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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大法学毕业论文题目

2023-10-09 19: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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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大的学生在写作法学专业 毕业 论文的时候,必须重视论文的题目的重要,题目有一半文的作用,好的题目有助于提高一篇法学专业论文的质量。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电大法学毕业论文题目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电大法学毕业论文题目一:民法

  1、论民法的私法性质

  2、论民法的权利本位

  3、民事法律行为的转换

  4、强制性规定对民事行为的效力影响

  5、法律行为的形式及其对效力的影响

  6、论不法给付

  7、论胎儿的利益保护

  8、论亡者的利益保护

  9、新型生殖技术对民法的挑战

  10、论植物人的法律地位

  11、事业单位法人化问题研究

  12、公法人制度研究

  13、法人本质的 反思

  14、法人与具体行为人的责任关系分析

  15、论两大法系代理制度的异同

  16、论表见代理

  17、论诉讼时效

  18、论保证期间的性质和应用

  19、试论我国物权法律制度的体系

  20违反合同民事责任与侵权民事责任比较研究

  21、论债与民事责任

  22、市场经济体制下所有权制度的完善

  2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若干问题探讨

  24、试论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

  25、我国民法典的结构体系探讨

  26、试论缔约过失责任

  27、侵权损害赔偿制度研究

  28、我国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

  29、我国侵权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体系

  30、试论我国物权制度的体系与特色

  31、合同担保制度

  32、物上请求权与债权请求权比较研究

  33、我国人格权的民法保护与法律思考

  34、试论善意取得

  35、试论我国公民隐私权的民法保护

  36、试论特许 经营合同

  37、融资 租赁合同 研究

  38、抗辩权制度研究

  39、人身损害赔偿研究

  40、精神损害赔偿研究

  41、退伙中的合伙人权益保护

  42、、名誉权问题研究

  43、、抵押权问题研究

  44、、人肉搜索法律问题研究

  45、风俗在民法中的地位

  电大法学毕业论文题目二:刑法

  1、社会危害性的刑法学地位解析

  2、刑事违法性根据研究

  3、犯罪主体的消极身份研究

  4、不作为犯罪行为的因果关系研究

  5、刑事犯与法定犯之比较研究

  6、认识因素对定罪、量刑的影响

  7、犯罪客体的理论价值研析

  8、犯罪情节论衡

  9、特别自首与人权保障

  10、法规竞合研究

  11、经济犯罪的成因及预防

  12、私分国有资产罪的困境及改进

  13、知识产权的刑法保护

  14、金融诈骗罪论纲

  15、论非法经营罪

  电大法学毕业论文题目三:民事诉讼法

  1. 论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平等原则

  2. 试论当事人的举证责任

  3. 民事证据制度的理论与实践

  4. 关于民事诉讼主体制度的探究

  5. 试论我国民事上诉制度

  6. 试论我国民事再审制度

  9. 论民事诉讼法律关系

  10.论民事诉讼的管辖制度

  11.怎样认识民事强制执行 措施

  13.督促程序的特征及其运用

  15.对诉讼第三人问题研究

  17.送达制度研究

  18.简易程序问题研究

  19、诉调解机制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作用

  20、民事诉讼审级制度研究

  21、关于公益诉讼相关问题的研究

  22、试论民事诉讼保障制度的完善

  23、审判监督程序问题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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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本科论文范文   作为一名法学专业的学生,我们在毕业前应该怎么写好一篇专业的论文呢?以下是我精心准备的法学本科论文范文,大家可以参考以下内容哦!    摘 要 法律信仰作为法治国家的精神基础在依法治国的当今无疑意义重大,本文通过对法律信仰和良法概念的界定、什么样的法律才能被信仰的阐述,阐释了良法在法律信仰形成中的作用。    关键词 法律信仰 良法 作用   一、前言   依法治国作为我国的基本治国方略已经有十二年之久,为了实现依法治国的理想图景,我国已基本建立了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社会主义各项事业基本有法可依。虽然有法,但法律在实践当中权大于法、人大于法、以言代法、以权废法的现象比比皆是,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归根到底是法律不被信仰,如果法律不被信仰,与一纸具文无异,就似伯尔曼所说:“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①。”法律作为信仰的唯一对象在培养法律信仰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我们究竟要信仰什么样的法律?良法作为一种有别于恶法的良善之法应作为法律信仰的当然对象。本文正是以良法在法律信仰形成中的重要性为理论基础,通过以下逻辑来分析良法的这种重要性:法律信仰是依法治国方略的精神基础,这种精神基础又是如何形成的?法律作为法律信仰的唯一对象对法律信仰的形成起到了关键性作用,那什么样的法律才会被信仰呢?价值合理、规范合理、体制合理、程序合理的良善之法应成为法律信仰的对象②。   二、法律信仰与良法概念界定   (一)法律信仰   法律信仰一词在《辞海》中并没有针对性的解释,只有对信仰的解释为:“信仰是对某种宗教,或对某种主义极度信服和尊重,并以之为行动的准则③。”谢晖教授认为“法律信仰是两个方面的有机统一:一方面是主体以坚定的法律信念为前提并在其支配下把法律规则作为其行为准则;另一方面是主体在严格的法律规则支配下的.活动④。”由此,笔者认为法律信仰是指社会主体对法律的信服和尊重,并将这种信服和尊重的心理状态转化为行为准则的过程。法律信仰是一个动态的过程,而非静止不动的,是包括心理状态和行为过程的有机统一。也就是说,法律信仰不仅存在于理论上,而且践行于法治实践中。   (二)良法   良法是与恶法相对应的法哲学范畴,是一个广泛且不断发展的概念,它包括法的实质良善性和形式良善性两个不可分割的方面。要对良法下个确切的概念不容易,可从良法的标准来探讨良法的概念。李龙教授主编的《良法论》一书认为良法的基本标准是:价值合理性、规范合理性、体制合理性、程序合理性⑤。笔者认为,良法应从应然角度考虑,良法应是实质良善和形式良善的有机统一,由此,法律应当是怎样的,而非法律实然或已然是怎样的。价值合理性应是良法的灵魂,规范合理性、体制合理性、程序合理性都是为了实现良法的价值合理性服务的。因此,良法应是符合自然、社会、人类发展规律的,能够满足主体享有最一般人权、公平正义的,并能为大多数独立社会主体所信奉和行使的准则。   三、法律是法律信仰的唯一对象   法律信仰作为信仰的一种,其信服和尊重的准则当且仅当是法律,而不能是诸如权力、教义、风俗习惯之类的对象,如果法律信仰除法律之外还有其他对象,那就不是法律信仰,也培养不出法律信仰。法律的三品性“自由――人权性、效用――利益性、保障――救济性”是法律成为法律信仰对象的内在因素⑥。此外,规范的至上性是法律成为法律信仰对象的前提条件⑦。正是因为法律保障人权、救济权利、实现利益的特性及其至上性,确定了法律是法律信仰的唯一对象。   四、什么样的法律才会被信仰   依法治国的前提是有法可依,只有建立并不断完善法律体系才能为依法治国提供法律基础,而法律被信仰是依法治国的精神基础,只有法律真正为社会主体所尊崇和行使才能实现法治,但是并不是只要是法律就一定会被信仰,还要看这种法律是否具有价值合理、规范合理、体制合理、程序合理等特性,是否能够保障人权、救济权利、实现利益,是否能够体现法律的应然性(公平正义性),即法律应是良善之法,是为良法。   五、良法对法律信仰形成的作用   根据谢晖教授将法律信仰分为法律信念和在法律信念支配下的活动两方面来看⑧,良法对法律信仰形成的作用可通过以下两方面来实现:1.良法对法律信念形成的作用。法律信念是一个有关个体主观心理的概念,内在包涵着个体对法律的信服和尊崇,并把这种信服和尊崇内化为一种恒定的意念,而这种信服和尊崇的前提是法律可以实现主体的某种利益。良法因其效用-利益性、保障-救济性、自由-人权性,使其具备被信仰的价值基础;2.良法对法律实践的作用。法律实践的前提是有法可依,而这个法的良善性决定了法律实践的有效性,法律的有效实行是法律实践的应有之义。法律的善恶决定了人们对其信仰的最基本的逻辑起点和价值基础,只有善法――以人权保障为宗旨的法律,才能获得社会主体的普遍认同并加以普遍遵守,法律的良好实施才能促使人们去信服和尊崇法律,法律信仰才能形成。   六、结语   法律信仰在依法治国的当今无疑是非常重要的,但要真正让法律成为普通民众的信仰,首先法律应是良善之法,且应有效实施,法条具文的泛滥,除了带来种种社会成本,还会阻碍法律人职业自律,而法律人职业素质的降低,无疑会鼓励人们在法制外另辟渠道,解决纠纷维护权益,即求助于私力救助。因此,法律不仅在制定过程中要不断向良法靠近,而且制定出来的良法要得到有效的实施,这样才能为民众提供法律榜样,使民众信服法律,将法律内化为信念,从而信仰法律。   注释:   ①[美]伯尔曼.法律与宗教.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1:28.   ②李龙.良法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1:71-72.   ③辞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79:565.   ④谢晖.法律信仰的理念与基础.山东人民出版社.1997:15.   ⑤李龙.良法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1:71-72.   ⑥钟明霞,范进学.试论法律信仰的若干问题.中国法学.1998(2).   ⑦谢菲.小议形成法律信仰的前提条件和经济基础.律师世界.2002(7).   ⑧谢晖.法律信仰的理念与基础.山东人民出版社.1997:15. ;
2023-09-14 13:10:511

法学专业毕业论文格式要求

法学专业毕业论文格式要求   论文格式就是指进行论文写作时的样式要求,以及写作标准,那么,法学论文的格式是怎么样的呢?以下是我为大家带来的法学专业毕业论文格式要求,希望大家喜欢。   一、性质地位   毕业论文是教学计划中的最后一个重要教学环节,是加强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学生严谨勤奋的工作态度和求实创新的科学作风、锻炼学生独立工作能力、提高学生全面素质的有效手段,也是对学生掌握和运用所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和从事科学研究能力的综合考核,是达到培养目标的必要步骤。   因此,毕业论文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二、时间安排   1、毕业论文的时间为8周;   2、一般在毕业前一学期,社会调查完成之后进行。   三、选题原则   1、毕业论文选题应当在法学专业范围之内,并符合法律专业的特点;   2、毕业论文选题应当分为规定性命题和自选命题两种。选题时应当结合我国司法实践,选择应用性强或当前司法实践亟待解决的实际问题作为毕业论文的主要方向和主要内容;   3、鼓励学生对当前改革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探讨。   四、写作要求   1、论文应中心突出、结构严谨、层次分明、论述清楚、文笔流畅,符合规范的格式;   2、论文应达到一定的字数   本科:8000字以上   专科:6000字以上   3、论文应是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写出的、有学生自己观点和见解的学术性论文。在毕业论文写作过程中要虚心学习,尊重导师,严谨为学,诚实为人。收集资料、占有材料均要实事求是,摘录要符合作者原意,不能断章取义,资料要注明出处。通过毕业论文写作应培养严谨的学术作风。   4、学员应独立完成毕业论文,论文写作应有计划地进行,论文内容应包括:   前言含简要说明选题的意义,主要创新观点、见解、对策和结论;   论证分析部分这是论文的主要部分。要求思路清楚、逻辑严密、文字通顺、结论科学。全文应论点层次分明,要分章节或大小标题,标题要简洁醒目;论文不能只是材料的堆积,要言之有物,运用材料说明问题,论据充分、材料丰富且运用得当;论文要按照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最后得出合乎逻辑的结论。   对策建议创新见解要在这里总结、表述清楚。   结束语。   参考资料目录(包括:专著、著作、学术论文等)。   五、写作计划   论文应制定写作计划,包括:论文大纲,大小标题,基本论点和论点句;进度计划(社会调查计划,资料调研计划,时间进度表)。   学员撰写论文可以参照以下程序:   1、准备阶段:   完成“毕业论文写作指导”的学习;   了解毕业论文写作过程及要求。   2、选题阶段:   收集、阅读、分析资料和文献;   在导师指导下选题、命题和构思论文。   3、读书报告阶段:   在选好题目的基础上,调查研究、大量阅读文献、收集资料(含社会调查)、阅读消化、调查研究。要求每位学生阅读20篇以上文献资料,其中包括专著、著作、学术论文等;   写出3000字以上的读书报告(最后与论文一并交指导教师)。   4、撰写论文初稿阶段:   学生在读书报告基础上,撰写提纲并进行写作论文初稿。   5、论文修改完善阶段:   学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对论文做进一步的充实、修改与完善。   6、论文提交阶段:   根据导师最后提出的定稿意见做最后的完善;   检查论文的格式和文字等细节;   按照论文的统一格式排版并将最终的论文定稿打印、装订;   提交的论文为一式三份;   提交论文定稿的电子版给导师。   7、论文评审与答辩阶段:   由相关部门组成毕业论文评审、答辩小组组织毕业论文评审、答辩。   答辩在江苏大学或符合条件的校外教学站进行;   给出毕业论文综合成绩。   六、指导教师   1、指导教师及主持答辩的教师必须是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法学教师、法学研究人员或具有同等资历并从事法律实务工作五年以上的`人员,其资格由我校成人教育学院负责审核;   2、指导教师只能指导相关专业的毕业论文,不得跨专业指导;   3、一位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人数不得超过10名,指导每个学生不得少于10个学时;   4、指导教师应认真履行职责,指导学生完成毕业论文的全过程。一般应包括指导学生选题、收集资料、撰写提纲、撰写初纲、提出修改意见,直至定稿和写出评语。   七、论文格式   1.论文要求一律用a4白纸打印。   2.封面: 论文一律用统一封面,论文封面格式另行规定。   3.任务书: 内容包括论文要求、主要内容、进度安排等。任务书由学校统一印制。   4.摘要与关键词: 论文要有150-200字的摘要,并列出论文3-5个关键词(中、英文对照)。   5.正文: 论文统一用a4纸,计算机打印。正文标题用二号黑体字,行文用小四号宋体字。论文正文打印格式及尺寸要求:版芯尺寸为15cm×23cm,统一用小四号宋体字打印。   6.脚注: 论文中引用资料时要加以脚注。法学专业论文脚注统一使用小五号宋体字,脚注按:著者姓名、文献名、卷册序号、出版单位、出版时间、页码次序标注。   7.参考文献: 论文正文后须附参考文献,著明论文所依据的文献资料情况,文献著录格式主要有下列几种:   专(译)著:作者.书名(,译者).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起~止页码;   连续出版物:作者.文题.刊名,年,卷号(期号):起~止页码;   论文集:作者.文章标题:编者,文集名.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起~止页码;   互联网资料:作者.文章标题,完整网址,年代。   8.鸣谢: 本页内,学生可以表达对论文指导教师和在论文写在过程中给予帮助和支持的其他人的感谢。   9.装订: 毕业论文按如下顺序排列和装订:   封面;   目录;   中英文摘要与关键词页;   论文正文;   参考文献页;   鸣谢页;   封底。   读书报告另行装订。   八、成绩评定   毕业论文成绩分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   1、优:能很好地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进行分析问题,论文选题恰当,能以正确的观点和方法提出问题,对研究的问题论述清楚,分析透彻,论据充分,资料丰富,层次清楚,文笔流畅;对所研究的问题有创建性发挥和见解;答辩时口头表达清晰,回答问题正确无误。   2、良:能很好地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进行分析问题,论文选题恰当,能以正确的观点和方法提出问题,对研究的问题论述清楚,分析透彻,论据充分,资料丰富,层次清楚,文笔流畅;答辩时口头表达清晰,回答问题正确无误。   3、中:能较好地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进行分析问题,论文选题恰当,能以正确的观点和方法提出问题,对研究的问题论述清楚,分析透彻,论据比较充分,资料比较丰富,层次清楚,文笔通顺;答辩时口头表达清晰,回答问题基本正确。   4、及格:基本能运用所学知识进行分析问题,论文选题尚可,能以正确的观点和方法提出问题,对研究的问题论述清楚,论据能说明问题,资料符合规定,层次基本清楚;答辩时口头表达基本清晰,回答问题没有明显错误。   5、不及格: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论文不及格:   未完成预定的论文写作内容;   抄袭他人的论文或文章;   没有掌握必要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论文分析有明显错误;   论文结构不合理;   质量较差;   字数少于规定要求;   打印装订不合格;   答辩时不能阐明论文内容,又不能回答提问;   (10)其他。   成绩评定方法与原则是:   1、指导教师应根据学生写作态度和论文质量给出建议成绩;   2、经过口头答辩,由答辩小组根据毕业论文与答辩情况给予成绩;   3、最终成绩由江苏大学成人教育学院负责审定。   九、附则   1、本大纲由江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2、本大纲未尽事宜,由江苏大学成人教育学院另行规定。 ;
2023-09-14 13:11:081

法学本科毕业论文致谢

法学本科毕业论文致谢   论文致谢词一般是用于实践报告、毕业论文的结尾处,主要作用是表对导师或者某些辅导的感谢之词。我在这给大家带来法学本科毕业论文致谢,欢迎大家借鉴参考!   法学本科毕业论文致谢篇1:   时光飞逝,2 年半的研究生生活仿佛我最美好人生里的惊鸿一瞥,一转眼又走进了毕业季。感谢我的导师杨成铭教授。杨老师平日教学科研繁忙,见面交流的机会虽然有限,但每一次都必定被杨老师温和谦善的为人与严谨治学的态度深深感染。本论文的选题、大纲的拟定以及撰写,都倾注了杨老师的大量心血,在各个环节都得到了杨老师悉心的指导。   在毕业论文的撰写过程遇到了许多的困难和障碍,是杨成铭老师对我的关心和支持帮我克服和跨越了这些困难和障碍。在此,我谨向杨老师致以最诚挚的谢意和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深刻地体会到杨老师给予我孜孜不倦教导的良苦用心,杨成铭导师不仅是我的成长和学习之路的导师,他的身上所展现的名仕之风和儒雅也是我树立人生观和生活态度的坐标和榜样。   在此,我要感谢江国青教授、李寿平教授和王国语老师、李华老师在研究生学业中给予我的教诲和培养,是他们传授给我国际法的专业知识和做人做事的道理。本论文的写作让我深刻地感受到在求学路上与我一同相随相伴的同学之情,由衷感谢同学们在我的论文撰写过程中给予我的帮助。同学们从论文资料的查找到论文格式的修改都给予了我诸多帮助,同时,也感谢同学们两年多来的陪伴,在北京认识一群同样有热情和梦想的同龄人感到非常幸福和知足。   最后,我要感谢我的父母和亲人。感谢他们这么多年来对我无私的关爱和支持,让我可以心无旁骛的完成我的求学之路,并在这个过程中体会到幸福和温暖。正是因为他们无私的关爱和支持,使我能够顺利的完成学业,让我在勤奋学习的路途中不知疲倦。父母亲的养育和教导之恩重于泰山,我唯有将感谢和感恩之情化作学习和工作的动力,继续孜孜不倦地学习和探索,以期能回报我的父母、亲人和社会。年轻总是美好的,呼啸而过的都是时间。   我的学生时代终于要划上明媚的句号,回望那尚不遥远的两年半研究生求学之路,于我而言它将定格为我心中最宝贵的回忆。   法学本科毕业论文致谢篇2:   三年前,当我还没我寄出保研材料给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的时候,舍友告诉我她收到了面试通知,问我是否同去,就这样,我在没有收到面试通知的时候抱着材料来到了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那是来自大草原的我第一次来到首都北京,而很荣幸地被民商法学专业录取开始我的研究生生活。对于北京,对于我的研究生生活并不期待,开始新的.学习生活之前一直带着一种不安,因此在此要首先感谢我的舍友,是他们用自己的热情、开朗为我消除了陌生感,让我慢慢在这里找到归属感。而在北理法学院的近三年的时间里,我感受到了各位老师深厚的学术功底以及人格魅力,在北京各个高校蹭课的过程中也了解到了一定的法学前沿问题,而这些在我就业的过程中给予了我很大的帮助。   在研究生生活中最荣幸的事情莫过于师从侯仰坤老师,侯老师不仅在学术上给予了很大的帮助,尤其是对于我的论文,哪怕是课程的小论文都会进行逐字逐句的修改,与我进行深刻的探讨,尊重我的观点和想法。在撰写硕士毕业论文的时候,侯老师远在国外,仍不忘指导和修改我的论文。在我的论文遇到瓶颈时,侯老师更是给予我充分的鼓励和支持,关于我的论文通过短信、微信充分的沟通,在了解我的观点和想法的基础上提出修改意见。即使是有时差的情况下,侯老师仍然坚持第一时间修改我的论文并反馈给我。我想侯老师在国外的工作也并不轻松,然而在我的论文的修改和指导上却仍坚持第一时间反馈给我。除此之外,侯老师也经常教诲我们深刻的人生道理,他曾经说对于研究生阶段的我们来说,更应该珍惜可谓是最后一段的学生生活,实习赚钱固然重要,但是我们将来会有很大一部分时间去工作和赚钱,而学习生活一去不复返。这段话几乎影响了我整个研究生生活,扎实的专业知识使得我在找工作面临专业笔试的时候能够得到足够的优势。师者,教书育人,传道解惑也。我想我的导师侯仰坤老师,他做到了,作为他的门下弟子感到骄傲。也对侯老师表示深深的感谢。   在研究生期间有幸和刘毅老师一同前往政治大学访学交流,让大学之行变得更加有意义。在访学期间,让我更多的学到了人文知识,明显区别于旅行。虽然刘毅老师一直不待见 80 后视为偶像的韩寒,但我认为刘老师可以试图读一下他的杂文,当然这并不影响我赞同王小波先生的书值得一读。我很幸运的在研究生阶段上了刘老师的课,由此养成了很好的阅读习惯,这种广而泛的阅读习惯以及访学期间的学术交流及知识积累也将是我这一辈子的财富。   时光如梭,我的研究生生活,我的学生时代已经进入倒计时,无论我如何不舍我也要离开校园步入社会。而我想社会这所大学还有很多东西等待我去学习。最后,要感谢我的父亲和母亲,感谢他们无论是精神上还是财政上对我的支持,最重要的是给予我最充分的信任。   法学本科毕业论文致谢篇3:   时光荏苒,研究生阶段的学习是短暂的,不知不觉间,我即将结束两年半的研究生生活,与培养我六年半的母校和恩师告别。2008 年,我来到北京理工大学学习法学专业,初到良乡校区的我们都还是稚嫩的,我现在依然记得那两年间我们是怀着多么激动和期盼的心情等待着回到中关村校区的日子。也是在这种心情的陪伴下,我一步一步地踏入法学的领域,开始热爱我所学的专业,形成了法律思维,充实了自己的学习和生活。   终于在大三那年,我们搬到了中关村校区,这边的生活较良乡更加丰富多彩,近在咫尺的人民大学和国家图书馆本可以成为我们得天独厚的有利条件,却竟然被我们浪费掉了。如今在中关村校区,我也已经生活了四年半的时间了,对这里,我再熟悉不过。即使马上就要毕业,就算若干年后回来,我也依然能够清楚的记得我住过的宿舍,吃过饭的食堂,学习过的教室。   本科毕业时,由于获得了保研的名额,我对毕业好像没有特别的感触,但现在不同了,这次是真的毕业了,真的要离开北京理工大学了。这六年半的时间是每个人人生当中最美好、最青春的时光,是北京理工大学的老师和同学们丰富了我们这段青春岁月的记忆。尽管在校期间,我们如何抱怨这个,埋怨那个,但是出了校门,北京理工大学仍然会是我们的家,这里的老师们仍然是关心我们的亲人。   跟随赵秀梅老师学习的研究生阶段,我不仅丰富了自己的专业知识,还从她身上学习到一种认真、踏实的学习精神。毕业论文写作期间,我在校外实习,赵老师在外地,尽管无法见面交流,但每一封邮件,赵老师都会认真、及时地回复,仔细指导我论文中的每个细节。今天我能完成毕业论文并顺利毕业离不开赵老师这段时间的陪伴和指引,在这里要特别感谢赵老师在这两年半的时间里对我的包容和照顾。   现在已经是 2014 年,我们即将踏入人生新的征程,但在北京理工大学学习的这段时间,将会是我一生当中永远铭记的美好回忆。除了赵秀梅老师,我还要特别感谢学院的其他老师对我的关照和爱护,感谢亲爱的同学们对我的支持和帮助,大学期间能有你们每个人的陪伴,我感到幸福,是你们让我在学习法律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最后,祝愿每位老师和同学能够在今后的生活中开心、顺利,祝愿我的母校越办越好,明天更加辉煌! ;
2023-09-14 13:11:211

法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提纲

法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提纲模板   毕业论文提纲怎么写?下面我以法学本科毕业论文提纲为例为大家介绍编写提纲的步骤,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确定论文提要.再加进材料.形成全文的概要   论文提要是内容提纲的雏型.一般书.教学参考书都有反映全书内容的提要.以便读者一翻提要就知道书的大概内容.我们写论文也需要先写出论文提要.在执笔前把论文的题目和大标题.小标题列出来.再把选用的材料插进去.就形成了论文内容的提要.   (二)原稿纸页数的分配   写好毕业论文的提要之后.要根据论文的内容考虑篇幅的长短.文章的各个部分.大体上要写多少字.如计划写20页原稿纸(每页300字)的论文.考虑序论用1页.本论用17页.结论用 1-2页.本论部分再进行分配.如本论共有四项.可以第一项3-4页.第二项用4-5页.第三项3-4页.第四项6-7页.有这样的分配.便于资料的配备和安排.写作能更有计划.毕业论文的长短一般规定为5000-6000字.因为过短.问题很难讲透.而作为毕业论文也不宜过长.这是一般大专.本科学生的理论基础.实践经验所决定的.   (三)编写提纲   论文提纲可分为简单提纲和详细提纲两种.简单提纲是高度概括的.只提示论文的要点.如何展开则不涉及.这种提纲虽然简单.但由于它是经过深思熟虑构成的.写作时能顺利进行.没有这种准备.边想边写很难顺利地写下去.   下面以一篇法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提纲模板,为大家展开介绍。   前言   一,超期羁押的`界定   二,超期羁押的危害性   (一)超期羁押严重侵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权   (二)超期羁押严重妨害了刑事司法程序公正的实现   (三)超期羁押妨碍了刑事诉讼的效率,增加诉讼成本   (四)超期羁押严重损害了法律的严肃性   三,超期羁押形成的原因   (一)重实体,轻程序的观念仍较为严重   (二)过于强调惩罚犯罪刑事诉讼目的而忽视了人权保障目的   (三)立法存在着一些明显缺陷   (四)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督,救济机制   (五)落后的侦查手段和模式的制约   四,解决超期羁押的对策   (一)转变执法观念,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1,转变"重实体,轻程序"的观念   2,转变"重惩罚,轻人权"的观念   (二)填补现行法律漏洞,完善羁押立法规定   1,完善《刑事诉讼法》关于审前羁押的规定   2,完善《国家赔偿法》中关于超期羁押发生后的国家赔偿的规定   (三)完善对超期羁押的监督机制和救济程序   1,完善检察机关监督机制   2,建立超期羁押的救济程序   3,建立羁押的替代措施   结束语   注释   参考文献 ;
2023-09-14 13:11:351

法学本科毕业论文题目?

1、我国刑事再审程序之改造2、论民事简易程序的改革和完善3、论非婚生子女的法律保护4、论共同犯罪5、论农村土地使用权法律制度的完善6、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探析7、民事诉讼中法院调查取证研究8、刑讯逼供问题研究9、论我国刑事司法鉴定制度的现状与完善
2023-09-14 13:11:533

法学本科论文选题?

  毕业论文题目设计要紧扣主题,简明新颖、大小适中。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篇1:会计法   1、外商投资企业的财务管理   2、论注册会计师在股份制改革中的主要作用   3、论现代企业制度与完善会计法律制度的关系   4、试析经济合同中的结算条款   5、当前发票纠纷的特点与法律对策   6、论支票犯罪的特征及其对策   ⒎论会计集中核算制度的建立和健全 ⒏论规范和加强对社会捐赠资金的管理 ⒐论诚信原则在会计法中的地位和作用   10.论会计监督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11、论会计师审计法律责任   12、论会计假帐法律治理   13、论注册会计师虚假称述及法律治理   14、注册会计师验资的法律责任   篇2:婚姻法   1、论我国涉外婚姻关系中的若干法律适用问题   2、论我国当前婚姻关系中的若干新问题及其法律适用   3、婚姻契约论研究   4、我国婚姻法修改的若干问题研究   5、我国离婚的判决标准研究   6、无效婚姻研究   7、我国夫妻财产的立法缺陷及其完善   8、探视权问题研究   9、论在我国设立别居制度的意义   10、我国同居问题的法律规制研究   11、论婚姻法司法解释有关规定及其法律思考   12、我国夫妻财产若干问题研究   13、非常态夫妻财产制探讨   14、配偶权问题研究   15、从强制婚检到自愿婚检兼论国家公权力与公民私权利的关系   16、论离婚损害赔偿的立法与取证兼论公民隐私权的保护   17、我国同性婚姻合法化研究   18、婚内 *** 问题研究   19、网路婚姻问题研究   20、婚姻家庭的公序良俗问题探讨   篇3:金融法   1、中央银行的法律地位和职能   2、反洗钱立法研究   3、商业银行内控机制研究   4、试论信贷担保中的若干法律问题   5、商业银行的接管与破产制度研究   6、外资银行立法研究   7、外汇管制与国际货币基金   8、票据的法律特征   9、票据法律关系   10、票据权利   11、票据抗辩制度   12、空白票据的法律效力   13、涉外票据的法律适用问题   14、证券交易中的若干法律问题   15、证券违法行为的认定和处理   16、金融风险的法律防范   17、战后国际货币制度研究   18、对跨国银行金融行为的监管   19、巴塞尔协议与国际金融监管制度研究   20、欧元货币制度研究   21、金融监管体制立法研究   22、银行卡发行和管理中的法律问题研究
2023-09-14 13:12:111

