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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中可不可改变一审诉讼理由?

2023-10-01 19:44:56
TAG: 理由 二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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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皮

二审中不可以改变一审诉讼理由。

诉讼理由已经在一审中陈述并记录在案,诉讼理由在诉讼程序中属于法理说明,既然说明了,记录在案了就是判案的依据之一,不可改变。

但在二审中可以补充与追加诉讼理由,作为一审诉讼理由的法理补充。

行政再审申请书

客观存在而又可以证明的事实,才能成为诉讼的理由。

诉讼理由有事实上的理由和法律上的理由,如合同纠纷,原告起诉时要说明双方合同关系成立和对方不履行义务的事实,这是事实上理由;原告提出被告不履行合同是违法行为,应受法律制裁,这是法律上理由。

诉讼理由是人民法院査明案件事实,分清是非,作出裁判的根据;是当事人诉讼请求得以实现的条件。

扩展资料: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时,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不服,应当先向终审人民法院提出申诉;申诉人对驳回申诉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诉。

申诉再审或者申诉,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或者申诉书,并附身份证明文件及原审所有裁决文书;有新证据的,应当一并提交。这里需要说明的是,依照法律规定,申请再审或者申诉不影响已生效判决或裁定的执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诉讼理由

可乐

不可以改变。

诉讼理由已经在一审中陈述并记录在案,诉讼理由在诉讼程序中属于法理说明,既然说明了,记录在案了就是判案的依据之一,不可改变。但在二审中可以补充与追加诉讼理由,作为一审诉讼理由的法理补充。

诉讼理由,法律术语,诉讼理由是诉构成的要素之一,是指提起诉讼和进行诉讼的理由。客观存在而又可以证明的事实,才能成为诉讼的理由。

扩展资料:

即便当事人在二审期间自己变更诉讼请求,二审法院也不能维持一审裁判,或者自行改判。理由有:第一,依然是对方上诉权的问题;第二,“证据规则”是程序方面的规定,一审没有引用正确规则,不仅是适用法律错误,还有程序方面的错误,所以二审只能发回重审。

二审改判的难度非常大,要看律师能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诉讼

S笔记

  诉讼理由已经在一审中陈述并记录在案,诉讼理由在诉讼程序中属于法理说明,既然说明了,记录在案了就是判案的依据之一,不可改变。但在二审中可以补充与追加诉讼理由,作为一审诉讼理由的法理补充。

  诉讼理由,法律术语,诉讼理由是诉构成的要素之一,是指提起诉讼和进行诉讼的理由。客观存在而又可以证明的事实,才能成为诉讼的理由。

大鱼炖火锅

二审不可改变一审诉讼请求,但是诉讼理由可以改变。

wpBeta

诉讼理由是什么?是为达到诉讼请求的目的而表述的原因,你不可能将所有理由一次全部表述出来,在二审中增加或改变理由也是可以的,但是你的诉讼请求却不能改变,因为一审判决是针对你的特定请求而作出的,你在二审中改变诉讼请求是不允许的,如果二审审理你的新诉讼请求,就相当于一审了。这不符合我国的诉讼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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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巡回法庭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受理巡回区内相关案件。第一巡回法庭设在广东省深圳市,巡回区为广东、广西、海南三省区。第二巡回法庭设在辽宁省沈阳市,巡回区为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  最高人民法院根据有关规定和审判工作需要,可以增设巡回法庭,并调整巡回法庭的巡回区和案件受理范围。第二条 巡回法庭是最高人民法院派出的常设审判机构。巡回法庭作出的判决、裁定和决定,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和决定。第三条 巡回法庭审理或者办理巡回区内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以下案件:  (一)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二)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  (三)不服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审行政或者民商事判决、裁定提起上诉的案件;  (四)对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或者民商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申请再审的案件;  (五)刑事申诉案件;  (六)依法定职权提起再审的案件;  (七)不服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罚款、拘留决定申请复议的案件;  (八)高级人民法院因管辖权问题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或者决定的案件;  (九)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批准延长审限的案件;  (十)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和司法协助案件;  (十一)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巡回法庭审理或者办理的其他案件。  巡回法庭依法办理巡回区内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来信来访事项。第四条 知识产权、涉外商事、海事海商、死刑复核、国家赔偿、执行案件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暂由最高人民法院本部审理或者办理。第五条 巡回法庭设立诉讼服务中心,接受并登记属于巡回法庭受案范围的案件材料,为当事人提供诉讼服务。对于依照本规定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本部受理案件的材料,当事人要求巡回法庭转交的,巡回法庭应当转交。  巡回法庭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应当在最高人民法院办案信息平台统一编号立案。第六条 当事人不服巡回区内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审行政或者民商事判决、裁定提起上诉的,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向巡回法庭提出。当事人直接向巡回法庭上诉的,巡回法庭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巡回法庭。第七条 当事人对巡回区内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申请再审或者申诉的,应当向巡回法庭提交再审申请书、申诉书等材料。第八条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巡回法庭受理的案件对统一法律适用有重大指导意义的,可以决定由本部审理。  巡回法庭对于已经受理的案件,认为对统一法律适用有重大指导意义的,可以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本部审理。第九条 巡回法庭根据审判工作需要,可以在巡回区内巡回审理案件、接待来访。第十条 巡回法庭按照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原则,实行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巡回法庭主审法官由最高人民法院从办案能力突出、审判经验丰富的审判人员中选派。巡回法庭的合议庭由主审法官组成。第十一条 巡回法庭庭长、副庭长应当参加合议庭审理案件。合议庭审理案件时,由承办案件的主审法官担任审判长。庭长或者副庭长参加合议庭审理案件时,自己担任审判长。巡回法庭作出的判决、裁定,经合议庭成员签署后,由审判长签发。第十二条 巡回法庭受理的案件,统一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信息综合管理平台进行管理,立案信息、审判流程、裁判文书面向当事人和社会依法公开。第十三条 巡回法庭设廉政监察员,负责巡回法庭的日常廉政监督工作。  最高人民法院监察局通过受理举报投诉、查处违纪案件、开展司法巡查和审务督察等方式,对巡回法庭及其工作人员进行廉政监督。
2023-09-10 10:58:251

检察院民事抗诉流程

检察院民事抗诉流程有立案审查、决定提出抗诉、制作抗诉书、派员出席法庭。(一)立案审查作为一种事后监督,人民检察院主要通过以下几种途径发现人民法院裁判的错误:第一,当事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申诉;第二,国家权力机关或者其他机关转办;第三,上级人民检察院交办;第四,人民检察院自行发现。上述四种途径也就是人民检察院民事抗诉案件的主要来源。对于以上来源的民事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受理,并由有抗诉权或者有提请抗诉权的人民检察院立案,进行是否提出抗诉的审查。根据《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在立案以后调(借)阅人民法院审判案卷,并在调(借)阅审判案卷后3个月内审查终结。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原判决、裁定是否符合法定的抗诉条件,审查的主要方式是就原审案卷进行审查,非确有必要时,不进行调查。(二)决定提出抗诉经过审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作出抗诉、不抗诉、向人民法院或者有关单位提出检察建议的决定。其中,对于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经审查符合抗诉条件的,应当由检察长批准或者由检察委员会决定,作出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的决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经审查认为符合抗诉条件的,应当提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抗诉。有权直接作出抗诉决定的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作出生效裁判的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于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只能提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抗诉。根据《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的规定,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应当制作《提请抗诉报告书》,并将审判卷宗、检察卷宗报上级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报告书》应当载明:案件来源、当事人基本情况、基本案情、诉讼过程、当事人申诉理由、提请抗诉理由及法律依据。对下级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的案件,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在3个月内审查终结,并依法作出抗诉或者不抗诉的决定。需要延长审查期间的,由检察长批准。作出抗诉决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向其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例如,对于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民事判决、裁定,人民检察院发现具有法定抗诉事由的,应当由省人民检察或者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其中,省人民检察院应当向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而不能向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某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也不能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最高人民检察院应当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抗诉,而不能向高级人民法院或者某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发现本院抗诉不当的,应当由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撤回抗诉;上级人民检察院发现下级人民检察院抗诉不当的,有权撤销下级人民检察院的抗诉决定。人民检察院决定撤回抗诉,应当制作《撤回抗诉决定书》,送达同级人民法院,通知当事人,并报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下级人民检察接到上级人民检察院的《撤销抗诉决定书》,应当制作《撤回抗诉决定书》,送达同级人民法院,通知当事人,并报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三)制作抗诉书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决定提出抗诉的,应当制作抗诉书。抗诉书是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提出抗诉的法律文书,也是引起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再审的法律依据。抗诉书应当载明:抗诉的检察院,抗诉案件的原审人民法院及案号,案件的来源和审查过程,人民法院审理情况,检察院的审查结论、抗诉的法律依据和抗诉要求,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称等事项。抗诉书由检察长签发,加盖人民检察院印章。抗诉书副本应当送达当事人,并报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四)派员出席法庭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再审时,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席法庭。受理抗诉的人民法院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提出抗诉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指令再审人民法院的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席再审法庭。人民检察院接到人民法院派员出席再审法庭的通知或者上级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席再审法庭的指令后,应当按照通知或者指令的时间、地点出席再审法庭支持抗诉,实现对再审活动的法律监督。检察人员出席抗诉案件再审法庭的任务,一是宣读抗诉书;二是发表出庭意见;三是发现庭审活动违法的,向再审法院提出建议。人民法院就抗诉案件作出再审判决、裁定以后,提出抗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对再审判决、裁定进行审查,并填写《抗诉再审判决(裁定)登记表》。民事抗诉条件有:(1)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2)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3)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4)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第二百零九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第二百一十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将再审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书面意见;不提交书面意见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查。人民法院可以要求申请人和对方当事人补充有关材料,询问有关事项。
2023-09-10 10:58:361

