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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主要有 你需要了解的5大类型投资者

1、短暂型(transient)机构投资者、准指数型(quasi—indexing)机构投资者和专注型(dedicated)机构投资者 2、这是Bushee(1998)在Baysingereta1.(1991)的基础上提出的。他根据机构投资者的投资行为,构建了三大类指标下的九个变量对机构投资者进行分类。三大类指标包括机构投资者持股集中度、组合周转率和盈余敏感性。九个变量包括:机构投资者的平均持股比例、该机构投资者持股占公司中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超过5%的持股之和、机构投资者在公司中持股比例平方的对数、机构投资者持股时间超过两年的比例、机构投资者在季度问持股变化的绝对值与机构投资者持股之和比、机构在公司持股的季度间变化量和公司在季报盈余变化之比、机构持股比例增加公司平均盈余的变化与机构持股比例减少公司平均盈余的变化间的差异、公司盈余为正的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的变化之和与公司盈余为负的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变化之合的差值。针对描述机构投资者行为的九个变量,采用因子分析对这其进行降维。再利用聚类分析,得到上述三类机构投资者。后来,在Bushee(2001)的研究中剔除了盈余敏感性指标,只考虑机构投资者持股集中度和组合周转率两个指标,同样也把机构投资者分为短暂型、准指数型和专注型机构投资者。 3、Kon(2007)借鉴了Bushee(2001)对机构投资者分类的方法,把机构投资者分为短线型和长线型机构投资者两种,其中短线型机构投资者对应于Bushee(2001)中的短暂型机构投资者,长线型机构投资者与准指数型和成熟型机构投资者相对应。 4、他的研究发现长线型机构投资者能够有效的限制公司可操控性盈余管理,可以降低激进型的盈余管理,而短线机构与激进型的盈余管理并不相关。此外,Kon(2003)使用澳大利亚上市公司作为样本检验激进型盈余管理与机构投资者持股间的关系。 5、同时,MongandAzkan(2008)在检验英国上市公司中董事收入的决定因素,把机构投资者分为长线型和短线型后,发现长线型机构投资者限制了公司董事会的支出,从而加强了董事支出与公司绩效之间的关联度。 6、压力敏感型(pressure.sensitive)和压力抵制型(pressure.resistant)机构投资者 7、Brickleyeta1.(1988)发现投票行为是机构投资者类型的函数。他们通过二分法将机构投资者区分开来,他们依据是:机构投资者与所投资的企业是否有业务关系还是投资合约。机构投资者的这种异质性使得它们参加公司治理的能力、积极性和目标有很大差异。其中,保险公司和银行信托与所投资的公司一般有商业关系或希望形成商业关系,由于潜在的利益冲突,它们缺乏参与公司治理的积极性和能力,这种类型的机构投资者被Briekleyeta1.(1988)认为是压力敏感型的机构投资者,而公共养老基金和所投资的公司缺乏这种潜在的商业关系,因而具有参与公司治理的积极性,属于压力抵制型的机构投资者。一项由Shermaneta1.(1988)进行的实证研究对不同的机构投资者与公司的战略性决策进行了相关分析。每家机构投资者被划分为四类:养老基金、共同基金、保险公司和银行。该项研究建立了每一类机构持股分别与资本开支、研发投入和广告费用间的相关性模型。该项研究最重要的结果是显示出养老基金与共同基金截然不同的投资策略。这一投资策略的差异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所投资公司在资本开支和研发投入等战略性投资上的差异。 8、Cometteta1.(2007)检验机构投资者持股与公司经营绩效间的关系时发现公司的经营现金流与机构持股比例和持股机构数量显著正相关,但是这种关系仅仅限于在与上市公司没有商业业务往来的独立机构投资者(也就是Bricklyeta1.(1988)分类中的压力抵抗型机构投资者)子样本中存在。 9、把机构投资者持股公司按照机构持股比例高低和持股机构数目多少进行划分 10、这一分类的提出是基于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效应。机构投资者的发展与持股机构化的趋势,使得机构投资者在上市公司所持有的股份比例不断上升,并由此对机构投资者行为策略的选择产生一定的影响。 11、UmaandDavid(2006)研究发现机构持股比例与公司财务报告的信息质量成正向的关系,但机构的持股集中度超过某一比例又会对财务报告的质量产生负面效果,这就说明了机构投资者持股对于公司财务报告质量的作用是一个倒U型的关系。在GillanandStarks(2000)的研究中,按照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的高低,把研究样本分为机构持股高比例公司和机构持股低比例公司。在Sias(2001)的研究中,认为公司中持股机构数目是比机构持股比例衡量机构投资者持股作用更好的指标,在其研究中采用持股持股机构数目来划分研究样本。 12、独立长线高比例持股的机构投资者和其他 13、所有的机构投资者在面临是否行使监督职责时,都会进行成本和收益的对比分析。Cheneta1.(2007)所有机构投资者在面临是否行使监督职责时,都会进行成本与收益的对比,他们的研究在考虑其行使监督的成本与收益的框架下,把机构投资者分为独立长期型机构投资者和其他。对机构投资者这样的划分,主要考虑三个指标:(1)机构投资者持股的仓位:可以使用公司前五大机构投资者持股的比例之和、某一机构投资者持股的最高比例和大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在5%以上)持股的比例之和。(2)机构投资者的独立性:根据Bricklyeta1.(1988),David(1998)基于机构投资者本身性质的异质性,把机构投资者分为压力敏感型和压力不敏感型。其中压力不敏感型被认为是独立的机构投资者。(3)机构持股的时间:根据Bushee(2001)把机构投资者分为短暂型、准指数型和专注型机构投资者。其中短暂型被认为是短线型机构投资者,准指数型和专注型被认为是长线型机构投资者。 14、买入(入场)机构投资者、卖出(出场)机构机构投资者和调整持有的机构投资者 15、BadrinathandSunil(2002)使用了1200家机构投资者在8年中的交易行为为样本,把机构投资者分解成买入(入场)、卖出(出场)和调整持有的机构投资者三种类型,发现入场机构投资者具有明显的惯性交易特征,但出场和调整持有的机构投资者则不是惯性交易者。

证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主要有

1、短暂型(transient)机构投资者、准指数型(quasi—indexing)机构投资者和专注型(dedicated)机构投资者2、这是Bushee(1998)在Baysingereta1.(1991)的基础上提出的。他根据机构投资者的投资行为,构建了三大类指标下的九个变量对机构投资者进行分类。三大类指标包括机构投资者持股集中度、组合周转率和盈余敏感性。九个变量包括:机构投资者的平均持股比例、该机构投资者持股占公司中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超过5%的持股之和、机构投资者在公司中持股比例平方的对数、机构投资者持股时间超过两年的比例、机构投资者在季度问持股变化的绝对值与机构投资者持股之和比、机构在公司持股的季度间变化量和公司在季报盈余变化之比、机构持股比例增加公司平均盈余的变化与机构持股比例减少公司平均盈余的变化间的差异、公司盈余为正的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的变化之和与公司盈余为负的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变化之合的差值。针对描述机构投资者行为的九个变量,采用因子分析对这其进行降维。再利用聚类分析,得到上述三类机构投资者。后来,在Bushee(2001)的研究中剔除了盈余敏感性指标,只考虑机构投资者持股集中度和组合周转率两个指标,同样也把机构投资者分为短暂型、准指数型和专注型机构投资者。3、Kon(2007)借鉴了Bushee(2001)对机构投资者分类的方法,把机构投资者分为短线型和长线型机构投资者两种,其中短线型机构投资者对应于Bushee(2001)中的短暂型机构投资者,长线型机构投资者与准指数型和成熟型机构投资者相对应。4、他的研究发现长线型机构投资者能够有效的限制公司可操控性盈余管理,可以降低激进型的盈余管理,而短线机构与激进型的盈余管理并不相关。此外,Kon(2003)使用澳大利亚上市公司作为样本检验激进型盈余管理与机构投资者持股间的关系。5、同时,MongandAzkan(2008)在检验英国上市公司中董事收入的决定因素,把机构投资者分为长线型和短线型后,发现长线型机构投资者限制了公司董事会的支出,从而加强了董事支出与公司绩效之间的关联度。6、压力敏感型(pressure.sensitive)和压力抵制型(pressure.resistant)机构投资者7、Brickleyeta1.(1988)发现投票行为是机构投资者类型的函数。他们通过二分法将机构投资者区分开来,他们依据是:机构投资者与所投资的企业是否有业务关系还是投资合约。机构投资者的这种异质性使得它们参加公司治理的能力、积极性和目标有很大差异。其中,保险公司和银行信托与所投资的公司一般有商业关系或希望形成商业关系,由于潜在的利益冲突,它们缺乏参与公司治理的积极性和能力,这种类型的机构投资者被Briekleyeta1.(1988)认为是压力敏感型的机构投资者,而公共养老基金和所投资的公司缺乏这种潜在的商业关系,因而具有参与公司治理的积极性,属于压力抵制型的机构投资者。一项由Shermaneta1.(1988)进行的实证研究对不同的机构投资者与公司的战略性决策进行了相关分析。每家机构投资者被划分为四类:养老基金、共同基金、保险公司和银行。该项研究建立了每一类机构持股分别与资本开支、研发投入和广告费用间的相关性模型。该项研究最重要的结果是显示出养老基金与共同基金截然不同的投资策略。这一投资策略的差异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所投资公司在资本开支和研发投入等战略性投资上的差异。8、Cometteta1.(2007)检验机构投资者持股与公司经营绩效间的关系时发现公司的经营现金流与机构持股比例和持股机构数量显著正相关,但是这种关系仅仅限于在与上市公司没有商业业务往来的独立机构投资者(也就是Bricklyeta1.(1988)分类中的压力抵抗型机构投资者)子样本中存在。9、把机构投资者持股公司按照机构持股比例高低和持股机构数目多少进行划分10、这一分类的提出是基于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效应。机构投资者的发展与持股机构化的趋势,使得机构投资者在上市公司所持有的股份比例不断上升,并由此对机构投资者行为策略的选择产生一定的影响。11、UmaandDavid(2006)研究发现机构持股比例与公司财务报告的信息质量成正向的关系,但机构的持股集中度超过某一比例又会对财务报告的质量产生负面效果,这就说明了机构投资者持股对于公司财务报告质量的作用是一个倒U型的关系。在GillanandStarks(2000)的研究中,按照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的高低,把研究样本分为机构持股高比例公司和机构持股低比例公司。在Sias(2001)的研究中,认为公司中持股机构数目是比机构持股比例衡量机构投资者持股作用更好的指标,在其研究中采用持股持股机构数目来划分研究样本。12、独立长线高比例持股的机构投资者和其他13、所有的机构投资者在面临是否行使监督职责时,都会进行成本和收益的对比分析。Cheneta1.(2007)所有机构投资者在面临是否行使监督职责时,都会进行成本与收益的对比,他们的研究在考虑其行使监督的成本与收益的框架下,把机构投资者分为独立长期型机构投资者和其他。对机构投资者这样的划分,主要考虑三个指标:(1)机构投资者持股的仓位:可以使用公司前五大机构投资者持股的比例之和、某一机构投资者持股的最高比例和大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在5%以上)持股的比例之和。(2)机构投资者的独立性:根据Bricklyeta1.(1988),David(1998)基于机构投资者本身性质的异质性,把机构投资者分为压力敏感型和压力不敏感型。其中压力不敏感型被认为是独立的机构投资者。(3)机构持股的时间:根据Bushee(2001)把机构投资者分为短暂型、准指数型和专注型机构投资者。其中短暂型被认为是短线型机构投资者,准指数型和专注型被认为是长线型机构投资者。14、买入(入场)机构投资者、卖出(出场)机构机构投资者和调整持有的机构投资者15、BadrinathandSunil(2002)使用了1200家机构投资者在8年中的交易行为为样本,把机构投资者分解成买入(入场)、卖出(出场)和调整持有的机构投资者三种类型,发现入场机构投资者具有明显的惯性交易特征,但出场和调整持有的机构投资者则不是惯性交易者。

我国证券市场上机构投资者主要有

证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主要有政府机构、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金融机构、各类基金。 机构投资者是指用自有资金或者从分散的公众手中筹集的资金专门进行有价证券投资活动的法人机构。这类投资者一般具有投资资金量大、收集和分析信息的能力强等特点。由于这些投资活动对市场的影响较大,使得机构投资者比较注重资产的安全性,能够充分分散投资风险。 按照其主体性质的不同,可以将机构投资者划分为企业法人、金融机构、政府及其机构等。企业法人是证券市场上的交易主体,充当着既是资金供给者又是资金需求者的双重角色。企业法人进行投资的目的主要有两个:一是资产增值,二是参与管理。这种投资一般都是长期投资,交易量大,但是相对较稳定。

机构投资者作为证券市场中一个重要的市场主体,下列属于其特征的是( )。

【答案】:B、C、D机构投资者作为证券市场中一个重要的市场主体,具体特征如下:(1)相对个人投资者而言,机构投资者具有显著的人才优势。(2)机构投资者往往奉行稳健的价值投资理念,投资具有中长期投资价值的股票。(3)相对个人投资者而言,机构投资者可以利用股东身份,从而更可能参与上市公司的治理。

证券市场的参与者有哪些?

1.证券市场的参与者有证券发行人、证券投资者、证券市场中介、自律性组织和证券监管机构等。2.证券市场的参与者这些主体各司其职,充分发挥其本身的作用,构成了一个完整的证券市场参与体系。  1)证券发行人 :证券发行人是指为筹措资金而发行债券、股票等证券的政府及其机构、金融机构、公司和企业。证券发行人是证券发行的主体。   2)证券投资者:证券市场的投资者是资金供给者,也是金融工具的购买者。投资者可分为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截至2007年5月8日,沪深两市账户总数已达9436万。个人投资者:个人投资者目前是我国证券市场最广泛的投资者,具有分散性和流动性的特点。机构投资者:机构投资者是相对于中小投资者而言拥有资金、信息、人力等优势,他们包括企业、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证券公司、基金、QFII等。3)证券市场中介机构 :证券市场上的中介机构主要包括:证券交易所。证券承销商和证券经纪商;具有证券律师资格的律师事务所;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资产证券评级机构;证券投资的咨询与服务机构。   4)自律性组织:在我国证券自律性组织包括证券交易所和证券协会。我国的证券交易所是提供证券集中竞价交易场所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证券业协会是证券业的自律性组织,是社会团体法人。  5)证券监管机构:依据《证券法》,证券监管机构是依法制定有关证券市场监督管理的规章、规则,并依法对证券的发行、交易、登记、托管、结算,证券市场的参与者进行监督管理的部门,主要包括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地方证券监管部门。3.综上所述,证券市场的参与者有证券发行人、证券投资者、证券市场中介、自律性组织和证券监管机构。

国内外机构投资者发展的情况,以及其对证券市场稳定产生的重大作用。

●2001年“6·14”后,市场环境出现较大变化,证券市场的投资者结构也出现变化,即市场结构从以个人投资者为主体转变为以机构投资者为主体。 ●1999年沪深两市月均换手率为33.97%,到2002年换手率降为20.39%。这至少反映出投资者有长期持股的趋势。 ●基金作为市场最大的机构投资者之一,其持股从相对集中走向相对分散。基金过度分散化投资不但不能够起到风险防范的作用,而且有可能陷入分散化投资风险。 ●今年,主流券商一般都调低了盈利预期,更加注重深入研究市场趋势、上市公司、竞争对手,采取建立适度分散、重点持有具有长期投资价值股票的投资组合模型及波段滚动操作的手法。(剖析主流资金真实目的,发现最佳获利机会!) 选择“6·14”为转折点的一点考虑 证券市场经历了从散户投资者为主体到机构投资者为主体的结构转变,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为了论述的方便,本文将2001年“6·14”沪深综指同时达到最高点这天作为市场结构转变的一个重要分水岭,但这种划分只是相对的。 散户时代市场操作特点 一、2001年“6·14”以前,市场投资者结构中的主体是散户 1991—1998年,散户是沪深证券市场的主要力量。此间,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基金公司等机构投资者不仅开户数量少,而且资金投向也不仅仅是在证券市场,有相当大的一部分资金投向了房地产等领域。到1998年,管理层意识到一个稳定的证券市场必须以机构投资者为主体。特别是1999年政府允许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上市公司等三类企业资金进入股票市场,标志着中国证券市场开始了由散户投资者为主体向以机构投资者为主体迅速演变的过程。 二、散户时代证券市场的主流操作特征是投机 1、股价波动大 2001年“6·14”以前的沪深证券市场,谈的最多的是机构投资者的坐庄、散户投资者的跟庄、股评的“套住庄家”,热衷于研究庄家行为。还有一些主力机构操纵市场,引起股价巨幅震荡。(详见表1) 2、投机气氛浓厚 在以散户投资者为主体的市场环境中,一些机构投资者是市场的操纵者。部分机构通过对倒、拉抬股价,或者与上市公司联手炒作。一些机构对上市公司的重点投资和股价拔高,并不是出于对其投资价值的本意认可,而主要是为了从二级市场的炒作中获利以及扩大圈钱规模的需要。通过部分机构投资者与散户投资者的博弈,形成诸如“中科系”等许多颇具规模的机构大鳄。在市场行为表现上,“6·14”之前市场换手率极高,1996年达到最高峰时,沪深两市换手率分别为760%和950%;到2001年6月才逐渐下降为126%和132%,仍比发达国家高出许多。沪深股市换手率极高的特点,足以说明投资者持有上市公司股票时间短,存在着较普遍的炒作现象(见表3)。 3、由于信息不对称,违法操纵行为比较突出 由于当时股市深层机制存在缺陷,信息披露还不规范,上市公司造假行为时有发生。有的机构利用信息不对称,集中资金优势,凭借有利的交易地位和交易手段操纵市场。据统计,我国上市公司中三年内平均一家公司发生过两次大型的资产重组事件,个别上市公司频繁重组的目的是为了达到在二级市场配合股价炒作的需要、满足增发配股的要求、大股东将上市公司的资产更彻底地据为己有等。需要司法介入立案查处的先后有亿安科技股价操纵案、银广夏财务造假案、中科创业内幕交易和股价操纵案等。 机构投资成为主流 一、市场和监管环境出现重大变化 “6·14”后,市场和监管环境出现较大变化,证券市场的投资者结构也出现质的变化,即市场结构从以个人投资者为主体转变为以机构投资者为主体。 从监管方面来看,管理层对证券市场采取了严厉的监管措施,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规定。从市场角度看,从2001年6月开始,沪深综指开始大幅度调整,到2001年12月底,沪深综指均下跌1/3以上。在市场和监管出现重大变化的环境里,证券市场结构也悄然出现变化,机构越来越成为证券市场投资的主体。 二、“看得见的手”培育机构投资者 沪深市场机构投资者的发展基本上可以分为两块:一块是政府力量推动型的机构投资者发展;另一块是民间力量推动型的的机构投资者发展。政府力量推动的机构投资者包括证券公司、基金、信托投资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等。 证券公司 到今年11月底,国内证券公司数量上已经达到124家,注册资本为1043亿元。此外,一些券商还存在一些不同形式的委托理财资金。 基金 截至11月底,国内封闭式基金数量增加到54只,其规模也将近800亿元。除了封闭式基金外,到现在为止,共有17只开放式基金,其规模达到560多亿元。而且,根据目前开放式基金发行和发展态势,相信今后将有更多的开放式基金进入证券市场。 信托公司 到2002年,被保留的信托投资公司为57家。就这些信托投资公司本身的资本金而言,57家信托投资公司资本金应该在600亿元左右(平均每家10亿元左右)。根据“自用固定资产和股权投资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80%”的原则,简单估计其可投资于证券市场的自有资金在480亿元左右。此外,信托投资公司可以将受托资金投资于证券,其可用规模应该与自有资金相当,大约为500亿左右。 保险基金和社保资金 至2002年11月底,全国保险公司总资产达到6167亿元。以平均入市规模为10%计算,国内保险资金可投资于股市的资金大约为610多亿元。另外,还有投资理财型险种的保费,它可以100%投入股市,这个规模大概在400亿左右。合计2002年11月全国社保资金规模约为1000亿元。 三、机构投资者成为市场主流 1、国外现状及发展趋势 从国外市场来看,证券市场的潮流应该是机构占主导。美国、英国等是保险资金、共同基金和养老基金等稳定持有股市绝大部分股份;日本等则是法人机构相互持股,也是机构占据主导地位。而且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有增无减。美国机构投资者占美国总股本的比重由1950年的7.2%上升到2001年三季度末的46.7%-。其中,养老基金由0.8%上升到19.8%,共同基金由2%上升到17.9%,保险公司由3.3%上升到7.3%。 2、沪深开户数构成及其变化趋势 从机构数量、机构规模和市场换手率三者可以反映证券市场是否由机构占主导。目前,机构投资规模大约在10000亿元左右,是目前市场流通市值的76.65%,反映了一个机构时代的特征。 从开户数量看,目前市场也开始呈现机构占据主导地位的特征。从1995年到2002年,机构开户数占总开户数的比例一直在上升(表2),尤其是新开户的增长率更有明显的变化。 3、换手率在逐渐下降 换手率也是反映证券市场结构的一个重要的特征。表3所列是1999年至2002年间沪深市值、流通市值和换手率的一些情况。一般而言,换手率越高,资金进出就越频繁。而频繁资金的进出绝大部分是小资金运动的结果,大资金则难以频繁换手和进行频繁资金运动。从表3可见,1999年沪深两市月换手率为33.97%,到2002年12月换手率降为20.39%。当然,也不排除换手率的下降是由于市场不景气的结果。但是,这至少反映出投资者有长期持股的趋势。 种种迹象表明,证券市场结构正在出现重大变化,即从过去的个人投资者为主体转变为机构投资者为主体。 基金陷入分散化投资风险 结构发生变化,机构投资者的主流操作行为也因此发生重大的转变。基金作为市场最大的机构投资者之一,其持股从相对集中走向相对分散。 一、持股集中度降低 一般而言,持股集中度越高,机构就越有可能重仓持有某一家或者数家上市公司股票。反之,机构持股就有可能相对均匀。根据我们的分析,从1998年12月到2002年9月基金的持股集中度在不断下降。以基金开元为例,1998年12月持股集中度为76.45%,到了2002年9月基金开元的持股集中度降为42.28%。整体上,从1998年到2002年9月基金持股平均集中度总体也在不断下降,1998年12月基金整体持股集中度为61%,1999年12月为55.37%,2000年12月为60.75%,-,2001年12月为59.12%,2002年9月下降为42.96%。持股集中度的降低说明现在基金更多地不是将投资于证券市场的资金集中投资于某一只或者某几只股票上,而是采取分散策略,将资金均匀或者相对均匀地投资于各基金组合之中,这点从后面的持股数量分析中也可以看出。 二、投资越来越分散 基金操作变化之二就是投资越来越分散。考察一下基金近年持股数量,就会发现这一趋势。2000年11月,23家基金平均持股家数为66.39家,到2002年6月52家基金(含开放式基金)的平均持股家数为124.6家,将近翻了一番。持股家数的增多说明基金投资越来越分散,组合投资越来越成为基金投资的主流,同时也反映基金投资行为越来越谨慎。从相对分散和相对集中收益率来看,如果以持股的家数超过124.6家为分散投资基金,持股家数少于124.6家为相对集中投资基金,则2002年中期16家分散投资基金中有5家实现盈利,盈利比例为31.25%;反之,35家相对集中投资基金中有8家实现盈利,盈利比例为22.86%。分散投资基金盈利能力相对好于集中持股基金盈利能力。 三、过度分散化投资能不能降低风险 分散投资究竟能否降低基金的投资风险呢?根据对基金的分析,我们认为,目前的市场结构情况下过度分散投资不能降低基金的风险。 据统计,在扣除上证综指和深证综指的涨跌幅后,我们发现在持股相对集中的时期,基金的业绩明显好于持股相对分散的时期。以基金总收入同比增长比例来看,除了2001年6月30日出现指数和基金业绩增长背离外,在持股相对集中时期(1999.12.30—2001.6.30)基金业绩(收入增长率)明显好于大盘指数的涨跌幅度;反之,在持股相对分散时期(2001.6.30—2002.6.30)基金业绩则明显劣于大盘指数的涨跌幅度。据此,我们判断,2001年6月可能是基金投资行为转变的一个分界点。 从同一时期不同的基金表现来看,基金的收益与基金持股数量多少之间会得出一些不同的结论。2002年中期,16家分散投资基金中有5家实现盈利,盈利比例为31.25%;35家相对集中投资基金中有8家实现盈利,盈利比例为22.86%。分散投资基金盈利能力相对好于集中持股基金盈利能力。但是,如果仔细观察这些收益较好的基金,我们会发现持股相对分散且业绩较好的基金有相当一部分是新上市的封闭式基金,如基金丰和、基金鸿阳、基金科瑞等。由于这些基金入市时间较晚、入市时机相对较好,因而在整体业绩上好于老基金是显而易见的。如果将这些基金排除在外,持股相对分散的基金业绩未必好于持股相对集中的基金。 不难看出,无论是横向还是纵向比较,持股相对集中的基金业绩要好于持股相对分散的基金。这似乎给我们当前的基金操作一个启示:在目前的市场结构下机构投资应该还是以相对集中为主。过度分散化使基金在每只股票上的持股数量相对较少,基本上已经沦落为“大散户”,散户在股市中被动挨打的境况在基金身上也不可避免地出现了。因此,基金过度分散化投资不但不能够起到风险防范的作用,而且有可能陷入过度分散化投资风险。 机构博弈操作特征 一、机构和机构的博弈 市场进入机构博弈时代后,机构面临的主要对手也是机构,彼此相互了解,市场行为和操作手法相似。目前,各类证券投资基金并未能形成自己独特的投资理念和操作风格,机构行为散户化使各大基金投资品种雷同化,主要靠小波段、小批量、高频率来获利,侧重于短炒。证券投资基金正失却资金量大、持股集中的优势,并没有起到稳定市场的作用。鉴于沪深股市机构主要是基金和券商(目前保险类基金、私募基金基本上还是通过基金管理公司或券商委托理财的方式入市),而且真正具有长期投资价值的绩优上市公司仍不算多,基金操作采取了极度分散化持股的策略,机构交叉持股情况必然非常严重,所以可供券商选择和建仓的价值型上市公司甚少。对于券商来讲,面对机构与机构的博弈,一方面要调整好心态,在激烈竞争冲击下如何应对来自商业银行、信托、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行业渗透的严峻挑战,已经成为关系到券商生死存亡的大问题;另一方面券商在操作手法上,既要研究券商与基金之间的博弈行为,又要研究券商与券商之间的博弈行为,在一个只有少数人赚钱的博弈中,只有坚持自身操作特色、采取与众不同手法的少数券商才会真正盈利。 二、从券商投资行为看未来机构的操作特征 目前由于机构博弈时代盈利模式尚未形成,各种操作策略和行为的对与错都还需要进行长期的实践检验。但是,从2002年强势股的表现来看,大部分强势股的筹码集中,以前券商的操作特征依然存在。只不过是根据政府监管加强、市场波幅减小、换手率降低等特点,主流券商一般都调低了盈利预期,更加注重深入研究市场、上市公司、竞争对手,采取建立适度分散、重点持有具备长期投资价值股票的投资组合模型及波段滚动操作的手法。从2002年以来证券投资基金盈利情况来看,极度分散投资十分被动,目前并不能真正降低风险。因此,在少数人赚钱的市场里,机构未来的博弈策略应该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迅速提升自己的研究能力,寻找价值投资机会,采取合理分散、适度集中的模式。这一方面可以避免沦为散户,另一方面又可以保持灵活、机动,成为市场少数盈利者。 表1 深市A股1991.12.31—2001.12.31震幅前10名股票 名次 代码 名称 最高价(元) 最低价(元) 震幅(%) 1 000503 海虹控股 80 0.4 19900 2 000008 ST亿安 126.31 3.07 4014.33 3 000534 汕电力A 14.7 0.5 2840 4 000021 深科技A 70 2.4 2816.67 5 000537 南开戈德 50.22 1.95 2475.38 6 000504 赛迪传媒 34.65 1.4 2375 7 000023 深天地A 31.6 1.3 2330.77 8 000502 琼能源 46.35 2.01 2205.97 9 000539 粤电力A 27 1.27 2025.98 10 000035 中科健A 59.2 2.95 1906.78 表2 沪深A股投资者构成(截至沪市2002.10,深市2002.11) 年份 1995 1996 1997 1998 1999 机构(万户) 5.64 7.58 12.48 14.18 18.47 个人(万户) 232 2285 3304 3879 4443 合 计(万户) 1238 2293 3317 3893 4462 机构占总开 0.46 0.33 0.38 0.36 0.41 户比例(%) 年份 2000 2001 2002 机构(万户) 21.48 31.33 35.63 个人(万户) 5081 6461 6761 合 计(万户) 5103 6482 6797 机构占总开 0.42 0.48 0.52 户比例(%) 表3 1999.12-2002.11间沪深两市换手率表 1999年 2000年 2001年 2002年 上市公司(个) 949 1088 1160 1220 市值(亿元) 26471 48091 43522 40347 流通市值(亿元) 8214 16088 14463 13047 月均换手率(%) 33.97 41.82 16.93 20.39 表4 基金收入指标与沪深综指比较 2002.6.30 2001.12.31 2001.6.30 净值收益率(%) -6.63 5.87 6.19 总收入同比 -161.5 -79.46 -73.65 增长率(%) 总资产增长率(%) -5.37 -37.66 -22.42 分红率(%) 13.65 沪市综指涨跌 5.27 -25.79 6.97 幅度(%) 深市综指涨跌 6.52 -27.7 3.55 幅度(%) 2000.12.31 2000.6.30 1999.12.31 净值收益率(%) 41.05 30.6 17.97 总收入同比 125.77 540.34 120.56 增长率(%) 总资产增长率(%) 29.15 15.11 19.17 分红率(%) 90.59 91.97 沪市综指涨跌 7.54 44.26 -19.09 幅度(%) 深市综指涨跌 5.59 47.7 -20.77 幅度(%)

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的投资行为,对于证券市场来说分别有什么意义?

