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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业务采用的结算方式

进出口业务采用的结算方式有汇款、托收、信用证。1、汇款:是付款方将款项交给汇款银行,通过汇款银行以一定的方式将款项汇给收款方的结算方式,通常被用来进出口业务结算。2、托收:指在进出口贸易中,出口方开具以进口方为付款人的汇票,委托出口方银行通过其在进口方的分行或代理行向进口方收取货款的一种结算方式。3、信用证:由进口商的银行代表进口商提出的书面文件,通过信用证,出口商可以确保发信银行将为进行的国际贸易向出口商付款。

关于汽车进出口的法律法规我应该看哪些书或者资料?

看一下几本书:《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务全书》《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征、退(免)税对照手册及法规汇编》《进出口商品数量重量检验鉴定管理办法贯彻实施及相关法律法规实用手册 》《中国进出口商品报检程序与方法及法律法规实务全书》《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

国家的进出口法律法规到哪里可以查到

百度上可以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它是对贸易主要过程的一些规定。而进出口的一些细则可以在网上找法律法规大全。另外还有一本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及进出口贸易法律法规汇编》,貌似需要自己买的

国际保理业务对进出口双方的影响有哪些

对进口商的影响是增大购买力,可以“无”成本采购,先拿货卖掉后付款。对出口商的好处是能及时回笼资金,规避汇兑风险,减少坏账等。

国际结算科目的一道简答题 : 国际保理业务对进出口双方的影响有哪些?

不同的国际保理其参与的当事人是不同的。在国际双保理的情况下,会形成出口商与进口商、出口商与出口保理商、出口保理商与进口保理商、进口商与进口保理商之间的四层关系。   1.在出口商与进口商之间是货物买卖合同关系。   2.在出口商与出口保理商之间是根据出口保理协议建立的一种合同关系。出口保理协议是国际保理交易中的主合同。依该协议,出口商应将出口保理商协议范围内的所有合格应收账款转让给出口保理商,使出口保理商对这些应收账款获得真实有效而且完整的权利,以便从实质上保证应收账款是有效的和具有相应价值的并且不存在也不会产生任何障碍。   3.出口保理商与进口保理商之间是相互保理合同关系。进出口保理商之间应签订的相互保理协议,双方的关系具有债权转让人与受让人间的法律关系,即出口保理商将从供应商手中购买的应收账款再转让给进口保理商即再保理而形成法律关系。   4.在进口商与进口保理商之间是一种事实上的债权债务关系。从法律意义上说,进口商与进口保理商之间没有合同上的法律关系,但由于进口保理商最终收购了出口商对进口商的应收账款,只要出口商与进口商之间的买卖合同或其他类似契约未明确规定该合同或契约项下所产生的应收账款禁止转让,保理商就可以合法有效地获得应收账款,而无需事先得到进口商的同意,与进口商之间事实上形成债权债务关系。

人民币对内贬值,必然导致对外贬值,在汇率变化中的含义,以及对本国进出口的影响,试举例

长期维持小幅双向波动的人民币汇率,最近两日突现大幅波动。中国经济学家指出,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促使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出现大幅走低,但长期走势不会逆转。   12月1日,继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大幅回落156个基点后,即期市场询价系统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大跌近500个基点,创下自2005年汇改以来最大单日跌幅。2日,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再度下跌22个基点,连续第四个交易日下跌。   在中美两国即将举行第五次战略经济对话的背景下,人民币汇率的持续下行引起外界普遍关注。一些海外交易商据此判断人民币汇率将进入下行通道,甚至有市场人士认为中国央行有可能通过让人民币贬值来刺激出口的增长,缓解国内经济压力。   此间市场人士认为,人民币汇率近期走势是国际市场和国内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共同作用的结果。   从外部环境来看,国际原油价格由146美元/桶的历史高位迅速回落,震荡在50美元/桶大关附近。美国股市频现暴跌,本周一,三大指数均出现7%以上的跌幅。而欧盟公布的欧元区失业率等数据均低于市场预期,也使得市场对于欧洲央行将大幅降息的预期迅速升温。   在此背景下,避险需求上升令国际投资者持有美元的意愿高涨,从而推动美元维持强势。   在中国国内,央行上周出人意料地大幅降息,降幅最高达1.08个百分点。在此前后,央行还不断出台各种政策以保证货币市场的流动性。   交通银行上海分行国际业务部高级经理叶耀庭说,人民币汇率大幅下行,可能与出口的大幅度缩减密切相关。   作为宏观经济现行指标之一,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1日发布的11月制造业采购经理人指数降至38.8的历史新低。   这一针对700多家制造业厂商进行的调查数据,显示中国内地经济增幅回落态势进一步加重,经济收缩迹象更加明显。其中,11月新出口订单数下降幅度高达12.4%,表明中国的出口面临巨大压力。   另外,临近年底,欧美国家在华设立的大量外资企业可能提前汇回今年的盈利。这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中国外汇市场上美元的买盘力量。   按照2007年末的中间价计算,今年以来人民币对美元汇率累计升值6.59%,而下半年累计升值幅度不足0.1%。按照即期市场的收盘价计算,下半年人民币对美元汇率甚至出现了微幅贬值。   但市场人士表示,短期内的稳中有降并不意味着人民币会逆转其长期走势。   “自2005年汇改以来,人民币兑美元一直处于单边升值,已累计升值近20%,汇率的此次波动是市场释放风险的正常、理性反应。”中国银行首席汇率分析师谭雅玲对记者表示。   专家指出,今年7月以来,西方主要货币之间也在调整关系。从人民币形成机制上看,人民币汇率要参照一篮子货币政策,只有对美元汇率调整,才能平衡人民币和欧元之间的关系。   中国央行有关人士日前也对媒体表示,央行会在保持人民币汇率基本稳定的基础上继续进行汇率改革。   摩根士丹利大中华区首席经济学家王庆指出,尽管出口下滑,但中国10月的贸易顺差仍然创出新高,且拥有2万亿美元的外汇储备以支持人民币强势,人民币汇率出现持续大幅度贬值的可能性很小。   “尽管目前出口大幅缩小,但一旦全球经济出现一定幅度的复苏,中国制造业的比较优势依然会显现出来。”叶耀庭说,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未来人民币不太可能持续贬值。

企业如何办理进出口资质,需要哪些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3、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4、公司章程复印件;5、公章、法人章、报关专用章;6、公司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7、法人与操作员身份证与照片。建筑企业资质申请材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 3、企业章程;4、企业近三年全省建筑业行业统计报表(网络申报版);5、企业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审计事务所出具);6、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身份证明;7、企业经理和技术、财务负责人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任职文件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的技术负责人代表工程业绩证明资料;8、如有设备、厂房等要求的,应提供设备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厂房的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以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9、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劳务分包企业、混凝土预制构件企业、预拌商品混凝土等企业可不提供)。

中国的进出口的主要商品大类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归类,共分为22大类x0dx0a第一类:活动物;动物产品x0dx0a第二类:植物产品x0dx0a第三类:动、植物油、脂及其分解产品;精制的食用油脂;动、植物蜡x0dx0a第四类:食品;饮料、酒及醋;烟草、烟草及烟草代用品的制品x0dx0a第五类:矿产品x0dx0a第六类:化学工业及其相关工业的产品x0dx0a第七类:塑料及其制品;橡胶及其制品x0dx0a第八类:生皮、皮革、毛皮及其制品;鞍具及挽具;旅行用品、手提包及类似容器;动物肠线(蚕胶丝除外)制品x0dx0a第九类:木及木制品;木炭;软木及软木制品稻草、秸秆、针茅或其他编结材料制品;篮筐及柳条编结品x0dx0a第十类:木浆及其他纤维状纤维素浆;回收(废碎)纸或纸板;纸、纸板及其制品x0dx0a第十一类:纺织原料及纺织制品x0dx0a第十二类:鞋、帽、伞、杖、鞭及其零件;已加工的羽毛及其制品;人造花;人发制品x0dx0a第十三类:石料、石膏、水泥、石棉、云母及类似材料的制品;陶瓷产品;玻璃及其制品x0dx0a第十四类:天然或养殖珍珠、宝石、半宝石、贵金属、包贵金属及其制品;仿首饰;硬币x0dx0a第十五类:贱金属及其制品x0dx0a第十六类:机器、机械器具、电气设备及其零件;录音机及放声机、电视图像、声音的录制和重放设备及其零件、附件x0dx0a第十七类:车辆、航空器、船舶及有关运输设备x0dx0a第十八类:光学、照相、电影、计量、检验、医疗或外科用仪器及设备、精密仪器及设备;钟表;乐器;上述物品的零件、附件x0dx0a第十九类:武器、弹药及其零件、附件x0dx0a第二十类:杂项制品x0dx0a第二十一类:艺术品、收藏品及古物x0dx0a第二十二类:特殊交易品及未分类商品

最新进出口关税调整

最新进出口关税调整孟加拉国取消了对原糖和精制糖的进口关税,以使消费者能够以较低的价格获得甜味剂。除此之外,糖的进口监管税从30%降低到25%。 巴西 取消两种钢材、两种铝板、用于测量血压和脉搏的手环、雷达天线等6种商品的进口关税,为期一年。 暂停对原产于中国的巴西进口铝轧制产品征收最终反补贴税的期限延长最多三个月。 继续暂停对原产于中国热轧钢板征收最终反补贴税。阿根廷上调平板电脑进口关税:将四类平板电脑和笔记本的进口关税从0分别上调至8%和16%,以提振有关便携式计算机设备的民族工业生产力。对原产自中国的手锯用高速钢锯条征收0.46美元/个的反倾销税,有效期为5年。土耳其对中国进口的纯电动汽车加征40%关税。 对原产于中国的贱金属制焊丝征收21.12%的反倾销税,中国其他企业适用28.87%的反倾销税,有效期为5年。俄罗斯调高了小麦和玉米的出口关税(卢布计价)。 提议将宜家商品列入允许“平行进口”的产品清单,并对来自欧洲的家具征收高达50%的关税。 对于来自不友好国家的公司在资产撤出俄罗斯时,必须至少向俄罗斯预算缴纳其市场价值一半的10%。如果资产以市场价值折让超过90%以上出售,公司必须自愿缴纳不少于10%的相应资产市场价值。 免征从事国内游和入境游企业的增值税。增加酒店建设优惠贷款额,向旅游组织和个体企业家提供优惠贷款,制定亚速海——黑海海上快速客运通道国家扶持举措。印度芥籽油生产商协会要求将棕榈油进口税提高20%到25%,以限制棕榈油进口,并提振当地价格。美国对185家印度虾类出口商征收3.76%的税率,印度一直是向美国出口虾类最多的国家。韩国对原产于中国和越南的无缝铜管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中国为16.52%到18.12%,越南为9.98%到14.78%。对于达成价格承诺的企业不征收反倾销税。越南延长对进口钢坯和钢条,以及进口盘条的保障措施税。具体如下:2023年3月22日至2024年3月21日为6.3%,2024年3月22日至2025年3月21日为6.2%,2025年3月22日至2026年3月21日为6.1%,2026年3月22日起终止保障措施。哥伦比亚对原产于中国的非不锈钢油气井管实施1,913.92美元/吨的FOB最低限价,对于FOB申报价低于最低限价的产品,征收相当于最低限价与申报价之间差额的反倾销税,有效期限为五年。马达加斯加对超出配额的进口涂料产品征收18%的保障措施税,有效期为4年。 英国 对原产于中国的高抗疲劳性能混凝土钢筋征收反倾销税,税率为18.4%~22.5%。格林纳达对于注册为文创从业者或企业、注册为生产创意商品和服务的零售企业,以及注册为提供创意和文化产业培训的教育和社区组织,可在线向格林纳达创意事务办公室申请免税优惠待遇。 上调精制糖、碳酸饮料、烟草、酒精产品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其中,精制糖从零增值税税率清单中移除,含糖产品的增值税提高至20%,所有烟草产品的消费税从105%上调至200%,酒类产品的消费税分别从每升1.10美元和4.40美元上调至每升1.50美元和5美元。沙特对于在2023年将地区总部搬至利雅得并计划与政府签订合同的跨国企业给与税收减免优惠政策。泰国出台措施促进10个边境经济特区的投资,包括达府、清莱府、廊开府、那空拍侬府、莫拉限府、沙缴府、达叻府、宋卡府、陶公府、北碧府。对于投资涵盖13个类目,目标业务类型(89类)的企业免除机械进口税,免征企业所得税,为期8年。 土地和建筑物税全面下调15%,包括用于农业种植产业的土地、用于住宅的土地或建筑物以及闲置空地或未作应有开发土地。柬埔寨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征收资本利得税。向出售包括房地产在内的资本所得利润征抽20%税务。税务居民从事的资产买卖活动,包括房地产、资产租赁、资产投资、企业商标、知识产权和外国货币,都将被征收资本利得税。只有政府和外国大使馆资产,或税务居民拥有的常驻居所(只限一间,且持有时间不能少于5年),将可豁免征收资本利得税。乌拉圭政府将实施一系列措施,深化对小微企业的支持。所有宣布的措施将减税4,000万美元。第一项是修改经济活动所得税制度,从根据收入水平的固定费率改为累进费率。第二项是针对在一个财年内收入超过30.5万指数单位的公司,在接下来的两个财政年度,免除上述企业的经济活动所得税。第三项是提高农业资产处置税的纳税上限,从200万指数单位提高到250万指数单位。第四项是减免单一纳税人的税收。同时宣布减免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障援助税的措施。

进出口的企业宣传的口号

2021年进出口的企业宣传的口号汇编36句   会议室标语:沟通从心开始。下面是我精心整理的进出口的企业宣传的口号36句,一起来看一下吧。 1、提高产品质量必须提高人品质量。 2、李宁使命:我们以体育激发人们突破的渴望和力量! 3、建立诚信体系,确保食品安全。 4、严谨、创新、高效、求实、合作、友谊、团结、奋进。 5、整理整顿天天做,清扫清洁时时行。 6、加强现场管理,提高企业效益! 7、"心怀天下,悲悯苍生"。 8、拒绝虚假药械、保健食品广告。 9、精诚激发热情,精心造福世界。 10、敬业体现忠诚,勤奋源自尽责。 11、身心健康,德才兼备,开心工作,快乐生活。 12、执行是制度的生命力。 13、凝心聚力,共创辉煌。 14、互信共荣,合力同辉。 15、岗位就是责任,责任关系发展。 16、认为没有问题,进步就要停止。 17、前路锦绣风光,未来无限宽广。 18、盛世广告,创意飞扬。 19、独树一帜,飞扬盛世。 20、让创意飞扬无限,让经典盛世流传。 21、顾客的要求,我们的追求。 22、责任始于心,质量践于行。 23、诚信守法、稳健经营、互利互惠、务实创新。 24、下一道工序将是我们的顾客。 25、你把公司当别人的"公司,公司也会把你当成外人。 26、诚实、诚信、做大、做强。 27、尝尝欢笑,常常麦当劳。新口号:我就喜欢! 28、千硕之巅,成功之源。 29、精益求精,效益满赢。 30、创新决定了未来的竞争力。 31、创新是超越自己的过程。 32、森磊建设,梦想之巅,续写传奇。 33、复原的历史,传承的辉煌。 34、筑福天下,建善万家。 35、建良心房,筑温暖家。 36、品质为先,爱"筑"天下。 ;

中国开拓多元化进出口市场的意义和策略是什么?

随着更多国家参与到世界贸易中来,世界市场在不断扩大。经济学原理告诉我们,这将使世界市场更加富有竞争性,从而有利于社会福利的整体提高。但同时这并不意味着每个市场参与者都会有福利的改进,并且可能出现各国之间利益分配不均的问题。因此,如何更加合理地利用这个不断扩大的国际市场,成为我们亟待解决的问题。我认为其中一个重要举措就是市场多元化战略。 首先,在价格方面,由于别的国家面临的是多元化市场,中国难以形成垄断。于是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作为买方的中国随着需求的增加将面临不断上涨的价格,而作为卖方的中国随着供给的增加将面临不断下跌的价格,从而出现进口增值不增量,出口增量不增值的局面。不断开拓多元化国际市场,同时与多个国家发展同一产品的贸易无疑将给我们提供更广阔的发展空间,避免单一市场造成的价格不利局面。 其次,分担风险。众所周知,世界市场是极其敏感和易于波动的。如何规避风险、应对市场波动成为国际贸易的一个重要问题。单一市场就好像把鸡蛋放在同一个篮子里,风险过于集中。而开拓多元化市场,正如分散投资,将鸡蛋分开来放,无论对于进出口来说都是十分有益的。这样市场波动给国际贸易带来的风险就小得多。 最后,防止倾销控诉。这是针对出口而言,也是市场多元化战略出台的重要原因之一。倾销是实力雄厚的企业所采取的一种博弈策略,即先以低价(甚至低于成本)进入某一市场,挤垮市场中原有的其他小企业,从而形成垄断,进而再提高价格获取垄断利润。由于中国生产成本低,尤其是以劳动密集型产品为主,因此产品价格也很低。如果大量注入到单一国家市场中,势必会产生倾销的嫌疑。这不符合WTO的规定,也势必会遭到他国的制裁,甚至被这一国家的市场完全拒之门外,因此开拓多元化市场有助于在更大的范围内消化中国的生产能力。 由此可见,市场多元化战略的确是我们合理利用国际市场容量,促进国际贸易发展的好策略。作为主管国家经济命脉的商务部而言,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推进市场多元化战略。 第一、加大多元化市场战略宣传力度,使企业真正认识到这一问题的重要性,提高企业开拓海外市场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第二、利用税收等经济杠杆鼓励企业自主开拓国际市场,例如企业在同新市场进行贸易时,可对其实行减免关税或其他优惠政策等。 第三、尽可能地为企业提供有关国际市场的最新信息,避免企业因信息不完全不敢轻易行动而丧失良机。

