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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药品批发

2023-09-11 05:5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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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论外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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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法玛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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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天恩医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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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国征医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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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控股江苏有限公司泰州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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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礼安医药有限公司

江苏省南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市博爱医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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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百禾医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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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双鹤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吴江市医药工业供销有限公司

吴江市国医药业有限公司芦墟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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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礼安医药新区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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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力康医药有限公司

江苏亚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常州市武进药业有限公司城东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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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武进药业有限公司新特药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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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九天医药有限公司

溧阳药业有限公司

常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医药药材分公司

常州九康医药发展有限公司

常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徐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贾汪分公司

徐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医药保健品分公司

徐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医药分公司

徐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药材分公司

徐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彭城分公司

徐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新特药分公司

徐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淮海分公司

徐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淮西分公司

徐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润东医药有限公司徐州康泓药品分公司

江苏润东医药有限公司

丰县医药总公司

江苏永泰医药有限公司

睢宁县恒昌医药有限公司

江苏省医药公司邳州市公司铁富分公司

江苏省医药公司邳州市公司

江苏中贸发无锡医药有限公司

江苏大众药业有限公司

江阴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无锡市三九医药有限公司医药分公司

无锡市三九医药有限公司

无锡新区药品器械有限责任公司

无锡市汇生药品经营公司

无锡山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无锡山禾集团国药有限公司爱建医药分公司

无锡汇华医药有限公司

无锡兴卫医药有限公司

无锡东方药业有限公司

无锡力康医药有限公司

无锡山禾集团禾信医药有限公司

无锡山禾集团禾盛药业有限公司

无锡山禾集团国药有限公司

江苏省无锡医药股份公司陆区医药分公司

无锡锡新医药有限公司

无锡市博达新药特药公司

无锡山禾集团医药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宜兴市药业有限公司徐舍分公司

宜兴市药业有限公司丁山分公司

宜兴市药业有限公司官林分公司

宜兴市药业有限公司天翔分公司

宜兴市药业有限公司张渚分公司

宜兴市药业有限公司和桥分公司

宜兴市药业有限公司

江苏长江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南京国盛药业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南京国盛药业有限公司

江苏省医药保健品进出口(集团)公司

江苏华新药业有限公司

南京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药品分公司

江苏省润天生化医药有限公司泰州分公司

江苏省润天生化医药有限公司

南京医药同乐药业有限公司

江苏省信诺医药对外贸易有限公司

江苏长澳医药有限公司

南京益同药业有限公司

江苏药大医药有限公司

南京信业医药实业有限公司

江苏省中医药科技发展总公司

南京卫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省卫生医药有限公司

南京华东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南京达美医药有限公司

南京市江宁医药总公司江宁分公司

南京市江宁医药总公司陶吴分公司

南京市江宁医药总公司汤山分公司

南京市江宁医药总公司湖熟分公司

南京市江宁医药总公司

江苏海邦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南京泰德医药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分公司

南京泰德医药有限责任公司药品分公司

南京泰德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南京市鲁星医药有限公司

南京灵龙医药有限公司

南京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新特药分公司

南京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药材分公司

南京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

南京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扬子分公司

南京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药品二分公司

南京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新科分公司

南京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国药医药有限公司

南京医药药房托管有限公司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新药分公司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药品分公司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先声药业有限公司

江苏省药材公司

江苏弘惠医药有限公司

江苏新天地医药有限公司

南通苏中医药有限公司

南通市健成医药有限公司

江苏省医药公司

南通苏北医药有限公司

江苏省医药实业有限公司

扬子江药业集团江苏扬子江医药经营有限公司

泗阳县医药有限公司爱园医药批发站

泗阳县医药有限公司新袁医药批发站

常州恒泰大华药业有限公司

泗阳县医药有限公司洋河医药批发站

泗阳县医药有限公司临河医药批发站

泗洪县药业有限公司

江苏恒奇医药有限公司第五经营部

江苏恒奇医药有限公司第四经营部

江苏恒奇医药有限公司第三经营部

江苏恒奇医药有限公司第一经营部

江苏恒奇医药有限公司第二经营部

泗阳县医药有限公司

江苏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

江苏恒奇医药有限公司第六经营部

江苏百畅医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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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共有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378家,零售药店16000多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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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批发申请流程?

药品批发申请的流程如下:获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在申请药品批发前,需要先获得国家药监局颁发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该证书是药品经营企业取得药品经营资格的必要条件。登记注册:药品批发企业需要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并提交相关材料和手续。通常包括企业基本信息、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经营场所租赁协议等。环境验收:药品批发企业需要完成环境验收,确保经营场所符合药品储存和管理的标准,并能够满足相关安全和卫生要求。提交申请材料:药品批发企业根据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包括《药品经营许可证》、企业登记注册证明、环境验收报告、质量保证制度文件、采购记录等。审核批准: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符合相关要求后,按照程序进行批准并颁发《药品批发经营许可证》。需要注意的是,药品批发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加强质量管理和安全防护,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2023-09-03 00:38:161

药品批发企业可以将药品销售给个人吗

不可以。药品批发企业可以把要销售给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批发商,也就是gsp达标的药品商业企业。也可以销售给零售药店,因为药店也有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常的情况下,只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并且该药品在他的经营范围里就可以。医药代表售卖药品给私人属于倒卖药品,是属于违法行为,构成犯罪。对倒卖药品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包括已售出的和未售出的药品)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总体来说,药品零售针对的销售对象是个人,而药品批发企业不能将药品销售给个人,而是应销售给药品零售企业、药品批发企业、医疗机构等单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一条 从事药品批发活动,应当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从事药品零售活动,应当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不得经营药品。药品经营许可证应当标明有效期和经营范围,到期重新审查发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实施药品经营许可,除依据本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遵循方便群众购药的原则。第五十二条 从事药品经营活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师或者其他药学技术人员;(二)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和卫生环境;(三)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四)有保证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并符合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本法制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第五十三条 从事药品经营活动,应当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建立健全药品经营质量管理体系,保证药品经营全过程持续符合法定要求。国家鼓励、引导药品零售连锁经营。从事药品零售连锁经营活动的企业总部,应当建立统一的质量管理制度,对所属零售企业的经营活动履行管理责任。药品经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的药品经营活动全面负责。
2023-09-03 00:38:251

个人批发药品需要些什么证件?

