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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制度有哪些啊?

2023-10-09 08:4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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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瑞爱吃桃

包括 消防设施和消防通道的相关章程,安全员制度章程,安全巡视章程等三个方面。

消防设施,要专人定期巡检,保证完好,随时可用,灭火剂定期更换,以防失效,对于消防重点区域,如库房、易燃易爆等接触危险品的场所,要随时保证消防通道的畅通,不能存有障碍,高空的高压线等架设不得妨碍消防车的进入和操作等。设立安全员制度,对于安全问题,安全员有一票否决权,安全员要对消防隐患区域心中有数,应定期和不定期巡视,发现问题,现场处理等。这是几点主要内容,还需根据实际情况丰富内容。

ardim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器材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七)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希望能解决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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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消防工作实行的是消防安全责任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条: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和成年人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具体职责1.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教育全员做好消防安全工作。2.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实行“一票否决”制度。3.听取各科室消防负责人的工作汇报,研究重大隐患的解决方案。4.组织员工开展消防法规、消防常识的宣传教育培训。5.组织消防检查、疏散演习。6.改善消防安全条件,组织制定消防预案,组织指挥员工扑救火灾,保护火灾现场,追查处理火灾事故,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调查火灾原因。
2023-09-14 00:56: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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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4 00:56:561

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有哪些

单位消防安全制度主要包括:1、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2、安全疏散设施管理;3、消防(控制室)值班;4、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火灾隐患整改;5、用火、用电安全管理;6、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7、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8、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9、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10、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等内容制度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 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在不同的行业不同的部门不同的岗位都有其具体的做事准则,目的都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所以我们应该按制度做事,提高工作效率。资料扩展:消防工作是一项社会性很强的工作,只有依靠全社会的力量,在全社会成员的关心、重视、支持、参与下才能搞好。消防工作具的社会性;消防管理应渗透到人类生丰收的一切领域之中,从而决定了消防工作的社会性;消防安全管理涉及到各行各业,乃至千家万户,在生产的工作和生活过程中,人们对消防安全管理稍有疏漏,对生产一时失神、失控、失误,就有可能酿成火灾,这就决定了消防工作的经常性;单位应确定专职或兼职消防管理人员,设置或者明确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在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领导下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单位消防安全归口管理部门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一)拟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二)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各部门、单位及员工认真落实;(三)拟定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计划和组织保障方案;(四)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巡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五)组织实施对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六)管理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和微型消防站,按照训练计划,督促其定期实施演练,不断提高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七)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并督促相关部门、单位加强重点监管;(八)组织员工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确保每一名员工都具备“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能力;(九)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汇报消防安全管理体系的绩效,为评审和改进消防安全管理体系提供依据;(十)与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建立沟通渠道,及时向公安消防机构汇报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十一)完成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第十六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三)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五)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六)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法律依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十八条 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特点,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公布执行。单位消防安全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静电);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其他必要的消防安全内容。
2023-09-14 00:57:411

按照什么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法开篇就规定了“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明确了“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消防安全意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消防宣传教育”。消防工作的原则1、政府统一领导消防安全是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是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2、部门依法监管消防安全涉及面广,仅靠应急管理部门及消防救援机构的监管是不够的,安监建设、工商、质监、文化、教育、人力资源等部门也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履行相应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职责。3、单位全面负责单位是自身消防安全的责任主体,每个单位只有自觉依法落实各项消防安全职责,实行自我防范,消防工作オ有坚实的社会基础,火灾才能得到有效控制。4、公民积极参与如果每个公民都具有消防安全意识和基本的消防知识、技能,形成“人人都是消防工作者”的局面,全社会的消防安全就会得到有效保证。
2023-09-14 00:57:511

消防安全责任制的内容是什么?

第十六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三)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五)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六)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所以是全部都对的。
2023-09-14 00:58:291

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

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的重要决策部署,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进一步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提高公共消防安全水平,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消防工作负领导责任。第三条 国务院公安部门对全国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依规做好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安全工作。第四条 坚持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是消防安全的责任主体,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本单位、本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本场所消防安全全面负责。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第五条 坚持权责一致、依法履职、失职追责。对不履行或不按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2023-09-14 00:58:401

消防安全制度

法律分析:一、员工入职需经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保安部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员工必须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懂"四懂四会",了解本单位灭火器材的位置及性能。二、实行每日防火巡查、检查制度,岗位员工对本部门每两小时检查一次,保安部每日巡查,并做好记录。三、保障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畅通,对安全出口指示灯、应急照明灯要及时进行检修,确保正常运转。四、消防控制室、消防泵房实行24小时值班。五、 对营业场所的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必须定期进行检察、维护,以保证其灵敏度和应有功效。六、对存在火灾隐患的部门,要及时整改,消除隐患。七、建立用电、用火管理制度,重点工种(电、气焊工等)需持证上岗。八、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单位,如发现危险情况,立即报告保安部妥善处理。九、专职消防队员需持证上岗;组建义务消防队伍,并定期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十、根据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十一、对煤气、乙炔、氧气设备由专人负责管理,并定期检查。十二、 保安部定期进行消防安全考评工作,对不合格的部门和员工定期进行整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条 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第十五条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实行告知承诺管理。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作出场所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承诺,提交规定的材料,并对其承诺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消防救援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予以许可。消防救援机构应当根据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及时对作出承诺的公众聚集场所进行核查。 申请人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方式办理的,消防救援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根据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对该场所进行检查。经检查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应当予以许可。 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消防安全检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制定。
2023-09-14 00:58:571

安徽省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提高公共消防安全水平,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依照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具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组织应当参照本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第三条 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坚持权责一致、依法履职、失职追责。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将地方消防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逐步增加投入,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消防工作负领导责任。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本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实施。第七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是消防安全的责任主体,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实际控制人是本单位、本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本场所消防安全全面负责。第二章 政府消防工作职责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本地区消防工作,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履行下列职责:  (一)执行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国家以及本省有关消防工作规定。  (二)在立法权限内针对本地区实际情况,及时提请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修订消防方面的地方性法规,组织制定、修订消防方面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  (三)统筹城乡消防发展,将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的消防规划纳入城乡规划,并组织实施。  (四)召开政府常务会议、办公会议,研究部署消防工作。每年召开消防工作会议,制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研究部署本地区消防工作重大事项,每年向上一级人民政府专题报告本地区消防工作情况。  (五)健全由政府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牵头的消防工作协调机制。  (六)建立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对所属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在重大节假日、重要活动期间以及火灾多发季节,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七)建立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机制,组织实施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实行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对报请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和停产停业整改报告,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的决定,并组织有关部门督促隐患单位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八)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公安消防队和专职消防队。明确政府专职消防队公益属性,采取招聘、购买服务等方式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建设营房,配齐装备;按规定落实其工资、保险和相关福利待遇。  (九)组织和领导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制定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演练;建立灭火救援社会联动和应急反应处置机制,落实人员、装备、经费和灭火药剂等保障,根据需要调集灭火救援所需工程机械和特殊装备。  (十)组织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发展消防公益事业。加强消防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推广使用先进消防和应急救援技术、设备。采取购买服务等方式,推进消防教育培训、技术服务工作和互联网、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在公共消防安全领域的应用。  (十一)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规定的其他消防工作职责。第九条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除履行第八条规定的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在本级政府预算中安排必要资金,保障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等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促进消防事业发展。  (二)科学编制和严格落实城乡消防规划,预留消防队站、训练设施等建设用地。  (三)将消防公共服务事项纳入政府民生工程或为民办实事工程。  (四)加强消防水源建设,按照规定建设市政消防供水设施,制定市政消防水源管理办法,明确建设、管理维护部门和单位。  (五)定期分析评估本地区消防安全形势,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重大火灾隐患,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整改措施,督促限期消除。  (六)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有计划地建设公益性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开展消防科普教育活动。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在社会福利机构、幼儿园、托儿所、居民家庭、小旅馆、群租房以及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的场所推广安装简易喷淋装置、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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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安全操作规程;2、消防安全管理制度;3、消防岗位责任制;4、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制度;5、消防安全检查制度;6、用火管理制度;7、用电管理制度;8、消防器材管理制度;9、仓库管理制度。法律依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十八条 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特点,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公布执行。单位消防安全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静电);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其他必要的消防安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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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4 01:00:381

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有哪些方面?

(1)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是生产经营单位为保障安全生产而对各工种的操作技术和具体程序所作的规定,是具体指导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的重要技术准则。 (2)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按照单位生产经营管理和消防安全管理的要求,对消防安全管理的范围、内容、程序和方法所作的规定,是指导员工开展各项活动的准则和规范。 (3)消防岗位责任制。消防岗位责任制是单位生产和工作岗位上所承担的消防安全工作范围、内容、任务和责任。 (4)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制度。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主要包括三级安全教育中的消防安全教育;经常性消防安全教育;特殊工种消防安全教育等方面的内容。 (5)消防安全检查制度。消防安全检查制度,主要包括日常性的、季节性、专业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及其火险隐患处理措施等方面的内容,并应明确检查人员、检查内容、范围、部位及频次。 (6)用火管理制度。用火管理制度,包括用火管理范围、用火级别、用火批准及管理权限、用火管理基本原则、特殊设备容器动火前应采取的处理措施等内容。 (7)用电管理制度。用电管理制度,包括用电设备场所建筑防火要求、对用电设备规格的要求、安装、修理、禁止超负荷运行、用电器具使用管理、避雷、防静电装置安全措施等内容。 (8)消防器材管理制度。消防器材管理制度,包括消防器材配备标准、部位、地点、检修、保管、使用制度等内容。 (9)仓库管理制度。仓库消防管理制度,包括人员、车辆、货物出入库防火要求,物品存放防火要求,易燃易爆物品装卸、储存防火要求等内容。 除以上主要内容外,还有火灾事故处理报告制度,消防工作奖惩制度,建筑设计、审批施工防火制度,易燃易爆物品防火管理制度等等。
2023-09-14 01:00:471

