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rriers / 阅读 / 详情

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几项法律

2023-09-07 20:34:45
共3条回复
LocCloud

劳动者具体有以下七项权利:

1.劳动者有权向用人单位了解劳动者的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等情况。(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条)

2.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

3.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

4.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主动辞职权)(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5.在符合法定的条件下,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定解除权—可以得到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6.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

7.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七条)

此外,劳动者还有医疗期的相关权利、以及女职工的相关权利等。

皮皮

《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者权益保护法》

瑞瑞爱吃桃

劳动报酬,我想问一下

相关推荐

劳动者权益保护原则

劳动者权益保护原则是指在劳动关系中,雇主应当尊重和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待遇、工作时间、劳动安全、健康和社会保险等。这个原则的主要目的是确保劳动者在工作中受到公平对待,获得合理的报酬,同时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在实践中,劳动者权益保护原则可以通过国家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等形式得到保障。此外,劳动者也可以通过工会组织或法律程序等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2023-08-31 14:33:181

女职工劳动权益有哪些法律保护?

女职工劳动权益有哪些法律保护?我国对女职工权益保护的法律规定1.孕期保护和孕期待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广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第十条:在女职工怀孕期间,用人单位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女职工不能适应原劳动岗位的,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岗位。(二)女职工经医疗机构诊断确需保胎休息的,保胎休息的时间按照病假处理。(三)女职工怀孕7个月以上的,每天安排1小时工间休息,工间休息时间视同其正常劳动并支付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并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或者从事夜班劳动;对从事立位作业的女职工,还应在其工作场所设休息座位。(四)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按照规定进行产前检查的,所需时间视同其正常劳动并支付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我国对女职工权益保护的法律规定2.产期待遇之产假天数表(2)产假待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来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广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第十三条:女职工按照规定休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假的,享受国家和省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用人单位未参加生育保险或者欠缴生育保险费,造成女职工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由用人单位按照本省及所在统筹地区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标准向女职工支付费用:其中生育津贴低于女职工原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还应补足差额部分。前款所称女职工原工资标准,是指女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假前 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按照女职工应得的全部劳动报酬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低于女职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按照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标准计算。女职工享受假期前在用人单位工作未满12个月的,按照其实际参加工作的月份数计算。1、我国对女职工权益保护的法律规定5.其他《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十条: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的需要,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妥善解决女职工在生理卫生、哺乳方面的困难。《广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第七条:用人单位不得在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中与女职工约定限制其结婚、生育等合法权益的内容:不得因性别原因在薪酬调整、职务晋升等方面歧视或者限制女职工。第八条:从事连续4个小时以上立位作业的女职工。月经期间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为其安排适当的工间休息。用人单位每月可以向女职工发放必要的卫生用品或者劳动保护卫生费。第九条:女职工需要在劳动时间内进行婚前检查的,用人单位应当给予便利。第十四条:女职工妊娠期间引产的,用人单位可以结合本单位实际,发给一次性营养补助。第十五条:女职工产假期满上班,用人单位应当给予1至2周的适应时间。第十八条: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的需要,配备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第十九条:女职工经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确诊为更年期综合症,且不适应原劳动岗位的,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适当减轻其劳动量,或者协商安排其他合适的岗位。第二十条:用人单位可以每1至2年组织女职工进行一次妇科疾病检查,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定期组织女职工进行乳腺癌、宫颈癌筛查。一、我国对女职工权益保护的法律规定3.哺乳期待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广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第十六条:女职工产假期满,确有实际困难的,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批准,可以请哺乳假至婴儿1周岁。哺乳假期间的工资待遇由双方协商决定。第十七条: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为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视同其正常劳动并支付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4.防止性骚扰《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十一条:在劳动场所,用人单位应当预防和制止对女职工的性骚扰。《广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第二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劳动场所的防范措施,预防和制止对女职工的性骚扰。女职工在劳动场所受到性骚扰,向用人单位反映或者投诉的,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处理,并依法保护女职工的个人隐私。二、法律对于女职工解雇保护《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的是劳动者非过失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是可以裁员的情形。《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有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之行为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三、法律责任《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十三条: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六条第二款、第七条、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按照受侵害女职工每人 1000 元以上 50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附录第一条、第二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按照受侵害女职工每人 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附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治理,处5万元以上 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有关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广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由具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2023-08-31 14:33:401

劳动者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七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我国规定的解决劳动争议纠纷处理途径有四种,即协商、调解、劳动仲裁、劳动争议诉讼。1、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双方通过协商方式自行和解,是当事人应首先争取解决纠纷的途径。协商解决的双方以自愿为基础,不愿协商或者经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当事人可以选择调解、仲裁程序。2、调解。当事人可以向本企业劳动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程序是自愿的,只有双方当事人都同意申请调解,调解委员会才会受理该案件;当事人可以不经过调解而直接申请仲裁。工会与企业因履行发生的纠纷,不适用调解程序,当事人应直接申请仲裁。3、仲裁。若双方经过调解仍达不成协议,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仲裁程序适用于各类纠纷,但因签订集体合同而发生的争议,由劳动部门会同有关方面进行协商处理,不适用于仲裁程序。除了这种争议,对于其他争议,仲裁程序是强制性的必经程序。也就是说,只要有一方当事人申请仲裁,且符合受理条件,仲裁委员会即应受理;当事人如果要起诉到法院,必须先经过仲裁程序,未经过仲裁程序的劳动纠纷案件,人民法院不予受理。4、法院审判。当事人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当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审判程序是劳动纠纷处理的最终程序,实行两审终结制。解决劳动争议的途径有很多,包括协商、调解、仲裁以及诉讼。
2023-08-31 14:35:1411

劳动保护法有没有规定关于用人方支付农民工路费的条文

没有,朋友
2023-08-31 14:35:523

劳动合同保护谁的权益

法律分析:劳动合同法的立法目的是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立法过程中,一直存在着劳动合同法是“单保护”,还是“双保护”的争议。“单保护”即主张劳动合同法是向劳动者权益倾斜保护的法律;“双保护”则主张劳动合同法既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保护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但最终立法仍然是坚持写上“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而没有写上保护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023-08-31 14:36:031

我国的劳动者权益保护法是从哪年开始实施的

1995年1月1日
2023-08-31 14:36:352

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者权益保护法一样么

首先,不存在“劳动者权益保护法”。其次,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不一样,前者是劳动基本法,后者重点调整和规范劳动合同法律关系。
2023-08-31 14:36:461

对劳动者法律保护的建议

提问能详细点吗。
2023-08-31 14:36:582

我国劳动者权益保护法是哪年开始实施

国的劳动者权益保护法是从哪年开始实施的?1995
2023-08-31 14:37:095

劳动法规定的劳动者权利

法律主观:《劳动法》充分体现了宪法原则,突出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其第一条就开宗明义指出本法的立法宗旨是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法规定的劳动者权利:1、劳动者有平等就业的权利劳动权,也称劳动就业权,是指具有劳动能力的公民有获得职业的权利。劳动是人们生活的第一基本条件,是一切物质财富、精神财富的源泉,它是有劳动能力的公民获得参加社会劳动和切实保证按劳动取酬的权利。公民的劳动就业权是公民享有的各项权利的基础,如果公民的劳动不能实现,其他一切权利也就失去了基础和意义。2、劳动者有选择职业的权利劳动者选择职业的权利,是指劳动者根据自己意愿选择适合自己才能、爱好的职业。劳动者拥有自由选择职业的权利,有利于劳动者充分发挥个人的特长,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以及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的改革,迫切要求培育和发展社会主义劳动力市场。劳动者成为市场的主体,劳动者与企业通过双向选择实现就业。在劳动力市场上,劳动者作为就业主体,具有支配自身劳动力的权利,可根据自身素质、意愿和市场价格信号,选择用人单位。选择职业的权利是劳动者劳动权利的体现,是社会进步的体现。3、劳动者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是公民的一项重要劳动权利。我国宪法不仅规定公民有劳动的权利,而且给予劳动者的劳动权利以现实的物质的和法律的保障。我国宪法明确规定的各尽所能、按劳力分配的原则,是我国的经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宪法还规定,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国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制定了许多有关工资制度的法规。它们的实施,保证了劳动者生活水平的提高,调动了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了生产的发展。4、劳动者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我国宪法规定,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我国劳动法规定的休息时间包括工作间歇、两个工作日之间的休息时间、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以及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事假、生育假、病假等。近年我国对休息制度作了较大调整,由原来的每周48小时工作制,改为44小时。缩短工时是提高劳动生率的一种手段,也适应了劳动者生活水平提高的需要。休息休假的法律规定既是实现劳动者休息权的重要保障,又是对劳动者进行劳动保护的一个方面。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任意延长劳动时间。5、劳动者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是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是对享受劳动权利的主体切身利益最直接的保护。由于劳动总是在各种不同环境、条件下进行的,在生产中存在着各种不安全、不卫生的因素,如不采取防护措施,就会造成工伤事故和引起职业病,危害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如果劳动保护工作欠缺,导致的后果不是某些权益的损失,而是劳动者健康和生命的直接伤亡,对任何一个劳动者而言,生命是行使劳动权利的前提,没有生命,享受任何权利都是一句空话。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进行专门培训,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6、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职业技能培训是指对准备就业的人员和已经就业的职工,以培养其基本的职业技能或提高其职业技能为目的而进行的技术业务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教育和训练。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受教育既包括受普通教育,也包括受职业教育。公民有劳动的权利,要实现劳动权是离不开劳动者自身拥有职业技能的,在职业技能的获得越来越多地依赖职业培训的今天,公民没有职业培训权利,劳动就业权利就无法充分实现。7、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社会保险是国家和用人单位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的约定,对具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在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暂时失业时,为保证其基本生活需要,给予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疾病、年老等是每一个劳动者都不可避免的,社会保险是劳动力再生产的一种客观需要。我国的社会保险制度自建立以来,随着生产建设的发展,不断地得到补充和完善,对保护职工身体健康,解除职工的后顾之优,调动职工的生产积极性,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我国的劳动保险包括生育、养老、疾病、伤残、死亡及供养直系亲属等,1986年又增加了待业保险。但目前我国社会保险还存在一些问题,如社会保险基金制度不健全,保险基金筹集渠道单一,国家负担过重,企业负担畸重畸轻,社会保险的实施范围不广泛,发展不平衡,社会化程度低,影响劳动力的合理流动等。8、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劳动争议指劳动关系当事人因执行劳动法或履行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的规定引起的争议。劳动关系当事人作为劳动关系的主体,各自存在着不同的利益,双方不可避免地会产生分歧。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用人单位、工会和职工代表组成。劳动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代表、同级工会、用人单位代表组成。解决劳动争议应贯彻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在发生争议时有提请争议处理的权利,也是劳动者其他合法权利的保证。法律客观:根据《中护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者享有下列权利:一、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二、劳动者享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劳动报酬”是指劳动者从用人单位得到的全部工资收入。)三、劳动者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四、劳动者享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五、劳动者享有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六、劳动者享有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七、劳动者享有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八、劳动者享有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是指:(1)劳动者依法享有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2)参加职工民主管理的权利,(3)参加社会义务劳动的权利,(4)参加劳动竞赛的权利,(5)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6)从事科学研究、技术革新、发明创造的权利,(7)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8)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拒绝执行的权利,(9)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的权利,(10)对违反劳动法的行为进行监督的权利等。
2023-08-31 14:37:551

如何保护劳动权益

如何保护劳动权益:1、知法懂法。劳动者想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首先得知法懂法,知晓法律的条款,知晓法律的规定,不当法盲,一旦自己的合法权益遭受侵害后,就可以立即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2、学会用法。劳动者要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还必须要学会用法,法律的条款很多,不是一遇到问题就胡乱抓些法律条款,而是要用正确的法律条款去维权,只有用对了法律,才能让自己的权益得到最大的保障。3、工会维权。劳动者要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劳动者还是要谨记加入工会组织,工会组织是职工权益的保护伞,也是单位和员工的沟通桥梁,员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也可以利用工会的力量去维权。4、寻求援助。劳动者想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假如自己又没有专业的知识,可以去当地司法局申请法律援助,请求专业的法律工作人员免费为自己提供法律援助,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5、监察投诉。劳动者要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旦和用人单位发生劳资纠纷后,可以去工作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保障部门来帮你维权。6、仲裁申请。劳动者和单位发生了劳动纠纷,可以去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通过仲裁委的居中裁决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7、法院起诉。劳动者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通过前面的途径没有维到权,就可以去人民法院起诉,准备好足够的证据,法官通过证据的判断来做出公正的判决,生效判决下达后,假如单位不执行,劳动者还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 【工会在劳动合同解除中的监督作用】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2023-08-31 14:38:241

