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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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俄承认海牙国际法庭吗?

美国,俄罗斯、中国等大国都不承认海牙国际法条,承认它的只有共有66个国家依照《规约》第三十六条第二和第五项提出声明,承认法院的管辖权具有强制性(其中许多国家附有保留)。这些国家是:澳大利亚、奥地利、巴巴多斯、比利时、博茨瓦纳、保加利亚、柬埔寨、喀麦隆、加拿大、哥斯达黎加、科特迪瓦、塞浦路斯、刚果民主共和国、丹麦、吉布提、多米尼克、多米尼加共和国、埃及、爱沙尼亚、芬兰、冈比亚、格鲁吉亚、德国、希腊、几内亚、几内亚比绍、海地、洪都拉斯、匈牙利、印度、日本、肯尼亚、莱索托;利比里亚、列支敦士登、卢森堡、马达加斯加、马拉维、马耳他、毛里求斯、墨西哥、荷兰、新西兰、尼加拉瓜、尼日利亚、挪威、巴基斯坦、巴拿马、巴拉圭、秘鲁、菲律宾、波兰、葡萄牙、塞内加尔、斯洛伐克、索马里、西班牙、苏丹、苏里南、斯威士兰、瑞典、瑞士、多哥、乌干达、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和乌拉圭。扩展资料:该法院的管辖权有两个方面:一、法院须就联合国行使主权自愿向其提交的争端做出裁决。截至2010年7月31日,海牙国际法庭有192个国家为《国际法院规约》缔约国,其中66个国家根据《规约》第三十六条第二项向秘书长交存了承认法院强制管辖权的声明。此外,约有300份双边或多边条约规定,在解决这些条约的适用或解释所引起的争端方面,法院具有管辖权。各国也可根据特别协定向法院提交具体争端。一国在向法院提交争端时,可引用《法院规则》第38条第5款,以请求书所针对国家有待作出或表示的同意作为法院具有管辖权的依据。如后一国家接受此管辖,则法院具有管辖权。二,大会或安全理事会可就任何法律问题咨询法院意见,经大会授权的联合国其他机关和专门机构也可就其活动范围内出现的法律问题咨询法院意见。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海牙国际法庭

海牙国际法庭的主要组成人员或者国家?

海牙国际法院,其正式名称为国际法院(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位于荷兰海牙。是联合国六大机构之一,成立于1946年。国际法院也设在海牙市中心的和平宫,这是一座由灰色花岗岩做底座,由红砖砌成墙壁的坡顶建筑,高四五层,长六七十米。门前是一片比足球场还大的草坪,周围是郁郁葱葱的树林。和平宫建于1913年,一战后成立的国际联盟常设国际法院及其继承者——二战后成立的联合国国际法院均在此办公。进得门来,厅廊宽敞,墙上悬挂着著名法学家的画像,楼梯旁陈列着各国赠送的礼品。  国际法院具有双重作用:依照国际法解决各国向其提交的法律争端,并就正式认可的联合国机关和专门机构提交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向国际法院提交的案件中的原告和被告都必须是国家。国际法院是具有特定管辖权限的民事法院,而没有刑事管辖权,因此无法审判个人。  该院受理的案件中,半数以上是领土和边界纠纷,同其他法院一样,国际法院奉行不告不理原则,无权主动受理案件。海牙国际法庭由15名法官组成。法官候选人需要在联合国安理会和联合国大会分别获得绝对多数赞成票才能当选,每届任期9年,每三年改选1/3,以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全体法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推举院长,院长每届任期三年。法官是国际法院的灵魂,他们人数虽少,但还得考虑到地区均衡,尤其是照顾到世界各大文化和主要法系。据此原则,亚洲三名,非洲三名,拉美两名,西欧、北美、大洋洲五名,东欧两名。  按照《国际法院规约》规定,当选国际法院法官,必须是品格高尚并在本国具有最高司法职位的任命资格或公认的国际法专家。在程序上,国际法院法官由联合国大会和安理会选举产生,而且都要获得绝对多数,所以往往数次投票才能成功。由于世界瞩目的位置,除了两会选举之外,不能有哪个国家在国际法院中自动拥有一席之地。但作为特权,五个常任理事国可一直有人担任法官。  海牙国际法庭其主要作用是:解决各国向其提交的法律争端,并就联合国机关提交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国际法院依据《国际法院规约》和本身的《规则》运行,依照国际法解决各国向法院提交的法律争端,并就正式认可的联合国机关和专门机构提交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2、国际海洋法法庭,位于德国汉堡,是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设立的独立司法机关,旨在裁判因解释或实施《公约》所引起的争端。法庭管辖权包括根据《公约》及其《执行协定》提交法庭的所有争端,以及在在赋予法庭管辖权的任何其它协定中已具体规定的所有事项。  海牙国际法庭从1993年,其主要任务是对前南斯拉夫地区所谓严重侵犯人权和违反人道主义的人员进行起诉和审判。在1995年波黑战争结束后,该法庭指控并通缉70多名涉嫌在波黑内战期间犯有各种罪行的人员。1999年,以美国为首的北约对南联盟发动军事侵略后期,该法庭又以“种族清洗”和“反人类”等罪名对米洛舍维奇等5名南联盟高级军政官员发出通缉令。

如果上告国际法庭

政治或军事才上呢

国际法庭审判美国的消息是真的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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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班牙国际法庭

就我所知,西班牙有个“国家法院”,好管人家国际上的、外国人的事情,不知道是不是就是你所说的“国际法庭”。但它不是真正的国际法庭,真正的国际法庭在海牙。西班牙人的这个,是炒作,别太当真了。国际法庭哪里轮得到西班牙做,他们要做,先把过去的自己的殖民历史清算一下,再来说其它。众所周知,西班牙是史上最早最著名的海盗国之一,侵略人家非洲、美洲、亚洲的土地,抢了人家无数金银财宝,粗暴地毁灭人家的文明,用最残酷的方式杀害、迫害当地土著,持续好几百年。现在居然摇身一变打算当国际法官,本世纪听过最滑稽的笑话!!要真让他们做成了,地球人不都变傻子了?一个曾经的二流欧洲流氓国家,工业革命以后就没怎么在欧洲抬头过,除了东欧外,他们大概属于欧洲最穷的那一拨。这会儿遇到金融危机,经济负增长爬不起来,是不是打算在司法界炒作炒作,以此捞取点好处?国际法庭在海牙。

国际法庭,其总部在何处?

海牙国际法庭又称海牙国际法院,其正式名称为国际法院(InternationalCourtofJustice),位于荷兰海牙。是联合国六大机构之一,成立于1946年。采纳哦