热网循环水泵进出口母管安装带止回阀的联通管道的作用

热网循环水泵进出口母管安装带止回阀的联通管道的作用是提供流体的动力。循环水泵提供流体的动力,一般水泵进出口装置控制阀门,并在出口处装止回阀,防止流体倒回。

汇改后,我国外贸企业在进出口贸易中如何防范汇率风险

涉外企业实现汇率风险有效防范,首先要对汇率短期变动和汇率走势作正确的预测分析,然后在此基础上提出防范汇率风险的具体对策方法。  一、汇率短期变动和汇率走势预测分析方法  做好汇率变动的正确预测分析,有两项任务:收集汇率风险信息,根据影响汇率的基本因素做出正确分析。其中,信息收集,涉外企业可根据自身业务往来的关系,从银行、国际性的信息公司、金融信誉评估公司,甚至一些重要国际媒体获得重要风险信息。收集汇率风险信息要求做到真实性、及时性、有用性。  其次,要做好汇率变动的正确预测,重要的是把握影响汇率变动的基本因素,根据汇率变动影响因素作出正确的汇率变动预测。外汇风险可以分为短期外汇风险和长期外汇风险。其中短期外汇风险的产生是由于外汇市场上短期因素引起的汇率暂时变化。在汇率的短期因素中,国际收支的资本项目影响较大。因为外汇市场上,人们把外汇作为一种金融资产来进行交易,要远远大于国际商品和劳务交易而派生出来的外汇交易,而且金融资产交易比起实际商品的交易速度快得多,这样金融资产交易就不能不对汇率的短期波动产生巨大的影响。而引起国际收支资本项目交易的变动,则主要是下面几点因素:  1、货币供应量。在一国货币供应量增长较快的情况下,该国公众持有的货币存量如超过了其愿意持有的数量,其超过部分溢往国外,从而导致资本外流该国汇率下降。反之,该国汇率会上升。  2、利率。在别国利率不变的情况下,一国利率的上升,会使该国的金融资产对本国和外国的投资者来说更具有吸引力,从而导致资本内流,汇率升值;如利率降低,则会引起汇率降值。  3、心理因素。国际间一些外汇专家认为,外汇交易者对某种货币的预期心理,现在决定这种货币短期汇率的最主要的因素。因为在这种预期心理的作用下,转瞬之间就会诱发大规模的资本运动。一般而言,外汇交易者预期心理的变化带有很大的随机性、有点捉摸不透。因此,对汇率风险管理者来说,随时保持警觉,注意影响国际政治经济形势变化的各种重要事件,并对汇率的反应作出预测,是十分重要的。  4、政府干预。目前各国政府为稳定外汇市场,往往对外汇交易进行各种各样的干预。或者通过在外汇市场上的公开业务,或者通过财政和金融政策的不同搭配,或通过政府官员的公开言论影响市场心理,也可能通过国家间的联合干预对外汇市场进行国际调节。政府干预虽然不能改变汇率变化的长期趋势,但对汇率的短期变化影响较大。因此,对短期风险识别来说,政府的干预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因素。  长期外汇风险是由长期的汇率变动因素引起的。而影响汇率变动的长期的因素主要有:  1、国际收支的经常项目。国际收支是一国对外经济活动的综合反映,它对一国货币的汇率变动有直接的影响。国际收支经常项目中,最重要的是贸易项目,包括有形贸易和无形贸易,它们决定了汇率变动的基本走势。仅以国际收支经常项目的贸易部分来看,当一国进口增加或产生逆差时,该国将对外国货币产生额外的需求,这在外汇市场上会引起该国货币汇率的下跌。反之,顺差国货币汇率就会上升。但值得一提的是,经常项目情况变动对汇率的影响具有双向性,因为它又会刺激抵消汇率变动的因素立刻作出反应。因此,经常项目与汇率变动的关系,在短期内会受到阻碍,因而一般只能在长期内起作用。  2、通货膨胀。在纸币条件下,两国货币之间的比率,根本上说是根据其代表的价值量的对比关系决定的。因此,在一国发生通货膨胀的情况下,该国货币所代表的价值是减少,其实际购买力也就下降,于是其对外比价会趋于下跌。当然,通胀对汇率的影响,一般也要经过一段时间才能显示出来,因为通货膨胀往往要通过间接通道对汇率产生实际的作用。  3、国与国之间经济增长率的差异。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一国经济实际增长率相对别国来说上升较高,从而其国民收入增加较快会使该国对外汇的需求相对于可得的外汇供给来说趋于增加,这就会使该国货币汇率趋跌。当然,经济增长率对汇率影响的情况比较复杂,这和一国的产业结构以及外贸发展的战略有着密切的关系。因此,不能单纯根据经济增长率的高低作为决定汇率长期变动的主要因素。  事实上,对短期风险和长期风险的划分只是从企业交易风险管理角度考虑的,短期和长期只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并没有绝对的界限,我们在进行汇率变动预测时,应当根据自身经济交易的长短期的需要而作出决定,即在相应交易期限内汇率是升还是降。总之,在预测汇率趋势时,要综合各种因素,长期和短期的,结合交易的期限作出科学的判断,为防范企业交易风险确定正确的决策提供科学的依据。  二、涉外企业汇率风险防范的具体对策方法  如果说对汇率风险的正确的预测是汇率交易风险管理的基础,那么对汇率风险的防范及处理便是汇率交易风险管理的核心。我们可以把涉外企业的汇率交易风险分为:贸易支付的汇率风险、外汇借贷的汇率风险和外汇资产的汇率风险三种。  (一)贸易支付中的汇率风险防范主要方法  1、正确选择计价货币、收付汇和结算方式  一般来说,涉外企业在出口商品、劳务或对资产业务计价时,要争取使用汇价趋于上浮的货币,在进口商品或对外负债业务计价时,争取用汇价趋于下浮的货币。一般情况下,在进口合同中计价结算的外币汇率趋升时,进口商品尽可能提前付汇,若计价货币下浮,进口商应推迟或提前收汇。  此外,在进出口贸易中,出口商品收汇还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选用合适的结算方式,即要求能够及时安全的收汇,因为及时收汇则汇率变动的时间因素风险会大大缩小。一般而言,即期L/C最符合安全及时收汇的原则,远期L/C、D/P、D/A安全性依次减弱。当然为促销自己的产品,亦可根据对方资信,慎重灵活地选择适当的结算方式。  2、运用套期交易  套期交易是目前国内外涉外企业广泛使用的确实可靠的避险形式。它不致引起价格混乱,并可以把国际汇率变动的风险转移到国际金融市场。套期交易运用的金融工具主要有远期合同交易、期货、期权。  (1)远期合同交易。涉外企业在外汇市场上进行远期合同交易是为避免在货物成交到支付款项期间内因汇率变动而遭受的风险。当涉外企业在未来要支付或收入外汇,并已预测外汇汇率要发生变动时,则在现在签定一个协议,规定在未来按照远期汇率交割一笔外汇,数额与货款相等,确保公司的外汇数额的价值。一般协议的期限为3个月、6个月、9个月,有时甚至可达1年。这种业务的优点是:①可以选择币种;②可以通过卖出远期外汇对应收货币保值,买进远期外汇对应付货币保值。如纽约某公司因进口需对外支付法国法郎,1992年8月委托银行进行一笔期限为4个月的远期外汇交易,当时按1美元兑6.45法郎的汇率,用了586341.08美元买进3846400法郎。到了1989年12月交割时,美元汇价下跌为1:6.025,此时要638406.64美元才能买入3846400法郎,由于做了这笔远期外汇买卖,使公司避免汇率损失42065美元。1994年1月1日起我国开始实行由市场供求为基础的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汇率的不确定因素增加了涉外企业迫切需要规避汇价风险。  (2)期货交易与期权交易。金融期货交易的实际操作和具体做法与远期交易基本相同,它也是根据目前约定的远期汇率在将来到期日办理交割的一种避险交易。所不同的是:远期交易中多以实际外汇收支需要为基础,而外汇期货通常可以不需要实际外汇收支为背景;远期交易按照企业实际外汇收支确定交易金额,而期货交易则是以标准化合约为标的物,可以不断对冲,金额难以与实际需求完全吻合;远期外汇交易,事实上只是到期外汇交易在交割时间上的延长,性质仍属现货交易,而外汇期货则是一种衍生的交易工具。此外,涉外企业可与办理期权交易的外汇银行签订一份期权合同,规定享有在某一时间?以商定的价格买入或卖出某一种外币的权利,但并不承担义务。涉外企业在经营出口业务时,如计价外币预计会下跌,则卖出看跌期权,若在合同期满时,计价外币汇价下跌,即市场价格低于协定价格,则卖权所有者可按协定价格结汇,若计价货币上升,则可放弃出售权而按市场价格结汇。  3、综合方法  外汇风险防范的综合方法主要包括BSI和LSI两种。这两种方法实际是上述几种方法的综合利用,同时也是因为某些方法必须与其它方法相互配合,才能消除全部风险。BSI(Borrow-Spot-Invest)即是借款-即期合同-投资法。如德国B公司在90天后有一笔50000美元的应收账款。为防止美元对马克汇价波动的风险,B公司可向美洲银行或德国银行借入相同金额美元(50000美元)(暂不考虑利息因素),借款期为90天,从而改变外汇风险的时间结构。B公司借得这笔贷款后,立即与某一银行签订即期合同,按$1=DM2.1140汇率,将该50000美元的贷款卖为马克,共得105700马克。随之B公司将105700马克投放于德国货币市场(也暂不考虑利息因素),投资期也为90天。90天以后,B公司以50000美元应收款还给美洲银行,便可消除这笔应收账款的外汇风险。若德国B公司90天后有应付款50000美元,要消除其外汇风险,则应先借本币即德国马克,以下各步的币种与上述相反即可。  LSI(Lead-Spot-Invest)即是提前收付--即期合同--投资法。如德国B公司在90天后从美国公司有一笔50000美元的应收贷款,为防止汇价波动,B公司征得美国公司的同意,在给其一定折扣的情况下,要求其在2天内付清这笔贷款(暂不考虑折扣具体数额)。B公司取得这笔50000美元贷款后,立即通过即期合同换成本币马克,并投资于德国货币市场。由于提前收款,消除时间风险,由于换成本币,又消除了货币风险。  (二)资本借贷的汇率风险及防范  资本借贷的汇率风险,是指借贷关系的确定到本息偿付期限内,由于借贷货币汇率的变动使实际支付本金利息的增加或收入的减少所造成的损失。资本借贷的汇率风险或使债务人的支出增加,债权人受益;或者相反。例如,当美元日元趋于升值时,我国外债还本付息负担日益加重。防范资本借贷的汇率风险,除贸易支付中的汇率防范措施以外,还有以下几种:  1、债券以双重货币发行  双重货币是以某一种货币计价,债券到期时,按预定好的汇率以另外一种货币偿还本金。如中国某银行某年4月发行200亿日元,10年期的日元双重货币债券,发行时日元兑美元为179:1。但发行文件规定,10年后债券期满时,按169:1的汇率偿还债券本金1.1834亿美元若期满时日元兑美元达到80:1左右来看,该行不但避免了日元对人民币升值的风险,而且还有获益。  2、借贷货币的汇率变动风险与货币的利率高低综合考虑  一般来说,从汇率角度来看,借进软货币对借款人有利,但软货币的贷款利率要高,硬货币的利率要低,因此,对借用外汇的涉外企业来讲,只有在汇率上得到的好处大于利率上的损失时,借款货币才真正合算。当预测到外汇在贷款期内的贬值率,究竟应借哪种货币,可考虑以下公式:  1+B国货币年利率  若A国货币贬值率>1 -  1+A国货币年利率  这时,借A国货币有利;反之,则借用B国货币有利。  (三)外汇资产的汇率风险及防范  涉外企业的外汇资产的汇率风险是指由于汇率的变动而使外汇资产的实际价值减少所造成的损失。如某企业有美元资产20万准备用于从德国引进设备,当时美元/马克汇率为US$1=DM2.50,该企业的20万美元资产可用来引进50万马克的设备。过数月后,若美元贬值到US$1=DM2.00,则该企业的持有20万美元外汇资产仅能偿付40万马克的设备,该企业的外汇资产实际上贬值了10万马克。  防范企业外汇资产汇率风险的最常用的办法一篮子货币法和远期外汇买卖保值法。目前我国涉外企业外汇资产主要仍以美元为主,日元、马克、欧元、瑞士法郎所占比例很小,涉外企业外汇资产的汇率风险很大。因此,建议我国涉外企业调整外汇资产币种结构,适当提高日元、马克、欧元等货币的比例,降低美元的比重

求中国的进出口贸易政策(详细)

海关总署8日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今年前7个月,我国进出口总值13.63万亿元人民币,比去年同期下降7.3%。其中,出口7.75万亿元,微降0.9%;进口5.88万亿元,下降14.6%。而在前7个月中,7月份进出口总值2.12万亿元,下降8.8%。其中,出口1.19万亿元,下降8.9%;进口9302亿元,下降8.6%。原本以为,6月份进出口状况的改善、特别是出口由负转正,这预示着对外贸易将步入拐点,出口对经济的拉动作用也将逐步增强,没想到的是,这种改善只是昙花一现,7月,无论是进口还是出口,都重新回到了大幅下降的格局。特别是出口,不仅回归负通道,而且下降幅度还超过了进口0.3个百分点。进出口状况的再度恶化,不仅反映了出口这驾马车仍然难以对经济产生有效的拉动和稳定作用,甚至继续扮演经济短板的角色,也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经济仍面临的下行压力。这一点,从7月份PMI数据再度回落也不难看出。出口数据由负转正仅仅一个月就回到了负通道,说明全球经济仍处于不太乐观的状态,美国等极少数几个国家的经济复苏,并没有改变经济整体疲软的格局,出口仍然要在疲软的状态下运行,特别是欧盟、日本等主要国家和地区,需求状况很不理想,对出口的影响极大。7月份的出口数据再度恶化,主要也是这些地区的出口严重下滑所致。进口数据虽然没有出口数据落差那么大,7月份的降幅也仅仅比6月份扩大了不到2个百分点,但是,由于进口数据一直是在负通道中运行的,且下降幅度一直很高。因此,整体降幅仍然较大。而进口数据一直不佳,除大宗商品价格持续走低,影响了进口贸易数据的改善之外,最主要的还是国内需求不足的矛盾,在经济下行压力下,企业更多在做“去库存”工作,而没有能力扩大生产、增加需求。尽管如此,从7月份进出口数据中,我们也看到了一些亮点。如民营企业进出口比重的提升和出口的增长。前7个月,民营企业进出口4.93万亿元,下降1.7%,占外贸总值的36.2%,较去年同期提升2.1个百分点。其中,出口3.46万亿元,增长4.6%,占出口总值的44.6%;进口1.47万亿元,下降13.8%,占进口总值的25%。反之,国有企业的进出口状况却很不理想,前7个月,国有企业进出口2.33万亿元,下降13.2%,占我外贸总值的17.1%。其中,出口8480.2亿元,下降4.4%,占出口总值的10.9%;进口1.49万亿元,下降17.6%,占进口总值的25.3%。也就是说,不管从哪个环节,国有企业在进出口问题上,都无法与民营企业相比。而今年前6个月国有企业在利润上全面落后民营企业,也再一次证明国企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而7月份进出口贸易的另一大亮点,就是广东、江苏、浙江等贸易大省的进出口状况正在企稳,正在成为稳定进出口贸易工作的中坚力量。只要这些地区稳住了,进出口贸易工作也就稳住大半了。如何推动这些地区的进出口贸易改善工作,必须成为下一步工作的重点。从总体上讲,7月份的贸易数据不太乐观,对稳定经济增长的影响以及所反映出来的经济下行压力,还是值得高度关注的。在接下来的时间里,如何调整政策、完善措施、扩大内需,还是需要有新的思路和办法。

申请进出口权的条件

法律分析:1、企业应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外贸流通企业成立时间一年以上,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规定办理工商年检并通过年检;2、注册资本(金)外贸流通企业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生产企业不低于200万人民币三)已办理税务登记,依法纳税,按国家规定办理税务年检并通过年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第九条 从事货物进出口或者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当向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办理备案登记;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规定不需要备案登记的除外。备案登记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规定。对外贸易经营者未按照规定办理备案登记的,海关不予办理进出口货物的报关验放手续。

公司有进出口权,就有报关权吗?

1、所谓有进出口权通常是指企业在商务部注册登记并取得《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2、有了上述《登记表》之后,还需要凭此到海关办理《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注册》,只有在海关办理并取得注册证书后,才有了自主报关权。3.现在不需要报关员证书了,但是企业要有专业的报关人员就可以自行报关。4.货物进出口权之后可以自行报关,也可以委托报关行报关,具体的看企业情况。

关于进出口的法规都有哪些?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发展对外贸易,维护对外贸易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对外贸易,是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和国际服务贸易。  第三条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依照本法主管全国对外贸易工作。  第四条国家实行统一的对外贸易制度,依法维护公平的、自由的对外贸易秩序。  国家鼓励发展对外贸易,发挥地方的积极性,保障对外贸易经营者的经营自主权。  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促进和发展同其他国家和地区的贸易关系。  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对外贸易方面根据所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给予其他缔约方、参加方或者根据互惠、对等原则给予对方最惠国待遇、国民待遇。  第七条任何国家或者地区在贸易方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采取歧视性的禁止、限制或者其他类似措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该国家或者该地区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二章 对外贸易经营者  第八条本法所称对外贸易经营者,是指依照本法规定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法人和其他组织。  第九条从事货物进出口与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必须具备下列条件,经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许可:  (一)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构;  (二)有明确的对外贸易经营范围;  (三)具有其经营的对外贸易业务所必需的场所、资金和专业人员;  (四)委托他人办理进出口业务达到规定的实绩或者具有必需的进出口货源;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前款规定的实施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外商投资企业依照有关外商投资企业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口企业自用的非生产物品,进口企业生产所需的设备、原材料和其他物资,出口其生产的产品,免予办理第一款规定的许可。  第十条国际服务贸易企业和组织的设立及其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十一条对外贸易经营者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第十二条对外贸易经营者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应当信守合同,保证商品质量,完善售后服务。  第十三条没有对外贸易经营许可的组织或者个人,可以在国内委托对外贸易经营者在其经营范围内代为办理其对外贸易业务。  接受委托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当向委托方如实提供市场行情、商品价格、客户情况等有关的经营信息。  委托方与被委托方应当签订委托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由合同约定。  第十四条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的规定,向有关部门提交与其对外贸易经营活动有关的文件及资料。有关部门应当为提供者保守商业秘密。  第三章货物进出口与技术进出口  第十五条国家准许货物与技术的自由进出口。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六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技术,国家可以限制进口或者出口:  (一)为维护国家安全或者社会公共利益,需要限制进口或者出口的;  (二)国内供应短缺或者为有效保护可能用竭的国内资源,需要限制出口的;  (三)输往国家或者地区的市场容量有限,需要限制出口的;  (四)为建立或者加快建立国内特定产业,需要限制进口的;  (五)对任何形式的农业、牧业、渔业产品有必要限制进口的;  (六)为保障国家国际金融地位和国际收支平衡,需要限制进口的;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所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的规定,需要限制进口或者出口的。  第十七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技术,国家禁止进口或者出口:  (一)危害国家安全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二)为保护人的生命或者健康,必须禁止进口或者出口的;  (三)破坏生态环境的;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所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的规定,需要禁止进口或者出口的。  第十八条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依照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的规定,制定、调整并公布限制或者禁止进出口的货物、技术目录。  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或者由其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经国务院批准,可以在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的范围内,临时决定限制或者禁止前款规定目录以外的特定货物、技术的进口或者出口。  第十九条对限制进口或者出口的货物,实行配额或者许可证管理;对限制进口或者出口的技术,实行许可证管理。  实行配额或者许可证管理的货物、技术,必须依照国务院规定经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或者由其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许可,方可进口或者出口。  第二十条进出口货物配额,由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根据申请者的进出口实绩、能力等条件,按照效益、公正、公开和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分配。  配额的分配方式和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一条对文物、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等货物、物品,其他法律、行政法规有禁止进出口或者限制进出口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四章 国际服务贸易  第二十二条国家促进国际服务贸易的逐步发展。  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国际服务贸易方面根据所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中所作的承诺,给予其他缔约方、参加方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  第二十四条国家基于下列原因之一,可以限制国际服务贸易:  (一)为维护国家安全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二)为保护生态环境;  (三)为建立或者加快建立国内特定的服务行业;  (四)为保障国家外汇收支平衡;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  第二十五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际服务贸易,国家予以禁止:  (一)危害国家安全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承担的国际义务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  第二十六条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国际服务贸易进行管理。  第五章 对外贸易秩序  第二十七条对外贸易经营者在对外贸易经营活动中,应当依法经营,公平竞争,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伪造、变造或者买卖进出口原产地证明、进出口许可证;  (二)侵害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保护的知识产权;  (三)以不正当竞争手段排挤竞争对手;  (四)骗取国家的出口退税;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八条对外贸易经营者在对外贸易经营活动中,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结汇、用汇。  第二十九条因进口产品数量增加,使国内相同产品或者与其直接竞争的产品的生产者受到严重损害或者严重损害的威胁时,国家可以采取必要的保障措施,消除或者减轻这种损害或者损害的威胁。  第三十条产品以低于正常价值的方式进口,并由此对国内已建立的相关产业造成实质损害或者产生实质损害的威胁,或者对国内建立相关产业造成实质阻碍时,国家可以采取必要措施,消除或者减轻这种损害或者损害的威胁或者阻碍。  第三十一条进口的产品直接或者间接地接受出口国给予的任何形式的补贴,并由此对国内已建立的相关产业造成实质损害或者产生实质损害的威胁,或者对国内建立相关产业造成实质阻碍时,国家可以采取必要措施,消除或者减轻这种损害或者损害的威胁或者阻碍。  第三十二条发生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况时,国务院规定的部门或者机构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调查,作出处理。  第六章 对外贸易促进  第三十三条国家根据对外贸易发展的需要,建立和完善为对外贸易服务的金融机构,设立对外贸易发展基金、风险基金。  第三十四条国家采取进出口信贷、出口退税及其他对外贸易促进措施,发展对外贸易。  第三十五条对外贸易经营者可以依法成立和参加进出口商会。  进出口商会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依照章程对其会员的对外贸易经营活动进行协调指导,提供咨询服务,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会员有关对外贸易促进方面的建议,并积极开展对外贸易促进活动。  第三十六条中国国际贸易促进组织依照章程开展对外联系,举办展览,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和其他对外贸易促进活动。  第三十七条国家扶持和促进民族自治地方和经济不发达地区发展对外贸易。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走私禁止进出口或者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构成犯罪的,依照惩治走私罪的补充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海关法的规定处罚。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并可以撤销其对外贸易经营许可。  第三十九条伪造、变造进出口原产地证明、进出口许可证,依照刑法第一百六十七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买卖进出口原产地证明、进出口许可证或者买卖伪造、变造的进出口原产地证明、进出口许可证,比照刑法第一百六十七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单位犯前款罪的,判处罚金,并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或者比照刑法第一百六十七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并可以撤销其对外贸易经营许可。  明知是伪造、变造的进出口许可证而用以进口或者出口货物,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处罚。  第四十条违反本法规定,进口或者出口禁止进出口或者限制进出口的技术,构成犯罪的,比照惩治走私罪的补充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一条国家对外贸易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滥用职权,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  国家对外贸易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构成犯罪的,依照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二条国家对边境城镇与接壤国家边境城镇之间的贸易以及边民互市贸易,采取灵活措施,给予优惠和便利。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四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单独关税区不适用本法。  第四十四条本法自1994年7月1日起施行。

