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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镇里开烧烤店要收排污费怎么算标准

2023-10-08 08:1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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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

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当按规定缴纳排污费。
1.污水排污费
2.废气排污费
3.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排污费
4.噪声超标排污费
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9号)
《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已经2002年1月30日国务院第5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3年7月1日起施行。
总理 朱镕基
2003年1月2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排污费征收、使用的管理,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排污者),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排污费。
排污者向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污水、缴纳污水处理费用的,不再缴纳排污费。排污者建成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或者处置设施、场所并符合环境保护标准,或者其原有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或者处置设施、场所经改造符合环境保护标准的,自建成或者改造完成之日起,不再缴纳排污费。
国家积极推进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产业化。城市污水和垃圾集中处理的收费办法另行制定。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财政部门、价格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加强对排污费征收、使用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
第四条 排污费的征收、使用必须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征收的排污费一律上缴财政,环境保护执法所需经费列入本部门预算,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
第五条 排污费应当全部专项用于环境污染防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或者挪作他用。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截留、挤占或者挪用排污费的行为,都有权检举、控告和投诉。
第二章 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的核定
第六条 排污者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并提供有关资料。
第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核定权限对排污者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进行核定。
装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上的电力企业排放二氧化硫的数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核定。
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经核定后,由负责污染物排放核定工作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书面通知排污者。
第八条 排污者对核定的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有异议的,自接到通知之日起7日内,可以向发出通知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接到复核申请之日起10日内,作出复核决定。
第九条 负责污染物排放核定工作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核定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时,具备监测条件的,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监测方法进行核定;不具备监测条件的,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物料衡算方法进行核定。
第十条 排污者使用国家规定强制检定的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仪器对污染物排放进行监测的,其监测数据作为核定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的依据。
排污者安装的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仪器,应当依法定期进行校验。
第三章 排污费的征收
第十一条 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根据污染治理产业化发展的需要、污染防治的要求和经济、技术条件以及排污者的承受能力,制定国家排污费征收标准。
国家排污费征收标准中未作规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制定地方排污费征收标准,并报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经济贸易主管部门备案。
排污费征收标准的修订,实行预告制。
第十二条 排污者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缴纳排污费:
(一)依照大气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的规定,向大气、海洋排放污染物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缴纳排污费。
(二)依照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缴纳排污费;向水体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加倍缴纳排污费。
(三)依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没有建设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或者处置的设施、场所,或者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或者处置的设施、场所不符合环境保护标准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缴纳排污费;以填埋方式处置危险废物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缴纳危险废物排污费。
(四)依照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产生环境噪声污染超过国家环境噪声标准的,按照排放噪声的超标声级缴纳排污费。
排污者缴纳排污费,不免除其防治污染、赔偿污染损害的责任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责任。
第十三条 负责污染物排放核定工作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排污费征收标准和排污者排放的污染物种类、数量,确定排污者应当缴纳的排污费数额,并予以公告。
第十四条 排污费数额确定后,由负责污染物排放核定工作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向排污者送达排污费缴纳通知单。
排污者应当自接到排污费缴纳通知单之日起7日内,到指定的商业银行缴纳排污费。商业银行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将收到的排污费分别解缴中央国库和地方国库。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五条 排污者因不可抗力遭受重大经济损失的,可以申请减半缴纳排污费或者免缴排污费。
排污者因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造成环境污染的,不得申请减半缴纳排污费或者免缴排污费。
排污费减缴、免缴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六条 排污者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排污费的,自接到排污费缴纳通知单之日起7日内,可以向发出缴费通知单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缓缴排污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7日内,作出书面决定;期满未作出决定的,视为同意。
排污费的缓缴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
第十七条 批准减缴、免缴、缓缴排污费的排污者名单由受理申请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价格主管部门予以公告,公告应当注明批准减缴、免缴、缓缴排污费的主要理由。
第四章 排污费的使用
第十八条 排污费必须纳入财政预算,列入环境保护专项资金进行管理,主要用于下列项目的拨款补助或者贷款贴息:
(一)重点污染源防治;
(二)区域性污染防治;
(三)污染防治新技术、新工艺的开发、示范和应用;
(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污染防治项目。
具体使用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征求其他有关部门意见后制定。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的管理和监督。
按照本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使用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每季度向本级人民政府、上级财政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本行政区域内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
第二十条 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审计监督。
第五章 罚则
第二十一条 排污者未按照规定缴纳排污费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缴纳;逾期拒不缴纳的,处应缴纳排污费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并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第二十二条 排污者以欺骗手段骗取批准减缴、免缴或者缓缴排污费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补缴应当缴纳的排污费,并处所骗取批准减缴、免缴或者缓缴排污费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三条 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者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财政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10年内不得申请使用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并处挪用资金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征收而未征收或者少征收排污费的,上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有权责令其限期改正,或者直接责令排污者补缴排污费。
第二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财政部门、价格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刑法关于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或者挪用公款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违反本条例规定批准减缴、免缴、缓缴排污费的;
(二)截留、挤占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或者将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挪作他用的;
(三)不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对违法行为不予查处,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条例自2003年7月1日起施行。1982年2月5日国务院发布的《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和1988年7月28日国务院发布的《污染源治理专项基金有偿使用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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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3 02:36:531

排污费怎么收取

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 (2002年1月30日国务院第54次常务会议通过,2003年1月2日国务院令第369号公布,自2003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排污费征收、使用的管理,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排污者),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排污费。 排污者向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污水、缴纳污水处理费用的,不再缴纳排污费。排污者建成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或者处置设施、场所并符合环境保护标准,或者其原有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或者处置设施、场所经改造符合环境保护标准的,自建成或者改造完成之日起,不再缴纳排污费。 国家积极推进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产业化。城市污水和垃圾集中处理的收费办法另行制定。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财政部门、价格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加强对排污费征收、使用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 第四条 排污费的征收、使用必须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征收的排污费一律上缴财政,环境保护执法所需经费列入本部门预算,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 第五条 排污费应当全部专项用于环境污染防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或者挪作他用。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截留、挤占或者挪用排污费的行为,都有权检举、控告和投诉。 第二章 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的核定 第六条 排污者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并提供有关资料。 第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核定权限对排污者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进行核定。 装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上的电力企业排放二氧化硫的数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核定。 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经核定后,由负责污染物排放核定工作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书面通知排污者。 第八条 排污者对核定的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有异议的,自接到通知之日起7日内,可以向发出通知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接到复核申请之日起10日内,作出复核决定。 第九条 负责污染物排放核定工作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核定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时,具备监测条件的,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监测方法进行核定;不具备监测条件的,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物料衡算方法进行核定。 第十条 排污者使用国家规定强制检定的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仪器对污染物排放进行监测的,其监测数据作为核定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的依据。 排污者安装的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仪器,应当依法定期进行校验。 第三章 排污费的征收 第十一条 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根据污染治理产业化发展的需要、污染防治的要求和经济、技术条件以及排污者的承受能力,制定国家排污费征收标准。 国家排污费征收标准中未作规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制定地方排污费征收标准,并报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经济贸易主管部门备案。 排污费征收标准的修订,实行预告制。 第十二条 排污者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缴纳排污费: (一)依照大气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的规定,向大气、海洋排放污染物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缴纳排污费。 (二)依照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缴纳排污费;向水体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加倍缴纳排污费。 (三)依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没有建设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或者处置的设施、场所,或者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或者处置的设施、场所不符合环境保护标准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缴纳排污费;以填埋方式处置危险废物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缴纳危险废物排污费。 (四)依照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产生环境噪声污染超过国家环境噪声标准的,按照排放噪声的超标声级缴纳排污费。 排污者缴纳排污费,不免除其防治污染、赔偿污染损害的责任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责任。 第十三条 负责污染物排放核定工作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排污费征收标准和排污者排放的污染物种类、数量,确定排污者应当缴纳的排污费数额,并予以公告。 第十四条 排污费数额确定后,由负责污染物排放核定工作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向排污者送达排污费缴纳通知单。 排污者应当自接到排污费缴纳通知单之日起7日内,到指定的商业银行缴纳排污费。商业银行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将收到的排污费分别解缴中央国库和地方国库。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五条 排污者因不可抗力遭受重大经济损失的,可以申请减半缴纳排污费或者免缴排污费。 排污者因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造成环境污染的,不得申请减半缴纳排污费或者免缴排污费。 排污费减缴、免缴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六条 排污者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排污费的,自接到排污费缴纳通知单之日起7日内,可以向发出缴费通知单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缓缴排污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7日内,作出书面决定;期满未作出决定的,视为同意。 排污费的缓缴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 第十七条 批准减缴、免缴、缓缴排污费的排污者名单由受理申请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价格主管部门予以公告,公告应当注明批准减缴、免缴、缓缴排污费的主要理由。 第四章 排污费的使用 第十八条 排污费必须纳入财政预算,列入环境保护专项资金进行管理,主要用于下列项目的拨款补助或者贷款贴息: (一)重点污染源防治; (二)区域性污染防治; (三)污染防治新技术、新工艺的开发、示范和应用; (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污染防治项目。 具体使用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征求其他有关部门意见后制定。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的管理和监督。 按照本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使用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每季度向本级人民政府、上级财政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本行政区域内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 第二十条 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审计监督。 第五章 罚则 第二十一条 排污者未按照规定缴纳排污费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缴纳;逾期拒不缴纳的,处应缴纳排污费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并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第二十二条 排污者以欺骗手段骗取批准减缴、免缴或者缓缴排污费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补缴应当缴纳的排污费,并处所骗取批准减缴、免缴或者缓缴排污费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三条 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者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财政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10年内不得申请使用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并处挪用资金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征收而未征收或者少征收排污费的,上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有权责令其限期改正,或者直接责令排污者补缴排污费。 第二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财政部门、价格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刑法关于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或者挪用公款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违反本条例规定批准减缴、免缴、缓缴排污费的; (二)截留、挤占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或者将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挪作他用的; (三)不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对违法行为不予查处,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条例自2003年7月1日起施行。1982年2月5日国务院发布的《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和1988年7月28日国务院发布的《污染源治理专项基金有偿使用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2023-09-13 02:37:154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颁布《天津市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的通知