法学本科毕业论文

摘要 亲亲相隐在我国沿袭了几千年,其背后的文化底蕴让它在我国源远流长。亲亲相隐即体现了人性最本质的东西,因此,不仅中国,而且世界其他国家都将其吸收到它们的法律制度中。可见,它的存在是有一定的法律价值的。作为法治国家,我国在保证司法公正的同时也应当保障人权,亲亲相隐正是体现了保障人权的理念。我国应当将亲亲相隐引入法律制度。关键词 亲亲相隐 人权 价值冲突纵观我国历史不难发现,亲亲相隐这一制度经久不衰,它指引并推进着我国法律制度的进程。当然,亲亲相隐之所以可以源远流长,与它所体现的内涵息息相关。亲亲相隐以回归人性作为其最本质的价值。这就是亲亲制度在我国经历了多少动荡之后犹存的根本缘由,岂止在我国,亲亲相隐在世界的其他国家也被充分的利用。然而,令我们感到遗憾的是它在我国当代法律制度中却消失殆尽,了无踪影,这是不合情理的。我们应该去反思,应该将这沿袭了五千年的中华文化瑰宝重新注入我们的法律制度中,使它拥有新的活力和生命力。当然,不言而喻这是一项浩大的工程,是对我国司法提出的一个较大的挑战,我国应该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个方面入手,让其的存在成为现实。一﹑我国现行法律中亲亲制度的缺失亲亲制度曾在我国历史上描绘了辉煌的一笔,其在世界范围内也有体现。例如国外许多国家均关于亲属之间有权拒绝作证的规定也非常多,虽然在不同区域,有着不同的法律文化渊源,其所体现的亲亲相隐制度最灵魂的东西没有丝毫变化。然而,可悲的是,在我国现行立法中却对亲亲相隐制度的规定非常之少。正如范忠信先生所说:“中国旧法律讲”亲亲尊尊“,我们认为是封建宗法主义,我们”革“了它的”命“;西洋法讲”亲亲尊尊“,我们认为是资产阶级虚伪的”人性论“,是”温情脉脉的面纱“,是故意模糊阶级性质的东西,我们也要”革“它的”命“。两命”革“掉之后,我们建立了什么更新更好的?对此,我们应该作出对得起祖先的回答。”诚如范忠信先生所说,我们的确应该反思为什么亲亲相隐制度不能在我国的现行法律制度中得到很好的应用呢?二﹑亲亲相隐制度引入我国法律制度的必然性在我国近代历史上就曾有过亲属间相互艰巨揭发导致夫妻之间同床异梦,家庭亲属之间相互不信任,从而导致家庭破裂的惨痛教训。可见,亲戚 相隐制度维护了家庭的安宁,保证了亲人之间的和睦相处,不再让家庭成员之间人人自危的境地,大亲亲相隐制度有更高的价值,。与所谓的义灭亲相比,更能为社会的安定,家庭的和睦提供保障。但是即便在今天,我们的证人出庭作证的证据制度也很少把亲亲相隐引入,它的缺少必然导致难以权衡各种价值的冲突,因此,笔者认为,将亲亲制度引入现行法律体系势在必行。我将辩证的从多角度分析其引入证据制度的合理性。(一)人类心理学角度亲亲制度之所以可以在中国历史上存续如此多年与它所表达的人们内心的家庭伦理观念息息相关。众所周知,美国心理学的创始人马斯洛创立了需要层次理论,即:五个层次的需要分别为生理,安全,爱,尊重和自我实现。他将安全排在了需要的第二位,可见安全的需要对人来说意义颇大,而亲亲的本质也是体现了人对安全感的追求。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家是我们难过哭泣时避风的港湾,而家庭成员才是我们最坚实的依靠,亲人在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有着无可取代的地位。然而,我国现行制度将亲亲相隐排除在外显然与我们传统的家人之间和睦相处,相亲相爱的美德背道而驰。假若世界上我们最信任的人也出卖了我们,那么我们还有什么是可以值得去相信的?我认为现实世界中出卖亲人这样的人少之甚少。试想你出卖了一个为了你而去盗窃的亲人你将会遭受怎样的内心煎熬?当然不仅是对你的伤害,对于被你出卖的亲人他也对你们的亲亲甚至对社会都失去信任。如此为之,这与我国的刑事制度规定的意图有着截然不同的影响。总之,假若法律的设置脱离了社会的基本伦理观念,它必将无法自行。如果结局是这样,这是这一法律制度存在的最可悲之处。(二)法治与伦理理念角度法律的价值在于其可以很好的管理社会秩序,达到人人和睦相处,国泰民安的目的。我国的现代法律制度中许多价值,譬如人权价值,正义价值,秩序和效益等价值。无可厚非,在推行某一制度时,各价值之间不可避免的会有冲突,亲亲相隐也是如此。亲亲相隐制度面临的是法律价值中的人权与秩序价值的冲突,那么该如何抉择二者呢?很显然,人权价值在我国当代显得尤为重要。我们都知道,人类历史上的无数次战争和变革,和平的也好,暴力的也罢,其主题 无不是为了争取独立自主,争取自由。然而人权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较为合理的解决,即使在今天仍然是一个人人关注的话题。因此,各个国家都试图通过制定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来保障人们的人权。在我国2012年的新刑事诉讼法就有关于亲亲相隐制度的规定。例如其规定被告近亲属可以拒绝出庭作证,同时将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作为一项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以立法的形式规定下来。不得不说,在亲属犯罪时,将其检举揭发可以有效的惩治犯罪,保护司法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司法公正。但是这种因为自己的出卖使得亲人锒铛入狱的做法显然不符合保障人权的理念。当亲人犯罪后,我想大部分人肯定是出于本能而加以包庇维护,拒绝向司法机关提供对其亲人不利的证据,这是人性的自然选择,若像我国刑诉制度中将作证作为法定义务且其主体不排除近亲属,这显然与人权观念格格不入,究其本质,与我国古代的株连制度无实质区别。与此同时,不注重人权的保护,必然会导致司法的不公正和专横。两害相争取其轻,保障人权与惩罚犯罪相互之间有冲突时,应优先保障人权,这便为亲亲制度引入我国刑事证据制度提供了合理的理论基础。(三)期待可能性理论期待可能性,即在当时情况下,能够期待行为人不为犯罪而做出合法行为的可能性,在行为人背离此期待而实施违法行为时,行为人就应对自己的行为负故意或过失犯罪的责任。法律不可以强迫他人做其根本无法完成的事,也不可能禁止其做其无法避免的事。由此看出,亲亲相隐制度正体现了期待可能性理论的最本质内容。即不强迫他人做出出卖自己亲人的行为。因为在此情况下,我们无法期待他做出背信弃义的行为。从我国的司法实践来看,愿意为自己的亲人出庭作证的人寥寥无几,即使在我国刑法中规定了拒绝作证的包庇罪的威慑之下也依然没有人愿意低头。通过前面的论述可以得知,亲亲相隐引入我国的证据制度是一项紧迫而又不容忽视的重大工程,这不仅仅是由亲亲相隐制度的优越性决定的,也是我国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有机结合的必然要求。三﹑亲亲制度引入我国证据制度的立法完善如前所述,亲亲相隐不仅在我国有着丰富的历史底蕴,在国外也可见其踪迹。例如在英美国家中就有关于证人不需自证其罪,以及证人在其亲属犯罪时可以免除作证义务。当然,国外在制作相关规定时作出了很严格的限制,比如只存在于有配偶的夫妻关系之间享有特权,或者有血亲关系的亲人之间才可以享有特权。我国在引入亲亲相隐制度时应该取国外制度的精华部分。我认为亲亲制度引入我国法律体系是一个必要的选择。当然一项法律制度要是想贯彻到社会中,必然要经历立法、执法、司法、守法这几个过程,不言而喻,立法是其他几个过程的基础。因此,我们首先要做的是将其先以法律规范的形式纳入法律体系中。我认为,立法时应当在以下几方面有所限制。(一)主体范围界定这一制度中的主体范围该如何界定呢?学者们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即使在我国当代法律体系中,每个部门的近亲属范围也不尽相同。其实,亲亲相隐制度引入我国刑事证据制度时其适用的主体范围的界定也是一大难题。不宜过于广泛,因为这就夸大了包庇的范围,显然是对司法制度的践踏,反之,也不可以过于狭窄,否则其的设立形同虚设,没有任何意义。因此,我认为,亲亲的范围应该界定为“父母、子女、(外)祖父母以及彼此之间有扶养关系的人”。我想这不仅是立法者可以接受的,也是我们社会大众可以接受的。(二)容隐行为界定尽管前述许多关于亲亲制度的合理之处,但是我们不能将亲亲制度盲目的吸收,而不对其加以区分。即我们在将其引入法律制度时应该有所区别对待。笔者认为,有几类特别严重的罪行不适用亲亲相隐制度。1.有关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危害国家安全罪被规定在我国刑法分则第一章,可见其社会危害性质极其严重。刑法所保护的是法益,而危害国家安全类犯罪侵害的是国家的重大利益,对于这种危害性大的行为,笔者认为不应该适用亲亲相隐制度。假若允许对危害国家安全类犯罪的近亲属进行包庇,必然会导致国家一片混乱,连国家的安危都无法掌控,又何来国家制定政策保障我们的人权呢?对于这种危害性极大的行为应该予以严厉打击,不可以将亲亲相隐制度运用于这类犯罪中。2.贪污贿赂类犯罪。现在我国的贪污腐败之风甚嚣尘上,尽管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仍然不能够制止其的发生。此类犯罪让人们的价值观朝着歪曲的方向发展,人们会将金钱和权势视为生活的真谛,这显然是一种不良的社会风气。对于这类行为,我们也应该严厉的打击,因为它影响了整个民族中人们的思想。因此,上述几种危害国家安全,不利社会稳定的类型的犯罪,如果近亲属之间相互包庇,仍构成我国刑法所规定的包庇类犯罪,这是实现依法治国,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但是在这两类犯罪之外的其他类型的犯罪,亲属之间相互包庇不构成包庇类犯罪。这是亲亲相隐制度本身所体现的价值的应有之义,是保障人权的客观需要。(三)亲亲相隐制度介入的主观动机的限制亲亲相隐制度之所以如此迫不及待需要引入我国证据制度究其原因无非就是为了解决亲情与法律相互冲突时的选择。如果亲属之间互相包庇是为了自己的私人利益这是不允许的。我国的刑法中有一种犯罪形态是共同犯罪,即两个或两个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假若两个有亲属关系的人共同犯罪后,利用亲亲相隐这一制度来使得他们彼此免受刑事处罚这显然是不合理的。因此,笔者认为,亲亲相隐制度下亲属的包庇维护不可以是基于个人的非法利益而加以保护,不然,这样会导致我国的法律的尊严遭到严重的亵渎和对法律宗旨极大的破坏。综上所述,我国的刑事立法还需要进一步完善,虽然在我国的新刑事诉讼法中可以看到亲亲相隐制度的影子,但是这远远不够,不仅在程序法上需要完善我国的证据制度,同时在我国的实体法即刑法上也应当引入亲亲制度,也就是说我国刑事立法中的包庇罪窝藏罪中的主体应该将近亲属排除在外,这样从两方面将这一制度得到很好的贯彻。程序与实体双管齐下,对亲亲制度的引入必然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2023-09-14 13:12:331

电大法学本科毕业论文

电大法学本科毕业论文范文   缓刑适用条件过于笼统,难于操作。我国《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期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缓刑。”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希望能帮到你哦,更多内容请浏览(www.oh100.com/bylw)。   题目: 我国缓刑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对策   目 录   一、我国缓刑制度的现状 ………………………………………………1   (一)适用缓刑较多的几种罪名……………………………………2   (二)适用缓刑与罚金刑挂钩………………………………………2   (三)适用缓刑对未成年人犯罪较普遍……………………………2   二、我国缓刑制度存在的问题 …………………………………………3   (一)缓刑适用条件的问题…………………………………………3   (二)缓刑适用程序的问题…………………………………………4   (三)缓刑考察制度的问题…………………………………………5   三、我国缓刑制度的完善 ………………………………………………6   (一)缓刑适用条件的完善 ………………………………………6   (二)缓刑适用程序的完善 ………………………………………9   (三)缓刑考察制度的完善 ………………………………………12   四、结束语………………………………………………………………13   参考文献 ………………………………………………………………15    我国缓刑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对策   【内容摘要】 本文着重论述我国实施缓刑制度的现状及在适用上、考察监督上存在的种种具体问题和弊端,影响法律的严肃性和司法的公正性。针对我国缓刑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从缓刑的适用条件、适用程序和考察监督制度等方面提出规范完善的建议,有效地抑制对缓刑的滥用,使缓刑的意义充分发挥出来。   【关键词】 缓刑制度 现状 适用条件 适用程序 考察监督   近年来,我国推行刑事轻刑化的司法理念,作为在判刑的同时暂不执行刑罚的缓刑,无疑成为我国现行刑罚制度的宠儿。缓刑,是指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在一定期限内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一种刑罚制度。它的特点是在判刑的同时宣告暂不执行刑罚,但在一定时间内保留执行刑罚的可能性。我国现行缓刑制度在司法实践中,一方面确实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为推动我们刑罚的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但在另一方面,不可否认的是缓刑的具体实施及如何去实施、如何监督等等方面还存在着种种具体问题,往往使该适用缓刑的却未适用,不该适用却适用,导致缓刑的目的无法实现,甚至有些法官、有些地方使缓刑成为有钱、有权人的避难所,大大破坏了罚当其罪的立法原则,影响法律的严肃性和司法的公正性,因此有必要完善缓刑制度。   一、我国缓刑制度的现状   缓刑制度是我国一项特殊的刑罚制度,也是一项重要的人权制度,它体现了我国刑法惩罚与宽大相结合、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我国刑法实施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我国法院对公诉案件判决时适用缓刑的比例逐年增加,据某市法院统计:xx年缓刑适用人数与判决人数的比例为8%, xx年则为15%,xx年为31%,这样快速提高比例,未免有滥用之嫌。、   (一)适用缓刑较多的几种罪名   1、职务犯罪。据统计,恩平法院在此类案件的宣判上,90%以上案件适用了缓刑。   2、交通肇事罪。交通肇罪犯罪属于过失犯罪,大部分犯罪分子主观恶性较小,且犯罪后又能及时报案、积极抢救被害人和赔偿其经济损失,具有明显的悔罪表现,适用缓刑不致危害社会,有利于维护被害人亲属的经济利益和社会稳定,判决后群众认同度高,占缓刑案件总数的25%。   3、故意伤害罪,缓刑适用率也很高,法院在进行宣判时,同民事赔偿挂钩,并决定着是否去适用缓刑。   4、其它的侵犯财产罪,像犯盗窃罪等侵犯财产犯罪的被告人,盗得的数额没有达到巨大时,法院也经常会有宣判缓刑的。   (二)适用缓刑与罚金刑挂钩   罚金刑是人民法院判处犯罪分子向,审判人员将罚金的数额大小及其到位率作为决定适用缓刑的条件。有时也会误导一些不懂法的人认为违法犯罪不要紧,只要交钱就不用坐牢,产生不良的社会影响。主要是地方财政差,法院依靠罚金上缴后返还使用来弥补经费不足。   (三)适用缓刑对未成年人犯罪较普遍   xx年上半年,对未成年犯适用缓刑的案件占未成年犯罪案件的70%,比往年未成年犯罪案件适用缓刑大大地上升了。未成年人犯罪是法定从轻或减轻情节,司法实践中减轻处罚的较多,如果再有自首、从犯等从轻情节,法院一般都会判处缓刑。在适用缓刑的未成年人犯罪中,法定刑在三年以上但由于具有法定减轻情节而适用缓刑的,也有一定比例。随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出台,相信以后对未成年犯适用缓刑的判决会继续上升。   总之,缓刑是我国重要的刑罚制度之一,正确适用缓刑制度,不仅能避免短期自由刑的弊端,减少社会矛盾,而且有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如果滥用这项制度就会起到相反的作用。从我国目前缓刑制度适用和执行的现状来看,仍然存在着问题和缺陷,需要进一步加以完善。   二、我国缓刑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缓刑适用条件的问题   缓刑适用条件过于笼统,难于操作。我国《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期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缓刑。”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缓刑的适用条件可以概括为以下三个方面:(1)必须是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罚。(2)不是累犯。(3)根据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刑法的这一规定,对缓刑适用的具体情节、罪犯的悔罪表现、是否不致再危害社会等等方面,均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特别是什么是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实践中不好掌握,在一定程序上影响缓刑的适用。有使司法机关在适用缓刑的问题上实际是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很可能会致使法官在考虑是否对犯罪人适用缓刑时陷入无所适从的状况,同时又容易误导法官过度滥用刑罚的自由裁量权,而且也极有可能为一些徇私枉法者提供了借口,这不符合量刑标准的统一和公开、公正,容易导致对一些本不该适用缓刑的罪犯适用缓刑,对一些应当适用缓刑的罪犯却没有适用缓刑。   (二)缓刑适用程序的问题   程序公正是做到实体公正最有力的保障。程序公正可以排除在选择和适用法律过程中的不当意向,而且还能保障法律的准确适用。我国虽然有一些司法解释对缓刑适用的程序性内容有所提及,但我国缓刑制度上没有设置程序性规范,极大地影响了缓刑裁量的公正性,从而导致了在司法实践中出现不少问题。   1、缺少透明度。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对犯罪分子是否判缓刑,须通过合议庭和审判委员会的讨论评议,讨论犯罪人是否符合缓刑适用的三个条件,随后才作出适用缓刑的判决,但其合议庭和审委会的讨论决定过程是秘密进行的,而且,谁也不知作出“不致再危害社会”的标准是如何预测的,这点使人难以信服,同时使社会也难以理解。以至于形成了“暗箱操作”。   2、缺少有效的监督。缓刑适用的取决权只在法院,它是法院审判权的一个方面。但任何权力都应当受到有效的监督,若则必然导致贪腐。检察机关虽然可提起抗诉,但检察机关对缓刑的适用认识比较模糊,极少就那种可与不可适用缓刑的案件提起抗诉,故这种抗诉权对缓刑的适用并不是有效监督。   3、缺少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的发言权和社会的参与权。在司法实践中,判适用缓刑前缺少了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的发言权和社会的参与权、监督权,只是单纯的就案办案,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就判缓刑,对一些无经济来源闲散人员、平时表现不够好的被告人也判缓刑,社会效果不好,不利于对缓刑犯的监管改造。   (三)缓刑考察制度的问题   对缓刑犯的考察,1997年《刑法》规定是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予以配合   。这种考察和管理机制,在实践中存在许多问题:   1、监督考察的组织不健全。我国刑法第七十六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但实际上,由于公安机关的人员不足,工作任务繁重,目前尚未建立缓刑考察机构,对缓刑考察无暇顾及。往往由法院代行公安职能对缓刑犯进行走访考察。另外,缓刑犯所在的单位及基层组织力量薄弱,它们并不清楚自己有协助执行的义务,甚至对罪犯的判刑情况和需要考验也不清楚,还认为罪犯被无罪释放,使得缓刑考察几乎成为空白地带。   2、交付监管脱节。法院在缓刑判决后,只送达执行通知书给公安机关,而不负责将执行落实到位;有的作出判决后,让缓刑犯自行到所在地派出所报到;有的在判决生效后迟迟不交付监管文书送达执行机关;还有的缓刑犯有意或无意不去报到,而外出打工,造成缓刑犯事实上的脱管。由于监管手续未能很好的衔接,在实践中基层派出所未能全面及时掌握本辖区缓刑犯的情况,影响了监管和考察工作的开展。   3、现行的考察方法不适应新形势。现在流动人员犯罪日渐突出,原来以户籍、粮籍、工作单位为手段的社会控制机制已经无法有效地实现对缓刑犯管理、考察、帮教等职能。   三、我国缓刑制度的完善   (一)缓刑适用条件的完善   1、缓刑适用条件要详细、明确、具体。缓刑适用条件,即具备哪些条件就可以适用缓刑,这在判处刑罚时对是否适用缓刑起着决定作用。目前我国刑法规定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不致于再危害社会是我国缓刑适用条件。   犯罪情节是指在犯罪过程中体现出来的犯罪人的主观恶性和对他人的攻击性,以及由于犯罪行为所造成的客观危害和损失,因而在决定是否适用缓刑时应考虑到方方面面的实际情况。如果犯罪人的主观恶性较深而且造成了较大的客观危害,仍然对其适用缓刑,则可能丧失法律的公正性。故在决定是否适用缓刑时,考察犯罪情节的主要内容是犯罪人主观恶性以及犯罪所造成的客观危害程度。基于这一标准,成为对犯罪人是否适用缓刑时的考察对象有:(1)能够理解和宽容的犯罪动机。犯罪动机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行为人的主观恶性。比如,因经济困难而盗窃的犯罪人主观恶性要小于出于贪图享乐和敛财为动机的犯罪人。对于前者可以更多地去考虑适用缓刑,但对后者考虑适用缓刑时,则须慎重考虑适用缓刑可能给社会带来的不良后果。(2)过失犯罪。过失犯其实其主观上并不想犯罪,其并不支持危害结果的出现。因此可以相信即使不对其实际执行刑罚,其也不会再去实施犯罪行为,对此类犯罪同样可以更多地去考虑适用缓刑。(3)因防卫过当和避险过当而造成的犯罪。因防卫过当或避险过当而构成犯罪的,其行为人本身主观恶性较小,适用缓刑一般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4)犯罪中止、犯罪预备和某些犯罪未遂。中止犯虽然是在故意心态的支配下实施了犯罪行为,但是,他在犯罪过程中,心态已经发生转变。犯罪预备和犯罪未遂表明犯罪造成的客观危害不严重,同样可以考虑去适用缓刑。   悔罪表现是指犯罪人在实施犯罪行为后所表现出来的对自己行为的主观心态的外在反映。犯罪行为是已经客观存在的事实,犯罪行为人对这些事实持何种态度,这是刑事审判活动中定罪量刑的一项重要依据。只有犯罪行为人真正认识到犯罪行为的危害性,并有消除这种危害性的愿望和表现,才能够说明犯罪行为人已经从中汲取了教训。悔罪可以表现为以下几类:(1)以积极的行为减少因其犯罪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如对其犯罪行为造成的危害积极进行协助抢救、退赃、消除影响、恢复原状、积极赔偿等等;(2)愿意接受处理、积极配合侦查工作。这包括主动投案自首、揭发同案犯、提供犯罪线索、协助公安机关破案等情形。   在考察了犯罪人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后,还应考虑到若对其适用缓刑,将来是否会危害社会。社会危害性是判定罪与非罪的标准,将影响到犯罪行为人应负何种刑事责任和刑罚执行方式,对犯罪分子人身危险性的预测结果关系到缓刑的适用。所以,应建立起一套完整的缓刑预测制度,内容应包括:(1)犯罪历史。(2)个人经历。(3)生活环境。(4)对犯罪人适用缓刑可以期待到的效果。如果是真正想通过得到缓刑机会来痛改前非,这种犯罪人一般都会十分珍惜缓刑这样的机会,约束好自己的行为,改过自新,努力去证明自已可以洗心革面,重新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故可以期待对这类犯罪人适用缓刑能取得较好的效果。(5)一贯品行。(6)犯罪人身体和精神条件。像患病或残疾而丧失犯罪能力的犯罪人,可以多考虑适用缓刑。相反,那些心理变态、情绪难以自我控制,以及具有某方面瘾癖的犯罪人,则容易在不正常心理和情绪的驱使下,或者在某方面瘾癖(如吸毒、酗酒)的控制下再次犯罪。   2、明文规定应当适用缓刑和不得适用缓刑的情形,以便有法可依。我国刑法应当作出适用缓刑和不得适用缓刑的规定,以便法官在考虑是否适用缓刑时做到有法可依,笔者认为,对我国刑法“可以适用缓刑”的情形改为“应当适用缓刑”的情形,详细表述如下:“被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初犯,若真诚悔罪,对其适用缓刑不危及社会秩序的,应当适用缓刑。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初罪,若其真诚悔罪,且有下列情形之一,对其适用缓刑不会危及社会的,应当宣告缓刑:(1)主观恶性不大的未成年人;(2)属于正当防卫或者紧急避险而造成犯罪的;(3)犯罪中止的;(4)犯罪后自首并有立功表现的:(5)被胁迫、被诱骗参加犯罪的;(6)丧失危害社会能力的聋哑人、盲人及其他病残者。不得适用缓刑的情形:(1)累犯;(2)缓刑或假释期考验期间再犯新罪的;(3)同时犯数罪的;(4)惯犯、教唆犯及团伙犯罪中的首要分子和屡教不改者;(5)犯罪性质严重或影响极为恶劣的。(6)犯罪后拒不认罪的。   3、支持、鼓励法官依法适用缓刑。“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这一刑法规定的适用缓刑标准,实际上是由法官根据各方面因素作出的主观判断。作出宣告缓刑的法官,极有可能要面对被判处缓刑的人以后再次犯罪,若因此就归咎于法官的判断失误,就可能会影响到法官对犯罪人宣告缓刑的积极性,从而阻碍了缓刑功能的发挥。因此,鉴于这方面可能会出现的问题,应当支持、鼓励法官有足够的事实依据令其相信对犯罪人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即使被判处缓刑人在缓刑考验期间因再次犯罪而被撤销缓刑,也不必追究原判法官判断失误的责任。另一方面还应规定,法官若不按照刑法规定的适用缓刑的条件对犯罪人进行审查,在犯罪人不符合缓刑适用条件的情况下宣告缓刑,致使被判处缓刑的人在缓刑期间再次危害社会的,就应当追究原判法官玩忽职守或者滥用权力的责任。这样可以监督法官滥用缓刑,增强法官的责任感,另一方面又可以鼓励法官依法大胆地去适用缓刑。   (二)缓刑适用程序的完善   我国刑法有必要增设缓刑适用程序的规定,把人民法院的缓刑裁量权、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的发言权、社会的参与权都置于阳光之下,现笔者提一些粗浅的建议:   1、提高缓刑适用的透明度。凡判决缓刑的案件,审判人员应从犯罪情节、犯罪危害、社会影响、主观性等在判决书中全方位依据客观事实进行综合论证,结合公安机关、公诉机关及受害者等各方面的意见,在法律的准绳下将证据列举分析论证适用缓刑的理由,杜绝暗箱操作。   2、采取有效监督制约机制。法院各级领导要重视缓刑案件的审判工作,制定有关适用缓刑案件的监督办法,采取多种形式加强管理,强化监督。既要加强对个案审理的监督、指导   和把关,确保个案质量,也要强化宏观管理,切实控制好缓刑案件的总量和质量。不但要接受检察院的监督,同时还要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发挥本院审判监督庭的职能,对缓刑案件定期进行复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增设缓刑听证制度。经开庭审理后,合议庭评议认为被告人可适用缓刑的,应举行缓刑听证会。引入缓刑听证制度,使与案件有关的被害人、公诉人、侦查人员及被告人单位、学校、社区管理人员、村民居委会等参与人能够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因为他们与被告人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对被告人平时的表现甚至犯罪的基本情况都比较了解,对被告人能否适用缓刑的意见也比较客观,将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作为缓刑适用的参考,能提高缓刑适用的客观性和依据性。缓刑听证参加人来自被告人辖区的不同地方,是各种不同意见的代表者,他们可以在对法律负责的前提下,按照自己意愿如实发表意见,这样可能做到有理当面讲,极大地保证程序上的公平公正,进而可以保证实体上的公平公正,使法官作出的裁判更加客观公正,也更能体现民意。再次,尊重了公民的知情权,有利于对缓刑犯的考察。一方面,通过缓刑听证,使被告人所在辖区的公民知道了被告人适用缓刑与否的原因,极大程度地尊重了公民知情权;另一方面,有利于激发被告人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的积极性,使之自觉地参与到对缓刑犯的考察工作之中,从而改变过去对缓刑考察不好执行的窘况,是对缓刑制度的有益完善。对缓刑听证程序应从以下几方面进行:   (1)参加人员。包括合议庭组成人员、案件的公诉人、公安机关辖区派出所的民警、受害人及其家属、被告人及其家属、被告人所在单位代表、被告人单位、学校、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等有关人员。上述人员除公诉人外,并非法定参加人,他们是否愿意接受法院的邀请参与听证没有法律上的保证,是否参加听证会应当由其自行决定,因为对被告人是否适用缓刑提供证据并非其法定义务。笔者认为,听证人员不需要固定模式全部参加,可以根据案件的需要,案件的关键人员能够到场即可,如伤害案件的被害人、被告人的单位和住所地的管理人员等,公诉人到庭时可以征求其意见,侦查人员和其他有关的人员,如果不能到场,可以以书面形式进行反馈意见。听证方式可以灵活掌握。但听证人员必须是与被告人“相关”的人。   (2)听证内容。应当围绕被告人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个人情况、家庭情况、社区改造环境、缓刑考察期间的义务能否得到切实履行等进行核实,并确认对犯罪分子缓刑考察期间的监督责任能否落实。   (3)听证的程序。首先,由法官支持适用缓刑;其次,由各方发表同意或者反对的意见,并可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必要时法官可以主动进行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在法庭上公开;再次,由被告人作陈述,表明对自己适用缓刑的态度和在缓刑考察期间的义务如何去落实等。   (4)听证结束。听证后,合议庭应根据各方的意见综合考虑,作出适用或不适用缓刑的判决。   (三)缓刑考察制度的完善   为了充分发挥缓刑在感化挽救犯罪人方面的作用,进一步提高缓刑适用的社会效果,现行刑法关于缓刑考察制度的规定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完善。   1、设立监督考察组织。在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设立专门的缓刑监督组织和专职从事缓刑监管工作,制定规范的考察管理制度,具体负责对缓刑犯的监督考察工作,并通过立法加以规定。对具体缓刑的考察,可由县级考察机构直接委派考察人员,专职负责考察工作,并加强与有关单位和基层组织的联系,积极调动社会监督力量,对缓刑犯进行多形式多渠道的考察、教育和管理,如定期向罪犯原所在单位或居住地的居委会、村委会了解其表现情况,联合组织对辖区内的缓刑犯进行法制教育等。另外,还定期向法院提交缓刑犯的考察报告。   2、加强对缓刑执行的监督。缓刑犯交付工作之所以脱节,主要是缺乏监督所致,因此,应尽快完善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切实保障检察机关对缓刑犯监管工作的法律监督权。检察机关自身要对缓刑执行的监督高度重视,对公安机关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并将此作为一项日常工作列入对监所部门的考核范围。   3、完善交付执行的衔接机制。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百五十五条的规定,在交付执行前对在押的缓刑犯采取监视居住或者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以确保交付执行前对缓刑犯进行有效的监管。同时,建立执行回折制度,在法院送达的执行文书上附加执行回折,此回折不是为了证明执行文书是否送达,而是让执行机关将缓刑执行是否落实的情况及时以回折的形式回复给法院,法院收到此回折,确定执行已经落实后完成执行交付手续。另外,应制定制式协助执行通知书,缓刑犯有工作单位的,发到缓刑犯工作单位请其协助执行,没有工作单位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发到缓刑犯的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请其协助执行,以便在更大的范围内加强对缓刑犯的考察和帮教。   4、在缓刑犯所在地进行公示。将缓刑犯的罪行、判决结果、悔罪表现在被告人的工作单位、居住地进行公示,说明缓刑犯应当遵守的监督管理规定,发动当地群众协助对缓刑犯的监督和帮教。并在缓刑犯工作单位、居住地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便于随时了解群众意见。   5、建立考察联动机制。对经过批准外出的缓刑犯,执行机关应当及时通知其目的地的公安机关予以继续考察,以确保缓刑考察的连续性。另外,采取户籍网络登记,即将缓刑犯的基本信息登记在公安系统的人口信息网络,全国共享,对其进行联网监督。   四、结束语   通过对我国缓刑制度适用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后,发现目前司法实践中缓刑适用的盲目性大,有些司法人员对犯罪人适用缓刑的原因令人百思不得其解,与法治的要求相差太远。另一方面,有些司法人员对缓刑适用的冷淡态度令人忧心。因此,本文主要针对缓刑适用以及缓刑考察方面进行谈论,对我国缓刑制度提出完善见解,细化缓刑适用条件,规范缓刑适用程序,设置专门的监督考察机构,建立健全缓刑考察制度,充分体现缓刑制度的功能,使公、检、法都 各负其责,各尽其职,对社会的和谐稳定,更好地发挥缓刑的真实效用。 ;
2023-09-14 13:12: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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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4 13:13:011

法学各专业毕业论文题目选题

法学又称法律学、法律科学,是以法律、法律现象以及其规律性为研究内容的科学,它是研究与法相关问题的专门学问,是关于法律问题的知识和理论体系。下面我给大家带来法学各专业 毕业 论文题目选题2021,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婚姻法毕业论文题目 1、中国婚姻法 文化 考论 2、婚姻契约观念的限度与嬗变 3、秦汉家族法研究 4、我国民法典亲属法编立法构建研究 5、中美婚内侵权行为之比较法研究 6、当代中国婚姻法与婚姻家庭研究 7、中国维吾尔族婚姻习惯法研究 8、建国初期山东省宣传贯彻婚姻法研究 9、建国初期山西省贯彻婚姻法运动研究 10、论我国离婚诉讼中房产分割的若干问题 11、离婚诉讼中无房女性利益的法律保护问题研究 12、《婚姻法解释(三)》中不动产登记效力研究 13、《婚姻法解释(三)》中夫妻财产制度的研究 14、民国时期婚姻法的文学省思 15、土地革命时期婚姻立法问题研究 16、从社会性别视野看《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对夫妻财产的规定 17、从伴侣法到婚姻法 18、《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中房屋确权问题之探讨 19、建国初期河北省宣传贯彻婚姻法运动研究 20、建国初期重庆地区贯彻婚姻法运动研究(1950-1953)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在绥远省的宣传与贯彻(1950年-1953年) 22、婚姻法中社会性别意识变迁研究 23、论家务劳动价值的婚姻法保护 24、论婚姻法定位之研究 25、离异女性生活权益保障 26、我国《婚姻法》夫妻财产制司法解释研究 27、《婚姻法解释(三)》房产归属论 28、论法律与社会间的紧张、疏离与相互影响 29、近代以来中国婚姻立法的移植与本土化 30、中华民国时期婚姻法研究 31、通过法律的秩序建构 32、论婚前个人财产婚后所得孳息的归属 33、从《人民日报》的宣传报道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宣传和贯彻(1950-1953) 34、我国夫妻共同财产制度若干问题探讨 35、新中国首部《婚姻法》的制定与实施问题研究 36、婚后父母出资为子女购置房产的归属问题研究 37、试析婚姻法中的夫妻财产制度 38、从婚姻法解释三的角度论我国夫妻财产制度的新变化 39、离婚时“婚前按揭房”分割问题研究 刑事诉讼法毕业论文题目 1、美国刑事诉讼法对隐私权的保护 2、刑法与刑事诉讼法交互作用研究 3、论侦查权的宪法控制 4、技术侦查证据若干问题研究 5、新刑事诉讼法视野下的刑事和解制度研究 6、论新《刑事诉讼法》对犯罪人的人权保障 7、侦查权新论 8、技术侦查 措施 研究 9、专家辅助人的诉讼地位 10、新刑事诉讼法背景下刑事和解制度研究 11、论司法鉴定启动程序的修改与完善 12、论辩方证据开示义务 13、程序性制裁机制研究 14、我国技术侦查制度研究 15、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研究 16、刑事诉讼中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研究 17、新刑事诉讼法视野下的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研究 18、我国刑事诉讼法中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研究 19、刑事诉讼法宽容伦理观及其实现 20、逮捕必要性问题研究 21、论非法证据排除制度 22、论刑事诉讼法中违法所得没收程序 23、论刑事诉讼法中的人权保障 24、从新《刑事诉讼法》的角度浅析职务犯罪案件的侦辩关系 25、我国刑事诉讼法中关于未成年人特别程序研究 26、我国监视居住制度之理性思考 27、非法证据排除制度研究 28、刑事诉讼法中的“等”字研究 29、我国侦查阶段律师会见权研究 30、论我国技术侦查制度 31、论检察机关的调查权 32、论刑事诉讼法修正案之被害人权利保障 33、新刑事诉讼法下的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研究 34、新刑事诉讼法下监视居住制度研究 35、未成年人犯罪诉讼程序研究 36、刑事和解制度的适用问题研究 37、新刑事诉讼法背景下刑事和解制度研究 38、论新《刑事诉讼法》中的技术侦查措施 39、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证据衔接 40、论新刑事诉讼法下的证人出庭作证制度 金融法论文题目   1、 金融科技重塑金融生态——访西南 财经 大学中国金融法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唐清利 2、 保险 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的金融法路径探析 3、 金融安全与我国金融法体系的完善 4、 金融法上信息披露制度的缺陷及其改革——行为经济学视角的 反思 5、 互联网金融对金融法变革的促进作用 6、 智慧金融将让生活更美好——访中央财经大学金融法研究所所长黄震教授 7、 电子支付对金融法的挑战及应对 8、 站在金融法角度浅谈精准扶贫 9、 金融禀赋结构理论下金融法基本理念和基本原则的革新 10、 探究金融安全和国内金融法系统的健全方式 11、 探析我国金融安全与金融法体系的完善 12、 国际金融法的新近发展及其重大影响分析 13、 利率市场化、风险与金融法防范机制的构建 14、 我国风险投资的金融法环境分析 15、 金融公平的法治思路——读《收入分配的金融法进路》有感 16、 中国金融法学研究的实证分析——以1979年以来CLSCI金融法论文为分析对象 17、 我国风险投资的金融法环境分析 18、 全球化背景下国际金融法的研究及完善分析 19、 金融科技的金融法适应性研究——以智能理财的理财资质为例 20、 金融法的“三足定理”及中国金融法制的变革 21、 金融公平理念下的金融法教学改革 22、 论金融法的市场适应性 23、 国际金融法视野下的G20峰会:“立法”特色与中国选择 24、 金融科技的金融法适应性研究——以智能理财的理财资质探讨为例 25、 信息赋能、信息防险与信息调控——信息视野下的金融法变革路径 26、 我国金融法体系构成之再认识——以金融体系和法治金融为视角 27、 金融法价值的“新二元化”均衡构造 28、 金融法与经济刑法的博弈——以民间融资和非法集资为视角 29、 论金融法的法典化 30、 风险回应型的金融法和金融规制——一个面向金融市场的维度 31、 人民币时代:中国金融·法人才培养的困境及对策 32、 高职院校“金融法”翻转课堂实践探析 33、 微信支付遭北大金融法研究中心质疑 二维码存在巨大交易风险 34、 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金融法控制分析 35、 情景模拟教学法在金融法课程中的应用 36、 金融功能异化的金融法矫治 37、 房地产限贷措施性质的金融法研究 38、 浅议金融安全与我国金融法体系的完善 39、 P2P借贷到普惠金融:网络贷款平台异化的金融法矫正 40、 从金融法领域探析银行暴利垄断的现状 41、 预付卡监管制度完善的金融法之维 42、 刍议金融调控与监管的差异性及金融法审视 43、 金融法视角下的余额宝法律规制研究 44、 金融法价值目标下的民间金融监管边界 45、 P2P网贷支持我国体育产业发展:基于金融法视角的可行路径 46、 论金融安全与我国金融法体系的完善 47、 金融法视阈下我国体育银行设立及其运行若干法律问题 48、 金融创新语境下金融法教学反思 49、 论述金融功能异化的金融法矫治 50、 从金融法领域探析银行暴利垄断的现状 法学各专业毕业论文题目选题相关 文章 : ★ 法学相关专业的论文题目与选题方向 ★ 法学多方向的毕业论文选题与题目 ★ 法学毕业论文题目大全 ★ 法学专业毕业论文题目大全 ★ 电大法学毕业论文题目 ★ 2021法学专业毕业论文题目 ★ 法学相关专业的本科毕业论文题目
2023-09-14 13:13:311