劳动法律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有

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1、偏重保护和优先保护:劳动法在对劳动关系双方都给予保护的同时,偏重于保护处于弱者的地位的劳动者,适当体现劳动者的权利本位和用人单位的义务本位,劳动法优先保护劳动者利益;2、平等保护:全体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都平等地受到劳动法的保护,各类劳动者的平等保护,特殊劳动者群体的特殊保护;3、全面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无论它存在于劳动关系的缔结前、缔结后或是终结后都应纳入保护范围之内;4、基本保护:对劳动者的最低限度保护,也就是对劳动者基本权益的保护。扩展资料:从实力对比看,劳动关系的两个主体——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中,劳动者往往处于弱势,用人单位则处于相对的强势。为了使法律规定的劳动者权利得到切实的实现,我国采取了工会和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形式,由其代表职工和组织职工参加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以及在企业中组织和代表职工参与企业的决策和管理。显然,工会和职工代表大会是代表和维护劳动者权益的主要组织,是劳动者实现劳动权利的主要途径之一。
2023-08-31 14:38:561

如何依法维护劳动者的权益

法律分析: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方法有:一、应积极及时的学习和了解相关的劳动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法维权。二、与用人单位先行协商,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三、通过正规的调解组织进行调解处理。四、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五、向法律维权中心或法律援助中心申请劳动争议法律援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一条 为了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制定本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2023-08-31 14:39:191

最新劳动法全文

  劳动法全文-2010最新劳动法全文来源: 作者: 时间:2005/10/28 本 劳动法 全文是2010最新劳动法全文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1994年7月5日通过,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新) 主席令  本劳动法全文是2010最新劳动法全文  2010年最新的劳动法即1994年7月5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的劳动法。  劳动法全文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促进就业  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五章 工资  第六章 劳动安全卫生  第七章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第八章 职业培训  第九章 社会保险和福利  第十章 劳动争议  第十一章 监督检查  第十二章 法律责任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第五条  国家采取各种措施,促进劳动就业,发展职业教育,制定劳动标准,调节社会收入,完善社会保险,协调劳动关系,逐步提高劳动者的生活水平。  第六条  国家提倡劳动者参加社会义务劳动,开展劳动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活动,鼓励和保护劳动者进行科学研究、技术革新和发明创造,表彰和奖励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  第七条 劳动者有权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  工会代表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  第八条  劳动者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民主管理或者就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  第九条 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主管全国劳动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工作。  第二章 促进就业  第十条  国家通过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就业条件,扩大就业机会。  国家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兴办产业或者拓展经营,增加就业。  国家支持劳动者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从事个体经营实现就业。  第十一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发展多种类型的职业介绍机构,提供就业服务。  第十二条  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  第十三条  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第十四条  残疾人、少数民族人员、退出现役的军人的就业,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五条 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第十七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十八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第二十条  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延续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二十一条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二十二条  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  第二十三条  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第二十四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二十八条  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第二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劳动合同,工会有权要求重新处理;劳动者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三十三条  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签订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推举的代表与企业签订。  第三十四条  集体合同签订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第三十五条  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职工个人与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  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第四十五条 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五章 工资  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四十九条 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  (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三)劳动生产率;  (四)就业状况;  (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第六章 劳动安全卫生  第五十二条  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五十三条 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第五十五条  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第五十六条 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第五十七条  国家建立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对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和劳动者的职业病状况,进行统计、报告和处理。  第七章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第五十八条 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  第五十九条  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第六十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第六十一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活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第六十二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第六十三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第六十四条  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第六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第八章 职业培训  第六十六条  国家通过各种途径,采取各种措施,发展职业培训事业,开发劳动者的职业技能,提高劳动者素质,增强劳动者的就业能力和工作能力。  第六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发展职业培训纳入社会经济发展的规划,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进行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  第六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根据本单位实际,有计划地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  从事技术工种的劳动者,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  第六十九条  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制定职业技能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由经过政府批准的考核鉴定机构负责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  第九章 社会保险和福利  第七十条  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第七十一条  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承受能力相适应。  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七十三条 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负伤;  (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  (四)失业;  (五)生育。  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  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  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  第七十四条  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收支、管理和运营社会保险基金,并负有使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责任。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依照法律规定,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运营实施监督。  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和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的设立和职能由法律规定。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挪用社会保险基金。  第七十五条  国家鼓励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为劳动者建立补充保险。  国家提倡劳动者个人进行储蓄性保险。  第七十六条  国家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兴建公共福利设施,为劳动者休息、休养和疗养提供条件。  用人单位应当创造条件,改善集体福利,提高劳动者的福利待遇。  第十章 劳动争议  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第七十八条  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依法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十条  在用人单位内,可以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代表担任。  劳动争议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应当履行。  第八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同级工会代表、用人单位方面的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担任。  第八十二条  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  第八十三条  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八十四条  因签订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当地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可以组织有关各方协调处理。  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章 监督检查  第八十五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制止,并责令改正。  第八十六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监督检查人员执行公务,有权进入用人单位了解执行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查阅必要的资料,并对劳动场所进行检查。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监督检查人员执行公务,必须出示证件,秉公执法并遵守有关规定。  第八十七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  第八十八条  各级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于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  第十二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第九十二条  用人单位的劳动安全设施和劳动卫生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或者未向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劳动保护设施的,由劳动行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决定责令停产整顿;对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致使发生重大事故,造成劳动者生命和财产损失的,对责任人员比照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十三条  用人单位强令劳动者违章冒险作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十四条  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第九十五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保护规定,侵害其合法权益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对女职工或者未成年工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公安机关对责任人员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罚款或者警告;构成犯罪的,对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二)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和拘禁劳动者的。  第九十七条  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一百条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第一百零一条  用人单位无理阻挠劳动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行使监督检查权,打击报复举报人员的,由劳动行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对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百零二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百零三条  劳动行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  第一百零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和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的工作人员挪用社会保险基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百零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已规定处罚的,依照该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一百零六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法和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步骤,报国务院备案。  第一百零七条 本法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请楼主给分谢谢!
2023-08-31 14:39:301

我国颁布实施的旨在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的法律是。

法律客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一条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
2023-08-31 14:39:541

劳动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呢?

1、 劳动合同法有相应措施: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2、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实施条例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妥善处理好经济发展和社会就业的关系、企业发展和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关系、保护劳动者利益的长远目标和现阶段目标的关系,准确体现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维护劳动者的根本利益,努力实现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调。 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因为支付经济补偿是用人单位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义务,而支付赔偿金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为了处理好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与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义务之间的关系,劳动合同法规定赔偿金为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其中已经考虑了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支付经济补偿的义务,以及对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惩罚。
2023-08-31 14:40:092

劳动法是保护谁的权利?

保护所有劳动者的权益 如果你的权益受到损害,就一定要运用好劳动法
2023-08-31 14:40:315

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有哪些

法律主观:劳动者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法律客观:《劳动合同法》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2023-08-31 14:41:271

我国维护劳动者哪些合法权利

法律分析:1.我国劳动者依法享有的权利有,平等的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2.我国为什么要依法维护劳动者的权益,实现和维护劳动者权益,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我国劳动法规定了劳动者享有的权利。这些权利是保障劳动者主人翁地位的前提,是充分调动和发挥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之成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主力军的保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023-08-31 14:41:361

劳动者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劳动者的权益保护可以通过如下方式或途径实现:1、与用人单位协商;2、通过第三方与用人单位调解;3、通过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举报,纠正单位的违法行为;4、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5、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律分析】首先、应积极及时的学习和了解相关的劳动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法维权。有的劳动者由于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不熟悉,不知道该如何来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有的对劳动法规和政策理解不准确,不知道该如何应用,往往造成有的提出的仲裁请求会高于国家规定的标准,这样不利于化解矛盾,不利于劳动纠纷的处理。有的提出的仲裁请求低于国家规定标准,无形中造成放弃了部分合法权益。所以,劳动者当遇到自己的劳动权益受到侵害时,要么要学会学习法律知识,要么要学会找法律专业人士去进行法律咨询。总之,一定要及时地了解自己的争议所涉及到的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具体规定,争取做到心中有数,依法维权,理性维权。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关于双倍工资问题,因其是劳动争议中最大的争议焦点,已在上文中重点描述);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条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2023-08-31 14:41:471

劳动法的三大基本原则

我国劳动法对其基本原则作了全面具体的规定,主要包括三大基本原则:1、劳动既是权利又是义务的原则。2、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比如平等保护原则,全体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都平等地受到劳动法的保护等。3、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原则:要处理好劳动者利益和劳动效率的关系。具体如下:1、基本原则劳动既是权利又是义务的原则;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原则。2、劳动是公民的权利每一个有劳动能力的公民都有从事劳动的同等的权利:(1)对公民来说意味有就业权和择业权在内的劳动权;(2)有权依法选择适合自己特点的职业和用工单位;(3)有权利用国家和社会所提供的各种就业保障条件,以提高就业能力和增加就业机会。对企业来说意味着平等地录用符合条件的职工,加强提供失业保险,就业服务,职业培训等方面的职责。对国家来说,应当为公民实现劳动权提供必要的保障。3、劳动是公民的义务这是劳动尚未普遍成为人们生活第一的现实和社会主义固有的反剥削性质所引申出的要求。4、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1)偏重保护和优先保护:劳动法在对劳动关系双方都给予保护的同时,偏重于保护处于弱者的地位的劳动者,适当体现劳动者的权利本位和用人单位的义务本位,劳动法优先保护劳动者利益;(2)平等保护:全体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都平等地受到劳动法的保护,各类劳动者的平等保护,特殊劳动者群体的特殊保护;(3)全面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无论它存在于劳动关系的缔结前、缔结后或是终结后都应纳入保护范围之内;(4)基本保护:对劳动者的最低限度保护,也就是对劳动者基本权益的保护。5、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原则(1)双重价值取向:配置是否合理的标准是能否兼顾效率和公平的双重价值取向,劳动法的任务在于,对劳动力资源的宏观配置和微观配置进行规范;(2)劳动力资源宏观配置:即社会劳动力在全社会范围内各个用人单位之间的配置;(3)劳动力资源的微观配置:处理好劳动者利益和劳动效率的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条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2023-08-31 14:42:261