如何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目前在一些企业中存在着“重生产,轻安全”、“安全管理严格不起来、安全制度落实不下去”等现象。为此,要以公安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的若干意见》为动力,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加强消防安全自主管理,消除不安全因素与隐患。加强领导,形成共管合力一、 健全企业消防安全监督管理网络建立由企业的领导层、管理层、工会和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组成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网络”。企业在消防安全监督管理网络的运行下,确保消防安全工作政令畅通,消防安全工作信息反馈以及消防安全管理受控局面。企业在消防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下,认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消防安全知识竞赛”和“119消防日”等消防安全活动,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营造消防安全文化的氛围。二、构建消防安全生产格局企业的消防安全工作要充分发挥党政工团的优势,由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加强企业安全文化的建设。企业消防安全工作在安全委员会的领导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每季度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例会,分析和部署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专题研究消防安全工作以及对存在的重大隐患进行决策,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消防安全监管职能,并充分发挥党群组织的作用,加强消防安全法规的宣传力度。各级工会、共青团要围绕消防安全工作,发挥各自优势,开展群众性消防安全活动。建立信息、法律、技术、宣传、教育、培训和应急救援等支撑体系,构建消防安全生产格局。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安全责任制一、 落实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公安部、监察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管局联合发出的公发[2004]4号文《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以及公安部第61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了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主体地位,企业根据《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和公安部第61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落实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立消防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建立消防安全管理体系,加强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二、加强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责任制是保证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员工安全行为、预防事故发生、确保企业生产效益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度。企业坚持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以“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与基层单位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并将消防安全考核指标层层落实到各部门、基层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要一级抓一级,一级查一级,防止断层、死角和盲区。在企业内部实施年度消防安全责任制考核,按消防安全管理奖惩规定,对消防安全责任制单位进行奖惩兑现。三、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根据公安部第61号令规定,企业消防安全责任人与上级公安消防管理机构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企业防火安全委员会与各部门、基层单位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企业经营单位与外包工程队和租赁单位签订《消防安全协仪书》,做到层层签约,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重点单位”与市消防局签订《消防安全保证书》,保证消防通道畅通,安全疏散标志及应急照明设施完好,不产生“三合一”隐患;企业负责人以法律文本形式,与员工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使每一个员工以安全法规为准则,自觉遵守自己的安全承诺,按企业的规章制度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四、建立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对所属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收取一定数额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企业在生产经营期间发生事故,其风险抵押金将作为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所需资金。企业对安全管理部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实施“安全生产风险抵押奖惩制度”,每年度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和生产安全事故经济损失状况,对安全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并对其实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奖惩兑现。完善管理机制,规范员工行为一、建立消防安全运作机制消防安全运作机制是规范消防安全管理行为,明确消防安全机构的责任和管理方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是规范员工的安全生产行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规范企业开展消防安全工作行为。消防安全运作机制的关键是健全和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度。二、建立安全监督反馈机制消防安全监督反馈机制是对消防安全运作机制实施监督,使企业在安全生产运作过程中处于有效的安全控制状态,并实现事前安全预控管理。企业消防安全工作在防火安全委员会的领导下,监督检查各基层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及时反馈安全生产信息,对生产中存在的隐患和重大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并提出对策方案供企业领导层决策。三、建立消防安全激励机制消防安全激励机制是消防安全管理体系的能源。根据企业安全生产发展的需求,积极开展安全质量管理活动,有针对性地采取不同的激励方式,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员工能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缺陷,自我约束、自我调整和自我纠正,使消防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获得源源不断的动力,以激发员工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发扬创新精神,不断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建立评价体系,加强重点管理一、建立消防安全评价体系建立消防安全评价体系的目的,是通过对企业的安全管理进行系统、科学的评价,按消防安全评价检查标准进行对照检查,及时发现薄弱环节,查找、分析单位潜在的危险因素和缺陷,提出切实有效的建议和措施,为管理者决策提供依据,使企业能够及时控制事故隐患,持续有效地改进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方法,建立企业消防安全管理新机制。开展消防安全评价体系的重要意义,是有利于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有利于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有利于企业所属单位的消防工作由被动变为主动,并自觉完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二、加强消防重点单位管理根据公安部第61号令规定,重点对学校、医院、酒店、大楼以及公众聚集场所等“消防重点单位”和“消防重点部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尤其要加强落实明火作业审批和看火监护制度、舱室涂装作业安全防爆燃制度、危险品仓库管理制度等,并以交通部《船舶消防管理和检查技术要求》(JT/T440)标准,对运输和旅游船舶进行消防安全检查与管理,建立《船舶防火档案》,开展消防应急演习和义务消防队演练,加强日常消防安全巡查,落实整改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消防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的安全。开展专项整治,加大检查力度一、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专项检查与整治企业对可能导致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的“重大危险源”,要加强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制定“安全应急处置预案”,落实安全整改措施,并责任到安全部门和人。对明火作业和危险品仓库等重点部位要进行重点监控,对隐患要进行跟踪检查,直至隐患全部消除为止。企业“重大危险源”的应急处置预案以及整改实施情况,要按规定及时向上级安全管理机构上报。二、加强对电热器具使用管理的检查与整治为吸取违章使用电热器具而发生火灾事故的教训,企业可推行“电热器具使用许可证”制度,严格按使用电热器具“6项规定”要求,安全规范使用电热器具。企业员工使用电热器具时,必须持有“许可证”、必须在固定位置上使用,电源线必须符合负载要求,必须使用开关式插座,必须配备灭火器,必须张贴使用规则。禁止员工在宿舍房间和船员舱室内使用电热器具,以确保电热器具使用安全。三、加强对灭火器材和消防设施的安全管理企业设备管理部门必须按消防设备管理规定,对各种灭火器材和消防设备进行登记、维护保养和检查,并认真做好检查记录,保证消防设备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在采购灭火器材等消防设备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检查其生产单位是否具有经营资质以及检验合格证,对无经营资质单位的伪劣产品一律不准使用。四、加强对租赁单位安全隐患的检查与整治根据《消防法》和公安部第61号令规定,企业所属单位以及租赁单位的车间、仓库、宿舍不得设在同一幢大楼内,车间、仓库应与员工宿舍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尤其对租赁单位要加强对消防安全检查与管理,杜绝“三合一”现象存在。经营单位与租赁单位在签订租赁合同时,要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并由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部门对经营租赁场所进行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和协调,对外包工要按《外来从业人员管理办法》,对其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和管理,防止火灾事故发生。落实防范措施,狠抓安全整改一、坚持“三同时”原则,把好安全设施关企业在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项目时,必须坚持“三同时”(消防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原则规定,向公安消防机构提出申请,并按规范要求对消防安全设施进行施工。工程完工后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验收方可投入使用。企业消防安全设施的投入资金,应当纳入企业建设项目概算,并由财务总监实施监督。二、安全自查找原因,消除隐患保安全企业针对事故频发的特点,要认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活动。企业消防安全检查组,根据消防安全检查标准,对所属各单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并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发出《隐患整改书》,令其按要求限期整改,并进行整改复查。特别是船厂等明火作业单位,要严格明火作业审批制度,加强落实安全管理措施,杜绝违章动火现象。各单位要加强用火、用电、用气和危险品仓库的安全检查和管理,对存在的火灾隐患要尽快整改和消除,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措施,彻底消除隐患,确保生产安全制定应急预案,强化责任追究加强企业消防安全自主管理意识,以“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原则,定期分析、排摸和检查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落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建立员工上岗前进行安全告知制度,告诫新上岗员工遵章守纪,认真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并要“在管理上抓环节、在措施上抓落实、在机制上抓长效”,重点抓好事故前的安全预防工作,并以先进科学的安全管理方法和专业技术,强化企业消防安全预控管理。企业应对所属学校、医院、酒店、集体宿舍、综合办公大楼、危险品仓库以及消防重点部位,按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建立消防安全应急预案体系。并按消防安全应急预案要求,配备必须的消防设施,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禁止明火和无关人员入内;在每一层楼和每间房间张贴“安全疏散示意图”;在大楼出口通道处,按规定设置明显的紧急疏散安全标志,保持安全出口和消防通道畅通,禁止封闭和堵塞安全出口通道,如遇有紧急情况时,应确保员工安全疏散和撤离。各单位的义务消防队,要按消防安全应急预案要求,加强消防演练和演习。船厂要建立专业的消防队伍,按消防救火技术规范要求,配备消防救火装备设施,加强消防队的救火灭火的能力,并按消防安全应急预案要求,做好消防安全工作,防止火灾事故发生。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按消防安全法规要求,建立“安全生产预警机制”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对事故及事故隐患,按“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防范措施未落实不放过,干部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罚不放过),举一反三,认真吸取教训,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对发生事故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处理,对存在失职行为或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的,要按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追究其责任。提取管理费用,保证安全投入一、建立企业提取安全费用制度按照中央企业要建立长期持续投入机制,保证足够的安全投入的要求,要建立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基金制度,提取消防安全设施管理费用,形成企业消防安全设施资金投入的长效机制。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基金的提取,是根据企业生产发展和新开发项目情况,按年度生产量和效益来确定提取安全费用的标准,按照《安全生产管理基金实施办法》,在企业所属单位予以实施。安全经费要列入企业年度预算,确保消防安全设施所需资金的投入。二、对消防设施投入资金进行监控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年度消防安全设备添置、更新计划,对消防安全设施进行必要的资金投入,并由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予以保证。除此以外,对新建、合作和租赁项目,必须在其投资和利润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消防安全设施维修管理费用,用于安全设施添置、维修保养和隐患整改等,企业防火安全委员会将对消防安全设施资金的投入进行监控。加强安全培训,增强员工安全意识一、领导层的知识培训企业消防安全管理部门按消防局的规定,组织所属各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参加消防局组织的企业领导层消防安全知识培训,使企业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都经过消防安全知识法定培训,并按规定参加消防局年度复训。二、管理层的岗位培训企业消防安全管理部门,根据年度消防安全知识培训计划,组织企业所属各单位的消防安全部门负责人和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参加消防局组织举办的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班,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法定培训,使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参加消防局年度复核和换证培训。三、操作层的岗位培训企业组织所属各单位的明火审批和看火监护人员,参加消防局举办的消防安全专业知识培训班,进行消防安全专业知识培训,并要求各单位尤其是船厂,一定要严格执行明火作业管理规定,必须持有消防局发放的动火证和看火监护证才能上岗作业,并按“10不烧”规定,规范操作,严禁违章动火作业。未经消防局培训的无证人员,一律不准上岗动火作业。
2023-09-14 01:01:131

