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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动人口居住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2023-09-26 22: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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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懂运营

一、办理流动人口居住证明需要的材料如下:

1、本人居民身份证。

2、工作人员通过居民身份证读取芯片相片信息。

3、居住登记回执。

4、证明材料须准确表述居住证申办人的姓名、公民身份号码、在居住地址,以及在居住(或就业、就读)半年以上等方面的情况。

二、不办居住证的后果

1、不办理居住证无法享受异地基本公共服务;

2、不办理居住证无法享受异地便利;

3、不办理居住证无法享受落户到居住地。

三、居住证和暂住证的区别

居住证和暂住证的主要区别有制证周期、证件有效期、证件受理和签发机关的不同。

1、管理手段不同

2、信息含量不同

3、服务功能不同。

暂住证是居住证的前身,以前的暂住证就是现在的居住证。暂住证是特定时期的人口管理方式,目前中国已取消暂住证,由居住证代替。

居住证明的办理想对于居住证简单一些。办理居住证明是不需要任何费用的,并且当天办理当天是可以拿回来的。不过居住证明一般是不享受居住地一些公共服务的,住的时间比较久的情况下,最好办理一张居住证,对个人有很大用处。

法律依据

《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

第三十一条 建立全省统一的流动人口综合信息服务管理平台,实现居住登记、计划生育、劳动保障等信息资源的整合与共享。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流动人口信息应当包括流动人口的姓名、性别、民族、公民身份号码、常住户口所在地和现居住地址、服务处所、政治面貌、婚姻状况、计划生育、劳动就业、受教育状况、社会保障等内容。

公安、教育、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房产管理、卫生计生等部门和机构管理的流动人口信息,应当统一汇入流动人口综合信息服务管理平台,实现信息共享。

第三十二条 流动人口在申报居住登记时,应当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

流动人口发现居住证记载的信息错误或者居住信息变动的,应当申请更正或者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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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虽然各地区对于申请居住证的规定有所不同,但是大体上都差不多的,一般都要求有申请人有稳定的工作和住所。一、流动人口申请居住证的条件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居住证暂行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二、办理居住证需要的材料1、注:申请表中须粘贴“大1寸”彩照实际尺寸为1寸半,此类型照片为证件专用照。此申请表中所贴的“大1寸”彩照可以与数码回执不是同一张相片,而且底色也没有要求,任意底色的“大1寸”彩照都可以。2、申请人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3、数码照相回执(申请人到开通网上认证的照相馆拍摄数码照相并取得照相回执)。注:居住证的相片与身份证和暂住证相片不同:因为要上传到公安部门的网站,所以办理居住证一定要照居住证的相片,费用20元(共9张)。4、按规定提交以下文件资料之一:(1)以从业提出申请的,由用人单位登录深圳市居住证/劳动就业登记网上申报系统,网上提交电子数据后,持深圳市居住证申请表和办证人员名单集中申办证件。(2)以拥有物业提出申请的,提交申请人所居住房屋的《房地产权证》或者其他产权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房地产权证》所有人的配偶、子女在申办居住证时还需提供当地户口本及《结婚证》(或婚姻状况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3)以人才、海外人才身份申请居住证的人员,提交市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4)以创业或者文化艺术创作提出申请的,提交市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项目确认材料原件及复印件;5、以学习提出申请的,由全日制办学机构登录深圳市居住证网上申办系统,网上提交电子数据后,持深圳市居住证申请表和办证人员名单集中申办;6、申请人为20—49周岁已婚育龄妇女的,应提供现居住地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近3个月有效的《广东省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报告单》,其中离异、丧偶、符合生育政策待孕和实施绝育措施一年及以上的提供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出具的属“免查对象”内容的《广东省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报告单》。7、市政府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资料。三、居住证的补办居住证损坏难以辨认或者丢失的,居住证持有人应当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换领、补领手续。居住证持有人换领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就可以申请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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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法及积分标准是什么意思

  关于《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法》及计分标准 的起草说明   根据市委市政府领导要求,苏州市正式启动流动人口积分 管理建设工作。在市政法委和市政府的指导下,市流动人口服 务管理办公室会同市公安局、教育局、人社局起草了《苏州市 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法》及计分标准(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 《办法》),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 出台《办法》的必要性。 随着苏州经济飞速发展,流动人口总量也逐年递增。截止 2013 年底,我市流动人口实有登记数为657 万,与户籍人口比 例为 1:1,占江苏全省 38%。流动人口大量涌入苏州,为我市 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成为苏州经济建设不可或缺的重要 组成部分;也是对苏州常住户籍人口日趋老龄化、劳动力短缺 的有力补充,保证了苏州经济持续稳定的发展。如何进一步提 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水平,让其更稳定、更有序地融入苏州成 为当前亟需解决的问题。  制定《办法》对于改进和加强苏州市辖区流动人口服务管 理,统筹城乡协调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 义,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1、创新社会管理新手段,实现人口有序管理。 近年来,流动人口融入城市的意愿逐渐增强,通过积分管 理为流动人口优化均等化服务,提供户籍准入新途径,既是流 附件1: 2 动人口的心声,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通过积分管理 手段,吸引流动人口主动申报个人信息,主动接受计生服务、 为子女参加计划免疫、办理从业健康证,从而实现流动人口从 “被动接受管理”向“主动接受管理”转变。同时,在实现积 分网上核查、传递、管理的同时进一步整合公安、计生、社保、 卫生、教育等有关部门现有的流动人口管理信息资源,推动跨 部门、跨系统资源共享,切实提高管理效能,真正形成工作合 力。  2、保障流动人口合法权益,提升社会正能量。 积分管理对需要享受相关待遇的流动人口按其所得积分高 低进行分类排名,享受相关待遇。统一的计分标准,为职能部 门提供了管理的抓手,有效解决在一些资源配置不足的情况下, 无法公平、公正分配相关福利待遇的难题。同时,将诚信记录、 实际贡献和社会融合度作为积分加减的重要指标,督促流动人 口遵纪守法、主动参与社会服务管理、敢于见义勇为、坚守个 人诚信,引导整个社会弘扬正能量。  3、调整资源合理配置引导人口有序流动,不断优化人口结 构。 积分管理每年依据地区人口、资源等的承载能力,确定本 地区流动人口子女入学、户籍准入等指标。通过积分制分类申 请,掌握流动人口各种需求的实际情况,合理调控社会资源配 置,同时引导流动人口向自己所需资源充沛的地区有序流动并 稳定居住。通过积分指标在文化程度、技能等级方面的加分设定,鼓励流动人口通过进修和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素质,逐步获 得高分来享受相应的待遇。在紧缺急需专业、专利创新、投资 纳税方面的加分优势,能吸引更多优秀人员在苏州投资兴业、 安家落户。  二、《办法》的制定背景及起草过程  (一)相关背景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苏州市流动人口服务管 理水平和居住证制度的实施,在全国、全省始终保持较为领先 的态势。推行流动人口信息社会化采集模式,使我市流动人口 底数清、情况明,为积分管理制度推行提供了扎实的信息基础; 流动人口居住证发放累计超过1128 万张,已实现流动人口居住 证动态全覆盖;流动人口基本均等化服务水平整体较高,为积 分管理优化均等化服务做好了准备;张家港、常熟等地的先行 经验也提供了有力支撑,市区推行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各项条件 已经成熟。  (二)起草依据 1、《苏州市居住证管理暂行办法》 2、《苏州市户籍准入登记暂行办法(修订)》 3、《苏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 4、部分先行城市积分管理法规、规章。 (三)起草过程。 对于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制度的建设,市委、市政府高度重 视,组织相关部门实地考察了张家港市、常熟市积分管理制度 4 及实施情况。2014 年5 月至11 月期间,市政法委和市政府召集 各市、区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先后开展了五次座谈会,围 绕建立流动人口积分管理进行了各个层面的探讨和沟通,并草 拟了《办法》初稿向各市、区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共计32 家单位书面征求了意见和建议。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公室会 同市政府法制办及相关部门对收集到的修改意见逐一认真研 究,经多次修改后形成《办法》征求意见稿。  三、几点说明  (一)关于《办法》草案的适用范围和对象。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市辖区(吴江区除外), 县级市、吴江区人民政府可以参照本办法,制定本地区流动人 口积分管理办法。 适用对象:在本市市辖区(吴江区除外)合法居住、参加 社会保险、已办理居住证且连续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的流 动人口,经本人申请,纳入本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苏州县级 市及吴江区户籍人员申请纳入本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的,以公 安机关流动人口信息登记时间为居住依据。  (二)积分管理制度的简要概述。 本《办法》所称积分管理,是指通过设置统一的积分指标 体系,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根据其个人情况、诚信记录、实际 贡献和社会融合度等转化为相应的分值,积分达到一定分值的, 可以享受相应的户籍准入、子女入学、子女参加居民医疗保险 等公共服务待遇。具体公共服务待遇内容今后将不断拓展,以 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公布为准。  (三)关于户籍准入方面的主要内容。 在《苏州市户籍准入登记暂行办法(修订)》(苏府2007[124] 号)的基础上,对已纳入本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的,且同时在 本市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且人均住房面积不低于本市最低标准 (目前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18 平方米)、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 策的申请人,开辟一条新的户籍准入途径,科学设置一定指标 数,对积分排名达到要求的流动人口准予直接入户。原《苏州 市户籍准入登记暂行办法(修订)》规定的相关户籍准入政策不 受影响。  (四)关于子女入学方面的主要内容。 积分入学是指在原有“三稳定”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全 面衡量入学条件,根据非本地户籍人口参加积分管理累积的分 值和当年度公办学校初始年级的可供学位数,按积分由高到低 的顺序安排适龄儿童进入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的入学管 理办法。 实施积分入学管理工作,有助于招生政策更加公开透明, 招生办法更加科学合理,把握条件更加客观公正,入学机会更 加均等公平,操作过程更加规范有序。  (五)关于子女参加居民医疗保险方面的主要内容。 流动人口参加积分管理后,其子女在苏州市区各类学校新 入学的,根据财政投入和教育部门招生数,可以参加苏州居民 医疗保险。流动人口子女已经参加苏州市区居民医疗保险的不 受影响。 6 苏州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公室 2014 年12 月5 日
2023-09-09 18:44:311

太原居住证怎么办理

办理材料:一,(需在太原居住半年以上的居民)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居住地址证明材料办理。1、租赁房屋的,需提供房主身份证、房屋产权证明(主要包括房产证、购房合同、购房协议、宅基地使用证之一)原件及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以及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责任书;2、投靠在亲属家的,需提供亲属身份证、房屋产权证明文件以及亲属出具的寄宿证明;3,自有房屋的,需提供房屋产权证明(主要包括房产证、购房合同、购房协议、宅基地使用证之一)原件及复印件。二,合法稳定就业申领居住证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用人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就业证明材料办理。(就业证明材料包括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三,连续就读申领居住证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学校出具的连续就读满半年以上的证明或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流程:本人带齐材料,到居住地派出所办理居住登记,登记满半年之后,才可以申领居住证。办理时限及费用:办理时限:纸质居住证当场办理,卡式居住证自受理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核发居住证,偏远地区的可延长至十五个工作日。首次申领居住证,免收证件工本费。办理地点: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扩展资料:山西要求流动人口办理居住证 10日内不办将处罚款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10日内,向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条件的可依相关规定申领居住证。山西省公安厅微信平台发布消息,《山西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17年1月1日起施行。《办法》对流动人口的居住登记和居住证管理、权益保障和公共服务等作出了具体规定。《办法》所称流动人口,是指离开户籍所在地进入本省行政区域内居住或者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跨县(市、区)居住的人员,但本省设区的市所辖各区常住人口跨区居住的除外。《办法》明确规定,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实行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制度,居住证一人一证,有效期为五年。对于在宾馆、酒店、旅店、招待所以及可供住宿的其他经营性服务场所住宿的人员,在医院住院就医的人员,在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寄宿就学或者培训的人员,以及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由相关单位按规定登记。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10日内持有效身份证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依照国家相关规定申领居住证。《办法》规定,房屋出租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聘用流动人口的单位,大型集贸市场、商品集散地经营管理机构以及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或者建设单位委托的项目管理、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单位,均应在流动人口入住、聘用及入驻之日起10日内向公安派出所报告督促、组织流动人口申报居住登记。流动人口离开、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也应在10日内报告公安派出所。违反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处数百元至数千元不等的罚款。流动人口申领居住证时,符合申领条件的,公安派出所应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发放居住证,偏远地区可延长至20日;对不符合申领条件的,告知申领人,并说明理由。居住证持有人住址变更的,或在居住地记为常住户口的,应在10日内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手续;离开登记居住地市、县范围内不再居住的,应在离开前10日内办理登记证注销手续;在30日内返回登记居住地的,不办理注销手续。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山西要求流动人口办理居住证 10日内不办将处罚款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居住证
2023-09-09 18:45:001

