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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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大气污染的三个措施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1、大气污染防治的措施(1)减少燃烧。集中供热、限制汽车数量、杜绝燃化炮竹尤其是首先解决机关单位的烟花炮竹;(2)改进制冷技术,限制使用氟利昂制冷剂;(3)治理腐败,落实环保管理。变罚款为治理;(4)限制乱砍乱伐,指数造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二条防治大气污染,应当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坚持源头治理,规划先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能源结构。防治大气污染,应当加强对燃煤、工业、机动车船、扬尘、农业等大气污染的综合防治,推行区域大气污染联合防治,对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氨等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实施协同控制。大气污染的危害对人体健康的危害人需要呼吸空气以维持生命。一个成年人每天呼吸大约2万多次,吸入空气达15~20立方米。因此,被污染了的空气对人体健康有直接的影响。大气污染物对人体的危害是多方面的,表现为呼吸系统受损、生理机能障碍、消化系统紊乱、神经系统异常、智力下降、致癌、致残。人们把这个灾难的烟雾称为“杀人的烟雾”。大气中污染物的浓度很高时,会造成急性污染中毒,或使病状恶化,甚至在几天内夺去几千人的生命。其实,即使大气中污染物浓度不高,但人体成年累月呼吸这种污染了的空气,也会引起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肺气肿及肺癌等疾病。通常所说的大气污染源是指由人类活动向大气输送污染物的发生源。大气的人为污染源可以概括为以下方面:1·燃料燃烧:燃料(煤、石油、天然气等)的燃烧过程是向大气输送污染物的重要发生源。煤炭的主要成分是碳,并含氢、氧、氮、硫及金属化合物。燃料燃烧时除产生大量烟尘外,在燃烧过程中还会形成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有机化合物及烟尘等物质。2··工业生产过程的排放:如石化企业排放硫化氢、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有色金属冶炼工业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含重金属元素的烟尘;磷肥厂排放的氟化物等。其污染物组成与工业企业性质密切相关。3··交通运输过程的排放:汽车、船舶、飞机等排放的尾气是造成大气污染的主要来源。内燃机燃烧排放的废气中含有一氧化碳、氮氧化物、碳氢化合物、含氧有机化合物、硫氧化物和铅的化合物等物质。4··农业活动排放:田间施用农药时,一部分农药会以粉尘等颗粒物形式逸散到大气中,残留在作物体上或粘附在作物表面的仍可挥发到大气中。进入大气的农药可以被悬浮的颗粒物吸收,并随气流向各地输送,造成大气农药污染。此外还有秸秆焚烧等。

大气污染物的防治技术

《大气污染防治先进技术汇编》涵盖电站锅炉烟气排放控制、工业锅炉及炉窑烟气 排放控制、典型有毒有害工业废气净化、机动车尾气排放控制、居室及公共场所典型空气污染物净化、柏美迪康环保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的无组织排放源控制、大气复合污染 监测模拟与决策支持、清洁生产等八个领域的关键技术,入选技术大多源于“十一五”以来相关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或自主创新的研究成果。 序号 技术名称 技术内容 适用范围 一、电站锅炉烟气排放控制关键技术 1 燃煤电站锅炉石 灰石/石灰-石膏 湿法烟气脱硫技 术 采用石灰石或石灰作为脱硫吸收剂,在吸收塔内,吸收剂浆液与烟气充分接触混合,烟气中的二氧 化硫与浆液中的碳酸钙(或氢氧化钙)以及鼓入的氧 化空气进行化学反应从而被脱除,最终脱硫副产物为 二水硫酸钙即石膏。该技术的脱硫效率一般大于95% , 可达 98% 以上 ; SO2 排放 浓度一 般小于100mg/m3 ,可达 50mg/m3 以下。单位投资大致为150~250 元/kW;运行成本一般低于 1.5 分/kWh。 燃煤电站锅炉 2 火电厂双相整流 湿法烟气脱硫技 术 利用在脱硫吸收塔入口与第一层喷淋层间安装的多孔薄片状设备,使进入吸收塔的烟气经过该设备 后流场分布更均匀,同时烟气与在该设备上形成的浆 液液膜撞击,促进气、液两相介质发生反应,达到脱 除一部分 SO2 的目的。该技术将喷淋塔和鼓泡塔技术 相结合,对提高脱硫效率、减少浆液循环量有显著效 果,特别适用于脱硫达标改造项目。双相整流装置能 提高系统脱硫效率 20%~30%,整体脱硫效率可达 97% 以上;阻力为 600Pa~700Pa,单位投资大致为 3~6 元/kWh,电耗降低约 250~850 kWh/h。 燃煤电站锅炉 3 燃煤锅炉电石渣- 石膏湿法烟气 脱硫技术 采用电石渣作为脱硫吸收剂,在吸收塔内,吸收剂浆液与烟气充分接触混合,烟气中的二氧化硫与浆 液中的氢氧化钙以及鼓入的氧化空气进行化学反应 从而被脱除,最终脱硫副产物为二水硫酸钙即石膏。 该技术的脱硫效率一般大于 95%,可达 98%以上;SO2 排放浓度一般小于 100mg/Nm3,可达 50mg/Nm3 以下; 单位投资大致为 150~250 元/kW;运行成本一般低于1.35 分/kWh。 燃煤电站锅炉 4 循环流化床干法/ 半干 法烟气脱 硫除尘及多污染 物协同净化技术 以循环流化床原理为基础,通过物料的循环利用,在反应塔内吸收剂、吸附剂、循环灰形成浓相的 床态,并向反应塔中喷入水,烟气中多种污染物在反应塔内发生化学反应或物理吸附;经反应塔净化后的烟气进入下游的除尘器,进一步净化烟气。此时烟气中的 SO2 和几乎全部的 SO3,HCl,HF 等酸性成分被 吸收而除去,生成 CaSO3·1/2 H2O、CaSO4·1/2 H2O 等副产物。该技术的脱硫效率一般大于 90%,可达98%以上;SO2 排放浓度一般小于 100mg/m3,可达50mg/m3 以下;单位投资大致为 150~250 元/kW;在不添加任何吸附剂及脱硝剂的条件下运行成本一般 为 0.8~1.2 分/kWh。 燃煤电站锅炉 二、工业锅炉及炉窑烟气排放控制关键技术 21 石灰石- 石膏湿 法脱硫技术 采用石灰石作为脱硫吸收剂,在吸收塔内,吸收剂浆液与烟气充分接触混合,烟气中的二氧化硫与浆 液中的碳酸钙(或氢氧化钙)以及鼓入的氧化空气进 行化学反应从而被脱除,最终脱硫副产物为二水硫酸 钙即石膏。该技术的脱硫效率一般大于 95%,可达98%以上;SO2 排放浓度一般小于 100mg/m3,可达50mg/m3 以下;单位投资大致为 150~250 元/kW 或15~25 万元/m2 烧结面积;运行成本一般低于 1.5 分/kWh。 工业锅炉/钢铁 烧结烟气 22 电石渣- 石膏湿 法烟气脱硫技术 采用电石渣作为脱硫吸收剂,在吸收塔内,吸收剂浆液与烟气充分接触混合,烟气中的二氧化硫与浆 液中的氢氧化钙以及鼓入的氧化空气进行化学反应 从而被脱除,最终脱硫副产物为二水硫酸钙即石膏。 该技术的脱硫效率一般大于 95%,可达 98%以上;SO2 排放浓度一般小于 100mg/Nm3,可达 50mg/Nm3 以下; 单位投资大致为 150~250 元/kW;运行成本一般低于1.35 分/kWh。 工业锅炉 23 白泥- 石膏湿法 烟气脱硫技术 采用白泥作为脱硫吸收剂,在吸收塔内,吸收剂浆液与烟气充分接触混合,烟气中的二氧化硫与浆液 中的碳酸钙(或氢氧化钠)以及鼓入的氧化空气进行 化学反应从而被脱除,最终脱硫副产物为二水硫酸钙 即石膏。该技术的脱硫效率一般大于 95%,可达 98% 以上;SO2 排放浓度小于 100mg/Nm3,可达 50mg/Nm3 以下;单位投资大致为 150~250 元/kW;运行成本一 般低于 1.35 分/kWh。 工业锅炉 24 钢铁烧结烟气循 环流化床法脱硫 技术 将生石灰消化后引入脱硫塔内,在流化状态下与通入的烟气进行脱硫反应,烟气脱硫后进入布袋除尘 器除尘,再由引风机经烟囱排出,布袋除尘器除下的 物料大部分经吸收剂循环输送槽返回流化床循环使 用。该技术脱硫率略低于湿法,吸收剂利用率高,结 构紧凑,操作简单,运行可靠,脱硫产物为固体,无 制浆系统,无二次污染,脱硫塔体积小,投资省,不 易堵塞。烟气中的 SO2 和几乎全部的 SO3,HCl,HF 等酸性成分被吸收而除去,生成 CaSO3·1/2H2O、 CaSO4·1/2 H2O 等副产物。该技术的脱硫效率一般大 于 95% ,可达 98% 以上;SO2 排放浓度一般小于100mg/m3,可达 50mg/m3 以下;单位投资大致为 15~20 万元/平方米;在不添加任何吸附剂及脱硝剂的条件下 运行成本一般低于 5~9 元/吨烧结矿。 钢铁烧结烟气 25 新型催化法烟气 脱硫技术 采用新型低温催化剂,在 80~200℃的烟气排放温度条件下,将烟气中的 SO2、H2O、O2 选择性吸附在 催化剂的微孔中,通过活性组分催化作用反应生成 有色、石化化工、工业锅炉/炉 窑(含 民 三、典型有毒有害工业废气净化关键技术 41 挥发性有机气体(VOCs)循环脱 附分流回收吸附 净化技术 采用活性炭作为吸附剂,采用惰性气体循环加热脱附分流冷凝回收的工艺对有机气体进行净化和回 收。回收液通过后续的精制工艺可实现有机物的循环 利用。该技术对有机气体成分的净化回收效率一般大 于90%,也可达95%以上。单位投资大致为9~24万元/ 千(m3h-1),回收有机物的成本大致为700~3000元/吨。 石油化工、制 药、印刷、表 面涂装、涂布 等 42 高效吸附- 脱附-(蓄热)催化燃烧VOCs 治理技术 利用高吸附性能的活性碳纤维、颗粒炭、蜂窝炭和耐高温高湿整体式分子筛等固体吸附材料对工业 废气中的VOCs进行富集,对吸附饱和的材料进行强 化脱附工艺处理,脱附出的VOCs进入高效催化材料 床层进行催化燃烧或蓄热催化燃烧工艺处理,进而降 解VOCs。该技术的VOCs去除效率一般大于95%,可 达98%以上。 石油、化工、 电子、机械、 涂装等行业 43 活性炭吸附回收VOCs 技术 采用吸附、解析性能优异的活性炭(颗粒炭、活性炭纤维和蜂窝状活性炭)作为吸附剂,吸附企业生 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并将有机溶剂回收再利 用,实现了清洁生产和有机废气的资源化回收利用。 废气风量:800~40000m3/h,废气浓度:3~150g/m3。 包装印刷、石油、化工、化 学药品原药制 造、涂布、纺 织、集装箱喷 四、机动车尾气排放控制关键技术 59 汽油车尾气催化 净化技术 采用优化配方的全Pd型三效催化剂,以及真空吸附蜂窝状催化剂的定位涂覆技术,制备汽车尾气净化 器核心组件。真空涂覆技术可以精确控制催化剂涂覆 量,有效提高产品的一致性。全Pd催化剂配方根据发 动机型号不同其Pd含量约在1~3g/L范围内,较同种发 动机上用的普通Pd-Pt-Rh三效催化剂成本可降低50% 以上。利用该催化剂及涂覆技术生产的净化器对汽车 尾气中CO、HC和NOx的同时净化效果可大于95%, 催化剂寿命超过10万公里,达到相当于国VI以上的尾 气排放标准要求。 汽车尾气污染 物处理 五、居室及公共场所典型空气污染物净化关键技术 64 中央空调空气净 化单元及室内空 气净化技术 针对不同场所,采用风盘或/和组空不同的中央空调系统,设置过滤器和净化组件,集成过滤、吸附、(光)催化、抗菌/杀菌等多种净化技术,实现室内温 度和空气品质的全面调节。 居室及公共场 所室内空气净 化 65 室内空气中有害 微生物净化技术 研制层状材料为载体负载银离子的抗菌剂,在保持很好的抗菌性能的同时解决了银离子在高温使用 时变色的问题。研制有机无机复合抗菌喷剂,对室内 常见的有害微生物,如大肠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 白色念珠菌,军团菌有很好的抗菌效果,对枯草芽孢 杆菌也有很好的抑制作用。 居室及公共场 所室内空气净 化 六、无组织排放源控制关键技术 69 综合抑尘技术 主要包括生物纳膜抑尘技术、云雾抑尘技术及湿式收尘技术等关键技术。生物纳膜是层间距达到纳米 级的双电离层膜,能最大限度增加水分子的延展性, 并具有强电荷吸附性;将生物纳膜喷附在物料表面, 能吸引和团聚小颗粒粉尘,使其聚合成大颗粒状尘 粒,自重增加而沉降;该技术的除尘率最高可达99% 以上,平均运行成本为0.05~0.5元/吨。云雾抑尘技术 是通过 高 压离 子 雾 化 和 超 声 波雾 化 , 可 产 生1μm~100μm的超细干雾;超细干雾颗粒细密,充分增 加与粉尘颗粒的接触面积,水雾颗粒与粉尘颗粒碰撞 并凝聚,形成团聚物,团聚物不断变大变重,直至最 后自然沉降,达到消除粉尘的目的;所产生的干雾颗 粒,30%~40%粒径在2.5μm以下,对大气细微颗粒污 染的防治效果明显。湿式收尘技术通过压降来吸收附 着粉尘的空气,在离心力以及水与粉尘气体混合的双 重作用下除尘;独特的叶轮等关键设计可提供更高的 除尘效率。 适用于散料生 产、加工、运 输、装卸等环 节,如矿山、 建筑、采石场、 堆场、港口、 火电厂、钢铁 厂、垃圾回收处理等场所 七、大气复合污染监测、模拟与决策支持关键技术 71 大气挥发性有机 物快速在线监测 系统 环境大气通过采样系统采集后,进入浓缩系统,在低温条件下,大气中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在空毛细 管捕集柱中被冷冻捕集;然后快速加热解吸,进入分 析系统,经色谱柱分离后被FID和MS检测器检测,系 统还配有自动反吹和自动标定程序,整个过程全部通 过软件控制自动完成。系统主要特点有:自然复叠电 子超低温制冷系统、自主研发的温度测量技术、双通 路惰性采样系统、去活空毛细管捕集、双色谱柱分离、 FID和MS双检测器检测。系统可以用于在线连续监 测,也可以用于应急检测(采样罐现场采样)。该系 统一次采样可以检测99种各类VOCs(碳氢化合物、 卤代烃、含氧挥发性有机物),在较长时间内可以满 足我国环境空气中VOCs的监测要求。 大气环境监测 72 大气细粒子及其 气态前体物一体 化在线监测技术 利用多种快速接口组合,设计开发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大气细粒子及其气态前体物一体化的在线 监测系统”,实现细粒子水溶性化学成分及其气态前 体物的同步在线监测,包括:气态HCl、HONO、HNO3、H2SO4,气溶胶中F-、Cl-、NO2 、NO3 、SO4 以及WSOC- - 2-的分析,实现大气细粒子中多种元素快速在线检测。 设计开发出能够进行不同粒径段的细粒子样品成分 分析装置,用于解析大气细粒子的来源与转化过程, 为大气污染区域协同控制提供基础数据,为区域大气 细粒子污染调控措施的制定提供科学基础和监测技 术。 大气环境监测 73 大气中NOx及其 光化产物一体化 在线监测仪器及 标定技术 利用光解技术和表面化学方法研发准确测量NO2的技术,与常规化学发光技术结合开发能够准确测定 NO、NO2、PAN和PPN的技术系统。集成所研制的动 态零点化学发光法测NO模块,光降解NO2模块和钼催 化转化模块,制造一体化样机,样机可同时在线精确 测量大气样品中的NO、NO2、NOy。为评估含氮大气 活性成分对O3产生贡献的准确测算和其产物的进一 步演化提供可靠的技术方法和适合国情的仪器设备 产品。 大气环境监测 74 大气细粒子和超 细粒子的快速在 线监测技术 针对区域大气颗粒物立体在线监测的技术需求,开展大气复合污染中细粒子及超细粒子物化特性的 原位快速测定技术研究,基于“称重法”的振荡天平 颗粒物质量浓度监测仪,完成大气PM2.5质量浓度的实 大气环境监测 八、清洁生产关键技术 88 水煤浆代油洁净 燃烧技术 水煤浆代油洁净燃烧技术是把煤磨成细粉与水和少量添加剂混合成悬浮状高浓度浆液,像油一样采 用全封闭方式输送和储存,用泵输送,并用喷嘴喷入 锅炉炉膛雾化悬浮燃烧,燃烧效率高,它是一种以煤 代油的新技术。在制浆过程中要对煤净化处理 各 种电站 锅 炉、工业锅炉、 工业窑炉 从大气污染的发生过程分析,防治大气污染的根本方法,是从污染源着手,通过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促进污染物扩散稀释等措施来保证大气层的环境质量。但现有的经济技术条件还不能彻底根治污染源,因此,大气环境的保护就需要通过运用各种措施,进行综合防治。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寻求大气污染的控制途径。 ①采取各种措施,减少污染物的产生;②采用各种设备,控制污染物的排放;③选择有效的非工程措施,合理大气自净能力;④强化大气管理。 一、采取各种措施,减少污染物的产生(一)、区域采暖和集中供热,家庭炉灶和取暖小锅炉排放大量SO2和烟尘是造成城市大气环境恶化的一个重要原因。城市采取区域采暖,集中供热措施,能够很好的解决这一问题。区域采暖,集中供热的好处表现在: ①可以提高锅炉设备效率,降低燃料消耗量,一般可以将锅妒效率从50~60%提高到80~90%;②可以充分利用热能,提高热利用率 ③有条件采用高效率除尘设备,大大降低粉尘排放量。(二)、改善燃料构成 改善城市燃料构成是大气污染综合防治的一项有效措施。用无烟煤替代烟煤,推广使用清洁的气体、液体燃料,可以使大气中的SO2和烟尘(降尘、飘尘)显著地降低。(三)、进行技术更新,改善燃烧过程 解决污染问题的重要途径之一是减少燃烧时的污染物排放量。通过改善燃烧过程,以使燃烧效率尽可能提高,污染物排放尽可能减少。这就需要对旧锅炉、汽车发动机和其它燃烧设备进行技术更新,对旧的燃料加以改革,以便提高热效率和减少废气排放。(四)、改革生产工艺,综合利用“废气” 通过改革生产工艺,可以力求把一种生产中排出的废气作为另一生产中的原材料加以利用,这样就可以达到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和变废为宝的双重利益。(五)、开发新能源,开发太阳能、水能、风能、地热能、潮汐能、生物能、沼气能和核聚变能等清洁能源,以减少煤碳、石油的用量。以上新能源多为可再生性能源,在利用过程中不会产生化石能源开采使用的环境问题,是比较清洁的燃料。采用各种技术,控制污染物排放(一)、烟尘治理技术,除尘设备根据其原理大致可分为机械除尘器,湿式洗涤除尘器,过滤式除尘器和静电除尘器等。 机械除尘器是利用机械力(重力、离心力)将粉尘从气流中分离出来,达到净化的目的。其中最简单、廉价、易于操作维修的便是沉降室。携带尘粒的气流由管道进入宽大的沉降室时,速度和压力降低,较大的颗粒(直径大于40μm)则因重力而沉降下来。另一种设备是旋风除尘,其原理是使气流在分离旋转,尘粒在离心作用下被甩往外壁,沉降到分离器的底部而被分离清除。这种方法对5μm以上尘粒去除效率可达50 - 80%。 湿式洗涤器是一种采用喷水法将尘粒从气体中沉涤出去的除尘器,有喷雾塔式、填斜塔式、离心洗涤器、文丘里式洗涤器等多种,这种除尘器能除去直径大于10μm 的颗粒,如果采用离心式洗涤分离器,其去除率可达90%左右,这种方法的缺点是能耗较高,同时存在污水处理问题。 过滤式除尘器有着较高的除尘效率,其中最常用的袋式滤尘器对直径1μm颗粒的去除率多接近100%,它使含尘气体,通过悬挂在袋室上部的织物过滤袋而被除去,这种方法效率高,操作面便,适应于含尘浓度低的气体;其缺点是维修费高,不耐高温高湿气流。静电除尘器的原理是所有尘粒通过高压直流电晕时吸收电荷的特性而将其从气流中除去。带电颗粒在电场的作用下,向接地集尘筒壁移动,借重力而把尘粒从集尘电极上除去。其优点是对粒径很小的尘粒具有较高的去除效率,且不受含尘浓度和烟气流量的影响,但设备投资费用高,技术要求高。 上述备种除尘设备原理不同,性能各异,使用时应根据实际需要加以迭择或使用,主要考虑因素为尘粒的浓度、直径、腐浊性等以及排放标准和经济成本。(二)、二氧化硫治理技术,二氧化硫治理技术包括燃料脱硫主要是重油脱硫和烟气脱硫。重油脱硫采用加氢脱硫催化法,使重油中有机硫化物中的C-S键断裂,硫变成简单的气体或固体化合物,而从重油中分离出来。含硫量较高的重油首先进行脱硫处理,再提供给用户,主要是那些没有烟气脱硫能力的中小工厂,而大型工业企业则要求安装烟气脱硫设施。 烟气脱硫可分为干法和湿法两种,湿法是把烟气中的SO2和SO3,转化为液体或固体化合物,从而把它们从烟气中分离出来,湿法脱硫主要包括碱液吸收法,氨吸收法和石灰吸收法等。碱吸收法是用氢氧化钾、氢氧化钠水溶液等为吸收剂;氨吸收法用氨气作为吸收剂;石灰乳法使用石灰浆作吸收剂,同时可回收石膏。 湿法脱硫后,烟气温度降低,湿度加大,排出后影响烟气的上升高度而难以扩散。为克服上述缺陷,采用固体粉沫或非液体作为吸收剂或催化剂进行烟气脱硫,称为干法脱硫。干法脱硫又分为吸附法、吸收法和催化氧化法等。吸附法是使用活性炭等吸附剂;吸收法用活性氧化锰、碱性氧化铝等为吸收剂;催化氧化法是用钒系催化剂等进行氧化并回收硫酸。(三)、光化学烟雾的治理技术,造成光化学烟雾的一次污染物主要是氮氧化物和碳氢化合物。其主要来源是以汽车尾气,石油冶炼业等工业企业也是氮氧化物重要来源。 汽车尾气主要来自发动机汽油燃烧。控制汽车尾气的技术措施主要有:①改革汽车燃料,推广使用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甲醇等新型燃料。②改善进气系统,提高混合气燃烧率,减少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和氟氧化合物排放; ③进行排气处理,进一步去除尾气中的有害物质。 工业企业排放的氮氧化物的去除方法主要有吸收法、非选择性催化还原法和选择性催化还原法。吸收法是根据所使用的吸收剂,又可分为碱吸收法,熔融盐吸收法和硫酸吸收法。 非选择催化还原法是应用金属铂等作为催化剂,以H2或CH4等还原性气体作为还原剂,将烟气中的氮氧化物还原为N2。所谓非选择性是指反应时的温度条件不仅控制在只是烟气中的氮氧化物还原为N2,而且在反应过程中有一定量的还原剂与烟气中的过剩氧发生反应。 选择性催化还原法是以金属铂的氧化物作为催化剂,以氨、硫化氢和一氧化碳等为还原剂,选择最佳脱硝反应温度,使还原剂仅与烟气的氮氧化物发生反应,使之转变为无害的N2 。合理利用环境自净能力,保护大气环境(一)、搞好总体规划,合理工业布局(1)搞好城市规划,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城市规划要解决的首要问题是确定城市性质。城市性质确定以后,即确定了城市经济发展方向和产业结构,例如,杭州、苏州、,桂林等城市被明确为风景游览城市后,也就同时决定了这些城市要严格控制污染工业的发展。城市布局要合理。工业区要布置在城市的下风向,工业区和居民区,商业区要分开,其间尽可能留出一些空地,建成绿化带以减轻污染危害。 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可以节约大量能源,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如发展公共交通事业,是防治汽车污染的有效手段。通过发展地铁和低公害汽车,可大大减少城市车流量,改进道路,可减少车辆堵塞、停顿现象.也可以达到减少排放量的目的。(2)调整工业结构、合理工业布局 大气环境污染在很大程度上是工业排放的污染物造成的,合理工业布局是防治大气污染的一项基本措施,在工业布局上,应考虑工业结构和工业项目位置的选择。从大气环境保护的角度看,火电厂、建材、冶金等工业是能源消耗大户,属重污染型工业;纺织、机械等属于轻污染型工业。合理工业布局,就是按照不同的环境要求,如人口密度、能源消费密度、气象、地形等条件,安排布置工业发展。如对于风速比较小、静风频率较高、扩散条件较差的地区,不宜发展有害气体和烟尘排放量大的重污染型工业。工业建设项目的布局选址也很重要,在城市、风景区、自然保护区等敏感地区的主导风向上风向不应建设重污染型工业。这样做可能会制约某些项目投资,但从防治大气污染和整个社会经济的长远发展看,是完全必要的。(二)、做好大气环境规划,科学利用大气环境容量 在环境区划的基础上,结合城市建设、总体规划进行城市大气环境功能分区。根据国家对不同功能区的大气环境质量标唯,确定环境目标,并计算主要污染物的最大允许排放量。科学利用大气环境容量,就是根据大气自净条件(如稀释扩散、降水洗涤等),定量、定点、定时地向大气中排放污染物,保证大气污染物浓度不超过环境目标的前提下,合理地利用大气环境资源。(三)、选择有利污染物扩散的排放方式 根据污染物落地浓度随烟囱的高度增加而减少的原理,我们可以通过广泛采用高烟囱和集合烟囱排放来促进污染物扩散,降低污染源附近的污染强度。集合烟囱排放就是将数个排烟设备集中到一个烟囱排放,这样可以提高烟气的温度和出口速度;达到增加烟囱有效高度的目的。这种方法虽可以降低污染物的落地浓度,减轻当池的地面污染,但却扩大了排烟范围,不能从根本解决污染问题,尤其是在酸雨问题日益严重的今天,这种方法只能作为一种权宜之计。(四)、发展绿色植物,增强自净能力 首先,绿色植物能吸收CO2放出O2。发展绿色植物,恢复和扩大森林面积,可以起到固碳作用,从而降低大气CO2含量,减弱温室效应。除此之处,绿色植物还可以过滤吸附大气颗粒物、吸收有毒有害气体,起到净化大气的作用。研究表明,1hm2的林木可以有相当于75hm2的叶面积,其吸附烟灰尘埃的能力相当大。就吸收有毒气体而言,阔叶林强于针叶林,而落叶阔叶林一般又比常绿阔叶林强,垂铆、悬铃木、夹竹桃等对二氧化硫有较强的吸收能力,而泡桐、梧桐、城市绿化不仅可以净化大气,还可以调节温度、湿度,调节城市的小气候。在大片绿化带与非绿地之间,因温度差异,在天气晴放时可以形成局地环流,有利于大气污染物的扩散。国内外都在大力研究筛选各种对大气污染物有较强抵抗和吸收能力的绿色植物,以及绿化布局对空气净化作用的影响。同时努力扩大绿化面积,改善居住环境。加强大气管理 大气环境管理就是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教育等手段,通过全面规划,从宏观上、战略上、总体上研究解决大气污染问题。法律是环境管理中的一种重要手段,是以规范性、强制性、稳定性和指导性的方式来管理环境。我国继1979年颁布了环境保护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后,1984年颁布了《关于防治煤烟污染技术政策的规定》 1987年颁布《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关于城市烟尘控制区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各省、市、自治区和国务院各部门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具体情况也制定和颁布了一系列环境保护条例和规定。同时,为了实现大气环境管理科学化、定量化,我国先后颁布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工业锅炉烟尘排放标准》 、《汽车尾气排放标准》等一系列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为大气环境管理提供了依据。 运用行政手段管理环境是指在环境管理中依靠和发挥国家各级行政机关的作用,借助行政决策和运用行政命令、决议、指示等方式来组织管理环境,解决大气污染问题,如政府对一些大气污染严重的企业实行限期治理或关、停、并、转、迁等措施。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也是一种行政手段,它是从大气环境功能区划分和功能区环境质量目标出发,然后考虑排污源与功能区大气质量间关系,通过区域协调,统筹分配允许排放量,把排入特定区域的污染物总量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以实现预定的环境目标。 运用经济方法管理环境,是按照经济规律的客观要求,充分利用价格、利润、信贷、税收等经济杠杆的作用,来调整各方面的环境关系,凡是造成污染危害的单位,都要承担治理污染的责任,对向大气环境排放污染物或超过国家标准排放的企业,根据超标排放的数量和浓度,按规定征收排污费。大气环境技术管理是通过制定技术标准、技术政策、技术发展方向和生产工艺等进行环境管理,限制损坏大气环境质量的生产技术活动,鼓励开发无公害生产工艺技术。