亲亲你好,《药品管理法》规定做药品批发,必须获得“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GSP”认证证书,才可以做药品批发。
2023-09-03 00:38:321

经营范围药品批发

法律主观:药品经营企业的经营范围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生物制品;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原料药及其制剂、生化药品等。法律规定,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可以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法律客观:《公司法》第十二条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第七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2023-09-03 00:38:401

新开办药品批发企业应向何部门申请许可

药品经营许可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开办药品批发企业,应符合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批发企业合理布局的要求。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标准管理、注册管理、质量管理、上市后风险管理;负责执业药师资格准入管理;负责组织指导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参与相关国际监管规则和标准的制定;负责指导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工作等。开办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2、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卫生环境;3、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4、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法律依据:《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主管全国药品经营许可的监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药品批发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发证、换证、变更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并指导和监督下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监督管理工作。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直接设置的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发证、换证、变更和日常监督管理等工作。
2023-09-03 00:38:471

港澳台药品去哪里批发

跨境电商平台或进口药品批发商。需要采购这些地区的药品,可以尝试在跨境电商平台或进口药品批发商,如阿里健康、跨境通等,这些平台上有经过国家认证的进口药品供应商,可以供应港澳台地区的部分药品。港澳台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地区的统称。
2023-09-03 00:38:551

武汉医药批发市场在哪里

武汉市洪山区珞狮南路。根据查询百度地图得知,武汉医药批发市场位于武汉市洪山区珞狮南路,是一家综合性的药材交易市场,同时也有药品批发商在此经营,也是武汉市比较的大药品批发市场。武汉一般指武汉市,武汉市,简称“汉”,别称江城,湖北省辖地级市、省会,副省级市、国家中心城市、超大城市,国务院批复确定的中国中部地区的中心城市。
2023-09-03 00:39:041

什么是药品批发企业必须设置的部门

质量管理机构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应设置质量管理机构,机构下设质量管理组、质量验收组。批发企业和直接从工厂进货的零售连锁企业还应设置药品检验室。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应按经营规模设立养护组织。大中型企业应设立药品养护组,小型企业设立药品养护组或药品养护员。养护组或养护员在业务上接受质量管理机构的监督指导。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质量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能是:(一)贯彻执行有关药品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二)起草企业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并指导、督促制度的执行。(三)负责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质量审核。(四)负责建立企业所经营药品并包含质量标准等内容的质量档案。(五)负责药品质量的查询和药品质量事故或质量投诉的调查、处理及报告。(六)负责药品的验收和检验,指导和监督药品保管、养护和运输中的质量工作。(七)负责质量不合格药品的审核,对不合格药品的处理过程实施监督。(八)收集和分析药品质量信息。(九)协助开展对企业职工药品质量管理方面的教育或培训。(十)其他相关工作。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制定的质量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一)质量方针和目标管理;(二)质量体系的审核;(三)有关部门、组织和人员的质量责任;(四)质量否决的规定;(五)质量信息管理;(六)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核;(七)质量验收和检验的管理;(八)仓储保管、养护和出库复核的管理;(九)有关记录和凭证的管理;(十)特殊管理药品的管理;(十一)有效期药品、不合格药品和退货药品的管理;(十二)质量事故、质量查询和质量投诉的管理;(十三)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规定;(十四)卫生和人员健康状况的管理;(十五)质量方面的教育、培训及考核的规定。法律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五条 企业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规范的要求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确定质量方针,制定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开展质量策划、质量控制、质量保证、质量改进和质量风险管理等活动。第六条 企业制定的质量方针文件应当明确企业总的质量目标和要求,并贯彻到药品经营活动的全过程。
2023-09-03 00:39:121

医药批发部和医药公司区别

企业性质不同,购买人群不同。根据查询今日头条。1、药品批发部是指为药品生产企业或其它分销商提供分销、物流配送,医药公司是专门从事药品生产和销售的公司。2、药品批发部是销售给药品生产企业或其它分销商,医药公司是直接销售给购买人群。
2023-09-03 00:39:201

昆明批发药品在哪里

昆明市医药公司。根据查询公开信息显示,昆明批发药品在昆明市医药公司药品批发部。昆明市医药公司药品批发部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人民西路金辉大厦五楼。
2023-09-03 00:39:391

开办药品批发企业的条件有哪些?

开办药品批发企业应符合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批发企业合理布局的要求,并符合以下设置标准:(1)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2)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无《药品管理法》第76条、第83条规定的情形。(3)具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一定数量的执业药师。质量管理负责人具有大学以上学历,且必须是执业药师。(4)具有能够保证药品储存质量要求的、与其经营品种和规模相适应的常温库、阴凉库、冷库。仓库中具有适合药品储存的专用货架和实现药品入库、传送、分拣、上架、出库现代物流系统的装置和设备。(5)具有独立的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能覆盖企业内药品的购进、储存、销售以及经营和质量控制的全过程;能全面记录企业经营管理及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方面的信息;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对药品经营各环节的要求,并具有可以实现接受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机构)监管的条件。(6)具有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对药品营业场所及辅助、办公用房以及仓库管理、仓库内药品质量安全保障和进出库、在库储存与养护方面的条件。经营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预防性生物制品的还必须满足其特定条件。
2023-09-03 00:39:561

昆明西药批发市场在哪里有些什么药

昆明西药批发市场在俊发·新螺蛳湾国际商贸城,有化学药品原药、化学药品制剂等药。昆明市中药材专业市场是处于俊发·新螺蛳湾国际商贸城的一个大型中、西药批发市场,其主营业务有化学药品原药(抗生素、维生素、葡萄糖、生物碱等)的批发和进出口;化学药品制剂(片剂、针剂、药水、软膏等)的批发和进出口;生物、生化药品(疫苗、菌苗、生物抗生素等)的批发和进出口;其他未列明的西药批发和进出口。
2023-09-03 00:40:151

昆明秋苑药品批发市场在哪里

昆明秋苑药品批发市场在云南省昆明市秋苑小区西边的街上。
2023-09-03 00:40:242

淮南药品批发在哪个位置

淮南药品批发位置在国庆路长途汽车站对面。淮南市国庆路小瓶厂是以药品批发为主的市场,具体地址在淮南市大通区国庆东路。
2023-09-03 00:40:331

温州医药公司药品批发部地址

龙湾区温强路。根据查询百度地图可知,温州医药公司药品批发部地址在龙湾区温强路。温州市,简称“温”或“瓯”,位于浙江省东南部,东濒东海、南毗福建、西及西北部与丽水市相连、北和东北部与台州市接壤。
2023-09-03 00:40:411

北京药品批发市场地址

通州区世纪星城路南,越环商贸中心4楼。坐668,669,924到李老新村下车即可,或者做地铁1号线到果园下车,走800米也可到达。
2023-09-03 00:40:501

香港药品批发市场在哪里

东莞市高埗镇北王路123号仁济堂公司门口。根据百度地图查询显示,东莞国药(仁济堂参茸药材药品批发部)位于东莞市高埗镇北王路123号仁济堂公司门口。
2023-09-03 00:40:581

