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rriers / 阅读 / 详情

辩论资料

2023-10-01 22:03:42
TAG: 辩论
共7条回复
马老四

立论:(可用于一辩陈词)

所谓环境立法,指立法机关通过制定法律法规规范人与环境的关系的法律行为,主要表现为保护自然资源、限制自然资源的使用。在此需要澄清,环境立法是针对环境保护制订的法律,并不是包含环境的法律都是环境立法。例如:对环保产业的税收立法,属于税法而不是环境法;要求政府增加环保产业投入的立法属于财政收支法而不是环境法;规范经济转型的立法属于经济法而不是环境法;促进环保科技进步的立法属于科技法而不是环境法。总而言之,环境立法仅限于直接的自然环境保护、限制自然资源的使用。如果对方一定要说所有和环境有关的立法都是环境立法,那么刑法当中所有条款都和民众有关,是不是刑法就是民法呢?

发展经济学家克拉克对将“经济发展”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1、生产总财富的增长;2、技术的进步;3、产业结构的变化;4、资本的积累;5、国际经济关系的进步;6、经济制度的进步。经济发展首先要符合经济规律,合理利用自然资源,而且要有效利用自然资源,把自然资源分配到产生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最大的地方。

我们认为环境立法对经济发展起到阻碍作用,理由如下:

1、由环境立法的目的所决定。经济立法的目的是促进经济发展,而环境立法的目的是促进社会发展,它通过牺牲经济发展、保护环境,达成社会发展。资源按用途可分为经济资源和环境资源,但它们又是统一的,例如木材既可是经济资源也可是环境资源。环境立法限制了资源应用于经济目的,限制了生产总财富的增长和资本的积累,当然阻碍了经济发展。尽管环境立法的目的是促进社会发展,但是在促进社会发展过程当中,不可避免产生了阻碍经济发展的后果。

2、由法律自身的局限性所决定。法律条文严格但僵化,立法过程繁琐,法律修改困难,不能随时调整,所以往往不能因地制宜,立法总是滞后于现实情况变化的。法律的这种特性,决定了它必然阻碍经济发展。美国曾经立法禁止猎杀野狼,首先这个法律阻碍了狩猎业的经济利益,后来野狼在法律的保护下过度繁殖,又成了农业和旅游业的祸害,结果美国政府又不得不花钱请人猎杀掉多余的野狼。在这个案例当中,法律不能根据现实情况及时调整,成了阻碍经济发展的力量。后来美国政府转而采取经济手段来治理环境,政府每年向狩猎爱好者出售一定数量的“猎杀野狼许可证”,而不再禁止捕杀野狼。当科学家观察到野狼数量增多时,许可证价格降低,反之则增加。这样一来,既保护了环境,又为政府增加了财源,还节省了政府花钱雇佣猎手捕杀多余野狼的支出,真正达到了经济与环境双赢。这个案例说明,经济发展有其内在的经济规律——那就是因时因地制宜,而环境立法,由于其僵化性,不能随时加以调整,当然不能因时因地制宜,所以阻碍了资源的合理利用,当然也就阻碍了经济发展。

3、法律行为参与市场机制导致不合理价格,从而限制了经济发展。环境立法通过强制手段分配资源,实质上是通过国家强制力来给资源定价,而不是通过市场机制,这样的强制力将导致不合理价格。例如:台湾的水资源法规定:农业用水优先于其他用水。实际上是给农业用水制定了低价格而给其他目的的用水制定了高价。今年台外地区发生缺水危机,这个法律的弊端立刻显现无遗。台湾新竹的高科技园区也很缺水,可是政府迟迟不对农业限水,而是优先供给农业用水,造成新竹工业园区的巨大损失,大大超过农业上的获益。台湾大都市区台北市的主要用水是居民生活用水,可是政府为了保证台北县的农业用水,牺牲了台北市的餐饮业、旅游业和教育业,损失大大超过收益。本来法律追求公平,可是对方认为这样的环境法公平吗?制度经济学开山鼻祖科斯就曾经使用一个“环境污染”的例子说明“资源产权”比“环境立法”更加重要的观点。我们仍以台湾的案例为例,假设政府制订经济法,规定水资源的产权属于农民,而且农民可以自由出售自己的产权,那么新竹工业园区或者台北市业者就可以出高价从农民那里买水。显然农民愿意出售水资源,因为如果农民不出售,它利用水资源的所得低于新竹和台北业者愿意出的价钱。而水资源通过市场机制用在更加合理的地方,才促进了经济的发展。

我方认为,虽然环境立法对经济发展有阻碍作用,但是对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是值得肯定的。我们主张环境立法,也希望大家看清环境立法的局限性,在经济发展过程当中尽量使用经济手段而不是法律手段来保障经济的可持续性发展。

驳论:(可用于攻辩小结)

展望21世纪,可持续发展是人类追求的目标。我们所在的地方,现在的辩论现场,我们目前的坐标,是位于太阳系中唯一一颗蔚蓝色的星球——地球。它是生我养我的母亲,万物在这里生生不息。为了我们的下一代,为了让万物在这颗蔚蓝色的星球上继续生生不息下去,我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目标,那就是:捍卫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在这个目标上,我们与对方并无矛盾,但是对于手段我们与对方看法不同。对方认为,可以使用环境立法来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甚至于社会可持续性发展,我们认为这是错误的,理由有三:

1、维护人类社会可持续性发展的,不是环境治理,也不是环境立法,而是科技发展。不妨举两个例子说明:第一,对方认为环境立法保护了自然环境,所以促进了经济的可持续性发展。那么如果我们立法规定全国所有的汽车都不能使用汽油,岂不是更加保护了环境,岂不是节省了能源,让经济以后更有可持续性发展的机会。可是问题是:它促进了经济的发展了吗?第二,如果我们发明了汽车尾气净化器,我们还需要立法规定大家不要用汽油吗?科技发展,可以使消费者购车成本更低,可以刺激更多的消费,可以保护环境,进而在保障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的同时,保障了经济的发展。从上面两个例子可看出,环境立法最多只能以最低限度防止经济的不可持续发展,对方却把这种“防止”的作用说成“促进”,请问促进作用在哪里?在此请对方不要把科技发展的功劳都归到环境立法上来,环境立法并不必定导致科技发展。比方说,禁止大家使用汽油,并不必然会有汽油的代用品诞生,禁止大家伐木,也并不必然产生木制品的替代材料。正是环境立法不能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我国才提出“科教兴国”的口号,而不是“环境立法兴国”。

2、环境立法可以防止经济的不可持续发展,但是环境立法有其严重的局限性,决定了它不可能促进经济的发展,它的作用只是最底层的防止,而非促进作用。立法仅仅是规范约束人类行为的第一步。法律在现实当中产生效力,必须依靠政府执法和公民守法才能达成。对方认为环境立法改善了环境,可是如果没有严格的执法,没有良好的守法公民,立法只是一纸空文,环境改善从何谈起,更谈不上经济发展了。中国人大在1984年早已公布了《森林法》,但是由于执法情况不好,才间接导致了98年的长江大洪水。青海省1994年公布了《草原承包管理办法》,但是这个法律可执行性差,等于一纸空文,从来没有被执行过。我方并不否定立法的积极作用,它是执法和守法的前提,对方的逻辑是:环境立法推出环境改善,然后环境改善推出经济发展。可是第一个推理环节根本不成立,环境立法是如何必然导致环境改善的,请对方等一下清清楚楚解释一下。

3、治理环境有很多种方法,而环境立法有严重的局限性,主要是过于僵化,不能因地制宜。制度经济学和法律经济学都告诉我们,实现经济发展最主要的是靠经济手段,而不是法律手段,更不可能是环境立法,这点早已被世界各国的实践所证明。我们再举一个例子:北京市规定全市所有企事业单位,居民住房都不得使用燃煤和木柴。这个环境立法固然最低限度保护了环境,但是我们知道正宗北京烤鸭必须使用特制的梨木烘烤才有风味,由于北京市的立法规定,所有的北京烤鸭店都不得不使用煤气来烘烤北京烤鸭,这样的烤鸭不但失去原汁原味,还对食用者的健康造成不良影响,而且阻碍了饮食业的发展。假如我们使用经济手段,对使用燃煤和木柴的用户征收环境税,那么效益好的北京烤鸭店付得起环境税,可继续使用木柴。法外容情,这才促进了经济和环境的双赢。总之,我方认为,环境立法由于其僵化性,不能及时适应时间与空间的变化,也不能适应经济发展的要求,所以对经济发展造成了阻碍。

自由辩论当中的攻击与防守:

要点:正方要说明环境立法促进经济发展是相当困难的。主要问题是环境立法对经济发展的作用并不是直接的,它必须通过立法、执法、守法来达成。即使是立法、执法、守法都达成了,也只是达到环境保护的目标。他们还要继续从环境保护推理出经济发展,环境保护并不必然导致产业结构优化,产业结构优化还要靠科技进步和政府的税收倾斜政策才行。需要注意的是对方会把所有和环境有关的事情都说成“环境立法”,自由辩论的时候必须予以指出。

防守:

1、我国宪法规定发展经济,同时规定保护环境,如果环境立法阻碍经济,是否说宪法相互矛盾?

宪法并没有矛盾,因为宪法不但鼓励经济发展,还鼓励社会发展,而保护环境是社会发展的一部分。当社会发展和经济发展存在矛盾的时候,我们不得不通过环境立法阻碍经济发展来保障社会发展的总目标。

2、渔业法规定要充分利用水域发展渔业,这也阻碍经济发展吗?

告诉对方《渔业法》属于经济法,不属于环境立法,经济立法的目的是经济发展,而环境立法的目的是社会发展,需要付出经济的代价。如果对方认为渔业法立法促进了经济发展,请告诉我们如何促进,如果没有执法,守法,光靠立法能促进经济发展吗?

3、对方是不是赞成环境立法,又认为环境立法阻碍经济发展,那我们还要不要发展经济?

我们当然需要经济发展,也需要社会发展,当两者矛盾的时候就需要舍弃一方保证一方。例如环境立法就是舍经济发展而求社会发展的例子。我们知道,不管是经济发展,还是社会发展,任何时候都要以人为本。不能为了发展经济而牺牲子孙后代的生存环境,也不能为了环境而让这一代人活活饿死。许多非洲国家没有环境立法,西方发达国家纷纷把高污染的厂房搬到那里去,而非洲是面临饥饿威胁的大洲。按照对方的逻辑,是不是要跑去告诉非洲国家领导人,你们只要环境立法,吃饭问题就解决了?

4、环境立法保障环境发展,将促进旅游产业和环保产业的发展。

但是它阻碍了制造业的发展呀。经济发展是一个整体概念,对方怎么知道旅游产业和环保产业的所得必然大于制造业的损失呢?何况立法仅仅是第一步,环保立法一定能保护环境吗?我国1984年就有了森林法,可是为何98年长江还是发大水呢?到底我们要靠森林法保护森林还是要靠严格执法和守法的公民保护环境呀?我方早已指出,解决经济与环境双赢,不能依靠僵化的环境立法,而必须使用经济手段保障产权,调节税收,科技进展,这才实现经济与环境的双赢呀。

5、立法规定使用环保产品,促进了经济的健康发展。

首先环保产品是科技进步的结果,促进经济发展的是科技进步而不是立法。再次环境立法阻碍了传统产业的发展,这难道不是阻碍作用吗?最后经济发展是整体概念,请对方分析一下为什么环保产业的所得一定大于传统产业的损失?

攻击:

1、经济发展是美国总统小布什梦寐以求的目标,既然环境立法能促进经济发展,为什么小布什拒绝签署《京都议定书》?

2、对方认为环境立法能促使经济转型,请问经济转型的关键因素是什么?为什么80年代中国有了森林法,经济没转型,到90年代才转型呢?促使经济转型的因素是环境立法吗?

3、环境立法必定带来经济转型吗?如果没有科技进步、执法守法,环境立法如何导致经济转型的?

赛后评论:

这场比赛是典型的技巧战,电子科大使用了很多文字游戏和概念游戏,而中国科大方面则使用了许多逻辑游戏。应该说双方势均力敌,从比分差距上基本上可以看出。这场比赛不够精彩,主要是双方并没有把展现自己风采当成参加辩论赛的目的,而是过于看重胜负,所以才用了这么多技巧,想出奇制胜,对辩题的挖掘显然深度不够。

wio

正方:环境立法促进经济发展

反方:环境立法阻碍经济发展

乍一看,这是一个与现实结合得很紧密的一个辩题。再一想不对,环境立法是通过对经济发展局部的阻碍来实现经济发展的平稳与优化。也就是说对经济发展这个整体来说,环境立法既有阻碍作用又有促进作用。经济发展引入环境保护可以说是“以退为进”。那么这个辩题岂不就是问“‘以退为进"应该算‘退"还是‘进"”?当然可能是我才疏学浅,未能在此基础上把对真理的认识再推进一步。不过看来成电和中科大的众多学子和学者,包括陈淮这位研究经济发展问题的专家也没能有更深一点有认识。于是OK,双方无论谁的立场,其得出的都是一个结论:不能不顾环境,也不能不顾经济,二者的发展互相制约又互为推进,在当前要在注重环境的基础上发展经济。(事实上双方的四辩词不就是这么写的吗?)