个人投资者们就是喜欢追涨杀跌。机构这些因为资金量比较大,他们都喜欢慢慢建仓,慢慢布局走的一个中长线路线。

证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主要有 你需要了解的5大类型投资者

1、短暂型(transient)机构投资者、准指数型(quasi—indexing)机构投资者和专注型(dedicated)机构投资者 2、这是Bushee(1998)在Baysingereta1.(1991)的基础上提出的。他根据机构投资者的投资行为,构建了三大类指标下的九个变量对机构投资者进行分类。三大类指标包括机构投资者持股集中度、组合周转率和盈余敏感性。九个变量包括:机构投资者的平均持股比例、该机构投资者持股占公司中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超过5%的持股之和、机构投资者在公司中持股比例平方的对数、机构投资者持股时间超过两年的比例、机构投资者在季度问持股变化的绝对值与机构投资者持股之和比、机构在公司持股的季度间变化量和公司在季报盈余变化之比、机构持股比例增加公司平均盈余的变化与机构持股比例减少公司平均盈余的变化间的差异、公司盈余为正的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的变化之和与公司盈余为负的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变化之合的差值。针对描述机构投资者行为的九个变量,采用因子分析对这其进行降维。再利用聚类分析,得到上述三类机构投资者。后来,在Bushee(2001)的研究中剔除了盈余敏感性指标,只考虑机构投资者持股集中度和组合周转率两个指标,同样也把机构投资者分为短暂型、准指数型和专注型机构投资者。 3、Kon(2007)借鉴了Bushee(2001)对机构投资者分类的方法,把机构投资者分为短线型和长线型机构投资者两种,其中短线型机构投资者对应于Bushee(2001)中的短暂型机构投资者,长线型机构投资者与准指数型和成熟型机构投资者相对应。 4、他的研究发现长线型机构投资者能够有效的限制公司可操控性盈余管理,可以降低激进型的盈余管理,而短线机构与激进型的盈余管理并不相关。此外,Kon(2003)使用澳大利亚上市公司作为样本检验激进型盈余管理与机构投资者持股间的关系。 5、同时,MongandAzkan(2008)在检验英国上市公司中董事收入的决定因素,把机构投资者分为长线型和短线型后,发现长线型机构投资者限制了公司董事会的支出,从而加强了董事支出与公司绩效之间的关联度。 6、压力敏感型(pressure.sensitive)和压力抵制型(pressure.resistant)机构投资者 7、Brickleyeta1.(1988)发现投票行为是机构投资者类型的函数。他们通过二分法将机构投资者区分开来,他们依据是:机构投资者与所投资的企业是否有业务关系还是投资合约。机构投资者的这种异质性使得它们参加公司治理的能力、积极性和目标有很大差异。其中,保险公司和银行信托与所投资的公司一般有商业关系或希望形成商业关系,由于潜在的利益冲突,它们缺乏参与公司治理的积极性和能力,这种类型的机构投资者被Briekleyeta1.(1988)认为是压力敏感型的机构投资者,而公共养老基金和所投资的公司缺乏这种潜在的商业关系,因而具有参与公司治理的积极性,属于压力抵制型的机构投资者。一项由Shermaneta1.(1988)进行的实证研究对不同的机构投资者与公司的战略性决策进行了相关分析。每家机构投资者被划分为四类:养老基金、共同基金、保险公司和银行。该项研究建立了每一类机构持股分别与资本开支、研发投入和广告费用间的相关性模型。该项研究最重要的结果是显示出养老基金与共同基金截然不同的投资策略。这一投资策略的差异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所投资公司在资本开支和研发投入等战略性投资上的差异。 8、Cometteta1.(2007)检验机构投资者持股与公司经营绩效间的关系时发现公司的经营现金流与机构持股比例和持股机构数量显著正相关,但是这种关系仅仅限于在与上市公司没有商业业务往来的独立机构投资者(也就是Bricklyeta1.(1988)分类中的压力抵抗型机构投资者)子样本中存在。 9、把机构投资者持股公司按照机构持股比例高低和持股机构数目多少进行划分 10、这一分类的提出是基于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效应。机构投资者的发展与持股机构化的趋势,使得机构投资者在上市公司所持有的股份比例不断上升,并由此对机构投资者行为策略的选择产生一定的影响。 11、UmaandDavid(2006)研究发现机构持股比例与公司财务报告的信息质量成正向的关系,但机构的持股集中度超过某一比例又会对财务报告的质量产生负面效果,这就说明了机构投资者持股对于公司财务报告质量的作用是一个倒U型的关系。在GillanandStarks(2000)的研究中,按照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的高低,把研究样本分为机构持股高比例公司和机构持股低比例公司。在Sias(2001)的研究中,认为公司中持股机构数目是比机构持股比例衡量机构投资者持股作用更好的指标,在其研究中采用持股持股机构数目来划分研究样本。 12、独立长线高比例持股的机构投资者和其他 13、所有的机构投资者在面临是否行使监督职责时,都会进行成本和收益的对比分析。Cheneta1.(2007)所有机构投资者在面临是否行使监督职责时,都会进行成本与收益的对比,他们的研究在考虑其行使监督的成本与收益的框架下,把机构投资者分为独立长期型机构投资者和其他。对机构投资者这样的划分,主要考虑三个指标:(1)机构投资者持股的仓位:可以使用公司前五大机构投资者持股的比例之和、某一机构投资者持股的最高比例和大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在5%以上)持股的比例之和。(2)机构投资者的独立性:根据Bricklyeta1.(1988),David(1998)基于机构投资者本身性质的异质性,把机构投资者分为压力敏感型和压力不敏感型。其中压力不敏感型被认为是独立的机构投资者。(3)机构持股的时间:根据Bushee(2001)把机构投资者分为短暂型、准指数型和专注型机构投资者。其中短暂型被认为是短线型机构投资者,准指数型和专注型被认为是长线型机构投资者。 14、买入(入场)机构投资者、卖出(出场)机构机构投资者和调整持有的机构投资者 15、BadrinathandSunil(2002)使用了1200家机构投资者在8年中的交易行为为样本,把机构投资者分解成买入(入场)、卖出(出场)和调整持有的机构投资者三种类型,发现入场机构投资者具有明显的惯性交易特征,但出场和调整持有的机构投资者则不是惯性交易者。

在证券市场上,政府监管机构的模式有哪些?

一、集中统一监管模式。在这种模式下,由政府下属的部门,或由直接隶属于立法机关的国家证券监管机构对证券市场进行集中统一监管,而各种自律性组织,如证券交易所、证券行业协会的自律管理起协助作用。证券市场监管手段:法律手段、经济手段、行政手段证券市场监管重点:对发行上市的监管、对交易市场的监管、对证券经营机构的监管。二、自律监管模式。

证券市场的自律管理知识讲解

2017年证券市场的自律管理知识讲解   证券业协会是证券业的自律性组织,是社会团体法人。中国证券业协会正式成立于1991年8月28日,是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由经营证券业务的金融机构自愿组成的行业性自律组织。那么,下文是由我为大家整理的证券市场的自律管理知识讲解,欢迎大家阅读浏览。    一、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管理   我国《证券法》第102条规定:“证券交易所是为证券集中交易提供场所和设施,组织和监督证券交易,实行自律管理的法人。”   (一)证券交易所的主要职能   1.为组织公平的集中交易提供保障。   2.提供场所和设施。   3.公布证券交易即时行隋,并按交易日制作证券市场行情表,予以公布。   4.依照证券法律、行政法规制定上市规则、交易规则、会员管理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则,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5.对证券交易实行实时监控,并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对异常的交易情况提出报告。   6.对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入披露信息进行监督,督促其依法及时、准确地披露信息。   7.因突发事件而影响证券交易的正常进行时,证券交易所可以采取技术性停牌的措施;因不可抗力的突发性事件或者为维护证券交易的正常秩序,证券交易所可以决定临时停市等。   (二)证券交易所的一线监管权力   证券交易所作为一线监管者,修订后的《证券法》在保留证券交易所的上述职能之外,还授予证券交易所以下监管权力:   1.根据需要对出现重大异常交易情况的证券账户限制交易,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2.对证券(包括股票和公司债券)的上市交易申请行使审核权。   3.上市公司出现法定情形时,就暂停或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行使决定权。   4.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后,公司出现法定情形时,就暂停或终止其公司债券   上市交易行使决定权。当事人对证券交易所作出的不予上市、暂停上市、终止上市决定不服的,我国《证券法》第62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向证券交易所设立的复核机构申请复核”。   (三)对证券交易活动的管理   1.制定和公布相应的交易规则。   2.制定和公布相应的业务规则。   3.及时公布证券行情。   4.对于上市的证券,证券交易所有权依照有关规定,暂停或者恢复其交易。   中国证监会也有权要求证券交易所暂停或者恢复上市证券的交易。证券交易所应当建立市场准人制度,并根据证券法规的规定或者中国证监会的要求,限制或者禁止特定证券投资者的证券交易行为。除此之外,证券交易所不得限制或者禁止证券投资者的证券买卖行为。   5.《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要求,证券交易所应当建立符合证券市场监管和实时监控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并设立负责证券市场监管工作的专门机构。   (四)对证券交易所会员的管理   1.会员的资格管理。   2.会员交易席位管理。   3.对会员自营业务和经营业务的管理。   4.对会员财务状况内控制度的检查。   (五)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的管理   1.制定具体的上市规则。   2.证券交易所应当与上市公司订立上市协议,以确定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同时,应当建立上市推荐人制度,保证上市公司符合上市要求。证券交易所应当监督上市推荐人切实履行业务规则中规定的相关职责。   3.监督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行为。暂停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并要求上市公司立即公布有关信息:该公司的股票交易发生异常波动;有投资者发出收购该公司股票的公开要约;上市公司依据上市协议提出停牌申请;中国证监会依法作出暂停股票交易的决定时以及证券交易所认为必要时。   4.证券交易所应当设立上市公司股东持股情况的档案资料,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对股东持股数量及其买卖行为的限制规定,对上市公司股东在交易过程中的持股变动情况进行即时统计和监督。    二、中国证券业协会的自律管理   证券业协会是证券业的自律性组织,是社会团体法人。中国证券业协会正式成立于1991年8月28日,是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由经营证券业务的金融机构自愿组成的行业性自律组织。   (一)中国证券业协会职责   根据我国《证券法》,中国证券业协会履行下列职责:   1.教育和组织会员遵守证券法律、行政法规。   2.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反映会员的建议和要求。   3.收集整理证券信息,为会员提供服务。   4.制定会员应遵守的规则,组织会员单位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开展会员间的业务交流。   5.对会员之间、会员与客户之间发生的证券业务纠纷进行调解。   6.组织会员就证券业的发展、运作及有关内容进行研究。   7.监督、检查会员行为,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券业协会章程的,按照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二)中国证券业协会自律管理职能   1.对会员单位的自律管理   (1)规范业务,制定业务指引。   (2)规范发展,促进行业创新,增强行业竞争力。   (3)制定行业公约,促进公平竞争。   2.对从业人员的自律管理   (1)从业人员的资格管理。   (2)后续职业培训。   (3)制定从业人员的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   (4)从业人员诚信信息管理。   例8_7(2012年3月考题·多选题)   证券业协会的自律管理体现在保护行业共同利益、促进行业共同发展方面,具体表现为()。   A.从业人员的资格管理与后续职业培训   B.制定从业人员的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   C.为特殊岗位的从业人员提供专业的资质测试和相关的后续职业培训   D.制定证券业行为准则和法规   【参考答案】ABC   【解析】对从业人员的自律管理。具体包括从业人员的资格管理与后续职业培训、为特殊岗位的从业人员提供专业的资质测试和相关的后续职业培训、制定从业人员的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从业人员诚信信息管理。   3.代办股份转让系统。   例8-8(2012年3月考题·判断题)   证券业协会的设立是为了加强证券业之间的联系、协调、合作和自我控制,以利于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 )   【参考答案】√   【解析】证券业协会的设立是为了加强证券业之间的联系、协调、合作和自我控制,以利于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   (三)证券业从业人员的资格管理   2002年12月16日,中国证监会公布《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格管理办法》),自2003年2月1日起实施。   1.证券业从业人员的范围   根据《资格管理办法》,证券业从业人员包括:   (1)证券公司中从事证券自营、证券经纪、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投资咨询、证券投资管理等业务的专业人员,包括相关业务部门的管理人员。   (2)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机构中从事基金销售、研究分析、投资管理、交易、监察稽核等业务的专业人员,包括相关业务部门的管理人员;基金销售机构中从事基金宣传、推销、咨询等业务的专业人员,包括相关业务部门的管理人员。   (3)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中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专业人员及其管理人员。   (4)证券资信评估机构中从事证券资信评估业务的专业人员及其管理人员。   (5)中国证监会规定需要取得从业资格和执业证书的其他人员。   2.从业资格的取得和执业证书   中国证券业协会负责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执业证书发放以及执业注册登记等工作。中国证监会对中国证券业协会有关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的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凡年满18周岁,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均可参加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从业资格不实行专业分类考试。资格考试内容包括一门基础性科目和一门专业性科目。通过了有关资格考试即取得相关从业资格。   取得从业资格的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通过证券经营机构申请统一的执业证书:   (1)已被机构聘用。   (2)最近3年未受过刑事处罚。   (3)不存在我国《证券法》第一百三十二条规定的情形。   (4)未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证券市场禁入者,或者已过禁入期的。   (5)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6)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3.执业管理   中国证券业协会应当建立从业人员资格管理数据库,进行资格公示和执业注册登记管理。取得执业证书的人员,经证券经营机构委派,可以代表被聘用的证券经营机构对外开展本机构经营的证券业务,证券经营机构不得聘用未取得执业证书的人员对外开展证券业务。   取得执业证书的从业人员变更聘用机构的,新聘用机构应当在上述情形发生后10日内向中国证券业协会报告,由中国证券业协会变更该人员执业注册登记。   4.相关处罚:   (1)参加资格考试的人员,违反考场规则,扰乱考场秩序的,在两年内不得参加资格考试。   (2)取得从业资格的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执业证书的,不予颁发执业证书;已颁发执业证书的,由中国证券业协会注销其执业证书。   (3)证券经营机构在办理执业证书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故意刁难有关当事人的,或者不按规定履行报告义务的,由中国证券业协会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由中国证券业协会对证券经营机构及其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由中国证监会单处或者并处警告、3万元以下罚款。   (4)证券经营机构聘用未取得执业证书的人员对外开展证券业务的,由中国证券业协会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由中国证监会单处或者并处警告、3万元以下罚款。   (5)从业人员拒绝中国证券业协会调查或者检查的,或者所聘用机构拒绝配合调查的,由中国证券业协会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由中国证监会给予从业人员暂停执业3至12个月,或者吊销其执业证书的处罚;对机构单处或者并处警告、3万元以下罚款。   (6)被中国证监会依法吊销执业证书或者因违反《资格管理办法》被中国证券业协会注销执业证书的人员,中国证券业协会可在3年内不受理其执业证书申请。   (7)中国证券业协会工作人员不按《资格管理办法》规定履行职责,玩忽职守或者故意刁难有关当事人的,中国证券业协会应当给予纪律处分。   (四)证券业从业人员诚信信息管理   证券业从业人员诚信信息记录的内容包括:基本信息、奖励信息、警示信息、处罚处分信息。    三、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自律管理   (一)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设立条件   设立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具体而言,设立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第一,自有资金不少于人民币2亿元。   第二,具有证券登记、存管和结算服务所必须的场所和设施。   第三,主要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必须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第四,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名称中应当标明“证券登记结算”字样。证券登记结算采取全国集中统一的运营方式,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章程、业务规则应当依法制定,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例8-9(2012年3月考题·判断题)   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名称中应当标明“证券登记结算”字样。( )   【参考答案】√   【解析】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名称中应当标明“证券登记结算”字样。   证券登记结算采取全国集中统一的运营方式,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章程、业务规则应当依法制定,并须经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二)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职能   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依据《证券法》履行以下职能:   1.证券账户、结算账户的设立和管理。投资者在从事证券交易之前,必须向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提交有关开户资料,开立证券账户后,才可以从事证券交易。   2.证券的存管和过户。在无纸化交易模式下,投资者持有的证券必须集中存人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以电子数据划转方式完成证券过户行为。   3.证券持有人名册登记及权益登记。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根据与发行人签订的协议,为证券发行人提供证券持有人名册登记服务,准确记载证券持有人的必要信息。   4.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交易的清算、交收及相关管理。证券的清算和交收统称为证券结算,包括证券结算和资金结算。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的清算和交收由证券登记结算公司集中完成,主要模式为: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作为中央对手方,与证券公司之间完成证券和资金的净额结算。   5.受发行人委托派发证券权益。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可以根据发行人的委托向证券持有人派发证券权益,如派发红股、股息和利息等。   6.办理与上述业务有关的查询、信息、咨询和培训服务。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按照有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主体办理相关业务的查询。   7.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如为证券持有人代理投票服务等。   例8—10(2012年3月考题·判断题)   为证券持有人代理投票服务,也属于登记结算公司的职能范围。( )   【参考答案】√   【解析】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依据《证券法》应履行证券账户、结算账户的设立和管理的职能;证券的存管和过户的职能;证券持有人名册登记及权益登记的职能;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交易的清算、交收及相关管理的职能;受发行人委托派发证券权益的职能;办理与上述业务有关的查询、信息、咨询和培训服务的职能;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如为证券持有人代理投票服务的职能等。   (三)证券登记结算制度   1.证券实名制。   2.货银对付的交收制度。   3.分级结算制度和结算参与人制度。   4.净额结算制度。   5.结算证券和资金的专用性制度。   例8—11(2012年3月考题·多选题)   属于证券自律管理机构的是( )。   A.证券交易所   B.证券业协会   c.证监会   D.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参考答案】AB   【解析】按照《证券法》的规定,我国的证券自律管理机构是证券交易所、证券业协会。根据《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我国的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实行行业自律管理。    四、证券业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   为规范证券业从业人员执业行为,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按照中纪委关于制定金融行业从业人员行为准则的工作要求和中国证监会的统一部署,《证券业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以下简称《准则》)于2009年1月19日由中国证券业协会正式颁布实施。《准则》是我国证券行业从业人员第一部系统性的自律规则,中国证券业协会将依据该准则对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进行自律管理。   (一)适用对象及自律管理机构   《准则》所称的证券业从业人员(以下简称“从业人员”)是指:   1·证券公司的管理人员、业务人员以及与证券公司签订委托合同的证券经纪人。   2.基金管理公司的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   3·基金托管和销售机构中从事基金托管或销售业务的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   4.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的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   5.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业务的财务顾问机构的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   6.证券市场资信评级机构中从事证券评级业务的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   7.协会规定的其他人员。   《准则》明确规定中国证券业协会是对证券业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进行自律管理的"主体。中国证券业协会的自律管理工作接受中国证监会的指导和监督。   (二)基本准则   1.《准则》第五条规定,从业人员应遵守国家相关法规规范,接受并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与管理,接受并配合中国证券业协会的自律管理,遵守交易所有关规则、所在机构的规章制度以及行业公认的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   2.《准则》第六条规定,从业人员在执业过程中应当维护客户和其他相关方的合法利益,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维护行业声誉。   3.《准则》第七条规定,从业人员在执业过程中应依照相应的业务规范和执业标准为客户提供专业服务,对客户进行证券投资相关教育,正确向客户揭示投资风险。为保证必要的执业能力和专业水平,从业人员应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通过所在机构向中国证券业协会申请执业注册,接受中国证券业协会和所在机构组织的后续职业培训。   4.《准则》第八条规定,从业人员在执业过程中遇到自身利益或相关方利益与客户的利益发生冲突或可能发生冲突时,应及时向所在机构报告;当无法避免时,应确保客户的利益得到公平的对待。   5.《准则》第九条规定,从业人员应保守国家秘密、所在机构的商业秘密、客户的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对在执业过程中所获得的未公开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但国家司法机关和政府监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取证的,或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的除外。从业人员对客户服务结束或者离开所在机构后,仍应按照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承担上述保密义务。   6.《准则》第十条规定,机构或者其管理人员对从业人员发出指令涉嫌违法违规的,从业人员应及时按照所在机构内部程序向高级管理人员或者董事会报告。机构应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处理。   机构未妥善处理的,从业人员应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或者中国证券业协会报告;中国证券业协会对从业人员的报告行为保密。机构或机构相关人员不得对从业人员的上述报告行为打击报复。   (三)禁止行为   1.从业人员一般性禁止行为:   (1)从事或协同他人从事欺诈、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等非法活动。   (2)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投资者的信息。   (3)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所在机构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4)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有利益冲突的业务。   (5)贬损同行或以其他不正当竞争手段争揽业务。   (6)接受利益相关方的贿赂或对其进行了贿赂。   (7)买卖法律明文禁止买卖的证券。   (8)违规向客户作出投资不受损失或保证最低收益的承诺。   (9)隐匿、伪造、篡改或者毁损交易记录。   (10)泄露客户资料。   (11)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业协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准则》所规定的从业人员一般性的禁止行为,主要以《证券法》第三章第四节为依据。   2.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特定禁止行为:   (1)代理买卖或承销法律规定不得买卖或承销的证券。   (2)违规向客户提供资金或有价证券。   (3)侵占挪用客户资产或擅自变更委托投资范围。   (4)在经纪业务中接受客户的全权委托。   (5)对外透露自营买卖信息,将自营买卖的证券推荐给客户,或诱导客户买卖该种证券。   (6)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业协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和销售机构的从业人员特定禁止行为:   (1)违反有关信息披露规则,私自泄漏基金的证券买卖信息。   (2)在不同基金资产之间、基金资产和其他受托资产之间进行利益输送。   (3)利用基金的相关信息为本人或者他人牟取私利。   (4)挪用基金投资者的交易资金和基金份额。   (5)在基金销售过程中误导客户。   (6)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业协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4.证券投资咨询机构、财务顾问机构、证券资信评级机构的从业人员特定禁止行为:   (1)接受他人委托从事证券投资。   (2)与委托人约定分享证券投资收益,分担证券投资损失,或者向委托人承诺证券投资收益。   (3)依据虚假信息、内幕信息或者市场传言撰写和发布分析报告或评级报告。   (4)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业协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四)监督及惩戒   1.《准则》第十五条规定,机构应根据《准则》制定相应的人员管理、培训和执业监督制度,管理本机构从业人员,督促从业人员依法合规执业。   该条明确了机构对从业人员的管理责任,并将其管理责任从资格管理扩展到了执业行为管理,强化了其管理责任,这对于构建包括行政监管机关、自律管理组织和机构在内的从业人员三级管理体系具有重要的意义。   2.《准则》第十六条规定,中国证券业协会对机构执行《准则》的情况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检查。从业人员及其所在机构应配合中国证券业协会检查工作。   该条规定了中国证券业协会的检查职能,《准则》将中国证券业协会的检查范围扩大到了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不再限于资格方面。   3.《准则》第十七条规定,中国证券业协会自律监察专业委员会按照有关规定对机构和从业人员进行纪律惩戒。机构和从业人员对纪律惩戒不服的,可向中国证券业协会申请复议。   4.《准则》第十八条规定,从业人员违反《准则》的,中国证券业协会应进行调查,视情节轻重采取纪律惩戒措施,并将纪律惩戒信息记人中国证券业协会从业人员诚信信息系统。从业人员涉嫌违法违规,需要给予行政处罚或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的,移交中国证监会处理。   5.《准则》第十九条规定,从业人员违反《准则》,情节轻微,且没有造成不良后果的,中国证券业协会可酌情免除纪律惩戒,但应责成从业人员所在机构予以批评教育。   6.《准则》第二十条规定,从业人员受到所在机构处分,或者因违法违规被国家有关部门依法查处的,机构应在作出处分决定、知悉该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被查处事项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券业协会报告。中国证券业协会将有关信息记人从业人员诚信信息系统。 ;

