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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浙江嘉兴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一、招录计划   2021年全市各级机关单位计划考试录用公务员335名,其中:市级机关单位招考14名;县(市、区)级机关单位招考267名;镇(街道)机关招考54名。   具体的招考单位、职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可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浙江组织工作网(www.zjzzgz.gov.cn)   浙江人事考试网(www.zjks.com)   嘉兴考试培训网(www.jxkp.com)   报考县(市、区)机关的,也可以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南湖区:中国南湖(www.nanhu.gov.cn)   秀洲区:嘉兴人才人力网(www.jxrc.cn)   嘉善县:嘉善先锋网(www.jsycjy.gov.cn)   平湖市:平湖人才信息网(www.phrcsc.com.cn)   海盐县:海盐人事人才网(www.hyrsrc.com.cn)   海宁市:海宁市人才网(www.hnrcrs.com)   桐乡市:中国桐乡(www.tx.gov.cn)   二、招考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的范围和对象   1、市级机关招考对象为: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   2、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报考县、镇两级机关单位:   (1)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   (2)嘉兴市生源或户籍的大专学历人员(以2020年12月1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3、县级机关单位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招考对象为:参加我省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年、历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且仍在岗的人员;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个聘期、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离岗未满3年的人员。   4、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分“职位1”和“职位2”。“职位1”面向大学生“村官”,范围和对象与县级机关单位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相同;“职位2”面向非大学生“村官”身份的村干部,范围和对象为:各县(市、区)行政区域内,经选举产生的现任村党组织、村委会(以下简称村“两委”)正职连续任职满2年或现任村“两委”委员以上连续任职满3年的人员(符合“职位1”招考范围和对象的,不能报考“职位2”)。2018年以来,因行政村撤并不再担任村“两委”职务,但实际仍在过渡期村级班子中履行村“两委”工作职责的村干部,纳入现任村“两委”干部范围。其中,原为村“两委”正职的,纳入现任村“两委”正职干部范围。   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期间担任村干部的,不计入任职时间。   5、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社区干部考录公务员的范围和对象为:本县(市、区)行政区域内现任社区党组织、居委会正职连续任职时间满2年以上的人员。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担任社区干部的时间,不计入任职时间。   6、镇(街道)机关招考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范围和对象为:嘉兴市范围内生源且具有浙江省常住户口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和人民武装学院毕业学员。   (二)招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要求的基本条件、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以及符合上述招考范围和对象规定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18至35周岁(1984年12月11日至2002年12月11日期间出生,下同),2021年普通高校硕士以上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年龄18至40周岁(1979年12月11日至2002年12月11日期间出生,下同)。   2、报考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2”,现任村“两委”正职的,年龄18至40周岁,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或高中以上学历。其他人员要求年龄18至35周岁,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3、报考镇(街道)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要求年龄18至30周岁(1989年12月11日至2002年12月11日期间出生,下同)。   4、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要求年龄18至30周岁,2021年普通高校硕士以上应届毕业生(非在职)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年龄18至35周岁。报考公安机关法医(狱医)职位的,年龄18至35周岁。   5、报考各级法院、检察院机关法律类职位的,应具有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学位。报考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的,须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或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类证书(取得C类资格证书的人员,仅限于报考少数民族自治地方);参加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成绩已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可以先行报考。   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的人员,须在2021年2月底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以上有关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的招考条件,适用于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   三、招考程序   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1日9时—12月17日17时。   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12月11日9时—12月19日17时。   网址:gwy.zjks.com(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书,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上传使用官方网站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   12月15日17时前,报考人员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报考比例不足1:8或超过1:80的职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人员报名后,由招录机关对其是否符合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专设残疾人职位的报考人员在浙江人事考试网残疾人公务员考录系统注册本人身份及残疾证信息后,由各级残联进行身份审核确认。通过审核确认后再进行个人信息注册,并选择职位报名。具体资格条件在浙江人事考试网残疾人公务员考录系统中公布。   (二)缴费确认   时间:2020年12月20日9时—12月22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报考专设残疾人职位的人员,免收考试费。   (三)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1年1月12日9时—1月17日17时。已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登录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时间和科目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1年1月17日。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具体为:   1、报考县级以上机关单位职位(不含行政执法类)的,考试类别为综合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卷)   下午:14:00—16:30 《申论》(A卷)   2、报考镇机关职位的(不含优秀村干部“职位2”),考试类别为基层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   下午:14:00—16:30 《申论》(B卷)   3、报考公安执法勤务类、综合执法、市场、交通、文化、农业、生态环境部门的一线执法职位的,考试类别为行政执法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C卷)   下午:14:00—16:30 《申论》(C卷)   4、报考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2”的,考试类别为优秀村干部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D卷)   下午:14:00—16:30 《综合应用能力》   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的,还须参加《心理测评》,时间为2021年1月16日下午14: 00—14:50。测评结果不折合分数,不计入笔试成绩,仅判定达标与否,未达标者不能进入后续环节。   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的,还须参加公安专业科目笔试,试卷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2021年1月16日下午15:30—17:30。   报考市级机关单位的,考试地点在嘉兴;报考县级以下机关单位,考试地点为报考职位所在的县(市)。报考专设残疾人职位的人员,可在报名时选择考试地点。   具体考试时间、科目及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   本次考试范围以《2021年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和《2021年度公安机关面向社会招录人民警察专业科目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下载。   (五)加分并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   笔试总成绩为两科原始成绩相加(考试成绩均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的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公安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各占40%、30%、30%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对现任村“两委”正职报考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含“职位1”和“职位2”)职位的,笔试总成绩加10分。   笔试公共科目按规定作雷同卷甄别后,由省公务员局统一划定各类职位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公安执法勤务类职位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公安专业科目合成后的笔试总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   (六)确定体(技)能测评、面试对象   招录机关根据各招考职位的笔试总成绩,在合格人员中按规定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技)能测评和面试对象。   1、市、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各招考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面试对象,招考计划3名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   2、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社区干部、优秀村干部和大学生“村官”招考的,按1:3确定面试对象。   3、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和行政执法类职位中的综合执法职位按1:4确定体能测评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以上的职位按1:3确定)。测评对象放弃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不再递补。体能测评结束后,招录机关在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   镇(街道)机关招考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位,参照上述人民警察职位比例和办法确定军事技能测评对象和面试对象。   上述1、2、3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七)资格复审   面试或体(技)能测评前,由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招录单位具体开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体(技)能测评或面试。   资格复审时,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含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除按上述要求外,以下人员还要求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定向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服务地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满2年、考核称职和是否在服务岗位的证明;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应提供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及与省级项目办签署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募协议书”;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原“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人员应提供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志愿服务证》;   报考镇(街道)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等职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应提供《退役士兵证》;   参加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须提供设区市市级司法行政部门出具或从司法部网站下载打印的2020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成绩通知单。   资格复审开始前48小时以内,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体能、技能测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八)体(技)能测评   报考人民警察和行政执法类职位中的综合执法职位须开展体能测评。其中人民警察职位要求10米x4往返跑、纵跳摸高、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三个项目均达标。行政执法类职位中的综合执法职位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民警察职位执行。   体能测评工作由嘉兴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机关实施。体能测评按国家相关标准执行。军事技能测评工作由省军区组织实施。   