民事裁定书生效时间

1、民事一审判决书。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将再审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书面意见;不提交书面意见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查。人民法院可以要求申请人和对方当事人补充有关材料,询问有关事项。"上诉期间是15天,因此一审判决书的生效时间是在上诉期过了之后,也就是判决的15天以后生效。2、行政一审判决书。一审判决为收到判决书15日如不上诉,自动生效。3、刑事一审判决书。一审判决为收到判决书10日内如不上诉,自动生效4、二审判决。二审终审制度的意思就是二审就是最后一次审判,二审是没有上诉这个说法的。所以,民事、行政和刑事的二审判决书在送达时就生效。双方不是同时收到的,分别计算上诉期间。如果上诉期是法定假日的,延期计算。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后,当事人在收到裁定书后十日内没有上诉的,裁定生效。民事裁定书的生效时间一般是二审终审的时候,但是如果是行政一审的判决书,一审的判决时受到判决书之后的十五天之后生效,如果是刑事一审的判决书,在收到判决书的十天之后生效。民事裁定书的送达方式: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送达的方式有以下六种:(一)留置送达留置送达,是指受送达人无理拒收诉讼文书时,送达人依法将诉讼文书放置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产生送达的法律效力的送达方式。《民事诉讼法》第规定:“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受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即视为送达。”有关基层组织或所在单位的代表及其他见证人不愿在送达回证上签字或盖章的,由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把送达文书留在受送达人住所,即视为送达。但调解书应当直接送达当事人本人,不适用留置送达。(二)直接送达直接送达又称交付送达,是指人民法院派专人将诉讼文书直接交付给受送达人签收的送达方式。直接送达是送达方式中最基本的方式。即是说凡是能够直接送达的,就应当直接送达,以防止拖延诉讼,保证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在一般情况下,受送达人是公民的,由该公民直接签收。该公民不在时可交由与其同住的成年家属签收。但是,在离婚案件中,本人不在,如果家中没有其他成年家属,只有对方当事人的,不宜采用由对方当事人签收的方法,因为双方有利害关系;受送达人是法人的交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该法人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是其他组织的交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该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交由其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由代收人签收。但是,调解书应当直接送交本人,不得由别人代收。因为调解书一经接受,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如果不接受,即视为调解未能成立。(三)委托送达委托送达,是指负责审理该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时,依法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委托送达与直接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负责审理该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称为委托法院,接受送达任务的法院称为受托法院。委托送达应当出具委托函,并附相关的诉讼文书和送达回证。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四)邮寄送达邮寄送达,是指人民法院将所送达的文书通过邮局并用挂号信寄给受送达人的方式。实践表明,法院采用邮寄送达通常是受送达人住地离法院路途较远,直接送达有困难时所采用的一种送达方式。邮寄送达,应当附有送达回证。挂号信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与送达回证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不一致的,或者送达回证没有寄回的,以挂号信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五)公告送达公告送达,是指法院以张贴公告、登报等办法将诉讼文书公诸于众,经过一定时间,法律上即视为送达的送达方式。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采用公告送达必须是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前五种方式无法送达时,才能适用的送达方式。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为公告期满,视为送达。根据《意见》第88.89.90条的规定,公告送达,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或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有关报纸上刊登公告;对公告送达方式有特殊要求的,应按特殊要求办理。公告送达起诉状或上诉状副本的,应说明起诉或上诉要点、受送达人答辩期限及逾期不答辩的法律后果;公告送达判决书、裁定书的,应说明该判决或裁定的主要内容;属于一审判决的,还应说明当事人的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审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定期宣判时,当事人拒不签收判决、裁定书的,应视为送达,并将有关情况在笔录中记明。(六)转交送达转交送达,是指人民法院将诉讼文书送交受送达人所在单位代收,然后转交给受送达人的送达方式。转交送达有三种情况:1.受送人是军人,通过其所在部队团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转交;2.受送达人被监禁的,通过其所在监所和劳动改造单位转交;3.受送达人正在被劳动教养的,通过其劳动教养单位转交。代为转交的机关、单位收到诉讼文书后,必须立即交受送达人签收,并以其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时间为送达日期。民事裁决书的送达方式有很多种,其中包括邮寄的方式送达,留置的方式送达,直接的方式送达,委托的方式送达,公告的方式送达还有转交的方式送达,民事裁定书送达之后如果没有异议可以生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五条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第二百零六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第二百一十二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第二百一十四条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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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已经受理申诉的民事案件最长多久给予答复?

你提起的实际是申请再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根据法》第一百八十一条,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第一百七十九条(即应当再审的)规定情形之一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所以,在三个月内就应该有是否再审的结果。你应该有留联系电话、方式在法院,他们会通知你的。只是留家里电话吗,如果有留手机的话就不用一直在家等。你也可以查询其庭的办公电话,去电看能否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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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又起诉到法院的如何处理?

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当事人之间就调解协议的履行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发生争议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依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无效的,当事人可以通过人民调解方式变更原调解协议或者达成新的调解协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纵横法律网-北京市嘉安律师事务所-牛增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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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审当事人是什么意思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关于受理审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的若干意见》【法发〔2009〕26号】第二条的规定,向原审法院的上级申请再审的人称为申请再审人,原判决的另一方称被申请人,在再审申请书中就把其他的原审原告称为原审原告,写明他们的基本情况。申请再审人原则上限于原审当事人,其他人不能作为再审当事人,否则即为再审当事人不适格,法院应当以诉不合法为由裁定驳回,此即为当事人恒定主义的严格要求。1、原审是指:移送上级法院时的下级法院审理终结的案件。2、当事人指:当事人是由于实体的权益发生纠纷,或与特定的法律事实有直接关系而进入诉讼,并受法院裁判拘束的人。有刑事诉讼当事人、民事诉讼当事人和行政诉讼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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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听证会结束几天有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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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0 11:00:241

申请改判归法院哪个厅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六章审判监督程序 第一百九十八条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第一百九十九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二百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第二百零一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 第二百零二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 第二百零三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将再审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书面意见;不提交书面意见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查。人民法院可以要求申请人和对方当事人补充有关材料,询问有关事项。 第二百零四条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因当事人申请裁定再审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以上的人民法院审理,但当事人依照本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的规定选择向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再审的案件,由本院再审或者交其他人民法院再审,也可以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 第二百零五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第二百零六条 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但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案件,可以不中止执行。 第二百零七条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 第二百零八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提出抗诉。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并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也可以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有权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 第二百零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 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第二百一十条 人民检察院因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需要,可以向当事人或者案外人调查核实有关情况。 第二百一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抗诉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再审的裁定;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情形之一的,可以交下一级人民法院再审,但经该下一级人民法院再审的除外。 第二百一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决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提出抗诉的,应当制作抗诉书。 第二百一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再审时,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席法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二百四十一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二百四十二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四)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第二百四十三条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对于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第二百四十四条 上级人民法院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应当指令原审人民法院以外的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由原审人民法院审理更为适宜的,也可以指令原审人民法院审理。 第二百四十五条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如果原来是第一审案件,应当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抗诉;如果原来是第二审案件,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案件,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再审案件,同级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 第二百四十六条 人民法院决定再审的案件,需要对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决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再审案件,需要对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的,由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的案件,可以决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二百四十七条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六个月。 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抗诉的案件,审理期限适用前款规定;对需要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应当自接受抗诉之日起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下级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期限适用前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章 审理和判决  第四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材料,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第四十四条 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  (一)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二)原告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裁定停止执行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  第四十五条 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行政案件,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应当是三人以上的单数。  第四十七条 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有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  审判人员认为自己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应当申请回避。  前两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当事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  第四十八条 经人民法院两次合法传唤,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视为申请撤诉;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四十九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或者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十五日以下的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有义务协助执行的人,对人民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无故推拖、拒绝或者妨碍执行的;  (二)伪造、隐藏、毁灭证据的;  (三)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或者威胁、阻止证人作证的;  (四)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人民法院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或者扰乱人民法院工作秩序的;  (六)对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诉讼参与人、协助执行人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罚款、拘留须经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当事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  第五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  第五十一条 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或者被告改变其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第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依据。地方性法规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行政案件。  人民法院审理民族自治地方的行政案件,并以该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为依据。  第五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参照国务院部、委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制定、发布的规章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制定、发布的规章。  人民法院认为地方人民政府制定、发布的规章与国务院部、委制定、发布的规章不一致的,以及国务院部、委制定、发布的规章之间不一致的,由最高人民法院送请国务院作出解释或者裁决。  第五十四条 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具体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判决维持。  (二)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⒈主要证据不足的;  ⒉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  ⒊违反法定程序的;  ⒋超越职权的;  ⒌滥用职权的。  (三)被告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四)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可以判决变更。  第五十五条 人民法院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被告不得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  第五十六条 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中,认为行政机关的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员违反政纪的,应当将有关材料移送该行政机关或者其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人事机关;认为有犯罪行为的,应当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检察机关。  第五十七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第五十九条 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认为事实清楚的,可以实行书面审理。  第六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第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的,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但是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依法改判;  (三)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由于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也可以查清事实后改判。当事人对重审案件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  第六十二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  第六十三条 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决定是否再审。  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第六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您好,我是四川律师,建议委托律师了解具体案情并提供法律帮助。
2023-09-10 11:00:321

民事诉讼监督规则和行政诉讼监督规则的区别

当事人只需要了解以下法律规定即可知晓二者的区别。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第一百九十九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第二百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第二百零一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第二百零二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第二百零三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将再审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书面意见;不提交书面意见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查。人民法院可以要求申请人和对方当事人补充有关材料,询问有关事项。第二百零四条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因当事人申请裁定再审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以上的人民法院审理,但当事人依照本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的规定选择向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再审的案件,由本院再审或者交其他人民法院再审,也可以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第二百零五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第二百零六条 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但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案件,可以不中止执行。第二百零七条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第二百零八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提出抗诉。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并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也可以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有权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第二百零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第二百一十条 人民检察院因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需要,可以向当事人或者案外人调查核实有关情况。第二百一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抗诉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再审的裁定;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情形之一的,可以交下一级人民法院再审,但经该下一级人民法院再审的除外。第二百一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决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提出抗诉的,应当制作抗诉书。第二百一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再审时,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席法庭。同时,根据《行政诉讼法》九十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第九十一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不予立案或者驳回起诉确有错误的;(二)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未经质证或者系伪造的;(四)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五)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六)原判决、裁定遗漏诉讼请求的;(七)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八)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第九十二条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九十一条规定情形之一,或者发现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书内容违法,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九十一条规定情形之一,或者发现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书内容违法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第九十三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九十一条规定情形之一,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提出抗诉。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九十一条规定情形之一,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并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也可以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有权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
2023-09-10 11:00:401

教师申诉制度

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明确规定,教师有申诉权。据规定,教师有权申诉的情形有两种:一是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作出的有关其权益的决定不服,或者认为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侵犯了其自身的合法权益,可以依法向其所在区域的教育行政部门申诉,请求解决。二是教师认为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侵犯了其有关《教师法》规定的合法权利,可以依法向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各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主管部门应当确定相应的职能机构或专门人员,依法办理教师申诉案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第二百零三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将再审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书面意见;不提交书面意见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查。人民法院可以要求申请人和对方当事人补充有关材料,询问有关事项。
2023-09-10 11:00:511

民事诉讼听证会开多久?

