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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拘役、管制、劳教是什么意思?

2023-09-07 09:02:42
TAG: 劳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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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ok云

管制、拘役属于刑罚,是行为人触犯《刑法》但罪行较轻时给予的刑事处罚,劳教则是一种行政处罚手段。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量刑种类。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判处管制的罪犯仍然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工作或劳动,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3年。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被判处拘役的罪犯,一般是指所犯罪行较轻,但具有一定的人身危险性。如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罪,犯罪人只是对他人采取非法剥夺自由的手段,将其锁、捆在某一地点,其犯罪行为较轻,但这种行为就犯罪人本身而言,有可能随时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生命安全,对于这类犯罪,可给予拘役的刑事处罚。拘役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一年。被判拘刑期从人民法院的判决确定之日起生效,但在宣判前被先行羁押的,其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劳动教养就是劳动、教育和培养,简称劳教。劳动教养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从位于欧洲东部的前苏联引进,但形成世界上中国独有的制度。劳动教养并非依据法律条例,从法律形式上亦非刑法规定的刑罚,而是依据国务院劳动教养相关法规的一种行政处罚,公安机关毋须经法庭审讯定罪,即可对疑犯投入劳教场所实行最高期限为四年的 限制人身自由 、强迫劳动、思想教育等措施。 2013年11月15日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废止劳动教养制度。 2013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废止有关劳动教养法律规定的决定,这意味着已实施50多年的劳教制度被依法废止。决定规定,劳教废止前依法作出的劳教决定有效;劳教废止后,对正在被依法执行劳动教养的人员,解除劳动教养,剩余期限不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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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劳动教养和劳动改造制度是一种什么的机制

是一种行政机制。国的劳动教养和劳动改造制度是一种行政机制。这两种机制都是我国公安机关执行的,旨在惩戒犯罪和改造罪犯,维护国家公共安全。具体来说,劳动教养制度是指以非刑事的方式对轻微刑事犯罪分子实行教育改造的一种行政惩罚制度。劳动改造制度是指对服刑人员进行劳动和思想教育,促使其认识和反省自己的错误,重整自己的思想和行为,最终实现社会重新矫正和回归的一种刑罚实施形式。这两种制度在我国执行已经有一定的历史,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和现实意义。
2023-08-31 06:00:401

劳动教养什么时候废除的

2013年。劳动教养制度是中国特有的一种行政拘留制度,主要是针对轻微的违法行为和治安案件,但由于执行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例如滥用、强制、非法拘禁等,导致反感和批评的声音不断,最终在2013年被全面废除。劳动教养就是劳动、教育和培养,简称劳教。劳动教养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从外国引进,但形成世界上中国独有的制度。
2023-08-31 06:00:491

劳动教养制度是特定历史时期的产物的原因

因为它是仿造前苏联进行革命批斗的特定历史产物。劳动教养制度建立以来,为维护社会治安、确保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加快推进,要求改革劳动教养制度的呼声日趋强烈。同时,法律法规不断完善,政法机关驾驭社会治安局势能力不断提升,也为改革劳动教养制度创造了有利条件。《决定》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明确提出:“废止劳动教养制度,完善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治和矫正法律,健全社区矫正制度。”劳动教养是对被劳动教养的人实行强制性教育的行政措施,创立于20世纪50年代,是党和政府从我国国情和当时的社会历史条件出发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1957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十八次会议批准《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标志着劳动教养初步纳入了法制轨道。在建立之初,劳动教养制度兼有教育矫治和收容安置功能。“文化大革命”期间,劳动教养制度停止实施。1979年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了《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的补充规定》,明确了劳动教养的审批、管理、期限和监督等问题。此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特别是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禁毒法等法律相继出台,对劳动教养制度作了补充、调整和完善。可以说,对于那些主观恶性较深、屡教不改但又没有达到犯罪定量标准要求,既不能给予刑事处罚,适用治安处罚又不足以为戒的违法和轻微犯罪行为,予以劳动教养,创造性地解决了刑法结构上的缺陷和治安管理处罚程度上的不足。劳动教养制度创立50多年来,对维护治安秩序、确保社会稳定、教育挽救违法人员发挥了历史性的重要作用。随着近年来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随着我国依法治国进程的不断加快,经过各方面坚持不懈的共同努力,我国法律制度进一步完备,处理违法犯罪的法律不断完善、有机衔接,劳动教养的功能逐步被相关法律制度所替代,劳动教养的适用逐年减少乃至基本停用,废止劳动教养制度的社会共识已逐渐形成,时机日益成熟。按照法律规定,劳动教养制度应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法律程序予以废止。总体而言,提出废止劳动教养制度,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必然要求,是强化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社会的重要体现,是社会发展进步的必然选择,既必要又可行。需要强调的是,为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免受违法犯罪分子不法行为的侵害,我国目前还需要完善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治和矫正法律。
2023-08-31 06:01:001

以前的劳教现在改成了什么之法了?

您好!劳动教养指的是一种所谓“劳动、教育和培养”的制度,简称劳教。劳动教养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从苏联引进的,但和苏联的相关制度并不完全相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形成了独有的劳动改造和劳动教养两种不同制度。从法律上讲,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劳动教养制度始于1957年,它并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刑罚,而是法律及行政法规规定的一种行政处罚;公安机关无须经法院对疑犯进行审讯定罪,即可将疑犯投入劳教场所,实行最高期限为四年的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思想教育等措施。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废止有关劳动教养法律规定的决定,劳动教养制度正式废止;同时,对正在被执行劳动教养的人员,解除劳动教养。但是,目前还没有出台可以取代以前”劳动教养“的法律。早在2005年3月第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违法行为矫治法”(现“违法行为教育矫治法”)已被列人全国人大常委会2005年立法计划,后因种种原因进展缓慢。2009年3月,该法列人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却至今未能出台。现在“符合”“劳动教养”条件的人暂时属于“社区矫正对象”。本人与您一样,期待着相关的法律法规早日出台。谢谢阅读!
2023-08-31 06:01:101

为什么废除劳教制度

一是违反宪法规定的法治原则(第5条)和人权保障原则(第33条)。二是直接违反宪法规则。宪法第37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而劳动教养制度是剥夺公民人身自由长达数年甚至几十年的处罚,这是一种比逮捕更加严重的侵害公民人身自由的行为,理所当然应遵守宪法第37条的规定。扩展资料2013年11月15日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废止劳动教养制度。2013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废止有关劳动教养法律规定的决定,这意味着已实施50多年的劳教制度被依法废止。决定规定,劳教废止前依法作出的劳教决定有效;劳教废止后,对正在被依法执行劳动教养的人员,解除劳动教养,剩余期限不再执行。2013年12月底,北京市所有劳教所均已摘牌,所有劳教人员也均已被释放。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劳教制度
2023-08-31 06:01:331

为什么要废止劳动教养制度

劳教制度曾经在一定时期发挥过作用,但目前已经不适应社会发展和法治进程了,西方国家攻击劳教制度是因为不经过审判,通过行政处罚的手段剥夺被劳教人员最长可达四年的人身自由(劳教是行政处罚,并不是法律,只是法规),对于我们而言,公安机关既负责抓捕、侦查、收集证据,又负责具体的劳教教养决定,一家就把所有的流程都走完了,很容易出现冤假错案,所以要废止。
2023-08-31 06:01:506

劳动教养制度的创立始于( )。

【答案】:B劳动教养制度的创立始于1955年8月。当时为了适应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需要,及时对肃反运动中清理出来的一部分不够刑事处罚的对象进行改造和安置,根据马克思主义改造社会和人的学说,国家提出了指定劳动教养的政策。
2023-08-31 06:02:121

劳动教养制度废除原因

法律主观:劳动教养已经废除.2013年11月15日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废止劳动教养制度。 2013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废止有关劳动教养法律规定的决定,这意味着已实施50多年的劳教制度被依法废止。决定规定,劳教废止前依法作出的劳教决定有效;劳教废止后,对正在被依法执行劳动教养的人员,解除劳动教养,剩余期限不再执行。法律客观:《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宣布,废止劳动教养制度。这一决定获得了公众舆论的广泛认可,其彰显的法治进步也赢得了我国法学界的喝彩。随着劳教被废止,相关问题成为公众关注的新焦点。会不会给治安埋下隐患?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陈泽宪介绍,我国法律对触犯刑法的行为有犯罪数额、情节等方面的规定。例如盗窃,只有达到一定的数额才会受到刑事处罚,对没有达到这些“尺度”的情节轻微、不够刑事处分的行为人,往往被划归到劳教范围处理。“大事不犯,小事不断;愁死公安,难死法院”,这是此前我国劳教制度存在的主要原因。有人担忧,取消劳教制度后,这些人走出劳教所可能对社会造成危害,进而给治安埋下隐患。曾撰写《中国劳动教养制度报告(2010)》的魏汝久律师认为,这种担忧大可不必,“事实上,现行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及刑法修正案已经实现了对违法和犯罪行为的覆盖。劳动教养制度废止后,相关违法犯罪行为的处理依然有法可依:不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则依据刑法定罪量刑。”根据相关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可处以管制等轻刑。可见,对原来劳教制度的处罚对象,可通过治安管理处罚、社区矫正等不同方式进行处理,不再需要以往的劳动教养。2012年实际已经不再进行新的劳教审批了,对于够不上刑事处罚的,采取了治安处罚的方法。是否会出台替代性法律?不容否认,在一定时期内,劳教制度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近些年的实践中,劳教制度的弊端日益凸显,成为众矢之的。有专家认为,劳教废止后,它原有的教育功能不能被简单抛弃。湘潭大学法学教授倪洪涛表示,可借鉴国外实施保安处分制度的经验,制定社会矫正法,并通过相关法律程序将其作为刑事特别法,在充分调研和广泛听取民意的基础上,实现其与行政处罚法和刑法、刑事程序法的有效衔接。司法行政机关近期对基层司法所的功能、编制等进行了重新调整,加强了社区矫正方面的力量。劳教机构和人员何处去?劳教制度废止后,这些劳教机构往何处去?工作人员如何转型?很多劳教所已经同时加挂戒毒所的牌子。有专家建议,劳教制度废止后,可以对劳教所进行改造,对原有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向戒毒所等其他社会组织转型,实现福利化和服务化。‘后劳教时代"应实现从管理到福利保障的观念转型,有了法治化、司法化和福利化,遗留问题就能迎刃而解。教育矫正立法将是下一步改革的关键劳动教养对象是尚不够刑法处分的轻微违法人员,劳动教养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至少一年,而刑法判决中限制人身自由最低时间当时是15天、现在为1个月,也就是说在限制或剥夺人身自由这一公民基本权利上,一个轻微违法人员的同一个过错,劳教是刑事处分严厉程度的十几倍。这种过罚不相当的失衡已经到了触目惊心的程度!劳教制度废止之后,教育矫正立法将是下一步改革的关键,其审批管理程序、对象、期限等问题,是法律界关注的重点。教育矫正是以特殊预防为目的,以人身危险性为适用基础,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特定人所采用的预防犯罪的特殊措施。其具体方法包括矫正、感化、医疗等。教育矫正的审批权必须从公安机关独立出来。决定的审批组织还应包括政府部门之外的民众,如普通公民、法律专家、专业技术人员。因为对人的危险性作出评判,不能光由政府部门来判断,也需要社会的评判。
2023-08-31 06:02:211