进出口差额是谁减去谁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04年4月6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公布,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扩大对外开放,发展对外贸易,维护对外贸易秩序,保护对外贸易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对外贸易以及与对外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本法所称对外贸易,是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和国际服务贸易。第三条 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依照本法主管全国对外贸易工作。第四条 国家实行统一的对外贸易制度,鼓励发展对外贸易,维护公平、自由的对外贸易秩序。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促进和发展同其他国家和地区的贸易关系,缔结或者参加关税同盟协定、自由贸易区协定等区域经济贸易协定,参加区域经济组织。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对外贸易方面根据所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给予其他缔约方、参加方最惠国待遇、国民待遇等待遇,或者根据互惠、对等原则给予对方最惠国待遇、国民待遇等待遇。第七条 任何国家或者地区在贸易方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采取歧视性的禁止、限制或者其他类似措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该国家或者该地区采取相应的措施。第二章 对外贸易经营者第八条 本法所称对外贸易经营者,是指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或者其他执业手续,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第九条 从事货物进出口或者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当向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办理备案登记;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规定不需要备案登记的除外。备案登记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规定。对外贸易经营者未按照规定办理备案登记的,海关不予办理进出口货物的报关验放手续。第十条 从事国际服务贸易,应当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从事对外工程承包或者对外劳务合作的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或者资格。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十一条 国家可以对部分货物的进出口实行国营贸易管理。实行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业务只能由经授权的企业经营;但是,国家允许部分数量的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业务由非授权企业经营的除外。实行国营贸易管理的货物和经授权经营企业的目录,由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确定、调整并公布。违反本条第一款规定,擅自进出口实行国营贸易管理的货物的,海关不予放行。第十二条 对外贸易经营者可以接受他人的委托,在经营范围内代为办理对外贸易业务。第十三条 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依法作出的规定,向有关部门提交与其对外贸易经营活动有关的文件及资料。有关部门应当为提供者保守商业秘密。第三章 货物进出口与技术进出口第十四条 国家准许货物与技术的自由进出口。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五条 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基于监测进出口情况的需要,可以对部分自由进出口的货物实行进出口自动许可并公布其目录。实行自动许可的进出口货物,收货人、发货人在办理海关报关手续前提出自动许可申请的,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应当予以许可;未办理自动许可手续的,海关不予放行。进出口属于自由进出口的技术,应当向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办理合同备案登记。第十六条 国家基于下列原因,可以限制或者禁止有关货物、技术的进口或者出口:(一)为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公共道德,需要限制或者禁止进口或者出口的;(二)为保护人的健康或者安全,保护动物、植物的生命或者健康,保护环境,需要限制或者禁止进口或者出口的;(三)为实施与黄金或者白银进出口有关的措施,需要限制或者禁止进口或者出口的;(四)国内供应短缺或者为有效保护可能用竭的自然资源,需要限制或者禁止出口的;(五)输往国家或者地区的市场容量有限,需要限制出口的;(六)出口经营秩序出现严重混乱,需要限制出口的;(七)为建立或者加快建立国内特定产业,需要限制进口的;(八)对任何形式的农业、牧业、渔业产品有必要限制进口的;(九)为保障国家国际金融地位和国际收支平衡,需要限制进口的;(十)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其他需要限制或者禁止进口或者出口的;(十一)根据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的规定,其他需要限制或者禁止进口或者出口的。第十七条 国家对与裂变、聚变物质或者衍生此类物质的物质有关的货物、技术进出口,以及与武器、弹药或者其他军用物资有关的进出口,可以采取任何必要的措施,维护国家安全。在战时或者为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国家在货物、技术进出口方面可以采取任何必要的措施。第十八条 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法第十六条和第十七条的规定,制定、调整并公布限制或者禁止进出口的货物、技术目录。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由其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经国务院批准,可以在本法第十六条和第十七条规定的范围内,临时决定限制或者禁止前款规定目录以外的特定货物、技术的进口或者出口。第十九条 国家对限制进口或者出口的货物,实行配额、许可证等方式管理;对限制进口或者出口的技术,实行许可证管理。实行配额、许可证管理的货物、技术,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经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经其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许可,方可进口或者出口。国家对部分进口货物可以实行关税配额管理。第二十条 进出口货物配额、关税配额,由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效益的原则进行分配。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二十一条 国家实行统一的商品合格评定制度,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进出口商品进行认证、检验、检疫。第二十二条 国家对进出口货物进行原产地管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二十三条 对文物和野生动物、植物及其产品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有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口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第四章 国际服务贸易第二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国际服务贸易方面根据所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中所作的承诺,给予其他缔约方、参加方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第二十五条 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国际服务贸易进行管理。第二十六条 国家基于下列原因,可以限制或者禁止有关的国际服务贸易:(一)为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公共道德,需要限制或者禁止的;(二)为保护人的健康或者安全,保护动物、植物的生命或者健康,保护环境,需要限制或者禁止的;(三)为建立或者加快建立国内特定服务产业,需要限制的;(四)为保障国家外汇收支平衡,需要限制的;(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其他需要限制或者禁止的;(六)根据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的规定,其他需要限制或者禁止的。第二十七条 国家对与军事有关的国际服务贸易,以及与裂变、聚变物质或者衍生此类物质的物质有关的国际服务贸易,可以采取任何必要的措施,维护国家安全。在战时或者为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国家在国际服务贸易方面可以采取任何必要的措施。第二十八条 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调整并公布国际服务贸易市场准入目录。第五章 与对外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第二十九条 国家依照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行政法规,保护与对外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进口货物侵犯知识产权,并危害对外贸易秩序的,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可以采取在一定期限内禁止侵权人生产、销售的有关货物进口等措施。第三十条 知识产权权利人有阻止被许可人对许可合同中的知识产权的有效性提出质疑、进行强制性一揽子许可、在许可合同中规定排他性返授条件等行为之一,并危害对外贸易公平竞争秩序的,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可以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危害。第三十一条 其他国家或者地区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未给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国民待遇,或者不能对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货物、技术或者服务提供充分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的,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对与该国家或者该地区的贸易采取必要的措施。第六章 对外贸易秩序第三十二条 在对外贸易经营活动中,不得违反有关反垄断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实施垄断行为。在对外贸易经营活动中实施垄断行为,危害市场公平竞争的,依照有关反垄断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有前款违法行为,并危害对外贸易秩序的,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可以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危害。第三十三条 在对外贸易经营活动中,不得实施以不正当的低价销售商品、串通投标、发布虚假广告、进行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在对外贸易经营活动中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依照有关反不正当竞争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有前款违法行为,并危害对外贸易秩序的,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可以采取禁止该经营者有关货物、技术进出口等措施消除危害。第三十四条 在对外贸易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一)伪造、变造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标记,伪造、变造或者买卖进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配额证明或者其他进出口证明文件;(二)骗取出口退税;(三)走私;(四)逃避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认证、检验、检疫;(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第三十五条 对外贸易经营者在对外贸易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外汇管理的规定。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危害对外贸易秩序的,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可以向社会公告。第七章 对外贸易调查第三十七条 为了维护对外贸易秩序,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可以自行或者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下列事项进行调查:(一)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际服务贸易对国内产业及其竞争力的影响;(二)有关国家或者地区的贸易壁垒;(三)为确定是否应当依法采取反倾销、反补贴或者保障措施等对外贸易救济措施,需要调查的事项;(四)规避对外贸易救济措施的行为;(五)对外贸易中有关国家安全利益的事项;(六)为执行本法第七条、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三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需要调查的事项;(七)其他影响对外贸易秩序,需要调查的事项。第三十八条 启动对外贸易调查,由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发布公告。调查可以采取书面问卷、召开听证会、实地调查、委托调查等方式进行。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根据调查结果,提出调查报告或者作出处理裁定,并发布公告。第三十九条 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对对外贸易调查给予配合、协助。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进行对外贸易调查,对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第八章 对外贸易救济第四十条 国家根据对外贸易调查结果,可以采取适当的对外贸易救济措施。第四十一条 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产品以低于正常价值的倾销方式进入我国市场,对已建立的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损害或者产生实质损害威胁,或者对建立国内产业造成实质阻碍的,国家可以采取反倾销措施,消除或者减轻这种损害或者损害的威胁或者阻碍。第四十二条 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产品以低于正常价值出口至第三国市场,对我国已建立的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损害或者产生实质损害威胁,或者对我国建立国内产业造成实质阻碍的,应国内产业的申请,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可以与该第三国政府进行磋商,要求其采取适当的措施。第四十三条 进口的产品直接或者间接地接受出口国家或者地区给予的任何形式的专向性补贴,对已建立的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损害或者产生实质损害威胁,或者对建立国内产业造成实质阻碍的,国家可以采取反补贴措施,消除或者减轻这种损害或者损害的威胁或者阻碍。第四十四条 因进口产品数量大量增加,对生产同类产品或者与其直接竞争的产品的国内产业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损害威胁的,国家可以采取必要的保障措施,消除或者减轻这种损害或者损害的威胁,并可以对该产业提供必要的支持。第四十五条 因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服务提供者向我国提供的服务增加,对提供同类服务或者与其直接竞争的服务的国内产业造成损害或者产生损害威胁的,国家可以采取必要的救济措施,消除或者减轻这种损害或者损害的威胁。第四十六条 因第三国限制进口而导致某种产品进入我国市场的数量大量增加,对已建立的国内产业造成损害或者产生损害威胁,或者对建立国内产业造成阻碍的,国家可以采取必要的救济措施,限制该产品进口。第四十七条 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经济贸易条约、协定的国家或者地区,违反条约、协定的规定,使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据该条约、协定享有的利益丧失或者受损,或者阻碍条约、协定目标实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有权要求有关国家或者地区政府采取适当的补救措施,并可以根据有关条约、协定中止或者终止履行相关义务。第四十八条 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进行对外贸易的双边或者多边磋商、谈判和争端的解决。第四十九条 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建立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和国际服务贸易的预警应急机制,应对对外贸易中的突发和异常情况,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第五十条 国家对规避本法规定的对外贸易救济措施的行为,可以采取必要的反规避措施。第九章 对外贸易促进第五十一条 国家制定对外贸易发展战略,建立和完善对外贸易促进机制。第五十二条 国家根据对外贸易发展的需要,建立和完善为对外贸易服务的金融机构,设立对外贸易发展基金、风险基金。第五十三条 国家通过进出口信贷、出口信用保险、出口退税及其他促进对外贸易的方式,发展对外贸易。第五十四条 国家建立对外贸易公共信息服务体系,向对外贸易经营者和其他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第五十五条 国家采取措施鼓励对外贸易经营者开拓国际市场,采取对外投资、对外工程承包和对外劳务合作等多种形式,发展对外贸易。第五十六条 对外贸易经营者可以依法成立和参加有关协会、商会。有关协会、商会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按照章程对其成员提供与对外贸易有关的生产、营销、信息、培训等方面的服务,发挥协调和自律作用,依法提出有关对外贸易救济措施的申请,维护成员和行业的利益,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成员有关对外贸易的建议,开展对外贸易促进活动。第五十七条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组织按照章程开展对外联系,举办展览,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和其他对外贸易促进活动。第五十八条 国家扶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开展对外贸易。第五十九条 国家扶持和促进民族自治地方和经济不发达地区发展对外贸易。第十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条 违反本法第十一条规定,未经授权擅自进出口实行国营贸易管理的货物的,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自行政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三年内,不受理违法行为人从事国营贸易管理货物进出口业务的申请,或者撤销已给予其从事其他国营贸易管理货物进出口的授权。第六十一条 进出口属于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的,或者未经许可擅自进出口属于限制进出口的货物的,由海关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进出口属于禁止进出口的技术的,或者未经许可擅自进出口属于限制进出口的技术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处罚;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自前两款规定的行政处罚决定生效之日或者刑事处罚判决生效之日起,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可以在三年内不受理违法行为人提出的进出口配额或者许可证的申请,或者禁止违法行为人在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期限内从事有关货物或者技术的进出口经营活动。第六十二条 从事属于禁止的国际服务贸易的,或者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属于限制的国际服务贸易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可以禁止违法行为人自前款规定的行政处罚决定生效之日或者刑事处罚判决生效之日起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期限内从事有关的国际服务贸易经营活动。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可以禁止违法行为人自前款规定的行政处罚决定生效之日或者刑事处罚判决生效之日起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期限内从事有关的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第六十四条 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至第六十三条规定被禁止从事有关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在禁止期限内,海关根据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的禁止决定,对该对外贸易经营者的有关进出口货物不予办理报关验放手续,外汇管理部门或者外汇指定银行不予办理有关结汇、售汇手续。第六十五条 依照本法负责对外贸易管理工作的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滥用职权,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依照本法负责对外贸易管理工作的部门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第六十六条 对外贸易经营活动当事人对依照本法负责对外贸易管理工作的部门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第十一章 附则第六十七条 与军品、裂变和聚变物质或者衍生此类物质的物质有关的对外贸易管理以及文化产品的进出口管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六十八条 国家对边境地区与接壤国家边境地区之间的贸易以及边民互市贸易,采取灵活措施,给予优惠和便利。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六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单独关税区不适用本法。第七十条 本法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在厦门如何进行“企业申请进出口权”的申请?

厦门公司进出口权申请需要什么样的流程吗:前期先准备好申请材料;2、提供相关申请材料;3、等流程审批下来。厦门公司进出口权申请、厦门进出口权变更信息、厦门进出口权注销找厦门市衷信企业管理咨询。

关于我国货物进出口的管理,依有关的规定,下列哪几项是正确的?()

【答案】:A、B、C。根据《对外贸易法》第15条第2款,实行自动许可的进出口货物,收货人、发货人在办理海关报关手续前提出自动许可申请的,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应当予以许可;未办理自动许可手续的,海关不予放行。由此可见,自动许可并不意味着可以不办理海关的相关手续,只是在收货人、发货人申请的情况下当局应当予以许可,所以ABC正确。

进出口贸易公司经营范围

进出口贸易公司经营范围包含以下16种:(1)各种进出口商品的品质、卫生、安全质量检验(包括感官的、物理的、机械的、化学的、生物的和微生物检验)(2)各种进出口商品的数量鉴定(包括衡器计重、水尺计重、容量计重),以及整批货物和包装内货物的数量鉴定(包括件数、长度、面积、体积等)。(3)各种进出口商品的包装、标记鉴定。(4)各种进出口货物的货载衡量。(5)进口货物承运船舶的舱口检视、监视卸载、载损鉴定和进口商品的残损鉴定。(6)出口货物承运船舱、车厢和集装箱的有关清洁、卫生、密固、冷藏效能等适载条件检验,以及积载鉴定和监视装载。(7)进出口商品的承运船舶,宣布共同海损后的海损鉴定(积货鉴定)。(8)为有关国家对进口商品实行全面监管制度提供装船前检验服务。(9)其他检验鉴定业务,如财产鉴定评估,价格比较,审核签发价值证明书,抽取或签封货物样品,出口成套设备从设计审查到监造,出口商品从原料检验到成品验收乃至装船前检验。(10)进口商品在生产国或装运地检验或代办委托国外检验机构进行装运前检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对外贸易以及与对外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本法所称对外贸易,是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和国际服务贸易。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不适用于( )。 A.货物进出口 B.技术进出口

C[解析] 《对外贸易法》在主体上的适用范围包括在中国从事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和国际服务贸易活动的中国法人和中国其他组织。适用于对外贸易以及与对外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不包括我国香港地区货物进出口。[ 华图网校名师 ] 《对外贸易法》所称对外贸易,是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和国际服务贸易。

进出口贸易公司注册办理

注册进出口公司流程注册进出口公司,需按公司法律规定的公司注册流程,依次向主管政府部门申请登记。进出公司注册流程主要分为两大步:先要注册个公司,公司注册完成后再申请进出口备案手续。其注册登记详细流程如下:一、进出口公司名称核准注册公司的第一步是向工商局申请公司名称查名,需要股东的身份证明并签署《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公司查名通过后,工商局颁发《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其有效期为半年。二、签署工商登记材料公司股东、法定代表人、监事等需签署《公司注册登记申请表》、《公司章程》、《企业告知承诺书》、《股东会决议》等工商注册登记材料。三、开设公司临时帐户并验资开设公司临时帐户,股东将注册资本打入帐户,聘请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外资公司可以省略这项,要待外资公司注册完成后才开外汇帐户并进行验资。四、办理公司营业执照提交书面工商注册材料,办理营业执照。五、刻章公司营业执照审批下来后,刻公司公章、法人章、财务章。六、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提交组织机构代码登记书面材料,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及IC卡。七、办理税务登记证办理税务登记时,需提交财务人员身份信息。上述事项办理完毕,公司注册基本完成,若开展实际业务,还需办理以下事宜:八、开设公司基本帐户与纳税帐户公司银行基本帐户是公司业务往来转帐及支付现金的帐户,纳税帐户是纳税申报后缴纳税收的专用帐户。九、办理税种核定需财务人员前往税务局办理票管员资格,同时办理税种核定。十、购买发票根据公司经营范围中所列业务范围,办理发票购买。十一、特殊行业审批若公司经营范围中有特殊行业或产品信息,需办理许可证。例如,经营食品要办理卫生许可证,经营危险产品要办理危险品经营许可证。办理行业许可证的时间一般在公司名称核准之后,办理营业执照之前。办理进出口公司注册登记之前,需了解当地的相关政策,注册公司需要哪些材料、多少费用等等详细信息。若享受国家的出口退税政策,需在进出口公司注册完成后,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货物和技术进出口许可制度一、货物和技术进出口管理的原则(一)统一管理原则《对外贸易法》适用的范围包括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和国际服务贸易在内的对外贸易活动以及与对外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即现在的商务部)依照《对外贸易法》主管全国对外贸易工作。我国实行统一的对外贸易制度。《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中规定国家对货物进出口实行统一的管理制度,《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也规定国家对技术进出口实行统一的管理制度。(二)自由进出口原则《对外贸易法》规定“国家准许货物与技术的自由进出口。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也规定:国家准许货物的自由进出口;同时规定:除法律、行政法规明确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口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对货物进出口设置、维持禁止或者限制措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除规定国家准许技术的自由进出口的原则外,还对技术进出口设置了另一原则,即“技术进出口应当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科技政策和社会发展政策,有利于促进我国科技进步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的发展,有利于维护我国经济技术权益。”(三)维护公平的进出口秩序的原则《对外贸易法》规定我国“鼓励发展对外贸易,维护公平、自由的对外贸易秩序”。并且《对外贸易法》第六章中就对外贸易秩序作了专门规定,主要对对外贸易经营者规定了若干重要的行为准则,如在对外贸易经营活动中不得实施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不得伪造、变造或者买卖进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配额证明或者其他进出口证明文件;不得有骗取出口退税、走私、逃避法定检验、违反外汇管理等行为。对于有破坏、扰乱外贸秩序行为的外贸经营者将按《对外贸易法》第十章关于法律责任的有关规定,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规定国家依法维护公平、有序的货物进出口贸易;《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也规定国家依法维护公平、自由的技术进出口秩序。二、货物、技术进出口许可制度的内涵《对外贸易法》所确定的进出口自由,是指国家在保证进出口贸易不对国家安全和各项社会公共利益产生损害前提下的自由;而当国家法律所规定的某些不良倾向出现时,则对进出口贸易实施必要的限制和禁止。因此,《对外贸易法》依据国际贸易通行规则,在确立货物与技术自由进出口原则的同时,还借鉴国家上的通行做法,采取世界贸易组织所允许的外贸管理措施,即采用配额、许可证进行管理;明确公布国家限制和禁止进出口的法定范围和程序,即实行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许可制度。进出口许可制度是根据国家的法律、政策、对外贸易计划和国内外市场的需要,以及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对进出口商品品种、数量、技术实行管制的一种制度。从广义上讲,它是国家对进出口的一种行政管理,包括进出口有关证件的审批程序、办理手续和管理要求。进出口许可制度,是国家对外贸易宏观管理的重要举措,也是海关监管进出口货物、技术的重要依据。三、货物、技术进出口许可的分类按照《对外贸易法》的规定,货物、技术进出口可以分为禁止进出口、限制进出口和自由进出口。(一)采取禁止和限制措施的原因国家基于下列原因,可以限制或者禁止有关货物、技术的进口或者出口:1.为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公共道德,需要限制或者禁止进口或者出口的;2.为保护人的健康或者安全,保护动物、植物的生命或者健康,保护环境,需要限制或者禁止进口或者出口的;3.为实施与黄金或者白银进出口有关的措施,需要限制或者禁止进口或者出口的;4.国内供应短缺或者为有效保护可能用竭的自然资源,需要限制或者禁止出口的;5.输往国家或者地区的市场容量有限,需要限制出口的;6.出口经营秩序出现严重混乱,需要限制出口的;7.为建立或者加快建立国内特定产业,需要限制进口的;8.对任何形式的农业、牧业、渔业产品有必要限制进口的;9.为保障国家国际金融地位和国际收支平衡,需要限制进口的;10.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其他需要限制或者禁止进口或者出口的;11.根据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的规定,其他需要限制或者禁止进口或者出口的。12.国家对与裂变、聚变物质或者衍生此类物质的物质有关的货物、技术进出口,以及与武器、弹药或者其他军用物资有关的进出口,可以采取任何必要的措施,维护国家安全。13.在战时或者为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国家在货物、技术进出口方面可以采取任何必要的措施。(二)货物、技术进出口许可管理制度1.禁止进出口禁止进口、出口的货物和技术目录由商务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经国务院批准,可以在《对外贸易法》规定的范围内,临时决定限制或者禁止目录以外的特定货物、技术的进口或者出口。属于禁止进出口的货物、技术不得进出口。进出口属于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的,由海关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进出口属于禁止进出口的技术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处罚;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商务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提供的进出口贸易公司注册办理,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进出口权

进出口权,全称是指自主经营进出口经营权。进出口权是指进出口企业开展进出口业务的资格,申请进出口权办理需要经过一个比较复杂的审批办理过程,拟申请进出口的企业必须同时得到市商务局、市/分区海关、检验检疫局、外汇管理局、电子口岸等相关部门的批准,并拿到上述部门审批各类证书后,才表示公司拥有了自营进出口的权利。只有拥有进出口权的企业才可依法自主地从事进出口业务。更多信息欢迎咨询上海登尼特!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855号世界广场15楼F座

没有进出口权的公司怎么出口

没有进出口权的公司进行出口的具体方法如下:1、与拥有进出口权的公司合作:一些公司可能与拥有进出口权的公司合作,让后者代表他们出口货物。这可能需要与该公司签署一份合同,并支付一定的费用,但这样可以使公司在出口方面获得机会;2、通过贸易代理出口:贸易代理是专门从事国际贸易的公司。这些代理通常拥有进出口权,并可以代表公司出口货物。与代理合作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但是他们可以帮助公司处理所有的出口手续,从而减轻了公司的工作量;3、与海外客户合作:如果公司有一些海外客户,它们可以与这些客户合作,让客户自己安排运输和清关手续。这需要公司将货物运到指定的港口或机场,然后交由客户处理进口手续;4、与国际物流公司合作,进行买单出口,1039市场采购形式申报,也是能正常出口的,至于收汇方面,可以开通XT账号解决,但买单出口不能退税。进出口资质审批办理具体流程如下:1、到商务局申请备案,7天后领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2、到所属区县工商局变更经营范围,增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同时到所属区县公安局指定的地点申刻报关专用章,当天领取;3、到所属区县管辖海关办理备案登记的相关手续,7天后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4、到省级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办理注册备案登记,7天后领取《自理报捡单位备案登记证书》;5、向中国电子口岸申请联合审批,约10天后取得入网许可,购IC卡、读卡器、操作系统,从而成为中国电子口岸正式会员;6、到省级外汇管理局申请外汇帐户开立、出口核销备案。综上所述,没有进出口权想出口,可采取两种方法。一种是买单出口,二是找外贸代理操作。两者均可以达到出口的目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第十五条(一)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基于监测进出口情况的需要,可以对部分自由进出口的货物实行进出口自动许可并公布其目录。实行自动许可的进出口货物,收货人、发货人在办理海关报关手续前提出自动许可申请的,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应当予以许可;(二)未办理自动许可手续的,海关不予放行。进出口属于自由进出口的技术,应当向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办理合同备案登记。

规定,国家限制、禁止进出口货物、技术的情形有哪些?

第十六条 国家基于下列原因,可以限制或者禁止有关货物、技术的进口或者出口: (一)为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公共道德,需要限制或者禁止进口或者出口的; (二)为保护人的健康或者安全,保护动物、植物的生命或者健康,保护环境,需要限制或者禁止进口或者出口的; (三)为实施与黄金或者白银进出口有关的措施,需要限制或者禁止进口或者出口的; (四)国内供应短缺或者为有效保护可能用竭的自然资源,需要限制或者禁止出口的; (五)输往国家或者地区的市场容量有限,需要限制出口的; (六)出口经营秩序出现严重混乱,需要限制出口的; (七)为建立或者加快建立国内特定产业,需要限制进口的; (八)对任何形式的农业、牧业、渔业产品有必要限制进口的; (九)为保障国家国际金融地位和国际收支平衡,需要限制进口的; (十)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其他需要限制或者禁止进口或者出口的; (十一)根据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的规定,其他需要限制或者禁止进口或者出口的。

根据《对外贸易法》规定,基于一定原因,国家可以限制或禁止有关货物、技术的进出口,这些原因有( )。

【答案】:A,B,C,D本题考核货物进出口与技术进出口。

引进外资和对外投资属于进出口贸易吗?

不属于。对外投资是指企业以购买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方式或以现金、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方式向企业以外的其他经济实体进行的投资。包括国际投资。对外贸易是指一个国家(地区)与另一个国家(地区)之间的商品、劳务和技术的交换活动。由贸易进口和出口两个部分组成。对外投资是一种权利拥有,而对外贸易是一种交换,完全不同的两个领域,没有包含或包含于的关系。(本回答专业性由经济金融分类达人 张玲认证)所以,同理,引进外资应该也不属于进口贸易。所以,综上,引进外资和对外投资属于进出口贸易吗的回答是不属于。