怎样维护个人的权益

怎样维护个人的权益 怎样维护个人的权益,在生活当中,我们很事情都是要经过消费才能完成的,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时候,肯定是要合法进行维权的,下面我整理了怎样维护个人的权益。 怎样维护个人的权益1 一、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 (一)明白自己的权利。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主要享有以下权利: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求偿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权、获得知识权、人格尊严权和监督举报权。 (二)不忘索要发票。 发票不仅是购物的凭证,更是消费者维权的基本证据。因此,消费者在购物时千万不要忘记索要发票并予以妥善保管。除此之外,还有保修卡、信誉卡、产品使用说明书、产品合格证、警示标志等凭据,都要保管好,以备急用。 (三)牢记维权时限。 根据国家《部分商品维修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国家对部分商品维修更换退货时间做了如下规定: 1、“7日”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时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 2、“15日”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修理; 3、“三包有效期”规定。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在国家公布的第一批实施三包的18种商品,如彩电、冰箱、自行车、空调、手表等的三包有效期,整机分别为半年至1年,主要部件为1至3年。三包有效期应扣除因修理占用的时间,换货后的三包有效期自换发之日起重新计算。 二、维护消费者权益找哪个部门 目前,我国受理产品质量问题的部门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消费者协会、企业主管部门、商检部门和人民法院。 三、消费者权益起诉流程 消费者决定申诉时,应依照商品和服务的性质向具有相关职能的行政部门(如卫生部门、检验检疫部门、质量部门、工商部门、建设部门等)提出。消费者申诉一般应采用书面形式,一式两份,并载明下列事项: (一)消费者的姓名、住址、电话号码、邮政编码; (二)被申诉人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三)申诉的要求、理由及相关的事实根据; (四)申诉的日期。必要时,消费者可委托代理人进行申诉活动,但需向有关行政部门提交授权委托书。 消费者向有关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后,如果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申诉,请求有关行政部门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调解书。如果与经营者达成仲裁协议,可以撤回申诉,向仲裁机构提请仲裁。如果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可以撤回申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怎样维护个人的权益2 一、劳动者如何维护个人合法权益 1、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也是最重要的法律武器。 2、劳动者要增强权利意识和法律意识,对劳动法和相关的法律要有一定的学习和了解; 3、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时,劳动者要及时通过公权力途径来解决,切莫冲动意气用事。 二、劳动者的权利包括哪些 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依法享有并得到法律保障的权利。在我国,劳动者享有广泛的权利,诸如就业权、签订劳动合同权、劳动报酬权、休息休假权、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权、职业培训权、获得社会保险福利权、提请劳动争议处理权等。 除上述权利外,劳动者还有其他法定权利:劳动者依法享有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民主管理的权利,参加劳动竞赛的权利,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从事科学研究、技术革新、发明创造的权利; 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拒绝执行的.权利,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的权利,对违反劳动法的行为进行监督的权利等。 怎样维护个人的权益3 首先、应积极及时的学习和了解相关的劳动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法维权。 有的劳动者由于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不熟悉,不知道该如何来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有的对劳动法规和政策理解不准确,不知道该如何应用,往往造成有的提出的仲裁请求会高于国家规定的标准,这样不利于化解矛盾,不利于劳动纠纷的处理; 有的提出的仲裁请求低于国家规定标准,无形中造成放弃了部分合法权益。所以,劳动者当遇到自己的劳动权益受到侵害时,要么要学会学习法律知识,要么要学会找法律专业人士去进行法律咨询。 总之,一定要及时地了解自己的争议所涉及到的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具体规定,争取做到心中有数,依法维权,理性维权。 第二、与用人单位先行协商,摆事实,讲道理 在维权实践中,协商处理劳动纠纷,是一种双赢的解决方式,不仅有利于化解矛盾,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而且双方均能在短期内解决纷争。尤其对劳动者来说,在许多时候都希望自己能在最短的时间内解决问题并得到实惠。这个协商和解程序虽不是必经程序,但是在实践中确是一个解决劳动纠纷的好途径。 第三、通过正规的调解组织进行调解处理 调解程序在现行的劳动争议处理程序当中处于十分重要的地位,2008年5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对调解程序作了更为完善、更为明确的规定,不仅将调解组织由原先的一种(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增加为三种 (1、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2、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3、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而且将调解程序缩短为15天时间。另外,对于一些特定的调解协议还赋予了法律效力。 如因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事项达成的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持调解协议书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无须再申请劳动仲裁或诉讼。上述这些新规定对于劳动者通过调解方式处理劳动纠纷都是非常有利的。
2023-08-31 14:42:551

奶茶店节假日有没有三倍工资

1. 什么是三倍工资?三倍工资是一种劳动报酬,通常是指在法定节假日或特殊任务完成时,用人单位给予员工的特殊报酬,相当于平时工资的三倍或更高。2. 奶茶店是否会实行三倍工资制度?奶茶店一般在法定节假日不会实行三倍工资制度,但根据劳动法规定,节假日、休息日上班的员工应该享受不低于其日常工资的300%报酬,但有些奶茶店可能会利用一些灰色地带,以各种理由不给员工三倍工资,这就需要员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3. 奶茶店实行三倍工资制度的好处实行三倍工资制度,能够有效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提高员工的归属感。同时,能够提高奶茶店的服务品质和效率,吸引更多的消费者,为奶茶店带来更多的收入。另外,对员工来说,三倍工资也是一种维护劳动权益的方式,有利于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4. 奶茶店实行三倍工资制度的难处奶茶店实行三倍工资制度,对于经营方来说,成本会相应提高,如果奶茶店员工人数较多,那么这一成本就会变得十分显著。为了控制成本,奶茶店可能会采用不正当手段,如以各种理由拖延支付三倍工资,或者采用转包、夹板等方式,降低劳动力成本。5. 如何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为了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员工需要了解自己的权益,如法定节假日三倍工资制度等。同时,员工也需要认真核对自己的工资单,一旦发现工资单中存在问题,应该积极与雇主协商,若雇主拒不支付工资,员工可以向相关行政部门或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手段解决争议。6. 奶茶店如何合法实行三倍工资制度奶茶店如要合法实行三倍工资制度,首先需要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如劳动合同法、劳动者权益保护法等。另外,应该及时支付员工工资,不得拖欠,否则会产生严重后果。同时,所有劳动合同和薪酬条款应该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签定,避免以各种理由拖延甚至不支付员工薪酬。7. 结论奶茶店在法定节假日是否实行三倍工资制度,应该遵循国家的法律和政策,合法合规地进行,做到保障员工合法权益的同时,避免给奶茶店经营带来不必要的成本和压力。就员工自身而言,应该了解自己的权益,认真核对工资单,及时维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23-08-31 14:43:081

劳动者应该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入职时应注意的问题。当今的民工慌,大学生择业难,大量企业职业职工下岗,使得劳动者选择就业时,对企业的性质、用工的制度、合同的是否签订,在所不问,以朴素的心态认为,只要是有一份工作,能按月开支,有口饭吃,就心满意足了,其它的都可以忽略。而这种心态,也为日后发生纠纷没有证据导致被动埋下伏笔。对于入职的劳动者,应该着重注意以下几个问题:首先,全面了解企业的品质。通过走访劳动保障局等相关单位,掌握企业近年来的投诉记录,通过这一信息,可以直观地反映出自己选择企业在原来职工心目中的印象,评定出该企业在自己心目中的等级,优、良、好、差,进而决定自己选择还是放弃该企业。其次,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劳动法》的规定,企业与职工必须签订劳动合同,这对于保障劳动者权益至关重要。同时,劳动者应该依据法律的规定,对劳动合同进行内容审查,即审查劳动合同中有无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内容。存留合同防范风险。劳动合同都是一式两份,单位一份,劳动者一份,单位盖章后交给劳动者的合同,劳动者必须保存好,虽然相关法律规章中明确规定事实劳动关系存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并依法裁决,但从证据效力上,劳动合同的证明力更强。最后,掌控好具体试用期限。按照《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劳动合同试用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从目前所有的企业看,试用期的工资与转正后的工资是不一致的,这也是符合实际的,针对每位劳动者而言,试用期限的把握,显得至关重要。二.在职时应注意的问题。劳动者签订合同后,顺理成章地成为企业的职工,劳动者入职后享受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但劳动者在劳动中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首先,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劳动规章制度,被视为企业内部法,企业以此约束职工的行为,提高管理效率。但企业的规章制度生效的前提条件,是经过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且公示的。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审理劳动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中,也明确将此类规章制度作为审理案件的依据,所以,劳动者在违反规章制度时,仲裁诉讼时败诉的可能性较大。其次,请求给付加班工作费。法律明确规定,除了工资之外,对于加班费企业必须给予支付。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对于以上三点的理解显得至关重要,对于休息日安排工作不能安排补休的,方支付百分之二百的报酬,如果安排补休劳动者则不享受此待遇,而延长工作时间和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的,安排不安排补休再所不问,必须支付相应的报酬。劳动者出现以上劳动情况时,应主动向企业行使权利。最后,明白自己具体的工作时间。法律规定,日不过八,周不过四十四,生产经营需要延长的,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方可延长,但日不超过一小时,特殊原因延长工作时间的,保障身体健康条件下日不过三,月不过三十六。但劳动部又出台了《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办法中规定,企业条例下列条件的职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企业中的高管、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要机动作业的人职工;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针对每一位劳动者,应当逐条核对后,详细了解掌握自己的工作时间,最大限度地做到自我保护。三.职工离职时应注意的问题。职工离职的原因有多种,除试用期内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无法律风险外,其它不同的原因,不同的行为,将导致不同的结果。首先,职工提出辞职时防范的风险。一是劳动者与单位协商,主动提出解除合同的,按照相关规定,此类情况企业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二是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约定解除合同时,劳动者应当赔偿公司的损失,包括公司出资招录的招录费用、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给公司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三是劳动者自动离职,属于违法终止合同,赔偿方式同二。其次,主动索要企业的离职证明书。一旦与企业发生劳动争议,离职证明书将是强有力的证据,如果离职企业不出具离职证明书,而劳动者本人又不主动索要的,当企业与劳动者反目为仇时,可能会提出是劳动自己离职,进而要求承担赔偿责任,此时,因为证据的原因,作为劳动者百口难辩,将会处于极其被动的地位。另一方面,离职证明对于到新企业后工龄的延续,险金的续缴都有着重要的意义。最后,与企业发生争议时应留存证据。与企业发生争议的原因有多种,而企业做为劳动合同强势一方,往往利用自身优势,将相关证据或隐瞒或毁灭,责任推脱的一干二净。此时,劳动者需要在离职前收集认为企业违法违规的相关证据,如企业的规章制度、与单位领导谈话记录(录)、企业劳动的现场条件(拍)等等。为下步自己仲裁诉讼程序增加胜诉筹码。劳动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根本,还得依靠劳动者本人法律意识的提高,企业管理人员素质的提升,社会法律制度的健全,国家法治的进步。和谐社会实现之日,劳动争议将大大减少,诉讼成本将大大降低,劳动者将不会再劳而不获。
2023-08-31 14:43:191

劳动法真是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而定的吗?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2023-08-31 14:43:315

公司必须保护职工的哪些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1、劳动者有平等就业的权利。2、劳动者有选择职业的权利。3、劳动者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4、劳动者有权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5、劳动者享有休息的权利。6、劳动者享有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7、劳动者有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8、劳动者有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七条公司必须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加强劳动保护,实现安全生产。公司应当采用多种形式,加强公司职工的职业教育和岗位培训,提高职工素质。第十八条公司职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组织工会,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公司应当为本公司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公司工会代表职工就职工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福利、保险和劳动安全卫生等事项依法与公司签订集体合同。公司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公司研究决定改制以及经营方面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2023-08-31 14:43:481

法律针对劳动者休息的权益是如何规定的

《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第三十九条规定: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一、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是如何规定的?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日,法定节假日应该放假,另外如果有加班,要按照加班费支付。《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第三十七条规定: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第三十九条规定: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第四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一)元旦;(二)春节;(三)国际劳动节;(四)国庆节;(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修改后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二条规定: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为:(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二、劳动者加班费如何支付?《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很多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无偿加班,甚至通过各种目标压力迫使劳动者不得不加班,现在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充分保护了劳动者的权益,每日不得超过8小时,每周至少休息1日,法定节假日也是要休假的,如果劳动者正处于这种加班状态,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费。劳动者在履行义务的同时,也要保护自己应有的利益。
2023-08-31 14:43:581

国家对劳动保护津贴有什么规定?能否主张赔偿劳动合同存续间的劳动保护津贴?

  可以主张赔偿劳动合同存续间的劳动保护津贴。  津贴,是指补偿职工在特殊条件下的劳动消耗及生活费额外支出的工资补充形式。常见的包括矿山井下津贴、高温津贴、野外矿工津贴、林区津贴、山区津贴、驻岛津贴、艰苦气象台站津贴、保健津贴、医疗卫生津贴等,此外,生活费补贴、价格补贴也属于津贴。  津贴标准是指某项津贴在单位时间内应支付的金额。它的确定由两种方式,一是按照雇员基本工资的一定百分比计算;二是按照绝对数额计算。第一种方式比较少见,大多数是按绝对数额计算。津贴标准在确定时考虑的因素包括:  1) 工资标准。如果在制订工资标准时,已经考虑了对特殊劳动的补偿,就没有必要另设津贴补偿;如果不能全面反映一些岗位和工种的特殊劳动性质和劳动消耗,就需要单独设立补偿津贴。  2) 劳动特殊性。对劳动的特殊性及对雇员的影响,要进行科学测量,作为确定不同等级津贴标准的依据。  3) 健康损害程度。一些津贴的发放是为了补偿和预防特殊工作条件对劳动者身体健康造成的损害,津贴标准的确定与对雇员身体的损害程度直接相关。因此,需要通过一些相关部门的技术测定,例如,医疗单位、职业病防治部门等对职业病的发病率和治愈率、以及劳动保护投入等多种因素进行科学度量,从而确定通过津贴形式对雇员健康程度的补偿标准。  对一些特殊的工作和工种,中国有国家、地方和行业规定的统一津贴标准。此外,企业有权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和工作需要制订和调整本企业的津贴发放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二十九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三十二条 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  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八十条 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023-08-31 14:44:082

关于劳动者合法权益

回去看合同的内容 应该有写怎么办 没写就管他要
2023-08-31 14:44:193

金波的诗歌中回声这一首的内容是什么?