苏州吴江积分入户细则

第一条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户籍制度改革精神,规范流动人口积分落户管理工作,根据《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法》(苏府规字〔2020〕15号)(以下简称《办法》),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积分落户是指流动人口参加积分管理,累积分值达到落户达标积分值的,准予户籍迁入本市。第三条非本市户籍的流动人口持现居住地居住证,可以前往居住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受理窗口提出积分落户申请。本市户籍的流动人口申请参加户籍所在地之外的县级市、市区积分落户的,以公安机关流动人口信息登记为居住依据,无需居住证。申请积分落户的申请人还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在现居住地所属市区或者县级市区域内参加社会保险;(二)在现居住地所属市区或者县级市区域内连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三)在现居住地所属市区或者县级市区域内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第四条 《办法》所称直系亲属,是指本人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第五条申请人申请参加积分落户需出示身份证件、居住证、户籍证明、婚姻状况材料、家庭成员关系材料、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材料,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所有权人或者用人单位同意落户声明,随迁的未成年子女还应当出示出生医学证明。相关材料的具体形式如下:(一)身份证件是指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二)户籍证明是指居民户口簿、加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的《常住人口登记表》或者电脑打印加盖公安派出所户口专用章的证明(填写户主及户主关系、姓名、身份证号、民族、性别、出生年月、户籍地址等项目)。(三)婚姻状况材料是指结婚证、离婚证(附协议书)、法院调解书或者法院判决书。(四)家庭成员关系材料是指户籍档案资料、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亲子鉴定书、收养证或者公证部门出具的关系公证书等。(五)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材料是指不动产证、房屋所有权证、宅基地证、公有住房租赁证或者租赁登记备案凭证。(六)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所有权人或者用人单位同意落户声明是指直系亲属房屋的所有权人、房屋共有产权人、租赁房屋产权人或者用人单位同意落户声明。证明材料应当真实、规范、有效,如有涂改、空缺项目、无有效期、印章模糊不清的,均视为无效证件。使用假证、冒用证明材料的,一律取消迁移申请,并按照《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处理。第六条符合积分落户申请条件的流动人口申请户口迁入的,应当于每年7月31日前向其居住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流动人口积分管理窗口提出书面申请。第七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流动人口积分管理窗口受理流动人口积分管理申请后,应当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录入积分管理信息系统。县级市(区)流动人口积分管理部门在系统内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复审。对流动人口申报的积分项目,通过系统转递至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审核评分。第八条申请人提交申请30个工作日后,可以前往流动人口积分管理窗口或者登录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服务网站、微信公众号查询个人积分申请核查评分的实时情况。第九条 县级市、吴江区流动人口积分管理部门根据各地公共资源的实际情况,于每年8月10日前向市公安机关报送本地区落户达标积分值申请报告。市公安机关会同市发展和改革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综合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区分市辖区和县级市等不同区域,每年确定流动人口落户达标积分值,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于8月31日前向社会公布。第十条 市公安机关于每年9月上旬根据落户达标积分值,确定落户准入名单,并在本市有关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第十一条经公示无异议的,市公安机关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放积分落户准入卡。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向市公安机关提出,市公安机关应当于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核实并予以答复。第十二条获得积分落户准入资格的申请人,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持积分落户准入卡、婚姻状况材料、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材料以及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所有权人或者用人单位同意落户声明等,到公安机关办理户籍迁移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在租赁住宅房屋、共有产权住宅房(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共有除外)、直系亲属的住宅房落户的申请人,办理户籍迁移手续时,需房屋所有权人持身份证件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材料至公安机关当场签订同意落户声明。在用人单位集体户落户的申请人,办理户籍迁移手续时,需提供当年度用人单位加盖公章的同意落户声明。申请人在办理户籍迁移手续之前,发生房屋产权变更、租赁状况变化、申请人死亡等情形,不再符合《办法》规定申请落户条件的,取消其积分落户资格。第十三条取得落户资格的申请人按照以下顺序确定落户地点:本人(配偶或者未成年子女)所有权住宅房、共有产权住宅房、直系亲属的住宅房、公有租赁住房、租赁住宅房、单位集体户。涉及房屋权益的,均需房屋所有权人提供同意落户声明。如不具备上述落户条件的,按公安机关居住证信息管理系统记载居住地址的社区户登记户口。第十四条 获得积分落户准入资格的申请人,落户在家庭户的,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以按规定随迁。第十五条 本细则由苏州市公安局负责解释。第十六条? 本细则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户籍准入实施细则》(公规〔2016〕1号)同时废止。
2023-09-09 18:45:151

在外地怎么办理流动人口证明

办理流动人口证明应当在到达居住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持《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具体流程如下:1、申请人到居住地派出所,填写《居住证申请表》并签字,提交《居住证申请表》及证明材料;2、相关部门审核:审核申请人的申领条件及证明材料(审核后退还);3、人像采集后,开具《居住证受理回执》(凭借回执领居住证)。下列流动人口可以不办理居住登记:(一)已办理旅馆业住宿登记的(二)已在医院办理住院登记的(三)在救助站接受救助的(四)在全日制教育机构或者培训机构学习的(五)居住在具有本地户籍的亲属家中,居住时间在三十日以下的房屋出租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物业服务单位,应当在流动人口入住和终止居住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当地公安派出所报告。当我们去一个别的地方工作、学习等等超过五年的额时候,我们就属于流动人口了。在这个时候,我们要携带自己的有效证件,包括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去当地的派出所办理流动人口居住证明。以此来避免今后的生活中出现麻烦。法律依据以山西省为例《山西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第九条 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10日内持有效身份证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国家相关规定申领居住证。第十二条 流动人口登记信息错误或发生变动的,居住登记申报人应当自发现登记信息错误或发生变动之日起10日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更正或变更登记。
2023-09-09 18:46:131

烟台芝罘区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管理通告

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管理的通告为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蔓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山东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期间属地管理的原则,现就进一步加强芝罘区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管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凡来返芝罘区的非烟台市市辖区户籍流动人员,应当在到达居住地24小时内,主动向居住地派出所申报登记。二、流动人口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或与确诊、疑似病例及疫情较重地区人员有密切接触的,必须1小时内向所在单位、社区居委会报告,或直接联系所在辖区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所有来返芝罘区的流动人口,必须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单位和居住社区居委会登记报告。近14天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接触史的所有流动人口,除及时主动报告外,还应自觉接受集中隔离等防控措施。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三、出租房房主及房屋中介机构,有房屋已出租给流动人口的,按照《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自承租人到达之日24小时内将承租人信息报告当地派出所。同时,应当积极协助配合卫生防疫部门了解承租人过去14天的旅居史,做好人员体温监测和登记工作,对来自重点疫区或发现体温超过37.3度的,应立即向疾控部门或社区居委会报告。四、出租房房主要经常对租赁住房进行安全检查,对承租人履行安全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指导承租人安全使用电气、燃气等设施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按照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使用租赁房屋,配备消防安全器材,不得堵塞消防安全通道。发现火灾等安全隐患的,及时消除或者通知承租人消除。五、用工单位招录使用非烟台市市辖区户籍人员或接收外地返烟员工时,按照《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应自到达之日24小时内将用工人员信息报告公安机关。同时,应当协助配合疾控部门了解务工人员过去14天的旅居史,做好人员体温监测和登记工作,对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严格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发现有重点区域员工的,应电话通知先暂缓上班,并按属地要求及时报告登记相关信息,做到全覆盖、不遗漏。一旦发现有疑似病人,要立即与疾控部门联系。六、流动人口在出租房内实行居家隔离措施的,严禁擅自离开出租房,若承租人不听劝阻执意离开的,出租房房主知悉后应及时向属地居委会报告。七、为避免交叉感染,流动人口本人或出租房房主、房屋租赁中介、用工单位等申报流动人口居住登记等相关业务,现全部实行网上办理。可通过山东公安居住登记平台和“山东微警务”微信公众号办理相关业务。八、凡不履行申报责任,隐瞒不报、漏报、弄虚作假或拒不配合相关部门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流动人口本人、用工单位、出租房房主和房屋租赁中介机构,将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从重处罚。九、广大人民群众发现重点疫区来芝罘区人员或与重点疫区来芝罘区人员密切接触者,未按要求登记报告的,请及时报告区疾控中心6222616或拨打110电话举报。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2020年2月10日
2023-09-09 18:46:211

杭州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怎么办理

法律主观:随着社会的发展,现在每个地方的流动人口都比较多,而在 浙江 的省会 杭州 ,流动人口更是很多,每天都有许多外地人来往于杭州。那么杭州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办理步骤是什么, 小编整理了相关 法律知识 ,供大家学习参考。 一、杭州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办理的步骤是什么 1、申报人提交本人有效 身份证 件,填报个人基本信息、居住信息等; 2、受理机关对申报人提交的材料和信息进行审核; 3、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办理;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告知需补充的材料信息。 二、杭州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办理的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 户口 登记条例》第十五条,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城市暂住三日以上的,由暂住地的户主或者本人在三日以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暂住登记,离开前申报注销;暂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设置旅客登记簿随时登记。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内暂住,或者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农村暂住,除暂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设置旅客登记簿随时登记以外,不办理暂住登记。 2、《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流动人口的居住登记和 居住证 管理工作。公安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建立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队伍,协助开展流动人口信息采集等工作。公安机关可以委托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承担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机构(以下简称服务管理机构),从事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 签注 等工作。公安机关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服务管理机构可以在社区(村)便民服务场所设立服务窗口,受理流动人口居住登记申报和居住证申领等事项。 3、《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第七条,流动人口应当按照国家和本条例规定,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服务管理机构申报居住登记。流动人口申报居住登记,应当提交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不能提交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的,应当配合公安机关采集与其身份相关的信息。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由其 监护人 申报居住登记。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近亲属代为申报居住登记;代为申报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 综合以上介绍,为了对社会进行有效的治理,对流动人口进行一定的管理,是必要的,杭州出台措施,要求流动人口进行去公安机关办理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如果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法律客观:流动人口应申报居住登记和居住证,持居住证者可依法参加居住地社会保险、享受政府保障性住房等。省政府日前出台的《陕西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将从2012年10月1日起执行。一、居住登记申请1、居住登记:5天内向公安机关申报2、居住登记应在到达居住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持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护照、机动车驾驶证、户籍证明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3、已办理旅馆业住宿登记;已在医院办理住院登记;在救助站接受救助;在全日制教育机构或者培训机构学习;居住在具有本地户籍的亲属家中,居住时间在三十日以下的这几种情况,可以不办理居住登记。二、居住证办理1、流动人口拟居住三十日以上的,应申领居住证,但随同监护人居住的未成年人和在全日制教育机构或者培训机构学习者可不必申领。居住证分为一年有效期和三年有效期,由省公安机关统一式样,县级公安机关签发,在全省行政区域内有效。2、流动人口持居住证,有固定住所、稳定收入、在居住地连续居住一定年限的,可以申请居住地常住户口。3、《办法》规定,办理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居住证、居住变更登记的,不得收取费用。但因遗失、损坏居住证申请补领、换领的,应当缴纳工本费。
2023-09-09 18:46:281

杭州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怎么办理

法律主观:随着社会的发展,现在每个地方的流动人口都比较多,而在 浙江 的省会 杭州 ,流动人口更是很多,每天都有许多外地人来往于杭州。那么杭州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办理步骤是什么, 小编整理了相关 法律知识 ,供大家学习参考。 一、杭州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办理的步骤是什么 1、申报人提交本人有效 身份证 件,填报个人基本信息、居住信息等; 2、受理机关对申报人提交的材料和信息进行审核; 3、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办理;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告知需补充的材料信息。 二、杭州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办理的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 户口 登记条例》第十五条,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城市暂住三日以上的,由暂住地的户主或者本人在三日以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暂住登记,离开前申报注销;暂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设置旅客登记簿随时登记。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内暂住,或者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农村暂住,除暂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设置旅客登记簿随时登记以外,不办理暂住登记。 2、《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流动人口的居住登记和 居住证 管理工作。公安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建立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队伍,协助开展流动人口信息采集等工作。公安机关可以委托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承担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机构(以下简称服务管理机构),从事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 签注 等工作。公安机关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服务管理机构可以在社区(村)便民服务场所设立服务窗口,受理流动人口居住登记申报和居住证申领等事项。 3、《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第七条,流动人口应当按照国家和本条例规定,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服务管理机构申报居住登记。流动人口申报居住登记,应当提交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不能提交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的,应当配合公安机关采集与其身份相关的信息。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由其 监护人 申报居住登记。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近亲属代为申报居住登记;代为申报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 综合以上介绍,为了对社会进行有效的治理,对流动人口进行一定的管理,是必要的,杭州出台措施,要求流动人口进行去公安机关办理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如果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法律客观:流动人口应申报居住登记和居住证,持居住证者可依法参加居住地社会保险、享受政府保障性住房等。省政府日前出台的《陕西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将从2012年10月1日起执行。一、居住登记申请1、居住登记:5天内向公安机关申报2、居住登记应在到达居住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持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护照、机动车驾驶证、户籍证明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3、已办理旅馆业住宿登记;已在医院办理住院登记;在救助站接受救助;在全日制教育机构或者培训机构学习;居住在具有本地户籍的亲属家中,居住时间在三十日以下的这几种情况,可以不办理居住登记。二、居住证办理1、流动人口拟居住三十日以上的,应申领居住证,但随同监护人居住的未成年人和在全日制教育机构或者培训机构学习者可不必申领。居住证分为一年有效期和三年有效期,由省公安机关统一式样,县级公安机关签发,在全省行政区域内有效。2、流动人口持居住证,有固定住所、稳定收入、在居住地连续居住一定年限的,可以申请居住地常住户口。3、《办法》规定,办理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居住证、居住变更登记的,不得收取费用。但因遗失、损坏居住证申请补领、换领的,应当缴纳工本费。
2023-09-09 18:47:031

流动人口居住证明要怎么办理?

流动人口应当在到达居住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持《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下列流动人口可以不办理居住登记:已办理旅馆业住宿登记的、已在医院办理住院登记的、在救助站接受救助的。办理流动人口居住证明怎么办理?流动人口应当在到达居住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持《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下列流动人口可以不办理居住登记:(一)已办理旅馆业住宿登记的(二)已在医院办理住院登记的(三)在救助站接受救助的(四)在全日制教育机构或者培训机构学习的(五)居住在具有本地户籍的亲属家中,居住时间在三十日以下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第十条 流动人口拟居住三十日以上的,应当申领居住证下列流动人口可以不申领居住证:(一)随同监护人居住的未成年人(二)在全日制教育机构或者培训机构学习的居住证由省公安机关统一式样,县级公安机关签发,在全省行政区域内有效。第十一条 居住证分为 一 年有效期和 三 年有效期流动人口首次申领居住证的,发给有效期为一年的居住证。流动人口已持有效期为 一年 的居住证,有固定住所、稳定收入、在居住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可以申领有效期为三年的居住证第十二条 持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在本省内变更居住地址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变更登记。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招用流动人口,应当登记其姓名、身份证件等基本情况,并督促其按照本办法规定申报居住登记、申领居住证或者申报居住变更登记。用人单位应当在与流动人口签订和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当地公安派出所报告。第十六条 房屋出租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物业服务单位应当在流动人口入住时登记其姓名、身份证件等基本情况,并督促其按照本办法规定申报居住登记、申领居住证或者申报居住变更登记。房屋出租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物业服务单位,应当在流动人口入住和终止居住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当地公安派出所报告。所以,当我们去一个别的地方工作、学习等等超过五年的额时候,我们就属于流动人口了。在这个时候,我们要携带自己的有效证件,包括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去当地的派出所办理流动人口居住证明。以此来避免今后的生活中出现麻烦。
2023-09-09 18:47:122