经人民法院确定参加听证的人员,有义务出庭参加听证。异议人、听证申请人无正当理由缺席的,视为自动撤回异议或申请请求。听证相对人无正当理由缺席的,不影响法院听证程序的进行。听证程序应包括准备阶段和质证辩论两个阶段。准备阶段一般按下列程序进行:(一)书记员查明听证当事人是否到庭(场),并核对到庭当事人的身份;(二)书记员宣布听证纪律;1.服从听证主持人的指挥,未经听证主持人许可不得发言;2.听证当事人未经听证主持人许可不得退庭;3.未经听证主持人许可不得录音、录象和摄影;4.旁听人员不得大声喧哗、鼓掌、哄闹或进行其他妨碍听证秩序的活动。(三)书记员向听证主持人报告听证准备工作情况及听证当事人到庭情况四)听证主持人说明听证会召开的原因、程序等事项,并宣布执行听证开始;(五)听证主持人告知听证当事人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六)听证主持人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及书记员名单,并征询听证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有申请回避的,应当休庭,并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关于回避的有关规定作出决定)。一般为六个月。
2023-09-10 11:01:036

最高人民法院如何规定民事裁判文书最后的落款日期?

本想答了,只发几个贴就行了。但先发的贴竟被冲掉了。只好 再写在这里了:1、应该是高院认为原一、二审法院可能存在程序问题或地方保护问题,可能影响法律公正,故调出来,让别的法院审理。2、案卷迟迟不发说明问题的存在,证明高院的判断是对的。而那里还在企图作梗。3、目前确实没有对这种特殊情况的时间限制规定。建议再与高院联系,让他们的监督一下。4、总地看这是好事,跳出那个“怪圈”了,可能得到公证的审理了。5、不要着急,他不敢总这样“捂”下去的。 再去找高级法院,他们审判监督不力!可能原中级法院有意见、被动,还应当由高院处理。 民事再审申请的审查时限,是指自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的民事再审申请书之日起,至做出裁定中止执行原生效裁判或通知驳回再审申请之日止,对再审申请进行审查的时间。迄今为止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都未对人民法院审查民事再审申请的时限作过任何明文规定。而正是由于法律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存在以上的 “立法空白”,致使我国民事案件审限制度和民事审判工作出现一系列问题。
2023-09-10 11:01:192

2017年司法考试《卷三》不定项选择冲刺试题及答案(1)

  三、不定项选择题   (一)   甲有四匹马要卖掉,便对乙方说:“你先牵回去试用一个月,满意的话你就买下,价款5000元。”乙牵回了四匹马,未付款。根据民法原理,请回答91—93题。   91.设试用期间乙将一匹马卖与丁,乙与丁之间买卖行为的性质如何?   A.有效行为   B.无效行为   C.效力未定的行为   D.可撤销的行为   92.设在试用买卖期间,甲又将该四匹马卖给戊,价作6000元,甲向戊说明了与乙之间试用买卖的情况,并声称如乙买下四匹马则其间合同作废。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甲与戊之间的合同已成立,且有效   B.甲与戊之间的合同已成立,但未生效   C.甲与戊之间的合同是附生效条件的合同   D.甲与戊之间的合同是附失效条件的合同   93.设试用买卖期限届满时,乙决定购买该四匹马,但5天前甲与戊又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将该四匹马卖给戊,现戊由于不能取得该四匹马,欲起诉甲,依照法律戊可以向甲主张何种责任?   A.主张缔约过失责任   B.主张违约责任   C.主张赔偿损失   D.主张继续履行合同   (二)   张某打算出资200万元资金,李某有一栋价值l00万元的旧洋楼作为出资,共同在青岛投资设立一家餐饮企业。关于如何设立与管理企业,请回答94—96题。   94.张某、李某二人可以选择的企业类型有:   A.共同出资设立一家合伙企业   B.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有限公司   C.与韩国商人共同设立一家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D.共同出资设立一家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95.如二人设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注册资本不能低于10万元来源:考试大   B.可以再参股其他有限公司   C.只能由张某或者李某担任法定代表人   D.可以再投资设立一家合伙企业,但只能做有限合伙人   96.如张某、李某设立一家合伙企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该企业的名称中不能含有“公司”字样   B.如张某死亡,其继承人自动继承合伙人的身份   C.该企业只能是普通合伙企业   D.该企业应当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   甲诉乙人身侵权一案,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后,判决乙赔偿损失10万元,判决生效后,乙故意拖延。甲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两者达成和解协议,由乙一次性付给甲8万元,并履行完毕,判决生效半年后,乙发现一主要证据可证明损失是由甲自身的原因造成,遂向法院申请再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回答下列97—100题。   97.关于当事人申请再审程序的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当事人应该向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B.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提交符合要求的再审申请书等材料,如果不符合要求,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再审申请   C.当事人既可以向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也可以通过原二审法院向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D.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提交符合要求的再审申请书等材料,如果不符合要求,人民法院应当要求申请再审人补充或改正   98.就当事人乙发现的重要证据,符合下列何种条件,可认为其为“新证据”?   A.原审庭审结束前已客观存在,但乙在庭审结束后才发现   B.原审庭审结束前已经发现,但当时作为证人的丙某下落不明,而现在丙某已找到并愿出庭作证   C.当事人在原审中提供的主要证据,原审未予质证、认证,但足以****原判决裁定的   D.原审庭审结束后原作出鉴定结论者因被发现有受贿行为的,当事人自行重新鉴定并****原结论的证据   99.对当事人再审申请的审查,人民法院的做法正确的是:   A.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收到再审申请材料后第6日向甲发送受理通知书   B.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审判员李某进行审查   C.如果在审查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省高级人民法院可裁定终结审查   D.在审查再审申请过程中,对方当事人也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列为申请再审人,对其提出的再审申请一并审查   100.本案经审查,发现符合再审条件,高级人民法院将案件发回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再审,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中级人民法院应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再审案件   B.申请再审人在再审期间可自行撤回再审申请,无须法院同意   C.当事人提交的新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应予改判   D.再审案件应在3个月内结案   91.[考点]试用买卖   [答案及解析] A。依据《合同法》第171条规定,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可以购买标的物,也可以拒绝购买。试用期间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由此可推知,在试用期间,买受人以事实行为或法律行为处分标的物的,也视为购买。因此,乙的行为属于有权处分,乙丙之间的买卖行为有效。所以A项正确。   92.[考点]一物二卖;合同效力   [答案及解析] AD。这一题涉及一物多卖,债权具有平等性。甲戊之间的合同成立且有效,只不过它是附解除条件的合同,在条件成就时合同效力解除;因此它是已生效合同。所以A项正确,B项错误。   值得注意的是,本题目中所附条件合同是解除附条件合同,在试用期间届满后乙可能买下四马,也有可能不买四马,所以条件是不确定的,而不得认定是附期限合同,因为期限是必定到来的,而本题目中的所附时间点即“乙买下四马”这一期限却不一定到来,所以本题目的所附约款不是附期限。本题目中所附条件如果不能实现,即乙不买下四马,就意味着条件未成就,甲戊之间的合同不解除,其效力一起持续。所以甲戊之间的合同成立、有效且生效。   93.[考点]无权处分   [答案及解析] BC。《合同法解释(二)》第l5条规定:“出卖人就同一标的物订立多重买卖合同,合同均不具有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无效情形,买受人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取得标的物所有权,请求追究出卖人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本题目是单独设问的问题,戊并不知情,是善意买受人,并且戊是在乙试用期间签订的合同,此时甲乙间的买卖合同标的物并没有交付转移,甲是有权处分,因此,甲、戊间合同成立有效,违约者应负违约损害赔偿责任。   只有在甲无权处分的情况下,原权利人不追认时,无权处分合同才因不追认而无效,此情形下善意买受人才能依缔约过失向无权处分人求偿。而本题目并不是这样的情形,所以A项错误。因为乙已取得四马的物权,依《合同法》第110条之规定,甲戊之间的合同已不可能实际履行,只能解除而终止。这样,戊可以向甲行使违约损害赔偿请求权。所以D项错误。   94.[考点]最低注册资本   [答案及解析] AB。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没有最低或注册资本的限制,因此,A项的企业类型可选。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一般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是3万元。因此,B项的企业类型可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第l条规定,为了扩大对外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促进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以下简称外国合作者)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简称中国合作者)在中国境内共同举办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以下简称合作企业),特制定本法。据此可知,中外合作企业中的中国合作者要求是中国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不能是个人。因此,C项错误。   《公司法》第81条第3款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据此可知,股份有限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是500万元,张某想成立一家注册资本为300万元左右的企业,不能采用股份有限公司的类型。因此,D项错误。   95.[考点]公司登记   [答案及解析] B。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一般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是3万元。因此,A项不正确。该公司可以投资参股其他有限公司,所以B项是正确的。该法第13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所以C项不对。《合伙企业法》第3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所以D项不对。   96.[考点] 合伙企业的名称;合伙人死亡的处理   [答案及解析]D。《合伙企业法》第l5条: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普通合伙”字样,法律并没有规定禁止使用“公司”字样,所以A项不正确。该法第50条规定,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1)继承人不愿意成为合伙人;(2)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该继承人未取得该资格;(3)合伙协议约定不能成为合伙人的其他情形。合伙人的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业应当将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该继承人。所以B项不正确。该法第61条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2个以上50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所以C项不正确。   97.[考点]再审的相关规定   [答案及解析] AD。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78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A项正确,C项错误。根据《审判监督程序解释》第6条规定:“申请再审人提交的再审申请书或者其他材料不符合本解释第三条、第四条的规定,或者有人身攻击等内容,可能引起矛盾激化的,人民法院应当要求申请再审人补充或改正。”B项的处理结果错误,排除,D项正确。   98.[考点]审判监督程序   [答案及解析] ABC。根据《审判监督程序解释》第10条规定:“申请再审人提交下列证据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新的证据”:(一)原审庭审结束前已客观存在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二)原审庭审结束前已经发现,但因客观原因无法取得或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能提供的证据;(三)原审庭审结束后原作出鉴定结论、勘验笔录者重新鉴定、勘验,****原结论的证据。当事人在原审中提供的主要证据,原审未予质证、认证,但足以****原判决、裁定的,应当视为新的证据。”故A、B、C项正确。   99.[考点]审判监督程序   [答案及解析] D。根据《审判监督程序解释》第7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符合条件的再审申请书等材料后五日内完成向申请再审人发送受理通知书等受理登记手续,并向对方当事人发送受理通知书及再审申请书副本。”A项错误。依据同解释第8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再审申请后,应当组成合议庭予以审查。”B项错误,应是合议庭审查,而不能适用独任制。根据同解释第2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终结审查:(一)申请再审人死亡或者终止,无权利义务承受人或者权利义务承受人声明放弃再审申请的;(二)在给付之诉中,负有给付义务的被申请人死亡或者终止,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三)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但当事人在执行和解协议中声明不放弃申请再审权利的除外;(四)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可以另案解决的。”C项忽视了第(三)项“但书”内容,故错误。根据同解释第22条规定:“在审查再审申请过程中,对方当事人也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列为申请再审人,对其提出的再审申请一并审查。”故D项正确,当选。   100.[考点] 审判监督程序   [答案及解析] ACD。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86条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A项正确。根据《审判监督程序解释》第34条规定:“申请再审人在再审期间撤回再审申请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裁定准许的,应终结再审程序。申请再审入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裁定按自动撤回再审申请处理。人民检察院抗诉再审的案件,申请抗诉的当事人有前款规定的情形,且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第三人利益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再审程序;人民检察院撤回抗诉的,应当准予。终结再审程序的,恢复原判决的执行。”B项错误。根据同解释第39条规定:“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应予改判。”故C项正确。   根据《关于在经济审判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规定》第23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提审或者指令再审的,提审或者再审的人民法院除有特殊情况外,适用第一审程序的,应当在六个月内结案;适用第二审程序的,应当在三个月内结案。决定提审的,办案期限自裁定提审的次日起计算。指令再审的,自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指令再审的裁定的次日起计算。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下级人民法院在该案审结后,应当将裁判结果报上级人民法院。”故D项正确。
2023-09-10 11:01:271

检察官管民事案件吗?