金波这首诗,写了我和小伙伴的玩耍。
2023-08-31 14:37:315

关于风景园林规划设计理论的解释,请求帮助

东方建筑一般就指中国古代建筑,日本韩国古建筑都是受中国影响 中国悠久的历史创造了灿烂的古代文化,而古建筑便是其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古代涌现出许多建筑大师和建筑杰作,营造了许许多多传世的宫殿、陵墓、庙宇、园林、年、民宅……。中国古代建筑不仅是我国现代建筑设计的借鉴,而且早已产生了世界性的影响,成为举世瞩目的文化遗产.欣赏中国古建筑,就好比翻开一部沉甸甸的史书。那洪荒远古的传说,秦皇汉武的丰功,大唐帝国的气概,明清宫禁的烟云,还有史书上找不到记载的千千万万劳动者的聪明才智,都一一被它形象的记录了下来。 中国古建筑从总体上说是以木结构为主,以砖,瓦,石为辅发展起来的。从建筑外观上看,每个建筑都有上,中,下三部分组成。上为屋顶,下为基座,中间为柱子,门窗和墙面。在柱子之上屋檐之下还有一种由木快纵横穿插,层层叠叠组合成的构件叫做斗拱。这是以中国为代表的东方建筑所特有的构件。它既可承托屋檐和屋内的梁与天花板,有俨然具有较强的装饰效果。斗拱这个词在谈论中国古建筑中不可不提,由于它在历代建筑中的做法极富变化,因而成为古建筑鉴定的最主要依据。 中国古建筑的屋顶样式可有多种。分别代表着一定的等级;等级最高的是庑殿顶,特点是前后左右共四个坡面,交出五个脊,又称五脊殿或吴殿。这种屋顶只有帝王宫殿或剌建寺庙等方能使用;等级次于庑殿顶的是歇山顶,系前后左右四个坡面,在左右坡面上各有一个垂直面,故而交出九个脊,又称九脊殿或汉殿,曹殿,这种屋顶多用在建筑性质较为重要,体量较大的建筑上;等级再次的屋顶主要有悬山顶(只有前后两个坡面且左右两端挑出山墙之外)。硬山顶(亦是前后两个坡面但左右两端并不挑出山墙之外)。还有攒尖顶(所有坡面交出的脊均攒于一点)等等。所有屋顶皆具有优美舒缓的屋面曲线。无论它是源于古人对杉树枝形还是对其他自然界物质的模仿。这种艺术性的曲线先陡急后缓曲,形成弧面。不仅受力比直坡面均匀,而且易于屋顶合理的排送雨雪。 从建筑类别上说,中国古建筑包括皇家宫殿,寺庙殿堂,宅居厅室,陵寝墓葬及园林建筑等。其中宫殿,寺庙,陵墓等都采用相近的建筑形式与总体布局方式即对称齐整,主次分明。以一条中轴线将个个封闭四合院落贯束起来,表现出封闭严谨含蓄的民族气质或可以说是地道的儒家风范。唯园林建筑与此迥异,布局自由灵活,变幻无穷,极力追求自然情调。当是更多地带有道家思想的痕迹。 与西方古建筑相比,中国古建筑在材料的选择上偏爱木材,几前年来一直如此,并以木构架结构为主。此结构方式,由立柱、横梁及顺檩等主要构件组成。各构件之间的结点用榫卯相结合,构成了富有弹性的框架。这种榫卯结合的形式,在浙江余姚河姆渡原始社会建筑遗址中已有发现,表明它在距今七千多年前就已经形成了。中国古代木结构,主要有三种形式。一是井干式,即是以圆木或方木四边重叠结构如井字形,这是一种最原始而简单的结构,现在除山区林地之外,已很少见到了。二是“穿斗式”,是用穿枋、柱子相穿通接斗而成,便于施工,最能抗震,但较难建成大形殿阁楼台,所以我国南方民居和较小的殿堂楼阁多采用这种形式。三是“抬梁式”(也称为叠梁式),即在柱上抬梁,梁上安柱(短柱),柱上又抬梁的结构方式。这种结构方式的特点是可以使建筑物的面阔和进深加大,以满足扩大室内空间的要求,成了大型宫殿、坛庙、寺观、王府、宅第等豪华壮丽建筑物所采取的主要结构形式。有些建筑物还采用了抬梁与穿斗相结合的形式,更为灵活多样。 “墙倒屋不塌”这一句中国民间的俗语,充分表达了上述梁柱式结构体系的特点。由于这种结构主要以柱梁承重,墙壁只作间隔之用,并不承受上部屋顶的重量,因此墙壁的位置可以按所需室内空间的大小而安设,并可以随时按需要而改动。正因为墙壁不承重,墙壁上的门窗也可以按需要而开设,可大可小,可高可低,甚至可以开成空窗、敞厅或凉亭。 由于木材建造的梁柱式结构,是一个富有弹性的框架,这就使它还具有一个突出的优点即抗震性能强。它可以把巨大的震动能量消失在弹性很强的结点上。这对于多地震的中国来说,是极为有利的。因此,有许多建于重灾地震区的木构建筑,上千年来至今仍然保存完好。如像高达67米多的山西应县辽代木塔,为现存世界上最高的木塔,天津蓟县辽代独乐寺观音阁高达23米,这两处木构已经近千年或超过了1000年。后者曾经经历了在附近发生的八级以上的大地震,1976年又受到唐山大地震的冲击,还安然无恙,充分显示了这一结构体系的抗震性能的优越性。这是中国古建筑的特点之一。 中国古代建筑以它优美柔和的轮廓和变化多样的形式而引人注意,令人赞赏。但是这样的外形不是任意造成的,而是适应内部结构的性能和实际用途的需要而产生的。如像那些亭亭如盖,飞檐翘角的大屋顶,即是为了排除雨水、遮阴纳阳的需要,适应内部结构的条件而形成的。两千多年前的诗人们就曾经以“如翚斯飞”这样的诗句来描写大屋顶的形式。在建筑物的主要部分柱子的处理上,一般是把排列的柱子上端做成柱头内倾,让柱脚外侧的“侧脚”呈现上小下大的形式,还把柱子的高度从中间向外逐渐加高,使之呈现出柱头外高内低的曲线形式。这些做法既解决了建筑物的稳定功能,又增加了建筑物外形的优美曲线,把实用与美观恰当地结合起来,可以说是适用与美观的统一佳例。 中国古建筑的平面、立面和屋顶的形式丰富多彩,有方形的、长方形的、三角形的、六角形的、八角形的、十二角形的、圆形的、半圆形的、日形的、月形的、桃形的、扇形的、梅花形,圆形、菱形相套的等等。屋顶的形式有平顶、坡顶、圆拱顶、尖顶等等。坡顶中又分庑殿、歇山、悬山、硬山、攒尖、十字交叉等种类。还有的把几种不同的屋顶形式组合成复杂曲折、变化多端的新样式。 建筑的平面布局是决定一座建筑、一组建筑、一群建筑,甚至一个村镇、一个城市形制的重要因素。在中国古代建筑中,基本上有两种平面布局的方式。一种是庄严雄伟,整齐对称,一种是曲折变化,灵活多样。举凡帝王的京都、皇宫、坛庙、陵寝,官府的衙署厅堂、王府、宅第,宗教的寺院、宫观以及祠堂、会馆等等,大都是采取前一种形式。其平面布局的特点是有一条明显的中轴线,在中轴线上布置主要的建筑物,在中轴线的两旁布置陪衬的建筑物。这种布局主次分明,左右对称。以北京的寺庙为例,在它的中轴线上最前有影壁或牌楼,然后是山门,山门以内有前殿、其后为大殿(或称大雄宝殿),再后为后殿及藏经楼等。在中轴线的两旁布置陪衬的建筑,整齐划一,两相对称,如山门的两边有旁门,大殿的两旁有配殿,其余殿楼的两旁有廊庑、配殿等等。工匠们运用了烘云托月,绿叶托红花等手法,衬托出主要建筑的庄严雄伟。这类建筑,不论建筑物的多少、建筑群的大小,一般都采用此种布局手法。从一门一殿到两进、三进以至九重宫阙,庞大帝京都是这样的规律。这种庄严雄伟、整齐对称、以陪衬为主的方式完全满足了统治者和神佛教义对于礼敬崇高、庄严肃穆的需要,所以几千年来一直相传沿袭,并且逐步加以完善。另一种布局方式则与之相反,不求整齐划一,不用左右对称,因地制宜,相宜布置。举凡风景园林、民居房舍以及山村水镇等等,大都采用这种形式。其布局的方法是按照山川形势、地理环境和自然的条件等灵活布局。例如民居甚至寺庙、官衙,凡位于山脚河边者,总是迎江背山而建,并根据山势地形,层层上筑。这种情况最适宜于西南山区和江南水网地区以及地形变化较多的地点。这种布局原则,由于适应了我国广大的不同自然条件的地区和多民族不同文化特点、风俗习惯的需要,几千年来一直采用着,并有科学的理论基础。中国式的园林更是灵活布局,曲折变化的实例。山城、水乡的城市、村镇布局也根据自然形势、河流水网的情况,因地制宣布局,出现了许多既实用又美观的古城镇规划和建筑风貌。 中国古代建筑的色彩非常丰富。有的色调鲜明,对比强烈,有的色调和谐,纯朴淡雅。建筑师根据不同需要和风俗习尚而选择施用。大凡宫殿、坛庙、寺观等建筑物多使用对比强烈,色调鲜明的色彩:红墙黄瓦(或其他颜色的瓦)衬托着绿树蓝天,再加上檐下的金碧彩画,使整个古建筑显得分外绚丽。在表现中国古建筑艺术的特征中,琉璃瓦和彩画是很重要的两个方面。 琉璃瓦是一种非常坚固的建筑材料,防水性能强,,皇家建筑和一些重要建筑便大量使用了琉璃砖瓦。琉璃瓦的色泽明快,颜色丰富,有黄、绿、蓝、紫、黑、白、红等等。一般以黄绿蓝三色使用较多,并以黄色为最高贵,只用在皇宫、社稷、坛庙等主要建筑上。就是在皇宫中,也不是全部建筑都用黄色琉璃瓦,次要的建筑用绿色和绿色“剪边”(镶边)。在王府和寺观,一般是不能使用全黄琉璃瓦顶的。清朝雍正时,皇帝特准孔庙可以使用全部黄琉璃瓦,以表示对儒学的独尊。琉璃瓦件大约可分作四类:一类是筒瓦、板瓦,是用来铺盖屋顶的。第二类是脊饰,即屋脊上的装饰,有大脊上的鸱尾(正吻),垂脊上的垂兽,戗脊上的走兽等,走兽的数目根据建筑物的大小和等级而决定。明清时期规定,最多的是十一个,最少的是三个,它们的排列是,最前面为骑鹤仙人,然后为龙、凤、狮子、麒麟、獬豸、天马……等等。第三类是琉璃砖,用来砌筑墙面和其他部位的。第四类是琉璃贴面花饰,有各种不同的动植物和人物故事以及各种几何纹样的图案,装饰性很强。 彩画是中国古建筑中重要的艺术部分。我们今天看见天安门城楼、故宫三大殿以及天坛、颐和园、雍和宫等等重要建筑的室内外,特别是在屋檐之下的金碧红绿彩画,使这些阴影部分的构件增强了色彩对比,同时使黄绿各色屋顶与下部朱红柱子门窗之间有一个转换与过渡,使建筑更觉辉煌绚丽,这实在是一种很成功的手法。建筑彩画也有实用和美化两方面的作用。实用方面是保护木材和墙壁表面。古时候有一种椒房,即是在颜色涂料中加上椒粉,不仅可以保护壁面和梁柱而且还可散发香气驱虫。装饰方面的作用即是使房屋内外明快而美观。彩画的图案早期是在建筑物上涂以颜色,并逐渐绘画各种动植物和图案花纹,后来逐步走向规格化和程式化,到明清时期完成了定制。明清时期的彩画主要分两大类,一类是完全成为图案化的彩画,分为和玺(以金色龙凤为主要题材)、金线大点金、墨线大点金、金琢墨、烟琢墨、雄黄玉、雅五墨等,它们都以用金多少和所用的主要题材来定其等次贵贱。另一类是后来才兴起的“苏式彩画”(苏指苏州),它的特点是在梁枋上以大块面积画出包袱形的外廓,在包袱皮内绘各种山水、人物、花鸟鱼虫以及各种故事、戏剧题材。还有一些别出心裁的彩画,如故宫太和殿的柱子以贴金沥粉缠龙为饰,遵化清东陵慈禧陵在楠木梁枋上素底描金彩画,达到了金碧辉煌登峰造极的地步。 朴素淡雅的色调在中国古建筑中也占了很重要的地位。如江南的民居和一些园林、寺观,以洁白的粉墙、青灰瓦顶掩映在丛林翠竹、青山绿水之间,显得清新秀丽。北方山区民居的土墙、青瓦或石板瓦也都使人有恬静安适之感。甚至有一些皇家建筑也在着意追求这种朴素淡雅的山林趣味,清康熙、乾隆时期经营的承德避暑山庄就是一个突出的例子。 中国古建筑有着丰富的雕塑装饰。古建筑的雕塑一般分作两类,一类是在建筑物身上的,或雕刻在柱子、梁枋之上,或塑制在屋顶、梁头、柱子之上的。题材有人物、神佛故事、飞禽、走兽、花鸟、鱼虫等等,龙凤题材更被广泛采用。雕塑的材料根据建筑物本身的用材而定,有木有石,有砖有瓦,有金有银,有铜有铁。另一类是在建筑物里面或两旁或前后的雕塑,它们大多是脱离建筑物而存在的,是建筑的保藏物或附属物。建筑物内的雕塑多为佛、道寺院内的佛、道教内容。 中国古建筑在建筑与环境的配合和协调方面有着很高的成就,有许多精辟的理论与成功的经验。古人不仅考虑建筑物内部环境主次之间、相互之间的配合与协调,而且也注意到它们与周围大自然环境的协调。中国古代建筑中有一种讲究阴阳五行的“堪舆”之学,也就是看风水之学,其中虽然夹杂了不少封建迷信的东西,但剔去其糟粕,仍有不少可供借鉴之处。特别是其中讲地形、风向、水文、地质等部分,还是有参考价值的。中国古代建筑设计师和工匠们,在进行规划设计和施工的时候,都十分注意周围的环境,对周围的山川形势、地理特点、气候条件、林木植被等等,都要认真进行调查研究,务使建筑的布局、形式、色调、体量等与周围的环境相适应。例如《管子》论述选择都城条件时就强调,非于大山之下,必于广川之上,高勿近旱而水用足,低勿近涝而沟防省,因天材、就地利等等。至于山区城镇、城堡、村庄、寺观、园林、民居等等,也都是随着山形地势起伏转折,高低错落,相宜布署。江河湖海岸边的建筑物必然随着港湾河汊的地形高下予以安排。历代陵墓尤其重视地形环境。所谓的“龙脉”即考虑到周围数里、数十里,甚至数百里范围的地形、风水。园林更是综合了空间与时间的艺术,景随时换,步移景转。对园内外环境的关系,相互配合最为讲求。“借景”就是造园技法中巧妙地运用环境的一种表现手法。明计成《园冶》一书中专门有“借景”一章。他说:“园林巧于因借……借者园虽别内外,得景则无拘远近”,把园外远处的山峰冈峦、楼阁塔影以至山林树木、海山景色都可借入园内成景。景与景之间,也相互为借,隔院楼台,出墙红杏都可相互借用,构成一个大的环境空间。 综合上述,中国古建筑有着很高的欣赏价值。它给我们以审美享受,为研究历史和科学提供实证,为新建筑设计和新艺术创作提供借鉴。它不仅是中华民族文明发展的历史见证,而且是一部极有价值的爱国主义教科书
2023-08-31 14:37:311

