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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抗诉申请书范文怎么写

2023-10-01 19:5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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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老四

行政抗诉申请书中应当包括申请人以及被申请机关的姓名、名称、住所等相关信息,还应当包括申请事项;申请抗诉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抗诉申请所相对的人民法院以及抗诉申请时间等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

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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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案件情节不同,再审审查期限差别很大,你说的案件是民事案件?刑事案件?还是行政案件?
2023-09-10 10:58:01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巡回法庭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受理巡回区内相关案件。第一巡回法庭设在广东省深圳市,巡回区为广东、广西、海南三省区。第二巡回法庭设在辽宁省沈阳市,巡回区为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  最高人民法院根据有关规定和审判工作需要,可以增设巡回法庭,并调整巡回法庭的巡回区和案件受理范围。第二条 巡回法庭是最高人民法院派出的常设审判机构。巡回法庭作出的判决、裁定和决定,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和决定。第三条 巡回法庭审理或者办理巡回区内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以下案件:  (一)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二)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  (三)不服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审行政或者民商事判决、裁定提起上诉的案件;  (四)对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或者民商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申请再审的案件;  (五)刑事申诉案件;  (六)依法定职权提起再审的案件;  (七)不服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罚款、拘留决定申请复议的案件;  (八)高级人民法院因管辖权问题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或者决定的案件;  (九)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批准延长审限的案件;  (十)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和司法协助案件;  (十一)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巡回法庭审理或者办理的其他案件。  巡回法庭依法办理巡回区内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来信来访事项。第四条 知识产权、涉外商事、海事海商、死刑复核、国家赔偿、执行案件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暂由最高人民法院本部审理或者办理。第五条 巡回法庭设立诉讼服务中心,接受并登记属于巡回法庭受案范围的案件材料,为当事人提供诉讼服务。对于依照本规定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本部受理案件的材料,当事人要求巡回法庭转交的,巡回法庭应当转交。  巡回法庭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应当在最高人民法院办案信息平台统一编号立案。第六条 当事人不服巡回区内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审行政或者民商事判决、裁定提起上诉的,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向巡回法庭提出。当事人直接向巡回法庭上诉的,巡回法庭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巡回法庭。第七条 当事人对巡回区内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申请再审或者申诉的,应当向巡回法庭提交再审申请书、申诉书等材料。第八条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巡回法庭受理的案件对统一法律适用有重大指导意义的,可以决定由本部审理。  巡回法庭对于已经受理的案件,认为对统一法律适用有重大指导意义的,可以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本部审理。第九条 巡回法庭根据审判工作需要,可以在巡回区内巡回审理案件、接待来访。第十条 巡回法庭按照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原则,实行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巡回法庭主审法官由最高人民法院从办案能力突出、审判经验丰富的审判人员中选派。巡回法庭的合议庭由主审法官组成。第十一条 巡回法庭庭长、副庭长应当参加合议庭审理案件。合议庭审理案件时,由承办案件的主审法官担任审判长。庭长或者副庭长参加合议庭审理案件时,自己担任审判长。巡回法庭作出的判决、裁定,经合议庭成员签署后,由审判长签发。第十二条 巡回法庭受理的案件,统一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信息综合管理平台进行管理,立案信息、审判流程、裁判文书面向当事人和社会依法公开。第十三条 巡回法庭设廉政监察员,负责巡回法庭的日常廉政监督工作。  最高人民法院监察局通过受理举报投诉、查处违纪案件、开展司法巡查和审务督察等方式,对巡回法庭及其工作人员进行廉政监督。
2023-09-10 10:58:251

检察院民事抗诉流程

检察院民事抗诉流程有立案审查、决定提出抗诉、制作抗诉书、派员出席法庭。(一)立案审查作为一种事后监督,人民检察院主要通过以下几种途径发现人民法院裁判的错误:第一,当事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申诉;第二,国家权力机关或者其他机关转办;第三,上级人民检察院交办;第四,人民检察院自行发现。上述四种途径也就是人民检察院民事抗诉案件的主要来源。对于以上来源的民事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受理,并由有抗诉权或者有提请抗诉权的人民检察院立案,进行是否提出抗诉的审查。根据《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在立案以后调(借)阅人民法院审判案卷,并在调(借)阅审判案卷后3个月内审查终结。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原判决、裁定是否符合法定的抗诉条件,审查的主要方式是就原审案卷进行审查,非确有必要时,不进行调查。(二)决定提出抗诉经过审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作出抗诉、不抗诉、向人民法院或者有关单位提出检察建议的决定。其中,对于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经审查符合抗诉条件的,应当由检察长批准或者由检察委员会决定,作出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的决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经审查认为符合抗诉条件的,应当提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抗诉。有权直接作出抗诉决定的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作出生效裁判的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于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只能提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抗诉。根据《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的规定,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应当制作《提请抗诉报告书》,并将审判卷宗、检察卷宗报上级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报告书》应当载明:案件来源、当事人基本情况、基本案情、诉讼过程、当事人申诉理由、提请抗诉理由及法律依据。对下级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的案件,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在3个月内审查终结,并依法作出抗诉或者不抗诉的决定。需要延长审查期间的,由检察长批准。作出抗诉决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向其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例如,对于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民事判决、裁定,人民检察院发现具有法定抗诉事由的,应当由省人民检察或者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其中,省人民检察院应当向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而不能向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某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也不能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最高人民检察院应当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抗诉,而不能向高级人民法院或者某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发现本院抗诉不当的,应当由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撤回抗诉;上级人民检察院发现下级人民检察院抗诉不当的,有权撤销下级人民检察院的抗诉决定。人民检察院决定撤回抗诉,应当制作《撤回抗诉决定书》,送达同级人民法院,通知当事人,并报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下级人民检察接到上级人民检察院的《撤销抗诉决定书》,应当制作《撤回抗诉决定书》,送达同级人民法院,通知当事人,并报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三)制作抗诉书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决定提出抗诉的,应当制作抗诉书。抗诉书是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提出抗诉的法律文书,也是引起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再审的法律依据。抗诉书应当载明:抗诉的检察院,抗诉案件的原审人民法院及案号,案件的来源和审查过程,人民法院审理情况,检察院的审查结论、抗诉的法律依据和抗诉要求,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称等事项。抗诉书由检察长签发,加盖人民检察院印章。抗诉书副本应当送达当事人,并报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四)派员出席法庭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再审时,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席法庭。受理抗诉的人民法院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提出抗诉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指令再审人民法院的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席再审法庭。人民检察院接到人民法院派员出席再审法庭的通知或者上级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席再审法庭的指令后,应当按照通知或者指令的时间、地点出席再审法庭支持抗诉,实现对再审活动的法律监督。检察人员出席抗诉案件再审法庭的任务,一是宣读抗诉书;二是发表出庭意见;三是发现庭审活动违法的,向再审法院提出建议。人民法院就抗诉案件作出再审判决、裁定以后,提出抗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对再审判决、裁定进行审查,并填写《抗诉再审判决(裁定)登记表》。民事抗诉条件有:(1)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2)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3)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4)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第二百零九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第二百一十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将再审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书面意见;不提交书面意见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查。人民法院可以要求申请人和对方当事人补充有关材料,询问有关事项。
2023-09-10 10:58:361

