诽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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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场“诽谤”疑云|诡水疑云

  最近,张敬礼上诉了,其中一个重要理由是他坚持“没有指使他人诬告陷害上司”。于是有人戏称,张敬礼终于明白了“惹毛了上司可不是好玩的”,在中国,诽谤谁也别诽谤你的上司。  官场中人,毁誉相伴本是正常现象,但严重到诽谤的程度,过去并不多见。偏偏近年来,频频上演的和官员有关的“诽谤事件”,我们大可将其分为三种:下级诽谤上级、同级之间的诽谤和公民“诽谤”官员。   诽谤上司,多因“位子问题”   官场中,下级举报上级,说起来稀奇,其实并不新鲜,需要的仅仅是动机和“勇气”而已,但要换成是诽谤上级呢?在当下的官场中,这样的人虽不能说比比皆是,但也不少。原江西于都县委书记胡健勇就是这样的一个。   胡健勇诽谤的是自己的上级——赣州市市委书记,并对2011年换届工作进行造谣诬蔑。指使司机李小华散布谣言,攻击时任赣州市委书记的用人不公等。结果调查出来胡有严重的经济问题,因贪污受贿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被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   表面上看,是胡健勇和对当时市委书记的个人恩怨。据说,这名市委书记曾未事先通知而突击到胡任职的于都调研,并让秘书给胡健勇打电话问其在哪里,身在外地的胡健勇谎称自己在办公室。   “那好,你用你办公室的电话马上给我回个电话。”发现胡健勇撒谎后,这名市委书记怒了。最终,胡健勇被迫承认在外地而不在于都。两人从此心生罅隙。   但真正原因却是因胡没有被列为换届拟提任副厅级干部人选,对他人和组织产生不满。这在赣州市委组织部给出的结论中早已诠释得明明白白。   在这一群体中,“名气”最大的应属原国家药监局副局长张敬礼,他被判17年,成为了继郑筱萸之后,药监系统落马的又一高官。不过,张敬礼的出事却是有些蹊跷。   出事前,一篇网上盛传的帖子以报料的方式,将矛头直接指向国家药监局最高领导,指责国家药监局高层涉嫌任人唯亲等。一位消息人士透露:“网上有很多关于药监局内部的信息,而这些消息只有内部才能知道。后来经过查IP地址发现是张敬礼指派他的秘书发布的,然后就开始调查此事。”法院最终以受贿罪、非法经营罪和诬告陷害罪定谳。   比起上述两种指使司机或秘书诽谤上级的官员,“亲力亲为”者也不乏少数。广东龙川县政府办公室科员袁某因妻子工作调动问题,对县委某领导有意见,多次在人民网发布没有证据的言论,诽谤市、县领导有贪污、腐败行为,最终得了个严重警告处分。   原云南电视台频道总监李瀛更“绝”,他利用专业特长,将一些道听途说的省级某领导的传闻,编造成《云南省级某领导包养众多情妇为其滥权》的文章,在境外某网站发布。随即,该网贴在国内被原文转载,对云南省某领导在换届期间造成极坏影响,最终被撤销其党内职务及电视台职务。   官员敢于“以下犯上”,诽谤上级领导,这样的行为看似荒谬,查其动因,其实无非一为谋利,另为泄愤。山西省运城市稷山县3名科级干部因“诽谤县委书记”全部被判刑,他们的动机就是因为面临换届,想在里面打点“秋风”。   网络、举报信、大字报,都是其中的手段。广东惠来县前詹镇古杭村原党支部书记蔡晋军因其父亲在人事调整中未能获得满意的职位,在县政府、县计生局等地张贴大字报,捏造事实,对县委书记进行人身攻击、诽谤。蔡晋军还向省、市有关领导及部门寄出29封举报信,诬告县委书记有贪腐、卖官等问题。最终,惠来县人民法院以诬告陷害罪、诽谤罪判处蔡晋军有期徒刑两年。   诽谤有罪。不过,也有人提出问题,到底是因为腐败被查,还是因为告了上级被查?坊间甚至有偏激之论:查出来了就是举报,没查出来就是诽谤。如当年的郭光允举报程维高,就被以“诽谤省委主要领导”被劳教两年。   同级间的“权力暗战”   也许有人会说,官员们在换届期间的明争暗斗从未停止过,尤其在同级官员之间表现得最为明显,充满着权力暗战,而韩桂英就是这里面彻底的输家。   6年前,山东省郓城县第十二次党员代表大会驻地出现了大字报,即将被提拔重用的郓城镇党委副书记韩桂英被指作风不正、腐化堕落,是贪官。很快,参加会议的代表及村干部,还有镇上的干部,甚至县里的领导都收到了诽谤她的短信。   事后,当地查出的3个诽谤者均是韩桂英的同事,但这3人继续向社会发诽谤信息。忍无可忍的韩桂英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请求人民法院以侮辱罪、诽谤罪追究3个人刑事责任。但法院以此事党纪、政纪已作处理,不予立案,也没有出具任何不予立案的裁定书。在多次维权后,法院仍判决3人无罪。6年过去,她仍在维权。   知情人分析,因为韩桂英工作出色,多次被授予优秀党务工作者,模范党员,模范公务员,这3人的诽谤动机很简单,无非是想在换届选举时搞点小动作,为自己某点好处。但当地在处理此事时,过程并不透明,也无助于厘清真相。   同级间的诽谤,除了韩桂英这种单方面“中枪”,还有一模式则是失落后的“泄愤”。广东梅州市梅江区统计局熊某没能竞选上副局长,就上演了一出“窃听风云”,他用透明胶将录音笔贴在局长温某办公桌与墙壁的夹缝中,窃听温某谈话内容。并发布言论称竞争对手李某品德败坏、与局长温某有不正当男女关系。最后,熊某被指报复诽谤被查处。   公民对政府:“诽谤”不是罪?   几年前,辽宁西丰县女商人赵俊萍因不满西丰县政府对其所有的一加油站拆迁的补偿处理,申诉无门,激愤之下,编了一条短信讽刺县委书记张志国,被判诽谤罪。   若联系起过往的山东高唐“诽谤”案、山西稷山“诽谤”案、重庆“彭水诗案”、陕西志丹“诽谤”案,人们不禁追问,为什么遭受“诽谤”的总是基层官员?不幸的是,很多人因以发短信、发帖等方式批评地方官员,被冠以“诽谤罪”而遭牢狱之灾的个案一直在重复上演。   评论人士认为,一方面是他们本身就在基层,和老百姓打交道的机会多,另一方面,则是严峻的县域政治生态问题。现实中,县级行政权力仍然存在“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弱、下级监督太难”的问题,权力绝对化倾向也就自然而然。   观察家分析,问题官员往往利用其掌握的公权力,将公民的行为上纲上线,归入“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之列,以打击“诽谤罪”为掩护,从而控制和消除对其不利言论的扩散。为此,监督和批评政府的公民,往往就成为受害者。这种做法不但严重破坏法治建设,而且在权力驱使下违法办案,以至人为制造冤假错案,肆意侵犯公民合法权益。   据专家介绍,在法治发达的国家,政府不存在被公民“诽谤”的问题,因为政府的形象建立在法治与公信基础之上,而不会因为公民批评而严重受损。法国 20世纪 60年代就从刑法中删去了诽谤条款。这些国家不再通过刑事立法保护名誉权,并非这些国家不认为名誉权重要,而是把救济方式转向了私法责任,这样既可对被害人给予有效赔偿,同时又可在很大程度上避免官员以公权打击报复批评者。   值得关注的是,今年4月,因无法忍受访民胡连友、魏爱国在网上持续发帖,控诉自己涉黑、暴力执法,湖南东安县公安局局长郑航连同该局政委陈毅强、民警卿良杯,分别向当地法院起诉上述两人诽谤。最终法院支持了3名警官的诉讼请求,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2年。评论人士指出,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是值得鼓励与提倡的,但是面对官民之间的纠纷,官员不妨宽容大度一点,对群众的合理要求不妨尽可能地满足,以增强公信力。(本刊综合)

对方告诽谤罪却证据不足,我方能反告吗

你方要告什么?