2015证券从业资格《基础知识》解读:证券市场概述

第一节 证券与证券市场   证券是指各类记载并代表一定权利的法律凭证,它用以证明持有人有权依其所持凭证记载的内容而取得应有的权益。可以采取纸面形式或证券监管机构规定的其他形式。   命题点一有价证券   (一)有价证券的定义   有价证券是指标有票面金额,用于证明持有人或该证券指定的特定主体对特定财产拥有所有权或债权的凭证。   (1)证券本身没有价值,但由于它代表着一定量的财产权利,持有人可凭该证券直接取得一定量的商品、货币,或是取得利息、股息等收入。   (2)证券可以在证券市场上买卖和流通,客观上具有交易价格。   有价证券是虚拟资本的一种形式。所谓虚拟资本,是指以有价证券形式存在,并能给持有者带来一定收益的资本。虚拟资本是相对独立于实际资本的一种资本存在形式。通常,虚拟资本的价格总额并不等于所代表的真实资本的账面价格,甚至与真实资本的重置价格也不一定相等,其变化并不完全反映实际资本额的变化。   (二)有价证券的分类   广义的有价证券包括商品证券、货币证券、资本证券;狭义的有价证券是指资本证券。商品证券是证明持有人拥有商品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凭证。属于商品证券的有提货单、运货单、仓库栈单等。   货币证券是指本身能使持有人或第三者取得货币索取权的有价证券。货币证券主要包括两大类:一类是商业证券,主要是商业汇票和商业本票;另一类是银行证券,主要是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和支票。   资本证券是指由金融投资或与金融投资有直接联系的活动而产生的证券。持有人有一定的收入请求权。资本证券是有价证券的主要形式。   有价证券桉不同标准分类:   1.摇发行主体不同   政府证券(中央政府债券、地方政府债券、政府机构债券)、金融证券和公司证券。政府证券是指由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发行的债券。中央政府债券也被称为国债,通常由一国财政部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由地方政府发行,以地方税或其他收入偿还。政府机构证券是经批准的政府机构发行的证券,我国不允许政府机构发行债券。公司证券是公司为筹措资金而发行的有价证券,公司证券的范围比较广泛,有股票、公司债券及商业票据等。此外,在公司债券中,通常将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发行的证券成为“金融证券”,其中金融债券尤为常见。   2.依照是否在证券交易所挂牌支易   上市证券:是指经证券主管机关核准发行,并经证券交易所依法审核同意,允许在证券交易所内公开买卖的证券。   非上市证券:是指未申请上市或不符合证券交易所上市条件的证券。非上市证券不允许在证券交易所内交易,但可以在其他证券交易市场交易。凭证式国债和普通开放式基金份额属于非上市证券。   3.募集方式   公募证券是指发行人向不特定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的证券,审核较严格并采取公示制度。   私募证券是指向少数特定的投资者发行的证券,其审查条件相对宽松,投资者也较少,不采取公示制度。   4.按证券所代表的权利性质   按证券所代表的权利性质,分为股票、债券和其他证券。   股票和债券是证券市场两个最基本和最主要的品种。   (三)有价证券的特征   1.收益性   收益性是指持有证券本身D-j-以获得一定数额的收益,这是投资者转让资本使用权的回报。   2.流动住   证券具有极高的流动性必须满足三个条件:很容易变现、变现的交易成本极小、本金保持相对稳定。   3.风险性   风险性是指实际收益与预期收益的背离,或者说是收益的不确定性。从整体上说,证券的风险与其收益成正比。   4.期限住   债券一般有明确的还本付息期限。股票一般没有期限性,可以视为无期证券。   命题点二证券市场   证券市场的定义:有价证券发行和交易的场所。   (一)证券市场的特征   价值直接交换的场所——有价证券是价值的一种直接表现形式。   财产权利直接交换的场所——有价证券是财产权利的直接代表。   风险直接交换的场所——转移的不仅是收益权,同时也包含风险。   (二)证券市场的结构   1.层次结构   按证券进入市场的顺序而形成的结构关系划分,证券市场的构成可分为发行市场和交易市场。证券发行市场又称“一级市场”或“初级市场”。证券交易市场又称“二级市场”或“次级市场”。   证券发行市场和流通市场的关系:   证券发行市场和流通市场相互依存、相互制约。证券发行市场是流通市场的基础和前提。流通市场是证券得以持续扩大发行的必要条件。此外,流通市场的交易价格制约和影响着证券的发行价格,是证券发行时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   证券市场的层次性还体现为区域分布、覆盖公司类型、上市交易制度以及监管要求的多样性。根据所服务和覆盖的上市公司类型,可分为全球性市场、全国性市场、区域性市场等类型;根据上市公司规模、监管要求等差异,可分为主板市场、二板市场(创业板或高新企业板);根据交易方式,可以分为集中交易市场、柜台市场等。   2.品种结构   这是依据有价证券的品种而形成,分为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基金市场和衍生品市场。   3.交易场所结构   按交易活动是否在固定场所进行,证券市场可分为有形市场和无形市场。有形市场称作“场内市场”,是指有固定场所的证券交易所市场。有形市场的诞生是证券市场走向集中化的重要标志之一。无形市场又称为“场外市场”,是指没有固定交易场所的市场。目前场内市场与场外市场之间的截然划分已经不复存在,出现了多层次的证券市场结构。   (三)证券市场的基本功能   证券市场被称为国民经济的“晴雨表”,具有筹资一投资功能、定价功能和资本配置功能。   (1)筹资——投资功能:筹资和投资是证券市场基本功能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忽视其中任何一个方面都会导致市场的严重缺陷。   (2)定价功能:证券的价格是证券市场上证券供求双方共同作用的结果。   (3)资本配置功能:这是指通过证券价格引导资本的流动从而实现资本的合理配置的功能。   第二节 证券市场的参与者   命题点一 证券发行人   (一)公司(企业)   企业的组织形式可分为独资制、合伙制和公司制。现代股份制公司主要采取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两种形式。其中,只有股份有限公司才能发行股票。   (二)政府和政府机构   随着国家干预经济理论的兴起,政府(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直属机构已成为证券发行的重要主体之一,但政府发行证券的品种仅限于债券。   通常情况下,中央政府债券不存在违约风险,因此,这类证券被视为“无风险证券”,相对应的证券收益率被称为“无风险利率”,是金融市场上最重要的价格指标。   中央银行作为证券发行主体,主要涉及两类证券:第一类是中央银行股票;第二类是中央银行出于调控货币供给量目的而发行的特殊债券。中国人民银行从2003年起发行中央银行票据。   命题点二证券投资人   (一)机构投资者   1.政府机构:政府债券.舍融债券   作为政府机构,参与证券投资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调剂资金余缺和进行宏观调控。中央银行以公开市场操作作为政策手段,通过买卖政府债券或金融债券,影响货币供应量进行宏观调控。   我国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其授权部门持有国有股,履行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和通过国家控股、参股来支配更多社会资源的职责。   从各国的具体实践看,出于维护金融稳定的需要,政府还可成立或指定专门机构参与证券市场交易,减少非理性的市场震荡。   2.金融机构   (1)证券经营机构。   (2)银行业金融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可用自有资金买卖政府债券和金融债券。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规定,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可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买卖股票以外的其他外币有价证券。银行业金融机构因处置贷款质押资产而被动持有的股票,只能单向卖出。《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商业银行可以向个人客户提供综合理财服务,向特定目标客户群销售理财计划,接受客户的委托和授权,按照与客户事先约定的投资计划和方式进行投资和资产管理。   (3)保险经营机构。《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从事保险资金运用的比例要求。   (4)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   QFII制度是一国(地区)在货币没有实现完全可自由兑换、资本项目尚未完全开放的情况下,有限度地引进外资、开放资本市场的一项过渡性的制度。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境内股票投资,应当遵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持股比例限制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单个境外投资者通过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持有一家上市公司股票的,持股比例不得超过该公司股份总数的10%;所有境外投资者对单个上市公司A股的持股比例总和,不超过该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20%。同时,境外投资者根据《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的,其战略投资的持股不受上述比例限制。   (5)主权财富基金。中国投资责任公司被视为中国主权财富基金的发端。   (6)其他金融机构,包括信托投资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目前尚未批准金融租赁公司从事证券投资业务。   3.企业和事业法人   我国现行的规定是,各类企业可参与股票配售,也可投资于股票二级市场;事业法人可用自有资金和有权自行支配的预算外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4.各类基金   证券投资基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和社会公益基金。   (1)证券投资基金。公开发售基金份额筹集资金,是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托管人托管,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以资产组合方式进行证券投资活动的基金。   (2)社保基金。在大多数国家,社保基金分为两个层次:其一是国家以社会保障税等形式征收的全国性社会保障基金;其二是由企业定期向员工支付并委托基金公司管理的企业年金。   在我国,社保基金也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社会保障基金。另一部分是社会保险基金。社保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银行存款、国债、证券投资基金、股票、信用等级在投资级以上的企业债、金融债等有价证券。   (3)企业年金。按照中国现行法规,企业年金可由年金受托人或受托人指定的专业投资机构进行投资。   (4)社会公益基金。   (二)个人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是指从事证券投资的社会自然人,他们是证券市场最广泛的投资者。   (三)投资者的风险特性与投资适当性   不同的投资者对风险的态度各不相同,理论上可以将其区分为风险偏好型、风险中立型和风险回避型三种类型。实践中,金融机构通常采用客户调查问卷、产品风险评估与充分披露等方法,根据客户分级和资产分级匹配原则,避免误导投资者和错误销售。   投资适当性的要求就是“适合的投资者购买恰当的产品”。   命题点三 证券市场中介机构   (一)证券公司   证券公司又称证券商,是指依照《公司法》《证券法》规定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经营证券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公司的主要业务:   (1)证券经纪;   (2)证券投资咨询;   (3)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4)证券承销与保荐;   (5)证券自营:   (6)证券资产管理:   (7)其他证券业务。   证券公司经营上述第(1)项至第(3)项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经营第(4)项至第(7)项业务之一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亿元;经营第(4)项至第(7)项业务中两项以上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亿元。其注册资金必须是实缴资金。   (二)证券服务机构   证券投资咨询机构、财务顾问机构、资信评级机构、资产评估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   命题点四 自律性组织   (一)证券交易所   在我国有4个: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香港证券交易所和台湾证券交易所。   (二)证券业协会   中国证券业协会是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由经营证券业务的金融机构自愿组成的行业性自律组织,是社会团体法人。中国证券业协会采取会员制的组织形式,协会的权力机构为全体会员组成的会员大会。中国证券业协会的自律管理体现在保护行业共同利益、促进行业共同发展方面,具体表现为:对会员单位的自律管理、对从业人员的自律管理和对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自律管理。   (三)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是为证券交易提供集中的登记、存管与结算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我国的证券登记结算结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命题点五 证券监管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  第三节 证券市场的产生与发展   命题点一 证券市场的产生   (1)社会化大生产和商品经济的发展,客观上需要新的筹集资金手段。自身积累、银行借款不能满足巨额资金需求。   (2)股份制的发展:股份公司的建立、公司股票和债券的发行,为证券市场产生和发展提供了现实基础和客观要求。企业组织结构的变化,出现了通过发行股票和债券筹集资金的市场。   (3)信用制度的发展:证券市场的产生成为必然。信用工具一般有流通变现的要求,要求有流通市场。   命题点二 证券市场的发展阶段   (一)萌芽阶段   1602年,世界上第一个股票交易所在荷兰的阿姆斯特丹成立。   1698年,柴思胡同——乔纳森咖啡馆,因众多经纪人在此交易而闻名。   1773年,英国第一家证券交易所在该咖啡馆(乔纳森咖啡馆)成立;1802年获得英国政府批准。   1790年,美国第一个证券交易所在费城成立。   1792年5月17日,华尔街梧桐树协定,订立最低佣金标准以及其他交易条款。   1793年,汤迪咖啡馆在纽约从事证券交易;1817年更名为纽约证券交易会,1863年更名为纽约证券交易所;纽约证券交易所在独立战争之前主要从事政府债券交易,之后股票交易盛行。   (二)初步发展   股份公司数量大增(1911—1920年英国64000家,1921—1930年86000家);至此90%的资本处于股份公司的控制之下;1921—1930年全世界共发行有价证券6000亿法郎。   (三)停滞阶段   1929—1933年全球经济危机。   (四)恢复阶段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一20世纪60年代。   (五)加速发展阶段   20世纪70年代以来。重要标志是反映证券市场容量的重要指标——证券化率(证券市值/GDP)的提高。   命题点三国际证券市场发展现状与趋势   (一)证券市场一体化   从证券发行人或筹资者层面看;从投资者层面看;从市场组织结构层面看;从证券市场运行层面看。   (二)投资者法人化   证券投资者法人化是指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法人证券投资的比重日益上升,从过去主要是金融机构,扩大到各个行业,很多企业都设立了证券部或投资部。   (三)金融创新深化   在场外市场中以各类奇异型期权为代表的非标准交易大量涌现,成为风险管理的利器。   (四)金融机构混业化   1999年11月4日,美国国会通过《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废除了1933年经济危机时代制定的《格拉斯一斯蒂格尔法案》,取消了银行、证券、保险公司相互渗透业务的障碍,标志着金融业分业经营制度的终结。   (五)交易所重组与公司化   2000年,阿姆斯特丹交易所、布鲁塞尔交易所、巴黎交易所签署协议,合并为泛欧交易所:2002年又先后合并伦敦国际金融期货交易所(1IFFE)和葡萄牙交易所(BV1P)。   1993年斯德哥尔摩证券交易所最先挂牌上市。   (六)证券市场网络化(略)   (七)金融风险复杂化   20世纪90年代是国际金融风险频繁发生的时期,这一时期曾发生的主要金融风险有:1992年,发生英镑危机,导致英国英镑和意大利里拉退出欧洲汇率机制;1993年,日本泡沫经济破灭,将日本经济拖入漫长的衰退期;1994年,发生墨西哥金融危机,墨西哥政府被迫宣布货币贬值,结果引起更大规模的资本外逃以及拉丁美洲地区金融市场的连锁反应;1995年,发生巴林银行事件,导致这家有223年历史的英国老字号投资银行进入清算状态,最终被荷兰国际收购;1997年7月,爆发东南亚危机,由泰铢贬值、泰国政府放弃实行多年的固定汇率开始,最后演变成一场严重的地区性经济危机;1997~1998年,日本许多大型金融机构宣布破产,巨额坏账拖累日本金融和经济;1998年8月,俄罗斯发生债务危机,引起国际金融市场的恐慌;1998年8月,为应对国际投机者的攻击,中国香港金融管理局毅然采取不寻常的入市干预办法,成功维持了港币和恒生指数的稳定;1998年8月,美国一家大型对冲基金长期资本管理公司因在国际债券期货市场上投机失败而濒临倒闭:1999年年初,巴西爆发金融动荡,汇市、股市双双暴跌,最后由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出面组织援助。   (八)金融监管合作化   次贷危机带来的影响:金融机构去杠杆化、金融监管改革、国际金融合作的进一步加强。   命题点四 中国证券市场发展史简述   (一)1日中国证券市场   ·最早的证券交易机构:由上海外商经纪人组织的“上海股份公所”和“上海众业公所”,交易对象为外国企业股票和债券。   ·最早的股份制企业:1872年设立的轮船招商局。   ·1914年北洋政府颁布《证券交易所法》,推动证券交易所的建立。   ·1917年北洋政府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开设证券经营业务。   ·中国人自己创办的第一家证券交易所:1918年夏天成立的北平证券交易所。   ·当时规模的交易所:1920年上海证券物品交易所。   ·此后,相继出现上海华商证券交易所、青岛市物品证券交易所、天津市企业交易所等。   (二)新中国的证券市场   第一阶段:新中国资本市场的萌生(1978-1992)   ·1981年7月,我国改革传统“既无外债,又无内债”的计划经济思想,重启国债发行。   ·1987年9月,中国第一家专业证券公司——深圳特区证券公司成立。   ·1990年12月19日和1991年7月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先后正式营业。   ·1990年10月,郑州粮食批发市场开业并引入期货交易机制,成为新中国期货交易的实质性发端。   ·1992年10月,深圳有色金属交易所推出了中国第一个标准化期货合约——特级铝期货标准合同,实现了由远期合同向期货交易的过渡。   ·1993年,股票发行试点正式由上海、深圳推广至全国,打开了资本市场进一步发展的空间。   第二阶段:全国性资本市场的形成和初步发展(1993—1998)   ·1992年10月,国务院证券管理委员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   ·1997年11月,中国金融体系进一步确定了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原则。   ·1998年4月,国务院证券委撤销,中国证监会成为全国证券期货市场的监管部门,建立了集中统一的证券期货市场监管体制。   第三阶段:资本市场的进一步规范和发展(1999至今)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于1998年12月颁布并于1999年7月实施,是中国第一部规范证券发行与交易行为的法律,并由此确认了资本市场的法律地位。   ·2001年12月,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中国经济走向全面开放,金融改革不断深化,资本市场的深度和广度日益扩大。   ·从2001年开始,市场步入持续四年的调整阶段:股票指数大幅下挫;新股发行和上市公司再融资难度加大、周期变长;证券公司遇到了严重的经营困难,到2005年全行业连续四年总体亏损。   这些问题产生的根源在于,中国资本市场是在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由试点开始而逐步发展起来的新兴市场,早期制度设计有很多局限,改革措施不配套。一些在市场发展初期并不突出的问题,随着市场的发展壮大,逐步演变成市场进一步发展的障碍,包括上市公司改制不彻底、治理结构不完善;证券公司实力较弱、运作不规范;机构投资者规模小、类型少:市场产品结构不合理,缺乏适合大型资金投资的优质蓝筹股、固定收益类产品和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制度单一,缺乏有利于机构投资者避险的交易制度等。   ·2009年10月23日,创业板正式启动。2009年年末,中国证监会又适时启动了以沪深300股指期货和融资融券制度为代表的重大创新,对中国证券市场的完善和发展具有深远影响。   命题点五 《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务院于2004年1月31日发布《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将发展中国资本市场提升到国家战略任务的高度,提出了九个方面的纲领性意见,为资本市场的进一步改革与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1)充分认识大力发展资本市场的重要意义。   (2)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任务。   (3)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促进资本市场稳定发展。   (4)健全资本市场体系,丰富证券投资品种。   (5)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推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6)促进资本市场中介服务机构规范发展,提高执业水平。   (7)加强法制和诚信建设,提高资本市场监管水平。   (8)加强协调配合,防范和化解市场风险。   (9)认真总结经验,积极稳妥地推进对外开放。   命颢点六 中国证券市场的对外开放   (一)在国际资本市场募集资金   我国股票市场融资国际化是以B股、H股、N股等股权融资作为突破口的。我国自1992年起开始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自1993年开始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N股等)。   在利用股票市场筹资的同时,我国也越来越重视国际债券市场筹借中长期建设资金,1982年1月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在日本债券市场发行100亿日元的私募债券,这是我国国内机构首次在境外发行外币债券。   (二)开放国内资本市场   根据我国政府对WTO的,我国证券业在5年过渡期对外开放的内容主要包括:   (1)外国证券机构可以(不通过中方中介)直接从事8股交易。   (2)外国证券机构驻华代表处可以成为所有中国证券交易所的特别会员。   (3)允许外国机构设立合营公司,从事国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外资比例不超过33%;加入后3年内,外资比例不超过49%。   (4)加入后3年内,允许外国证券公司设立合营公司,外资比例不超过1/3。合营公司可以(不通过中方中介)从事A股的承销,从事B股和H股、政府和公司债券的承销和交易,以及发起设立基金。   (5)允许合资券商开展咨询服务及其他辅助性金融服务,包括信用查询与分析,投资与有价证券研究与咨询,公开收购及公司重组等;对所有新批准的证券业务给予国民待遇,允许在国内设立分支机构。   (三)有条件地开放境内企业和个人投资境外资本市场   企业: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   个人:2007年8月,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复同意天津滨海新区进行境内个人直接投资境外证券市场的试点,标志着资本项下外汇管制开始松动,个人投资者有望在未来从事海外直接投资。   (四)对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开放   从2004年1月1日起,香港、澳门已获得当地从业资格的专业人员在内地申请证券从业资格,只需通过内地法律法规培训和考试,无需通过专业知识考试;从2006年1月1日起,允许内地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根据相关要求在香港设立分支机构;从2008年1月1日起,允许符合条件的内地基金管理公司在香港设立分支机构,经营有关业务。   截至2011年年底,分别有20家内地证券公司、15家内地基金公司、6家内地期货公司获准在香港设立分支机构。此外,由于香港允许金融机构实行混业经营,有9家中资银行也在香港设立了证券公司。

证券市场基础知识的目录

第一章 证券市场概述第一节 证券与证券市场第二节 证券市场参与者第三节 证券市场的产生与发展第二章 股票第一节 股票的特征与类型第二节 股票的价值与价格第三节 普通股票与优先股票第四节 我国的股票类型第三章 债券第一节 债券的特征与类型第二节 政府债券第三节 金融债券与公司债券第四节 国际债券第四章 证券投资基金第一节 证券投资基金概述第二节 证券投资基金当事人第三节 证券投资基金的费用与资产估值第四节 证券投资基金的收入、风险与信息披露第五节 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第五章 金融衍生工具第一节 金融衍生工具概述第二节 金融远期、期货与互换第三节 金融期权与期权类金融衍生产品第四节 其他金融衍生工具简介第六章 证券市场运行第一节 发行市场和交易市场第二节 证券价格指数第三节 证券投资的收益与风险第七章 证券中介机构第一节 证券公司概述第一节 证券公司的主要业务第二节 证券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第三节 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第四节 证券服务机构第八章 证券市场法律制度与监督管理第一节 证券市场法律、法规概述第二节 证券市场的行政监管第三节 证券市场的自律管理

证券市场基础知识具体有哪些?

同学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1.集合理财、专业管理:基金将众多投资者的资金集中起来,委托基金管理人进行共同投资,表现出一种集合理财的特点。  2.组合投资、分散风险:为降低投资风险,一些国家的法律法规通常规定基金必须以组合投资的方式进行基金的投资运作,从而使“组合投资、分散风险”成为基金的一大特色。  3.利益共享、风险共担:证券投资基金实行“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您解决问题,如您满意,请采纳为最佳答案哟。  再次感谢您的提问,更多财会问题欢迎提交给高顿企业知道。高顿祝您生活愉快!

2015年11月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只通过证券市场基础知识,明年考什么算通过资格,还是明年从新考。

2015年11月通过了考试,不在证券公司上班不申请证书,成绩多长时间有效?

证券市场基础知识的图书目录

第一章 证券市场概述第一节 证券与证券市场/1第二节 证券市场参与者/7第三节 证券市场的产生与发展/17第二章 股票第一节 股票的特征与类型/42第二节 股票的价值与价格/53第三节 普通股票与优先股票/64第四节 我国的股票类型/70第三章 债券第一节 债券的特征与类型/77第二节 政府债券/85第三节 金融债券与公司债券/95第四节 国际债券/109第四章 证券投资基金第一节 证券投资基金概述/116第二节 证券投资基金当事人/128第三节 证券投资基金的费用与资产估值/135第四节 证券投资基金的收入、风险与信息披露/138第五节 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141第五章金融衍生工具第一节 金融衍生工具概述/144第二节 金融远期、期货与互换/152第三节 金融期权与期权类金融衍生产品/171第四节 其他衍生工具简介/181第六章 证券市场运行第一节证券发行市场/197第二节证券交易市场/212第三节 证券价格指数/238第四节 证券投资的收益与风险/257第七章证券中介机构第一节 证券公司概述/271第二节 证券公司的主要业务/281第三节 证券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296第四节证券服务机构/310第八章 证券市场法律制度与监督管理第一节 证券市场法律、法规概述/319第二节 证券市场的行政监管/344第三节 证券市场的自律管理/366后记

证券市场的构成要素

证券市场参与者、证券市场交易工具和证券交易场

证券市场的构成要素有哪些

证券市场的构成要素主要包括证券市场参与者、证券市场交易工具和证券交易场所等三个方面

证券市场法律责任体系包括

证券市场法律责任体系包括内容如下:1、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是证券市场的最基本的法律法规,其中规定了证券发行、交易、投资者保护等方面的基本制度。2、证券交易所规则:中国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等主要证券交易所都制定了一系列证券交易规则,包括交易方式、交易制度、交易时间等具体规定。3、证券监管规定:中国证监会制定了一系列证券监管规定,包括证券发行审核、信息披露、行政处罚等方面的规定。4、证券公司法规:中国证券公司法规主要包括证券公司的组织管理、业务规范、风险控制等方面的规定。5、投资者保护法规:中国制定了一系列投资者保护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6、证券行业自律规定:中国证券业协会制定了一系列行业自律规定,包括证券公司、基金公司、证券投资顾问等行业从业人员的规范行为、行业宣传、行业信息披露等方面的规定。证券市场的基本职能:1、筹资功能:证券市场为资金需求方筹获资金。2、资本定价:证券价格实质上为证券资本价格。3、资本配置:引领资本流动推动资本的有效配置。4、转换功能:上市公司可发行股票并于证券市场交易。5、宏观调控功能:反映社会政治,经济动向。6、分散风险:凭融资将经营风险分散给投资人。

证券市场的参与(微观)主体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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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市场的自律管理机构有哪些

自律监管机构是通过制度公约、章程、准则、细则,对证券市场活动进行自我监管的组织。自律组织一般实行会员制。符合条件的证券经营机构及其它机构,可申请加入自律组织成为其会员。如证券同业公会、证券交易所等。我国的自律性监管机构主要有:中国证券业协会、上海、深圳两家证券交易所。应答时间:2021-05-10,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平安银行我知道]想要知道更多?快来看“平安银行我知道”吧~ https://b.pingan.com.cn/paim/iknow/index.html

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促进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规范发展,提高证券市场的效率和透明度,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依据《证券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资信评级机构从事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以下简称证券评级业务),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请取得证券评级业务许可。未取得中国证监会的证券评级业务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证券评级业务。  本办法所称证券评级业务,是指对下列评级对象开展资信评级服务:  (一)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发行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以及其他固定收益或者债务型结构性融资证券;  (二)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以及其他固定收益或者债务型结构性融资证券,国债除外;  (三)本款第(一)项和第(二)项规定的证券的发行人、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四)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评级对象。第三条 取得中国证监会证券评级业务许可的资信评级机构(以下简称证券评级机构),从事证券评级业务,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第四条 证券评级机构从事证券评级业务,应当遵循一致性原则,对同一类评级对象评级,或者对同一评级对象跟踪评级,应当采用一致的评级标准和工作程序。评级标准有调整的,应当充分披露。第五条 证券评级机构从事证券评级业务,应当制定科学的评级方法和完善的质量控制制度,遵守行业规范、职业道德和业务规则,勤勉尽责,审慎分析。第六条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证券评级业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中国证券业协会依法对证券评级业务活动进行自律管理。第二章 业务许可第七条 申请证券评级业务许可的资信评级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国法人资格,实收资本与净资产均不少于人民币2000万元;  (二)具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级从业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包括具有3年以上资信评级业务经验的评级从业人员不少于10人,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的评级从业人员不少于3人;  (三)具有健全且运行良好的内部控制机制和管理制度;  (四)具有完善的业务制度,包括信用等级划分及定义、评级标准、评级程序、评级委员会制度、评级结果公布制度、跟踪评级制度、信息保密制度、证券评级业务档案管理制度等;  (五)最近5年未受到刑事处罚,最近3年未因违法经营受到行政处罚,不存在因涉嫌违法经营、犯罪正在被调查的情形;  (六)最近3年在税务、工商、金融等行政管理机关,以及自律组织、商业银行等机构无不良诚信记录;  (七)中国证监会基于保护投资者、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八条 资信评级机构负责证券评级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取得证券从业资格;  (二)熟悉资信评级业务有关的专业知识、法律知识,具备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经营管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且通过证券评级业务高级管理人员资质测试;  (三)无《公司法》、《证券法》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形;  (四)未被金融监管机构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或者禁入期已满;  (五)最近3年未因违法经营受到行政处罚,不存在因涉嫌违法经营、犯罪正在被调查的情形;  (六)正直诚实,品行良好,最近3年在税务、工商、金融等行政管理机关,以及自律组织、商业银行等机构无不良诚信记录。  境外人士担任前款规定职务的,还应当在中国境内或者香港、澳门等地区工作不少于3年。第九条 申请证券评级业务许可的资信评级机构,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报告;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公司章程;  (四)股东名册及其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比例、背景材料,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的说明;  (五)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  (六)高级管理人员和评级从业人员情况的说明及其证明文件;  (七)内部控制机制、管理制度及其实施情况的说明;  (八)业务制度及其实施情况的说明;  (九)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请问:证券市场主要投资品种及特征

股票、基金、外汇、期货、现货,等等。股票呢,我建议你不要摄入,最近股市低迷,一直处于熊市,基金不错,但是基金短期类不会有收益的,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风险难以评估。外汇呢,受国际市场的影响,风险也难以控制,还有就是外汇需要的资金量比较大,做空很难。剩下的期货跟现货呢有很多相似的地方,都是T+0交易,每天不限次数交易,但是期货需要的资金量大,杠杆比例是1比100或者更高,你记住资金比例超过1比10的,风险就相当大。

中级实务题目 甲公司自证券市场购入乙公司同日发行的面值总额为2000万元的债权?

其他债权投资,账面价值和公允价值是两条线,各算各的。

会计师事务所在证券市场上发挥什么作用

1发行人:政府、政府机构、公司(企业)2投资者: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政府机构、金融机构、企业和事业法人、各类基金。政府机构:中央银行、我国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指定专门机构。金融机构:证券经营机构、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经营机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主权财富基金、其他金融机构(包括信托投资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各类基金:证券投资基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社会公益基金。3中介机构: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包括证券投资咨询机构、财务顾问机构、资信评级机构、资产评估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4自律性组织:证券交易所、证券业协会、证券登记结算机构。5监管机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当前金融危机对证券市场的影响

我国的A股票市场就是骗钱的,B股就是骗外国人钱的市场。

从证券市场监管的角度来分析如何使我国证券市场发挥作用

一、明确市场监管理念  从我国政府近年来证券监管实践来看,监管思想不统一、监管政策的延续性不强是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  从全球范围看,证券市场监管的指导思想大体可分为两种。第一种是强调在信息披露基础上的投资者自我保护,比较典型的如美国证券监管思想。这种监管指导思想的基础是证券市场监管法律体系健全、投资者比较成熟理性。比如美国证券监管当局就认为,只要上市公司披露足够的信息,同时保证这些信息的真实可靠,投资者就有能力做出自己的决定,至于决策失误造成的损失则由投资者自己负责。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与完整才是监管的重中之重。这种监管思想有利于提高监管效率,但缺陷是把监管的重点放在市场的有效运转和保护证券交易所会员的利益上,对投资者提供的保护往往不充分;第二种监管思想强调监管机构对证券发行者质量要求以及对投资者的保护责任。比如香港证券监管当局认为,必须对上市公司及其市场行为加大监管力度,以保证证券发行者的质量,同时中介机构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这种思想指导下,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通常能得到较好的保护,但缺点是过分严格的监管会导致企业经营趋于保守,影响上市公司的融资效率和创新能力。  我国证券市场建立的时间较短,相关法律法规制度不健全,机构投资者队伍较小,与上市公司相比,投资者处于弱势。此外,上市公司整体质量不高。在这种条件下,采用第一种监管思想无法有效地保护投资者利益。因此,有必要采纳上述第二种监管思想,即把监管重点放在上市公司质量的监控和投资者的保护上去。  二、完善政府监管的基础法律制度建设  1、通过立法明确证券监管机构的独立法律地位  我国证券监管机构在《证券法》中称为“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其法律地位是由国务院确定的直属事业单位,随着政府任期的调整而调整,无法独立于政府。在我国行政权占主导地位、全国人大或常委会对行政权无法形成有利的制约的前提下,证券监管机构只对行政权负责而不对投资者负责,这样保护投资者的监管思想无法得到保证。在这个方面,可以借鉴美国的立法经验。美国SEC的地位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不对美国总统和国务院等行政机构负责,其独立性能够得到保证。因此,有必要修改《证券法》,使我国证券监管机构的独立地位由法律明确规定,使其独立到能够对国有股东、国有中介机构实施监管而不被“俘获”,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监管的效果。  2、通过立法增加对证券监管机构的授权  我国证券监管的对象主要包括上市公司和中介机构。上市公司绝大多数属于国有企业改制而来的,早期主要以地方国有企业为主,现在主要以中央国有企业为主。这些企业对地方政府的重要性自不必说,即使是民营企业或通过市场收购取得控制权的民营企业也是地方政府的各种利益的来源。而中介机构的代表——证券公司等绝大多数也是国有控股的。从这个意义上讲,证券监管机构监管的对象实际上是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因此,如果证券监管机构的地位与国资委的地位相同,证券监管机构无法实施对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进行监管。在这种前提下,现有证券监管机构现有的法律地位与法律授权范围使得证券监管机构反而成了“弱势主体”。可以说,我国立法机关目前对证券监管机构的授权较少,导致证券监管机构无法有效开展工作,这也是造成目前政府监管效果不理想的直接原因。  强化证券监管手段,必须由法律授予证券监管机构更多的权力。拥有一定立法、司法、执法权力的监管部门比司法机构更能有效地防止证券市场的违规违法行为。美国的证券市场监管机构SEC具有非常大的独立性,其拥有广泛的传讯、调查、听政、处罚、禁止、起诉等权力以及类似立法的权力10项之多,而我国证券监管机构的权力只有包括制定规章权、行政许可权、行政指导权、行政处罚权等,范围小得多。因此,有必要通过《证券法》增加对我国证券监管机构的授权,使其在证券监管方面拥有广泛的权力,例如参照美国建立“吐出非法利润”制度追缴、分配给投资者;授予证券监管机构财产扣押权等,最终通过立法使证券监管机构成为立法、司法、行政之外的第四机构。  目前,我国证券监管机构的授权已经取得了一些进展,但还远远不够。目前,急需授予证券监管机构的权力有调查权(有权不事先通知被调查者即可直接调查其财务、银行账户)、传唤权(有权传唤当事人,不接受传唤的被视为违法)和举证责任倒置(举证责任由被调查者承担)等。  3、完善证券市场监管配套法律法规  目前正在执行的《证券法》、《公司法》,对于监管执行方面的规定语言不详,严重影响了执行效果。应抓紧制定《证券市场监管执行法》,弥补《证券法》在市场监管操作上的程序、方法、处罚等方面的空白,加强在监管政策制定程序、监管政策实施程序、处罚的对象和程序的规定,使证券市场的监管执行有法可依,落到实处。  三、完善政府监管机构的制度建设  1、从“三权分立”的角度重塑证券市场监督机构  我国证券市场实行统一监管模式,证监会及其下属机构负责证券监管的行政执行,而证券立法和监督职能主要由全国人大和司法部门行使。考虑到证券监管的专业性和复杂性,有必要从“三权分立”的角度重塑证券市场监督体制,分别建立行使证券立法和证券监督职能的专业机构。  立法机构方面,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下设证券业政策制定委员会。证券业政策制定委员会负责广义的证券立法,这不仅包括通常意义上的法律,还应包括重大法规、政策的制定等,在人员构成上,主要由金融产业方面的经济学家、学者组成,负责重大政策的前期调研、政策论证等研究。  监督机构方面,建议设立国家证券业再监督委员会。狭义的监督由司法监督来承担,国家证券业再监督委员会负责对证券市场监管政策的执行进行评估及监督,负责对监管从业人员、监管机关的实际绩效进行监督,并对一切违法、违规机构、人员依法进行处罚。  2、加强对监管者的监管  我国上市公司的高层管理者经常是由地方政府任命,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的高层管理者也经常来自于证券监管部门或者地方政府,甚至还会重新回到证券监管机构,从而在监管机构和被监管对象之间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形成所谓的“旋转门”现象。要避免监管的“旋转门”现象出现,就要在监管者和被监管者之间设立防火墙,限制官员在监管机构和被监管单位之间的自由流动,为监管人员建立诚信档案,建立监管绩效评价体系,等等。  四、加强政府监管的外部合作  1、充分利用社会公众监督  社会公众监督所具有的及时性、普遍性是政府监管所无法比拟的,“蓝田事件”既是明例。政府监管机构应适时地引导和利用社会公众监督。目前,首先需要加强的是证券中介机构的法制约束和自我监管功能。这包括按照国际会汁准则和审慎原则审计上市公司财务与会计报表,并以承担无限法律责任的原则约束会计事务所的法律责任,建立严格的上市文件由律师事务所鉴证制度。  2、扩大与其他金融专业监管机构的合作  要加强对混业渗透的监管,并建立联合监管的沟通机制,例如,将目前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之间的联席会议上升为—种日常工作制度。同时可以借鉴美国针对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模式,建立相应的伞型监管雏形。在伞型监管体系中,银行监管当局应该成为核心。  3、加强国际监管合作  证券监管国际合作的主要内容包括: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协调资本充足度要求、建立证券跨国发行和上市的统一的信息披露及会计标准、协调解决信息技术和电脑网络发展对国际证券监管带来的新挑战、降低国际清算风险等。对于我国的证券监管机构来说,加强证券监管的国际合作,不但可以提高我国证券监管的效率,控制风险在国际间的传递,还可以促进我国证券监管的规范化、国际化、现代化。  参考文献:  [1]田素华,吴士君.中国证券市场风险特征的实证研究[J].经济科学,2003;(1):20—30  [2]刘笑梦.政府防范证券市场风险的行为研究[J].金融研究.2001;(12):13一19  [3]张文魁.中国证券市场风险:监管转型、整顿和软着陆.上海金融,2002;(5):7—10  [4]邓少灵,戴光岳,王子成.证券经营机构的风险管理.华东经济管理,2002;(12):35—37