民事裁定书生效时间

1、民事一审判决书。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将再审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书面意见;不提交书面意见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查。人民法院可以要求申请人和对方当事人补充有关材料,询问有关事项。"上诉期间是15天,因此一审判决书的生效时间是在上诉期过了之后,也就是判决的15天以后生效。2、行政一审判决书。一审判决为收到判决书15日如不上诉,自动生效。3、刑事一审判决书。一审判决为收到判决书10日内如不上诉,自动生效4、二审判决。二审终审制度的意思就是二审就是最后一次审判,二审是没有上诉这个说法的。所以,民事、行政和刑事的二审判决书在送达时就生效。双方不是同时收到的,分别计算上诉期间。如果上诉期是法定假日的,延期计算。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后,当事人在收到裁定书后十日内没有上诉的,裁定生效。民事裁定书的生效时间一般是二审终审的时候,但是如果是行政一审的判决书,一审的判决时受到判决书之后的十五天之后生效,如果是刑事一审的判决书,在收到判决书的十天之后生效。民事裁定书的送达方式: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送达的方式有以下六种:(一)留置送达留置送达,是指受送达人无理拒收诉讼文书时,送达人依法将诉讼文书放置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产生送达的法律效力的送达方式。《民事诉讼法》第规定:“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受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即视为送达。”有关基层组织或所在单位的代表及其他见证人不愿在送达回证上签字或盖章的,由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把送达文书留在受送达人住所,即视为送达。但调解书应当直接送达当事人本人,不适用留置送达。(二)直接送达直接送达又称交付送达,是指人民法院派专人将诉讼文书直接交付给受送达人签收的送达方式。直接送达是送达方式中最基本的方式。即是说凡是能够直接送达的,就应当直接送达,以防止拖延诉讼,保证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在一般情况下,受送达人是公民的,由该公民直接签收。该公民不在时可交由与其同住的成年家属签收。但是,在离婚案件中,本人不在,如果家中没有其他成年家属,只有对方当事人的,不宜采用由对方当事人签收的方法,因为双方有利害关系;受送达人是法人的交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该法人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是其他组织的交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该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交由其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由代收人签收。但是,调解书应当直接送交本人,不得由别人代收。因为调解书一经接受,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如果不接受,即视为调解未能成立。(三)委托送达委托送达,是指负责审理该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时,依法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委托送达与直接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负责审理该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称为委托法院,接受送达任务的法院称为受托法院。委托送达应当出具委托函,并附相关的诉讼文书和送达回证。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四)邮寄送达邮寄送达,是指人民法院将所送达的文书通过邮局并用挂号信寄给受送达人的方式。实践表明,法院采用邮寄送达通常是受送达人住地离法院路途较远,直接送达有困难时所采用的一种送达方式。邮寄送达,应当附有送达回证。挂号信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与送达回证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不一致的,或者送达回证没有寄回的,以挂号信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五)公告送达公告送达,是指法院以张贴公告、登报等办法将诉讼文书公诸于众,经过一定时间,法律上即视为送达的送达方式。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采用公告送达必须是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前五种方式无法送达时,才能适用的送达方式。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为公告期满,视为送达。根据《意见》第88.89.90条的规定,公告送达,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或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有关报纸上刊登公告;对公告送达方式有特殊要求的,应按特殊要求办理。公告送达起诉状或上诉状副本的,应说明起诉或上诉要点、受送达人答辩期限及逾期不答辩的法律后果;公告送达判决书、裁定书的,应说明该判决或裁定的主要内容;属于一审判决的,还应说明当事人的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审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定期宣判时,当事人拒不签收判决、裁定书的,应视为送达,并将有关情况在笔录中记明。(六)转交送达转交送达,是指人民法院将诉讼文书送交受送达人所在单位代收,然后转交给受送达人的送达方式。转交送达有三种情况:1.受送人是军人,通过其所在部队团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转交;2.受送达人被监禁的,通过其所在监所和劳动改造单位转交;3.受送达人正在被劳动教养的,通过其劳动教养单位转交。代为转交的机关、单位收到诉讼文书后,必须立即交受送达人签收,并以其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时间为送达日期。民事裁决书的送达方式有很多种,其中包括邮寄的方式送达,留置的方式送达,直接的方式送达,委托的方式送达,公告的方式送达还有转交的方式送达,民事裁定书送达之后如果没有异议可以生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五条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第二百零六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第二百一十二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第二百一十四条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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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笔录能给当事人复印一份。 庭审、质证、证据交换、庭前会议、调查取证、勘验、询问、宣判等诉讼活动的笔录,应当通过互联网向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公开。下列诉讼文书应当于送达后通过互联网向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公开:1、起诉状、上诉状、再审申请书、申诉书、国家赔偿申请书、答辩状等诉讼文书;2、受理案件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出庭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传票等诉讼文书;3、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调解书,以及其他有中止、终结诉讼程序作用,或者对当事人实体权利有影响、对当事人程序权利有重大影响的裁判文书;4、法律、司法解释规定应当公开,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公开的其他诉讼文书。【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通过互联网公开审判流程信息的规定》第十一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申请查阅庭审录音录像、电子卷宗的,人民法院可以通过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或者其他诉讼服务平台提供查阅,并设置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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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已经受理申诉的民事案件最长多久给予答复?

你提起的实际是申请再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根据法》第一百八十一条,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第一百七十九条(即应当再审的)规定情形之一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所以,在三个月内就应该有是否再审的结果。你应该有留联系电话、方式在法院,他们会通知你的。只是留家里电话吗,如果有留手机的话就不用一直在家等。你也可以查询其庭的办公电话,去电看能否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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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中可不可改变一审诉讼理由?

诉讼理由是什么?是为达到诉讼请求的目的而表述的原因,你不可能将所有理由一次全部表述出来,在二审中增加或改变理由也是可以的,但是你的诉讼请求却不能改变,因为一审判决是针对你的特定请求而作出的,你在二审中改变诉讼请求是不允许的,如果二审审理你的新诉讼请求,就相当于一审了。这不符合我国的诉讼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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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又起诉到法院的如何处理?

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当事人之间就调解协议的履行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发生争议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依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无效的,当事人可以通过人民调解方式变更原调解协议或者达成新的调解协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纵横法律网-北京市嘉安律师事务所-牛增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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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审当事人是什么意思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关于受理审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的若干意见》【法发〔2009〕26号】第二条的规定,向原审法院的上级申请再审的人称为申请再审人,原判决的另一方称被申请人,在再审申请书中就把其他的原审原告称为原审原告,写明他们的基本情况。申请再审人原则上限于原审当事人,其他人不能作为再审当事人,否则即为再审当事人不适格,法院应当以诉不合法为由裁定驳回,此即为当事人恒定主义的严格要求。1、原审是指:移送上级法院时的下级法院审理终结的案件。2、当事人指:当事人是由于实体的权益发生纠纷,或与特定的法律事实有直接关系而进入诉讼,并受法院裁判拘束的人。有刑事诉讼当事人、民事诉讼当事人和行政诉讼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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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听证会结束几天有结果

对于民事案件而言,一般听证会后十五日出裁定书。听证会是指立法机关在制定规范性文件过程中,组织有关部门、专家、学者和其他直接利害关系方陈述意见,为立法机关审查提供依据的一种立法制度。在听证过程中,可以听取各种意见,特别是行政当事人的意见,使一些矛盾点充分暴露,然后提出一些解决办法,为行政行为的顺利实施和良好的合规创造条件。听证应按照下列程序进行:(1)行政机关应当于举行听证的七日前将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通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必要时予以公告;(2)听证应当公开举行;(3)行政机关应当指定审查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工作人员以外的人员为听证主持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主持人与该行政许可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4)举行听证时,审查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工作人员应当提供审查意见的证据、理由,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提出证据,并进行申辩和质证;(5)听证应当制作笔录,听证笔录应当交听证参加人确认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另外,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将再审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书面意见;不提交书面意见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查。人民法院可以要求申请人和对方当事人补充有关材料,询问有关事项。
2023-09-10 11:00:241

申请改判归法院哪个厅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六章审判监督程序 第一百九十八条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第一百九十九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二百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第二百零一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 第二百零二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 第二百零三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将再审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书面意见;不提交书面意见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查。人民法院可以要求申请人和对方当事人补充有关材料,询问有关事项。 第二百零四条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因当事人申请裁定再审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以上的人民法院审理,但当事人依照本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的规定选择向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再审的案件,由本院再审或者交其他人民法院再审,也可以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 第二百零五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第二百零六条 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但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案件,可以不中止执行。 第二百零七条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 第二百零八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提出抗诉。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并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也可以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有权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 第二百零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 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第二百一十条 人民检察院因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需要,可以向当事人或者案外人调查核实有关情况。 第二百一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抗诉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再审的裁定;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情形之一的,可以交下一级人民法院再审,但经该下一级人民法院再审的除外。 第二百一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决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提出抗诉的,应当制作抗诉书。 第二百一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再审时,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席法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二百四十一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二百四十二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四)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第二百四十三条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对于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第二百四十四条 上级人民法院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应当指令原审人民法院以外的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由原审人民法院审理更为适宜的,也可以指令原审人民法院审理。 第二百四十五条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如果原来是第一审案件,应当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抗诉;如果原来是第二审案件,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案件,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再审案件,同级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 第二百四十六条 人民法院决定再审的案件,需要对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决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再审案件,需要对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的,由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的案件,可以决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二百四十七条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六个月。 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抗诉的案件,审理期限适用前款规定;对需要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应当自接受抗诉之日起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下级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期限适用前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章 审理和判决  第四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材料,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第四十四条 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  (一)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二)原告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裁定停止执行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  第四十五条 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行政案件,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应当是三人以上的单数。  第四十七条 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有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  审判人员认为自己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应当申请回避。  前两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当事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  第四十八条 经人民法院两次合法传唤,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视为申请撤诉;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四十九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或者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十五日以下的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有义务协助执行的人,对人民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无故推拖、拒绝或者妨碍执行的;  (二)伪造、隐藏、毁灭证据的;  (三)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或者威胁、阻止证人作证的;  (四)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人民法院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或者扰乱人民法院工作秩序的;  (六)对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诉讼参与人、协助执行人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罚款、拘留须经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当事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  第五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  第五十一条 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或者被告改变其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第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依据。地方性法规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行政案件。  人民法院审理民族自治地方的行政案件,并以该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为依据。  第五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参照国务院部、委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制定、发布的规章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制定、发布的规章。  人民法院认为地方人民政府制定、发布的规章与国务院部、委制定、发布的规章不一致的,以及国务院部、委制定、发布的规章之间不一致的,由最高人民法院送请国务院作出解释或者裁决。  第五十四条 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具体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判决维持。  (二)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⒈主要证据不足的;  ⒉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  ⒊违反法定程序的;  ⒋超越职权的;  ⒌滥用职权的。  (三)被告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四)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可以判决变更。  第五十五条 人民法院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被告不得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  第五十六条 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中,认为行政机关的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员违反政纪的,应当将有关材料移送该行政机关或者其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人事机关;认为有犯罪行为的,应当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检察机关。  第五十七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第五十九条 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认为事实清楚的,可以实行书面审理。  第六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第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的,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但是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依法改判;  (三)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由于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也可以查清事实后改判。当事人对重审案件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  第六十二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  第六十三条 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决定是否再审。  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第六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您好,我是四川律师,建议委托律师了解具体案情并提供法律帮助。
2023-09-10 11:00:321