贸易堡垒对山东省进出口贸易的影响分析

  随着国际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和贸易的自由化趋势,在传统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藩篱不断拆除的同时,西方发达国家纷纷采取隐蔽性更强、透明度更低、更不易监督和预测的保护性措施-技术贸易壁垒(Technical Barrier to Trade - TBT),以阻止发展中国家的产品进入本国市场。  所谓技术贸易壁垒,是指一国以维护国家安全或保护人类健康和安全,保护动植物的生命和健康,保护生态环境,或防止欺诈行为,保证产品质量为由,采取一些强制性或非强制性的技术性措施,这些措施成为其他国家商品自由进入该国的障碍。  随着我国对外经济贸易的加速发展特别是加入世贸组织,发达国家势必也将加强对我国技术贸易壁垒的实施,因此,研究发达国家在国际贸易中所实施的技术壁垒的状况,对我国的出口贸易及企业的生产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全方位的立体构成  1.技术标准与法规  技术标准是指经公认机构批准的、非强制执行的、供通用或重复使用的产品或相关工艺和生产方法的规则、指南或特性的文件。有关专门术语、符号、包装、标志或标签要求也是标准的组成部分。  技术法规是指必须强制执行的有关产品特性或其相关工艺和生产方法,包括:法律和法规;政府部门颁布的命令、决定、条例;技术规范、指南、准则、指示;专门术语、符号、包装、标志或标签要求。  在质量标准方面,欧盟规定进口商品必须符合IS09000国际质量标准体系。  目前,欧盟拥有的技术标准就有十多万个,德国的工业标准约有15万种,日本则有8184个工业标准和397个农产品标准。美国的技术标准和法规就更是多得不胜枚举了。而且,这些发达国家的技术标准大多数要求非常苛刻,让发展中国家望尘莫及。  2.合格评定程序  合格评定程序一般由认证、认可和相互承认组成,影响较大的是第三方认证。认证是指由授权机构出具的证明,一般由第三方对某一事物、行为或活动的本质或特征,经当事人提出的文件或实物审核后给予的证明,这通常被称为“第三方认证”。  认证可以分为产品认证和体系认证:  产品认证主要指产品符合技术规定或标准的规定。其中因产品的安全性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所以产品的安全认证为强制认证。欧盟对欧洲以外的国家的产品进入欧洲市场要求符合欧盟指令和标准(CE);北美主要有美国的UL认证和加拿大的CSA认证;日本有JIS认证。  体系认证是指确认生产或管理体系符合相应规定。目前最为流行的国际体系认证有IS0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IS0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行业体系认证有诸如QS9000汽车行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TL9000电信产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等。  3.包装和标签要求  近十几年来发达国家相继采取措施,大力发展绿色包装,主要有:  (1)以立法的形式规定禁止使用某些包装材料,如含有铅、汞和镉等成分的包装材料,没有达到特定的再循环比例的包装材料,不能再利用的容器等。  (2)建立存储返还制度。许多国家规定,啤酒、软性饮料和矿泉水一律使用可循环使用的容器,消费者在购买这些物品时,向商店缴存一定的保证金,以后退还容器时由商店退还保证金。日本分别于1991年和1992年发布并强制推行的《回收条例》和《废弃物清除条例修正案》。  (3)税收优惠或处罚,即对生产和使用包装材料的厂家,根据其生产包装的原材料或使用的包装中是否全部或部分使用可以再循环的包装材料而给予免税、低税优惠或征收较高的税赋,以鼓励使用可再生的资源。欧盟对纺织品等进口产品还要求加贴生态标签,目前最为流行的生态标签OK0-Tex Standard100(生态纺织品标准100),是纺织品进入欧洲市场的通行证。  4.产品检疫、检验制度  基于保护环境和生态资源,确保人类和动植物的健康,许多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制定了严格的产品检疫、检验制度。2000年1月12日,欧委会发表了《食品安全白皮书》,推出了内含80多项具体措施的保证食品安全计划;2000年7月1日开始,欧盟对进口的茶叶实行新的农药最高允许残留标准,部分产品农药的最高允许残留量仅为原来的1/l00-1/200.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依据《食品、药品、化妆品法》、《公共卫生服务法》、《茶叶进口法》等对各种进口物品的认证、包装、标志及检测、检验方法都作了详细的规定。日本依据《食品卫生法》、《植物防疫法》、《家畜传染预防法》对入境的农产品、畜产品及食品实行近乎苛刻的检疫、防疫制度。  由于各国环境和技术标准的指标水平和检验方法不同以及对检验指标设计的任意性,而使环境和技术标准可能成为技术贸易壁垒。  5.信息技术壁垒  EDI和电子商务将是21世纪全球商务的主导模式,而电子商务的主导技术是信息技术。目前,发达国家在电子商务技术水平和应用程度上都明显超过发展中国家,并获得了战略性竞争优势;而发展国家其是不发达国家在出口时因信息基础设施落后、信息技术水平低、企业信息化程度低、市场不完善和相关的政策法规不健全等而受到影响,在电子商务时代处于明显劣势,导致信息不透明,如合格认定程序;信息传递不及时,如技术标准更改;信息传递途径不畅通等,这样,新的技术壁垒-信息技术壁垒在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不发达国家之间形成了。  6.绿色技术壁垒  绿色技术壁垒是指那些为了保护环境而直接或间接采取的限制甚至禁止贸易的措施。为避免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遭到灾难性的危害,国际社会签订了一系列国际公约,如《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国际贸易公约》、《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及其修正案、《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生物多样化公约》、《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生物安全协定书》等等。  1996年4月国际标准化组织(ISO)专门技术委员会正式公布了IS014000系列标准,对企业的清洁生产、产品生命周期评价、环境标志产品、企业环境管理体系加以审核,要求企业建立环境管理体系,这是一种自愿性标准。目前,IS014000正成为企业进入国际市场的绿色技术壁垒。  主要发达国家还先后分别在空气、噪声、电磁波、废弃物等污染防治、化学品和农药管理、自然资源和动植物保护等方面制定了多项法律法规、许多产品的环境标准。如美国UL和“绿十字”、欧盟的“EU制度”、加拿大的“ECP”等等。  另外,西方发达国家以保护环境为名,对一些发展中国家的出口产品频频征收环保税,还要求根据谁污染谁治理原则,污染者应彻底治理污染并将所有治理费用计入成本,也就是使环境资源成本内在化,否则是进行生态倾销,应征收生态反倾销税。  二、包罗万象的鲜明特性  1.广泛性  从产品角度看,不仅涉及资源环境与人类健康有关的初级产品,而且涉及所有的中间产品和工业制成品,产品的加工程度和技术水平越高,所受的制约和影响也越显著;从过程角度来看,包括研究开发、生产、加工、包装、运输、销售和消费整个产品的生命周期;从领域来看,已从有形商品扩展到金融、信息等服务贸易、投资、知识产权及环境保护等各个领域;技术贸易壁垒措施的表现形式也涉及到法律、法令、规定、要求、程序、强制性或自愿性措施等各个方面。  2.系统性  技术贸易壁垒是一个系统,不但包括WTO《贸易技术壁垒协议》规定的内容,而且还包括《卫生与植物检疫措施协议》、《服务贸易总协定》等规定的措施;《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议》、《补贴和反补贴措施协定》、《农业协定》、《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等都对环境问题进行了规定。除WTO以外的其他国际公约、国际组织等规定的许多对贸易产生影响的技术性措施也都属于技术贸易壁垒体系的范围。  3.合法性  目前国际上已签定150多个多边环保协定。发达国家积极制定技术标准和技术法规,为技术贸易壁垒提供法律支持。比如美国职业安全与健康管理局、消费者产品安全委员会、环境保护局、联邦贸易委员会、商业部、能源效率标准局等都各自颁布有法规,包括《联邦危险品法》、《家庭冷藏法》、《控制放射性的健康与安全法》、《植物检疫法》、《联邦植物虫害法》、《动物福利法》等,其中有些条例是专门针对进口国家或商品而制定的。WTO也正在制定国际性的技术标准和技术法规,一旦被通过,对发展中国家的影响很大,从而技术贸易壁垒有了形式上的合法性。  4.双重性  实行技术贸易壁垒有其合理性,即真正为了实现规定的合法目标是可以采取合适的壁垒措施的。正常的技术贸易壁垒是指合法合理地采取技术性措施以达到合理保护人类健康和安全及生态环境的目的,如禁止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可以保护进口国的生态环境,强制规定产品的安全标准可以保护消费者的健康甚至生命等等;  但另一方面,一些国家,特别是美国、日本、欧盟等国凭借其自身的技术、经济优势,制定比国际标准更为苛刻的技术标准、技术法规和技术认证制度等,以技术贸易壁垒之名,行贸易保护主义之实。  5.隐蔽性和灵活性  技术贸易壁垒与其他非关税壁垒如进口配额、许可证等相比,不仅隐蔽地回避了分配不合理、歧视性等分歧,而且各种技术标准极为复杂,往往使出口国难以应付和适应。技术贸易壁垒措施对国别没有限制,一视同仁,不存在配额问题。而且技术贸易壁垒措施是以高科技基础上的技术标准为基础,科技水平不高的发展中国家难以作出判断。一些技术标准还具有不确定性而且涉及面很广,令人无从谈起、无法把握,很难全面顾及。更何况把贸易保护的实现转移到人类健康保护上,有更大的隐蔽性和欺骗性。  由于技术贸易壁垒措施具有不确定性和可塑性,因此在具体实施和操作时很容易被发达国家用来对外国产品制定针对性的技术标准,可以对进口产品随心所欲地巨大而广泛的影响  调查表明,技术贸易壁垒已成为阻碍我国出口产品进入发达国家市场的首要的非关税壁垒。随着国际环境压力的增加以及一些国际公约的实施,技术贸易壁垒广泛地冲击着我国农产品、纺织品、机电产品、玩具、医药产品等的出口。  1996年8月1日,欧盟以不符合其卫生标准为由,禁止我国冻鸡和部分水产品进入其市场,至今尚未解禁,每年损失达数亿美元。据天津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介绍,冻鸡曾是我国优势产品,但2000年前4个月,我国冻鸡出口总量仅10.6万吨,创汇1.5亿美元,平均单价比1997年下降20%,天津主供出口的5大养鸡场如今只剩一家。鲤鱼、对虾、贝类等水产品出口也相继走了下坡路。  1998年9月11日,美国农业部长签署了一项新的法令,要求所有来自中国的木质包装和木质铺垫材料须附有中国出入境检验机关出具的证书,否则不能出口到美国,这增加包装成本将近20%.日本1999年1月16日出台的《家畜传染并预防实施细则》中规定中国等9个国家的猪牛羊肉及其制品要经过指定设备加热消毒处理后才可进口,这加大了我国猪牛羊肉的出口成本。  从2000年7月1日起,欧盟又执行了新的茶叶农药残余限量标准,新标准不仅扩大了检测项目,且大幅度提高检测标准。据联合国一份统计资料表明,我国每年约有74亿美元的出口商品因技术贸易壁垒而受到不利影响。  1993年德国颁布了关于纺织品的两项技术,它要求检测纺织品中甲醛、重金属、杀虫剂等七种物质,从此以后我国纺织品出口大受影响;1994年4月1日,德国正式禁止含偶氮染料的纺织品进口,凡违反规定都视同犯罪,产品将被销毁,这使我国正在使用的104种偶氮染料的纺织品对德出口中断。欧盟对服装和纺织品中的某些物质的含量要求高达PPb级,如对苯乙烯的要求不超过5PPb,乙烯环乙烷不超过2PPb.这无疑给我国的纺织品出口贸易造成很大的困难。  我国的机电产品主要销往欧美、日本等国,而这些国家的环保法规涉及到机电产品的性能、排污量限制、兼容性、可回收率、节能性等多方面,这对我国机电产品的出口造成了不少限制和困难。  CE标志是工业产品进入欧盟市场的通行证,从1996年1月1日起欧盟各国海关有权拒绝未贴CE标志的产品入关。美国则对电子产品进口设置了《控制放射性的健康与安全法》,对汽车制定《空气净化法》和《防污染法》,不达标的产品将被拒之门外。日本则制定了名目繁多的技术法规和标准,对机电产品的限制是JIS规格。  据不完全统计,我国每年约有90亿美元的出口机电产品受到有关《臭氧层保护国际公约》的限制而被禁止生产和销售;还有80亿美元的出口产品受到国外绿色标志制度的影响;240亿美元出口产品达不到发达国家环保包装而受到间接影响。  1999年12月7日,欧盟正式发布1999年/815/EC指令,规定采用聚氯乙烯(PVC)原料生产的供3岁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中,邻苯二甲酸酯类增塑剂含量最高值不得超过0.1%;而我国出口的玩具大部分PVC原料,其中供3岁以下儿童使用的占50%,目前,各国针对含PVC产品制定的国际标准日益提高,“禁令”涉及的产品范围与日俱增,我国玩具出口贸易受到的损失将日益增大。  我国的医药产品的出口也同样受到来自发达国家的严格限制,如出口到美国的药品必须通过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的检查。而目前,我国仅有20多个厂家的单个品种通过了FDA检查,可见,仅对美国医药产品的出口我们就已大受限制。  我国出口产品缘何屡遭国外技术贸易壁垒的限制呢?主要原因是:  1、我国贸易方向主要集中于美、日、欧盟这三个技术贸易壁垒的发源地。  目前,美、日、欧盟是我国最大的三个贸易伙伴,据统计,包括经香港的转口贸易在内,我国出口商品近75%销往美、日、欧盟等国家或地区,而这三大经济实体也是实施技术贸易壁垒的积极倡导者,绝大多数技术贸易壁垒措施发源于这三大经济实体。产品出口的地理方向决定了我国将不得不直面技术贸易壁垒的威胁。  2、我国出口产业的弱质性  我国科技水平落后于发达国家,由此导致我国出口产品的技术含量低以及质量落后。据专家估计,我国产品质量实际水平落后于发达国家10 - 20年,体现在出口商品结构上,附加值低的劳动密集型产品和资本密集型出口占主导地位,而附加值高的技术资本密集型产品出口仍然占次要地位。随着全球质量水平和档次的不断提高,我国出口产品的技术性门槛也随之提高。  仅就德国为例,目前应用的工业标准约有15800种,大多数等同于国际标准,而我国技术标准约有70 - 80%低于国际和国外先进标准,而且我国标准体系混乱,有国家标准、地方标准、专业标准及企业标准,数目多而水平低下,使企业产品出口不畅。  3、我国长期游离于多边贸易体系之外  由于我国被长期排除在WTO主持的多边贸易之外,使得我们难以应对发达国家的技术贸易壁垒限制,一方面缺乏充分、稳定、确切的信息来源,另一方面我国还不能以WTO的贸易争端机制来解决歧视性的、非合理的技术限制,不能享受发展中国家的特殊和差别待遇。  4、我国对技术贸易壁垒的重视不够  我国宏观管理层次上存在巨大的漏洞,对国际通用的国际标准和技术管理措施知之甚少,对主要贸易对象国的技术手段缺乏了解,不能对我国出口企业在宏观上予以指导;再加上技术贸易壁垒本身的不透明性,使我国出口在缺乏宏观层次上的指导方面面临更大的困难。  四、若干对策建议  在跨越技术贸易壁垒方面,笔者认为,我国政府、企业以及行业组织等应做好一系列的工作:  1、从政府的角度来说  (1)应组织专门的人力、物力研究对外贸易技术贸易壁垒体系,及时收集、整理、跟踪国外的技术贸易壁垒状况,建立技术贸易壁垒数据库。建立专门的技术贸易壁垒信息收集和咨询机构,主要承担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的通报以及向企业传递有关信息,特别要发挥驻外经商机构、经贸研究机构EOI中心优势,定期收集、整理、发布国外技术贸易壁垒的最新动态,研究主要贸易对象技术贸易壁垒对我国出口贸易的影响,及时采取积极防御措施,打破壁垒,扩大出口。  (2)应以环保产业作为提升出口产业结构的重点。政府应制定财政、信贷、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支持和鼓励环保产业的发展,把环保产业培育作为提升出口产业结构的重点和带动国民经济发展的新的经济增长点;应设立“绿色银行”和“绿色产业基金”,为环保产品的开发与出口提供专项贷款和信贷担保基金。  (3)应尽快建立我国技术法规体系,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健全和完善认证制度,建立有效完善的国内技术贸易壁垒体系。一方面促使我国国内企业加强对技术贸易壁垒的认识,改进产品以适应各种先进标准,尽快通过国际标准与质量认证,主动攻破国际贸易中的“技术壁垒”;另一方面应针对加入WTO的新情况,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建立健全技术法规与标准体系,并适时构筑我国国内技术贸易壁垒体系,使外国因害怕报复而尽量减少歧视性的技术规定。  (4)应针对国外现在已经开始利用EDI和电子商务等构筑新的信息技术壁垒,积极倡导和扶植建立我国的电子商务平台,并制定相关法规,引导企业的竞争行为和方向。要加大科技投入,加速高新技术发展,采取得力措施从整体上提高我国各级标准的技术水平。  (5)应充分利用《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有关条款,特别要用好用足该协定的“例外条款”。应依据《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规定的在产品法规、标准、认证和检疫制度方面实行非歧视的原则和国民待遇,防止发达国家对我国商品实行双重标准。如果发达国家违反非歧视原则,对我国出口产品规定高于其本国产品的技术标准而设置的技术贸易壁垒,我国可根据双边或多边贸易协定所确定的国民待遇和最惠国待遇原则提出抗辩,依据国际公约、协议对发展中国家的特殊照顾规定,通过磋商、谈判解决,也可以团结、联合发展中国家,利用相互的国际协议、公约的有关规定,突破发达国家的歧视性技术贸易壁垒。  2、对于企业而言  (1)应树立清洁生产观念,建立清洁生产机制。早在1989年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就提出了“清洁生产”的概念,其要点是在生产过程中采取整体性环境保护策略。清洁生产强调三个观念:  一是,清洁能源,尽量节约能源消耗,利用可再生的能源等;  二是,清洁生产过程,产品制造过程中尽可能少生产废弃物品,尽可能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三是,清洁产品,降低对不可再生资源的消耗,延长产品的使用周期等。  它既是一个相对传统的粗放生产、管理、规划系统而言的宏观概念,同时它又是一个相对现有生产工艺和产品而言的动态概念,它本身仍需要随着科技进步不断地完善和提高其清洁生产水平。  可以说,实施清洁生产要贯彻两个全过程控制:  首先是产品生命周期全过程控制,即从原材料加工、提炼到产出产品,产品使用,直至报废处置的各个环节都必须采取必要的清洁方案,以实施物质生产、人类消费污染的预防控制;  其次是生产的全过程控制,即从产品开发、规划、设计、建设到生产管理的全过程,都必须采取必要的清洁方案,以实施防止物质生产过程中污染发生的控制。  由于清洁生产在很大程度上与企业降低生产成本的要求相一致,因此企业应重视进行清洁生产,要改变环境问题与企业发展无关的观念,确立环境保护不仅关系到人类生存,而且也将制约企业未来发展的观念,要转变环保投资与企业效益相矛盾的观念,要转变先污染后治理的观念,树立环保与经济发展并重的生态的观念,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2)应高度重视技术性贸易壁垒,提高自身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优化贸易商品结构。在我国的出口商品结构中,粗加工、低附加值的初级水平仍占很大比例,相当一部分农副产品及工业品达不到进口国的产品环境标准。  因此我们外经贸企业应提高环保科技水平,努力增加出口商品附加值,提高产品的技术标准、安全标准、卫生标准和环保标准。在进行产品开发时,在技术设施、生产设备、产品质量、包装等方面,都必须支持主要以环境竞争力参与市场竞争,为我国的外贸出口开拓广阔的绿色市场。  (3)应积极推行绿色管理。绿色管理是指将环境保护的思想观念融入企业的经营管理之中。这一思想可概括为“5R”原则,即研究Research),将环保纳入企业的决策要素中,重视研究企业的环境对策;消减(Reduce),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减少或消除有害废弃物的排放;再开发(Reuse),变传统产品为环保产品,积极采取“环保标志”;循环(Recycle),对废旧产品进行回收处理,循环利用;保护(Rescue),积极参与社区内的环境整洁活动,对员工和公众进行环保宣传,树立环保企业形象。企业实施绿色管理,要达到三个主要目标:  一是,物质资源利用的最大化,通过集约型的科学管理,使企业所需要的各种物质资源最有效、最充分地得到利用,使单位资源的产出达到最大最优;  二是,废弃物排放的最小化,通过实行以预防为主的措施和全过程控制的环境管理,使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种废弃物最大限度地减少;  三是,适应市场需求的产品绿色化,根据市场需求,开发对环境、对消费者无污染和安全、优质的产品。  三者之间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资源利用越充分,环境负荷就越小;产品绿色化,又会促进物质资源的有效利用和环境保护。通过这三个目标的实现,最终使企业发展目标与社会发展目标与社会发展、环境改善协调同步,走上企业与社会都能可持续发展的双赢之路,从而实现经济、生态、社会的和谐统一。  (4)应实行绿色营销策略。绿色营销是以常规营销为基础,强调把消费需求与企业利益及环保利益三者有机统一起来,是一种较高级的社会营销。绿色营销较社会营销更重视环境保护。  绿色营销的主要内容是搜集绿色信息、开发绿色产品、设计绿色包装、制定绿色价格、建立绿色销售渠道及开展绿色促销等。国家和政府制定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和企业实施“绿色营销”是为了经济、人类和环境的协调发展的孪生战略措施,不可或缺的。  实施“绿色营销”,企业一方面通过自身的绿色形象在新的国际市场环境中提高产品的环境竞争力;另一方面本身也承担着相应的社会责任,对公众的消费行为存在导向和强化作用,这有利于开拓绿色产品市场。  (5)应积极推行IS014000环境管理新体系。国际标准化组织于1996年正式颁布了IS014000系列国际环境标准,以规范企业等组织行为,达到节省资源,减少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目的。  IS014000系列标准包括6个子系统,即环境管理体系、环境审核与环境监测、环境标志、环境行为评价、产品寿命周期环境评估、产品标准中的环境指标,共给出100个标准号,即从IS014001 - IS014100,几乎规范了包括政府和企业等组织的全部环境行为。  IS014000适用于一切企业的新环境管理体系它是一张企业进入国际市场的绿卡。其中IS014001被称为国际贸易中的“绿色通行证”。为顺应市场环保的发展趋势,我们应建立产品生产的环境管理体系,并加强对出口产品生产的技术、工艺、设计、包装按照“绿色化”要求进行改造,从而获得良好的企业形象和信誉。  面对技术贸易壁垒,行业组织的作用是不可低估的。在当今的国际贸易战中,发达国家的政府、行业协会、企业已经处于新的利益共同体中,建立政府领导下的政府、行业协会、企业为主体的多层次产业预警机制,是WTO自由贸易目标及其规则的客观要求。  中国“入世”后,企业在国内外市场上的竞争结果不仅仅取决于企业自身的实力,还受到行业协会发展状况等“外部因素”的约束。相对发达的行业组织赋予了国外企业相对于中国企业的团队竞争优势。相形之下,先天不足又处于散兵游勇状态的中国企业,如何能与实力强大且组织有序的外国企业军团开展有效竞争呢?同时,国内行业协会发展缓慢,与国外贸易伙伴缺乏相对应的民间性沟通与对话,也是许多贸易摩擦产生的根源之一。  2001年12月,中日两国政府通过谈判达成协议,避免了一场农产品贸易战。协议提到“通过政府和民间两个渠道,探讨并加强两国农产品贸易合作”,并提出“双方民间组织建立具有广泛代表性的农产品贸易信息沟通和协商机制……引导两国农产品种植、生产和贸易的良性发展”。至于这场争端的起因,除了日本企业的“开发进口”之外,中日双方专家和舆论都提到“无协调机制,无民间渠道”是重要原因。  因此,为应对贸易技术壁垒,在提高企业竞争力与改善政府职能的同时,必须充分发挥专业性行业协会的作用与职能,即立足于国际市场,针对各行业的生产规模、供求关系、价格水平、创新能力、技术标准、产品结构等一系列情况进行研究和对外交流,建立良好的贸易预警机制,及时向企业和有关政府部门提供国内外市场的动态数据和分析报告,为企业的生产经营提供决策依据,协助政府在WTO规则范围内与其他成员国协商解决各种贸易争端。

进出口权申请办理流程

法律分析:进出口许可证申请流程:外经委办理《对外贸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海关办理《进出口收发货人登记书》,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办理《自备检验单位登记备案》,外汇管理局办理的《进出口企业名录卡》,办理海关电子口岸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 下列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一)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二)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三)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四)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五)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其他事项。第二十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特定活动,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申请书需要采用格式文本的,行政机关应当向申请人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申请书格式文本中不得包含与申请行政许可事项没有直接关系的内容。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但是,依法应当由申请人到行政机关办公场所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的除外。行政许可申请可以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第七十一条 违反本法第十七条规定设定的行政许可,有关机关应当责令设定该行政许可的机关改正,或者依法予以撤销。

户外音乐节的进出口设置

进出口设置应该设置成单独的通道,分开在不同的区域,这样不容易造成拥挤、堵塞。户外音乐节是现在很多青年人聚集的地方,随着现在软件、选秀节节目出现,让越来越多的人喜欢唱歌,对于明星演唱会、音乐节那都是座无虚席,所以就会要求提前做好策划方案,以保证活动的顺利进行。一份完成的户外活动策划主要包含:活动流程细节、各部门注意事项、活动场地布置这几个大项,其中又会划分出几个详细的细节。

离心风机进出口管道设计过小会引起爆炸吗

会。根据查询道客巴巴网显示,离心风机进出口与管道的连接方式往往有别于风机标准性能试验时的状况,离心风机出口的管道长度设置不当,将会使风机性能下降,有一定的影响引起爆炸。

进出口贸易信用风险的根源

(1)国际因素:1.宏观环境的不确定性2.对外贸易金融环境的复杂性3.信用欺诈的国内信息不够4.信用欺诈司法约束严重不足(2)国内因素::1.国内企业恶性竞争2.国内信用风险管理之后3.信用欺诈的国内信息不够4.国内信用风险监管不力,惩罚机制薄弱(3)企业因素:1.企业缺少科学的信用风险管理制度2.企业从业人员素质不高,业务能力有待提高3.贸易伙伴资信调查制度不健全4.企业内部财务制度尚有待于提高

涉外进出口代理合同纠纷是否属于涉外案件

涉外进出口代理合同纠纷属于涉外案件。根据查询相关资料得知,原、被告之间的纠纷合同处于进出口代理合同纠纷时,该纠纷具有涉外因素,属涉外案件。涉外刑事案件是具有涉外因素的刑事案件。在中国,涉外刑事案件是指在中国领域内的外国人、无国籍人的犯罪案件,中国公民侵犯外国人、无国籍人或外国权益的犯罪案件,外国人在中国领域外对中国国家或公民的犯罪案件。