证券从业考试大纲的证券市场基础知识

本部分内容包括股票、债券、证券投资基金等资本市场基础工具的定义、性质、特征、分类;金融期权、金融期货和可转换证券等金融衍生工具的定义、特征、组成要素、分类;证券市场的产生、发展、结构、运行;证券经营机构的设立、主要业务、内部控制和风险控制指标管理;中国证券市场的法规体系、监管构架以及从业人员的道德规范和资格管理等基础知识。通过本部分的学习,要求熟练掌握证券和证券市场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主要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掌握证券中介机构的主要业务和风险监管。 掌握证券与有价证券定义、分类和特征;掌握证券市场的定义、特征、结构和基本功能;了解商品证券、货币证券、资本证券、货币市场及资本市场的含义和构成。掌握证券市场参与者的构成,包括证券发行人、证券投资人、证券市场中介机构、自律性组织及证券监管机构;掌握证券发行主体及其发行目的;掌握机构投资者的主要类型及投资管理;掌握证券市场中介的含义和种类、证券市场自律性组织的构成;熟悉投资者的风险特征与投资适当性;熟悉证券交易所、证券业协会、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监管机构的主要职责;了解个人投资者的含义。熟悉证券市场产生的背景、历史、现状和未来发展趋势;了解美国次贷危机爆发后全球证券市场出现的新趋势;掌握新中国证券市场历史发展阶段和对外开放的内容;熟悉新《证券法》《公司法》实施后中国资本市场发生的变化;熟悉面对全球金融危机所采取的措施;熟悉《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九条”)的主要内容;了解资本主义发展初期和中国解放前的证券市场;了解我国证券业在加入WTO后对外开放的内容。 掌握股票的定义、性质、特征和分类方法;熟悉普通股票与优先股票、记名股票与不记名股票、有面额股票与无面额股票的区别和特征;掌握与股票相关的部分资本管理概念;熟悉股票票面价值、账面价值、清算价值、内在价值的不同含义与联系;掌握股票的理论价格与市场价格的联系与区别;掌握影响股票价格变动的基本因素和其他因素。掌握普通股票股东的权利和义务;掌握公司利润分配顺序、股利分配原则和剩余资产分配顺序;熟悉股东重大决策参与权、资产收益权、剩余资产分配权、优先认股权等概念。熟悉优先股的定义、特征;了解发行或投资优先股的意义;了解优先股票的分类及各种优先股票的含义。掌握我国按投资主体性质分类的各种股份的概念;掌握国家股、法人股、社会公众股、外资股的含义;掌握我国股票按流通受限与否的分类及含义;熟悉A股、B股、H股、N股、S股、L股、红筹股等概念。熟悉我国股权分置改革的情况。 掌握债券的定义、票面要素、特征、分类;熟悉债券与股票的异同点;熟悉债券的基本性质与影响债券期限和利率的主要因素;熟悉各类债券的概念与特点。掌握政府债券的定义、性质和特征;掌握中央政府债券的分类;熟悉我国国债的发行概况、我国国债的品种、特点和区别;了解地方债券的发行主体、分类方法以及我国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情况;熟悉国库券、赤字国债、建设国债、特种国债、实物国债、货币国债、记账式国债、凭证式国债、储蓄国债的概念;熟悉我国特别国债的发行目的和发行情况。掌握金融债券、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的定义和分类;掌握我国公司债的管理规定;熟悉我国金融债券的品种和发行概况;熟悉中央银行票据的作用和发行情况;熟悉各种公司债券的含义;熟悉我国企业债的管理规定;熟悉我国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的区别;熟悉可交换债券与可转换债券的不同;熟悉我国可转换公司债券、可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管理规定。掌握国际债券的定义和特征;掌握外国债券和欧洲债券的概念、特点;了解我国国际债券的发行概况;了解扬基债券、武士债券、熊猫债券等外国债券;了解龙债券和龙债券市场;了解亚洲债券市场。 掌握证券投资基金的定义和特征;掌握基金与股票、债券的区别;熟悉基金的作用;熟悉我国证券投资基金业的发展概况;熟悉证券投资基金的分类方法;掌握契约型基金与公司型基金、封闭式基金与开放式基金的定义与区别;掌握货币市场基金管理内容;熟悉各类基金的含义;掌握交易所交易的开放式基金的概念、特点;了解ETF和LOF的异同。熟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掌握基金管理人的概念、资格、职责、更换条件、业务范围;掌握基金托管人的概念、条件、职责、更换条件;熟悉基金当事人之间的关系。熟悉基金的管理费、托管费、交易费、运作费、销售服务费的含义和提取规定。来源:考试大掌握基金资产净值的含义;熟悉基金资产估值的概念及估值的基本原则。熟悉基金收入的来源、利润分配方式与分配原则;掌握基金的投资风险;了解基金的信息披露要求。掌握基金的投资范围与投资限制。 掌握金融衍生工具的概念、基本特征和按照基础工具的种类、产品形态、交易场所及交易方法等不同的分类方法;了解金融衍生工具产生和发展的原因、金融衍生工具最新的发展趋势。掌握现货、远期、期货交易的定义、基本特征和主要区别;掌握金融远期合约和远期合约市场的概念、远期合约的类型;了解现阶段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远期交易、外汇远期交易、远期利率协议以及境外人民币NDF的基本情况。掌握金融期货、金融期货合约的定义;熟悉金融期货交易与金融现货交易及远期交易的区别;掌握金融期货的集中交易制度、标准化期货合约和对冲机制、保证金制度、无负债结算制度、限仓制度、大户报告制度、每日价格波动限制及断路器规则等主要交易制度;掌握金融期货合约的主要类别;了解境外金融期货合约的主流品种和交易规则。掌握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内容及交易规则;掌握金融期货的套期保值功能、价格发现功能、投机功能、套利功能。了解互换交易的主要类别和交易特征;了解人民币利率互换的业务内容;了解信用违约互换(CDS)的含义和主要风险。掌握金融期权的定义和特征;掌握金融期货与金融期权在基础资产、权利与义务的对称性、履约保证、现金流转、盈亏特点、套期保值的作用与效果等方面的区别;熟悉金融期权按选择权性质、合约履行时间、期权基础资产性质划分的主要种类;了解金融期权的主要功能。掌握权证的定义、分类、要素;熟悉权证的发行、上市与交易。掌握可转换债券的定义和特征;掌握可转换债券的主要要素。掌握附权证的可分离公司债券的概念与一般可转换债券的区别。掌握存托凭证的定义;了解美国存托凭证种类以及与美国存托凭证的发行和交易相关的机构;了解存托凭证的优点;了解我国发行的存托凭证。掌握资产证券化的含义、证券化资产的主要种类;掌握资产证券化的有关当事人;了解资产证券化的结构和流程;了解中国银行业信贷资产证券化和房地产信托投资单位的现状、特点与发展趋势;了解美国次级贷款和相关证券化产品危机。掌握结构化衍生产品的定义、类别、结构化金融衍生品的收益与风险。 熟悉证券发行市场和交易市场的概念及两者关系;掌握发行市场的含义、作用、构成;熟悉证券发行分类;掌握证券发行制度及我国的证券发行制度;熟悉证券承销制度。掌握我国的股票发行类型和股票发行条件;掌握我国股票的发行方式和发行定价方式。掌握我国公司债的发行管理、发行条件;熟悉债券发行方式和发行定价方式。掌握证券交易所的定义、特征、职能;熟悉证券交易所的组织形式;掌握我国证券交易所市场的层次结构;熟悉我国证券市场的上市制度;熟悉证券交易所的运作系统;掌握证券交易原则和交易规则。熟悉场外交易市场的定义、特征和功能;熟悉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主要职能和交易制度;熟悉我国的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概念、挂牌公司的类型和管理规定。掌握股票价格平均数和股票价格指数的概念和功能,了解编制步骤和方法;掌握我国主要的股票价格指数、债券指数和基金指数;了解主要国际证券市场及其股价平均数、股价指数。掌握证券投资收益和风险的概念;熟悉股票和债券投资收益的来源和形式;掌握证券投资系统风险、非系统风险的含义,熟悉风险来源、作用机制、影响因素和收益与风险的关系。 掌握证券公司的定义;了解我国证券公司的发展历程;掌握我国证券公司设立条件以及对注册资本的要求;掌握证券公司设立分支机构的形式、条件和监管要求;熟悉证券公司监管制度的演变。掌握证券公司主要业务的种类、业务内容及相关管理规定。掌握证券公司治理结构的主要内容;掌握证券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原则,熟悉证券公司各项业务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熟悉证券公司合规管理的概念、基本制度及合规总监的任职条件、职责、履职保障。掌握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有关净资本及其计算、风险控制指标标准和监管措施的规定。熟悉证券服务机构的类别;熟悉对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的管理;熟悉对注册会计师执业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管理;熟悉对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的管理;熟悉对资信评级机构从事证券业务的管理;熟悉对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的管理;掌握对证券金融公司从事转融通业务的管理;熟悉证券服务机构的法律责任和市场准入。 掌握《证券法》和《公司法》的调整对象、范围和主要内容;熟悉《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调整的对象、范围和主要内容,熟悉《刑法》对证券犯罪的主要规定。掌握《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的主要内容。掌握《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行的询价制度和对证券发售的规定;掌握《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和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掌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掌握《证券市场禁入规定》的相关规定。熟悉证券市场监管的意义和原则,市场监管的目标和手段。掌握我国的证券市场监管机构;掌握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组成;熟悉新《证券法》赋予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职责、权限。掌握对证券发行及上市、证券交易市场、上市公司、证券经营机构的监管内容。掌握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的来源、使用、监督管理;熟悉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设立的意义和职责。熟悉证券市场的自律性管理机构;掌握证券交易所的主要职能、一线监管权力、对证券交易活动、会员、上市公司的自律管理;掌握证券业协会的职责和对会员单位、从业人员、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自律管理;熟悉证券从业人员资格管理的有关规定;熟悉证券从业人员诚信信息管理系统的主要内容;熟悉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设立条件、职能、结算制度等自律管理;掌握证券业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规定的适用对象及自律管理机构、基本准则、禁止行为、监督及惩戒。

2021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大纲: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

【 #证券考试# 导语】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关于《证券业从业人员一般从业资格考试大纲(2021)》的公告”, 我为大家整理内容如下供考生参考:   为促进证券从业人员提升执业品行和专业能力,适应资本市场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我会制定了《证券业从业人员一般从业资格考试大纲(2021)》,包括《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金融市场基础知识》两个科目,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章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   第一节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体系   了解法的概念与特征;了解法律关系的概念、特征、种类与基本构成;熟悉证券市场法律法规体系的主要层级;了解证券市场各层级的主要法规。   第二节公司法   掌握公司的种类;熟悉公司法人财产权的概念;熟悉关于公司经营原则的规定;熟悉分公司和子公司的法律地位;了解公司的设立方式及设立登记的要求;了解公司章程的内容;熟悉公司对外投资和担保的规定;熟悉关于禁止公司股东滥用权利的规定。   了解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熟悉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制度;熟悉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职权;掌握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相关规定。   掌握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与程序;熟悉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熟悉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熟悉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的相关规定及对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   了解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和责任;掌握公司财务会计制度的基本要求和内容;了解公司合并、分立的种类及程序;熟悉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关系的概念。   熟悉关于虚报注册资本、欺诈取得公司登记、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另立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虚假记载等的法律责任。   第三节合伙企业法   掌握合伙企业的概念;了解合伙企业与公司的区别;掌握合伙企业的种类;掌握普通合伙人的主体适格性的限制性要求;掌握合伙协议的订立形式与基本原则。   掌握设立合伙企业的条件;熟悉合伙企业财产分割、转让以及处分的相关规定;掌握合伙企业经营中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重要事项;了解合伙企业利润分配、亏损分担的原则;了解新合伙人入伙的条件;掌握合伙人退伙、除名的情形或条件;掌握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的内容。   掌握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有限合伙企业的名称;了解有限合伙企业协议的内容;掌握有限合伙企业的出资;掌握有限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掌握有限合伙企业的特殊性;掌握有限合伙和普通合伙的转化。   了解合伙企业的解散事由;了解合伙企业的清算规则;了解合伙企业注销后的债务承担;掌握违反合伙企业法及合伙协议应当承担的主要法律责任。   第四节证券法   熟悉证券法的适用范围;掌握证券发行和交易的“三公”原则;掌握发行交易当事人的行为准则;掌握证券发行、交易活动禁止行为的规定。   掌握公开发行证券的有关规定;熟悉证券承销业务的种类、承销协议的主要内容;熟悉承销团及主承销人;熟悉证券的销售期限;熟悉代销制度。   掌握证券交易的条件及方式等一般规定;掌握证券上市的条件和终止上市交易的情形;掌握内幕交易行为;熟悉操纵证券市场行为;掌握虚假陈述、信息误导行为和损害客户利益行为。   掌握上市公司收购的方式;熟悉上市公司收购的程序和规则。   掌握信息披露制度、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相关法律责任。   掌握投资者保护制度、投资者的分类、投资者保护机构、债券持有人会议、诉讼规则及相关法律责任。   熟悉证券交易场所的组织架构、交易规则和风险基金制度。   熟悉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设立条件、职能、业务规则和证券结算风险基金。   熟悉违反证券发行规定的法律责任;熟悉违反证券交易规定的法律责任;掌握上市公司收购的法律责任;掌握违反信息披露规则的法律责任、违反投资者保护规则的法律责任;熟悉违反证券机构管理、人员管理相关规定的法律责任及证券机构的法律责任。   第五节证券投资基金法   掌握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概念、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职责;了解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条件;熟悉基金管理人的禁止行为;掌握基金财产的独立性要求;掌握基金财产债权债务独立性的意义。   熟悉基金公开募集与非公开募集的区别;了解公募基金运作的方式;了解非公开募集基金的合格投资者的要求;了解非公开募集基金的投资范围;了解非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人的登记及非公开募集基金的备案要求;了解相关的法律责任。   第六节期货交易管理条例   掌握期货的概念、特征及其种类;熟悉期货交易所的职责;了解期货交易所会员管理、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了解期货公司设立的条件;了解期货公司的业务许可制度;了解期货交易的基本规则;了解期货监督管理的基本内容;了解期货相关法律责任的规定。   第七节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   熟悉证券公司依法审慎经营、履行诚信义务的规定;熟悉禁止证券公司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滥用权利、损害客户权益的规定;了解证券公司股东出资的规定;了解关于成为持有证券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资格的规定;掌握证券公司设立时业务范围的规定;熟悉证券公司变更公司章程重要条款的规定;了解证券公司合并、分立、停业、解散或者破产的相关规定;了解证券公司及其境内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的规定;熟悉有关证券公司组织机构的规定;掌握证券公司及其境内分支机构经营业务的规定;掌握证券公司为客户开立证券账户管理的有关规定;熟悉关于客户资产保护的相关规定;熟悉证券公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管理的规定;了解证券公司信息报送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了解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对证券公司进行监督管理的主要措施(月度、年度报告、信息披露、检查、责令限期整改的情形及可采取的措施);了解证券公司主要违法违规情形及其处罚措施。   第八节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   熟悉证券公司需进行停业整顿的相关规定;熟悉证券公司被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接管的情形;掌握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对证券公司进行行政重组的条件、方式和期限的规定;熟悉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撤销证券公司业务许可的规定;掌握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撤销证券公司的情形、条件及期限等相关规定;了解对是否需要动用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的证券公司申请破产清算的不同规定。   了解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在处置证券公司风险工作中应履行的职责;了解证券公司风险处置过程中有关司法程序的规定;了解证券公司风险处置过程中相关机构或人员的规定。   第二章证券经营机构管理规范   第一节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与合规管理   熟悉证券公司治理的基本要求;掌握证券公司股权管理的相关要求;掌握对证券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要求;熟悉证券公司与客户关系的基本原则。   熟悉证券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熟悉证券公司各类业务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了解对证券公司业务创新的相关规定;了解对证券公司内部控制的监督、检查与评价机制。   熟悉证券公司合规、合规管理及合规风险的概念;掌握证券公司合规经营基本原则与应遵守的基本要求;熟悉证券公司合规管理基本制度的有关内容;掌握证券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或监事、下属单位负责人的合规管理职责;掌握证券公司工作人员在业务活动和执业行为中的合规管理职责;掌握证券公司合规负责人进行合规审查、合规检查、对公司违法违规行为或合规风险隐患的处理规定;熟悉证券公司合规部门、合规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熟悉证券公司合规负责人和合规管理人员的独立性原则;了解证券公司合规报告的内容规定;了解对证券公司及有关人员违反合规管理规定的监管措施。   掌握证券公司管理敏感信息的基本原则和保密要求;熟悉各主体在证券公司信息隔离墙制度建立和执行方面的职责;掌握证券公司跨墙人员基本行为规范;熟悉证券公司观察名单、限制名单管理的基本要求。   掌握证券公司分类监管的概念;熟悉证券公司分类监管的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方法;熟悉基于分类监管要求划分的证券公司基本类别。   第二节风险管理   掌握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基本规定;了解净资本计算标准;掌握证券公司从事相关证券业务的净资本标准;掌握证券公司应持续符合的风险控制指标标准;了解证券公司编制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相关要求;了解风险控制指标相关监管措施。   掌握全面风险管理的定义;掌握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所包括的内容和覆盖范围;了解证券公司全面风险管理文化的要求;掌握证券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的责任主体;了解首席风险官及风险管理部门的履职保障;熟悉证券公司应将子公司风险管理纳入统一体系的要求;掌握证券公司风险管理的政策和机制要求;了解中国证券业协会就证券公司的全面风险管理实施自律管理可采取的措施。   掌握证券公司流动性风险的定义;掌握证券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的目标;熟悉证券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应遵循的原则;了解证券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的组织架构及职责;了解证券公司流动性风险限额管理的基本要求;了解证券公司融资管理的基本要求。   掌握信用风险的定义及业务类型;了解信用风险管理应遵循的原则;熟悉信用风险管理组织架构的要求;了解信用风险识别、评估和控制的要求;了解风险监控、报告和预警的相关规定。   第三节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熟悉证券经营机构执行投资者适当性的基本原则;掌握经营机构向投资者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应了解的投资者信息;掌握普通投资者享有特别保护的规定;熟悉专业投资者的范围;掌握确定普通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的主要因素;熟悉划分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时应考虑的因素;掌握经营机构在投资者坚持购买风险等级高于其承受能力的产品时的职责;熟悉经营机构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的禁止性行为;熟悉经营机构向普通投资者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前应告知的信息;掌握经营机构需进行现场录音录像留痕的要求;掌握对经营机构违反适当性管理规定的监管措施。   第四节证券公司反洗钱工作   掌握反洗钱的定义;掌握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与交易记录保存的基本要求;掌握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要求;掌握可疑交易报告要求及可疑交易报告后续控制措施;熟悉涉及恐怖活动资产冻结的流程及要求;掌握证券公司反洗钱保密要求;熟悉证券公司对境内外分支机构和相关附属机构的管理要求。   第五节证券公司信息技术管理   了解证券公司借助信息技术手段从事证券基金业务活动的一般规定;掌握证券公司信息技术治理中的权责分配机制;掌握证券公司信息技术合规与风险管理;掌握证券公司信息系统运行各环节的安全管理要求;熟悉证券公司数据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熟悉证券公司信息技术应急管理的组织架构、应急预案、应急演练、信息系统备份能力要求相关规定;熟悉委托信息技术服务机构提供信息技术服务的责任划分、管理要求、信息技术服务机构内部质量控制机制和禁止性要求、信息技术服务协议及保密协议签署要求;了解证券公司信息技术管理的监管要求及监管措施。   第三章证券公司业务规范   第一节证券经纪   了解证券公司经纪业务的主要法律法规;熟悉证券经纪业务的特点;熟悉证券公司经纪业务中营销管理的主要内容、证券经纪人制度的主要内容、账户管理、客户适当性、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三方存管、交易委托、异常交易行为管理、客户交易安全监控、佣金管理、指定交易及托管、转销户等环节的基本规则、业务风险及规范要求;掌握经纪业务的禁止行为;了解经纪业务风险防范的主要内容;熟悉监管部门对经纪业务的监管措施和自律组织对经纪业务的自律管理措施。   熟悉沪港通、深港通股票范围及主要交易规则;了解对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开展港股通相关业务内部管理和业务流程的基本要求;掌握科创板、创业板定位、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了解科创板、创业板特殊交易机制;掌握存托凭证的定义、存托人与托管人职责、投资者保护机制;掌握沪伦通的定义、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了解沪伦通与沪深港通业务模式的区别。   第二节证券投资咨询   掌握证券投资咨询、证券投资顾问、发布证券研究报告的概念和基本关系;掌握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人员从业管理要求;掌握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的管理规定;掌握监管部门对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的有关规定;掌握监管部门对证券投资顾问业务的有关规定;掌握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其执业人员向社会公众开展证券投资咨询业务活动的有关规定;掌握利用“荐股软件”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相关规定;了解证券基金经营机构使用香港机构证券投资咨询服务的有关规定。   掌握证券投资咨询人员执业行为准则;了解监管部门和自律组织对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监管措施和自律管理措施。   第三节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了解上市公司收购以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主要法律法规;掌握财务顾问业务的业务许可情况;熟悉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的业务规则;熟悉财务顾问的监管要求和法律责任。   第四节证券承销与保荐   了解证券公司发行与承销业务的主要法律法规;熟悉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的一般规定;了解证券发行与承销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熟悉监管部门对证券发行与承销的监管措施;掌握违反证券发行与承销有关规定的法律责任。   第五节证券公司融资融券及其他信用业务   了解证券公司信用业务的主要法律法规;掌握融资融券业务管理的基本原则;了解证券公司申请融资融券业务资格应具备的条件;掌握融资融券业务的账户体系;熟悉融资融券业务客户的申请、客户征信调查、客户的选择标准;掌握融资融券业务合同及风险揭示书的基本内容;熟悉融资融券业务所形成的债权担保的有关规定;掌握标的证券、保证金和担保物的管理规定;了解融券业务所涉及证券的权益处理规定;掌握监管部门对融资融券业务的监管措施;了解转融通业务的基本概念及主要规则;了解转融通业务中资金和证券的来源及权益处理;了解科创板及创业板转融通证券出借和转融券业务的基本概念及主要规则。   熟悉股票质押式回购、约定式购回、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的主要规则;了解股票质押回购、约定式购回、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的风险管理、违约处置及异常交易处理的一般规定。   第六节证券自营   了解证券公司自营业务的主要法律法规;掌握证券公司自营业务投资范围的规定;了解证券自营业务决策与授权的要求;掌握证券自营业务相关风险控制指标;了解证券自营业务操作的基本要求;掌握自营业务的禁止性行为;了解债券交易的相关监管要求;熟悉证券自营业务的监管措施和法律责任。   第七节证券资产管理   熟悉证券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业务的法律法规体系和基本要求;掌握资产管理业务类型。   掌握金融机构开展资产管理业务遵循的基本原则、产品种类、适当性、内控要求、金融机构基本职责、代销要求、投资范围、资金池要求、估值要求、禁止刚性兑付要求、分级要求、通道及嵌套要求、人工智能、监管原则等。   了解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的基本概念;了解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的规范要求。   掌握证券资产管理业务的一般性规定;掌握资产管理业务人员基本要求、合同签署及内容约定要求;掌握资产管理计划募集推广、委托资产的资产来源等要求;掌握资产管理计划成立及转让的条件;掌握资产管理业务投资者的权利与义务;掌握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交易的要求;掌握证券公司以自有资金参与资产管理计划的相应要求;熟悉关联交易的要求;熟悉资产管理计划应当终止的情形;熟悉资产管理业务的托管要求;掌握资产管理业务禁止行为的有关规定。   熟悉证券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的主要规则;了解专项计划管理人主要职责;了解专项计划设立、运作的一般流程;了解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的相关规定;熟悉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尽职调查规定;了解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的相关要求;熟悉资产证券化业务基础资产负面清单。   了解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的相关监管规定。   掌握监管部门对资产管理业务的监管措施;掌握资产管理业务违反有关规定的法律责任。   第八节证券公司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业务及柜台市场业务   了解全国股转系统业务的主要法律法规;熟悉全国股转系统业务的一般规定;掌握全国股转系统主要业务的有关规定;熟悉监管部门对全国股转系统业务的监管措施;掌握违反全国股转系统业务有关规定的法律责任。   了解证券公司柜台交易、柜台市场的概念、基本要求;熟悉证券公司可以在柜台市场发行、销售与转让的产品种类;了解柜台市场发行、销售与转让产品可采取的方式;熟悉柜台交易合同签订、财产担保的有关要求;熟悉柜台市场账户、登记、托管、结算的有关要求;熟悉柜台市场内控制度建设、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信息披露的有关要求;了解证券公司柜台市场业务的自律管理要求。   第九节其他业务   熟悉代销金融产品的规范和禁止性行为。   熟悉证券公司中间介绍业务的业务范围;掌握证券公司开展中间介绍业务的业务规则与禁止行为;熟悉对中间介绍业务的监管措施。   了解证券公司另.类投资业务的概念及投资范围;熟悉证券公司另.类投资业务的主要业务规则;了解证券公司设立子公司开展另.类投资业务的相关规定。   了解股票期权交易的主要制度安排;熟悉证券公司开展股票期权业务的条件与主要业务规则。   熟悉证券公司金融衍生品的交易范围、种类及其备案管理。   了解证券公司参与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的业务范围;熟悉证券公司在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提供业务服务的相关规定;了解证券公司参与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的自律管理要求。   第四章证券市场典型违法违规行为及法律责任   第一节证券一级市场   熟悉擅自公开或变相公开发行证券的特征及其法律责任;熟悉欺诈发行证券的犯罪构成、刑事立案追诉标准及其法律责任;掌握非法集资类犯罪的犯罪构成、立案追诉标准并熟悉其法律责任;掌握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的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的认定;了解擅自改变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用途的法律责任;掌握中介机构其他典型违法违规行为及法律责任。   第二节证券二级市场   掌握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的刑事责任的认定;掌握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的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及行政责任的认定;掌握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的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及行政责任的认定;掌握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及行政责任的认定;掌握在证券交易活动中作出虚假陈述或者信息误导的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及行政责任的认定;熟悉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的犯罪构成、刑事追诉标准及其法律责任。   第五章行业文化、职业道德与从业人员行为规范   第一节证券行业文化建设   掌握行业文化建设的重要意义;掌握行业的文化理念;掌握行业文化建设的基本要求;熟悉行业文化建设十要素。   第二节证券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   了解廉洁从业的定义;了解证券经营机构及工作人员的范围;   了解廉洁从业的内控机制要求;掌握廉洁从业的禁止性要求;熟悉廉洁从业的行政监管措施、自律惩戒措施及相关法律责任。   第三节证券市场诚信管理   熟悉中国证监会及中国证券业协会诚信管理的有关规定;掌握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实施对象、内容、期限及程序。   第四节从业人员行为规范   掌握从事证券业务的专业人员范围;熟悉证券业从业人员应当符合的要求;了解证券业从业人员登记的类别;了解证券业从业人员的登记程序;熟悉证券业从业人员执业规范及行为准则;掌握证券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准则;掌握证券业从业人员的违规处理规定及惩戒机制。   掌握证券公司从事经纪业务相关人员的要求;熟悉从事证券经纪业务相关人员不得存在的行为;了解证券公司承担技术、合规管理和风险控制职责的人员不得从事的工作;了解违反经纪业务相关规定的人员承担的法律责任。   了解证券经纪人与证券公司之间的委托关系;掌握证券经纪业务营销人员执业行为的范围、禁止性规定。   了解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人员的有关规定;了解从事代销金融产品人员的有关规定。   掌握证券投资咨询人员分类;了解证券投资咨询人员从业登记管理有关规定;掌握证券投资顾问与证券分析师的注册登记要求;熟悉证券投资咨询人员禁止性行为规定和法律责任。   熟悉保荐代表人应具备的条件;掌握保荐代表人执业行为规范;熟悉保荐代表人的权利及发行人的义务;掌握保荐代表人违反有关规定的法律责任或被采取的监管措施。   熟悉财务顾问主办人应该具备的条件;熟悉财务顾问主办人执业行为规范。   掌握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投资经理应该具备的条件;熟悉资产管理投资经理执业行为管理的有关要求。   了解证券资信评级业务人员有关规定。