一、废气                       单位:元<font size=+1>----------------------------|       |超标排放|             ||有害物质名称 |量每公斤| 浓度超过标准每10立方米||-------|----|-------------|| 二氧化硫、 |    |             ||二硫化碳、硫 |    |             ||化氢、氟化物、|0.04|             ||氮氧化物、氯、|    |             ||氯化氢、一氧 |    |             ||化碳     |    |             ||-------|----|-------------|| 硫酸(雾)、|    |             ||铅、汞、铍化 |    |   0.03~0.10 ||物、氰化氢※ |    |             ||铬酸※    |    |             ||-------|----|-------------|| | 玻璃棉、|    |             || |矿渣棉、 |0.10|             || |石棉、铅 |    |             ||生|化物   |    |             ||产|-----|----|-------------||性| 电站煤 |    |             ||粉|粉、水泥 |0.02|             ||尘|粉尘   |    |             || |-----|----|-------------|| | 炼钢炉 |    |             || |粉尘、其 |0.04|             || |他粉尘  |    |             |----------------------------</font><font size=+1>------------------------------------|       |超标排放  |                   ||有害物质名称 |量每公斤  |    浓度超过标准每10立方米   ||-------|------|-------------------|| | 排放浓 |      |       |      |    || |度(mg/|>400~500 |  >500~600 |>600~800 |>800  ||炉|  M3)|      |       |      |    ||、|-----|------|-------|------|----||窑| 林格曼 |      |       |      |    ||、|浓度(级 | >1~2  |  >2~3  |  >3~4 | >4  ||灶|数)   |      |       |      |    ||烟|-----|------|-------|------|----||尘| 每吨燃 |      |       |      |    || |料收费  |  3.00  |   4.00  |   5.00 | 6.00 || |(元)  |      |       |      |    |------------------------------------</font>  注:1.蒸气机车及其他流动排烟污染源暂不收费。  2.火力电站、工业及采暖锅炉(包括使用各种燃料)排放的废气,目前暂按烟尘征收排污费,其他有害物质暂不收费。  3.有※者只适用于电镀工业;“铬酸”包括铬的无机化合物。二、废渣                       单位:元<font size=+1>-------------------------------|       |向水体倾倒|无防水、防渗措|无专设的堆放场||有害物质名称 |     |       |       ||       |或排放每吨|施堆放每吨/月|所堆放每吨/月||-------|-----|-------|-------||含汞、镉、砷、|     |       |       ||六价铬、铅、氰|     |       |       ||化物、黄磷、放|36.00|  2.00 |       ||射性及其他可溶|     |       |       ||性剧毒物废渣 |     |       |       ||-------|-----|-------|-------|| 电厂粉煤灰 | 1.20|       |  0.10 ||-------|-----|-------|-------||其他工业废渣 | 5.00|       |  0.30 |-------------------------------</font>  注:1.排放、倾倒或无防水、防渗措施堆放剧毒废渣,除收费外,应立即制止其行为,并责成清理。  2.“电厂粉煤灰”一项,只适用《环境保护法(试行)》公布以前,建成投产而未建灰场,已向水体排放的燃煤电厂。其他电厂(包括上述电厂扩建排放粉煤灰,适用其他工业废渣的标准。  3.在尾矿坝、灰场、废渣(包括煤矸石)专用堆放场等设施内堆放的,暂不收费。  说明:废气和废渣的排污费征收标准系按国务院国发〔1982〕21号规定执行,仅在废气中加一点补充。
2023-09-13 02:37:251

环保税即将开征,对煤炭业影响多大

“和环保相关的费用有很多,《环保税法》仅对排污费有较大影响。环保税开征后,排污费不再征收,煤炭及下游用煤企业的税费负担将发生相应变化。”中国煤炭加工利用协会环保部主任谭杰说。大气污染物排放税费负担增加据煤炭分析师介绍,目前排污费的征收依据是2003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通过比较之前的排污费征收标准和即将实行的环保税征收标准,可以发现,二者区别在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和粉煤灰的税费额度不同。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环保税额是之前排污费的2倍至20倍,粉煤灰的环保税额较之前的排污费,每污染当量相比减少了5元,减少20%。另外,环保税和排污费征收标准中各项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均相同。在大气污染物排放方面,煤炭行业本身排放量不大,因此环保税的开征对其直接影响较小。但因下游的钢铁和电力是两大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行业,环保税的开征将对这两大行业产生较大影响,进而可能对煤炭行业造成一定影响。在水污染物排放方面,煤炭行业水污染物排放量占整个工业排放量的8.2%,化学需氧量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占整个工业排放量的4.4%和2.4%。在固体废物方面,除了粉煤灰之外其他固体废物的税费征收标准均没有发生变化。环保税开征后,大气污染物排放税费负担的增加会使钢铁和电力行业的运营成本相对增加,进而给煤炭行业带来一定的间接影响。因此,煤炭行业的运营成本也会有所增加,但相对较少。
2023-09-13 02:37:481

加倍征收排污费和超标罚款能同时实施吗?

全国性的排污费规定有:1.《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 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按下列排污收费项目向排污者征收排污费:(一)污水排污费。对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计征污水排污费;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本办法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征的收费额加一倍征收超标准排污费。2.最近的文件 《关于调整排污费征收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008号 ): 三、实行差别收费政策,建立约束激励机制。企业污染物排放浓度值高于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限值,或者企业污染物排放量高于规定的排放总量指标的,按照各省(区、市)规定的征收标准加一倍征收排污费;同时存在上述两种情况的,加二倍征收排污费。企业生产工艺装备或产品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规定的淘汰类的,也要按照各省(区、市)规定的征收标准加一倍征收排污费。企业污染物排放浓度值低于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限值50%以上的,减半征收排污费。各地要加强对超限值排放污染物的监测和动态甄别工作,确保差别排污收费政策落实到位。
2023-09-13 02:38:071

建筑施工噪声排污费标准

参考《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以及《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办法》,里面有详细的说明
2023-09-13 02:38:183

toc监测有什么意义?

TOC(Total Organic Carbon)总有机碳是反映在水质检测中最重要的指标之一,它反映了水中有机碳物质的总量。TOC可较全面反映饮用水中有机微污染程度2000年12月8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环境监测仪器发展指南》,“有机污染物自动连续监测系统”被列为唯一的水质重点研究仪器,“TOC分析仪”被列为重点发展的仪器;国家科技部在“十五”期间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的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关键技术及集成设备研制中有TOC监测技术和设备项目;2002年,国家经贸委、国家税务总局在23号公告中,把TOC分析仪列为鼓励发展的环境监测设备。2003年7月1日,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国家经贸委令第31号《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化学需氧量(COD)、生化需氧量(BOD)、总有机碳(TOC)被并列为有机污染物,并说明在同一排放口中的COD、BOD、TOC只征收一项,还规定了COD的污染当量值为1,BOD的污染当量值为0.5、TOC的污染当量值为0.49。总有机碳(TOC)是水中所含有机物的总和,通过检测TOC可以更加全面地评价水体受有机物质污染程度。研究了紫外光学吸收式TOC检测技术,利用有机物和无机物的吸收光谱分界线的254nm的紫外光作为检测光源,并应用锁相放大技术提取微弱的一次谐波幅度信号,实现对TOC浓度的测量。结果表明:该项技术具有实时在线、不接触测量、体积小等优点,可以广泛应用到日常饮用水、工业用水TOC含量的检测。
2023-09-13 02:38:281

江苏徐州企业上交排污费有哪几种?各是多少?