海牙国际法庭的机构概述

海牙国际法庭由15名法官组成。法官候选人需要在联合国安理会和联合国大会分别获得绝对多数赞成票才能当选,每届任期9年,每三年改选1/3,以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全体法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推举院长,院长每届任期三年。法官是国际法院的灵魂,他们人数虽少,但还得考虑到地区均衡,15名法官必须全部来自不同的国家,必须代表世界各大文化与各主要法系。其名额分配办法与安理会席位分配一致,尤其是照顾到世界各大文化和主要法系。据此原则,亚洲三名,非洲三名,拉美两名,西欧、北美、大洋洲五名,东欧两名。按照《国际法院规约》规定,当选国际法院法官,必须是品格高尚并在本国具有最高司法职位的任命资格或公认的国际法专家。在程序上,国际法院法官由联合国大会和安理会选举产生,而且都要获得绝对多数,所以往往数次投票才能成功。由于世界瞩目的位置,除了联合国安理会和联合国大会选举之外,不能有哪个国家在国际法院中自动拥有一席之地。但作为特权,五个常任理事国可一直有人担任法官。 国际法院法官一旦当选,就不代表本国政府,也不代表任何其他当局。其第一项任务就是在公开庭上宣誓本人必当秉公行使职权。法官在本国政府是当事方的案件中投票反对本国政府立场的情况并非罕见。 国际法院依据《国际法院规约》和本身的《国际法院规则》运行,依照国际法解决各国向其提交的法律争端,并就正式认可的联合国机关和专门机构提交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向国际法院提交的案件中的原告和被告都必须是国家。国际法院是具有特定管辖权限的民事法院,而没有刑事管辖权,因此无法审判个人。法庭管辖权包括根据《公约》及其《执行协定》提交法庭的所有争端,以及在在赋予法庭管辖权的任何其它协定中已具体规定的所有事项。该院受理的案件中,半数以上是领土和边界纠纷,同其他法院一样,国际法院奉行不告不理原则,无权主动受理案件。 在本报告所述期间,法院为便利其行政工作而设立的两个委员会召开了若干次会议;截至2010年7月31日这些委员会的组成如下:(a) 预算和行政委员会:小和田恒院长(主席)、通卡副院长和基思法官、塞普尔韦达-阿莫尔法官、本努纳法官、优素福法官、格林伍德法官;(b) 图书馆委员会:比尔根塔尔法官(主席)和西马法官、亚伯拉罕法官、本努纳法官、坎卡多??特林达德法官。规则委员会是法院于1979年设立的常设机构,由哈苏奈法官(主席)和亚伯拉罕法官、基思法官、斯科特尼科夫法官、坎卡多??特林达德法官、格林伍德法官组成。 法院是联合国唯一拥有自己行政部门的主要机关(见《宪章》第九十八条)。书记官处是法院的常设行政机关,《规约》和《规则》(特别是《规则》第22条至29条)界定了该处的职责。由于法院既是司法机关又是国际机构,书记官处的作用是一方面提供司法支助,一方面作为一个国际秘书处运作。书记官处的组织由法院根据书记官长提出的建议加以规定,该处的职责由书记官长起草并经法院批准的指示予以确定(见《规则》第28条第2款和第3款)。《对书记官处的指示》是1946年10月拟定的。本报告后面附有书记官处的组织结构图。书记官处官员由法院根据书记官长的建议任用;一般事务人员由书记官长征得院长批准后任用。短期工作人员由书记官长任用。工作条件在由法院通过的《工作人员条例》(见《规则》第28条)中规定。一般而言,书记官处官员享有驻海牙外交使团级别相当的官员所享有的同样特权和豁免,其地位、薪酬和养恤金权利与职类或职等相当的秘书处官员相同。在过去20年中,尽管书记官处采用了新技术,但其工作量随着提交法院的案件大大增多而大量增加。把在2010-2011两年期预算中新设的7个专业员额和两个一般事务员额以及改划的4个两年期翻译员额计算在内,2012年书记官处共有114个员额(一年前为105个员额):58个专业及以上职类员额(其中50个为常设员额,8个为两年期员额),56个一般事务职类员额(其中53个为常设员额,3个为两年期员额)。遵照大会表示的意见,书记官处从2004年1月1日起为其工作人员建立了考绩制度。很快将对考绩制度进行修订。书记官处正在准备根据2009年7月在秘书处生效的工作人员条例发布新的《书记官处工作人员条例》。此外,由于联合国采用了新的内部司法制度,由联合国上诉法庭取代联合国行政法庭,鉴于国际法院曾在1998年承认联合国行政法庭,因此,国际法院正在考虑通过法院院长与秘书长重新换函的方式临时承认新的上诉法庭为上诉机关。⒈ 书记官长和副书记官长书记官长是与法院进行通信的公文来往正常渠道,特别是负责办理《规约》或《规则》所要求的一切公文、通知和文件传送。书记官长除其他外,履行下列任务:(a) 保存案件总表,按照书记官处收到提起诉讼或请求提供咨询意见的文件次序予以登记和编号;(b) 亲自或由副书记官长代表出席法院和各分庭的会议,并负责编写这些会议的记录;(c) 按照法院的要求安排提供或核对译成法院正式语文(法文和英文)的笔译和口译;(d) 签署法院的所有判决书、咨询意见和命令及会议记录;(e) 负责书记官处的行政管理以及各部和司的工作,包括依照联合国财务程序管理账目和财务;(f) 协助保持法院的对外关系,特别是与其他联合国机关、其他国际组织和各国的关系,以及负责提供关于法院活动和法院出版物的信息;(g) 保管法院印章、法院档案,以及委托法院保管的其他档案(包括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的档案)。副书记官长协助书记官长工作,在书记官长不在时代行其职务。从1998年起,副书记官长被授予更广泛的行政责任,包括直接监督档案以及信息技术司。根据上文第49段提到的换函和大会第90(I)号决议,书记官长和代行书记官长职务时的副书记官长享有与驻海牙外交使团团长同等的特权和豁免,在到第三国旅行时享有外交使团获得的全部特权、豁免和便利。⒉ 书记官处各个实务司和单位法律事务部 法律事务部有8个专业职类员额和1个一般事务职类员额,在书记官长直接监督下,负责处理书记官处内的所有法律事务,特别是协助法院履行其司法职能。该部也作为起草法院裁决书的各个起草委员会的秘书处,同时作为规则委员会的秘书处。该部按要求对国际法问题进行研究,审查司法和程序先例,并根据要求为法院和书记官长编写研究报告和说明。该部还撰写待决案件中的所有信函以及更一般的有关《法院规约》或《规则》适用问题的外交信函,供书记官长签发。该部负责监督与东道国缔结的各项总部协定的执行情况。该部还负责编写法院会议记录。最后,该部就与书记官处工作人员雇用条件有关的所有法律问题提供咨询。语文事务部 语文事务部目前有17个专业职类员额和1个一般事务职类员额,负责法院两种正式语文之间的文件翻译工作,并向法官提供语文支持。法院在其所有阶段的活动中,都同样多地使用其两种正式语文。所翻译的文件包括缔约国的案件书状和其他函件;听讯的逐字记录;法院判决书、咨询意见和命令的草稿及其各种工作文件;判决书所附的法官笔录、意见和声明;法院和及其下属机构的会议记录,包括预算和行政委员会和其它委员会的会议记录;内部报告、说明、研究报告、备忘录和指示;院长和法官向外界机构发表的演讲,以及给秘书处的报告和函件等。该部还为法院的非公开和公开会议并按需要为院长和法官与当事方代理人和其他官方来访者举行的会议提供口译服务。自从该部在2000年新设了12个员额之后,聘用外部笔译员的情况已大大减少。然而,由于法院的工作量增加,需要会议临时人员帮忙的情况又开始增多。不过,该部尽量利用在家里翻译(比要求自由应聘笔译员来书记官处工作花费较少)和远距离笔译(由联合国系统内的其他语文部门来做)的做法。法院进行听讯和评议时使用的是外聘口译员;不过,为了减少开支,并在法院时间表发生变化时能有较大的灵活性,以及确保该部各种工作之间形成更有效的合作关系,已决定向一些愿意接受口译培训的笔译员提供口译培训。一名英法文笔译员已经具备专业口译的必备条件。新闻部 有3个专业职类员额和1个一般事务职类员额,在法院对外关系中发挥重要的作用。该部的职责包括答复要求提供法院信息资料的询问,编写所有载有法院一般资料的文件(特别是法院向大会提交的年度报告、《年鉴》和各种面向一般公众的手册),以及鼓励和协助媒体报道法院的工作(特别是通过编写新闻稿和开发新的通讯辅助手段,尤其是视听手段)。该部还举行介绍会,向有关受众 (外交人员、律师、学生及其他人)介绍法院的情况,还负责更新法院网站内容。该部的职责也包括内部交流。新闻部还负责组织法院的公开庭和所有其他正式活动,特别是大量来访,包括贵宾来访。在这种情况下,它承担着礼宾处的职责。⒊ 各个技术司行政和人事司 行政和人事司目前有两个专业职类员额和12个一般事务职类员额,负责行政和工作人员管理方面的各种职责,包括规划和进行工作人员的征聘、任用、升级、培训和离职事务。在工作人员管理方面,该司确保《书记官处工作人员条例》以及法院认定适用的《联合国工作人员条例和细则》得到遵守。作为征聘工作的一部分,该司编写空缺通知,审查应聘申请书,安排面试来遴选应聘人,并为获聘任者拟定合同,办理新工作人员的上岗事项。该司也管理工作人员的应享权利和各种福利,处理有关的人事行动,并与人力资源管理厅和联合国合办工作人员养恤基金联系。行政和人事司还负责采购、库存管理,并同和平宫的业主卡内基基金会联络,处理与建筑物有关的事项。该司负有某些安保方面的责任,并且也监督一般助理司的工作。一般助理司由一位协调员负责,向法官和书记官处工作人员提供送信、交通运输、接待等服务。财务司 有1个专业职类员额和两个一般事务职类员额,负责财务事项。该司的职责特别包括:编制预算草案,确保预算执行得当,保管财务会计账簿,进行财务报告,管理给供应商的付款和薪金支付,处理与法院法官和书记官处工作人员薪给有关的工作(如各种津贴和费用报销)。财务司还负责支付法院退休法官的养恤金,处理司库和银行事务,与东道国税务部门保持联系。出版司 出版司有3个专业职类员额,负责法院下列正式出版物的文稿制备、校对、样张改正、估价和挑选印刷公司等工作:(a) 判决书、咨询意见和命令汇辑;(b) 书状、口头辩论和文件;(c) 关于法院组织的法令和文件;(d) 文献目录;(e) 年鉴。该司还根据法院或书记官长的指示负责印发其他各种出版物。此外,由于法院出版物的印刷业务外包,该司还负责与印刷商拟订、签订和执行合同,包括办理所有账单。(关于法院出版物的更多资料,见下文第七章。)文件司和法院图书馆 文件司有两个专业职类员额和4个一般事务职类员额,主要任务是取得、保存、分类和提供主要国际法著作及大量期刊和其他有关文件。该司针对提交法院的案件,为法官编制文献目录,并按要求编制其他文献目录。该司还向笔译员提供所需的参考资料。该司通过同联合国系统电子信息采购集团(UNSEIAC)建立的伙伴关系,将越来越多的数据库和在线资源提供使用,另外还有收藏丰富的对法院有用的电子文件可供参阅。该司已经购置一体化的软件,用来管理所收藏的文件和该司的业务工作,不久就会推出一个在线目录,供法院所有法官和书记官处工作人员使用。该司在工作上同卡内基基金会和平宫图书馆密切合作。该司还负责保管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的档案(包括纸面文件、录音资料、影片和一些物品)。这些档案的保护和数字化计划正在执行之中。信息技术司 信息技术司有2个专业职类员额和4个一般事务职类员额,负责信息技术在法院的高效率运作和不断发展。该司负责法院局域网和所有其他计算机和技术设备的管理和运作,并负责实施新的软件和硬件项目,协助和培训计算机用户掌握所有方面的信息技术。最后,该司负责法院网站的技术发展和管理,而且目前正在研究一个实现书记官处电话设施现代化的项目,以便在这方面实现重大的成本削减。档案、索引和分发司 有1个专业职类员额和5个一般事务职类员额,负责为法院所收发的所有函件和文件编制索引和加以分类,随后应要求予以调取。该司的职责特别包括维护一份来往函件和所有存档的正式文件和其他文件的最新索引,并负责检查和分发所有内部文件并将其归档,其中一些文件须严格保密。该司已经有一个用来管理内部和外部文件的计算机化系统。该司还负责将法院的正式出版物分发给联合国会员国以及许多机构和个人。法官的秘书 法官的15名秘书由一名协调人领导,承担各种职责。一般而言,秘书们负责法官和专案法官的笔录、修正和意见及所有函件的打字工作,协助法官管理其工作日志,为会议准备相关的文件,以及接待来访者和答复询问。主任医官  从2009年起,书记官处聘用了一位四分之一时间任职的主任医官,薪金由批给临时人员的经费支付。主任医官负责紧急和定期医疗检查,对新任工作人员进行首次体检,就健康和卫生问题、工作台人机工程学和工作条件向书记官处提供咨询。此外,主任医官还组织进行宣传、筛选、预防和接种等方面的工作。工作人员委员会 书记官处工作人员委员会成立于1979年,须遵循《书记官处工作人员条例》第9条的规定。委员会章程于1991年修订。在本报告所述期间,委员会在书记官长的支持下重新选举了干事、补充了其创始文件并恢复了《工作人员简讯》。在同一时期,委员会恢复了其促进对话并听取书记官处表达的关切的作用,并致力于与书记官处管理层的建设性伙伴关系。 法院设在海牙,但法院如认为合宜时,可在他处开庭及行使职务(《规约》第二十二条第一项;《规则》第55条)。法院使用海牙和平宫的房地。1946年2月21日,联合国与负责管理和平宫的卡内基基金会达成协议,确定了法院使用这些房地的条件,并规定每年为此向卡内基基金会缴款。根据大会1951年和1958年核准的补充协定以及随后的修正,缴款数额有了增加。2010年联合国向卡内基基金会缴付的年度缴款达1 224 093欧元。 在2009年7月31日,联合国的192个会员国都是《法院规约》的缔约国。目前共有66个国家依照《规约》第三十六条第二和第五项提出声明,承认法院的管辖权具有强制性(其中许多国家附有保留)。这些国家是:澳大利亚、奥地利、巴巴多斯、比利时、博茨瓦纳、保加利亚、柬埔寨、喀麦隆、加拿大、哥斯达黎加、科特迪瓦、塞浦路斯、刚果民主共和国、丹麦、吉布提、多米尼克、多米尼加共和国、埃及、爱沙尼亚、芬兰、冈比亚、格鲁吉亚、德国、希腊、几内亚、几内亚比绍、海地、洪都拉斯、匈牙利、印度、日本、肯尼亚、莱索托、利比里亚、列支敦士登、卢森堡、马达加斯加、马拉维、马耳他、毛里求斯、墨西哥、荷兰、新西兰、尼加拉瓜、尼日利亚、挪威、巴基斯坦、巴拿马、巴拉圭、秘鲁、菲律宾、波兰、葡萄牙、塞内加尔、斯洛伐克、索马里、西班牙、苏丹、苏里南、斯威士兰、瑞典、瑞士、多哥、乌干达、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和乌拉圭。约有300项现行有效的多边和双边公约规定法院具有管辖权。 除联合国机构(有权就“任何法律问题”请法院发表咨询意见的大会和安全理事会以及经济及社会理事会、托管理事会、大会临时委员会)之外,下列组织如今也授权就其活动范围内出现的法律问题请法院发表咨询意见:国际劳工组织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国际民用航空组织世界卫生组织世界银行国际金融公司国际开发协会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电信联盟世界气象组织国际海事组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农业发展基金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国际原子能机构