个人批发药品需要些什么证件

根据《药品管理法》规定做药品批发,必须获得“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GSP”认证证书。才可以做药品批发。要获得以上3个证件,必须要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这些是申办条件。这些也都是前期的筹备工作。这比较复杂,不是一句两句话,就能说明的。你可以在网上搜索:药品批发企业必备的条件(设施、设备和人员)。还有就是申办程序:开办药品经营企业(药品批发),首先;申办人应当向拟办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申请,省级药监局在3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同意筹建的决定的审批,申办人筹建完成后应该向原审批部门申请验收,原审批部门在30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符合条件的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申办人凭《药品经营许可证》。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凭上述两证到卫生行政部门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新开办药品批发企业,应当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之日起30日内,向发给其《药品经营许可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药品批发企业直接将申请送到省局,省级药监局应当自收到申请3个月内,组织对申请认证的药品批发企业进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认证,认证合格的,发给认证证书。没有获得以上证书,经营药品是非法的。都完成以后,这样你才可以正常经营药品。
2023-09-03 00:41:201

什么是药品批发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列第十章附则第八十三条“药品批发企业,是指将购进的药品销售给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的药品经营企业。”参考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列
2023-09-03 00:41:283

药品批发企业可以将药品销售给个人吗

不可以。药品批发企业可以把要销售给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批发商,也就是gsp达标的药品商业企业。也可以销售给零售药店,因为药店也有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常的情况下,只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并且该药品在他的经营范围里就可以。医药代表售卖药品给私人属于倒卖药品,是属于违法行为,构成犯罪。对倒卖药品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包括已售出的和未售出的药品)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总体来说,药品零售针对的销售对象是个人,而药品批发企业不能将药品销售给个人,而是应销售给药品零售企业、药品批发企业、医疗机构等单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一条从事药品批发活动,应当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从事药品零售活动,应当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不得经营药品。药品经营许可证应当标明有效期和经营范围,到期重新审查发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实施药品经营许可,除依据本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遵循方便群众购药的原则。第五十二条从事药品经营活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师或者其他药学技术人员;(二)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和卫生环境;(三)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四)有保证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并符合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本法制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第五十三条从事药品经营活动,应当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建立健全药品经营质量管理体系,保证药品经营全过程持续符合法定要求。国家鼓励、引导药品零售连锁经营。从事药品零售连锁经营活动的企业总部,应当建立统一的质量管理制度,对所属零售企业的经营活动履行管理责任。药品经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的药品经营活动全面负责。
2023-09-03 00:41:351

药品批发与药品零售有何区别

批发不可以零售,零售也不可以批发。批发一般为区域性。批发企业销售给零售企业
2023-09-03 00:41:451

请问:在药品批发销售中应注意那些问题?

1.了解药品生产企业的经营情况、质量保障度、价格、市场占有比率、知名度等相关信息。2.熟悉周围销售同行的经营方式、结算、扣率等情况。3.明确主要的消费群或单位,设法入门。4.组织营销人员公关。5.保持良好的诚信形象,被客户认可。6.为客户照想,并尽力为其解决问题包括非业务问题,使彼此成为朋友关系。
2023-09-03 00:41:562

药品批发企业是指将购进的药品销售给

法律主观:药品销售法律规定开办药品生产企业需要具体以下条件: ( 一)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及相应的技术工人; (二)具有与其药品生产相适应的厂房、设施和卫生环境; (三)具有能对所生产药品进行质量管理和质量检验的机构、人员以及必要的仪器设备; (四)具有保证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法律客观:《药品 经营许可证 管理办法》第八条 开办药品批发企业按照以下程序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 (一)申办人向拟办企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筹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拟办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学历证明原件、复印件及个人简历; 2.执业药师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3.拟经营药品的范围; 4.拟设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及周边卫生环境等情况。 (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申办人提出的申请,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1.申请事项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发给《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告知申办人向有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 2.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错误的,应当允许申办人当场更正。 3.申请材料不齐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发给申办人《补正材料通知书》,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4.申请事项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办人按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发给申办人《受理通知书》。 《受理通知书》中注明的日期为受理日期。 (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据本办法》第四条 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同意筹建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办人。 不同意筹建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办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 诉讼 的权利。 (四)申办人完成筹建后,向受理申请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企业 营业执照 ; 3.拟办企业组织机构情况; 4.营业场所、仓库平面布置图及房屋产权或使用权证明; 5.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及聘书; 6.拟办企业质量管理文件及仓储设施、设备目录。 (五)受理申请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收到验收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据开办药品批发企业验收实施标准组织验收,作出是否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决定。 符合条件的,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 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办人并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办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2023-09-03 00:42:061

药品批发企业可以将药品销售给个人吗

不可以。药品批发企业可以把要销售给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批发商,也就是gsp达标的药品商业企业。也可以销售给零售药店,因为药店也有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常的情况下,只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并且该药品在他的经营范围里就可以。医药代表售卖药品给私人属于倒卖药品,是属于违法行为,构成犯罪。对倒卖药品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包括已售出的和未售出的药品)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总体来说,药品零售针对的销售对象是个人,而药品批发企业不能将药品销售给个人,而是应销售给药品零售企业、药品批发企业、医疗机构等单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一条 从事药品批发活动,应当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从事药品零售活动,应当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不得经营药品。药品经营许可证应当标明有效期和经营范围,到期重新审查发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实施药品经营许可,除依据本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遵循方便群众购药的原则。第五十二条 从事药品经营活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师或者其他药学技术人员;(二)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和卫生环境;(三)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四)有保证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并符合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本法制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第五十三条 从事药品经营活动,应当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建立健全药品经营质量管理体系,保证药品经营全过程持续符合法定要求。国家鼓励、引导药品零售连锁经营。从事药品零售连锁经营活动的企业总部,应当建立统一的质量管理制度,对所属零售企业的经营活动履行管理责任。药品经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的药品经营活动全面负责。
2023-09-03 00:42:131

私人想从厂家批发药品回来需要什么条件~

严格来讲,你私人是不能直接到药厂批发到药品的,必须是药品经营单位才可以直接从药厂拿货因为 这个是药品管理法不允许的,药厂也不敢随便冒这个险卖给你,尤其是大型药厂企业或者 你就只能走 歪门邪道,所说的挂靠医药公司,药厂给你发货时以发给医药公司的名义,走医药公司过货,要给医药公司钱的,但是这个也是不允许的,但是也有很多人这么做,只是别让那些人抓了尾巴
2023-09-03 00:42:242