流动人口居住证明怎么办理

流动人口应当在到达居住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持《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下列流动人口可以不办理居住登记:已办理旅馆业住宿登记的、已在医院办理住院登记的、在救助站接受救助的。办理流动人口居住证明怎么办理?流动人口应当在到达居住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持《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下列流动人口可以不办理居住登记:(一)已办理旅馆业住宿登记的(二)已在医院办理住院登记的(三)在救助站接受救助的(四)在全日制教育机构或者培训机构学习的(五)居住在具有本地户籍的亲属家中,居住时间在三十日以下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第十条 流动人口拟居住三十日以上的,应当申领居住证下列流动人口可以不申领居住证:(一)随同监护人居住的未成年人(二)在全日制教育机构或者培训机构学习的居住证由省公安机关统一式样,县级公安机关签发,在全省行政区域内有效。第十一条 居住证分为 一 年有效期和 三 年有效期流动人口首次申领居住证的,发给有效期为一年的居住证。流动人口已持有效期为 一年 的居住证,有固定住所、稳定收入、在居住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可以申领有效期为三年的居住证第十二条 持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在本省内变更居住地址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变更登记。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招用流动人口,应当登记其姓名、身份证件等基本情况,并督促其按照本办法规定申报居住登记、申领居住证或者申报居住变更登记。用人单位应当在与流动人口签订和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当地公安派出所报告。第十六条 房屋出租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物业服务单位应当在流动人口入住时登记其姓名、身份证件等基本情况,并督促其按照本办法规定申报居住登记、申领居住证或者申报居住变更登记。房屋出租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物业服务单位,应当在流动人口入住和终止居住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当地公安派出所报告。所以,当我们去一个别的地方工作、学习等等超过五年的额时候,我们就属于流动人口了。在这个时候,我们要携带自己的有效证件,包括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去当地的派出所办理流动人口居住证明。以此来避免今后的生活中出现麻烦。
2023-09-09 18:47:471

大连市居住证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流动人口管理,促进人口信息化建设,提高政府服务水平,保障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本市居住的非本市户籍的流动人口,以及具有本市户籍的下列流动人口:  (一)跨瓦房店市(含长兴岛临港工业区,下同)、普兰店市、庄河市(含花园口经济区,下同)、长海县之间居住的人员:  (二)从各区、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到瓦房店市、普兰店市、庄河市、长海县居住的人员;  (三)从瓦房店市、普兰店市、庄河市、长海县到各区、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居住的人员。  流动人口中作为人才引进的,适用《大连市人才工作居住证暂行规定》。第三条 市及县(市)区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和居住证管理工作。  各级财政、人事、劳动保障、教育、人口计生、工商、房产、民政、卫生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与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和居住证管理有关的工作。第四条 公安机关应当建立流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向政府提供有关信息,实现流动人口管理与劳动就业登记、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教育、房屋租赁备案、工商行政管理等信息共享。第二章 居住登记与居住证申办第五条 流动人口拟在现居住地居住三十日以上的,应当在到达居住地之日起七日内到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其中年满十六周岁的各类从业人员,应当申办居住证;其他人员根据需要,可以申办居住证。申办居住证视为办理居住登记。  流动人口居于宾馆、酒店、旅店、招待所、洗浴中心等住宿场所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住宿登记。第六条 未满十六周岁的人员进行居住登记或者申办居住证,由其监护人或者其他亲属负责。  流动人口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办居住证。第七条 流动人口在单位内居住的,可以由单位统一到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或者申办居住证,并填写单位流动人口登记表。第八条 流动人口居住在出租房屋内的,房屋出租人应当督促其进行居住登记或者申办居住证。  流动人口承租房屋的,应当与房屋出租人依法到房屋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第九条 流动人口进行居住登记、申办居住证,应当提供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及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成年育龄妇女提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属于申办居住证的,还应当提供符合公安机关要求的照片,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提供劳动合同。  流动人口的监护人或者其他亲属、所在单位为流动人口进行居住登记、申办居住证,应当提供监护人、其他亲属或者单位的证明材料。  受流动人口委托代其申办居住证的,应当提供委托证明材料。第十条 公安机关应当对流动人口或者其监护人及其他亲属、所在单位、受委托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提供的材料齐全、有效,属于进行居住登记的,应当当场给予登记;属于申办居住证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发给居住证。第十一条 居住证由市公安机关统一制作,不收取费用,所需工本费按照现行财政管理体制由市、县两级财政分别承担。第三章 居住证的管理和使用第十二条 居住证的有效期分为一年、二年、三年,有效期满后自动失效。  流动人口与用人单位签订三年以上(含本数)或者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发给有效期三年的居住证;签订三年以下劳动合同的,发给有效期一年或者二年的居住证;其他人员发给有效期一年的居住证。  流动人口的居住证有效期满,需要继续在现居住地居住的,应当重新申办居住证。第十三条 已经取得流动人口居住证的人员居住地址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变更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向现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居住变更登记;居住在单位的,可由单位统一到公安派出所统一办理变更手续,公安机关应当立即为其变更居住信息。第十四条 居住证遗失的,可以申请补办;居住证严重损坏或者主项信息发生变更影响使用功能的,可以申请换领新证。第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买卖、骗领、冒用、转借居住证,不得扣押或者变相扣押居住证。第十六条 公安机关可以查验居住证。  政府有关部门为流动人口提供服务或者履行法定职责需要明确流动人口身份等信息时,应当要求其出示居住证,居住证持有人应当予以配合。
2023-09-09 18:47:571

流动人口怎么办理居住证?

u200du200du200du200d办理居民暂住证的条件:年满需满16周岁,且在本市的暂住时间拟超过了1个月或是拟在本市从事务工及经商等的活动的外地来的所需人员。办理居民暂住证需提交材料:申办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是原籍乡以上的人民政府、也可以是公安机关所出具的身份证明;是暂住在本市居民或村民内的出租房内的,应当提交户主的户口簿或者是身份证的复印件即可,而其证件地址如果是与暂住人口的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则户主应当注明办证人的实际居住的详细地址;申办人近期的3张一寸正面免冠黑白照片。办证程序对于暂住人口的申领,可以由申领人到辖区的派出所或者社区的警务室去办理;而对于团体要申领《暂住证》的,则由社区的民警登门办理。完成的时限对于个人的申领若是符合办理条件的就可以随来随办,而对于团体的申领暂住证的,那么在3个工作日之内办理完毕。u200du200du200du200d
2023-09-09 18:48:062

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由谁管理

法律分析: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由其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地方人民政府共同管理。法律依据:《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第六条 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由其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地方人民政府共同管理,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的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日常管理,并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当地计划生育管理。
2023-09-09 18:48:411

办流动人口居住证需要什么资料

法律主观:我们国家每一个城市的流动人口,每年都是应该向你们当地部门进行流动人口登记申请的。那么大家知道 杭州 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办理需要什么资料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 法律知识 , 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杭州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办理需要什么资料 流动人口申报居住登记时须提交本人有效 身份证 件或者身份证明; (1)居住地址、服务处所等居住登记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 (2)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由其 监护人 申报居住登记; (3)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委托其近亲属代为申报居住登记。 (4)委托、代办申报居住登记的,须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 二、杭州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办理依据 浙江 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 第一条 为规范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保障流动人口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流动人口的居住登记和 居住证 管理,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流动人口,是指在本省居住的非本 市区 、县(市) 户籍 的人员。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和服务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和服务管理的各项制度,保障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和服务管理工作所需经费、人员。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和服务管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 办事 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和服务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以下简称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流动人口的居住登记和居住证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 教育 、民政、司法行政、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卫生、人口和 计划生育 、工商行政等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做好流动人口居住登记相关的服务管理工作。 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协助做好流动人口居住登记相关的服务管理工作。 第五条 公安机关根据需要可以委托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承担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机构(以下简称服务管理机构)从事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居住证受理和发放等工作。 公安机关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建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队伍,协助开展流动人口居住登记信息采集等服务管理工作。 第六条 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流动人口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行义务。 以上就是本次小编为大家分享的杭州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办理需要什么资料的相关知识,流动人口的登记不会花费大家太多时间,希望大家在有空的时候,就去完成登记。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到进行 法律咨询 。法律客观:三种方式申请居住证根据规定,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和有关材料,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也可以通过互联网直接登录“山东公安民生服务在线”的“居住信息申报和居住证申领模块”,申报居住登记,并选择是否申领居住证。同时各用工单位、房屋出租人等也可以随时登录互联网申报雇用、承租房屋的流动人口信息。“从网上申报,同样需要经过公安机关审核,审核通过后才能进入制证程序。”据介绍,按照规定,居住证在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可以领取,但通过网络申请的,时间并非从申请之日计算,而是从审核通过之日计算,因此时间上可能会稍微延长。有效期分1年和3年居住证按照有效期分为一年和三年两种。办理一年有效期居住证所需证明材料为,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其中育龄妇女还应提交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材料;房屋租赁合同、单位或居(村)委会等出具的居住证明材料或者用人单位出具的务工经商证明材料或就医、就学等证明材料。办理有效期为三年的居住证所需材料包括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育龄妇女还应提交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材料;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取得的工商营业执照;已购买房屋证明或者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居住地公安机关规定的其它证明材料。部分人员可不发证根据山东省正式实施《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规定,实施以居住证制度为载体的服务管理新模式,流动人口在居住地依法享有社会保障、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等公共服务。《办法》将流动人口界定为“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跨县(市、区)居住3日以上的人员”。《办法》还规定,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从事房屋租赁的中介机构和从事职业介绍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大型集贸市场和商品集散地管理机构,有义务向公安派出所申报流动人口情况。未满16周岁或已满70周岁的,或是在居住地就医、探亲、旅游、出差的,或是在居住地全日制教育机构学习、培训的,以及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在救助管理机构滞站的,可以不发居住证。《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规定,青岛流动人口办理居住证不需要交照片。根据山东省居住证的样本,山东省居民居住证看上去类似二代居民身份证,正面印制“山东省居住证”、“签发机关”和“有效期限”,背面印制“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证号码”“户籍所在地”等,与居民二代证相比最大的差别是,居住证上还有“现居住地址”,居住证照片下边有“二维码”,里面包含一些个人信息等。
2023-09-09 18:48:491

江苏苏州市小学初中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实施细则(试行)

苏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管理,切实做好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工作,提高教育公共资源均等化服务效率,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和谐,根据《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积分入学是根据流动人口参加积分管理累积的分值和当年度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的可供学位数,分学校按积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安排适龄儿童进入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的入学管理办法。 第三条 本市市辖区(吴江区除外)流动人口积分入学工作按照“统一领导、以区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组织实施。 苏州市教育局负责政策制定、工作指导和统筹协调,并组织实施市直属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积分入学管理工作。姑苏区、工业园区、高新区、吴中区和相城区依据本细则组织实施本区域的积分入学管理工作。第二章 入学管理 第四条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于每年1月1日前向社会公布对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开放的公办学校和服务区域。 第五条 各区所辖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社会事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于每年1月1日至4月15日(节假日除外)受理流动人口提交的入学申请及各类证明材料,经确认原件属实后,将申请人信息录入“流动人口积分管理信息系统”积分入学一栏,建立积分入学档案,并出具受理回执。已获得起始年级学籍的不予受理。4月30日前,申请人到所辖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社会事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签字确认积分分值。 第六条 各区所辖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社会事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将入学申请信息按学校分类后交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公室。区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公室将全区入学申请信息按镇(街道)、学校汇总后于5月10日前交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七条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资源分布情况和户籍人口数量,科学预测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可提供给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就读的空余学位数,于5月20日前上报区政府(管理委员会)和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由市、区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公室于6月10日前统一向社会公布。各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吸纳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的比例或数量应逐步提高。 第八条 各区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公室分镇(街道)按学校对申请人积分高低进行排名。排名结果经区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后,由区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公室于6月15日前将符合积分入学分值要求的入学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有异议的,流动人口应于公示期内向区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公室提出,区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公室应于公示期满后的5个工作日内核实并予以答复。 第九条 各区所辖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社会事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于6月30日前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放入学准入卡及入学告知书。 第十条 各区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公室和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向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开放的其他学校的空余学位情况,按积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对未能进入申请学校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进行统筹调剂,于7月5日前公布统筹调剂的学生名单,并向其发放入学准入卡及入学告知书。不服从的不再安排。 第十一条 在当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统一办理入学报名手续前取得住宅房屋所有权证或通过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商业、办公、工业用房、车库等非居住用房除外)并实际居住,且符合《苏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工作意见》对房屋相关要求的流动人口不再参加积分管理入学申请,以其合法固定住所为准就近入学。 第十二条 2016年1月1日前已在苏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小学和初中学校就读并取得学籍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在同一学段可不凭积分升入高一年级就读。上述对象中的小学毕业生入读公办初中需重新参加积分管理,申请积分入学。 第十三条 归国华侨、外籍华人、现役军人子女及政府引进的高层次紧缺人才子女来苏接受义务教育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三章 入学流程 第十四条 每年1月1日至4月15日(节假日除外),参加积分管理的流动人口根据公布的开放公办学校和服务区域,向居住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社会事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提出子女入学申请,申请仅限一所学校,且只能申请起始年级,并填写申请表格。申请人在提出申请后,若居住地发生跨镇(街道)变化(以居住证为准)的,应于4月15日前持初次受理回执,至现居住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社会事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办理手续,重新填写申请表。4月30日前,申请人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社会事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签字确认积分分值。 第十五条 申请子女就读小学的,申请人需提供下列材料:1.居民身份证、婴儿出生证原件;2.居住证原件;3.户口簿或家庭关系证明;4.原幼儿园(看护点)就读证明或幼儿素质发展报告册;5.预防接种证原件。 第十六条 申请子女就读初中的,申请人需提供下列材料:1.居民身份证原件;2.居住证原件;3.户口簿或家庭关系证明;4.学籍卡或原学校就读证明、小学生素质发展报告册。 第十七条 经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于6月30日前到各区所辖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社会事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领取入学准入卡及入学告知书。 第十八条 已列入入学名单(包括统筹调剂的)的流动人口根据各区所辖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社会事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发放的入学准入卡和入学告知书,到准入学校办理入学手续。未办理入学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第四章 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 当年度积分入学工作结束后,市、区两级监察部门会同流动人口管理、教育等相关职能部门,对入学情况进行督查。 第二十条 社会各界及流动人口对有关部门执行积分入学相关规定有异议的,可向所在地的监察、流动人口积分管理、教育等部门提出,由受理单位对异议情况进行核实。反映情况属实的,由受理单位督促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并依法提请职能部门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第二十一条 各部门及相关工作人员应遵纪守法,廉洁奉公,认真履行职责,自觉接受群众和舆论监督,不得利用积分入学管理工作收受利益,不得违背客观事实评分排名。监察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定期抽查和综合评定各部门积分入学管理工作,处理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国家和江苏省、苏州市对入学工作有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苏州市教育局直属义务教育学校的积分入学管理工作依据本细则组织实施。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昆山市和吴江区的积分入学管理工作可参照本细则组织实施。 第二十四条 本细则自2016年1月15日起施行。原有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办法与本细则不一致的,以本细则的相关规定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细则由苏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2023-09-09 18:48:561