中国是国际法庭缔约国吗

联合国成员都受国际法约束吧。

国际法庭的起诉程序是那些?

应为国际法院而非国际法庭。国际法院由15名法官组成,国际法院审理案件一般应全体法官出席开庭。审理程序为:1、起诉,争端当事国以请求书或特别协议通知提起诉讼的形式想国际法院提起诉讼;2、诉讼程序,分口头程序和书面程序;3判决,庭审结束后,法官讨论和起草判决。讨论秘密进行,并永远保密。国际法院的判决是终审判决,不得上诉。另,国际法院的管辖权包括诉讼管辖权(联合国、联合国专门机构、其他国际组织和个人不能成为国际法院的诉讼当事方)和对事管辖权。

国际法庭是处理什么类型的官司?

"国际法庭设在荷兰的海牙市,是联合国的主要机构之一。主要职责是仲裁国家之间的争端,以和平的方式解决国家之间的问题。   海牙国际法庭的前身,是根据《海牙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公约》而设置的常设仲裁院。仲裁院在1900年创立。仲裁院在一战中曾经发挥过作用。随着国际冲突的加剧,1922年,仲裁院升级为常设国际法院,旨在根据国际法协调国家间的争端。   此后,国际法庭成功干预过多次和平和人道主义危机。它的运作是在国际关系层面,和普通人打官司的法院不一样。"

什么是国际法庭?

国际法庭对世界起着怎样的作用?

海牙国际法院,其正式名称为国际法院(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位于荷兰海牙。是联合国六大机构之一,成立于1946年。 国际法院也设在海牙,具有双重作用:依照国际法解决各国向其提交的法律争端,并就正式认可的联合国机关和专门机构提交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向国际法院提交的案件中的原告和被告都必须是国家。国际法院是具有特定管辖权限的民事法院,而没有刑事管辖权,因此无法审判个人。海牙国际法庭由15名法官组成。法官候选人需要在联合国安理会和联合国大会分别获得绝对多数赞成票才能当选,任期9年 . 海牙国际法庭其主要作用是:解决各国向其提交的法律争端,并就联合国机关提交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国际法院依据《国际法院规约》和本身的《规则》运行,依照国际法解决各国向法院提交的法律争端,并就正式认可的联合国机关和专门机构提交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2、国际海洋法法庭,位于德国汉堡,是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设立的独立司法机关,旨在裁判因解释或实施《公约》所引起的争端。法庭管辖权包括根据《公约》及其《执行协定》提交法庭的所有争端,以及在在赋予法庭管辖权的任何其它协定中已具体规定的所有事项 工作近况 海牙国际法庭从1993年,其主要任务是对前南斯拉夫地区所谓严重侵犯人权和违反人道主义的人员进行起诉和审判。在1995年波黑战争结束后,该法庭指控并通缉70多名涉嫌在波黑内战期间犯有各种罪行的人员。1999年,以美国为首的北约对南联盟发动军事侵略后期,该法庭又以“种族清洗”和“反人类”等罪名对米洛舍维奇等5名南联盟高级军政官员发出通缉令。

海牙国际法庭有实权吗??

有。现在还在用 处理国际上的一些问题

海牙国际法庭是什么

分类: 社会民生 解析: 海牙国际法庭正式名称为国际法院,是联合国六大机构之一,成立于1946年。国际法院也设在海牙,具有双重作用:依照国际法解决各国向其提交的法律争端,并就正式认可的联合国机关和专门机构提交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向国际法院提交的案件中的原告和被告都必须是国家。国际法院是具有特定管辖权限的民事法院,而没有刑事管辖权,因此无法审判个人。海牙国际法庭由15名法官组成。法官候选人需要在联合国安理会和联合国大会分别获得绝对多数赞成票才能当选,任期9年。▲

都有哪些大国不承认海牙国际法庭?

美国算一个 无视海牙决议 还单方面干扰决议。中国是根据九段线规划南海 海牙判决菲律宾拥有南海领海权 造到中国无视。

国际法庭

海牙国际法庭,其正式名称为国际法院(InternationalCourtofJustice),位于荷兰海牙。是联合国六大机构之一,也是联合国的主要司法机关,成立于1946年04月03日。国际法院依据《国际法院规约》和本身的《国际法院规则》运行,依照国际法解决各国向其提交的法律争端,并就正式认可的联合国机关和专门机构提交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向国际法院提交的案件中的原告和被告都必须是国家。国际法院是具有特定管辖权限的民事法院,而没有刑事管辖权,因此无法审判个人。法庭管辖权包括根据《公约》及其《执行协定》提交法庭的所有争端,以及在在赋予法庭管辖权的任何其它协定中已具体规定的所有事项。法院的管辖权有两个方面。 首先,法院须就各国行使主权自愿向其提交的争端做出裁决。在这方面,应当指出,截至2010年7月31日,有192个国家为《国际法院规约》缔约国,其中66个国家根据《规约》第三十六条第二项向秘书长交存了承认法院强制管辖权的声明。此外,约有300份双边或多边条约规定,在解决这些条约的适用或解释所引起的争端方面,法院具有管辖权。各国也可根据特别协定向法院提交具体争端。最后,一国在向法院提交争端时,可引用《法院规则》第38条第5款,以请求书所针对国家有待作出或表示的同意作为法院具有管辖权的依据。如后一国家接受此管辖,则法院具有管辖权并由此形成所谓当事人同意的法院。  其次,大会或安全理事会可就任何法律问题咨询法院意见,经大会授权的联合国其他机关和专门机构也可就其活动范围内出现的法律问题咨询法院意见。

什么是国际法庭

在世界上,维护以美国为首的强权国家的种种利益的法庭 ,对弱小国藐视,欺凌,甚至干涉的走狗机构。

国际法庭在哪个国家?

荷兰

“国际法庭”坐落在哪个国家...

历史上就二战战犯审理问题设立过国际军事法庭,一共有两个,一是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德国),二是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日本横滨),两个法庭在完成历史使命后均已告解散。现存的国际法院主要有: 1、海牙国际法院,其正式名称为国际法院(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位于荷兰海牙。 其主要作用是:解决各国向其提交的法律争端,并就联合国机关提交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国际法院依据《国际法院规约》和本身的《规则》运行,依照国际法解决各国向法院提交的法律争端,并就正式认可的联合国机关和专门机构提交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2、国际海洋法法庭,位于德国汉堡,是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设立的独立司法机关,旨在裁判因解释或实施《公约》所引起的争端。 法庭管辖权包括根据《公约》及其《执行协定》提交法庭的所有争端,以及在在赋予法庭管辖权的任何其它协定中已具体规定的所有事项。

请教国际法庭在那里?瑞士的日内瓦?还是荷兰的海牙?

海牙

国际法庭是做什么的?