药品批发企业有哪些

药品批发上市公司有:1、嘉事堂:医药批发(药品经营与医疗器械销售)、医药物流(含第三方物流)、医药连锁。2、*ST济堂:总股本14.4万股,流通A股14.4万股,每股收益-1.5700元。3、鹭燕医药:公司从事医药分销和零售,隶属于医药流通行业,系福建省最大的医药流通企业,主营业务为药品、中药饮片、医疗器械等分销及医药零售连锁4、瑞康医药:公司目前已建有药品电子商务平台,可以通过互联网完成从药品信息发布到在线交易、在线支付的全过程,公司是医药批发企业,按照药品管理法的要求公司的服务客户为医疗机构即B2B。5、人民同泰:公司是国内知名的药品流通企业,黑龙江省医药商业的龙头企业,主要经营医药批发业务和医药零售业务。总股本5.8万股,流通A股5.8万股,每股收益0.2500元。拓展资料: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种,这种公司到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除了必须经过批准外,还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公司法》、《证券法》修订后,有利于更多的企业成为上市公司和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司。上市要求1、股票经国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上市公司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3、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本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一千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一千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5、公司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上市程序公司上市程序根据《证券法》与《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的程序如下: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提出股票上市申请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必须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授权证券交易所根据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核准公司股票上市申请。接受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对于股份有限公司报送的申请股票上市的材料,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审查,符合条件的,对申请予以批准;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驳回;缺少所要求的文件的,可以限期要求补交;预期不补交的,驳回申请。向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提出上市申请。股票上市申请经过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后,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提交核准文件以及下列文件:1、上市报告书;2、申请上市的股东大会决定;3、公司章程;4、公司营业执照;5、经法定验证机构验证的公司最近三年的或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告;6、法律意见书和证券公司的推荐书;7、最近一次的招股说明书;8、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2023-09-03 00:42:481

药品批发企业开办流程

法律主观:申办人向拟办企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筹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1.拟办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学历证明原件、复印件及个人简历;2.执业药师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3.拟经营药品的范围;4.拟设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及周边卫生环境等情况。法律客观:《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八条开办药品批发企业按照以下程序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一)申办人向拟办企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筹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1.拟办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学历证明原件、复印件及个人简历;2.执业药师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3.拟经营药品的范围;4.拟设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及周边卫生环境等情况。(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申办人提出的申请,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1.申请事项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发给《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告知申办人向有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2.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错误的,应当允许申办人当场更正。3.申请材料不齐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发给申办人《补正材料通知书》,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4.申请事项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办人按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发给申办人《受理通知书》。《受理通知书》中注明的日期为受理日期。(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据本办法》第四条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同意筹建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办人。不同意筹建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办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四)申办人完成筹建后,向受理申请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1.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2.企业营业执照;3.拟办企业组织机构情况;4.营业场所、仓库平面布置图及房屋产权或使用权证明;5.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及聘书;6.拟办企业质量管理文件及仓储设施、设备目录。(五)受理申请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收到验收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据开办药品批发企业验收实施标准组织验收,作出是否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决定。符合条件的,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办人并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办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2023-09-03 00:43:261

药品批发企业购进药品时

【答案】:A、B、D药品批发企业购进药品时:①把质量放在首位;②对首营企业应进行资格和质量保证能力审核;③对首营品种应进行合法性和质量基本情况审核;④对首营品种应进行质量审核。故选ABD。
2023-09-03 00:43:341

药品一般都是从哪里进货呢?

一般进货渠道有四种:一:医药批发公司,这个也是主要渠道,一般的普药都是从医药公司进的。二:厂家直接供货,很多厂家特别是一些知名厂家都有办事处,业务员会上门送货。三:自主从厂家进货,这个基本上很少。四:医药流通市场直接进购中药。从正常的医药公司进货通常利润很低,大多都是品牌药,要是指望这些药赚钱,药店就得关门。一般药店的老板都有自己代理的一些品牌,这些药也是大厂出的,只是二线,三线药品比较赚钱,所以可以经常关注一下各地的招商会。扩展资料:一般来说,药店的进货工作可划分为三大作业管理流程:进货管理、存货管理和滞销产品管理。开药店因药品太多且药品一般都有保质期,自己人工管理很累且易出错,请人又成本太高。可安装使用下飞蝶药店管理软件,让电脑来帮管理,既不易出错、又省人工成本。飞蝶药店管理软件支持条码扫描枪、小票打印机、钱箱、会员卡积分、打折、预充值与付款、会员生日软件自动发祝福短信等。可一键查任意指定时间内的(例如:每日、每月、每年)指定药品的销售量、利润、库存、存货总金额、提成、药品快过期信息等等。还赠送药店专用药品条码及价格信息库,不用一个个输入,直接导入使用。
2023-09-03 00:43:411

襄阳有几个医药批发的地方

襄阳市药品批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襄阳市利达药品有限公司。2、襄阳市联药批发有限公司。3、襄阳市云智药品有限公司。4、襄阳市华鑫药品有限公司。
2023-09-03 00:43:581

个人批发药品需要些什么证件?

药品批发企业,是指将购进的药品销售给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的药品经营企业。药品批发企业所购进的药品不能直接销售给消费者,这是由药品零售企业和医疗机构来承担的。没有药品批发店之说,如要开店,那就开药店,只能零售,不能批发。开批发公司或药店,都需要申领《药品经营许可证》,只是经营方式不同,一个是批发,一个是零售。
2023-09-03 00:44:095

药品批发经营类别是指什么

《药品管理法实施条列》第十章第八十三条:药品批发企业,是指将购进的药品销售给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的药品经营企业。 ( 这里“将购进的药品销售给药品生产企业”是指将生产所需的原料药销售给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生产企业,是指生产药品的专营企业。根据其产品的类别,可以分为原料药制药厂、中药制药厂、化学药物制药厂、生物制药厂和生化制药厂。中药生产还分为中药炮制加工、中药材种植两类。《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二章第五条规定:药品生产企业只允许销售本企业生产的药品。
2023-09-03 00:44:251

中药材批发需不需要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

需要开办药品批发企业,须经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须经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凭《药品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不得经营药品。  《药品经营许可证》应当标明有效期和经营范围,到期重新审查发证。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开办药品经营企业,除依据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遵循合理布局和方便群众购药的原则。
2023-09-03 00:44:362