  根据国务院《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  第二条 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排污者”),必须按照本办法规定,缴纳排污费。  第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按下列排污收费项目向排污者征收排污费:  (一)污水排污费。  (二)废气排污费。  (三)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排污费。  (四)噪声超标排污费。  所以  1、排污费是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也就是当地的环保局来征收的。  2、你所说的“如何在国家和地方之间分享?”的意思是不是说:收了那么多的钱都到哪儿去了呢?  根据《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69号)的规定:  第四条 排污费的征收、使用必须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征收的排污费一律上缴财政,环境保护执法所需经费列入本部门预算,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  第五条 排污费应当全部专项用于环境污染防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或者挪作他用。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截留、挤占或者挪用排污费的行为,都有权检举、控告和投诉。  第四章 排污费的使用  第十八条 排污费必须纳入财政预算,列入环境保护专项资金进行管理,主要用于下列项目的拨款补助或者贷款贴息:  (一)重点污染源防治;  (二)区域性污染防治;  (三)污染防治新技术、新工艺的开发、示范和应用;  (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污染防治项目。  具体使用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征求其他有关部门意见后制定。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的管理和监督。  按照本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使用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每季度向本级人民政府、上级财政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本行政区域内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  第二十条 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审计监督。  第五章 罚则  第二十三条 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者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财政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10年内不得申请使用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并处挪用资金数额1倍以上3  倍以下的罚款。
2023-09-13 02:38:351

环保局收取排污费时,为什么按折算浓度计算排污总量,收取排污费。

因为是根据污染治理产业化发展的需要、污染防治的要求和经济、技术条件以及排污者的承受能力,制定的国家排污费征收标准。根据《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根据污染治理产业化发展的需要、污染防治的要求和经济、技术条件以及排污者的承受能力,制定国家排污费征收标准。国家排污费征收标准中未作规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制定地方排污费征收标准,并报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经济贸易主管部门备案。排污费征收标准的修订,实行预告制。扩展资料: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国家海洋局四部委发布《关于停征排污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要求,为做好排污费改税政策衔接工作,自2018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停征排污费和海洋工程污水排污费。其中,排污费包括:污水排污费、废气排污费、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排污费、噪声超标排污费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海洋工程污水排污费包括:生产污水与机舱污水排污费、钻井泥浆与钻屑排污费、生活污水排污费和生活垃圾排污费。《通知》指出,各执收部门要继续做好2018年1月1日前排污费和海洋工程污水排污费征收工作,抓紧开展相关清算、追缴,确保应收尽收。排污费和海洋工程污水排污费的清欠收入,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的渠道全额上缴中央和地方国库。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排污费
2023-09-13 02:38:441

排污费的上调排污费

2014年9月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和环境保护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调整排污费征收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各省(区、市)结合实际,调整污水、废气主要污染物排污费征收标准,提高收缴率,实行差别化排污收费政策,利用经济手段、价格杠杆作用,建立有效的约束和激励机制,促使企业主动治污减排,保护生态环境。通知规定,2015年6月底前,各省(区、市)要将废气中的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污费征收标准调整至不低于每污染当量1.2元,污水中的化学需氧量、氨氮及铅、汞、铬、镉和类金属砷五项主要重金属排污费征收标准不低于每污染当量1.4元。国家鼓励污染重点防治区域及经济发达地区,制定高于上述标准的征收标准。各地要建立差别排污收费机制,对超排放限值或超总量指标排放污染物的,以及列入淘汰类目录的企业,实行较高的征收标准;对治污效果较好的企业实行较低的征收标准。通知强调,各地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进度,逐步扩大以自动监控数据核定排污费的应用范围,提高收缴率,做到排污费应收尽收。要大力推广政府从第三方购买服务,由第三方负责安装、运营和维护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确保监控数据真实准确。通知要求,各级价格、财政和环保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环境执法和排污费征收情况检查,严厉打击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等违法行为;坚决查处未按规定缴纳排污费或者逾期不缴纳的行为,并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同时,要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策执行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2015年9月15日上午,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联合召开新闻通报会,发布《关于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标准的通知》。这则通知明确,自2015年10月1日起,北京市将在家具制造、包装印刷、石油化工、汽车制造、电子行业等5大行业的17个行业小类开始征收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据介绍,挥发性有机物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石油化工等行业的汽油、有机溶剂、涂料等含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生产过程,二是交通运输(如机动车尾气)、家具制造、包装印刷、电子、工业涂装等行业的含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的使用过程。此次征收范围涉及的5个行业大类中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的17个行业小类,具体包括:家具制造行业的木制家具制造,包装印刷行业的书报刊印刷、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石油化工行业的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有机化学原料制造、涂料制造、油墨及类似产品制造、初级形态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合成橡胶制造、合成纤维单(聚合)体制造、仓储业,汽车制造行业的汽车整车制造、改装汽车制造,电子行业的通信终端设备制造、集成电路制造、光电子器件及其他电子器件制造、印制电路板制造。实施差别化的排污收费政策:每公斤最高40元。
2023-09-13 02:39:161

热力公司有污水费如何计算

热力公司有污水费如何计算前我们在计算污水费的时候,首先我们必须要算出用的水费一共是多少,然后呢再给他算污水费的时候,乘以他污水费单价的一个一般是0.8,这样就可以计算出污水费的一个具体了
2023-09-13 02:39:403

2010年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辅导:污水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

行政性收费项目:排污费   收费依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第31号令(自2003年7月1日起施行)   收费标准:如下   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   一、污水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   (一)污水排污费按排污者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以污染当量计征,每一污染当量征收标准为0.7元。   (二)对每一排放口征收污水排污费的污染物种类数,以污染当量数从多到少的顺序,最多不超过3项。其中,超过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本办法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征污水排污费的收费额加一倍征收超标准排污费。   对于冷却水、矿井水等排放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计算,应扣除进水的本底值。   (三)水污染物污染当量数计算   1、一般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计算   某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 = 该污染物的排放量(千克) ÷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千克)   一般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见表1和表2。   2、PH值、大肠菌群数、余氯量的污染当量数计算   某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 = 污水排放量(吨) ÷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吨)   3、色度的污染当量数计算   色度的污染当量数 = 污水的排放量(吨) ×色度超标倍数÷色度的污染当量值(吨·倍)   PH值、色度、大肠菌群数、余氯量的污染当量值见表3。   PH值、色度、大肠菌群数、余氯量不加倍收费。   4、禽畜养殖业、小型企业和第三产业的污染当量数计算   污染当量数 = 污染排放特征值÷污染当量值   禽畜养殖业、小型企业和第三产业的污染当量值见表4。   (四)排污费计算   1、污水排污费收费额=0.7元×前3项污染物的污染当量之和   2、对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排放标准的污染物,应在该种污染物排污费收费额基础上加1倍征收超标准排污费。   表1 第一类水污染物污染当量值   污染物 污染当量值(千克)   1.总汞 0.0005   2.总镉 0.005   3.总铬 0.04   4.六价铬 0.02   5.总砷 0.02   6.总铅 0.025   7.总镍 0.025   8.苯并(a)芘 0.0000003   9.总铍 0.01   10.总银 0.02   表2 第二类水污染物污染当量值   11.悬浮物(SS) 4   12.生化需氧物(BOD5) 0.5   13.化学需氧物(COD) 1   14.总有机碳(TOC) 0.49   15.石油类 0.1   16.动植物油 0.16   17.挥发酚 0.08   18.总氰化物 0.5   19.硫化物 0.125   20.氨氮 0.8   21.氟化物 0.5   22.甲醛 0.125   23.苯胺类 0.2   24.硝基苯类 0.2   25.阴离子表面活性剂(LAS) 0.2   26.总铜 0.1   27.总锌 0.2   28.总锰 0.2   29.彩色显影剂(CD-2) 0.2   30.总磷 0.25   31.元素磷(以P计) 0.05   32.有机磷农药(以P计) 0.05   33.乐果 0.05   34.甲基对硫磷 0.05   35.马拉硫磷 0.05 36.对硫磷 0.05   37.五氯酚及五氯酚钠(以五氯酚计) 0.25   38.三氯甲烷 0.04   39.可吸附有机卤化物(AOX)(以C1计) 0.25   40.四氯化碳 0.04   41.三氯乙烯 0.04   42.四氯乙烯 0.04   43.苯 0.02   44.甲苯 0.02   45.乙苯 0.02   46.邻—二甲苯 0.02   47.对—二甲苯 0.02   48.间—二甲苯 0.02   49.氯苯 0.02   50.邻二氯苯 0.02   51.对二氯苯 0.02   52.对硝基氯苯 0.02   53. 2.4—二硝基氯苯 0.02   54.苯酚 0.02   55.间—甲酚 0.02   56. 2.4—二氯酚 0.02   57. 2.4.6—三氯酚 0.02   58.邻苯二甲酸二丁脂 0.02   59.邻苯二甲酸二辛脂 0.02   60.丙烯晴 0.125   61.总石西 0.02   说明:1.第一、二类污染物的分类依据为《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2.同一排放口中的化学需氧量(COD)、生化需氧物(BOD5) 和总有机碳(TOC),只征收一项。   表3 PH值、色度、大肠菌群数、余氯量污染当量值   污染物 污染当量值   1. PH值   1) 0-1,13-14 0.06吨污水   2) 1-2,12-13 0.125吨污水   3) 2-3,11-12 0.25吨污水   4) 3-4,10-11 0.5吨污水   5) 4-5,9-10 1吨污水   6) 5-6, 5吨污水   2.色度 5吨水·倍   3. 大肠菌群数(超标) 3.3吨污水   4. 余氯量(用氯消毒的医院废水) 3.3吨污水   说明:1、大肠菌群数和总余氯只征收一项。   2、PH5-6指大于等于5,小于6;PH9-10指大于9 ,小于等于10,其余类推。   表4 禽畜养殖业、小型企业和第三产业的污染当量值   类型 污染当量值   禽畜养殖场 1.牛 0.1头   2.猪 1头   3.鸡、鸭等家禽 30羽   4.小型企业 1.8吨污水   5.饮食娱乐服务业 0.5吨污水   6.医院 消毒 0.14床 2.8吨污水   不消毒 0.07床 1.4吨污水   说明:1、本表仅适用于计算无法进行实际监测或物料衡算的禽畜养殖业、小型企业和第三产业等小型排污者的污染当量数   2、仅对存栏规模大于50头牛、500头猪、5000羽鸡、鸭等的禽畜养殖场收费。   3、医院病床数大于20张的按本表计算污染当量。
2023-09-13 02:40:101