网络谣言转发超过多少次可以构成诽谤罪

2013年9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 察院公布《关于办理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司法解释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46条第1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可构成诽谤罪;如果行为人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实施了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行为,主观上故意,客观上造成实际损害,情节恶劣的,以诽谤罪定罪处罚。如果行为人不明知是他人捏造的虚假事实而在网络上发布转发的,即使对被害人名誉造成一定的损害,也不构成诽谤罪。

别人抖音诽谤报警怎么处理

您好,亲,非常高兴回答您的问题,抖音内容造谣怎么处理报警,帮您查询到 抖音内容造谣怎么处理报警,“抖音内容造谣可以保留证据进行报警处理。造谣的意思是通过个人想象,虚构事实,并通过各种途径进行虚构信息散布。网络造谣罪,是指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并且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在互联网背景下,网络诽谤事件日益增多,因此网络诽谤罪也因此孕育而生。网络诽谤严重扰乱了正常网络秩序,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广大网民的思维习惯。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您,祝您身体健康,心情愉快!

诽谤信息被转发多少次达到诽谤罪

依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会构成诽谤罪。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情节严重:1、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2、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3、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诽谤罪是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构成诽谤罪的诽谤行为,必须是情节严重的,而违反治安行政法规的诽谤行为,必须局限于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如果在博客上写某人不好,但是只是写了她姓名的第一字个大写字母,并说她这人恶心,这是诽谤吗

如果公共能够确定你说的是哪一个人或哪几个人,那你显然构成侵权;如果公共不能确定范围那就是你掌握说话的分寸和艺术。

诽谤立案必须满足三个条件

一、诽谤罪立案标准有哪些1、诽谤罪的立案标准是:(1)涉嫌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情节严重的,应予立案;(2)侮辱罪是情节犯,行为人公然侮辱他人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构成犯罪,予以立案追究。通过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罪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二、不能构成诽谤罪的行为有哪些1、泄露并宣扬他人隐私,给他人名誉造成不良影响的,是侵害名誉权的行为,不构成诽谤罪;2、法人、团体、组织不能成为诽谤罪的犯罪对象;3、即使善意的检举、揭发、批评中有不实成分的,也不应以诽谤罪论处。

诽谤信息被转发500次可判刑,依据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下称《解释》)公布。该司法解释通过厘清信息网络发表言论的法律边界,为惩治利用网络实施诽谤等犯罪提供明确的法律标尺。《解释》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46条第1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可构成诽谤罪。该司法解释今天起实施。要点速读诽谤信息被转发超500次可判刑行为人不明知而发布转发的 不构成诽谤罪在网络辱骂恐吓他人 属于寻衅滋事罪有偿删帖可被追究刑责举报部分内容失实但非故意不属诽谤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经营等犯罪,为其提供资金、场所、技术支持等帮助的,以共同犯罪论处重点释疑转发量系实证研究确定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介绍,近年来,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日渐增多,特别是利用互联网等信息网络进行造谣诽谤等违法犯罪现象比较突出。出台司法解释目的是结合新型犯罪方式的特点,对刑法相关条文的法律适用依法进行解释,为在司法实践中准确惩治相关犯罪提供明确的司法解释依据。鉴于此,两高进行了一年多的深入调研,对存在问题进行了系统梳理,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并借鉴其他国家通行的法律规制原则,经反复研究论证,制定了这部司法解释。孙军工表示,设置转发量,是考虑到转发信息会造成多人浏览该转发信息的后果,对于数字的确定,是经过实证研究和专业论证而确定的。司法解释对利用网络“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及实施诽谤行为“情节严重”的认定,利用网络实施诽谤犯罪适用公诉程序的条件,利用信息网络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经营等犯罪的认定,严厉打击信息网络共同犯罪等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该司法解释通过厘清信息网络发表言论的法律边界,为惩治利用网络实施诽谤等犯罪提供明确的法律标尺。

恶意诽谤罪立案标准

恶意诽谤罪立案标准如下: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故意编造虚假信息,以误导他人。2、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即把编造的虚假信息传播给他人,包括口头、书面、网络等方式。

用qq诽谤他人算违法吗

法律分析:用QQ诽谤他人算违法。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网络诽谤罪是指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并且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用QQ报复诽谤构成犯罪吗

法律分析:属于违法行为,情节严重还可能构成犯罪。络诽谤罪是指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并且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在互联网背景下,网络诽谤事件日益增多,因此网络诽谤罪也因此孕育而生。网络诽谤严重扰乱了正常网络秩序,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广大网民的思维习惯。2013年9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检察院明确网络诽谤入罪标准,即谣言被转发超500次可判刑,明知诽谤仍提供帮助以共同犯罪论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诽谤罪的后果怎样的

一、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的后果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46条第1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可构成诽谤罪。在网络上侮辱诽谤他人要负法律责任。《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一千零二十四条u2002u2002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诽谤信息被转发超500次可判刑,行为人不明知而发布转发的不构成诽谤罪在网络辱骂恐吓他人属于寻衅滋事罪有偿删帖可被追究刑责,举报部分内容失实但非故意不属诽谤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经营等犯罪,为其提供资金、场所、技术支持等帮助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 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二)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三)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二、网络诽谤承担的民事责任一般来说,中国有关网络诽谤的民事侵权成立,须具备以下个要件:1、要有损害行为。就是指行为人为通过网络传播了有损特定人名誉的文字、图片或语言。2、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形式。行为人明知传播内容必然或可能会对他人名誉造成损害却希望和放任结果发生的,为故意。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损害他人的民事权利但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虽然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结果导致他人的名誉受到损害的,为过失。网络诽谤通常会对他人的名誉权造成损害,因此网络诽谤的民事责任往往也就是侵犯名誉权的法律责任。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最多18字)

在网上被造谣诽谤如何报网警

网络被造谣诽谤可以报警。网络诽谤罪是指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并且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

诽谤罪会判多轻

一、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的后果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46条第1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可构成诽谤罪。在网络上侮辱诽谤他人要负法律责任。《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一千零二十四条u2002u2002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诽谤信息被转发超500次可判刑,行为人不明知而发布转发的不构成诽谤罪在网络辱骂恐吓他人属于寻衅滋事罪有偿删帖可被追究刑责,举报部分内容失实但非故意不属诽谤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经营等犯罪,为其提供资金、场所、技术支持等帮助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 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二)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三)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二、网络诽谤承担的民事责任一般来说,中国有关网络诽谤的民事侵权成立,须具备以下个要件:1、要有损害行为。就是指行为人为通过网络传播了有损特定人名誉的文字、图片或语言。2、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形式。行为人明知传播内容必然或可能会对他人名誉造成损害却希望和放任结果发生的,为故意。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损害他人的民事权利但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虽然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结果导致他人的名誉受到损害的,为过失。网络诽谤通常会对他人的名誉权造成损害,因此网络诽谤的民事责任往往也就是侵犯名誉权的法律责任。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最多18字)

诽谤罪的读音诽谤罪的读音是什么

诽谤罪的读音是:fěibàngzuì。诽谤罪的拼音是:fěibàngzuì。注音是:ㄈㄟˇㄅㄤ_ㄗㄨㄟ_。结构是:诽(左右结构)谤(左右结构)罪(上下结构)。词性是:名词。诽谤罪的具体解释是什么呢,我们通过以下几个方面为您介绍:一、词语解释【点此查看计划详细内容】诽谤罪fěibàngzuì。(1)指对受害人造成了实际的损害,并指明是由口头说话造成的,无论是出于恶意明知故说,还是出于无心缺乏考虑而说。二、国语词典法律上指使他人名誉受损害为目的,而指摘或传述其丑行以达于公众者,称为「诽谤罪」。三、网络解释诽谤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关于诽谤罪的成语面谩腹诽抱柱含谤面从腹诽诽誉在俗腹诽心谤诽谤之木飞谋荐谤腹非心谤罪上加罪关于诽谤罪的词语薏苡蒙谤面从腹诽抱柱含谤分损谤议飞谋钓谤使性谤气面谩腹诽腹诽心谤腹非心谤诽誉在俗关于诽谤罪的造句1、即使诽谤罪的证据不足,但诬陷罪的事实证据确凿充分,郑迎春自己也承认是错告,可法院最终却没有依法追究其任何责任。2、这是唯一的出路,以避免诽谤罪的伟大拉达尔马和失去功德圆满从而。3、此种选择性执法的现状在某种意义上丑化了“诽谤罪”的公众形象,公众往往下意识地认为它堕落成了权力机关罗织构陷的工具。4、他听说胡戈的所作所为后大为震怒,并怒斥胡戈“不可想象的无耻”,同时还威胁要以诽谤罪起诉胡戈。5、近年来,司法机关办理网络诽谤案例时饱受诟病,症结在于对诽谤罪这样的亲告罪,国家刑罚权介入过急,经常导致矫枉过正的局面。点此查看更多关于诽谤罪的详细信息