什么是药品零售企业

问题一:名词解释: 药品零售企业 根据《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章第83条药品经营企业分为两类: “药品零售企业,是指将购进的药品直接销售给消费者的药品经营企业。” “药品批发企业, 是指将购进的药品销售给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的药品经营企业。” 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有关规定 第二条 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是指经营同类药品、使用统一商号的若干个门店,在同一总部的管理下,采取统一采购配送、统一质量标准、采购同销售分离、实行规模化管理经营的组织形式。 第三条 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应由总部、配送中心和若干个门店构成。总部是连锁企业经营管理的核心,配送中心是连锁企业的物流机构,门店是连锁企业的基础,承担日常零售业务。跨地域开办时可设立分部。 第四条 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应是企业法人。 第五条 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应按程序通过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并取得《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门店通过地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并取得《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 问题二:什么是药品零售企业? 十年之痒 尽管近十年来药店圈地热,连锁热,投资热,平价热热浪袭人,潮起潮落,但热潮并不能免除大批药店败出市场的厄运.近期以来,各大中心城市纷纷出现药店特别是连锁药店退出市场的现象,这印证了我国药品零售业激进,曲折而艰辛的发展历程. 尽管目前的许多企业已在前一轮竞争中筋疲力尽,能量受损,但药品零售业竞争激烈度将不会降低.这是因为: 其一,我国药品零售行业的成熟度提高仍然需假以时日; 其二,药品零售行业领袖的形成还需要机遇和积累; 其三,由于零售业态的高兼容和零售技术进步的日新月异,使行业高度动态,潜在竞争者随时涌现.因此,药品零售业的高风险性在较长时期内将持续存在. 一,市场变现缓慢,并依赖于政策取向 新中国成立以来,药品零售业一直只是城镇公费医疗用药和劳保医疗用药的一种补充,是药品消费市场的一个配角.直至近十年,我国推行三项制度改革,医药分业呼声日高,医药零售业才拥有其生存发展的政策和经济环境.在改革的力量推动下,药品零售市场从水下浮出水面,笔者称之为药品零售市场的变现.例如近两年来,各中心城市陆续推行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后,一批医保定点药店应运而生,医保改革增加了医药零售业的市场机会,这是市场变现的具体例子. 但是,由于医院普遍控制处方,以免外流,处方流动机制未能得到较好解决,使药店里的医保处方销售受到极大的限制. 另一方面,同样是药品零售商,药店与医院药房比较,在市场机会方面存在极大的竞争弱势,也给药品零售市场环境的形成带来了极大的制约.医药零售业要获得更为公平的市场环境,或者说医药零售市场要真正形成,有赖于医改和医药分业的全面推开.此前,过激的投资和武断都是非理性的行为,必将因市场狭小而使企业短寿. 二,行业标准快速形成,行业壁垒不断提高 药品零售业相关的政策法规体系日益健全,提高了进入这个行业的许可条件,开办药店再也不是店小家当简陋就可以办下来,同时GSP认证也成为了必要条件,没有过硬的素质是进不来的,GSP认证对药品零售企业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淘汰一批不符合规范标准的零售网点,使市场零售网点结构更加优化,经营利好因素向强势企业集中;二是营造一个更公平的竞争环境,进一步杜绝不规范的经营行为;三是提高医药零售业进入壁垒,避免低水平竞争的现象. 另一方面,药品零售行业强势企业的成长,也将提高这个行业的进入壁垒.从强势企业的成长看,近年来市场集中度不断提高.辽宁成大方圆医药连锁有限公司2003年销售额已突破十亿,上海华氏大药房,重庆和平,老百姓大药房,重庆桐君阁大药房,深圳海王星辰的年销售额已突破7亿元,他们成为地域性强势企业,在当地药品零售市场具有较大的影响力.领袖门店也有很快的发展, 2002年,我国年销售上亿元的门店仅有上海第一医药,而2003年单店销售过亿元的企业便有上海第一医药,北京同仁堂,湖南老百姓,健民,采芝林等5家.市场集中度的提高与行业领袖的形成有着密切的关系,而行业领袖的形成与行业壁垒的提高也有着直接的关系. 三,行业风险性加大 药品零售业的高风险特性来自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高经营成本带来的风险. 随着经济的发展,大中型城市的零售业异常发达,特别近几年来,与药店商圈重叠的业态如便利店,电信营业厅,银行营业厅等异常活跃,引发铺位竞争,物业租金不断高涨,特别是各中心城市的商业中心,更是寸土如金,给零售药店门店经营带来了极大的......>> 问题三:“药品零售”是什么 表面上,每个人都非常清楚“药品零售”这四个字的含义。但事实上,可能从来没有人去仔细想过这个问题,更多的人是在思考怎么去把药品零售做大做强。“药品”不再“单纯”首先我们来讲讲“药品”。药品零售行业是医药行业的子行业,承担着药品进入消费者手中的最终端环节的作用。没有人会怀疑医药行业的发展潜力,所以,作为子行业的药品零售自然会水涨船高、一同增长。药店卖药天经地义。记得小时候去药店,无论是中药店还是西药店,一眼望去基本上都是药品,所以“药店”这两个字名副其实。而现在,您再去看看大街小巷的药店,有多少还是纯粹销售药品的(即使把医疗器械也并进药品相关行列)。可以肯定的是,几乎看不到纯粹意义上的药店了。“药品零售”这四个字的前两个字已经没法包涵现在药店的经营范围。这种变化的速度之快令人瞠目结舌。几千年流传下来的传统在短短几年间就被完全打破。这应该是一种时代前进的信号。从社会的角度来看,这种改变是好是坏有待商榷。但从商业的角度、从企业赢利的角度来看,这是完全有必要的。既然这种转变受到消费者的欢迎,受到市场的青睐,受到几乎所有药店经营者的认同,那就说明这种变化有其内在的必然性。药品零售已经不再局限于医药,只要市场上有需求的,只要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都可以在药店出售。现代药店中的经营范围真是五花八门,有化妆品、饮料、炒货、电话卡等,简直是应有尽有。药品零售企业的销售额中一大部分已经不属于药品,而属于非药品。在某些药店中,非药品的比重甚至超过50%。在这种情况下,药店是否还能被称为“药店”已经无关紧要。药店已从单纯的卖药转变成了另外一种以前不曾想过的零售业态和模式。这是一种 *** 了药店、超市、化妆品店、便利店多重特征的“多头怪”。有一个关于美国Walgreens的小故事。一天晚上,有个叫史密斯的小男孩突然对妈妈说自己喉咙痛,这个孩子才8岁。他说:“妈妈,我觉得你得给我‘一张处方"。”妈妈说:“要不要开处方得看你得的是什么病,为什么喉咙痛。”“妈妈,什么样的喉咙痛需要开处方。”“脓毒性咽喉炎需要开处方。”“噢,那我得的肯定就是这个。”孩子说。妈妈问:“你怎么知道。”“哪一种需要开处方,我得的就是哪一种。”这种情况在当地已经屡见不鲜,这个小家伙只要有点头痛脑热就会要求妈妈开张处方。难道他是世界上最小的“医托”,显然不是。原来,他知道,只要有了处方,就可以去Walgreens买心爱的玩具了。而妈妈也会默许他的要求,因为她知道自己去一趟药店,既能给儿子买药,还能在那里给家里买点鸡汤,给自己买顶草帽。一切都可以在短短几分钟内办到。药店不再仅售药,这大概已成为国内外一致认可的趋势。与其把药店叫做药店,还不如将其称为可以卖药的便利店,可以卖药的个人护理用品店,可以卖药的超市,可以卖药的大卖场。“药品”是药店的特征,是药店有别于其他零售行业的差异化,但是我们决不能被“药品”这两个字所束缚,限制了自我的发展空间,失去了新的增长机会。相反,我们要把“药品”作为我们的武器,与其他零售行业“叫板”。这种武器的仿制有相当的难度,不是能被随便“拿来主义”的。 问题四:药品零售企业的定义是什么 以购买药品自用的普通消费者为顾客群的药品销售企业。 问题五:药品零售企业和药品批发企业的区别 “药品零售企业:是指将购进的药品直接销售给消费者的药品经营企业。” “药品批发企业: 是指将购进的药品销售给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的药品经营企业。” 问题六:药品批发零售企业定义 根据《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章第83条 之规定,将药品经营企业分为两类: “药品零售企业:是指将购进的药品直接销售给消费者的药品经营企业。” “药品批发企业: 是指将购进的药品销售给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的药品经营企业。” 注:( 这里“将购进的药品销售给药品生产企业”是指药品批发企业将购进的生饥所需的原料药销售给药品生产企业。) 问题七:药品经营企业是指经营药品的什么企业 *** 品、放射性药品、一类 *** 、终止妊娠药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胰岛素除外)、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疫苗、以及中国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药品零售企业不得经营的药品,在全国范围内药品零售企业不得经营。 注:1、中国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药品包括:戒毒药品、试生产新药。和临时通知不允许销售的药品。 2、销售二类 *** 必须要经过药监局特殊批准。 问题八:药品批发,零售,连锁是什么企业 私营企业 问题九:药品零售企业的目的 医药市场细分有着不同的标准和方法。医药市场细分的作用能否得到充分发挥,往往取决于医药企业采取什么方法对整体市场进行划分,划分的标准是否合理有效。消费者市场与生产者市场由于其影响因素的不同,市场细分的标准也不一样。 1.消费市场细分的标准 由于引起消费者需求差异的因素是多样的,因此医药市场细分也包含许多变量,不同的产品、不同的企业都各有不同,就消费者市场而言,这些影响因素,亦即细分变量,归纳起来一般有以下几种。 (1)地理因素细分按照消费者所处的地理位置、自然环境来细分市场称为地理因素细分。具体变量包括国家、地区、城市、乡村、城市规模、人口密度、不同的气候带、不同的地形地貌等,处在同一地理环境下的消费者的需求与偏好往往具有相似性,购买行为、习惯以及对企业采取的营销策略鲁梏懦的后亩十b右相¨件. 地区:如根据地理位置可将国际市场细分为亚洲、欧洲、美洲、非洲等,国内市场分为东北、华北、华东、中南、西北、西南等。 城市与农村:城市与农村市场在用药常识、用药习惯、购买能力等方面都存在明显的差异。 问题十:什么是药品经营企业 药品经营企业:指从事药品流通的企业,企业必须取得《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和《药品经营企业质量规范》(GSP证书)方供从药品经营活动!
2023-09-03 00:44:521