劳教制度被废止的主要原因

劳动教养制度在中国特定的历史下有积极作用,但今天已不能适用。劳动教养存在“没有法律的授权和规范”、“劳动教养对象不明确”、“处罚过于严厉”、“程序不正当”、“规范不统一和司法解释多元化”等等弊端,而这些成为有关部门滥用权力、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现象屡屡发生的根源。劳动教养制度违反了《宪法》《立法法》《行政处罚法》,并与中国政府签署的人权公约相背。一、订立劳动合同的条件:1、劳动合同的主体由特定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构成;2、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具备合同的主体资格;3、国营企业招收职工,必须是在国家下达的劳动用工计划指标内,并向当地劳动部门办理录用职工手续;二、签订劳动合同的流程是什么:1、劳动者身份的审查;2、劳动者学历、资格及工作经历的审查;3、审查劳动者与其他用人单位是否还存有劳动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条 用人单位应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详细解答劳动 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应当让劳动者签署用人单位设计好的《告知书》,并妥善保存。同时,听取劳动者相对应的告之情况,并做好书面记录,让录用员 工签字确认。
2023-08-31 06:02:281

以前劳教一年会不会有案底

劳动教养本不是犯罪,不会有犯罪案底。现劳动教养制度被取消就更不用担心了。劳动教养就是劳动、教育和培养,简称劳教。劳动教养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从位于欧洲东部的前苏联引进,但形成世界上中国独有的制度。劳动教养并非依据法律条例,从法律形式上亦非刑法规定的刑罚,而是依据国务院劳动教养相关法规的一种行政处罚。1、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必须由法律规定,而劳动教养是国务院的行政法规,法理不通;2、劳动教养限制人身自由的处罚过重,已经与刑法差不多,具体执行虽然不在监狱执行,但对被处罚人来说并没有太大区别,也是完全限制人身自由的处罚;3、劳动教养委员会,实际上就是地市及公安机关决定,实际操作过程中,并没有那么严格的监督制度;4、公安机关是政府的职能部门,而有一些政府认为难解决的问题,便会命令公安机关对行政相对人劳动教养,存在野蛮行政之嫌;5、近劳动教养被废止之前,有很多政府将“上访”人员劳动教养,对推进法制建设起到了阻碍作用;拓展资料:拘役,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被判处拘役的罪犯,一般是指所犯罪行较轻,但具有一定的人身危险性。拘役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一年。被判拘刑期从人民法院的判决确定之日起生效,但在宣判前被先行羁押的,其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五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2023-08-31 06:02:531

中国现在废除劳改制度和劳教制度(二劳)了吗??

2023-08-31 06:03:044

劳教记录派出所里能查出来吗

劳教记录派出所里能查出来。劳教不算犯罪但是有案底,劳动教养只是一种行政处罚。劳动教养就是劳动、教育和培养,简称劳教。劳动教养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从前苏联引进,是世界上中国大陆和朝鲜独有的制度。劳动教养并非依据法律条例,从法律形式上亦非刑法规定的刑罚,而是依据国务院劳动教养相关法规的一种行政处罚,公安机关毋须经法庭审讯定罪,即可对嫌疑人投入劳教场所实行最高期限为四年的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思想教育等措施。法律依据《司法部、国家档案局关于罪犯、劳教人员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第二条 罪犯、劳教人员档案是监狱、劳教所执行刑罚和执行劳动教养的法律文书,是罪犯在监管改造期间和劳教人员在劳动教养期间形成的考核、奖惩、年终鉴定、出监(所)鉴定等具有保存价值的执法文书。罪犯、劳教人员档案是国家档案的组成部分,做好罪犯、劳教人员档案管理工作是监狱、劳教所和主管部门的重要任务。《司法部、国家档案局关于罪犯、劳教人员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第四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改局、劳教局(处)和监狱、劳教所均应设立档案管理部门,配备相应的档案管理人员。档案管理人员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热爱档案工作,忠于职守,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档案专业知识,并保持相对稳定。档案管理人员参加档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
2023-08-31 06:03:141

劳教属于行政处罚吗

劳动教养不是行政处罚。1957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规定了劳动教养制度。当时劳动教养的性质是实行强制性教育改造的一种措施,也是安置就业的一种办法。197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国务院公布实行的《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的补充规定》对劳动教养问题作了进一步规定。现行的劳动教养制度是对大中城市有违法行为但又不够刑事处分的人员实行强制性教育的改造措施。从性质上说,劳动教养是一种行政强制措施,不是行政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任务,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2023-08-31 06:03:231

什么是劳动改造教育?

中国对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并有劳动能力的罪犯,实行强制劳动和教育,使他们在劳动中改造自己,成为新人的刑罚执行制度。1951年在镇压反革命运动中,出现了一大批应判徒刑的犯人。为了解决监狱、看守所拥挤和犯人坐吃闲饭的问题,国家组织犯人从事生产建设劳动,并促使犯人在劳动中得到改造。1954年8月26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改造条例》,使这项改造犯人的政策法律化。劳动改造方针 劳动改造机关对罪犯在劳动改造中,贯彻“惩罚管制与思想改造相结合、劳动生产与政治教育相结合”,“改造第一、生产第二”的方针,既对罪犯实行军事管制、强迫劳动,同时又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在生活上给予革命人道主义待遇,促使他们改恶从善,重新做人。严禁虐待、肉刑。犯人管理 劳动改造机关对已判决的犯人,按照犯罪性质和罪行轻重,分设监狱、劳动改造管教队给予不同的监管。对少年犯设置少年犯管教所进行教育改造。劳动改造机关在刑罚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现判决有错误或罪犯提出申诉,应当转请人民检察院或原判人民法院处理。对于服刑期满的犯人,应发给释放证明,按期释放。对于确有悔改表现的犯人,应当给予表扬、物质奖励、记功、减刑或者假释等奖励。但减刑或假释应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人民法院审核裁定。犯人在服刑期间又犯罪的,应报请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根据1982年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关于处理逃跑或者重新犯罪的劳改犯和劳教人员的决定》规定:劳改犯逃跑的,除按原判刑期执行外,加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以暴力、威胁方法逃跑的,加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劳改犯逃跑后又犯罪的,从重或者加重处罚。刑满释放后又犯罪的,从重处罚。劳改期满释放后有轻微犯罪行为但不够刑事处分的,给予劳动教养处分。对于行凶报复的劳改罪犯,依法从重或者加重处罚(见量刑)。犯人的权利和义务 犯人在服刑期间享有下列权利:①选举权,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犯人可以行使选举权,但不享有被选举权。②人身不受刑讯体罚和侮辱虐待权。③合法财产不受侵犯权。④合法婚姻家庭不受侵害权。⑤申诉权、辩护权、检举权、控告权。但犯人不得借口行使权利无理取闹,或者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犯人在服刑期间必须履行以下义务:①严格遵守监规纪律。②服从劳改工作干部的管教。③积极参加生产劳动。④接受政治思想和文化技术教育。⑤揭发检举监内外的违法犯罪活动。
2023-08-31 06:03:332

中国劳动改造废除了吗

中国劳动改造没有废止了,只是废止劳动教养制度。什么是劳动改造?劳动改造简称劳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朝鲜等社会主义国家罪犯管理的手段,20世纪50年代从前苏联引进。经常出现在监狱里的一种标语和口号,通过对入狱者强制性的劳动,来达到管理者认可的目的。中国国内外常将劳改与劳教混淆,中国官方也笼统地合称为“二劳”,但二者是完全不同的,后者是一种行政处罚制度。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全文发布,提出废止劳动教养制度,这标志着中国法律体制的发展和完善。2013年12月28日闭幕的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废止有关劳动教养法律规定的决定,这意味着已实施50多年的劳教制度被依法废止。劳动改造的基本原则:罪犯劳动改造基本原则,是指监狱人民警察在对罪犯组织和实施劳动改造过程中所应该普遍遵循的基本原则和行为规范。罪犯劳动改造实践证明,罪犯劳动改造应当遵循依法实施的原则、社会主义人道主义原则、劳动改造和思想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区别对待罪犯劳动改造原则和干警直接指导管理原则。
2023-08-31 06:03:552