诽谤罪的成语诽谤罪的成语是什么

诽谤罪的成语有:腹非心谤,腹诽心谤,面谩腹诽。诽谤罪的成语有:罪上加罪,诽谤之木,飞谋荐谤。2:拼音是、fěibàngzuì。3:词性是、名词。4:注音是、ㄈㄟˇㄅㄤ_ㄗㄨㄟ_。5:结构是、诽(左右结构)谤(左右结构)罪(上下结构)。诽谤罪的具体解释是什么呢,我们通过以下几个方面为您介绍:一、词语解释【点此查看计划详细内容】诽谤罪fěibàngzuì。(1)指对受害人造成了实际的损害,并指明是由口头说话造成的,无论是出于恶意明知故说,还是出于无心缺乏考虑而说。二、国语词典法律上指使他人名誉受损害为目的,而指摘或传述其丑行以达于公众者,称为「诽谤罪」。三、网络解释诽谤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关于诽谤罪的词语面谩腹诽飞谋荐谤分损谤议诽誉在俗谏鼓谤木腹诽心谤使性谤气腹非心谤薏苡蒙谤面从腹诽关于诽谤罪的造句1、这是唯一的出路,以避免诽谤罪的伟大拉达尔马和失去功德圆满从而。2、即使诽谤罪的证据不足,但诬陷罪的事实证据确凿充分,郑迎春自己也承认是错告,可法院最终却没有依法追究其任何责任。3、他听说胡戈的所作所为后大为震怒,并怒斥胡戈“不可想象的无耻”,同时还威胁要以诽谤罪起诉胡戈。4、此种选择性执法的现状在某种意义上丑化了“诽谤罪”的公众形象,公众往往下意识地认为它堕落成了权力机关罗织构陷的工具。5、近年来,司法机关办理网络诽谤案例时饱受诟病,症结在于对诽谤罪这样的亲告罪,国家刑罚权介入过急,经常导致矫枉过正的局面。点此查看更多关于诽谤罪的详细信息

诽谤罪的词语诽谤罪的词语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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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诽谤昵称是犯法吗

2013年9月我国最高法和检察院颁布了《利用互联网散布信息诽谤等刑事案件问题有关解释》,解释中说明利用互联网散布虚假信息、造谣、诽谤他人,从而危害到社会和国家利益。由公安机关 立案侦查 并且由检察院提起 公诉 。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人人几乎都上网浏览新闻、发布帖子发微博,每个人都可以成为博主,评论员。但是人们整体素质的参差不齐的,恶意编造的新闻也会在网上传播的沸沸扬扬。国家相关部门就针对互联网风气颁布了一些相关法律。比如以前只有诽谤造谣罪,而重新修订的诽谤造谣罪加上了网络造谣 诽谤罪 。那么新修订的诽谤造谣罪的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呢? 根据 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捏造虚假信息造成侵犯他人名誉,并且致使他人名誉受损;组织人员在网络上大规模散布虚假信息视为诽谤罪。同时诽谤罪量刑要达到以下条件才会被 立案 : 1、传播虚假信息并且导致该信息被浏览次数达到5000以上,转发量500次以上; 2、因传播他人虚假信息导致当事人精神失常自杀自残的; 3、曾经因诽谤罪被 行政处罚 过的,再次被公安机关处理的; 4、因诽谤行为导致其他严重后果的。 根据同款同条法律,犯 网络诽谤罪 情节严重的,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 或者 管制 。同时还指出,即使犯罪行为定义是诽谤,但因为诽谤结果达不到法律量刑规定的标准,也不予诽谤罪论处。也就是说只有诽谤行为造成观看浏览传播达到一定浏览量或者说造成范围传播的、导致被损害名誉人精神崩溃自残自杀的、多次 累犯 诽谤的或还有其他情节的,会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什么是造谣诽谤罪?

网络诽谤罪是指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并且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在互联网背景下,网络诽谤事件日益增多,因此网络诽谤罪也因此孕育而生。网络诽谤严重扰乱了正常网络秩序,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广大网民的思维习惯。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这部司法解释将于2013年9月10日起施行。《解释》明确了适用公诉程序的条件即“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七种情形: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引发公共秩序混乱的;引发民族宗教冲突的;诽谤多人造成恶劣影响的;损害国家形象,严重危害国家利益的;造成恶劣国际影响的;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两高司法解释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46条第1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可构成诽谤罪。行为人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应当立案。诽谤罪是情节犯,行为人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构成诽谤罪,予以立案追究。

同一诽谤信息被转发多少次构成诽谤罪

500次以上依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会构成诽谤罪。网络诽谤罪,是指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并且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在互联网背景下,网络诽谤事件日益增多,因此网络诽谤罪也因此孕育而生。网络诽谤严重扰乱了正常网络秩序,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广大网民的思维习惯。2013年9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检察院明确网络诽谤入罪标准,即谣言被转发超500次可判刑,明知诽谤仍提供帮助以共同犯罪论处。公诉条件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认定。按照刑法规定,诽谤罪除“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情形外,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信息网络具有两种基本属性,即“工具属性”和“公共属性”。人们把信息网络作为获取信息、买卖商品、收发邮件的有效途径,说明信息网络具有“工具属性”。同时,信息网络也是人们沟通交流的平台,是现实生活的延伸,是社会公共秩序的重要组成部分,又具有很强的“公共属性”。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行为。在现实生活中,对他人随意辱骂或者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构成寻衅滋事罪。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网络信息的迅速扩散、不易彻底根除等特性,借助网络辱骂、恐吓他人,社会危害性更甚。被害人如果没有自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不能对实施诽谤的行为人处以刑罚,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这就是说,“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诽谤案件,应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为了明确对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刑事案件适用公诉程序的条件,《解释》第三条列举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七种情形:1、引发群体性事件的;2、引发公共秩序混乱的;3、引发民族、宗教冲突的;4、诽谤多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5、损害国家形象,严重危害国家利益的;6、造成恶劣国际影响的;7、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二)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三)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在qq上被人诽谤怎么办

举报,找证据,问候他家人

诽谤造谣罪怎么定罪

  网络诽谤罪,是指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并且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一是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   二是将信息网络上涉及他人的原始信息内容篡改为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   此外,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情节恶劣的,以“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在我国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

一、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的后果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46条第1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可构成诽谤罪。在网络上侮辱诽谤他人要负法律责任。《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一千零二十四条u2002u2002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诽谤信息被转发超500次可判刑,行为人不明知而发布转发的不构成诽谤罪在网络辱骂恐吓他人属于寻衅滋事罪有偿删帖可被追究刑责,举报部分内容失实但非故意不属诽谤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经营等犯罪,为其提供资金、场所、技术支持等帮助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 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二)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三)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二、网络诽谤承担的民事责任一般来说,中国有关网络诽谤的民事侵权成立,须具备以下个要件:1、要有损害行为。就是指行为人为通过网络传播了有损特定人名誉的文字、图片或语言。2、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形式。行为人明知传播内容必然或可能会对他人名誉造成损害却希望和放任结果发生的,为故意。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损害他人的民事权利但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虽然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结果导致他人的名誉受到损害的,为过失。网络诽谤通常会对他人的名誉权造成损害,因此网络诽谤的民事责任往往也就是侵犯名誉权的法律责任。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最多18字)

抖音上发布侮辱或诽谤他人的会怎样?

法律分析:通过网络发布不实的信息对他人进行侮辱诽谤的,怎样处罚要看情节而定,主要包括治安处罚、刑事处罚和民事赔偿等。网络诽谤罪就是指在网上故意散布某种事实,损害他人名誉的行为。在网络诽谤中,诽谤成立的要素之一,就是看诽谤者所选择的传达信息的方式是否属正常的、能够阻止第三人的接触的途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网络诽谤罪的证据是什么

  网络诽谤罪,是指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并且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   能证明诽谤存在的截图,录音录像等。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适用前款规定。

网络诽谤罪去哪报案才能立案

  网络诽谤罪立案要根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网络诽谤罪多长时间会被判刑?