2020年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考试大纲

  第一章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   第一节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体系   了解法的概念与特征;了解法律关系的概念、特征、种类与基本构成;熟悉证券市场法律法规体系的主要层级;了解证券市场各层级的主要法规。   第二节公司法   掌握公司的种类;熟悉公司法人财产权的概念;熟悉关于公司经营原则的规定;熟悉分公司和子公司的法律地位;了解公司的设立方式及设立登记的要求;了解公司章程的内容;熟悉公司对外投资和担保的规定;熟悉关于禁止公司股东滥用权利的规定。   了解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熟悉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制度;熟悉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职权;掌握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相关规定。   掌握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与程序;熟悉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熟悉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熟悉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的相关规定及对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   了解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和责任;掌握公司财务会计制度的基本要求和内容;了解公司合并、分立的种类及程序;熟悉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关系的概念。   熟悉关于虚报注册资本、欺诈取得公司登记、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另立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虚假记载等的法律责任。   第三节合伙企业法   掌握合伙企业的概念;了解合伙企业与公司的区别;掌握合伙企业的种类;掌握普通合伙人的主体适格性的限制性要求;掌握合伙协议的订立形式与基本原则。   掌握设立合伙企业的条件;熟悉合伙企业财产分割、转让以及处分的相关规定;掌握合伙企业经营中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重要事项;了解合伙企业利润分配、亏损分担的原则;了解新合伙人入伙的条件;掌握合伙人退伙、除名的情形或条件;掌握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的内容。   掌握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有限合伙企业的名称;了解有限合伙企业协议的内容;掌握有限合伙企业的出资;掌握有限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掌握有限合伙企业的特殊性;掌握有限合伙和普通合伙的转化。   了解合伙企业的解散事由;了解合伙企业的清算规则;了解合伙企业注销后的债务承担;掌握违反合伙企业法及合伙协议应当承担的主要法律责任。   第四节证券法   熟悉证券法的适用范围;掌握证券发行和交易的“三公”原则;掌握发行交易当事人的行为准则;掌握证券发行、交易活动禁止行为的规定。   掌握公开发行证券的有关规定;熟悉证券承销业务的种类、承销协议的主要内容;熟悉承销团及主承销人;熟悉证券的销售期限;熟悉代销制度。   掌握证券交易的条件及方式等一般规定;掌握证券上市的条件和终止上市交易的情形;掌握内幕交易行为;熟悉操纵证券市场行为;掌握虚假陈述、信息误导行为和损害客户利益行为。   掌握上市公司收购的方式;熟悉上市公司收购的程序和规则。   掌握信息披露制度、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相关法律责任。   掌握投资者保护制度、投资者的分类、投资者保护机构、债券持有人会议、诉讼规则及相关法律责任。   熟悉证券交易场所的组织架构、交易规则和风险基金制度。   熟悉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设立条件、职能、业务规则和证券结算风险基金。   熟悉违反证券发行规定的法律责任;熟悉违反证券交易规定的法律责任;掌握上市公司收购的法律责任;掌握违反信息披露规则的法律责任、违反投资者保护规则的法律责任;熟悉违反证券机构管理、人员管理相关规定的法律责任及证券机构的法律责任。   第五节证券投资基金法   掌握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概念、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职责;了解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条件;熟悉基金管理人的禁止行为;掌握基金财产的独立性要求;掌握基金财产债权债务独立性的意义。   熟悉基金公开募集与非公开募集的区别;了解公募基金运作的方式;了解非公开募集基金的合格投资者的要求;了解非公开募集基金的投资范围;了解非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人的登记及非公开募集基金的备案要求;了解相关的法律责任。   第六节期货交易管理条例   掌握期货的概念、特征及其种类;熟悉期货交易所的职责;了解期货交易所会员管理、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了解期货公司设立的条件;了解期货公司的业务许可制度;了解期货交易的基本规则;了解期货监督管理的基本内容;了解期货相关法律责任的规定。   第七节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   熟悉证券公司依法审慎经营、履行诚信义务的规定;熟悉禁止证券公司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滥用权利、损害客户权益的规定;了解证券公司股东出资的规定;了解关于成为持有证券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资格的规定;掌握证券公司设立时业务范围的规定;熟悉证券公司变更公司章程重要条款的规定;了解证券公司合并、分立、停业、解散或者破产的相关规定;了解证券公司及其境内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的规定;熟悉有关证券公司组织机构的规定;掌握证券公司及其境内分支机构经营业务的规定;掌握证券公司为客户开立证券账户管理的有关规定;熟悉关于客户资产保护的相关规定;熟悉证券公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管理的规定;了解证券公司信息报送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了解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对证券公司进行监督管理的主要措施(月度、年度报告、信息披露、检查、责令限期整改的情形及可采取的措施);了解证券公司主要违法违规情形及其处罚措施。   第二章证券经营机构管理规范   第一节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与合规管理   熟悉证券公司治理的基本要求;掌握证券公司股权管理的相关要求;掌握对证券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要求;熟悉证券公司与客户关系的基本原则。   熟悉证券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熟悉证券公司各类业务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了解对证券公司业务创新的相关规定;了解对证券公司内部控制的监督、检查与评价机制。   熟悉证券公司合规、合规管理及合规风险的概念;掌握证券公司合规经营基本原则与应遵守的基本要求;熟悉证券公司合规管理基本制度的有关内容;掌握证券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或监事、下属单位负责人的合规管理职责;掌握证券公司工作人员在业务活动和执业行为中的合规管理职责;掌握证券公司合规负责人进行合规审查、合规检查、对公司违法违规行为或合规风险隐患的处理规定;熟悉证券公司合规部门、合规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熟悉证券公司合规负责人和合规管理人员的独立性原则;了解证券公司合规报告的内容规定;了解对证券公司及有关人员违反合规管理规定的监管措施。   掌握证券公司管理敏感信息的基本原则和保密要求;熟悉各主体在证券公司信息隔离墙制度建立和执行方面的职责;掌握证券公司跨墙人员基本行为规范;熟悉证券公司观察名单、限制名单管理的基本要求。   掌握证券公司分类监管的概念;熟悉证券公司分类监管的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方法;熟悉基于分类监管要求划分的证券公司基本类别。   第二节风险管理   掌握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基本规定;了解净资本计算标准;掌握证券公司从事相关证券业务的净资本标准;掌握证券公司应持续符合的风险控制指标标准;了解证券公司编制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相关要求;了解风险控制指标相关监管措施。   掌握全面风险管理的定义;掌握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所包括的内容和覆盖范围;了解证券公司全面风险管理文化的要求;掌握证券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的责任主体;了解首席风险官及风险管理部门的履职保障;熟悉证券公司应将子公司风险管理纳入统一体系的要求;掌握证券公司风险管理的政策和机制要求;了解中国证券业协会就证券公司的全面风险管理实施自律管理可采取的措施。   掌握证券公司流动性风险的定义;掌握证券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的目标;熟悉证券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应遵循的原则;了解证券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的组织架构及职责;了解证券公司流动性风险限额管理的基本要求;了解证券公司融资管理的基本要求。   掌握信用风险的定义及业务类型;了解信用风险管理应遵循的原则;熟悉信用风险管理组织架构的要求;了解信用风险识别、评估和控制的要求;了解风险监控、报告和预警的相关规定。   第三节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熟悉证券经营机构执行投资者适当性的基本原则;掌握经营机构向投资者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应了解的投资者信息;掌握普通投资者享有特别保护的规定;熟悉专业投资者的范围;掌握确定普通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的主要因素;熟悉划分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时应考虑的因素;掌握经营机构在投资者坚持购买风险等级高于其承受能力的产品时的职责;熟悉经营机构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的禁止性行为;熟悉经营机构向普通投资者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前应告知的信息;掌握经营机构需进行现场录音录像留痕的要求;掌握对经营机构违反适当性管理规定的监管措施。   第四节证券公司反洗钱工作   掌握反洗钱的定义;掌握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与交易记录保存的基本要求;掌握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要求;掌握可疑交易报告要求及可疑交易报告后续控制措施;熟悉涉及恐怖活动资产冻结的流程及要求;掌握证券公司反洗钱保密要求;熟悉证券公司对境内外分支机构和相关附属机构的管理要求。   第五节证券公司信息技术管理   了解证券公司借助信息技术手段从事证券基金业务活动的一般规定;掌握证券公司信息技术治理中的权责分配机制;掌握证券公司信息技术合规与风险管理;掌握证券公司信息系统运行各环节的安全管理要求;熟悉证券公司数据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熟悉证券公司信息技术应急管理的组织架构、应急预案、应急演练、信息系统备份能力要求相关规定;熟悉委托信息技术服务机构提供信息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机构的选取条件、信息技术服务协议及保密协议签署要求;了解证券公司信息技术管理的监管要求及监管措施。   第三章证券公司业务规范   第一节证券经纪   了解证券公司经纪业务的主要法律法规;熟悉证券经纪业务的特点;熟悉证券公司经纪业务中营销管理的主要内容、证券经纪人制度的主要内容、账户管理、客户适当性、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三方存管、交易委托、异常交易行为管理、客户交易安全监控、佣金管理、指定交易及托管、转销户等环节的基本规则、业务风险及规范要求;掌握经纪业务的禁止行为;了解经纪业务风险防范的主要内容;熟悉监管部门对经纪业务的监管措施和自律组织对经纪业务的自律管理措施。   熟悉沪港通、深港通股票范围及主要交易规则;了解对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开展港股通相关业务内部管理和业务流程的基本要求;掌握科创板、创业板定位、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了解科创板、创业板特殊交易机制;掌握存托凭证的定义、存托人与托管人职责、投资者保护机制;掌握沪伦通的定义、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了解沪伦通与深港通业务模式的区别。   第二节证券投资咨询   掌握证券投资咨询、证券投资顾问、证券研究报告的概念和基本关系;掌握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人员从业管理要求;掌握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的管理规定;掌握监管部门对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的有关规定;掌握监管部门对证券投资顾问业务的有关规定;掌握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其执业人员向社会公众开展证券投资咨询业务活动的有关规定;掌握利用“荐股软件”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相关规定;了解证券基金经营机构使用香港机构证券投资咨询服务的有关规定。   掌握证券投资咨询人员执业行为准则;了解监管部门和自律组织对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监管措施和自律管理措施。   第三节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了解上市公司收购以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主要法律法规;掌握财务顾问业务的业务许可情况;熟悉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的业务规则;熟悉财务顾问的监管和法律责任。   第四节证券承销与保荐   了解证券公司发行与承销业务的主要法律法规;熟悉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的一般规定;了解证券发行与承销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掌握证券公司发行与承销业务的内部控制规定;熟悉监管部门对证券发行与承销的监管措施;掌握违反证券发行与承销有关规定的法律责任。   第四节证券承销与保荐   了解证券公司发行与承销业务的主要法律法规;熟悉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的一般规定;了解证券发行与承销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掌握证券公司发行与承销业务的内部控制规定;熟悉监管部门对证券发行与承销的监管措施;掌握违反证券发行与承销有关规定的法律责任。   第五节证券公司融资融券及其他信用业务   了解证券公司信用业务的主要法律法规;掌握融资融券业务管理的基本原则;了解证券公司申请融资融券业务资格应具备的条件;掌握融资融券业务的账户体系;熟悉融资融券业务客户的申请、客户征信调查、客户的选择标准;掌握融资融券业务合同及风险揭示书的基本内容;熟悉融资融券业务所形成的债权担保的有关规定;掌握标的证券、保证金和担保物的管理规定;了解融券业务所涉及证券的权益处理规定;掌握监管部门对融资融券业务的监管措施;了解转融通业务的基本概念及主要规则;了解转融通业务中资金和证券的来源及权益处理;了解科创板及创业板转融通证券出借和转融券业务的基本概念及主要规则。   熟悉股票质押式回购、约定式购回、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的主要规则;了解股票质押回购、约定式购回、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的风险管理、违约处置及异常交易处理的一般规定。   第六节证券自营   了解证券公司自营业务的主要法律法规;掌握证券公司自营业务投资范围的规定;了解证券自营业务决策与授权的要求;掌握证券自营业务相关风险控制指标;了解证券自营业务操作的基本要求;掌握自营业务的禁止性行为;了解债券交易的相关监管要求;熟悉证券自营业务的监管措施和法律责任。   第七节证券资产管理   熟悉证券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业务的法律法规体系和基本要求;掌握资产管理业务类型。   掌握证券资产管理业务的一般性规定;掌握资产管理业务人员基本要求、合同签署及内容约定要求;掌握资产管理计划募集推广、委托资产的资产来源等要求;掌握资产管理计划成立及转让的条件;掌握资产管理业务投资者的权利与义务;掌握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交易的要求;掌握证券公司以自有资金参与资产管理计划的相应要求;熟悉关联交易的要求;熟悉资产管理计划应当终止的情形;熟悉资产管理业务的托管要求;掌握资产管理业务禁止行为的有关规定。   掌握金融机构开展资产管理业务遵循的基本原则、产品种类、适当性、内控要求、金融机构基本职责、代销要求、投资范围、资金池要求、估值要求、禁止刚性兑付要求、分级要求、通道及嵌套要求、人工智能、监管原则等。   了解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的基本概念;了解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的规范要求。   熟悉证券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的主要规则;了解专项计划管理人主要职责;了解专项计划设立、运作的一般流程;了解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的相关规定;熟悉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尽职调查规定;了解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的相关要求;熟悉资产证券化业务基础资产负面清单。   了解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的相关监管规定。   掌握监管部门对资产管理业务的监管措施;掌握资产管理业务违反有关规定的法律责任。   第八节证券公司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业务及柜台市场业务   了解全国股转系统业务的主要法律法规;熟悉全国股转系统业务的一般规定;掌握全国股转系统主要业务的有关规定;熟悉监管部门对全国股转系统业务的监管措施;掌握违反全国股转系统业务有关规定的法律责任。   了解证券公司柜台交易、柜台市场的概念、基本要求;熟悉证券公司可以在柜台市场发行、销售与转让的产品种类;了解柜台市场发行、销售与转让产品可采取的方式;熟悉柜台交易合同签订、财产担保的有关要求;熟悉柜台市场账户、登记、托管、结算的有关要求;熟悉柜台市场内控制度建设、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信息披露的有关要求;了解证券公司柜台市场业务的自律管理要求。   第九节其他业务   熟悉代销金融产品的规范和禁止性行为。   熟悉证券公司中间介绍业务的业务范围;掌握证券公司开展中间介绍业务的业务规则与禁止行为;熟悉对中间介绍业务的监管措施。   了解证券公司另类投资业务的概念及投资范围;熟悉证券公司另类投资业务的主要业务规则;了解证券公司设立子公司开展另类投资业务的相关规定。   熟悉证券公司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业务的相关规定。   掌握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条件与管理要求。   了解股票期权交易的主要制度安排;熟悉证券公司开展股票期权业务的条件与主要业务规则。   熟悉证券公司金融衍生品的交易范围、种类及其备案管理。   了解证券公司参与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的业务范围;熟悉证券公司在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提供业务服务的相关规定;了解证券公司参与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的自律管理要求。   第四章证券市场典型违法违规行为及法律责任   第一节证券一级市场   熟悉擅自公开或变相公开发行证券的特征及其法律责任;熟悉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的犯罪构成、刑事立案追诉标准及其法律责任;掌握非法集资类犯罪的犯罪构成、立案追诉标准并熟悉其法律责任;掌握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的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的认定;了解擅自改变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用途的法律责任;掌握中介机构其他典型违法违规行为及法律责任。   第二节证券二级市场   掌握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的刑事责任的认定;掌握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的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及行政责任的认定;掌握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的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及行政责任的认定;掌握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及行政责任的认定;掌握在证券交易活动中作出虚假陈述或者信息误导的法律责任认定;熟悉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的犯罪构成、刑事追诉标准及其法律责任。   第五章行业文化、职业道德与从业人员行为规范   第一节证券行业文化建设   掌握行业文化建设的重要意义;掌握行业的文化理念;掌握行业文化建设的基本要求。   第二节证券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   了解廉洁从业的定义;了解证券经营机构及工作人员的范围;   了解廉洁从业的内控机制要求;掌握廉洁从业的禁止性要求;熟悉廉洁从业的行政监管措施、自律惩戒措施及相关法律责任。   第三节证券市场诚信管理   熟悉中国证监会及中国证券业协会诚信管理的有关规定;掌握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实施对象、内容、期限及程序。   第四节从业人员行为规范   掌握从事证券业务的专业人员范围;掌握证券业从业人员应当符合的要求;掌握证券业从业人员登记的类别;了解证券业从业人员的登记程序;掌握证券业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掌握证券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准则;掌握证券业从业人员的违规处理规定及惩戒机制。   掌握证券公司从事经纪业务相关人员的要求;熟悉从事证券经纪业务相关人员不得存在的行为;了解证券公司承担技术、合规管理和风险控制职责的人员不得从事的工作;了解违反经纪业务相关规定的人员承担的法律责任。   了解证券经纪人与证券公司之间的委托关系;掌握证券经纪业务营销人员执业行为的范围、禁止性规定。   了解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人员的有关规定;了解从事代销金融产品人员的有关规定。   掌握证券投资咨询人员分类;了解证券投资咨询人员从业登记管理有关规定;掌握证券投资顾问与证券分析师的注册登记要求;熟悉证券投资咨询人员禁止性行为规定和法律责任。   熟悉保荐代表人应具备的条件;掌握保荐代表人执业行为规范;熟悉保荐代表人的权利及发行人的义务;掌握保荐代表人违反有关规定的法律责任或被采取的监管措施。   熟悉财务顾问主办人应该具备的条件;熟悉财务顾问主办人执业行为规范。   掌握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投资经理应该具备的条件;熟悉资产管理投资经理执业行为管理的有关要求。   了解证券资信评级业务人员有关规定。

按照《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的要求,以下(  )不属于证券公司治理的基本要求。

【答案】:C考查证券公司治理基本要求的有关规定。选项C为证券公司合规经营的基本原则与应遵守的基本要求。证券公司治理的基本要求1.建立健全组织架构、明确职责划分2.不得侵犯客户合法权益3.建立完备的内部控制体系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考试知识点: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规则

(一)财务顾问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应当履行的职责   财务顾问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1)接受并购重组当事人的委托,对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活动进行尽职调查,全面评估相关活动所涉及的风险。   (2)就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活动向委托人提供专业服务,帮助委托人分析并购重组相关活动所涉及的法律、财务、经营风险,提出对策和建议,设计并购重组方案,并指导委托人按照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相关规定制作申报文件。   (3)对委托人进行证券市场规范化运作的辅导,使其熟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充分了解其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督促其依法履行报告、公告和其他法定义务。   (4)在对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活动及申报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充分核查和验证的基础上,依据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客观、公正地发表专业意见。   (5)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向中国证监会报送有关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申报材料,并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审核意见,组织和协调委托人及其他专业机构进行答复。   (6)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持续督导委托人依法履行相关义务。   (7)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事项。   (二)财务顾问与委托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财务顾问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委托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就委托人配合财务顾问履行其职责的义务、应提供的材料和责任划分、双方的保密责任等事项做出约定。财务顾问接受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多方当事人委托的,不得存在利益冲突或者潜在的利益冲突。   接受委托的,财务顾问应当指定2名财务顾问主办人负责,同时,可以安排1名项目协办人参与。   财务顾问应当建立尽职调查制度和具体工作规程,对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活动进行充分、广泛、合理的调查,核查委托人提供的为出具专业意见所需的资料,对委托人披露的内容进行独立判断,并有充分理由确信所作的判断与委托人披露的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委托人应当配合财务顾问进行尽职调查,提供相应的文件资料。委托人不能提供必要的材料、不配合进行尽职调查或者限制调查范围的,财务顾问应当终止委托关系或者相应修改其结论性意见。   财务顾问利用其他证券服务机构专业意见的,应当进行必要的审慎核查,对委托人提供的资料和披露的信息进行独立判断。   财务顾问对同一事项所作的判断与其他证券服务机构的专业意见存在重大差异的,应当进一步调查、复核,并可自行聘请相关专业机构提供专业服务。   财务顾问应当采取有效方式对新进入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主要负责人进行证券市场规范化运作的辅导,包括上述人员应履行的责任和义务、上市公司治理的基本原则、公司决策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的基本要求,并对辅导结果进行验收,将验收结果存档。验收不合格的,财务顾问应当重新进行辅导和验收。   财务顾问对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活动进行尽职调查应当重点关注以下问题,并在专业意见中对以下问题进行分析和说明:   (1)涉及上市公司收购的,担任收购人的财务顾问,应当关注收购人的收购目的、实力、收购人与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控制关系结构、管理经验、资信情况、诚信记录、资金来源、履约能力、后续计划、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收购人的及是否具备履行相关的能力等事项;因国有股行政划转或者变更、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转让股份、继承取得上市公司股份超过30%的,收购人可免于聘请财务顾问。   (2)涉及对上市公司进行要约收购的,收购人的财务顾问除关注第(1)项所列事项外,还应当关注要约收购的目的、收购人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履约能力、是否将导致公司退市、对收购完成后剩余中小股东的保护机制是否适当等事项。   收购人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后15日内未能发出要约的,财务顾问应当督促收购人立即公告未能如期发出要约的原因及中国证监会提出的反馈意见。   (3)涉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财务顾问应当关注重组目的、重组方案、交易定价的公允性、资产权属的清晰性、资产的完整性、重组后上市公司是否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盈利预测的可实现性、公司经营独立性、重组方是否存在利用资产重组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问题等事项。   (4)涉及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财务顾问应当关注本次发行的目的、发行方案、拟购买资产的估值分析及定价的公允性、拟购买资产的完整性、独立性、盈利能力、对上市公司影响的量化分析、拟发行股份的定价模式、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是否受到侵害、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是否存在异常等事项;涉及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的,还应当按照第(1)项有关收购人的关注要点对本次发行的特定对象进行核查。   (5)涉及上市公司合并的,财务顾问应当关注合并的目的、合并的可行性、合并方案、合并方与被合并方的估值分析、折股比例的确定原则和公允性、对上市公司的业务和财务结构的影响、对上市公司持续盈利能力的影响、合并后的整合安排等事项。 (6)涉及上市公司回购本公司股份的,财务顾问应当关注回购目的的适当性、回购必要性、回购方案、回购价格的定价模式和公允性、对上市公司现金流的影响、是否存在不利于上市公司持续发展的问题等事项。   (7)财务顾问应当关注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活动中,相关各方是否存在利用并购重组信息进行内幕交易、市场操纵和证券欺诈等事项。   (8)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财务顾问出具财务意见的内容 财务顾问应当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部核查的基础上,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对并购重组事项出具财务顾问专业意见,并作出以下:   (1)已按照规定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有充分理由确信所发表的专业意见与委托人披露的文件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2)已对委托人披露的文件进行核查,确信披露文件的内容与格式符合要求。   (3)有充分理由确信委托人委托财务顾问出具意见的并购重组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有关本次并购重组事项的财务顾问专业意见已提交内部核查机构审查,并同意出具此专业意见。   (5)在与委托人接触后到担任财务顾问期间,已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严格执行风险控制和内部隔离制度,不存在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和证券欺诈问题。 财务顾问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人、部门负责人、内部核查机构负责人、财务顾问主办人和项目协办人应当在财务顾问专业意见上签名,并加盖财务顾问单位公章。   (四)财务顾问应当配合中国证监会的工作 财务顾问代表委托人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申请文件后,应当配合中国证监会的审核,并承担以下工作:   (1)指定财务顾问主办人与中国证监会进行专业沟通,并按照中国证监会提出的反馈意见作出回复。   (2)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对涉及本次并购重组活动的特定事项进行尽职调查或者核查。   (3)组织委托人及其他专业机构对中国证监会的意见进行答复。   (4)委托人未能在行政许可的期限内公告相关并购重组报告全文的,财务顾问应当督促委托人及时公开披露中国证监会提出的问题及委托人未能如期公告的原因。   (5)自申报至并购重组事项完成前,对于上市公司和其他并购重组当事人发生较大变化对本次并购重组构成较大影响的情况予以高度关注,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6)申报本次担任并购重组财务顾问的收费情况。   (7)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事项。   财务顾问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报告制度,财务顾问主办人应当就中国证监会在反馈意见中提出的问题按照内部程序向部门负责人、内部核查机构负责人等相关负责人报告,并对中国证监会提出的问题进行充分的研究、论证,审慎回复。回复意见应当由财务顾问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人、财务顾问主办人和项目协办人签名,并加盖财务顾问单位公章。   财务顾问将申报文件报中国证监会审核期间,委托人和财务顾问终止委托协议的,财务顾问和委托人应当自终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申请撤回申报文件,并说明原因。委托人重新聘请财务顾问就同一并购重组事项进行申报的,应当在报送中国证监会的申报文件中予以说明。   (五)财务顾问的持续督导   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并购重组的规定,自上市公司收购、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合并等事项完成后的规定期限内,财务顾问承担持续督导责任。   财务顾问应当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等方式,结合上市公司定期报告的披露,做好以下持续督导工作:   (1)督促并购重组当事人按照相关程序规范实施并购重组方案,及时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并依法履行报告和信息披露的义务。   (2)督促上市公司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规范运作。   (3)督促和检查申报人履行对市场公开作出的相关的情况。   (4)督促和检查申报人落实后续计划及并购重组方案中约定的其他相关义务的情况。   (5)结合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核查并购重组是否按计划实施、是否达到预期目标;其实施效果是否与此前公告的专业意见存在较大差异,是否实现相关盈利预测或者管理层预计达到的业绩目标。   (6)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事项。 在持续督导期间,财务顾问应当结合上市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出具持续督导意见,并在前述定期报告披露后的15日内向上市公司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   财务顾问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检查制度,确保财务顾问主办人切实履行持续督导责任,按时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提交持续督导工作的情况报告。   在持续督导期间,财务顾问解除委托协议的,应当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作出书面报告,说明无法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理由,并予以公告。委托人应当在1个月内另行聘请财务顾问对其进行持续督导。   (六)财务顾问业务的工作档案制度   财务顾问应当建立并购重组工作档案和工作底稿制度,为每一项目建立独立的工作档案。财务顾问的工作档案和工作底稿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保存期不少于10年。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的问题,《金融市场基础知识》《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

[单选题]1、在证券交易活动中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的违法所得不足20万元的处以(  )的罚款。A3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B10万元以上60万元以下C3万元以上60万元以下D2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单选题]2、合伙企业清算结束后,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  )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A10B15C20D30[单选题]3、按照《证券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以下关于证券公司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之间开展业务竞争和关联交易的说法,正确的是(  )。A证券公司的关联方可以与其所控制的证券公司开展同类业务B证券公司控制其他证券公司的,可以开展与该证券公司相同的同类业务,以竞争的形式促进双方发展C证券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与证券公司的关联交易可以一定程度牺牲证券公司的利益D证券公司章程应当对重大关联交易及其披露和表决程序作出规定[单选题]4、托管机构挪用托管客户金融债券,取得违法所得55万元,则中国人民银行应对其采取的措施是(  )。A没收违法所得B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C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D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款[单选题]5、关于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应具备的条件,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单独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机构,有5名以上符合证券投资咨询从业条件的专职人员B同时从事证券和期货投资咨询业务的机构,有10名以上符合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从业条件的专职人员C高级管理人员中,至少有2名符合证券投资咨询从业条件规定的人员D有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注册资本[单选题]6、证券公司诱使客户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交易,或者从事证券资产管理业务时,使用客户资产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交易的,处以1万元以上(  )万元以下的罚款。A3B5C10D30[单选题]7、按照《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计算标准规定》,一般来说,下列证券公司自营业务的指标中,错误的是(  )。A自营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的合计额不得超过净资本的100%B自营非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的合计额不得超过净资本的500%C持有一种权益类证券的成本不得超过净资本的20%D持有一种非权益类证券的规模不得超过其总规模的20%[单选题]8、以下关于薪酬与提名委员会的说法错误的是(  )。A薪酬与提名委员会的负责人由董事会成员担任B应当搜寻合格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C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进行审议并提出意见D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单选题]9、下列有关合伙企业财产的分割、转让和处分的说法,错误的是(  )。A合伙企业的财产包括由合伙人的出资、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B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私自转移或者处分合伙企业财产的,合伙企业可以此对抗善意第三人C合伙人转让其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除合伙企业另有规定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D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除非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单选题]10、除了基于分类监管要求确定证券公司基本类别之外,证券公司还可能因为发生违法违规等事项被监管机构调整基本类别。比如,未在确定分类结果期限之前上报自评结果的,将公司分类结果直接认定为(  )。ACC级BC级CD级DE级考试宝,免费的考试搜题刷题网站,还支APP和小程序。里面大部分的题都有解析,而且还支持上传自己的题库,历年真题、模拟题包括解析,方便检验学习效果,网站涵盖了数百万的公务员、教师、建筑工程、注册会计师、考研、经济金融、特种作业、安全操作等各种题库以及一些常见的真题模拟题库让大家免费刷题学习!各大商店搜考试宝即可下载,查看完整试题!

证券市场的技术分析方法有几种

常用的有22种,还有些是专业的,也是由常用的这几种演变的,是把各种指标更细化的产物

证券市场行业分析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1.我国证券市场的行业划分上证指数分类法。上海证券市场为编制新的沪市成分指数,将全部上市公司分为五类,即工业、商业、地产业、公用事业和综合类,并分别计算和公布各分类股价指数。 深证指数分类法。深圳证券市场也将在深市上市的全部公司分成六类,即工业、商业、金融业、地产业、公用事业和综合类,同时计算和公布各分类股价指数。 需要注意的是,我国的两个证券交易所为编制股价指数而对产业进行的分类显然是不完全的,这与我国证券市场发展状况有关。我国上市公司数量少,不能涵盖所有行业,例如,农业方面的上市公司就较为少见。但为了编制股价指数,这些分类是适当的。2.内容细节补充:行业划分的方法多样。除上述的划分方法外,还有其他划分方法。例如,按资源集约度来划分,可把行业分成资本集约型行业、劳动集约型行业和技术集约型行业等。 行业的经济结构分析 ,行业的经济结构随该行业中企业的数量、产品的性质、价格的制定和其他一些因素的变化而变化。由于经济结构的不同,行业基本上可分为四种市场类型:完全竞争、不完全竞争和垄断竞争、寡头垄断、完全垄断。拓展资料:证券业是为证券投资活动服务的专门行业。各国定义的证券业范围略有不同。按照美国的“产业分类标准”,证券业由证券经纪公司、证券交易所和有关的商品经纪集团组成。证券业在世界各国都是一个小的产业部门,但其联系面却极广。同它有关系的方面有:证券的购买者。证券的供应者。证券业的内部产业,如经纪公司,交易所和各种证券协会。管制者,如各种政府的专职管理部门和各种自律性集团等。直接的支持性服务设施如证券转让机构,证券保管机构和设施,特殊的通讯网络。

证券市场基本分析

                            2012证券投资分析   2012年是“十二五”规划的第二年,国家的总体方针政策基本沿着既定的方向保持稳定地向前发展,GDP增速将适当放缓,CPI会有所回落,国际形势总体依然不容乐观,西方经济与南方经济矛盾的对抗性日趋明显,地区及海洋安全、和平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国际社会量化宽松的货币政策将会进一步扩大,人民币的升值与贬值仍将有明显波动,与周边国家的关系会略有好转,但脸色的阴晴转换依然会相当频繁,国家发展与民生改善的同步性将会进一步得到体现,尽管国际、国内形势依然严峻,相信在党全心全意为人民谋福利之宗旨的领导下,中国经济仍然会持续、快速的向前发展!  随着国家支持保险资金进一步参与证券市场,2012年的货币政策相较2011年会表现得更为宽松,为应对西方资本的宽松量化,人民币贬值的总体趋势明显,国际油价、金价及大宗商品的价格在小幅回调之后仍然会再次走高,股票市场会走出比2009年相对温和的上升走势,债市将小幅下跌,实体经济的复苏步伐加快,监管层对证券市场黑幕交易的打击力度将加大,IPO及大小非解禁压力减小,在具体投资操作方面可以参考这样的思路,在股市未见底之前,可以在股指期货里逢高开空单,见底之后开多单,欧美局势复杂局面仍然延续之时,结合技术走势分析,在黄、银等贵金属电子交易市场开空单,下半年可适逢低开多单,随着全球货币的总体贬值,在实物黄金投资上面可以多增持,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仍将继续温和下跌,开空单,在股市仍未见底之前,可以在相应的时候选择高位卖出国债,对基金的参与基本上与股市相仿,目前不适宜参与,债券性基金也应当逢高抛出或赎回,股市反转后可选择一些相对稳健型的股票型基金,形势好的时候,以参与封闭式基金为主,形势不好的时候以参与开放式基金为主,最好是什么都别参与,而选择有利的交易市场做空,股市方面的参与顺序:为创业板、中小板、创业板、中小板、大盘、超大盘,这便是2012年整体的相关证券投资思路,以便参考。    具体的分析思路如下。  第一,国家相关部门日前宣布2012年保险资金将进入股市,但没有说具体什么时间进入股市,这就留下了很大的悬念。如果是年初便进入股市还好,如果是二季度、三季度,甚至是四季度才救市、托市,那对于投资者来讲,岂不是仍将亏损累累?因此,在大盘仍未见底之前,需要对股市保持谨慎的态度,在此期间,多空双方的争夺一定是很激烈的,但不管这个舞怎么跳,见底之前一定是空方占优势的,而见底之后,多方就会逐渐反攻。因此,在股指期市的操作上面,也是一样,目前适宜逢高便开空仓,见底之后则逢低便开多仓,这就对了。 第二,在外汇占款逐步撤离中国之后,国家的货币政策会相应地放松,因此,债券及存款准备金等均会逐步下行,因此,目前债市已相应地处于顶部阶断,应当逢高减持。人民币汇率的振幅会加大,这主要受制于西方主流货币的宽松与紧缩影响,就像两个人拳击一样,当别人气势汹涌地进攻时,咱们就要防守,当别人撤退时,咱们就要进攻,因此,汇率的起起伏伏就在所难免了。 第三,国际金价主要受制于欧美局势的动荡和美元升跌的影响,由于欧美金融危机的风险仍未得到有效释放,中东及世界整体局势未处于变数之中,因此,实物金银仍然会体现重要的保值增值功能,而与之相反的情形是,由于欧美第一轮量化宽松的影响,使欧美货币贬值已有一定的幅度,目前,处于贬值途中的反弹,美元等西方货币会有小幅的升值,而黄金在前期已经不断创下历史高位,因此,无论是鉴于美元等西方货币的升值反弹,还是黄金电子交易的阶段顶部,目前金银等贵金属电子市场必然会有所回落,做空的动力将逐渐显现,当然,欧美已偿到“量化宽松”的好处,在反弹束之后,第二轮量化宽松的影响就会显现出来,结合叙伊局势,未来金价仍会再次走高。 第四,由于基金的性质决定了其投资方向,在选购基金之时,重点应当考虑相关市场的行情走势,比如购买股票型基金就应当结合股市行情,债券型基金就应当考虑债券的行情走势,货币型基金则更多权衡汇率的变化等等,因此,从目前的走势上看,股票型基金目前总体处于亏损状态,债券型基金目前总体处于盈利状态,而货币型基金总体上升跌互现,这里重点以基金经理的实力和公司经营的综合情况来决定,那么,作为我们在基金投资上的操作应是在股市见底之时买入股票型基金,而目前应当卖出债券型基金等等。 第五,作为与民众基本生活直接相关的一些大宗商品市场,由于受到国家政策的相关控制,不会允许有大规模的炒作,因此,存在的投资机会相对较少,而更多的作为保值增值的工具参与投资,比如在股票等相关高收益投资市场走势极弱的情形之下,可以考虑适当介入。未来的走势上,石油的价格会伴随美元等货币的情形走出相反的走势,因此,可以想像到的是,在未来美元量化宽松进一步加大的情况下,国际油价一定会再次走高,农副产品方面作为抗压力量较强的投资对象,也会温和、持续地走高,但由于民生的需要,涨势不会太快,这里重点可以考虑农业股票的投资,在大宗农产品缓步走高的情形下,农业股一定会十分强势。 第六,这里重点讲一下股市的板块情况。2012年股票投资在板块方面的选择方面,特别上半年,重点应当考虑券商、房地产、农业、教育传媒、环保、军工、水电、保险等,其他一些大幅下跌的板块存在超跌反弹的较大级别行情。随着新一轮小牛行情的到来,长期处于跌势的券商板块一定会迎来强烈的上升预期,因此,初期涨幅可观,房地产由于房价实质性的下跌已经开启,显示国家调控政策初显成效,随着房价的继续下调,地产板块存在利空出尽便是利好的强烈反转,在房价见底之后,将开启新的涨升幅度,不过,这个过程可能有点长,农业板块前面讲过了,会持续走强,教育传媒为中央确定的新的国民经济支柱产业之一,目前板块的涨升幅度仍然处于相对较低的位置,未来还有很大的上升空间,环保是一条“二万五千里长征”之路,仍然会持续向上推动,军工板块方面重点以海工装备及航天军工为主,未来会不断有好的表现,水电及保险方面总的趋势会不断攀升,另外,一些前期涨幅很高,且中期见顶之后的股票,而且,到目前已有很大跌幅的板块,也存在阶段性的反弹机会,不过,这些板块在仍未见底之前,总的趋势仍会向下。银行、石油板块也会持续走好,不过,幅度小,时间长。 好了,以上便是我对2012年证券投资市场走势的基本看法,个人观点,以供参考!

中国证券市场如何分析?