南宁那里有药品批发?

是个什么事件?
2023-09-03 00:45:024

西安最大的药品批发市场在哪里?

西郊 城西客运站
2023-09-03 00:45:253

药品批发企业可以将药品销售给个人吗

不可以。药品批发企业的经营特点在于购销药品的数量大、储存规模大、销售去向可实施有效追踪,而且其销售客户均依法应当建有相应的质量保证体系,配备专业的技术人员,能够对药品质量进行有效的管理和控制。由于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及实施GSP认证时,相关部门未对批发企业向消费者销售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合理性等条件进行审核、认定,所以,批发企业不得零售药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七条 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 药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是指药品生产批准证明文件、药品检验报告书、药品的包装、标签和说明书。 新药,是指未曾在中国境内上市销售的药品。 处方药,是指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方可购买、调配和使用的药品。 非处方药,是指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布的,不需要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消费者可以自行判断、购买和使用的药品。 医疗机构制剂,是指医疗机构根据本单位临床需要经批准而配制、自用的固定处方制剂。 药品认证,是指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实施相应质量管理规范进行检查、评价并决定是否发给相应认证证书的过程。 药品经营方式,是指药品批发和药品零售。 药品经营范围,是指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经营药品的品种类别。 药品批发企业,是指将购进的药品销售给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的药品经营企业。 药品零售企业,是指将购进的药品直接销售给消费者的药品经营企业。
2023-09-03 00:45:331

开办药品批发企业必须符合什么条件

开办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2.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卫生环境3.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4.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2023-09-03 00:45:433

一般某某医药公司的都能批发药品吗?经营范围没有写药品批发,只有药品零售

药品批发和零售是不同的经营方式,请看《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的定义:药品经营方式,是指药品批发和药品零售。药品经营范围,是指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经营药品的品种类别。药品批发企业,是指将购进的药品销售给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的药品经营企业。药品零售企业,是指将购进的药品直接销售给消费者的药品经营企业。所以,即使公司名称是某某医药公司,但经营方式“零售”的话,即这公司实质上是一家药店,也可以从它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编号中判断出来。所以,这公司是不能开展药品批发经营活动的,是违反药品管理法的行为。从这个公司采购批量药品也是违规行为。
2023-09-03 00:45:511

广州医药批发市场在哪里

中药市场在青树坪,就是十八甫路附近,清平药材市场,中医院旁边西药批发市场在大同路
2023-09-03 00:46:034

药品的经营方式包括

【答案】:D《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药品的经营方式包括药品批发和药品零售。药品连锁是药品零售的一种方式。因此,正确答案是D。
2023-09-03 00:46:111

做药材生意,具体需要什么证件,到什么部门办理?我是准备药材采购与销售的。 帮帮忙。

根据《药品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城乡集市贸易市场可以出售中药材,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城乡集贸市场可以出售的中药材,一般是指当地农民(或者药农)自产(或自采、自养)、自炙、自销的地产中药材。 销售和收购中药饮片、实施药品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材应当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罂粟壳、毒性中药材和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药材不得出售。 中药材的质量、包装标识和运输、贮藏等应当符合药品管理的有关规定。其实有经营许可证的话是没什么大问题的,但最好还是去咨询一下工商部门。
2023-09-03 00:46:221

