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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龙门吊机械常识
龙门吊机械常识 1.龙门吊起重机应注意那些事项
一、开车前应认真检查机械设备、电气部分和防护保险装置是否完好、可靠。如果控制器、制动器、限位器、电铃,紧急开关等主要附件失灵,严禁吊重。
二、必须听从信号员指挥,但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都应立即停车。
三、司机必须在确认指挥信号后方能进行操作,开车前应先鸣铃。
四、当接近卷扬限位器,大小车临近终端或与邻近行车相遇时,速度要缓慢。不准用倒车代替制动,限位器代替停车开关,紧急开关代替普通开关。
五、应在规定的安全走道、专用站台或扶梯上行走和上下。大车轨道两侧除检修外不准行走。小车轨道上严禁行走。不准从一台起重机跨到另一台起重机。
六、工作停歇时,不得将起重物悬在空中停留。运行中,地面有人或落放吊件时应鸣铃警告。严禁吊物在人头上越过。吊运物件离地不得过高。
七、两台桥吊同时起吊一物件时,要听从指挥,步调一致。
八、运行时,桥吊与桥吊之间要保持一定的距离。
九、检修桥吊应靠在安全地点,切断电源,挂上“禁止和闸”的警示牌。地面要设围栏,并挂“禁止通行”的标志。
十、重吨位物件起吊时,应先稍离地试吊,确认吊挂平稳,制动良好,然后升高,缓慢运行。不准同时操作三只控制手柄。
十一、桥吊运行时,严禁有人上下。也不准在运行时进行检修和调整。
十二、运行中发生突然停电,必须将开关手柄放置“0”位。起吊件未放下或锁具未脱钩,不准离开驾驶室。
十三、运行时由于突然故障而引起吊件下滑时,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向无人处降落。
十四、露天桥吊遇有风暴、雷击或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工作,切断电源,车轮前后应赛垫块卡牢。
十五、夜间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
十六、龙门吊机除执行上述条款外,行驶时还应注意轨道上有无障碍物 ;吊运高大物件妨碍视线时两旁应设专人监视和指挥。
十七、司机必须认真做到“十不吊”。
1、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
3、吊绳和附件捆缚不牢,不符合安全规则不吊;
4、桥吊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
5、歪拉斜挂不吊;
6、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着有活动物不吊;
7、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具有爆炸性物品不吊;
8、带棱角缺口未垫好不吊;
9、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
10、液态或流体盛装过满不吊。
十八、工作完毕,桥吊应停在规定位置,升起吊钩,小车开到轨道两端,并将控制手柄放置“0”位,切断电源。
一、拼装式起重机司机与信号员应有统一的信号。操作人员应从专用梯上、下操作室,合闸前应先把控制器转到零位。操作室内应垫木板或胶皮绝缘板。
二、拼装式起重机工作前,应做好下列准备工作:
1、检查钢结构部件连接是否牢固。
2、检查卷场机各转动部分润滑是否良好,刹车装置是否灵敏可靠。
3、检查电器设备接线是否正确,绝缘是否良好。
4、检查并试验各限位开关是否灵敏,照明设备是否齐全良好。
5、检查脚手板、栏杆、扶梯是否合乎安全要求。轨钳(或锚固螺丝)是否紧固。
6、三角架两后支腿销子及卡板是否移动。
7、机房及操作室内消防器材是否齐全有效。
三、司机操作室必须设在视野良好的位置。
四、起重机吊重、变幅、回转所用的卷扬机,必须满足“卷扬机”安全技术要求,走行用电机必须符合“电动机”的有关安全技术规定,起重机所用的钢丝绳必须满足有关安全技术要求。
五、开车前检查轨道上、地面和运行范围内应无人或障碍物,并鸣铃示意。大车走行须有专人拉电缆,小车来回悬挂电缆须绝缘良好,滑动自如。起吊时,应先进行空运转,然后试吊,离地100-150mm,发现重物捆缚不正确时,应重新进行捆缚。
2.起重机械安全技术基础常识
何谓“起重机械”,国家列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范围的起重机械是怎样规定的?国务院2003年3月11日颁发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是这样规定的:“起重机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1t,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机和承重形式固定的电动葫芦等”,由此看出,国家对起重机械的安全是极为重视的,并给出明确的监察范围。
1 起重机械的工作特点及其分类起重机械是以间歇工作方式,升降物件或提升并在限定范围内运移物件的。起重机械是现代工业生产不可缺少的设备,被广泛的应用于各种物料的起重、运输、装卸和人员输送等作业中。
全国起重机械的保有量约25万台左右。全国有起重机生产厂400多家,年产量约3万余台,并以每年10%速度递增。
由于大多数起重机械活动空间大,暴露的活动零部件多,使得事故隐患面积大;作业场所常常需要多人配合,要求指挥、捆扎、驾驶等作业人员配合,存在较大的难度。上述诸多因素的存在,决定了起重机伤害事故较多。
据资料统计,我国每年起重伤害事故的死亡人数,占全部工业企业死亡总数的15%左右,每年起重机事故的死亡人数在所有机械事故死亡人数中居首位。在各类起重机械中,塔吊事故最为突出,据笔者在劳动部职安局工作时统计,全国塔吊在安装和拆卸中,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每年都要发生3起以上。