中国进出口是顺差还是逆差

出口大于进口是顺差,反之是逆差。从外贸宝海关数据系统中就可以看出,明显的是顺差。

进出口贸易顺差和逆差的意思是什么

1、在一国对外贸易中,出口总额大于进口总额称为贸易顺差,而进口总额大于出口总额称为贸易逆差。2、贸易差额是衡量一个国家对外贸易收支状况的一个重要标志,从一般意义上讲,贸易顺差反映一个国家在对外贸易收支上处于有利地位,表明它在世界市场的商品竞争中处于优势;而逆差则反映一国在对外贸易收支上处于不利地位,表明它在世界市场上的商品竞争中处于劣势。 从长期趋势看,一国的进出口贸易额应该保持平衡。 问题:是否出口越多越好?提示:首先,对外贸易包括进口和出口两个方面,缺一不可; 其次,不能一概而论。因为过度的出口并非一定有利。出口的增加,如果在生产不能相应扩大的条件下,必然会抑制国内需求的满足,影响本国人民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 再次,观察对外贸易不能只看数量,还要分析外贸结构。 从出口角度看,如果过多地增加原材料和初级产品的出口量,不仅对国内其他产业推动力较小,而且会失去国内深加工的机会;反之,若增加汽车出口,不仅会引起汽车工业投资的增加,而且由于产业间的连锁关系,还会导致机械、钢铁、像胶等产业的投资和收入增加。

进出口国际贸易中都有哪些程序

一、跟单1、制作合同:客户下单以后,核对产品价钱是否与以前所做的订单或之前确认的价钱是否一致,总金额是否正确,如正确,将资料输入外贸专家软件里做出口合同给客户确认,如是做T/T30%,并让其安排打订金,待定金到帐后,再下购货合同给工厂进行生产,如果是做100%前T/T,则可直接安排生产。无论是在做出口合同或购货合同,一定要特别注意产品描述,数量,价格,总金额,付款方式,交货期与工厂方面协调好,以免以后赶不上交期。下购货合同到工厂后,要求工厂负责人签回,存档留底,如可以,可同时要求工厂提前算出订单材积以准备以后安排订舱拼柜事宜。2、商检:需要商检的货物在交货期前一两个星期就可以办理商检了。如果工厂安排商检,则提供商检资料给工厂,包括外销合同,装箱单,发票。大概两三天后,工厂在向当地商检局申请办好商检后,传真换证凭条给你,留存以便日后安排报关。换证凭条只显示实际报关商品的第一项商品及报关总金额,有效期一般为三个月,实际报关金额可以小于换证凭条上的金额。但一张换证凭条只能用一次,不可重复使用。3、办理C/O或Form A:看所属客户是属于哪一个国家或客户的具体要求来办理C/O或Form A。Form A是普惠制产地证书,目前给予我国普惠制待遇的国家共36个,可以享受减免关税待遇。C/O是一般性原产地证书,只是证明货物是产自中国的。一般原产地证书得到贸促会办理,而普会制的话在商检局办理就可以了。在装运期至少一个星期前办理。不管你办理的是一般产地证还是普惠制产地证,基本程序都是先在网上制作好资料(包括合同,发票,装箱单等)后再发过去,待机器检查合格后再由贸促会或者商检局的人员再人工审单一次,合格后就可以去领取单证了。4、验货订舱:经常注意工厂订单生产进度,在交货期前十多天,询问工厂是否可以按时交货,如可以,准备向货代订舱同时安排验货人员验货。验货合格后,向货代订舱。如是客户指定货代,则直接填好订舱单给指定货代公司人员,订舱单上要填好发货人,收货人,通知人,发货港,目的港,柜型,箱数,产品名称,毛重,体积等,让其代为订舱。两三天后,货代订好舱后会传真进仓单给你,注意进仓单上面的截柜时间,截补料时间,传真给工厂,让工厂按上面注明的时间内将货物送进仓库。如果是自己安排拖车拖柜,则需填好拖柜委托书,上面注明柜型,拖柜时间,装货地址,工厂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与进仓单一起传真给拖车公司让其安排拖柜。 5、报关:订好舱后在文件补料时间至少三天以前,填写报关资料寄给报关行或让货代帮忙报关。报关资料包括:外销合同,装箱单,发票,报关单,核销单(注意核销单在寄给报关行或货代前,必须先向商检局备案),报检委托书,换证凭条,C/O或Form A等。6、拿单:货物报好关,进入仓库后,及时出提单补料给货代,并与其核对提单草本。船开后两三天内,货代会列出费用清单来,包括文件费,AMS费用,清关费,操作费等。安排工厂付款,并将水单传给货代。货代在钱到帐后,就可以向其拿正本提单了,一般货代公司不寄提单,要公司派人去取,如公司没有人手,也可以出一份寄单委托书给货代让其直接寄到公司。如果提单电放,出提单电放申请,盖上公司章,签名传真给货代,记得让货代传真提单副本给你,以备公司留底存档。7、通知客户:货物开船后,发邮件通知客户船名,开船日期等等,以便让其及时购买保险。8、催款寄单:拿到提单正本后,扫描复印件电邮给客户,催其付清余款。客户货款到帐后,再寄正本提单,装箱单(数据应与提单上一致),发票给客户,在发票装箱单上写明柜号,封条号及发票号,虽然不太重要,但我觉得写上还是比较好。9、退税:在报关后一个月后,报关行或货代会将报关底联及核销单退税联退还给你,拿上这些单据与银行传过来的核销水单就可向外汇局办理退税了。 注意:1、有些产品比较工艺比较复杂,在生产前可以要求工厂打产前样,或为了控制质量,在出货前要求工厂出具船前样。2、跟单工作是需要很细心跟耐心的,时时刻刻注意工厂的生产进度,及时安排船期,在制作各种单证时,一定要特别小心,所有单据都很重要,一定要检查检查再检查才行,我就会经常出错,不过庆幸还没给公司造成损失,都是及时发现了。我觉得如果不急的单证,可以自己事先准备好,在拿出去前再仔细检查一遍,就可以避免不少错误。可以每隔一段时间对自己的工作总结一下,有哪些货要出,哪天要准备哪些文件,哪些样品在打样,哪些事情要回客户等等。二、客户来样工作程序收到客户要求打样的新产品时,首先拍照存档,在样品上做好标签,注明几月几号哪个客户寄样,以便日后查询。然后填好打样单及打样要求并将样品寄与工厂,要求其打样。如是比较重要的样品,还必须要求工厂在打好样后退还样品。三、寄样工作程序工厂打好样品后,根据实际情况,自己留样一份或拍照存档,以便日后与客户商讨。包装样品时特别注意包装盒不要过大,量好外箱尺寸称好重量自己记录存档(以方便后与快递公司核对月结清单)。易碎物品在外箱上贴上易碎标志,或为防止快递人员弄错,可自己再用白纸打上发件人收件人联系电话,地址贴在外箱上。自己也须做好记录,寄给谁,寄与目的,所寄物品,快递单号等等,以便日后查询。样品寄出后,写邮件通知客人所寄物品,快递追踪单号等。

外贸进出口业务流程

法律客观:在这种情况下,挂靠者甚至不需要到公司上班,在自己家中用一台电脑即可完成外贸交易----有时甚至是大宗交易。这种自由的SOHO(small-homeoffice)方式颇受有经验的外贸人的欢迎。不过,做外贸SOHO需要比较深厚的外贸知识技巧,有对进销两方面渠道较强的把控能力,因此并不推荐外贸新手去做。如果交易金额不大,但又不能像网上小店那样可以用“国际快递+网上支付”方式简易操作外贸的,还可以选择个体工商户外贸备案。自2004年新版《对外贸易法》出台以后,放开了对个体工商户进行出口业务的限制,理论上个人也可以申请外贸经营权了。申请上也没有资金限制,具体步骤是:1.在工商局办理个体工商户注册。2.到外经贸委作个人外贸经营权登记。3.到海关办理“中国电子口岸”入网手续。4.到外汇管理局办理“对外付汇进出口单位名录”或者出口收汇核销备案登记手续。5.在银行开立个人对外贸易结算帐户,办理外汇收付。个人申请外贸权虽然并不困难,但因为是个体工商户身份,在经营中承担无限责任,风险较大。加上个人的商业信用毕竟有限,即便取得了外贸权,实际操作中也很难运用各种基于商业信用和银行信用的结算工具等,因此目前而言还只适合特定产品或小额交易。有了自营进出口权、代理出口、挂靠、个体工商户外贸备案四招,外贸之门为虎添翼此敞开。

外贸进出口流程图(详细)

外贸出口的流程由以上八个环节组成

急,外贸进出口公司会计做什么

  外贸进出口企业会计核算 1、外贸企业出口货物的销售实现时间的确定出口货物的销售实现时间,不论是何种运输方式(海、陆、空、邮),均以取得运单并向银行办理交单后,作为出口销售收入的实现时间。 2、外贸企出口退税(增值税)核算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必须单独设账核算购进金额和进项金额,如购进货物当时不能确定用于出口或内销,一律记入出口库存账,内销时从出口库存账转入内销库存账。(1)购进出口货物时借:库存出口商品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金)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2)货物出口后,根据征税率与退税率的差率,计算征退税差额及应收出口退税额借:自营出口销售成本(征退税差额)应收出口退税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3)收到出口退税款借:银行存款贷:应收出口退税 3、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消费税)核算外贸企业自营出口应税消费品,应在应税消费品报关出口后向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已纳消费税。(1)货物出口后计算应退税款借:应收出口退税(消费税)贷:自营出口销售成本(2)收到退回的消费税款时借:银行存款贷:应收出口退税(消费税) 4、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货物的会计核算(1)收到代管商品。财会部门根据储运部门或业务部门开具的代理业务入库单,按合同规定的出口金额扣除手续费后,作如下会计分录:借:委托代销商品―客户―商品名称贷:应付账款―国内委托单位(代理商品货款)(2)代办出口托运。受托方根据代理出口合约及代管商品,代办出口单证并向运输单位办理托运手续时,应根据业务储运部门开具的盖有代理业务戳记的出库单,作如下会计分录:借:待运和发出商品―商品名称贷:委托代销商品―客户―商品名称(3)代办出口交单。受托方在代理商品装运出口后,在信用证规定日期内,将全套出口单证按合同规定结算方式向银行办理交单手续时,财会部门凭储运部门的通知,作如下会计分录:借:应收外汇账款―有证出口―客户贷:代购代销收入―代理出口(销售收入)--商品名称同时结转代理出口进价借:代购代销收入―代理出口(销售成本)--商品名称贷:待运和发出商品―商品名称(4)出口收汇。银行收妥货款扣除银行费用,受托方根据银行结汇水单,作如下分录:借:银行存款应付账款―国内委托单位(银行费用)贷:应收外汇账款―有证出口―客户应付账款―国内委托单位(汇兑损益)(5)代付国外费用。对代理出口发生的国外费用(运、保、佣费用),支付时应凭有关单据及银行购汇水单,作如下会计分录:借:代购代销收入―代理出口(销售收入)--商品名称贷:银行存款同时结转借:代购代销收入----代理出口(销售成本)--商品名称贷:应收账款―国内委托单位(代付国外费用)(6)代付国内费用。代理出口的国内各项费用,应凭有关单据作如下会计分录:借:应付账款―国内委托单位(代付国内费用)贷:银行存款(7)结算代理货款。

海关进出口商品规范申报的海关进出口商品规范申报

为适应贸易发展以及海关监管需要,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及其代理人在填报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的“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栏目时,应当按照本《目录》中所列商品申报要素的内容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 第16号为了规范进出口企业申报行为,提高申报数据质量,促进贸易便利化,海关总署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商品规范申报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中国海关出版社出版)。本《目录》自2006年5月1日起施行。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及其代理人在报关时应当严格按照《目录》中关于规范申报商品品名、规格的要求,认真填制报关单并依法办理通关手续。特此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二○○六年四月七日规范申报原则一、报关单的规范申报应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申报管理规定》和《上海海关进出口商品规范申报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为基础。二、报关单中商品名称栏的填报要求:商品名称必须以准确的中文品名填报,有英文品名的应在中文品名后面直接填报英文品名(汽车整车或无英文品名的除外)。商品的成分、含量、用途、品牌等要素必须按《目录》要求的顺序填报在商品名称后面,两者用逗号分隔。填报内容如超出计算机限制的字符数后,超出部分可以填报在规格型号栏内。 本栏目中共可以输入字符255位(即127个汉字),通过EDI及电子口岸预录入申报的本栏目字段长度为50个字符(即25个汉字)。 三、规格型号栏的填报要求:进口货物的型号、牌号、化学品的分子式以及其他需要申报的技术参数按《目录》要求的顺序填报在规格型号栏内,各要素之间用逗号分隔,并以句号结束。 超出商品名称字符数限制的申报要素在其后面申报,各要素之间用逗号分隔,并以句号结束。填报内容如超出计算机限制的字符数后,超出部分可以填报在备注栏内。 本栏目中共可以输入字符255位(即127个汉字),通过EDI及电子口岸预录入申报的本栏目字段长度为50个字符(即25个汉字)。 本栏目不得申报以下“非法字符”:(1)不得填写货物数量及计量单位。如:13瓶,15台等,建议填写至其他适当栏目。对于要求申报“包装”的,也不得增加数量,应明确申报包装形式。如:桶装、罐装等;(2)不得仅仅填写一组意义不明的数字而无任何其他内容。如:填报的全部内容为“6820”,建议申报为“型号6820”。通过对数字意义做出注释的方式予以规范;(3)不得单独出现意义不明的符号,如:“-”“?”等,建议删除。四、备注栏的填报要求:输入超出规格型号栏字符数限制的申报要素,并以句号结束。 输入除法定的监管证件以外的其他证件名称和证件号码,例如:原产地证书(除享受CEPA税率的商品外)、原厂商发票、AWTA(澳大利亚羊毛检验证明)、外商投资设备审批表等等,各证件之间用逗号分隔,并以句号结束。 输入其他需要申报的要素。(例如:生产厂商、货物签约日期、工艺流程、旧设备的原价、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残值率等要素) 本栏目中共可以输入字符255位(即127个汉字),通过EDI及电子口岸预录入申报的本栏目字段长度为50个字符(即连续录入25个汉字)。海关进出口商品规范申报目录章节第一部分为《关税税则》:第1列为“税则号列”,其8位数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完全一致,并在此基础上增加了海关的10位数编码。第2列为“货品的中文名称”。第3列为“进口税率”,其中第1栏是最惠国税率,适用于原产于世贸组织成员或与我国签有互惠双边贸易协定的国家或地区进口的货物;第2栏是中巴税率,适用于原产于巴基斯坦部分进口的货物;第3栏为普通税率,适用于原产于上术1、2栏以外国家或地区进口的货物。第4列为“增值税率”,栏目空白时为免征,其他分为13%和17%两种。第5列为“出口退税率”,栏内数字表示相应退税税率。第6列为“计量单位”,为海关统计使用的法定计量单位。第7列为“监管条件”,相应的代码表示在一般贸易进口或出口时应向海关提交的监管证件代码,具体名称参见本书《监管证件与名称代码表》第8列为“货品的英文名称”。本税则各栏目的税率均为从价税(**除外)。本税则税率栏目内的**表示从量税、复合税,具体税率参见附件2本税则税率前标有*的,表示该税率为实行进口关税配额的商品的配额外税率,配额内税率参见附件3本税则在税号前标有*的,表示该税目的部分商品凭信息产业部出具的用于信息技术产品的证明,可按本税则附件4的税率计征税款第二部分汇集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等相关部委最新颁布的有关外贸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管理办法,并配有准确的英文翻译。中英文对照的参考,有利于相关人员更好掌握进出口贸易管理法律、法规及管理办法。为方便读者在海关报关和计算关税,本书另含有报关自动化系统常用代码表及海关计税方法两部分。第三部分:本书添加了报关必须填写的“申报说明”即海关总署最新编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规范申报目录》的全部。读者可通过本书或光盘查找到海关进出口税则的有关数据资料及相关中英文法规。归类总规则第一类 活动物;动物产品第一章 活动物第二章 肉及食用杂碎第三章 鱼、甲壳动物、软件动物及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第四章 乳品;蛋品;天然蜂蜜;其他食动物产品第五章 其他动物产品第二类 植物产品第六章 活树及其他活植物;鳞茎、根及类似品;插花及装饰用簇叶第七章 食用蔬菜、根及块茎第八章 食用水果及坚果;柑桔属水果或甜瓜的果皮第九章 咖啡、茶、马黛茶及调味香料第十章 谷物第十一章 制粉工业产品;麦芽;淀粉;菊粉;面筋第十二章 含油子仁及果实;杂项子仁及果实;工业用或药用植物;稻草、千秆及饲料第十三章 虫胶;树胶、树脂及其他植物液、汁第十四章 编结用植物材料;其他植物产品第三类 动、植物油、指及其分解产品;精制的食用油脂;动、植物蜡第十五章 动、植物油、脂及其分解产品;精制的食用油脂;动、植物蜡第四类 食品;饲料、酒及醋;、及代用品的制品第十六章 肉、鱼、甲壳动物、软体动物及其他小学生无脊椎第十七章 糖及糖食第十八章 可可及可可制品第十九章 谷物、粮食粉、演粉或乳的制品;糕饼点心第二十章 蔬菜、水果、坚果或植物其他部分的制品第二十一章 杂项食品第二十二章 饲料、酒及醋第二十三章 食品工业的残渣及废料;配制的动物饲料第二十四章 、及代用品的制品第五类 矿产品第六类 化学工业及其相关工业的产品第七类 塑料及其制品;橡胶及其制品第八类 生皮、皮革、毛皮及其制品;鞍具及挽具;旅行用品、手提包似容器;动物肠线制品第九类 木及木制品;木炭;软木及软木制品;稻草、秸秆、针茅或其他编结材料制品;篮筐及柳条编结品第十类 木浆及其他纤维状纤维素浆;回收纸或纸板;纸、纸板及其制品第十一类 纺织原料及纺织制品第十二类 鞋、帽、伞、杖、鞭及其零件;已加工的羽毛及其制品;人造花;人发制品第十三类 石料、水泥、石棉、云母及类似材料的制品;陶瓷产品;玻璃及其制品……以上提供信息仅供参考 详情见:201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

管理外贸进出口的是什么部门审批

外贸行业的行业主管部门是商务局,业务管理部门有: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外汇管理局,税务局,工商局,口岸办等。

办理进出口备案在哪个部门办理,具体流程是什么?

进出口权的办理流程:1、到商务局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2、到所在区县国税局、地税局分别办理经营范围的变更手续。3、到所属区县管辖海关办理备案登记手续。4、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办理注册备案登记。5、向海关中国电子口岸申请联合审批,取得入网许可,购IC卡、软件、读卡器、17999拨号上网卡。6、到外汇管理局申请出口核销备案,进口单位进入名录备案,外汇账户开立申请。7、根据企业进出口岸的不同,到所属地海关办理异地备案关封。

关于进出口贸易在海关办理流程

你要带好以下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2)组织机构代码3)外贸经营者备案登记表4)税务国地税副本5)自理报关注册登记表(网上下载)6)企业情况人员登记表(网上下载)7)印模(网上下载)8)企业管理人员登记表(网上下载)9)企业注册地租赁合同10)法人身份证11)企业介绍信 7个工作日,140费用 办理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

有谁知道完整的外贸进出口流程?

一、跟单1、制作合同:客户下单以后,核对产品价钱是否与以前所做的订单或之前确认的价钱是否一致,总金额是否正确,如正确,将资料输入外贸专家软件里做出口合同给客户确认,如是做T/T30%,并让其安排打订金,待定金到帐后,再下购货合同给工厂进行生产,如果是做100%前T/T,则可直接安排生产。无论是在做出口合同或购货合同,一定要特别注意产品描述,数量,价格,总金额,付款方式,交货期与工厂方面协调好,以免以后赶不上交期。下购货合同到工厂后,要求工厂负责人签回,存档留底,如可以,可同时要求工厂提前算出订单材积以准备以后安排订舱拼柜事宜。2、商检:需要商检的货物在交货期前一两个星期就可以办理商检了。如果工厂安排商检,则提供商检资料给工厂,包括外销合同,装箱单,发票。大概两三天后,工厂在向当地商检局申请办好商检后,传真换证凭条给你,留存以便日后安排报关。换证凭条只显示实际报关商品的第一项商品及报关总金额,有效期一般为三个月,实际报关金额可以小于换证凭条上的金额。但一张换证凭条只能用一次,不可重复使用。3、办理C/O或Form A:看所属客户是属于哪一个国家或客户的具体要求来办理C/O或Form A。Form A是普惠制产地证书,目前给予我国普惠制待遇的国家共36个,可以享受减免关税待遇。C/O是一般性原产地证书,只是证明货物是产自中国的。一般原产地证书得到贸促会办理,而普会制的话在商检局办理就可以了。在装运期至少一个星期前办理。不管你办理的是一般产地证还是普惠制产地证,基本程序都是先在网上制作好资料(包括合同,发票,装箱单等)后再发过去,待机器检查合格后再由贸促会或者商检局的人员再人工审单一次,合格后就可以去领取单证了。4、验货订舱:经常注意工厂订单生产进度,在交货期前十多天,询问工厂是否可以按时交货,如可以,准备向货代订舱同时安排验货人员验货。验货合格后,向货代订舱。如是客户指定货代,则直接填好订舱单给指定货代公司人员,订舱单上要填好发货人,收货人,通知人,发货港,目的港,柜型,箱数,产品名称,毛重,体积等,让其代为订舱。两三天后,货代订好舱后会传真进仓单给你,注意进仓单上面的截柜时间,截补料时间,传真给工厂,让工厂按上面注明的时间内将货物送进仓库。如果是自己安排拖车拖柜,则需填好拖柜委托书,上面注明柜型,拖柜时间,装货地址,工厂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与进仓单一起传真给拖车公司让其安排拖柜。 5、报关:订好舱后在文件补料时间至少三天以前,填写报关资料寄给报关行或让货代帮忙报关。报关资料包括:外销合同,装箱单,发票,报关单,核销单(注意核销单在寄给报关行或货代前,必须先向商检局备案),报检委托书,换证凭条,C/O或Form A等。6、拿单:货物报好关,进入仓库后,及时出提单补料给货代,并与其核对提单草本。船开后两三天内,货代会列出费用清单来,包括文件费,AMS费用,清关费,操作费等。安排工厂付款,并将水单传给货代。货代在钱到帐后,就可以向其拿正本提单了,一般货代公司不寄提单,要公司派人去取,如公司没有人手,也可以出一份寄单委托书给货代让其直接寄到公司。如果提单电放,出提单电放申请,盖上公司章,签名传真给货代,记得让货代传真提单副本给你,以备公司留底存档。7、通知客户:货物开船后,发邮件通知客户船名,开船日期等等,以便让其及时购买保险。8、催款寄单:拿到提单正本后,扫描复印件电邮给客户,催其付清余款。客户货款到帐后,再寄正本提单,装箱单(数据应与提单上一致),发票给客户,在发票装箱单上写明柜号,封条号及发票号,虽然不太重要,但我觉得写上还是比较好。9、退税:在报关后一个月后,报关行或货代会将报关底联及核销单退税联退还给你,拿上这些单据与银行传过来的核销水单就可向外汇局办理退税了。 注意:1、有些产品比较工艺比较复杂,在生产前可以要求工厂打产前样,或为了控制质量,在出货前要求工厂出具船前样。2、跟单工作是需要很细心跟耐心的,时时刻刻注意工厂的生产进度,及时安排船期,在制作各种单证时,一定要特别小心,所有单据都很重要,一定要检查检查再检查才行,我就会经常出错,不过庆幸还没给公司造成损失,都是及时发现了。我觉得如果不急的单证,可以自己事先准备好,在拿出去前再仔细检查一遍,就可以避免不少错误。可以每隔一段时间对自己的工作总结一下,有哪些货要出,哪天要准备哪些文件,哪些样品在打样,哪些事情要回客户等等。二、客户来样工作程序收到客户要求打样的新产品时,首先拍照存档,在样品上做好标签,注明几月几号哪个客户寄样,以便日后查询。然后填好打样单及打样要求并将样品寄与工厂,要求其打样。如是比较重要的样品,还必须要求工厂在打好样后退还样品。三、寄样工作程序工厂打好样品后,根据实际情况,自己留样一份或拍照存档,以便日后与客户商讨。包装样品时特别注意包装盒不要过大,量好外箱尺寸称好重量自己记录存档(以方便后与快递公司核对月结清单)。易碎物品在外箱上贴上易碎标志,或为防止快递人员弄错,可自己再用白纸打上发件人收件人联系电话,地址贴在外箱上。自己也须做好记录,寄给谁,寄与目的,所寄物品,快递单号等等,以便日后查询。样品寄出后,写邮件通知客人所寄物品,快递追踪单号等。转自锦程订舱网站

一般的外贸公司都有进出口权吗

进出口权是自己去海关等地取得的,一般的企业,公司如果营业执照上没有进出口等范围,就是没有进去口权的,你所说的外贸公司,应该是有的,因为这是成立外贸公司的条件

进出口详细外贸流程是怎样的?