民事诉讼监督规则和行政诉讼监督规则的区别

当事人只需要了解以下法律规定即可知晓二者的区别。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第一百九十九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第二百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第二百零一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第二百零二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第二百零三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将再审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书面意见;不提交书面意见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查。人民法院可以要求申请人和对方当事人补充有关材料,询问有关事项。第二百零四条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因当事人申请裁定再审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以上的人民法院审理,但当事人依照本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的规定选择向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再审的案件,由本院再审或者交其他人民法院再审,也可以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第二百零五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第二百零六条 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但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案件,可以不中止执行。第二百零七条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第二百零八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提出抗诉。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并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也可以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有权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第二百零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第二百一十条 人民检察院因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需要,可以向当事人或者案外人调查核实有关情况。第二百一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抗诉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再审的裁定;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情形之一的,可以交下一级人民法院再审,但经该下一级人民法院再审的除外。第二百一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决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提出抗诉的,应当制作抗诉书。第二百一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再审时,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席法庭。同时,根据《行政诉讼法》九十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第九十一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不予立案或者驳回起诉确有错误的;(二)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未经质证或者系伪造的;(四)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五)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六)原判决、裁定遗漏诉讼请求的;(七)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八)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第九十二条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九十一条规定情形之一,或者发现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书内容违法,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九十一条规定情形之一,或者发现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书内容违法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第九十三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九十一条规定情形之一,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提出抗诉。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九十一条规定情形之一,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并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也可以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有权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
2023-09-10 11:00:401

教师申诉制度

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明确规定,教师有申诉权。据规定,教师有权申诉的情形有两种:一是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作出的有关其权益的决定不服,或者认为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侵犯了其自身的合法权益,可以依法向其所在区域的教育行政部门申诉,请求解决。二是教师认为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侵犯了其有关《教师法》规定的合法权利,可以依法向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各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主管部门应当确定相应的职能机构或专门人员,依法办理教师申诉案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第二百零三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将再审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书面意见;不提交书面意见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查。人民法院可以要求申请人和对方当事人补充有关材料,询问有关事项。
2023-09-10 11:00:511

民事诉讼听证会开多久?

经人民法院确定参加听证的人员,有义务出庭参加听证。异议人、听证申请人无正当理由缺席的,视为自动撤回异议或申请请求。听证相对人无正当理由缺席的,不影响法院听证程序的进行。听证程序应包括准备阶段和质证辩论两个阶段。准备阶段一般按下列程序进行:(一)书记员查明听证当事人是否到庭(场),并核对到庭当事人的身份;(二)书记员宣布听证纪律;1.服从听证主持人的指挥,未经听证主持人许可不得发言;2.听证当事人未经听证主持人许可不得退庭;3.未经听证主持人许可不得录音、录象和摄影;4.旁听人员不得大声喧哗、鼓掌、哄闹或进行其他妨碍听证秩序的活动。(三)书记员向听证主持人报告听证准备工作情况及听证当事人到庭情况四)听证主持人说明听证会召开的原因、程序等事项,并宣布执行听证开始;(五)听证主持人告知听证当事人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六)听证主持人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及书记员名单,并征询听证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有申请回避的,应当休庭,并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关于回避的有关规定作出决定)。一般为六个月。
2023-09-10 11:01:036

最高人民法院如何规定民事裁判文书最后的落款日期?

本想答了,只发几个贴就行了。但先发的贴竟被冲掉了。只好 再写在这里了:1、应该是高院认为原一、二审法院可能存在程序问题或地方保护问题,可能影响法律公正,故调出来,让别的法院审理。2、案卷迟迟不发说明问题的存在,证明高院的判断是对的。而那里还在企图作梗。3、目前确实没有对这种特殊情况的时间限制规定。建议再与高院联系,让他们的监督一下。4、总地看这是好事,跳出那个“怪圈”了,可能得到公证的审理了。5、不要着急,他不敢总这样“捂”下去的。 再去找高级法院,他们审判监督不力!可能原中级法院有意见、被动,还应当由高院处理。 民事再审申请的审查时限,是指自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的民事再审申请书之日起,至做出裁定中止执行原生效裁判或通知驳回再审申请之日止,对再审申请进行审查的时间。迄今为止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都未对人民法院审查民事再审申请的时限作过任何明文规定。而正是由于法律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存在以上的 “立法空白”,致使我国民事案件审限制度和民事审判工作出现一系列问题。
2023-09-10 11:01:192

2017年司法考试《卷三》不定项选择冲刺试题及答案(1)