本科法学专业毕业论文那个容易

法学的本科论文基本没有难写的。好写的自然是民法刑法民诉刑诉这种,省事儿的话写法制史也可以。本科论文要求不高,最好能从一个案例去往大了分析,范围小,容易找到点。不要去谈大问题,也别写法理方向的,答辩不好过。
2023-09-14 13:13:551

求法律本科毕业论文

我手里有一篇我用过的 关于我国新型社会保障制度的分析 是原创的 你需要的话找我吧 当然了 付些辛苦费你是要的哦
2023-09-14 13:14:042

帮我想一个法学本科的毕业论文题目

海商法的行吗?
2023-09-14 13:14:163

本科法学毕业论文好写吗

本科法学论文,是一个非常难写的论文,因为首先要有一定的法学基础知识,又要有一定的法律实践经验,最主要的是法学论文要求比较高,讲究时效证据,所以说非常难洗
2023-09-14 13:14:261

从结果倒推过程:法学本科毕业论文问题及对策探究论文

  浅析普通师范类专科毕业生就业困境与对策研究旅游专科教育中人文素质培养与通识课程体系建浅谈成人本专科函授生《计算机实用基础》教学试论本科教育专科化问题及其成因和对策分析持续质量改进在门诊专科护理管理中的应用糖尿病专科护士考核与评定的实践研究外国文学在专科英语教学中的定位思考公安专科院校消防管理课程改革研究专科生中知青子女的心理特点分析专科词典编纂的学科依托改革,而改革的基础是明确法学本科毕业论文以应用型为主、理论性为辅的定位。   毕业论文是大学期间学习的结果,毕业论文的质量,决定于大学四年的学习过程。今天,我们强烈感知到毕业论文这个学习结果存在诸多问题,这其实是学习过程出了问题。所以,从结果“倒推”过程,从毕业论文存在的不足,反思整个教育过程的问题,不失为一条有效的思考路径。    一、法学本科毕业论文的现状与问题   法学专业是典型的文科专业,现阶段毕业论文普遍存在问题,如言之无物、“假大空”、网络抄袭等现象在法学学科中表现得更为突出。论文写作是一个厚积薄发的过程,法学本科毕业论文存在诸多问题,说到底是写作的积累不够,准备工作不足。    (一)知识积累不够   “法学论文写作的过程,就是法学知识辩证运用和实际运用的过程”[1],没有足够的知识积累,不可能实现知识的运用。我国任何一所高校的知识传授都是充足饱满的,三年半的教学进程,一百多个教学周,大量的专业知识传授给学生。然而人才培养的效果更强调知识的有效积累。不仅要建立本门课程的知识体系,还需要把各门课程知识勾连起来,将碎片化的知识构建成系统完整的专业知识结构,这样才能实现知识的有效积累。知识的有效积累还应具有立体化特征。法学是一门有较强普遍联系性质的社会科学,一个领域的法律现象或问题,与周遭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因素都相关。除法学专业知识外,相关专业知识也有必要纳入积累范围。   现在法学本科毕业论文反映出明显的知识碎片化特征,就一个现象说现象,就一个问题说问题,法学各领域专业知识无法建立连接,法学与其他学科知识也不能有机结合。因此,毕业论文不可能有新颖的观察视角和分析工具,读起来枯燥无味。知识积累不够,还会使学生陷入只有感觉和判断却无法论证的困境[2]。    (二)思想缺乏创新   一篇言之无物、人云亦云的毕业论文是如何“炼成”的?首先是互联网这一便捷工具提供海量信息,然后在短时间内学生用“剪刀+糨糊”方式复制粘贴出一篇所谓的论文。在此过程中,学生没有对研究问题进行基本的思考梳理,更没有对论题进行深入的分析论证,根本达不到锻炼提高能力的目的。指导教师每年看到的本科毕业论文几乎千篇一律,前后几届学生的论文题目也相差无几,论文内容更是看不到新颖、创意和特点,味同嚼蜡。   假如学生头脑中对某一专业问题有兴趣有思考,并且有自己的看法观点,相信学生会把自己的想法在毕业论文中体现出来。而现在大多数学生的毕业论文只是文字的堆砌,好一些的学生能够在教师指导下对专业问题进行分析阐述,但往往深度不够。归根结底,是学生不能对专业知识展开独立思考,平时的学习不过是对教师授课内容的记忆背诵。因此,在论文选题时,毫无想法的学生才会从教师提供的备选题目中随意选择一个。在撰写论文时,学生不过是重复课堂上教师讲过的内容,缺乏自身主动的思考和论证,更不要说创新。    (三)写作训练不足   中国的学生比较习惯整齐划一,考试有标准答案,写作文有惯用套路。对于通过各抒己见探讨真知的学术性论文不甚了了。虽然有的教师给学生布置论文式作业或测验,但因缺乏有效监管,学生多是应付了事,这样,有的学生甚至到大四还觉得毕业论文很遥远很抽象。没有论辩性思维的基础,四年大学中的写作训练有限,毕业论文中出现明显的质量问题也就不足为奇。   很多学生撰写毕业论文时机械罗列概念、特征、原则,看不到作者的问题意识和论证思路,不能建立提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基本框架结构,把论文写成了教材的体例;在论文层次安排上不会正确使用序号,引用参考文献时不遵循学术规范,不善于使用法言法语,对论文摘要和关键词的作用一头雾水等等现象,也特别突出。所有这些训练,都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学生需要在四年大学学习过程中进行反复训练,否则不可能在最后的毕业论文撰写中写出一篇漂亮的论文来。    二、加强法学本科毕业论文改革的对策    (一)教育观念:教育者要树立能力培养意识   教育改革首先是教育者的改革。传授知识是教师职责之本,但仅仅做到传授知识还远远不够,教师必须同时培养学生的各方面能力,要在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知识结构基础之上,培养学生独立思考与写作表达的能力。法学专业教师应当充分认识到所讲授课程和毕业论文对于学生能力培养的作用和意义,也应当充分认识到当前本科毕业论文存在质量问题的根源所在,更应该认识到撰写毕业论文的“功力”必须也只能源自整个本科学习过程。   教师在授课过程中,首先要帮助学生掌握该课程的知识体系,理顺“知识点—知识脉络—知识体系”结构的关系。这样点面结合,有利于学生理解该课程的知识,也有利于学生将该课程的知识与其他相关课程的知识结合起来,做到融会贯通。“理想的教与学应该是全部课程结束后,学生能在头脑中搭起以基础课和专业课关键知识点为节点,相互有机联系组成的专业知识架构。”[3]   其次教师要积极引导学生进行思考。在知识积累的基础上实现知识的恰当运用,才能体现出知识的价值,这个价值的实现,必须有学生对知识的积极思考。学生的思考不是源于教师在课堂上的灌输,而是教师对学生积极引导之后学生进行主动的、自觉的思考。法学知识是关于社会实践的知识,很多问题不是事实问题,也不是逻辑问题,而属于价值判断问题。即便是立法层面已经明确了的问题,教师仍然可以在阐明立法规定的前提下,引导学生做价值层面的反思与探讨。教师对学生思想的引导,是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锻炼学生思维能力的重要途径。只有教师的适当引导加上学生自身的积极思考,才能实现知识的体系化和立体化。也只有学生独立思考,才有学生创新的可能。   最后教师应当加强对学生写作能力的训练。功在日常中,是提高写作能力的不二法则。教师在授课过程中,可以就某个事件、观点给学生布置写作任务,篇幅可以不长,但在论文规范方面要严格要求。教师帮助学生掌握论文层次结构的安排、引用参考文献的标准,使其学习撰写论文摘要和确定关键词,讲解如何就一个观点展开论证等。   毕业论文是法学本科学生综合能力的集中呈现,不可能靠本科毕业之前的“突击”一蹴而就。本科毕业论文工作必须延伸至整个法学本科教育培养过程,法学专业教师应当建立教学工作的整体观,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引领。通过四年的学习,学生不断积累知识与能力,才能获得水到渠成的效果,完成高质量的本科毕业论文。    (二)教学管理:规范本科毕业论文的管理   优秀的教学管理是成功教学活动的必要条件,本科毕业论文工作离不开教学管理的积极调控。虽然教学环节时间安排与就业时间重合只是毕业论文质量不佳的客观原因,但在就业压力巨大的现阶段,作为教学单位必须考虑这个现实问题。通常本科的毕业论文环节安排在第八学期,这个时间正是学生忙于寻找就业机会的阶段。在就业和完成毕业论文之间,学生自然选择就业,对毕业论文得过且过。实践中也的确有部分学生对毕业论文缺乏正确的认识和指导教师疏于管理的现象。因此,合理设计培养方案,加强对毕业论文教学环节的管理是必要而迫切的。   建议毕业论文工作的整体安排提前,第七学期开始毕业论文工作。在毕业论文工作开始之前制定时间进程表,确定论文工作的主要时间点和工作任务。毕业论文管理工作主要包括以下阶段:一是准备开题阶段,需要每年更新毕业论文备选题目,论文题目应体现社会热点和前沿问题,建议将专业课教师所承担的科研项目列入备选题目;之后召开毕业论文动员大会,说明毕业论文的基本要求、毕业论文的主要注意事项,强调毕业论文在本科学习过程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然后是开题,开题环节务必认真对待,对于不认真选题的学生起到督促作用,也可以帮助其明确写作目的和内容。二是论文撰写阶段,指导教师须与学生保持经常性联系,对论文结构、观点、参考书目和形式等进行指导。其中设置论文的中期检查,统计学生的论文进展情况,这也可以起到对学生的监督作用。三是评阅和答辩阶段。制定评阅和答辩标准,告知学生答辩方式和要求。四是论文总结阶段,对本轮论文工作进行整理总结和反思。总之,要做到各个环节无管理真空,实现写作环节的全过程管理,教学管理人员和指导教师务必严格执行管理规范。    (三)毕业论文形式:探索多种方式   所有教学环节都应服务于人才培养目标,本科毕业论文教学环节的灵魂在于体现出学生未来从业所需的各种能力。法学专业毕业生应当具备较强的资料检索整理能力,未来才能从浩繁的案件材料中快速获取有效信息;应当具备较强的分析论证能力,未来才能对各种法律问题抽丝剥茧、以理服人;应当具备较强的文字驾驭和语言表达能力,“笔杆子”和“嘴皮子”是法律人的两大法宝,较好地掌握这两项能力,能够帮助法学专业毕业生准确表达观点,更好地解决法律问题。法学本科毕业论文既要反映国家法律规定的初步科研能力要求,也应围绕培养目标锻炼其未来从业所需的各种能力。    三、从结果倒推过程:明晰法学本科毕业论文的定位   对法学本科毕业论文的所有改革措施,都指向一个根本问题,即法学本科毕业论文的定位问题,定位统领着法学本科毕业论文要不要改以改革及如何改革的问题。   我国的.高等教育早已从精英化教育进入大众化教育。从教育精英化到大众化最大的改变,是培养出来的人才不再以从事知识传承创新的科研人员为主,而是遍布于各行各业运用专业知识从事基本专业事务的普通劳动者。大众化教育背景下,“科学研究不再是大学的唯一任务或目标,甚至不是最主要的目标,培养和教育社会所需人才成为大学最主要的任务和目标”[4]。应用型人才成为大众化教育阶段的主要培养目标,特别是对处于法学教育金字塔底层的众多地方本科院校而言,培养应用型人才是这类院校法学专业存在的社会价值所在。毕业论文作为本科教育的组成部分,应当服务于人才培养目标的达成,不仅体现法学专业毕业生应具备的研究能力,更应当体现他们必要的文献检索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文字驾驭能力和推理论证能力。法学教育的目的是培养能够从事法律实务工作的应用型人才,而不仅仅是培养专门从事法学研究的理论型人才。“对法学本科教育培养目标的认识,是进行法学高等教育的起点,也是开展法学学位论文写作工作的前提。”[5]高等教育发展阶段的转换决定对本科毕业论文定位的重新认识。   目前,法学本科毕业论文的众多问题为法学教育敲响警钟,提醒身处法学教育领域的人们反思问题根源何在。出现问题,固然是教学工作有怠惰,教学管理有疏漏,但更关键的问题也许是今天我们对毕业论文的认识已经不合时宜。在高等教育精英化阶段,毕业论文被赋予科研导向的内涵,其理论性学术性的定位不言自明。今天教育发展阶段有所不同,毕业论文的内涵发生了变化,我们有必要对本科毕业论文的定位做出明确说明,帮助教育制度的执行者尽快转变认识。在大众化教育阶段,法学本科毕业论文的定位不应完全是理论型的,而应当定位于以应用能力型为主、理论型为辅。接下来就要求,教育管理者和专业课教师必须与时俱进,重新认识本科毕业论文,积极推动和参与各个环节的改革。转变认识的意义,既在于更好地指导学生,实现人才培养目标,也在于推动高等教育切实地从精英化向大众化转变。   毕业论文是“果”,教学过程是“因”,对于法学本科毕业论文这个不令人满意的“果”,教学过程这个“因”虽不是唯一的却极为重要。从教学过程入手,建立体系化教育教学观念,优化教学管理方式,充分理解法学本科毕业论文的内涵,做出合理定位,为毕业论文做充足准备,可以成为破解法学本科毕业论文存在问题的有效路径。法学教育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学教育的质量关系着法治的未来。希望通过法学本科毕业论文的质量提升,以点带面,带动整个法律人才培养体系的良性演进。
2023-09-14 13:14:341

如何写法学本科毕业论文《浅析交通肇事罪》 ?

你笑西了 认真写 怎么让我银行卡上的钱 无中生有作者:安建勇 编辑:论文 [论文摘要]交通肇事是一种常见的违法犯罪现象,无论在刑法理论界还是实务界都存在着许多争议问题,本文就是对一些比较有代表性的争议问题逐一进行了分析界定,并对交通肇事最的犯罪构成进行了阐述。在立法时,有时一个条文会引发多种不同理解与解释。“交通肇事因逃逸致人死亡”包含多种行为内容,会有多种后果。但如何具体分析每一种行为内容的主、客观要件,将不符合立法精神的解释剔除出来,恰如其分地理解、运用法律,是学者孜孜以求的事业。我国理论界目前对此条文有多种争论,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因此,分析、辨别各种论点,还法律以本来面目,就成为本文作者的最高追求。[关键词] 交通肇事罪 要件 违法 界限 逃逸致人死亡 一、交通肇事罪的概念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根据《刑法》,造成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肇事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的安全。交通运输,是指与一定的交通工具与交通设备相联系的铁路、公路、水上及空中交通输,这类交通运输的特点是与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紧相连,一旦发生事故,就会危害到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安全。造成公私财产的广泛破坏,所以,其行为本质上是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二)客观要件 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在交通运输活动中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大损失的行为。由此可见,本罪的客观方面是由以下4个相互不可分割的因素组成的: 1、必须有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在交通运输中实施了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这生交通事故的原因,也是承担处罚的法律基础。所谓交通运输法规,是指保证交通运输正常进行和交通运输安全的规章制度,包括水上、海上、空中、公路、铁路等各个交通运输系统的安全规则、章程以及从事交通运输工作必须遵守的纪律、制度等。如《城市交通规则》、《机动车管理办法》、《内河避碰规则》、《航海避碰规则》、《渡口守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等。违反上述规则就可能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在实践中,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行为主要表现为违反劳动纪律或操作规程,玩忽职守或擅离职守、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或者违章行驶等。例如,公路违章的有:无证驾驶、强行超车、超速行驶、酒后开车;航运违章的有:船只强行横越,不按避让规章避让,超速抢档,在有碍航行处锚泊或停靠;航空违章的有:违反空中交通管理擅自起飞,偏离飞行航线,无故不与地面联络,等等。上述违章行为的种种表现形式,可以归纳为作为与不作为两种基本形式,不论哪种形式,只要是违章,就具备构成本罪的条件。 2、必须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这是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必要条件之一。行为人虽然违反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但未造成上述法定严重后果的,不构成本罪。 3、严重后果必须由违章行为引起,二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虽然行为人有违章行为,造成严重后果,而且在时间上存在先行后续关系,则不构成本罪。 4、违反规章制度,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必须发生在从始发车站、码头、机场准备载人装货至终点车站、码头、机场旅客离去、货物卸完的整个交通运输活动过程中。从空间上说,必须发生在铁路、公路、城镇道路、和空中航道上;从时间上说,必须发生在正在进行的交通运输活动中。如果不是发生在上述空间、时间中,而是在工厂、矿山、林场、建筑工地、企业事业单位、院落内作业,或者进行其他非交通运输活动,如检修、冲洗车辆等,一般不构成本罪。检察院1992年3月23日《关于在厂(矿)区机动车造成伤亡事故的犯罪案件如何定性处理问题的批复》中指出:在厂(矿)区机动车作业期间发生的伤亡事故案件,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对待;在公共交通管理范围内,因违反交通运输规章制度,发生重大事故,应按刑法第113条规定处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应按刑法第114条规定处理;在公共交通管理范围外发生的,应当定重大责任事故罪。由此可见,对于这类案件的认定,关键是要查明它是否发生在属于公共交通管理的铁路、公路上。 利用大型的、现代化的交通运输工具从事交通运输活动,违反规章制度,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应定交通肇事罪,这是没有异议的。但是,对于利用非机动车,如自行车、三轮车、马车等,从事交通运输活动,违章肇事,使人重伤、死亡,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存在不同的看法。第一种意见认为:交通肇事罪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即能够同时造成不特定的多人伤亡或者公私财产的广泛损害,而驾驶非机动车从事交通运输活动,违章肇事,一般只能给特定的个别人造成伤亡或者数量有限的财产损失,不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性质,因此,不应定交通肇事罪,而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其犯罪的性质,造成他人死亡的,定过失致人死亡罪;造成重伤的,定过失重伤罪。第二种意见见认为,它虽一般只能造成特定的个别人的伤亡或者有限的损失,但不能因此而否认其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性质,况且许多城镇交通事故都直接或间接与非机动车违章行车有关。因此,上述人员违章肇事,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论处。如果因其撞死人而按致人死亡罪论处,因其撞伤人而按过失重伤罪论处,是不合理的。目前司法实践中,一般按第二种意见定罪判刑,即以交通肇事罪论处。(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主体不能理解为在上述交通运输部门工作的一切人员,也不能理解为仅指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等交通工具的驾车人员,而应理解为一切直接从事交通运输业务和保证交通运输的人员以及非交通运输人员。交通运输人员具体地说,包括以下4种从事交通运输的人员,(1)交通运输工具的驾驶人员,如火车、汽车、电车司机等;(2)交通设备的操纵人员,如扳道员、巡道员、道口看守员等;(3)交通运输活动的直接领导、指挥人员,如船长、机长、领航员、调度员等;(4)交通运输安全的管理人员,如交通监理员、交通警察等。他们担负的职责同交通运输有直接关系,一旦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都可能造成重大交通事故。非交通运输人员违反规章制度,如非司机违章开车,在交通运输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也构成本罪的主体。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指出,“在偷开汽车中因过失撞死、撞伤他人或者撞坏了车辆,又构成其他 作者:安建勇 编辑:论文 罪的,应按交通肇事罪与他罪并罚”这一解释说明,非交通运输人员构成交通肇事罪,并不以肇事行为发生在交通运输过程中为要件。(四)主观要件本罪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这种过失是指行为人对自己的违章行为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的心理态度而言。行为人在违反规章制度上可能是明知故犯,如酒后驾车、强行超车、超速行驶等,但对自己的违章行为可能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应当预见而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者虽已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造成了严重后果。三、交通肇事罪常见的三种情形日常生活中的大量交通肇事都只会引起民事责任,但如果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构成交通肇事罪: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另外,交通肇事行为如果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酒后、吸食毒品后驾车的;无证驾驶;明知车辆安全装置不全或机件失灵而驾驶的;驾驶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车辆;严重超载驾驶的;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四、交通肇事罪的认定(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其关键要查清行为人是否有主观罪过,是否实施了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与重大交通事故另否具有因果关系等。倘若没有违法行为或者虽有违法行为但没有因果关系,如事故发生纯属被害人不遵守交通规则,乱穿马路笔造成,或由自然因素,如山崩、地裂、风暴、洪水等造成,则就不应以本罪论处。当然,事故发生并不排除可能存在多种原因或有其他介入因素,这里就更应该认真分析原因及其介入行为对交通事故发生的作用。只有查清确实与行为人的违规行为具有因果关系,则才可能以本罪论处,否则,就不应以该罪治罪而追究刑事责任。例如,行为人高速超车后突然发现前方几十米处有人穿越马路,便打方向盘试图避开行人,但出于车速过快,致使车冲入人行道而将他人压成重伤。此时,行人穿越马路作为介入因素仅是发生本案的条件,肇事的真正原因则是违章超速行车,因此应当认定行为与结果具有因果关系从而可以构成本罪。转贴于 热点论文网 http://www.lwhot.cn( 二)本罪与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的界限交通肇事罪与过失破坏交通工具罪、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在主观方面都出于过失;在客观方面,都造成了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危害了公共安全。但它们是不同性质的犯罪,应严格划清它们之间的界限。它们之间的主要区别是:(1)前者的主体主要是从事交通运输的人员,虽然非交通运输人员也可构成该罪主体,但他们也必须是在操纵交通工具、交通设备,与交通运输人员不同的,仅是他们不具有交通运输人员身份;后者的主体为一般主体。(2)前者发生在交通运输活动过程中,严重后果是由于在交通运输活动过程中违反规章制度引起的;后者的发生与交通运输活动无关,严重后果是由于行为人在交通运输活动以外的日常生产、生活中马虎草率、粗枝大叶,不细心谨慎引起的。(三)本罪与利用交通工具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的界限 两者都会出现致人重伤、死亡的危害后果,但交通肇事罪中行为人对于致人重伤、死亡的危害结果的发生,表现为过失的心理态度;而利用交通工具故意杀人或者故意伤害,则表现为故意的心理态度,这是区分两者的关键所在。(四)本罪与以驾车撞人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界限 两者都是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都可能发生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但两者存在明显区别:一是主观方面不同。交通肇事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以驾车撞人的危害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主观上表现为故意。二是客观方面的要求不同。交通肇事罪在客观方面要求行为人的违章行为必须造成法定的严重后果才构成为犯罪。(五)本罪与重大飞行事故罪、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的界限 交通肇事罪与重大飞行事故罪、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的不之处在于,一是侵犯交通运输安全的侧重点不同。交通肇事罪侵犯的主要是公路、水上交通运输的安全,重大飞行事故侵犯的是航空交通运输的安全,铁路运营事故罪侵犯的是铁路交通运输全。二是在客观方面造成的严重后果的内容略有不同。三是犯罪主体不同。交通肇事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交通运输人员和非交通运输人员;重大飞行事故的犯罪主体只能是航空人员,包括空勤人员与地面人员;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的犯罪主体必须是铁路职工。五、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的理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3条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认定“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应当把握以下几点: 1、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均是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的情形,“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交通肇事罪的法定加重情节,如果行为人本身不构成交通肇事罪,则谈不上加重处罚了。 2、行为人必须明知发生了交通事故,触犯了刑律。如果行为人不知道发生交通肇事而继续行驶驶离了现场的,则不能适用本情节加重处罚。 3、行为人的逃跑行为具有逃避法律追究的目的。“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之所以被作为加重处罚情节,就是因为行为人在明知道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离了事故现场,根本不顾及受害者的伤亡情况,主观恶性较重。在司法实践中,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不是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而是为了抢救受害人,驾驶运输工具运送受害人到医院进行抢救,并等候司法机关的处理,则不能认定为“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六、对“因逃逸致人死亡”的理解 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由于行为人的行为导致了本来不必要死亡的被害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其主观恶性大,因此,刑法规定对“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要处以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在认定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行为人有逃逸行为,即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不履行救助责任和逃避事故责任,行为人逃避法律追究的目的性很明确,也就是说对逃避行为持故意态度。如果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根本未意识到事故的发生而驶离了事故现场,造成了死亡结果,则因不具备逃逸的主观故意,不能认定为因逃逸致人死亡。 2、逃逸行为与死亡结果有因果关系。即逃逸行为与死亡结果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3、被害人受伤当场未死亡。如果被害人受伤后当场立即死亡,则排除了逃逸行为与死亡结果的因果关系,对行为人按交通肇事犯罪造成死亡结果的规定处罚即可。 4、行为人对死亡结果持过失态度,包括过于自信的过失和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在明知道发生交通事故后,因轻信不会造成死亡结果或者因疏忽大意根本未预见到可能会造成死亡结果,逃离了事故现场,造成了被害人的死亡。 5、逃逸行为与死亡结果必须发生在同一起事故中。有种观点认为,行为人因逃逸致人死亡的情形不仅指发生交通肇事逃逸致被害人死亡的情形,也包括第一次肇事后在逃逸过程中又发生交通肇事而导致其他被害人死亡的情形③。笔者不同意这种观点。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在逃逸过程中造成其他被害人死亡的,又重新构成了交通肇事犯罪,而非刑法第133条中“因逃逸致人死亡”所指的交通肇事罪的加重情节,对这种情况按照交通肇事罪的有关规定处罚即可。如果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因为逃逸撞死、撞伤多人,其行为符合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特征的,可以认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参考文献】①徐发文:《交通肇事罪研究》②林维:《交通肇事逃逸行为研究》,载陈兴良主编:《刑事法判解》(第1卷),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③黄祥青:《浅析刑法中的交通肇事罪》,载《政治与法律》1998年第4期;④张穹:《新刑法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具体审理交通肇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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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4 13:14:551

法学本科毕业论文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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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相关专业的论文题目与选题方向

要想写出一篇优秀的 毕业 论文,少不了论文拥有一个新颖的题目,论文题目足够有吸引力能够顺利答辩评审老师。那么关于法学相关专业的论文题目有哪些呢?下面我给大家带来2021法学相关专业的论文题目与选题方向,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刑法论文题目选题参考 1、刑事立法应力戒情绪 2、论中国贪污受贿犯罪死刑的立法控制及其废止 3、中立的帮助行为 4、网络空间中犯罪帮助行为的制裁体系与完善思路 5、累犯从严量刑适用实证研究 6、罪数论与竞合论探究 7、我国反恐刑事立法的检讨与完善 8、论《刑法》第383条之修正 9、窃取网络虚拟财产行为定性探究 10、言论自由与刑事犯罪 11、刑事立法:在目的和手段之间 12、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13、也谈《刑法修正案(九)》关于贪污贿赂犯罪的修改 14、贪污贿赂犯罪司法解释:刑法教义学的阐释 15、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的制裁思路 16、扰乱法庭秩序罪的修订:以律师为视角的评判 17、《刑法修正案(九)》的犯罪控制策略视野评判 18、从业禁止制度的定位与资格限制、剥夺制度的体系化 19、贪污贿赂犯罪最新定罪量刑标准体系化评析 20、刑法中“致人死亡”的类型化研究 21、论警察防卫行为正当性的判断 22、旅游型海岛的犯罪现象:鼓浪屿案例研究 23、交叉式法条竞合关系下的职务侵占罪与盗窃罪 24、共谋射程理论与共犯关系脱离的认定 25、犯罪的定义对犯罪构成边界之限制 26、违法相对性理论的崩溃 27、论共犯关系脱离的具体认定与法律责任 28、P2P网贷与金融刑法危机及其应对 29、自首与立功竞合时该如何认定问题研究 30、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性质与界限 31、外来人口、户籍制度与刑事犯罪 32、犯罪竞合中的法益同一性判断 33、当代中国“校园暴力”的法律缺位与应对 34、刑法总则的修改与检讨 35、污染环境罪的罪过形式研究 36、义务犯理论的 反思 与批判 37、结果的推迟发生与既遂结论的质疑 38、非法集资行为的法律规制:理念检视与路径转换 39、克服正当防卫判断中的“道德洁癖” 40、不作为因果关系的理论流变与研究进路 41、行贿受贿惩治模式的博弈分析与实践检验 42、论我国想象竞合的规则及其限制 43、客观归责论再批判与我国刑法过失论的完善 44、论刑法中的精神病辩护规则 45、刑法职业禁止令的性质及司法适用探析 46、传统与现代:死刑改革与公众“人道”观念的转变 47、新刑法工具主义批判与矫正 48、酌定量刑情节法定化的路径选择及评析 49、论间接结果及其扩张刑罚功能之限制 50、立法论视角下嫖宿幼女罪废除之分析 法学毕业论文题目参考 1、法治与国家治理现代化 2、论法治中国的科学含义 3、法治社会建设论纲 4、“法不禁止皆自由”的私法精义 5、加快法治建设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6、中国语境中的法律实践概念 7、软法研究的多维思考 8、地 方法 治建设及其评估机制探析 9、法律人思维的二元论兼与苏力商榷 10、论法律视域下社会公权力的内涵、构成及价值 11、法教义学的应用 12、论国家治理现代化框架下的财政基础理论建设 13、“善治”视野中的国家治理能力及其现代化 14、论改革与法治的关系 15、全面推进法制改革,加快法治中国建设--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法学解读 16、全面深化改革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关系论纲 17、依法治国与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 18、全球治理视野下的国际法治与国内法治 19、中国法治指数设计的理论问题 20、论协商民主在宪法体制与法治中国建设中的作用 21、法治评估及其中国应用 22、共和国法治认识的逻辑展开 23、我国上位法与下位法内容相关性实证分析 24、媒体负面报道、诉讼风险与审计费用 25、当代中国法治实践中的“法民关系” 26、中国法学研究格局的流变 27、社科法学及其功用 28、法学研究进路的分化与合作--基于社科法学与法教义学的考察 29、论中国法治评估的转型 30、“失败者正义”原则与弱者权益保护 31、逻辑与修辞:一对法学研究范式的中西考察 32、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33、社科法学的传统与挑战 34、建构法治体系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础工程 35、全球化时代比较法的优势与缺陷 36、“法治中国”建设的问题与出路 37、论社会权的经济发展价值 38、法治精神的属性、内涵与弘扬 39、法律人思维中的规范隐退 40、法学研究及其 思维方式 的思想变革 41、当代中国法治话语体系的构建 42、新中国法学发展规律考 43、立法与改革:以法律修改为重心的考察 44、法律 教育 的起源:兼议对当下中国法律教育改革的启示 45、法律程序为什么重要?反思现代社会中程序与法治的关系 46、中国法治指数设计的思想维度 47、法律世界观紊乱时代的司法、民意和政治--以李昌奎案为中心 48、中国法治评估进路之选择 49、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伟大纲领--对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认知与解读 50、对“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诠释 电子商务法论文题目 1、 电子商务法律制度专题研讨--电子商务法律制度的内核 2、 我国电子商务法律制度构建研究 3、 电子商务立法若干问题研究 4、 电子商务法律问题研究 5、 电子商务税收法律规制研究 6、 WTO框架下的电子商务法律问题 7、 论我国电子商务法律体系的基本架构 8、 关于完善我国电子商务法律制度的设想 9、 中日韩电子商务法律环境比较及启示 10、 借鉴美国立法 经验 完善我国电子商务法律体系 11、 电子商务法律环境的构建 12、 电子商务法律制度研究 13、 假货治理在电商时代遭遇的法律困境及其应对 14、 我国电子商务立法的国际接轨与中国特色 15、 出口导向下跨境电商的法律风险防范 16、 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权利警告的规制 17、 我国电子商务法律规制的缺失及完善路径 18、 第三方跨境电子支付服务法律体系及监管问题研究 19、 我国电子商务发展与电子商务法的互动关系研究 20、 电子商务平台性质与法律责任 21、 我国电子商务法律机制的构建 22、 浅议电子商务法律体系的构建 23、 电子商务法律救助体系构建研究 24、 网络消费者知情权的法律保护 25、 浅析网络消费者权益之法律保护 26、 论电子商务与传统商务法律的冲突与协调 27、 我国电子商务税收法律立法现状及对策 28、 中国电子商务纠纷在线治理研究 29、 消费者网购现状与法律保障机制的建立 30、 中国电子商务信用法律体系的完善 31、 网络团购的法律关系及规范化建议 32、 电子商务领域反不正当竞争法律规制 33、 电子商务的发展与民商法的创新 34、 论电子商务中消费者求偿权的法律保护 35、 网络购物维权的困境及法律救济 36、 电子商务法律问题的研究现状及发展评析 37、 中国电子商务法律框架构建及应对方略 38、 GATS中的电子商务法律规则研究 39、 医药电子商务的法律规制探究 40、 我国电子商务税收法律立法现状及对策分析 41、 法律视角下电子商务退货运费险费率问题 42、 浅析电子商务领域犯罪及其对策研究 43、 电子商务中信用炒作行为的法律规制研究 44、 论电子商务中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问题 45、 法律视野中的电子商务第三方支付平台 46、 中国电子商务法治时代来临 47、 论电子商务中消费者知情权的法律保护 48、 现行电子商务法规机制研究 49、 大学生网购纠纷及对策研究--以在杭高校为例 50、 论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法律问题 51、 浅析电子商务中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问题 52、 电子商务企业的法律风险及防范 53、 法律视角下网络团购中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54、 电子商务市场交易规则的法理分析 55、 第三方支付法律问题研究 56、 国际经贸电子商务对中医药贸易实务的影响及相关问题研究 57、 论我国农产品电子商务法律保护的路径 58、 C2C交易模式下的物流法律纠纷 59、 电子商务中不正当竞争行为及法律机制分析 60、 我国电子商务企业税收征管的现状及建议 法学相关专业的论文题目与选题方向相关 文章 : ★ 最新法学专业论文题目选题大全 ★ 法学专业本科论文题目大全 ★ 法学专业毕业论文题目大全 ★ 法学论文题目大全 ★ 法学毕业论文题目大全 ★ 法学热点论文题目有哪些 ★ 年法律专业本科毕业论文题目选题(2) ★ 法学专业毕业论文题目 ★ 法学本科开题报告范文 ★ 法学开题报告范文精选5篇
2023-09-14 13:15:361

本科法学毕业答辩需要注意的事项

对自己内容要熟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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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论文开题报告