流动人口服务责任书

2017年流动人口服务责任书   流动人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谁留宿,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实行治安责任负责制。下面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出来的有关于2017年流动人口服务责任书范文,欢迎阅读!   2017年流动人口服务责任书【1】   为切实加强我局对本机关小区内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工作,保障流动人口合法权益,预防个减少犯罪,维护社会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订本责任状。   一、承租人计划生育责任:   1、租房人员必须认真遵守计划生育的规定,禁止无《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人员租房或留宿,确保计划生育不留死角。   2、杜绝本机关小区内有计划外生育和违规违纪生育现象发生,一经发现,按照《湖南省违反计划生育的处理办法》从严处理,如出现违法现象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租房人中的成年育龄妇女在离开户籍所在地前,应当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婚育证明;已婚的,办理婚育证明还应当出示结婚证。婚育证明应当载明成年育龄妇女的姓名、年龄、公民身份号码、婚姻状况、配偶信息、生育状况等内容。   二、承租人治安责任:   1、实行流动人口的登记、领证,实行谁留住谁负责、谁雇用谁负责,以留住为主的原则。   2、不得将出租屋做为非法经营、非法活动的场所,一经查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严禁租房人员吸毒,保证自己的家属成员不违法犯罪,如有违法犯罪行为,不袒护,不护短,不包庇,立即报告本单位和政法部门,并劝其主动投案自首。   三、承租人其他责任:   1、各租户应对承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负责,对承租的房屋应保持原有安全状态,不得随意改变和破坏房屋原有的安全结构。   2、自觉维护本机关小区内的"公共生活秩序,不准在小区公共部位或违反规定在房屋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和其他有毒物质,不得发出影响其他住户正常生活的噪音,各住户应自觉维护本机关小区的整洁、美观,保持小区的公共卫生,不得高空抛物;   3、爱护小区内道路、绿化、供电、供水设施、排水、有线电视、消防、安全、路灯、电动拉闸等公用设施。若损害公共设施和设备,须照价赔偿。   四、本责任书一式三份,人事局、房主、租房人各存一份,签字后生效。   2017年流动人口服务责任书【2】   为了维护好我团辖区的社会稳定,依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办法》的管理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谁留宿,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连队(社区)特与(各用人、务工单位)签下流动人口管理责任状,内容如下:   一、流动人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谁留宿,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实行治安责任负责制。   二、不得雇佣无身份证件、来历不明人员以及不申报流动人员登记和不办理居住证的人员。   三、用工单位、个人雇用工人和出租房屋房东必须按照“369”限时工作制度要求,在3小时内向连队(社区)工作人员或民警报告,(连队)社区工作人员或民警在6小时内与新来流动人口见面、采集信息,9小时内完成比对核查、登记上网等工作;对离开的流动人口,用工单位、个人雇用工人和出租房屋房东在3小时内向连队(社区)工作人员或民警报告,连队(社区)工作人员或民警在6小时内完成信息注销、上传登记等工作,9小时内向其户籍地(经常居住地)通报情况。并督促流动人员持居民身份证和其他有效证件,到公安派出所登记。   四、督促年满16周年、拟定居住一个月以上的人员,到派出所办理居住证。   五、对流动人口进行经常性的法制,职业道德和安全知识教育。   六、要及时向连队(社区)治安员或公安机关报告流动人口增减变动和管理工作等情况。   七、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管理规定的行为,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并协助有关职能部门依法进行处理。流动人口应当随身携带身份证或居住证,以备查验。   立状单位: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负责人:   _____   2017年流动人口服务责任书【3】   为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保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真正体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党政牵头、部门参与、综合治理”的原则,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凡使用流动人口的用工单位及个人均有义务配合政府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部门做好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工作。为切实落实协管责任制,特签订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责任书如下:   一、各责任单位主管负责人为本单位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责任人,各责任单位应当确定专人作为流动人口兼职协管员,负责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相关工作信息的报送和工作协调。   二、落实流动人口出租房屋信息报送责任   (一)用工单位对聘用的流动人口要按规定登记造册,向乡流管办报送信息,员工异动情况每月报送一次。   (二)各类在商场以及企业中从业的流动人口,由各村(社区)负责按规定登记相关信息,向乡流管办报送信息,员工异动情况每月报送一次。   (三)各村(社区)应当将本区域内的出租房屋信息、出租人及承租人信息登记造册,向乡流管办报送信息,出租房屋及租赁异动情况每月报送一次。   (四)各村(社区)按照计生、劳动保障、房管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要求,协助报送相关信息。   三、各村(社区)应当严格按照凭暂住证用工的规定,不得使用工单位聘用未申报暂住登记或未办理暂住证、身份不明的流动人口。   四、各村(社区)要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思想、法制和职业道德教育,使其增强法制观念和遵纪守法自觉性,经常性对流动人口开展安全防范宣传教育,对出租房屋进行安全防范检查,落实防范措施,搞好综合治理,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五、配合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部门、派出所等相关部门入户调查,自觉接受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部门的检查、指导。   六、落实日常管理,对发现的涉及流动人口、出租房屋违法、违规行为由各村(社区)及时向乡流管办报告,积极协助查处。   七、考核办法   (一)乡政府年终对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评,考评结果是列入考核单位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   (二)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视为不合格,出现重大责任问题的“一票否决”。   济协乡人民政府   负责人:村(社区)   支部书记:   站点负责人: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
2023-09-09 18:49:061

杭州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怎么办理

法律主观:随着社会的发展,现在每个地方的流动人口都比较多,而在 浙江 的省会 杭州 ,流动人口更是很多,每天都有许多外地人来往于杭州。那么杭州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办理步骤是什么, 小编整理了相关 法律知识 ,供大家学习参考。 一、杭州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办理的步骤是什么 1、申报人提交本人有效 身份证 件,填报个人基本信息、居住信息等; 2、受理机关对申报人提交的材料和信息进行审核; 3、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办理;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告知需补充的材料信息。 二、杭州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办理的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 户口 登记条例》第十五条,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城市暂住三日以上的,由暂住地的户主或者本人在三日以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暂住登记,离开前申报注销;暂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设置旅客登记簿随时登记。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内暂住,或者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农村暂住,除暂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设置旅客登记簿随时登记以外,不办理暂住登记。 2、《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流动人口的居住登记和 居住证 管理工作。公安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建立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队伍,协助开展流动人口信息采集等工作。公安机关可以委托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承担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机构(以下简称服务管理机构),从事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 签注 等工作。公安机关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服务管理机构可以在社区(村)便民服务场所设立服务窗口,受理流动人口居住登记申报和居住证申领等事项。 3、《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第七条,流动人口应当按照国家和本条例规定,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服务管理机构申报居住登记。流动人口申报居住登记,应当提交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不能提交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的,应当配合公安机关采集与其身份相关的信息。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由其 监护人 申报居住登记。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近亲属代为申报居住登记;代为申报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 综合以上介绍,为了对社会进行有效的治理,对流动人口进行一定的管理,是必要的,杭州出台措施,要求流动人口进行去公安机关办理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如果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法律客观:流动人口应申报居住登记和居住证,持居住证者可依法参加居住地社会保险、享受政府保障性住房等。省政府日前出台的《陕西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将从2012年10月1日起执行。一、居住登记申请1、居住登记:5天内向公安机关申报2、居住登记应在到达居住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持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护照、机动车驾驶证、户籍证明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3、已办理旅馆业住宿登记;已在医院办理住院登记;在救助站接受救助;在全日制教育机构或者培训机构学习;居住在具有本地户籍的亲属家中,居住时间在三十日以下的这几种情况,可以不办理居住登记。二、居住证办理1、流动人口拟居住三十日以上的,应申领居住证,但随同监护人居住的未成年人和在全日制教育机构或者培训机构学习者可不必申领。居住证分为一年有效期和三年有效期,由省公安机关统一式样,县级公安机关签发,在全省行政区域内有效。2、流动人口持居住证,有固定住所、稳定收入、在居住地连续居住一定年限的,可以申请居住地常住户口。3、《办法》规定,办理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居住证、居住变更登记的,不得收取费用。但因遗失、损坏居住证申请补领、换领的,应当缴纳工本费。
2023-09-09 18:49:201

居住证明在哪里办理,需要什么证件

居住证明在当地公安机关办理,需要以下证件:一、办理居住证需要的手续:申领居住证时,除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外,还应提交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不能提交的,公安机关可以采集其人像信息。二、申领居住证的条件:凡在我市居住、年满16周岁的流动人口,在办理居住登记时要申领居住证。不满16周岁的人员如需申领,可由监护人代为办理。三、居住证有效期限:1年。四、流动人口办理居住证后享有的待遇:依照有关规定在经商、务工、子女就读、计划生育、社会保障、申办驾驶执照等方面享有于我市市民同等待遇。五、居住证丢失怎么补办:证件持有人要及时到现居住地公安机关补领新证。六、办理居住登记和申领居住证是否缴费:居住登记和居住证的颁发、申领、换领以及变更登记等事项,均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七、对违反《沈阳市流动人口管理办法》的哪些行为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公安机关处以50元以下罚款:1、不办理居住登记或不办理居住证的:2、不办理出租房屋登记且不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的;3、出租人不履行相关责任的。八、如何申领居住证:1、居住在居民家中的流动人口如何申领居住证:居住在居民家中的,由流动人口本人携带户主的户口本,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居住证。居住在机关、部队、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或者工地、工厂内的,由单位或者雇主对流动人口进行登记,并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集中申领居住证。2、居住在出租房屋内的流动人口如何申领居住证:由出租人带领流动人口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居住证。3、居住证有效期内,证件持有人居住地址、服务处所等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怎么办: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属地公安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2023-09-09 18:49:461

南京暂住证需要那些资料?如何办理

南京暂住证已陆续被居住证代替,南京市人民政府在积极探索和推广居住证的应用。居住证需要提交下列材料:1、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2、居住证明。包括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对符合申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申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发放居住证。对不符合申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申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回复申领人并说明理由。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可由其监护人代为申报居住登记或申领居住证,办理时应当提供监护人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和与未成年人关系证明。扩展资料: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居住7日以上的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7日内,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受委托的服务管理机构申报居住登记。年满16周岁,因务工、经商等拟在居住地居住6个月以上的流动人口,应当在申报居住登记的同时申领居住证。未满16周岁或在居住地求学、培训、就医、探亲、旅游、出差的流动人口,自愿申领居住证。在旅馆、招待所及其他提供住宿服务的经营场所内住宿的流动人口,依法办理住宿登记。行动不便的老龄、残疾等流动人口,可委托亲属代为申报居住登记或申领居住证,办理时应当提供代办人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及书面委托证明。申请人、代办人及委托人、受委托人应当对上述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参考资料来源:南京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流动人口居住管理办法(试行)》参考资料来源: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发证工作的实施意见
2023-09-09 18:49:561

流动人口申领居住证为什么要办理

法律主观:虽然各地区对于申请居住证的规定有所不同,但是大体上都差不多的,一般都要求有申请人有稳定的工作和住所。一、流动人口申请居住证的条件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居住证暂行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二、办理居住证需要的材料1、注:申请表中须粘贴“大1寸”彩照实际尺寸为1寸半,此类型照片为证件专用照。此申请表中所贴的“大1寸”彩照可以与数码回执不是同一张相片,而且底色也没有要求,任意底色的“大1寸”彩照都可以。2、申请人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3、数码照相回执(申请人到开通网上认证的照相馆拍摄数码照相并取得照相回执)。注:居住证的相片与身份证和暂住证相片不同:因为要上传到公安部门的网站,所以办理居住证一定要照居住证的相片,费用20元(共9张)。4、按规定提交以下文件资料之一:(1)以从业提出申请的,由用人单位登录深圳市居住证/劳动就业登记网上申报系统,网上提交电子数据后,持深圳市居住证申请表和办证人员名单集中申办证件。(2)以拥有物业提出申请的,提交申请人所居住房屋的《房地产权证》或者其他产权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房地产权证》所有人的配偶、子女在申办居住证时还需提供当地户口本及《结婚证》(或婚姻状况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3)以人才、海外人才身份申请居住证的人员,提交市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4)以创业或者文化艺术创作提出申请的,提交市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项目确认材料原件及复印件;5、以学习提出申请的,由全日制办学机构登录深圳市居住证网上申办系统,网上提交电子数据后,持深圳市居住证申请表和办证人员名单集中申办;6、申请人为20—49周岁已婚育龄妇女的,应提供现居住地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近3个月有效的《广东省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报告单》,其中离异、丧偶、符合生育政策待孕和实施绝育措施一年及以上的提供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出具的属“免查对象”内容的《广东省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报告单》。7、市政府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资料。三、居住证的补办居住证损坏难以辨认或者丢失的,居住证持有人应当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换领、补领手续。居住证持有人换领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就可以申请居住证。法律客观:流动人口应申报居住登记和居住证,持居住证者可依法参加居住地社会保险、享受政府保障性住房等。省政府日前出台的《陕西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将从2012年10月1日起执行。一、居住登记申请1、居住登记:5天内向公安机关申报2、居住登记应在到达居住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持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护照、机动车驾驶证、户籍证明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3、已办理旅馆业住宿登记;已在医院办理住院登记;在救助站接受救助;在全日制教育机构或者培训机构学习;居住在具有本地户籍的亲属家中,居住时间在三十日以下的这几种情况,可以不办理居住登记。二、居住证办理1、流动人口拟居住三十日以上的,应申领居住证,但随同监护人居住的未成年人和在全日制教育机构或者培训机构学习者可不必申领。居住证分为一年有效期和三年有效期,由省公安机关统一式样,县级公安机关签发,在全省行政区域内有效。2、流动人口持居住证,有固定住所、稳定收入、在居住地连续居住一定年限的,可以申请居住地常住户口。3、《办法》规定,办理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居住证、居住变更登记的,不得收取费用。但因遗失、损坏居住证申请补领、换领的,应当缴纳工本费。
2023-09-09 18:50:111