消防安全制度

宾馆饭店应当依法建立并落实 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工作职责。 宾馆饭店的主要负责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统筹安排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单位或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根据需要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履行制定落实消防安全制度,组织开展防火巡查和检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等职责。实行承包、租赁或委托经营、管理时,产权单位应当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当事人在订立的合同中依照有关规定 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 。 管理人员及部门宾馆饭店应当确定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客房数50间以上的宾馆饭店还应设置或确定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 。 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在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领导下,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防火巡查宾馆饭店应当至少每2小时开展一次防火巡查,并明确巡查人员和部位,重点巡查以下内容: (一)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 (二)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有效; (三)消防设施工作是否正常,灭火器材是否完好有效; (四)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门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五)是否违章用火、用电、用油、用气; (六)消防控制室及设有值班的厨房、洗衣房、消防水泵房、锅炉房、配电房、发电机房等重点部位人员在岗在位情况。 娱乐场所、会议室、厨房、茶坊等区域使用或者营业结束后,应清除遗留火种,切断非必要电源、气源。 对巡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要及时上报,落实整改和防范措施。
2023-09-14 01:01:301

消防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于多少级,防火,责任制。

建立于四级责任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条规定: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国务院领导全国的消防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扩展资料:消防工作的相关要求规定:1、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消防宣传教育。公安机关及其消防机构应当加强消防法律、法规的宣传,并督促、指导、协助有关单位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工作。2、教育、人力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有关职业培训机构应当将消防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培训的内容。新闻、广播、电视等有关单位,应当有针对性地面向社会进行消防宣传教育。3、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团体应当结合各自工作对象的特点,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参考资料来源:中央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023-09-14 01:02:341

个体商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法律分析:个体商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消防值班;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其他必要的消防安全内容。法律依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十条 居民住宅区的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在管理范围内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二)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三)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四)保障公共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其他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对受委托管理范围内的公共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
2023-09-14 01:02:551

消防制度??

消防基本知识安全常识:不玩火、不随意摆弄电器设备,不可将烟蒂、火柴杆等火种随意扔在废纸篓内或可燃杂物上,不要躺在床上或沙发上吸烟。在五级以上大风天或高火险等级天气,禁止使用以柴草、木材、木炭、煤炭等为燃料的用火行为,禁止室外吸烟和明火作业。入睡前,必须将用电器具断电、关闭燃气开关、消除遗留火种。用电设备长期不使用时,应切断开关或拔下插销。液化气钢瓶与炉具间要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使用时,先开气阀再点火;使用完毕,先关气阀再关炉具开关。不要随意倾倒液化石油气残液。发现燃气泄漏,要迅速关闭气源阀门,打开门窗通风,切勿触动电器开关和使用明火,不要在燃气泄漏场所拨打电话、手机。不要在楼梯间、公共走道内动火或存放物品,不要在棚厦内动火、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和维修机动车辆,不要在禁火地点吸烟、动火。发现火情后迅速拨打火警电话119,讲明详细地址、起火部位、着火物质、火势大小、留下姓名及电话号码,并派人到路口迎候消防车。家中一旦起火,必须保持冷静。对初起火灾,应迅速清理起火点附近可燃物,并迅速利用被褥、水及其它简易灭火器材控制和扑救。救火时不要贸然打开门窗,以免空气对流,加速火势蔓延。要掌握火场逃生的基本方法,清楚住宅周围环境,熟悉逃生路线。大火来临时要迅速逃生,不可贪恋财物,以免失去逃生时机。逃生途中,不要携带重物,逃离火场后,不要冒险返回火场。火场逃生时,保持冷静,正确估计火势。如火势不大,应当机立断,披上浸湿的衣物、被褥等向安全出口方向逃离。逃生时不可乘坐电梯。逃生时应随手关闭身后房门,防止烟气尾随进入
2023-09-14 01:03:032

什么是消防安全责任制

您好:有了消防安全责任制,责任到个人,对于工作和事故责任可以明确划分。任何人的疏忽大意都可能引发火灾,做好消防工作需要人人参与。但人的无知、人的侥幸心理导致人们认为不会发生火灾,不必要小题大做,而这正是引发火灾最主要的原因。为了切实做到人人参与、人人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必须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每个岗位、每个人的消防安全责任,并通过宣传教育培训、加强检查、严格奖惩,使消防安全责任制能真正得到有效落实。消防工作的重点是动员群众人人参与,难点就是不少人不愿意参与,所以,通过法律的、经济的、行政的多种手段,使人人都能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使责任制能真正落到实处,是消防工作者的光荣而艰巨的重要责任,更是做好消防工作,减少火灾损失的根本。消防安全责任制一.消防方针: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任何单位、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成年公民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1、在公司安全、消防委员会领导下,公司、部门、各级生产车间人员按安全、消防职责,公司安全主管和各部门专兼职安全员统一协调下,在管理范围和工作程序,全面系统地开展公司各部门、车间、班组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2、公司根据国家消防安全的政策、法规和上级部门有关要求,并根据企业生产有关特点、现状情况,制定消防安全年度计划、保证消防工作按工作要求和计划内容进行实施,各级部门、车间全面落实、执行公司消防安全的各项计划管理。3、公司安全主管和各部门根据公司消防工作计划进行分解,要未各部制定本部门消防工作计划和健立部门、车间消防管理构机构、义务消防队员名单。包括全体员工、重点岗位消防安全培训计划、重点危险部位消防操作控制要求,并向公司上报存档备案,保证消防安全工作有效实施。4、部门、车间根据安全要求和各级管理部门下发消防安全工作计划,结合车间实际工作,制定相应实施要求和对策计划,在各个阶段中分别执行。以保证部门、车间生产计划与消防安全同步实施。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内容:1、公司范围内、各部门、车间、班组消防栓、自动喷淋、自动报警系统和其他消防设施的维修、保养由生产部设备部门、设备管理人员进行维护保养。维修、保养如一般小修、维修(资金少于300元)由设备科组织维修工实施完成;大修、维修由生产部设备人员委外实施完成。消防管理工作由区域所在部门进行跟踪实施。2、公司范围内、各部门和各车间移动式消防器材、消防箱等,定点配置到所在部门、车间生产位置,由区域所在部门和车间进行管理和维护。3、各级管理部门、车间、班组区域的移动式消防器材、消防箱,由各部门、车间、班组指定器材维护、保养负责人进行每周维护、保养一次;具体内容有:清洁消防器材表面尘灰;检查消防器材是否完好;消防器材标识是否完整;消防箱消防器材是否完整、完好。并在检查表上确认,签上检查日期。4、办公大楼、办公室等公共区域的移动式消防器材,由公司保安人员按消防管理要求进行周检和日常维护、保养。四、消防箱、消防器材、消防用具的安全监督管理 :1、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和各部门主管专、兼职安全、环保人员进行月度、季度、年度检查、各种专项检查、日常抽查。各部门、车间主管专、兼职安技人员进行综合检查和月度检查,科室、车间兼职安全员进行日常检查和抽查,班组进行自查等多种方式进行。确保消防箱、移动式消防器材处于完好控制状态。2、消防箱、移动式消防器材检查考核由公司安全主管、各级管理部门负责人和兼职安全环保、消防员对所在部门、车间、班组进行考核管理。
2023-09-14 01:03:161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是什么?