法学论文开题报告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报告的用途越来越大,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语言要准确、简洁。在写之前,可以先参考范文,以下是我精心整理的法学论文开题报告,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法学论文开题报告 篇1   一、撰写毕业论文的意义毕业论文写作是高校教学的重要实践环节。从一般意义来讲毕业论文是检验学生的学习成果,培养学生初步的研究能力,促进学生学以致用,提高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从现代远程开放教育来讲,法学本科开放教育试点,其目的是探索多种方式培养法学专门人才的路子。实践环节进行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对试点项目的评价和远程开放教育的未来。   二、毕业论文写作的基本要求   1、目的要求毕业论文是带有学术研究性的理论分析文章。撰写毕业论文可以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专业知识和技能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并且使学生受到科学研究工作的初步训练。   学生要在实事求是、深入实际的基础上,运用所学知识,在教师指导下,独立写出具有一定质量的论文。文章观点明确,材料详实,结构严谨,层次清楚,语言通顺,格式规范。   2、内容要求毕业论文的体裁应具有学术性。毕业论文包括目录、提纲、论文摘要、正文、引用的"参考资料,其中正文是论文的主体,它包括绪论、本论、结论三大部分。   毕业论文的内容容量与所给予的时间和学分相适应,字数不得少于6000字,专科毕业生不得少于4000字。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3、选题要求   (1)、毕业论文的选题限于法学专业的范围内,一般以本科阶段所学课程内容为主要选题方向。   (2)、要紧密结合法学研究动态和我国立法、司法、执法实际。   (3)、选题避免过大。   (4)、选题避免过度集中,要有新意,要结合专业,学生自选两个题目,交指导教师平衡后,确定其中一个为你的论文题目。选题时要注明以哪门课程(法)为主。   (5)、学生在专科阶段所写的毕业论文不可直接或变相作为本科的毕业论文来使用。   三、成绩评定办法与步骤毕业论文的成绩分为优秀、良好、中、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   指导教师根据学生的写作态度和论文的质量,提出建议成绩,学生经过答辩,由答辩小组根据指导教师的建议及答辩质量,写出答辩评语,经答辩委员会审核,确定最后成绩。毕业论文不及格者,可于当年补做一次。四、组织机构:学校设毕业论文工作委员会,下设指导组和答辩组,成员分别由学校领导、教师和校外专家担任(名单见附件一)。论文答辩设若干小组,每组由三名教师组成,设答辩主持人一人。答辩小组根据论文研究方向设立,本人的指导教师不担任该答辩小组成员。五、指导教师、答辩教师的工作职责:   指导教师的工作职责:   指导学生选题和收集资料,指导论文写作方法,介绍参考。   法学论文开题报告 篇2   题目:论担保物权的竞合   1.课题研究的意义   担保物权的竞合,即几个担保物权发生冲突时的处理办法,它是指同意标的物上存在同种类或者不同种类的担保物权,何种担保物权优先实现。现实生活中,担保物权竞合的情形时常发生,确立各担保物权的效力有着极其重要的社会意义。它能够理清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各个债权人的法律地位和受偿顺序,从而快速有效地实现其债权,维护债权人的利益,最终使担保物权的价值得以真正实现。   我国《担保法》对解决担保物权竞合问题并没有系统而明确的规定,仅相关司法解释对部分担保物权竞合予以规定,但其内容不尽系统和完善。20xx年3月,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颁布,担保物权竞合这一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解决。然而,社会生活纷繁复杂,物权法不可能详尽地规定各类担保物权竞合的情形。各学者对物权法条文的理解不尽相同,加之物权法司法解释尚未出台,使得担保物权竞合问题在现实生活中并没有得到真正解决。因此,本文即就担保物权竞合进行粗浅的探讨,以此进一步加强对我国担保物权制度的认识。   2.课题的基本内容   本文首先简要介绍了担保物权竞合的概念及其基本理论。所谓担保物权竞合是指同意标的物上存在同种类或者不同种类的担保物权,何种担保物权优先实现。担保物权竞合可分为同种担保物权竞合和异种担保物权竞合。   本文对担保物权竞合的常规处理原则和我国法律对于担保物权竞合的具体处理办法也予以详细介绍。其常规处理原则一般包括:设立在先原则、法定优先原则等;我国《担保法司法解释》和《物权法》则列举部分竞合情形,并规定了相关处理办法。如《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这是对同种抵押权竞合的规定。同时,担保法司法解释对异种担保物权,如抵押权与质权竞合、抵押权与留置权竞合这种异种担保物权竞合问题也有相关规定。   最后本文对动产抵押权和动产质押权竞合、留置权一律优先等学说争议予以浅析并提出自己的看法,对现有物权法规定不完善之处,作者也对其加以分析,从而进一步加深对我国担保物权制度的理解。   3.课题的重点和难点   本课题的重点是在于分析我国现行法律对于担保物权竞合情形的规定及其处理办法。其大致可分为同种担保物权的竞合和异种担保物权的竞合。《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了同种抵押权竞合的处理办法。异种担保物权大致可分为抵押权和质权的竞合、抵押权和留置权的竞合以及质权和留置权的竞合。《物权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了抵押权或质权与留置权竞合的处理办法;《担保法解释》第七十九条规定了抵押权和质权效力。本文对具体的竞合情形均加以分析。   本课的难点是分析我国物权法的不完善以及争议之处。对于动产抵押权和动产质押权竞合、留置权一律优先等学说争议提出自己的观点要符合我国的法治现状以及我国的国情。与此同时,要提出有建设性的立法建议,还需在此基础上阅读大量的法律资料,并且借鉴国外优秀的立法成果。 ;
2023-09-14 13:16:181

法学专业毕业论文致谢

  时间稍纵即逝,充满意义的大学生活即将结束,毕业前都要通过最后的毕业论文,毕业论文是一种比较正规的、比较重要的检验大学学习成果的形式,毕业论文要怎么写呢?下面是我精心整理的法学专业毕业论文致谢(精选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法学专业毕业论文致谢1   在论文完成之际,特别要感谢我的导师xxx教授。从本科方向的确定,到具体的论文写作,导师都倾注了极大的心血。而这四年里导师对我的指导和鼓励至今铭记在心,而他在科学本科方面孜孜不倦的为学精神,都将会是我一生学习的榜样。在此,再次感谢导师!   同时感谢给予我帮助与指导的老师们,感谢我们班所有可亲的同学们,正是因为大家的`团结和努力,才使得我们这个本科生团队生机盎然,感谢你们的陪伴!   感谢我的家人,你们是我一路向前的动力源泉!   最后,衷心感谢各位专家、教授抽出宝贵时间,付出辛勤劳动评阅本论文。   谢谢老师们的宝贵意见!   法学专业毕业论文致谢2   经历了半年多的学习和酝酿,我终于完成了我法律硕士的学位论文。回想当时选择刑法(犯罪学)的方向,完全是出于对犯罪学这一学科莫名的崇拜和喜爱,虽然当时对于犯罪学的知识还知之甚少。之所以崇拜和喜爱犯罪学这门学科,是因为我一直会希望如果一个社会如果没有犯罪该有多美好,虽然我知道这是不可能的。但我知道如果社会中少一些犯罪,就会多一些美好。   犯罪学是一门本科犯罪现象、犯罪规律和犯罪预防的学科。目前这门学科在我国还处在比较初级的阶段,不似刑法学如此成熟和受人追捧。其原因部分因为目前我国刑法存在的结构性缺损导致对于犯罪的`定义和理解尚未形成科学和系统的解释,犯罪学的本科更偏重实证,注重犯罪数据的统计和分析,而目前用以本科的数据难以统计和获取,也是这门学科发展缓慢的原因。   短短数月对于犯罪学文献的研读和思考,我知道我对于相关问题认识仍比较粗浅,观点稚嫩。在论文写作的过程中,我没有放弃吸收新知识,坚持思考,每次有些想法时可谓欣喜若狂,也许这些想法在前辈的严重犹如班门弄斧。我渴望能够有多一点的时间,让我学习到更多的知识,让我有更多的思考,有更多的体会和收获。   我非常感谢我的导师xxx教授,作为一名的学生,跟导师的沟通可能不如全日制的同学机会多,但xx老师的每一次指导,都能给我很多启发,让我有新的思路,同时也让我更加认识到自身理论知识的不足。   我非常感谢我的领导和同事,在论文写作的过程中,他们在各方面给予了我很多帮助,让我尽可能有多的时间学习、思考和写作。   我非常感谢我的父母,在论文提交前的最后一个月,我几乎都不怎么回家吃饭,冷落了他们,我非常内疚,如果能顺利毕业,我保证花更多的时间陪伴他们。   这篇论文,可谓开启了我和犯罪学的缘分之门,今后我会怀抱着少一些犯罪、多一些美好的愿望,坚持继续学习和本科犯罪学及相关问题,以帮助我在工作中能够做得更多,更好!   法学专业毕业论文致谢3   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这篇毕业论文终于完成,谨此向我的导师xxx教授致以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我本篇毕业论文的题目是由xx老师提出的,并且是在他的悉心指导下完成的,并且在论文修改的过程中不断给我写作的思路和建议,这篇论文能够顺利的完成离不开xx老师的智慧和耐心。同时,在这硕士研究生求学阶段即将结束之际,我也要感谢广西师范大学的各位领导和老师,让我见识了我们广西师范大学的迷人风采和领略到各位教授的学识广博,我从中也获益良多。还要感谢这三年来与我相学相伴的同学们,我从他们身上看到了很多闪光点,学到了很多东西。最后,我还要对我的家人致以最高的敬意,是他们的默默支持让我能在学校进行学习和研究。谢谢所有这些在我成长的道路上,给予我支持和关怀的人们。   由于我的学术水平有限,所写的文章必有缺点和不足,恳请各位专家教授予以批评和指正,谢谢!   法学专业毕业论文致谢4   四年的学习即将结束,说时间转瞬而逝亦不为过,每一次的相聚都是那么短暂却值得珍惜。感谢每一位授课老师不辞辛苦赶赴杭州为我们授课,毫不吝啬地与我们分享自己在学术上的本科成果,给我们打开一道道门,带我们进入新的领域。感谢每一位同学,课堂上的观点分享以及课后的欢聚时光让我们结下深厚的情谊,而班长和学习委员更是无私地奉献出自己宝贵的时间和精力,全心全意为班级服务,使得我们的班集体更有凝聚力和向心力。   作为一名非法本的本科生,毕业论文的写作是一件痛苦却又极具挑战的任务。由衷地感谢xxx导师对我的帮助,在学术上指点迷津,让人豁然开朗,生活上关怀备至,让人如沐春风。从开题、列提纲,到写作、定稿,xx老师都十分尽心。特别在论文修改阶段,xx老师对论文逐字逐句的检查,从内容、结构、格式、错别字等各方面提出了修改的建议。在老师的帮助下,我的论文写作才得以顺利完成。很庆幸自己能遇到xx老师这样的导师。在此向老师表示我最诚挚的敬意和感谢!   另外,感谢同事和家人在我就读期间所给予的支持和理解,帮我分担了很多事情,让我得以顺利完成学业。   最后感谢那些曾经给予我帮助的朋友们!   法学专业毕业论文致谢5   随着毕业论文的完成,我的本科生历程也将结束。通过这次写毕业论文,深刻感觉到自己学术的浅薄和钻研的艰辛。能够完成这篇论文,要感谢的人有很多。   首先,必须要感谢我的导师xxxx教授。从论文选题、提纲拟定、调研问卷起草、论文修改完善等每一环节,都离不开他悉心的指导。特别要感谢的是,导师在百忙之中,却总是第一时间回复我的种种疑问,不厌其烦地提出修改建议,给予及时的指导,让我得以顺利完成论文。   其次,要感谢本科生学习阶段授课的每一位老师,真心感谢他们的传授,让我又一次体会到读书的美好和学问的学无止境。还要感谢两位班主任老师和研教院的各位老师为我们的本科生历程所提供的方方面面的指导和帮助。   最后,感谢我的同学,陪伴我度过了难忘的本科生历程,共同分享着探讨的快乐。感谢帮助我发放调研问卷的各位亲朋和热心参与调研的各位人士,没有你们,我的论文将无法完成。
2023-09-14 13:16:531

法学专业论文参考文献外文有哪些

  在论文的写作过程中,法学论文的参考文献引用应当实事求是、科学合理,不可以为了凑数随便引用。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法学论文参考文献外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法学论文外文参考文献(一)   [1]范愉.司法制度概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23.   [2]付子堂.法律功能论W].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252.   [3]罗斯.社会控制[M].北京:华夏出版社,1989,:353.   [4]王利明.法治的社会需要司法公正[M].北京:法制出版社,2005.   [5]程竹汝.司法改革与政治发展[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5.   [6]张晋藩.中国法律的传统和近代转型[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6.   [7]董必武.董必武政治法律文集[M]北京:法院出版社,1982.   [8]罗.庞德.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法律的任务[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4:8-9.   [9]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154.   [10]庞德.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法律的任务[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4:42.   [11]孙万胜.司法权的法理之维[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2:134.   [12]苏力.送法下乡一中国基层司法制度研究[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200.   [13]范偷.纠纷解决的理论与实践[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547-555.   [14]田有成.乡土社会的民间法[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5:4.   [15]顾培东.构建和谐社会背景下的纠纷解决之道[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2004:1.   法学论文外文参考文献(二)   1.沈跃东:《乡镇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职权的法规范分》,《法治研究》2012年第3期。   2.徐亚文:《口述历史与法律》,《中共青岛市委党校.青岛行政学院学报》2012年第1期。   3.陈瑞华:《从 经验 到理论的法学 方法 》,《法学研究 》2011年第6期。   4.薛以胜:《法学研究方法初探》,《科技信息》2011年第3期。   5.崔二玲:《浅析法律方法》,《法制与社会》2011年第1期。   6.罗旭南:《法学方法多样化在中国法律史教学中的适用》,《海南大学学报》(文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4期。   7.刘 颖:《法学方法与法律方法的耦合》,《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4期。   8.李云海:《中国法学研究方法浅》,《经济研究导刊》2011年第31期。   9.谢晖:《论规范分析方法》,《中国法学》2009年第2期。   10.冀海虹:《司法过程中法学方法之解读——以价值分析法为核心》,《山东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年第2期。   11.王丽霞:《<法学方法论>与法学方法 教育 》,《山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4期。   12.冯 果:《法解释学等传统法学方法——未来中国经济法学的主流研究方法》,《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8年第5期。   13.刘连泰:《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方法在宪法研究中的局限性——以“分离命题”为中心》,《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1期。   14.张传新:《法律方法的普遍智力品格及其限度——从法律方法与法学方法称谓争论谈起》,《求是学刊》2008年第5期。   15.魏治勋:《“规范分析”概念的分析》,《法学论坛》2008年第5期。   法学论文外文参考文献(三)   [1]王名扬:《英国行政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   [2]黎宏:《不作为犯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3]马生安:《行政行为研究—宪政下的行政行为基本理论》,山东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   [4]罗豪才主编:《中国司法审查制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   [5]张文显:《法哲学范畴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6]陈新民:《公法学札记》,法律出版社2010年版.   [7]陆伟明:《服务行政法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   [8]周叶中:《代议制度比较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9]袁裕来:《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Ⅷ》,中国检察出版社2012年版.   [10]张文显主编:《法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11]应松年主编:《外国行政程序法汇编》,中国法制出版社2004年版.   [12]王利明:《侵权行为法归责原则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13]张明楷:《刑法格言的展开》,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14]梁津明、郭春明、郭庆珠、魏建新:《行政不作为之行政法律责任探究》,中国检察出版社2011年版.   [15]王振宇:《行政诉讼制度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   法学论文外文参考文献(四)   [1]任丁秋.私人银行业与资产管理---瑞士范例[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0.   [2]邢毓静,巴曙松.经济全球化与中国金融运行[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0.   [3]倪受彬.国有商业银行资本信托运营法律问题研究[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8.   [4]盛学军.全球化背景下的金融监管法律问题研究[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8.   [5]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分析小组.中国金融稳定 报告 2012[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12.   [6]连建辉,孙焕民.走近私人银行[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   [7]李春满.私人银行业务[M].吉林:吉林大学出版社,2008.   [8]曹彤,张秋林.中国私人银行[M].北京:中信出版社,2010.   [9]李开国,张玉敏.中国民法学[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2.   [10]徐保满.金融信托与租赁[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7.   [11]孟建华.洗钱与银行机构反洗钱[M].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06.   [12]卓泽渊.法律价值论[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   [13][英]莫德.全球私人银行业务管理[M].刘立达译,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7.   [14]王征宇,于江等编著.美国的个人征信局及其服务[M].北京:中国方正出版社,2003.   [15]丁邦开,何俊坤等.社会信用法律制度[M].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06.   法学论文外文参考文献(五)   [1]陈卫东主编《模范刑事诉讼法典》,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9月第1版   [2]张月满着《刑事证人证言规则》中国检察出版社2004年第一版   [3]《法国刑事诉讼法典》译者:罗结珍,中国法制出版社2006年1月第1版   [4]孙孝福《刑事诉讼人权保障的运行机制研究》法律出版社,2001年6月版   [5]田圣斌着《刑事诉讼人权保障制度研究》法律出版社2008年1月第1版   [6]宋英辉孙长永刘新魁等着《外国刑事诉讼法》法律出版社2006年1月第1版   [7]刘根菊等着《刑事司法创新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3月版   [8]陈永生:《刑事诉讼的程序性制裁》,《现代法学》2004年第1期   [9]孙晶:《亲属作证特免权研究》,吉林大学2008年硕士学位论文   [10]张新宝《隐私权的法律保护第二版》群众出版社2004年5月版   [11][德]尧厄尼希着,周翠译,《民事诉讼法:第27版》法律出版社2003年7月第1版   [12]程海霞:《刑事诉讼中的证人作证特免权制度研究》,安徽大学2006年硕士学位论文   [13]中国抗日战争史学会、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编着(宋金寿主编):《抗战时期的陕甘宁边区》,北京出版社1995年版.   [14]厦门大学法律系编着:《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法律文件选编》,江西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   [15]韩延龙、常兆儒编着:《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根据地法制文献选编》(第3卷),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版. 猜你喜欢: 1. 法学毕业论文参考文献 2. 法学论文参考文献 3. 法学本科毕业论文参考文献 4. 法学论文的参考文献 5. 法律本科毕业论文的参考文献
2023-09-14 13:17:021

有关刑法毕业论文题目

  确定题目时应注意用词恰当,使用正确的专业术语,并尽可能流畅易懂,避免使用空泛和华丽的词藻,避免错别字、俚语和已淘汰的术语。下面是我带来的有关刑法毕业论文题目的内容,欢迎阅读参考!   有关刑法毕业论文题目(一)   1. 论想象竟合犯——兼与法条竟合犯相区别   2. 再论牵连犯   3. 我国刑法溯及力若干问题研究   4. 完善我国刑法空间效力立法的思考   5. 浅析刑法条文中涉及的暴力犯罪   6. 刑法上的不作为研究   7. 不作为犯罪的行为性   8. "重大"道德义务应当成为不作为犯罪作为义务的来源   9. “见死不救”行为定性的法律分析   10. 刑法因果关系研究——兼评不作为犯的因果关系   11. 论不作为犯罪中的先行行为   12. 先行行为可以为犯罪行为   13. 法益状态说——作为犯与不作为犯的区别标准新探   14. 论作为犯罪客体的法益及其理论问题   15. 针对网络犯罪之认定探讨——兼评刑罚相应立法的完善   16. 网络中虚拟财产的法律性质及其刑法保护   17. 计算机犯罪之犯罪客体再研讨   18. 论我国网络犯罪的界定:兼论我国网络犯罪的立法现状   19. 论计算机网络犯罪   有关刑法毕业论文题目(二)   1. 关于刑法修正案的思考   2. 侵占不法原因受托之物的行为定性   3. 支付11万,劝退竞标者 五人围标串标获刑   4. 累犯从严量刑适用实证研究   5. 解构与续造:民事合同欺诈与合同诈骗罪的区分研究   6. 骗子也玩大数据 你遭遇信息诈骗了吗   7. 从一起案例看职务侵占罪的构成   8. 简议虐童行为的刑法规制   9. 刑法中从业禁止的具体适用   10. 刑法报应主义之正当性研究   11. 共同犯罪与构成身份新论   12. 论胁从犯不是法定的独立共犯人   13. 吸收犯之生存空间论   14. 试论网络共同犯罪   15. 关于网络空间中刑事管辖权的思考   16. 论“黑哨”的立法定性   17. 我国刑法中无限防卫权的再思考   18. 我国刑法未设立无限防卫:对新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的定性   19. 论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的界限   20.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兽药违法行为判定条件及处罚规定   21. “埋”不住的罪行上海食品犯罪走向“链式作业”   有关刑法毕业论文题目(三)   1. 中立的帮助行为   2. 窃取网络虚拟财产行为定性探究   3. 关注海南首例污染环境罪   4. 黑社会性质犯罪的政治影响、政治空间与防范   5. 破坏性不当注册行为及其刑法应对--以互联网信息商务平台的经营模式为例   6. 合肥求职女连喝四场酒身亡 老板被批捕   7. 无力支付只要逃匿便可成罪   8. 广州设立食品相关犯罪侦查支队   9. 被索财未获不正当利益的定性   10. 网销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犯罪的形态认定   11. 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窃电的行为定性   12. 私分国有资产并侵吞其收益的行为定性   13. 合同诈骗与合同纠纷刑民界分的规范性思考 猜你喜欢: 1. 刑法专业毕业论文选题 2. 刑法专业毕业论文选题目录 3. 法学本科毕业论文题目刑法 4. 刑法热门毕业论文 5. 刑法本科毕业论文
2023-09-14 13:17:091

开放教育法学多元化毕业论文研究

开放教育法学多元化毕业论文研究   模拟审判是一项最综合、最全面的实践性环节,通过一个模拟法庭的组织与演练,以下是我J.L为大家分享的关于开放教育法学多元化之论文范文。   1999年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项目研究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明确由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开展“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工作。2012年7月31日,国家开放大学正式挂牌成立,国家以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为基础组建国家开放大学,这是一个具有重大意义的战略决定,是中国开放教育发展到一个新阶段的标志。[1]经过十五的发展,开放教育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截止到2013年9月,全国电大系统开放教育注册在校生达到369万人。《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明确写明国家要“办好开放大学”。[2]国家开放大学是中央广播电视大学的重组与升级,国家开放大学重新确定了人才培养目标,确立新型的人才培养模式,注重教学内容改革和学习评价。作为国家开放大学重点专业的法学本科也面临着人才培养目标和教学内容的调整,其中法学本科毕业论文是取消还是要加强[3],是全员参与答辩还是部分参与答辩,是保留单一传统论文形式还是向多元化转变,成为国家开放大学系统内法学教师日常教学中经常讨论的问题。本文主要探讨开放教育法学本科毕业论文多元化的问题。   一、国家开放大学法学本科毕业论文考核机制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国家开放大学法学本科毕业论文考核机制的现状   毕业论文写作是开放教育中的重要环节,是提高学生专业素质,达到专业培养目标的必要步骤,在整个教学过程中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为了规范毕业论文的写作和指导,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于2002年5月出台了《关于“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开放教育试点”法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工作的意见(试行)》。   1.毕业论文基本要求。选题必须是法学专业范围,不能用专科毕业论文替代本科毕业论文。毕业论文形式必须为学术性论文,不能用法学案例评析、社会实践调查报告、法律工作总结等其它形式。毕业论文正文字数必须在6000字以上。毕业论文选题不能太集中,本科阶段课程内容选题要高于总选题的30%,选题要同我国司法实践相结合。   2.指导教师资格与职责。本科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必须由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写作水平高的老师担任,一般选用中级职称或是具有硕士学位的人员。本科毕业初级职称的教师工作五年以上才有资格担任本科论文指导教师。本科毕业工作五年以上的审判员、检察员、律师也可以被聘为本科毕业论文指导教师。指导教师指导学生选题,资料收集、写作方法的运用、文献检索、写作提纲的拟定、督促学生按写作计划完成初稿;论文初稿进行审阅,提出修改意见;对论文定稿进行成绩初评,书写评语。   3.论文答辩及成绩评定。开放教育法学本科学员须全员参加毕业论文答辩。答辩组由3人组成,答辩主持人须具备高级职称,答辩组由电大教师和外校答辩教师组成。法学本科毕业论文成绩的认定除了要看毕业论文的本身质量外,还要看学员现场答辩的情况,通过答辩来检验论文是否为学员本人完成。成绩分为不及格、及格、中等、良好、优秀五个等第。优秀人数不得超过参加答辩总人数的20%。   (二)开放教育法学本科毕业论文考核机制中存在的问题   1.教学计划中学术训练课程缺失。开放教育法学本科教学计划中没有论文写作课程,课程考核方式也都是考试形式。学员没有经过专门的学术训练,缺`论文写作的能力。学员不知道如何收集资料,不知道如何撰写研究综述,不知道论文的布局谋篇。虽然有开设《法律文书》课程,但讲授内容为司法机关、公证机关、仲裁机关法律文书的规范和要求,并非学术论文技能的训练。   2.毕业论文表现形式单一。毕业论文只能写学术型论文,导致部分学术功底差,但实践经验丰富的学员兴趣不大。学术型论文需要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格式,束缚了学员的手脚,难以调动学员的写作热情,不能充分发挥学员的经验优势。   3.毕业论文答辩过场化。答辩过程中有一部分学员答不出来答辩教师提出的问题,部分学员法学基础知识欠缺不能很好的回答提问,但为了能让毕业率达到一定的比例,答辩主持人往往会放宽答辩要求,一个班级只留下一两个最差的同学不通过,其他同学即使再差,也送个及格分数。导致整个论文答辩过程不是很严谨,学员认为通过太容易,不能够引起学员的重视,不利于论文写作质量的提高。   4.存在抄袭和购买论文的现象。开放教育学员因为没有时间或是因为能力不足无法按时完成毕业论文,但为了毕业,就去网上抄论文或是花钱买论文,助长了不正之风,构成了学术腐`。   二、开放教育法学本科毕业论文多元化的机遇和挑战   (一)国家开放大学的成立为开放教育法学本科毕业论文多元化创造了条件   电大开放教育法学本科过去是同中国政法大学联办,在教学和毕业论文写作等环节受联办学校的制约。2012年国家开放大学在人民大会堂正式揭牌成立。国家开放大学可以设置本科专业,按教育部规定,首批设置本科专业为19个,这19个专业有独立发放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资格,其中就包括法学专业。国家开放大学可以自主设定教学计划,决定毕业论文的形式。可以说国家开放大学的成立为开放教育法学本科毕业的改革提供了可能性。   (二)国家开放大学人才培养目标也需要开放教育法学本科毕业论文多元化   开放教育的教学具有开创性[4],开放教育法学本科毕业论文的多元化必将更加适合成人学生,更符合开放大学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的需求。应用型法律人才,应具备高尚的职业道德,具备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具有娴熟的法律职业技能,能够公平合理地处理法律纠纷。[5]调查报告、案例分析等形式更有利于学员将法学理论同自己的实践经验相结合,对学员的职业技能的提高更有帮助,更有利于促进知识向技能的转变。   (三)开放教育法学本科毕业论文多元化有利于法学教师自身素质的提升   电大系统的法学教师在学历、教学水平和业务能力上和普通高校的教师都有一定差距,这其中有制度的原因也有电大系统自身的原因。省级电大以下的法学教师无法兼职从事律师职业,导致这些法学教师无法代理案件。电大系统组织的法学教师业务培训数量也不多,省级电大的老师还有机会参加培训,基层电大法学教师很少有机会参加培训。一所基层电大,法学教师只有一两个,教研活动很难开展,在教学压力不大的情况,教学技能很难提高。如果开放教育法学本科毕业论文多元化,将促进促使教师知识更新,并提高法学实践能力。   三、普通高校法学本科毕业论文多元化改革的尝试   (一)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   如果学生的学术功底较好,可以通过撰写传统毕业论文来获得学分。此外,学生还有其他选择,或是在有国际国内刊号的杂志上发表论文,或是提交社会实践调查报告。还可以选择模拟审判案卷及审结报告或法律意见书作为毕业论文成果形式。毕业论文的形式确定后,不得随意更改,确需更改的,须报指导教师同意,并须重新开题答辩。   (二)武汉大学东湖分校法学院   武汉大学东湖分校法学院实行毕业论文“双轨制”改革,在法学专业114名大四学生中,推行法庭模拟审判和论文结合的方式,法庭上的表现和制作完整的卷宗占60%,论文占40%。目前,此项改革尚未全面推开,该校采取自愿选择方式,在2011届114名毕业生中,已有22人选择了“上法庭”模式,其余学生还按传统模式写作毕业论文。[6]   (三)山东大学威海分校   法学本科生科研立项、“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暑期和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的优秀研究成果经鉴定程序直接转化为毕业论文。   (四)中国政法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毕业论文除了学术型毕业论文形式之外,新增案例分析、毕业设计和调研报告三种形式。[7]   (五)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   2008年年底,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宣布改革举措:2009年毕业的本科生必须写案例分析,而且必须是具有争议、比较新颖、有研究价值的案例。[8]   (六)华侨大学法学院   法学院要求毕业生在实习过程中,复印一个已结案件的全部卷宗。案件可以是刑事案件或民商事案件,也可以是行政案件或其他案件,但复印卷宗必须完整。根据该卷宗呈现出来的证据材料,对该案件的性质和判定结论进行分析,并撰写案例评析报告,内容包括:案件的简介、证据的认定(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实体法和程序法)以及最后的认定结论。毕业生在答辩的时候,必须带上复印的全部卷宗,以便备查,期间要求毕业生先介绍该案件的情况,并提出自己的处理意见以及事实与法律根据。答辩老师可以根据该案件的具体情况,从实体法和程序法的角度,对案件处理提出问题,要求学生回答自己是如何处理案件以及认定结论的事实与法律根据。答辩老师根据毕业生撰写的案例评析报告的质量和答辩的表现进行评分。[9]   四、开放教育法学本科毕业论文多元化制度设计   国家开放大学可以尝试毕业论文改革,既保留传统毕业论文,也采用其他形式。   (一)传统型毕业论文   论文的选题必须是法学专业范围,选题要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切记题目不能过大,如在题目中出“中国”或是“我国”等字样,撰写的论文能够解决生活或是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学员论文选题尽量不要重复,最好一人一题。在论文的格式和学术规范上要严格要求学员,论文格式必须符合要求,字数不少于6000字。论文的复制比必须控制在规定范围之内。论文理论性方面的要求可以适当降低,论文的"写作着重在于培养一种法律思维能力,重在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根据开放教育法学本科学生的工作性质和生活阅历,引导其选择能将工作经验、生活积累都运用起来的题目,以充分发挥社会经验丰富,动手能力强的优势,而避免了理论基础相对较薄弱的劣势,从而扬长避短,写出具备电大毕业论文特色的高质量论文。[10]   (二)调研报告   在课程教学过程中,辅导教师可以通过专题讨论、主题辩论、布置小论文等方式,引导学员将自己的工作实践同法学专业课程相给合,确定调研主题。教师要对学员的调研活动及调研报告的撰写进行指导,提高学员运用法学知识解决和分析实际问题的能力。调研报告原始材料应真实可信,调研内容应具有较强的典型性、实证性和时效性,调研材料能有效支持调研报告,调研报告能解决实际问题,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审视现有法学理论,研究报告有一定的指导意义。调研报告应格式规范,内容明确、资料充实、方法科学、结论可靠,字数不少于10000字。   (三)模拟审判   模拟审判是一项最综合、最全面的实践性环节,通过一个模拟法庭的组织与演练,可使参加的学生熟悉相关的诉讼程序、掌握所涉及的各种诉讼法律文书的写作,培养他们的组织能力、善辩能力及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11]。辅导教师带领学员去法院旁听,和学员共同确定模拟法庭选用案例,确定模拟法庭开庭计划,指导学员完成所有诉讼文书的撰写。模拟审判适用普通一审程序。模拟审判全过程的演示,不仅要求学生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更是对其组织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写作能力的一次全面考核,而法律文书和判决书的撰写又可以检测学生对所学理论和法律条文的实际运用能力[6]。没有撰写法律文书的学员可以撰写审判总结上交。辅导教师根据学员在模拟审判过程中的表现及提交的诉讼文书和总结给学员打分,审判过程中的学员演示表现占总成绩的60%,提交的诉讼文书或是总结占总成绩的40%。   (四)发表论文   鼓励学员在读书期间撰写、发表论文,学校对公开发表论文的同学依期刊的不同级别给予一定的补助。公开发表的论文选题必须是在法学专业范围之内,作者所属单位必须是学员就读的学校。论文应符合学术规范,没有学术不端行为。学校对学员上交的发表过的论文进行成绩评定时要进行学术不端检测。论文应当观点明确、论证充分、方法科学、逻辑严密、层次清晰、结构合理。在南大核心期刊和北大核心期刊上的发表的论文只要达到4000字即可,在其它公开出版且有国际和国内刊号的刊物上发表的论文要达到6000字。在公开出版的论文集或其他公开出版的编著中发表,且字数在6000字以上的学术论文,应具备申请认定的资格。   (五)审判卷宗   在法院工作的学员或是参加法院实习的学员可以对本人审判或是参与过的案例进行归纳、汇总、分析和总结。要求学员提供完整的案件卷宗,卷宗及审结报告要符合格式要求,要对案件的基本经过、案件中证据的采信、法律的运用情况进行详细的描写,以不少于4000个字为宜。   (六)论文获奖   学员参加国家开放大学、省级法学团体或是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法学论文评比,获得奖项,获奖论文可以转化为毕业论文。获得一等奖,毕业论文可以定为优秀;获得二等奖,毕业论文可以定为良好;获得三等奖,毕业论文可以定为中等;获得优秀奖,毕业论文可以定为及格。以上毕业论文的形式,可以由学生自由选择,学生在入学后至毕业前任一时间段完成其中一项即可获得毕业论文学分。开放教育法学本科毕业论文改革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到教学计划、教学、考核等多个环节。每种毕业论文形式的认定和成绩的评定都需要制定严格的标准,工作量也比较大。但改革是必然趋势,是国家开放大学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的重要手段。 ;
2023-09-14 13:17:181

法学本科毕业论文题目

民商法学毕业论文选题(一)民法总论 1、民事法律行为理论研究 2、意思表示研究 3、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研究 4、间接代理制度研究 5、两大法系代理制度比较研究 6、诉讼时效的效力研究 7、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研究 8、法人的本质研究 9、我国合伙制度的完善 10、我国合伙的法律地位研究(二)物权法 11、我国物权法体系研究 12、法人财产权性质研究 13、企业法人两权分离制度研究 14、国家所有权制度研究 15、农村土地流转制度研究 16、占有制度研究 17、物权行为研究 18、我国民法上抵押合同性质和效力研究 19、无权处分行为研究 20、法定代表人越权原则研究 21、我国民法上确立取得时效制度研究 22、相邻关系研究(三)债法 23、我国买卖合同性质和效力研究 24、非典型合同研究 25、旅游合同研究 26、一物二卖效力研究 27、转租之效力研究(四)商法总论 28、商法的本质 29、商事登记制度研究 30、商法的价值 31、商业名称制度研究 32、商法的基本原则研究 33、论商法与交易安全保护 34、商法总论对分论的指导意义(五)公司法 35、论公司资本制度 36、公司股东利益的保护 37、大股东对小股东的责任或义务 38、论股权 39、论独立董事制度 40、董事的注意义务与忠诚义务 41、公司有限责任研究 42、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研究 43、公司收购中对广大中小股东的保护 44、一人公司研究 45、破产重整制度研究(六)证券法 46、承销人的尽职调查责任 47、公开披露制度的意义及其研究 48、证券法民事责任制度 49、我国证券法民事责任现状研究 50、搅拌现象研究 51、我国证券法调整的证券关系(七)海商法 52、论海运保函的法律问题 53、论提单中的并入条款 54、略论船舶所有人的责任限制问题 55、论海运货物留置权 56、海上货物运输承运人的责任期限探析 57、论提单的物权性 58、论我国海上承运人责任制度 59、船舶优先权研究(八)票据法 60、论票据权利的善意取得 61、论票据对价 62、票据的无因性研究 63、论票据法的近因原则 64、论票据代理制度 65、票据伪造制度研究 66、论票据追索权 67、论票据利益偿还请求权 68、论票据保证 69、论票据时效 70、论票据背书(九)保险法 71、论保险法的最大诚信原则 72、论保险利益原则 73、论保险代位求偿权(十)知识产权法 74、论知识产权与物权。 75、论入世以后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变革对社会经济和文化的影响 76、论全球化对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影响 77、论知识产权与企业核心竞争力 78、论知识产权的权利限制 79、论知识产权与反垄断法的关系 80、论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81、论知识产权诉讼中的禁令制度 82、论知识产权国际保护中的司法保护 83、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制度的法理学分析 84、论知识产权融资担保的方式 85、知识产权国际保护中的平行进口的研究 86、论知识产权侵权的归责原则 87、论知识产权中的间接侵权 88、完善我国知识产权侵权赔偿数额立法的思考 89、论著作权的合理使用 90、论著作权与邻接权 91、论计算机软件保护及法律适用 92、论网络著作权保护制度 93、论数字化作品的知识产权问题 94、网络链接中的知识产权问题研究 95、试论电视综艺节目的知识产权保护 96、论计算机软件保护的法律问题 97、超链接的知识产权问题 98、电子商务的知识产权问题 99、模仿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 100、企业电子商务活动中的知识产权保护 101、中文域名与相关知识产权保护 102、论域名的知识产权属性与立法、执法框架 103、论中国农业知识产权保护和保护机制 104、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我国医药知识产权保护 105、论新闻侵权 106、论有关大众传播的法律问题 107、论原产地名称和地理标志的法律保护 108、论商标与商号 109、论驰名商标的保护 110、论外观设计专利保护与商标保护、著作权保护的区别 111、论商业外观的法律保护 112、论商业方法专利 113、论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 114、地理标志知识产权性质分析及法律对策 115、大型体育竞赛中的知识产权保护 116、论有关反不正当竞争的法律问题 保险法参考题目 117、试论投保人告知义务 118、试论人身保险中的保险利益及存在时间 119、论保险合同的生效时间 120、论我国《保险法》中代位权制度的完善 121、论保险合同的非要式性 122、论保险人的合同解除权您的法学专业论文具体是什么题目呢有什么要求呢论文是需要多少字呢开题报告 任务书 都搞定了不你可以告诉我具体的排版格式要求,希望可以帮到你,祝写作过程顺利1、论文题目:要求准确、简练、醒目、新颖。  2、目录:目录是论文中主要段落的简表。(短篇论文不必列目录)  3、提要:是文章主要内容的摘录,要求短、精、完整。字数少可几十字,多不超过三百字为宜。  4、关键词或主题词:关键词是从论文的题名、提要和正文中选取出来的,是对表述论文的中心内容有实质意义的词汇。关键词是用作机系统标引论文内容特征的词语,便于信息系统汇集,以供读者检索。 每篇论文一般选取3-8个词汇作为关键词,另起一行,排在“提要”的左下方。  主题词是经过规范化的词,在确定主题词时,要对论文进行主题,依照标引和组配规则转换成主题词表中的规范词语。  5、论文正文:  (1)引言:引言又称前言、序言和导言,用在论文的开头。 引言一般要概括地写出作者意图,说明选题的目的和意义, 并指出论文写作的范围。引言要短小精悍、紧扣主题。  〈2)论文正文:正文是论文的主体,正文应包括论点、论据、 论证过程和结论。主体部分包括以下内容:  a.提出-论点;  b.分析问题-论据和论证;  c.解决问题-论证与步骤;  d.结论。  6、一篇论文的参考文献是将论文在和写作中可参考或引证的主要文献资料,列于论文的末尾。参考文献应另起一页,标注方式按《GB7714-87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进行。  中文:标题--作者--出版物信息(版地、版者、版期):作者--标题--出版物信息所列参考文献的要求是:  (1)所列参考文献应是正式出版物,以便读者考证。  (2)所列举的参考文献要标明序号、著作或文章的标题、作者、出版物信息。
2023-09-14 13:17:461

求比较新的法学专业论文题目,急!!!