刑法中,对实施 网络诽谤罪 的行为人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管制或者 剥夺政治权利 。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网络造谣诽谤罪最多判多少

法律主观: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有以下行为的,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管制: (一)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 (二)将信息网络上涉及他人的原始信息内容篡改为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一)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 (二)将信息网络上涉及他人的原始信息内容篡改为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 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情节恶劣的,以“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论。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诽谤造谣罪怎么定罪怎样取证

法律分析:诽谤罪的取证:口供、录音、书面证据等等,如果情况严重,建议聘请律师从专业角度收集诽谤罪证据。网络造谣根据具体情节涉嫌构成构成诽谤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非法经营罪、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等罪名,部分罪名将面临最高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诽谤罪的行为表现有哪些?

诽谤罪 主要是指行为人实施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的行为,而且这种行为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如果行为人将虚假事实误认为是真实事实加以扩散,或者把某种虚假事实进行扩散但无损害他人名誉的目的,则不构成诽谤罪。生活中,哪些行为构成诽谤罪?或者说,诽谤罪的行为表现有哪些?下文为您解答这些问题。 一、哪些行为构成诽谤罪 诽谤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也不构成本罪 2、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所谓散布,就是在社会公开的扩散。散布的方式基本上有两种:一种是言语散布;另一种是文字,即用大字报、小字报、图画、报刊、图书、书信等方法散布。所谓“足以贬损”,是指捏造并散布的虚假事实,完全可能贬损他人的人格、名誉,或者事实上已经给被害人的人格、名誉造成了实际损害。如果散布虚假的事实,但并不可能损害他人的人格、名誉,或无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则不构成诽谤罪。 二、诽谤罪的行为表现有哪些 根据《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下列行为构成诽谤罪: 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 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一)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 (二)将信息网络上涉及他人的原始信息内容篡改为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 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情节恶劣的,以“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论。 2、利用信息 网络诽谤 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 (二)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三)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 行政处罚 ,又诽谤他人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3、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 (一)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二)引发公共秩序混乱的; (三)引发民族、宗教冲突的; (四)诽谤多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五)损害国家形象,严重危害国家利益的; (六)造成恶劣国际影响的; (七)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情形。 4、一年内多次实施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行为未经处理,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转发次数累计计算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定罪处罚。 以上就是“哪些行为构成诽谤罪”,以及“诽谤罪的行为表现有哪些”的相关内容的介绍,希望通过本文可以帮您解决一些问题。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46条第1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可构成诽谤罪;如果涉嫌诽谤罪,不管是传统的诽谤罪,还是新型的 网络诽谤罪 ,我们都建议您委托专业的辩护 律师 进行辩护。

网络诽谤罪的管辖地在什么地方

网络诽谤罪的管辖地为:网络犯罪行为实施地、网络行为的目的地。诽谤罪(刑法第246条)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网络诽谤罪犯罪事实证据是

网络媒体诽谤罪的证据是:证明诽谤存在的媒体记录、网络言论;录音录像;证人证言;与案情有关的大字报、小字报、图画、报刊、图书、书信;直接感知案情的人。【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诽谤造谣罪怎么定罪?

诽谤罪是指捏造事实,并公然损害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客观方面必须是实施诽谤行为,即不仅捏造事实,并且公然散布所捏造的事实。如果传播的真实的事实,不构成本罪;如果捏造了事实,但未向外扩散,也不构成本罪。本罪对诽谤行为的要求是情节严重,否则,按《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主观上必须是故意,即有损害他人人格、名誉的目的。无意中散播了失实的损害他人人格、名誉的言辞,不构成诽谤罪。但当受损害者要求改正而拒不改正,坚持继续撒播的,构成诽谤罪。自己虽未捏造事实,但明知是他人虚构的事实而故意加以传播,并有损害他人人格、名誉之目的的亦构成诽谤罪。如果诽谤的对象特征很明显就是这个人,那么则可以确定他的做法至少触犯了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如果情节严重则要追究刑事责任。二、刑法中的处理规定《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本罪是亲告罪,属于自诉案件(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需要当事人持相关证据去法院提起自诉。我们懂得了相关的法律知识,在社会生活在遭遇被人污蔑诽谤造谣的事情时,才能够运用相关的知识来保护自己不受侵害,更明确的懂得怎么处理此类事件。希望大家可以正确合理的使用法律的相关条文。

网络诽谤罪立案标准及案例

法律分析:网络诽谤罪立案标准如下: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2、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3、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4、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案例如下:从山东“曹县帖案”到河南灵宝“王帅帖案”,从内蒙古鄂尔多斯市“网络发帖诽谤案”到陕西省首例网络诽谤案,网络诽谤案在全国各地一再发生。2008年岁未之际,被称为首例“网络暴力”案件的北京市民王菲诉大旗网和北飞的候鸟网站名誉侵权一案,由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认定两被告构成侵权,应停止侵权,向原告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8000元,在一审判决的同时,朝阳区法院还向工信部发出司法建议书,对本案所暴露的“人肉搜索”等网络诽谤问题的治理提出了建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网络诽谤罪的量刑是什么

法律分析:关于网络诽谤行为的判刑问题,其实是也就是《刑法》中规定的诽谤罪的处罚内容。我国刑法规定:犯诽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犯诽谤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网络诽谤罪立案标准

网络诽谤罪立案标准,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捏造事实诽谤当事人行为必须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损害名誉的行为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侮辱,二是诽谤。侮辱是指故意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名誉,贬低人格的行为,而诽谤则是指因过错捏造、歪曲事实或散布某些虚假的事实,损害名誉的行为。利用信息网络诽谤,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情节严重:1、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2、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3、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的;4、情节严重的情形。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1、引发群体性事件的;2、引发公共秩序混乱的;3、引发民族、宗教冲突的;4、诽谤多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5、损害国家形象,严重危害国家利益的;6、造成恶劣国际影响的;7、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网络诽谤构成犯罪条件有哪些

法律分析:构成网络诽谤罪,必须同时具备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和情节严重两个条件。其中,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有以下三种情况:1、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2、将信息网络上涉及他人的原始信息内容篡改为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3、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情节恶劣的。情节严重,主要有以下四种情况:1、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2、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3、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一)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二)将信息网络上涉及他人的原始信息内容篡改为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情节恶劣的,以“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论。第二条 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二)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三)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网络诽谤昵称是犯法吗

法律分析:犯网络诽谤罪情节严重的,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还指出,即使犯罪行为定义是诽谤,但因为诽谤结果达不到法律量刑规定的标准,也不予诽谤罪论处。也就是说只有诽谤行为造成观看浏览传播达到一定浏览量或者说造成范围传播的、导致被损害名誉人精神崩溃自残自杀的、多次累犯诽谤的或还有其他情节的,会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法律依据:《利用互联网散布信息诽谤等刑事案件问题有关解释》 利用互联网散布虚假信息、造谣、诽谤他人,从而危害到社会和国家利益。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且由检察院提起公诉。

网络诽谤罪起诉书范本

诽谤罪属于自诉案件,提交的自诉状,而非起诉状。网络诽谤罪的自诉状的格式如下:1、自诉人、被告双方的身份信息,如姓名、性别、年龄、地址等;2、诉讼请求;3、事实与理由。【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网络媒体诽谤罪的证据是什么

法律分析:网络媒体诽谤罪的证据:1、证明诽谤存在的大字报、录音、录像等;2、证人证言等。根据法律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等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在群里诽谤他人负什么责任

在微信群诋毁他人情节严重的,构成侮辱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诽谤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工作等,或损害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诽谤立案必须满足三个条件:1、诽谤他人所散布的必须是捏造的虚假的事实,并对他人人格和名誉造成损害的。如果散布的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损害了他人人格和名誉,情节严重的,属于是侵害名誉权的行为,不构成诽谤罪;2、诽谤罪的对象必须是个人,法人、团体、组织不能成为诽谤罪的对象;3、诽谤罪的行为人在散布虚假信息时必须是直接故意,此外在善意的检举、揭发、批评中存在不实成分的,不构成诽谤罪。诽谤罪应当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构成诽谤罪的诽谤行为,必须是情节严重的,比如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诽谤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导致被害人自杀的等等,情节不严重的,不能构成本罪。网络诽谤罪的立案标准如下:(一)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二)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三)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法律依据:中国最新司法《解释》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46条第1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可构成诽谤罪。

网络诽谤罪立案标准及判刑

【法律分析】:网络诽谤罪的立案标准如下:(一)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二)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三)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二)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三)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怎么样才构成网络诽谤罪