法律分析:国际法院(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又称为国际法庭,是联合国的司法裁决机构。法律依据:《国际法院规约》于1946年2月成立。院址在荷兰海牙的和平宫,亦称“海牙国际法庭”。国际法院的主要功能是对各国所提交的案件做出仲裁,或在联合国大会及联合国安理会的请求下提供咨询性司法建议。它还可以审理涉嫌违反国际法的案件。 法院由大会和安理会分别投票选出的15名法官组成,设正副院长各一人,由法官中推选。法官不代表任何国家,其中不得有两人属于同一国籍,根据规约,法院的管辖包括各当事国提交的一切案件和《联合国宪章》或任何现行条约及公约中所特定的一切事件。争端当事国的同意是法院对诉讼案件管辖的基础。

国际法庭处理什么案件

对各国所提交的案件做出仲裁,或在联合国大会及联合国安理会的请求下提供咨询性司法建议;还可以审理涉嫌违反国际法的案件。国际法庭又称国际法院、海牙国际法庭,是联合国六大主要机构之一,是主权国家政府间的民事司法裁判机构,其主要功能是其主要功能是对各国所提交的案件做出仲裁,或在联合国大会及联合国安理会的请求下提供咨询性司法建议。它还可以审理涉嫌违反国际法的案件。国际法院主要功能是对各国提交的法律争端根据《联合国宪章》规定以及有关条约及公约做出判决,或对联合国其他机构提出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国际法院是民事法院,只受理主权国家之间的争端,它没有刑事管辖权,不能审判个人,例如战犯。按照有关规定,只有当事国一致同意提交国际法院的法律争端,国际法院才能做出裁决。解决各国向其提交的法律争端,并就联合国机关提交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国际法院依据《国际法院规约》和本身的《规则》运行,依照国际法解决各国向法院提交的法律争端,并就正式认可的联合国机关和专门机构提交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国际法院有诉讼管辖和咨询管辖两项职权。其中诉讼管辖是其最主要的职权。(1)诉讼管辖权。法院在行使诉讼管辖权时,涉及“对人管辖”和“对事管辖”两个方面:第一,对人管辖。国际法院的对人管辖是指谁可以作为国际法院的诉讼当事方。根据法院规约,有三类国家可以作为国际法院的诉讼当事国:①联合国的会员国;②非联合国的会员国但为《国际法院规约》的当事国;③既非联合国的会员国也非《国际法院规约》的当事国,但根据安理会决定的条件,预先向国际法院书记处交存一份声明,表示愿意接受国际法院管辖、保证执行法院.判决及履行相关其他义务的国家。第二,对事管辖。国际法院的对事管辖是指什么事项能够成为国际法院的管辖对象。根据法院规约,国际法院管辖案件的范围有三个方面,或者说国际法院的对事管辖权可由以下方式建立:第一种是自愿管辖。对于任何争端,当事国都可以在争端发生后,达成协议,将争端提交国际法院。法院根据当事国各方的同意进行管辖。第二种是协定管辖。在现行条约或协定中,规定各方同意将有关的争端提交国际法院解决。提交法院的争端及范围等可以通过在条约中设立专门条款,也可以在订立条约的同时,再订立专门的协定加以规定。第三种是任择强制管辖。《国际法院规约》的当事国,可以通过发表声明,就具有下列性质之一的争端,对于接受同样义务的任何其他当事国,接受法院的管辖为当然具有强制性,而不需要再有特别的协定。(2)咨询管辖权。根据《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院规约》,国际法院除诉讼活动外,还有提供法律咨询的重要职能,称为法院的咨询管辖权。联合国大会及大会临时委员会、安理会、经社理事会、托管理事会、要求复核行政法庭所作判决的申请委员会以及经大会授权的联合国专门机构或其他机构,可以就执行其职务中的任何法律问题请求国际法院发表咨询意见。其他任何国家、团体、个人包括联合国秘书长,都无权请求法院提供咨询意见。法院作出的咨询意见虽然没有法律拘束力,但对于有关问题的解决以及国际法的发展都具有重要的影响。法律依据:《国际法院规约》第三十八条:一、法院对于陈诉各项争端,应依国际法裁判之,裁判时应适用:(子)不论普通或特别国际协约,确立诉讼当事国明白承认之规条者。(丑)国际习惯,作为通例之证明而经接受为法律者。(寅)一般法律原则为文明各国所承认者。(卯)在第五十九条规定之下,司法判例及各国权威最高之公法学家学说,作为确定法律原则之补助资料者。二、前项规定不妨碍法院经当事国同意本“公允及善良”原则裁判案件之权。

都有哪些大国不承认海牙国际法庭?

美国,俄罗斯、中国等大国都不承认海牙国际法条,承认它的只有共有66个国家依照《规约》第三十六条第二和第五项提出声明,承认法院的管辖权具有强制性(其中许多国家附有保留)。这些国家是:澳大利亚、奥地利、巴巴多斯、比利时、博茨瓦纳、保加利亚、柬埔寨、喀麦隆、加拿大、哥斯达黎加、科特迪瓦、塞浦路斯、刚果民主共和国、丹麦、吉布提、多米尼克、多米尼加共和国、埃及、爱沙尼亚、芬兰、冈比亚、格鲁吉亚、德国、希腊、几内亚、几内亚比绍、海地、洪都拉斯、匈牙利、印度、日本、肯尼亚、莱索托;利比里亚、列支敦士登、卢森堡、马达加斯加、马拉维、马耳他、毛里求斯、墨西哥、荷兰、新西兰、尼加拉瓜、尼日利亚、挪威、巴基斯坦、巴拿马、巴拉圭、秘鲁、菲律宾、波兰、葡萄牙、塞内加尔、斯洛伐克、索马里、西班牙、苏丹、苏里南、斯威士兰、瑞典、瑞士、多哥、乌干达、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和乌拉圭。扩展资料:该法院的管辖权有两个方面:一、法院须就联合国行使主权自愿向其提交的争端做出裁决。截至2010年7月31日,海牙国际法庭有192个国家为《国际法院规约》缔约国,其中66个国家根据《规约》第三十六条第二项向秘书长交存了承认法院强制管辖权的声明。此外,约有300份双边或多边条约规定,在解决这些条约的适用或解释所引起的争端方面,法院具有管辖权。各国也可根据特别协定向法院提交具体争端。一国在向法院提交争端时,可引用《法院规则》第38条第5款,以请求书所针对国家有待作出或表示的同意作为法院具有管辖权的依据。如后一国家接受此管辖,则法院具有管辖权。二,大会或安全理事会可就任何法律问题咨询法院意见,经大会授权的联合国其他机关和专门机构也可就其活动范围内出现的法律问题咨询法院意见。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海牙国际法庭

什么人可以上国际法庭

国际法庭法官可以上国际法庭。国际法庭不审判个人,只审判国家。国际法院依据《国际法院规约》和本身的《国际法院规则》运行,依照国际法解决各国向其提交的法律争端,并就正式认可的联合国机关和专门机构提交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向国际法院提交的案件中的原告和被告都必须是国家。国际法院是具有特定管辖权限的民事法院,而没有刑事管辖权,因此无法审判个人。法庭管辖权包括根据《公约》及其《执行协定》提交法庭的所有争端,以及在在赋予法庭管辖权的任何其它协定中已具体规定的所有事项。国际法庭的任期:国际法院是联合国主要机关之一,是唯一具有一般管辖权的普遍性国际司法机构,设于荷兰海牙,负责审理各国就国家间争端向法院提交的诉讼案件,并可就联大等机构提交的法律问题发表咨询意见。国际法院由15名不同国籍的法官组成,任期9年,可连选连任,每三年改选三分之一,候选人必须在联合国大会和安理会同时获得绝对多数票支持才能当选。

中国承认海牙国际法庭吗?

美国,俄罗斯、中国等大国都不承认海牙国际法条,承认它的只有共有66个国家依照《规约》第三十六条第二和第五项提出声明,承认法院的管辖权具有强制性(其中许多国家附有保留)。这些国家是:澳大利亚、奥地利、巴巴多斯、比利时、博茨瓦纳、保加利亚、柬埔寨、喀麦隆、加拿大、哥斯达黎加、科特迪瓦、塞浦路斯、刚果民主共和国、丹麦、吉布提、多米尼克、多米尼加共和国、埃及、爱沙尼亚、芬兰、冈比亚、格鲁吉亚、德国、希腊、几内亚、几内亚比绍、海地、洪都拉斯、匈牙利、印度、日本、肯尼亚、莱索托;利比里亚、列支敦士登、卢森堡、马达加斯加、马拉维、马耳他、毛里求斯、墨西哥、荷兰、新西兰、尼加拉瓜、尼日利亚、挪威、巴基斯坦、巴拿马、巴拉圭、秘鲁、菲律宾、波兰、葡萄牙、塞内加尔、斯洛伐克、索马里、西班牙、苏丹、苏里南、斯威士兰、瑞典、瑞士、多哥、乌干达、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和乌拉圭。扩展资料:该法院的管辖权有两个方面:一、法院须就联合国行使主权自愿向其提交的争端做出裁决。截至2010年7月31日,海牙国际法庭有192个国家为《国际法院规约》缔约国,其中66个国家根据《规约》第三十六条第二项向秘书长交存了承认法院强制管辖权的声明。此外,约有300份双边或多边条约规定,在解决这些条约的适用或解释所引起的争端方面,法院具有管辖权。各国也可根据特别协定向法院提交具体争端。一国在向法院提交争端时,可引用《法院规则》第38条第5款,以请求书所针对国家有待作出或表示的同意作为法院具有管辖权的依据。如后一国家接受此管辖,则法院具有管辖权。二,大会或安全理事会可就任何法律问题咨询法院意见,经大会授权的联合国其他机关和专门机构也可就其活动范围内出现的法律问题咨询法院意见。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海牙国际法庭

中国现在承认国际法庭吗

中国是承认的。海牙国际法庭又称海牙国际法院,其正式名称为国际法院(InternationalCourtofJustice),位于荷兰海牙。它是联合国六大主要机构之一和最主要的司法机关,是主权国家政府间的民事司法裁判机构,根据《国际法院规约》于1946年2月成立。国际法院的主要功能是对各国所提交的案件做出有法律约束力的仲裁,并就正式认可的联合国机关和专门机构提交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国际法院是具有明确权限的民事法院,没有附属机构,对其他国际法庭没有管辖权。

什么人可以上国际法庭

国际法庭法官可以上国际法庭。国际法庭不审判个人,只审判国家。国际法院依据《国际法院规约》和本身的《国际法院规则》运行,依照国际法解决各国向其提交的法律争端,并就正式认可的联合国机关和专门机构提交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向国际法院提交的案件中的原告和被告都必须是国家。国际法院是具有特定管辖权限的民事法院,而没有刑事管辖权,因此无法审判个人。法庭管辖权包括根据《公约》及其《执行协定》提交法庭的所有争端,以及在在赋予法庭管辖权的任何其它协定中已具体规定的所有事项。国际法庭的任期:国际法院是联合国主要机关之一,是唯一具有一般管辖权的普遍性国际司法机构,设于荷兰海牙,负责审理各国就国家间争端向法院提交的诉讼案件,并可就联大等机构提交的法律问题发表咨询意见。国际法院由15名不同国籍的法官组成,任期9年,可连选连任,每三年改选三分之一,候选人必须在联合国大会和安理会同时获得绝对多数票支持才能当选。

哪些国家不承认海牙国际法庭?