驳论是就一定的事件和问题发表议论,揭露和驳斥错误的、反动的见解或主张。驳斥错误的、反动的论点有三种形式:①直接驳斥对方的论点。先举出对方的荒谬论点,然后用正确的道理和确凿的事实直接加以驳斥,揭示出谎言同事实、谬论与真理之间的矛盾。有的文章,首先证明与论敌的论点相对立的论点是正确的,以此来证明论敌的论点是错误的。②通过批驳对方的论据来驳倒对方的论点。论据是论点的根据,是证明论点的。错误和反动的论点,往往是建立在虚假的论据之上的,论据驳倒了,论点也就站不住脚了。③通过批驳对方的论证过程的谬误(驳其论证)来驳倒对方的论点。驳倒了它的论证中关键问题,也就把谬论驳倒了。驳论文的驳法有三种:反驳论点、反驳论据、反驳论证。反驳论证相对于前两者更高了一个层次。
2023-09-14 13:17:582

求一篇法律本科毕业论文 5000字左右

【摘要】“宪法司法化”或者“宪法直接适用论”持有者将宪法和普通法律混为一谈,这是十分荒唐可笑的观点——如同将父母和子女混为一谈一样荒唐可笑。  【关键词】宪法;普通法律;宪法司法化  【开场白】  当代中国的法学研究,荒唐可笑的观点和言论不少,这些观点和言论多半以违反科学思维、违背真实性的假命题方式呈现出来。例如,所谓的“宪法司法化”或者“宪法直接适用论”就是其中一例。  【批判对象】  所谓“宪法司法化”或者“宪法直接适用论”就是首先假设一个错误的大前提:宪法是法律;然后再提出一个“正确”的小前提:法律是普通司法的根据;最后获得一个结论:宪法司法化,或者说,宪法可以直接适用于普通案件的审理。  这种观点是错误的,也是非常荒唐的。  【批判方法】  “宪法司法化”观点的逻辑大前提“宪法是法律”,而这一观点在实证分析法学观点看来完全是错误的。从基本的逻辑原理出发,既然这一观点的大前提错了,那么后来的结论自然也就错了。在以下的批驳中,我将主要采用逻辑实证分析的法学研究方法对“宪法司法化”和“宪法直接适用论”进行批驳。  【立论基础】  在实证法学看来,宪法是一种政治宣言,是国家意识形态的典型体现,是缺乏可操作性的国家政治立场的化身和体现。换一句话说,宪法是母法,是法律中的法律。宪法的这一特性表明其只能调整法律和法律之间的矛盾冲突关系,却不能应用于普通案件的审理。  【例外考量】  当然,如果有宪法法院,或者有宪法委员会,那么直接适用宪法审理某一法律法规本身是否违宪,这是没错的。  【核心观点】  但是,宪法不能、也完全不应该直接适用于具体的普通案件的审理。道理很简单:宪法固然是法,但是宪法却不是普通法律。尤其是需要重点说明的是,宪法并非是可以用于直接审理普通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的普通法律。  【对核心观点的论证一】  在法理学上,宪法位于法的最高位阶,它是一切普通法律的合法性基础和根源,普通法律(包括刑法、民法、诉讼法等等)则位于宪法的下面,构成法的第二位阶,这就将宪法与普通法律区分了开来。  【对核心观点的论证二】  普通法律和宪法的最主要的区别在于:普通法律是可以直接适用于具体的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的审理的,而宪法是不可以直接适用于具体的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的审理的。  为什么?  因为宪法条文的宣言性、模糊性和高度抽象性决定了宪法条款不带有法律责任后果,没有罚则。例如,宪法中没有规定对哪种犯罪行为应该判处死刑,也没有规定对哪种行为应该罚款若干元人民币。  请问:这样的不载有法律责任的宪法条款怎么直接适用到具体案件中呢?  【对核心观点的论证三】  请问,在一个压根就不规定针对具体案件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的宪法中,法院里的法官们如何直接适用宪法判处某某罪犯死刑呢?大家想象一下:西安市中级法院的法官能否这么写判决书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条之规定,判处被告药家鑫死刑……我觉得,只要读者有正常的和一般的法律思维,就会觉得这是一份很荒唐可笑的判决书。  这样的判决书在中国过去没有、现在没有、将来也不可能有。  【结论】  “宪法司法化”或者“宪法直接适用论”持有者将宪法和普通法律混为一谈,这是十分荒唐可笑的观点--如同将父母和子女混为一谈一样荒唐可笑。  【引申】  引申而言,在宪法和普通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之间,横亘着一道宪法不可逾越的、辽阔的普通法律屏障。这一普通法律屏障由普通的行政法、刑法、民法、合同法、商法、诉讼法、环境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等等所组成。这一屏障是以具体的、可操作的罚则、刑罚、法律责任和惩罚性、利导性的具体法律后果为基础的,因此,只有它们才可以直接适用于具体案件的审理。但是,宪法不具有这样的具体的、可操作的罚则、刑罚和法律责任,因此,宪法就不可能逾越这道屏障,直接或者间接地适用于具体案件。  【感叹】  某些不具有起码法律思维水平的学者,压根不考虑宪法与普通法律之间的区别,将不具有明确的、可操作的法律后果的宪法条款混同为有明确的、可操作的法律后果的普通法律条款,这就是“宪法司法化”观点持有者最大的荒唐与可笑之处。  这难道不也是中国“法学幼稚”的一个侧影吗?  2011-5-2
2023-09-14 13:18:111

吉林大学法学院本科毕业论文格式

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应包含以下项目内容 1、论文封面 2、论文封面的英文翻译 3、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授权使用声明 4、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 5、论文摘要及关键词 6、论文目录 7、论文正文 8、附录 9、参考文献 10、后记 11、论文书脊 以上1到10项请按顺序装订成论文。 二、论文各部分的要求 1、论文封面 封面包含的内容: (1)“XXXX届研究生硕(博)士学位论文”(同等学力申请学位者为:“XXXX年度同等学力申请硕(博)士学位论文”,专业学位者为:“XXXX年度专业硕士学位论文”; (2)学号(同等学力无); (3)学校代码(10269); (4)学校名称(华东师范大学); (5)院系名称(正式); (6)学位论文题目; (6)专业(二级学科名称)*; (7)研究方向; (8)研究生(同等学力为申请人)姓名; (9)指导教师(姓名、职称); (10)完成年月 *注:应按国家公布的研究生专业目录和我校经国务院学位办同意自主设置的专业的规范名称填写。专业学位写正式名称:教育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硕士,并可以加括号注明方向,如:教育硕士(语文),工程硕士(软件领域)。 论文封面用硬树纹纸制作。博士论文封面的颜色为深色,硕士论文的颜色为浅色。 2、论文封面的英语翻译 格式要求和封面要求相同。 3、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授权使用声明 (1)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 本声明由论文作者亲笔签名。 声明内容: 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 本人所呈交的学位论文是我在导师的指导下进行的研究工作及取得的研究成果。据我所知,除文中已经注明引用的内容外,本论文不包含其他个人已经发表或撰写过的研究成果。对本文的研究做出重要贡献的个人和集体,均已在文中作了明确说明并表示谢意。 作者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2)授权使用声明 本声明由论文作者、导师亲笔签名。 声明内容: 本人完全了解华东师范大学有关保留、使用学位论文的规定,学校有权保留学位论文并向国家主管部门或其指定机构送交论文的电子版和纸质版。有权将学位论文用于非赢利目的的少量复制并允许论文进入学校图书馆被查阅。有权将学位论文的内容编入有关数据库进行检索。有权将学位论文的标题和摘要汇编出版。保密的学位论文在解密后适用本规定。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学位论文作者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导师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这两个声明放置于一页上。 4、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 以表格形式列出答辩委员会成员的姓名、单位、职称,并注明答辩委员会主席。 5、论文摘要及关键词 论文摘要分中文摘要和外文摘要。关键词也分中外文,置于摘要下方。中外文摘要及关键词分置两页。 6、论文目录 论文目录页排版只排到二级标题,即章和节,必须标明页码。论文目录含论文正文章节、附录、参考文献、后记等。 7、论文正文 论文统一按word格式A4纸(“页面设置”按word默认值)编排、打印、制作。正文内容字体为宋体;字号为小4号;字符间距为标准;行距为20磅。 硕士学位论文一般采用篇末注,博士学位论文一般采用章末注。如所在学科有特殊需要,也可适当采用脚注。 引文要注明所引文字的页码。 论文正文部分必须有本论文课题的中外学术界的研究状况、研究史和文献综述。 文科专业硕士论文一般不少于3万字;博士论文一般不少于10万字。理科、工科根据各专业实际情况确定。 8、附录 附录是正文主体的补充。下列内容可以作为附录。 (1)由于篇幅过大,或取材于复制件不便编入正文的材料、数据。 (2)对本专业同行有参考价值,但对一般读者不必阅读的材料。 (3)论文中使用的符号意义、单位缩写、程序全文及有关说明书。 (4)附件:计算机程序清单、软磁盘、鉴定证书、获奖奖状或专利证书的复印件等。 (5)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含已录用,并有录用通知书的)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 9、参考文献 (1)作者在正文中引用的文献要在此罗列出来,以一定的标准按序号排列。 (2)参考文献要列出文献编、著、撰、译者等文献责任者的姓名,出版地点,出版机构,出版时间,报刊还需列出年份、卷、期或版次。 (3)博士学位论文参考文献不得少于50篇(本),硕士学位论文参考文献不得少于30篇(本)。 (4)引用的文献必须有外文文献(不含中文译本),外语专业必须有本专业语种以外的外文文献。。 10、后记 后记主要叙述与学位论文写作工作有关的其他内容。包括致谢等。字体应和论文正文有所区别,篇幅以一页纸为限。后记可以不写。 11、论文书脊须写明论文题目、作者姓名、“华东师范大学”及学位申请年份的字样。 论文须用线装或热胶装订,不能使用钉子装订。
2023-09-14 13:18:291

有法学本科毕业论文的共享下呀!!!要求不要一看就是网上抄袭的,自用,没发表过的。。谢谢

法学本科毕业论文论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内容摘要:本篇文章从三部分讲述了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在第一部分里简单概括未成年人犯罪以及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及特点。第二部分中,我认为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应当分为四点,自我预防、家庭预防、学校预防和社会预防,其中以学校预防和社会预防为重点。在学校和社会的预防工作中,学校应当注重全面教育,素质教育和文化教育是同等重要的。学校不能只片面的追求升学率,而忽视学生的人生观、价值观等,导致学生在其它方面的教育欠妥。社会应当狠抓预防工作,使未成年人犯罪的几率降到最低。第三部分,未成年人犯罪已成为全社会所关注的问题,地方政府及司法机关在各个方面已经出台很多政策,希望通过各个单位、集体严厉打击未成年犯罪。关键词:未成年、犯罪、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一、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及特点未成年人犯罪,是指已满14岁不满18岁的人实施了法律规定的犯罪行为。在这几年中,由于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特殊性以引起未成年人犯罪原因的复杂性,对待未成年人犯罪,应采取“以防为主,打击为辅、防打结合,标本兼治”的方针,促使家庭、学校、社会形成遏制未成年人犯罪的合力,全民参战,齐抓共管,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为何未成年人犯罪的数量会逐年上升,我们应从四个方面来讲:1、未成年人自身素质不高,认知能力低,抵御能力差。例如:王某、黄某某,均是十五六岁的青少年,在某中学读初中,在上小学和初中时,都是父母的乖孩子,听话的好学生。自从认识朱毅权后,他们学习成绩开始下降,经常逃学,并多次离家出走。22岁的朱毅权曾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1997年刑满释放。为找帮手,他通过别人认识了王某、黄某某,在他的诱导下,王某、黄某某产生了邪念而走上犯罪道路。2、家庭的教育与关爱不够,导致青少年过早受外界不良风气影响。例如:昆明五华区法院2003年审理的杨某某、孙某抢劫案,在开庭前会见被告人杨某某时,法官了解到其之所以走上犯罪道路,就是因为父母在他小的时候便离了婚,不久其父病逝,母亲则对他从不管不问,以至于平时的生活都是由居委会照管。因缺乏父母的关爱,感到很孤独,便结识了街上一些和他年龄相仿的人,和他们一起打架、喝酒、抽烟,最终走上犯罪道路。法官们希望为人父母的家长们要切实承担起监护人的职责,为孩子的健康成长而尽心尽力。3、学校对青少年政治思想教育和法制教育不力,在德育教育、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的培养上存在薄弱环节。例如:黄某是某校读职高,成绩一直不太好,因未完成假期作业,老师怕影响到班级成绩和荣誉,在开学时,不准其注册,故辍学在家,后因没事就到社会上玩,而结识了一些行为不良的同龄人,以至走上犯罪道路。本案谷某的犯罪就是因为学校、教师采取了不正确的教育方法,将其推出校门,使其最终走上犯罪道路。4、社会不良环境对青少年的影响日益力剧。例如曹某,女,14岁,是个非常听话,成绩优异的女孩子,邻居家10岁的林某一直拿她当做榜样,放假时俩人经常在一起学习、玩耍,可是有一天,林某像往常一样去曹某家玩,却被曹某砍死。警察在调查此案件中,曹某声称:“我看电视里,杀人的镜头很过瘾的,于是我就想试试。”本案中曹某就是因为受外界影响,使其最终走上犯罪道路。在法院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分析三大形式特征分别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未成年人犯罪在全部刑事案件中所占比例在逐年上升,涉案未成年被告人增加幅度较大。例如:某高校在校大学生,2001年犯罪率比上年上升300%,2002年同比上升120%;某县法院01年判处未成年人犯罪同比上升4.15倍,2002年同比上升1.98倍。其中未成年被告人占80%以上。2、未成年人犯罪较为突出的表现为:财产型犯罪和暴力型犯罪;3、是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形态表现为团伙犯罪;例如:在《学生伤害赔偿案件及分析》一书中未成年人团伙犯罪的案例占本书案例70%以上。二、对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犯罪,尤其是未成年人犯罪,是一种十分复杂的社会现象。犯罪的发生和变化,犯罪的原因和危害后果,均具有社会性、综合性,是社会上各种消极因素、不良影响,恶劣环境等在未成年人身上综合作用的结果。在一定意义上,犯罪实际上是社会消极面的“综合症”。从未成年人犯罪的产生原因看,有主观原因,也有客观原因。就客观方面而言,有的是自身方面的原因,如自身素质不高,认知能力差,对外界的防御能力低;有的是家庭方面的原因,如父母离异、教育、监护不力,父母、监护人有不良行为或违法犯罪行为;有的是学校方面的原因,如政治思想、教育和法制教育不力,片面的追求升学率,疏于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尤其是对“双差生”的冷落或歧视等;有的是社会方面的原因,如不良书刊或含有渲染暴力、色情、赌博、恐怖活动内容的影视作品和出版物的不良影响;由此可见,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多层次的,是社会问题的综合反映。既然未成年人犯罪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的综合反映。就不可能靠一个部门解决,也不可能按照某一种方法解决,而必须依靠全社会的力量,齐抓共管,通过政治的、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种手段,进行综合治理。只有这样,才能标本兼治,有效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自我预防在未成年人犯罪的年龄阶段来看,往往是未成年人自身认知能力底,防御能力差以及能力不够,应当认真学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遵守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道德规范,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在自我预防的过程中,应举和帮助那些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帮助已经发生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带头认真学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如果发现有违法犯罪迹象时,应当及时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在自身找出不足,以最快的方式杜绝有违法犯罪的事情发生。家庭预防家庭结构失调、家长不良言行的熏染以及教育方法不当,都极可能导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发现未成年人犯罪蛛丝马迹的当首属其家庭成员。特别是初犯阶段,父母如能及时制止、教育;将会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所以说,家庭安定则社会安定,家庭和睦则社会和睦。抓好家庭教育这个环节,就是抓住了未成年人犯罪的源头。我认为有关部门可与少年家庭签订防治犯罪的责任状,明确父母对子女的教育责任,通过落实承包责任制,巩固家庭这个堡垒,对于整天忙于生意、事业、忽视子女教育的家长,要促使其从思想上重视,从行动上落实。如果父母与孩子常交流,有感情,孩子就会有爱心,有同情心,有责任感……这些都需要父母的正确引导。家是孩子每天停靠的港湾,是情绪的出口,是在外受伤跌倒时可以疗伤止痛、补充能量的地方。那些教育方法不当、过分溺爱、纵容或棍棒教育的家长,通过举办家长学校等形式,进行必要的培训,促使其摒弃不良的教育习惯,使每个家庭都能真正起到教育预防的职责。其实孩子都是很宽容的,对父母的要求并不高,给孩子一个亲密的拥抱,一个幸福的微笑,一个关注的眼神,一次倾心的交谈,甚至是一次适时的批评,都会让孩子感到父母在关注他、爱他。父母的那份爱意将会给孩子送去一片蓝天,为家庭生活带去一缕清香。学校预防在学校预防中,学校首先是传道,教学生做人的道理以及如何做人,其次才是传授文化知识。学校应改变现有不当的德育模式,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加强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学校的德育及其违法的原因。德育本身没有过错,错的是教育的不当内容和方式,片面的追求、且德育仍然是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最初的和最有力的屏障。,因此,要发挥德育教育自身的有效作用的同时来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几率。关闭而不是开启未成年人走向违法犯罪的大门,必须纠正德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回归教育本来面目,认真研究、探索在新形势下学校德育的有效方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工作,要对学生进行生动活泼的法制教育,在学校开设法制课,设置专业法制教员,加大法制教育工作力度,让学生每周至有一节法制课。同时要建立教师教法、学生学法的考核制度,使老师认真教学生认真学,把学生学法、懂法、守法落实到实处。全面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学校、老师要认真履行好应尽的各项职责。社会预防现在的社会多姿多彩的,国家经济高速发展,社会财富积累可观,大多数人富裕程度明显提高,综合国力明显增强。给我们带来丰富的精神文化的同时,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也涌了进来。即便是收视率很高的频道,也免不了武打凶杀、异性亲热等演示传递的信息。所以有的青少年边看边模仿,甚至对身边的家人、朋友动手动脚。“泡网吧”更是成了青少年们的乐园,在那里,他们可以整天整夜地玩游戏、上网聊天或看形形色色的影视、图片,不管网上好的坏的、高尚的腐朽的、科学的迷信的,他们照单全收,他们从不担心老师或家长去找他们,因为门口有老板在放哨。渐渐地由逃学到辍学,因享乐到手头拮据而诱发盗窃、抢劫、强奸、杀人等犯罪累见不鲜。在市场经济社会里,在“全民经商”的潮流中,恭喜发财、赚钱光荣不再被中国人羞涩避讳,不读书照样可以挣大钱已成为部分家长和学生的共识。导致青少年价值观念的迷惘,物质享受的强烈诱惑,物质生活的高度追求,使意志薄弱者跌入迷途,走向犯罪。鉴于上述诱发青少年犯罪的社会原因,我们应当按照中央综治委的要求;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是净化社会环境,整治搞好校园和周边环境。各级党委、党政府、领导要组织好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在宣传、新闻出版、公安政法等部门的制度,在共青团、妇联、群众、社会团体的大力支持下,下定决心治理好学校内部和周围社会治安,坚决打击危害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不法行为,切实保证学生有一个安静、和谐、健康的学习环境。二、是加强法制教育,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要积极争取有关单位的支持,建立一支优秀的校外辅导员或者配备专职法制教员,进一步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纪律法制教育;要结合当前青少年犯罪典型安例,组织学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三、加大打击引诱青少年违法犯罪活动的力度,把校外的青年人组织起来,开展一些积极向上,文明健康活动等等,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换救的方针,坚持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使青少年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加强和改进教育工作,需要全党、全社会的关心支持。我们坚信,有全社会的高度重视,有各行各业采取的综合治理,青少年发展的社会环境一定能够进一步得到优化,处于困境中的青少年一定能够得到有效的保护。三、地方政府、司法机关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职责及预防《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方面的职责是:1、制定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规划;2、组织、协调公安、教育、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工商、民政、司法行政等政府有关部门和其他社会组织进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3、对本法实施的情况和工作规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4、总结、推广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经验,树立、表彰先进典型。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在办理未成人刑事案件中,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认真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采取六条措施,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收到了很好的效果。①指定辩护,切实保护未成年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凡被告人为限制行为能力人或开庭时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都为他们指定辩护人。在2002年以来所办理的57人中,有12名未成年人没有委托辩护人,法院都为他们指定了辩护人。如陈某盗窃案,由于陈的父母离异,家庭经济困难。法院通知陈父到庭后,他虽然愿意为儿子委托辩护人,但却无钱。法庭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即为陈某指定了一名律师作为辩护人。②寓教于审,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如在审理刘某等五人抢劫一案时,特邀请了该案5个被告人所在学校的副校长作为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判决时,合议庭充分考虑了他们是在校生,且平时表现比较好的实际情况,除被告人刘某外,其余四人均免予刑事处分,使四人重返学校。法庭最近回访了解到,四人遵守纪律、学习更加努力,都表示要“珍惜学习机会,刻苦学好本领,将来为祖国建设贡献力量。”③多方配合,共同做教育、挽救工作。凡是作有罪判决的,均组织家长、所在村委会干部、公诉人、辩护人等参加帮教座谈会。从犯罪的主客观原因、犯罪根源、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违法性、应受惩罚性等方面进行分析,帮助未成年犯提高认识,深刻反省,吸取教训。通过座谈帮教,未成年犯及其家长都受到深刻教育,表示接受法院判决,真诚悔改,重新做人。对被判缓刑的未成年犯,法院主动与学校联系,做学校的工作,使其重返校园学习,有效地遏止了未成年缓刑犯流入社会再次犯罪。④根据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确定庭审方式、方法,防止伤害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如在审理廖大和廖二抢劫一案中,法庭针对廖大对自己犯抢劫罪的认识不到位的情况决定休庭,让指定辩护人、家长在一起共同对廖大进行教育。当他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后痛心流涕,当即承认自己的行为构成犯罪,决心痛改前非,重新做人。据此,法庭判处二人缓刑。法庭采取这种方式,既不伤害其自尊心,又达到了教育、挽救的目的。⑤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依法能够适用缓刑的,尽量适用缓刑。2002年以来,该院共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31件57人,其中21件是抢劫。在未成年犯的57人中,判处免予事处分的6人,缓刑17人,单处罚金5人,拘役10人;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19人,仅占33%。57人中无1人上诉。广泛开展送法进校活动。该院派出法官到中小学担任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帮助学校普法。在法官们的指导下,这些学校普遍举办了法制展览、法制告会、学法用法演讲会、摩拟法庭等活动。法官们还选择一些典型案件,到中学开庭审判,收到了使学生学法、知法、讲法、用法、守法的好效果。法院执法须保证“三要”:一要维护少年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做到在开庭时将有关诉讼权利告知被告人;未请辩护人的依法为其指定辩护人;在审判区内为监护人安排专席,保证其参与诉讼,为少年被告人辩护,并享有阅读审判笔录和为少年被告人上诉等权利。宣判后安排监护人与少年被告人见面;二是要把法律教育贯穿于庭审全过程。在审判活动中,注意做到法律用语通俗化,审判语言言简易懂,绝不使用讥讽、挖苦词句;法庭设置简单,形式灵活,做到在严肃与温和相济的气氛中进行审理,把感化的亲切语言印在少年被告人的心中,把教育关怀的情感体现在促进失足少年的自我悔悟改造上;三要正确适用刑罚,体现依法从宽精神。在对其定罪量刑时,对那偶然失足,罪行较轻,悔罪表现好的,一般都减轻处罚;对同时具有从重和从轻情节的,都体现从轻处罚;对符合宣告缓刑条件的,绝不收监,依靠社会和家庭力量加强帮教;对少年被告人一般不适用附加刑,不在公判会上宣判,以保护其自尊心和悔罪自新的信心。综上所述,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但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决定了他们的可塑性和可造性。从某种意义上看,对未成年人犯罪,社会的责任大于未成年人犯罪自身的责任。打击仅是低层次的防范,预防才是最有效的手段,而防治未成年人犯罪是一项综合性的社会工程,它涉及到社会的各个方面,只有社会各方面,只有社会各方面力量协调一致,相互支持,密切配合,才能保证这一工程的顺利进行。参考文献:①2004年3月14日新华网云南频道②北京大学法学院刘中发《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基本原则和特点》③1999年6月28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④1999年6月28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四条⑤2004年4月27日中国法院网⑥《未成年人犯罪案例》⑦《学生伤害赔偿案件及分析》⑧2003年7月中国青年
2023-09-14 13:18:531

法学本科自考论文查重率要低于多少?

法学本科自考论文查重率要低于多少?自学本科学位论文查重率不得高于30%。在撰写论文的过程中,应根据一定的规范,撰写论文包括许多内容部分。只有通过这些内容,我们才能知道论文检测,所以在写文本部分时要注意。自考论文如何降低查重率?自学本科学位论文查重率不得高于30%。在撰写论文的过程中,应根据一定的规范,撰写论文包括许多内容部分。只有通过这些内容,我们才能知道论文检测,所以在写文本部分时要注意。自考毕业论文申请需要提交哪些资料1.本人准考证:即自考生参加自考课程考试的“通行证”,考生提供准考证,方便自考办老师做好登记。若考生不小心遗失准考证,应尽早进行补办手续,准考证在后期还有很大的用处。2.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毕业证书原件(部分自考专科接考本科的考生需要提交专接本证明)。3.本人各科考试成绩单:供自考办老师查证自考生是否已经通过教学计划所有课程的考试。4.免考证明:若考生符合自考免考政策,部分科目是无须参加考试的,在毕业论文申请时也需要提供相关证明。自考论文如何选择查重系统1、确定查重系统的专业性在选择一种适合于自考论文的查重系统时,必须特别注意好查重系统的专业性。无论是自考论文还是其他毕业生的论文,都需要通过专业的查重系统才能进行查重,任何一点问题都不可以出现。因此我们必须特别注意是否有专业的查重系统,是否有相应的资质等等。2、确定网络上的整体评价由于与全日制学生相比,自考的学生可能更加注重自己能否迅速毕业。因此自考论文查重系统必须确定好有没有比较好的市场评价,如果能通过网络选择出一个合适的查重系统,自然也更有保障,而且现在网络上的查重系统大家都会使用到,所以想看一下评价的情况也相对容易一些。3、确定是否有庞大的文献库论文查重系统必须有很大的文献库,因为现在所有学校都是统一上传的,不会因为你是自考生查重就松懈,我们必须选到专业水平较高的平台,这样才能给出比较合适的查重报告,保证查重的准确性是最重要的,这样都能通过查重,我们的论文提交也不会出现问题。自考/成人高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选择主考院校及专业、不清楚自考/成考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https://www.87dh.com/xl/
2023-09-14 13:19:081