军事技能测评项目及评分标准按《浙江省乡镇(街道)机关录用专职人武干部军事技能测评项目成绩标准(暂行)》执行,三个项目总分低于180分的不具有面试资格。   (九)面试   面试分别由省、市两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十)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分别折合成百分制,并按笔试分数占40%、面试分数占60%合成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分数(百分制)x40%+面试分数(百分制)x60%。   市、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笔试总成绩再相等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下同)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1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的,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十一)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市、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会同招录机关实施。体检工作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考察按原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对报考各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人员的考察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执行。对报考镇(街道)机关公务员的优秀村(社区)干部考察按《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必要时可采用民主测评、考察预告、经济责任审计等办法。   考察期一般不超过60天,自考察对象名单公示之日起计算。考察结论分为“合格”或“不宜录用为公务员”。入围考察名单公示后至办理录用报到手续前,相关人员放弃资格的,记入浙江省公务员考试诚信档案库。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或浙江省出台新规定的,原则上按新规定执行。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考是否录用的依据。   (十二)公示、录用   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示5个工作日。县以下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优秀村(社区)干部招考的职位,由县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在拟录用人员所在县(市、区)、镇(街道)、村(社区)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由招录机关办理录用报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1年9月30日前向招录机关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的,取消录用资格。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为公务员、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在向录用审批机关上报前放弃录用资格的,由市、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确定参加体(技)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及递补人员的名单均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布。   录用公示后,被录用人员放弃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并在2年内不得报考浙江省公务员。出现上述情况,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四、注意事项   (一)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的考录工作按照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招录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浙组〔2016〕33号)执行。   (二)截止到2020年12月11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对户籍有限制的职位。请报考人员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三)报考人员报名前须先进行注册,完成后登录系统进行报名。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四)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等过程中提交的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   (五)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于2020年12月21日17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或低保证通过传真或其他方式报浙江省人事考试院(电话:0571-88396765,传真:0571-88396652),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   (六)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职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此类计划将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布。招考职位取消的,考生自接到通知起24小时内可改报其他职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退还考试费。专设残疾人招录职位和部分特殊职位可视情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七)根据人社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体能测评三个项目中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测评中,纵跳摸高不超过3次,10米x4往返跑不超过2次,1000米(800米)只测试1次。   (八)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中组部、人社部、国家公务员局《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发〔2016〕85号)和浙江省有关规定执行。   (九)报考人员对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布、公示的相关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布、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招录机关反映。   (十)根据省人力社保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公务员录用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   (十一)招考公告中规定的体能测评、军事技能测评、体检、考察及违纪违规处理等政策文件,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招考政策”专栏中查询。对招录职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请直接与招录机关单位联系,咨询电话可在职位表中查询。   (十二)资格审查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报名期间,招录机关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对报考申请进行集中审查,确认报考者是否具有报考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公务员主管部门政策咨询电话:   嘉兴市0573-82522387;   南湖区0573-82838068;   秀洲区0573-82721930;   嘉善县0573-84228115;   平湖市0573-85061011;   海盐县0573-86168368;   海宁市0573-87287861;   桐乡市0573-89398691。