诽谤罪(刑法第246条),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与侮辱罪相同,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犯罪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 2、客观要件 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也不构成本罪,(2)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所谓散布,就是在社会公开的扩散。散布的方式基本上有两种:一种是言语散布;另一种是文字,即用大字报、小字报、图画、报刊、图书、书信等方法散布。所谓“足以贬损”,是指捏造并散布的虚假事实,完全可能贬损他人的人格、名誉,或者事实上已经给被害人的人格、名誉造成了实际损害。如果散布虚假的事实,但并不可能损害他人的人格、名誉,或无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则不构成诽谤罪。 (3)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但不一定要指名道姓,只要从诽谤的内容上知道被害人是谁,就可以构成诽谤罪。如果行为人散布的事实没有特定的对象,不可能贬损某人的人格、名誉,就不能以诽谤罪论处。 (4)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虽有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则不能以本罪论处。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诽谤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导致被害人自杀的等等情况。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 刑事责任年龄 、具有 刑事责任能力 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 本罪主观上必须是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散布的是足以损害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名誉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行为人的目的在于败坏他人名誉。如果行为人将虚假事实误认为是真实事实加以扩散,或者把某种虚假事实进行扩散但无损害他人名誉的目的,则不构成诽谤罪。

网络诽谤他人名誉怎么处理

中国有关网络诽谤的民事侵权成立,须具备以下个要件:1、要有损害行为。就是指行为人为通过网络传播了有损特定人名誉的文字、图片或语言。2、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形式。行为人明知传播内容必然或可能会对他人名誉造成损害却希望和放任结果发生的,为故意。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损害他人的民事权利但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虽然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结果导致他人的名誉受到损害的,为过失。网络侮辱他人名誉的,怎么判刑要根据具体情节确定。只有情节严重的才会构成犯罪,行为人会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如果情节不严重没有构成犯罪的,行为人会被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网络上的侮辱与现实中的侮辱要承担相同的法律责任,如果侮辱情节较轻,被害人可以要求其停止侵害,恢复名誉,并赔偿损失。如果侮辱情节严重,涉嫌构成侮辱罪的,可申请追究侵害人的刑事责任。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网络诽谤罪,是指在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行为;或者将信息网络上涉及他人的原始信息内容篡改为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行为。 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网络诽谤罪的公诉条件是什么

  网络诽谤罪的公诉有以下条件:   1、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2、引发公共秩序混乱的;   3、引发民族、宗教冲突的;   4、诽谤多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5、损害国家形象,严重危害国家利益的;   6、造成恶劣国际影响的;   7、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   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网络诽谤罪如何立案

网络诽谤罪 立案 : 1、须有捏造一种事实的行为。 2、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 3、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 4、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 《 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 【 侮辱罪 】【 诽谤罪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 拘役 、 管制 或者 剥夺政治权利 。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 证据 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网络诽谤转发量超过多少构成犯罪

2013年9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 察院公布《关于办理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司法解释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46条第1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可构成诽谤罪;如果行为人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实施了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行为,主观上故意,客观上造成实际损害,情节恶劣的,以诽谤罪定罪处罚。如果行为人不明知是他人捏造的虚假事实而在网络上发布转发的,即使对被害人名誉造成一定的损害,也不构成诽谤罪。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46条第1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可构成诽谤罪。从而为诽谤罪设定了非常严格的量化的入罪标准。“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是指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将信息网络上涉及他人的原始信息内容篡改为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此外,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情节恶劣的,以“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论。

网络诽谤罪立案标准及判刑

法律分析:所谓的网络诽谤,是指利用网络等现代化传播手段,捏造、散布虚假事实,损害他人名誉的行为。网络诽谤比较传统诽谤行为,更容易造成被诽谤者精神及心理损伤,网络诽谤同样要受到相应的处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检察院明确网络诽谤入罪标准,即谣言被转发超500次可判刑,明知诽谤仍提供帮助以共同犯罪论处。两高司法解释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46条第1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可构成诽谤罪。行为人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应当立案。诽谤罪是情节犯,行为人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构成诽谤罪,予以立案追究。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二、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三、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网络诽谤罪司法解释

法律主观:网络诽谤罪的司法解释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法律客观:《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一)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二)将信息网络上涉及他人的原始信息内容篡改为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情节恶劣的,以“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论。

在网络上造谣诽谤他人定什么罪

网络诽谤罪网络诽谤罪,是指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并且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在互联网背景下,网络诽谤事件日益增多,因此网络诽谤罪也因此孕育而生。网络诽谤严重扰乱了正常网络秩序,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广大网民的思维习惯。2013年9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检察院明确网络诽谤入罪标准,即谣言被转发超500次可判刑,明知诽谤仍提供帮助以共同犯罪论处司法解释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一是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二是将信息网络上涉及他人的原始信息内容篡改为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此外,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情节恶劣的,以“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论。与此同时,司法解释还明确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行为的入罪标准,即“情节严重”的认定问题。今日公布的司法解释明确,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是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二是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三是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四是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两高关于网络诽谤解释

法律主观:一、关于网络诽谤是什么意思网络诽谤是指借助网络等现代传播信息方式,捏造、散布虚假事实,损害他人名誉的行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严重损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 证据 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二、网络诽谤罪司法解释关于网络 诽谤罪 的司法解释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一)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二)将信息网络上涉及他人的原始信息内容篡改为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情节恶劣的,以“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论。三、有人恶意诽谤,造谣我可以起诉他吗有人恶意诽谤,造谣,可以起诉他,要求对方停止损害、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若是情节严重,构成诽谤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法律客观:《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网络造谣诽谤罪如何处理

在网络上恶意诽谤他人,是可以告他的,在网络上侮辱诽谤他人要负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和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可以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刑法》第246条【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犯本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这里所谓“告诉的才处理”,是指犯诽谤罪,被害人告发的,法院才受理,否则不受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例如,因诽谤引起被害人死亡的;引起当地群众公愤的;诽谤外国人影响国际关系的,等等,如果受害人不告诉或不能告诉,人民检察院应提起公诉。诽谤罪的相关法律规定刑法条文《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刑法》第九十八条本法所称告诉才处理,是指被害人告诉才处理。如果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以上就是针对诽谤造谣如何处理的相关内容介绍。从中可以看出,诽谤罪不仅侵犯个人的名誉和造成精神损失,还对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失,针对诽谤造谣,法院会依法对侵权人的侵犯程度处以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罪罚。

在网络上诽谤别人构成犯罪吗。

一、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的后果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46条第1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可构成诽谤罪。在网络上侮辱诽谤他人要负法律责任。《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一千零二十四条u2002u2002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诽谤信息被转发超500次可判刑,行为人不明知而发布转发的不构成诽谤罪在网络辱骂恐吓他人属于寻衅滋事罪有偿删帖可被追究刑责,举报部分内容失实但非故意不属诽谤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经营等犯罪,为其提供资金、场所、技术支持等帮助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 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二)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三)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二、网络诽谤承担的民事责任一般来说,中国有关网络诽谤的民事侵权成立,须具备以下个要件:1、要有损害行为。就是指行为人为通过网络传播了有损特定人名誉的文字、图片或语言。2、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形式。行为人明知传播内容必然或可能会对他人名誉造成损害却希望和放任结果发生的,为故意。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损害他人的民事权利但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虽然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结果导致他人的名誉受到损害的,为过失。网络诽谤通常会对他人的名誉权造成损害,因此网络诽谤的民事责任往往也就是侵犯名誉权的法律责任。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最多18字)

人大代表建议加大网络诽谤处罚力度,这一建议有什么实际意义?

我觉得加大网络暴力处罚力度才能更有效地打击网络诽谤,限制网络暴力,才能给群众健康的网络空间,此举很好,应该支持。

当有人在网络上对我进行诽谤,造成恶劣影响,而我不知此人是谁,我可以向公安部门报案吗?