自己可以去找啊,为什么那么懒。

简述证券市场的特点

证券市场是价值直接交换的场所。有价证券都是价值的直接代表,他们本质上是价值的一种直接表现形式证券市场是财产权利直接交换的场所。证券市场实际上是财产权利的直接交换场所证券市场是风险直接交换的场所。有价证券的交换在转让出一定收益权的同时,也把该有价证券的风险转让出去了。所以从风险的角度分析,证券市场饿时风险直接交换场所。回顾十五年来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历程,主要有如下几个重要特点。中国证券市场是在“摸着石头过河”中起步的,经过多年努力,逐步走上了规范化和有序化的发展轨道,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①发行制度由审批制过渡到核准制。我国早期的股票发行制度为行政审批制。2000年3月,中国证监会开始正式实施股票发行核准程序。证券发行制度由此从审批制过渡到核准制。由审批制转向核准制是中国证券市场的一场深刻变革,它大大加强了证券公司及各类中介机构的责任,为提高证券市场的透明度、维护“三公”原则、规范股票发行和上市行为、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提供了一个较为合理的制度前提。②股票发行方式不断改进。证券市场发展初期,股票发行采用定向募集的方式在企业内部发行。后来采用发行认购证的方式发行股票,但由于供求的严重失衡,引发了中国证券发展史上“8.10”风波。从1993年起采用无限量发售认购申请表的方式向全国公开发行,这虽然有利于保证公平性,但成本偏高。后来又推出了与储蓄存单挂钩的发行方式,但随即被上网定价发行方式所取代,后者具有操作简便、时间短、成本低的优点。为了确保股票发行审核过程中的公正性和质量,中国证监会还成立了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对股票发行进行复审。1999年进一步加大了改革力度,当年7月1日《证券法》实施后,中国证监会依据《证券法》制定了《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条例》、《新股发行定价报告指引》、《关于进一步完善股票发行方式的通知》、《中国证监会股票发行核准程序》、《股票发行上市辅导工作暂行办法》等一系列文件,实行了对一般投资者上网发行和法人投资者配售相结合的发行方式。确立了股票发行核准制的框架,市场化的股票发行制度趋于明朗。2000年2月13日,证监会颁布了《关于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新股有关问题的通知》,在新股发行中试行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新股的办法。2001年,证监会先后颁布了《中国证监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新股发行审核工作的指导意见》、《新股发行上网竞价方式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管理办法》、《拟发行上市公司改制重组指导意见》等,对企业发行新股的过程与环节作出明确规定。在总结以往股票发行方式经验教训的基础上,2001年形成了“上网定价发行”,“网下询价、网上定价发行”和“网上、网下询价发行”三种主要的发行方式。2006年9月19日实施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再次对证券发行的询价、发售、承销等方面进行了新的规定,如在中小企业板上市的企业可以不经过累计投标询价而只需通过初步询价就可定价发行;在证券发行方面也引入了“绿鞋”机制,即超额配售选择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4亿股以上的,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可以在发行方案中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③市场参与者的行为逐步规范。经过15年的发展,证券市场参与主体的行为规范体系已经基本建立:建立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颁布了禁止内幕交易和证券欺诈行为等一系列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同时还通过一系列法规条例对上市公司的红利分配作出了规定,等等。同时,上海、深圳两个证券交易所从网上发行技术手段、上市审批制度、交易清算制度、席位和账户管理、行情发布和通讯方式等方面对市场进行管理。所有这些,有力地促进了证券市场参与主体行为的规范。中国证监会成立后,即着手有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工作,1993年4月22日,国务院颁布了《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1994年7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999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正式实施,是我国证券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近年来,中国证监会积极推进证券市场的改革和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明确了监管部门的角色定位。更新监管理念和改进监管方式;加强了证券、期货的一线监管方式,充分发挥派出机构的作用;强化证券、期货业协会的自律机制,有力地促进了我国证券市场的规范发展。当然,我国年轻的证券市场还存在诸多问题,如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水平还不高,法人治理结构还不健全;市场中介机构的诚信观念、法制意识还较薄弱;投资者结构不尽合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机制还不完善;市场的结构、功能、品种以及服务等方面还存在不足等。在我国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许多观念和做法都在转变;我国证券市场的矛盾和问题也一定会在这种转变的过程中逐步得到解决。 法律依据:《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国务院发布1993年8月2日起施行)《股份有限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规定的实施细则》(国务院证券委发布1995年12月25日起施行)

简述证券市场的特点

证券市场是价值直接交换的场所。有价证券都是价值的直接代表,他们本质上是价值的一种直接表现形式证券市场是财产权利直接交换的场所。证券市场实际上是财产权利的直接交换场所证券市场是风险直接交换的场所。有价证券的交换在转让出一定收益权的同时,也把该有价证券的风险转让出去了。所以从风险的角度分析,证券市场饿时风险直接交换场所。回顾十五年来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历程,主要有如下几个重要特点。中国证券市场是在“摸着石头过河”中起步的,经过多年努力,逐步走上了规范化和有序化的发展轨道,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①发行制度由审批制过渡到核准制。我国早期的股票发行制度为行政审批制。2000年3月,中国证监会开始正式实施股票发行核准程序。证券发行制度由此从审批制过渡到核准制。由审批制转向核准制是中国证券市场的一场深刻变革,它大大加强了证券公司及各类中介机构的责任,为提高证券市场的透明度、维护“三公”原则、规范股票发行和上市行为、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提供了一个较为合理的制度前提。②股票发行方式不断改进。证券市场发展初期,股票发行采用定向募集的方式在企业内部发行。后来采用发行认购证的方式发行股票,但由于供求的严重失衡,引发了中国证券发展史上“8.10”风波。从1993年起采用无限量发售认购申请表的方式向全国公开发行,这虽然有利于保证公平性,但成本偏高。后来又推出了与储蓄存单挂钩的发行方式,但随即被上网定价发行方式所取代,后者具有操作简便、时间短、成本低的优点。为了确保股票发行审核过程中的公正性和质量,中国证监会还成立了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对股票发行进行复审。1999年进一步加大了改革力度,当年7月1日《证券法》实施后,中国证监会依据《证券法》制定了《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条例》、《新股发行定价报告指引》、《关于进一步完善股票发行方式的通知》、《中国证监会股票发行核准程序》、《股票发行上市辅导工作暂行办法》等一系列文件,实行了对一般投资者上网发行和法人投资者配售相结合的发行方式。确立了股票发行核准制的框架,市场化的股票发行制度趋于明朗。2000年2月13日,证监会颁布了《关于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新股有关问题的通知》,在新股发行中试行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新股的办法。2001年,证监会先后颁布了《中国证监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新股发行审核工作的指导意见》、《新股发行上网竞价方式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管理办法》、《拟发行上市公司改制重组指导意见》等,对企业发行新股的过程与环节作出明确规定。在总结以往股票发行方式经验教训的基础上,2001年形成了“上网定价发行”,“网下询价、网上定价发行”和“网上、网下询价发行”三种主要的发行方式。2006年9月19日实施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再次对证券发行的询价、发售、承销等方面进行了新的规定,如在中小企业板上市的企业可以不经过累计投标询价而只需通过初步询价就可定价发行;在证券发行方面也引入了“绿鞋”机制,即超额配售选择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4亿股以上的,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可以在发行方案中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③市场参与者的行为逐步规范。经过15年的发展,证券市场参与主体的行为规范体系已经基本建立:建立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颁布了禁止内幕交易和证券欺诈行为等一系列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同时还通过一系列法规条例对上市公司的红利分配作出了规定,等等。同时,上海、深圳两个证券交易所从网上发行技术手段、上市审批制度、交易清算制度、席位和账户管理、行情发布和通讯方式等方面对市场进行管理。所有这些,有力地促进了证券市场参与主体行为的规范。中国证监会成立后,即着手有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工作,1993年4月22日,国务院颁布了《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1994年7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999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正式实施,是我国证券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近年来,中国证监会积极推进证券市场的改革和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明确了监管部门的角色定位。更新监管理念和改进监管方式;加强了证券、期货的一线监管方式,充分发挥派出机构的作用;强化证券、期货业协会的自律机制,有力地促进了我国证券市场的规范发展。当然,我国年轻的证券市场还存在诸多问题,如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水平还不高,法人治理结构还不健全;市场中介机构的诚信观念、法制意识还较薄弱;投资者结构不尽合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机制还不完善;市场的结构、功能、品种以及服务等方面还存在不足等。在我国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许多观念和做法都在转变;我国证券市场的矛盾和问题也一定会在这种转变的过程中逐步得到解决。法律依据:《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国务院发布1993年8月2日起施行)《股份有限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规定的实施细则》(国务院证券委发布1995年12月25日起施行)

2014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市场基础知识》大纲是什么样的?

没有大纲,整本书都考,考试很细致,包括年份啊,时间人名都可能考到。最好的办法就是看书,很简单的。我已经考过五门了,望采纳

英国证券市场的主要法规有哪些?

英国证券市场经历了从自律管理逐步过渡到集中监管。在自律监管时期,证券交易商协会、收购与合并问题专门小组、证券业理事会组成会同政府的贸易工业部、公司注册署共同对市场实施监督管理。证券交易所在贸易部、英格兰银行等的指导下进行自律管理。在1986年以前,规范证券市场的法规主要有:《反欺诈(投资)法》(1958年)、1985年《公司法》、1973年《公平交易法》、1985年《内幕交易法》。自律监管机构制定的自律性规定主要有:《证券交易所监管条例和规则》、《伦敦城收购与合并准则》及证券业理事会制定的一些规定。   1986年,英国实行了名为“大爆炸”的金融改革,英国议会通过了1986年《金融服务法》,该法涉及所有类型的投资活动。   在1986年金融改革后的一段时间内,英国形成了多头管理的金融监管体制,由不同的机构监管不同的金融业务。为了解决重复监管的问题,提高监管效率,1997年5月工党政府上台后,逐步将金融业务的监管归并到证券投资委员会,撤销了原有的其他监管机构。1997年10月,证券投资委员会更名为金融服务管理局(FSA)。   英国证券市场的主要法规包括:   (1)1985年《公司法》。现行法律当中,调整公司行为规范最基本、最重要的成文法是l985年《公司法》。这部法律分为27个部分,共计747条,还包括27个有效的附件。其中许多部分都与证券市场有关,例如:第三部分,资本发行;第四部分,股票和债券的配售;第五部分,股本,股本的增加、维持和减少;第七部分,账户和审计;第八部分,利润和财产的分配;第十部分,董事公平交易的执行;第十三部分,安排和重组;第十三A部分,收购要约;第十六部分,公司的欺诈交易;等等。该法对之前颁布有关公司方面的法律作了详细的汇集和整理。与该法同时出台的还有三个法律,分别是l985年《公司证券(内幕交易)法》、1986年《董事除却资格法》、1985年《公司合并法》。另外该法颁布后不久,几部新法律就对其中的一些规定作了重大修改,比如l986年《破产法》、1986年《金融服务法》和1989年《公司法》。   (2)1986年《破产法》。与以往英国法律的传统做法不同,l986年《破产法》不仅把公司破产和个人破产放在同一部法律中规定,而且还调整公司的自愿清算。对于财务状况困难的公司,该法规定了一种新的程序,以防止公司进入清算。这种新的程序称做破产管理(Administration),法院可以任命破产管理人处理公司事务。该法还规定了董事及其他人对恶意交易的个人责任。同时该法还涉及“凤凰公司”,指与即将进入破产清算的公司名称相同或类似,由该破产清算公司的管理者经营的公司;减少了优先债,但是没有废除;对从事破产事务处理的人员实行资格审查。   (3)2000年《金融服务和市场法》(FSMA)。2001年12月1日,2000年《金融服务与市场法》正式生效。主要内容如下:   ①规定金融业的单一监管机构金融服务管理局的法定监管权力。金融服务管理局的监管目标有四个:一是保持公众对英国金融系统和金融市场的信心;二是向公众宣传,使公众能够了解金融系统及与特殊金融产品相连的利益和风险;三是确保为消费者提供必要的保护;四是为发现和阻止金融犯罪提供帮助。金融服务管理局除继承了原有九个金融监管机构分享的监管权力以外,还负责过去某些不受监管的领域,如金融机构与客户合同中的不公平条款、金融市场行业准则、为金融业提供服务的律师与会计师事务所等的规范与监管。   该法还规定了金融服务管理局的七个良性监管原则:即必须有效并经济地使用其资源;负有监督金融机构高级管理层的职责;监管措施的成本,无论放松还是限制,必须与预期所能达到的监管效果相适应;促进监管手段的创新;注重金融服务市场的国际化特点,并保持英国金融业的竞争力;尽可能地减少因金融服务管理局为履行其职能而采取必要行动可能对竞争带来的副作用;促进金融服务管理局监管的金融机构之间的竞争。   ②规定英国财政部的职权范围及其根据2000年《金融服务与市场法》担负的职能,一般性的禁止原则、获得许可的要件及对金融投资宣传的限制。规定任何人未经核准或豁免,不得在英国从事受监管的业务,违反者将受到处罚,并规范金融行销及诱导行为。   ③授权金融服务管理局对从业者的申请及变更受监管的业务的许可条件作出规定,FSA有广泛的自由裁量权变更许可或撤销许可。   ④金融业从业人员担任特定职务如需经金融服务管理局核准,上述人员应符合FSA制定的规定,金融服务管理局对违反规定者有处罚权。金融服务管理局有权发布命令,禁止上述人员从事部分或全部受监管的业务。   ⑤授权金融服务管理局负责审核拟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申请,并有权制定相关的规则。   ⑥授权金融服务管理局对各类不当行为(如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予以规范,规定具体处罚。   ⑦设立专业金融法庭,受理针对金融服务管理局依据本法作出处罚的申诉。   ⑧授权金融服务管理局对被核准者从事受监管业务制定行为准则。   ⑨规定金融服务管理局和财政部有调查权,可要求被调查者提供信息和文件资料,并可以向法院申请搜查特定场所进行取证。   ⑩凡持有上市公司l0%以上股权者,如拟取得控制性权益应报告金融服务管理局并取得其核准。   ⑩授权金融服务管理局监管来自其他欧盟成员国的业者在英国从事受监管的业务。   ⑩授权金融服务管理局可对违反本法规定的任何人进行公开谴责及作出处罚。   ⑩设立独立的金融服务赔偿公司,在消费者因被核准者无力偿还时作出赔偿。金融服务赔偿公司有权对有问题的被核准者进行检查。   ⑩金融服务管理局下设消费者争议调解委员会,为被核准者和客户之间的争议提供简捷的解决渠道。该委员会按类似法院的裁决程序作出裁决。   ⑩规定交易所及结算公司均由金融服务管理局监管。   ⑩规定金融服务管理局应编撰并保存被核准者的公开资料,并制定有关保密资料在特定情形下予以公开的规定。   ⑥授权金融服务管理局可请求法院对被核准者启动清算和破产程序;对第三方启动的破产程序,脚有权介入。   ⑩规定金融服务管理局对未经核准从事受监管业务或违反本法规定事项的人可采取的处置措施。   ⑩规定金融服务管理局依法发出各种通知时应遵循的法律程序。   ①规定金融服务管理局有权对误导性陈述、内幕交易、洗钱等进行起诉。   2000年《金融服务与市场法》是英国迄今为止最重要的金融立法。该法吸收合并了以前颁布的l979年《信用社法》、l986年《金融服务法》、1986年《建筑社法》、1972年《保险公司法》、1972年《互助社法》、l977年《保险经纪注册法》、l986年《建筑社法》、《保单持有人保护法》、《企业担保法》等九个法律。   根据2000年《金融服务与市场法》的授权,金融服务管理局还制定了《市场行为守则》、《投资服务规97IJ}、《公开发行证券规则》等规定。   (4)由自律监管机构制定的自律性规定。   ①《伦敦城收购与合并准则》(简称《伦敦城准971J》),由管理公司(主要是股份由公众持有的公众公司)收购合并事宜的非法定机构——收购专门小组制定,旨在保证公司所有的股东在收购与合并过程中得到同等待遇。此外,收购专门小组还颁布了与《伦敦城准则》配套的一系列规定(Rules and Notes)。收购合并有关当事人如不遵守《伦敦城准则》及收购专门小组作出的裁决,收购专门小组可要求金融服务管理局采取执法行动。   ②行业协会制定的文件。2000年《金融服务与市场法》生效后,行业协会根据金融服务管理局的规则,发布一系列指引。   (5)欧盟指令。近年来,欧盟相继颁布了一系列有关证券监管的指令,如《投资服务指令》、《公开说明书指令》、《透明化指令》、《收购指令》等。英国作为欧盟成员国,已根据欧盟有关指令,对国内证券立法进行了一些调整。   总之,英国证券市场法制建设的传统特色是强调“自律原则”,证券市场虽没有专门的立法体系,却有较为完善的管理体系。近二十年来,为顺应证券市场的发展和国际化的需要,在监管体制逐渐集中化的同时,证券市场的立法逐步体系化。

证券市场是有效市场那么具有什么特征

投资工具价格能够反映所有可获得信息。证券是多种经济权益凭证的统称,因此,广义上的证券市场指的是所有证券发行和交易的场所,狭义上,也是最活跃的证券市场指的是资本证券市场、货币证券市场和商品证券市场。是股票、债券、商品期货、股票期货、期权、利率期货等证券产品发行和交易的场所。 证券市场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为解决资本供求矛盾和流动性而产生的市场。证券市场以证券发行和交易的方式实现了筹资与投资的对接,有效地化解了资本的供求矛盾和资本结构调整的难题。 在发达的市场经济中,证券市场是完整的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反映和调节货币资金的运动,而且对整个经济的运行具有重要影响。拓展资料:1.证券市场的结构是指证券市场的构成及其各部分之间的量比关系。 常见最基本的证券市场的结构有以下几种: 层次结构 按证券进入市场的顺序而形成的结构关系。可分为发行市场和交易市场。 证券发行市场又称为“一级市场”或“初级市场”,是发行人以筹集资金为目的,按照一定的法律规定和发行程序,向投资者出售新证券所形成的市场。 证券交易市场又称为“二级市场”或“次级市场”,是已发行证券通过买卖交易实现流通转让的市场。 发行市场和流通市场相互依存、相互制约,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发行市场是流通市场的基础和前提。2.流通市场是证券得以持续扩大发行的必要条件。此外,流通市场的交易价格制约和影响着证券的发行价格,是证券发行时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 多层次资本市场 体现为区域分布、覆盖公司类型、上市交易制度以及监管要求的多样性。根据所服务和覆盖的上市公司类型,分为全球市场、全国市场、区域市场;根据上市公司规模、监管要求等差异,分为主板市场、二板市场(创业板或高新企业板)等。 品种结构 依有价证券的品种而形成。分为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基金市场、衍生品市场。 3.交易场所结构 按交易活动是否在固定场所进行分为有形市场和无形市场。有形市场称为“场内市场”,指有固定场所的证券交易所市场。有形市场的诞生是证券市场走向集中化的重要标志之一。把无形市场称为“场外市场”,指没有固定场所的证券交易所市场。场内市场与场外市场之间的截然划分已经不复存在,出现了多层次证券市场结构。

试分析汇率政策对证券市场的影响过程

汇率对证券市场的影响:汇率对证券市场的影响是多方面的,一般来讲,一国的经济越开放,证券市场的国际化程度越高,证券市场汇率的影响越大。这里汇用单位外币的本币币值来表示。1、 汇率上升,本币贬值,本国产品竞争力强,出口型企业将受益,因而企业的股票价格将上涨;相反,依赖于进口的企业成本增加,利润受损,股票价格将下跌。2、 汇率上升,本币贬值,将导致资本流出本国,资本的流失将使得本国证券市场需求减少,从而市场价格下跌。3、 汇率上升,本币贬值,本币表示的进口商品价格提高,进而带动国内物价水平上涨,引起通货膨胀。汇率上升,为维持汇率稳定,政府可能动用外汇储备,抛售外汇,从而将减少本币的供应量,使得证券市场价格持续下跌,直到汇率水平回落恢复均衡,反面效应可能使证券价格回升。汇率上升时,政府可能利用债市与汇市联动操作达到既控制汇率升势又减少货币供应量,即抛售外汇,同时回购国债,则将使得国债市场价格上扬。从上述理论看出,本币升值时对证券市场形成利好,本币贬值时对证券市场是利空。结合人民币汇率的当前的状况,汇率因素对证券市场应该是负面的。

银行融资与证券市场融资的区别

股票融资的定义:是指资金不通过金融中介机构,借助股票这一载体直接从资金盈余部门流向资金短缺部门,资金供给者作为所有者(股东)享有对企业控制权的融资方式。股权融资的定义:是指企业的股东愿意让出部分企业所有权,通过企业增资的方式引进新的股东的融资方式。股权融资所获得的资金,企业无须还本付息,但新股东将与老股东同样分享企业的赢利与增长。债券融资的定义:与股票融资一样,同属于直接融资,而信贷融资则属于间接融资。在直接融资中,需要资金的部门直接到市场上融资,借贷双方存在直接的对应关系。而在间接融资中,借贷活动必须通过银行等金融中介机构进行,由银行向社会吸收存款,再贷放给需要资金的部门。股票融资、股权融资、债券融资的区别:融资就是借钱。企业经营中经常会遇到资金不够用的情况。 要借钱就要给别人报酬。借钱可以有几种方式。股票融资,就是自己向别人借钱,别人给钱,自己按照谈好的价格给别人折算成股票。好比说是别人借给自己1万元,自己给别人2000股的自己公司股票(按一股5元来谈的),别人可以凭股票分红,但是没有利息,如果公司经营的好,红利要远高于利息。但如果公司破产了,股票持有者一分没有,债券持有人可以优先获得本金和利息的偿付。股权融资,和股票融资类似,不过是这样的公司可能没有上市资格,所以其股份不叫股票,而叫股权。 债券融资,就是和借款人商量好发行债券的利息和期限,到期还款付息,对方不参与公司经营也不享受红利。采纳哦谢谢

2009年证券市场十大典型案例 行政法十大典型案例

证券市场十大典型案例:1. 中国船舶涉嫌财务造假案2. 中石化腐败案3. 红塔创投董事长涉嫌贪污案4. 光大证券风险控制不力案5. 广发证券涉嫌违反证券法案6. 中国平安高管贪污案7. 华夏幸福涉嫌信息披露违法案8. 东北证券信托运营不当案9.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泄露内幕信息案10. 中国铁矿石质押融资案行政法十大典型案例:1. 北京“限外令”案2. 四川五指山旅游环保案3. 湖南污染破坏长江案4. 黄骅市建筑垃圾案5. 江苏花贻污染案6. 上海野生动物案7. 武汉公交公司招标案8. 河南万方水泥排污案9. 河南三门峡绿化工程闲置国有资产案10. 陕西丰庆煤矿事故案

[财政政策与金融政策的区别与联系] 财政政策与证券市场

  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作为国家宏观经济调控的两大基本政策手段,主要是通过实施扩张性或收缩性政策,来调整社会总供给和总需求的关系。二者各有侧重,既有区别又有紧密联系。以下是我精心整理的财政政策与金融政策的区别与联系的相关资料,希望对你有帮助!   财政政策与金融政策的区别与联系   一、区别   1、两者的含义不同。财政政策是指政府通过对财政收入和支出总量的调节来影响总需求,使之与总供给相适应的经济政策。它包括财政收入政策和财政支出政策。所谓积极的财政政策是通过扩大财政支出,使财政政策在启动经济增长、优化经济结构中发挥更直接、更有效的作用。货币政策是指一国中央银行(货币当局)为实现一定的宏观经济目标而对货币的供应量和信贷量进行调节和控制所采取的指导方针及其相应的政策措施。其特点是通过利息率的中介,间接对宏观经济放生作用。   2、政策的制定者不同。财政政策是由国家财政机关制定的,必须经全国人大或其会通过,而货币政策是由中央银行在国务院领导下直接制定的。   3、政策目标有区别。虽然经济增长、物价稳定、充分就业和国际收支平衡等都是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宏观经济目标,但各有侧重。货币政策侧重于货币稳定,而财政政策多侧重于其他更广泛的目标。在供给与需求结构的调整中,财政政策起着货币政策所不能取代的作用,调节产业结构、促进国民经济结构的合理化。在调节收入分   配公平方面,货币政策也往往显得无能为力,只能通过税收、转移支付等财政政策手段来解决。   4、调节的范围不同。财政收支及其政策体现政府职能的各个方面,其调节范围不仅限于经济领域,也涉及社会生活的其他领域;货币政策主要处理商业性金融系统功能边界内的事务,其调节范围基本上限于经济领域(当然,可以由经济领域间接传导到其他领域)。   5、调节的侧重点不同。虽然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都对总量与结构发生调节作用,但财政政策相对于货币政策而言带有更为强烈的结构特征,因为财政收入按不同项目与不同规定来组织,可以直接调节不同地区、部门、企业及个人的收入水平,财政支出按资金性质与用途来安排,可以直接调节产业结构、部门结构和社会经济结构的各个方面;财政政策对总量的调节,则主要是以政府收支及其乘数作用影响社会总资金运动的全局。反之,货币政策相对财政政策而言带有更为鲜明的总量特征,因为国民经济中的一切投资需求和消费需求,都要表现为有支付能力的货币购买力,中央银行作为唯一能够直接管理全社会货币供应总量的部门,正是运用货币政策对之加以调控;同时,商业性金融信贷自身的市场化经营原则要求银根松紧的变化大体一视同仁地覆盖其全部资金运动,贷款差别利率等旨在区别对待不同产业、行业、企业、项目等以调节结构的手段,只能在比较有限的范围内实行和发挥作用,并将随着我国市场化改革的推进而日趋有限。宏观经济政策的特定目标,可归纳为经济增长、资源优化配置、稳定物价、充分就业、反周期波动、收入公平分配、产业结构合理化和高级化等方面,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固然都服务于这一系列目标,但由于上述侧重点的不同,各自对于不同目标的作用,便有所区别。比如,在产业结构合理化、收入公平分配方面,财政支出政策与税收政策的重要性居先;在稳定物价方面,货币政策的重要性则排在首位。   6、调节的手段不同。财政政策所依靠的手段,主要有税收、预算支出、公债、财政补贴、贴息等,货币政策所凭借的手段,则主要有利率、存款准备金率、贴现率和公开市场业务以及贷款安排等。 第四,在经济周期的不同阶段,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功能空间不同。例如,人们可以把货币政策比作一根拴在经济之车上面的绳子,认为当经济向上步入通货膨胀时,它可以拉住其别走太远,但当经济处于通货紧缩而无力向上爬坡时,它却无法推动。这种比喻形象地描绘了不同经济运行状况下,货币政策作用效果的差异。一般而言,货币政策长于应对通货膨胀阶段的问题,而财政政策在应对内需不足、解决通货紧缩阶段的问题时更具优势。我国1998—2002年间政策实践中的调控效应,与凯恩斯理论中关于萧条阶段财政政策更具有效性的认识是相吻合的。   7、两大政策所调控的资金所遵循的经济运行机理不同。货币政策调控下的商业性金融资金是按照追求微观直接效益(利润)目标的市场原则展开竞争的,只愿意“锦上添花”,即按照商业化原则投向尽可能高收益、低风险的领域和状态良好的企业,这对于商业性金融而言是合理的、无可厚非的。与此不同,财政政策下的资金运作在承认市场一般原则的前提下,可以并且应该超越微观直接效益的眼界而注重追求长远、综合、宏观、社会的效益,财政政策可以和必须在关注基本民生、施行“雪中送炭”式的支持扶助和调节收入分配差距、优化生态环境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8、政策的时差与调节的时滞不同。政策时差,是指决策机关从认识到需要改变政策,到实际上实行新的政策所需的时间。一般而言,在财政政策的制定与修订必须经过立法机关审议、批准这样一整套程序的情况下,财政政策的时差较长;而货币政策由于通常是由具备较强独立性的中央银行的人数不多的高级决策层所制定,其时差较短。调节时滞,是指政策从其调节动作的发生到调节效果的显现所需的时间。一般而言,财政政策由于通常具有政府直接安排收支和可以运用某些强制性手段的背景,其时滞较短;而货币政策则由于通常完全依靠间接手段作用于调节对象,其时滞长于财政政策。   二、联系   1、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都是国家宏观经济调控的经济政策。二者主要是通过实施扩张性或收缩性政策,调整社会总供给和总需求的关系,保持经济总量的平衡,促进经济结构的优化,实现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2、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终极目标具有一致性。两者都要求达到货币币值 的稳定,经济稳定增长,劳动者充分就业和国际收支平衡,以推动社会主义市 场经济的发展。   3、在一般条件下,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是相互配合起作用的。财政政策以政策操作力度为特征,有迅速启动投资、拉动经济增长的作用,但容易引起过度赤字、经济过热和通货膨胀,因而,财政政策发挥的是经济增长引擎作用,用以对付大的与拖长的经济衰退,只能作短期调整,不能长期大量使用。货币政策则以微调为主,在启动经济增长方面明显滞后,但在抑制经济过热、控制通货膨胀方面具有长期成效。它通过货币供应量和信贷量进行调节和控制具有直接、迅速和灵活的特点。由于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协调配合是两种长短不同的政策时效搭配,因而两者可形成合力,对市场经济的有效运行发挥调控作用。   4、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实现手段具有交叉性。财政政策能否顺利实施并取得效果与货币政策的协调配合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国债把本来分别由财政机关和中央银行执行的相互独立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联结起来,成为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最佳结合点。   总之,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作为国家宏观经济调控的两大基本政策手段,既有不同的调节重点和手段,有着不同的调节影响和作用范围,又紧密联系、相互影响,必须正确认识和准确处理二者的关系,才能充分发挥二者应有的积极作用。

各国证券市场的监管模式

证券市场的监管,是国家金融监管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各国证券市场发育程度不同,政府宏观调控手段不同,所以,各国证券市场的监管模式也不一样。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两种类型。ue004 1ue010国家集中统一监管模式ue004 在这种模式下、由政府下属的部门,或由直接隶属于立法机关的国家证券监管机构对证券市场进行集中统一监管,而各种自律性组织,如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只起协助作用。集中统一监管模式以美国、日本、韩国、新加坡等国为代表。美国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设立了证券交易管理委员会(SEC),它直接隶属于国会,独立于政府,对全国的证券发行、证券交易、券商、投资公司等依法实施全面监管。日本的证券主管机关是大藏省,具体执行职能则由隶属于大藏省的证券局、证券交易监视委员会和金融检查部行使。ue004 集中监管体制有如下优点:①能公平、公正、高效、严格地发挥其监管作用,并能协调全国各证券市场,防止出现过度投机的混乱局面;②具有统一的证券法规,使证券行为有法可依,提高了证券市场监管的权威性;③监管者地位超脱,更注重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集中监管的不足之处是:①证券法规的制定者和监管者超脱于市场,从而使市场监管可能脱离实际,缺乏效率;②对市场发生的意外行为反应较慢,可能处理不及时。ue0042ue010自律模式ue004 自律模式有两个特点:①通常没有制定直接的证券市场管理法规,而是通过一些间接的法规来制约证券市场的活动;②没有设立全国性的证券管理机构,而是靠证券市场的参与者,如证券交易所、证券商协会等进行自我监管。英国、德国、意大利、荷兰等国是自律模式的代表。以英国为例,英国没有证券法或证券交易法,只有一些间接的、分散的法规;英国虽然设立了专门的证券管理机构,称为证券投资委员会,依据法律享有极大的监管权力,但它既不属于立法机关,也不属于政府内阁,实际监管工作主要通过以英国证券业理事会和证券交易所协会为核心的非政府机构进行自我监管。ue004 自律体制具有如下优点:①能充分发挥市场的创新和竞争意识,有利于活跃市场;②允许证券商参与制定证券市场监管规则,从而使市场监管更切合实际,制定的监管法规具有更大的灵活性,效率较高;③自律组织对市场发生的违规行为能做出迅速而有效的反应。ue004 但是,自律模式也存在缺陷,主要表现在:①通常把重点放在市场的有效运转和保护证券交易所会员的经济利益上,对投资者利益往往没有提供充分的保障;②由于没有立法作后盾,监管手段较软弱;③由于没有统一的监管机构,难以实现全国证券市场的协调发展,容易造成混乱。ue004 由于这些原因,不少原来实行自我监管的国家,现已开始逐渐向集中监管模式转变。例如,1996年,英国政府宣布,要彻底改变证券市场的传统监管方式,加强政府监管力量。其他一些实行自律模式的国家,如德国,意大利、泰国、约旦等,也开始走向集中监管模式。

证券市场监管的目标、原则、对象、手段及美国运行的证券监管体制是什么?

证券市场监管的目标:一是保护投资者;二是保证证券市场的公平、效率和透明;三是降低系统性风险。其中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是证券监管的首要目标。证券市场监管的原则1、依法监管。2、保护投资者利益原则。严厉打击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行为,权利维护市场的三公,是 各国证券监管的首要任务。3、三公原则:公开、公平、公正。4、监管与自律相结合。证券监管对象就是参与证券市场活动的各法人和自然人主体。一般包括:1、工商企业。2、基金。3、个人。4、证券金融中介机构。5、证券交易所或其他集中交易场所。6、证券市场的其他中介机构。证券市场监管的三个手段1、法律手段。这是监管部门的主要手段。2、经济手段。3、行政手段。美国运行的证券监管体制是政府集中管理型,即由政府依据法律法规对证券市场加以全面监管。

证券市场监督管理有哪些主要内容?