坚持做到哪 六个结合

 党委书记是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者。抓好党建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基础和保证。2012年是山东能源肥矿集团梁宝寺公司思想大解放、观念大更新、工作大提升的关键年,更是该公司建设发展史上脱胎换骨、重塑梁矿的一年。作为公司党委书记必须要坚持做到“六个结合”,带头抓基层、打地基、强基础,为全力推动智慧矿山建设工作再上新水平提供政治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一是行政管理与员工思想教育工作相结合。党政同心、目标同向是各级组织干好任何工作的前提条件。党建工作必须实现由“围绕”向“融入”转变,把党委、行政工作紧密的结合在一起,形成工作的强大合力。倡树“思想不合格的干部不是合格的行政干部;对行政工作不了解的干部不是合格的政工干部”理念,行政干部学会如何做好思想教育工作,依靠思想教育的强大优势推动行政管理工作顺利开展;政工干部不能就党务抓党务,先了解行政技术业务,然后开展思想教育工作才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尤其是在推进全面标准化管理工作过程中,通过制定宣传提纲,强化文件的学习贯彻和深入开展大讨论活动,将员工思想迅速引导到加快建设省内标杆企业上来,创优环境,营造氛围,筑牢思想基础。通过宣传发动和思想引导,让员工知道应该学习什么、适应什么、支持什么、掌握什么,进而知道应该干什么,增强工作的执行力,全身心地投入到当前的全面标准化和智慧矿山建设工作上来。在当前管理理念、方法、手段全面创新的情况下,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尤其会出现来自各方面的思想阻碍,采取行政管理与思想教育齐头并进、双管齐下的方式,引导员工由被动接受到理解支持,再到消化吸收,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铺平道路。  二是创新管理与旧的传统观念博弈相结合。目前,肥矿集团梁宝寺公司正处在先进管理理念和落后习惯做法的博弈期,严格管理和传统承受能力的较量期。新形势迫切需要各级党组织充分发挥优势,引领全员思想解放,以新的思想大解放强势推动管理创新、严管严控、高标执行、安全管控,为加快发展提供坚强保障。今年该公司提出了“5F”管理(全面标准化管理、全面预算管理、全面业绩考核、全面风险管理、全面内部市场化管控),通过大力宣传思想教育,引导员工认识到推行“5F”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逐步革除思想弊病,加大推动管理创新的步伐。全公司各单位认真学习领会“5F”的管理内涵,尤其是各级管理人员通过加强学习、认真研究、融会贯通,进一步增强学习先进管理理念、运用先进管理手段、不断提升管理水平的自觉性。在创新管理与旧的传统观念产生博弈期间,是境界不高、标准不高、工作不力的最大障碍,公司党委根据形势的发展认真开展宣传发动,做好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不断提升境界、提高标准,狠抓工作的落实。开展与创新管理相适应的思想、行为、标准的教育,特别是做好深入细致的工作。既要了解外部和上层的大形势,又要摸清基层思想脉搏,在“深”和“细”上下功夫,“深”就是扑下身子深入到区队、班组、岗位,摸清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细”就是做好扎实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各单位、各部门从思想上打破旧的传统观念束缚,打破常规创造性的开展工作,敢于在与传统观念博弈期自觉提升境界、提高标准、提高层次,缩短博弈期,增强执行力。  三是打造标杆企业与创新党建工作相结合。首先寻找党建工作的差距。肥矿集团梁宝寺公司党建工作横向比,与枣矿、兖矿等先进煤矿企业比差距还比较明显;纵向比,与质量标准化发源时期比,党委的影响力还有一定差距。从党建标准化、精细化程度上说,不能自我炫耀或者自我满足。党委作用的发挥说到底落脚到“人”身上,员工的思想、素质、行为必须跟上形势的发展。党建工作的做法没有固定模式,照抄照搬行不通。实践经验证明,没有一成不变的党建工作,变的是形势任务和人的思想,不变的是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格局,需要提升的永远是人的思想、行为和素质。在抓好基层党支部党建工作的同时,抓好机关部室的党建工作,这是影响和制约企业党建效果好坏的关键环节,机关部室是制定政策、落实政策、考核监督的部门,工作效果好不好直接影响到企业安全生产和经营管理的效果。机关部室的党建工作必须抓,抓到实处。梁宝寺能源公司党委在建设全省标杆企业中担当着领思想、转观念、创环境、强组织、提素质、促发展的重要任务,更要做好结合文章,提升工作标准,细化责任落实。创新党建工作要把建立党建标准化体系与建设智慧矿山、智慧党建工作结合起来,在采掘、辅助、地面生产及后勤服务单位分别选择试点单位开展创新党建工作,试点内容从地面环境整治到井下现场施工质量,从细化各类工作标准到员工行为规范,从推行程序化、系统化、专业化管理到区队班组自主自治,将创新党建工作融入其中,为实现打造省内标杆企业保驾护航。  四是形势任务教育与全员挖潜增能相结合。建设智慧矿山是一项非常系统和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必须充分认识其中的复杂性和艰巨性。需要依靠集体的智慧和力量,充分发挥全体干部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共同努力完成。首先解决人的能力素质层次低、标准低、跟不上的问题,大力加强形势任务教育,发挥宣传舆论优势,着力解决能力短缺、本领恐慌问题。在解决能力差距的问题上,重点发挥好基层党工团组织的自身优势,特别发挥好党团员的作用,解决好谁有潜力就挖掘谁,能挖谁的潜力就挖谁的潜力。在建设发展的重点领域,突出发挥好管理人才、业务骨干、技术能手的作用,为其提供更广阔的舞台施展才华、贡献力量,用政策调动积极性,用待遇提高积极性,用发展的眼光教育和激励各类人才。总之,将形势任务教育的着力点放在挖掘员工潜能,激发主观能动性上,调动一切能够调动的因素,激发一切潜在的力量,为智慧矿山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思想基础和人才保障,只有这样才能推动智慧矿山建设由口号变为现实。  五是提升员工素质与党员作用发挥相结合。提升员工素质是各级组织常抓不懈的工作,也是实现企业快速发展的重要途径。提升素质首先注重提升党员的素质,发挥党员的作用。一般来说,党员的政治素质有了,但不代表业务技术就一定过硬,党员要带好头,业务技术一定要过硬。各级党组织在提升党员业务技术素质上加大考核力度,推动党员作用发挥到实处。在以往党工团组织发挥作用的基础上,开展党团员依托工程,围绕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共青团员的生力军作用,实施党员一托一、团员二托一活动,即一名党员托扶一名群众,两名团员托扶一名群众,继而实现党团员作用发挥的延伸,使党团员在完成公司各项目标任务过程中建功立业。托扶结对子活动以提升员工综合素质为目标,不是一个方面结对子,而是方方面面结对子,凡与工作有关的,如安全、出勤、标准、行为、质量、业务等都要结对子,达到一帮一、一对红。  六是廉政建设与健全完善制约机制相结合。提到人性的弱点,表现在一是惰性,二是欲望,三是不服管,在工作上表现为活少干点,钱多拿点,权力大点,责任少点,这些都是现实。具体在企业管理方面,对人性弱点认真把握加以运用就能调动积极性,反之就会犯错误,甚至违法乱纪。领导干部在廉政工作上不出事,一要靠自觉,二要靠教育,三要靠监督制约。在物欲横流的现代社会单靠自觉和教育,力量已经比较单薄,这就需要进一步在监督制约机制上做文章,充分发挥组织监督、民主监督、审计监督、群众监督等形式的优势和作用,通过编制监督网络,畅通监督渠道、开通举报途径,赋予监督的权力并落实到位。监督需要制约机制进一步配合,没有制约机制做跟进,就像水上浮萍一样不能落地生根,监督就会流于形式。因此说有没有制约机制,或是制约机制能不能发挥作用非常关键,多数案例说明,制约机制作用不明显,容易出现屡查屡犯、越查越多的现象。在廉政建设工作上,做到认真贯彻中纪委第七次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加强廉政教育的同时,注重加强监督制约机制,靠制度、防控、监督和责任,打造领导人员不敢腐败、不愿腐败、不能腐败的环境,塑造思想纯洁、作风纯洁、队伍纯洁、清正廉洁的坚强战斗集体。
2023-08-31 14:37:321

《我的叔叔于勒》讲了什么事情,表达了作者什么思想感情?