劳教制度合理吗?有取消的必要吗?谁能告诉我你的理解和观点

劳动教养就是劳动、教育和培养,简称劳教。劳动教养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从前苏联引进,但形成世界上中国独有的制度。劳动教养并非依据法律条例,从法律形式上亦非刑法规定的刑罚,而是依据国务院劳动教养相关法规的一种行政处罚,公安机关毋须经法庭审讯定罪,即可对疑犯投入劳教场所实行最高期限为四年的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思想教育等措施。 劳动教养制度在中国特定的历史下有积极作用,但今天已不能适用。有学者认为劳动教养存在“没有法律的授权和规范”、“劳动教养对象不明确”、“处罚过于严厉”、“程序不正当”、“规范不统一和司法解释多元化”等等弊端,而这些成为有关部门滥用权力、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现象屡屡发生的根源。 劳动教养制度违反了《宪法》《立法法》《行政处罚法》,并与中国政府签署的人权公约相背。《宪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立法法》第8条和第9条之规定,对公民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只能通过制定法律来规定,并且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不得授权国务院就这类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在没有正式法律的情况下先行制定行政法规。《行政处罚法》第九条规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第十条规定:“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同时规定的处罚种类中不包括劳动教养,最严厉的行政处罚是行政拘留,拘留期限不得超过15天。《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9条规定:“除非依照法律所规定的根据和程序,任何人不得被剥夺自由。”根据联合国有关机构的解释,这里的“法律”,是指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这里的“程序”,是指经过合格的法庭审理。   在实际的执行中,劳动教养场所本着管理的“方便”,随意限制劳教学员的各种自由和权利,并不完全按照有关的法规进行依法管理,普遍出现劳动条件恶劣,劳动时间超长,劳动安全保护不足,侵吞劳动报酬,私自扣留学员信件,限制学员通讯,禁止信仰活动,伙食状况低劣,索取学员财物等现象。同时为了得到更多的利益,规定的教育培训制度、请假制度、试工试学制度等法规都不予执行。劳教场所的严厉程度远远的超过监狱,使得一些犯罪分子宁愿做大案以求能够被判刑而不愿被劳教。   实质上,废除劳教制度之所以被公安部门抵制,就在于劳教制度可以不通过严格的程序和证据随意的限制公民人身自由,这可以“方便”的“处理”政治异见人士、民间自由信仰者以及上访人员等特殊公民。[
2023-08-31 06:04:042

我国的劳动教养和劳动改造制度是一种什么机制

我国的劳动教养和劳动改造制度是劳教机制。劳动教养并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刑罚,而是法律及行政法规规定的一种行政处罚,公安机关无须经法院审讯定罪,即可将疑犯投入劳教场所,实行最高期限为四年的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思想教育等措施。
2023-08-31 06:04:121

废除劳动教养制度的意义

其一,维护法律权威,为推进法治中国提供保障。从某种意义上说,劳教制度用行政命令来剥夺人身自由,与法治国家的要求不相符。宪法明确规定,“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废除劳教制度无疑维护了宪法的权威。其二,避免侵犯公民权利事件的发生。除了侵犯公民正当程序权利以外,劳动教养主要是侵犯公民的人身自由,废除这一制度对于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意义不容忽视。其三,有利于履行国际义务,提升国家形象。中国早在上世纪末就签署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其第14条第1款明确规定:“人人有资格由一个依法设立的、合格的、独立的和无偏倚的法庭进行公正的和公开的审讯。”显然,废除劳动教养制度明显与上述人身自由权原则相适应的,也有助于提升国家形象。
2023-08-31 06:04:191

为什么说,劳动教养制度的历史作用已经完成

首先,劳教制度是不合法理的,不合规矩,不合国际惯例的。正常情况下,一个人有没有罪,应该由法院来审判,若判定有罪,才可以执行刑罚。而劳教制度不用通过法院,公安部门自己就可以判,没有律师辩护,没有证据核查,没有判决书,也没有监管部门,完全是公安部门自己说了算,它说黑的就是黑的,它说白的就是白的。所以,劳教制度是荒谬野蛮的。西方发达国家攻击我们人权问题,除了计划生育以外,劳教制度也是攻击重点之一。但是,在特殊的历史条件下,劳教制度还是有存在意义的。建国初期,我们的法制建设还不完善,有很多难题不好解决。比如有很多人,他们大错不犯,小错不断。那些能判个十年八年的罪,他们从来不犯,但是小偷小摸之类的小罪不停的犯。按大罪判,他们还达不到;按小罪判,又不值一判。可他们偏偏没完没了,三天两头犯事。我们在1957年从苏联引入了劳教制度,对这样的人,无需法院审判,也无需按刑罚定罪,直接由公安机关来判定,可以执行最高4年的劳动教养。其实就和坐牢差不多。这样做严格来说是不符合人权的,但是没办法,特殊历史时期,只好用特殊手段。虽然也确实造成了一些冤假错案,但总体来说积极意义还是大的。现在,我们的法制建设已经比较健全了,所以劳教制度就退出了历史舞台,在2013年底,彻底废除。
2023-08-31 06:04:272

罪犯劳动改造的目的是什么

重新做人
2023-08-31 06:04:382

劳教制度和社区矫正制度的区别

性质都不一样。劳动教养是一种行政处罚,社区矫正是一种刑罚执行的方式,通俗说就是不用坐牢的刑罚执行方式,具体措施有缓刑,假释等等
2023-08-31 06:04:493

什么是劳教制度

就是做牢了!!
2023-08-31 06:05:143

劳动教养制度的创立始于(  )。

【答案】:B劳动教养制度的创立始于1955年8月。当时为了适应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需要,及时对肃反运动中清理出来的一部分不够刑事处罚的对象进行改造和安置,根据马克思主义改造社会和人的学说,国家提出了指定劳动教养的政策。
2023-08-31 06:05:261

什么叫劳教制度?

对没有犯罪但是违法的人员的处理,最高行政处罚。
2023-08-31 06:05:352

劳教制度为什么被废除

法律主观:劳动教养已经废除.2013年11月15日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废止劳动教养制度。 2013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废止有关劳动教养法律规定的决定,这意味着已实施50多年的劳教制度被依法废止。决定规定,劳教废止前依法作出的劳教决定有效;劳教废止后,对正在被依法执行劳动教养的人员,解除劳动教养,剩余期限不再执行。法律客观:《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宣布,废止劳动教养制度。这一决定获得了公众舆论的广泛认可,其彰显的法治进步也赢得了我国法学界的喝彩。随着劳教被废止,相关问题成为公众关注的新焦点。会不会给治安埋下隐患?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陈泽宪介绍,我国法律对触犯刑法的行为有犯罪数额、情节等方面的规定。例如盗窃,只有达到一定的数额才会受到刑事处罚,对没有达到这些“尺度”的情节轻微、不够刑事处分的行为人,往往被划归到劳教范围处理。“大事不犯,小事不断;愁死公安,难死法院”,这是此前我国劳教制度存在的主要原因。有人担忧,取消劳教制度后,这些人走出劳教所可能对社会造成危害,进而给治安埋下隐患。曾撰写《中国劳动教养制度报告(2010)》的魏汝久律师认为,这种担忧大可不必,“事实上,现行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及刑法修正案已经实现了对违法和犯罪行为的覆盖。劳动教养制度废止后,相关违法犯罪行为的处理依然有法可依:不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则依据刑法定罪量刑。”根据相关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可处以管制等轻刑。可见,对原来劳教制度的处罚对象,可通过治安管理处罚、社区矫正等不同方式进行处理,不再需要以往的劳动教养。2012年实际已经不再进行新的劳教审批了,对于够不上刑事处罚的,采取了治安处罚的方法。是否会出台替代性法律?不容否认,在一定时期内,劳教制度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近些年的实践中,劳教制度的弊端日益凸显,成为众矢之的。有专家认为,劳教废止后,它原有的教育功能不能被简单抛弃。湘潭大学法学教授倪洪涛表示,可借鉴国外实施保安处分制度的经验,制定社会矫正法,并通过相关法律程序将其作为刑事特别法,在充分调研和广泛听取民意的基础上,实现其与行政处罚法和刑法、刑事程序法的有效衔接。司法行政机关近期对基层司法所的功能、编制等进行了重新调整,加强了社区矫正方面的力量。劳教机构和人员何处去?劳教制度废止后,这些劳教机构往何处去?工作人员如何转型?很多劳教所已经同时加挂戒毒所的牌子。有专家建议,劳教制度废止后,可以对劳教所进行改造,对原有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向戒毒所等其他社会组织转型,实现福利化和服务化。‘后劳教时代"应实现从管理到福利保障的观念转型,有了法治化、司法化和福利化,遗留问题就能迎刃而解。教育矫正立法将是下一步改革的关键劳动教养对象是尚不够刑法处分的轻微违法人员,劳动教养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至少一年,而刑法判决中限制人身自由最低时间当时是15天、现在为1个月,也就是说在限制或剥夺人身自由这一公民基本权利上,一个轻微违法人员的同一个过错,劳教是刑事处分严厉程度的十几倍。这种过罚不相当的失衡已经到了触目惊心的程度!劳教制度废止之后,教育矫正立法将是下一步改革的关键,其审批管理程序、对象、期限等问题,是法律界关注的重点。教育矫正是以特殊预防为目的,以人身危险性为适用基础,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特定人所采用的预防犯罪的特殊措施。其具体方法包括矫正、感化、医疗等。教育矫正的审批权必须从公安机关独立出来。决定的审批组织还应包括政府部门之外的民众,如普通公民、法律专家、专业技术人员。因为对人的危险性作出评判,不能光由政府部门来判断,也需要社会的评判。
2023-08-31 06:05:421