这样一来,不难看出二者的立场是同真的,环境立法既阻碍经济发展(静态微观层面),也促进经济发展(动态宏观层面)。考虑到思维中动态压静态、宏观压微观的定式,这个辩题对反方相对不利一些。

由此可见,如果不做定义之争、不曲解辩题或立场来扣帽子,这个辩题是宜守而不宜攻的。双方的立论也正是如此。

正方立论从环境在时间和空间上都具有公共物品的性质入手,并结合目前的环境危机提出解决环境问题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而反方则从环境立法与经济发展的目标不同入手,提出环境立法正是通过阻碍经济发展来实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从立论中看,正方立论很常规。而反方作了一个变换:把“可持续发展”界定在“社会发展”层面,利用其系统性否认“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这种变换有其一定的合理性,因为是否存在纯经济领域的“可持续发展”在经济学中尚无定论。这一点可以从经济发展的指标之争(是应该用GDP还是NEW<新经济福利>)看出。不过比较可惜的是,反方没有把这个非常重要的点在一辩陈词中说清楚,而是以“经济增长体现为GDP的增加”(不知道有没有听错)带过,这种说法在经济学上是说得通的,但在辩论场上却容易被人说成是“重量不重质”、“看不到结构优化”等等,事实上正方后来也正是这样做的。

结合后面的比赛看,反方的一辩辩词(请注意不是陈词)还存在两个必须说清楚的点没有交待清楚。一个是反方的“阻碍”是相对于经济在无环境立法的调控下而言的,即(从任一时点出发的瞬时值)经济发展如果比无环境立法的自由经济状态下的发展速度慢、规模小就是阻碍。而正方的“阻碍”则是相对于自身发展而言的,即经济发展出现绝对量上的速度减小、规模缩减。如果用图来表示,那么正方认为只要经济指标线是单调增函数线(一阶导数为正)就是促进,没有阻碍。而反方则认为,只要实际经济指标线上任取一点出发的小线段都将落在从该点出发的无环境立法条件下的经济指标线小线段之下(前者的一阶导数不大于后者),那就是阻碍。而对方所说的那是“阻止”。另一个是与之匹配的环境立法引致的经济结构优化正是环境立法阻碍经济发展的一个客观结果。之所以说这与前一点匹配,是因为只有把“阻碍”作反方的这种理解时,才能理解反方“阻碍”反而引致“优化”的表面悖论。

从这三个失误点看,反方一辩的辩词(再次注意不是陈词)可以说是很失败的。当然要想说清这几点并不容易,特别是“阻碍”相对谁这个点。不仅仅是因为语言表达,更是因为这种比较的潜在漏洞:实际经济指标线上任取一点出发的小线段都将落在从该点出发的无环境立法条件下的经济指标线小线段之下,这实际上是截取微元进行比较。而实际上不难想象,如果从某点出发画这样两条线,无环境立法的线在后期一定会落在有环境立法的曲线之下(甚至可能变成减函数)。

在攻辩中,第一轮攻辩正二和反三都存在比较多的回避问题。第二轮反三的回答比较正了,这部分是因为反二的攻辩中把“环境立法引致的经济结构优化正是环境立法阻碍经济发展的一个客观结果”这一点在对方的回避中进行了有效的展开。而正二的第二轮回答仍然用了侧面回答的回避战术。特别是在“环境立法的代价”问题上回答得有悖常理。

从问题的设置上看,正方以守为攻,把证明促进作用的例子换成了“这如何出现了阻碍作用”来问。而反方则试图通过逻辑问题展开“可持续发展”是“社会发展”而不是“经济发展”和“环境立法引致的经济结构优化正是环境立法阻碍经济发展的一个客观结果”这两点。可以说从攻辩的角度上说是比较成功的,但从辩论的角度说并不成功。因为完全可以在一辩辩词大大压缩后把这些问题作阐述和铺垫。这样攻辩时再进一步展开不仅体现了和立论之间的支撑,也不会让人在一开始听时有些莫测玄机。

在攻辩小结中,正方没有总结攻辩的具体过程,而是根据对反方回答的理解分析了“调控”和“阻碍”,这实际上体现了在正方看来,反方的“阻碍”只是“调控”。如果这是正方临时抓的,那么应该说还很不错,至少站在正方的立场上可以这样设第一重防线。如果是事先想好的(而且我猜测这种可能性更大),那就有些霸道了。因为“调控”只是个过程,而调控的结果就可以是“阻碍”。比如踩刹车就可以看成是对车行驶状态的调控,而这显然就是一种阻碍。

反方的攻辩小结与本方攻辩结合得比较紧。可是又犯了两个严重的错误:一是没有去摘正方“调控”和“阻碍”这顶扣上来的大帽子;二是对“阻碍”和“阻止”的差别以一句反问轻轻带过。须知这个概念的差别正是反方立论最为核心的一点“阻碍是相对谁”的一个引申,不仅仅如此,反方三辩在攻辩中还明确说了:“关于这一点,我方一辩的攻辩小结将会给大家详细解释”。

从这些分析来看,个人以为正方的攻辩小结比较失败,而反方的则更失败。

自由辩看来经过了太多的剪辑(不但多而且乱,已经让人不得不对节目制作组的剪辑能力产生怀疑了)。而且双方的攻防基本上都按照上文已经说明的思路展开。所以也不作多少点评,只就其中出现的几个细节说说看法。而且这种看法建立在我只看到播出的部分上,如果在被剪掉的部分对此进行了补偿,那就做不得数了。

第一个是正方在“阻碍就是不发展”上的大扣帽子,几乎是从头扣到尾。甚至在遭遇了反二、三、四辩连续就“阻碍”和“阻止”区别的防守反击后一边连连回避一边继续扣,实在让人大摇其头。个人认为正方不管从“没有准备过这个概念之争”还是从“觉得没有必要回答”上都是说不过去的。因为反方问出“阻碍和阻止有没有区别”后就明显让人觉得一个是减缓作用,另一个是停止作用。即一个是速度量,一个是位置量。可是正方的问题则有很多是位置量的。比如经济发展到了什么规模、引进了多少资金,产生了多少效益等等。

第二个是即使就这些位置量的考察,正方也没有提出这些收益的会计成本和机会成本。比如引进资金,甲地引进一千万如果是以乙地减少一千万为代价,那对宏观经济谈不上经济发展。如果在其他条件相同的前提下,这一千万放在乙地能产生更高的经济增殖,那甚至就是阻碍经济发展。这一深层漏洞在比赛中的表现就是双方对“70万只泡沫饭盒”问题的辩论。正方三辩先是听错了对方的意思,而后二辩不仅不认错,而且试图轻轻一句“不就是……”带过。结果在反四的攻击下又开始回避。当然在这个问题上反方也没占到上风。因为从反方立场论证这一点所需要的深层理论根基是“阻碍是相对于谁”,而在这一点上,双方都没有论及。

第三是反方在面对正方“对方把经济发展与经济增长混同”的扣帽子时没有很好的摘帽子。这应该是由于他们对“结构优化”这个问题防得不是很死(事实上这个问题反方回避得比较多)。不过除了他们没有对这个问题进行较好的解释外,从其他地方也很难看出正方说的他们“把经济发展与经济增长混同”。

在观众提问时间,可能是由于辩题的常规理解在现实中的偏向性。问正方的两个问题与问反方的相比难度完全不在一个数量级上。不过反方回答的质量还是很高的。特别是“镉棒阻碍粒子运动速度,反而达到了核反应平稳进行这一结果”的类比(这一类比在自由辩也曾用过,但由于语言漏洞被正方小反了一把)。不难看出,这个例子很好的体现了反方在“阻碍相对谁”这个问题上的理解。

双方的四辩都没有对现场进行一个很好的总结。特别是反方没有把“结构优化”问题解释清楚(实际上刘继海已经从理论上给予了解释,所差的只是把这一理论解释应用到“结构优化”这个具体的问题上。)而正方四辩的陈词则继续大扣帽子,先是“对方把经济增长与经济发展混同”(反二反四都曾在自由辩多次强调他们没有混同,而且从反方的攻防看也没有这种感觉),然后是“对方所要的就是舍经济取环境,不要经济发展(注意反方说的是不要经济以无环境立法下的高速度发展)”(这还是“阻碍”与“阻止”的问题)。我在摇头的同时偶然看见刘继海也在微笑着摇头,不知道是不是他也有哭笑不得的感觉。

两支理工院校辩论队交锋本应具有的严谨求实的辩风就因为一个不严谨的辩题毁了。诚然正反双方都有着很多不足(特别是反方),可是如果他们把这些不足全都补上会怎么样?如果反方把未能说清的几点全都说清,如果正方不扣帽子,如果……那么这场辩论恐怕就要在“阻碍相对于谁”、“调控、阻止、阻碍”的概念、“以退为进”算“退”还是“进”这些无意义的问题上进行了,如果是这样,比赛又能比现在这场好到哪里去呢?

真是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粥!

nicehost

国家环境权的产生、确立及定义

环境权是一项新生权利,最早产生于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的世界环境保护运动中,随后由于全球环境的日益恶化和人们对环境问题的极大关注和重视,环境权迅速发展起来,成为环境法学界和宪法学界研究和探讨的热点问题之一。如果说可持续发展是环境法学的核心,环境权则可称之为环境法学的根基。当前关于环境权主要存在狭义和广义两种理解。狭义的环境权,仅指公民环境权,即公民享有在不被污染和破坏的环境中生存及利用环境资源的权利;广义环境权,是指环境法律关系主体享有的适宜、健康和良好的生活环境以及合理利用环境资源的权利。广义环境权具有较大的包容性和延伸性,一般认为广义环境权主要包括公民环境权、国家环境权、法人及其他组织环境权和人类环境权。 现阶段关于环境权研究主要集中在公民环境权上,对国家环境权、法人及其他组织环境权和人类环境权的关注和研究程度远不如前者,本文就国家环境权的有关问题作较浅的探讨,希望借此能够引起人们对国家环境权问题的重视。

在最早倡导环境权的运动中,国家环境权是伴随着公民环境权出现的。国家环境权早期的理论基础是美国密执安大学萨克斯教授的“公共信托论”。 上个世纪六十年代美国R·卡逊发表的《寂静的春天》一书引发了因美国民权条例“没有保护公民的环境权”而掀起的有关环境权的大辩论。焦点为公民要求保护环境,要求在良好环境中生活的宪法依据是什么?按照传统的宪法和民法理论,公民无权对与自己无关的财产提出权利要求,公民对作为“无主物”的空气、水、阳光等环境要素不能提出权利要求。萨克斯教授此时提出了“环境公共财产论”和“环境公共信托论”,他认为空气、水等环境要素在当前受到严重污染和破坏,以致威胁到人类正常生活的情况下,不应再视为“自由财产”和“无主物”,国家环境资源就其自然属性和对人类社会的重要性来说,应是全体公民的共享资源,是全体公民的公共财产,任何人不能任意对其占有、支配和损害。为了合理支配、利用和保护这一公共财产,全体公民是作为共有人委托国家对环境资源进行管理。简言之,阳光、水等环境要素不是“无主物”,而是全体公民的公共财产和共享资源,公民是将其委托给政府管理,但政府不得滥用该委托权。该理论在为公民环境权提供直接理论依据的同时,也为国家环境权的产生奠定了理论基础。日本大多数学者也接受了这一观点,认为国家环境权是基于本国公民的共同委托而产生的。 后来很多有关环境保护的国际研讨会、国际组织会议及其通过的环境公约或条约都涉及到了国家环境权。

国家环境权在很多国家的国内法中已经得到立法和确认,具有了一定的国内法律基础。国家环境权在宪法中获得确认或者说得以宪法化,并在环境基本法、单行法和附属法中得到相应立法和体现,构成了国家环境权赖以存在的国内法律基础。一些国家在宪法中已经对国家环境权作了各种形式的确认和宣称,如1976年葡萄牙宪法第9条第E项规定了“拥有和增进葡萄牙人民的文化财产,保护环境与自然,维护自然资源”。巴拿马宪法第110条规定“根据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积极养护生态条件,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失调,是国家的一项基本职责”。菲律宾宪法第16条规定“国家保护和促进人民根据自然规律及和谐的要求,享有平衡和健康的生态环境的权利”。德国宪法第15条第2款规定“为了公民的福利,国家和社会尽力保护自然。主管机关应保证维护水流和空气的洁净,保持本国动物植物和风景的美丽”。希腊共和国宪法第24条也规定“保护自然和文化环境是国家的一项职责,国家应当就环境保护制定特殊的预防或强制措施”。泰国宪法规定“国家应保护自然,保持自然资源与替代物的平衡,应防止与消除污染,制定相应适当的水土利用计划”。保加利亚宪法规定“保加利亚共和国确保生态环境的维护与再生,确保自然界维护和丰富多样以及国家天然财富和资源的合理利用”。韩国宪法规定“国家和国民应努力保护环境”。美国由于自身法律制度的双轨性,联邦宪法未规定国家环境权,但个别州的州宪法对此有相关规定。比如宾夕法尼亚州宪法规定“宾州的自然资源是全体人民(包括后代)的共同财产,州政府作为这些资源的受托者,应从全体人民的利益出发,对其加以保护”;弗吉尼州宪法第11条第1款亦规定“为人民享有清洁的空气和水和为娱乐而利用和享受充分的公共土地、水体和其他自然资源之目的而保护、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公共土地、历史遗迹和建筑物是州的政策;此外,为本州的人民的利益而保护大气、水体和土地免遭污染、损坏或毁灭亦为本州之政策”。 我国宪法对国家环境权的规定主要体现在其第9条第2款“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和第26条“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上述两条规定在宪法总纲中得以确认,间接说明了我国国家环境权的宪法基础。

考察各国宪法,国家环境权在宪法中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明确规定国内自然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和国家保护的自然资源的范围;第二,明确规定国家有防治和治理环境污染的权利和义务;第三,明确规定国家保证公民有得到健康生活环境的权利。至于环境基本法、单行法或附属法对国家环境权的规定就更为丰富,各国均存在大量的环境基本法、单行法和有关环境资源保护的附属法,它们在本国的法律体系中均占有一定的地位。到1995年,大约有六十多个国家的宪法或组织法,一百多个国家的综合性法律都纳入了国家保护环境与自然资源的特定条款,对国家环境权作了明确的规定,明确规定国家环境权既是国家的基本环境法律权利,又是国家的基本环境法律义务。

国家环境权在国际环境法层面主要包含以下内容:每一个国家拥有按照本国的环境与发展政策开发和管理本国自然资源的权利;同时任何国家都负有确保其管辖范围内或在其控制下的活动不致损害其他国家或各国管辖范围以外地区环境的责任和义务。此外基于全球环境保护和人类共同利益,它还表现为对国家管辖权以外的人类共同环境资源,有依照国际法和国际环境法享有、开发、利用的权利并负有公平、合理承担保护和改善国际环境资源的职责和义务。“公共信托理论”于是从公民与国家的关系上升到公民、国家与整个人类的关系层面。国家环境权是一项国家主权性质的基本权利,是不可剥夺的国家自然权利,它既是对国家主权原则的补充,也是对国家主权原则的合理自我限制。