悬念是欣赏小说、戏剧、电影或其他文艺作品时的一种心理活动,即关切故事发展和人物命运的紧张心情。作家和导演为体现作品中的矛盾冲突,在处理情节结构时常用各种手法引起读者或观众的悬念,以加强文艺作品的艺术感染力。在章回小说中,往往在情节紧要关头或人物命运起落之时,作者来个“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这就是故意设置的悬念。在《我的叔叔于勒》中,莫泊桑巧妙地运用了悬念,不仅把读者紧紧地吸引住了,而且将故事一步步地推向高潮。故事一开始,作者抓住几件琐细的小事,渲染了菲利普拮据的家境后,立刻引出“父亲总要说他那句永不变更的话”。“唉!如果于勒竟在这只船上,那会叫人多么惊喜呀!”为什么“父亲”急切地盼望于勒归来?于勒归来会改变他们家的境况吗?于勒现在在哪里?他是干什么的?这一连串的问号,就是作者设下的一个个悬念,它让读者怀着迫切的心情急于看下文。接下去作者写于勒两次来信,说他发了财,“已经租了一所大店铺,做着一桩很大的买卖”。可是一转眼10年过去了,菲利普一家人望眼欲穿,但仍不见于勒归来,这又是为什么呢?作者再次设下悬念,把读者的胃口吊足。最后菲利普一家在去哲尔赛岛游玩的渡轮上遇到了一个衣衫褴楼的老水手,他很像于勒,可那人究竟是否是于勒呢?他怎么会在渡轮上卖牡蛎呢?又一个悬念产生了。至此,作者把故事情节推向了高潮,任何一个读者都已欲罢不能了。
2023-08-31 14:37:322

编译原理中语法分析的作用是什么

语法分析是搞清楚语言含义的必要条件,只有语法搞清楚了,语句表达的意思才能得到准确理解,才能得到正确实现。
2023-08-31 14:37:331

关于写人的成语

(1) 描写人物外貌的成语: 一表人才、风度翩翩,大腹便便,膀大腰园、披头散发、虎背熊腰、衣冠楚楚、相貌堂堂 (2) 描写人物动作的成语: 身手敏捷、风驰电掣,动如脱兔,举目眺望、大步流星、昂首挺胸,手舞足蹈、张牙舞爪、 (3) 描写人物神态的成语: 呆若木鸡、目瞪口呆、神采奕奕、全神贯注、聚精会神,眉飞色舞、张口结舌、挤眉弄眼、眉开眼笑、目不转晴 (4) 描写人物心情的成语:举棋不定,忐忑不安、心急如焚、七上八下、六神无主、心神不定 描写人的容貌或体态的成语 闲言碎语 闭月羞花 沉鱼落雁 出水芙蓉 明眸皓齿 美如冠玉倾国倾城 国色天香 鹤发童颜 眉清目秀 和蔼可亲心慈面善 张牙舞爪 愁眉苦脸 冰清玉洁 雍容华贵 文质彬彬 威风凛凛 老态龙钟虎背熊腰 如花似玉容光焕发 落落大方 骨瘦如柴 大腹便便 面黄肌瘦其貌不扬 蓬头垢面 弱不禁风 描写人的语言的成语 口若悬河 对答如流 滔滔不绝 谈笑风生高谈阔论 豪言壮语夸夸其谈 花言巧语 描写人心理活动的成语 忐忑不安 心惊肉跳 心神不定 心猿意马心慌意乱 七上八下心急如焚 描写人物神态的成语 神采奕奕 眉飞色舞 昂首挺胸 惊慌失措漫不经心 垂头丧气没精打采 愁眉苦脸 大惊失色 炯炯有神 一、 描写人的品质: 平易近人 宽宏大度 冰清玉洁 持之以恒 锲而不舍 废寝忘食 大义凛然 临危不俱 光明磊落 不屈不挠 鞠躬尽瘁 死而后已 二、 描写人的智慧: 料事如神 足智多谋 融会贯通 学贯中西 博古通今 才华横溢 出类拔萃 博大精深 集思广益 举一反三 三、 描写人物仪态、风貌: 憨态可掬 文质彬彬 风度翩翩 相貌堂堂 落落大方 斗志昂扬 意气风发 威风凛凛 容光焕发 神采奕奕 四、 描写人物神情、情绪: 悠然自得 眉飞色舞 喜笑颜开 神采奕奕 欣喜若狂 呆若木鸡 喜出望外 垂头丧气 无动于衷 勃然大怒 五、 描写人的口才: 能说会道 巧舌如簧 能言善辩 滔滔不绝 伶牙俐齿 出口成章 语惊四座 娓娓而谈 妙语连珠 口若悬河 六、 描写人物动作: 走马观花 欢呼雀跃 扶老携幼 手舞足蹈 促膝谈心 前俯后仰 奔走相告 跋山涉水 前赴后继 张牙舞爪 七、 描写人间情谊: 恩重如山 深情厚谊 手足情深 形影不离 血浓于水 志同道合 风雨同舟 赤诚相待 肝胆相照 生死相依 是否可以解决您的问题?
2023-08-31 14:37:341

江西制造职业技术学院王牌专业是什么

江西制造职业技术学院王牌专业有数控技术、应用电子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会计等。扩展知识:江西制造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综合性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为江西省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学校前身是创办于1978年的江西省机械职工大学。2004年6月,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更名为江西制造职业技术学院。同年11月,江西省机械科学研究所成建制并入学校。截至2021年3月,学校有艾溪湖、上海路、丁公路3个校区,建筑面积20多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价超8600万元,各类藏书77万册;设有10个二级教学单位,开设39个高职专业;有各类全日制在校生12000多人,在职教职工近600多人。学校荣誉据2020年2月学校官网显示,学校先后被授予全国机械行业文明单位、全国国防教育特色学校、机械电子工业部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全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全省高校平安校园示范学校、全省高校就业工作先进单位,连续多年被评为江西省省直机关文明单位。科研平台截至2021年3月,学校设有江西省机械产品质量监督总站、江西省机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江西省机械行业技术中心、江西省精密挤压模具及加工技术工程研究中心、江西省行业企业与高校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智能制造协同创新中心等省级科技平台。科研成果截至2021年3月,近年来,学校承担国家、部、省各类科研、新产品开发课题200多项,取得国家发明奖2项、省部级科学技术进步奖、优秀产品奖33项,获国家专利局授权发明专利33项、实用新型专利108项,实现年均科研成果转化收入400多万元。据2020年2月学校官网显示,建校以来,学院共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项目)283项,取得科研成果217项,承担院、所级科研课题103项,取得科研成果70项;国家专利授权109件,其中发明专利33件,实用新型专利76件。SCI收录期刊论文2篇,EI收录期刊论文6篇,EI收录会议论文4篇,CPCI-S(ISTP)收录会议论文23篇,CPCI-SSH(ISSHP)收录会议论文12篇,北大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56篇;获软件著作权7项。截至2019年,学院获得国家发明奖2项,机械部科学大获表彰奖、科技进步三等奖各1项,省部级科技进步、科技成果奖32项,并多次获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颁发的“全国技术市场金球奖”,江西省机械工业优秀科技情报成果奖等各类奖励。
2023-08-31 14:37:351

电池污染危害有多大?

我饿死少时诵诗书
2023-08-31 14:37:3612

国胜大药房企业文化认知培训内容有哪些

企业文化概述和企业使命。1、企业文化概述。介绍国胜大药房的企业文化理念、核心价值观和发展目标,使员工对企业文化有全面的了解。2、企业使命。阐述国胜大药房的企业使命和愿景,让员工明确企业的长远目标和发展方向。
2023-08-31 14:37:361

铁肩担道义英明留千古是什么意思?