1.客户询盘:一般在客户下perchaseOrder之前,都会有相关的OrderInquiry给业务部,做一些细节上的了解。2.报价:业务部及时回复客人查询,确定货物品名,型号,生产厂家,数量,交货期,付款方式,包装规格及柜型等,peroformaInvoice给客户做正式报价。3.得到订单:经过洽谈,收到客户正式的订单perchaseOrder。4.下生产订单:得到客人的订单确认后,给工厂下订单,安排生产计划。5.业务审批:业务部收到订单后,首先做出业务审核表。按“出口合同审核表”的项目如实填写,尽可能将各种预计费用都列明。合同审批需附上客人订单传真件,与工厂的收购合同。审核表要由业务员签名,部门经理审批,再交管理部人员审核后才能执行。如金额较大的,或有预付款和佣金等条款的,要经公司总经理审批才行。合同审批之后,制成销售订单,交给部门进程员跟进。6.下达生产通知:业务部在确定交货期后,满足下列情况可下达生产通知,通知工厂按时生产:6.1:如果是L/C付款的客户,通常是在交货期前1个月确认L/C已经收到,收到L/C后应业务员和单证员分别审查信用证,检查是否存在错误,交货期能否保障,及其他可能的问题,如有问题应立即请客人改正。6.2:如果是T/T付款的客户,要确认定金已经到账。6.3:如果是放帐客户,或通过银行D/A等方式收汇等,需经理确认。7.验货:7.1:在交货期前一周,要通知公司验货员验货。7.2:如果客人要自己或指定验货人员来验货的,要在交货期一周前,约客户查货并将查货日期告知计划部。7.3:如果客人指定由第三方验货公司或公正行等验货的,要在交货期两周前与验货公司联系,预约验货时间,确保在交货期前安排好时间。确定后将验货时间通知工厂。8.制备基本文件。工厂提供的装箱资料,制作出口合同,出口商业发票,装箱单等文件(应由业务跟单员制作,交给单证员)。9.商检:如果是国家法定商检产品,在给工厂下订单时要说明商检要求,并提供出口合同,发票等商检所需资料。而且要告诉工厂将来产品的出口口岸,便于工厂办理商检。应在发货一周之前拿到商检换证凭单/条。10.租船订仓:10.1.如果跟客人签定的合同是FOBCHINA条款,通常客人会指定运输代理公司或船公司。应尽早与货代联系,告知发货意向,了解将要安排的出口口岸,船期等情况,Q确认工厂的交货能否早于开船期至少一周以前,以及船期能否达到客人要求的交货期。应在交货期两周之前向货运公司发出书面定仓通知(INGORDER),通常在开船一周前可拿到定仓纸。10.3.如果货物不够一个小柜,需走散货时,向货代公司定散货仓位。拿到入仓纸时,还要了解截关时间,入仓报关要求,等内容。10.4.向运输公司定仓时,一定要传真书面定仓纸,注明所定船期,柜型及数量,目的港等内容,以避免差错。11.安排拖柜:11.1.货物做好并验货通过后,委托拖车公司提柜,装柜。拖车公司应选择安全可靠,价格合理的公司签定协议长期合作,以确保安全及准时。要给拖车公司传真以下资料:定仓确认书/放柜纸,船公司,定仓号,拖柜委托书,注明装柜时间,柜型及数量,装柜地址,报关行,及装船口岸等。如果有验货公司看装柜,要专门声明,不能晚到。并要求回传一份上柜资料,列明柜号、车牌号、司机及联系电话等11.2.传真一份装车资料给工厂,列明上柜时间、柜型、订仓号、订单号、车牌号以及司机联系电话。11.3.要求工厂在货柜离开工厂后尽快传真一份装货通知给业务部,列明货柜离厂时间、实际装货数量等,并记装箱号码和封条号码作为提单的资料。要求工厂装柜后一定要记住上封条。12.委托报关:在拖柜同时将报关所需资料交给合作报关行,委托出口报关及做商检通关换单。通常要给报关留出两天时间(船截关前)。委托报关时,应提供一份装柜资料,内容包括所装货物及数量,口岸,船公司,定仓号,柜号,船开截关时间,拖车公司,柜型及数量,本公司的联系人和电话等。答案补充13.获得运输文件:13.1.最迟在开船后两天内,要将提单补料内容传真给船运公司或货运代理。补料要按找L/C或客人的要求来做,并给出正确的货物数量,以及一些特殊要求等,包括要求船公司随同提单出的船证明等。13.2.督促船公司尽快出提单样板及运费帐单。仔细核对样本无误后,向船公司书面确认提单内容。如果提单需客人确认的,要先传真提单样板给客人,得到确认后再要求船公司出正本。13.3.及时支付运杂费,付款后通知船公司及时取得提单等运输文件。支付运费应做登记。答案补充14.准备其他文件14.1.商业发票:L/C要求提供的文件中,对商业发票要求最严格。发票的日期要确定在开证日之后,交货期之前。发票中的货物描述要与L/C上的完全相同,小写和大写金额都要正确无误。L/C上对发票的条款应显示出来,要显示唛头。如果发票需办理对方大使馆认证,一般要提前20天办理。答案补充14.2.FORMA原产地证书:FORMA原产地证要在发货之前到检验检疫局申办。需注意的是运输日期要在L/C的交货期和开船日之前,在发票日期之后。未能在发货之前办理的,要办理后发证书,需提供报关单,提单等文件。经香港转运的货物,FORMA证书通常要到香港的中国商检公司办理加签,证明未在港对货物进行再加工。14.3.一般原产地证:一般原产地证可在中国贸易促进会办理,要求低一些。可在发货之后不太长的时间内补办。如果原产地证书要办理大使馆加签,也和发票一样要提前20天办理。14.4.装运通知:一般是要求在开船后几天之内,要通知客人发货的细节,包括船名,航班次,开船日,预计抵港日,货物及数量,金额,包装件数,唛头,目的港代理人等。有时L/C要求提供发送证明,如传真报告书,发函底单等,注意按客人要求的时间内办理。14.5.装箱单:装箱单应清楚地表明货物装箱情况。要显示每箱内装的数量,每箱的毛重,净重,外箱尺寸。按外箱尺寸计算出来的总体积要与标明的总体积相符。要显示唛头和箱号,以便于客人查找。装箱单的重量,体积要于提单相符。答案补充15.交单:15.1.采用L/C收汇的,应在规定的交单时间内,备齐全部单证,并严格审单,确保没有错误,才交银行议付。15.2.采用T/T收汇的在取得提单后马上传真提单给客人付款,确认受到余款后再将提单正本及其他文件寄给客人15.3.如果T/T收汇的,要求收全款才能做柜的,要等收款后再安排拖柜。拿到提单后可立即寄正本提单给客人。16.业务登记:每单出口业务在完成后要及时做登记,包括电脑登记及书面登记,便于以后查询,统计等。17.文件存档:所有的文件、L/C和议付文件必须留存一整套以备查用。18.单证员平时应注意收集运价变动,船期,航线,等信息,为业务员报价提供帮出口实例流程解析

1、申请出口退税是不是必须得有进出口经营权?2、然后即使有进出口经营权但是没有报关员就不可以自行报关?

本人拥有贸易公司。可以准确回答你的问题。1. 申请出口退税是不是必须得有进出口经营权? 是,你都没有进出口经营权,怎么出口,没有出口,哪来的退税。2. 即使有进出口经营权但是没有报关员就不可以自行报关? 目前贸易公司都是报关行代理报关,或者是找货代,货代自己找报关行报关。你不用管。你只要是在海关和外汇管理局备案了(申请进出口权的时候需要向他们备案的),你就可以领取核销单和代理报关委托书了(现在出口也不用核销单了),有了这个以后,你只需要将单据和你们公司的在海关备案的企业编号告诉你的代理就行了。3。 然后即使没有报关员也可申请进出口经营权吗? 可以4. 外贸企业也要申请进出口权吗?需要

怎样能注册一个有进出口权的公司?

要想成立一家具有进出口权的有限责任公司先要到当地工商局注册.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五十万元;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五十万元;以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三十万元.注册之后您就可以到当地商务局或外经贸委申请"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从那里下载表格填好后进行网上提交,再拿打印出的表格去当地商务局或外经贸委进行备案。之后还应去当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海关、税务、外汇管理局等部门办理相应备案登记注册手续。具体应提交的文件及办理流程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海关、税务、外汇管理局等部门的网站上应该有所介绍,办理注意一下。具体事宜您可向当地工商局、商务局或外经贸委、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海关、税务局、外汇管理局等部门咨询.

中外合资公司怎么办理进出口权

正规步骤办理进出口权(一)办理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需报送的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4、个体工商户还应提供公正处的财产证明。 (二)办理程序: 1、由企业向所在地的区、县外经贸委申请备案登记; 2、由区、县外经贸委向市外经贸委备案(企业也可直接向市外经贸委申请备案登记

办理进出口权需要多少费用

那么什么类型的企业适合办理进出口权1、国际贸易公司;2、进出口公司;3、物流、货代公司;4、供应链公司5、一般纳税人公司;6、报关公司。在上海申请进出口权的程序是怎样的呢?又需要哪些材料呢?上海进出口权申请时的程序1、网上填写《上海市企业申请进出口经营资格登记表》网上申请确认提交后打印该表并在申请表上盖章签字2、根据网上提示的材料清单复印准备全套申报材料递交申请3、企业提交的电子申请和书面材料齐备无误后并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登记与否的决定。对准予核准、登记的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不准予核准、登记的将向申请企业说明理由。如是拟筹建新外贸企业的提交申请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领取我委同意赋权的函件凭函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企业注册登记等各项手续。全部工商注册登记完成后按照已经成立企业的材料要求在网上填报《上海市企业进出口经营资格申请表》表格并补齐申请材料并向我委申领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4、企业凭《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到工商、海关、质检、外汇、税务等管理部门办理开展进出口业务所需的有关手续。上海进出口权申请完成之后所得的材料:1、备案登记表2、进出口注册证书3、核销单和名录卡4、电子口岸操作卡和法人卡5、读卡器办理出口核销登记领取出口收汇核销单领取证需提供下列资料:1、单位介绍信、申请书2、外经贸部门批准进出口业务批件原件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原件以及复印件盖公章3、工商执照正、副本盖公章4、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5、海关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6、单位公章进出口权的作用与好处?1. 拥有进出口权,企业就可以直接自营进出口,省了找代理公司出口的环节和费用,提高效率减少中间环节;2. 可以开设外汇帐户,货款直接到本公司外汇帐户,既节省开支又方便;3. 自营进出口最大的作用是企业由此可以获得出口退税,是一笔不少的利润;4. 企业自营进出口后,与外商接触和交流的机会多起来,有利于企业寻求更多的商机希望能对你们办理进出口权有帮助!

进出口经营权是在哪个部门办理?

进出口权是在外经贸局办的。具体怎么办还是要去咨询一下的。这个事情就网上问问得不到答案的。

进出口权怎么办

其实最简单的是让财务公司办理,不是自己不熟悉而且办理。看看-铜树平

江苏省进出口商会的领导信息

会长:齐长余1995-2006 江苏省外经贸委副主任,江苏省外经贸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巡视员2006 至今 中国外经贸企业协会副会长,江苏省进出口商会会长,江苏省国际货运代理协会会长副会长:(以姓氏笔画为序)王 钟 南京市进出口商会会长孔新宁 中国江苏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董事长尹国新 江苏晨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冯全兵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孙 磊 苏州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余本礼 江苏苏美达集团公司董事长余 海 江苏东恒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余亦民 江苏苏豪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陈光标 江苏黄埔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董事长张 强 中国进出口银行南京分行行长汪涤凡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江苏分公司总经理周海江 无锡红豆集团公司董事长林小立 江苏中外运有限公司总经理杨大伟 江苏省海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单晓钟 南京市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钱一平 江苏省纺织工业(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总经理钱竞琪 江苏弘业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黄金兰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康宜华 江苏华瑞国际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谢 平 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行长董启彬 江苏舜天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副秘书长:骆德良

进出口权怎么办

企业办理进出口权:(一)申报生产企业(企业集团)自营进出口权,需提供下列材料一式十份,分送市经委六份,市外经贸委四份:1、企业申请报告(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产品出口情况,国际市场,自营条件,效益分析及发展目标);2、企业主管部门审核意见;3、企业集团成立批文及集团成员企业产品出口情况(适用企业集团申报);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原注册登记机关签章);5、申请企业概况表;6、企业出口产品分类表;7、企业进出口商品目录;8、企业前一年负债表和损益表;9、企业前二年出口供贷实绩。扩展资料:(一)申报商业、物资企业进出口经营权,除申报以上材料外,还需增报:1、企业经营进出口业务的可行性报告;2、企业前二年经营情况和进出口实绩证明;3、资信证明。(二)办理内容1、办理生产企业自营进出口权;2、办理商业、物资企业自营进出口权。(三)办理条件:条件具备,材料齐全,5个工作日内转报市经委,市外经贸委。(四)主要办理对象:申报自营进出口权的生产企业。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自营进出口权

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许可证申请、申报、免领程序

我国对部分货物的进出口实行许可证管理制度,外商投资企业在进出口这些货物时,需按规定申领进出口许可证。   (一)进口许可证的申领程序   首先,由企业提出申请,经市外经贸局初审同意后上报广西区外经贸委,取得批准后,企业按许可证分级管理权限,分别向外经贸部驻南宁特派员办事处、区外经贸委领取进口许可证。   (二)出口许可证的申报程序   外商投资企业根据批准的生产经营范围及规模、外销比例、当年的生产能力等,编制出口许可证商品出口计划,由北海市经贸局汇总上报。企业根据核定的年度出口计划,每半年一次向外经贸管理部门申领出口许可证。   (三)以下情况可以免领进出口许可证:   外商投资企业为履行产品出口合同所需进口的机械设备、原材料、燃料、散件、零部件、元器件、配套件、辅料和包装物料;免领进口许可证。   华侨、港、澳、台同胞投资企业在其投资总额内,进口本企业自用、数量合理的货物免领进口许可证(四胞企业凭区外经贸委出具的“华侨、香港、澳门、台湾同胞投资企业认定书”即四胞确认书享受此优惠待遇)。我国对部分货物的进出口实行许可证管理制度,外商投资企业在进出口这些货物时,需按规定申领进出口许可证。   (一)进口许可证的申领程序   首先,由企业提出申请,经市外经贸局初审同意后上报广西区外经贸委,取得批准后,企业按许可证分级管理权限,分别向外经贸部驻南宁特派员办事处、区外经贸委领取进口许可证。   (二)出口许可证的申报程序   外商投资企业根据批准的生产经营范围及规模、外销比例、当年的生产能力等,编制出口许可证商品出口计划,由北海市经贸局汇总上报。企业根据核定的年度出口计划,每半年一次向外经贸管理部门申领出口许可证。   (三)以下情况可以免领进出口许可证:   外商投资企业为履行产品出口合同所需进口的机械设备、原材料、燃料、散件、零部件、元器件、配套件、辅料和包装物料;免领进口许可证。   华侨、港、澳、台同胞投资企业在其投资总额内,进口本企业自用、数量合理的货物免领进口许可证(四胞企业凭区外经贸委出具的“华侨、香港、澳门、台湾同胞投资企业认定书”即四胞确认书享受此优惠待遇)。

办理进出口种子经营许可证需要什么条件?

先去工商税务等机构增加进出口经营范围再去行政中心的商务局办理进出口备案表再去海关办理进出口货物登记证再去国税局办理出口退税认证再去海关和电子数据中心办理电子口岸卡涉及资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银行开户,组织机构,公司章程,法人身份证,会计证,以及办理好的备案表,进出口货物登记证,公司公章,法人章,进出口报关专用章

请问无锡公司如何办理进出口权?

  无锡企业申请企业进出口权的条件和办理程序  一、申请外贸流通性经营权  (一)、资格条件  l、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注册资本不低于1 0 0万元人民币(中西部地区不低于50万元);  3、已办理税务登记,依法纳税;  4、法定代表人在3年内未曾担任过被撤销进出口经营资格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二)、要求提交的材料  1、书面申请;  2、填写《进出口经营资格申请表》;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含国税、地税)复印件;  5、《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7、企业证明法定代表人3年内未曾担任过被撤销对外贸易经营许可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经当地外经贸局签意见)。  8、企业验资报告复印件  上述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所有提交的材料统一采用A4纸张。  (三)、报批程序  外贸流通性经营权由企业向所在地外经贸局提出申请,逐级转报到省外经贸厅核准。申请材料上报本局二份,上报省外经贸厅二份。  二、申请生产企业自营进出口权  (一)、资格条件  1、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  2、注册资本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3、已办理税务登记,依法纳税;  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3年内未曾担任过被撤销进出口经营资格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二)、要求提交的材料  1、书面申请;  2、填写《进出口经营资格申请表》;  3、进出口商品目录;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税务登记证》(含国税、地税)复印件;  6、《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7、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8、企业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3年内未曾担任过被撤销对外贸易经营许可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经当地外经贸局签意见);  9、企业验资报告复印件。  上述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所有提餐的材料统一采用A4纸张。  (三)、报批程序  生产企业自营口进出口权由江苏省外经贸局提出申请,逐级上报到江苏省外经贸厅登记。申请材料上报本局二份,上报江苏省外经贸厅二份。  办理明细:  1)第一必须去无锡工商局,去变更你的经营范围,就是要在你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里面加一条: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2)然后你才能去你当地的外经委办理备案登记,(要营业执照,国,地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已盖章的<<对外贸易经营者申请表>>这个表要到网上去下载.2个工作日就会审批下来)  3)接下来是去你们所属地税局,办理税务登记证上的经营范围的变更.内容和营业执照上的一致.  4)去海关,办理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5)去外汇管理局,办理境内机构经常项目外汇帐户开立和进口(出口)收汇核销登记  6)选一家国内银行,开立外汇帐户,一般选中国银行比较好.  7)去海关,办理中国电子口岸登记.拿电子口岸身份识别卡和电子口岸IC卡.  8)去当地国税办理出口退税登记.  所有过程最低需要1个半月的时间,需根据详情办理。  以上希望能够帮到您。  以后有进出口物流方面的业务欢迎和我联系,无锡清源国际货运代理公司航线专员小吴

进出口贸易公司的设立和注册有什么条件

  可以先成立一家普通的公司,然后再做进出口贸易,不过注意在注册时经营范围要有货物进出口或货物、技术进出口的内容,否则以后还要去变更经营范围。  具体按照一下步骤操作:  1.到工商管理局注册公司,现在一个人也可以注册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就可以了(参看《公司法》),如果连3万元也没有,就进行个体工商户注册。进出口贸易对注册资本、企业性质都没有特殊要求。  2.到质量监督部门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3.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证。  4.到外经贸局(有的地方称商务局)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资格备案。  5.到海关办理注册备案手续。  6.到检验检疫局办理注册备案手续。  7.到外汇管理局办理登记手续,到银行开立外汇帐户。可以先成立一家普通的公司,然后再做进出口贸易,不过注意在注册时经营范围要有货物进出口或货物、技术进出口的内容,否则以后还要去变更经营范围。  具体按照一下步骤操作:  1.到工商管理局注册公司,现在一个人也可以注册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就可以了(参看《公司法》),如果连3万元也没有,就进行个体工商户注册。进出口贸易对注册资本、企业性质都没有特殊要求。  2.到质量监督部门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3.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证。  4.到外经贸局(有的地方称商务局)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资格备案。  5.到海关办理注册备案手续。  6.到检验检疫局办理注册备案手续。  7.到外汇管理局办理登记手续,到银行开立外汇帐户。

进出口权怎么办理?

上海办理进出口权的话一般需要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2、税务正本或副本原件;3、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或副本原件;4、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原件;5、经营地房产证或注册地房产证及租赁协议复印件;(不是必要,要看是哪个区)6、公司章程;7、公章,报关专用章;注意:以上资料,要上交的一般是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只是在交复印件时收资料的人员要与复印件核对的。

申请进出口权限要什么手续?

深圳进出口权申请流程A、 确认营业执照中有无“进出口”或“货物及技术进出”等关于进出口的字样,如没要先进行营业执照的变更B、 到外经贸局进行备案(可在外经贸局官网进行申请),领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C、 到深圳海关科技大楼备案,办理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注册登记,领取《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D、 到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电子口岸窗口办理法人卡、操作员卡等E、 到检验检疫局进行备案,领取《自理报检单位备案登记证明书》F、 到外汇管理局进行名录登记,开立外汇账户G、 刻报关专业章。

进出口权的申请需要准备哪些资料?【申请进出口权需要哪些材料?】

进出口经营权申请所需材料:1、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2、税务正副本原件;3、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原件;4、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原件;5、注册地房产证及租赁协议复印件;6、经营地房产证及租赁协议复印件;7、公司验资报告;8、公司章程;9、一套章;办理完毕交付客户证件:1、外经贸委备案表;2、海关登记证;3、外汇管理局审批文件;4、进口核销;5、出口核销;6、商检证书;7、电子口岸;武汉专业代理申请 进出口经营权!!

如何申请进出口权证?

一、先去工商局给营业执照做增项(经营范围须包含“货物进出口”或“技术进出口”业务),然后去外经贸局外贸科进行备案。 企业到外经贸局备案,需要提交材料包括:自行网上下载后填写提交打印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个体工商户可免交);个体工商户须提交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财产公证证明(原件);外资企业先变更营业执照及批准证书,再提交经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文件(原件)。外资企业先变更营业执照及批准证书,再提交经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文件(原件)。另外,国、地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二、到所属地税局,办理税务登记证上的经营范围的变更.其中的内容与营业执照上相同。三、所在地海关注册登记;办理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四、到所在地外汇局,取得核销号码:办理境内机构经常项目外汇帐户开立和进口(出口)收汇核销登记。五、到银行,开立外汇帐户,一般选中国银行比较好。此外。去相关部门办理事务都要提交各类文件,这里面介绍的有的需要有的不需要,在经办的时候仔细问一下就可以了。六、省海关金关中心IC卡录入,拿电子口岸身份识别卡和海关IC卡开通使用,去当地国税办理出口退税登记。七、省技监局网上认定盖章,所在地工商局、税务局网上认定盖章,省海关金关中心开卡,所在地外经贸局网上审核盖章,所在地外汇管理局审批盖章,材料送回所在地海关审核认定,企业将海关注册登记书传真到市外经贸局以便今后统计管理。

进出口贸易公司拿到执照以后该怎么申请进出口许可证?