提供以下参考资料,希望以上对你有帮助。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对消防安全进行控制管理,保障企业的健康、稳定发展。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管理、责任划分、明火管理、电源电气管理、消防器材管理、消防安全检查、突发安全事件响应等过程3、制定依据3.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3.2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3.3《河南省消防条例》3.4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4职责4.1 公司总经理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4.2办公室作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指导、检查、督促各部门消防安全管理;4.3 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4.4 各部门、车间负责所管工作范围内的消防安全管理;4.5安全科在办公室领导下,负责公司消防安全的具体管理和监督工作。5、内容5.1方针和原则:消防安全管理 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为基本方针 ;实行“谁管理,谁负责;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5.2组织管理5.2.1公司实行总经理领导下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各部门、车间、班组实行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5.2.2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职工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防火责任区和消防职责,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5.2.3 公司应当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增强安全观念。让职工懂得本岗位有什么火灾危险,懂得预防措施,懂得灭火方法;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处理事故苗头。5.2.4公司应建立义务消防队,仓库等防火重点部位的职工都应参加义务消防队,义务消防队要定期开展消防演练。5.3消防安全责任5.3.1公司总经理作为公司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A、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本公司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公司的消防安全情况。B、统筹安排本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为本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C、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落实安全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5.3.2公司办公室作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的归口部门,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A、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B、拟订消防安全资金投入及组织保障方案。C、组织实施消防安全检查和火险隐患整改工作。D、组织实施对本公司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识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E、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F、及时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G、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5.3.2人力资源部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消防操作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5.3.3安全科作为公司消防安全的直接管理部门,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A、按照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及其他消防安全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发展实际情况,制定完善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相关规章制度;B、督促各部门、车间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消防安全职责;C、监督各部门、车间落实实施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情况;D、协助办公室做好消防安全检查和火险隐患整改工作。E、督促各部门、车间做好消防设施设备和消防安全标识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F、协助办公室做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G、及时向办公室报告消防安全情况,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H、负责公司消防设施设备的定点、统计、监管工作;I、负责公司消防器材的统一申报、采购和配置工作。5.3.4各部门、车间的主要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A、各部门、车间的主要负责人是各自主管区域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管理区域内的消防安全负有主要责任;B、负责在其管理区域内落实与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C、负责管理区域内消防安全的自查与隐患整改工作;D、对管理区域内重大消防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安全科;E、负责管理区域内消防器材的管理、维护和保养,严禁将消防设施设备挪作他用;F、及时将部门或车间内损坏、失效、已使用的设施设备上报安全科备案,对已使用的器材设备要做出书面说明;G、确保消防设施设备的整洁完好,确保消防通道的畅通。5.3.5行政科负责公司消防设施的维修和维护。5.4明火管理5.4.1车间因工作需要使用电焊、气焊(割)时,必须事先报告工程部,由工程部派专人监护,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必要时,应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5.4.2公司须根据生产特性、危险程度和建筑布局划分禁火区域。因工作需要在禁火区域内动用明火时,必须事先向总经理办理《动用明火审批表》,由专人监护,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源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保护措施。5.4.3严禁在车间、仓库、高配房等重点区域内使用明火。5.4.4公司生产区、库区、易燃易爆物品作业场所,应有明显禁烟、火警标志,严禁吸烟。5.4.5外来单位或人员进厂作业前,公司办公室应与其签订《外来作业人员消防安全协议》,规定其进出厂区的路径,保证施工或作业范围内的消防安全。5.5电源电气管理5.5.1车间、仓库内严禁擅自乱拉、乱接电源线路,不得随意增设电器设备。如需改变或安装线路,必须由持合格证的电工负责。5.5.2车间、库房的电源线路、电器设备应保持清洁,配电箱、立式配电柜内应保持干燥,不得有灰尘堆积,不准堆放物品。各电气设备的导线、接点、开关不得有断线、老化、裸露、破损。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电气设施严禁超负荷运行。5.5.3公司工程部负责公司电气安全管理,合理安装电气设备,做到安全操作,经常检查,及时维修,保证用电安全。5.5.4电气线路、电器设备必须由持合格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保养,操作时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A、凡是能够产生静电引起爆炸或火灾的设备、电器,必须设置消除静电的装置。B、凡电加热设备应落实专人负责操作和看管,离开时必须切断电源。C、车间设备负责人应经常组织对电气等关键设备进行巡检,及时清除粘附在设备上的花蓬、废丝等易燃易爆物品。D、车间内使用汽油、煤油等清洗设备零部件,应先审批后使用,落实专人负责,从严限制,并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E、 严禁在设备的电动机上、电箱开关内摆放物品。F 、严禁在电线、电缆上方堆放原辅材料、成品等易燃易爆物品。5.6消防器材管理5.6.1公司应根据消防安全管理的需要,配备适当种类和足够数量的消防设备和器材,但不得挪作他用。5.6.2公司办公室应建立本公司《消防器材管理台帐》,详细记录公司消防器材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安装地点、有效状况等。5.6.3管理要求要点:A、消防设备器材和工具应放置在醒目、取用方便的地点。放置在室外的要采取防雨、防晒、防锈蚀、防霉烂、防结块和防冻措施。B、消防设备、器材的周围原则上不准堆放杂物和挂放其他物品,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公司办公室对消防设备、器材要建立定期维修保养制度,保证完好有效。5.7消防安全检查5.7.1公司必须建立、健全逐级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5.7.2公司办公室应每月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班组实行日检查,车间实行周检查,集团公司全面检查。消防安全检查内容应包括:A、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B、消防通道有无堵塞;C、消防水压是否正常;D、消防器材是否到位、有效;E、是否存在线路私拉乱接、开关裸露等安全隐患;F、安全出口、应急照明是否良好;G、电气等关键设备运转是否良好,有无易燃易爆物品摆放或粘附;H、生产区域是否有吸烟现象,地面是否有烟头;I、火灾等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5.7.3办公室每次检查后,应形成《消防安全检查表》及时通报,并发出《消防安全整改通知书》要求责任部门整改。各级责任部门对查出的安全隐患或违章作业应认真研究,有条件的立即采取措施整改、消除。对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及时上报,同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限期整改。5.7.4安全隐患或违章作业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责任人应及时将《消防安全整改通知书》报送办公室验证、存档。5.8发生安全事件响应5.8.1发生火灾、爆炸等消防安全突发事件时,各级部门、人员应积极参与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方案,确保火险事故得到及时有效处理,尽量避免或将损失降低到最小。5.8.2一旦发生火灾、爆炸等安全突发事件时,相关部门、人员应立即采取果断的应急措施,迅速扑灭火灾,紧急疏散人员,如触发报警装置报警及动用灭火器、消防栓等,以控制事故蔓延。5.8.3员工在发现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无法控制时,应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5.8.4应对消防安全突发事件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降级、开除或采取经济处罚:A、不执行、不服从公司领导的应急指令;B、供错误、虚假的消防安全信息,导致公司决策失误的;C、玩忽职守,对突发安全事件隐瞒、缓报或置之不理的;D、麻痹大意,组织领导不力,处置不及时的;5.9激励公司将对各分公司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A、模范执行消防安全法规、规章和岗位防火责任制,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B、积极参加灭火战斗、抢救公司财产和保护员工生命安全表现突出的;C、刻苦钻研消防安全业务,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的;D、发现和消除重大火险等安全隐患,避免火灾等重大损失的;E、及时发现和扑救火灾,避免了重大经济损失的。F、适当时根据,公司制度进行相应的奖励。6、记录6.1《消防安全责任书》《动用明火审批表》6.2《外来作业人员消防安全协议》6.3《消防器材管理台帐》6.4《消防安全检查表》6.5《消防安全整改通知书》7.其他相关文件7.1《电工安全操作规程》7.2《锅炉安全操作规程》7.3《化学危险品仓储管理制度》7.4《油类管理办法》7.5《应急疏散预案》
2023-09-14 01:03:322

求 工地消防应急预案和消防安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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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4 01:03:474

单位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什么两种消防安全责任

单位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五条:“单位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责任制主要包括:1. 单位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成立由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单位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构建逐级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体系。2. 单位各内设部门的负责人为本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3. 单位实行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理时,产权单位应当提供符合消防安全管理要求的建筑物,当事人在订立合同中依照有关规定明确各方消防安全责任;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应当由产权单位或者委托管理单位统一管理。4. 对于有两个以上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的建筑物,除依法履行自身消防岗位管理职责外,各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对消防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应当明确管理责任,可委托统一管理。5.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对建筑物进行局部改建、扩建和装修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与施工单位在订立的合同中明确各方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法律依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五条:“单位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第六条:“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二)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三)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四)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五)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六)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七)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第七条:“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一)拟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二)组织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三)拟定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四)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五)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六)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七)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八)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023-09-14 01:04:531

山东省实施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明确消防安全责任,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东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政府有关部门实施消防安全责任制,应当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  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消防工作的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分管其他工作的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的消防工作负领导责任。第三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等(以下统称单位)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本规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实际控制人是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分管负责人是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第四条 维护消防安全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任何单位和成年人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第二章 政府职责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履行下列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一)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研究制定加强消防工作的政策和措施;  (二)将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的消防规划纳入城乡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将消防事业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公共消防设施、消防队伍、灭火和应急救援装备、消防训练设施、消防宣传教育等需要;  (四)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建立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和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  (五)建立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机制,组织实施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落实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制度;  (六)组织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公民消防安全意识;  (七)健全消防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定期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履行消防安全工作职责的情况进行督察、考核;  (八)按照规定对在消防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由政府主要负责人或者分管负责人牵头的消防工作协调机制,组织有关部门定期分析消防安全形势,研究解决消防安全重大问题,督促下级人民政府和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第七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履行下列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一)明确负责消防安全工作的机构,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二)按照规定组织编制并实施消防规划;  (三)按照规定保障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有关消防工作经费;  (四)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消防工作需要,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配备消防车辆和装备器材;  (五)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制度,按照规定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六)指导、支持和帮助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消防工作。第八条 开发区管理机构、工业园区管理机构等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负责管理区域内的消防工作,按照本规定履行同级别人民政府的消防安全工作职责。第三章 部门职责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消防安全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履行下列职责:  (一)建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机制,制定消防安全工作制度,明确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二)依法审查涉及消防安全的行政许可,并对许可事项进行事中事后监管;  (三)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四)依法组织和监督管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五)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开展灭火救援、火灾事故调查等工作;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工作职责。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及其消防机构履行下列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一)按照规定对本地区消防安全形势进行综合分析评估,并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  (二)依法登记火灾高危单位,确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定期向社会公告;  (三)依法实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  (四)依法对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五)依法对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处理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六)依法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使用领域消防产品进行监督管理;  (七)依法进行火灾事故调查;  (八)指导有关单位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演练;  (九)承担火灾扑救和国家规定的抢险救援任务;  (十)对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进行业务指导;  (十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公安派出所按照规定实施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2023-09-14 01:05:141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督促所属什么落实消防安全责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督促所属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消防工作职责如下:1、建立、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问责制,将消防工作纳入政府年度工作考核体系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范围;2、建立完善消防通信指挥、战勤保障系统和灭火抢险救援区域协作机制,制定应急救援预案;3、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根据需要增配复杂火灾扑救和特殊灾害事故抢险救援的装备;4、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重大火灾隐患;5、加强消防组织建设,建立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定期组织演练;6、其他依法应当履行的消防工作职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四条国务院公安机关对全国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本级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机构负责实施。军事设施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单位监督管理,消防救援机构协助;矿井地下部分、核电厂、海上石油天然气设施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单位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照本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消防工作。法律、行政法规对森林、草原的消防工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023-09-14 01:05:301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什么?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为了预防火灾发生而制定的制度,企业的不同期制也各不相同,大体包括了以下几种详细制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防火检查制度防火巡查制度消控中心值班制度火灾隐患整改制度电气设备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疏散设备管理制度消防设备器材维护管理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工作奖惩规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条:1.编制目的: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减少火灾危害。2.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编制本制度。3.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宾馆及全体员工。第二条:各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责任,保障消防安全。第三条:第一负责人是该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第四条:各人员应当落实班组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班组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班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第五条:各人员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消防安全情况;2.将消防工作与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执行宾馆年度消防工作计划;3.组织每月一次定期进行防火检查,落实火险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或汇报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4.组织人员积极参与公司组织的应急疏散和实战灭火演练。第六条: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1.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2.组织制订或修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检查督促落实。3.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4.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5.组织实施对公司所有的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修保养,确保完好有效。6.组织开展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预案的实施和演练;第三章消防安全管理第七条:将容易发生火灾,且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确定为重点部位,应根据上述情况确的重点部位,并设置明显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第八条:动火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用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动火作业的,应分别落实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作业。动火人员应当尊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第九条:保障防火责任区域内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消防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第十条: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使用、储存、运输或销毁应遵守国家相关规定,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第四章防火检查第十一条:重点部位由保卫巡逻人员每小时一次巡查,重点部位由所在的部室、确定人员每日一次巡查,公司每周组织一次大检查,巡查、检查的内容包括:1.用火,2.用电有无违章情况。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6.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7.灭火器材配置情况;第五章火险隐患整改第十二条: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责令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1.违章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2.违章动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等违反禁令的;3.遮挡,锁闭安全出口,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的;4.消防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被挪作他用的;5.常闭式消防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6.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第十三条:对不能当场整改的火险隐患,保卫科应及时下发《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定期复查。第六章消防档案第十四条: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档案,并能全面详实地反映宾馆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统一保管,备查。第十五条:消防档案包括以下内容:1.宾馆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2.消防管理组织体系和各级消防安全负责人。3.消防安全制度。4.消防设备、设施、器材的分布情况。第七章奖惩第十六条: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月奖、风险金、年终考核的内容。对消防安全工作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对未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者违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根据消防安全分项制度条款予以罚款、警告、降职、撤职、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十七条:保卫科负责对本制度贯彻、实施、监督。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第十九条:附消防安全分项制度:1.防火安全检查制度。2.消防安全值班巡逻制度。3.用电消防安全管理制度。4.火险隐患立案、销案制度。5.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制度。6.防火宣传教育制度。7.消防工作奖惩制度。8.消防设施、设备、器材。9.用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0.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023-09-14 01:05:452