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是否征收排污费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环保总局、经贸委联合颁布的《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第三条(一)项中有如下规定: 对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接纳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污水,其处理后排放污水的有机污染物(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总有机碳)、悬浮物和大肠菌群超过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的,按上述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本办法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征的收费额加一倍向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营单位征收污水排污费,对氨氮、总磷暂不收费。对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达到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排放的水,不征收污水排污费。
2023-09-13 02:40:242

环保局去奶牛养殖场收取排污费合理吗?有没有相关条例呀?

合理的,具体条款以及征收标准你可以参考国家《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
2023-09-13 02:40:462

环保协会收取排污费合理吗了

一、排污费是属于环保部门来征收。 根据《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 第二条 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排污者”),必须按照本办法规定,缴纳排污费。 第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按下列排污收费项目向排污者征收排污费: (一) 污水排污费。 (二)废气排污费。 (三)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排污费。 (四)噪声超标排污费。 注意:湖北省目前是环保部门核定,由税务部门征收,详见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310号《湖北省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二、污水处理费 一般是包含在水费里面,由自来水公司收取。 排污者向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污水需按规定缴纳污水处理费用。 注意:如果你们当地已经建成城市污水处理厂,并且你单位或个人所排污水全部进入处理厂,缴纳了污水处理费用的,不需要再缴纳排污费。 依据《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69号 第二条 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排污者),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排污费。 排污者向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污水、缴纳污水处理费用的,不再缴纳排污费。排污者建成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或者处置设施、场所并符合环境保护标准,或者其原有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或者处置设施、场所经改造符合环境保护标准的,自建成或者改造完成之日起,不再缴纳排污费。 国家积极推进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产业化。城市污水和垃圾集中处理的收费办法另行制定。
2023-09-13 02:40:551

google国务院颁布的,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规定.征收排污费的范围包括哪些

第十二条 排污者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缴纳排污费:  (一)依照大气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的规定,向大气、海洋排放污染物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缴纳排污费。  (二)依照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缴纳排污费;向水体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加倍缴纳排污费。  (三)依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没有建设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或者处置的设施、场所,或者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或者处置的设施、场所不符合环境保护标准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缴纳排污费;以填埋方式处置危险废物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缴纳危险废物排污费。  (四)依照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产生环境噪声污染超过国家环境噪声标准的,按照排放噪声的超标声级缴纳排污费。
2023-09-13 02:41:031

环保局收取排污费时,为什么按折算浓度计算排污总量,收取排污费。

Down Low-Johnny B
2023-09-13 02:41:245

居民用水收污水处理费吗

居民生活用水需要缴纳污水处理费,但不需要另行缴纳。根据《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城区居民生活用水已包含污水处理费,由自来水公司在收取水费时一并征收,每吨水征收0.95元。
2023-09-13 02:41:562

办理排污证要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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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3 02:42:1211

西安市自来水水费内已含排污费,为什么还要向企业另外加收排污费。我给+100分!!回答好了再继续追加!!

加重企业的负担,借以增加企业对污水符合标准排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意识,为彻底整治排污严重这一情况的一个临时对策。2003年前西安市排污收费采取的是浓度收费,也就是说排污达到标准后就可以不收费。西安市已开始从2003年适当时机开始转向总量收费,整个排污缴费政策将逐步体现排污就收费,排多少污染物,交多少费,等量污染物交同样多的排污费,收费标准接近或略高于污染物治理成本。将排污收费作为一项有效的环境管理手段长期使用,并更加有效地发挥作用。(消息来源:三秦都市报)也就可以说先前你所交的费用是一个基本费,而后所要交的就要视你的排污量和排污水准而定了。为了切实加强污水治理,争创全国卫生模范城市,日前,西安市创建全国卫生模范城市办公室和西安市环保局一起,对全市部分电镀企业进行了环保专项检查,并为11家造纸企业安装上了特殊的“黑匣子”,对污水排放情况进行监控。据2003年水资源公报信息,西安市废污水排放总量为4.922亿吨,位居全省11个建制市之首,其中第二产业污水排放量最多。为了严格控制污水排放,推进全国卫生模范城市建设进程,进一步加大对电镀厂的监管。对市区范围内无废水处理设施、治理工艺落后以及生产废水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电镀厂点,年底前必须关闭。对处市区以外,废水治理设施闲置不用或不能正常运转而造成排放废水超标的电镀厂点,为了切实做好造纸企业的污水治理问题,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并限期整改。(消息来源:水利网)
2023-09-13 02:43:012

环保局收取环保费合理吗?

想赚你的钱 ``~~~~~~~~~~~~~~~~~~~~你信不????支持!!!!!!!!!OK
2023-09-13 02:43:103

企业会在排污费收取前调整吗

企业在排污费收取前可能会进行调整。根据我国相关法规,排污费的征收对象为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这些企业需要按照国家规定向所在地环境保护部门申报登记所拥有的污染物排放设施、处理设施和正常作业条件下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等信息。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可能会在排污费收取前调整排放污染物的数量或浓度,以降低排污费的缴纳金额。例如,企业可能会加强污染物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管理,或者改进生产工艺,降低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此外,企业还可以通过与环保部门沟通,了解当地的排污费征收政策和标准,以便合理调整排污行为,降低成本。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在调整排污行为时,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标准,以保护环境质量。
2023-09-13 02:43:181

沧州市环境保护局的便民服务

1、规范审批程序。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的程序进行环境影响评价。2、缩短审批时间。由国家规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60天,报告表30天和登记表15天的审批时限,分别缩短为10天、5天和2天办结。3、下放审批权限。对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不再要求行业主管部门出具预审意见。取消建设项目开工建设前项目单位填报“三同时”预审单环节。4、搞好全程服务。按审批权限凡需国家、省审批的项目,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程服务。对建设项目实行规范化管理与服务。5、落实责任审批。坚持环保项目审批“不渎职、不越权、不推诿、不徇私舞弊、不吃拿卡要”的“五不纪律”,建立和落实建设项目环保审批终身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6、严格依法收费。实行“收支两条线”,落实《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建立科学、合理地排污费征收、管理和使用工作程序。7、快速处理环境污染事故。处理污染事故,接到报案后,市区20分钟内到达现场,郊区30分钟内到达现场,严格按照国家规定上报事故处置情况,正确履行职责。8、实行科室办事ABC互补制度。保证办事人员一次办成,即主管办事人员不在的情况下,科室其他人员可代为办理。9、及时查处环境污染敏感问题。充分发挥环境污染信访举报中心的作用,“12369”环境污染信访举报专线电话全天值守。
2023-09-13 02:43:251

如何核算煤矿排污费

你好!“以什么来核定”这个行业主要的排污费收费因子为污水、超标废水、粉尘、固体废物等。这些因子要通过当地环境监测部门技术监测后的数据再计算出排污费的!简单说,是以监测数据来核定排污费!希望这些能给予你帮助!
2023-09-13 02:43:431

请讨论排污费与排污标准在治理环境污染时的效力费用方面的不同?