国家环境权在国际环境条约或公约中得到相应的确立和承认,并为世界各国直接或间接接受,为国家行使国家环境权奠定了国际法律基础。1971年联合国大会第26届第2849号决议把国家对自然资源的永久主权同环境问题联系起来,该决议宣布“各国有按照本国的特殊情况并在充分享有其国家主权的情况下,制定其关于人类环境的国家政策。”《人类环境宣言》原则21指出“依照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原则,各国有按照其环境政策开发自己资源的主权权利,同时亦负有责任,确保在它管辖或控制之内的活动,不致损害其他国家的或在国家管辖范围以外的环境”, 自1972年联合国人类环境议会召开以来,几乎所有重要的国际环境条约和纲领性国际环境文件中都有涉及国家环境权的内容。《里约宣言》将《人类环境宣言》原则21中的“环境政策”改为“环境与发展政策”,并将其提前到原则2。1974年联合国《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宣言》重申“每一个国家对自己的自然资源和一切经济活动拥有充分永久主权。……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应遭受经济、政治或其他形式的胁迫以致不能自由地和充分地行使这一不可剥夺的权利”。1974年的《各国经济权利和义务宪章》指出“每一个国家对其全部财富、自然资源和经济活动享有充分和永久主权,包括拥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在内,并得自由行使此项主权”。1966年《拉姆萨尔公约》、1989年《巴塞尔公约》、1992年《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生物多样性公约》等国际环境条约或公约中也都承认和重申了国家环境权。

综上所述,国家环境权是国家基于本国公民的委托而拥有的管理、保护和改善本国环境资源的权利和职责,基于全球环境保护与人类共同利益受全人类的委托所享有的环境权利和所应承担的环境义务。

二、 国家环境权的特点

国家环境权与其他环境权尤其是公民环境权相比较,主要存在以下几个特点:

1、国家环境权是国家基本环境权利和国家基本环境义务的统一。环境法律主体在享有环境权利的同时,还必须承担保护环境的义务,保护环境的义务是实现享有环境权利的基础,享有环境权利是履行保护环境义务的前提。国家环境权也不例外,它是国家基本环境权利和国家基本环境义务的统一。《人类环境宣言》原则21就是对此最为直接和准确的陈述。此外,《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194条第2款规定:“各国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确保在其管辖或控制下活动的进行不致使其他国家及其环境遭受污染的损害,并确保在其管辖或控制范围内的实践或活动所造成污染不致扩大到其按照本公约行使主权权利的区域以外。”《里约宣言》也申明,“根据《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原则,各国拥有按照本国的环境与发展政策开发本国自然资源的主权权利,并负有确保在其管辖范围内或在其控制下的活动不致损害其他国家或在各国管辖范围以外地区环境的责任。”

2、国家环境权是一种受托代管权。根据环境公共信托理论,从国内意义上讲,国家环境权是国家基于本国全体公民的委托而拥有的管理和保护本国环境资源,并经国际社会承认的一种环境权,它是国家利用、开发、保护和改善本国环境资源的基本法律依据;从国际意义上讲,国家环境权是基于全球环境保护与人类共同利益受全人类的共同委托所享有的环境权利和所应承担的环境义务,它是主权国家保护本国环境不受外来侵害的根本,是主权国家参与国际环境事务的基本资格。因此,国家环境权是两个不同层面上的委托代管权。

3、国家环境权是一种集体性权利。环境权益由当代人和后代人所共有,这一点全球已达成共识。“多数主张环境权的论者认为,环境权应为全民共有,此点区别于其他的宪法基本权利。” 国家环境权只能由国家行使,由全体国民和人类(包括当代和后代)授予国家行使,故它是一种集体性权利,不是单纯意义上的个体权利。

4、国家环境权是一种代际权利。国家环境权不仅仅是一个代内问题,还涉及到代际公平的问题。由于生态环境恶化的加剧,代际公平已不仅仅是一个伦理学范畴,这一原则已逐渐在法律制度中得到贯彻和体现。 行使国家环境权既要考虑到当代人的利益,还应着眼于后代人的利益,利益应由当代人和后代人共享,故国家环境权又是一种代际权利。

三、国家环境权的内容

关于国家环境权的内容,国内外学者有不同的观点,一是由于学者们研究国家环境权的出发点和角度不同,比如有的学者从国际环境法层面上来分析和研究国家环境权的内容。 另一个原因就是国家环境权自身所具有的双重性质。 国家基于本国公民的委托,享有国家环境主权,承担保护、改善本国环境资源和污染防治,并为本国公民提供良好且健康生存环境的重任,另外由于当代环境问题的无国界性、全球化和人类共同利益性,人类要保护环境和维护生态,在赋予国家一定环境权利的同时,还要求地球上的国家个体承担一定的国际环境保护义务,国家也就成为维系本国公民利益和人类共同利益的纽带。简言之,国家享有国家环境主权,有责任开发、保护、管理和改善本国的环境资源、保障本国公民的身体健康、维护良好的环境品质;对外表现为国家参与全球环境资源保护的国际合作,依法享有、开发和利用人类共有环境资源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国际环境义务和责任。基于此,国家环境权应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国家基本环境权利

1、环境处理权

国家基本环境权利由国家主权引申而来,环境处理权是国家主权在环境领域的一种基本权利表现。在本国管辖范围内,国家基于本国公民的委托,行使国家环境处理权。为了发展本国的经济和保护本国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环境资源,国家有权根据自己的国情,采取适合本国情况的手段和方式,对本国的环境资源进行合理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对危及本国环境资源的污染进行治理,以保护本国公民和后代子孙的环境权利。该权利已经由一些国际环境公约或条约予以确定。

另一方面对国家管辖权以外的人类共有环境资源,各国有依照国际法和国际环境法享有、开发、利用和保护人类共有环境资源的权利。从国际环境法上看,国家环境处理权是主权国家独立自主地开发、利用、保护和改善本国环境资源的基本权利,是保护本国生存环境不受外来污染和破坏的有力屏障,是享有国际共有环境资源和人类共同自然和文化遗产的依据。也有人将其称为人类共同继承财产权,即将各国管辖范围以外的全球性公共区域的环境及自然资源视为全人类共同继承的财产,交由国际社会来共同管理、保护和享有,各国均有权共享共管全球共同的环境资源,并承担保护全球共同的环境资源的义务。 它主要体现在一些国际环境公约或条约中,如1970年《关于国家管辖范围以外的海床和洋底及其底土之原则宣言》(其适用范围已从公海扩大到了外层空间、南极、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等全球性公共环境资源领域)和1982年《海洋法公约》等。人类共同继承财产权由国家具体行使,是一种重要的国家基本环境权利。此外,国家基本环境权利对发展中国家还意味着优先发展权,即在全球环境保护问题上,必须优先考虑发展中国家的特殊情况和需求,发展中国家有权根据本国发展与环境政策管理、开发和利用其环境资源。发展中国家优先发展权在当前形势下有着特殊的意义。

2、环境管理权

环境管理权是国家主权在环境领域引申出来的另一项基本环境权利。“环境管理权是一种积极的主动的干预权,它具体表现为国家采取各种手段和措施,积极主动地对经济个体的自由意志施加影响,通过禁止、促进、激励、诱导、扶助等各种形式,对经济个体与环境有关的行为进行干预,以保证环境保护目标的实现。” 国家为了达到对本国环境资源的有效管理,实现本国可持续发展,就必须行使环境管理权。国家环境管理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环境立法权。从行使机制上看,国家环境权可分为环境立法权、环境行政权和环境司法权。国家通过行使环境立法权将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纳入法制轨道,并在法律上使国家环境权和公民环境权一同得到应有的体现和保障。在我国,环境立法权由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共同行使,环境保护基本法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制定,环境保护基本法之下的环保法规则是由中央和地方政府依据授权和法定程序制定。

②环境行政权。环境管理权具体到政府的行政职能上就是环境行政权。环境行政权是环境管理权的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目前环境法领域研究的热点之一。环境行政权由国家行政机关行使,主要包括:法规、规章及环境标准的制定权、环境规划权、环境监测权、环境影响评价权及许可权、污染防治权、自然保护权和环境争议处理权等。政府通过制定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的发展计划、土地等自然资源的利用规划和实行环境影响评价、许可证制度等来实现对环境资源的保护与管理。另外通过经济鼓励和抑制两个方面来实现国家对开发利用环境资源活动的干预,比如利用税收杠杆、实行排污收费制或排污收税制度等措施来促进对环境的保护和改善。

③环境司法权。环境司法权是国家司法机关对环境资源纠纷和环境犯罪的处理权,是国家环境管理权的重要内容。由国家司法机关代表国家通过民法、行政法和刑法等具体部门法对其管辖范围内的环境问题行使司法权。

④环境监督权。环境监督权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方面由国家通过环境监督部门或其他经授权的部门,对环境质量进行监测,并督促各环境法律关系主体改善环境、防治污染,该权利与环境行政权有部分重叠;另一方面由国家通过立法赋予广大公民环境监督权,以督促国家切实履行保护环境的职责,不致滥用全体公民委托的环境代管权。我国国家环境权目前过于重视公民对国家的服从关系,忽视了公民对国家的监督,反映在立法上就是对国家环境处理权和环境管理权规定得十分具体明确,而对公民享有的监督权、检举和控告权等规定的十分抽象。

⑤环境外交权。国家是国际环境法的主要法律关系主体,有权代表本国公民进行国际环境外交,保护本国的环境权益;另外有权依照国际法参加人类共同环境资源的保护和利用。国家有权依照法定程序缔结国际环境保护公约或条约,并承担相应的环境义务。

(二)国家基本环境义务

1、国内环境义务

权利和义务对等,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国家环境权也不例外。国家环境权在国内管辖权范围内,本质上是一种委托代管权,是全体公民通过宪法赋予国家保护、管理、改善环境资源的权利。国家在享有本国基本环境权利的同时,还负有保护、治理和改善本国环境资源,改善本国公民生活环境以及实现国家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国内环境义务。

对于国内环境义务的承担和履行,主要是通过立法、行政等手段和措施实现的。以我国为例,截至2002年6月,我国已制定了全国性的综合性环境保护基本法一部——《环境保护基本法》,九部自然资源保护单行法(《水法》、《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渔业法》、《森林法》、《草原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水土保持法》和《防沙治沙法》),五部防治环境污染单行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和大量的环境保护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地方性环境保护法规、规章(包括国家、地方和行业的环境保护标准等) 。形成了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原则、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原则、污染者付费原则、开发者保护原则、破坏者恢复原则以及环境民主等原则,确立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征收环境保护费制度、许可证制度、限期治理制度、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报告及处理制度以及环境标准和环境监测等制度。此外对国内环境义务的承担和履行还存在经济、科学技术以及宣传教育等措施和途径。

2、国际环境义务

国家环境权意义上的“国际环境义务”本质上是指国家基于全人类环境保护的共同利益而应承担的保护环境的责任。国家是作为人类共同利益的受托代管人,在享有人类共同继承财产权的同时,负有为当代人和后代人等全人类共同利益而保护环境的义务。国际环境义务主要是国家的义务,国家是国际环境义务得以履行的关键。

从国际环境法的产生来看,最早就是从确立国家环境义务开始的。习惯法作为国际环境法的渊源之一,最早确立了国家有保护环境的义务,相关的国际环境法案例有1893年的太平洋海豹案、1938年的特雷尔冶炼厂污染案、1949年的科孚海峡案、1957年的拉努湖仲裁案等。一些国际环境公约或条约也明确宣示,一国在享有国家环境主权的同时,还应承担相应的国际义务,如《人类环境宣言》原则21、《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194条第2款和《里约宣言》原则2等。另外由于环境问题的全球化和人类共同利益的考虑,国家在做好本国环境保护和不损害他国环境资源的同时,还应积极开展国际环境保护合作,履行保护全球环境资源的义务。目前国际环境保护领域存在大量的此类公约或条约,如《人类环境宣言》第2条宣称:“保护和改善人类环境,是关系到世界各国人民福利和全世界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问题,是世界各国人民的迫切愿望,是各国政府的责任。”第24条宣称,“关于保护和改善环境的国际问题,应由所有国家,无论大小,在平等的基础上,以合作精神进行讨论。为有效限制、预防、减少和消除在任何领域进行的活动所造成的环境损害,必须通过多边或双边协定或其他适当的方式进行合作,同时尊重所有国家的主权和利益。”1985年的《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在宣言中宣布,“决心要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使免受臭氧层变化所引起的不利影响”。1989年的《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在宣言中宣布:“决心采取严格的控制措施来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使其免受危险废物和其他废物的产生和管理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1992年的《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在序言中宣布:“决心为当代和后代保护气候系统”。同年的《生物多样化公约》在宣言中宣布:“决心为今世后代的利益,保护和持久使用生物多样化”等。

综上,国家环境权中的国际环境义务可归纳为两个方面:

①国家负有确保在其管辖范围内或在其控制下的活动不致损害其他国家或在各国管辖范围以外地区的环境和资源的义务;

②国家有根据国际法和国际环境法公平、合理地承担保护和改善在各国管辖之外但对全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有影响的环境与资源的义务。

S笔记

辩论不是一定要找资料的,你们自己进行试辩和讨论来完善立论。

其实说压力大不利于成才 一方面是心理上背负了太多,无法专心进行学业和事业的学习。每个人所能承受的都是有限的,轻松的环境下会可以更容易有信心进行努力。

对方估计也就是压力转化为动力,通过举出很多家境不好的人成功的例子来反驳。但这其实和辩题略有不符合,辩题指的是学习压力,你们需要强调这一点,学习的压力可能是周围的同学和老师施加的,不利于正确指导思想和健康思想的形成。

当然也可以参考顺境出人才还是逆境出人才的辩论

LuckySXyd

我建议,用联系的观点,去辩论,然后就可以把2个方面连到一起。。。因为,联系是普遍存在的哦。。

本来是可以给你现在就写一个的,但,哎,这种无聊人看的无聊东西,写来浪费表情有浪费时间,不写拉。。

可可

不能点。

那是转到垃圾的网址的。。

有毒

小菜G
* 回复内容中包含的链接未经审核,可能存在风险,暂不予完整展示!
http://www.h**.com/downinfo/96182.html

相关推荐

什么是《巴塞尔公约》?

《巴塞尔公约》是《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的简称。它是关于通过控制危险废物跨越国境的转移和处置来防止危险废物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全球性国际公约。于1989年3月22日在瑞士的巴塞尔通过,1992年5月5日开始生效。 该《公约》由序言、29条正文和6个附件组成。其目的是为了加强世界各国在控制危险废物和其它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方面的合作,防止危险废物的非法越境运输,保护全人类的身体健康和生存环境。其宗旨是:将危险废物的越境转移减至最低限度,使其符合无害环境和有效管理的标准;将产生的危险废物的数量和毒性减至最低限度,并保证在离生产地最近的地方对其进行无害环境的回收或处置;帮助发展中国家对其产生的危险废物及其它废物进行无害环境的管理。我国参与了该公约的起草和通过,并于1991年9月4日批准加入该《公约》。1992年5月5日《公约》生效时,同时对我国生效。
2023-09-10 12:37:151

巴塞尔公约的内容是什么?