防治大气污染应当遵循的原则

防治大气污染应当遵循的原则:防治大气污染,应当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坚持源头治理,规划先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能源结构。防治大气污染,应当加强对燃煤、工业、机动车船、扬尘、农业等大气污染的综合防治,推行区域大气污染联合防治,对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氨等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实施协同控制。大气污染是指大气中一些物质的含量达到有害的程度以至破坏生态系统和人类正常生存和发展的条件,对人或物造成危害的现象。大气污染物由人为源或者天然源进入大气(输入),参与大气的循环过程,经过一定的滞留时间之后,又通过大气中的化学反应、生物活动和物理沉降从大气中去除(输出)。如果输出的速率小于输入的速率,就会在大气中相对集聚,造成大气中某种物质的浓度升高。当浓度升高到一定程度时,就会直接或间接地对人、生物或材料等造成急性、慢性危害,大气就被污染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条 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大气污染,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防治大气污染,应当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坚持源头治理,规划先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能源结构。防治大气污染,应当加强对燃煤、工业、机动车船、扬尘、农业等大气污染的综合防治,推行区域大气污染联合防治,对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氨等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实施协同控制。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的财政投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大气环境质量负责,制定规划,采取措施,控制或者逐步削减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量,使大气环境质量达到规定标准并逐步改善

大气污染的防治措施

环境污染的防治措施:1、清洁生产:清洁生产首先是使用低杂质的无毒或低毒的原材料,改革生产工艺或更新设备,研究和开发无公害、少污染的生产技术,发展绿色产品,减少单位产出的废弃物排出量。宏观调控产业结构,对消耗高、效益低、污染重的工业企业采取关、停、并、转、迁等调整措施。研制和使用能耗低或采用清洁能源的交通运输工具,逐步淘汰和限制使用落后的交通运输工具。2、合理利用能源与资源:(1)加强工业生产管理,把环境保护纳入企业生产经营管理轨道。节能降耗,减少物料流失,回收利用可燃气体、余热、余压,工业三废要回收再生、交叉利用,建立闭合生产流程,实现生产过程的机械化、自动化、密闭化,提高设备运行完好率,防止跑、冒、滴、漏和事故排放;(2)改进燃煤技术,提高燃烧效率,低硫优质煤优先供给民用,积极开发采用无污染、少污染的能源,改革燃料构成逐步实现燃气化和电气化,扩大联片或集中供热。3、废弃物处理:对暂无综合利用价值的工业三废要进行净化处理,如采用废气净化和除尘技术来控制烟尘、废气,达到国家排放标准,就能排放。城市生活垃圾、人畜粪便、污水等应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理,医院污水可能含多种病原微生物、放射性废物,必须经专门的消毒处理方可排放。《环境保护法》第二十二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污染物排放符合法定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减少污染物排放的,人民政府应当依法采取财政、税收、价格、政府采购等方面的政策和措施予以鼓励和支持。第二十三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改善环境,依照有关规定转产、搬迁、关闭的,人民政府应当予以支持。

环境保护措施的大气污染防治

机械车辆使用过程中,加强维修和保养,防止汽油、柴油、机油的泄露,保证进气、排气系统畅通。 运输车辆及施工机械,使用0柴油和无铅汽油等优质燃料,减少有毒、有害气体的排放量。 采取一切措施尽可能防止运输车辆将石渣等撒落在施工道路及工区场地上,安排专人及时进行清扫。场内施工道路保持路面平整,排水畅通,并经常检查、维护及保养。晴天洒水除尘,道路每天洒水不少于4次,施工现场不少于2次。 不在施工区内焚烧会产生有毒或恶臭气体的物质。因工作需要时,报请当地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同意,采取防治措施,在监理工程师监督下实施。 运输可能产生粉尘物料的敞蓬车,车厢两侧和尾部配备挡板,控制物料的堆高不超过挡板,并用干净的雨布覆盖。 在现场安装冲洗车轮设施并冲洗工地的车辆,确保工地的车辆不将泥土、碎屑及粉尘等类似物体带到公共道路路面及施工场地上,在冲洗设施和公共道路之间设置一段过渡的硬地路面。 《大气污染防治先进技术汇编》涵盖电站锅炉烟气排放控制、工业锅炉及炉窑烟气 排放控制、典型有毒有害工业废气净化、机动车尾气排放控制、居室及公共场所典型空气污染物净化、柏美迪康环保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的无组织排放源控制、大气复合污染监测模拟与决策支持、清洁生产等八个领域的关键技术,入选技术大多源于“十一五”以来相关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或自主创新的研究成果。 技术目录 折叠 序号 技术名称 技术内容 适用范围 一、电站锅炉烟气排放控制关键技术 1 燃煤电站锅炉石 灰石/石灰-石膏 湿法烟气脱硫技 术 采用石灰石或石灰作为脱硫吸收剂,在吸收塔内,吸收剂浆液与烟气充分接触混合,烟气中的二氧 化硫与浆液中的碳酸钙(或氢氧化钙)以及鼓入的氧 化空气进行化学反应从而被脱除,最终脱硫副产物为二水硫酸钙即石膏。该技术的脱硫效率一般大于95% , 可达 98% 以上 ; SO2 排放 浓度一 般小于100mg/m3 ,可达 50mg/m3 以下。单位投资大致为150~250 元/kW;运行成本一般低于 1.5 分/kWh。 燃煤电站锅炉 二、工业锅炉及炉窑烟气排放控制关键技术 21 石灰石- 石膏湿 法脱硫技术 采用石灰石作为脱硫吸收剂,在吸收塔内,吸收剂浆液与烟气充分接触混合,烟气中的二氧化硫与浆 液中的碳酸钙(或氢氧化钙)以及鼓入的氧化空气进 行化学反应从而被脱除,最终脱硫副产物为二水硫酸 钙即石膏。该技术的脱硫效率一般大于 95%,可达98%以上;SO2 排放浓度一般小于 100mg/m3,可达50mg/m3 以下;单位投资大致为 150~250 元/kW 或15~25 万元/m2 烧结面积;运行成本一般低于 1.5 分/kWh。 工业锅炉/钢铁 烧结烟气 三、典型有毒有害工业废气净化关键技术 41 挥发性有机气体(VOCs)循环脱 附分流回收吸附 净化技术 采用活性炭作为吸附剂,采用惰性气体循环加热脱附分流冷凝回收的工艺对有机气体进行净化和回 收。回收液通过后续的精制工艺可实现有机物的循环 利用。该技术对有机气体成分的净化回收效率一般大 于90%,也可达95%以上。单位投资大致为9~24万元/ 千(m3h-1),回收有机物的成本大致为700~3000元/吨。 石油化工、制 药、印刷、表 面涂装、涂布 等 四、机动车尾气排放控制关键技术 59 汽油车尾气催化 净化技术 采用优化配方的全Pd型三效催化剂,以及真空吸附蜂窝状催化剂的定位涂覆技术,制备汽车尾气净化 器核心组件。真空涂覆技术可以精确控制催化剂涂覆 量,有效提高产品的一致性。全Pd催化剂配方根据发 动机型号不同其Pd含量约在1~3g/L范围内,较同种发 动机上用的普通Pd-Pt-Rh三效催化剂成本可降低50% 以上。利用该催化剂及涂覆技术生产的净化器对汽车 尾气中CO、HC和NOx的同时净化效果可大于95%,催化剂寿命超过10万公里,达到相当于国VI以上的尾 气排放标准要求。 汽车尾气污染物处理 五、居室及公共场所典型空气污染物净化关键技术 64 中央空调空气净 化单元及室内空 气净化技术 针对不同场所,采用风盘或/和组空不同的中央空调系统,设置过滤器和净化组件,集成过滤、吸附、(光)催化、抗菌/杀菌等多种净化技术,实现室内温 度和空气品质的全面调节。 居室及公共场 所室内空气净 化 六、无组织排放源控制关键技术 69 BME综合抑尘技术 主要包括生物纳膜抑尘技术、云雾抑尘技术及湿式收尘技术等关键技术。生物纳膜是层间距达到纳米 级的双电离层膜,能最大限度增加水分子的延展性, 并具有强电荷吸附性;将生物纳膜喷附在物料表面, 能吸引和团聚小颗粒粉尘,使其聚合成大颗粒状尘 粒,自重增加而沉降;该技术的除尘率最高可达99% 以上,平均运行成本为0.05~0.5元/吨。云雾抑尘技术是 通过 高 压离 子 雾 化 和 超 声 波雾 化 , 可 产 生1μm~100μm的超细干雾;超细干雾颗粒细密,充分增 加与粉尘颗粒的接触面积,水雾颗粒与粉尘颗粒碰撞 并凝聚,形成团聚物,团聚物不断变大变重,直至最 后自然沉降,达到消除粉尘的目的;所产生的干雾颗 粒,30%~40%粒径在2.5μm以下,对大气细微颗粒污 染的防治效果明显。湿式收尘技术通过压降来吸收附 着粉尘的空气,在离心力以及水与粉尘气体混合的双 重作用下除尘;独特的叶轮等关键设计可提供更高的 除尘效率。 适用于散料生 产、加工、运 输、装卸等环 节,如矿山、 建筑、采石场、 堆场、港口、 火电厂、钢铁 厂、垃圾回收 处理等场所 七、大气复合污染监测、模拟与决策支持关键技术 71 大气挥发性有机 物快速在线监测 系统 环境大气通过采样系统采集后,进入浓缩系统,在低温条件下,大气中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在空毛细 管捕集柱中被冷冻捕集;然后快速加热解吸,进入分 析系统,经色谱柱分离后被FID和MS检测器检测,系 统还配有自动反吹和自动标定程序,整个过程全部通 过软件控制自动完成。系统主要特点有:自然复叠电 子超低温制冷系统、自主研发的温度测量技术、双通 路惰性采样系统、去活空毛细管捕集、双色谱柱分离、 FID和MS双检测器检测。系统可以用于在线连续监 测,也可以用于应急检测(采样罐现场采样)。该系 统一次采样可以检测99种各类VOCs(碳氢化合物、卤代烃、含氧挥发性有机物),在较长时间内可以满 足我国环境空气中VOCs的监测要求。 大气环境监测 八、清洁生产关键技术 88 水煤浆代油洁净 燃烧技术 水煤浆代油洁净燃烧技术是把煤磨成细粉与水和少量添加剂混合成悬浮状高浓度浆液,像油一样采 用全封闭方式输送和储存,用泵输送,并用喷嘴喷入 锅炉炉膛雾化悬浮燃烧,燃烧效率高,它是一种以煤 代油的新技术。在制浆过程中要对煤净化处理,处理 各 种电站 锅 炉、工业锅炉、 工业窑炉

防治大气污染的三个措施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1、大气污染防治的措施(1)减少燃烧。集中供热、限制汽车数量、杜绝燃化炮竹尤其是首先解决机关单位的烟花炮竹;(2)改进制冷技术,限制使用氟利昂制冷剂;(3)治理腐败,落实环保管理。变罚款为治理;(4)限制乱砍乱伐,指数造林。通常所说的大气污染源是指由人类活动向大气输送污染物的发生源。大气的人为污染源可以概括为以下方面:1燃料燃烧:燃料(煤、石油、天然气等)的燃烧过程是向大气输送污染物的重要发生源。煤炭的主要成分是碳,并含氢、氧、氮、硫及金属化合物。燃料燃烧时除产生大量烟尘外,在燃烧过程中还会形成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有机化合物及烟尘等物质。2工业生产过程的排放:如石化企业排放硫化氢、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有色金属冶炼工业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含重金属元素的烟尘;磷肥厂排放的氟化物等。其污染物组成与工业企业性质密切相关。3交通运输过程的排放:汽车、船舶、飞机等排放的尾气是造成大气污染的主要来源。内燃机燃烧排放的废气中含有一氧化碳、氮氧化物、碳氢化合物、含氧有机化合物、硫氧化物和铅的化合物等物质。4农业活动排放:田间施用农药时,一部分农药会以粉尘等颗粒物形式逸散到大气中,残留在作物体上或粘附在作物表面的仍可挥发到大气中。进入大气的农药可以被悬浮的颗粒物吸收,并随气流向各地输送,造成大气农药污染。此外还有秸秆焚烧等。人需要呼吸空气以维持生命。一个成年人每天呼吸大约2万多次,吸入空气达15~20立方米。因此,被污染了的空气对人体健康有直接的影响。大气污染物对人体的危害是多方面的,表现为呼吸系统受损、生理机能障碍、消化系统紊乱、神经系统异常、智力下降、致癌、致残。人们把这个灾难的烟雾称为“杀人的烟雾”。大气中污染物的浓度很高时,会造成急性污染中毒,或使病状恶化,甚至在几天内夺去几千人的生命。其实,即使大气中污染物浓度不高,但人体成年累月呼吸这种污染了的空气,也会引起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肺气肿及肺癌等疾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条 防治大气污染,应当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坚持源头治理,规划先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能源结构。防治大气污染,应当加强对燃煤、工业、机动车船、扬尘、农业等大气污染的综合防治,推行区域大气污染联合防治,对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氨等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实施协同控制。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的财政投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大气环境质量负责,制定规划,采取措施,控制或者逐步削减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量,使大气环境质量达到规定标准并逐步改善。

我国大气污染的现状,大气污染综合防治的原则‘,措施?

现状:当前我国大气污染状况依然十分严重,主要表现为煤烟型污染。城市大气环境中总悬浮颗粒物浓度普遍超标;二氧化硫污染一直在较高水平;机动车尾气污染物排放总量迅速增加;氮氧化物污染呈加重趋势。原则和措施: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主要有:1,减少燃烧。集中供热、限制汽车数量、杜绝燃化炮竹(尤其是首先解决机关单位的烟花炮竹)。2,改进制冷技术,限制使用氟利昂制冷剂。3,治理腐败,落实环保管理。变罚款为治理。4,限制乱砍乱伐,指数造林。全球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措施及对策:全人类只有一个地球,共用一个大气圈,全球性大气污染所带来的灾害是全球性的,危及到每一个人的,使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受到严峻的挑战。因此,综合治理全球性大气污染需要各国政府协调一致的行动,需要全人类共同努力。不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应努力减少污染气体的排放,并为此作出贡献,在公平合理的基础上承担起各自的责任和义务。1、制定并履行国际协议,严格控制全球性大气污染气体的排放。控制全球变暖就必须要减少大气中的温室气体的含量,其中关键的问题是控制CO2的含量。大气中的温室气体,特别是CO2的增加,是发达国家近年来工业化积累的结果,就是在当前发达国家也是温室气体的主要排放者。占世界人口不到24%的发达国家消耗了世界能源的75%,他们向大气排放的CO2的人均排放量比发展中国家的相对量更高。以美国为例,其人口占世界人口的5%不到,CO2排放量却占世界的24%,而对一些发展中国家的统计,他们的人口占世界的76%,而CO2的排放量还不到世界的28%。由此可见,发展中国家是工业化国家所造成的CO2增加的受害者,发达国家对削减温室气体排放负有不可推卸的完全义务和责任。1997年12月,防止地球温暖化京都会议通过了“京都宣言”,宣言中指定CO2等6种气体是造成地球变暖的主要因素,宣言中规定在2012年实现整体削弱1990年废气排放标准的5.2%,并要求发展中国家自主承担削减废气排放量义务。我国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缔约国之一,我国支持通过一项符合公约的议定书,但反对向发展中国家增加任何新的义务。尽管我国到2000年人均CO2排放量不到1989年世界人均水平(1.2吨/人)的一半,不及工业区化国家人均水平(3.3吨/人)的1/6,但仍努力履行义务。我国已开展了有关温室气体排放状况分析及对策的研究,大力节能,改善能源结构,提高能源利用率;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增加对CO2吸收能力;大力回收工业C02废气,尽量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1990年修订的《消耗臭氧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把CFC及哈龙等6类几十种都列为限控物质,在进行这样的限定后,预计到2050年,北极臭氧减少速率将低于现在,而到2100年后,南极臭氧空洞将消失。2、综合治理措施及途径。减少温室气体的产生量,减少矿物燃料的使用量,提高能源效率与节能,这是控制C02排放的主要措施,也是目前控制CO2排放量的最经济可行的办法。有资料认为,如果采取了一切可以节约的措施,在不影响发展或造成能源不足的情况下,在今后几十年内,可以把二氧化碳释放的量从50亿吨减少到10亿吨。为了减轻温室效应可以在不同矿物燃料之间进行比较来作出选择,产生相同能量,燃烧天然气排出的二氧化碳为燃煤的60%,为燃油的80%,我国西气东送工程将对全球性大气污染的综合治理发挥积极作用。除去温室气体,人们已经设计出控制二氧化碳进人大气层的几种方案,其中之一是把发电厂排出的二氧化碳转化成可以运走的碳酸盐,用船运到海洋中,这一方案技术上可行,但代价极高,还在进一步研究之中。要除去二氧化碳以外的温室气体似乎不够现实,因为它们是从许多小发生源发出的。开发利用新能源。采用不产生二氧化碳的替代能源,最重要的替代能源有太阳能、风能、波浪能、核裂变与核聚变能。从减少CO2排放量的角度而言,核能可能是理想的能源,并且是目前最可能成为取代化石燃料而大规模使用的主要能源。氢能是通过光解水的方法获得的,利用水分解的H2作能源,氢燃烧后重新生成水,对环境完全没有污染。目前有关地能的获得与利用,虽处于研究阶段,但将其作为一种大规模清洁能源的前景是十分乐观的。在地球上大批植树造林,充分利用森林及绿色植被对温室效应的调节作用。扩大生物链中的碳量,使大量碳不能转化为CO2进人大气中;适应气候变化,培育出适宜气候变化的农作物新品种等等,种种措施都能减缓温室气体对环境的影响。

大气污染防治方法有哪些

1,减少燃烧。集中供热、限制汽车数量、杜绝燃化炮竹(尤其是首先解决机关单位的烟花炮竹)。2,改进制冷技术,限制使用氟利昂制冷剂。3,治理腐败,落实环保管理。变罚款为治理。4,限制乱砍乱伐,指数造林。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有哪些?

大气污染物之一,其中有二氧化硫,臭氧可吸入颗粒物等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1、大气污染防治的措施(1)减少燃烧。集中供热、限制汽车数量、杜绝燃化炮竹尤其是首先解决机关单位的烟花炮竹;(2)改进制冷技术,限制使用氟利昂制冷剂;(3)治理腐败,落实环保管理。变罚款为治理;(4)限制乱砍乱伐,指数造林。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条防治大气污染,应当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坚持源头治理,规划先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能源结构。防治大气污染,应当加强对燃煤、工业、机动车船、扬尘、农业等大气污染的综合防治,推行区域大气污染联合防治,对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氨等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实施协同控制。二、大气污染的危害对人体健康的危害人需要呼吸空气以维持生命。一个成年人每天呼吸大约2万多次,吸入空气达15~20立方米。因此,被污染了的空气对人体健康有直接的影响。大气污染物对人体的危害是多方面的,表现为呼吸系统受损、生理机能障碍、消化系统紊乱、神经系统异常、智力下降、致癌、致残。人们把这个灾难的烟雾称为“杀人的烟雾”。大气中污染物的浓度很高时,会造成急性污染中毒,或使病状恶化,甚至在几天内夺去几千人的生命。其实,即使大气中污染物浓度不高,但人体成年累月呼吸这种污染了的空气,也会引起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肺气肿及肺癌等疾病。

大气污染的防治措施

大气污染的防治措施具体如下:1、减少污染物排放;2、严控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新增产能;3、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大力发展公共交通;4、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加大天然气、煤制甲烷等清洁能源供应;5、强化节能环保指标约束;6、推行激励与约束并举的节能减排新机制,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加强国际合作,大力培育环保、新能源产业;7、用法律、标准“倒逼”产业转型升级;8、构建对各省(区、市)的大气环境整治目标责任考核体系;9、根据污染等级及时采取重污染企业限产限排、机动车限行等措施;10、树立全社会“同呼吸、共奋斗”的行为准则,动员全民参与环境保护和监督。《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大气污染物,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大气污染,或者有关证据可能灭失或者被隐匿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对有关设施、设备、物品采取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

大气污染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多了

大气污染、垃圾污染、水质污染的危害有什么?

大气污染、垃圾污染、水质污染都对人类、动物和环境造成了严重的危害,如下所示:1. 大气污染:大气污染可导致呼吸系统疾病、心血管疾病、肺癌等多种健康问题。此外,大气污染也会影响生态系统的平衡和植物生长,造成土壤酸化和臭氧层破坏等环境问题。2. 垃圾污染:垃圾污染对人类和环境都会产生负面影响。随意倾倒垃圾会增加环境的毒性和气味,污染空气质量并威胁公共卫生。同时,垃圾也会对海洋和陆地生态系统造成危害,缺少处理的垃圾可能继续积聚导致更大范围的污染。3. 水质污染:水质污染使得当地的水源无法供人饮用,危害人的健康和生存。常见的水质污染包括有机物质污染、营养物质污染、重金属和有害化学物质的污染。水质污染不仅影响人类健康,还直接影响地球生态系统的平衡,破坏水生态系统的健康,并使水生物数量下降,对生态系统造成严重损害。因此,预防大气污染、垃圾污染、水质污染应成为我们的责任和义务,确保我们自己和未来世代都能健康生活在一个洁净、美丽、和谐的环境中。

大气污染,水污染,噪音污染,分别有什么危害啊?

1,空气污染危害:大气污染物对人体的危害是多方面的,主要表现是呼吸道疾病与生理机能障碍,以及眼鼻等粘膜组织受到刺激而患病,是造成老年哮喘的慢性因素,肺气不足导致体力下降。大气中污染物的浓度很高时,会造成急性污染中毒,或使病状恶化,甚至在几天内夺去几千人的生命。其实,即使大气中污染物浓度不高,但人体成年累月呼吸这种污染了的空气,也会引起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肺气肿及肺癌等疾病。2,水污染危害:据世界权威机构调查,在发展中国家,各类疾病有80%是因为饮用了不卫生的水而传播的,每年因饮用不卫生水至少造成全球2000万人死亡,因此,水污染被称作"世界头号杀手"。3,噪声污染危害:噪声对人体最直接的危害是听力损伤。人们在进入强噪声环境时,暴露一段时间,会感到双耳难受,甚至会出现头痛等感觉。因为噪声通过听觉器官作用于大脑中枢神经系统,以致影响到全身各个器官,故噪声除对人的听力造成损伤外,还会给人体其它系统带来危害。由于噪声的作用,会产生头痛、脑胀、耳鸣、失眠、全身疲乏无力以及记忆力减退等神经衰弱症状。扩展资料:我国环境状况1,大气污染属煤烟型污染,以尘和酸雨危害最大,污染程度在加剧。2,酸雨主要分布在长江以南、青藏高原以东地区及四川盆地。华中地区酸雨污染最重。3,江河湖库水域普遍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除部分内陆河流和大型水库外,污染呈加重趋势,工业发达城镇附近的水域污染尤为突出。4,七大水系(珠江、长江、黄河、淮河、海滦河、辽河、松花江)中,黄河流域、松花江、辽河流域水污染严重。5,大淡水湖泊总磷、总氮污染面广,富营养化严重。6,四大海区以渤海和东海污染较重,南海较轻。7,渔业水域生态环境恶化的状况没有根本改变,并呈加重趋势。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保护环境

大气污染是怎样造成的?