怎么写法学论文啊 求大哥指导

如何写好法学专业毕业论文河北电大法律教研室 范晓峰( 2004年09月15日)要写好毕业论文,首先要了解什么是论文.论文实际上是一种思想观点的表达,和一般的思想表达相比,它要求你要将有关的思维推理过程表现出来,并有足够的论证和论述支持你所做出的结论.这个思想推理的过程要为人们所知,必须要以文字的形式表达出来,就形成了论文.社会的进步与创新,离不开人们思想的交流,智慧者的思想可以开启无数蒙昧的头脑,反过来,受到启发的头脑又会擦出智慧的火花,这就使得创造性的思想不断深入,人们对自然和社会的看法才更加完善,更加科学.因此,古今中外的哲人们,无不将自己对世界的看法和观点写成文章,公开发表,彼此交流.一个英国文学家曾说过这样的话:"倘若你有一个苹果,我也有一个苹果,而我们彼此交换这些苹果,那么,你和我仍然是各有一个苹果;但是,倘若你有一种思想,我也有一种思想,而我们彼此交流这些思想,那么,我们每个人将各有两种思想."在当今的信息社会,人们思想交流的速度加快了,但通过写作论文表达自己观点的方式没有变,论文仍然是思想交流,学术交流的主要载体.毕业论文是学生在完成规定学科的学习后,将所学理论知识与实际应用相结合,创造性的提出问题解决问题的一种形式,属于带有学术性质的议论文.其设置目的在于一方面考察学生对已学知识的理解掌握,另一方面也是重要的方面是训练学生掌握写作技巧,以论文的形式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与其他议论文体相比较,毕业论文主要具有以下特点:1.论文的观点具有一定的新颖性和创造性观点独特,不人云亦云,是文章的生命力,否则,即使再有华丽的辞藻,再引经据典,旁征博引,也是徒有其表,没有价值.学术论文一般是在总结前人所积累的思想基础上,深入分析,归纳,探索,创新所产生的对客观世界的认识,毕业论文虽是学生的习作,并非公开出版发表的作品,但既然是带有学术性的议论文,也应有如此要求.2.论文的论点及论据应有一定的科学性和合法性我们不反对提出新观点,相反,我们鼓励学生大胆探索,勇于研究,敢于向现有观点和理论提出挑战,但是这一切要建立在科学合法的基础上.一个观点的提出不是主观臆想的结果,而应是作者勤于观察,分析,在占有充分翔实的资料基础上加以创新得出的,同时论点论据不应和我国的基本法律理论和观点相违背.3.论文的论证过程应富有逻辑性和表现性一个新观点的推出往往要有前人的研究成果,观点和相关资料做铺垫,同时还要有细致的推理和严密的论证,这样才能够以理服人.另外一篇好的文章还应有好的表现力,论文是思想的表露,写出来是让别人看,进行交流的,因此,在结构的组合,语言的运用方面应力求合理,清晰,做到深入浅出,明白易懂.那种语言晦涩,抽象,结构安排复杂,拖沓的文章,即使所表现的观点再好,也难以为人所接受.二,毕业论文的写作规律与其他任何事物一样,论文的写作同样有规律可循.帮助学生掌握了这个规律,可使学生克服对论文写作的畏难情绪,使得这项在学生眼中高不可攀,神秘艰辛的工作变得富有情趣和收获.1.论文在写作之前要有一个积累知识和材料的过程进行任何一项学术性的研究都必须要在前人已经积累的知识上进行,不能凭空想象.古人曾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古人还说:"不读先王之书,不知学问之大也".我们在选择论文的素材,组织论文的内容,确定论文的观点之前,首先要占有大量的资料,在对相关问题做了相对透彻的分析了解之后,自然会产生诸多的感慨和体会,这就是我们产生新思想,新观点的契机.因为学术的发展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是一样的,都是长江后浪推前浪,前人为我们打开了通往知识宝库的大门,同时前人的思想也有其局限性和薄弱环节,我们总能在了解掌握前人知识的过程中,发现我们想要表达的东西,想对前人的思想观点进行完善补充,甚至是推倒重来,这就是我们论文写作的最初冲动.如果没有前人给我们打下充实的知识基础,我们将一事无成.正如近代西方的一位伟大科学家所说的,"我之所以比别人看得远一点,那时因为我站在巨人的肩膀上."作为电大学生,在写作毕业论文时,不一定非要求你占有很多的资料,产生的观点一定得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但除了平时的学习积累外,起码应该先读几本书,进行一下论文检索,了解有关问题的一些最新研究动态,然后再动笔,这样才有东西可写,也有东西想写,写作效果会好得多.有些同学要么觉得论文的写作高不可攀,不知从何处下笔,不知道写什么好;要么又觉得轻而易举,平时不怎么读书,不注意积累,临时看几本书,或书都不怎么看,在那搜肠刮肚,闭门造车,结果是写出来的文章或者只是一些感想心得,没有普遍意义,或者是将别人早已说过的观点当作自己的新发现,结果贻笑大方.有一次参加毕业论文答辩,一名学生写的是关于中国司法机构改革方面的文章,在论文中,他设想把中国的司法体制作一个大的调整,如撤掉县区法院,因为它们素质太差,然后把所有一审案件都放在现在的市级法院审理;再就是根据业务范围的划分把法院一分为三,即刑事法院,民事法院,行政法院,使其专业分工更细更明确,从而提高办案质量.我就问这个学生,莫非农村的老百姓打个鸡毛蒜皮的小官司也要跑几十里甚至几百里路到城里,这如何体现司法便民原则 把一个法院里的三个部门变成三个法院起码和政府的机构改革方向不相符,再说这种形式的变化到底对提高办案质量有多少帮助呢 我又问这个同学,他的观点有无出处,他说是他自己琢磨的.我们并不反对在论文的创作中对所提论点大胆设想,标新立异,同时我们还应尽可能的鼓励学生摆脱传统观念的束缚,提出新观点,但如果这种设想脱离了现实基础,脱离了我国法治建设的大环境,整个文章就成了空中楼阁.2.应了解和掌握相应的论文论证方法对普通议论文的写作在中学和大学语文课程中都有讲授,但是学术论文尤其是法学论文的论证方法还是有它的特殊性,同时论述不同类型问题的论文有不同的论证方法.比如侧重学理研究的论文多运用归纳法,即通过众多有说服力的实例,论据推导出主要的观点和结论.这种方法在论证时需要对所引用的实例和数据进行分析,要引经据典,寻找充分的理论,名家学说作依据,有时还要对不同学术观点进行比较探讨;不但涉及中国的理论,还要有外国的理论,既有目前的理论观点有时还要展现古代近代现代法制发展的历史,有丰富的理论和史料作支撑,这样写出来的东西才具有学术上的价值.这种论证方法多用在新思想,新观点的提出或基础性,前沿性的研究领域.如我国刑事诉讼法专家北京大学的陈瑞华教授在其《司法权的性质》一文中论证司法权的功能时,提出这样的观点,即司法权存在的意义在于"它为个人提供了一种表达冤情,诉诸法律的基本途径,使得那些为宪法所确立的公民权利能够得到现实的维护."为论证这个观点,作者列举了我国法律和政策的有关规定,分析了现代社会存在的四种司法裁判方式,即刑事审判,民事审判,行政审判以及违宪审查裁判,并对比了英国和其他西方国家司法制度中警察对公民实施逮捕,搜查等强制性行为的进行司法控制的程序性规定,使其论点变得充实有力.[1]而侧重实际问题研究的论文多用演绎法,即从大的,正确的前提出发来论证具体问题是否正确.如对某条法律法规的理解和应用,或是对某个社会现象,具体法律个案的操作进行评价分析等,用这种方法进行论证应注重在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法理解释和司法解释以及司法实践中去寻找依据,所引用的论据最终应以具有法律效力的规定或普遍被接受的法理为基准,这样写出的文章才有说服力.3.应了解和掌握论文选题和表现方面的技巧如何选择适当的论文标题,如何通过材料的堆砌较好地表达自己的观点,这里面有一定的技巧,其中也有规律可循.比如在选题方面,一篇论文的标题是其内容的表现与缩影,代表着论文的核心,整篇文章要围绕着标题展开论述,因此标题本身的选择首先必须简练凝重,含义深远,有标新立异的感觉,让人有想进一步了解的欲望;其次是论文题目不要太大,如果我们所选择的标题太大,那么需要围绕展开论述的范围就必须很大,这就使得文章的写作难度加大,要面面俱到,多方论证,容易受到作者知识面和相关素材的限制,很难进行深入的探讨,从而易使论文流于肤浅,即我们通常所说的"大题目,小文章".论文的基本要求是能清楚的表达你的思想观点并加以必要的证据支持即可,并不是非得长篇大论,小题目同样可以做成大文章.题目小了,我们可以顺着这个问题深入下去进行研究,国际国内,过去现代,从不同的方面将文章的主题说深说透,加大文章的分量,效果同样很好.当然,对于专家学者的课题研究,专项研究等大项目大制作,需要一个较大的标题,并配以博大精深的论证,但对于我们初习论文者来说,应由浅入深,循序渐进,开始写作的时候,题目选小一点,较容易把握,能够深入其本质,抓住要害.如有的学生写论文时,上来就写"论依法治国","论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这样的题目并不是不能写,但是要想写好,写全面,实在太难了,就我们学生来说,还缺乏这样的功力.另外,文章的素材如何堆砌,如何表现主题,这方面也有规律可循.一篇好的文章,其编排结构并不要求有固定的格式,但应做到衔接合理,首尾呼应,由表及里,由浅入深,娓娓到来.文章的素材要充分扎实,信息量大,但够用即可,切忌过滥;语言运用应自然无华,切忌装腔作势,故弄玄虚.我们看有些名家的作品,在阐述一个学术问题时,由于有良好的知识基础,在旁征博引时,能做到结构自然顺畅,表述语言形象丰富,雅俗共赏,使人容易理解.而有的作品,要么结构"八股","甲乙丙丁,开中药铺";要么语言生涩,装腔作势,空话连篇,言之无物.在这方面,除了我们应有一个好的文风外,重要的是应加强平时的训练,多看那些好的文章,认真揣摩其中的奥秘.除此之外,还应扩大知识面,"汝欲学做诗,功夫在诗外",这个写论文的本领只靠看几本专业书籍是学不来的.三,毕业论文的写作要求文章是作者智慧的结晶,新颖的观点,独特的见解,是文章的生命力之所在,但学术性的论文和其他文章又有不同,它还是一项智力成果,且这种智力成果应达到一定的层次.此外,好的论文还应具有好的表现形式,一篇结构严谨,形式规范的论文,能够充分反映文章的学术精神和内在要求,反之,即使观点再独特,新颖,论据再丰富,由于表现形式的缺陷,也会使文章的质量和效果大打折扣.对毕业论文的要求应尤其严格,因为这不仅关系到当前学生对所学知识的表达,更关系到今后学生能否规范地进行写作.从目前法学研究领域的普遍情况来看,一篇内容,形式具佳的学术性论文基本上应符合以下规格:1.论文的起点要高,观点不能陈旧论文是一种学术成果,其写作目的在于沟通,交流和共同提高,即通过我们每一个智慧头脑对问题的分析,归纳,推导,立论,使人们对领域学科的认识多多少少前进一步.从高标准的论文要求来看,其论点的提出应建立在前人最新的研究成果上,提出有建设性的意见,要达到一定的学术规格,[2]比如当前法学界关于物权方面的立法到底称为"物权法"还是"财产法"的争论各方的观点.对我们初学写作的学生来说,不要求你非得"填补空白"或"一鸣惊人",但起码应提出自己独到的见解,不人云亦云,仅重复别人的观点.目前我国的法学学术研究已达到相当的层次和规模,专业书籍和论文的数量品种大大增加,技术检索也变得简单容易了许多,我们尽可以汲取他人的营养,丰富自己的知识,但切不可只将他人的观点罗列一二,进行简单的重复论证,更不能将他人的观点窃为己有,行剽窃之事.2.要有充分的理论作为论证的依据在论证我们的观点时,除了自身调查,观察,实验等收集到的材料外,还要以前人已有的并被广泛接受的理论作依据,这一点很重要,这和我们平时写感想,体会或领导人作报告不同,作为研究性的论文需要引经据典,旁征博引,需要用已有的理论支持,验证我们的观点,有时还需要以前人的理论观点作为我们分析评判的对象来确立,推导出我们新的观点.3.论证要合乎逻辑,用语要简明规范论证的宗旨在于证明自己的观点并让别人信服,因此理要说清楚,论据必须充分,而且所有的论证必须围绕论点展开,不能偏离主题.各种论据的结构安排要合理,相互之间能互为支持补充,并统一为论点服务.词语表达不可太生癖枯涩,应通俗规范,尽可能形象生动,使人"喜闻乐见",有时在拘谨严肃的论述中加入一些实际例子,评判一下某种社会现象,会起到意想不到的效果.[3]4.应有必要的注释对于论文所涉及的他人的理论观点和参考文献,必须要在文章中做出注释,以注明材料的来源或对所引述的观点作进一步的解释,这不仅能表明文章的理论功底,同时也是对原作者智力劳动成果的一种尊敬.过去有些同学对注释这个问题不大重视,认为文章有没有注释无关紧要,其实这里面有很大的学问.首先,文章的注释能从一个方面反映作品的学术规格,能反映出你主要参考了哪些已有的成果,你的观点是对哪些理论观点的继承和发展,从而帮助人们对论文做出正确的评价.因此许多编辑在审看投稿的论文时,除了看题目之外,往往着重看文章的注释,以了解这篇论文是在什么样的理论基础上完成的.有的同学写的毕业论文,通篇没有一个注释,使人弄不清文章中哪些观点是你的,哪些观点是别人的,你有什么独到的见解.其次,注释有助于读者进一步查找原文,了解问题的来龙去脉,加深对有关问题的了解和认识.第三,注释本身也反映了作者对前人或同行劳动成果的态度问题.将他人观点及论据不加注释照搬过来当作自己的论文内容,说轻了是文风问题,说重了则有剽窃侵权之嫌.由此可见,在论文中较多地引用他人的观点并加以注释,并不表明我们水平低,相反,更能说明我们的学术积累和谦逊,求实,高雅的学风.另外我们也要注意引用他人论点论据应尽可能体现原作者的意图,不能断章取义.所引用的内容不易过多,应少而得当,引用过多,甚至连篇累牍地罗列他人的观点,会削弱作者自己的见解.一般来说,引用应主要用在第一层次的论点上,对于较低层次的分论点论据应少引或不引.对一些名人语录,格言,谚语,诗句等因具有常识性,因此在论文中一般不予注释.
2023-09-14 13:19:331

浅谈民商法硕士论文

民商法的研究与实践,在于掌握民商法学的基本原理。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浅谈民商法硕士论文,供大家参考。 浅谈民商法硕士论文篇一 《 浅谈民商法与海商法的融合 》 【摘 要】我国民事立法采用民商合一的体例,海商法往往被看做是民法领域的一个分支,民法的基本原则对于海商法同样适用。但是,由于海上活动的特殊性,海商法对一些问题作出了不同于广义民法的特殊规定,使之颇具海商法特色,“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草案)》的说明”中明文指出,海商法调整的法律关系的性质决定了它属于民事法律范畴;同时它又有别于一般民事法律,因而被视为特别民事法律。 【关键词】民商法;海商法;迟延交付;留置权;货运法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只要是《海商法》没有明文规定的,便遵照民商法理论来审理海事争议案件。本文从海商法与民法的密切联系作为切入点,依次从海商法迟延交付、承运人留置权等多个货运法角度探讨民法和海商法之间的融合。 一、概述 法是调整社会关系的规范的总和,每种法律制度都调整特定的对象,是划分法律部门的根本依据。民法是私法,它所调整的是平等主体间的人身关系与财产关系[1],而对于海商法的定义,人们众说纷纭,可以说,《海商法》所调整的关系是纵横交错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一条:“为了调整海上运输关系、船舶关系、维护当事人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海上运输和经济贸易的发展,制定本法。”从这条规定来看,海商法作为民法的分支,其所调整的领域主要包括海上运输中发生的社会关系以及与船舶有关的社会关系,主要为财产关系,也包括人身关系。 海商法与民法相比,具有明显特点,海商法虽然以海上运输和以船舶有关的特定社会关系为调整对象,但其内容却涉及民法当中的各项基本制度3。海商法中包括了与物权法相关的船舶自物权与他物权,与合同法相关的海上货物 运输合同 ,与侵权行为法相关的船舶碰撞,特殊的时效问题以及一些涉外法律适用规定。这种包容性是其他部门法所不能做到的,这体现了海商法与民法的亲密关系,体现了二者的融合。 二、海商法与民法之间的融合 (一)海商法与合同法承运人留置权的融合 我国《海商法》第87条规定:“应当向承运人支付的运费、共同海损分摊、滞期费和承运人为货物垫付的必要费用以及应当向承运人支付的其他费用没有付清,又没有提供当担保的,承运人可以在合理的限度内留置其货物。”这条规定有一点颇具争议,就是对“其”的解释,到底是指债务人所有还是与债务人有牵连关系即可,在学界争议极大。 为此,我们引入《合同法》第315条的规定:“托运人或者收货人不支付运费、保管费以及其他运输费用的,承运人对相应的运输货物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这里使用的是“相应的”一词,即该条款注重的是货物与债务人之间具有的牵连关系,而不一定必须为债务人所有。我认为,对于海商法承运人留置权问题应该融合入合同法的规定,这样才能更好地贯彻了法律规定承运人,留置权的目的,也符合利益衡量所要求的法律原则.更能满足实践的要求[2]。加之我国已经逐渐注意了善意留置权制度的合理性,《海商法》第25条所规定的船舶留置权也没有要求标的船舶必须为债务人所有。所以,在承运人留置权问题上,应当融入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二)海商法中对迟延交付的规定与民法中相关规定的融合 我国《海商法》对于货物迟延交付的规定有着明显的漏洞,我国《海商法》第50条第1款规定:货物未能在明确约定的时间内,在约定的卸货港交付的,为迟延交付。何为“明确约定的时间内”?如果承托双方迟迟不能达成共识,并且承运人违反直航适航义务,进而迟延交付给货方造成损害,货方如何以法律为依据向船方索赔,成了一个棘手的问题。 《合同法》第290条第1款规定:”承运人应当在约定期间或者合理期间内将旅客、货物安全运输到约定地点。”可见.承运人在运输期间的适当履行,表现为其按照运输合同约定的期间履行其义务和在合理的期问履行运送义务两种情况。但对于《合同法》第290条和《海商法》第50条的关系,学者众说纷纭,有人认为《海商法》与《民法通则》、《合同法》是普通法与一般法的关系,《海商法》对于迟延交付已有明确的规定,故根据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法律适用原则,《民法通则》、《合同法》的规定理应不予适用,《海商法》所规定的迟延交付的文字意义极其明确,不具有扩充解释的空间,对其进行司法解释无异于二次立法,不符合立法原则和程序”。[6] 也有人认为,《合同法》第290条应该适用,因为《海商法》第50条并没有对迟延交付进行确切定义,所以,《合同法》的规定仍然可以补充适用[7]。 此外,从举证责任上来看,在货物迟延交付上,海商法的规定也不尽完善。 我国合同法采取严格责任原则,如果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则货方在此情况下,只需证明承运人的迟延交付、自身遭受损失以及二者之间的因果关系即可。 我国海商法未对货物迟延交付举证责任作出明确的规定。海商法迟延交付的规则基础是过错责任制度,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主张迟延交付损害赔偿的货方,应该在以下范围内举证:承运人迟延交付货物、自身有损失、前述二者的因果关系、承运人具有不可免责的过错。我们知道,对于免责条款的举证,海商法第51条第二款规定:“承运人依照前款规定免除赔偿责任的,除第(二)项规定的原因外,应当负举证责任[5]。”但这种举证责任的分配并不适用于迟延交付,在迟延交付的举证问题上只能参照民法的规定,所以,在实务中,由于在运输途中,货物在承运人的掌控之下,让货方寻找证据,证明承运人的过错是非常困难或者成本极高的,这对于货方来说,是极大的不公平,这明显违反了民法中的公平原则[4]。 笔者认为,对于迟延交付问题,下个明确的定义是必要的,我国立法机关应当着力完善迟延交付制度的立法。如果基于目前的状况,我认为应当采取海商法合同法相融合的 方法 应对。 三、结语 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私法的基本法是民法,即《民法通则》。民法的原则性规定和各特别法的具体规定,共同构成了民法的体系,在这个体系中,有合同法、担保法等。而海商法的以问题为中心的、非逻辑化的、灵活的、唯用性的法律思维不同于民法思维具有特殊性;海商法以效率优先、航运秩序的倾向性保护、对契约自由的限制为其独特价值取向:海商法有其所独有的各种特殊的法律制度。在司法实践中,既要看到海商法与民法原理的冲突,又要看到海商法的特殊性;既不能盲目地排斥其他法律的适用,也不能用其他法律代替海商法的适用。 【参考文献】 [1]王利明,等.民法学(第二版)[M].法律出版社,2008. [2]傅廷中.海商法论[M].法律出版社,2007. [3]司玉琢.海商法(第三版)[M].法律出版社,2012. [4]司玉琢,__文.中国海商法基本理论专题研究[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 [5]John F Wilson.Carriage of Goods by Sea(Seventh Edition) [6]周琦,林源民.从承运人迟延交付的几种常见情况看我国海商法相关规定的缺陷[A].海商法研究(总第3辑)[C].法律出版社,2000. [7]张文广.我国海商法承运人迟延交付确定标准之不足[J]中国海商法年刊,2008(00). 浅谈民商法硕士论文篇二 《 探析民商法中的连带责任 》 摘 要 民商法中的连带责任主体涉及范围很广,不仅有国家机关、企业法人还包括了合伙组织以及个人,民商法对于这些主体的连带责任亦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包括了共同侵权情况、共同危险行为和共同责任三种情况下出现的连带责任;这一规定的出台是为了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但是随着法律的运行,该规定也出现了一些侵犯其他人权利的弊端,因此,本文以此为出发点,对连带责任进行了研究,提出合理化建议。 关键词 民商法 连带责任 合法权利 作者简介:张笑荷,河北大学政法学院法学专业本科在读。 中图分类号:D9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 编号:1009-0592(2016)02-281-02 我国民法和商法都有涉及连带责任的规定,但是对于该规定的细致化划分和适用并没有完善的法条。民商法之所以提出连带责任也是为了防止债务人之间互相推卸责任的现象发生,在现实中,该规定的适用率也比较高,足可见连带责任设立的重要意义。 一、连带责任的内涵 至今为止,我国民商法中并未从法理的角度对连带责任进行过全方位的定义和解释。然而不同的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对连带责任进行了研究和解释,比如 “连带责任是违反连带债务或共同侵权行为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不问各自应承担的份额, 也不分先后顺序,都应根据权利人的请求全部或部分承担而无权拒绝的民事责任”等。这些概念指出了连带责任的具体适用办法,但是在推广中并不能得到人们的普遍认同。就目前来说,人们有一种约定俗成的认可性观点:连带责任是一种涉及责任主体比较多,但是任何一个主体都必须对全部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一种规定。 二、连带责任的构成要件 民商法规定了普通民事责任的构成要素:违法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主观过错。但连带责任可以说是一种特殊的民事责任,当然满足以上基本条件是必须的,除此之外还应满足如下条件才可:其一,债务人至少是两人以上。其二,连带责任人与债权人之间是一种债的关系,而且密不可分。其三,连带责任涉及的客体必须是种类物,这是承担连带责任的前提,一旦客体为特定的物,那么债务由其他债务人进行清偿也就难以实现。其四,连带责任的履行,必须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事前约定。 三、连带责任的类型化分析 民商法中涉及的连带责任种类繁多,且法律均对之做出了相应的规定,本文就几种常见的进行分析研讨: (一)共同行为之下造成的连带责任 共同行为之下造成的连带责任可具体分为以下两种:其一,共同侵权情况下产生的连带责任。所谓的共同侵权情况下产生的连带责任是指两个以上(包括两个人)由于有着共同主观故意或者过失,而且由于这种原因造成了对他人利益的一定损害,从而一起承担债务责任的一种连带责任。据规定,这种情况下的连带责任是需要所有责任主体共同承担的,但是实际执行却会出现一定的问题,比如说,如果造成他人利益损害不是由于责任人主观故意或过失,那么是否还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呢?对此基本有两种观点:有的人认为由于不是行为人主观意识造成的,就不应让其承担连带责任;反对者则以造成的结果为依据,认为既然实际当中他们的行为已经造成了他人利益的损害,那么不管主观意识如何,都应该为其承担后果。由于没有确切的规定,司法实践中往往会视情况而定。其二,在共同危险行为下产生的连带责任。具体上来说,在存在共同危险行为之下,一旦出现无法明确具体责任人造成的损害结果,即要对共同危险行为人判定承担连带责任。相对于共同情况下造成的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不明确情况,这种连带责任在相关的法律条例中获得了认可。这对连带责任的具体实施也有现实的意义,能够弥补长期以来对于共同危险行为造成的侵权责任的判决的一大空白,可以说这是法律的进步和司法实践的有效结果,有利于我国的法律制度建构和法治文明建设。 (二)委托代理行为中产生的连带责任 代理行为和承担连带责任是不等同的,只有代理行为出现违约的情况下代理人才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代理人明知道自己代理的行为是违法的或者不能够履行的还故意为之,就必须承担连带责任,法律之所以规定委托代理行为中的连带责任就是为了制止这种明知违法而故意为之的代理行为。这种连带责任是一种事先的规定,能够更为有利的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司法公平。 (三)由承担保证导致的连带责任 由保证导致的连带责任往往是由于在前期保证阶段对保证方式和具体办法要求不明导致的。债务人不履行合同中的约定就会出现责任承担的问题,因而保证人的责任是无法逃脱的。但是法律规定了如果提供保证的人是两个以上就必须事前说明担保人之间的具体责任,如果前提忽视了这一点,在承担责任的时候就会转化成共同承担。一旦债权人无过错,承担者之间就共同负责赔偿,这种情况时常发生在公司的侵权纠纷案件之中,民商法将这种连带责任种类融入其中也是为了有效的阻止或者减免这种侵权行为的发生。 四、设立连带责任制度的立法意义 综上可以得之,连带责任的每一个主体都有承担全部债务以实现债权人合法权利的义务。当然同样的,债权人也可以根据法律规定或者事前约定对任何一个连带责任债务人进行债务的追偿。其中的连带责任主体有两种:第一,这些债务人本身就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第二,这些连带责任主体对于内部责任并不应该承担。这里就存在一个点,为什么法律要规定一些不需要承担责任的人来承担一份债务的全部责任呢?因为这种规定无疑就会加重本身不应承担责任的人或者是本应该承担部分责任人的责任,这就引出了设立连带责任的意义:即使某些债务人本不需要承担一定的债务或者不需要承担全部债务,但是由于其与真正债务人存在一定的法律关系或者事实的关系,通过连带责任的绑定,让他们去有效的制约和监督真正债务人的违约行为,从而更好的保证债权的实现,是一种共同作用实现或者制止违法行为的制度和规定。 五、民商法中连带责任存在的问题   (一)随着民商法规则的变化,司法中有关损害人利益的赔偿发生了本末倒置的现象 实体法与民商法是相互作用、不可分割的。因此民商法的制定、修订以及适用都不能忽视实体法,且需认可实体法所要保护的一切利益,否则民商法的存在就等同于形式,不能真正保护当事人的合理权益。此外,一旦现实中程序法和实体法发生了一定的冲突,首先要以实体法为主,这是考虑当事人利益的需要。司法实践中最典型的一种本末倒置就是人身损害赔偿方面的规定:为了配合程序法中的共同诉讼,把实体法中发生的共同侵权现象进行重新定义和认识。 (二)法院没有正式受理侵权行为之前,不追究未被起诉的侵权者和被起诉的侵权者之间分担的责任 从法律角度来看,在案件受理之前不追究未被起诉侵权者的责任是毋庸置疑的,但是从司法的角度来看,对责任人和赔偿范围进行圈定还是十分必要的。实践中,一旦原告对其中一部分侵权人进行起诉,法律则忽视对其他侵权人责任的追究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表现,显失公平。法律的本质是公平的,因此法院受理原告对侵权人进行的诉讼,理应当进一步确定责任的承担。但是对于那些未被起诉的侵权人应该承担什么责任而置之不理是有悖法律对人们的保护意义的。 (三)把原告拥有的选择权调到执行阶段之后存在不合理之处 司法实践中,倡导能够合并的诉讼不要分开行使,鼓励人们减少诉讼,尤其是在共同侵权的案件中,更要坚持减少诉讼的原则。但是权利的最终行使依然掌握在原告手里,法院只能规定,不能要求其如何行使。且实体法给予原告的实体权利和诉讼请求权往往会发生冲突,比如原告只对部分侵权人进行起诉,这种权利的行使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但是目前法律将原告的选择权行使放在了执行阶段之后,这是非常不合理的,试想一下,在执行之后再让原告进行诉讼对象的选择,那么有很多在前期应该得到解决的问题就难以执行,这种做法显失严谨,且对侵权人以及原告也存在一定的不公平。 六、完善我国民商法中连带责任的建议 (一)在《侵权法》中填入必要的公共诉讼 必要的公共诉讼主要分为固有的必要公共诉讼以及类似的必要公共诉讼。固有的必要公共诉讼指的是当诉讼标的一样时, 要让几名当事人共同进行诉讼。并且,法院应对该种诉讼一并审理。简言之,在几个当事人和对方当事人中只存在一个诉讼标的时, 若当事人想要行使自己的诉讼权利以及义务的时候,法院应要求几人一起提起起诉。类似的必要公共诉讼指的是把诉讼标的客观上的牵连性质也纳入到考虑的范围内,法院对几人一起起诉或者是将相同的情况合并审理,而与此同时,几人也能够一起或者单独被起诉。 (二)把共同侵权所承担连带责任的一类诉讼归类必要诉讼 我国程序法的目的就是为了保护当事人权利,因此想要更好的保护原告的诉讼权利、被告的权利以及连带责任人应该具备的权利,就应该完善相关法律规定,尤其是要将共同侵权所承担连带责任的一类诉讼归类必要诉讼,而不能一味的将其认定为共同诉讼,其目的亦是为了更有效的保障承担连带责任的责任人在承担责任之后可以有法可依,向任何其他债务人进行追偿。据此,原告也就可以任意的在承担连带责任的责任人中选择一人或者多人来要求赔偿。 (三)债务人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之后的追偿 债务人承受连带责任实际上就是要加强债务人相应责任,让他担负那份本不应是自己承担的局部责任。并且,为了让债务人的利益得到保障,批准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之后可以再追加其他的债务人并让其偿还。但是从目前来看我国仍然没有法律方面的制度来规制具体的相关程序以及赔偿的数额,若跟实际情况相结合,一般来讲可以通过如下方法予以解决:其一,根据多个债务人自己约定的比例来偿还。这个方法适用的前提就是连带责任债务人之间通过约定确定每个人应该赔偿的数额,一旦有人向债权人承担了赔偿责任,在向其他人索要赔偿的时候,也要按照事前的约定分别索要,每个债务人对约定债务额之外并不承担责任。其二,按照债务人中每个人的过错大小进行相应的偿还。这种方法运用的前提是,能够确定每个责任人对造成损害的结果承担了相应责任,一个或者多个责任人对债权人进行了清偿。之后可以按照每个人过错大小确定责任比例,从而再按照相应的比例来对其余债务人进行追偿。这种办法从实质上来说是较为公平的。其三,连带责任人向主债务人进行追偿。此办法运用的基础条件即连带责任人本身是没有过错的,也不应该承担任何的连带责任,只是由于事前有约定必须按照约定先对债权人进行赔偿,事后再按照约定向主债务人进行追偿的一种办法,此类型的救济途径是严格受法律保护的。 参考文献: [1]赵志豪.民商法连带责任中存在的问题分析.法制博览(中旬刊).2013(4). [2]范滨.关于我国民商法中“不真正连带责任”的困惑及立法构想.法制与社会.2013(23). [3]刘雪.民商法连带责任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现代经济信息.2013(14). [4]王晓凤.关于我国民商法中“不真正连带责任”的困惑及立法构想.中国市场.2014(39). 有关浅谈民商法硕士论文推荐: 1. 法学论文 2. 中国司法制度研究论文 3. 法学学士论文 4. 《法学研究》论文格式 5. 法学毕业论文范文 6. 浅谈法律系毕业论文 7. 浅谈法学系本科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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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4 13:19:531

法律专业论文致谢

  论文写作完成后都要附上论文致谢,其主要目的是感谢写作论文中各界人士对自己提供的帮助,以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营造出良好的学术氛围,让我们好好写写论文致谢吧。你知道写论文致谢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吗?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法律专业论文致谢(精选5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法律专业论文致谢1   经历了半年多的学习和酝酿,我终于完成了我法律硕士的`学位论文。回想当时选择刑法(犯罪学)的方向,完全是出于对犯罪学这一学科莫名的崇拜和喜爱,虽然当时对于犯罪学的知识还知之甚少。之所以崇拜和喜爱犯罪学这门学科,是因为我一直会希望如果一个社会如果没有犯罪该有多美好,虽然我知道这是不可能的。但我知道如果社会中少一些犯罪,就会多一些美好。   犯罪学是一门本科犯罪现象、犯罪规律和犯罪预防的学科。目前这门学科在我国还处在比较初级的阶段,不似刑法学如此成熟和受人追捧。其原因部分因为目前我国刑法存在的结构性缺损导致对于犯罪的定义和理解尚未形成科学和系统的解释,犯罪学的本科更偏重实证,注重犯罪数据的统计和分析,而目前用以本科的数据难以统计和获取,也是这门学科发展缓慢的原因。   短短数月对于犯罪学文献的研读和思考,我知道我对于相关问题认识仍比较粗浅,观点稚嫩。在论文写作的过程中,我没有放弃吸收新知识,坚持思考,每次有些想法时可谓欣喜若狂,也许这些想法在前辈的严重犹如班门弄斧。我渴望能够有多一点的时间,让我学习到更多的知识,让我有更多的思考,有更多的体会和收获。   我非常感谢我的导师xxx教授,作为一名的学生,跟导师的沟通可能不如全日制的同学机会多,但xx老师的每一次指导,都能给我很多启发,让我有新的思路,同时也让我更加认识到自身理论知识的不足。   我非常感谢我的领导和同事,在论文写作的过程中,他们在各方面给予了我很多帮助,让我尽可能有多的时间学习、思考和写作。   我非常感谢我的父母,在论文提交前的最后一个月,我几乎都不怎么回家吃饭,冷落了他们,我非常内疚,如果能顺利毕业,我保证花更多的时间陪伴他们。   这篇论文,可谓开启了我和犯罪学的缘分之门,今后我会怀抱着少一些犯罪、多一些美好的愿望,坚持继续学习和本科犯罪学及相关问题,以帮助我在工作中能够做得更多,更好!   法律专业论文致谢2   完成《我国国家安全行政处罚立法与实践问题探究》的论文时,心中涌出了无限的感慨。不禁回想起20xx年的早春二月,淅淅沥沥的小雨中,在华政交谊楼举行的xxxx级在职法律学士的开学典礼,带着对“大学生”的憧憬,带着对新知识的渴望,带着重回校园的感动,带着认识来自法律各界各行各业的同学们的欣喜,开始了将近四年辛苦又值得回味的大学生旅程。读本科的`时候,上课就相当于“工作”,而等工作之后再拿起书本,才能体会这其中的艰辛与不xx。当原本早已习惯的“朝九晚五”变成要上课读书至夜晚;当每个期末来临,要煎熬数个夜晚完成好几篇论文;当原来的“双休”变成“单休”,而这一周唯一的一天又要被单位的值班或者加班占用时,那种焦急无奈又激动充实的感觉,唯有这一路走来的同伴,才能产生共鸣。   在此,我深深地感谢我的论文指导老师xxx教授和xxx教授,我们早已熟识,在他们的鼓励和推动下,我下决心报考了华东政法大学的在职大学生。xxx教授是行政法学界的`知名专家,xxx教授是国家安全法领域的权威,学位论文能够获得两位导师的精心指导,是我作为一名大学生的荣幸。也感谢含辛茹苦养育我的父母,对我报考大学生的支持,以及在我读研期间对我生活的悉心照顾。感谢同是法学科班出身的先生,对我学业和论文的提点与帮助。感谢我尚在腹中的孩子,陪伴我度过论文写作的无数个漫漫长夜,希望他今后读书做人能有所成就。感谢读研期间的苏芳芳、汪俊良等同学,对彼此学业、事业的不断鼓励和帮助。   作为在职攻读学士学位的学生,我理应学以致用,学士论文的完成不代表工作学习和研究的终止,今后,我将继续关注国家安全依法行政的进展,希望能为国家安全法制事业的进步尽绵薄之力!   法律专业论文致谢3   四年的学习即将结束,说时间转瞬而逝亦不为过,每一次的相聚都是那么短暂却值得珍惜。感谢每一位授课老师不辞辛苦赶赴杭州为我们授课,毫不吝啬地与我们分享自己在学术上的本科成果,给我们打开一道道门,带我们进入新的领域。感谢每一位同学,课堂上的观点分享以及课后的欢聚时光让我们结下深厚的情谊,而班长和学习委员更是无私地奉献出自己宝贵的时间和精力,全心全意为班级服务,使得我们的班集体更有凝聚力和向心力。   作为一名非法本的本科生,毕业论文的写作是一件痛苦却又极具挑战的任务。由衷地感谢xxx导师对我的帮助,在学术上指点迷津,让人豁然开朗,生活上关怀备至,让人如沐春风。从开题、列提纲,到写作、定稿,xx老师都十分尽心。特别在论文修改阶段,xx老师对论文逐字逐句的检查,从内容、结构、格式、错别字等各方面提出了修改的建议。在老师的帮助下,我的论文写作才得以顺利完成。很庆幸自己能遇到xx老师这样的导师。在此向老师表示我最诚挚的敬意和感谢!   另外,感谢同事和家人在我就读期间所给予的支持和理解,帮我分担了很多事情,让我得以顺利完成学业。   最后感谢那些曾经给予我帮助的朋友们!   法律专业论文致谢4   随着毕业论文的完成,我的本科生历程也将结束。通过这次写毕业论文,深刻感觉到自己学术的浅薄和钻研的艰辛。能够完成这篇论文,要感谢的人有很多。   首先,必须要感谢我的导师xxx教授。从论文选题、提纲拟定、调研问卷起草、论文修改完善等每一环节,都离不开他悉心的指导。特别要感谢的是,导师在百忙之中,却总是第一时间回复我的种种疑问,不厌其烦地提出修改建议,给予及时的指导,让我得以顺利完成论文。   其次,要感谢本科生学习阶段授课的每一位老师,真心感谢他们的传授,让我又一次体会到读书的美好和学问的学无止境。还要感谢两位班主任老师和研教院的各位老师为我们的本科生历程所提供的方方面面的指导和帮助。   最后,感谢我的同学,陪伴我度过了难忘的本科生历程,共同分享着探讨的快乐。感谢帮助我发放调研问卷的各位亲朋和热心参与调研的各位人士,没有你们,我的论文将无法完成。   法律专业论文致谢5   在论文完成之际,特别要感谢我的导师xxx教授。从本科方向的确定,到具体的论文写作,导师都倾注了极大的心血。而这四年里导师对我的指导和鼓励至今铭记在心,而他在科学本科方面孜孜不倦的为学精神,都将会是我一生学习的榜样。在此,再次感谢导师!   同时感谢给予我帮助与指导的老师们,感谢我们班所有可亲的同学们,正是因为大家的团结和努力,才使得我们这个本科生团队生机盎然,感谢你们的陪伴!   感谢我的家人,你们是我一路向前的动力源泉!   最后,衷心感谢各位专家、教授抽出宝贵时间,付出辛勤劳动评阅本论文。   谢谢老师们的宝贵意见!
2023-09-14 13:20:011