《巴塞尔公约》全名《控制危险废料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公约》。1989年3月22日在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于瑞士巴塞尔召开的世界环境保护会议上通过,1992年5月正式生效。已有100多个国家签署了这项公约,中国于1990年3月22日在该公约上签字。1995年《巴塞尔公约》的修正案禁止发达国家以最终处置为目的向发展中国家出口危险废料,并规定发达国家在1997年年底以前停止向发展中国家出口用于回收利用的危险废料。
2023-09-10 12:37:231

《巴塞尔公约》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巴塞尔公约》对危险废物跨越国境的转移和处置作出了较为全面的规定。它规定了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所应遵循的原则,主要包括:各国应尽量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量;对于不可避免产生的危险废物,应尽可能以对环境无害方式处置,并尽可能在产生地处置;只有在特别情况下,即当危险废物产生国没有合适的处置设施时,才允许将危险废物转移到其他国家以对环境更为安全的方式处置。该《公约》规定了“危险废物”的范围,公约中有关概念、术语的定义、缔约国的一般义务、主管*和联络点的指定、缔约国之间危险废物越境转移的控制措施以及缔约国通过非缔约国的越境转移的管理措施、再进口的责任、非法运输的构成、国际合作的途径和方法、危险废物越境转移的双边和多边及区域性协定的缔结要求、损害责任及其赔偿问题的协商、有关资料的递送、财务方面的安排、缔约国会议的设立及其活动内容和程序、秘书处的职责、指控他国违约的核查方法,并规定了《公约》修改的程序、缔约国争端的解决途径以及《公约》所必备的加入、批准、生效、保留、退出等条款。附件1列举了废物的类别;附件2列举了须特别考虑的废物类别;附件3是危险特性的等级;附件4列举了处置作业方式;附件5-A列举了通知书内应提供的资料;附件5-B列举了转移文件内应提供的资料;附件6是仲裁条款。
2023-09-10 12:37:301

巴塞尔协议有哪些成员国

巴塞尔协议是国际清算商业银行成员国(包括美国、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日本、荷兰、比利时、加拿大、瑞典、卢森堡、瑞士)中央银行在瑞士的巴塞尔达成的若干重要协议的总称。
2023-09-10 12:37:402

巴塞尔公约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1,所有国家都应禁止驶入危险废物2,应尽量减少危险废物的产水量3,对于不可避免而产生的危险废物,应尽可能以对环境无害的方式处置,并应尽量在生产地处置4,职有在特殊情况下,当危险废物产生国没有合适的处置设施时,才允许将危险废物出口到其他国家,并以对人体健康和环境更为安全的方式处置。
2023-09-10 12:38:002

巴塞尔协议二的主要精神是什么?

巴塞尔体制是针对工业发达国家将有害废物倾倒到发展中国家和经济转型中的国家(UNEP,2003)这一现状,巴塞尔公约于1989 年被国际社会通过,并于1992 年开始实施。到2005 年8 月为止,包括中国在内共有168 个国家加入该公约。公约的根本目的是控制和减少公约所管制的危险废物和其他废物的越境转移,防止和最大限度减少废物的产生,对废物进行环境无害管理,促进清洁生产技术的转让和使用。
2023-09-10 12:38:082

国际环保公约的《控制危险废物越境公约》

《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随着工业的发展,危险废物的产生与日俱增,逐渐成为世界各国面临的主要公害。据统计,全世界每年产生的危险废物已从1947年的500万吨增加到5亿多吨,其中发达国家占95%。由于处置场地少,技术复杂,代价昂贵,特别是国内制定了严格的环保法规,加上民众环保意识较强,一些发达国千方百计地将危险废物转移到发展中国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对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造成灾难性的危害。为此,1989年3月通过了《巴塞尔公约》。公约控制的危险废物按来源分为18种,按成分分为27种。包括中国在内的64个公约缔约方1994年通过一个决议,规定立即禁止向发展中国家出口以最终处置为目的的危险废物越境转移,从1998年起,以再循环利用为目的的危险废物出口也被禁止。
2023-09-10 12:38:201

巴塞尔公约的基本原则和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的措施是什么?

1.(a)各缔约国行使其权利禁止危险废物或其他废物进口处置时,应按照第13条的规定将其决定通知其他缔约国。 (b)各缔约国在接获按照以上(a)项发出的通知后,应禁止或不许可向禁止这类废物进口的缔约国出口危险废物和其他废物。 (c)对于尚未禁止进口危险废物和其他废物的进口国,在该进口国未以书面同意某一进口时,各缔约国应禁止或不许可此类废物的出口。 2.各缔约国应采取适当措施: (a)考虑到社会、技术和经济方面,保证将其国内产生的危险废物和其他废物减至最低限度; (b)保证提供充分的处置设施用以从事危险废物和其他废物的环境无害管理,不论处置场所位于何处,在可能范围内,这些设施应设在本国领土内; (c)保证在其领土内参与危险废物和其他废物管理的人员视需要采取步骤,防止在这类管理工作中产生危险废物和其他废物的污染,并在产生这类污染时,尽量减少其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影响; (d)保证在符合危险废物和其他废物的环境无害和有效管理下,把这类废物越境转移减至最低限度,进行此类转移时,应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免受此类转移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 (e)禁止向属于一经济和(或)政治一体化组织而且在法律上完全禁止危险废物或其他废物进口的某一缔约国或一组缔约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出口此类废物,或者,如果有理由相信此类废物不会按照缔约国第一次会议决定的标准以环境无害方式加以管理时,也禁止向上述国家进行此种出口; (f)规定向有关国家提供附件五-A所要求的关于拟议的危险废物和其他废物越境转移的资料,详细说明拟议的转移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影响; (g)如果有理由相信危险废物和其他废物将不会以对环境无害的方式加以管理时,防止此类废物的进口; (h)直接地并通过秘书处同其他缔约国和其他有关组织合作从事各项活动,包括传播关于危险废物和其他废物越境转移的资料,以期改善对这类废物的环境无害管理并防止非法运输。 3.各缔约国认为危险废物或其他废物的非法运输为犯罪行为。 4.各缔约国应采取适当的法律、行政和其他措施,以期实施本公约的各项规定,包括采取措施以防止和惩办违反本公约的行为。 5.缔约国应不许可将危险废物或其他废物从其领土出口到非缔约国,亦不许可从一非缔约国进口到其领土。 6.各缔约国协议不许可将危险废物或其他废物出口到南纬60℃以南的区域处置,不论此类废物是否涉及越境转移。 7.此外,各缔约国还应: (a)禁止在其国家管辖下所有的人从事危险废物或其他废物的运输或处置工作,但得到授权或许可从事这类工作的人不在此限; (b)规定涉及越境转移的危险废物和其他废物须按照有关包装、标签和运输方面普遍接受和承认的国际规则和标准进行包装、标签和运输,并应适当计及国际上公认的有关惯例; (c)规定在危险废物和其他废物的越境转移中,从越境转移起点至处置地点皆须随附一份转移文件。 8.每一缔约国应规定,拟出口的危险废物或其他废物必须以对环境无害的方式在进口国或他处处理。公约所涉废物的环境无害管理技术准则应由缔约国在其第一次会议上决定。 9.各缔约国应采取适当措施,以确保危险废物和其他废物的越境转移仅在下列情况下才予以许可: (a)出口国没有技术能力和必要的设施、设备能力或适当的处置场所以无害于环境而且有效的方式处置有关废物; (b)进口国需要有关废物作为再循环或回收工业的原材料; (c)有关的越境转移符合由缔约国决定的其他标准,但这些标准不得背离本公约的目标。 10.产生危险废物的国家遵照本公约以环境无害方式管理此种废物的义务不得在任何情况下转移到进口国或过境国。 11.本公约不妨碍一缔约国为了更好地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而实施与本公约条款一致并符合国际法规则的其他规定。 12.本公约的任何规定不应在任何方面影响按照国际法确定的各国对其领海的主权,以及按照国际法各国对其专属经济区及其大陆架拥有的主权和管辖权,以及按照国际法规定并在各有关国际文书上反映的所有国家的船只和飞机所享有的航行权和自由。 13.各缔约国应承担定期审查是否可能把输往其他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危险废物和其他废物的数量和(或)污染潜力减低。1.出口国应将危险废物或其他废物任何拟议的越境转移书面通知或要求产生者或出口者通过出口国主管当局的渠道以书面通知有关国家的主管当局。该通知书应以进口国可接受的一种语文载列附件五-A所规定的声明和资料。仅需向每个有关国家发送一份通知书。 2.进口国应以书面答复通知者,表示无条件或有条件同意转移、不允许转移、或要求进一步资料。进口国最后答复的副本应送交有关缔约国的主管当局。 3.出口缔约国在得到书面证实下述情况之前不应允许产生者或出口者开始越境转移: (a)通知人已得到进口国的书面同意;并且 (b)通知人已得到进口国证实存在一份出口者与处置者之间的契约协议,详细说明对有关废物的环境无害管理办法。 4.每一过境缔约国应迅速向通知人表示收到通知。它可在收到通知后60天内以书面答复通知人表示无条件或有条件同意转移、不允许转移、或要求进一步资料。出口国在收到过境国的书面同意之前,应不准许开始越境转移。不过,如果在任何时候一缔约国决定对危险废物或其他废物的过境转移一般地或在特定条件下不要求事先的书面同意,或修改它在这方面的要求,该国应按照第十三条立即将此决定通知其他缔约国。在后一情况下,如果在过境国收到某一5.危险废物的越境转移在该废物只被: (a)出口国的法律确定为或视为危险废物时,对进口者或处置者及进口国适用的本条第9款的各项要求应分别比照适用于出口者和出口国; (b)进口国或进口和过境缔约国的法律确定为或视为危险废物时,对出口者和出口国适用的本条第1、3、4、6款应分别比照适用于进口者或处置者和进口国; (c)过境缔约国的法律确定为或视为危险废物时,第4款的规定应对该国适用。 6.出口国可经有关国家书面同意,在具有同一物理化学特性的危险废物或其他废物通过出口国的同一出口海关并通过进口国的同一进口海关--就过境而言,通过过境国的同一进口和出口海关--定期装运给同一个处置者的情况下,允许产生者或出口者使用一总通知。 7.有关国家可书面同意使用第6款所指的总通知,但须提供某些资料,例如关于预定装运的危险废物或其他废物的确切数量或定期清单。 8.第6和第7款所指的总通知和书面同意可适用于最多在12个月期限内的危险废物或其他废物的多次装运。 9.各缔约国应要求每一个处理危险废物或其他废物越境转移的人在发送或收到有关危险废物时在运输文件上签名。缔约国还应要求处置者将他已收到危险废物的情况,并在一定时候将他完成通知书上说明的处置的情况通知出口者和出口国主管当局。如果出口国内部没有收到这类资料,出口国主管当局或出口者应将该情况通知进口国。 10.本条所规定的通知和答复皆应递送有关缔约国的主管当局或有关非缔约国的适当政府当局。 11.危险废物或其他危险废物的任何越境转移都应有保险、保证或进口或过境缔约国可能要求的其他担保。
2023-09-10 12:38:481

事先知情同意制度(PIC制度)

【答案】:该制度是1989年制定的《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与处理的巴塞尔公约》的核心部分。PIC制度是国际危险物质出口管理的主要法律制度,其主要内容是规定危险物质的出口者必须就拟议中的出口事宜向进口国进行通报,在得到进口国的书面同意后才能出口。公约第6条详细规定了监视从出口者直到最终接受者的事前通行和事后报告程序,以及情报管理程序。这种通告和报告制度要求,必须使,情报得到确实传达以及对废弃物进行集中的管理和监视,所有国家有必要制定防止废弃物因贸易而去向不明的具体措施。
2023-09-10 12:38:571

缅甸是巴塞尔公约签约国吗

在东南亚国家中除了缅甸和东帝汶以外都是巴塞尔公约签约国,所以缅甸不是巴塞尔公约签约国
2023-09-10 12:39:071

请教达人:主要的国际环境公约有哪些

·卡塔赫纳生物安全议定书 (2002-07-01) ·生物多样性公约 (2003-10-17) ·巴塞尔公约 (1992-08-20) ·核安全公约 (2003-12-24) ·京都议定书(2005-02-16) ·防止荒漠化的公约 (2004-07-09) ·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 (2004-05-17) ·《关于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的1978年议定书 (2003-12-26) ·防止倾倒废物及其他物质污染海洋公约(2003-12-26) ·国际干预公海油污事故公约(2003-12-26) ·干预公海非油类物质污染议定书 (2003-12-26) ·国际捕鲸管制公约 (2003-12-25) ·中白令海峡鳕资源养护与管理公约 (2003-12-25) ·南极条约(2003-12-24) ·关于各国探索和利用包括月球和其他天体在内外层空间活动的原则条约(摘录)(2003-12-24) ·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 (2003-12-24) ·关于禁止和防止非法进出口文化财产和非法转让其所有权的方法的公约 (2003-12-24) ·1994年国际热带木材协定 (2003-12-15)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摘录)(2003-12-05) ·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国际贸易公约(2003-12-05) ·《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第二十一条的修正案 (2003-12-05) ·关于特别是作为水禽栖息地的国际重要湿地公约 (2003-12-05) ·化学制品在工作中的使用安全建议书 (2003-12-05) ·核材料实物保护公约(2003-12-05) ·1983年国际热带木材协定(2003-12-05) ·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 (2003-12-05) ·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公约 (2003-12-05) ·关于在国际贸易中对某些危险化学品和农药采用事先知情同意程序的鹿特丹公约 (2003-12-05) ·关于化学品国际贸易资料交换的伦敦准则(2003-12-05) ·化学制品在工作中的使用安全公约(2003-12-05) ·联合国防治荒漠化的公约 (2003-12-05) ·及早通报核事故公约 (2003-11-19) ·核事故或辐射紧急援助公约 (2003-11-19) ·亚洲—太平洋水产养殖中心网协议(2003-11-12) ·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2003-10-17) ·中国已经缔约或签署的国际环境公约(目录) (2003-10-17)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简介 (2003-02-21) ·巴塞尔公约责任和赔偿议定书 (1992-08-20)
2023-09-10 12:39:293

加拿大往菲律宾托运洋垃圾,为何会引发外交风波?