大气污染是指有害物质进入大气,对人类和生物造成危害的现象。如果对它不加以控制和防治,将严重地破坏生态系统和人类生存条件。大气污染有的是由于森林火灾、火山爆发等自然因素造成的,有的则是由汽车尾气、工业废气、烟尘、爆炸等人为因素造成的。其中人为因素对大气的污染是主要的,尤其是现代交通运输业和工业生产对城市大气造成的污染更为严重。造成大气污染的物质有:一氧化碳、二氧化硫、一氧化氮、臭氧以及烟尘、盐粒、花粉、细菌、孢子等。距地面几十米的近地面层大气,是人类和生物的生存空间。这一层空气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着人类的生产和生活。近年来,由于排放出的大量汽车尾气、工业废气与空气中的一些物质成分发生化学反应,生成对人体十分有害的一氧化氮、臭氧、乙醛等新物质。悬浮在大气中的各种气溶胶粒子,按其大小可分为降尘和飘尘。其中降尘的粒子较大,直径大于10微米,它的自然沉降率较快。它与人类支气管炎的死亡率和农业减产有很大关系。飘尘粒子较小,直径一般在0.1~1.0微米。其自然沉降率很小,故悬浮在大气中的生命史较长。随着粒子的减小,有毒元素的浓度增加。通常小于0.3微米的飘尘能直接吸人肺泡,如长期积累,会损害呼吸机能,引起哮喘、肺气肿、矽肺和肺癌等不治之症。由于飘尘的污染期长和毒性强,因此它的危害极大。当大气中气溶胶粒子增加到一定程度以后,就会出现烟雾弥漫、能见度降低、太阳辐射减弱等现象。近地面层大气污染程度与气象条件密切相关,存在着明显的季节变化和日变化。一般冬季的早晨和傍晚,在无风时空气污染最为严重。夏季由于空气层结不稳定,污染物易向高空扩散,因此污染不会太严重。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大气十条》)是国务院在2013年9月出台的行动计划,其涉及燃煤、工业、机动车、重污染预警等十条措施,被称为"空气国十条"。环保部要求落实《大气十条》 不合格将约谈负责人:2013年9月环境保护部发布通知,要求认真学习领会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各地对未通过年度考核的,应会同组织部门、监察机关等部门约谈相关负责人,督促整改。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大气环境保护事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事关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当前,我国大气污染形势严峻,以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为特征污染物的区域性大气环境问题日益突出,损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影响社会和谐稳定。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的深入推进,能源资源消耗持续增加,大气污染防治压力继续加大。为切实改善空气质量,制定本行动计划。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出发点,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坚持政府调控与市场调节相结合、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配合、区域协作与属地管理相协调、总量减排与质量改善相同步,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大气污染防治新机制,实施分区域、分阶段治理,推动产业结构优化、科技创新能力增强、经济增长质量提高,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多赢,为建设美丽中国而奋斗。奋斗目标:经过五年努力,全国空气质量总体改善,重污染天气较大幅度减少;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空气质量明显好转。力争再用五年或更长时间,逐步消除重污染天气,全国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具体指标:到2017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比2012年下降10%以上,优良天数逐年提高;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细颗粒物浓度分别下降25%、20%、15%左右,其中北京市细颗粒物年均浓度控制在60微克/立方米左右。一、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减少多污染物排放1.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2.深化面源污染治理。综合整治城市扬尘。3.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加强城市交通管理。二、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动产业转型升级4.严控"两高"行业新增产能。5.加快淘汰落后产能6.压缩过剩产能。7.坚决停建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违规在建项目。三、加快企业技术改造,提高科技创新能力8.强化科技研发和推广。9.全面推行清洁生产10.大力发展循环经济。11.大力培育节能环保产业.四、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增加清洁能源供应12.控制煤炭消费总量。13.加快清洁能源替代利用。14.推进煤炭清洁利用。15.提高能源使用效率。五、严格节能环保准入,优化产业空间布局16.调整产业布局。17.强化节能环保指标约束。18.优化空间格局六、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完善环境经济政策19.发挥市场机制调节作用。20.完善价格税收政策。21.拓宽投融资渠道。七、健全法律法规体系,严格依法监督管理22.完善法律法规标准。23.提高环境监管能力。24.加大环保执法力度。25.实行环境信息公开。八、建立区域协作机制,统筹区域环境治理26.建立区域协作机制。27.分解目标任务。28.实行严格责任追究。九、建立监测预警应急体系,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29.建立监测预警体系。30.制定完善应急预案。31.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十、明确政府企业和社会的责任,动员全民参与环境保护32.明确地方政府统领责任。33.加强部门协调联动。34.强化企业施治。35.广泛动员社会参与。我国仍然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大气污染防治任务繁重艰巨,要坚定信心、综合治理,突出重点、逐步推进,重在落实、务求实效。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按照本行动计划的要求,紧密结合实际,狠抓贯彻落实,确保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如期实现。 收起

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

一是减少污染物排放。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加快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整治城市扬尘。提升燃油品质,限期淘汰黄标车。二是严控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新增产能,提前一年完成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重点行业“十二五”落后产能淘汰任务。三是大力推行清洁生产,重点行业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强度到2017年底下降30%以上。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四是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加大天然气、煤制甲烷等清洁能源供应。五是强化节能环保指标约束,对未通过能评、环评的项目,不得批准开工建设,不得提供土地,不得提供贷款支持,不得供电供水。六是推行激励与约束并举的节能减排新机制,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的信贷支持。加强国际合作,大力培育环保、新能源产业。七是用法律、标准“倒逼”产业转型升级。制定、修订重点行业排放标准,建议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强制公开重污染行业企业环境信息。公布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加大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八是建立环渤海包括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加强人口密集地区和重点大城市PM2.5治理,构建对各省(区、市)的大气环境整治目标责任考核体系。九是将重污染天气纳入地方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根据污染等级及时采取重污染企业限产限排、机动车限行等措施。十是树立全社会“同呼吸、共奋斗”的行为准则,地方政府对当地空气质量负总责,落实企业治污主体责任,国务院有关部门协调联动,倡导节约、绿色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动员全民参与环境保护和监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三条国家建立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体系。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等有关部门、国家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内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立重点区域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机制,统一预警分级标准。可能发生区域重污染天气的,应当及时向重点区域内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气象主管机构等有关部门建立本行政区域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机制。第九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重污染天气应对纳入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以及可能发生重污染天气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第九十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气象主管机构建立会商机制,进行大气环境质量预报。可能发生重污染天气的,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依据重污染天气预报信息,进行综合研判,确定预警等级并及时发出预警。预警等级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调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社会发布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发布后,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短信等途径告知公众采取健康防护措施,指导公众出行和调整其他相关社会活动。第九十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据重污染天气的预警等级,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根据应急需要可以采取责令有关企业停产或者限产、限制部分机动车行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停止工地土石方作业和建筑物拆除施工、停止露天烧烤、停止幼儿园和学校组织的户外活动、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等应急措施。应急响应结束后,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开展应急预案实施情况的评估,适时修改完善应急预案。第九十七条发生造成大气污染的突发环境事件,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相关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规定,做好应急处置工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对突发环境事件产生的大气污染物进行监测,并向社会公布监测信息。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大气十条》)是国务院在2013年9月出台的行动计划,其涉及燃煤、工业、机动车、重污染预警等十条措施,被称为"空气国十条"。环保部要求落实《大气十条》 不合格将约谈负责人:2013年9月环境保护部发布通知,要求认真学习领会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各地对未通过年度考核的,应会同组织部门、监察机关等部门约谈相关负责人,督促整改。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大气环境保护事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事关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当前,我国大气污染形势严峻,以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为特征污染物的区域性大气环境问题日益突出,损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影响社会和谐稳定。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的深入推进,能源资源消耗持续增加,大气污染防治压力继续加大。为切实改善空气质量,制定本行动计划。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出发点,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坚持政府调控与市场调节相结合、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配合、区域协作与属地管理相协调、总量减排与质量改善相同步,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大气污染防治新机制,实施分区域、分阶段治理,推动产业结构优化、科技创新能力增强、经济增长质量提高,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多赢,为建设美丽中国而奋斗。奋斗目标:经过五年努力,全国空气质量总体改善,重污染天气较大幅度减少;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空气质量明显好转。力争再用五年或更长时间,逐步消除重污染天气,全国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具体指标:到2017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比2012年下降10%以上,优良天数逐年提高;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细颗粒物浓度分别下降25%、20%、15%左右,其中北京市细颗粒物年均浓度控制在60微克/立方米左右。一、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减少多污染物排放1.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2.深化面源污染治理。综合整治城市扬尘。3.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加强城市交通管理。二、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动产业转型升级4.严控"两高"行业新增产能。5.加快淘汰落后产能6.压缩过剩产能。7.坚决停建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违规在建项目。三、加快企业技术改造,提高科技创新能力8.强化科技研发和推广。9.全面推行清洁生产10.大力发展循环经济。11.大力培育节能环保产业.四、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增加清洁能源供应12.控制煤炭消费总量。13.加快清洁能源替代利用。14.推进煤炭清洁利用。15.提高能源使用效率。五、严格节能环保准入,优化产业空间布局16.调整产业布局。17.强化节能环保指标约束。18.优化空间格局六、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完善环境经济政策19.发挥市场机制调节作用。20.完善价格税收政策。21.拓宽投融资渠道。七、健全法律法规体系,严格依法监督管理22.完善法律法规标准。23.提高环境监管能力。24.加大环保执法力度。25.实行环境信息公开。八、建立区域协作机制,统筹区域环境治理26.建立区域协作机制。27.分解目标任务。28.实行严格责任追究。九、建立监测预警应急体系,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29.建立监测预警体系。30.制定完善应急预案。31.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十、明确政府企业和社会的责任,动员全民参与环境保护32.明确地方政府统领责任。33.加强部门协调联动。34.强化企业施治。35.广泛动员社会参与。我国仍然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大气污染防治任务繁重艰巨,要坚定信心、综合治理,突出重点、逐步推进,重在落实、务求实效。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按照本行动计划的要求,紧密结合实际,狠抓贯彻落实,确保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如期实现。

治理大气污染,我国2013年发布了哪些文件

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                          2013年9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大气环境保护事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事关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当前,我国大气污染形势严峻,以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为特征污染物的区域性大气环境问题日益突出,损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影响社会和谐稳定。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的深入推进,能源资源消耗持续增加,大气污染防治压力继续加大。为切实改善空气质量,制定本行动计划。  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出发点,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坚持政府调控与市场调节相结合、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配合、区域协作与属地管理相协调、总量减排与质量改善相同步,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大气污染防治新机制,实施分区域、分阶段治理,推动产业结构优化、科技创新能力增强、经济增长质量提高,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多赢,为建设美丽中国而奋斗。  奋斗目标:经过五年努力,全国空气质量总体改善,重污染天气较大幅度减少;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空气质量明显好转。力争再用五年或更长时间,逐步消除重污染天气,全国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具体指标:到2017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比2012年下降10%以上,优良天数逐年提高;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细颗粒物浓度分别下降25%、20%、15%左右,其中北京市细颗粒物年均浓度控制在60微克/立方米左右。  一、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减少多污染物排放  (一)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加快推进集中供热、“煤改气”、“煤改电”工程建设,到2017年,除必要保留的以外,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禁止新建每小时2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在供热供气管网不能覆盖的地区,改用电、新能源或洁净煤,推广应用高效节能环保型锅炉。在化工、造纸、印染、制革、制药等产业集聚区,通过集中建设热电联产机组逐步淘汰分散燃煤锅炉。  加快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工程建设。所有燃煤电厂、钢铁企业的烧结机和球团生产设备、石油炼制企业的催化裂化装置、有色金属冶炼企业都要安装脱硫设施,每小时20蒸吨及以上的燃煤锅炉要实施脱硫。除循环流化床锅炉以外的燃煤机组均应安装脱硝设施,新型干法水泥窑要实施低氮燃烧技术改造并安装脱硝设施。燃煤锅炉和工业窑炉现有除尘设施要实施升级改造。  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在石化、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实施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在石化行业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改造。限时完成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的油气回收治理,在原油成品油码头积极开展油气回收治理。完善涂料、胶粘剂等产品挥发性有机物限值标准,推广使用水性涂料,鼓励生产、销售和使用低毒、低挥发性有机溶剂。  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要于2015年底前基本完成燃煤电厂、燃煤锅炉和工业窑炉的污染治理设施建设与改造,完成石化企业有机废气综合治理。  (二)深化面源污染治理。综合整治城市扬尘。加强施工扬尘监管,积极推进绿色施工,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全封闭设置围挡墙,严禁敞开式作业,施工现场道路应进行地面硬化。渣土运输车辆应采取密闭措施,并逐步安装卫星定位系统。推行道路机械化清扫等低尘作业方式。大型煤堆、料堆要实现封闭储存或建设防风抑尘设施。推进城市及周边绿化和防风防沙林建设,扩大城市建成区绿地规模。  开展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城区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应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推广使用高效净化型家用吸油烟机。  (三)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加强城市交通管理。优化城市功能和布局规划,推广智能交通管理,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实施公交优先战略,提高公共交通出行比例,加强步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根据城市发展规划,合理控制机动车保有量,北京、上海、广州等特大城市要严格限制机动车保有量。通过鼓励绿色出行、增加使用成本等措施,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  提升燃油品质。加快石油炼制企业升级改造,力争在2013年底前,全国供应符合国家第四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油,在2014年底前,全国供应符合国家第四阶段标准的车用柴油,在2015年底前,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内重点城市全面供应符合国家第五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在2017年底前,全国供应符合国家第五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加强油品质量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不合格油品行为。  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采取划定禁行区域、经济补偿等方式,逐步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到2015年,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基本淘汰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内的500万辆黄标车。到2017年,基本淘汰全国范围的黄标车。  加强机动车环保管理。环保、工业和信息化、质检、工商等部门联合加强新生产车辆环保监管,严厉打击生产、销售环保不达标车辆的违法行为;加强在用机动车年度检验,对不达标车辆不得发放环保合格标志,不得上路行驶。加快柴油车车用尿素供应体系建设。研究缩短公交车、出租车强制报废年限。鼓励出租车每年更换高效尾气净化装置。开展工程机械等非道路移动机械和船舶的污染控制。  加快推进低速汽车升级换代。不断提高低速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节能环保要求,减少污染排放,促进相关产业和产品技术升级换代。自2017年起,新生产的低速货车执行与轻型载货车同等的节能与排放标准。  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公交、环卫等行业和政府机关要率先使用新能源汽车,采取直接上牌、财政补贴等措施鼓励个人购买。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每年新增或更新的公交车中新能源和清洁燃料车的比例达到60%以上。  二、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四)严控“两高”行业新增产能。修订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行业准入条件,明确资源能源节约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标。有条件的地区要制定符合当地功能定位、严于国家要求的产业准入目录。严格控制“两高”行业新增产能,新、改、扩建项目要实行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  (五)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结合产业发展实际和环境质量状况,进一步提高环保、能耗、安全、质量等标准,分区域明确落后产能淘汰任务,倒逼产业转型升级。  按照《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的要求,采取经济、技术、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提前一年完成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21个重点行业的“十二五”落后产能淘汰任务。2015年再淘汰炼铁1500万吨、炼钢1500万吨、水泥(熟料及粉磨能力)1亿吨、平板玻璃2000万重量箱。对未按期完成淘汰任务的地区,严格控制国家安排的投资项目,暂停对该地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办理审批、核准和备案手续。2016年、2017年,各地区要制定范围更宽、标准更高的落后产能淘汰政策,再淘汰一批落后产能。  对布局分散、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制定综合整改方案,实施分类治理。  (六)压缩过剩产能。加大环保、能耗、安全执法处罚力度,建立以节能环保标准促进“两高”行业过剩产能退出的机制。制定财政、土地、金融等扶持政策,支持产能过剩“两高”行业企业退出、转型发展。发挥优强企业对行业发展的主导作用,通过跨地区、跨所有制企业兼并重组,推动过剩产能压缩。严禁核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  (七)坚决停建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违规在建项目。认真清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违规在建项目,对未批先建、边批边建、越权核准的违规项目,尚未开工建设的,不准开工;正在建设的,要停止建设。地方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坚决遏制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盲目扩张。  三、加快企业技术改造,提高科技创新能力  (八)强化科技研发和推广。加强灰霾、臭氧的形成机理、来源解析、迁移规律和监测预警等研究,为污染治理提供科学支撑。加强大气污染与人群健康关系的研究。支持企业技术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建设,推进大型大气光化学模拟仓、大型气溶胶模拟仓等科技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脱硫、脱硝、高效除尘、挥发性有机物控制、柴油机(车)排放净化、环境监测,以及新能源汽车、智能电网等方面的技术研发,推进技术成果转化应用。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先进技术、管理经验等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九)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对钢铁、水泥、化工、石化、有色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进行清洁生产审核,针对节能减排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采用先进适用的技术、工艺和装备,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到2017年,重点行业排污强度比2012年下降30%以上。推进非有机溶剂型涂料和农药等产品创新,减少生产和使用过程中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积极开发缓释肥料新品种,减少化肥施用过程中氨的排放。  (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鼓励产业集聚发展,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推进能源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废物交换利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促进企业循环式生产、园区循环式发展、产业循环式组合,构建循环型工业体系。推动水泥、钢铁等工业窑炉、高炉实施废物协同处置。大力发展机电产品再制造,推进资源再生利用产业发展。到2017年,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比2012年降低20%左右,在50%以上的各类国家级园区和30%以上的各类省级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主要有色金属品种以及钢铁的循环再生比重达到40%左右。  (十一)大力培育节能环保产业。着力把大气污染治理的政策要求有效转化为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市场需求,促进重大环保技术装备、产品的创新开发与产业化应用。扩大国内消费市场,积极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节能环保企业,大幅增加大气污染治理装备、产品、服务产业产值,有效推动节能环保、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鼓励外商投资节能环保产业。  四、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增加清洁能源供应  (十二)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制定国家煤炭消费总量中长期控制目标,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到2017年,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降低到65%以下。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力争实现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通过逐步提高接受外输电比例、增加天然气供应、加大非化石能源利用强度等措施替代燃煤。  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新建项目禁止配套建设自备燃煤电站。耗煤项目要实行煤炭减量替代。除热电联产外,禁止审批新建燃煤发电项目;现有多台燃煤机组装机容量合计达到30万千瓦以上的,可按照煤炭等量替代的原则建设为大容量燃煤机组。  (十三)加快清洁能源替代利用。加大天然气、煤制天然气、煤层气供应。到2015年,新增天然气干线管输能力1500亿立方米以上,覆盖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优化天然气使用方式,新增天然气应优先保障居民生活或用于替代燃煤;鼓励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等高效利用项目,限制发展天然气化工项目;有序发展天然气调峰电站,原则上不再新建天然气发电项目。  制定煤制天然气发展规划,在满足最严格的环保要求和保障水资源供应的前提下,加快煤制天然气产业化和规模化步伐。  积极有序发展水电,开发利用地热能、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安全高效发展核电。到2017年,运行核电机组装机容量达到5000万千瓦,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3%。  京津冀区域城市建成区、长三角城市群、珠三角区域要加快现有工业企业燃煤设施天然气替代步伐;到2017年,基本完成燃煤锅炉、工业窑炉、自备燃煤电站的天然气替代改造任务。  (十四)推进煤炭清洁利用。提高煤炭洗选比例,新建煤矿应同步建设煤炭洗选设施,现有煤矿要加快建设与改造;到2017年,原煤入选率达到70%以上。禁止进口高灰份、高硫份的劣质煤炭,研究出台煤炭质量管理办法。限制高硫石油焦的进口。  扩大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逐步由城市建成区扩展到近郊。结合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棚户区改造,通过政策补偿和实施峰谷电价、季节性电价、阶梯电价、调峰电价等措施,逐步推行以天然气或电替代煤炭。鼓励北方农村地区建设洁净煤配送中心,推广使用洁净煤和型煤。  (十五)提高能源使用效率。严格落实节能评估审查制度。新建高耗能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要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用能设备达到一级能效标准。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新建高耗能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积极发展绿色建筑,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保障性住房等要率先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新建建筑要严格执行强制性节能标准,推广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地源热泵、空气源热泵、光伏建筑一体化、“热—电—冷”三联供等技术和装备。  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加快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新建建筑和完成供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建筑逐步实行供热计量收费。加快热力管网建设与改造。  五、严格节能环保准入,优化产业空间布局  (十六)调整产业布局。按照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合理确定重点产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重大项目原则上布局在优化开发区和重点开发区。所有新、改、扩建项目,必须全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未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一律不准开工建设;违规建设的,要依法进行处罚。加强产业政策在产业转移过程中的引导与约束作用,严格限制在生态脆弱或环境敏感地区建设“两高”行业项目。加强对各类产业发展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  在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实施差别化的产业政策,对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提出更高的节能环保要求。强化环境监管,严禁落后产能转移。  (十七)强化节能环保指标约束。提高节能环保准入门槛,健全重点行业准入条件,公布符合准入条件的企业名单并实施动态管理。严格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是否符合总量控制要求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  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以及辽宁中部、山东、武汉及其周边、长株潭、成渝、海峡西岸、山西中北部、陕西关中、甘宁、乌鲁木齐城市群等“三区十群”中的47个城市,新建火电、钢铁、石化、水泥、有色、化工等企业以及燃煤锅炉项目要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各地区可根据环境质量改善的需要,扩大特别排放限值实施的范围。  对未通过能评、环评审查的项目,有关部门不得审批、核准、备案,不得提供土地,不得批准开工建设,不得发放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证,金融机构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有关单位不得供电、供水。  (十八)优化空间格局。科学制定并严格实施城市规划,强化城市空间管制要求和绿地控制要求,规范各类产业园区和城市新城、新区设立和布局,禁止随意调整和修改城市规划,形成有利于大气污染物扩散的城市和区域空间格局。研究开展城市环境总体规划试点工作。  结合化解过剩产能、节能减排和企业兼并重组,有序推进位于城市主城区的钢铁、石化、化工、有色金属冶炼、水泥、平板玻璃等重污染企业环保搬迁、改造,到2017年基本完成。  六、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完善环境经济政策  (十九)发挥市场机制调节作用。本着“谁污染、谁负责,多排放、多负担,节能减排得收益、获补偿”的原则,积极推行激励与约束并举的节能减排新机制。  分行业、分地区对水、电等资源类产品制定企业消耗定额。建立企业“领跑者”制度,对能效、排污强度达到更高标准的先进企业给予鼓励。  全面落实“合同能源管理”的财税优惠政策,完善促进环境服务业发展的扶持政策,推行污染治理设施投资、建设、运行一体化特许经营。完善绿色信贷和绿色证券政策,将企业环境信息纳入征信系统。严格限制环境违法企业贷款和上市融资。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  (二十)完善价格税收政策。根据脱硝成本,结合调整销售电价,完善脱硝电价政策。现有火电机组采用新技术进行除尘设施改造的,要给予价格政策支持。实行阶梯式电价。  推进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理顺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的比价关系。  按照合理补偿成本、优质优价和污染者付费的原则合理确定成品油价格,完善对部分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政策。  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做到应收尽收。适时提高排污收费标准,将挥发性有机物纳入排污费征收范围。  研究将部分“两高”行业产品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完善“两高”行业产品出口退税政策和资源综合利用税收政策。积极推进煤炭等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使用专用设备或建设环境保护项目的企业以及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  (二十一)拓宽投融资渠道。深化节能环保投融资体制改革,鼓励民间资本和社会资本进入大气污染防治领域。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项目的信贷支持。探索排污权抵押融资模式,拓展节能环保设施融资、租赁业务。  地方人民政府要对涉及民生的“煤改气”项目、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淘汰、轻型载货车替代低速货车等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对重点行业清洁生产示范工程给予引导性资金支持。要将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建设及其运行和监管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在环境执法到位、价格机制理顺的基础上,中央财政统筹整合主要污染物减排等专项,设立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对重点区域按治理成效实施“以奖代补”;中央基本建设投资也要加大对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的支持力度。  七、健全法律法规体系,严格依法监督管理  (二十二)完善法律法规标准。加快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步伐,重点健全总量控制、排污许可、应急预警、法律责任等方面的制度,研究增加对恶意排污、造成重大污染危害的企业及其相关负责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内容,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建立健全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研究起草环境税法草案,加快修改环境保护法,尽快出台机动车污染防治条例和排污许可证管理条例。各地区可结合实际,出台地方性大气污染防治法规、规章。  加快制(修)订重点行业排放标准以及汽车燃料消耗量标准、油品标准、供热计量标准等,完善行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和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  (二十三)提高环境监管能力。完善国家监察、地方监管、单位负责的环境监管体制,加强对地方人民政府执行环境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监督。加大环境监测、信息、应急、监察等能力建设力度,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  建设城市站、背景站、区域站统一布局的国家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加强监测数据质量管理,客观反映空气质量状况。加强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体系建设,推进环境卫星应用。建设国家、省、市三级机动车排污监管平台。到2015年,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部建成细颗粒物监测点和国家直管的监测点。  (二十四)加大环保执法力度。推进联合执法、区域执法、交叉执法等执法机制创新,明确重点,加大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对偷排偷放、屡查屡犯的违法企业,要依法停产关闭。对涉嫌环境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落实执法责任,对监督缺位、执法不力、徇私枉法等行为,监察机关要依法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二十五)实行环境信息公开。国家每月公布空气质量最差的10个城市和最好的10个城市的名单。各省(区、市)要公布本行政区域内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排名。地级及以上城市要在当地主要媒体及时发布空气质量监测信息。  各级环保部门和企业要主动公开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企业污染物排放、治污设施运行情况等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涉及群众利益的建设项目,应充分听取公众意见。建立重污染行业企业环境信息强制公开制度。  八、建立区域协作机制,统筹区域环境治理  (二十六)建立区域协作机制。建立京津冀、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由区域内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参加,协调解决区域突出环境问题,组织实施环评会商、联合执法、信息共享、预警应急等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通报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展,研究确定阶段性工作要求、工作重点和主要任务。  (二十七)分解目标任务。国务院与各省(区、市)人民政府签订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将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地方人民政府和企业。将重点区域的细颗粒物指标、非重点地区的可吸入颗粒物指标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约束性指标,构建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的目标责任考核体系。  国务院制定考核办法,每年初对各省(区、市)上年度治理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2015年进行中期评估,并依据评估情况调整治理任务;2017年对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进行终期考核。考核和评估结果经国务院同意后,向社会公布,并交由干部主管部门,按照《关于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的意见》、《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关于开展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的意见》等规定,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二十八)实行严格责任追究。对未通过年度考核的,由环保部门会同组织部门、监察机关等部门约谈省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有关负责人,提出整改意见,予以督促。  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导致未能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的,以及干预、伪造监测数据和没有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监察机关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环保部门要对有关地区和企业实施建设项目环评限批,取消国家授予的环境保护荣誉称号。  九、建立监测预警应急体系,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  (二十九)建立监测预警体系。环保部门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合作,建立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体系。到2014年,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要完成区域、省、市级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其他省(区、市)、副省级市、省会城市于2015年底前完成。要做好重污染天气过程的趋势分析,完善会商研判机制,提高监测预警的准确度,及时发布监测预警信息。  (三十)制定完善应急预案。空气质量未达到规定标准的城市应制定和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向社会公布;要落实责任主体,明确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警预报及响应程序、应急处置及保障措施等内容,按不同污染等级确定企业限产停产、机动车和扬尘管控、中小学校停课以及可行的气象干预等应对措施。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演练。  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要建立健全区域、省、市联动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体系。区域内各省(区、市)的应急预案,应于2013年底前报环境保护部备案。  (三十一)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纳入地方人民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实行政府主要负责人负责制。要依据重污染天气的预警等级,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引导公众做好卫生防护。  十、明确政府企业和社会的责任,动员全民参与环境保护  (三十二)明确地方政府统领责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大气环境质量负总责,要根据国家的总体部署及控制目标,制定本地区的实施细则,确定工作重点任务和年度控制指标,完善政策措施,并向社会公开;要不断加大监管力度,确保任务明确、项目清晰、资金保障。  (三十三)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协调力量、统一行动,形成大气污染防治的强大合力。环境保护部要加强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要制定有利于大气污染防治的投资、财政、税收、金融、价格、贸易、科技等政策,依法做好各自领域的相关工作。  (三十四)强化企业施治。企业是大气污染治理的责任主体,要按照环保规范要求,加强内部管理,增加资金投入,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治理技术,确保达标排放,甚至达到“零排放”;要自觉履行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接受社会监督。  (三十五)广泛动员社会参与。环境治理,人人有责。要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普及大气污染防治的科学知识。加强大气环境管理专业人才培养。倡导文明、节约、绿色的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引导公众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在全社会树立起“同呼吸、共奋斗”的行为准则,共同改善空气质量。  我国仍然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大气污染防治任务繁重艰巨,要坚定信心、综合治理,突出重点、逐步推进,重在落实、务求实效。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按照本行动计划的要求,紧密结合实际,狠抓贯彻落实,确保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如期实现。