[浙江]2017年嘉兴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为满足全市各级机关补充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下同)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浙江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以及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的统一部署,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实施2017年全市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主任科员以下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 2017年全市各级机关单位计划考试录用公务员458名,其中:市级机关及所辖单位44名、南湖区28名、秀洲区21名、嘉善县75名、平湖市66名、海盐县77名、海宁市84名、桐乡市63名。 此外,全市还计划考试录用选调生村官20名,具体要求及计划表见省公告。 具体的招考单位、职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请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gwy.zjhrss.gov.cn) 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www.zjjxrs.gov.cn) 嘉兴考试培训网(www.jxkp.com) 报考县(市、区)机关的,也可以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南湖区:嘉兴南湖人才在线(www.jxrczx.com) 秀洲区:浙江嘉兴人才人力网(www.jxrc.cn) 嘉善县:嘉善人事人才网(www.jsrcsc.com) 平湖市:平湖人才信息网(www.phrcsc.com.cn) 海盐县:海盐人事人才网(www.hyrcsc.com.cn) 海宁市:海宁市人才网(www.hnrc.gov.cn) 桐乡市:浙江桐乡人才网(www.zjtxrcw.com) 二、招考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的范围和对象 1.全市各级机关招考范围和对象为: (1)取得本科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和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应届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 (2)具有嘉兴市常住户口的大专学历人员(以2017年3月1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和浙江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应届大专毕业生。 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上述人员中属于2017年应届毕业的,须在2017年9月30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研究生还应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 2.在第1条所列范围和对象基础上,市级机关(单位)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考录公务员的对象为: (1)参加我省“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简称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年,且历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的人员; (2)参加团中央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简称“两项计划”)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且累计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 上述(1)、(2)人员离开服务岗位后,享受定向考录政策的期限为5年,其中2012年已不在服务岗位的,期限为2013-2017年,依此类推。 3.县级机关面向大学生“村官”考录公务员的对象为:本县(市、区)行政区域内参加我省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年、历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且仍在服务岗位的人员;本县(市、区)行政区域内参加我省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个聘期、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离开服务岗位未满3年的人员。 4.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考录公务员的职位分为“职位1”和“职位2”。“职位1”面向大学生“村官”,其范围和对象与县级机关面向大学生“村官”相同;“职位2”面向非大学生“村官”身份的村干部,其范围和对象为:各县(市、区)行政区域内现任村党组织、村委会(以下简称“两委”)正职连续任职时间满2年以上或现任村“两委”委员以上职务连续任职时间满3年以上的人员(符合“职位1”报考范围和对象的,不能报考“职位2”)。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担任村干部的时间,不能计入任职时间。 5.乡镇机关考录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范围和对象为:嘉兴市生源且具有浙江省常住户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和人民武装学院毕业学员。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是指: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毕业后参军入伍,现已退役的人员;被全日制普通高校录取或就读期间到部队服役,退役后继续学习并取得大专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 6.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7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各级机关公务员。属于《浙江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考察工作暂行办法》(浙公通字〔2016〕12号)第十条、十一条规定不宜录用为人民警察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各级公安、强制隔离戒毒系统人民警察;村干部在任村 “两委”委员以上职务期间受过处分或在任上述职务期间对本村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负有责任的,不能报考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的职位。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人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的职位。 (二)招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符合上述招考的范围和对象规定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18至35周岁(1981年3月11日至1999年3月11日期间出生),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以上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年龄18至40周岁(1976年3月11日至1999年3月11日期间出生)。 2.报考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2”的,现任村“两委”正职的,年龄在18至40周岁(1976年3月11日至1999年3月11日期间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高中以上学历。其他人员要求年龄在18至35周岁(1981年3月11日至1999年3月11日期间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3.报考乡镇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位的,年龄在18至30周岁(1986年3月11日至1999年3月11日期间出生)。 报考上述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位的,要求军事技能测评达标。 4.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强制隔离戒毒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要求年龄18至30周岁(1986年3月11日至1999年3月11日期间出生),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以上应届毕业生(非在职)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年龄18至35周岁(1981年3月11日至1999年3月11日期间出生)。报考公安机关法医职位的,年龄18至35周岁(1981年3月11日至1999年3月11日期间出生)。 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要求体能测评达标。 5. 