劳教制度废除是什么意思

以后就没有劳动教养了!
2023-08-31 06:06:064

劳动教养制度废除的原因有哪些

法律分析:劳动教养制度在中国特定的历史下有积极作用,但今天已不能适用。劳动教养存在“没有法律的授权和规范”、“劳动教养对象不明确”、“处罚过于严厉”、“程序不正当”、“规范不统一和司法解释多元化”等等弊端,而这些成为有关部门滥用权力、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现象屡屡发生的根源。劳动教养制度违反了《宪法》《立法法》《行政处罚法》,并与中国政府签署的人权公约相背。劳动教养就是劳动、教育和培养,简称劳教。劳动教养并非依据法律条例,从法律形式上亦非刑法规定的刑罚,而是依据国务院劳动教养相关法规的一种行政处罚,公安机关毋须经法庭审讯定罪,即可对嫌疑人投入劳教场所实行最高期限为四年的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思想教育等措施。对需要收容劳动教养的人,由民政、公安部门,所在机关、团体、企业、学校等单位,或者家长、监护人提出申请,由省(区、市)和大中城市人民政府下设的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审查批准。被决定的劳动教养期限大多数为一年,少数为一年半左右,极少数为三年。被决定劳动教养的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提出申诉,请求复议,也可以依据《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2023-08-31 06:06:131

劳动教养废除后的替代制度

法律主观:劳动教养已经废除.2013年11月15日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废止劳动教养制度。 2013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废止有关劳动教养法律规定的决定,这意味着已实施50多年的劳教制度被依法废止。决定规定,劳教废止前依法作出的劳教决定有效;劳教废止后,对正在被依法执行劳动教养的人员,解除劳动教养,剩余期限不再执行。法律客观:《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宣布,废止劳动教养制度。这一决定获得了公众舆论的广泛认可,其彰显的法治进步也赢得了我国法学界的喝彩。随着劳教被废止,相关问题成为公众关注的新焦点。会不会给治安埋下隐患?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陈泽宪介绍,我国法律对触犯刑法的行为有犯罪数额、情节等方面的规定。例如盗窃,只有达到一定的数额才会受到刑事处罚,对没有达到这些“尺度”的情节轻微、不够刑事处分的行为人,往往被划归到劳教范围处理。“大事不犯,小事不断;愁死公安,难死法院”,这是此前我国劳教制度存在的主要原因。有人担忧,取消劳教制度后,这些人走出劳教所可能对社会造成危害,进而给治安埋下隐患。曾撰写《中国劳动教养制度报告(2010)》的魏汝久律师认为,这种担忧大可不必,“事实上,现行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及刑法修正案已经实现了对违法和犯罪行为的覆盖。劳动教养制度废止后,相关违法犯罪行为的处理依然有法可依:不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则依据刑法定罪量刑。”根据相关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可处以管制等轻刑。可见,对原来劳教制度的处罚对象,可通过治安管理处罚、社区矫正等不同方式进行处理,不再需要以往的劳动教养。2012年实际已经不再进行新的劳教审批了,对于够不上刑事处罚的,采取了治安处罚的方法。是否会出台替代性法律?不容否认,在一定时期内,劳教制度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近些年的实践中,劳教制度的弊端日益凸显,成为众矢之的。有专家认为,劳教废止后,它原有的教育功能不能被简单抛弃。湘潭大学法学教授倪洪涛表示,可借鉴国外实施保安处分制度的经验,制定社会矫正法,并通过相关法律程序将其作为刑事特别法,在充分调研和广泛听取民意的基础上,实现其与行政处罚法和刑法、刑事程序法的有效衔接。司法行政机关近期对基层司法所的功能、编制等进行了重新调整,加强了社区矫正方面的力量。劳教机构和人员何处去?劳教制度废止后,这些劳教机构往何处去?工作人员如何转型?很多劳教所已经同时加挂戒毒所的牌子。有专家建议,劳教制度废止后,可以对劳教所进行改造,对原有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向戒毒所等其他社会组织转型,实现福利化和服务化。‘后劳教时代"应实现从管理到福利保障的观念转型,有了法治化、司法化和福利化,遗留问题就能迎刃而解。教育矫正立法将是下一步改革的关键劳动教养对象是尚不够刑法处分的轻微违法人员,劳动教养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至少一年,而刑法判决中限制人身自由最低时间当时是15天、现在为1个月,也就是说在限制或剥夺人身自由这一公民基本权利上,一个轻微违法人员的同一个过错,劳教是刑事处分严厉程度的十几倍。这种过罚不相当的失衡已经到了触目惊心的程度!劳教制度废止之后,教育矫正立法将是下一步改革的关键,其审批管理程序、对象、期限等问题,是法律界关注的重点。教育矫正是以特殊预防为目的,以人身危险性为适用基础,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特定人所采用的预防犯罪的特殊措施。其具体方法包括矫正、感化、医疗等。教育矫正的审批权必须从公安机关独立出来。决定的审批组织还应包括政府部门之外的民众,如普通公民、法律专家、专业技术人员。因为对人的危险性作出评判,不能光由政府部门来判断,也需要社会的评判。
2023-08-31 06:06:221

劳教制度是哪一年被废止的

法律主观:203年的12月28日废除了劳动教养制度,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废止有关劳动教养法律规定的决定。决定规定,劳教废止前依法作出的劳教决定有效;劳教废止后,对正在被依法执行劳动教养的人员,解除劳动教养,剩余期限不再执行。法律客观:《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宣布,废止劳动教养制度。这一决定获得了公众舆论的广泛认可,其彰显的法治进步也赢得了我国法学界的喝彩。随着劳教被废止,相关问题成为公众关注的新焦点。会不会给治安埋下隐患?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陈泽宪介绍,我国法律对触犯刑法的行为有犯罪数额、情节等方面的规定。例如盗窃,只有达到一定的数额才会受到刑事处罚,对没有达到这些“尺度”的情节轻微、不够刑事处分的行为人,往往被划归到劳教范围处理。“大事不犯,小事不断;愁死公安,难死法院”,这是此前我国劳教制度存在的主要原因。有人担忧,取消劳教制度后,这些人走出劳教所可能对社会造成危害,进而给治安埋下隐患。曾撰写《中国劳动教养制度报告(2010)》的魏汝久律师认为,这种担忧大可不必,“事实上,现行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及刑法修正案已经实现了对违法和犯罪行为的覆盖。劳动教养制度废止后,相关违法犯罪行为的处理依然有法可依:不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则依据刑法定罪量刑。”根据相关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可处以管制等轻刑。可见,对原来劳教制度的处罚对象,可通过治安管理处罚、社区矫正等不同方式进行处理,不再需要以往的劳动教养。2012年实际已经不再进行新的劳教审批了,对于够不上刑事处罚的,采取了治安处罚的方法。是否会出台替代性法律?不容否认,在一定时期内,劳教制度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近些年的实践中,劳教制度的弊端日益凸显,成为众矢之的。有专家认为,劳教废止后,它原有的教育功能不能被简单抛弃。湘潭大学法学教授倪洪涛表示,可借鉴国外实施保安处分制度的经验,制定社会矫正法,并通过相关法律程序将其作为刑事特别法,在充分调研和广泛听取民意的基础上,实现其与行政处罚法和刑法、刑事程序法的有效衔接。司法行政机关近期对基层司法所的功能、编制等进行了重新调整,加强了社区矫正方面的力量。劳教机构和人员何处去?劳教制度废止后,这些劳教机构往何处去?工作人员如何转型?很多劳教所已经同时加挂戒毒所的牌子。有专家建议,劳教制度废止后,可以对劳教所进行改造,对原有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向戒毒所等其他社会组织转型,实现福利化和服务化。‘后劳教时代"应实现从管理到福利保障的观念转型,有了法治化、司法化和福利化,遗留问题就能迎刃而解。教育矫正立法将是下一步改革的关键劳动教养对象是尚不够刑法处分的轻微违法人员,劳动教养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至少一年,而刑法判决中限制人身自由最低时间当时是15天、现在为1个月,也就是说在限制或剥夺人身自由这一公民基本权利上,一个轻微违法人员的同一个过错,劳教是刑事处分严厉程度的十几倍。这种过罚不相当的失衡已经到了触目惊心的程度!劳教制度废止之后,教育矫正立法将是下一步改革的关键,其审批管理程序、对象、期限等问题,是法律界关注的重点。教育矫正是以特殊预防为目的,以人身危险性为适用基础,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特定人所采用的预防犯罪的特殊措施。其具体方法包括矫正、感化、医疗等。教育矫正的审批权必须从公安机关独立出来。决定的审批组织还应包括政府部门之外的民众,如普通公民、法律专家、专业技术人员。因为对人的危险性作出评判,不能光由政府部门来判断,也需要社会的评判。
2023-08-31 06:06:301