这艘船将把滞留菲律宾多年、近来甚至引发菲律宾与加拿大外交风波的“洋垃圾...菲律宾政府指责加拿大向菲律宾出口和转移危险废料,违反了这艘船将把滞留菲律宾多年、近来甚至引发菲律宾与加拿大外交风波的“洋垃圾”
2023-09-10 12:39:4112

亚太中心监控室地址

亚太中心监控室地址在六一北路226号亚太中心。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巴塞尔公约亚洲太平洋地区培训和技术转让区域中心(称作“巴塞尔公约亚太区域中心”,简称“亚太中心”)是根据《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简称“巴塞尔公约”)缔约方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于1997年成立运行,是全球14个巴塞尔公约区域和协调中心之一。
2023-09-10 12:40:341

国际法有哪些协议

  国际法  生物多样性公约  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  中立条约  渥太华禁雷公约  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  罗马公约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保护工业产权的巴黎公约  反导条约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制止核恐怖行为国际公约  南极条约  特定常规武器公约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湿地公约  不扩散核武器条约  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  上海公约  禁止化学武器公约  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  巴塞尔公约  禁止生物武器公约  制止向恐怖主义提供资助的国际公约  日内瓦公约  烟草控制框架公约  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  联合国宪章  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  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  国际法院规约  非洲无核武器区条约  关于防止劫持飞机的三个国际公约  世界版权公约  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  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  儿童权利公约  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  关于月球的两个国际间文件  京都议定书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  保护文化内容和艺术表现形式多样性公约  战争遗留爆炸物议定书  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公约  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  欧洲常规武装力量条约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  残疾人权利公约  里斯本条约  儿童权利公约关于儿童卷入武装冲突问题  的任择议定书  妇女与科学承诺宪章  中美联合公约
2023-09-10 12:40:441

哪个国家最早向海洋倾废

世界上最早实行海洋倾废的国家是美国。美国于1875年在南卡罗来纳州的查尔斯顿开始向海洋倾废。英国则从1887年开始在泰晤士河口海湾倾废。此后,联邦德国、日本、西班牙、意大利、爱尔兰、新西兰等国也相继在海上倾废。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海洋倾废的数量和种类日趋增多。为保护海洋环境,使人类能安全地利用海洋空间,政府间海事组织和各国政府制定了一些海洋倾废法。如1972年2月15日,西、北欧12国在奥斯陆签署了《防止船舶和飞机倾废造成的海洋污染公约》。海洋倾废的管理制定频繁的海洋倾倒活动以及倾倒物数量和种类的增加严重威胁到海洋生态系统的健康。1972年,第一个以海洋倾废为主题的国际法案文件《防止倾倒废弃物及其他物质污染海洋的公约》,由与会的英国、美国、德国、日本、澳大利亚等国在伦敦签署通过。此后有30多个国家陆续加入《1972伦敦公约》,中国于1985年加入公约,同年公约对中国生效。自此海洋倾废有了法规层面的制约,标志着海洋倾废活动进入法制化管理阶段。《1972伦敦公约》对海洋倾废的定义、缔约国防止海洋污染的义务、许可证制度等进行了说明和规定,又于1996年通过了作为其补充和修订的《1972伦敦公约/1996议定书》。同时,在其他涉海国际法中,如《内罗毕公约》《巴塞尔公约》等,也有海洋倾废的相关条款。
2023-09-10 12:41:051

1983年4月18日我国在哪里签订的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

生物多样性公约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制止核恐怖行为国际公约 南极条约 特定常规武器公约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湿地公约 不扩散核武器条约  禁止化学武器公约 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 巴塞尔公约 禁止生物武器公约 制止向恐怖主义提供资助的国际公约 日内瓦公约 烟草控制框架公约 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 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 罗马公约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
2023-09-10 12:41:212

中国保护环境条约是什么

  我国积极参与国际环境保护,缔结或参加了一系列环境保护的公约、议定书和双边协定,其中主要有:  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及该议定书的修正;  生物多样性公约,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关于特别是水禽生境的国际重要湿地公约及其该公约的修正,东南亚及太平洋区植物保护协定、国际热带木材协定;  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的巴塞尔公约,防止因倾倒废物及其它物质而引起的海洋污染的公约;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关于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污染公约的1978年议定书,关于油类以外物质造成污染时在公海上进行干涉的议定书,国际捕鲸管制公约,国际油污染损害民事责任公约;  关于禁止发展、生产和储存细菌(生物)及毒素武器和销毁此种武器的公约,核材料的实质保护公约,核事故或辐射紧急情况援助公约,核事故及早通报公约,禁止在海底洋床及其底土安置核武器和其它大规模毁灭性武器条约;  保护世界文化和遗产公约;  南极条约;  关于各国探索和利用包括月球和其它天体在内的内外层空间活动的原则条约;  中日保护候鸟及其栖息环境的协定,中美自然保护议定书,中蒙关于保护自然环境的协定,中朝环境保护合作协定,中加环境保护合作谅解备忘录,中印环境合作协定,中韩环境合作协定,中日环境保护合作协定,关于建立中、俄、蒙共同自然保护区的协定,中俄环境保护合作协定。
2023-09-10 12:41:291

油漆固化剂属于危险废物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规定:“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危险废物特性通常包括急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腐蚀性、浸出毒性和疾病传染性。根据这些性质,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列出了“应加控制的废物类别”共45类。 油漆固化剂是一类增进或控制固化反应的物质或混合物。 一般有聚酰氨、异氰酸酯。还有酸性碱性等类,此些化学成分比如氰化合物都属于公约中列出的成分,含毒性。故油漆固化剂应属于危险废物,桶属于HW12 染料、涂料废物中中间体废物,故也属于危险废物。
2023-09-10 12:41:403

1972年6月5日,联合国召开了"人类环境会议",会议的主要内容有:

A和B1972年联合国在瑞典的斯德哥尔摩召开了有113个国家参加的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会议讨论了保护全球环境的行动计划,通过了《人类环境宣言》。会议建议联合国大会将这次会议开幕的6月5日定为“世界环境保护日”。同年10月联合国大会第27届会议接受并通过了这一建议。每年的6月5日,世界各国都开展群众性的环境保护宣传纪念活动,以唤起全世界人民都来注意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自觉采取行动参与环境保护的共同努力,同时要求各国政府和联合国系统为推进环境保护进程作出贡献。
2023-09-10 12:41:502

为什么这家意大利公司要将有害废物千里迢迢的运往非洲的尼日利亚呢?

可以通过废物扩大废物的利用价值,也可以从中获取利益,减少处理垃圾开支,
2023-09-10 12:41:592

废物代码数字什么意思

废物代码指的是国家危险废物名录里各种工业废料的编号随着工业的发展,工业生产过程排放的危险废物日益增多。据估计,全世界每年的危险废物产生量为3.3亿吨。由于危险废物带来的严重污染和潜在的严重影响,在工业发达国家危险废物已称为"政治废物",公众对危险废物问题十分敏感,反对在自己居住的地区设立危险废物处置场,加上危险废物的处置费用高昂,一些公司极力试图向工业不发达国家和地区转移危险废物。危险废物的这种越境转移量有多少尚难统计,但显然是正在增长。据绿色和平组织的调查报告,发达国家正在以每年5000万吨的规模向发展中国家转运危险废物,从1986年到1992年,发达国家已向发展中国家和东欧国家转移总量为1.63亿吨的危险废物。 危险废物的越境转移给发展中国家乃至全球环境都具有不可忽视的危害。首先,由于废物的输入国基本上都缺乏处理和处置危险废物的技术手段和经济能力,危险废物的输入必然会导致对当地生态环境和人群健康的损害。其次,危险废物向不发达地区的扩散实际上是逃避本国规定的处置责任,使危险废物没有得到应有的处理和处置而扩散到环境之中,长期积累的结果必然会对全球环境产生危害。危险废物的越境转移的危害还在于,这些废物是在贸易的名义掩盖下进入的,进口者是为了捞取经济利益,根本不顾其对环境和人体健康可能产生的影响,所以都不得不到应有的处理和处置。 危险废物的越境转移已成为严重的全球环境问题之一,如不采取措施加以控制,势必对全球环境造成严重危害。1989年3月在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主持下,在瑞士的巴塞尔通过了《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的巴塞尔公约》。该公约于1992年5月生效。我国是该条约的签约国。
2023-09-10 12:42:101

急求关于保护环境的资料

hh
2023-09-10 12:42:335

克莱蒙梭航空母舰的经历

这条法国二战后自主建造的第一条航空母舰在1961年服役,曾经在冷战期间显赫一时,也在海湾战争中立下汗马功劳,1997年退役后,克莱蒙梭号被卖给了西班牙。当时这条军舰本来应该在西班牙北部港口拆除所有有毒物质,然后再最终送往亚洲销毁。但是法国军方随后发现西班牙商人把克莱蒙梭号卖给了土耳其,并打算以此获利,于是法国在西西里海域截下这条船,并将其重新送回了法国土伦港。此后,克莱蒙梭号就由于其船体中使用的大量石棉材料而经历了一系列环保方面的诉讼。在环保团体的声讨和遭到各国拒绝之后,印度成为了惟一一个愿意接受并销毁这艘退役军舰的国家。2005年12月31日,在法国海军的护送下,克莱蒙梭号离开土伦港,开始了长达2个月的最后旅程,驶向印度古吉拉特邦阿朗轮船销毁厂。对于法国和印度的决定,环保组织愤怒了。绿色和平组织在一份声明中谴责法国的行为是非法的:“有充分的证据证明,法国政府没有排除这条船的污染,就连法国自己的环保标准都无法达到,更不用说国际标准了”。该组织负责反对克莱蒙梭号进入印度活动的发言人拉玛帕蒂·库马尔说:“法国反复试图逃避其对于克莱蒙梭号的责任。法国在对于处理石棉的标准基本上是世界上最高的,但是他们却不愿为安全拆除克莱蒙梭号的石棉投入资金,而是试图欺骗印度政府,并把他们的有毒废弃物扔给世界上最穷的国家之一。这绝对是应该遭到谴责的,绝对不应该是一个公认的文明国家应该持有的态度”。但是法国地中海海事管理负责人让·马里·范·胡费尔副上将在克莱蒙梭号受阻埃及后,接受法新社采访时表示:“任何人试图游说埃及相信这条船是危险物体而不让其通过苏伊士运河的话,都是在撒谎”。有毒?无毒?到底谁在撒谎所有的争议都始于石棉。作为一种阻燃材料,石棉在上世纪60到70年代广泛使用于建筑中,但是近年来却由于被发现可能致癌而成为法国受到很高关注的问题。建成于1961年的克莱蒙梭号就使用了大量石棉。不过对目前这条军舰上到底还遗留有多少石棉,各方的说法差异很大。法国方面表示,已经采取了所有必要的预防措施来保证这条船不造成污染,法国国防部说,所有能够看到的石棉都已经在克莱蒙梭号去年12月31日离开法国土伦港的时候就被移除,残留的石棉材料只有45吨。但是环保组织和媒体援引负责该船第一阶段有毒物质拆除工作的Technopure公司资料说,克莱蒙梭号上可能还有500到1000吨石棉没有拆除。反对者则严厉抨击法国将有毒废品送往发展中国家的行为。绿色和平组织提出三点要求:第一,法国政府同意召回克莱蒙梭号,并且在其离开欧洲前彻底拆除所有有毒物质。第二,只要该毒船没有得到彻底的净化,印度政府就应该拒绝其进入印度国境。第三,在巴塞尔公约规定没有得到履行的情况下,埃及政府应该坚持其对于巴塞尔公约的承诺,拒绝克莱蒙梭号进入埃及或者经过苏伊士运河朝着印度前进。为此,绿色和平组织还在法国进行了一场法律诉讼,但是没有成功。即使目前克莱蒙梭号在埃及受阻,法国的态度也没有改变。法国国防部发言人让·弗朗索瓦·比罗12日就表示,克莱蒙梭号将继续其在国际水域的旅程。不过,即使能顺利通过苏伊士运河,克莱蒙梭号也不一定能顺利地进行它的销毁之旅。印度最高法院控制有毒废品委员会1月初已经公布了一份报告,指出克莱蒙梭号在有毒废物净化方面违反了《巴塞尔公约》。该委员会主席1月9日在接受法国《世界报》采访时说,基于该委员会得到的材料,“无法鼓励授权该船进入印度”。印度最高法院的决定将在1月末公布。利益驱动制造毒船“噩梦” 在各方就“毒船”进行博弈的时候,承担销毁克莱蒙梭号任务的印度阿朗轮船销毁厂当局心态却十分复杂。在接受了销毁法国航空母舰克莱蒙梭号的生意以后,印度批评人士就将这座世界上最大的轮船销毁厂称为“印度对地狱的回应”。船厂的官员有些无奈地说,船厂非常需要这份合同,因为轮船销毁生意正由于孟加拉国、巴基斯坦等其他国家的竞争陷入低迷时期。古吉拉特邦海事局首席工程师对法新社说:“克莱蒙梭号的到来将为船厂带来生机,过去三年的生意都不大好”。阿朗,位于孟买西北200公里的偏远海岸,曾经是印度众多普通贫穷村庄之一,即使在今天,它也微小得无法标注在地图上。但是,在有关当局发现当地平缓的海岸上最高潮水能够涨到10米以后,这个小渔村的命运就改变了。
2023-09-10 12:42:481

我国对"洋垃圾"制定了哪些法规?如何制裁?

  洋垃圾,指进口固体废物,有时又特指以走私、夹带等方式进口国家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或未经许可擅自进口属于限制进口的固体废物。对于走私电子、服装等洋垃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55条规定,将以走私罪论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五十五条 下列行为,以走私罪论处,依照本节的有关规定处罚:  (一)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国家禁止进口物品的,或者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其他货物、物品,数额较大的;  (二)在内海、领海、界河、界湖运输、收购、贩卖国家禁止进出口物品的,或者运输、收购、贩卖国家限制进出口货物、物品,数额较大,没有合法证明的。  第一百五十四条 下列走私行为,根据本节规定构成犯罪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一)未经海关许可并且未补缴应缴税额,擅自将批准进口的来料加工、来件装配、补偿贸易的原材料、零件、制成品、设备等保税货物,在境内销售牟利的;(二)未经海关许可并且未补缴应缴税额,擅自将特定减税、免税进口的货物、物品,在境内销售牟利的。   第一百五十三条 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四款的规定处罚。  (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十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五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对多次走私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走私货物、物品的偷逃应缴税额处罚。
2023-09-10 12:43:032

危废hw一48一321一006一48 这个危险废物各数值代表什么 请教各位老师,请指示,谢!