  三、不定项选择题   (一)   甲有四匹马要卖掉,便对乙方说:“你先牵回去试用一个月,满意的话你就买下,价款5000元。”乙牵回了四匹马,未付款。根据民法原理,请回答91—93题。   91.设试用期间乙将一匹马卖与丁,乙与丁之间买卖行为的性质如何?   A.有效行为   B.无效行为   C.效力未定的行为   D.可撤销的行为   92.设在试用买卖期间,甲又将该四匹马卖给戊,价作6000元,甲向戊说明了与乙之间试用买卖的情况,并声称如乙买下四匹马则其间合同作废。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甲与戊之间的合同已成立,且有效   B.甲与戊之间的合同已成立,但未生效   C.甲与戊之间的合同是附生效条件的合同   D.甲与戊之间的合同是附失效条件的合同   93.设试用买卖期限届满时,乙决定购买该四匹马,但5天前甲与戊又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将该四匹马卖给戊,现戊由于不能取得该四匹马,欲起诉甲,依照法律戊可以向甲主张何种责任?   A.主张缔约过失责任   B.主张违约责任   C.主张赔偿损失   D.主张继续履行合同   (二)   张某打算出资200万元资金,李某有一栋价值l00万元的旧洋楼作为出资,共同在青岛投资设立一家餐饮企业。关于如何设立与管理企业,请回答94—96题。   94.张某、李某二人可以选择的企业类型有:   A.共同出资设立一家合伙企业   B.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有限公司   C.与韩国商人共同设立一家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D.共同出资设立一家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95.如二人设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注册资本不能低于10万元来源:考试大   B.可以再参股其他有限公司   C.只能由张某或者李某担任法定代表人   D.可以再投资设立一家合伙企业,但只能做有限合伙人   96.如张某、李某设立一家合伙企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该企业的名称中不能含有“公司”字样   B.如张某死亡,其继承人自动继承合伙人的身份   C.该企业只能是普通合伙企业   D.该企业应当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   甲诉乙人身侵权一案,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后,判决乙赔偿损失10万元,判决生效后,乙故意拖延。甲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两者达成和解协议,由乙一次性付给甲8万元,并履行完毕,判决生效半年后,乙发现一主要证据可证明损失是由甲自身的原因造成,遂向法院申请再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回答下列97—100题。   97.关于当事人申请再审程序的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当事人应该向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B.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提交符合要求的再审申请书等材料,如果不符合要求,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再审申请   C.当事人既可以向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也可以通过原二审法院向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D.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提交符合要求的再审申请书等材料,如果不符合要求,人民法院应当要求申请再审人补充或改正   98.就当事人乙发现的重要证据,符合下列何种条件,可认为其为“新证据”?   A.原审庭审结束前已客观存在,但乙在庭审结束后才发现   B.原审庭审结束前已经发现,但当时作为证人的丙某下落不明,而现在丙某已找到并愿出庭作证   C.当事人在原审中提供的主要证据,原审未予质证、认证,但足以****原判决裁定的   D.原审庭审结束后原作出鉴定结论者因被发现有受贿行为的,当事人自行重新鉴定并****原结论的证据   99.对当事人再审申请的审查,人民法院的做法正确的是:   A.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收到再审申请材料后第6日向甲发送受理通知书   B.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审判员李某进行审查   C.如果在审查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省高级人民法院可裁定终结审查   D.在审查再审申请过程中,对方当事人也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列为申请再审人,对其提出的再审申请一并审查   100.本案经审查,发现符合再审条件,高级人民法院将案件发回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再审,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中级人民法院应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再审案件   B.申请再审人在再审期间可自行撤回再审申请,无须法院同意   C.当事人提交的新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应予改判   D.再审案件应在3个月内结案   91.[考点]试用买卖   [答案及解析] A。依据《合同法》第171条规定,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可以购买标的物,也可以拒绝购买。试用期间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由此可推知,在试用期间,买受人以事实行为或法律行为处分标的物的,也视为购买。因此,乙的行为属于有权处分,乙丙之间的买卖行为有效。所以A项正确。   92.[考点]一物二卖;合同效力   [答案及解析] AD。这一题涉及一物多卖,债权具有平等性。甲戊之间的合同成立且有效,只不过它是附解除条件的合同,在条件成就时合同效力解除;因此它是已生效合同。所以A项正确,B项错误。   值得注意的是,本题目中所附条件合同是解除附条件合同,在试用期间届满后乙可能买下四马,也有可能不买四马,所以条件是不确定的,而不得认定是附期限合同,因为期限是必定到来的,而本题目中的所附时间点即“乙买下四马”这一期限却不一定到来,所以本题目的所附约款不是附期限。本题目中所附条件如果不能实现,即乙不买下四马,就意味着条件未成就,甲戊之间的合同不解除,其效力一起持续。所以甲戊之间的合同成立、有效且生效。   93.[考点]无权处分   [答案及解析] BC。《合同法解释(二)》第l5条规定:“出卖人就同一标的物订立多重买卖合同,合同均不具有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无效情形,买受人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取得标的物所有权,请求追究出卖人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本题目是单独设问的问题,戊并不知情,是善意买受人,并且戊是在乙试用期间签订的合同,此时甲乙间的买卖合同标的物并没有交付转移,甲是有权处分,因此,甲、戊间合同成立有效,违约者应负违约损害赔偿责任。   只有在甲无权处分的情况下,原权利人不追认时,无权处分合同才因不追认而无效,此情形下善意买受人才能依缔约过失向无权处分人求偿。而本题目并不是这样的情形,所以A项错误。因为乙已取得四马的物权,依《合同法》第110条之规定,甲戊之间的合同已不可能实际履行,只能解除而终止。这样,戊可以向甲行使违约损害赔偿请求权。所以D项错误。   94.[考点]最低注册资本   [答案及解析] AB。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没有最低或注册资本的限制,因此,A项的企业类型可选。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一般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是3万元。因此,B项的企业类型可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第l条规定,为了扩大对外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促进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以下简称外国合作者)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简称中国合作者)在中国境内共同举办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以下简称合作企业),特制定本法。据此可知,中外合作企业中的中国合作者要求是中国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不能是个人。因此,C项错误。   《公司法》第81条第3款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据此可知,股份有限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是500万元,张某想成立一家注册资本为300万元左右的企业,不能采用股份有限公司的类型。因此,D项错误。   95.[考点]公司登记   [答案及解析] B。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一般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是3万元。因此,A项不正确。该公司可以投资参股其他有限公司,所以B项是正确的。该法第13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所以C项不对。《合伙企业法》第3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所以D项不对。   96.[考点] 合伙企业的名称;合伙人死亡的处理   [答案及解析]D。《合伙企业法》第l5条: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普通合伙”字样,法律并没有规定禁止使用“公司”字样,所以A项不正确。该法第50条规定,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1)继承人不愿意成为合伙人;(2)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该继承人未取得该资格;(3)合伙协议约定不能成为合伙人的其他情形。合伙人的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业应当将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该继承人。所以B项不正确。该法第61条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2个以上50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所以C项不正确。   97.[考点]再审的相关规定   [答案及解析] AD。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78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A项正确,C项错误。根据《审判监督程序解释》第6条规定:“申请再审人提交的再审申请书或者其他材料不符合本解释第三条、第四条的规定,或者有人身攻击等内容,可能引起矛盾激化的,人民法院应当要求申请再审人补充或改正。”B项的处理结果错误,排除,D项正确。   98.[考点]审判监督程序   [答案及解析] ABC。根据《审判监督程序解释》第10条规定:“申请再审人提交下列证据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新的证据”:(一)原审庭审结束前已客观存在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二)原审庭审结束前已经发现,但因客观原因无法取得或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能提供的证据;(三)原审庭审结束后原作出鉴定结论、勘验笔录者重新鉴定、勘验,****原结论的证据。当事人在原审中提供的主要证据,原审未予质证、认证,但足以****原判决、裁定的,应当视为新的证据。”故A、B、C项正确。   99.[考点]审判监督程序   [答案及解析] D。根据《审判监督程序解释》第7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符合条件的再审申请书等材料后五日内完成向申请再审人发送受理通知书等受理登记手续,并向对方当事人发送受理通知书及再审申请书副本。”A项错误。依据同解释第8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再审申请后,应当组成合议庭予以审查。”B项错误,应是合议庭审查,而不能适用独任制。根据同解释第2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终结审查:(一)申请再审人死亡或者终止,无权利义务承受人或者权利义务承受人声明放弃再审申请的;(二)在给付之诉中,负有给付义务的被申请人死亡或者终止,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三)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但当事人在执行和解协议中声明不放弃申请再审权利的除外;(四)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可以另案解决的。”C项忽视了第(三)项“但书”内容,故错误。根据同解释第22条规定:“在审查再审申请过程中,对方当事人也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列为申请再审人,对其提出的再审申请一并审查。”故D项正确,当选。   100.[考点] 审判监督程序   [答案及解析] ACD。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86条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A项正确。根据《审判监督程序解释》第34条规定:“申请再审人在再审期间撤回再审申请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裁定准许的,应终结再审程序。申请再审入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裁定按自动撤回再审申请处理。人民检察院抗诉再审的案件,申请抗诉的当事人有前款规定的情形,且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第三人利益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再审程序;人民检察院撤回抗诉的,应当准予。终结再审程序的,恢复原判决的执行。”B项错误。根据同解释第39条规定:“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应予改判。”故C项正确。   根据《关于在经济审判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规定》第23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提审或者指令再审的,提审或者再审的人民法院除有特殊情况外,适用第一审程序的,应当在六个月内结案;适用第二审程序的,应当在三个月内结案。决定提审的,办案期限自裁定提审的次日起计算。指令再审的,自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指令再审的裁定的次日起计算。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下级人民法院在该案审结后,应当将裁判结果报上级人民法院。”故D项正确。
2023-09-10 11:01:271

检察官管民事案件吗?

检察院不受理民事案件。民事案件不服诉讼判决等可向检察机关申诉,通常在法院驳回申诉后,检察机关才受理立案审查。根据《人民检察院受理案件的范围和案件来源》第二条,人民检察院受理案件的来源: 一、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控告和检举的; 二、个人控告和检举的; 三、党委、人大常委、上级人民检察院交办的; 四、有关机关移送的; 五、犯罪人自首的; 六、人民检察院自己发现的。民事申诉期限超过六个月检察院不受理:《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2023-09-10 11:01:381

中院裁定终审判决不服怎么办?

可以在法定期间申请再审
2023-09-10 11:02:054

行政再审申请不属于受理法院管辖

属于。行政再审申请原审法院经审查符合申请再审条件的,应依法受理,原审法院收到再审申请书后,对案件进行再分流,是属于受理法院管辖的。法院(court),是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国家机关。主要通过审判活动惩治犯罪分子,解决社会矛盾和纠纷,维护公平正义。
2023-09-10 11:03:311

行政诉讼再审申请被市高院恶意扣留,无法送交省高院怎么办?

可直接联系高院,确认有关事实。
2023-09-10 11:03:409

对公安机关行政处罚不法申请再审怎么办?