中国 日本

海牙国际法庭是否被美国、俄罗斯等国承认?

美国,俄罗斯、中国等大国都不承认海牙国际法条,承认它的只有共有66个国家依照《规约》第三十六条第二和第五项提出声明,承认法院的管辖权具有强制性(其中许多国家附有保留)。这些国家是:澳大利亚、奥地利、巴巴多斯、比利时、博茨瓦纳、保加利亚、柬埔寨、喀麦隆、加拿大、哥斯达黎加、科特迪瓦、塞浦路斯、刚果民主共和国、丹麦、吉布提、多米尼克、多米尼加共和国、埃及、爱沙尼亚、芬兰、冈比亚、格鲁吉亚、德国、希腊、几内亚、几内亚比绍、海地、洪都拉斯、匈牙利、印度、日本、肯尼亚、莱索托;利比里亚、列支敦士登、卢森堡、马达加斯加、马拉维、马耳他、毛里求斯、墨西哥、荷兰、新西兰、尼加拉瓜、尼日利亚、挪威、巴基斯坦、巴拿马、巴拉圭、秘鲁、菲律宾、波兰、葡萄牙、塞内加尔、斯洛伐克、索马里、西班牙、苏丹、苏里南、斯威士兰、瑞典、瑞士、多哥、乌干达、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和乌拉圭。扩展资料:该法院的管辖权有两个方面:一、法院须就联合国行使主权自愿向其提交的争端做出裁决。截至2010年7月31日,海牙国际法庭有192个国家为《国际法院规约》缔约国,其中66个国家根据《规约》第三十六条第二项向秘书长交存了承认法院强制管辖权的声明。此外,约有300份双边或多边条约规定,在解决这些条约的适用或解释所引起的争端方面,法院具有管辖权。各国也可根据特别协定向法院提交具体争端。一国在向法院提交争端时,可引用《法院规则》第38条第5款,以请求书所针对国家有待作出或表示的同意作为法院具有管辖权的依据。如后一国家接受此管辖,则法院具有管辖权。二,大会或安全理事会可就任何法律问题咨询法院意见,经大会授权的联合国其他机关和专门机构也可就其活动范围内出现的法律问题咨询法院意见。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海牙国际法庭

国际法庭设在什么地方

国际法庭设在荷兰海牙。全称是(联合国)国际审判法院,简称是国际审判法院(InternationalCourtofJustice,ICJ),再简称是(联合国)国际法院。是联合国六大主要机构之一和最主要的司法机关,是主权国家政府间的民事司法裁判机构,根据《联合国宪章》于1945年6月成立。扩展资料国际法庭管辖权首先,法院须就联合国行使主权自愿向其提交的争端做出裁决。在这方面,应当指出,截至2010年7月31日,有192个国家为《国际法院规约》缔约国,其中66个国家根据《规约》第三十六条第二项向秘书长交存了承认法院强制管辖权的声明。此外,约有300份双边或多边条约规定,在解决这些条约的适用或解释所引起的争端方面,法院具有管辖权。各国也可根据特别协定向法院提交具体争端。最后,一国在向法院提交争端时,可引用《法院规则》第38条第5款,以请求书所针对国家有待作出或表示的同意作为法院具有管辖权的依据。如后一国家接受此管辖,则法院具有管辖权并由此形成所谓当事人同意和法院。其次,大会或安全理事会可就任何法律问题咨询法院意见,经大会授权的联合国其他机关和专门机构也可就其活动范围内出现的法律问题咨询法院意见。所有决议都必须在出席法官多数同意后才能做出。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海牙国际法庭

国际法庭

  海牙国际法庭,其正式名称为国际法院(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位于荷兰海牙。是联合国六大机构之一,也是联合国的主要司法机关,成立于1946年04月03日。  国际法院依据《国际法院规约》和本身的《国际法院规则》运行,依照国际法解决各国向其提交的法律争端,并就正式认可的联合国机关和专门机构提交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向国际法院提交的案件中的原告和被告都必须是国家。国际法院是具有特定管辖权限的民事法院,而没有刑事管辖权,因此无法审判个人。法庭管辖权包括根据《公约》及其《执行协定》提交法庭的所有争端,以及在在赋予法庭管辖权的任何其它协定中已具体规定的所有事项。  法院的管辖权有两个方面。 首先,法院须就各国行使主权自愿向其提交的争端做出裁决。在这方面,应当指出,截至2010年7月31日,有192个国家为《国际法院规约》缔约国,其中66个国家根据《规约》第三十六条第二项向秘书长交存了承认法院强制管辖权的声明。此外,约有300份双边或多边条约规定,在解决这些条约的适用或解释所引起的争端方面,法院具有管辖权。各国也可根据特别协定向法院提交具体争端。最后,一国在向法院提交争端时,可引用《法院规则》第38条第5款,以请求书所针对国家有待作出或表示的同意作为法院具有管辖权的依据。如后一国家接受此管辖,则法院具有管辖权并由此形成所谓当事人同意的法院。    其次,大会或安全理事会可就任何法律问题咨询法院意见,经大会授权的联合国其他机关和专门机构也可就其活动范围内出现的法律问题咨询法院意见。

什么人可以上国际法庭

国际法庭是联合国主要司法机关,根据《联合国宪章》设立,位于荷兰海牙的和平宫内。国际法院是民事法院,只受理主权国家之间的争端,它没有刑事管辖权,不能审判个人,例如战犯。按照有关规定,只有当事国一致同意提交国际法院的法律争端,国际法院才能做出裁决。海牙国际法庭目前共有66个国家承认,除这66个国家外其余国家不承认海牙国际法庭。

国际法庭设立在哪个国家

国际法庭设立在荷兰海牙。国际法院是联合国六大主要机构之一,是主权国家政府间的民事司法裁判机构,根据《联合国宪章》于1945年6月设立,院址在荷兰海牙的和平宫。其主要功能是对各国所提交的案件做出仲裁,或在联合国大会及联合国安理会的请求下提供咨询性司法建议。它还可以审理涉嫌违反国际法的案件。

国际法庭位于哪个国家

国际法庭位于荷兰海牙,全称是联合国国际审判法院,简称是国际审判法院,再简称是(联合国)国际法院。是联合国六大主要机构之一和最主要的司法机关,是主权国家间的民事司法裁判机构,于1945年6月成立。国际法院的主要功能是对联合国成员国所提交的案件做出有法律约束力的判决,并就正式认可的联合国机关和专门机构提交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国际法院是具有明确权限的民事法院,没有附属机构。国际法院没有刑事管辖权(与海牙国际刑事法院无关),因此无法审判个人,这种刑事审判由国内管辖或联合国特设刑事法庭或国际刑事法院管辖。

联合国六大机构之一的海牙国际法庭位于哪个欧洲国家?

联合国六大机构之一的海牙国际法庭位于哪个欧洲国家? 1.丹麦 2.荷兰 正确答案:荷兰 海牙国际法院:位于荷兰海牙,全称是(联合国)国际审判法院,简称是国际审判法院(ICJ),再简称是(联合国)国际法院。是联合国六大主要机构之一和最主要的司法机关,是主权国家政府间的民事司法裁判机构,根据《联合国宪章》于1945年6月成立。

国际法庭是否有中国的份?

美国,俄罗斯、中国等大国都不承认海牙国际法条,承认它的只有共有66个国家依照《规约》第三十六条第二和第五项提出声明,承认法院的管辖权具有强制性(其中许多国家附有保留)。这些国家是:澳大利亚、奥地利、巴巴多斯、比利时、博茨瓦纳、保加利亚、柬埔寨、喀麦隆、加拿大、哥斯达黎加、科特迪瓦、塞浦路斯、刚果民主共和国、丹麦、吉布提、多米尼克、多米尼加共和国、埃及、爱沙尼亚、芬兰、冈比亚、格鲁吉亚、德国、希腊、几内亚、几内亚比绍、海地、洪都拉斯、匈牙利、印度、日本、肯尼亚、莱索托;利比里亚、列支敦士登、卢森堡、马达加斯加、马拉维、马耳他、毛里求斯、墨西哥、荷兰、新西兰、尼加拉瓜、尼日利亚、挪威、巴基斯坦、巴拿马、巴拉圭、秘鲁、菲律宾、波兰、葡萄牙、塞内加尔、斯洛伐克、索马里、西班牙、苏丹、苏里南、斯威士兰、瑞典、瑞士、多哥、乌干达、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和乌拉圭。扩展资料:该法院的管辖权有两个方面:一、法院须就联合国行使主权自愿向其提交的争端做出裁决。截至2010年7月31日,海牙国际法庭有192个国家为《国际法院规约》缔约国,其中66个国家根据《规约》第三十六条第二项向秘书长交存了承认法院强制管辖权的声明。此外,约有300份双边或多边条约规定,在解决这些条约的适用或解释所引起的争端方面,法院具有管辖权。各国也可根据特别协定向法院提交具体争端。一国在向法院提交争端时,可引用《法院规则》第38条第5款,以请求书所针对国家有待作出或表示的同意作为法院具有管辖权的依据。如后一国家接受此管辖,则法院具有管辖权。二,大会或安全理事会可就任何法律问题咨询法院意见,经大会授权的联合国其他机关和专门机构也可就其活动范围内出现的法律问题咨询法院意见。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海牙国际法庭