检察院不受理民事案件。民事案件不服诉讼判决等可向检察机关申诉,通常在法院驳回申诉后,检察机关才受理立案审查。根据《人民检察院受理案件的范围和案件来源》第二条,人民检察院受理案件的来源: 一、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控告和检举的; 二、个人控告和检举的; 三、党委、人大常委、上级人民检察院交办的; 四、有关机关移送的; 五、犯罪人自首的; 六、人民检察院自己发现的。民事申诉期限超过六个月检察院不受理:《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2023-09-10 11:01:381

中院裁定终审判决不服怎么办?

可以在法定期间申请再审
2023-09-10 11:02:054

行政再审申请不属于受理法院管辖

属于。行政再审申请原审法院经审查符合申请再审条件的,应依法受理,原审法院收到再审申请书后,对案件进行再分流,是属于受理法院管辖的。法院(court),是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国家机关。主要通过审判活动惩治犯罪分子,解决社会矛盾和纠纷,维护公平正义。
2023-09-10 11:03:311

行政诉讼再审申请被市高院恶意扣留,无法送交省高院怎么办?

可直接联系高院,确认有关事实。
2023-09-10 11:03:409

对公安机关行政处罚不法申请再审怎么办?

对公安机关 行政处罚 不法申请再审怎么办? 对公安机关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 管辖 法院提起行政 诉讼 。行政复议:可在收到 行政处罚决定书 之日起60天内向公安机关所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于你的对公安机关行政处罚不服怎么办这个问题,也可以向上一级公安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1、《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一百零二条 被处罚人对 治安管理处罚 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2、《 行政复议法 》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一、再审申请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再审申请人是生效裁判文书列明的当事人,或者其他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被裁判文书列为当事人,但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受理再审申请的法院是作出生效裁判的上一级人民法院; (三)申请再审的裁判属于 行政诉讼法 第九十条规定的生效裁判; (四)申请再审的事由属于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的情形。 二、申请再审材料 申请再审,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 再审申请书 ,并按照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 (二)再审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 身份证 明复印件;再审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 营业执照 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能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的,应当提交情况说明; (三)委托他人代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 授权委托书 和 代理 人身份证明; (四)原审 判决书 、裁定书、调解书,或者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复印件; (五)法律、 法规 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3、申请再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予 立案 : (一)再审申请被驳回后再次提出申请的; (二)对再审判决、裁定提出申请的; (三)在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决定后又提出申请的; 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我国的法律在不断的完善和健全,因此在生活中遇到各种 民事纠纷 都可以依照法律来解决,有时候我们在收到不公平的行政处罚,也就是对于行政处罚表示不服,就可以依法进行向上一级行政部门起诉,申请再审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不会受到任何的损失。
2023-09-10 11:04:161

行政诉讼二审撤诉条件

法律主观:一、行政诉讼申请再审的条件是什么(一)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确有错误的;(二)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未经质证或者系伪造的;(四)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五)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六)原判决、裁定遗漏诉讼请求的;(七)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八)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二、行政诉讼是否可申请再审行政诉讼可以申请再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不予立案或者驳回起诉确有错误的;(二)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未经质证或者系伪造的;(四)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五)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六)原判决、裁定遗漏诉讼请求的;(七)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八)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三、如何书写行政诉讼再审申请书行政诉讼再审申请书再审申请人xxxx,xx,xxxx年xx月出生,汉族,现住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联系电话xxxxxxxxxxxx,邮政编码xxxxxxxxxxxxx。再审被申请人xxx,法定代表人xxx,职务:总理,住所地xxxxxxxxxxxxxxxxxxxxxx,联系电话xxxxxxxxxxxxxxxxxxx,邮政编码xxxxxxx。行政诉讼案由:不依法履行行政复议法定职责再审请求:事实与理由综上所述,鉴于xx。以上再审诉求请予依法审理与支持为盼。此致最高人民法院申请人:20XX年月日附:1、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2、证据目录及法律法规适用说明一份(共附证据十份);3、再审申请电子档案光盘一个;4、本行政诉讼再审申请书副本一份。通过对上文的阅读,我们可以了解到申请行政诉讼再审的条件要求是挺多的,我们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去申请。法律客观:一、民事诉讼二审中撤诉的法律后果是什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上诉人申请撤回上诉的,是否准许,由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需要注意的是二审撤回的只是上诉而不是起诉,意味着撤诉上诉后一审判决裁定就生效了。上诉的撤回,是指上诉人提起上诉后,在第二审人民法院宣判前,请求撤回上诉请求的诉讼行为。而所谓撤回起诉,则只是对一审而言的,且只能在一审裁判作出前提出。因此,撤回上诉即视为没有上诉,此时如果对一审裁判的上诉期未满,则一审裁判在上诉期满后生效;如果一审裁判已经过了上诉期的,则一审裁判自二审裁定准许撤回上诉之日生效。二、原告在二审中撤诉后是否可以再诉原审原告作为二审诉讼程序的被上诉人,在二审审理阶段申请撤销在原审中的所有诉讼请求,二审法院经对原审原告的撤诉申请审查后,可裁定撤销原审判决,准许原审原告撤回起诉。该条中所称原审原告撤销原审所有诉讼请求,是指双方已就本案所涉纠纷达成和解或者原审原告已实质放弃对原审被告的诉请,且不再需要法院对此作出实体判决或出具民事调解书。原审原告放弃原审所有诉讼请求的行为,是权利人对其程序和实体权利的处分。因此,原审原告在撤销本案诉讼后,不得对原审被告就同一事实或理由再行起诉。
2023-09-10 11:04:371

行政抗诉申请书范文怎么写

行政抗诉申请书中应当包括申请人以及被申请机关的姓名、名称、住所等相关信息,还应当包括申请事项;申请抗诉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抗诉申请所相对的人民法院以及抗诉申请时间等信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2023-09-10 11:04:471

民事上诉材料包括哪些

法律分析:1、上诉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2、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单位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3、相关证据。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申请再审案件立案程序的规定》 第四条 申请再审,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再审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二)再审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再审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能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的,应当提交情况说明;(三)委托他人代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四)原审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或者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复印件;(五)法律、法规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2023-09-10 11:04:581

行政机关怠于提供过户档案资料,第三人如何申请再审

根据查询相关资料显示:1、当事人不服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可以依法向作出该法律文书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2、申请再审的当事人为再审申请人,其对方当事人为再审被申请人。3、申请再审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应当属于法律和司法解释允许申请再审的生效法律文书。4、申请再审应当依据《民事诉讼法》列举的事由提出。5、再审申请人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并按照再审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再审申请书副本。最好查询当地官方网站获得第一手权威信息。
2023-09-10 11:05:161

申请再审一般能立案吗

申请再审是否能立案要根据是否符合再审的条件而定。如果符合再审条件的,就是可以申请再审立案的,具体情况下可以根据实际的民事再审的事项来进行合法的认定和处理。再审申请人认为未超过法定期间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其在十日内提交生效裁判文书的送达回证复印件或其他能够证明裁判文书实际生效日期的相应证据材料。再审申请人拒不提交上述证明材料或逾期未提交,或者提交的证据材料不足以证明申请再审未超过法定期间的,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再审申请。再审申请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再审申请人是生效裁判文书列明的当事人,或者其他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被裁判文书列为当事人,但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受理再审申请的法院是作出生效裁判的上一级人民法院;3、申请再审的裁判属于行政诉讼法九十条规定的生效裁判;4、申请再审的事由属于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的情形。申请再审需提交的材料:1、再审申请书3份,并按对方人数提供副本。2、生效裁判文书3份。3、生效裁判文书的送达回证复印件1份4、再审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5、证据材料1份;如果是申请再审期间发现的新证据,则需提供2份6、地址确认书1份。综上所述,申请再审是否能立案要根据是否符合再审的条件而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审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申请再审人提出的再审申请符合以下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5日内受理并向申请再审人发送受理通知书,同时向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发送受理通知书、再审申请书副本及送达地址确认书:(一)申请再审人是生效裁判文书列明的当事人,或者符合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的案外人;(二)受理再审申请的法院是作出生效裁判法院的上一级法院;(三)申请再审的裁判属于法律和司法解释允许申请再审的生效裁判;(四)申请再审的事由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再审申请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应当及时告知申请再审人。
2023-09-10 11:05:261

行政机关怠于提供过户档案资料,第三人如何申请再审

根据查询相关资料显示:1、当事人不服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可以依法向作出该法律文书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2、申请再审的当事人为再审申请人,其对方当事人为再审被申请人。3、申请再审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应当属于法律和司法解释允许申请再审的生效法律文书。4、申请再审应当依据《民事诉讼法》列举的事由提出。5、再审申请人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并按照再审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再审申请书副本。最好查询当地官方网站获得第一手权威信息。
2023-09-10 11:05:521

行政诉讼申请被再审人提交了新的证据

再审程序对于新证据与明确规定,应该属于新证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2008年11月25日,以下称《审监解释》)【第十条:申请再审人提交下列证据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新的证据”:(一)原审庭审结束前已客观存在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二)原审庭审结束前已经发现,但因客观原因无法取得或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能提供的证据;(三)原审庭审结束后原作出鉴定结论、勘验笔录者重新鉴定、勘验,推翻原结论的证据。当事人在原审中提供的主要证据,原审未予质证、认证,但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应当视为新的证据。第三十九条: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应予改判。申请再审人或者申请抗诉的当事人提出新的证据致使再审改判,被申请人等当事人因申请再审人或者申请抗诉的当事人的过错未能在原审程序中及时举证,请求补偿其增加的差旅、误工等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请求赔偿其由此扩大的直接损失,可以另行提起诉讼解决。除再审申请书,还需要如下材料:(一)申请再审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2、身份证明需要1份就可以);申请再审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特别授权应当符合民诉法59条)和代理人身份证明;(二)申请再审的生效裁判文书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3、原审裁判文书及复印件,今天去省高院立案的说需要是3份还是4份,到底是3还是4份忘记了,下次确认);生效裁判系二审、再审裁判的,应同时提交一审、二审裁判文书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三)在原审诉讼过程中提交的主要证据复印件;(四)支持申请再审事由和再审诉讼请求的证据材料;有的新证据的应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供证据副本;(五)作出二审裁判文书不足三个月的需要提供证明裁判文书生效的送达回证复印件或其他能够证明裁判文书生效的相应证据材料。(送达回证需要由做出生效判决的法院在送达回证复印件上盖档案章或其他能够证明与原件相符的情况说明)(六)详细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仔细阅读第2项说明后由本人或其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人签字要有授权)(七)法院工作人员审查材料时要求当事人提供的其他材料。(4、授权委托书1份 5、律师函1份 6、执业证复印件1份)
2023-09-10 11:06:161

行政诉讼再审期限?