1. 证券发行上市的监管。 证券发行审批制度。证券发行上市监管的核心是发行决策权的归属。目前,我国对证券发行实行审批制。审批制是指发行人申请发行证券时,不仅应当公开披露与发行证券有关的信息并符合《公司法》和《证券法》规定的条件,还应当要求发行人提交本次发行的证券发行申请。申请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决定。 信息公开制度。制定证券发行信息披露制度,旨在通过完全公开、公平的制度,保护公众投资者免受欺诈和非法操纵。2. 所有国家都要求以强制性方式公开信息。 ①信息披露的意义在于:有利于价值判断,防止信息滥用,监督经营管理,防止不正当竞争,提高证券市场效率。 ②信息披露的基本要求。全面性、真实性和及时性。 ③证券发行上市信息披露制度。证券发行信息和证券上市信息的披露。 ④ 持续信息公开制度。 证券发行上市推荐制度。除了对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追究法律责任外,证券监管部门还将推出持续信用监管和“冷处理”监管措施。3. 对交易市场的监管。 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证券交易所应当为组织公平集中交易提供保障,公布证券交易实时行情,并根据交易情况编制证券行情清单。未经证券交易所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发布证券交易实时行情。”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证券交易所应当按照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要求,实时监测证券交易情况,报告异常交易情况。证券交易所应当对上市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督,并督促其依法及时、准确披露信息。证券交易所可以根据需要报告重大异常交易情况。作为记录。 ”

证券市场监管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①对金融机构设立的监管②对金融机构资产负伤业务的监管;③对金融市场的监管,包括市场准入、市场融资、市场利率、市场规则等;④对会计结算的监管;⑤对外汇外债的监管;⑥对黄金生产、进口、加工、销售活动的监管;⑦对证券业的监管;⑧对保险业的监管,⑨对信托业的监管;⑩对投资黄金、典当、融资租赁等活动的监管。

证券市场有哪些监管措施?

1. 证券发行上市的监管。 证券发行审批制度。证券发行上市监管的核心是发行决策权的归属。目前,我国对证券发行实行审批制。审批制是指发行人申请发行证券时,不仅应当公开披露与发行证券有关的信息并符合《公司法》和《证券法》规定的条件,还应当要求发行人提交本次发行的证券发行申请。申请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决定。 信息公开制度。制定证券发行信息披露制度,旨在通过完全公开、公平的制度,保护公众投资者免受欺诈和非法操纵。2. 所有国家都要求以强制性方式公开信息。 ①信息披露的意义在于:有利于价值判断,防止信息滥用,监督经营管理,防止不正当竞争,提高证券市场效率。 ②信息披露的基本要求。全面性、真实性和及时性。 ③证券发行上市信息披露制度。证券发行信息和证券上市信息的披露。 ④ 持续信息公开制度。 证券发行上市推荐制度。除了对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追究法律责任外,证券监管部门还将推出持续信用监管和“冷处理”监管措施。3. 对交易市场的监管。 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证券交易所应当为组织公平集中交易提供保障,公布证券交易实时行情,并根据交易情况编制证券行情清单。未经证券交易所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发布证券交易实时行情。”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证券交易所应当按照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要求,实时监测证券交易情况,报告异常交易情况。证券交易所应当对上市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督,并督促其依法及时、准确披露信息。证券交易所可以根据需要报告重大异常交易情况。作为记录。 ”

我国证券市场的风险分析的论文怎么写啊

我国证券市场的系统风险、非系统风险及其成因分析 一、系统风险是我国证券市场的主要风险 我国证券市场目前存在两大风险: 系统风险和非系统风险。非系统风险是指因个别证券公司的特殊状况造成的风险。如公司的业绩不佳、财务状况不良信息的披露、工人的罢工、公司领导人的更换、市场竞争中的失败、派息不合理等。 由于各个上市公司的情况千差万别,非系统风险具有相互抵消的可能, 所以这类风险,可以通过证券组合来加以避免。 系统风险是指由于某些因素给市场上所有的证券都带来经济损失的可能性,如宏观经济状况的变化、国家税法的变化、国家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变化、世界能源状况的改变都会使股票收益发生变动。由于这些风险来自企业外部,是单一证券无法抗拒和回避的,它对所有企业的证券都有不同程度的影响,投资者不能通过多样化投资分散掉,因此,这些风险又叫不可回避风险或不可分散风险。 根据有关人士对我国上海证券市场风险的实证分析结果表明,我国证券市场系统风险在总风险中所占的比例较大,平均值为 80% ,而在西方的成熟股市中,系统风险在总风险中所占的比例都较小,平均值一般都低,有的仅为 30% 。由此可见,我国的股市与西方成熟股市的差别。 相反,系统风险在证券市场风险中所占比例较大, 非系统性风险所占比例较小, 这必然会导致通过投资多元化来分散和降低风险的空间极其有限,股市投资风险较大。回顾我国股票市场发展的短暂历史,分析造成股市几次大起大落的原因,也可以证明我国证券市场的风险主要来自系统风险。 系统性风险包括政策风险、周期性波动风险、利率风险和市场风险等。就我国实际情况来看,最大的系统性风险主要来自政策风险。政策风险是指政府有关证券市场的政策发生重大变化或是有重要的举措、法规出台,引起证券市场的波动,从而给投资者带来的风险。 二、我国证券市场系统风险成因分析 有关部门过多地采用政策手段干预,加剧了证券市场系统风险。由于我国的证券市场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由政府催生的,而相对于西方证券市场百年兴衰发展史来说,且仅有二十多年的历史,还是一个新生的、不成熟的婴儿。人们对证券市场发展的规律认识不足、各种法规体系还不健全、不完善,管理手段不充分,再加上管理体制本身的局限性、市场竞争的无序性、信息的垄断性以及运行方式的不规范性等因素的存在,单靠证券市场自身力量无法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要求运行,这就决定了政府必然较多地、更容易地使用政策手段来干预市场,“政策市”即色彩很强。 由于监管层次单一,还没有形成政府、证券业本身及社会等多个层次的监督体系,并且监管缺乏足够的透明度,一般投资者事先很难预测股市政策变动的情况,从而造成很大的风险。(2006 年等年份股票市如一场疾风暴雨大起大落,就是因为政府政策、政府干预、市场消息等人为因素的影响,引起股价上蹿下跳,股价并没有体现出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与财务指标等非系统因素的影响,其结果是中小股民受到最大的损失。从股市过去走势与经济发展不协调也可以证明这一点。这也是有关人士为什么说我国的股票市场是典型的、封闭的政策市场的原因)。 证券市场的功能定位加大了系统风险 一般而言, 证券市场有资源配置、企业融资、对资本资产的风险收益进行合理定价等基本功能,其中最重要的是资源配置功能。在我国由于证券市场不发达,对证券市场功能定位主要局限在帮助国有企业转换企业经营机制、 国有企业筹资解困等。 正是过于强调了证券市场的筹资功能,忽略了证券市场的其它功能,导致部分上市公司不思进取,考虑更多的是怎样索取,通过发新股、配股、增发新股和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式,变着法向投资者圈钱,把股市圈来的钱当作免费大餐,投资者长期持有,不仅赚不到钱,还要接受上市公司的不断盘剥圈钱。上市公司的短期行为虽然解决了资金不足的燃眉之急,但却为日后再筹资以及股市的健康发展带来了巨大的隐患,也加大了系统性风险。这就客观上加大了系统风险。 退出机制不到位导致过度投机 近年来,在证券市场上有一个奇怪的现象就是投资绩优股赚不了钱,而投机垃圾股能赚到钱。原因在于大搞资产重组,实实在在出现了一些“乌鸦变凤凰”的案例。正是在这种诱惑下,两市大炒重组股,不管真真假假,只要有重组的可能就大炒特炒。然而,真正能重组成功的案例数量却非常少,比例相当低。但暴炒的结果却给投资者造成一种错误的理念,投资绩优股赚不了钱,投机垃圾股能赚大钱。 正是因为退出机制不到位, 才使常年亏损的上市公司具有所谓的“壳资源” 价值,于是市场中很多早应摘牌的企业,不但没有被市场淘汰,反而总能屡屡起死回生,成了“庄家的宠儿”。在新规定的退市和恢复上市办法中,可以说宽松得不能再宽松了。 管理层不但给了亏损公司一年的宽限期, 而且同时又规定只要公司重组后盈利,就可以摘掉亏损的帽子,获得重新筹资能力。正是新规定的出台,使奄奄一息的亏损一族大涨,其原因是投资者认为既然获得宽限期,那么必然能重组成功,所以寄希望在“资产重组”上大赌一把,因此忽视了市场风险的存在。这其中的投机成分足可见一斑。这在客观上损害了理性投资者的利益,打击了他们的积极性,使他们不再相信所谓的正确的投资理念,客观上也误导了人们对政府政策的理解。 购买垃圾股能赚钱的财富效应,使投资者认识趋同,纷纷转向垃圾股,使股市的系统风险越积越大。因此,要解决这一问题,就必须尽快实施退出机制,对大幅亏损股票要坚决摘牌,不搞“起死回生”,真正作到公平竞争、优胜劣汰,才能为股票市场朝着健康、理性的方向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查处不力,加剧了系统风险。 有关部门监管不严,尽管我们制定了不少的法律、法规和管理条例,这对维护二十多年来股票市场的发展秩序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同时,我们也应该注意到,现行的法律和法规在实际贯彻执行方面还存在不足,执法力度还很不够。主要表现在:现行的法律对于约束上市公司恪守投资承诺软弱无力,使上市公司在资本市场上的行为基本上是随心所欲,为所欲为。 如大庆联谊利用财务公告误导投资者,至今没有受处罚;深华源公开违反会计准则做假帐,至今没有被立案审查;亿安科技、水仙股东起诉上交所和证监会,操纵股价造成投资者损失,管理层至今没有一个明确的态度等等。在此我们不讨论责任的归属问题,而是分析产生这种结果的根源,这就是监管不严,查处不力。这样,无论是上市公司, 还是投资者都无法在一个市场游戏规则健全,能够完全实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环境中参与交易,其结果不仅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也损害了资本市场的发展,加剧了系统风险。 因此, 我们必须从战略高度上重视资本市场的法制建设问题。企业资金入市助长了股市过度上涨,1993 年证券市场资金准入的制度创新步伐明显加快,允许国有企业、国有控股公司、上市公司以战略投资者身份入市, 允许保险公司资金入市,允许券商的增资扩股资金、股票抵押贷款资金和从银行拆借市场获得资金入市,对于沟通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推动股市发展有积极的作用。但应看到,允许企业资金入市,可 以使资金面变得宽松,但如此宽松的一个负面效果在于投资者忽视股市的基本面风险,上市公司增加股票投资的同时也增加了股市泡沫风险,不仅损害了大众投资者的利益,而且也将自己的业绩风险暴露在股市泡沫风险面前。 在实业投资前景不好、实际税负较重、企业边际利润很小,而证券市场投资一级市场的投资收益率高达200%, 又几乎没有风险,二级市场投资风险目前也并不大的情况下,使证券投资对资金的吸引力远远大于实业投资。允许企业资金入市,为资金名正言顺流入股市打开了方便之门。于是,很多贷款特别是一些大企业的贷款,只在企业内走上一圈,很快就进入市盈率可观的股市。贷款资金用于“炒股” 虽金额并不太大, 但发生额却不小。据测算,股票抵押贴现,券商透支,银行融资,放大了系统风险数倍。一些上市公司收1益的来自战略投资人,一些上市的实业公司甚至转向资本运营公司,从价值创造者变成了价值评估者, 就是这种情况的最好证明。 由于受目前各种市场和市场因素的潜在影响,新股发行定价市场化在客观上会导致新股发行市盈率过高,使上市公司获得超额认购资金,这又使发行价走高成为必然趋势。再就是更多的上市公司为了获得较多的募集资金,在招股说明书中空列项目,在得到资金后,又变更募集资金投向,更多的上市公司则直接将 钱交给券商炒股票,助长了股市泡沫。三是部分上市公司由于难以处理超过计划的那部分资金,出现募集资金被闲置浪费的现象,违背了新股发行定价市场化的初衷,也不利于充分发挥证券市场对社会资源进行优化配置的功能。四是目前股权结构非流通股居多,流通股发行价越高,与非流通股的成本价相差越大,将来 国有股按市场价减持的阻力就越大。五是当市场机制不灵时,市场化就成了无政府化的代名词。其结果是: 发行价高、上市首日开盘价高、上市首日换手率高的三高现象,使上市公司圈钱之风愈演愈烈, 二级市场失血状况越来越严重。造成信息不对称,加大了系统风险。 市场信息披露制度不完善 信息披露制度已成为证券市场制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的证券法规都在信息披露方面做出了相应的规定,我们国家也不例外。目前我国证券市场信息披露的框架已基本形成,并逐步走向规范化、法制化和国际化,极大地促进了证券市场的发展。但相对于迅速发展起来的证券市场而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管理相对滞后,存在许多不尽人意的地方。 这主要表现在:信息披露的非主动性;信息披露的随意性;信息披露的滞后性和不连惯性;信息披露的虚假性、信息披露的不规范性。由此造成投资者和投资者之间以及投资者和上市公司之间因掌握信息量的多少、内容的真假、时间上的先后不同对同一上市公司的股票价值做出不同的反映和判断。由于对新信息的产生及其客观性、真实性和有效性很难预期,买卖双方对证券产品的价值变化的判断就很不确定,双方信息的不对称状况十分容易引起价格操纵,导致证券产品价格的严重扭曲,由此造成证券市场上供求双方大量的非理性投机。 这一方面直接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 另一方面也加大了证券市场的风险。 加大了系统风险。 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 资本市场对上市公司最基本的要求是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要求上市公司是一个有国家法律保护的、制度严谨的分权——制衡体系,通过一系列委托代理关系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机制,维系公司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平衡。从目前情况来看,部分企业改制只不过是新瓶装旧酒换个形式罢了。主要表现在:所有权与经营权不分,国有资产所有者严重缺位,和由此产生的代理问题, 作为公司代理人的经理人员缺乏长期的激励机制;股权结构畸形,难以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由于在我国的国有企业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经理人员三者之间的责、权、利制度安排难以规范和统一,其结果是,董事会形同虚设,起不到应有的作用;董事长和总经理一肩挑,行为不受监督和约束,甚至凌驾于董事会之上,独断专行等等。 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 上市公司与原有母体之间形分实合,在人员、资产、财务方面难分彼此,界限模糊,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尽管是两个独立的经济实体,但在经营管理过程中,由于其间千丝万缕的联系,资产、财务不分彼此, 完全是一笔糊涂帐,这就给了某些别有用心的大股东以可趁之机。如幸福实业 20亿多万元资产被集团私自拿去抵押,三年来公司居然不知情。更奇怪的是绝大多数担保不要说没经过董事会讨论,甚至连董事会也不知道。然而,即使上市公司与集团明明白白地实行了“三分开”,部分上市公司也难逃“摇钱树 ”的下 场。因为在多数公司仍然是“一股独大”。 在这种特殊的股权结构情况下,容易出现内部人控制,难以形成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将中小股东玩弄于鼓掌之间也就不足为奇了。 分析中国证券市场的种种系统性风险,我们不难发现,股票市场最大风险,不是庄家做市炒股票,而是市场交易规则不健全,政策不完善,是管理层重大政策出台时不能确保投资者同一时间获知,导致上市公司与庄家相互勾结进行内幕交易,而监管部门不及时查处违规、涉嫌犯罪的行为所带来的风险。投资者在一个 交易规则不健全的市场参与没有完全实现公开、公平、公正的游戏, 其系统性风险有多大是可想而知的。 当然, 我国证券市场的系 统风险是在特定时期和环境条件下产生的,是不可避免的,但我 们不能因此说存在的就是合理的, 采取无为而治的态度。 事实上, 我国证券市场的系统风险是可以控制和化解的。

分析未来一年以内或几个月以内的我国证券市场所面临的宏观经济形势?

国家一定会确保宏观经济稳定,所以,证券市场也不会有什么大的波动。未来一段时间,也会相对平稳。

宏观经济运行是什么意思呢?对证券市场的影响大吗?

宏观经济中的货币政策以及财政政策会对证券市场产生一定的影响。如果采取扩张性财政政策的实施,扩大政府采购,加大政府投资公路,桥梁等支出,在一定程度上会提高社会的总需求,从而刺激股市的上涨,反之,紧缩性的货币政策的实施,减少政府采购和支出,在一定程度上导致股市下跌。如果采取紧缩性的货币政策,比如,提高利率,这在一定程度上会提高银行的存款收益,吸引大量的资金流入银行,减少社会上的流动货币,以及股市的流动资金,这将会导致股市下跌,反之,采取宽松的货币政策,比如,降低利率,这会导致资金从银行流出,增加社会上的流动货币,间接的增加股票市场上的流动资金,促使股市上涨。同时,经济周期也会对股市产生影响,比如,当经济处于萧条时,股市会下跌,处于低迷状态,而经济处于繁荣时,股市会上涨,进入牛市。供参考。

宏观经济指标对证券市场的影响

宏观经济指标对证券的市场是有一定的影响,如果经济好,大概率有上涨

为什么说宏观经济因素是影响证券市场价格变动最重要的

宏观经济因素对证劵市场价格的影响有6个方面:一,国内生产总值与经济增长率二,经济周期对股市的影响。经济周期的变动对企业营运及股价的影响极大,例如经济衰退期,股票价格会逐渐下跌,经济复苏期股票价格又会逐步上升。危机,繁荣。三,物价变动对股市的影响。普通商品价格变动对股票市场有重要影响,一般五家上涨,股价上涨,物价下跌,股票也下跌。四,通货膨胀对股市的双重作用,它对股市既有刺激作用又有抑制作用。适度的通货使得货币供应量增加,多余的社会购买力就会进入股市。当通货现象严重时,将会推动利率上升,资金从股市中流出,导致股价下跌。五,利率变动对股市的影响。利率下降,股价上涨,利率上涨,股价下跌。六,汇率变动对股市的影响。一般来说,一个国家货币升值,股价就会上涨,反之,其货币贬值,股价也随之下跌。总之,宏观经济因素对证劵市场的影响是基础性的,也是全局性的和长期性的。

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对证券市场的影响有哪些

宏观经济政策会明显影响证券市场,例如,国家收紧货币政策,股市就会因资金不足而下跌。反之,采取宽松货币政策,股市就会上涨。若国家政策鼓励光伏产业发展,则股市中所有与光伏产业有关的股票都会涨。

08金融危机对中国证券市场的影响

1.金融危机,经济衰退或增加幅度下降,失业增加,人们收入下降,投资下降,证券市场资金供应量减少;2.金融危机,使一些上市公司出现一定的危机,影响了投资者的信心;3.金融危机,以美国为主的国家的经济衰退,直接影响着这些国家的证券市场,出于国际经济的连动性考虑,人们对中国证券市场预期利空.

请大家给我1份关于中国证券市场投资策略的论文2

有限理性在证券市场上的表现包括过度自信

过度自信:投资者往往过于相信自己的判断能力,高估自己成功的机会,认为自己能够把握市场,获得超过平均水平的投资回报率,一旦投资成功,又将之归功于自己的能力,而低估运气和机会在其中的作用,这种认知偏差称为过度自信。处置效应:处置效应是指投资者往往在自己已经买入的股票稍有获利时就将其卖出,而把被套住的股票长期留下的现象。羊群效应:羊群效应即人的从众行为,在股票投资中则特指大量投资者在一段时间内采取相同的交易方式进行买卖,使股票价格持续向一个方向运动,远远偏离其正常价值。

有限理性在证券市场上有什么表现

表现为:(一)处置效应处置效应是指投资者往往在自己已经买入的股票稍有获利时就将其卖出,而把被套住的股票长期留下的现象。(二)羊群效应羊群效应即人的从众行为,在股票投资中则特指大量投资者在一段时间内采取相同的交易方式进行买卖,使股票价格持续向一个方向运动,远远偏离其正常价值(三)过度自信投资者往往过于相信自己的判断能力,高估自己成功的机会,认为自己能够把握市场,获得超过平均水平的投资回报率,一旦投资成功,又将之归功于自己的能力,而低估运气和机会在其中的作用,这种认知偏差称为过度自信。(四)反应过度和反应不足反应过度是指某一重大事件引起股票价格产生剧烈变动,超过预期的理论水平,超涨或者超跌,然后再以反向修正的形式回归至其应有价位上的现象。反应不足是指当市场上有重大消息时,股价波动平平,而一些较大的波动却出现在没有什么消息的时期。

下列属于有限理性在证券市场上的表现行为的有( )。

【答案】:A、B、C、D、E几种有代表性的行为:过度自信;反应过度和反应不足;损失厌恶;处置效应;神奇式思考。

有限理性在证券市场上的表现包括

有限理性在证券市场上的表现包括:处置效应、羊群效应、过度自信、反应过度和反应不足。(一)处置效应处置效应是指投资者往往在自己已经买入的股票稍有获利时就将其卖出,而把被套住的股票长期留下的现象。(二)羊群效应羊群效应即人的从众行为,在股票投资中则特指大量投资者在一段时间内采取相同的交易方式进行买卖,使股票价格持续向一个方向运动,远远偏离其正常价值。(三)过度自信投资者往往过于相信自己的判断能力,高估自己成功的机会,认为自己能够把握市场,获得超过平均水平的投资回报率,一旦投资成功,又将之归功于自己的能力,而低估运气和机会在其中的作用,这种认知偏差称为过度自信。(四)反应过度和反应不足反应过度是指某一重大事件引起股票价格产生剧烈变动,超过预期的理论水平,超涨或者超跌,然后再以反向修正的形式回归至其应有价位上的现象。反应不足是指当市场上有重大消息时,股价波动平平,而一些较大的波动却出现在没有什么消息的时期。

简述基本面分析和技术面分析对证券市场分析的指导意义。。这是我的考试题!一定要回答的具体点哦

基本面分析:以判断金融市场未来走势为目标,对经济和政治数据的透彻分析。技术面分析:1、预测市场未来可能的运动方向;2、测算出买卖双方相对强弱程度;3、确定交易操作的时间级别;4、确定何时以何种资金比例在哪个价位进行何种特定交易动作。回答过题主的问题之后,下面带大家深入探讨一下基本面的问题!投资并且还想获得更高的胜率,当然必须要分析一下市场环境和买入标,只不过我察觉到,蛮多小伙伴都不明白基本面分析,认为基本面分析太难了不想学。其实每多大的困难,今天学姐就对于怎么进行基本面分析给大家讲解一下,这样抓住牛股就简单了许多。开始之前,不妨先领一波福利--机构精选的牛股榜单新鲜出炉,走过路过可别错过:【绝密】机构推荐的牛股名单泄露,限时速领!!!一、 简单介绍 1、 基本面分析是研究影响股价因素的方法从教科书里可知,我们在进行基本面分析的时候首先要注意影响证券价格变动的敏感因素,认真分析和谨慎的研究都为发现证券市场的价格变动提供了方向,让投资者了解科学可靠的分析方法最终做出正确决策。换句话也就是说,有很多的因素都可能会影响到股票的价格,而研究这些影响因素,就是基本面分析。2、 基本面分析包括3个方面所以我们现在具体在研究什么呢?主要是下面这3个方面,即宏观经济分析、行业分析和公司分析。大多数朋友看到这三个诱因就无所适从了,好像想要进行分析,必须要读完整套经济课程才行!不要慌张,学姐这就从实战的角度给大家分享如何分析。二、 如何进行基本面分析1、 宏观经济主要看政策和指标我们都懂,宏观经济可以直接影响到整体股市的兴衰,像经济政策(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税收政策、产业政策等等)和经济指标(国内生产总值、失业率、通胀率、利率、汇率等等)对股票市场的影响都是巨大的。但在实际的操作中,一般情况都不会选择面面俱到,不然容易捡了芝麻丢了西瓜,而是要抓住核心变量,如关注一些反应市场流动性的宏观指标,例如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是否降息、降准以维持宽松)、汇率(是否提高以吸引外资进场)。这便是因为对短期时间来讲,价格波动,大多都是供求关系来决定的,因此当市场出现了更低的利率的情况,有了更为宽裕的货币政策时,那么这时候市场流动性也是更宽裕了,买方的力量更强劲,这样一来也使得股价上行。就拿2021年的美股来讲,虽然疫情严重但丝毫不影响股市反而还在上涨,因为美国持续实行宽松政策才导致了这一问题的出现,2、 公司分析主要看行业、财务和产品即使行情再好,也会有跌跌不休的公司,公司基本面大概率是有问题的。所处行业是首先要看的,因为公司达不到行业的水准,覆巢之下无完卵,产业是朝阳行业,其中的企业盈利空间自然就更多。行业的产业趋势发展只有较小的空间,都没一家上市公司大,我们当然就不需要浪费时间了;还可以看行业是在哪一个生命周期,有的行业已经到了生命周期中的成熟期或衰退期,举个典型例子就是钢铁煤炭等;还有就是看行业是否有相关政策方面的支持,政策支持的行业,有更好的发展空间。今年各大券商对于各行业的研究报告已经出炉,感兴趣可以点击领取:最新行业研报免费分享选择了一个好的行业之后,紧接着就是行业下进行公司的选择,这里我们主要从两个方向去分析:财务报表: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获利能力、偿债能力、资金来源和资金使用状况,主要跟踪的财务数据有营业收入、净利润、现金流、毛利率、资产负债率、应收款、预收款、净资产收益率等。产品与市场:前者主要分析公司的品牌、产品质量、产品的销售量和生命周期;后者主要分析产品的市场覆盖率、市场占有率以及市场竞争能力。三、基本面分析的优劣势说到这里,各位或许对基本面分析的优势认识得差不多了,这完全是自上而下的在进行系统分析的方法,沿着宏观到中观到微观的路线进行分析的,可以帮我们把握市场的方向,并能让真正有价值的公司被我们发现。不过,不管是哪种分析方法,都有优点,肯定也存在弱点。基本面分析,它的劣势也是很突出的,虽然学姐把分析内容已经给大家简化到极致了,但想要真正的了解,还需要一定的门槛。另外短期价格的过渡波动这个方面是没有办法通过基本面就分析出来的,因为从短期来讲,投资者的交易情绪等也许会影响到价格,这是基本面分析所不具备的。可能对于小白来说,还是很难判断出股票的好坏,不过没关系,我特地给大家准备了诊股方法,哪怕你是投资小白,也能立刻知道一只股票的好与坏:【免费】测一测你的股票当前估值位置?应答时间:2021-09-25,最新业务变化以文中链接内展示的数据为准,请点击查看

金融市场、证券市场分别指什么

两者都是融资市场,但是金融市场包含着证券市场,证券市场是金融市场的一个部分.金融市场包括货币借贷和资金融通、办理各种票据和有价证券交易活动.证券市场就是证券发行和交易的场所.

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对证券市场的影响,可以从那些方面分析。

主要是资金的供给,货币宽松股市就好。

投资者如何通过基本面分析来判断证券市场的现状

可从公司的基本信息,和政府的政策进行探究。从大的方面讲,政府的政策是适度从紧还是比较宽松的货币政策等,公司所处的行业在国民经济中处于一个什么样地位,公司在行业中处于一个什么位置,公司的盈利状况如何等等~

中国证券市场的现状

呵呵,我这有2007年的数据,关于公司盈利模式的,不知道你有没有用

中国证券市场的现状

——原标题:2021年我国证券行业运营现状及发展趋势分析 证券公司总资产再创新高【组图】2020年我国证券行业整体运营情况向好,证券公司整体营业收入、净利润和总资产都呈现正增长趋势,其中证券行业总资产规模已经超过了2015年最高值水平。未来,我国证券行业将具有越加完善的运营制度、越加多样的业务体系,其运营规模预计将继续保持增长。2020年,面对严峻复杂的国内外形势,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资本市场持续推进疫情防控、深化改革、防范风险等各项工作,证券行业抓住机遇加快业务转型,加强能力建设,积极服务实体经济和居民财富管理,经营情况整体向好,具体经营情况如下:2010年至2012年证券行业的经营业绩一直不断下滑,在2012年为1295亿元。从2013年开始,证券行业的经营收入开始出现增长。2015年证券行业营业收入的增幅最为明显,相较于2014年的营业情况,2015年证券业营业收入环比增加了121.17%,达到5752亿元。2016-2018年,证券行业营业收入呈现出较大的下降趋势。2019年起开始回升,2020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4484.79亿元,同比增长24.41%。从业务收入数据完整的2019年来看,证券行业收入结构中,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含席位租赁)和证券投资收益(含公允价值变动)占比较大,分别为787.63亿元和1221.60亿元,占行业总收入的24.10%和37.37%。2015-2020年我国证券公司的净利润情况呈现先下降后上升的趋势。2015年受牛市影响,证券公司全年净利润达到了了10年间的最大值2447.63亿元。2017年受再融资、减持新规的影响,投行业务利润下降。截止2018年底,净利润666亿元,同比减少40.54%。2019-2020年,净利润逐渐恢复,2020年国内证券公司净利润增长到了1575.34亿元,同比增长27.98%。从证券行业净资产和总资产的变化情况来看,2010-2020年,中国证券公司净资产和总资产规模整体呈现增长趋势。2019年,全国133家证券公司总资产为7.26万亿元,净资产为2.02万亿元。截至2020年底,证券行业总资产为8.90万亿元,净资产为2.31万亿元,分别同比增加22.50%、14.10%。2020年我国证券市场环境较好,两市交易量同比显著回暖;权益类市场表现较好;科创板开板,IPO承销及跟投为证券业带来了一定幅度的增长。未来随着证券市场基础性制度逐步完善、以净资本和流动性为核心的风险监管机制的建立,证券业的风险意识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并逐步进入规范发展阶段。并且证券公司在经营传统业务的基础上,将逐步开展融资融券、做市业务、直接投资、并购融资等资本投资和资本中介业务,这将带来业务模式、盈利模式和收入结构的转型升级,开创传统业务和创新业务协同发展的新局面。因此,2021-2026年预计我国证券业营业收入规模将持续增长,到2026年我国证券业将实现营业收入超过6000亿元人民币。更多数据参考前瞻产业研究院《中国证券行业深度调研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

我国证券市场的管理体制

.....去找写手吧!!

我国证券市场的主要监管机构是:( )

我国证券市场的主要监管机构是: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是中国负责证券、期货市场监管的专业机构,负责制定和实施证券和期货市场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维护市场秩序和投资者权益。中国证监会的主要职责包括:监督证券、期货市场的运行和发展,制定和完善相关法规和政策,加强对上市公司和中介机构的监管和执法,处理各类证券、期货纠纷等。此外,中国证监会还参与了国内外重要金融合作和对外交流活动,促进境内外金融市场的互联互通和开放。中国证监会成立于1992年,是中国金融监管体系核心机构之一,下设多个部门和机构,包括上市监管部、基金监管部、派出机构等。同时,中国证监会还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期货业协会等机构形成了密切的合作关系。在近几年时间里,中国证监会积极推进股票、债券、期货、基金等市场的发展和改革,并加强对各类金融机构的监管和执法,对于提高中国金融市场的稳定性和透明度起到了重要作用。此外,中国证监会也在积极推进国际化发展,参与全球金融体系建设并扩大境内资本市场的对外开放。总之,中国证监会是中国负责证券、期货市场监管的专业机构,拥有重要的职能和地位。未来,随着中国金融市场体系的不断完善和发展,中国证监会将继续发挥重要作用,为保护投资者权益、促进金融市场健康发展做出更加积极的贡献。

证券市场监管

证券市场监管 查看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 证券市场监管,是指证券市场监管机关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为维护证券市场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利益、促进国民经济增长,而对证券的发行和流通行为以及与这些行为相关的人员和组织机构的管理和监督。 【答案解析】 本题知识点:证券市场监管体系,     

我国证券市场监管体系不包括( )。

【答案】:C考查我国证券市场的监管体系。我国证券市场经过20多年的发展,逐步形成了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和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为一体的监管体系和自律监管体系。

证券市场分析方法一般分为四种,具体是哪四种?