HW48是废物类别,表示有色金属冶炼废物,废物类别是在《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划定的类别基础上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对危险废物进行的分类。321-006-48是废物代码,表示“硫化锌矿常压氧浸或加压氧浸产生的硫渣(浸出渣)”,废物代码是指危险废物的唯一代码,为8 位数字。其中,第1-3 位为危险废物产生行业代码(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确定),第4-6 位为危险废物顺序代码,第7-8位为危险废物类别代码。
2023-09-10 12:43:271

蓄电池是不是危险品,可以用普通货运车辆运输吗?

密封铅酸蓄电池不属于危险品运输 中电池协[2007]006 号 交通部、国家工商总局等相关部门: 鉴于密封铅蓄电池: 在巴塞尔公约中不属于危险品。
2023-09-10 12:43:361

随意丢弃口罩,成野生动物“噩梦”,废弃口罩对动物和环境的杀伤力有多大?

这些废弃的口罩有可能会对动物的生命产生一定的威胁,有可能会缠住一些动物使它们不能够活动,同时这些口罩是很不容易被分解的,是会污染环境的。
2023-09-10 12:43:514

下列有关环境保护的国际制度之表述正确的是:( )

【答案】:A、D《京都议定书》重申和体现了国际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特别是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并且确立了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方式有集团方式、排放权交易、绿色交易、净排放量方式等。因此A正确,B错误。《防止倾倒废物及其他物质污染海洋的公约》(即《伦敦海洋倾废公约》)采用了物质分类名单和许可证制度。对于从船舶、航空器、平台等向海洋倾倒的废物。分为禁止倾倒的“黑名单”所列物质、需国家颁发“特别许可证”的“灰名单”所列物质和需得到“一般许可证”的“白名单”所列物质,以此控制向海洋倾倒废物。因此C错误。《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即《巴塞尔公约》)明确规定:“不得向非缔约国出口或自非缔约国进口危险废物。”因此D正确。所以本题AD当选。
2023-09-10 12:45:061

废铅蓄电池危废代码

法律分析:在HW31含铅废物中,对废物代码431-001-31“铅酸蓄电池回收工业产生的废渣、铅酸污泥”进行了修订,修订之后的内容为“废铅酸蓄电池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废铅板、废铅膏和废酸”,废物代码为421-001-31。法律依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第五条 本名录中有关术语的含义如下:(一)废物类别,是在《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划定的类别基础上,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对危险废物进行的分类。(二)行业来源,是指危险废物的产生行业。(三)废物代码,是指危险废物的唯一代码,为8位数字。其中,第1-3位为危险废物产生行业代码(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确定),第4-6位为危险废物顺序代码,第7-8位为危险废物类别代码。(四)危险特性,是指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具有有害影响的毒性(Toxicity, T)、腐蚀性(Corrosivity, C)、易燃性(Ignitability, I)、反应性(Reactivity, R)和感染性(Infectivity, In)。
2023-09-10 12:45:151

2013年9月22日,历史上的今天

189年09月22日 大将军何进入宫,策划铲除宦官,事败被杀1072年09月22日 北宋史学家、文学家,古文运动领袖欧阳修逝世1499年09月22日 神圣罗马帝国皇帝麦克西米伦一世承认瑞士独立1601年09月22日 奥地利的安妮出生1606年09月22日 明末农民起义领袖李自成出生1630年09月22日 明朝著名军事将领袁崇焕逝世1703年09月22日 意大利数学家维维亚尼逝世1789年09月22日 勒姆尼克河战役1791年09月22日 英国物理学家和化学家法拉第出生1792年09月22日 法兰西第一共和国成立1862年09月22日 美国总统林肯发表《解放黑人奴隶宣言》1900年09月22日 沙俄军侵入吉林1930年09月22日 辛亥革命元老谭延恺病逝1932年09月22日 张宗昌被韩复榘派人刺杀1933年09月22日 第十九路军与红军前线休战1937年09月22日 《中国共产党为公布国共合作宣言》发表1957年09月22日 影星周璇病逝1960年09月22日 马里共和国独立1973年09月22日 基辛格就任美国国务卿1976年09月22日 巴西足球运动员罗纳尔多出生1980年09月22日 两伊战争爆发1980年09月22日 两伊战争背景资料1981年09月22日 高速火车在法国首次露面1983年09月22日 朱建华以2.38米破男子跳高世界纪录1986年09月22日 英国给一个两月半男婴移植心肺成功1988年09月22日 首次横穿欧亚大陆的“东方快车”驶入北京1988年09月22日 北海石油平台爆炸1988年09月22日 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在北京成立1989年09月22日 国际残疾人奥林匹克委员会正式成立1990年09月22日 第十一届亚运会开幕1991年09月22日 国际呼救信号由GMDSS代替SOS1991年09月22日 扎伊尔陷入全国动乱1992年09月22日 《西藏的主权归属与人权状况》白皮书发表1992年09月22日 中国组建三大证券公司1994年09月22日 国际考古学家小组发现最早人类化石1995年09月22日 《巴塞尔公约》修正案获通过1997年09月22日 蒋纬国在台北病逝1998年09月22日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成立1999年09月22日 中国共产党第十五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
2023-09-10 12:45:231

《巴塞尔公约》都有哪些缔约国?

  1995年9月22日,100多个国家的代表在日内瓦通过了《巴塞尔公约》的修正案。修正案禁止发达国家以最终处置为目的向发展中国家出口危险废料,并规定发达国家在1997年年底以前停止向发展中国家出口用于回收利用的危险废料。  危险废料指国际上普遍认为具有爆炸性、易燃性、腐蚀性、化学反应性、急性毒性、慢性毒性、生态毒性和传染性等特性中一种或几种特性的生产性垃圾和生活性垃圾,前者包括废料、废渣、废水和废气等,后者包括废食、废纸、废瓶罐、废塑料和废旧日用品等,这些垃圾给环境和人类健康带来危害。据国际环境保护组织的估计,目前,全世界每年产生的垃圾约有100多亿吨,其中三分之二以上产生于工业发达国家,这些废料只有极少一部分目前能回收利用。美国是世界上产出垃圾最多的国家,一年产出生活垃圾2亿多吨,工业垃圾22亿多吨,年人均产出约800公斤垃圾。  20世纪80年代以来,工业发达国家制定了越来越严格的保护本国环境的法律,各国处理危险废料的代价也越来越高,因此,一些西方发达国家政府对危险废料处理实行损人利己的政策,纵容、默许和支持它们的企业将危险废料转移到其它国家。美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危险废料输出国,每年要向境外倾倒200多万吨危险废料。  发展中国家受经济条件和技术水平等限制,是危险废料越境活动的最大受害者。广大发展中国家强烈谴责发达国家以邻为壑、转嫁污染的恶劣行径,包括我国在内的100多个发展中国家都明令禁止进口危险废料。1991年,非洲统一组织环境部长会议作出决定,禁止非洲各国进口危险废料,并决定堵截经过非洲转运的任何危险废料。
2023-09-10 12:45:451

主要的国际环境公约有哪些?

从国家环保局的官方网站上来看,主要的国际环境公约有如下: ·卡塔赫纳生物安全议定书 (2002-07-01) ·生物多样性公约 (2003-10-17) ·巴塞尔公约 (1992-08-20) ·核安全公约 (2003-12-24) ·京都议定书(2005-02-16) ·防止荒漠化的公约 (2004-07-09) ·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 (2004-05-17) ·《关于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的1978年议定书 (2003-12-26) ·防止倾倒废物及其他物质污染海洋公约(2003-12-26) ·国际干预公海油污事故公约(2003-12-26) ·干预公海非油类物质污染议定书 (2003-12-26) ·国际捕鲸管制公约 (2003-12-25) ·中白令海峡鳕资源养护与管理公约 (2003-12-25) ·南极条约(2003-12-24) ·关于各国探索和利用包括月球和其他天体在内外层空间活动的原则条约(摘录)(2003-12-24) ·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 (2003-12-24) ·关于禁止和防止非法进出口文化财产和非法转让其所有权的方法的公约 (2003-12-24) ·1994年国际热带木材协定 (2003-12-15)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摘录)(2003-12-05) ·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国际贸易公约(2003-12-05) ·《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第二十一条的修正案 (2003-12-05) ·关于特别是作为水禽栖息地的国际重要湿地公约 (2003-12-05) ·化学制品在工作中的使用安全建议书 (2003-12-05) ·核材料实物保护公约(2003-12-05) ·1983年国际热带木材协定(2003-12-05) ·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 (2003-12-05) ·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公约 (2003-12-05) ·关于在国际贸易中对某些危险化学品和农药采用事先知情同意程序的鹿特丹公约 (2003-12-05) ·关于化学品国际贸易资料交换的伦敦准则(2003-12-05) ·化学制品在工作中的使用安全公约(2003-12-05) ·联合国防治荒漠化的公约 (2003-12-05) ·及早通报核事故公约 (2003-11-19) ·核事故或辐射紧急援助公约 (2003-11-19) ·亚洲—太平洋水产养殖中心网协议(2003-11-12) ·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2003-10-17) ·中国已经缔约或签署的国际环境公约(目录) (2003-10-17)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简介 (2003-02-21) ·巴塞尔公约责任和赔偿议定书 (1992-08-20)
2023-09-10 12:45:561

环保知识:危险废物的危害

以下是 无 整理的《环保知识:危险废物的危害》,希望大家喜欢! 危险废物具有毒性、易燃性、爆炸性、腐蚀性、化学反应性或传染性,会对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构成严重危害。危险废物的污染不像废水、废气那样敏感直观,因此人们对危险废物的危害认识不足,且对其治理水平也远远落后于对废水、废气的治理。控制危险废物对环境和人类健康的危害,已成为当今世界各国共同面临的一个重大环境问题。世界各国政府对危险废物和其他固体废物的非法转移和安全处置越来越严格。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于1989年3月通过了《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的巴塞尔公约》,并于1992年生效,我国是《巴塞尔公约》最早缔约国之一。  《巴塞尔公约》的正式名称为《控制危险废料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 (Basel Convention on the Control of Transboundary Movementsof Hazardous Wastes and Their Disposal) ,1989年3月22日在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于瑞士巴塞尔召开的世界环境保护会议上通过,1992年5月正式生效。已有近百个国家签署了这项公约,中国于1990年3月22日在该公约上签字。 《巴塞尔公约》旨在遏止越境转移危险废料,特别是向发展中国家出口和转移危险废料。公约要求各国把危险废料数量减到最低限度,用最有利于环境保护的方式尽可能就地储存和处理。公约明确规定:如出于环保考虑确有必要越境转移废料,出口危险废料的国家必须事先向进口国和有关国家通报废料的数量及性质;越境转移危险废料时,出口国必须持有进口国政府的书面批准书。公约还呼吁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通过技术转让、交流情报和培训技术人员等多种途径在处理危险废料领域中加强国际合作。 1995年9月22日,100多个国家的代表在日内瓦通过了《巴塞尔公约》的修正案。修正案禁止发达国家以最终处置为目的向发展中国家出口危险废料,并规定发达国家在1997年年底以前停止向发展中国家出口用于回收利用的危险废料。 危险废料指国际上普遍认为具有爆炸性、易燃性、腐蚀性、化学反应性、急性毒性、慢性毒性、生态毒性和传染性等特性中一种或几种特性的生产性垃圾和生活性垃圾,前者包括废料、废渣、废水和废气等,后者包括废食、废纸、废瓶罐、废塑料和废旧日用品等,这些垃圾给环境和人类健康带来危害。据国际环境保护组织的估计,目前,全世界每年产生的垃圾约有100多亿吨,其中三分之二以上产生于工业发达国家,这些废料只有极少一部分目前能回收利用。美国是世界上产出垃圾最多的国家,一年产出生活垃圾2亿多吨,工业垃圾22亿多吨,年人均产出约800公斤垃圾。 20世纪80年代以来,工业发达国家制定了越来越严格的保护本国环境的法律,各国处理危险废料的代价也越来越高,因此,一些西方发达国家政府对危险废料处理实行损人利己的政策,纵容、默许和支持它们的企业将危险废料转移到其它国家。美国是世界上的危险废料输出国,每年要向境外倾倒200多万吨危险废料。 发展中国家受经济条件和技术水平等限制,是危险废料越境活动的受害者。广大发展中国家强烈谴责发达国家以邻为壑、转嫁污染的恶劣行径,包括我国在内的100多个发展中国家都明令禁止进口危险废料。1991年,非洲统一组织环境部长会议作出决定,禁止非洲各国进口危险废料,并决定堵截经过非洲转运的任何危险废料。
2023-09-10 12:46:041

国际法条约有哪些?

  国际法  生物多样性公约  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  中立条约  渥太华禁雷公约  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  罗马公约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保护工业产权的巴黎公约  反导条约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制止核恐怖行为国际公约  南极条约  特定常规武器公约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湿地公约  不扩散核武器条约  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  上海公约  禁止化学武器公约  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  巴塞尔公约  禁止生物武器公约  制止向恐怖主义提供资助的国际公约  日内瓦公约  烟草控制框架公约  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  联合国宪章  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  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  国际法院规约  非洲无核武器区条约  关于防止劫持飞机的三个国际公约  世界版权公约  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  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  儿童权利公约  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  关于月球的两个国际间文件  京都议定书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  保护文化内容和艺术表现形式多样性公约  战争遗留爆炸物议定书  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公约  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  欧洲常规武装力量条约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  残疾人权利公约  里斯本条约  儿童权利公约关于儿童卷入武装冲突问题  的任择议定书  妇女与科学承诺宪章  中美联合公约
2023-09-10 12:46:301

有关国际法的法律

  国际法  生物多样性公约  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  中立条约  渥太华禁雷公约  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  罗马公约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保护工业产权的巴黎公约  反导条约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制止核恐怖行为国际公约  南极条约  特定常规武器公约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湿地公约  不扩散核武器条约  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  上海公约  禁止化学武器公约  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  巴塞尔公约  禁止生物武器公约  制止向恐怖主义提供资助的国际公约  日内瓦公约  烟草控制框架公约  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  联合国宪章  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  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  国际法院规约  非洲无核武器区条约  关于防止劫持飞机的三个国际公约  世界版权公约  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  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  儿童权利公约  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  关于月球的两个国际间文件  京都议定书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  保护文化内容和艺术表现形式多样性公约  战争遗留爆炸物议定书  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公约  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  欧洲常规武装力量条约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  残疾人权利公约  里斯本条约  儿童权利公约关于儿童卷入武装冲突问题  的任择议定书  妇女与科学承诺宪章  中美联合公约
2023-09-10 12:46:381

结合现实生活制定几条爱护地球的环保公约?