对公安机关 行政处罚 不法申请再审怎么办? 对公安机关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 管辖 法院提起行政 诉讼 。行政复议:可在收到 行政处罚决定书 之日起60天内向公安机关所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于你的对公安机关行政处罚不服怎么办这个问题,也可以向上一级公安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1、《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一百零二条 被处罚人对 治安管理处罚 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2、《 行政复议法 》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一、再审申请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再审申请人是生效裁判文书列明的当事人,或者其他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被裁判文书列为当事人,但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受理再审申请的法院是作出生效裁判的上一级人民法院; (三)申请再审的裁判属于 行政诉讼法 第九十条规定的生效裁判; (四)申请再审的事由属于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的情形。 二、申请再审材料 申请再审,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 再审申请书 ,并按照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 (二)再审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 身份证 明复印件;再审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 营业执照 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能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的,应当提交情况说明; (三)委托他人代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 授权委托书 和 代理 人身份证明; (四)原审 判决书 、裁定书、调解书,或者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复印件; (五)法律、 法规 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3、申请再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予 立案 : (一)再审申请被驳回后再次提出申请的; (二)对再审判决、裁定提出申请的; (三)在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决定后又提出申请的; 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我国的法律在不断的完善和健全,因此在生活中遇到各种 民事纠纷 都可以依照法律来解决,有时候我们在收到不公平的行政处罚,也就是对于行政处罚表示不服,就可以依法进行向上一级行政部门起诉,申请再审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不会受到任何的损失。
2023-09-10 11:04:161

行政诉讼二审撤诉条件

法律主观:一、行政诉讼申请再审的条件是什么(一)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确有错误的;(二)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未经质证或者系伪造的;(四)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五)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六)原判决、裁定遗漏诉讼请求的;(七)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八)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二、行政诉讼是否可申请再审行政诉讼可以申请再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不予立案或者驳回起诉确有错误的;(二)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未经质证或者系伪造的;(四)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五)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六)原判决、裁定遗漏诉讼请求的;(七)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八)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三、如何书写行政诉讼再审申请书行政诉讼再审申请书再审申请人xxxx,xx,xxxx年xx月出生,汉族,现住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联系电话xxxxxxxxxxxx,邮政编码xxxxxxxxxxxxx。再审被申请人xxx,法定代表人xxx,职务:总理,住所地xxxxxxxxxxxxxxxxxxxxxx,联系电话xxxxxxxxxxxxxxxxxxx,邮政编码xxxxxxx。行政诉讼案由:不依法履行行政复议法定职责再审请求:事实与理由综上所述,鉴于xx。以上再审诉求请予依法审理与支持为盼。此致最高人民法院申请人:20XX年月日附:1、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2、证据目录及法律法规适用说明一份(共附证据十份);3、再审申请电子档案光盘一个;4、本行政诉讼再审申请书副本一份。通过对上文的阅读,我们可以了解到申请行政诉讼再审的条件要求是挺多的,我们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去申请。法律客观:一、民事诉讼二审中撤诉的法律后果是什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上诉人申请撤回上诉的,是否准许,由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需要注意的是二审撤回的只是上诉而不是起诉,意味着撤诉上诉后一审判决裁定就生效了。上诉的撤回,是指上诉人提起上诉后,在第二审人民法院宣判前,请求撤回上诉请求的诉讼行为。而所谓撤回起诉,则只是对一审而言的,且只能在一审裁判作出前提出。因此,撤回上诉即视为没有上诉,此时如果对一审裁判的上诉期未满,则一审裁判在上诉期满后生效;如果一审裁判已经过了上诉期的,则一审裁判自二审裁定准许撤回上诉之日生效。二、原告在二审中撤诉后是否可以再诉原审原告作为二审诉讼程序的被上诉人,在二审审理阶段申请撤销在原审中的所有诉讼请求,二审法院经对原审原告的撤诉申请审查后,可裁定撤销原审判决,准许原审原告撤回起诉。该条中所称原审原告撤销原审所有诉讼请求,是指双方已就本案所涉纠纷达成和解或者原审原告已实质放弃对原审被告的诉请,且不再需要法院对此作出实体判决或出具民事调解书。原审原告放弃原审所有诉讼请求的行为,是权利人对其程序和实体权利的处分。因此,原审原告在撤销本案诉讼后,不得对原审被告就同一事实或理由再行起诉。
2023-09-10 11:04:371

民事上诉材料包括哪些

法律分析:1、上诉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2、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单位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3、相关证据。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申请再审案件立案程序的规定》 第四条 申请再审,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再审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二)再审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再审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能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的,应当提交情况说明;(三)委托他人代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四)原审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或者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复印件;(五)法律、法规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2023-09-10 11:04:581

行政机关怠于提供过户档案资料,第三人如何申请再审

根据查询相关资料显示:1、当事人不服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可以依法向作出该法律文书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2、申请再审的当事人为再审申请人,其对方当事人为再审被申请人。3、申请再审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应当属于法律和司法解释允许申请再审的生效法律文书。4、申请再审应当依据《民事诉讼法》列举的事由提出。5、再审申请人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并按照再审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再审申请书副本。最好查询当地官方网站获得第一手权威信息。
2023-09-10 11:05:161

申请再审一般能立案吗

申请再审是否能立案要根据是否符合再审的条件而定。如果符合再审条件的,就是可以申请再审立案的,具体情况下可以根据实际的民事再审的事项来进行合法的认定和处理。再审申请人认为未超过法定期间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其在十日内提交生效裁判文书的送达回证复印件或其他能够证明裁判文书实际生效日期的相应证据材料。再审申请人拒不提交上述证明材料或逾期未提交,或者提交的证据材料不足以证明申请再审未超过法定期间的,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再审申请。再审申请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再审申请人是生效裁判文书列明的当事人,或者其他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被裁判文书列为当事人,但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受理再审申请的法院是作出生效裁判的上一级人民法院;3、申请再审的裁判属于行政诉讼法九十条规定的生效裁判;4、申请再审的事由属于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的情形。申请再审需提交的材料:1、再审申请书3份,并按对方人数提供副本。2、生效裁判文书3份。3、生效裁判文书的送达回证复印件1份4、再审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5、证据材料1份;如果是申请再审期间发现的新证据,则需提供2份6、地址确认书1份。综上所述,申请再审是否能立案要根据是否符合再审的条件而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审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申请再审人提出的再审申请符合以下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5日内受理并向申请再审人发送受理通知书,同时向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发送受理通知书、再审申请书副本及送达地址确认书:(一)申请再审人是生效裁判文书列明的当事人,或者符合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的案外人;(二)受理再审申请的法院是作出生效裁判法院的上一级法院;(三)申请再审的裁判属于法律和司法解释允许申请再审的生效裁判;(四)申请再审的事由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再审申请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应当及时告知申请再审人。
2023-09-10 11:05:261

行政机关怠于提供过户档案资料,第三人如何申请再审

根据查询相关资料显示:1、当事人不服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可以依法向作出该法律文书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2、申请再审的当事人为再审申请人,其对方当事人为再审被申请人。3、申请再审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应当属于法律和司法解释允许申请再审的生效法律文书。4、申请再审应当依据《民事诉讼法》列举的事由提出。5、再审申请人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并按照再审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再审申请书副本。最好查询当地官方网站获得第一手权威信息。
2023-09-10 11:05:521

行政诉讼申请被再审人提交了新的证据

再审程序对于新证据与明确规定,应该属于新证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2008年11月25日,以下称《审监解释》)【第十条:申请再审人提交下列证据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新的证据”:(一)原审庭审结束前已客观存在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二)原审庭审结束前已经发现,但因客观原因无法取得或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能提供的证据;(三)原审庭审结束后原作出鉴定结论、勘验笔录者重新鉴定、勘验,推翻原结论的证据。当事人在原审中提供的主要证据,原审未予质证、认证,但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应当视为新的证据。第三十九条: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应予改判。申请再审人或者申请抗诉的当事人提出新的证据致使再审改判,被申请人等当事人因申请再审人或者申请抗诉的当事人的过错未能在原审程序中及时举证,请求补偿其增加的差旅、误工等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请求赔偿其由此扩大的直接损失,可以另行提起诉讼解决。除再审申请书,还需要如下材料:(一)申请再审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2、身份证明需要1份就可以);申请再审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特别授权应当符合民诉法59条)和代理人身份证明;(二)申请再审的生效裁判文书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3、原审裁判文书及复印件,今天去省高院立案的说需要是3份还是4份,到底是3还是4份忘记了,下次确认);生效裁判系二审、再审裁判的,应同时提交一审、二审裁判文书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三)在原审诉讼过程中提交的主要证据复印件;(四)支持申请再审事由和再审诉讼请求的证据材料;有的新证据的应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供证据副本;(五)作出二审裁判文书不足三个月的需要提供证明裁判文书生效的送达回证复印件或其他能够证明裁判文书生效的相应证据材料。(送达回证需要由做出生效判决的法院在送达回证复印件上盖档案章或其他能够证明与原件相符的情况说明)(六)详细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仔细阅读第2项说明后由本人或其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人签字要有授权)(七)法院工作人员审查材料时要求当事人提供的其他材料。(4、授权委托书1份 5、律师函1份 6、执业证复印件1份)
2023-09-10 11:06:161

行政诉讼再审期限?