(1)征收排污费制度是对于向环境排放污染物或者超过国家排放标准排放污染物的排污者,按照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根据规定征收一定的费用.(2)污染物排放标准是为了污染源规定的最高容许排污限额(浓度或者总量).因此,从理论上来说排污者如以符合排污标准的方式排放污染物,是合法的,反之,则是违法排污.从我国目前的情况看,法律并未明确规定超标排污为违法行为,只规定收取超标排污费,或者限期治理.逾期不治理、弃置防污设施而超标排污排污或造成污染事故时才承担违法责任.
2023-09-13 02:43:541

污水费是按什么标准收取的

污水排污费按排污者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以污染当量计征,每一污染当量征收标准为0.7元。对每一排放口征收污水排污费的污染物种类数,以污染当量数从多到少的顺序,最多不超过3项。其中,超过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本办法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征污水排污费的收费额加一倍征收超标准排污费。对于冷却水、矿井水等排放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计算,应扣除进水的本底值。污水处理费的征收标准,按照覆盖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营和污泥处理处置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原则制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价格、财政和排水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污水处理费的征收标准暂时未达到覆盖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营和污泥处理处置成本并合理盈利水平的,应当逐步调整到位。污水处理的目的就是对污水中的污染物以某种方法分离出来,或者将其分解转化为无害稳定物质,从而使污水得到净化。一般要达到防止毒物和病菌的传染;避免有异嗅和恶感的可见物,以满足不同用途的要求。污物处理基本方法是用物理、化学或生物方法,或几种方法配合使用以去除污水中的有害质,按照水质状况及处理后出水的去向确定其处理程度,污水处理一般可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处理。 一、污水处理基本方法:1、一级处理采用物理处理方法,即用格栅、筛网、沉沙池、沉淀池、隔油池等构筑物,去除污水中的固体悬浮物、浮油,初步调整pH值,减轻污水的腐化程度。污水经一级处理后,一般达不到排放标准(BOD去除率仅25-40%)。故通常为预处理阶段,以减轻后续处理工序的负荷和提高处理效果。污水处理基本方法:2、二级处理是采用生物处理方法及某些化学方法来去除污水中的可降解有机物和部分胶体污染物。经过二级处理后,污水中BOD的去除率可达80-90%,即BOD合量可低于30mg/L。经过二级处理后的水,一般可达到农灌标准和污水排放标准,故二级处理是污水处理的主体。但经过二级处理的水中还存留一定量的悬浮物、生物不能分解的溶解性有机物、溶解性无机物和氮磷等藻类增值营养物,并含有病毒和细菌。因而不能满足要求较高的排放标准,如处理后排入流量较小、稀释能力较差的河流就可能引起污染,也不能直接用作自来水、工业用水和地下水的补给水源。3、三级处理是进一步去除二级处理未能去除的污染物,如磷、氮及生物难以降解的有机污染物、无机污染物、病原体等。污水的三级处理是在二级处理的基础上,进一步采用化学法(化学氧化、化学沉淀等)、物理化学法(吸附、离子交换、膜分离技术等)以除去某些特定污染物的一种“深度处理”方法。显然,污水的三级处理耗资巨大,但能充分利用水资源。污水处理相当复杂,处理方法的选择,必须根据污水的水质和数量,排放到的接纳水体或水的用途来考虑。同时还要考虑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残渣的处理利用和可能产生的二次污染问题,以及絮凝剂的回收利用等。二、常用的污水处理基本方法可以分为以下几种:1、物理法:污水处理方法的选择取决于污水中污染物的性质、组成、状态及对水质的要求。一般污水的处理方法大致可分为物理法、化学法及生物法三大类。利用物理作用处理、分离和回收污水中的污染物。例如用沉淀法除去水中相对密度大于1的悬浮颗粒的同时回收这些颗粒物;浮选法(或气浮法)可除去乳状油滴或相对密度近于1的悬浮物;过滤法可除去水中的悬浮颗粒;蒸发法用于浓缩污水中不挥发性的可溶性物质等。污水处理基本方法:2、化学法:利用化学反应或物理化学作用回收可溶性污物或胶体物质,例如,中和法用于中和酸性或碱性污水;萃取法利用可溶性污物在两相中溶解度不同的“分配”,回收酚类、重金属等;氧化还原法用来除去污水中还原性或氧化性污染物,杀灭天然水体中的病原菌等。污水处理基本方法:3、生物法:利用微生物的生化作用处理污水中的有机物。例如,生物过滤法和活性污泥法用来处理生活污水或有机生产污水,使有机物转化降解成无机盐而得到净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环境保护目标和治理任务,采取有效措施,改善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的重点区域、流域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限期达标规划,并采取措施按期达标。
2023-09-13 02:44:261

医疗废水进入污水处理厂排污费还收么?

  你说的应该是环保部门收的排污费尔吧。  如果你单位是向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也就是城市污水处理厂)排放污水、并按规定缴纳污水处理费的,不再征收污水排污费。  依据:  一、《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69号)  第二条 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排污者),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排污费。  排污者向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污水、缴纳污水处理费用的,不再缴纳排污费。排污者建成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或者处置设施、场所并符合环境保护标准,或者其原有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或者处置设施、场所经改造符合环境保护标准的,自建成或者改造完成之日起,不再缴纳排污费。  二、《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第31号令)  第一条 为规范排污费征收标准的管理,根据国务院《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69号,以下简称《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排污者”),必须按照本办法规定,缴纳排污费。  第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按下列排污收费项目向排污者征收排污费:  (一) 污水排污费。对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计征污水排污费;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本办法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征的收费额加一倍征收超标准排污费。对向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污水、按规定缴纳污水处理费的,不再征收污水排污费。  对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接纳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污水,其处理后排放污水的有机污染物(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总有机碳)、悬浮物和大肠菌群超过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的,按上述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本办法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征的收费额加一倍向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营单位征收污水排污费,对氨氮、总磷暂不收费。对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达到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排放的水,不征收污水排污费。
2023-09-13 02:45:161

简述《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和《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相比在收费标准上实现的四大转变。

自己百度去。
2023-09-13 02:46:202

您好,我们公司正在做ISO9001和14001的认证工作,我需要提交2010年的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清单

没说清楚,帮不到您!如有需要,可以HI我。
2023-09-13 02:48:524

宁夏回族自治区征收排污费暂行实施办法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和国务院《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暂行实施办法。第二条 在我区尚未制定出地方性污染物排放标准之前,按国家颁发的《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放射性防护规定》的标准执行。  所有排污单位排放的污染物超过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的,按本办法规定缴纳排污费。第三条 排污单位无论其隶属关系和所有制关系,都由其所在地、市环境保护部门按季征收排污费。第四条 排污单位应定期对本单位排放的污染物进行监测。无监测手段的单位可委托当地环境保护监测站或有监测能力的单位监测。委托监测的单位要负担监测费用。监测后,排污单位应及时登记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并向当地环境保护部门申报。经当地环境保护部门复查、核实、认可后,作为征收排污费的依据。第五条 采样方法和监测方法一律按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颁发的《污染源统一监测分析方法》的规定进行。如对监测结果有争议,由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仲裁。第六条 环境保护部门按照复查、核实、认可的数据,确定排污单位每季应缴纳的排污费金额,并书面通知排污单位。排污单位接到缴费通知后,在二十天内到指定银行缴费,逾期不缴者,每天加收滞纳金千分之一。第七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加收排污费: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公布以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项目和挖潜、革新、改造的工程项目排放污染物超过标准的,加一倍收费。  (二)有污染处理设施而不运行或擅自拆除,排放的污染物超过标准的,加两倍收费。  (三)排污单位采用稀释等降低排污浓度的,按原浓度加一倍收费。  (四)排污单位不如实申报有害物质数量、浓度、种类的,加一倍收费。  (五)主管部门安排了治理资金,而不付诸实施的,加一倍收费。第八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免收、减收或缓收排污费:  (一)经过治理,排污数量、浓度有所减少,但仍超过排污标准的,按所核实的数据收费。  (二)有治理设施,并认真管理使用,但因治理技术条件的限制,目前仍超过排污标准的,经环境保护部门批准可减半收费。  (三)因故暂时停止排放污染物的,由单位申请,经环境保护部门核实后,在停排期间免予缴费。  (四)排污单位正在治理,措施落实(包括资金、技术方案、设备、材料、施工力量等),半年内可以见效的,由排污单位申请,经当地环境保护部门批准,可暂缓缴费。但治理后,仍超过排污标准的,应按治理后测定的数据缴排污费,并按新测定的数据补缴缓缴期间的排污费。第九条 中央部属、自治区属和驻宁部队的排污单位的排污费,缴入自治区财政。其他排污单位的排污费缴入当地财政。征收的排污费,作为地方预算收入,用于环境保护补助资金,先收后用,量入为出,不得超支、挪用。  企业单位缴纳的排污费,从生产成本中列支。提高征收标准的部分,全民所有制企业在利润留成、企业基金或包干、超收分成中列支。实行“利改税,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在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中列支。行政、事业等单位缴纳的排污费,从单位包干结余和预算外资金中开支,如有不足,可以从单位事业费中列支。第十条 环境保护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补助重点污染源治理和综合性治理措施,还可以适当用于补助环境保护部门购置监测仪器、增添设备及排污收费的业务性开支。  批准资助排污单位的环境保护补助资金,不得高于其所缴纳排污费的百分之八十。环境保护补助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受资助的单位不得挪作他用,违者收回补助资金。第十一条 污染源的治理,属于基本建设性质的,应报计划部门,纳入基本建设计划。需要环境保护补助资金的,应在前一年的十月以前提出计划,报环境保护、财政部门审批。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1982年7月1日起施行。
2023-09-13 02:49:001