部分招考职位所要求的“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生产一线、农村、县级以下机关(含参公事业单位)工作,或曾在军队服役、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累计2年以上的经历。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基层时间计入基层工作经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工作经历、服务期、任职期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17年3月11日。 6. 报考各级法院、检察院机关法律职位的,应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法律本科以上学历。报考法官、检察官助理职位的,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A、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参加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也可以报考。 在2017年2月28日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三、招考程序 (一)注册及报名 时间:2017年3月11日0时—3月16日17时。 网址:gwy.zjhrss.gov.cn(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职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在此期间招录机关单位不作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职位。 2017年3月14日0时—3月16日17时,报考人员可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登录后查询报名不足1:8比例的职位。系统每30分钟自动更新数据。 报考专设残疾人招录职位的考生在浙江人事考试网注册本人身份及残疾证信息后,由市残联进行身份审核确认。通过审核确认后再进行个人信息注册,并选择职位报名。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17年3月16日17时—3月20日24时。 招录机关单位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职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三)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17年3月21日0时—3月25日17时。 已报名人员登录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2天内完成,初审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27日24时。 (四)缴费确认 时间:2017年3月21日0时—3月30日24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 报考专设残疾人招录职位的人员,免收考试费。 (五)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7年4月17日9时—4月22日24时。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登录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的科目和时间 笔试时间为4月22日,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一)报考市级机关单位职位的,考试类别为综合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卷) 下午:14:00—16:30 《申论》(A卷) (二)报考县级以下机关单位职位的〔除以下(三)、(四)、(五)款情形外〕,考试类别为基层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 下午:14:00—16:30 《申论》(B卷) (三)报考行政执法类(强制隔离戒毒系统人民警察和县级以下公安、综合行政执法)职位的,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 下午:14:00—16:30 《综合应用能力》(一) (四)报考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2” 招考职位的,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C卷) 下午:14:00—16:30 《综合应用能力》(二) (五)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的,公共科目笔试的时间和科目与行政执法类相同,4月23日上午9:00—11:00须加试公安专业科目笔试。 考试地点在嘉兴市或所辖县(市)。报考专设残疾人招录职位考生,可在报名时选择考试地点。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本次考试范围以《2017年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招考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和《2017年度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面向社会招录人民警察专业科目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下载。 五、加分并划定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 笔试结束后,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的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公安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各占40%、30%、30%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对现任村“两委”正职报考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含“职位1”和“职位2”)职位的,实行笔试总成绩(两科原始成绩相加)加10分。 各类职位的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社保厅、省公务员局统一划定。 六、确定体(技)能测评、面试对象 市、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各招考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和大学生“村官”招考的,按1:3确定面试对象。 法院、检察院、公安、强制隔离戒毒系统人民警察职位按1:4确定参加体能测评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以上的职位,按1:3确定),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标准按国家相关标准执行。体能测评工作由嘉兴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市、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机关单位实施。乡镇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位按1:4确定军事技能测评对象。军事技能测评工作由省委组织部会同省军区组织实施,军事技能测评项目及评分标准按《浙江省乡镇(街道)机关录用专职人武干部军事技能测评项目成绩标准(暂行)》执行,三项目总分达不到180分的取消面试资格。报考人员放弃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技)能测评的,均不再递补。上述职位在体(技)能测评合格人员中, 按1:3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 以上职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体(技)能测评和面试对象。 七、资格复审和面试 面试或体(技)能测评前,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招录机关单位实施,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体(技)能测评或面试。 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除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服务地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满2年、考核称职和是否在服务岗位的证明;或提供服务地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满2个聘期、历年考核称职以上和离开服务岗位未满3年的证明;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应提供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及与省级项目办签署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募协议书”。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人员应提供由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志愿服务证》。 报考乡镇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应提供《退役士兵证》。 