天津市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2020)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提高公共消防安全水平,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天津市消防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消防安全责任的落实和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第三条 本市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政府分管消防安全的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政府其他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的消防工作负领导责任。第五条 市应急管理部门对本市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市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机构负责实施。  区应急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区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机构负责实施。  市和区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依规做好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安全工作。第六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是消防安全的责任主体,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实际控制人是本单位、本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本场所消防安全全面负责。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和成年人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第八条 对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第二章 政府消防工作职责第九条 市和区人民政府应当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履行下列职责:  (一)执行有关消防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和本市有关消防工作规定。  (二)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将消防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加大消防投入,保障消防事业发展所需经费。  (四)定期召开政府常务会议、办公会议,研究部署消防工作。每年召开消防工作会议,每年向上级人民政府专题报告本地区消防工作情况。  (五)健全消防工作协调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分析研判本地区消防安全形势,协调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  (六)督促所属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七)建立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机制,组织实施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实行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对报请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和停产停业整改报告,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决定,并组织有关部门督促隐患单位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八)按照国家规定建立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政府专职消防队。明确政府专职消防队公益属性,采取招聘、购买服务等方式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建设营房,配齐装备,按照规定落实工资、保险和相关福利待遇。  (九)组织领导火灾扑救、应急救援和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组织制定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演练。建立灭火救援社会联动和应急反应处置机制,落实人员、装备、经费和灭火药剂等保障,根据需要调集灭火救援所需工程机械和特殊装备。  (十)推动消防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推广使用先进的消防和应急救援技术、设备,推广大数据分析、电气火灾监控等先进技术、设备在消防安全领域的应用,加强消防远程监控等智慧消防建设。  (十一)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工作,发展消防公益事业。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社会资金共同参与等方式,推进消防教育培训、技术服务和消防安全防范等工作。  (十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消防工作职责。第十条 区人民政府除履行本规定第九条规定的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科学编制和严格落实消防规划,预留消防队站、训练设施等建设用地。加强消防水源建设,按照规定建设市政消防供水设施、天然水源消防取水设施。制定市政消防水源管理办法,明确建设、管理维护部门和单位。  (二)将消防公共服务事项纳入政府民生工程或者为民办实事工程;在社会福利机构、幼儿园、托儿所、居民家庭、小旅馆、群租房以及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的场所推广安装简易喷淋装置、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  (三)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重大火灾隐患,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整改措施,督促限期消除。  (四)加强消防宣传与教育培训,有计划地建设公益性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开展消防科普教育活动。
2023-09-14 01:05:531

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

《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由国务院办公厅于2017年10月29日公开发布。《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首次对消防安全责任制的实施作出全面、具体规定,进一步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建立完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首次对消防安全责任制的实施作出全面、具体规定,进一步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建立完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办法》解读《办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其他有关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依规做好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安全工作。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本单位、本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本场所消防安全全面负责。
2023-09-14 01:06:031

谁能给我一份酒店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可以到酒店论坛网上找参考
2023-09-14 01:06:384

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的原则是什么

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的原则如下:1、政府统一领导;2、部门依法监管;3、单位全面负责;4、公民积极参与;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如下: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2、将消防工作与本部门的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3、为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如下:1、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2、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3、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4、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机构应当将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确定为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由应急管理部门报本级人民政府备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除应当履行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一)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二)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三)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四)对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第十九条 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不得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应当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2023-09-14 01:06:531

消防安全制度有哪些

消防安全管理及制度大致有以下内容,但是还要根据本企业的特点来制定规章制度及各种火灾应急救援预案。001公司消防安全组织机构································2002消防安全管理规定···································3003消防安全宣教和培训制度····························10004防火检查制度······································11005动火安全消防管理规定······························12006消防器材管理制度··································16007消防系统检测维修制度······························17008药剂库安全防火制度································18009库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9010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20011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21012消防水泵房管理制度································22013消防应急预案组织机构及启动程序····················23014消防系统启动流程图································24015消防器材管理责任表································25016公司消防系统平面示意图····························26017火灾应急救援预案(综合预案、专项预案、专业预案、演习方案等)018各类消防设备器材安全操作规程
2023-09-14 01:07:181

最新的公安部61号令

61号令没有变动,还是以前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2023-09-14 01:07:293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条: 1 .编制目的: 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减少火灾危害。 2.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编制本制度。 3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各宾馆及全体员工。 第二条:各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责任,保障 消防安全。 第三条: 第一负责人是该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四条: 各人员应当落实班组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班组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班组, 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2 消防安全责任 第五条:各人员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消防安全情况; 2.将消防工作与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执行宾馆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3.组织每月一次定期进行防火检查,落实火险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或汇报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4.组织人员积极参与公司组织的应急疏散和实战灭火演练。 第六条: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制订或修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检查督促落实。 3.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4.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5.组织实施对公司所有的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修保养,确保完好有效。 组织管理公司义务消防队。 6.组织开展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2023-09-14 01:07:531

消防安全一岗双责制度是什么?谁能具体说明一下?

一岗双责,就是一个岗位,要落实好两个责任:既要履行好本职业务职责,又要履行好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2023-09-14 01:08:032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自己下载吧,一共十三项,缺一项也不可
2023-09-14 01:08:192

消防逐级防火责任制度

一、消防负责人的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文件指示精神,将消防安全工作切实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要做到与其它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2.主持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的工作,定期召开消防安全领导小组会议,组织实施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的各项职责,组织制定消防安全的制度,检查督促各级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3.审批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文件,解决消防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并对查出的隐患组织有关部门研究解决。 4.发生火灾时,负责组织指挥扑救,并组织调查火灾原因,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二、消防安全负责人的职责: 1.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和文件的指示精神,负责检查、监督执行本制度情况。 2.及时汇报消防安全工作,处理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日常事务。 3.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解决。 4.利用各种形式向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的宣传教育,并组织义务消防队进行消防训练。 5.发生火灾,组织人员进行扑救,并与有关部门共同查清起火原因。 6.建立消防安全档案,确定防火重点部位,指导有关部门制定防火安全措施。 三、安全负责人的职责: 1.负责的消防安全工作,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的规定和指示。 2.每月组织检查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检查内容是查思想、查制度、查隐患、查措施。 3.利用各种形式对所属人员进行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执行消防安全制度的自觉性。 4.组织有关人员对本部门的消防器材进行保养、检查。 5.发生火灾,要及时报警,积极组织扑救。火灾后要认真保护现场,并认真配合有关部门查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6.对消防安全工作情况,要经常汇报。 四、防火安全负责人的职责: 1.负责消防安全工作,向所属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具体贯彻消防安全制度。 2.经常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暂时解决不了要采取临时性措施,并及时上报。 3.检查和保管各种灭火器材,并做到人人都会正确使用。 4.发现火警,立即报警,积极组织扑救,并协助有关部门查清起火原因。 七、防火安全员的职责: 1.努力完成领导交给的消防任务,经常检查本部门的消防安全情况,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2.及时向本部门的领导和学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反映火灾隐患及整改意见。 3.向本部门的人员宣传讲解消防安全知识。 4.学习和掌握防火和灭火知识,负责保管本部门的消防器材,并会熟练使用。 八、职员的防火职责: 1.要提高警惕,严格遵守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 2.遵守用火、用电的安全规定,工作完毕或下班必须灭火源、断电源。 3.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并有权制止违反消防规章制度的行为,同时报告消防负责人。 4.保护灭火器材,不得挪用或损坏,并知道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5.发生火灾要积极扑救并及时报警,火灾扑灭后要自觉保护现场,积极提供线索,协助有关部门查清起火原因
2023-09-14 01:08:301

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的原则是什么

政府统一领导。根据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条显示,消防安全责任制的原则是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
2023-09-14 01:08:401

如何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1、严格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是本场所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管理人员,落实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备案。2、全面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立即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严禁在外墙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严禁擅自改变建筑结构和用途,严禁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商场、市场和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期间严禁违规施工,营业结束时应按规定关闭电源、气源,消除遗留火种。3、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立即按规定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以及应急广播和应急照明、安全疏散设施完好有效。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当持证上岗,保证24小时双人值班。4、严格用火用电用气管理。立即组织对电器产品、燃气用具及其线路、管路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不安全隐患。严格落实动火审批制度,严禁违规使用明火作业、照明,严禁违规进行电焊、气焊操作,严禁违规使用大功率电热设备、擅自拉接临时电线。5、严格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严禁违规使用、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禁止个人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严禁在建筑内燃放烟花爆竹。6、开展全员消防培训演练。立即组织全体员工进行消防培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开展消防演练。员工应懂得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逃生和自救。原创者:@碧涵
2023-09-14 01:08:533

消防安全责任制的主要内容包括( )。

正确答案:A,B,C,D,E解析:消防安全责任制的主要内容包括:①规定消防安全委员会(或消防安全领导小组)领导机构及其责任人的消防安全职责;②规定消防安全归口管理部门和消防安全管理人的消防安全职责;③规定单位下属部门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以及安全员的职责;④规定单位义务消防队和专职消防队的领导和成员的职责;⑤规定全体职工在各自工作岗位上的消防安全职责。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BCDE。
2023-09-14 01:09:161

单位消防安全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单位消防安全制度主要包括:1、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2、安全疏散设施管理;3、消防(控制室)值班;4、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火灾隐患整改;5、用火、用电安全管理;6、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7、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8、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9、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10、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等内容。制度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 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在不同的行业不同的部门不同的岗位都有其具体的做事准则,目的都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所以我们应该按制度做事,提高工作效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三)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五)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六)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第二十二条 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的设置,应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应当设置在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位置,并符合防火防爆要求。已经设置的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不再符合前款规定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单位限期解决,消除安全隐患。
2023-09-14 01:09:361