先去工商税务等机构增加进出口经营范围再去行政中心的商务局办理进出口备案表再去海关办理进出口货物登记证再去国税局办理出口退税认证再去海关和电子数据中心办理电子口岸卡涉及资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银行开户,组织机构,公司章程,法人身份证,会计证,以及办理好的备案表,进出口货物登记证,公司公章,法人章,进出口报关专用章

进出口许可证的如何申请

【进出口备案】进出口许可证申请流程一、首先需向客户确认信息:1、 营业执照、组织结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扫描件。2、 法人身份证明扫描件,并提供学历及电话号码。3、 报关业务负责人信息(清晰的身份证明扫描件,学历,担任公司职务,手机号码)(可以是公司法人或经理等)。4、 财务负责人 (清晰的身份证明扫描件,学历,担任公司职务,手机号码)。5、 报关联系人 (清晰的身份证明扫描件,学历,担任公司职务,手机号码)。6、 公司英文名称(如公章上或银行信息中有,请保持一致),公司注册地址的英文翻译,公司电话,传真号,以及公司邮箱(或报关业务负责人邮箱)、邮编。备注:办理电子口岸时需要法人身份证明原件,并需要委派一名操作员(可为报关联系人。操作员要求职位稳定,在职时间长较好,如此可避免人员频繁更换),办理时需操作员带好身份证明原件到场,办好后,有资料需操作员自行去海关处领取。二、设立流程1、外经委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7个工作日2、海关办理《进出口收发货人注册登记书》 5个工作日3、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办理《自理报验单位登记备案》 1个工作日4、外汇管理局办理《进出口企业名录卡》 1个工作日5、海关办理海关电子口岸登记(法人卡、操作员卡) 9个工作日三、各局审批所需资料(一) 外经委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上海市外经委统一办理)1、 在上海贸发网(http://www.maofa.sh.cn/)上在线填写《上海市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信息表》。填完后提交,并打印出来签字、盖章。2、 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3、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1份。4、 企业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一份。5、 对外贸易经营者为外商投资企业的,还需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一份。6、 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个体工商(独自经营者),须提交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财产公证证明: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外国(地区)企业,须提交经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文件。备注: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企业公章,需验证原件。《上海市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信息表》签字部分有公司负责人(法人或公司经理)签字即可,需盖公章。(二) 海关办理《进出口收发货人注册登记证》(各区海关注册处)68894611(备案登记电话)闵行海关 64121418-4611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份。2、 对外贸易经营者登记备案表复印件(正面) 1份。3、 企业章程复印件1份。4、 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1份。5、 银行开户证明复印件1份。6、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1份。7、 《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报关单位管理人员情况登记表》各1份。8、 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9、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10、进出口收发货人注册登记表。11、报关单位报关专用章备案表 50*36mm椭圆章(公司名称+报关专用章)。12、外商投资企业需批准证书副本2复印件1份。13、其他与注册登记有关的文件材料。备注: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企业公章,须验证原件。(三) 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办理《自理检疫登记备案》(浦东检验局)1、 受理申请地点:浦东新区民生路1208号224室或1125室。2、 申请与受理程序。首先登陆www.eciq.cn填写申请,同时网上打印《自理报检单位登记备案申请表》,网上填报申请书有效期为45天。(1)《自理报检单位登记备案申请表》1份(盖公章,法人签字)。(2)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3)加盖企业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4)有关进出口经营权的证明文件(批准证书副本2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1份(适用于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备注: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企业公章,需验证原件。(四)外汇管理局办理进出口企业名录卡1、申请书(有固定格式)。2、批准证书副本2复印件1份。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1份。5、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1份。备注:1、原件加复印件(盖公章),最好带上公章,有表格需要当场盖章。2、(三)、(四)可同时办理。(五) 海关电子口岸:制卡中心

如何申请进出口经营权?

问题一:如何办理进出口经营权 到鸡地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或者商务局领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资料一并送审后,符合要求的当地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或者商务局会签发《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即取得进出口经营权。 相应的还要再到海关、商检局、外汇管理局做备案登记。 问题二:如何申请办理进出口经营权? 你公司的注册资金没有问题。 你拿着企业在工商部门的资料,去外经攻申请进出口经营资质,现在是备案制度,很容易申请。 然后回工商局,更改企业备案,进行变更为具有进出口资质的企业。 如果要开展对外贸易业务, 下一步就是去海关进行企业备案,备案后就可以开展外贸业务! 问题三:申请进出口经营权需要多长时间 商务部关于调整进出口经营资格标准和核准程序的通知(商贸发〔2003〕25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委(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外经贸局: 为履行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承诺,加快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规范内资企业从事进出口业务,促进对外贸易发展,商务部决定调整进出口经营资格标准和核准程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除对注册在中西部地区(本规定所指的中西部地区包括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含长春)、黑龙江(含哈尔滨)、安徽、江西、河南、湖北(含武汉)、湖南、广西、海南、四川(包括成都)、重庆、贵州、云南、 *** 、陕西(含西安)、甘肃、宁夏、新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内资企业申请进出口经营资格实行优惠条件外,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注册的所有内资企业在进出口经营资格管理方面实行统一的政策。二、内资企业的进出口经营资格分为外贸流通经营资格和生产企业自营进出口资格两种(边贸企业的现行政策不变)。其经营范围分别为: (一)外贸流通经营资格。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二)生产企业自营进出口资格。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获权企业可以按照经营范围在中国全部关境内以国家规定的各种贸易方式自由从事进出口业务。三、外贸流通经营资格实行核准制,生产企业自营进出口资格实行登记制。商务部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哈尔滨、长春、沈阳、西安、成都、鼎京、武汉、广州、珠海、汕头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商务主管部门(以下统称受权管理机关)进行进出口经营资格的核准登记并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是内资企业进出口经营资格的唯一有效凭证。任何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卖《资格证书》。四、内资企业申请进出口经营资格的条件和需要提交的材料(一)申请外贸流通经营资格的条件和需要提交的材料1、条件(1)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在中西部地区的内资企业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3)已办理税务登记,依法纳税; (4)法定代表人在3年内未曾担任过被撤销进出口经营资格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2、要求提交的材料(1)书面申请;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6)证明其符合申请外贸流通经营资格条件的其它材料。(二)生产企业申请自营进出口资格的条件和需要提交的材料1、条件(1)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 (2)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3)已办理税务登记,依法纳税; (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3年内未曾担任过被撤销进出口经营资格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2、需要提交的材料(1)书面申请;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6)非法人企业需提供会计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复印件; (7)证明其符合申请自营进出口资格条件的其它材料。五、办理内资企业进出口经营资格的核准和登记......>> 问题四:办理进出口经营权有哪些步骤? 企业申请进出口权需具备的条件(无注册资金大小限制、小规模纳税人以及个体工商户也可办理): 1、已经取得工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已办理国、地税税务登记,依法纳税; 3、已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二、企业申请进出口权的流程: 1、到商务局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手续,取得进出口资质。 2、到工商局增加经营范围“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3、海关注册登记,进入海关系统,取得海关进出口代码,以备进出口报关时调用。 4、公安局备案,刻“报关专用章”一枚。 5、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备案,取得检疫备案代码。 6、中国电子口岸备案,将海关、检疫、外管局和国税等几个部门的数据联网,进口付汇及出口申请核销单、收汇和退税时所用。 7、外汇管理局取得外汇帐户开立许可,并出口备案。 8、国税办理出口退税登记手续. 问题五:企业办理进出口经营权要注意些什么? 现在办理自营进出口权比较容易,不象以前要审批,现在只要备案就行了。只有一个限制条件: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 具体怎么办理可以先到当地工商局咨询以下,反正要跑外经贸委、工商、海关、税务、外汇管理局、商检局等几个单位。 出口的产品国家没有规定要有国外的合格证,这是看你的客户的要求的。但是有些出口商品出口时国家要求强制商检,否则不能报关出境。具体要根据你的产品的HS编码到海关或商检去查查。 企业办理进出口经营权要点 随着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我国众多的中小型民营企业都可以自主地开展进出口贸易。但企业开展进出口贸易,必须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以及到后续部门办理有关证照的申办、变更手续,才能合法地开展进出口业务。这些程序涉及的部门众多、办事规定变动频繁、时间跨度大,因此本公司为解决部分客户人手不足问题,特意增加此配套服务项目,为客户代办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及后续的有关证照的申办、变更手续。使企业立即就可以进行进出口贸易。 企业办理进出口经营权首要条件:a)已经取得工商营业执照;b)已办理国、地税税务登记,依法纳税;c)已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以下的有关程序简介按企业符合上面三项条件为限,如果不符合的,请电话咨询。(以下一广州市为例)广州市外经贸局 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审核到广州市外经贸局提交相关材料,最后领取《备案登记表》。工商局 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变更手续。从领取有关表格到提交全套资料,最后领取新证。海关 ① 申办企业《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 ② 办理中国电子口岸新增用户入网手续。 在此过程中,会涉及到开具银行偿明、雕刻报关专用章、财务会计制度、合同章程的修订等等报送资料的审核,因此材料要准备充分,以免耽误时间。质量技术监督局 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外汇管理局 ① 办理企业进口备案; ② 办理企业进口核销员证,参加相应的培训和考试; ③ 办理企业出口备案; ④ 办理企业出口核销员证,参加相应的培训和考试。国税部门 办理企业国税登记证变更。地税部门 办理企业地税登记证变更。入境检验检疫局 ① 办理企业注册备案; ② 办理报验员证,参加相应的培训和考试。电子口岸 企业办理上述内容后,最后必须到电子口岸制卡中心办理企业申请入网手续,领取法人卡和操作员卡。 问题六:中国企业如何取得进出口经营权? 中国企业要直接从事对外经贸活动,需要向国家外经贸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许可并取得进出口经营权。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是管理对外经济交往和贸易活动的 *** 主管部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在各大城市设有特派员办事处。各地 *** 机关设有外经贸委,负责管理本地区的对外经济交往和贸易活动。 一、 生产企业申请自营进出口权 申请资格:国有大型(特大、大一、大二)生产企业提出申请,即可办理批准手续;技术密集型的机电产品生产企业年出口供货额必须达到50万美元;其他行业的生产性企业年出口供货额达到100万美元。 审批程序:生产企业向当地外经贸委和经委提出申请,经“两委”共同审查后上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和国家经贸委,国家经贸委向外经贸部推荐,外经贸部批复。 二、 科研院所和高新技术企业申请自营进出口权 申请资格:国务院各部委直属的科研院所和地方所属的副厅(局)级以上科研院所只要提出申请,即可办理批准手续;其它科研院所年销售额300万元人民币以上;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年总收入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省级科委认定的开发型高新技术企业,年总收入额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可申请自营进出口权。 审批程序: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向当地外经贸委和科委提出申请,“两委”审核后上报外经贸部和国家科学技术部,国家科学技术部推荐,外经贸部审批。 三、商业、物资、连锁经营企业申请自营进出口权 申请资格:内地物资企业、商业批发企业年销售额在2亿元人民币以上,注册资本应在1,000万元以上;商业零售企业年销售额在3亿元人民币以上,固定资产原值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连锁经营企业年销售额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审批程序:企业向当地外经贸委、经委、商委提出申请,由“三委”会签后向国家内贸局、国家经贸委、外经贸部申报,国家内贸局初审后告国家经贸委和外经贸部,国家经贸委审查后向外经贸部推荐,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批复。 四、申请材料: 1.企业申请报告; 2.申请进出口经营权企业概况表; 3.企业申请经营的进出口商品目录;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商业物资企业申请进出口经营权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6.商业、物资企业前两年经营情况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统计部门原始统计表)。转自:中华涉外网 问题七:怎么办理进出口权的证件? 首先,所谓的进出口权,全称是指自主经营进出口经营权。进出口权是指进出口企业开展进出口业务的资格,申请进出口权办理需要经过一个比较复杂的审批办理过程,拟申请进出口的企业必须同时得到市商务局、市/分区海关、检验检疫局、外汇管理局、电子口岸等相关部门的批准,并拿到上述部门审批各类证书后,才表示公司拥有了自营进出口的权利。 其次,企业先要申请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步骤如下: 1,先去工商局给营业执照做增项(经营范围须包含“货物进出口”或“技术进出口”业务),然后去外经贸局外贸科进行备案。企业到外经贸局备案,需要提交材料包括:网上提交打印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个体工商户可免交);个体工商户须提交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财产公证证明(原件);外资企业先变更营业执照及批准证书,再提交经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文件(原件)。 2,取得《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后,在正常开展外贸业务前,企业还需办理: 所在地海关注册登记;到所在地外汇局,取得核销号码;省海关金关中心IC卡录入;省技监局网上认定盖章;所在地工商局、税务局网上认定盖章;省海关金关中心开卡;所在地外经贸局网上审核盖章;所在地外汇管理局审批盖章;材料送回所在地海关审核认定;海关IC卡开通使用;企业将海关注册登记书传真到市外经贸局以便今后统计管理。 再次,在办理时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国税正副本原件; 开户行许可证原件; 公司章程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财务、报关员身份证复印件; 公司公章,法人私章; 租赁合同原件; 批准证书原件(外资公司需提供); 提供公司办公电话、传真和电子邮箱; 提供公司名称、地址的英文准确翻译; 报关员证、报关员卡、外汇核销员(如果没有不用提供); 办公室、厂房、主要产品的照片(电子档和纸质档都要)。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的复印件均需持原件核对,不能提交原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问题八:进出口权怎样申请?费用多少 注册资金100万,注册流通型外贸公司.50万生产型,30万高新技术.人数没有规定. 1)你必须去当地的工商局,去变更你的原有营业执照上经营范围,就是要在你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里面加一条: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2)然后你才能去你当地的外经委办理备案登记,就是楼上说的这部分东西.(但并不需要那么多材料,只要营业执照,国,地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已盖章的>这个表要到网上去下载.2个工作日就会审批下来) 3)接下来是去你们所属地税局,办理税务登记证上的经营范围的变更.内容和营业执照上的一致. 4)去海关,办理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伐5)去外汇管理局,办理境内机构经常项目外汇帐户开立和进口(出口)收汇核销登记 6)选一家国内银行,开立外汇帐户,一般选中国银行比较好. 7)去海关,办理中国电子口岸登记.拿电子口岸身份识别卡和电子口岸IC卡. 8)去当地国税办理出口退税登记. 所有过程需要1个半月的时间 去相关部门办理事务都要提交各类文件,在这里不能一一列出.只要在经办的时候问一下就可以了.以上就是办理进出口权全部流程. 费用大致要5000元左右 问题九:怎样申请出口权 一、国家商务部对外贸易备案 1) 网上备案;客户需提供;营业执照正副本,国地税,组织机构代码,开户许可证,刻章卡,公章,法人章, 法人身份证原件;(客户再提供一个公司英文名及英文地址)(如公司有报关员需提供报关证) iecms.ec/iecms/index.jsp 网上登记拿到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2)带其所有原件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 去市级外经贸审批后出《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二、海关备案(3 个工作日受理)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外商投资企业提供 *** 主管部门对合同章程的批准文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3)企业章程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报关专用章模(须去公安局刻制,规格为50MM,宽36MM) 5)《税务登记》国税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银行开户证明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 7)《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8)《海关注册登记企业信息核查表》 审批后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 三、电子口岸 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1)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2)工商行政管理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营业执照》 3)国家税务局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国税 4)海关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自理保关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保关企业报关企业报关注册登记证书》(代理和报关企业) 5)如企业有保关员需提供《报关员证》《报关员资格证》需办理报关员IC 卡者,请提供一张与“第二代身份证 一样的彩色照片” 6)法人,操作员/报关员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法人委托书和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进出口企业收汇核销备案 1)进出口介绍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领取回执,所有事项办理完毕。再带其《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表》及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到中 国人民银行外币储蓄帐户备案 企业办理进出口经营权首要条件:a)已经取得工商营业执照;b)已办理国、地税税务登记,依法纳税;c)已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电子口岸 企业办理上述内容后,最后必须到电子口岸制卡中心办理企业申请入网手续,领取法人卡和操作员卡。其程序是再次到以下七个部门办理相关的审核手续,以及购买有关资料、设备并安装妥当: ① 带有关材料到技监局办理审核手续; ② 带有关材料到工商局办理审核手续,最后办理电子执照审核; ③ 带有关材料到国税局办理审核手续; ④ 带有关材料再到制卡中心办理审核手续; ......>> 问题十:办理进出口经营权的流程及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首先要看你的执照里面有没有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经营的经营范围,如果没有就需要先办理变更经营范围,然后按照以下步骤办理: 1、进国家商务部网站iecms.ec/iecms/index.jsp,里面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系统里面录入你企业的相关资料,然后保存、打印; 2、备齐要求的相关资料到你们当地所属的镇(区)外经办加盖意见; 3、备齐相关资料和加盖镇外经办意见的备案表到市外经贸国际贸易科办理正式的《对外贸易经济备案登记表》; 4、去海关办理《自理报关注册证书》和电子口岸卡(操作员卡、法人卡); 5、商检局办理《自理报检注册登记证书》; 6、外汇备案; 7、国税局办理《出口企业免、抵、退税登记》; 8、银行办理外币开户。 所需资料: 1、营业执照、2、组织机构代码证、3、国、地税登记证,4、法人身份证和一寸相片2张,5、财务人员身份证和一寸相片2张,6、验资报告、7、公司章程、8、租赁合同,9、公章。 以上是东莞这边的做法,不过具体的流程都是相差不大的,你问一下你们当地外经贸局就知道了,希望能帮到你。

进出口权怎样申请?费用多少

办理进出口权的费用:一般1500元左右,如果想要加急的话,也要看看是哪个区域内的公司,费用肯定会高一些。公司申请进出口权的资料:公司英文名翻译,地址翻译,邮箱,座机,法人,操作人的身份证1:1清晰版复印件,执照副本原件,公章,财务章,人名章,开户许可证。公司申请进出口权的机构:工商局,中国海关,电子口岸。公司申请进出口权的时间:这个时间取决于公司所在的区域,区域不同,需要的时间也有一些差异,但时间大致2周足够,我们可以缩短至3个工作日左右。进出口权申请流程第一步:到工商局办理手续第二步:到商务局办理对外贸易备案手续第三步:办理海关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第四步:办理海关自理报检注册备案手续第五步:到中国电子口岸办理IC卡的备案第六步:工商税务海关各部门联合制发卡第七步:外汇管理局进出口企业账户备案第八步:外管局进出口企业名录备案手续第九步:海关电子口岸无纸化签约手续

怎么办理进出口权的证件?

企业申请自营进出口权所需步骤⒈先更改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添加进出口业务),到市商务局填写《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样表)。企业确保所填写内容是完整的、准确的和真实的。市商务局外贸科对收到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三个工作日之内办理备案登记手续。企业凭单位介绍信到市商务局外贸科领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需向市商务局外贸科提交的材料:⑴打印出的《对外贸易经营者登记表》,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负责人签字、盖章;⑵必须是更改经营范围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式1份) 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一式1份) *⑷对外贸易经营者为外商投资企业的,还应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⑸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独资经营者),须提交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财产公证证明;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外国(地区)企业,须提交经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文件。 ⒉到海关办理海关注册手续⒊更税务登记证(经营范围)⒋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凭加盖备案登记印章的《登记表》在30日内到当地商务局规财科、检验检疫、外汇、税务等部门办理开展对外贸易业务所需的有关手续。逾期未办理的,《登记表》自动失效。(商务局规财科办理中小企业网上备案、国税局办理退税登记、到外汇管理局办理核销员证、商检备案、银行(结汇账户) 办理相关手续)参考河北省商务厅,http://hebei.mofcom.gov.cn/article/sjdixiansw/201306/20130600152692.shtml

