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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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法人怎么实名认证

针对于这个问题的话,我个人认为,税务法人实名认证的具体步骤如下:1、提前准备好身份证以及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还有身份证原件。打开微信,关注所在地的国税电子税务局。2、点击页面右边的“实名认证”按钮,按照页面内容操作下载并打印“网上办税人员实名信息表”。3、填报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地址等信息,并上传身份证正反面清晰照片和个人信息表,点击提交。4、实名认证通过后,就可以申请电子税务局实名账号了。总的来讲,以上就是税务法人实名认证的具体步骤,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新税务法下个税怎样交的?

在新税法实施后,个税以年为单位综合计算综合所得。因此,每个月工资薪金不能再孤立地计算,而是要联系当年已发生月份的收入和纳税额进行计算。由于税务部门为了保障纳税人的隐私信息,不会将原来单位的工资情况告诉给新单位,所以每个单位都是按照各自发的工资数额履行扣缴申报义务。这就会出现一个问题,原单位在累计预扣法下累计的各个项目,新公司就不适用了,累计预扣将重新计算,当纳税人的工资达到一定程度时,个税又从低税率3%开始计算,就会出现“欠税”的情况。一般来说,你的工资越高,原单位适用税率越高时,换工作的影响越大,欠的个税就会越多。当然,对于很多人来说,更换工作时容易出现就业空档期,这样就会造成纳税人不能足额享受税收优惠。根据新个税法的规定,无论一年取得多少个月的收入,中间工作是否连续,年末汇算时基本减除费和专项附加扣除费均按12个月计算,这里就会产生一部分的退税。

《国家税务法》全文内容有哪些?

请问退休工人退休后在外打工赚钱要交税吗?

税务法律法规有哪些

税收法律法规从类别分有两类,实体法和程序法。具体如下:1、程序法就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实体法就比较多,按照规范的范围和领域分为,流转类《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消费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2、所得税类,《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及其实施细则。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和有关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八条规定,税收基本制度,只能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税收法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主权范围内普遍适用,具有仅次于宪法的法律效力。目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税收实体法律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以下简称《车船税法》);税收程序法律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作出的规范性决议、决定以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法律解释,同其制定的法律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比如,1993年12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适用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税收暂行条例的决定》。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和有关规范性文件我国现行税法绝大部分都是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种类型:1.税收的基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九条规定,税收基本制度尚未制定法律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授权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比如,现行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车辆购置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契税、资源税、船舶吨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烟叶税、关税等诸多税种,都是国务院制定的税收条例。2.法律实施条例或实施细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个人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车船税法》、《税收征管法》,由国务院制定相应的实施条例或实施细则。3.税收的非基本制度。国务院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包括国务院或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通知、决定等。比如2006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7号)中有关房地产交易营业税政策的规定。4.对税收行政法规具体规定所做的解释。比如2004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解释的复函》(国办函〔2004〕23号)。5.国务院所属部门发布的,经国务院批准的规范性文件,视同国务院文件。比如2006年3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经国务院批准发布的《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33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向税务机关了解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与纳税程序有关的情况。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税务机关应当依法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纳税人依法享有申请减税、免税、退税的权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对税务机关所作出的决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国家赔偿等权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控告和检举税务机关、税务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第十条各级税务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制约和监督管理制度。上级税务机关应当对下级税务机关的执法活动依法进行监督。各级税务机关应当对其工作人员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和廉洁自律准则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