行政诉讼再审期限一般是六个月,应当自再审申请案件立案之日起计算。此外,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将再审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书面意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一十一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将再审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书面意见。人民法院可以要求申请人和对方当事人补充有关材料,询问有关事项。第一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应当自再审申请案件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查,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2023-09-10 11:06:351

再审申请立案最新规定

法律主观:最高人民法院再审改判的各类 申诉 或申请再审案件,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查完毕。 《最高人民法院案件审限管理规定》 第七条,对不服本院生效裁判或不服高级人民法院复查驳回、再审改判的各类申诉或申请再审案件,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查完毕,作出决定或裁定,至迟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八条,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理的刑事案件的 审理期限 为三个月;有特殊情视需要延长的,经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裁定再审的民事、行政案件,根据再审适用的不同程序,分别执行第 一审 或第 二审 审理期限的规定。法律客观:《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 法规 定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因当事人申请裁定再审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以上的人民法院审理,但当事人依照本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的规定选择向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
2023-09-10 11:06:461

行政诉讼再审被申请人提交了新证据,法院是否同意或者采纳

再审程序对于新证据与明确规定,应该属于新证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2008年11月25日,以下称《审监解释》)【第十条:申请再审人提交下列证据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新的证据”:(一)原审庭审结束前已客观存在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二)原审庭审结束前已经发现,但因客观原因无法取得或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能提供的证据;(三)原审庭审结束后原作出鉴定结论、勘验笔录者重新鉴定、勘验,推翻原结论的证据。当事人在原审中提供的主要证据,原审未予质证、认证,但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应当视为新的证据。第三十九条: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应予改判。申请再审人或者申请抗诉的当事人提出新的证据致使再审改判,被申请人等当事人因申请再审人或者申请抗诉的当事人的过错未能在原审程序中及时举证,请求补偿其增加的差旅、误工等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请求赔偿其由此扩大的直接损失,可以另行提起诉讼解决。除再审申请书,还需要如下材料:(一)申请再审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2、身份证明需要1份就可以);申请再审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特别授权应当符合民诉法59条)和代理人身份证明;(二)申请再审的生效裁判文书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3、原审裁判文书及复印件,今天去省高院立案的说需要是3份还是4份,到底是3还是4份忘记了,下次确认);生效裁判系二审、再审裁判的,应同时提交一审、二审裁判文书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三)在原审诉讼过程中提交的主要证据复印件;(四)支持申请再审事由和再审诉讼请求的证据材料;有的新证据的应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供证据副本;(五)作出二审裁判文书不足三个月的需要提供证明裁判文书生效的送达回证复印件或其他能够证明裁判文书生效的相应证据材料。(送达回证需要由做出生效判决的法院在送达回证复印件上盖档案章或其他能够证明与原件相符的情况说明)(六)详细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仔细阅读第2项说明后由本人或其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人签字要有授权)(七)法院工作人员审查材料时要求当事人提供的其他材料。(4、授权委托书1份5、律师函1份6、执业证复印件1份)
2023-09-10 11:07:111

审理行政诉讼案件第一审的审理程序包括

法律主观:一、行政诉讼再审案件的审判程序关于法院启动再审程序审理行政诉讼案件:人民法院依当事人再审之诉或依人民检察院抗诉,以及人民法院依照自身的职权,对已发生法律效力而又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或行政赔偿调解书,再次进行审理并做出判决的程序。二、申请再审或申诉,应当提交哪些材料(一)再审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和原审其他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二)再审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身份证明;再审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三)原审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四)反映案件基本事实的主要证据及其他材料。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的材料可以是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复印件。三、再审申请书怎么写再审申请书是再审申请人需要准备的最基本的法律文书,类似于普通诉讼程序中的起诉状。提出再审申请时,能提交一份结构清晰,内容重点突出,法律关系准确,说理翔实明了的再审申请书,将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根据民诉法和审判监督程序司法解释的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提交的再审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第一、申请再审人与对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及有效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及有效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第二、原审人民法院的名称,原判决、裁定、调解文书案号;第三、申请再审的法定情形及具体事实、理由;第四、具体的再审请求。要写好再审申请书应该仔细查阅一审、二审案卷,确定再审理由、围绕再审理由,搜集证据材料。如果遇到困难可以咨询专业律师。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条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和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人民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一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三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结。
2023-09-10 11:07:261

对行政判决不服申请再审的期限

法律分析:《民事诉讼法》修订后,申请再审期限改为六个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第二百零五条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第二百零四条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2023-09-10 11:07:401

行政案件再审期限

法律分析: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自再审申请案件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查,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将再审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
2023-09-10 11:08:021

行政诉讼再审被申请人提交了新证据,法院是否同意或者采纳

按理来说应该不会采纳,但是没有硬性的规定,但是从一审中的规定可以推断出来!
2023-09-10 11:08:162

行政再审案件还要二审法院释明什么意思?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将再审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书面意见;不提交书面意见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查。人民法院可以要求申请人和对方当事人补充有关材料,询问有关事项
2023-09-10 11:08:251

暑假班开班致辞简短

暑假班开班致辞简短如下:今天,是克州中心幼儿园建园x周年的日子。在这特殊的日子里,此时此刻,我非常激动,请允许我代表克州中心幼儿园全体员工对各位领导、各位来宾的光临,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感谢你们长期来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同时,也祝愿所有的小朋友健康快乐,茁壮成长。克州中心幼儿园从x年建园,至今已有x年了。x年的追求和探索,我们付出了许多,也得到了许多。过程中的每一次进步,都令我们激动!每一次成功,都激励我们向更高的目标前行!x年来,我们尊重教育规律,尊重儿童身心发展特点,尊重儿童人格,尊重家长的真诚反馈。并一直致力于幼儿良好习惯培养的研究,因为我们坚信“习惯决定性格,性格决定命运”。幼儿教育,是根的事业,我们要对孩子的终生发展负责。x年,是短暂的,短暂的让人能够看见她走过的足迹。回顾历史,我们的幼儿园经历了无数的风风雨雨,从创园之初的艰辛,到发展阶段的探索。到今天的欣欣向荣,克州中心幼儿园已从一棵幼苗,长成为一棵根深叶茂的参天大树。从一个学前班发展成为克州中心幼儿园,这其中凝聚着所有新老幼教工作者努力的汗水,记载着历任园长们辛勤走过的足迹。x年,是一个里程碑;回顾历史,让我们骄傲,展望未来。使我们昂扬。我们深知,克州中心幼儿园每一个阶段的发展、每一项成就的取得,都离不开各级领导的关心与指导,离不开幼儿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与帮助。在此我代表克州中心幼儿园的全体员工向你们再次表示深深地感谢!同时,真诚地希望在未来的岁月里,能继续得到大家的关爱。我相信,今天不仅是一次庆典,它更是一个新的起点,我们将努力的在这块绿色的园地里,承前启后,将幼儿教育事业代代相传!最后,预祝幼儿园庆文艺汇演取得成功,祝大家身体健康,合家幸福,万事如意!祝小朋友节日快乐!
2023-09-10 10:59:171

新疆最大的群众工作指的是什么

民族团结。经查询新疆市场管理局信息显示,最大的群众工作是为群体共同进行的任务,指的就是民族团结,这是每一个人必须坚守的工作。工作,是一个汉语词语,具有动词、名词两种词性。
2023-09-10 10:59:172

幼儿园老师辞职祝福语大全

幼儿园老师辞职了祝福老师的话如下:范文一:亲爱的老师,我们深深地怀念您在我们幼儿园度过的时光,您的离开是我们的遗憾,也是我们的感恩之情。您能够在这里为孩子们付出真诚的心和辛勤的汗水,让他们在游戏和学习中快乐成长,这是我们非常钦佩和感谢的。我们也明白,您的决定既有个人考虑和需求,也是一种责任和担当。在这个决定中,我们尊重您的选择,感谢您的付出和贡献。希望您在未来的日子里,一切都能够顺利圆满,实现您的梦想和愿望。同时,我们也期待有机会再次与您相遇,分享彼此的故事和成长。最后,愿您在新的征程中,身体健康,事业顺利,家庭幸福,万事如意!范文二:亲爱的老师,我很遗憾地听到您要离开幼儿园了。我想表达我的感激之情并祝您一切顺利。在您的工作中,您一直是一个非常出色的老师。您教育和照顾我们的孩子们,不仅通过严格的学习和游戏的方式,还以其温柔的方式对每个孩子细心看待,让孩子们感到温馨和安全。您的付出和贡献对于孩子们和他们的家长来说都是无价的。我祝愿您在未来的生活中能继续成就更大的事业,并享受家庭的幸福时光。新的职业和生活旅程将为您开启新的机遇和冒险,我衷心祝您一切顺利,再次感谢您为我们幼儿园做出的宝贵贡献。范文三:亲爱的老师,对于您要离开幼儿园职位,我感到十分惋惜。但是与此同时,我也祝愿您在未来的道路上能够继续走得更远。您在这里为孩子们做出了伟大的贡献,让他们在安全、和谐的环境中快乐地学习和成长。您的耐心、关怀和努力一直是我们感激和钦佩的。我祝愿您在未来的工作中一切顺利,继续熠熠闪光,继续成就杰出的事业,同时也希望您的家庭、健康和幸福能够得到保障。最后,再次感谢您为我们幼儿园所做出的不懈努力和贡献,祝愿您在未来的道路上一帆风顺!
2023-09-10 10:59:181