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10条措施

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大气环境保护事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事关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当前,我国大气污染形势严峻,以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为特征污染物的区域性大气环境问题日益突出,损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影响社会和谐稳定。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的深入推进,能源资源消耗持续增加,大气污染防治压力继续加大。为切实改善空气质量,制定本行动计划。  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出发点,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坚持政府调控与市场调节相结合、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配合、区域协作与属地管理相协调、总量减排与质量改善相同步,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大气污染防治新机制,实施分区域、分阶段治理,推动产业结构优化、科技创新能力增强、经济增长质量提高,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多赢,为建设美丽中国而奋斗。  奋斗目标:经过五年努力,全国空气质量总体改善,重污染天气较大幅度减少;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空气质量明显好转。力争再用五年或更长时间,逐步消除重污染天气,全国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具体指标:到2017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比2012年下降10%以上,优良天数逐年提高;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细颗粒物浓度分别下降25%、20%、15%左右,其中北京市细颗粒物年均浓度控制在60微克/立方米左右。  一、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减少多污染物排放  (一)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加快推进集中供热、“煤改气”、“煤改电”工程建设,到2017年,除必要保留的以外,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禁止新建每小时2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在供热供气管网不能覆盖的地区,改用电、新能源或洁净煤,推广应用高效节能环保型锅炉。在化工、造纸、印染、制革、制药等产业集聚区,通过集中建设热电联产机组逐步淘汰分散燃煤锅炉。  加快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工程建设。所有燃煤电厂、钢铁企业的烧结机和球团生产设备、石油炼制企业的催化裂化装置、有色金属冶炼企业都要安装脱硫设施,每小时20蒸吨及以上的燃煤锅炉要实施脱硫。除循环流化床锅炉以外的燃煤机组均应安装脱硝设施,新型干法水泥窑要实施低氮燃烧技术改造并安装脱硝设施。燃煤锅炉和工业窑炉现有除尘设施要实施升级改造。  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在石化、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实施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在石化行业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改造。限时完成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的油气回收治理,在原油成品油码头积极开展油气回收治理。完善涂料、胶粘剂等产品挥发性有机物限值标准,推广使用水性涂料,鼓励生产、销售和使用低毒、低挥发性有机溶剂。  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要于2015年底前基本完成燃煤电厂、燃煤锅炉和工业窑炉的污染治理设施建设与改造,完成石化企业有机废气综合治理。  (二)深化面源污染治理。综合整治城市扬尘。加强施工扬尘监管,积极推进绿色施工,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全封闭设置围挡墙,严禁敞开式作业,施工现场道路应进行地面硬化。渣土运输车辆应采取密闭措施,并逐步安装卫星定位系统。推行道路机械化清扫等低尘作业方式。大型煤堆、料堆要实现封闭储存或建设防风抑尘设施。推进城市及周边绿化和防风防沙林建设,扩大城市建成区绿地规模。  开展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城区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应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推广使用高效净化型家用吸油烟机。  (三)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加强城市交通管理。优化城市功能和布局规划,推广智能交通管理,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实施公交优先战略,提高公共交通出行比例,加强步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根据城市发展规划,合理控制机动车保有量,北京、上海、广州等特大城市要严格限制机动车保有量。通过鼓励绿色出行、增加使用成本等措施,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  提升燃油品质。加快石油炼制企业升级改造,力争在2013年底前,全国供应符合国家第四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油,在2014年底前,全国供应符合国家第四阶段标准的车用柴油,在2015年底前,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内重点城市全面供应符合国家第五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在2017年底前,全国供应符合国家第五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加强油品质量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不合格油品行为。  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采取划定禁行区域、经济补偿等方式,逐步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到2015年,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基本淘汰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内的500万辆黄标车。到2017年,基本淘汰全国范围的黄标车。  加强机动车环保管理。环保、工业和信息化、质检、工商等部门联合加强新生产车辆环保监管,严厉打击生产、销售环保不达标车辆的违法行为;加强在用机动车年度检验,对不达标车辆不得发放环保合格标志,不得上路行驶。加快柴油车车用尿素供应体系建设。研究缩短公交车、出租车强制报废年限。鼓励出租车每年更换高效尾气净化装置。开展工程机械等非道路移动机械和船舶的污染控制。  加快推进低速汽车升级换代。不断提高低速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节能环保要求,减少污染排放,促进相关产业和产品技术升级换代。自2017年起,新生产的低速货车执行与轻型载货车同等的节能与排放标准。  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公交、环卫等行业和政府机关要率先使用新能源汽车,采取直接上牌、财政补贴等措施鼓励个人购买。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每年新增或更新的公交车中新能源和清洁燃料车的比例达到60%以上。  二、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四)严控“两高”行业新增产能。修订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行业准入条件,明确资源能源节约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标。有条件的地区要制定符合当地功能定位、严于国家要求的产业准入目录。严格控制“两高”行业新增产能,新、改、扩建项目要实行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  (五)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结合产业发展实际和环境质量状况,进一步提高环保、能耗、安全、质量等标准,分区域明确落后产能淘汰任务,倒逼产业转型升级。  按照《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的要求,采取经济、技术、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提前一年完成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21个重点行业的“十二五”落后产能淘汰任务。2015年再淘汰炼铁1500万吨、炼钢1500万吨、水泥(熟料及粉磨能力)1亿吨、平板玻璃2000万重量箱。对未按期完成淘汰任务的地区,严格控制国家安排的投资项目,暂停对该地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办理审批、核准和备案手续。2016年、2017年,各地区要制定范围更宽、标准更高的落后产能淘汰政策,再淘汰一批落后产能。  对布局分散、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制定综合整改方案,实施分类治理。  (六)压缩过剩产能。加大环保、能耗、安全执法处罚力度,建立以节能环保标准促进“两高”行业过剩产能退出的机制。制定财政、土地、金融等扶持政策,支持产能过剩“两高”行业企业退出、转型发展。发挥优强企业对行业发展的主导作用,通过跨地区、跨所有制企业兼并重组,推动过剩产能压缩。严禁核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  (七)坚决停建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违规在建项目。认真清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违规在建项目,对未批先建、边批边建、越权核准的违规项目,尚未开工建设的,不准开工;正在建设的,要停止建设。地方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坚决遏制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盲目扩张。  三、加快企业技术改造,提高科技创新能力  (八)强化科技研发和推广。加强灰霾、臭氧的形成机理、来源解析、迁移规律和监测预警等研究,为污染治理提供科学支撑。加强大气污染与人群健康关系的研究。支持企业技术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建设,推进大型大气光化学模拟仓、大型气溶胶模拟仓等科技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脱硫、脱硝、高效除尘、挥发性有机物控制、柴油机(车)排放净化、环境监测,以及新能源汽车、智能电网等方面的技术研发,推进技术成果转化应用。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先进技术、管理经验等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九)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对钢铁、水泥、化工、石化、有色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进行清洁生产审核,针对节能减排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采用先进适用的技术、工艺和装备,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到2017年,重点行业排污强度比2012年下降30%以上。推进非有机溶剂型涂料和农药等产品创新,减少生产和使用过程中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积极开发缓释肥料新品种,减少化肥施用过程中氨的排放。  (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鼓励产业集聚发展,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推进能源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废物交换利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促进企业循环式生产、园区循环式发展、产业循环式组合,构建循环型工业体系。推动水泥、钢铁等工业窑炉、高炉实施废物协同处置。大力发展机电产品再制造,推进资源再生利用产业发展。到2017年,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比2012年降低20%左右,在50%以上的各类国家级园区和30%以上的各类省级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主要有色金属品种以及钢铁的循环再生比重达到40%左右。  (十一)大力培育节能环保产业。着力把大气污染治理的政策要求有效转化为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市场需求,促进重大环保技术装备、产品的创新开发与产业化应用。扩大国内消费市场,积极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节能环保企业,大幅增加大气污染治理装备、产品、服务产业产值,有效推动节能环保、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鼓励外商投资节能环保产业。  四、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增加清洁能源供应  (十二)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制定国家煤炭消费总量中长期控制目标,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到2017年,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降低到65%以下。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力争实现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通过逐步提高接受外输电比例、增加天然气供应、加大非化石能源利用强度等措施替代燃煤。  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新建项目禁止配套建设自备燃煤电站。耗煤项目要实行煤炭减量替代。除热电联产外,禁止审批新建燃煤发电项目;现有多台燃煤机组装机容量合计达到30万千瓦以上的,可按照煤炭等量替代的原则建设为大容量燃煤机组。  (十三)加快清洁能源替代利用。加大天然气、煤制天然气、煤层气供应。到2015年,新增天然气干线管输能力1500亿立方米以上,覆盖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优化天然气使用方式,新增天然气应优先保障居民生活或用于替代燃煤;鼓励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等高效利用项目,限制发展天然气化工项目;有序发展天然气调峰电站,原则上不再新建天然气发电项目。  制定煤制天然气发展规划,在满足最严格的环保要求和保障水资源供应的前提下,加快煤制天然气产业化和规模化步伐。  积极有序发展水电,开发利用地热能、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安全高效发展核电。到2017年,运行核电机组装机容量达到5000万千瓦,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3%。  京津冀区域城市建成区、长三角城市群、珠三角区域要加快现有工业企业燃煤设施天然气替代步伐;到2017年,基本完成燃煤锅炉、工业窑炉、自备燃煤电站的天然气替代改造任务。  (十四)推进煤炭清洁利用。提高煤炭洗选比例,新建煤矿应同步建设煤炭洗选设施,现有煤矿要加快建设与改造;到2017年,原煤入选率达到70%以上。禁止进口高灰份、高硫份的劣质煤炭,研究出台煤炭质量管理办法。限制高硫石油焦的进口。  扩大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逐步由城市建成区扩展到近郊。结合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棚户区改造,通过政策补偿和实施峰谷电价、季节性电价、阶梯电价、调峰电价等措施,逐步推行以天然气或电替代煤炭。鼓励北方农村地区建设洁净煤配送中心,推广使用洁净煤和型煤。  (十五)提高能源使用效率。严格落实节能评估审查制度。新建高耗能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要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用能设备达到一级能效标准。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新建高耗能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积极发展绿色建筑,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保障性住房等要率先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新建建筑要严格执行强制性节能标准,推广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地源热泵、空气源热泵、光伏建筑一体化、“热—电—冷”三联供等技术和装备。  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加快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新建建筑和完成供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建筑逐步实行供热计量收费。加快热力管网建设与改造。  五、严格节能环保准入,优化产业空间布局  (十六)调整产业布局。按照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合理确定重点产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重大项目原则上布局在优化开发区和重点开发区。所有新、改、扩建项目,必须全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未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一律不准开工建设;违规建设的,要依法进行处罚。加强产业政策在产业转移过程中的引导与约束作用,严格限制在生态脆弱或环境敏感地区建设“两高”行业项目。加强对各类产业发展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  在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实施差别化的产业政策,对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提出更高的节能环保要求。强化环境监管,严禁落后产能转移。  (十七)强化节能环保指标约束。提高节能环保准入门槛,健全重点行业准入条件,公布符合准入条件的企业名单并实施动态管理。严格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是否符合总量控制要求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  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以及辽宁中部、山东、武汉及其周边、长株潭、成渝、海峡西岸、山西中北部、陕西关中、甘宁、乌鲁木齐城市群等“三区十群”中的47个城市,新建火电、钢铁、石化、水泥、有色、化工等企业以及燃煤锅炉项目要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各地区可根据环境质量改善的需要,扩大特别排放限值实施的范围。  对未通过能评、环评审查的项目,有关部门不得审批、核准、备案,不得提供土地,不得批准开工建设,不得发放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证,金融机构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有关单位不得供电、供水。  (十八)优化空间格局。科学制定并严格实施城市规划,强化城市空间管制要求和绿地控制要求,规范各类产业园区和城市新城、新区设立和布局,禁止随意调整和修改城市规划,形成有利于大气污染物扩散的城市和区域空间格局。研究开展城市环境总体规划试点工作。  结合化解过剩产能、节能减排和企业兼并重组,有序推进位于城市主城区的钢铁、石化、化工、有色金属冶炼、水泥、平板玻璃等重污染企业环保搬迁、改造,到2017年基本完成。  六、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完善环境经济政策  (十九)发挥市场机制调节作用。本着“谁污染、谁负责,多排放、多负担,节能减排得收益、获补偿”的原则,积极推行激励与约束并举的节能减排新机制。  分行业、分地区对水、电等资源类产品制定企业消耗定额。建立企业“领跑者”制度,对能效、排污强度达到更高标准的先进企业给予鼓励。  全面落实“合同能源管理”的财税优惠政策,完善促进环境服务业发展的扶持政策,推行污染治理设施投资、建设、运行一体化特许经营。完善绿色信贷和绿色证券政策,将企业环境信息纳入征信系统。严格限制环境违法企业贷款和上市融资。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  (二十)完善价格税收政策。根据脱硝成本,结合调整销售电价,完善脱硝电价政策。现有火电机组采用新技术进行除尘设施改造的,要给予价格政策支持。实行阶梯式电价。  推进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理顺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的比价关系。  按照合理补偿成本、优质优价和污染者付费的原则合理确定成品油价格,完善对部分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政策。  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做到应收尽收。适时提高排污收费标准,将挥发性有机物纳入排污费征收范围。  研究将部分“两高”行业产品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完善“两高”行业产品出口退税政策和资源综合利用税收政策。积极推进煤炭等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使用专用设备或建设环境保护项目的企业以及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  (二十一)拓宽投融资渠道。深化节能环保投融资体制改革,鼓励民间资本和社会资本进入大气污染防治领域。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项目的信贷支持。探索排污权抵押融资模式,拓展节能环保设施融资、租赁业务。  地方人民政府要对涉及民生的“煤改气”项目、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淘汰、轻型载货车替代低速货车等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对重点行业清洁生产示范工程给予引导性资金支持。要将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建设及其运行和监管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在环境执法到位、价格机制理顺的基础上,中央财政统筹整合主要污染物减排等专项,设立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对重点区域按治理成效实施“以奖代补”;中央基本建设投资也要加大对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的支持力度。  七、健全法律法规体系,严格依法监督管理  (二十二)完善法律法规标准。加快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步伐,重点健全总量控制、排污许可、应急预警、法律责任等方面的制度,研究增加对恶意排污、造成重大污染危害的企业及其相关负责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内容,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建立健全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研究起草环境税法草案,加快修改环境保护法,尽快出台机动车污染防治条例和排污许可证管理条例。各地区可结合实际,出台地方性大气污染防治法规、规章。  加快制(修)订重点行业排放标准以及汽车燃料消耗量标准、油品标准、供热计量标准等,完善行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和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  (二十三)提高环境监管能力。完善国家监察、地方监管、单位负责的环境监管体制,加强对地方人民政府执行环境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监督。加大环境监测、信息、应急、监察等能力建设力度,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  建设城市站、背景站、区域站统一布局的国家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加强监测数据质量管理,客观反映空气质量状况。加强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体系建设,推进环境卫星应用。建设国家、省、市三级机动车排污监管平台。到2015年,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部建成细颗粒物监测点和国家直管的监测点。  (二十四)加大环保执法力度。推进联合执法、区域执法、交叉执法等执法机制创新,明确重点,加大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对偷排偷放、屡查屡犯的违法企业,要依法停产关闭。对涉嫌环境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落实执法责任,对监督缺位、执法不力、徇私枉法等行为,监察机关要依法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二十五)实行环境信息公开。国家每月公布空气质量最差的10个城市和最好的10个城市的名单。各省(区、市)要公布本行政区域内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排名。地级及以上城市要在当地主要媒体及时发布空气质量监测信息。  各级环保部门和企业要主动公开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企业污染物排放、治污设施运行情况等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涉及群众利益的建设项目,应充分听取公众意见。建立重污染行业企业环境信息强制公开制度。  八、建立区域协作机制,统筹区域环境治理  (二十六)建立区域协作机制。建立京津冀、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由区域内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参加,协调解决区域突出环境问题,组织实施环评会商、联合执法、信息共享、预警应急等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通报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展,研究确定阶段性工作要求、工作重点和主要任务。  (二十七)分解目标任务。国务院与各省(区、市)人民政府签订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将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地方人民政府和企业。将重点区域的细颗粒物指标、非重点地区的可吸入颗粒物指标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约束性指标,构建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的目标责任考核体系。  国务院制定考核办法,每年初对各省(区、市)上年度治理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2015年进行中期评估,并依据评估情况调整治理任务;2017年对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进行终期考核。考核和评估结果经国务院同意后,向社会公布,并交由干部主管部门,按照《关于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的意见》、《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关于开展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的意见》等规定,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二十八)实行严格责任追究。对未通过年度考核的,由环保部门会同组织部门、监察机关等部门约谈省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有关负责人,提出整改意见,予以督促。  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导致未能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的,以及干预、伪造监测数据和没有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监察机关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环保部门要对有关地区和企业实施建设项目环评限批,取消国家授予的环境保护荣誉称号。  九、建立监测预警应急体系,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  (二十九)建立监测预警体系。环保部门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合作,建立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体系。到2014年,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要完成区域、省、市级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其他省(区、市)、副省级市、省会城市于2015年底前完成。要做好重污染天气过程的趋势分析,完善会商研判机制,提高监测预警的准确度,及时发布监测预警信息。  (三十)制定完善应急预案。空气质量未达到规定标准的城市应制定和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向社会公布;要落实责任主体,明确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警预报及响应程序、应急处置及保障措施等内容,按不同污染等级确定企业限产停产、机动车和扬尘管控、中小学校停课以及可行的气象干预等应对措施。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演练。  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要建立健全区域、省、市联动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体系。区域内各省(区、市)的应急预案,应于2013年底前报环境保护部备案。  (三十一)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纳入地方人民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实行政府主要负责人负责制。要依据重污染天气的预警等级,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引导公众做好卫生防护。  十、明确政府企业和社会的责任,动员全民参与环境保护  (三十二)明确地方政府统领责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大气环境质量负总责,要根据国家的总体部署及控制目标,制定本地区的实施细则,确定工作重点任务和年度控制指标,完善政策措施,并向社会公开;要不断加大监管力度,确保任务明确、项目清晰、资金保障。  (三十三)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协调力量、统一行动,形成大气污染防治的强大合力。环境保护部要加强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要制定有利于大气污染防治的投资、财政、税收、金融、价格、贸易、科技等政策,依法做好各自领域的相关工作。  (三十四)强化企业施治。企业是大气污染治理的责任主体,要按照环保规范要求,加强内部管理,增加资金投入,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治理技术,确保达标排放,甚至达到“零排放”;要自觉履行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接受社会监督。  (三十五)广泛动员社会参与。环境治理,人人有责。要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普及大气污染防治的科学知识。加强大气环境管理专业人才培养。倡导文明、节约、绿色的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引导公众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在全社会树立起“同呼吸、共奋斗”的行为准则,共同改善空气质量。  我国仍然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大气污染防治任务繁重艰巨,要坚定信心、综合治理,突出重点、逐步推进,重在落实、务求实效。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按照本行动计划的要求,紧密结合实际,狠抓贯彻落实,确保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如期实现。                          

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防治大气污染,改善本市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大气污染防治。   第三条 本市大气污染防治应当坚持以人为本、环境优先、严防严治、科学有效、政府主导、全民参与的原则。   第四条 本市大气污染防治应当坚持污染物排放总量和浓度控制、加快削减排放总量、提高排放标准,实行从源头到末端全过程控制。   第五条 本市大气污染防治应当通过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改善能源结构,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实现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共赢。   第六条 本市大气污染防治应当综合运用法律、经济、科技和行政措施。   第七条 本市大气污染防治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谁污染、谁治理,严格管理,严惩违法,使违法成本高于违法获利。   第八条 本市大气污染防治应当根据污染的成因,实行科学防治。   第九条 本市大气污染防治应当与周边省市加强区域协作,坚持规划先行、合理布局、综合治理。 第二章 公共治理   第十条 防治大气污染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本市各级人民政府、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和公民应当各负其责,相互监督,共同治理,建立健全政府主导、企业施治、全民参与、社会监督的公共治理工作机制。   第十一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辖区的大气环境质量负责。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相关政府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第十二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将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财政投入。   第十三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大气环境质量达标规划和阶段措施,使本市在规定的期限内达到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在达标之前,市人民政府可以采取更加严格的大气污染控制措施。   第十四条 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国家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和本市大气环境质量目标,结合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本市经济、技术条件,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本市大气污染物排放和控制标准。   第十五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禁止新建、扩建高污染工业项目名录和高污染工业行业调整、工艺和设备淘汰名录,并向社会公布,推动形成有利于大气污染扩散的城市空间布局。   第十六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和推行有利于防治大气污染的经济政策,引导企业进行清洁能源改造、提高减排标准,促进污染企业升级、转产或者退出。   第十七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完善和落实城市总体规划,控制人口过快增长,科学配置教育、医疗、产业等资源,逐步疏散中心城区人口,减少生活刚性需求带来的污染。   第十八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污染者担责"、"多排污、多付费"的原则,确定排污费征收事项和征收标准。   第十九条 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监测网络,负责统一监测和发布大气环境质量信息,发布空气质量日报、预报、空气重污染等专业信息。   市气象行政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配合空气质量预报工作。   第二十条 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确定重点污染源单位名录,并依法向社会公开其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监测数据信息。   第二十一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制定大气污染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负责应急处置和事后恢复。   第二十二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并向社会公布。   在大气受到严重污染,发生或者可能发生危害人体健康和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市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启动应急方案,按照有关程序发布空气重污染的预警信息,利用电视、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布,并按照预警级别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包括:责令企业停产或限产、部分机动车停驶、停止工地土石方作业和露天施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提醒公众减少户外活动等。   第二十三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完善污染大气环境举报制度,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明确有关政府部门的受理范围和职责。   有关政府部门在接到公民举报后,应当及时依法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举报人。   举报内容经查证属实的,有关部门给予举报人奖励。   第二十四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支持大气污染防治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先进大气污染防治技术,提高大气环境保护的科学技术水平。   第二十五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第二十六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大气环境保护宣传,普及大气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以及科学知识的宣传,提高公众的大气环境保护意识。   第二十七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鼓励和推进农村地区清洁能源的利用,扩大城乡绿化、水域面积,做好防尘治沙工作。   第二十八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在国家区域联防联控机构领导下,推动与相关省市的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建立重大污染事项通报制度,逐步实现重大监测信息和污染防治技术共享。   第二十九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实行大气环境质量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对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区、县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的综合考核评价应当包含大气环境质量目标完成情况和措施落实情况的内容。   第三十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本行政区域的大气环境质量目标和大气污染防治规划的完成情况,并向社会公开。   第三十一条 所有单位都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治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对大气环境的污染。   第三十二条 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应当遵守国家和本市大气污染物排放和控制标准,并不得超过核定的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   第三十三条 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应当建立大气环境保护责任制度,明确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第三十四条 新建、改建、扩建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建设单位应当在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时向公众说明情况,征求意见。   未通过环境影响评价的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第三十五条 建设单位应当保证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大气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主体工程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第三十六条 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应当保持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使用;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大气污染防治设施。   第三十七条 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进行排污申报登记并缴纳排污费。   第三十八条 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设置大气污染物排放口。   除因发生或者可能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需要通过应急排放通道排放大气污染物外,禁止通过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排放通道排放大气污染物。   第三十九条 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应当按照规定自行监测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并记录监测数据。监测数据的保存时间不得低于3年。   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设置监测点位和采样监测平台并保证正常使用,接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监测。   第四十条 电厂、使用额定功率14兆瓦以上燃煤锅炉及其他列入本市自动监控计划的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应当配备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并纳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统一监控系统。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总结

光阴似箭,岁月无痕,一段时间的工作已经结束了,回顾这段时间以来的工作成果,你有什么感悟呢?想必我们需要写好工作总结了。那么写工作总结真的很难吗?下面是我精心整理的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总结范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总结1 北京环卫集团房山有限公司3月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总结为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升我区环境空气质量,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我公司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形势分析 从历年同期数据分析,3月份本市处于冬春转换,空气中细颗粒物和可吸入颗粒物浓度处于全年较高时期,气温偏高,降水偏少,逆温、静稳天气现象多发,出现空气重污染的。概率较大。结合我公司工作实际,制订了《北京环卫集团房山有限公司大气污染防治保障工作方案》。 二、主要工作 (一)完善组织领导。建立各级大气污染防治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力度,根据组织结构划分,明确责任分工,做到各司其职,责任到人。 (二)强化作业标准。各作业中心在3月20日至3月31日期间,借鉴20xx年亚太经济合作组织领导人会议期间道路清扫保洁经验,采用“吸、扫、冲、收”工艺,按道路等级采取相应的清扫保洁措施。 一是对一级清扫保洁道路,每日夜间开展不少于1次机械清扫作业,每日白天开展不少于2次机械保洁作业,每日开展1次机械冲刷、冲洗和不少于1次喷雾降尘作业,在每日12时前完成一次喷雾降尘作业。二级清扫保洁道路,每日夜间开展不少于1次机械清扫作业,每日白天开展不少于1次机械保洁作业,每周开展不少于3次机械清洗作业。三级清扫保洁道路,每日6:00前完成清扫作业,白天开展人工巡回保洁,视条件开展机械保洁作业。 二是人员清扫时顺着风向扫,压低扫帚高度,减少因人工清扫造成的二次扬尘污染。 三是在沙尘天气过去后的"24小时内,对道路路口、桥下车辆掉头处、过街天桥、地下通道、隔离栏底座,开展清除积尘作业。 四是加强了职工的业务培训,增强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 (三)根据空气质量颜色预警,制定了相应的应急预案,在各作业中心成立了应急队伍,配备应急车辆、设备,确保快速处理突发事件。 (四)提高业务检查组巡查频次,对各作业中心降尘、压尘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三、完成工作量 截止到3月31日,共出动人员7824人次,出动车辆1260车次,行驶里程47406公里,作业里程35697公里,使用自来水5610吨,中水840吨,巡视自查495次。 在今后工作中,我公司将进一步创新思路,开拓进取,做好大气污染防治相关工作。 一是认真落实《房山区20xx-20xx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房山区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文件精神,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二是做好辖区内业务道路清扫保洁工作; 三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促使业务水平再提高。为降低路面尘负荷,提高道路洁净度,贡献最大力量。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总结2 20xx年,按照县政府要求,园区以加强环境保护、防治大气污染为目标,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集中力量解决突出的扬尘污染问题,改善园区空气质量。现就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完善制度、落实责任 逐级下达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与园区4户重点企业签订目标责任书。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级级有责任、层层抓巩固的长效机制。 二、加大宣传、提高意识 大力宣传大气污染防治活动,发放宣传资料80余份,培养公众环保意识,倡导绿色出行、低碳生活,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积极性,形成保护环境光荣、污染环境可耻的社会氛围。 三、加强监管、狠抓严治 开展以治理扬尘、油烟污染防治、燃烧污染等问题为重点的专项整治工作,督促其责任主体落实污染防治工作责任,避免对环境产生影响。 一是加强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园区严格按照扬尘治理的工作要求,加强对园区硬化道路接口的卫生整治力度和在建工地的监管力度,对企业周边的道路加强整治,强化辖区扬尘治理。 二是加强渣土运输过程中的扬尘污染控制。对运输渣土的车辆必须按要求装载,杜绝沿途洒落,对部分路段实行渣土禁运,规范卸土场的管理,进出卸土场的车辆严格按要求进行冲洗。 三是加强对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等焚烧污染的防治,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处置焚烧行为。 四是加大巡查力度,掌握大气污染最新动向。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对园区的企业的废气排放情况进行巡查,掌握最新动向,及时将发现的问题向相关执法部门反馈。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虽然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然还任重道远。 一是园区经济基础比较薄弱,环境保护相关资金投入存在较大困难; 二是企业坚持环保优先,自觉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意识还有待提高。 在今后工作中,园区将进一步今新思路,开拓进取,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一是做好园区新、改扩建项目环保“三同时”监管工作; 二是严格执行环境保工作 “一岗双责”制; 三是做好园区企业节能减排,完善排污监管档案。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总结3 今年来镇区根据《市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XX区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有关要求,紧紧围绕“生态环境整治”战略和“生态文明示范镇”创建目标,以“清洁空气”为抓手,大力推进各项工作,全面提高大气环境质量。 一、20xx年工作完成情况 1、多措并举,加快推进煤尘整治 煤尘是近年来我区居民反映最强烈的污染问题之一,也是我镇开展“清洁空气行动”、推进大气污染防治的首要任务。今年我镇关停和拆除燃煤锅炉七台,并继续通过设施建设、执法监管等手段,合力抑制煤尘污染。 2、稳扎稳打,推进锅炉淘汰和脱硫脱硝工程 燃煤燃油锅炉和烟气是大气中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主要来源。一是推进“禁燃区”建设。在前三年累计淘汰燃煤燃油锅炉5台的基础上,继续排摸禁燃区扩大建设和集中供热的基础现状,推进天然气管道覆盖范围。 3、突出重点,全力推进产业结构提升 “小散乱”的化工、废旧金属等行业是大气污染的重要来源,废气扰民时有发生,因此重点行业的整治提升一直是大气污染防治的重点。开展涉气行业整治提升。目前已基本完成整治提升,德茂塑业、荣昌新材料、仁尚建材3家通过环保验收,鑫隆米业等一批企业堆实行24小时视频监管,有效防止了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 4、规范管理,努力遏制建筑工地和道路扬尘产生 建筑扬尘、道路扬尘是空气中降尘和PM2.5等颗粒物的重要来源,也是大气污染防治的主要对象。 一是开展XX域综合整治。 二是制定了《XX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控制应急行动方案》,针对大气重污染预警级别,分级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根据《裕安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控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开展了扬尘专项检查和集中整治。今同时,强化日常动态监管,每月对所有在建工程的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抽检。 三是道路保洁实行“三定三报一会”制度,加大投入,增购多台机扫车等环卫装备,推广“一把扫帚”和“日扫夜洗”模式,增加道路机扫、洒水频次,减少了道路扬尘。 二、下步工作计划 1、把握重点,加快煤尘综合整治实施进度。 加快XX天然气施工进度,确保在2020年底镇区主要涉气企业能使用天然气;推部分企业在规定时间内不能达到整改进度的加大处罚力度,确保全镇煤改气任务顺利完成。 2、立足长远、改善营商环境。 一是争取市、区集中供热指标,争取在全镇实施集中供热; 二是加快天然气管道铺设力度争取全镇尽快实现天然气加热目标; 三是改善营商环境对涉水涉气企业严格把关,提高入住标准,做到防范于未然; 四是配合区大气办及时采取应急办法,确保限工减排落到实处。