参加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须提供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或司法部网站下载打印的2016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资格复审开始2天前,相关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由招录机关单位在该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体能、技能测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八、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面试成绩÷2 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人员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面试成绩÷2。 市、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九、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市、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会同招录机关单位实施。体检工作按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对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强制隔离戒毒系统人民警察人员的体检,按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政策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对报考各级公安、强制隔离戒毒系统人民警察人员的考察按《浙江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考察工作暂行办法》(浙公通字〔2016〕12号)执行。 对报考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的优秀村干部考察按国公局发〔2013〕2号文件执行,必要时可试行民主测评、考察预告、经济责任审计等办法。 考察期一般为60天,自公布考察对象名单之日起计算。考察结论为合格或不宜录用为公务员,应在考察期内作出。考察对象名单公布后至办理录用报到手续期间,相关人员放弃资格的,记入诚信档案库。 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十、公示、录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市、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将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示7天。县以下机关面向大学生“村官”和优秀村干部考录的职位,由县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在拟录用人员所在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录用审批权限办理录用报批手续并发放《公务员录用通知书》。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不能在2017年9月30日前向招录机关单位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的,不予录用。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为公务员、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在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前放弃录用资格的,由市、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确定参加体(技)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及递补人员的名单均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布。 被录用人员收到录用通知书,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十一、注意事项 (一)法官、检察官助理的考录工作按照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招录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浙组〔2016〕33号)执行。 (二)截止到2017年3月11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大专学历人员,不得报考。请报考人员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三)资格复审前,中小学教师应书面报告所在学校,若未按要求报告的,由本人与学校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再按规定时间办理录用报到手续。 (四)报考人员在注册时须先进行手机验证,输入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后,点击“获取验证码”,系统自动发送验证码到相应的手机,验证成功后才能继续进行信息注册。每个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码均只能注册一次,请务必认真核对,确保真实、准确。 (五)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六)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七)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于2017年3月29日12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复印件传真至省人事考试办公室(电话:0571-88396652),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 (八)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职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此类计划将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布。招考计划取消的,考生自接到通知起24小时内可改报其他职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退还考试费。专设残疾人招录职位可视情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九)根据人社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体能测评三个项目中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测评中,纵跳摸高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和1000米(800米)跑只测试1次。 (十)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中组部、人社部、国家公务员局《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发〔2016〕85号)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报考人员对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布、公示的相关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布、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招录机关单位反映。 (十二)全省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公务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公务员主管部门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 (十三)根据省人力社保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公务员录用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公务员主管部门希望广大报考人员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诚信报考,诚信参考,不要在信用记录上留下污点。 (十四)招考公告中规定的体能测评、军事技能测评、体检、考察及违纪违规处理等政策文件,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招考政策”专栏或“政策问答”专栏中查询。对报考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对专业审核有异议的,可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反映。招录机关的咨询电话已在《2017年嘉兴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计划及岗位要求表》上列出。 (十五)本公告所规定的“以上”、“以下”,都包含本级或本数。 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政策咨询电话: 浙江省公务员局 0571-87059941; 嘉兴市 0573-83837183、82521775; 南湖区 82838339、82838083; 秀洲区 82721930、82720017; 嘉善县 89105835、84228320; 平湖市 85060570、85061010; 海盐县 86035228、86110046; 海宁市 89232899、87288846、87288873; 桐乡市 88110810、88105389。附件: 2017年嘉兴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计划及岗位要求表