澡堂的水排污费如何征收?谁知道帮忙告诉一下啊

一般是根据废水监测报告各污染物浓度及澡堂月排水量计算出每月各污染物排放量,然后依据《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中的计算公式计算出排污费金额即可。另外,有些地方会有地方性的物料衡算方法,排污费如果是根据这个计算的话就没法说了,区别太大。
2023-09-13 02:49:091

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

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 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产前诊断可以让父母知道宝宝是否发育正常,为了胎儿的健康是非常有必要的,现在生孩子前都会要求产前诊断。以下了解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 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1 首先,我们要了解什么事产前诊断?官方认为产前诊断是指在胎儿出生前应用各种方法对某些先天性畸形或遗传性疾病作出诊断,防止具有严重遗传病、智力障碍以及先天畸形胎儿的出生。产前诊断是出生缺陷防治的重要手段。 产前诊断技术由筛查与确诊两部分组成。筛查是胎儿异常风险的评估,诊断通常需采用侵入性技术,是胎儿异常的确诊手段,医生可依据该产前诊断结果,进行临床处理或对孕妇提出胎儿处置的建议,但存在一定的风险,有应用对象的局限、孕妇接受度的制约,以及医疗资源的限制等。应充分考虑各项技术的优势与局限。 1、常用产前诊断技术 胎儿细胞染色体核型分析: 是染色体病诊断的金标准。在显带可及的分辨率内,可以发现与诊断所有染色体的数目与结构异常,对染色体的分析获得的信息是"全息的"。该技术需要经过细胞培养、染色体制片、核型分析等步骤,均依赖于有经验的`医生与技师的人工操作,自动化程度低,检验诊断周期长。 分子诊断技术: 包括荧光原位杂交、基因扩增相关技术、细菌人工染色体标记–磁珠分离技术等在内的快速产前诊断技术;提高了诊断的分辨率、缩短了检查时间,检测效率高,但只能对试剂盒设定的目标疾病进行检测,无法对染色体组的异常作全局分析。 染色体微阵列分析技术: 又被称为分子核型分析,能够在全基因组水平进行扫描,可检测染色体拷贝数变异,尤其是对检测染色体微小缺失、重复等异常具有突出优势。还能检测出大多数的单亲二倍体,可以检测到一定水平的嵌合体,检出的致病性染色体变异约比传统的G显带核型分析增加10%。临床应用中的难点是CMA检测前后的产前咨询能力不足,对检测结果临床意义的判读能力不足,缺乏规范化的对CNV检查结果的验证工作。 2、国内外产前筛查策略 高龄孕妇在我国现行产前诊断策略是不做筛查,将高龄妊娠作为施行有创产前诊断的唯一指征。各国采用的产前筛查方案中对建议做有创产前诊断的界定年龄并不相同。加拿大和英国等欧洲国家将单胎妊娠直接羊膜腔穿刺的最低年龄提高至40岁。 母血清学产前筛查: 在早孕、中孕期采集母亲外周血,测定生化标志物,结合孕妇的年龄、孕周、体重等计算胎儿罹患21–三体、18–三体的风险。血清学产前筛查目标疾病的检出率只有60%~70%左右,存在较高的假阴性;筛查精度也不高,约30%左右的高风险异常与目标疾病无关。在筛查高风险的病例,经羊水脱落细胞染色体核型分析,可发现目标疾病以外的染色体异常,所以,以唐氏综合征为主要目标疾病的产前筛查事实上可发现许多不同的染色体病。高龄孕妇通过产前筛查进行胎儿异常风险分层,可以大大减少不必要的有创产前诊断。 母体外周血游离胎儿DNA筛查: 基于高通量测序、基因芯片等技术检测cfDNA筛查胎儿染色体异常的无创产前检测技术是近年发展迅速的产前筛查技术。相对于母血清学筛查,NIPT筛查的目标疾病精准,胎儿21–三体的检出率99%以上,18–三体的检出率90%~95%以上,但不能发现目标疾病以外的异常,是优点也是局限。NIPT如何融入或改变现有的产前诊断体系,对高龄孕妇,是否可用NIPT替代侵入性的产前诊断也是目前较为关注的问题。 妈妈十月怀胎就为产下一个健健康康的宝宝,然胚胎在发育的不同时期有不同的变化,为避免宝宝因出生缺陷或者各类疾病的发生而活的不轻松,妈妈必定不可遗漏产前诊断,也是为了自己,相信现在的高科技能降低此类状况的发生! 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2 什么是产前诊断中心 组成 产前诊断中心由由多个部门组成,具体包括:产前咨询、介入性产前诊断、产前超声筛查、细胞遗传、生化免疫、分子遗传、唐氏筛查和内分泌等。主要致力于产前遗传病诊断、胎儿畸形的筛查、不良生育史的病因调查等优生优育方面的临床和科研工作。 诊断对象 从广义上来讲:反复早孕期自然流产;既往出生缺陷病史;家族分子遗传病史;神经管缺陷家族史;妊娠合并1型糖尿病、高血压、癫痫、哮喘;曾暴露于药物、病毒、环境危害;父母近亲。但狭义的产前诊断,仅针对胎儿染色体数目或结构异常的疾病,在妊娠期通过有创性诊断方法(绒毛取材术、羊膜腔穿刺术和经皮脐血管穿刺)获取胎儿来源细胞,进行染色体核型检测。 历史发展 据了解,除去孕早、中期的流产、胎死宫内以外,约3-5%的出生婴儿存在身体结构或智力缺陷。而在所有围产期死亡中,先天性缺陷占20-25%。在既往,那些患有基因异常高风险的夫妇,对于孕育健康的后代,往往处于无从选择的被动境地。直到1966年,学者研究发现了孕妇高龄与唐氏综合征的相关性,此后,产前诊断得到了迅速发展。 在我国,对孕妇进行产前诊断工作发展相对较晚,在1998年才逐步发展。2002年,各地陆续批准成立了产前诊断机构,才逐步规范开展成体系。 为了我们的后代健康成长,为了能对一些遗传病的提前预防,妈网在这希望广大准爸爸准妈妈们能积极的进行产前诊断,更好的陪伴宝宝成长。 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3 产前诊断项目介绍 产前诊断是指对胎儿进行先天性缺陷和遗传性疾病的诊断,包括相应筛查。目前可以通过遗传咨询、医学影像、生化免疫、细胞遗传和分子遗传等技术来开展产前诊断。 产前诊断的主要方法 1、B超检查 2、磁共振 3、羊膜穿刺 4、绒毛取样 5、胎儿脐带血穿刺 其中,羊膜穿刺和绒毛取样是目前产前诊断最为常用的方法。 羊膜穿刺术主要用于孕中期产前诊断,医生通过抽取羊水得到胎儿的皮肤、肠胃道、泌尿道等的游离细胞,利用这些游离细胞进一步分析胎儿的染色体是否异常。羊膜穿刺是目前最常用且安全可靠的医学产前诊断方法,在孕16-20周为宜,此时羊水细胞数量多,体外存活能力强,成功率高,流产和感染少见。 绒毛取样(CVS)是指在早孕期,通过超声引导,经阴或经腹,抽取少量绒毛,由于绒毛组成包含外滋养层的胎儿细胞,故较之中孕期羊膜腔穿刺术,优点在于,如果早孕筛查提示染色体异常,如唐氏综合征(21三体综合症)、18三体综合征、特纳氏综合征。通过CVS能够尽早发现并诊断,一方面能极大缓解孕妇压力,另一方面,如需终止妊娠,损伤较小。 产前诊断适用人群 (一)羊水过多或者过少的; (二)胎儿发育异常或者胎儿有可疑畸形的; (三)孕早期时接触过可能导致胎儿先天缺陷的物质的; (四)有遗传病家族史或者曾经分娩过先天性严重缺陷婴儿的; (五)年龄超过35周岁的。
2023-09-13 02:40:371

证据保全的法律规定

一、 证据保全 的含义 证据保全,是指法院在起诉前或在对 证据 进行调查前,依据利害关系人、当事人的请求,或依职权对可能灭失或今后难以取得的证据,予以调查收集和固定保存的行为。 二、法律对于证据保全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 》第八十一条,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 诉讼 过程中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因情况紧急,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利害关系人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证据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 管辖权 的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证据保全的其他程序,参照适用本法第九章保全的有关规定。 第一百零二条,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最新民事诉讼法对于证据保全制度的修改体现在三个方面: 1、明确规定了诉前证据保全制度; 2、将申请主体由“诉讼参加人”变更为诉讼中证据保全中的“当事人”及诉前证据保全中的“利害关系人”; 3、规定了证据保全程序的参照适用条款,即参照适用第九章关于 诉讼保全 的程序性规定。
2023-09-13 02:40:391

将图片压缩到指定大小怎么弄-如何压缩图片的大小?