当然是可以。

故意诽谤污蔑他人罪判几年

诽谤罪(刑法第246条),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这里所谓“告诉的才处理”,是指犯诽谤罪,被害人自诉告发的,法院才受理,否则不受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例如,因诽谤引起被害人死亡的;引起当地群众公愤的;诽谤外国人影响国际关系的,等等,如果受害人不告诉或不能告诉,人民检察院应提起公诉。处理造谣生事的办法:由公安机关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构成故意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刑法》第246条的规定,行为人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应当立案。诽谤罪是情节犯,行为人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构成诽谤罪,予以立案追究。关于诽谤罪怎样立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了适用公诉程序的条件即“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七种情形之一:诽谤多人造成恶劣影响的。两高司法解释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46条第1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可构成诽谤罪。诽谤罪的认定1、本罪与侮辱罪的界限这两种犯罪所侵犯的客体,都是他人的人格和名誉。不同之处主要在于:(1)侮辱不是用捏造的方式进行,而诽谤则必须是捏造事实。(2)侮辱含暴力侮辱行为,而诽谤则不使用暴力手段(3)侮辱往往是当着被害人的面进行的,诽谤则是当众或者向第三者散布的。2、本罪与诬告陷害罪的界限二者都是针对特定对象,采用捏造事实的手段实施的。不同之处在于:(1)所捏造的事实内容不同。诬告陷害捏造的是犯罪的事实,诽谤罪捏造的是足以损害他人人格、名誉的事实。(2)行为方式不同。诬告陷害是向政府机关和有关部门告发,诽谤则是当众或者向第三者散布。(3)主观方面不同。诬告陷害的意图是使他人受刑事处分,诽谤则是意图损害他人的人格、名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2013年9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的《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

C 试题分析:A选项观点与题意不符,题中没有涉及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故排除。B选项观点与题意不符,题中强调对于诽谤要接受法律的制裁,而不是强调公民的言论自由权利受法律保护,故排除。C选项观点与题意相符,题中对于被诽谤的人来说,自己的合法权利有法律保障,说明我国的人民民主具有真实性,故入选。D选项观点与题意不符,题中没有涉及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的统一,故排除。

如何找到网络恶意诽谤你的人

法律主观:行为人在网络上恶意诽谤他人的,可以告。如果涉嫌诽谤罪的,可以向人民法院告诉,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还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如果构成名誉侵权的,也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道歉或者赔偿。法律客观:在网络上恶意诽谤他人,是可以告他的,在网络上侮辱诽谤他人要负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和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可以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诽谤罪(刑法第246条),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犯本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这里所谓“告诉的才处理”,是指犯诽谤罪,被害人告发的,法院才受理,否则不受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例如,因诽谤引起被害人死亡的;引起当地群众公愤的;诽谤外国人影响国际关系的,等等,如果受害人不告诉或不能告诉,人民检察院应提起公诉。诽谤罪有哪些法律规定1、刑法条文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第九十八条本法所称告诉才处理,是指被害人告诉才处理。如果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2、法律决定《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老年人、捏造事实诽谤老年人或者虐待老年人,情节较轻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2000.12.28)四、为了保护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利,对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一)利用互联网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六、利用互联网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构成民事侵权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3、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998.12.17法释〔1998〕30号)第六条在出版物中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的规定,分别以侮辱罪或者诽谤罪定罪处罚。2013年9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关于办理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司法解释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46条第1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可构成诽谤罪;如果行为人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实施了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行为,主观上故意,客观上造成实际损害,情节恶劣的,以诽谤罪定罪处罚。如果行为人不明知是他人捏造的虚假事实而在网络上发布转发的,即使对被害人名誉造成一定的损害,也不构成诽谤罪。以上就是遇到恶意的网络诽谤处理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大学生恶意诽谤该怎么处理

法律主观:1、虚构事实诽谤他人的,属于侵权行为,被害人有权起诉,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损失的,还可以要求赔偿损失。2、如果 恶意诽谤他人 ,造成一定影响或者后果的,属于 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 的行为,可报警,由公安机关给予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3、如果恶意诽谤他人,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构成诽谤罪。被害人可以到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请求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判刑)。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管制或者 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法律客观:在网络上恶意诽谤他人,是可以告他的,在网络上侮辱诽谤他人要负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和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可以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诽谤罪(刑法第246条),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犯本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这里所谓“告诉的才处理”,是指犯诽谤罪,被害人告发的,法院才受理,否则不受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例如,因诽谤引起被害人死亡的;引起当地群众公愤的;诽谤外国人影响国际关系的,等等,如果受害人不告诉或不能告诉,人民检察院应提起公诉。诽谤罪有哪些法律规定1、刑法条文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第九十八条本法所称告诉才处理,是指被害人告诉才处理。如果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2、法律决定《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老年人、捏造事实诽谤老年人或者虐待老年人,情节较轻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2000.12.28)四、为了保护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利,对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一)利用互联网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六、利用互联网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构成民事侵权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3、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998.12.17法释〔1998〕30号)第六条在出版物中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的规定,分别以侮辱罪或者诽谤罪定罪处罚。2013年9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关于办理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司法解释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46条第1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可构成诽谤罪;如果行为人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实施了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行为,主观上故意,客观上造成实际损害,情节恶劣的,以诽谤罪定罪处罚。如果行为人不明知是他人捏造的虚假事实而在网络上发布转发的,即使对被害人名誉造成一定的损害,也不构成诽谤罪。以上就是遇到恶意的网络诽谤处理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网络恶意诽谤怎么办,诽谤罪有哪些法律规定

网络是一个虚拟的平台,在这个广阔的平台上,网民们可以畅所欲言。但是,网络的开放是一把双刃剑,人们在享受网络便利的同时,还要承受着网络带来的负面影响,比如网络的恶意诽谤。如果造成的后果很严重,还会影响到现实生活,这时我们要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那么,网络恶意诽谤怎么办,诽谤罪有哪些法律规定?网络恶意诽谤怎么办,诽谤罪有哪些法律规定?一、网络恶意诽谤怎么办在网络上恶意诽谤他人,是可以告他的,在网络上侮辱诽谤他人要负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和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可以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诽谤罪(刑法第246条),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犯本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这里所谓“告诉的才处理”,是指犯诽谤罪,被害人告发的,法院才受理,否则不受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例如,因诽谤引起被害人死亡的;引起当地群众公愤的;诽谤外国人影响国际关系的,等等,如果受害人不告诉或不能告诉,人民检察院应提起公诉。二、诽谤罪的相关法律规定1、刑法条文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第九十八条本法所称告诉才处理,是指被害人告诉才处理。如果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2、法律决定《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老年人、捏造事实诽谤老年人或者虐待老年人,情节较轻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2000.12.28)四、为了保护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利,对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一)利用互联网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六、利用互联网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构成民事侵权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3、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998.12.17法释〔1998〕30号)第六条在出版物中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的规定,分别以侮辱罪或者诽谤罪定罪处罚。2013年9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关于办理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司法解释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46条第1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可构成诽谤罪;如果行为人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实施了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行为,主观上故意,客观上造成实际损害,情节恶劣的,以诽谤罪定罪处罚。如果行为人不明知是他人捏造的虚假事实而在网络上发布转发的,即使对被害人名誉造成一定的损害,也不构成诽谤罪。4、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等规定,对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经营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一)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二)将信息网络上涉及他人的原始信息内容篡改为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情节恶劣的,以“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论。第二条 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二)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三)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第三条 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一)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二)引发公共秩序混乱的;(三)引发民族、宗教冲突的;(四)诽谤多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五)损害国家形象,严重危害国家利益的;(六)造成恶劣国际影响的;(七)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情形。第四条 一年内多次实施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行为未经处理,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转发次数累计计算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定罪处罚。第五条 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第六条 以在信息网络上发布、删除等方式处理网络信息为由,威胁、要挟他人,索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实施上述行为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的规定,以敲诈勒索罪定罪处罚。第七条 违反国家规定,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发布信息等服务,扰乱市场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一)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二)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数额达到前款规定的数额五倍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第八条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经营等犯罪,为其提供资金、场所、技术支持等帮助的,以共同犯罪论处。第九条 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经营犯罪,同时又构成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的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的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规定的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等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第十条 本解释所称信息网络,包括以计算机、电视机、固定电话机、移动电话机等电子设备为终端的计算机互联网、广播电视网、固定通信网、移动通信网等信息网络,以及向公众开放的局域网络。如果您不清楚遇到网络恶意诽谤怎么办,首先要保持冷静,然后及时保留相关证据,并写一份诽谤起诉状,如果不会写,可以找专业律师咨询。最后再积极地去法院起诉来维权。虽然现在有规则可以约束规范这些网络平台,但是我们这些消费者也不能马上掉以轻心。严以律己这四个字,在现实生活中要做到,在网络生活中也要做到。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20

A 试题分析:公民有言论自由的权利,但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达到五百次以上的可判刑,这体现了公民权利与义务的统一原则,A入选;人民民主的广泛性包括主体的广泛性和权利的广泛性,本题未体现;C与题意无关。D项取消了公民的言论自由的观点是错误的。本题正确答案为A。

诽谤罪的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节录)第六条在出版物中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的规定,分别以侮辱罪或者诽谤罪定罪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中公然侮辱和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在机关政府大院手拿拉呱播放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司法解释是什么?