江苏居住证怎么办理

申领居住证的流动人口需提交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以及居住证明,包括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用人单位住宿证明等,即可向公安机关申领居住证。对符合条件的,公安机关应自受理申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发放居住证。对不符合申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自受理申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回复申领人并说明理由。一、证件受理(一)个人申请。流动人口向居住地公安机关居住证受理点提出办理居住证申请,并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和居住证明(房屋产权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住房租赁合同或单位居住证明)。社区民警或流动人口协管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当场进行查验核对。(二)信息采集。流动人口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应当按要求填写《流动人口居住证申领表》(由各市公安局统一设计),并确认签字。社区民警或流动人口协管员应当对申请人提供的个人信息进行审核,并在2个工作日内录入居住证信息管理系统。流动人口个人信息已采集录入居住证信息管理系统的,社区民警或流动人口协管员应当通过系统打印《流动人口居住证申领表》,提交流动人口核对后确认签字。已录入信息需要增删改的,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系统信息进行更新维护。(三)开具回执。对居住证申领信息已在居住证信息管理系统中成功提交、形成制证信息的,应当采用系统打印方式开具受理回执,系统因故障等原因无法打印的可采用手工填写方式开具受理回执,发放给申领人。二、信息审核(一)县级公安机关审核。县级公安机关对受理点提交的居住证申领信息,应当对地址和人像信息质量进行审核,并按规定在居住证信息管理系统中确认通过或不通过。(二)受理点处理。社区民警或流动人口协管员对县级公安机关审核不通过的居住证申领信息,应当进行更正并重新提交。社区民警或流动人口协管员主动发现提交的居住证申领信息不合格的,可以在县级公安机关审核前进行申领撤销,并对信息进行更正后重新提交。(三)督促办理。市级公安机关应当督促县级公安机关尽快审核申领信息质量,对受理点提交的申领信息3个工作日未审核的,应当电话提醒;县级公安机关应当督促社区民警或流动人口协管员尽快处理审核不通过申领信息,对反馈的审核不通过申领信息3个工作日未处理的,应当进行系统提醒。三、证件制发(一)证件计划。市级公安机关应当根据本地流动人口数量,每季度测算一次居住证半成品需求量,并将半成品供应计划报省厅。省厅根据各市居住证半成品供应计划,通知居住证半成品厂家按时供货。(二)证件制作。与居住证制作单位签订制作合同的市或县级公安机关,应当要求居住证制作单位在接收到居住证制证信息后的7个工作日内,将居住证成品卡送交至指定地点。(三)证件接收。县级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接收居住证制作单位送交的居住证成品卡,核对居住证成品卡数量,并签字确认。对接收的居住证成品卡,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分类流转到各居住证发放点。(四)证件发放。社区民警或流动人口协管员在申领人领取居住证时,应当收回居住证受理回执,并在居住证信息管理系统中对居住证进行读卡校验,将证件发放信息维护到系统中。有条件的地区,可以通过手机短信提醒等方式通知居住证申领人到受理点领取居住证。法律依据《江苏省流动人口居住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二条(一)居住证由县级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二)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的最后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受委托的管理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自动中止。(三)居住证持有人自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之日起30日内补办签注手续的,其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在居住地的居住期限连续计算;超出30日补办签注手续的,其在居住地居住期限自补办居住证签注之日起重新计算。
2023-09-09 18:50:201

什么是“流动人口”?

流动人口是在中国户籍制度条件下的一个概念,指离开了户籍所在地到其他地方居住的人口,但目前尚无明确、准确和统一的定义。国际上,类似的群体被称为“国内移民”(internal migration)。2016年我国流动人口总数为2.45亿人。定义流动人口 recurrent population ,是指离开户籍所在地的县、市或者市辖区,以工作、生活为目的异地居住的成年育龄人员。国外一般称为人口流动。流动与迁移是两种相似但又有区别的现象,流动人口与迁移人口虽然都进行空间的位移,但迁移是在永久变更居住地意向指导下的一种活动。人口流动主要是由农村流向城市,由经济欠发达地区流向经济发达地区,由中西部地区流向东部沿海地区。管理流动人口可以分为流入人口和流出人口,流入人口是指来到该地区的非户籍人口,流出人口是指离开该地区到其他地方居住的户籍人口。流动人口根据流动性可以分为常住流动人口和短期流动人口,常住流动人口一般指在该地区居住较长的一段时间(如5年)。 目前流动人口的行政管理以公安部门为主,主要抓流动人口的治安问题。劳动和社会保障,卫生,教育,计划生育,社区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站等部门分别管理流动人口的不同方面。中国没有制定流动人口管理的法规,流动人口管理的法规主要是省市。最早的省一级的流动人口立法是1987年的《广东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由于户籍与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挂钩,离开了户籍所在地流动人口就权益得不到保障,比如流动人口中学龄少年儿童的义务教育问题。权利流动人口的政治权利,如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下列人员除外(一)因出差、就医、转学、旅游、探亲、访友等事由异地居住、预期将返回户籍所在地居住的人员;(二)在直辖市、设区的市行政区域内区与区之间异地居住的人员。而流动是短期的、往复的,不导致当事人常住地的改变。参考资料百度百科:https://baike.baidu.com/item/%E6%B5%81%E5%8A%A8%E4%BA%BA%E5%8F%A3/1858473?fr=aladdin
2023-09-09 18:50:311

什么叫流动人口

内容介绍定义流动人口 recurrent population ,是指离开户籍所在地的县、市或者市辖区,以工作、生活为目的异地居住的成年育龄人员。国外一般称为人口流动。流动与迁移是两种相似但又有区别的现象,流动人口与迁移人口虽然都进行空间的位移,但迁移是在永久变更居住地意向指导下的一种活动。人口流动主要是由农村流向城市,由经济欠发达地区流向经济发达地区,由中西部地区流向东部沿海地区。管理流动人口可以分为流入人口和流出人口,流入人口是指来到该地区的非户籍人口,流出人口是指离开该地区到其他地方居住的户籍人口。流动人口根据流动性可以分为常住流动人口和短期流动人口,常住流动人口一般指在该地区居住较长的一段时间(如5年)。 目前流动人口的行政管理以公安部门为主,主要抓流动人口的治安问题。劳动和社会保障,卫生,教育,计划生育,社区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站等部门分别管理流动人口的不同方面。中国没有制定流动人口管理的法规,流动人口管理的法规主要是省市。最早的省一级的流动人口立法是1987年的《广东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由于户籍与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挂钩,离开了户籍所在地流动人口就权益得不到保障,比如流动人口中学龄少年儿童的义务教育问题。权利流动人口的政治权利,如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下列人员除外(一)因出差、就医、转学、旅游、探亲、访友等事由异地居住、预期将返回户籍所在地居住的人员;(二)在直辖市、设区的市行政区域内区与区之间异地居住的人员。而流动是短期的、往复的,不导致当事人常住地的改变。衡量标准衡量流动人口的基本尺度是流动涉及的空间及其持续的时间。在空间尺度上,可以按流动距离对流动人口进行分类,或按一个社会的政治、经济活动的空间组织形式──区域,将流动人口按不同等级区域进行划分,如省际、县际、乡际流动人口,还可以按农村、城市两大居住地系统区分为以城市和农村为流动目的地的各种流向的人口。在时间尺度上,可以按流动人口的出行规律分为定期和非定期流动人口。在定期流动人口中,又可根据当事人离开常住地在外居留时间的长短,划分为每日流动、季节性流动和周期性流动人口。除了时间和空间标准外,也可以根据流动的功能、当事人与流动目的地的认同程度等多种标准衡量流动人口。流动人口产生的根本原因,在于个人或群体在社会生活中所必需的义务、活动、物品等在空间上是彼此分离的。从个人或群体的角度观察,一方面是与常住地联系在一起的归属、义务、权利流动人口和物品,另一方面是常住地以外存在的各种活动、机会、物品,由此导致人口由常住地向满足各种需求的地点移动。美国地理学家W.泽林斯基系统地总结了有史以来人口移动的各种类型,指出随着一个社会现代化程度的提高,流动人口的规模会不断上升,但类型将不断变化。在一个处于发展前阶段的传统社会中,流动人口数量很小,只限于社会交往、采集食物、宗教活动等有限几种类型。进入发展中阶段后,随着经济活动和城市化的发展,流动人口迅速增长,流动类型大大丰富,流动人口结构开始出现分化。流动人口规模的扩大对尚未充分发达的城市和交通造成巨大压力。到了发达阶段后,由于交通条件的完善,流动将取代迁移的一部分功能,使流动人口规模进一步扩大,人口流动的成因将偏重于经济和娱乐成分。产生原因世界人口迁移人口流动的原因大致有以下几种:生存需要人生下来最本能的需要就是要活下去,要解决衣食住行问题,简言之就是要求生存,为了求得生存又必须劳动,在原始社会里劳动成为人类的第一需要,由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分工的产生,人类进入了阶级社会,迄今为止己经历了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五种社会形态,这五种社会形态生产关系的基础不同,生产方式的特点不同,但从人类学的观点看,人类都要求自身能得到发展,绝不会满足于吃饱穿暖而要求发展生存,不但要吃得好一点,还要穿得美一点,更重要的是能使自己成为全面发展的人,在这种情况下适者生存是人口流动的直接动因,如古代各民族部落大都选择水草丰润,沿河岸生息以利于生存就是一个明显的例子。发展生存需要当在封建社会的末期,资本主义的因素已经产生,出现了作坊、工场手工业,特别是经过了产业革命,资本主义这种崭新的生产方式,完全不同于封建社会的生产方式,大量破产农民进入工厂,形成了人口的大流动,资产阶级在全世界到处建立联系,一块块新大陆被发现,特别是美洲的发现,引来了大量移民,美国的发展和世界的人口流动移民是分不开的。这种情况现在继续存在,其根本原因在于美国是世界上经济实力最强大的国家,值得注意的是二战后的日本也成了大量进入移民的国家,其原因也在于其经济实力已处于世界第二位,仅次于美国。此外加拿大、澳大利亚以及西欧的发达国家,也都成了广大亚、非、拉美发展中国家向其进行移民的国家。从国内观察,上海成了国内人口最多的城市达到1800万,且有继续大量增加的趋势,比改革开放前的1000万增加了几乎近一倍,其中外来人口据不完全统计有400万,东南沿海的其他城市如杭州、苏州、南京、广州、深圳、厦门、珠海也涌入了大量外来人口,其来源大都是我国中西部经济不发达地区。这种情况将长期存在。战争因素战争是政治的继续,是阶级斗争的最髙形式,一旦开战必然扩充军队,大量人口将进入军队,由于死伤等原因又必须源源不断地补充兵员,蒋介石进行的反人民内战,兵员人数髙达800万。1931年9·18事变中,为逃避战乱,东三省的大量人口流向关内,境内逃向境外更是不计其数。从国际上看被侵略国家的难民往往逃向邻国,形成了国际的难民问题,这问题由于世界上局部战争的从不间断也将长期存在。政策因素政策是党的意志的体现,是国家上层建筑中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它对经济基础起着能动的反作用。文革中的上山下乡运动,使数以百万计的知识青年到农村去,形成了厐大的人口流动大军,但这样的流动被实际生活证明并不能加速实现四个现代化的进程,人所周知的事实是十年的动乱使我国的国民经济濒临崩溃的边缘。人口流动有利有弊,引导得好可以成为改造世界的伟大物质力量,以上海为例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上海最髙最有名的建筑就是位于南京路髙达24层的国际饭店,但30年来上海的髙层建筑已超过2000座,其他的基本建设如道路、桥梁、轨道交通的建设大军无不来自外地各省市的来沪民工大军,他们为建设新上海献出了自己的智慧和力量,可以毫不夸张地说离开了外地流动人口,就没有今天上海的一年一个样、三年大变样的新面貌来。因此人口的合理流动,加强对人口的管理特别是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已摆在政府必须重视的工作日程,加强对于流动人口的管理绝不是权宜之计,而应作为战略任务来对待。存在问题绝大多数外来人口文化层次较低在流动人口中其中的一小部分属于以人才引进的方式进入上海,这一部分流动人口由于具有较高的文化水平,且不少都具有专业知识,户籍问题也较容易解决,能享受地方的优惠政策,但绝大多数外来人口文化层次较低,男工很多在建筑行业务工,女工通常被称为外来妹则大多数在服务行业工作,男工平均工资维持在每月1200元-1500元,女工则维持在每月800-1000元,尽管上海市规定的最低月工资标准为840元,可是在实际中并不能完全能到执行,月工资600元-800元的大有人在,由于大都要租房居住,为了节约开支只得数人住一间房间,但每人至少要150元以上,这样群租现象就产生了,卫生、安全、子女教育、交通都成了问题,而且往往还会形成恶性循环,少数人甚至走上犯罪的道路。缺乏社会保障由于户籍不在上海也无法解决诸如医保、养老等问题,如产生了工伤事故,有的因种种原因还不能得到及时的救治,法律援助只能是杯水车薪,经常会产生各种纠纷影响社会的安定。又如上海市规定70岁以上老人可以免费乘车,但对外来人口则不适用,据某领导人云老年人都为国家、社会作出了贡献,所以实施了这一优惠措施,但外来流动人口不能享受这一优惠政策,则又形成了新的社会矛盾。刑事案件居髙不下刑事案件中80%以上是外来人口作案,大量案件是盗窃、抢劫案件,这和经济上的贫困有着直接的因果关系,又值得注意的是偷渡案件时有发生,这是人口流动中的非法流动行为,近年来尽管已加强了打击的力度,但屡禁不绝。工作条例第一条 为了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寓管理于服务之中,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稳定低生育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流动人口,是指离开户籍所在地的县、市或者市辖区,以工作、生活为目的异地居住的成年育龄人员。但是,下列人员除外:(一)因出差、就医、上学、旅游、探亲、访友等事由异地居住、预期将返回户籍所在地居住的人员;(二)在直辖市、设区的市行政区域内区与区之间异地居住的人员。第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并提供必要的保障;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协调机制,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实行综合管理;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对有关部门承担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进行考核、监督。第四条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由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人民政府共同负责,以现居住地人民政府为主,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予以配合。第五条 国务院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主管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并与相关部门有关人口的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共享。县级以上
2023-09-09 18:50:391

流动人口居住证明怎么办理?