六年级数学期末试卷有哪些

2010—2011年小学数学六年级上册期末考试卷及答案小学六年级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测试题一、填空(每空1分,共20分)1.在()号填上“>”“<”“=” ( )16 ( )23 ( ) ( ) 2.15的倒数是( ), 倒数是( )3.把4.5%划成分数是( ),划0.3÷35 =0.5 5-512 = 5144 ×12= (4.2+34 )×2×0=3.7+5=8.7 300×0.3%= 0.9 415 ×14 = 3×112 +3×12 =二、填空:20%1、27 ×10表示 ,12×29 表示 。2、79 是112 的( )( ) ,412 的( )%是114 。3、最大的三位数比最小的四位数少( )%,1.2比它的倒数多( )。4、0.25=( )8 =( )%=( )÷165、比平角少20%的角是( )度。6、甲数比乙数少14 ,乙数比甲数多( )( ) 。7、在67%,23 ,0.67和0.67中,从大到小排列是( )>( )>( )>( )8、在长为8厘米,宽为6厘米的长方形中画一个最大的圆,这个圆的面积是 。9、如果甲数是乙数的45 ,则甲与乙的比是 ,乙与甲、乙两数和的比是 。10、一个三角形的三个内角的比是2:3:4,这三个内角的度数分别是 度、 度、 度。11、把1.2吨:350千克化简比后是 ,它的比值 。12、110 小时=( )分 3125千克=( )吨三、判断题:4%1、王师傅做98个零件都合格,合格率是98%。( )2、1的倒数比2的倒数大。( )3、一根铁丝长8米,用去58 米,还剩3米。( )4、1吨的35%是35%吨。( )四、选择题。5%1、甲数是乙数的2倍,甲比乙多( ) A、50% B、100% C、200%2、甲数的75%与乙数的35 相等,甲数( )乙数。 A、> B、< C 、=3、在150克水中加入10克盐,这时盐占盐水的( ) A、115 B、10% C、25%4、把5米长的绳子,平均截成6段,每段长( )米。 A、16 B、56 C、115 5、圆的半径扩大3倍,面积扩大( ) A、3倍 B、6倍 C、9倍五、计算(能简算的要简算)12%(1)314 × 1523 –1.25×1523 (2) 756 +3910 +216 +6.1(3) 3-(45 ÷623 +225 ) (4) 9920 ÷[(38.02+1.98) ×0.5]四、解方程:6%5.5-χ=234 χ: 0.75=56 2χ+30%χ=9.2六、作图题。5%作直径为4厘米的半圆,并求这个半圆的周长。七、列式计算:12%1、45 的20%是多少? 2、一个数的16 正好是24,这个数是多少?3、某数的23 正好是313 的40%, 4、78 乘以6.4加上2.4的30%,求某数。 和是多少?八、应用题:32%(第7题2分)1、挖一条24千米长的水渠,第一周挖了全长的25 ,余下的第二周挖完,第二周挖了多少千米?2、用4000千克大豆榨豆油1440千克,求大豆的出油率。3、某工厂四月份下半月用水5400吨,比上半月节约20%,上半月用水多少吨?4、洗衣机厂去年生产洗衣机5400台,比计划多生产600台,实际比计划增产了百分之几?5、火车主动轮的半径是0.75米,如果每分钟转300周,每小时可行多少米?6、一项工程师傅独做要15小时完成,徒北独做要18小时完成。现在由师傅先做5小时,余下的由徒弟做,还要几小时才能完成?7、爸爸今年43岁,女儿今年11岁,几年前女儿年龄是爸爸的20%?附加题,开放题10% 有两根长分别是30分米和80分米的木条,现在要把它们锯成同样长的小段(每段长度的分米数都是整数),而且不能有剩余,每小段是多少分米? 成小数是( )。4.把 、 、 、 按照从小到大的顺序排列( )5. 5∶( )。6. ∶3的比值是( ),化简比是( )。7.把10克盐放入100克水中,盐和盐水的比是( )。8.甲、乙的比值是0.6,甲、乙两个数的比是( )。9.圆的直径是10分米,它的周长是( )分米,面积是( )平方分米。10.当一个圆的半径是( )厘米时,它的面积和周长数值相等。二、判断(对的打“√”错的打“×”每分2分,共10分)1.某班女生人数与男生人数的比是2∶3,则女生人数占全班人数的 。 ( )2.因为1的倒数是1,所以0的倒数是0。 ( )3.3米的 与1米的 是相等的。 ( )4.圆有无数条对称轴。 ( )5.顶点在圆上的角叫圆心角。 ( )三、精心算一算(26分)1.直接写出得数(10分)2.计算下面各题(能简算的要简算,16分)① ② ③ ④ 四、画一画,算一算(6分)请在下面的长方形内,用图表示出这个长方形的 的 是多少?列式为( ) ( )=( )五、解答题(30分)1.用500粒玉米做发芽测验,有15粒没有发芽,发芽率是多少?2.修一条水渠,已经修了 ,剩下18千米,这条水渠有多长?3.一段公路,如果甲工程队单独修需要20天,乙工程队单独修需要30天,现在甲、乙两工程队合修需要多少天?4.小丽的妈妈把5000元存入银行,按年利率2.05%计算,2年后扣除20%的利息税,可获得本利和多少元?5.仓库里堆放着36吨货物,运走了 ,还剩多少吨?6、一个圆形花坛,直径为6米,沿花坛的周围修一条1米宽的小路。这条小路的面积是多少平方米?六、开放题(8分)下面哪些图形是轴对称图形?请画出它们的对称轴。答案一、1.< > = > 2. 3 3. 0.045 4. 5.8 3 25 20 6. 或0.25 1∶4 7.1∶11 8.3∶5 9.31.4 78.5 10.2二、1.× 2.× 3.√ 4.√ 5.×三、1. 2.① ② ③ ④ 四、 五、1. 2. 3. 4.5164元5.
2023-09-10 10:59:201

高中生操行评语范例

高中生操行评语范例   1、xxx 另类一如你的名字,充满生命热情的你,一进班就给老师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你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勇于为班级争光,品行良好,但是课堂上打瞌睡, 学习 标准较低,自我放纵导致你的成绩起伏不定,这让你背负了很大的压力,阳光的你被乌云笼罩着。当看见你的周记本上认真的总结和分析,相信你不会沉沦,只要你注重细节,脚踏实地、不幕浮华地做人,做好及时的归纳与复习,相信你一定会走出低谷,重见阳光!   2.xxx 品德等第 优   充满活力和阳光的你,总是给你身边的人带来鼓励与快乐,时装表演上帅气可爱的你,展示了你参与各类活动的积极性;作为纪律委员,能够积极想办法解决班级存在的纪律问题;学习上喜欢思考,注重效率,习惯良好。但是你的潜力远未发挥,如果你能在保持你的开朗的同时意识到你已经是大男孩,在注重效率的时候加强细节与归纳,相信你的人生必然拥有一个更加灿烂的未来。   3.xxx 品德等第 优   你性情温和,言语不多,我行我素,但你待人诚恳、礼貌,思想上进,有明辨是非的能力。在校劳动积极,学习认真,学习成绩良好,在期中考试中六门课的总分排名中中获得了班级第三名的优秀成绩,更让老师欣慰的是期末考试中你表现突出,取得了三门课班级第八的好成绩,进步显著。如果你能变得积极主动一些,老师相信获得自信的你一定会带给所有的人更大的惊喜!!!   4.xxx 品德等第 良   成功的花只会在汗水中盛开。你的聪明是全班同学公认的,也带给老师更多的期盼!当看到你为一道难题苦思冥想的时候,当看到你某门成绩考试优秀的时候,我就为你感到骄傲。但是当我总是听说你上课不认真;当我看见你在课堂上发呆;当我知道你在家里的学习并不认真;当我看到你参差不齐的分数时;心底涌出的是阵阵的遗憾!新的`一年,老师希望你的遗憾能少一些,老师期待看到一个上进优秀的你!!!   5.xxx 品德等第 优   每每看到你,老师真想跟你说几句话。但是,你总是远远地躲开。你是个明事理的孩子,虽然不爱言语,对事物却有自己独到的见解。你能积极参加班级的文体活动,你能严格遵守班级纪律,热爱集体,团结同学。通过你刻苦的学习,在期末考试中你获得了三门课班级第五名的好成绩。只要继续努力,成绩还是会再提高一个档次的。美中不足的是:充满自信的你总是带着忧郁的心情,上课回答问题也不够积极,今后希望在课堂上能经常看到你大胆地举手发言。   6xxx 品德等第 优   在江河中航行,难免会遇上风浪;在崎岖的山路上攀登,难免会遇到荆棘。希望你能无畏地去搏击风浪,披荆斩棘。你脑袋聪明,反应敏捷,本应比他人出众,特别是语文科目基础较好,可几次考试表现却不尽人意,老师认为可能是对自己要求不够严格,专心方面也有待加强,老师相信你是一个有很大潜力的人,只要一心向着自己的目标前进,世界会给你让路!   7.xxx 品德等第 优   在学习上你认真表现,在工作上你尽心尽责。事实上你的开朗,你的懂事,你的坚强老师都看在眼里,喜在心上,有时考试不尽人意,我们不妨把它看作是自我调整的绝好机会,只有输得起的人,才能赢得真正的人生。要有永不言败的坚韧精神,我想,正是因为你的坚持,期末考试才能进步明显。只要你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完善自己,总有一天会梦想成真的!   8.xxx 品德等第 优   你是个懂礼貌、明事理的孩子,虽然不爱言语,对事物却有自己独到的见解。在和沈彬同学的相处中,我看到了你身上让人感动,永远铭记的闪光点,老师因为班级有你而欣慰。你能积极参加班级的文体活动,你能严格遵守班级纪律,热爱集体,团结同学,你学习刻苦,只要继续努力,成绩还是会再提高一个档次的。美中不足的是:上课回答问题不够积极,今后希望在课堂上能经常看到你积极思考问题,大胆地举手发言。   9.xxx   毅力,是巨大而神奇的雕刻刀。只要你牢牢地握住它,便能在人生的坚石上,刻下卓越的痕迹。老师希望你能更好地规范自己的言行,具有自己独立的思考方式,让智慧在你的头脑中生根开花结果。只要你改掉上课开小差,做小动作这些坏毛病,你将是我们班最棒的!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相信你一定能实现自己的理想。   10.xxx 品德等第 优   你总是勤奋地学习,认真踏实地做好练习。即使遇到困难和挫折也毫不气馁,沉静之中带着倔强,淳朴中透着自信。每次都能感受到你的执着。你有很多优秀的品质,遵守纪律,热爱班集体,好爱学习,你认真做好每一节课的笔记,课堂上你那专注的神情,让老师感到你对知识的渴望,你那双求知的眼睛总能把   高中生 评语 :对工作认真负责,有领导、组织管理素质和能力,特别是在参加学校大型活动中表现突出。积极参加校业余党校学习,不断进取。
2023-09-10 10:59:211

我国农村税费改革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进行试点的

2000年3月。根据查询税费相关资料显示,2000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正式下发了《关于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并在安徽全省进行了改革试点,正式启动了农村税费改革。
2023-09-10 10:59:221

大学生去小学支教可以教什么?