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防治大气污染,改善本市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体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大气污染防治。第三条 大气污染防治坚持以人为本、环境优先、政府主导、全民参与、科学有效、严防严治的原则。第四条 大气污染防治应当坚持规划先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能源结构,综合运用法律、经济、科技、行政和宣传教育等措施。第五条 大气污染防治,应当以降低大气中的细颗粒物浓度为重点,坚持从源头到末端全过程控制污染物排放,严格排放标准,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和浓度控制,加快削减排放总量。第二章 共同防治第六条 防治大气污染应当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区域联动、单位施治、全民参与、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第七条 市人民政府对本市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负总责,区、县人民政府在各自辖区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第八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污染防治的要求,建立统一有效、分工明确的监管治理体系,并加强整体统筹协调。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第九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将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财政投入。第十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完善和落实城市总体规划,控制人口规模,优化空间布局,合理配置产业和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资源,减少生产、生活带来的污染。第十一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支持大气污染防治科学技术研究,组织开展大气污染成因和防治对策分析,推广应用先进大气污染防治技术,提高大气环境保护的科学技术水平。第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推进生态治理,提高绿化覆盖率,扩大水域面积,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第十三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限期达标的工作目标,制定大气环境质量达标规划和严于国家规定的大气污染控制阶段措施,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本市大气污染物排放和控制标准,并组织实施。第十四条 本市禁止新建、扩建高污染工业项目。市人民政府应当定期制定或者修订禁止新建、扩建的高污染工业项目名录、高污染工业行业调整名录和高污染工艺设备淘汰名录,并向社会公布。第十五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和推行有利于防治大气污染的经济政策,引导企业调整能源结构,促进污染企业进行技术改造与产业升级,或者转产、退出。第十六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污染者担责和谁污染、谁治理、谁付费的原则,确定并公布排污费征收事项和征收标准。第十七条 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建立监测网络,负责统一组织开展大气环境质量监测,发布大气环境质量信息。  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环境监测机构发布空气质量日报、预报、空气重污染等专业信息。  市气象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大气污染气象条件规律的研究,所属气象台站配合空气质量预报工作和生活服务指导。第十八条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确定重点污染源单位名录,并依法向社会公开其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监督性监测数据信息。第十九条 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因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相应处罚的企业及其负责人名单,并录入企业信用系统。第二十条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鼓励和支持公众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聘请社会监督员,协助监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第二十一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并向社会公布。  在大气受到严重污染,发生或者可能发生危害人体健康和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市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启动应急方案,按照规定程序,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空气重污染的预警信息,并按照预警级别实施相应的应对措施,包括:责令有关企业停产或者限产、限制部分机动车行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停止工地土石方作业和建筑拆除施工、停止露天烧烤、停止幼儿园和学校户外体育课等。  有关排污单位应当执行本条第二款规定的应对措施。第二十二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完善污染大气环境举报制度,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网址等,明确有关政府部门的受理范围和职责。  有关政府部门在接到举报后,应当依法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向举报人反馈。  举报内容经查证属实的,有关部门应当给予举报人表彰或者奖励。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七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一、对《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作出修改  (一)将第五条修改为:“大气污染防治,应当以降低大气中的细颗粒物浓度为重点,实施多种污染物协同控制,坚持从源头到末端全过程控制污染物排放,严格排放标准,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和浓度控制,加快削减排放总量。”  (二)将第七条修改为:“市人民政府对本市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负总责,区和乡镇人民政府在各自辖区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  (三)删去第十六条。  (四)将第二十一条改为第二十条,修改为:“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重污染天气应对纳入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制定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在大气受到严重污染,发生或者可能发生危害人体健康和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规定程序,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空气重污染的预警信息。市、区人民政府按照预警级别启动应急预案,实施相应的应急措施,包括:责令有关企业停产或者限产、限制部分机动车行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停止工地土石方作业和建筑拆除施工、停止露天烧烤、停止幼儿园和学校户外体育课等。  “有关排污单位应当执行本条第二款规定的应急措施。  “应急响应结束后,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开展应急预案实施情况的评估,适时修改完善应急预案。”  (五)将第三十条改为第二十九条,第一款修改为:“新建、改建、扩建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六)将第三十一条改为第三十条,删去第二款。  (七)将第三十二条改为第三十一条,修改为:“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保持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使用。”  (八)将第三十三条改为第三十二条,修改为:“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缴纳环境保护税。”  (九)将第三十四条改为第三十三条,第二款修改为:“禁止通过偷排、篡改或者伪造监测数据、以逃避现场检查为目的的临时停产、非紧急情况下开启应急排放通道、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  (十)将第三十九条改为第三十八条,修改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要求市、区人民政府及其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公开大气环境质量、突发大气环境事件,以及相关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  (十一)将第四十三条改为第四十二条,第一款修改为:“本市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对大气污染物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  (十二)将第四十六条改为第四十五条,第二款修改为:“纳入总量控制范围的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应当在编制或者填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前取得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并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说明指标来源。”  (十三)将第四十七条改为第四十六条,第二款修改为:“通过减量替代获得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的建设项目,在替代的排放量未削减完成前,不得投入生产。”  (十四)将第五十七条改为第五十六条,修改为:“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无法密闭的,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  “加油加气站、储油储气库和使用油罐车、气罐车等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安装油气回收装置并保持正常使用,并每年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由检测资质机构出具的油气排放检测报告。”  (十五)将第六十二条改为第六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露天焚烧秸秆、树叶、枯草、垃圾、电子废物、油毡、橡胶、塑料、皮革、沥青等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行为。”  (十六)将第六十九条改为第六十八条,修改为:“机动车排放污染定期检测,由依法通过计量认证的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承担。检验机构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对机动车排放污染进行检测,并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联网,实现检验数据实时共享。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及其负责人对检验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的排放检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十七)将第七十五条改为第七十四条,第二款修改为:“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划定禁止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的区域。”  (十八)将第七十六条改为第七十五条,修改为:“本市按照国家规定对机动车实行强制报废制度。机动车排放大气污染物超过标准的,应当进行维修;经修理、调整、采用控制技术后仍不符合国家排放标准要求的,应当依法强制报废。”  (十九)将第九十条改为第八十九条,删去第二款。  (二十)将第九十一条改为第九十条,删去第四项。  (二十一)将第九十二条改为第九十一条,将第一款中的“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查封排污设施,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修改为“市或者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查封排污设施,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二十二)将第九十三条改为第九十二条,修改为:“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向大气排放污染物不符合国家或本市大气污染物排放和控制标准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业整治,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向大气排放污染物超过排放总量指标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排污,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  (二十三)删去第九十四条。  (二十四)将第九十五条改为第九十三条,修改为:“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规定,需要配套建设的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款。”  (二十五)将第九十六条改为第九十四条,修改为:“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不正常使用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二十六)删去第九十七条。  (二十七)将第九十八条改为第九十五条,修改为:“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未按照规定设置大气污染物排放口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二十八)将第九十九条改为第九十六条,第一款修改为:“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未按照规定公布或者保存监测数据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  (二十九)将第一百条改为第九十七条,修改为:“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未按照规定安装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或者自动监控设备未稳定运行、数据不准确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  (三十)将第一百零一条改为第九十八条,将“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修改为“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  (三十一)将第一百零三条改为第一百条,修改为:“违反本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在禁燃区内新建、扩建燃烧高污染燃料的设施的,或者在规定的期限届满后,继续燃用煤炭、重油、渣油等高污染燃料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没收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组织拆除燃煤供热锅炉,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三十二)将第一百零四条改为第一百零一条,修改为:“违反本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新建、扩建燃烧煤炭、重油、渣油设施或者燃用煤炭、重油、渣油的工业锅炉、炉窑、发电机组等设施未按照规定停止燃用高污染燃料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没收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组织拆除燃煤供热锅炉,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三十三)将第一百零六条改为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修改为:“违反本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销售不符合标准的散煤及制品的,由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停止销售,没收原材料、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三十四)将第一百零八条改为第一百零五条,第一款修改为:“违反本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未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或者未按规定安装并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  (三十五)将第一百零九条改为第一百零六条,修改为:“违反本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未按照规定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或者未按照要求记录、保存相关数据和信息、弄虚作假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  (三十六)将第一百一十条改为第一百零七条,修改为:“违反本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未采取措施减少物料泄漏或者对泄漏的物料未及时收集处理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  (三十七)将第一百一十一条改为第一百零八条,修改为:“违反本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  “违反本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干洗、汽修等项目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关闭,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三十八)将第一百一十二条改为第一百零九条,修改为:“违反本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未安装净化装置或者采取其他措施防止污染周边环境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或者停业整治。”  (三十九)将第一百一十三条改为第一百一十条,修改为:“违反本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规定,露天焚烧秸秆、树叶、枯草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露天焚烧垃圾、电子废物、油毡、橡胶、塑料、皮革、沥青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在政府划定的禁止范围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没收烧烤工具和违法所得,处五百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四十)将第一百一十四条改为第一百一十一条,修改为:“违反本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销售未纳入本市目录的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由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处货值金额一倍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三款规定,销售不符合国家或本市规定标准的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由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没收销毁无法达到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销售的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不符合注明的排放标准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四十一)将第一百一十五条改为第一百一十二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排放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四十二)将第一百一十六条改为第一百一十三条,修改为:“违反本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检验机构未按照规定进行检测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负责资质认定的部门取消其检验资格。”  (四十三)将第一百二十二条改为第一百一十九条,修改为:“违反本条例第八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  (四十四)将第一百二十三条改为第一百二十条,修改为:“违反本条例第八十二条规定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其中,对工业企业,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或者停业整治。”  (四十五)将第一百二十四条改为第一百二十一条,修改为:“违反本条例第八十三条规定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车辆不得上道路行驶。”  (四十六)将第一百二十五条改为第一百二十二条,修改为:“违反本条例第八十四条规定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或者停业整治。”  (四十七)将第一百二十六条改为第一百二十三条,修改为:“违反本条例第八十七条规定,在矿产资源开采过程中未采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或者停业整治。”  (四十八)删去第一百二十八条。  (四十九)将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六十一条中的“单位”修改为“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将第一百零二条中的“试生产”修改为“生产”。

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8修正)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防治大气污染,改善本市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体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大气污染防治。第三条 大气污染防治坚持以人为本、环境优先、政府主导、全民参与、科学有效、严防严治的原则。第四条 大气污染防治应当坚持规划先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能源结构,综合运用法律、经济、科技、行政和宣传教育等措施。第五条 大气污染防治,应当以降低大气中的细颗粒物浓度为重点,实施多种污染物协同控制,坚持从源头到末端全过程控制污染物排放,严格排放标准,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和浓度控制,加快削减排放总量。第二章 共同防治第六条 防治大气污染应当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区域联动、单位施治、全民参与、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第七条 市人民政府对本市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负总责,区和乡镇人民政府在各自辖区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第八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污染防治的要求,建立统一有效、分工明确的监管治理体系,并加强整体统筹协调。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第九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财政投入。第十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完善和落实城市总体规划,控制人口规模,优化空间布局,合理配置产业和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资源,减少生产、生活带来的污染。第十一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支持大气污染防治科学技术研究,组织开展大气污染成因和防治对策分析,推广应用先进大气污染防治技术,提高大气环境保护的科学技术水平。第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推进生态治理,提高绿化覆盖率,扩大水域面积,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第十三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限期达标的工作目标,制定大气环境质量达标规划和严于国家规定的大气污染控制阶段措施,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本市大气污染物排放和控制标准,并组织实施。第十四条 本市禁止新建、扩建高污染工业项目。市人民政府应当定期制定或者修订禁止新建、扩建的高污染工业项目名录、高污染工业行业调整名录和高污染工艺设备淘汰名录,并向社会公布。第十五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和推行有利于防治大气污染的经济政策,引导企业调整能源结构,促进污染企业进行技术改造与产业升级,或者转产、退出。第十六条 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建立监测网络,负责统一组织开展大气环境质量监测,发布大气环境质量信息。  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环境监测机构发布空气质量日报、预报、空气重污染等专业信息。  市气象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大气污染气象条件规律的研究,所属气象台站配合空气质量预报工作和生活服务指导。第十七条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确定重点污染源单位名录,并依法向社会公开其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监督性监测数据信息。第十八条 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因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相应处罚的企业及其负责人名单,并录入企业信用系统。第十九条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鼓励和支持公众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聘请社会监督员,协助监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第二十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重污染天气应对纳入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制定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在大气受到严重污染,发生或者可能发生危害人体健康和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规定程序,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空气重污染的预警信息。市、区人民政府按照预警级别启动应急预案,实施相应的应急措施,包括:责令有关企业停产或者限产、限制部分机动车行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停止工地土石方作业和建筑拆除施工、停止露天烧烤、停止幼儿园和学校户外体育课等。  有关排污单位应当执行本条第二款规定的应急措施。  应急响应结束后,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开展应急预案实施情况的评估,适时修改完善应急预案。

为防治大气污染,对该住宅小区项目建设应注意什么内容

为防治大气污染对住宅小区项目建设,需要注意以下内容:1. 确保符合当地环保法规: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必须遵守当地的环保法规,确保所有建设活动的环境影响都得到充分考虑和管理。2. 选择清洁能源:在小区建设过程中,应优先选择清洁能源,如太阳能、风能、地热能等,以减少化石燃料的使用和二氧化碳排放。3. 采用环保材料:在建筑设计和建设过程中,应尽可能采用环保材料,如低VOC涂料和建筑材料,以减少室内空气污染。4. 设计合理的通风系统:设计合理的通风系统可以有效地减少室内空气污染,提高室内空气质量,减少人员感染疾病的风险。5. 建立垃圾分类系统:建立垃圾分类系统可以有效地减少垃圾的总量和对环境的影响,减少CO2排放。6. 推广低碳生活方式:通过宣传教育和社区活动,鼓励居民采取低碳生活方式,如步行、骑行、使用公共交通等,以减少汽车尾气排放。总之,为防治大气污染对住宅小区项目建设,需要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采用环保、低碳的建筑和生活方式,提高居民的环保和低碳意识,共同保护环境和美好家园。

上虞区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蓝天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上虞区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蓝天行动)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坚决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稳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力争在迎接 建党 百年治气攻坚行动中取得佳绩, 根据《浙江省2021年环境空气质量巩固提升行动暨清新空气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和市委市政府治气工作决策部署 ,结合我区实际 ,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 坚持 科技 治污、依法治污 、 精准治污和联合治污 , 以细颗粒物( PM 2.5 )和臭氧( O 3 )协同控制为主线,调整优化产业、能源、运输结构,实施 工业废气 、 移动源尾气、扬尘污染、 面源 污染治理 , 奋力 夺取 “ 十四五 ” 发展良好开局, 在建设“创新强区、品质名城”中迈好第一步、见到新气象, 为迎接建党百年贡献优良空气质量改善成果。 二、主要目标 2021 年,努力保持环境空气质量总体稳定并争取有所改善,全区 PM 2.5 平均浓度达到 28 微克 / 立方米 、 O 3 浓度达到 155 微克 / 立方米 、 AQI 优良率达到 90% , 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完成绍兴市下达的 NOx 和 VOCs 减排年度任务 ,力争 全年空气质量主要指标走在全市前列, 巩固省级清新空气示范区创建成果。 三、主要任务 (一 ) 优化调整产业结构 1. 优化产业布局。 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分局;配合单位:发改局、经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加快推进钢铁、铸造、有色、石化、化工、建材、制药、印染、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制革等制造业企业技术改造和绿色转型升级。 加快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 , 持续推进印染、化工产业集聚提升(牵头单位:经信局) 严格常态化执法和强制性标准实施,依法淘汰能耗、环保、安全、技术达不到标准和生产不合格产品或淘汰类产能,在印染行业试点开展超期服役设备清理。(牵头单位:经信局,配合单位:发改局、生态环境分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工业产品生态设计和绿色制造研发应用,在重点行业推进先进、适用的绿色低碳生产技术和装备。培育一批绿色设计企业、绿色示范工厂、绿色示范园区,推动园区综合能源供应服务。(牵头单位:经信局、发改局)启动“清新园区”建设。(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分局) 2. 严控 “ 两高 ” 行业产能。 严格执行质量、环保、能耗、安全等法规标准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严禁新增钢铁、焦化、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能。严格执行钢铁、水泥、平板玻璃、铸造等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和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型行业准入条件。(牵头单位:经信局、发改局;配合单位:生态环境分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把建设项目准入关,落实建设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替代。(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分局) 3. 深化企业集群整治。 组织开展涉气企业集群排查,关注其他使用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的企业集群。对存在突出问题的产业集群开展综合治理,统筹规划产业布局,制定整改方案,建立管理台账,依法关停取缔不符合产业政策、整改达标无望的企业(作坊),推动企业集群入工业园区。 ( 牵头单位:经信局、 生态环境分局, 配合单位: 发改局、自然资源 和规划分局 、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应急 管理局)推进纺织后整理企业依法整治,后整理工序涉及有机溶剂的须环评审批,仅含整理工艺的应实施排污许可证简化管理 , 坚决取缔无环评审批手续或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的企业。(牵头单位: 生态环境分局 ) (二 ) 加快调整能源结构 1. 控制煤炭消费总量 。 加强能源消费总量和能源消费强度双控,完成上级下达的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严把耗煤新项目准入关,实施煤炭减量替代,禁止建设企业自备燃煤设施。按照煤炭集中利用、清洁利用的原则,压减非电行业燃煤消费量。加快热电联产机组技术改造和供热管网建设,充分释放和提高供热能力。(牵头单位: 发改局) 2. 加快推进清洁能源替代。 继续推进天然气管网建设,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按照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原则,加快现有燃煤设施天然气和电能替代步伐。(牵头单位:发改局,综合执法局) 3. 开展锅炉综合治理。 巩固“禁燃区”建设成果,进一步推进 35 蒸吨 / 小时以下燃煤锅炉淘汰。(牵头单位:发改局)电站燃气锅炉和 1 蒸吨 / 小时以上用于工业生产的燃气锅炉全面完成低氮改造,推进其他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完成城市建成区生物质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或淘汰。(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分局) (三) 积极调整运输结构 1. 调整优化运力结构。 大力推进内河水运,促进沿河大宗货物运输“公转水”,完成货物“公转水” 30 万吨,完成水路货运量 562 万吨,内河集装箱港口吞吐量 0.9 万 TEU 。大力推进铁路运输,拓展集装箱运输煤炭、黄沙、渣土、水泥等大宗散货“公转铁”运输。 ( 牵头单位: 交通运输 局、发改局 ) 2 . 加快车船结构升级 。 大力推广使用新能源机动车、船舶,完善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推进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环卫、邮政、城市物流配送、货运车辆以及县际客运车辆使用新能源汽车,新增或更新公交、出租、物流配送等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 80% ,环卫、城市邮政新增及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 10% ,鼓励旅游景区使用新能源汽车,建成区新增公交车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港口、铁路货场、工矿企业等新增或更换场(厂)内作业车辆除特种车辆外应当使用新能源车。(牵头单位:发改局、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自 2021 年 7 月 1 日起,所有生产、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重型柴油车和燃气车应符合《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 GB17691-2018 )中的 6a 阶段标准。(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分局;配合单位:经信局、公安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单位:交通运输局)继续淘汰国三及以下柴油车,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牵头单位: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公安分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分局、商务局)。 3 . 提升燃油品质 。 加大储油库、加油站油品质量抽查频次,全区车用柴油抽检不少于 14 批次、车用尿素抽检不少于 6 批次。严厉打击黑加油站点和无合法来源证明成品油、流动加油车及销售不合格油品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继续开展企业自备油库油品质量检测和不合格油品溯源工作。(牵头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单位:交通运输局、生态环境分局、公安分局、商务局、应急管理局)实施运输船舶燃油质量监管,内河运输船舶燃油质量抽检不少于 30 次,合规率提升至 85% 以上。(牵头单位:交通运输局) (四 ) 深入实施工业废气整治 1. 加强 VOCs 综合治理 。 继续推进涉 VOCs 重点行业“源头削减、过程控制、末端治理”全过程深度治理,完成 15 个重点企业 VOCs 治理任务和 20 家企业“科学治气”。(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分局) 注重源头控制, 全面推进涂装等行业 低(无) VOCs 原辅材料 替代 ,在木质家具等行业实施源头替代。(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分局;配合单位:经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加强过程控制, 将无组织排放转变为有组织排放进行控制,优先采用密闭设备、在密闭空间中操作或采用全密闭集气罩收集方式。开展印染行业无组织排放废气集中整治,在不影响生产操作的情况下应尽可能设置密闭式集气罩,确保车间内无明显的定型机烟雾和刺激性气味。继续开展 泄漏检测与修复( LDAR ) 工作, 加强对 LDAR 检测机构监管 ,完善 LDAR 监控管理平台。 提升末端效率 , 逐步淘汰采用低温等离子、光催化、光氧化等低效处理设施,积极推进建设规范高效处理设施。推动印染、化工等行业取消废气排放系统旁路,因安全生产等原因必须保留的,应将保留旁路清单报生态环境部门,旁路在非紧急情况下保持关闭,并通过铅封、安装自动监控设施(如流量计、温度计、压差计、阀门开关、视频监控等)加强监管,开启后应做好台账记录并及时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分局)积极推进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 VOCs 集中喷涂、溶剂集中回收、活性炭集中再生等“绿岛”建设。(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分局;配合单位:经信局) 2 . 开展工业臭气异味治理。 以杭甬高速沿线、高铁出口附近、厂居混合区等敏感区为重点,开展臭气异味专项治理行动,利用走航监测等技术手段开展臭气异味溯源,建立全市臭气异味重点管控企业(区域)清单,制定“一企一策”“一事一策”方案,限期整改“销号”,进一步减少涉气重复信访投诉量。对工业企业污水处理站调节、物化处理、好氧池前段、污泥浓缩等臭气异味产生环节采取加盖或密闭方式收集处理。(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分局)推进集中式污水厂臭气异味治理。(牵头单位:综合执法局) 3 . 加强工业炉窑整治。 实施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 , 2 家 独立粉磨站 企业 完成有组织排放控制(达到阶段性超低排放水平)和无组织排放控制改造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分局)对以煤、石油焦、渣油、重油、煤焦油、生物质等为燃料的工业炉窑,加快使用清洁能源以及利用工厂余热、电厂热力等进行替代。(牵头单位:发改局)加快推动铸造等行业冲天炉( 10 吨 / 小时及以下)改为电炉。(牵头单位:经信局)推进玻璃企业取消烟气旁路或建设备用烟气处理设施。深化玻璃、铸造等行业有组织排放治理,进一步排查工业炉窑领域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和工艺过程的无组织排放薄弱环节,开展深度治理。(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分局) 4 . 加大工业废气监管力度。 全面推进重点企业用电监控系统建设,利用过程监控数据实时反映废气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加大对治理设施不运行、运行不正常等情况的打击力度,严查工业涉气违法行为。试点以执法中队为单位配备废气便携式快速检测仪。(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分局)严厉打击生产、销售 VOCs 含量限值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涂料、油墨、胶黏剂、清洗剂等行为。(牵头单位:市场监管局) (五 ) 深入实施移动源污染防治 1 . 加强 柴油车污染防治。 健全完善生态环境部门检测取证、公安交管部门实施处罚、交通运输部门监督维修的监管模式,强化多部门联合执法和协同监管。完善和落实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 I/M )制度,完成上级下达的汽车尾气排放治理维护站( M 站)建设任务,推进首检超标排放车辆和“凭单( M 站维修记录单)复检”,实现闭环管理。开展在用机动车多部门路查路检联合执法,完善生态环境部门检测取证、公安交管部门实施处罚、交通运输部门监督维修的监管模式。(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分局、公安分局、交通运输局)开展入户监督抽测,鼓励遥感监测、黑烟抓拍等非现场执法应用。(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分局;配合单位:公安分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查处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尾气检测弄虚作假、屏蔽和修改车辆环保监控参数等违法行为。(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分局;配合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 2 . 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 实施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和使用管理制度,探索销售环节编码登记代办。(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分局)加大非道路移动机械深度治理和淘汰更新力度,对 56 千瓦以上的国二和国三工程机械、建筑、市政施工、交通工程机械和场内机械开展尾气达标治理;推进港口、企业等场内 56 千瓦以下中小功率机械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替代。(牵头部门:生态环境分局、交通运输局、建设局、建管中心、市场监管局)在重点时段、区域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执法检查,对未报送非道机械编码登记信息、未按照规范固定管理标牌、使用未报送编码登记信息和抽测超标排放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等依法责令改正和处罚。(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分局;配合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建设局、建管中心、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综合执法局) 3. 推动船舶污染防治 。 深化船舶排放控制区和绿色港口建设,依法督促靠港船舶使用岸电,实现港口码头岸电设施“全覆盖”,岸电使用量同比增加 20% ;鼓励引导船舶加装尾气治理设施;依法淘汰老旧运输船舶,限制高排放船舶使用;鼓励公务和客运船舶使用清洁能源。 (牵头单位 : 交通运输局) 4. 加强油品储运销监管。 推进储油库油气回收深度治理,提高油气回收率。(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分局)推进年销售汽油量大于 5000 吨的加油站安装油气回收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开展加油车油气回收系统检查,确保正常运行。(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分局;配合单位:商务局、交通运输局) 5. 实施柴油移动源分类管理。 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实施移动源环保检验标志分类管理制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绿色、蓝色、黄色分类管理。(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分局)各行业主管部门应结合标志分类管理制度鼓励购置单位优先购买使用绿色移动源产品和服务,鼓励实施柴油移动源绿色化改造,将柴油移动源绿色化水平指标纳入工矿企业、施工工地等工程项目管理,并作为各类政策扶持、 资金 支持、评先评优等活动“一票否决”内容。督促各类施工工地建立移动源污染排放管理制度,禁止未悬挂环保牌照、不符合排放标准的工程机械和柴油货车入场。(牵头单位:经信局、建设局、建管中心、交通运输局、综合执法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 (六)深入实施城市扬尘污染管控 1. 落实扬尘管控措施。 严格落实建筑工地、拆房工地、道路施工工地等 “ 八 个百分之百 ” 扬尘防控长效机制,加强自动冲洗、自动喷淋、雾炮、洒水等扬尘防控作业,建立健全建筑工地扬尘在线监测与联网。 工地主要出入口应设置车辆自动冲洗装置并落实专人冲洗,运输车辆车身、轮胎、底盘等部位积泥冲洗干净且密闭后方可出场。施工单位应落实专人对施工道路外围抛洒土方进行清理,确保出入口两侧 100 米范围内的道路卫生整洁。(牵头单位:建设局、建管中心、交通运输局、综合执法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全面推进清扫保洁标准化、环卫作业机械化、扬尘防控规范化 ,加强各类道路清扫保洁与雾炮车、洒水车联合扬尘防控精细化作业(牵头单位 :综合执法局、交通运输局 )加强港口码头扬尘综合管控,推进港口大型煤炭和矿石码头堆场、干散货码头物料堆放场所防风抑尘设施建设。( 牵头单位: 交通运输 局 ) 2. 落实扬尘管控责任。 按照《绍兴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要求,全面落实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和行业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责任。各类工地(包括市政、建筑、道路、拆房及旧改等)的施工单位应落实 1 名扬尘污染防治专管员和不少于 1 名的专职保洁员;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分别指派 1 名人员负责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监管。深化扬尘“在路巡查”监管制度 , 使用扬尘巡查监管 APP 。(牵头单位:建设局、建管中心、交通运输局、水利局、综合执法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道路保洁、养护单位及各乡镇(街道 ) 应严格落实各级道路养护、巡查责任。(牵头单位:综合执法局、 交通 运输局 ) 完成 15 套城市 道路扬尘在线监测设施建设并联网 。 ( 牵头单位: 生态环境分 局; 配合 单位: 综合 执法局、公安 分局) 3. 加强扬尘监管执法。 加强对各类施工工地、码头堆场等扬尘执法监管,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将扬尘管理工作不到位的不良信息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情节严重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牵头单位:建设局、建管中心、交通运输局、水利局、综合执法局) (七)深入实施城乡面源污染治理 1. 餐饮油烟排放管控。 餐饮业油烟排放单位应全部安装使用油烟净化设施,规范开展清洗维护,确保治理设施高效运行。深入开展餐饮场所油烟净化设施运转情况专项检查,以综合执法中队为单位配备便携式饮食油烟检测仪,依法查处油烟净化设施运行不正常和油烟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牵头单位:综合执法局,配合单位:生态环境分局) 2. 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全区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 96 % 以上。 ( 牵头单位: 农业农村 局 ) 切实加强秸秆禁烧管控,开展禁烧专项巡查,落实乡镇(街道)制止露天焚烧的法定责任。(牵头单位:综合执法局)围绕农作物种植区、城乡结合部、交通干道两侧等火点高发区域建设高空 瞭 望视频监控系统,实现精准发现、即时推送、快速处置的闭环管理,力争每个乡镇(街道)建设5套以上,重点乡镇可加大覆盖面, 高速、高铁沿线高位监控覆盖无盲区。(牵头单位:综合执法局、生态环境分局) 3. 汽修行业废气治理。 推广采用静电喷涂等高涂着效率的涂装工艺,喷漆、流平和烘干等工艺操作应置于喷烤漆房内,使用溶剂型涂料的喷枪应密闭清洗,产生的 VOCs 废气应集中收集并导入治理设施。推广使用水性、高固体分等低挥发性涂料,色漆使用水性涂料,中涂、底漆使用高固体分涂料,鼓励更高水平源头替代。探索推进钣喷共享中心建设,配套建设高效的 VOCs 治理设施。(牵头单位: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生态环境分局) 4. 露天矿山粉尘管控。 加强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和绿色矿山建设,将露天矿山粉尘防治情况纳入“双随机”监管,探索矿山粉尘在线实时监测系统建设,部署开展绿色矿山建设质量再提升行动。(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配合部门:生态环境分局) (八)加强 污染天气应急 应对 1. 打好夏秋季 O 3 阻击战。 强化季节性O 3 污染应对,以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合成革、纺织印染、制鞋、化纤等为重点行业,以4-9月为重点时段,完善VOCs强化减排正面清单,分区分类分时精准采取强化减排措施,将有关VOCs强化减排要求依法纳入排污许可证。(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分局;配合单位:经信局)道路沥青铺设、建筑外立面装饰、市政设施维护、交通标志标线等油漆作业应尽量避开O 3 污染易发时段(12:00-17:00)。(牵头单位:建设局、建管中心、交通运输局、公安分局、综合执法局) 2. 打好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战。 继续深入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全面完成攻坚目标和任务措施。污染天气发生期间, 积极 开展污染应对, 加强执法检查和本地污染防控,努力减轻污染程度。 ( 牵头单位: 生态环境分局 ; 配合 单位:经信局 、建设 局 、建管中心 、 交通运输 局 、 公安分局、综合执法局、 气象局等 ) 3. 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 应对和区域 联动。 严格落实《上虞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 在重污染天气预警和污染天气提醒时期实施应急响应和污染应对。动态更新管控企业、工地名单,细化应急减排措施,实施 “ 一厂一策 ” 清单化管理 , 加大企业绩效分级工作力度,鼓励更多企业申报 A 级 企业,有效分类管控。 主动加强与长三角区域、环杭州湾等城市沟通协调,积极参与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做好重大活动联合执法及空气质量保障工作。 ( 牵头单位: 生态环境分局 ; 配合 单位:经信局 、建设 局 、建管中心、交通运输 局、综合执法局、 气象局等 )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街道)、“两区一镇一办” 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 “ 一岗双责 ” 制度,切实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组织领导,有效落实 属地环境空气质量负责制,切实履行治气网格化监管职责。强化蓝天专班人员保障,继续抽调主要职能部门业务骨干,聘请专业技术团队,实行集中办公和实体化运作。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 “ 管发展管环保、管行业管环保、管生产管环保 ” 要求,强化本行业、本领域治气工作落实和制度创新。 (二 ) 加强考核问责。 加强对 部门单位 治气监督指导和考核评价 ,设定空气质量巩固提升行动专项考核分及加减分, 常态化用好通报、督办、约谈等相关制度, 高频次开展各类巡查、督查、 暗访 ,加大媒体曝光力度, 开展乡镇(街道)和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环境空气质量排名通报和预警提醒 。加大财政奖惩力度,激励全区各地持续开展蓝天行动,按照空气质量考核结果对属地单位进行财政奖惩。 (三) 强化科技监管 。 加大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支持保障力度, 加强地方财政资金配套,新购便携式大气污染物快速检测仪、 VOCs 泄漏检测仪、微风风速仪等检测仪,充分利用空气监测站、高空 瞭 望系 统、异味评价体系、 VOCs 走航监测车、大气热点网格监测系统、用电监控、在线监控等科技监管手段,创新环境监管方式,整合提升各监管平台,探索“互联网 + 智慧环保”管理模式,不断提升生态环境监管科技化精准化水平。 (四 ) 加强宣传引领。 加强舆论引导,丰富宣教形式,建立健全环保信息强制公开制度,切实增强企业的绿色发展意识。鼓励公众通过多种渠道举报环境违法行为,研究建立大气污染有奖举报和举报快速处理机制,营造浓厚的全民治气氛围。