拿身份证和房子租住合同到你居住的居委会备案,半年后就可以办理了。
2023-09-09 18:50:502

浙里办流动人口居住证明怎么办理

法律主观:杭州 这么多的流动人口,如果不加强管理,势必会给社会治安带来影响,所以,在流动人口的管理方面,杭州采取了一些措施,包括办理流动人口居住登记。那么杭州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办理需要如何申请, 小编整理了相关 法律知识 ,供大家学习参考。 一、杭州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办理需要怎么申请 1、申报人提交本人有效 身份证 件,填报个人基本信息、居住信息等; 2、受理机关对申报人提交的材料和信息进行审核; 3、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办理;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告知需补充的材料信息。 二、杭州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办理的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 户口 登记条例》第十五条,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城市暂住三日以上的,由暂住地的户主或者本人在三日以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暂住登记,离开前申报注销;暂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设置旅客登记簿随时登记。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内暂住,或者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农村暂住,除暂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设置旅客登记簿随时登记以外,不办理暂住登记。 2、《 浙江 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流动人口的居住登记和 居住证 管理工作。公安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建立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队伍,协助开展流动人口信息采集等工作。公安机关可以委托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承担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机构(以下简称服务管理机构),从事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 签注 等工作。公安机关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服务管理机构可以在社区(村)便民服务场所设立服务窗口,受理流动人口居住登记申报和居住证申领等事项。 3、《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第七条,流动人口应当按照国家和本条例规定,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服务管理机构申报居住登记。流动人口申报居住登记,应当提交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不能提交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的,应当配合公安机关采集与其身份相关的信息。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由其 监护人 申报居住登记。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近亲属代为申报居住登记;代为申报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 综合以上介绍,办理流动人口的居住登记,是对流动人口进行有效管理的措施之一,杭州市实行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对城市治理起到了良好的作用。如果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法律客观:三种方式申请居住证根据规定,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和有关材料,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也可以通过互联网直接登录“山东公安民生服务在线”的“居住信息申报和居住证申领模块”,申报居住登记,并选择是否申领居住证。同时各用工单位、房屋出租人等也可以随时登录互联网申报雇用、承租房屋的流动人口信息。“从网上申报,同样需要经过公安机关审核,审核通过后才能进入制证程序。”据介绍,按照规定,居住证在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可以领取,但通过网络申请的,时间并非从申请之日计算,而是从审核通过之日计算,因此时间上可能会稍微延长。有效期分1年和3年居住证按照有效期分为一年和三年两种。办理一年有效期居住证所需证明材料为,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其中育龄妇女还应提交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材料;房屋租赁合同、单位或居(村)委会等出具的居住证明材料或者用人单位出具的务工经商证明材料或就医、就学等证明材料。办理有效期为三年的居住证所需材料包括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育龄妇女还应提交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材料;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取得的工商营业执照;已购买房屋证明或者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居住地公安机关规定的其它证明材料。部分人员可不发证根据山东省正式实施《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规定,实施以居住证制度为载体的服务管理新模式,流动人口在居住地依法享有社会保障、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等公共服务。《办法》将流动人口界定为“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跨县(市、区)居住3日以上的人员”。《办法》还规定,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从事房屋租赁的中介机构和从事职业介绍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大型集贸市场和商品集散地管理机构,有义务向公安派出所申报流动人口情况。未满16周岁或已满70周岁的,或是在居住地就医、探亲、旅游、出差的,或是在居住地全日制教育机构学习、培训的,以及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在救助管理机构滞站的,可以不发居住证。《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规定,青岛流动人口办理居住证不需要交照片。根据山东省居住证的样本,山东省居民居住证看上去类似二代居民身份证,正面印制“山东省居住证”、“签发机关”和“有效期限”,背面印制“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证号码”“户籍所在地”等,与居民二代证相比最大的差别是,居住证上还有“现居住地址”,居住证照片下边有“二维码”,里面包含一些个人信息等。
2023-09-09 18:51:071

济南办理居住证需要的材料以及办理流程

济南办理居住证需要的材料以及办理流程   济南办理居住证需要的材料以及办理流程有哪些呢?本文由我为大家搜集的济南办理居住证需要的材料以及办理流程,欢迎大家阅读本文!   济南公安民生警务平台提供的申办《居住证》的相关解答   办理机构   居住地公安派出所   办理地点   居住地公安派出所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居住证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3号)、《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   一、流动人口信息申报   流动人口到达居住地3日以上应当进行居住登记。   办理手续   年满16周岁的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所需手续: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2、居住在居民家中或出租房内的,应提交户(房)主的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即可)、租房协议或合同;自购房产的,出具购房证明材料;居住在单位内部的应由单位出具证明。   3、育龄妇女应提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人、残疾人,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居住登记。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居住信息审核   申请办理居住信息登记,且手续齐全的,公安派出所自受理之日起,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信息审核。   流动人口申报登记流程   流动人口登录“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综合信息系统”,网址http://123.232.43.169或点击“济南民生警务平台”、“山东民生警务平台”相关链接进入,通过“个人居住信息申报”进行信息的登记录入。   二、申领居住证   流动人口申报居住登记满6个月以上符合申领居住证条件的,可以申请办理居住证。   有效期限:济南市《居住证》有效期限为一年。   居住证到期前一个月内须进行签注或因地址变更换领新证;证件过有效期限未及时签注的居住证停止使用。   对居住地址发生变动、证件有效期满以及《居住证》丢失的.流动人口,免费换领、补办居住证。   流动人口变更居住地址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变更登记。居住证有效期满需要换领的,流动人口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到公安派出所办理换领手续。居住证遗失、损坏的,流动人口应当及时向公安派出所申请补领或者换领。   服务对象分类:本国公民   申报范围   流动人口:(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济政办字〔2012〕40号)“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流动人口范围,是指在本市居住3日以上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及具有本市户籍的下列人员:   1.具有本市章丘市、平阴县、济阳县、商河县户籍,离开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在本市其他行政区域居住的人员;   2.具有本市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户籍,离开户籍所在区,在章丘市、平阴县、济阳县、商河县居住的人员。   申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居住证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3号)第二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第二章   第八条 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实行居住登记制度。   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和有关材料,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流动人口在宾馆、酒店、旅店等旅馆业内住宿以及在医疗机构住院就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旅馆业住宿登记或者住院登记的,可以不办理居住登记。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发放居住证:   (一)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70周岁的;   (二)在居住地就医、探亲、旅游、出差的;   (三)在居住地全日制教育机构学习、培训的;   (四)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在救助管理机构滞站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需要发放居住证的其他情形。   办理流程   1、居住在居民家中的,由户主持其户口簿带领流动人员申报;   2、居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内部或工地、工场和水上船舶的,由单位或雇主将流动人员登记后申报;   3、租赁私房居住的,由出租人持其户口簿和有关证件,带领承租人申报;   4、租赁公房居住的,由出租单位责任人持有关证件,带领承租人申报;   流动人口申报登记时,未满16周岁的持本人身份证明,满16周岁的持本人居民身份证,育龄妇女应同时提供经有效查验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00-5:00   收费标准:免收工本费   常见问题   一、哪些人人应该办理居住证?   1、在本市居住登记满6个月以上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2、具有本市章丘市、平阴县、济阳县、商河县户籍,离开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在本市其他行政区域居住的人员;   3、具有本市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户籍,离开户籍所在区,在章丘市、平阴县、济阳县、商河县居住的人员   二、办理居住证有哪些手续?   年满16周岁的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所需手续: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2、居住在居民家中或出租房内的,应提交户(房)主的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即可)、租房协议或合同;自购房产的,出具购房证明材料;居住在单位内部的应由单位出具证明。   3、育龄妇女应提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人、残疾人,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居住登记。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三、居住证如何收费?办理时限?   申请办理《居住证》且手续齐全的,免费办证;自受理之日起,在10个工作日内发证。   四、居住证有效期限是多长?   济南市《居住证》有效期限为一年。   居住证到期前一个月内须进行签注或因地址变更换领新证;证件过有效期限未及时签注的居住证停止使用。   对居住地址发生变动、证件有效期满以及《居住证》丢失的流动人口,免费换领、补办居住证。   流动人口变更居住地址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变更登记。居住证有效期满需要换领的,流动人口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到公安派出所办理换领手续。居住证遗失、损坏的,流动人口应当及时向公安派出所申请补领或者换领。   五、如何通过互联网申办居住登记?   流动人口登录“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综合信息系统” http://www.jzz.gov.cn 或点击“济南民生警务平台”、“山东民生警务平台”相关链接进入,通过“个人居住信息申报”进行信息的登记录入。 ;
2023-09-09 18:51:161

杭州流动人口居住证明怎么办理

法律主观:杭州 对于流动人口的管理,是依据了相关法律的规定进行的,对流动人口办理居住登记,也是按相关的政策要求进行的,是依法 办事 。那么杭州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办理法律规定是什么, 小编整理了相关 法律知识 ,供大家学习参考。 一、杭州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办理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1、《中华人民共和国 户口 登记条例》第十五条,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城市暂住三日以上的,由暂住地的户主或者本人在三日以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暂住登记,离开前申报注销;暂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设置旅客登记簿随时登记。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内暂住,或者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农村暂住,除暂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设置旅客登记簿随时登记以外,不办理暂住登记。 2、《 浙江 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流动人口的居住登记和 居住证 管理工作。公安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建立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队伍,协助开展流动人口信息采集等工作。公安机关可以委托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承担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机构(以下简称服务管理机构),从事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 签注 等工作。公安机关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服务管理机构可以在社区(村)便民服务场所设立服务窗口,受理流动人口居住登记申报和居住证申领等事项。 3、《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第七条,流动人口应当按照国家和本条例规定,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服务管理机构申报居住登记。流动人口申报居住登记,应当提交有效 身份证 件或者身份证明;不能提交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的,应当配合公安机关采集与其身份相关的信息。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由其 监护人 申报居住登记。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近亲属代为申报居住登记;代为申报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 二、杭州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办理的办理流程 1、申报人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填报个人基本信息、居住信息等; 2、受理机关对申报人提交的材料和信息进行审核; 3、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办理;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告知需补充的材料信息。 综合以上介绍,不是所有在杭州的流动人口都要去办理居住登记,办理杭州的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是有一定的条件的,只有属于条件规定的人员才去办理登记。如果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法律客观:三种方式申请居住证根据规定,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和有关材料,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也可以通过互联网直接登录“山东公安民生服务在线”的“居住信息申报和居住证申领模块”,申报居住登记,并选择是否申领居住证。同时各用工单位、房屋出租人等也可以随时登录互联网申报雇用、承租房屋的流动人口信息。“从网上申报,同样需要经过公安机关审核,审核通过后才能进入制证程序。”据介绍,按照规定,居住证在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可以领取,但通过网络申请的,时间并非从申请之日计算,而是从审核通过之日计算,因此时间上可能会稍微延长。有效期分1年和3年居住证按照有效期分为一年和三年两种。办理一年有效期居住证所需证明材料为,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其中育龄妇女还应提交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材料;房屋租赁合同、单位或居(村)委会等出具的居住证明材料或者用人单位出具的务工经商证明材料或就医、就学等证明材料。办理有效期为三年的居住证所需材料包括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育龄妇女还应提交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材料;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取得的工商营业执照;已购买房屋证明或者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居住地公安机关规定的其它证明材料。部分人员可不发证根据山东省正式实施《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规定,实施以居住证制度为载体的服务管理新模式,流动人口在居住地依法享有社会保障、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等公共服务。《办法》将流动人口界定为“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跨县(市、区)居住3日以上的人员”。《办法》还规定,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从事房屋租赁的中介机构和从事职业介绍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大型集贸市场和商品集散地管理机构,有义务向公安派出所申报流动人口情况。未满16周岁或已满70周岁的,或是在居住地就医、探亲、旅游、出差的,或是在居住地全日制教育机构学习、培训的,以及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在救助管理机构滞站的,可以不发居住证。《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规定,青岛流动人口办理居住证不需要交照片。根据山东省居住证的样本,山东省居民居住证看上去类似二代居民身份证,正面印制“山东省居住证”、“签发机关”和“有效期限”,背面印制“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证号码”“户籍所在地”等,与居民二代证相比最大的差别是,居住证上还有“现居住地址”,居住证照片下边有“二维码”,里面包含一些个人信息等。
2023-09-09 18:51:361

流动人口居住证明到哪里办理

法律主观:虽然各地区对于申请居住证的规定有所不同,但是大体上都差不多的,一般都要求有申请人有稳定的工作和住所。一、流动人口申请居住证的条件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居住证暂行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二、办理居住证需要的材料1、注:申请表中须粘贴“大1寸”彩照实际尺寸为1寸半,此类型照片为证件专用照。此申请表中所贴的“大1寸”彩照可以与数码回执不是同一张相片,而且底色也没有要求,任意底色的“大1寸”彩照都可以。2、申请人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3、数码照相回执(申请人到开通网上认证的照相馆拍摄数码照相并取得照相回执)。注:居住证的相片与身份证和暂住证相片不同:因为要上传到公安部门的网站,所以办理居住证一定要照居住证的相片,费用20元(共9张)。4、按规定提交以下文件资料之一:(1)以从业提出申请的,由用人单位登录深圳市居住证/劳动就业登记网上申报系统,网上提交电子数据后,持深圳市居住证申请表和办证人员名单集中申办证件。(2)以拥有物业提出申请的,提交申请人所居住房屋的《房地产权证》或者其他产权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房地产权证》所有人的配偶、子女在申办居住证时还需提供当地户口本及《结婚证》(或婚姻状况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3)以人才、海外人才身份申请居住证的人员,提交市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4)以创业或者文化艺术创作提出申请的,提交市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项目确认材料原件及复印件;5、以学习提出申请的,由全日制办学机构登录深圳市居住证网上申办系统,网上提交电子数据后,持深圳市居住证申请表和办证人员名单集中申办;6、申请人为20—49周岁已婚育龄妇女的,应提供现居住地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近3个月有效的《广东省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报告单》,其中离异、丧偶、符合生育政策待孕和实施绝育措施一年及以上的提供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出具的属“免查对象”内容的《广东省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报告单》。7、市政府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资料。三、居住证的补办居住证损坏难以辨认或者丢失的,居住证持有人应当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换领、补领手续。居住证持有人换领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就可以申请居住证。法律客观:流动人口应申报居住登记和居住证,持居住证者可依法参加居住地社会保险、享受政府保障性住房等。省政府日前出台的《陕西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将从2012年10月1日起执行。一、居住登记申请1、居住登记:5天内向公安机关申报2、居住登记应在到达居住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持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护照、机动车驾驶证、户籍证明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3、已办理旅馆业住宿登记;已在医院办理住院登记;在救助站接受救助;在全日制教育机构或者培训机构学习;居住在具有本地户籍的亲属家中,居住时间在三十日以下的这几种情况,可以不办理居住登记。二、居住证办理1、流动人口拟居住三十日以上的,应申领居住证,但随同监护人居住的未成年人和在全日制教育机构或者培训机构学习者可不必申领。居住证分为一年有效期和三年有效期,由省公安机关统一式样,县级公安机关签发,在全省行政区域内有效。2、流动人口持居住证,有固定住所、稳定收入、在居住地连续居住一定年限的,可以申请居住地常住户口。3、《办法》规定,办理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居住证、居住变更登记的,不得收取费用。但因遗失、损坏居住证申请补领、换领的,应当缴纳工本费。
2023-09-09 18:51:441