这4种方法都有基本分析法,技术分析法,投资组合分析法和行为金融分析法。

证券市场行业分析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1.我国证券市场的行业划分上证指数分类法。上海证券市场为编制新的沪市成分指数,将全部上市公司分为五类,即工业、商业、地产业、公用事业和综合类,并分别计算和公布各分类股价指数。 深证指数分类法。深圳证券市场也将在深市上市的全部公司分成六类,即工业、商业、金融业、地产业、公用事业和综合类,同时计算和公布各分类股价指数。 需要注意的是,我国的两个证券交易所为编制股价指数而对产业进行的分类显然是不完全的,这与我国证券市场发展状况有关。我国上市公司数量少,不能涵盖所有行业,例如,农业方面的上市公司就较为少见。但为了编制股价指数,这些分类是适当的。2.内容细节补充:行业划分的方法多样。除上述的划分方法外,还有其他划分方法。例如,按资源集约度来划分,可把行业分成资本集约型行业、劳动集约型行业和技术集约型行业等。 行业的经济结构分析 ,行业的经济结构随该行业中企业的数量、产品的性质、价格的制定和其他一些因素的变化而变化。由于经济结构的不同,行业基本上可分为四种市场类型:完全竞争、不完全竞争和垄断竞争、寡头垄断、完全垄断。拓展资料:证券业是为证券投资活动服务的专门行业。各国定义的证券业范围略有不同。按照美国的“产业分类标准”,证券业由证券经纪公司、证券交易所和有关的商品经纪集团组成。证券业在世界各国都是一个小的产业部门,但其联系面却极广。同它有关系的方面有:证券的购买者。证券的供应者。证券业的内部产业,如经纪公司,交易所和各种证券协会。管制者,如各种政府的专职管理部门和各种自律性集团等。直接的支持性服务设施如证券转让机构,证券保管机构和设施,特殊的通讯网络。

分析当前全球经济状况、我国经济状况,及对我国证券市场可能造成的影响。

中国经济发展趋势分析和调控对策建议内容摘要:2008年我国经济经受了国内外诸多不利因素的冲击,通过精心有效的宏观调控,基本保持了平稳较快发展格局,预计GDP增长10%左右,CPI上涨6.3%左右。2009年,国际经济环境更趋严峻,我国经济面临着周期性调整和结构性调整双重压力,预计2009年GDP增长9%左右,CPI上涨4%左右,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名义增长19%,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名义增长16%,贸易顺差2350亿美元,同比减少约9%。建议宏观调控将“保增长、促转型”作为基本取向,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一、2008年中国经济在发展中调整2008年,次贷危机对世界经济的冲击超出预期,国内出现突如其来的重特大自然灾害。面对国内外一系列不利因素,党中央、国务院沉着应对、果断决策,适时调整宏观调控政策的方向、重点和力度,在严峻的国际国内环境中保持了中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基本面。1.控制物价过快上涨的政策措施取得初步成效无论是年初确定的“双防”方针还是年中调整的“一保一控”方针,我国始终将控制物价过快上涨作为2008年宏观调控主要目标之一,采取综合措施全面控防通货膨胀。支农惠农政策力度加强,使夏粮连续第五年增产,秋粮丰收在望,肉禽蛋等生产稳定发展,食品价格同比涨幅已经从2月份最高时的23.3%回落到8月份的10.3%,其中猪肉价格从2月份上涨63.4%回落到8月份上涨1.0%。食品价格过快上涨势头的扭转成为我国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明显回落的主要原因。8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4.9%,涨幅比2月份高点8.7%回落了3.8个百分点,年内有望继续小幅走低,预计2008年全年居民消费价格累计上涨6.3%,物价过快上涨的趋势初步得到扭转。2.及时调整调控政策取向促进三大需求积极变化在国内外不利因素影响下,我国经济连续减速,经营困难的企业和行业不断增多,党中央、国务院及时将“防止经济由偏快转向过热”的政策取向调整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新目标,及时出台了多项微调措施,促进下半年三大需求出现积极变化。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更加强劲,1-8月累计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21.9%,增幅同比加快6.2个百分点;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3.8%,增幅同比加快1.5个百分点。固定资产投资基本保持稳定增长,前8个月城镇固定资产投资84920亿元,同比增长27.4%,增幅同比加快0.7个百分点。在出口退税率提高和汇率升值放缓等多项政策利好刺激下,7、8月份当月贸易顺差同比增长3.8%和14.9%。总需求的积极变化有利于稳定经济走势,初步预计2008年国内生产总值实际增长10%左右。3.经济结构优化升级步伐加快在宏观调控政策引力和市场压力的共同作用下,经济结构调整步伐明显加快。外贸结构进一步优化,“两高一资”产品和粮食出口受到政策限制,高新技术产品和机电产品出口比重上升。从工业生产看,高能耗产品产量增速明显放缓,1-8月,生铁、粗钢、钢材、十种有色金属和水泥产量分别增长6.5%、8.3%、10.1%、13.3%和7.4%,增幅同比下降9.8个、9.4个、10.8个、11个和7.6个百分点。大规模集成电路的产量同比增幅由去年10.2%提高到今年的31.6%;大气污染防治设备产量同比增幅由去年的5.2%提高到今年的50.3%。工业结构的改善有利于减少资源消耗和污染排放,预计今年节能减排完成情况好于去年。当前我国经济运行中也出现许多新矛盾和新问题。价格上涨压力尚未根本缓解,企业成本上升和外需明显收缩使部分行业和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加大;证券市场股指调整幅度过大和成交低迷,房地产市场观望气氛浓厚;能源资源价格形成机制改革不到位,煤电油气运短期供求矛盾十分突出;资本跨境流动使我国货币流动性过剩压力不减,但中小企业生产经营资金又十分紧张;制约农民持续增收的不利因素较多,服务业发展仍然面临诸多体制性障碍;在周期性和结构性调整双重压力下,经济下行风险加大。下图显示,2008年二季度以来,反映经济未来运行趋势的先行指数下降势头明显,表明经济趋势性下滑的风险在增大。对2008年我国经济发展的主要指标预测详见附表1。二、充分估计2009年国内外经济环境严峻性国际经济环境更趋严峻对我国形成较大的周期性调整压力,我国企业还面临生产要素价格上升、市场需求结构变化和节能减排等政策性导向所形成的结构性调整压力,2009年国内外经济环境中不利因素和不确定因素增多。1.次贷危机的恶化使世界经济复苏艰难次贷危机继续向纵深发展,正在严重破坏国际金融体系的运行秩序。这场金融危机到底会发展到什么程度和什么时候充满不确定性。次贷危机对实体经济的影响继续扩散,由于发达国家金融领域普遍出现信用和信心危机,企业从资本市场直接融资规模缩水,商业银行普遍的惜贷行为使工商业实体经济活动失去金融支持。美国、欧盟和日本三大经济体经济增长前景黯淡,经济全球化造成的世界各国经济周期同步性将放大次贷危机对全世界实体经济的拖累。资本市场和房地产市场资产价格大调整严重打击经济信心,使世界经济的复苏可能进一步推迟。世界经济复苏缺乏新的增长点,2009年世界经济增长率和贸易增长率将低于2008年。今年8月份以来,全球经济降温使国际油价跌幅超过30%,带动其它国际大宗商品价格不同程度的下降,近期各国通货膨胀率纷纷呈现见顶回落迹象,预计2009年随着世界经济进一步降温,通货膨胀压力较2008年减弱。2.国际经济低迷将进一步收缩我国外部需求2008年,美国经济陷入次贷危机后的低迷状态,美元对人民币大幅贬值,我国对美国出口增速大幅放缓,1-8月份仅增长10.6%。但由于人民币对欧元汇率相对稳定,1-8月份对欧盟出口仍然增长26.3%。次贷危机负面影响已经从美国向欧洲、日本和新兴国家传导,欧盟和日本二季度经济负增长;同时,8月份以后美元汇率反弹使人民币对欧元、日元升值加快,2009年我国对美、欧、日等主要经济体出口可能全面放缓,外贸顺差规模进一步缩小,净出口对经济增长的下拉影响可能比2008年更加严重,使我国2009年产能过剩矛盾更加突出。3.房地产开发投资降温,带动相关产业固定资产投资减速1-8月份,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29.1%,占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21.4%。但房地产成交量大幅萎缩,房价调整迹象明显,房地产开发商资金链紧张,市场可能由“量跌价滞”进一步发展为“量价齐跌”,初步预计,在2008年高基数的台阶上,2009年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速将下滑到10%以下,房地产投资增量从6800元减少为3200亿元,这将导致固定资产投资明显减速。由于房地产是产业链较长的支柱产业,也是这一轮经济扩张的龙头产业,它的周期性调整将拖累一连串行业景气度下降,钢铁、建材等相关产业固定资产投资可能随之减速。地方政府基础设施投资资金来源主要来自土地出让金收入,今年以来各地土地出让金收入增幅明显下降将影响明年的基础设施建设规模。4.城乡居民收入增幅下降,保持消费需求快速增长难度加大2008年支撑我国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重要支柱是居民消费的快速增长。但农民进一步增收面临许多制约因素,股市和房市调整使城镇居民财产性收入缩水,扣除物价因素后城乡居民实际收入增幅比前几年下降。“奥运景气”消失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速度可能逐步放缓。汽车、住房两大消费热点开始降温。1-7月份,商品房销售面积同比下降10.8%,增幅下降37.2个百分点。上半年汽车销量增幅回落11.4个百分点,8月份全国汽车销售环比下降5.53%,同比下降6.34%。房地产和汽车两大消费热点退潮后在短期内很难由其它消费热点替代,2009年社会消费品零售的名义增长和实际增长都可能低于2008年。5.成本上升与产能过剩“两碰头”,企业效益不容乐观2008年不得已对成品油、电力、公用事业等价格实行行政管制的负面作用越来越大,经济运行正常秩序受到较大影响。8月份火力发电仅增长1.8%,从供给方面约束了工业生产正常增长,如不及时解决这一突出矛盾,工业急剧减速将会威胁到我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基本面。2009年我国能源资源等要素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势在必行,但在产能过剩背景下企业将面临成本上升而销售价格难以提高的重压,企业效益将大幅滑坡,财政收入形势严峻。三、2009年不同政策和环境组合下的经济增长情景预测2009年,国际经济环境复杂多变,不确定因素增多,我国宏观调控必须采取灵活有效的应对之策。我们将2009年国际经济环境分为轻微衰退、低速增长和轻微复苏三种情境,相对应地设计了三种不同力度的宏观调控政策组合,模拟预测了三种可能情景下的中国经济走势(见附表2)。1.中方案:平稳增长情景(GDP增长9%左右)美国、欧洲、日本三大经济体低速增长但没有陷入衰退,国际石油、粮食价格虽有波动但年均价水平比2008年有所下降,国内外没有比雷曼破产、汶川地震更强烈的突发事件发生;宏观调控以“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为首要政策目标,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在全国范围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并根据实际运行变化,围绕“保增长、促转型”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发行长期建设国债2000亿元。广义货币供应量增长16%-17%,保证对普通住宅、经济适用房等房地产项目的正常贷款。在上述条件下,经初步测算,预计2009年国内生产总值将增长9%左右。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速小幅回落到3%左右。第二产业受出口和投资减速影响较大,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由2008年的15%减速为13.5%,第二产业增速也由2008年的11.1%减速为10.2%。受金融、交通运输和房地产等服务业减速影响,预计第三产业增速比2008年低0.5个百分点。预计房地产投资增速从2008年27%骤然下降到10%左右,多数制造业投资降温;虽然有积极财政政策和灾后重建等加速因素支撑,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名义增长仍然回落7.5个百分点,预计名义增长率达到19%,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名义增长2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名义增幅预计达到16%左右,同比下降5个百分点。世界贸易增长放缓使我国进出口同时减速,预计全年出口和进口分别将增长14.5%和19.5%,增幅同比下降6.5个和7.5个百分点,贸易顺差约2369亿美元,同比减少9%左右。理顺资源能源和公用事业价格成为影响居民消费价格的主要因素,预计居民消费价格上涨4%左右。城镇登记失业率由4%上升4.3%左右。这一情景的特点是考虑国内外不利因素增多,国内宏观调控明确“保增长、促转型”的政策,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同时作出重大调整,给社会强烈的政策预期引导,防止了经济景气连续惯性下滑,为缓解产能过剩压力、加快结构调整、深化体制改革提供较为宽松的景气环境。从现在掌握的信息资源分析,2009年出现这一情景的概率预计达到60%左右。2、高方案:快速增长情景(GDP增长9.5%以上)美国、欧盟和日本经济在2009年出现复苏,世界经济实际情况好于预期,国际石油价格水平低于2008年,国内外没有影响经济发展的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同时,宏观调控政策以“保增长”为首要目标,实行“双扩张”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在全国范围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中央财政发行建设国债3000亿元,广义货币供应量增长18%左右,向在建和新开工投资项目(包括房地产)提供充足的贷款。在上述条件下,虽然房地产投资增速由2008年的27%下降到15%左右,但新开工的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和灾后重建投资规模较大,固定资产投资增长仍然较快,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名义增长达到24.5%。由于就业和收入状况较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幅达到18%。国际经济形势好于预期使出口增长17.5%,国内保持高增长使资源性产品的进口需求保持旺盛,进口增幅也达22.5%,对外贸易顺差达到2447亿美元左右,同比减少6%。初步预计经济增长率将保持9.5%以上的速度,但居民消费价格水平也继续保持在5%左右,理顺资源能源和公用事业价格成为影响居民消费价格的主要因素。城镇登记失业率保持4%左右。这一情景的特点是国际经济表现好于预期和宏观调控全面扩张政策的力量重合,较好维持了经济景气,继续保持就业扩大的局面,但可能进一步加剧能源、环境压力,可能使控制通货膨胀的成效前功尽弃,不利于保持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出现这一情景的概率预计在20%左右。3、低方案:大幅下滑情景(GDP增长8.5%以下)如果我国继续实行稳健的财政政策和从紧的货币政策,同时美国、欧洲和日本经济轻微衰退;国内房地产投资增速下滑到5%以下,投资新开工项目明显减少,虽有灾后重建等政策性投资支撑,但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名义增长14.5%左右,增幅比上年下降12个百分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名义增长14%,也比上年下降8个百分点;由于国内景气下滑,进口增幅下降,出口和进口分别增长11.5%和16.5%,贸易顺差2291亿美元,同比减少12%。经济增长率可能下滑到8.5%以下。由于经济景气明显回落,物价上涨压力减弱,居民消费价格上涨3%左右。城镇登记失业率由4%上升4.5%左右。这一情景的特点是国际环境剧烈变化与国内政策变化的紧缩效果叠加,使经济降温过快,就业压力更加突出,金融坏帐快速浮出水面。我们认为,我国宏观调控的前瞻性、有效性在实践中不断提高,必然会根据经济运行变化适时调整政策力度,这一情景发生的概率仅为20%左右。四、对2009年宏观调控的对策建议我国仍然处于工业化、城市化双加速的发展战略机遇期,国内储蓄率较高,外汇储备充裕,基础设施投资空间充分,国内消费市场潜力较大,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将有力激发国内各方面发展积极性,因此,我国经济具有应对各种困难和挑战的活力和潜力,通过适时有效的调控,我国经济定能继续保持平稳较快发展的基本面。对2009年宏观调控的主要政策建议是:1.以“保增长、促转型”为宏观调控的基本取向当前,价格上涨压力尚未根本缓解,但从国内农产品价格走势、国际大宗商品价格走势、次贷危机后国际货币流动性变化趋势和美元汇率走势等因素看,我国控制物价过快上涨有了更加有利的国内外环境,控物价的政策效果2009年将进一步显现。与此同时,次贷危机对世界各国实体经济的破坏作用不断加剧,国内一些地区和行业增长速度回落过快,经济过快下滑的风险在逐步增大。建议2009年将“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作为宏观调控首要政策目标。之所以要将“保增长”和“促转型”并列为首要政策目标,是因为我国当前经济运行中总量矛盾和结构矛盾同样突出,解决当前经济困难不仅需要总量政策的适度放松,更重要的是只有通过经济结构转型升级才能重构中国经济增长新活力,重获中国经济新的国际竞争力。将“保增长”和“促转型”并列为首要政策目标有利于进一步统一全党全国应对复杂形势的思想和行动,将各级政府和企业的发展积极性更好地引导到落实科学发展观上来,防止为保增长重走粗放型发展老路。2.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多发挥市场配置资源作用建议2009年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不同于应对亚洲金融危机时所实行的积极财政政策,这次不仅要扩大政府建设投资,由政府配置资源来集中力量办大事,更要强调通过市场配置资源来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通过减税费降低企业成本和居民负担,增强企业投资和居民消费的积极性。加大对结构转型的财政支持力度,在全国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以促进企业设备装备更新;建立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加大对公益性科研机构和公益性行业科研的支持力度,支持国内重大装备制造业振兴和国家战略性产业发展。开展企业创新风险投资试点,为企业技术创新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建议2009年中央长期建设国债发行规模扩大到2000亿元,重点用于灾后重建、国家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节能减排和结构升级等产业发展项目、支持“三农”项目等,采用银行配套贷款、吸收民间资金入股等办法,扩大国债投资带动作用。3.实行稳健的货币政策2009年我国货币流动性局面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既可能因为次贷危机进一步恶化使国内金融机构对国内经济形势和企业盈利前景预期转坏,普遍出现“惜贷”现象,同时国际“热钱”大量撤出,造成我国信贷市场、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交易量大幅萎缩,突然由流动性过剩转变为流动性不足,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严重短缺;也可能因为中国经济表现明显好于其他国家从而国际“热钱”继续大量流入我国,延续我国这几年一直存在的货币被动投放局面,银行体系流动性过剩。面对不确定性,实行紧缩或扩张的货币政策都不适宜,因此建议2009年实行稳健的货币政策,货币当局要根据货币流动性变化实际情况,灵活调整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和存贷款利率,广义货币供应量增长率控制在16%-17%,取消信贷额度管理,重点加强信贷结构引导,在重视中小企业贷款的同时,引导资金向结构调整、自主创新、节能环保和国债项目配套倾斜,更好发挥货币政策在促转型中的独特作用。4.加大政府对保障性住房投资,稳定房地产市场前几年房地产价格上涨过快,超出了城镇居民的承受能力,出现调整实属必然。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要以改善供给结构和满足自住需求为导向,既要促进房价的理性回归,也要防范多重不利因素叠加导致市场过度调整。改善供给结构,增加廉租房、经济适用房、普通住宅的土地供应,加大保障性住房和普通住宅供给,大中型城市要扩大政府对保障性住房的投资,完善住房保障体系。金融机构应对在施房地产投资项目进行风险评估,保证对普通住宅和经济适用房等房地产项目的正常贷款,稳定房地产投资规模,保证在施房地产投资项目正常施工和竣工,防止因资金链断裂而出现大面积“烂尾楼”现象。要允许房地产上市公司和其它优质房地产公司通过企业债券市场筹集资金,鼓励房地产行业的兼并重组。前期出台的住宅交易环节税反而增加了购房人负担,应当及时取消。适当降低居民首套自住房贷款利率,取消对“第二套住房”特别贷款限制政策,吸引居民在房价回落到合理水平时踊跃入市。5.完善消费政策,进一步挖掘消费增长潜力要深化全党对扩大消费重要性的认识,未来中国经济的新增长点必然在13亿人民的消费需求,经济结构转型最重要的方面是需求结构从主要依靠外需转向主要依靠城乡居民消费升级。要从宏观收入分配环节千方百计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建议降低居民储蓄存款利息个人所得税税率为零,提高工薪所得费用扣除标准到3000元,增加居民实际可支配收入,减轻低收入者税负。实行积极就业政策,扩大城乡就业,落实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相关政策,根据物价水平变动提高各地最低工资标准。加大对农村商贸流通体系和文化服务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改善农村消费环境。完善消费税制度,引导居民合理消费。大力发展旅游、文化、体育等服务性消费,培育新的消费热点。6.完善外贸政策,帮助外向型企业渡过难关建议稳定人民币汇率,减弱人民币升值预期,消除次贷危机对我国出口的汇率传导机制,避免汇率成为美国转嫁危机的政策工具。次贷危机恶化后,发达国家未来的贸易壁垒会更多,贸易保护措施会更加频繁使用,中外贸易摩擦也会进一步增加。为此,中国政府和企业应有预见性地做好应对措施,务实、有效化解中外贸易可能出现的纠纷。如有必要,还可联合其他相关国家,在WTO框架下联合抵制发达国家可能出现的通过贸易保护向国际社会转嫁危机的做法。可细化劳动密集型产品的不同技术含量和附加值含量,对纺织轻工行业的鼓励类产品进一步提高出口退税率。重点支持自主品牌产品与高技术附加值产品出口,加快建立和完善自主性国际营销网络和售后服务体系;要对中小型外贸企业在资金、技术上予以一定支持,帮助企业通过技术升级渡过难关。继续严格控制粮食、化肥、钢材、煤炭和焦炭等“两高一资”产品出口。努力扩大重要资源、先进技术装备和关键零部件进口。7.抓住有利时机,理顺资源能源价格当前,国内农产品价格上涨压力逐步减轻,国际石油等大宗商品价格全面回落,为我国理顺资源能源价格、改革资源能源价格形成机制提供了有利时机。要标本兼治,以治本为主,下决心适时推出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加快电价改革步伐,促进合理电价机制的形成。主要采用经济手段解决当前电煤、成品油、供热等由价格引发的供需矛盾,做好电力、煤炭、成品油、供热等供给保障工作,从供给面保障生产生活正常秩序。要进一步强化电力需求侧管理,抑制不合理需求。改革资源税费制度,完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环境补偿机制。

证券市场的产生和发展

——预见2023:《2023年中国证券行业全景图谱》(附市场规模、竞争格局和发展前景等)行业主要上市公司:中信证券(600030);华泰证券(601688);中信建投(601066)等——定义证券是各类财产所有权或债权凭证的通称,是用来证明证券持有人有权依票面所载内容,取得相关权益的凭证。证券市场是指股票、债券、投资基金和其它有价证券发行和交易的场所,它由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基金市场和其它金融衍生品市场组成。根据国家统计局制定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2017)》,证券行业属于“67资本市场服务中”的“671证券场服务”,主要包括证券经纪、证券承销与保荐、融资融券、客户资产管理等业务。行业发展历程:证券市场逐步完善证券市场是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融通资本、资本定价与资源配置等功能。证券市场的发展过程始终与实体经济紧密依存,对引导储蓄转化为社会投资和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上世纪90年代初开始,中国证券市场历经三十余年的发展,主要经历了五个阶段:中国证券市场的建立(1978年至1992年)、全国统一监管市场的形成(1993年至1998年)、依法治市和市场结构改革(1999年至2008年)、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建立和完善发展(2009年至今)。2023年2月证监会公告实施全面注册制,标志着我国证券行业正加速迈向成熟,具有重大的意义。行业发展前景及趋势预测——行业发展趋势:市场规范化、竞争加剧、科技深度运用2023年2月全面注册制落地后我国证券市场加速迈向成熟,其在我国实现高质量发展中的作用会日益凸显。未来,我国证券业发展将呈现以下趋势:——行业发展前景:预计2028年中国证券行业市场规模达6667亿元随着我国经济逐步复苏、美联储加息周期进入尾声以及地缘冲突的缓和,前瞻预计我国证券业营业收入规模在未来几年将持续增长,到2028年,我国证券市场规模有望达6667亿元。更多本行业研究分析详见前瞻产业研究院《中国证券行业发展状况调研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

对证券市场的变动状态进行宏观(政策方面)和微观分析。

车门没关紧,麻烦再关一下。42

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对证券市场的影响有哪些

有很大的影响,影响很多金融机构投资者

证券市场调查报告

  ●在调研的18家券商营业部中,只有3家不亏损,但也只是略有盈余,这样看来,2002年营业部亏损面要在95%以上  ●目前市场融资行为多采取三方协议方式,虽为保本、保息协议,不受法律保护,但因有抵押品可以变现,仍成为市场融资的主要方式   ●调查中发现,经过两年大跌,目前风险释放相对充分。资金流较好、现金支付能力较强、收益率较低的“三类企业”纷纷进入证券市场,此类资金已成为证券市场中一支重要力量  2001年以来的市场走势,使很多在“牛”、“熊”之间转战多年的投资者困惑不已。新的政策、新的投资机会、新的机构投资者、新的价值评估体系……传统的投资思路、分析方法在变幻莫测的市场面前黯然失色。与此同时,中国证券市场也在此表象下正发生着实质性的变化,基金的密集发行、QFII的推出、保险公司、银行上市步伐的加快,无不预示着管理层加快实现中国证券市场与国际证券市场全面接轨的决心。这当中,券商营业部作为证券市场的基层单位,其营业部的经营情况怎样,投资者的投资信心怎样,资金情况怎样,都会反映证券市场将来的走势。带着这些问题,我们对深沪两地券商营业部做了抽样调研。  调查样本的选取为顾及调研的全面性,能够反映深沪两地券商营业部的真实情况,我们根据券商资产规模、是否深沪本地券商、营业部所处位置等几方面从上海500多家、深圳200多家证券营业部中选取样本,共计选取了海通、联合、华夏、巨田等9家券商共18家营业部,约占深沪两地全部营业部数量的2.5%,其中,有以开展“三类企业”客户业务为主,有以开展机构客户业务为主,各具有代表性,基本能反映深沪两地营业部的经营情况和证券市场资金的情况。  调查的基本情况  1.资金需求意向及规模  上海被调查的8家营业部,有两家基本上不盈不亏,1家营业部保持微利,其他几家有不同程度的亏损,亏损率达到62%。据此样本推算,总体亏损率将到70%以上。在所调查的这8家营业部中,都有资金需求意向,但是,其需求的资金额度却有很大不同。有两家营业部表现出非常谨慎,需要1000万元—5000万元;另外几家营业部资金需求在5000万元—2亿元。  深圳被调查的10家营业部总共托管市值110个亿左右,有开户机构2000多家,机构资金总量大约在50亿左右。其中,1000万以上的有24家只占所调查的1.2%;5000万以上的有8家,占所调查的0.4%;一个亿以上的只有3家,占所调查的0.15%。其中6家营业部以机构为主,机构资金量占80%;2家营业部的机构和散户各半;2家营业部机构占的比重较小,大约20%多。意向需求资金在5个亿,占机构资金总量的10%左右,按此比例计算,深圳证券市场资金需求在100亿左右。  2.资金来源  所调查的20家投资机构中,只有5家有融资行为,其他15家都是企业的自有资金,占了所调查对象的75%。其中只有3家是利用企业的短期银行贷款资金投资。其余12家投资机构,也就是说占了所调查对象的2/3,则纯粹是企业自有资金,没有融资行为。而在这20家机构中,经营范围中可以做投资管理的只有3家,其他则无此项业务资格。  3.资金使用方式  使用方式目前有三类,一类是三方协议,或三方协议的变通方式(为规避营业部的违规风险而设计的二方协议),此类方式占了资金使用的绝大多数。营业部在此过程中扮演监管者角色,负责按照协议规定监督资金的到位及使用;第二类是借款方式,利用借款协议和监管协议达到资金安全的目的;第三类是国债,包括真正的国债和形式上的国债两种,此类方式主要被要求收益率不高的“三类企业”所使用,在深圳很少使用。  4.资金的收益率  在所调查的上海营业部中,资金收益率虽然不同,但是相差不大,基本上保持在9%左右。与北京证券市场10%的收益率相比,上海资金市场还是比较谨慎;而目前深圳市场融资成本在相对较好的抵押品种和一比一抵押的前提下可在10%左右,并随抵押品种和抵押比例的不同而调整。  5.资金使用中出现的纠纷及原因  在融资使用的过程中,主要会出现以下问题:  (1)用资方使用不当造成亏损,且执行平仓协议仍不能弥补亏损;  (2)在协议期满,双方就续签协议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3)监管失控造成一方违约,另一方利益受到侵害。  有纠纷产生,多是因为市场不好,亏损严重,用资方按期还本付息困难。但最后多是通过双方私下解决,很少通过营业部按协议平仓还付。  

律师在证券市场上发挥什么作用?

律师在证券市场上发挥什么作用? 世界各国律师参与证券市场的形式并无实质性区别,最主要的都是以法律咨询的形式参与其中。向证券市场参与主体(主要是证券发行和交易的公司)提供法律帮助。若以律师与证券市场联系的密切程度以及是否形成专业的“证券律师”来划分,国际上律师参与证券市场的形式大致可分为两种:第一种是通常方式,即律师通过法律咨询的形式参与证券市场,他们以其知识和经验为客户提供法律帮助,律师不仅要审定公示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有时还要亲自起草“强制公开原则”所要求的为证券经销所必需的文件。采用通常方式的有英国、意大利、澳大利亚、新加坡等国。第二种是“证券律师”式,是指律师参与证券市场,提供法律咨询并起草证券经销所必备的文件,承担大量的监督责任,井由此形成一批专业化的“证券律师”及其自治组织“证券律师协会”。这种方式在美国最为典型。所谓证券律师.是指那些以其对法律的精通和对证券事务的特殊经验而受雇于专门处理与证券业务有关的法律事务,并承担一定的对证券市场的监督责任的律师。证券律师在帮助证券市场参与伞体(主要是上市公司)遵守法律方面的作用非常广泛,几乎涉及证券业务的各个方面,由于美国证券法的“强制公开”原则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要求范围很广,而几乎所有公示文件均需要律师主持或帮助编制,并需以律师意见作为佐证,律帅不得不花大量精力于证券事务上,这样的律师业务逐渐专业化,最终产生了证券律师。 在我国。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的内容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①为公开发行和上市股票的企业出具有关法律意见书。承办律师应在审查有关事实和材料的基础上,依据法律规定、本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和道德规范,按照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标准格式、草拟法律意见书初稿,经两位承办律师共同复核商定后,送律师事务所主任审批,并以公函发送委托人。律师及所在事务所应对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进行核查和验证。如果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虚假,或者有严重误导性内容和重大遗漏,律师及律师事务所应承担相应责任。②审查、修改、制作上述机构的各种有关法律文件。此类文件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改组方案设计、公司章程草案等公司创立文件;招股说明书、企业债券发行章程等证券发行文件;证券承销协议等合同性文件;上市申请书、上市公告书等证券上市文件。律师在审查、修改、制作有关法律文件时,对其内存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有核查、验证的义务。 律师事务所的工作,是推动整个证券市场法制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证券发行人的角度看,其创立、改组、发行、承销、上市等几乎一切环节都需要律师参与,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协议的签订、起草和审查,日常股权纠纷的处理等具体事务也离不开律师。从证券投资人的角度看,其一切投资行为均以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审查、修改、制作的有关法律文件为根本依据,投资人在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交易纠纷也需要律师参与处理。从证券承销人角度看,其承销证券的资格、能力和资信状况都要经过律师的审查,企业申报材料的内容是否完备、合法也要律师把关。从证券管理机关的角度看,需要律师谨慎、诚实和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保障法制、法规的正确实施,推进证券市场形成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为了对律师事务所在证券市场上的活动加以正确引导。司法部、中国证监会于1993年1月12日发布了《司法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从事证券法律业务律师及律师事务所资格确认的暂行规定》。规定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的律师事务所必须有三名以上取得从事证券法律业务资格证书的专职律师,申请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的律师应符合以下条件:①有三年以上从事经济、民事法律业务的经验,熟悉证券法律业务:或有两年以上从事证券法业务、研究、教学工作经验。②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以往三年内没有受过纪律处分。③经过司法部、中国证监会或司法部、中国证监会指定或委托的培训机构举办的专门业务培训并考核合格。 目前,我国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律师事务所300多个,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律师1000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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