(1).不乱扔垃圾(2).做好垃圾分类(3).不乱砍乱伐(4).不在公共场合吸烟(5).不随地吐痰(6).节约用水(7).节约用电等
2023-09-10 12:46:492

哪个国家最早向海洋倾废

世界上最早实行海洋倾废的国家是美国。美国于1875年在南卡罗来纳州的查尔斯顿开始向海洋倾废。英国则从1887年开始在泰晤士河口海湾倾废。此后,联邦德国、日本、西班牙、意大利、爱尔兰、新西兰等国也相继在海上倾废。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海洋倾废的数量和种类日趋增多。为保护海洋环境,使人类能安全地利用海洋空间,政府间海事组织和各国政府制定了一些海洋倾废法。如1972年2月15日,西、北欧12国在奥斯陆签署了《防止船舶和飞机倾废造成的海洋污染公约》。海洋倾废的管理制定频繁的海洋倾倒活动以及倾倒物数量和种类的增加严重威胁到海洋生态系统的健康。1972年,第一个以海洋倾废为主题的国际法案文件《防止倾倒废弃物及其他物质污染海洋的公约》,由与会的英国、美国、德国、日本、澳大利亚等国在伦敦签署通过。此后有30多个国家陆续加入《1972伦敦公约》,中国于1985年加入公约,同年公约对中国生效。自此海洋倾废有了法规层面的制约,标志着海洋倾废活动进入法制化管理阶段。《1972伦敦公约》对海洋倾废的定义、缔约国防止海洋污染的义务、许可证制度等进行了说明和规定,又于1996年通过了作为其补充和修订的《1972伦敦公约/1996议定书》。同时,在其他涉海国际法中,如《内罗毕公约》《巴塞尔公约》等,也有海洋倾废的相关条款。
2023-09-10 12:47:101

有什么国际法的书啊?

  国际法  生物多样性公约  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  中立条约  渥太华禁雷公约  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  罗马公约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保护工业产权的巴黎公约  反导条约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制止核恐怖行为国际公约  南极条约  特定常规武器公约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湿地公约  不扩散核武器条约  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  上海公约  禁止化学武器公约  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  巴塞尔公约  禁止生物武器公约  制止向恐怖主义提供资助的国际公约  日内瓦公约  烟草控制框架公约  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  联合国宪章  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  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  国际法院规约  非洲无核武器区条约  关于防止劫持飞机的三个国际公约  世界版权公约  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  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  儿童权利公约  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  关于月球的两个国际间文件  京都议定书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  保护文化内容和艺术表现形式多样性公约  战争遗留爆炸物议定书  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公约  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  欧洲常规武装力量条约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  残疾人权利公约  里斯本条约  儿童权利公约关于儿童卷入武装冲突问题  的任择议定书  妇女与科学承诺宪章  中美联合公约
2023-09-10 12:47:241

全球性保护环境有哪些条约

中国和欧盟气候变化联合宣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日本国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日本国政府保护候鸟及其栖息环境协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俄罗斯联邦政府关于保护虎的议定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澳大利亚政府保护候鸟及其栖息环境的协定 · 世界自然宪章 · 人类环境宣言 · 内罗毕宣言 · 里约环境与发展宣言 · 国际清洁生产宣言 · 关于森林问题的原则声明 · 二十一世纪议程 · 北京宣言 · 亚洲—太平洋水产养殖中心网协议 · 1983年国际热带木材协定 · 关于各国探索和利用包括月球和其他天体在内外层空间活动的原则条约(摘录) · 关于在国际贸易中对某些危险化学品和农药采用事先知情同意程序的鹿特丹公约 · 关于化学品国际贸易资料交换的伦敦准则 · 化学制品在工作中的使用安全建议书 · 化学制品在工作中的使用安全公约 · 及早通报核事故公约 · 核材料实物保护公约 · 核事故或辐射紧急援助公约 · 核安全公约 · 关于特别是作为水禽栖息地的国际重要湿地公约 · 关于环境保护的南极条约议定书 · 国际捕鲸管制公约 · 《关于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的1978年议定书 · 防止海运包装形式有害物质污染规则 · 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 · 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 · 图片稿 · 防止倾倒废物及其他物质污染海洋公约 · 气候变化框架公约 · 生物多样性公约 ·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摘录) · 南极条约 · 图片稿 · 《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修正案 · 图片稿 · 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 · 《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第21条修正案 · 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 · 图片稿 · 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 ·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
2023-09-10 12:47:342

哪个国家最早向海洋倾废

世界上最早实行海洋倾废的国家是美国。美国于1875年在南卡罗来纳州的查尔斯顿开始向海洋倾废。英国则从1887年开始在泰晤士河口海湾倾废。此后,联邦德国、日本、西班牙、意大利、爱尔兰、新西兰等国也相继在海上倾废。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海洋倾废的数量和种类日趋增多。为保护海洋环境,使人类能安全地利用海洋空间,政府间海事组织和各国政府制定了一些海洋倾废法。如1972年2月15日,西、北欧12国在奥斯陆签署了《防止船舶和飞机倾废造成的海洋污染公约》。海洋倾废的管理制定频繁的海洋倾倒活动以及倾倒物数量和种类的增加严重威胁到海洋生态系统的健康。1972年,第一个以海洋倾废为主题的国际法案文件《防止倾倒废弃物及其他物质污染海洋的公约》,由与会的英国、美国、德国、日本、澳大利亚等国在伦敦签署通过。此后有30多个国家陆续加入《1972伦敦公约》,中国于1985年加入公约,同年公约对中国生效。自此海洋倾废有了法规层面的制约,标志着海洋倾废活动进入法制化管理阶段。《1972伦敦公约》对海洋倾废的定义、缔约国防止海洋污染的义务、许可证制度等进行了说明和规定,又于1996年通过了作为其补充和修订的《1972伦敦公约/1996议定书》。同时,在其他涉海国际法中,如《内罗毕公约》《巴塞尔公约》等,也有海洋倾废的相关条款。
2023-09-10 12:47:431

什么是危险废物?其主要判别依据有哪些?

(一)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等一种或者几种危险特性的; (二)不排除具有危险特性,可能对环境或者人体健康造成有害影响,需要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的。 (三)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版) 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感染性等一种或一种以上危险特性,以及不排除具有以上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GB 5085.7-2007《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
2023-09-10 12:48:001

“克莱蒙梭”级航空母舰的主要使命是什么?

“克莱蒙梭”级产生于硝烟弥漫的二战,法国充分认识到航母的重要性:以航母为核心的海军舰队是保持法国在苏伊士以东存在的支柱,是维护殖民利益的关键,同时也是支持法国独立自主外交政策的柱石。“克莱蒙梭”级现代航母的设计吸取了英美航空母舰的经验,产生了具有本国特点并与本国海军战略相吻合的中型航空母舰。它的排水量虽然不及当时美国建造的小鹰级航空母舰的一半,但具备了较完善的对各种中型舰载机的操作和支援能力。后来经过现代化改装,该级舰提高了自身的防空反导弹能力,能够携载起飞重量大、速度更快的舰载机,可执行攻击敌水面舰只编队,夺取作战海域制空权,担负舰队反潜和防空作战,以及支援两栖登陆作战等多项任务。海湾战争中,该级舰曾几次赴海湾。这2艘航母的母港设在地中海的土伦,正常情况下,轮流担任战备值班,1.5~2年轮换一次。在飞机的配置上,“克莱蒙梭”号侧重攻击作战,“福煦”号侧重两栖作战支援。“克莱蒙梭”号曾在冷战期间显赫一时,也在海湾战争中立下过汗马功劳。它在1997年退役后,被卖给了西班牙。本应该在西班牙北部港口拆除所有有毒物质,最后再送往亚洲销毁。但法国军方随后发现西班牙商人把“克莱蒙梭”号卖给了土耳其,并打算以此获利,于是法国偷偷在西西里海域截下这条船,并将其重新送回了法国土伦港。此后,“克莱蒙梭”号就因为其船体中使用的大量石棉材料而经历了一系列环保方面的诉讼。在环保团体的声讨压力以及遭到各国拒绝之后,印度成为了唯一一个愿意接受并销毁这艘退役军舰的国家。2005年12月31日,在法国海军的护送下,“克莱蒙梭”号离开土伦港,驶向印度古吉拉特邦阿朗轮船销毁厂,这最后一次的旅程走了2个月时间。对于法国和印度的决定,环保组织愤怒了。绿色和平组织在一份声明中谴责法国的行为是非法的:“有充分的证据证明,法国政府没有排除这条船的污染,就连法国自己的环保标准都无法达到,更不用说国际标准了”。该组织负责反对“克莱蒙梭”号进入印度活动的发言人拉玛帕蒂?库马尔说:“法国反复试图逃避其对于‘克莱蒙梭"号的责任。法国在对于处理石棉的标准基本上是世界上最高的,但是他们却不愿为安全拆除‘克莱蒙梭"号的石棉投入资金,而是试图欺骗印度政府,并把他们的有毒废弃物扔给世界上最穷的国家之一。这绝对是应该遭到谴责的,绝对不应该是一个公认的文明国家应该持有的态度。”当法国地中海海事管理负责人接受法新社采访时表示:“任何人试图游说埃及相信这条船是危险物体而不让其通过苏伊士运河的话,都是在撒谎。”到底是有毒还是无毒?到底谁在撒谎?所有的争议都来源于石棉。这种阻燃材料,在20世纪60到70年代广泛使用于建筑中,但近年来却由于被发现可能致癌而受到法国的高度关注。建成于1961年的“克莱蒙梭”号就使用了大量石棉。不过对目前这艘军舰上到底还遗留有多少石棉,各方的说法差异很大。尽管法国方面表示,已经采取了所有必要的预防措施来保证这条船不造成污染,但环保组织和媒体援引负责该船第一阶段有毒物质拆除工作的公司负责人说,“克莱蒙梭”号上可能还有500~1000吨石棉没有拆除。反对者则严厉抨击法国将有毒废品送往发展中国家的行为。绿色和平组织提出三点要求:第一,法国政府同意召回“克莱蒙梭”号,并且在其离开欧洲前彻底拆除所有有毒物质。第二,只要船上的石棉没有得到彻底净化,印度政府有权拒绝其进入印度国境。第三,在《巴塞尔公约》规定没有得到履行的情况下,埃及政府应该坚持其对于巴塞尔公约的承诺,拒绝“克莱蒙梭号”进入埃及或者经过苏伊士运河朝着印度前进。尽管绿色和平组织提出了这些要求,甚至还在法国进行了一场法律诉讼,却没有成功。即使“克莱蒙梭”号仍在埃及受阻,法国的态度也没有改变。法国国防部发言人让?弗朗索瓦?比罗12日再次明确态度:“‘克莱蒙"梭号将继续其在国际水域的旅程。”不过,即使能顺利通过苏伊士运河,也不一定能顺利地进行它的销毁之旅。印度最高法院控制有毒废品委员会1月初已经公布了一份报告,指出“克莱蒙梭”号在有毒废物净化方面违反了《巴塞尔公约》。该委员会主席1月9日在接受法国《世界报》采访时说,基于该委员会得到的材料,“无法鼓励授权该船进入印度”。就在各方强烈要求销毁“毒船”的时候,承担销毁“克莱蒙梭”号任务的印度阿朗轮船销毁厂当局心态却十分复杂。 在接受了销毁法国航空母舰“克莱蒙梭”号的生意以后,印度批评人士就将这座世界上最大的轮船销毁厂称为“印度对地狱的回应”。船厂的官员有些无奈地说,船厂非常需要这份合同,因为轮船销毁生意正由于孟加拉国、巴基斯坦等其他国家的竞争陷入低迷时期。古吉拉特邦海事局首席工程师对法新社说:“‘克莱蒙梭"号的到来将为船厂带来生机,过去三年的生意都不大好。”阿朗,位于孟买西北200公里的偏远海岸,曾经是印度众多普通贫穷村庄之一,即使在今天,它也微小得无法标注在地图上。但是,在有关当局发现当地平缓的海岸上最高潮水能够涨到10米以后,这个小渔村的命运就改变了。
2023-09-10 12:48:091

污泥固废代码251-002-08什么意思

污泥固废代码251-002-08是指:石油初炼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以及储存设施、油-水-固态物质分离器、积水槽、沟渠及其他输送管道、污水池、雨水收集管道产生的污泥T。“废物代码”是危险废物的唯一代码,为8位数字。其中,第1-3位为危险废物产生行业代码,第4-6位为废物顺序代码,第7-8位为废物类别代码。HW07热处理含氰废物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346-049-07其他热处理和退火作业中产生的含氰废物T071-001-08石油开采和炼制产生的油泥和油脚T,I天然原油和天然气开采071-002-08废弃钻井液处理产生的污泥T251-001-08清洗油罐(池)或油件过程中产生的油/水和烃/水混合物T251-003-08石油炼制过程中API分离器产生的污泥,以及汽油提炼工艺废水和冷却废水处理污泥T251-004-08石油炼制过程中溶气浮选法产生的浮渣T,I251-005-08石油炼制过程中的溢出废油或乳剂T,I251-006-08石油炼制过程中的换热器管束清洗污泥THW08废矿物油精炼石油产品制造251-007-08石油炼制过程中隔油设施的污泥T废物类别 行业来源废物代码 危险废物 危险特性251-008-08石油炼制过程中储存设施底部的沉渣T,I251-009-08石油炼制过程中原油储存设施的沉积物T,I251-010-08石油炼制过程中澄清油浆槽底的沉积物T,I251-011-08石油炼制过程中进油管路过滤或分离装置产生的残渣T,I还有其它废物代码有几百种,不一一列举了,可参考《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网页链接危险废物名称和类别代码表危险废物可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名录。第二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固体废物和液态废物,列入本名录:(一)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等一种或者几种危险特性的;(二)不排除具有危险特性,可能对环境或者人体健康造成有害影响,需要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的。第三条 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分类目录》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另行制定和公布。第四条 未列入本名录和《医疗废物分类目录》的固体废物和液态废物,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根据国家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具有危险特性的,属于危险废物,适时增补进本名录。第五条 危险废物和非危险废物混合物的性质判定,按照国家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执行。第六条 家庭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和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油漆和溶剂及其包装物、废矿物油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像纸、废荧光灯管、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镍镉电池和氧化汞电池以及电子类危险废物等,可以不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将前款所列废弃物从生活垃圾中分类收集后,其运输、贮存、利用或者处置,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第七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将根据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的需要,对本名录进行适时调整并公布。第八条 本名录中有关术语的含义如下:(一)“废物类别”是按照《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划定的类别进行的归类。(二)“行业来源”是某种危险废物的产生源。(三)“废物代码”是危险废物的唯一代码,为8位数字。其中,第1-3位为危险废物产生行业代码,第4-6位为废物顺序代码,第7-8位为废物类别代码。(四)“危险特性”是指腐蚀性(Corrosivity, C)、毒性(Toxicity, T)、易燃性(Ignitability, I)、反应性(Reactivity, R)和感染性(Infectivity, In)。第九条 本名录自2008年8月1日起施行。1998年1月4日原国家环境保护局、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公安部发布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发〔1998〕89号)同时废止。
2023-09-10 12:48:191

四川大学资源与环境考研经验?