小孩的暂住证怎么办理

法律主观:一、暂住证怎么办理暂住在本市居民或者农民户内的人员,由户主带领或者由本人持户主的户口簿,向暂住地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和建筑工地、工棚内的人员,由留住单位向暂住地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暂住在出租房内的人员,由房主带领或者由本人持房主的户口簿和《房屋租赁许可证》、《房屋租赁安全合格证》,向暂住地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暂住在宾馆、饭店、招待所等旅馆业单位的人员,由店方进行住宿登记;对其中应当申领《暂住证》的人员,由店方向公安机关申领《暂住证》。二、暂住证怎么补办如果暂住人员遗失暂住证的,应该持 居民身份证 或其他有效的身份证件,及时向暂住地的 公安派出所 或办证申请补办《暂住证》,公安派出所或办证应及时审核、登记、补发《暂住证》。1、办证人的居民 身份证原件 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2、办证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3、暂住在本市居(农)户内的,应提交户主的户口薄或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暂住在出租房内的,还应提交房屋合法的出租手续或协议,户主证件地址与办证人实际暂住地址不一致的,户(房)主应注明办证人的实际居住详细地址。到暂住地所属派出所办理《暂住证》。三、居住证与暂住证的区别1、证件受理和签发机关不同:暂住证是由派出所受理并制发给流动人员的,主要管理机关是派出所。而居住证的受理机关是城市社区或农村乡镇专门设立的居住证受理点进行受理审核,县级公安机关统一制证。居住证的日常主要管理机关是城市社区或农村乡镇,流动人口只需到居住地所在的社区(乡镇)申请就可以完成居住证的申领。2、证件式样不同:居住证采用表面可擦写内置芯片式IC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实行统一式样、统一字样,实行一人一证制度。居住证记录持有人的姓名、性别、民族、户籍地址、公民身份号码、现居住地址、证件签发机关、有效期限等信息,其中现居住地址、证件签发机关、有效期限等项目可反复擦写。居住证也可反复使用,到达新的居住证地址后,到居住地的居住证受理点重新签住,更改证件表面信息后就可以使用。3、制证周期不同:居住证采用分散采集、集中制证的方式制作证件。首次申请证件的需五个工作日的制证周期;已经领取了居住证的流动人员,改变居住证地址或证件延期的可持居住证到所在的居住证受理点现场签注后就可以使用。4、证件有效期限不同:居住证有效期限拟定分为临时和长期两种。 临时居住证 有效期为半年;长期居住证有效期为二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自愿申领有效期为长期的居住证:(一)购买住房或签订 房屋租赁合同 一年以上并实际居住的;(二)按规定缴满 基本养老保险 满二年的或签订一年以上用人合同的;(三)符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投资兴办企业条件;(四)符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人才引进条件;(五)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它情形;不符合上述情形的签发临时居住证。符合(一)、(三)、(四)情形的,与其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也可申请相同期限的居住证。5、证件所承载享有的权利不同:按照自治区新颁布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办法》规定,流动人口将享受到更多的法律法规、就业指导、卫生防疫、教育培训等方面的权益,居住证是流动人口在本地居住的重要凭证,是享有以上权利的前置条件。随着居住证的推广使用,自治区和各职能部门将按照本部门职责任务出台流动人口的服务和管理规范性文件,将为流动人口提供更为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证件领取:目前,自治区在博州已经开始居住证试点工作,部分流动人口已经领取到了居住证,目前全疆其他地区推行居住证工作正在进行中,需申领居住证的人员需待所居住地已经推行居住证工作开始后即可到所在社区(乡镇)居住证受理点申请居住证,审核条件后按照相关规定领取证件。四、暂住证有效期是多久一般来说,暂住证的有效期限为一年、办理延期的手续是应到发证机关办理、一次延期不得超过一年、延期二次后、仍需要办理暂住证的、应当重新申请办理暂住证。外地户口办理暂住证有效期是1年。延期后办理在到你租房子的当地办暂住证的地方办理,带上1寸照片和身份证复印件和租房合同就可以了!法律客观:《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023-09-09 18:51:511

流动人口居住证明怎么办理

法律分析:流动人口应当在到达居住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持《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1、一个地区的非常住人口。包括寄居人口、暂住人口、旅客登记人口和在途人口在建筑和运输部门做临时工的外地民工,进城经商、办企业、就学或从事各种第三产业劳动的外地人口,探亲访友人员,来自外地参加各种会议、展览、购货、旅游的人员,都构成了流动人口2、流动人口根据流动性可以分为常住流动人口和短期流动人口,常住流动人口一般指在该地区居住较长的一段时间。法律依据:《陕西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 第九条 流动人口应当在到达居住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持《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下列流动人口可以不办理居住登记:(一)已办理旅馆业住宿登记的(二)已在医院办理住院登记的(三)在救助站接受救助的(四)在全日制教育机构或者培训机构学习的(五)居住在具有本地户籍的亲属家中,居住时间在三十日以下的第十条 流动人口拟居住三十日以上的,应当申领居住证下列流动人口可以不申领居住证:(一)随同监护人居住的未成年人(二)在全日制教育机构或者培训机构学习的居住证由省公安机关统一式样,县级公安机关签发,在全省行政区域内有效。
2023-09-09 18:52:011

流动人口登记之后可以办理居住证吗

法律主观:各地规定不一样,以当地规定为准,如不清楚可咨询当地公安机关。通常流动人口在五种情形下,可以不办理居住登记:1、已办理旅馆业住宿登记;2、已在医院办理住院登记;3、在救助站接受救助;4、在全日制教育机构或者培训机构学习;5、居住在具有本地户籍的亲属家中,居住时间在三十日以下的。当然,如果不是强制办理居住证,但是办理居住证有相当的好处,各地区的居住证作用会有所差异,但基本都有这几个作用:1、一年有效期居住:流动人口首次申领居住证的,发给有效期为一年的居住证。持有效期为一年的居住证,在居住地可以免费享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的就业服务;免费享受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享受政府部门提供的各类免费培训;按规定享受政府保障性住房。2、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还能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有需要进行职称考试的,也可按规定参加居住地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评定或者考试、职业(执业)资格考试、职业(执业)资格登记。3、三年有效期居住证:持有效期为三年的居住证,除了享受所有有效期一年的居住证的服务外,还可以在居住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办理赴港澳地区商务签注手续;依法参加居住地社区组织和有关社会事务管理;已婚育龄夫妇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可以在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生育服务登记。以上就是关于流动人口办理是否必须必须办理居住证的规定,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决定是否办理。法律客观:流动人口应申报居住登记和居住证,持居住证者可依法参加居住地社会保险、享受政府保障性住房等。省政府日前出台的《陕西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将从2012年10月1日起执行。一、居住登记申请1、居住登记:5天内向公安机关申报2、居住登记应在到达居住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持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护照、机动车驾驶证、户籍证明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3、已办理旅馆业住宿登记;已在医院办理住院登记;在救助站接受救助;在全日制教育机构或者培训机构学习;居住在具有本地户籍的亲属家中,居住时间在三十日以下的这几种情况,可以不办理居住登记。二、居住证办理1、流动人口拟居住三十日以上的,应申领居住证,但随同监护人居住的未成年人和在全日制教育机构或者培训机构学习者可不必申领。居住证分为一年有效期和三年有效期,由省公安机关统一式样,县级公安机关签发,在全省行政区域内有效。2、流动人口持居住证,有固定住所、稳定收入、在居住地连续居住一定年限的,可以申请居住地常住户口。3、《办法》规定,办理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居住证、居住变更登记的,不得收取费用。但因遗失、损坏居住证申请补领、换领的,应当缴纳工本费。
2023-09-09 18:52:091

外地人在南昌办理居住证需要什么材料

根据《江西省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在居住地居住三十日以上,已满十六周岁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流动人口,可以向居住地公安机关或者乡镇、街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申领居住证。  办理居住证的这四个条件分别是:1.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2.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取得营业执照的人员;3.已购买房屋或者已在房管部门办理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4.符合居住地落户条件,但本人尚未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 请采纳哦 谢谢
2023-09-09 18:52:284

农村三变改革指的是什么

1】变陈规陋俗的风气。2】变破屋烂房的面貌。3】变村霸当道的忍受。
2023-09-09 18:46:556

大学生健康生活论文3篇

  高校在新时期下,不仅面临着 教育 、教学及科研等领域问题,还面临着大学生健康管理这一重要问题,大学生健康管理是高校建设发展的薄弱环节。下面是我为你精心整理的大学生健康生活论文,希望对你有帮助!  大学生健康生活论文篇1   一个心理健康的人能体验到自己的存在价值,既能了解自己,又接受自己,有自知之明,即对自己的能力、性格和优缺点都能作出恰当的、客观的评价;对自己不会提出苛刻的、非份的期望与要求;对自己的生活目标和理想也能定得切合实际,因而对自己总是满意的;同时,努力发展自身的潜能,即使对自己无法补救的缺陷,也能安然处之。一个心理不健康的人则缺乏自知之明,并且总是对自己不满意;由于所定目标和理想不切实际,主观和客观的距离相差太远而总是自责、自怨、自卑;由于总是要求自己十全十美,而自己却又总是无法做到完美无缺,于是就总是同自己过不去;结果是使自己的心理状态永远无法平衡,也无法摆脱自己感到将已面临的心理危机。   心理健康是指这样一种状态,即人对内部环境具有安定感,对外部环境能以社会上的任何形式去适应,也就是说,遇到任何障碍和因难,心理都不会失调,能以适当的行为予以克服,这种安定、适应的状态就是心理健康的状态。衡量心理是否绝对健康是非常困难的。健康是相对的,没有绝对的分界线。一般判断心理是否正常,具有一下三项原则:其一,心理与环境的统一性。正常的心理活动,在内容和形式上与客观环境具有一致性。其二,心理与行为的统一性。这是指个体的心理与其行为是一个完整、统一和协调一致的过程。其三、人格的稳定性。人格是个体在长期生活经历过程中形成的独特个性心理特征的具体体现。而心理障碍是指心理疾病或轻微的心理失调。它出现在当代大学生身上大多数是因心身疲乏、紧张不安、心理矛盾冲突、遇到突如其来的问题或面临难以协调的矛盾等出现,时间短、程度较轻微,随情境的改变而消失或减缓;个别则时间长、程度较重,最后不得不休学甚至退学。心理障碍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主要表现在心理活动和行为方面。表现在心理活动方面如感觉过敏或减退、体感异常、错觉、幻觉、遗忘、疑病妄想、语词新作、意识模糊、紊乱的心理特点和难以相处等等。行为方面和焦虑、冷漠、固执、攻击、心情沉重。心灰意冷,甚至痛不欲生等。   心理素质是主体在心理方面比较稳定的内在特点,包括个人的精神面貌、气质、性格和情绪等心理要素,是 其它 素质形成和发展的基础。学生求知和成长,实质上是一种持续不断的心理活动和心理发展过程。教育提供给学生的 文化 知识,只有通过个体的选择、内化,才能渗透于个体的人格特质中,使其从幼稚走向成熟。这个过程,也是个体的心理素质水平不断提高的过程。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在很大程度上要受到心理素质的影响。学生各种素质的形成,要以心理素质为中介,创造意识、自主人格、竞争能力、适应能力的形成和发展要以心理素质为先导。在复杂多变的社会环境中,保持良好的心理适应状况,是抗拒诱惑、承受挫折、实现自我调节的关键。   大学生心理素质方面存在的种种问题一方面是与他们自身所处的心理发展阶段有关,同时也与他们所处的社会环境分不开。大学生一般年龄在十七、八岁至二十二、三岁,正处在青年中期,青年期是人的一生中心理变化最激烈的时期。由于心理发展不成熟,情绪不稳定,面临一系列生理、心理、社会适应的课题时,心理冲突矛盾时有发生,如理想与现实的冲突、理智与情感的冲突、独立与依赖的冲突、自尊与自卑的冲突、求知与辨别能力差的冲突、竟争与求稳的冲突等等。这些冲突和矛盾若得不到有效疏导、合理解决,久而久之会形成心理障碍,特别是当代大学生,为了在激烈的高考竟争中取胜,几乎是全身心投人学习,家长的过度保护、学校的应试教育、生活经历的缺乏使这些学生心理脆弱、意志薄弱、缺乏挫折承受力,在学习、生活、交友、恋爱、择业等方面小小的挫折足以使他们中的一些人难以承受,以致出现心理疾病,甚至离校出走、自杀等。从环境因素看,竟争的加剧、生活节奏的加速,使人产生了时间的紧迫感和压力感;个人对生活目标的选择机会增多,难以兼顾的矛盾加剧了内心的冲突,产生了无所适从的焦虑感。凡此种种,对变化的环境适应不良而出现的各种困惑、迷惘、不安、紧张在明显增加,社会的变革给正在成长着的大学生带来的心理冲击比以往任何一个时代更强烈、更复杂。各种生理因素、心理因紊、社会因素交织在一起,极易造成大学生心理发展中的失衡状态。心理素质低劣的人自然不能适应高速度、高科技、高竞争的环境,心理负荷沉重便容易导致各种心理疾病。所以大学生在学生过程中应学会自我心理调适,做到心理健康:   1、保持浓厚的学习兴趣和求知欲望。学习是大学生的主要任务,有了学习兴趣就能够自觉地跃入浩瀚的知识海洋里邀游,拼命地吸取新知识,发展多方面的能力,以提高自身素质,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2、保持乐观的情绪和良好的心境,大学生应保持积极乐观的情绪、愉快开朗的心境,对未来充满信心和希望,当遇到悲伤和忧愁的事情要学会自我调节,适度地表达和控制情绪,做到胜不骄、败不馁、喜不狂、忧不绝。   心理健康的大学生,应该具备良好的情绪状态、正确的自我观念、恰当的 自我评价 、完整的个性结构、和谐的人际关系和良好的择业心理,应该符合社会的要求,能充分发挥聪明才智和对环境有适应能力。倘若具备了以上素质,则我们的心理健康不成问题,则一定能在学业和事业上取得一定的成功。   大学生健康生活论文篇2   随着社会的飞速发展,人们的生活节奏正在日益加快,竞争越来越强烈,人际关系也变得越来越复杂;由于科学技术的飞速进步,知识爆炸性地增加,迫使人们不断地进行知识更新;“人类进入了情绪负重年代”,人们的观念意识、情感态度复杂嬗变。作为现代社会组成部分,在大学院校生活和学习的大学生,对社会心理这块时代的“晴雨表”,十分敏感。况且,大学生作为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还有他们自己许多特殊的问题,如对新的学习环境与任务的适应问题。对专业的选择与学习的适应问题,理想与现实的冲突问题,人际关系的处理与学习、恋爱中的矛盾问题以及对未来职业的选择问题等等。如何使他们避免或消除由上述种种心理压力而造成的心理应激、心理危机或心理障碍,增进心身健康,以积极的、正常的心理状态去适应当前和发展的社会环境,预防精神疾患和心身疾病的发生,加强对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就成为各高校迫切的需要和共同关注的问题:   一、心理健康的定义   心理健康是指这样一种状态,即人对内部环境具有安定感,对外部环境能以社会上的任何形式去适应,也就是说,遇到任何障碍和因难,心理都不会失调,能以适当的行为予以克服,这种安定、适应的状态就是心理健康的状态。衡量心理是否绝对健康是非常困难的。健康是相对的,没有绝对的分界线。一般判断心理是否正常,具有一下三项原则:其一,心理与环境的统一性。正常的心理活动,在内容和形式上与客观环境具有一致性。其二,心理与行为的统一性。这是指个体的心理与其行为是一个完整、统一和协调一致的过程。其三、人格的稳定性。人格是个体在长期生活经历过程中形成的独特个性心理特征的具体体现。而心理障碍是指心理疾病或轻微的心理失调。它出现在当代大学生身上大多数是因心身疲乏、紧张不安、心理矛盾冲突、遇到突如其来的问题或面临难以协调的矛盾等出现,时间短、程度较轻微,随情境的改变而消失或减缓;个别则时间长、程度较重,最后不得不休学甚至退学。心理障碍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主要表现在心理活动和行为方面。表现在心理活动方面如感觉过敏或减退、体感异常、错觉、幻觉、遗忘、疑病妄想、语词新作、意识模糊、紊乱的心理特点和难以相处等等。行为方面和焦虑、冷漠、固执、攻击、心情沉重。心灰意冷,甚至痛不欲生等。   二、对大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的意义   1、进行心理健康教育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有效方式   心理素质是主体在心理方面比较稳定的内在特点,包括个人的精神面貌、气质、性格和情绪等心理要素,是其它素质形成和发展的基础。学生求知和成长,实质上是一种持续不断的心理活动和心理发展过程。教育提供给学生的文化知识,只有通过个体的选择、内化,才能渗透于个体的人格特质中,使其从幼稚走向成熟。这个过程,也是个体的心理素质水平不断提高的过程。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在很大程度上要受到心理素质的影响。学生各种素质的形成,要以心理素质为中介,创造意识、自主人格、竞争能力、适应能力的形成和发展要以心理素质为先导。在复杂多变的社会环境中,保持良好的心理适应状况,是抗拒诱惑、承受挫折、实现自我调节的关键。正是从这个意义上可以说,大学生综合素质的强弱,主要取决于他们心理素质的高低,取决于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成功与否。   2、进行心理健康教育是驱动学生人格发展的基本动力   心理健康教育与受教育者的人格发展密切相关,并直接影响个体人格的发展水平。一方面,学生以在心理健康教育过程中接受的道德规范、行为方式、环境信息、社会期望等来逐渐完善自身的人格结构;另一方面,客观存在的价值观念作为心理生活中对自身一种衡量、评价和调控,也影响着主体人格的发展,并且在一定条件下还可转化为人格特质,从而使人格发展上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同时,心理健康教育不是消极地附属于这种转化,而是在转化过程中能动地引导受教育者调整方向,使个体把握自我,对自身的行为进行认识评价,从而达到心理优化、健全人格的3、进行心理健康教育是开发学生潜能的可靠途径   教育的目的之一就是要开发受教育者的潜能。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潜能开发是相互促进、互为前提的,心理健康教育为二者的协调发展创造必要条件。心理健康教育通过激发受教育者的自信心,帮助主体在更高的层次上认识自我,从而实现角色转换,发展对环境的适应能力,最终使潜能得到充分发展。 >>>下一页更多精彩“大学生健康生活论文”
2023-09-09 18:46:551