国际法庭设在什么地方

海牙国际法庭位于荷兰海牙。 海牙国际法庭又称海牙国际法院,其正式名称为国际法院(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位于荷兰海牙。是联合国六大主要机构之一和最主要的司法机关,是主权国家政府间的民事司法裁判机构,根据《国际法院规约》于1946年2月成立。国际法院的主要功能是对各国所提交的案件做出有法律约束力的仲裁,并就正式认可的联合国机关和专门机构提交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国际法院是具有明确权限的民事法院,没有附属机构,对其他国际法庭没有管辖权。国际法院没有刑事管辖权,因此无法审判个人,这种刑事审判由国内管辖或联合国特设刑事法庭或国际刑事法院管辖。国际法院由15名法官组成,任期9年,可连选连任;设书记官处。工作语言为英语与法语。法院成员不得从事任何其他职业性工作。

国际法庭是美国开的吗工资是美国人开吗

  国际 审判法院简称是(联合 国)国际法院。是联合国六大主要机构之一和最主要的司法机关,是主权国家政府间的民事司法裁判机构,根据《国际法院规约》于1946年2月成立。不属于任何国家。工作人员的工资由联 合国支付。  国际 法院的主要功能:对联合国成员国所提交的案件做出有法律约束力的判决,并就正式认可的联 合国机关和专门机构提交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国际法院是具有明确权限的民事法院,没有附属机构。国际法院没有刑事管辖权(与海牙 国际刑事法院无关),无法审判个人,这种刑事审判由国内管辖或联合国特设刑事法庭或国际刑事法院管辖。

美国是海牙国际法庭成员吗

美国不是海牙国际法庭成员。根据查询相关信息显示:美国曾经签署了《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但是美国国会并没有ratify(批准)这一条约,因此美国不是海牙国际法庭的成员国。实际上,美国政府曾多次对海牙国际法院的作用和角色表示质疑,并在某些情况下采取行动反对法院的判决。

一级执行法官是什么级别?(谈国际法庭那种,大使馆的)。谢谢~!

正省部级。法官的级别分为首席大法官、大法官、高级法官、法官四等共十二级。首席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为首席大法官。大法官分二级,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最高法院的常务法院长是一级大法官,通常是正省部级。一级大法官、二级大法官、一级高级法官、二级高级法官和最高人民法院其他法官的等级,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及所辖法院的三级高级法官、四级高级法官、一级法官、二级法官和高级人民法院其他法官的等级,由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批准。中级人民法院及其所辖法院的三级法官、四级法官、五级法官的等级,由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批准。扩展资料二级法官以下等级的法官晋级在职务编制等级的幅度内:五级法官至三级法官,每晋升一级为三年;三级法官至一级法官,每晋升一级为四年。晋升期限届满,经考核合格,方可晋升。一级法官以上等级的法官晋级实行选升。晋升高级法官,须经专门培训合格,方可晋升。法官由于职务提升,其等级低于新任职务编制等级的,应当晋升至新任职务编制等级的最低等级。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对于一切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社会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有任何特权。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大法官

国际法庭和军事法庭是一回事吗?

明显不是

国际法庭在哪?

国际法院在哪里 国际法院于1946年根据作为《联合国 *** 》组成部分的《国际法院规约》成立,系联合国六大机构之一,是联合国的主要司法机关,主要处理国家间争端。联合国会员国以及其他接受《国际法院规约》的国家为法院成员国。法院院址位于荷兰海牙市。 法院由15名法官组成,法官任期9年,每三年改选三分之一,即5名法官,可连选连任。法官候选人由常设仲裁法院的各国团体提名,由联合国大会和安理会同时选举产生。法官必须品格高尚并在各本国具有最高司法职位之任命资格或公认为国际法之法学家,法官全体应能代表世界各大文化及各主要法系。法官不是各国 *** 代表,不得接受任何 *** 的委托或从事任何其他职业。法院设院长和副院长,任期三年。法院的日常行政工作由书记官处负责。 法院的职责是依国际法对有关法律争端作出裁决或发表咨询意见。法院适用的法律为国际法,具体有:国际条约、国际习惯、一般法律原则以及司法判例和公法学家学说。此外,法院经当事国同意还可根据“公允及善良”原则进行判案。各国接受法院的管辖丁须经其明确同意,同意的方式有三种:1)签署将争端提交法院的特别协议;2)同意现有国际条约中关于将国际争端提交法院处理的规定;3)发表接受法院强制管辖的声明,称任意强制管辖。 中国籍法官史久镛曾担任该院院长。国际法庭设在什么地方 C啊荷兰的海牙,我要分分 国际法庭设在什么地方 国际法庭设在什么地方:荷兰 国际法庭是做什么呢?机构总部在哪里? 总部在荷兰海牙,对两国之间以及多国之间的武装冲突,领土和边界纠纷,的争端做出裁决与判定。 国际法庭设在什么地方 国际法庭设在什么地方:荷兰 哪些国家不承认海牙国际法庭? 因为海牙国际法庭是联合国的六大机构之一 所以加 *** 合国的前提之一就是该国承认海牙国际法庭 那么不承认该法庭的国家就是那些没有加 *** 合国的国家和地区 没有加 *** 合国的国家和地区有:锡金王国(目前为印度控制,中国目前也已经对印度的实叮占领予以默认,改称印度锡金邦,从严格意义上说,锡金并不是 *** 国家),库克群岛,巴勒斯坦,梵蒂冈(为观察员国)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望采纳 你所说的中俄等国不承认只是他们对此的一些不满与控诉,毕竟联合国并不公正。 二战国际法庭在哪开庭?二十八名甲级战犯都有哪些? 在德国纽伦堡、日本东京开设国际军事法庭,审判战犯。东京审判的二十八名甲级战犯分别是: 七个人因为战争罪和违反人道罪而判决绞刑。他们于1948年12月23日在池袋的巣鸭监狱执行死刑。 东条英机 陆军大将,日本前关东远征军指挥官、前陆军大臣、前首相。 板垣征四郎 陆军大将,日本陆军大臣、前关东军参谋长、前中国派遣军参谋长。 木村兵太郎 陆军大将,前驻缅甸日军总司令。 土肥原贤二 陆军大将,特务、日本陆军参谋本部军官。 广田弘毅 男爵,日本前首相。 松井石根 陆军大将,日本前华中派遣军总司令。 武藤章 陆军中将,日本前第十四师团参谋长、前陆军省军务局局长。 ▲终身监禁 16 个被判决终身监禁。四个(小矶国昭、白鸟敏夫、梅津美治郎、平沼骐一郎)死于狱中,而其他的于1955年假释出狱。 荒木贞夫 陆军大将,日本前文部大臣。 梅津美治郎 陆军大将,日本前陆军参谋总长、前关东军司令。 大岛浩 日本前驻德国大使。 冈敬纯 海军大将,日本前海军省军务局局长、海军次官。 贺屋兴宣 日本前大藏大臣。 木户幸一 侯爵,日本前内大臣、前文部大臣。 小矶国昭 陆军大将,前朝鲜总督,日本前首相。 佐藤贤了 陆军大将,日本前陆军省军务局长。 嶋田繁太郎 海军大将,日本前海军大臣、前海军军令部总长。 白鸟敏夫 日本前驻意大利大使、外务省顾问官。 铃木贞一 陆军大将,日本前内阁企划院总裁兼无任所国务大臣。 南次郎 陆军大将,日本前关东军司令、前朝鲜总督。 桥本欣五郎 陆军大将,中日战争的煽动者、日本翼赞政治会(法西斯统治下的议会)总裁。 畑俊六 陆军大将,日本前华中派遣军总司令。 平沼骐一郎 男爵,日本前国务大臣。 星野直树 日本前书记官长兼国务大臣。 ▲有期徒刑 重光葵(7年) 日本前内阁外务大臣 ,假释后于鸠山一郎内阁服务。 东乡茂德(20年) 日本前内阁外务大臣,死于狱中。 判决前病死 永野修身 海军元帅,日本前海军军令部总长(1947年1月5日逝世)。 松冈洋右 日本前内阁外务大臣(1946年6月27日逝世)。 ▲免予起诉 大川周明 在德国审判的名单:戈林,里宾特洛甫,戈培尔,牛赖特,雷德尔,约德尔,凯特尔,赛斯-英夸特,邓尼茨,罗森堡,鲁道夫·赫斯,施特莱彻,沙克尔,丰克,巴本,沙赫特,弗朗克,卡尔登博鲁特.最有意思的是最后一位,弗里茨彻,他仅仅是一位广播评论员,因为声音酷似戈培尔被误抓到纽伦堡接受审判,很显然他是无罪的,当庭就被开释了. 最后巴本和沙赫特因为几乎没有参与纳粹政治而被当庭释放,牛赖特被判处十五年徒刑,邓尼茨被判处十年徒刑,雷德尔和丰克被判处无期徒刑(雷德尔很快就被释放),其他人一律处以绞刑. 希望帮得到你哈。 国际法院在哪个国家哪个城市? 国际法院在哪个国家哪个城市?荷兰海牙

为什么国际法庭在荷兰

通俗点说,这是为了纪念国际法的创始人格老秀斯(Hugo Grotius,1583-1645),他是是荷兰人。十七世纪初,格老秀斯以《公海自由论》和《论战争与和平法》这两篇著作为设立国际法的基础。他在上述第一本著作中提出,任何国家不得对距海岸三海里以外的海域拥有独统权。很多人认为,我们星球上的有些资源是属于全人类的遗产,而不属于个别国家或企业,格老秀斯的说法离这一当下盛行的想法仅有一步之遥。《论战争和和平法》(1625年)为战争时期或者和平时期的国际陆地通行法规奠定了理论基础。《论战争和和平法》不仅是重要国际法著作,而且是西方资产阶级人权学说的基础自然法或自然权利理论的开创性著作。此外,荷兰很难对他国施加影响。荷兰的国家利益受惠于一个各国、各企业和各人均遵守国际法规的和平世界。其次,上个世纪之初在海牙举行了数次国际和平会议,从而制定了有关战犯待遇协议和被占区公民交往的规定。虽然交战各国多次违反了这些法规,但是当时制定的法规直到今天仍然有效。基于历史渊源和对格老秀斯的纪念,国际法庭设在了荷兰。荷兰还有格老秀斯的雕像,看看图,伟大的人啊:http://www.panoramio.com/photo/4027840