大气污染物的监测方法是什么?

监测方法分类及优缺点 :1、烟尘监测子系统 烟尘在线自动监测采用的原理主要有激光透射法、激光散射法、β射线法和电荷法等。 激光透射法:根据烟尘对光吸收符合朗伯-比尔(Lambert-Beer)定律原理研制而成。根据光检测器与光源位置不同,可分为单光程和双光程; 优点:成熟可靠,与国标法一致性好;缺点:安装定位复杂,标定工作量大。 散射法:根据烟道内烟尘散射光原理研制而成; 优点:准确度高;缺点:价格高。 β射线吸收法:先将颗粒物样品采样道滤纸上,根据样品对β射线吸收符合朗伯-比尔(Lambert-Beer)定律原理研制而成; 优点:可直接测量质量浓度;缺点:需采样单元,数据代表性低。 电荷法:根据烟道内颗粒物与探头摩擦生电原理研制而成。 优点:结构简单,价格低;缺点:测量结果与流速相关,准确度低。 2、烟气监测子系统 气态污染物国际上通用的监测方法分为三种:1、完全抽取法;2、稀释采样法;3、直接测量法。 完全抽取法:是最传统的烟气连续监测方法,它通过加热管线将烟气抽取、经过采样探头和过滤装置,进入分析测试仪器,SO2、NOx的测量采用红外、紫外、热导法测量(见图1-1)。但由于采用全程加热保温,预处理系统复杂,维护工作量大,总体价格较高。目前安装的比例为9.5%。 优点:单台分析仪器多参数测量,可实现1拖多功能,可标定仪器;缺点:采样管路需加热、除湿,管路复杂。 直接测量法:是将测量单元直接在烟道内部测量,可分为红外、紫外以及紫外差分吸收法。本方法是目前最为简明的监测方法,免去了复杂的采样管路和预处理系统,维护工作量相对较小,几乎没有消耗品,但由于其安装在烟道上,难以实现实时校准,并且由于监测器直接放置在工作现场,受环境影响较大。 优点:直接测量烟气成分;缺点:价格高,不能实现1拖多,标定复杂。 稀释采样法:是在直接抽取的基础上,用干净的零空气将烟气稀释至可以直接测量的干烟气,SO2采用紫外荧光法测量、NOx采用化学发光法测量(见图1-2)。由于零气的预处理在前,消除了空气中水分对测量的影响,无须加热和保温,大大减少了维护量,后期的样品监测采用国际通用的物理光谱测试技术,监测精度高,实时性好,因而被列为美国EPA的优选方法。此种方法目前安装比例大约占85.5%。 优点:采样管路不需加热、除湿,测量准确度高,可实现1拖多功能,可全程标定,维护量低;缺点:增加测量参数需增加仪器。 3、流速测量单元 流速测量的原理主要有皮托管差压法、热导法、超声波法和靶式流量计法等。 皮托管差压法:皮托管实现流速-动压转换、差压变送器实现动压-电信号转换; 热导法:采用双铂电阻温度计测量流速带走热量原理; 超声波法:采用超声波法测量。

大气污染物的监测方法

监测方法分类及优缺点 :1、烟尘监测子系统 烟尘在线自动监测采用的原理主要有激光透射法、激光散射法、β射线法和电荷法等。 激光透射法:根据烟尘对光吸收符合朗伯-比尔(Lambert-Beer)定律原理研制而成。根据光检测器与光源位置不同,可分为单光程和双光程; 优点:成熟可靠,与国标法一致性好;缺点:安装定位复杂,标定工作量大。 散射法:根据烟道内烟尘散射光原理研制而成; 优点:准确度高;缺点:价格高。 β射线吸收法:先将颗粒物样品采样道滤纸上,根据样品对β射线吸收符合朗伯-比尔(Lambert-Beer)定律原理研制而成; 优点:可直接测量质量浓度;缺点:需采样单元,数据代表性低。 电荷法:根据烟道内颗粒物与探头摩擦生电原理研制而成。 优点:结构简单,价格低;缺点:测量结果与流速相关,准确度低。 2、烟气监测子系统 气态污染物国际上通用的监测方法分为三种:1、完全抽取法;2、稀释采样法;3、直接测量法。 完全抽取法:是最传统的烟气连续监测方法,它通过加热管线将烟气抽取、经过采样探头和过滤装置,进入分析测试仪器,SO2、NOx的测量采用红外、紫外、热导法测量(见图1-1)。但由于采用全程加热保温,预处理系统复杂,维护工作量大,总体价格较高。目前安装的比例为9.5%。 优点:单台分析仪器多参数测量,可实现1拖多功能,可标定仪器;缺点:采样管路需加热、除湿,管路复杂。 直接测量法:是将测量单元直接在烟道内部测量,可分为红外、紫外以及紫外差分吸收法。本方法是目前最为简明的监测方法,免去了复杂的采样管路和预处理系统,维护工作量相对较小,几乎没有消耗品,但由于其安装在烟道上,难以实现实时校准,并且由于监测器直接放置在工作现场,受环境影响较大。 优点:直接测量烟气成分;缺点:价格高,不能实现1拖多,标定复杂。 稀释采样法:是在直接抽取的基础上,用干净的零空气将烟气稀释至可以直接测量的干烟气,SO2采用紫外荧光法测量、NOx采用化学发光法测量(见图1-2)。由于零气的预处理在前,消除了空气中水分对测量的影响,无须加热和保温,大大减少了维护量,后期的样品监测采用国际通用的物理光谱测试技术,监测精度高,实时性好,因而被列为美国EPA的优选方法。此种方法目前安装比例大约占85.5%。 优点:采样管路不需加热、除湿,测量准确度高,可实现1拖多功能,可全程标定,维护量低;缺点:增加测量参数需增加仪器。 3、流速测量单元 流速测量的原理主要有皮托管差压法、热导法、超声波法和靶式流量计法等。 皮托管差压法:皮托管实现流速-动压转换、差压变送器实现动压-电信号转换; 热导法:采用双铂电阻温度计测量流速带走热量原理; 超声波法:采用超声波法测量。

大气污染天然源有哪些

  天然污染主要由于自然原因形成,如北方地区冬季的沙尘暴、地壳活跃带的火山爆发、亚马逊森林大火等,此类污染具有突发性、地域局限性等特点,人为参与污染来源的机会不多。绿化内蒙古毛乌素沙漠、扑救森林大火则是人为抗击沙尘暴、森林大火,影响污染来源地的典型措施。   人为污染是由于人们的生产和生活活动造成的,可来自固定的污染源(烟囱、工业排气管等)和流动污染源(汽车、火车等各种机动交通工具)。与天然污染相比,人为污染的来源更多,范围更广。   1、农业:农业生产中化肥的施用、农药的喷洒以及秸秆焚烧会造成大气污染。   2、工业:工业生产是大气污染的一个重要来源。工业生产排放到大气中的污染物种类繁多,有烟尘、硫的氧化物、氮的氧化物、有机化合物、卤化物、碳化合物等。其中有的是烟尘,有的是气体。   3、生活炉灶与采暖锅炉:城市中大量民用生活炉灶和采暖锅炉需要消耗大量煤炭和石油产品,在燃烧过程中释放大量的灰尘、二氧化硫、一氧化碳等有害物质污染大气。尤其在采暖季节,各种燃煤小灶炉是居民区大气污染的重要来源。   4。交通运输:飞机、汽车、火车、轮船和摩托车是当代的主要运输工具,它们烧煤或石油制品产生的废气也是重要的污染物。它们燃烧后能产生大量的颗粒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碳氢化合物等。特别是城市中的汽车,量大而集中,尾气所排放的污染物能直接侵袭人的呼吸器官,对城市的空气污染严重,成为大城市空气的主要污染源之一。   5、其他:地面尘土飞扬或土壤及固体废弃物被大风刮起,均可将铅、农药等化学性污染物以及结核杆菌、粪链球菌等生物污染物转入大气。水体和土壤中的挥发性化合物也易进入大气;车辆车胎与沥青路面摩擦也可以扬起多环芳烃和石棉。意外事件,如工厂爆炸、居民火灾、核泄漏等也能严重污染大气,这些事件虽然少,但危害严重,如天津港爆炸事件。

大气污染事件

世界环境污染“十大事件” 从1972年至1992年间,世界范围内的重大污染事件屡屡发生,其中著名的有十起,称之为“十大事件”: (1)北美死湖事件 美国东北部和加拿大东南部是西半球工业最发达的地区,每年向大气中排放二氧化硫2500多万吨。其中约有380万吨由美国飘到加拿大,100多万吨由加拿大飘到美国。七十年代开始,这些地区出现了大面积酸雨区,酸雨比藩茄汁还要酸,多个湖泊池塘漂浮死鱼,湖滨树木枯萎。 (2)卡迪兹号油轮事件 1978年3月16日,美国22万吨的超级油轮“亚莫克?卡迪兹号”,满载伊朗原油向荷兰鹿特丹驶去,航行至法国布列塔尼海岸触礁沉没,漏出原油22.4万吨,污染了350公里长的海岸带。仅牡蛎就死掉9000多吨,海鸟死亡2万多吨。海事本身损失1亿多美元,污染的损失及治理费用却达5亿多美元,而给被污染区域的海洋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失更是难以估量。 (3)墨西哥湾井喷事件 1979年6月3日,墨西哥石油公司在墨西哥湾南坎佩切湾尤卡坦半岛附近海域的伊斯托克1号平台钻机打入水下3625米深的海底油层时,突然发生严重井喷,使这一带的海洋环境受到严重污染。 (4)库巴唐“死亡谷”事件 巴西圣保罗以南60公里的库巴唐市,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死亡之谷”知名于世。该市位于山谷之中,六十年代引进炼油、石化、炼铁等外资企业300多家,人口剧增至15万,成为圣保罗的工业卫星城。企业主只顾赚钱,随意排放废气废水,谷地浓烟弥漫、臭水横流,有20%的人得了呼吸道过敏症,医院挤满了接受吸氧治疗的儿童和老人,使2万多贫民窟居民严重受害。 (5)西德森林枯死病事件 原西德共有森林740万公顷,到1983年为止有34%染上枯死病,每年枯死的蓄积量占同年森林生长量的21%多,先后有80多万公顷森林被毁。这种枯死病来自酸雨之害。在巴伐利亚国家公园,由于酸雨的影响,几乎每棵树都得了病,景色全非。黑森州海拔500米以上的枞树相继枯死,全州57%的松树病入膏肓。巴登??符腾堡州的“黑森林”,是因枞、松绿的发黑而得名,是欧洲著名的度假圣地,也有一半树染上枯死病,树叶黄褐脱落,其中46万亩完全死亡。汉堡也有3/4的树木面临死亡。当时鲁尔工业区的森林里,到处可见秃树、死鸟、死蜂,该区儿童每年有数万人感染特殊的喉炎症。 (6)印度博帕尔公害事件 1984年12月3日凌晨,震惊世界的印度博帕尔公害事件发生。午夜,座落在博帕尔市郊的“联合碳化杀虫剂厂”一座存贮45吨异氰酸甲酯贮槽的保安阀出现毒气泄漏事故。1小时后有毒烟雾袭向这个城市,形成了一个方圆25英里的毒雾笼罩区。首先是近邻的两个小镇上,有数百人在睡梦中死亡。随后,火车站里的一些乞丐死亡。毒雾扩散时,居民们有的以为是“瘟疫降临”,有的以为是“原子弹爆炸”,有的以为是“地震发生”,有的以为是“世界末日的来临”。一周后,有2500人死于这场污染事故,另有1000多人危在旦夕,3000多人病入膏肓。在这一污染事故中,有15万人因受污染危害而进入医院就诊,事故发生4天后,受害的病人还以每分钟一人的速度增加。这次事故还使20多万人双目失明。 博帕尔的这次公害事件是有史以来最严重的因事故性污染而造成的惨案。 (7)切尔诺贝利核漏事件 1986年4月27日早晨,前苏联乌克兰切尔诺贝利核电站一组反应堆突然发生核漏事故,引起一系列严重后果。带有放射性物质的云团随风飘到丹麦、挪威、瑞典和芬兰等国,瑞典东部沿海地区的辐射剂量超过正常情况时的100倍。核事故使乌克兰地区10%的小麦受到影响,此外由于水源污染,使前苏联和欧洲国家的畜牧业大受其害。当时预测,这场核灾难,还可能导致日后十年中10万居民患肺癌和骨癌而死亡。 (8)莱茵河污染事件 1986年11月1日深夜,瑞士巴富尔市桑多斯化学公司仓库起火,装有1250吨剧毒农药的钢罐爆炸,硫、磷、汞等毒物随着百余吨灭火剂进入下水道,排入莱茵河。警报传向下游瑞士、德国、法国、荷兰四国835公里沿岸城市。剧毒物质构成70公里长的微红色飘带,以每小时4公里速度向下游流去,流经地区鱼类死亡,沿河自来水厂全部关闭,改用汽车向居民送水,接近海口的荷兰,全国与莱茵河相通的河闸全部关闭。翌日,化工厂有毒物质继续流入莱茵河,后来用塑料塞堵下水道。8天后,塞子在水的压力下脱落,几十吨含有汞的物质流入莱茵河,造成又一次污染。 11月21日,德国巴登市的苯胺和苏打化学公司冷却系统故障,又使2吨农药流入莱茵河,使河水含毒量超标准200倍。这次污染使莱茵河的生态受到了严重破坏。 (9)雅典“紧急状态事件” 1989年11月2日上午9时,希腊首都雅典市中心大气质量监测站显示,空气中二氧化碳浓度318毫克/立方米,超过国家标准(200毫克/立方米)59%,发出了红色危险讯号。11时浓度升至604毫克/立方米,超过500毫克/立方米紧急危险线。中央政府当即宣布雅典进入“紧急状态”,禁止所有私人汽车在市中心行驶,限制出租汽车和摩托车行驶,并令熄灭所有燃料锅炉,主要工厂削减燃料消耗量50%,学校一律停课。中午,二氧化碳浓度增至631毫克/立方米,超过历史最高记录。一氧化碳浓度也突破危险线。许多市民出现头疼、乏力、呕吐、呼吸困难等中毒症状。市区到处响起救护车的呼啸声。下午16时30分,戴着防毒面具的自行车队在大街上示威游行,高喊“要污染,还是要我们!”“请为排气管安上过滤嘴!”。天猫美国普卫欣提示:雾霾天气出行记得做好防护。(10)海湾战争油污染事件 据估计,1990年8月2日至1991年2月28日海湾战争期间,先后泄入海湾的石油达150万吨。1991年多国部队对伊拉克空袭后,科威特油田到处起火。1月22日科威特南部的瓦夫腊油田被炸,浓烟蔽日,原油顺海岸流入波斯湾。随后,伊拉克占领的科威特米纳艾哈麦迪开闸放油入海。科南部的输油管也到处破裂,原油滔滔入海。1月25日,科接近沙特的海面上形成长16公里,宽3公里的油带,每天以24公里的速度向南扩展,部分油膜起火燃烧黑烟遮没阳光,伊朗南部降了“粘糊糊的黑雨”。至2月2日,油膜展宽16公里,长90公里,逼近巴林,危及沙特。迫使两国架设浮拦,保护海水淡化厂水源。 这次海湾战争酿成的油污染事件,在短时间内就使数万只海鸟丧命,并毁灭了波斯湾一带大部分海洋生物。