古诗杜甫《绝句》的图片

垃圾
2023-09-09 18:46:574

传统水墨的特点和地位

水墨画,在中国画中,以中国画特有的材料之一,墨为主要原料加以清水的多少引为浓墨、淡墨、干墨、湿墨、焦墨等,画出不同浓淡(黑、白、灰)层次。别有一番韵味称为“墨韵”。而形成水墨为主的一种绘画形式。墨是寒色,由五墨构成的画应该有寒感,它的调子应该是灰暗的。但又为何好的“水墨画”会使人有温感而不感觉它的调子灰暗呢?这是因为好画善于利用白地(空白)来与黑的寒色相对比、相调和,因而使人有介于寒热之间的温感。而且,好的烟墨并不是暗墨。凡光滑受光而反射强者都叫做明物,好墨的黑光泽如漆,故可叫做明黑,因而是不会让人有灰暗感的。传统的水墨画,依南朝谢赫的古画品录评论:讲究“气韵生动”,不拘泥于物体外表的肖似,而多强调抒发作者的主观情趣。中国画讲求“以形写神”,追求一种“妙在似与不似之间”的感觉 讲究笔墨神韵,笔法要求:平、圆、留、重、变。墨法要求墨分五色,浓、淡、破、泼、渍、焦、宿。 讲究“骨法用笔”,不讲究焦点透视,不强调环境对于物体的光色变化的影响 讲究空白的布置和物体的“气势”。 可以说西洋画是“再现”的艺术,中国画是“表现”的艺术。国画是要表现“气韵”、“境界”。另外,中国画爱写诗词及提字,再加红印签名。北宋沈括《图画歌》云:“江南董源传巨然,淡墨轻岚为一体。”就是说的水墨画。唐宋人画山水多湿笔,出现“水晕墨章”之效,元人始用干笔,墨色更多变化,有“如兼五彩”的艺术效果。唐代王维对画体提出“水墨为上”,后人宗之。长期以来水墨画在中国绘画史上占着重要地位。
2023-09-09 18:46:581

张牙舞爪的意思是

张牙舞爪的意思:张开嘴露着牙挥舞爪子。多比喻敌人或坏人猖狂凶恶的样子。读音:zhāng yá wǔ zhǎo。出处:《孔子项托相问书》:鱼生三日游于江湖,龙生三日张牙舞爪。近义词:呲牙咧嘴、凶相毕露、青面獠牙、龇牙咧嘴、耀武扬威。反义词:和颜悦色、和蔼可亲、喜眉笑眼。张牙舞爪造句。1、刚才还张牙舞爪的歹徒,三两下就被警官制服了。2、如果你不准备打架,就不要张牙舞爪。3、他张牙舞爪的样子真丑陋。4、她一个是满嘴仁义道德,张牙舞爪欺负穷人的坏人。5、他们张牙舞爪,横行霸道,最终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6、我打开门,望了望门外的雨,不禁摇了摇头,转身拿了一把雨伞。刚出了门口,就刮了一阵大风,它好像凶猛的狮子,露出狰狞的面目,张牙舞爪向我扑来,狠狠地割着我的脸蛋。
2023-09-09 18:46:581

健康沙龙讲座的资料

  本文健康沙龙讲座的资料由实用资料栏目我分享,欢迎阅读。   健康沙龙讲座的资料【一】   蔬菜十忌   蔬菜是人们每天离不开的辅助食品,虽然一日三餐都接触它,但在保存、加工及食用过程中却常常存在一些不利于健康的误区,因此,提示大家注意十忌:   一忌先切后洗。营养会随切口大量流失,应先洗后切。   二忌挤菜汁。饺子、馄饨馅菜汁被挤掉,会丢失70%的维生素、矿物质。最好将挤出的汁做成汤。   三忌贮存时间过长。许多蔬菜存期过长会丧失营养、甚至变质。菠菜在20℃环境中放臵一天,维生素C损失84%,因此存放菜应避光、通风干燥。原则上应尽量吃新鲜的。   四忌冷藏不当。黄瓜不宜低于10℃储藏。   五忌生吃蔬菜清洗不彻底。清洗不彻底的蔬菜生吃时病菌、农药都有危害。   六忌烧菜隔顿吃。炒好青菜15分钟后维生素减少20%,放30分钟损失30%,放1小时损失50%,隔夜还含有致癌物,而且容易变质,变质后营养几乎全部丧失。   七忌素油代替荤油。人们怕荤油脂肪太多,炒菜放很多素油。实际素油也和荤油一样,每克油能产生9千卡热量,也会引起肥胖、高血压、心脑血管病。因此炒菜加油应适量,一人一天不应超过25克。   八忌吃半生豆类菜。土豆、豆角、黄豆等豆类不熟透吃会有毒性,能引起腹泻、呕吐等。   九忌菠菜不去草酸吃。吃菠菜前应注意去掉菜中的草酸,否则会影响钙的吸收。方法是在沸水中先焯2分钟,然后再炒。   十忌长期吃素菜。这样容易造成营养缺乏。营养全面是非常重要的,尤其是适量的胆固醇是身体需要的。人体如果缺乏蛋白质、核黄素及锌易引起身体免疫力下降,易患病、生癌   健康沙龙讲座的资料【二】   中医的平衡之道-气血平衡   疾病从气血失衡开始   (“气为百病之长,血为百病之胎”)   n 许多慢性病,都会经历长期的气血失衡   气血的虚弱、紊乱、和阻塞是人体生病的根本原因。人体只要保证气血的充足与平衡,就不会生病。一但气血的平衡被打破,人体就会生病或死亡。   高血压、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癌症等,在明确诊断前都会经历气血失衡的阶段。   n 癌症是从气血不足开始的   《内经》云:“邪之所凑,其气必虚。”   癌症是一种慢性病,从气血失衡到形成癌肿,需要几年、甚至几十年的时间。   事实上气血不足,贯穿在恶性肿瘤的始终,如果人体气血充足,细胞就不会缺氧,也不会发生错乱。即使有个别细胞发生错乱,也能及时清除。   现在癌症治疗,经过手术、放化疗,人体的气血不足状态更加恶化,这就是为什么癌症的5年存活率只有20%左右,许多癌症不久又会复发。   为什么癌症患者以中老年居多?中老年后,肾气渐亏,气血日渐不足。   治疗癌症,应以调气血为本。   治疗所有疾病,都应从调气血入手。   n 气血轻微失衡就是未病状态   未病状态就是人体阴阳气血已经失衡,脏腑功能开始出现轻微失调,但尚未达到严重丧失的状态。治未病就是调整气血的失衡状态。   在很多慢性病进程中,人体在出现病理改变之前,会首先出现功能性改变,而功能性改变是现代检测技术很难发现的。   中医的诊断脉可以诊查出五脏气血失衡的情况。及时的调整失衡的气血,就可以阻断病理性改变的发生,避免患上严重的慢性疾病。   值得庆幸的是,许多轻微气血失衡状态,都会在身体上有所表现。也就是说,许多慢性疾病都可以让我们在一切都来得及的时候,得到治疗(保健性治疗),从而避免不可挽回的局面发生。   n 气血失衡是疾病生长的土壤   气血失衡是疾病生长的土壤,更是疾病复发的内因。一个人的气血失衡状态,决定了易患的疾病类型,也影响着疾病的治疗效果。   如,阴虚体质的人易患高血压、糖尿病。   举例:癌症病人术后要避免复发,首先必须纠正体质的异常。皮肤病、失眠症、小痘痘、抑郁症   n 气血是人体内的两种能量形式   人体内的两种能量:血和气(两种能量的失衡-人体疾病)   自然界的两种能量:水和风(两种能量的失衡-自然灾害)   n 生命的衰老过程:能量从下向上的传递过程:少年、中年、老年   如何判断自己是否处于气血失衡状态呢?(气血失衡的表现)   人体气血常会出现不同程度的偏颇,气血非常平衡的人并不多,尤其在现代社会生存环境下,气血失衡的人非常之多,即许多人经常处于不同程度的未病状态。   人体气血失衡会有多种多样的表现。   n 轻微的气血失衡   医生又无法诊断为何种疾病,仅有身体疲乏、易感冒、稍动即累、出虚汗、血压不稳、食欲不振、头痛、失眠、心神不宁、记忆力下降、心慌、焦虑、沟通障碍、缺乏乐趣。   n 气血失衡影响性情   气血紊乱,会影响人对外部事物的感知,就是会影响你对事情的看法、感觉。同样的事情发生,气血失衡时,人会缺乏安全感,看问题更加消极、内心更加敏感、对外界更多敌意、更缺少包容性。易出现惊恐、易怒、不安、烦躁、焦虑、抑郁、强迫等。   n 气血失衡在身体各部的表现   神经系统:头晕、头痛、失眠、多梦、记忆力减退、精神不振等   循环系统:心悸、胸闷、胸部隐痛、临界高血压、高血脂等   消化系统:食欲不振、胃部隐痛、腹部膨胀、消化不良、便秘等   呼吸系统:憋气、气短、喉部干涩或有堵塞感   感官系统:耳鸣、听力减退、眼干涩、酸胀   内分泌系统:体重超标、肥胖或偏瘦、无汗或自汗、临界甲状腺功能亢进、高血糖或低血糖。   免疫系统:抵抗力下降、易感冒或易患其他疾病   运动系统:动作迟缓、肌肉酸痛、关节运动欠灵活   如何使失衡的气血恢复平衡呢?   (“平衡百病自愈,失衡杂病丛生”)   n 气血的平衡、五脏的平衡   轻微的气血不调,通过良好的生活方式,大多可以依靠人体自愈系统进行调节。   比较严重的气血失衡,则需要通过一些方法进行调节。   一方面调气血之间的平衡   一方面调五脏之间的平衡   n 中医是生命平衡的医学   中医在几千年的实践中摸索出许多维持平衡的方法,如草药、针灸、按摩、食疗、导引、吐纳、静坐等,充满了养护生命的智慧。   中医不仅是生命平衡的医学,也是生命平衡的哲学。   n 中医平衡人体的方式   人体:升降出入、寒热虚实   中药平衡:升降浮沉、寒热温凉(平衡人体能量)   针灸按摩:升降导引,经络畅通(平衡人体能量)   太极导引:升降开合、能量导引。(释放生命潜能、开启自愈系统)   n 中医疗法的选择   由于每个人气血失衡的程度、特点不同,所采取的方法也是不一样的。轻微失衡:食疗、药茶、按摩、艾灸   中度失衡:艾灸、针刺、中药   严重失衡:中药、针灸、太极心法(调动生命潜能)   n 保持平衡身心的最高原则就是:放下、放松(对抗、紧张)   许多疾病久治不愈,是因为缺乏平静安详的态度   心定-气顺-气血调和   心乱-气乱-气血逆乱   n 太极导引训练   ——让你体悟放下的价值   ——让气血周身流而不滞   ——让能量保持在下部
2023-09-09 18:46:531

服装网店推广方法有哪些?

就是有站内推广 站外推广之类的
2023-09-09 18:46:524

餐饮企业管理系统整体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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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9 18:46:521

元代水墨画有什么特征?

元代水墨画在这个时期也开始了新一轮的重要变革,它逐渐摆脱了宋人院体画风格,重视主观抒发,追求简淡高逸、苍茫深秀的艺术情趣。“文人画”不但强调以书入画,而且要求画家具有文学修养,把绘画作品变成诗、书、画融为一体的艺术形式,使中国绘画艺术,更富有文学气息和民族特色元代的水墨写意画,风格显得十分别致。反映当时消极避世思想的隐逸山水和象征清高坚贞人格精神的梅、兰、竹、菊、松、石等题材,广为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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