大学生去小学支教以下内容:1、语文、数学、英语:对于这三个科目,是小学生的必修课程,由于大学生在这些方面具有较强的熟悉度和较强的能力,所以支教过程中可以帮助小孩子们提高相应的知识。2、开展小学生特长的课程,如:画画、唱歌、写字、体育方面等等。通过教导这些课程可以提高他们的课外知识和课外能力。3、开展安全知识教育等相关方面的教育课程,由于小学生在这些方面的知识掌握程度和意识方面较少,所以这些方面的知识也是小学生应该学习的。拓展资料:一、大学生支教简介:大学生支教是指大学生利用寒暑假,毕业前的实习时间,或者应届毕业大学生毕业直接参加国家支持贫困山区教育计划,到贫困地区的支援教育的行为。二、支教的使命和愿景:1、改善农村儿童的教育状况。2、培养未来社会所需的优秀人才,持续推动教育公平。3、推动中国社会发展。参考资料:大学生支教_百度百科
2023-09-10 10:59:221

三岁男孩长肾母细胞瘤化疗时可以吃银耳大枣连子粥枸杞粥吗

病情分析:考虑这个是可以吃的啊。指导意见:孩子刚做完化疗是需要注意营养的饮食有助于恢复身体的。
2023-09-10 10:59:231

江南逢李龟年的古诗

《江南逢李龟年》的古诗如下:江南逢李龟年唐·杜甫岐王宅里寻常见,崔九堂前几度闻。正是江南好风景,落花时节又逢君。译文:当年在岐王宅里,常常见到你的演出;在崔九堂前,也曾多次欣赏你的艺术。没有想到,在这风景一派大好的江南,正是落花时节,能巧遇你这位老相熟。李龟年是唐玄宗初年的著名歌手,常在贵族豪门歌唱杜甫少年时才华卓著,常出入于岐王李隆范和中书监崔涤的门庭,得以欣赏李龟年的歌唱艺术。诗的开首二句是追忆昔日与李龟年的接触,寄寓诗人对开元初年鼎盛的眷怀。后两句是对国事凋零,艺人颠沛流离的感慨。作者简介杜甫(712年2月12日~770年),字子美,自号少陵野老,唐代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与李白合称“李杜”。出生于河南巩县,原籍湖北襄阳。为了与另两位诗人李商隐与杜牧即“小李杜”区别,杜甫与李白又合称“大李杜”,杜甫也常被称为“老杜”。杜甫少年时代曾先后游历吴越和齐赵,其间曾赴洛阳应举不第。三十五岁以后,先在长安应试,落第;后来向皇帝献赋,向贵人投赠。官场不得志,目睹了唐朝上层社会的奢靡与社会危机。天宝十四载(755年),安史之乱爆发,潼关失守,杜甫先后辗转多地。乾元二年(759年)杜甫弃官入川,虽然躲避了战乱,生活相对安定,但仍然心系苍生,胸怀国事。杜甫创作了《登高》《春望》《北征》以及“三吏”、“三别”等名作。虽然杜甫是个现实主义诗人,但他也有狂放不羁的一面,从其名作《饮中八仙歌》不难看出杜甫的豪气干云。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杜甫
2023-09-10 10:59:121

2023年1月份个税改革税费

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号,以下简称第1号公告)的规定,现将征收管理事项公告如下: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小规模纳税人)进行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以一个季度为一个纳税期间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下同)免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扣除当期发生的房地产销售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的,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二、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确定差额后的销售额能否享受1号公告第一条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政策。《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免税销售额”相关栏中填写了差额的销售额。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所称其他个人,以统一征收租金形式租赁房地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以在对应的租赁期限内平均分配,分配后月租金收入不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四、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额,适用1号公告第一条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政策的,纳税人可以选择对该销售额放弃免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五、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额,适用1号公告第二条规定的减按1%计征增值税政策的,应按1%计征税率开具增值税发票。 纳税人可以选择对该销售收入放弃减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六、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额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开具增值税发票。 因销售折扣、中止或者返还等情况需要开具亏损的,应当开具对应的征收率亏损或者免税亏损的发票; 开票有误需要补发的,应当开具征收率赤字发票或者免税赤字发票,补发正确的蓝字发票。七、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等项目应填写《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零零碎碎企业免征销售额”或“低于起征点销售额”相关栏; 按1%退税率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填写《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相应栏,可抵扣增值税税额按销售额2%计算为《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本期应纳税额扣除额》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八、在一定期限内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以一个月或者一个季度为纳税期限。 一旦选中,1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九、按现行规定应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在预缴地实现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当期不需要预缴税款。 代扣代缴单位实现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的,适用代扣率3%的代扣代缴项目,按代扣代缴率1%减征增值税。十、小规模纳税人中的单位和个体雇主销售房地产,其纳税期限,按照本公告第九条和其他现行政策规定决定是否预缴增值税; 其他个人销售房地产,继续按照现行规定免征增值税。十一、《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39号)、1号公告规定的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年度首次确认适用5%加计扣除政策的,应当通过电子税务局或者纳税服务大厅报送《适用5%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见附件一);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87号)、1号公告规定的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年度首次确认适用10%加计扣除政策的,应当通过电子税务局或者纳税服务大厅提交《适用10%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见附件二)。十二、纳税人适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其他征收管理事项,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31号)第二条等有关规定执行。十三、纳税人按照1号公告第四条的规定申请扣缴或退还已缴税款。 已经向购买者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当先收回增值税专用发票。十四、本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第14号)第8条和附件《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 ) 2019年第33号)第1条和附件《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等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 ) 2020年第5号)第1至第5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2021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个人所得税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个人所得税法所称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所称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分别是指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和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  第三条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下列所得,不论支付地点是否在中国境内,均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一)因任职、受雇、履约等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  (二)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三)许可各种特许权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四)转让中国境内的不动产等财产或者在中国境内转让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五)从中国境内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以及居民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第四条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年度连续不满六年的,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其来源于中国境外且由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支付的所得,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任一年度中有一次离境超过30天的,其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年度的连续年限重新起算。  第五条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超过90天的,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由境外雇主支付并且不由该雇主在中国境内的机构、场所负担的部分,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六条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  (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三)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等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五)经营所得,是指:  1.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  2.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3.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  4.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等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九)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  个人取得的所得,难以界定应纳税所得项目的,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确定。  第七条 对股票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八条 个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所得为实物的,应当按照取得的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无凭证的实物或者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明显偏低的,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所得为有价证券的,根据票面价格和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所得为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的,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第九条 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所称国债利息,是指个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行的债券而取得的利息;所称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是指个人持有经国务院批准发行的金融债券而取得的利息。  第十条 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  第十一条 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款第四项所称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所称救济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支付给个人的生活困难补助费。  第十二条 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款第八项所称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领事特权与豁免条例》规定免税的所得。  第十三条 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所称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包括个人缴付符合国家规定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购买符合国家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支出,以及国务院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项目。  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以居民个人一个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额;一个纳税年度扣除不完的,不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第十四条 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项、第六项所称每次,分别按照下列方法确定:  (一)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二)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时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四)偶然所得,以每次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  第十五条 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成本、费用,是指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各项直接支出和分配计入成本的间接费用以及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所称损失,是指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  取得经营所得的个人,没有综合所得的,计算其每一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在办理汇算清缴时减除。  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未提供完整、准确的纳税资料,不能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或者应纳税额。  第十六条 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的财产原值,按照下列方法确定:  (一)有价证券,为买入价以及买入时按照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  (二)建筑物,为建造费或者购进价格以及其他有关费用;  (三)土地使用权,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的费用以及其他有关费用;  (四)机器设备、车船,为购进价格、运输费、安装费以及其他有关费用。  其他财产,参照前款规定的方法确定财产原值。  纳税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财产原值凭证,不能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方法确定财产原值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财产原值。  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合理费用,是指卖出财产时按照规定支付的有关税费。  第十七条 财产转让所得,按照一次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计算纳税。  第十八条 两个以上的个人共同取得同一项目收入的,应当对每个人取得的收入分别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计算纳税。  第十九条 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三款所称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是指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国家机关向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的捐赠;所称应纳税所得额,是指计算扣除捐赠额之前的应纳税所得额。  第二十条 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综合所得、经营所得,应当分别合并计算应纳税额;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其他所得,应当分别单独计算应纳税额。  第二十一条 个人所得税法第七条所称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是指居民个人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依照该所得来源国家(地区)的法律应当缴纳并且实际已经缴纳的所得税税额。  个人所得税法第七条所称纳税人境外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是居民个人抵免已在境外缴纳的综合所得、经营所得以及其他所得的所得税税额的限额(以下简称抵免限额)。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来源于中国境外一个国家(地区)的综合所得抵免限额、经营所得抵免限额以及其他所得抵免限额之和,为来源于该国家(地区)所得的抵免限额。  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外一个国家(地区)实际已经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低于依照前款规定计算出的来源于该国家(地区)所得的抵免限额的,应当在中国缴纳差额部分的税款;超过来源于该国家(地区)所得的抵免限额的,其超过部分不得在本纳税年度的应纳税额中抵免,但是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来源于该国家(地区)所得的抵免限额的余额中补扣。补扣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第二十二条 居民个人申请抵免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应当提供境外税务机关出具的税款所属年度的有关纳税凭证。  第二十三条 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利息,应当按照税款所属纳税申报期最后一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与补税期间同期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自税款纳税申报期满次日起至补缴税款期限届满之日止按日加收。纳税人在补缴税款期限届满前补缴税款的,利息加收至补缴税款之日。  第二十四条 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应税款项时,应当依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预扣或者代扣税款,按时缴库,并专项记载备查。  前款所称支付,包括现金支付、汇拨支付、转账支付和以有价证券、实物以及其他形式的支付。  第二十五条 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情形包括:  (一)从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  (二)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一项或者多项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  (三)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  (四)纳税人申请退税。  纳税人申请退税,应当提供其在中国境内开设的银行账户,并在汇算清缴地就地办理税款退库。  汇算清缴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第二十六条 个人所得税法第十条第二款所称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是指扣缴义务人在代扣税款的次月十五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其支付所得的所有个人的有关信息、支付所得数额、扣除事项和数额、扣缴税款的具体数额和总额以及其他相关涉税信息资料。  第二十七条 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的地点以及其他有关事项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第二十八条 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时,可以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有关信息,由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时减除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同时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并由扣缴义务人减除专项附加扣除的,对同一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只能选择从一处取得的所得中减除。  居民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当在汇算清缴时向税务机关提供有关信息,减除专项附加扣除。  第二十九条 纳税人可以委托扣缴义务人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办理汇算清缴。  第三十条 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纳税人提供的信息计算办理扣缴申报,不得擅自更改纳税人提供的信息。  纳税人发现扣缴义务人提供或者扣缴申报的个人信息、所得、扣缴税款等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有权要求扣缴义务人修改。扣缴义务人拒绝修改的,纳税人应当报告税务机关,税务机关应当及时处理。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规定保存与专项附加扣除相关的资料。税务机关可以对纳税人提供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进行抽查,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另行规定。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提供虚假信息的,应当责令改正并通知扣缴义务人;情节严重的,有关部门应当依法予以处理,纳入信用信息系统并实施联合惩戒。  第三十一条 纳税人申请退税时提供的汇算清缴信息有错误的,税务机关应当告知其更正;纳税人更正的,税务机关应当及时办理退税。  扣缴义务人未将扣缴的税款解缴入库的,不影响纳税人按照规定申请退税,税务机关应当凭纳税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办理退税。  第三十二条 所得为人民币以外货币的,按照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扣缴申报的上一月最后一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年度终了后办理汇算清缴的,对已经按月、按季或者按次预缴税款的人民币以外货币所得,不再重新折算;对应当补缴税款的所得部分,按照上一纳税年度最后一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2023-09-10 10:59:121