为什么国际法庭在荷兰

通俗点说,这是为了纪念国际法的创始人格老秀斯(Hugo Grotius,1583-1645),他是是荷兰人。 十七世纪初,格老秀斯以《公海自由论》和《论战争与和平法》这两篇著作为设立国际法的基础。 他在上述第一本著作中提出,任何国家不得对距海岸三海里以外的海域拥有独统权。 很多人认为,我们星球上的有些资源是属于全人类的遗产,而不属于个别国家或企业,格老秀斯的说法离这一当下盛行的想法仅有一步之遥。 《论战争和和平法》(1625年)为战争时期或者和平时期的国际陆地通行法规奠定了理论基础。《论战争和和平法》不仅是重要国际法著作,而且是西方资产阶级人权学说的基础自然法或自然权利理论的开创性著作。 此外,荷兰很难对他国施加影响。 荷兰的国家利益受惠于一个各国、各企业和各人均遵守国际法规的和平世界。 其次,上个世纪之初在海牙举行了数次国际和平会议,从而制定了有关战犯待遇协议和被占区公民交往的规定。 虽然交战各国多次违反了这些法规,但是当时制定的法规直到今天仍然有效。 基于历史渊源和对格老秀斯的纪念,国际法庭设在了荷兰。 荷兰还有格老秀斯的雕像,看看图,伟大的人啊: ://panoramio/photo/4027840

海牙国际法庭有强制力吗

没有。海牙国际法庭的判决没有执行力和强制力,靠相关国家的自觉;因为没有世界警察组织来执行,是靠承认它的国家来自觉执行的;各个国家都有自己的主权,不会允许国际法院来本国执行。所以没有强制力。海牙国际法庭位于荷兰海牙,全称是(联合国)国际审判法院,简称是国际审判法院,再简称是(联合国)国际法院。

世界历史上第一个国际法庭是哪一个

海牙仲裁法院 根据1899年第一次海牙和会通过的《关于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公约》,常设仲裁法院于1900年成立,成为第一个普遍性的国际司法机构。 著名的海牙和平宫就是为该法院所建。 目前该法院有113个成员国,中国是最早的成员国之一。 该法院日常行政活动主要由国际局负责,预决算和年度报告等问题由成员国驻荷使节组成的行政理事会和外交理事会负责。 常设仲裁法院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常设法院,它只有一份由成员国提出的仲裁员名单。 如果成员国将其争端诉诸仲裁,便可在名单中选定仲裁员,再由选定的仲裁员推选首席仲裁员组成仲裁庭。 在国际常设法院和国际法院建立后,常设仲裁法院长期缺乏案源,其作用和影响力日益减小。 但该法院成员国提名的仲裁员组成的国家团体(National Group)一直负责推选国际常设法院和国际法院法官候选人。 20世纪80年代以后,法院采取了一些改革措施,先后组织制定了一系列任择仲裁议定书,增加了程序的灵活性,并允许非国家实体和个人在该法院进行仲裁。 2000年法院通过了环境争端任择议定书在国际上首创环境纠纷的专门仲裁规则。 2011年法院又通过了有关外空争端的仲裁规则。 除处理仲裁案件外,法院还可从事和解与调查。 1976年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仲裁规则第6条还赋予法院秘书长为该机构的争端当事方指定委派仲裁员机关(Appointing Authority)的职能。 中国清朝 *** 先后派杨儒和陆宗祥等人参加了1899年和1907年两次海牙和平会议,并于1904年和1910年先后批准了1899年和1907年《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公约》,是常设仲裁法院的原始缔约国。 废除帝制后,中华民国继承了条约和法院成员资格。 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台湾当局仍窃据中国席位,直到1972年法院行政理事会通过决议驱逐了蒋帮。 1993年11月22日,钱其琛外长致函法院秘书长,通知中国恢复在该法院的活动,并指派李浩培(去逝)、邵天任、王铁崖(去逝)和端木正(去逝)为仲裁员。 2009年5月4日, *** 外长致函法院秘书长,通知中国 *** 指派邵天任、许光建、薛捍勤和刘楠来为仲裁员。

海牙国际法庭都有哪些国家

海牙国际法庭位于荷兰海牙,全称联合国国际审判法院,简称国际审判法院(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ICJ)、(联合国)国际法院等,是联合国六大主要机构之一和最主要的司法机关,是主权国家政府间的民事司法裁判机构,根据《联合国宪章》于1945年6月成立。

国际法庭厉害吗

国际法庭(也称为国际司法机构)是一个独立的司法机构,负责解决国家之间的法律争端和国际法律问题。它包括联合国国际法院和其他一些国际仲裁机构。国际法庭的权威性和影响力取决于其成员国的支持和遵守程度。国际法庭的判决是有约束力的,但它并没有强制执行的权力。如果一个国家拒绝遵守国际法庭的判决,国际法庭不能直接采取行动强制执行判决,而必须寻求其他途径来促使该国家遵守国际法。尽管如此,国际法庭仍然在国际社会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它提供了一个解决国际法律争端的途径,有助于维护国际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性,并且可以促进国家之间的合作和相互尊重。此外,国际法庭还通过制定国际法律标准和解释法律条款等方式,在国际社会中产生了影响力。因此,国际法庭可以说是非常重要和有用的,但它的权威性和影响力仍受到一些限制。

国际法庭是在哪个国家

法律分析:中国承认海牙法庭。海牙国际法庭又称海牙国际法院,其正式名称为国际法院,位于荷兰海牙。是联合国六大主要机构之一和最主要的司法机关,是主权国家政府间的民事司法裁判机构,根据《国际法院规约》于1946年2月成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二条 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人民法院通过审判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案件,惩罚犯罪,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解决民事、行政纠纷,保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第三条 人民法院依照宪法、法律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设置。第四条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第五条 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组织和个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禁止任何形式的歧视。

国际法庭总部设在哪里

国际法庭设在荷兰海牙。一、国际法院,也称国际法庭,是联合国的司法裁决机构,位于荷兰王国海牙,共有法官15人。法官人选由常设仲裁庭的仲裁员组成的国内团体或各国政府专为国际法院选举而委派的团体提名,联合国大会和联合国安理会选举产生。二、国际法庭的主要职能:1,国际法院是联合国的主要司法机关。这个“世界法院”由15位法官主持,他们全都来自不同的国家,由大会和安全理事会选举产生。国际法院只根据国际法处理国与国之间的法律争端,不受理个人之间的法律纠纷。一个国家如果不愿意就可以不参加诉讼,除非有特别的条约规定要求它参加。一个国家一旦接受该法院的管辖权,就必须服从其裁判。2,国际法院的15名法官由大会和安全理事会选出,任期九年,各自独立行使职权。法院不得有二位法官为同一国家国民。这些法官每三年改选三分之一,将退休的法官可以再次当选。国际法院法官不代表他们各自的政府,是独立法官。3,国际法院位于荷兰海牙的“和平宫”内。这座建筑由非营利私人机构卡内基基金会为国际法院的前身常设国际法院的总部而建造。联合国因使用这座建筑每年要向卡内基基金会捐款三、建筑特色。经过引起大量辩论的国际竞争,在卡内基基金会的资助下,法国建筑师路易·科多涅设计的和平宫现在座落在荷兰海牙。从1913年开始,这里就是国际法院及其前身的所在地。自1946年,国际法院与国际联盟常设国际法院一样,占用了由拥有和管理和平宫的荷兰卡内基基金会提供的房舍。1978年,在和平宫老房后面建了新房,作为法官的办公室和国际法院的议事室。该建筑于1997年扩建,专供增加的专案法官之用。同年,为给国际法院书记官处官员提供新的办公室而重新装修了旧建筑的顶楼。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六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人民法院和外国法院可以相互请求,代为送达文书、调查取证以及进行其他诉讼行为。外国法院请求协助的事项有损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安全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人民法院不予执行。第二百七十七条 请求和提供司法协助,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途径进行;没有条约关系的,通过外交途径进行。外国驻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使领馆可以向该国公民送达文书和调查取证,但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并不得采取强制措施。除前款规定的情况外,未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主管机关准许,任何外国机关或者个人不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送达文书、调查取证。

国际法庭在哪个国家?