大气污染事件

世界环境污染“十大事件” 从1972年至1992年间,世界范围内的重大污染事件屡屡发生,其中著名的有十起,称之为“十大事件”: (1)北美死湖事件 美国东北部和加拿大东南部是西半球工业最发达的地区,每年向大气中排放二氧化硫2500多万吨。其中约有380万吨由美国飘到加拿大,100多万吨由加拿大飘到美国。七十年代开始,这些地区出现了大面积酸雨区,酸雨比藩茄汁还要酸,多个湖泊池塘漂浮死鱼,湖滨树木枯萎。 (2)卡迪兹号油轮事件 1978年3月16日,美国22万吨的超级油轮“亚莫克?卡迪兹号”,满载伊朗原油向荷兰鹿特丹驶去,航行至法国布列塔尼海岸触礁沉没,漏出原油22.4万吨,污染了350公里长的海岸带。仅牡蛎就死掉9000多吨,海鸟死亡2万多吨。海事本身损失1亿多美元,污染的损失及治理费用却达5亿多美元,而给被污染区域的海洋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失更是难以估量。 (3)墨西哥湾井喷事件 1979年6月3日,墨西哥石油公司在墨西哥湾南坎佩切湾尤卡坦半岛附近海域的伊斯托克1号平台钻机打入水下3625米深的海底油层时,突然发生严重井喷,使这一带的海洋环境受到严重污染。 (4)库巴唐“死亡谷”事件 巴西圣保罗以南60公里的库巴唐市,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死亡之谷”知名于世。该市位于山谷之中,六十年代引进炼油、石化、炼铁等外资企业300多家,人口剧增至15万,成为圣保罗的工业卫星城。企业主只顾赚钱,随意排放废气废水,谷地浓烟弥漫、臭水横流,有20%的人得了呼吸道过敏症,医院挤满了接受吸氧治疗的儿童和老人,使2万多贫民窟居民严重受害。 (5)西德森林枯死病事件 原西德共有森林740万公顷,到1983年为止有34%染上枯死病,每年枯死的蓄积量占同年森林生长量的21%多,先后有80多万公顷森林被毁。这种枯死病来自酸雨之害。在巴伐利亚国家公园,由于酸雨的影响,几乎每棵树都得了病,景色全非。黑森州海拔500米以上的枞树相继枯死,全州57%的松树病入膏肓。巴登??符腾堡州的“黑森林”,是因枞、松绿的发黑而得名,是欧洲著名的度假圣地,也有一半树染上枯死病,树叶黄褐脱落,其中46万亩完全死亡。汉堡也有3/4的树木面临死亡。当时鲁尔工业区的森林里,到处可见秃树、死鸟、死蜂,该区儿童每年有数万人感染特殊的喉炎症。 (6)印度博帕尔公害事件 1984年12月3日凌晨,震惊世界的印度博帕尔公害事件发生。午夜,座落在博帕尔市郊的“联合碳化杀虫剂厂”一座存贮45吨异氰酸甲酯贮槽的保安阀出现毒气泄漏事故。1小时后有毒烟雾袭向这个城市,形成了一个方圆25英里的毒雾笼罩区。首先是近邻的两个小镇上,有数百人在睡梦中死亡。随后,火车站里的一些乞丐死亡。毒雾扩散时,居民们有的以为是“瘟疫降临”,有的以为是“原子弹爆炸”,有的以为是“地震发生”,有的以为是“世界末日的来临”。一周后,有2500人死于这场污染事故,另有1000多人危在旦夕,3000多人病入膏肓。在这一污染事故中,有15万人因受污染危害而进入医院就诊,事故发生4天后,受害的病人还以每分钟一人的速度增加。这次事故还使20多万人双目失明。 博帕尔的这次公害事件是有史以来最严重的因事故性污染而造成的惨案。 (7)切尔诺贝利核漏事件 1986年4月27日早晨,前苏联乌克兰切尔诺贝利核电站一组反应堆突然发生核漏事故,引起一系列严重后果。带有放射性物质的云团随风飘到丹麦、挪威、瑞典和芬兰等国,瑞典东部沿海地区的辐射剂量超过正常情况时的100倍。核事故使乌克兰地区10%的小麦受到影响,此外由于水源污染,使前苏联和欧洲国家的畜牧业大受其害。当时预测,这场核灾难,还可能导致日后十年中10万居民患肺癌和骨癌而死亡。 (8)莱茵河污染事件 1986年11月1日深夜,瑞士巴富尔市桑多斯化学公司仓库起火,装有1250吨剧毒农药的钢罐爆炸,硫、磷、汞等毒物随着百余吨灭火剂进入下水道,排入莱茵河。警报传向下游瑞士、德国、法国、荷兰四国835公里沿岸城市。剧毒物质构成70公里长的微红色飘带,以每小时4公里速度向下游流去,流经地区鱼类死亡,沿河自来水厂全部关闭,改用汽车向居民送水,接近海口的荷兰,全国与莱茵河相通的河闸全部关闭。翌日,化工厂有毒物质继续流入莱茵河,后来用塑料塞堵下水道。8天后,塞子在水的压力下脱落,几十吨含有汞的物质流入莱茵河,造成又一次污染。 11月21日,德国巴登市的苯胺和苏打化学公司冷却系统故障,又使2吨农药流入莱茵河,使河水含毒量超标准200倍。这次污染使莱茵河的生态受到了严重破坏。 (9)雅典“紧急状态事件” 1989年11月2日上午9时,希腊首都雅典市中心大气质量监测站显示,空气中二氧化碳浓度318毫克/立方米,超过国家标准(200毫克/立方米)59%,发出了红色危险讯号。11时浓度升至604毫克/立方米,超过500毫克/立方米紧急危险线。中央政府当即宣布雅典进入“紧急状态”,禁止所有私人汽车在市中心行驶,限制出租汽车和摩托车行驶,并令熄灭所有燃料锅炉,主要工厂削减燃料消耗量50%,学校一律停课。中午,二氧化碳浓度增至631毫克/立方米,超过历史最高记录。一氧化碳浓度也突破危险线。许多市民出现头疼、乏力、呕吐、呼吸困难等中毒症状。市区到处响起救护车的呼啸声。下午16时30分,戴着防毒面具的自行车队在大街上示威游行,高喊“要污染,还是要我们!”“请为排气管安上过滤嘴!”。天猫美国普卫欣提示:雾霾天气出行记得做好防护。(10)海湾战争油污染事件 据估计,1990年8月2日至1991年2月28日海湾战争期间,先后泄入海湾的石油达150万吨。1991年多国部队对伊拉克空袭后,科威特油田到处起火。1月22日科威特南部的瓦夫腊油田被炸,浓烟蔽日,原油顺海岸流入波斯湾。随后,伊拉克占领的科威特米纳艾哈麦迪开闸放油入海。科南部的输油管也到处破裂,原油滔滔入海。1月25日,科接近沙特的海面上形成长16公里,宽3公里的油带,每天以24公里的速度向南扩展,部分油膜起火燃烧黑烟遮没阳光,伊朗南部降了“粘糊糊的黑雨”。至2月2日,油膜展宽16公里,长90公里,逼近巴林,危及沙特。迫使两国架设浮拦,保护海水淡化厂水源。 这次海湾战争酿成的油污染事件,在短时间内就使数万只海鸟丧命,并毁灭了波斯湾一带大部分海洋生物。

大气污染防治法从什么时间执行的

法律客观:一、防治法对燃煤产生的大气污染如何防治的规定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第二十四条国家推行煤炭洗选加工,降低煤的硫份和灰份,限制高硫份、高灰份煤炭的开采。新建的所采煤炭属于高硫份、高灰份的煤矿,必须建设配套的煤炭洗选设施,使煤炭中的含硫份、含灰份达到规定的标准。对已建成的所采煤炭属于高硫份、高灰份的煤矿,应当按照国务院批准的规划,限期建成配套的煤炭洗选设施。禁止开采含放射性和砷等有毒有害物质超过规定标准的煤炭。第二十六条国家采取有利于煤炭清洁利用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鼓励和支持使用低硫份、低灰份的优质煤炭,鼓励和支持洁净煤技术的开发和推广。第二十八条城市建设应当统筹规划,在燃煤供热地区,统一解决热源,发展集中供热。在集中供热管网覆盖的地区,不得新建燃煤供热锅炉。第二十九条大、中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规划,对饮食服务企业限期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对未划定为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区域的大、中城市市区内的其他民用炉灶,限期改用固硫型煤或者使用其他清洁能源。第三十条新建、扩建排放二氧化硫的火电厂和其他大中型企业,超过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总量控制指标的,必须建设配套脱硫、除尘装置或者采取其他控制二氧化硫排放、除尘的措施。第三十一条在人口集中地区存放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砂石、灰土等物料,必须采取防燃、防尘措施,防止污染大气。二、违反防治法如何处理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建设配套设施,可以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一)新建的所采煤炭属于高硫份、高灰份的煤矿,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设配套的煤炭洗选设施的;(二)排放含有硫化物气体的石油炼制、合成氨生产、煤气和燃煤焦化以及有色金属冶炼的企业,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设配套脱硫装置或者未采取其他脱硫措施的。未采取防燃、防尘措施,在人口集中地区存放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砂石、灰土等物料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或者处以五万元以下罚款。以上是关于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如何防治燃煤产生的大气污染以及对于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行为会得到怎样的处理等问题的解答,人类赖以生存的星球只有一个地球,要做到保护环境,减少向大气排放二氧化硫、粉尘等污染物。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有什么

法律分析:措施包括:调整能源结构,推广清洁能源的生产和使用;限制高硫分、高灰分煤炭的开采;鼓励和支持洁净煤技术的开发和推广;单位存放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等物料,应当采取防燃措施;在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等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二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调整能源结构,推广清洁能源的生产和使用;优化煤炭使用方式,推广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逐步降低煤炭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减少煤炭生产、使用、转化过程中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第三十三条 国家推行煤炭洗选加工,降低煤炭的硫分和灰分,限制高硫分、高灰分煤炭的开采。新建煤矿应当同步建设配套的煤炭洗选设施,使煤炭的硫分、灰分含量达到规定标准;已建成的煤矿除所采煤炭属于低硫分、低灰分或者根据已达标排放的燃煤电厂要求不需要洗选的以外,应当限期建成配套的煤炭洗选设施。禁止开采含放射性和砷等有毒有害物质超过规定标准的煤炭。第三十四条 国家采取有利于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鼓励和支持洁净煤技术的开发和推广。国家鼓励煤矿企业等采用合理、可行的技术措施,对煤层气进行开采利用,对煤矸石进行综合利用。从事煤层气开采利用的,煤层气排放应当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第三十五条 国家禁止进口、销售和燃用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煤炭,鼓励燃用优质煤炭。单位存放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等物料,应当采取防燃措施,防止大气污染。第三十六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民用散煤的管理,禁止销售不符合民用散煤质量标准的煤炭,鼓励居民燃用优质煤炭和洁净型煤,推广节能环保型炉灶。第三十七条 石油炼制企业应当按照燃油质量标准生产燃油。禁止进口、销售和燃用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石油焦。第三十八条 城市人民政府可以划定并公布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并根据大气环境质量改善要求,逐步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高污染燃料的目录由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确定。在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已建成的,应当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内改用天然气、页岩气、液化石油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第三十九条 城市建设应当统筹规划,在燃煤供热地区,推进热电联产和集中供热。在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地区,禁止新建、扩建分散燃煤供热锅炉;已建成的不能达标排放的燃煤供热锅炉,应当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内拆除。第四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会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锅炉生产、进口、销售和使用环节执行环境保护标准或者要求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不符合环境保护标准或者要求的,不得生产、进口、销售和使用。第四十一条 燃煤电厂和其他燃煤单位应当采用清洁生产工艺,配套建设除尘、脱硫、脱硝等装置,或者采取技术改造等其他控制大气污染物排放的措施。国家鼓励燃煤单位采用先进的除尘、脱硫、脱硝、脱汞等大气污染物协同控制的技术和装置,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排放。第四十二条 电力调度应当优先安排清洁能源发电上网。

求一篇题目为“大气污染的控制”的论文综述,要有参考文献。 谢谢咯

大学化学大气污染现状及措施学 院:指导老师:专业班级:学生姓名:学 号:大气污染现状及措施摘要:我们人类生活在地球大气的底部,并且一刻也离不开大气。大气为地球生命的繁衍,人类的发展,提供了理想的环境。它的状态和变化,时时处处影响到人类的活动与生存。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对大气保护意识不足,大气污染越来越严重。提高全民的环保意识,防治大气污染越来越重要。 关键字:大气污染 健康 环境 可持续发展 防治Atmospheric Pollution Situation and MeasuresSummary:We humans live in the bottom of the Earth"s atmosphere, and the moment withoutthe atmosphere.The atmosphere is the proliferation of life on Earth, human development, provides an ideal environment. Its status and changes, and always affect human activity and survival. With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people"s lack of awareness on the protection of the atmosphere, air pollution isgetting worse. Raise people"s awarenessof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prevention of airpollutionis increasingly important.Keywords: Air pollution preventionand control healthy environment forsustainable developme1大气污染的概念按照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的定义,“大气污染通常是指由于人类活动或自然过程引起某些物质进入大气中,呈现出足够的浓度,达到足够的时间,并因此危害了人体的舒适、健康和福利或环境污染的现象”。大气污染物主要分为有害气体(二氧化碳、氮氧化物、碳氢化物、光化学烟雾卤族元素等)及颗粒物(粉尘和酸雾、气溶胶等)。它们的主要来源是工厂排放,汽车尾气,农垦烧荒,森林失火,炊烟(包括路边烧烤),尘土(包括建筑工地)等。 2 大气污染的现状2.1.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现状当前,我国大气污染状况十分严重,主要呈现为煤烟型污染特征。城市大气环境中总悬浮颗粒物浓度普遍超标;二氧化硫污染保持在较高水平;机动车尾气污染物排放总量迅速增加;氮氧化物污染呈加重趋势;全国形成华中、西南、华东、华南多个酸雨区,以华中酸雨区为重。 2.2环境意识薄弱.对可持续发展战略认识不足人们只考虑近期的、局部的经济发展需要,在制汀一些综合的经济政策、产业政策以及城市建设发展规划中缺乏对保护大气环境的考虑,。因此说缺乏对环境保护考虑的地方政策的出台,本身就是造成加重大气污染的诱因,所造成环境危害和损失是难以挽回的。2.3 能源、利用不合理,能源浪费严重能源的不合理利用以及能源的严重浪费是造成我国大气污染严重的原因之一,主要表现如下: (1)在我国 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煤炭占75%,而用于发电的煤量仅占总煤量的35%,其它煤炭则用于工业及民用燃烧,有84%的煤炭直接燃烧,这种煤炭消费构成是恨不合理的。 (2)我国煤炭生产过分注重产量的增加,对控制高硫煤问题重视不够,主要表现在煤炭的洗选率低和高硫煤地区的煤炭产量增长过快。。 (3)各类燃烧设备技术及制造水平较低,能源利用率不高,使用能耗高排污量大和超期服役的燃烧设备的现象相当普遍。 (4)乡镇工业发展迅速,大多数企业采用的生产技术、工艺比较落后,生产设备简陋,资源能源利用率极低,所造成的大气污染是惊人的。 2.4.大气污染防治的资金投入不足 (1)我国工业发展的起点低,基础工业整体水平提高较慢,技术改造难度大,污染欠帐多。 (2)国家在推行清洁煤炭政策、改善能源结构的措施如煤炭洗选加工、型煤、燃煤脱硫、使用清洁能源等方面的投资力度太弱,远远不能满足需要。 (3)城市集中供热、燃气等基础建设工程是解决城市大气环境污染的主要措施。但不少地区仍然发展缓慢,关键还是资金投入不到位的问题。 (4)排污收费标准太低,使得污染企业宁可交排污费,而不愿意花钱治理。2.5 执法不严,监督管理力度不够 尽管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标准建设取得很大进展,但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仍然十分严重。 (1)一些地方政府干预环保部门执法,批准建设短期经济效益好但能源资源消耗量大、对大气污染严重的工业项目;不执行国家“先评价,后建设”的规定,出现了一些新的不合理布局和污染超标的建设项目 (2)地方电厂、地方水泥厂和乡镇企业执法不严,超标现象比较普遍。 (3)由于各地监测机构受到经费的限制,不能普遍开展对污染源的经常性监督监测,从而削弱了环保部门对污染源的日常监督管理。环保设施操作管理比较差,实际运行率低。许多项目尽管开工验收时可达标,但实际运行中却超标排放。据估算,全国目前工业锅炉烟尘排放超标率平均为30%,工业窑炉平均为50%,地方水泥行业的粉尘排放超标率为40%。 (4)机动车污染防治起步晚,排气监督管理机制还未真正建立,各监督执法部门职责不清、监督不力,尤其对汽车制造、销售、使用、报废全过程污染监督管理还很薄弱 2.6缺乏实用的治理技术我国在大气污染治理技术和设备的研制、开发、推广和使用方面,虽然做了不少工作,但与大气污染控制的需求差距还较大,资金、人力的投入以及实用技术商品化的程度远不如发达国家。比较薄弱的领域是洁净煤技术;冶金、化工、建材等行业的工业窑炉和生产设施排放污染的治理技术;机动车机内净化技术等。实用技术的缺乏直接影响了大气污染治理的进程和效果。 3 大气污染的危害3.1对人体健康的危害3.1.1急性中毒   大气中的污染物浓度较低时,通常不会造成人体急性中毒,但在某些特殊条件下,如工厂在生产过程中出现特殊事故,大量有害气体泄露外排,外界气象条件突变等,便会引起起人群的急性中毒。如印度帕博尔农药厂甲基异氰酸酯泄露,直接危害人体,发生了2500人丧生,十多万人受害。 3.1.2慢性中毒   大气污染对人体健康慢性毒害作用,主要表现为污染物质在低浓度、长时间连续作用于人体后,出现的患病率升高等现象。,近年来我国城市居民肺癌发病率很高,其中最高的是上海市,城市居民呼吸系统疾病明显高于郊区。 3.1.3致癌作用   这是长期影响的结果,是由于污染物长时间作用于肌体,损害体内遗传物质,引起突变,如果生殖细胞发生突变,使后代机体出现各种异常,称致畸作用;如果引起生物体细胞遗传物质和遗传信息发生突然改变作用,又称致突变作用;如果诱发成肿瘤的作用称致癌作用。这里所指的“癌”包括良性肿瘤和恶性肿瘤。环境中致癌物可分为化学性致癌物,物理性致癌物,生物性致癌物等。致癌作用过程相当复杂,一般有引发阶段,促长阶段。能诱发肿瘤的因素,统称致癌因素。由于长期接触环境中致癌因素而引起的肿瘤,称环境瘤。 3.2对工农业生产的危害  大气污染对工农业生产的危害十分严重,这些危害可影响经济发展,造成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损失。大气污染物对工业的危害主要有两种:一是大气中的酸性污染物和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等,对工业材料、设备和建筑设施的腐蚀;二是飘尘增多给精密仪器、设备的生产、安装调试和使用带来的不利影响。大气污染对工业生产的危害,从经济角度来看就是增加了生产的费用,提高了成本,缩短了产品的使用寿命。   大气污染对农业生产也造成很大危害。酸雨可以直接影响植物的正常生长,又可以通过渗入土壤及进入水体,引起土壤和水体酸化、有毒成分溶出,从而对动植物和水生生物产生毒害。严重的酸雨会使森林衰亡和鱼类绝迹。 3.3对大气和气候的影响  大气污染物质还会影响天气和气候。颗粒物使大气能见度降低,减少到达地面的太阳光辐射量。尤其是在大工业城市中,在烟雾不散的情况下,日光比正常情况减少40% 。高层大气中的氮氧化物、碳氢化合物和氟氯烃类等污染物使臭氧大量分解,引发的“臭氧洞”问题,成为了全球关注的焦点。   从工厂、发电站、汽车、家庭小煤炉中排放到大气中的颗粒物,大多具有水汽凝结核或冻结核的作用。这些微粒能吸附大气中的水汽使之凝成水滴或冰晶,从而改变了该地区原有降水(雨、雪)的情况。人们发现在离大工业城市不远的下风向地区,降水量比四周其它地区要多,这就是所谓“拉波特效应”。如果,微粒中央夹带着酸性污染物,那么,在下风地区就可能受到酸雨的侵袭。   大气污染除对天气产生不良影响外,对全球气候的影响也逐渐引起人们关注。由大气中二氧化碳浓度升高引发的温室效应,是对全球气候的最主要影响。地球气候变暖会给人类的生态环境带来许多不利影响,人类必须充分认识到这一点。 4大气污染的防护措施4.1. 合理安排工业布局和城镇功能分区应结合城镇规划,全面考虑工业的合理布局。工业区一般应配置在城市的边缘或郊区,位置应当在当地最大频率风向的下风侧,使得废气吹响居住区的次数最少。居住区不得修建有害工业企业。 4.2. 加强绿化植物除美化环境外,还具有调节气候、阻挡、滤除和吸附灰尘,吸收大气中的有害气体等功能。 4.3. 控制燃煤污染①采用原煤脱硫技术,可以除去燃煤中大约40%一60%的无机硫。优先使用低硫燃料,如含硫较低的低硫煤和天然气等。②改进燃煤技术,减少燃煤过程中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排放量。例如,液态化燃煤技术是受到各国欢迎的新技术之一。它主要是利用加进石灰石和白云石,与二氧化硫发生反应,生成硫酸钙随灰渣排出。对煤燃烧后形成的烟气在排放到大气中之前进行烟气脱硫。③开发新能源,如太阳能,风能,核能,可燃冰等,但是目前技术不够成熟,如果使用会造成新污染,且消耗费用十分高.4.4. 加强工艺措施①加强工艺过程。采取以无毒或低毒原料代替毒性大的原料。采取闭路循环以减少污染物的排除等。②加强生产管理。防止一切可能排放废气污染大气的情况发生。③综合利用变废为宝。   4.5.交通运输工具废气的治理减少汽车废气排放。主要是改时发动机的燃烧设计和提高油的燃烧质量,加强交通管理。解决汽车尾气问题一般常采用安装汽车催化转化器,使燃料充分燃烧,减少有害物质的排放。转化器中催化剂用高温多孔陶瓷载体,上涂微细分散的钯和铂,可将NOX、HC、CO等转化为氮气、水和二氧化碳等无害物质。另外,也可以开发新型燃料,如甲醇、乙醇等含氧有机物、植物油和气体燃料,降低尾气污染排放量。采用有效控制私人轿车的发展、扩大地铁的运输范围和能力、使用绿色公共汽车(采用液化石油气和压缩燃气)等环保车辆,也是解决环境污染的有效途径。 4.6.烟囱除尘烟气中二氧化硫控制技术分干法(以固体粉末或颗粒为吸收剂)和湿法(以液体为吸收剂)两大类。高烟囱排烟烟囱越高越有利于烟气的扩散和稀释,一般烟囱高度超过100m效果就已十分明显,过高造价急剧上升是不经济的。应当指出这是一种以扩大污染范围为代价减少局部地面污染的办法。5 大气污染与可持续发展 1地方政府对环境质量负责,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各级政府要对本辖区的大气环境质量负责,充分认识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的重要性。在研究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和重大项目时,应充分考虑环境保护的要求。城市大气环境质量应普遍达到国家二级标准。采取措施落实跨世纪绿色工程规划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根据本辖区大气环境质量控制目标分解总量指标,并从资金、监督管理等方面予以保证。尤其是大、中、小型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排放二氧化硫和烟尘的项目,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或者由项目建设单位或当地人民政府负责削减区域内其它污染源的排放量,确保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控制在区域总量控制指标内。2.发展清洁能源,改善能源消费结构。逐步减少直接消费煤炭,提高使用燃气、电力等清洁能源的消费比例。逐步提高车用燃油质量和标号,加速淘汰含铅汽油,使我国的汽油尽快向无铅化、高标号方向发展。2000年已完成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含铅汽油。积极开发各种低污染汽车,如天燃气汽车、液化气汽车、甲醇汽车、电动汽车等。3.推行煤炭洗选加工,控制高硫份、高灰份煤炭污染。严格控制高硫高灰份煤炭的开采和推行煤炭洗选是减排二氧化硫的重要措施,规定:(1)不得再批准开采硫份大于3%的煤矿,对现在硫份大于3%的煤矿实行限产、配采或予以关停;(2)大力提高原煤入洗率。对新建硫份大于1.5%的煤矿要求配套建设煤炭洗选设施。对现有硫份大于2%、无机硫含量占总硫分大于50%的煤矿,在2005年内配套建设煤炭洗选设施;(3)对于煤炭洗选后没有回收硫铁矿的煤研石,不能作为燃料用于发电; 4.淘汰落后生产工艺,防治工业废气污染淘汰严重污染环境的落后工艺和设备,采用技术起点高的清洁工艺,最大限度地减少能源和资源的浪费,从根本上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减少末端污染治理所需的资金投入。5.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实用技术的椎广从国情出发,尽快开发推广技术可靠、经济合理、配套设备过关的大气污染防治实用技术,重点领域包括煤炭洗选脱除有机硫、工业型煤、循环流化床锅炉、煤的气化和液化、烟气脱硫、转炉炼钢收尘、焦炉烟气治理、陶瓷砖瓦窑黑烟治理等。6.完善环境监督管理制度:主要包括:(1)所有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单位到2000年达标排放,制定实施计划,落实治理资金,分阶段完成限期治理任务。(2)各地将排污总量指标分配到排污单位,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使排污单位明确各自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对污染源排放总量实施有效控制。排污单位必须按照环境保护部门根据环境质量要求核定的允许排放量组织生产。(3)建立了对工业部门环保工作的监督机制,要求各部门切实采取措施落实本行业“九五”环保计划。(4)二氧化硫排污收费试点地区由“两省",、“九市"扩大到两控区。提高二氧化硫排污收费标准,使其逐步达到高于治理成本,促使排污企业积极增加投入,主动治理污染。6 最先进的十大空气污染控制技术1、清洁的HEPA过滤器极细玻纤丝绝对过滤器比纤维过滤器更为有效。连续清洁技术使它可用于污染控制。新的空气毒性法将使毒性最大的物质排放量每年仅为几磅。这只能靠清洁的HEPA过滤器才能实现,而传统的纤维过滤器每年的毒物排放量达几百磅之多。2、冷凝式热交换器欧洲和美国的试验结果表明,冷凝式热交换器可大大减少有毒物质的排放并降低用电成本。它能从废气中获取更多热量,使煤或油转变为电能的效率提高4%,减少温室的耗气量。其更大的优点是使重金属冷凝,除去多种空气毒素。3、污染小、利用完全的焚化系统目前欧洲正在采用这一新技术。第一级除尘器生产工业用盐酸,第二级除尘器生产墙板用石膏。重金属被密封在一种山烟灰(惰性材质)制成的玻璃化产品中。这种所谓的防毒面具技术还包括最后级的激化炭过滤器,可消除所有的污物。4、质量测量连续排放监测技术欧洲的几项新技术可连续测量出排放粒子污物的重量。它比不透明监测器要精确得多,完全符合新的空气污染条例。5、电站锅炉用的脉冲式喷气发动机的改良用脉冲式喷气过滤器替代内部除尘器或用小型高速尾部脉冲式喷气过滤器代替相关除尘器,为减少粒子开辟了新路。6、硫、硫酸生产S02分离系统用较小成本把炉气S02转变为有用硫及硫酸的技术正在不断进步。催化剂转化、分离及现场硫酸胺生产技术将很快步入商业化。7、坚固及半坚固的过滤介质从低温塑料到高温陶瓷的许多新材料正逐渐被用于制造坚固及半坚固的过滤介质,提供多种先进性能,包括高效率、长寿命及耐高温。8、湿式电力除尘器这种旧技术已有了新用途,可用于尾端装置以除去大量的重金属及湿气。新材料的开发,尤其是塑料使得这一技术发挥得淋漓尽效。9、利用晶粒介质去除S02技术美国已允许在电站锅炉及工业锅炉干燥系统中应用液体或固态石灰或石灰石床除去S02。这种技术可在钙量相对少的情况下除去90%以上的S02。10、沸石技术沸石正被证明在吸附及催化方面有着许多新用途,在捕捉N02和VOCS方面性能卓著,其应用前景十分广阔。参考文献:杨齐民;激光遥测大气污染[J];激光杂志;1980年03期高源;中国大气污染的现状及对策[J];科学对社会的影响;1994年01期毛志平;浅谈大气污染[A];中国文物保护技术协会第二届学术年会 [C];2002年黄振中.中国大气污染防治技术综述[J].世界科技研究与发展,2004,26(2):30-35.黄成.我国城市大气污染现状及防治对策[J].科技信息,2008(21):136,13邵红,何月林.生态调控方法对大气污染的防治[C]∥2003年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学术年会优秀论文集.呼和浩特:2003年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学术年会,2003. 7.张红婴,刘伟.浅谈我国城市大气污染[J].硅谷,2008(19):18.