2022浙江嘉兴市海盐县事业单位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2.身体健康,愿意履行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工作责任心强;3.一般岗位年龄18至35周岁(即1986年11月2日至2004年11月2日期间出生),部分岗位注明有其他年龄要求的,计算方法以此类推;4.户籍以2022年11月2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要求和其他资格条件;6.已是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报名需征得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7.因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宜聘用情形。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开考比例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22年下半年海盐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用工计划及岗位要求表》,请登录海盐人事人才网(https://hy.zjhr.com/010/client/0573hy/index.jsp)通知公告栏查询。海盐人事人才网站为本次招聘发布公告(通知)、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信息的主要平台。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关于"2022浙江嘉兴市海盐县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相关内容。

嘉兴市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目录和费用限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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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政务服务网开通时间

2014年6月25日。根据查询浙江政务服务网可知,嘉兴政务服务网以政务为主体、服务为主线,作为全省统一架构、五级联动的电子政务平台,于2014年6月25日上线。嘉兴市政府服务网覆盖省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政府部门,是浙江省“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实现平台和技术支撑平台。

嘉兴市新居民卡一代换二代怎么换?

先去名卡一带花儿的人,你应该去小区物业那儿咨询一下。

谁能帮我查下中国建设招标网“嘉兴市第一医院迁建工程实验室家具招标”信息

工程名称 -嘉兴市第一医院迁建工程实验室家具 建设单位(盖章)-嘉兴市第一医院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杭州中浙招标有限公司总投资- -投资性质-自筹、财政-招标部分估算价- 150万总面积- -工程类别-自行判定-结构- 框剪最大跨度- -幢数- -层数- 工期(日历天) - -工程地点-嘉兴市中环南路南侧质量要求-合格-联系人- 金卫锋/李群立-联系电话-0573-826277310571-87850068联系地址-杭州市延安南路9号吴山名楼6036室;嘉兴光明大酒店附楼4楼企业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制造商或经该制造商对本项目授权的代理商;2、投标人自2008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在50万元(含)以上的实验室家具项目。项目经理资质、负责人要求- 其他条件- 报名时提交:单位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制造商对本项目授权书(若代理商投标)、2008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在50万元(含)以上的实验室家具合同;(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地址 - 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南侧楼梯口(广场路350号蒋水港桥西侧)报名起止时间 - 2010年5月7日-2010年5月11日 下午16:00止(节假日休息)行政监督部门(盖章)- 嘉兴市重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嘉兴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注 - 投标保证金:3万元;提交方式:支票或汇票;提交时间: 购买招标文件后五个工作日内,如不按时提交,后果自负;提交地点: 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方式嘉兴市卫生局联系人:朱先生电话:0573-83938711参考易诚建设工程信息网招标的信息当地的政府网站肯定有的,或者在招标代理机构会有公示的。

嘉兴市洪仁路公安宿舍会拆迁吗

会。根据查询嘉兴市洪公共资源交易网显示,嘉北街道常秀社区公安宿舍、洪仁苑及秀仁苑等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改造工程一、二标,总投资:1560.53万元,工期要求:160日历天。

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主要职责

(一)依法受理、发布各类招标采购交易信息;(二)对交易双方、中介代理机构的进场交易资格进行核验;(三)按照规范程序组织实施各类招标采购、产权转让等交易活动;(四)管理、维护、使用评标专家库;(五)收集和公布有关公共资源交易政策法规,建立投标人、供应商、中介机构和商业价格等信息网;(六)负责为交易各方提供交易场所、信息资料、技术咨询及其他服务,维护正常的交易秩序;(七)按规定收取公共资源交易有关费用,代收代退投标保证金;(八)负责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类信息、交易数据的统计工作。

公共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怎么下载施工图

1、登录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注册会员,注册成功后,先找到要施工图,点击购买施工图。2、购买成功后要联系客服购买密钥,收到密钥后,找到施工图页面,在页面上找到下载键,点击即可下载。

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时间

早九点到晚五点。嘉兴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属于国家部门工作,工作时间符合周六周日双休,其余时间按照早上九点到岗上班,下午五点退岗下班。

嘉兴市招标办介绍?

嘉兴市招标办指嘉兴市招标投标中心,嘉兴市招标办隶属于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嘉兴市招标办主要承担市本级(包括南湖区、秀洲区、市经济 开发区、嘉兴港区)建设工程项目交易、土地使用权交易、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农村产权交易以及全市药品(耗材)招标采购等 公共资源交易活动。1、嘉兴市招标办单位简介: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原名嘉兴市招标投标中心,成立于2004年,隶属于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 员会办公室,为科级准公益类事业单位,核定人员编制25名。"中心"位于嘉兴市广场路350号,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 易)大楼三楼,建筑面积近3000平方米,分为办公、开标、评标、受理窗口和资料档案5个区域。内设信息综合科、政府采购科、药 品采购科、产权交易科、建设工程科、土地交易科、农村产权交易科等职能科室,具体承担市本级(包括南湖区、秀洲区、市经济 开发区、嘉兴港区)建设工程项目交易、土地使用权交易、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农村产权交易以及全市药品(耗材)招标采购等 公共资源交易活动。2、嘉兴市招标办的主要职责是:(一)依法受理、发布各类招标采购交易信息;(二)对交易双方、中介代理机构的进场交易资格进行核验;(三)按照规范程序组织实施各类招标采购、产权转让等交易活动;(四)管理、维护、使用评标专家库;(五)收集和公布有关公共资源交易政策法规,建立投标人、供应商、 中介机构和商业价格等信息网;(六)负责为交易各方提供交易场所、信息资料、技术咨询及其他服务 ,维护正常的交易秩序;(七)按规定收取公共资源交易有关费用,代收代退投标保证金;(八)负责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类信息、交易数据的统计工作。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http://www.jxzbtb.gov.cn/jxcms/jxztb/嘉兴市招标办地址:嘉兴市广场路350号市嘉兴市招标办传真:0573-82512038更多关于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点击底部客服免费咨询。

嘉兴市招标网介绍?