我国的消防工作实行什么责任制

我国的消防工作实行的是分级负责、统一指挥的责任制。分级负责主要分为国家、地方和单位三个层面的责任。在国家层面,消防工作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统一管理和监督,并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指导。国家消防部门负责组织和协调全国范围内的消防工作,制定消防技术标准、推动消防科技发展,以及组织开展大型专项行动和应急救援工作。在地方层面,消防工作由地方政府负责组织和实施。省级及以下地方政府设立消防部门或者公安机关消防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消防工作。地方消防部门负责制定本地区的消防规划、制度和标准,协调、指导和监督各级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和消防安全检查,并组织实施应急处置等工作。单位层面责任和其他责任制在单位层面,各个单位(包括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商场等)都有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单位应设立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或兼职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检查和维护消防设施设备,制定应急预案和处置措施,确保单位的消防安全。此外,我国还实行了消防队伍的责任制。消防队伍由公安机关组织建立和管理,消防员承担灭火、抢险救援等实际工作任务。消防队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配备专职消防员、兼职消防员和志愿者等不同类型的队员,共同参与和完成各类火灾事故的处置和救援任务。
2023-09-14 01:09:451

消防工作的核心制度是什么

消防工作的核心制度: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的核心制度是消防工作的基本制度是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这一制度的基本要求是:从各级政府,到社会各单位、以及每个公民,都应当对所管辖工作范围内的消防工作负责,切实做到“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保障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贯彻执行,保证消防安全措施落实到实处。
2023-09-14 01:10:091

消防工作的方针、原则和制度是什么?

《消防法》第二条规定: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1.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就是应该在全社会大力倡导以积极的态度认识消防工作,时刻提高警惕.杜绝麻痹大意所可能引发的火灾事故。预防为主,不仅体现在思想上,而且要落实在各项措施上,落实在领导体制上。 做好预防工作的同时。也要为一旦发生火灾时的灭火一作做好准备,落实组织和设备,真有火情出现,能够拉得出,坚决迅速地消灭火灾,把损失降至最低。 2.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 做好消防工作,不仅需要专门的消防组织.也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每个公民都应把预防火灾作为应尽的义务,积极参与消防安全活动。只有全社会每个成员都动员起来,与专职消防队伍密切结合,才能真正把消防工作搞好。 3.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是一项行之有效的火灾预防制度,是预防为主的主要措施之一。只有将防火安全的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单位、每一个机关、每一个企业,明确分工,划分区域,不留防火死角,才能真正落实防火责任,适应保障安全的需要门各地应结合实际情况.明确行业主管部门、建筑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明确企业、事业单位法人代表是本单位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做到责任清楚,目标明确,严格管理,严格考核、把防火安全责任真正落到实处。
2023-09-14 01:10:212

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第一章第三条是什么

《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由国务院办公厅于2017年10月29日公开发布。首次对消防安全责任制的实施作出全面、具体规定,进一步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建立完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其中第三条规定了全国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的部门是国务院公安部门。《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第三条国务院公安部门对全国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依规做好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安全工作。第四条坚持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是消防安全的责任主体,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本单位、本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本场所消防安全全面负责。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023-09-14 01:10:321

毕业班励志歌曲?

  推荐了几首很适合毕业班的同学唱的歌曲哦。喜欢的就收藏下来吧。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阅!   《我的未来不是梦》   演唱:张雨生   你是不是像我在太阳下抬头   流着汗水默默辛苦的工作   你是不是像我就算受了冷淡   也不废弃自己想要的生涯   你是不是像我终日忙着寻求   追求一种意想不到的温柔   你是不是像我曾经茫然失措   一次一次彷徨在十字街头   因为我不在乎   别人怎么说   我素来没有忘却我   对自己的许诺   对爱的执著   我知道   我的未来不是梦   我认真的过每一分钟   我的未来不是梦   我的心随着愿望在动   我的未来不是梦   我当真的过每一分钟   我的将来不是梦   我的心跟着希望在动   跟着生机在动   《超越梦想》   演唱:汪正正   当圣火第一次点燃是希望在追随   当终点已不再永恒是心灵在领会   不在乎期待多少多回圈   不在乎欢笑伴着泪水   超出妄想一腾飞   你我需要真心面对   让生命回味这一刻   让岁月铭记这一回   超越梦想一起飞   你我需要真心面对   让生命回味这一刻   让岁月铭记这一回   当圣火第一次点燃是希望在跟随   当终点已不再永远是心灵在体会   不在乎等待几多轮回   不在乎欢笑伴着泪水   超越梦想一起飞   你我需要真心面对   让生命回味这一刻   让岁月铭记这一回   超越梦想一起飞   你我需要真心面对   让生命回味这一刻   让岁月铭记这一回   超越梦想一起飞   你我需要真心面对   让生命回味这一刻   让岁月铭刻这一回   超越梦想一起飞   你我需要真心面对   让生命回味这一刻   让岁月铭记这一回   《最初的梦想》   演唱:范玮琪   如果骄傲没被现实大海冷冷拍下   又怎会懂得要多努力   才走得到远方   如果梦想不曾坠落悬崖   千钧一发   又怎会知晓执著的人   领有隐形翅?   把眼泪装在心上   会开出勇敢的花   能够在疲乏的时间   闭上眼睛闻到一种芳香   就像好好睡了一夜直到天亮   又能边走着边哼著歌   用轻快的步伐   懊丧时总会显明觉得   孤独的重量   多渴望懂得的人   给些温暖借个肩膀   很愉快一路上   咱们的默契那么长   穿过风又绕个弯   心还连着像平常一样   最初的梦想紧握在手上   最想要去的地方   怎么能在半路就返航   最初的梦想绝对会到达   实现了真的盼望   才干够算到过了天堂   如果骄傲没被现实大海冷冷拍下   又怎会理解要多尽力   才走得到远方   假如梦想未曾坠落悬崖   千钧一发   又怎会知道执著的人   占有隐形翅?   把眼泪装在心上   会开出英勇的花   可以在疲惫的时光   闭上眼睛闻到一种芬芳   就像好好睡了一夜直到天亮   又能边走着边哼著歌   用轻快的步调   丧气时总会显著感到孤独的分量   多渴望懂得的人   给些温暖借个肩膀   很兴奋一路上   我们的默契那么长   穿过风又绕个弯   心还连着像如今一样   最初的梦想紧握在手上   最想要去的处所   怎么能在半路就返航   最初的梦想 绝对会到达   实现了真的渴望   才可以算到过了天堂   最初的梦想相对会达到   实现了真的渴望   能力够算到过了天堂
2023-09-14 01:05:041

什么是旅游业

旅游业,国际上称为旅游产业,是凭借旅游资源和设施,专门或者主要从事招徕、接待游客、为其提供交通、游览、住宿、餐饮、购物、文娱等各个环节的综合性行业。旅游业务主要由三部分构成:旅游业、交通客运业和以饭店为代表的住宿业。他们是旅游业的三大支柱。旅游业是以旅游资源为凭借、以旅游设施为条件,向旅游者提供旅行游览服务的行业。又称无烟工业、无形贸易。狭义的旅游业,在中国主要指旅行社、旅游饭店、旅游车船公司以及专门从事旅游商品买卖的旅游商业等行业。广义的旅游业,除专门从事旅游业务的部门以外,还包括与旅游相关的各行各业。旅行游览活动作为一种新型的高级的社会消费形式,往往是把物质生活消费和文化生活消费有机地结合起来的。
2023-09-14 01:05:052

为什么不建议走自主招生

不建议走自主招生的理由如下:自主招生的报名时需要固定条件的,初审是第一道难关。通过初审之后还有笔试,一般试题都是由各高校自拟的,一般考试范围会比高考范围广,难度大。灵活度高,创新精神绝对是一大考验。另外,通过自主招生进入大学的农村考生人数远远低于城市考生,农村考生在自主招生制度上,常常是处于劣势的一方。而自主招生政策在某些方面却会加大城乡差距。其他理由各个高校之间互出奇招“抢生源”,有些大学自主招生宣传上声称给“偏才”开绿灯,有的以出偏题吸引眼球,有的学校被媒体评为“写篇评论就能上大学”等,这些均与促进中学素质教育的初衷相去甚远。两大联考同盟,把考试放在同一天进行,这种排他性的竞争有悖真正的自主招生,很有一种垄断竞争的味道。自主招生还存在着一个更大的问题,就是其过程的公平性。有批评者指出,所有自主招生考试都有有形的和无形的门槛。因此,改革的方向应当是完善现有的统考制度,并实行平行志愿,增加统考次数,规范学校面试。
2023-09-14 01:05:061

给未来的自己的一封信500字左右,要有文采,字数不要太多。在线等,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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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4 01:05:033