劳教制度因谁而废除

劳教制度因为唐慧案而废除。从重庆系列劳教案到唐慧案所掀起的讨伐高潮给予了劳教制度最后一击。它的反对者们并不意外,“相比其他的改革,这个并不算太难。”1、劳教制度被废除的原因劳教制度被废除的原因如下:劳动教养制度在中国特定的历史下有积极作用,但今天已不能适用。劳动教养存在“没有法律的授权和规范”、“劳动教养对象不明确”、“处罚过于严厉”、“程序不正当”、“规范不统一和司法解释多元化”等等弊端,而这些成为有关部门滥用权力、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现象屡屡发生的根源。劳动教养制度违反了《宪法》《立法法》《行政处罚法》,并与中国政府签署的人权公约相背。2、废止劳动教养制度有何意义《中共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决定》中政治重点之一就是废止劳动教养制度被正式提出。因为劳动教养已经明显不符合中国的司法需求和改革开放的需要,提出废止劳动教养制度是社会前进的一步。这意味着,劳动教养制度mdash;mdash;此项在中国存在了数十年的制度将被停止使用,成为历史。劳动教养制度是中国独有的制度。从法律形式上非刑法规定,而是依据国务院劳动教养相关法规的一种行政处罚,公安机关毋须经法庭审讯定罪,即可对疑犯投入劳教场所实行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思想教育等措施。3、劳动教养由哪个机关执行劳动教养由哪个机关执行,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在我国,目前承担执行刑罚、惩罚和改造犯人的劳改机关有五种:(1)监狱。即实行最严格管理,关押改造不宜从事监外活动的重大刑事犯的劳改场所。(2)劳动改造管教队,简称劳改队。即监管适宜在监外劳动的刑事犯的劳改场所。主要收押被判处有期徒刑而刑期在一年以上不属于监狱收押范围的罪犯。(3)少年犯管教所。即监管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少年罪犯的劳改场所。(4)看守所。看守所主要是羁押未决犯的场所。但它亦可监管被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不便送往劳动改造管教队执行的罪犯。故而看守所亦属劳改机关之一。(5)拘役所。法律依据:《立法法》第8条第五项规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只能制定法律”。劳动教养剥夺公民人身自由一次最长达四年之久,如果考虑在在执行过程中不少地方采取“连续劳教”的方法,则时间更长。依据《立法法》的规定,这样的事项毫无疑问只能用法律规定。但是劳动教养的基本文件仍然是《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1957)》,且不说此前它的依据只是“党内文件”。这个决定充其量只是“行政命令”而非法律。因为1954宪法规定的是全国人大的单一立法制,它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行使国家立法权的唯一机关(第22条)”,制定法律的权力只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连全国人大常委会也只有权“解释法律”、“制定法令”(31条)。至于国务院,它只有权“根据宪法、法律和法令,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议和命令(49条)”。仅仅从立法形式上看,用行政命令来剥夺人身自由,已经与法治国家的要求不相符。
2023-08-31 06:06:391

劳改犯减刑怎么减

法律主观:劳动教养制度已经于2013年12月28日被废止,讨论劳改犯减刑没有任何意义了。在劳动教养制度废止前,依法作出的劳动教养决定有效;劳动教养制度废止后,对正在被依法执行劳动教养的人员,解除劳动教养,剩余期限不再执行。法律客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有关劳动教养法律规定的决定》第一条 一、废止1957年8月1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十八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的决议》及《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 二、废止1979年11月29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的补充规定的决议》及《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的补充规定》。 三、在劳动教养制度废止前,依法作出的劳动教养决定有效;劳动教养制度废止后,对正在被依法执行劳动教养的人员,解除劳动教养,剩余期限不再执行。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23-08-31 06:06:591

劳教对子女政审有影响吗

中国的劳动教养制度是根据1957年8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78次会议批准颁布的《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建立的,依照法律规定,劳动教养不是刑事处罚,而是为维护社会治安,预防和减少犯罪,对轻微违法犯罪人员实行的一种强制性教育改造的行政措施。劳教即劳动教养。 劳动教养就是劳动、教育和培养,简称劳教。劳动教养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从位于欧洲东部的前苏联引进,但形成世界上中国独有的制度。劳动教养并非依据法律条例,从法律形式上亦非刑法规定的刑罚,而是依据国务院劳动教养相关法规的一种行政处罚,公安机关毋须经法庭审讯定罪,即可对疑犯投入劳教场所实行最高期限为四年的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思想教育等措施。2013年11月15日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废止劳动教养制度。长期以来,我们对“劳动教养”的概念模糊不清,将其与“劳动改造”混为一谈。劳教场所与监狱一样是高墙、铁网,劳教人员与劳改人员、罪犯也划上等号,剥夺劳教人员的人身自由与剥夺罪犯的人身自由一样认为理所当然。其实,劳动教养与劳动改造有着本质的不同。 “劳动改造”是针对罪犯而言,是将罪犯投入监狱等场所从事生产劳动,进行思想教育、文化教育、技术教育加以改造的一种刑罚执行措施。而“劳动教养”是将特殊的违法尚不够刑罚处罚的人员,送进劳动教养管理所等场所强制性教育劳动改造的一种行政强制措施。具体来说,两者有以下区别: 一、两者的性质不同。劳动改造是对罪犯实行的刑罚执行措施,而劳动教养是对特殊的违法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人员实行的行政强制措施,是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一种方法,相当于国外的预防犯罪的保安处分措施。当然,在行政处罚种类角度上理解,劳动教养也可理解为是一种行政处罚。 二、两者的目的不同。劳动改造的对象因为是对违反《刑法》被判处刑罚的罪犯,因此劳动改造是具有惩罚与教育的双重目的。而劳动教养的对象因为是违法人员,主要是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因此其目的主要是教育、挽救。 三、两者适用的对象不同。劳动改造的对象是针对违反《刑法》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而劳动教养的对象是针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法规但尚不够刑罚处罚的违法人员。如结伙杀人、抢劫、强奸、放火等犯罪团伙中,不够刑罚处罚的人员;有卖淫、盗窃、诈骗等违法行为,屡教不改,不够刑罚处罚的人员;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煽动闹事等扰乱社会治安,不够刑罚处罚的人员。 四、两者适用的程序不同。对罪犯投入劳动改造需要人民法院依照《刑法》、《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判决。而对违法人员实行劳动教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大中城市的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审查决定。 五、两者适用的场所不同。对罪犯进行劳动改造的场所主要有拘役所、看守所、少年犯管教所、监狱等。对违法人员进行劳动教养场所主要是劳动教养管理所、劳动教养学校。 六、两者适用的期限不同。对罪犯进行劳动改造的期限从1个月起至无期徒刑,还包括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而对违法人员进行劳动教养的期限是一至三年,对于有抗拒教育改造等情形的,还可以延长一年。 七、两者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不同。劳动改造的对象如果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罪犯,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被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法律明文规定应从重处罚;如果是危害国家安全的罪犯,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都以累犯论处,也应从重处罚。劳动教养的对象在任何时候再犯罪都不会构成累犯,不会承受法定从重处罚的不利后果。2013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废止有关劳动教养法律规定的决定,这意味着已实施50多年的劳教制度被依法废止。决定规定,劳教废止前依法作出的劳教决定有效;劳教废止后,对正在被依法执行劳动教养的人员,解除劳动教养,剩余期限不再执行。没有官方数据可以公布。目前中央有关部门称,改革劳教制度已经形成全社会共识。但是也只是改革而已,不一定是废除!拭目以待吧! 2013年12月底,北京市所有劳教所均已摘牌,所有劳教人员也均已被释放。
2023-08-31 06:07:091

劳动教养什么时候取消的

法律主观:劳动教养已经废除.2013年11月15日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废止劳动教养制度。2013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废止有关劳动教养法律规定的决定,这意味着已实施50多年的劳教制度被依法废止。决定规定,劳教废止前依法作出的劳教决定有效;劳教废止后,对正在被依法执行劳动教养的人员,解除劳动教养,剩余期限不再执行。
2023-08-31 06:07:161

社会化劳教人员为什么去劳教就是社会化不对?

一是违反宪法规定的法治原则(第5条)和人权保障原则(第33条)。二是直接违反宪法规则。宪法第37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而劳动教养制度是剥夺公民人身自由长达数年甚至几十年的处罚,这是一种比逮捕更加严重的侵害公民人身自由的行为,理所当然应遵守宪法第37条的规定。扩展资料2013年11月15日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废止劳动教养制度。2013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废止有关劳动教养法律规定的决定,这意味着已实施50多年的劳教制度被依法废止。决定规定,劳教废止前依法作出的劳教决定有效;劳教废止后,对正在被依法执行劳动教养的人员,解除劳动教养,剩余期限不再执行。2013年12月底,北京市所有劳教所均已摘牌,所有劳教人员也均已被释放。
2023-08-31 06:07:251

劳教的内容是什么?

劳动教养就是劳动、教育和培养[1],简称劳教。劳动教养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从前苏联引进[2],但形成世界上中国独有的制度。劳动教养并非依据法律条例,从法律形式上亦非刑法规定的刑罚,而是依据国务院劳动教养相关法规的一种行政处罚,公安机关毋须经法庭审讯定罪,即可对疑犯投入劳教场所实行最高期限为四年的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思想教育等措施。理论上来说是极其不合理的,不经过审判,限制人身自由,限制期可能不犯了刑事案件还长
2023-08-31 06:07:361

劳教人员户口本上有什么记录

你本人带着释放证明和原有的户口本,身份证到原户籍所在的申请恢复户口,派出所应按照户口管理规定给予办理入户手续。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落户;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放回捕前、教养前所在地。 1.本人直系亲属户口在其被捕前、教养前所在地的; 2.刑满、劳教期满时已无直系亲属,但本人在被捕前、教养前所在地有自己的房产并有居住条件的; 3.原系捕前、教养前所在地的固定职工,刑满、劳教期满,按规定可以回原单位安置工作或当地其他单位愿意接收安置的。对符合上述规定的,当地公安机关凭劳改、劳教单位发给的释放证明书或解除劳动教养证明书,给予落户。扩展资料:劳动教养就是劳动、教育和培养,简称劳教。劳动教养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从苏联引进,但和苏联的相关制度并不完全相同,形成了中国独有的制度。从法律上讲,劳动教养并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刑罚,而是法律及行政法规规定的一种行政处罚,公安机关无须经法院审讯定罪,即可将疑犯投入劳教场所,实行最高期限为四年的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思想教育等措施。中国的劳动教养制度是根据1957年8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78次会议批准颁布的《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建立的,依照法律规定,劳动教养不是刑事处罚,而是为维护社会治安,预防和减少犯罪,对轻微违法犯罪人员实行的一种强制性教育改造的行政措施。2013年1月7日上午,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书记孟建柱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宣布,中央已研究,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停止使用劳教制度。2013年11月15日,根据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上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的第34条,劳动教养制度将被废止。
2023-08-31 06:07:431