铁肩担道义英明留千古是什么意思?有担当的意思。
2023-08-31 14:37:3711

合理化建议范文简短句子

1. 合理化建议内容怎样写 、污水余热利用,可以做污水源热泵。 2、整经、针织车间各类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减少由于润滑不足造成的设备摩擦阻力增加形成的电力损耗,杜绝由于摩擦产生火灾等危险的发生。3、对于回修单的出单,回修单只需要打卷、染色、后定型三个步骤,但是DISPO系统必须将所有生产步骤都打印出来,造成纸张和硒鼓的浪费。 4、针织车间有很多机台附有送风扇,以帮助断纱自停。但很多机台由于加装扫描仪后,这套设备已不起作用,反而浪费电力。 另一方面,针织车间空间有限,风扇的存在造成绊脚等潜在安全隐患。5、审核小组发现公司水洗机软水管道没有安装阀门,在停机和不使用状态时软水一直在流失。 现在在该管道上安装一个阀门,停机时关闭阀门,节约用水。6、按照公司既定步骤,对尚未安装节电器的设备进行节能改造。 7、公司汽蒸台为联动控制,即一旦运行,所有的光辊、分辊、汽蒸台网箱都在运行。但是公司部分品种生产工艺中无需汽蒸,现无法控制。 本方案增加一个控制开关对汽蒸台单独控制,避免空载运行,节约能源。8、公司生产各车间照明系统存在一个开关控制整个车间照明灯具的情况,现对各车间加装控制开关,在达到照度需求的情况下合理开启照明灯具数量。 9、验布台每天由于分卷、断卷以及复验而产生的废膜和断纸管很多,可是都被当做固废处理,现对其加以回收员工合理化建议100条--提升公司服务质量,合理化建议1、物业管理服务既有一般服务行业的特征,又有其独特的个性,表现为:(一)制约性:①政策因素;②业主因素;③发展商因素;④技术因素;⑤环境因素。(二)相对长期性。 (三)双方满意性。(四)差异性。 (五)情感密集性。2、服务至上是任何服务性企业永远不变的宗旨,物业管理企业所从事的一切活动要使业主称心、满意,其核心就是要提供优质服务。 管理中的服务工作,一是长期性,二是群众性。因此物业管理中要始终贯彻“精致服务,对民负责“的思想,寓管理于各项服务之中。 3、在各楼层洗手间的洗手池上方设温馨提示“本楼层的保洁员联系电话:XXXXXXXX”。设置保洁员联系电话的好处:由于保洁员要负责2-3层楼的保洁工作,有时在其他楼层工作,本楼层的办公室遇到打撒了茶水等情况就可以打电话通知保洁员马上到场清理。 4、(一)承诺,是服务的重中之重。首先,要对承诺要量力而行,建议公司检查目前服务项目和标准,有没有超出能力范围,如果有,则加以修改或另想其他简便有效的办法;其次,对已做出和公开的承诺尽力去实行,建议我们每天对照已制定的工作要求和标准,逐一落实。 (二)细节,决定了服务的效果。树立自己很重要的意识,从自己的一言一行做起,在礼仪、仪表及工作效果方面,为自己订出各类应注意的细节,分析出哪些是重要的细节,哪些是导致不良好效果的细节,并加以改正和克服。 为防止关注过多细节会影响自己的工作和服务,应同时删除与工作目标不相吻合或不必要的细节和不良习惯,让自己说话办事利索爽快,提升效率。(三)沟通,是连接服务各环节的重要渠道。 良好的沟通在服务工作中起到了重要的连接作用,缺少了这种沟通,我们许多服务的要求不清,服务事故的责任也难区分。因此,建议:完善服务员之间、服务环节之间的渠道,这种渠道可以是事项登记本,也可以是其他ISO的记录表格等。 上面要对客户要求予以准确的记录和反映,让下一时段或下一环节服务员清楚掌握客户动态,从而提供准确到位的服务。对服务奖励或服务事故的处理凭据则根据已建立的沟通渠道去查找,分清责任事故,奖励良好行为,考核不当服务行为,这样奖励分明,一定能更好地促进我们的服务工作。 5、在各级管理及生产人员中,积极灌输风险管理意识,重新深刻认识什么是真正的“以人为本”,并将这种思想贯穿物业管理服务全过程。重新树立正确的安全思维,改变过去因每个人都会以自己的方式避险而淡化了人的日常性安全渴望问题的危害性,而没有足够的保障措施的做法,重新审视和设计每个公共环节的安全规范,如下雨天放置“小心路滑”指示牌子;雷雨天气提示用户关好门窗、阳台上的花盆收回家里等,以保障大厦或小区内的人生安全。 6、“以人为本” 的物业管理即“以业主为本”,就是以业主为中心的物业管理理念。物业管理是为业主服务的,目的是为业主创造安全、舒适的生息环境,使物业保值增值。 要设身处地为业主着想,给业主创造一个安全、整洁、舒适、优美的生活和工作环境,使业主回到物管区就能有归属感。通过体贴入微的家庭式关怀,使他们在享受服务的同时得到精神上的满足。 只有在前期介入时做好各项工作,以后的管理才会得心应手。7、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商品的竞争很大程度上就是服务的竞争。 怎样把客户服务放在首位,最大限度为客户提供规范化、人性化的服务,怎么将服务提升到专业化的水平,以满足客户需求,是现代企业面临的最大挑战。所以,现代企业必须在服务上下功夫,才能在同行业中获得持续、较强的竞争力。 8、公司是以服务为主导的行业,员工的每一个行为都会影响公司形象,对客户的。 2. 合理化建议的内容 建议书的写作注意事项 建议书的写作要做到以下几点: ? 建议书要具体明确,有针对性。 建议书要将自己建议的具体内容,采取的措施、方 法、步骤一一列出,少说大话。同时要针对某一具体问题来谈。 ? 建议书要把握好分寸,实事求是,不提过高要求,所提的建议经过努力必须是切实可行的。 ? 建议书的语言要精炼、准确,篇幅一般不宜太长,少分析和论证。 建议书的特点和作用 (一)建议书的特点 第一,建议书是面对有关部门或上级领导提建议时使用的一种书信。它没有公开倡导具体实施的特点,而只是作为一种想法被提出来,具有较强的文本性特点,作为一种假想的条条而存在。 第二,建议书是必须被有关部门、领导批准认可后才能被实施的。所以建议书具有较强的可塑性,它不是最终的定文形式,它可以被修改,被增删,甚至被弃之不用,这要由具体的情况来定。 (二)建议书的作用 首先,建议书是人民群众发表意见,提供建议的一种工具。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人人平等,又都是国家的主人。 所以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对一些关系到国家、集体或个人的某些利益的事情发表自己的看法。所以写建议书是党的群众路线的一种很好的体现,它必然增强人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祖国的热情和责任感,密切党和群众的联系。 其次,建议书可以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集中广大群众的智慧,更好地推进工作的顺利开展。畅通建议这条渠道,可以扩大建议的范围,扩大建议的来源途径,切实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使许多合理化建议和建设性的意见可以反馈给有关方面和政府机关,帮助他们更好地开展工作。 3. 合理化建议具体内容 防患安全事故的措施和建议.制度建设(要求、宿舍的合理化建议)答:关于推进制度创新,规避用工风险.人力资源(要求、管理创新和工作创新的建议.后勤管理(要求,激发全员士气、斗志和工作热情的措施和方法)答。) 答:关于导入5S管理:7:关于解决节能降耗,有以下8大点。)答、质量方面优势的措施和建议,提高工作效率的措施和建议)答.创新建设(要求、环保减排等难点:关于食堂,提高产量:关于推进观念创新.安全生产(要求、技术创新:8。) 答、全位建立成本管理监督约束机制的建议。)答、热点问题的措施和建议:5,希望看到的人可以帮我想想该如何对下面的8大点进行具体的分析:关于优化劳动力组合.工序优化(要求.节能减排(要求:关于优化工序:4:3。) 答:强化全员素养教育:6,改善生产工作环境。每题100字以内.文化建设(要求,全程。 1:2关于企业合理化。 4. 公司合理化建议范文 原发布者:张钢强 1目的通过规范合理化建议活动,充分调动员工参与管理的积极性,凝聚集体智慧,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和业务发展。2合理化建议范围2.1公司员工提出的一切有利于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和经营效益增加的方法和措施,均属于合理化建议范围。2.2合理化建议必须具备创新性、可行性和经济性三方面特点。相对原有事物,毫无新意、仅提出问题而无问题解决办法、建议实施不会带来效益增加或产生积极效应的提议,不能视作合理化建议。2.3非建设性的批评、重复性的提案、上级指示工作事项、反映个人问题的、与法律有抵触的提议,不属于合理化建议受理范围。3合理化建议收集及初审3.1公司员工可以个人名义、多人联名或集体名义提出合理化建议,提议须按要求填写《合理化建议申报表》,内容如下:3.1.1建议主题:简要说明建议改进的具体事项。3.1.2原有缺失:详细说明建议未提出前,未妥善处理或尚处于空白的相关情形。3.1.3改进建议:详细说明建议改善的具体办法,包括实施方法和程序等。3.1.4预期效果:详细说明建议经采纳后,可能收获的成效,包括提高效率、简化作业、改进技术、增加效益或节省开支等。3.2《合理化建议申报表》可直接送至人力资源部,也可投至合理化建议意见箱内,人力资源部每月定时开启整理。3.3人力资源部负责建议的登记、分类、备案,并根据合理化建议范围界定,对员工提议进行初审,属于合理化建议范围的,转交相关系统或相关专业人员进行评审。4合理化建议评审及反馈4.1评审组织4 5. 合理化建议具体内容 希望对你有帮助!合理化建议 : 一是建章立制,加强管理。 围绕“创建全国一流党校”的大目标,本着“伸手摘不到,跃起够得着”的指导思想,按照“能量化的就量化,不能量化的就细化”的原则,他们先后修订完善了《驾驶员岗位目标管理办法》、《车辆维修保养制度》、《车辆使用管理办法》、《油料使用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认真加以实施。为深化管理,强化监督,他们坚持每周一上午的例会制度,传达上级工作部署、要求,讲评上周任务完成情况,部署本周工作任务,把工作做深、做细,落到实处;他们严格实行行车登记制度,对每辆车的出车时间、事由、行驶里程进行详细登记,并由用车人签字确认,对车辆的动态管理实施有效监控;他们还严格落实车辆行驶里程登记制度,每天对各车辆的行驶里程进行认真登记,每周进行统计公示,月汇总上报行管部和分管校长,靠制度的严格落实来强化管理,从而有效增强每名驾驶员的纪律意识、责任意识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提高服务质量的自觉性。 二是加压驱动,令行禁止。“井无压力不出油,人无压力轻飘飘”。 为确保政令畅通、有禁必止,彻底消除“满、难、低、慢”现象和影响车辆安全运行的各种不良陋习,队长丁卫东组织全体驾驶员,认真学习丁校长的两次重要讲话和在后勤工作校长专题会上的讲话精神,针对工作运行中的每个环节进行认真细致的研究,结合实际制定出一整套被大家认可、可操作性强的目标管理办法。比如,行车纪律“六要、六不准”(要服从命令、坚守岗位,不准推、拖、顶和擅离职守;要文明礼貌、热情周到,不准在行车中吸烟、说脏话;要遵守纪律、严守机密,不该说的话不说、不该问的事不问,领导谈话不插言、谈话内容不外传;要对领导的询问如实汇报,不准感情用事,夸大和歪曲事实;要保持车辆卫生清洁和个人衣着整洁,不准戴戒指、戴项链、留长发、打赤脚;要坚持校内车库停放制度,不准擅自用公车接送子女入托、上学或为亲朋好友办私事,严禁私自动用车辆);安全行车“六不、三检”(六不:不开“英雄车”;不开“带病车”;不酒后开车;不疲劳驾车;不擅自将车交他人驾驶;不在行车中聊天、吸烟、打手机。 三检:出车前、运行中、收车后必须对车辆状况进行检查)。如若违反其中一条,扣发当月考核奖并停职检查,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同时,他们还严格落实行车登记、车辆行驶里程登记和车辆使用管理制度,加大监督力度,靠制度规定来约束驾驶员的行为,靠严格管理来增强每个驾驶员的责任意识。通过细化目标、明确责任、强化管理、加压驱动,有效激发了全体驾驶员遵章守规、尽职尽责、乐于奉献、争创一流的内在动力,使车队各项管理工作和驾驶员的精神面貌都发生了明显改变,今年下半年以来,车队未发生一起违章违纪事件。 三是互动沟通,强化服务。为把“提供一流服务保障”不断引向深入,车队的全体同志都能够遵循一条不成文的规定,那就是时刻注意主动征求校领导、用车单位和乘车人的意见、要求以及建议,自觉建立沟通平台,不断完善和深化服务标准、服务内容和各项措施。 车队队长丁卫东同志,在每辆车收车归队后,都主动询问车辆运行情况,每名驾驶员也都及时反馈乘车人的合理化建议。同时,他们还定期主动征求全校各部门对车辆服务保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修正和完善各项服务保障措施,提高服务质量。 在车队内部,通过每周一的例会,大家相互交流思想,互通信息,反馈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主动提合理化建议,从自身服务上找差距、找问题、定措施,充分调动每个驾驶员参与管理的积极性,有效促进了服务质量的提高。他们还自建了“公示栏”、“安全学习栏”,及时通报车辆运行情况,定期公示车辆运行情况、经费使用情况和百公里耗油量;利用“安全学习栏”相互交流安全行车的小经验、小技法、小贴示和小剪报,互相切磋技艺,共同提高业务水平。 通过沟通,消除误会、化解矛盾、增进理解;通过互动交流,完善措施、强化管理、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管理效能。企业发展靠大家,我为公司发展献计策企业的发展是需要各种有利因素有机综合起来,包括资金,管理,项目,人才,渠道等等,资金是企业运转的血液,没有资金,一切无从谈起。 企业选择什么样的项目,是企业得以成功的护身符,管理则是企业良性运转依据,这些都需要靠出色,7a686964616fe59b9ee7ad9431333332613162得力的人才维持运作,渠道是企业的产品和服务推向市场的途径,也是企业能否长期持续发展的保证。
2023-08-31 14:37:381

铁肩担道义对联下一句

“铁肩担道义”的下一句是“生为人杰”,出自明代唐寅的《无题》:“铁肩担道义,生为人杰。巨笔着文章,死亦鬼雄。”革命先烈李大钊曾做过一副对联“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所以下一句对“妙手著文章”也是正确的。唐寅诗词赏析:《言志》不炼金丹不坐禅,不为商贾不耕田。闲来写就青山卖,不使人间造孽钱。《菊花》故园三径吐幽丛,一夜玄霜坠碧空。多少天涯未归客,尽借篱落看秋风。《美人对月》斜髻娇娥夜卧迟,梨花风静鸟栖枝。难将心事和人说,说与青天明月知。
2023-08-31 14:37:271

合理化建议制度的注意事项

参与提案要注意以下几个事项:第一,要注意提案的客观性及具体性,即要求提案人把现状真实地反映出来,以事实和数据说话;第二,要注意把握问题原因的准确性,即要求提案人把问题发生的主要原因找出来;第三,要注意解决问题的可行性,即要求提案人针对问题发生的主要原因,提出具体的改善对策,也就是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方法,对只提问题不提解决办法的提案被视为无效提案;第四.要注意改善的绩效性,一切提案都以绩效为导向,这种绩效不一定是以金钱去衡量,它是一个综合性指标,它的判定标准是促使公司向越来越好的方向发展。
2023-08-31 14:37:251

郑登文现在什么职位

原标题:北京市管干部任前公示:市委副秘书长郑拟为正局级。市委管理干部任前公示为进一步扩大干部选拔任用中的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选拔任用干部,根据《中共北京市委管理干部任前公示办法(试行)》,现将桂生同志的拟任职情况公示如下:桂生现任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北京市总工会副主席(兼)。拟担任市委行政机关正职(副局级)。男,50岁(1968年5月出生),汉族,安徽宿松人,1992年6月入党,1992年7月参加工作。安庆师范大学中文专业,中国政法大学毕业,高级政工师,助理研究员。曾任北京市委组织部研究室助理调研员、副主任、调研员,经济干部处副处长、调研员,组织二处处长、研究室主任,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2017年6月任现职。公示时间:2018年10月26日至11月2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市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电话:12380转9 63089416(传真)地址:东城区太极场街3号北京市委组织部举报中心(邮编:100743)网上举报:北京市委组织部(http://www.bj12380.gov.cn)“12380”举报网站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为便于核实和反馈相关信息,建议举报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特此公示。北京市委组织部2018年10月26日市委管理干部任前公示为进一步扩大干部选拔任用中的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选拔任用干部,根据《中共北京市委管理干部任前公示办法(试行)》,现将司马红同志的拟任职情况公示如下:司马红现任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民主建国会北京市委员会主席,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拟为市组股职务候选人。女,49岁(1969年1月出生),汉族,江苏南京人,2005年6月加入民建,1990年7月参加工作。她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科技档案管理专业。在职博士生(中国科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管理学博士,经济师。曾任工业发展规划建设处副处长、工业发展处副处长、国际交流合作处处长、工业发展促进处处长、石景山区政府副区长、西城区政府副区长。2018年9月任现职。公示时间:2018年10月26日至11月2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市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电话:12380转9 63089416(传真)地址:东城区太极场街3号北京市委组织部举报中心(邮编:100743)网上举报:北京市委组织部(http://www.bj12380.gov.cn)“12380”举报网站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为便于核实和反馈相关信息,建议举报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2023-08-31 14:37:251