试论述三段论在审判中的作用 法律逻辑学 问题 急求答案

  三段论是由两个包含着一个共同词项的性质判断推出另一个新的性质判断的演绎推理.   任何一个三段论都包含三个不同的词项,分别叫:大项、小项和中项.在结论判断中作谓项的词项叫大项,大项通常用“P”来表示;在结论判断中作主项的词项叫小项,小项通常用“S”来表示;在前提判断中出现两次而在结论判断中不出现的词项叫中项,中项通常用“M”来表示.   任何一个三段论都包含着三个不同的判断,即大前提,小前提和结论.其中,包含着大项的前提叫大前提;包含有小项的前提叫小前提;包含有大项和小项的判断叫结论.   三段论的词项有两个主要特点:   第一、任何一个三段论,必须有也只能有三个不同的词项.   第二、任何一个三段论,其中的每一个词项必须也只能在两个性质判断中各出现一次.   所谓法律推理,简而言之就是判案说理的逻辑思维方法与形式.我国是成文法系,判案说理必须以现行的法律规定为大前提,这决定了我国司法体系中通用的法律推理形式是三段论式的演泽推理,即以法律规则为判案说理的大前提,以案件事实为小前提,从而推导出裁判结果.它不对大前提(法律规则)的实质内容进行判断推理,又称形式推理,主要种类有演释推理、归纳推理和类比推理.近年随着人们对传统民法的反思,世界两大法系的融合,在不断深化公正司法的过程中,出现了一种新的法律推理方法,即实质法律推理,它在法定框架内从公平、正义出发,对有冲突的法律规则进行权衡与选择,以寻求、确认判案的大前提.这种对大前提(法律规则)的内容进行实质权衡确认的新推理方法被称为实质法律推理.公正司法离不开科学的方法,方法的生命力胜过观点,而对方法的了解和研究,无疑会将我们的司法能力提升到一个从未有过的高度1.为此笔者结合自身的审判实务,就有关法律推理的含义、特点,民事审判中通用法律推理形式的局限性,不能适用通用推理形式的情形,以及如何通过实质法律推理来弥补成文法的局限性、促进司法公正等问题提出一些认识与观点,偏谬粗疏处还望指正.   全文共8400字   一、法律推理的含义种类及其在民事审判的适用情况   法律推理指推理的一般方法在法律领域中的运用.所谓推理是指由一个或几个已知的判断推出新的结论的思维过程,亚里士多德所举的著名例子以三段论的形式生动诠释了推理的含义:所有的生物体终有一死(已知判断,大前提);人是生物体(已知的事实,小前提);所以人也终有一死(推出的新的结论),其推理形式为:A是B,如果C是A,那么是C是B2.具体到法律领域,其推理方式行为:法律规定加案件事实,产生判案结论,因此,用通俗浅显的话来说所谓法律推理,就是讲道理,就是以理服人,此处的理则是指法律理由及其相应的案件事实3.任何一个合格的判决书,实质上是一个适用法律推理以得出判案结论的过程.法院之所以能够解决纠纷,是因为它讲理(调解也是以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讲理为基础).如果就是为了解决纠纷,而不管是否讲理,甚至黑社会也能办得到.法院的讲理,一方面提供了判决的理由,另一方面说明了判案结论的必然性和正当性.   根据推理形式的不同,法律推理可分为演绎推理,归纳推理与类比推理,三者在民事审判中适用的情形也大不相同.   (一)演绎推理:   演绎推理在成文法体系下是唯一法定允许的通用推理方式,也是最普通是最基本的推理形式,它是指从法律规定到案件事实的推理,标准的方法与形式是三段论式推理,在审判中通用的三段论式演绎推理又称形式推理.即以法律规定为基础(大前提),以案件事实为对象(小前 提),从而推导出裁决结果.例如,《民法通则》第84条第2款规定“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约定或依照法律规定履行义务”(大前提),现甲(债务人)与乙(债权人)之间具有借款合同,但甲未按合同约定的还款时间还款(小前提),乙提出甲偿还欠款的诉讼请求,推理结论是“甲应履行还款义务”.   在我国司法审判体系领域里,所谓的法律推理,通常是指演绎推理,这是由于我国是成文法体系的法律制度决定的.现行的法律规定是做出判案结论的大前提和根据,一个案件的判处结论应当做到有法可依,即要有事实根据也要有法律根据.   通用的演绎推理形式虽然简单,但在法院处理案件时却有着十分重要,非常有效的作用.具体表现有:首先,判案结论在逻辑形式上无懈可击,它不再需要其他的间接推理就可以得出必然的结论,因而使判决具有客观性,这种三段论式的推理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法律适用中的非理性因素,规范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起着维护法治“过滤器”作用.正如黄明耀教授所说:“形式逻辑是作为平等、公正执法的主要根据而起作用的,它要求法官始终如一地,不具偏见地执行法律命令.”其次,这以法律规则为起点的推理模式,必须建立在高度发达、科学完善的制定法基础之上,因而对法制的健全提出了更高要求.   当然是这种以法律规则为前提与起点的法律推理虽是成文法体系下通用的推理形式,是判断说理的基本方法,却也不是万能的,法律规则永远不能完全涵盖丰富复杂的现实生活.因此这种局限性的存在是必然的客观规律,对此笔者将在下文中展开论述.   (二)归纳推理   归纳推理是指“由特殊观察事例导出一般原理的推理方法.其基本逻辑形式是:A1是B,A2是B,A3是B……所以一切A都是B4.由于归纳推理是从个别到一般,通过具体的个案,证明某种普通性的东西,因此在成文法体系下,在民事审判中一般没有适用的余地.它只是在判例法体系的国家里被广泛使用.推理形式为:A1案件被判成B符合社会公正的需要,A2被判成B也符合社会公正的需要,因此所有A类型的案件被判成B符合社会公正的需要.”   归纳推理的方法在民事理论研究和民事立法方面具有十分重用的作用.它将审判实践中的具体个案,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批列,对此,将一些成功的经验,先进的理念进行归纳,提练,抽出带有共性的特征,上升为民法的一般原则,或制定为新的民法规范.通过这样一次又一次的归纳推理,使民法研究走向深入,民事立法得以逐步完善,民事审判随着时代的脚步一步一步地迈向未来,而永葆活力和青春.   归纳推理也具有其自身固有的缺陷,其结论只是一种可能性,具有较大的随意性和不确定性,可能对民法适用的安全性造成冲击,由其是法官素质不高时,容易在思维径路,选择归纳对象上出问题.   (三)类比推理   虽然我国新刑法已经取消了类比推理的判案方法,但是法官在其它领域仍然允许使用类比推理这种逻辑思维方法,尤其是在民事审判领域,由于我国该方面的法律尚不健全,法律依据常显不足,类比推理成为解决某些民事案件不得已的逻辑方法.   类比推理的形式具有双重性,近乎于归纳推理与演绎推理相结的一种推理形式,先通过归纳总结,寻求最相似的法律规则,再运用演绎推理将案件事实涵盖于法律规则之下得出判案的结论.例如,《民法通则》对侵权损害赔偿规定的较为原则,对赔偿的具体范围和标准欠缺规定,甲与乙斗殴,被乙致伤,如何赔偿?在实务中,法官往往类推适用国务院《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操作过程是:第一步先比较打架斗殴导致伤害与交通事故致人伤害的异同,归纳出它们具有共同的属性,即均属于人身损害赔偿;第二步,明确法律没有规定斗殴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的具体范围和赔偿标准,而关于道路交通事故则有此规定;第三步确认打架斗殴引起的损害赔偿可适用道路交通事故的赔偿范围和标准.最后,案件适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得出具体的赔偿范围和标准.   因此类比推理在民事审判中常常被用作填补法律漏洞.由于我国是成文法系的国家,所以法官在审判时必须慎重使用类比推理,类比对象必须确切、相似,类比方法必须科学、可靠.否则容易犯主观擅断的错误.   二、通用法律推理形式在民事审判中的局限性   我国成文法系的基本法律制度决定了以现行法律规定为条件,为大前提的演绎推理法律允许的一种通用法律推理形式.它要求法官在处理案件时必须要严格遵从法律规定,判案结论要有法律根据,在成文法体系下,法律条文是唯一的判案标准,审判行为应该以法律规则为准绳,法律之外不得另没裁判标准.它在判案说理,保障司法公正方面的作用也十分有效,十分明显,严谨的三段推理论形式使判案结论具有正当性和必然性,程式化的推理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法律适用中的非理性因素,规范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使法律规定在审判中能够得到一贯的、严格的、有规则的执行,有效防止司法审判权的滥用,符合成文法体系下的法治价值理念.   但是,严峻的现实已告诉我们,民事法律规则不可能穷尽现实中存在的各种情况,不可能包罗万象.生活中的世界永远是丰富复杂的,永远不能为法律规则所涵盖.在很多有争议的疑难案件和那些比较边缘性的民事纠纷面前,通用法律推理形式则捉襟见肘,表现出明显的局限性.就民事审判而言,其局限性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简单的三段论推理形式不能满足复杂民事案件的需要.通用法律推理形式的三段论虽然具有必然性,但这个必然性却是仰赖大小前提的正确性.民事法律规则即是裁判结论的法律依据(大前提),又是对案件事实(小前提)进行判断的法律依据,而判决理由的核心内容无疑是选择的法律规定是否适用于待决的案件事实,由此可见,如何选择可适用的法律规定,即确定判断说理的大前提就成为法律推理的关键,对于大量的普通、简单的传统民事案件来说,法官比较容易选择可适用的法律规定,但也有一些民事纠纷,在民事立法方面则属空白点,或词意模糊,规则不明,这时如何选择大前提就成为难题,通用的演推理方法已无法解决民事案件的需要.   另一方面则表现为大前提适用于某一案件事实时,得出的结论有损社会正义、公序良俗、于法理不通.这时就不能再适用三段论式的法律推理.在三段论式的推理中,如果大前提选择错了,结论自然不会正确,一个常见的例子是:所有的斯巴达人都是聪明人;苏格拉底是斯巴达人;所以,苏格拉底是聪明人5.推理的形式并无疑问,结论自然不会错,但是大前提的谬误则是显而易见的,三段论式的推理无法保证大前提的真实、可靠.   笔者认为在民事审判中不能适用通用法律推理形式的情形主要有以下两方面.   一方面是一般的民事法律规则与社会正义的需要,公共福祉需要相矛盾,相冲突时,不能再适用一般的民事法律规则作为法律推理的条件和大前提.冲突发生时,具体的民事法律规则应服从于社会正义、公序良俗公共福祉的需要.在民事法律规范中,立法者在确定一般民事制度时也更设例外性规定以合乎社会的需要.如善意取得制度的确立,在于保护交易安全、维护交易秩序,鼓励交易.又如,《民法通则》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无意思表示能力,不能辨认或预见自己行为的后果,其所进行的民事行为无效,然而为维护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无行为能力人的利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又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接受奖励、赠与、报酬,他人不得以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为由,主张以上行为无效.   