药品零售和药品批发有何区别

零售是单件卖 批发是多件
2023-09-03 00:46:372

医药批发该有怎样的管理

一、确保最低存量。以“销”定“购” 做好企业采购环节物流管理,一方面应将企业所经营的品种进行分类管理,一般医药商业批发企业经营的药品可分为“主导”与“辅助”两类,主导品种销售量大,是企业利润的主要来源;辅助品种销售量小,是企业利润的补充,而销售量的大小是核定采购量的重要依据。另一方面应根据供应商与企业距离的远近来计算药品的到货期。根据企业前三个月平均出货量的平均数等具体情况来核定药品的采购量及最低库存量,一般应保证主导品种存货量达到平均出货的一个半月量。辅助品种存货量达到平均出货量的一个月量。这样不仅能保证销售的正常所需,而且能减少企业资金在采购环节的不必要占用,从而实现“钱”的效用最大化。 二、规范内部操作流程。严格实施“信用额度”管理 1、注重与客户“购销合同”的签订,为销售实现提供法律保障。在与客户签订“购销合同”之前。一方面应对客户自身的规模、行业信用度等进行考察,另一方面还应对客户的配送能力及网络覆盖等经营情况有一个了解。在正式签订“购销合同”时,除对供货量、结算价格、结算方式、交货方式、药品质量标准等进行明确外,还应对药品的配送范围及双方对物流管理规范(含商业信用额度)等做明确的表述与约定。这样不仅有利于购销双方对物流进行协调管理,而且有利于保障双方权益。 2、跟踪企业物流去向,严格实施“信用额度”管理。医药商业批发企业一方面应在签订完整的购销合同前提下。实现“商”、“商”联合。销售方必须根据自身终端市场的容量。结合与客户约定的回款方式核定“商业信用额度”。为了保证销售方能清楚及时掌握自身药品的流向与实际出货量及在客户的存货等详细情况,应要求客户按时提供销售方所经营药品的详细流物流向单,以便跟踪物流流向。流物流向单的提供不仅能保证销售方对自身物流有一个清楚的掌握。便于销售方实施下一步销售行动方案,而且还能结合双方核定的“商业信用额度”检查客户实际占用是否超信用额度。进而为是否对客户发运新货提供必要的依据,同时也为货款结算提供了依据。另一方面应严格实行药品的签收制及电话或传真确认制。很多医药经营企业在物流管理上忽视了这一点。认为货物发运后既有货运单位的货运凭证,又有企业发货的随货同行的“客户联”,企业完全可以高枕无忧。其实货运单位的货运凭证是有一定法律时效性的,同时本企业自制的没有客户签章的“客户联”也缺乏法律有效性,更何况当今不规范的物流公司比比皆是,因此,作为销货方除应在药品发运时以电话或传真形式通知客户外,还要及时收回客户对药品签收的原始单据,作为药品的签收证明及结算的有效依据,以保障企业物流的安全性是很有必要的。 3、明确职责与权限,规范物流管理与结算。作为药品商业批发企业除了增强员工的法律意识外,还应明确经营人员的职责与权限,规范物流管理与结算,保障企业“钱”的安全性。 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的规定,不仅要对医药商业批发企业进行资格审定,还要对其药品经营人员进行资格审定,并要求药品批发企业对药品经营人员进行必要的授权。可是,有些药品批发企业只是表面应付国家GSP相关条款的约束,并不注重其实质内容,往往随意进行授权书的签发(诸如:特授权某某负责某某地区的销售工作)从而导致一些不合格业务人员滥用职权,假借公司名义转移企业委托客户销售的药品,私自倒卖,赚取差价,乃至假借公司名义挪用货款等违规违纪现象大量发生。为此,医药商业批发企业一方面应对业务人员的权限与职责进行明确。尤其是签发授权委托书时应有限制性条款(诸如:不允许业务人员私自转移企业药品。不允许业务人员与相联系的客户私自以现金形式结算货款等),另一方面应规范物流管理与结算,规定不得以本企业或客户的业务人员名义发货,维护双方合同的严肃性,更不得以个人名义与客户进行货款的结算。有些医药商业批发企业宁可相信自己的业务人员也不相信客户。通常的做法往往是先将药品发给本企业的地区经理或业务人员。然后再由他们转送给客户,其中也有些企业为了本企业货物的安全通过向业务人员收取一定保证金来减免企业风险,殊不知这样做不仅给一些唯利是图的业务人员有机可乘,借机转移企业货物,给企业造成更大的损失,同时有可能因此造成与客户签订的合同得不到按时履行,导致违约。其实,协助企业开展并增进与客户之间的业务联系,按国家有关货物结算规定进行货款的清收与及时结算,才是业务人员应履行的职责。 三、抓好市场管理。确保物流畅通 市场经济条件下医药市场具有其特殊性,它既有开放的一面,也有受国家宏观调控与制约的一面。从宏观政策方面看。药品在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前提下销售不受区域的限制,但国家为了控制药品价格及供应渠道,保证药品价格合理。病人得到及时医治,在全国各地实行药品招投标。尤其是对医院药品的供应实行定价与定向管理。希望采纳
2023-09-03 00:47:001