行政诉讼再审期限一般是六个月,应当自再审申请案件立案之日起计算。此外,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将再审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书面意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一十一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将再审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书面意见。人民法院可以要求申请人和对方当事人补充有关材料,询问有关事项。第一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应当自再审申请案件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查,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2023-09-10 11:06:351

再审申请立案最新规定

法律主观:最高人民法院再审改判的各类 申诉 或申请再审案件,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查完毕。 《最高人民法院案件审限管理规定》 第七条,对不服本院生效裁判或不服高级人民法院复查驳回、再审改判的各类申诉或申请再审案件,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查完毕,作出决定或裁定,至迟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八条,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理的刑事案件的 审理期限 为三个月;有特殊情视需要延长的,经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裁定再审的民事、行政案件,根据再审适用的不同程序,分别执行第 一审 或第 二审 审理期限的规定。法律客观:《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 法规 定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因当事人申请裁定再审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以上的人民法院审理,但当事人依照本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的规定选择向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
2023-09-10 11:06:461

行政诉讼再审被申请人提交了新证据,法院是否同意或者采纳

再审程序对于新证据与明确规定,应该属于新证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2008年11月25日,以下称《审监解释》)【第十条:申请再审人提交下列证据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新的证据”:(一)原审庭审结束前已客观存在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二)原审庭审结束前已经发现,但因客观原因无法取得或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能提供的证据;(三)原审庭审结束后原作出鉴定结论、勘验笔录者重新鉴定、勘验,推翻原结论的证据。当事人在原审中提供的主要证据,原审未予质证、认证,但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应当视为新的证据。第三十九条: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应予改判。申请再审人或者申请抗诉的当事人提出新的证据致使再审改判,被申请人等当事人因申请再审人或者申请抗诉的当事人的过错未能在原审程序中及时举证,请求补偿其增加的差旅、误工等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请求赔偿其由此扩大的直接损失,可以另行提起诉讼解决。除再审申请书,还需要如下材料:(一)申请再审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2、身份证明需要1份就可以);申请再审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特别授权应当符合民诉法59条)和代理人身份证明;(二)申请再审的生效裁判文书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3、原审裁判文书及复印件,今天去省高院立案的说需要是3份还是4份,到底是3还是4份忘记了,下次确认);生效裁判系二审、再审裁判的,应同时提交一审、二审裁判文书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三)在原审诉讼过程中提交的主要证据复印件;(四)支持申请再审事由和再审诉讼请求的证据材料;有的新证据的应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供证据副本;(五)作出二审裁判文书不足三个月的需要提供证明裁判文书生效的送达回证复印件或其他能够证明裁判文书生效的相应证据材料。(送达回证需要由做出生效判决的法院在送达回证复印件上盖档案章或其他能够证明与原件相符的情况说明)(六)详细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仔细阅读第2项说明后由本人或其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人签字要有授权)(七)法院工作人员审查材料时要求当事人提供的其他材料。(4、授权委托书1份5、律师函1份6、执业证复印件1份)
2023-09-10 11:07:111

审理行政诉讼案件第一审的审理程序包括

法律主观:一、行政诉讼再审案件的审判程序关于法院启动再审程序审理行政诉讼案件:人民法院依当事人再审之诉或依人民检察院抗诉,以及人民法院依照自身的职权,对已发生法律效力而又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或行政赔偿调解书,再次进行审理并做出判决的程序。二、申请再审或申诉,应当提交哪些材料(一)再审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和原审其他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二)再审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身份证明;再审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三)原审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四)反映案件基本事实的主要证据及其他材料。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的材料可以是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复印件。三、再审申请书怎么写再审申请书是再审申请人需要准备的最基本的法律文书,类似于普通诉讼程序中的起诉状。提出再审申请时,能提交一份结构清晰,内容重点突出,法律关系准确,说理翔实明了的再审申请书,将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根据民诉法和审判监督程序司法解释的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提交的再审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第一、申请再审人与对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及有效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及有效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第二、原审人民法院的名称,原判决、裁定、调解文书案号;第三、申请再审的法定情形及具体事实、理由;第四、具体的再审请求。要写好再审申请书应该仔细查阅一审、二审案卷,确定再审理由、围绕再审理由,搜集证据材料。如果遇到困难可以咨询专业律师。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条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和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人民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一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三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结。
2023-09-10 11:07:261

对行政判决不服申请再审的期限

法律分析:《民事诉讼法》修订后,申请再审期限改为六个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第二百零五条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第二百零四条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2023-09-10 11:07:401

行政案件再审期限

法律分析: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自再审申请案件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查,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将再审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
2023-09-10 11:08:021

行政诉讼再审被申请人提交了新证据,法院是否同意或者采纳

按理来说应该不会采纳,但是没有硬性的规定,但是从一审中的规定可以推断出来!
2023-09-10 11:08:162

行政再审案件还要二审法院释明什么意思?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将再审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书面意见;不提交书面意见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查。人民法院可以要求申请人和对方当事人补充有关材料,询问有关事项
2023-09-10 11:08:251

计算机专业都要“先”学什么,主要是编程这方面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快速发展,电脑相关的行业人才也越来越稀缺,就业岗位逐年增多,人才供不应求。因此从事互联网相关的行业,是一个不错的选择。至于想学的专业,就看个人的爱好和本身的素质来看,软件开发、Java开发、UI设计等都是近两年发展很快的专业,就业前景不错
2023-09-10 11:04:493

温柔的背后好好看,温柔系列剧共有几部?

hvg gcycy
2023-09-10 11:04:499

人教版小学六年级数学上册期末试卷

1加1等于几
2023-09-10 11:04:5513

中国十大网络病毒是什么

1
2023-09-10 11:04:564

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什么意思

  转移支付的基本目标是:对实施成品油税费改革形成的财政收入,除由中央本级安排的替代性等支出外,其余全部由中央财政通过规范的财政转移支付方式分配给地方,保证地方政府在原公路养路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公路运输管理费、航道养护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和水路运输管理费(以下简称“六费”)等收费取消后,通过科学规范、公开透明的资金分配获得相应资金来源,保障交通基础设施养护和建设等需要,逐步推进全国交通均衡发展。 转移支付总额计算公式为: 转移支付总额=当年成品油税费改革形成的财政收入×改革基期年“六费”收入等占按改革相关因素测算的财政收入的比例
2023-09-10 11:04:561

Linux操作系统 教案

第2章 Linux安装(1) 【实验目标】 Linux安装的前期准备工作 掌握在虚拟机上安装Linux的步骤 【重点难点】 Linux安装的准备工作和安装步骤 【实验内容】 1.查找资料,掌握该如何选择合适的Linux发行版 2.查找资料,了解如何规划磁盘 3.获取镜像文件 4.在虚拟机上安装Linux 【学习小结】 通过本周的学习,学生了解Linux安装前需要做哪些准备工作,并在虚拟机上安装Linux。 第3章 Linux安装(2) 【实验目标】 掌握如何在一台已安装Windows系统的主机上安装多一个Linux系统。 【重点难点】 Linux安装的准备工作 【实验内容】 1.为Linux的安装准备好必要的磁盘空间。 2.制作可引导U盘。 3.磁盘分区。 4.安装Linux。 5.验证安装结果。 【学习小结】 通过本周的学习,学生掌握如何在一台已安装Windows系统的主机上安装多一个Linux系统。 第4章 Linux文字模式入门 【实验目标】 学习图形界面和文字界面的切换方法 掌握重要热键的使用方法 学会使用帮助命令man 掌握关机/重启命令的使用方法 【重点难点】 文字界面下的简单的命令 关机和重启的方法 【实验内容】 1.图形模式和文字模式的切换 [Ctrl]+[Alt]+[F1 F6]:文字接口登入tty1 tty6 [Ctrl]+[Alt]+[F7]:图形接口桌面 2.重要热键 [Tab]:命令补全/文件补全 [Ctrl] + c:中断目前程序 [Ctrl] + d:键盘输入结束 3.帮助命令man man 命令:进入该命令的man page。 在man page界面中: [空格键]:向下翻一页 [Page Down]:向下翻一页 [Page Up]:向上翻一页 [Home]:去到第一页 [End]:去到最后一页 /string:向下搜索字符串 ?string:向上搜索字符串 N, n:继续向上/向下搜索字符串 q:结束这次man page 4.关机、重启命令 shutdown [-t 秒] [-arkhncfF] 时间 [警告消息] 参数说明: -t 秒 : -t 后面加秒数,亦即『过几秒后关机』的意思 -k : 不要真的关机,只是发送警告信息出去 -r : 在将系统的服务停掉之后就重新启动 -h : 将系统的服务停掉后,立即关机 -n : 不经过 init 程序,直接以 shutdown 的功能来关机 -f : 关机并启动之后,强制略过 fsck 的磁盘检查 -F : 系统重新启动之后,强制进行 fsck 的磁盘检查 -c : 取消已经在进行的 shutdown 命令内容。 时间 : 这是一定要加入的参数,指定系统关机的时间。 例子: shutdown -h now:立刻关机 shutdown -h 20:25:系统在20:25会关机 shutdown -h +10:系统再过十分钟后自动关机 shutdown -r now:系统立刻重新启动 shutdown -r +30 "The system will reboot":再过30分钟系统会重新启动,并显示后面的信息给所有在在线的使用者 shutdown -k now "This system will reboot":仅发出警告信息,系统并不会关机 【学习小结】 通过本周的学习,学生学会如何进入文字模式,掌握重要热键的使用方法、帮助命令man的使用方法,以及如何关机/重启系统。
2023-09-10 11:04:571