实践中社会的特殊需要表现为交易安全的需要,交易秩序的需要,公共福祉的需要,保护弱势群体的需要,社会安全与稳妥的需要,总而言之,是社会需要.一般法律规范有时有不能一贯到底的情形,法律规范与社会需要时有冲突.冲突发生时应服从社会需要,换而言之,应考虑社会效果,法律规范的逻辑演绎推理因正义和社会需要而停止,更设例外规定,这样的规范在民事法律制度中举不胜举,又如在执行时,债务人应以全部财产清偿,但应当为其保留必在的生活用品,这是社会正义的要求:基本生存权优于债权.   这些例外性的规定,充分映证了民事审判中应当考虑维护社会正义、公共福祉、公序良俗的需要.在选择大前提、确定法律依据时,我们也应充分考虑这一民法理念,不能就案办案,机械地运用三段论式推理得出看似必然的结论,不去考虑判决的实际效果.   另一方面的不能适用三段论式推理的具体情形主要有:1、法律规范自身存在冲突,如,此法律条文与彼法律条文不一致.2、民事案件没有相应的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3、某一法律规范用于一个具体案件明显有失公正.4、法律没有提供解决问题的基本原则.5、对同一个案件即存在着可适用的民事规则又存在着可适用的民事原则,并且可适用的规则与原则相互冲突.   三、着力开展实质推理、切实促进司法公正.   随着社会的变迁,现代民法在理念上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特别是在理性经历了一连串的打击之后,人们开始对演绎推理的逻辑有效性表示怀疑,如承认成文法,制定法的局限性,从认为法官判案犹如法律的复印机,到承认法官可以能动地解释法律,甚至有特殊必要时可以否认法律,法律规则不是一层不变的圣经,而仅仅是判案的依据,通用的演绎推理方法在现实生活的需要面前也会捉襟见时等等,这些变化使得人们开始关注探讨如何能动地运用新的推理方法以弥补三段论式推理的不足,即能保证法律的确定性,维护法治的基本准则,又能够灵活地面对复杂情况5,当制定法在社会生活中呈现出其固定的局限性,常用的形式推理不能满足公正司法的需要时,运用辩证的方法,进行实质推理,在一定框架内寻找和确认解决民事争议的法律根据,无疑是弥补制定法的漏洞,推动司法公正的一个重要途径.   所谓实质推理是指在两个或数个相互矛盾的已知判断中通过辩证选择其中的一个判断作为推理的大前提的推理,它依据的是事物的实质内容而非形式,故称为实质推理6.在民事审判中因出现上文所说法律自身存在冲突,法律规定不明确,无法可依,适用某法律规则可能会出现不公正结果等不能适用常用形式推理时,则需要进行实质推理.   进行实质推理时应当考虑到社会正义,公共福祉,公序良俗高于一般民事法律规则的民法价值取向,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考虑社会安定与稳妥的需要,兼顾社会的公正要求和道义原则,最终在相互矛盾的规定和推论中作出选择和决断.   当民事案件面临着“合法”与“合理”相冲突的矛盾时,当严格适用法条会导致不公正的困境时,在选择作为大前提的民事法律规则时即要考虑相关的法律规定,也要从社会整体利益,从普遍道德准则出发,加以权衡,选择好大前提,作出符合法律规定的精神实质或立法意图的裁判结论.   当法律自身存在冲突时,需要法官依据法律规则、立法精神,甚至是法理,进行辩证推理,从中选择正确的判案依据.当民事审判无法可依时(当然不包括刑事审判),法官有时也需要依据公理来推理选择,公理在我国主要来源于公共道德、风俗习惯,正义观念及党的政策.   正是因为实质推理有上述的特点,使得实质推理成为在民事审判实践中弥补法律漏洞,实现社会公正,促进司法公正的重要方法.当前的民事审判实践迫切要求人民法院以我国的法律精神为指导,着力运用实质法律推理审理民事案件,寻求,确立判案依据,克服制定法的某些缺陷,实现社会公正.下面的案例及笔者所在法院特事特办、主动服务审理的系列为农民工清欠工资的案件足以说明这样做的迫切性和必要性.   例证一,关于医疗事故纠纷处理:   “某些医生作手术不是靠技术而是靠胆量”,听起来令人毛骨悚然,但这却是一些地方的事实.由于医生缺乏足够的责任心和相应的医术而导致的医疗事故在各地屡有发生,但却得不到公正的处理,受害病人及其家属得不到应有的权利救济和经济赔偿,肇事的医生得不到应有的处罚,其他医生更不能从中汲取任何教训.但是不少法院对此的反应是无能为力.为什么?一个重要原因是有关的法律规定不合理也不合法.1987年国务院颁布实施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是法院处理医疗事故的一个重要的专门性法律文件.有学者指出这一行政法则存在着严重的问题.例如,“将医疗事故的范围界定得过窄,规定医疗事故只包括医疗责任事故和医疗技术事故,特医疗差错排除在医疗事故之外.”就是说,如果一个医疗事故鉴定是“医疗差错”的话,即使医生有过错,也可以不承担责任!那么,在这个行政法则被修订之前就没有任何办法吗?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按照我国现行法律渊源体系,法律的效力优于行政法规.从法理上说,有医疗差错就是做了错事,做错事就是侵权,有过错或疏忽就是有可归责性,就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这道理其实不复杂.乌鲁木齐市中级法院和新市区法院在审理一起医疗事故赔偿案中认为“门诊部的行为既然是医疗差错,就说明医疗单位在主观上有过错,因而构成侵权的民事责任”,因此判决被告赔偿原告的损失.根据这个判决,我们可以说,在《医疗事故处理办法》被修订之前是有办法的.即由人民法院根据我国的法律渊源体系和法律精神作出正确的判决,而不适用与我国基本法律和法律精神有违的某个行政法规的具体规定.笔者以为,乌鲁木齐市法院的审理是正确的、公正的.   例证二,特事特办、主动服务、快立快审快执,审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系列案件:   2004年8月21日至22日,2400名民工因多次索要长期被拖欠的劳务工资没有结果而将平互公路堵住,要求当地政府解决问题.不告不理是民事诉讼的基本制度,2400名农民工并未直接向法院起诉,而且14.8万的标的也达不到中院收案的标准.但是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对待是马克主义活的灵魂,是现代民事审判应秉持的思考方法,在如此情况下若再坚持不告不理的法律规则,显然有损于社会安定,考虑到社会安定与稳妥的需要,以及民工法律意识淡薄,不知告,不会告的现实,笔者所在的中院根据党中央、省、地委提出的加大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政策要求,以方便当事人诉讼,及时,高效审结案件的民事诉讼基本原则为依据,主动与2400名民工取得联系,手把手教他们写最简易民事诉状与诉讼费缓交申请.9月2日立案,9月5日开庭审理,在查清帐务的基础上,原、被告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逾期未履行时,又主动强制执行.10月中院将14.8万元劳务工资交给2400名民工.使这一群体事件在最短的时间内得到圆满解决.   2001年1月,笔者所在的中院在对村办破产企业进行执行时,多次遭到该村115户村民的阻拦,经查,该企业在成立时,因资金短缺曾向这115户村民借款28万.在申报债权时,村民们并不知道申报债权这些对他们来说拗口而又陌生字眼的具体意思,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申报债权.所以他们并不是案件的当事人,且案件业已处于执行阶段,其要求依法应当驳回.但破产企业曾向村民借款未还却也是证据确凿,依实体法规定,债权人理应将执行所得财产分羹予115户村民.当明显的实质正义需要维护时,中院没有无视案件的具体事实,拘泥于法条,机械地按通用推理的思考方法驳回115户村民的要求,而是以应当建立多元化解决民事纠纷机制等现代民事审判理念为依据,再三给债权人做工作,最后经过中院的努力,债权人与115户村民达成协议,答应从执行所得财产中分出28万给115户村民,通过中院的工作,协议得到顺利的履行兑现.   特事特办、主动服务、快立快结快审的工作方法在审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中的效果十分显著:仅2003年8月至2004年元月,笔者所在中院就为3729名农民工追回被长期拖欠的“血汗钱”近200万元.而笔者所在的地区农民的年收入平均只有1700元,与此比较,可知这200万元对农民工的巨大意义.   在运用实质推理的思维方法打破以往传统作法,创新上述工作方法时,笔者作为主管民事审判的副院长也曾面临着很大的压力,经过于再三的犹豫与权衡:虽然现代民事审判理念与实质推理的辩证方法也让我们认识到在审理民事案件中,法条并不是必须绝对执行的圣旨.但我国的法律制度毕竟是成文法系,依法办案,三段论式推理是当代法治的思想基础,长期以来很多人已习惯一层不变地执行法律条文,而且万无一失,若严格遵守三段论式的推理,机械地以法条为前提断案,就算得出的结论有损社会正义,明显不合理,那也是立法者的过错,与法官无关.同时严峻的现实又告诉我们,农民工是一群特殊的弱势群体,他们几乎是法盲,不知告,不会告,那些工资即是他们的血汗钱,也是他们一家老小企盼了一年的全部经济收入.面对这样的事实,若再拘泥于法条,无动于衷地机械办案,那么法院的司法救济将会变得苍白无力,权利的最后保护屏障将会形同虚设.这即违背了中央关于加大清欠农民工工资的政策要求,又与民事审判的基本原则相矛盾.再三权衡,司法为民的宗旨给了院党组智慧与勇气,使身处矛盾中的我们最终有了合乎社会需要,合乎民事基本原则与立法原意的正确选择.   需要注意的是,在民事审判中运用实质推理容易发生的谬误主要来自情感因素和偏见的影响,即法官违背理性主义原则.在这个问题上,应防止出现两种极端的情况,一种是绝对遵从法律规则,在维护法律的稳定性上不敢越雷池一步,即使遇到明显的实质正义需要维护时,也拒绝考虑规则的合理性,作出破例处理;另一种情况则是滥用裁量权,这两种极端都不可取.在我国目前法官队伍整体素质还不很高,办案环境还不理想的情况下,进行实质推理时尤其要防止“以理代法”、“以情代法”的倾向,即要保证法律的确定性、统一性,维护法治的基本准则,又能够灵活地面对复杂的案情,使审判活动及其结果能在客观上符合社会现状及其发展的综合要求. (宋效国 祝玉芝)   注释:   1、蒙洪勇:《法律和法官革命》,载《现代法学》2000年第一期第39页.   2、雍琦著:《审判逻辑学》,四川人民出版社出版,西南政法大学教材第131页.   3、张骐著:《通过法律推理实现司法公正》,载《法学研究》,1999年第5期第21页.   4、同2,第137页.   5、葛洪义著:《法律原则在法律推理中的地位和作用》载《法学研究》2002年第6期第4页.   6、于大水著:《简论审判中的法律推理》,载《法学论坛》2003年第2期第34页.   在审判工作中,不能把定罪三段论视为一般三段论,定罪三段论是在审判工作的思维实践中总结出一种新的推理形式,定罪三段论在审判工作中具有重要作用.   定罪三段论;罪名定义;推理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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