嘉兴市招标网隶属于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是嘉兴本地区各建筑企业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管理等领域交易服务的专业网站。嘉兴招标网积极履行省招标网(浙江招标网)相应职责,维护各项工程采购项目活动秩序。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基本概况: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原名嘉兴市招标投标中心,成立于2004年,隶属于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为科级准公益类事业单位,核定人员编制25名。"中心"位于嘉兴市广场路350号,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办)大楼三楼,建筑面积近3000平方米,分为办公、开标、评标、受理窗口和资料档案5个区域。内设信息综合科、政府采购科、药品采购科、产权交易科、建设工程科、土地交易科、农村产权交易科等职能科室,具体承担市本级(包括南湖区、秀洲区、市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建设工程项目交易、土地使用权交易、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农村产权交易以及全市药品(耗材)招标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嘉兴建设工程招标网工作职责:为了进一步规定本地区建筑企业的发展,规定本地区建筑企业招投标的规范性,制定了相关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基本内容,主要的内容如下:一、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单独提供编制招标文件(有标底的含标底)服务的,可按本规定标准的30%计收。原我局印发的《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收费标准表中第二项“工程预算、标底、报价编制”一栏的收费标准同时废止。二、招标文件可以收取编制成本费,具体收费标准由编制单位按照不以营利为目的原则确定。三、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有形建筑市场)有关服务收费。(一)对工程承包单位、中介机构、建材生产企业和经营商委托交易中心发布信息的,交易中心可向委托方收取信息服务费;对提供交易场所有可收取设施租赁费;上述项目具体标准由同级政府的价格主管部门核定。(二)为建设工程交易提供交易登记、咨询和发标、收标、开标、评标等交易服务的,承发包关第确定后,可对该项目的业主和承包商收取交易服务费。具体标准为:对工程施工、材料设备交易,按交易额的0.03%向承发包双方分别收取50%交易服务费;对工程设计或监理等服务项目,按工程概算总价的0.1%向发包方收取交易服务费。杭州、宁波、温州和省属交易中心最高允许按上述标准上浮10%,其它市、县交易中心最高允许按上述标准上浮25%,下浮不限。交易服务费合计低于400元的按400元收取。原我局《关于省重大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交易服务费问题的批复》(浙价服【2001】18号)的规定同时废止。四、上述规定自2003年4月1日起执行。嘉兴招标网相关信息: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http://www.jxzbtb.gov.cn/jxcms/jxztb/嘉兴市招标网地址:嘉兴市广场路350号嘉兴市招标网传真:0573-82512038更多关于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点击底部客服免费咨询。

嘉兴市本级停课网课入口(嘉兴市教育局停课)

嘉兴市一至八年级线上教学资源嘉兴市组织全市教育教学名优教师录制了一年级至初八年级教学视频,可登录“嘉兴智慧教育云课堂”学习,同时提供国家、省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平台供学校、学生选用,具体学习通道如下:1.“嘉兴智慧教育云课堂”_方式一:PC端登入。_方式二:手机端登入。_方式三:移动宽带电视端登入。_方式四:华数电视端登入。_方式五:电信宽带电视端登入。_方式六:联通电视端登入。为保护视力,建议使用电视端学习。2.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3.之江汇教育广场九年级至高三年级线上教学资源嘉兴市组织全市普通高中教育教学名优教师录制了高一至高三年级教学视频、初高中衔接课程,同时提供国家、省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平台供学校、学生选用,具体学习通道如下:1.直播方式九年级、高中一至三年级线上教学可以采用直播方式进行,如受场地、器材等限制,可以采用提前录播方式提供给学生,确保每所学校每个年级每门学科每天都有一课;高中在校学生做好线下教学组织工作。2.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3.之江汇教育广场4.嘉兴智慧教育云课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