怎么把图片压缩到最小图片文件太大需要压缩变小,又要批量压缩照片图片文件,但是照片&图片画面清晰质量不变,可以使用以下操作方法:1、获取工具“秒会压缩大师”,选择操作2、将自己需要压缩的图片添加到网页中,然后自动开始压缩3、压缩完成后下载打开就可以是用的。如何把图片压缩成指定大小?你可以用这种在线的图片压缩工具,就可以把图片文件压缩到你期望的体积大小,比如你将压缩数值设置到100kb,稍等几秒钟之后,在线图片压缩工具就已经把图片的文件大小压缩到最高100kb了。换句话说,你设定压缩到多少kb的期望值,他压缩完的输出图片就是多少kb大小了,非常方便。在线智能图片压缩,压缩图片体积大小在线图片智能压缩使用步骤:一、首先点击加号添加需要压缩的图片。目前已知支持对jpg、png、webp、bmp等多种常见的图片格式进行压缩,如果选择图片后正常显示并能够压缩成功,则代表支持该图片格式。二、可以自行修改图片需要被压缩到的最大宽高尺寸,默认为图片原始的宽高尺寸,并且宽高比例是自动锁定的,确保图片不会变形。三、必须设置图片被压缩后,期望输出的压缩之后图片文件的最大占用空间,该选项是必填的。四、选择图片压缩的算法。默认为智能混合压缩算法,绝大多数情况下使用默认算法进行图片压缩即可。五、当你设置压缩后的大小单位为”Kb“时,压缩大小的设定值不能小于1Kb,但图片压缩后的最终文件大小是可以小于1Kb的。如何压缩图片的大小?以OPPO手机A72安卓11操作系统以及手机微信8.0.20版本为例,如需要将手机图片的大小压缩可以通过将该图片发送到手机微信(不勾选原图)。然后在微信中将该图片保存即可将其大小压缩。具体操作方法如下:1、找到时间相册的图片进入。2、打开图片以后点击更多,选择详细信息。3、此时可以看到该图片的大小为3MB。4、打开手机微信的文件传输助手进入。5、进入到文件传输助手以后,点击加号,选择相册。6、在出现的界面中选择该图片。7、同时不勾选底部的原图按钮。8、将其发送完成以后打开文件传输的图片进入。9、打开该图片以后点击保存按钮。10、进入到相册以后点击更多,选择详细信息。11、此时即可看到该原来3MB的图片已经被压缩为了140KB。
2023-09-13 02:40:391

什么是现代生物制药技术发展的基础与核心

基因工程技术是现代生物制药技术发展的基础与核心。基因工程又称基因拼接技术和DNA重组技术,是以分子遗传学为理论基础,以分子生物学和微生物学的现代方法为手段,将不同来源的基因按预先设计的蓝图,在体外构建杂种DNA分子,然后导入活细胞,以改变生物原有的遗传特性、获得新品种、生产新产品的遗传技术。基因工程技术为基因的结构和功能的研究提供了有力的手段,是现代生物制药技术发展的基础与核心。
2023-09-13 02:40:401

大学生的入学学生基本情况登记表里的学习经历怎么填

几几年几月——几几年几月 在某某小学学习 证明人:几几年几月——几几年几月 在某某初中学习 证明人:几几年几月——几几年几月 在某某高中学习 证明人:几几年几月至今 某某大学在读 证明人:
2023-09-13 02:40:411

自考本科写论文的要求是什么?

自考本科生毕业时需要根据自考主考院校的要求写论文的,很多学校自考就会给部分选题,考生们可从中选择。 撰写论文的方法建议 1.定题目 首先是对于论文题目的选择,需要选择一个适合自己的,一般来说自考主考院校的选题范围是可以在学校提供的选题范围内选,也可以进行考生自主命题,这里所说的自主命题要求不能超出专业的范围。 2.阅读相关文献,并撰写成稿 其次就是在选好论文题目之后,根据题目进行范围拓展,找到论文书写的几个方面来进行阐述,论文写作可以借鉴引用其他学者的观点和想法,但是不要抄袭。自考论文是必须原创的,不可以抄袭他人的研究成果或者由他人代写。 3.整理格式 最后就是论文格式,大家一定要严格按照自考办规定的论文书写格式进行。一般来说本科论文由标题、摘要、正文、参考文献四方面构成,标题要求直接、简单扼要。 自考本科报考条件 1、只要是中国公民,无性别、年龄、种族、民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等限制,均可按省级自学考试机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报名参加自考本科考试。 2、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考生须按有关规定报名。 3、报考自考本科各专业的考生,应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待考生办理自考本科毕业证书时,必须交验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否则无法办理毕业手续。 自考的特点 (1)权威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国家承认毕业者学历; (2)开放性:参加自学考试的人可以不受年龄、性别、已有学历、职业(特殊专业外)、民族、居住区域、身体条件等限制; (3)灵活性:自学考试采取分课程考试、学分累积的办法,不受学期、学年制的限制,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条件决定考试的课程和课程门数,依据专业考试计划安排自己的考试进度; (4)业余性:自学考试以业余学习为主,工学矛盾小; (5)效益性:对个人来讲,参加自学考试是投入的资金较少的接受继续教育的有效途径。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https://www.87dh.com/xl/
2023-09-13 02:40:431

没有发生经营业务的企业可以开发票吗

不可以。根据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由此可见,没有发生经营业务的,按规定是不能开发票的。法律分析发票的开具不是依据企业的营业范围而是企业实际发生的应税业务。经营范围是企业可以从事的生产经营与服务项目,反映的是企业业务活动的内容和生产经营方向,是企业业务活动范围的法律界限。企业的经营范围是指企业将经常从事的营业范围,反映企业业务活动的内容和生产经营方向,是企业业务活动范围的法律界限,体现企业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核心内容。但企业实际发生了经营范围之外的业务,如属于应税范围,依然应根据税法的规定进行申报纳税。再根据发票管理办法规定,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发票的最大功能在于保障国家的税款安全,有了经营,开了发票,国家的税款就不会流失。至于是否超出经营范围原本也不属于税务机关的管辖范围。当企业发生经营业务开具发票时,不论该业务是否“超经营范围”,都应按实际业务情况开具发票。营改增后国家税务总局的政策解答执行口径是,纳税人发生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以外的业务,只要发生真实的应税业务,均可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如实发生的可以开,未实际发生的开票就算虚开发票了,那就违法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 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
2023-09-13 02:40:441

人生的境界 高中作文

人生便是从“小我”走向“大我”,由平凡上升为高尚的过程。每个人都会怀揣着梦想去塑造人生的境界。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体味自己,去认识人生的初步境界与价值。古来圣贤有三境,曰德、智,仁。 德者,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我想,德者,不满足于独善其身,定要兼济天下。带领整个中华走向世界! 智者,《易》曰:知微,知彰,知柔,知刚。仁者,大爱无形,大爱无声。 有人说人生有三重境界。 第一重在人生的初始阶段,可以是咿呀学语的孩童,也可以是情絮初发的少年。一个人的人生之初纯洁无瑕,初识世界,一切都是新鲜的,纯洁的。说爱就是爱,说恨就是恨,爱憎分明。 随着年龄渐长,经事渐多,这个世界的复杂就显在眼前。社会上经常是黑白颠倒,是非混淆,唯私利是生活的准绳。 一个人倘若停留在人生的这一阶段,那就苦了这条性命了。因为这个世界原本就是一个圆的,人外还有人,天外还有天,循环往复,绿水长流。而人的生命是短暂的有限的,哪里能够去与永恒和无限计较呢?若人没有精神支柱,整日为物质财富而拼命,拼命后又花天酒地,醉生梦死。何苦之有呢?! 许多人到了人生的第二重境界就到了人生的终点。追求一生,劳碌一生,愤世嫉俗一生,最后发现自己并没有理想,也谈不上达到自己的理想,于是抱恨终生。但是有些人通过自己的修练,终于把自己提升到了第三重人生境界。茅塞顿开,回归自然。正确认识了这个世界,认识了人生。认识到人不是生存在一个无菌真空的环境。这个社会与自然界一样有鸟语花香,也有猛兽毒草。人这个时候便会放下心态,接受原本所不能接受的事实。专心致志做自己应该做的事情,不与旁人有任何计较。人生必须接受一个真实的世界,保持内心的真善美,适应社会,快乐地生活。
2023-09-13 02:40:351

2022年世界十大科技新闻是什么?