网络谣言转发超多少次构成诽谤罪,如何处罚网络谣言

2013年9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 察院公布《关于办理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司法解释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46条第1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可构成诽谤罪;如果行为人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实施了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行为,主观上故意,客观上造成实际损害,情节恶劣的,以诽谤罪定罪处罚。如果行为人不明知是他人捏造的虚假事实而在网络上发布转发的,即使对被害人名誉造成一定的损害,也不构成诽谤罪。

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被转几次以上构成诽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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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诽谤转发量超过多少构成犯罪

2013年9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 察院公布《关于办理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司法解释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历轮际被点击、旅烂橘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46条第1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可构成诽谤罪;如果行为人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实施了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行为,主观上故意,客观上造成实际损害,情节恶劣的,以诽谤罪定罪处罚。如果行为人不明知是他人捏造的虚假事实而在网络上发布转发的,即使对被害人名誉造成一定的损害,也不构成诽谤拆团罪。2013年9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 察院公布《关于办理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司法解释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历轮际被点击、旅烂橘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46条第1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可构成诽谤罪;如果行为人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实施了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行为,主观上故意,客观上造成实际损害,情节恶劣的,以诽谤罪定罪处罚。如果行为人不明知是他人捏造的虚假事实而在网络上发布转发的,即使对被害人名誉造成一定的损害,也不构成诽谤拆团罪。

网络污蔑诽谤怎么处理

法律主观:1、可以采取民事 诉讼 的方式,以对方 侵犯名誉权 为由,起诉到法院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并赔偿损失。 2、如果对方的行为比较严重,已经违反了《 治安处罚 管理条例》,建议报警,警方有义务处理,对其进行罚款、拘留的。如果索赔的话还得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如果对方的行为非常严重,涉嫌构成了侮辱或 诽谤罪 。可以先到警方报案、如果警方不处理,可以到检察机关反映,如果检察机关也不处理,可以直接到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自诉诉讼,也就是你直接打刑事官司,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同时附带提起你的民事索赔。法律客观:在网络上恶意诽谤他人,是可以告他的,在网络上侮辱诽谤他人要负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和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可以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诽谤罪(刑法第246条),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犯本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这里所谓“告诉的才处理”,是指犯诽谤罪,被害人告发的,法院才受理,否则不受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例如,因诽谤引起被害人死亡的;引起当地群众公愤的;诽谤外国人影响国际关系的,等等,如果受害人不告诉或不能告诉,人民检察院应提起公诉。诽谤罪有哪些法律规定1、刑法条文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第九十八条本法所称告诉才处理,是指被害人告诉才处理。如果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2、法律决定《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老年人、捏造事实诽谤老年人或者虐待老年人,情节较轻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2000.12.28)四、为了保护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利,对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一)利用互联网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六、利用互联网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构成民事侵权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3、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998.12.17法释〔1998〕30号)第六条在出版物中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的规定,分别以侮辱罪或者诽谤罪定罪处罚。2013年9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关于办理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司法解释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46条第1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可构成诽谤罪;如果行为人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实施了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行为,主观上故意,客观上造成实际损害,情节恶劣的,以诽谤罪定罪处罚。如果行为人不明知是他人捏造的虚假事实而在网络上发布转发的,即使对被害人名誉造成一定的损害,也不构成诽谤罪。以上就是遇到恶意的网络诽谤处理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侮辱诽谤司法解释

法律主观:关于 诽谤罪 的司法解释规定: 关于诽谤罪的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 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一)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 (二)将信息网络上涉及他人的原始信息内容篡改为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 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情节恶劣的,以“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论。 第二条利用信息 网络诽谤 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 (二)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三)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 行政处罚 ,又诽谤他人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第三条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 (一)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二)引发公共秩序混乱的; (三)引发民族、宗教冲突的; (四)诽谤多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五)损害国家形象,严重危害国家利益的; (六)造成恶劣国际影响的; (七)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情形。 第四条一年内多次实施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行为未经处理,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转发次数累计计算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定罪处罚。法律客观:[刑法条文] 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第九十八条本法所称告诉才处理,是指被害人告诉才处理。如果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 [相关法律和决定]: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老年人、捏造事实诽谤老年人或者虐待老年人,情节较轻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2000.12.28) 四、为了保护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利,对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一)利用互联网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六、利用互联网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构成民事侵权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2013〕21号   (2013年9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89次会议、2013年9月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9次会议通过,自2013年9月10日起施行)   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等规定,对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经营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一)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   (二)将信息网络上涉及他人的原始信息内容篡改为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   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情节恶劣的,以“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论。   第二条 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   (二)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三)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第三条 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   (一)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二)引发公共秩序混乱的;   (三)引发民族、宗教冲突的;   (四)诽谤多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五)损害国家形象,严重危害国家利益的;   (六)造成恶劣国际影响的;   (七)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情形。   第四条 一年内多次实施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行为未经处理,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转发次数累计计算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定罪处罚。   第五条 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第六条 以在信息网络上发布、删除等方式处理网络信息为由,威胁、要挟他人,索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实施上述行为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的规定,以敲诈勒索罪定罪处罚。   第七条 违反国家规定,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发布信息等服务,扰乱市场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一)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二)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数额达到前款规定的数额五倍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第八条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经营等犯罪,为其提供资金、场所、技术支持等帮助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第九条 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经营犯罪,同时又构成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的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的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规定的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等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十条 本解释所称信息网络,包括以计算机、电视机、固定电话机、移动电话机等电子设备为终端的计算机互联网、广播电视网、固定通信网、移动通信网等信息网络,以及向公众开放的局域网络。

侮辱诽谤司法解释

法律主观:关于 诽谤罪 的司法解释规定: 关于诽谤罪的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 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一)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 (二)将信息网络上涉及他人的原始信息内容篡改为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 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情节恶劣的,以“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论。 第二条利用信息 网络诽谤 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 (二)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三)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 行政处罚 ,又诽谤他人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第三条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 (一)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二)引发公共秩序混乱的; (三)引发民族、宗教冲突的; (四)诽谤多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五)损害国家形象,严重危害国家利益的; (六)造成恶劣国际影响的; (七)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情形。 第四条一年内多次实施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行为未经处理,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转发次数累计计算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定罪处罚。法律客观:[刑法条文] 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第九十八条本法所称告诉才处理,是指被害人告诉才处理。如果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 [相关法律和决定]: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老年人、捏造事实诽谤老年人或者虐待老年人,情节较轻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2000.12.28) 四、为了保护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利,对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一)利用互联网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六、利用互联网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构成民事侵权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2013〕21号   (2013年9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89次会议、2013年9月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9次会议通过,自2013年9月10日起施行)   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等规定,对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经营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一)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   (二)将信息网络上涉及他人的原始信息内容篡改为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   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情节恶劣的,以“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论。   第二条 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   (二)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三)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第三条 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   (一)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二)引发公共秩序混乱的;   (三)引发民族、宗教冲突的;   (四)诽谤多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五)损害国家形象,严重危害国家利益的;   (六)造成恶劣国际影响的;   (七)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情形。   第四条 一年内多次实施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行为未经处理,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转发次数累计计算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定罪处罚。   第五条 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第六条 以在信息网络上发布、删除等方式处理网络信息为由,威胁、要挟他人,索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实施上述行为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的规定,以敲诈勒索罪定罪处罚。   第七条 违反国家规定,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发布信息等服务,扰乱市场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一)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二)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数额达到前款规定的数额五倍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第八条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经营等犯罪,为其提供资金、场所、技术支持等帮助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第九条 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经营犯罪,同时又构成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的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的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规定的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等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十条 本解释所称信息网络,包括以计算机、电视机、固定电话机、移动电话机等电子设备为终端的计算机互联网、广播电视网、固定通信网、移动通信网等信息网络,以及向公众开放的局域网络。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解释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

B 试题分析:公民应该对他人对社会负责,尽到自己的责任,才能共同建设和谐美好的社会,共享美好的幸福生活。依法打击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行为并没有限制网民的正当权利,因为守法是网民应尽的义务,故 A项是错误的,B符合题意;我国当前的中心工作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打击网络犯罪并不是我国当前的中心工作,故C的说法错误;公民有言论自由,网民依法到网络上去跟帖,发表评论是受法律保护的,故D的说法是错误的,本题正确答案为B。