拘留算劳动教养吗

法律主观:一、劳动教养算不算刑事拘留 从法律上讲,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劳动教养制度始于1957年,它并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 》规定的刑罚,并不是刑事拘留,而是法律及行政法规规定的一种 行政处罚 。 二、相关规定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 一、废止1957年8月1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十八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的决议》及《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 二、废止1979年11月29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的补充规定的决议》及《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的补充规定》。 三、在劳动教养制度废止前,依法作出的劳动教养决定有效;劳动教养制度废止后,对正在被依法执行劳动教养的人员,解除劳动教养,剩余期限不再执行。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13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废止有关劳动教养法律规定的决定,这意味着已实施50多年的劳教制度被依法废止。在现今社会,劳教制度已没有存在的必要,相反会造成更多的社会混乱问题。总之,劳动教养并不是刑事拘留。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相关内容,更多相关问题,如果您还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 法律咨询 。
2023-08-31 06:08:041

以前劳教一年会不会有案底

劳动教养本不是犯罪,不会有犯罪案底。现劳动教养制度被取消就更不用担心了。劳动教养就是劳动、教育和培养,简称劳教。劳动教养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从位于欧洲东部的前苏联引进,但形成世界上中国独有的制度。劳动教养并非依据法律条例,从法律形式上亦非刑法规定的刑罚,而是依据国务院劳动教养相关法规的一种行政处罚。1、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必须由法律规定,而劳动教养是国务院的行政法规,法理不通;2、劳动教养限制人身自由的处罚过重,已经与刑法差不多,具体执行虽然不在监狱执行,但对被处罚人来说并没有太大区别,也是完全限制人身自由的处罚;3、劳动教养委员会,实际上就是地市及公安机关决定,实际操作过程中,并没有那么严格的监督制度;4、公安机关是政府的职能部门,而有一些政府认为难解决的问题,便会命令公安机关对行政相对人劳动教养,存在野蛮行政之嫌;5、近劳动教养被废止之前,有很多政府将“上访”人员劳动教养,对推进法制建设起到了阻碍作用;拓展资料:拘役,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被判处拘役的罪犯,一般是指所犯罪行较轻,但具有一定的人身危险性。拘役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一年。被判拘刑期从人民法院的判决确定之日起生效,但在宣判前被先行羁押的,其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五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2023-08-31 06:09:011

废除劳动教养是什么意思

就是法律上没有劳动教养这个说道了
2023-08-31 06:09:114

劳教系统是谁提出废除的

《中共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决定》中政治重点之一就是“废止劳动教养制度”被正式提出。因为劳动教养已经明显不符合中国的司法需求和改革开放的需要,提出废止劳动教养制度是社会前进的一步。  这意味着,劳动教养制度——此项在中国存在了数十年的制度将被停止使用,成为历史。  劳动教养制度是中国独有的制度。从法律形式上非刑法规定,而是依据国务院劳动教养相关法规的一种行政处罚,公安机关毋须经法庭审讯定罪,即可对疑犯投入劳教场所实行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思想教育等措施。  中央这一重要举措引起法律界极大关注。该举措主要体现三层要义。  其一,维护法律权威,为推进法治中国提供保障。从某种意义上说,劳教制度用行政命令来剥夺人身自由,与法治国家的要求不相符。宪法明确规定,“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废除劳教制度无疑维护了宪法的权威。  其二,避免侵犯公民权利事件的发生。除了侵犯公民正当程序权利以外,劳动教养主要是侵犯公民的人身自由,废除这一制度对于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意义不容忽视。  其三,有利于履行国际义务,提升国家形象。中国早在上世纪末就签署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其第14条第1款明确规定:“人人有资格由一个依法设立的、合格的、独立的和无偏倚的法庭进行公正的和公开的审讯。”显然,废除劳动教养制度明显与上述人身自由权原则相适应的,也有助于提升国家形象。
2023-08-31 06:09:201

劳动教养档案保留多久

法律分析:劳动教养属于行政处罚,不算做刑事处罚,不管什么情况下都不认定是前科。被劳动教养过会有相关记录,但不属于犯罪记录。劳动教养就是劳动、教育和培养,简称劳教。劳动教养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从前苏联引进,是世界上中国大陆和朝鲜独有的制度。劳动教养并非依据法律条例,从法律形式上亦非刑法规定的刑罚,而是依据国务院劳动教养相关法规的一种行政处罚。法律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有关劳动教养法律规定的决定》(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 一、废止1957年8月1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十八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的决议》及《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二、废止1979年11月29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的补充规定的决议》及《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的补充规定》。三、在劳动教养制度废止前,依法作出的劳动教养决定有效;劳动教养制度废止后,对正在被依法执行劳动教养的人员,解除劳动教养,剩余期限不再执行。
2023-08-31 06:09:301

劳教是什么

劳动教养就是劳动、教育和培养,简称劳教。劳动教养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从苏联引进,但和苏联的相关制度并不完全相同,形成了中国独有的制度。
2023-08-31 06:09:391

1999年劳动教养相当于现在多少年

该制度于2013年废止。劳动教养是中国特有的一种行政拘留制度,劳动教养制度在1999年是存在的,将1999年的劳动教养与现在的时间进行直接对比不太适合,这涉及到社会、法律和政策的变化。
2023-08-31 06:09:561

废止劳教制度具体是什么意思,我不太明白???

你要明白一个概念:劳教和劳改,以前简称为两劳人员,劳教是劳动教养的简称,劳改是劳动改造的简称。你说的判刑接受的是劳动改造,简称劳改,这个没有变;现在改的是劳动教养,这项制度是由劳动教养委员会批准,一般是有多次违法行为,但是又不够判刑,就采取劳动教养,一般期限不超过三年。以前是特定情况下的产物,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此项制度又有一定的弊端,所以现在废除了。
2023-08-31 06:10:074

如何提升教师课题研究能力

一、如何选择课题课题的选择,是教育科研的起点,它关系到科学研究的方向、成效、价值与意义。为此,一线教师要开展课题研究,必须选准课题,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选择。1、课题研究立足“小”字。确立的课题题目要“小一点”,便于我们研究,易出成效,研究周期的不要太长。通过自己自主探究可以改变行为的“小”课题;或将上级下达的重点课题结合自身教学实际选择一个“子课题”,以增强课题的可操作性,达到解决平时教学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提高自身专业能力与科研能力的目的。2、课题研究注重“真”字。课题研究内容要“真一点”,以教师教育教学中所遇到的各种问题为研究对象,以自主研究为主要方式,以解决教师平时教育教学中的困惑为根本目的所的教育研究。围绕课堂教学的真实情景和真实事件,发现带有共性的问题,而问题必须具有针对性和现实性。在教学的同时以研究者的身份,用研究者的眼光去审视课堂教学中出现的问题,通过研究使课堂教学改革能够与时俱进,通过改革实现教师专业成长。3、课题研究突出“新”字。所谓“新”,选题要符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又要符合新课改的要求,还要有时代感,有生命力。在开展教学研究时,应把课堂教学作为教学研究的主阵地,以新课程理念为导向,以新课程实施过程中所面临的具体问题为对象,不断探讨新课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或新困惑,以求新的突破,力争新的提升。4、课题研究追求“实”字。从平时教学中找课题,平时教学中存在很多亟待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是选择课题的基本来源。这些问题的研究与解决,可以促进自身专业成长,推动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化。为此,在课题研究方案设计时,对课题研究的具体步骤与实施方案要进行科学安排,做到研究方案、研究目标与平时教学紧密结合,做好落实工作。同时,教师还要及时进行自我反思、归纳总结、提炼经验,使整个课题的操作始终处于有步骤、有成效的运作之中。二、如何进行研究任何研究都始于“问题”。当教师在教学中出现的某种“问题”或感到某种困惑时,并想方设法加以克服,给合平时教学不断地去探讨、去解决,从中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这样教师就踏上了一条由“问题即课题---教学即研究---成长即成果”的校本教研之路。1、把“问题”当作“课题”。搞教研强调解决教师自己的问题、真实的问题和实际的问题。不过,并非任何教学“问题”都构成研究“课题”,只有当教师持续地关注某个有意义的教学问题,只有当教师比较仔细地探究与解决问题的思路之后,平时的教学“问题”才可能转化为成研究“课题”。小学教师搞教科研的目的和任务就是为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最终要落实到为教学服务这个根本上。为此,教师在教育教学中遇到的问题就应该是要研究的课题。教师在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可以分为三种类型:一是直接性问题。就是明显存在,需要我们去面对,又必须想法加以解决的问题,如学生的学习习惯好不好?数学教材的主题图怎样呈现等等。二是探索性问题。就是将教育理论、教育观念、教育成果转化为具体的教学实践活动时所遇到的问题,如分层分类教学应该怎样操作,综合实践活动应该怎样开展等。三是反思性问题。这是具有“问题意识”的教师,为改进自己的专业水平,通过对自己教学行为的回顾和反思,发现的问题,如“出现这些情况的原因?”“应如何调整?”等等。因此,有效的教科研所研究的“课题”的产生过程是:教师在平常教学中经常遇到困惑与问题,需要我们去探究、去解决的问题,这个问题就可以转化为课题。2、把“教学”当作“研究”。绝大多数的教育科研,最终都要在课堂教学中进行,即使是理论研究,其成果也要在教学中得到检验和应用。教学和科研是相互依存,相得益彰。而不是截然分开的“两张皮”。其实,教学活动就是在不断地探究、修改与完善的过程,已经伴随着科研的性质。有效的教学不是日复一日地简单重复,而是教师自觉学习新的教学经验和理论,充满激情的创造性探索活动。同时,还必须适当开展一定规范的教育科研,提升我们教育科研的水平。而小学教育科研往往是降低标准和要求,也体现了小学教师工作的性质和特点。近年来我们采取互动教研方式,即:围绕“备课—预设;上课—听课;评课—完善;跟进—再创”四大环节,努力提高教师业务能力。(1)精心备课—预设方案。首先,认真备课。从教科研的主题与目标出发,选定易于体现研究主题的教材,并确定研讨课的内容。了解这节课编者的意图,了解教材编排体系,弄清新的知识的内在联系,明确教学内容的重难点。其次,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采取“以学定教”,突出学生主体地位。再次,预设教学方案。预设方案后再组织教师进行讨论,通过讨论交流进行取长补短,形成共识;然后由“执教者”集思广益,综合地预设教学方案。(2)上课试教—组织听课。推荐一位教师根据预设教学方案进行试教,其他教师要进行听课,做到既听又看,听看结合,注重观察。以便寻找问题与不足,并做好修改、充实、完善等工作。还要对看听的信息进行整理与分析,为评课做好准备。(3)合理评议—充实完善。互动研讨课的评课,我们坚持客观性与指导性的原则。针对不足寻找解决问题的法,提出合理的修改建议,与执教老师交流切磋。评价课堂教学我们抓住两个看点:a看教师的教。应观察教师教的四个维度即:组织能力、调控能力、教学机智、练习设计。b、看学生的学。应观察学生学的四个维度即:参与状态、交往状态、思维状态、情绪状态。(4)及时跟进—拓展再创。“互动研讨课”是在“真实的常态中,验证预设方案”。常见的有两种类型:主流是好的、成效较大的课;主流是好的、问题较多的课。问题的产生,有的是预设方案失误,考虑不周;有的是上课时经验不足,出现失误,或随机应变不强等。说主流是好的,是因为通过“互动研讨课”,最大的收获是激起了教师的思维碰撞,总有一份属于自己的感悟与发现。同时“互动研讨课”的根本目标是把新理念转化为日常的教学行为。因此,在三个环节之后,还需要“跟进—再创”紧跟其后,朝着目标与方向继续推进。总的要求是:对己取得的经验要进行重新审视、探索,从而获得更深入、更正确的认识,并转化为平时教学行为。并逐渐转化为自己的教学行为,以促进教师整体水平的提高。3、把“成长”当作“成果”。小学教育科研成果既有目标指向性,又有过程性和生成性。在研究结束后,教师们将按计划对整个研究过程进行分析和总结,写出总结,提炼经验。把自己对教育科研的认识、体验、感悟写出来与同伴交流;把教学过程成功的案例记录下来,并用新理论加以剖析与同事共享;把教学经验总结出来,教学成果撰写成论文呈现出来与同行们共同切磋交流,从而不断从实验过程中总结出经验,并用它去指导平时教学实践,以提升自己业务水平。还要不断进行自我反思,通过反思能正确地认识自己,通过反思客观地评价自己,进而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行为的自觉性。让课堂教学的成功或失败等能为以后的教学提供借鉴,也就是使经验得以提升,失误得以避免,那么实现这些最好的法就是勤写教学反思。而撰写教学反思既可以防止教育机智、教学感受的流失,教学中的“缺陷”与“遗憾”的忘记,为我们今后的经验总结,进行行动研究提供鲜活的素材,促使教师有效进行自评、自查、自省、自改、达到自主提高的目的。同时,教师要主动学习最新教育研究成果,积极进行思考和创新,认真寻找有效的解决问题的法,促进教师的教学水平的提高。为此,我们认为,小学教育科研的最大成果应该是教师的成长和提高,这也是小学开展教育科研的意义和目的所在。
2023-08-31 06:08:161