海牙国际法庭又称海牙国际法院,其正式名称为国际法院,位于荷兰海牙。是联合国六大机构之一,成立于1946年。

国际法庭总部设在哪里

国际法庭总部设在荷兰海牙。国际法庭,即海牙国际法院(The Hague 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位于荷兰海牙,全称联合国国际审判法院,简称国际审判法院(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ICJ)、(联合国)国际法院等。海牙国际法院是联合国六大主要机构之一和最主要的司法机关,是主权国家政府间的民事司法裁判机构,根据《联合国宪章》于1945年6月成立。机构成员介绍海牙国际法庭由15名法官组成。法官候选人需要在联合国安理会和联合国大会分别获得绝对多数赞成票才能当选,每届任期9年,每三年改选1/3,以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全体法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推举院长,院长每届任期三年。法官是国际法院的灵魂,他们人数虽少,但还得考虑到地区均衡,15名法官必须全部来自不同的国家,必须代表世界各大文化与各主要法系。其名额分配办法与安理会席位分配一致,尤其是照顾到世界各大文化和主要法系。据此原则,亚洲三名,非洲三名,拉美两名,西欧、北美、大洋洲五名,东欧两名。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海牙国际法庭

国际法庭是谁组织的

国际法庭是由联合国设立的,旨在解决成员国间的法律争端和提供咨询意见。国际法庭总部设在荷兰的海牙,由15名法官组成,任期为9年,不得续选。国际法庭是联合国的主要司法机构之一,成立于1946年。它的使命是解决成员国之间的法律争端,同时根据联合国大会或安理会的要求,就涉及国际法的问题提供咨询意见。国际法庭总部设在荷兰的海牙,由15名法官组成,任期为9年,不得续选。国际法庭的法官由联合国大会和安理会共同选举产生。每个成员国可以提名一位候选人,随后由联合国大会和安理会通过秘密投票选出15名候选人。在选举过程中,候选人必须获得大多数的票数,才能当选。国际法庭的权力来源于其成立宪章所规定的规则和程序。国际法庭的判决对成员国具有法律约束力,并且一旦判决作出,就不能被上诉或者撤销。国际法庭曾经处理过许多重要的案件,包括1998年日本捕鲸案、2008年科索沃独立案、以及2019年委内瑞拉与美国之间的外交争端等。这些案件在国际社会引发广泛的关注和讨论。国际法庭的存在对于国际社会的稳定和发展有何帮助?国际法庭的存在对于国际社会的稳定和发展有很大的帮助。首先,国际法庭为成员国提供了一种和平解决争端的渠道,避免了战争和武力冲突。其次,国际法庭的判决能够增强法律的权威性和可信度,有利于维护国际法治和公正。最后,国际法庭通过调解和解决国际法律问题,促进了国际社会的合作和发展。国际法庭在国际法律体系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在实践中,我们要充分尊重国际法庭的判决和咨询意见,加强国际法律交流和合作,共同维护国际法治和公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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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6年尼加瓜拉在海牙国际法庭起诉美国

(网上有人说有美国官员当天当着记者的面撕毁了国际法院的判决书。不过该判决书多达400余页,手撕判决书这种可能性大家自行判断吧!!)上世纪有一个国家,向海牙国际法庭提交了一纸诉状,将世界头号大国告上法庭,由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该判例成为国际法经典案例,这就是“尼加拉瓜诉美国”案。在亚非拉革命浪潮风起云涌的1979年,尼加拉瓜左翼政党“桑蒂诺民族解放阵线”军队向首都马那瓜发起全线进攻,在全国性罢工支持下,短时间内夺取政权。由于他们得到了苏联和古巴的支持,美国与尼加拉瓜关系随即恶化。里根政府对尼加拉瓜展开一系列颠覆、破坏行动。在1983年底和1984年初,美国派人在尼加拉瓜的布拉夫、科林托、桑提诺等等港口附近布雷,范围包括尼加拉瓜的内水和领海。这种布雷活动严重威胁了尼加拉瓜的安全和航行,并已造成了重大的事故和损失。这也成为了尼加拉瓜1984年开始向海牙国际法院提出仲裁请求的起因。尼加拉瓜于1984年4月9日向国际法院提出请求书,对美国政府指使美国军人和拉丁美洲国家的国民在尼加拉瓜港口布雷、破坏尼加拉瓜的石油设施和海军基地、侵犯尼加拉瓜的领空主权以及在尼加拉瓜组织和资助反政府集团等军事和准军事行动提出指控。尼加拉瓜请求国际法院判定美国的行动构成非法使用武力和以武力相威胁、干涉尼加拉瓜内政和侵犯尼加拉瓜主权的行为,请求法院责令美国立即停止上述行动并对尼加拉瓜及尼加拉瓜国民所受的损失给予赔偿;并请求国际法院指示临时保全措施。法院初步判决后,美国于1985年1月18日宣布退出此案的诉讼程序。法院决定,根据《法院规约》第53条有关当事国一方不出庭的规定。继续对此案进行缺席审判。1986年6月27日,法院(国际常设法院)结束对此案实质问题阶段的审理,就此案的实质问题作出有利于尼加拉瓜的判决。本案涉及的主要问题是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和国际法院的管辖权问题。禁止使用武力侵犯别国主权和不干涉别国内政原则,是现代国际法的基本原则。本案是国际法院第一次对一个大国进行缺席审判。判决要求美国停止侵害尼加拉瓜主权,并向尼加拉瓜赔偿10亿美元。美国拒绝接受裁决,并指责当时尼加拉瓜已经成为苏联的傀儡国。当时英国《卫报》的报道是这样说的:400页的判决书可能还有待消化,但美国国务院发言人查尔斯·瑞德曼在第一时间表示:国际法院的决定表明,该机构没有能力处理这样复杂的案件。美国后来在联合国安理会投票中使用否决权,拒绝执行这一判决。尼加拉瓜的内战也就毫无停歇的地继续进行了下去。

国际法庭是由美国控制的吗

国际法院国际法院国际法院国际法院((((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又称为国际法庭国际法庭国际法庭国际法庭,是联合国的司法裁决机构,根据《《《《国际法院规约国际法院规约国际法院规约国际法院规约》》》》于1946年2月成立。院址在荷兰海牙的和平宫,亦称“海牙国际法庭”。国际法院的主要功能是对各国所提交的案件做出仲裁,或在联合国大会及联合国安理会的请求下提供咨询性司法建议。它还可以审理涉嫌违反国际法的案件

中国现在是否承认国际法庭的合法性?与后者又是什么关系?

中国是承认的。国际法庭是海牙国际法庭又称海牙国际法院,其正式名称为国际法院(InternationalCourtofJustice),位于荷兰海牙。是联合国六大机构之一,有趣的是国际法庭和联合国安全理事会也打过官司。权力说大不大说小不小,著名的王铁崖教授坐过国际法庭刑事法院大法官。 希望采纳

国际法庭设在什么地方

国际法庭设在荷兰海牙。国际法院,也称国际法庭,是联合国的司法裁决机构,位于荷兰王国海牙,共有法官15人。法官人选由常设仲裁庭的仲裁员组成的国内团体或各国政府专为国际法院选举而委派的团体提名,联合国大会和联合国安理会选举产生。 国际法院的作用 对联合国成员国所提交的案件做出有法律约束力的判决,并就正式认可的联合国机关和专门机构提交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 国际法院依据《国际法院规约》和本身的《规则》运行,依照国际法解决各国向法院提交的法律争端。 国际法院没有刑事管辖权,因此无法审判个人,这种刑事审判由国内管辖或联合国特设刑事法庭或国际刑事法院管辖。

国际法庭是在哪个国家

国际法庭位于荷兰海牙,全称是联合国国际审判法院,简称是国际审判法院,再简称是(联合国)国际法院。是联合国六大主要机构之一和最主要的司法机关,是主权国家间的民事司法裁判机构,于1945年6月成立。国际法院的主要功能是对联合国成员国所提交的案件做出有法律约束力的判决,并就正式认可的联合国机关和专门机构提交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国际法院是具有明确权限的民事法院,没有附属机构。国际法院没有刑事管辖权(与海牙国际刑事法院无关),因此无法审判个人,这种刑事审判由国内管辖或联合国特设刑事法庭或国际刑事法院管辖。

国际法庭与国际刑事法院

法律主观:在刑事案件中,法院开庭的程序为:1、庭审准备阶段;2、法庭调查阶段;3、举证质证阶段;4、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被告人及辩护人分别发表公诉意见及辩护意见;5、被告人做最后陈述;6、判决阶段。开庭结束后,法庭可以当庭判决,也可以宣布休庭并择日判决。

国际法庭是在哪个国家

国际法庭设立在荷兰海牙。国际法院是联合国六大主要机构之一,是主权国家政府间的民事司法裁判机构,根据《联合国宪章》于1945年6月设立,院址在荷兰海牙的和平宫。其主要功能是对各国所提交的案件做出仲裁,或在联合国大会及联合国安理会的请求下提供咨询性司法建议。它还可以审理涉嫌违反国际法的案件。

国际法庭通缉的18个人叫什么

国际刑事法院是联合国授权的国际刑事司法机构,其主要任务是对犯有严重国际罪行的个人进行起诉和审判。目前,国际刑事法院通缉着18名犯罪嫌疑人。这18名嫌疑人被指控犯有针对人类罪行的*罪、反人类罪和种族灭绝罪等,他们的所在国家有些已经拒绝将其引渡至国际刑事法院接受审判。这18个嫌疑人分别是梅塔约、奥马尔·哈桑·艾哈迈德·阿尔巴希尔、多明戈·恩赛岛、阿赫马德·哈里斯·马赫迪、 亚恩·杜玛、马特乌什·安东尼·卡尔巴西耶维奇、达尔富尔摩苏尔破坏行动的五名成员(阿布·贾比尔、桑尼·莎布阿纳、阿勒·穆罕默德·侯赛因、穆罕默德·哈伊杰·达勒-纳迪夫和萨利赫·姆图琴贝基),苏丹政府三名高级官员(阿赫迪尔·穆罕默德·哈尔孜、阿卜杜·拉希姆·穆罕默德·胡素因和亚当·阿卜杜拉侯赛因),乌干达军队将领多明戈·多贾和蒂莫西·齐库隆达,以及民主共和国刚果前副总统让-皮埃尔·布门达。这些人的犯罪行为程度极高,对维护全球公义和平具有重大意义。值得一提的是,国际刑事法院并不具有直接的拘留能力,因此,要想将这些嫌疑人缉拿归案需要各个国家之间密切合作。

国际法庭成员国有哪些

1、国际刑事法院成员国没有中国,国际刑事法院成立基础是罗马国际刑事法院规约,必须获得60个国家的签署和批准后才可成立,设在荷兰的海牙,中国、俄罗斯、美国印度等重要国家出于政治原因至今反对或退出或未批准《罗马规约》;2、国际刑事法院成员国中国不在内,成员国有阿富汗、阿根廷、澳大利亚、奥地利、孟加拉国、比利时、巴西、保加利亚、柬埔寨、加拿大、中非、智利、哥伦比亚、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希腊、爱尔兰、意大利、日本、肯尼亚、韩国等国;3、中国不在国际刑事法院成员国,国际刑事法院是一个独立的司法机构,近日国际刑事法院针对普京发布逮捕令,俄常驻联合国代表强调,ICC发出的所有文件一文不值而且非法,对于俄罗斯及其公民没有司法管辖权,这是不可接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