跪求一篇法学的论文8000字

你的法学专业论文准备往什么方向写,选题老师审核通过了没,有没有列个大纲让老师看一下写作方向? 老师有没有和你说论文往哪个方向写比较好?写论文之前,一定要写个大纲,这样老师,好确定了框架,避免以后论文修改过程中出现大改的情况!!学校的格式要求、写作规范要注意,否则很可能发回来重新改,你要还有什么不明白或不懂可以问我,希望你能够顺利毕业,迈向新的人生。 1、论文题目:要求准确、简练、醒目、新颖。  2、目录:目录是论文中主要段落的简表。(短篇论文不必列目录)  3、提要:是文章主要内容的摘录,要求短、精、完整。字数少可几十字,多不超过三百字为宜。  4、关键词或主题词:关键词是从论文的题名、提要和正文中选取出来的,是对表述论文的中心内容有实质意义的词汇。关键词是用作机系统标引论文内容特征的词语,便于信息系统汇集,以供读者检索。 每篇论文一般选取3-8个词汇作为关键词,另起一行,排在“提要”的左下方。  主题词是经过规范化的词,在确定主题词时,要对论文进行主题,依照标引和组配规则转换成主题词表中的规范词语。  5、论文正文:  (1)引言:引言又称前言、序言和导言,用在论文的开头。 引言一般要概括地写出作者意图,说明选题的目的和意义, 并指出论文写作的范围。引言要短小精悍、紧扣主题。  〈2)论文正文:正文是论文的主体,正文应包括论点、论据、 论证过程和结论。主体部分包括以下内容:  a.提出-论点;  b.分析问题-论据和论证;  c.解决问题-论证与步骤;  d.结论。  6、一篇论文的参考文献是将论文在和写作中可参考或引证的主要文献资料,列于论文的末尾。参考文献应另起一页,标注方式按《GB7714-87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进行。  中文:标题--作者--出版物信息(版地、版者、版期):作者--标题--出版物信息  所列参考文献的要求是:  (1)所列参考文献应是正式出版物,以便读者考证。  (2)所列举的参考文献要标明序号、著作或文章的标题、作者、出版物信息。
2023-09-14 13:20:221

2020毕业论文工作评价五篇

既然选择了前方,就注定要风雨兼程。不管未来的路是康庄大道亦或是充满荆棘,我都要不断前进,不断努力,不断的战胜自己,不断地超越自我。下面是我为大家带来的 毕业 论文工作评价五篇,希望大家喜欢! 毕业论文工作评价1 毕业论文是全面检阅大学生在高等 教育 阶段整体学习效果和本事培养状况一个至关重要的教学环节,搞好学生的毕业论文工作,对全面提高我院教学质量具有重要的意义。随着护理学院办学规模的不断扩大,我院自__年开始开展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在学校领导、学院领导的正确指导下,经过各系、各附属医院教师和全体应届毕业生的共同努力,已经圆满完成3届毕业生的毕业论文工作。同时为切实提高本科毕业论文质量,提高学院整体教学水平,我院从组织领导、过程管理、最终考评等几个方面下功夫,着力提升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综合本事。经过开展本科毕业论文工作,初步规范我院毕业论文的组织、指导与答辩等主要环节的工作程序,提高了我院毕业论文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积累了 经验 ,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一、基本情景 我院__年应届毕业生___人,__年___人,__年221人,共完成___篇毕业论文。全体应届本科生按学院规定在实习期间进行论文写作,实习回校后全部参加答辩并经过。经学院论文答辩委员会严格评审,每年都评出必须数量优秀毕业论文和优秀指导教师。 二、实施过程 1、指导教师的选派:每年实习学生离校前期,由学院正式下达毕业论文设计任务,遵照学院本科毕业论文工作进度安排表的安排,学生在实习开始前即自由选择好指导教师,认真填写毕业论文设计书。指导教师均为学院教育教学精英以及各附属教学医院临床教师,专业知识、综合素质过硬,经过学院考察和认定各位指导教师都有毕业设计指导资格。这也为学生撰写高质量、高水平的论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选题:为使学生能有较大的选择空间,我院根据学校的规定、专业教学大纲要求和专业特点提出了对课题的要求,鼓励实验性、动手性强的"论文选题,压缩简单综述性选题。要求研究生导师以实验性选题为主,鼓励学生广泛查阅资料进行自主遴选,指导教师应对面加以指导,全面落实选题,教办刘主任对学生的选题进行全面审查,保证学生所选题目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学术性,难易程度适中,做到学生一人一题。 3、论文撰写:为方便学生正确写作毕业论文,我院特制定了《湖北医药学院护理学院本科毕业论文工作日程安排表》、《毕业设计(论文)初评表》、《湖北医药学院护理学院毕业设计(论文)规范化要求》等,这些文件对毕业论文的格式、写作要求、成绩评定等进行了统一的要求,力求规范、严谨。实习期间学生进行论文写作,自主联系指导教师,并在实习前三个月完成论文课题设计书。实习中期三个月完成论文初稿,教师进行中期检查,对初稿进行统计分析,找出存在的问题,填写毕业设计(论文)初评表,构成下一步工作的指导意见。实习后期三个月完成毕业论文的修葺定稿,并在实习结束回校后上交学院。 4、论文答辩:学院成立了论文答辩委员会,负责毕业论文的评阅及答辩总体安排,确定论文评阅教师。对于论文评阅,要求教师按照论文的学术水平、使用的研究 方法 、规范性、结果等进行全面、认真地审阅和评分。答辩委员会对学生毕业论文答辩资格进行审查。按选优比例确定部分学生参加论文答辩。并在答辩前召开答辩组成员的培训工作会议,把答辩的安排和程序提前发放到学生手中,确保答辩能严格按照 规章制度 进行,为答辩工作的顺利开展作了很好的准备。 在毕业论文答辩工作结束后,答辩委员会进行了毕业论文成绩总评,同时评选出学院优秀毕业论文和优秀指导教师。 三、毕业论文工作亮点 1、强化选题环节,让学生想好再下笔 针对以往毕业论文指导工作中学生论文选题变更频繁,且写作过程中多次重新来过严重影响毕业论文质量的情景,学院领导及时调整__届毕业生的毕业论文工作思路,将毕业论文选题环节作为毕业论文指导工作初始阶段的重点工作来抓。要求各指导教师指导学生选好论题,使学生经过陈述自我的选题理由以及写作设想明确了写作思路,而指导教师也对学生的 思维方式 以及认识误区有了全面的了解,进而提出更具针对性的修改意见,从而让学生感受到教师在相同问题上的思维角度和思想深度。 2、严抓毕业论文规范,“成文先必有形” 毕业论文既是检阅学生理论知识的工具,也是磨练学生做人、做事、做学问的重要手段。对学生毕业论文规范性的要求既是为了提高学生毕业论文水平,也是为了培养学生严谨治学、踏实做人。为此,学院在部署毕业论文工作之前就制定了《湖北医药学院护理学院本科毕业论文工作日程安排表》、《湖北医药学院护 理学院毕业设计(论文)规范化要求》,要求学生对毕业论文的格式规范务必熟记于心。 3、加强过程管理,让学生“有压、有解、有为” 为了全面提高下一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质量,学院加大了毕业论文工作的管理力度,一方面要求学生严格按照毕业论文进度进行毕业论文的撰写工作,另一方面,根据学院的工作部署,要求指导教师经常性的、及时的跟学生联系,就毕业论文中出现的问题供给指导意见。经过这些 措施 ,切实让学生感觉到毕业论文写作的压力,让学生高度重视起毕业论文工作。与以往相比,学生也更加进取、主动,更加认真、勤奋。由于学院管理到位,组织得力,基本上没有影响学生去找工作,学生与指导教师的联系情景也明显好于往年,教师与学生接触的机会有了保障,学生的疑难问题能够及时得到解决,遇到困难时能够及时得到教师的指点,极大的提高了学生撰写毕业论文的进取性和主动性。 4、择优答辩,增强竞争力,提高了毕业论文水平。 教育的基本规律是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承认学生的学习本事差异贴合教学工作的基本准则,更何况毕业论文工作是对学生综合本事的全面考核。由于毕业生人数多,一次性答辩难度大,且学生毕业论文的质量存在差异,所以我院实行择优答辩的办法,既保证了优秀毕业论文能够有一个展示交流的平台,又给其他同学一个学习借鉴的机会,以便进一步整改,以提高毕业论文质量。 5、把好论文质量关,保证了毕业论文质量。 答辩前的评审是对毕业论文定稿前权威的审阅和评定,如果评审教师把关不严将很可能导致轻易放过不合格毕业论文,从而影响学院毕业论文的整体水平。为此,在历届毕业生毕业论文答辩前的评审过程中,我院实行指导教师、学院双层评审制度,为切实把好了毕业论文的质量关,真正起到了提高毕业论文质量的作用。 四、论文写作与答辩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尽管我院严格要求毕业论文写作和答辩工作,但在这些年论文写作与答辩过程中还是出现了一些问题,具体表现为以下几点: 1、个别学生的论文质量不高,缺乏深度、力度和创新点,知识面比较窄,思路不够开阔; 2、虽然禁止了抄袭,但仍有个别学生参考他人成说过多,致使论文较少新见,少数学生持敷衍的态度等; 3、选题中缺少专业术语,部分同学出现口语化资料; 4、少数论文注释、参考文献标注不规范,收集、整理、分析信息、资料的本事欠缺; 5、外文摘要、关键词错误较多。 6、少数学生的答辩水平不高,回答不准确、不简洁、不流畅对如何撰写论文了解不够等。 7、学生主动性差,部分学生不主动与指导教师联系,究其原因:一是思想上不重视;二是就业难导致学生人心浮躁;三是以就业、 考研 为借口进行托词。 四、对改善毕业论文工作的几个提议 1、营造良好学术氛围,提高学生对撰写毕业论文的认识。要在平时的教学中重视培养学生的科研意识和撰写科研论文的本事,组织有科研实力和经验的教师在学生中认真开展撰写学年论文的教学活动,进取孕育良好的学术氛围,为毕业论文打好基础。学生是撰写毕业论文的主体,仅有学生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才有信心和动力将任务完成好。在毕业实习前,要给学生作实习动员,强调毕业论文的重要性,制定严格的考勤、考核制度,让每个学生明确自我的任务、职责。能够进取主动与指导教师联系并完成论文写作。 2、强化选题训练,从源头上保障学生毕业论文选题的价值,杜绝论文跑题现象。选题是撰写毕业论文的关键,选题的性质、难度、份量,对能否到达本科教学环节所规定的目标是至关重要的。从学生毕业论文写作过程来看,出现问题最多的不是 文章 写作任务完不成,而是文章资料与文章选题贴合度不高,往往出现辞不达意;下笔千言,离题万里;论证思路不清,云里雾里;反复变更选题等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是选题没有选准,有些选题大而空,难以驾驭,有些选题毫无新意,人云亦云;有些选题不切实际,无法研究。而要解决好这些问题,务必把好选题关。 3、开展毕业生毕业论文技能培训。从近3年毕业生毕业论文写作实践来看,毕业生毕业论文写作本事不够高,主要表此刻两个方面:一是理论知识储备不够,文章写作难出质量,难上档次;二是学生文字修改与处理本事较差,基本格式规范掌握不好,计算机技术不强,这就给毕业论文写作工作带来了相当的难度。为此,我们提议在启动毕业论文工作之前和过程中,要适时对毕业生进行必要的技能培训。要提高学生使用计算机(包括索取信息、计算机绘图、数据处理、多媒体软件应用等)的本事,以及对资料、信息的获取及独立分析的本事,学会将现有的资料转化为自我的观点,并作出切实的表达。 4、严抓过程管理,切实提高毕业论文质量。 综观毕业论文的整体质量,我们发现一部分学生毕业论文质量较高,毕业答辩的整体评价较好;而也有个别学生毕业论文写作水平不尽人意,不仅仅不能准确驾驭选题,在毕业论文写作态度上也存在问题,往往喜欢投机取巧,从网上或别的期刊上很多摘录他人文章,我院在具 体操 作过程中,要求指导教师加强优秀论文的指导的同时,尤其要重视不合格论文的整改工作,决不轻易放过任何一篇不合格论文,指导学生修改直到合格为止。在以后的毕业论文工作中,我们将要求指导教师务必及时监控每一个学生毕业论文的进展情景,根据毕业论文初稿、二稿、三稿的质量层次,重点做好优秀论文的进一步指导工作和不合格论文的整改工作。 针对以上问题,我院将认真 总结 经验教训,及时纠正学生毕业论文中存在的错误,确保学院毕业论文整体质量的同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提高年轻教师的指导水平,进一步修订毕业论文写作的各种格式规范及各项规章制度,以便更好的完成下一届毕业生的毕业论文工作。 毕业论文工作评价2 在将近两个月的时间里,我们已基本完成了毕业设计。在编程的过程中,我们学到了很多知识,不仅仅是编程开发方面的专业技能,更锻炼了自我的毅力和耐性。 经过一段时间的设计和开发,图书借阅管理系统基本开发完毕,系统功能基本贴合借阅管理的需求,由于时间比较紧迫,该系统还有些不足之处,比如有些界面做的不够漂亮,不够人性化,有的操作有点繁琐,这些都是后续工作能够更好完善的。因为对图书馆的调研不够精确,所以有些问题没有研究到,导致有些实现的功能不够周全,还需要进一步的完善。对于一些复杂的代码还需要进一步的修改,使之更加简捷易懂。 在开发图书借阅管理系统的过程中,出现了很多问题,如当调试时,出现,页面加载不进去,以前我们只明白单一的调试方法,即点击调试按钮,不明白代码出错信息在哪里,很难调试成功,之后经过到网上搜索信息,以及请教教师和同学,渐渐的懂得了如何调试程序,这需要在相应的函数添加断点,按F10,分段调试,一点一点调试[毕业论文设计总结(共2篇)],就能可找出错误出此刻哪个地方,然后再不断的调试。 在创立数据库时,会出现,主键和外键的先后创立问题,以及当创立了表和字段的主外键和关系后,需要修改数据库时,会出现主外键的问题,这时就要研究修改数据表的先后问题了。 在创立登录界面的功能时,刚开始理解的有点错误,导致之后登录界面没有更实际的功能,经过一段时间的修改,最终修改成功了,编程并不是最难的,修改程序,调试程序往往是最繁琐,最耗时间的,可是通常,仅有耐心的,一点一点的调试,才能发现系统的不足,才能让系统的功能更好更全面的实现。 大学的生活很完美,也很值得留恋。在那里,找到了良师益友,也学到了在别处学不到的知识。随着毕业设计的完成,随之而来的便是毕业,意味着和同学、教师分开,真的有很多不舍。 在做毕业设计的过程中,经常会遇到问题,有些问题自我解决不了,很是苦恼,就向同学和教师请教,他们总会很耐心的给以帮忙。教师在检查程序时,总是耐心地指出程序中明显的不足,使我明白怎样去改正,完善系统的功能。教师在给我检查毕业论文时,批注写的很仔细,写明了需要修改的地方,和仔细的指导,使我更加方便地对论文进行改正。教师那温和的态度和深厚的学术修养使我终身难忘,真的很感激教师耐心的指导和同学热心的帮忙。 感激计算机系的每位教师,每一次课他们都很认真地对待,很耐心地讲解。感激我的母校“无锡职业技术学院”,美丽的学校、庄严的教学楼、干净的教室,敬爱的教师,亲爱的同学,是我心中最珍贵、最美丽的记忆。不管将来走到哪里,依然记得我的母校,无锡职业技术学院,我以往学习和生活的母校。 最终祝我的母校,蒸蒸日上,更创新高! 毕业论文工作评价3 经过一段时间努力,毕业设计总体功能总算完成了,虽然上个学期交了一稿,但系统的有些功能还是没有完成,这个学期开始又一向在外面,没有时间做,四月份回学校以后总算有时间来完成它了。 我选的毕业设计是基于的论坛设计与实现,其实网上开源的论坛多的去了,也不在乎我多写一个,由于是毕业设计,功能就不是做得很强大,要不然完不成就不好交差啦!~ 论坛架构基于三层架构,什么是三层架构,三层架构:底层的数据操作层,中间的业务层操作和呈现给用户的界面(表示UI)层。表示层的作用是和用户的操作产生可见的交互,主要是些UI元素,像HTML,JavaScrip,比如呈现数据,比如收集数据。业务层从数据操作层中获取并组织表现层要呈现的数据,处理表现层收集过来的数据并传递给数据操作层持久化,这些问题的解决都在业务层。 数据操作层把业务层处理后的数据保存到一个持久地数据库中和从数据库中取出数据绐业务层。层间数据的传递运用业务实体类,业务实体类是一些代表了软件世界需求的剥离了行为的类。没有了行为,这些类自然就是一些数据的集合,而他们的作用,自然也是传递数据。在分层的架构中,使用业务实体类来传递数据更加的有意义。表现层中使用自定义控件和继承自BaseSkin的皮肤控件到达用户换肤的目的。业务层中在客户端使用javascript配合正则表达式和在服务器端检查用户的输入来完成对用户输入的验证。数据操作层负责和SQLServer2000交互。数据操作层主要是调用SQLServer2000中的存储过程来实现对数据的操作。 运用三层架构,能够让降低各层之间的偶合,比如,我们开发的时候用的是Access的.数据库,但用户中途说改换SQLServer2000的数据库,假如没有分层的话,或是在各页面都用的是Odbc连接数据库的,这样修改起来十分麻烦,运用三层架构,我们能够在Web.config配置直接对数据供给类分离,这样需求变了,只要再写一个数据供给类就能够了! 分层也更加有益于团队开发,在团队开发的时候,每个人的本事有限和研究的方向不一样,有些人注重页面设计,有些人擅长开发逻辑业务,有些人对数据库操作和存储过程十分了解,如果我们先运用软件工程的方法先定义好各层接口,各层开发人员对 其它 层的工作不用担心其实现,调用定义好了的接口就行了,这样就能高效率的开发出高质量的软件。 其实分层就是用到了设计模式!至于哪种我也不太清楚,或许用到了很多种,设计模式单看书很难理解并且是枯燥的! 在整个开发过程中,我觉得还是没有完全按软件工程的思想去完成他,以致到此刻都还有些理不清头绪,可是大体是按照需求分析,系统设计,编码和实现来的,因为没有分析和设计而盲目的编码是没有意义,到头来只是白干一场! 让WEB程序员比以前简便的实现更加复杂的功能,绐客户端呈现的元素都能够在服务器端经过编程来控制,甚至Http请求也封装好了一个类供我们调用,在以前这是办不到的,我们能够经过实现IHttpModule来对程序级的事件和数据进行控制。也能够实现IHttpHandler来处理HttpRequest。 在的UI呈现模型中,所有标有Runat=“server”的元素都能够经过编程加以控制,甚至文本也不外如是。并且也表示我们所请求的一个页面也是Page控件,我们能够在中加上trace=true来跟踪页面请求处理所产生的控件树。的UI呈现模型一改以前WEB程序员开发WEB应用程序的模式,WEB程序员能够自我开发自定义控件或复合控件来呈现更加丰富的UI元素,来到达更加丰富的用户体验。 经过读取Web.config文件我们还能够在Web.config读取自定义的节点来配置应用程序,比如数据连接字符串,或数据供给类。 还有能够经过身份认证,主角认证,来对不一样权限的用户的UI和操作进行控制。 还有会话,状态机制,让用户在无连接HttpRequest下具有丰富的交互式的体验。 缓存机制让WEB应用程序具有良好的性能。 而此刻的最新版本2.0包含许多体系结构升级,其设计是为了提高开发人员的工作效率。不但改善了代码模型来减少冲突,并且还扩展了编译过程以为编译和部署Web应用程序供给更广泛的选项。框架的扩展性再次经过新的HTTPModules和HTTPHandlers显示,它们支持建立在中的许多新功能,包括个性化、母版页和管理站点。缓存已经改善以允许数据库依靠项和缓存后替代。从内部来看,2.0包含了对它以前版本的显著改善;这些新实现结合了许多开发人员驱动的实现,同时沿用了业界的最佳做法。2.0供给一种世界一流的Web开发平台,该平台是为处理复杂的企业Web应用程序开发而构建的。而新增的"Atlas"技术将使应用程序绐用户带来像桌面应用程序一样的UI体验。 经过在学校的最终一段时间的编程开发,让我更加熟悉掌握了及其相关技术,让我更加对Microsoft技术有种难以言喻的崇拜感!并且为了了解最新的技术,还看了些英文文章和英文书籍。虽然我英语是那么的差,呵呵! 在毕业设计开发过程中,感激指导教师和同学对我的帮忙和支持! 毕业论文工作评价4 随着毕业日子的即将到来,我们的毕业设计也划上了圆满的句号。毕业设计是我们学业生涯的最终一个环节,不仅仅是对所学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的一种综合应用,更是对我们所学知识的一种检测与丰富,是一种综合的再学习、再提高的过程,这一过程对我们的学习本事、独立思考及工作本事也是一个培养。 在没有做毕业设计以前觉得毕业设计只是对这几年来所学知识的单纯总结,可是经过这次做毕业设计发现自我的看法有点太片面。毕业设计不仅仅是对前面所学知识的一种检验,并且也是对自我本事的一种提高。经过这次毕业设计,我才明白学习是一个长期积累的过程,在以后的工作、生活中都应当不断的学习,努力提高自我知识和综合素质。我们设计毕业论文就是运用已有的专业基础知识,独立进行科学研究活动,分析和解决一个理论问题或实际问题,把知识转化为本事的实际训练。毕业设计是对我们的知识和相关本事进行一次全面的考核,是对我们进行科学研究基本功的训练,培养我们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独立地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本事,为以后撰写专业学术论文打下良好的基础。 我认为,毕业设计也是对在校大学生最终一次知识的全面检验,是对学生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掌握与提高程度的一次总测试。毕业论文不是单一地对学生进行某一学科已学知识的考核,而是着重考查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对某一问题进行探讨和研究的本事。毕业设计还能培养我们的科学研究本事,使我们初步掌握进行科学研究的基本程序和方法。我们大学生毕业后,不论从事何种工作,都必须具有必须的研究和写作本事,要学会收集和整理材料,能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并将其结果以文字的形式表达出来。我们当代大学生应当具有开拓精神,既有较扎实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又能发挥无限的创造力,不断解决实际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 毕业论文的过程是训练我们独立地进行科学研究的过程。撰写毕业论文是学习怎样进行科学研究的一个极好的机会,有指导教师的指导与传授,能够减少摸索中的一些失误,少走弯路,并且直接参与和亲身体验了科学研究工作的全过程及其各环节,是一次系统的、全面的实践机会。撰写毕业论文的过程,同时也是专业知识的学习过程,并且是更生动、更切实、更深入的专业知识的学习。毕业设计论文是结合科研课题,把学过的专业知识运用于实际,在理论和实际结合过程中进一步消化、加深和巩固所学的专业知识,并把所学的专业知识转化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本事。同时,在搜集材料、调查研究、接触实际的过程中,既能够印证学过的书本知识,又能够学到许多课堂和书本里学不到的活生生的新知识。此外,学生在毕业论文写作过程中,对所学专业的某一侧面和专题作了较为深入的研究,会培养学习的志趣,这对于我们今后确定具体的专业方向,增强攀登某一领域科学高峰的信心大有裨益。所以毕业设计的研究对我们来说,意义非凡。 在此要感激我的指导教师周杰教师对我悉心的指导,感激教师给我的帮忙。在设计过程中,我经过查阅很多有关资料,与同学交流经验和自学,并向教师请教等方式,使自我学到了不少知识,也经历了不少艰辛,但收获同样巨大。在整个设计中我懂得了许多东西,也培养了我独立工作的本事,树立了对自我工作本事的信心,相信会对今后的学习工作生活有十分重要的影响。毕业设计的研究期间,我大大提高了动手的本事,使我充分体会到了在创造过程中探索的艰难和成功时的喜悦。在此,我向帮忙我的教师和同学们表示衷心的感激! 毕业论文工作评价5 6月23日午时,人文学院在学院会议室召开了2011届本科毕业论文答辩 工作总结 会。会议由院长谢应光主持,学院答辩委员会全体成员参加了会议。 首先,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冯永泰介绍了本届本科毕业论文答辩总体情景:2011届汉语言文学专业、历史学、法学、学前教育四个专业参加毕业论文创作和答辩的学生共计425人,全部经过答辩,其中优秀13人,占参加答辩学生的3。06%,良好154人,占参加答辩学生的36。2%,中等221人,占参加答辩学生的52%,及格37人,占参加答辩学生的8。70%。全院有4个同学的毕业论文入讯西华大学2010届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摘要选编》。学院推荐参加校答辩的伍思源(指导教师:谢应光)在校答辩中获得全校第1名。 今年人文学院首届法学双学位班毕业,共有毕业生24人,全部参加并经过了毕业论文答辩。在2011届学生毕业论文工作中,首次引入了“中国知网学术不端检测系统”,对学生的毕业论文进行抽查。全院共抽查学生毕业论文66篇,总体情景较好。 在整个毕业论文创作和答辩过程中,工作时间落实,任务落实,职责到人,保质、按时地完成了工作任务。 各教学系也对本系的答辩情景进行了介绍,并对学生论文写作和答辩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总结。会议还讨论了人文学院毕业论文工作改革方案,方案拟将毕业论文工作提前到第7学期开始进行,答辩安排在第8学期第12周左右进行。 最终,人文学院院长、学院答辩委员会主任谢应光针对毕业论文写作和答辩中存在的问题作出指示:将本届本科毕业论文总结会的精神通报全院教师,构成全院教师都关心学生毕业论文工作的局面。在今后的教学中,加强学生写作基本功和学术规范的训练,认真研究,完善相关制度,使人文学院毕业论文的写作和答辩工作更上台阶。 2020毕业论文工作评价五篇相关文章: ★ 关于老师个人工作评价五篇 ★ 教师学年工作评价参考五篇 ★ 对毕业设计工作的自我评价 ★ 1000字个人技术工作评价5篇 ★ 高三英语教学工作评价模板五篇 ★ 本科生毕业论文指导老师评语 ★ 职称评定个人工作总结5篇 ★ 2019会计个人年终工作总结及2020工作计划 ★ 年度工作总结与计划范文5篇
2023-09-14 13:20:311

怎么自考法律本科?

如何复习应对考试 对于法律专业的备考,建议大家分三个阶段来准备: 第一,首先有通读课本,把你认为重点的东西划下来。 第二,边看课本,边做练习册,这有样助于加深记忆。经过一二道程序后,你可以完全知道本书的重点在哪儿,有选择地理解记忆。辅助看法条,效果更佳。 第三,在考前的两周,扔掉教材和辅导书,做几套模拟试卷,认真地把它们做完。法律专业课需要背诵和理解的内容相较其他专业要多很多,认真看书备考。 自考本科法学专业考试科目有哪些: 自考法学专业本科需要考的科目有毕业论文、法律文书写作、法理学、房地产法、国际私法、合同法、公证与律师制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婚姻家庭法、金融法、劳动法、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法学、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国际经济法概论、外国法制史、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证据法学、公司法、宪法学、英语(二)、知识产权法、中国法律思想史、西方法律思想史。 法律专业就业方向有哪些 1.公务员 对法学毕业生来讲,进入公安机关、检察院或法院是传统意义上的“专业对口”。但是,如果想进入公检法机关至少要通过公务员考试,需要说明的是司法考试、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关员资格考试和公务员考试被公认为是中国最难的四大考试。 2.律师 律师是一个对经验要切比较高的行业,基于此,律师之间的的收入也会有非常大的差别。在最初的三至五年,因缺乏专业经验和业务积累,律师收入一般会比较低。我国对律师采取了严格的准入制度,即必须通过全国统一司法考试。 3.公司法务人员 大多数法学毕业生选择了去公司做法务人员,他们在公司的法律咨询部或法律事务部专门处理公司运作所涉及到的一些法律事务。公司法务人员以普通本科生居多。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https://www.87dh.com/xl/
2023-09-14 13:20:511

2023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自考本科法学专业是考哪些科目?多少分合格

目前中南财大的自考本科的法学专业一共要考13科,主要分为三大块:1,公共基础: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英语(二)、应用写作学、法律基础2,专业核心课:财务管理学、国际经济法概论、保险法、劳动法、公司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合同法、证据法学3,推荐选考课:西方政治制度企业经营战略管理学原理等等 具体考试科目如下表所示:湖北自考本科辅导员:闵老师 自考本科成绩合格标准:合格课程总学分不低于70学分,合格课程需要大于等于13门(公共基础课,专业核心课,选考课),学分70分,以及毕业论文合格(助学班网课加分,即课程最终成绩=过程性评价成绩X30%+国家统考笔试成绩X70%) 自考本科的报名资料:湖北自考本科辅导员:闵老师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蓝底一寸和两寸登记照各三张 4、填写登记表,缴纳报名费 报考流程:湖北自考本科辅导员:闵老师 1,确定报考专业:考生在报名前,需要先想好自己想考什么专业、什么学校。一般以专业为主,每个专业都有自己的主考院校。 2,学生提供注册材料: 持身份证、学生证或专科毕业证原件,一两寸蓝底彩色照片各四张及同底电子照片, 办理入学注册(提供身份证原件读取,使用91Kbox录入蓝底登记照;全年可报名,参加4/10月考试,需在考前至少2个月前注册) 3,缴纳费用,领取教材,安排加入新生班级群 自学考试的费用有两期:每期3500+600+500+100元报考费,第二年补缴余下的3500+600。 4,生成自学考试专/本科准考证号,报考当次考试科目。 5,参加自学考试(携带考试通知单+本人身份证原件+考试文具(黑色中性笔+2B铅笔+橡皮擦))。 6,查询自学考试成绩 7,参加2-3次自学考试后可考虑上报本科毕业论文,自学考试本科符合学位标准的,可申请本科学士学位证书 8,领取自学考试专/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 学位证申请标准:知识产权法、国际经济法概论、保险法三门学位课程单科不低于65分,总分大于210分;本科毕业论文成绩75分以上;学位英语合格。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https://www.87dh.com/xl/
2023-09-14 13:21:041

法学考研与司法考试的区别是什么?

法学专业考研越来越热了,报考法学专业研究生,有哪些专业方向可以报考?可以报考哪些院校呢?我们整理分享“法学考研与司法考试的区别是什么?”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区别一:性质不同。司法考试是法律职业的资格考试,是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和取得律师资格必须过的从业考试。资格考试。因此司法考试十分重视对法律知识的应用,使法律人知晓法律是如何规定,如何运用法律去处理具体的纠纷。虽然从近几年司法考试命题趋势来看,理论法学的命题有所增加,但是法律应用依然是司法考试的主旋律。法学考研是大学本科生和考生进行法学专业深造的专业理论考试。学历考试。法学考研虽然也要考察考生对法律的了解和掌握,但更偏重法律条文背后的理论阐释。即法学考研的目的更侧重于法律条文为什么这样规定,法律如此规定有何论理依据。区别二:考试范围不同。司法考试的考试范围大而全,几乎涵盖了法学本科所学的各学科法律知识。因为其要过考试培养、选拔那些法律人才,输送到社会上各种法律职业岗位,如律师、法官、检察官等等。选拔的这些专业法律人必须要掌握法律知识,这样才能在法律操作过程中得心应手,游刃有余,这也正是司法考试的目的之所在。法学考研的考试范围可谓精而深,除了个别异类变态学校考察之外,大部分学校都是只考几门最主要的法学学科,例如四川大学考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刑法、民诉、刑诉。类似时期《六法全书》的范围,只不过增加了法理学,剔除了商法。法学考研毕竟不同于司法考试,法学考研目的是吸收、培养法学理论人才,重视法学理论深度的发掘,以使之深刻把握天地间法律精华之规律,为薄弱的中国法治建设添砖加瓦。区别三:报考条件不同,报考要求不同。我国的法律研究生阶段教育包括法学硕士和法律硕士两种。报考法学硕士的考生必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不限本科专业(但实际考生多为法学本科),但不招收的非本科生。报考法律硕士的必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具有本科同等学历)的非法律专业的毕业生,且同等学历的本科毕业生必须工作二年以上同等学历的专科毕业生必须工作三年以上。区别四:招生方式、考试试题不同。法学硕士是全国有资格招收法学硕士研究生的高校各自单独命题(除公共课外),全国重点大学和一部分一般本科院校一般都有招收法学硕士的资格。法律硕士是过全国法律硕士专业试点单位联合考试来招收的,全国有权招收法律硕士的院校只有少数重点院校。法学硕士专业课试题为院校自主命题,但正因为如此,法学硕士考试的公正性与客观性方面有很大缺陷,对外校考生较不公平。而法律硕士试题由国家统一命题,公正性较高。因此,基于公开平等的考虑,报考法律硕士的考生较多,也较热门。区别五:教育方式、培养目标不同。每个法学硕士有一个导师,在读期间能得到导师的辅导,深入学习法律理论知识。因此,法学硕士专业划分较细,研究领域一般只有一个方向.对其他方向基本不涉及。培养方向主要是学术研究、科研教学,向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培养高级理论型学术法律人才。法律硕士不分专业,在入学时一般选定一个方向进行学习。实行"双导师"制,既校内导师教授法学理论,校外导师教授法律实务。法律硕士培养方式更注重实践和应用,主要是学习现行的法律法规,为司法、行政执法、法律服务与法律监督部门以及社会公共管理部门等法律实务部门培养高层次的复合型、应用型法律人才,如律师、法官、检察官和企业法律顾问等。区别六:录取比例不一样。法学硕士的录取比例,一般都是在10:1 左右,而法律硕士由于引进于英美国家,目前属于国内考研热门专业,加上有权招收全日制法律硕士的院校皆为国家重点大学,所以竞争极为激烈,平均达到15:1。如果考取了研究生,要想从事理论研究工作就无需司法考试,如果想从事实务工作,例如去律师事务所,法院、检察院工作,则需要考司法考试。可以先考研,然后在读研期间再考司法考试。研一过司考,研二的完成毕业论文,研三联系律所实习把律师证办了。如果有单身准备考公务员,研三上学期开始准备半年,基本就差不多了。如果法学本科毕业生毕业时还未过司法考试,建议先读研。总的来说,如果想要有更多、更好的就业机会,研究生的学历和硕士学位尤其重要。以上是猎考考研小编整理的“法学考研与司法考试的区别是什么?”相关文章,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更多艺术学咨询尽在猎考考研常识频道!推荐文章:法律硕士和法学硕士有什么区别?法律硕士(法学)专业课分值分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课分值分布 研究生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考研考点内容、不清楚考研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https://www.87dh.com/yjs/
2023-09-14 13:21:121

法学专业学什么

大学的法学会学一些法学基础课像法理学,中国法制史,民法学,刑法学这些的。其次呢,我们也会学一些校内的公共课,像马哲,毛概,思修这些也是肯定要上的。我们还会学一些不同的部门法。像商法学,国际公法学,知识产权法学,经济法学。现在的话一般我们要学的专业课一共是16门儿。还有一些不太热门的部门法可以当做选修课,你可以自由选择像婚姻家庭法,票据法。
2023-09-14 13:21:256

关于 法律自考本科

不同的省份不一样
2023-09-14 13:21:465

自学本科法学有哪些专业?