诽谤信息被转发多少次可以判刑,哪些情况下转发不上

(一)诽谤信息被转发超500次可判刑; (二)行为人不明知而发布转发的不构成诽谤罪; (三)在网络辱骂恐吓他人属于 寻衅滋事罪 ☆有偿删帖可被追究刑责; (四)举报部分内容失实但非故意不属诽谤罪; (五)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经营等犯罪,为其提供资金、场所、技术支持等帮助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1、无意转发诽谤言论不追责 《解释》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一是,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二是,将信息网络上涉及他人的原始信息内容篡改为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情节恶劣的,以“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论。 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表示,《解释》明确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犯罪的行为方式,即“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认定问题。《解释》第一条采取了列举的方式,对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中“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规定进行了类型化和具体化。只要符合《解释》规定的两种情形之一,即可认定为“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针对其中涉及的主观问题,孙军工指出,如果行为人不明知是他人捏造的虚假事实而在信息网络上发布、转发的,即使对被害人的名誉造成了一定的损害,也不构成诽谤罪。 2、举报反腐失实但非故意不追责 孙军工在对诽谤罪进行解释时表示,当前,广大网民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网络反腐”、“微博反腐”,对于反腐倡廉工作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广大网民通过信息网络检举、揭发他人违法违纪行为的,有关部门应当认真对待,负责任地核实,及时公布调查结果。即使检举、揭发的部分内容失实,只要不是故意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不属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而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就不应以诽谤罪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三庭庭长戴长林在接受央视记者采访时表示,在网上举报一些 国家公职人员 有渎职、贪污行为,或者新闻记者正常在网上进行舆论监督,这些行为属于公民的言论自由权和监督权。诽谤犯罪是有严格条件的,如首先要捏造事实在网上散布,强调的是捏造事实,情节严重。如果举报失实,并非故意捏造事实来诽谤他人,这样的不应该追究刑事责任。戴长林认为,公民有权对国家机关、或者 国家工作人员 进行监督,对他们违反法律的行为进行举报。监督和举报权是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法院应该予以保护。这种行为和诽谤有严格区别。

我国关于网络恶意诽谤的规定是什么

法律主观:行为人在网络上恶意诽谤他人的,可以告。如果涉嫌诽谤罪的,可以向人民法院告诉,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还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如果构成名誉侵权的,也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道歉或者赔偿。法律客观:在网络上恶意诽谤他人,是可以告他的,在网络上侮辱诽谤他人要负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和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可以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诽谤罪(刑法第246条),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犯本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这里所谓“告诉的才处理”,是指犯诽谤罪,被害人告发的,法院才受理,否则不受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例如,因诽谤引起被害人死亡的;引起当地群众公愤的;诽谤外国人影响国际关系的,等等,如果受害人不告诉或不能告诉,人民检察院应提起公诉。诽谤罪有哪些法律规定1、刑法条文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第九十八条本法所称告诉才处理,是指被害人告诉才处理。如果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2、法律决定《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老年人、捏造事实诽谤老年人或者虐待老年人,情节较轻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2000.12.28)四、为了保护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利,对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一)利用互联网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六、利用互联网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构成民事侵权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3、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998.12.17法释〔1998〕30号)第六条在出版物中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的规定,分别以侮辱罪或者诽谤罪定罪处罚。2013年9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关于办理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司法解释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46条第1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可构成诽谤罪;如果行为人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实施了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行为,主观上故意,客观上造成实际损害,情节恶劣的,以诽谤罪定罪处罚。如果行为人不明知是他人捏造的虚假事实而在网络上发布转发的,即使对被害人名誉造成一定的损害,也不构成诽谤罪。以上就是遇到恶意的网络诽谤处理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网络发布虚假信息攻击和诽谤他人的后果是什么

网上发布虚假消息诬告他人一般情形属于民事侵权,需要承担民事责任,情节或后果很严重的,涉嫌诽谤罪,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法定刑罚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一般情况,被侵权人可以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或者赔偿损失在网络上侮辱诽谤他人要负法律责任。网络非法外之地,随意编造、下载、转发虚假信息,侮辱或诽谤他人,在网上起哄闹事,这些行为与现实社会一样,同样构成违法犯罪。网络暴力表现在那些方面:(1)文字言语:以粗俗的,恶毒,辱骂,诽谤的具有攻击性的语言或者以谎言形式在网上发表具有伤害性、侮辱性和煽动性的言论,造成当事人心理,名誉损害;(2)图片视频:篡改网络上的照片、视频片段等,对他人进行侮辱、诽谤、攻击;(3)泄露个人隐私:常见称之为“人肉搜索”,在网络上公开当事人现实生活中并未公开的个人隐私,包括被泄露人以及其家人的隐私,对日常生活产生影响,导致不敢出门。一、如何防治网络暴力网络是一个虚拟的世界,互联网的开放性、交互性、匿名性,很容易使有些网民不负责任的言行演化为“网络暴力”,侵犯了当事人的隐私权等合法权益,给他们造成极大的精神伤害和心理伤害,必须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专家们认为,防治“网络暴力”必须疏堵结合、综合防治。要通过行之有效的宣传教育,提高网民特别是广大青少年的道德自律意识,增强他们的分辨能力、选择能力和对低俗文化的免疫力,培养健康的心态和健全的人格,在全社会倡导文明的、负责的网络行为;相关职能部门应加快对个人信息保护的立法研究,尽快出台相应的法规、制度,加大依法惩治的力度,通过法律手段规范人们的网络行为,净化网络环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诽谤造谣罪怎么定罪

捏造并散布虚假事实,足以败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构成我国刑法规定的诽谤罪。要构成诽谤罪,要求行为人明知是捏造的事实,还故意公然散布,诽谤的行为要求公开进行。情节严重的,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诽谤罪立案标准

一、诽谤罪立案标准1、诽谤罪立案标准,分别是:(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2)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3)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4)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二、诽谤罪构成的条件是什么(一)本罪侵犯的客体与侮辱罪相同,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犯罪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也不构成本罪;2、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所谓散布,就是在社会公开的扩散。散布的方式基本上有两种:一种是言语散布;另一种是文字,即用大字报、小字报、图画、报刊、图书、书信等方法散布。所谓“足以贬损”,是指捏造并散布的虚假事实,完全可能贬损他人的人格、名誉,或者事实上已经给被害人的人格、名誉造成了实际损害。如果散布虚假的事实,但并不可能损害他人的人格、名誉,或无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则不构成诽谤罪(二)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三)本罪主观上必须是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散布的是足以损害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名誉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行为人的目的在于败坏他人名誉。如果行为人将虚假事实误认为是真实事实加以扩散,或者把某种虚假事实进行扩散但无损害他人名誉的目的,则不构成诽谤罪。

什么叫诽谤他人?

在他背后说一些莫须有的事情,莫须有的罪名,这算是诽谤。

诽谤他人需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诽谤他人需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这完全要根据造成的影响去评判。

他人恶意诽谤我个人名誉我该怎么办

你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去法院起诉他诽谤,可以索要赔偿!

"诽谤"的古义是啥?谢谢

诽谤fěibàng[slander;libel] 说人坏话,诋毁和破坏他人名誉。诽是背地议论,谤是公开指责诽诽fěi<动>(形声。从言,非声。本义:背地议论,指责他人)同本义 [blame]诽,谤也。——《说文》。按,放言曰谤,微言曰诽、曰讥。”诽,明恶也。——《墨子经上》至于怨诽之多,则固前知其如此也。——宋·王安石《答司马谏议书》又如;诽怨(责备怨恨);诽议(责难,非议)毁谤 [calumniate;slander]经诽誉。——《淮南子·本经》贤者诽。——《吕氏春秋·决胜》而废格沮诽。——《汉书·食货志》。注:“谓非上所行。”赏者有诽焉,不足以劝。——《韩非子·八经》又如:诽诽(众说纷纷的样子);诽章(谤书,谤毁他人的奏章);诽讥(毁谤讥讽);诽誉(毁谤和赞誉);诽诋(诽谤诋毁)

诽谤造谣歪曲事实怎么定罪

法律分析:诽谤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污蔑是歪曲事实,造谣诽谤,败坏他人的名誉的行为。对于上述行为,法律要求要达到情节严重的时候,那么才能定罪处罚。否则的话,只能当做民事侵权案件进行处理,此时就无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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