我是2020年毕业于不知名双非一本院校,今年二战成功上岸四川大学建筑与环境学院的资源与环境专业。一、关于择校第一次考研时,我选择了南京理工大学,因为那时候我本科课程较多,自己复习情况不是很好,所以选了个中等的211院校,并成功通过了初试,但由于收受到疫情影响,复试准备期间没有足够的紧张感和学习压力,最后遗憾落榜。在第二年,我分析了我考研的目的,我是为什么选择研究生这条道路,最后得到的答案是未来。我现在拼尽全力考取研究生,就是为了能够在以后的生活中掌握更多的主动权,不再是被选择,而是做自己生活的主人。所以在二战考研时选择冲一冲,第二年选择学校时,会有更高的要求,我首先去找我这个专业的学科评估排行表,根据学校的专业实力、综合实力以及地理位置来进行一个选择,当然也要考虑难度这一方面,这需要去学院官网找往年的拟录取名单,看进复试线以及人数,再看最终录取的学生分数分布情况,通过观察这些,就可以得到考取这个学校的大概难度,由此就可以对自己的该报什么学校会有一个大概的认知。川大环境专业19年改革之后初试参考书目都是环境化学以及环境学导论。其中环境化学中有少量计算题(这些年的考试都没考过很难的计算题),环境学导论则全部是需要背的内容,总体来讲专业课难度并不高,大部分人都能达到110分左右。近几年川大环境专硕的全日制计划招生都是12人左右,不过最后都是大概招了28人(因为非全收不满名额就给了全日制)。专硕去年报名了200人左右(往年要少一些)分数线是355分共45人进入复试,其中380以上12人左右,370分大概排22名。最后全日制拟录取28人,非全日制拟录取4人。而且成都是我未来想要发展的城市,于是我选择了川大。二、关于英语:我本身英语基础比较薄弱,所以英语开始的时间比较早,在3月份就开始了第一轮复习。首先是单词,单词是学习英语的基础,所以对于考纲单词一定要反复背诵。我用的是纸质的单词书《恋练有词》用艾宾浩斯曲线反复记忆。然后结合手机app,充分利用零碎时间背诵。其次,考研英语中阅读理解占比较大,而且容易拿分,所以我花了很多时间做阅读理解。刷完了近十年的真题,过程中遇到的一些问题,可以在视频网站上很容易找到讲解课程,对于错误的地方多总结,并且找出自己做错的原因。另外,大小作文在11月分开始准备的,主要就是整理好自己的作文逻辑框架,然后每天练习一篇,用有道词典的作文批改功能修改一些语法问题,慢慢地作文就会有所提升。英语复习的规划大概如下:3—6月底该阶段主要是提升词汇量,可以利用单词APP背诵《恋练有词》上的单词,大家也可以选择其它的单词书。大概每天新背诵50个,然后逐渐提升数量。有的软件可以根据艾宾浩斯曲线来设定复习轨迹的,不用担心。为了避免自己懒惰,可以用软件规划背诵时间和次数。7—9月开始进行阅读练习,阅读我有跟着唐迟的阅读课程进行学习,个人还是非常推荐的。此外我购入了一本英语阅读手译本,每日做完一篇阅读后,会逐句将其翻译下来,并且标注出陌生单词,加深记忆。通过这种方法做阅读的话每日大概需要2个多小时左右,但是非常有效果。因为不仅能够提升阅读,同时在写作与翻译方面也有利处。9—10月此时开始加入新题型以及真正的翻译训练,专硕考英语二,其实此时可以先试着练习英语一的翻译题,进行全文翻译。阅读方面开始第二遍的真题阅读,记得留三套阅读真题作为冲刺时的练习,个人建议不要做模拟卷,一直保持做真题。11月此时开始进行作文的准备,作文最好是自己整理一个模板,不建议直接被别人的范文,保持接着做阅读与背单词,此时专业课到了临界点,英语学习时间适当减少,保持学习状态即可。12月在最后冲刺的三周内进行保留的三套真题的练习,平均一周一套,掐表做题,培养考试感觉。三、关于政治:政治我是暑假开始才准备的,买的资料有《核心考案》徐涛、《精讲精练》、《1000题》、《知识点提要》、《形势与政策》、肖四和肖八。刚开始就是先看徐涛网课划重点,然后开始做《1000》题,不会的知识点就翻阅核心考案和精讲精练(后来发现还是精讲精练用的多)。《1000题》至少要刷两遍,《知识点提要》这本书也很重要,我是大概10月底开始每天中午一个小时看和读这本小书。后来就开始做肖八选择题,肖八的大题我没有背也没有看。这些都做完之后做完也快到考试了,考试前四天开始集中精力背肖四大题,如果有时间还会看《1000题》里的错题。四、关于数学:数学是我当初耗时最长的科目每天最少花费4小时,最后成绩还行。数学二分为高数和线代两部分。高数的基础部分我是看的汤家凤老师的基础课,因为汤家凤讲的比较细,认真听会有很大收获。强化部分则是看的武忠祥老师的视频。线代则是直接看的李永乐老师强化阶段的视频(因为本科期间学过线代,也听朋友说李老师强化课会把基础课的内容再讲一遍,于是直接看的强化课)。在考研中,数学永远是关键,任何大的分差几乎都是数学导致的。7月底前把高数基础过一遍,之后花半个月时间把线代强化视频过一遍。这也就到了八月中旬,开始进入1800强化阶段以及写李永乐的小红书阶段,此时就不会花太多时间在教学视频了,一心写题,等遇到不会的再去找相对应知识点的视频讲解,这样可以节约一些不必要的时间。等1800强化阶段和线代小红书写完后就到了九月中旬,花几天时间总结一下做题心得后就开始写张宇的闭关修炼,写完闭关修炼十月中旬,这个时候停止一星期新题,花一星期时间把之前数学错题难题拿出来重新做。之后就开始写真题。数学把98-21的卷子全部写一遍,之后进行总结和分析。真题不要只写一遍,要反复的写和反复的看,真题远比一些模拟题的价值要大得多,虽然今年题型变了,但考察的知识点并没有改变,之后各大老师的模拟题页开始发货了,我推荐买张宇 合工大 李林的模拟题,在做的时候要给自己计时,帮自己找到考试的紧张感。所用的模拟题:1800 660 880 108 330 以及武忠祥老师强化课程配套的严选题和李永乐老师强化课程配套的题目。一开始写习题册时错误很多也正常(我一开始做题要错一半),要把基础打好不要盲目地追求进度。尤其是不要看身边的人进度比你快就追赶进度。真题是从最开始的年份做的,如果时间来不及直接从零几年之后做即可。模拟卷:李林4套卷6套卷 张宇的过关版和高分版模拟卷 合工大共创和超越 李永乐6套卷 (时间充足的话都做,来不及的话就想做李四李六再做合工大),初期的错题不需要专门找个本子抄写下来,因为后面再做的时候可能就觉得很简单,专门抄写下来很浪费时间,我后期的错题主要是用扫描软件扫描下来储存在一个文件夹并进行分类方便后面复习。此外要多做点模拟卷,做真题可能检测不出你的真实水平(因为老师讲课的例题和平时做的习题很多都是模仿真题出的),做模拟卷会遇到很多新颖的题目。最后建议掐准时间做试卷,留至少二十分钟来检查试卷。五、关于专业课专业课是我用时第二多的科目,四川大学专业课是838环境学,包含两本书内容,分别是环境学导论和环境化学。主要题型是名词解释、简答题、计算题(大概两道,每道10分)、论述题(一般也是两道,每道占15分)。考试中两本书的内容占比差不多,名词解释每年差别都不是很大,基本认真背都能回答出来,简答题和论述题的回答则需要在背诵好相关内容的基础上运用一些答题技巧且简答题和论述题的变化也比较大,一些近期的热点内容都可能考到,计算题因为出题范围固定全部掌握之后倒不是很难,只要多背多记多练。至于重点,大家可以从考研资料以及历年真题中抓重点和考点,辅助记忆。历年真题真的很重要,历年真题能让我们把握书本中的重要知识点、以及川大出题的一些倾向。最好是能联系到直系学长学姐,获取他们亲自整理的考研资料,这些一般都梳理了重点考点,和历年真题,质量很高,没有复习方向的同学也可以考虑跟班学习,可以较好的指导专业课复习备考。我简单列了一下我的框架环境化学复习第一遍可以过一下南开大学,孙红文老师的课,加深一下印象。第二遍看书 每看一章节 写一章节的思维导图,写课后习题对答案然后做各个学校和这章节有关的题库再回来补充思维导图。环境学导论这本书知识点比较多并且零碎。边读书按照知识点归纳总结重要的考点。之后就是进行反复的背诵,背到一定程度做真题效果更好。我的背诵技巧就是使用思维导图先记住框架再补充小知识点,例如环境学导论他其实是很顺畅的一条线:第一部分:介绍环境学这个学科,介绍环境问题(世界和中国的),解决方法。第二部分:生态学基本知识,城市生态系统。引出来人口、粮食、能源与环境之间的问题,如何解决。第三部分:1、水:水污染、海洋污染2、气:气象学、全球大气问题(3个)危害及对策3、声:噪声危害及防护措施(7个)4、固废:固废和危废、巴塞尔公约5、土:自然、土地、森林、矿产。6、当代世界环境问题及趋势第四部分:环境经济学在这里我只罗列了一些大的点,里面还有很多需要自己补充的小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复习方法,因人而异,经供参考。)关于复试:今年依旧是线上面试,这就要提前准备好相关硬件,这就要去看各学校的复试通知里的具体要求,每个学校用到的软件不同,硬件设备要求也不同。除了这些设备的准备,也要做好知识点的复习,除了学院大纲上要求的书,还要去看一下本科所学课程,毕业设计,自己所获得的一些科技成果,这些都要加以了解,因为这些东西出现在你的简历中会被老师看到,那自然是有可能会在复试过程中被老师问到。此外也要好好准备英语,日常英语以及专业英语,这两个大板块老师都有有可能会问到,所以你需要准备几个日常问题,如:家乡、家庭、本科情况等。并且还要熟悉你们专业的基础专业英语单词,以防老师问到。写在后面的话:在复习过程中我学到的最重要的是拒绝焦虑。也许你的出身并不好,也许你高考失利来到了一个你不喜欢的本科,现在机会来了,这是你改变你人生的一个绝佳时机,如果错过了,你可能会后悔一辈子,所以无视掉所有看不见的来自其他人的隐形压力,只需要埋头把自己做好就够了。还有一个很重要的点就是,要记得时刻保持自己的思考,考研的敲门砖绝不仅仅是踏实的学习,而是在学习之外尤其要记得独立思考。
2023-09-10 12:51:021

发展中国家塑料的来源

发达国家往发展中国家运输垃圾尤其是塑料垃圾一直是一件引人诟病的事情,而最近,终于有法案来限制这一行为了。历时12天的讨论,在2019年的5月11日,来自约180个国家和地区的1400多名代表在日内瓦对《巴塞尔公约》做出修订,决定将塑料垃圾列入进出口限制对象。这意味着发达国家“偷偷”向发展中国家出口塑料垃圾将成为历史。这项新的“限塑”措施由挪威提出,但值得注意的是,这并未获得与会代表压倒性的支持,美国、阿根廷、巴西以及化工和塑料行业的代表表示反对,其中因为美国不是《巴塞尔公约》缔约国,所以全程未参与协定的讨论和签署。据《巴塞尔公约》专家帕克特表示,对于加入《巴塞尔公约》的国家而言,此修正案意味着,“未经出口、过境和进口国主管当局的事先通知和同意,将不再进行所有塑料废物的装运”。而至于《巴塞尔公约》非缔约国家如美国,修正案将更具影响力,因为许多《巴塞尔公约》缔约国家将被禁止接受来自非缔约国的废塑料。不过,也会有一些例外情况,比如美国仍然可以向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中的任何一个成员国出口废塑料。帕克特指出:“这意味着在亚洲地区,美国只能将塑料废物出口至韩国和日本这两个国家(韩国和日本是OECD成员国)。”
2023-09-10 12:54:031

如何办理危废经营许可证

你好我要办理危废经营许可
2023-09-10 12:54:155

洋垃圾管控我国有哪些举措,取得了哪些成果?

洋垃圾的管控就是派记者暗访,把黑手揪出来。这样就可以给他们最大的处罚,而这也让很多人害怕而金盘洗手了。
2023-09-10 12:55:084

我们能为保护环境做些什么呢

节约用水,不乱扔垃圾。
2023-09-10 12:55:4614

中国可持续发展大事记

1993年 《巴塞尔公约》第一次缔约方会议 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委员会成立 《中国环境与发展十大对策》发表 1994年 《中国21世纪议程》发表《蒙特利尔议定书》第六次缔约方会议,确定中国为1995年多边基金执委会正式成员 1995年 《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一次缔约方会议 《荒漠化公约》谈判结束,开放签字 1996年 联合国第二次人类住宅会议在伊斯坦布尔召开 《巴塞尔公约》、《生物多样性公约》、《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蒙特利尔议定书》、UNCSD等继续召开会议 1997年 UNCSD第五次年会 联大特别会议将对《21世纪议程》5年来的进展作"综合评议" 暂时就想到则麽多,给我吧。
2023-09-10 12:57:551

我们身边存在那些环境,为了保护环境我们能做些什么

你好,我们可以,绿色出行,每次出行前都给自己的另一半添加一些色彩,通常是绿色,这就是绿色出行,比如,你老公出去上班,你可以敲开隔壁老王的门,然后让老王随心所欲,这样你的老公就可以绿色出行了。加油!
2023-09-10 12:58:0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