『壹』 法律本科自考科目有哪些 法律自考本科的公共课: 1、 *** 思想概论; 2、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 3、英语。 必考科目有: 1、法律文书写作; 2、 国际私法; 3、国际经济法概论; 4、合同法; 5、劳动法; 6、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7、知识产权法; 8、婚姻家庭法。 选考的有: 1、外国法制史; 2、中国法律思想史; 3、西方法律思想史; 4、金融法; 5、税法; 6、保险法; 7、公证与律师制度; 8、房地产法。 (1)自学本科法学有哪些专业扩展阅读: 1、本专业计划共设置毕业课程15门。 2、报考条件:各类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可直接报考。 3、从2007年起,“婚姻家庭法(一)(00855)(3学分)”调整为“婚姻家庭法(05680)(3学分)”:“金融法(一)(00256)(4学分)”调整为“金融法(05678)(4学分)”。 4、考生已通过原计划有关课程,可顶替本计划中的相应课程: ①“行政法”可顶替“法律文书写作(00262)(3学分)”; ②“政治学原理”、“国际关系”或“海商法”可顶替“合同法(00230)(4学分)”或“公司法(00227)(4学分)”或其他选修课(原计划中的一门课程只能顶替现计划的一门课程); ③“金融法(一)”可顶替“金融法(05678)(4学分)”; ④“自然科学基础知识”可顶替“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00228)(4学分)”; ⑤“专利法和商标法”可顶替“知识产权法(00226)(4学分)”; ⑥“婚姻家庭”。 ⑦“国际关系史”可顶替选修课中的任意一门课程。 5、已通过专科“婚姻法”或“公证与律师制度”,在本科段不需重考这两门课,应在选考课中另行选取两门课程考试。 『贰』 自考本科有哪些专业 成人自考本科的专业选择性很多,一般我们常见的专业自考是都有开设的,比如说会计学、电子商务、工商企业管理、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网络工程、土木工程、市场营销、英语等。至于成人自考本科报考什么专业通过率高,这个需要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来选择适合的专业。 1、会计学(Accounting)是以研究财务活动和成本资料的收集、分类、综合、分析和解释的基础上形成协助决策的信息系统,以有效地管理经济的一门应用学科,可以说它是社会学科的组成部分,也是一门重要的管理学科。会计学的研究对象是资金的运动。 2、电子商务是以信息网络技术为手段,以商品交换为中心的商务活动;也可理解为在互联网(Inter)、企业内部网(Intra)和增值网(VAN,Value Added Neork)上以电子交易方式进行交易活动和相关服务的活动,是传统商业活动各环节的电子化、网络化、信息化。 3、工商企业管理,是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计划、组织、领导、人员配备、指挥、协调和控制等一系列职能的总称。工商企业管理专业是自学考试学科调整后产生的新专业。这一专业的设置是为了培养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从事工商业及其他各类企业管理方面工作的专门人才。 4、行政管理( public administration)是运用国家权力对社会事务的一种管理活动。也可以泛指一切企业、事业单位的行政事务管理工作。行政管理系统是一类组织系统。它是社会系统的一个重要分系统。 5、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是研究计算机的设计与制造,并利用计算机进行有关的信息表示、收发、存储、处理、控制等的理论方法和技术的学科。 6、人力资源管理,是指在经济学与人本思想指导下,通过招聘、甄选、培训、报酬等管理形式对组织内外相关人力资源进行有效运用,满足组织当前及未来发展的需要,保证组织目标实现与成员发展的最大化的一系列活动的总称。 7、市场营销(Marketing),又称作市场学、市场行销或行销学,MBA、EMBA等经典商管课程均将市场营销作为对管理者进行管理和教育的重要模块包含在内。市场营销是在创造、沟通、传播和交换产品中,为顾客、客户、合作伙伴以及整个社会带来经济价值的活动、过程和体系。主要是指营销人员针对市场开展经营活动、销售行为的过程。 8、行政管理,最广义的定义是指一切社会组织、团体对有关事务的治理、管理和执行的社会活动。同时也指国家政治目标的执行,包括立法、行政、司法等。狭义的定义指国家行政机关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又称为公共行政。 (2)自学本科法学有哪些专业扩展阅读: 自考本科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的简称,自考本科是我国基本高等教育制度之一,成绩合格后由主考学校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联合颁发大学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学信网可查,符合条件者由主考大学授予学士学位。 自考主要是以自学为主,难度较大,如果考生只是为了拿一个学历的话,那不建议选择自考。如果考生是想多学下书本上的知识,那可以报考自己感兴趣的专业,或者是报考自己所从事行业相关的专业。 获得自考本科学历,根据国家教育部1988年15号文件,享受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相同的法律效力。考生根据专业考试计划自己判断并申请毕业,市自考办不负责通知考生办理毕业手续。 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的通知,国发[1988]15号。第三十二条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的工资待遇:非在职人员录用后,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相同;在职人员的工资待遇低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的,从获得毕业证书之日起,按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工资标准执行。 网络-自考本科 『叁』 自考法律本科有哪些考试科目 每个地区的专业会有一些不同,以北京为例,北京的自考法律本科考得是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英语二 ,宪法学,法律学,中国法制史,刑法学,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学,经济法概论,国际法,国际经济法概论,国际私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知识产权法,合同法 『肆』 本科法学专业课程有哪些 五院四系”,是新中国在1952年通过院系调整,建立的五所政法院校以及四所大学的版法律系的简称,这几所高校权的法律学科在中国法学教育界具有重要地位。 “五院”指: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 “四系”分别是: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吉林大学、武汉大学,四所中国著名学府的法律学系。 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四轮学科评估上榜高校 一流学科名单:人北法武+清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作为“211”,有一个“一流学科”建设的名额,教育部让其“自定”,该校选了“法学”。于是,五院四系中,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入选而华政、西政未能入选,“四系”唯独吉大老牌法学重镇未能入选。 没入选并不代表华政、西政就比其他高校法学差,2017年教育部四轮学科评估中,华政、西政成绩都不错。四轮学科评估详情如下: 『伍』 自考法律本科有哪些科目 这个,应该因您报考学校而异的~ 这里是某学校招生时的考试科目,您可以参考一下: 共计15门课程 *** 思想概论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英语(二) 法律文书写作 国际私法 国际经济法概论 合同法 公司法 劳动法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知识产权法 婚姻家庭法(一) ------------------------------------------------------------------------------- 金融法(一) 任选三门 税法 票据法 公证与律师制度 房地产法 保险法 ------------------------------------------------------------------------------- 毕业论文 说明:法律、经济法学、行政法学、律师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不需加考;监所管理专业需加考民事诉讼原理或民事诉讼学一门;其他专业需加考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四门课程。2.40岁以上的考生可免考英语,但需加考三门选考课。 —————— *** 思想概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中国法制史、律师公证实务、企业法、合同法、劳动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工业产权法、环境保护法、公司法、外语(英、日、俄、法任选一门),另加毕业论文。 非法律专业考生报考法律本科须加考法理学、刑法学、民法学三门课程。 『陆』 法律本科自考有哪些科目 应该基本就是这样了吧: 序号 类型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类型 考试方式 1 001 0005 马克思主义政 治经济学原理 3 必考 笔试 2 002 0004 *** 思想概论 2 必考 笔试 3 003 5677 法理学 7 必考 笔试 4 004 5679 宪法学 4 必考 笔试 5 005 0245 刑法学 7 必考 笔试 7 007 0242 民法学 7 必考 笔试 8 008 0260 刑事诉讼法学 4 必考 笔试 9 009 0243 民事诉讼法学 5 必考 笔试 10 010 0261 行政法学 5 必考 笔试 11 011 0244 经济法概论 6 必考 笔试 12 012 0247 国际法 6 必考 笔试 13 013 0246 国际经济法概论 6 必考 笔试 14 014 0249 国际私法 4 必考 笔试 15 015 022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4 必考 笔试 16 016 0226 知识产权法 4 必考 笔试 17 017 0230 合同法 5 必考 笔试 18 018 6999 毕业论文 / 必考 实践考核 19 101 0015 英语(二) 14 选考 笔试 20 102 0227 公司法 4 选考 笔试 21 103 5680 婚姻家庭法 3 选考 笔试 22 104 0167 劳动法 4 选考 笔试 23 105 5678 金融法 4 选考 笔试 24 106 5562 法律职业道德 3 选考 笔试 25 107 0262 法律文书写作 4 选考 笔试 26 108 0233 税法 3 选考 笔试 27 109 0257 票据法 3 选考 笔试 28 110 0258 保险法 3 选考 笔试 29 111 0259 公证与律师制度 3 选考 笔试 30 112 0169 房地产法 3 选考 笔试 31 113 0264 中国法律思想史 4 选考 笔试 32 114 0265 西方法律思想史 4 选考 笔试 33 115 0263 外国法制史 4 选考 笔试 注:必考课程18门,共84学分;选考课程15门,共62学分 (毕业要求:1.非法律专业专科学历的考生,不少于19门课程且不低于98学分。2.非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考生,不少于16门课程且不低于7 *** 分。) 1.非法律专业本科以上毕业生报考者,必考课程为16门(序号003至018),累计7 *** 分。 2.非法律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者,必考课程为18门(序号001至018),累计84学分;选考课程至少要获得14学分,不选考英语(二)的考生,须从102至115中加考若干门选考课程,累计学分不少于14学分。 3.毕业论文是本科学习的必修内容。应考者在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后必须撰写毕业论文。论文题目范围由主考院校选定公布,应考者任选其中一题写作,篇幅一般在8000字左右。论文必须由应考者本人独立完成,且观点明确,结构合理,论述有据,文字通顺。论文由主考院校组织审阅和答辩,论文成绩采用五级计分制评定,即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 4.非法律专业毕业生在参加本专业考试前,已经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并取得与本考试计划中课程名称、学分相同课程的合格成绩,可申请免考。 『柒』 本科自学考试都有哪些专业 自考本科热门专业有很多, 比如北京理工大学的人力资源管理专业 对外经贸大学的采购与供应管理专业 北京师范大学的金融学专业 中国人民大学的工商管理专业 希望回答能够帮助你 你也可以追问 『捌』 自考本科有法学专业吗 自考法律是近年来自学考试的热门专业,取得法律学历后,可在金融机构、版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权公司法务等单位工作。 本专业培养和造就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需要的,德才兼备的法律工作专门人才。要求应考者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 *** 思想和 *** 理论,树立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本科基本要求:主要培养从事政法机关和其他部门法律实际工作以及法律教育、研究工作的高层次专门人才。要求在专科的基础上系统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熟悉我国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了解国外法律和法学的动态,有较强的分析和解决法律实际问题的能力,并掌握一门外国语。 『玖』 重庆自考本科法学专业有哪些学校可以选择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Self-taught higher ecation examinations),简称自学考试、自考,它有大自考(社会型考生)和小自考(应用型考生)两种类别。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创立,是对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考生主要有两种学习方式,一是在高等院校举办的助学点学习或进入本校进行全日制学习(学生采用这种学习方式称为应用型考生),二是在社会举办的助学单位学习或自学(用这种学习方式的学生称为社会型考生)。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社会型考生占75%,应用型考生占25%。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个人自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是我国社会主义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宪法鼓励自学成才的有关规定,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以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1] 与普通高考和成人高考在招生对象、考试时间及学制不同,自考是“宽进严出”[2]。考生参加国家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单科考试,合格一门,发一门的合格证书,所有科目合格后,方可申请毕业(申请本科毕业的学生还需提供国家承认的专科毕业证)。自考是一种自主学习的过程,只有亲身体验过,尤其是只有其中一少部分善于学习的考生才是自考的最终胜出者(毕业)。 学生在经过系统的学习后,通过毕业论文答辩、学位英语考核达到规定成绩,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可申请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并可继续攻读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
2023-09-14 13:22:151

自考法律专业本科段科目

你可以去你主考省份的自考网站上去查一下啊
2023-09-14 13:22:273

湖北省自学考试(自考专升本)法学专业怎么报名?

该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法学基本理论和原理,具有法治理念和法律思维,特别是熟练掌握民商和经济领域,以及科技领域的各种法律知识,同时掌握金融、证券、期货、信托、房地产、投资、税务、贸易及融资租赁等经济领域相关知识,综合素质高、社会适应性强、实践能力突出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专业人才。 湖北省自考本科报名入口: 线上报名:可以将报名资料线上提交给肖老师-进行报名注册 线下报名:可以到线下站点办公室进行报名,武昌:中南财大南湖校区; 汉口:东西湖区金银湖创新中心 报名时间与考试时间:湖北自考本科招生办注册时间:新生常年注册; 考试时间是每年4月和10月两次考试时间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统考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参加考试:湖北自考本科招生办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和考试用具,到指定考场参加考试。 1,打印座号通知单;报考结束后,考生需要在个人信息中心查看考试通知单,了解各科考试的具体地点。 2,参加考试考试时应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最好从网上打印座号通知单,以免记错考场、座位号。考试时不要携带任何通信工具进入考场。 需要注意:开考15分钟后不允许进入考场,不可提前交卷离场。 成绩查询:湖北自考本科招生办每次考试的报考通知里都有具体的成绩发布时间。其中,4月考试成绩于6月9日公布,10月考试成绩于12月9日公布。成绩公布后,考生可以进入个人中心查看当期考试成绩。 撰写论文:湖北自考本科招生办本科论文申报条件:凡取得现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方可参加专科毕业考核、本科毕业论文的申报。 毕业申请时间: 目前湖北一年办理两次毕业申报,其他各省也差不多,上半年申报时间在五月底开始,下半年申报时间在11月底日开始。 毕业申报条件:湖北自考本科招生办1,通过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的考核,包括:笔试,非笔试,实践环节成绩合格。 2,思想品德合格。 3,本科专业的前置学历符合要求。无论你是自考、远程还是成考,只要有学信网能查到的专科及以上的学历,都可以在考试合格后申请本科证书。 毕业证书查询: 考生可以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当期的毕业证书信息,一般在申报后的次月中旬可查。 自考本科报考流程:湖北省自考报名咨询自考学习中心肖 1.确定报考专业以及时间 2.网上报名 3.来现场进行确认 4.网上缴费,或者现场缴费 5.发送学习资料及课本 6.考生进行学习,以及我们名师授课,讲解重难点,网上学习及线下面授 7.助学网课加分 8.报名考试,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 9.考试全部通过本专业所需要求即可申请毕业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https://www.87dh.com/xl/
2023-09-14 13:22:451

山东大学自考法律本科,专科通过了课程中国法律史,还要考中国法 山东大学自考法学科目?

很多小伙伴问,关于山东大学自考法律本科,专科通过了课程中国法律史,还要考中国法 山东大学自考法学科目的相关问题,今天本站编辑就给大家整理了关于山东大学自考法律本科,专科通过了课程中国法律史,还要考中国法 山东大学自考法学科目全部问题,希望对你有帮助!山东大学自考法律本科,专科通过了课程中国法律史,还要考中国法是的。山东自考本科法律专业选考的有:外国法制史、中国法律思想史、西方法律思想史、金融法、税法、保险法、公证与律师制度、房地产法、中国法。自学考试法律(专科)专业所要考的科目是哪几门?谢谢!1、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2、邓小平理论概论;3、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4、大学语文(本);5、法理学(一);6、宪法学(一);7、中国法制史;8、刑法学;9、民法学;10、刑事诉讼学;11、民事诉讼学;12、行政法学;13、经济法概论;14、国际法。以上是山东省自考开设的科目,共计14门课,应该各地相差不大,你是什么地方的?山东大学自考法律本科,专科通过了课程中国法律史,还要考中国法是的。山东自考本科法律专业选考的有:外国法制史、中国法律思想史、西方法律思想史、金融法、税法、保险法、公证与律师制度、房地产法、中国法。哪位朋友能够告诉我自考法律本科各科目的学分是多少?我是山东济南的专业名称:法律(本科)只要满64学分就可以!专业代码:C030106 主考院校:山东大学、青岛大学 课程设置及学分:本专业设置科目15门和毕业论文 1、毛泽东思想概论(2) 2、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3) 3、英语(二)(14) 4、法律文书写作(3) 5、国际私法(4) 6、国际经济法概论(6) 7、合同法(4) 8、公司法(4) 9、劳动法(4) 10、环境与资{本文出自:www.zhonguokw.cn中 国 考网.cn}保护法(4) 11、知识产权法(4) 12、婚姻家庭法(一)(3) 13、外国法制史(4);中国法律思想史(4);西方法律思想史(4);金融法(一)(4);税法(3);票据法(3);保险法(3);公证与律师制度(3);房地产法(3);以上9门选考3门。希望对你有用山东省自学考试,申请山东大学自考法律本科的学士学位的条件?申请山东大学自考法律本科的学士学位申请条件:(一)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本专业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和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二)本科段平均成绩70(含70)分以上(含实践技能考核成绩),考试期间无作弊和违规违纪记录的考生;(三)学位主干课程(含一门专业基础课、二门专业课)单科成绩在70(含70)分以上(含实践技能考核成绩);(四)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综合考试)成绩75(含75)分以上,且对照教育部令第34号《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未出现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的;(五)学位外语成绩达到要求。以上成绩以《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上认定的成绩为准,成绩如有涂改,需自行到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或各地(市)招生考试机构开具成绩证明,论文和免考成绩不计入平均成绩。扩展资料:学位外语要求(一)取得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三级(PETS-3)及以上笔试成绩通知单或三级及以上合格证书,提供成绩通知单或合格证书的电子扫描件及网站查询截图;(二)取得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合格证书或成绩在425分及以上,提供证书电子扫描件、获取成绩时所在院校出具的有效证明或教育部考试中心开具的成绩证明书;(三)获得日本语能力测试(JLPT)四级或以上级别证书,提供证书电子扫描件及网站查询截图;(四)获得大学日语四级(要求达到《大学日语课程教学要求》的四级水平)及以上证书,提供证书电子扫描件、获取成绩时所在院校出具的有效证明或教育部考试中心开具的成绩证明书;(五)已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具有非英语专业学士及以上学位的,申请英语专业学位须参加第二外语(日语)考试),提供证书电子扫描件及学位网证书查询截图。(六)参加山东省成人高等教育研究会组织的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合格,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参考资料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https://www.87dh.com/xl/
2023-09-14 13:22:521

华东政法大学法学本科毕业条件

大学本科生毕业的条件是专业所有科目成绩及格。但是,所有成绩合格只能代表学生可以拿到毕业证,而学位证在成绩合格的基础上对学生有更高的要求,大部分高校要求学生学分绩点达到2.0(即加权平均分70分)以上、无考试作弊行为、论文合格、论文答辩通过,才能授予学士学位证。大学本科生毕业的条件是专业所有科目成绩及格。但是,所有成绩合格只能代表学生可以拿到毕业证,而学位证在成绩合格的基础上对学生有更高的要求,大部分高校要求学生学分绩点达到2.0(即加权平均分70分)以上、无考试作弊行为、论文合格、论文答辩通过,才能授予学士学位证。普通本科和重点本科毕业生的区别一、文化素养文化素养可能从接受不同教育层次的人身上看的清楚一些,其实在重点本科高校和普通本科高校之间也是有所差别的,重点本科高校中的学习氛围、校园文化造就了学生独特的文化素养。文化素养在以后的工作当中也是相当重要的一点。二、工作能力在课程安排上重点本科高校和普通本科高校就有所不同,普通本科高校的四年的课程,在重点本科高校1年到2年的时间就学完了,其余时间都在提升拔高,而且还有相关的实习实践,所以他们还没毕业已经有了较强的工作能力,这也是重点本科高校毕业生和普通高校研究生的薪资待遇在一个级别上的原因。三、学习能力不管是学生还是以后参加工作,学习都是永无止境的。企业的发展需要能够最快为其创造价值和利润的人,也需要为企业发展献计献策的人,从这两点就可以知道企业为什么更加青睐于重点本科高校毕业的人,因为他们的学习能力更强,工作能力也更强。
2023-09-14 13:23:031

本科学士学位需要的条件?

1. 自考生要达到什么条件才能获得学士学位 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所有科目平均分在65~70分以上(不同学校要求不同),毕业论文答辩良好及以上并通过学位外语(英、日、法、德)考试,毕业后可以申请成人学士学位(有的学校还要求通过学位加试,即本专业主干课加试)。 成人学士学位的授予条件是由高校自主规定的,各高校的规定有所不同,常见申请条件通常包括以下三个: 第一,平时成绩平均分不低于70-75分; 第二,毕业论文良或优; 第三,非英语专业学生须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学位英语考试(英语专业学生须参加第二外语考试)。 (1)本科学士学位需要的条件扩展阅读: 国家授权的高等学校颁发,一般包括学士、硕士、博士三种。 学士学位是高等教育本科阶段授予的学位名称。它表示学位取得者较好地掌握了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自学考试各专业课程一般分为公共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和选修课。一般专科专业的考试课程不少于15门,总学分不低于70学分;本科专业的理论考试课程门数不少于20门,总学分不低于125学分。 自学考试的课程根据命题的组织和使用范围分为两类,即:统考课程,指在全国范围内统一使用由全国考办命题的课程;省考课程,指在本省市范围内使用由本省市考委组织命题的课程。无论统考课程还是省考课程,均属国家考试,国家考试并不是说所有课程均是国家统一命题。 自学考试的考试时间安排主要是上半年和下半年两次,上半年安排在四月下旬的第一个周六和周日,下半年安排在十月下旬的第一个周六和周日。目前还有部分省市在每一月和七月也安排一些课程的考试。 2. 自考本科学位申请需要哪些条件和步骤 一、自考的学位申请条件是全国统一的,只要符合自考学位的条件就可以申请自考学位。自考学位申请条件:平均各科成绩70分以上,论文成绩75分以上,英语三级。 二、自考学位申请的程序: 1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符合学士学位审批条件, 于发毕业证的同时(一般3 月初)向当地教育考试院或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申请,填写学士学位表一式2 份,交近期2 寸免冠照片一张。 2 、市考试院或自考办对申请人档案材料(包括本科毕业生鉴定表、毕业论文原件及论文成绩单)和毕业生填写的学士学位评定表进行审定,无误后,于3 月底报省考试院。 3 、省考试院整理汇总各市地申报的学士学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将考生档案材料与学土学位名册于每年4 月推荐给有授予权的主考学校。 4 、6 月底主考学校学士学位主管部门和学术委员会按要求对申请学位者逐个评审,评审合格,授予学士学位,未通过者不再补授。 3. 申请学位需要哪些条件 1. 在学习期限内修满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学分,且各门课程总平均成绩在 75分以上(含75分,小学分课程、大学英语、免修课程和免考课程成绩除外); 2. 论文成绩在“良好”以上(含良好); 3. 在校期间,参加我院组织的北京市成人本科学士学位英语统一测试,获得合格证书。 4. 考试中无作弊行为; 5. 学生无 “记过”以上(含“记过”)处分。 注 1:总平均成绩=所有课程成绩总和 / 课程门数 (小学分课程、大学英语、免修课程和免考课程成绩除外); 注 2:已领取毕业证书的本科毕业生若除英语外,其它条件都符合申请学士学位的要求,允许在其毕业后两年之内参加我院组织的北京市成人本科学士学位英语统一考试,取得合格证书后,再申请学士学位。 4. 大学本科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条件是什么 学位证在所有成绩的及格的基础上,有更高的要求。我国大部分学校都会要求学分绩点达到2.0(通常即加权平均分为70分)以上才能被授予学士学位,否则只能拿到毕业证。有些学校有特别要求,比如若出现考试作弊的行为,毕业时只能拿到毕业证,不能授予学士学位。 毕业证书,持证者在某一级学校系统地学习过一定的科学文化知识。 (4)本科学士学位需要的条件扩展阅读 学位证书分博士学位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及专业学位证书四类,其中,学士学位证书按授予学位对象不同,分别印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和“来华留学本科毕业生”字样。 专业学位证书按授予学位级别不同分为博士专业学位证书、硕士专业学位证书和学士专业学位证书三种,在学位证书版心底沿上方印有“专业学位证书”字样。 1、博士学位证书:A4纸周边印有花边,底纹衬托防伪图案水印,上部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其下印有“博士学位证书”字样;版心为粉红色,同时印有授予博士学位的有关内容;右侧留有粘贴学位获得者照片的位置。 2、硕士学位证书:A4纸周边印有花边,底纹衬托防伪图案水印,上部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其下印有“硕士学位证书”字样;版心为浅蓝色,同时印有授予硕士学位的有关内容;右侧留有粘贴学位获得者照片的位置。 3、学士学位证书:A4纸周边印有花边,底纹衬托防伪图案水印,上部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其下印有“学士学位证书”字样;版心为浅绿色,同时印有授予学士学位的有关内容;右侧留有粘贴学位获得者照片的位置。 在版心底沿上方,按授予学位对象不同,分别印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和“来华留学本科毕业生”字样。 4、专业学位证书:其版心印有授予专业学位的有关内容,版心底沿上方印有“专业学位证书”字样,其他与上述相应的博士、硕士、学士学位证书格式相同。 毕业证书的生产工艺因不同档次的性质级别而不同。其中档次最高的数大学毕业证书、研究生毕业证书,自从2008年以后全国各地大学毕业证书,都采用上下合起来的款式,该款式使证书得到了权威性的体现,其中无论是底纹的设计,还是证书的防伪查询,都达到了相当高的水平。 毕业证书封皮的材料:人造革,仿皮革,特种纸,漆布。 毕业证书封皮的工艺:热合,烫金,裁线等。 5. 网络教育申请学士学位的条件 网络教育申请学士学位的条件如下: 1、遵纪守法,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思想端正、品学兼优、无不良嗜好。 2、符合本科培养计划的各项要求,并参加由教育部组织的公共基础课程的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合格,经学校审核具有毕业资格。 3、所学专业的公共基础课和专业课成绩达到一定分数;(这个大部分的学校都会要求成绩在70分及以上,有的学校会要求75分及以上,部分院校甚至会要求85分。 4、学位英语一定要通过,或者是大学英语四级,再或者是学院里组织的同等程度的英语水平考试。 5、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达到一定水平,较好地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6、申请学位的学生应在规定的弹性学制年限内。 6. 本科毕业拿学士学位,英语需要过几级,有要求吗 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包括统招专升本): (1)、毕业考试成绩合格,在校表现良好,就可以获得学士学位。 (2)、有的学校要求过大学英语四级。 2、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 (1)、所有科目的加权成绩在该校所划定的分数以上(不同学校要求不同),毕业论文答辩良好及以上并通过学位英语考试,毕业后可以申请学士学位。 (2)、有的学校还要求通过学位加试,即本专业主干课加试。 学士学位表示学位取得者较好地掌握了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从2019年7月起,我国学位授予单位不再招收第二学士学位生。此外,为确保学位证书的权威性,对获得多个学士学位的学生都只发一个证书,所获各类学位情况在证书上予以注明。 (6)本科学士学位需要的条件扩展阅读 新版本科专业 教育部下达新版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启用。 新设置的12个学科门类, 分别是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其中表演、音乐、舞蹈艺术专业划归于“艺术学学士”。 学位层次 学位是标志被授予者的受教育程度和学术水平达到规定标准的学术称号。 我国学位分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博士后”不是学位,而是指获准进入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博士学位获得者。 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予的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授予。 7. 自考本科可以申请学士学位吗需要哪些条件 可向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院校提出申请,由主考院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授予本科学位。自考生要获取本科学士学位要达到相应的条件包括: 1、考生要通过自学考试,取得本科所选专业全部课程的合格证书,并且完成毕业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 2、考生已通过省考办办理毕业手续,在考生申请本科学士学位前必须先取得专科毕业证书。 3、除了上述条件,考生还必须符合主考院校学位管理部门规定的有关申请条件。例如,有些主考院校要求考生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学位英语考试。 4、自学考试的学士学位可在毕业后一年内申请。 获得自考本科学历,根据国家教育部1988年15号文件,享受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相同的法律效力。 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的通知,国发[1988]15号。第三十二条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的工资待遇:非在职人员录用后,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相同;在职人员的工资待遇低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的,从获得毕业证书之日起,按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工资标准执行。
2023-09-14 13:23:121

请问自考本科需要考哪几门科目?

自考本科需要考哪几门科目?自考本科需要考14到16门科目,不同的专业,考试科目有所不同,具体课程是各个专业里面的一个科目的知识,每一个专业要考的科目都是不一样的。自考本科考试科目可分为公共课、专业课、选修课、实践课这几大部分。自考本科公共科目为每个专业的必考科目,比如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中国近代史纲要、英语二等,而专业课的科目则需要根据所报考的专业来划分,比如法学专业需要考民法、刑法、宪法、合同法、国际法、行政法、民事诉讼法等。自考本科课程介绍:1.公共课公共课是指自考本科中任何专业或部分同类专业的应考者都必须学习的课程。如自考本科的《中国近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概论》、《英语二》等。公共课虽然不一定同所学专业有直接联系,但它是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人才,为进一步学习提供方法论的不可缺少的课程。2.自考本科基础课基础课非常好理解,是该专业考生要学习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课程,是为了应考者掌握专业的知识,学习专业的科学技术,发展我们有关能力打下基础。3.自考本科选修课自考本科选修课指某一专业的应考者可根据自己的需要及受教育程度的限制,有选择地学习的课程。但这种选择是有限制的。即只能在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课程内选择。如汉语言文学专业的选修课在六门课程中选考2门。另外,对于年龄满35岁,英语基础比较薄弱的考生,可以选择三门选修课程来免考自考本科公共课中的英语课程。4.自考本科实践课自考本科实践课是针对某一门课程设置的实验或动手能力,一般是注重实践的专业才会开设,为了让考生的理论知识与实操技能能够双向发展。需要各位自考本科考生动手操作,所以需要各位考生对专业知识了解十分透彻,并且能够熟练运用。但是实践课程不是每一门专业都有要求的,想知道自己所报考的专业有没有实践环节考核的话,大家可以查看自己的专业考试计划表进行查询。5.自考本科毕业论文毕业论文需要考生写跟考生所考的专业相关的论文,自考本科论文是有论文答辩环节的。6.自考本科学位课和学士学位外语如果考生需要考学士学位,那么需要通过学士学位外语的考试,一般都是考学位英语。另外,必须将学位课(也是你自考专业的专业课程中的规定的几门课程)的平均分考过70分,所有课程不能低于65分。自考本科怎么知道下次考什么科目?在举行自考本科之前,省教育考试院都会先发布本次自考本科的报名通知,报名通知中通常会包含本次自考本科的考试课程安排表,就在本次自考本科的报名通知的附件中,或者省教育考试院会单独发布本次自考本科的考试课程安排通知。自考本科生们要关注省教育考试院的自考本科通知,等本次自考本科的报名通知或本次自考本科的考试课程安排通知发布后,考生们在通知中就可以看到下次自考本科考什么科目了!举例说明:下图是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自主服务系统,这是湖南自考报名入口官网,在这上面,自考本科生可以看到湖南的自考本科政策及相关通知、开考课程教材查询、专业介绍等信息。点击图中的【自考政策及相关通知】,你就会看到历年来湖南自考的政策及相关通知,如下图。在上图这些通知中,排在第十一位的通知:《关于印发2022年10月全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安排及教材目录的通知》,里面就有湖南2022年10月自考考试科目安排,自考生们点击即可查看下次自考本科考什么科目了。其他省份也是这样,找到自考生报考省份的自考官网,自考官网会公布历年来该省份自考的政策及相关通知,自考生在其中找到下次自考本科的报名通知或下次自考本科考试课程安排通知,点击查看,即可知道下次自考本科考什么科目了。自考本科一次可以报考几门科目?自考本科一次可以报考四门科目。自考本科一年最多可以考4次,每次考试时间是两天。在报考课程时,专业课和基础课要交叉间错的报。专业课每一年只有一次或两次考试机会,公共课有两次或四次考试机会。自考本科的次数有限制吗?自学课程的数量没有限制。如果这次不及格,下次可以继续报考。一次四门自考本科,考生抓紧时间学习,特别是在考前两周,花更多的时间和心思认真备考,力争顺利通过考试。参加自考本科的学生,经过系统学习、毕业论文答辩和学位英语考核,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可以申请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自考/专升本有疑问、不知道自考/专升本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专升本考试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https://www.87dh.com/xl/
2023-09-14 13:23:201

法律硕士和法学硕士毕业证的区别,效力一样么?毕业证内容,两个毕业证对找工作有影响么?

在公司应该没影响,在检、法考试时可能要求本科是法学大类的专业。法律硕士是倾向于实践应用型,属于专业硕士范畴,一般只有学位,证明你的水平达到研究生的水平,但没有学历证书。法学硕士倾向于法学理论,一般指的是全日制的研究生,有双证,即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要考试时要区分清楚。
2023-09-14 13:23: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