《我的叔叔于勒》的情节,要求详细,有过程的

这篇小说选自短篇小说集《羊脂球》。写的是法国西北部哈佛尔海港达佛朗司家的一个故事。这一家老兄弟两个,哥哥叫菲利普,是个小职员,弟弟叫于勒,年轻时候是个浪荡子。他把自己所得的遗产花光了,又花了哥哥一些钱,因而被家里的人看不起,甚至看成是全家的“恐怖”。终于,他被送到美洲去碰运气。过了些时候,接到他的信,也听见到过美洲的人说起,知道于勒在那里做生意赚了钱,并且打算发了财就回法国来跟哥哥同住。这时候,哥哥、嫂子把于勒看成了全家的“希望”和“福音”,天天盼星星、盼月亮似地盼着他回来。已经长到26岁还找不到人嫁的于勒的二侄女儿,也由于他发财的消息找到对象,马上要结婚。菲利普带着将要结婚的女儿、女婿和全家坐船到附近一个英属小岛──哲尔赛岛去旅行,在船上无意中发现了于勒。从旁打听,知道他在美洲阔了一阵之后重又潦倒落魄下来,沦落成一个穷光蛋,后来被这个船的法国船长带回来,在船上摆摊子靠卖牡蛎过日子,跟讨饭差不多。哥哥、嫂子一见大为惊慌,深怕被这个倒霉的弟弟看见,在新女婿面前出丑,更怕他再回家来吃他们。“希望”破灭了,于勒重又成为他们的“恐怖”。他们急急忙忙躲开了日夜盼望的“福音”,带着幻灭沮丧的心情溜回家去。
2023-08-31 14:37:241

电池污染危害有多大 电池污染危害介绍

1、有关专家指出,在生活中,一节一号电池如果烂在地里,便会导致一平方米的土地失去任何的利用价值。而废旧的电池如果与生活垃圾混合处理,导致电池腐烂后,会使腐烂的电池中的镉、铅、镍、汞等重金属溶出,便会污染土壤和水体,最终会通过食物链危害人体的健康。人如果汞中毒,便会导致中枢神经方面的疾病发生,而死亡率高达40%左右。因此,镉被专家认定为IA级致癌物质。 2、专家认定后还发现,在自然环境里有五种物质对土壤的威胁是最大的,而电池里就包含有其中的三种:汞、铅、镉。汞就是大家知道的水银,水银具有很高的致癌物。汞是有毒的物质,科学家发现,汞具的毒性会对免疫系统、内分泌系统等也有不良影响,儿童更易受害。 3、而电池里的镉,如果误入在人体内,非常容易引起慢性中毒。因为镉是一种毒性很大的重金属,主要病症是骨质软化、贫血、肺气肿,并且很可能会使人体瘫痪。如果是含有镉的矿山或是废水污染了河两岸及河水的牧草、粮食、土壤通过了食物链而进入到人体而慢慢积累在骨骼和肾脏中。便会取代骨中钙,使骨骼严重软化甚至骨头寸断,其镉的毒性是潜在性的。 4、而电池里的铅,如果进入人体后最难排泄,它干扰生殖功能、肾功能。资料表明人体内铅的生物学半衰期是20~40年。铅对人体器官和组织的毒害是多方面的,且治疗极为困难。由于铅化合物具有不同程度的毒性,如果用任何方法从废水中除铅,也只能改变其存在任何方法从废水中除铅,但并不能消除最终的毒性。因此铅废水的处理最好和回收来结合。
2023-08-31 14:37:241

园林技术属于什么专业?

问题一:园林技术属于什么类的专业啊 农业 问题二:园林专业的分类属于哪一类,怎么划分 园林专业一般划分在农学门类。 农学是中国内地官方所划分的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管理学等十一个学科门类之一。 农学是研究与农作物生产相关领域的科学,包括作物生长发育规律及其与外界环境条件的关系、病虫害防治、土壤与营养、种植制度、遗传育种等领域。 农学是研究农业发展的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的科学,因涉及农业环境、作物和畜牧生产、农业工程和农业经济等多种科学而具有综合性。林业科学和水产科学有时也包括在广义的农业科学范畴之内。在农学门类中,有林学类,包括:林学、森林资源保护、园林绿化等; 问题三:园林专业属于什么系? 园林专业 培养目标: 培养能适应21世纪我国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德、智、体全面发展,基础理论扎实、知识面宽、适应性广、工作能力强、整体素质高、富有创新精神和一定专业技能的园林建设与管理人才。 问题四:园林专业都是学什么的呀 我就是园林专业的学生,今年刚刚毕业。 园林专业学的东西还是比较杂的,我就不说那么多空话了,直接说我现在感觉自己学到了什么。 毕业后感觉到学到最有用的东西就是几款设计软件,主要有CAD,photoshop,s罚etchup,3dmax和coredraw。除了设计软件之外,还有手绘。学园林的要求会画画,画的主要是景观方面的。 除了画画之外,毕业之后能用到的还有《园林工程》,《园林概预算》和《测量学》。 《园林工程》具体就是园林施工操作。要到施工现场干的。这个一般都是男生干的,女生大多怕被晒黑,不愿意干这个。 《园林概预算》具体就是概预算方面的,和公司的文员差不多了,这个比较适合女生做,毕业5年后可以考造价工程师,如果能拿到资格证,嘿嘿,你就发达了,年收入一般不会低于十万。 《测量学》主要是搞测量的,主要使用的仪器是GPS和全站仪,也能也会用到水准仪。但是学生在学校一般学不到GPS,只能学如何操作全站仪,水准仪和经纬仪。我就只会操作这三种仪器。搞测量的主要是男生,干这个比较辛苦,很不适合女生干,但是待遇还不错。 问题五:风景园林设计属于什么大类的专业 风景园林设计属于那大类的专业,目前从教育的角度讲还没有明确的定义。 风景园林设计专业,有的大学设在农学学科;有的设在林学学科;有的设在工学学科;有的地方算是艺术类的专业等等。 从风景园林设计专业的性质看,它应该归类于工科的建筑专业。因为,风景园林设计专业是综合利用科学和艺术手段营造人类美好的室外生活境域的一个行业和一门学科。是以生物、生态学科"为主,并与其他非生物学科(例如土木、建筑、城市规划)、哲学、历史和文学艺术等学科相结合的综合学科。风景园林设计专业包含了建筑类中建筑学专业、城乡规划专业、风景园林专业。 风景园林设计专业是培养具备风景园林规划设计、城市规划与设计、风景名胜区和各类城市绿地的规划设计等方面的知识,能在城市建设、园林等部门从事规划设计、施工和管理的应用型人才。 问题六:风景园林专业的专业类别是什么 国家将园林分为风景园林和景观设计两类,风景园林是农学,景观设计是工科,你要问清楚专业名。 问题七:在大学里园林设计属于哪个专业 我不是大学老师,但是我是学园林设计的,我专业的名称就叫做园林,这个分学校不同而异,有的叫”风景区规划,城市规划”等等,不但名字不同,所涉及的侧重点也不同,我所学的是与园林树木,花草,配置,规划有关,但是有些院校则重点在与建筑的鸡现,很多东西虽然都涉及园林设计,但是差距很大. 问题八:园林专业属于农学类吗?农学类都有哪些专业? 你可以在百度上搜一下,农学专业,里面讲解的很仔细阿 ① 农学门类 农学是中国内地官方所划分的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管理学等十一个学科门类之一。 农学(农业科学)是研究与农作物生产相关领域的科学,包括作物生长发育规律及其与外界环境条件的关系、病虫害防治、土壤与营养、种植制度、遗传育种等领域。 农学(农业科学)是研究农业发展的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的科学,因涉及农业环境、作物和畜牧生产、农业工程和农业经济等多种科学而具有综合性。林业科学和水产科学有时也包括在广义的农业科学范畴之内。 参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09 学科门类:农学 0901 植物生产类 090101 农学 090102 热带作物 090109 药用植物(部分) 090108 土壤与农业化学(部分) 090112W 烟草 090102 园艺 090103 园艺 090104 果树 090105 蔬菜 090106 观赏园艺(部分) 090103 植物保护 090107 植物保护 090104 △茶学 090110 茶学 0902 草业科学类 090201 草业科学 090111 草学 0903 森林资源类 090301 林学 090201 林学 090202 森林保护 090203 经济林 090204 野生植物资源开发与利用(部分) 090302 森林资源保护与游憩 090204 野生植物资源开发与利用(部分) 090206W 森林旅游 090303 野生动物与自然保护区管理 090205 野生动物保护与利用 090605 自然保护区资源管理 0904 环境生态类 090401 园林 090106 观赏园艺(部分) 090301 园林 090302 风景园林(部分) 090402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090303 水土保持 090304 沙漠治理 090403 农业资源与环境 090108 土壤与农业化学(部分) 090305 农业环境保护(部分) 090604 渔业资源与渔政管理(部分) 070904 农业气象(部分) 0905 动物生产类 090501 动物科学 090401 畜牧兽医(部分) 090402 畜牧 090405 蜂学(部分) 090406 动物营养与饲料加工 090502 △蚕学 090404 蚕学 0906 动物医学类 090601 动物医学 090401 畜牧兽医(部分) 090403 实验动物 090407 兽医 090408 中兽医 090409 动物药学 0907 水产类 090701 水产养殖学 090501 淡水渔业 090502 海水养殖 090702 海洋渔业科学与技术(注:可授农学或工学学士学位) 090503 海洋渔业 090604 渔业资源与渔政管理(部分) (△:从严控制设置) 编辑本段② 农学专业 农学专业(090101)是农学门类下的一个植物生产类专业。 业务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作物生产、作物遗传育种以及种子生产与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在农业及......>> 问题九:园林专业属于哪一类 园林地面铺装属于“景观园林”范畴,景观设计在国内从兴起到流行已经走过很多年了,目前已经步入成熟期。建议您到类似网站浏览一下,比如下面这几个: garden-china/ cila/ gardens.m6699/
2023-08-31 14:37:231

商演是什么?

商演,全称商业演出,区别于公益演出。商演即存在,是因为它带了效益。商演的地方很多,比如:产品活动卖场,企业庆典等许多类似的地方。通俗的说,商演是以盈利为目的的文艺演出活动。商演,有可能是为了庆祝,也有可能是吸引人的一种手段,会恰当的时候打些小广告。但关于庆祝的商演,就不是那么简单了,需要制定策划书,选择商演公司,如果想要把这个商演保存下来,就需要专业的摄影公司拍摄,经过后期的加工制作,添加企业的一些元素,就可以制作成一部宣传片或者是专题片,对于企业形象的宣传,起到的效果也是不容忽视的。商演活动并不是想象中那么简单,其中的条条款款都是需要同时进行的。商演活动完后,总结本次的活动经验,看看商演拍摄的视频是否达到了预期的效果,如果好的话,找公司后期制作一下,做成一部产品宣传片。为以后的宣传打下基础。扩展资料商演背景商演是我国文化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在长期的演变中已经形成了自己独有的风格。这种风格不仅仅体现在商业演出的内容和特点上,而且在商业演出的方式场景上面也充分体现出了华夏文化的独到魅力商业性的表演活动实际上是一场中华文化的真实的演绎,如今的演出不仅仅是一场秀,更是一场艺术的展现。对比中外,我们的演出活动学习了西方国家的一些元素,但是我们目标受众是中国人,我们的主题必须符合中国人的喜好。因此我们追求的是作为一门艺术来表演,我们也注重的是中国的艺术,这归结于中外文化的差异,演出活动本身成为人们竞相追逐的对象,人们喜换看表演,享受表演,更享受着表演中蕴含的符合自身追求的艺术气息和人文关怀。因此,商业演出活动在中国甚至在世界文化范围内都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参考资料商业演出 百度百科
2023-08-31 14:37:221

北京八中属于什么档次

北京八中属于:北京重点示范性档次中学。北京市第八中学是北京市的一所公立完全中学,也是首批北京市示范高中之一。1985年设立了超常儿童教育实验班(简称少年班)。北京八中由1921年建立的私立四存中学和1947年建立的北平八中发展而来。学校目前有6个校区,分别是金融街本部、西便门东里校区、西便门西里校区、白云观校区、木樨地校区、百万庄校区。学校办学模式丰富,学生由五部分组成:普通初中班、普通高中班,智力优秀学生综合素质开发实验班、超常教育实验班、国际化教育中心的中美高中课程班和出国留学管理服务班。八中教师敬业爱生,师德高尚、业务精尖,现有特级教师11人,正高级教师3人,市级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12人,区级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126人。老师们在各级各类业务评比和竞赛中均取得了优异成绩。有着九十多年丰厚历史积淀的北京八中有着自身优秀的发展基因和办学优势。
2023-08-31 14:37:181

南宁有没有市长电话这类型的啊?

12345,会有工作人员记录你的问题,交给相关部门处理。 而且可以通过南宁政府网进入市长邮箱进行投诉以及广西政府网站的政府省长邮箱进行反应相关问题,会有相关人员处理!
2023-08-31 14:37:172

莫泊桑小说:我的叔叔于勒

什么意思???
2023-08-31 14:37:1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