药品批发质量管理有哪些要求?药品零售质量管理有哪些要求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行为,保障人体用药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规范。第二条 本规范是药品经营管理和质量控制的基本准则,企业应当在药品采购、储存、销售、运输等环节采取有效的质量控制措施,确保药品质量。第三条 药品经营企业应当严格执行本规范。  药品生产企业销售药品、药品流通过程中其他涉及储存与运输药品的,也应当符合本规范相关要求。第四条 药品经营企业应当坚持诚实守信,依法经营。禁止任何虚假、欺骗行为。第二章 药品批发的质量管理第一节 质量管理体系第五条 企业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规范的要求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确定质量方针,制定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开展质量策划、质量控制、质量保证、质量改进和质量风险管理等活动。第六条 企业制定的质量方针文件应当明确企业总的质量目标和要求,并贯彻到药品经营活动的全过程。第七条 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应当与其经营范围和规模相适应,包括组织机构、人员、设施设备、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及相应的计算机系统等。  第八条 企业应当定期以及在质量管理体系关键要素发生重大变化时,组织开展内审。第九条 企业应当对内审的情况进行分析,依据分析结论制定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改进措施,不断提高质量控制水平,保证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有效运行。第十条 企业应当采用前瞻或者回顾的方式,对药品流通过程中的质量风险进行评估、控制、沟通和审核。第十一条 企业应当对药品供货单位、购货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评价,确认其质量保证能力和质量信誉,必要时进行实地考察。第十二条 企业应当全员参与质量管理。各部门、岗位人员应当正确理解并履行职责,承担相应质量责任。  第二节 组织机构与质量管理职责第十三条 企业应当设立与其经营活动和质量管理相适应的组织机构或者岗位,明确规定其职责、权限及相互关系。第十四条 企业负责人是药品质量的主要责任人,全面负责企业日常管理,负责提供必要的条件,保证质量管理部门和质量管理人员有效履行职责,确保企业实现质量目标并按照本规范要求经营药品。第十五条 企业质量负责人应当由高层管理人员担任,全面负责药品质量管理工作,独立履行职责,在企业内部对药品质量管理具有裁决权。第十六条 企业应当设立质量管理部门,有效开展质量管理工作。质量管理部门的职责不得由其他部门及人员履行。第十七条 质量管理部门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一)督促相关部门和岗位人员执行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本规范;  (二)组织制订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并指导、监督文件的执行;  (三)负责对供货单位和购货单位的合法性、购进药品的合法性以及供货单位销售人员、购货单位采购人员的合法资格进行审核,并根据审核内容的变化进行动态管理;  (四)负责质量信息的收集和管理,并建立药品质量档案;  (五)负责药品的验收,指导并监督药品采购、储存、养护、销售、退货、运输等环节的质量管理工作;  (六)负责不合格药品的确认,对不合格药品的处理过程实施监督;  (七)负责药品质量投诉和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报告;  (八)负责假劣药品的报告;  (九)负责药品质量查询;  (十)负责指导设定计算机系统质量控制功能;  (十一)负责计算机系统操作权限的审核和质量管理基础数据的建立及更新;  (十二)组织验证、校准相关设施设备;  (十三)负责药品召回的管理;  (十四)负责药品不良反应的报告;  (十五)组织质量管理体系的内审和风险评估;  (十六)组织对药品供货单位及购货单位质量管理体系和服务质量的考察和评价;  (十七)组织对被委托运输的承运方运输条件和质量保障能力的审查;  (十八)协助开展质量管理教育和培训;  (十九)其他应当由质量管理部门履行的职责。  第三节 人员与培训第十八条 企业从事药品经营和质量管理工作的人员,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规范规定的资格要求,不得有相关法律法规禁止从业的情形。第十九条 企业负责人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者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经过基本的药学专业知识培训,熟悉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本规范。第二十条 企业质量负责人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执业药师资格和3年以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经历,在质量管理工作中具备正确判断和保障实施的能力。第二十一条 企业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应当具有执业药师资格和3年以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经历,能独立解决经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第二十二条 企业应当配备符合以下资格要求的质量管理、验收及养护等岗位人员:  (一)从事质量管理工作的,应当具有药学中专或者医学、生物、化学等相关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者具有药学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二)从事验收、养护工作的,应当具有药学或者医学、生物、化学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具有药学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从事中药材、中药饮片验收工作的,应当具有中药学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具有中药学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中药材、中药饮片养护工作的,应当具有中药学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具有中药学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直接收购地产中药材的,验收人员应当具有中药学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经营疫苗的企业还应当配备2名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专门负责疫苗质量管理和验收工作,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有预防医学、药学、微生物学或者医学等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有3年以上从事疫苗管理或者技术工作经历。第二十三条 从事质量管理、验收工作的人员应当在职在岗,不得兼职其他业务工作。第二十四条 从事采购工作的人员应当具有药学或者医学、生物、化学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从事销售、储存等工作的人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第二十五条 企业应当对各岗位人员进行与其职责和工作内容相关的岗前培训和继续培训,以符合本规范要求。第二十六条 培训内容应当包括相关法律法规、药品专业知识及技能、质量管理制度、职责及岗位操作规程等。第二十七条 企业应当按照培训管理制度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并开展培训,使相关人员能正确理解并履行职责。培训工作应当做好记录并建立档案。第二十八条 从事特殊管理的药品和冷藏冷冻药品的储存、运输等工作的人员,应当接受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第二十九条 企业应当制定员工个人卫生管理制度,储存、运输等岗位人员的着装应当符合劳动保护和产品防护的要求。第三十条 质量管理、验收、养护、储存等直接接触药品岗位的人员应当进行岗前及年度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患有传染病或者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的,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身体条件不符合相应岗位特定要求的,不得从事相关工作。  第四节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第三十一条 企业制定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应当符合企业实际。文件包括质量管理制度、部门及岗位职责、操作规程、档案、报告、记录和凭证等。第三十二条 文件的起草、修订、审核、批准、分发、保管,以及修改、撤销、替换、销毁等应当按照文件管理操作规程进行,并保存相关记录。第三十三条 文件应当标明题目、种类、目的以及文件编号和版本号。文字应当准确、清晰、易懂。  文件应当分类存放,便于查阅。第三十四条 企业应当定期审核、修订文件,使用的文件应当为现行有效的文本,已废止或者失效的文件除留档备查外,不得在工作现场出现。第三十五条 企业应当保证各岗位获得与其工作内容相对应的必要文件,并严格按照规定开展工作。第三十六条 质量管理制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质量管理体系内审的规定;  (二)质量否决权的规定;  (三)质量管理文件的管理;  (四)质量信息的管理;  (五)供货单位、购货单位、供货单位销售人员及购货单位采购人员等资格审核的规定;  (六)药品采购、收货、验收、储存、养护、销售、出库、运输的管理;  (七)特殊管理的药品的规定;  (八)药品有效期的管理;  (九)不合格药品、药品销毁的管理;  (十)药品退货的管理;  (十一)药品召回的管理;  (十二)质量查询的管理;  (十三)质量事故、质量投诉的管理;  (十四)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规定;  (十五)环境卫生、人员健康的规定;  (十六)质量方面的教育、培训及考核的规定;  (十七)设施设备保管和维护的管理;  (十八)设施设备验证和校准的管理;  (十九)记录和凭证的管理;  (二十)计算机系统的管理;  (二十一)执行药品电子监管的规定;  (二十二)其他应当规定的内容。
2023-09-03 00:47:091

西安有几个医药批发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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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3 00:47:184

广州西药批发市场

广州市医药商品展销商场/广州市医药公司新药批发部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大同路97-101号邮编:510140电话号码:81811492广州市黄埔区药品公司药品批发部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鱼珠街邮编:510700电话号码:82279604广州市芳村区药品公司鹤洞医药批发商店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芳村区鹤洞大街67号邮编:510380电话号码:81891297
2023-09-03 00:47:261

药品采购卖给医院是批发的吗

药品采购卖给医院不是批发。医院如果采购药品的话,只能从药品的生产单位和药品的经营单位进行采购,比如说医院现在需要大量的速效感冒片,那么就可以从制药厂直接进货。《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七条规定:“药品批发企业,是指将购进的药品销售给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的药品经营企业。药品零售企业,是指将购进的药品直接销售给消费者的药品经营企业。”
2023-09-03 00:47:451

深圳点滴盐水药批发在那在个市场

深圳点滴盐水药批发在深圳市嘉宝达药店市场。根据查询相关信息显示,该市场位于深圳市龙华区新园路46号,拥有3000多家商户,是深圳最大的医药品批发市场之一。
2023-09-03 00:47:531

药品批发企业应向何部门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

药品批发企业应向省级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
2023-09-03 00:48: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