跨年祝福老师的话

跨年祝福老师的话如下:1:得师如此,何其所幸!新春之际,感谢您的辛勤培育与付出感激您对学术论文的悉心指导与帮助感恩您对我的关心和照顾,祝敬爱的xx老师身体健康,工作顺心,万事顺意!2:日有熹,月有光,富且昌,乐而康,承蒙恩师关照,值此2022新春佳节之际,门生祝恩师工作顺心,生活顺意,身体健康,万事酬愿,长乐未央!3:感谢xx老师在过去的一年里,对我的教导和帮助。在新的一年中我将加倍努力不负老师的期待!祝老师新春快乐、身体健康,万事胜意-4:在这过去的一年里,您对我的悉心栽培和耐心教导让我成长不少,而今天在这新的一年的开端,祝愿您的事业蒸蒸日上,家庭和和睦睦,身体健健康康。5:校园时光难忘记,快乐点滴难舍弃,谆教诲记心底,师生情怀心中记;人生之路多亏您,您的教导一生记。老师,新年快乐!祝您新的一年里更加的开心,永远年轻。6:腊尽春暖,丁亥岁连,烛醴并华年;今夕宴,觥筹交盏,乐共融情更浓,尔心御寒冬;遥遥之愿,诚与君念,家兴百和,福临康安。祝老师新年快乐!7:感谢xx老师在过去一年里 ,对我的教导和帮助,在新的一年里,我定将加倍努力,不辜负您对我的期望!祝老师新年快乐、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2023-09-10 11:04:581

今年被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专业录取了,可是这个专业会不会很难学?

我就是光电信息专业,我觉得好难,学不懂
2023-09-10 11:05:007

怎样才能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

人心是最复杂的,也是矛盾的,这也是人为什么永远搞不清楚自身的原因,人不管是从思想上来讲也好,还是宗教,还是进化,思考的价值都是存在的,思考的不同也都是存在的,这就是我们的世界为什么不是冷寂的,为什么是多彩和不同的原因。上帝赋予人思想,就是为了让每个人用不同的方式和理解去思考所有的不同,假如一成不变,我们就不会进步,这是最根本的原因,但是产生了一个问题,那就是思考之后的价值观,世界观不同,这个时候就需要统一思考和统一对价值的认识,对事物的认识,也就是你讲的思想工作的核心,但是没有人是可以做到让别人完全按自己的思维走的,这个是限制。凡事求同存异,这个思想很重要,同时人是有情感的,情感有时是会凌驾在理性之上的,我是完全手工打的,累死,往深了讲,你这一句话我都可以发表一篇论文了。人是先有情感,再有理性的,猫猫狗狗也会有生气和恐惧,所以这个是你的思想工作的核心,就是用情感,人是对其他的人,就像动物之间一样,会被别人的状态所影响,比方说尴尬,不需要讲一句话,周围的人立马就可以感受到,这个就是气场,动真情,用真诚,别人都会感受到,同时再讲理性,你要做的思想工作要有自己一整套的理论体系,必须是完整的,系统的,在道理上行得通的,大家才会信服,指鹿为马不叫思想工作,思想工作是让人心服口服,心服口服指的就是理性上和情感上都对你的讲解认同,综合一句话,就是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假如你自己对自己的解释都不完整,你对你的信仰都很糊涂,那么怎么样让别人信服你。而想要完整的体系,就需要背后大量的学习,自己熟门熟路,任何一个问题都可以用自己的认知体系来回答,来辩解。 同时,思想工作不是单方面的,而是相互的,你对别人的理解也应该在你的体系里面,假如你首先就以自己为中心,让别人来迎合自身的想法,那么别人的脑袋不是自己的手脚,是不能这么指挥的,那是强加。你的理解和尊重也会换来别人的理解和尊重,人都有脑袋不是物体,所以都有思考,我不会讲语言技巧,因为那些都是不长久的,都是治标不治本的。老话就有说,以德服人,以理服人,以情感人。
2023-09-10 11:04:474

现代化农业有哪些优势与方向?

现代农业发展趋势和未来发展方向如下:1、趋势第一是规模。过去中国的农业是小农经济。现在规模化趋势非常明显。中国和美国之间比较更明显,说明中国和世界发达国家农业规模还有很大差距。第二是品牌。通过品牌来提供安全的食品。品牌经营将来会是趋势。如果大企业都不想这样做可能就有问题了,所以,品牌农业未来机会将比较多。第三是生物农业。日本基本上不用化肥了,而且每年都有一些严格要求。欧洲要求更高,美国则是规模化农业,日本和欧洲的生物技术在肥料、在农业上要求非常高。食品安全包括粮食保障,生物技术运用将会加大。2、方向方向就是智能化和物联网化。通过引进现代技术设备和高级专业人才,将云计算,传感器网络、3S技术、无线通信技术等现代信息技术,以及农业、营销、文化、旅游等方面专家的智慧和知识,整合应用于农业产业链的生产、加工和营销。现代农业的战略重要性:现代农业是健康农业、有机农业、绿色农业、循环农业、再生农业、观光农业的统一,是田园综合体和新型城镇化的统一,是农业、农村、农民现代化的统一。现代农业是现代产业体系的基础。发展中国家发展现代农业可以加快产业升级、解决就业问题、消灭贫困、缓解两极分化、促进社会公平、消除城乡差距、开发国内市场、形成可持续发展的经济增长点,是发展中国家农业发展的必由之路,是发展中国家实现赶超战略的主要着力点。
2023-09-10 11:04:471