1、嫦娥五号探测器完成我国首次地外体采样返回之旅,科学研究启动。2、北斗三号最后一颗全球组卫星发射成功,北斗全球系统星座部署完成。3、深潜再传捷报,我国无人潜水器和载人潜水器均取得新突破。4、我国率先实现水平井钻采深海可燃冰。5、科学家找到小麦“癌症”克星。6、科学家达到“量子计算优越性”里程碑。7、科学家重现地球3亿多年生物多样性变化历史。8、我国最高参数“人造太阳”建成。9、科学家攻克20余年悬而未决的几何难题。10、机器学习模拟上亿原子:中美团队获2022高性能计算应用领域最高奖项戈登贝尔奖。2022年世界十大科技进展新闻1、科学界完成迄今最全面癌症基因组分析。2、人造叶绿体研制成功。3、人工智能首次成功解析蛋白质结构。4、新型催化剂将二氧化碳变为甲烷。5、脑机接口技术助瘫痪男子重获触觉。6、科研人员绘出迄今最大三维宇宙结构图。7、美研究人员在超高压下实现室温超导。8、“基因魔剪”首次直接用于人体试验。9、引力波探测器发现迄今最强黑洞合并事件。10、冷冻电镜技术突破原子分辨率障碍。
2023-09-13 02:40:351

优秀教师获奖感言

我觉得哈,自己获奖了应该自己写,别人写了就没有感情了。
2023-09-13 02:40:334

销售部门女生比较多怎么管理

今年本命年那应该是24岁了,所大也不大,说小叶不小。是否要转行我觉得任何人都没有法帮你去做决定,最后还是需要你自己来做出最后的决定,我可以做的只是客观的帮你去分析一下这个问题:1、首先你要想清楚地是你为什么要转行?是因为太忙?是因为钱太少?是因为发展前景?还是因为太安逸?还是因为别的什么?你必须要扪心自问你现在不满意的根源在哪里?这个答案只能有一个!2、然后你要分析的是我是否可以改变这个问题从而解决我现在心里不爽的根源!如果是太忙,证明公司业绩好那么是不是可以向领导申请一个助手!如果钱太少,是不是可以向领导申请加薪!如果是发展前景的问题,那么我到底想要怎么样的生活?女强人?平凡人?小日子?大世界?当你有想要的目标是你自然知道你应该去做哪一行!3、你现在这个年龄正是人生的萌芽期,会有很多的想法也会有很多的疑惑!不管怎么样我希望你能告诉自己一件事!就是你有一个目标!那个目标可以很大!但是你要做的是把目标分解成一个一个看可以实现的阶段性目标!这样你就不会觉得迷茫和无助!加油!希望你在未来的道路上能成功!如果你有什么需要帮助的或者疑惑还可以给我留言!我会尽量帮助你!
2023-09-13 02:40:292

如何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

法律主观:诉前证据保全法院必须在接到申请后48小时内作出裁定,同意的立即执行,申请人应在采取保全措施后15日内起诉。当事人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百十一条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7日。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诉讼过程中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因情况紧急,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利害关系人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证据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证据保全的其他程序,参照适用本法第九章保全的有关规定。
2023-09-13 02:40:291

产前诊断常用方法四种

产前诊断常用方法四种 产前诊断常用方法四种,产前诊断是对于所有的孕妈妈都非常重要的一个过程,这样的诊断可以确定孕妈妈体内的胎儿是否健康。下面一起来看看产前诊断常用方法四种吧。 产前诊断常用方法四种1 一、观察胎儿结构 利用超声检查、X线检查、胎儿镜检查、磁共振成像等,观察胎儿结构有无畸形。其中超声检查可用于评估孕龄、确定宫内妊娠的性别、胎盘定位、多胎妊娠的确定、发现与染色体、代谢、分子遗传相关的结构异常。 二、染色体核型分析 利用羊水、绒毛、胎儿细胞培养,检测胎儿染色体疾病。在孕16-22周时,通过超声引导下,抽取10-20ml的羊水,由于羊水内富含胎儿脱落细胞,可用于唐氏综合征、 18三体综合征、特纳氏综合征等检测。 三、基因检测 利用胎儿DNA分子杂交、限制性内切酶、聚合酶链反应技术、原位荧光杂交等技术,检测胎儿基因的核苷酸序列,诊断胎儿基因疾病。 四、基因产物检测 利用羊水细胞、绒毛细胞或血液,进行蛋白质、酶和代谢产物检测,诊断胎儿神经管缺陷、先天性代谢疾病等。 什么孕妇需要产前诊断 一、自身条件不佳的孕妇 (1)年龄超过三十岁以上的高龄孕妇。 (2)夫妻双方其中一方有染色体平衡易位的携带者。 (3)性连锁隐性基因携带者。 (4)妇一方有先天性代谢疾病,或以生育过病儿的孕妇 (5)遗传性家族史或近亲婚配史的孕妇。 二、过往生育经历异常者 (1)以前生育过染色体异常的孩子的孕妇。 (2)生育过无脑儿、脑积水、脊柱裂、唇腭裂、先天性心脏病儿者。 (3)原因不明的流产、死产、畸胎或有新生儿死亡史的孕妇。 三、本次受孕出现异常情况者 (1)在妊娠早期接触过化学毒物、放射性物质,或严重病毒感染的孕妇; (2)本次妊娠有羊水过多、羊水过少、发育受限等,疑有畸胎的孕妇; (3)多胎妊娠与辅助生育受孕的孕妇,包括人工受孕第一代第二代的试管婴儿,促排卵治疗的孕妇等; (4)孕妇若养猫养狗,在怀孕早期有弓形虫,或者是其它感染发烧情况,建议做产前诊断。 产前诊断常用方法四种2 产前诊断项目介绍 产前诊断是指对胎儿进行先天性缺陷和遗传性疾病的诊断,包括相应筛查。目前可以通过遗传咨询、医学影像、生化免疫、细胞遗传和分子遗传等技术来开展产前诊断。 产前诊断的主要方法 1、B超检查 2、磁共振 3、羊膜穿刺 4、绒毛取样 5、胎儿脐带血穿刺 其中,羊膜穿刺和绒毛取样是目前产前诊断最为常用的方法。 羊膜穿刺术主要用于孕中期产前诊断,医生通过抽取羊水得到胎儿的皮肤、肠胃道、泌尿道等的游离细胞,利用这些游离细胞进一步分析胎儿的染色体是否异常。羊膜穿刺是目前最常用且安全可靠的医学产前诊断方法,在孕16-20周为宜,此时羊水细胞数量多,体外存活能力强,成功率高,流产和感染少见。 绒毛取样(CVS)是指在早孕期,通过超声引导,经阴或经腹,抽取少量绒毛,由于绒毛组成包含外滋养层的胎儿细胞,故较之中孕期羊膜腔穿刺术,优点在于,如果早孕筛查提示染色体异常,如唐氏综合征(21三体综合症)、18三体综合征、特纳氏综合征。通过CVS能够尽早发现并诊断,一方面能极大缓解孕妇压力,另一方面,如需终止妊娠,损伤较小。 产前诊断适用人群 (一)羊水过多或者过少的; (二)胎儿发育异常或者胎儿有可疑畸形的; (三)孕早期时接触过可能导致胎儿先天缺陷的物质的; (四)有遗传病家族史或者曾经分娩过先天性严重缺陷婴儿的`; (五)年龄超过35周岁的。 产前诊断常用方法四种3 产前诊断是检查什么 产前诊断是在胎儿出生前,通过血清、影像等方法来对胎儿来进行筛查,排除胎儿畸形,降低缺陷儿的出生率的一种检查方法。 产前诊断有哪几种 1、血清生化检查 通过抽取孕妇血清,然后对血清进行检测,检测内容包括血浆蛋白A(PAPP-A )、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hCG)或者游离β-hCG、甲胎蛋白(AFP)、游离雌三醇(μE3)等,然后结合孕妇具体情况,对唐氏综合征进行筛查。 2、超声检查 超声检查尤其是四维彩超检查,其分辨率很高,可清晰的观察到腹中胎儿的情况,排除绝大部分胎儿畸形。另外,孕12周作用,做超声检查测量胎儿的颈部透明带厚度,可排除胎儿染色体异常。 3、羊水穿刺 羊水穿刺检查是通过抽取羊膜腔内的羊水进行培养和检测,分析胎儿染色体的组成,并判断胎儿是否存在染色体异常。不过羊水穿刺是侵入性的检查,存在0.5%左右的流产风险,应慎用。 产前诊断一定要做吗 并不是所有孕妇都要做产前诊断的,只有筛查出胎儿畸形高风险的孕妇才需要检查。包括35岁以上的高龄孕妇、家族有过染色体异常史、曾经生育过染色体异常或畸形胎儿的孕妇,另外,羊水过多,胎儿宫内发育迟缓,及可疑有胎儿心血管发育异常等的孕妇也属于诊断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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