!真诚地感谢您一年来的帮助,祝您身体康健,万事顺利。
2023-09-05 21:22:021

大众速腾和日产轩逸那个好,谢谢!!

还用问吗,果断选速腾
2023-09-05 21:22:0013

结构设计师的工作简历

  姓名:陈先生   性别:男   年龄:23岁身高:175cm   婚姻状况:未婚   户籍所在:安徽省滁州市全椒县   学历:本科   工作经验:1年以下   联系地址: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西海路39号   求职意向   最近工作过的职位:安徽省天乐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期望岗位性质:实习   期望月薪:1500~XX元/每月   期望从事的岗位:土建工程师,结构工程师,结构设计师,造价工程师,工程预决算,房地产开发   期望从事的行业:房地产开发,建筑与工程   技能特长   技能特长:能够使用cadpkpm等软件和word等,工程仪器全站仪水平仪经纬仪等仪器。有半年的实习经验曾做过施工员。   教育经历   黄山学院(本科)   起止年月:XX-09-09至XX-06-20   学校名称:黄山学院   专业名称:土木工程   获得学历:本科   工作经历   安徽省天乐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施工员   起止日期:XX-07-01至XX-11-01   企业名称:安徽省天乐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从事职位:施工员   业绩表现:使用全站仪校核全场地的桩位,并且单独负责一栋6层楼的是施工。   企业介绍:该公司具有公家二级资质   安徽省天乐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实习生   起止日期:XX-07-05至XX-08-28   企业名称:安徽省天乐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从事职位:实习生   业绩表现:了解熟悉工程现场各项事宜,熟练工程仪器,学习施工技术。   企业介绍:该公司具有国家二级资质   培训经历   学校组织-施工员考试   起止日期:XX-04-05至XX-05-01   培训机构:学校组织   培训课程:施工员考试   培训描述:该培训是让即将毕业也得我校学生能够获得施工员资格证书,使其在工作上先人一步。
2023-09-05 21:22:001

读纳兰词《梦江南·江南好》

梦江南·江南好【其一】 江南好,建业旧长安。紫盖忽临双鷁渡,翠华争拥六龙看。雄丽却高寒。 【其二】 江南好,城阙尚嵯峨。故物陵前惟石马,遗踪陌上有铜驼。玉树夜深歌。 【其三】 江南好,怀古意谁传。燕子矶头红蓼月,乌衣巷口绿杨烟。风景忆当年。 【其四】 江南好,虎阜晚秋天。山水总归诗格秀,笙萧恰称语音圆。谁在木兰船。 【其五】 江南好,真个到梁溪。一幅云林高士画,数行泉石故人题。还似梦游非。 【其六】 江南好,水是二泉清。味永出山那得浊,名高有锡更谁争。何必让中泠。 【其七】 江南好,佳丽数维扬。自是琼花偏得月,那应金粉不兼香。谁与话清凉。 【其八】 江南好,铁瓮古南徐。立马江山千里目,射蛟风雨百灵趋。北顾更踌躇。 【其九】 江南好,一片妙高云。砚北峰峦米外史,屏间楼阁李将军。金碧矗斜曛。 【其十】 江南好,何处异京华。香散翠帘多在水,绿残红叶胜于花。无事避风沙。 词共十首,皆以“江南好”句发端。纳兰这组词的前三首写南京,后几首写苏州、无锡、扬州、镇江等地。其一歌咏建业(南京)的雄丽,但又说它毕竟是“旧长安”,繁华早谢,纵然是皇帝宸游,盛况空前,却仍生起“高寒”之叹;其二是咏嵯峨之宫阙、惨淡之皇陵、消歇之街市,词人面对这一派繁华过尽的景象,不无兴亡之感,其结句更是发人深想;其三是借“燕子矶”、“乌衣巷”等历史遗迹,发吊古之情,同时也暗透伤今之意;其四是写苏州虎丘的,赞美那里优美的风光民俗;其五是赞美风景如画的无锡梁溪的,抒发了如梦如幻的心理感受,同时也是对其好友严绳孙善画山水的热情赞赏(绳孙善画山水,时人以元代画家倪云林比之);其六写无锡惠山泉,赞美其泉清味永,久负盛名;其七写扬州,诗人着意描绘扬州之琼花,但也透露了凄凉之叹;其八借历史遗迹写镇江景物之美盛与险要,但词中不无警人之思的内蕴;其九赞美了镇江美丽如画的风光,全用比喻,清新俏丽;其十总写“江南好”,是对以上诸篇盛赞之词的总评,说江南比京华更有宜人之处,但其“无事避风沙”的结语,似有深婉的内涵。(来源于网络)
2023-09-05 21:21:5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