高中生数学题

第二个得二分之一,第三个得二分之一
2023-09-10 10:59:111

六年级数学期末试卷

nn
2023-09-10 10:59:093

当上村主任怎么和村民搞好关系

能帮就帮以心换心
2023-09-10 10:59:076

如何群众工作

(一)认真处理好三个关系一要处理好对上级负责与对群众负责的关系。要把对上级负责和对群众负责统一起来,既要坚持对上级负责,维护上级的权威,执行上级的决议,不搞强迫命令,要通过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对群众说服教育,把上级的决策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又要坚持对群众负责,始终把广大群众的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虚心向群众请教,善于集中群众的经验和智慧,同时对群众中不正确、不负责任的意见不迁就、不妥协,教育引导群众把意愿统一到上级的决策部署上来。二要处理好多数与少数之间的利益关系。群众工作牵涉面广,群众素质参差不齐,这些都很大程度上会造成不同群体之间的利益冲突,需认真处理好他们之间的关系。三要处理好公与私的关系。这包括两方面意思:一是集体与个人的关系,当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发生冲突时,无条件以集体利益为重,不能挑肥拣瘦,喜占“小便宜”。二是公家和私人的关系。(二)确实提升五种能力一是提高执行政策的能力。二是提高发展经济能力。五是提高团结进取的能力。(三)保证投入足够精力(四)灵活掌握方法技巧1、上下结合。要做到既吃透上情、摸透下情,又上下结合、借势而为。2、突破重点。哲学上的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在此指的就是群众工作要抓住关键的人和事,把握关键时间和节点。这在征地拆迁寻找突破口、信访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中很好用。3、典型示范。4、守住底线。(五)务必做到作风正派一是做人要干净;二是做事要公道;三是为官要清廉;四是为人要坦诚。
2023-09-10 10:59:062

杜甫古诗《江南逢李龟年》

  《江南逢李龟年》这首七言绝句脍炙人口,是杜甫晚年创作生涯中的绝唱,历代好评众多,以下是我提供的杜甫古诗《江南逢李龟年》,一起来看看吧。   江南逢李龟年   唐代:杜甫   岐王宅里寻常见,崔九堂前几度闻。   正是江南好风景,落花时节又逢君。    译文   当年在岐王宅里,常常见到你的演出;在崔九堂前,也曾多次欣赏你的艺术。   没有想到,在这风景一派大好的江南;正是落花时节,能巧遇你这位老相熟。    注释   1.李龟年:唐朝开元、天宝年间的著名乐师,擅长唱歌。因为受到皇帝唐玄宗的宠幸而红极一时。“安史之乱”后,李龟年流落江南,卖艺为生。   2.岐王:唐玄宗李隆基的弟弟,名叫李范,以好学爱才著称,雅善音律。   3.寻常:经常。   4.崔九:崔涤,在兄弟中排行第九,中书令崔湜的弟弟。玄宗时,曾任殿中监,出入禁中,得玄宗宠幸。崔姓,是当时一家大姓,以此表明李龟年原来受赏识。   5.江南:这里指今湖南省一带。   6.落花时节:暮春,通常指阴历三月。落花的寓意很多,人衰老飘零,社会的凋弊丧乱都在其中。   7.君:指李龟年。    赏析   诗是感伤世态炎凉的。李龟年是唐玄宗初年的著名歌手,常在贵族豪门歌唱。杜甫少年时才华卓著,常出入于岐王李隆范和中书监崔涤的门庭,得以欣赏李龟年的歌唱艺术。诗的开首二句是追忆昔日与李龟年的接触,寄寓诗人对开元初年鼎盛的眷怀;后两句是对国事凋零,艺人颠沛流离的感慨。仅仅四句却概括了整个开元时期(注:开元时期为713年—741年)的时代沧桑,人生巨变。语极平淡,内涵却无限丰满。   李龟年是开元时期“特承顾遇”的著名歌唱家。杜甫初逢李龟年,是在“开口咏凤凰”的少年时期,正值所谓“开元全盛日”。当时王公贵族普遍爱好文艺,杜甫即因才华早著而受到岐王李隆范和中书监崔涤的延接,得以在他们的府邸欣赏李龟年的歌唱。而一位杰出的艺术家,既是特定时代的产物,也往往是特定时代的标志和象征。在杜甫心目中,李龟年正是和鼎盛的开元时代、也和他自己充满浪漫情调的青少年时期的生活,紧紧联结在一起的。几十年之后,他们又在江南重逢。这时,遭受了八年动乱的唐王朝业已从繁荣昌盛的顶峰跌落下来,陷入重重矛盾之中;杜甫辗转漂泊到潭州,“疏布缠枯骨,奔走苦不暖”,晚境极为凄凉;李龟年也流落江南,“每逢良辰胜景,为人歌数阕,座中闻之,莫不掩泣罢酒”(《明皇杂录》)。这种会见,自然很容易触发杜甫胸中原本就郁积着的无限沧桑之感。   “岐王宅里寻常见,崔九堂前几度闻。”诗人虽然是在追忆往昔与李龟年的接触,流露的却是对“开元全盛日”的深情怀念。这两句下语似乎很轻,含蕴的`感情却深沉而凝重。“岐王宅里”、“崔九堂前”,仿佛信口道出,但在当事者心目中,这两个文艺名流经常雅集之处,是鼎盛的开元时期丰富多彩的精神文化的集中的地方,它们的名字就足以勾起诗人对“全盛日”的美好回忆。当年诗人出入其间,接触李龟年这样的艺术明星,是“寻常”而不难“几度”的,多年过后回想起来,简直是不可企及的梦境了。这里所蕴含的天上人间之隔的感慨,读者是要结合下两句才能品味出来的。两句诗在迭唱和咏叹中,流露了诗人对开元全盛日的无限眷恋,犹如要拉长回味的时间。   梦一样的回忆,毕竟改变不了眼前的现实。“正是江南好风景,落花时节又逢君。”风景秀丽的江南,在承平时代,原是诗人们所向往的作快意之游的所在。诗人真正置身其间,所面对的竟是满眼凋零的“落花时节”和皤然白首的流落艺人。“落花时节”,如同是即景书事,又如同是别有寓托,寄兴在有意无意之间。这四个字,暗喻了世运的衰颓、社会的动乱和诗人的衰病漂泊,但诗人丝毫没有在刻意设喻,这种写法显得特别浑成无迹。加上两句当中“正是”和“又”这两个虚词一转一跌,更在字里行间寓藏着无限感慨。江南好风景,恰恰成了乱离时世和沉沦身世的有力反衬。一位老歌唱家与一位老诗人在飘流颠沛中重逢了,落花流水的风光,点缀着两位形容憔悴的老人,成了时代沧桑的一幅典型画图。它无情地证实“开元全盛日”已经成为历史陈迹,一场翻天覆地的大动乱,使杜甫和李龟年这些经历过盛世的人,沦落到了不幸的地步。感慨是很深的,但诗人写到“落花时节又逢君”,却黯然而收,在无言中包孕着深沉的慨叹,痛定思痛的悲哀。这样“刚开头却又煞了尾”,连一句也不愿多说,显得蕴藉之极。清代沈德潜评此诗:“含意未申,有案未断。”诗人这种“未申”之意对于有着类似经历的当事者李龟年,是不难领会的;对于后世善于知人论世的读者,也不难把握。像《长生殿·弹词》中李龟年所唱的“当时天上清歌,今日沿街鼓板”,“唱不尽兴亡梦幻,弹不尽悲伤感叹,凄凉满眼对江山”等等,尽管反复唱叹,意思并不比杜诗更多,倒很像是剧作家从杜甫的诗中抽绎出来的一样。   四句诗,从岐王宅里、崔九堂前的“闻”歌,到落花江南的重“逢”,“闻”、“逢”之间,联结着四十年的时代沧桑、人生巨变。尽管诗中没有一笔正面涉及时世身世,但透过诗人的追忆感喟,却表现出了给唐代社会物质财富和文化繁荣带来浩劫的那场大动乱的阴影,以及它给人们造成的巨大灾难和心灵创伤。可以说“世运之治乱,华年之盛衰,彼此之凄凉流落,俱在其中”(孙洙评)。正如同旧戏舞台上不用布景,观众通过演员的歌唱表演,可以想象出极广阔的空间背景和事件过程;又像小说里往往通过一个人的命运,反映一个时代一样。这首诗的成功创作表明:在具有高度艺术概括力和丰富生活体验的大诗人那里,绝句这样短小的体裁可以具有很大的容量,而在表现如此丰富的内容时,又能达到举重若轻、浑然无迹的艺术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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