煤燃烧产生的大气污染物是什么

煤燃烧时除产生大量烟尘外,在燃烧过程中还会形成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有机化合物及烟尘等有害物质。 污染表现 1、煤炭开采导致土地资源破坏及生态环境恶化。 2、煤炭开采破坏地下水资源,加剧缺水地区的供水紧张。 3、煤炭开采导致废气排放,危害大气环境。 4、为满足社会对洁净煤的需求,中国原煤入洗比例连年提高。 5、形成以酸雨、二氧化硫和烟尘为主要危害的煤烟型大气污染。

如何用化学方法处理全球性的大气污染问题

在一个特定区域内,把大气环境看作一个整体,统一规划能源结构、工业发展、城市建设布局等,综合运用各种防治污染的技术措施,充分利用环境的自净能力,以改善大气质量. 大气污染按影响范围可分为局部污染、地区性污染、广域污染和全球性污染.地区性污染和广域污染是多种造成的,并受该地区的地形、气象、绿化面积、能源结构、工业结构、工业布局、建筑布局、交通管理、人口密度等多种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的影响.大气污染物又不可能集中起来进行统一处理,因此只靠单项治理措施解决不了区域性的大气污染问题.实践证明,只有从整个区域大气污染状况出发,统一规划并综合运用各种防治措施,才可能有效地控制大气污染. 污染源是防治大气污染危害的根本措施,而治理途径是多方面的,这里就其主要方法进行介绍. (1).工业合理布局,以方便于污染物的扩散和工厂之间互相利用废气,减少废气排放量. (2).实行区域集中供热,以高效率的锅炉代替分散的低矮烟囱群,以高效率的锅炉代替分散的低矮烟囱排放方式.这是城市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力措施. (3).改变燃料构成.如城市工业和民用煤气、液化石油气的发展,低硫燃料和新能源(太阳能、风能、地热等)的采用.要推行采煤,以除去煤中大部分硫(主要是硫铁矿硫). (4).减少汽车废气排放.主要是改时发动机的燃烧设计和提高油的燃烧质量,加强交通管理. (5).工业装置排放的有毒气体,要从工艺改革和回收利用方面予以控制. (6).烟囱除尘.烟气中二氧化硫控制技术分干法(以固体粉未或颗粒为吸收剂)和湿法(以液体为吸收剂)两大类. 那么如何才能保护好环境呢? 1、减少或防止污染物的排放  ①改革能源结构,采用(如太阳能、风力、水力)和低污染能源(如天然气、酒精).②对燃料进行预处理(如、煤的液化和气化),以减少燃烧时产生污染大气的物质.③改进燃烧装置和燃烧技术(如改革炉灶、采用沸腾炉燃烧等)以提高燃烧效率和降低有害气体排放量.另外,在污染物未进入大气之前,使用除尘消烟技术、冷凝技术、液体吸收技术、回收处理技术等消除废气中的部分污染物,可减少进入大气的污染物数量.④采用无污染或低污染的工业生产工艺(如不用和少用易引起污染的原料,采用闭路循环工艺等).⑤节约能源和开展资源综合利用.⑥加强企业管理,减少事故性排放和逸散.⑦及时清理和妥善处置工业、生活和建筑废渣,减少地面扬尘. 2、治理排放的主要污染物  燃烧过程和工业生产过程在采取上述措施后,仍有一些污染物排入大气,应控制其排放浓度和排放总量使之不超过该地区的环境容量.主要方法有: ①利用各种去除烟尘和各种工业粉尘.②采用气体吸收塔处理有害气体(如用氨水、氢氧化钠、碳酸钠等碱性溶液吸收废气中二氧化硫;用碱吸收法处理排烟中的氮氧化物).③应用其他物理的(如冷凝)、化学的(如催化转化)、物理化学的(如分子筛、活性炭吸附、膜分离)方法回收利用废气中的有用物质,或使有害气体无害化. 3、发展植物净化  植物具有美化环境、调节气候、截留粉尘、吸收大气中有害气体等功能,可以在大面积的范围内,长时间地、连续地净化大气.尤其是大气中污染物影响范围广、浓度比较低的情况下,植物净化是行之有效的方法.在城市和工业区有计划地、有选择地扩大绿地面积是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具有长效能和多功能的措施. 4、利用环境的自净能力  大气环境的自净有物理、化学作用(扩散、稀释、氧化、还原、降水洗涤等)和生物作用.在排出的污染物总量恒定的情况下,污染物浓度在时间上和空间上的分布同气象条件有关,认识和掌握气象变化规律,充分利用大气自净能力,可以降低大气中污染物浓度,避免或减少大气污染危害.气象条件不同,大气对污染物的容量便不同,排入同样数量的污染物,造成的污染物浓度便不同.对于风力大、通风好、湍流盛、对流强的地区和时段,大气扩散稀释能力强,可接受较多厂矿企业活动.逆温的地区和时段,大气扩散稀释能力弱,便不能接受较多的污染物,否则会造成严重大气污染.因此应对不同地区、不同时段进行排放量的有效控制.例如,以不同地区、不同高度的大气层的空气动力学和热力学的变化规律为依据,可以合理地确定不同地区的厂址选择、烟囱设计、城区与工业区规划等,不要排放大户过渡集中,不要造成重复迭加污染,形成局地严重污染事件发生. 大气污染已经成为我国城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巨大障碍.大气污染的主要来源,是散布在城市中的中小型锅炉和民用燃煤的污染物及机动车废气污染物.据统计,全国 62.3%的城市大气SO2年平均浓度超过空气质量二级标准,日平均浓度超过三级标准.治理 欠气污染,应主要围绕清洁能源.除尘脱硫、机动车排气控制等. 1999年度重点支持的技 术创新项目如下: 1.清洁能源 (1)洁净煤技术; 在今后相当长时期内煤炭作为我国主要的一次能源的地位不会改变,洁净煤技术市场 非常广阔.据专家预测,到2000年,全世界洁净煤技术市场将达2700亿美元,且主要市 场就在中国.根据国内洁净煤技术水平和环境保护的紧迫性,本年度重点支持: ①型煤技术设备 要求节煤30%以上,烟尘和SO2减少60%以上,co减少80%, NOx减少30%以上. ②高效洁净燃烧技术 支持煤种适应性广、燃烧效率95%以上,在50%负荷条件下仍能稳定燃烧的各类先进 燃烧器;增压流化床燃烧技术设备. (2)氢燃料电池; 重点开发制氢、储氢、加氢等配套设备. (3)电动汽车用新型动力电池及相关材料; 电他的性能和可靠性参数为:重量比能量35.38wh/kg;比功率5-8C,寿命2年,价 格与同类电池相当;电池充放电模型的精度为5%,电池管理系统的电量估算精度为8%. (4)汽车代用燃料. 由煤炭经气化和催化转化两步工艺过程生产更为洁净的醇类燃料,同时开发适用于醇 燃料的内燃机(高压缩比,高性能材料等).从经济可行性考虑,生产醇燃料的原材料(煤炭、以催化剂等)和动力消耗应不高于1000元/吨. 2、改变燃料构成,开发新能源 要逐步推广使用天然气、煤气和石油液化气,选用低硫燃料,对重油和煤炭进行脱硫处理,开发和利用太阳能、氢燃料、地热等新能源. 3、改革生产工艺,对废气进行治理 工业排放的大气污染物的治理,主要集中在除尘、控制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两方面. 4、区域集中供暖供热 设立大的电热厂和供热站,实行区域集中供暖供热,尤其是将热电厂、供热站设在郊外,对于矮烟囱密集、冬天供暖的北方城市来说,是消除烟尘的十分有效的措施 5、高烟囱排烟 烟囱越高越有利于烟气的扩散和稀释,一般烟囱高度超过100m效果就已十分明显,过高造价急剧上升是不经济的.应当指出这是一种以扩大污染范围为代价减少局部地面污染的办法. 6、控制废气的排放时间 7、交通运输工具废气的治理 如何控制大气污染? 要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量,必须在污染源调查的基础上,运用技术的、经济的、法律的以及其他管理手段和措施,对大气污染源进行控制.大气污染控制包括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治理净化已产生的污染物两个方面. 主要措施为:调整能源结构,采用无污染和低污染能源;对燃料进行预处理,以减少燃烧时产生污染大气的物质;改进燃烧设备,提高燃烧效率;改革生产工艺,优先采用无污染和低污染工艺;合理利用能源;利用净化装置去除烟尘和各种工业粉尘;利用物理、化学方法净化尾气中的有害成分;回收利用有用物质;加强监督管理,减少事故性排放和无组织排放;制定地方排放标准、合理的能源价格和分配政策等.

关于低碳环保减轻大气污染的倡议书

 1.居委会的叔叔阿姨们您们好:   地球让我们生存,让我们保护。地球是我们的家园,我们是地球的小主人。谁不想让我们的家园变的更美好,更漂亮?而在这个时候,那些卖水果、小吃、蔬菜的叔叔阿姨们,在各个地方摆摊而等到晚上就收摊走人,可他们却没有看到在他们周围到处都是他们丢弃的垃圾,等到再过几天,那些垃圾在地上发臭,苍蝇、蚊子都飞来飞去,让过路的行人都得捂着鼻子,快步走过去。你们有没有想过,就是你们这样乱丢垃圾,给我们的美丽家园添了点脏。所以,我希望居委会的叔叔阿姨们,让那些摆小摊的小贩在走时带走自己的垃圾,让他们学会爱护好我们美好的家园,在此,我提出几点建议供你们参考:   1、请行人自觉爱护公园、路边及其他公共场所的花草树木。   2、照顾好自己身边的一草一木、爱护花草。   3、希望社会上多增加一些植树、种花草的活动,希望大家积极   参加。   住在地球上的每一个公民,让我们共同努力,以使我们的地球更美丽、可爱,使我们生活的环境更美好,人人争做地球的小卫士。   2. 古往今来,地球妈妈用甘甜的乳汁哺育了无数代子孙。原来的她被小辈们装饰得楚楚动人。可是,现在人类为了自身的利益,将她折磨得天昏地暗。人类只有一个地球;而地球正面临着严峻的环境危机。“救救地球”已成为世界各国人民最强烈的呼声。   我为周围环境的恶化而感到心痛,我想:作为未来接班人的青少年,如果不了解人类环境的构成和环境问题的严重性,无视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不去增强环境保护意识,自觉履行保护环境的义务的话,我们的生命将毁在自己的手中,老天将对我们作出严厉的惩罚。为此我下定决心要从我做起爱护环境,保护我们这个赖以生存的家园,做一个保护环境的卫士。   在刚过去的一年中,我积极参加学校开展的植树活动,带领我们初一6中队的班干部创立了“绿色天使”植绿护绿小组,鼓励队员们在校园里认养了一棵小树苗,利用课余时间给它梳妆打扮,为它长成参天大树打下了基础。在学校组织的“让地球充满生机”的签字活动中,我郑重地在上面签下自己的名字,并写下了自己对环保的决心和期望,对美好未来的憧憬。我积极参加学校在世界环境日举行的有奖征稿,认真查阅、收集各类资料,进行社会调查,撰写有关环境治理设想方面的文章,我经常去参加学校组织的环保讲座,观看环保方面的录相带,积极参预环保知识问答调查活动,认真填写每一项提问。我参与了“红领巾植绿护绿队”的网站建设,在上面发布大量的环保图片和环保知识,以及关于环保的各方面的法律知识,我国在环保方面发展动向、世界各国的环境保护情况;每个月我都利用网络、报纸,查找一些最新的不同的专题和板块“环保资讯”来告诉大家;还定期制作一些宣传板来宣传环保知识和生活中的环保常识。提高了大家的环保意识;号召同学们从不同的方面来关爱自己的家园,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为周围的环境奉献自己的一份力量!我积极动员身边的人一起来依法保护和建设人类共有的同样也是仅有的家园,为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为人类的文明做出贡献。我还和同学们共同发起“养一盆花,认养一棵树、爱惜每一片绿地,让我们周围充满绿色”和“小用塑料袋不使用泡沫饭盒和一次性筷子,让我们远离白色污染”的倡议。让我们放下方便袋,拿起菜篮子,让我们共同走向美好的绿色的明天,走向辉煌、灿烂的未来!   据我收集到的一份报告说:“环境问题是由于人类不合理地开发和利用自然源所造成的。触目惊心的环境问题主要有大气污染、水质污染、噪声污染、食品污染、不适当开发利用自然资源这五大类。”一个个铁一样的事实告诉我们,它们像恶魔般无情地吞噬着人类的生命。它威胁着生态平衡,危害着人体健康,制约着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它让人类陷入了困境。为此我作出宣告:“只要我们——人类有时刻不忘保护环境的意识,有依法治理环境的意识,地球村将成为美好的乐园”。未来的天空一定是碧蓝的,水是清澈的,绿树成荫鲜花遍地,人类可以尽情享受大自然赋予我们的幸福。   “真正检验我们对环境的贡献不是言辞,而是行动。”虽然我现在做得只不过是一些微小的事,但是我坚信要是我们人人都有保护环境的责任心,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携手保护我们的家园,自然会给人类应有的回报。在温暖的摇篮——草原上小憩;在慈祥的笑脸——天空下成长,在爱的源泉——河流中沐浴。   3. 在当今世界飞速发展之际,环境问题已是全世界所面临的共同问题,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地球是人类唯一居住的地方,人类要在地球上安居乐业,就要爱护地球,爱护大自然。因为我们只有一个地球!保护我们共同的家园,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已刻不容缓。 我们少年儿童要爱护每一片绿叶,爱护每一棵小草,爱护每一朵鲜花。爱护地球,保护环境,绿化校园,让绿色生命激发我们热爱生活,热爱学习,珍惜青春。因此,让我们作为绿色的守护者,郑重向全体少先队员们发起倡议: 一、水是生命之源,节约用水,保护水源,爱我太湖,爱我“母亲河”,爱我300万平方公里的富饶海洋,爱护祖国的所有“蓝色国土”。 二、学习环保的知识,树立环保的意识,了解并自觉维护有关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积极参与环保活动,大力支持环保工作。 三、自觉遵守“两讲五不”规范,自觉维护公共环境的整洁,出门要带“清洁袋”。 四、爱护环保设施和设备,爱护花草树木,保护野生动物;讲卫生,爱劳动,积极帮助地区做好环境卫生和绿化工作;遇到破坏环境保护的不文明行为要勇于劝阻,发现破坏环境保护的违法行为要主动报告,敢于斗争。 五、保护资源,节约水电;提倡垃圾分类,废品回收,废物利用,保护再生资源。购买商品要选购“绿色包装”物品,拒绝使用一次性塑料用品、包装过度商品和一次性筷子,尽量少用纸木制品。 六、降低噪音,不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使用收录机、电视机时,音量要适中,不影响他人的工作、学习与休息。提倡以步代车和骑自行车,杜绝机动车尾气污染。 让我们共同携手,让一粒粒种子花开似锦,让一颗颗小苗绿树成荫,用实际行动投入到三月的“植树,爱绿”活动中,从自己身边做起,向全社会证明,我们是高素质的一代,我们真正懂得珍惜绿色! 人在自然中生长,绿是自然的颜色。绿色是多么宝贵啊!它是生命、是希望、是快乐,让我们行动起来,为珍惜绿色,创造绿色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吧!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谁不渴望那郁郁葱葱的草地?谁不愿坐在草地上享受阳光?谁不希望在绿色的草坪上休闲的图书?现在学校给我们提供了一切,可是,大风偶尔吹起的是那白色的塑料袋,这是谁的错?   学校是我们的家,我们是学校的主人,建设靠的是我们。在着迎评的攻坚阶段,我们的家更需要我们的爱,我们倡议全校师生“爱我校园,从我做起”的校园无垃圾行动。   让我们从点滴做起,爱护校园环境,自我约束,相互检查,明确自身在学校评估工作中的地位。学校无垃圾活动需要你、需要我、需要我们大家共同的努力。   4.   环境保护建议书   生活在地球上的人类:   我们生活在一个美丽的星球上,在这个星球上有富裕的资源,茫茫的大海,无边无际的草原,这个星球就是地球。这个人类的母亲,生命的摇篮是那么美丽,那么无私,他慷慨地向人类提供资源,可我们却去破坏它。乱砍伐树木造成森林面积大量减少,汽车尾气弥漫了整个城市的上空,大风吹起的塑料 袋漫天飞舞……水龙头流着清澈的水,电视机开着的房间却空无一人,只用了几页的笔记本被随手一丢。这一切都是人类造成的,人类随意破坏地球资源,把地球变成“灰蒙蒙”的,不再有以前的绚丽夺人 。我对这些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   1、保护树木,共营绿色天地,不乱砍伐树木。   2、节约用水,记住不要让最后一滴水成为我们的眼泪,要学会二次利用水。   3、少用一次性物品,尤其是一次性筷子,保护树木也要做到这一点,要保护地球资源。   4、节约用纸,草稿纸要写满,节约用电,不要浪费一度电。   5、进行垃圾分类,并举行一次“废品回收大赛”。   ……   保护地球环境,节约地球资源。让我们一起行动保护地球,从我们生活点滴做起,大家一起做环保卫士,一起保护地球!   建议人:***   年月日   5.   环境保护倡议书   全体学生:   一个绿色的地球是我们人类生存的先决条件。两千年的人类文明进程没有牺牲地球的绿色,但是两百年的现代文明却使我们绿色的地球日渐披黄蒙黑。人类在毁灭地球绿色的同时,也就是在逐步毁灭人类自己。在全球环境问题日趋严重的今天,环境保护和国际贸易间的关系正变得越来越密切,在贸易自由化的同时,你必须注意环境保护。因为不加限制的贸易自由化,将会导致环境污染和破坏的问题在国际间蔓延。为了更清新的空气,更清澈的水源,任何一家负责任的企业,任何一家谋求长远发展的企业,都不会漠视由于生产经营活动对环境所造成的影响,都会做出自己的努力来改善我们的环境。为了保护地球的绿色、为了我们子孙后代,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吧!消灭污染、保护发展环境,担负起每一个生存在地球上的人所应负起的责任,为此我们倡议:   倡导从我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保护好赖以生存的环境。倡导节约每一滴水,使用无磷洗涤用品,少用一次性餐具和塑料袋,不烧散煤,生活垃圾分类放置,拒绝食用野生动物。提倡穿着采用棉、麻、毛、丝绸等天然植物制作的"生态时装",食用无污染、无公害且安全、优质、营养的"绿色食品",使用无污染、低耗能、低噪音符合环保要求的家用电器,盛装物品使用"绿色包装",禁止"白色污染",搞好居室卫生,注重室内和庭院的绿化。积极参与爱鸟护鸟和保护野生动物活动,增强"人类只有一个地球"的忧患意识,坚决制止破坏生态和污染环境的一切违法行为。努力建设生态城市,绿化和美化我们的家园,使我们生存的环境更加美好,舒适。

请你为治理大气污染提出一些建议

①改善燃料结构,尽量充分燃烧液体燃料和气体燃料。②对化石燃料进行脱硫、脱氮处理,工厂的废气要经过处理再排放。③开发新能源,如太阳能、风能、水能、地热能等。④大力开展植树造林活动,提高环境的自我净化①改善燃料结构,尽量充分燃烧液体燃料和气体燃料。②对化石燃料进行脱硫、脱氮处理,工厂的废气要经过处理再排放。③开发新能源,如太阳能、风能、水能、地热能等。④大力开展植树造林活动,提高环境的自我净化能力①改善燃料结构,尽量充分燃烧液体燃料和气体燃料。②对化石燃料进行脱硫、脱氮处理,工厂的废气要经过处理再排放。③开发新能源,如太阳能、风能、水能、地热能等。④大力开展植树造林活动,提高环境的自我净化能力①改善燃料结构,尽量充分燃烧液体燃料和气体燃料。②对化石燃料进行脱硫、脱氮处理,工厂的废气要经过处理再排放。③开发新能源,如太阳能、风能、水能、地热能等。④大力开展植树造林活动,提高环境的自我净化能力①改善燃料结构,尽量充分燃烧液体燃料和气体燃料。②对化石燃料进行脱硫、脱氮处理,工厂的废气要经过处理再排放。③开发新能源,如太阳能、风能、水能、地热能等。④大力开展植树造林活动,提高环境的自我净化能力①改善燃料结构,尽量充分燃烧液体燃料和气体燃料。②对化石燃料进行脱硫、脱氮处理,工厂的废气要经过处理再排放。③开发新能源,如太阳能、风能、水能、地热能等。④大力开展植树造林活动,提高环境的自我净化能力①改善燃料结构,尽量充分燃烧液体燃料和气体燃料。②对化石燃料进行脱硫、脱氮处理,工厂的废气要经过处理再排放。③开发新能源,如太阳能、风能、水能、地热能等。④大力开展植树造林活动,提高环境的自我净化能力①改善燃料结构,尽量充分燃烧液体燃料和气体燃料。②对化石燃料进行脱硫、脱氮处理,工厂的废气要经过处理再排放。③开发新能源,如太阳能、风能、水能、地热能等。④大力开展植树造林活动,提高环境的自我净化能力。①改善燃料结构,尽量充分燃烧液体燃料和气体燃料。②对化石燃料进行脱硫、脱氮处理,工厂的废气要经过处理再排放。③开发新能源,如太阳能、风能、水能、地热能等。④大力开展植树造林活动,提高环境的自我净化能力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有什么

环境污染的防治措施:1、清洁生产:清洁生产首先是使用低杂质的无毒或低毒的原材料,改革生产工艺或更新设备,研究和开发无公害、少污染的生产技术,发展绿色产品,减少单位产出的废弃物排出量。宏观调控产业结构,对消耗高、效益低、污染重的工业企业采取关、停、并、转、迁等调整措施。研制和使用能耗低或采用清洁能源的交通运输工具,逐步淘汰和限制使用落后的交通运输工具。2、合理利用能源与资源:(1)加强工业生产管理,把环境保护纳入企业生产经营管理轨道。节能降耗,减少物料流失,回收利用可燃气体、余热、余压,工业三废要回收再生、交叉利用,建立闭合生产流程,实现生产过程的机械化、自动化、密闭化,提高设备运行完好率,防止跑、冒、滴、漏和事故排放;(2)改进燃煤技术,提高燃烧效率,低硫优质煤优先供给民用,积极开发采用无污染、少污染的能源,改革燃料构成逐步实现燃气化和电气化,扩大联片或集中供热。3、废弃物处理:对暂无综合利用价值的工业三废要进行净化处理,如采用废气净化和除尘技术来控制烟尘、废气,达到国家排放标准,就能排放。城市生活垃圾、人畜粪便、污水等应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理,医院污水可能含多种病原微生物、放射性废物,必须经专门的消毒处理方可排放。《环境保护法》第二十二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污染物排放符合法定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减少污染物排放的,人民政府应当依法采取财政、税收、价格、政府采购等方面的政策和措施予以鼓励和支持。第二十三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改善环境,依照有关规定转产、搬迁、关闭的,人民政府应当予以支持。

如何解决大气污染问题?

一是减少污染物排放。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加快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整治城市扬尘。提升燃油品质,限期淘汰黄标车。   二是严控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新增产能,提前一年完成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重点行业“十二五”落后产能淘汰任务。  三是大力推行清洁生产,重点行业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强度到2017年底下降30%以上。大力发展公共交通。   四是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加大天然气、煤制甲烷等清洁能源供应。  五是强化节能环保指标约束,对未通过能评、环评的项目,不得批准开工建设,不得提供土地,不得提供贷款支持,不得供电供水。  六是推行激励与约束并举的节能减排新机制,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的信贷支持。加强国际合作,大力培育环保、新能源产业。   七是用法律、标准“倒逼”产业转型升级。制定、修订重点行业排放标准,建议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强制公开重污染行业企业环境信息。公布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加大违法行为处罚力度。   八是建立环渤海包括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加强人口密集地区和重点大城市PM2.5治理,构建对各省(区、市)的大气环境整治目标责任考核体系。   九是将重污染天气纳入地方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根据污染等级及时采取重污染企业限产限排、机动车限行等措施。  十是树立全社会“同呼吸、共奋斗”的行为准则,地方政府对当地空气质量负总责,落实企业治污主体责任,国务院有关部门协调联动,倡导节约、绿色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动员全民参与环境保护和监督。

国务院出台了哪些大气污染防治的相关文件?

一是减少污染物排放。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加快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整治城市扬尘。提升燃油品质,限期淘汰黄标车。   二是严控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新增产能,提前一年完成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重点行业“十二五”落后产能淘汰任务。  三是大力推行清洁生产,重点行业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强度到2017年底下降30%以上。大力发展公共交通。   四是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加大天然气、煤制甲烷等清洁能源供应。  五是强化节能环保指标约束,对未通过能评、环评的项目,不得批准开工建设,不得提供土地,不得提供贷款支持,不得供电供水。  六是推行激励与约束并举的节能减排新机制,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的信贷支持。加强国际合作,大力培育环保、新能源产业。   七是用法律、标准“倒逼”产业转型升级。制定、修订重点行业排放标准,建议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强制公开重污染行业企业环境信息。公布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加大违法行为处罚力度。   八是建立环渤海包括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加强人口密集地区和重点大城市PM2.5治理,构建对各省(区、市)的大气环境整治目标责任考核体系。   九是将重污染天气纳入地方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根据污染等级及时采取重污染企业限产限排、机动车限行等措施。  十是树立全社会“同呼吸、共奋斗”的行为准则,地方政府对当地空气质量负总责,落实企业治污主体责任,国务院有关部门协调联动,倡导节约、绿色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动员全民参与环境保护和监督。

我国十一五期间大气污染控制目标是什么?急急急!

以下的网址如何!!!

作文600至800字 调查你所居住地的水污染情况,(或大气污染或者其他污染),写一篇调查报告,并写明治理方

一、调查原因随着科学的发展、时代的进步、人口的迅猛增长,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环境受到污染,生态环境受到破坏,生态系统也会随之遭到破坏,环境问题已从地域性走向全球性,人类必须爱护地球,共同关心和解决全球性的环境问题。因为我们“只有一个地球。”水是生命的源泉,没有水,我们的生活将无法继续下去。水资源的污染及短缺是当今社会面临的一个重大问题。虽然我市不是一个用水紧张的城市,但水污染却存在,并与每个市民都息息相关。为此,我通过询问形式对我市水污染进行调查。二、调查过程第一步:实地调查,首先,我随老爸来到长安航管站,向我爸的老同学刘海华了解长安镇河道情况,然后,乘坐快艇,游览了崇长港及长山河和泰山港,一路上,刘海华叔叔向我介绍几十年前,这些河道,是长安镇附近的主要航道,水清透彻,而现在垃圾遍布河道,一股臭味扑鼻而来。水污染主要原因:人为因素:泥河上流工厂的废水排放,城市布下水道安置此处,污水经管道排入河中,泥河附近大量农田,农民使用的化肥、农药等化学物质流入其中,致使藻类疯长,鱼类大量死亡,居民的环保意识差,经常将生活垃圾倒入河中。第二步:调查分析,经过实地调查,我认为水污染给居民带来的危害。地下水污染,用水困难,河水污染严重滋生大量蚊虫,河水散发刺激性气味,对人们的健康产生不利影响。三、调查结论为了改善河道环境,应尽快开展河水、河岸等全方面的治理工作。首先,对污染源进行处理,杜绝工厂、养猪场把污水、粪渣直接排放到河流中,应集中处理,避免其对环境的不利影响。然后,对河边、河道中的建筑材料(已废弃的)进行清除,并对水道进行整改,进一步将河内的垃圾、淤泥清除,可动员沿岸居民及利用大型机器清除。后在河边种树,植草皮,建立绿化带,避免沙土流失。2、为了对河道环境的保障,应对附近的工厂、养猪场等加大管理力度,对污染河流的行为进行严肃的处理,并且对沿岸居民及全体市民进行环保教育,增强环保意识,河流的环境,主要还是在于大家的思想意识,故人们应自觉保护河道,保护环境。这样,一条全新河流才会永远呈现在人们面前。总之,要明确,环境受破坏,受影响的还是人们自己,我们应当充分了解环境与人类之间的相互关系,充分认识到人们改变环境的利与弊。影响水资源的因素还远远不止这些。虽然我们的调查研究也许还不够成熟,但希望能把环境问题,水污染问题在人们的脑海中的地位提高,这样才会使出现的问题一天天好转。

《大气污染课程设计》答辩参考问题,求帮助啊,急!!

另一个地方

求英语大神翻译“汽车排放的二氧化碳 造成了大气污染

Carbon dioxide emissions from motor vehicles caused by air pollu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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