小学六年级人教版数学期末试卷

问什么题啊
2023-09-10 11:04:424

提留款是哪一年取消的

中国在2002年全国农村税费改革时,取消了提留款。以下是农村税费改革的相关介绍:为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规范农村收费行为,中央明确提出了对现行农村税费制度进行改革,并从2001年开始,逐步在部分省市进行试点、推广。其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三取消、两调整、一改革”。“三取消”,是指取消乡统筹和农村教育集资等专门向农民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集资;取消屠宰税;取消统一规定的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两调整”,是指调整现行农业税政策和调整农业特产税政策。“一改革”,是指改革现行村提留征收使用办法。农村提留款是指向农民收取的“三提五统”即:公积金、公益金、管理费提留和五项乡镇统筹(教育附加、计划生育费、民兵训练费、民政优抚费、民办交通费)。中国在2002年全国农村税费改革时,就已经取消了提留款。一、提留款什么意思?农村提留款是指向农民收取的“三提五统”即:公积金、公益金、管理费提留和五项乡镇统筹。中国在2002年全国农村税费改革时,就已经取消了提留款。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农民负担的村(包括村民小组)提留、乡统筹全部加起来最多不能超过上年人均纯收入的5%,其中村提留应占到一半以上。人均纯收入数据以村为单位计算,不得浮夸。超过5%的限额,农民有权拒交。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地区取消乡统筹、村提留。二、农业税的要求规定:1、纳税人的农作物,因遭受水、旱、风、雹或者其他自然灾害而歉收的,按照歉收程度,减征或者免征农业税。减征和免征的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委员会规定。2、革命烈士家属、在乡的革命残废军人及其他纳税人,因缺乏劳动力或者其他原因而纳税确有困难的,经县、自治县、市人民委员会批准,可以减征或者免征农业税。3、纳税人应当向乡、民族乡、镇人民委员会据实报告土地亩数、农业收入和其他有关情况。乡、民族乡、镇人民委员会对纳税人的报告,经过调查和评议以后,造册报送县、自治县、市人民委员会审查核定。三、不用交公粮,提留.是从那年开始实行的?交公粮是2006年取消的,公粮是国家对一切从事农业生产、有农业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这些个人和单位每年无偿缴纳给国家粮食。也叫农业税。据史料记载,农业税始于春秋时期鲁国的“初税亩”,到汉初形成制度。这一古老的税种,已延续了2600年的历史,直到2006年我国取消农业税。1958年6月3日,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十六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农业税条例实施以来,对于正确处理国家与农民的分配关系、发展农业生产、保证国家掌握必要的粮源、保证基层政权运转等发挥了重要的积极作用,但也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农民负担。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农民负担问题逐步突出,引起中央高度重视。从1990年起,中央开始抓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200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安徽全省为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地区。2002年,国务院又确定河北、内蒙古、黑龙江等为扩大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地区。2005年12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从2006年1月1日起正式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这标志着在我国延续了2600年的农业税从此退出历史舞台。农业税的取消,给亿万农民带来了看得见的物质利益,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积极性,又一次解放了农村生产力。农业税是国家对一切从事农业生产、有农业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俗称“公粮”。2006年2月22日国家邮政局发行了一张面值80分的纪念邮票,名字叫做《全面取消农业税》,以庆祝从2006年1月1日起废止《农业税条例》。这意味着,在我国沿袭两千年之久的这项传统税收的终结。作为政府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举措,停止征收农业税不仅减少了农民的负担,增加了农民的公民权利,体现了现代税收中的“公平”原则,同时还符合“工业反哺农业”的趋势。从1992年开始,中国改革开放正式对农业体制进行改革,2006年废除延续千年的农业税,标志中国进入改革开放转型新时期。记得2006年之后不用交公粮了之后,每家每户都不知道多开心,家里有剩余的粮食可以去卖钱。虽然现在大家都不愁吃不愁穿,但是也不能忘了自己的根。四、村提留是哪年取消的?中国在2002年全国农村税费改革时,取消了提留款。以下是农村税费改革的相关介绍:为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规范农村收费行为,中央明确提出了对现行农村税费制度进行改革,并从2001年开始,逐步在部分省市进行试点、推广。其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三取消、两调整、一改革”。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二十六条 国家建立土地调查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进行土地调查。土地所有者或者使用者应当配合调查,并提供有关资料。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根据土地调查成果、规划土地用途和国家制定的统一标准,评定土地等级。
2023-09-10 11:04:411

慎独的含义?

慎独是一种情操;慎独是一种修养;慎独是一种自律;慎独是一种坦荡。所谓“慎独”,是指人们在独自活动无人监督的情况下,凭着高度自觉,按照一定的道德规范行动,而不做任何有违道德信念、做人原则之事。这是进行个人道德修养的重要方法,也是评定一个人道德水准的关键性环节。
2023-09-10 11:04:404

操作系统实验杀死进程会遇到什么问题

会有子系统的问题。杀死父进程,子进程仍在运行,因此仍消耗资源。操作系统是其最基本也是最为重要的基础性系统软件。从计算机用户的角度来说,计算机操作系统体现为其提供的各项服务;从程序员的角度来说,其主要是指用户登录的界面或者接口;如果从设计人员的角度来说,就是指各式各样模块和单元之间的联系。事实上,全新操作系统的设计和改良的关键工作就是对体系结构的设计,经过几十年以来的发展,计算机操作系统已经由一开始的简单控制循环体发展成为较为复杂的分布式操作系统,再加上计算机用户需求的愈发多样化,计算机操作系统已经成为既复杂而又庞大的计算机软件系统之一。
2023-09-10 11:04:401

太极拳培训班开班发言稿

  导语:我们锻炼身体主要目的是提高生存概率,提升健康水平。下面是关于太极拳培训班开班发言稿,欢迎参考。    【太极拳培训班开班发言稿】   各位同学,大家好!   因为朋友的介绍,和你们自己的重视,我们才有了一起探讨太极拳的机会。首先,就太极拳练习而言,我应该向你们表示感谢,因为你们的加入让我在太极拳探索的路上多了一群志同道合的人。同时还要向你们表示祝贺,因为只要你们坚持练习,太极拳一定会给你们带来健康、幸福和快乐。   我从十六岁开始练习太极拳,到现在已经断断续续练习了三十几年,略微有一些感悟,在这里同大家一起分享。   我们学习太极拳,首先需要明白一个概念,太极拳是什么。   通过自己多年来的锻炼,以及不断的总结,认为太极拳是借助搏击状态,体会阴阳变化规律,感悟生存智慧的技术。   这里我们肯定的是,太极拳是一门感悟生存智慧的技术,同时又是研究搏击状态的,在研究搏击状态的时候,目的是体会阴阳变化规律,注重的是阴阳变化的过程研究,让变化持续,是主要的研究内容。这是大家在练习过程中必须特别注意的!   搞科学研究的人都知道,要想让变化持续,就必须建立一种平衡。我们的的老祖宗早在五千年前就有了这方面的认识,他们把这种平衡叫做阴阳平衡,并且发明了五行学说,他们用五行学说来阐述阴阳平衡中的生、克、制、化关系。阴阳平衡在现在的常用语里叫和谐。   说到和谐,太极拳练习有不得不重视的四个方面的和谐,这四个方面就是身心和谐,家庭和谐,群体和谐,社会和谐。身心和谐则无病,家庭和谐则无灾,群体和谐则无悔,社会和谐则无忧。我们参加太极拳的锻炼,需要这四个方面的条件,同时,又要通过锻炼去追求这样的结果。   我们锻炼身体主要目的是提高生存概率,提升健康水平。   提高生存概率,有两种状态,一种是消灭对手,保存自己;一种是同对手保持平衡。   一般的搏击练习就是以克敌制胜为追求,以必胜的信念支撑自己不断提高。然而,就人体而言筋骨皮肉血,心肝脾肺肾,都有极限值。太极拳练习不追求这个极限,处处以恰到好处为追求,循序渐进,时时刻刻都在创造身心和谐的环境,所以我们练习太极拳从追求和谐平衡开始。   要追求和谐平衡,需要注意下面五个方面:   1. 心态平衡;   2. 重心平衡;   3. 造型平衡;   4. 动作平衡;   5. 呼吸平衡;   请大家在练习过程中,不断的去调整这些平衡,以达到身心和谐的境界。   要追求到这些平衡,有一个捷径,那就是【轻】!在说话或者做动的时候,我们常常会听到说“请轻一点”,其实也是这个道理,“请轻一点”就是我们交流的捷径。   轻则灵,灵则活,活则生,生则长久。   因此,我们还可以认为,太极拳是一门追求平衡的技术,是一门追求不败的技术,不一定必胜,不小看对手,不自高自大,处处追求恰到好处的平衡,是太极拳练习的目的和行之有效的方法。   以后的练习,就要从太极拳的基础开始,去完善前面提到的各种平衡,在练习的过程中去理解和体会,以达到得心应手的.自由状态。   练习太极拳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这里提一下,目的是想让同学们有所了解,不好高骛远。踏踏实实练习。   这个过程是这样的:   第一次教的内容是桩功和根劲,是需要坚持一辈子的基础功夫,即可以完善自己的功能又可以提升自己的功力,请大家不要因为枯燥而忽略。   再教的内容是单练状态,单练状态是让自己形成运动习惯的方法,每天必须以百次计算进行练习。   以后再就是熟练势以势的转换,完善套路练习。老师是用经验完善同学们的经历,千万不要急于求成!   桩功不熟练(一年级),不问架子【格物】,架子不整(三年级),不问招式【致知】,招式不顺(五年级),不问劲路【诚意】,劲路不通(七年级),不问功夫【修身】,功夫不纯(九年级),不问变化【齐家】!   老师在教学的时候也是循序渐进的,不同基础教的不一样,一教样子心生相,二教手法相成形,三教步法形不乱,四教身法身合心,五教六合图形整,六教转换进退灵,七教三心常常归一,八教动静无始终,九教阴阳两手空,九九归一得正道,乾坤一体万法兴。   田地金玉有尽,此道世世无穷,三回九转归一,万变不离一心。仅以此献给开始练习太极拳的同学们!   谢谢
2023-09-10 11:0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