如何教人打羽毛球

如果是培养小孩的话,先培养他们的脚下基本功、力量和步伐如果是成人,先练高远,还有就是在练之前,一定要做热身运动30分钟。首先要做:1、深蹲 2、侧压腿3、侧身用左手摸右脚、右手摸左脚 4、高抬腿其次:就是讲解演练正手高远球基本姿势。待学员完全熟悉后抱一筐球进行多球训练。4、正手劈吊球演练和讲解,待学员完全熟悉后抱一筐球进行对练模式。5、步伐训练,在以后的训练热身中加入步伐练习,并训练米子步伐。6、网前搓球练习的演练和讲解,然后分两组对练。7、杀球训练8、综合性训练(包括杀上网等一系列组合型训练)
2023-08-31 06:08:182

网络营销策划书

一、品牌营销深挖品牌价值,用差异化的定位,来创造在线营销的不同。平台搭建微信/微博账号注册、微商城、官网、微官网、自定义菜单、素材库填充、微客服平台代运营微信代运营账号运营:账号差异化定位(竞品分析、市场分析、行业分析、SWOT分析)内容运营——图文创意、文案撰写、H5页面设计、排版优化、图片优化粉丝运营——后台留言回复、关键词自动回复、会员系统打造数据运营图文阅读数据分析(图文打开渠道、各篇图文阅读数对比、阅读转发率、阅读收藏率)粉丝数据分析(粉丝订阅数、粉丝阅读与非粉丝阅读率、粉丝来源数据分析)后台留言数据分析(回复关键词触发数、自动回复有效性)微博代运营账号运营:账号差异化定位(竞品分析、市场分析、行业分析、SWOT分析)内容运营——博文创意、博文发布粉丝运营——评论回复、关键词自动回复数据运营——数据分析博文数据分析(评论数、曝光量、点赞数)粉丝数据分析(粉丝数、粉丝活跃度)后台留言数据分析(回复关键词触发数、自动回复有效性)网站代运营网站页面优化、图片设计优化、站内图片的美观、布局合理,交互自然新意、页面技术优化网站结构和网站内容布局优化、代码优化站内seo主要关键词维护关键词结构优化:网站内的关键词分布、关键词选取百度百科:代做企业品牌、人物、网站、产品、项目、集团等各类百科,帮助您更好地展示您的品牌。百度地图:企业地址或店铺地址的展示,微享为您标注地图,让您的品牌更贴近用户。百度400客服电话:最直接的转化手段,微享为您开通百度400客服电话,让您的客户随时能找到您。新闻营销新浪、腾讯、网易、搜狐等门户新闻网站各类中小型分类专业、收录效果良好的网站二、效果营销1、高曝光效果:百度信息流展示在百度首页(手机百度APP+百度首页WAP端)百度贴吧(APP+WAP+PC)百度浏览器(APP)展现样式为单图、三图、大图、视频等百度sem代运营百度sem账户关键词布局、添减创意百度知道:微享专业问答团队,科学设置问答,使问答营销真正能体现效果,带来流量和曝光。百度400客服电话:最直接的转化手段,微享为您开通百度400客服电话,让您的客户随时能找到您。腾讯社交广告朋友圈品牌广告:品牌名片广告、视频广告、大图广告、多图广告等2、吸引粉丝效果微信创意活动微砍价、微拼团、微表单、助力/投票类、答题类、展示类大号推广丰富的大号资源行业+地区定向匹配大号投放直发、转发等方式新浪粉丝通微博号推广、博文推广、活动推广腾讯社交广告公众号广告展示位有图文底部、中部、小程序列表,可推广公众号、图文、卡券朋友圈本地广告论坛营销热门论坛;随机论坛陌陌开屏广告、信息流广告以及短视频专题推广、红人原创视频推广、表情商城等快手快手信息流广告、视频贴片广告,网红视频推广服务论坛营销以故事软文发布热门论坛,引出产品或活动;以产品名、活动概则发布随机论坛3、促进销售朋友圈卡券广告卡券广告内外页设计微信卡券设计微信卡券发放微信创意活动微砍价、微拼团、微表单百度信息流LBS门店定向精确到门牌号网站销售功能搭建在线订单在线支付在线客服微享互动,为您提供一站式微信运营服务,量身定制您的平台运营解决方案。
2023-08-31 06:08:181

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及其适用情形及后果

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是认定缔约过失责任时所必须考虑的条件和因素,本文认为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应恰当、准确反映其本质,不应将其外延、内涵扩大或缩小,否则会造成法律的不公正。由于它会给责任承担人带来法定的不利后果,同时表明了社会对责任主体的道德非难和法律处罚,因此,必须科学、合理地确定其构成要件,以保障行为人的行为自由,保护责任主体的利益,实现法的功能,维持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发展。由于行为人的行为与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有着密切的关系,根据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本文将缔约过失责任的的构成要件分为以下六个方面:  (一)缔约人必须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缔约过失责任发生于合同订立的过程中  (三)当事人一方或双方违反了依据诚实信用原则而产生的先合同义务  (四)对先合同义务的违反造成了另一方信赖利益的损失  (五)违反先合同义务的一方在主观上有过错  (六)违反先合同义务的行为与信赖利益的损失之间具有必然的因果联系
2023-08-31 06:08:151

大专生在铁路如何升职?