2016进出口贸易公司注册流程,进出口贸易公司注册

2016进出口贸易公司注册流程(一)首先按成立普通公司程序注册一家进出口贸易公司一、前期准备阶段1、租房注册公司的第一步需要准备经营场所,您需要去专门的写字楼租一间办公室,如果你自己有厂房或者办公室也可以,目前北京不允许在居民楼里办公。【注:2008年为配合《物权法》的有关规定,北京工商出台了将住宅申请为经营场所的相关政策,凡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需要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并取得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的盖章。】租房后要签订租房合同,并让房东提供房产证复印件等工商注册材料,再到税务局买印花税【税率是年租金的千分之一】,将印花税票贴在合同的首页。需要取得的住所使用证明包括:租赁协议原件或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等。2、工商核名确定好经营场所后,需到地址所在区县工商局办理名称核准(或在网上核名也可),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你所准备的公司名称,由工商局上网检索是否有重名,如果没有重名就会核发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名字一般由四部分组成,依次是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特点+组织形式,名字想好5-10个,备用)。3、编写公司章程。由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若为我公司客户一般由我公司代为编制。4、刻法人私章。5、去工商局指定的银行开立公司验资户,并存入注册资金。6、到会计师事务所办理验资报告。持股东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出具的股东缴款单、银行盖章后的询征函、公司章程、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房租合同、房产证复印件等到会计师事务所办理验资报告。一般费用1200元左右(50万以下注册资金)二、设立登记阶段1、到工商局办理公司设立登记:到工商局领取公司设立登记的各种表格,包括设立登记申请表、股东(发起人)名单、董事经理监理情况、法人代表登记表、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登记表等。填好后,连同核名通知、公司章程、房租合同、房产证复印件、验资报告等一起交给工商局。5个工作日后可领取营业执照。2、刻公司公章、合同章以及财务章。3、凭营业执照到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4、凭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办理税务登记证。5、凭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去银行开立基本帐户。(二)外经贸局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首先到公司所在区县工商局办理经营范围变更手续,添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经营项目(一)申报对外贸易经营者首先从网上进行申报(EC商务网或本地外经贸局主网站申报入口),并按《登记表》要求认真填写所有事项的信息,确保所填写内容是完整的、准确的和真实的;同时认真阅读《登记表》背面的条款,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负责人签字、盖单位公章。(二)需要提交的材料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向所在区市外经贸主管部门提交如下备案登记材料:1、按本条第一款要求填写并下载打印的《登记表》;2、营业执照复印件;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4、对外贸易经营者为外商投资企业的,依法设定的外商投资企业,在已批准的经营范围基础上要求增加其它进出口贸易业务的,需按《备案登记办法》的规定办理企业营业执照的增项变更,还应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5、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独资经营者),须提交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财产公证证明;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外国(地区)企业,须提交经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文件;上述报送材料各一份,《登记表》按要求,正反面填写,报送所有材料用A4纸格式三、办理与查询企业在进行网上申报后,需先携带以上书面材料到企业所在区市外经贸主管部门进行初步审核,并开据受理凭证,外经贸局对外贸易处对符合条件者,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在《登记表》上加盖备案登记印章.(三)后续手续一、海关(进出口收发货人注册登记)办理进出口收发货人注册登记,到按照规定到所在地海关办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手续。提交单证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递交营业执照);2、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商务部规定不需要备案登记的除外);3、《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限外商投资企业递交);4、企业章程复印件(非企业法人免递交);5、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6、银行开户证明复印件;7、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8、《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报关单位管理人员情况登记表》;9、其他与注册登记有关的文件材料。办理期限:2个工作日预录入完毕,海关会给海关的注册号和报关专用章印模,(椭圆形,长50mm,宽36mm),自己去刻制,刻制好到海关企业管理窗口提交印模,领取进出口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二、外汇管理局进口单位应当凭以下材料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列入"对外付汇进口单位名录"手续:1、对外经贸部(委、厅)的进出口经营权的批件2、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3、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企业代码证书4、外汇登记证(外商投资企业)对于已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分支局(以下简称“外汇局”)核准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的企业,在申请办理“名录”时,无需再次提供进出口经营权备案登记表、工商营业执照及技术监督局代码证书等资料,可直接凭《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核准件》企业留存联(第三联)和进口单位名录登记申请书办理。不在名录上的进口单位不得直接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进口付汇。办理期限:即时办理外汇帐户开立境内机构的在外汇局办理基本信息登记提交材料:(1)营业执照或社团登记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正副本均可);(2)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组织机构代码卡的原件及复印件;外汇局不对境内机构经常项目外汇帐户的开立、变更、关闭进行核准。境内机构凡已办理过基本信息登记手续的,或已经开立过经常项目外汇帐户及资本项目外汇帐户的,如需开立新的经常项目外汇帐户,可持开户申请书、营业执照(或社团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直接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开户手续;凡未办理机构基本信息登记的,应持以上资料到外汇局进行机构基本信息登记。办理期限:即时办理四、国税局退(免税认定的出口商按以下时间要求办理出口退(免)税认定手续。对外贸易经营者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商务部《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的规定办理备案登记后,自备案登记之日起30日内办理认定。特定退(免)税的企业和人员在出口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办理认定。1、出口商在首次申请办理退(免)税认定时,应先向主管国税分局取得《出口货物退(免)税业务认定核实表》(以下简称《核实表》。2、出口商应认真填写《核实表》有关内容(一式二份),并确保所填写内容是完整、准确和真实的,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至主管国税分局。3、主管国税分局应自收到《核实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核实表》中各项内容的调查核实工作,并在《核实表》中签署审核意见。将其中一份《核实表》交出口商,一份《核实表》归档保存。4、出口商取得经主管国税分局鉴署意见的《核实表》后,即可至国家税务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处退(免)税认定岗,领取并填写《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以下简称《认定表》,同时需提交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上加注“与原件一致”并盖章)。1)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申请报告(原件,需电脑打印,内容主要包括企业基本情况,经营范围,开始生产、经营、出口的时间等等情况);2)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营业执照》(原件);3)主管的国家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4)商务部及其委托机构签发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5)主管海关核发的《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6)银行基本账7)经主管局鉴署意见的《出口货物退(免税业务认定核实表》(原件)12)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资料。5、退(免)税认定岗负责对《认定表》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出具认定意见,注明认定日期,并将《认定表》中有关信息录入出口货物退免税信息管理系统。将其中一份《认定表》交出口商,一份《认定表》及所附资料归档保存。6、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出口商取得《认定表》后,应在首笔货物出口前,持《认定表》到各办税服务厅,在征收管理系统中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手续。办理期限:5个工作日五、电子口岸新办企业申领《中国电子口岸》IC卡入网资格审查具体操作办法说明如下:1、企业首先到主管地海关领取《中国电子口岸企业情况登记表》(表1、表2),企业持已填制好的表(1)、表(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外经贸部门批准证书、海关注册登记证明书和清晰复印件各一张,有外汇核销员、报关员的需外汇核销员证、报关员证的正本和清晰复印件各一张,及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直接到南京海关电子口岸进行数据录入和导入2、企业持导入表和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到省技术监督局资格审查。3、持导入表和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到当地主管工商、税务部门申请资格审查,工商、国税有权对已录入的错误电子数据进行修改。为适应网上办理企业入网资格审核手续的需要,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对有关技术软件作了部分修改。修改后,税务、工商、质检部门可对审核中发现的涉及本部门管理内容的电子数据错误直接在网页上进行修改。4、以上三个部门审核通过后,企业持表(1)、表(2)和导入表到南京海关电子口岸制作企业管理员卡和操作员卡。5、完成制卡后,企业到南京海关电子口岸缴付读卡器和配套软件等费用,领取管理员卡、操作员卡和所有配套材料。6、企业携带已制好的IC卡、缴付费用发票和相关纸面材料回当地外经、外汇和海关办理审核和授权等项事宜。注册进出口公司的注意事项及环节一经营资格:根据商务部文件精神,内资企业的进出口经营资格分为外贸流通经营资格和生产企业自营进出口资格两种,其经营范围分别为:(一)外贸流通经营资格。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二)生产企业自营进出口资格。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企业有注册公司之前应找对自己的申请经营资格方向,对号入座。二注册资本的选择:注册资本越多越拉风,进出口公司的注册资本并没有特殊限制性规定,一般选择注册资金100万元或是50万元,小编的建议是尽可能多注册点资本,一则显的公司有实力二则免得日后因为业务需要而办理增资,到时候又要花钱,一次搞定省事省心。三出口退税:二年前国家对大多产品都有出口退税的优惠政策,但现在有些产品不再享受此项政策福利了,在注册进出口公司时要登陆国家财政局网站查看出口退税最新政策。做到心里有数。进出口贸易相关新闻2012年8月21日国家统计局发布报告:2003年至2011年间,中国货物进出口贸易年均增长21.7%,2011年中国货物贸易进出口总额跃居世界第二位,连续3年成为世界最大出口国和第二大进口国。2013年9月1日,中国海关公布8月出口同比增长7.2%,优于路透调查中值6%,并创下4月以来最高增速;进口同比增长7%,逊于路透中值11.3%;当月贸易顺差为286.1亿美元,预估中值原本为200亿美元。得益于海外经济形势好转及国内稳增长政策显效,中国8月出口同比增速创四个月高位。2015年5月,杭州海关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前4个月,浙江省进出口总值6444.7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2%。其中,出口5033.8亿元,增长6.5%;进口1410.9亿元,下降21.3%。2015年6月8日,海关总署发布数据显示,今年前5个月,中国进出口总值9.47万亿元人民币,比2014年同期(下同)下降7.8%。其中,出口5.4万亿元,增长0.8%;进口4.07万亿元,下降17.2%;贸易顺差1.33万亿元,扩大2倍。[1]2016年4月13日上午,国务院新闻办就2016年第一季度进出口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海关总署新闻发言人黄颂平表示,海关统计,2016年一季度我国货物贸易进出口总值5.2万亿元人民币,比2015年同期下降5.9%,其中出口3万亿元,下降4.2%;进口2.2万亿元,下降8.2%;贸易顺差8102亿元,扩大8.5%。[2]据海关统计,2016年前7个月,中国进出口总值13.21万亿元人民币,比去年同期下降3%。其中,出口7.6万亿元,下降1.6%;进口5.61万亿元,下降4.8%;贸易顺差1.99万亿元,扩大8.7%。进出口贸易公司注册相关文章:1.进出口贸易公司注册流程2.2016进出口贸易公司注册流程3.注册一家进出口贸易公司流程4.外贸进出口公司注册流程公司注册

企业办理外贸进出口许可证和注册资金有关系吗

现在没有限制了,注册资金多少都无所谓。

注册一个外贸公司的流程及所需费用,包括进出口权.

1、外资企业股东外商独资公司的股东可以为外国企业,也可以外国居民。中外合资公司的股东,对于中方股东有特殊要求,即中方股东不能是中国居民,必须是中国公司。外资公司注册时,需提交并验资股东的身份证明。外国企业提交经公证过的合法开业证明,外国个人提交经公证过的护照。2、外资企业监事若设监事会,至少需三名监事成员。若不设监事会,可设一名监事即可 监事可以是外国个人也可以是中国大陆居民。在办理外资公司注册时,需提交监事的身份证明。3、外资企业董事外资公司成立时,可以设董事会,也可以不设董事会,若不设董事会,需设一名执行董事。外资公司董事或执行董事即可以聘请大陆居民也可以委派外国个人担任。外资公司注册时,董事需出具身份证明材料4、外资企业注册资本中国大陆注册外资公司,注册资本需实际出资。外资公司注册资本可依据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外资公司各行业法规规定的最低注 外国投资者需将注册资本打入外资公司外汇账户,聘请专业的会计师事务所来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5、外资企业公司名称外资注册公司时,首先要进行公司名称核准,需提交多个公司名称进行查名。上海注册公司查名的规则是,同行业中,公司名称不能同名也不能同音,多个字号的,需拆开来查名。6、经营范围外资注册公司时,经营范围必须要明确,以后的业务范围不能超出公司经营范围。经营范围字数在100个字以内,包括标点符号。中国对外资公司注册登记是实行审批制的,有些行业,如矿产、零售等是属于外资限制进入的行业,需中国商务部审批。7、公司注册地址公司注册地址必须是商用的办公地址,需提供租赁协议、房产证复印件及租赁发票8、法定代表人外资企业需设一名法人代表,法人代表可以是股东之一,也可以聘请。外资企业或中外合资企业的法人代表,即可以是中国人也可以外国人。外资公司注册时,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照片。建议,选择郑州凡星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这个也是大多数人的首选。

如何确定进出口货物是否属于加工贸易禁止类、限制类商品?

宁波海关答复:到目前为止,海关总署共下发关于禁止类、限制类商品的各类规定九条,分别为:1.《关于确定第一批加工贸易禁止类和进口限制类商品目录的通知》(国经贸贸易[1999]490号);2.《国家经贸委、外经贸部、海关总署<关于调整第一批加工贸易进口限制类商品目录>的补充通知》(国经贸贸易[1990]930号);3.《国家经贸委、外经贸部、海关总署关于确定第二批加工贸易进口限制类商品目录的通知》(国经贸贸易[1999]934号);4.《关于调整部分加工贸易进口限制类商品目录的通知》(国经贸贸易[2000]570号);5.《关于将冻鸡列入加工贸易限制类商品目录的通知》(国经贸外经[2000]1177号);6.《关于调整棉纱加工贸易限制类商品目录的通知》(国经贸外经[2001]196号); 7. 《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环保总局关于调整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的公告(2004年第55号)》;8.《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05年第26号)》;9. 《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05年第50号)》。

企业怎样获得进出口权?

有进出口权的企业并不都是可以自己报关的。1、有进出口权,没有办理自理报关资质的企业,是不可以自己报关的,这种情况下其进出口报关都需要委托具有代理报关资质的报关公司代为办理进出口业务的;2、有进出口权,且已经办理自理报关资质的企业,才可以自己报关的,这种情况下只能为自己公司办理报关手续的,不能代理其他公司报关业务,当然同样可以委托代理报关公司代为报关的;3、只有取得代理报关资质的企业,才能代理其他进出口企业报关业务。不明白可以@我

商务部下属的进出口贸易公司有哪些?

很多

经贸部关于赋予私营生产企业和科研院所自营进出口权的暂行规定(98)

第一条 为深化外贸体制改革,保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积极推动私营生产企业或科研院所参与国际竞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的的私营生产企业和科研院所系指依法登记注册、资本属于私人所有或私人资本控股的生产性企业或科研机构(包括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条 申请资格  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私营生产企业可申请自营进出口权:  (一)已经在生产企业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领取了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和净资产均在850万元人民币以上;  (二)连续两年销售收入、出口供货分别在5000万元人民币和100万美元(机电产品生产企业年销售收入、出口供货额分别为3000万元人民币和50万美元)以上;  (三)具有自营进出口业务所必需的专业人员。  二、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私营科研院所(包括高新技术企业)可申请自营进出口权:  (一)已经在科研院所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领取了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和净资产均在850万元人民币以上;  (二)科研院所年销售收入在300万元人民币以上,经过省级以上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年销售收入在3000万元人民币(开发型高新技术企业年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三)具有自营进出口业务所必需的专业人员。第四条 申报材料  一、私营生产企业或科研院所申请自营进出口权的报告;  二、企业或院所章程;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  四、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连续二年企业检验合格证明和资产情况证明;  五、申请的自营进出口商品目录;  六、代理出口的外贸企业出具的出口供货证明材料;  七、县级以上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  八、高新技术企业需出具科技主管部门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第五条 申报和审批程序  私营生产企业或科研院所向注册所在地外经贸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主管部门审查后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以下简称外经贸部)审批。第六条 经批准取得自营进出口权的私营生产企业或科研院所,凭批准文件到海关、出入境检验、外汇、工商、税务等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主管部门申领《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后开展自营进出口业务。取得自营进出口权的私营生产企业或科研院所分立、合并、变更自营进出口商品目录,须报外经贸部批准;变更企业名称须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名称预先核准,报外经贸部办理相应批准手续;注销的须报外经贸部备案。第七条 权利和义务  经批准取得自营进出口权的私营生产企业和科研院所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如下:  一、可直接从事自营进出口业务。  二、在批准的进出口业务范围内,可以经营本企业或院所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或院所生产、科研所需的机器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  三、可以申请加入进出口商会,参加国家和地方外经贸主管部门组织的有关对外经济贸易活动,并得到国家对外贸易方针和政策的指导。  四、在从事自营进出口贸易活动中,可以享受与公有制自营进出口生产企业或科研院所相同的待遇。  五、遵守国家有关对外贸易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六、接受外经贸主管部门和进出口商会的监督、管理和协调。  七、积极出口创汇。第八条 各级外经贸主管部门对取得自营进出口权的私营生产企业或科研院所开展进出口业务,要积极支持,加强指导,做好服务和规范化管理工作。第九条 取得自营进出口权的私营生产企业或科研院所如违反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将视具体情况给予通报批评、警告或撤销自营进出口权的处罚。第十条 本规定由外经贸部负责解释。第十一条 要规定自1999年1月1日起施行。

请详细分析外汇汇率下降对进出口的影响?

1..国外的商人会得到收益。中国的出口通常都是以美元做价,一单大合同的执行需要半年到一年,按照合同上的美元价格,中国的企业会亏损不少。2.今年以来人民币升值达到4.3%。如果按这种速度,今年人民币升值要超过两位数。这样一定会导致大量出口企业倒闭。目前,这种情况已在沿海一些地方发生。尽管这些出口企业倒闭并非完全是汇率因素,但人民币快速升值所造成的负面影响不可低估。当大量出口企业倒闭时,大量农民工的失业问题也就随之而来。农民工失业的聚集效应一旦由经济问题转化为社会问题,整个社会的稳定就面临巨大的挑战。3.现在我们要注意的有两大问题。一是这种人民币升值的方式会不会导致更多的国际热钱进入中国?答案应该是肯定的。因为,人民币的小幅升值一直在强化人民币升值的市场预期。而这种市场预期正是目前国际热钱涌入中国最根本的原因。从已有数据来看,尽管今年一季度中国进出口顺差增长压力有所减缓,但中国外汇储备增长速度并没有减弱。2008年3月末,国家外汇储备余额为16822亿美元,同比增长39.94%。一季度国家外汇储备增加1539亿美元,同比多增182亿美元。3月份外汇储备增加350亿美元,同比少增97亿美元。这些数据表明,大量国际热钱正通过不同的方式进入中国。 ★恋影天使★ 2008-07-18 20:19 检举

进出口商品检验、动植物检疫、国境卫生检疫的区别

进出口商品检验制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   检验检疫内容:商品的质量、规格、数量、重量、包装以及是否符合安全、卫生要求   方式:法定检验、合同检验、公正鉴定和委托检验   进出境动植物检疫制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   检验检疫内容:对进出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的生产、加工、存放过程实行动植物检疫   方式:进境检疫、出境检疫、过境检疫、进出境携带和邮寄物检疫以及出入境运输工具检疫   国境卫生监督制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检验检疫内容:对出入境的交通工具、货物、运输容器以及口岸辖区的公共场所、环境、生活设施、生产设备所进行的卫生检查、鉴定、评价和采样检验   方式:进出境检疫、国境传染病检测、进出境卫生监督

进出口商品检验制度 进处境动植物检验 国境卫生监督制度 请问三者有何不同!

进出口商品检验、动植物检疫、国境卫生检疫的区别进出口商品检验制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检验检疫内容:商品的质量、规格、数量、重量、包装以及是否符合安全、卫生要求方式:法定检验、合同检验、公正鉴定和委托检验进出境动植物检疫制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检验检疫内容:对进出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的生产、加工、存放过程实行动植物检疫方式:进境检疫、出境检疫、过境检疫、进出境携带和邮寄物检疫以及出入境运输工具检疫国境卫生监督制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检验检疫内容:对出入境的交通工具、货物、运输容器以及口岸辖区的公共场所、环境、生活设施、生产设备所进行的卫生检查、鉴定、评价和采样检验方式:进出境检疫、国境传染病检测、进出境卫生监督参考:2007年报关员考试辅导资料--进出口商品检验、动植物检疫、国境卫生检疫的区别http://www.bgyks.com/2222/879640163654.html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动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贯彻国务院发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动植物检疫条例》 (简称《条例》),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总所(简称检疫总所)代表国家行使对外动植物检疫行政管理职权,负责管理全国进出口动植物检疫工作。检疫总所隶属农牧渔业部。第三条 凡进入我国国境和过境的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及其运载工具均应实施检疫。未经检疫,不准入境。  《条例》第二条第一款(一)项所指的动物,除已列明的类别外,还指实验动物、观赏动物、演艺动物及其它动物(包括受精卵、胚胎等);其中的“鱼”是指淡水鱼类。  《条例》第二条第一款(二)项所指的动物产品,除已列明的种类外,还包括干鱼、鱼子、鱼粉、骨粉、生乳、血粉及动物性生药材。  《条例》第二条第一款(四)项植物产品中的“油类”是指未经炼制的油籽,不包括各种植物油;“原木”是指木材并包括藤、竹。第四条 出口的贸易性和非贸易性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应根据有关双边检疫协定、贸易合同和出口部门申请的检疫要求实施检疫。第五条 对国外不要求检疫的出口动物,农牧渔业部为防止疫病传出而指定必须作出口检疫的,也应按规定执行检疫。第六条 出口的植物性加工品和非植物性产品,有感染病虫可能的,如出口单位申请,也应接受报检。第七条 动植物检疫对象名单由检疫总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由农牧渔业部公布。第八条 为了供对外签订协定、协议、贸易合同和引种审批时提出应检病虫时作参考,检疫总所应编制国内尚未发生或分布未广的动植物危险病虫害名录。第九条 进口的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应在入境口岸实施检疫,经检疫合格,方准进口。  出口的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应在产地和出境口岸实施检疫,经检疫合格,方准出口。第十条 农牧渔业部根据动植物检疫工作需要,在国家对外开放的陆、海、空口岸和有关省会、自治区首府分别设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所”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牧渔业部××动物、植物检疫站”。  检疫业务量小的口岸, 经检疫总所批准, 由就近的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设置分支机构。第十一条 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的职责是:(一)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动植物检疫法规;(二)执行进出口动植物、动植物产品的检疫检验,签发检疫证件;(三)监督检查货主(或报检人)对检疫不合格的进出口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及其受污染的运载工具、场地进行检疫除害处理;(四)调查了解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所在地周围三十公里范围内的疫情,掌握进口动植物隔离饲养、试种期间的疫情和出口产地的疫情;(五)报告口岸动植物检疫或病虫调查中发现的重大疫情,并协助当地有关部门落实防疫措施。第十二条 对植物、植物产品作现场检疫,要检查有无害虫、病害、有害杂草及其它有害生物。第十三条 检疫人员要按照《条例》、本细则和检疫操作规程等规定执行检疫,做到检疫及时,结果准确。  进出口动植物检疫证书由所(站)长和主管业务科长或农艺师、兽医师署名签发。第二章 进口检疫第一节 审批和报检第十四条 进口动物、动物产品,进口单位应事先向检疫总所办理检疫审批手续,并在对外签订协议或贸易合同中订明国家规定的检疫要求或两国政府达成的检疫条款。  进口野生动物及其产品,进口单位凭林业部森保司同意进口的证件向检疫总所办理检疫审批手续。第十五条 进口种子、苗木、繁殖材料应事先办理检疫审批,国务院有关部门引种,向农牧渔业部植物检疫机关或林业部森保机关办理审批;省、市、自治区引种,向省、市、自治区植物检疫机关或森林保护机关办理审批。检疫机关接受审批时,根据检疫对象名单并参照 “国内尚未发生和分布未广的动植物危险病虫害名录” 提出禁止传入的危险病虫名称,以及关于隔离检疫,限定进口数量和进口口岸等要求。第十六条 货物到达口岸前或到达时,收货单位或其代理人应按《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办理报检手续。进口动物、动物产品和植物种子、苗木、繁殖材料,报检时要缴验检疫审批单。无检疫审批单的,根据具体情况,分别按罚款后限期补办审批手续、退回或没收处理。第十七条 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接受报检后, 要根据报检的品种、 数量和到货时间、地点,做好准备工作,及时进行检疫。第二节 检 验 程 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动植物检疫条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保护我国农、林、牧、渔业生产和人民身体健康,维护对外贸易信誉,履行国际间的义务,防止危害动植物的病、虫、杂草及其他有害生物由国外传入和由国内传出,加强进出口动植物检疫工作,特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进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和过境的贸易性、非贸易性的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及其运载工具均属本条例受检范围,具体包括:(一) 动物:家畜、家禽、野生动物、蜜蜂、鱼、蚕等。(二) 动物产品:生的皮张、毛类、肉类、脏器、油脂、血液、蛋类、精液、骨、蹄、角等。(三) 植物:栽培植物、野生植物及其种子、苗木、繁殖材料等。(四) 植物产品:粮食、豆类、棉花、油类、麻类、烟草、籽仁、干果、鲜果、蔬菜、生药材、原木、饲料等。(五) 运载动植物、动植物产品的车、船、飞机以及包装、铺垫材料、饲养工具等。  对于可能带有检疫对象的其他货物和运载工具,也应进行检疫。第三条 应实施检疫的动物传染病、寄生虫和植物危险性病、虫、杂草以及其他有害生物(统称病虫),分为检疫对象和应检病虫。(一) 检疫对象,是指国家规定不准入境的病虫。检疫对象名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牧渔业部公布。(二) 应检病虫,是指对外签订的有关协定、协议、贸易合同中规定检疫的和出口单位申请检疫的病虫。第四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际通航港口、机场以及陆地边境、国界江河的口岸设立的动物、植物检疫所和在有关省会、自治区首府设立的动物、植物检疫站(统称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是代表国家执行进出口动植物检疫任务的机关。第五条 进出口的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及其运载工具等,经检疫合格,方准进出口。第二章 进口检疫第六条 进口动物、动物产品,应事先征得农牧渔业部同意。但进口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应事先征得林业部同意。  进口种子、苗木、繁殖材料、进口部门应填报《引进种子、苗木检疫审批单》,属于国务院有关部门进口的,按业务分工分别经农牧渔业部或林业部审批同意;属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进口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林业、农垦)厅(局)审批同意。第七条 进口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应在贸易合同或科技合作、赠送、交换、援助等协议中订明国家规定的检疫要求或两国政府达成的检疫条款,并订明必须附有输出国政府授权机关出具的检疫证书。第八条 进口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必须经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检疫。(一) 在货物到达口岸前或到达时, 收货单位或其代理人应填具报检单 ( 或凭货运单),连同输出国检疫证书等单证,向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报检。(二) 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对入境火车、汽车结合联检登车执行检疫任务,对入境船舶在联检后登轮执行检疫任务,对入境飞机在卸货现场执行检疫任务。第九条 进口动植物、动植物产品,经检疫未发现检疫对象、应检病虫的,签发《检疫放行通知单》,或在货运单上加盖检疫放行章,准许进口。第十条 进口动物、 动物产品, 经检疫发现有检疫对象、应检病虫的,应根据不同情况,签发《检疫处理通知单》,通知报检人分别作如下处理:(一) 患有严重传染病的动物及其同群动物,全群退回或全群扑杀并销毁尸体。(二) 患有一般传染病的动物,退回或扑杀并销毁尸体;同群动物,在动物检疫隔离场或指定地点隔离观察。(三) 患有非传染病的动物,进行治疗。(四) 动物产品,进行消毒或退回、销毁。  前款第(二)项隔离观察的和第(三)项进行治疗的动物,经检查未发现有病的,第(四)项动物产品消毒后经检疫合格的,准许进口。第十一条 进口植物、植物产品,经检疫发现有检疫对象、应检病虫的,应根据不同情况签发,通知报检人分别作熏蒸、消读、控制使用、退回或销毁处理。熏蒸、消毒等除害处理后,经检查合格的,准许进口。第十二条 进口动植物、动植物产品的检疫和处理,应在进口口岸执行。  因口岸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必须运往内地指定地点进行处理的,须经农牧渔业部批准。在运输、装卸过程中应采取防止疫情扩散的严密措施,并通知当地检疫部门监督执行。第十三条 被检疫对象、应检病虫污染的场地、仓库、运载工具、铺垫材料、饲养工具等,报检人或收货单位应按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提出的要求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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