因此,起重机械安全不能不引起人们的重视。起重机械按其功能和结构特点,可分为三类:第一类:轻小型起重设备,其特点是轻便,机构紧凑,动作简单,作业范围投影以点、线为主;第二类:起重机,其特点是可以使挂在起重吊钩或 其他取物装置上的重物在空间实现垂直升降和水平运移;第三类:升降机,其特点是重物或取物装置只能沿导轨升降。
这三类起重机械,又是由许多结构和工作用途不同的机械组成的。除此以外,起重机还有多种分类方法。
按取物装置和用途分类,有吊钩起重机、抓斗起重机、电磁起重机、堆垛起重机、集装箱起重机和救援起重机等;按运移方式分类,有固定式起重机、运行式起重机、爬升式起重机、随车起重机等;按驱动方式分类,有支撑起重机、悬挂起重机等;按使用场合分类,有车间起重机、仓库起重机、建筑起重机、港口起重机、船上起重机等。2 造成起重伤害事故的主要因素在日常起重作业中,常见的伤害事故有脱钩砸人,钢丝绳断裂抽人,移动吊物撞人,滑车砸人以及倾翻事故,坠落事故,提升设备过卷扬事故,起重设备误触高压线或感应带电体触电等。
造成这些事故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因素有操作因素和设备因素。操作因素主要有:(1)起吊方式不当,造成脱钩或起重物摆动伤人。
(2)违反操作规程,如超载起重,或人处于危险区工作等。(3)指挥不当,动作不协调等。
设备因素主要有:(1)吊具失效,如吊钩、抓斗、钢丝绳、网具等损坏而造成重物坠落。(2)起重设备的操纵系统失灵或安全装置失效而引起事故,如制动装置失灵而造成重物的冲击和夹挤。
(3)构件强度不够,如塔式起重机的倾倒,其原因是塔身的倾覆力矩超过其稳定力矩所致。(4)电器损坏而造成触电事故。
(5)桥式起重机出轨事故,其原因多数为啃轨现象造成紧固件松动所致。3 起重机械的安全装置起重机械属于特种设备,鉴于其安全至关重要,因此在起重机械上需装设安全装置。
不同类型的起重机,应安装不同类型和性能的安全装置。较常见的安全装置有以下几种:3.1过卷扬限制器根据规定,起重机的卷扬机构必须装有过卷扬限制器,当吊钩滑车起升距起重机构架300mm时,可以自动切断电机的电源,电动机停止运转。
这样,可保证起重机的安全运行,避免由于过卷扬提升,而造成的钢丝绳被拉断、重物坠落等事故的发生。3.2行程限制器它是防止起重机驶近轨道末端而发生撞击事故,或两台起重机在同一条轨道上发生碰撞事故,所采取的安全装置。
行程限制器,能保证距离轨道末端200mm处以及起重机互相驶近距500mm处时,立即切断电源,停止运行。3.3自动联锁装置桥式起重机上多有裸线通过,为了预防检修人员触电,要求在驾驶室通往车驾(或桥架)的仓门口处装设自动连锁装置,实现检修时停电,检修完后通电,保证检修作业的安全。
3.4缓冲器缓冲器是一种吸收起重机与物体相碰时的能量的安全装置,在起重机的制动器和终点开关失灵后起作用。当起重机与轨道端头立柱相接时,保证起重机较平稳地停车。
起重机上常用的缓冲器有橡胶缓冲器,弹簧缓冲器和液压缓冲器。当车速超过120m/min时,一般缓冲器则不能满足要求,必须采用光线式防止冲撞装置、超声波式防止冲撞装置以及红外线反射器等。
3.5 制动器起重设备上的制动器,能使起重设备在升降、平移和旋转过程中随时停止工作和使重物停留在任何高度上的一种装置,它即能防止意外事故,又能满足工作要求。制动器的种类繁多,有弹簧式制动器、安全摇柄等。
由于制动器的作用对于起重机来说十分重要,许多事故的发生往往是由于制动器的失灵或。
3.帮我找份关于起重机机械安全常识
1、安全操作一般要求
a、司机接班时,应对制动器、吊钧、钢丝绳和安全装置进行检查,发现性能不正常时,应在操作前排除;
b、开车前,必须呜铃或报警,操作中接近人时,亦应给以断续铃或报警;
C、操作应按指挥信号进行,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何人发出都应立即执行;
d、当起重机上或其周围确认无人时,才可以闭合主电源,如电源断路装置上加锁或有标牌时,应由有关人员除掉后才可闭合主电源;
e、闭合主电源前,应使所有的拉制器手柄置于零位;
f、工作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所有的控制器手柄扳回零位,在重新工作前,应检查起重机动作是否都正常;
g、在轨道上露天作业的起重机,当工作结束时,应将起重机锚定。当风力大于6级时,一般应停止工作,并将起重机锚定。对于门座起重机等在沿海工作的起重机,当风力大于7级时,应停止工作,并将起重机锚定;
h、司机进行维护保养时,应切断主电源并挂上警示牌或加锁,如有未消除的故障,应通知接班司机。
2、安全拭术要求
(1)、有下述情况之一时,司机不应进行操作:
a、超载或物体重量不清,如吊拔起重量或拉力不清的埋直物体,及斜拉斜吊等;
b、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如制动器安全装直失灵,吊钩螺母防松装直损坏、钢丝绳损伤达到报废标准等;
c、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而可能滑动,重物棱角处与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等;
d、被吊物体上有人或浮置物;
e、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情况和指挥信号等。
(2)、司机操作时,应遵守下述要求:
a、不得利用极限位直限住器停车;
b、不得在有载荷的情况下调整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器;
c、吊运时,不得从人的上空通过,吊臂下不得有人;
d、起重机工作时,不得进行检查和维修;
e、所吊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能力时,吊运前应检查制动器,并用小高度、短行程起吊后,再平稳地吊运;
f、无下降极限位直限位器的起重机,吊钩在最低工作位置时,卷筒上的钢丝绳必须保持有设计规定的安全圈数;
g、起重机工作时,臂架、吊具辅具、钢丝绳、缆风绳及重物等与输电线的最小距离不应小于表二的规定.