可以从另外一种角度来回答这个问题 近年来各个铁路局连续从大专院校招聘基层员工,来提高职工队伍整体素质,从而适应整个铁路改革。大专院校的毕业生来铁路好管理啊,不像以前先是接班的,再是要当兵的。这些人文化知识和整体素质都相对低,单位也不好管理。以前铁路很少有试卷考试,技术比武都是实战模拟演练。模拟的是日常工作中的设备故障应急处置。各种故障都会。现在来了大专生,成天的考试,笔试,网上答题,就连技术比武都成了嘴上比武了。老师傅一下给傻眼了,干的好,不如说的好,不如写的好。也形成了矛盾,老职工会实践应用,理论知识不足。新职工理论知识强,实际应用不行,遇到活不会干。 当然铁路除了从大专院校招聘以外还从本科院校招聘本科及以上人员,这些人和大专院校进来的待遇是不一样的,首先入职给5000安家费,再是下达干部令基层锻炼一年,好的话很快进入机关科室。从科员-副科-正科-副处…,(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只要有眼色,业务好,站好队,升职也很快。 对于大专生来说,如果有幸分到了电务段、通信段或者供电段,升职的空间也很大,基本四五年就可以混到一个工长,一个工区七八个,十来个人都归你管。如果分到了机务段或者车务段,家里也没有关系的,那你就老老实实干好本职工作,一个月拿上六千左右工资,混一辈子,当一辈子工人坐等退休。 建议大专生可以从以下几点去努力: 1.钻研业务,努力让自己拔尖。铁路车机工电辆各系统对干部职工的业务素质要求很高,只要你在本职技术业务上能够出类拔萃,是金子总会发光的,一定给自己这个信心。既使是专科,在铁路基层车间也是有学历的,不要小看自己,只要你保持学习的能力,前景会胜过那些本科生。 2.积极参加本系统技术比武。这些年铁路各系统通过技术比武把众多工人身份操作技能岗位人员提拔到了管理岗位,这个机制非常现实,通过单位比武演练获得晋升多档工资的也不在少数。如果你年轻,在技术比武方面崭露头角是最有前景的路,对铁路局的青工成长平台可以掌握一下,这个平台对大专生最有利。 3.主动做好向上沟通。如果你已经在技术业务方面够优秀,建议主动与本单位职工教育部门、业务主管部门做好联系沟通,让他们注意到自己,会更快地给你提供舞台。职教部门和业务部门每年要组织业务能手参加上一级的比武,有时他们为发现不了业务苗子而发愁,你的主动展示是不是整好呢? 好,今天先到这里,有时间再为大家介绍更多的成长方法! 大专生在铁路如何升职,我想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1.参加工作一年后,经考核合格可认定具有本学历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相应系列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最高可参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2.在操作技能岗位工作期间,可参加高等级职业技能考评聘任技师或高级技师,也可晋升工班长。 3.在操作技能岗位工作三年(含见习期)及以上,可参加本单位岗位竞聘或路局机关公开招聘。其中,具备助理级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资格同拟任岗位系列相符可聘任相应层级专业技术职务,专业技术资格同拟任岗位系列不符的可代理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为技师或高级技师的,竞聘到管理岗位可相应的聘任为主任干事(或相当层级)或中层副职管理职务,竞聘到专业技术岗位可相应的享受助理级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待遇。 4.连续担任工班长三年以上,或累计担任工班长四年以上的,且竞聘时仍在工班长岗位工作的,最高可竞聘到中层副职管理岗位。 总的来说就是操作岗进去之后一般前三年主要是进行专业技术资格的评级,满三年后可竞聘管理层,关键看你熬不熬得住。但是不管如何,铁路局相对一般私企来说,待遇是要好上很多的。 首先弥补学历,其次多学技术,再次找个好的老丈人,越牛逼越好,最后入党吧。 除非在路局技术比武拿到前三名才有可能提干。这是对没有背景的人说的。 北京铁路局机务段的运用、检修系统的职工学历要求大专,升职难上加难(有家庭背景、上方有人的除外)属于多年的媳妇熬成婆的单位。 现在大多数公司在招聘要求中,对学历还是有一定要求的。我们这样以销售为主的公司,入门门槛还是大专及以上学历呢! 学历其实没有那么重要,在职场中,更多的是看你的能力,即使你是名牌大学毕业的,进入工作不能创造价值,也迟早会被淘汰的。 我们或许会觉得企业招聘看学历是不是太势力了,我没有学历但是我有能力啊。 但是企业在若干的应聘者当中,如何筛选出最优秀的人才呢?很难有系统的测量体系去考量一个人的能力,况且大多数情况下我们的能力都是隐性的,无法通过外界的具体方式展现出来。 而高学历至少能够说明,你曾经是很优秀的,你擅长学习,在万人同过独木桥的时候你是脱颖而出的。虽然有学历不一定就有能力,但是没有学历的人当中高能力的更是少之又少,至少在高学历应聘者当中挑选优秀的人才,成功的几率会大很多。 如果你是企业的人力资源总监,你会以什么标准去招聘人才呢?也许学历不是唯一的指标,但是高学历的人一定会有比较高的印象分。 毕竟在中国的价值观体系中,勤奋学习的好孩子都会受到大家的认可。 对于学历不高的人来说,我的建议是,如果你已经进入职场工作了,那么以提升当前的工作技能为主,平时有空可以抽时间参加学习提升自己的学历,毕竟当你走到越来越高的职位的时候,你的综合实力和素质都要平衡的,学历或许不会是你的亮点和优势,但至少要看的过去,不要拖 我就是铁路,也是大专生! 升职就基本只能走技术口, 班长,工长 提到副主任就很难了! 好好学技术,尽快掌握铁路知识,五年后会有机会的。 大专生在铁路如何升职? 大专生在铁路如何升职的问题,我在铁路上工作多年相对了解一些。 那就是干一行,爱一行专心致志做好本职工作。举个身旁人的例子。 原同事,铁路机校毕业(文化水平还没你高呢)。工作时间几年后,参加路局技术比赛连续获得第一。并列为储备干部而培养。最终成为部门领导。 做为大专生,不管干什么,精益求精。简单的事重复做,五年,十年以后你就是你工作领或的专家。被人遵重。
2023-08-31 06:08:141

我该怎么办?

作为新时代的大学生,我们位于人生的重要节点上。未来对于我们来说还是一个未知的名词,我们感到迷茫,不知所措。刚开始步入大学时,我整天碌碌无为,每天除了,上课就是玩手机,没有目标也没有追求,就连曾经的理想也抛之远去。但我逐渐的意识到,如果不努力,不趁着大学时期学本领,今后我该如何在这社会上立足;随着当代大学生普遍化和综合素质的不断提高,让我有了一种强烈的危机感和紧迫意识。所幸,在老师的教导下我开始深刻认识并探索属于自己的道路,在此前提下,我拟定出了自己的职业生涯规划书。一、自我认知1、职业兴趣:我喜欢当老师,特别是英语老师,这是我在初中时期就确立的-个小小的目标,直到现在,我依然希望自己成为一名优秀的人民教师,目前我把这份职业当做我未来的发展方向。我也曾梦想过成为一名出色的国际外交官,我很崇拜华春莹,汪文斌这样的国际发言人,我向往和平,更希望世界和平,我渴望着为中国出一-份力,发一份光 。我还对中医文化情有独钟,我喜欢看本草纲目,热爱一草一木。同时,我对会计专业也饶有兴趣,现在正准备学习备考初级会计证。2、职业能力:我很乐于接收新事物,有较强的学习潜力,在语言类学习上小有天赋。同时,我勇于克服自己意志薄弱之处,敢于接受他人的批评和建议。我会锻炼自己强大的内心,用于在困难面前坚持,努力取长补短,弥补自己缺陷之处,完善自我。3、职业价值观:我希望我所从事的职业可以使我创造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我希望自己能够成为- -个对社会有用的人,我希望这份工作可以给我带来身心上的满足,充实我的生活,丰盈我的内心世界。二、职业认知学校分析:我所就读的大学是一所普通公办高等院校,所重点培养的专业与我的目标专业没有多大联系,并且我所学习的专业离我理想的职业还有很大一段距离。因此,我应该在完成学校学习任务的前提下,积极利用宝贵课余时间培养学习自己的职业技能,多考取一些资格证书。当然,学校也通过开设校园招聘会,生涯访谈等帮助我们快速确立就业目标,为我们的未来发展指明道路。社会分析:如今祖国为提高国家软实力,重点强调支持文化教育,实施科教兴国。因此我认为高级研究人才职业会有一定的发现空间。随着社会的快速更新换代,我应不断学习新技能,培养新思想,开拓新境界,跟上时代的步伐,成为符合社会发展的新型人才。经济分析:教职工属于国家工资人员,享受着相对多的福利政策,例如带薪休假,五险一金;虽然月收入不高,但是对于女性来说,是一份相当好的职业选择。加之我所追求的并不是月薪过万,而是实现自我价值的最大化,我向往小康生活,并不奢求富裕。三、目标确定:1、 SWOT 分析:主导剖面是事业型(E) ;辅助剖面是研究型 (|)和社会型 (S)“E”为富有冒险、野心、独断、乐观、自信、精力充沛、善社交等人格特征,具有表现力与指导力,期望权力和地位,重视政治、经济等方面成功的价值。性格上有积极的、社交性的、充满自信等倾向。"I”为抽象能力强,求知欲强,肯动脑筋,善思考,不愿动手;喜欢独立和富有创造性的工作;知识渊博,有学识才能,不善于领导他人。“S”为具有合作、友善、助人、负责、圆滑、善社交、善言谈、洞察力强等人格特征,喜欢社会交往、关心社会问题、有教导别人的能力。重视社会性、道德性活动的价值。性格上有善于协调、责任感、亲切等倾向。2、测试有时候是比较理想化的,会有一些偏差,但有指引性,根据自身特点好好思考自己适合什么,我现在的专业是英语教育,还是希望根据自身特点来选择。但是,通过霍兰德职业兴趣测试让我更多的了解了自己,知道了自己的兴趣爱好,性格特征,并且进一-步牢固了我的信心,没错,我将要一心一意的去实现我的教师梦。四、计划实施1、短期目标:完成专业课科目的学习,争取在这学期期末考试时拿出自己的真实水平,争夺第一名;积极备考英语四级考试,每天坚持记单词,通过四级考试培养自己的测试能力,为今后考专四专八打下坚实基础;在今年下 半年开始学习初级会计师的知识内容,明年报考,争取- -次考过。2、中期目标:对自己的目标与事业常常进行反思,及时修正调整自己的职业综合计划,不断更新进步。对于不合理,难以完成的计划积极改正止损,完善职业计划。并且不断学习,发展自己的职业技能,丰富发展事业资源。3、长期目标:坚持学习习惯,不断打磨自己的知识技能。从思想上完善,从精神_上进步。从社会实践出发,并立足于社会实践,以正确价值观为导向,自强不息,艰苦卓绝。
2023-08-31 06:08: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